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5 第七十七碗汤(一)
第七十九碗汤(一)
【她本应被魔鬼迷惑,忘记初心,导致恶鬼危害人间, 流血无数。】
清欢差点儿就没能进来。门口的保安太坏了, 见她穿的破破烂烂就对她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也不想想她第一次下山,对山下对东西什么都不懂,还没有钱, 去哪里倒腾的漂亮点啊。
不过……她掏出随身携带的沙漏看了一下确定时辰,然后露出得意的笑容。虽然那批保安很难搞而且不相信她说的话,可她还是成功的进来了呀!明明都说了是来帮忙的,结果他们都觉得她会闹事,拜托看看她的身份好不好, 她可是茅山派第六十九代天师, 祖师爷亲自加V认证过的!
要不是师父跑出去游山玩水不回家, 再加上一次雷阵雨把山里那棵百年老树给劈焦了,导致师父镇在树下的恶鬼坛崩碎, 她也不用亲自下山来收鬼。
山下的人都好奇怪, 一个个拿看怪物的眼神看她, 好像她不是天师而是鬼。
这是清欢第一次下山, 很多东西对她来说都是新奇有趣对,说来奇怪,十五岁之前的她特别想下山,对外面的世界特别好奇,还因此跟师父吵过不知多少次的架。师父总说她心浮气躁,给她占卜的卦象不好,说她要是下山了肯定惹出大祸,可能连自己的小命都保不住,那时候她气得大骂师父是老糊涂。
可从十五岁生日过后就不一样了,按照惯例,每年生日都会为清欢占卜一次,十五岁生日那天师父还絮絮叨叨了很久,说从没见过有人的卦象会变得这么快,大多数人一次就是一生,他这辈子唯一见到的变数就是她。清欢也从十五岁过后变得懂事起来,她开始觉得山里的生活很好,师父那个脏兮兮的糟老头其实也蛮可爱的。可她没想到,从前怕她偷偷下山所以不敢离开的师父,竟然在她十八岁生日那天偷偷溜了!还说什么让她好好修行,等他玩够了就回来!
这个老头……要是被她逮着,非好好教训他一顿不可,至少得罚他三天不吃饭。
但是恶鬼坛碎掉了也很让人头疼啊,里面镇压的都是一等一的恶鬼,少说也有数十个,她连去哪里找都不知道,就更别提收了。今天是无意中经过这里,跟师父不一样,清欢不带喜欢占卜,她更愿意一切随缘。不过经过这个城市的时候她察觉到有怨气,这才进了城——本来没打算进来的,这个城市据说是这个国家的首都,里面人人都穿的很漂亮,有车有房还有钱,跟她这个穷道姑完全不同。
清欢对钱这个东西没什么概念,她下山也有几个月了,恶鬼倒是抓到了两三只,都封印在随身携带的青瓷小瓶里,上面刻着咒文。山下的生活其实也挺不错,就是吃东西费劲。师父走的时候一毛钱也没给她留,山上倒是有些古董字画,可卖了那些也太可惜,清欢能活到现在,靠的是她的真本事。
咳。这就说来话长了,其实是她屡次碰壁后发现农村更好找生意,比如说谁家头疼发热半夜老是感觉被人压啦之类的小毛病,助人为乐的同时还能赚点路费跟饭钱,如今世道变了,大家都相信科学了,无神论者多,无鬼论者也不少,生意很难做啊。
所以她本来是打算摸着城市外头走的,可今天的这个怨气太重,身为修道之人必然要有救世的责任,她不能放任不管,所以才进了城,没想到在婚礼门口被怼,差点儿被送到警察局去。
保安大叔们太不近人情了,她可从来不说谎的,造口业是要被祖师爷记在心上的。
这是一家很美很美的教堂,神父正在为新婚夫妻献上祝福,教堂坐满了来宾,个个非富即贵,可以看得出这是一场非常重要的婚礼,无论是新郎还是新娘,所有人看起来都很幸福很高兴。
但清欢眼中瞧不见这些,她最先看见的,是趴在新郎背后将其拥抱的女人。
除了她没人能看见。她的天眼是在十五岁生日的时候开的,在那之前师父想了很多办法都不行,谁知道突然就自己开了。而且在那之后清欢不怕鬼了——十五岁生日之前,她最恨的就是自己要跟一个糟老头学抓鬼还要当什么天师,她每天都恨不得下山去过纸醉金迷的生活,不要每天清心寡欲的吃白菜豆腐练功背书。
也不知道之前的十五年师父是这么受得了那样的自己的。清欢想。
就在新郎新娘要交换戒指的时候,新郎突然闷哼一声单膝跪倒在地,头上冒出密密的冷汗,似乎有什么东西压在他身上让他不堪重负。
新娘吓了一跳连忙弯腰去看她,其他嘉宾也都议论纷纷,新郎彻底跪在地上爬不起来了,他面色痛苦,可他背上的女鬼却好像完全感受不到,一点一点的压下去,一点一点的想要和新郎融为一体。
这种情况,不是深仇大恨才怪。人死后灵魂将要去往何处清欢并不知晓,但她想,那一定是个很好的地方,生前过得悲伤痛苦,来生上苍都会补偿于你,所以很少有人死后会滞留不去,除非仇恨与不甘心让他们被锁在原地。
新郎的父母连忙过去扶他,可就算再加上两个人的力气也撑不住,甚至成了三个人都被压住。清欢叹了口气,就算是这样,活人还是得救啊。
其他人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只知道一眨眼间突然有个穿着奇怪衣服的少女冒了出来,手朝新郎背后一贴,顿时冒出一股黑烟,然后新郎就松了口气,脸色苍白地被扶了起来。
女鬼被清欢掌心的符印灼伤,她惨叫一声后退了几步,清欢立刻挡在了新郎面前,右手伸出——掌心上一枚天雷符清晰可见。她其实很不想动用武力的,但大多数滞留人间的鬼心里只剩下仇恨根本没有理智,不好好打一顿根本不会好好说话,她的心也很累啊!
“你不要冲动,我先问问清楚,咱们有话好说。”
众人看着少女对着空气说话,嘴角都忍不住抽了抽,新郎的母亲问道:“你、你是谁啊?”
“我是救你儿子的人啊。”清欢理所当然地说。“不然你以为呢?”
因为眼前这个英俊的新郎并不是什么好人,所以她也没什么好语气,撇了撇嘴直接说道:“是你说实话呢还是让她来说,你自己选一个。”
新郎脸色一白,眼神躲闪:“你、你胡说什么,什么她啊。”
“就是一个跳楼的姑娘,你应该认识啊……不对,你肯定认识。”清欢看到那女鬼血肉模糊的脸都做出了悲愤的表情,忍不住扭过头去,她虽然不怕鬼,但她怕丑。“大概二十五六岁,穿着一条白裙子,头发很长,到这儿。”比了比大腿的位置,头发这么长的女孩子是很少见的,这个新郎不可能不认识。
新郎听了脸色更是惨白:“我根本不认识这样的人!”
“就是!你是什么人,从哪儿冒出来的就在这里胡说八道,赶紧出去,保安都是干什么的,请他们来,就让随便什么心怀不轨的人进来吗?”新郎的母亲冷冷地说,大声叫了保安进来将清欢抓走。
师门有训,不得对普通人出手,本领学来是保护别人的不是伤害别人,所以清欢只好被两个保安夹在手臂下拖了出去,她一点形象都不在乎,对着新郎大声呼喊:“要是有什么问题记得找我啊!不要害怕!我就在这外头等你!”
这似乎就只是一场小小的闹剧,没有人把它放在心上,贵宾席上一个穿着黑色上衣的男人却看向了清欢离开的方向,俊秀的眉眼间荡漾着动人的笑,仔细一看,这是个极其好看的男人,在场的客人们莫不是盛装出席打扮的整整齐齐,唯有他穿着黑衬衫不系领带连扣子都没扣紧,整个人都透出一股懒散而堕落的味道,偏偏又长得极俊,让人生不出恶感来。
清欢被丢出教堂,她一屁股坐到地上唉声叹气,这年头天师不好当,早知道托生在几百年前就好了,那时候民风淳朴钱也好赚。说到钱……她摸了摸口袋,身上的道袍都破破烂烂脏兮兮了,全身上下也就三四个钢镚,顶多买几个馒头,可是几个馒头够干什么的啊,说来现在这个世界也算好的,生意不好做啊。
所以好不容易遇上一桩,她一定得做成才行,不仅造福社会还能养活自己,何乐而不为?就怕见到师父那会儿自己先饿死,那可划不来。
为了能吃上饭,身为茅山派第六十九代天师的尊严算什么,又不能填饱肚子,她现在都快饿晕啦!
刚才教堂里那个蛋糕,看起来真的好诱人啊……
716 第七十七碗汤(二)
第七十九碗汤(二)
不过今天太阳很好,坐在地上也暖洋洋的, 清欢忍不住想起自己跟师父住在山上的情景, 有花有树有鸟有泉水, 鸟语花香景色宜人的多美好,后来臭不要脸的师父跑出去玩也没关系,她一个人过得也很好。想想都怪那场挨千刀的雷阵雨,山里那么多棵树, 你说你劈哪棵不好, 你非要劈那棵百年老树,不知道那棵树都要成精了吗?劈也就劈了吧, 断几根树枝再说难免, 你把整棵树从中间劈成两半说得过去?人干事?
劈成两半也算了吧,坛子竟然也被劈碎了, 当时清欢就知道要糟糕,她眼睁睁看着数十团黑气从坛子里冒出来然后瞬间消失不见,连让她去抓的时间都没给。
最可气的是, 劈完坛子之后雷阵雨就停了, 气死了, 好像它也知道自己做错了事所以不敢再下雨, 毕竟清欢的衣服晒在外面没来得及收。
……扯远了,她就是觉得坐在墙角懒洋洋的晒太阳很舒服,要是能舒舒服服的泡个热水澡再换身干净衣服就好了,这辈子都没这么邋遢过,半个多月穿同一身衣服,幸好现在初夏不是太热,否则要是天天出汗,清欢立刻就回山上避暑去。
她盘腿坐在马路对面的墙角等婚礼结束,结果等着等着被阳光晒的昏昏欲睡,等到她醒来,就看见一张在面前放大的俊脸,吓得清欢一个后仰,脑袋恰好撞在墙上,疼得她眼泪狂飙:“啊……”
“没事儿吧?”男人问,想要给她揉一揉却被清欢躲开,她委屈死了:“你干什么吓我啊!”
“不好意思,我就是看到你在这里睡着了,所以想提醒一下你而已。”
清欢现在过得跟流浪汉一样落魄,兴许她穿得还没流浪汉好呢,这男人怎么这么善良?她揉着脑袋打量起眼前的这个人,哇,长得真好看。在心里感叹了一句,“有事?”
“我是刚才那场婚礼的客人,听到你的话,挺有兴趣的,你手上的东西可以给我看一下吗?”
这个倒是无所谓,清欢伸出右手,她的天雷符是自然生在掌心的,寻常鬼物根本不敢靠近,平时她就以这个来区分有足够力量幻化出人身的鬼物。但从来没有人靠她这么近过,而且这个人还在轻轻地用指尖划她柔嫩的掌心。
清欢怕痒,忍不住瑟缩了下将手抽回来:“不要动手动脚的。”
“不好意思。”男人温柔地笑了笑,“对了,婚礼已经结束,新郎新娘去酒店了,我们准备吃喜宴,你要来吗?”
清欢很想有骨气的拒绝一下,但她肚子叫了……漂亮的猫眼本来懒洋洋地半眯着,现在睁的大大的:“可以吗?我可以去吗?我这样去不太好吧,新郎新娘不会欢迎我吧?我能吃吗?”
问了一连串的问题,说白了还不是想吃饭。男人被她逗笑了,刚才在会场他就觉得这姑娘很有趣,而且也实在是好奇这年头怎么还会有人穿成这样说些迂腐过时的话。“当然可以,我这点薄面他们还是会给的。”
听了这话,清欢立刻从地上窜起来:“那还等什么,快走啊!”
男人将她带到酒店,清欢才知道他的名字叫连,也不知道姓连还是名连,反正所有人都叫他连先生,而且个个毕恭毕敬好像他很厉害。清欢这辈子见过的男人,满打满算,下山之前就那么一个,还是个胡子拉碴的糟老头。这样英俊又温柔的男人实在是让人招架不住,她差点都要动凡心了,好在及时想起自己勉强算是出家人,才堪堪把持住。
婚宴上新郎新娘过来敬酒,对连很尊敬,包括两边的父母,看到她就在连的身边也没说什么,态度和之前在教堂里完全不一样。清欢不在意别人对自己如何,在她看来,救人是她的责任,别人是否感谢她是别人的自由,所以她从不强求,只要给碗饭吃就好,如果有钱的话……那给点也不是不行。
不过这一次她没心思想这些,而是一直在看新郎背上的女鬼。她看起来似乎并不恨这个男人,而是非常爱他,脸颊贴在他背上,沾染着血污的头发遮住了眼睛所以看不出什么表情,但从她周身表现出的气场来看,她似乎没有要害这个男人的意思,她只是想……跟着他,让他鸡犬不宁,日日夜夜难以入眠。
有恨,也有爱。
清欢忍不住叹了口气,她虽然是个新手,但勉强也算是有点经验的人,理论知识尤其丰富。她所见过的,师父讲过的,师父收过的那些女鬼里,大部分都是为情所困,很多人生前温柔善良,可是死后她们都会抛弃那份温柔与善良。
她们不知道自己丢失了什么样的宝物,伤害她们的人也不知道他们做错了什么,这个世界有时候残酷的一点都不留情。
连很给面子的喝完了那杯酒,对清欢微微笑了一笑:“怎么了,你看起来很沉重。”
“没什么。”普通人是不会信的,所以清欢一般能不说就不说,连这个人很好,带她来吃饭不说还这样轻声细语的跟她说话,下山的这几个月她遇到过很多人,看到她这样穿着打扮的,不是觉得神经病就是敬而远之,说起来连还是第一个主动靠近她的人呢。
清欢饿了,所以她虽然脑子飞速运转,但嘴巴跟手都没有停。别人聊天的功夫,她已经吃了桌子上菜的三分之一了——一个人完成轻而易举,谁叫她之前整整三天没吃饭,就剩下几块钱总得给未来打算打算吧,过日子得有规划啊不能乱花钱。
连看出来她不想告诉自己,轻轻笑了一下,清欢瞄准了果盘里的一块西瓜,结果筷子刚伸过去,一只修长的大手就快一步将西瓜拿走,她只能用渴望的眼神跟着西瓜看过去,这才发现自己对面坐着一个不亚于连的英俊男人。
只是这个男人和连比起来的话就非常不一样了,显得更加随和,也更加慵懒。他的黑衬衫开了两个扣子,露出一片白皙却结实的胸膛,此刻手上拿着那块清欢很想吃的西瓜却并不吃,纯粹是拿在手上玩而已,看的清欢心都要碎了——你不想吃的话可以给我呀,我不嫌弃的!
可能是她的眼神充满渴望,黑衬衫男人发现了,先是瞧瞧西瓜又瞧瞧清欢,笑起来:“你想要?”
是啊是啊,她猛点头。
男人对她嘿嘿一笑,拿起来,就在清欢以为他要给自己的时候,他放到嘴边咔嚓咬了一口。那声音清脆的哟,清欢都能想像出来,那块西瓜有多么饱满,咬一口,甜美的西瓜汁就充满口腔,咽下去更是美味。
唉。
连注意到了,然后清欢面前就多了一个果盘,里面是切的整整齐齐的新鲜西瓜,她惊喜不已,对连拱了拱手,小猫一般:“你真是个大好人!”
说话的同时再看一眼黑衬衫男人,那眼神表达的很明显了,都是人,差距可真大啊!
黑衬衫男人被清欢这一眼看的说不出话来,捂着心口有点发懵,哎哟这脏兮兮的小道姑怎么回事……那一眼瞧的他心脏发热啊,怎么眼睛那么亮的,明明头发乱糟糟脸上还有灰尘,说起来连那个家伙不是有洁癖么,怎么会对个小道姑这么照顾。
然后男人想到连家里的状况,顿时了然,想来是病急乱投医了,这小道姑虽然说不知道什么来历可能是招摇撞骗,但到底是有两把刷子,刚才教堂里那一幕大家都看到的。
清欢不知道这些人心里在想什么,她也一点都不在意,她现在最在意的是自己能不能在这盘西瓜吃完后不去厕所,这样的话就能等到下一波了!
完全没有意识到桌子上其他人都看她,因为大家都不好意思动筷,唯独她一人吃得开心。尤其是因为两个美男子都坐在这一桌,同桌的年轻女孩们就更不好意思吃了,结果美男子的注意力全被这个胡吃海喝的脏丫头吸引走,你说气人不气人?
又过了半小时清欢才吃饱,她拍了拍肚子感动的差点哭泣,这样的话她就不用担心未来三天的食物了,吃一顿顶好几天不饿。
吃饱了,才有心情来解决问题。
她又朝新郎看去,随着新郎新娘每一桌敬酒的举动,他背上的女鬼也会随着他的动作做拿酒杯的样子,看起来就像是它也是个新娘子。
这两人之间的感情纠纷是肯定的了,就是不知道到底怎么回事。清欢不大擅长处理这个,因为她所见到的恶鬼都听不懂人话,它们决定留在这个世间的时候,其实就已经失去了作为人最重要的东西。
想一切如初,根本就是不可能的。
所以才说,人鬼殊途。
717 第七十七碗汤(三)
第七十九碗汤(三)
有句老话怎么说来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哪怕你是无神主义者, 也应该对鬼神报以敬畏之心, 不相信可以,但绝不能口出狂言,否则一定会惹来祸事。
清欢吃完婚宴就蹲在酒店门口看新人们被送回新房,晚上自然还有一番热闹的景象, 但她觉得自己不用跟过去看了, 新郎的母亲看到她就翻白眼,刚才要不是连带她进去, 估计她早就被赶出来了。
人家不相信, 她也不能强求,可不救人也不行, 所以她唯一能做的就是待在这,至少要保证出事的时候她能将损失挽回到最小。
只不过到那个时候,想解决都晚了。
唉, 她老气横秋地叹了口气, 一双黑色的皮鞋停在她身边, 清欢忍不住看过去, 然后又看到自己的鞋子。她穿的是自己纳的布鞋,因为一路跋山涉水脚趾头都露出来了,这样落魄,也难怪别人不信她啊。抬头瞧见连温柔的笑脸,清欢在心底想,要是自己也跟连一样穿得人模人样的,肯定不会赶出来。
不过修行之人难免过点苦日子,她早习惯了。十五岁之前的虚荣贪婪早已在这几年的清心寡欲中变得暗淡,现在唯一能吸引清欢的只有吃,如果有好吃的,那自然另当别论了。
“你准备去哪里?”
“就在这等着,他们肯定会回来找我的。”清欢说。
“这么确定?”
“对呀。”清欢理所当然地说,她有十足的把握会出事,说来也是新郎命中注定有此一劫,更何况他做错了事,不受点惩罚实在是说不过去。再说了,不是她不救人,是他们自己拒绝她的。有些事情一旦做下,想要将其当成过去彻底掩埋,那根本是不可能的,因为这个世界都看着呢,你做了什么,都看着。等到以后,是非曲直,自然有一番定论。“他们撑不了几天的。”
“那这几天你打算怎么过?”
“就这么过啊。”还是很理所当然的态度。“到哪儿不能过?只要能喘气就是活着,我又不是什么千金大小姐,我师父说我天生孤煞命,注定孤独终老,反正不会死能活到老,管他呢。”
修道之人活到老其实是一种折磨,一生都与鬼怪纠缠,正常人的日子半天都过不上。
“那……不如去我家吧。”
“啊?”
“去我家。”
清欢确认自己没听错才掏掏耳朵,立刻就心动了,如果有地方住,当然比露宿街头强,她本来打算找个天桥或者哪里窝几晚上的。但是连既然提出来了……偶尔占点便宜应该也没什么,毕竟她做的都是好事,不要老天爷给奖励,占别人点便宜应该不为过吧?再说了也不是她强求的,是连自己提出来的啊。
“我家也可以啊。”
清欢回头一看,是宴会上那个黑衬衫。此刻他双手环胸,笑着倚着门边,露出一排雪白的牙齿。
和穿着白衬衫的连比起来,两个人简直就像是完全不同的两面,清欢挠挠头,“我什么时候这么受欢迎了?”
“漂亮的女孩子总是让人青睐的。”黑衬衫说,走到清欢面前很不顾形象的蹲下,黑眼珠跟清欢的对视,两人都在对方瞳孔中看到了自己的倒影。“怎么样,要不要去我家?我家很好的,你可以洗个热水澡,然后换件衣服吃零食。”
零食!
连说:“什么时候你也喜欢跟我抢客人了?”
“怎么能叫抢呢?我在教堂的时候对这位美丽的少女一见钟情不可以吗?”黑衬衫理直气壮的说,一看就是特别不要脸的那种人,他的眼睛明明是黑色的,却透露出一股灰色的光芒来,就像是在引人堕落。“连,不要总觉得我居心不良啊。”
连淡淡地转开视线,对清欢说:“其实我是想请你帮个忙……”
话没说完被清欢打断:“包吃吗?”
“……包的。”
“那就行啦。”清欢心安理得地说。“我去你家好了,不管什么忙到时候再说,只要我力所能及。”这样的话就算是做成一笔生意了,那她在连家吃饭睡觉就不算问心有愧,真是机智。
黑衬衫被拒绝了也不难过,而是塞了张名片给清欢:“上面有我的电话,有什么事可以第一时间打给我,我什么忙都会帮的。”说完对清欢抛了个飞吻,转身离开。
清欢盯着他的背影看了半天,觉得这真是个怪人,然后顺手把名片揣进兜里,欢快地对连说:“我们走吧!”
连一边走一边说:“你说世界上有鬼,是真的吗?”
“你想是真的还是假的?”清欢随意一问,“这种东西,信则有不信则无。”
“那你……”
“你家里不会是有什么问题吧?”清欢笑嘻嘻的。“那找我就对了,我可是专业的。”
俊朗的面容略有一丝尴尬,“说是问题可能也不太恰当……”
“嗯?”
“已经很多年了。”
“到底怎么回事?”清欢好奇起来,连给她拉开车门她就坐了进去,然后忍不住在心底感慨一句这个男人可真绅士啊,一举一动都透露出极其良好的教养与温柔,和他相处实在是叫人如沐春风。
“我的祖父今年八十五岁了,按理说这个年纪得点病也是正常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从三十年前开始,他突然就不开口说话了,每天什么都不做,谁都不理会,一跟他说话他就说好困啊好困啊,可是他怎么也不睡觉,每天眼睛睁的大大的,你看到他肯定也会惊讶的。”
“不睡觉?他不想睡?”
“我也不知道。总之他每天都是这样,从来没有变过,总是叫着困却又不睡,我也不懂是为什么。找了很多医生都看不出来病因,家里急病乱投医也请过一些和尚道士什么的,可谁都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他声音温和平静,但仍然能听出其中的焦急心疼来,清欢很喜欢孝顺的人,所以对连也很友好,“这也难怪,现如今沽名钓誉的人太多了,招摇撞骗的江湖术士更多,真正的天师才不会扬名立万,他们只会安静地除妖驱鬼。”就像是她师父,恶鬼危害人间的时候拼了命,可谁也不知道,也谁都不告诉。
他们安静的活着,一生勤恳致力除魔,这才是天师存在的意义。
是为了让活着的人们过得更好。
“是啊,所以在教堂里看到你的时候我很惊讶,因为实在是没有别的办法了,只好冒昧地请你看一看。”
“不冒昧不冒昧。”清欢摆摆手,“不必客气,我吃了你的饭的。”
一针一线一口水都得清清楚楚,没等连说话,清欢就问他:“那待会儿到你家,你先带我去看看你爷爷吧。”
“好。”
从酒店到连的家里大概需要一个多小时,清欢在车上颠呀颠的很快就困了。她先是打了个呵欠,然后把头靠在车窗上,结果磕了好几下,疼得她打盹都皱着眉。连看见了,悄悄伸手到她脑袋旁边挡住,清欢的眉头这才慢慢舒展开来。
等到了目的地清欢都没醒,连也不急着叫她,就坐在车里等她睡醒。大概又过了一个小时,清欢才缓缓张开眼睛,她先是打了个呵欠,眼睛带着朦胧的水汽,干净又天真,让连的心狠狠地跳动起来。他连忙低下头掩饰,而后轻声问候:“你醒了。”
“我睡了很久吗?”
“两个小时吧,你看起来很累。”
“是啊。”清欢猛点头,能不累吗,她没钱坐车,一路步行,都快困死了,这个车坐起来这么舒服,她简直想住在里头不出来了。“啊对了,我们这是到了吗?”
“嗯。”
连先自己下车,然后绕到清欢这边为她打开车门,绅士的举动让清欢脸一红,在山上跟不修边幅又臭不要脸的师父相处久了,下山遇到的也都是一群粗鲁又平庸的男人,和他们比起来,连简直就是天仙啊!她说:“不用这么客气的,我会开这个门。”
“女孩子总是值得被温柔对待。”连微微一笑,“里面请。”
这是一个很大的宅子,一眼望过去看不到边,走了好久才到客厅,清欢一路打量着房子的布局跟摆设,风水极佳,花草种植的地方也都有讲究,这个房子很好啊,而且不是一般的好,普通人住在里面应该每天都神清气爽才对,怎么会像连说的那样,五十岁的时候就老年痴呆了呢?
带着这个疑问,清欢见到了连的爷爷。
说是八十五岁,看起来……要更老一些,胡子头发都又白又长,看得出来很久没有打理过。连苦笑着说:“他不让人靠近,除了每个月一次的洗澡洗头外,他不许人碰他,每天就这样坐着喊困。”
清欢靠近了才听到老人家的声音,“困。困。困啊……”
像是带着哭腔的委屈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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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碗汤(四)
“清欢你看, 我爷爷每天都是这样,三十五年了,你有办法吗?”
清欢没有回话,而是盯着老人家看。和什么都看不到的普通人不一样, 她是开了天眼的, 所以刚进来的时候一眼就看到那个蹲在连爷爷面前,伸着两只乌黑鬼爪将他眼皮撑开的瘦猴一般的鬼。
当然困了,眼睛闭不上要怎么睡?清欢慢慢地走过去, 连见状也要跟来,被她用眼神制止。对于清欢的靠近, 连爷爷没有什么反应, 仍然不住地念叨困啊困啊困啊。她又走近了些, 那鬼似乎感应到了什么,鬼爪一用力, 深陷进连爷爷的眼睛, 老人家立刻嚎叫起来, 清欢被吓了一跳,连立刻上前把她拉到身后:“小心。”
“怎么?”
“爷爷不喜欢这样靠近, 他总是一个人待着。”
清欢摇摇头:“他不是不喜欢被人靠近, 是有东西希望他孤家寡人。你们家的房子盖的很好,这块地风水绝佳,恰好镇住了这个脏东西,不然你们家早就死绝了。你现在也住在这里是不是?”
连点了点头:“一家人都住在这个宅子里。”
“那就对了,住在这里很安全,你以前有试过搬出去自己一个人住吗?”
连愣了一下,“有。”
“然后呢?有什么怪事发生吗?”
“搬出去的那天中午,我过马路的时候出了车祸。”不过当时他没当一回事,因为只是一点小擦伤,然后母亲担心他非要让他回家住,在那之后连就一直住在家里,这些年大病小病都没生过,健康得很。
清欢说:“你真是好运气啊。”她把连也往后拉了一步,“你们家是做什么的?”
“祖父白手起家,最开始做的是工头,发家后一直做的都是房地产方面的生意。”
清欢点点头:“那你们家很有钱哦。”
连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们确实很有钱,富可敌国的那种。不知道为什么,他们家的生意总是顺风顺水,投资什么都能大赚一笔,几十年来累积的财富说出去都能吓死人。可是有没有钱跟祖父的病有什么关系?
清欢说:“也许有关系,也许没有关系,那谁知道。”
连:“……”
“你祖父身上有个鬼。啊我忘了你看不见。”清欢懊恼不已,“你信我吗?”
连没有说话,他虽然请了清欢来帮忙,但也只是抱了侥幸心理,至于这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那他真的说不清楚。而且他也不想骗清欢,如果说信的话,她一下就能听出来是假的吧。
问完清欢都笑了:“我问这个做什么,一般人都不会信的。”
连顺着她的目光往爷爷腿上看去——然而他什么都看不到,觉得非常正常,所以他没说话,问清欢:“如果这是真的话,有什么办法可以救救我爷爷吗?”
“……鬼滞留人间都是有原因的。它们留下来的时间越长,投胎的机会越小,所以一般的人死后都会立刻离开,这个鬼既然能缠着你爷爷三十几年,肯定是有什么东西牵绊着他。你们家在三十五年前到达了一个巅峰,而你爷爷恰好就是在那个时候得了老年痴呆的。那不如你去查查,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我总不能直接把鬼给除了。”
很少有人死后就化作厉鬼,大部分的普通人都会选择离开,能留下的,都是心里有着怨恨的,跟新郎背上的女人一样,连爷爷腿上的这个小鬼肯定也有什么不为人知的秘密。而那个秘密跟连爷爷肯定扯不开。
连点了下头,正在这时,一对中年夫妻走了进来,其中男人与连长得非常相似,他看了眼清欢,颇为讶异儿子会请来这样一位看起来就很……不专业的专业人士,“怎么回事?”
“爸,爷爷发家的过程你清楚吗?”
连父愣了一下:“我记不大清楚了,你奶奶跟我提过几句,但那都是多少年前的事儿了,你爷爷的发家过程很普通,就是工头当久了觉得做这个没前途,开始倒腾房地产,没想到第一笔就赚了,然后就开始专攻这一块,做的还很不错,所以咱们家就一直这么做了下来。”
连母也笑道,“你这孩子,什么时候对这事儿有兴趣了。”
连正要说话,清欢却问连父:“那您知道三十五年前,也就是连的爷爷发病之前去过什么地方吗?”
连父又愣了一下:“这位是……”
“啊我忘了介绍,爸妈,这是清欢,我刚认识的朋友,也是一位天师。清欢,这是我的父母。”
“伯父伯母你们好。”清欢不好意思地笑了,她没跟普通人打过交道,做生意就做生意嘛,叫伯父伯母的话……还有连把她当朋友耶,这样的话她再收钱或者是吃饭的话是不是不应该啊,应该免费赠送?“我是我们师门第六十九代天师,我很专业的。”
连父连母上上下下打量了清欢几眼,对此不予置评。
她穿着一件深蓝色的道袍,都洗的泛白了,有些地方还磨出了毛边,脚上的布鞋露出两只很可爱的脚趾头,头发扎成丸子头,两只裤腿一只高一只低,露出白生生的小腿来,脸上的笑容十分娇憨,总之看起来就是个傻傻的很可爱的小姑娘,至于她说的什么第六十九代天师……算了,小姑娘家家的,开心就好。
清欢眨巴眨巴眼,知道自己这副样子实在是没有说服力。可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呀,她也想自己看起来就很专业,但是年纪摆在这里没办法。说白了还不是因为她太可爱,如果是师父那样猥琐的糟老头,估计早被赶出去了连进门的机会都没有。
第六十九代天师清欢姑娘忘记了,就在不久前,她就被人家给赶出了教堂。
两边打完招呼,重点就又回到了老人家身上。让连爷爷继续一个人待着,清欢跟着连去了书房,连父连母也在。这会儿清欢才说:“实不相瞒,连既然把我当朋友,我也就说实话了,你们这个房子很好,按理说应该是不招脏东西的,但那东西借着跟连爷爷的联系赖在他身上不下来,所以才能一直停留在这。我刚才看到连爷爷是坐在轮椅上,他是不是已经不能走路了?”
“对,就是三十五年前,他出去了一趟,回来之后不仅老年痴呆,还瘫痪了,双腿弯曲伸不直,不知道是为什么。”
清欢叹了口气,“还能为什么,当然是因为有东西坐在他腿上压着。”
“什么?!”
“那我们为什么看不到?”
“怎么会这样?”
一家三口一人一句,清欢抿了下嘴唇:“是个二十多岁的男人……应该是吧,看起来非常怨恨连爷爷,两只手撑着他的眼皮不让他闭上,所以他困的不行也睡不着,这个东西不走,他好不起来的。”但是老人家已经八十五岁了,就算好起来估计也没多少天可活。“对不起各位,我想问个问题,三十五年前,连爷爷到底去了什么地方?”
这个连是不知道的,三十五年前他还没出生呢,连母也没嫁进来,只有连父努力想了很久,可仍然想不出来:“如果我母亲还活着应该会知道,但我确实想不起来。我父亲很久之前就开始做生意了,每天都忙得要死,根本没有时间回家,就算回来了也很快就要再出门,所以你问我三十五年前的那一天到底是这么回事,我也不清楚。”
清欢也知道让人去想是强人所难,可是不知道就没法将鬼魂送走。除非是罪大恶极的厉鬼,否则她都会给对方离开的机会,解开它们的心结,它们就能有重新投胎做人的机会,不至于泥足深陷沉迷仇恨。如果直接将鬼收走,那就再没机会去做一次人了。
人想活着,鬼也想啊,大家都是一样的。
这个世界无论是美好还是糟糕,都需要活着才能去体会。
过了一会儿,她叹了一口气:“那还是去查查吧,既然有迹可循,那就得查清楚再来解决。”糊里糊涂的可不行。
“我马上就叫人去查。”连父说。
清欢点点头:“那在查清楚之前,只好先委屈连爷爷了。”
她对这位老人没什么好感,被怨鬼缠身的人,大多是因为做了亏心事,极少一部分是飞来横祸。几十年前,一个工头突然天降横财成立了一个房地产王国,甚至成为这个国家的经济支柱——这实在是太巧合太可疑了,尤其是没有人能说清楚其发家的过程,不弄清到底发生了什么,谁都得不到安宁。
所以清欢暂时就在连家住了下来,她很喜欢这个地方,气息干净浓郁,因为地脉的问题,和山上的家也差不了多少。有钱人就是会享受啊,普通人连房子都买不起,更别提是住在这样的风水宝地了。
719 第七十七碗汤(五)
第七十七碗汤(五)
住在连家的这些天,清欢一直在观察连爷爷身上的那只鬼。对方似乎没有要加害连爷爷的意思——或者说, 是想加害但是加害不了,于是它不甘心,更加不肯离开。
而且它对连家的其他人也都充满仇恨, 别的不说,清欢看到过好几次小鬼瞧见连的时候露出那种阴狠的眼神。这一切都得归功于这块地势,如果房子不是建在这里, 如果连家人不是都住在这里, 他们一家早就被小鬼祸害死了。
可是当年的事情实在是难以查询, 那都是陈芝麻烂谷子的事情了, 更何况, 那种不光彩的事情, 连爷爷还年轻的时候就想着要彻底掩盖, 恨不得知道的人越少越好,想要查出真相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
万般无奈之下,清欢也只能试着与这只鬼沟通,看大家能不能取得一个和平的方式解决问题,这样的话活人死人都皆大欢喜。
可她才刚靠近一步, 小鬼就冲着她咧出尖牙示威, 恶狠狠地看着她,似乎想吃掉她可是又畏惧她掌心的天雷印。清欢叹了口气,在房间里点了一段引魂香:“你看这样,咱们打个商量,要么你自己乖乖走去投胎,要么我把你收了——这个结果你不会喜欢的。”天师所收之鬼大部分都是厉鬼,它们要被镇压九九八十一年,直到心中怨气消散,才能够重新投胎。但是这镇压的八十一年可不好过,很多鬼宁愿魂飞魄散都不愿意受这种苦。
在清欢心里,也包括她眼睛所看到的,这只小鬼非常阴毒。不管是在连爷爷的腿上一坐几十年,还是日日夜夜撑着一个老人的眼皮不让他睡觉,都可以说是深仇大恨。哪怕连爷爷本身不是好人,这只鬼在死后也不是好鬼了。
因此她早做好了完全的准备,眼睛盯着小鬼防止他有下一步的动作,手里的青瓷小瓶已经准备好,就等双方沟通失败开始捉鬼。
可接下来,当小鬼发出声音的时候,清欢惊呆了。
他的声音断断续续的,沙哑迟缓,有着森森的鬼气,还有让清欢说不出来的茫然。
连与父母一直等在外头,因为清欢不让他们进去。可是从清欢一个人进去到现在都过去两个多小时了,怎么人还没出来?连与父母想是一眼,开头还能听到里头有说话声,后来就彻底安静了,也不知道怎么样了。
如果清欢因为自己的请求出了什么事的话,连永远都不会原谅自己。他伸手握住门把,刚要转动就被人从里头打开,清欢出现在他面前,眼睛带着淡淡的光。她看起来和刚认识的时候那个娇憨可人的少女有些不一样,穿上道袍驱鬼的她,的确配得上天师这两个字。
此刻清欢的表情很凝重,她回头看了房间一眼,对着连爷爷膝盖上的小鬼说:“我说到做到,一定会帮你捡骨安葬,但是你也得说话算话,不然你知道我的本事。”
然后她带上了门,再看连一家的时候,眼神带着怜悯与悲哀。连父问道:“怎么样了,我父亲能治好吗?”
清欢说:“这些问题都不重要了,我需要你们跟我去一个地方。”
连家人不明所以,清欢又说:“想救连爷爷的话,只有这一个方法。我不想让里头那只鬼魂飞魄散,活人迁就着点死人吧,毕竟这是你们家欠他的。”
她是个心肠很软的姑娘,这一点一眼就能看出来。可是现在这个心肠柔软的姑娘在提到一个下半身瘫痪的痴呆老人时,却露出了厌恶的表情。
连忍不住去想爷爷究竟做了什么,会让清欢这样的人都如此不屑。
他低下头想了一会儿,半晌,叹了口气,道:“爸妈,听清欢的吧,她不会骗我们的。”
其实清欢在连家也住了快一个月了,这段时间里她对除了连爷爷之外的连家人都知之甚深,和连爷爷比起来,其他人简直可以称得上是基因突变了。
她把道袍脱了下来抱在怀里,说:“我们去H市。”
H市是很偏远的一个县级市,也是连家祖籍所在地。如今的连家可以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更是H市的好招牌。不过连家发迹后就搬到首都去了,留在H市的只有一个很老的宅子。就这么所老宅子,成天大门紧锁没有人出入,连爷爷雇了人看守,却不让人进去,更不许人靠近。连父接管家业后遵循父亲的叮嘱也一直这样做——他一直以为父亲会这样要求是因为他对老家十分眷恋。
可就现在的情况来看,肯定有什么他们都不知道的事情。
连爷爷的妻子去世的早,连父小时候基本上都是自己照顾自己,她也不知道三十多年前到地方发生了什么事,那会儿他还在读书,连家到他这一辈就他一个读书人,学习成绩好,自幼深受师长喜爱。那时候还是工头的连爷爷对他寄予了深厚的希望,所以高考完后连父就去深造了,接下来得到的就是连家一飞冲天的消息。
那时陪在连爷爷身边的只有他的妻子,也就是连的奶奶,可惜这位老人家很久以前就不在了,所以没有人知道那个时候到底有没有什么奇怪的事情发生。
明明是第一次来连家老宅,可清欢熟悉的仿佛在自家后山一样。连问她:“你怎么知道这里怎么走?你以前来过这儿?”
“没有。”清欢摇摇头,“那个傻子告诉我的。”
“傻子?”
“哦,就是缠着你爷爷的那只小鬼。”清欢皱着眉头在院子中央的一棵大槐树前面停下,看了眼这棵长得遮天蔽日,这么炎热的天气都让人感到阴凉的槐树,轻轻叹了口气,手指甲在树皮上轻轻一抠,大槐树立刻抖了一下叶子,树皮下竟然流出了殷红的鲜血。
那血鲜红中泛着黑气,散发着浓浓的臭味。
拿过早就准备好的镐头铁锨等工具,清欢把他们交给了连和他的父亲,然后将连母拉到一边,对父子俩说:“开始挖吧。”
“我也来……”
“伯母不可以,伯母身上没有流着连家人的血,你来挖的话会惹怒小鬼的。”
连不知道清欢要自己挖什么,所以每一下都很小心,可随着他越挖越深,槐树的枝干也抖动的越来越厉害,这奇怪的一幕让父子俩都停下了手头的动作去看。清欢站在一边喊着:“都什么时候了,你们能不能快点,一会儿到了正晌午你们是想出事吗?”
于是又挖了一个多小时,终于将槐树根挖了出来,这时候清欢叫了一声停,让他们父子俩上来,因为树坑里传来阵阵黑气,普通人如果吸了一口至少得病个大半年。她念了几句清心咒,把自己的道袍铺开,伸手下去,到树根的地方一点点地掏。过了好一会儿,才拿出一根已经泛黄的人骨。
找到了。
清欢松了口气,连却震惊不已:“这个是……”
“你们还不知道。”清欢看了他们一眼,“跪下来磕三个头。”
说话的同时她还在往外面取骨,一点一点将其拼成一个完整的人形,连与父亲依言磕了三个响头后清欢问他们:“你们真的想救连爷爷吗?”
“想。”
“那我还有一件事,不知道你们愿不愿意去办。”
“只要你能救我父亲,别说是一件事,就是千百件我也愿意办!”
清欢嘴角微微抽了一下:“严重了伯父,不需要的。不过这个要求可能有点强人所难了,你也可以看着情况答应。今天晚上咱们不会去了,你们父子俩得在这棵树下面守七天的灵,否则那个怨鬼不会轻易放过连爷爷。”
“到底是怎么回事?那个鬼到底是谁?跟我爷爷又有什么关系?”连完全搞不懂发生了什么,可是清欢什么也不说。
因为清欢不说,因此他又问了几遍,直到清欢叹了口气:“你真的很想知道吗?伯父伯母呢?”
“想!”
清欢又叹了一口气,她发现最近几天自己叹气的频率直线上升。这一点她跟师父不一样,师父总是恨不得自己知道的告诉所有人,可清欢却觉得,如果隐瞒某些东西可以让善良的人们过得更幸福的话,那又有什么不好呢?尤其是这种根本不应该轮到连来背负的罪孽,应该找真正的罪魁祸首才是。
有时候什么都不知道才是一种幸福呀。
她伸了个懒腰,“先这样吧,我肚子饿了,先吃饭,吃完饭我再告诉你们,这一切究竟是怎么回事。”
说着她又在白骨天灵盖处点了一根引魂香,然后默默念了几句往生经文——当然一如既往没有什么效果。
720 第七十七碗汤(六)
第七十七碗汤(六)
这个世界上什么最可怕?
每个人都有不一样的答案。有人害怕贫穷,有人害怕失败, 还有些人怕一只小小的虫子。
可清欢最怕的是贪婪。
她怕自己变得贪婪,更害怕这个世界上的人们变得贪婪。如果被这种东西咬住脖子,那就永远都不能再挣脱了。因为人心会被贪婪越撑越大、越撑越大。
大牛跟二虎是村子里一起长大的, 两个都死了爹妈,所以就相依为命的住在一起。今天东家吃两口,明天西家给碗饭, 日子就这样艰辛的一日一日过了下来。
可是二虎的脑子有点问题。他本来是个很聪明的孩子, 大家都说如果他有机会上学的话一定会是好学生。但他当然没有权利上学, 所以在小学毕业的时候精神恍惚摔进了水沟里, 醒过来脑子就坏了。
话说不清楚, 总是控制不住的流口水, 倒也有正常的时候, 但毕竟少,总之看起来就像个傻子,大家都习惯了叫他二虎,后来干脆就叫他二傻子。二虎性格温厚,也不在意大家怎么叫他, 每日仍然是乐乐呵呵的。
他是知足的人, 如果没有饭吃,野菜也可以很健康,如果没有新衣服穿,刚好可以省钱,如果能够有机会上学,就一定要好好学习——二虎是这样的人。
可大牛不是。
大牛是有野心的人。他羡慕有钱人,也嫉妒有钱人,甚至还恨他们。
凭什么人呱呱落地就能享受数不清的荣华富贵,他们出生却要为一碗饭东奔西跑,就这样还时常吃不饱?
本来生活已经够艰苦的了,偏偏相依为命的二虎还傻了。大牛没办法啊,只好肩负起了照顾这个家伙的责任,谁叫他们是朋友是兄弟呢?他们以前还对着月亮学电视里的人结拜,约好了以后谁有出息一定不忘记另外一个。
可是,大牛也只是个孩子,他也还没有长大,一时半会的照顾还可以,但谁能坚持个十几二十年都照顾这么个傻子?大牛也想生活呀,他也想好啊!
可是二虎越来越傻了,还总是惹麻烦,村里小孩要是拿石子丢他,他能把人家小孩从村东头撵到村西头,然后再一巴掌把人扇到沟里去。大牛已经数不清多少次赔罪了,一次两次三次,次数一多,他觉得很累。他们跟其他人不一样的,他苦口婆心地劝二虎,不要这样,不要还守手,也不要骂人,可二虎却每次都委屈地说:他们骂我,还打我。
说着手朝头上指,那里还真红了一块。大牛叹了口气:“就算是这样我们也不能打人的。”
“为、为什么?”
“因为那些孩子都有爹妈,我们要是打了他们,他们爹妈找到我们,我们就得挨打了。”
是的,他们生来卑微,和那些人相比是不一样的,他们连父母都没有,只能彼此相依偎,可这样的短暂交集有什么用呢?不过是两个怕冷又没有棉被的人蹲在地上瑟瑟发抖。
就这样日子一天一天过去,大牛到了年纪后就去工地上和水泥了,他非常刻苦也非常想改善自己现在的日子,可他什么都做不到。他没有学历没有家世到现在都还是孤家寡人,他什么都没有。
而且还有个没有血缘关系却偏偏要一直照顾的傻子。
直到有一天,他遇到了一个奇怪的人。
那个人站子啊他面前告诉他说,二虎的命格非常神奇,别看他现在傻兮兮的,可只要这福运一上来,早晚守得云见月明。画里画外都透露着二虎不简单的意思。大牛一开始是不信的,后来他随手买了一张彩票丢在了桌子上,二虎刮开后,大牛惊奇的发现他竟然中奖了!
诸如此类的事情不胜枚举,和倒霉透顶的大牛比起来,除了上不成初中以外任何事都能逢凶化吉的二虎,就成了让大牛嫉妒的存在。
其实如果日子一直这样过下去也没什么不好的,只不过没有人能想到,有一天在工地上大牛正开着搅拌机,却有一个人被绞了进去,等到发现的时候早跟水泥融为一体,都硬了。
工地不肯负责,工头也把错都推到了大牛身上,大牛的日子可真难过啊,他忍不住要想自己这么就在过这样的人生呢,命运这个东西就是这样的啊,他i应该认命才对。
就在大牛一筹莫展的时候,那个神秘的人又出现了,声音淡漠听不出男女,没有情绪浮动,声线一致。
却给了大牛一个好方法。
既然你的命不好,既然二虎的命好,那你夺过来也就是了。
神秘人给了大牛一张符,告诉了他用法。
大牛被蛊惑在睡梦中杀死了二虎,还将他的皮剥了下来,从此之后,他变成了那个姓连的人,而真正的连家人,早已死在了那个晚上,大牛残酷的一条围巾的蒙杀。
他夺走了二虎的姓名,夺走了二虎的身份,连自己的生辰八字都换掉了——说不后悔是不可能的,那毕竟是自己最喜欢的朋友,也是唯一的朋友。可在那之后次次逢凶化吉化险为夷的情况让大牛惊呆了,他再也不会感到心慌恐惧了,他甚至还期待再见到一个活的二虎,告诉他说,你看,我们有钱了。
但二虎死了,再也不会活过来。
大牛按照神秘人所说,将二虎的尸体埋在了大槐树下,槐树极阴,若将尸体埋在下面,那这具尸体的灵魂就会被困在这槐树方圆五步之内出不去。这么做无非是做了亏心事的人怕害死的人化作亡魂来报复自己编造出的故事罢了,可大牛信了。
他把二虎埋好后匆匆打理了其他事情,迅速去到了首都,开始了他堪称传奇的一生。
讲到这里清欢叹了口气:“剩下的不用我多说了吧,你们都明白的,这具尸体就是二虎,缠着连爷爷的也是二虎,当年他闷死二虎之前曾经不肯让二虎睡觉,二虎是个傻子,记得的东西有限,可傻子也知道好坏,所以他死后就算恨极了连爷爷,也仍然要玩这个很幼稚的游戏,叫不许睡。”
连不敢相信自己所听到的:“这、这这么可能呢?”
“不信的话你问问啊。”清欢说,“这有什么不可能的,人总是会变得不是吗?尤其是某些人,最终都会面目全非的。”
“你们家亏欠二虎的太多了,所以才让你们父子俩守灵,希望能借此去掉一些二虎的怨气,毕竟那样死去实在是太疼了啊,就算是魂体,也能看到被剥皮的自己。那种感觉……”清欢都无法想象。“总之暂时就先这样,其他的只能慢慢来,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二虎怨念极深,想要立刻消散是不可能的事情。”
她微微笑了一下,问连:“后悔问我了吗?”
如果他没问,她就不会说,这样的话就能维持一个虚假的平衡,至少连会过得快乐一点,他的父母也是。
在连家人的印象里,连爷爷应该是个很爱家很疼孩子的人,是的,面对自己的家人的时候,他的确是个好人。可之于二虎,他又是什么样的人呢,神秘人的引诱是一方面,可他自己才是最主要的原因。别人将刀子给了他,是他自己选择的杀人。
所以说什么驱鬼难是假的,清欢就是想让那个糟老头再吃点苦头,然后放二虎的灵魂去投胎。他这些年也没做过什么坏事,顶多就是压住连爷爷让他不能走路,其次就是撑眼皮不让睡觉——虽然说有几次想杀人,奈何都没有成功。
这就比较尴尬了。
二虎的尸骨被捡出来,连和父亲以连家人的身份为这个真正姓连却被偷走人生和性命的人守灵。清欢每日都会过来点燃一根引魂香,希望能够让二虎快些去投胎。这一世过得够不好的了,下辈子一定会得到好的回报的。
在乡下待了七天,七天后大槐树被砍伐掉,院子也推平了——大牛也好,二虎也好,他们谁都不会回到这个地方来,所以这里存在的意义又是什么呢?
回到首都后,清欢就发现二虎不见了,而连爷爷已经清醒过来,只是多年不走路,双腿的肌肉早已萎缩,整个人的精神也极其不好,看起来油尽灯枯的,似乎下一秒就能立刻死掉。
清欢没有怜悯他——谁去怜悯二虎呢?
大牛也没有多少时日好活了,他也会为他所做的付出代价,偷得这一世人生又有什么用,来生二虎只会比现在好,可他却不一样了,到时候他会是个什么东西都不知道,更别提是扬名立万了。
家财万贯,却不得花,这可能就是对大牛最可怕的诅咒了。他还没有来得及彻底享受一下自己的成功,就又被打落到了谷底。这一次他不会再爬起来,因为这里,是地狱。
连爷爷果然没能活多久,当天夜里就死了,连来找清欢的时候眼眶红红的,她见了问:“你怎么了?”
“我没事。”
这世界上每一分每一秒都有人会死去,可与此同时,也会有无数的新生命诞生,但连爷爷……他会变成什么样子,她真的是很想知道啊。
721 第七十七碗汤(七)
第七十七碗汤(七)
清欢没有安慰连,因为她觉得根本没什么好安慰的。连爷爷是死了, 可他比二虎多活了几十年呢,他欠二虎的也该还了,不然下辈子也别想好过。人人都在抱怨这一世有多难走, 可是如果不能再努力一点,再乐观一点,悲剧就不会离开。
知足太难了。
她跟连提出要离开, 连却把她留了下来, 让她等到事情解决了再走, 清欢这才想起来还有那对新婚夫妻的事。不过话说回来, 这都一个多月了吧, 那家人竟然没出事, 也没来找她?
怎么可能?明明……那天的婚礼上, 趴在新郎背上的女鬼已经濒临崩溃了,这么长的时间早就应该出事了才对。她想来想去觉得不对劲,于是主动请连帮忙,让她去那户人家走一遭,或者见一面也可以。
连对她很好, 这么点小请求根本不算什么, 恰好晚上有一场宴会,那家人会出席,于是连邀请了清欢,只不过清欢没有能参加宴会穿的衣服,她的破道袍给二虎裹了尸骨后,她自己是不嫌弃啦,但其他人都接受不了,所以早就不穿了。
脱下道袍穿上普通的衣服,清欢看起来也像个正常的女孩子了。干干净净,通透得很。她跟寻常的女孩子不一样,所以无法用一般的标准来衡量。对她来说,什么高跟鞋晚礼服……这都是啥?
听说儿子要带清欢去参加宴会,连母兴高采烈地带清欢去做头发挑衣服,清欢被她带着逛街逛到头昏眼花说不出话,两只眼睛都冒着金星,偏偏连母却意犹未尽,如果不是连及时出现将她拯救,她觉得自己不会死在抓鬼途中,也会死在这次逛街里。真可怕,明明是手无缚鸡之力的贵妇,竟然比她这个在山里长大能徒步几十里山路的人还有精力。
在住进连家之后,清欢才逐渐变得比较像个女孩子,在这之前她连内衣是什么都不知道,也没穿过,现在知道了也不怎么在乎,反正这胸平的跟后背差不多,衣服多穿两件就完全看不出来了,再加上她只到肩膀的发,也难怪刚出山的时候会被认为是长得很清秀少年。
但是这条裙子……
连的眼睛里充满赞叹,他看清欢的眼神一向很温柔,这一次也是如此,只不过和以前相比,多了些难以言喻的情感在里面。清欢不解七情六欲,也没当回事,连母却很了解儿子,知道他心底在想什么。他们是很开明的父母,不会因为清欢的不知世事瞧不起她,只觉得这姑娘聪明伶俐又有本事,还不失天真质朴,实在是招人喜欢得很,儿子对她动心也是很自然的。
清欢很适合穿白色,她皮肤白皙身段纤细,这条白色的公主裙露出了一双漂亮的腿,藕节般的胳膊水嫩诱人,眼睛亮晶晶的似乎有星星,衣服穿在她身上,完全衬托出了她美好的一面,跟初见时那个邋遢连饭都吃不上的小丫头可以说是天壤之别。
不过她好像有点别扭,下楼的时候扶着扶手小心翼翼,“这鞋跟太高了……我觉得我要摔倒了!”
“小心点。”连上前一步托住她的小手,很绅士地将她领下楼来,然后赞美道,“你今天很漂亮。”
“会不会说话啊儿子,难道平时就不漂亮?”连母白了自家傻儿子一眼,取过一条钻石项链给清欢戴上,然后满意地点点头,非常佩服自己的眼光:“我就说这条裙子适合你,真好看,小姑娘家家的就应该多多打扮吧,女孩子要富养,总在山上可不行。”
清欢第一次打扮的这么隆重竟然是抓鬼去的,她低头看了眼至少有十公分高的鞋子,为难道:“这样我跑不快……”
“你不用跑,我可以背着你去抓。”
啊……这么温柔动听的话,哪个女孩子能招架得住啊?清欢脸红了一下,她当然也有一颗少女心,连长得好看对她也好,真的是无可挑剔,她动凡心也是理所当然的吧?而且他们师门也没有要求说不能结婚,只不过……清欢想到自己的命格,还是望而却步。师父说过,她命中注定孤独终老,唯一能相伴的就是这条驱鬼之路,她是只能和鬼物相伴的人。
所以即使感受到了连对自己的好感,清欢也始终注意保持着距离。她干笑了一声:“那可不行,这种事很危险的,我自己来就可以。”
连笑了一笑没有说话,牵起她的手——清欢吓得连忙甩开,他俊秀的面容微微一怔,没有生气,只是有几分失落,清欢想解释又不知从何说起,还是连母笑呵呵的打了圆场:“好了好了时间不早了你们该出门了,万事小心,安全为上记住了吗?”
后面这一句是对着清欢叮咛的,小姑娘在家里住了有些日子了,连母对清欢已经很了解,知道这姑娘为了救人救鬼什么都敢干,说白了就是责任心太重,又将自己的生命看得太轻,清欢自己也总说身为修道之人这些是宿命,可连母却觉得,人都要学会爱惜自己,他人的生命的确很珍贵值得拯救,可自己的生命难道就不值钱了吗?
小姑娘还喜欢把命运挂嘴边,连母早就想说她了,十几岁的孩子,成日老气横秋的,真不知道她师父是什么样的王八蛋,教出来的孩子这么好,又这么叫人心疼。
远在千里之外的某个老头正蹲在河堤上抽旱烟顺便跟几个同龄老太太吹牛逼,这时候突然打了个大喷嚏,连着三个。
连今天穿了一身白西装,清欢心想白马王子也不过如此了。她有几分心动,又有几分遗憾,师父年轻时据说也是英俊潇洒的一枚大好青年,听说还遇到过喜欢的人,也在一起了,但结局却并不美好。这条路上实在是容不得有爱人的存在,时间长了,爱人便会离你而去,即使不离去,也会在日复一日的危险中失了性命。
连的到来让宴会的主人受宠若惊,他事先就知道这位先生不太喜欢这种人多的地方,但这次竟然亲自来了还携带了女伴,真是让人惊喜。他问候过连,却在看到清欢的脸时露出了震惊的表情。
清欢被他这表情看得往后一退,吓了一跳。
这人有病吧。
“你、你是——”宴会主人激动不已,上前一步竟然是想握住清欢的手,被连一把挡住。
看到连不悦的眼神,宴会主人才意识到自己冲动下的无礼举动,不过这会儿他已经不知道说什么好了,内心的狂喜让他心中泛起千层波涛:“那个、那个,这位小姐,麻烦您在这里不要动,千万不要动!我去去就来!去去就来!”
说完也不等人回答,撒腿就跑,活像后头有什么东西追他一样。
清欢看着他的背影,眨了眨眼,问:“你们山下的人都好奇怪,看到我跟看到鬼一样。”
连被她的形容逗笑了:“这人平时不这样的,很稳重的一位先生。”
稳重?
对此清欢不予置评,她转了转眼珠,“我看见他们了!诶???”奇怪……
“怎么了?”顺着她的视线望过去,连也看到了那对刚结婚不久的新婚夫妻,他们非常亲密,一直十指紧扣,男人将蛋糕喂入妻子口中,女人露出幸福的笑,悄悄在他唇上亲了一下,两人笑在了一起,周围散发着粉红甜蜜的味道。
看着都让人感到快乐。
如果有一天,他也能跟这个男人一样结婚的话,肯定会对自己的妻子很好很好的。想到这里,连不由自主地看向清欢,面对这么一副动人的画面,清欢却没有丝毫感触,她的眼神很奇怪,奇怪的像是在看什么诡异的东西。“清欢?”
“好奇怪啊,新郎背上的那个女鬼没有了。”
“这不好吗?兴许是被驱走了?”
“不可能,她的怨气那么重,导致她死后化作怨灵,那天你在教堂里也看到了,这个男人一家都被压制的死死的,怎么可能会消失?而且如果是被驱走的话肯定会留有痕迹,但我感受不到任何气息。”
“等等——”连看她往那两人走去,赶紧将人拦住:“你做什么去?”
“我去问问啊。”理所当然的回答。
连:“……”他就知道,这姑娘总是在聪明的同时透出些傻气来,“你就这样去问,不怕人家打你?”
“不怕,他们打不过我。”山里最凶狠的野兽看到她都要逃,更何况是人。
连:“……”他很不优雅地抹了把脸,“不如这样,我们想别的办法,你直接上去问的话,他们什么都不会说的。”
“为什么?我是想帮忙啊?”清欢觉得无法理解,她又不是坏人,她是来帮忙的啊。
722 第七十七碗汤(八)
第七十七碗汤(八)
“他说的没错,你直接过去问,人家什么都不会跟你说的。”
清欢一回头, 发现是那天穿黑衬衫的青年, 此刻他手上拿着一杯红酒, 笑吟吟地看他, 一双邪气的桃花眼随时随地都散发着魅力, 这不是错觉, 他真的在勾引她。
所以她很自然地往连身后躲去, 不知道为什么,眼前这人给她一种很危险的感觉,总之就是不想接近, 也许是对方身上的气息和她不和吧。连就不一样了,温暖柔和, 令人如沐春风,这两个相比较, 正常人都知道怎么选。
可有的时候坏男人才最有魅力, 看着清欢离自己远远的,男人叹了口气:“小姑娘, 我又不会吃了你, 你离我那么远做什么?”
清欢对他做了个鬼脸:“你往后我就往前。”
连淡淡地道:“真是令人惊讶,你竟然也会出现在这种小宴会上。”
“世事难料啊,我本来没打算来的。”黑衬衫男人摊了摊手,“可惜有人给我的养父母打了个电话说看到一个姑娘可能是他们失散多年的女儿,我离这里最近,所以立刻就过来了。”
清欢好想说这种解释好清新脱俗啊,她真是第一次听到呢。结果下一秒黑衬衫男人就对她笑了:“果然,上次见面我就觉得像,可惜当时你穿得太邋遢,看不大清楚脸,现在洗干净了,果然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
所以说????
连也懵了,“你到底在说什么?”
“我不是段家亲生的儿子而是领养的,这一点你知道吧?”黑衬衫喝了口红酒,似乎很不满意这酒的味道,“我的养父母本来有个女儿,可是因为某些原因丢了,所以他们才领养了我。但这些年来他们一直没有放弃寻找她,喏,就是你身边这个小姑娘。要是没记错,你应该刚好满十八岁不久吧?”
这倒是,但……“师父才不会做拐卖小孩的事,他是从人贩子手里把我救走的!”老头不好归不好,清欢容不得别人诋毁一点,“你不要那么阴阳怪气的说话,听着很欠打。”
黑衬衫很遗憾地叹了口气:“你应该叫我一声哥哥才对。”
“我才不要。”
就在这时,宴会的主人领着一对气质出众的中年夫妻过来了,那贵妇人一看到清欢就落了眼泪:“是我的女儿,老段,这肯定是我们的女儿啊!”
清欢被她抱了个满怀挣脱不开差点被捂死,这狗血又戏剧化的神展开让她接受不了:“等等,这位女士……”
“什么女士!叫妈妈!”
中年男人也满脸喜悦,只是他是个性格内敛的人,只是笑,没有像妻子那般激动,只有他自己知道心里高兴成什么样子,要是可以他现在都已经上天了。丢失十几年的小宝贝终于找了回来,他简直想要立刻告诉所有人!
这对夫妻就连怀疑都不怀疑的?连看了下段家夫妇,又看了眼清欢,没话说了——她跟段夫人长得太像了,偏偏眉眼间又有段先生的影子,叫人看了就觉得有血缘关系。可是接触到清欢求救的眼神连立刻心软道:“段伯父,段伯母,事情还没确定,清欢不一定就是你们的女儿——”
话没说完就被段夫人打断:“咱们两家关系这么好,可是女儿丢掉的这件事你们都不知道,不可能有人专门来骗我,今天这场宴会是老陈办的,他跟段家合作这么多年,不可能骗我们,她跟我长得那么像,怎么可能不是我的女儿呢?”
清欢奋力终于从段夫人的怀抱逃出来,见她又想抱,吓得立刻抓紧了连的衣角:“你别过来!我根本不认识你,你认错人啦!”
“怎么会?”段夫人立刻泫然欲泣,“你这孩子……你不想要爸爸妈妈了吗?妈妈知道这些年你受苦了,我们一直都在找你……”
清欢被她悲伤的眼神弄得难受极了,她又想去安慰,又怕被认错,而且都这些年了,她真的不觉得当个孤儿有什么值得自卑或者不好的。师父含辛茹苦把她养大,虽然臭不要脸又不着调,可他是无可替代的。“你看我一眼就说我是你女儿,我觉得你真的有可能认错人了……”
“要不这样吧。”黑衬衫提出一个方案,“做个亲子鉴定不就知道了?”
这倒是个好方法,可是……清欢哎呀一声,“我忘了今天来做什么的了!”这些都是小事可以待会儿再说,可是那对小夫妻……诶,那对小夫妻呢?!眼角余光似乎看到他们出了客厅,清欢连忙拔腿追了上去,顺便逃离这令人尴尬的场景,“我先走了,回见!”
连对段家夫妇鞠了一躬,“不好意思,伯父伯母我会联系你们的。”
黑衬衫笑出声:“爸妈,你们不要急,妹妹找到了就是好事,我跟上去看看,绝对不会把人弄丢的,倒是爸,你得控制一下妈,你看小姑娘给吓的。”
说完也跟了上去,留下段家夫妇焦急又喜悦,害怕又不安,生怕清欢这一走就再也见不着了。
清欢还以为那对小夫妻出了客厅是要出事,既然这么长时间都平安,那就说明他们命中注定要被救,都这样了,今天要是眼睁睁看着他们死,清欢会觉得自己有愧师门。可她拔腿追出来后,那对小夫妻藏在了花园里,开始发出一些奇怪的声音。
“不要、不要……”
“好疼啊……你不要咬我嘛……”
然后是男人粗喘的声音,“老婆,老婆我想吃你……”
清欢瞪大了眼,怎么回事?这人难道是被女鬼附身想吃人了?一般的恶鬼是不吃人的,只有真正堕落无法回头的鬼才会为了力量吃人肉,因为只有这样它们才能变强,才能继续存活下去。
但那天见到的女鬼虽然厉害,也不至于在短短一个月内凶到这个地步啊?
不管怎样,先救人再说。可她刚起身要冲过去,后头就伸来一双手臂,一只揽住她的腰,一只捂住她的嘴,灼热的气息在她耳畔化作密语:“别过去打扰他们。”
是黑衬衫。清欢瞪大眼开始挣扎,可她今天穿的裙子很容易走光,所以动作幅度不敢太大,再加上不方便的鞋子……
连慢了一步,又不好意思出声打扰,便掰开黑衬衫的手将清欢抢回来,在她耳边轻声道:“没关系的,不要吵到他们。”
“???他都要吃人了……”救人要紧哪!
结果两个男人听到她这句话都愣了,半晌忍笑忍的很辛苦,清欢羞恼交加,“有什么好笑的,你们不救人总不能不让我救吧!”
“小丫头,当然不能让你救,能救他们的只有对方。”
黑衬衫的话说的糊里糊涂的,清欢满脑子雾水,黑衬衫便拉她,被连挡住:“你做什么?”
“难道你想让她当一辈子的小姑娘?”黑衬衫带着几分嘲弄问。
连愣了一下,清欢就被他拎走了,三人走了几步换了个角度,这里可以看得很清楚小夫妻俩在做什么,清欢瞪大眼傻乎乎地看了好一会儿才明白所谓的吃人并不是真的吃人,她一边脸红一边听小夫妻之间的情话,好一会儿憋的脸通红,黑衬衫正准备笑她两句,结果却被她踹了一脚:“大变态!”
说完起身就要跑,跑了两步发现自己忘了什么,连忙又回来拉起连,带着他一起走了,只剩下黑衬衫一人津津有味的看完了全程。
离开啪啪啪现场的清欢脸红,连也脸红,他就是脸皮薄,不信你看那个姓段的,不仅不害羞还看得意犹未尽,和他比起来连简直如同天使一般。
“他们怎么这样啊,我还以为是被附身了……”清欢嘀咕着。
连清了清嗓子不知道该怎么说,大概是……情难自已?如果他能娶她当妻子的话,也许也会这样的。因为心动来的强烈,哪里还会在意什么地点呢。“你刚才去看了,他们两个有问题吗?”
清欢立刻被转移了话题,每当提到她的职业时,她都是很专业的。“没有,就是没有才奇怪啊。那女鬼去了哪儿?”
“会不会是良心发现不打算缠着他们了?”
“不可能。”清欢想都没想的就否认了,“只要成了鬼,甭管它生前多么善良宽容胆小懦弱,都会被那口怨气逼成怪物。那只女鬼看起来跟了新郎有段时间了,不可能突然消失。”
“那也许是被驱逐了?”
“不会吧?”清欢觉得不太可能,“那家人一点都不相信我说的话,会去找别人驱鬼吗?”她问的很认真,可连的表情让她瞬间明白了他的意思,“你是说他们觉得我不专业所以干脆不联系我找别人了?”
啊如果是这样那她好气啊!这简直是歧视!
723 第七十七碗汤(九)
第七十七碗汤(九)
看清欢一副气鼓鼓的样子, 连的眼神变得十分柔和,他完全将清欢当作一个小姑娘在看, 于是忍不住伸手摸了摸她的头说:“但我知道你是很厉害的。”
他语气温柔又满是鼓励,实在是太容易让人脸红了, 清欢想躲开又没舍得躲, “那我该怎么办?”
“我也不知道, 但是船到桥头自然直,总能想到办法的。”
清欢想了想, 又回头朝那对小夫妻的方向看了一眼, 她的眼神微微有些沉下,觉得肯定有哪里不对劲,只不过她暂时看不出来罢了。那小夫妻……只要想到这两个人, 清欢心底因连生出的喜悦与羞涩便瞬间消失的一干二净。
她从来没有忘记过自己的责任,这是她自己选择的道路, 她永远都不会后悔。即便路程中因此要错过一些,有一些遗憾,那也是在所难免的事情, 谁能保证自己的一生都能心想事成呢。
连很好, 可他越好, 她越是不能靠近。
正在她胡思乱想的时候,那边的男人突然发出了奇怪的声音,这绝不是因为快乐,清欢敏锐的眯起眼睛,是鬼气。那个女鬼果然没有离开,她无比庆幸自己还留在这里,否则刚才要是走了可就错过了。
连没来得及说话,小姑娘已经飞奔着离开了。他怕她有危险,赶紧追上去,结果两人都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
那两人仍然在抵死缠绵,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面上都是快乐欢喜的表情,可男人眼神迷离,完全没有注意到他的妻子身上浮现出了另外一个影子,那个影子血肉模糊,正咬着他的脖颈饮着鲜血。他的快乐来自于性,这都是假的,只有痛楚是真的,当快乐与痛苦交织在一起,就让他发出了先前那种诡异的声音。
缠绕在两人身边的淡淡黑气给人一种非常不好的感觉,女鬼注意到了他们,对着清欢龇牙咧嘴的威胁,清欢往后退了一步,不是因为害怕,而是和那天比起来,女鬼的力量强了很多,她竟然都能附身了,而且还能做到完全掩盖气息。如果不是因为这种运动导致她现行被自己察觉,她根本不会知道。
“那个是……”
听到连不敢置信的声音,清欢看到了他脸上震惊的表情,这才意识到,不仅女鬼变强了,甚至普通人都能看到她了。这得多么强大的力量?恶鬼之所以能杀死人,就是因为它们的力量强大到一个程度,就可以随心所欲的制造幻境,从而利用人心的弱点杀死想杀的人,可真正能显行的太少了,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人明明死于恶鬼之手,医学解剖的结果却都完全正常找不出毛病。
可这只女鬼怎么会变得这么厉害?清欢掌心的天雷印都隐隐发疼,她遇到的怨鬼越是强大,掌心的天雷印就越是灼热,如今灼热的程度让她知道,这绝对不是好解决的东西。
她不假思索地伸手朝女鬼抓去,女鬼冷笑了一声,诡异阴森的笑让连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清欢却丝毫不惧,她掌心的天雷印是十八岁过后逐渐长出来的,和她是一体,根本不惧鬼物。果然,当她的掌心碰到女鬼的时候,那森森的鬼爪立刻冒出一阵腥臭难闻的黑烟,女怪嚎叫着离开了女人的身体,清欢看了下自己的手心,又烫又疼。“恶灵退散!”
结出手印打过去,女鬼见识到了她的厉害,这一下并不敢硬接,而是怨毒地看了清欢一眼,便迅速化作一团黑气消散了。
俗话说得好,穷寇莫追,而且今天她准备的不够充分,很多东西都没带,说白了还是这身衣服碍事。清欢转过身,连已经将那对小夫妻扶了起来,并用外套将他们的身体掩盖住。
女鬼离了女人的身体,才看得出来女人根本不复初见时那般红光满面幸福美满,被鬼物附身怎么可能如常人一般呢,且不说别的危害,便只是精气都要被吸走的。她现在形销骨立,整个人都似是老了几十岁。
男人更是憔悴,他眼圈发黑印堂发青,看起来不像是人倒像是僵尸,要是手头有符清欢第一时间就先贴张试试看能不能镇住。她把连拉开:“你别靠近他们,他们身上不干净,免得脏到你。”
晦气这种东西看不见摸不着,但却是真实存在的,连要是跟他们接触久了,只怕不出点事也要大病一场。
“你也要小心。”
“没关系的。”他关心自己,清欢感到心中一阵甜蜜,但她很快克制住了。“我跟你不一样。”
是的,他们不一样。
他出自幸福的家庭,过着普通人的生活,但她……她是不一样的,她和这世上的所有人都不一样,师父说过,天师这一行本来也不是都必须孤独终老,可无论是哪一代天师,他们最后的结局都大同小异。因为他们永远保护不了心爱的人,因此这一行最好无亲无故无牵无挂,这样,便可不受任何鬼物威胁。
连这样的人,应该很幸福很快乐的生活,每天都充满阳光,而不是跟她在一起,不是鬼就是怪,日日夜夜,连个好觉都不能睡。
没有人能受得了这样的日子。
可这样的生活,总得有人过啊,这世间才能太平。如果没有人去做的话,又要怎么办呢?
天师们被人们排斥,他们被称为怪物,神经病,一生默默无闻,有些甚至不得善终。可这样的人如果不存在的话,这个世界要怎么办呢。谁来拯救活人,谁来为怨鬼伸冤?
清欢咬破手指在小夫妻两人的脑门上画了个符,又念了两句清心咒,两人慢慢醒过来,却都是一副半死不活的样子。清欢直接问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为什么有个女鬼一直跟着你?你到底做过什么?”
男人呆呆地看着她,眼神仍然是迷离的,还没有完全清醒。清欢叹了口气,看向连,他也皱着眉,这时候突然传来黑衬衫的声音:“啧,我是说小丫头总得长大,可你也不能带她来现场观摩这么久吧?”
清欢心想你也有脸说,刚才我跟连走的时候你看得眼睛都不眨一下的。不过……“你为什么会在这里?”那刚才出事的时候怎么不在?
“再好看也看腻了,过去接了个电话,回来想接着欣赏来着,谁知道你们俩都回来了。”
真是太不要脸了。
清欢第一次见到这样的人,无话可说。连早习惯了黑衬衫的说话方式,但清欢在这里,干干净净的小姑娘听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可不行。“段,注意你的措辞,她还小。”
段的视线从清欢带着婴儿肥的小脸下滑到她胸口,半晌点头:“是挺小的。”
好想打他哦!想给他贴张痒痒符,让他脱掉衣服抱着雕塑蹭七八个小时。清欢忍住自己蠢蠢欲动的手,对着段翻了个大白眼:“你这个真讨厌。”
小丫头连讨厌一个人都要光明正大的说出来,连跟段都笑了,清欢恼怒地不理他们,转身又问那对小夫妻:“你们听没听到我说话啊?还不说实话,你们不要命了?”
段懒懒地说:“他们才不会告诉你,那可是个大丑闻,传出去怎么能行?”
“啊?”清欢眼睛一亮。“你知道?”
“我知道啊。”段耸肩,“没有什么是我不知道的。”事实上他在婚礼那天就很好奇了,然后就顺便查了一下,因此对于这个男人的现状可是一点都不同情。“这种人救他干什么,让女鬼索命不是刚好。”
“你怎么能这么说?”清欢不满地道,“就算他该死,女鬼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她已经不是活着的那个人了,就算她真的报了仇,她也无法控制自己的杀戮之心,她只会继续杀人,根本不会停手。所以这个人不管该不该死,都要制止女鬼。”更何况,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女鬼的力量简直可以说是突飞猛进,如果不早点制止,肯定会出大事。
除了吃人,还有什么能让怨鬼的力量增强的这么快?
段被她堵了一句并不生气:“那你想不想知道为什么?”
“你会告诉我吗?”
“当然,只要你叫声哥哥,我什么都告诉你。”
清欢皱眉:“我不是说了你们认错人了吗,我不是你家的人。”
“这个等做完亲子鉴定就知道了,但现在我就是先认你这个妹妹,你叫不叫?”段好整以暇地说,“我先说在前头,如果你不叫,我是不会告诉你的,等你自己去查至少也得好几天,那个时候……恐怕得死更多人了吧?这段时间一直有奇怪的连环命案发生,你还想再多发生几起吗?”
他精准地抓住了清欢的弱点。
724 第七十七碗汤(十)
第七十七碗汤(十)
“人命关天, 你就不要逗她了。”连微微皱眉。
“哥哥。”
清欢清清脆脆叫了一句,也没什么不好意思的, 叫个哥哥而已,又不掉块肉。“现在你能告诉我了吧?”
段笑呵呵地道:“当然。”
他看了看那对还有点迷糊的夫妻, 露出了带着嘲弄的笑容:“丁家的小少爷自小长得好, 脑子又聪明, 可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得知他结婚的时候我还很惊讶,这小子爱玩是众所周知的, 谁知道有一天他也能定下心来要成家了呢?看他跟未婚妻相处的方式, 这是真爱没得跑了。”
清欢睁着大大的眼睛听他讲。
“刚才那个……就是你说的女鬼之类的生物吧,到底是谁我也不清楚,因为丁毅这小子玩弄过的女孩子多如过江之鲫, 数也数不清。”
“玩弄感情?”清欢想了想,“像是的。那个女鬼一直趴在他背上, 结婚那天还跟着他一起敬酒呢。”
“这就是了,丁毅最会说些甜言蜜语,女孩子都吃他这一套, 再加上他大方又舍得花钱, 可以说是泡什么妞儿都手到擒来。”
清欢不喜欢他语气中说女孩子的语气。“你的意思是, 那些女孩都喜欢他的钱咯?”
“不全是,但很大一部分是。”段诚实地摊手,“这我可没乱说,你要是不信,我那还有一大堆资料可以给你看看,里头都是丁毅的猎艳史,就怕你看了之后头大,因为实在是太多了。”
清欢努力回想了一番:“那个女鬼……血肉模糊的,看不清楚本来长什么样子了,而且她很凶,穿着一条红裙子,头发很长,虽然是恶鬼,但附在丁毅妻子身上的时候非常温柔,刚才你们也都看到了不是吗?”
“说起来,丁毅追过的女孩不胜枚举,对他付出真心的人也不少,但有一个还是挺特别的。”
有多特别呢?
就说丁毅这人吧,含着金汤匙出生,家里七代单传就得了他这一个独苗苗,简直要把他惯上天去了。不管他闯了什么祸,家里都给他擦屁股。结果这小子有段时间觉得用钱追女孩很无聊,竟然也想去寻找真爱。就偷偷到隔壁市去,装成一个落魄辍学的青年找了份快餐店员工的活,然后很快就和一个女同事谈起了恋爱。
女孩子刚刚高三,虽然学业繁忙,但为了减轻家里负担,高二暑假就出来找了份工作打工,结果恰好跟丁毅认识了。丁毅嘴甜长得又好看,再加上惯会摸清女孩子的想法,很快女孩子就沦陷了。虽然知道这个人无父无母也没有学历,但她一点都不在意。丁毅也觉得这姑娘好,两人着实是过了一段甜甜蜜蜜的日子。
可惜,这样清贫的生活,对丁毅来说,偶尔为之是情趣,可一辈子都这样过他才不乐意。女孩子是很漂亮,可不过是小家碧玉,是他山珍海味吃过了之后的清粥小菜,换换口味是心血来潮,一直吃怎么能行?
所以他很快就厌倦了。
他不告而别,女孩子不知道去哪里找他,偏偏这个时候发现自己怀孕了,他们偷尝了禁果,对女孩来说把身体交给心爱的人是非常神圣的,可她在丁毅的花言巧语下,什么戴着套不舒服,想跟她做最亲密的接触……之类的话,根本没有想过做安全措施。结果丁毅消失后,她才发现自己怀孕了。
这个时候她已经高三下学期了,马上面临高考,全家的希望都寄托在她身上,但她已经回不去了。
十七岁的女孩子,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明白,也没有人来告诉她应该怎样做。她不敢面对老师同学们的目光,更不敢回家后看见父母殷切期盼的眼神。她只能选择逃避。她想去打胎,可是她根本不敢去医院,又没有门路找黑诊所,然后某次偶然的机会,她看到商业报纸上一张群英荟萃的照片,英俊的青年那么眼熟。
她费劲千辛万苦,欺骗了父母,跟学校请了假,满怀希望地去找他。可丁毅不耐烦地告诉她那只是个游戏,现在他们玩完了,并且嘲笑她贪慕虚荣,不知道肚子里揣着谁的种也敢来赖着他。
女孩被赶走,她不敢回家,她万念俱灰,她觉得没了希望,所以她偷偷混进了丁毅家的公司,从顶楼跳了下去。
那个时候她穿着丁毅给她买的一条红裙子。丁毅那会儿一毛钱都没带,这条裙子是他一个月的工资。漂亮的青年顶着满头大汗在烈日下双手将打着蝴蝶结的礼盒递给女孩的时候,她的心跳的极快。
最后也是这条裙子陪伴她结束这段关系。
她跳下去的时候正是丁毅开车下班的时候,就在他面前,她摔的血肉模糊,眼睛却睁着,她肚子里还鲜活的孩子,也因此成了一滩烂肉。
她死了。
从那以后丁毅日日夜夜开始做噩梦,他开始改变,颓废、酗酒、赛车……什么样危险的事情都敢干,直到他遇到现在的妻子,也就是他的真爱。
年少轻狂的时候过去了,他不再是随意玩弄感情的青年了,他变得成熟,并且为了心爱的未婚妻开始改变自己。多么美好啊,已经过去很多年了,谁都不记得那件事了,他被爱情滋润的非常幸福,他觉得自己终于可以重新开始了。
他忘了曾经说过的海誓山盟,他最喜欢背起女孩,开玩笑说自己背了整个世界,一辈子都不想放下。他还说过要跟她结婚,跟她生很多宝宝。他跟太多人,说过太多的甜言蜜语,谎言已经成为了他的习惯,可傻女孩当了真。
所以她死后也要缠着他,看着他因为自己做噩梦,因为自己做那些疯狂的事,她以为他意识到他爱的人还是自己,可这个时候他却说他找到了真爱,还要和那个女人结婚!
她唯一能做的就是不顾一切的变强,然后附身于那个女人,偷来这一点点的温存。
可清欢却横插一脚挡住了她,这让她内心的怨毒逐渐发酵,让她崩溃,让她想要不顾一切的吃更多的人肉。
那个人说了,只要吃人,吃人就能维持她的存在,就能加强自己的力量。到时候她可以幻化出最美的自己,他就会发现,最值得他爱的只有她!
得知了事情的真相,清欢也好,连也好,两人的表情都不怎么好看,只有段不在意:“要我说这也是他自作自受,什么错都能用年少轻狂来解释的话,那我当初就把看不顺眼的人砍死好了,反正我年纪小,犯错是应该的。”
清欢看着那个男人,他长得真的很好看,气质也很好,那天在教堂里,她看到他的成熟稳重,以及对妻子的尊重与温柔。可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很多年前曾经伤害过那么多颗年轻稚嫩的心,改变过很多人的一生。
“……那个女孩儿,叫什么名字啊?”
“颜小小。”段又看了丁毅一眼,“那女孩很优秀,是师长心中的好孩子,同学眼里的优秀干部,都说以她的成绩,考最好的大学都绰绰有余。”
因为是丁毅泡过的女孩子里最出色家世也最普通的,所以段对颜小小的印象很深。他记忆力非常好,基本上看过一遍就能记住,可他真没想到世界上会有鬼。说来惭愧,他一直以为清欢是个小骗子,之所以对她另眼相待,不过是因为她长得跟养母极为相似。
那又怎样呢,颜小小早就死了,现在变作了恶鬼,要跟丁毅寻仇了。
这么多年都那么弱小,只能依附在丁毅的背上,为什么就这么短短时间内,突然变得如此强大?肯定有什么事情是她不知道的,可是,是什么呢?
清欢蹲下去,丁毅的眼神已经逐渐变得清明,她问:“颜小小的父母是做什么的你还记得吗?”
听到颜小小的名字,丁毅的表情变得极其微妙,他眼神躲闪,“我不知道。”
看起来,他不愿意分享当年的事情给清欢知道。想也是,丁毅好面子,那些过去的错误对他而言是污点是耻辱,他恨不得将颜小小忘记个一干二净,当年追颜小小也不过是看上她单纯漂亮,得到了身子就不在意别的了,哪里会关心颜小小的家庭情况。
清欢觉得这人简直无药可救。他愧对颜小小是事实,这都什么情况了,还想藏着掖着。“你是不是真的不要命了?颜小小现在缠着你,你不全家死绝,她不可能放过你的。”
丁毅脸色惨白:“你在胡说什么,这世界上怎么可能有鬼……”
还嘴硬,清欢才不信这些年颜小小会不刷存在感,丁毅不过是咬牙撑着罢了。她拍拍手,“那好啊,既然你不说实话,那我也不管这闲事了,你就等颜小小回来,让她再上你老婆的身跟你做运动吧!”
段扑哧一声笑出来,连也微微带了笑意,清欢恼怒:“你们笑啥!有啥好笑的!”
725 第七十七碗汤(十一)
第七十七碗汤(十一)
丁毅怕的要死却仍然不肯说实话,清欢真是不懂他在想什么, 难道是担心自己在新婚妻子心中的形象没了?可拉倒吧, 他做出那样的事情,早就该想到有这一天了。
真的以为做了坏事,造了口业, 没有人知道吗?天看着,地听着,世间万物都知道你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 报应总是会来的,不过是早晚的问题。
她见丁毅无论如何也不肯说, 心中也不想再与他纠缠:“既然这样,你就自己解决吧。”
说完转身就走,连与段也都跟了上来, 丁毅呆呆地坐在原地,他看着自己怀里的妻子, 半人半鬼骨瘦如柴,哪里还有人的模样,心知一切都是自己的错, 他造的孽, 为何要报应到她身上呢?“等、等等……等等!求求你帮帮我们!”
清欢停住脚步:“你现在肯说了?”
“我真的记不大清楚了……我从来没有关心过颜小小的家庭状况……那些嘘寒问暖,不过是习惯使然。”他深深呼吸了一口气。“事到如今,我只能勉强想起她父母是很普通的打工族,可到底是做什么的我不知道。”
“那他们家的住址呢?如果你不记得的话,告诉我你们当初打工的那家快餐店也行。这是你人生第一次做这么普通的工作,应该印象很深吧?”
清欢的眼睛是干净的,可此刻又充满了压迫感,似乎丁毅只要说一句假话她都能听出来。丁毅此时也真是怕了,他怕妻子出事,更怕自己会死。没有人不怕死,尤其是做过亏心事的人。“地址是……”
“这个给你。”清欢从晚宴包里取出自己以防万一准备的避鬼符,“只要带着它,颜小小就进不了你的身,但是你要记住,绝对绝对不能将它取下,怎么都不能。至于你的妻子,你随时和她在一起就可以了。”
“那、那你什么时候帮我驱鬼?”
清欢看着丁毅的脸,他的眼中,有对死亡的恐惧,有对过去的排斥,还有对鬼魂的怨恨,唯独没有对颜小小的愧疚。你看,谁说他变好了?他根本就没有变好,直到现在他也没有意识到他曾经怎样的伤害过一个人。她实在是太不喜欢丁毅了,哼了一声道。“那谁知道,看我找不找的着人了。”
她不想让已经变成怨鬼的颜小小魂飞魄散,那太残忍了,这个女孩子生前没有做过任何坏事,不应该得到这样的结果。可她死后化作怨鬼,吃了人也是不争的事实。应该得到救赎,也应该受到惩罚。所以如果能够让颜小小解脱再好不过,可从丁毅身上着手很明显是不可能的,这人一点愧疚都没有,唯一的希望就在颜小小的父母身上了。
听说清欢要去隔壁市找颜小小的父母,连跟段都要随着一起来,清欢却拒绝了,她不想把无辜的人牵扯进这样的事情里去,普通人就应该过正常的日子,还是不要跟她在一起好。
但是她忘记了,丁毅不一定会听自己的话。这个人见她态度不热切,根本不将她说的记在心上。不仅没有乖乖地呆在家里,还找了人来收鬼!
可那些人怎么能收服颜小小?这世上真正的天师手指头都能数得过来,大部分驱邪的都是招摇撞骗混饭吃,根本没有真本事,丁毅找来的这些人不过是给颜小小当了晚餐,啃的尸骨无存!
清欢回来的时候早闹大了,丁毅跟他老婆已经失踪三天了,她气得不知该说什么好,真是作死老天都拦不住,她能怎么办?
查遍了整个城,根据那张避鬼符——清欢真不知道自己该不该高兴,至少丁毅一直把避鬼符带在身上?否则颜小小早把他吃了!这人真是生怕自己死的不够快。
她赶到了颜小小的藏身之处,正是丁毅家多年前一直使用的那栋办公大厦,不过这些年下来已经荒废了,因为有闹鬼的传说,这里很多年没人来过。白惨惨的月光下,整栋大厦都显现出一种诡异的黑色来,大大张开的破碎玻璃门如同一张腥臭的嘴,叫嚣着等待着猎物的进入。
这种地方,光是站着都觉得冰冷刺骨,那些骗子竟然也有胆子进来。
她叹了口气,这时候传来汽车声,刺眼的车灯让她忍不住捂住眼睛,然后震惊地看着从车上下来的两个男人:“……你们?!”
“你还没回家,爸妈等着你,我不能让你只身犯险。”段仍旧是笑眯眯的,他穿了一身迷彩服,看起来装备齐全。注意到清欢一直在看自己的武器,他摊手说:“这些都是我买的,里头装的是盐弹跟冷冻过的黑狗血,我可是做过功课的。”虽然不知道网上说的实不实用,可没用过怎么知道。
而且,他真的很兴奋啊!见鬼,这种事可不是随随便便什么人都有的,他当然得来见识一下!
清欢又看向同样装备齐全的连,感觉头有点发昏:“你们……根本就是来捣乱的吧?”
“怎么会呢?”段很冤枉地说,“我是真心想帮你。”
“对,你一个女孩子太危险了。”连皱着眉说,“不管怎么说,我都不会让你一个人进去。”
清欢定央央地看着他,心头涌过一阵暖流,除了师父,从来没有人这样关心过她。她一时间不知该如何反应,低头道:“很危险的,你们最好还是在外头等我。”
“一起吧。”连上前一步握住了清欢的手,他的手宽厚又温暖,把她的小手包裹在掌心,似乎是在告诉她,她不需要如此坚强,什么事都自己一个人扛。
可是,这是她自己选择的道路呀,不会后悔的,哪怕一个人承受,也不会逃避。
她不需要依靠别人,也不需要寄托什么,因为这样的生活就让她感觉到幸福了。能够拯救他人,能够呼吸这世间的空气,能够看到花草树木太阳月亮,偶尔还能吃一顿好的,为什么连总是觉得她过得不好呢?
“一起就一起吧,那你们记得跟在我后面不要乱跑,不知道颜小小现在变成什么样子了。”应该不会吃掉丁毅,毕竟颜小小对丁毅的爱大家有目共睹,可丁毅的妻子就不一样了,颜小小可不会放过她。
虽然早就想到了这一点,可当清欢上到顶楼看见颜小小跟丁毅的时候,还是震惊的无话可说。
世界上有好人,也有坏人,有人愿意默默无闻无私奉献,也有人自私自利只求自己安全。清欢见过后者,可似丁毅这样的,也许可以说是狼心狗肺了。
婚礼上他对着神明许下誓言,那个晚上他抱着昏迷不醒的妻子焦急不已,就连段都说丁毅遇到了真爱。
可这真爱在面对死亡的时候又算什么呢?
丁毅手上紧紧地抓着清欢给的避鬼符,缩在角落里瑟瑟发抖,而颜小小手里则扯着一具看不清本来模样的人体,她威胁着丁毅:“这个女人还活着,如果你再不把那个鬼东西丢掉,我就再扯掉她一根胳膊!”
她手上抓着的是丁毅的妻子,丁毅带着避鬼符她就无法靠近,可这个女人没有,她用她来威胁丁毅,丁毅只是把头埋进膝盖不敢抬起。颜小小已经当着他的面折磨过这个女人了,可丁毅从始至终都没有抬头看过。女人一开始还会叫着老公救我,到了后来她也绝望了,因为她知道,丁毅并不像他平常说的,爱她胜过他的生命。
他最爱的只有她自己。
清欢离得远,她吩咐连与段不可乱动,自己从颜小小背后将她推开,掌心灼热的天雷印让颜小小发出痛楚的惨叫声,清欢顺势从她手里将丁毅的妻子抢出来。仔细看了看,四肢健全,虽然身上伤口无数脸也烂了,但至少还活着。
颜小小竟然当着丁毅的面折磨了这个女人三天三夜。
“又是你坏我好事!”颜小小张牙舞爪地说,她的眼珠已经变成了鲜红,“你是个什么东西!”
清欢一开始对她尚且有几分同情,如今只剩下了厌恶,“不知死活的鬼物,死后便该入土为安,你执迷仇恨却罔顾无辜之人的性命,难道就不怕天打雷劈吗?!”
颜小小哈哈大笑,“若老天真的有眼,为何不劈死这个男人?!你知道吗,我抓来这个女人,他巴巴地赶了过来,我以为他真的爱上她了,可他过来之后,竟然是带着和尚来收我!他骗我!既然如此,我便让他不得好死!”
清欢懒得听她长篇大论的废话,“今日是我收了你还是你自己放手,你选一个。”
颜小小似是听到了天大的笑话:“一个小丫头,大言不惭的也想收服我?也不掂量掂量自己几斤几两重!”
清欢举起右手,掌心的天雷印闪着金光:“可是你怕我呀,你连我画的避鬼符都搞不定,还以为自己是我的对手?”她是天生的修道之人,师父说过她天赋极高,心思又纯正,颜小小这样的邪魔外道,就是再练个十年八年,她也不怕。
726 第七十七碗汤(十二)
第七十七碗汤(十二)
果然, 颜小小看到了清欢掌心的天雷印, 后退了一步。她简直要气急败坏了,如今女人在清欢身边,丁毅有避鬼符,她根本没有什么东西能要挟对方,这个女孩跟之前来收她的那些骗子不一样,颜小小害怕了,可让她放手,她不甘心, 也不舍得。
她又看向丁毅, 因为清欢来了, 丁毅也大起了胆子, 此刻正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对清欢叫喊:“快救我!快救我啊!快把这个女鬼弄死!快弄死她!”
她心心念念的都是他, 结果他却要让人将自己弄死,颜小小流出血泪来, 她发狂地扑向丁毅, 似乎是要背水一战了。清欢心惊,正要去拦, 颜小小却越过了丁毅, 从她身边擦过,把藏在不远处的连与段抓住了!
清欢险些骂娘,这跟剧本不一样啊,说好的颜小小性格单纯呢?变成鬼之后这么鸡贼是什么设定?!她快气死了:“快把他们放开!”
“好啊,你把丁毅给我,我就放了这两个男人。”
清欢冷笑一声:“丁毅就在这里,有本事你来拿。”
“我没本事。”颜小小一字一句地说,勒紧了双手,清欢眼睁睁看着连和段逐渐呼吸困难,气得她直跺脚:“你要是敢伤了他们,我非要让你魂飞魄散不可!”
“我不怕威胁,我只要丁毅!”颜小小发狠,“快一点!”
见清欢走近自己,丁毅快吓尿了,他攥紧了手上的符,“不要过来!不要过来!你不是抓鬼的吗?你怎么能抓我?快杀她!杀她啊!”
他越是这样说,颜小小就越是被激怒,而她越愤怒,力量就越强大,顶楼刮起了一阵妖风,吹的人遍体生寒。清欢说:“那也是没办法的事情了,谁让你不听我的话,我掐指一算你今天得死在这儿,既然这样的话,你不如临死前做点好事救救我的朋友。”
丁毅真的吓尿了:“我不要过去!我不要过去!”
“这可由不得你。”一个人渣换两条人命简直太值了。清欢提小鸡一样扯住丁毅,把他手里的避鬼符抢了过来,见状,颜小小眼睛一亮扑了过去,可与此同时,她并没有放开连与段。
“喂,你这鬼,怎么说话不算话?说好我给你丁毅你放人的!”
颜小小得意极了:“是吗,可丁毅是我抓来的,你不过是拿走了一张破纸而已。”
“这么说,你是打算出尔反尔了?”
这两人,从某种角度上来说简直就是绝配。
“是又怎样?”
“不怎样。”清欢突然笑了一下,“我只是想告诉你,身为天师,从来不跟鬼物做交易,也从来不相信鬼物的话,尤其是像你这样怨气横生的厉鬼。”
颜小小听她的语气就觉得不对,还没来得及反应就觉得身上传来一阵被烧焦般的剧痛,那种疼不是肉体上的,而是来自灵魂。是雷!她尖叫着丢开手里的三个男人,再一看自己掌心,鬼爪焦黑一片,疼痛钻心。她几乎要恨毒了清欢,可是又对她的天雷惧怕不已,一时间双方也只是僵持不下。
清欢见她仍然执迷不悟,问她:“你到底想做什么?你低头看看这个男人,你就喜欢上这么个货色?你觉得这样值得吗?”
颜小小咬牙切齿:“与你无关!”
“当然与我无关,可你害了人就跟我有关系了,你吃了很多人才能积攒到现在的力量,可是你知道这样会遭报应吗?你只图一时的爽快,都不在意自己的来世了?”
颜小小只是瞪着清欢,她说话的声音与人类是不一样的,粗重浓厚,尖厉可怖。她早就不是生前的颜小小了,那个颜小小从楼上跳下去之后就彻底消失在了这个世界上,如今存在的不过是一团怨气的集合体,令人作呕。
“你是很可怜,活着时候的那个你也的确应该被更好的对待,得到应该有的幸福。可现在的你没有那种资格了,你恨丁毅,大可找他报仇后投胎而去,但你却选择了吃人,这个女人。”清欢指着倒在地上早已昏死的丁毅的妻子。“她根本不知道丁毅的过去,她认识的丁毅是成熟稳重的人,她不知道你曾经遭遇过什么,她也是被父母捧在手掌心的宝贝,她每年都给福利院捐款,还会抽出几个月时间去支教,她一件坏事都没做过。可你对她做了什么?你附了活人的身,她就是好过来,身子骨也彻底坏了。你利用她引来丁毅,折磨她伤害她,这一切是这个女人该受的吗?”清欢一字一句,字字铿锵。“身为厉鬼的你,跟身为人的丁毅有什么区别?!”
不过都是,无所顾忌的伤害他人的东西。
“不用你管!”颜小小大声叫着,她拒绝去听清欢说话,因为那只会让她恐慌,让她怀疑。“杀了你!都死!都死!所有人都死就好了!”
她不顾一切地朝丁毅的妻子扑过去,清欢要拦住她,却发现颜小小的目标根本就是自己!卧槽,她脱口而出骂了一句,又来?!跟刚才一样的招数?
偏偏自己还上当了!
可就在这时,一个人挡在了她身前,是连。他不知什么时候从窒息中清醒,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双手紧紧抓住颜小小的鬼爪,然后对着段吼叫:“快一点!”
同样清醒的段则掏出枪,里头的盐弹与黑狗血打入颜小小的双臂,立刻就冒出真真黑烟化作灰烬,颜小小尖声叫着,清欢来不及做别的,掌心的天雷印直接击中对方的天灵盖。颜小小抽搐着逐渐发生变化,黑气散去,红眸变淡,竟像是生前的模样。
“有空的话,回去看看你的父母。”清欢对她说。“在丁毅开着豪车住着别墅穿着名牌遇到真爱,幸福的结婚的时候,你的父亲为了给你讨公道四处奔走被撞断了双腿瘫痪在床,你母亲终日以泪洗面哭坏了眼睛,你的房东将他们夫妻俩赶了出去让他们流落街头以乞讨为生。他们很想你,你父亲出事的时候还叫着你的名字。”
颜小不出话来,因为她已经化作了虚无,彻底消失了。
清欢也不知道颜小小的父母会是那样的下场。她赶到的时候,他们夫妻里都不在那里住了,几经周转才知道,这对老夫妻已经苍老的不成样子,一个不良于行,一个不能视物。他们住在一个废弃的工厂里,和一堆乞丐一起。清欢到的时候听到他们在聊天,聊的内容是自己的孩子。
颜小小的父亲带着骄傲说:我家女儿又漂亮又聪明还懂事,次次考试都是年级第一,老师都说她有出息得很。我跟她妈起早贪黑的摆摊卖水果,就是希望她以后能过得好。
一群人都发出羡慕的声音,颜小小的母亲说,可是这丫头不孝顺啊,这么多年了,也不知道托个梦给我跟她爸,我们可真想她啊。
清欢没有进去,她觉得就让夫妻俩认为颜小小不存在了也挺好。如果他们知道自己的宝贝女儿生前所遇非人,死后又化作厉鬼不得安息,又会怎样难过。
她捡起了地上那条脏兮兮被血浸湿的红裙子,小心的叠起来,红裙子变作一缕红烟,钻进了清欢的小瓷瓶里。她低声说:“你给我好好反省个几百年,我会每日为你念往生经,等我救了九九八十一个人,抵消你吃掉的这一些,你赎了罪,上天一定会原谅你的。”
小瓷瓶动了动。
清欢这才有心思去看连,他被鬼爪所伤,虽然严重,但并非不能救,这人在危急时刻挡在了自己身前,清欢心中有着说不出的感激与慌张。她先给连处理了一下伤口,让段扶他,然后将丁毅的妻子扶起,她还没有醒。清欢叹了口气,打了120叫救护车。
转过身,看向欣喜的快要发狂的丁毅,丁毅正感恩涕零地跟她道谢:“谢谢你!谢谢你!你要多少钱我都给你!你救了我,我一定会好好报答你的!”
“像你这样,随意玩弄他人感情,多年不知悔改,又罔顾誓言不顾妻子安危的人,真是无情无义,令人恶心。你的钱我才不要,而且我也没说要放过你。”说完,清欢上前一步,把小瓷瓶打开对准了丁毅的嘴,红烟瞬间钻了进去。“从今以后就让颜小小跟着你,只要你不死,她就存在你的身体里,日日夜夜,与你作伴。”
而与人化作一体的颜小小,会日夜受烈焰焚身之苦,她吃了太多人,总得受到惩罚。如此到丁毅死去,再回到清欢身边修行,直到所救的人与吃掉的人持平,才有机会重新投胎。
至于丁毅这样的,就算死了,下辈子也顶多做个畜生。
丁毅卡着自己的喉咙想吐出来,身体里的颜小小叫着他的名字,一声又一声,一个男人的身体里发出了女人幽怨的声音,在这漆黑的深夜,格外令人毛骨悚然。
727 第七十七碗汤(十三)
第七十七碗汤(十三)
丁毅的事情清欢自认已经仁至义尽, 再让她做的更好也没办法了, 丁毅就应该受到惩罚, 只是可惜了他的妻子,那么漂亮的女人……脸上的伤还有好的可能性, 可心灵上的伤却永远都不会愈合了。
一个男人, 耽误了两个女人的一生。
连的伤势不轻, 但并不是没救,只是需要休养很长一段时间才行。他是为她受的伤,无论如何清欢也不能丢下他不管,再加上段家夫妻拿了亲子鉴定,她现在根本是哪里都去不了。
清欢从小就跟着师父生活,师父是个不着调的糟老头子, 干的事情十件有九件不靠谱, 她很小的时候就学会洗衣做饭照顾自己,甚至还要照顾师父。她没有家人,也不曾跟别人一起共同生活过,她已经习惯了这样的日子。可现在她突然有了血脉相连的家人,也有了……喜欢的人, 这种感觉让她无所适从。
段爸段妈对她非常好, 就算她因为照顾连没有回到他们身边,他们也没有生气,反而每天都会到连家来看她,给她买了好多衣服首饰,似乎是想把亏欠她的这十几年全部还给她。
他们太好了,清欢不知道该怎么拒绝。她第一次感受到父母的爱,她深深地心动了。
还有连。
“……你怎么又起来了?”清欢一推门就看见不安分的连从床上坐了起来,她赶紧放下手里的餐盘跑过去按住他的肩膀,满脸的不赞同:“不是跟你说过要老实休息吗,被鬼气侵蚀需要静养的。”
“没关系,我就是躺的难受,让我坐会儿吧。”
他语气很委屈也很温柔,清欢只好在他身后垫了个枕头:“只坐一会儿。”
“好。”连眉眼含笑,“都听你的。”
她也笑了,彼此之间蔓延着一股甜蜜而温馨的气氛,他们之间的感情心照不宣,长辈们也都看得出来,所以两人是一对基本上是大家默认的事实了。
过了一会儿,连悄悄地摸上了清欢的手,小心翼翼地握住她的指尖,低声跟她说:“长辈们提议的,你……有什么想法吗?”
他们都希望两个人在一起,但清欢现在年纪不大,因此双方家长的意思是先订婚,其他的以后再说。
连当然是同意的,他喜欢清欢这个姑娘,从第一眼看到她的时候就很喜欢了,她可爱善良,坚持正直,她身上的闪光点数不过来,这样的女孩子怎么能不让他心动?“如果能够和你牵手一辈子,我想我一定会很幸福。”
清欢的脸红的不行,她感觉到握着自己双手的这个人的温柔与真诚,她低头看见自己身上的裙子,干干净净,十分昂贵,是她从没有穿过的好衣服。她住的也很好,吃的更好,不需要自己辛辛苦苦砍柴挑水煮饭,家里有厨师出门有司机,两个妈妈都对她非常好,事无巨细的为她着想,让她知道自己从前活的多么粗糙。
她真的觉得……很幸福,很想沉浸其中,不愿离开。
清欢试探着反握住了连的手,他面上的笑容顿时更加柔和,溢满幸福。清欢看着他,也忍不住随着笑起来,“再让我想想吧,好吗?我……”
“没关系的,我会等你准备好。”
他重伤初愈,精力有限,所以只说了一会儿话就又累了。清欢扶着他躺下后离开房间,下楼后看见双方父母都坐在沙发上笑眯眯地看着她。
“来来来,快到妈妈身边坐。”
清欢被段妈拉到身边坐下,她热络地问着:“那孩子跟你说了吗?等小连好起来你就回家住吧,我跟你爸爸也好照顾你。你放心,以后妈妈都不会让你做那么危险的事情了!”
段爸也说:“女孩子就是要平平安安快快乐乐的,以前是爸爸妈妈没找到你,以后不会了。”
他们用期待的目光看着清欢,连父跟着道:“对,实在是太危险了,做父母的怎么能放心呢?等到以后你跟连在一起了,日子会越过越好的,不掺合这些危险的事情,本本分分的多好啊。”
连母点头:“每次出去,回来都一身的伤,我看着都要心疼死了,好好的姑娘家做这种工作,可怜的清欢,吃了多少苦啊。”
清欢安安静静地听着长辈们你一言我一语,他们都是为她好,她知道的。他们在为她考虑,希望她能过上正常的生活,快快乐乐幸福美满。有父母疼爱,有丈夫怜惜,每天都能晒到太阳,不用东奔西走……那样的生活,是大部分人们认为的幸福。
的确是幸福的。只要想想自己会有父母,也会和喜欢的人在一起,清欢就觉得很快乐。
可是。
她轻轻地从段妈手中抽回自己的手,低着头不敢看他们,“对不起,我不能答应你们。我……也不能留在这。”
她想了很多天,才终于确定自己的想法。她喜欢连,也喜欢段妈段爸,如果可以她觉得像他们安排的那样生活也是很幸福的事,可是她不能。这世界上总得有人去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如果她不去,那谁去呢?那么多人都想活着,她的幸福不应该是偏安一隅,而是拯救他人。
更何况,颜小小的鬼魂还需要她帮忙才能解脱。
她以为会得到长辈们的训斥或者是反对,可很久没有听到他们的声音,似乎时间都静止了。清欢愣了一下,抬头看,发现所有人都维持同样的表情和动作,就连空气中的灰尘都是凝固不动的。她微微喘息了一声,不知道怎么回事,就在这时听到了段的声音:“没意思啊,你这人,真是太没意思了。”
“怎么回事?怎么会这样?”
段一反平日的模样,眼中的邪气更加浓郁,嘴角的笑容无比嘲弄:“真是可爱啊,愚蠢的女孩。”
“你……”
“真的以为你会有父母?会有喜欢你的人?像你这样的?”他轻笑,“你该照照镜子看看你自己,贫穷、无知、愚鲁、笨拙。怎么可能会有人喜欢这样的你呢?这一切不过是我制造出来的假象,可惜你太笨,否则沉溺其中又有什么不好的呢?”
“你是谁?”清欢警戒地握紧了拳头。
“你可以叫我段,不过这个人早就死了。他不是收养的,他确实是这对夫妻的亲生儿子,是我改了他们的记忆。包括连与他的父母,你该谢谢我,才能有这段时间的美好记忆。”
清欢压抑住内心深处的恐慌,她拒绝深想,因为再想下去也不会有好事发生。她只能强迫自己面对眼前的一切,至于其他的……等到事情解决了再说也不迟。“为什么要这样对我?”
“好玩啊。”段耸肩,“从你下山我就注意到你了,看着又傻又天真的女孩子,没想到竟然这么执着,实在是让我很想看看,白纸能不能被染黑。只可惜现在我不打算陪你继续玩这个游戏了。砰!”他比了个开枪的手势,“傻女孩,梦该醒了。”
怪不得,她会那么巧的遇到亲生父母,又会被连那样好的人喜欢上,因为这一切都是段在其中作祟啊。清欢问:“颜小小吃人,是你教唆的?那天在顶楼上,你们明明藏的好好的却被颜小小发现,也是你故意的?”
“对呀,刚才说你笨,你看你就聪明起来了。”段拍了拍手,“只不过还有一点,连的爷爷,改名换姓偷天换命,也是我教他的,否则你觉得以他那样愚蠢贪婪,也想当初这样的好方法吗?”
“你那算什么好方法?杀死无辜的人,抢走本来属于他的命格,你觉得这样很值得骄傲吗?”清欢根本理解不了这个人的想法。
“那当然。”段仍旧笑眯眯的,“否则人类怎么会称呼我为魔鬼呢?”
清欢往后退了一步,她闭上眼睛,段以为自己攻破了她的心防让她崩溃了——不管是谁,得到从来没有的爱,又被告知这一切都是假的,得知真相后都会彻底疯狂的吧?既然无法引诱她堕落,那就毁了她,也很好玩啊。
是的,他做这一切没有任何理由,除了好玩。
很好玩。
看着人类堕落,恶鬼堕落,修道之人堕落,都好玩,是段最喜欢的游戏。
他一点点靠近清欢,他太喜欢这个女孩完美的灵魂了,那么甜蜜那么干净,让他食指大动。可就在他伸出手想要触摸清欢的时候,她却突然抬起头,睁开眼睛,一把抓住了他的手——用那只有着天雷印的手腕!
段大惊失色,想要逃走,可惜天雷印紧紧地扣在他手腕上,让他寸步难行。
这时候,清欢对他露出了大大的笑容。
她平时也是个很爱笑的女孩子,可没有哪一刻,这个笑容让段如此恐惧过。
728 第七十七碗汤(十四)
第七十七碗汤(十四)
“你以为你很聪明吗?”清欢对他笑的很平和, 似乎一点也没有被他先前说的话惹怒。“所以就可以随便玩弄别人的心?”
她加紧了力气, 一点点的握紧段的手腕, 天雷印对鬼物有着极其恐怖的伤害效果,就算是段这样强大的也十分畏惧。随着她的用力, 段发出惨叫声, 清欢却笑意更深, “你以为,我们在一起生活这么久,你不敢碰我的右手,我看不出来吗?你以为我被这样幸福的生活迷惑了吗?你以为我真的像你想象的那样不堪一击吗?你以为——你以为你是什么东西!”
她愤怒地睁大了眼睛,段才看见她眼底的泪光。可从始至终,她都没有让眼泪掉下来, “不能原谅你这样的人, 绝对不能原谅!”
不管是玩弄她的心,还是欺骗诱惑无辜的人,不管怎样,都是不能原谅的!
这种痛无法用语言形容,似乎整个灵魂都被摧毁了, 段疼的受不了, 他灵机一动,下一秒楼上就传来连的闷哼声。清欢心下一动,他忍着疼勾起嘴角:“要杀我吗?杀了我,连也得死,这家人都得死。”
清欢听了,怔怔地看着他,然后慢慢松开了手。段这才笑出声来:“果然啊果然,就算你早料到又能如何?最后还不是得乖乖放过我?”
他说话间,人已消失在清欢面前。
过了很久很久,清欢才低声说着:“会抓到你的。”
一定会的。
就算不为了别人,为了我自己的这颗心,也一定会抓到你的。到时候,一定要你付出代价。
一切都是假的。
她没有在段的面前示弱,是因为她知道,鬼物得知人心的弱点,就会不留余力的来刺伤她。会让她非常非常的痛,但不会再有人来怜惜她了。
她是很坚强,不需要依赖别人,可是她也会感到悲伤难过,也会想要有人来牵住她的手,然后她就会有勇气继续这样的生活。
在众人醒来之前,清欢离开了。
但她离开,与不离开,其实也没什么区别。日子仍然是要过下去的,她存在与否,并不能影响到他人的生活。她离开了这座城市,追寻着段的足迹,想要将他抓住,是为了自己,也是为了其他人,因为段只要活着,就不可能停止玩弄人心,不知会有多少人因为他毁掉。她会找到他,也一定会教训她。
颜小小的鬼魂在七年后回到了清欢身边,丁毅早就不堪这样的折磨精神失常从顶楼摔下去死掉了,他的妻子早已和他离婚,通过整容恢复了本来的美丽容貌并且在心理医生的帮助下走出了阴影,还和心理医生展开了一段崭新的恋情。颜小小看着丁毅的鬼魂消失,然后回到了青瓷小瓶里。清欢到哪里,她就到哪里。
清欢本来没打算回到这个城市的,如果不是她在报纸上看到段家出事的新闻的话。说是段家出事也不大恰当,准确点来说,是段家的公司闹鬼。
事情最开始是一个加班的女员工死在男厕的小便池里。一开始大家都以为是个意外,虽然女员工跟男厕所的小便池这样的地方没法联系起来,可法医的验尸报告说了,死因是正常溺亡,那除了自杀还有别的解释吗?就算是意外,也不可能爬不起来吧?
这件事就这样过去了,但从这之后就发生了怪事,每天都有一个人死去。死亡地点各有不同,但死因却都是一样的,警察来了许多次也查不出个所以然来,段氏闹鬼的消息越传越烈,导致股票都跌了好几跌。再加上商业对手在其中作祟,闹鬼一事很快就见了报,还上了网络热搜,热度久居不下。
在这样的情况下,段氏可以说是迎来了巨大的企业危机。一个每天都死人的公司,福利再好也不会有人敢去的,甚至还有许多员工选择了辞职。
清欢没有去见段爸段妈,她不想见他们,因为她觉得自己还没有准备好。有些人见了只会让人难过,还不如不要见。
所以她趁着下班,门卫打瞌睡的时候溜了进来。因为总是死人的缘故,一下班大楼就没人了,更不会有人在这里加班。可她在下面分明看到有一层楼的某个房间亮着光。
清欢搭电梯上去的,颜小小在瓶子里动来动去,怯生生地:“我们为什么要搭电梯啊?不如走楼梯吧?我好怕啊!”
身为曾经牛逼哄哄的厉鬼,你怕个屁啊。清欢很想这么说,可自打丁毅死后,颜小小就逐渐变回了曾经的自己,害羞温柔。还有,胆小。“坐电梯不用走路,你想走楼梯的话,自己上去啊。”
颜小小委屈地说:“我这不是在瓶子里吗?”
“又不是不能出来,我又没拴着你。”清欢全神贯注地盯着电梯上显示的数字,等到了二十三的时候,突然停住了。
她深吸一口气,做好心理准备,因为很多鬼都喜欢吓人,不知道有什么好玩的。所以电梯门打开的时候,她冷冷地盯着前面看,那个浑身湿答答的男鬼看到她纹丝不动,又扯大了嘴巴,都咧到耳后跟了,嘴一张开里头的牙齿黑的不能看,清欢被恶心的一巴掌拍过去:“滚!”
什么脏东西也敢过来恶心人,不过这里怎么回事,阴气好重啊。
颜小小在瓶子里瑟瑟发抖:“清欢……要不我们还是回去吧,我真的很害怕啊。”
“怕你自己走。”都在一起这么多年了,她竟然还怕成这个死样子,清欢皱眉,“哪一次伤着你了?”
“伤是没伤着,可每次看到都会做很久的噩梦啊!”她只是个孩子好不好。
“……怎么你以为从前你穿着血淋淋的红裙子的样子就很美?”
颜小小不说话了。
一路上小鬼无数,还有些是刚死不久的新鬼,力量都很弱,清欢叹了口气,一一收进瓷瓶里,害得颜小小大声喊挤死了挤死了,要求清欢给她单独一套房。
把她给惯的!
最后她走到二十三楼的尽头,回头却什么都看不着,一片漆黑。本来装修精致的楼层布满了黑气,这些黑气都是从男洗手间冒出来的,清欢往后退了一步。瓷瓶里的鬼们似乎都很惧怕那个东西,本来晃悠悠的瓷瓶此刻一动不敢动。
接下来清欢就看到一只慢吞吞飘出来的女鬼。她连忙躲开对方,不是怕,也不是打不过,是因为她太臭了。
真的好臭好臭啊。
所以她不想跟对方废话,直接天雷印一翻将鬼镇住,青瓷小瓶看样子是不能收进去了,太臭了主要是,所以清欢只好脱掉自己身上的外套将鬼裹住,心疼不已——她花了两百块钱买的啊,省吃俭用的新外套,就这么废了。
但事情还没有结束,这只浑身臭气熏天的女鬼就是那个在男洗手间被淹死的女员工,死因的确是溺亡,但在她死之前,曾经发生过令人无比恶心的事。
部门做成了一个大单子,部长就在下班后叫了外卖请大家吃,还叫了酒,所有人都喝的酩酊大醉。女人在醉酒后被同样喝醉的男同事们拖到了洗手间,当时被轮|奸的不止她一个人,可只有她一个人醒了过来。
酒真是恐怖的东西,它能把人变成畜生。
最后她守住了自己的贞洁,却也被淹死在小便池里。男人们被吓得酒醒了,有志一同的选择隐瞒了这个事实。所以女鬼在死后怨气难消,徘徊在洗手间不去,每天都杀死一个男人。那天晚上想要玷污她的人全都死了,并且在死后成为了她的傀儡,她可以尽情的凌|虐折磨他们。
说来也好笑,生前有礼貌又很温和的人,死后成了厉鬼,生前凶神恶煞的人却变成了胆小的小鬼。
颜小小最恨这样的男人,她只是看起来胆小,不是真的好欺负,当下青瓷瓶里就传来一阵阵鬼哭狼嚎,清欢烦的不行,弹了一下,瓶子立刻安静不动了。
她抱住外套,又溜出大楼,吹着夜风在街边四处走,感觉肚子有点饿了,就找了个路边摊坐下来,要了一把烤串跟一瓶啤酒。
吃完也没地方住,随便找个吹不着风的地方躺一夜,明天就该离开了。只要段氏不再死人,早晚会打破闹鬼的传言,她还得去抓捕段那个恶魔呢。
第二天早上她迷迷糊糊的醒来,继续抱着自己的外套走在路上,结果不知怎么着经过一家蛋糕店,因为里头的东西看起来很美味,所以她在外头站了一会儿,摸了摸口袋,可惜的是没有钱,仅剩的几个硬币还得留着吃饭,蛋糕这种奢侈的东西啊……还是看看就算了吧。
清欢笑了笑,转角处却不小心撞到了一个人,那人迅速扶住她,声音温柔充满歉意:“没事吧?不好意思,我走的太快了。”
那样熟悉。
清欢只是摇摇头,甚至都没有看,像是后头有什么东西在追一样迅速离开了。
男人茫然地看着她的背影,不知为何总觉得有些熟悉。下一秒他的手机响了,掏出来一看,是已经结婚五年的妻子。
“喂?……好,放心,我不会忘记你最爱吃的口味的……嗯好,我也会给爸妈带一份……我也爱你,再见。”
然后他笑了笑,拿出皮夹,推开了蛋糕店的门。
729 第七十八碗汤(一)
第七十八碗汤(一)
【她本应所嫁非人, 夭于二十岁。】
【他攥紧平生仅有的些许温暖, 孑然终生。】
“你醒啦?”
李元白在温暖的房间里醒过来,随后就震惊地睁大了眼睛,他永远都忘不了这一天,永远都忘不了在他位极人臣的几十年里, 日日夜夜都在回想的这一天!
问候他的是个穿着青色衣裳的婢女,见他醒了很是开心:“公主!这人醒啦!”
“醒啦?”
李元白握紧了拳头, 他做梦都想不到自己还能听到她的声音。是做梦吗?还是……他老死在她陵墓前,出现了幻听?
少女娇美如仙,可在李元白眼中,她却如烟雾般飘渺不可见。他的余生无数次都在怀念她, 怀念他们相遇的这一日, 可是他又无比的后悔,他竟没有勇气靠近她, 甚至连一句话都不敢同她说。
“大胆!”小婢女叫起来,“竟敢轻薄公主!”
少女被他握住小手也吓了一跳, 但她觉得此人并没有什么恶意, 便制止道:“好了, 小声点, 待会儿把嬷嬷招来,这人就不能在这待了。”
小婢女连忙捂住嘴巴,可仍旧凶巴巴地瞪着李元白,还想拉开他的手。李元白怔怔地望着公主,一会儿眼中竟流出泪来,把公主吓了一跳:“你这人……怎么哭了?可是伤口疼?我方才叫太医给你看过了,都是些皮肉伤,养养就好了。这里是相国寺,和尚们都有颗慈悲心,你且在这里住下便是。”
李元白慢慢收回手,不想吓着她,可黑眸却近乎贪婪地在公主脸上流连不去。她是活的,他回到了七十年前!他为她守住了这大好河山,将小皇帝抚养长大,他心安的在她陵墓前死去,可现在他又活了,活到他们初遇的时候,是不是上天都在给他机会,让他真正地去保护她?
这一次不是在得知她死讯后的愤怒疯狂,而是真正的留下来,留在她身边。
荣华富贵算什么,位极人臣又是什么,小皇帝称他为仲父那又算什么?如果能留在她身边,做条狗他也心甘情愿!
“公主……人美,心地也好,我……小的感激不尽。”
清欢被他夸的脸红:“你过奖了……啊,我让绿珠给你煮了药,你趁热喝吧。”
“多谢公主。”
他拒绝了绿珠喂他的好意,用还颤抖不已的双手捧起了药碗,汤药苦涩难辨,可李元白心中却像是吃了蜜一样的甜。他愿意用自己的一生来交换她的活着,如今上天满足了他的愿望,他再没什么不满了。
绿珠看着床上那满身是伤狼崽一般的少年咕嘟咕嘟喝完一整碗苦药面不改色,暗自咋舌,对清欢说:“公主,这人看起来怪怪的耶,我们还是赶紧把他送出去吧,皇上吩咐过了,您身子骨不好,可不能接触不干净的东西,要是被过上什么病气就麻烦了。”
“皇兄他就是乱操心,我又不是小孩子了,再说了,我看这人很好,你也不要说这样的话,叫人听了,心里得多不舒服啊。”清欢压低了声音斥责。“更何况我来相国寺是来让大师给我看病的,总不好把自己当作这里的主子。”
绿珠被说了一通立刻乖乖地不说话了,床上的李元白却难以抑制心中激动。公主说我很好,公主说我很好!
下一秒他又紧张起来,前世他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首辅大臣,敌国步步紧逼派来使者要求割地时他在金銮殿上寸步不让,他做过那么多惊天动地的大事都不曾怕过,可就在这小小女子面前,在他一生的梦面前,他紧张的手心全是汗。
清欢靠近了他,弯下腰说:“我这也不好留你,待会儿我会同寺里的小师傅说说,让他们给你一间厢房养伤,你放心,我会给你讨个公道的。”
说完她便要转身离去,却被李元白捉住了衣袖,绿珠见状,倒抽一口气:“大胆!快放开公主!”
清欢却只是奇怪,她回身看到少年眼中亮晶晶的光,更是觉得他并非坏人,因此也有十足的耐心:“怎么了,你还有什么需要吗?”
“请让小的跟随公主!小的愿意做牛做马,只为报答公主!”
清欢愣了一下:“不必如此,我只是看你倒在外头将你带进来而已,真要说救你也不见得。更何况……我身边伺候的人已经足够多了。”
“公主!”
清欢被李元白声音中的悲凉吓到了,她怔怔地看着眼前这人,他的眼睛如同黑夜一般亮,闪着动人的光,“除了公主身边,小的哪里也不想去,也哪里都不能去,求公主留下小的,小的什么都能做,喂马洗衣煮饭,倒夜香也没关系!”
“呃……”清欢心软,细想一下自己身边若是多个人确实也没什么,难道她还养不起吗,当下无奈一笑:“也好,既然你想留下,那便在我身边做个小厮吧,我身边都是些女子,做事难免有些不方便。只是你不必卖身于我,日后你若是想离开,我定当赏金赐还。”
“谢公主!”小的,绝不会离开的,死都不会。
他内心激动不已,面上却是一副淡然的模样,似乎只是为了报恩,并无他意。
于是从这日起,安康公主身边便多了一个叫元白的太监。因为他并非宫中内侍,清欢便不曾叫他改名,虽然李元白自己说一切都听公主吩咐。
只是大家都发现,公主身边多出来的这位李公公,眼神气度看起来跟普通的太监都不一样,往往他淡淡地看你一眼,就能叫你怕的双腿颤抖站不住,真不知公主是从哪里带来的人。不过话又说回来,李公公虽然性格冷淡不与人亲近,但对公主却是十足十的忠心耿耿,公主的衣食起居他都亲自负责,绝不假他人之手,就好像是有谁要害公主似的。
可问题是,怎么可能啊!公主是当今皇上同母的胞妹,嫡长公主,受尽先帝宠爱,如今先帝驾崩,皇上也将这个妹妹疼到了骨子里,比疼他的小女儿更甚。当年给公主选驸马的故事,直到如今都让人津津乐道。
说到驸马,那就更让人羡慕了。公主十六岁成亲,迄今已有三年之久。驸马是当年的新科状元,出身自书香世家,生的是俊美无俦又学富五车,高中时骑着高头大马游街,那份气质让无数女子为之倾倒,与公主可以说是郎才女貌,令人艳羡。只可惜公主生有天疾,无法与驸马做对长久夫妻。光是公主重病百姓们就听过数次了,幸而每次都能化险为夷,想来是老天一直保佑着。
驸马自然也发现公主去相国寺住了一段时间,回来之后不仅气色好了,身边还多了个丰神俊朗的公公。他生的已经是俊秀无双,可若和这位李公公比起来,还是要逊色一筹。若非此人看起来不过二八年华,又是太监,他当真是要想多了。
不知为何,他瞧见这李公公时,总觉得对方那一双眼睛深沉的可怕,每每看他的时候都让他觉得毛骨悚然。尤其是在他想与公主说话的时候更是紧盯着他,似乎他要害公主一般。
“公主,这位是……”
“这位是李公公,皇兄派他来照顾本宫,本宫身边难免缺点人手,驸马尽可放心,李公公对本宫忠心耿耿,不必担心。”
“是。”
李元白站在公主身边,微微弯着腰低着头,不曾有片刻逾矩,只有他自己知道他根本不是真正的太监,公主只是给他一个光明正大留下来的身份而已。可他不在乎名声,哪怕真要他做了太监才能留下来,他也是愿意的。
他再不能叫她死去了。
死在这狼心狗肺的东西手里。
李元白眼中是野兽一般凶狠的光,他求而不得只能远远看着的人,做梦都希望能守护的人,却被眼前这脏东西伙同一个贱人害死了。
他握紧了拳头,清欢注意到他的隐忍,对驸马道:“本宫有些乏了,想歇息了,更深露重,驸马也早些回去歇着吧。”
驸马还待说些什么,清欢已起身转往内室了。他嘴唇动了动,也只得离去。
李元白跟在清欢后面,这段时间他跟在她身边,事无巨细都亲自打理,她很快便信任了他,她一直都是这样好的人,是那个畜生不知道知足。可她……为何与驸马是如此相处的?前世李元白一直以为公主驸马琴瑟和鸣,彼时他不曾建功立业,只能靠打听得知公主府的情况,可就如今看来,似乎并不是一如传言那般,两情相悦。
清欢确实是有些困了,她一路从相国寺回到公主府,连口气都没来得及喘,实在是不想应付驸马。驸马一来见她,第一件事不是关心她的身体,而是给他那位犯了错的堂兄求情,她也不想搭理。
她是得皇兄的宠爱,她也的确是嫁给了驸马,但她仍旧是皇家人,不是某个男人的附属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