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六章 该我上场了
石中玉犹豫了。
就她本身而言,她很想去。试问,哪个人不想免费度假呢?可她是卖身给裕王府的人,某一位同学不点头,她不敢随意做决定。而那一位好几天不露面了,都不知道人去了哪里。
“谢谢金小姐,可是我家殿下没有发话,我不能做主。”石中玉婉拒,说实在的,心里很遗憾。
“这没关系,我写封信给裕王殿下,就说把你借我用几天。他那样慷慨,怎么也不会拒绝的。”金旖晨毫不在意地挥挥手。
慕容恪派石中玉频繁来往于将军府,她如何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再说还有那些大胆到无礼的情诗可以说明问题。开始时,她也曾戒备,随后就发现与石中玉特别聊得来,也就放下心防。
本质上,她是爽朗大方的人,并不介意想娶她的人用手段。世间之事,想得到,可不就得用些法子吗?何况,石中玉小小家丁,受命于人,只要不做出损害金府的事,她不必小肚鸡肠的瞎猜乱想。而慕容恪既有心博得她的好感,就不会拒绝她的小小要求。
“那就多谢小姐给我这个机会,见识下皇家园林了。”石中玉一听就乐了。
虽说慕容恪本人为求娶金旖晨没卖什么力气,但两个多月来也没改变主意,这说明他是铁了心要结这门亲吧。那么,他应该会很愿意她多和金小姐接触。就算是这事办得不伦不类,让她一个贴身家丁代为泡妞,但现代有句话说得好:态度决定一切。
金旖晨见石中玉答应,立即兴兴头头地去写信,又打发人快马送到裕王府。这边厢,远行的准备也快速完成。既然太子妃的邀约不能推辞,玉带山之行在前几日就已经开始筹划,此时一声令下,随行者各就其位,约摸大半个时辰就万事具备。
“裕王殿下不在府中,但赵氏侧妃做主,允许石中玉陪伴金小姐。”送信的人回话说。
慕容恪失踪了几天,石中玉知道,但是否把她借给金旖晨的事应该由孙福珩说了算啊,为什么赵碧凡要插一脚?石中玉心头略有不安,但很快也就扔到脖子后面去了。
赵碧凡最近很老实,虽说对此不能大意,但想来赵氏是为了博得闲名,才客客气气对待金旖晨,那么,就找不出她的错来。其实想想,又觉得这个赵氏即可恨、又可怜,丈夫泡妞,她还要表现出大方、甚至是欢迎的态度,这样憋屈还没憋出病来,赵碧凡的身体还真是不错的。
“阿忘呢?”金旖晨一边系上玫瑰紫羽纱面、狐狸皮里子的连雪帽斗篷,一边随意问道。
“要阿忘哥哥一起去吗?”果果瞪大眼睛,“太子妃前儿交待了侍卫来,就在咱们家前面院子候着,再加上老爷分的一队私卫,人手尽够用了。再说,天就要下雪了,马厩那边需要人照料,小姐到皇庄上也骑不了马,带阿忘哥哥去做什么?”
石中玉心里一揪,继而生出些期待来。
这两个月,她不仅和金旖晨及其身边侍候的人混得很熟,更在她有心为之下,和阿忘,也就是她的哥哥相处甚欢。虽然这身体内的灵魂已经换了,但血缘这种东西分外奇妙,她自然而然地对阿忘产生依恋,一种最亲近之人的温柔心情,阿忘对她也比对其他人更好,更接近。偶尔有几天不见,似乎还怪想她的。
果果曾说,阿忘到金府很久,也不见他对其他人那么亲切自然,好像完全不防备似的。
她笑说这是缘份,人与人之间就莫名其妙的会产生各式各样的感情,白发如新、倾盖如故就是这个意思。只有她自己明白那是怎么回事,那是剪不断、割不开的血脉之连。
但是她无奈的发现,阿忘确实失忆了,所以她还是无从知道自己的身世,真正的姓名是什么,为什么被追杀,那个她埋起来的盒子里到底有什么宝贝?
她很失望,不过当她无意间看到阿忘健美的腹部上那狰狞的伤口,瞬间就想开了。她本来应该死了,上天却给她机会重生。她本来应该孤独的一个人,现在却有了个哥哥。贪心不足蛇吞象,她再不满意会遭天谴的。
忘就忘了吧?或者,这是老天让他们兄妹一起重新开始。
“恕小的多嘴。”石中玉见金旖晨有点犹豫,连忙插话,“马厩里也不是阿忘哥哥一个人当差,如今马儿都健康,不是少了他就不行的。倒是小姐,出门在外当然人手越多越好啊,阿忘哥哥武功那么好,自然留在身边是正理。”
“对对,我就是这个意思。”金旖晨点点头,“虽说雪天不宜骑马,但皇庄中是什么样子还不知道。若雪厚林密,说不定也可以骑一骑的。放眼全府,还有比阿忘更会侍弄马的吗?带上他去,叫他快准备。”
果果扑哧一声笑出来,“又不是小姐,那有什么好准备的,叫他一声就行啦。”
“总得穿上点厚衣服。”石中玉抢着道,“霜前冷,雪后寒,万一着了凉就麻烦了。果果你好生照应小姐,我去叫阿忘哥哥吧。”说完就眼巴巴地看着金旖晨,见后者略一点头,立即往安置在后院的马房跑。
果果看着石中玉的身影,目光一闪,凑近金旖晨,低声道,“小姐,小玉哥哥对阿忘哥哥是不是太热络了呀。”
“你想说什么?”金旖晨白了自己的贴身丫头一眼。当她做些胡闹淘气、不管不顾的事情时,这个丫头总和她在一处的。但论起心思灵敏,却也不差。
“奴婢听说,小玉哥哥和裕王殿下的关系……很亲近很亲近。”果果斟酌着词句。
“你是说,小玉是裕王殿下的男宠?”金旖晨一笑。
“嘘,小姐,您小声点,这话也是能随便说的。”果果差点跳起来,捂住金旖晨的嘴。
“别人做得,我就说不得吗?”金旖晨无所谓的摊开手,“上回不告诉过你,小玉不是那种人。虽然他提起裕王殿下时,神色总有点不自然,但我感觉,他们不是那种关系。这事,我也直接问过他。”
“那说不定,是他爱慕裕王殿下,可裕王殿下不好男色。所以,他也有可能看上了阿忘哥哥……”果果不服气的道。
“你也总围着阿忘转,难不成你也看上他了?”金旖晨斜了果果一眼。
果果毕竟才十四、五岁,闻言大羞,跺脚道,“奴婢好心提醒您,您还来编排奴婢!真真好人做不得了,哪有男人家对男人家那么热乎的?哼,奴婢不跟您闲磕牙,好多东西要带,奴婢看那起子小蹄子忘记了什么没有。”
金旖晨一直笑眯眯的,不露出半点异色,而等果果的身影远去后,却情不自禁地迈步到院门处,望着马厩的方向,若有所思,神色复杂。
又过了一盏茶的工夫,大队人马从金府的角门处出发。
金敬仕自上朝后还没回来,好在此事是早就商定的,金旖晨不必重新回过。一行人共有四辆马车,金旖晨和果果,并另一个大丫头,叫做香玉的坐一辆。其他大小共四个丫头、四个婆子分乘两辆。还有一辆专门放置随身的衣物用度,以及零七八碎的土仪,那是用来谢谢太子妃的邀请的。
车辆前后还有两队共三十来个侍卫和私卫,这还仅仅是出了城就上山,并没有什么险恶之处,可见金府的排场和东宫对金小姐的重视。一路上,引来不少百姓侧目。更有人私下议论说这算什么,将来金小姐说不定用得皇太孙妃的依仗呢。
而石中玉因为是外府的小厮,就算再得金小姐喜爱也是不能同乘的,也不能和丫头婆子们挤在一起,只好穿得厚厚的,把自己包成个球体,揣着手坐在车辕上。阿忘则亲自架了金小姐的马车,走在车辆的最前面。
到玉带山要出太府都南门,其间路过南城的地界。在那边,石中玉很巧的看到了苏仪和张秦站在路边。三个人,六只眼睛互相看到,但因为正在行路,也不方便说话,于是都只点了点头,算是打了招呼。
石中玉的第一本耽美小说卖得相当好,再版了五次,她共收到二百两银子。为此,她跑西山堂也很勤快,把《侠客行》交付全稿的同时,还和苏仪商量第二本耽美小说的内容,很热情的准备投身到写作大业中。也正因为这件事,她和书铺的常客张秦遇到多次,现在算是熟人了。
张秦的诗写得极好,后来石中玉才知道,她的大作中不少诗词,其实是张秦所做。苏仪有时候忙不过来,就请了他代笔。张秦和苏仪本是朋友,这给了石中玉人生何处不相逢的怪异感觉。兜兜转转,很多人都是认识的,就好像有一张网在身边慢慢编织。
她并不知道,张秦就站在街边,直直地望着队伍出了城,才慢慢收回目光。
“这小玉,身上就像放着光似的。”苏仪在一边赞叹,“穿得那么不称头,灰仆仆的下人模样,可偏偏在一行人中,第一眼就能注意到他。怪不得啊怪不得!”
“怪不得什么?”张秦兴味地问。
“怪不得殿王殿下那么喜欢呢。”
“你知道?”
“我不知道,我都没见过裕王殿下,可我就是这么感觉。”苏仪打量了下张秦,“去喝两杯?”
“不了,有事。”张秦摇摇头,仍然望着城门的方向。尽管,车队已经不见了影子。
“什么事这么急呀?”苏仪有点失望。
“唱戏。唱戏。”张秦意味不明地笑笑,“该我上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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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七章 世上只有哥哥好
到玉带山脚下的时候,天上开始飘下零星小雪。因路湿滑,石中玉等一行人到了名为明月宫的皇庄时,天色已经全黑了下来。
远远望去,明月宫灯火通明,倒真似阴云笼罩山间的一轮明月,在这落雪漆黑又寒风呼啸的夜晚,让人陡升出亲切温暖之意来。
显然,已经有贵人住进了明月宫,沿路的两侧,时而会有侍卫盘查,当确定是金将军的女儿前来,立即有人前去禀报,道路也畅通无阻。事情很明显,东宫的人把金旖晨视为贵客,求娶之意愈发真诚。
“太子妃殿下和皇太孙殿下也是才到不久,正在安顿,特意派老奴前来迎接金小姐,带您到紧邻正殿的侧殿先住下。”才进明月宫,一个老太监就迎上来,殷勤地说,执礼甚恭,“太子妃殿下说,请金小姐略事休息,随后与太子妃殿下和皇长孙殿下一起用晚膳。”
“有劳公公。”金旖晨不卑不亢,瞬间就从一个胡闹的野丫头,变成端庄的贵女,虽然冒雪前来有些狼狈,却仍然带着雍容的气质。
石中玉不禁赞叹:再穷不能穷教育啊。看这范儿,就算是未来的皇后也当得起。
“哪敢当金小姐一声劳烦。”宫里的人惯会看人眼色、见风使舵,眼见东宫待金旖晨不一般,态度就格外谦恭,笑嘻嘻的前方带路。
明月宫两侧的风雪长廊格外宽大,但毕竟是皇家之地,就算石中玉一路行来,冻得浑身哆嗦,也不敢溜着墙根,以避寒风,只能规规矩矩地站在队伍最后,低头缓行。
也不知走了多久,金旖晨突然停下脚步,指着前方一处宫室道,“那边也有贵客住下吗?”
她指的地方是地处明月宫的西南角,有点偏僻,但灯火明亮。隔着层层风雪望去,遥远而不真实的感觉扑面而来。
“那边是裕王殿下住的。”那老太监道,“裕王殿下头几天就来了,比太子妃殿下还早哪。”
石中玉闻言一愣,差点抬起头来。
慕容恪失踪好几天了,害她还有点提心吊胆,原来是到皇家园林来享福了。他的四大美婢也同时不见人影,想必是随行于他吧。
蓦然,石中玉心头发酸。但转念一想,慕容恪如何,与她没有半毛钱的关系。她只是个家丁而已,而且决定远离他。那么,这样拖拖拉拉的最没有意思。
只要下定决心,就一定可以平静自处的。
她暗中用力点头,却冷不防打了个寒战,感觉身上都冻透了,就算抱个火炉子也暖不回来似的。正在这时,一只温暖的手伸了过来,把她冰凉的小手握在掌心。略侧过头,发现是走在她前面的阿忘,心头立即舒缓起来。
唉,世上只有哥哥好。别人,就忽略了吧。
“待会儿就好了。”阿忘低低地道,牵着石中玉,继续跟着队伍走。
而就在他们一行人进入明月宫的时候,太子妃正教育他的儿子,皇长孙慕容长天。
“你必须娶到金旖晨。”太子妃严肃地告诉自己的儿子。
太子妃今年才三十五岁,却因为没有保养好而早生皱纹,只依稀间看得出当年的美貌。她身上穿着藤青色曳罗棱裙,月白色小羊皮对襟外裳,高盘的发髻上只插一只赤金凤尾钗,随着她头部的转动,上面的红玛瑙流苏轻轻摇晃。
对于一位太子妃来说,这装扮并不算华丽,但自从太子故去,她一直以简朴为主,往日里在家戴的,都是素银的首饰,此举,深得当今圣上和皇后的赞许。
“母妃,儿臣还不想成亲。”慕容长天闷声道,眼前突然浮现出石中玉的娇俏模样来。
他知道,是他任性了。过了年他就满十八岁,成亲生子是他的义务和责任,并不关乎他的感情或者其他。所以,他必须要择人而配。而皇室中人,特别是他这样身居东宫之人,婚事断然不会随了自己心意,大多数时候是政治利益的联合或者加强。不管他肯不肯,皇家血统也必须延续,并尽可能多的获得子嗣,这也就是为什么皇子纳妾是祖制的原因。
只是……他别不过自己的心意。如果不知道石中玉是女子便罢了,偏偏……让他看到。自那天起,他的心就像魔障了似的,那一幕时时出现在脑海里。
以前,只是觉得那个小家丁好玩,跟她在一起就很轻松。可当他知道真相,那一点点温暖的心绪就变成了……相思。纵然知道是不可能的,可仍然无法从心头挖去。
“长天,母妃不会再容许你胡闹下去了。”太子妃阴沉着脸道,“以前是我太纵着你,凡事顺着你的心意。你要学医,我就容许你跟在才神医身边,你不肯收房里人,我也由着你的性子来。可这次不同,你一定要娶到金小姐不可!”
“母妃想要娶的,是金敬仕吧?”忍不住,慕容长天语带讽刺,以及……无奈。
“你知道其中的利害就好。”太子妃吴氏完全不以为意地点头道,“你皇祖母与我提起过多次,说你到现在还妄想与你七皇叔和睦相处,我劝你醒醒。他看似没有谋反的动作,可暗中早就布置着什么,只是他太狡猾,我们抓不到他的把柄而已。你可知道,当日我才请了金家的丫头来皇庄赏雪,雪还没下呢,他的人就到了,消息灵通到这个地步,难道不可怕吗?”
“或许,七皇叔只是想来散散心呢?”慕容长天反驳,“往年,他也是会来的。”
“你怎么还这么天真!”太子妃提高嗓门,但很快又压低了,“他明明好的是男色,正妃之位悬空这么多年,从去年开始就单宠着一个小厮。可为什么金敬仕一进京,他就活动起来,派了自己的枕边人去接近金家的丫头?”
慕容长天皱紧长眉,很反感母妃把石中玉说成七皇叔的枕边人。那个丫头……那个丫头的秘密只有他知道啊,七皇叔完全不知情,说明他们之间的清白的。为什么,母妃要那么说七皇叔,又要那么说小玉呢?
可是,七皇叔对金将军之女的浓厚兴趣,又让他不能自欺欺人。七皇叔,是想拉拢水军的势力的。站在这个权利圈子里的人都明白,得到水军及金家的力量,进可攻,退可守。就算一败涂地,以金敬仕号称熙海之王的实力和地位,至少可以自保。
他明白其中关节,他全明白。只是,他忘不掉那个女扮男装的小家丁。
“长天!”太子妃见儿子低头不语,说话的口气不禁软了下来。毕竟是她亲生的儿子,一天天看着他长大,不比皇后娘娘,终究隔着一层,狠得下心来逼他。
“长天,母妃知道你立志要娶一个合心意的女子。可是,你是未来的皇上,三宫六院只是平常,你若有心有情,将来要多少心爱的人娶不得,何必在正妃一事上烦恼?”太子妃苦口婆心的劝着,“反正,帝王的恩宠才是后宫女人最大的荣耀,后位却不是想得就能得到的。”
慕容长天抬起头,望着自己的母亲。想娶谁就能娶谁吗?倘若是平民女子,甚至是为奴为婢的,他仍然不能留她在身边吧。或者,当他荣登大宝,就可以这么做了?
这么想着,他心头突然升起一丝希望。吴氏看到儿子的眼神,以为被自己说动,连忙又补充道,“况且金家丫头着实不错,样子生得好,性格大方温柔,看起来也不像个善妒的,将来必能成为你的贤内助。长天,你听母妃一句,这几天好好与金家丫头相处,说不定你就喜欢上她。你想,母妃就算想要助力,却又怎么可能害你?这件事,你七皇叔尚且派个人去搭桥,你自己出马,哪能会不成的?”
“皇祖父是什么意思呢?”慕容长天的态度有点松动。
太子妃的目光变冷,“外界都道,金家丫头的婚事由皇上亲指才好,怎奈金敬仕居然求了恩典,要女儿自主择婿,这样一来就生了变数。岂不知,这倒是对我们有利的。”
“为什么?”慕容长天纳闷,但很快,他心中升起一个念头,不由得吃惊道,“难道,皇祖父是属意于七皇叔娶金小姐吗?”
“你皇祖母是这么说的。”吴氏有点恨恨的,“真不知皇上是怎么了,为什么这样疼爱纵容那个妖孽、魔鬼!什么好事都紧着他!”
“母妃!”慕容长天阻断话头,就算此处只母子二人,也不愿意母亲这样说七皇叔。
吴氏也觉得自己失言,怕在唯一的儿子和指望面前失了仪,流露出小家子气,因而立即转移话题道,“我还请了勇毅公的孙子甘绍廉来,提防你对付不了你七皇叔。”
慕容长天吃惊地瞪大眼睛。
“对金家丫头,咱们虽说志在必得,但你七皇叔那个样貌,很能迷惑小姑娘家,不得不防啊。”吴氏突然感到疲惫,“所以万一你……让甘家抱得美人归也没什么。勇毅公和你七皇叔一向不对付,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明白吗?总之,绝不能让你七皇叔和金敬仕联姻!”
慕容长天张了张嘴,但还没有说出话来,就有脚步声远远传来。
“太子妃殿下,皇长孙殿下,金小姐已经安置好,现正候在殿外,请求觐见。”那老太监清楚明晰地禀报。
吴氏看了儿子一眼,见慕容长天虽然并不快乐,却也没有反对,不禁露出微笑,脸上的凌厉之气尽去,显得端庄华贵又慈爱温文,“快传进来,外面怪冷的,冻坏了怎么办?还有,立即传膳,捡热乎乎的汤品先上两道。”
“是。”那老太监应着,退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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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八章 不好的预感
明月宫建在半山腰上,因为山势的掩映,多外面看起来并不大,但其中占地颇广,除正殿外,还有多个散落于园林间的宫室,高低错落,曲径通幽。
金旖晨所住的地方虽小巧,却是个两进的院子,设施齐备,布置豪华舒适,还紧邻着只有皇上和东宫之人才能住的正殿。随行保护的侍卫和私卫已经被拦在明月宫之外,另行安置,而跟着金旖晨侍候的,大多是丫头和婆子,唯一的两个男仆……石中玉和阿忘,和四个粗使的婆子住在外院,因房舍足够,竟然也能单独占了一间。
“冻透了吧?”阿忘跟进屋来,手中提着一桶热水,“快用热水擦擦手脸,我去去就来。”
“哥。”因为没外人,石中玉试着把名字去掉,直接这么叫阿忘,“谢谢你。”
阿忘本来正要出门,闻言停下来,望着石中玉,温暖地笑,“你这么叫我,听着竟怪顺耳的。好像以前,也有人这么叫我似的。”
石中玉鼻子一酸,眼眶湿了,“反正我也是没有亲人的,我们就结成兄……呃弟好不好?”
“你不怕我是个无根之人?”
“我也是无根之人哪。”
“那好。”阿忘想了想,随即露出明朗笑容,带着股下定了什么决心似的轻松与坚定,“咱们也不用那些虚礼,从今后,你就是我的小兄弟了,生死同舟。”
因为那个“舟”字,石中玉一愣。
穿越重生之始,就与这个字有关,而且又是生、又是死,这是冥冥中的天意吗?而她的哥哥虽然粗布短打,可隐约出贵公子的气质,却又有江湖人的做派,到底是个什么身份呢?
情不自禁的,她又开始猜测。但想来,她对自己的身世都这么好奇,失忆的哥哥又当如何?
“哥。”她又叫了声,用力点头。
“小玉。”阿忘回叫他,笑得很开怀,觉得自己这没有过去,也看不到未来的人能认下一个小兄弟,实在是意外之喜。
不过,当他看到石中玉冻得青白的小脸,也不知怎么,心底就自然生出怜爱和心疼,指了指热水道,“你身子这样弱,穿得再厚,一直坐在马车外面怕也要冻死了。这边热水热汤都是现成的,赶紧的洗脸烫脚。人的根全在脚上,脚暖和了,身上就不会太冷。”
石中玉应了声,阿忘就出去了。过了好一会儿,石中玉正要把烫得红彤彤、热乎乎的脚丫子擦干,阿忘才回来,一手提了个红漆剔花的大食盒,另一手抱了个小木盆。
“什么东西?”因为顺利的与阿忘的关系有进展,石中玉精神很愉快,尽管身上还是冷得要死,头也开始发沉。
“不愧是皇庄,就连咱们也分到了热饭菜和热汤。”阿忘把食盒放在桌上,抱着木盆过来。
是因为金旖晨吧?所以明月宫中的人连金家的下仆也如此照应。石中玉想着,伸头见那小木盆上还蒙着棉布,不禁又是好奇。
而不等她问,阿忘就笑道,“你没有汤婆子用,我就在厨下烤了几块石头给你,现在放在被窝里,等下你擦了脚,就直接坐进被窝,我把东西端给你吃就行。”
“哥。”石中玉着魔了似的,爱叫着这个字,心里感动。
到了这个世界后,说实话虽然有很多人要对付她,要置她于死地的人、对她不怀好意的人也不少,但她也着实遇到了好人。不管什么年代,不管什么环境,好人坏人都会有的,哪能人人面目狰狞,一肚子算计和坏水儿?就算在复杂市侩的王府中也一样。
兰望夫妇、夏公公、屈忽昀等几人、孙大叔、以德道士、甚至……慕容恪,对她都算很好。
但是,这么细心妥帖的,这么为她着想的,哥哥阿忘却是第一个。而且,行为举止中都带着天然的亲人感觉,淡到觉察不了,却也浓到无法忽视。所谓骨肉亲情,大约就是这么一回事吧?不会被任何事阻断,就算互不相识,但感觉却仍然在。
“愣着干什么?”阿忘麻利地把床上的被子卷起一个筒形,一边把烧好的石头放入,一边叮嘱,“石头很难烤热,但也很难冷掉,所以钻进被子时要小心,不要被烫到。”
“嗯。”石中玉很开心地点头,然后假装无意的问,“哥,你这是从哪里学来的办法呀,我就不知道。”
她想,这些野外生存的技能不应该是贵公子会的。或者,他们兄妹之前是猎户?可是他们貌似是从熙海来的,那种海岛之地,应该只有渔夫吧。而且她这个身体很纤弱娇嫩,不像是贫苦人家的出身。难道他们是商人吗?如果是行商的话,烤石头取暖这种事,哥哥就可能了解。
“我也不清楚,好像本来就会的。”阿忘抓了抓头发,“至少,不是进金府后学的,应该早就知道这些法子。”说着,轻轻皱了皱眉。
她的哥哥很美形啊!石中玉发出纯欣赏和纯骄傲的赞叹。
阿忘看着有点瘦弱,但瘦而结实,精壮有力,脸上却还有浓浓的书卷气,偏偏又武功高强,性格温柔中透着坚毅,厚道中掺杂着刚烈,实在是一等一的好男人。只可惜,他现在是个马夫,将来不太可能娶到书香门第的老婆。
“哥,别乱想了,人嘛,还是活在当下最重要。”看阿忘似乎又陷入自我猜测,石中玉连忙拉回话题。同时擦干了脚,把水盆端到屏风后放置马桶的地方,然后搓搓手,就往被窝里钻。
“小玉,你不脱衣服吗?”阿忘很纳闷,“你的衣服浸了雪,湿冷着,会感染风寒的。”
“我不习惯在别人面前换衣服,就算你是我哥。”石中玉认真地道。
她是女人的秘密,早晚是要告诉哥哥的,但现在不是时候。
阿忘闻言,立即转过身去,行径非常君子,不多说也不多问,很注重保护别人的隐私。石中玉越和哥哥相处,越觉得自己幸运,根本也不担心什么,麻利的换了干爽的中衣,照样把旧衣扔到屏风后面去。
女人出门时都准备得仔细,她在金府时当然没带换洗衣服,但却找同身材的小厮们买了两身簇新的。现在她可是怀揣二百多两银子的大财主啊!她打算从皇庄回去后,就找个借口到兰望夫妇那儿去,把银子放在那边,心里才踏实。
换过了衣服,兄妹二人就着就炕桌吃了晚饭。热汤热饭,心里也暖洋洋的,而且这边本来就烧了火炕,再加上比汤婆子还管用的烤石头捂热了被窝,石中玉的身体本来有了重感冒的症状,却生生给压了过去。
饭后,兄妹二人又说了好一阵子闲话儿,阿忘才回到隔壁房间睡。
这一晚,亲情的滋润令石中玉睡得前所未有的踏实,暂时忽略了在皇庄的西南角住着某位殿下。而那位殿下,正在秘密面见一位孙姓大叔。
“什么?她跑到皇庄里来了?”慕容恪略有吃惊。
“是金小姐邀请的。”孙福珩道。
慕容恪气得冷笑,“反了他了,没跟本王说一声,居然就敢四处乱跑!他到底是裕王府的人,还是金家的奴才!”
“殿下不是不在家嘛。”不知为什么,孙福珩情不自禁的为石中玉辩解,“再者,金小姐派人进府送信,说要借小玉用几天。于是赵侧妃就做主,答应了金小姐。”
慕容恪怀疑的“哦”了声,随口问,“赵氏为什么这么做?”
“赵侧妃是个很会审时度势的人,从不感情用事。”孙福珩斟酌着词句道,“殿下铁定不会扶赵侧妃为正,求娶金小姐的意思也坚定,所以对金小姐提出的无关紧要的要求,赵侧妃定然会做出友好姿态。再者,小玉虽然是贴身侍候殿下的家丁,但毕竟份属内院,赵侧妃分配安排他做事,并没有半分错处。”
慕容恪想了想,突然失笑。
和赵氏成亲这么久,虽不亲近,可也知道她就是这种个性啊。不管心底里如何,表面上总会做出端庄大方的样子。他平时从不在意身边的女人,此时竟然要别人提醒他,他才理解赵氏这么做的原因。
“看起来,金敬仕的女儿很喜欢他啊。”慕容恪哼了声,听不出喜怒。
孙福珩当然知道这个“他”是指谁,犹豫了下道,“金小姐就住在冷香阁。”就是说石中玉也在那边。
一说名字,慕容恪就知道那正是正殿斐元殿之侧,不禁露出讽刺的笑容,“可怜本王的大哥贵为太子,居然娶了个自以为聪明的女人。难道她当真以为,与金氏联姻的关键在金小姐身上?金敬仕不过是看着戏,掂量着筹码罢了。”
“不是谁都像殿下那般目光如炬的。”孙福珩说,并没有吹捧的意思。
他誓死效忠的这位殿下,看似并不爱权谋,但不管事情的表面多么复杂,殿下却总能看清本质。这与其说是一种智慧,倒不如说是一种本能,或者天赋。
为此,他无尽尊敬并相信他的殿下。
“还有……小玉和那个马夫……过从甚密。”孙福珩继续支支吾吾地道,“刚才在风雪长廊,两个人……两个人手挽着手。”
听到这句话时,慕容恪正端起茶盏,情不自禁的,他心头涌上一股怒火,就连手上的力量也无法把握,咔的一声,茶盏被捏碎了,手指上立即渗出血珠儿。
孙福珩垂下头去,心头长叹。
都是在战场上的尸山血海中滚过来的,这点小伤无需大惊小怪。但是……禀报这些小事时,他是有刺探之意的。毕竟,最近殿下和石中玉比较疏远,看似殿下对这小家丁失去了兴趣似的。现在看来,远远没有。甚至,那份心……更浓烈了。
为此,他有一种很不好的预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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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很多情节看似有硬伤,但请大家继续看下去,会有解释,就算大家觉得不合理,但仍然会有解释。
记得,我写《大明西游记》时,写到一章节,船队在夏季开到港口,就有一个读者愤怒的骂我,说夏天能出海吗?我这个冤枉啊,因为下一章,我就是写在夏季等季风,顺便装船。可这位读者弃了书,如今我还郁闷呢。
吐舌头。做鬼脸。(可惜不能发图。)
第八十九章 大雪封山
这场雪想象不到的大,足足一天两夜,鹅毛飘飞,似乎老天爷站在沉重的阴云之上,不断往下倾洒。早上起来打开门,寒意凛冽,令石中玉忍不住吟了句王熙凤的诗:一夜北风紧,开门雪尚飘。
她清脆的嗓音在这同样清脆的早上响起,传入了金旖晨的耳朵,令还拥被而坐的金小姐不禁展颜微笑,“我就说嘛,那些情诗都是小玉做的,没想到他小小一个家丁,竟有那般天纵才情,世间无双啊。”
这话如果石中玉听到,估计会脸红。好嘛,她把中华文化五千年文明的集锦之诗做拿出来用,各种体式、名式都有,怎么可能不惊世骇俗,冠绝天下?
“小姐为什么这么说?”果果绞了温热的帕子来,先给金旖晨抹脸,醒醒盹,“奴婢觉得送给小姐的那些诗作,一定是出自裕王殿下的手笔。整个大燕有谁不知道,裕王殿下是文武全才。他的画,寸纸寸金,就那样也一画难求呢。这哪是小玉哥哥早上乱吼几句可比的?”
金旖晨点点头,“我知道啊,我对裕王殿下的画作也很欣赏。不过有句话叫文如其人,画如其人,虽说书画可以作假,但到了绝对高妙的地步就如同心声,总能透露出作者的心怀。裕王殿下的画,就算是山水怡情、美人临月的内容,也总带着杀伐凛冽之意。这样的人,是绝写不出那么缠绵动人的诗句的。倒是小玉,心思灵透又温柔多情,每每我让他念及那些诗作之时都很动情。还有那笔字,我无意间瞧过,那些书信确实是她亲笔。话说回来,整个大燕,好像绝少有人见过裕王殿下的字吧。”
“那说明裕王殿下的字比他的画还珍贵,那些书信不过是小玉哥哥代笔的。”果果不服气地反驳,“其实呢,写得不好的人才四处提笔。”
“不对哦,小玉的字非常清隽,柔弱中带着风骨,那天我爹看到,还夸了好一会儿。”
听说是老爷金敬仕的评语,果果绕开话题道,“那小姐总听过一句话吧?叫百炼钢化为绕指柔。裕王殿下军旅出身,担着咱们大燕的北面江山,画中有杀意也正常呀。可是男人家但凡喜欢一个姑娘,心就会变得温柔,写出那么抒发情意的诗,又有什么不能的。”
金旖晨一愣,随意了然的笑道,“你这小蹄子是妒忌了吧?因为我对小玉好些,所以你就不服气了是不是?再说你才多点大,也懂得男人啦,女人啦,喜欢啦。幸好我爹不在,不然定会叫人掌你的嘴。”
“戏文里可不都是这样唱的。”果果撅了撅嘴,“跟小姐贴着心,才不顾羞耻地说出来,倒被小姐编排上了,奴婢冤枉死了。”
“没大没小的,就会跟我顶嘴。”金旖晨笑骂道,“快帮我穿衣梳洗,咱们一直在南边,很少看到这么大的雪,自然要好好赏玩赏玩。”
“奴婢还不是一心为了小姐。”果果跑去桌边,把被铁皮烫斗温了半天的衣裳拿来,免得冬天早上穿衣时,还得用身子暖衣服,嘴里却还道,“小姐不能冤枉奴婢是妒忌小玉哥哥,奴婢是怕小姐眼睛偏了,看上不该看的东西。”
金旖晨一窒。
这暗示太明显了,果果……是怕她看上石中玉吧?不过石中玉给她的感觉是很奇怪的,他们彼此之间特别谈得来,她也觉得石中玉特别贴心,对着他的时候会很放松,感觉舒服,似乎还有说不完的话。因而,她特别喜欢和他在一起。若他几天不来,她身边就像缺点什么似的。
这是喜欢吗?她搞不清楚,活了十七岁,她还从没有喜欢过一个男人,不明白那是什么样的一种感觉。这也就是她这么爱看戏文的原因,那些才子佳人,虽然爹爹总是阻着她看,可她真的喜欢。也真的,希望这一生能有这样的缘分。
照说,每天想念石中玉,希望和他在一起,就应该是喜欢吧?
果果是个好丫头,她明白果果的担忧。爹爹虽说让她自主择婿,但那也有一定的范围。若出了这个界限,爹爹定然不会点头答应。
堂堂金家的大小姐,金将军唯一的女儿,是不可能倾心于一个奴仆的。那么,她是喜欢小玉吗?喜欢吗?不喜欢吗?喜欢一个男人,到底是不是这样的感觉?
“果果,你觉得裕王殿下很好?”金旖晨心里突然很乱,干脆抛开这些偏差,反问果果。
果果的脸上蒙上一层薄薄的红晕,低声道,“裕王殿下身份高贵,文武全才,长得又那样好看,怎么会不好?”她不愧是金旖晨的丫头,虽然也有少女的羞涩,但骨子里终究是大方坦率的姑娘。
“长得很好看吗?倒是的。”金旖晨陷入回忆。
两个多月前赶夜路,惊鸿一瞥,犹如谪仙,那天下闻名的美男子裕王慕容恪,给她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但是,那种美,动人心魄,她却只能欣赏,并不太想靠近。
不像小玉,那么可爱细心,有平实的温暖感,令她真的很想和他在一起。甚至,动过念头把小玉买到自己的府里。裕王殿下现在对她有求娶之意,这点小要求,应该不会被拒绝的。左不过一个家丁而已,她坚信小玉和裕王殿下间是清白的,完全凭女性的直觉。
不过显然,果果已经被裕王殿下迷住。也难怪,那样的男人,不喜欢很难。
“啊。”正想着心思,外面又传来石中玉的惊呼声。
随后,是一个浑厚淳正的男声道,“小心些,上面虽然是浮雪,可经过一夜两天,下面是结了冰的,滑得很。”是阿忘的声音。
“快看看是怎么回事?”金旖晨迅速套上衣服,嘱咐果果。
果果应了声,但还没有行动,门就打开了,是金旖晨的另一个大丫头香玉,提着包了棉垫子和厚盖子的木桶走了进来。同时冲进来的,还有一股寒风,冻得金旖晨打了个寒战。
果果连忙上前,把门关紧,又放下攒金丝弹花的棉门帘子,嘴里还不住口的埋怨,“香玉姐姐真是的,咱们小姐自小生在南边,见不得北方的风雪,要进门也不说一声,好得放下床帐子,免得让冷风闪着。”
“是我不小心了,以为小姐还没起身。”香玉连忙道歉。
“哪有这么娇气。”金旖晨瞪了果果一眼,又转头问香玉,“雪停了吗?小玉和阿忘在院子里做什么?”
“天都开始放晴了,就是还有雪沫子稀稀落落地飘。”香玉放下水桶,又摘下棉手套,但还是搓了搓手,并放在口边呵了呵气,然后才口齿伶俐地道,“这场雪下得特别大,听说近十几年没有这样的雪了,结果上下山的路被大雪封住,连山上的老松都给压断了不少。太子妃殿下今早下令,派出一批侍卫哥哥们去清理山路,内监和明月宫的仆众们则清理内庭。因人手不大够,除了果果和我侍候小姐,其余的人都由张妈妈带着,在外面扫雪呢。”
金旖晨一听,突然来了兴趣,汲上鞋子跑到窗边。毕竟是皇庄,很多窗子用的是玻璃,抹开玻璃窗上因为内外温差形成的冰棱花,金旖晨向外望去,就见石中玉拿着个和他差不多高的大铁锨,正奋力把没了膝盖的积雪,推到庭院的中央去。阿忘在一边,不时帮他一把。
“快帮我梳洗。”金旖晨跑回到床边,兴奋地道,“外面很好玩的样子,我也要去玩雪。”
“遵命。”果果屈了屈膝,和香玉围着金旖晨忙活了起来。
这一切对金家大小姐来说是玩乐,可对于石中玉来说确是实打实的工作。幸好她做了差不多两年的体力劳动,身子虽瘦弱,但力气却并不小,好歹还吃得消。只是,金旖晨羡慕她在雪地里“玩”,她却羡慕当小姐的命好,只要坐在温暖的屋里就行,不必出来干活儿。
歹命,怎么没穿个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公主来的?天天吆五喝六,再养一群面首。
不过她这个人惯会苦中作乐,反正哭着也是一天,笑着也是一天,那干嘛非得自己给自己找不痛快呢?再说,她重生前是长江以南的人,倒也真没见过这种大雪。
“这么多好雪扔在一边,真是可惜啊。”她停下手中动作,拄着铁锨,叹道。
因张妈妈带着四个婆子扫外院,扫内院及走廊的,只有四个丫头及石中玉、阿忘。几个人年纪都不大,玩心很盛,听了石中玉的话,倒都停下手中的活计来。
“难道还搬回屋,煮茶来吃啊。”一个丫头道,“这么多雪,别说煮茶,把屋子都淹了。”
其他人闻言,哄笑了起来。
石中玉摇头叹息。
古代人的娱乐活动真匮乏啊,因为都不是生在北地的,就都不知道堆雪人,做雪灯,垒雪雕、打雪仗的好玩之处。这样大好的雪,白白等它们融化,本来就是暴殄天物么。
她想着,就扔下了铁锨,也不戴手套,直接团了个雪球,在那几个丫头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猛得丢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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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章 自恋到变态
雪球砸中那说话丫头的肩头,她先是一愣,然后有点生气,有样学样的团了雪球,向石中玉反扔了过来。石中玉早料到她会如此,迅速躲在了阿忘的身后。而阿忘虽然武功高强,身手敏捷,但为人端正,不擅长嬉戏,没料到会如此,那雪球正中他的面门。幸好那丫头力小,倒没有打疼。
“好啊,你打我哥,我向你宣战。”石中玉开心地笑了声,蹲下身子,准备弹药,然后不歇气儿的丢了出去,而且不分敌我。
那个丫头先前有点生气,被波及的丫头也有点无措。但玩乐是人类的天性,不到片刻,她们就明白这是游戏,嘻嘻哈哈的加入战团,互相打闹起来,而且越玩越哈皮。最后简直混战一片,院子中到处雪雾纷飞。
阿忘毕竟是个男人,并没有参与,但他受了欢乐情绪的感染,微笑站在一边,充当几个小丫头和石中玉的挡箭牌。不管哪个人疯跑到他身边,试图以他做掩护,他都站着不动,挥掌把袭来的雪球震落。
主子在屋里还没出来,下人们在院内吵闹,本来是极不合规矩的。如果是在门风严谨的大户人家,全部得拖出去打板子。但金旖晨平时在家里并不过分拘着丫头们,自己不装千金小姐时也疯得很,这里又是冷香阁的内院,无人约束,大家都放松了心绪,尽情笑闹。
一时之间,院内笑语盈盈,仿佛雪后的寒冷天气也热乎了起来。慕容恪踏上冷香阁内院屋脊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幅情景。
大清早的,外院的大门还关着,又有张妈妈等四个婆子守护,可慕容恪独自出门,连个侍众也没带,又懒得敲门,干脆走了屋顶。他这种类似于刺客的行为,发生在一位未婚的大家闺秀院落中,可谓无礼之极,有偷香窃玉的嫌疑。不过他历来嚣张任性、我行我素,视祖宗礼法于不顾,人们对此习以为常,除了无奈和恼火,倒也没什么激烈的反应。
“让你欺侮我哥。”石中玉见到一个丫头总把雪球往阿忘身上招呼,使了个坏招,悄没声息的躲到那丫头后面,团个鸡蛋大小的小雪球,直接塞人脖梗子里了。
那丫头被冰得原地乱跳,就被被扔上岸的活鱼似的,抖落出雪球就扑上来报复。石中玉哪肯让她如意,转头就抱。但毕竟雪地是没有清扫干净的,她跑出没几步就扑倒在雪地里。
疼,是不疼的,但她沾了雪的脸才略抬起,就看到眼前一双鸦青色绣银团龙的高底靴,同色蟒缎绣银龙边的袍子下摆,一根系了美玉的五色丝绦随风飘呀飘的。而她的两只冻得红通通的小手,正搭在那双靴子上。
头再抬高点,入眼处是晴空银雪和那人乌沉沉的海龙皮外氅。周遭,浓墨黑与耀眼白,晴朗与阴沉的对比,更衬得那面如寒霜的人俊美无俦,男性的脸上,居然有妖艳的感觉。
“殿……裕王殿下。”她趴在雪地里,张口结舌。
知道他也在明月宫,已经打定主意不外出了,结果还是被抓包。本以为,他那样傲性,在没有成亲前,断不会来找金小姐,结果……这人还真不能以常理度之。他,就是来了,在她最没有防备的时候,就这么来了。
慕容恪不说话,俯视那女子般白嫩的脸庞。
沾的雪化了,凝成水珠儿挂在细瓷般的皮肤上,又因为寒冷和奔跑,变得红扑扑,恨不得让人掐上一把。而那双略有点温润的眼睛,带着点惊喜又带着点惊恐,令他心头大跳。这几天刻意忽略他,见面的这一刻才知道,原来一直在想念。
因为意外出现的、气场强大的男人,全院的欢乐像一匹被中间剪断的布匹,突然沉寂了下来,算得上鸦雀无声。而石中玉和慕容恪就这么僵着,两人都情不自禁的屏住呼吸,怕眼前人只是个幻境,于是一个趴着不动,一个站着不动,似乎与世隔绝。
还是阿忘最先反应过来,快步上前,先把石中玉从雪地上提起来,拉到自己身边,然后躬身行礼,“见过裕王殿下。”还悄悄拉了一下石中玉的袖子,要他别再真愣愣的看着慕容恪。
他这些小动作没有瞒过慕容恪的眼睛,因为亲昵自然,还令后者无比火大。孙福珩报告的没错,石中玉和马夫阿忘之间关系很亲密。这小子到底喜欢男人还是女人,为什么不管男女都喜欢他,而且也被他喜欢呢?
如果石中玉喜欢的是男人,难道他不是男人吗?为什么那小子不喜欢他,见了他就想躲着走似的?就算偶尔对他好,也总透着一股子疏离劲儿。
还有,慕容恪奇异地发现,他的贴身小厮与金旖晨的马夫之间似乎有些摸不清却又无法忽视的联系。两人的长相除了眼睛以外,并不相似,可却给人一种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感觉,主要是都带有复杂的气质,天生的清贵和矜持,似乎无论怎么侮辱和欺侮,怎么踩,都不会令他们生出奴性来似的。
“你怎么在这儿?”慕容恪沉默片刻,沉着脸问。
“金小姐要借用我过府几天,就把我带到这里来了。哦对了,凡夫人答应过的。”石中玉连忙答道。
慕容恪略愣了下,好半天才想起所谓凡夫人就是赵碧凡,他的侧妃。不过,这种记忆令他有点烦躁,又见石中玉刚才跑热了,这会子站住了,就冻得嘴唇的颜色淡了下去。
“帮本王拿着。”他解开外氅,似乎不耐烦地扔给石中玉。
石中玉连忙抱住,只觉得胸口处瞬间暖和。但慕容恪还不满意,瞪眼道,“不会把自己当衣服架子吗?这么团在一处抱着,皱了怎么办?”
这是海龙皮,怎么会皱的?石中玉只觉得慕容恪在找茬,非常难侍候,但虽然腹诽着,却不敢违抗命令。当活动的衣服架子?那就披上好了。
她伸手一抖,把外氅披上。登时,慕容恪的体温包围了她,好像轻轻拥抱住她一样。她无意识地、舒服地叹了口气,小心提着那外氅的下摆。这衣服穿在慕容恪身上就过了膝盖,她穿上几乎要拖地了。
看到她显得舒服多了,慕容恪收回刻意比冰雪还冷的眼睛,沉声道,“禀报金家小姐,就说裕王慕容恪求见。”
他这话不是冲石中玉说的,自有伶俐的丫头跑到正屋去,在门外低声回禀。一边的石中玉看在眼里,不禁分外纳闷,不知慕容恪葫芦里又卖的什么药。
对于求娶金旖晨的事,慕容恪的表现很奇怪。
说他不真诚、不上心吧,偏偏他两个多月来没改变过主意,还隔三差王让石中玉送情诗和一些稀奇古怪的小玩意,就好像恋爱中的男人,给心上人送点小礼物似的。
说他其意真挚吧?他自己偏又不露面,也没向金敬仕表示过求娶之意,无可无不可似的。
总体看起来,简直是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这令石中玉不得不以为慕容恪是自恋到变态的地步了,以为他随便勾勾手指,女人就自动扑倒在他的石榴裤下。
其实,慕容恪只是还在犹豫,在一件本来无所谓的事情上反复否定。娶个正妃而已,可他心底有根弦就是发出不乐意的声音,尽管这桩婚事能带给他太多的好处,可他,却总是下不了决心。所以,他才这样不冷不热,只钓着,却不收网。
今天,他当然不是来看金旖晨的。打从那天晚上开始,他就不是想来看金旖晨的。
而那边厢,金旖晨才收拾完毕,想要到院子里玩雪,就听说慕容恪来求见。她不禁感到非常意外,扔下梳子道,“怎么这么早就来了,这位裕王殿下还真是不拘小节,这早饭还没吃呢。”
“有什么办法,人家是皇子,小姐您就快点迎接吧。”果果跑到窗边看了看,就回身催促自家小姐。其实她是想说,有秀色可以餐嘛,小姐还吃什么早饭。说实话,熙海漂亮的富家公子多了,可和裕王殿下一比,有如莹光之比皓月,驽马之比麒麟,根本放不到一处去。
金旖晨对慕容恪突然来访也有些好奇,因而不再多说,站起身,整理了下衣服。果果和香玉就一边一个,大开房门,掀起帘子。
金旖晨也不用人搀扶,做那娇怯怯的样子,就那么大大方方走了出来,见到慕容恪时端庄施礼,“裕王殿下驾临,有失远迎。”瞬间,野丫头变斯文闺秀,转变得那叫一个快。
她身上穿着大红色小羊皮袄,周边镶着天马皮,系同色八幅蜀锦裙,下面是黑色羊皮小靴子,头发梳着简单的单螺髻,只插一只红宝石金簪,以不知什么质地的毛茸茸帕子包头。满身利落,显然是为了动作方便的。而她本就是行武世家,不比书香门第的清贵小姐,此时英姿飒飒,又因自己号称是有两下子的,令人眼前为之一亮。
“冒昧打扰,金小姐有礼。”慕容恪身份高贵,只略点了点头,就已经显得很尊敬了。
而他假装无意的瞄了瞄身边的小家丁……海龙皮外氅下,灰色棉布袍子和裤子,同色的棉鞋,整个人好像一个灰色球体,吃胖的小老鼠,还吸了吸鼻涕。可是……不知为什么,从哪个角度看都特别可爱。在慕容恪眼中,竟把精心装扮过的金小姐给压了过去。
一边,阿忘敏锐地感觉到了异样,若有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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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 隐约的甜蜜
贵族男女同室谈座,在大燕国是被允许的。但前提是,必须各有侍女或者随从陪伴。金旖晨没有问题,身后就站着果果和香玉,本在前院扫雪的张妈妈得了消息,还亲自送了茶来,随后就缩在屋角“伺候”,其实就是有个老成持重的人守着,其余的丫头、婆子也都站在屋外。
慕容恪单身前来,于是只是石中玉冒充侍卫,立于他身侧。
进了屋,那件海龙皮大衣就披不住了,才一会儿,石中玉的额头隐有汗意。不过慕容恪说了,让她当衣服架子,她又不敢脱,情不自禁地原地“蠕动”。慕容恪一直和金小姐聊天,看也没看石中玉,但心中的视线却一直没离开过她,最终忍不住呵斥道,“怎么这么没有规矩?”
“殿下教训的是。”石中玉不满地道,但脸上笑眯眯的,除了慕容恪,任谁也听不出她的情绪。
慕容恪见石中玉跟他拌嘴,心情登时大好,语气却仍然冷淡威严,“去把外氅上的雪珠子擦干,这里不用你侍候了。”
两人一冷一热,但内心又刚好相反,旁人不知内情,他们之间却别扭得没办法形容。也因而,好像拥有了共同的秘密似的,心跳都有些不稳定,隐约的甜蜜。
“是,殿下。”在外人面前,石中玉一向装得十分谦恭,再说她总觉得气氛尴尬,所以乐不得离开这里。只是慕容恪话里话外没有让她出屋的意思,她只好暂时退到隔间里去。
金旖晨待客的地方是内院的东厢,房间面积大而通透,窗明几净的。在房间左侧,以八扇屏隔出一个小间,供不方便的人避客所用,里面床椅桌凳,应有尽有。不愧是皇家苑林,那八扇屏正反两面共雕刻着十六种花式,精美异常,中间充以细白薄纱,完全做到了内外相隔又相连,只闻其声,只见其影,但不见其人的风格。
所谓海龙皮,其实就是海獭皮。所谓天龙皮,其实是沙狐皮。而以慕容恪的地位来说,衣服的质地全是最高级的衣料或者皮毛。石中玉是绿色环保无公害人士,反对一切皮草衣物,但不得不说,这件外氅实在太暖和了。
来皇庄时,她一直坐在车外,可这身子就算锻炼得再强健,底子终究是不好的。到了明月宫之后,她就有严重伤风的迹象,若不是哥哥随后极力补救,又是烫脚又是烤石头,又是热茶汤又是加火盆,把症状生生压了下去,她现在躺在床上发高烧的可能性极大。
可刚才这么一冷一热,她感觉病势要反扑,连忙脱到外氅,保证自己只微微发汗就好。喘了口气儿,就拿着旁边洗手架上的白色布巾,轻轻擦拭那柔软的皮毛,顺便支愣着耳朵听外间的人说话。
她搞不清慕容恪为什么突然这样,事实上,相处这么久了,她还是觉得他捉摸不透,虽然她似乎触碰到了他的内心,却仍然迷惑于他的行为。此时细细听下来,不由她暗中撇了撇嘴。
装!真会装!这么会表演,怎么不去做戏子?
外面的慕容恪说话细声细气,温文尔雅,简直跟换了个人似的。平时的任性无礼、霸道嚣张全不见了,简直是谦谦君子,温润如玉,慕容长天的那个级别。而且,口才好,谈锋健,知识渊博,用词风趣。如果他平时肯这么跟她说话,她也犯不着追着张秦问这问那了。
人家都说恋爱中的人会向对方展现自己最美好的一面,她还真不知道慕容恪有如此之好的人品。不过她怎么感觉那么虚伪恶心呢?到现在她才发现自己是个贱骨头,偏偏喜欢慕容恪又狠又坏,喜怒无常时的德行,怀念他纯粹邪恶的眼神。那漂亮又令人害怕,引诱人想冒险、想淘气、想犯规犯难、想当坏人的眼神……
她的胸口微微地麻,就像手脚压迫时间长了之后,那麻木掩盖的刺痛。不得不承认,她妒忌了,因为慕容恪从不为了她伪装,可今天却为了金旖晨这么做了。这说明,他是重视这段还没有成就的姻缘的。可是,笑话!人人有权利妒忌,可她有什么立场呢?
坐在床边,狠狠擦着海龙皮外氅,石中玉又想起那棵从没发芽生长过的苹果树,决定等开了春,一定动些手脚,让那树好歹长出来。因为,三年后她一定要离开!她已经没有把握不陷进去了,多日的分离反而拉近了她的心,她仿如站在悬崖边缘,再后退就万劫不复。
“皇太孙殿下驾到。”心里正翻腾,就听外间有人唱名。
这时候,石中玉非常感谢刚才慕容恪把她轰到八扇屏之后,免得她不知该如何面对那个清楚自己女儿身份的少年。陪金小姐来皇庄前,她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这么多“熟人”。东宫求娶金旖晨的愿望强烈,她认为太子妃请金小姐的目的和她经常跑将军府是一样的,拉拉关系而已,怎么会想到正主儿都全部出现。
当然,宝和轩大火是东宫的手笔这件事,她并不知情,因为慕容恪从来没有告诉过她。而她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精神,也不认为自己有资格去过问。所以,她没有意识到靠近太子妃是件危险的事。其实就算她知道,太子妃当着金旖晨的面儿也不会把她怎么样。毕竟在未来的儿媳面前,太子妃不过表现过分,而金旖晨那种外表天真,但实则大胆的性格,也不会允许自己带来的人在外面出事。
最重要的是,她只是一个下仆。当下仆的好处就是高高在上的主人不会轻易注意到,那么她就可以和哥哥私下畅游皇家苑林,好好领略美景,只当是免费旅游了。
只可惜人算不如天算,她没想到慕容恪与慕容长天同时出现在明月宫。慕容恪行事乖张就罢了,慕容长天以储君之尊,怎么会亲自接近金小姐呢?这只能说明,东宫急了,在这场亲事的争夺中一定要获胜,所以再顾不得脸面。
听说初雪那天的晚上,在金家的人入住冷香阁后,还有两批人进驻明月宫。她本来对此不感兴趣,现在却很想知道是什么人。谁知道还有没有意外的事发生,意外的人出现?
“裕王殿下请稍候,小女去迎接下皇太孙殿下。”金旖晨不愧是大家出身,丝毫没有紧张或者慌乱,声音稳稳的道。
“请便。”慕容恪仍旧温柔知礼的样子。
而等金旖晨带着丫头婆子们涌出屋外,慕容恪的声音突然转冷,“给本王待在里面,不许出来!”
切,稀罕吗?我才不愿意出来看你假惺惺哩。石中玉心里想着,赌气没有吭声。
慕容恪皱紧眉头,心火上升,可还没等他闯到八扇屏后修理那个不听话的家丁,金旖晨已经请慕容长天进了屋。
“七皇叔,您也在?”慕容长天看到慕容恪坐在椅子上,一愣,显然极之意外。
“嗯,早来了几天。倒不似你,初雪的时间算得刚刚好,是钦天监的手笔吗?”慕容恪讽刺慕容长天专为金旖晨而来,可语气中半点嘲弄的意思不露。
慕容长天有点尴尬,但转瞬就恢复了大方持重的储君风度,温和地笑道,“母妃近日时常胸闷,故而陪伴母妃到山间小住,哪想到正赶上初雪,倒是福气呢。”
“雪后医百病,皇嫂的身体一定会好想来的。”慕容恪淡淡地道,听语气,好像有初雪落在他唇边似的,清清冷冷,却一点不让人讨厌,也一点听不出情绪,“怎么到冷香阁来了,难道金小姐这里有好药?”
“我是代母妃来请金小姐的。”慕容长天的态度不卑不亢,如果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们叔侄关系分外的好,哪知道他们的内心和眼神早就经过了一番较量。
“母妃酷爱听戏文,早就请了太府都有名的荣庆班来。”慕容长天转向金旖晨,“今日雪后天晴,母妃心情大好,想请金小姐一起用午膳,之后就在斐元宫后面的戏楼开戏。不知金小姐……”
“臣女谢太子妃殿下垂爱,这等好事,定然会去叨扰的。”金旖晨笑得大方得体,“只求太子妃殿下别嫌我聒噪。”她开了句玩笑,屋内的气氛放松了下,但那只是表面。
慕容恪端起茶盏抿了一口,语带双关地道,“不知今天唱的哪一出啊?”
“母妃爱听的,里里外外也不过那几出。”慕容长天答道,“不过是在女戏楼,七皇叔就算想看,母妃也不放您进去。就连我,也没有那个福分。”
这话说得就很明确了,只是女眷聚会而已,慕容长天不会出席。在大燕,男女可以一同进戏楼,但如果有男人在,女人就不能看戏,而是被围在屏风后,只能听戏。
“本王从不爱听那依依呀呀的东西,假的东西没有趣味。”慕容恪提议,“不如你我叔侄出庄看看,若雪路通了,就看看有无打猎的好去处。”
“皇叔的话,正和我意。”慕容长天显得很高兴似的,当然,慕容恪也笑眯眯的。
两人雷厉风行,和金旖晨客气了两句就相携离开。
“若不是知道东宫与裕王府有隙,还以为这叔侄二人多么亲近呢。”果果拍了拍胸脯,长吁了口气道。
金旖晨狠狠瞪了果果一眼,嫌这丫头多嘴。她亲自送了两个姓慕容的男人离开,回屋时只带了果果一人。可果果忘记石中玉还在隔壁,因而口无遮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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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女扮男装?!
“小玉哥哥,出来吧?”果果也是一惊,冲八扇屏内喊了声。
石中玉把家丁帽弄歪了点,又伸了个懒腰才走出来,露出不好意思的笑容,“我拣席,两天晚上没有睡好,刚才居然眯了会儿,真失礼了。”她不知道这番做作,金小姐主仆会不会相信。至少,大家心照不宣,免了尴尬。
“既然如此,你先回屋歇着。”金旖晨温言道,“你是我请来的,原本是客,扫雪的事并不用插手的。”
“我只是裕王府的家丁,帮裕王殿下跑腿办事的,哪当得小姐这话。”
“这有什么关系?”金旖晨大方的挥挥手,“只我在的时候,不必拘泥于小节的。对了对了,下响的时候,你陪我来看戏吧?”
“太子妃吩咐在女戏楼开戏,我哪能进去啊。”石中玉叹息。
“这还不简单,小玉哥哥长得那么清秀,扮成女装不得了?”果果冲口而出。
“果果”金旖晨呵斥了果果一声,随即转过头来,歉意地道,“小玉你别生气,果果这丫头经常满嘴胡沁的,回头我好好管教她”
在金旖晨看来,果果这番话对男人来说是一种侮辱。可石中玉并不是男人,不仅没有生气的感觉,反而心里一动,笑道,“果果妹妹心性直率,并没有恶意,我不会介意的。其实偶尔扮扮女装也很好玩的,唱戏的不还有反串的吗?不过,毕竟那是太子妃殿下,不好欺瞒的。谢谢小姐厚爱,这戏我还是不去看了,不过哪天咱们自己玩时,我们男女互扮,倒很有意思。”
果果不说还不觉得,她一说,穿女装的念头就像种子似的,立即在她心底生根发芽,占据了她整个心灵。她毕竟是个女孩子家,生理和心理都没有问题。女孩子哪有不爱美的,她很想知道自己女装的时候是什么样,可惜从重生到现在,她一回女装也没穿过。
真想试试啊。
而且,金小姐真是这个年代少有的大家小姐,是善良到内心深处的人,会顾虑到下仆的感受。她的心,真如金子一般,不愧了这个姓氏。若她当了裕王妃,果真是慕容恪的福气。
看到她真的不介意,金旖晨的眼睛发亮,突然也感起兴趣来,笑道,“主意不错,明天我们关起院门,就玩一把反串我老想女扮男装出门去,我爹一直不肯呢。趁着他老人家不在跟前儿,咱们胡闹一把,没人会发现的。”她觉得石中玉的心思特别灵活,说什么、做什么都合她心意,想把这小家丁要到自己手里的念头又涌上了心头。
石中玉一想到明天可以“堂堂正正”做一天女孩,心里也挺高兴,又提议道,“我看这两天的天气不会转暖,我们把雪堆到一处,明天堆雪人、做雪雕,晚上的时候在院子里点上几十盏灯笼,弄一个冰晶琉璃世界,再扮上男人或者女人,岂不更妙吗?”
“好主意”金旖晨在不装千金大小姐时,性子极是活泼跳脱的,立即表示赞同,转而又问,“雪雕是什么?”
“总之很好玩,明天我教小姐就是。”石中玉兴高采烈的,“但是需要几个力气大的人,把浮雪夯实了,弄成一块块的,咱们才好做造型。不如,待会儿我支会阿忘哥一声,让他和张妈妈他们提前弄好,明天小姐就可以直接玩啦。”
“就听你的。”金旖晨一听,立即答应,连下午陪太子妃听戏也没什么兴趣了。可惜,她不能推脱,只能心痒痒地盼着明天。
对于石中玉来讲,玩雪倒在其次,但一想到自个儿可以光明正大的回复到女身,心里就很期待和激动。要知道,她自己都不知道她变身女子的模样,那内心的渴望是旁人无法理解,也是根本压抑不住的。
于是这一天对两个女孩来说都过得特别漫长,金旖晨要摆出大家闺秀的样子,陪太子妃看戏,应付她旁敲侧击的问话,全部是关于对裕王殿下和皇长孙殿下的印象什么的。而石中玉忙前忙后的指挥阿忘等人把夯实的雪块放置到合适的位置,又张罗人把海龙皮外氅送回慕容恪住的不语轩去,还隐约担心他出门打猎到底有没有穿其他大衣,会不会冻到。
好不容易挨到第二天,午饭才过,石中玉就带着包括金旖晨在内的所有人做雪雕刻。她说得好,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嘛。而且天气正如她预计的那样并没有转暖,并且因为经过了半天一夜,那些雪快更加硬实,虽然很难敲打,但做出造型来却更好看。
她略讲了下制作雪雕的程序和方法,就让大家自由发挥了,工具也是拿什么的都有,完全看自己顺手。不过大多数丫头婆子都很拘束,顶多弄出个另类的形状来,只有她、果果、金旖晨和阿忘弄得像点样子。
果果雕刻了一只小雪狗,拙扑可爱。不过用力过大,小狗的尾巴给敲掉了,有点美中不足。
金旖晨是水军总都统的女儿,偏偏喜欢奔跑于岸上的马匹,雕了一匹英俊的大马出来,用两块黑炭当成两只眼睛,初看上去,竟然十分神骏。
而她的马夫阿忘,艺术造诣非常高,显然是受过高等教育的美学人才,不过却奇怪的雕刻了一条大船。
那条船……石中玉一见之下,心脏差点从喉咙蹦出来,因为船体歪斜着,就算是雪雕,就算在旱地上,也感觉像要沉没一样,栩栩如生。令石中玉想起了重生的那个可怕的晚上,生死一线的漆黑和绝望。
“为什么雕刻沉船呢?”果果啧怪道,“晚上还要点灯的,多不吉利。”
“阿忘是从海上被救起的,说不定这就是他当时的遭遇呢。”金旖晨小说声,偷拧了果果一把,“小小年纪,忌讳这么多,什么吉利不吉利的,给我闭上嘴,别没事揭阿忘心头的伤疤。”
石中玉在一旁,感激地瞄了金旖晨一眼。
这就是哥哥内心深处潜藏的记忆吧?这么说来,哥哥的记忆不是不可能恢复的。只要让大脑适当的休息和适当的刺激,说不定就可以令他记起一切。
想到这儿,石中玉心头涌上狂喜。如果哥哥恢复记忆,她就可以把庄子留给兰望夫妇,然后他们兄妹就远走高飞,到一个没有人认识他们的地方,重新开始生活。
远离……远离慕容恪。
“小玉,你雕的是什么呀?”金旖晨一问,所有人都看了过来。
石中玉不好意思地抓抓头。
说起来她是雪雕老师,可她的动手能力很差,雕得乱七八糟。隐约只看得清是个人形,高大、长发、赤足、面目模糊,两只眼睛是两个不知打哪儿找来的铃铛,头上安有两只用木柴削成的弯弯牛角。
“这个啊,这个是魔鬼。”她望着那雪雕人形,仿佛回到那一夜,她差点被范通侮辱,那个骚包的假道士出现,一脚把要欺侮她的人踢走,好像天降救世主。
她雕得很丑,简直不成人样,但她却觉得这正是她想象中的样子。很奇怪,她对慕容恪很熟悉了,可偏偏想起的时候,却似乎记不起他的模样。很用力很用力的想,还是只觉得一团影子,堵在她的胸口。
“也是个不吉利的。”果果低声嘟囔。
“才不是,这个魔鬼可是守护神哦。”石中玉反驳,没留意自己脸上挂着温柔笑意,“他很凶恶,可是他也很辟邪。你们瞧那对牛角,多威风”
“没听说魔鬼要长角的。”一个丫头笑道。
“海那边的传说啦。”石中玉情不自禁的,伸手抚抚那雪雕魔鬼的冰冷面庞。呼,没摸过真人的,改天试试。
阿忘一旁看着石中玉的举动,总觉得奇怪,似乎对这个雪人很有情似的。但他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只把这番情形记在心底。
而石中玉的感伤只是片刻,很快就恢复明朗的心情,对大家说,“还有那么多雪块没有雕好,不如我们每人再雕两个,实在不行的,直接弄成雪人也行啊。很简单的,上下两个圆,拿点蔬菜水果当五官,再给套个帽子,系个围巾什么的……”
她兴致勃勃的满院乱窜,直折腾到晚上掌灯的时候,才关门闭户的洗了澡,然后换上金旖旎提前送过来的一套女装。
她的个头长开了,只比高挑的金旖晨矮一点点,那衣服倒还合身。只是女装比男装复杂多了,她足足过了半个时辰才全部穿戴整齐。这时,金旖晨已经等不及在乱敲门了。
“小玉,开门,还得给你梳头上妆哪。”金旖晨大声叫,“院子里的灯全点起来了,你快点嘛,磨磨蹭蹭的,一点不像个男人。”
石中玉打开门,发现金旖晨已经扮上了男装。狐裘的袍子,腰束玉带,脚上鹿皮小靴,紫金嵌玉冠束发,整个一贾宝玉的造型,俊秀少年,粉团似的,大约就是这模样了。
她身后,果果和香玉也是男装,虽然不如她们小姐惊艳,可也十分可爱,而且都很兴奋。
“这是什么?”果果眼尖,指着石中玉胸前的两团鼓包。
“别碰,放的棉花团,要装就装像点。”石中玉环着胸,向后退了一步,倒把三个姑娘家闹了个大红脸。
笑话,她好不容易回复本尊,当然不能委屈了小白兔,要光明正大的亮出来。向C罩杯进发的完美形状,每天被压着就够可怜的了,这一天就自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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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凑巧遇到
石中玉招呼三个女孩进来,坐在桌边。
香玉麻利地摆上妆奁镜子等物,果果在手心薄薄蘸了玫瑰香味的头油,很快就给石中玉梳起一个双螺髻,再插上金旖晨借来的两只玲珑点翠草头虫金簪。当画完眉,敷了珠粉,点上胭脂,工艺良好的水银镜中,映照出一个少女娇俏可人,秀丽无端。
身边,传来几声抽气声。
“小玉,没想到你穿上女装这么好看。”金旖晨瞪大了眼睛,由衷地赞叹。
“小姐,小玉哥哥扮女人,比小姐还要漂亮啊。”果果也惊艳道。
一旁的香玉偷拧了果果一下,又丢了个眼色,但金旖晨却浑不在意,拉着石中玉的手站起来,转了两圈,“怪不得戏台上那些反串的名角都比女人还美,原来是真的。啊,对不起。”她说到一半又捂住嘴,满脸歉意,“对不起小玉,我不是说你是戏子。”这年头,演艺人员的地位很低,竟不如她一个卖身王府的奴婢。
哪个女人不爱漂亮,不爱听人家的赞美?因而他人的反应令石中玉心头喜悦,但还没等她说话,香玉就硬生生挤进她和金旖晨之间,把她和金旖晨相拉的手不动声色地扯开。
“既然收拾完了,咱们到院子里看灯吧?”香玉笑道。
石中玉还没什么,金旖晨发现自己冲动之下抓了“男人”的手,闹了个大红脸。果果也是个机灵的,连忙拉着石中玉的袖子,笑道,“小玉哥……不,是哪里来的美人姐姐,快快跟我来,外面可是姐姐说的冰晶琉璃世界呢。”解了金旖晨的围。
石中玉被果果拉得脚步踉跄,急急跟出去。自从穿越就是扮男人,大约时间久了,她似乎已经忘记了女性的感觉,此时恢复本身的样子走到众人面前,开始时还有点羞涩、瑟缩,更差点被不熟练的裙装绊倒。
但很快,身为女性的意识觉醒,那种我也可以漂亮自由,我要美丽给自己看的心声,令她感觉到自重生以来的第一次甘美,那是说不出的快乐,轻松,甚至幸福。
“哟,这是谁家的姑娘,粉团儿似的,连我这老婆子看着都心爱哪。”张妈妈惊讶地笑道。
其他的丫环婆子也很惊奇,但好在古人没有随便触摸别人的习惯,何况知道石中玉是外府来的“男人”,更不敢动手,所以她并没有穿帮的危险。而羞涩过后,众人就被院中红的灯、白的雪、柔润清冷的月光所组成的美景所吸引了,尽情笑闹起来。
金旖晨站在房门里,望着石中玉的背影,又看看自己的双手,似乎那种柔软滑腻的触感还在,脸不禁又有些发烧。她在外人面前是大家闺秀,骨子里却是江湖儿女,不应该为一点肢体接触心跳如擂的,可是……可是……她也不知道那是什么怪异感觉,只想还有机会握着那双手,促膝交谈,就如人生一大快事。
“小姐,小姐。”香玉见金旖晨发呆,轻轻在旁边推了推。
金旖晨回魂,“小玉真漂亮是不是?以前,只觉得他古灵精怪,心思灵透,倒没太仔细注意过相貌。”
“裕王殿下才叫漂亮呢。”香玉略有深意地道,“而且不会让人看混了,误以为是女人。其实,皇主孙殿下也不错哦。”
“小玉才十五岁,难免雌雄莫辩。”金旖晨说着,心头却是一凛,蓦然明白了香玉这样说的意思。她不是喜欢上这个小家丁了吧?那是不行的。她爹绝不会允许他的掌上明珠嫁给一个下仆,一个卖身为奴的男人。
想到这儿,她吓得连吸了三口气,这才镇定的走出门外。
满院子的人,除了几个婆子外,最大的也不过十八岁,正是爱玩爱闹的年纪,于是那拘谨的气氛很快就过去了,在石中玉的带领下,很快乐在一处,就连老鹰捉小鸡这种小孩的幼稚游戏,也玩得不亦乐乎。
而内院的欢声笑语,就连自动在外院守门的阿忘也听见了。仔细辨认一下,他很快发现了石中玉的笑闹声,不禁心中滑过暖意,脸上也露出微笑。
他记不起以往,记不起自己是谁,每当拼命想的时候,脑袋就疼得像要裂开一样。但不知为什么,自从和石中玉相熟,他就觉得想不想得起从前的事也没什么关系。而且,他看着石中玉就感觉亲切,这名字也似乎在哪里听过似的,特别顺耳。
他怀疑过,自己失忆前是不是和石中玉有什么关系?他也戒备过,毕竟忘记所有前尘往事的他,对别人总是不能全心信任。那是一种恐惧,别的人无法理解的。但越是相处,他面对石中玉的时候越是放松,类似于……亲人的感觉,舒适、温暖,没有心机。
可是,他有亲人吗?为什么他没有一点印象?想起亲人两个字的时候,心中还隐有恨意?
最后他干脆放开心怀,当石中玉真是自己的弟弟好了。因为他多方试探,这小家伙就像没心没肺似的,一味的依赖信赖自己。他虽然是个没有过去的人,但他可以感觉得到。那样被需要着,被围绕着,令无根的他异常愉悦。
他在被金老爷和小姐救起前,差点被大海吞没。看来,在死过这次之前,未必过的是什么好日子。现在他虽然只是个马夫,但做着自己喜欢的事,有个喜欢的小兄弟,其实……也不错。
阿忘站在寂静的雪地里,温柔的想着,却被扣响的门环声打断。
他皱了皱眉,不知入夜了还有什么人来。但这毕竟是皇庄,来往皆是皇亲贵戚,他不敢怠慢,连忙上前,打开了一道门缝,看了一眼,立即把大门大开,躬身行礼。
“裕王殿下,皇太孙殿下,您们怎么来了?”他规规矩矩地问。
“本王来看金小姐。”慕容恪抬了抬手,一只五彩斑斓的野鸡毫无声息地被他提在掌中。
意思很明显,打猎有了小收获,人家是来送礼的。别说是裕王殿下亲来,就算他派个小丫头来,这种示好的行为也是不能阻拦的。
“裕王殿下稍候,容小的回禀了小姐,前来相迎。”阿忘谦恭地后退一步,也不抬头,态度不卑不亢,却又十足够礼节,姿态娴雅,实在不像一个马夫的行止。
慕容恪的眼睛微微眯起,心中陡然生出疑惑,然而他还没有细究,旁边的慕容长天却迈进门槛,温言道,“一并通传了你家小姐,就说,孤来给她送贴子了。”
“是。”阿忘并没有多说,转身快步离开。
慕容恪也进了大门,与慕容长天并排而立,嘲讽地道,“皇嫂又出什么幺蛾子啊,让你亲自来送,这金小姐倒真是金贵。”
他语意不敬,慕容长天蹙起了眉,冷声道,“母妃不过是爱热闹,想找人说说话,解解闷而已。”
“是吗?难道不是为了你的婚事?”慕容恪唇角一扯,那能令女人尖叫的淡笑却令慕容长天觉得受到了侮辱。可偏偏,他明白母妃就是这么想的、这么做的,让他感觉万分丢脸。就因为七皇叔在一边虎视眈眈,母妃觉得紧张,居然不顾脸面,硬要他亲自来访。
“皇叔不也为了亲事来的吗?”忍不住,他反唇相讥。
慕容恪笑嘻嘻的,根本不为所动,“本王可是被逼婚的,免得皇后娘娘和皇嫂随便给本王塞个什么女人过来。话说你三皇叔陵王殿下比我还老,也没有正妃,不,他连侧妃都没有,屋里只几个侍室罢了,皇后娘娘和皇嫂,为什么不急着给他说媒呢?”
“儿不言母。”慕容长天道,“七皇叔只管自己选妃就好了,不必管三皇叔吧?”
“本王已经选好了,就是金小姐!”慕容恪突然笑了,好像这是一件什么好玩的事,气得慕容长天握紧拳头,却说不出话。
“长天,你屋子里连个丫头也没有收过,怎么知道对付女人?还是别跟本王争了吧,输了的话,会影响你皇储的威望的。”没想到,慕容恪就这么直率地说出这番话来。
叔侄争妻,说出去很难听。所以尽管大家都知道,却没有一个人说出口。也只有慕容恪这样视礼法世俗于无物的人,才会这么挑明了。
只是慕容恪心里放不下对男色的厌恶,并不像外界说的那样,什么都不在乎。所以,他才纠结、对某人丢不下却又不肯拉过来。
他心知自己今天并不是看望金小姐来的,拿的猎物只是个借口,让自己看起来不那么傻罢了。他心里想的是某个可恶的小家伙,忍了一天多,那想念也无法化解。可是他没料到在门外会遇到长天,他们并不是约好的,而是凑巧遇到。他也知道长天确实是给金小姐送请帖的,本来应该转头就走,可他不想让长天看到石中玉。
长天不知道石中玉在这儿,就干脆就让他继续不知道好了。不知为什么,他很介意长天和石中玉见面,脑海中总闪出石中玉穿着长天外袍的样子。每念及此,他心里的火苗一直往外拱。
想到这儿,他突然抬步往内院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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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名:有凤来仪
书号:1952244
简介:凭着和恶狗抢食学会的狠,记着被人所欺学会的隐忍;看红鸾小孤女一路上如何步步生花。
第九十四章 你穿女装很好看
慕容长天吓了一跳。
他受的是正统的教育,尽管贵为王储,是可以称孤的人,仍然觉得深夜面见一位大家闺秀是不妥当的,是极为失礼的行为。若非母妃心血来潮的硬要他来,他肯定做不出这样的事。可人都来了,怎么能不等人家的下仆通报一下就闯进去呢?地位有高低,但毕竟男女有别的呀。
“七皇叔!”他唤了一声。
但慕容恪根本不理,于是他踌躇了片刻,也快步追了上去。七皇叔惯会乱来,他应该陪在一边看着点,免得有点什么,影响了金小姐的闺誉。
那边厢,阿忘进了内院后,吓了一大跳。只见除了几个婆子,满院的年轻后生,只有一个姑娘混在其中。那姑娘……那姑娘的眉眼极为熟悉,细看之下却是小玉。正目瞪口呆,金旖晨等人也正觉得阿忘的吃惊样子好笑,两位皇子皇孙却也先后已经进了内院。
只一眼,慕容恪就认出了石中玉。尽管她改头换面,尽管她混在一群女扮男装的姑娘们之间,他的目光还是瞬间落在了她的身上,并再也挪不开。如果换现代的话说,简直跟装了制导系统似的。而他的心,就像被烧红的铁钎子穿透了似的,也不知是热是凉,还是疼痛。
很少有事情让他失态,这么多年来风风雨雨,他经过太多的残酷磨砺,完全可以做到宠辱不惊,泰山崩于前而不变色。可这一刻,他的手居然情不自禁的松开,作为礼物的锦鸡掉在了地上。
此时的他,屏住呼吸。
喜欢,真挚的爱,这些感情他不熟悉,因而他弄不懂自己的心意。但是他知道,他心里放不下石中玉,日夜惦念来着。只是因为石中玉是男人,他像勒住暴烈的野马一样,拼命控制自己的情绪,免得一冲之下,坠落悬崖,万劫不复。
可现在是怎么回事,石中玉的女装扮相让他恍然涌出一个荒唐极了的念头:这小子会不会是女人?为什么……为什么……那么美丽可爱,好像他本来就该是那个样子。
他有如雪雕,与那个石中玉雕出的魔鬼遥遥而立。同样的一动不动,同样的满身寒气。旁边的慕容长天觉察出他的不对,本来没什么感觉的,但当循着他的目光望去,手中的请柬也一样飘落在雪地上。
慕容长天知道石中玉是女孩子家,这么多天来一直朝思暮想。他很奇怪,石中玉也不是顶顶美丽,并不比母妃帮他挑的,用来引导他人事的宫女们更迷人。可是,石中玉就像一枚无敌的暗器,死死钉在他的心上,拔之不去。
只是尽管知道实情,他也从没见过女装的她,所以这一刻,他同样的震惊和意外,胸口像被重物猛击似的,连气也喘不过来。
一对皇子皇孙,在即将大燕永隆二十六年的冬天,年前的时光,皇庄的雪夜,同时被一个穿越而来的姑娘震住,半晌不能言语。
其实,石中玉也吓了一跳。她怎么也没料到,只是想当一天的女孩儿,却怎么居然被三个与她有瓜葛的男人看到这一幕。
还真是无巧不成书啊。
哥哥那边好解释,皇长孙殿下那边不用解释,但裕王殿下这边呢?他会不会揭穿她的真实身份?然后直接杖毙了事?他是容不得人隐瞒他的,那在他看来,等同于背叛!
最最重要的是,她见到他就慌了,因为她的秘密绝不能被他知道!知道了,她就必须要离开。可是离不离得开,怎么离开,她还根本没有想好!还有,她舍得离开吗?
“裕王殿下,皇长孙殿下,您们怎么来了?”金旖晨先前也是吓着了,但随即也就坦然。
这是在她的院子里,她关起门和丫头们反串着玩,虽然是有点胡闹了,可与各种礼仪规矩并没有冲突。理论上,旁人是管不着的。
“阿忘,怎么也没有回禀一声。”转头,她责怪了声。
阿忘张了张口,但没有出声。心中却道:我想禀报来着,不是被里面的情景吓着了吗?再说,你们玩得这样高兴,半天没有理我啊。
“不知两位殿下有何吩咐?”金旖晨又问,姿态潇洒,确有几分英气。
而在金旖晨问话的期间,某位胆小如鼠的同学蹭呀蹭的,本能地站到了阿忘身后,遮挡另外某位仁兄的奇怪到令她浑身发抖的目光。不是害怕,她几乎从不怕他,那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总之,她全身上下的每一条神经及其末梢都在发颤。
“我……呃……孤……那个……孤代母妃前来下贴。”慕容长天见慕容恪不说话,不得已地开口,说到贴子时,突然发现手中空了,低头一看,见那大红烫金,有如喜贴的请柬就落在地面上,格外刺目,连忙捡了起来。
“明天母妃要办一个赏雪诗会。”慕容恪的目光有些散乱,下意识的寻找那个身影,却突然发现不见了,不禁愣了一下,嘴里还得继续说,“因为后面的碧空园颇大,母妃希望金小姐这边的人都出席,留两个人看院子就好。”
“一起热闹热闹吗?那敢情是好。谢太子妃殿下恩典。”金旖晨客套着,也感觉气氛有点莫名其妙的尴尬。眼光略略一扫,正见到慕容恪眼睛中寒光四射,惊得心中突突乱跳。
一边的慕容长天讷讷着把请柬递给跑上来的香玉,眼神却在搜寻,好不容易看到藏在阿忘身后的石中玉探出小脑袋偷瞄,心头不禁喜悦。可还没等他决定要怎么办,行动力超强的某人已经率先动作,大步走到院中,直接来到石中玉面前,伸手扯住她的手腕。
“彩衣娱人,你做得很好啊,本王有赏。”他笑眯眯的,可目光残雪还冰凉。
“只是……只是开个玩笑,大家反串玩嘛。”石中玉心虚地往后缩,自由的那只手,情不自禁的拉紧阿忘。
“是吗?”慕容恪咬着牙冷笑,“你扮女人还怪好看的,不如,以后在府里就这么打扮吧。”
“殿下我错了!”慕容恪一用力,石中玉情不自禁尖叫出声。
她从来不怎么怕这位裕王殿下,可他一扮凶,她就总是表现得很挫,下意识地避他锋芒。
阿忘实在看不过眼,就算明知道身份地位的关系,没有他说话的份儿,却仍然忍不住转过身,有意无意地把石中玉挡在身后,垂首道,“裕王殿下息怒,小玉玩得有些过了,但是……不过一笑而已。”
慕容恪目光移动,平视着阿忘,心口的怒火狂炽,特别是看到石中玉瑟缩在阿忘身后,十足的信赖,“本王教训自个儿的家丁,你又是谁,也配来插嘴。找死!”
所谓杀气,并不是普通人可以感觉到的。但这一刻,石中玉明显感到慕容恪杀气腾腾,如果手中有刀,阿忘必被立毙于刀下。这让她非常紧张,可没想到阿忘却被这杀气击起了骨子里的傲性和血性,居然半步不退,目光更不回避。
这非常无礼。特别是阿忘只是个马夫,而慕容恪是个皇子。但慕容恪不怒反笑,充满了兴味。面前的是什么样的男人?以金敬仕的老奸巨猾和谨慎小心,怎么会把一个不知名的武功高手留在府里做事?而且这个人周身的气派,一看就明显不是出身寒门的。
恼怒中,他倒有三分敬佩,要知道全大燕,敢和他这么对峙的没有几个人。
“殿下,这全是我的错。”金旖晨这时反应了过来,白着脸上前请求,“若冒犯了王府的尊严,小女愿意一力承担。”她没想到一个反串的玩笑令裕王殿下这样生气,在她的理解里,肯定是让裕王的家丁扮女人,裕王觉得不尊重了,才会发脾气。可是,谁能想到这么晚了,这两位皇族中人不请自来,而且未经通报呢。
而在慕容恪眼里,此时金旖晨态度诚恳,身着男装,守礼中又带着一份执着,很难让人产生恶感。但他心下刚硬,唯一的软化还是因为看到石中玉那如小狗般可怜巴巴的眼神。
“换下女装,立即给本王滚到不语轩去!”他的声音能把人冻死。但好歹,他没有立即追究,而是大步离开了。
在场的人都松了口气,特别是石中玉,如果不是阿忘扶着她,她几乎站不住了。
“他平时就这样对你吗?”阿忘看着石中玉苍白的面色,心疼地问。
石中玉摇头,苦笑。
慕容恪大发雷霆时,她也未必会腿软,但刚才她真怕他会伤害哥哥。而且,她真不愿意惹到他炸毛。而她这表情令金旖晨和阿忘都误会了,以为她有苦难言,都对她产生怜惜之意。
慕容长天站在旁边看着这一切,手足无措。
他想上前和石中玉说话,因为想念了很久,突然相见的感觉让他很激动。但是,他又怕与石中玉亲近被母妃的人发现,以后对她不利。上回他跑到那个农庄上遇刺,母妃和皇祖母事后细细查过的,知道慕容恪的贴身家丁收留过他。鉴于母妃要逼他站在七皇叔对立面的决心,石中玉又是七皇叔的宠爱,母妃明面儿不要给金小姐好感,却说不定暗中下毒手。
他很挣扎,只感觉相见,却不如不见,脚像钉在地上一样动弹不得。
石中玉抬起头,正见到慕容长天痛苦纠结的脸,情不自禁的温暖一笑。那一瞬间,慕容长天觉得雪地上开满花朵似的。
她恢复女儿身时,真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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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有话要说…………………
此乃8月560小粉加更。
看到书评区大家的评论,我想说的是,请大家想想与男人三年同房的祝英台,女扮男装到了朝堂的孟丽君,远有花木兰,近嘛,听说有个女红军女扮男装,爬雪山过草原,解放后才被发现女儿身。
我的意思是,女人若想隐瞒自己,有的是方法,不是对方聪明就可以发现的。比方,大家把现在的某哥和清秀小男生放在一起,不脱衣服,大家分得出男女咩?况且咱小玉才十五岁。
所以问题不在表面,关键在于脱衣服。
至于什么时候脱,大家不要心急。66不拖文,但是也不会言之无物的。关键在于故事,66会按大纲写下去。
谢谢大家。
第九十六章 唇枪舌剑
第二天,太子妃殿下的赏雪诗会居然改在了晚间举行。
不知慕容长天说了什么,转天一早,太子妃就令人把清理在道路两侧的积雪夯实成块,全搬到碧空园去了。然后整个一白天都忙忙碌碌,到晚间的时候,上百盏宫灯挂出来,照得四周亮如白昼不说,映着月光,居然弄出一个更大的冰晶琉璃世界,而且雪雕的质量和想象力也比头天在冷香阁摆弄得强多了。
石中玉回到慕容恪的身边,本不想掺和什么诗会的事,没想到太子妃也给不语轩送来了请柬,还特别指名石中玉去。
石中玉一来纳闷,二来预感很不好。
慕容恪拿着请柬冷笑道,“哼,居然在自己儿子身边也安插眼线,长天这是不小心泄了你的底啊。她怎么会不好奇你,不想看看你的模样呢。”
“那也是拜殿下所赐。”石中玉不客气地道,“殿下要是扔我在冷香阁不管,太子妃殿下怎么会注意到一个下仆?殿下啊,您这是此地无银三百两,您给我什么补偿好呢?”
慕容恪敲了石中玉的头一下,无意识的瞄了她胸口一眼,又连忙转开。
果然平平的。是男人!是男人!
“要么你早就死了,要么你以后被人盯着,总之你没得选。”慕容恪伸出手,石中玉立即递上茶盏,“既然如此,也不必藏着掖着,更不秘藏掘,不是什么诗会吗?本王看你平时写给金小姐的诗都不错,待会儿记得给本王露脸。”
石中玉不知道宝和轩大火是东宫的手笔,自然不知道接近太子妃是危险的,可他却心里明白。所以,现在他是有点后悔,当初在明月宫见到石中玉,如果他不动声色,他那位野心极大的皇嫂确实不会注意到一个下仆。或者,干脆让孙福珩把那小子送走,那么今天天这一出,也就不用唱了。只是一向自控力很强的他,在火场中也能逼自己不动的他,却为了个小家丁挪动了脚步,更因为那小子扮女装而失去理智,硬把他拉回不语轩。
这样,搭配着长天的失误,那女人肯定会发现石中玉就是传说中他的爱宠,不动了别样心思就怪了。只不过,之前他一直让孙福珩暗中保住石中玉,但东宫却始终没有任何动静,似乎是对他有所忌惮。现在,想来也不敢有大动作。一来他在,二来那小子是金旖晨请来的,假正经的太子妃不会冒着与未来儿媳撒破脸的风险。
只要,长天不盯上石中玉,而石中玉影响不到东宫求娶金氏女。若触犯到东宫的利益,那位太子妃殿下就什么都做得出来。女人疯起来,是没有道理可讲的。
以此推论,石中玉暂时不会有危险,但却也不十分安全。既然如此,做小伏低也没有意义,不如怎么畅快怎么来,反正他也不能总拘着石中玉不出府。若真激得东宫动手,反倒除了后患。
有千日做贼,没有千日防贼的道理,正面交锋,他也从来不怕。当然,他的小羊羔貌似被独自放在狼群里当诱饵,但他怎么舍得他的小羊受伤呢。若把刀兵引到他身上更好,他倒要看看坐在皇位上的那个人会怎么说。
“就是说,我白当殿下的挡箭牌,却没有任何好处喽?”石中玉很不满。
她也不傻,就算慕容恪什么也不对她说,今时今日她也明白了一件事:她因为某人的宠而骄纵,可也因为某人的宠而成为众矢之的。哼哼,动不了你裕王殿下,杀了你的小鸭子,给你点脸子瞧也好。
“本王用得着你做挡箭牌吗?”慕容恪又轻敲了一下石中玉的头,根本没注意,跟石中玉在一起,他自然而然的很轻松,没有戒备感,“好好当本王的手,这可是你说过的。”
石中玉想起慕容恪那黑疙瘩字体,想笑没敢笑。而且她明白有得必有失,她在王府里混得好,必须会在王府外难以吃得开,谁让她的这位殿下得罪人太多呢。可是,有他,就可以被保护的,这一点她从不怀疑。就怕,她陷得深,将来脱身也难。只可惜,她从来都没有选择余地。
于是晚上,慕容恪带着石中玉出席了太子妃殿下的鸿门宴。然后石中玉惊讶的发现,除了金旖晨和慕容长天外,还有一个生面孔,一个熟面孔。熟面孔居然是张秦,生面孔却是求娶金氏女的第三方势力,一等勇毅公甘铎的孙子、前科文状元甘绍廉。
不得不说,美男如云哪。
慕容恪和慕容长天叔侄自不必说,因为太子妃殿下“全带来热闹一下”的命令,阿忘立身于金旖晨身后不远处,低微的身份并不能掩盖他的英俊潇洒。而张秦身为玉顺馆第一名旦,样貌不论,风情就无人能及。就连那甘绍廉,也是温文儒雅、一脸正气,面目清秀的优质帅哥。
有个好老爹,真是省心省力啊。自动送上门的,全是可遇不可求的男人。当然,张秦是被荣华班请来参戏的,因太子妃特别欣赏,破格以客卿的身份就座,不是金小姐的仰慕者。
因张秦和阿忘都与石中玉认识,慕容恪带她进碧空院时,两个男人分别与她空中目光交汇并点头致意。
慕容恪看到,极为不爽,可也没办法发作。他知道张秦是不怀好意的,心中冷笑着骂石中玉识人不清,可石中玉和阿忘之间那亲切的感觉,他很用力也无法忽视。
“幸好是初雪那夜,甘公子和张公子都乘夜而来,不然大雪封山,本妃还没那个眼福听那出新戏,今天也没本事请前科状元做诗吟对呢。”众人落座,太子妃笑道。
众人自然附和。
她今天穿得还是很素淡,但因为精心化了妆,围了雀金裘的斗篷,仍是一派华丽气派、高高在上的模样。
而碧空园,实际上并不是一个园子,而是一圈亭台式建筑,围绕着个占地很大的水池,临池的一面全是大玻璃窗,无论冬夏,全是赏景的好去处。此时因为是冬天,池水结了厚厚的冰层,上面摆放着各式各样的雪雕和宫灯,看起来倒真是美轮美奂。而池边,梅花盛放,冷香幽幽,不得不说,皇族真腐败,过日子忒滋润了,怪不得那把椅子人人抢着坐呢。
太子妃把不多的客人全安置在碧空园东侧,因为有地暖,温度十分舒适。就算身子弱点的人,装厚点也尽够了。
“就是我们七皇叔,平日也是难请呢。”太子妃把话头儿引到慕容恪身上。
慕容恪微微一笑,“我行事放浪,就怕扰了皇嫂的雅兴。”毕竟辈份儿放在那儿,慕容恪不再以“本王”自称。
“都知道你是那样,谁还怪你不成?”太子妃唇如刀,舌如箭,不过慕容恪并不搭腔,只是微笑环视,似乎在赏景。而他那颠倒众生的模样,引来一众大小宫女迷醉的眼神。
哼,妖孽!石中玉妒忌,于是暗骂。
“你身后那个,可是你的宠仆,叫什么……石中玉的那个吗?”太子妃继续挑衅,“过来给本妃瞧瞧。”
我现在是男人,可不能给您摸来摸去瞧肉皮儿,不然已故的太子,不是因为我而头部变得绿油油吗?石中玉想着,望了慕容恪一眼。
慕容恪略点了点头,石中玉连忙上前几步,悲催的行了大礼,恭敬地念道,“参见太子妃千岁千千岁。”
太子妃吴氏看着跪在当庭的人,心中冷笑,脸上却半点不露,笑道,“果然是粉雕玉琢的小人儿,看着很是伶俐懂事的,怨不得老七你连妾室美婢都远了,只宠信他一个呢。就连我这在深宫里的人,都知道他的名头。”
你连我的脸都没看清,说这种屁话是什么意思?石中玉伏在地上,因太子妃没说平身,她就只能继续趴着,心中不免有点鄙视这太子妃的行事谈吐。
就算跟慕容恪不合,这么做也太明显了点吧,没有一点风度。大人物互相别苗头,不是都暗中在台面上拳打脚踢吗?不过转念一想,又觉得太子妃这么做别有深意。表面上是尖酸刻薄不假,好像是话家常般的亲昵,口无遮拦,实际上也是为了在金旖晨面前隐晦的告诫,慕容恪好男色,不要选他出嫁。听说慕容长天始终不想跟慕容恪撕破脸,她这也是断儿子的退路。
而且,她毕竟是妇道人家,就算做点出格的事,人家又还能说什么?太子殿下故去,她把没有男人这种弱势也利用起来,还真是拉得下脸的狠角色啊。
位高权重就很可怕了,不要脸的当权者就完全是不让人活嘛。
“皇嫂的耳朵真长,连我府里的事都知道。”慕容恪淡淡地道,对男色宠仆一说,即不承认,也不否认。这态度软绵绵,却又透着理直气壮,倒叫攻讦的人无从下嘴。
一边跪伏于地的石中玉,心中表示毫无压力,因为和金旖晨谈过,金小姐完全不相信外面的传言,看出了不管她是男是女,都是个处。她过几年就隐姓埋名、远走高飞了,男色绯闻什么的,根本不介意。
但是,太子妃假装忘记让她平身,她就一直保持额头贴地的姿势,实在很不舒服,连支撑地面的两手都开始哆嗦了。
慕容长天就坐在太子妃身侧,把石中玉的情况的看在眼里,不禁心疼,忍不住站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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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 也惊才绝艳一把
慕容恪比慕容长天更快一步,不仅站起,还走到石中玉身边,直接把她拉起来,牵着她的手,走回到座位上,轻声骂道,“真是笨蛋,太子妃殿下贵人事忙,忘记叫你起来,你个实心的孩子,难道就跪死在那儿?”
他这举动简直是不管不顾,而且是故意落实石中玉是自己男宠的事实,引得全场讶然,一部分很尴尬,另一部分则生出无数心思来。
太子妃吴氏想反唇相讥,毕竟她是太子妃,未来的太后,受一个下奴的礼久些,又有什么了不得的,值得这么呵护备至吗?可现在那么多人看着呢,她总要顾及下皇家体面。而慕容恪也没再多言,想他堂堂一个皇子,军旅出身,如果和一个女人争口舌之利,也不那么好看。
于是太子妃慈爱的和特意安排坐在身边的金小姐低语谈笑两句,似乎没听到慕容恪和石中玉说了什么似的,轻松揭过这一篇。自有会逗趣的内监和宫女过来说些俏皮话儿,场面渐渐热络了起来。在座的又都是人精,就算心里翻滚,也没人再提及敏感话题。
醇酒、美食,流水价送了上来,因为各人所坐的桌子都紧邻着那排类似于落地玻璃窗的地方,所以赏景很是方便。不过仆从们虽然单纯,主上大人们的心思却似乎并不在景色上,各自打着小算盘。金旖晨自然是关注的焦点,除她之外,敏感人士会发现,裕王殿下的兔宝宝似乎更热门,只是留意她的人大部分是偷瞄罢了。
“今天是赏雪会,就以雪为题,在坐各位都做些诗句美文作为助兴如何?”半天,太子妃终于进入正题。
慕容恪的画作大燕闻名,寸画寸金,但很少有人见他作诗题字的。而这一方面,却是慕容长天强些,更不用说诗才盛名的甘绍廉了。太子妃此举不过是想在金旖晨面前扬彼抑此,顺便看看各方反应。
慕容恪岂能不知太子妃的算盘,略略侧过头,低声道,“你代本王出战,准备准备。”
因他提前和石中玉提过,石中玉这时也不推辞,笑道,“不用准备,我一肚子全是诗,没干的。”切,太小瞧中华五千年灿烂文化了。所以奉劝准备穿越或者重生的人,如果没有做武器、发展科技或者农业、以及搞医学或者厨艺这些硬通本事,多背点诗词总是有好处的。
慕容恪被她逗乐了,想起平时石中玉冒充他给金旖晨的那些情诗,倒也不担心。眼见着有内监和宫女来回穿梭,在各桌上都铺好纸笔,仍然懒散地歪坐着,似乎整个人都塌陷在椅子上了。也说是他罢了,换另一个人用这种姿势坐,都会让人想起烂泥,偏他看起来反而性感得很。
单从外貌上论,难怪太子妃会着紧金小姐的态度。
“老七,今天你还是不展示墨宝吗?”吴氏没断了向这边瞄,“难得有这个机会,也让长天等后辈仰慕一下裕王殿下的文才嘛。不然,他们还以为老七你只会打仗呢。”
因为本朝皇帝夺位凶险,所以登位后抑武崇文,所以除了几个朝廷柱石样的人物,武将职权和品级都不高。此时慕容长天听出母亲语气中略有轻视,连忙道,“七皇叔说得对,要知道武道及兵道都是极难驾驭的,岂是曲曲小文可比拟,要取得七皇叔的成就,非普通人可为之。”
吴氏暗瞪自己的儿子一眼,更觉得斩断长天欲与慕容恪交好的后路之重要。那边慕容恪却动都不动,懒洋洋地道,“身为男儿,保家卫国方为首任。琴棋书画只是小道,陶冶性情、娱人娱己罢了。今天我就不掺和了,但由我这小厮代我出诗执笔,不扫了大家雅兴就好。”
除了金旖晨,所有人闻言都是吃惊。继而,各种想法都冒了出来。吴氏尤为恼火,觉得慕容恪推出自己的家丁下仆出场,明显是侮辱人,要知道慕容长天和甘绍廉都出身高贵,文名远播。张秦虽执贱业,却也是成名的才子。
“些许识得几个字,安敢言诗?”忍不住,她冷哼了声。
慕容恪不以为意,脸上始终挂着淡然的笑容,倒令甘绍廉分外好奇。他祖父位高权重,与裕王殿下素来不合,但裕王胸有成竹,难道民间卧虎藏龙,裕王府真藏着才华横溢之人?
“裕王殿下此说,在下不敢苟同。”甘绍廉继承了祖父的强硬性子,并不怕慕容恪,因而插嘴道,“锦绣文章、字字珠玑,亦可安帮定国的。”
“本王记得,甘国公却也是马上得来的军爵。”慕容恪淡淡的,似乎根本不把前科状元放在眼里似的,倨傲个十足,“再者,国之用才,不拘一格,谁说本王的小家丁就做不出你所说的锦绣文章呢?”
一边的慕容长天和阿忘闻言,齐齐望向石中玉,都满心的担忧。他们不知石中玉底细,生怕她露了怯,被太子妃寻到由头斥责,甚至大加惩罚就不好了。至于张秦,却是抱着看好戏的态度。他是来“唱戏”的,唱不成就先听着。他知道石中玉是不会写诗的,不然写书时也不用找他来润色。但他知道,石中玉那笔字确是十分出色。
“本妃看梅花开得正好,月色亦佳,不如以一柱香为限,各自咏梅吟雪赞月各写一首,如何?”太子妃别有深意地道,脸上的神情非常端庄,但瞄向石中玉的眼神却隐藏着掩饰很好的轻蔑,令石中玉心火燃烧。
切,小爷我能七步成诗。石中玉心头暗想。咏梅吟雪赞月,这类诗最多了,都不用搜肠刮肚就涌出一堆。比方要歌颂皇家茅厕或者眼前的莲蓉甘露酥,那倒是比较困难的。
“可以吗?”慕容恪看别人都走到案前,凝眉提笔,准备作诗了,石中玉却还不动,不禁低声问。
“若丢了殿下的脸,殿下会责怪我吗?”石中玉同样低声反问。
“会,打屁股,脱了衣服打。”慕容恪哼了声。
其实,就算真输了又何妨,所谓赏雪诗会,不过是那女人耍得小手段而已,无关大局,他根本不介意。
可石中玉一听,当场吓了一跳,立即说,“殿下您放心,不敢说一定赢,但至少不会输人的。虽说文无第一,但意境可不是人人都能有的啊。”
她走到桌边,略想了想,提笔一蹴而就,随即就回到慕容恪身后站着,行止极为潇洒。此时别人不没写完,难免她就召来更多好奇的目光。
有什么办法,慕容恪逼她高调,她就低调不了,还不如做怪个彻底,太惊才绝艳了,反而不容易令人相信。倘若被逼得狠了,她再胡说八道一通,说不定就能遮掩过去。
“写完了?”吴氏见些,心中隐有些不舒服,立即问道。
“回太子妃殿下,写完了。”石中玉规规矩矩地答。
“山乡俚语可不能算诗啊。”吴氏又道,“拿来我看。”
这倒不用石中玉出手,自有人把她写的那张纸,呈了上去。
吴氏的目光快速掠过,心中大为惊异。她未嫁时也有才女之名,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如今这张纸上……那笔好字暂且不提,诗句更是绝艳,简直令人无法想象,一个小小的家丁,能写出如此好诗来。
一个家丁都如此文采华美,身为主人的慕容恪还了得?一般人都会这么觉得吧。吴氏垂下睫毛,掩饰心中波动。难说这是那个妖孽的圈套?难道今天要弄巧成拙?
正苦思要如何下了这个台阶,压制慕容恪的风华,没注意其他三人也做完了诗,因对太子妃殿下的尊重,都是亲自来交卷的。
甘绍廉眼尖,无意中瞄到石中玉写的那一篇,先就惊疑了声,“好字啊!”说着,他居然把那张纸从案台上抽出来,举着和慕容长天、张秦一起欣赏。
吴氏猝不及防,眼睁睁看着她想压下的东西就那么曝光了,气得藏在袖子下的拳头紧紧握起。这个甘状元,生生被一等勇毅公甘铎养成了书呆子、狂生,如此没有眼色!
“虽然笔力柔弱,腕力不足,像是女子所出,但字字如插花舞女,低昂芙蓉;又如美女登台,仙娥弄影;又若红莲映水,碧治浮霞。而且,隽秀有风骨,还带着洋洋活跃之气,自成一格,实在难得啊。”甘绍廉是个书痴,平时没事就到深山古镇四处寻找古之真迹啊,遗留石碑啊的什么,眼见石中玉的书体独特,激动坏了。
石中玉被夸得冷汗直冒。
她写的是晋时卫夫人所创书体,本来就适合女子书写。这个时空没有这种书法,独特一点是正常的,但虽说苦练多年,甘状元也太夸张了吧,让她有点无地自容了都。
不过看过那么多网络小说了,很多女猪都惊才绝艳,常私下以为哪有那么多有才有貌的美人,看起来忒假,如今她干脆效仿,也惊才绝艳一把吧!反正她是依靠古人,又不是自己真的天纵奇才,她表示毫无压力。
张秦见过石中玉的字,虽然也很喜欢,却没那么讶异,可石中玉写的诗词,却令他备感惊艳,禁不住轻轻念了出来。
咏梅、赞月、吟雪,石中玉分别写的是王安石的《梅花》、苏轼的《水调歌头》和岑参的《白雪歌送武判官归京》,分别应了景,意境又深远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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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八章 各种混乱
“遥知不是雪,为有暗香来。”
甘绍廉细细品味诗句,摇头晃脑,如痴如醉。而慕容长天和张秦惊艳的目光都望向了石中玉,前者隐有爱慕,后者隐有怀疑。
“句倒是好句。”太子妃吴氏终于发话,“不过体裁太过随意,又是五言,又是七律,诗不成诗,调不成调的,未必算是佳作。”
她这话违心,慕容长天明知道是怎么回事,张秦也能理解其意,所以都没有反驳。偏偏甘绍廉是个认死理儿的,当下反驳道,“太子妃殿下,恕下臣不敢苟同。诗之高下,应以意境而论。下臣等三人的诗作固然字句工整,却绝对没有堪称为绝唱的精句。这位小兄弟的诗就不同了,首首可为千古传颂。所以臣以为,既然高下立分,今日赏雪赛诗再不必比下去了,其中之冠,当属裕王殿下的家丁所作。”
吴氏心里恼怒,脸上却仍然端庄贵重,不过加了少许寒霜之色,转头问道,“长天,张先生,你们也这样认为吗?”
慕容长天犹豫片刻,终于垂首道,“小甘大人此评公允,儿臣等甘拜下风。”
张秦弯下身,表示完全赞同。
吴氏脑筋飞转,又拿过诗作,貌似细看,实际心下盘算,片刻后展颜笑道,“本妃细看之下,倒也觉得裕王府的诗作确是上佳。”她不说石中玉,而指裕王府,一听就是没安好心。
果然,她继续道,“裕王府人才济济,连个小小家丁都让前科状元,当今才子折服,真是了不得呢。本妃本来为赛诗加了采头,也不值什么,不过图个意思罢了。既然小甘大人对这三首诗如此推崇,本妃倒不好意思拿出手了。不如由我禀明圣上,再加赏赐如何?”
她这就是挑拨嘛。
本来慕容长天储位不稳,就是因为慕容恪的存在,他争不争位都被人当成了敌人,现在太子妃这么说,言下之意就是说裕王府卧虎藏龙。所谓帝王心术,求的就是个平衡,如果有人打破平衡,或者让皇帝感觉到威胁,那就糟大糕了。
“母妃,那家丁不过做几首好诗,又不是治世经济文章,也算不上多了不起,用不着惊动皇祖父吧?”慕容长天是吴氏的儿子,哪能不知道母亲的意图。他本不该开口,却不想石中玉受牵连,因而忍不住说。
可没等太子妃吴氏开口,甘绍廉又多嘴道,“不然不然。如此好诗,自当刊印成册,让天下士子文人共赏之,才是道理。”
石中玉一听就急了。
她要低调,因为她越为人所注意,将来隐居的可能性就越小。今天是被逼的没办法,慕容恪是开着玩笑说要脱掉衣服打屁股的,不过那人喜怒无常,说话听不出真假,她不敢冒险。本想着惊艳一下别人,给慕容恪挣了脸就算了,哪想到还要出诗集这么可怕。
本能的,她看向阿忘,好像阿忘就是她的主心骨儿似的。正好,阿忘也向她望来,并瞄了一眼慕容恪,虽然暗示的程度很浅,但血浓于水,兄妹两个心有灵犀,石中玉立即明白,上前几步,跪倒尘埃。
“草民回禀太子妃。”石中玉高声道,“其实那诗作并非草民所作。想草民出身低贱,能识得几个字,已经是天大的机缘,哪里会做诗?这些,都是我们裕王殿下平时所作,草民听得多了,记在心里,今天不过随便拿出几首,由众位品评罢了。”
慕容恪没有动,但听得皱起了眉。特别是别人没看到,他却看到了阿忘示意的眼神,心里又恼火又疑惑。
他是故意要石中玉出风头的,一来想激得太子妃加紧动作,毕竟让小人物驳了面子,破坏了计划,以吴氏的心胸来说,是断不能容忍的。二来,他总隐约觉得石中玉会离开他,特意让那小子扬名立万,因为名声大了就再难偷偷离开。
结果,居然被那个马夫轻巧的破了他的想头。这时候,他若说诗不是他做的,石中玉这顿板子就逃不掉。欺瞒太子妃一次就够了,到底还有他顶着,若是两次,那小子就要屁股开花。
“太胆!让你做诗,不会就干脆言明,怎可弄巧骗人?”吴氏借机发作,“你家殿下就这么教你做事的吗?”
石中玉低下头,知道慕容恪会保护她,自不用她多嘴。
果然,慕容恪懒洋洋地道,“皇嫂息怒,刚才我说由我的贴身家丁代我‘出诗执笔’,并没有明说一定是由他亲作啊。”
吴氏被慕容恪噎了下,但马上眼珠一转,冷言道,“老七,奴才们不服管,就得好好教育才行,不能回护,不然主不主,仆不仆,成什么体统?你说这三首诗是你的,可能背来?”因为诗作没被慕容恪看过,吴氏才有些一说。
石中玉跪在一边,心中暗松了口气。
幸好啊幸好,刚才她为了显摆,低声把诗作给慕容恪念过一遍,就在甘绍廉夸赞她的书法之时。看来,不得瑟不死团的团员不是白当的,而且关键时刻也有用处。而慕容恪虽然写字有障碍,但头脑却极其聪明,可以划归非正常人,俗称妖孽那一类,所以她并担心慕容恪背不出。
“看来,皇嫂真喜欢臣弟的诗作啊。”慕容恪站了起来。
因是私宴,他没穿正式的冕服,也没戴正式的王冠,更不惧冷,身上只穿着白狐腋的箭袖衫,腰束银蟒带,脚蹬石青色靴子,这么一站起来,在黑夜白雪明月下,分外惹人视线。
他的声音也很好听,只要不是发怒,或者讽刺人,总带着那么股子诱惑的感觉,低沉,鼻音略重,柔软中带着醇厚,只听声音的话,很想让人和他恋爱。当然他这个人很恶劣,一旦了解了,就想离他远一点。
而此时,他三首诗词念毕,全场迷醉,金旖晨更是鼓起掌来。
吴氏面色雪白,好歹被雪映着,不仔细注意就看不出来。她今天是想给金氏女看看,她的长天是最佳夫婿的人选,哪想到给他人做了嫁衣裳。
她哪知道,金旖晨赞的不是慕容恪本人,而是那三首诗。她平日里胡闹,但本质上却是个才女。至于目光射到慕容恪身上,其实只是瞄着那个方向,看的是石中玉而已。
“裕王殿下大才!”甘绍廉受家庭和教育的影响,本来极为不喜慕容恪平日行事之嚣张跋扈、目无法纪,可此时却为“慕容恪”的诗才所倾倒,上前几步道,“恳请裕王殿下赏赐几首平日里的诗作,找个书局编印成册,供天下士子瞻仰。”说完,还一躬到地。
都到这个份儿上了,慕容恪如果置之不理就太过了。于是他虚抚一把甘绍廉道,“小小拙作,不值得什么。小甘大人抬爱,自与本王的小厮联络即可。”甘绍廉有文职在身,所以人人称他为“小甘大人”。
甘绍廉一听,心花怒放,隔着远远的,当即先向石中玉抱了抱拳,其热情倒把石中玉吓了一跳。但其实也可以理解,她背的诗都是精华啊,可遇不可得的名品,很多人一生也不过做出一两首来,突然由她传世三首,当然惊艳了。
总之,这场赏雪诗会就在某些人觉得分外尽兴,而另某些人觉得特别扫兴之下落幕了。石中玉和慕容恪回到不语轩,心里正盘算着刊印诗集能赚多少钱,慕容恪会不会抽头的事,慕容恪突然问她,“不为难吗?”
她一愣。
“本王说的是诗集。”慕容恪解释。
“如果为难,殿下能收回刚才的话吗?”石中玉想了想,反问。
“不能。本王言出必行,一言九鼎。”
“那不结了?您再问这些还有意思吗?反正,由我殚精竭虑,呕心沥血就是了。顶多,殿下多赏我些名贵补品吧?”
慕容恪眉头一挑,目光在石中玉脸上扫过。
这小子根本没有一点为难的样子,而且就算加上以前送给金旖晨的诗作,也凑不成一本诗集。但她那么胸有成竹,难道真是腹有锦绣?
一个卖身王府的人,一个从江原逃难的人,能写出一笔好字来够稀奇了,还能做出这么多绝句出来,他的这个小家丁可绝不简单哪。
石中玉似乎总是想从他身边跑开,虽然没有实质行动,但他感觉得出来。那么,石中玉就不是某些人安插在他身边的,那么这小子到底是什么来头?早说要调查石中玉的身世,却一直耽误到现在没办,现在看来真要抓紧些。还有,这小子为什么总跑西山堂?爱书,还是……
“其实,本王倒爱那最后一首。北风卷地白草折,胡天八月即飞雪。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散入珠帘湿罗幕,狐裘不暖锦衾薄。将军角弓不得控,都护铁衣冷难着。”他转开念头,轻轻吟颂,“你到过北地吗?描述得很贴切啊。你怎么知道那天气冷到连刀也拔不出来?”
这诗作本身就是千古绝唱,很有感染力,刚才石中玉写这首诗时,又有意讨好,改了几个有关地名风俗的词,虽然句子就不工整了,但却更符合异时空大燕的事实。
“殿下出征时,我担心来着,所以请教过夏公公,这才知道北魏那边的风光和行军打仗的艰辛。”石中玉叹道,“世人只看英雄凯旋,却不知其中的苦楚和凶险。用俗语来说,就是光看见贼吃肉,没看见贼挨打。我这不是心疼殿下嘛,才写出这首来。”
是啊,外人只见他的外表,只有这小家丁最了解他的不堪和孤零。
慕容恪被石中玉的俚语逗笑了,同时心头只觉得有什么陷了进来,一塌糊涂。而让他无法预料的是,接下来的几天,出现了各种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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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然是过渡章,但仍然很重要,下面几章要出事鸟。
还有,大家有兴趣可以搜一下那几首诗。虽然66不太懂诗,但真的很喜欢看,也真的觉得和红楼梦中的香菱说的一样,有的诗句就如几千斤重的橄榄,越嚼越有滋味。
在这里就不放全诗字句了,怕大家说我灌水凑字。呵呵。
谢谢。
第九十九章 到底什么意思?
天气一直没有大幅转暖的迹象,积雪也没有融化,不过大批侍卫早就把上下山的通路清静干净了。照理说,快年关的日子,小家小户都忙得不可开闪,何况偌大一个东宫?繁杂的事物肯定很多,忙得人脚不沾地,但东宫的掌宫人……太子妃殿下就跟没事人似的,一派要在山上会安心多住些日子的模样。
她不提离开,金小姐就不能走。金小姐不走,别人也只好陪着。毕竟,都是为金小姐来的么,不管什么目的,也不能在这时候泄气。而石中玉对这样的安排倒是挺高兴的,因为可以天天见到她的哥哥阿忘。
奇怪的是,她本是重生的灵魂,却从心底对阿忘产生了最真挚自然的亲情来。这种情况非常奇妙,根本无法解释。或者是因为不管灵魂如何,毕竟血管里流着一样的血吧。
并且,虽说她被抓回到不语轩侍候,但慕容恪对她基本上是放羊的态度,白天不管,晚上点名。她顶着贴身小厮之名,但裕王殿下似乎有意疏远她,几乎不召见,饮食起居都是四大美婢侍候的,她插不上手。四大美婢都很高傲,本来就看不上她,甚至连话也不乐意同她讲,她倒乐得清闲,少在人家面前晃。
呃,她说几乎不召见,而不是完全不召见,是因为不知道慕容恪什么时候会找她。见到她后不是找茬,就是呵斥,反正总要折腾人的。
那感觉……好像……似乎……大约慕容恪很不想见她,可又容不得她远离。对此,她的态度是,他强任他强,明月照山岗,只要给她见哥哥的机会,别的全是浮云。
为了不太显眼,她硬缠着阿忘要学武功、学驯马、金旖晨也天天陪同。阿忘开始时百般推托,后来实在被缠不过,就言明既然要学,就不能敷衍。石中玉考虑到以后出府生活,可能会遇到很多困难险阻,居然不怕苦,学得很用心。
而金旖晨本就有武功底子,虽然全是唬人的花拳绣腿,好歹也能和石中玉喂喂招,两人肢体接触增多。石中玉迟钝的没发觉,金旖晨却每回见到她都面带红晕。
至于慕容长天……她本来不想太接近,倒不是不喜欢那个少年,是觉得有了瓜葛就会惹麻烦。毕竟她现在的“主人”与慕容长天分属不同党派,而那个太子妃一看就不是好相与的,自然少沾为妙。可是在诗会的转天,去她冷香阁的路上,与慕容长天不期而遇。
以她的身份而言,就算身边没人,在这明月宫里也是要行跪拜之礼。毕竟太子妃是厉害的女人,万一派了人监视,拿她一个大不敬之罪,趁着慕容恪不在,拿小针扎她,就像容嬷嬷似的,她可就遭大罪了。
“起来,你我之间不必如此。”慕容恪都没有称孤,向四周看了看,想扶石中玉,半途手又缩了回来。好在石中玉也不是那种太惶恐的人,自己站起。
“一饭、一宿之思,长天……不会忘记的。”慕容长天看着石中玉,目光一时挪不开。
石中玉大大咧咧地笑笑,“殿下不必如此。别说是殿下,就算普通人遇到难处,我也不会不管的。呃,怎么啦?”当她终于发现慕容长天深切的目光,不断巡视在她的身上,还以为自己的穿戴有问题,连忙上下检查。
“没有破绽。”慕容长天连忙说。
石中玉长吁了一口气,“那就好,吓死我了。那……我先告退了。”
她转身要走,可慕容长天却下意识地拦住他,然后吞吞吐吐地问,“他,我七皇叔,没有发现你……什么吧?”
石中玉笑魇如花,“殿下,记得,我是男人哦,有什么好被好现的。”
慕容长天到了明月宫后,一直心情抑郁,不知怎么,看到石中玉的笑脸,还有她坦然睁眼说瞎话的模样,心头的阴霾像一下子被吹散了似的,点头道,“是我多虑了。那他……对你还好吧?”
“吃饱穿暖,不打不骂,应该算好吧?”石中玉抓抓头,还真没想过这个问题。她只知道慕容恪对她是纵容的,但如果这还不算好,那世间就没有更好的主上大人了。关键是,他偶尔会欺侮她,她也不能让自己觉得他好,那样她会陷进自己编织的情网里。
而她回答完这个问题,慕容长天又没有话了。其实,他胸中有千言万语,但却在见到她的那刻,全体化为春风细雨,再也说不出来。
石中玉感觉到慕容长天的尴尬和挽留,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再说又有点不忍心,于是迅速转移话题,露出小鬼样子,贼笑着道,“皇长孙殿下和我们裕王殿下同时求娶金小姐,您可要加油哦。”
“那非我本意。”慕容长天急急的解释,随后又觉得这话多余,因为没有必要。他的亲事,为什么要对石中玉说呢?人家未必爱听。但话已经出口了,他又没办法补救,一时就愣在那儿。
石中玉不以为意,凑近了些,低声道,“金小姐是个好姑娘,不能放弃,要争取。有句话说得好,输不丢人,怕才丢人。殿下您不会怕了我们殿下吧?”
慕容长天有些意外,心中又有些不明所以的酸楚,“难道你不是希望七皇叔成功吗?”
“我当然希望。”石中玉回答得很快,掠过心头真实的感觉。理智上,她愿意慕容恪娶到金旖晨,可情感上,她不能忽视那点子小小的妒忌。人就是这样吧,明知道不可以,却仍然会在内心深处有一点不切实际的奢望。
“不过一家女,百家求,有竞争才有筛选,从金小姐的角度来说,您和裕王殿下各有各的好处,最后芳心许谁,还不一定呢。”她继续说,压低声音,“但是如果金小姐问我意见,我会建议她不要选小甘大人。”
“为什么?”慕容长天很惊异,为此沉重的心也不知不觉放松了。
“小甘大人看起来人是不错啦。但是……”石中玉耸耸肩道,“跟个书呆子生活,应该会很辛苦的。”
“那么,姑娘家喜欢……什么样的男人呢?”慕容长天试探着问,目光闪闪。
“就我来说,当然是温柔敦厚又有担当的男人。”石中玉没注意慕容长天的表情,直率地说,“不过这种男人可遇不可求的,金小姐遇到您,我得劝她好好把握哪。”
“我?”
“是啊,殿下您就是这样的好男人。”石中玉由衷地道,但没往别的地方想。
慕容长天白玉般的、年轻的脸上浮出两朵淡淡的红晕,搭配着他俊帅的脸,浓重又清晰的眉毛,灿若寒星的眼睛,看得石中玉想捏两下,然后往两边轻轻拉扯。
不过她很快克服自己萝莉身体内的熟女心,躬身行了一礼道,“殿下,金小姐找我还有重要的事,今天就少陪了。”说完,也不等慕容长天点头,就那么很没有规矩的转身跑开了。她急着去和阿忘学武功,其实主要是和哥哥相处,没注意皇长孙殿下的神态。
慕容长天站在那儿,简直心花怒放。
小玉觉得他是好男人哪!这念头一直萦绕在他脑海里,而且声音越来越大。那么,这是不是说,假如有机会,她就会喜欢自己呢?母妃说过,只要他能娶到金小姐,之后他随便想娶谁都行。虽说小玉的身份太低贱了,想入宫很难,至少是有办法可想的。
惊鸿一瞥,那少年的暗恋心怀,就像雏鸟第一次冲破蛋壳,看到眼前扮做男人的姑娘,瞬间就动了心,一发而不可收拾。但此刻,在这瞬间又似乎得到了回应。不过当事人石中玉却完全没有意识到什么,只快步往冷香阁走。可惜才走没多远,又冲出来一个拦路的,却是张秦。
免不了,得说几句话,结果张秦告诉她,苏仪托他来问,下一部书大约什么内容,要什么时候才开笔写?是一册册印出呢,还是写完全文一起付印?这是她赚钱的营生,她又知道张秦和苏仪是关系极好的,就多聊了会儿,说得还特别投机。张秦很会跟人沟通,能让每一个跟他谈话的人觉得妥帖舒服,不知不觉放松了防备。可惜他是个戏子,若是个谋士,肯定一流。
石中玉感觉自己就像超级玛丽,简直和过关斩将似的。才和张秦分手,甘绍廉就急步追上来,非要和石中玉研究裕王殿下的诗词,如何挑选并刊印的事。石中玉想快点打发他走,结果这人是牛皮糖,费尽千辛万苦摆脱他,到达冷香阁时,天都过晌了,惹得阿忘以为她不专心武事,很不高兴来着。
没想到这不过是开始,之后的日子里,只要她从不语轩到冷香阁去,就保证会偶遇到那三位仁兄,照例要纠缠一番才走。慕容长天和张秦就罢了,前者她毕竟是喜欢的,后者毕竟是能言善道的,唯有甘绍廉有如小强,打不死、甩不掉,闹到石中玉心力交瘁。
偏偏,她为了见到哥哥,为了躲慕容恪,每天不得不走这一趟。又偏偏,只有这一条路好走。因为要从另一边绕,势必要路过太子妃住的正殿,她可不敢自动送上门去触霉头。
于是,有心观察的人会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来明月宫的男人,本来都是为求娶金小姐而努力的。结果却全部围着一个少年转悠,包括本该置身事外的玉顺馆第一名旦在内。而被关注的少年石中玉和本来应该成为绝对女主角的金小姐,却整天围着一个马夫转。
这次第,怎么是混乱二字可以形容的。到底是什么意思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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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更下午三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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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章 对他不好就是好
太子妃吴氏表面不动声色,但却把这一切都看在眼里。她对慕容长天是恨铁不成钢,又觉得慕容恪这么纵着一个家奴必有阴谋。何况这位七皇子看起来,对那个家丁也着紧得很,令她忍不住想要动手,做点文章出来。
于是她想到张秦,那个大燕国好男色的王公贵族,都捧着的那个人。
而就在太子妃吴氏细细思量要怎么动手的时候,远在太府都的皇城内,夏世雄夏公公正奉旨进殿,陪王伴嫁。
内苑的御书房里,金阶跪拜,“老奴见过陛下。”夏世雄说着,心中疑惑,不知为什么会召他入宫,因而没敢多言。
“这里没别人,起来吧,就坐在朕身边说说话。”那个掌管大燕天下的人,当今圣上慕容昭,疲惫地道。
夏世雄站起身来,略抬起头。
慕容昭盘膝坐在临窗的嵌螺钿雕蟠龙紫檀广塌上,面前的凭几上摆着黑釉剔地牡丹纹的一套茶具,旁边的玉雕海棠式香炉中,有轻烟袅袅升起,整个书房里一派安闲景象。皇上已经过了知天命的年纪,但并不太老。他有着慕容家男人的好容貌,只是长相略方正严厉了些,此时神情有些憔悴,眼下一片阴影。
“陛下龙体可安好?”夏世雄惊问。
“朕好得很,就是这几天睡不踏实。”慕容昭指了指凭几对面的座位,“朕让你坐下,你不必拘谨。当初保朕得了江山却还活下来的人,也不过就这么几个了。”
夏世雄领命,安然坐下,倒也没有诚惶诚恐的模样,很是坦然。
“你不问问朕,为何睡不好吗?”慕容昭淡淡地道,看了一眼茶壶。
夏世雄连忙起身,倒了杯茶,递到慕容昭手里,轻声道,“老奴不敢多嘴,想必是请太医来看过了。陛下青春正盛,体魄雄健,想是临近年关,太过劳累了。”
“是啊,很累,这把椅子你争我夺,却不是那么好坐的。”慕容昭苦笑着点头,“不过你猜猜,朕为什么叫你来说话儿呢?”
“是老奴跟皇上久了吧?”夏世雄不敢乱猜。
“是因为朕这几天,一直梦到元后。”
夏世雄闻言,并没有言语,也没有接腔,但他放在膝盖上的双手却抓紧了衣角。仿佛不这么做,他就会当场质问皇上,当年为什么……
“关于丽华,朕也就能和你说说。”慕容昭似乎很倾诉的欲望,轻声说了下去,“她就那么站在朕的面前,问朕为什么那样对她的儿子,她唯一的骨肉。世雄,你说,朕对老七不好吗?”
“奴不言主,臣不言君。”夏世雄沉吟了一下道,“皇上与裕王殿下父子之间,是不足外人道的。”
“你也不老实了,难道人老了,真是没有锋芒了吗?”慕容昭叹气道,“若在以前,你定会责问朕一样的话。”
“皇上!”
“朕对老七不好。”慕容照露出痛楚的神色,“可朕对他的不好,其实就是对他好。丽华不明白,你怎么也不明白呢?大燕立国,至今历时五代,但自太上皇执政起,内斗不止、贪腐败国、深疴积重,国之根基动摇,就连朕承继这天下,也是一路腥风血雨走来。好不容易,朕殚精竭虑,稳住了国本,但也因为太过严酷,才需要怀柔安抚,需要的是温和的守成之君哪。”
“皇上,老奴知道您没有错。”夏世雄的语气也有点沉痛,“可惜太子殿下那般守正端方之君,却……”
“遽儿之去,朕甚痛之。”慕容昭的唇抖了两下,“好在他留下了长天,那一样是个温厚刚直,却又不失聪慧和坚毅心智的孩子。所以,为了大燕能平稳的走下去,老七虽天纵奇才,却不能把这天下交给他,一定要传到长天手里。大燕就好像一个病人,不需要什么灵丹仙药,而是温补之物。”
“皇长孙殿下,似乎对接位兴趣不大。”夏世雄犹豫着说了一句。
这些事,本不是他能插嘴的,应该圣心独断。只是他太了解这位皇上,倘若此时唯唯诺诺的什么也不说,肯定会招来厌憎,反而更倒霉。藐视规制,裕王殿下倒真像他的父亲。只是裕王殿下的本质心性更肖其母,不会刻薄寡恩,言而无信。
“长天还小,懂得什么?一旦他长大成人,品尝过权利的滋味,必会成为一代明君。”慕容昭阴沉着脸,“丽华怪朕,朕认。老七恐怕也知道什么,所以由着性子闹腾。朕纵着他,一方面是让他失了为君的名声风度,让那些文臣阁老不能认他,将来不会因为夺嫡而乱了大燕江山。另一方面也是告诉天下,朕对他有多么恩宠。等朕驾鹤西归的那日,谁敢动老七,就是对先皇的不尊。这就是朕对他的不好,也是对他的好,你明白吗?”
“老奴明白。”夏世雄点了点头,“皇上一片苦心,将来裕王殿下是会理解的。”
“他怪朕!她也怪朕!”慕容昭苦笑摇头,“他们母子怪朕不彻查当年元后病故的缘由,怪朕不追究那场几乎要了老七命的大火。可是他们不明白,皇上也不是为所欲为的,有的东西碰不得,只能给予补偿。记得吗?那场大火当天的大雨,那是孽龙苏醒,于国不利。朕怎可把江山交予老七?纵是丽华恨朕,朕也不能答应!”
夏世雄低头垂止,没有搭腔。
没有一个父亲会说自己的儿子是妖孽,那场大雨虽然来得奇怪,几乎潜了太府都,但为什么不是老天看不过眼,因而降下的雨水呢?为什么不是某人德行有亏,才招来天灾呢?
一个孩子,因为顽强的活下来就被说成妖孽。因为在战场上实施报复,就被称为魔鬼。难道,只有忍耐着侮辱和伤害,才能做个人们口中的好人?
他不知道,他活了五十多岁,却仍然不明白。但他明白,皇上只是为自己找借口罢了。
“丽华不明白,朕把江山给长天,却不会让老七受委屈。”慕容照是大燕之主,平时威仪甚盛,很少有激动的时候。显然,元后陈丽华入梦,着实刺激了他。他又没人可说,只得召来夏世雄。照说,知道皇上的心结,自己就会有被灭口的危险。但一来夏世雄还有用,二来夏世雄根本看淡了生死,因而倒不惊慌了。
“最近老七可有异动?”慕容昭话题一转,问道。
夏世雄苦笑,“裕王殿下何等聪明,如何不如老奴是皇上派去的?不过依老奴看,裕王殿下并没有争位的打算,所以他才冷着老奴,却又让老奴安享晚年。”
“他现在不争,私底下可也没少动作。人有时候会身不由己,他身边的人可多的是野心之士。”慕容昭目光冷冷的,但又安抚了一句,“是朕对不住你,你救过他多次性命,他幼时与你感情很好,若不是为了朕,他也不至于如此冷落于你。”
“老奴奉忠君之事,并无怨言。”夏世雄并不后悔当了皇上楔在裕王府的明钉子,但一想到元后,又心如刀绞。无论如何,不管有多少理由,皇上……是负了元后的。而他,也负了那嘱托。所以,他愿意把命交给裕王殿下。
“听说他最近收了个男宠,很是宠爱。”慕容昭话题跳转很快,又问到了石中玉的头上。
夏世雄连忙道,“外面谣传罢了,以老奴看来,两个人清清白白。”他沉吟了下,无视慕容昭咄咄逼人的目光凝视,坦然道,“其实,石中玉是老奴故意推到裕王殿下身边的。”
“哦,这是为何?”
“皇上可还记得去岁裕王府大火?”夏世雄叹了口气,“当时殿下把自己困在火屋里,是这石中玉冲入火场,把殿下硬拉了出来。皇上知道殿下放火的心结,可那小子无意中做了这件事,殿下之后就待他极为不同。而且据老奴观察,所谓一物降一物,殿下戾气深重,偏那个小家丁能令殿下平静下来。如此,把他放在殿下身边,老奴以为至少可以压抑殿下的戾气。老奴甚至为他训练了几个家将,将来好与他一同辅佐殿下。”
“这件事,没听闻你报过。”慕容昭眼睛一亮。
“老奴以为,此事要徐徐图之,没做成之前,不想让皇上担忧。”
“这么说来,那个小家丁还是不动的好。”慕容昭的目光中流露出一丝狠意,但很快又消散了。
远在明月宫的石中玉并不知道,她的小命在鬼门关前滚了一遭。本来,皇上是要坚定的让七子保持直男品质,变弯的话,就要以石中玉的血来洗雪的。
“与金氏女联姻的事,你怎么看?”慕容昭把夏世雄当心情垃圾筒,吐完苦水后,心情平静很多,又转而问道。
“皇上圣明,已经决断了,老奴何必多嘴?”
“本来朕想指婚,没想到金敬仕诳了朕下旨,许他女儿自主择婿。哼,这奸滑的家伙是想听风声啊。”慕容昭冷笑,“他想得美,东宫、老七,包括甘国公,哪一个是可以随他摆布的?”
“那皇上,您意属于谁呢?”夏世雄问。
“朕想让老七娶了金氏女。”
夏世雄一愣,没想到会是这个回答。皇上既然要让皇长孙接位,为什么又想让他的皇七子结下这门足可以左右局势的亲呢?
慕容昭微微一笑,才想说出缘由,突然感觉胸口一阵剧痛,蓦然倒地。
“皇上!陛下!”夏世雄慌了,大叫起来,“来人,快传太医!”
守在外间的内监和侍卫立即冲进来一批,全部手忙脚乱。因此没有人注意,就在书房的暗门一角,一条人影快速消失。
(第一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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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有话要说…………………
这是本月第120张小粉加更,也是第一卷最后一章。
本来,第二卷卷名想叫颠鸾倒凤,表示小玉男女颠倒的意思,但考虑到此词汇有点带色,容易让人误解,就想叫翻云覆雨。但一想,也容易让人想歪。于是决定,学习黄易苏苏,叫覆雨翻云吧。
谢谢,欢迎明天进入第二卷,上来就很激烈哦。
第一章 原本就是天命
太子妃吴氏看着一封密信,渐渐的,脸上露出恼怒的模样。
慕容长天走了进来,躬身行礼,“见过母妃,昨夜可睡得好?”他们是亲母子,此处又不是深宫内苑,进入母亲居处自然不用通传的。
吴氏一愣,抬手把密信扔到眼前的炭盆中,片刻烧得干净。
慕容长天不明就理,疑惑地看了吴氏一眼,却并没有多嘴。没想到,吴氏倒开了口,“是你皇祖母传的信儿。皇上……皇上龙体违和,前儿下午晕倒了。”
“什么?”慕容长天一惊,上前半步道,“那母妃,我们尽快回京!”
“慌什么?”吴氏的目光冷冷落在儿子身上,“这么大的事,还需要你皇祖母以密信来告知我,自然说明皇上并无大碍。眼下正是年关,为了安臣子百姓之心,消息是隐瞒起来的。你这冒冒然回京,岂不是让皇上一片心血白费了?”
慕容长天是个天性极温厚的人,跟他的太子父亲一样,虽然生于无情的皇族,却最是重视骨肉亲情,所以听到皇上生病的消息,才会关心则乱。此时吴氏一说,也就明白过来了,低头道,“是儿臣莽撞了。”
“你是皇太孙,未来继承大位的人,怎么可以这样心浮气躁,没有担当?”吴氏严厉的道。
慕容长天诺诺着没有反驳,看得吴氏不禁心头火起,哼了一声道,“你可知,皇后娘娘在密信里还说了什么?”
“儿臣不知。”
“前天,皇上叫了裕王府的夏公公去。”吴氏叹了口气,放缓了语气,“你该知道,夏公公虽然身在裕王府,从前却是皇上的亲信。他也不是正经净了身才进宫的,是当年为了救皇上的命,才致身残,成了太监。”
“母妃是说,皇上找夏公公,有要事商谈?”慕容长天接口。他又不傻,只是不愿意涉足权谋的斗争,真心想当个济世良医罢了。
“说的,正是金敬仕女儿的婚事。”说到这儿,吴氏的脸不禁又沉了下来,“皇上的意思……还是想让你七皇叔与金敬仕结亲。”她说的是和金敬仕结亲,却没说娶金旖晨,可见这桩亲事的重要性。
慕容长垂下眼睛,掩饰眼中的喜意。
“怎么?你无动于衷吗?”吴氏恼怒,“是不是你根本就没把母妃的话放在心上,一门心思要求娶有情人?长天,你太让我失望了!过了年你就十八岁了,怎么能如此幼稚!”
“母妃,皇祖父毕竟是天子,他的决定,没有人可以左右得了的。”慕容长天轻声慢语地道,“再者,皇祖父许了金小姐自主择夫的权利,儿臣无能,金小姐对七皇叔,似乎更……”
他没说下去,因为有的话,点到即可。只是他不知道,金旖晨在石中玉被禁足后天天往冷香阁跑,却是为了石中玉,而非慕容恪。
深闺寂寞,就算丫头婆子环绕,身为独生女儿,金旖晨从小到大都没有和任何一个人这么说得来,这么投脾气。但凡有点儿好玩的、有趣儿的事,如果不第一时间和石中主分享,心里头就跟隔着什么似的。
“没眼光的东西!”慕容长天一说到这个,吴氏就气不打一处来。
在她看来,自己的儿子当然千好万好,无论性情,样貌,哪一点不是大燕的顶尖?那个金旖晨果然是武将之女,没有清贵之门出身的姑娘矜持和心胸,居然看上个妖孽。枉费她用了这么多心思,结果倒似要成全那个七魔头似的。
“母妃,强扭的瓜不甜。”慕容长天劝道,“没了金敬仕,儿臣未必就不能成事的。毕竟儿臣是正统,三书六省都支持。七皇叔……也未必有别样的心思。”
“你又来了!”吴氏斥道,“猛虎伏于卧塌之侧,不是你不理会,他就不会咬人的。母妃说过,甘绍廉娶了金旖晨也没关系,但绝对不能让你七皇叔得手!你得了文官的支持,可他得了武将的保证,你的优势并不明显,若金敬仕倒向他那边,你自己想会有什么后果!”
就算老七不反,退回熙海去,她也是不能放心的。那个人太可怕,只要他活着,她就不能安宁,就算长天得了天下,她死也闭不上眼睛。
长天心软,她却要把心肠磨砺得更硬。无论如何,不管付出什么样的代价,她必须要为长天铲除掉那个天大的威胁。不能把希望寄托于,他有可能不反的基础上。
“可是母妃,皇祖父已然属意七皇叔。小甘大人和儿臣又不得金小姐心喜,您这样着急也是没有办法的啊。不如……把七皇叔的贴身小厮要到东宫……”慕容长天艰难的说,额头不禁冒出冷汗。
这念头他早就有了,想把石中玉带到身边。这样,她就不用怕女性的身份被揭破。将来等七皇叔淡忘记了她的存在,他再想个办法,还她女儿身就好。自从知道她是姑娘家,他就日日夜夜担心受怕,生恐她惹恼七皇叔,不得善终。但他身在东宫,远水解不了近渴,只有把她带到身边才是一劳永逸的。
可是,他没有立场和借口。现在,现成的来了。
“你是什么意思?”吴氏惊怒,态度倒冷静了下来,“你是想让你七皇叔投鼠忌器吗?也是,宝和轩大火,那妖孽死也没有丢下那个石中玉,真是爱深情重啊。”
“金小姐似乎对石中玉很看重,若是把他调到东宫,那亲事,说不定还有转机。”慕容长天自打降生,第一次对母亲说谎,心头不禁惴惴。
“你当真是为了金旖晨?”吴氏怀疑的问,她的威严对慕容长天很有压迫力,“我可是听说,最近你经常找石中玉去说话。莫非,你也……”
“母妃!”慕容长天打断吴氏,脸都涨红了,因为觉得有人那么说石中玉,简直连他也侮辱了,“儿臣虽然连个屋里人也没收,但肯定喜欢的是姑娘家,不是男人!”
吴氏一窒,知道自己说错了话,虽然心中疑惑不减,却仍然歉然道,“母妃并不是那个意思。只是你七皇叔很是宠爱那个油头粉面的小子,他那个人谁的话肯听?就算母妃开口,就算皇上下旨,他也未必应下的。”
“是儿臣异想天开了。”慕容长天心头一冷,低声叹道。
把石中玉从裕王府中“搭救”出来,本来就是一件很难成功的事情,是他脑筋发热,想得太简单了。但这个念头一经产生就在他心里生了根,令他不断想起这样做的可能性,发誓早晚有一天,必要做成这件事。
“罢了。”吴氏看到慕容长天闪烁不定的脸色,明显飞龙在天,突然深感疲惫,“母妃一片好心,不惜礼下于人。可惜那金氏女没福气,那咱们也不强求。你去吧,好好准备一下,三天后回京。”
慕容长天很意外,因为以母妃的性格来说,不可能轻易认输,更不可能让七皇叔和金氏联姻。难道,母妃有其他打算?他满心疑虑,心中有不祥的预感,百思不得其解。偏偏又知道问不出什么来,只得郁郁地回到自己的住处。
而当他一离开,吴氏的脸色就变了,阴狠而决然。
“女人哪,任你多强,终究是和男人不一样的。”她冷笑,“有的事只要一经发生,就再由不得人如何如何。哼,本妃倒要看看,明天早上,那金旖晨还有什么权利挑三捡四?嫁给谁不嫁给谁,原本就是天命。”
又细细想了一回,吴氏独自回到内室,亲手从柜子中拿出一只金花鹦鹉纹的银罐子,并两只鸳鸯莲瓣纹盖盅和一只拇指大小的、很不起眼的粗瓷瓶。然后,把银罐子中的茶叶、粗瓷瓶中的神秘粉末,分别放入茶蛊中一点,又召来宫人送上开水,亲自冲泡。
“一盅送给小甘大人,一蛊送给金小姐。”她平静地吩咐,“告诉他们,这是本妃赏赐的雪雾茶,自海外岛国传来,去岁全大燕也不过得了两斤,金贵得很,请二位细细品尝。”这样的恩宠,有谁敢轻辞呢?又有谁,敢喝了之后却没有反应呢?
“谢恩的话,就不必了。”她的神色间越来越冷,“若真有心,晚间到烈阳居来,陪本妃用晚膳就好。记得,本妃在那处礼佛,除了他们之外,不要带闲杂人等进入。”
宫人跪接,恭敬的捧茶而去。
吴氏吩咐完毕,长长吁了口气,又用帕子按了按嘴角,把那残酷的表情完全掩饰掉了。
另一边,宫人已经奉命把茶送到。
金旖旎倒是站在院中,对着正殿的方向施礼谢拜,言明晚间必到,然后乖乖把茶喝了,只觉得入口清香,明明是热茶,却有清凉甜美之意,很是赞叹了一番。而小甘大人得了茶,却先打发走宫人,然后兴冲冲端着茶到冷香阁去了。
打听到裕王殿下一早就去打猎,石中玉不知为什么被禁了足,他就一直心痒难挨。想趁此机会,多求几首裕王殿下的旧日诗作。正愁没有借口,就有了这千金难买的贡茶。所谓吃人家嘴短,石中玉吃了他的茶,想必不会拒绝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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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有话要说…………………
进入新卷。
66上回说,新卷上来就很激烈,并不是说男女感情,而是说有很紧张的剧情。大家现在能猜出点吧?
谢谢。第二更五点到五点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