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准备
“咳咳!”周季见沈欢侃侃而谈,有越说越激烈的趋势,赶忙咳嗽几声,打断了开来。
沈欢张开的嘴停了下来,他本是聪明人,当即明白周季的意思,他刚才说得忘乎所以,竟然有了指点江山的冲动。朝政得失,却也不是能当街谈论的,这个时代,可没有后世标榜的“言论自由”呀,虽然宋朝不因言杀士大夫,若是一个不注意,得罪了朝廷或者高官,给你小鞋穿那是没话可说的。再说他现在也还没有功名,若是说的不当,进了官家耳朵,下个旨什么的,自己就也只有做柳永的份了!
想到这儿,沈欢出了一身冷汗,还好周季提醒及时,不然就要有纰漏了,天知道他刚才准备说的话里有没有影射什么的,这个赵仲也是初次相识而已,若由他之口传了出去,那就真的怎么死都不知道了。
“好险,好险!”沈欢一边庆幸,一边佩服周季老成。
看着赵仲一幅洗耳恭听的样子,沈欢一阵尴尬,连忙说道:“算了算了,这些事也不是我们这些年轻人可以谈的。身无功名,在此谈论也不过徒增烦恼罢了!”
赵仲闻言大失所望,脸显懊恼之色,末了叹道:“其实小弟今天来还有一事想向王大人请教的,如今看来,还得继续疑惑下去。沈兄大才,不知可否为小弟解疑一二?”
沈欢都有点怕这家伙的问话了,不是些与朝政有关就是涉及高深学问的,应付起来令人头疼,只好说道:“赵兄需要请教王大人的问题,小弟哪有能力解决的了!”
赵仲自顾说着:“若不得解,小弟食寝无味。”
沈欢也不愿再多说什么,免得说多错多,接口道:“赵兄,不如他日再拜访王大人,让他为你解惑。今日出来为时已久,小弟也该回去了。不如就此别过?”
“啊?”赵仲吃惊不已,“沈兄,小弟还想与你多多交流才学之道呢!”
沈欢给周季打了个眼色,让他帮腔。周季明白过来,站了起来,说道:“赵兄弟,沈兄弟出来大半天了,家有母亲,还需回去照顾一下。”
母亲都抬出来做挡箭牌了,赵仲当然不能再多说,只好说道:“既然如此,今日就此别过。他日有暇再向沈兄请教诗词之道了,小弟对于诗词,也是极其喜欢的。”
“一定一定!”沈欢干笑着客气,再客套几句,与周季下了楼,到附近找了辆牛车,跳上去就往回赶。
坐定后周季笑道:“这位赵兄弟,真让人吃不消,好像对一切都希望了解似的,求知欲很强呀。这样也不是知是好事还是坏事。”
沈欢对道:“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不懂就问,总比那些不懂装懂的要好一些。孺子可教也!”
周季一拍他的头,哭笑不得:“你不过与他年纪相仿,何来这么多老夫子的感慨!”
沈欢装模作样地感叹:“廉颇老矣,廉颇老矣!”
两人相视哈哈大笑。
最后沈欢沉吟地道:“这个赵仲,看他一身打扮,应该不是寒家子弟,想来是京中权贵子孙,这种人,能不招惹就不招惹吧。”
“确实也是!”周季点头同意。接着两人就聊到其他方面去了,本来因见王安石不愉快的心情也淡了许多。沈欢从周季口中得知,这么多天他一直把精力都花在《数学总则》上,钻研得也算差不多了,又弄了一些副本出来,打算过几日把原本还回给沈欢。沈欢不置可否,这《数学总则》,还没有到它发挥的时候。
这次回程,周季却不打算跟着回沈家了,经过潘楼街,在自家酒楼时就下了车。他下车的当儿掏出铜钱来,径自给了路费。沈欢阻止不及,只能任其付了,心里却更感动,也明白周季此举是为了给他省些钱出来家用。一路感慨回到了院子里,时已过了正午。
这里的院子比以前的沈家要大许多,又没钱请得起佣人,因此打扫之类的事都只能自己动手。沈氏没事可做,每天起来就开始清扫,花一个早晨才把里里外里整理干净。一进院子,地上的砖块都干净极了。
“大哥!”一声清脆从耳边响起,沈欢不用看也知道是他可爱的妹妹小莲儿了,她从里房里窜出来,一路小跑,过来就抱住沈欢的大腿,撒着娇。
沈欢见她脸蛋红润,还喘着娇气,不由抱了起来,在她小脸上咬了一口,呵呵笑道:“小莲儿,吃饭了没?”
小莲儿认真地点头说道:“用过了,娘也吃了。大哥,你呢?”
“我也吃了。”
小莲儿不高兴了,嘟着嘴道:“大哥又不回家吃,人家想和你一起用餐嘛!”
“好好,以后就陪你好不好?”沈欢只能这样哄了,以前他忙着学习,而沈氏忙着织补,没有多少时间来照顾小莲儿,只让她在一边玩耍而已,随着年纪的增长,她也慢慢懂事,更不肯让家里担心,一向表现都比较乖巧,家人里也只有他可以粘着点了。
“我要听故事!”小莲儿狡黠的大眼睛一眨一眨的,有着得意的神色,见沈欢没一口答应,在他怀里扭了起来,“人家要听大哥讲故事嘛!故事,故事!”
“好好!”沈欢没有办法了,只能继续充当保姆的身份,“就讲故事,现在就讲好不好。上次讲到哪个故事了?”
小莲儿兴奋起来:“上次说到吃不着葡萄的狐狸了。狐狸坏死了,吃不着就说是酸的,熟了的葡萄明明是甜的嘛!”
沈欢大汗,看来《伊索寓言》还有得一讲,这些小动物,就是吸引小朋友,不得不佩服当年这个叫伊索的奴隶,脑袋就是好使,能寄寓意于这些小狗小猫上;不过他心里也一阵发苦,以小莲儿这个状态,貌似一本《伊索寓言》撑不得多久了,以后她要是再缠着,该开讲什么了呢,《一千零一夜》?确实也是个不错的故事,能教育小孩子,不过惨就惨在当年他读此书时不够用功,没看几篇就丢下,别说讲个一千零一夜那么久了,估计几天就得辞穷。还真是烦恼呀,小孩子也不是那么容易糊弄的!
“小莲儿,那今天大哥给你讲守株待兔的故事好不好?”沈欢觉得讲故事也需中西合璧为好,免得小孩子学多了西方的东西就崇洋媚外了。
“不要!”小莲儿嘟着嘴不依,“大哥记性不好,这兔子的故事都讲过了,我要听新的!”
沈欢脸都黑了,讲故事竟然讲重复,难道真的是记忆力衰退了?没有办法,只能继续崇洋媚外一下,又开讲伊索那个奴隶的故事来。抱着可爱的妹妹坐在院子里,新竹之下,风影婆娑,倒也是一件极其恰意之事。期间沈氏出来一观,见两个儿女的模样,微微一笑,又退了回去。
这一日就在沈欢逗弄妹妹的愉悦中过去了。翌日早上,沈欢与小莲儿定时打完太极拳后,又为来访的客人吃惊了一下。竟然又是昨天来访的王旁与王旋!
沈欢一时有点尴尬了,昨天人家好心带自己到王府,没想到却与人家的父亲闹了个不愉快,此时面对,还真不好坦然,说话也不清晰了:“王兄,你们……”
王旁甚有风度地笑道:“沈兄,小弟是过来赔罪了。昨天家父……”本来想说父亲过分了,不过子不言父过,特别是在外人面前,更不好当面说出,只能含糊其词。
沈欢闻言大是感慨,王安石的这个小儿子,不像他,也不像大儿子王雱,他们性子没有这般宽和,反而像极了他那位英年早逝的叔叔王安国——当然,那是史书上记载的王安国,现在还健康地活着。此人为人风度与王安石大相径庭,颇有古时君子风范,可惜最后却让王安石那帮追随者大肆打击,不得重用,最后病重,含恨而去!
“王兄,你能不记昨日小弟的卤莽,小弟已经多有感激了,哪还有什么心思!”沈欢说得甚是激动,他来到这个世界,虽然对其他人多有防范之意,不过对于那些谦谦君子,还是有结交心意的,毕竟这种人就是意见与你不同,也不会多有迫害之举,相反在你落魄时,可能还会伸出援助之手!不结交这种朋友,那才是吃错了药犯昏了呢!
王旁笑道:“有沈兄这句话,小弟就放心了。来,请我再到你书房一观吧,小弟对这个天一阁可是充满了好奇,若能在里面学到沈兄几分才学,那就善莫大焉了!”
沈欢哪有不同意之举,看向一边举目四望的王旋,疑惑地问:“王旋兄,你在找什么?”
王旋说道:“你们要交流那就进去吧,小弟倒是颇想与沈兄妹妹好生玩耍一翻,她真是可爱极了!”
沈欢好生郁闷,这个王旋说话也不注意一点,要不是早知道她是一个女儿家,单凭这句话,就让人以为她有什么**癖了呢!若真是这样,早就应该把她扫地出门了!不过对于她对妹妹的看法,也是赞同的,小莲儿懂事乖巧,又天真可爱,是人都会生出亲近之意的!
沈欢对于这个王旋的嘴,那是极其害怕的,也不愿与之多说,她实在是学足了王安石的口上功夫,又有才学,实在是男子的一大祸害。对于她一个女子敢出门乱跑,实在也颇为佩服,看来王安石是贵人事忙,疏于管教了,再或者是王安石生性落拓,不拘小节,连得女儿也甚有须眉之风。把小莲儿唤了出来,让她陪这位“哥哥”去玩。
小莲儿紧紧地盯着这个像“人妖”的“哥哥”,有点害怕,死死地拽着沈欢的衣角,不敢靠近王旋。王旋见状看看自己的打扮,明白过来,再看看沈欢颇为玩味的眼色,脸红了大半,羞涩地走到小莲儿身边,附在她耳边低声说了几句,才换来小莲儿释然的脸色,蹦跳过去,娇声道:“好吧,大哥让我跟你玩,你过来,我说故事给你听。”
“故事?”王旋大是惊奇,“你还会讲故事?”
“当然!”小莲儿甚是骄傲,“我可聪明了,大哥讲的故事,我听过就能记住。”
王旋算是明白了,原来对方只是转述沈欢的说的故事而已,不禁奇怪了,看着沈欢进书房的背影,更是好奇,这个半大的男人,还会讲什么故事?摇摇头,与小莲儿走一边去了。
沈欢与王旁在书房,也无非聊些诗词经义典籍之类的东西而已。对于王安石这个儿子,虽然名不见经传,却不敢小觑,他除了限于眼光,见解不算太过高明外,其他才学,不愧书香门第出身,引经据典,令沈欢吃惊不已。他本打算旁敲侧击打听昨日王安石在他走后是什么反应,不过不敢问得明显,套不出什么来,也就作罢了。
其实王安石对于昨日之举,回到后院后也是颇为不忍的,这样严词厉声说一个年轻士子,也太过于苛刻了点,虽然自己也有点生气,不过正如对方所说,毕竟还不是真正商贾,没有越过真正底线。他也奇怪自己为什么会那般生气,难道是爱之深责之切?对他的才学本来就有过高的期望?
在后院他的夫人看他不高兴,忙问原由,告之后王夫人也责怪地说道:“夫君,妾身妇道人家,不懂什么大道理。沈士子做了什么,与你何关,你又何必做这个恶人呢?再说这个沈士子名声在外,他日一旦有了功名,你与之交恶,不是平白树了个敌人么!依妾身看,旁儿与之结交,只要他不是匪类,你也不用多管,让他们来化解这一段恩怨吧。”
王安石虽然郁闷,但他是什么人,也没有理由懊悔,抗声道:“此事不必费心,我王安石何人,怕过谁来!”
沈欢当然不知道还有这一段故事,见打听不出王安石什么来,转而探听王雱的动静。王旁还比较单纯,沈欢问得又是隐晦,不知不觉中就把沈欢想要知道的事都说了出来:王雱是白鹿洞分院弟子,善制诗文,已经确定了他比才会名额资格,由此可见到时沈欢的直接对手里就有这么一个王雱。
沈欢也起了与这个号称天才的王雱别一别的念头,更是不肯放过这个比才盛会了。他认为凭他那个《水调歌头》,就能在书院里取得这个诗词一道的名额,至于文章一道,只要不输与其他人太多,互补一下,又有司马峰的支持,不难取得这个资格。
果然如他所料,几日后,司马峰招集嵩阳分院甲班弟子,公开选拔参加比才会人员。他首先以院长身份,决定了“音乐”一场的名额,正是甲班学子钱玄;之后就是“书法”一场的名额,给了范一农。两人既是欢喜又是失意,他们本来也想入选那个更能体现士子才学风范的“诗文”赛场。
最后通过比试,沈欢推荐的周季在算学一道上,钻研了《数学总则》的他确实比其他人高出几筹,取得了出战“数”场的资格;接着便是诗文一场,司马峰听从沈欢的建议,没有硬性指派,只说他本人推荐士子沈欢,原因无他,只一首《水调歌头》便足矣。其他夫子在参考了沈欢当场所作文章后,觉得并没有差甲班文章高手多少,也便同意了他的资格。这次作文,沈欢并没有盗用后世名篇,只是发挥自己的优势,在说理与辩论上多做文章,使得作文条理分明,言之有物,顺利取得了这个名额。
比才会的时间也由各分院商量敲定,确定在这年十一月一日那天进行,为时一天,“乐、数、书、诗文”逐一进行。比试地点今年轮到在嵩阳分院进行。这对于沈欢来说,无异于拥有了主场优势。而此时也进入了十月,给他准备的时间,已经不足一个月了。
不过这个“准备”,对于沈欢来说,不过在在脑子里筛选一下,看哪些诗文更适合应付当时的场景而已。这与当年高考的估题是差不多的,按沈欢猜想,看最近就要立冬,进入冬季,天气也阴沉了许多,而到了十一月,开封的冬天,也该下雪了吧。当是时,草木虫鱼,也就梅花比较活跃了,那么这个出题方向也与“雪”、“梅”靠近。当然,也有特意出些偏题的,就像他当年高考,师生在那里猜题,临考那天晚上还说得到了什么题目,让学生连夜起来学习,第二天试卷一下来,大家都傻眼了,简直是离题万里嘛!
不管怎么说,沈欢这个准备还是得充分的,雪与梅的诗文,先过滤了一遍,接着才是其他相关的名篇;为了应付题目出人意料,也不得不另做打算,这些日子,司马峰也找他过去,给他开了个小灶,不过今年诗文一场不是由司马峰出题,沈欢也放弃了打探的希望。一切都在紧张进行中。
第十八章 身份
日子在沈欢的紧张准备中渐渐消逝。半个月来,沈欢跟着司马峰钻研文章之道,自觉做起文章里比之前要得心应手多了,至于诗词之道,司马峰也教不了什么,一心相信能做《水调歌头》的沈欢到比试时能写出佳作来。
这半个月,王旁与王旋隔三岔五就来沈家一趟,而沈欢与王旁多次打交道,互相佩服学识,十多天下来倒成了颇为要好的朋友,丝毫没有因为沈欢与王安石已然破裂的关系受到影响。当然,其中有着沈欢别有用心的努力,他自认为自己别的能力不突出,惟有“谨慎”二字,凡做事前不求有功,先求无过,一心保存自己为首。而“谨慎”两字,在官场上是极其重要的,不然就有船毁人亡的可能。虽然与王安石闹僵了,可如果能与他的儿子关系融洽,也不至于互为仇雠,毕竟按照历史轨道,王安石还是要上台执政好几年的。
本来谨慎的他是不可能主动招惹王安石与之关系僵化的,不过当日实在是王安石突然发难,他一时措手不及,还没有什么辩解,王安石就把话说死了,又一再挤兑给他帮助良多的周季一家,他看不过去,也就怒气冲冲出了王家。事后虽不至于懊悔至极,却也极为可惜。如今若能倚着王旁修复或者说缓和双方关系,也不失为一个良策。这就是他谨慎的一面,是他极为看重的一个为人性格,“诸葛一生唯谨慎”,人家诸葛哥哥那么聪明绝顶的人物都还需兢兢业业谨慎有加,他智商不比人家当然更得谨慎万分了。
沈欢与王旁在一起当然只能谈些学问上的事,不过跟着王旁过来的王旋与小莲儿就成了无话不谈的大小朋友。王旋年纪不算大,童心未泯,喜欢极了天真可爱的小莲儿;而小莲儿虽然年小,但极其聪明,说话不免幼稚,却逗得王旋开心万分。当然,两人聚在一起最多时间还是由小莲儿绘声绘色地给王旋讲故事。故事的来源当然是沈欢和她讲过的《伊索寓言》,小莲儿天生聪明,记忆颇好,说起来大有童趣,简直也让王旋这小妞喜欢上了这些故事。
王旋每次从沈家回去都觉得大有收获,她比小莲儿见识要广得多,那些动物的寓言入得她耳中,与小莲儿纯粹以为好玩当然不相同了,总觉大有深意。一时间对沈欢更好奇了,想不明白这么多有趣的故事他是如何想出来的。当然,沈欢不可能说是从后世看来的,只能含糊过去。
这天王旋一到沈家,递了一大叠纸张给沈欢,得意地说道:“给你。”
“这是什么?”沈欢接过纸张,掂量了一下,有数十张之多,分量不轻,定睛一看,映入眼帘的是《沈子物语》四个大字,摊开一看,更是吓了一大跳,里面是些王旋写的东西,字体秀丽,内容更是让沈欢吓出满头大汗,竟然就是她从小莲儿口中听来的故事。也就是说,王旋交给他的就是一些古文版本的《伊索寓言》。
“怎么样?”王旋骄傲地说,“这可是我花了十多天时间写就的,文笔还可以吧。当然,作者名字还是你的,我也只是收录而已。”
沈欢哭笑不得,心里更是有点惊恐,貌似这个时代,伊索那奴隶也早就出生了吧,如果后世《伊索寓言》再从西方传进来,一对照年代,他这个盗版者的身份岂不是昭然若揭?不行,自己丢人也就罢了,问题是把人丢到国际上去,那可就丑大了!
“这个……王兄弟,这些故事不少也是小弟从他人口中听来的,只能算收集而已。若真要套上小弟名字,不若叫《沈子笔记》如何?”沈欢赶忙撇清著作权的关系。
王旋沉吟半会道:“这也不无不可,由我回家改了过来就是。你快点把这些故事都说出来给小莲儿听,也好让我能尽快写完。”
沈欢只能答应,再看看手中的这些故事,也不禁佩服王旋的用心,还有她的文笔,记起故事来短小精悍,读来颇有趣味。像那个“龟兔赛跑”的故事,她这样写道:“龟与兔竞走,相约路程,兔及半程,回首顾看,未见龟之踪影,于路中困寐待之,及觉醒方走,欣然至终点,视之,龟已至矣!沈子曰:龟之速比兔慢不知几倍矣,然能胜之,是兔之傲与龟不惰也。人情世故,莫不如此。警之,戒之。”
沈欢看得大汗淋漓,王旋几乎在每则故事后面都来个什么“沈子曰”,好像他身份极其尊贵有名似的,令人油然想起《史记》上面的“太史公曰”,真是汗颜。想要拒绝这些赞誉的话,不过终于心中一动,不再说什么,看了几下后把纸稿还回给王旋,要她再接再厉,最后说道:“王兄,写完如果有空,还请再誊写一份给小弟,也好让小弟用之做传家物语,以待教训子孙。”
闻得“子孙”二字,王旋这个女子脸红了大半,半怒半嗔道:“什么誊写一份,就是原本给你都行。我才不稀罕留这些东西呢!”
沈欢哈哈大笑,转而陪王旁切磋去了,而王旋也只能带小莲儿出去玩耍。沈欢在书房待了片刻,又给王旋唤了出来,说外面有客人来访。沈欢大奇,貌似自己在开封认识的人不多了,能亲自上门的,除了在此两人外,也就周季一人而已,不过周季对此熟悉,大白天的一般径直进来,不会有通报什么的。带着疑问出去一看,更是惊奇,是个意料之外的客人。
“沈兄,多日不见,好否?”来人大笑着问道,上来就扳住沈欢的肩膀,极其热情。
“托赵兄挂念,一切安好。”沈欢苦笑,来人正是那日与周季一起认识的少年赵仲,他还是一身锦衣,脸蛋既白皙又红润,精神显得不错。不过沈欢就奇怪了,他怎么会找上门来的?王旁当日还是靠了周季带路才过来,这人不请自来,还是一人上门,真可谓奇哉怪也了。不得不说他的神通广大。
赵仲自我告罪说道:“不请自来,还请沈兄见谅。不过小弟仰慕沈兄才学,多方打听,才问出尊舍,这不,一清楚就赶着过来了。”
沈欢还能说什么,当然是欢迎之类的话了,不过心里却在庆幸,此时好在已经过了晌午,一般而言,大家都用过膳食了,若是中午用餐时间,自己还得再给他们准备一顿。王家兄妹也基本上是用了餐才过来的。
赵仲跟着进去,先忙着拜见长辈沈氏,之后沈欢才把他引见给王家兄妹认识。王旋是女儿身,交游不阔,也没多大兴趣,又径自与小莲儿玩去了。倒是赵仲,听得王旁身份,赶忙上前抓着他的手臂说道:“原来是王大人之子,未得与王大人一晤,今日能见他的公子,也是一样的,真是可喜可贺。”
王旁显然也为对方的热情无所适从,紧张起来,望向沈欢,见他也只能苦笑,只好客套一番。不好在外边站着,沈欢又把两人引到书房去。赵仲一看“天一阁”面前的对联,也吃了一惊,听了王旁一边的解释后,转头对沈欢说道:“原来沈兄除了诗词才学,还有这样的情怀,令人钦佩!”
沈欢一边谦虚,一边奇怪,赵仲此人待人一片热情,可见其人颇为真诚,又对一切都有着求知***,可见也是个好学之人。不过他气质天成,富贵之态毕露,更令人好奇他的身份。见他与王旁寒暄,不由见机插嘴问道:“对了,赵兄,只知你是京兆人士,尚未知你家是做什么的呢,方便告之吗?”
赵仲一愣,之后才呵呵笑道:“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家父是经营服装生意的,规模还算大,有那么几个钱。就是这样。”
“经商的?”沈欢当然奇怪,难道商贾之后都是这样热情大方的?想想认识的周季,性情与之差不多,不过周季年长,豪放中又有一股沉稳罢了。而这个赵仲,行事说话明显还有着孩子的童趣与单纯。虽然还有着怀疑,不过既然人家已经说到这个份上,若再紧紧逼问,就有点过分了,只能就此打住。
赵仲第一次进沈欢的书房,也与王旁初来一样,惊讶又赞叹,好半天激动的心情才恢复过来,紧紧地盯着坐在对边沈欢说道:“小弟果然没有看错,沈兄之才令人吃惊,看来小弟今日真是来对了。有一疑问,还请沈兄帮着解答。”
沈欢大是挠头,又来了,这个赵仲见人总是要提问题的,不过上次用急着回家来拒绝,这次人家找上门来,却再也找不出推脱的借口,只能小心地说道:“看赵兄也是聪明之人,你都疑惑的问题,估计小弟也是无能为力的。”
赵仲笑道:“这事与知制诰王大人也有关,刚好王旁兄也在,就让小弟说出来,大家探讨一番,如何?”
王旁奇道:“哦?与家父也有关?说来一听,应该有趣吧?”
赵仲不待沈欢开口,连忙抢道:“是这样的,王大人身为知制诰,纠察京中刑狱,前些年有个奇案,说的是京中有一少年,拿着他养的鸟上街,一个朋友看见了,要过去玩,少年不同意,那朋友抢了就跑,之后少年追上去,拔刀就杀了那朋友……”
王旁听到这里“啊”了一声,沉声道:“杀了?”
沈欢微笑地听着,这不就是自己拿来证明王安石非常自信的例子么,在《宋史》里是有明文记载的。没想到赵仲今天却拿来说事,不过看来他也是有心人,不然这事发生在好些年前,他当时不过稚童,哪来这些关注?心里对赵仲的身份更是好奇了。
赵仲顿了一下说道:“王兄,若你是官府,碰上这事该如何判这个少年罪责呢?”
王旁说道:“小弟不通刑律,不敢妄言。不过杀人偿命,这道理应该很明白的了。”
赵仲更奇怪了:“难道王兄也认为该判这个少年死罪么?”
王旁这才想起赵仲说此事与父亲有关,更不敢开口了,他当时年幼,加上王安石回家一般不谈政事,他却是不知道王安石是如何纠察此事的。
赵仲叹道:“开封府断此少年当死,不过令尊王大人却认为死者不与而携,按律当以盗论罪,杀了他也是捕盗而已,是不应该论罪的。此事上了大理寺,他们维持开封府判断。这事到此本来按例王大人是要道歉请罪的,不过王大人却说‘我无罪’,御史弹劾,当时官家最后也没过问。这事小弟就不解了,王大人精通刑律,所说也有道理,官府与大理寺为什么还判少年当死呢?若是王大人错了,此事为什么最后又没有动静了呢?此事真的令小弟困惑不已,不得解,本来想亲自上门请教王大人,不过因为种种原因,总是错过。如今两位大才都在,还请帮小弟解惑吧。”
王旁见事涉及父亲,不敢多说,只说:“小弟不通刑律,见识不广,不敢置论。还请赵兄让沈兄说说他的看法吧。”
沈欢闻言心里大骂王旁不仗义,你为难,我就不为难了吗?他前世学的是历史,对于刑律,古今差别太大,自己都要搞混淆,更没有引援律法的本事。宋代律法多用唐律,除了一些小地方外,基本上是照搬硬套过来而已。唐律多繁,若不是专门人才,还真难以区分辨别,更不谈掌握了。
沈欢笑着反问:“赵兄对此事又是如何看待?”
赵仲想来是思虑良久了,闻言脱口就道:“若按刑律来说,王大人所说不无道理。内心里有点支持王大人,不过又总觉得别扭。”
沈欢点头道:“依小弟看,开封府是觉得朋友间因点小事就拔刀杀人,除了有碍刑法,更大的原因是觉得有伤道德本体吧?而王大人就觉得若依事件性质,不与而抢,是盗也,杀而为捕盗,不当死。正如赵兄所说,也有道理。”
“道德?”赵仲变了脸色,“《韩非子》显学篇上说‘为治者用众而舍寡,故不务德而务法’,判人死罪,兹事体大,不依法而看德,岂不是儿戏么!”
沈欢闻言也变了脸色,《韩非子》?看赵仲的眼神也变了,不由问道:“赵兄很喜欢韩非子么?”
赵仲道:“谈不上喜欢,不过治国当依法,韩非之言,也不无道理。”
“韩非者,韩国之诸公子也。喜刑名法术之学,而其归本于黄老。”沈欢念的却是《史记》上一句有关描写韩非的话,他通历史,更知道司马迁把韩非与老子同列一传,便知此人的身份地位了。“韩非之言确实有道理,不过赵兄,太史公对其有一句感慨,最为小弟认同,你知道是哪句吗?”
赵仲大是佩服沈欢记史本领,想了一下没想出来,摇头道:“不清楚,还请沈兄指点。”
“余独悲韩子为说难而不能自脱耳。”沈欢缓缓念出,这是司马迁对韩非的感慨,《说难》是韩非的名篇,“不能自脱,即说出了韩非此人的功过了,赵兄,你不觉得韩非有些言论,太过偏激了吗?”
赵仲闻言,回想一遍,不由点头:“确实也是。不过沈兄,今日不是讨论韩非的时候,他日有暇我们再来探讨,还请你就刚才一事谈你的看法吧。
沈欢大是吃憋,本来以为胡乱岔开话题,能撇过此事,没想到还是回到了原处。他不精刑律,只能运用脑子里那少得可怜的后世法律知识来辩解:“杀人者死,这话也不尽然,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自卫杀人,若别人欲杀你,你反手杀之,则为正当防卫,不该为此罪论。另一便是真正杀人了。”这是后世正当防卫的理论,古代情理一说,也属于其中。
沈欢又侃侃而谈:“此刑事案件中少年只为小事杀人,若像王大人所说而判,则不合理矣,须知‘法’要合法,还要合理。两位可以想想,我与你们交好,喜欢上你们的文房四宝之类的东西,欲借来一玩,你们因为爱惜不肯,我仗着与你们交好,拿过来先去玩了,你们难道追上来就杀了我吗?这合理么?”他对法律根本没了解多少,现在不过乱侃一通而已,不过按他所知,那少年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而是在清醒情况下拔刀杀人,与谋杀何异。在后世,除非他精神有病能申请进疯人院,不然是难逃法律制裁的吧?不过在此他明白为什么历史上有几位大臣说王安石“迂阔”了,说白了就是爱钻牛角尖。他引援的律法,不得不说,就是钻了牛角尖出不来的例子!
赵仲还真给沈欢忽悠过去了,大悟道:“哦!‘法’,合法又须合理!小弟算是有点明白了。沈兄真是大才,一语就点醒了小弟呀!今天真没有白来,看来以后还须向沈兄多多请教才是。”
沈欢心中一动,道:“赵兄,三天后,也就是十一月初一,小弟将代表嵩阳分院出席开封四大分院比才会,如果你到时有暇,不如到场给小弟助威,如何?”这个请求他可没安好心,如今他对这个赵仲的身份极其好奇,想打探出来,不过自己又没人手,加上也不清楚他何时出现,不如邀请约定时间会面,先让周季准备好人手,跟踪他回去,看看住宅何处,为何身份!
赵仲大喜,还以为沈欢认同了他这个朋友,连忙答道:“比才会么?早听人说过了,若能亲自一看,也是好事。好,到时就麻烦沈兄引小弟进去了!”
“很好,很好!”沈欢笑得更灿烂。
第二十章 比才(二)
算术比赛的规矩很简单:四个书院参赛人员同时出场,由人宣读题目,即可开始计算,把答案写在纸上,以摇响桌上的小铃为号,即有人上前来拿去该答案,;半柱香为限,过了尚未答出,算是输了。之后公布答案,对比参赛人员纸上数据,若答案相同,即以先响铃者为胜;比赛有三局,先下二局者赢。他们是切磋第一,比赛第二,若三局分为三个书院各胜一局,那也作罢,只不过是一局未胜者愧疚而已。
参赛人员都做好了准备,大家也等着题目宣读出来。沈欢发现周季还是有点紧张,小脸都涨红了不少,身子也有点抖,不禁摇头失笑。题终于宣读出来了:“有井不知深,先将绳三折入井,绳长四尺,后将绳四折入井,绳长一尺,问:井深和绳长各几何?”
沈欢闻言仔细一想,不禁要笑,此题看似麻烦,其实不过是解二元方程而已,若标以数字符号,片刻间可以算出来。果然,学了一个多月《数学总则》的周季提起笔就来刷刷运算,未几笔停了下来,把运算结果写在另一张纸上——他这些符号别人看不懂,是不能示之以人的,之后第一个把桌上的小铃给摇了起来,取得了头筹。
“啷啷!”紧接着周季响铃之后,他旁边的那个青衣士子也得出了结果,不过却是比周季慢了那么一丁点,脸上明显有着遗憾之色。沈欢看了却大是吃惊,倒不是说看不得别人也快速运算,只是此人运算手法极其古怪,别人都在纸上提笔计算着,他却只在指头上掐了几下,直接就得出答案了。
“搞什么,神机妙算么?”沈欢皱紧了眉头,“难道是传说中的心算?”
来不及去求解,答案公布了,井深八尺,绳长三十六尺。这题都不是很难,只是解方程而已,中国古代也早有了解方程的法子,别人识得也不希奇,不过倒是运用了分数,这方面用中文来计算,就不大直观了,还是现代数学符号方便得多。第一局也有了结果,四人都是挑选出来的算术高手,答案都没有错,周季凭着首先摇铃胜了此局!
“好!”嵩阳书院作为东道主,观众少不了,看到本书院之人胜了一局,无不齐声欢呼。沈欢与赵仲都在此列,不过他却留了个心眼,偷偷瞥了一眼钱玄,却见他面露不豫,想来还对刚才的败北耿耿于怀;前席上的司马峰倒上深得喜怒不形于色的本领,没有大喜,不过沈欢却从他微微点头颔首中看出欣慰宽怀之意来。自己也不禁与有荣焉,毕竟周季是他推荐的,算个举荐有功。
第二道题又开始出了:“九百九十九文钱,时令梨果买一千。一十一文梨九个,七枚果子四文钱,梨果多少价几何?”
还是一个解二元方程的题目,沈欢宽了一下心,他算是看出来了,这些出题之人水平也就如此而已,只出些实用的东西,没有深入钻研的可能。这也是中国古代数学的特色,一切以实用为先。此题对周季来说应该也不难,只是理解时有点绕弯而已。果然,只见周季一脸轻松地在纸上计算着。
“啷啷!”铃声响了,沈欢见状却大吃一惊,不是学了他《数学总则》的周季为先,竟然是刚才那个他注意到的学子,此人站在周季右边,一身青衣,年纪只比周季大上一两岁而已。这次他还是没有动笔划算,依然在掐着诸葛哥哥似的手指。
此人把答案交上去后,周季也摇响了铃子,不过他一脸懊恼紧张之色,本以为自己够快了,一边计算的时候还一边感谢沈欢教的东西,哪想到遇见高手了,竟然比他这个简化了不少符号的人还要快上一两分!
“遇见高手了!”沈欢喃喃地说道。
旁边的赵仲一脸兴奋,转头对沈欢说道:“确实都是高手呀!六艺中有‘数’,大宋各家书院馆学也都有算术一门,今日之题,也算刁难,没想到大家都还能算得出来!不过沈兄,周兄情况看似不妙呀!”
结果出来了,四人答案依然一样,不过只能以先响铃者胜,周季输了这局,他旁边那位擅长心算胜者却是应天书院的学子。不愧是各有特色的书院,藏龙卧虎!
确实不妙!沈欢发现周季更紧张了,临阵紧张,再有才华也发挥不出水平来,不禁摇摇头,只冀望周季能恢复过来。他心里也起了警惕之心,自己以为凭着千年学识就能稳胜古人,看来错得离谱,须知哪个时代都会有比较聪明杰出的人,如今即以数学为例一观,也不能不承认这方面也有聪明人的。古人,还真不能等闲视之。
第三道题也与众人见面了,是一首打油小诗:
巍峨古寺在山中,不知寺内几多僧。
三百六十四只碗,恰巧用尽不差争。
三人共餐一碗饭,四人共喝一碗汤。
请问诸中能算者,山中寺内几多僧。
沈欢不禁要骂了,这些出题之人,难道除了方程运算就想不出其他了吗?周季强自镇静,又开始算了起来,他还是觉得题目比较简单,只要按《数学总则》上的方式解求出来即可。可等他就要算出最后结果时,旁边的铃子又“啷啷“地响了,待那人把结果送上去时,他才叹气地把铃子摇起来。他心里清楚,这一局可能又要输了,不禁沮丧,难道此人是自己的克星?本以为胜算在握,没想到果然应了那句话——强中自有强中手。
待“六百二十四”的答案公布后,评委们也公布了“数”之一项胜者为应天书院。这样的话,半程下来,白鹿洞书院与应天书院就各胜一场,就是后面他们不胜,也能满意而去。若是再胜一场,无疑就是此次比才会第一了。
周季走了下来,一脸懊悔的模样,沈欢上前拉了过去,拍拍他的肩膀,笑道:“受打击了吧?”
周季沮丧地道:“确实大受打击!”
沈欢叹道:“人算不如天算。想不到这里竟然有擅长心算之人。”
“心算?”周季输得莫名其妙,当然惊奇;赵仲却是满脸兴趣。
“心算者,擅长心里计较也。”沈欢只能这样解释,其实他对这个也不是很清楚了解,后世只听说心算之人只要不是太过复杂的计算,都能比别人快一拍,如今看来是遇见这方面的高手了。
周季苦笑道:“看来输得不冤!”
沈欢安慰道:“胜败乃兵家常事!振作点吧,今天出题太简单了点,若是精深几分,估计那人的心算就起不了作用了!”
周季叹道:“输就是输了,还找什么借口!你那书再借我学一下,我要知耻后勇,努力钻研!”
赵仲扑闪着好奇的眸子:“沈兄,小弟也要一观此书。”
沈欢只能再次与他敷衍,末了才道:“刚才应天书院的那个学子姓什么名什么?”
周季答道:“据说叫谢飞。”
沈欢点头道:“是个人才,可以造就。”二十一世纪什么最贵?葛优大哥告诉我们:人才!这观点回到十一世纪一样适用。沈欢认为历史上王安石变法失败的一大原因是缺少数字学上的人才。因为他大多变法都涉及经济领域,缺少数字上的技术支持,不明了直观,导致一片混乱。至于他身边的人才,吕惠卿之流,官场斗争倒是一把好手。如今见着了一个数学好手,他沈欢怎么会放过!这等人才就该拉过来好好培训,最好能把他养成中国版本的大数学家!
“还有那个杨信,也是人才呀!”沈欢露出了狼外婆的微笑。
两场过后,已经是晌午了,也到了用餐时间,于是评委宣布休憩一个时辰,之后才继续比下去。嵩阳书院作为东道主,得管来者伙食。早有准备的他们令人把伙食弄上来后,场面就壮观了,几百号人聚餐,想不热闹都难。周季因为输了比赛,吃不了多少,而赵仲比较娇惯,也只吃了几口而已。倒是沈欢,正长身体的他食量颇大,加上又是免费午餐,秉着不吃白不吃的宗旨,把端上来的饭菜都消灭了个干干净净!
饭后他们几个嵩阳书院的参赛人员又聚在了后院一角,钱玄也许因为输了比赛,面子上过不去,不知溜到哪一边去了。至于周季,比较光棍,输了就输了,没什么好说的。另外还有范一农,下一局就到他出场,明显开始有点紧张了。沈欢与他关系不坏,出口安慰了几句,没想到后来弄得人家更紧张,只能郁闷地转头去敷衍赵仲。
片刻之后,周围一阵躁动,沈欢抬头一看,他们的院长司马峰一脸微笑地向他们走来,不由赶紧站了起来,恭身迎接。
周季一见司马峰,脸红得像猴子的屁股,扭捏地说道:“对不起,院长,学生让你失望了!”
司马峰呵呵笑道:“比赛不过为了切磋技艺而已,若闹得自己老大不开心,那就得不偿失了。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此行让你清楚自己不足之处,倒也不失为一件好事!”
“夫子就是好胸襟,教训得是!”沈欢赶紧一顶高帽子丢出去。
司马峰环视众人,道:“两场已过,本院都败北了,就看最后两场了,若能每家各赢一场,那是再好不过的事,范一农、沈欢,接下来就看你们的了!”
“是!”沈欢暗笑,司马峰也不是像表面上说的一点不在乎输赢,毕竟作为东道主,又有实力,若一局未胜,落了面子,总不是一件愉快的事!
司马峰又道:“后面两场,倒是范一农你的书法赢面颇大,老夫了解过了,其他三家士子倒也没有什出彩之处,你用心即可。至于沈欢的诗文一项……唉,尽力吧。”
沈欢不满意了,这话什么意思,怎么听都觉得自己输定了一样,丝毫没有鼓舞士气,反而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有这样做院长的么!
“怎么,沈欢,你还不服气?”司马峰呵呵笑道,“可知道你今日最强劲对手是谁么?白鹿洞书院的王雱王元泽,深得王介甫真传,专擅诗文!他可是众多夫子看好的年轻士子!好了,准备一下,比试又要开始了!”
“是!”众人应声。沈欢也颇为期待了,至于司马峰所说的王雱,嘿嘿,看来今天自己又要做令这些人失望的事了。能捞取名声,一鸣惊人的事何乐而不为?
第二十一章 比才(三)
休息了一个时辰后,时已过了晌午,天空竟然放晴了许多,本来灰暗阴沉的天气一扫而空,多日沉闷的日子一去不复,众人但觉心神都怡爽了许多。而比才会也将继续下去,第三场比的是书法。
这次的出题人是司马峰,沈欢此人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不无恶意地揣度院长是不是提前把题目透露给范一农,好让他准备熟练。这场的规矩很简单,参赛人员同时进行,在规定的时间内把出来的题目内容誊写一番,之后由人点评。司马峰站起来宣布题目,出乎很多人意料,竟然是《论语》里的第一篇《学而》,字数不多,区区数百而已。范一农听到题目时也愣了一下,之后才反应过来。
时间不多,只有一柱香那么长而已。参赛人员铺好纸张就开始写了起来。外面观看之人又无聊起来。沈欢见范一农沉稳平静,大有信心之状,不由得暗赞,多日观察,他发现钱玄虽然也甚有才华,与范一农在嵩阳分院可谓一时瑜亮,不过钱玄毕竟是富家出身,没吃过什么苦,一路平坦,心性修为上比之范一农就显得轻佻得多。
“不知道范一农能胜否?若还是输,我们嵩阳分院就麻烦了!”周季不无担忧的模样,上一场的败北令书院失去了一个机会,他到现在都还自责着,只能寄希望于范一农扳回一局。
沈欢闻言不悦了:“云飞兄,此言何意?范一农之后不是还有小弟一场么?”
周季无奈地说道:“先前院长也说了,白鹿洞的王雱极擅诗文。王元泽的名头为兄也早有耳闻,想来盛名之下无虚士,就是传闻有些许夸誉,他应该也是极有实力的。”
“不错!”赵仲丝毫没有发现沈欢的脸都绿了,依然接口说着,“沈兄,王元泽虽还年幼,不过他继承王大人才学,早有才名,实在小觑不得!”
沈欢郁闷了,从司马峰以下,想来众人都是看好这个王雱的,都没有把他考虑在内。虽然他不能向他们表面自己的穿越身份,不过怎么说也鼓捣出《水调歌头》了,难道就不能看在这首词的份上高看他一眼么?看来一首词的分量还不够,沈欢明白过来,打算今天再让世人“虎躯一震”!
“好吧!”沈欢淡淡地笑道,“胜负即将揭晓了……”
“不错,先看看吧,就要分胜负了!”周季没听明白沈欢的本意,因为书法比赛时间到了,参赛人员把作品交到了评委手中。七位评委先是把作品一一品位,之后才由人把各人作品展现给观众观看。
“好一手飞白!”赵仲对着眼前的作品字体,大声赞叹,一看书者,正是范一农,“不错不错,甚有功力。”
沈欢凑上去一看,长长一把书卷,飞白行书,字体清丽秀俊,大有奇趣。“飞白”是书法中的一种特殊笔法,相传是蔡邕创造的,“发丝笔迹谓之白,势若飞举谓之飞”,在书法作品中能增加作品的节奏感与韵律感。不得不说,范一农一手飞白,极见功力,不少字写得如流星划过苍穹,顾盼生姿,漂亮极了。
沈欢微微一笑,看着范一农的字,想起从小练就一手漂亮飞白的皇帝宋仁宗,不禁神往。
“字是好字,不过就是有点别扭!”周季皱着眉头说道,又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别扭?”沈欢看着那几百字体,仔细盯着,心里也生起了不搭衬的感觉,字是好字,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呢?扭头看向评委席,不少人交头商量着,司马峰皱紧了眉头,一脸不豫的坐在那里。不禁生起了不妙的感觉,难道又要输?心里更是奇怪,参赛四人之中,范一农的字无疑功力高深一层,只有一个王体楷书写得还算入得法眼,堪堪能与范一农相比。
司马峰为什么不高兴呢,字不好?能让他不高兴的东西,难道说这字与他心目中的字体不相符合?
“对了!”沈欢眼前突然一亮,算是找到了原因,字体没有错,关键是所书内容。此次比试是儒家经典《论语》,评委都是老夫子居多,评比标准都是看合不合儒家的一个“礼”字,讲究的是中正平和。范一农的飞白字本来是极其优秀的,可一旦用来书写《论语》之文,就显得不够中正了,与那位写端正楷书的士子一比,少了一股磅礴正气。只要一看字体内容,范一农的那副字就显得有点别扭,若要评比,这些老夫子们又怎么会喜欢呢?
“这一局,岳麓书院胜!”果然,评委有人站起来宣布了结果,理由正是沈欢所悟;司马峰也只能在一边叹气而已。
范一农听闻结果,脸色瞬间白了一下,之后才恢复过来,低下头,紧紧攥着拳头,显得内心复杂无比。这样三场下来,除了嵩阳书院,每家各胜一场,算是各有所获,只有东道主闹个老大不开心而已。
而接着诗文比试又要进行了,沈欢根本没有多少时间来思考,在别人整理好比赛桌椅上的文房四宝之后,他只能在周季赵仲两人的鼓励声中出场了。他一边走着,一边仔细观察周围观众的反应。其他书院的士子都一脸轻松,估计以为反正一局在手,此局胜与不胜都无所谓了;相反嵩阳书院只人就显得沉重,作为东道主,若此局还没拿下,那可就真的要丢脸了。
沈欢觉得责任有点重大了,虽然之前也比较重视这个比才会,不过更多的以为这是给自己捞取名声的场所,胜负之念并不着心,可如今三场过去,嵩阳书院一局未胜,若是他也胜不了,那可就对不起司马峰了,想起司马峰对自己的照顾,沈欢暗下决心,一定全力以赴,把最后一局给拿下。
他收起了游戏的心理,转而专注起来,来到最左边的桌子旁坐下,转头一看,旁边就是王雱,不禁愕然,难道是冤家路窄?
“元泽兄,没想到今日你我同场比试,还真是有缘呐!”沈欢只能先打招呼,虽然与此人有点生分,不过毕竟与他弟弟妹妹都相熟,加上这副身体的年纪又比人家小,主动开口也不算失了身份。
王雱扭过头来,微微一笑,道:“确实有缘,没想到能在这里碰上沈才子!”
沈欢心里一突,什么叫“没想到”,人家摆明了看不起他嘛!撇撇嘴,转过头去,不肯再理会此人。王雱轻笑一声,也转过头去。
评委席上的一个老夫子站了起来,沈欢凝住了神,知道他要宣布题目了。老夫子咳了一下,才慢吞吞地说道:“此次以‘君子’为题,先作诗词,评比之后再继续以此为主旨作一篇文章!”
“君子!”沈欢心里发苦,大有高考面对试题时的景况,之前的种种估题都是白费功夫,一点用场都派不上。这次也不例外,本来看下了雪,以为与雪、梅分不开,哪想到人家夫子就是要出人意料的,来了一个广义的“君子”!
时间只有一柱香,大概就半个小时,沈欢看到开始点香,有点慌了,一时间哪里想得出有颂扬“君子”的名篇,若要切题,还真困难,脑子里的那些李白苏轼全都救不了驾,有种便秘的痛苦。在脑字里筛选了半天,看到点着的香枝去了一小截,而旁边的王雱沉吟一会后开始提起笔来,凝在纸上,终于落笔了。
“死就死吧!”沈欢咬咬牙,提笔就写了一首牵强附到“君子”的诗歌来。待沈欢慢慢写了一张纸,时间也就到了。
一旁的王雱早就完成诗作一篇,扭头看沈欢写得甚长,不禁吃了一惊,想起他《水调歌头》的名头来,想仔细看内容,又隔得比较远,看不清写的是什么。不过转而看到沈欢紧张的模样,又轻笑一声,满是自信地把诗作交了上去,心里却在想诗歌也不尽是长的就好,难道没听过短小精悍之说吗?
这次的评比比较有意思,先由人宣读于众人与评委之耳,接着才是评委评比。先是读了应天书院与岳麓书院士子的作品,分别为一首七绝与一首七律,韵律平仄倒是严谨,不过没甚生气,只能说应题而已,谈不上出色。
到宣读王雱作品时沈欢与他都有点紧张,把耳朵竖了起来,也是一首七绝:“陶潜磊落性情温,冥报因他一饭恩。只觉少陵诗情薄,但言朝叩九天门。”说的却是一些典故,不过以陶渊明事迹来寓“君子”,还算切题,诗中豪情锐意也颇重。
“元泽兄好才情,不愧少年英才!”沈欢有意无意地向王雱恭贺着。
短时间内草就一篇还算不错的诗歌,王雱对自己还比较满意,观前两人诗作,与他并没有可比性,信心又增了一层,不过看到沈欢稚嫩的脸时又紧张起来,毕竟这家伙写出了令人震惊的《水调歌头》来,不禁既是期待又是忐忑地听沈欢所“作”诗歌:“天地有正气,杂然赋流形。下则为河岳,上则为日星。于人曰浩然,沛乎塞苍冥。皇路当清夷,含和吐明庭。时穷节乃见,一一垂丹青:在齐太史简,在晋董狐笔.在秦张良椎,在汉苏武节;为严将军头,为嵇侍中血,为张睢阳齿,为颜常山舌;或为辽东帽,清操厉冰雪;或为出师表,鬼神泣壮烈。或为渡江楫,慷慨吞胡羯,或为击贼笏,逆竖头破裂。是气所磅礴,凛然万古存。当其贯日月,生死安足论!地维赖以立,天柱赖以尊。三纲实系命,道义为之根。磋余遘阳九,隶也实不力。楚囚缨其冠,传车送穷北。鼎镬甘如馅,求之不可得。阴房冥鬼火,春院閟天黑。牛骥同一皂,鸡栖凤凰食。一朝蒙雾露,分作沟中瘠。如此再寒暑,百沴自辟易。哀哉沮洳场,为我安乐国。岂有他谬巧,阴阳不能贼!顾此耿耿在,仰视浮云白。悠悠我心忧,苍天曷有极!哲人日已远,典刑在夙昔。风檐展书读,古道照颜色。”
正是文天祥名传千古的《正气歌》!沈欢选了半天,熟记的诗词里只有这一篇与“君子”还算切题,硬着头皮写上去,本来想写那有着名句“人生自古谁无死”的出来,不过奈何那首诗有什么“惶恐滩”、“零丁洋”,一时不好修改,切不了题,只能兜出《正气歌》来救驾。
“好诗!好诗!”听出诗意来的都喝彩起来。沈欢一听,好像还蒙对了题,不禁笑颜,转头看王雱,只见他皱紧了眉头。
王雱发现沈欢注视他,只能强笑道:“不愧是擅长诗词的沈才子,果然作得好诗!”
“过奖过奖,侥幸侥幸!”沈欢笑着回礼,心里却在庆幸“果然侥幸”。
上面坐在评委席上的司马峰脸上有了笑意,沈欢果然没有让他失望,一首《正气歌》虽然才情比不上《水调歌头》,却也是难得的佳作,不禁喃喃地说着:“好一首浩然正气,好一个君子之风!思进兄,你该不会失望了吧?”这次他不怕有徇私之嫌,直接把赞成沈欢胜局的一票给了他,计算下来,沈欢以五比二票数胜了下来。另外两票是一些欣赏王雱的夫子投了给他。想到此处,司马峰又忐忑起来,王雱不愧是少年英才,实力强劲,而且据说他最擅长的就是作文章,而接下来就到这个环节。沈欢诗词名扬,不知道能不能赢得了少有文名的王元泽?
不管这边司马峰在神游天外,单说还在比试场中的沈欢,又一次为难了。刚刚以急智鼓捣出《正气歌》赢了半场,但这个“君子”的文章,又去那里寻呢?王雱文才极佳,若自己写出来的没有点实力,还真胜不了。若王雱胜了文章一局,那白鹿洞书院依然以一局半夺魁,而嵩阳书院只能以胜半局落在最下面!
“不能输!就是输也不能输给王雱!”沈欢暗自给自己鼓劲,如今他与王安石闹僵了,以王安石的心性,加上自己的原则,估计是难以善了,那么以后难免与王雱做对手,若此时输给他,留下心理阴影就不是好事了。
作文时间有一个时辰,沈欢呆呆地坐在椅子上,像一个思考者,其实脑子却在筛选,看还有哪篇文章可以来解救的。《赤壁赋》?貌似扯不上关系。他还是没有动笔,而旁边的王雱早已提起笔来,刷刷就在纸上写了起来,速度极快,一下子就用完了一张纸。
看到沈欢还没有动笔,场外关心的人开始急了,除了司马峰与大多嵩阳书院士子,还有周季与赵仲。特别是周季,来回走了几步,看沈欢还在作深沉样子,不禁向赵仲埋怨道:“沈兄弟在做什么的,你看其他人都写起来了!”
赵仲心里也急,毕竟与沈欢相熟,场中比试诸人,他也只能希望沈欢赢下来,闻言却安慰道:“周兄莫急,沈兄这不是在构思着么!”
“构思得也太长久了点!”一柱香都过去了,周季更急了,不无担心,“赵兄弟,你说沈兄弟是不是写不出来了?要输?”
“不会吧,沈兄大才,哪有写不出来的道理?”赵仲这是自我安慰,“先看看吧!”
他们这边急着,沈欢终于有了动作,不过不是写作,而是舒展了一下筋骨,看着侧边的池塘,除了几片雪花,早些时候的荷花都枯萎不见了踪影。叹了口气,想自己毕竟只是一个穿越者,比不得古人十几年学习,是做不出什么好诗文来的了,依然只能靠剽窃后人的来应付,虽然很有成就感,不过一昧欺负古人,也有点意兴阑珊。心里这样想着,其实骨里是没有什么不好意思的,自己若不用后人的东西,难道回来专给古人欺负么!对于那些挨剽窃的对象,只能隔着时空说一声抱歉了,死道友不死贫道,你们节哀吧!
提起笔来,沈欢终于有了决断,一边背诵一边写了起来:“水陆草木之花,可爱者甚蕃。晋陶渊明独爱菊,自李唐来,世人盛爱牡丹。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亭亭净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
“予谓菊,花之隐逸者也;牡丹,花之富贵者也;莲,花之君子也。噫!菊之爱,陶后鲜有闻。莲之爱,同予者何人?牡丹之爱,宜乎众矣!”
沈欢只花了点滴时间即把文章写完,推桌而起,算是提前交卷了,此举把众人吓了一跳,以为他要放弃了,旁边的王雱只愣了一下,转而又继续作他的文章去。沈欢心里苦笑,周敦颐的《爱莲说》号称字字珠玑,更有“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千古名句,实在是短小精悍里的典型。
来到场边,看见周季与赵仲急着要说什么,抬手摇头道:“等结果吧,在下算是尽力了!”
周季拍拍他的肩,算是安慰,以为沈欢作不出好文章来,有放弃之举。
时间很快过去了,待计时的香都烧完,其他几人继沈欢之后也把文章作了出来。沈欢看着王雱整整一叠的作品,吓了一跳,不愧是史上有名的才子,与苏轼老爹苏洵一样下笔千万言呀!
又到了宣读的时间,除了王雱,其他人还真没让沈欢看在眼里,除了立论尚可外,才情用词上都逊了几筹。之后是王雱的文章,是一篇《君子论》,开宗明义:“君子,既矜且雄也。矜者自持,不逾矩;雄者浩然,不畏惧。”接着通篇都是围绕这个观点展开议论。
沈欢听得很仔细,不得不说,王雱真的是一位文学天才,一个时辰里写了一千多言,议论雄奇,而从此文中也不难看出他师从王安石的痕迹,他对君子的理解已经不再是儒家恪守“礼”的君子了,而是说什么浩然正气之君子,有富贵不淫、贫贱不移、威武不屈的品质,可以看得出,所操之论,多出《孟子》。历史上王安石善治《孟子》,而孟子的很多观点是非常大胆的,王雱作为他的儿子,也受到了很大的影响。
宣读完王雱的作品,就该到沈欢所作了。不少人很紧张,不过文章实在是太短了,宣读之人片刻念完。司马峰一开始听到“水陆草木”语,愣了一下;接着听到“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句,震惊不已,整个人都站了起来;待再听到“莲,花之君子也”,又慢慢坐了下去,脸上有了笑容。
作品宣读完毕,只待公布获胜者,此次比才会,就算完满结束了。而沈欢也将迎来另一个不同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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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章完了之后,本书前部分铺垫也完结了,即将拉开大时代的序幕。后面还有一两章过度章节,接着就是展开时代情节了。温和类的历史架空小说,要的就是厚实,前面10万字作为主角的铺垫,应该不算多,毕竟如果起点太高的话,看起来也没有架空历史的感觉。
第二十二章 靠山
沈欢以一篇剽窃而来的《爱莲说》击败了王雱的长篇大论《君子论》,这就是短小精悍胜过下笔千言的魅力。而凭着这场胜利,三年一度的四院比才会算是落下了完满的帷幕,大家各胜一场,皆大欢喜。估计唯一不高兴的便是王雱此人了,自视甚高的他没有办法接受诗文上输给了一个小他几岁的学子的事实,这让自小让人捧这手心的天才自我开解不了,这就是几家欢喜几家愁呀!
不管如何说,比才会算是结束了,随着时间的过去,三天后,开封的天气越来越冷了,雪也越下越大,冰冻了整个开封,但是沈欢的名气却传得更热了,大有滚烫之势。本来之前一首《水调歌头》给他带来的名气弱了许多,毕竟词写得再好,也不过一个词中才人而已,而大宋朝最不缺少的便是词人!这次的《爱莲说》让他的文声更炽热了,区区百字小文,字字珠玑,更有成为千古绝唱的语句,这一切,都足以让一个人名声大燥起来。历史上此文作者周敦颐虽然也是一代大学者,不过那是对新儒学方面的成就而言,真正让他获得文名的还是这一篇晚年写就的《爱莲说》。这就不难想象文人士子对这篇文章是多么的推崇了。
有此文成为珠玉,本来也甚有成就的《正气歌》就显得落寞多了,虽然也有不少人咀嚼出其中味道,不过与《水调歌头》或《爱莲说》相比,还是逊色了一筹。总之,沈欢靠着这一篇文章二首诗词在开封城士子中彻底打下了自己的烙印。“莲之君子”的名头就是连不少达官贵人都听说过。
其中最熟悉他的大官莫过于王安石与司马光了。王安石自不必说,他大儿子王雱比赛输了,回到家当然郁闷,自然落入他的眼里,仔细一询问,就全明白了。仔细咀嚼,叹道:“雱儿输得不冤,此《爱莲说》千金难改一字,沈……欢,唉,果真是老夫走眼了吗?莲之爱,同予者何人?”
而王安石的好友司马光能第一时间知道,功劳还是在他的族兄司马峰身上。司马峰感觉越来越喜爱沈欢这个弟子了。又在第一时间写信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族弟司马光,把《爱莲说》的全文都附在信上,最后又说:“沈欢此子,愈来愈令人吃惊矣。‘莲,花之君子也’,此语一出,今后君子之论可定矣。‘出淤泥而不染’句更是道尽吾等为人处事之宗旨矣。得此佳徒,兄幸甚幸甚。君实以为如何?”
司马光还能说什么,他是传统儒家文人,没有不喜欢《爱莲说》的道理,那种人生理想,正是他一辈子梦寐以求的。对族兄这个学生更是好奇起来,本以为不过写得一手好词而已,如今看来,做起文章来也是好手,这等人才,当得一见!当即回信把上次所写的“一词既出天下唱”改为“两诗既出天下唱,一文天成举世惊”,算是当作对族兄弟子的恭维,最后才说出让司马峰找个时间带沈欢过去让他一见的意思。
沈欢又再一次成为开封城士子议论的对象,嵩阳分院的门槛再一次被踏破,无奈的他只能躲在家里,期间只有王旁兄妹来过而已,其他倒是瞒住了。其实沈欢现在最想见的就是赵仲,此人的身份他已经了解,周季安排的跟踪人士很尽职,比才会后不仅跟他回到府邸,还在那里蹲了半天,把他的身份也打听出来——淮阳郡王赵仲针。
沈欢当时听得一愣,淮阳郡王?一点印象都没有,后来那人又说是当今官家长子。沈欢反应过来,当今官家就是皇帝英宗赵曙!而他的长子……我的妈呀,不就是后世牛气哄哄的神宗赵顼吗!沈欢想起来了,宋代皇子总有在准备立为太子时该名字的习惯,赵顼是后来的名字,而赵仲针也就是赵顼的原名。这个时候,赵仲针不仅还没有被立为太子,就是颖王都还没有封,只是淮阳郡王而已!
玩笑来大了!沈欢脑子一片混乱,他竟然和未来的神宗皇帝称兄道弟,最要命的是自己还经常拍他的肩膀,一副语重心长教训的模样,再过几年他就要上台做皇帝了,会不会记恨这些给自己小鞋穿呀?沈欢感到坐立不安,就是面对王安石时都没有这份紧张,毕竟王安石再强悍也不过是个臣子而已,而赵仲针呢?那可是未来大宋官家,臣民天子,九五至尊!所谓“天子一怒,赤血千里”,又说“伴君如伴虎”。
沈欢烦恼了两天,还是没见赵仲针的踪影,心儿终于安静了下来,能更深层次地思考问题了:赵仲针如今只是郡王而已,还不是太子,没有东宫的严格规矩,加上北宋一朝的皇帝都比较亲民,也难怪能堂而皇之地跑出来。不过毕竟是皇帝的儿子,安全极其重要,出来一趟也不容易,这也是为什么一个月才见他一两次的原因吧。
沈欢想的东西更深奥了:他与王安石闹翻了,本来以为只能去投靠司马光,也好抱住一条大腿,为以后官场仕途打下坚实的基础,如今看来,他们的腿再粗,也大不过成为皇帝的宋神宗——自己是不是要转换思维,趁此机会,劳劳抱住赵仲针这个大腿呢?毕竟他此时还不是太子,若以后一力支持,怎么说也有个从龙之功,这对于一个臣子来说,可是莫大的资本!不过心里又在犹豫,宋神宗可是王安石的铁杆支持者,自己以后若是附和王安石还好说,若有间隙,估计宋神宗是不会给自己面子的。若全面倒向王安石,估计史书里佞臣卷里就有自己的大名了,综观整整一部《宋史》,王安石的跟随者基本上都是奸臣。反而司马光众人成为世所罕见的正人君子。当然,从品德上说,沈欢对于这一点是没有怀疑的。
自己好不容易来这个时代一次,还是保全自己最重要,遗臭万年的大事还是让那些家伙去做吧!沈欢心里有了决定,虽然已经知道了这个“赵仲”的身份,不过只要他不说,自己也装傻不揭穿,扮猪吃老虎的角色也蛮有意思的。若能以平常身份与他打下交情,也不失为一种好事。虽然说与帝王家之人谈交情“很傻很天真”,不过这个鼎鼎有名的宋神宗好像是个比较真诚的皇帝,很重交情,看他历史上一力支持王安石差不多十年之久就知道了,要知道,以宋代的政治氛围,王安石的所作所为,足够杀十次头了,最不济也要流放到海南岛去吹海风和钓鱼。
“唉,伴君如伴虎!”沈欢很是无奈地接受现实,与“赵仲”的交往,可以当作还被他蒙在鼓里,另外可以多做感情投资,不过却万万不能把全部精力都投入其中,或者说把自己作为他的最重要力量顶在最前面,这些事,还是让王安石或者司马光来做吧。自己最保险的做法便是继续去寻找机会站在司马光背后,帮他出出谋划划策——确切地说背黑锅的事最好都由司马光这个强人来做,至于自己嘛,搞搞发明,升升官,赚点钱,够滋润就行了。
“死道友不死贫道。”这是沈欢给自己的忠告,身在古代一切都很复杂的情况下,明哲保身才是硬道理,这条路线,怎么也要走他几十年不动摇!
沈欢在家避祸三天之后,天一阁又迎来他最盼望的客人——赵仲——赵仲针——宋神宗赵顼。此君能跑出来,明显很兴奋,一见到沈欢就上前紧紧抓住他的手臂,迫不及待地说道:“沈兄,这次该给小弟看一看那本传说中的《数学总则》了吧?”
沈欢这次不敢表现得太拒人千里之外,当然,也不敢表现得太亲热,悄悄把赵仲针的手掰下来,微微退了半步,才笑道:“赵兄好学之人,既然已经开口,小弟当然没有不允的道理。”
“真的?”赵仲针还不清楚沈欢打探清楚他的身份,以为对方让他的诚意给感动了,喜不自胜。
沈欢从书柜里抽出那本《数学总则》,递给赵仲针,说道:“赵兄,本来云飞兄输了比赛,也极欲拿此书回去再次钻研,不过小弟怕你过来索要又拿不出,因此让云飞兄麻烦了一次,再写了一个副本。这可是原本呀!”这世间最难还的东西不是钱财,而是人情。懂得这个道理的沈欢没有理由不在这个未来皇帝面前表现一下自己的卖力。
“哦,真的么?”赵仲针看不出沈欢的险恶居心,信以为真,大喜过望,一把夺了过来,坐在一边就翻看起来,和周季当初一样,书一入眼便傻眼,抬起头疑惑地看向沈欢。沈欢早有准备,当即详细解说起来。赵仲针了解基本点之后,又看得入迷了,完全无视沈欢的存在。
沈欢紧紧地看着这个赵仲针,英俊得不像话,年纪与他一样,应该也是十五而已,眼睛很有神,一身锦衣套在身上,凭添几分威风。不愧是皇室子弟,这份上位者才有的气质为他人所不及。他看得很仔细,遇到难题还皱了几下眉头,直到弄通才舒展开来。沈欢大是感慨,这就是历史上大名鼎鼎的皇帝宋神宗,而自己就坐在他两步之遥的地方,有若朋友。宋神宗少年时代学习很勤奋,《宋史》说他“好学请问,至日晏忘食”,读书读到忘记吃饭,也只有这般大毅力之人才能办得到。一段时间的交往,也能佐证他确实好学得很,一有疑问就问东问西。
赵仲针翻看了一半《数学总则》,终于停了下来,他与周季不同,周季自小与数据接触,对这些数字敏感得多,一经指点,触类旁通,举一反三,而他学得更多的是宫廷礼仪与儒家经义,对于数字懵懂得很,看了一半,到后面精深一点便觉得吃力了,只能暂且搁下。
他抬起头,看向沈欢,语气里有着激动:“沈兄,此书数字,确实比我等以前所用要简便得多,内容也颇有意思。君子六艺里便有‘数’之一项,没想到沈兄竟精通至此,能著述立派了!”
“赵兄难道只看出这些数字简便而已?”
“难道还有别的用意不成?”
沈欢故作深沉地道:“除了简便,应该还有明了这个作用,而这才是小弟著此书的本意。我大宋财政岁入几千万贯,支出繁冗,若以文字记载,既多且繁,更不明了,为政者不能一目了然;不利于清算,下层者也容易作弊隐瞒。为政之人若配以书上所作列表把数目一一注明,便于统计,收入支出就能一一在目。又因为精简数少,上层人便于监察,底下人就是想做贪墨作弊之事亦少了许多!”
赵仲针惊道:“没想到还有这样的作用!”
沈欢瞥瞥震惊的赵仲针,叹道:“小弟敢说,朝堂之上的三司使每日肯定被那繁冗的数据所愁,还有地方的转运使,也为难以清查地方数据烦恼吧。可惜小弟如今还没有功名,非官场人物,不然即以此书献上。若我大宋记数都以此简化符号,天下帐目,都明矣!”
不得不说,沈欢的吹嘘很有煽情功力,赵仲针听得大是心动,再翻看一两眼《数学总则》,更是深以为然,心里打定主意,此书一定要由他献给父皇或者当朝执政。不过他不打算向沈欢表明身份,他对于现今两人的平辈交往很满意,知道若是摆出身份,这份自由以后就难说了。
“沈兄,此书小弟一时难以明白,不如先借小弟一段时日,由小弟带回家中钻研,可好?”赵仲针客气地说道。
“这个……”沈欢装着为难,“好吧,谁让我们两人是朋友呢!只不过还需小心,不要弄丢了才好!”
“甚好甚好!”赵仲针大喜不已,“沈兄放心,如此宝贝,小弟哪有不珍重之理!对了,沈兄,除了此书,可还有其他著作吗?”
沈欢道:“赵兄今后会入仕从政吗?”
赵仲针愣了一下才道:“应该会吧。”
沈欢高声道:“若为政,能精通此书则成其大半矣!”
赵仲针又是一愣,想指责沈欢诳语,最后迟疑道:“沈兄,可能言过其实了。”
沈欢摇头道:“一点不为过。赵兄可知为政着最该注重的是什么?不是经文,也不是诗词,而是民生。民生者,民之生计根本也。若为生计,日常总也斤斤计较,无非都是为了生存而已,如此不管民事、经济,都会产生大量的数据,若由一个五谷不分之人来统治这些百姓,何来妥善管理之说!若是精通数据,能为百姓管理生计数据,使之安居乐业,则可为良臣矣。赵兄看此书跋文有云‘其包含天地致理,若深学之,辅以治经文,则收事半功倍之效’,非无的放失也!”
沈欢对于这些数字是极其重视的,中国古代有很多发明,清以前一直都领先于世界其他国家民族,但是数字方面就显得不够直观,虽然数学也极其发达,不过太过繁冗了,一看那些令人头疼的古文数学题,还真够为难人的。而历史上王安石涉及大规模商业改革失败的原因也不无缺少数字的支持。因为数字发展到一定程度,则衍生出商业的平衡点——金融。商业经济改革,若没有金融作为技术支持,则难以进行。
眼前这个年轻人就是王安石变法最大最高地位的支持者,沈欢没有理由不让他重视数字的作用,若能在他年轻时令他有了数字观念,以后变法了,对于这些数据能有直观的感觉,想来也不会再做一些杀鸡取卵的事了吧。宋神宗什么都好,就是太急了,不过这也不能怪他,他自小生活在皇室之家,所学都是治国方略,对于民生问题,则缺少最直观的概念。沈欢希望能在他与王安石打成一片时提前做最大的影响,至于成与不成,则看天数了——谋事在人,成事在天。若他以千年学识尽了最大的努力依然改变不了这个时代,也只能认命了。
“这个……”赵仲针虽然也觉得沈欢说得不无道理,不过十几年所受的教育观念却让他接受不了,难道不是说以“圣人之言”即可治国了吗?这个六艺里最不受人注重的“数”有这般大的作用?
“当然……”沈欢笑了笑,“小弟说的只是一些个人之见而已,若能对赵兄有点助益,则善莫大焉;若赵兄觉得一派胡言,可以视之不理嘛!”他也清楚有些事不能着急,这个未来宋神宗也是比较固执之人,若想以一言即打动他,也显得太过理想了点。反正以后还有机会,只要在他面前多次证明自己所言是正确的,不难让他生起信任之心。
赵仲点头道:“也好,这些问题,小弟也需要思考一番。”
沈欢又丢出一诱饵:“赵兄以后若有疑问,还可以来与小弟切磋一番。圣人有言:三人行,必有我师焉。小弟也希望能在与赵兄的交往中得益一二。”
第二十三章 观念
嘉佑八年十一月,沈欢都在与依然隐瞒着身份的赵仲针打着交道。赵仲针不愧是勤奋好学之人,对《数学总则》里的概念感到极其新奇,一有疑问,就过来与沈欢交流。而到了月底,沈欢剽窃的《爱莲说》造成的轰动也淡了许多,至少到嵩阳书院围观的人渐渐稀少。
也在这个月底,从王旁那里得知,他的奶奶,也就是王安石的生母逝世了。这让沈欢松了一口气,当然,对于老人家的去世,他也感到难过,这放松心情不是为了庆幸,而是对历史车轮的放心。历史上王安石本应在这年十月就致仕回江宁,原因就是王母去世他要回乡丁忧。其实更重要的原因是王安石见新皇登基半年了,依然还纠缠在病榻上,没有丝毫作为的样子,他感到无比失望,才华无处施展,起了退隐的心思。
之前沈欢见王安石处没动静,以为是自己的到来使得历史轨迹发生了变化,如今只与记忆相差了一个月而已,表明大多事还在自己的掌握之中,因此蹦紧的心情松了下来。王安石对于一手把他拉大的母亲极有感情,母亲的去世令他大是悲伤,一连几天告假在家。到十二月初,一纸致仕书上交朝廷,朝廷方面对于他的才识还是颇为重视的,一再挽留。王安石以回家丁忧为名,执意要致仕,朝廷上面没有办法,只能同意。
王家本来打算年前就启程回江宁,不过天气有变,在十二月初大雪像花瓣一样,簌簌地下个不停,不单止让人感觉寒冷极了,就是路面也封住,难以行走。据说整个河北都处于冰天雪地中,道路阻塞。王安石看真的无法行走,只能决定在开封过完年待明年开春再启程了。
而随着年关的到来,开封城中的人又忙碌起来了。嵩阳分院今年的学程也到了尾声,全院进行了一次检测,到月中时也就宣布解学,需到明年再开学了。最后一天沈欢又得别人通知到院长办公之地一会。他匆忙赶过去,才一进屋,就愣住了,屋子里除了司马峰外还有两个人,正是与他竞争激烈的钱玄、范一农,看着两人严肃的样子,沈欢心里一动,像是想起了什么。
“见过夫子!”沈欢向司马峰行了一礼。
司马峰呵呵笑着让他们坐下,先是关心地问一下这学期几人的功课作业,以及感想之类的话。三人小心翼翼地回答着,末了钱玄代表三人问道:“夫子找学生三人过来,不知有何吩咐?”
司马峰沉吟一下才淡淡地道:“想必你等都知道本院有一个贡试推荐资格吧?”
三人闻言心里“咯噔”一下,互相对视了一眼,又别过头去,都明白过来,也许今天司马峰就要宣布这个推荐名单了。在座有三人,名额只有一个,谁心里都不舒服。
司马峰又继续道:“老夫知道,你们三人是本院最优秀的学子,不过名额只有一个,僧多粥少,若着要严格选出一个来,老夫也甚是为难。”
“夫子不必为难。”沈欢赶紧说道,“一切听夫子裁决,学生绝无异议。”
“对,学生也是!”钱玄与范一农赶紧表明心态。
“很好,很好。”司马峰快慰大笑,“你等既有这个心意,老夫就和你们明说了吧。这次名额之人,本院其他夫子都聚在一起商议过了,共同推出一人,如今都已选定。今日令你们前来,就是为了宣布此事,至于其他人,就不必声张了。话先说在前头,你们三人只有一人入选,至于其他两人,老夫希望你等不要有什么心思,你们都是本院优秀学子,就是没了这个名额,他日科场扬名也都不是难事。”
其他三人都急了起来,心里更是紧张,一心等待院长宣布名单。
“这个名额经我等推选,决定给予……”司马峰人也严肃了许多,在三人紧张得大气都不敢出的当儿顿了一下,之后才丢出最后的结果,“学子沈欢!沈欢,就是给沈欢。”
沈欢欣喜若狂,恨不得大喝一声,不过司马夫子最注重仪表,不敢太过张逛,脸上依然保持着平淡的神色,眼神的欣喜那是再也隐瞒不住的,小手都在颤抖,差点要热泪盈眶,几个月的努力,终于有了收获,赶上了这趟末班车,也没有白费自己多次“剽窃”的成果了。
“为什么?”钱玄倏地大声问了起来,声震方圆几米,把其他三人都吓了一跳。范一农更是奇怪地看着这个对手,虽然说名额不是给了自己,难免失落,却也不该如此失态才是!沈欢的横空出世,早就引起了他的警觉,待比才会为书院赢了一场之后,他就感觉到这个推荐名额离自己越来越远了。如今不过是证明心里所想而已,失落是失落,却也不必失态,毕竟以他们的才学,科场考试也不是毫无取士的机会。
司马峰皱紧了眉头:“钱玄,这是由众多夫子共同推选的,并不是由老夫一人决定出来。沈欢的才学众人都看在眼里,最近更是为本院赢得比才会的胜利,品学兼优,这样还不够吗?”他很不满意钱玄的态度,败了就是败了,连这个面对的勇气都没有,谈何成就大事!看向沈欢,点点头,还不错,没有欢喜得失了态。对于这个学子,他欣慰不已,沈欢的才学为人,令他满意。
钱玄瞥了一眼沈欢,冷笑一声,道:“院长,沈师弟才学高超,就是学生也佩服极了。可若说品质也好……嘿嘿,那可倒未必!”
司马峰愣道:“此言何意?”
沈欢也皱了一下眉头,难道自己有什么把柄在钱玄手上?不至于呀,这些日子他除了读书还是读书,连这个时代文人士子最喜爱逛的青楼他都没去过,谈不上品质有污。至于旁边的范一农,发现事态不对了,并不接言,打算今天只看好戏而已。
钱玄对沈欢冷笑道:“沈师弟,没想到你如此懂得伪装,连夫子都给你瞒过了。你做的丑事,难道以为别人一点都不知道吗?”
“丑事?”沈欢眉头皱得更紧了,抗声道:“钱师兄,小弟自入开封以来,行事谨慎,不敢行差踏错。说是丑事,难不成师兄打算栽赃陷害不成?”
钱玄笑得更冷了:“陷害?嘿嘿,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好了!”司马峰拍了一下桌子,大怒不已,今天不过宣布一下名单而已,没想到令得两人在他面前吵闹,“钱玄,你是不是言过其实了。老夫从来没听说沈欢做过什么丑事。一农,你可曾听说?”
范一农一愣,没想到事情还扯上自己,在钱玄与沈欢身上扫了一眼后,摇摇头才道:“夫子,学生并未听过这方面的传言。”
钱玄大声说道:“那只能说沈师弟伪装得厉害!”
“证据,老夫需要证据!”司马峰怒不可遏,除了对钱玄的作态生气外,还对沈欢有一股未知的怒气,沈欢是他同窗好友的子侄,也相当于他的半个子侄,对他一直多有照顾,只希望他能成材,不要辜负了好友与自己的期待。若沈欢真做出什么有亏为人之事来,他该怎么处理?
“学生当然有证据!”钱玄一边说着,一边从怀里掏出一叠东西来,却是一些纸张,递给司马峰,“这是沈师弟的笔迹无疑,夫子。”
司马峰接过一看,一些奇怪的东西,仔细辨别,正是沈欢的笔迹,抬起头来:“钱玄,这是什么?”
钱玄答道:“这可要问沈师弟了。”
“沈欢,这是什么?”司马峰问道。
沈欢此时早就凑上去了,一看却是之前为周季一家作的记帐表,还是原本,来不及思考,回答道:“这是学生画的一些记帐表,便于记数的。”
“想必没有这样简单吧?”钱玄嘿嘿笑道,“夫子,你可知道,前些日子沈师弟全家都搬到开封城来了。据说花了一百多贯钱买一个院子,价值不菲呢!沈师弟家贫,哪来如此多钱财呢?实情就是他制作了这些表格,拿来与周季父亲做了一笔交易,换来两百贯钱!如此贪利小人,夫子,您说这也是品学兼优么?”
沈欢顿时脸色一白,全明白过来,钱玄绕了个大弯,其实还是想拿“交易”来说事,难怪周季说帐表原本失窃,原来是钱玄耍的花样,此人对交易钱财数目如此清楚,想来早有准备了。如今看来,周家肯定是出了内贼,不然周家父子不会轻易说出这些内幕,又想起交易那天那个家丁小二的背影,难道他是钱玄安排的?若是这样的话,钱玄心机也真够深的了,那时候离他“创作”出《水调歌头》还没几天呢!而对方那时即已为今天在做准备了!
“沈欢,可有此事!”司马峰变了脸色。
沈欢想起当日王安石对于这种“交易”的态度,更是绝望,司马峰比王安石更传统,想来也理解不了他,只能长叹一声道:“确实是云飞兄送了些钱财给学生,学生用来安置老母幼妹了。”
“啪!”司马峰拍案而起,一指沈欢,颤抖起来,“你太令老夫失望了,竟然做这些商贾之事,你……有辱斯文,还配做一个士子文人么!”
“夫子,学生并没有做商贾,只是一些……”
“不许狡辩!”司马峰感觉要窒息了,最得意的门生做了最令他痛恨的商贾之事,所有的好感都在瞬间消失,好比一个人从高处摔了下来,疼痛得厉害。
司马峰感觉力气都消失了,只能无奈地挥手道:“沈欢……你如此不知自爱,老夫也容你不得了,这个推荐名额,现在就由老夫来撤消你的资格!”
沈欢叹了口气,沮丧得紧,自钱玄说他交易起,他就知道这个名额多半不保了,虽说他没有开号,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商贾,不过还是做了“交易”,如今更让人把交易的物件都拿出来做证据,这可比王安石所骂的“润笔”交易要严重得多!心里大是失落,本来欢喜的心情瞬间转为悲伤,多日努力,一旦化为流水。他清楚,这个名额今后都与他无缘了。
“钱师兄,好手段,好手段……”沈欢冷冷地对一脸得意的钱玄说道。
“好胆!”司马峰又骂起来,“沈欢,你尚不知悔改么!不知自省己身,反而责怪他人揭穿你?小人喻于利,君子不言利。你这些年的圣贤书都白读了么!”
沈欢自知与这些古人的观念有着差别,却没想到一点小事都惹出偌大风波,心情郁闷,对古人的迂腐观念更是不屑起来,抗声说道:“夫子,难道你忘了学生初见时与你说的圣言新义了吗?由是观之,圣人之言也不尽然就是全对的……”
“住口!”司马峰也气昏了头脑,见沈欢还敢狡辩,更是失望伤心,眼泪都要流出来了,“你口放狂言,何来学子风度。此等学生,不要也罢,不要也罢……今日之后,你不必再来了,来了老夫也不认!你给老夫出去,出去!”
“什么!”沈欢呆了一下,本来以为丢掉推荐名额算是最严重的了,没想到司马峰一气之下要把他逐出门墙,想起司马峰多日照顾,还有老家伯父期待的眼神,沈欢慌了,企求能留下来:“夫子……”
“走,走啊!”司马峰面目都狰狞起来,“你们都给老夫出去,都出去!”
沈欢还想说什么,却给范一农拉住对他说道:“先走吧,等夫子气消了再说。”
沈欢迷糊地跟了出来,看着钱玄扬长而去,只觉悲愤难忍,恨不得冲上去揍他一顿,却又觉身子都没了力气,只能喃喃地说道:“离开嵩阳分院,离开……夫子,伯父……”整个人都恍惚起来,心里只能记住一点:司马峰把他赶出去了。就算今天是他盛怒之下所作决定,不过这种老夫子,也绝没有收回所说之言的可能。一个小事能闹出如此大的风波,沈欢只觉得头疼欲裂,心里与这个时代断裂的感觉更强烈了,很迷茫,也很慌张,不知该做点什么,又能做点什么。
范一农安慰的话他一句都没有听清楚,迷迷糊糊地出了嵩阳分院,任凭身体径直往家里走去。沈欢的精神状态范一农看在眼里,生怕他出什么事,只能跟着送他回家。回到家的时候,沈欢精神依然恍惚,母亲与妹妹唤他时也只是漫不经心地回应一两声。范一农在旁边把前因后果都说了出来,之后才告辞而去。
“欢儿,欢儿……”沈氏紧张地呼唤着。
“娘……”沈欢只觉羞愧难当。
沈氏叹道:“欢儿,那日你说此院子是周家所送,娘信以为真,没想到你却是……”
“娘在责怪我,在责怪我做什么交易,责怪我……”沈欢一个劲地在心里对自己说着,人更绝望了,只觉这个世间没有一个人能理解自己。也许,再过几日,沈节君伯父责怪漫骂的信也该到了吧,或者他亲自过来把自己大骂一顿!
天,要黑了。沈欢感觉整个世界都灰暗起来,无精打采,恍恍惚惚,一连两天,沈欢都没有恢复过来,只知道吃喝睡觉,什么事都没做,连母亲妹妹都懒得去理了。他脑子就一片空白,什么都想不起来,什么都不想做。又像一片混沌,什么都梳理不清,又乱又疼。连周季等人过来探看时也不知应对。人更是憔悴得厉害,全身无力,眼睛好像永远睁不看一般。
这样到了第三天的时候,小莲儿跑进他的房间,叫了几声“大哥”,沈欢都没回应,闭着眼,软软地摊在床上。
“大哥,大哥!”小莲儿猛烈地摇晃他的身体。
“嗯……”沈欢终于回应了一声。
“大哥!”
“嗯……”又是一声。
“大哥,我们要走了!”小莲儿闪着大大的泪珠,哭腔呜咽,泪珠儿更是簌簌地往下掉落,打在沈欢的手臂上,有一股透骨的清凉。
“要走……走……”沈欢只懂重复一些语句。
小莲儿“哇”地哭起来:“大哥……我们真的要走了……呜呜!”
“要走……要走!”沈欢依然重复着,脑子里倏地有了片刻的清醒,“走?去哪儿?”
“回家!”小莲儿见大哥理会她了,大是惊奇,炮珠子似地说了起来,“要回家了,娘说带我回家,不再来开封了!”
“不再来……不再来?”沈欢脑子惊了一下,勉力坐了起来,“什么不再来?回家做什么,过年?”
“不是!”小莲儿更是欣喜,坐在大哥旁边,抹了几把眼泪,“娘收拾东西去了,说你这个儿子太令她失望,要离开这里,不再过来了!”
“失望!”沈欢悚然一惊,“娘也要走了么?”赶紧挣扎着起来,赶出房门去,刚来到沈氏房门口就碰上她,她手上拿着几个包袱。
“欢儿,你起来……”沈氏惊喜一下,倏地又收住口,“你懂起来了?”
“娘,你这是做什么?”沈欢指着沈氏手上的包袱,奇怪地问。
第二十四章 序幕
沈氏一脸复杂地看着憔悴不堪的儿子,心里痛极,嘴上却淡淡地道:“还能做什么,收拾东西与莲儿回家去,免得在这里受你的气!”
沈欢蠕蠕地道:“孩儿……娘亲还在为交易买房的事生气么?”
“你……”沈氏气得手指都在发抖,“你太令为娘失望了!房子的事买也就买了,再多说也无益,娘也知道你是为了家里好,从始至终都没在这事怪过你!而是你如今的模样太令人失望了,不就是一点小挫折么,没有推荐就没有罢,有什么紧要的!你看看你,现在成什么样了,人不像人鬼不像鬼,遇挫折即颓废,你对得起你爹的寄托吗!既然你不知改过,娘留在这里也没什么意思了!”说完抱上小莲儿就要出去。
“娘!”沈欢赶到前头去拦下来,“娘,孩儿知道错了,这就改过,你不要走好不好?”沈欢又急又羞,一开始总以为母亲也在责怪他做交易,因此觉得没人理解,心若死灰,谁知到头来却不是这么一回事,反而是自己的不振作令人失望了。心神大动,母爱至此,还有什么话可说,不由热泪盈眶。
“真的?”沈氏不信地问,“真的改过了!”
“对,这就改!”沈欢坚定地点头,“娘,你放心,孩儿今后都不会这样了,定不会让你再失望!您说的对,没推荐就没推荐,以孩儿的实力,一样能高中,他日一定光耀门楣!”
沈氏犹豫了一下才道:“真不骗为娘?若是这样,你现在就梳洗去,打理一番,从新来过!”
“是,娘!”沈欢露出了多日未曾见过的笑容。
“好咯,不用走了!”小莲儿欢呼不已,伸出双手,娇呼不已,“大哥,抱,抱我!”
沈欢笑道:“不嫌大哥脏么?”
“抱,就要抱!”小莲儿撒着娇要沈欢抱在身上。
沈欢抱着小莲儿,转头向沈氏说道:“娘,既然不走了,这行李包袱……”
沈氏展颜一笑:“娘这就放回去。你快去梳洗。”
“是!”沈欢抱着小莲儿精神抖擞地走回房间,一会儿后把小莲儿放到地上,吩咐她一边玩去。
小莲儿开始还不肯走,疑惑地道:“大哥,你真的好了么?”
“当然!”
小莲儿笑得异常灿烂:“那就好!这几天娘亲担心死了,一边看你一边叹气呢!”
沈欢一愣,更是羞愧,让母亲担心,也太不应该;想起母亲多年的照顾关怀,心里暖暖的,鼻头一酸,差点要流下泪来!一边梳理身体,心绪翻飞,更觉母亲的伟大,暗念以后一定不能再让她老人家担心,用努力来报答她的养育之恩!
整理一番后,沈欢又容光焕发起来,到了厅堂,与家人欢聊起来。沈氏闭口不提学院之事,只与儿子聊些家常而已。而沈欢这才想起,如今都已是腊月十几了,再过半个月左右也将迎来元旦——也就是后世中国人民最盛大的节日,春节。年关将近,开封城各个市集也开始热闹繁华起来,各家都在置办年货了呢。沈欢想想手里还有余钱,决定这个新年一定要让家里人过得富足,便把钱都交给母亲,让熟悉的她先置办一些新衣。
“新衣服?”小莲儿在旁边听到,两眼放光,嚷了起来,“娘、大哥,我要红色的新衣服,红色漂亮!”
“红色就红色,大哥要把小莲儿打扮得全开封最漂亮!”沈欢笑着说道。
小莲儿粘了上来,跳到沈欢膝盖上坐着:“大哥最好了!”
沈欢不禁感到满足,心里更是决定以后奋发图强让她们过上好日子。与家人聊了一阵后,沈欢多日的愁闷终于驱走了,脑子能清晰地思考问题,想到这几天的颓废,不禁羞赧,不就是一个推荐名额么,需要这般重视,还弄得自己精神不振?
既然书院这条道走不通,那只有另想办法了。沈欢心里豁亮了许多,这番颓唐,思想总算成熟了许多,人也更现实了。想到司马峰不许他回书院,沈欢心里一痛,怎么说司马峰对他是多有照顾的,人也是个值得尊敬的长辈,惹他生气,不无愧疚,也许是这个打击才令自己这样的吧。不过沈欢依然不认为自己有什么过错,他与这个时代的人不同,对于从事商业的商贾没有什么歧视,相反,他认为如果没有这些商贾,天下的经济也没有发展之说!如今大宋朝已经进入了一个历史拐点,若工商得不到重视,也谈不什么什么改变。历史上的王安石就是这样,说是开源发展,其实不过是“剪羊毛”一般收敛天下之财罢了!若谈到生财之道,这个世间,有几人能与他这个后世而来的人相提并论呢!
“改变就从我开始吧!”沈欢的心坚定了许多,当然,这个改变不是说他要亲自去经商,这个时代,在还没有多大改变之前,不管你理由如何,商贾都是最低下的一个阶层!他需要一个外衣,来进行改革与保护,这个外衣就是“官”。官是个好东西,至少是一个护身符,有了它,总能为一些难言之事披上一层神圣的外衣,而官是越大越好的。
沈欢更希望能见司马光一面了。他已经想明白,科举进入仕途是一个途径,而且是一个光明正大的途径,不过以他的年纪,就是科举进入仕途,又能有多大作为?官场最注重的往往不是能力,而是资历。老资格之人的升迁往往比年轻人要快得多。他如今才十六岁,如果能高中进士,也不过二十岁,在别人眼中,还是个毛头小子罢了,能有什么作为!这个时代,若要重用人才,老的现在还有韩琦、富弼、文彦博等人,少壮一边也有王安石与司马光,青壮一派有苏轼苏澈等人,这番轮下去,什么时候才到他这个二十多岁的人来出头!
二十年后?有这个可能,二十年后沈欢也进入中年,有这个资历了。不过沈欢他等不起二十年,这大宋朝也等不起二十年了!历史上的二十多年之后,是怎么一副景象呢?王安石、司马光等人相继死去,苏轼等人是回到朝廷了,不过当时的朝政已经乌烟瘴气一发不可收拾,苏轼几人回天无力连死后都不得安宁!
“二十年,耗不起啊!”沈欢只能苦笑,既要趁着年轻,又要发挥才干,只能附着某个有前途的高官了。韩琦等人太老了,蹦达不了几年,跟着他们最后估计也没个好结果,所谓一朝天子一朝臣;至于王安石,这个倔老头好像很难说服,加上很多地方不合自己的脾气,跟着他估计也没好果子吃,想来想去,大臣中间,只有司马光的大腿能抱了!若得他赏识,留以大用,升官发财不在话下,另外还可以用新思想对他进行改造,至少也要他能与王安石相抗衡才成,不要像原来历史一般灰溜溜地跑到洛阳去隐居了十几年!
其实他还有一个人可以利用,就是以后的宋神宗现在的赵仲针,与之关系不错,可塑性也强,值得花费点精力在他身上,就是改造不成功,相熟了以后也好办事得多!
沈欢已经在构造与司马光见面的步骤了:司马光不是大街上的张三李四想见就见,这家伙最重品质才干,也不是一般人可以入得他法眼的,凭自己写的几首诗词,估计还难以让他信服,看来还需另制造一些东西出来令他赏识自己!现在正是动手的时候,过几天朝廷就要公假,需到元宵之后才正式开朝,趁此机会先与司马光见上一面,不然他要是回老家过年什么的可就要等到明年开春了。
“看来又得做些剽窃的事!”沈欢既是骄傲又是苦笑。忘记琐事,窝在书房两三天,鼓捣出一些有价值的东西来。到腊月十五这日,终于把手头上的事情都完成,看着案头上的书稿,沈欢微微一笑,弹弹了这些纸张,“宝贝,这次就靠你们了!”
“沈兄弟,沈兄弟,可在里面!”沈欢伸了个懒腰后刚打算出去,就听到周季扯开大嗓门在喊着,赶忙出去迎进来。周季披着锦袄,风尘仆仆地大步进来,一身雪花。
“云飞兄,外头又下雪了?”
“是呀,大着哩!”周季拍拍身上的积雪,“怎么,还躲在书房里不出去?”
沈欢笑道:“几日下来,终于完成了。”
“哦?”周季生起了兴趣,“兄弟又写出什么惊人的东西来了?给为兄看看,你那《数学总则》我研究得差不多了,一般理论公式都能推理运用!”
“云飞兄真是聪明!”
周季笑道:“再聪明不也是学你写出来的东西而已么!快,拿来我看看!”
沈欢道:“此事不急。小弟托你打探之事清楚了么?”沈欢之前颓唐时周季来看望过几回,不过那时候他精神恍惚,记不起多少事来。清醒后又来过一次,沈欢托他帮忙打探一下书院之事与司马峰情况。
周季答道:“现在书院已经解学,留的人不多,也没什么大事。就是听说院长把贡试推荐名额给了范一农。沈兄弟,你就是为这事颓唐的么?”
“不是!”沈欢苦笑答道,周季并不了解当日发生什么事,他也不打算说明,免得此君又要因为家里与他交易心生内疚,周家之人帮他太多,没理由还让人家不高兴,“那有没有听到司马院长有关小弟的传言?”
“没有!”周季回答得很干脆。
沈欢一愣,司马峰不是把他赶出书院了么?是了是了,一定是司马峰事后觉得此事说出去有损他沈欢的名声,瞒下不说,既然不对外人说赶他出去,岂不是说他还有回去的希望?沈欢越想越觉可能,只要司马峰气消了,自己到时再多多道歉,看在他伯父的份上,应该还会原谅自己的吧?至于那个推荐名额,已经绝无可能了——纵是如此,沈欢还是颇为高兴,怎么说司马峰也是他尊敬的一位长辈,能不闹僵就不闹僵。另外他还是司马光的族兄,对自己也能多有助益。
“哦,给了范一农?”沈欢笑了起来,觉得这个结果不错,总比给钱玄那个家伙要好上许多,想来这个奸诈之人在后悔痛心了吧,算来算去,最后还是为他人做嫁衣裳!范一农为人也不算差,至少那天就是他送自己回来的。
周季突然想起一事,道:“兄弟,就要过年了,你家准备怎么弄?你们第一次在开封过年,应该很不熟悉,要不到为兄家去,也好热闹一点!”
沈欢拒绝道:“这可不行,你家有你家的热闹,想来人也不少。小弟与家母小妹在这里过着就成了!”
“早知道你会这样说!”周季无奈地笑道,“还好为兄早有准备,家里宰了几头羊,拿了点过来给你们,已经放到你家厨房去了,把肉晾起起来就成!”
“周兄……”
“是兄弟就不要说那些客气的话!”
“那……多谢了!”沈欢心里暖暖的,丝毫没有觉得外面冰天雪地的寒冷,反而像置身春天之中,和风熏人;对周季的周到更是感激,大恩不言谢,一切都只能放在心里。
“沈兄弟,这次你该给为兄看看几日里写点什么了吧?”周季两眼放光,“须知你如今是开封城出了名的才子,虽然作品不多,不过一诗一词一文,都已传唱整个京城,不少士子文人都期待你的下一个作品!快,先让为兄一睹为快!”
沈欢苦笑道:“这次只是一些蒙学的东西而已。”说完把案子上的稿纸抽出来,递给周季。
“蒙学?”周季愣了一下,接过低头一看,更是惊奇了,“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咦,沈兄弟,这是什么?”
“不是说了吗,蒙学的文句。”
“不是这个,这些……是什么?”
沈欢靠近一看,发现周季指的是从为见过的标点符号,笑得更欢了,道:“这是小弟发明的标点符号,用来断句读的,你看,这是逗号,表示……这是句号,表示句子完结;这呢,是感叹号……”
一一把常备的标点符号都说明了一次,周季跟着阅读,更觉方便,不由抬起头来,大声说道:“沈兄弟,这东西……简直绝了!你是怎么想出来的?”
“小技艺而已,技艺而已!”沈欢只能谦虚地说道,其实更应该说是“记忆”而已,只是从脑子里翻出来一一写上来,毫不费力。其实古代也有断句读的标点,蒙学时夫子读一句,大家就做个记号,不过很简单,只是些大圈圈而已。当然比不得后世那些花样百出的标点,也难怪周季震惊了。
他这次剽窃的是《三字经》。司马光是个高官,重实用,轻浮华,若是写些诗词给他,除非把有宋一代的名诗名词一网打尽,不然估计是难以打动他的,因此经过思考,决定把《三字经》鼓捣出来。《三字经》相传是南宋出现的读物,三字一句,字后压韵,极易成诵,区区千字,却囊括了中国传统的教育、历史、天文、地理以及道德方面的内容,实在是不可多得的蒙学读本。《三字经》与《百家姓》、《千字文》合称“三百千”,《三字经》成文最迟,却后来居上,影响力比后两者更深远,被称为“蒙学之冠”。而此次在《三字经》上,沈欢第一次动用后世标点符号,用以句读,重要性应该更突出才是!
大宋重文治教育,把此书献给司马光,作为他进攻司马光的“敲门砖”,想来更容易成事;之后由司马光进献朝廷,此书成就非凡,朝廷方面没有理由不重视的道理,若能颁布天下所学,想来会对进献的司马光有所赏赐,而司马光为人清正,不会独吞功劳,把他这个原作者一说出来,就是不加官进爵也能在朝廷上层打个名声混个脸熟,为以后仕途打下坚实的基础。这就是沈欢打的如意算盘。
想到这里,沈欢不禁感谢后世的爷爷,他爷爷是个接受私塾教育的人,打小就是从《三字经》开始启蒙,后来在沈欢五六岁时,也逼着沈欢天天背诵这本《三字经》,教他认字。因为反复背诵,又是韵文,到现在都不曾忘记,可见逼迫式教育也不无好处,至少应付起穿越来能得心应手。
“沈兄弟,这次此书你打算怎么处理,刻板颁行?”周季不明所以地问。
第二十五章 司马光
“自己刻板颁行?”沈欢神秘一笑,“云飞兄,若由小弟颁行,能传几里之远,学者又能有几何?还不如交由朝廷来做吧!”
“朝廷?”
“正是!”沈欢点头说道,“以朝廷之力颁行,须臾即能传达天下!”
周季也点头说道:“也是,雕版印制,费时费力,自己颁行,得不偿失!”
“雕版?”沈欢笑了,“云飞兄,待小弟闲下来时,可以鼓捣一些印刷器械,改进这个印制法子!”
“哦,你有什么法子?快说说!”
“不急,这事不是一时三刻可以办成,待有时间再说吧!”沈欢打算把活字印刷术在这个时代鼓捣出来,不过因为对这个时代现有的印制技术还不熟悉,也没有相关门道,只能今后再抽出时间来去改进。虽然说毕升那个平民早在几十年前就发明了活字印刷术,不过因为是泥活字,容易损毁,技术不过硬,因此还没有盛行。这个活字印刷一直到明代才发达起来,之前因为战火,活字印刷作品流失不存,使得后世某个半岛国家不知廉耻地把这个印刷术说成是他们的发明,还堂而皇之地申请成为世界文化遗产!是可忍孰不可忍!现在他沈欢回来了,怎么可能还让这种丢人的事发生!他要让活字印刷作品盛行天下!
沈欢此时还没有意识到他这个想法对这个时代产生了多么巨大的影响。而活字印刷作为一个支点,为大宋朝带了一场足以改变后世的变革,中国式的文艺复兴即将到来!
周季突然问道:“沈兄弟,你有把握让朝廷颁行这东西?”
沈欢说道:“小弟早有打算。云飞兄,朝廷官员是不是公假过年了?”
周季说道:“正是,今日已经是腊月十六,朝廷在昨日已经宣布公假,如今的朝廷官员都在准备过年事宜,就是整个开封城之人都在为过年打算着呢!”
沈欢道:“那刚好,如今才过晌午,小弟打算去拜访知谏院司马光大人,你是否同去?”
“去见谏议大夫?”周季吃了一惊,心里一动,转而摇头起来,“为兄还有事要忙,就不奉陪了。”他对那日见王安石的情景还心有余悸,听到又是一个朝廷高官,感到心惊肉跳,又生怕自己的身份又给沈欢带来难堪,最后还是决定不去。
沈欢失望地道:“那小弟只能单独前往了。”他赶着去见司马光,不能与周季多说,收拾好书稿,与母亲说了一声,即与周季一同出门而去。出了宅院,到大街之后,周季借词告辞,沈欢走了一阵来到车行,问明路段后上了一辆牛车,往司马光府邸赶去。司马光与王安石是知交好友,有着十多年的交情,住得也近,都在潘楼街西边,前后不过一里多路。
司马光与王安石的官阶差不多,府邸也差不多,沈欢下车后向司马家的门童说求见司马大人,门童当然不敢胡乱带人进去,他又只能说是司马峰的学生,前来拜会。门童知道司马峰与司马光的关系,让沈欢等待一会,他进去通报。
片刻之后门童出来恭敬地对沈欢说道:“沈公子,我家老爷请你前去后院书房相会。”
“书房?”沈欢愣了一下。
门童道:“不错,正是书房。我家老爷这会正在书房读书呢!”
沈欢又愣了一下,之后才摇头苦笑,好一个司马光,不愧是勤奋之人,都休假了还在书房发奋读书,难道真是活到老学到老?在门童的指引下,沈欢一路往后院行去。司马光不好浮华,府邸里面点缀得不多,除了些必要的亭阁外,华丽的装饰倒不多见。
一路走着,一边想起史书上有关司马光的生平记载。他高中进士士时才二十岁,可谓功名早成,不过此人与王安石一样,都是不喜欢奢华之人,一生除苦读外,没有什么娱乐嗜好。后世之人对司马光最熟悉的莫过于三件事,一个是“司马光砸缸”,在小学课本上就有这个故事,尽显他自小聪明机警的本色,而此事发生后不久,即有人画成图册,在开封与洛阳流传;另外一件事当然是《资治通鉴》,可以说,单这一部史书,即能令司马光三个字不朽了,当然,这个时候,这本名扬后世的巨著还没有一丁点迹象;还有一件事是作为保守派的领袖,在后世,不少人一提到司马光,即把他当作保守的代名词。
至于保守不保守,当然是见仁见智的事,沈欢学史出身,一时也不好回答,不过与王安石比起来,他更认同司马光。史学两司马,一个司马迁,一个司马光,这方面的成就不必多说了。另外还有“千古一司马”之说,为人臣子,能做到司马光这份上,就可谓成功矣。他配享孔庙,成为继孔子、孟子之后的儒家第三圣人,一直是后世君主心目中的良臣,也是后世臣子心目中的榜样!
《宋史》说他“孝友忠信,恭俭正直,居处有法,动作有礼。”一个“礼”字,尽显司马光的人生哲学,不管世人如何赞誉如何诽谤,为人道德方面他清白无暇,足以为世人楷模。他自己也说:“吾无过人者,但平生所为,未尝有不可对人言者耳。”这种诚信,是他留个世人的一种精神财富。
他隐居洛阳之前官不过御史中丞,但是随着威望日增,市井之人都称呼他为“司马相公”,在当时世人眼里,他才是真正的大宋丞相,不是王安石,也不是其他人。到神宗驾崩,因政见不同退隐洛阳十五年的他奉诏回京,一路上百官与百姓夹道欢迎,还与他说“公无归洛,留相天子,活百姓”,让他不要再回洛阳了,留在京城里做宰相,救济天下百姓。苏轼从外地回来时,一路上也有百姓请他转告司马光“寄谢司马相公,毋去朝廷,厚自爱以活我”,请他不要再离开朝廷。
一个臣子,活到这个份上,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反正沈欢看不到历史上几个臣子能有这样的声望,而司马光回到朝廷后,日夜操劳,才一年就病倒了,不顾别人相劝,说“死生,命也”,依然不舍昼夜,真可谓“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他死后连太后与皇帝都亲自去吊唁,赐碑曰“忠清粹德”,谥曰“文正”,这个谥号虽然比王安石的“文”差了一等,却也是至美之极。史书里说他下葬时京城与周围之人都哭得像失去了亲人一样,家中都有画像祭祀;就连万里之外的岭南父老,也都率相烧香祭祀!
沈欢承认,他以前读《宋史》到这一段时,都感动得落下了眼泪!呜呼!哀哉!痛哉!壮哉!为人臣子,如此声望,千古以下,能有几何?估计也只有做了几十年文治皇帝的宋仁宗才能有如此殊荣吧。
“沈公子,到了,请进去吧!”还在沈欢陷入历史回忆中不能自拔的当儿,门童把他引到一个比较大的厢房门口,指着一个门窗敞开的房子说道。
“哦!”沈欢回醒过来,整理一番衣服,看看没有失礼之处后,才抬头挺胸,举止自若,跨进门去,发现靠窗桌子边端坐着一个长须中年之人,一身便服,神态自若。
沈欢心里激动不能自已,这便是司马光么?举世闻名的司马光呀!他才四十四五岁,还算年富力强,姿态沉稳,面目清奇,他在桌子上奋笔嫉书,想来是在治学或者朝政上努力勾画吧。
“学生沈欢拜见司马大人!”沈欢作了一个长揖,一拜到底,语音有点颤抖。
“哦!”司马光闻声放下笔来,仔细一打量沈欢,年十五六,还算稚子,不由惊奇,站了起来,“你就是作‘出淤泥而不染’的士子沈欢?哈哈,老夫早闻你的大名,今日一见,幸甚,幸甚!”
沈欢受宠若惊,想不到司马光还站起来迎接他,给足了他面子,这可比王安石那老头大马金刀地坐在椅上令人舒服多了。心情虽然还激动,却不敢怠慢,连忙说道:“大人过奖了,区区技艺,何来大名!”
司马光哈哈大笑,过来拉住沈欢,道:“谦虚了,君礼多次来信向老夫谈及你的才华,大有举荐之意,你说,老夫能不对你的大名如雷贯耳么?”
“司马院长?”沈欢一愣,不由更是感动,原来司马峰早有向司马光举荐他的意思了,难怪外间能有司马光对他的评价,看来是司马峰放出风声为他造势。如此爱护之心,万死不足以一报!
“怎么?”司马光疑惑了一下,“老夫上次去信让君礼兄请你过来一会,难道这次不是他令你过来的么?”
沈欢苦笑了,不敢有所隐瞒,只能无奈地道:“学生某些方面惹恼了司马院长,他老人家还在生着气呢!学生都不知道想什么法子让他消气。”
司马光疑道:“君礼一向中正谦和,你是他心爱学生,何事至此,方便说否?”
“这个……”沈欢眼珠子暗地里转呀转的,在思虑是不是要说真话,也怕司马光说他是贪利小人怒斥他出去,那最后一根大腿也就没地方抱了。可若不实话实说,也不是个办法,司马光一生诚信,最恨奸诈,以后若是打听出来,也是个麻烦事,还不如全都说出来,看看他如何评价。
“是这样的……”沈欢小心翼翼地措辞,“学生自幼失孤,家里清寒,母亲守节,夙兴夜寐,全力抚养学生与小妹,多年操劳,学生看在眼里,痛在心上,加上今年又到开封求学,更是放心不下家里老母。前些日子学生结交一同窗好友,他是商贾之后,一次学生为他家解决了些问题,他要赠学生一笔钱财,学生本不敢受,后来念及母亲辛酸,又不能侍奉在左右,便接下钱来,在开封买了一套院子,把母亲与小妹接到身边,亲自奉养。后来院长知道此事后,怒斥学生有辱斯文,一气之下,便不理学生了……”沈欢极尽舌簧之能事,尽量把事情说得委婉一点,又都往孝道方面靠拢,期望能以此打动司马光。
司马光此人最重孝义。早些年被任命为奉礼郎时,他的父亲在杭州做官,他便请命要求改任苏州判官,以便离父亲近些,可以奉养双亲。父母亲死的时候他丁忧在家,茶饭不思,以至人也瘦成皮包骨模样。另外他还是一个有情有义的人,担任并州通判时,西夏人经常入侵这里,成为当地一大祸患。司马光便向上司庞籍建议说修筑两个城堡来控制西夏人,然后招募百姓来此地耕种。庞籍听从了他的建议,派郭恩去办理此事。但郭恩是一个莽汉,带领部队连夜过河,因为不注意设防,被敌人消灭。庞籍因为此事被罢免了。司马光过意不去,三次上书朝廷自责,并要求辞职,没得到允许。庞籍死后,司马光便把他的妻子拜为自己的母亲,抚养庞籍的儿子像抚养自己的亲兄弟一样。这样的人,就该以孝义动之!
果然,司马光闻言大是触动,沉吟半晌之后才道:“你之行为,若说有辱斯文,也过矣。不过与商贾交易,说出去总也不是一件好名声之事。君礼兄如此生气,是不是当时还有外人在场,不然也不至于如此怒斥于你。”
沈欢惊喜不已,司马光竟然会为自己开脱,难得呀,不是说他最保守么?又吃惊于他的智慧,片语中即能点出司马峰当时景况,看来司马峰的生气更多是因为外人揭穿了他沈欢,让他感到羞愧因而愤怒吧?司马光都这种态度,王安石没理由也尽是怒斥自己呀,难道说当时那个王雱还另外说了他什么坏话?
司马峰又道:“本朝不禁商贾之子科举为官,你与之结交,也不算什么大过。不过须知士农工商,商贾之人,多贪利忘义之辈,能撇清就撇清,你尚年轻,就怕行差踏错,一失足成千古恨呀!你放心,君礼估计也是一阵怒气而已,过阵子就原谅你了!总的来说你还是为了母亲,人之为孝,天经地义,无可厚非,待老夫书信一封与君礼,说明此事,也就没事了!”
沈欢大喜:“那就多谢大人了!”
“不必如此!”司马光呵呵笑道,“你既是君礼学生,老夫又不在朝堂之上,也不必称什么大人。”
“是,君实先生。”沈欢称司马光表字,套以先生,拉了个近乎。
司马光微微一笑,捋了一下须子,之后才问道:“你这趟来见老夫,不知有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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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读者书。
书写到这里,该有个总结了。总的来说,前面都是一些铺垫的情节,到这章司马光出场之后,大时代的序幕算是真正拉开了,而更精彩的情节也将上演。也许大家都说前面内容平淡了点,书生也以为然。也许是因为书生的写作能力不足不能尽显精彩给大家。但这些铺垫,书生觉得很有必要,虽然是架空历史,但是这书本意就不是乱搞,写的时候总希望能合情合理。若一昧只求YY爽快,那一开始还不如直接带台笔记本电脑穿越算了,那时候主角无所不能,大家也就爽了,不过这样能持久么?反正若是这样写,书生是没有这个笔力来控制情节的,这样的话到最后还是不爽——差点忘了,就是带笔记本电脑还得是太阳能的,因为古代发不了电。你看,这样都还得照顾到当时的环境呢。
因此,书生打算慢慢来,致力于打造一个比较合理的架空世界。YY也须合理,毕竟这只是温和类的架空而已,没有武功,没有异能,写起来作者需有耐心,读者也请给点信心。大家说情节有时候安排得过了,这应该是书生笔力未逮的问题,写不出心中所想。至于这个“度”的问题,构思时大致是根据历史环境来写的。比如说这个商贾问题,大家说书生写得迂腐了。其实不然,历史上的人更迂腐呢!在古代,作为商贾,是没有任何地位可言的,秦代以后,商贾之人都只是社会的最底层,没有任何荣耀可言,虽然说有些人富可敌国。他们不说做官了,就是出门,坐的车也有讲究,有些朝代是不许他们坐马车的,或者说不能有那么多匹马拉车。另外连穿的衣服也得有讲究,不要以为你有钱就可以想穿什么就穿什么,统治者还给你做了规定,有钱也不能穿好衣服!到了宋代,总算好点,商贾之人的后代能科举做官了——后代而已,商人是不能出去做官的,不过也很严格,书生所查资料中,好像只发现有几个例子而已。
封建时代的商人,更像一些羔羊,是养肥了用来杀的,像沈万三之人。这就是当时的严酷事实。一写起商贾,不能不注重这些氛围。书生期望能写得更合理一点,既要符合一些历史氛围,又要凸现架空的特点,毕竟不是在写正统历史,爽快还是最大特点,因此郁闷的轻节不会很多,到最后,主角依然是无敌的!
也许有读者注意到,这章出现了“中国式文艺复兴”字眼。不错,这才是本书的初衷。书生认为,中国古代,若要选出一个能产生类似西方文艺复兴的时代,宋朝无疑是最合适的一个。原因就是经济。马克思说经济决定一切。西方文艺复兴,是从意大利先开始的。而当时意大利凭着地中海的优势,经济有了长足的发展,经济作为支点,产生了思想上的需要,于是有了所谓的文艺复兴。而在中国古代,这种类似,无疑就要数宋朝了。宋朝的经济实力,为古代中国之最,就是所谓的汉唐盛世、康乾盛世,都要差得多!当然,说宋代能产生文艺复兴,还体现在它经济的类型上。宋代的经济,至宋仁宗之后,就不再是传统的农业经济,人口过亿,税收过亿贯,而其中农业税收只占了三四成的比重而已,其他六七成是工商产业收上来的。也就是说,在宋代,这个封建帝国里,工商业的税收超过农业,这个比例,宋以后,不复再见,就是所谓的康乾盛世,也没有达到,只有后来晚清时期,国门被人家的大炮敲开后,才一度重现这个景况。
可以这样说,这种经济比例,已经比当时西方国家还要先进,这个时代,中国的经济总量占世界总量一半还多,因此书生觉得,宋代能产生文艺复兴,不是一件希奇之事,也不是无稽之谈。本来,若谈商业经济的可能,当然是南宋比北宋更有希望,不过南宋到理宗时候,利用了程朱理学来作为统治根据,思想上就成为了一潭死水,不复北宋时期的盛况。这也是书生把架空背景放到北宋时期的初衷。
可以这样说,主角回去,更多是为了点燃文艺复兴这个点。而在宋代,文人治国,发展百年之后,不少都迂腐起来,主角若是没有一层保护,估计怎么死都不知道,因此需要走上“仕途”,只有做上足够影响力的高官,才能把这一思想维持下去,或者说保护下去。因此才叫《北宋仕途》。另外,文艺复兴是一个过程,像西方,那可是维持了好几百年的,大家不要冀望书生写个一两章就完成它,它应该是一个贯穿全书的一条线,是分阶段的,一个成果一个成果累积起来,其中也许有挫折也说不定,不过总体来说,有一个会开金手指的后世之人,这方面应该不是什么难事。毕竟只是小说而已。
历史方面,书生最喜欢的便是北宋史与民国史,中学时代即读《宋史》,不过那时候都是懵懂无知,只是囫囵吞枣而已。如今十年过去了,重读宋史,另有一番滋味。此书就是要写书生心目中的北宋,有些想法书生自己都激动,不过也许是笔力不够,写着写着都不成样子,好像“辞不达意”就是这个说法,只能希望能越写越好一点。一代大师林语堂说宋代是最好的时代,日本宋史学者也说它是“最激动人心的时代”——不得不说,对于宋朝,因为他军事上的孱弱,我们中国后人每每不愿提及,研究也少,在治《宋史》某些方面,之前确实比日本鬼子有所不如(日本鬼子是最擅长攫取他人果实的东西,俺主角穿越了,还会让他们好过?!)好在这些年中国兴起了“宋热”,各种学说流派奋涌而出,书生大逛各家论坛网站,获益匪浅,真是幸甚幸甚!好吧,就让俺的主角把这个时代变得更好更令人激动吧!
最后还要说一点,这些想法,都是书生一个人胡思乱想而已,大多当不得真,连所谓的“一家之言”都不是,若有疏漏,还请各位原谅。若有其他更好的想法,也可以指正,至于骂人,还是不必了吧?看历史类的一般都是老油条了,应该都能比较理智,讨论可以,人身攻击则免了吧。希望,期望,或者是奢望?
第二十六章 通鉴
沈欢听得司马光询问,赶忙把兜在怀里的《三字经》给掏出来,递给司马光,道:“学生之妹,今已五六岁,教其识文认字,以《千字文》教之,总觉‘宇宙洪荒’过于深奥;若教以《百家姓》,又觉‘赵钱孙李’过于枯燥无味,后来学生极尽思虑,囊括儒家之义,写成此文,曰《三字经》,小妹读来琅琅上口,颇有意味。学生因此突发其想,若是以此文作为我大宋启蒙读物,是否方便呢?今不敢藏私,特来献上给先生,由先生裁决。”
说制作这个《三字经》“极尽思虑”,倒也不是夸张之语,后世《三字经》版本经过历年历代改变,增添了不少新内容,某些典故是北宋以后才发生的,不得不考据一番;另外最严重的便是中间一大段中华上下五千年的发展概况,不仅写着宋是被元给灭的,连“民国”这个词都出现了!这些东西,沈欢不得不费力删减,不然朝廷一追究起来,他估计就要做东方版本的被处以火刑的布鲁诺了——也不对,这个时候布鲁诺的爷爷都还不知道出世了没,应该是布鲁诺成为西方颁布的沈欢第二!
《三字经》区区千百字,司马光阅读极快,片刻即读完,嘴里还能诵读几句了:“人之初,性本善……教不严,师之惰……不错不错,确实极有韵味,又容易背诵,当是蒙学善本!”司马光不由赞叹几句,突然又顿住了,这才发现《三字经》内容的不同,指着那些标点符号,惊奇地问,“咦,这是什么?”
沈欢憋着笑再一次解释了标点符号的用处,末了不忘添上一句:“这是学生为了便于句读,特意想出来的一个法子。”
“不错不错!”司马光再念了一次《三字经》,更觉标点符号作用巨大,人也有点激动了,抖擞着嘴唇,“有这些……标点,今后之人读起经义,再也不用费劲了!很好很好,老夫一定要上奏朝廷,以此法颁布天下,成为我大宋特例。”
沈欢说道:“君实先生一语中的!学生就是因为觉得古文经义多有歧义,读来不便,这才想出这么一个笨法子来!”
司马光呵呵笑道:“这便是‘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由来?”
沈欢愣住了:“先生怎么……”
司马光更是大笑:“你这句读,君礼早与老夫说过!看来这标点真的用处颇大呀!”
沈欢恢复过来,点头道:“确认如此,其实这句话还可以这样句读: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先生你看,句读不同,意义便不一样,我中华古文,就因为没有标点,后人读之,颇费思量。”
“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司马光愣住了,指着沈欢,大是感叹,“老了老了,老夫真的老了,在你这个年轻人面前,老夫真的跟不上咯。《论语》能让你读出这番意味,可谓通矣!”
沈欢谦虚道:“先生年富力强,正是大有为之时,岂能说老。”
司马光大是感慨,翻了翻书稿,只有几张纸而已,却感到颇有分量,低头沉思一下,之后才抬头道:“沈贤侄,我大宋最重文治,你此文是蒙学善物,有利于我大宋文化传播,若献上朝廷,功劳颇大,你是否有什么赏赐请求?”
沈欢摇头道:“先生太看不起学生了,既是有利于我大宋教化之功,学生哪敢要什么赏赐,特意献给先生,请先生进呈朝廷,也好让我大宋文人士子早日得此便利。学生在此有个请求,先生进呈此文时还请不要提到学生之名。”
“这是为何?有功不赏,也不是朝廷作风。”司马光还以为沈欢在客套谦辞。
沈欢叹道:“此功也不是大功,学生不希望别人说我沽名钓誉,再说学生这些日子也实在为大出名头而苦恼,却是再也不想别人上门来个切磋了!”
司马光大笑道:“好个沈欢,别人想出名都困难,你倒是烦恼了?确实也是,以你前些日子的诗词文章,也不难在开封城出尽风头了!你不想钓誉,难道老夫就是这样的人?”
沈欢愕然,他刚才让司马光不要提出他名头之语,却也真心,不过不是为了躲避什么名声,他巴不得出名出得更厉害呢,毕竟大宋天下,文名越响越好,也更利于以后行事。实在是想把这个功劳全部丢到司马光头上,为他在朝廷地位更上一步。沈欢之前有过思量,如今王安石辞官了,他也只能投靠司马光,而王安石三四年后又重新做官,他希望能在此之前让司马光的地位比历史更上一层,至少也要比王安石先做上参知政事,到时皇帝要提拔一个正宰相,以司马光那时的为人与威望,也比王安石更有可能吧,最不济也要以参知政事的权力来平衡王安石的权力。有了这个决定,当然得想尽办法帮司马光立下更多的功劳。
司马光又有了疑问:“贤侄,老夫倒是疑惑了,你为什么要把此文给老夫呢?你该知道,老夫不过一个谏议大夫,如今当朝宰相是韩相公,还有参知政事是欧阳公,都是名望滔天之人,又有实权,你不把文章献给他们,反而给老夫,这是何意?”
沈欢微笑道:“无他,唯佩服先生为人与才学也!想必先生也清楚,我大宋承平百年,如今已是弊政丛生,天下有识之人无不期望能改变此局面,昔者希文公行庆历新政是也。可惜功败垂成!如今韩相公与欧阳公,也是当年新政人物,可惜年已老迈,不复当年勇气,只可守成,若要改此局面,以学生浅见,当今之世,唯二人耳。”
“哦?”司马光微笑着听完,“看来贤侄也是不甘寂寞之人,看时事眼光很准!不知你的二人之选是谁?”
沈欢侃侃说道:“即先生与王介甫也!”
司马光愣了一下,才苦笑道:“王介甫世之英才,素有大志,能力卓著,若能执政,确实也有这个希望,可如今他已辞官即将返乡,还有可能么?至于老夫,多有不及矣!”
沈欢当然不同意,历史证明了今后的二十年基本上是司马光率领的旧党与王安石带领的新党把持权柄,大家主张不同,不过本意都是同样的,皆是为了大宋能够富强。后世之人一提到司马光即把他当作保守的代名词,其实不然,此人未退隐前也是一个改革派,不过主张稳健而已,王安石隐居未出前,还是司马光向皇帝推荐,说他有大才足以变革大宋使之富强,可见当时他还是有改革思想的。看看在后世被赞得无以复加的王安石他干了什么吧,把大宋弄得一塌糊涂,财政是有所好转,不过那是牺牲了不少百姓利益收集上来的,还有他的用人,眼光更是臭得要死,他的学生传人,真正把大宋给败坏了,不少人更是鼎鼎有名的奸臣!不过也不得不说,晚年的司马光,确实更保守了,上台后把王安石所有的新政都给一竿子打倒!
好在现在沈欢面对的司马光还算壮年,没有经历王安石变法,思想上还是比较进取的,只要他施以影响,以司马光中正为人谦虚谨慎的性格,应该能有所借鉴,至少沈欢认为在接受别人观点上,司马光要比王安石好了不止一个档次!
沈欢微笑着诱惑道:“先生为官二十年,从地方都中央,若说没有能力,岂不是虚言!今之少壮,唯先生与王介甫有此扭转乾坤之能了,今介甫先生已辞官,先生更该当仁不让,为天下百姓尽此之力!”
“这……”沈欢口舌如簧,煽情不已,听得司马光的心儿大动,不过又觉得哪里不对。
沈欢当然要给司马光打气不已,司马光此人有点迂腐,为人清正,皇帝要升他官他总是辞掉,这可是有历史前科的,像仁宗皇帝要他做知制诰,他说不擅长写东西,辞了好几次,直到皇帝罢休才是;到神宗时又要辞掉翰林学士,好在神宗比他更固执,硬是不肯同意,才算给了他一个比较好的头衔。这可不符合沈欢心目中的理想,在他的筹算里,司马光要在最短时间内做上尽可能大的官,一切都是为了防范王安石!
“先生!”沈欢沉声说道,“再过几年,韩相公退隐下来,天下百姓也只有先生能救济了!还请以天下为己任。范希文也有言: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如此情操,先生就不效仿一二?”
“范希文境界,我辈景仰不已。不过……此事说来容易,做起来困难,老夫愚钝,不比王介甫机灵,他心中自有锦绣文章,至于老夫,至今还懵懂混乱矣!”司马光感到有点好笑,一老一少,在这里谈什么救济天下百姓,须知如今上有天子权臣,下有地方百官,哪轮到他们如此夸口了!
沈欢神秘笑道:“至于这锦绣江山文章,先生又何必谦虚,若他日有此机会,还望先生以天下百姓为念不要推辞。”
“这个自然!”司马光脱口说道,说完才惊醒过来,疑惑地看着这个年轻人,胸有成竹的样子,难道他知道了点什么?
沈欢满意地笑了,他也不指望司马光这死脑筋能一下子想通去和别人争权夺利,只是先打个预防针罢了,让他有个心理准备,免得到时一时冲动又让机会白白浪费掉。不是沈欢怀疑司马光的人品有问题,反而是他的人品太好了点,有好处想到的总是别人。沈欢不相信以他知晓未来的优势还不能让司马光尽快获取更大的权力!
这时司马光已经坐回刚才的座位,而沈欢就坐在他对面的一张椅子上,毕恭毕敬:“先生,其实学生今日更多的是想向您请教学问之道。”
司马光呵呵笑道:“你沈欢才名,开封尽知,老夫亦汗颜,何来请教。”
“先生此言就令学生愧煞了。”沈欢口上更谦虚,心里不无自豪,能让司马光说汗颜,千古能有几人!虽然那些令人“汗颜”的文章全是剽窃的,不过也得靠记忆力不是,“听闻先生善治史,学生平生亦最喜史书,若能得先生指点一二,即是大善了。”
“哦,老夫最喜《春秋左传》,贤侄你呢?”司马光一听到有人提起史书,立刻精神抖擞,两眼发出令人害怕的亮光。
沈欢当然不能说后世最喜欢读《宋史》与《资治通鉴》,一想起《资治通鉴》,沈欢出了一身冷汗,他准备鼎力支持司马光做官场长青树,这样的话他没有退隐洛阳十五年,那部煌煌巨著《资治通鉴》岂不是胎死腹中?须知此书是司马光与一批史学家耗时十九年才编纂完成的呀,司马光说他为了此书牙齿都掉光了,筋骨也疏松了!如果因为一直溜达在官场使得此书没有精力完成,岂不是罪过!不行,得想个办法让此书顺利与世人见面才成,难道自己掺和进去?是个很大的诱惑,能青史留名,谁能不动心!
沈欢恍惚了一下子,之后才回答司马光的问题:“学生最喜欢的便是太史公的《史记》了,日夜读之。”
司马光闻言皱了一下眉,道:“《史记》一书,语颇多非儒家经要,读之可也,若是信之,则非善矣。”
沈欢眼珠子一凸,本以为抬出司马光本家司马迁的书来能博得他好感,哪想到却是一番教训,《史记》不是好书?貌似这是那个写《汉书》的作者班固的观点。不过话说出去就像泼出去的水,收也收不回来,只能讪讪解释道:“确实学生是喜欢《史记》里作文章的法子,另外《史记》为纪传通史,开治史先河,真可谓‘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司马光身子一震:“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老夫虽不甚喜欢此书,不过以此语评之倒也不为过!看来贤侄读出其中意味来了,可喜可贺!”
沈欢丝毫没有因为剽窃人家鲁迅爷爷的观点而羞愧,反而更夸夸其谈:“近来学生读史,每觉自迁固以来,文字繁多,读之不完,布衣尚且如此,更不说士大夫公卿,至于人主,更为不便矣。尝欲删削冗长,举撮机要,专取关国家兴衰,系生民休戚,善可为法,恶可为戒者,编成一书,使先后有伦,精粗不杂,私家力薄,无由可成。可惜学生学识浅薄,力有未逮,不能著之。”
“妙哉,妙哉!”司马光一边听着,一边捋须不止,两眼更是放着骇人光芒,激动地站了起来,来回走了几步,“贤侄之论,与老夫所想,不谋而合!简直是太妙了,这个治史思想,简直是妙极了!”
沈欢嘿嘿直笑,他所说的话,基本上是《资治通鉴》编成后司马光向皇帝进表上所说的观点,是司马光编《资治通鉴》的本意,现在说来,司马光听得当然激动,大有知己之感。
司马光又激动地说道:“不瞒贤侄,老夫最近已经制成《历年图》一书,大举前朝历年之事,只不过简单得很,尚没有多少内容而已。不过老夫最近准备纂写《通志》一书献与朝廷,只是还不知道要到什么时候才能完成而已。”
这个沈欢倒是知道,《通志》说白了就是《资治通鉴》的前身,是在治平三年献给皇帝的,离现在还有两三年呢。之后得到皇帝的鼓励,才开始编著《资治通鉴》。沈欢也激动了,说道:“先生既有此志,何不成编年体通史一部?依时代先后,以年月为经,以史实为纬,顺序记写。”
“通史?”司马光愣了一下,才感叹起来,“没想到贤侄所思比老夫还要深远,不过若为通史的话,耗时费力,若没有朝廷支持,难矣!”
沈欢当然不能让这个世界的后世没了巨著《资治通鉴》,连忙说道:“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此编年通史一出,几可与《史记》媲美矣!他日先生亦可与本家司马迁一样留名青史!”
司马光的心怦然大动,道:“如此巨大工程,总须一个提挈总纲才成。”
“先生,以‘鉴于往事,资于治道’做宗旨如何?”沈欢这次把宋神宗为《资治通鉴》作序题名的大意都给挪了过来。
“大善,大善!”司马光更激动了,几乎难以自持。
突然沈欢又故作为难地说道:“不过正如先生所说,通史一书,上下千年,非一二人之力可为。不知先生可有办法?”
司马光反应过来,也大是为难,思虑片刻才道:“不如先把《通志》尽快完成,献于官家,若得官家赏识,赐予人力物力,则可事半功倍。”
沈欢点点头,这是历史上司马光本来的做法,说实话,宋人最重治史,连皇帝都极其关注,如果没有英宗神宗两代皇帝的鼎力支持,这个世上是没有《资治通鉴》问世的。历史上王安石的学生把持朝政后,要把政敌司马光的书都烧掉,若不是《资治通鉴》有神宗皇帝亲笔题名,估计也难以逃脱这个厄运。
司马光看了看沈欢,突然问道:“贤侄,今日之会,对老夫多有启发,看来你对修史亦颇有想法,可否助老夫一臂之力?”
第二十七章 门生
沈欢大喜,今日夸夸其谈,等的不就是这句话么!赶忙说道:“能为先生尽绵薄之力,是学生的荣幸!还请先生允许学生拜你为老师,作为门生,时常跟随左右!”
“什么,门生?”司马光愣住了。
沈欢抬起头来,注视着司马光,大声说道:“不错,学生甘愿做先生门生,一生追随!”
司马光反应过来,慌了手脚,两人本来说得好好的,大有忘年的趋势,转眼又出来个“门生”的概念,一时接受不了,更犹豫:“你是君礼的学生,恐怕……”
“君实先生,司马院长是一院之长,全书院学子都是他的学生,没有门生概念,学生若是拜你为老师,想来司马院长也不会有什么异议的。”
司马光闻言一想也是,族兄做的就是教书育人的夫子,桃李满天下,不可能每个学生都是门生,自己若是收下沈欢,倒也没有失礼之处,不禁大是心动,沈欢治史方面的观点,大合他的脾胃,若有他帮忙,以后修起史来倒也可能事半功倍。
“你真的要拜老夫做老师?”司马光依然还有点不信。
沈欢坚定地点头:“不敢戏言!”
司马光沉吟片刻后点头道:“好吧,如你所愿,老夫虽然才学不高,不过痴长你数十年,想来能教你点经验。”
沈欢大喜,倒头就拜下去,正式地说道:“门生沈欢拜见老师!”磕了三个响头之后,才在司马光的搀扶下起身,既是激动,又是复杂,自他一跪,他心里就明白,他这个时代的一生,都与司马光的命运扯不开了,两人一损俱损一荣俱荣,再也不分彼此!
司马光哈哈笑道:“看来今天老夫赚到了,不仅得你提点,还收了一个才名震动京城的才子做徒弟。贤……哦,再称贤侄也不妥当,你可有表字?”
“未曾及冠,尚无表字。”
“那由老夫给你取一表字,如何?”
“欣喜至极!”
司马光捋了捋胡子,来回走了几步,喃喃地说道:“沈欢沈欢,一个欢字,相必当初是取一生欢乐平安之意吧?那这个表字该有另外一层意思才成,取‘子贤’二字如何?”
“子贤?”沈欢念了一下,“老师,可是见贤思齐之意?”
司马光哈哈笑道:“不愧是跟着君礼兄学过《论语》,正是此意。还望子贤以此作为警句,见贤思齐,万不可骄傲自满、恃才傲物!”
“门生晓得,多谢老师赐字。”
司马光点头道:“今年老夫在京中过年,你既为老夫门生,若有疑问,都可来找老夫。老夫做诗词的才情虽然差了点,不过若谈及治史,还能勉力教你。另外,这年一过,老夫也要着笔写《通志》一书,观你今日所言,治史亦有想法,可与老夫一道完成此书。嗯,子贤,朝中已经商议明年秋季即令各州进行取解试,待后年春闱考试取士,你是否打算参加?”
沈欢大喜,这个该死的科举考试终于要来了,虽然还没有明文诏令天下,不过司马光为朝中高官,这消息想来是不会错的了。大宋科举有三个步骤,一个是先由各州县进行一场选拔,是为“取解试”,之后优胜者在第二年春季集中京城参加礼部主持的“贡试”,再之后便是殿试,由皇帝亲自主持,高中进士者即为“天子门生”。
“门生多年所学,即为此道,当然要参加,况且这也是先父遗愿,不敢有所或忘!”
司马光点头道:“既然如此,那你还需在这方面多花点时间精力,不可松弛。”
“是,老师教训得是!”沈欢嘴上说得漂亮,其实内心里大是失望,本来以为能从司马光嘴里听到一些推荐的话来,哪想到一个子都没蹦出来,愣是令人伤心。司马光为朝中四品高官,有向朝廷举荐才学之士的资格,可以让该士子跳过取解试阶段,直接参加贡试。这可比嵩阳书院那个类似于保送生的推荐名额要好得多,毕竟是“朝中有人好当官”,主考之人发现你是高官推荐而来,总也或多或少避过一些暗礁。失望归失望,沈欢当然不敢表现出来,反正来日方长,不怕磨不过司马光。再说今日能拜得他为师,就是一个胜利,若再奢求其他,就显得太过贪心不知足了!
“子贤,如今时日尚早,老夫进宫一趟,把你这《三字经》献予朝廷!”司马光整理了一番书稿与衣服,严肃地对沈欢说道。
沈欢愣道:“老师,现今朝中不是已经休假了么?”
司马光笑道:“虽已休假,不过宫中一切依旧,若大臣有事进凑,依然可以宫中行走!”
“那学生就先回去了,若有闲暇,再来向老师请教学问。”沈欢只能措辞告辞,看司马光的架势,有立刻行动的意思,心里不禁奇怪,这个司马光说干就干,雷厉风行,比王安石还王安石,最后怎么会落得一个保守派领袖的名号呢!
果然,司马光立刻动身,与沈欢一道出了府邸,待沈欢再次拜别后,上了官轿,直奔皇宫而去,丝毫没有理会一脸郁闷留在原地的沈欢。朝中大员因为要上早朝的原因,置办府邸的时候都在皇城周围,路程很短,片刻工夫后司马光即到达内皇城门口。
本来他想让侍卫通告垂帘听政的太后,后来突然想起宫中传言官家之病有了好转,逐渐痊愈,心里有了犹豫,不知该把《三字经》交给谁为好,最后想这个大宋朝毕竟是官家的天下,如今虽然因为身体的原因不能上朝,不过病愈之后肯定还是他做主,既然他现在好转了,还是见他吧,至少问候一声也是应该的。便转向福宁殿而去,说要求见官家。
福宁殿的龙床上躺着大宋朝的皇帝赵曙,也就是日后的英宗皇帝。宋仁宗一生仁义,老天却很对不起他,儿子生了好几个,没有一个养活,最后无人继位,只能从宗室里选出一个皇子来继养。这个人便是赵曙了,不是仁宗的亲生儿子,本与皇位无缘,却能作为北宋第一位以宗子身份继承大统的皇帝,应该说,他很幸运。但不幸的是,他体弱多病,继位之初即大病一场,而不得不由曹太后垂帘。
最近他感觉身体有了好转,身体也精神多了,今日醒来,有了读书的兴趣,因此令人扶起来,斜靠在龙床一边,手捧一本书籍,读得津津有味,接着听得寺人通告说谏议大夫宫外求见,不由奇了,司马光的名头他听说过,是位忠臣,如今休假了还进得宫来,不知有何急事,连忙令人带进来。
司马光礼仪得当,一路行来,并不敢张望,待看见了官家之后才拜礼:“臣司马光拜见陛下。”
“平身,赐座。”赵曙的病便是狂症,发起病来要打人杀人,如今清醒至极,看来真的好得差不多了。他今年才三十一岁,还是有为青年,虽然脸色有点苍白,不过看着锦色衾被上的龙凤图案,依然一阵满足,更有一股底气,他是大宋朝的皇帝!虽然纠缠于病榻之中,不过威严之态还能令别人恭敬害怕。
“谢陛下!”司马光恭敬地坐在下人搬过来的椅子上,距离赵曙的龙床不过半丈之远,这里不是朝堂,而宋朝的政治气氛可不像后世某个鞭子王朝一样变态,虽然说朝堂上臣子在宋初丢掉了座位,不过非正式场合,臣子在皇帝面前还是能坐着交谈的。当然,也不用动不动就磕头高喊万岁自己则称“奴才”。
司马光关心地问道:“不知陛下的龙体是否痊愈了?”
赵曙苦笑道:“还是老样子,不知何日方好,这些时日朕不能亲政,好在依赖太后与诸位臣工的努力,方不至于使朝政运转不过来。司马大夫,朝中无什大事吧?”
太后垂帘听政,在新皇面前,司马光并不敢多说什么,只能答说一切正常。
赵曙又淡淡地道:“朕这些日子身体有所好转,想必不久即可痊愈,若能亲政,还望司马大夫多多辅助,汝之才能,朝野俱闻,朕当然也不会不清楚!”
“陛下为我大宋真命天子,臣敢不全力效忠!”司马光凛然答道。
“嗯!”赵曙满意地点头,“如今朝廷已经休假,不知司马大夫今日觐见所为何事?”
终于能说明来意了,司马光微微一笑,掏出怀里的《三字经》来,站起身来,上前几步,恭身递进给赵曙,之后退在一边站着,说道:“臣偶得此《三字经》,但觉于我大宋教化有大功用,不敢隐瞒,特来进献给陛下。陛下请看,这是经文,读来琅琅上口,便于启蒙。还有,这是标点符号,是用区分句读的,更有妙用!”他侃侃而谈,把《三字经》与标点符号吹嘘得厉害。
赵曙本来不放在心上,一听解释,也立刻被这些标点符号的功用给吸引住了,越看越觉有趣味,人也激动起来,脸现一阵酡红,有种病态的红晕,开口说道:“不错不错,这《三字经》文章颇为顺畅,不过与这标点符号比起来,还差了许多,有此符号,他日文人士子读起书来不知方便几倍!”
“正是!”司马光也点头说道,“如此符号,对我辈读书人来说,无异于福音!”
赵曙龙颜大悦,道:“如此文章符号,当然得由朝廷颁令天下,让天下士子习之!司马大夫才学高深,为我大宋教化做出巨大贡献,朕一定要赏赐予你。”
“臣不敢居功!”司马光说道,“此文并不是臣所作,而是臣的门生沈欢进献,不过他没有功名,并不能上达天听,因此由臣代劳而已。”
赵曙吃了一惊:“司马大夫的门生?沈欢……好耳熟的名字,朕应该在哪听过!哦,对了,是否写下《水调歌头》的沈欢?”
“正是!”司马光感到与有荣焉,自己学生写的词连官家都听过,这可是天大的荣幸。
赵曙更奇了:“听闻此子年幼,竟然能写出《三字经》与发明这些标点符号?”
司马光不无自豪地道:“非常人,当然有非常之举!”
赵曙呵呵笑道:“司马大夫收的好学生!好,就凭这个教化之功,朕一并赏赐予他!”
“回陛下,臣这个学生一再交代微臣不要提到他的名字,因为他怕被声名所累,只是臣不敢居功隐瞒这才说出事实真相而已,若陛下大张旗鼓赏赐,就违了他的本意,还请陛下能体谅一下。”
“哦?”赵曙更来兴趣了,“如此有趣之人?既然如此,朕也就不强人所难,他既然不想出名,司马大夫是他老师,那朕赏赐予你也是一样!”
“这……”司马光一时为难了,前来时只凭一腔忠心热血,并不曾想过赏赐问题,如今碰上,还真棘手,若赏于沈欢,有违他的交代,若自己领赏,又显得不合适,可若有功不让朝廷赏赐,也失了朝廷脸面。
“就这样决定了!”赵曙摆手说道,“朕要赏你……嗯,朕如今尚未亲政,司马大夫,这《三字经》不如交由宰相韩相公与太后裁决,你看如何?”
司马光心下凛然,恭声道:“一切听凭陛下主意。”
赵曙淡淡地道:“就这样决定了,朕会令人把此文转交给太后,待明年开春由朝堂加以赏赐,当然,那个沈欢既然不愿出名,那这个进献之人就只有司马大夫一人了!哦……坐了这般久,朕有点累了!”
“臣恭请圣安,这就退下。”司马光但觉这个尚未亲政的官家有股神秘的威严,不敢多说。
赵曙看着司马光必恭必敬地退了下去,不由摇头苦笑:“这个司马君实……”
“父皇!”赵曙被一声呼喊打断了沉思,抬头一看,他的皇长子急冲冲地从殿外进来,不由摇头苦笑,他这个儿子,虽然被封淮阳郡王,性子却是急得很,也不知什么时候才能改掉这个毛病,要不然……
“原来是皇儿!”赵曙笑着说道,“这般急做什么?”
来人正是淮阳郡王赵仲针,微服出去与沈欢打上交道的那位,他几步跨到赵曙身边,喘了一口气,关心地问道:“父皇身体是否又好转多了?儿臣听下人来说你都能接见大臣了,这才赶来看看。”
赵曙点头说道:“还算行。”
“父皇刚才见的是谏院大夫司马君实?”赵仲针好奇地问,“他有什么事,竟然来打扰父皇休养!”
赵曙把手中的《三字经》递给赵仲针,道:“他为这《三字经》而来。你看看,颇多有用之处,特别是那个所谓的标点符号……”他再一次把标点符号的知识传授给自己的儿子。
赵仲针也大是惊奇,立刻看出了这些门道:“父皇,此书一出,今后我大宋文人士子可都方便多了!咦,这字熟悉得紧呀……父皇,这好像是一个叫沈欢之人的字体!”
“哦,你认得沈欢的字?你没有看错,这正是一个叫沈欢之人写的,他是司马君实的门生,如今写出此文,让司马君实进献给朝廷呢!”
赵仲针大是恼怒:“好个沈欢,有这么好的东西竟然还藏着掖着,不给本王一睹为快,实在是可恶!”说完才意识过来,不好意思地笑了笑,“父皇,你也知道的嘛,儿臣学问学习上日夜维持,不敢松懈,可也有疲烦的时候,有时就乔装到外面轻松轻松,这个沈欢就是机缘巧合之下认识的一个……朋友!”
赵曙点点头,没有见怪儿子的意思,这个儿子勤奋好学,读书经常忘记吃饭,向来没有不良习惯,他放心得很,虽然担心他的安全,不过一个郡王,与民结交,应该也不会有御史盯住不放,笑了笑:“听皇儿之意,这个叫沈欢的士子给了你不少好东西?”
赵仲针羞涩一笑:“也没多少,就一本《数学总则》而已,是他写的有关‘数’的书,最近儿臣日夜钻研,倒也有所成就。”
“又一本书?”赵曙呵呵笑道,“看来这个沈欢很有才华嘛!皇儿,你给父皇说说,他是个怎么样的一个才子?”
赵仲针说道:“他的诗词文章,想必父皇都了解了吧。至于他的为人,说真的,儿臣并不是太了解,一个才华横逸之人,不过却又不像一般的文人……嗯,他没有像一般文人那样狎妓玩乐,或者说附庸风雅。另外,观他所作《三字经》与《数学总则》,让人感觉他更大的才能在实用方面。对,就是实用!”
“实用……”赵曙心里一动。
第二十八章 元旦
“父皇……”赵仲针见赵曙沉思的模样,不由小心翼翼地说道,“这个沈欢如此才学,应当为我朝廷所用才是!另外你看这个《三字经》,简直可以与《数学总则》一并刊行天下,特别是《数学总则》,该令所有官员都学习!”
赵曙问道:“令官员学习,这个《数学总则》难不成比《三字经》更为要好?”
赵仲针点头道:“正是!《三字经》利于教化,而《数学总则》却利于天下管理,这个沈欢也说,若通此书,则旁通其他经义,而官员若精通此数据,则更精于管理百姓,为百姓谋福!近些时日,儿臣一直在学习《数学总则》,其中道理,大可解决日常所遇问题,是本不可多得之书!”
赵曙沉思片刻,才道:“好的,这朕知道了。如今朝堂公休,大家都在为元旦做准备了呢!有什么待明年开春再说吧!”
“是,一切听父皇裁决,待儿臣把《数学总则》学完,再转献给父皇,到时再由父皇做主。”
赵曙点点头,吩咐了一句:“至于那个沈欢,既然是才学之人,你多多结识亦可!”
“谢父皇!”赵仲针知道他的父皇算是同意他微服与人结交了。
“父皇累了,想休息一下,皇儿先下去吧。”
“是。”赵仲针退出了福宁殿,正想打道回府,却听到左边转角处有几声清脆地喊叫:“大皇兄,大皇兄!”不禁苦笑,这声音不用看他也清楚主人是谁,转过头去,果然,他的三妹寿康公主在墙角边探出头来,向他招手,“大皇兄,快过来一下!”
赵仲针不禁摇头,他这个一母同胞小他两岁的妹妹极其难缠,古灵精怪,最好捉弄人,令皇室之人头疼不已。如今被她抓了个正着,逃不掉,只能硬着头皮走过去,强笑道:“寿康,你又有什么事?”
寿康公主十三年华,豆蔻少女,也许是因为营养好,身体倒是长得极其匀称,有小女人的丰韵了,她别在墙角,不肯出来,就是要赵仲针过去。
“到底什么事,你又闯什么祸了?”赵仲针提起了十二万分的警惕之心。
寿康公主撇了一下嘴:“才没有呢!皇兄欺负人,一点都不喜欢人家!”
赵仲针走了几步,来到寿康公主身边,发现她背后还有一人,仔细一看,不禁惊喜地道:“呵,宝安你也来了!”寿康公主身后站着一个比她年长一点点的少女,文静沉稳,乖巧伶俐,两人一身紫色锦衣,屹立在风中,像两株亭亭玉荷,婀娜多姿。正是他的二妹宝安公主,三人一母同胞,感情也是极好的,二女今年被封为公主,身份尊荣。
“宝安见过皇兄!”宝安公主站出身来,行了一礼。
“二妹你这是做什么!”赵仲针赶紧拉她起来,“这里又没有外人,你我兄妹,何必客套!”
一边的寿康公主不依了,吃味地嗔道:“大皇兄就是欺负人,看到二姐你就高兴得不得了,对人家你就一点笑都没有!”
赵仲针教训说道:“你要是有宝安乖巧,为兄也会疼你的!”
“哼!”寿康公主扭过头去。
宝安公主微微一笑,拉过她的手来,像小大人一样安慰说道:“三妹不要生气,皇兄和你开玩笑呢!”
寿康公主倏地展颜一笑,如花一般灿烂:“人家才没有生气呢!骗你们的啦!”
赵仲针问道:“你们这个时候到福宁殿做什么?”
宝安公主连忙答道:“小妹与寿康是想来给父皇请安的,另外想看看父皇身体是不是好点了。刚到这边,就见着皇兄。皇兄是刚从父皇那里出来吗?父皇怎么样了?”
寿康公主一脸害怕地问:“皇兄,父皇还打人吗?”
“三妹不要乱说!”宝安公主扯了扯她的衣角,“父皇只是发病才打人而已,只要父皇病好转,他就正常了!”
“不错!”赵仲针呵呵笑道,“父皇现在好多了,估计年后就能痊愈,到时也不会再有什么打人的事发生了!不过你们来的不是时候,父皇刚才接见了司马大夫,如今累着,躺下睡去,你们就不要去打扰了!”
“哦!”宝安公主一脸失望,“那只能以后再来给父皇请安了。”
“皇妹,天气冷得很,若没有事就回去吧,为兄也要回去了呢!”
“皇兄,等等……”宝安公主叫住了他。
赵仲针疑问:“皇妹还有其他事?”
“这个……”宝安公主有点扭捏,蠕蠕不知要说什么,小脸涨得红了起来,红晕布满白皙的肌肤,像一朵粉色的花儿开在白雪之上。
“这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寿康公主显得极其豪爽,大声说道,“皇兄,刚才我与二姐听到别人说你与那个什么士子沈欢相熟,二姐还与我说要向你索要那人墨宝之类的东西,她不好意思开口,我帮二姐说!皇兄,你若有这些东西,就给二姐嘛,你也知道,她最喜欢收集这些文人的东西了!”
“原来是这么一回事!”赵仲针明白过来,他这个二妹,是皇室中出了名的小才女,喜好古文笔札之类的东西,勤奋程度比他有过之而无不及,而那个沈欢如今文名满京城,听闻自己与他相熟,也难怪宝安会向他索要墨宝。
“这个,宝安……”赵仲针也一阵为难,他手上只有《数学总则》一书是沈欢手迹,并没有其他,想到这里不禁后悔,与沈欢相熟,竟然忘了向他索要那么几十上百幅字画,也太过便宜此君了!
“皇兄不必为难,小妹也只是说说而已,并不真的想要!”宝安公主看见他为难犹豫的样子,以为他心痛不肯出手,赶紧慌张解释。
寿康公主见状大声说道:“皇兄太小气了,连这个都不肯给!”
赵仲针苦笑,又是一阵心疼,他这个宝安公主,从小就给教育得知书达礼,温柔贤淑,善解人意,想问题做事情总是先考虑别人,却不顾自己的感受;至于寿康嘛,对于她的话,你只有当耳边风的份,不然有你好气。
赵仲针叹气道:“宝安,不是为兄不肯给你,实在是为兄手头上也没有那个沈欢的墨宝,只有一本学习的书,为兄还没有参透,再说也要还给人家的,不能给你!要不这样,为兄若下次见着了那个沈欢,就让他帮你写几个字,行不?”
“真的?”宝安公主惊喜不已,一双会说话的眼睛紧紧盯着赵仲针,令他不好食言。
“一定!”赵仲针硬着头皮答应,心里却在想:“沈兄弟,先对你不住了,到时你就能者多劳,不就是字嘛,你写他几十幅就是了,对你来说还不是小事一件?”
寿康公主撇撇嘴,不屑地道:“不就是几个字嘛,看你们宝贝的样子,还以为是什么希奇好玩的东西呢!”
赵仲针苦笑不得:“你这个不学无术的家伙,你懂什么!你除了玩,还会什么?”
寿康公主抗声道:“一个女孩家,读那么多书有什么用,又不能考状元,还不如省点时间去玩呢!”
赵仲针不理她的谬论,转而向宝安公主说道:“宝安,你想要沈欢写什么字?”
宝安公主沉吟了一下,才谨慎地问:“皇兄,可以要沈公子那《水调歌头》么?小妹最喜欢那句‘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了!”
“没问题!”赵仲针豪爽地拍着胸脯,“就这首,还要其他吗?”心里打定主意,一定要沈欢好好发挥人力作用,不能浪费。
“一首就够了!”宝安公主很满足地说道,“人不能太贪心!”
赵仲针呵呵笑着,一旁的寿康公主眼珠子骨碌骨碌地溜转,看了一眼赵仲针,又看了一眼宝安公主,天真一笑,撒娇说道:“皇兄,既然二姐这么佩服那个才子,不如你带她出去见识你一下嘛,反正你也经常出去,羡慕死我们了!”
宝安公主吃了一惊,连忙说道:“不,我没有要出去的意思,若是让皇祖母知道……”
“不让皇祖母知道就行了嘛!”寿康公主瞪着天真的眼珠说道。
赵仲针捏了捏她的鼻头,斥道:“为兄看是你自己想出去玩了吧,扯上人家宝安做什么!哼,别以为这样能瞒得了我!带你们出去为兄是不敢的,不然连我以后都难出去了,你们就乖乖待在宫里吧!”
“不好玩,一点都不好玩,不理你们了!”寿康公主被揭穿小面目,脸皮热得受不了,招招手跑了开去。
宝安公主见状急了,要追上去,才跑一小步,又转身说道:“皇兄,答应小妹的事不要忘记!”
赵仲针看她追向寿康,不禁大声说道:“如今要过年了,怎么也得年后再说吧!”远远只能听见对方应了一声,不禁摇摇头,抬头看看天空,正是傍晚,虽然还没有夕阳出现,不过雪停了下来,要过年了,连宫里的侍女太监都忙碌了许多!
大宋朝嘉祐八年的年关已经来临。
而沈欢也将第一次在这个时代最繁华的都市开封城迎来春节。春节传统历史悠久,数千年的融合,到后世已经成为中华民族不可缺少的盛日。春节的气氛溶入了中华民族的血液里,它不再是一个日子符号,也是一个简单的节日而已,而是一种情节,融合了团圆与希望的情愫,再也难以割舍。
在腊月二十三的时候开封城就开始了新年气氛,先是官府之人进行活动;腊月二十四,即是民间活动了。这一天举行祭灶。祭灶,是一项在中国民间影响很大、流传极广的习俗。差不多家家灶间都设有“灶王爷”神位。。
……
“爆竹声声辞旧岁,红梅朵朵迎新春”,这是沈欢给自家大门贴的春联,比较符合他这个文人身份。“春雨丝丝润万物,红梅点点绣千山”,这是他给司马光送去的春联,博得司马大佬宽慰一笑,笑纳了下去。“生意兴隆通四海,财源茂盛达三江”,此联最符合意境的当然只能是周季一家了,笑得周大老板本来已经很小的眼睛更小了。沈欢不敢忘掉在家的沈节君,托周季遣人送“一年四季春常在,万紫千红永开花”回去;还有司马峰,虽然生怕见面失了和气不敢亲自上门,依然托人送了“和顺一门有百福,平安二字值千金”过去,期望能“和顺”一番。
另外,他还准备了“百世岁月当代好,千古江山今朝新”一联,准备送给依然隐瞒身份的赵仲针,算是提前拍他的马屁,没想到一直到过年前此君都没有显身,自己又不好送上门去,只能留给自己消受了。凡是自己相熟有交情的人都照顾周全妥当,只有王安石一处,并不送去,免得让人家拒绝自讨没趣。
除夕这天,沈家三口欢欢乐乐围坐在一起吃团圆饭。子孝女顺,沈氏显得很满足,一直微笑着。
“娘,你吃!”沈欢给母亲夹了一块肥美的肉到她的碗里。
“好好,欢儿,你也多吃!”沈氏吩咐一声。
“肉,肉!”小莲儿跪坐在桌子边,扒了几口饭,嚷了起来,“大哥,人家也要肉嘛!”
“好,给你!”沈欢应了一声,特意夹了一块很肥的肉过去。
小莲儿不依了:“不要不要,人家要瘦的,太肥了吃不下嘛!”说完倏地地丢回给沈欢碗里,让着沈欢又夹过一块瘦肉给她,津津有味地吃下去,嘴上不忘嘟囔,“大哥,要是能经常吃肉就好了!”
沈欢一愣,达官富贵人家天天山珍海味,而他们一年到头也只能在一些节日里打打牙祭,说起来还是自己无能,连物质上都不能满足母亲与妹妹!
“会的,以后大哥会让小莲儿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沈欢低下头吃饭,不敢让两人看见他眼中的热泪,给出了一个承诺,心里更是打定主意,谋算中的计划应该行动了。
沈氏发觉了儿子的异样,没有说什么,默默夹起一块肉,轻轻放到了他的碗里……
第二十九章 印刷术
除夕一过,嘉佑八年也落入历史的长河之中,繁华依然不知落寞的大宋天下也迎来了新皇的新年号——治平。这一年为治平元年。沈欢一家过了一个比较富足的新年。初五一过,虽然还有元宵未过,不过新年气氛倒也淡了许多。
这一天沈欢把周季拉入了自己的书房,待两人坐下后,他张口就道:“云飞兄,你相信小弟吗?”
周季愣道:“子贤,你这是何意?”
沈欢叹道:“云飞兄,你也看到了,虽然我大宋朝不禁商贾子弟科举入仕,不过对于商贾之人,大多数人眼里依然没有好脸色。你老实告诉小弟,今后你是入仕呢还是继承家业?”
周季苦笑道:“为兄只能说粗通文墨,若说能科举如仕,太过勉强,再说家父只有为兄一个儿子,肯定得继承父业!”
“好!”沈欢正了一下脸色,“既然云飞兄今后打算经商,小弟不忍你让别人歧视,思虑出了一些法子,若分步施行,二十年后我大宋世人将会对商贾从新认识,如不成功,也能保你一世富贵。云飞兄,你可有胆量跟小弟一起干?”
“二十年?”周季愣住了,他这个兄弟现在就谋划二十年后之事了?也太夸张了吧。
“是的,二十年!”沈欢目光深幽起来,他给自己一个目标,以二十年为一个阶段,改变大宋格局。而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关键便是商业,如今商业比重已经发展到了另外一个高度,一个农业封建天下里,农业税收在财政收入里竟然只占了四成而已,而工商业收入超过一半!而且这还不是以高税率聚集起来的财富,有宋一代,工商业税率一直保持在一个比较合理的数据上。不得不说,宋代的经济已经极其繁荣了,怪不得后世有人说宋代的经济总量占当时世界经济总量的七八成!
但是,为工商业繁荣作出巨大贡献的从业人员却得不到应有的地位!这些人不说要占据主导地位,但至少也应该与其他阶层持平吧。可最近的经历里,沈欢看到的都是对于商贾的一些歧视,“士农工商”不单是一个说法而已,还是一种阶层划分,其中为天下财富做出巨大贡献的“商人”只居最末一层,不得不令人惋叹!这是一种畸形变态的形势,若得不到改变,大宋朝其他改革都是一些空谈而已。历史王安石打算进行经济上的改革,但他却没有正视商业阶层,更没有发挥出他们应有的作用,只凭一些行政手段来攫取财政,不失败才是怪事呢!
拥有后世思维的沈欢如今打算进行一些先期的投入与改变,而作为商贾的周季一家便是他的最佳合作伙伴!
沈欢又说:“云飞兄,这些计划,不需要你们周家担多少风险,确切地说,小弟发明的东西,连风险都没有,只是你们需要作出一些牺牲——为了保证以后一切计划都在小弟的安排之内,主导权必须在小弟手上,也就是说,你们可能赚的相对来说少了一点,不过……嘿嘿,小弟有信心不出十年就能把你们家推上开封城首富的地位!”
“啪!”的一声,周季拍了一下桌子,慷慨地道:“既然子贤你都这样说了,为兄还有什么好犹豫的!干!你说,到底是什么主意,为兄跟你干了,你我兄弟,你总不至于让我吃亏吧?哈哈!”
“云飞兄就是豪爽!”沈欢满脸笑意,“按小弟的打算,今后你在商我在官,你我共同打造出一个盛世奇迹出来!”
周季笑骂道:“好了,子贤,说吧,你到底又鼓捣出什么来了?”
“印刷!云飞兄,现在市面上都是一些雕版印刷的书籍,这类书籍,价格高得离谱,不少都需一贯钱以上,你说,如此价格,有多少学子士人能买得起书的?小弟日夜思虑,终于想出一个法子,能把书籍的价格控制在百文甚至几十文钱之内,另外,还能有日印几百上千百本的速度。你说,这里面有商机吗?”沈欢终于说出了意图,就是印刷术——活字印刷术。不得不说,虽然毕升把泥活字发明了,不过因为技术原因,这个时代运用最平常的还是雕版印刷术,甚至,历史上两宋时代一直都只能靠雕版印刷而已,直到明代时候活字印刷才盛行。这是中华民族的损失!雕版印刷又烦又难,价格又高,有“一页一金”之说,平常人消费不起!
“真的?”周季震惊不已,“日印几百上千本?”他不是傻子,现在平常雕版速度一部《论语》怎么也得费时半年,若真有沈欢所说的速度——这真是太可怕了,这种价值,哪里能用数字来估量了!别说十年打造出首富,三五年也不希奇,当然,前提是这项技术要保持在自己手中,不能外泄!
沈欢笑道:“几百上千,这只是初期速度而已,若扩大了规模,日引几千也不在话下!”
周季两眼放光了,激动地道:“兄弟,还说什么,干了,怎么说也要干了!快,把你的技术拿出来,现在就干!”
沈欢摆摆手道:“不急不急,小弟还需看看现今的雕版印刷是怎么一回事,之后才改良一番。另外,小弟需要一帮有印刷技艺的工匠。这就要靠云飞兄你们了,可以出去打探一下,若有经营不善的印刷作坊,可以花钱买下来,当然,最重要的是要把那些工匠都留下来!”沈欢也清楚,中国人民是最勤劳最聪明的,古代那些发明,一直领先世界几百上千年!他们缺的只是一些理念与想法而已,而他就具备这方面的优势,只要把发明想法说与这些专业人士,相信他们一定会完美制造出这些发明来。他们的动手能力,沈欢认为自己没有可比性。
周季闻言二话不说,当即丢下沈欢,往外面跑了,嘴里大喊着行动之类的话。周季的行动很有效率,才第三天就把一家拥有二十个工匠的雕版印刷作坊给买了下来,离他们酒楼不远,一里多路程而已,不过是在小弄里,比较偏僻,幽静的环境,容易守护的地形,在周季的引领下,沈欢一路参观,对此很满意。
“这是曹老大,是这家作坊的工匠师傅,经验丰富!”周季指着一个走上前来的老丈说道。
曹老大今年五十多岁了,显得很老态,手掌老茧厚实,皮肤黝黑,是一个勤劳本份之人。他是一个熟练的印刷工匠,自十多岁开始做印刷学徒,如今四十年过去,他也成了此道的师傅,作坊其他年轻人都是他一手带出来的。可以说,他对这个作坊很有感情,四十多年的岁月,他已经融入了这个作坊的点滴之中。面对新老板,他有点忐忑。
沈欢倒也懂得后世的管理理念,知道兼并一家企业后最重要的便是先安抚原有用人,几声安慰与许诺,就把曹老大与一干工匠给镇定下来,看得周季直瞪眼,暗想沈老弟比他还会做老板。
“我需要了解一下雕版印刷的全过程,可以吗,曹老大?”沈欢对这种盛行古代几百年的印刷法子还是蛮有兴趣的,虽然看不起它的速度,不过既然来了,就当是增长见识。
“当然,您这边请!”曹老大作为技术头头,一路引领下,把一些雕版印刷的技艺都全盘托出。
“太麻烦了!”沈欢感慨不已,“曹老大,你不觉得这些印刷工序太麻烦了吗,特别是这个制版,简直是……太令人发指了!”
曹老大窘得很,只能尴尬地道:“若是以前还更麻烦,小老儿已经对这些印刷器械进行改造了,你看,这个刷印工序,以前把纸铺在上面,一张张地手工刷印,小老儿特意制造了一个平板,用以固定,印刷时只需摇动木柄,把此平板压下,即可省却了手工刷印的麻烦,速度提高了好几倍呢!”他为两人显示了自己制作的东西,显得很是自豪。
沈欢一看,还真别说,确实有点门道,这原理,有点后世印刷机的雏形了,看曹老大的目光也放出亮光来,人才呀,真是人才,难能可贵!如此人才,需要笼络笼络,有他在,自己的活字印刷机更有把握问世了。
“曹老大,你听说过活字印刷吗?”沈欢露出诱惑的笑容。
曹老大小心地道:“前些年曾听江南一些作坊用此法印刷,小老儿因为希奇兴趣,详加询问,晓得他们此术快则快矣,不过印出来的书字体大小不一,又模糊不清,总的来说比我们雕版印刷还要不如。”
沈欢大窘,活字印刷不如雕版印刷……简直是荒天下之大谬了!
沈欢后世读中学时题海战术很厉害,一个班级需要很多试题,别人提供不了,老师就自己用学校的铅活字印刷机来印刷,他有幸跟着此老打下手,对于印刷机的原理倒也懂得!虽然没有后世的电力,也用不了蒸汽机,不过凭着这些老工匠的本领,自己只要把图纸原理弄出来,想来他们还是有办法解决的!
“曹老大,沈某设计了一门新式的活字印刷机,需要你来操作!”沈欢掏出早已准备好的图纸,指着图纸解释原理,“这是铅活字印刷,铅呢,因为比较软的缘故,适合刻字,但它又是金属,耐热,你看,这是机器……”沈欢洋洋洒洒说了一大通,不说曹老大这个行家,就是一旁的周季也能理解这活字的作用来。
“总之……”沈欢把后世的印刷原理说明以后,开始总结了,“把字体一个个分开来,以偏旁或者读音划分,平时不用时即一一排好,到印刷只需要把字检阅出来排版就可以了,另外就是这个机器,只要制造出来,以现在的人力物力,一天印那么几百上千本是不成问题的!曹老大,这事你能办么!”
“这……”曹老大不是为难,而是激动得说不出话了,捧着那设计图纸,黝黑的脸通红得变紫色了,嘴唇颤抖,难以自制,“天才的设计呀,这是伟大的设计!此术一出,天下所有的印刷作坊都不是我们的对手了!沈公子,你放心,小老儿一定会尽快把机器制造出来,只要经费充足,一个月的时间即可完成!”
“钱不是问题!”周季跃跃欲试,人也跟着激动起来,好像已经看到了以后财源广进的模样,“需要购买的材料,你尽管说就是了,周某这里保证资金充裕!”
“是,东家,一定不会令你失望!”曹老大小心翼翼地把图纸藏到怀里,一边承诺。
沈欢交代道:“注意保密。”
曹老大点头说道:“沈公子放心,这里的工匠都是小老儿带出来的,哪个敢把胳膊往外扭!”
沈欢不放心地道:“图纸你一个人掌管,先前制造机器,你选几个忠心可靠的参与即可,其他可以打打下手,把工序分开来,不能令他们掌握了!”
曹老大点头答应。
看着曹老大一脸信心,沈欢也顿生豪气,只要活字印刷机一问世,这个天下,也将要改变了!
第三十章 情动
自得到曹老大这个人才保证后,沈欢的印刷大计一直处于高度运转之中,事情也日益有所进展,他跟着这个工程进度,好几天都连续到作坊去督促。有了周季的资金保障,金属铅购买了几百斤,还具备了热炉,锻造了上万个铅条,是刻字所用。这个刻字活儿沈欢不具备动手能力,只在一旁指点而已,曹老大在为印刷机的事日夜操劳,也没有时间来操作这些小玩意,好在他从事印刷师傅几十年,教出来的徒弟也有一手,按沈欢的要求一一把古代用字都刻了出来。
字刻好后当然不能把它们堆在一起,为了检字方便,沈欢再一次剽窃了元代王祯的转轮排字盘,这东西是一个大圆盘,能转动,把铅字按韵音或者部首分门别类一一放入盘里小格,到排版时即可检字出来,实现了“以字就人”,能提高效率,实在是一大创造。如今很不好意思,这东西也姓沈了。
如此不辨日夜地忙累,基本工作都完满完成,至少活铅字是出来了,就差那个印刷机而已,这方面沈欢只能提供印象中的图纸,与这些实际操作了数十年的工匠没有可比性,只能在动力方面咨询一下,其他只能全靠曹老大几人努力。沈欢一下子闲了下来,而曹老大那边传消息过来说印刷机进展顺利,再过些日子就能制造出来。
沈欢一计算日子,吓了一跳,竟然又到了元宵节,为正月十五,即古人说的“元夕”、“上元”,指的都是“元宵节”。元宵是一年中第一个月圆之夜,象征团圆与美满。汉代司马迁在建议汉武帝修改历法时,元宵节被列为民间的重大节日。
上千年下来,到了宋代,元宵节成为多种文化汇聚的节日,发展得比较成熟,各种风俗也都具备。南宋吴自牧在《梦梁录》中说:“正月十五元夕节,乃上元天官赐福之辰。”
这一日,以灯火为主,“一入新正,灯火日盛”。沈欢感到比较惭愧,忙得忘了日子,记起这日是元宵还是小莲儿提醒,嚷嚷着要大哥晚上带她出去看灯火。
宋代经济发达,夜市也很兴旺,晚上没有像其他朝代一样实行宵禁,就是平常夜晚,开封城的晚上行人如流,这个元宵灯火之夜,估计更繁盛了。沈欢对此也颇有兴趣,答应入夜即带她上街。小莲儿得到保证,满意欢快地一边玩去了。
早早用过晚膳,小莲儿就嚷着要上街了,沈欢问母亲是否一道出去,沈氏说留在家里,吩咐他小心照顾小莲儿。沈欢一一答应下来,做准备去了。
还未出门,家里又迎来了客人。是差不多两个月不见的王旁与王旋。一个多月不见,两人看上去憔悴了许多,也难怪,祖母新丧,诸事繁忙,又心绪悲伤,身体不堪负重,人疲累憔悴也不希奇。沈欢惊奇他们怎么会今日前来。
“沈兄,这次来是向你告别的。”王旁首先说明来意,“过了元宵,一两天后家父就会带我等回江宁去了,此次别过,不知何年可见,你我相交一场,特来告知。”
沈欢一阵恍惚,不知是喜是愁,王安石终于要走了,大时代的序幕也拉开了,他不过是暂时离开而已,几年之后,历史上他是高调回京一路升官。对王安石感情复杂得紧,此人的忠心,那是毋庸质疑的,不过好心做错事的人历史上多了去,焉知王安石不是这样的人呢?
与王旁也是比较说得来的朋友,如今分别,倒也有了几分愁绪,沈欢叹一声,道:“王兄,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江宁到京城,驾车也不过半个月路程而已,若小弟有闲暇,过去与你们相见也是很平常的事,不必如此挂怀。”
王旁笑道:“还是沈兄看得开!”
沈欢解颐一笑,旁边传来欢声笑语,抬头看去,王旋与小莲儿又打闹在一起了,两人你说我笑,大为趣事。
王旁叹道:“我妹终于能笑一下了,最近一直都苦着脸,很令人担心……哦,想必沈兄也知道的,她女扮男装,如今也不必相瞒了,这不,她今日穿女装出来了呢!”
沈欢之前先入为主就了解她是女人,倒没多少注意服装,刚才没留意,得到提醒,仔细一看,正是一身女装的王旋,全色白色绸缎锦袍,一条白色丝带束在腰上,倒也有点小女人的味道了,脖子上系着一条白色围巾,飘逸得紧,今日虽已晴朗,不过早几日下的雪还积在地上,耀得大地一片雪白,而王旋就像一株雪莲开在雪花之上,亮丽异常。
王旋与小莲儿交流了一番之后,转头看见沈欢紧紧地盯着自己,明白过来,不禁羞涩,又不甘心给他那玩味的眼睛盯着,走过来喝道:“看什么看,你估计早就知道本小姐身份了,还装什么装!听小莲儿说你们要出去看灯花,一起去游街怎么样?”
沈欢不敢同意,看向王旁,听得他说:“沈兄,这是我等在京城过的最后一个元宵了,以后不知何年才能重来,一起出去看看怎么样?”
“大哥,人家要与姐姐一起去玩嘛!”小莲儿此时扯了扯沈欢的衣角,眨着又大又圆的眼睛,声音清脆可怜,闻之令人心也软了大半。沈欢当然也没有了拒绝的理由。
此时夜幕降临,地上一片雪白,倒也不影响视觉;天空晴朗,那新年的第一个满月爬了上来,走进众人的眼帘之内,清冷幽幽,又有几分喜意。圆盘一般的明月清辉倾泻在苍穹之内,映得地上成影几个,越拉越长,走在小弄里,倒有几分幽静气氛。
几人出了小弄,走到大街上,又是另一番景象了。市民们都已出去活动,不管老的小的,男子女子,穿梭在行人之中,一派热闹夜景气氛。元宵最盛灯火,大街上有不少行人提着红色灯笼穿梭,明亮异常。
“大哥,人家也要灯笼!”小莲儿又施展出撒娇招术,让沈欢忍不住在路旁卖灯笼的地方给她挑了一个,“谢谢大哥!”小莲儿嘴总是很甜的。
沈欢微微一笑,转头看见王旋羡慕地看着小莲儿,心中一动,又买下一个比较小巧的粉色灯笼,递给王旋:“给你,免得你抢小莲儿的灯笼!”
王旋接过灯笼,并没有因为他说话呛人像平常一样反驳,偷看沈欢一眼,低声谢了一句。
附近不少居民放起了烟火,明亮的火光倏地冲上云霄,消散后星星点点落了下来,像流星一般,斑斓可爱;地上行人走贩,川流不息,吆喝声,欢笑声,私语声,吟诵声……一一汇聚成了一曲交响乐,听之令人沉醉。
“好一个盛世夜景!”王旁不由发出了感慨。
沈欢默然,诚然,在后世,很难看见如此节日气氛,也许大街上的人群更多,不过都不纯粹,奔走在繁忙的都市,喧嚣浮躁,比不上今夜的快乐!但是……
“走开,小乞丐!”也许是上天不能让王旁的赞叹独美,才说完没多久,他们的右侧转角处一些行人喝骂起来,对象正是一个正向他们行乞的年约十岁的小男孩,他衣服破烂,蓬头垢面,衣服单薄使得整个人在雪夜里簌簌发抖,生生撕裂了今晚的繁华景况!
小男骇讨了好几家,都没有得到好脸色,沈欢不禁心酸,有一种无力之感,大宋开封富贵之人不少,但是贫穷之民更多,全天下更是这样,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但是,他又能怎么样呢?
“这个给你,快回家去吧!”沈欢被一个清脆的声音惊醒,抬头一看,原来小男孩来到他们身边了,王旋兜出小荷包,抖了好几下,把身上所带之钱都给了他,仔细一看,大概是几十文吧。
小男孩感激地道谢,热累盈眶,走了几步,又给王旋叫住,她上得前去,把手中的灯笼递给小男孩,看看他单薄的衣服,叹口气,把脖子上系着的洁白围巾解了下来,帮他围在脖子上,道:“这个也给你,行了,回去吧!”
小男孩走了以后,小莲儿懂事地上前去,把灯笼递给王旋,脆生生地道:“姐姐,这个给你!”
“呵!”王旋展颜一笑,接了过去,一把抱起小莲儿,欢笑着向前走去。
王旁摇头苦笑道:“我这小妹,总是这样……”
沈欢却呆住了,王旋那还存稚气的绝美容颜硬生生地烙入了他的心扉,那笑容比天上的烟花还要灿***佛家的拈花微笑笑还要深入人心,像盛开的花朵,直直地植入了他的心里。他心里的某一弦被触动,轻轻的,缓缓的,如绒毛拂过,温柔酥人;心境又像经历了大地震一般,再也不复往日平静。
他静静地站在那里,周围行人如梭,像亘古的定点,沧海桑田,似轮回了好几个世界。看着王旋那纯粹的笑靥,沈欢感觉心跳得很快,快到像要窒息一般,脑袋里一片空白,只剩一些优美的词句浮现,不禁喃喃念了起来:“蛾儿雪柳黄金缕,笑语盈盈暗香去。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蓦然回首,那人却在……”
“沈兄,你怎么了?”王旁没听清沈欢念的是什么,只能奇怪地发问。
“哦,没事!”沈欢应声答道,脑子里浮现的还是刚才王旋给小乞丐系围巾时的专注神情,那一刻,他的心在融化。他这才发觉,如今他已经十六岁了,他在今晚再一次感觉到了第一次心动的感觉。是微酸,又甜蜜,惊喜又彷徨,“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却上心头”。
随后的夜游,沈欢都处于恍惚状态,脑子里再也装不下其他事,他感到害怕,难道说,就凭这么一点小事就喜欢……甚至说爱上这个王旋了?太没道理了,两人都没熟到这个程度,但是像后世说的那样,爱需要理由吗!彷徨又害怕,王旋是王安石的女儿,而如今他又拜了司马光做老师,这两人今后是政敌,一新党一旧党,厮杀惨烈!难道说,自己有做李商隐的潜质?
他在退缩着,犹豫着,直到元宵之后第二天司马光把他招到跟前,严肃地对他说:“子贤,王介甫明日一早全家就启程离开京城了,他是为师好友,你跟为师去送他一程,如何?”
沈欢没有理由拒绝,只能答应,心里却更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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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章短点。没办法,在作些大纲调整。这种感情的事,不擅长写,不过所谓无巧不成书,为了情节发展还是得这样写。大家也许说主角要像李商隐那样可怜,呵呵,一般不会这样,书生尽量写得合理一点。在宋代,虽然有时候政治气氛很莫名其妙,不过一般来说,不少人还是有文人气骨的。王安石的亲家是他的反对者,一样在官场很牛。王派之人几次要置苏轼于死地,后来在江宁苏轼一样去看望王安石,还喝酒饮乐。这是书友群,有好建议的朋友可以加入聊聊:36890379
第三十一章 盘算
王安石在正月十八早上动身起程,一起走的人不少,有他的子女兄弟,算上一些家什,满满好几大马车。这天天气阴沉,没有太阳,好在也没有下雪,就是有点阴冷而已。
他毕竟做了几年四品朝廷命官,加上才华横逸,结交的朋友也不少,虽然朝廷已经开始办公,不过今日到场送别的人也不在少数。除了好友司马光外,还有在京做官的韩绛、韩维兄弟。在司马光把两人介绍给他认识的时候,沈欢可是吃了一惊的,韩家是河北大族,他们的父亲繁殖能力更是惊人,这一代就生了他们兄弟八人,沈欢当年看《宋史》时就很是奇怪,这一家不少人寿命都比较长,一般都有七八十岁,为古人所不及。
王安石就与他们比较要好,四人年纪差不多,都是仁宗中期的进士。《宋史》描写王安石为人时倒有失了几分公允,说他与韩绛、韩维结交怀了不好的企图,看中他们的家世,沈欢虽然不是很喜欢王安石,却也不大相信他真是如此小人,毕竟几人都是差不多年纪的进士,有交情也很正常。
司马光开始还以为王安石认不得沈欢,把弟子拉出来介绍,语气里不无自豪之意。王安石一见沈欢,吃了一惊,心里复杂得紧,看了他几眼,之后才笑道:“君实收了好弟子,此子他日必定大放光彩!”
司马光捋须笑道:“介甫太过夸奖了,子贤也不过跟小弟学治史而已,至于其他嘛,小弟倒也教不出什么来,不及介甫一二!”
王安石点点头,大有深意地看一下沈欢,道:“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君实治史有方,又是道德典范……子贤啊,你可得多在这些方面向你老师学习!”
沈欢感觉很别扭,明明他与王安石都不对付,偏偏两人又要装着没见过面的样子,他是不好意思提起,王安石抱什么心思,他就不了解了,只能唯唯称是,最后向众人告罪一声,要去向王旁告别。
沈欢远远看见王旁与王旋撩开窗帘从车上看过来,向他招了一下手,招呼他下车来。
“一路保重!”沈欢说不出什么什么来,相交一场,离愁别绪涌上心头。
“子贤也保重!”王旁年纪还轻,比较重感情,想起与沈欢结交时的快乐,不禁悲感,语音也呜咽起来。
司马光与王安石那边告别完毕,周围吆喝着要启程了,沈欢犹豫了几下,才从怀里掏出一张折叠好的纸张,递给王旁,嘱咐说道:“帮我交给你小妹,就说……哦,就说他日有缘再见了。”
王旁接了过去,疑惑想问,又来不及了,只能满怀疑惑之色上了车,挥挥手与送行诸人告别而去。他这一辆车上坐了五个人——叔叔王安礼、王安国,大哥王雱,以及王旋。
直到车出了京城一两里地,再也看不到京城模样时,几人才从离别情绪中回醒过来,王旁“啊”地一拍额头,从怀里掏出沈欢给他的纸张,递给身边的王旋,轻声道:“小妹,这是沈兄给你的!”
王旁的那一声惊呼早引起了众人的注意,都看向这边,王旋听到沈欢有私物予她,本就心慌,如今在几人目视之下,更是羞得白皙的脸颊像染上了一层胭脂,白了王旁一眼,快速地抢过纸张,心里惴惴,打算待无人时再看,转念一想这样的话更是让人觉得古怪,只能定了定心神,艰难地展看纸张来看,这是一首词作《青玉案》:
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宝马雕车香满路。凤箫声动,玉壶光转,一夜鱼龙舞。蛾儿雪柳黄金缕,笑语盈盈暗香去。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啊!”王旋轻掩小口,惊呼出声,心儿更是慌张,她出身书香世家,又是豆蔻情怀,怎能理会不出词中深意,心里一片混乱,只有那“众里寻他千百度”字句一一在脑海里浮现翻滚,眼睛像蒙上了一层轻纱,朦胧有韵,脸儿更是红得娇艳。
“这是什么,看你大惊小怪的!”王旁觉得沉闷,更好奇妹妹手上的事物,趁她不注意一把抢了过来。
“还我!”王旋又急又羞,扑上去要抢回来。
“想让我看看!”王旁当然不肯放手,扫了一眼,“哟,是词作呀,那更得看了!”
“旁儿,闹什么呢!”本来闭目养神的王安礼睁看眼来,轻斥了一声。他年纪差不多四十了,大半辈子跟着大哥王安石,如今举家回江宁丁忧,要离开生活多年的京城,一时也烦闷,侄子的打闹,不由不悦起来。
“小弟小妹,安静点!”王雱看看叔叔,不由喝道。
“哦!”王旁在长辈面前不敢放肆,只能低声嘀咕不已,“人家对沈子贤的词感到新奇嘛!”
这话倒让坐他一旁的另一位叔叔王安国听见了,三十多年纪的他还不是很沉稳,闻言奇道:“沈子贤是谁?看你大惊小怪的样子!”
王旁脱口就道:“沈子贤不就是名传京城的沈欢嘛,刚拜君实先生为师,取了表字。”说完趁王旋安静的时候摊开纸张看了起来,读到最后一句时不禁喝了起来,“好词,好词!”
一句话倒把其他人的兴趣吊了起来,都是京城有数才子文人,沈欢名头,一首《水调歌头》,早也传入了他们的耳中,如今闻得又有新作,更是好奇,纷纷要求一看。
王旋急得要哭,不过好在也不是什么特别隐私之物,叔父要求,不敢不给,既犹豫又不舍地递给了年长的王安礼,之后恨恨瞪了王旁一眼,使得他缩了缩脖子,抱歉地看着小妹。
王安礼本来不在意,轻念起来,读完上段也觉得不过富丽而已,到最后一句,却是“啪”地一声拍了一下自己的大腿,吓得众人不轻,赞叹不已:“好词,果然是好词,不愧是名传京城的才子,‘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人生此至,夫复何求,夫复何求!”
他的赞美更是让其他没看过之人心痒难耐,又抢过去一观,王安国也与王安礼一样赞叹不已,倒是王雱,沉默下来,不知想着什么。
王安礼说道:“年轻一辈,于词一道,无出其右,无出其右!”
“诗词技艺,小道尔,何足道哉!”王雱突然说道,“再说沈欢贪利小人,父亲也不喜,小弟,不是告戒过你们了吗,不要与他来往!”
王旁抗声道:“大哥太过了,子贤不是这样的人!再说连司马君实先生都收他做门生,他老人家收徒怎么会不注重人品呢!君实先生为人处事,就是父亲也钦佩的!”
“不错!”王安国处事最为公正,也比较宽和,“司马君实为人确实是一代楷模,元泽,不要在背后诋毁他人,这不是为人之道!”
“是,叔父!”王雱只能低头说道。
王安礼仔细咀嚼了一番词作,反应过来,看了一眼王旋,道:“侄女,这沈子贤与你也熟么?这词作,后面一句,大有深意呀!”
王旋低着头不敢看人:“是与二哥一道认识的,元宵那晚大家一起游灯市,此词正是记述当时情景的吧。”
王安礼叹了口气道:“不管如何,有些事,还是不要陷得太深才好。如今大哥辞官,看这架势,是不打算出仕的了,也许今后我等都没有再回京城的可能!”
王旋闻言脸色一白,沉默下来,心里复杂,沈欢送她词作,是何意也令人难猜,不过少男少女那朦胧的情怀却令她魂牵梦萦,有股淡淡的失落,像是失去了什么一样,心里暗怪自己没有向沈欢表明真实名字:“沈子贤,其实我不叫王旋,而是王璇……可惜,也许你再也不能知道了!”
身为女子的她,却也有着一个更漂亮的名字——王璇。男女有别,从此天涯相隔,今夕何夕,昔人何处相寻?
王璇走了好几日之后,沈欢才从失落中走出来,那首抢了辛弃疾著作权的《青玉案》更是让他自己都愁肠百结。振奋精神之后把全部心思投入他的印刷大计中去。曹老大那边传来更好的消息,印刷机的基本设计都已妥当,已经到制作器材阶段了,只要把零件制造出来,组装完毕再略加修改,即能制造出他心目中古代版本的活字印刷机。
随着朝廷开始正常办公,新的年号开始深入人间,而朝廷也给各州发出了两个诏令,一是昭告各州,令他们今秋举行取解试,之后到明年开春聚集中举士子京城科举。此令一出,天下士子沸腾,跃跃欲试,去年新皇登基,按照以前惯例,该有一次科举,奈何官家体弱,未能如期进行,如今举行,虽然说迟了一年,不过只要高中,也是新皇的第一批进士,为本朝天子门生,特别殊荣!另外一个诏令变是给各州各县学府颁发了启蒙读物《三字经》,勒令其作为蒙学之作,其中有着划时代意义的标点符号更是勒令天下文人学子熟知,待明年科举时要求士子以此作为句读,划分断句。
对于这两个诏令,沈欢特别高兴,今年科举,他必须参加,不然就要错过时机了,他记得自治平二年后,宋英宗规定以后科举考试为三年一次,若这次不参加,就不知道要等到什么猴年马月了!另外就是《三字经》的成功推出,功劳都在司马光头上,与他的计划更进一步了,还有标点的使用,这可是功在千秋之举,只要这符号深入人心,以此断句,后人重读前人诗书,再也不至于太过麻烦了!
“子贤,这些都是朝廷因为《三字经》赏赐下来的绢布,你拿回去吧!”司马光在沈欢过来商议修史问题时令人把几十匹绢布抬出来,笑着对沈欢说道。
沈欢愣了:“老师,这是何意?”
司马光道:“《三字经》本是你所献,只不过是你没有功名,不好进献而已,由老夫代劳,朝廷赏赐下来,当然是你这个功劳最大之人领赏!”
“不不!”沈欢说道,“这是朝廷赐给老师的,门生怎敢收下!”
司马光哼道:“难道老夫便是贪图他人功劳之人?”
“老师……”
司马光叹道:“能收你为门生,老夫已经欢喜得紧,若还收下这些赏赐,老夫就真羞愧了!子贤,你举家搬入京城,总有用钱之时,这些绢布,倒也能周济一下用家。这次听老夫的,不要推辞,不然就是为难老夫了!”
“是!”沈欢又喜又愧,这些绢布,怎么也值几百贯钱,够他家三口几年用度,有了它们,倒也不急着为家里钱财费心了;司马光不愧是古代道德典范,不喜财利,做着高官,拿着厚禄,却散发给亲族朋友,自己只够生活而已,历史记载他后来没钱为妻子举办丧事,把老家的田地给典当出去才把妻子的后事完成,是为“典地葬妻”的典故!能拜得此人为师,他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司马光倏地又叹道:“子贤,你虽年幼,却是老夫多年来看过的年轻才俊,比之苏子瞻兄弟也不遑多让,那个号称王家麒麟儿的王元泽更是不如你,你若是再多做一两件为天下百姓有利之事,就像这次的《三字经》,由老夫推荐,朝廷倒也可以赐你同进士出身,你意下如何?”
同进士出身?沈欢苦笑,虽也有进士的官阶,关键却在一个“同”字,毕竟还不是高中进士,名不正言不顺,在文人遍天下的大宋朝,总是令人低看一两眼的,像苏轼,本来由人推荐为官了,后来还是得跑去考那个制举,方才名正言顺成为进士!
“老师,学生还是今科去考进士吧。”沈欢拒绝了这个升官途径。
司马光呵呵笑道:“进士科?”
“是的!”沈欢答道,科举考试如今又分为明经科与进士科,明经科说白了就是考记忆,做些填空题之类的试卷,与进士科的诗赋策帖不同,历来被那些有才学士看不起。沈欢思虑良久,觉得要搏就博最大的,进士科才是首选。
司马光道:“那你就要多加努力了,争取今科高中。”
沈欢赶忙应是,末了别有用心地问道:“老师,官家身体是否痊愈,如今天下之人都在翘首以望呢!”
司马光笑道:“前些日子老夫还觐见了官家,状态良好,想来不久就能亲政了!”
“亲政!”沈欢淡淡一笑,记得宋英宗就是在登基第二年春开始亲政的,“老师,官家亲政后你打算如何作为?”
“无他,尽力辅助耳!”
沈欢摇头苦笑,司马光一生愣直,做事从不回环,看来只有自己多多劝阻或者谋划了,自拜司马光为师之后,多日思虑,他已经有了好些计划,第一步就是增加司马光在朝廷的威望与分量,献《三字经》是其中一策,虽然没有因此升官,不过总在政事堂有了良好记录;他如今是谏议大夫,沈欢打算让他尽快坐上御史中丞这个位置,之后便是翰林学士,接着参知政事,最高点当然是门下省平章事,即最高宰相。这些计划一个步骤接着一个环节,需多多谋划与努力,最坏的打算也要在王安石从江宁进京前做到参知政事,最后能与其分庭抗礼。
“老师,恐怕没有这般简单!”沈欢如今要努力成为司马光的首席幕僚、策划大脑。
“哦?”
“老师忘了,如今是太后听政,而官家与太后的关系……”
宋英宗不是宋仁宗的亲生儿子,而如今的曹太后作为宋仁宗留下来的皇后,他只是太后过继过来的养子而已,英宗发病期间,因为打骂侍女太监,为他们所恨,在两宫间多有挑拨,使得两人关系一度紧张,之前还是宰相韩琦与欧阳修各自相劝才和好起来,可如今太后听政快一年了,诸多事宜都是她拿主意,与皇帝间能没有一丁点矛盾么!纵使他们之间再慈祥孝顺,又能保得了下面臣子没有其他想法?
司马光从政二十年,为人虽然直了点,不过政治手腕也比较娴熟,眼光更是惊人得紧,得沈欢提醒,立刻回过味来,不禁有点害怕,官家身体好转,太后还在听政——听政与亲政,该是臣子站队的时候了!
司马光断然道:“官家是大宋天子,老夫忠心事主,别无二话!”
沈欢点点头,司马光的忠心,当然也不用怀疑,迟疑了一下才道:“老师,估计这还不够!”
司马光淡淡看了沈欢一眼,心里不无宽慰,看来他这个学生不单才华卓著,连政治眼光都有其一套,不禁笑道:“子贤有话不妨直说,何必拐弯抹角?”
第三十二章 成功
沈欢大感冤枉,心想还不是怕你这家伙过于耿直,生怕说错话得罪了你挨你臭骂,内里腹诽,嘴上却道:“老师你只想到太后与官家而已,却忽略了执政的想法。”
如今大宋朝的宰相是韩琦。这家伙虽然在后世比不上司马光、王安石、欧阳修等人出名,不过此时却是名望最重的大宋臣子,虽然沈欢也觉得他有时做事出了不少昏招,不过《宋史》里对他的评价也很高,他三岁时父母双亡,由兄抚养,“既长,能自立,有大志气。端重寡言,不好嬉弄。性纯一,无邪曲,学问过人。”
他是一个强臣,仁宗朝中进士第二,到仁宗后期就做到了宰相的位子,一直到神宗时期才离开朝廷,是谓“相三朝,立二帝”,当然,现在神宗还没有上位,不过一个“立”字,就可以知道他在宋英宗心目中的地位了,就是现在垂帘的曹太后,基本上也是对他言听计从。就连后世文名传天下现在位为参知政事的欧阳修也称他“临大事,决大议,垂绅正笏,不动声色,措天下于泰山之安,可谓社稷之臣”。
司马光闻言心中一动,明了韩琦在官家与太后两边的地位,加上他的权势,果然能在亲政之议中占有不可忽略的地位。
“子贤,据你之意,韩相公该是哪边的?”司马光淡淡问道,心里却把沈欢的地位更提了一层,不单是一个才华横逸之人而已,更是一个极具政治眼光之人。
其实是他高看沈欢了,此人两辈子都还没从过政,哪有什么才能,不过是熟知一点点历史发展趋势罢了,当然,后世全民参与政治,在媒体的宣传攻势下,耳濡目染,没养过猪也见过猪跑,耍起手段来也有模有样。
至于司马光的问题,沈欢想了想,韩琦此人最善看形势,也颇有手段,宋英宗与后来的宋神宗不都是他一把拉上台去的么,更有左右逢源的本领,英宗初即位时因病打人,那些宦官不断向太后说英宗坏话,致使两宫嫌隙萌生,关系颇为紧张。为了调解两宫矛盾,韩琦拉上欧阳修费了不少精力。
不得不说,这个韩琦数十年宦海沉浮,早已练就一身高超的政治才能,眼光更是贼得紧,总能站在得势的一边,当年范仲淹执政,他跟着吆喝呐喊,两人一起倒台后他不久又从新得到重用;后来宋仁立嗣,他又一眼相中宋英宗,到皇帝与太后争权时,他力挺皇帝,从太后手中抓回实权;之后宋英宗病重,他又一把把宋神宗给推上台来!
这种手腕之人,沈欢不能不说一个“服”字,听得司马光询问,不敢怠慢,极有信心地道:“老师,你想想,当今官家还是韩相公一力支持登基的呢,若官家病愈,以韩相老辣的眼光,难道看不出该站在哪一边?不要忘了,官家可不像仁宗登基时那般年幼!”
沈欢的意思很明显了,司马光明白过来,本朝仁宗官家登基时才十二岁,当时刘太后可以名正言顺地听政,把持朝政十多年,其他大臣也因为官家年幼,心安理得地在太后手下做事,如今官家可不同,他都快三十岁了,不过是因为病重才让太后暂时主持朝政而已,一旦病愈,朝廷臣民肯定不肯再让太后一个女流继续执政下去,大宋朝对这种**与宗室的限制那是不遗余力的,纵死也不肯重演汉朝与唐朝的覆辙!
司马光点点头,道:“不错,想来韩相公也是支持官家的,既然如此,老夫更不需害怕什么了!”
沈欢汗颜,没说你司马光怕过谁,这老头太正直了,难道看不出这是一个升官的机会么,若鼎力支持皇帝,让他看出你呐喊的努力,不难在他心中留下好印象嘛!他有点泄气,司马光为人正直过了头,有好处的事总不肯受,看来还需自己多多敲打才成。
沈欢正了正颜色,道:“老师,韩相公都是快六旬的人了,就是再有能力,也撑不了几年。门生早就说过,当今天下,能救济百姓的也就你与王介甫而已,王介甫已经离开朝廷,那么就剩你一个人了,还请你在官家面前多多争取,早日接上韩相公留下来的班子,为天下百姓出力!”
司马光一愣,怒道:“子贤,你说的什么混话,老夫为官,岂是为了争权夺利!”
沈欢肃身道:“若这权利对天下百姓有利,还请老师争他一争!”
“你……”司马光大摇其头,之后叹气起来,“子贤,韩相公年轻时志愿便是‘仕宦至将相,富贵归故乡’,但我辈读书人,以天下为己任,若一心只求升官发财,倒也有违圣人教诲……”
“正是!”沈欢附和说道,“为国为民,臣之大者!老师心胸,门生愧不及也!”
司马光心神一动,捋须不已:“为国为民,臣之大者!说得好,若为臣之人都抱此心思,何愁天下不太平!子贤,此言当自勉!”
沈欢心头嘿嘿直笑,不就是改版了某个大侠的话么,无甚希奇,恭身拜道:“门生当以老师为榜样,为国为民!”
“为国为民!”司马光呵呵笑道,“原来你还是劝老夫要掌大权才为国为民!”
“门生也没有办法,当今天下,也只有宰相或者参知政事才能行法变革。老师也清楚,我大宋承平百年,多有弊习,若不加以改正引导,他日必成祸患!还请老师以百姓为念,做一些不忍心之事!”
“也罢也罢!王介甫一去,本以为再不复听闻变革之言,没想到你这个学生倒是口口声声相劝老夫,与王介甫无异!只要不失为人原则,你说吧,老夫该如何行事?”
沈欢大喜,说了半天,浪费口水无数,还不是怕司马光总是不肯做领功之事或者推辞高官之位,若是这样的话,就失去了自己站到他身边的本意,时间紧迫呀,只有三四年的时间王安石就要回京,若之前不能取得与他相抗衡的实力,估计他们师徒就要到洛阳专心写《资治通鉴》了!
“老师倒也不须做其他,只要以谏议大夫身份上书朝廷,请太后撤帘还政即可!对了,老师,官家可是真的痊愈了?”沈欢记得历史上宋英宗好像是四月或者五月才亲政的,因此这个上书时间得把握恰当,不能早了,不然没有功效;也不能迟,不然首议功劳就飞了!历史上让曹太后撤帘的首要功臣是韩琦与欧阳修,特别是韩琦,在太后还是口头说撤帘却还没有定下主意时,他竟然直接在朝堂上喝令侍从,说太后撤帘,让人把垂帘给撤掉,硬生生把朝政还给了宋英宗。这可是胆大包天之举,不过却也赢得了宋英宗的信任,终其一朝,纵使韩琦被弹劾多次,依然在宰相位置上雷打不动。沈欢也不要司马光像韩琦一样,这种事司马光也做不出来,现在以他的地位,也没资格做,只要第一时间上还政奏章即可,抢先做这个倡议之人!
司马光思虑一下道:“当日见官家,已不复当日病症,只是身体还有些虚弱而已,不过经过这些日子修养,估计更是好转了吧!”
“那请老师半个月之后上奏章吧!”沈欢不知道自己的到来会不会改变一些事情,像王安石,本来在去年十月左右就该回江宁了,却拖到今年才动身,想来一些细节总会与历史有所出入了。考虑一番后,决定把上奏章之事放在二月,就是还按照历史一样发展,也不至早了许久。
司马光叹道:“如此行事,也不知是对是错。”
沈欢正色道:“老师,官家才是大宋真命天子,你忠心为主,不正是合乎其宜之事么!”
司马光点点头,没有说话。
沈欢见司马光同意,心里暗喜,也不再在这个问题上纠缠,想起一事来,觉得该提醒对方,不由说道:“老师,其实亲政只是小事而已,官家亲政之后如何行事,才是关键。”
“哦?”司马光开始惊奇了,看沈欢的架势,这个徒弟有一步步为他谋划的趋势。
“老师觉得官家事亲为人怎样?”
“至孝。”司马光不假思索地道。
“这才是问题关键,老师,官家还有亲身父亲的!”
“你是说……”司马光聪明之至,沈欢才说开头,他便想到了结果,“官家会行追封濮安懿王之举?”
沈欢点点头,肯定会追封的,因为这是英宗一朝闹得最厉害的事了,仁宗无子,把濮王之子英宗要过来继养,这皇帝是个孝顺之人,自己做皇帝了,想给自己的生身父亲一个名份。于是,长达十八个月大宋最离谱的党争开始了!这个苗头还是极具政治远见的司马光在英宗一亲政就看出来的。此时沈欢无耻地把人家的远见给拿了过来,而且原来主人就站在他面前!
“倒也有可能!”司马光点点头继续说道,“不过真要名份,追封一个就是了!”
“就怕引起争论!”沈欢隐晦地提起,“若是形成党争就麻烦了!”
司马光摇头道:“子贤过忧了,可以想见,若官家亲政,追封之举应该会有的,不过若说党争,太过矣。君子群而不党,如今朝庭,君子居多,当不至于是!”
“老师……”
“子贤,此事不必过忧!今日有闲,与老夫再讨论一下修史之事吧,老夫觉得上次你提到的那个宗旨很有可为……”
沈欢很无奈地被一说起治史来就滔滔不绝的司马光拉到一边,讨论起治史理论来。他真的很想和司马光再提一下这个追封之事,他认为司马光过于乐观,太相信别人的操守了。至于党争,沈欢觉得若是要来,止也止不住,可关键他得确保司马光的地位呀,历史上这次濮王之议以宋英宗、韩琦等人为首的一派赢了,失败一方很多被贬到地方去,而司马光就是站在他们对面的。沈欢急得要死,当时司马光还是宰相反对派的第一提议者,其他反对者就是以他的理论为根据的,虽然事后没有贬谪司马光,但胜利后的皇帝对他如何不爽是可想而知的。
不过司马光死脑筋,一时多说也没用,只能期待到时再帮他补救了!沈欢现在已经开始有做救火队员的准备了。
日子转瞬即过。大宋治平元年二月初二,是一个值得在史书上大书特书的日子。因为这一天,世界第一台铅活字印刷机成功问世!
“成功了,沈兄弟,我们成功了!”这是周季上门找沈欢时的第一句话,之后拉着他就猛地飞奔印刷作坊。
“成功了,沈公子,真的成功了!”曹老大一脸激动地指着印刷机说道,脸通红像要滴血一般,身体不能自制地颤抖着。
“真的成功了!”沈欢喃喃地说道,抚摩着眼前的印刷机,近一个月的努力,终于把这该死的机器给鼓捣出来了。是个大家伙,长七尺多,宽六尺,高也有四尺左右,一个金属机械,有铁的骨架,也有铅的合板。
这是一场革命,文明的变革,沈欢没有理由不清楚这台印刷机对古代的意义,特别是盛行文治的大宋,它的问世,将使这个文化居古代中国之冠的时代更加沸腾!有了它,沈欢就有了变革这个时代的最有力武器!
“苍天在上,最激动人心的时代就要来临了!”沈欢摩挲着这台有着冰冷之感的金属机械,激动不已,热泪快要止不住地流出来。
没有电力,也没有蒸汽机,全靠手工操作,不过这个应该比十五世纪古登堡发明的那个印刷机要先进得多,毕竟很多方面都经过沈欢这个后世人改造过了。少了雕版的那个刻板阶段,全用活字,速度简直是几百上千倍,省却无数材料,成本便也呈几何数下降。
“曹老大,现在就动手,沈某要看看一天下来从排版到装订成册能印刷多少本。”沈欢打算一试印刷机的功效。
“好叻!”曹老大也跃跃欲试。
《论语》是试验的首选。若用雕版,一部《论语》,从慢慢刻板,到一张张印刷,没有半年时间下来绝对难以完成,价格也不菲,质量差的也需几百文钱,若质量精装,上一贯钱也不是希奇,非平常人可以买得起。
曹老大带出来的工匠也有几个识字的,虽然说要他们作文章很困难,不过若是按字排对,还能顺利完成,曹老大带头,只花了一个时辰即排好几版,吩咐工匠继续排下面的版本,他又吆喝一声,开始启动机器,准备好纸张墨油,开始了令人激动人心的印刷。
“砰砰砰!”金属板块碰撞的声音是大了点,不过那“唰唰唰”纸张出来的声音像天籁一般,敲在众人的心头,令人又激动又紧张……
“很好很好,哈哈!”沈欢得意地大笑,他一整天都呆在印刷作坊,观看了全过程,拿着油香浓郁的新版《论语》,激动得更是难以抑制,虽然纸张清洁度比不上后世印刷,甚至比一些精良的雕版还有所不如,不过这不是问题,随着技术的改进,应该能有所提升。关键是速度,一天下来,竟然能印刷完成两百本《论语》!而且还算上排版时间,加上第一次使用机器,未能熟练的缘故,随着时间的推进,速度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奇迹,奇迹!”曹老大一个大老粗热泪盈眶,又哭又笑,之后在沈欢身前跪了下去,“沈公子,受小老儿一拜!”
沈欢吓了一跳,拉他起来:“曹老大,你这是做什么!”
曹老大紧紧地抓住他的肩膀,哆嗦着嘴唇:“沈公子,这是为天下之人跪的,你一定要受!以前印刷一部《论语》前后需半年才成,可你这机器一出,一个月下来就能印上万册!这只是一台机器而已呀,一台……而且成本不过三十文,三十文呀……从此,天下所有的读书人,都能买得起书了。沈公子,天下之人,后世诸人,都将铭记你的功德!”
沈欢沉默了,紧紧地扶着曹老大,也说不出话来。
半晌之后,周季才嚷道:“沈兄弟,机器鼓捣出来了,看来很不错,你说的事是不是该进行,为兄迫不及待地要做富翁了!”
沈欢沉吟一下,道:“不能急,还要等一个人出现才行。”
“谁?”
“你我都认识的,淮阳郡王赵仲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