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六章 重负
结束了。
芙蓉园青庐帷帐内,李昂长舒了一口气。
墨丝迷宫经过不断巩固扩大,终于彻底困住了秽暗虫,使其无法逃离。
同时,分布在城中的墨丝分身们,也收集了一部分的巨齿鲸油,暗中协助镇抚司他们扑灭大火。
这一次,长安城被没有烧成灰尽,参加婚礼的众人,也没有死伤大半。
踏踏踏。
连玄霄走入帷帐,看了眼仍在昏迷中的阎萱,皱眉问道:“阎家的姑娘怎么样了?”
“暂时还没醒,不过应该没什么事。”
李昂说道。
之前经历的异变中,阎萱体内的秽暗虫,是在近距离触碰到信修枢机后,才突然暴起。阎萱本人受到影响,身死当场。
而这一次,秽暗虫提前激活,并且没能触碰到信修枢机,导致阎萱本人只是晕了过去,并无大碍。
“那就好。”
连玄霄点头道,“我刚问过,阎府上有个侍女突然失踪,
如果不出意外,阎萱体内的秽暗虫应该就是那个侍女植入的,阎萱本人并不知情。
稳重起见,
这段时间先让她以养病为理由,留在学宫,监视观察一阵。
如无问题,再让她回到正常生活。
至于是否还要继续完婚,那就要看陛下、皇后、越王的意思了。”
阎萱已经逝去的祖父,是连玄霄的多年好友,他也不希望看到故人后裔遭遇不幸。
李昂点了点头,“那这些秽暗虫...”
“装进这个瓮里,之后带回东君楼,进一步封印。”
连玄霄从衣袖中拿出一个巴掌大小、贴满符箓的古香古色陶瓮,
李昂接过陶瓮,将瓮口与迷宫对接,通过变化迷宫形状,将秽暗虫倒入瓮中。
方才还在狂乱飞舞的红沙微粒,立刻平息下来,匍匐在陶瓮底部。
李昂将陶瓮还给山长,没有第一时间收回墨丝,而是将墨丝变化成方块形状,拿来手里——秽暗虫属性不明,可能会有什么残留危害。
山长凝望了墨丝一眼,然后释放传音术,叫来了几个穿着学宫制服、戴着黑纱遮面帷帽的身影。
学宫监学部么?
李昂眼皮一跳,看着他们小心翼翼地护送陶瓮离开此处,留下二人守卫阎萱。
“跟我来。”
连玄霄转身踏出帷帐,李昂踏步跟上,
二人走出芙蓉园,来到青龙坊。
街上人慌马乱,既有忙着救灾的兵卒,也有维持治安的衙役——长安城实在太大,保不齐会有贼人想要趁着火势,打家劫舍。
街面嘈杂拥挤,因而也没人留意到街边走过的山长与李昂。
二人走进一间酒楼,
酒楼掌柜似乎认得山长,立刻踹醒还在发呆的厨子伙计,迅速准备好了酒菜,忐忑而恭敬地送了过来。
“多谢。”
山长微笑着点点头,酒楼掌柜受宠若惊,不断点头哈腰,倒退着离开了大堂。
“所以,”
山长给自己倒了杯酒,随手释放隔音符箓,指了指桌上的墨丝方块,“这是怎么回事?能和我讲讲么?”
“...”
李昂深吸了一口气,尽管早就做好了心理准备,但真谈论起墨丝的时候,还是有些紧张忐忑。
“事情要从我刚来长安说起...”
李昂斟酌了一下语句,
从载乾三年自己来到长安参加学宫入学考,
讲到被奚阳羽判定为先天灵脉断裂,无法修炼,
再讲到被焦成绑架,误入长安鬼市地下的剑仙遗冢,被墨丝所寄生,
随后遭遇鸦九,被对方威胁,得到昭冥令牌...
他一五一十地说明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包括自己在加蓝宗得到须弥沙漏的经过,以及如何利用须弥沙漏,改变了这次异变的命运。
“...基本上就是这样了。”
李昂说完了事件始末,长舒了一口气,后仰身子靠在椅背上。
从考进学宫的那天起,他就喜欢上了学宫的氛围,
也一直都在担忧,自身与异类融合的事情败露,自己会被革除学籍,乃至关入监牢。
此刻能说出来,竟然有种如释重负的解脱感。
李昂思绪跳跃、漫无目的地想着,
自己这次是按照山长所托,救了长安。并且之前有那么多功劳在,
也许应该大概,不至于被抹除学籍吧?
边倾听、边喝酒吃菜的山长,听完李昂的叙述,放下快子,思索良久后终于说道:“耸壑昂霄这四个字,是很多年前,一个算命先生跟我父亲说的话。
他建议我父亲按照这四个字,给儿女们起名,说是能保佑长命百岁。
我有一个兄长,两个姐姐,轮到我时就只剩下‘霄’这个字。”
“呃?”
李昂愣了一下,一时间有些没反应过来。
“我从来没有对其他人说过这件事情,既然会在上次轮回中告诉你,
让你以‘耸壑昂霄’四字取信,
那确实证明,当时的情况已经恶劣到了极点——如果信修枢机在紫云楼上被控制自爆,不仅会杀伤千百重臣,令朝廷停转,
还会引来太皞山的强烈反应,说不定会引发一场我们不希望看到的战争。”
山长微笑说道:“你拯救了长安与虞国,这一点比什么都重要。”
啊这。
李昂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所以这是对他私藏异化物的行为,既往不咎了?
像是猜到了李昂心中所想,
山长笑道:“当然,该走的流程还是要走的。
这些墨色丝线,应该是剑仙从无尽海带回来的未知异类,
我会给你一张监学部的凭证,让你可以自行借阅有关剑仙遗冢,与无尽海异类的资料。
在查清楚它们是什么东西之前,最好不要再次使用。”
“明白,”
李昂松了口气,“那昭冥的事情...”
“你是说君迁子、猿叟、鬼锹他们所在的组织?”
山长沉吟道:“监学部其实已经嗅到了一些风声,
这些年来,一直有人在暗中招募那些游离于各国之外的强大修士。这次终于浮出了水面。
我会让人调查下去,”
山长微微一顿,语气平静道:“没有人,能在挑衅学宫与虞国后,不付出代价便全身而退。”
第三百五十七章 送别
所以这事就这么过去了?
走在回到金城坊的路上,李昂依旧有些摸不着头脑。
除了需要将昭冥令牌上交,并且写一份详细至极、有关于与昭冥数次接触的书面报告外,学宫方面没有任何惩罚。
没有革除学籍,没有牢狱观察,
甚至连李昂预想中,需要将墨丝、须弥沙漏等异化物,上交给东君楼,用以研究的事情都没有发生。
总觉得...有哪里不太对。
李昂咂了咂嘴巴。
墨丝极为特殊,连秽暗虫都能困得住。
而须弥沙漏,更是佛祖法器。就算时之砂彻底耗尽,无法使用,其潜在价值也远在寻常异类之上。
按理来说不应该这么...高高举起,轻轻放下才对。
难道山长知道一些自己不知道的情报?
想来想去也想不明白,李昂摇了摇头,不再理会,径直向金城坊走去。
先是墨丝失控,再是亲眼目睹好友们身死,又利用须弥沙漏力挽狂澜,
短短一天时间内,发生了太多事情,他现在只想躺在床上好好睡一觉。
清晨醒来时,李昂稍有些诧异地发现,长安报刊竟然正常刊印,并且刊登了有关于昨晚乞巧节火灾的官府通告。
朝廷的说法,是魔教策划的这起袭击。
他们通过笼络、贿赂、威胁、利诱收买等方式,
掌控了一部分的城门守卫、低阶官吏,
让他们大开方便之门,将巨齿鲸油以砚台、煤块为伪装,分批次送入长安城,
在通过工匠,将鲸油混杂进焰火当中,制造了这起灾祸。
魔教是个笼统的词汇,宽泛来讲,所有学宫不承认的前隋宗门余孽与现在的江湖门派,都可以被称为魔教。
其分支众多,数量庞大,
也确实会利用百姓、官吏,引发动乱。乃至利用异化物直接发动袭击。
因此不会有人怀疑这种说法。
‘以前总听说各州府会用魔修袭击的借口。官吏腐败,导致州府仓库账面对不上,干脆一把火烧了仓库,谎称魔修袭击。现在轮到长安朝廷这么干了。’
李昂摇了摇头,继续翻阅报纸,然后便看见了信修枢机即将带领使团返回太皞山的文章。
‘这么快?’
李昂一挑眉梢,按照原来规划,太皞山使团应该再多停留几天,等学宫举办完送别庆典后再走。
上次轮回中,信修枢机被秽暗虫近距离控制,最后生死不知,
而这次,信修枢机一早就被转移走了,甚至很可能不知道秽暗虫的存在。
难道山长已经将昭冥的情报转交给了太皞山?想联合一起对付昭冥?
李昂眉头微皱,若有所思。昭冥原本控制信修枢机自爆的计划,很可能会引发虞国与太皞山的冲突与战争。
如果双方能在新的威胁前,搁置争议,那确实是个好消息。
话说回来,君迁子、司徒豸、猿叟、鬼锹,光台面上的就有四名烛霄修士,昭冥之强可见一斑。
不过,他们幕后的组织者,是以什么样的理由,笼络这群桀骜不驯的烛霄修士?总不可能真的像鸦九说的那样,妄想改变世界吧?
李昂摇头盖上了报纸,报刊朝天,角落里刊印着方块大小的短讯——受火灾影响,兴庆宫龙池水源遭污染,需动工清污。
几天时间转瞬即逝,终于,学术交流正式结束,分别的日子到了。
各国使团来到金光门外,往马车上搬运返程行礼。
虽然虞国与周、荆等国关系微妙,但并不影响学子们的往来,
大半年的相处,也催生了不少友谊。再次相见,不知要等到何年。
有人折下路边柳条,含泪送别,
有人吟诵诗句,互赠礼物,约好一定维持书信往来。
“好了,送到这里就够啦。”
换回了来时服饰的伽罗,站在马车旁,吐着舌头,对前来送别的李昂众人说道。
“到草原上一定要写信回来哦。”
柴柴情绪复杂说道,“两国疆域辽阔,一封信大半个月也不一定能寄到,所以一定要多写信。
这是我给你买的做粥用的珍珠米,草原不方便种粮食,回去之后可能就吃不到了。
还有长安的酱菜,腊肉,甜点...
哦,对了,还有长安城的胭脂、香水。”
她掰着指头数着,用念力不断往马车上放东西。
伽罗看着车厢坐座琳琅满目的货物,哭笑不得,
其实吧...草原没有长安人想象中那么物资匮乏,
一直会有商旅将虞国货物贩卖到王庭,而且边镇上也有两国百姓聚集的集市。吃一些虞国家常菜还是没问题的。
伽罗想说些什么,话到嘴边却又止住。
确实,两国疆域实在太过广阔,哪怕往来商旅再多,也不可能像生活在长安城里一样。
李乐菱邱枫她们也送上了临别礼物,双方拥抱了一下,都有些伤感惆怅。
这次一别,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再次相见。
“李昂,”
伽罗沉默片刻,鼓起勇气轻声道:“能陪我单独走走吗?”
“好。”
李昂深吸了一口气,他从柴柴那里听完了乞巧节的经过,知道柴柴以他的声线,说的那些羞耻话语。
虽然蛋疼,但也无可奈何。
二人沿着河岸默默行走,江水悠悠,阳光明媚,夏蝉恬不知耻地聒噪叫着。
“那个...”
伽罗轻轻开口道:“乞巧节那天晚上,我说的胡话,不要在意。”
“啊?哦,嗯...”
李昂愣了一下,反应过来,迟疑着点了点头。不知道该怎么接这句话才好。
“狼苑和学宫一样,要读七年的书才能毕业。”
伽罗歪着头说道:“下次见面,可能要在四年以后啦。到时候如果我来长安,可别认不出我哦。”
“应该不会吧?”
李昂想了想,回答得不太确定,女大十八变,他还真不能确定。
“哼,你就不会说‘一定不会’嘛?我都要走了,都不能让我开心开心。”
伽罗撇了撇嘴,小声嘀咕了一句“呆子”。
李昂挠了挠头,提起呆子这个称呼,他脑海里第一个想到的是某个拿着棍棒的猿猴,和扛着钉耙的猪。
第三百五十八章 吃饭
“算了,”
伽罗撇了撇嘴,突然停下脚步,认真说道:“乞巧节那天晚上,应该不止是魔教袭击那么简单吧?
虽然不知道具体发生了什么,但从你们学宫的动向来看,貌似很严重的样子。
学宫树敌众多,你又是这一代学子里名声最大的那一个。说不定会有针对你的阴谋阳谋。
如果,如果虞国待不下去,你就偷偷跑来草原找我。”
她顿了一下,微笑道:“蛮荒有蛮荒的好处,草原宽广辽阔,藏几个人还是没有问题的。”
“好。”
李昂认真地点了点头,心底暗叹一声。
昭冥实力深不可测,这次袭击长安远远没有动用全力,只是试探而已。
自己已经暴露,大概率被昭冥列为敌对目标,往后行动,要更小心谨慎才行。否则就会为身边的人带来灾祸。
二人在河岸边静静站了一阵,李昂看着波涛汹涌的河面,伽罗则看着李昂。
昊天钟声响起,马车也装齐了货物,从路边平地走上官道。
“我该走了。”
伽罗望了眼马车,后退着挥手笑道:“有缘再见。”
世界苍茫,即便是能飞天遁地的修士,也无法缩短遥远路途。
“有缘再见。”
李昂站在原地朝着马车挥手,望着车辆逐渐缩小的背影。
突然,
哐啷一声,车辆门被猛地拉开,伽罗从车上跳下,飞奔过来,带着冲力抱了李昂一下。
“呼,”
伽罗深吸了一口气,然后松开怀抱,朝李昂轻挑下巴,笑道:“总觉得缺了点什么,这样才对。
我走啦,保管好这个哦。”
说罢,她便潇洒地转过身,发丝飞扬掠过李昂笔尖,蹦跳着重新追上马车,跳向车厢。
只剩下李昂一脸茫然,手里还拿着一颗还残留着些许温度的、琥珀般温润的狼牙吊坠。
车队渐行渐远,直至与风沙融为一体,彻底消失在视线尽头。
李昂拿着狼牙吊坠,慢慢走回城门,
厉纬注意到了他手里的吊坠细绳,疑惑道:“诶,这不是...”
砰!
杨域用力拍了一下他的肩膀,免得他说出什么令人尴尬的话,抢先大声道:“糟了,假期作业还没完成,走,补作业去。”
说罢,杨域便架起厉纬,带着他跳上回城的马车。
李乐菱收回看着吊坠的视线,说道:“我们还要看望阎姐姐,先走了。”
乞巧节的风波没那么快过去,
阎萱以养病为理由,留在学宫观察,
而越王李惠,似乎也被山长交代了一部分实情。这些天基本没怎么在外露面,待在学宫里陪着妻子——
前往湛泉进修要等到冬季,因此还有段时间可以留在虞国。
李乐菱、邱枫她们也乘上马车驶向学宫,城门处只剩下了李昂与柴柴两人。
“回家?”
李昂歪头问道。
“嗯?”
柴柴有些惆怅,一时间还没反应过来。同一屋檐下生活了这么久的朋友,突然远走,实在让人难以适应。
“那还是去吃饭吧。”
看她这样李昂就明白她心情不好,无奈摇头,拉着她登上马车,招呼马车车夫向城西最好的酒楼驶去。
周国边境,城镇,茶馆隔间。
中年儒士打扮的君迁子,正坐在桌后,随意翻阅着虞国的长安报刊。
在周国想要看到虞国的报刊,并不算特别困难——周国的商旅、官僚、理学爱好者、文人士子等,都会订阅,只不过在日期上要晚个几天。
“信修枢机匆匆带着使团离开长安,看来,连玄霄已经将昭冥的消息,转告给了太皞山。”
君迁子翻过报刊页面,漫不经心说道。
茶馆隔间的卷帘没有拉上,周围隔间都有客人、伙计,
奇怪的是,他们仿佛看不见这间隔间,听不到其中传来的“信修枢机”、“太皞山”等敏感词汇。
“弟子无能。”
坐在茶座另一侧的鸦九,低下头,恭敬道,“计划出了差错,被李昂所扰,没能借信修枢机之手,除去虞帝。”
“李昂...”
君迁子合上报刊页面,抬头叹息道:“他是蒲兄的弟子吧?
呵,天下还真是小,当年蒲兄和我一同从洢州出来,一同考上学宫,一同担任博士。甚至还一同得到了在东君楼任职的机会。
他将机会交给了我,让我得以看清这世间的真相。”
君迁子怀念地摇了摇头,对鸦九说道:“不怪你,虞帝身边有高手护卫,没那么好杀,何况虞国的支柱本来就不是一个两个皇帝。
袭击失败,正好可以让虞国的视线转移,隐藏我们的真实目的——从兴庆宫龙池里拿走那件东西。”
君迁子手掌一翻,掌心出现一块锈迹斑驳、刻有铭文的青铜碎片,
如果李昂在这里的话,一定能瞬间认出其铭文风格,与他在太原郡栖水村地下得到的青铜甗,画风一致。
只不过君迁子手里这块青铜碎片,要更加古老悠久,上面铭文扭曲歪斜,仿佛不是人类雕刻出来一般。
只是看上一眼,都能让人下意识屏住呼吸。
“收集了八块,还剩下五块。”
君迁子喃喃自语,收起青铜碎片。
“咳咳咳!”
撕心裂肺的咳嗽声,从茶馆后方传来。
周围的顾客伙计,或者说鸦九的傀儡们,无视了那几乎要把肺都咳出来的凄厉咳嗽声,自顾自地干着自己的事情。
“君迁子!”
猿叟沙哑吼道,“君迁子!”
“看来他醒了。”
君迁子朝鸦九微微一笑,起身穿过走廊,来到了茶馆后院。
后院柴房出乎意料的干净整洁,里面放着两根房梁柱子一般高大的玻璃容器——考虑到周国玻璃的价格与稀缺程度,显然是君迁子自己用术法制造的。
这两个容器,都灌注着七成满的墨绿色浑浊液体,
猿叟浸泡在一个容器里,
旁边容器则泡着鬼锹的脑袋——那颗脑袋的眼皮不断颤动,脖颈断面下方,垂着一连串模糊不清、形状诡异的血肉器官,
正随着墨绿色浑浊液体,而摇曳漂浮。器官中间还裂开了一道伤口,像是小了一号的吞噬巨口。
第三百五十九章 大灾
“二位恢复得不错。”
君迁子在玻璃容器前站定,微笑道。
“你对我们做了什么?”
猿叟用双手撑着容器内壁,让自己不坠下去,脸色阴沉不定道。
“自然是搭救。”
君迁子随意道:“连玄霄的剑,天下间没有人能挡得住,当时鬼锹只剩一个脑袋,庞兄你也被割了一半脖子,失血濒死,失去意识。
我只好通过昭冥铁片,将二位传回,利用秘法紧急救治。”
“救治?”
猿叟脸色微变,抬起右臂,“你管这叫救治?”
他的右臂背面,长着葡萄般的赘生器官,既有肉瘤,也有囊肿、手指乃至耳朵眼球。
“多余器官,割了便是。就当裁剪指甲、剔除死肉。”
君迁子语气依旧轻松,“若无秘术,庞兄你现在应该已经在过头七了。”
“哼。”
猿叟脸色难看,扫了眼旁边的鬼锹,“他怎么样了?”
君迁子随意道:“情况比预想中要好一些。鬼锹的烛霄修为,有大半都仰仗于吞食秘术。
肚子上的那个嘴,才是他的本体。
只要提供足够多的血食,用不了多久就能回到巡云,乃至烛霄修为。”
与异化物融为一体的魔修,生命力与恢复力普遍超出常人,
即便是没了身体只剩脑袋的伤势,都不是完全没有挽回余地——也难怪前隋修士会在相互杀戮中,集体陷入疯狂。
为求力量甘愿变成人不人鬼不鬼的模样。
“归根结底,还是你徒弟的安排,和你给的情报有误。”
猿叟阴郁道:“连玄霄没有被信修枢机拖住,瞬间赶到颁政坊镇抚司。
而且一点也不像病危要死。”
“连玄霄他寿命确实将至,二位可能是没有给到足够压迫,使其伤势暴露出来,
也没有直面连玄霄的勇气,才会节节败退。”
君迁子依旧淡然轻松,完全不在意猿叟的难看表情。
“放屁!”
猿叟破口大骂,当即喷出一连串污言秽语。其中还夹杂着不少周国方言。
“老师...”
鸦九欲言又止。
君迁子看了她一眼,摆了摆手,示意鸦九不要插话,站在原地静静等待了一阵。
渐渐地,猿叟眼皮低垂下去,像是骂累了、精力耗尽一般,昏昏沉沉睡去,整个人悬浮在容器中间。
君迁子走出庭院,鸦九跟在后面,小声问道:“老师,猿叟的脸...怎么长在了脑后?”
她看得很清楚,泡在容器中的猿叟,身躯是背对着他们的,但那张猿猴般的脸,却是生长在头发中间,面朝着他们。
难道说当时君迁子在缝合伤口的时候,把脖子缝反了?
“救治秘术的副作用,多长了一副人脸罢了。
刚才跟我们说话的,也算是猿叟。和正脸共用一个脑袋。
到时候两张人脸一起醒来,估计会争个你死我活,最后只能活一个。
但愿是原本的正脸活下来,否则以后他就得倒着走路了。”
君迁子随意笑道:“当然也可能是双方协商,一同活着。白天夜晚换个方向当人。
那我倒是有些好奇,他如厕时会面朝哪边。”
鸦九的思绪没有君迁子那么奇奇怪怪,她抿了抿嘴唇,轻声道:“上古秘术都是这么...这么...”
“邪恶?”
君迁子摇头道:“什么是邪恶?
人类圈养家禽家畜,食其肉,用其皮。
寄生蜂将虫卵产在蜘蛛身上,令幼虫吸食蜘蛛血液,直至蜘蛛化为一张空空皮囊。
食腐虫在没有足够食物情况下,会将发育迟缓的幼虫杀死,分给其他幼虫。
自然万物天性便是残酷冷漠,邪恶一词只有人会使用。
上古时代,人们没有修行道途,便只好模仿那些最强大的异类。
这样环境诞生出的修行秘术,看起来自然会‘邪恶’一些。”
他顿了一下,表情古怪道:“虞国报刊上,将青蒿素称为有史以来救人最多的发明。
这说法并不全面。
昊天钟与昊天铃,才是救人最多的东西。
有钟声在,绝大多数异类便只能在山野荒原之中游荡,不能与人间产生交集。
秦末乱世时,天下的城池、乡镇、山村,所有地方的昊天钟全部失效,持续了十天。
十天过后,天下人口,十不存七。
如果钟声断绝一两个月,那天下间可能只有三成不到的人,能够苟延残喘活下来——包括修士。”
十不存三。隋末乱世恐怕也不过如此。
鸦九眉头紧锁,
君迁子见状笑道:“当然,昊天钟声断绝,最多让人类回到黑暗蛮荒的人神共居时代,
和真正的大灾相比,不值一提。”
“老师,”
鸦九犹豫道:“真正的大灾,会是什么?”
跟随君迁子这么久,听他说过无数遍天灾将至,却依然不是很清楚灾难的具体形式。
洪水?天火?瘟疫?饥荒?永夜?寒冬?
君迁子沉默良久,抬头望向碧蓝天空,喃喃道:
“杞国有人忧天地崩坠,身亡所寄,废寝食者。
你说,如果天塌了,人还能活么?”
天怎么会塌?
鸦九疑惑不解,她在虞国潜伏了这么长时间,每一期的理学刊物都不落下,理学水平可能不输于学宫学子。
她知道天空虚无缥缈,有气无质。
没有实体的东西,怎么可能崩塌压毁人间?
鸦九还欲再问,君迁子却从地上捡起了一只离巢迷路的蚂蚁,捧着它来到庭院躺椅中躺下。
“睡吧,睡吧。”
君迁子喃喃自语,在躺椅上渐渐睡去,而他手中的蚂蚁,也停止了爬动。
第三百六十章 书禁
假期结束,新的学期,新的课程表。
李昂走过监学楼外的林荫小道,掌心中一张符箓如泥鳅般翻飞舞动。
自从七夕节墨丝失控之后,他就有意控制自己不再滥用墨丝,转而将精力用于钻研符学与念学。
进步明显,现在他已经可以不用笔来书写符箓,而是直接通过念力,将朱砂粉末印在符箓表面,形成字迹纹路。
这算是符学的高级技巧之一。
大修行者之间的战斗,即便一眨眼不到的时间都能够决定胜负。快一瞬成符,也就多一分生机。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郎朗宣誓声,从广场上传来,那是载乾五年新生们在举行入学仪式。
李昂从广场边缘走过,视线扫过那些朝气蓬勃的少年少女们,心中有些感慨。
不知不觉间,已经是来长安的第三年。天下在变,虞国在变,唯有每年夏季的学宫入学仪式,仿佛永远不会变。
“李昂师兄。”
“日升学长。”
走在路上,不断有师弟师妹打招呼,李昂礼貌回应,经过垂云桥,右拐来到了藏书阁。
和终年阴寒的东君楼不一样,藏书阁为了保护书籍,在墙壁里安放了冬暖夏凉的禁制,刚走进其中就感觉凉意扑面而来。
“劳驾教习,我想去第三层。”
李昂踏过白石地板,来到前台,将带有监学部标志与自己姓名的玉质印章放在台上。
桌后的女教习,正一边全神贯注阅读着一本书籍,一边磕着瓜篓子。
听到李昂的请求,
她用念力拿起印章,沾了点印泥,印在藏书阁登记本上,然后拉开抽屉,从里面拿出一把古香古色的铜质钥匙放在桌上,继续目不转睛地看书。
“多谢教习。”
李昂拿起铜钥匙,好奇地瞥了眼书页中的文字。
【郡王!王妃已经吊在城门上暴晒三天了,还...还要继续吗?】
【她终于肯认错了吗?】
【王妃...王妃第一晚就已经死了。】
呃?
李昂咂了咂嘴巴,这文风有种莫名其妙的强烈既视感。
长安兰陵报一直以来都引领着虞国女性文学的风潮,但过去兰陵报的小说故事风格,基本上都是深闺千金与失意书生、欢场女子与失意书生、狐仙鬼仙与失意书生。
造成这种现象,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故事作者,就是不得志的士子。
然而,前几年那位名为锦绛的匿名作者横空出世,以一己之力开创了十几种故事类型,
什么不食人间烟火的男师傅与腹黑傲娇女徒弟;
冷酷亲王与平凡农家女;
世家公子与刺杀他的女杀手;
火葬场、宫斗、甜宠、虐主、暧昧、校园、刑侦、修行...
这些元素被她融会贯通,
即便是李昂这样对兰陵报毫无兴趣的人,也会偶尔听到李乐菱、柴柴以及周边同学对故事情节的热情探讨,抽空去看了两眼。
不得不说...写的还真挺好。
在锦绛的带动下,老作者跟风,新作者涌现,兰陵报整体风格焕然一新,销量屡创新高。
御史台对此大为不安,多次弹劾,都不了了之——
听李乐菱的说法,似乎皇后、后宫妃子、宗室贵女们都很爱看,甚至还在宫里举办了读书会,念叨着什么时候一定要见一见那位锦绛。
不过很可惜,锦绛从不露面,连送稿件给兰陵报、拿取报酬这些事情也是由小厮代劳。
长安贵妇们猜测,
从文字细腻程度以及对男女情感了解程度来看,锦绛是个女子无疑,而且应该是五姓七望这样大家族中的已婚女子,饱读诗书,平时又不能抛头露面。
并且没上过学宫——其文中对学宫的描述,多有差错。
这件事只是在李昂脑海中过了一下,他拿着铜质钥匙,登上藏书阁三楼,瞬间感觉空气变得干燥了一些,并且气海运转也变得滞缓。
这是藏书阁的禁制,
干燥空气,能隔绝食书昆虫。
而压制灵气流转,既能防止学生滥用术法,损坏书籍,
也能...封印这里的藏书。
李昂穿过一座座高耸书柜,轻车熟路地来到角落,将带有滑轮的、攻城塔楼一般的梯子,推到书架前方。
藏书阁禁制使用术法念力,因此只能用这种方式,拿取高处书籍。
李昂锁上滑轮,登上高高的梯子,在书架上挑选这次要阅读的书籍。
藏书阁的一层二层,对所有学生(包括新生)开放,
但从三层楼开始,就有一些被锁链锁住的禁书,普通学子无法借阅,只有向师长申请,得到批准后,才能翻阅。
“就这些吧。”
李昂抽出几本厚厚禁书,登下梯子,来到长条桌后,熟练地用铜质钥匙,打开上面的锁链。
那场七夕灾难后,山长只让李昂交出了昭冥的通讯铁片,与写一份报告,除此之外再没有什么指令,
甚至还给了监学部的印章,能够自由借阅藏书阁三四层的禁书,不需要有师长允许。
和李昂原先预想中,由监学部的人来调查分析墨丝来源的情节走向,大相径庭。
李昂困惑茫然的同时,也有些惊疑不定。
难道...自己被山长放弃了?不应该啊,且不说自己对学宫对虞国的贡献,单单墨丝展现出的异常之处,也足以引起监学部的高度重视。
他很想询问这是怎么回事,
但山长再次离开长安,不知所踪,很可能是去寻找昭冥的踪迹。
只能等山长回来的时候再试探问询了。
李昂摇了摇头,轻轻翻开禁书的书页。
书页字迹潦草狂乱,
开篇第一句话就是:想明白生命的意义吗?想真正的...活着吗?
第三百六十一章 通灵
哈?
李昂一挑眉梢,又翻回去看了眼书籍封面的信息。
这本书成书于前隋武成年间,作者是隐世宗门招摇阙的某位长老。
好吧,可以理解。
李昂一下子就不惊讶了。
前隋宗门,特别是魔门,都有滥用异化物,甚至直接与异类融为一体的习惯。
这样做确实能提升修为,但也会使身心出现问题,
轻则形体畸变,
重则丧失理智,丢失自我,化为妖魔。
为了不沦为野蛮妖兽,
一些与异类融合的修士,会有写日记的习惯。
他们会事无巨细地写下自己的出身、家庭、人生经历、修行体验,每一天干了什么,见了什么人说了什么话吃了什么饭,有什么感想。
这样一来,如果哪天异类开始侵蚀宿主的理智,还能够通过阅读日记,记得自己是谁。
那个以岐黄医术而闻名的隐世宗门篱花谷,甚至还会为魔修们专门解读他们自己写的日记,稳定他们的人格——某种意义上也算心理医师了。
“又是疯子写的日记么...”
李昂有些头疼地揉了揉额头。
当年学宫清剿宗门余孽的时候,顺便缴获了大量隐秘日记。
这些书里有些价值——毕竟是修士所写,记载了不为外人所知的宗门秘辛。
但正经人谁写日记啊,
越是被异类严重威胁、精神状态堪忧的人,写日记的欲望才会越强烈,
其语句的逻辑也往往越混乱。
颠三倒四,前言不接后语,比意识流还要意识流。正常人阅读起来简直是一种折磨。
更别说这些隐秘日记,还往往夹杂了各个宗门独有的暗语、隐喻、谜语,
想要解读,还得先学习该宗门的习俗。
堪称食之无味,弃之可惜,学宫前辈们只好将这些日记统统封存起来,丢在藏书阁的角落里吃灰。有博士想要研究的时候再翻出来查看。
果不其然,这本日记也是如此,
在前几页还在讲述人生的意义,到后面就变成了精神病人的梦呓。
“隋国的穷人实在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一点都不会变通。穷的吃不起饭为什么不能吃肉?家里没钱为什么不能把马车租出去?”
“奇怪,为何我从坟墓中刨出来的古人,只有骨头没有肉?”
“我今天发现了一件很神奇的事情,原来古往今来,所有死掉的人都曾喝过水。看来水确实是种慢性毒药。”
后面又接连续了几页疯言疯语,随后便戛然而止——看得出来这位长老遭到异类侵蚀的程度在不断加剧,最后彻底丧失了理智,放弃了书写日记。
“感觉学宫把这么多魔修日记放在三四层的禁书一栏,
也有警告学宫弟子的意味在吧?
让学生们好好看看,和异类融合,会有多么悲惨的下场。”
李昂叹了口气,合上书本。自己已经与墨丝融为一体,说什么都迟了。
他继续翻阅其他禁书,除了魔修的日记之外,
禁书类型还包括前隋宗门的疯狂秘术——
比如将动物的皮剥下来,在新鲜状态下,覆盖在他人体表,就能使其暂时变成家畜;
将人塞进花瓶里,只留一个脑袋露在瓶口外面,使其承受巨大痛苦,而拥有某种冥冥中的预言能力;
又或者是未经完善、风险未知的符箓,
还可以是诡谲奇异、真假不明的异变故事。
刷拉,刷拉。
李昂一页一页快速翻阅,窗外阳光渐渐落下,
直到昊天钟声响起,他才意识到,不知不觉间已经到了傍晚。
“呼——”
李昂舒展了一下筋骨,将今天所记下的笔记,放回到口袋,
再搬来梯子,将所有借阅来的书放回到书柜上的原本位置。
这段时间他基本每天都要来藏书阁一趟——山长感觉隐藏了什么,没有说出实情,
也没有让监学部的人帮忙调查,
只能靠李昂自己一个人,寻找搜集可能与墨丝有关的资料。
“今天又是收获稀少的一天。”
李昂心中叹了口气,将那本魔修日记放回原位,刚想从梯子上下来,就感觉心口一动。
不是墨丝在颤动,而是隐藏在墨丝之下的,那张通灵纸在轻轻震颤。
“嗯?”
他眉头一皱,通灵纸是他入学学宫不久后,从集市书店上得到的——原本夹在一本古旧的《杜工部集》当中。
这么久以来,通灵纸都安安分分待着,从未有过动静,直到现在。
李昂思索片刻,当时他已经跟山长讲过了通灵纸的事情,山长对此也没有表示,
因此李昂才继续将通灵纸、苦境莲等关键异化物,放在墨丝夹层中,带进学宫。
啪嗒啪嗒。
墨丝夹层中,通灵纸自发蜷曲,卷起一角,指向了某个方向。
李昂皱着眉头,望了眼藏书阁三层的输入口——现在已经到了放学时间,藏书阁里人很少,根本没有人注意到他
“...你要把我带去哪?”
李昂心底疑惑不解,却还是跟着通灵纸的指示,推动滑动楼梯,七拐八拐,来到一处阴暗角落。
这里放置着藏书阁借阅频率最低的书籍,甚至连魔修的疯言疯语都算不上,只能算毫无营养的文字废料。
比如前隋时期一些文人骚客自费刊印的诗集,地方豪族为了装点门面,自行编纂的族谱等等。
这些书能摆放在这里,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们属于前隋史料,仅此而已。
“刷拉。”
李昂按照通灵纸的指示方向,指尖划过一本本书籍的封面,
最终在一本没有名字的书上停顿下来。
第三百六十二章 天书
这是?
李昂一挑眉梢,将那本被纤细锁链牢牢锁住的书,从架子上抽了出来。
书籍有小半张报纸大小,约四指厚,封皮呈黄褐色,触感平滑如玉,坚韧厚实,像是某种树皮纸。
由于锁链系得很结实,李昂看不到书中内容,只好拿起书本书本,走下梯子,将其放在桌子上,再用钥匙开启锁链。
伴随着咔嚓一声,
纤细锁链散落开来,李昂拨去链条,翻开书本封面。
这本书的作者,来历比招摇阙的那位还要大,竟然是太玄宗的长老。
太玄宗热衷于收集各类古物,钻研秘术,即便在所有隐世宗门中,实力都算得上最强盛的一批。
李昂快速翻阅书页,却发现书中内容被加了密,语句颠三倒四不说,还有大量晦涩难懂的图案线条。
“又是这种加密的手法。”
李昂立刻明白了怎么回事,
这本书是太玄宗长老所写,因此藏书阁将其收录,但因为被加密过,难以破译,没人看得懂,所以将其丢到书架角落。
嗡!
突然间,胸口处被墨丝覆盖的通灵纸,更加剧烈地颤动起来,像是要逃离墨丝束缚一般。
李昂犹豫片刻,松开墨丝束缚,从怀中拿出了通灵纸。
通灵纸刚一接触到空气,便自行舒展开来,
嗖的一声,电射钻入书页之中,
原本褐黄发皱的纸张材质,瞬间变得平整白皙,和书页融为一体。
就好像,这张通灵纸,原本就是这本书的一部分。
沙——
在吸收了通灵纸之后,整本书上的文字缓慢褪色,数息过后消失得一干二净,
取而代之的,是一行行墨痕字迹。
【当你翻开这本书的时候,我应该已经死了。而你,不管你是谁,是修士还是凡人,你都已经被它缠上了。】
笔迹潦草凌乱,书写者似乎是在情绪极其强烈的情况下,写下了这行文字。
【十年前,也就是宣政一年,我与同伴在胜州的一座魔修坟墓里,挖出了这本书。】
【那个魔修名为血伶居士,原本是百年前一个快要饿死的普通流民,他不知从哪里获得了这本书,从此开始滥杀无辜,以人血人骨为祭,获取力量。在短短五年时间内,一跃成为北境大魔。各方势力都恨他入骨,几次三番试图联手追杀他,他却总能逃脱,甚至越变越强。】
【然后突然,销声匿迹。】
【他是被这本书害死的,死前和我一样,在书中留下了大量控诉。】
【这本书是一件异化物,它有两项能力。其一为献祭。】
【指甲,头发,肢体,血肉,记忆,寿命...使用者的一切,都可以献给这本书,而它也会给出价值相等的、你想要的东西。】
【可以是足以让人奢靡一生的金银财宝,可以是一本可登仙途的功法,可以是一篇能让人高中状元的绝世文章...】
【不管是修士还是凡人,都很难抵御这种有求必应的诱惑。一开始只是试探献祭,发现确实能成功后,便被贪婪驱使,不断索取。】
【但万事万物皆有代价,异变之间会相互吸引。每献祭一次,使用者必然会在将来,卷入到新的危险之中,被迫献祭更多。】
【这本书的第二项能力,便是抹除记忆。当使用者,试图毁掉这本书,或者用某种方式告诉他人这本书的属性时,整个想法都会被抹除掉。】
【我试过把它丢向悬崖,丢进深海,拿异火焚烧,都无济于事。它总能事先抹除掉我的想法,提前打消我的计划。】
【在得到这本书后,我便厄运不断,一次又一次遭遇危险,被迫使用它,向它进行献祭。】
【我失去了所有指甲,一条手臂一条腿,十颗牙齿,一些内脏,味觉,二十年寿命,我的生日,我人生的许多记忆——这是最糟糕的,我甚至不知道自己失去了哪些回忆。】
【我沿着线索不断追查,发现在血伶居士之前,这本书曾经有过许多任宿主,凡人、修士。他们无一例外,都曾在各自领域名动一时,然后突然死亡。】
【献祭之书,许愿书,万灵书,天书,不管之前的使用者怎么称呼它,它都会带来不幸,或早或晚。】
【我现在已经达成了当年我的志愿,成为太玄宗的长老,但我宁愿那天,我没有从地下坟墓里,挖出这本书。】
话语在此处,出现了大段空白,像是书写者在遭受巨大的煎熬。
【此时此刻,不管正在阅读这些文字的人是谁,祝你好运,希望你能破除掉这死亡的诅咒。】
话语戛然而止,那些凌乱文字,在停留了几秒过后,开始缓缓褪色。
万灵书...
李昂眉头紧锁,立刻放下书本,站了起来。
他已经翻开了这本书页,如果按照这些自己的说法,他已经被万灵书所缠上。
需要立刻向祭酒、监学部汇报。
意念刚刚在脑海中形成,便突然消散,
李昂站在桌前,有些茫然地看着自己的手掌。
我要...干什么来着?
他环顾四周,这片角落空空荡荡,看不见除了自己之外的半个人影。
“...”
李昂有些疑惑地坐回原位,手掌刚一触碰到无字书籍,丢失的记忆便瞬间回归。
自己已经被缠上了。
李昂深吸了一口气,立刻开始了实验。
他先是用墨丝尝试破坏万灵书,失败,这个念头被瞬间抹除,而墨丝又不会去主动吞噬万灵书。
然后,他又试图在纸条上写下求助信息,准备留在桌上。
尝试再次失败,想法刚刚形成便自动消散。
包括释放术法,触发藏书阁禁制,引来监学部;
或者自残,让监学部注意到自己;
这些脑海中的想法,只要可能危害到万灵书,便会瞬间烟消云散。
甚至于,一直无往不利的墨丝,都没办法抵御这种效果——他试图让墨丝分身形成求助字迹,也一样失败。
李昂手掌按在书页上,沉默无语。
自己可能犯了一个大错,放出了一件拥有修改意识能力的异化物。
第三百六十三章 师徒
以万灵书的状态来看,它无疑是被当做正常的前隋修士笔记,收藏于藏书阁中。
也就是说,它之前在被藏书阁检查的时候,没有表现出异常。
“有人曾经得到过万灵书,并且通过某种方式,撕下了一张书页,形成了通灵纸。直到我将通灵纸带来,将万灵书重新激活。
当然,也有可能是万灵书自己主动将一张通灵纸分裂出去...”
李昂眯着眼睛,飞快思索。万灵书以宿主的一切为食,绝非善类,
自己已经被墨丝寄生,没有精力去抵抗新的诅咒。
如果不能毁掉,那么能不能丢弃?
李昂试着将万灵书放回架子上,却发现只要自己的视线中丢失万灵书,那么再转头时,它就会重新出现在身边。
毁不掉,丢不掉,简直就像卡在牙缝里的牛肉丝一样。
李昂缓缓吐出一口浊气,压下心底烦躁,冷静片刻后,拿起万灵书,走到楼下大厅,询问管理员,“劳驾教习,我想查一查这本书的入库时间,和借阅历史。”
“嗯?”
教习从杂志中收回视线,瞥了眼李昂手中的万灵书——一旦周围出现除李昂之外的人,万灵书就会变回魔修日记。
李昂带着监学部的印章,有查阅权限,
“好吧。”
教习点了点头,拿起万灵书,走进隔壁房间。过了一会儿走出来,有些困惑地说道:“这本书的记录查不到。”
李昂皱眉问道:“怎么会?藏书阁不应该一切都有记录么?”
教习点头道:“是这样没错,不过藏书阁十几年前发生了一场事故,一些借阅记录遭到焚毁。可能这本书也在名单上。”
十几年前...
李昂瞬间反应过来,这个时间点正是君迁子叛逃的时候。
会是巧合吗?还是说这是某种阴谋...
李昂怀着疑虑,离开学宫,在晚霞照耀下返回了金城坊宅邸。
刚一进门,就听见宋绍元、尤笑交谈甚欢,以及...蒲留轩的声音。
“老师?”
李昂惊喜看见,自己的老师蒲留轩,师母关丽姝,正坐在厅堂里吃着饭。关丽姝怀中,还抱着二人的儿子。
“你们怎么来长安了?也不写信说一声,我好去城门外迎接。”
李昂快步走入庭院,将装有万灵书的包裹,用念力放进书房。
“坐学宫马车来的,路途总共也就两天,比寄信还要快些。干脆就不写信了。”
蒲留轩微笑说道:“快坐吧,你师娘给你做了黄花鱼。”
饭桌上,酒过三巡,菜过五味,
李昂和宋绍元同时离开的洢州,仔细算来已经有两年半了,回忆起在州学读书的时光,多有感慨。
蒲留轩微笑着讲述洢州这些年来的变化,由于李昂、宋绍元都考进了学宫,洢州州学算是创造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奇迹,入学率明显提升。
宋绍元家之前开的酒楼,顾客络绎不绝,
李昂这个小药王神家的老宅,更是被洢州百姓小心看护,门口的落叶、积雪都有人主动打扫。
几人边喝酒吃菜,边闲聊着洢州的事情,不知不觉间已经到了深夜。
宋绍元被尤笑拖回了家,
而蒲留轩则趁着妻子儿子去庭院观月的功夫,给了李昂一个眼神——宋绍元也是他在州学的弟子之一,但有些话,不适合当着他的面聊。
“老师,”
李昂用念力将房门虚掩上,皱眉凝重说道:“您突然来长安,是因为君迁子的事情么?”
之前蒲留轩说,他一家是乘坐学宫马车,紧急来的长安,连信件也来不及寄。怎么看都像是仓促行事。
“嗯。”
蒲留轩点了点头,“长安七夕节发生的事情,镇抚司的人已经跟我说了。陈丹丘祭酒担心有人会对我不利,所以让我先返回学宫。”
蒲留轩的用词是“有人”,而非特指“君迁子”。很显然,要害他的人不止一个两个。
“老师,您当年和君迁子,究竟是怎么回事?”
李昂皱起眉头,问出了自己一直以来都想问的问题。
“唉,兜兜转转,最后还是回到了原点。
这也怪我,当初觉得君迁子已经死了,所以就没有跟你讲明白这件事情,平白多了这么多波折。”
蒲留轩苦笑着摇了摇头,深吸了一口气,“你应该在居岫、山长那里听到过吧?我和君迁子都是洢州学子,同一年考进学宫,彼此引为知己。
他的符学天赋卓绝,年纪轻轻便达到巡云高阶。而他的理学天赋则更高,曾与苏冯齐名。被视为学宫未来的中流砥柱。
那个时候的他,是个很耀眼的人。”
“耀眼?”
李昂一挑眉梢。
“没错,什么问题都难不倒他,什么困境也困不住他。我和他走遍了虞国的上百个州府,每到一地,就帮助当地百姓修建道路、桥梁、水渠,治理水旱蝗灾。”
蒲留轩慢慢道:“在外游历条件艰苦,我和他的最大乐趣,便是在忙完一天后,灯下夜谈。谈论着虞国与学宫的未来,谈论该怎么样,用自身才学,来改善虞国百姓的境遇。”
蒲留轩顿了一下,情绪复杂地笑道:“当时我们都还年轻,说话不着边际,有过许多疯狂想法。
比如,将十万荒山夷为平地,让天竺那边的潮湿水汽,吹拂进虞国西域,为荒漠带来降雨;
在黄河上游的黄土上,种满树木,以改善下游的泥沙淤积;
繁育成千上万的咫尺虫,每个州县、乡镇,都配发一只。来自长安的政令,一夕之间,即可抵达地方,削弱世家豪门在各地的影响力;
甚至还包括一些对朝廷有些大不敬的想法。”
蒲留轩莞尔一笑,李昂立刻心领神会——虞国民间一直有着“李氏与学宫共天下”的说法,但当历代天子、朝廷重臣都是学宫门徒的时候,
学宫真的还需要一位皇帝骑在头上,派遣所谓的“学监”驻守在学宫吗?
为何不...更进一步?索取更大的权力?
学宫中抱有这样想法的人,一直存在。不过无论是博士还是学子,都默契地不去谈论。
“可能天才都有些恃才傲物。排除掉有些高傲这一点,那个时候,他就是最标准的学宫优秀学子。”
蒲留轩说道:“直到有一次,我和他去十万荒山中考察。”
第三百六十四章 蚁巢
“君迁子最为人熟知的,是他在工程建筑上的成就。
但他自己,最喜欢研究的还是各类昆虫。”
蒲留轩脸上露出回忆表情,慢慢说道:“他为各种各样的昆虫着迷,入学第一年,他就用替理学刊物撰稿得到的稿费,买了一个一人高的玻璃柜,摆放在学宫宿舍里,观察里面的昆虫生态。
后来上农学课,他特意向老师申请,多要了一块农田,在里面种满了杂草,
放学时其他学生都去长安城吃喝玩乐,
就他独自在花园里,拿着大幅画板,哼着小曲,绘制昆虫图像。
蚂蚁,蜜蜂,蝴蝶,螳螂,甲虫,甚至绝大多数人讨厌的蜘蛛、蜣螂、蛾子。
当时我和他住在同一间宿舍,看着他每天制作昆虫标本,也耳濡目染地接受了不少知识。
比如蝉完全听不见粗钝的声音,只能听见尖细的声音;
白额高脚蛛温顺乖巧,对于人类而言完全是益虫——无毒,喜欢吃蟑螂、苍蝇、蛾、蟋蟀;
当蜜蜂蜂巢遭到马蜂入侵时,蜜蜂们会一拥而上,将马蜂裹成一团,靠热量活活烤死后者;
他经常跟我说,看似弱小、愚钝、无智的昆虫,远要比人们预想的聪明重要。
若没有分解尸体的蛆虫,消解粪便的蜣螂,我们的世界用不了多久便会被污秽填满。
若没有传播花粉的蝇虫、蜜蜂,我们的世界用不了多久便无花可开,无果可结,连粮食都种不活。
昆虫恪守规则,为了生存、繁衍,能做出人所不能的牺牲与努力。”
蒲留轩顿了一下,说道:“他很喜欢昆虫,同时也爱着虞国,爱着虞国百姓,
因此他才会在水旱灾害频发的时候,选择搁置爱好,投入到他其实没那么喜欢的工程建造当中。”
李昂若有所思,这些详细信息,只有从蒲留轩这个君迁子曾经的知己好友这里,才能得到——学宫早就清除了君迁子的学籍,并在所有纸质资料中,销毁了君迁子留下过的痕迹。
“说回到那次十万荒山考察,”
蒲留轩叹息道:“那时候我们刚治理好了一处水灾,又即将在学宫毕业,正是年少轻狂,志得意满的时候。
仗着巡云境修为,不顾学宫规定,丢下了荒人向导,偷偷向着十万荒山更深处探索。
结果,不出意外,我们迷路了。”
他一摊手,说道:“荒山越往深处,蛮荒气息就越重,
每颗树木都至少有三十丈那么高,树冠中密布着吸血藤蔓,树冠上方盘旋着成百上千只食人飞鸟,
草丛中隐藏着无数毒虫,一小滴毒液便足以杀死一整镇人,
溪水里盘卧着黄金巨蟒,身上花纹有若巨人独眼,
到处都是怪异到难以理解的异类。
由于天空被树冠遮挡,我们连外界时间过了多久都不知道,只知道在密林里徘徊了很久。奇景没看到多少,命倒是少了半条。”
蒲留轩拉起袖口,给李昂展示了他手臂上密密麻麻的老旧疤痕,语气复杂道:“我们一度以为自己会死在荒山里,
甚至半开玩笑地约好了,如果谁死了,另一个人就有权处置其尸体,靠吃肉干走出去——这应该是荒山深处为数不多的可靠食物来源了。
恍惚间,我们发现了一座蚁巢。”
“那座蚁巢由泥沙构成,足有四、五层楼那么高。
周围环绕着许多头受伤流血的、散发着强大气息的异兽。
如果按照学宫的标准计算,它们每一只都是一级妖兽,足以虞国掀起腥风血雨,攻破万军如入无人之境。
但是,它们只是警惕地看着彼此,就这么静静地待在蚁巢周围,像是在...排队。”
“我和君迁子被周围气势震慑,不敢动弹,待在原地仔细观察。却发现异兽们轮流走近蚁巢,跪倒在地,任由成群结队的蚂蚁爬上它们的身躯。”
“蚂蚁吸走异兽体表的脓血,用天然丝线,缝合异兽的伤口,甚至还会为异兽清理掉身上的污物与寄生虫。整个过程寂静无声,整齐有序。”
“我和君迁子这才意识到,这里竟然是荒山的‘和平区’。异兽们与蚂蚁达成了协议,蚂蚁为异兽提供医疗与卫生服务,而异兽们则要保障蚁巢的安全。
弱小的蚂蚁,与强大的异兽,达成了协作。”
“当我和君迁子走近蚁巢时,蚂蚁们也爬上了我们的身躯,它们缝合了我们身上的伤痕,清理身上的小虫,甚至还提供了干净的蜜水。”
“我为眼前奇景而感慨赞叹,而本来就喜爱昆虫的君迁子,则注意到了更深层次的东西。”
“这座蚁巢中栖息着的、数以百万万计的蚂蚁,并非同一种族,而是包含了三百余种蚂蚁。这很罕见,在君迁子的认知里,蚂蚁之间通过气味交流,不用种类的蚂蚁不彼此厮杀都算好的了,更别说同住在一起。”
“此外,他还注意到,蚁巢中不同种类的蚂蚁,来自于五湖四海,每一种蚂蚁都有自己的分工定位。”
“原产于南海的切叶蚁,在荒山树林中,切下叶子,用叶子来种植菌类,喂养幼虫;
原产于中原的大头蚁,负责建造巢穴,清理巢穴中的碎石细沙;
原产于天竺的织工蚁,负责吐出丝线;
原产于西域的蜜蚁,负责储存蜜汁;”
“这令君迁子无比惊讶,更让他吃惊的是,蚁巢中生活着一种原产于无尽海、两百年前才被学宫科考队带回中原的黑色臭蚁。”
“这种臭蚁,有着非常发达的气味器官,能分泌出不同气味,来表达不同意思。这你应该在《异兽分类学》的书上看到过,率先发现这种蚂蚁的杜尔博士,称其为‘最聪明的蚂蚁’。
在他将臭蚁带回虞国之前,陆地上绝对没有过这种蚂蚁。
而它们在巨型蚁巢中的定位,则是头脑——臭蚁们平均地散布在蚁巢各处,分泌不同意义的气味,指挥协调所有蚂蚁。”
“君迁子根据蚁巢的体积、工蚁的建造速度、土地下方蚁巢延伸深度,确定这座蚁巢历史不超过一百七十年。两者之间对应的上,因此,答案就显而易见了。”
“人的航海与探索活动,将不同种类的蚂蚁,带到了荒山深处。这些弱小的蚂蚁,在人类国度都要苟且度日。一场暴雨,碾过的车轮,顽童浇下的水,都足以令它们的蚁巢毁灭。更别说在危机四伏的荒山深处。”
“然而,当所有蚂蚁汇集在一起,它们之间分工协作,却足以令异兽为之臣服。”
第三百六十五章 忌惮
“缘,妙不可言。前隋历代皇帝们对长生的渴望,开启了延续至今的航海时代。无数船只在大海上航行,运送着货物与蚂蚁。在冥冥中救了我们一命。”
蒲留轩说道:“我与君迁子靠着虫蜜,最终走出了荒山密林。
这件事情永远改变了我们,
我感激于世间种种,暗自下定决心,要好好活着,不辜负此次幸运。
而他...他变得沉默了许多,经常独自思考。
我当时不明白他的想法,还以为他仍恐惧于差点死在荒山中的经历,就把东君楼的职位让给了他,让他能有事做。
现在想来...当时他应该是在失望。”
蒲留轩苦笑道:“蚂蚁的个体无比弱小,作为群体又长期内斗、杀戮。
但当它们开始团结协作后,不过一百七十年时间,便能在危机四伏的荒山中建立起前所未有的蚁巢,找到一条生存道路。
而促成这种变化的人,反而无法实现。终日沉迷于对同类的仇视、杀戮、剥削中。
后来发生的事情,你应该也知道了,他偷走了东君楼的几件异化物,杀死追击者,叛逃出了学宫,
我也因为替他做出保证,受到了牵连。”
蒲留轩捏着酒杯,将清澈酒水一饮而尽,淡淡说道:“事情已经过去了十七、十八年之久,我认识的那个心系虞国、心系天下的君迁子,早就已经不在了。”
呼——
一阵夜风刮过,将虚掩的房门吹开。
蒲留轩放下酒杯,起身说道:“时辰不早了,我跟你师娘还要去学宫,先走了。”
李昂也站起身来,问道:“老师您不住在长安城里?”
“不了,以后都住学宫。”
蒲留轩沉默片刻,说道:“这样,所有人也都能放心些。”
他巡云境的气海被封,在洢州默默无闻待了十七年之久,是平了君迁子叛逃的连坐之罪。
但君迁子无父无母,这一生最让他看重的人便是蒲留轩。监学部让蒲留轩一家住在学宫,即是保护,也是监视。
甚至...必要时还能用来当做筹码。
李昂抿了下嘴唇,望着蒲留轩一家离开的背影,长叹一声。
“少爷?”
柴柴走进房间,有些担心地看着他。
“我没事。”
李昂摇了摇头,突然有些明白,为什么自己第一学年考进学宫的时候,总能听到一些流言——自己和君迁子同样都是洢州人,同样无父无母,同样才能出众。
君迁子在人间无牵无挂,思索得太深,以至于走上歧路,
而自己...
自己和他不一样。
李昂轻轻拍了拍柴柴的手背,微笑道:“你先去睡吧,这里我来收拾。”
学宫的第三学年,也被称为实践年。
这一年学年里,许多课程都多了一些新的内容。
农学课要求学生们在不使用任何灵力辅助的情况下,
靠自己的双手,种植更多的农田,并且饲养家禽家畜——按照农学博士牧长庚的说法,只有这样,学宫弟子才能认识到广大百姓的艰辛,
才不会在身居高位之后,将底下的人视如猪狗。
不少人叫苦连天,毕竟大家都习惯了用灵力代劳,干一切事情,
突然要亲自开垦、除草、播种、铲屎、施肥,实在让人难以适应。
炼体的学生们倒是毫不在乎——他们每天都要提着石锁环绕学宫跑两三圈,种田养牛这点运动量根本不算什么,
至于出入畜棚、给家禽家畜铲屎、气味很难闻什么的,炼体学生也表示不是问题——他们能憋气憋很久,完全不会被熏到。
虞律课程,则要求学生们去大理寺、刑部和长安万年县衙帮忙,处理积压下来的案件。
案件有重有轻,
既有邻里纠纷,家庭矛盾,入室盗窃,也有当地州府难以查明的杀人案件。
李昂听说,隔壁班级有三位同学,对于调查杀人案件表现出极大热情,甚至在课余时间,还会搭乘飞剑前往各州府亲自查案。
这三位分别姓福、姓柯、姓金,唔...总有一种奇怪的既视感。
兵学的课程内容也丰富了许多,
学生们要学习攻城、守城器械的建造与使用,
还要学习怎么与军队士卒配合,协同作战——修士是强大的,一道术法、一张符箓,便能抹消掉几十上百名精锐士卒的性命。
但修士本身同样是脆弱的,一根流矢、一把尖刀,都能干扰施术,甚至致命。
因此在战场上,修士周围通常会配备几十人的防护小队。
这些人会穿戴最厚重的、能削弱术法威力的铠甲,不惜一切代价保护前者,为其争取施术时间。
另外,兵学还与算学、理学有了重叠,
一名优秀将领,思考的东西要比普通士兵复杂百倍千倍,
如何修桥铺路才能保障后勤;
如何安营扎寨才不会受到洪水、蚊虫袭扰;
如何编写密码,才能不被敌军破解;
相比第一第二学年,兵学课的互殴内容相比,
现在的课程无疑要复杂乏味得多。
不少同学都在私下抱怨,认为学这些东西没用,学宫又不可能把每个学子都培养成将军。
不过李昂倒是觉得,学宫可能真的是这么想的——
每一名认真学习、通过考试的学宫弟子,都是优秀的将领、县官、御史、农官等等
如果皇帝哪天想要清扫世家,只需要从往届毕业生中,找出一些人来,便能瞬间填补世家多出来的朝廷空缺。继续维持着庞大帝国。
另外,低调回到学宫的蒲留轩,也在东君楼解除了修为封印,逐渐恢复巡云境界,并且得到了一份在藏书阁的工作。
虽然因为君迁子的事情,他暂时没办法恢复博士名誉,重新任课,
但至少比过去强多了。
符学、念学、国史、百兽...
李昂在繁重课程怡然自得,都快忘了万灵书这回事。
他还在为了墨丝失控而忌惮,只是将万灵书带在身上,一次都没有使用,甚至试探过。
就在李昂以为,这个秋季会平平淡淡过去之际,意外却主动找上门来。
第三百六十六章 机车
秋季中旬,一篇题为《灵气机车即将试运》的文章,迅速在虞国流传开来。
据文章所述,学宫苏冯博士的团队,已研制出一种由灵气驱动的机械车辆。能拖动比车身重许多的货物,以堪比奔马的速度,远程行驶。
而今天,便是灵气机车试运的日子。
长安以西,灞桥驿站。
作为出入长安城的交通要道,说是驿站,和集市也差不多。
十辆马车宽的道路两侧,分布着密集建筑,既有供商旅落脚休息的酒楼、邸店,也有消遣娱乐的瓦市、茶馆,当然最多的还是用来存放、转运货物的仓库。
“各位上客,冰镇醪糟。”
酒楼的胖掌柜,小心翼翼地推门走进三楼厢房,将木质食盒轻轻放在桌上。
房间中正在闲聊着的少年少女们,衣着华美,周身佩戴着金银玉饰,显然非富即贵。
寻常出来玩的长安衙内子弟,都会带护卫随从,少则数人,多则十几人,
像这样不带随从的,很可能是学宫弟子。
“麻烦掌柜了。”
李昂掀开食盒盖子,从里面取出瓷碗醪糟,分给同伴。、
见酒楼掌柜还站在原地,随口问道:“还有什么事情吗?”
酒楼掌柜回过神来,“呃没事,天气炎热,各位上客是否需要冰盆?”
所谓冰盆,就是将一大块冰放在两个嵌套的铜盆里,散发凉气,以降低室温。
“不用麻烦了,我们用这个就行。”
李昂摇头,随手拿出一张凉风符贴在桌上,房间里立刻吹刮起了凉爽微风。
果然是学宫弟子。
掌柜心中一动,一盆冰块的价格不过两百文,而一张听雨境高阶符师才能写成的凉风符,价格则高达两百贯。
能为了一时凉意,眼睛都不眨一下,丢出两百贯的人物,竟然还喜欢冰镇醪糟这种街头冷饮。
酒楼掌柜退出厢房,轻轻拉上房门,有些患得患失地咂了咂嘴巴。
总觉得这位小郎君的模样,和药王神庙中的雕像有几分相似,难不成真是名动天下的那一位?
掌柜一拍脑门,连忙小声让酒楼伙计,去邻居家借一张小药王神的画像来。
如果厢房中那位真的是李小郎君,那可得把今天装过醪糟的碗给收起来——小药王神用过的东西,能保佑孩童产妇。
“嘿嘿,日升你现在可是变成圣僧了啊,连碗都有人抢着要。”
杨域戏谑道:“以后你家有什么用坏的锅碗瓢盆、笔墨纸砚,可千万别丢,留着我带人上门来收。”
“去去去。”
李昂翻了个白眼。
由于这些年世人卫生观念的进步,加之青霉素、青蒿素、大蒜素等新药物的广泛应用,儿童夭折率大幅度下降,连带着各州府由百姓自发建造的药王神庙也越来越多。
李昂自己倒是更希望,能少盖些庙,多建几所病坊,培训更多医师。
“来了。”
何繁霜抿了口醪糟,望向窗外。
只听鞭炮齐鸣,锣鼓喧天,一座巨大的钢铁造物从街角缓缓驶来。
它有两人高,近三丈长,主体是圆柱体形状的锅炉,
锅炉上方顶着一根烟囱,其后方则是将蒸汽能转变为机械能的汽机,由汽室、汽缸、活塞等复杂部件组成,连接着车辆下方左右两侧各六个,共十二个驱动轮。
轮与轮之间通过连杆相连。
“昊天在上,”
厉纬倒吸了口凉气,差点被醪糟里的小冰块呛道,“这就是灵气机车?这么大?得用多少钢、耗费多少钱啊?”
钢?钢只是成本的一小部分罢了,光里面的灵气机主体,就花了学宫六十万贯。
李昂心中默默道。
尽管他早就有心理准备,但看到巨兽般的钢铁机械造物,出现于视线之中,仍不免激动难耐。
“大家小心着点。”
跟在灵气机车旁边的学宫理学教习欧致远,擦了擦额头冷汗,大声对同伴们喊道。
灵气机车实在太沉太重,会轻易陷进夯土道路当中,即便青石路面、水泥路面也无法承载。
因此只能由学宫的十几名念师,联手释放念力,托着它驶过街道。
大量来看热闹的长安市民跟在后方,
集市街道两侧的窗户里,也探出了乌泱泱的脑袋。
哐!
伴随着沉闷响声,灵气机车的车头部分,被放入铺设在灞水岸边的铁轨之中。
“上车厢!”
欧致远高喊一声,众念师将灵气机车向前推了一段距离,搬来六座装有车轮的铁皮车厢,通过车钩,两两相连。
数队力夫,将粮、油、布帛、茶酒等货物,从仓库中搬出,运入车厢之中。甚至还牵出了几头牛马,也蒙上眼睛,牵进车厢。
“这是在测试载重?”
酒楼上,纪玲琅眉头微皱道。
“嗯,灵气机车耗费颇巨,如果不能比马车车队优秀的话,就没有意义了。”
李昂说道:“除了和马车车队比载重,还要比速度。”
正如他所言,灵气机车不远处的官道上,停放着三辆马车、三匹骏马——它们将作为对照组,与灵气机车对比。
“呼...”
一切准备完毕,苏冯博士站在车头,缓缓吐出一口浊气,缓慢而坚定地拉下了拉杆。
嗡!
灵气机表面的神煞云箓纹路,浮现璀璨流光,
剧烈热浪,在锅炉中生成,
水遇热汽化,膨胀蒸汽猛烈推动活塞,通过连杆、摇杆,转动机车车轮。
哐啷!哐啷!
伴随着规律响声,沉重车头徐徐前进。
围观市民们看到这庞大机械向前行进,不由得发出阵阵惊呼。
但惊呼中,也存在着些许嘲笑——同一时间出发的马车与骏马,早就狂奔疾驰,远远冲到了机车前方。
甚至于,在某座高楼上,前来观礼的朝廷大臣们也有不少皱起了眉头——这么慢的速度,别说和马竞争了,连骡子都比不过。
然而,嘲笑声并没有继续太久。
机车的哐啷声响愈发急促,
烟囱中喷发出滚滚苍白蒸汽,车头越来越快,拖拽着沉重车厢,沿着铁轨向前狂飙,径直超越了所有马车。
第三百六十七章 成本
灵气机车一往无前,很快消失在围观人士视线尽头,
没多久,马车与骑士便返回驿站,摇头解释他们彻底跟丢了。
围观群众立刻一片哗然,灵气机车快逾奔马,载重量更是远远超出。
人群神色各异,单纯来看热闹的长安市民一脸惊叹,
经营大宗商品买卖的商贾们狂喜难耐,
唯有人群边缘的车夫、力夫和船员们,有些惴惴不安,交头接耳嘀咕着,担心灵气机车抢走他们的工作。
过了大半个时辰,那标志性的哐啷声,再次从远方传来。
反方向驶来的灵气机车,带着滚滚蒸汽,缓慢减速,最终停下。
苏冯微笑着走下车头,招呼力夫们,打开车厢,从里面搬出货物。
围观人群看得清清楚楚,走的时候,车厢中装着的货物,是粮油米面、布帛茶酒,
然而回来的时候,车厢中装着的,却是一根根原木、砖瓦、药材、香料、鱼获等等。
更重要的是,还有一块潼关客栈的匾额。
人群惊呼起来,潼关距离灞桥足有八十余里,马车连走带跑,至少要花三个时辰,中间还得换马,
而灵气机车竟然只用了大半个时辰?
这么算来,从长安到洛阳,岂不是都能朝发夕至?
苏冯笑着拍了拍欧致远的肩膀,让弟子去检查车辆状况,记录数据,
自己则掸去衣衫上的灰尘,步履轻快登上一处酒楼。
楼阁中,皇帝、太子、宰相大臣们神情浮动,显然有一腔疑问。
“苏博士,”
虞帝沉声道:“灵气机车速度几何?可有损耗?”
“回禀陛下,”
苏冯微微一笑,这些细枝末节,他早就在之前的奏折中写过,皇帝自然知道,只不过是借着这个机会,说给大臣们听而已。
“灞桥距离潼关八十六里,来去一回,总路程一百七十二里,耗时五刻钟。其中有一刻钟,用于在潼关驿站装卸货物。真正行驶的时间,为四刻钟。
至于损耗,灵气机采天地灵气为动力,所用耗材,不过是机械磨损所要更换的零部件而已,几近于无。”
苏冯顿了一下,将尚书裴肃、中书令薛机等人的惊愕表情尽收眼底,继续说道:“这还是灵气机车没有满速行驶的结果。
满速状态下,灵气机车能开到每个时辰四百八十里。”
朝辞白帝彩云间,千里江陵一日还。
众人脑海中第一时间浮现这句诗词,千里江陵一日还?两个时辰足以!
这是真真正正的朝发夕至。
“载重呢?”
尚书仆射裴肃深吸了一口气,沉声问道:“能载多少的货物?”
“车厢载重,取决于铁轨质量。方才行程中,一截车厢里装了不到一万两千货物。但在学宫锻造工坊中,我们试验过,最多能装八万斤。”
苏冯满意地看到大臣们脸上急剧变化的表情,补充道:“而这样的车厢,灵气机车一次能拉动六座。”
相当于能运四十八万斤。
在座大臣,大多都是从底层县官,一步步磨勘考核上来的。眨眼间便算出了一系列数字。
长安城足有三百万人,相当于三百万张嗷嗷待哺的嘴巴。一天要吃掉数百万斤食物。
每天驶入长安城中的马车、货船,络绎不绝,
整座城市如同一头永远填不饱的巨兽,汲取着四面八方的物资,一刻也不停歇。
以至于每天冬季,镇抚司都需要派遣修士,去轰碎渭河等河流上的冰块,来让船舶勉强通航。
如果能多几辆灵气机车,那么光靠这些车辆,都能够填饱长安人的肚子,
让悬在长安官僚脖颈上的这根绞绳,松上一松。
“成本呢?”
太子李嗣问道:“这么一台庞然大物,造价肯定不便宜吧?”
“回禀殿下,灵气机车所使用的零件,极度繁琐复杂,寻常工坊无法制作,几乎只能用学宫的熔铁术、铸铁术才能制成。”
苏冯早有准备,从怀中取出厚厚一叠图纸,“灵气机本身,需要六十万贯。
而机车的锅炉、汽机、车架等部位,需要二十五万贯。铁皮车厢加上车轮,十万贯。
加上车上零零碎碎的座椅板凳等,造价超过百万贯。”
“多少?!”
即便做了一定心理预期,这个数字依旧远远超出了大臣们的预料。
一万贯就能买下一座长安豪宅,能打造一艘航海帆船,
一百万贯...发动一场小型战争都绰绰有余。
“这只是灵气机车本身的价格,真正的大头,在于铁轨。”
苏冯耐心道:“一根三尺长的铁轨,重约三十六斤,一组铁轨七十二斤。
今日长安的铁价,为一斤四十文,
也就是说,每三尺用铁两千八百八十文。
一里铁路,光用铁就要一千四百四十贯。如果要修到洛阳,六百里,总共需要八十六万贯。修到登州,需要三百四十五万贯。”
一连串数字,震得大臣们神情不断变化,特别是管理税收的户部尚书,更是脸色发白。
“...并且,这只是最理想的成本。”
苏冯像是无知无觉般,自顾自地说道:“现实中地形曲折起伏,遇到山脉需要绕路,遇到河流需要建桥。真正的铁轨道路修造成本,可能还需要再翻一倍。”
“木轨不行么?”
有大臣忍不住问道:“我听说矿山转运矿石,都是用的木质轨道,最多包上一层铁皮。”
“不行,”
苏冯摇头道:“木轨太轻太软,承载装矿的小车还行,承载不了大车。会有脱轨风险。”
太子李嗣深知苏冯性格,无奈问道:“苏博士,你身为灵气机车发明者,怎么不为自己的发明说话?”
“呵呵,回禀殿下,因为不需要。”
苏冯微笑道:“灵气机车加上铁轨的成本,乍听上去过于高昂无法接受,但只要计算衡量一番,便能得出结论——它远远优于马车运输与河海航运。”
第三百六十八章 期望
酒楼厢房中,李昂随意解释道:“以虞律中,官府对民间船只、马队的雇佣费用来计算,
每百里每百斤的顺水航运,为一百文,
陆运为四百文。
一辆灵气机车,一次能运送四十八万斤粮食。
这个份额由朝廷承担,如果用船运,从长安到洛阳的成本为两千八百八十贯。
灵气机车加上铁轨成本为一百八十万贯,也就是说,只要灵气机车跑六百四十五次,便能赚回成本。
并且,灵气机车在两地之间来回跑,往返程时都能运送货物,相当于只需来回三百多次。”
李昂微笑道:“而如果不运货,改为运送乘客的话,盈利效率更高。长安去洛阳,走水路,二十人合坐一艘大船,平均每人要给两贯多船费。
灵气机车每天可以往返于长安洛阳两个来回,一次能拉十八节车厢,每个车厢能坐八十人。
即便每人车费设定为一贯,
一年时间不到,灵气机车便能实现盈利。往后都是净赚。”
对于这个数字,何繁霜和邱枫还好,没什么感觉,
而出身于商贾家族的杨域,差点把手里的醪糟碗摔掉。
算清楚成本与收益后,灵气机车便不再是浪费钱的玩物,而是一台创造财富的印钱机器。
“虞国许多地方其实并不穷,”
苏冯说道:“只是因为道路不通,交通不畅,
本地生产的作物、瓜果,难以运出,
同时外界的盐、铁等生活物资,又难以运进,
导致百姓生活成本变相提高,长久困苦。
而灵气机车与铁路,则能灵活、高速、大量转运人力与物资,令财富得以流通。”
包括虞帝在内的所有人,目光灼灼,飞快思索。
铁路的好处实在太大,既能缓解长安粮食压力,又能提高财政税收,还能增强朝廷对地方的掌控...
足以让朝廷下定决心,推平所有阻力。
更何况,还有军事方面的益处。
一辆灵气机车,一次能运送一千五百名士卒,以及他们的配套甲胄兵刃。多往返几次,便能在短短几天时间内,朝边疆运送数万大军。
过去行军的后勤压力,被无限缩小。
可以说,铁路所到之处,便是虞国兵锋所向。
虞帝与宰相们对视一眼,再无犹疑,沉声宣布道:“修造铁路,将是虞国未来百年国策。”
唯一的问题在于,要让哪个部门去主管筹措。
铁路途径各州府,涉及利益庞大,环节众多,
修造、经营、管理、维护、税收,每一个环节,都需要大量的官僚、吏员,
乃至在铁路沿线巡逻的衙役差人——铁轨、枕木、碎石都是建筑材料,难免会有贼人盗取。
吏户礼兵刑工六部,没有任何一个部门,能独立处理得了这些繁重事务。
需要新设一个机构才行。
虞帝思索着新机构的名字,问苏冯道:“苏博士,铁道修建速度能有多快?”
七夕异变,对长安城本身没有多大破坏,但却对人产生了深远影响。
为了预防再有人将巨齿鲸油之类的违禁品运入城中,城门卫增添了更多人手,对进城货物筛查更加仔细,
依旧难以避免城中百姓人心惶惶,担忧魔教卷土重来。
朝廷迫切需要一件大事,来转移注意力,安定民心。
“回禀陛下,铁路修建速度取决于朝廷能提供的人力物力。”
苏冯思索片刻,回答道:“如果是长安到洛阳,长则数年,短则半年。”
“这么快?”
骠骑大将军皱眉道:“以往修建一条官道,不是至少需要数年时间么?
怎么需要用到大量铁轨,可能还要翻山越岭的铁道,只需要半年?”
“将军有所不知,”
苏冯摇头道:“以往修造官道,都是由各地州府,通过徭役,征召民夫。
虞律规定,每人每年需服一月的无偿劳役,不愿或不能服役者,可出钱雇人代役。
另外,宗室、贵族、官僚及其家属可免除劳役,
有功名在身者、孝悌者、生子服丧者等,亦可暂免劳役。
相当于,被征召来的民夫,都是贫苦百姓。
平时能吃饱穿暖就谢天谢地了,既无力气,也无动力。”
当着虞帝和诸多大臣们的面,批判各地州府劳役残酷、压迫百姓,怎么看都有些指桑骂槐的意思。
不过苏冯从来不在乎这个,他无视了大臣们的脸色,自顾自说道:“同时,修造官道,成本难以快速回收。
一些州府想收商旅路费,以收回成本,
但路费低了,钱财回拢太慢,
路费高了,百姓宁愿绕路,乃至走有老虎出没的危险山路,也不愿意多花钱。
种种因素,使得官道修造缓慢。
而铁路不同,收益明显,成本回收的效率肉眼可见。
只要朝廷下定决心,调用物力人力,完全可以大幅缩短修造时间——修士的熔铁术、铸铁术,能很快生产出合格铁轨;
裂地术、掘穴术,能挖开山洞;
土融符、土化符,能改变地形地势;
遇山开山,遇水搭桥。”
这才是修行之术的正确用法啊。
远处酒楼中,李昂长长一叹。
小说话本往往着重于描述修士的飞天遁地之能,往往忽视了修士在生产领域的巨大作用。
术法,等于盾构机、车床、锻炉、抽水机、挖掘机、推土机、吊机、移树机...这些工程器械的集合。
“过去千年,修行之士,如过江之鲫。
两晋、前隋时期的宗门、世家,兴盛程度更是达到了顶峰。
但那么多修士,之于百姓又有什么益处?
只不过是换了一群又一群,为了利益自相残杀、在百姓头上作威作福的人罢了。
直到学宫出现。”
李昂轻声自言自语着,他望向窗外,看到那些敬畏望着灵气机车的长安百姓,
那些身躯被长久艰苦劳作损害、仍在担忧着工作被灵气机车抢走的力夫船员,
他拿起纸笔,在祭酒陈丹丘要他作为学生代表,给载乾五年新生们的讲话稿上,写下一段字句。
“世人常言,虞国富裕。但事实并非如此。”
“在座每一名新生,你们通过了这场重要的考试,凭借足够的毅力、幸运、努力、聪慧,考上了学宫。
我希望,你们能明白,虞国的教育依旧匮乏,你们的高中学宫,意味着另一人的落榜。
你们今时今日能坐在这里,来源于虞国四万万贫苦百姓所缴纳的税款,他们依旧有人吃不饱穿不暖,每天光是活着都需要竭尽全力。
我希望,你们能在漫漫的求学道途中,仍能记得自己的出身,仍能记得百姓们的困苦,而非以人上人自居,将上天赋予视为自身努力,开始像那些你们曾经唾弃的人那样鱼肉百姓。
我希望,你们能在吹捧声中,不迷失初心,对昊天、对虞律仍心怀最朴素的敬畏。
我希望,你们都能向上走,做能做的事,发能发的声。”
第三百六十九章 洛阳
事实证明,当虞国全力运转国力的时候,没有什么困难能够阻挡。
一车车的矿石从矿山中运送出来,工坊锻炉日日夜夜喷发着火焰,将铁水熔铸成钢,成千上万的民夫劳工,如蚁群般在山林间忙碌劳作,砍伐林木,开凿道路,铺就铁轨。
为了这项工程,虞国调用了海量资源,各州府调遣了超过十万名劳工,光工部就消耗了上万张等级不一的符箓,用以开山碎石。
学宫、鹿篱书院等学院,也派出了大量师生,以术法挖掘山洞隧道,在峡谷建造桥梁。
尽管随着工程逐渐推进,建造成本一翻再翻,
但一段铁路建好之后,迅速就能发挥用处,利用灵气机车将工坊中生产出的铁轨钢材,源源不断运往施工前线。
就这么边建边用,三个月不到的功夫,一条连接着长安与洛阳的铁路便已修造完成。
为此,朝廷在尚书省下新设了一个部门,与六部平行,统筹管理铁路事宜。没兴趣当官的苏冯最后还是被塞了个侍郎职位,爵位得到提升,跟着他的弟子们也均得到官职或是赏赐。
一条铁路当然不可能只有一辆机车在跑,学宫加班加点,紧急造出了两辆列车。它们将隔着一段距离,在铁路上行驶,于沿线州府设置的站点停留。既运货,也载人。
有了财政收入,铁路运营便不再是单纯的烧钱。朝廷很快又制定了新的计划,要在各州府广泛兴修铁路,直至铺遍虞国。
铁路沿线州府,聚集了更多的人力与物资,兴建起了更多的酒楼、茶馆、邸店、仓库、工坊,提供了更多的工作机会。
反过来,新兴建造的工坊,又能利用铁路,将商品卖往远方,继续扩建。形成良性循环。
秋末。
“如果说国家是一头巨兽,那么铁路就是它供血的血管...”
李昂提笔在书卷上写下一句话,转头望向窗外渐晚的天色。
此时此刻,他正坐在从洛阳驶回长安的机车车厢之中,对面坐着正在安静翻阅书本的何繁霜。
洛阳一直是虞国的东都,由于李氏皇族崛起于关中,对关东的掌控力较弱。在虞初时期,历代皇帝经常亲临洛阳,以加强对帝国东方的统治。
并且皇帝每次出行,都会带上大批宗室勋贵、朝廷官员、军队差人,乃至百姓商旅。这种习俗一直延续至今。
铁路建成后,长安洛阳交通变得更加方便快捷。李昂与何繁霜,作为学宫优秀弟子代表,去洛阳的丽正书院参观学习了几天时间,现在正要返回。
“嗤!”
车厢外传来蒸汽喷发声,列车缓缓停下,透过玻璃车窗,能看见灯火通明的停车站,以及站台上拿着大包小包,上下列车的乘客们。
这个时代出远门实在太辛苦了,骑几天的马,浑身筋骨都疼痛不堪,脸上头上都是灰尘,
即便坐马车也好不到哪里去。
而坐列车则截然不同,千里距离,朝发夕至,不仅速度快,还坐得安稳,不惧风雨。为此不少人都愿意多花些钱购买车票。
一些穿着制服的衙役差人,拿着铁皮喇叭,在站台上喊话,“列车上严禁携带燃油、燃具、火烛等违禁品,刀剑兵刃需要提前上交...”
站台之外的平地上,竖立着一个个小摊,售卖报纸、食物、茶水等。烟火气息浓郁。
恍惚间,异界记忆中那曾经喧哗吵闹的火车站,与眼前景象重合。
“在写什么?”
也许是被窗外嘈杂声响吵到,何繁霜从书本后抬起脑袋,淡淡问道。
“参观完洛阳的感想。”
李昂答道。自从墨丝失控之后,他也开始写起了日记,记录每天的心绪变化,谨防异化物改变自己的心智。
当然,绝对不涉及到异界记忆的部分。
“怎么说呢。丽正书院比我想象得古板一些。规矩更严。”
他顿了一下,随意说道:“听说十年前他们还分男女校区。”
丽正书院一行,体验谈不上好坏。那里的风气更像国子监,没学宫宽松自由。
而且当地学子们,接待李昂与何繁霜时,既有些许同龄人之间对优秀者的崇拜羡慕,也有身为东都洛阳人,不愿意让长安来客看轻的矜持骄傲,态度复杂而微妙。
只能说还挺青少年的。
“嗯。不过他们的理学、符学研究很有趣。”
何繁霜从桌上拿起一本刊物,说道:“特别是最近的神煞云箓。”
云箓,这种源于巫觋的古老符箓,现在被苏冯镌刻在灵气机的金属板上,是灵气机的核心。
自从苏冯拿出了改变虞国局势的灵气机车后,各方势力都在行动。
周国与荆国的间谍,紧锣密鼓地收集情报;
虞国地方州府,发动人脉,期望能影响朝廷,在当地修建铁路;
世家大族们,敏锐地感觉到朝廷推进铁路修建的坚定决心,都有些惴惴不安——一旦铁路修成,地方与朝廷的联系将变得更加紧密,世家大族的生产空间也将进一步压缩。
豪商与工坊主们,则积极联系,想要将灵气机尽快用于商业。无论是纺织、缝纫,还是造纸,冶炼等。
至于各地的理学学者们,也在努力研读为数不多的几篇论文,试图跟上苏冯的研究进度。
“你有什么看法么?”
李昂问道。
何繁霜是真正的天才,她在主修剑学、符学之余,还在钻研理学、算学、音律、丹青、诗词。
用报刊上的话来讲,博通经史,工诗善画。
特别是在算学与天文学领域。
望远镜发明后,所有理学学者都用它来观测星体,很快得出了地球在自传过程中环绕太阳旋转、月球不发光只是反射太阳光等结论,
并计算出了天体运行的具体轨迹,甚至还猜测,光也存在速度。
而何繁霜在此基础上更进一步,
她用望远镜发现了木星的四颗卫星,经过长久观察,发现其中一颗卫星的轨道,接近于木星环绕太阳的轨道。
因此有时,那颗卫星会绕到木星后方,在望远镜中消失不见。
她记录下了每次卫星消失不见,又重新出现的时间,
最终发现当地球远离木星时,消踪、现踪时间之差,比靠近时长了七分钟(用苏冯钟表记录)。
将这个数字,代入到地球与木星的距离,便能模糊得出光的速度。
整个观测过程,耗费了她两年时间。
第三百七十章 家电
“符师将自身意志,融入笔墨当中,令天地灵气按照符箓的纹路运转,达成种种效果。
神煞云箓之所以被淘汰,是因为它的笔划单一,纹路简陋,效果与稳定性不如符箓。”
何繁霜拿出一张空白符纸,淡淡说道:“但符箓也要为此付出代价。
符箓线条纹路越复杂,对载体——也就是符纸的伤害就越高。
一张符纸,往往不到三刻钟便会燃尽焚毁,
即便酒楼中常用的凉风符,最多也只能用十二个时辰。再之后便会纸张蜷曲,无法使用。”
“嗯,确实很浪费。”
李昂点了点头,符学远比剑学、念学更耗费钱财,
一般的纸张无法承载念师意志,需要用到十万荒山特产树木的树皮纸,或者海兽的兽皮纸,
笔墨也得融入成分复杂的矿物,加进精金、山铜、朱砂之类的粉末。
稍有偏差,符箓的效果便会大打折扣。
学宫有一整个虞国供养,所有符纸自然是上等品。但那些无门无派的乡野修士,想搞到一张优质符纸,都得去鬼市购买,甚至自己制作。
“神煞云箓则不同,它对天地灵气的约束偏弱,如果将它刻在特制的坚固金属板上,就能够减少磨损。一道符术,长期使用。”
何繁霜淡淡道:“如果再想办法,降低云箓对金属板载体的损害,是否能够将载体的寿命,延长到五年、十年?
成本降低,也就可以惠及虞国百姓。”
“你想把云箓板,做成家具?”
李昂立刻反应过来,长安城的权贵富豪,每个月都会购入大量符箓,比如维持家庭冰库的冻寒符、防止窃贼的警报符、驱赶蚊虫的清风符、加热饭菜的灼温符等等。为此不惜耗费成百上千贯。
这种行为,也成了长安权贵维持贵族门面的必需手段。
哪天耗不动了,立刻就会被上流圈子认为是家道中落,遭人耻笑。
“嗯。”
何繁霜点了点头,“一张符箓只能用三刻钟,而一张符板则能正常使用好几年。
成本下降后,普通人家也能购入各种各样的符板。”
灵气版本的洗衣机、热水器、电风扇、空调?
李昂愣了一下,原本以为何繁霜会和现在的理学学会一样,专心研究怎么小型化灵气机,制作灵气机驱动的马车,没想到她会想到家电...
不过这貌似也正常,能加入理学学会的,往往是家境富裕、有闲情逸致可以钻研杂学的有钱人士,
而何繁霜则不同,在她哥哥何司平考进学宫之前,她们家只是长安城外的普通佃农。小时候兄妹二人得靠替书店抄书,来赚取学费。
自然会比一些理学学者,更加关注普通百姓的生活。
“唔...原理上应该可行。”
李昂思索片刻,认真回答道:“不过符板一旦制作完毕,就会自动从周围汲取灵气,难以关闭。
这样用起来会不方便。”
想象一台永远关不上的电风扇、热水器,造成麻烦都算轻得了,万一长期使用,符板炸了怎么办?
“也许可以在符板刻录之初,就设计好机关。”
何繁霜淡淡说道,“比如镂空符板中缺了一块,需要拨动扳手,将缺少的那块放到原本位置,使线条连成直线。
这样一来,想要使用符板时,就能随时开启。想要关停,即可关闭。
也就不用担心符板长时间运转,导致报废的问题。”
家电开关?
李昂再次诧异地看了她一眼,继续问道:“那灵气扰动的问题呢?
多张符箓放在一起,需要用到特殊介质,隔绝彼此之间的干扰。比如我们用的符盘。
如果一户人家里,使用了多块符板,那么这些符板在开启时,必然会彼此干扰。”
天地灵气如同水流,无所不在。两块大功率运转的符板相互靠近,很可能直接炸开碎裂。
就跟铀二三五一样。
“这也是我正在考虑的问题。”
何繁霜将书本放到桌子一边,认真问道:“你有什么办法么?”
我又不是哆啦A梦...
李昂揉着眉心,在心底默默吐槽了一句,自从解决了水毒疫病后,周围的人似乎都把他当成了什么问题都能解决的角色,
甚至朝廷新成立的铁路部门,都觉得自己协助苏冯博士发明了灵气机,派人过来询问自己的意见——虽然最后李昂还是根据异界记忆,给予了一些建议。
比如灵气机车的锅炉,要掺点铅,这样当锅炉温度过高时,铅就会自动融化,令锅炉泄压,以免于爆炸;
比如可以在钢轨上设置开关,来让灵气机车变轨;
比如如果灵气机车车轮的摩擦力不够,无法启动,可以在轨道上撒点沙子...
李昂认真思索了一番,不太确定道:“灵气扰动的问题,历代符师都没能解决。也许可以换条思路?”
“换条思路?”
何繁霜眼睛下意识地眯了起来——也许是因为儿时抄书的经历,她的用眼习惯不是太好,眼睛度数有所增加。
“不让符板从天地间汲取灵气,而是设置一条缆线,利用缆线来传导灵气。”
李昂说道:“金银铜铁,草木玉石,所有物质都有灵气亲和度这个概念。
比如石头的灵气传导效率是一,银的灵气传导效率就是七,金为十,秘银为二十...”
当年李昂被奚阳羽判定为颅中断剑卦象,考不上学宫,为此被迫自己寻找材料,试图修补灵脉。这才有后来被墨丝寄生的事情。
“也许可以制作一台超大型的灵气机,专门从天地间抽取灵气。再利用银质,或者铜质导线,将灵气输送到千家万户,倾注到符板当中。
为了防止灵气外泄,可以在导线外围,裹上一层阻断灵气传输的绝缘物质。”
李昂说道:“就叫它虞国电...咳咳,虞国灵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