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哥哥!
石中玉灵机一动,接着低声呢哝了几句,还踢了踢被子,蹬了蹬帐篷。做着这些动作,却拼命给慕容长天打眼色。
马马虎虎自有马马虎虎的好处。
比如帐篷没有弄好,他们就正好借机从另一侧溜出去。因为背面是夫妻树,刺客想要包围帐篷是不可能的,必定留下一侧空档。而她弄出梦呓般的动静,一来是迷惑敌人,二来为下面的动作发出的声音打掩护,三来阻止一下对方的靠近。
这是人的本能,静止的目标突然变化形态,行动者会暂停一下,等安静了再继续。
这时候语言是多余的,慕容长天立即明白了石中玉的意思。他点点头,悄悄抓起放在身边的长剑,也有样学样地说了几句诸如:太好吃了!皇祖母,您怎么来了的话。又叫着,死蛮族人,拿命来!对着帐篷拳打脚踢,借机把帐篷后侧的缝隙拉大些,然后对石中玉伸出手。
石中玉并不走动,而是翻滚到另一边,心中暗赞皇长孙孺子可教,装得真像。两人悄悄从帐篷的和夫妻树的缝隙中钻了出去。
夜色,迎面扑来。
石中玉感觉自己掉进了一个漆黑的染缸似的,因为帐篷里是有灯火的,她也没有武功高手们都具备的夜视能力,乍入黑暗中极为不适应,脚下一绊,差点跌倒。慕容长天伸臂一拦,把她抱了个满怀。
不过黑灯瞎火的,石中玉也没注意慕容长天的脸色,她连呼吸都不敢大声,生怕被夜袭者发现行迹,至少等他们退到前面那片玉米田再被发现不迟。这片田地还差几天才可以收割,躲在其中,隐蔽性较强。穿过玉米地,就是官道了,但大半夜的没什么人来往,如果可以,最好能躲到天亮就好。
就怕,很难如愿。
仗着对地形的熟悉,石中玉拉着慕容长天向玉米田跑去,也没留意是直接抓着人家皇太孙的手。慕容长天一声不吭,心里却乱糟糟的,前有不知名的地方,后有不知名的追兵,他却在最关键的时刻丧失了冷静。
他很清楚石中玉不那种淫邪的女子,但是她为什么对男女的肢体接触那么不在意呢?难道是装男人太久?那么她和七皇叔之间也这样吗?他很不合时宜的胡思乱想起来,动作也乱了。
与此同时,夜袭者终于靠近了帐篷。
能被派来做这么重要的事,没一个是菜鸟的,只不过刚才被石中玉的诡计迷惑了片刻。但他们很快发现帐篷内没有了呼吸声和动静,反而是那两棵古怪地扭在一起,却又中间留有缝隙的大树后,有不同寻常的脚步声。
一个虚浮局促,另一个……更虚浮急促。
夜袭者面互相对视了一眼,心中同时纳闷。慕容长天自幼习武,据委托人介绍,也是一等一的高手,不可能下盘如此不稳,那么到底是谁逃走了?
为首的那位果断的掀开帐篷,果见其中人影皆无,而四周并无其他异常,所以心里虽然有点拿不准,还是指挥手下们向石中玉等二人逃走的方向追去。
平时,石中玉经常到夫妻树这边来逛,因为清凉且清静。她记得,从夫妻树到玉米田的距离很近哪,怎么今天走起来却觉得那么远呢?她一度怀疑自己是在做噩梦,人在梦中的时候经常会看到一个地方,却永远也无法到达。可是掌心中慕容长天的手微微汗湿,提醒着她,她所经历的一切是事实。
好不容易,眼见就要钻进玉米地了,后面的追兵却先一步到了,四个黑衣蒙面的家伙,呈扇形把两人包围。
“来者何人?”慕容长天喝问。
气势是有,可他们已经逃了,对方也已经追了,问题是明摆着的,还问个屁啊。浪费精神!
对方如预计的半个字也不说,而是渐渐逼近,手中的钢刀在月光下闪着惨白的光。看到这一幕,石中玉更肯定对方是刺客之流。大燕武器管制,普通人带着刀剑以谋反论。
“你先走!”慕容长天也不是真笨的,不过人厚道罢了。此时也很快明白了形势,轻轻一推石中玉,自己则仗剑拦在刺客面前。
石中玉很想照做,可是她不能扔下慕容长天不管。皇太孙殿下绝对不可以死,不然别说兰望一家,恐怕这附近的庄户人家都没有好下场。皇储在这个地界被刺,估计连地皮都得翻腾出几层,谁能逃得了?
早晚是个死,不如现在帮着搏一搏,就算她没武功,但态度决定一切。同样,她很珍惜自己的生命,但毕竟经历过两场大追杀,水火之死也都面临过,所以现在虽然很怕,却还没到全身瘫软,不能行动和思考的地步。
“裕王殿下,您怎么还不来救驾!”她喊了一声。
四名刺客一惊,手下情不自禁地略慢,并快速四下观望。慕容恪邪名在外,没有人是不害怕的。可当发现被忽悠得上了当时,石中玉已经拉着慕容长天又向玉米地跑出十几步,无限接近目的地了。而当他们再度追上,石中玉右手一扬,蒙蒙细尘令他们差点迷眼,追得近的,还吸了两口进去。
“七虫七花粉!”名字很炫也很玄,听起来就是苗缰那边的秘制毒。可其实,不过是地上的黄土而已。
刺客们蓦然停下脚步,其中一个脑筋转得快的还立即点了自己的心脉重穴,等发现又上了一回当时,石中玉等两人已经站在玉米地边缘了。
“先宰了那个小个子!”刺客首领再也忍耐不住,本来想遵守不发声原则的,可再也忍不住了。一辈子打鹰,竟然居然让鹰给耍了,而且还是个半男不女的鹰。这口气,怎么咽得下!
刺客们改变主攻的方向,但慕容长天非常英勇,以一敌四,居然护得石中玉周全,虽然自己身上受了些轻伤,但却并不慌乱,意志坚定。
“裕王殿下,您终于来了!”石中玉惊喜地嘶声大叫,声震田野。那一脸喜出望外,那一脸感激涕零,那一脸热切崇拜,眼泪都流出来了,演技大好,妈的奥斯卡影后也不过如此。所以,虽说事不过三,四个刺客却再度被唬住。就在他们一回头的工夫,石中玉已经拉着慕容长天冲进了玉米地。
虽说月明星稀,光照度还好,但古代没有路灯这种照明措施,特别还是在乡间,钻进玉米地的话,简直就是两眼一摸黑,藏的人容易,但找的人可难了。特别是风吹田浪,玉米地本就沙沙作响,想听风辨器也很困难。
刺客首领被石中玉的歪招气得差点心脏病发,蒙面巾都几乎挂不住了。他仰天长啸,石中玉看不到他的模样,还以为他是发泄心中的郁闷,慕容长天却神色一凛,耳语道,“他们还有其他人,正赶过来!”
石中玉见慕容长天眼神凝重,就知道情况并不太妙。但所谓逃命就是这样吧,危险随时会有,而且没有路线的计划性,全靠临场发挥。现在事情已然如此,伸头也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怕有什么用?
这时候也辨不清方向了,只是追与逃的把戏。好在有大片玉米田掩护,刺客们很难形成合围之势,落单的话明显又不是慕容长天的对手。只是慕容长天武功虽好,却毕竟从小到大没有杀过人,也没有上过战场,不似慕容恪那般冷酷狠绝,折腾了半天,对方人数不少反多,两人也被逼得渐渐出了玉米地。
然而就在同时,辚辚的车马声从官道上传来,远远看去,一片模糊的黑影也渐渐近了。看起来,是因为今夜月色明亮,有车队急于到太府都,因而连夜赶路。
这不速之客,打破了刺客与石中玉等二人之间的平稳。纵然刺客像是分裂的苞子那样四个变八个,八个变成十六个,但若他们杀掉目标,就还得把车队灭口。刺杀皇太孙,那可是瓜蔓抄,诛十族的罪过,连与他们说过话的熟人都要被株连,谁敢大意?而这个车队既然敢夜间行路,就必定有看家护院的,不是弱流,只怕也不好对付。
而慕容长天则快速做出决断,一手持剑,一手拉着石中玉,边打边向车队靠拢。
他不想连累无辜的人,可那车队自己撞上来,算是半只脚踏入鬼门关了,不如联手一搏。
刺客们见状,不由得有些慌神。但他们是领了死命的,此时骑虎难下,也只得咬紧牙关攻击,誓要置目标于死地。了不起再把车队屠杀殆尽,身后那位也会想办法平息后果的。
各方有各方的心思,而就在这片刻间,三方人马已经迅速接近。
刺客们被憋了半天,此时才可伸展手脚,加上情况愈发紧急,恨不能速战速决,手上就加了狠劲儿。相反,慕容长天身的那些伤口虽小,但时间长了终是流血过多,体力不支,石中玉更是已经手脚酸软了。要知道,体力锻炼和逃命是不同层次的概念啊。
叮叮叮叮……慕容长天连挥数剑,只攻不守,近乎是不要命的打法,却仍然被刺客把他和石中玉分隔开了。那刺客头子深恨石中玉歪缠搅局,害得他的任务近乎失败,于是狠狠一刀砍来,誓要让这娘娘腔人头落地!
就在这最关键的时刻,车队中突然飞起一人,抱着石中玉就地翻滚,躲开了这致命一击。
石中玉在惊恐中抬头,看到一张男人英俊的脸,于是更加惊吓,险得喊出一声: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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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其实,我有两下子的
幽灵!遇鬼!她危险了,于是死去的哥哥从阴间爬上来救她!
这是石中玉第一个想法,但随即就否定了。因为那个怀抱如此温暖,只有活生生的人才会有。那么,这是什么情况?
“小兄弟,没事吧?”男人温和地笑笑。
石中玉震惊得言语不能,只茫然地摇摇头。叫她小兄弟,什么意思?
“那就好。”男人以为石中玉是吓伤了,也不多说,直接抱起石中玉,几个起落就到了一辆豪华的马车房。
“小姐,有劫匪,我到前面去看看。”这句话却是对车里的人说的,随后身影一闪,消失不见,武功只比慕容长天高,绝不会比他低。
那身法、那步态,正是她的“哥哥”没有错,就算她不懂什么武功,但穿越当天那惊险的一幕经常在她梦中来回,她的记忆太深刻了。
可是哥哥,为什么没有认出她?还是因为她扮了男装?不对啊,当时她在船上就是穿着男装的,包裹里也是男装。难道是因为容貌变化?这也不可能,毕竟才过了一年多。其实就算过了十几年,别人认不出,兄妹之间还是可以的。
血浓于水这句话,不是说说玩的。
难道,是有苦衷,暂时不方便相认?但是,他的眼神为什么那么陌生,看她的时候完全不像认识的。再者,她亲眼看到哥哥重伤落水,那种程度,活下来简直是奇迹。
她脑袋嗡嗡作响,被追杀的惊险也不及突然遇到哥哥的吃惊和巨大的意外。会不会只是长得特别相同,碰巧武功也师出一门的人呢?或者她有一对孪生哥哥,这个是失散的那个?
“喂,小子,别挡本小姐的道!”心里正惊疑不定,一声娇叱从马车内传出。
接着,一个萝莉音急道,“小姐,您不能出去,很危险的!您私自带了人半夜行路,老爷知道就已经够奴婢受的了,若您再有个闪失,哪怕碰破一点儿油皮儿,奴婢还活得了吗?”
“死果果,我还没出手,你已经咒我了。”那小姐哼了声,嗖的一下从车里窜下来,完全没有任何预兆。
石中玉并没有闪开,因为心里仍然为“哥哥”的事而纠结,忽觉有东西当头砸来,本能的推拒,但结果……却是那位小姐的身子失去平衡,直接把她当肉垫了。
“小姐,您怎么啦?您有没有事?”一个小丫头从车里跳出来,显然是那个叫果果的。
你小姐没事,本姑娘,不,本家丁我才有事好不好?石中玉被砸得头昏眼花,因为是背部着地,整条脊椎就像断成十七八段似的,疼得她都麻木了,本能地抱着怀里软乎乎、香喷喷的东西不放,就像普通人类受伤后要抓紧些东西似的。
“哪里来的死家伙,快放手啊!”那位小姐奋力挣扎,双手撑在了石中玉的脑袋两侧,可腰肢还牢牢被石中玉圈着,不禁羞愤难当,对她怒骂。
此时,两人的姿势非常暧昧不雅,如果单从外表看,是女上位式亲密图。就算大燕风气开放,有点类似于大唐,但这种程度也属于男女大防之一。所以果果在旁边已经吓得傻掉了,石中玉却还疼得拉紧某位抱枕。而当抱枕本身发出怒号时,她才下意识的放开,接着就听啪的一声脆响。
发财了,眼前全是金星星!
石中玉坐起来,手抚着火辣辣疼的面颊,仍然处于失语状态。这都是些什么情况?她死去的哥哥突然出现,然后她又非礼了一位小姐。
而她们这边近乎于胡闹的时候,另一边却打得正欢。令慕容长天没想到的是,一个车夫打扮的年轻人居然比他的武功还要高强,跟在他身后也冲过来的人,竟然是官兵。只是这些官兵只是普通的兵士,对付一般的匪徒或者还行,面对一等一的刺客就如同羊入虎口,很快就被砍倒了好几个。
“你们几个,跟我去增援!”那小姐看到这种情况,从地上跳起来后,立即指挥几个兵士。
那些兵士已经看到那可怕的场景,哪里敢去,其中为首的那个道,“属下的职责是保护小姐和小姐的财物,誓死不退!”说着,还把那小姐包围了起来。
石中玉听到这话,在这么心慌意乱的情况下都想从鼻子中哼冷气。说得多好听啊,誓死不退。明明誓死不上前吧?那种程度的包围貌似保护,实际上是阻住那小姐去招惹刺客,以致惹祸上身。
那小姐倒也不是个草包,看出这十数名兵士的敷衍,立即从腰中抽出一条金光闪闪的鞭子来,凌空一甩,发出清脆的破空声,“金龙鞭在此,违令者死!”
九个字,就把那些贪生怕死的兵士吓得跳起来,磨磨蹭蹭、万般无奈的加入战团,看来这金龙鞭有着无比伦比的威力。不过他们出工不出力,只在战圈外绕行,随便比划比划,刺客的刀还没到,他们就先缩脖儿躲了,看得人无比气闷。
“要逃就逃,要打就打,否则被人杀人灭口,一样是死。是男人的,痛快点!”石中玉拾起地上不知谁掉下的一把刀,上前几步,大声道。
一句话,醍醐灌顶。这些兵士再贪生怕死,再愚蠢,也明白石中玉说得话是对的。刺客们全部黑巾蒙面,摆明是执行暗杀任务,他们好死不死地撞上,若不杀了对方,自己也注定活不成。偏偏,那位女祖宗拿着金龙鞭在后面,退也退不得。就算退了,她有个三长两短,将军也定饶不了他们。
左右是死,不如拼了吧!
一夫拼命,万夫莫挡,何况是加起来三四十号官兵?就算武功不成,武器装备却颇为趁手好用,再加上一位皇长孙殿下,一位车夫小伙子是高手。顿时,形势从一面倒的被动挨打,变成势均力敌了。
“我也去帮忙。”那位小姐又要上前。
“小姐您不能去,除非奴婢先死了!”小丫头果果跪地,死死抱着那位小姐的腿。
“你老实点!”石中玉火了,乱挥手中的刀,“有能力才叫帮忙,没能力就是添乱!我劝你先找把刀子出来,万一咱们的人全军覆没,趁早自杀了事,免得落入敌手,受尽凌辱!”
从刚才的对话中得知,这位小姐是瞒着家里人,偷偷走夜路的。不过她身边带着官兵,举止粗野,还有什么金龙还是金蛇的鞭子,显见是军中高官的内眷,想必是那种嚣张跋扈又自以为是的娇娇女吧?
这种死丫头,你不跟她吼,她就没结没完的闹腾。如果她敢再折腾,揍她一顿石中玉也敢。
都什么时候了,她还怕权贵不成?她就怕活不成!
“我其实……其实有两下子的。”没想到那小姐并没有发火,反而解释了起来,在这么紧张的情况下,石中玉都发觉她很搞笑。
不过她的目光很快就吸引住了:就在战圈的不远处,一个男人似从天而降,单人单骑,静静立于月光之下。天色已约五更,是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刻,他的发髻散开了,无数青丝随风飞舞,身着的白袍在暗夜中那么刺人双目,让人无论在何时,也没办法忽略他。
没人看到他是何时出现的,大概因为全神在与对方厮杀,可是好像心头有根弦被无故拨动了,石中玉一眼就盯在他的身上。居然,心头翻腾,似乎有些思念。
妖孽,果然是妖孽,他没有出现的时候,并没有觉得会想他。
“裕王殿下!”她高兴地跑过去,大声喊。
那刺客头目听到她的叫声,气得暴跳如雷。
死娘娘腔,用这招三回了!事不过三,他们已经过三了,难道还要再过四?这娘娘腔真是欺人太甚!愤怒和羞辱感令刺客头目顾忌不到别的,刚才一击未中,被个车夫搅了局更激发了他的满腔怒火,于是他把身子团紧,然后再绷直,以他最大的力量向石中玉袭来。
石中玉并不害怕,甚至没有躲。慕容恪会救她的,也不知为什么,她就是有这个信心。果然,那刺客头目的身子飞起时还带着力度,可半空时却突然改变运动轨迹,重重下落,而且变成了两段。
“这回我是说真的,你怎么不信?”石中玉看到鲜血飞溅,不禁恶心,咕哝着退开。
而慕容恪一出手就再也不停,在他的剑下,杀人就好像砍瓜切菜和收割庄稼,手段残酷利落,基本不会用第二剑,刺客们已经成片倒下。
而这场面对于刺客们和兵士们来说,绝对是血腥残忍的修罗场,可石中玉却奇怪的没有害怕。杀人是可怕的,但那个人本来就是恶魔,她已经习惯了他的存在,还有什么不能忍受?
倒是那位小姐,嘤的一声就昏过去了。她不知什么时候跑到了石中玉的身边,石中玉发觉她要晕菜后本能地伸出双手。但是这位小姐比她结实,她手臂又没什么劲儿,于是第二度,两人抱团团地滚落尘埃,在场的所有人都看个满眼。
“快把她挪走,压死我了!”只剩四肢没被覆盖的石中玉奋力挥舞手脚。
“对不起,这位小兄弟。”还是那车夫上前,轻轻拎起他的小姐,和果果两人一左一右扶住,然后对石中玉报以感激的微笑。
哥,哥,是我啊。我是小玉,你妹妹啊。你肿么啦?你不记得我啦?
石中玉心里呐喊着,眼睛一直盯着“哥哥”看,试图从他的表情中找到一丁点的暗示。可是,她失望了。反而,因为她盯着人家看,“哥哥”似乎有点尴尬和不好意思。
哼!
更有清晰的冷哼声,从某处飘进石中玉的耳朵,于是她立即清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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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有话要说……………
小丫头果果,由超级群的果果本名扮演。
金小姐由超级书迷竺竹扮演。
顺便说一句,大家一直猜测那条小蛇,其实,它就是意外,与阴谋无关。想起66有一次穿衣服,觉得后背又麻又刺痛,伸手一抓,居然是一条豆虫,吓个半死。到现在,我也不知道豆虫是怎么爬到我衣服里来的。于是……我让咱小玉也惊吓一次。
谢谢。
第七十三章 各自的心思
“还不参见裕王殿下,谢裕王殿下救命之恩!”石中玉立马对众人喊了一句,并狗腿的上前,站在慕容恪身边,一副狐假虎威的模样。
本来,她是想捏捏慕容恪的胳膊,说一句:裕王殿下您辛苦了。可在这么多人的面前,触碰贵人的身体是极失礼和极没有规矩的,所以没敢动作。
众人一听,哗啦啦跪下,就连那晕菜的小妞,也被拉着坐在地上,因为倚着自己的贴身丫头果果,不怎么仔细看的话和下跪的姿势差不多。
不过,慕容长天没有跪。石中玉为了逃避跪倒而垂首立在慕容恪身后,所以两个人显得极为突兀。
而对于慕容长天来说,心中微微地惊诧:为什么小玉可以在七皇叔面前如此随意,纯出自然的随意?重要的是,七皇叔貌似没有反应,好像已经习惯了两人这样相处。这说明什么?说明七皇叔平时很宠爱小玉啊。自他懂事起,从没见过七皇叔这样纵过谁,就算是心腹爱将也一样。为什么对小玉不同?真的不知道小玉是姑娘家吗?那将来要对小玉怎么样呢?
慕容长天这边心中忐忑不安,那边的慕容恪却是冷冷的,何止是目光,浑身上下都散发着冰冻般的气息。奇怪了,刺客们已经全死了,他还这么杀气腾腾的什么意思?
“你们是金敬仕的什么人?”他懒懒地问道,似乎很不耐烦,看也没看跪在地上的人一眼。
“卑职……卑职是金将军的手下……把总王长寿。”像官兵头子的人,哆哆嗦嗦地答。
裕王殿下比一顾倾人国、再顾倾人城的美人还美,可手段酷烈暴虐,这是天下人都知道的事。他从前虽然并没有亲眼见过,可今天却终于见识到了什么叫神仙一样外貌,魔王一样行为。
“先皇御赐的金龙鞭,怎么在一个女人手上?”慕容恪又说,语气里的厌恶掩饰不住。
“小……小姐……是我们金将军的独生爱女。”慕容恪也没做什么,但他身上的气息就吓得这位王把总够呛,因此竹筒倒豆子,把知道的事全说了,“金将军奉旨进京,原是带着家眷的。昨儿晚上,金小姐拿了金龙鞭来调动卑职人等,说有金将军的秘密要务,要我们必须连夜赶路。卑职等不敢有违,本想着官道清平,再说明儿一早就到了,哪想到……遇到了……劫匪……”他也是个有心眼儿的,瞧着情形不对,怕被卷入什么纷争,干脆把刺客说成匪徒,好把自己人都摘干净了。
“堂堂的水军总都统,把个女儿纵成这样。”慕容恪貌似自言自语地说,声音很清,但在场的人都听到了。只是,没有人敢反驳。
水军总都统的地位相当于现代的海军总司令吧?石中玉没怎么学过历史,并不太清楚,只是知道大燕的官制有点类似于明清。不过都统已经是从一品的武官官职了,还加封了将军,是超品吗?
不过慕容恪这么说,下面的人没办法接话茬,难道跟着他一起骂金敬仕?显然没有那个胆量,于是只得唯唯诺诺,半声不敢吭。
好在慕容恪像失了兴致似的,再也不加理会,而是把目光落在慕容长天的身上。
在慕容恪的目光逼视下,慕容长天微微冒出冷汗,感觉到无形的威压。不过他毕竟是皇长孙,国之储君,神色虽然狼狈不堪,态度倒还落落大方。论地位,他位居东宫,自然比慕容恪高些,但辈分上,他又居幼,此时他不在朝堂,也就没论国礼,依家礼之仪躬身道,“见过七皇叔。”
周围响起不断的、细细的抽气声。
他们这些人,最高的只是个七品小把总,低的,也不过就是普通兵,只怕一辈子也见不到凤子龙孙,今天不但见到了,还一连两位,还并肩一起战斗过,虽然现在害怕,回去后可是吹嘘的资本,在升职上也是有好处的。
一个是堂堂的裕王殿下,另一个是未来的皇上啊!
“长天,你好!”慕容恪冷笑,“有本事避过自己人,怎么没本事避过刺客呢?今天本王若不到,你打算怎么办?”
石中玉暗中捏了把汗。
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慕容恪说得这样不客气,不给慕容长天面子,会不会遭到报复啊?虽说慕容长天是个厚道孩子,但事关皇室体面,能忍吗?话说她的想法其实和慕容长天一样,认为避过了所有人的耳目,可他们果然不是长期经过政治斗争和战争的人,不明白敌人对你的关注会远远多于朋友,避得开自己人,却往往落入敌对方的手中。
因为……因为人自己不会死盯嘛。
这么想着,她就向慕容长天望去。只见慕容长天眉尖微蹙,似乎是有点生气,但那情绪一闪就过,再说话时,慕容长天已经非常诚恳,“是侄儿一时任性,结果自己犯的错却带累了别人。”他看看那几个不幸遇难的小兵,“侄儿会向皇上自请责罚,也会着力抚恤的。”
慕容恪没有说话。
慕容长天的反应,他预估到了。他本来也不想给长天没脸,毕竟要从那压抑的牢笼中逃出来的念头,他十几岁时也有过,做的,更比长天大胆无数倍。他听说长天和皇后那个老妖婆发生了口角,虽然不知道具体内容,想必和火烧宝有关。那孩子被利用了,心里的苦楚,他能体会。只是……长天穿着中衣,小玉那小子却穿着长天的外袍,他看着就气不打一处来,控制都控制不住。
他们两个之间有什么吗?他不好男色,可未必别的男人不喜欢。长天都十八了,屋里头连个女人也没放,难道真是?这情况于慕容家也不是特例,当年恶心到他的那事……
况且,石中玉个死小子确实勾人,明明傻兮兮的、嬉皮笑脸的、也没有那媚人的举动,更没有诱人的举止,偏偏引得人总想和这小子亲近。连他这种真正的男人,只喜欢女人的男人也经常心里头异常燥热不是吗?可是,石中玉是他的……他府里的人,慕容长天要动,也得问他答不答应!
最让他生气的是他自己,因为他本可以早一点来。这样,石中玉就不会这般模样,也不会和长天经历这番共同生死了。
得知皇长孙失踪的消息,皇后娘娘立即要死要活的病了,结果皇上把所有随行的人都撒出去找,而且还是秘密的。长天逃跑的事可能瞒得过别人,但他自有情报网,要找到长天并不困难,只是他想让皇后多急急,就没有动作。倒是一直暗中保护石中玉的孙福珩,在意外见到长天后,考虑到石中玉在庄子中没有危险,这才甩下这边的事去禀报他。
没想到,偏偏就是庄子这边出事了。
这孙福珩,为人忠正耿直,表面上看是从马夫提上来的亲随,实际上,是母后留给他的家臣,是他是信任的三个人之一,但就是缺点算计。皇长孙偷跑出来,没带随从,某些愚蠢却又贪婪的人必然会有异动,孙福珩就更应该紧密保护。就算要通知他,也用秘密信号就行,用不着亲自去。若不是他已经追到这边来,一来一回的,铁定来不及救助。那时,他那太子兄长唯一的子嗣固然保不住了,石中玉也会身首异处。
这两样,他都无法忍受。
但长天和小玉之间真的有什么吗?没什么吗?有什么吗?没什么吗?
内心正纠结着,远处又传来马蹄声。这一次,是大队铁骑,有他带来的御前侍卫们、还有他的亲卫队,四大铁卫和孙福珩。得知石中玉和长天在一起的消息,预感到石中玉会有危险,他快马加鞭,连发髻都跑散了。可他的马是宝马,旁的人跟不上速度,自然被他甩开了。
“参见殿下!”
“殿下,您可无恙!”
“殿下,您流了这么多血,可有重伤?”
一时之间,勒马的声音,马儿的长嘶,众人跳下马背,问候和跪倒的声音此起彼伏。
慕容恪掏出一块雪白的绢帕,慢条斯理的擦拭着沾血的长剑,似乎周围的一切与他没有半分关系似的。随后长剑入鞘,转身离开,一个字也懒得说了。
他想看看石中玉会不会跟上,没想到那小子居然站在原地,眼睛不住的看着那什么金小姐的马夫。他得承认,那马夫长得实在不错,那气度风华,镇静的态度,半点不像是个低贱的下人,但石中玉是怎么回事?果然是人大心大了吗?刚才抱着那个金小姐不放,猛占便宜,现在又盯着人家的马夫,还和长天换衣服穿,那个暧昧……这小子到底是爱男人还是爱女人?还是……两种都爱?
其实,石中玉冤枉死了。
她哪有吃金小姐的豆腐,两回都只是不小心滚在一处了好不好?至于那所谓马夫,他可能是她的哥哥好不好?哥哥不认她,她很好奇和意外好不好?虽然在王府内容身了,但她还是想知道“自己的身世”,想要那个会为她舍命的哥哥在身边好不好?她和慕容长天……只是她被识穿了身份,又撒破了衣服,只好穿人家的好不好?
可惜,慕容恪不知她心中所想,她也不知道慕容恪是什么意思。
两个人,都各自转着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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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想歪了
到底慕容恪忍不住了,转头冷声道,“石中玉,还不快跟上,想让本王重重惩罚你吗?”
石中玉一愣,有点恋恋不舍的离开金小姐,实际上是哥哥身边。不过她记着哥哥现在在金府当差,不管出于什么目的,以后一定想办法重新联络上。既然金大都统回京了,以后必定有的是机会相见吧?
慕容恪看到她的表情,心中更加不爽。而一边的慕容长天见到慕容恪阴沉的脸,还以为要对石中玉如何,几度张口欲说什么,却始终半个字也没说。
若他多关心一点,七皇叔就会多怀疑一点,那么石中玉就会更危险一点。
只能,什么也不做。反正他心里……
“七皇叔,您应该留下活口的。”在慕容恪路过他身边时,慕容长天终究忍不住,低声道。
顺便,背着慕容恪给石中玉打了个眼色,叫他好好保重,以后再见。
“什么意思?你是说本王故意不留的吗?”慕容恪细细地蹙起两道漂亮的长眉,“原来救了你也是错,不过本王并不后悔。因为,本王杀得痛快。”说完,他就那么走了。
慕容长天的近卫们非常生气,觉得裕王殿下无理嚣张到令人发指的地步。但慕容长天却什么也没说,看着石中一溜儿小跑着追上去,心中不禁怅然。
如果,没有偷跑出来就好了。就像以前那样忍耐着生活不挺好?以后,只怕自己的心里不能像以前那么平静了。他有很强烈的预感。
另一边,石中玉迈开两条本来不短,但和慕容恪比起来就非常短的小细腿,紧跟在慕容恪身后。近距离相处这么久了,她对他太过熟悉,知道这位殿下现在怒火正炽。她以为是慕容长天刚才那句悄悄话造成的,并不知道自己才是罪魁祸首。
“殿下,殿下,您现在要去哪儿?”
“……”
“天还没亮,不如先到庄子里歇息一会儿,等吃了早饭再回太府都好不好?”
“……”
“殿下,您至少让我回去报个信再走呀,不然……啊……”
伴随着她的惊叫,慕容恪一把抓在她腰带上,把她提上马背,货物一样趴在前鞍上。慕容恪随后还在她屁股上拍了一巴掌,“闭嘴!不想死就闭嘴。”
石中玉这个气啊!
说话就说话,干吗拍她屁股。对于古代女人来说,被他摸过胸,又被他摸屁股,算是失去清白了吧?凭什么啊!
想到这儿,她的左胸忽然有点发热。一定是让马鞍顶的,她这样解释着,坚信着,一路被带回太府都。幸好走了没几步远,慕容恪让她换到他身后坐着,不然她非得颠死不可。
回到裕王府时,已经近中午了。
慕容恪没回久思院,而是直接来到小道场。石中玉屁颠屁颠地跟在他身后,感觉他的怒气并没有半点消除,不禁腹诽:至于吗?人家小长天不过问一句为什么没留活口,他就气到现在。
其实她哪里知道,慕容恪气的根本不是那件事。
“讲!”才一落座,慕容恪就说。
“啊?说什么啊?”石中玉很茫然,转瞬又想起什么,赔笑道,“殿下是想问我和皇长孙殿下怎么会一起遇到追杀的事吗?”
慕容恪不说话,但面色不善。
石中玉吞了吞口水,大拍马屁,“殿下,您在我心目中永远是第一位的存在,所以我做任何事情都是第一个考虑您的立场。当时我并不知道皇长孙殿下会来庄子附近,如果知道,我肯定死也不出门的。就算这样,我拼着得罪他,也没把他带进庄子里去。”
“为什么不带进去?”听到石中玉的吹捧之语,就算知道这小滑头没几分真的,心情也稍好了些。
“怕殿下会不高兴嘛。”石中玉继续讨好地笑。
“但是呢?”
“但是……”石中玉小心翼翼地说,“但是他毕竟是大燕的储君,我偏偏还与他有一面之缘,倘若看着他落难也不管,失了为民的根本,一定会倒大霉的。”
“所以在你的倒霉和对本王的忠诚之间,你选择了保住自己的小命。”慕容恪嘲讽地说。
“除死无大事。”石中玉正色道,“若要长远为殿下效力,保往性命不是应该的吗?再说我的命是殿下的,努力活下来也是对殿下负责。”
慕容恪差点让石中玉气乐了,“油嘴滑舌,偏你这么多借口!”
“我说真的。”石中玉很认真,“而且殿下想过没?如果我真不管皇长孙殿下,若真有个什么不好的情况,殿下也会跟着吃瓜落儿的。”
“这么说,你倒是为了本王喽?”慕容恪神色没有好多少,立即又阴沉下来,“可惜本王不领情!”
“殿下!”
“继续说,说说长天的衣服,怎么到了你的身上!”慕容恪眯着眼睛,最讨厌的就是这点。
“因为庄子里不能接待皇长孙殿下,我就带他到外面露营。”石中玉心头微跳,到现在也感觉出慕容恪是因为这件事才生气的,所以说得艰难。
“露营?”
“就像行军打仗,或者出外经商那样,宿在外面。”石中玉解释。
“然后呢?”
“然后我就煮点东西给他吃,又不能把他一个人扔在那,只好就近侍候……”
这一段,慕容恪是不知道的。孙福珩只是报告说,石中玉遇到了长天,收留了他。所以石中玉说出的话对他格外刺激。
露营、煮东西、就近侍候……很好,非常好!
“再然后呢?”他问,感觉心里有冷风嗖嗖地吹,令他的怒火由一个小火苗,渐渐有了猛烈燃烧的趋势。
石中玉感觉气氛不太好,但又不敢说谎,谁知道这个妖孽都知道多少,只得掩盖了部分事实道,“再然后我安抚皇长孙殿下睡下,想着熬到天亮就劝他回太府都,那时大家没事。可是我不小心扯破了衣服,皇长孙殿下感念我一片忠君爱国之心,把外衣赏了我。”
石中玉说完,偷看慕容恪的脸色,见仍然是阴,就要下雷阵雨的样子,一边觉得他小题大做,一边又不住解释,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心虚,为什么要怕他?大约,就是因为女儿身被慕容长天识破的事吧。
“多奇怪,秋老虎的天气,我只穿那一件外袍,皇长孙殿下却里里外外共两层,所以才分了我外袍用吧。”她补充一句。
可她不多这句嘴还好,这样一说,慕容恪的眉尖立即蹙紧,心头火腾地一下窜上来。
还里里外外?这话听着为什么这样不干不净?石中玉从来不为他值夜,稍微玩笑些就立即躲得远远的。原来,不是这小子不喜欢和别人亲近,只是对他比较戒备而已。难道,石中玉也和别人一样,认为他是妖孽?认为只有东宫才是正统,将来要牢牢攀住高枝儿?这小子不是一直提起什么储君的字眼儿吗?
慕容恪想歪了,原因只在于他被一种不熟悉的情绪所左右,那就是妒忌。但人类这种普通的感情对他来说却是陌生的,因而他还茫然不知,妒忌已经严重的阻塞了他的心路,令他的智商降到接近于零。
于是,傻瓜裕王殿下突然笑起来,当真是艳若桃李,却又冷若冰霜,“早知道你有这个本事,训练训练,倒比外对招来的更有用。”
石中玉一时没明白他说的是什么,还眨巴眨巴眼,同样傻瓜地问,“我有什么本事呀?若真有,定愿意效劳殿下的。”
“迷惑人的本事。”慕容恪一脸兴味地看着石中玉,“你不知道吧?好多高官贵爵的家里都养着家妓和秀倌。若要拉拢谁、或者有求于人时,就投其所好,送上一个两个,或者借出一两天,事情自然就办得顺利。想要效劳本王吗?不如本王就把你当做秀倌,送给长天如何?哦不行,本王有点舍不得,就借他用两天好了。放心,他房里还没有女人,先来个男人倒也不错。”
开始,石中玉一时没听明白,还傻乎乎的微笑着,但后来当她回过味儿来,心里就翻着拧着疼。这是侮辱她!慕容恪是在侮辱她!或者,他看到她和慕容长天相处不错,真的有这个想法!他是政治人物,而她只是个小家丁,他平时纵着她,原来就像对待小猫小狗一样,关键时刻,随便就可以抛弃,以获得最大利益!
石中玉也想歪了,因为她被莫名其妙的感情蒙住了眼睛,智商将将达到白痴的标准。于是备觉委屈和愤怒的她对慕容恪怒目而视,嘴里却说,“既然如此,就求殿下把我送给皇长孙殿下吧?皇长孙殿下温柔敦厚,对我想必会很好的,殿下您这么为我着想,真谢谢您了!”
蹭的一下,房间内的空气像是瞬间点燃了似的。
慕容恪单手用力,上等黄花梨的圈椅,扶手就碎成粉末。而石中玉,毫不示弱的看着他。
这一刻,两个人的理智同时消失,孩子般的呛了起来,谁也不退。
“你那是什么眼神!居然敢瞪着本王!反了你了!”慕容恪不愿意提及把石中玉送给慕容长天的话题,而是重新找茬。
石中玉不说话,但眼睛瞪得更大些,试图以眼神杀人。
慕容恪再也忍耐不住,大叫道,“来人,家法侍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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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大家看到这章时,我已经到机场了,这是提前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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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五章 家法
不经允许,小道场是不许人随便进入的。此时的门外只有四大铁卫,而且还离得挺远。
隐约中,他们听到屋里有争吵声,但没人敢细究,只互相交换着眼色,凭借着多年来的默契,进行着传说中的神交。
赵路:石中玉胆子不小,敢跟裕下犟嘴。
朱立:你才知道啊,真是后知后觉。也不知这石中玉脑袋后面长的什么反骨,偏殿下总不会跟他真的计较。
林特:你们说,殿下真的……开始好男色了吗?
孙军:都闭嘴,找死啊!这也是能议论的!
就在这个时候,慕容恪的暴吼声传来,四个人都吓得一哆嗦。
四大铁卫,虽然是以武力值高而成为了慕容恪信任有加的贴身侍卫,但毕竟见识过太多的阴谋诡计,一个个心眼儿多着呢。所以……都装没听见,不仅没动,反而眼观鼻、鼻观口、口观心的站在那儿,比刚才八卦之前站得还挺直,就像四个英俊的人形雕像。
慕容恪喊了一嗓子后,见没有动静,不禁大怒,又叫了声家法侍候。
这一次,他是用了狮吼功的,听着声音似乎比刚才小,但因为带了功力,震得四大铁卫东倒西歪,不敢再装蒜了。而慕容恪这一吼,居然没忘记不要波及石中玉,真不知道他是真的要惩罚某人,还是气得暴跳之下,丧失了理智。
不过四大铁卫虽然动了,却仍然磨磨蹭蹭,都希望别人能上前顶雷,包括四人之首,正五品守备职的孙军在内。傻子才不知道,虽然裕王殿下怒了,可他平时那么纵着石中玉,真执行了什么家法,说不定以后会被迁怒,或者被无端报复的。
而他们那位妒忌中智商已经等同于傻子的主上大人,这时候喊了第三声。
天可怜见儿,在这最关键的时候,天降倒霉蛋一名,解了四人之危。孙福珩去奉命查实刺杀皇长孙殿下的事,好死不死正好赶回来回报情况。
四大铁卫一见,立即四散开来,孙军上前一拱手道,“老孙,殿下正叫你呢,已经有点发火了,你快去吧。”
孙福珩闻言,略有惊讶。裕王殿下看似暴戾狂躁,但其实最沉得住气。他今天办这趟差事不可谓不神速,殿下还急?
他一边想一边往屋里走,四大铁卫露出奸诈的笑容,既然有人去补天了,他们就继续当石像好了。而当孙福珩一踏进门槛,他就知道上当了,但是,他没办法再退回去。只得一边暗骂那四个死家伙,一边躬身道,“不知殿下所唤何事?”
“还要本王再说第四遍吗?”慕容恪怒火狂炽,声音里有着说不出的惊涛骇浪,“本王说了,家法侍候!”
孙福珩心头紧缩,偷偷瞄了一眼石中玉,见这小少年倔强地站在一侧,小脸憋得通红,居然还瞪大了眼睛,愤恨地盯着殿下,不禁暗中哀叹。
殿下很少这么生气,他基本上对什么事都不太在乎,包括他自己的生命和前程在内。现在火大成这个样子,只怕今天的事很难善了。于是硬着头皮说,“殿下,家法有很多种。不知您要请哪一个?”
“本王问你,目无主上,口出恶言,要受什么惩罚?”慕容恪冷声问。同时,也看了石中玉一眼,心想这小子若就此讨饶,他就大人不记小人过。
可是,满满入眼的,是石中玉梗着脖子不理他,甚至转过眼去,连看也不愿意看了。
他大为光火,恨不得把石中玉扔到天边去,可到底也没做什么,只盯着嗫嚅了半天的孙福珩说,“身为外院管家,你不会连家法也记不得吧?”
孙福珩没办法,只得小声道,“目无主上是大罪,棒杀。口出恶言要分程度,至少也得掌嘴二十。”
慕容恪心中暗惊,自个儿把自个儿困住了。
杀掉石中玉,他压根也没想过,即便那小家伙气得他想一把火把房子烧了。可奇怪的,他心中就是没有一点杀意。他是个绝不容人冒犯的人,若平时,比这程度小一万倍的顶撞,都可能令他大开杀戒。
那么掌嘴二十?
他看看那张白生生、还有点肉乎乎的小脸,黑葡萄一样的眼睛,实在不想看到被耳光打过后,又青又紫的可怕模样。再看那小子平日里粉嫩的、亮晶晶的唇,此时有点血色全无,大约是听说会被棒杀时吓的,突然又让他心头突生怜悯。
已经吓成这样,也算惩罚过了吧。
“石中玉,你可知罪?”他沉声问。
他以为石中玉会认错。毕竟,这小子平时滑头得紧,有点风吹草动,他就连逃命的门路都找好了,哪会自找苦吃?可没想到,他刚才说要把石中玉当秀倌送给慕容长天的话,着实伤了石中玉的心,令她有点不管不顾起来,虽然害怕,却赌着一口气。
棒杀又如何?早死早干净!掌嘴?不就是挨耳光吗?最多她满口牙不要了。士可杀,不可辱,她从没起过害他的心,从没因为他是世人口中的妖孽而看轻他,他凭什么要把她看做是玩物,随意可以送人或者发卖的。
纵然,这个等级森严的封建社会,卖身为奴的人本来就没有人权。但就他不行!就他不能这样对待她!至于为什么,她不管!反正她就是受不了他这样对待她。
于是她冷笑,“小的有什么罪?因为殿下说要把我送人,我顺服了吗?从没听过,听主人的话倒是过错了。”
慕容恪听她又提起那茬,立即火冒三丈,气得脸都白了,甩手道,“即如此,当主人的就先赏你二十军棍再说!孙福珩,你亲自行刑!”
孙福珩很为难。
能把殿下气成那样,却仍然把棒杀改成二十军棍,可见这石中玉在殿下心中的份量。现在殿下正在气头儿上,让他动手,可哪天要是反悔了,倒霉的可是他。
再者,他要用什么力量打呢?尽全力,别说二十军棍,石中玉娇小得像个小鸡子,单薄得像根小葱儿、嫩得像块小豆腐似的,一棍也打死了。不尽全力吧,别说裕王殿下眼前过不过得去这关,就算殿下不理不睬,二十棍下来,石中玉的某些部位也得红肿破皮,说不定以后还会有疤痕。倘若殿下真的不好男色就罢了,倘若他和石中玉就是那个关系,某些部位在将来情浓之时有碍观瞻,只怕看一次就想他一次,他还活得了吗?
“怎么还不动手?”慕容恪怒道。
“殿下,您有所不知,家法中还有一条。”孙福珩硬着头皮编瞎话,“就是……就是……此等刑罚,也可以打二十下手板,并罚月银一年来折抵。原因是……是怕受罚之人还有必须要做的活计,为了免得麻烦,所以……所以就加了这么一条补充规定。”
“哦?”不知为什么,慕容恪在狂怒中隐隐夹杂了一丝欣喜。
“是这样。”孙福珩用力点头,以说服自己相信这条子虚乌有的补充条款,“属下想,石中玉是殿下的贴身家丁,若他伤得厉害,再找能近身侍候的人比较麻烦。再者,这孩子来王府的时日毕竟还短,是有些不懂事的,属下以后好好教就是,望殿下原谅属下的过错。”很好,只有自己相信了,对别人才有说服力嘛。再把过错揽在自己身上,殿下就有台阶好下。
果然,慕容恪很急地点头,并威严的加刑,“把他往后三年多的月例银子一并罚了!手板改为十下,回头本王还有公文让她抄写!”
“殿下英明,属下即刻就处罚他。”孙福珩说着,转向石中玉,“你,快跟我到外面去领罚!”
石中玉不情不愿地走出去。
她本不想答应,宁愿挨上二十棍子,也以这种方式向慕容恪反抗。顺便,她也舍不得这三年多的薪水呀。她现在写书还没赚上钱呢,先断了自己的固定收入,凭什么啊。
可是,她不能挨板子或者棍子。她一力避免这种刑罚,因为那是要脱掉裤子的,那意味着她是女人的秘密当场穿帮。所以,她只有忍了。
看着她走出去,慕容恪忽然感觉很无力,而她那穿着长天袍子的背影,也格外刺眼。
他这是怎么了?从来都肆意妄为,为什么对着石中玉会缩手缩脚,狠不下心?打也好,杀也罢,对他来说不过是那么回事吗?这小子有什么好的?加起来不过是相处了几个月而已,难道是因为单独在一起,竟有了感情了吗?
他烦躁的房间里踱来踱去,过了会儿,外面传来竹片与人肉相击的噼噼啪啪地声音,以及石中玉的尖叫。
怎么还不停?
他的心头突然颤了一下,快到他没有发觉。他只是暗暗数着,等十下过去,他紧绷的神情才松了下来。然后,突然很想看看那小子怎么样了。忍了半天,才叫来孙福珩进来,吩咐,“让石中玉把皇太孙殿下的袍子脱了,洗干净给送回东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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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 给本王抱抱
孙福珩连眼皮也没抬一下,应了声就出去了。速度之快,令慕容恪还没来得及拐弯抹角地问问石中玉的情况。
然后他放弃了,特地出去溜马。围着马场狂奔了一下午,接着洗澡换了衣服,又去外面花天酒地,直到半夜才回来。
走进空荡荡小道场,他突然感觉一阵没来由地寂寞,令他不由自主的苦笑。曾经,他特别讨厌身边有别人存在,恨不能天下就他一个人。四大美婢,只是做做样子,做做普通事的,他最信赖的家臣家将,没事的时候,也希望他们远在千里之外。这就是为什么,他经常独自潜伏在某处,连侍卫也不带的原因。
可是现在……
习惯真是可怕的东西。平时倒没有觉得,现在人在不身边时他才明白,他已经习惯了身边有某人转来转去、习惯某人时不时地总来顶撞他、习惯了听某人说些奇怪难懂,却又有趣新鲜的话、习惯了欺侮某人、支使某人,看某人咬牙切齿,却不得发作,却还要讨好他的样子。
为了这些没有价值的习惯,他堕落了、他软弱了、他犹豫了,怪不得东宫要利用那小子来威胁他呢?看起来,很管用。
他咬咬牙,决定消灭这个坏习惯,于是自己动手洗脸洗脚,换了衣服上床。但躺了好一会儿,翻来覆去地就是睡不着。最终,他还是坐起来,也没换衣服,更没穿鞋子,就着中衣,赤着脚,头发半散不散,从床边的暗格里拿了一只小瓷瓶,回了久思院。
到了地方,他想也没想就朝某个小房间走过去。门闩对他来说有如无物,内力一绷就折断了,再利落的伸手抄起,连半点声音也没有发出。
石中玉睡得很轻,自从重生到这个世界就开始这样了。先是怕被人追杀,后来又和一群半大小子住在一起,怕被发现女儿身,再后来就成了习惯。因而,慕容恪一进门她就醒了。不过还没等她做出反应,慕容恪已经站在了床边,也不知他是怎么把烛火瞬间点亮的,令她把都快冲出喉咙的惊叫又咽了回去。
“您怎么来了?”她很有礼貌,但殿下两个字却没叫出来。
慕容恪如何不知?
他整整一天又是骑马、又是到酒楼吃饭,又是听曲看戏,但脑子里一直想着慕容长天和石中玉之间的情形,然后发现自己反应过度了。或者说,也许是冤枉了人。那么,他说把石中玉送到东宫去几天,又提起秀倌什么的,是伤了这小子的自尊了吧?虽然这小子是个天阉的,心里只怕还会在意男人的尊严。
他从来不会道歉,当然也不会承认错误。事实上,他今天能走进这间屋子,已经是很不容易了。于是他忽略石中玉带着情绪的问话,一声不吭,上前就要掀石中玉的被子。
石中玉吓了一跳。
“殿下,您要干吗?”她连忙抽出胳膊,压紧被角。
慕容恪不禁微笑。这小东西,吓一下就露出本相,称呼他为殿下了啊。
他仍然不语,只坐到床边,抓起石中玉压在被子上的双手看。还好还好,右手没有伤,左手……红肿得很厉害。这孙福珩,为什么这么认真呢?
他并不知道,孙福珩不敢违背他的命令,但真的真的真的,没有用多大力。不过石中玉毕竟是个女孩子,还有一年没有做粗活了,手娇嫩得不行,那伤势才显得很可怕。若换做是练武的人,掌心布满老茧,这手板打上去,也就疼一下算了。
“疼吗?”他轻捏着她的手腕问,声音有着想像不到的温柔。
“殿下不如挨十下试试?”石中玉心尖发抖,但仍然赌气道。
慕容恪笑了,“恃宠而骄。”
他只说了四个字,就从怀中拿出一个瓷瓶来,用嘴咬开上面的塞子,把里面浆糊一样的、粘稠的半液体、半固体的伤药倒了一点在那小小的掌心上。然后,伸出食指,轻轻把药晕染开。
石中玉丝丝吸了口冷气。
“痛啊?”慕容恪询问,“谁让你顶撞本王?下回不要如此,免得又要受苦。”
“还不是拜殿下所赐。”石中玉撅嘴,哼了声。
其实并不很疼,孙福珩打得非常有技巧,伤势看着严重,但只是火辣辣的,并没有撕心裂肺的疼。当时她叫得那一个惨,也是配合孙大管家的好意嘛。
而且,她确实是恃宠而骄。
以前她没有觉得,如今慕容恪一说,她就明白自己为什么会不再大方懂事了。可是,她不怪自己。这世个没有不恃宠而骄的人,比方孩子对于父母的宠爱,女人对于心上人的宠爱,学生对于老师的宠爱,都会变得骄纵。慕容恪够容忍她,她清楚,但是其实她不该沉溺其中的。
因为,那不会长久。
也因为,她感觉他对她,就像一个宠仆。
再宠,也是仆。
再说,她无意于他的世界。既然三年多后就要走,现在何必有牵扯?何况,这牵扯未必是她所期望的。一个主人对一个仆人,一个男人对众多女人中的一个,一个真正的男人和一个伪男……无论哪一种,她都不要。
她的目标是,赚大钱,养面首。不然,就当富婆,找小女婿。因为这年头男人结婚早,等她发达了,适龄男人全成亲了。
为了她伟大的目标,她不能陷在任何一处。
“什么药?怪香的。”她闻了闻,主动说话,缓解了二人之间紧绷的情绪。
做死造孽知道自己长得妖孽,还总出来诱惑人。他的脸庞和身材,半散的长发和光脚之美就不提了,关键在于他那满不在乎又带着股认真的气质,就像他平时嚣张跋扈的眼神和眉毛,此时让一缕碎发柔化了似的,让人无法不心动。
还有,他的指尖划在她的掌心……
喜欢上他了,这个她明白,这样的他,那样的他,只要了解了,不喜欢很难。但是她控制得不错,陷得不深。仿佛站在河边,湿了鞋子而已。以后,换一双鞋就好了。男人们常说女人如衣服,对女人来说,男人也是鞋子嘛。
“说出来折你的寿。”慕容恪轻声道,“这是先皇后赐下的,专门治外伤。小时候,有一次本王淘气太甚,被皇上抽了几鞭子,母后就拿来这药给本王用。就连本王,也只用过两次。”
这岂不是说,这药很珍贵?石中玉不禁缩回手。
他对她这么好,舍得用这么宝贵的东西,她感觉很窝心。但是,她不敢享受这种好,谁知道哪天他就收回?好东西用惯了,就受不了苦了。都说自古帝王多薄性,而慕容恪虽然不是帝王,但也是王室中人。再者,任性的人往往爱之就为之生,恨之就愿其死。这么忽冷忽热的情绪,她无福消受。
只是,当她缩回手时,慕容恪并没有放开,于是一拉一拽,两人骤然贴近了,呼吸突然就冲突在了一起。这不像那次无意间的亲吻,比那还要没有防备,还要激烈,但是却并没有接触上。只是离得很近很近,而且两个人都似呆住了,谁也没有躲开。也正因为如此,感觉更加暧昧。
就这样,呼吸相闻,心跳相交,眼神交汇,可是却不贴上,也并不进一步,或者退一步。
慕容恪看着眼前的红唇,非常非常想亲上去。
那日,被无意中吻上的感觉深刻浮现在心头。他甚至,不知道那感觉竟然还在。只是此一时,突然清晰无比。
他又不是初经人事的人,怎么会如此怀念?柔软,一点点湿热,一点点甜蜜和仓皇。他感觉有强大的吸力来自石中玉的身上,令他要耗尽全力才没有离这个半男不女的坏家伙再近一点。然后,再拼尽一切的力量才站起来,把这小坏蛋推拒在危险的范围之外。
“好东西别糟蹋太多。”他咳了声,嗓子有点发紧,“等药力化开,伤就会好了。然后开始干活,本王不是白养你这种家丁的。”
“是,殿下。”石中玉也被突如其来的感觉闹得心慌,罕见的温顺。
慕容恪快步走向门边,觉得屋子里有些热。可是他的手还没碰到门扇,心里突然涌上一个念头。于是他转过身,对石中玉伸出手,“小玉过来,给本王抱抱。”
石中玉吃惊地缩了缩身子。
不会吧?他不会今天晚上要吃了她,也不分男女了吧?吃不吃的放在一边,可如果剥了皮儿,里面的馅就露出来了。
“别怕,本王只是想抱抱你。过来。快点。”慕容恪见石中玉不动,又道。
他的催促中有一种诱哄的意味,偏偏还性感得很,令石中玉像吃了**似的,神智不清的下了床。只是当她的光脚踩在地面上,那青砖上的传来的冰凉令她有暂时的清醒,又停住了。
“不给抱的话,明天就打你板子。敢违背本王的命令,不想活了”慕容恪开始威胁。
好嘛,这样才像他
石中玉心头一亮。只要他不迷惑她,她就把持得住。那么抱一下,应该没有关系。
这么想着,石中玉慢慢走到慕容恪身边。顷刻,便被圈在一个怀抱之中。
那么紧。
紧到无法挣脱。
还好,石中玉的两臂交叉在胸前。她能感觉到他的心跳,他却无法感觉她的小白兔,虽然这对可怜的小兔子被紧紧的拥抱压成了兔子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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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 正妃的人选
慕容恪就那么抱了石中玉不知多久,因为两人在那一刻都没什么时间概念。
石中玉的心中只是不断涌出一个念头……触碰他是个错误,可能会为此而把持不住,以后还是小心为妙。彼此没有感觉的男女,才会觉得拥抱只是礼节。
而慕容恪却什么也没说,什么也没做,抱了一会儿就离开了。石中玉不知道慕容恪的内心纠结,更不知道他在抱着她的时候,决定了两件事。
第一,他喜欢上了石中玉,千真万确。当他抱着石中玉的时候,那种感觉无法形容,心跳得忽快忽慢,身上一阵冷一阵热,周围的一切都成空,唯有怀中人是最真实的。那感觉,就像练功走火入魔的时候。他经历过那种麻烦,简直生不如死。
第二,他要娶个正妃,也许再生个孩子。那样,他心里那种似乎把整颗心都挖出来,翻转个个儿,然后又胡乱塞进胸腔的感觉,就会慢慢淡了。对……吧?
确定自己的心意,对他来说并不是件容易或者快乐的事,因为石中玉是个男人。只是因为天生有残疾,才能保持着娇嫩的容貌。但再怎么像女人,也是个男人。而他从小就对好男风这种事深恶痛绝,至今他仍然记得年幼时差点遇到的伤害。
难道这是慕容家的传统吗?
不,他绝不能沦落到那步境地。他可以有无数的女人,但绝对不能要一个男人。他记得做过一个美好的梦,梦里石中玉是女的,他还摸了那小子的……可那终究是个梦吧?
其实他做那个梦的时候,就应该离石中玉远一些的。他不该因为跟石中玉在一起就心情轻松愉快,欺侮那小子时就感觉无比温暖舒服就放纵自己。让石中玉长期待在他的身边,到现在……似乎离不开了。可是他,必须离开。
把石中玉赶走,这念头不是没闪现出来过。可是那小子无家无业,又长得那么招人,偏偏还没有自保能力。离了他,被别人伤害和欺侮该怎么办?他没办法任由自己像爱女人一样爱石中玉,但是他希望可以保护他。
也只有他,才可以欺侮那小东西。别人?谁敢伸手试试!
然后为了使第一个决定得到执行,第二个决定就变得很必须。他必须想一想,看要怎么安排石中玉,让这小子即不离开他的保护范围,又能躲开他的视线。还要想想,娶哪家的女儿能不那么讨厌,顺便还能为他的政治利益加码。
他失眠了。
另一边的石中玉也失眠了,是不断为自己做心理建设,告诉自己,她和慕容恪根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既然无法融合,就干脆不要贴近。
她以前就很清楚自己的目的,五年后的自由在等着她,还有痛快和无拘束的生活。她认真考虑过和慕容恪的前景……他现在对她有兴趣,她一个穿越女,看过无数言情小说的网编,就算当局者迷,也不是不明白。但,这种兴趣有多长久?她不知道。
而在这种封建社会,社会地位决定一切的地方,她不会白痴地认为以自己的出身,能在慕容恪身边是什么位置。爱情固然伟大,但摧毁了的爱情就是可怕的伟大。估计,最好的情况就是当个贱妾,比妾还不如的存在。如果没孩子还好,若有了孩子,难道让孩子从小就低人一等?
她不要!而且她宁愿互相爱着而天各一方,也不要凑在一起,彼此折磨。她想起以前的主编说过的一句说:有的人,不管多么相爱,也注定不能在一起。
况且,她和慕容恪还不算相爱呢。她喜欢人家,人家对他有兴趣。可她现在是男人,说不定慕容恪知道她是女人后,以他那不容人半点背叛的个性,先宰了她也不一定。
所以,珍爱生命,远离慕容恪。尽管这么想的时候,她心底还是涌上一丝小小的遗憾。可是形势比人强,她没有办法改变现状。
另另一边,赵碧凡也在失眠。
下午的时候,她安插在裕王殿下身边的人传来密信。裕王殿下不知为什么恼了石中玉那个贱人,罚了他三年的月银,另被打了十下手板。这惩罚在钱财上看,很严厉,但从体罚上来看,却很轻。可是,这是殿下第一回和石中玉发火,令她开心了好一阵子。
若要分崩,必先离析,她早准备好了对付石中玉的软刀子,只等着石中玉和殿下的关系有裂痕时就动手。现在,不是老天都在帮她吗?
可正当她高兴的时候,又传来消息说,殿下穿着中衣进了石中玉的房间,在里面待了大半夜才出来。没人知道殿下去那贱人的房间干什么?也没人看清殿下出来时的脸色。因为能注意到殿下的行踪就很了不起了,有谁敢接近号称大燕第一高手的感知范围内?
但这事明摆着的,殿下三更半夜、衣着不整地出现在一个贴身小厮的房间内,还有什么别的事好做吗?一想到两个男人搅在一起,赵碧凡就算心里渴望着慕容恪的临幸,更渴望能怀个孩子,心里还是忍不住的恶心。
于是她叫最心腹的白薇给魏锁送了封信去,吩咐魏锁,叫他埋伏下的那个人,赶紧对石中玉下手。因为,她实在等不得了,哪怕只有几个时辰。
她想当正妃,她想要个孩子,她想让殿下的目光在她身上停留。好像,石中玉作为一个低贱的家丁,对她并不构成威胁,但不知为什么,她就是觉得石中玉是个威胁。上次没有趁着裕王殿下不在的时候除掉他,这回她要让裕王殿下亲手杀掉他!
不过赵碧凡并不知道,她想当正妃的愿望目前已经接近破灭。打手板事件后几天,慕容恪找来了孙福珩,问他,“上回皇后娘娘想说给本王当正妃的,都是谁家的女儿?”
孙福珩一听,心中暗暗高兴,因为这意味着裕王殿下要定下心来了,而且远离了好男风的不良嗜好,于是连忙把那些姑娘的资料详细说了一遍。说完后,见慕容恪的神态模棱两可,不禁问,“不知殿下,认为哪家的姑娘比较好?”
“没兴趣。”慕容恪回答得直接,“本王只是要把这些女人排除在外。皇后那老虔婆想给本王说亲,会有多好心?所以,她提的,本王一个不要。”
孙福珩想了想,“属下明白殿下的意思。不过前几天,赵尚书‘无意中’对属下提起,那水军总都统金敬仕金将军的女儿,年方十六,因为被金将军奉如掌上明珠,至今还没有订亲。”
“哦?”慕容恪突然笑了起来,眼带嘲讽,“金敬仕统管水军,又手握天下间最富庶的熙海,果然是门好亲。赵尚书真是深明大义,为了本王,也顾不得自己的女儿了,居然愿意别人抢了他女儿的正妃之位吗?不然,本王透点口风,告诉他,赵氏还是有希望的。”
“殿下。”孙福珩打断慕容恪,“和赵氏一族比起来,和他的几个儿子比起来,一个女儿算得了什么?其实,赵尚书固然贪婪狡诈,可他的利益和殿下是相同的啊。”
“他只是个人渣,不过很有用,暂时不能动他。”慕容恪的目光冷下来,“但是赵知信的眼光还是有的,若与金家结亲,好处实在多不胜数。本王若攻,实力大增。本王若守,可保全身而退。只是这样的香勃勃,不知多少人盯着呢。”
“殿下英明。”孙福珩躬身道,“很多人惦记着金小姐,却没有人上门提亲。”
“这是为什么?”慕容恪很好奇。
“因为金将军面见皇上的第一件事,就是恳请了一个恩典。”孙福珩低声道,“这些日子殿下一直窝在小道场看书作画,也没上朝,自然不知道那件事。但在民间,此事已经轰动了全大燕。有人说金小姐命好,难得金将军这般宠爱。有人却说,这简直不像话,破坏了圣人道义。”
“到底什么事呀?”慕容恪来了点兴致,“那位金小姐前些日子貌似见过的,没什么印象了,但确实感觉被金敬仕宠得无法无天,御赐金龙鞭也让她拿着。”
“上回殿下说过,这回金将军进京面圣,是因为水军管理得好,和海外蛮夷打海仗,从来都是大胜而归,皇上早准备嘉奖的。但他已经是超品了,再往上升,只怕要封赏爵位。可金将军却用这莫大的恩宠,换来皇上一句话:金小姐自主择夫,皇家不会指婚。”
“真的?”慕容恪啼笑皆非。
“金将军的爱女之心,是很多人没想到的。他早明白自己的女儿会被很多人争夺,为了让女儿幸福,恳求下皇上的允诺。这样,他女儿就不必为了平衡各方势力而嫁人了。还有传,他早答应了金小姐,让她自选夫婿。”
“未必呢。”慕容恪笑容变冷,“金敬仕在朝这么多年,哪能是感情用事的人?那些屹立多年而不倒的,又哪一个不是老狐狸?自始至终,他从没有投靠过任何一方,显见,他才是谋定而后动,要看清局势,才肯下手,真正的把主动权握在手里,连皇上也不会相信。至于他的女儿,自然也是为他心爱,但到了关键时刻,谁知道他会不会抛弃亲情?现在说是自主择亲,到底还有父母之命,临到头来,结果难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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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有话要说…………………
大家看到这章时,我大约到了九寨沟了。也不知道我有没有高原反应,但愿没有,不然就辜负了美景。
真希望大家也看到啊。
第七十八章 泡妞大使
他这样一说,孙福珩的神情窒了窒,随即缓和。殿下想得比他长远,想得多,实在是他们这群属下的福气。兵怂怂一个,将怂怂一窝,这话虽粗,却是至理。
“东宫没有动静?这么好的助力,那两个女人不会无动于衷。”慕容恪又道。
“听咱们的人回报,东宫的太子妃和皇宫里的皇后娘娘,都请了金小姐去赴宴游玩。”孙福珩回道,“也正因为如此,很多人都说,虽然皇上说了不指婚,只怕金小姐最终还是会嫁入皇家。毕竟当上皇太孙的正妃,将来就是一国之母。再者皇太孙殿下一表人才,温文而雅,姑娘家哪有不动心的。”说到这儿,孙福珩瞄了慕容恪一眼。
难道,殿下也动了心思?说实话,现在军中的势力殿下占优,朝中的势力东宫占优,若要争上一争,水军和熙海那一边,金敬仕是最大的砝码。
果然,慕容恪想了想,唇角扯出一朵说不出是嘲讽还是轻蔑的邪恶笑容,“替本王传说出去,那位金小姐,本王志在必得。她,将成为裕王正妃。”
孙福珩真起了身子,先是惊讶,而后就无比欣喜。如果能娶得金小姐,殿下近可攻,退可守,这样,天上的先皇后才会安心吧。不过叔侄两个抢一个女人……说起来不太好听。但转念一想,眼前似乎出现石中玉的笑脸,心想,抢女人总比叔侄两个抢一个男人强。
好像是能读心似的,孙福珩才想到这儿,慕容恪就道,“把石中玉给本王找来,他的手也好得差不多了吧?”
孙福珩一愣,不想大好局面葬送,因而硬着头皮问道,“殿下,您招石中玉何事呢?”问完,他有点后悔。殿下做事,什么时候解释过理由呢?
没想到,慕容恪竟然回答他了,“那小子最会讨女人欢心,本王想让他来出出主意。”
不知为什么,孙福珩此时突然有一种奇怪的感觉。但他是个没娶过妻、谈过情的粗人,因此也想不出个所以然来,只下去找石中玉传话了。
石中玉的手早好了,只是她才经历了感情的波澜,好不容易按住了,不想太接近慕容恪个大妖孽,于是成天窝在屋子里,要不就溜去水局院,看屈忽昀等三人写字,练武功,日子过得有点无聊,但还算平静。前两天手不疼了,还抓空写了点书。
她三年的月银就这么没了,逼得她必须在写作的道路上前行,最好成为高产高质作家,能赚很多钱,最好还能名场大燕文化界。还有个发愁却急不得的事:她得让那棵苹果树长出来,三年后结出果子。不然,万一慕容恪为此不放她走呢?
所以当孙福珩找到她,说裕王殿下有事让她做的时候,她心里很忐忑。自从那晚的深深拥抱,两人还没见过面呢。
“见过殿下。”她尽量表现平静,但心擂如鼓。慕容恪是武功高手,不会听出来吧?
只是当她抬头,意外地看到慕容恪没有一丝波澜的脸,不禁暗骂自己自作多情,很快就真正的能够坦然了。心理建设做得好呀,反复欺骗自己一百遍,就会信以为真的。
她不喜欢他。对,不喜欢。
“不知殿下有何事吩咐我做?”她又问。
“前几天,金将军府送来一份谢仪。”慕容恪慢悠悠地说,眼神清浅飘乎地落在石中玉身上,半天也没有挪开,但因为格外小心,并没有让人发觉。
“是为了那天,殿下救了他们一行人的事吗?”石中玉猜测。
“聪明。”慕容恪夸了一句,“明天本王派你去金将军府上还礼。你要记得,务必见到金小姐,如果搭上关系更好。本王瞧那金小姐是个喜欢玩的,也不拘身份地位,你平时那些玩乐的鬼点子,尽管拿出来用,本王无不应允。”
石中玉一愣,不明白慕容恪是什么意思。为什么要她巴结金小姐?说实话,除了那根金龙鞭,她对那位小姐没什么特殊的印象。对了还有,抱起来又香又软,发育比她好多了。
“本王看上她了,想娶她做正妃。不过,那金小姐言明要自己择夫,因而跟本王争抢的人不少,其中……还包括长天,你会帮本王对不对?”
石中玉感觉自己上火了,因为耳鸣不止,除了听到第一句“本王看上她了”和最后一句“你会帮本王对不对?”什么也没往心里去。
果然是初秋了啊,虽然是秋老虎的天气,可也有冷风吹过来呢。嗖嗖地吹过她的心底,害她感觉似乎胸口豁开了一道口子。不怎么疼,也没流血,可就是空洞洞的难受。
原来,就算是误伤,就算是有准备,也还是会留下印迹的。说喜欢他不深,说可以抽身而退,终究还是会受伤。但这样也好,彻底绝了她的念想,老天对她还真不薄哪。
“我会帮殿下的。”她重重点头。
“如果你不喜欢……”不知为什么,慕容恪看到石中玉意味不明的眼光闪烁,胸口微微地疼,连呼吸也有点僵硬起来。那晚抱着她的感觉,汹涌而来,差点把他淹没了。
为什么,会在石中玉的眼睛里看到失落呢?为什么,会不想让他有一点不快?他还是喜欢这个小子啊,可这是不对的,就像毒药,就算再美味,也不能喝。
“为殿下做事,我非常愿意。”石中玉调整好情绪,很认真地说,“既然金小姐想要自主择夫,殿下自然得泡她。可是在开始阶段,殿下出马总没那么方便,也低了身份,不如就让我先当殿下的泡妞大使。也就是跑个腿,递个消息物物件,等哪天金小姐知道了殿下的好,殿下一出手,立即拿下。多好。”
她说得认真,可慕容恪心里却突然产生一种不安的情绪。或者是石中玉太热心了,好像要把他推出去似的,让他突然又不舍起来。不过,还没等他再开口,石中玉已经滔滔不绝的说起泡妞秘籍来。
慕容恪只看到她的小嘴一张一合的,说的具体是什么却一点没听进耳,只觉得就这么听她胡说八道也很舒服,就像燥热的天气里吹过一阵阵微风似的。而石中玉见慕容恪笑眯眯的样子,以为他满意自己的计划,心里有了期盼。
正愁怎么进金将军府呢,这不机会就来了?她得想办法和金小姐混得很熟才行,这样才能接近哥哥,才能打听到他为什么不认她?有苦衷?失忆?还是这个哥哥是另外的人?她只希望不要是最后一种猜测。
本来,她已经决定独自生活,但其实心里还是渴望有亲人朋友,这也就是她那么珍惜兰望一家的原因。现在,如果她有亲生的哥哥在,她无论如何也要抓住。从她穿越的第一天,她的哥哥是为了她能舍命的好哥哥。
“那么明天我就去将军府了?”石中玉以见到哥哥的兴奋,压制下失去某种重要东西的心痛,“不知殿下为金小姐准备了什么礼物。”
一句话把慕容恪问愣了。
他哪里知道要选什么做回礼,他只要抢赢其他人,把金小姐娶进门,相当于把她父亲娶进门就算了。谁管她喜欢不喜欢什么?
“你看着办吧,不要打扰本王静修。”他不耐烦地挥挥手,取下腰间半紫半碧的玉佩,“这个你拿着,若办什么事,出示此玉佩,不管是府里还是整个太府都,全顶用的。”
石中玉上前,接过玉佩。不过不经意间,她的手指搭上了慕容恪的。
慕容恪想也没想就反手握住她手,“给本王办成这件事,随便你要什么赏赐。”他哑着嗓子说,一时移不开视线。
石中玉悄悄抽回手,“殿下,我会尽力。但若不成,求您不要罚我。”
“不罚。”不知为什么,慕容恪听到“不成”两个字,竟然感到一阵轻松。
随后,泡妞大使石中玉正式走马上任。她并没有依慕容恪所言,第二天就去还礼,而是拿着鸡毛当令箭,先指挥孙福珩帮他详细打探到金小姐的细节资料。
金旖晨,年方十六,因为是虚岁,其实比她大不到一岁。金将军有一妻五妾,总共就得了这么一个女儿,虽然正妻,也就是金旖晨的亲生母亲早早病逝,但还是被当成活凤凰一样养大。金小姐不喜欢寻常女孩子喜爱的琴棋书画,而是喜欢骑马习武。虽然这两样都做得不怎么样,但胜在她兴趣专一,孜孜不倦。
她的马夫,是一年多前进府的,来历不明,名为阿旺,极会侍弄马匹,深得金小姐和金将军的信任。皇太孙殿下遇刺的那晚,金小姐与父亲打赌,说是会先一步到达太府都。为了能赢父亲,金小姐没有道义的作弊,偷了圣上御赐的金龙鞭,随后诓骗了一群兵士和马夫阿旺半夜行路,结果遇险。
阿旺?为什么叫这个名字?哥哥的外形和气质,再加上身手,哪点与这乡土气的名字合得上啊。他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啊?他真是她哥哥吗?
带着这些疑问,石中玉来到将军府门前,递上拜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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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章 回礼
照理说,一个小小的外府家丁,是见不到养在深闺的金将军之女的。
不过大燕风气开放,有点类似于大唐,尤其将门之女,可以在街上骑马,在有人陪同的情况下,还可以和男人说话。
再加上,是救命之恩的裕王殿下派人来回谢仪的,于情于理,金小姐都要亲自见上一面。
“我猜就是你来。”石中玉被请到花厅里,正喝茶等候,那位金小姐就风风火火地跑了来。
石中玉连忙站起,规规矩矩地行礼道,“小姐真聪明,怎么猜到是小的来?”
“我打听过了,听说你是裕王殿下最宠信的人。他来将军府回礼,自然会派最知近的人对不对?”金小姐满不在乎地说,举止里自有一番天真娇俏,而且纯出自然。石中玉感觉到,这是个不错的姑娘,应该很容易相处。
不过她打听慕容恪,不会是那天一见倾心了吧。话说慕容恪那外貌和举止,加上对女人爱理不理的态度,最容易吸引小女孩。连她这种大女孩,不也差点陷进去吗?
“难道小姐就没听到别的传言?”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直率的人喜欢被别人也直率对待,所以石中玉直接问。
金旖晨打听过慕容恪的事,就绝对不可能听不到关于她和慕容恪的绯闻。石中玉是慕容恪的兔宝宝,全太府都谁不知道?
“谣言而已,我不会相信的。”金旖晨豪爽地一挥手,随后又凑到适当的距离,保证能说悄悄话,但也不会太过亲昵,“跟你说,我近距离见过小倌,我表叔以前养过两个,跟你完全不一样。不是长得漂亮就是那个……”金旖晨有点不好意思,“那些男人根本分辨不出来,但我是女人,所以一下子就看得出来。我也说不出什么,感觉就是不一样。”
知音哪!石中玉差点抱着金旖晨大哭一场。因为她的女相,多少人误会她,没想到一个才见了面的、还以为是草包样的小妞最分得清是非黑白。
“谢谢你。”这是石中玉想了半天,却唯一能表达的话。
“这有什么?”金旖晨又挥挥手,“话说,你给我带来什么回礼?我看你带来的家丁,抬了一个箱子,看着不大,但挺沉的样子。”
“倒是费了我们殿下一番心思,也不知小姐喜欢不喜欢。”石中玉卖了个关子。
她手中有慕容恪给的贴身玉佩,因为这玉佩玉质极为特殊,雕功也独特,因而没有人会误认,见到玉佩的人也不会违背她下的命令,令她着实过了把手中掌权的瘾。于是在调查完金旖晨,又借助裕王府的势力,搜罗了给金旖晨的回礼后,就把屈忽昀等三人借调到手下来。反正最近水局院没事,看慕容恪的样子暂时也不会放火,不如带着她那几个小兄弟出来见见世面。
现在她在厅里和金旖晨说话,屈忽昀他们三人就在外面,受到将军府管家的热情款待。
“其实谢礼是我爹送的。”金旖晨耸耸肩,“所以若回礼我不喜欢,我爹定然也是喜欢的,没多大关系啦,你尽管说就是。”
“我们殿下说,小姐不是普通的闺秀,将门虎女,必定见识不凡,送些首饰绸缎等俗物,却是看低了小姐。所以……”石中玉很有职业道德地为慕容恪大唱赞歌,“我们殿下搜罗来一些奇闻异志,供小姐在闲暇时解闷玩。”
“啊。”才一说完,金旖晨就惊喜地叫了声,随后一连口的喊,“果果,你死哪儿去了,快找人把书给我抬进来!”
石中玉一见金旖晨的样子,心中先给自己挑了挑拇指。宾果,第一招泡妞大计生效。这第一招名为投其所好,看金旖晨那天的所作所为,一定是个向往自由的心性,并且会喜欢奇闻怪谈。结果,果然哪。
片刻后,那个叫果果的小丫头跑了进来。听金旖晨训了几句就立即招呼人,把书箱搬了进来。书这个东西,死沉死沉的,石中玉上大学时深有体会。也幸好有屈忽昀、牛蛮和康涵柏等三人,不然泡妞这种力气活,她一个人哪做得来。大约是考虑到这点,又考虑到她的人身安全,所以她随意调动人手,慕容恪就由着她了。
“你们殿下倒是个聪明的,回头代我谢谢他啊。”金旖晨大大咧咧的说,又急不可耐地把那些书翻来翻去,笑对石中玉,“你不知道,我爹什么都依着我,就是不肯帮我搜罗这些好玩的书,说是会看得我越来越野。你不知道,你们殿下真是雪中送炭哪。”
石中玉附和了两声,看金旖晨对些书爱不释手,怕人家送客,连忙又道,“书真是好东西呢,我之前看过一个故事,好看得不行。如果没有书,哪里会知道那样的事?”
“啊?什么故事?”金旖晨是个好奇宝宝,一句话就把她给勾过来了。
石中玉暗松口气,因为她必须拴个扣儿,留在金小姐这儿,下次才方便再来。不然,要以什么借口呢?总不能还是还礼吧?慕容恪想娶金旖晨,但他还拉不下脸,她这个最佳家丁,自然要事事为他着想。
当然啦,私心里她也是想能常来将军府,这样才方便多见哥哥,并且还不会惹人怀疑。
眼看把金旖晨的注意力拉过来了,她立即故技重施,像勾慕容恪和夏世雄等人那样,继续说书。因为知道小姑娘们爱言情部分,特意改说了《倚天屠龙记》。
她表演力强大,连说带演,渐渐就说到殷素素和张翠山之死,之后骤然停在那儿,让金旖晨且听下回分解。金旖晨急得没办法,偏偏石中玉太极功夫好,推来推去地就是不肯继续讲,金旖晨只得作罢,然后如石中玉所期待的那样,约她下次再来。
“可是金小姐,我是裕王殿下的人,经常来将军府只怕不妥当。”石中玉说,“小姐固然光明磊落,但最好也要有个名目。”
“说得也是。”金旖晨低头思索,又转过头来问自己的贴身丫头,“果果,你有好办法吧?”
“不然就说石大哥会种奇花,所以借来用用。”果果想了想说。
所谓石大哥,是指中玉小同学。她当过小玉哥哥,小玉兄弟,石公子,石先生,现在连石大哥也扮演了,真是一人多相,才华横溢呀。
金旖晨一听,眼睛一亮,却把石中玉吓坏了。
常来常往的可以,若住在将军府,一来她环境不熟悉,暴露身份的危险大。二来慕容恪先火了,又以为她是去攀高枝,还有她的活路吗?
于是,她赶在金旖晨回话前连忙说,“这个只怕不好。金小姐英姿飒爽,不像会侍弄花朵的千金大小姐。咱们没有名目当然不好办,可是如果解释不通,还不如没有名目呢。”
金旖晨闻言,瞪了果果一眼道,“死丫头,馊主意一堆,正经主意一个没有。可愁死我了,你这么笨,将来可怎么办?”
果果涨红了脸,跺脚道,“奴婢是笨了点,可小姐说话也太不着调了。”
石中玉听她们主仆说话的感觉,就知道一定相处得不错。至少,金旖晨不是会虐待下人的主人。这对裕王府的下人们来说是个福音,可对金旖晨本身就未必了。恶仆不是没有,而且很多,主人但凡软弱的,就很可能被喧宾夺主了去。
但再想,男主人不好才会内宅混乱。如果男猪脚给力,什么内宅也斗不起来的。以慕容恪的性格来说,妻妾们只能小打小闹,折腾不出大天去,下人们就更甭想。
“我看不如这样。”石中玉借着话头,把一大一小两个丫头沟里带,“我家殿下也是国之武将,马上的将军,平时特别喜欢马匹,听说小姐的马夫是侍弄马儿的高手,不如就说,我家殿下派我来学习御马之术,这样别人可就挑不出毛病来了。顶多,我真的去学,回头为我家殿下服务也不错呀。”
大小丫头同时点头,“嗯嗯,这个好这个好。”之后金旖晨又问,“那你明天来吗?”
石中玉很想来,希望尽快了解到哥哥的秘密,甚至有私下见面的机会。但是她知道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如果表现得太急切,一来惹人怀疑,二来不容易把钓着金旖晨的钩拉紧,所以还是摇了摇头道,“我家殿下明天派我做别的事,等过几天,我得空了便来。到时小姐要管我饭哪。”似乎是为了配合她,她的肚子自动叫了几声,逗得大小丫头捂着嘴偷乐。
“今天就赏赐你。”金旖晨笑说,叫人来摆一桌饭,请石中玉和她的手下吃。
石中玉心痒痒的,却只能咬着牙推辞,而后离开了将军府。
“你很高兴?”回到久思院,还没进门就听到有人冷冷的嘲讽声音。
“殿下,金小姐很感激您,我当然高兴了。”石上玉转过头,看到慕容恪就站在她身后。
今天的慕容恪穿着一件紫罗绣金蟒的袍子,天青色素缎裤,长发金冠束起,玉带缠腰,每一回见都不同的风流倜傥,万种迷人。
“所以这么晚才回来?”慕容恪冷着脸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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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就要回家啦。
第八十章 桃花盛开,喜忧参半
他突然很怀疑,让石中玉去接近金小姐,正顺了这小子的意!记得那天晚上,石中玉对人家金小姐又搂有抱的,当时就起了色心了吧?他只注意到这小子和长天,却没留神别的。这小子到底喜欢男人,还是喜欢女人?或者是都喜欢?怎么没想到他可能男女通吃呢?记得很早前他在赌场洗钱,就是通杀的手段。
他不知道自己担心什么?既然他对金敬仕,呃不,金旖晨志在必得,就应该关心自己未来的妻子是不是和别的男人太过亲密的问题。可现在,他好像并不在意那个,而是石中玉有没有给那个野丫头占了便宜。
到底要拿石中玉怎么办?推给男人不行,推给女人也不行,留在身边更不行。要他怎么做才好?就像双手捧着刺猬,捧着扎手,放下心疼。为什么会这样?
“人金小姐还留我吃饭呢,若不是怕殿下担心,说不定这时候我正吃山珍海味呢。”石中玉习惯性的拍了句马屁,随后又有点得意洋洋,根本没注意慕容恪的脸色,还滔滔不绝的讲起和金旖晨相处的点点滴滴。
她以为慕容恪会愿意听,但其实慕容恪不愿意。在他看来,跟金旖晨在一起,石中玉明显更开心,所以他不爽。而当石中玉留心慕容恪不对头时,慕容恪却不知道什么时候消失了。
是不是自己有妞不能泡,所以心里别扭,最终导致变态啊。石中玉暗想。毕竟,金旖晨长得其实很漂亮的,算不上浓艳的美,或者是高贵冷艳的美,而是一种娇俏可爱,让人看了就想捏上两把,继而亲近的类型。
而且吧,金旖晨身材暴好,个子高挑,四脚欣长,以她的目测,胸部极可能得有C到D杯,若慕容恪娶到她,算是有艳福了。只是古代女子不喜欢曲线外露,她总是勒着,或者以衣服来掩盖。
想到这儿,石中玉立即跑回屋,拴好门,放养一会儿小白兔。真要命,长期这样压制自然生长,她能有B杯就不错了,其实照潜力看,她也能有C,不应该太差的。唉,这种女扮男装的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儿啊。其实,她渴望哥哥能来,带着她离开。
在慕容恪的身边,她实在太累了,就连此刻,也怕他会突然闯进来。
想到哥哥,她立即精神抖擞,死命忍耐了两天,就再度光临将军府。这时,她和金旖晨已经把裕王的贴身小厮要来学驯马之术的消息传了出去。所以石中玉这回是从角门进府,也没有引起太大的注意。
据暗中保护石中玉的孙福珩事后记载,当时盯梢的人不过七拨,已经算是非常少了。
继上回书,石中玉又讲了一段《倚天屠龙记》,陪着金旖晨和果果哀悼了一回书中的人物命运后,她被留饭。虽说人家金旖晨坐在桌子上吃,她坐在门槛上,就着小桌子吃,但因为聊到了哥哥,石中玉还是很开心的。
开始时,她只是夸将军府的饭菜好吃。随后就拐到马儿身上去,最后再转到哥哥那里就再正常不过了。
“说起来,阿旺哥还是我的救命恩人,我还没报答过他呢。”石中玉叹息着说。
因为当时在车里,这件事金旖晨和果果都没看到,但略听说过。此时石中玉一提,又添油加醋的细细描述一番,金旖晨和果果更大呼阿旺了不起。
于是石中玉又说,“阿旺哥这么本事,看起来还很斯文,怎么起了这么个土气的名字,就为了配上马夫的活计?”
“那倒不是。而且你一定以为旺是旺盛的旺。”金旖晨说,“其实是忘记的忘,因为他忘记了自己是谁,又是从哪里来的呀。”
“小姐,他根本是全忘了好不好?”果果在一旁道。
石中玉大为震惊。
在她考虑过的各种可能里,失忆也是其中一种。但她曾多么渴望,哥哥不认她,只是因为时机不成熟,或者正在做一件事,不方便说呀。
“为什么会这样?”她小脸雪白,惊讶和意外分外真实。
“这叫离魂症。”果果插嘴道,“小姐心眼儿好,给请了很多名医。都说,阿忘哥是捡了一条命回来的,但因为伤太重,伤了灵脉和心脉,所以忘记了所有的事。还说他能活下来,已经是上天给的奇迹。”
“阿忘哥受过重伤?”石中玉已经顾不得会不会被怀疑了,又问。
“是啊。”又是果果答道,“那时我们老爷正率部和外族蛮人打仗,其中一只船发现有个人漂在海上,就给救了上来。当时,还有半口气,差点给扔到海里去葬了。幸好随船的军医说人没死,就不能放弃,居然养啊养啊,给活了过来。老爷看他可怜,带回了府,等他能说话之后才知道他得了离魂症,可能这辈子也好不了了。老爷说,他可能是在海战场上给误伤的商家护院什么的,因为当时有一只商船误入,被敌军追赶得全船沉没,没有活口。小姐可怜他是无根的浮萍,加上阿忘哥武功高强,又会侍弄马,就求老爷让他当了马夫和小姐的保镖。”
“阿忘哥好可怜。那是多久的事了啊。”石中玉假装无意的问起事发日期。结果,正和熙海海盗事件、也就是她重生的时候,在时间上相差不多。
有没有可能是哥哥腹部中剑后掉进海里,然后漂流到海战场去的呢?还有,这其中有很多疑问。照说,金敬仕这么在意女儿,不可能把她托付给来历不明的人,除非他经过多方的试探。而且,金敬仕为什么不怀疑阿忘的身世呢?一个气度如此高华的男人,武功又高成这样,怎么可能是普通人家的出身?那样,商人护院之说就不通了。这么轻易就把人放在府里,石中玉觉得有古怪。
总之,她非要接近哥哥不可。但,绝对不能让金敬仕发觉她的目的。可惜的是她不是阿忘的真妹妹,不然记得小时候的事,刺激他一下,说不定就能恢复记忆。倘若他永远也记不起来,她这个哥哥和失去有什么区别?
不,有区别。至少,她知道他活着。
“阿忘哥。”饭后,她蹦哒到马房,和阿忘学侍弄马儿。
“小玉兄弟,你来啦?”阿忘回过头对石中玉笑,害她差点掉眼泪。
他不是她的亲哥哥,照说她不应该有这样的反应。但可能内心深处就是把他亲人了,而且又失而复得,她对他的感觉真的很亲切。难道,是这身体的残留意识。
“你……真的不记得以前的事了?”在两人刷马时,石中玉很小心地问。
阿忘摇摇头。
“很难过吗?”她又问。
阿忘想了想,手摸在心脏的部位,“不难过,就是有点害怕,怕有一天想起来,原来自己是个坏人。还有,这里空空的,感觉很奇怪。”
石中玉看着那张英俊而温柔的脸,突然想起她埋起的那个盒子。他们兄妹的身世,还有他们兄妹身上,肯定背负着巨大的阴谋。假如哥哥真的永远也想不起来,是不是更好?但,她多么希望他记得她,继续疼爱她啊。那种被人用生命捍卫的感觉,真的很幸福。
“小玉兄弟觉得我奇怪吗?”阿忘反问。
石中玉用力摇头,“我觉得阿忘哥哥好可怜,但是你不要多想。因为我相信,你一定是个好人,不要害怕。”她对阿忘报以微笑,“还有,以后不要叫我兄弟,直接叫我小玉就行了。”
阿忘笑着点头。
不远处,金旖晨和果果看着这一幕,不禁有点羡慕,“为什么阿忘喜欢小玉呢?”金旖晨叹了声,“你看阿忘对你、对我,总那么陌生,可对着小玉,笑得多好看,一点也不防备。”
“小玉哥哥讨人喜欢哪。”果果毫不在意地说,“小姐不是也喜欢小玉哥哥?”
金旖晨呸了声,脸红了,“你这丫头,更加口无遮拦了。这话要被我爹听到,不扒了你的皮!”
果果眨眨眼,很纳闷,“奴婢说的喜欢,是主人对下人的喜欢哪,小姐以为是什么?”
“没什么!”金旖晨瞪了果果一眼,“就是你这丫头不要乱讲,当心让人误会。”
而容易被人误会的那个人,自从穿越以来,第一次过得很开心,因为和哥哥在一起,莫名其妙的就感觉安心和自然。不提防谁,不算计谁,没心没肺地开怀大笑。
不过她今天没带屈忽昀三人出来,回去的时候又跑了趟西山堂,高兴地领了在大燕的第一笔稿费,足有三十两银子之多。虽然还不及之前苏仪许诺给的五十两买断价,但这可是第一笔啊。听说那耽美不说卖断了货,下一笔钱会更多的。
“测个字吧?”才在街上逛了几步,一个熟悉的声音就传来。
“以德道长。”石中玉瞪大眼睛,“您怎么在这儿?”
“我游方的嘛。”
“您是流窜的。”
“甭管怎么说,测个字,开个张。”
“我怎么感觉,您每次都用我开张?”
以德大笑,“这就是缘分。快,说个字,不给纸笔了,怪麻烦的。”
石中玉想了想,考虑到银子的数量,说了个“兆”字。
“最近你会犯很多桃花。”以德煞有介事地说。
“道长,您又说早了,怎么这么急脾气呢。我还没问求什么呢?”
“世上事,求者不来,不求偏到,不是很正常吗?”以德说,“你说出‘兆’字,却站在一根枯木旁,木加兆,桃也。枯树开桃花,生机更盛,只怕不好料理。”
“这解释也行!”石中玉往右边看看,果然是一根枯树,“真是败给你了。”
她转身要走,以德却拦住她,“测字费一两。”
“要一两这么贵,你不是不找我要钱吗?”石中玉捂紧钱袋。
“你以笔墨赚了钱,不该给我一两吗?”以德说着,突然又叹了口气,“桃与逃同音,你这卦喜忧参办。不过,你的钱如果不护好,银子真的要逃了。”
石中玉哈哈笑,根本不信。可正这时,突然感觉腰间一松,钱袋真的被小偷取走了。
“抓贼啊!”她大叫。
话音未落,一条修长的人影从她身边飞出,向小偷追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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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一章 不要和陌生人说话
石中玉脚下像安了弹簧,嗖的窜出,也紧紧跟上。
身后,以德大叫,“小兄弟,你欠我一两银子,下回遇到可要加收百文的利钱哦。”
谁理你,当假道士测字骗钱就算了,居然还要放贷!若真如了你的意,倒像是帮你作恶!
石中玉想着,脚下却不停。
她这新身体底子很弱,不过她当家丁的经历极大的锻炼了她的身体素质。果然是生命在于运动,她现在虽然还是瘦,但个子长得快,发育也不错,此时追起来竟然没被落下,能远远地看到前方的情况。
那道修长的身影是个高个子男人,从背面看不到脸,但身手灵活柔韧,应该是年轻人。他身上穿着一件天青色水绸长衫,白绫裤子,峨冠博带,长衫广袖,颇有古代士大夫的风格,难为他身着这样的服装,在跑动中却能保证不被绊倒,而且姿态十分优雅。
直追出三条街,小偷终于被逮住了。人影憧憧中,石中玉瞄到那是个年轻乞丐,不知是不是跑动的缘故,脸呈菜色什么的倒是没有,反而面色红润。
她连忙快跑几步,可惜在距离几米远的时候,就见那古风版见义勇为男从小偷身上搜出她的钱袋子,而那小偷却借机挣脱,迅速跑走,消失在熙熙攘攘人群之中,不见了踪影。
“物归原主。”古风男把钱袋子递给石中玉,“下回小心些,南城市面上有些不安定。”
哇,此人的声音真好听。其实倒不是嗓音,也不是词汇,但就是让人感觉全身上下,每一个毛孔都很舒服受用。这是一种莫名其妙的魅力,骨子里散发的东西。
而且他说得对,太府都是大燕的国都、京都,一般京城的治安都比别地好些,但这些小偷小摸的事件却少不了,何况是在鱼龙混杂的南城呢。
“谢谢这位先生。”石中玉拿过钱袋子,道谢。
“举手之劳。”古风男淡淡的。
他的淡与慕容恪不一样,慕容恪的淡,带着一股子冷漠和傲慢的劲头,就算不理人也带着威压,这一位……淡得雅致、宁静,就像夏日雨后的空气。
“可惜叫小偷跑了。”石中玉望着无动于衷、见怪不怪的人群。
“我故意放走的。”古风男轻轻叹了口气。
石中玉吃了一惊,瞬间几乎以为自己听借了。可古风男却平静地点头道,“偷儿也不过是为生活所迫,既然小兄弟没受损失,何必断了他的退路?”
若是慕容恪遇到这种事,大约会把那小偷丢到刑场上砍头吧,问也不会多问一句。
不知为什么,石中玉遇到任何事,总是情不自禁地拿慕容恪与他人比较。她不理解自己是怎样一种心态,难道是下意识的要找出慕容恪令她难以容忍的恶劣性?可至今为止,虽然她总是觉得别人都比慕容恪善良,可她仍然不能讨厌他。
“那样的话,他不是会去偷别人吗?”她忍不住反驳,“如果他偷的是别人的救命钱,兄台岂不是间接害人了?”
“抓了他,也未必没有其他偷儿去伤害良民。”古风男仍旧云淡风轻,“我只是不想逼人太甚,三千大道,各有各的造化罢了。”
石中玉没回话,她实在不想浪费时间在这些道德问题的辩论上,毕竟这种事是说不清、道不明的。因为各人站的角度不一样,利益不一样,得到的结论也不一样,争论没有意义。
她只是侧过头,仔细打量起古风男来。
大燕风气开放,太府都气势恢弘、有容纳百川之势,类似于中国古代的大唐,所以来往太府都的人行行色色,穿着打扮很个性化,如果是现代的话,可以说是街拍宝地。说白了,太府都就是这个异时空的国际化大都市,什么人、什么事都有,百姓的容忍度很高。
眼前这一位,穿着打扮很有魏晋之风,名人雅士的做派。照理,古代男人不束发,不戴冠就出门是很无礼的表现,但在太府都就没这个禁忌。有的玩酷耍帅的年轻人会散发,连慕容恪那家伙冒充妖道时,也是散着发的,平时也偶尔会不梳起来。
有一次,他甚至就随意拢着发上朝去了。不过那是他又在挑战当今圣上的底限,而事实证明,皇上的容忍度也相当高。虽然当朝大臣好几位当朝痛斥裕王殿下之放浪形骸,皇上就有本事装着没听到、没看到,还打着太极把事情硬生生忽略掉。
此时的古风男也散着发,精致的五官,白皙得近乎透明的肤色,搭配着随着微风轻拂的墨黑发丝,有一种撩人的美丽,引得过往女性行人,无不侧目。令石中玉得意的是,她虽然只穿着普通的文士服,不起眼儿的山茶灰颜色,但如玉美少年的风姿也不可忽视,年纪低于十三岁的少女,偷看的其实是她。
不过,她对古风男倒没怎么着迷。毕竟,天天对着慕容恪的妖孽脸和健美身材,有几回还见过完全无包装版的,她已经有了超强的免疫力。有一种名为慕容恪的烈酒垫底儿,她怎么还能再醉倒在别人的石榴裤下呢?
但不得不说,古风男和她的哥哥,现在叫阿忘的马夫都是一品美男。裕王府里那个,是超品。没办法,妖孽不可能降生太多的。
“总之谢谢兄台啦。”石中玉拱了拱手,看天色将晚,又道,“不知有没有那个荣幸,请兄台吃顿饭,表达一下谢意呢。”
最近她身为裕王殿下的泡妞大使,经常早出晚归,慕容恪几乎不闻不问,她也乐得自由行动。而人家帮她追回来三十两银子,于情于理,也得意思一下才对。
再说了,吃个饭顶多用个半两银子,找个普通的饭馆可能还用不到,如果要掏谢仪,那一两银子都不好意思出手,何况半两。算起来,还是吃饭合算,毕竟她也有吃,十分省钱。
她本以为古风男会推辞,一般人不都会这样吗?她甚至想好了下面的劝说词,哪想到古风男点了点头道,“相请不如偶遇,如此也好。”在看到石中玉略愣了下的神情后,又浅笑道,“小兄弟一定纳闷我为什么不客气一下?”
“没有啦。”石中玉摇手,有点尴尬的否认。
古风男毫不介意地道,“我无意中帮了小兄弟一把,本不曾图报,不过看小兄弟是个知礼的人,我若不接受谢意,只怕你心里会久久放不下此事,倒不如全了礼,以后江湖再见,两不相欠,彼此又坦然,岂不是好吗?”
石中玉笑笑,也不回话,只做了个“请”的手势,前方带路。
她觉得古风男行事独特,这种人一般都有点傲气,她也不必婆妈了。或者也可以说,古风男很懂人的心理,别人欠你,会感觉不爽,你欠别人,得加个更字,真不如两清了的好。再或者说,古风男是个格外体贴别人心意的人,在随后的相处时光里,她更感受到了这一点。
比如,他会似乎无意中走到夕阳的那一侧,略举衣袖,为石中玉挡住仍然刺目的光线。又比如,他会不着痕迹的为石中玉挡开走过来的人群,让她没遇到任何挤撞。再比如,他点的菜即不太贵,也不会太便宜,让石中玉保留面子,又不会很肉疼。再再比如,只要石中玉表现出对某种菜的一点兴趣,他都会把那碟菜放到她面前,甚至连她自己还没有做出反应。
一顿饭下来,石中玉连对陌生人的心防都松了几分,若不是她对美男免疫了,这时候非得迷上这古风男不行。
这个古风男和石中玉遇到的其他男人都不同,如果说慕容恪是一座冰川里的火山,忽冷忽热地让她无所适从,而且就算深深吸引也不敢靠近;如果说她的哥哥是一片宁静的湖泊,看到现在的阿忘就想抱着他的手臂,枕着他的肩膀,是家的感觉;那么这个古风男就像闷热天气中的小雨,润物细无声般的出现,不是温柔,也不是热情,只是令人感到清爽、自然、舒服、好感倍增,觉得他本来就是身边的人。
能有这种接近力,这种观察力,这种融合度……也是一桩本事,极大的本事。
如果不是石中玉身体里有一个来自现代、见多识广的成年人灵魂,一见如故这种事,是极容易发生在古风男身上的。
“请问兄台贵姓大名?”快吃完时,石中玉才问道,“希望兄台不要以为我失礼。”
“玉顺馆,张秦。”古风男平静地道。
说完,张秦把酒杯放到唇边,低垂的眼睛借着长长的睫毛,从杯上偷瞄石中玉。
玉顺馆是什么地方,太府都里没有人不知道。他乃玉顺馆头牌名旦,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人们总是很鄙视他的身份,但要迷惑于他的美貌和地位,那种复杂的眼光,他看得多了。
奇怪的是,为什么眼前的小少年没有?反而有点愣愣的,像是用心记忆似的。难道真的不知道他?记得,这小少年上回还和裕王殿下来过玉顺馆,闹出大大的一桩丑闻,兵部尚书府的小公子,到现在还没下床哪。
他哪里知道,石中玉是真没听过张秦的名头,而且对玉顺馆的记忆不好,早自动在脑海中淡化了。她问张秦的名字,只是因为两人边聊边吃时,居然有无数的话题。
张秦的知识面相当广,琴棋书画、风俗人文、地理历史,无一不精,而且能讲解得生动有趣。这让石中玉虽然还在暗中戒备,小人的提防对方有别的目的,但仍然起了结交之心。
不要和陌生人说话,这道理她懂。可是因噎废食这句成语,也是很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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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第八十二章 直接崩断门闩
和张秦说得投机,不知不觉的,夜色浓了起来。
自打来到这个世界,石中玉对很多事一直不懂装懂,其实心底积存了不少疑虑。此时,假装无意地询问起来,从张秦那里知道不少事,心底不禁敞亮。但当她发现时辰不早,又连忙告辞,约好了以后有机会在西山堂见。因为聊了半天才知道,张秦居然是西山堂的常客。
可就算她紧赶慢赶,还雇了最快的马车,回裕王府时也过了闭府的时辰。正在那儿捶胸顿足的遗憾大燕没有电话,不然电过去叫蛐蛐来偷偷开门,孙福珩不知打哪儿冒了出来。
“孙管家!”石中玉想也未想就扑上去。
此时在她眼里,孙福珩显然是上天派来的天使。以她目前的财力来说,在外面过一夜是完全没有问题的,还能住上客栈的豪华房。不过夜不归宿的事若被慕容恪知道了,板子就算不落下来,她也没有好果子吃。所以,绝对绝对不能外宿。她不敢。
“小玉,你怎么在这儿?”孙福珩皱眉问,还略略表现了一点惊讶,演技极其精湛。
其实他一直跟在石中玉后面,她做过什么,他全部一清二楚。就算现在“偶遇”,也是为了解围。唉,当个暗卫可真难哪。特别是,还不能让迷糊的某位发现。只不知,殿下听到小玉和张秦相处融洽的共处一晚上的事后,会有什么反应?偏偏,他不能撒谎。
“帮殿下办事,回来有点晚了,正愁进不去呢。”石中玉情不自禁地拉住孙福珩的袖子。
“帮殿下办事吗?是自己玩得高兴吧。”孙福珩心道,嘴上却半点不说,只点了点头,随便打了个呼哨。
他们平时走的都是后街的东角门,有专门人看着的。石中玉还以为是平日看门的婆子来开门,没想到竟然是四大铁卫之一的林特站在门里,不禁感觉奇怪。但慕容恪平时的古怪行为太多了,她也没特别关注,说了几句感谢的话就溜走了。
孙福珩别有深意看了林特一眼,“这么快?”他意思是,林特来得快。
林特却摊开手说,“明明是太慢了。”
孙福珩知道林特说的“慢”不是自谦速度,也不是指他来得慢,而是他暗中保护及监视的某人回来太晚,于是他叹了口气,大步往小道场走出。早上他出门时,殿下说过会在那里处理公事,那么他就不必到久思院去。
他不明白殿下是什么心思,但殿下既然让石中玉帮助谋娶金将军的女儿,又为什么这样不放心,每天坐立难安的等待呢?是真的想娶金小姐为妻,还是……
石中玉这小子真是长得越来越女人化了,那双眼睛水汪汪的,再这么下去,殿下当真转变了兴趣也说不定的。不行哪,必须得想办法拦着,不然怎么对得起先皇后娘娘。
咬牙切齿的想着,人已经到了小道场外。孙福珩侧耳细听,听到茶杯落桌的声音,连忙进了屋。那声音表明殿下在等他,容不得他犹豫。而且他也决定了,就算现在闹腾得厉害,他也要实话实话,毕竟如果殿下生了石中玉的气,两人的关系说不定就疏远了。
说句托大的话,虽然他地位低,却一直跟在殿下身边,别人不了解殿下,他却了解。殿下是个傲性的,从小到大都没这么在意过一件东西或者一个人,石中玉是头一个。
照这个架势……是最后一个也说不定的。
“金家又留饭了?”孙福珩才进来,慕容恪就问,随后讽刺地笑道,“这小子很会混饭吃啊,居然这么快就讨了金小姐的欢心。”
“这样对殿下有利。”孙福珩中肯地说,“最近因为小玉去找金小姐,金小姐推了不少豪门女眷的请约,最近消停得很。”
“他倒是尽责。”慕容恪不置可否。
“不过今天没留饭。”孙福珩硬着头皮往下说,一五一十的,力图不错过任何细节,“小玉去了西山堂,跟那里的老板苏仪密谈了会儿,出门遇到了一个算命的,又聊了会儿,然后遇到小偷,钱袋子被抢走了。”
慕容恪挺高兴。
不知为什么,石中玉只要遇到狼狈的事情,他就很开心,不管是在他面前,还是不在他面前。还有,他很喜欢,非常喜欢,确切地说是特别特别想欺侮那小东西,可若有别人欺侮,他就想杀掉那个人。
“那小子那么爱钱,又刚被罚了三年的月银,一定气得跳脚。没哭吧?”他轻扯着唇角微笑,但说到最后一句,心里微微扭起来。
他不熟悉那种感觉,是心疼?还是不舒服?难道是因为晚饭没吃,饿得胃疼?哼,是哪个贼这么大胆,明天就上疏皇上,要求整治京都治安,他亲自督办!
“倒没来得及哭。”孙福珩深吸了一口气,把石中玉遇到张秦,然后一直和张秦吃饭到很晚,以至差点进不了王府的事说了。
慕容恪的脸色阴沉下来,但并没有像孙福珩预料的那样发作起来,只沉默了半晌道,“不用管,只要没人想不利于他就行。毕竟,对付他就是对付本王。”他给自己找借口,很方便。
事实上,此举就是要保护石中玉,至于别的……他忽然很想看那小子如何面对突然拥有的一切,想看石中玉在八面玲珑、春风得意的时候,还会不会对他忠诚。可是忠诚?那小子似乎从未有过,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他和石中玉到底是个什么主仆关系,怎么好像他在侍候石中玉似的,而不是相反。
“若有人想对石中玉出手,不管什么原因,也不管什么后果,格杀勿论!”临了,他又补充了一句,“但不必让石中玉知道,只要他每天全息全影儿的回王府来就行。”每天等到那小子回来,他的心才能落在肚子里。
这是何苦来哉?孙福珩暗想,嘴里却应了声是。
“他到西山堂去干什么?买书?”慕容恪又问,很好奇石中玉喜欢什么书。或者,他的书房也可以放点新籍,平时当消遣嘛。
“没见小玉买书,甚至没有翻看。”孙福珩道,“他们似乎有事要谈,可属下离得远,并不曾听到说了什么话。”
“你说他有钱袋子?”慕容恪突然发现这个细节,“小玉不是没钱?那钱袋子,难道是西山堂的苏仪给他的?”
“很可能是。”孙福珩抬起头,“小玉进西山堂时,身上还没挂钱袋子。可出门后,腰间却是鼓鼓的。不然,小偷也不会盯上他。但是殿下,那小偷来得古怪,以属下的经验来说,有点不太正常,只是属下暂时想不出来哪里有问题。”
“不用猜了,肯定是做的套儿,让那傻小子自己往里钻。”慕容恪略想了想就冷笑道,“想那张秦是什么人?玉顺馆的头牌花旦,等闲人不放在眼里,那个时辰又怎么会在南城乱转,应该准备夜戏了吧?再者,这也太巧了,倒像是戏文。只是这么烂的戏,本王好奇到底是谁编出来的?又是什么目的?去查。”最后两个字,说得冷酷无比。
孙福珩又应了声,心中有点计较,但因为还没揭破,倒也不急着说明。可是殿下为什么那么信任石中玉呢?小玉和苏仪暗中来往,殿下就没想过,小玉是来谋划什么的奸细?这种信任实在难得,石中玉那小子都不知道自己得到了什么。
“还有其他事要禀报吗?”慕容恪又问。
“暂时没有了。”孙福珩摇头。
“你做得很好,最近要辛苦些,两头的事都要你看着。”
“属下职责所在,不辛苦。”
“嗯,那你先下去歇着吧。”
孙福珩低头退下,等他的身影全部消失,慕容恪完美的脸上,才露出烦恼之色,犹豫了良久,起身向久思院走去。
此时的石中玉才洗了澡,正站在床边绞干头发。突然,她感觉后背的汗毛全竖了起来,立即扔了干净的白棉布,跳到床上去,拥被子于胸前。这反应比武林高手还高手,全是出于女性本能。不知从何时起,只要慕容恪出现在她身边一百米之内,她就会有感觉。
啪的一声,闩好的门栓断了。
石中玉忍不住翻白眼。
还皇子?还大燕最高贵的人之一?进人家房间连门也不敲,直接崩断门闩。就算她只是个家丁,他当主人的也太无行了吧?她的小白兔好可怜,白天勒着,晚上放养还提心吊胆,上回就差点被发现,幸好慕容恪没太盯着她的胸瞧,可她不能大意。
好运,不是永远都有的。但愿这次他不要掀她的被子。瞧瞧,她都过的什么日子呀。
“见过裕王殿下,请恕小的无状,因为衣衫不整,不能全礼。”慕容恪一进门,石中玉就可怜巴巴地道,意含指控。
这一招叫以退为进,免得慕容恪横挑鼻子竖挑眼,让她下床见礼就麻烦了。不是很同情她是天阉的吗?那么,好主人就不应该让有隐私的手下为难。好吧,她是恃宠而骄,但她了解慕容恪的底限,这样做也是在保护自己啊。
其实,慕容恪不喜欢人家怕他,越自然对待他越好。他的心,一直都很寂寞。
果然,慕容恪并没有叫石中玉起来,而是几步走到床边,居高临下地说,“你的字不错。”
“愿为殿下效劳。”石中玉努力保持狗腿本色,“不知殿下要写什么?”
不会现场让她写吧?那样的话,她岂不是要下床去?天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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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三章 此时此夜难为情
“写一封信,给……金小姐。”慕容恪的语速缓慢,略歪过头,似乎有些迟疑,有些不确定。又似乎……有些其他情绪。
“殿下,这样做……恐怕不太恰当吧?”石中玉很吃惊。
虽然风气开放,但未婚男女私下捎带书信也是于礼不合的。何况,还是皇子贵胄与高门闺秀之间?当然啦,这位裕王殿下是一向任性妄为惯了,什么惊世骇俗的事都做得出。但人家金小姐是个正常的姑娘,若感觉受到羞辱,生气是最轻的反应。若真的恼了,把她打出将军府并不允许她再进入可怎么办?
金家是不可能去找慕容恪麻烦的,最大的可能就是拿她这个裕王的贴身家丁出气。修理她就是打慕容恪的脸,这样又表达了自己的态度,又不会太得罪人。
那她不是太倒霉了?其实,受点气倒在其次,以后再也见不到哥哥了怎么办?还有很多事情,很多秘密需要她一点点揭开。重生了,她不能稀里糊涂的活啊。
但是,她从没见过慕容恪这种迷惑的神情,那纯粹邪恶的眼神竟然掺杂了一丝脆弱,害得她的心狠狠跳了一下,差点冲破胸膛。
淡定!淡定!美色当前,就好比身处缺氧的地方,心跳不正常是正常的。她对自己说。
“你不用管,只写你的就好。”慕容恪的眉头皱得更紧,觉得就这么站在石中玉面前,呼吸有点不畅快。特别是石中玉才洗过澡,浑身上下透着那么鲜嫩可口,一头湿漉漉的柔发随意披散在细弱的肩膀上,无论怎么看,都是个可爱的姑娘,令他想冲过去,抱在怀里。
不行啊,这样不行啊,还是应该少见面。不然再这么下去,他很快就不能控制自己,做出那些让他恶心的事来。
至于还有那个金旖晨,娶进来会有诸般好处,可以说百利而无一害。据孙福珩禀报,金小姐与石中玉相处融洽,这样的话,石中玉以后就能长期留在身边了吧?金氏是正妃,将来掌管王府内宅的人,她和石中玉关系好,就不会伤害那小子。他也就不用每天提心吊胆了,而且石中玉更不必离开王府,远离他的视线,到没有他保护的府外去生活。
而他有了正妃,那些觊觎他的、以及还没有站队的人就老实了。他得到金敬仕的助力,不管他动不动,反正东宫是不敢妄动的。还有,金小姐身份地位足够,赵氏会消停些。
看,娶个长得还不错的女人而已,就能得到这么多利益,太划算了。况且东宫也在为长天谋娶金旖晨,他怎么能输?只不过叔侄两个同求一女,说出来荒唐难听,一切全在暗中进行而已。但,他的骄傲仍然令他不愿意自己输给东宫。
只是不知为什么,明知道娶了金氏女有那么多好处,他的心里却还是不情愿,好像堵着什么东西似的,总想着甩手不干,带着石中玉到那个城外的小庄子上,透口气。
所以,写信什么的,就算是试探金旖晨吧。若她发了火,不愿意与他结亲就算了。那样他也算努力过,只是没有成功而已。他为什么要对这个女人小心翼翼?笑话!只要长天不娶金氏女,别人谁娶她还不都是一样。
至于助力,他自有别有方法。
再至于石中玉,有孙福珩暗中保护,没人动得了这小子一指头,就算在将军府里也一样。
“什么内容呢?”石中玉忍下心头莫名其妙的不舒服感觉,犹豫半天才轻声问。
“情诗,会写吗?”慕容恪想背转过身去,却没有成功。
石中玉满头黑线,外加冷汗淋漓。私相授受就够可怕了,还情诗?这不是明显挑逗人家金小姐吗?好好的求亲,双方地位都高贵,成就了,就是一段佳话?为什么要搞得这么不光明正大,倒像要带好人家的女儿私奔似的。这个慕容恪,到底是什么口味呀。
“我只会写字,不会做诗呀殿下。”她也没办法阻拦慕容恪,只得消极抵抗,“不然,您做好诗,由我来代笔。又或者,您自己写才见诚意,我帮着传递就好。”如果笔迹什么的全是慕容恪的,她受到的牵连就不会太大吧?
虽然她图画造诣差,但欣赏力却是足够,因此知道慕容恪画得一笔好画。事实上,大燕国求裕王殿下一画之人,多如过江之鲫。而且他满腹诗才,文韬武略,无一不精,兼之能过目不忘,实在是老有才了。可偏偏从没见他写过字。
难道,他的字比画更珍贵,一定千金,平时难得吗?
“你写。”慕容恪简单的蹦出两个字。
平时精明狡猾,但关键时刻其笨如猪的石中玉根本没看出慕容恪有点不对劲儿,只得无奈的点头,“好吧,只要殿下不嫌弃我的字就行。但是诗,您得自己做。”
慕容恪垂下眼睛,看向盘坐在床上、很不守礼仪却还浑然不知的那个小家伙、那个扰乱了他的心的人。曾以为,自己的心脏位是空的,哪想到居然他的心还在,而且是被这个可恶的小家丁找到的。
诗?情诗?他望着眼前的小家丁,感觉胸中有一种没有规则的热流在四处窜,令他全身僵硬,大脑也僵硬,难受极了,真的想做诗抒发,可又偏偏一个字也说不出来,张了半天口,仍然只是目光盯在石中玉身上,不能错开。
好几天……没见了吧?
石中玉默默等待慕容恪的诗作,可半天了,没听到一点声音,反而感觉他的目光像点火一样,把她全身都烧起来了。她好热,但又不能掀开被子,于是不自禁的有些烦躁,却又不能大口呼吸,而屏住呼吸的后果就是更加冒热汗,脸蛋儿渐渐红了起来。
“殿下。”她不由得催促。
慕容恪还是没有说话,只是往床前走了一步。
距离的接近惊吓到了两个人,慕容恪迟疑了,死死站在当地,力贯双腿,仿佛不这样,他就不知道自有意识的脚会带他到哪里。
“诗也你做。”他闷闷地说,甩开头,终于转过了身。
“可是我不会做呀。”石中玉暗舒了口气,感觉紧绷的空气松泛了些,“要不……我听别人背过几首情诗,如果殿下不嫌弃,拿来用用也未必不可。”
“谁做的诗?”
“没名气的人啦。”对不起李白、李商隐、还有杜甫、白居易、苏轼等等的老几位,偷了你们的诗词,还要诬蔑你们的名声。不过穿越女卖弄诗文是第一规则,没想到我石中玉今天也不能免俗。
“念来听听。”慕容恪的声音仍然很闷。
石中玉想了想,念了李白的《秋风词》。
秋风清,秋月明,落叶聚还散,寒鸦栖复惊。
相思相见知何日,此时此夜难为情;
入我相思门,知我相思苦,
长相思兮长相忆,短相思兮无穷极,
早知如此绊人心,还如当初不相识。
一首念完,两个人都怔住了。所谓诗歌,就是有这种魅力,把人心里想说而说不出的那些个话,用最短的句子表达出来,然后每每念及,都百转千回。
其实这首诗与此情此境并不十分相同,却一下就动了慕容恪的心。他一句话也没说,直接走出了石中玉的房间。快踏出房门时,他的肚子咕叫了声,表明他晚饭,其实连中饭也没有吃。
石中玉望着他的背影,只觉得今夜的他特别奇怪。不过他人一离开,她感觉身上及心上的压力骤减,连忙掀开被子,发现身上都湿透了,澡也白洗了。
“歹命。”她叹了口气,先下床到门边,把断掉的门闩随便弄弄,把门抵好,然后到水盆边,拧了冷水手巾,抹去身上的热汗。
情不自禁的,她伸手按在自己的左胸上,突然就忆起那回慕容恪手掌覆上的感觉,心跳骤然加快,害得她做了好几次深呼吸,又跑到书桌边录下《秋风词》,以转移注意力。随后,她心底升出一种渴望,想看看慕容恪的脸。
“都是《秋风词》闹的。”她自言自语,又想起慕容恪临走肚子的咕叫,暗道,“殿下似乎没吃饭,听脚步声似乎也没留在久思院。但他嘴巴这样刁钻,不知那边的小厨房会不会做些可口的饭菜给他?现在,有人在身边侍候他吗?”
又想了会儿,决定亲自到小道场去看看。一边走还一边还骂着自己养成了奴性,其实慕容恪饿不饿死,与她有什么相干呢?居然主动要去侍候。
贱!真贱死了!
天已经很晚了,各院都关了门,而她要去西院的小道场,很是与穿山游廊院的守门婆子费了一番口舌。还是念在她是裕王殿下的宠仆的份儿上,那婆子才打开了连接东西院的通道。
与此同时,慕容恪心里正堵得慌,只好在小道场的书房内,提笔蘸墨,瞪着桌上的上好宣纸,想把《秋风词》写下来。
“相思相见知何日,此时此夜难为情。”
“早知如此绊人心,还如当初不相识。”
他喃喃念着这两句,竟觉得整颗心都被这词句给熬干了,咬着牙,手哆嗦着,终于落笔。
石中玉跑来的时候,就是见到他这幅模样……满头大汗,手臂僵硬,一脸烦恼和戚戚然。
那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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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狐狸精狐妙妙修炼千年,终于飞升仙界。可谁知前脚刚刚踏进南天门,后脚就被赶来的南华帝君一巴掌拍得魂飞魄散。NN年后,魂魄得以重聚的狐妙妙重生在刚刚拜入山门的小女孩温小碗身上,重新修炼,立志再上仙界,一雪前仇!
第八十四章 裕王殿下的小秘密
全是黑豆豆!
亲爱的裕王殿下写在纸上的,没一个是能认出的字体,整篇的黑疙瘩!
难道,他不会写字?堂堂的七皇子,天下间没有他不能做的事,一个天纵奇才,居然不会写字?可是,他读与画都没问题呀。这是怎么回事?!
石中玉目瞪口呆。
慕容恪同样目瞪口呆,同时还很恼火,但更多的是羞愧和悔恨,以及无地自容。
长年习武,他的耳力不会如此弱的,但因为那两句诗,一颗心就像放在干锅里烧似的,居然没注意石中玉走近,直到他一直站到书桌前来。
这小子不好好睡觉,干什么来了?为什么半夜会跑来?这下子,那不能告人的小秘密,全被石中玉知道了。
两人就那么互瞪着,一动也不动,全震惊于这个事实之中。
半晌,石中玉绕过书桌,温柔的、小心翼翼的、从侧面、拦腰抱住了慕容恪,即细心而妥帖,又保证自己的关键部位不要被碰到。
慕容恪真的很可怜啊,为了自尊,苦苦保守着这个秘密。他是那么骄傲的人,这种情况一定让他格外鄙视自己,羞于启齿吧?
其实这只是书写障碍,发病率相当之低,是脑子中某根神经发育不好,明明知道字是怎么写的,阅读也没有问题,手脚四肢也正常得很,甚至还可能是文学奇才或动手强人,可就是落笔时,笔画无法成形。
这种病在现代根本不算什么,只要进行有针对性的训练就可以克服,但在古代,恐怕又会被披上迷信的色彩,继而妖魔化。比方说慕容恪是妖孽,身为非人类,自然是不能写字的。也许,慕容恪本身对自己也有种种怀疑,那么他的心理岂不是更痛苦吗?
“这样巴结也没用。”慕容恪突然开口,因为要控制颤抖,身子绷得笔直,“你知道了本王的秘密,必须被杀人灭口。”他强迫自己强硬,不然就无法面对这种突发状况。
他小时候写不出字,急得撞墙,以至头破血流,还因为苦苦练习,手指差点废了。他不是不肯努力,可就是做不到写出一个完整的字。于是,从小到大都只能以各种顽劣为借口,找人代笔。今晚,他太想把胸中那股抑郁之气发泄出来,结果……仍然如此,还被石中玉看到了。
世上知道这个秘密的人只有他自己,还有故去的母后。如今石中玉也知道了,他要怎么办呢?本来,不应该有任何人知情,否则他会倍感羞辱。
“殿下。”石中玉轻轻笑,却丝毫让慕容恪感觉不到嘲讽或者害怕,“我打破了您的御赐茶具;我们的蛇果之约到现在也完不成,那棵苹果树根本就没有发芽过;我知道您沾一点酒就会醉得不省人事的底细;现在再多一条有什么了不起的?要被灭口,我早死了八百回了。”
“你以为,本王不舍得?”慕容恪语带威胁,却仍任由石中玉抱着。
“您当然舍不得,到哪找我这样贴心的好小厮,聪明伶俐、大方忠厚、诚恳好学、人品高贵、长相好、性格好、态度好的三好家丁哪。”
听石中玉这么大言不惭的夸自己,慕容恪被撞破秘密的慌乱和羞耻感降低了不少,冷哼了声道,“你这是同情本王喽?”
石中玉拥抱慕容恪,不过是一时的心疼,时间久了就陷入尴尬,继续抱也不是,放开也不是,此时借机跳步后退,摆出夸张的样子道,“殿下,我为什么要同情您,我羡慕还来不及呢好不好?人吃五谷杂粮,哪有不生病的道理。可您倒好,生的病都与众不同,透着那么一股子不凡,我有什么好同情您的。您不知道,我多么想得点奇怪的病,好让我看起来也特别点,比如夜盲症或者先天性心脏缺陷什么的,就是一到晚上就看不到东西,或者受点刺激就昏倒,那有多凄美啊。”
慕容恪愣住,平生第一次不知要如何回答别人的话。
他盯着石中玉,企图看到石中玉流露出的一点儿轻蔑和嘲笑,可是根本没有。反而石中玉一脸的羡慕和惊叹,好像他这个毛病是多么了不起的本事似的。本来,这个秘密是压在他心里的山,可为什么让石中玉一说,倒像是他得到上天眷顾似的?
这家伙还说他自己不特别吗?他很特别了,特别的反应,特别的看待,特别的……让他的心底升起莫名的情绪来,又软又热,把他缠裹得动弹不得。
当初,这小子看到他背上的烧伤,没有害怕,而是惊叹伤口的美丽,还提议让他去纹一条龙。现在这小子没有鄙视他不会写字的事实,竟然妒忌得不行似的。
而他……居然相信了,曾经认为那么可耻的事,突然一下子就云淡风轻起来。
“你说,这是病?你怎么会知道,难道你还会医术?”因为略有点尴尬和不好意思,慕容恪转移话题。
“嗯,我小时候听外国的大夫说过,但能得上这种病的人很少哦。所以殿下,您真的是很独特的人。”石中玉煞有介事地说,“其实也不是什么大问题,听说是脑子里有根筋不动了,如果想恢复,也不用急,慢慢训练就会好。如果是我,我才不要治好哩,缺陷让我与众不同。”
“真的?”慕容恪仿佛看到了希望。
他是不允许自己有缺陷的人。至于写字训练,石中玉懂这么多,以后就让他来侍候了。
石中玉用力点头,“骗您是小狗。再说了,我可以做殿下您的手,您想写什么,我来代笔就好,反正您那聪明绝伦的大脑是无人可取代的。写字,小技而已。”
明明知道石中玉在拍马屁,慕容恪还是很受用,因为不想流露出来,居然忍得很辛苦,假意板着脸道,“你不知道府里禁夜吗?无故不得外出,你这时候跑出来做什么?”
“我就是有故啊。”石中玉摊开两手。
无意中撞到慕容恪羞于见人的秘密,她只好一直插科打诨,就为了免得慕容恪尴尬,或者恼羞成怒。她真的对他抱有一种怜悯,深刻理解在他光鲜华丽外表下的创痛,所以她夸张搞笑,想驱散他心中的阴霾,真正高兴起来。
老天,这世上还有她这样的忠犬系姑凉吗?
“殿下刚才从我那儿出来时,肚子饿得咕咕叫。”她继续说,“我担心别人侍候不好殿下吃饭,特意跑一趟的。您不赏我就算了,还责备。”
这话又熨帖了慕容恪的心,他的心防瞬间放下,抚了抚胃部道,“本王是有点饿了,你来得正好,快去准备。”
石中玉应了声,转身就往小厨房跑。她觉得,应该给慕容恪一个独处以及消化的时候,被人家发现秘密自然会轻松很多,但也需要适应。
哪想到才走到门口,慕容恪却叫住她,“小玉。”他直呼她的名字,很少见。而他的突然温柔的声音,令她全身起了一层鸡皮疙瘩,麻麻的。
“小玉,本王对你承诺。”慕容恪的声音很轻,但极为郑重,“只要你不背叛本王,本王就护你一生,绝不让任何人伤害你。”
石中玉一脚门里,一脚门外,手扶着门框,却没有回头。
心底,不是不感动的,这类似于情话的语言从慕容恪嘴里说出来是多么难得,她比谁都清楚,也知道这承诺是多么有保证性。可是,她终究是要离开的。就算那棵苹果树不开花,她也必须要离开的。她又不是白痴,很明白她的“男人”身份,她的低下出身,她的爱情婚姻观点,都与慕容恪相距有多么远,要真以为穿越女可以为所欲为,那才是真的傻。
所以,这些温柔,这些真诚又有什么用呢?不是有句电影台词吗?不被别人抛弃的秘诀就是先抛弃别人。
早知如此绊人心,何如当初不相识。
这话,多好。
“您还欠我三个承诺呢。”她笑道,顾左右而言它,“裕王殿下一诺千金,我得好好想想要什么好东西。或者,要很多很多的钱。对呀,我还得给您泡妞哪,说不定那时,殿下又要赏赐我什么贵重东西也说不定。”说着,她跑了出去。
慕容恪低下头,看着四处是黑点点的宣纸,第一次觉得……其实也不是那么难看。他心情无比轻松,暗下决心绝不让石中玉赚到钱。有了钱,这小子跑了怎么办?他总有感觉,石中玉可能不会一直待在他身边。他不能容忍这小子离开,也许,他该调查一下石中玉的来历。没有人是无根的,就算看起来无根也一样。
不过转念一想,记及石中玉说帮他泡妞的话,心里又阴暗沉重起来。娶金敬仕的女儿,真的是必须的吗?可不可以……虚着正妃之位,反正也不能娶小玉对不对?这世上还没听过有男王妃的。
他被自己的念头吓了一跳,烦躁地把那写字不成字的纸张撕碎了。
还是娶了金旖晨吧,就放在正妃位子上,并不碍什么事,还省得麻烦,也省得他再生出些娶个男人的可怕心思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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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便说一句,在书评区看到大家的评了。其实,66充分理解大家急切的心情,我看剧时,也会为男女主角的纠结却不能立即在一起而焦心。
但写书时又不一样了,考虑得比较多,大家不觉得恪恪和小玉之间的障碍其实是非常大的吗?突然在一起,是不太可能的。他们的爱情,必经历千山万水。还有啊,这本书不止他们两个,目前为止出场的人物不多,但很多人有很多戏的。大家表急,请慢慢欣赏。这两章是纠结了些,因为他们要给自己定位,才好有下面的故事。
谢谢。
第八十五章 三足鼎立
在大燕的国都……太府都表面上的平静和繁华下,日子一天天过去了,转眼就临近年关。
裕王府的大小事宜由侧妃赵氏管理,所以再忙碌的景象也与石中玉无关。毕竟,她是裕王殿下的贴身小厮,只听从慕容恪的命令,旁人支使唤不得。
奇怪的是,两个月来,慕容恪也早出晚归,两人单独见面的机会,一只手都数得过来。
这样……也好。
有诗为证嘛:第一最好不相见,如此便可不相恋。看不到,自然就不想。但是到底真的想不想念,干脆忽略掉这个问题。至于做梦梦到的……当然不算!
石中玉这样对自己解释,觉得只要下定决心,就不会陷到那个深不见底的坑里去。而且她是个好家丁,就算慕容恪一直没有召她侍候,她也尽职尽责的做好泡妞大使的工作。
经过两个多月的接触,她对金旖晨有了相当的了解。
金小姐的性格具有两面性,一方面是内心本质,可能母亲早逝,又长年和行武的父亲在任上的缘故,金小姐的心性自由,行事往往不拘小节,也不太守大家闺秀的规矩、不在意地位身份什么的,可算得上真挚自然。比方,她现在是个“男人”,地位是奴仆,但金小姐却自然的和她结交,不在乎别人说什么。
可是另一方面,倘若金小姐愿意,她就能圆滑世故,办事滴水不漏,跟每个人都不远不近的,还能让所有人都喜欢她。显见,这份为人处事的功力,是长年训练的结果。
石中玉先前还羡慕金小姐有个宠爱、纵容她、思想开明的父亲,在这个封建年代可以允许女儿自由择婿,但相处下来她就发现,金敬仕对女儿的诸多苦心栽培,肯定不是让她进入平民小户的。也就是说,这个择婿的自由是有底限的。金小姐必定要嫁入豪门,只是哪一个豪门的问题。
而自从金氏进京,觊觎金小姐的皇亲贵戚、世家子弟不可谓不多,但两个多月下来,竞争者就只剩下三个人了。
慕容恪本身没有举动,也没有派人上门提亲,但他的贴身家丁,也就是石中玉频繁出入将军府、并深得金小姐喜爱、差不多已经成为金小姐玩伴儿的消息不久后就传遍京都。这件事很说明问题,谁不知道裕王七殿下和他的贴身小厮有一腿?这样重要的人物亲自出马,表明了慕容恪对金小姐兴趣浓厚。毕竟金小姐是自主择婿的,讨了金小姐的欢心才是关键。而以慕容恪的凶残霸道之名,又有谁敢跟他抢?指不定他当街一剑把人杀了,回头皇上派他上北魏边境溜达一圈,这事就糊里糊涂的揭过了。
唉,国之不国,法之不法,老天降下这种妖孽,实乃大燕之祸啊。很多人这么议论,却没人敢说出口。
好在,还有敢和裕王殿下叫板的。
其中之一是皇上的宠臣,一等勇毅公甘铎。这位三朝老臣为其孙甘绍廉向金小姐求亲,其意甚诚,多次拜访将军府,全太府都的人都知道。而甘绍廉也确实是青年才俊,年方二十,是前科的状元郎。加上甘铎的儿子、甘绍廉的父亲是领侍卫内大臣。甘家满门是文武高官,家世显赫,背景深厚,绝对的高门大阀。论势力,竟不输于裕王多少。而且,甘铎为人刚正,与裕王殿下多种不对付,若不是皇上压制,可能早起了很多回冲突了。所以这次,是断不会退让的。
其中之二,就是当今东宫掌主,皇太孙慕容长天。本来东宫行事低调,也不愿意爆出叔争妻的丑闻,可皇后和太子妃多次表明对金小姐的赞赏,还屡屡请金小姐到皇宫和东宫去觐见,明眼人一看也就懂了。
有这三个强大的求亲者存在,其他人根本没戏,所以都很眼色灵活的撤了,改为以一种看戏的态度观望。到底金小姐这只鹿死在谁的手里,结局难料,据说地下赌庄为此还设下了盘口。
慕容长天:东宫之主,地位正统,年少英俊,温柔端方。
甘绍廉:青年才子,文采斐然,世家名门,前途远大。
慕容恪:文武全才,圣眷正隆,出身高贵,大燕第一高手兼第一美男。
经精密分析,三家的赔率差不多。
“你们忘记分析一样……裕王殿下的贴身小厮。”开盘口时,有一个经常流窜于市井的假道士曾经在外围嚷嚷了个遍,“据贫道夜观天象,那小家伙可是左右局势的关键呢。事情的结局如何,可都在他的身上。”
不过没人理他。
这种高门贵胄间的争斗,凭一个家丁再受宠,也终究是个下人,是个玩物,能起得了什么作用?三足鼎立啊,大燕国,特别是太府都好久没有这样的盛事、这样的全民性娱乐了。
在这场能左右大燕国热力的亲事竞争中,各位当事人多多少少都了解一点外面的会议,不过却全部都很沉得住气。至于石中玉,她假装不知道,而金旖晨则完全不在意,该吃吃、该喝喝,该玩玩。从这方面看,金小姐实在是个洒脱的聪明人,不过她偶尔莽撞地行事作风,却也不是装出来的。只是因为她本质纯良,甚至大大咧咧的,但外表的保护层启动起来的话也相当完美就是了。
过了年,金小姐就十七岁了,但她似乎对现在的状态很享受,没有急于选谁或者弃谁,也没有要快嫁人的意思,日子过得挺逍遥。若说她有什么反应,也就是和石中玉相处融洽,两人共同话题很多,假如不是因为石中玉的“男儿身”,简直就是把石中玉当闺中密友了。因此外界有传,在求娶的争夺战中,裕王殿下稍稍领先。
“金小姐对咱们殿下到底是什么态度啊?”有一次,向来沉默寡言的孙福珩也忍不住问。
石中玉只耸了耸肩,因为她无话可答。
第一次把情诗送到金旖晨手里时,她的反应出乎预料,即没有生气,也没有羞涩,而是大方地表示了对《秋风词》的赞叹,说了句,“没想到裕王殿下还有如此文采。”
石中玉哀悼了下李白同学,接着笑道,“我活了快十六年了,就没见过比我们殿下更出色的男人。若错过了,只怕得后悔死。”
她当然向着慕容恪说,但其实心里也很矛盾。私心里,她希望慕容恪能娶金旖晨,毕竟金小姐本质好,披上保护色时也能保持适当的善良。若金小姐当了裕王正妃,对于她这个还有三年王府时光的小人物来说,是福音。
不然的话,就冲着她和慕容恪的绯闻,坐在正位上的哪个女人都会把她当成眼中钉。一个赵碧凡就让她时时提防了,再来一个妒妇,她还活不活了?而现在慕容恪似乎是对她失去了兴趣似的,不闻不问。当靠山倒了时,她才知道自己暴露在一群女狼之间是多么脆弱和危险。
当另一方面,人非草木,和金小姐相处久了,两人间自然产生了友情的苗头。慕容恪不会是个好老公,对女人冷漠无情,这一点她比谁都清楚。有鉴于此,她又不愿意让金小姐嫁过来。
也许,她不赞成这桩婚事,还有别的她本能的忽略了的原因。只是慕容恪要求她隔三差五就写点情诗送给金小姐,她已经搜肠刮肚的剽窃了不少千古名文,脑子都快干了,金小姐也确实开始对慕容恪刮目相看,好几次表达了对慕容恪的仰慕,令她内心更加矛盾起来。
“呀,天真的阴了哪。”金旖晨扔下绣绷子,兴高采烈地跑到窗口望天。
这个年代有玻璃,虽然品质不太好,又贵得要死,但金将军的独生爱女还是用得起的。加上太府都临近北地,民间备有火炕,在寒风凛冽的天气里门窗关紧,再加个火盆,屋内就温暖如春,半点不冷的。
可石中玉毕竟是小厮的身份,别说炕头,连炕边也轮不上她坐,满屋四五个丫环侍候着金大小姐,她只是搬着小凳子坐在火盆边上,捧着个大碗喝茶,充满了旧社会的感觉。
金旖晨并不像外表那么粗鲁胡闹,实际上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不过她更爱骑射箭。据石中玉冷眼旁观,其实她对骑射之术也未必真的喜欢,她只是越做不好的东西就越有兴趣。
“那要好几天不能骑马了哪。”果果也跑过来,看着天色,“瞧这样子,会是一场大雪,但一时半会儿未必下得来。”
“你又懂了。”金旖晨点了点果果的脑门。
她身边至少有四个大丫头,还有七八个小丫头侍候,但果果是她最贴心的。如果她嫁到裕王府,果果也必是陪嫁的丫鬟之一。
“老爷不是教过小姐,浓云要发红,这雪才下得大,下得痛快。”果果道,“小姐,太子妃的请是不能拒的,咱们要快做准备。若要去,就得即刻动身,不然就赶上雪天了。”
太府都城内有一条玉带河,城外则有一座玉带山,只不过是和兰望家所在的庄子是相反的方向。玉带河的水就发源于玉带山,那山的半山腰有一条终年不断的缠绕溪流,玉带山和玉带河都因此而得名。
玉带山上风景宜人,建有几处皇家山庄,是皇室成员夏日避暑和冬日赏雪的地方。就在前两天,东宫太子妃吴氏给金旖晨下了贴子,说今年雪晚,但几天内就会降下初雪,请金旖晨去皇庄小住。
“那就快动身吧。”金旖晨转过身来,目光闪闪,显得有点兴奋,“小玉,你和我一道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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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有话要说………………
抱歉,今天更新晚了。
还有,下午本说三点加更,但突然有事,所以改为五点左右吧。
放心,66不食言,一定会更的,只是稍晚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