第三十三章 屠戮
ps:看《大唐楚霸王》背后的独家故事,听你们对小说的更多建议,关注公众号(微信添加朋友-添加公众号-输入qdread即可),悄悄告诉我吧!飞扬的战刀伴随着飘落的雪花落下,在半空中将一片晶莹的雪白精灵给斩成两半。随着修长雪白的刀刃落下,一道殷红的血泉喷射而起。在这鄯善城的外围,离着吐谷浑国都不足五十里的一个部落里,一场屠杀正在进行着。手执利刃的大唐战狼骑正在对这个万人的部落进行着屠杀,他们面带悲愤,脸上流下的泪痕在脸颊上凝结成了冰霜。因为他们默默的杀戮,默默地流泪,先流下去的滚烫泪水在脸上凝结,后面的有覆盖其上。
这一切都要从他们击溃了那一支追赶他们的吐谷浑士兵开始说起,因为黑火药的意外,李宽率领着战狼骑战胜了比自身多出数倍的敌人,然后转折而回,来到了这个残存着老弱病残以及妇孺孩子的部落,一座座的帐篷顶着冰雪,成为了这冰冷草原上最为温暖的房子。部落中的人全都集结到了一起,老人讲孩子和年轻的妇孺围在里边,而自己却挡在最外面。他们老了虽然还上得战马,可是却拉不开强弓了。而且战马对于他们来说也是不多,除去被那些青壮骑走的就只剩下几百匹驽马。
这样的马匹在这寒冷的严冬之中是跑不快的,这些都是之前战场上淘汰下来的,平日里牧羊的时候还用得上,可是想要借着这些马匹逃走。实在是一件困难的事情。刚才一个部落的勇士骑着马跑了回来,告诉他们守护部落的勇士被那群袭击者击败了,这些人看起来像是唐人,于是他们就开始集结。
“阿鲁巴,我们用那些抓回来的大唐两脚羊威胁这些人吧。要是他们真的是大唐的军队,那么我们手里边也就有了一个威胁他们的东西了!”一个年老的吐谷浑人说道。
“嗯!不错,那些还没处理的两脚羊现在也算是废物利用了!还有那些被勇士们用来发泄的母羊!”被称作阿鲁巴的老吐谷浑人想了想同意了这个意见,于是这些老吐谷浑人就冲进了几间帐篷,然后从里边抓出来一大群的衣不蔽体甚至是浑身红果果的人来。只是这些人任凭他们拳打脚踢的赶出来,一声都没有吭。也没有反抗。
战马隆隆的马蹄声由远及近,渐渐地这些守在营地中的吐谷浑人看清楚了从远处疾驰而来的这一支队伍:骑着高头大马每一个人身上都是一道道的殷红的伤痕,身上的皮甲被血块覆盖,显露出黑乎乎的颜色,他们都没有戴头盔。头上的头发也散落着,披散着将脸给遮挡住了,看不出究竟是唐人还是吐蕃人。
“¥%*t&*%^”一个吐谷浑人站了出来,嘴里说着吐谷浑的当地土话,可是这一行人还是自顾自的冲了上来,也不知道听没有听懂。
“是唐人,吐蕃人听得懂我们的话的,就只有唐人才听不懂!”这人迅速的跑回了吐谷浑的人群中。大声说道。
“那么就把那群两脚羊赶上来吧!这些唐人是最顾忌自己的同胞的安危的!”阿鲁巴嘴里说着,就见身后的人群分了开来,一大群大唐百姓被赶了出来。他们面色麻木,没有丝毫的神采,一个个枯黄着脸颊,双眼深陷,面黄肌瘦的样子一看就是饿了许久的样子。
他们已经绝望了,这些百姓都是被吐谷浑人在那一次的袭击之中抓回来的。他们不知道等待他们的是怎样的命运,成为奴隶或者被一大群身上有着熏死人的羊膻味的吐谷浑人凌辱?在这些好像禽兽一样的游牧民族中。什么断袖分桃之类的也是不少的。但是他们从未想过会是这样的结局在等待着他们,这些日子他们就像是生活在地狱之中一样。每天所见到的所听到的都让他们感到无比的惊悚,无比的胆寒。这比起他们设想中的还要黑暗与恐怖,他们在这些日子里才知道什么是人间炼狱,前些年的中原烽火在这一刻就简直是小儿科,他们当初流离失所的时候的遭遇比起现在都像是天堂一般。
李宽他们此时缓缓的逼近了这一个部落,刚走进来就已经看到了这一群挤在一起的吐谷浑人,还有那一群被他们推到前面的大唐百姓。
“别过来,不然我们就杀了这些人!”一个老吐谷浑人操着一口非常不标准的关中话大声的呼喊道。
“老大……该怎么办?”薛万彻见到那群被他们拿来当人肉盾牌的大唐百姓,不由得转身问李宽道。
“先停一停!”李宽说道,他也看到了眼前的情况,这些是大唐的百姓,要是他们是真正的马贼,那么大可不必在意这些人的生死,但是他们却不是,所以这一刻他也需要思索一下。看着在寒风中发抖的这些大唐百姓,还有他们红果果的身子,不论男女皆是身无片缕,甚至还有这无数的皮鞭痕迹。这说明他们在这里受到的残酷待遇。而且李宽更是注意到了,那几个靠后的,靠近吐谷浑人的百姓身子更是抖得像是筛糠。脸上有着一种深入灵魂一般的恐惧。这让李宽心中有一种不怎么好的预兆。
这一路上他们已经陆陆续续的经过了不少的部落,那些小的只有百十户人家,数百人的小部落,大的有着数千人,这些部落都被他们悄悄的靠近,然后突袭之下攻下了。在这些部落里,他们找到了很多的粮食,皮甲,甚至药材这些必需品。虽然这些东西的来路只有李宽知道,可是在战狼骑的所有的人的眼中这就是吐谷浑人在大唐洗劫而来的东西,不然那堆满了帐篷的粮食会是他们自己种出来的不成。所以他们对吐谷浑的仇恨是越来越深。在这一路上就这么默默地发酵着,等着一把火星将这些仇恨点燃化成熊熊的愤怒火焰,将眼前这个罪恶的民族烧成灰烬。
就在这个部落。那点燃仇恨的火星迸发出来了,那就是这一群百姓,他们受尽了吐谷浑人的凌虐,现在这些人恐怕早已经失去了活下去的意愿,成为了一具具的行尸走肉。这些都是他们的同胞。都是大唐的百姓,或许有的就是他们袍泽的亲人,也就是他们的亲人。现在自己的亲人被人这样虐待了,让他们心中的怨恨变成了愤怒的火焰。
这火焰是一个小小的火种,但是已经开始燃烧起来,会将这个部落烧得寸草不生。可是就在这个时候。一个令人发指的消息传来,更是在这一把火焰上浇上了一盆滚烫的油,足以烧尽整个吐谷浑,让这些大唐的军中汉子有了彻底屠杀一个民族的心念。那是一个士兵,他进入营地非常的靠后。没有直接靠近这个包围圈。
在最后面的他忽然听到了一声声的细微的声响,让他心中一动:难道这是吐谷浑的埋伏?于是他就径直的策马走向了声音传来的方向,然后从敞开的帐篷往里看了进去。
这一眼,让他整个人都怔住了,过了足足半响他才反应过来,然后开始大吐特吐起来,这发生的一切让他实在是难以接受。于是他策马飞奔向前,他要去禀告将军。要去将这个罪恶的民族屠杀殆尽。要让这个不配在世界上生存的渣滓吐谷浑彻底的消失在时间的长河里,哪怕只是一个刚出生的婴儿,一个还在蹒跚学步的孩子。这样的民族就不该在这个世界上存活。这是他心中最深处的意愿,这是他看到那一幕之后最真实的心意。
“将军,那边有情况!”这名士兵冲上前来,他也未曾说出自己见到的那一场景,因为他说不出口,那实在是太过与……所以他只能说这么一个笼统的汇报。至于结果就让李宽自己去看。但是想来这位将军见过之后定然会怒火填膺,以他的脾气不吧这个部落全都屠杀干净是不会收手的。
“什么情况!走一起去看看!”李宽调转马头。和薛万彻一起想那个方向而去。
“畜生,禽兽!”一声暴喝在哪个方向传来:“全体听令。弓上弦,刀出鞘,将这个部落全都给我杀干净了,要是待会儿还有一个喘气儿的,你们全都不要回去了,就给我在这个草原上将这个民族给斩杀干净了再回大唐吧!”李宽愤怒的声音传了过来,这一次他是出离的愤怒了,甚至已经不能用愤怒来形容他此时的心情了,他此时唯一的念头和之前那个士兵一样:这样的民族不配在这个世上存活。
“将军,那些百姓……”刘威出声道。
“现在,死亡对他们来说才是最好的解脱!让我们送他们上路吧!黄泉路上诸位走好,无耐是当朝楚王李宽,在这里向诸君保证,整个吐谷浑会给诸位陪葬!”李宽骑着马来到了那些已经被包围的吐谷浑人身前,对着被当成了肉盾的大唐百姓说道。
听到他的话,这些人眼中闪过最后的一丝神采,然后他们无声的点了点头。
“放……”李宽一声令下,然后身后的士兵们就将手里的箭矢射了出去,对着那些百姓,对着那些吐谷浑的老人孩子和妇孺。
劲箭穿透了这些人的身体,然后射进身下的泥土,罪恶的血液留下来,合着那些无辜的血液一起渗进了营地下面的泥土里,虽然已经被冻成了一大块冻土,可是血水还是渗了进去,就像是落地的水银,无孔不入。吐谷浑也开始反击和逃跑,可是他们还未冲出来,就被那些之前还是肉盾的大唐百姓抱住了,然后一簇簇的箭矢将他们紧紧地钉在了一起。
执行者是无情的,他们只需要知道自己需要做什么,所以他们毫无保留的听从了命令,哪怕心中有着无数的疑问,但是那也只能等到一切尘埃落定之后才能这般做。就像此时的刘威,他听令将眼前所有人全都斩杀,所以哪怕是在箭雨之中已经倒地了的人,他都要求士兵上前查验,一刀捅下去,将每一具尸体都再杀一遍。(天上掉馅饼的好活动,炫酷手机等你拿!关注起~點/公众号(微信添加朋友-添加公众号-输入qdread即可),马上参加!人人有奖,现在立刻关注qdread微信公众号!)(未完待续)
第三十四章 放出一只恶魔
ps:看《大唐楚霸王》背后的独家故事,听你们对小说的更多建议,关注公众号(微信添加朋友-添加公众号-输入qdread即可),悄悄告诉我吧!长空如洗,湛蓝的天空中飘着几朵白云,阳光在这高原山显得格外的毒辣,已经是初春的正午,正是草长莺飞的时候。可是在这高原上的草原山,一支衣衫褴褛队伍正在行进,他们胯下的马儿喘着粗气,喷出一股股的白气,脚下的刚发芽的小草,被马蹄踏断,然后与地上的泥水混为一团。
“差不多了,我们这就班师回朝!”李宽看着身后仅剩的不足八百人的队伍,这一次在草原上千万里的长途奔袭,他们这一支队伍也付出了足够大的代价。一路上吐谷浑的军队对他们进行了一路的围追堵截,不时的遇到吐谷浑的军队,双方相差悬殊,李宽这一方虽然不缺粮食与马匹,可是他们的对手却是不缺人,哪怕是以伤换伤以命换命,李宽他们都硬拼不起,所以一路上他们是且战且退,可是即使这样还是付出了四百多人的性命,这些人李宽都记得他们每一个人的名字,他们每一个人的音容相貌。
他们每一个人的牺牲,李宽心中都是一阵心痛,这些人本来应该在左千牛卫接受着无数百姓的羡慕的目光,穿着华丽的盔甲,手执礼器长矛,只有在长安危机的时候才会上战场拼命。可是现在他们都长眠在这一片异国他乡,甚至连尸骸都无人收敛,或是化为野草的养分,或是成为草原上的野兽的口食。这一切都是因为什么?他们每一个都是热血激荡的好男儿好汉子。家中都有着妻儿老小,他们这一次出征再无归期,在哪无定河边多出了这些枯骨,可是那深闺之中,是否还有人在梦里梦到他们?
这些伤这些痛。李宽牢记于心,但是他却人就不觉得丝毫的后悔,在这段时间里,在这长途奔袭的时间段里边,李宽为这个屡为边患的异族布下了一道道的陷阱,现在差不多要到了收网的时候了。他虽然很想在这里看着这个民族的末日,可是理智却告诉他,放出了这一头恶魔,那么就将是敌我不分,不管是谁。只要还在这一片土地上,那么就难逃它的魔掌。想起那些惨烈的教训,李宽决定迅速离去,因为他布置下的一切就要爆发了。到了那个时候,整个草原上将会是哀鸿遍野,甚至他相信到了那个时候,这一片地狱将会是整个世界上最最黑暗的炼狱。在那种绝望的情绪之下,所有的邪恶都会爆发出来。这里将会遍布着这个世间所有的丑恶。
骑着马,向着大唐的方向疾驰而去,在这个方向上。没有丝毫的阻拦,因为追兵在他们的身后,而之前这一路而来,沿途的那些部落还有聚集地都已经被他们横冲直撞的踏碎了。所以他们现在就只需要向着哪个方向一路飞奔,不要去管什么其余的事情了。
李宽他们的战马在这段时间里不断的替换,就连看成是万里无意的千里驹的追云此时也是一脸的倦色。迈着马蹄跟随着李宽现在乘坐的另一匹马的后面。在他们离去之后不久,吐谷浑的大军就开到了这里。看着地上的痕迹,他们也随着追了上去。他们的王者伏允发下了命令。这一支在吐谷浑肆虐了许久的不明身份的贼人万万不许他们逃脱,不管付出如何的代价,都要用他们的人头和鲜血,来祭奠雪山圣湖的神灵。所以他们虽然已经疲倦万分,可是还是不得不向前追击。
“将军,这里出现分叉了,你看这里,那帮人分成两拨了么?”一个吐谷浑士兵看着地上的两行奔行之后的留下的痕迹问道。
“不是,他们放弃了那些空着的战马,你看,这里,还有这里,这是什么?”骑在一匹战马上的吐谷浑王子遵王用手中的马鞭指着地上的一处说道。
“这是?”士兵看到地上的微微显出褐色的泥浆,不解的问到。
“这是血滴到地上和泥水混合之后显露出来的颜色,这帮子贼人还真是舍得,将一半战马就这样放弃了,不简单啊!”遵王说道,他看出来了,这是前方的那一群人讲自己的战马分出一半来,然后将这些马匹赶到一边,在用刀枪刺伤这些马匹的马臀,这样这些受了伤痛的战马就会沿着那个方向飞驰而去,他们自己则是走了另一个方向。
“分兵之计么?呵呵……沿着这一条路给我追!”遵王指着没有血迹的那一行痕迹下令道。
“遵命,将军!”士兵们听得命令,全都策马飞驰,沿着那一个方向追了上去。
“哈哈……大人这一条计策真是绝妙,你看那些傻瓜真的沿着那一条路追了上去了,我们走……”在一边的草丛中,一大堆的枯草之下,几个李宽战狼骑的士兵正在看着眼前的一切,然后轻声地相互打趣了一句向着另一边而去。
草原上的春天来的很迟,大唐边关都已经处处青翠起来了,可是在高原草场上,那些牧草不过刚刚冒头发芽。这个时候的草芽是最为牛羊马匹喜爱的食物,遵王率领着吐谷浑的勇士们一直追了差不多半个时辰才追上前方的那群战马,只是在这里只有一匹匹悠闲吃草的马匹,哪里有半个人影。
“这帮狡猾的贼人,可恨!”遵王正在发脾气,因为他被骗了,被一个简单的计谋骗了,此时他才明白那些所谓的血迹是为了迷惑他们才留下的,难道要战马沿着一个方向飞驰只有一个办法么?看着眼前这些带着一个个头盔的战马,遵王再一次将手中的马鞭抽在地面上,此时再转回去追击都已经晚了,那帮贼人早就逃的不知道多远了。
所以现在他们只能这样空着手回去向自己的父王交差了,至于会不会受到责难,遵王倒是不在乎,他在乎的是这一次丢失的部族中的威望的下降,这是他此行最大的损失了,要知道他的老爹除了他之外还有着好几个儿子,这些人这些年被他压在身下,现在这一次他的面子丢的差不多了的时候,定然会有一些小动作。
遵王想着这些,不由想着挽救措施,怎样将自己的威望损失减小到最低?突然他想起了那些被他一路杀死的那些贼人,一个绝妙的想法被他想了出来。
“走,随我一起回去,将那些贼人的尸身找到,我有大用!”遵王下令道。
而在另一边,李宽也在下令:“将我之前交给你们的东西都拿出来吧,现在自己去挖一个坑最少给我挖上五尺深,然后将那东西埋下去!”李宽说着,率先从自己怀中掏出一张黑褐色的麻布,看样子是从一件粗布衣衫上面扯下来的一块,然后用手中横刀挖起坑来。
“将军,这到底是什么?为何要挖坑深埋?”刘威不解的问,他这一路上都很是疑惑,为何在最后楚王殿下都只是和那些吐谷浑的军队周旋,而不是去袭击那些没有多少护卫力量的部落,这让他有些疑惑。甚至他注意到了楚王李宽在后来带着他们在草原上兜圈子,在这差不多一个月的追逐战斗中,整个吐谷浑除了王都鄯善城,其余的地方他们都有踏足,而他们自己这些人也在这一路上战死的同袍也倒在了吐谷浑的各个地方。
“不要多问,有些事情还是知道的少一些为好!”李宽说道,然后将自己的那一份东西给迈进了坑里。
“走吧!回去了!吐谷浑完了!”李宽下了断言,然后上马而去。
大唐,清河郡城,一座豪华的庄园之中,一个华丽的秋千架,此时院中已经是百花竞艳,姹紫嫣红,花团锦簇。整个院子都开满了各色的鲜花,在那秋千架的周围,一簇簇的紫色的紫丁香在开放着,幽幽的香味在满园的鲜花的香气中也显得那么的独特。
秋千架上,一个苗条的身影静静地坐着,一袭雪白的衣衫覆盖着那淡雅如兰,出尘若仙的身子,长长的秀发在脑后披散而下,像是一匹华丽的锦缎,柔顺的长发被一根丝带扎住了一缕,其余的全都散落着,在风中被轻轻吹起,丝丝缕缕像是无尽的情丝,缠绕着那令人遐想万分的娇躯。
“楚留香,呵呵……伊人风度翩翩处处留香么?真是一个不让人省心的家伙,只是我已经知道你是谁了呢!”素雅的面容,不施粉黛却又胜却人间无数,此时微微蹙着的柳眉带着丝丝的调皮的味道。
“小姐,你又在发呆了,老爷叫你过去呢!”一个小丫鬟此时走进了这一处鲜花的院子,看着秋千架上的人影,不由得嘟着嘴撒娇道,她知道那人不会有丝毫的责怪。
“行了,春丽,你这个小管家婆!”果不其然,秋千架山的女子笑着骂了一句,然后拧着丫鬟的小鼻子宠溺的说道。
“哼……捏坏了小姐你赔啊?老爷在前院等着你呢,快去吧!这一次又是哪一家的公子哥啊?这半年这些人都要踏破我们崔氏的门槛了!小姐你也真是太挑了吧,那些世家公子哪一个都很好啊!”小丫鬟一路上在前面带路,嘴里不由的唠叨着。(天上掉馅饼的好活动,炫酷手机等你拿!关注起~點/公众号(微信添加朋友-添加公众号-输入qdread即可),马上参加!人人有奖,现在立刻关注qdread微信公众号!)(未完待续)
第三十六章 爆发
“你这小丫头,居然敢这样对主子说话了,这是好胆,今天晚饭就不要吃了!”少女走在前面,声音像是泉水叮咚一般清脆。︽长长的秀发随着她的轻盈的脚步,在身后飘荡着。一阵香风吹过,让后面跟着她的小丫鬟都不由得沉醉其间。穿过一道月亮门,门上缠绕着青翠的藤蔓,看起来让人心神舒畅。
长长的走廊一路延伸,一直到了连接外院的门房处,少女带着自己的丫鬟走了出来,在仆人的躬身行礼之下来到了外面的偏厅外。
“贤侄此次前来,所为何事啊?你父亲可还健朗?”在偏厅之内,崔敬正在和一个少年人喝着茶聊着家常。这位清河崔氏的族长大人,现在已经是华发丛生,鬓角斑白了。这段时间是整个崔氏数百上千年的岁月中最为艰难的时候了,崔氏精英尽丧,只留下旁系或能力不足的那些直系子弟,整个五姓七望之首的清河崔氏显得是捉襟见肘。为了听过这一次的变故,崔敬将族中多数的少女都已经按照之前的的约定许配了出去。或许在以前这些所谓的联姻不过是放出的烟幕,但是现在却成了事实。
因为不靠这些女子,清河崔氏此时恐怕就已经被那些虎视许久的世家们给瓜分了,哪里还会在这清河城中盘踞?在世家的圈子里,五姓七望虽然站在了至高点,但是却也正因为他们的地位太高,才会在突然变故之下更糟别人的红眼。没有实力就只有被别人取而代之,这是千古不变的真理。所以这些嫁出去的崔氏女儿。就成了清河崔氏的救命稻草,只要她们在夫家一天。那么清河崔氏就和这些赢取了崔氏女儿的世家结成了天然的联盟。那么危如累卵的局面就不会再恶化下去,只要有时间缓过劲来。那么一切都是值得的。在这个时代,虽然高喊着忠君报国,可是在这些传承有序的世家眼中,最重要的其实还是自己的宗族。
“小侄此次前来的来意,相比世伯也是清楚的,小侄和雨霏之间的婚事……”少年身穿一件翠绿色的衣袍,青翠的像是刚才崔氏七小姐穿过的那一扇月亮门上面的藤蔓。不仅仅如此,在他的脑袋上除了一头微微发黄的头发之外,还带着一顶和他的衣衫一个颜色的帽子。翠绿的帽子像是青翠的绿竹。那个颜色真是养眼。
“贤侄,此时老夫自是知晓,只是你那雨霏妹子被老夫宠坏了,这几天正在和老夫闹别扭呢!”崔敬有些老脸微红。当初他和几个老家伙在一次聚会之上,相互间觥筹交错之下,喝多了说了一番戏言一样的婚约,那就是将自己的小女儿,也是最为宠爱的崔氏七小姐下嫁给在座几位老友中的某一人的幼子。这不事过多年,这帮老家伙以前都当做是一番酒后戏言的事情现在却被提了起来。这是想要趁机渗透啊!这些世家没有一个是省油的灯。在之前他们这些世家没有一个可以说稳稳压住清河崔氏嫁过来的嫡系小姐,所以一个个都当做不知,可是现在崔氏落魄了不少,这个时候再娶了这个崔氏的大小姐。那就不一样了,崔氏后继无人,谁让那一场‘天谴’不仅仅劈死了那些老不死了。就连那些出色的年轻人也被一并结果了去呢?这个时候作为清河崔氏族长的乘龙快婿,那么地位自然是水涨船高。甚至就连清河崔氏名下的那些产业也定然会有机会插手其中,这都是利益啊。所以这些人一次次的登门,一次次的求取,全都动机不纯。
“此事,老夫也做不了主啊,你是不知道这个女儿,老夫是从小宠到大,是捧在手里怕碰了,含在嘴里怕化了,可是到了现在这个时候,却是一点都不为宗族考虑啊!”崔敬却是述起苦来,这些事情倒全都是真事儿,只是这一切其实都是崔敬喜闻乐见的。只是现在用来搪塞眼前这个少年人,倒也无伤大雅。
“世伯,此话怎讲?婚姻大事本就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岂能如此胡来?雨霏妹子真的是如此的人?”少年戴着绿帽子,眉头都皱在一起成了一个川字了。
“不错,本小姐的婚事就要自己做主,至于你这个戴着绿帽子的家伙,还是死了这条心吧,少打本小姐的主意!哼!”就在此时,崔氏七小姐崔雨霏从外面走了进来,雪白的衣衫在春风中轻轻飞扬,俏丽的脸上戴着薄薄的面纱,但是从那冰冷犹如寒冰的双眸中显示出了她此时的心情。
“雨霏妹妹……”年轻人见到了走进来的少女,双眼之中顿时是一片痴迷,连忙站起来举手相迎。
“谁是你的妹妹,别乱叫好不好?”崔雨霏没好气的对这家伙说道。
“雨霏,这是你王家的世兄,不可无礼!”崔敬赶紧打圆场,此时的清河崔氏已经不再是当初的崔氏了,没有了那些中流砥柱一般的族人,五姓七望之首定然是保不住了,甚至会一落千丈,跌落到二流世家的层次,所以能和这些原本的盟友处好关系是必不可少的。
“我不管,这家伙我就是不嫁,爹爹,女儿已经有心上人了!”崔雨霏见到崔敬神色间的那种忧愁,不禁一阵心疼。这位不过不惑之年却像是花甲之龄一样的男子,就是她的父亲,对她一直宠爱有加的父亲,为了她在之前一直腆着老脸周旋在各个比起现在的自己家实力强大得多的世家之间。不由得她想了一个借口,想起了那个人。只是在她的心里自己都分不清这到底是一时间的借口还是心底存在的那一丝别样的念头。不过此时话已出口,想要收回来是决计不可能了,那么就只能一条路走到黑了。
“什么?你居然有了心上人?是谁?”最先激动的挑起来的不是崔敬这个当爹的,而是那戴着绿帽子的的少年郎。一听到崔雨霏居然有了心上人,私定终生了,这让他觉得心中的愤怒像是火山一样爆发了出来,急不可耐的跳起身来追问起来。
“怎么,我有心上人关你何事?激动什么?”崔雨霏冰寒若冰雪的眸子微微一转,对着眼前这个暴跳如雷的家伙冷声道。
“到底是谁,我要杀了他!”少年大声叫着,一把将头顶上的帽子扯了下来,在地上猛踩,像是这一顶帽子就是那个所谓的那个人一样。
“行了,要发疯就请出去发,别再我们崔家的客厅里发羊癫疯好不?”崔雨霏毒舌的再一次在少年的伤口上撒了一把盐。
“好,很好,这一次我王氏记住了,青山不改,绿水长流,以后的事情谁也说不好,就这样,告辞了!”再一次被伤害的少年放下狠话,急忙的往外走去。看这样子在之后王氏定然要和崔氏过不去了,这让崔敬又是一阵担忧。
“说吧!那个人是谁?”崔敬在等到下人来通传那王氏少年已经离开崔府之后,这才板下了脸对着崔雨霏质问道。
“什么人?”崔雨霏矢口否认,这事儿她才不会说是自己心中不假思索流露出来的真心话呢,只会说是搪塞致词,为了打发走那个戴绿帽子的家伙。
“怎么,连我都想瞒着?真是女大不中留啊!”崔敬见到自己女儿又在装傻不由的苦笑不已,知女莫若父,对于自己女儿他又怎么会不了解,只是这段时间这个丫头变得有些奇怪,成天独坐不与任何人交流也就算了,甚至有的时候会喃喃自语,说一些谁都听不懂的话。这些都让他这个当爹的觉得女儿有心事了,可是从小没娘的丫头早就习惯了什么话都往心里藏,自己定然是问不出个结果,所以他就吩咐了女儿的贴身侍婢春丽盯梢。可是却还是一无所获,只是知道这个丫头在这段时间里对于诗书忽然感兴趣了,除此之外就再无别的收获。
“爹爹莫生气,女儿只是……”崔雨霏赶紧解释,只是话到嘴边却又不知道该怎么说了。
“行了,时机未到,你也说不出口,从小你就特立独行,这一点真像你娘,所以爹爹才不想勉强你,希望你找到属于你的真正的幸福!去歇息吧!本来这个王家小子还是很不错的!”崔敬挥了挥手,不在多言。
长安城,风云诡谲,朝堂上大臣们还在喋喋不休,百姓还在为了春天的好时节而忙碌不休,在文武大臣的争吵中,这朝堂就没有一天是和谐的,折让李二很苦恼但是又很高兴!最近太子已经开始接手处理政事,在李二看来虽然还手段稚嫩,但是却也还算合格了。这让他有些欣慰,至少自己的长子还是比较有能耐的,这应该不会重演当年的惨事了吧!
“报……”长安城外,八百里加急风驰电掣,向着长安而来。为这座本就躁动不安的城市浇上了一瓢滚油,这让朝堂之上的那些东西更是激烈起来,各个都是上演变脸绝技,一个个世间百态都在这一刻呈现出来,这一刻李二将满朝文武更是看了一个通透!
这一刻,消息传来,整个朝堂都爆炸了!这个消息太惊人了,所有人都浑身发凉,寒颤在这温暖的春日还是不由自主的打了起来。(未完待续
第三十七章 死亡花开
“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站在大唐的边境线上,李宽带着自己的身后的兄弟,没有选择进城,而是站在城外的高地上,看着那边城低矮的城墙,城头上的士兵身上的破烂铠甲,手中的武器在阳光下闪耀着一道刺眼的光芒。●⌒,
这就是大唐的边陲,在这里驻扎着大唐数以十万计的热血男儿,他们将自己的青春奉献给了这一片土地,哪怕这里不是他们的故乡。但是这里却很可能是他们的埋骨之地。所为青山何处不埋骨?马革裹尸本就是他们这些人早就做好准备的事情,只是看阎王爷收不收自己而已。战场上的挣扎不为别的,只为了身后的故土,为了在那一片生他养他的土地上,那些个倚着门扉眺望的人们。心中有着无尽的眷念,这就是他们一路坚持下来的最大的奥秘。
“将军好诗才,好一个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末将久闻将军有着过人文采,一直未曾见识,这一次能听的这样一首豪情万丈的诗句,已是足慰平生!”刘威听得李宽随口吟出的诗句,不由赞叹道。他和这个时代大多数的将领一样,都是大字不识一斗,诗词歌赋在他们的眼里那是了不得的本事,不是谁都像程咬金那样能扒得下脸来,将一首‘哎呀我的妈’当成绝世好诗吟诵不倦。
“什么诗才,不过是拾人牙慧罢了!”李宽自己倒是不觉得抄什么诗词之内的很爽,只不过有感而发。自从他‘小时候’抄那么几首诗词被李泰那个胖小子缠得不能脱身之后。他就淡了这个心思,这一次从吐谷浑回来。身后跟着他一路杀进草原的一千三百条汉子,只剩下一半多一点。现在只有接近八百人跟着回来了,其余的全都是在这茫茫高原上留下了最宝贵的生命。战场至古以来就是吞噬生命的大坟场,不管是谁,只要是在这沙场上走,那么谁都是将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
“走吧,进城了!”李宽带着士兵骑上战马向着那小城而去,这一次他们没有在遇到阻拦,那些曾经架设路障阻碍他们进草原的大唐边军此时正在迎接他们,因为就在他们进入草原之后不久。上面传来了他们这些人阻挡过的那些人其实并不是什么马贼而是朝廷派出的秘密部队的消息。这让无数的边军的校尉直骂娘。这不是坑人么?那些人是大唐的英雄,怎么能背上这样的恶名被追赶着离去?所以这一次在城头眺望的士兵见到远处的人马临近,看清楚那些人正是之前出关的那一队人马的时候,立即上了。于是这些边军的基层将领开始了他们的最直接的迎接仪式,至于如何认出来这一支队伍是先前那一支的,却是因为那黑马银枪的小将了!
李宽见到城门处涌出来的那些士兵,以及城头上传出来的震天彻底的战鼓声响,心中说不兴奋与荣耀那是不可能的,但是他还是板着脸带着战狼骑迎了上去。
“末将周闯。见过将军!还请将军入城!”一个身穿明光铠的大汉从城门里走出,身上带着浓浓的煞气,粗壮的身材以及那一条在脸上横着斜飞向上的伤疤,让他显得狰狞。哪怕现在他脸上带着热烈的笑。但是常年征战整戈待旦的日子让他身上的煞气浸到骨子里了,如何化解的了?
“周将军,这是作甚?我等不过是做了每一个大唐男儿都应该做的事情。岂能当得起将军如此大礼?”李宽连忙下马,上前抱拳回礼。
“不管如何。将军你是做到了某家一直想做但是却一直做不到的事情,这样的英雄好汉岂能当不起?现金天色已晚。将军且随末将一起前往城中休息,让末将一尽地主之宜!如何?”周闯说着就在前方引路。一路向着城中走去,其余的战狼骑的士兵见到主将都随着人将走了,也只好跟上。好在此时已经是夕阳西下,就在这兰州城留宿一夜,明日再启程吧,在吐谷浑这摸爬滚打差不多两三个月的时间,一直都是在追着人跑与被人追着跑,哪里有时间彻底休息,正好补一补觉。
兰州城城门大开,迎进了远道归来的大唐边军心目中的英雄,不管这一行出征的人取得了多大的成果,但是他们敢去草原上走一遭那么就是大唐男儿心中的楷模。
在李宽他们还在城内吃吃喝喝的时候,周闯麾下的士兵已经骑上战马将这一消息传递了出去,出征一千三,回归八百。这样的劲爆消息,当然迅速的出现在了周闯上方顶头上司,山南道行军大总管柴绍的案头。这些年这位在大唐开国之初就一直坚定不移的支持着李二的大唐第一驸马一直坚守在这里,从武德年间,一直到贞观六年。这一驻扎下来就是足足十余年。柴绍是谁?是李宽的老姑李秀宁的丈夫,当初倾尽家财资助李家起事,之后就是一路的从龙之功,此人也是能文能武,智勇双全的人物。而且还是甚有担当之辈,所以在这里镇压吐谷浑的重担被他担了下来。甚至除了当年李二登基称帝的时候回了一趟长安城之外,这些年就一直是镇守在这里,逢年过节都是李秀宁带着柴令武来这里阖家团聚。
当然这位李宽的便宜姑父之所以这样拼,恐怕更多的原因是因为自己的夫人,平阳公主李秀宁了。取了这样的一个妻子,也是身为男人的悲哀,只因太过出色的女子都会让男人感到一种无言的压力,男人在骨子里都是有着大男子主义的,哪怕表现的在有风度,可是一直以来都被自己夫人压上一头,怎么还豁达的起来?
所以柴绍一直都想要做出成就来,证明自己丝毫不比自己的夫人李秀宁差。他这是在和李靖学习,因为李靖这位大唐军神的夫人也是一代奇女子,只是因为李靖此人真的是光芒闪耀,所以没有被他的夫人掩盖住,反而显得相得益彰,成就一段佳话,可是柴绍虽然文武双全,堪称是一代儒将,能称得上是一个杰出的人才了。谁叫他那么倒霉,娶了李秀宁这样一个不爱红装爱武装的夫人,娘子军的威名震彻整个大唐三军,让他觉得有些丢份,于是才会做出这样的决定,永镇吐谷浑。
见到下面的周闯上报来的情况,知晓了领头的将领是一个十几岁的少年,柴绍就思量开了,想了许久没有想到到底是谁如此少年天才,最后不得不找来前来传讯的士兵,询问了一番,最后得出了一个让他大吃一惊的消息:这个少年将军居然是自己夫人最喜欢的内侄——楚王李宽。
“来人,将这一封红翎急报一八百里加急传至长安!”柴绍宣来亲兵,交给他一风带着朱红火漆的信件,然后吩咐道。
士兵躬身应诺之后就迅速的转身离去,然后柴绍也是疾步离开了自己的府邸,向着边陲之地的兰州而来。
就在大唐因为李宽归来显得格外的热闹的时候,高原上吐谷浑的噩梦开始了,一场堪称是灾难的疾病在这个国度里开始疯狂的蔓延,最开始出现的地方不是别处,正式吐谷浑的国都——鄯善城。在这里出现了大量的生病的人群,令人感到惊异的是,最开始发病的居然是生病最少的部族勇士,这些身体强健的勇士们,开始集体的出现寒战、高热、乏力、头痛、四肢及腰背部酸痛,等症状,甚至有些人因为高烧而出现惊厥,昏迷的症状。
这些士兵出现了这样的症状,可是急坏了吐谷浑的高层,因为这种从未被他们认知过的疾病在疯狂地传染,不仅仅在军中,甚至城中的吐谷浑高层也出现了这样的症状,他们勇猛的王族继承人遵王就不幸的被诊断出来相同的病症。这让这个高原上的民族感到了深深的恐慌,他们认为这是雪山圣湖之神的惩罚,他们被神灵抛弃了。于是一时间苯教的信仰开始兴盛,人们纷纷将自己家中的粮食,皮毛,牲畜等等烧给伟大的神灵,祈求得到宽恕。
可是这一切除了让他们不仅仅要面对疾病给要面对饥荒之外,没有丝毫的效果。而且那种让他们感到无尽的畏惧的病魔开始肆无忌惮的向着整个吐谷浑的境内蔓延起来,最开始发病的那些部族勇士身上出现了一块块的红斑,奇痒难耐,让这些勇猛的战士都不住的伸手去挠,抓得浑身鲜血淋淋。
死亡开始出现,红斑变成丘疹,然后出现水泡一样的疹子,伴发着各种各样的奇怪的疾病,珍格格吐谷浑变成了人间鬼蜮,只见无数的人身上,脸上带着血淋淋的水泡,他们像是行尸走肉一样的游荡者,也不再放牧牛羊,不再去劳作,因为他们全都开始绝望,随着死亡的人越来越多,死法各不相同,甚至有人因为这疾病双耳失聪,双目失明。有人狂性大发。整个吐谷浑乱了起来。
吐谷浑的军队是最先发病的,而且在最开始的时候,因为同伴生病,很多人都去看望,结果一发不可收拾,整个吐谷浑能打仗的青壮大多发病了,然后整个军队都失去了战斗力,然后整个王国就彻底的变成了死亡的国度,人心丧乱,整个吐谷浑开始变成了世间所有的丑恶的聚集点,杀人放火,强奸抢劫,所有的你想象得到的罪行都能在这里找到。
伏允坐在遵王的床头,看着已经死去的儿子,他心中彻底的失去了希冀,因为他知道整个吐谷浑已经完了。可是他最搞不懂的是,到死是因为什么吐谷浑就这么稀里糊涂的一败涂地,彻底的亡族灭种了!(未完待续。。)
第三十八章 不祥
草长莺飞三月天,芳草萋萋在官道的两边生长着,不知名的野花给这落寞的旅途带来了几分别样的感觉。↖骑在马背上的柴绍此时的心情却是万分的复杂,不仅仅是因为这一次的归来的人的身份感到诧异,更是对即将见面的这个小子有着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触。从小这个小子就很得自己夫人平阳公主的喜爱。甚至比起自己两人的儿子柴令武都还要宠着。但是当年那个弱不禁风的瘦小子现在居然做出这样的战绩,他真的有一种恍若隔世的感觉。在他的印象中李宽这个小家伙还是那个捧着药罐子喝药的小屁孩儿,可是转眼间已经十年过去了,这还是他这十余年的时间里第二次见到这小家伙吧。
这些年来,他一直在镇压着着吐谷浑的边患,自从前隋以来,这个游牧民族壮大起来之后就一直是边关上的一个毒瘤。但是当时的统治者隋炀帝杨广并未将注意力放在这里,他的心目中只有那远在东北的高丽,那里才是他的目标。他一直想要征服那片苦寒之地,用来证明自己的功绩。也就让这个小小的疥癣之疾变成了现在这样的心腹之患,这些年这个民族习惯了在山脚下的那个只会种地的民族身上掠夺所需要的粮食,布匹,食盐这些必不可少的东西,他们在华夏民族的血液的滋养下变得越来越兵强马壮。这造成了大唐建国之后虽然有心镇压,可是却一直那这个来去如风的民族没有办法的局面。于是有心和自己妻子一较高低的柴绍就主动要求留了下来,这些年他是小心翼翼的应对着。也取得的不菲的成果,可是却也只能堪堪自保。从未深入过那一片在高原上的土地。
可是现在这个少年,带着只有自己三十分之一的部队。居然打上了高原,在上面搅风搅雨,而且还带着大部分人全身而退。这是何等的战功?高原上的消息也是会传下来的,大唐的探子也深入了敌人的内部,所以李宽在高原上做下的事情,作为大唐边军镇压吐谷浑的山南道行军大总管的柴绍也是心中有数。
所以他在得知这一支队伍的首领是李宽的时候才会惊讶不已,想想自己这些年的所作所为,和这个小小少年相比起来,他就觉得老脸通红。只是在他看来。这一次李宽突入高原,还不是非常完美,因为在后来他明显是被吐谷浑的大部队给盯上了,这个时候就该迅速的退出,回到大唐才是最好的选择。可是这位少年将领显然不甘心就这么下山,所以在高原上和敌人纠缠了足足大半个月,而他们自身的伤亡大部分就是在这大半个月被紧追着的敌人制造出来的。这一点柴绍觉得李宽有一点太过较真了。
对于异族的征伐,要不是有一战定乾坤的绝对碾压的实力,那么最好的办法就是见好就收。一次一点,积少成多,集腋成裘,聚沙成塔。总有一天能将这只有区区十几万人的小部族给拖死。这就是柴绍的决议。这样的见地有些太过保守了,这才是制约柴绍一直都是战功不显的最大因素。
行至半路,春雨淅沥沥的开始洒下。丝丝缕缕的像是一条条连接着苍天和大地的丝线。柴绍骑着自己的瘦骨龙,一匹骨瘦如柴的战马之上。冒着雨继续前进。身边的亲兵随着他的脚步也是一刻不停的赶路,兰州城已经在望了。有望在今天的夜里见到这位大唐的楚王殿下。
远在中原腹地,清河郡,清河崔氏的府邸之内,在大堂之中崔氏的族长崔敬此时正在和自己的女儿对峙着。因为这一次他从自己最疼爱的闺女的嘴里听到了一个让他最不愿听到的消息。那就是自己女儿有了心上人,但是这个人却是让他万万不能接受的。那就是自己女儿居然爱慕皇室中人。
要知道这些世家大族一直对于皇室是保持一种略带排斥的态度,因为这个坐上了江山社稷宝座的家族,其实血脉并不纯净。他们不是纯粹的汉人,是鲜卑人和汉人的混血,在一项坚定地皇汉思想作祟的五姓七望中,当今皇室就是他们所有世家的假想敌。但是天下大势却是李唐皇室掌握了绝对的实力,所以他们不得不屈身拜服。但是想要他们在内心深处承认这个皇室凌驾在他们之上,那是万万不可能的,哪怕在不久之前他们这些世家大族的最高层曾经在皇室手中吃了一个大亏,甚至不得不将家族明地里安置在朝堂上势力收缩起来。看着朝堂之上皇室一家独大,这也不意味着他们就放下了内心的骄傲了。
就如同当初他们编撰出来的《氏族志》一样,皇室李家就只是一个三等世家。远远不入他们法眼,这一点就连皇室的宗族——陇西李氏也是这样的观点。所以崔敬在听到自己七女嘴里说出来的那个名字的时候,第一个反应就是怒斥:
“你这个不懂事的丫头,怎么这么不让人省心!”崔敬看着那个带着绿帽子的少年王大少夺门而出之后,将手中的茶杯重重的放在茶几上,下巴上的山羊胡子一翘一翘的,他真的是被这个丫头给气着了,好好地门当户对的世家公子她不喜欢,怎么就会看上那个只听过名声的皇室子弟?这简直就是在崔氏的脸面上抹锅黑啊!
“说吧,到底是怎么知道那个小子的?我们崔氏府中可从未收纳那个小子的丝毫消息!”崔敬捋着自己的胡子,看着倔强的站在自己对面的少女。脸上全是责备,他此时恨不得将这个最宠爱的女儿的小脸给拧上几个大包,这个不让人省心的丫头。那个家族那里是他们看得上的,全都是野蛮人,从建立大唐的李渊开始,到他的几个儿子:李建成,李二,李元吉,李元昌……这些人都不是什么好货色,李渊当初就是因为睡了杨广的女人,怕被炀帝清算,这才起兵造反的。而他的几个儿子,都是不当人子的家伙,几个大的儿子,一母同胞,为了皇位一个个不折手段,甚至杀兄杀弟,兄弟阋墙。这样的家族会有亲情?这样的家族会有教养?
崔敬心中为自己解释着,不是因为看不起皇室的血脉,而是怕自己的女儿嫁入皇家之后会因为她单纯的性格,纯良的品行会被欺负,所以他才会不同意自己女儿喜欢那个皇室子弟,才会如此雷霆大怒。
“爹爹,女儿当然知道那个人了,现在大唐好多人都在传说那个人的故事呢,就像城里边‘醉仙居’的说书先生,将这位王爷的事迹当成了故事话本,每天都在宣讲呢,好多人喜欢听!少年诗才,那一句‘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实在是太有男子汉气概了!”这位看起来清纯若仙的少女实际上的性格并不是那么的不食人间烟火,然而是非常的活跃,当真是人不可貌相。
“哼!什么少年诗才,不过是抄的两句歪诗,不然怎么会在最开始有诗文传出,之后这么多年除了在战场上打打杀杀的就再无出彩文章!在沙场上讨饭吃那是最低等的人才会去做的,随时都有可能丧命,那样的人只是匹夫一个,有什么好的!”崔敬将崔雨霏嘴里的那个人批的是一无是处,甚至说出了匹夫这样的评语,要是这句话传出去,那么那些世家全都会将被他如此形容的人口诛笔伐的体无完肤。这些动笔杆子的读书人最爱的就是‘毁人不倦’了,那些和他们不对付的,说他们迂腐的,就是他们丫丫电子书征讨的对象,妙笔不仅可以生花,还可以抹黑。所以把握住了当今天下绝大多数读书人的世家才会有着如此的崇高地位。因为他们站在了道德的制高点上,只有他们用手中的一支秃笔攻击别人的份儿,哪里还有他人教训他们的余地!
“什么啊,明明就是一首好诗,葡萄美酒郁金香,玉碗盛来琥珀光,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处是归乡!这样的诗句哪里是一个匹夫写得出来的,爹爹,你别乱说!”崔雨霏和自己父亲辩解起来,面上清冷的她,此时却是难得的显得激动起来,柳眉微蹙,杏眼圆睁,显得很是生气。
看到女儿这副摸样,崔敬一阵不妙的心情一闪而过,甚至有了一种不祥的预感,这丫头难道是认真的?这可是万万不能啊!
清河崔氏父女之间上演了一出激烈的辩论赛,父亲此时已经板起了脸,一张脸黑得像是锅底,对于这个从小宠到大的女儿,他这一次是真的动怒了,堂堂五姓七望之首的清河崔氏家主最宠爱的的女儿,居然会钟情于一个被所有的汉室世家瞧不起眼的皇室子弟。这要是被别的世家知道,那么崔氏的颜面何存?这样的事情在这个圈子里也是有过先例的,只不过那一次是皇室被打了脸,当初皇权初定,李二大选秀女,所有的被征召的女子都被送入宫中,可是却有一个例外。
那就是郑氏一族的四小姐——郑丽婉,这个当今郑氏一族的族长郑铎的掌上明珠。当时为了应付这一道圣旨,郑氏一族将这位四小姐连夜许配给了左近的一个小世家——陆氏。有婚约在身,那么皇室要是再强召郑丽婉入宫,那就是强抢民女了。只是陆家没有顶住压力,在皇室的强悍武力之下否认了这一桩婚事。
哪怕是这样,皇室的颜面还是被狠狠的削了一层,这是各大世家之间的笑谈,郑氏的这位四小姐当然从此以后也是再也没有机会嫁人了,只有孤独终老的结局。(未完待续
第三十九章 心已不再
长长的队伍走在土黄的道路上,没有丝毫的遮盖的阳光直射而下,照在人脸上暖洋洋的,战马的马蹄踏在地上的尘土中,扬起一路黄尘。∷四∷五∷中∷文※%,清脆的麦苗在两旁的土地里随着春风晃动着,晃得任满眼都感到一种清凉。李宽骑着马,伴随着柴绍一路行来,这一次,两人一同回京。
黄尘漫天,一路归来的归人感到一阵阵的兴奋,也有一股子的悲凉。当初一起出征的弟兄,有人永远的留在了那一片他们战斗过的异族大地上。回来的带着荣耀,带着兄弟们的期望,在今后的岁月里怀着对同袍的思念活下去。在那遥远的长安,那里歌舞升平,那里是所有大唐人心中的圣地,可是那里也是整个大唐最肮脏的地方。这一次携着大胜归来,他们是整个帝国的英雄。或许家中的老妻可以扯上她喜欢的那一匹花棉布,做上一件漂亮的衣裳了,队伍中的老兵如此想着。
炊烟袅袅升起,已经是上午接近午时,大唐百姓开始准备早餐了,对于一日两餐的他们来说,这个时候就是一天中的第一个饭点。
“走,前方有一个村子,我们这一行人实在是太多了,去人家村子里不方便,绕过去吧!”柴绍举目四望,长长的胡须随着马匹的步伐在胸前晃荡,看着身边嘴角微微冒出胡须的楚王殿下,这位久经沙场的宿将也不得不佩服起来。这一路行来,最开始每日数百里的行军,他这个一直苦练不缀的经年老将都已经感到疲惫不堪。可是身边这个小子却是一路上都显得风轻云淡,甚至连汗水都未曾出过一次。不仅仅是他。就连他们身后的那些士兵也是微微有些脸红气喘而已。这样的精锐军队真的是这个不过刚十五岁的少年训练出来的?比起当今圣上的玄甲卫也不见得差上什么了。同时他也感到一阵的心疼:这样的军队不管在哪里都是被人当成宝贝一样的底牌,哪里会像这位少爷一样。在最后和敌人周旋那么久,弄死了四五百人,这样的精锐士兵在他的麾下定然是百夫长一级的基层军官,那死去的四五百人足足能带起四五万的大军。
不当家不知柴米贵,真是一个奢侈的小家伙!柴绍如此想着,他不知道其实朝廷对于这一只军队的开销不过是小小的不足三成的军饷,其余的全是李宽自己掏腰包凑上的,光是在长安城外秦岭深处训练的那两个月,就足足将李宽这些年来攒下的银钱花费了泰半。但是在最初的投入之后。现在的维护却是不需要那么多的钱银了。
而且,在前两日他们获得了前线传来的线报,吐谷浑突发瘟疫,甚至他们派出去的细作也在这一场瘟疫中死伤惨重,最后是一个半人半鬼的一张脸上全是坑坑洼洼的疤痕的细作拼死穿越了那一大片瘟疫横行的大地才将这一折消息传了回来。在得到这一个消息之后,柴绍才真正的放心了,这才放缓了脚步,和李宽一路缓缓而行,不再像之前那样像是身后有这一大群敌人在追杀一样。
吐谷浑爆发的瘟疫是虏疮。对于这个东西,大唐也是深有余戚,当初在岭南那一片土地上,虏疮就曾经爆发过。当时前隋就已经成为那一片大地的实际主人的冯家的上一任家主就曾经在那爆发虏疮的城池之外哭晕在路旁。那是一片地狱一般的惨象,满城数以十万人,最后生还者十不存一,而且这些生还者多数还是身染了各种怪疾。有些人全身像是腐烂过了在重新生长出来一般,全是恐怖的白斑。有的满身伤痕,一块块的像是一片片的鳞甲。那是前隋大业年间的事情。隋炀帝杨广为此还曾在金銮殿上大发雷霆,因为这一次的虏疮爆发,被一些有心人利用说是他不行仁政,上苍震怒从而降下灾劫。
当然最后那些在背地里嚼舌根子的全都被这位残暴的君王给咔嚓了,当时柴绍一家身居大兴城,也是家大业大的高门大户,那一年在午门前面,溅落在地上的鲜血足足结出了数寸厚的血痂,那股子浓的化不开的血腥味足足弥漫了大半个月,整个大兴城在那一段岁月里全然宛若一座死城,所有的百姓都不敢走出家门,甚至不敢和任何熟人交谈,深怕一个不小心就说出了一些犯忌讳的话,然后不明不白的就被抓去斩首了。
柴绍因此对于这虏疮可谓是印象尤深,所以在之后的路上,他对李宽的态度就变得有些微妙了起来他虽然不相信这一场所谓的瘟疫和自己这位内侄有关系,但是却难免心中感到一阵古怪。你们这才去转了一圈回来,那里就发生瘟疫了,你们是瘟神么?
所以后来这一路上柴绍的心就不在赶路上了,而是在提防着,他是真的感到一阵后怕,因为这一群人可是从‘疫区’回来的,要是有人突然发病什么的,那么自己岂不是危险了?所以他小心翼翼的观察着每一个在他视线范围内的战狼骑士兵,看看他们是不是真的还是正常的人,要是谁有什么头疼脑热的话,那就这的糟糕了。
这些话这些事柴绍只能阴在自己的心里,他不敢说出来啊,这样的事情他要是捅了出来,那么这些士兵是呆在原地等待所谓的瘟疫爆发,还是会发疯发狂的四散而去,从而将这可怕的东西扩散开来?这些柴绍都盘衡着,所以这一路上柴绍可谓是异常的煎熬,甚至可以说是如履薄冰,处在两难之间的他才知道原来这千里的路程是如此的漫长,是如此的煎熬。但是他又不敢说出来,甚至连态度的微妙变化也都是只有和他这些天朝夕相处的李宽才感受得到。
李宽虽然感觉到柴绍这些天的变化,但是在他想来,这是因为近乡情怯,毕竟这位姑父已经足足有六七年未回长安了,最近的一次是在李二登基的时候,那一次他回到长安参与了玄武门的那一场流血事件,但是其中他的表现比起自己的妻子平阳公主还是差了很多,这让他这些年都不愿再回去。直到现在这一次,李宽在高原之上和吐谷浑大战了这么一场,然后取得了不菲的战绩,吐谷浑经此一役,恐怕是无力再次犯边了。这才使得他产生了回去看看的念头,看看自己那个不成器的儿子,在他母亲的教导下长成什么样了,虽然每逢年关上元的时候,他们两母子都回来边境上和自己团聚,可是那个时候的柴令武都是表现的中规中矩,显得很有贵族风范。这让柴绍很欣慰,可是却又感觉有些奇怪。所以才想起这一次突然和李宽一起回长安住上一阵,彻底的查验查验自己儿子的成色。
可是却在半路上被这当头一棒打的是双眼冒金星,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这不是他想要的结果啊!
长安城,高高的城墙还是那样雄伟,还是如同铜墙铁壁一般,将这座当今世上最大的城市护卫在自己的怀抱里。城中到处都是往来的百姓,各种商品在这里聚集,然后又散去。城中处处都是一片繁华的景象。高楼林立,相对于这个时代整个世界上其余的地方来说,都是绝对的繁华之地,大唐这些年可谓是声名远播,在两年前将突厥灭亡之后,和西域之间的贸易已经不是那么困难了,有着无数的西域胡商带着他们的商品,穿越危险重重的浩瀚沙漠,穿过无数的马贼的封锁与围剿,还有无数的西域国度来到了他们梦中向往着的盛世大唐,带来了西域上好的葡萄美酒,还有美丽热情的胡姬。
这些新鲜玩意儿,对于那些半大的大唐世家子弟来说,可谓是无上的诱惑,所以这段时日以来,大唐勋贵中的少年就迷上了一项活动,那就是逛街。
没错,这群纨绔迷上了逛街,不在是以前那样策马在街上狂奔,而是用那一双肉脚,丈量长安城的街道,他们为的不是买上什么东西,而是为了看那些身上只穿了几块布缕的胡姬的表演,一个个抖胸提胯,看的这些未经人事的少年双眼放光。然后带着一丝丝别样意味的灿烂笑脸,从她们手中接过那一坛子所谓的葡萄美酒,甩下一大块的银子,转身潇洒地走了。
不仅仅这些世家纨绔爱上了逛街,还有另外的一批人也成了街上扫荡的主力,就是一大群谁也不敢招惹的萝莉和少妇。这群女人不仅仅有各位勋贵之家的小姐,还有许多是那些郡王,亲王家里的女眷,她们比起哪些纨绔子弟就更钟爱这一项活动了,因为她们可以在这里找到她们喜欢的东西,比如来自吴越之地的胭脂,还有来自遥远西域的小玩意儿,什么五彩琉璃之类的,这些东西深受她们的喜爱,所以现在她们也成了长安城中的一道靓丽风景。
要说这么多的女眷抛头露面的在街面上晃荡,不管是哪家的闺女或者媳妇儿,家人都不会放心,所以这群人又成了长安城中最没人敢惹的一大祸患,因为她们身边可是有着许许多多的便衣在悄悄地护卫着。在这一群人中却又有着几个来头最大的,那就是从宫里出来的那几位了,整个长安城都无人敢惹,或者说大家都知道她们是谁,都不愿去招惹,因为那几个人都是出来闹着玩的,只要没有人不长眼的和她们抢,那么玩好了她们就会回去了,谁又会因为这些异族带来的小玩意儿去得罪那最上面的那个人?(未完待续。。)
第四十章 国子监外小酒馆
马蹄哪怕再缓慢,可是始终还是在向前迈动着,长长的路始终有着尽头,看着在遥远的地平线上看到那高耸的城墙,柴绍知道长安到了。△¢四△¢五△¢中△¢文…,
哪怕隔着老远,哪怕六年未曾回来,可是现在柴绍才发现,这座城市在他的心里边是那么的清晰,那雄伟的城墙,高耸的矗立在长安城的外围,足足有着五丈多高,全由一块块的青石垒成,甚至当初年少在那城门前用腰间佩刀刻下的那一行小小的字迹也都还历历在目。这一切都恍然发生在昨日一般。可是现在自己却是花白了胡须,鬓角也沾染了霜痕。当初的年华一去不复了,现在想来这些年和妻子怄气,实在是一件可笑的事情。
这一路上的担惊受怕,柴绍想了很多,这些年一直不敢面对的事情在这一段短短的路程里,他彻彻底底的想了一个遍,当初因为李秀宁的强势,他心中感到自卑,从而就此远居边关,这一驻守就是十年,这十年是他自己在逃避,怕被人看不起,说自己不如家中娇妻。但是这段时间在随时都有可能爆发的虏疮的威胁之下,他居然不可思议的想通了,这一切都只是自己在为难自己罢了,就算别人会在背后议论,可是那又如何?难道自己就会少一块肉?
柴绍此时光棍的想法实在是不知道怎么冒出来的,或者是因为他这一路上一直忧心的事情压迫出来的吧。总之在见到长安城的那一瞬间,柴绍有一种热泪盈眶的感觉,那种患得患失的心情在这一瞬间消失了。他此时就像要回到自己在长安城的家里,那个自己童年少年时期一直居住的地方。现在叫做‘谯国公府’的地方。去那里看看自己的妻儿,还有那一片只有在梦里才能见到的花园中绽放的的槐花。
没错。柴绍家中的院子里居然栽种了一株槐树,在庭院的正当中,这一株槐树可谓是枝繁叶茂,就像是一柄翠绿的大伞支撑在谯国公府的大院子里。李宽也曾经在这棵槐树上摘过槐花,然后编织成花环给自己的两个妹子带上。当然现在李宽最想回到的却是自己在长安城的小院子,哪怕那里和他的身份实在是不大搭调。
城门在望,一个个站的笔挺的士兵伫立在城头上,手中长矛拄在地上,矛尖冲着天空。身上穿着的也是黝黑的铁甲。甲叶一片片的反射着阳光,显得明晃晃的难怪叫做明光铠。城门口无数的百姓进进出出,李宽他们骑着马来到了城门外,然后下马而行。
这一次,李宽虽然也是奉了李二的密旨才去吐谷浑的,可是毕竟没有丝毫的消息昭告天下,大唐出兵了,而后来传到军中的消息都是暗中传递,所以这一次李宽他们归来是没有丝毫的欢迎仪式的。哪怕是进入这长安城,也是剿下了身上的兵刃,还有交了入城费方才走了进来,他们一身的皮甲。早在从高原上下来就被换下了,而且除了腰间的佩刀之外,李宽其余的兵器。那张长弓还有他的镔铁长枪都已经让士兵带回了东郊马场,现在他就是一个骑着马。身佩横刀,想要进长安的游侠儿。而在他身边的柴绍,就是他的管家一类的下人,这年头,游侠儿都已经请得起管家了!所以守城的士兵多收了他两文钱的入城费,借口是他们两人都带了马匹。
长安城的街道还是那样的横平竖直,像是用尺子拿着画出来的一般。宽敞的街道上,百姓来往,见到牵着马,佩着刀的两人,大多躲闪开来。因为这样的人,都不是一般人,他们要么是游历天下,行心中侠道的游侠儿,还有就是带着刀出来装逼的世家子,这两类人都不是普通的百姓惹得起的,只是这两种人都受大家的一致鄙视。
因为游侠儿不事生产,全都是在想着那些自己心中的侠义,殊不知其实就是街头混混儿,而那些世家子,就更不是东西了,穿的人模狗养的,结果做的事情却是连狗都比不上。他们只会祸害百姓,除此之外就再无是处了。所以百姓对于这两种人都是能躲就躲,躲不了那就没办法了,只能离着远点就远点。
“走一走,看一看呢!这里的白面馍馍只要一文钱啦!”
“大家快来看啊,这是来自西域的绝世珍宝啊!这么大一颗的五彩琉璃,可谓是价值连城啊!走过这村,就没这店了!”
街面上的叫卖声不绝于耳,大家都在为了生活而繁忙着。只是在这农本位的时代,商人的地位实在是低的可怜,就和那些签了卖身契的奴仆相差不远,甚至作为一个勋贵,打杀了一个商人,只要上缴数贯钱的的罚款就能免于惩处。所以这些商人虽然叫喊的厉害,却是没有一个敢强行到街上揽客的,都在自己的小摊后面扯着嗓子喊,喊的声音大就有更多的人上门买自己的货物。
李宽本想和柴绍分道扬镳,可是却被拉住了,因为柴绍许久未曾回家了,所以想要给妻子和儿子买点礼物回去,只是这些年他一直在边关,未曾回来过,对于京城现在并不是很熟悉了,因为这几年长安城的变化非常大,原本的那些什么小吃店,或者小摊贩,都大多不再原地了,所以想要买到心仪的东西,没有熟人指点陪同,还真不是一件容易事。这不李宽就被抓壮丁了,虽然这小子也大半年没在长安城中混了,可是却比起柴绍自己好多了。再加上他虽然不在长安城中,他的那帮子兄弟狗腿却一个不落的在里边呢,有什么消息定然瞒不住他们这些纨绔。
“那行,我这就联系程家的三兄弟,让他们一起带个路!”李宽想了想也同意了柴绍的建议,毕竟这一次他是和自己一起回来的,要是就这么丢下他跑了,有点不地道。
“程家三兄弟?他们成吗?”柴绍一听李宽提起的这几个人,顿时一阵头大,因为这程氏三兄弟实在是不知该怎么说了,哪怕远在边关,对于这三个堪称是混账的程家三兄弟也是如雷贯耳,这几年柴令武倒还好,在李秀宁的管教下,虽然混在娘子军的一群女人堆里却也没有多大的劣迹,可是这三个家伙却是没那么消停了,和尉迟恭家的两个傻小子一起,成为了长安城的几个祸害,可谓是恶名昭著。别的不说长安城里边的文臣子弟没有几个能逃脱他们几个的拳脚。
当然这也是文臣和武将之间的彼此不对付造成的,文臣家的孩子大多都被父辈逼着学习诗书,所以一个个鄙视满嘴粗口,浑身肌肉疙瘩的武将家的混小子。以为他们就是粗俗匹夫,不见他们的父亲时常在家大发雷霆呵斥那些只知道用拳头讲道理的什么名将么?这样的人怎么能将大唐治理好?所以他们就是蛮子,都是不堪造就的废材,除了一身肌肉疙瘩,还有提着刀枪和敌人拼命之外,还能做什么?现在大唐正处于飞速向前发展的时候,这些人一点用处都没有。
正是因为这些所谓的读书人看不起武将子弟,所以他们随时都要面对人身威胁。那些长满肌肉疙瘩的家伙,嘴皮子上面讨不了便宜就用拳头把丢了的面子找回来,其中以不善言辞的程氏三兄弟和尉迟家的大傻和二傻最爱动手,要不是程咬金和尉迟恭都是那种那脸不当脸的滚刀肉,说不定早就将这几个闯祸的小子打死了。
这几年,这两个老将都不知道被多少人弹劾过,说他们教子无方,说他们嚣张跋扈,可是却从未见李二惩罚过这两人,该怎么样还是怎么样,而文臣还是一直坚持不懈的告状,这就成了一道朝堂上的家常菜。
李宽知道在哪里找的到程家的三兄弟,这三个家伙是最不爱读书之类的了,但是程咬金这个家伙虽然自己不识几个字,却还是要自家的几个混小子去国子监混混日子,毕竟这是李二交代下来的,他怎么也得遵旨不是!所以现在这三个家伙一定是在国子监外面的小酒馆里喝酒呢!李宽虽然这两年不怎么在长安城,可是还是这三个家伙更是不知道挪窝的主,所以一定能找得到的。
果不其然,在国子监外面的一家小酒馆里,三个铁塔一般的汉子正坐在一张桌子上就着一盘小菜喝着一坛子酒仙居的‘黄粱一梦’!这是一种高粱酒,度数很高,但是偏偏入口非常的柔,不知不觉就让人喝多了,然后昏昏睡去,所以才叫做黄粱一梦。
“来干了这碗!”一个面黑环眼,鼻梁高耸满脸络腮胡子的汉子举起手中的海碗,然后大喊一身仰头就喝了起来。
“来喝了这碗!”另一个面黑环眼,鼻梁高耸满脸络腮胡子的汉子举起手中的海碗,然后也大喊一身仰头就喝了起来。
“来整了这碗!”还有一个面黑环眼,鼻梁高耸满脸络腮胡子的汉子举起手中的海碗,然后同样大喊一身仰头就喝了起来。
“我靠,这才两年不见,这三个祸害怎么长成这样了?还真的是程咬金的种,姑丈,你看这三货长的多像啊!”一个戏谑的声音传来。
“那个龟孙,活得不耐烦了?”三个黑脸汉子同时一拍桌子,然后哗的站起身来,这是才看出三人的不同来,三人虽然看起来都一样,可是站起身来之后,却是一个比一个矮,坐在最上首的那个最高,背对着大门口的那个最矮。(未完待续。。)
第四十一章 揍你们三个
长安城,谯国公府。⊙四⊙五⊙中⊙文¤,夜幕却微微降临,黄昏的天边挂着几抹残霞。在这硕大的国公府内,正厅之中。柴绍一家人和李宽坐在一起,围坐在一张小小的方桌前,吃着简单的晚餐。几碟小菜,一碗豆腐,还有一碗酱牛肉,这就是柴绍回京之后吃的第一顿饭。是如此的简单,一点也不符合他们一家的身份。
但是这一切却又是那么的温馨,李秀宁坐在柴绍的左手方,不时的给他夹菜,看着华发微露的柴绍,这位大唐巾帼第一英雄有些意尽阑珊,遥想当年那雄姿英发的翩翩少年郎,如今已步入不惑之年,多年的边关苦寒,让他面容更显苍老,但是却让人更感到一阵心安。
嫁予柴绍,这些年来夫妻之间只因柴绍心中的疙瘩从而显得疏远,但是这一次回京李秀宁却感到了这二十多年来的另外一种截然不同的感受,她能感觉到自己夫君心中的芥蒂已经解开,不再因为那些琐事而耿耿于怀。所以她很高兴,在饭桌上也显得很是热情,就连对李宽的戏弄也少了不少。
吃着白米饭,李宽想起前段时间在高原上啃着那些半生不熟的窝窝头就感到一阵幸福,不由得狼吞虎咽起来,看得在他身边侍候着的两位侍女一阵心疼。
桌上的饭菜很是简单,这是李秀宁受了长孙皇后的影响,因为在宫中的李二要不是大宴群臣的时候也只是三菜一汤的标准伙食而已。大唐现在正是百废待兴,大肆向前发展的时候,除了那些必要的面子工程之外。对于饮食这一方面就是能省则省了。这一点长孙皇后是最大的表率。这一点李宽是一个截然相反的代表,因为他名下的酒仙居是整个长安城的最为奢侈的酒楼。甚至现在已经差不多遍布大唐各个重要的州县,在那里吃上一顿饭足够普通人家吃上半年了。所以对于酒仙居的税收则是直接上缴内府。长孙皇后直接收走了,交税比例比起农税之类的可谓是严苛至极了。
除了饭菜,还有一壶酒,这是为了庆祝柴绍回来,李秀宁才会差人去李宽的酒楼里拿的,对于李秀宁李宽哪有胆子去收她的酒钱,所以这一坛子的酒仙居最贵的十年陈酿,就这样摆在了一碟小青菜的边上,成为这一桌子饭菜中最为奢侈的东西。
“小宽子。谢谢你将你姑父带了回来,要不是这一次你去了,这个小心眼的家伙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想通回来呢!”李秀宁端起了身前的酒杯,秀手一伸敬了李宽一杯,这可让李宽受宠若惊,他这位姑姑可是一直蹂躏他为乐的,这一次的礼遇实在是千载难逢。
“姑姑,你这可是折杀小侄了,姑父想通了什么?小侄可不明白!”有些事情心里知道就好。说出来那就是找抽了,李秀宁绝对做得出来。
“你这小家伙,就是心眼儿多!算了跟你这么说话实在是费劲,喝了这杯酒。然后吃饭吧!”李秀宁白了他一眼,这个小宽子怎么就是一个小滑头呢,比起自己儿子柴令武多了那么多花花肠子。而且还一直都显得很是豪爽,怎么也不像是侯君集那样的阴人。
“行了。楚王殿下,你姑姑难得高兴。你就别扫兴了,有些事情我这做姑父的也得感谢你,要不是这一次你突上高原,或许我还在钻牛角尖呢!”柴绍也举起了手中的酒杯,对着李宽遥遥一敬,然后一口而尽了杯中之酒。
“不说这些了,吃饭吃菜!”李宽也喝下了杯中酒,然后就夹菜压下腹中的燥热,这可是当初第一次酿造的酒头,也就是酒精浓度最烈的那一点,在酒仙居的院子里的桂花树下埋藏了十余年,前不久才挖出来。可谓是又醇又烈,在嘴中显得很是柔顺,爽滑,像是最精细的丝绸一般的触感,可是喝到腹中方才知道期间的滋味,那种骤然绽放的炽热酒力,像是一团火苗在胸中燃烧。
李宽酒量不浅,但是这种高度的白酒,却是少有涉猎,他一般都是喝中度酒也就三四十度的酒精烈度,这一次被李秀宁这陈年佳酿灌了几大杯,有些迷迷糊糊的。
“宽表弟,你这一次上吐谷浑有没有见到那巍峨的雪山啊?漂不漂亮?听说高原上的湖泊倒映着蓝天,可是漂亮得紧,雪山上生长的雪莲可是滋阴养颜的圣品,宽表弟可有采摘一些回来?”柴令武借着酒力开始了连珠炮一样的询问,这位在长安城也算是小有名气的纨绔,对于刀兵战场,马革裹尸没多大兴趣,倒是对那些风花雪月显得很是八卦。所以问的问题都和行军打仗无关。只是说道那雪山上的雪莲的时候,不仅仅是他了,就连李秀宁和李宽的两个小侍女都竖起了耳朵,显然没有那个女人不在乎自己的容貌的。
“什么雪莲啊,那东西不是那么好找到的,而且在吐谷浑被他们的大军追杀着像是丧家之犬一样,只顾着逃命了谁还会去想这些东西!”李宽的回答招来了好几双白眼。
“好了,别为难他了,其实这一次楚王殿下在吐谷浑的战事可不是那么顺利,一开始还好,可是当吐谷浑反应过来之后,那才叫艰难,吐谷浑的王子遵王一直率领着数万大军追着楚王殿下在高原上来回奔波,足足大半个月!所以什么雪莲,恐怕还真没机会去寻找!”柴绍出声给李宽解围。
“要你多话,吃东西吧!”李秀宁瞪了柴绍一眼,对于这两个不解风情的大小男人,实在是没有共同语言,于是她再次提起了酒坛:“既然小宽子你没有为姑姑找回雪莲,那么就自罚三杯好了!”李秀宁说道。
“这……”李宽傻眼了,这是什么情况,不就是几朵雪莲么?用得着这样?在进入吐谷浑的高原地带之后,看着那长在皑皑白雪之中的雪莲花李宽确实感到很是震撼,周围都是皑皑的白雪,天地间全是雪白的颜色,可是这花儿确实绽放在其间,那随风微微摇摆的洁白中透着丝丝粉色的花瓣,还有青翠若是翡翠的叶子,都让李宽感到一种难言的震撼。可是他却没有采摘,因为他在见到雪莲花之后,悄悄的尝试了一下,结果这玩意儿在系统中出售的价格却让他感到很是无言,他原本以为至少需要数十万甚至上百万才能弄到手呢,哪知道这东西只要区区两万点的能量值,这算什么?两万点说起来是不少,但是相比起在吐谷浑搜刮了一番的李宽来说,这一点就算是九牛一毛的一毛都算不上,所以他就没有去爬那严寒的雪山,因为需要的话,随时都有。
哪曾想,会因为这个又一次被李秀宁给惦记上了,这可不是他想要的结果,要是在灌上几杯酒,他可能就真的回不去了。于是赶紧解释道:“不过我这一次运气好,虽然没有刻意去寻找,但是还是顺路采到了几株,只是没有带在身边,这样吧,明天就给姑姑送两株过来!”
“这才乖嘛!不过刚才你刻意隐瞒姑姑,这个罪过可是要惩罚的,好久没有听到小宽子你唱歌了,今天借着这个机会也唱上一曲,算是给你姑父接风洗尘吧!”李秀宁脸上多云转晴,但是还是没有放过李宽,这不又提出了要他唱歌。
李宽喜欢唱歌,不时地就自己唱上几句,虽然时隔多年,当初时常哼唱的歌曲已经不大记得歌词了,可是还是喜欢,这是他还能想起自己到底是来至何处的一个眷念了。
“那好吧!既然不唱歌就要喝酒,那就唱一个吧!”李宽看着李秀宁提在手中的酒坛子,一时间只好同意了,他不是贪杯的酒中饿鬼,所以对于这在别人眼中的千金难买的绝世佳酿,他是有些后怕不已。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金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李宽清亮的嗓音在这谯国公府的大厅内回荡起来,他这一次唱的是他非常喜欢的一首歌,也是此时比较应景的,因为在这个年代要是唱什么我爱你就像老鼠爱大米之类的,定然会直接被浸猪笼了。
这首歌其实是一首词,也就是大唐时候说的长短句,歌词借叙述历史兴亡抒发人生感慨,豪放中有含蓄,高亢中有深沉。基调慷慨悲壮,意味无穷,令人读来荡气回肠,不由得在心头平添万千感慨。同时又营造出一种淡泊宁静的气氛,并且折射出高远的意境和深邃的人生哲理。
当然这些东西李宽自己是不怎么懂的,可是柴绍和李秀宁都绝非是浪得虚名之辈,他们都是这个时代中的超级精英分子,对于这首歌表现出的这些深层次的东西可是洞若观火,到了最后一句‘古今多少事,尽付笑谈中’的时候,两人更是浑身巨震,显然被惊得不轻。这样的情怀,这样的胸襟让他们自愧弗如,尤其是柴绍,想起这些年因为心中的那小小的自卑从而远走边疆,不愿回到这里,从而逃避的行径,更是感触良多。
“好一个古今多少事,好一个尽付笑谈中!当浮一大白!”柴绍说着就将杯中之酒饮尽,在他的脸上显露出彻底的大彻大悟的神色,对于自己比不过自家娇妻的事情,他算是彻底的放下了。(未完待续。。)
第四十三章 牛郎织女的故事(上)
凉风习习,吹在脸上带着丝丝的清凉,在这夜幕下的长安城,少有人在路上行走了,宵禁即将开始,在这大街之上到处都会由身佩横刀的武侯巡查,在这个没有夜生活的时代,日落而息已经成了所有人的一种习惯,他们早早的就已经回到自己的家中,然后静静地等着明天朝阳的升起。∷四∷五∷中∷文≧,
李宽没有骑马,带着两个侍女流连在这长安城的夜色里,那些巡街的武侯本想上前盘查,但是还未走到近前就被忽然冒出来的一伙神秘人拦住了,然后他们在交谈了几句之后,就远远的避了开去。李宽敏锐的感觉到了这里的变换,但是他却没有丝毫表示,这就是特权,身份带来的凌驾在一般人之上的特别的权力。要是他不是大唐帝国的二皇子,不是李二的儿子,那么现在定然是被那些凶神恶煞的杀才给拦下来盘查一番了。可是谁让现在不是那个讲究人人平等的时代呢?在这个年代,就是这么不平衡。
不管怎样,只要不打扰他带着两个俏生生的侍女看星星就行。看着天空中浩瀚的星辰,是那么的悠远与宁静,在那浩瀚的夜空中,闪亮着的星辰,代表的是一颗颗比起太阳都要炽烈的恒星。这一点哪怕是这个时代最有先见之明的人也想不到吧,他们都觉得太阳是天上最大的星辰,月亮都比这些微小的星辰大得多。
想着这些,李宽不禁哑然失笑。
“主子,你笑什么?”天香侧着脑袋。大眼睛带着好奇的神色,比起夜空中最闪亮的星辰还要明亮。这丫头也长大了,现在也是十一二岁的大姑娘了。在这个年代再过两年就是到了及芘的年纪,差不多可以嫁人了。小小的身段已经开始初具规模,就像那胸前的两只小乳鸽,已经微微的隆起,将一身粉色的宫装衣衫撑起,形成了一个小山丘一样的弧度。声音像是银铃一般带着丝丝的甜腻,柔柔的说不出的舒服。
“主子想起了一个故事,笑天下那些痴人儿!”李宽看着夜空中璀璨的银河,然后指着银河对天香说道:“你看到那条银河了吗?”
“看到了。那是天河,只是少爷为什么笑呢?”天香也认识银河,但还是不解。
“天香,主子既然已经打开了话头,自然会说的,不要急啊!你一急主子就高兴了!”红袖在一边出声提醒道。
“哦!”小天香迷糊的应了一声,不明白为什么自己一着急去问,主子就会高兴,但是只要主子高兴自己就问呗。
“相传啊。其实在开始这天上是没有这一条银河的,在天上有着满天的神仙,他们生活在天庭之中,天庭上的统治者叫做玉皇大帝。在天上也就和皇宫里一样,是禁止男欢女爱的,只有玉皇大帝和王母娘娘才有资格决定神仙们是否能在一起。只要私自结为夫妻的神仙都会被惩罚……”李宽缓缓的讲起了一段神话故事。
“在天上,有一个仙女。叫做织女,她织出来的云霞是最美丽的。也是最受天庭众仙喜爱的。只是这一天,织女在天上忙完自己的活之后,朝着人间看人间的景色,见到了一个名叫董永的人,在卖身葬父!”李宽这家伙恶趣味开始发作,胡乱的拉郎配,这不牛郎没有了织女那么在还会有那么一头神奇的牛么?
“主子别乱讲,织女明明是嫁予牛郎,什么董永?”红袖是一点面子都不给这个主子留下,出声戳穿了他的谎言,其实这牛郎织女的故事最早的记录大约是在南北朝时期,在一本叫做《述异记》的书中提及,原文是:“大河之东,有美女丽人,乃天帝之子,机杼女工,年年劳役,织成云雾绢缣之衣,辛苦殊无欢悦,容貌不暇整理,天帝怜其独处,嫁与河西牵牛为妻,自此即废织紝之功,贪欢不归。帝怒,责归河东,一年一度相会。”
红袖在以前可是博览群书,恰巧见过这个故事,并且对于这个故事很是喜爱,所以见到李宽如此胡编乱改,不由得出声驳斥。
“是么?对了我想起来了,确实是牛郎。这牛郎啊和自己哥哥嫂嫂住在一起,因为父母双亡,所以只能给哥哥放牛,这一天牛郎放完牛之后,躺在牛棚里边和牛睡在一起。他说:老牛啊老牛,你怎么不是一头母牛呢?”李宽的恶搞细胞开始发作就一发不可收拾,于是牛郎织女开始变味了。
红袖没有听过这样的故事,她只知道织女和牛郎是相互走到一起了,可是当初《述异记》这本书不过是那么一句话,怎么会有这些细节,所以也无法辩解,只能先听听。
“就在此时,那头牛忽然开口说话了!它说:‘牛郎啊,你这是什么意思,不要胡来啊,俺可是正经牛啊!’牛郎一惊:‘老牛你会说话?’就这样一个人和一头牛之间不可不说的故事开始了!”李宽越说越不正经,这和他这一次出征的经历有些关联,因为这一次他下的决定实在是过于承重,让他难以承受。他又岂会不知生化武器实在是异常的危险,稍不注意就是引火烧身的局面,仗着在系统里边弄出来的牛痘汁液,然后才敢使用天花作为一个生化炸弹,引爆了吐谷浑。
但是那毕竟是一个民族,哪怕是一个十恶不赦的民族,哪怕是一个食人族。可是在高原上他们也看到了很多的小部族,他们这样的小部落不过是三两户一起,赶着自己的牛羊,追逐着高原上的水草,哪怕他们有心也无力参与吐谷浑对大唐的劫掠。可是这些人在这一场席卷整个吐谷浑的灾难中也定然是难以幸存。这使得李宽心中有着些许的负罪感,他痛恨那些掳掠了大唐的吐谷浑人,可是却又在心中有着那一丝多余的同情心。所以借着这个故事他变得肆无忌惮的舒缓自己心中的那一种负罪的感触。
“牛郎对着自己的那头牛说道‘老牛啊,你知不知道作为一个男人,到了夜里总是辗转难眠啊!你有木有办法帮我解决一下?’那头牛当场就反对了:‘牛郎啊,你这是怎么了?这么多年了我还不知道你,倒到草堆里就能睡着吹鼻涕泡,还辗转难眠,说吧是不是看上隔壁的那个小寡妇了?’”李宽说的越来越离谱,红袖想要阻止,可是见到李宽从回来后就一直郁结的眉头却开始舒展开来,不由得住了嘴,而小天香却是听得津津有味。
“这一天,牛郎的哥哥要和他分家了,因为牛郎长大了,可是他们家的情况实在是穷啊,没有钱给牛郎娶媳妇,所以他哥哥嫂嫂就想出了这么一个办法将牛郎分出去住,这样就不用出钱给他讨媳妇了。牛郎的哥哥对牛郎说:‘你现在可以选一样东西,从这个家里带走,从此以后就一个人生活吧!’牛郎想了想然后选了嫂嫂,结果两兄弟就这么打了起来,最后他哥哥身强力壮差点将牛郎打死了,然后对他说:‘现在你除了那头牛,什么也别想带走。’从此牛郎就和自己的牛私奔了。”李宽将自己在后世见过的许多的段子都加了进来,越说越不正经。
“主子,为什么牛郎选了嫂嫂就要和他哥哥打架啊?”天香虽然已经慢慢的懂的了男女之事,但是却还是纯洁的小时一朵小白花一样的纯妹子。
“行了,别问这些,听主子讲就好,将来你长大了就自然懂了!”红袖虽然觉得这个荒唐的故事会让李宽心中的愁绪得到舒缓,但是也不想带坏了天香小丫头,所以就不许这丫头出声发问。
“哦!”这差不多两年时间天香已经习惯了听红袖的话,只要李宽没有说话反对红袖她都会听,于是不再问那个问题了。
“‘老牛啊,现在就我们了,你说是不是做一些羞羞的事呢?’牛郎对着自己的那头牛说道!‘停!牛郎,俺真的是一头正经牛,坚决的卖艺不卖身,别的都能商量,可是俺这冰清玉洁的身子绝对不会让你糟蹋了!我知道哪里有仙女洗澡,我带你去!’老牛带着牛郎到了一个山间的温泉水潭:‘这里每逢月圆之夜,天上的仙女就会下凡来梳洗,到时候你就去抓住那一件粉色的衣裳知道了不?’老牛站在水潭边上对牛郎交代道。”李宽边走边说,脑海里的那些略显无节操思想在这一刻变成了嘴里的故事,然后开始荼毒这个时代三观纯正的少女萝莉。
“‘为什么要抓那件粉色的衣裳?别的颜色不是很好么,我最喜欢的就是绿色了!’牛郎不解。‘你知道什么,就只有那一件粉色的才是真丝的,其余的都是麻布染色的,知道不买那个穿粉色的仙女才是天上玉皇大帝的私生女!’老牛恨铁不成钢的敲了牛郎的脑袋一下,然后说道。”李宽听到身后传来一声闷响,心里腹诽:这帮子的百骑司的家伙真是没定力!(未完待续。。)
第四十四章 牛郎织女的故事(下)
天阶夜色凉如水,坐看牵牛织女星。∷四∷五∷中∷文↑,在夜色下的长安,凉风吹过没有夏日酷暑的炎热与烦躁,只有丝丝的静谧。这座世界上最壮丽的城市此时沉浸在夜色中,有着独有的肃穆与安详。李宽带着两个侍女漫步在长安街头,从柴绍的谯国公府走出来已经许久,没有骑马的他们不过是刚刚走出永兴坊,此时毗邻东市,在这夜色下看着满天繁星,李宽继续讲着他的故事。
“牛郎和他的那头老牛,在一个月圆之夜,悄悄地来到了山间的温泉边上,等待这仙女的降临。带到月上中天,天上的云彩变作了七彩之色,恍若圆盘的月亮洒下的不再是沉静如水的银色月光,而是绚丽的七彩之色。在这漫天七彩云霞之下,一群身穿彩衫云绸的仙子从天空中凌风而降。她们身上的五彩霞衣在月色下飘荡着,俏丽美貌的容颜恍然像是月中嫦娥一般。只见当先的是一个身着粉色衣裙的仙子,她们来着山间温泉嬉水来了!”李宽讲述着脑海中的闪现着的画面,这一段难得的没有插科打诨,只是淡淡的叙述着。只是他的一本正经的表情下那一丝恶意却是隐藏的很深很深。
“主子,仙女来了,牛郎会去偷衣服吗?”天香斜着小脑袋,一路上盯着李宽的脸颊,一脸的崇拜,在她看来主子居然会讲这样的故事实在是太厉害了。年幼的她可不知道在之前的那段故事李宽是何等的恶趣味,将一段美好的佳话给颠覆得面目全非。
“当然了,牛郎在仙子戏水的时候将岸边上的那一件粉色的衣裙给藏了起来。然后就躲在一边的石头后面,大气都不敢出。因为这些都是仙女,比起凡俗的女子可是耳聪目明。丝毫的动静都有可能引起她们的注意。要不是老牛帮他找了一个好位置,牛郎早就被发现了。”李宽回答道,然后笑着看了一眼正在嗔怪的剜了他一眼的红袖。
“只是牛郎没有想到的是,当他感到感到那些仙子慌乱起来,开始呼喊说是找不到衣服的时候,他才发现,自己刚才太紧张了,再加上夜色朦胧,没有发现自己偷的那一件并不是粉色的。而是一件紫色的衣衫,而且看起来相当的奇怪,因为这一件衣衫实在是有些大了!”李宽说道,见到红袖脸色又变了。
“什么?紫色的,不是粉色的,那可怎么办啊?”天香好奇的问道。
“就在这个时候,老牛出现了,它带着牛郎就跑,牛蹄子踩着虚空就这样向着山外而去。在他们身后一群身着彩色天衣的仙女在追赶着他们。而在那山间的温泉池子里,只剩下一个浑身都是肥肉的胖仙女正在呼呼的生气!牛郎居然抓错了衣服将一个肥仙女留了下来!就在此时山石后面跳出一个人来……”李宽说的是口干舌燥,但是还是继续将这个故事讲完:“这个人居然又是牛郎,原来老牛带走的不过是一个裹着牛郎的衣衫的稻草人。真正的牛郎还留在这山石后面,此时跳了出来,看到了水潭里的那个胖仙女。他顿时大叫一声:‘妈妈,我要回家吃饭!’然后转身就飞一样的逃走了!”牛郎织女的故事讲完了。李宽心中的那一点点的郁结也舒缓了,只是红袖一路上的白眼却让李宽收集了起来。装了满满的一筐。
长安城夜色下显得很是安静,脚步声在身周围不断的回响着,似乎在身后有着一个什么样的东西如影随形的跟着你,这个感触很多走夜路的人都会有,有人说这个时候全完别回头,因为人的头顶和肩胛上有着三盏灯,这个时候一回头就会因为呼吸吹灭肩膀上的那一盏,会有不干净的东西追上来。其实这些大都是吓人的,人吓人才会吓死人,脚步的回声不过是自然现象,可是被这么一包装就变得神秘起来。很多东西就是如此,就像是牛郎织女的故事一样,因为人们将他们想得太过美好,才会那么的曲折动人,才会那么的让人眷恋,可是真正的牛郎织女这样的故事会有么?恐怕不会吧,富家小姐和穷小子之间的爱情那是长久不了的,这东西其实就是人们心中的幻想,将自己得不到却渴望得到的东西编写出来,聊以自慰而已。
这些暂且不说了,李宽他们回到自己的府邸的时候,已经是亥时左右了,明日需要进宫面见李二,所以只能胡乱的洗了洗然后睡下,那些一直跟着李宽的百骑司的探子此时才舒了一口气,这个楚网殿下实在是能折腾。这短短的一段路,他们这些人平日里半柱香就能跑一个来回,但是今天晚上跟在他们身后足足走了两个时辰,这算什么?你带着小美女散步,我们帮你拦着那些武侯?这还不算,这一路上还讲了那么一个故事,全然是糟粕,他们这些人当年可是知道这个楚王殿下的诗才绝世的。怎么今晚会讲这么一个不靠谱的故事?
且不说这些,一夜无话,第二天天光刚刚泛白,李宽就已经在院子里开始了晨练,长长的吸了一口气,马步微蹲,脚趾像是苍鹰的爪子一样紧紧的抓着地面,哪怕隔着一层鹿皮短靴,但是那股子劲道却仍就像是生根了一样扎进了脚下的大地里。双手微微合于胸前,虚抱成团,像是掌心中有着一个圆球一样。五指箕张一条条的青筋在手背上凸起,像是虬结的蛟龙,一条短衫披于身上,露出精壮的胸膛。
额头上汗水潺潺而下,他缓缓的收身,长长地吐出一口气,一道白气随着他这深深一吐,像是一匹白练喷出了足足两尺之远。这段时日他的武艺越发的精深了,这些年的不间断的练习,让他深深感觉到这一趟心意拳的博大精深,没一个不经意的动作都饱含深意,当初创出这套拳法的绝对是一个天才。相传这一套拳法最初的创始人是南宋时期的岳武穆,因为是军人出身,所以这趟拳法讲究的是直进直退,千军万马中难以辗转腾挪,心意拳之短打直进用于战阵中最为适合,无花俏之招法,长劲亦是最快。
总之,现在李宽已经差不多走完了可以按部就班的练习的时候了,以后的路靠的就是悟性了,只要悟道了,那么就是一片新的天地,要是悟不到,那么就只能原地踏步,一直受困于现在的境界,他已经到了暗劲大成的地步,一身的武艺,在大唐三军之中也是近乎无敌了,除了尉迟恭还有程咬金这样的绝世猛将还能和他争斗一番甚至生物难分之外,像是柴绍,李世绩之辈在他的手下也定然不是十合之敌。现在练这套拳法,不过是一直以来的习惯,他将来的路只有自己去摸索了,每一个成为化劲宗师的武术高手都有着自己的独特的理解,只有自己的路才能到达彼岸。
李宽收了拳架,然后回屋穿衣,不一会儿就穿着一身的华丽铠甲走了出来,身上的这一身铠甲可是华丽至极,不是他在战场上身穿的那一身黝黑的重铠,而是一种特别的礼仪使用的铠甲,没有那些厚重的甲叶,只有一个大体的架子,赤铜铸就的甲叶就那么薄薄的一层,哪怕是一个普通的农夫用锄头轻轻一敲都能敲出一个凹坑来。这一身战铠的肩膀上是两只狰狞的龙爪,尖锐的爪子尖端向外舒张着,显得无比的威猛。头上的头盔也是如此,轻飘飘的,但是却雕刻着一条四爪蛟龙的形象,龙头张开,那里是露出脸来的地方,两颗长长的龙牙护卫着他的耳际,头顶上插着红缨。下身一样是华丽的战群,用的是明黄色的丝绸制作而成,上面绘着猛虎。身后大红的披风在后背上飘扬,这一身铠甲上身,李宽多出了无尽的威武,少年自身的稚气也被全然掩盖住了,此时的他就像是一个真正的百战百胜的无敌的统帅,率领三军征伐天下不臣,有着一种盖世的锋芒。
翻身上马,向着朱雀门而去,这是这一年李宽第二次上早朝,这一天在长安城中的所有的官员都收到了李二的传召,这位大唐的圣天子很是兴奋,所以哪怕是在长安府尹手下当差的从七品的捕头都被准许上朝面圣。
李宽能理解李二此时的心情,因为在他们归来的同时,边关传来的消息也到了,倒不是来得迟了,而是这消息柴绍给拦下来了,当做自己此次回京的一个重要筹码,他这一次准备回京享受生活,不再回边关去吃西北风了。所以一定要有进身之阶,不然他这山南道行军大总管就这么说不干就不干的?
天光放量,整个长安城复活了过来,无数的先行者在街面上行色匆匆的走着,他们或是骑马,或是乘车,有的干脆自己小跑着,这些人有些是这一辈子第一次面圣,所以都激动得不行,但是不管是谁,见到一身金色铠甲,身披猩红披风的李宽,都不自觉得让开了道路,穿着这么骚包的定然是他们惹不起的大人物。哪怕那些当朝大员,也是让了路,除了有限的几个人,还没有谁敢拦着这位爷的去路,那些小官小吏不认识这位,他们这些人还不认识?今天连这位都来了,还穿的这么正式,看来又有波澜将起了!(未完待续。。)
第四十五章 大唐万胜
长安城,晨风习习,吹动城门上的旌旗,站在城墙上的士兵,迎着朝阳,太阳洒下的第一缕阳光照射在他们的笔挺的身姿之上,寒光闪烁的长矛,阳光下闪烁着神圣光芒的铠甲,就像是这初生的大唐一样,有着蓬勃的朝气。在这贞观六年的初夏,天气还不是那么的炎热,朱雀门外,已经等候着无数的人,他们都是这长安城中的官吏,这一日,长安城中从七品以上的官员都能进宫面圣,这实在是前所未有的事情。也是大唐建立以来上朝人数最多的一天。皆是因为坐在龙椅上的李二实在是太兴奋了。
吐谷浑完了,彻底的完了,在他的心里,还在为那些被吐谷浑掳掠而去的百姓感到悲伤,甚至还未成收敛那曾经份悲伤的情怀,结果就等到了这一个天大的消息,这对于李二来说实在是冰火九重天的感受了,因为还未做好准备,甚至心中已经有了先忍让几年,等到以后兵强马壮了在算一笔总账的的打算了,结果吐谷浑没了……
这一切来的太突然,哪怕他城府深沉如海,也是一时间没有接受这个消息,等到反应过来的时候,却是一股兴奋无比的念头冲上头顶,那就是要普天同庆,要万民敬贺。上苍是那么的眷顾大唐,在这个小小的游牧民族侵犯天威之后,就降下天罚,将这个民族彻底的从地图上抹去了,这要是宣传出去,对于周边的那些蠢蠢欲动的异族,可谓是巨大的威慑,这个时代还有什么比起上苍眷顾还要让一个帝国的统治者感到兴奋的呢?哪怕李二的心思已经猜到其中和自己那个一直以来都显得神神秘秘的次子有着说不清的关联。但是那又如何,只要那些心怀叵测的异族不知道,并且为之敬畏就行了。
所以这一次,宫门大开,让在长安城为这个城市服务了十几年仍旧未曾近距离接近皇帝的小官小吏们也瞻仰一下天威。这是一场作秀,李二深知这个道理,甚至久不出户的袁天罡,道言禅师,还有龙虎山张道勤这三位护国大师都被他招来这立政殿之中,特意为三人设立了三方高台案几。显示出他们的特别身份,只比起李二的龙椅低上半尺。这样的高位显示出三人的超然地位,当然也和这三个老家伙都是耄耋之年的老者,以孝立国的大唐对于这些上了年岁的老人都有着一种特别的尊敬。甚至李二曾想过举办一次万年宴会,那就是从大唐三百六十个州府选取一百零八位年岁最长的老人。到这大唐的最高的行政殿堂——立政殿中宴请他们,这些老人的年岁加起来足足万岁,象征着大唐万寿无疆。
不得不说李二有的时候也是有些天马行空的想法,而且他还有着大唐最高的权利,这样使得他的这些想法能够得到实现的可能。
朱雀门缓缓开启,沉重的大门向两旁让开的时候,在地面上摩擦出一阵阵的声响,李宽端坐在马背上没有下马。他脸色沉静,看着大门后黑黝黝的城门洞,皇城的城墙也有着数丈厚。在这天光未曾大亮的时候,这段距离显得格外的幽深,像是通向另一个世界的时空通道一样。李宽甚至觉得他只要从这里走过去,就会回到那个高楼林立,大街上车来车往的时代,那个在他梦中一直不肯忘却的年代。甚至还能看到那一张慈祥的脸。带着恬静的笑容,痴痴的看着他。会用她的粗燥的手轻轻拂过他的脸颊的那个人,那个无数次伴随着他从梦中惊醒的身影。
“楚王殿下。请入内吧!”一声招呼,让李宽从自己的幻想中走了出来,那黑黝黝的城门洞还是原来的样子,没有他想象中的那么玄幻。摇了摇头,将那悲伤的幸福的甜蜜的难忘的东西藏进脑海深处,在这里他是大唐楚王,他是这个时代最有权力的人之一,甚至只要不触及自己那条暴龙父皇,这一辈子恐怕都能在这片大地上呼风唤雨。
翻身下马,华丽的铠甲在晨光中折射着天际的云霞,是那样的光彩夺目,像是身披着五彩的霞光从天上谪落人间的无上神明。迈出脚步,踏着青石板,李宽走进了城门洞,他是第一个走进去的,哪怕是长孙无忌这一次也靠在一边,因为他们都知道这一次的事情不管是上苍的眷顾还是什么别的原因但是这位王爷定是当之无愧的主角,因为只有他在这件大唐欢腾的盛事之前率领着一支队伍突上了那一片土地,并且用胯下的战马丈量了那里,扔下了数百具尸体,换取了无数的吐谷浑士兵的性命。
所以这一次,这位年方及冠的少年必定是第一功臣,不管身份尊卑,不管年长老幼,这一切都是已经板上钉钉了的事情。所以之前长孙无忌见到李宽出神,倒是出声提醒了一句。对于李宽长孙无忌说不出的复杂感触,两人的关系实在是说不上好,甚至很是糟糕。这位楚王殿下曾经坑了长孙家一回,使得长孙无忌不得不散尽家中财产方才保住了长孙家天倾不倒,之后好不容易说动了自己妹妹和圣上准备两家亲上加亲,结果这个王爷又跳将出来,将一门亲事给毁了。所以长孙无忌应该是对李宽恨的牙痒痒才对,可是他却恨不起来,因为失去了长孙家垄断的铁器生意,但是却获得了圣上更大的信任,毕竟手中有着铁器生意,那么就是最大的不稳定因素,毕竟这是冷兵器时代,武器是非常关键的东西。自己努力换来的联姻虽然被毁了,可是却将自己浑浑噩噩的长子给打醒了,从此变得敏而好学,这也是一桩大好事。
所以长孙无忌对李宽恨不起来,甚至心中还有几分的感激,要不是这个王爷有可能和自己外甥争夺帝位,他都会忍不住和这样的青年俊杰结交了,立场不同,使得长孙无忌只能叹息不已。此次这位王爷又一次走在了自己的大外甥太子的前头了,太子殿下刚刚在朝中收复了一些官员,准备网络成自己的党羽。可是经过这样的一场‘热闹’之后,这些人心中的天平恐怕又要调转方向了。这也让长孙无忌异常的头疼,当着群臣的面,他却丝毫都不曾表露出来,甚至脸上一直都挂着善意的微笑。
“哈哈……好久没这么痛快了,长孙匹夫,你怎么不走最前面了?”程咬金在李宽身后不远,见到长孙无忌让开道路顿时大嚷起来。他就是一个不怕事儿的,甚至挑事儿的事情从未少做,不然他岂能是一块超级滚刀肉?
“行了,你没见到长孙匹夫的脸都绿了么!”在程咬金一边的尉迟恭这一次难得的没有和程咬金顶起来,反而是站在了一条战线上,这就是武将和文臣之间的‘代沟’了,哪怕当年长孙无忌也是他们一个锅里搅马勺的兄弟,但是现在确实分属文武,所以立场泾渭分明,这一点天策府中出来的的这些人都是很清楚的,在这朝堂大染缸里想做墙头草,那就是最先被干掉的,除非你像魏征魏黑子那样铮铮傲骨,敢直接向李二顶撞,那样你才能在这两大集团的夹缝中取得自己的生存空间。
不管在哪里,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只要有纷争,就有江湖,就会身不由己。李宽现在虽然不愿,可是却还是被一步步的推到了前台上,和自己的兄长,当年的小屁孩李承乾对立了起来。这不是他有心去争什么,而是大势所趋,因为当他表现出来足够的锋芒的时候,就会成为一个个利益集团的代表,这些人为了自己的利益就会集结到他的身边,形成一个团体,这样的团体会给他带来方便,也会招来麻烦。又享受就要有付出,不然谁会真正的不顾利益的和你站在一起,因为不是每个人都是你的爹妈,都会义无反顾的陪着你慷慨赴死。
“大唐万胜……大唐万胜……”李宽一脚踏出了城门洞的阴影,就在耳边响起了这样一阵阵的山呼海啸一样的欢呼声,无数身披铁甲的士兵,再战城门后的广阔广场上,他们手中握着一条条的马槊长矛,腰间横刀微微一拦,头顶铁盔上面红缨在晨风中飞扬,一个个挺着胸膛,嘶声力竭的呼喊着,他们为身为大唐子民而高呼,他们为身为大唐军人而高呼,他们为了这个马踏吐谷浑的年轻王爷高呼。
一个个方阵整整齐齐,就像是用尺子测量过一样,他们站的笔挺,身姿如此的熟悉,那就是李宽的战狼骑一直都在训练的军姿。看来李二已经在禁卫军之中推行这一套所谓的练兵之法了,这些士兵出现在这里不仅仅是为了护卫皇城,也是向李宽展示他们的训练成果。
整齐划一的身形,看着眼前士兵开始左转右转,还有一声声恍若同声的脚步声,李宽看得不住点头,有几分解|放|军仪仗队的风采了。没想到这些士兵居然也能训练到这个地步。
李宽看的满意,那其余的大臣就看的是热血沸腾了,虽然只是几个简单的动作,可是这一队队的士兵整齐划一的做出来,就有了一种强大的感染能力,让人胸中热血不住的燃烧起来,让人心中感到一种无尽的豪情直冲头顶,像是三伏天蒸了一个桑拿,那种全身都要燃烧起来的感觉。(未完待续)
第四十六章 壮哉大唐
寒光闪烁的长矛与马槊,笔挺站立的士兵,这一切都让人心中的热血为之燃烧,横平竖直得像是书法大家写出的最为纯粹的正楷字体一样。一个个士兵带着狂热嘶吼着,像是要将胸中的那一腔为国尽忠的豪情化作最为恐怖的声音宣泄出来一样,或许他们默默无名,但是在这大唐千千万万的百姓之中他们不过是普普通通的一个,可是现在他们却因为自己是大唐的一份子而感到骄傲与自豪。
无尽的豪情像是一道道汹涌的海浪,冲击着一个个从这里经过的大唐官员的内心,在这一刻,他们为之震惊,为之沸腾。他们或许勇猛无双,或许智计绝世,可是在这一刻都被这最为真实最为纯粹的信念感染着。他们或许还保持着自己最后的矜持,未曾讲他们内心最炽烈的感情宣诸于口,但是他们的表情,在清晨微风中仍旧冒出来的汗珠表明他们的内心不像是表面上那么风轻云淡。一个个走在这被士兵们夹道形成的狭小的甬道之中,也为之感到一阵阵的难以自拔,不得不加快自己的步伐,以免越陷越深。长孙无忌跟在李宽的身后,确实为这个年少的皇子感到一阵的心惊,因为自始至终这个人都是那么的平静,带着淡淡的微笑,一路不急不缓的走过。
立政殿的大门已经敞开,李二端坐在龙椅之上看着殿外的这一幕幕,胸中也是豪情万丈,这就是大唐的精锐之师,这就是护卫着帝国的最强悍的武力。这些士兵的表现让他感到非常的满意,但是却还是为军费的消耗感到肉疼。这样的军队战斗力是经过了李宽在吐谷浑的表现算是检验过了。而且士气也超乎想象,可是花销确实比起一般的军队大得多,差不多能相差数倍,这样的差距,使得李二想要多建立一些这样的新式军队都做不到。大唐的国库虽然不再空虚,但是也不是仓廪丰足的时候,这样的军费开支还是承受不起。而且这样的军队只要有那么一两支就已经足以应对大多数的状况,并不是所有的军队都是精锐。
想到这些,李二的面色微微的好了些,看着殿外的大臣的表现。李二在心中为这些人迅速的做出了定位,什么人可堪大用,什么人容易被鼓动,这个时候他看的异常的清楚,也让他在以后用人的时候多出了一份珍贵的参考。总的来说武将最容易被这些热血鼓动。他们对于军队有着一种习惯性地亲切感,看到这些士兵的表现不由得想起了自己的军中的那段青葱岁月,这个时候大家都是华发丛生,对于那段时间也是更加的怀恋,那些曾经在他们的身边并肩作战过的战士,此时还是记得那么清楚,当初谁为自己挡住了暗处射来的劲矢,是谁在死人堆里将自己给刨了出来。然后一路将自己被除了那一片尸横遍野的战场。想着这些,他们不由得热泪盈眶。
而那些文臣,虽然不像武将这般疯狂。但是却还是一个个大汗淋漓,一个个平日里的沉稳与斯文此时都已经被抛开,他们虽然仍旧正襟而走,可是却显得不是那么的从容与自然,显然在极力的克制着,只有那些已经习惯了一直掩藏自己内心的人。此时才会显得如同平日无二,这样的人心机深沉。李二特意的关注了起来。
“红日初升,其道大光。河出伏流。一泻汪洋。潜龙腾渊,鳞爪飞扬。乳虎啸谷,百兽震惶。鹰隼试翼,风尘翕张。奇花初胎,矞矞皇皇。干将发硎,有作其芒。天戴其苍,地履其黄。纵有千古,横有八荒。前途似海,来日方长。壮哉,我魏巍大唐,与天不老,伟哉,我苍茫大唐,与国无疆!”李宽见到这一刻的不由得响起了这么一段诗词,或许算不上,这不过是少年中国说中的一段节选,李宽曾经想要以诗文打出名声的时候换来的,可是之后却是淡了这方面的心思,多以这让人感到胸中豪情升华的一段唯美华章一直没有被他弄出来装逼,但是此时却是有感而出,丝毫不觉得这是在抄袭诗文装逼,反而觉得这就是他此时心中所思所想的最贴切的形容。
“红日初升,其道大光。河出伏流,一泻汪洋……还一个我魏巍大唐,与天不老,好一个我苍茫大唐,与国无疆!”孔颖达这个老学究,这个孔圣人的直系后辈,此时第一个大声赞叹,他是一个实在人,对于喜欢的就是喜欢,对于不喜欢的,就是不喜欢,说一是一,说二是二。这也是他能够成为诸位皇子公主的专职老师的原因所在,因为在他的手下,所有的皇子与公主的不管表现如何,他都会如实的作出评价,不会有丝毫的有失公允,这个刚正的老学究,此时大唱赞美之辞,丝毫没有觉得此时说出这一番话有拍马屁的嫌疑。
“这小子……真是不知道哪一面才是真正的你!”李二也听到了李宽这一番话,虽然端坐在立政殿中,可是清晨的寂静让李宽的声音传得很远,哪怕不是那么完整,但是其间的那种大气磅礴的气势,却是无论如何都掩盖不住,大唐真的能与天不老,与国无疆么?李二在心中这样问自己,他自信在自己在位的时候,大唐能够欣欣向荣,不断地勇攀高峰,可是自己死后呢?子孙后代能守得住这份硕大家业?或许将这份家业传给一个有能力的君主,才是自己今后应该着重考虑的事情了。李宽不知道自己这一次有感而发从而算不得剽窃的抄袭,让李二心中思绪沸腾,但是就算知道他也无所谓,因为这皇位,他从未想过要染指,哪怕现在他的呼声和太子也是伯仲之间。可是他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而且坐在皇位上的那个人是何等的恐怖,所以对这些李宽从来都是丝毫不感兴趣的,因为他不是那块料。或许沙场征伐他是一把好手。甚至治理地方也能想出些许的注意,可是这执掌一国那就远远的超出他的能力范围了,李宽万万不会做这样吃力不讨好的事情的。
“众臣进殿,朝仪开始!”李二身边的宦官中气十足的喊道,虽然嗓音显得有些尖锐。可是却是堂堂正正。
“拜见吾皇!”大臣进殿躬身下拜。这些年来整个朝堂被李二全然收心,这些朝中官员皆是对李二心悦臣服。哪怕从李建成那边投效过来的薛万仞以及魏征这样的官员。
“众卿平身!”李二大袖一挥,玄色大氅上面绣满花鸟鱼虫,飞禽走兽,华丽的不像话,这也是李二最为珍贵的一件衣服了。上面的十二章纹用金光闪闪的金线压制而成,在他的胸膛处,绣着一条飞腾在九天之上的神龙,五只金光闪耀的龙爪在牛油巨烛的火光下像是要身处衣衫一般。
“谢皇上!”众臣谢恩站直,然后按照各自的潜在规则站成了两列。因为这一次参加朝会的官员众多,所以这两支队伍远远地排出了立政殿的大门,大殿的门前的阶梯上都被占了泰半。这些小官小吏哪怕是站在大殿之外,都依然是兴奋莫名,这是他们离着圣天子最近的一次啊。
“诸位爱卿,可知道今天朕将尔等尽皆招来,所为何事?”李二的声音在大殿中回荡,哪怕这座大殿广阔的不像话。可是巧妙的设计依然让李二的声音没有丝毫的回声,他说出口的声音在和回声一起结合在一起,使得整个大殿中站在最角落的人都能听的清清楚楚。
“臣等愚昧!”一众大臣都知道这是拍马屁的好机会。这样显得圣上英明啊!
“吐谷浑在年初的时候犯我边关,掳走我大唐无数百姓,这件事情,想必诸位爱卿都已经知晓,朕今日召集诸位就是为了这个吐谷浑!”李二的声音掩饰不住兴奋,微微的颤抖起来。哪怕是他这个大唐对顶端的男人,都难以自已。可见这件事情对于大唐实在是何等的震撼。
站在武将一列前十余位的柴绍,此时用一种很是奇异的眼神看了一眼在他前方不远处的那个身披金甲的少年。这家伙就是今天的主角了,真是一个让人难以相信的神奇少年,自己儿子比他还稍长两岁呢,怎么连这小子的的一半的一半都还比不上?
“吐谷浑,这个曾经的边关祸患,现在已经不再是大唐的心腹之患了,因为这个国家已经灭亡了!”李二出声说道,很是开门见山直接将这个消息宣布了出来。
这一个消息果然是一个重磅的炸弹,对于满朝的文武大臣都是异常的震惊,他们都一时不敢相信。
“这是真的么?吐谷浑居然被灭掉了?是谁做的?为何没有丝毫的消息传来?”大臣们议论纷纷,都在猜测这个消息是不是真实可信,一个国家说没就没了?怎么都像是在说梦话呢!可是李二是谁?怎么可能说这样不靠谱的话,那么就是真实的,可是是谁将这个人口十几万,有着五万控弦之士的国家给灭了?需要多少的军队才能做到这样的事情,需要消耗多少的钱粮才能做到这样的壮举?
“或许大家不敢相信,朕在初闻此事的时候,也是这般,可是在得知前因后果之后,朕就真的相信了,诸位爱卿可否知道,在吐谷浑爆发了一场灾难,那就是所有的吐谷浑的土地,都出现了虏疮,所有的吐谷浑人都被这种恐怖的灾难瘟疫给感染了,存者十不足一,真是上苍眷顾大唐,这个敢冒犯大唐天威的番邦小国,遭到了上苍降下的天谴,近乎亡族灭种。最近的消息是吐谷浑人死的差不多了,整个吐谷浑的国土都被他们遗弃,举族迁徙到了更高的高原上,投靠了高原上的吐蕃。这是一件值得庆贺的事情,诸位爱卿觉得呢?”李二将自己得到的消息说了出来,这些堪称绝密的信息让,满朝文武兴奋了起来,这真是一个天大的好消息。(未完待续)
第四十七章 长安城外
朝会进行,李二的兴致高昂,连带着那些大臣们都是各种赞美之辞。一个个恨不得将大唐说的是上苍最钟爱的宠儿,李二是老天爷的私生子一样,总之谁要是敢招惹,那么就是亡国灭种的结局。由此可见其实所谓的阿q精神不仅仅是在那一段特殊的岁月中才有,而是源远流长的从老祖宗那里遗传下来的。
李宽看着这些都在自说自话,沉浸在无尽的幸福之中的官员们,不禁感到一阵的难受,同时在心中也更加坚定了远离朝堂的决定,偶尔上朝一次就将自己恶心的不行,要是每天见到这些人的嘴脸,那么自己还有命在?对于这帮子擅长各种脑补细节,各种自我陶醉的大臣,李宽悄悄地向着队列的边缘挪了挪。
时间就这样一点一滴的过去,在这些站在大唐最高的行政殿堂中不做什么正经事的官员们的各种阿谀奉承下,李二也变得飘飘然起来。但是他还保存着最后的理智,没有彻底的相信什么大唐真的是天下无敌,寰宇无双,在他的心中对于周围的那些游牧民从未放弃警惕之心,现在吐谷浑的没有了,那是因为瘟疫,可是吐蕃呢,高丽呢,远在西北的回鹘呢,还有薛延陀,甚至更远的昭武九姓,这些都是李二的假想敌,他从未曾想过天下太平。
不管怎样,现在的气氛是李二想要的,大唐初立到现在一直都是如履薄冰直到现在,哪怕这些年大唐的国力开始回升,可是面对四周这些虎视眈眈的非我族类,还是有些力不从心。或者说还未做好大战的准备,大唐不像是那些异族,这些小小的只有几万人,十几万人,最大的高丽也不过就是数十万人。只相当于大唐的一个郡县的人口,只要稍有些天灾人祸就会到达山穷水尽的地步,到那个关头除了到自己富饶的邻居那里去抢掠,他们就没有第二条路好走。而且人少也就意味着他们机动性就强,这也是一个很大的优势。三军未动粮草先行,大唐太过广阔。使得需要驻守的边防是在是太长,对于整个国库也是一种庞大的负担。
不管怎样,大唐要是没有做好全国百姓万众一心的情况下,是无法支持一场大的战争的。这种情形造成了这一次吐谷浑的事情成为大唐一个重要的拖延手段,那就是利用这一次的吐谷浑的瘟疫。塑造大唐受到上苍眷顾的形象,使得这些虎视眈眈的想要入侵的异族心中稍有顾忌,拖上几年大唐缓过劲来了就什么都不怕了!
李宽靠在一旁的庭柱上,自顾自的打着瞌睡,对于这些歌功颂德,有那帮文臣就够了,欢呼鼓掌,那帮子武将也是最好的拉拉队。自己就这样悄悄地偷偷懒好了。
在朝会上打瞌睡,这是李宽的惯例了,不管是庆功还是什么处理政事。他都提不起精神来,因为这满朝文武的庆功方式不过是歌功颂德,大拍李二的马屁罢了,这样的庆功对于李宽来说没有丝毫的关系,还不如和自己手下的士兵在军营中大吼大叫的大口喝酒大块吃肉来得痛快。
李宽在偷偷打瞌睡,将身子藏在庭柱后面。能瞒得过满朝文武,但是却怎么也瞒不住那几个一直都将心思反正该他身上的人。李二看到李宽的表现心中一阵无语,这小子这是在做什么?睡觉?真是岂有此理。昨夜大半夜的在朱雀大街上晃荡,真是不让人省心。长孙无忌见到李宽的表现,心中一阵窃喜,这个楚王殿下似乎对于朝政不是很感兴趣,这是一个好事儿,至少他对太子的威胁要减少大半了。最后一个在关注着李宽的不是别人,却是坐在李二龙椅一旁的一张椅子上的袁守诚,这位大唐的国师大人,他长长的胡须垂在胸前,身上穿了一件葛衣,长长的衣襟垂下,举手投足间大袖飘飘显得很有神仙气象。此时他正微笑着看着那在一边躲着打瞌睡的家伙:“这小家伙已经长这么大了,白虎见血,实在是锐不可当啊!以后帝国边防无碍矣!”
当然这些话他却没有说出口,而是转过头别有深意的看了一眼从龙虎山来的那一位,然后在对着道言禅师微微点头致意。三个年岁加起来超过三百岁的老家伙一个个都是面色红润,似乎都还能在活上一二十年,这是大唐的国宝一般的老家伙了,这三位对于什么神神怪怪的事情可是门儿清,什么上苍眷顾在他们的眼中不过是一个玩笑。
虽然他们不敢相信这样一场席卷一个国家的瘟疫是人为造成的,但是他们同样也不相信这是什么上苍对于吐谷浑冒犯大唐的惩罚。因为他们自己就早已经习惯了打着上苍,神灵的名号做事儿,对于这些东西实在是玩得熟溜至极,只是他们却不会拆穿,甚至还要力挺,这也是李二将他们请来的原因了。而在这三人中间也就只有袁守诚知道在这一场瘟疫爆发之前,大唐曾经派了一支军队去了吐谷浑,而且这一只军队的首领就是现在在底下打瞌睡的那小子。
当然这些事情也是无法宣之于口的,只能自己知道,而且他对这位王爷能够自由的散播瘟疫感到心惊,希望能得知其间的奥妙,说不得能让如今的道家再进一步真的炼制出那能延年益寿丹药来。而且袁守诚心中也有一阵不妙的感觉,这种感觉不知道从何而来,但是他却可以肯定在不久的将来道家将会有一次大的劫难,能否度过他也说不好,只是每每看向道言禅师的时候就有一种微妙的感觉,看来这一次定然是和佛教有些关联了。
这样的感觉到底是从何而来,袁守诚说不清楚。但是他却从道言禅师这一次带进京城来的那个年轻和尚身上看到了一种让他感到心惊的气质,那种坚韧不拔,那种有些熟悉的气质都让他觉得这个年轻僧人不是一个平凡的角色,因为当年的道言禅师也有这样的气质。现在这个老秃驴和自己坐在一起,那么以后这个叫做玄奘的和尚又会做出什么样的事情,取得什么样的成就呢?
朝会一直持续到了午时末,终于完成了,李宽睁着朦胧的睡眼走出宫门,翻身上马向着自家的方向而去,对于朝堂上的那些事儿,他是一句也没掺和,只是知道自己在长安城中的那个小院子因为什么有损皇室颜面的借口,被李二收了回去,并且在东宫旁边的永昌坊赐下了一套豪宅,并且有不得他拒绝。看来这就是暗中的奖励了,而且自己手下的那批人的编制也正式的下来了,编制八百,可以常驻在长安城外,这对于一个亲王来说简直就是宽厚的过分的一条恩赐了。能在长安城这座大唐首都驻守八百私兵,这简直就是天大的君恩,因为哪怕是当朝太子也只能按照惯例组建太子六率,也不过才一千余人,而一个亲王能有八百人,这简直就是天下第一亲王。
且不说这些,李宽到时没有先去搬家,搬家的事情两个侍女会做好,一切都不用他操心,现在要做的是去长安城外将手下士兵的编制给解决了,对于这一趟陪着他一起去吐谷浑死人堆里打着滚回来的兄弟,李宽也算得上是过命的交情了,这些人除了玄甲卫中抽调过来的两百多人被李二调走了之外,其余的全都是他亲手训练出来的。一起上过杀斗场的生死兄弟,所以李宽希望他们能有一个好结果,要是李二没有封赏下来的话,他都准备自己去要了。
追云马蹄轻快,很快都出了长安城,在道路上飞驰起来,现在长安城周围的官道已经好了许多,至少铺上了石板,这是一件很好的事情,就是太过劳民伤财,也就在长安城周围的这一段官道上才能铺就,离开城门十里之后,还是那尘土飞扬的黄土路,好在东郊马场这段路却是例外的被铺满了,因为总是有皇室的皇子公主到这里来玩,来挑选中意的马匹,总不能让这些千金之躯的皇子公主们吃灰尘吧!于是这段路全都是青石铺就得石板路,很是宽阔,追云的马蹄踏在其上发出清脆的声响,迎着清风,李宽很快就来到了这里,现在战狼骑的驻地还未修建起来,所以还是现在这东郊马场先住着,等到新的营地修建好之后,就直接搬过去。
到了辕门之外,值守的士兵远远地就见到飞奔而来的是自家主将的战马,所以辕门早就已经打开,站在两边瞭望台上的士兵身子站的笔直:“恭迎将军回营!”
李宽挥手回礼,然后就直接策马进去,这些士兵和李宽熟悉起来之后都知道了这匹浑身五黑四蹄雪白的战马除了自家主将能骑上去之外,其余的人休想能降伏的住,在马背上坐稳都难,更别说策马狂奔了,所以这匹马也成了李宽的身份铭牌。
营地之中,洪立正在带着士兵们进行训练,各项设施齐备的东郊马场,就成了他们日常训练的好地方,各种单杠,双杠,还有绳梯,平衡木之类的,多种多样,虽然不能喝现代的先进的健身房相比,但是在这个年代已经算得上是至尊vip一级别的了。别的军营中除了一个个的石头蛋子一样的石锁之外,就不会剩下什么了。(未完待续)
第四十八章 断了腿
关中大地上,在西斜的夕阳的照耀下,天也镶上了金边。朵朵火烧云在天际闪现摇曳着它们的身姿,大地上倦鸟归巢。夕阳下的原野,缕缕的炊烟升腾,淡淡的烟雾召唤着在田间劳作了一天的农人,拖着疲倦的身体,带着对收获的憧憬,他们先闲谈着向着远处的村庄回转而去。
李宽带着士兵们在这片原野上急速的奔行着,身上穿着的铁甲沉重的像是一座大山,全副武装的他们正在操练着,十公里的路程在平日里骑着马不过是盏茶的功夫,可是现在却是那么的漫长,用自己的双腿丈量着这一片大地,实在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汗水顺着李宽还有身后的那群士兵的脸颊流淌,身后扬起的黄尘像是一条遮天蔽日的黄龙,升腾而起,遍布了这一片天宇。
“加快速度,还有一点距离就到了!”李宽一边跑一边给士兵们打气,远远地营地已经在望,这是在长安城外灞水边上的一片土地,在这里新近落成的战狼骑营地依山傍水的矗立在一片绿柳林中。周围清清的河水缓缓流淌,河边上一片片的稻田,还有浅浅的河滩,真是一个绝好的去处。
士兵们买着脚步,轰隆隆的脚步声像是史前暴龙在奔行,踏得大地都在震颤。一片玄黑色的洪流向着这一片营地充斥而来。战狼骑的旗帜在营地上方飘荡,斗大的“楚”字在旗帜上飞扬,代表着这一只军队的首领的身份,而另一面旌旗上面一只对月长啸的苍狼栩栩如生。两只长戟交叉的图案在这一匹狼的四肢下方,将它托起。这就是战狼骑的旗帜。也是这一只军队的灵魂所在,象征着隐藏在越野之下的苍狼,随时都会从暗中扑出咬断敌人的脖子。
夜色渐渐深沉了下来,天际的残阳也被漆黑的天穹打压了下去,只剩下不是炸着眼睛的星星倔强的洒满了夜空。今夜无月。只有满天璀璨的星辰。李宽骑着马,身后跟随着几个士兵,他们在这大半夜的还要巡逻营地,这一点李宽哪怕身为主将还是和普通士兵一样需要轮值的。这也是战狼骑的一个特色了,主将除了在战场上发号施令之外,训练之中永远都是跑在最前头。负重最多,训练量最大的一个。因为只有这样以身作则才能将这一帮嗷嗷叫的家伙收拢在一起,形成真正的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强绝战力。李宽虽然没有当过兵,可是他看过无数的神剧啊,什么手撕鬼子。这些都曾是他鄙视的对象,可是现在见识到了原来人力真的可以达到神剧中的那种情况,不得不佩服那些编剧,一个个都是考苦学的人才啊!这个时代尉迟恭,程咬金这些猛将真的可以做到手撕活人呢!
灞水缓缓流淌,倒映着漫天星辰,在这个只剩下风声与虫鸣的夜晚,巡逻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一行人除了身上铠甲哗哗的声音之外。就只剩下脚步声了。
看来又是平静的一夜!李宽在心中这样想到,然后准备带着士兵们再一次围着营地转一圈就回去休息了。可是就在此时,远处的村庄传来一声声的犬吠。然后无数的人声就传了过来,这个村庄离着李宽他们的营地不是很远,在这平坦的关中平原上,相互之间也有着些许的往来。此时听到这样的声响,李宽顿时觉得有事儿发生了,这让他已经平淡了两个月的心开始有那么一丝的激动。
回到长安城已经两三个月了。最开始大唐还在欢庆着吐谷浑的瘟疫,之后就是四周的那些异族变得谨慎起来。不再那么频繁的叩关了。这一切都按照李二的剧本往前推进着,大唐百姓安居乐业。一片盛世的情景。只是军队的作用却是小了不少,因为治安这一方面军队不用管,没有仗打军队就只有闲得蛋疼了。幸好大唐的军队大多都是府兵,可以各自回家务农,除了边军之外都好办。不然那帮子文臣又要嚷嚷着刀兵入库,马放南山了。
可是常驻在京畿之地的十六卫却成了无数文臣攻击的对象,因为这十六支队伍就只有一个作用,那就是护卫京城。现在一片太平盛世的样子,那帮文臣就觉得这些军队就是在耗费国帑,于是纷纷要求十六卫精简兵员,或者干脆解除几个编制。这一切的争斗让文臣和武将的关系变得微妙起来,为了增加自己这一方的分量,于是一个个的武将都想方设法的拉人入伙,李宽自然是跑不掉了,一天到晚他的那个新家的门槛就没有听过,差不多都被人踩断了。于是他不得不借着练兵的借口,来到这灞水边上,一住就是两个月。
虽然每天训练,可是军队中都是大老爷们儿,这样的生活实在是枯燥的紧,今夜出了这么一点风吹草动,让李宽他们兴奋起来了,或许这是一个很好地乐子也不一定!
于是他们就蹲在营地外的道旁,望着那个方向看热闹。只见到那个方向人声越来越鼎沸,渐渐地出现了一只只的火把,照亮了那边的原野,只是隔得老远李宽他们只能看到点点的亮光,并不能看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还有一声声的犬吠之声传来,这是村民养的看家护院的狗,当然也少不了去山上叼两只野兔什么的。
李宽他们看得起劲,虽然不知道什么事情,可是对面的火把可是不少,形成了一条长龙,像是一条蜿蜒的巨龙一样在原野上晃荡着,很是壮观,李宽甚至想爬上营地边上的瞭望塔去看看,居高临下的应该看得更清楚。可是正在准备去行动的时候,一边的柳树林中传出来一声闷哼,引起了他的警觉。
“谁在那里?出来!”李宽长枪一抖,向着那个方向靠了过去,见到他的动作,一起巡逻的那一帮士兵也转头看向了那个方向。
“楚王殿下,是我,纳兰英德!”一个声音从柳树林中传了出来。
“原来是你小子,怎么大半夜的跑到这灞水边上来做什么?”李宽听到这个声音说道,这个家伙确实是纳兰英德,不过却是和李宽不怎么对付,倒不是说他有胆子和李宽对着干,而是他的身后的那个人和李宽不对付。
这个家伙是侯君集的妻子的娘家内侄,也就是现在李承乾这个大唐太子的太子侧妃侯怜儿的表哥。这家伙别的本事没有,但是溜须拍马却是一把好手,这不侯怜儿不过嫁给李承乾不到半年时间,这家伙就已经成了李承乾身边的亲信。平时跟随在李承乾身边知道自己这个大靠山对楚王李宽实在是不怎么友好,于是不免的与李宽有些疏远。
“楚王殿下,你这话说的,我也是事出有因啊!”纳兰英德叫苦不迭,怎么就被发现了呢,要是这帮子大头兵真的进来了,那么一切就完蛋了,自己以及自己身后的那个人,这事儿要是传扬出去,那就是整个大唐的笑柄。到时候自己就算是以死谢罪恐怕都会祸及家人,现在后悔真的来得及么?还是说自己自己一个人扛下来?可是那样的话自己一家恐怕将会失去进入勋贵阶层的机会了!想了想这家伙心中一横:不管怎样两害取其轻!但这就担着吧,至少这样那两人应该会照顾好自己一家老小!幸好刚才那人已经离去了,自己就算暴露也是有功之臣!
李宽不知道对面的纳兰英德心中所想,他带着士兵走了进来,同时点燃了火把。走到近处才发现这里不仅仅只有纳兰英德一个人,还有好几个人呢。有一个人正躺在地上,还有两个人在忙活着制作担架,纳兰英德在一边休息,看样子这群人是被什么东西给攻击了,此时在这里休憩。见到李宽他们进来,这家伙赶紧起来给李宽行礼。
“纳兰小子,怎么像是死了老娘一样?哭丧着个脸!”因为这家伙是李承乾的人,李宽觉得很奇怪,这大半夜的跑到这里来作甚?而对面的村庄又像是出了事情,该不会是这些家伙做的吧?
“楚王殿下……这个……”纳兰英德不知该怎么说,一时半会儿他也编不出一个像样的借口来,值得支支吾吾的说不上来。
“将军,对面的百姓来我们这边求助了!”就在此时,洪立从营地的方向跑了过来,整个营地的士兵都被惊醒,然后在校场集结起来了,在营地的辕门外,一群百姓正在那里围着,他们是来求助的。
“将军啊!求你们给老汉做主啊!可怜我们家阿花,被这帮子可恶的贼人打断了腿啊,这正是农忙的时候,这可怎么办啊!”一个老汉见到士兵们簇拥着李宽走过来,连忙上前哭诉道。似乎有着天大的冤情要等着青天大老爷前来给他们平冤昭雪一样。
“这位老人家,赶紧起来说话!到底是怎么回事,你给本将细细道来!”因为离着近,这两个月这些村庄里的庄户们和军营中的士兵关系相处得很好,虽然大多数人都不能叫出名字,可是却还是很亲近。
“将军,那帮天杀的贼人,他们看上了我家阿花啊,想来强抢,可是没曾想会被发现,眼见事不可为他们也丧尽天良的打断了我家阿花的腿啊!”老汉哭诉起来很是恐怖,李宽这算是见识了关中的老爷们儿不仅仅流血不吭声,流泪的本事也丝毫不差。(未完待续)r655
第四十九章 太子偷牛
在战狼骑的军营之前,十几个百姓正围着一群士兵,其中一人身穿玄色铠甲,头顶铁盔之上一缕红缨在夜风之中招摇,他身上的铠甲比起别的士兵显得更为厚重凝实。手中的兵刃也不是一般的马槊长矛,而是一支亮银色的点钢枪。枪身并不是光滑的而是有着淡淡的磨砂,这样是防止手心汗水打湿枪身之后打滑这一支长枪在火光之下闪耀着一缕寒芒,冰冷像是万载不化的寒冰一般。此时这位手执长枪的少年军士正在听着这一帮百姓的述说。
“我家阿花可是干活的一把好手,家中十几亩地全是它耕出来的,甚至别人家的土地也借着去忙活,整个村子谁不知道我家阿花是村子里最好的耕牛!”老汉急的是一头汗水,这头牛是他一家的安生立命之本,靠着这头牛他家的农活都是第一个做完的,甚至比起哪些专门给地主老爷租种田地的佃户还要快速,地主老爷家可是有着好几头耕牛呢。庄户人家这样一头牛可是全家最宝贵的财富,可是现在这样一头绝好的耕牛居然被一棒子蟊贼给打断了腿,这样还能干活吗?这是断了他们一家的活路啊。
“什么?这阿花是一头牛?”李宽到了这个时候才反应过来,在一开始他还以为这个阿花是一个女子呢,这个时代女的叫什么阿花是很常见的事情,原本以为是一件强抢民女的大案要案,没想到只是一个小小的偷牛案啊!这让李宽有些失望了。可是他却没有表现出来,虽然他不了解这个时代到底是怎么样的一个耕作方式,但是对于百姓来说一头牛的价值可是无数人家一家最大的宝贝了。大唐耕牛可是稀少的紧,十里八村也不见得有几头。当然这是指普通庄户人家自己的牛,而不是那些脑满肠肥的地主家,所以站在百姓的立场,这就是一起天大的案子。一个村子中能有几头耕牛那就是富裕村了。
“军爷,一定要帮我们抓住那群头牛的蟊贼啊!现在周围的万年县已经宵禁了,城门关闭,我们这些百姓进不了城,报不了官,这群蟊贼要是跑了的话。那就讨不回公道了!军爷你们离着我们村子这么近,一定要帮帮我们!”百姓们说着就开始哀求起来,甚至有些百姓居然跪了下来,他们看来种地的牛就是他们的亲人一样。这样的事情淳朴的百姓是不能忍的下来的,哪怕他们心底再怎么善良。
“这件事情。本将知道了,现在本将就将派出军队帮助大家一起寻找,相信一定能抓住那群贼人!”李宽朗声说道,从这段时间的百姓的述说之中,他知道了这个时代一头牛是一个什么样的价值,也知道一个庄户损失了一头牛是怎么样的巨大损失。而且自家养的牛断了腿只能被宰杀掉吃肉,那种不舍的心情。
而且他也有了一个近乎肯定的猜测,那就是现在还在柳树林中的纳兰英德。还有那几个躺在地上的家伙,这群人出现在这里,而且有人受伤的时候。不远处的村子发生了有人偷窃耕牛的事情,这两件事儿联系在一起,那么就很是可疑了。难道偷牛的是纳兰?这个想法在李宽的脑海中一闪而逝,但是他又觉得不大可能,因为这个纳兰英德也是勋贵出生,家中不说是富甲一方也算是小有家财。哪一个勋贵家没有几家产业?所以这个可能很小,可是为什么他会在这个时候出现在这里?恰巧还有人受伤。经过刚才的查验,这个受伤的人似乎是被什么尖锐的圆弧状的东西刺伤了大腿。这一点又和偷牛联系到了一起,定然是他们急着逃走的时候惹怒了他们偷来的那头牛,被牛角给顶伤了。这么说来又对得上了。但是总是有什么相差仿佛,却又说不上来。
不管怎样,李宽还是派出了士兵向着四面八方去搜索,偷牛的不论是纳兰英德还是别人,总不会在这么短的时间里逃出太远,一定还在附近,除非他们也是骑马来的。
于是一对对的士兵骑着战马冲出了营地,手执火把兵刃,向着四周搜索起来,当然纳兰英德等人也被李宽带回了营地之中,只是却是没有让那群百姓见到,是从另一个方向带进营地的。
李宽打发走了这群百姓,然后走进了营地,回到了自己的帅帐,看着正呆呆的站在帅帐中央的纳兰英德,李宽出声道:“说吧,你这半夜三更的怎么会出现在这里,还有那个受伤的人到底是怎么回事?看他们的装束,也不是一般的家丁私兵!”李宽两步走到了帅帐中央的一张桌案旁,做到了桌案后面的那一张太师椅上。
“楚王殿下,我承认这次偷牛的事情是我做的,我带着几个我纳兰家的精锐私兵出来偷牛!”纳兰英德很是爽快地承认了自己偷了牛,并且直言不讳那跟着他的也是他们纳兰家的人,将这一切都扛了下来。
“是吗?你真的认为本王会相信这一切都是你纳兰英德做的?你当本王是傻子?让本王猜猜,是不是真正的主谋是一个大人物,而且这个人还能主宰你们一家人的生死存亡?你要是不将这一切扛下来,那么这个人就会颜面扫地,而且你的一家人也会因此被这个人打击报复,家破人亡?”李宽冷笑着看着眼前这个俊朗的书生一般的男子。
纳兰英德确实是长着一张小白脸,他们纳兰家的基因确实不错,侯君集这个家伙的夫人就是一个大美人,不然也生不出侯怜儿这么一个小美人来,李二给太子选妃可是一切都是按照高标准进行的,不仅仅考验品行,相貌也是非常关键的,能被李二选出来成为太子侧妃,侯怜儿也是一等一的美女了。这个纳兰英德是侯怜儿的表哥,是一个标准的小白脸,一张脸上五官都恍若是刀削而成的汉白玉雕塑一样,显得很是立体,而且身上也是淡淡的书卷气,显得卓尔不凡。
“楚王殿下,既然都知道,又何必揭穿呢,有些事情大家心照不宣就是了,而且那头牛价值几何,我们加倍赔偿就是,何必如此认真?”纳兰英德见到李宽已经猜出了事情的真相,不由的这么说道,对于这些见不得光的事情,大家暗地里知道就是了,要是扯开了那最后的遮羞布,将一切都暴露出来,最终不过是大家都不好看的结局而已。所以政治这东西其实就是你好我好大家好,相互妥协,相互争夺利益而已。只要有利益可图,那么什么都是能坐下来谈谈的。
“怎么,现在知道不好看了,当初做的时候怎么不知道?不怕你们身份高,这些本王都不在乎,哪怕是那个已经逃走的人,本王也知道会是谁,说实在的,他居然会做这样的事情,本王真是感到惊骇,难道父皇就真的不知道?你们真的以为瞒得过?想想之后该怎么办吧!”李宽冷笑这说了这么一句。然后走了出去。现在他的府邸和那个人是邻居,虽然之间隔着厚厚的宫墙,可是却是一个在里头,一个在外头,这样的安排不知道李二做的是什么打算,可是那个人一定会不好受,他不好受也就意味着他背后的那个老奸巨猾的长孙无忌也会跳脚,那么双方的关系又要开始紧张了。
“我可以将那几个‘家丁’交出去,平息这件事情,可是我想在明天日落之前见到那个人,你知道吗?”李宽最后还是选择了给李承乾打一次掩护,只不过这么做李承乾也是要付出代价的,至于是什么,纳兰英德还没有资格知道。
“多谢楚王殿下!”纳兰英德已经做好了自己出去顶缸的准备了,哪知道这位王爷居然放过了他,这让他不由得喜出望外。至于楚王殿下要见太子,这就不是他能管得事情了,这件事儿是皇家自己的家事,自己这些做臣子的,可是管不了。
翌日,三个倒霉的护卫就成了临时工,成了替罪羊,被李宽交给了那群愤怒的百姓,然后押送到了万年县的县衙,这件事情很快被那些官老爷忘得一干二净,不就是偷了一头牛嘛,没什么大不了的。除了战狼骑营地外的那个村庄中的那个老农,一直在怀念着他的阿花。
夕阳西斜,残阳显得格外美丽,绯红的云彩布满了天边,在战狼骑的营地之外,来了一只华丽的仪仗队,上百名护卫保护着一辆华丽的马车缓缓的驶进了战狼骑的营地,一个身着明黄色的蟒袍的少年从马车上走了下俩,他身高八尺左右,身材显得瘦瘦弱弱的,但是一双眼睛却是璀璨的像是夜空中的星辰,下了马车,打量了四周的环境,这个少年郎声笑道:“二弟到时选的一个好住处,这依山傍水的,可是悠闲的紧啊,羡煞为兄了!”
“好了,别说这没用的,你们这些人都在外面守着,记得离着帅帐远些,要是有谁偷听的话,当心自己的脑袋!”李宽见到这个少年没有丝毫的笑脸相迎,反而是冷着一张脸,对着身后的一群士兵吩咐道:“走吧,进来!”一撩帅帐的门帘,他当先走了进去,那个蟒袍少年紧跟着进去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