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9.第四十三碗汤(六&七)
什么?
众人都朝大人看去。大人身上正穿着十八给做的新衣裳,神色淡淡的,见众人都看着自己,就不厌其烦地又重复道:“谁说你配不上?”
十八惊慌道:“大人就别拿十八开玩笑……”
“我没有开玩笑。”大人整理了下衣冠,端的是一派俊美稳重。“这世上若是两情相悦,便没有配不配得上一说。”
说完,他走到十八面前,道:“在下今年二十又五,尚未娶妻,家中无父无母,唯有功名在身,你若嫁我,日后便有人照顾你,你不必侍奉公婆姑子,只要做我的夫人便好。”
十八吓了一跳,连连后退摆手:“使不得使不得,大人不要说这样的话,十八残花败柳之身……”
“我不在意。”大人很坦荡。“就我目前所认识的你,是个好姑娘,这就足够了。”
“可以可以!十八你就答应大人吧!”小九欢快地从背后把十八朝大人怀里推,她力气太大,十八根本无从反抗,直接就被推入大人怀中。为了防止她跌倒,大人一只手轻轻扶住了她的腰。十八整张脸都红通通的,小九嘿嘿笑:“大人虽然迂腐死板了点,但绝对是青天父母官,你嫁给他准没错儿!”
书生也笑嘻嘻道:“我看也不错,我跟在大人身边快十年了,可从没见过大人对哪个姑娘求亲,这样一说,那大人是真心喜欢十八姑娘,十八姑娘若是不嫌弃大人不会说甜言蜜语,又总是为公事繁忙,不如点头嫁了。”
程普则大剌剌道:“若是十八姑娘瞧不上大人,那看看我也是极好的!”说着连翻了几个跟头,又跳上屋顶和大树,几个来回后帅气落地,摆了个特别帅气的造型:“十八姑娘觉得如何?我力气大又听话,赚的钱全交给你养家,你叫干啥就干啥,绝对无二话!”
大人朝他瞟去一眼,他立刻讪讪一笑:“嘿嘿,开玩笑、开玩笑。”
“如何?”大人问十八。
十八心跳如雷,她小脸通红,连忙从大人怀抱里挣脱开来,轻声道:“大人还是不要同我说这样的话为好,男女授受不亲,我先回去了。”说完转身就走,步子迈的越来越快越来越快,不一会儿便消失在了众人视线中。
小九惊呆了:“第一次看十八走路这么快,她刚才是要飞起来了吗?”
书生笑道:“姑娘家毕竟脸皮薄。”
小九吐舌,问大人:“大人是真心的么?”
“你何曾见过我说过违心的话?”大人不答反问。
“那好啊,这事儿就包在我身上,只是日后若是成了,大人可得给我包个大红包才行!”
大人唇角一勾:“给你我三个月的俸禄。”
那可是好大一笔银子,小九眼睛一亮:“一言为定!”说完立刻去追已经离开的十八,为了媒人红包而努力。
等到小九的身影也消失在拐角处,书生取笑大人道:“晚生早就觉得大人对十八姑娘有意思,如今看来果然不错。”
“啥?你早就看出来了?”程普惊讶不已。“那我怎么就没看出来?你看出了你竟然不告诉我?”
“是你傻,四肢发达头脑简单。”书生调侃道,“你还没看出来么,每次十八一出现,大人的眼睛可就盯在人家身上,十八现在负责买菜做饭,小九要是没空跟着一起,大人可是会主动跟过去帮忙提篮子的,以前你买菜的时候大人跟过你吗?”
程普诚实摇头:“那倒没有。不过我也不是女的啊,要大人跟着我干什么?”
书生叹息道:“不可与夏虫语冰。”
“什么虫什么冰?”程普挠着头。“什么意思?”
“你甭管是什么意思,只要记住大人早就看上人家姑娘了就行。”说到这里书生简直感动地想要落泪。“快十年了,大人竟然也动了凡心,晚生还以为大人这辈子都得孤独终老了呢。”
大人任由他们调侃,只是听到这句时似笑非笑地看了书生一眼。“我与十八认识不过月余,如今便有可能成就一段良缘,你和小九可是已经认识七年了,到现在不还是没个盼头?”
这话可就太毒了,书生脸上的笑瞬间僵住,再也笑不出来。
小九追上十八,不住地在她耳边诉说大人的种种优点,什么忠诚可靠不会有纳妾啦,聪明睿智再棘手的案子都能破啦,长得俊俏好看非常养眼啦……总之大人身上的一切她都拿来当优点,力求能让十八点头。
十八却只是安静地听着,等到小九说得口干舌燥,起身给她倒了杯水,又把自己之前没绣完的手帕拿过来,只靠这几个人的俸禄的话,想吃好的太难了。一个县令一个月俸禄才多点儿,根本不够开销,再加上大人两袖清风,从来不接受贿赂,他们每隔几天才能吃上一顿肉,可以说条件十分艰苦。
所以十八才准备做点女红拿出去卖,她有一手出神入化的好绣工,之前买菜的时候不小心遇到一个布店老板,看见她掉在地上的手帕眼睛一亮,极力邀请十八给她做工,布店老板同时还经营一家专卖女子衣裳的铺子,正缺女红好的绣娘。十八想到自己在县衙不事生产,便答应了下来,把衣裳或是帕子拿回来绣,每三天交一次就可以。
如今她已经绣了半个月了,她绣工又好又快,再加上这里头利润足,那老板娘又很诚心,给十八从来都是最高价,所以最近他们已经可以天天吃肉了,书生还不止一次的感叹,当官不如当绣娘,撺掇大人辞官绣花去,被小九敲了好几下脑壳。
“……十八,你有没有在听?”咕嘟咕嘟把水喝完,小九一抹嘴,问道。
十八低着头绣花,说:“我听了呀。”
“那你什么想法?”小九问。“你总不能不嫁人吧?女儿家哪有不嫁人的。”
“……要嫁的呀。”十八轻声说。“嫁个不嫌弃我的男子就可以了,大人值得更好的。”
“你是最好的!”一听到十八妄自菲薄小九就会生气。“你是不是又胡思乱想了,还有谁能比你好呀!大人都说了,他就看得上你!”
“小九,你别说了,我不会嫁给大人的。”十八绣着花,语气恬淡。“说不定过段日子我就什么都想起来了,过去的我是什么样的没人知晓,万一我……”
“别胡说八道了。”见十八如此担忧,小九连忙握住她的手安慰道,“你是最好的姑娘,这一点毋庸置疑。失去记忆的你都这么好,有记忆的你当然一样,十八啊,答应我,不要再说贬低自己的话了好吗?”她真的很心疼很心疼。
闻言,十八抬头对小九笑笑,说:“好,那你也要答应我,以后别再提嫁给大人这样的话了,我觉得很尴尬。若是再提,我便不在县衙住了。”
小九连忙答应:“好好好,我不说就是。”只是可惜了三个月的俸禄……好几十两银子呐!
十八这才真正笑了。
事后小九把十八的想法跟大人说了,大人沉默不语,小九问道:“大人是真心喜欢十八么?”
大人看她一眼:“你不相信我?”
“当然不是,只是……”小九绞着手指,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你们男人不都是……”
“那不过是凡夫俗子的想法,并非我。”大人一边看着公文一边说。“十八过去是什么样子,与她现在没有关系。像她这样的姑娘,我相信,即使发生过什么不好的事,她也不是心甘情愿的。退一步说,即使是她曾经心甘情愿,现在的她这么美好,对我而言也已足够。”
小九转身就回去告诉了十八。她没有再叫十八嫁给大人,只是把大人说的话做的事讲给十八听,让她知道,大人是真心喜欢她,并非有什么企图,也不是出自同情怜悯。
可十八却不肯接受。不仅如此,她现在都开始避着大人了,能不见面就不见,一定要见的话也低着头不说话,实在是必须说话了,就用几个字代替,距离拉得特别远。
但她表现的太明显,就连神经最大条的程普都看了出来,还问书生:“发生了什么事,是不是大人对十八姑娘做了啥坏事,怎么人家姑娘看到他就跟看见鬼似的?”
书生叹他不解风情,不解释,走开了。程普挠挠头,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不懂到底发生了什么。
于是他在远远看到大人将十八堵在小路上的时候,悄悄埋伏到了假山后面,瞪大眼睛竖起耳朵准备偷听。
十八还隔了十几米就瞧见朝这边走的大人,吓得她连忙拐弯换了条小路,谁知走了没几步,就见大人也拐了小路,还直勾勾地看着自己。那架势跟要算账似的,吓得十八险些转身拔腿就跑。
不过大人身高腿长,几个跨步就到了她身边,拦住她去路:“要去哪儿?”看着她手上捧得手帕衣裳,“出门?”
“嗯……”十八声如纹蚋,“今天是交帕子跟衣服的日子。”
“我陪你去,你一个人出门不大安全。”
十八连忙拒绝:“不不不,我自己一个人就好……”
“因为我表达出自己对你的喜爱,你便连见都不想见我了么?”
“不,不是这样的!”十八矢口否认。“只是、只是——”
没有丝毫怜香惜玉想法的大人步步紧逼:“只是什么?”
十八连连后退:“只是、只是……”
“只是什么,你倒是说呀。”大人眯起了一双黑眸,眼睛里某些深不见底的东西让十八脸红的快要爆炸。“你别靠我这么近!”
这一声喊完,看见大人不敢置信的眼神,她又连忙解释:“我不是那个意思……”
“那你是哪个意思?”大人就不明白了。“十八,答应我很难么,还是你觉得我并不值得托付终身?”
“并非如此,大人你……实在是不可多得的君子,谁若是嫁了你,定然一生欢喜。”十八抓紧了手里的布料,有些颤抖,“只是我……我没有那个福气。”
“什么福气不福气,你只要答应我,这福气就是你的。若是你不嫁,我看着就不叫福气。”
“我配不上大人,我的记忆早晚有一天会回来,到那个时候,我甚至都不知道要如何面对大人,面对小九,还有其他人。所以大人请不要再强求了,大人定然能遇到一个好姑娘,比我好千倍,好百倍……”
大人本要沉声说她两句,却见她怀中抱着的衣服上,突然被打湿了。
她竟然哭了。
他叹了一声,不顾她拒绝,强硬地把人搂到怀里,低声道:“傻姑娘,哭什么呢?在我心里,你比任何人都干净。”
十八怔怔地听着,而后在心里告诉他:不,我不干净。
我早就不干净了。
一开始是身体,后来是心,现在我的灵魂都沾满了**。
“我不管你的过去是什么样的,但是你现在在我的羽翼下,我就有保护你的义务。不管你以后答不答应嫁给我,我都会保护你,不再让任何人欺负你。”大人摸了摸她的头,握着她的肩膀和她对视,难得笑得很温柔:“好了,这些我日后都不再提了,不知道现在你能不能带我一起出门了呢?”
十八抬起一只手狼狈地抹去眼泪,对他笑了笑,吸吸鼻子,走在了他身边。
两人渐行渐远,程普才从假山后头转出来,他一向懒得动脑,却不是傻子,方才大人抱着十八姑娘,十八姑娘脸上的表情,总觉得有点奇怪啊……
他想了半晌,什么也没想出来,干脆就不想了,反正十八是个好姑娘,大人要娶人家,总得表现的有诚意点吧,这是人家两个人之间的事儿,他就不瞎掺和了,免得好心帮倒忙。
这天过后,十八跟大人之间的关系柔和了许多,不再提求亲一事,十八才放松了些,至少说话的时候不再那么小心翼翼。
倒是失踪案又开始了。
这回是城南一户人家十四岁的小女儿,叫环翠。说是昨天早上的时候跟小姐妹一起进城赶集,结果人太多走散了,最后小姐妹平安回家,环翠就失去了踪影。家里人先是在家等了等,寻思着小姑娘可能爱看热闹,在城里玩,可是等到了下午,人还是没回来。于是环翠爹娘召集了村里人进城去找,可好好的姑娘就这么没了,四处搜寻无果,只好在第二天早上来县衙报案。
彼时众人正在吃早饭,一听说失踪案又开始了,大人的脸色一沉。书生也难得不再那样轻松愉悦,表情有些阴鸷:“又开始了。”
程普把碗筷一摔:“这群狗娘养的。”
小九也没了胃口,她眼前又浮现那些已经死去的姑娘,她们不知是从哪里被拐卖而来,也不知会被卖到哪里去,但她跟随大人查案的时候曾经去过青楼,看见过里头那些姑娘过得是什么样的日子,想到这里,再美味的饭菜也吃不下去了。
众人都不吃了,十八自然也放下了筷子。她忧虑忡忡地看着众人:“大家莫急,还是先看看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吧。”
如今他们已经算是一家人,大人他们谈论案子时都不避讳她的。从前很少在她面前提及,是怕勾起她的记忆,但十八打算诚实面对,他们便会当着她的面议论,十八总是安安静静地听着,偶尔给出几个意见。
“也好。”大人起身。“我先去公堂,子规,你跟程普吃完早饭后再过来。”
不浪费粮食也是县衙一条铁的纪律,只不过再吃起来速度就快了,书生跟程普以风卷残云的姿态将自己那份吃完,跟小九十八打了声招呼就全奔公堂去了。
目前大人能做的只有找人,只可惜就是把所有衙役都派出去也没什么结果。这群罪犯狡猾而老练,他们做了这么多年拐卖人口的勾当,从来没被抓过,除了背后强而有力的靠山外,本身作案手法的高超也是一个原因。
来来回回找不到人,大人终于决定去见一下白七名下那些产业的新老板。
只是回来的时候神色凝重。小九跟十八都在县衙等着,见他回来连忙迎上去,只是看到三人都是一脸沉重,不由得问道:“怎么了?结果怎么样?找到环翠了么?”
书生摇摇头:“没有。”
程普道:“一听到环翠被人拐走,大人立刻封锁了城门,只希望那些人不要把环翠送出去,保证环翠在城内的话,说不定还有找回来的机会。”只是他们这个县虽然偏僻,占地面积却不小,想要藏个人实在是太简单,要找人才麻烦。
十八却看着大人:“大人这是怎么了?”
“我们见到了白七产业的新老板,你猜他叫什么?”书生问。
这小九跟十八哪里会知道,两人都摇头,书生才告诉他们。“白七。“
“什么?”
两人相视一眼,都觉得不可思议:“但是白七不是已经死了吗?”
“所以问题就出在这里,这个白七是谁?为什么也叫白七?”书生轻笑,笑意却没达眼底。“这人倒是谈笑风生热情好客,说话也很是得体,甚至主动愿意敞门让我们去搜查,可越是这样,越叫人怀疑。”
“如此说来,白七……并不是白七啊。”十八喃喃道,“白七只是一个代号,每个负责这些产业的人都叫白七。也就是说,很有可能还有黑七红七蓝七之类的人,那么他们的网到底撒了多大?背后的人到底是谁?这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吧?”
别的不说,就说第一个白七,光是在这县里就盘踞了十余年。十余年啊,谁知道背后的那人还有什么手段?这么大一个网,他们的目的到底是什么?就只为了银子?那不至于,光是靠这些产业的收入就够他们一辈子吃穿不愁了。
那是为了什么?
大人道:“此事还得从长计议。这个白七是个笑面虎,恐怕不好对付,日后你们出门都要小心些,尤其是十八跟子规,你们两个不会功夫,出门必须得有人陪伴。”
“大人的意思是我们可能会有危险?”书生立刻皱起眉头。“那人的胆子这么大?”
“都能在县衙里偷走物证并且杀人灭口了,你觉得他们还有什么事做不出来?”小九白了书生一眼,跳起来拍拍他的头:“所以下次你不管去哪,都得告诉我或是程普。”
书生把她的爪子从自己头上拿下来,问大人:“咱们手里现在什么证据都没有,他为什么要杀我们?”
“虽然没有证据,可若是要查案,我怎么少得了你们几个左膀右臂呢?”大人淡淡地说。“只靠我一个人是不行的,砍掉了我的臂膀,我就在再厉害,一个人也查不了这么大的案子。”
十八道:“既然如此,大人自己也要小心,他们若是敢闯县衙,那刺杀朝廷命官也就不算什么了。”
大人心情却突然好起来:“十八是在关心我?”
他的语气很轻松暧昧,十八抿嘴:“都什么时候了,大人还在意这个。”
大人笑笑,道:“若是真的担心我,不如早些点头答应嫁给我,这样的话我也不用担心自己到死都娶不到媳妇了。”
他有意冲淡方才沉重危险的话题,书生也立刻跟进:“没错,十八赶紧答应嫁给大人,这样晚生说不定还能凑点份子钱。”
十八说:“那不如公子跟小九早日完婚吧,我如今也存了些银子,正愁没地方花呢。”
小九觉得自己真是冤枉,躺着不说话也能中枪。
420.第四十三碗汤(八&九)
气氛轻松了起来,十八看着时候也差不多了,便告知众人自己要出门买菜,这回大家都很忙,没人有时间陪她,十八看他们个个忧心忡忡的表情,忍不住笑了:“只是去买个菜而已,都多少次了,我不会迷路的。”
好不容易说服众人放下心,她拿了菜篮子跟银两,出了县衙左转就是闹市口,里头每天固定的时辰都会有小贩摆摊卖菜。为了每天都有新鲜食材,十八每天都会在这个时候出门。
只是这次却不小心和一个人相撞,十八被强大的后坐力弄得差点摔倒,好不容易停下,满心惊魂未定,对面的男子一身公子哥儿打扮,这会儿看到她,猛地眼睛一亮:“是你?”
十八立刻后退一步:“我不认识你。”
“这才多久不见,就不认识我了?就算你不认识我,应该也认识主子吧,嗯?”男子笑眯眯的,手上折扇啪的一声打开,端的是风流倜傥。他一步步逼近十八,仔细打量她的容貌,再一次确信这女子的确就是自己认识的那个。“瞧你现在这打扮,宛若良家子,怎么,找到不明所以的男人当接盘侠了?”
十八谨慎地盯着他:“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
“啊是,你当然不明白,穿上了衣服就不认旧情人,真是叫人伤心呀。”说着说着,男子竟然伸出手,仿佛是要摸十八的脸。十八要躲,却架不住对方力气大,整个人被摁在墙上,她惊慌失措地望着对方,男人着迷地看着她的脸,叹道:“这么久不见,我还以为你死了,为你伤心过几天。还记得那天的滋味儿么,嗯?不听话的话,是会受到惩罚的。主子也一直在找你呢。”
“……主子找我做什么?”十八抓紧了手上的篮子,镇定地问。
男子耸耸肩:“他还没玩够你,你却逃了,你说该不该找?唔……不知若是我把你带回去,主子会如何奖赏于我。啧,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他口中的主子是谁?十八低头道:“我再不会回去那里了,就算你找到我没有用。”
“这可不是你说了算啊,美人。难道你就一点都不怀念那里么?”男子状似惋惜,“现如今你该求的人是我才对,你说呢?”
“你想我怎么求你?”
“就做你最擅长的。”男子的目光充满色|欲,“那些东西,你都记得的吧?不听话就会受罚,你要乖一点,才能活命,明白么?”
“是吗?”十八对他嫣然一笑,猛地抬腿直击对方双腿间最脆弱的地方,“是这样吗?”
男子痛的面色煞白,弯腰捂住重要部位,恶狠狠地盯着她。十八却微微勾起一边嘴角,又狠狠地踹了他一脚,抓起自己的篮子,撒腿就跑。
男人跪在地上,半晌,抬起头阴鸷地盯着十八消失的方向。
今天的菜仿佛味道有些不对。
众人都有这个感觉,看着坐在桌面呆滞吃饭的十八,不明白她这是怎么了,今儿的菜是甜的甜咸的咸,味道特别奇怪。不过十八自己好像没觉得,因为她坐在那儿吃得很认真,一点都没察觉到味道怪异。众人相视一眼,不知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早上出门买菜的时候不是还好好的么,怎么午饭的时候就失魂落魄的?
他们很想问问,但十八吃完饭就站起身,又失魂落魄的走了。
大人深沉地看着十八的背影。他的嗅觉十分灵敏,可以闻得出她身上有着从未出现的味道,那是男子专用的熏香,她今天和某个男子有过接触?
难道是在外头让人给欺负了?
书生给了小九一个眼神,小九赶忙放下手里碗筷追了上去,半个时辰后她回来了,对三人摇摇头:“我问了,她说没什么,可是我看她的表情不对啊。”
县衙外一棵大树旁,上午纠缠十八的男子眼神阴冷地盯着县衙大门:“你确定她进了这儿?”
“是的,小的跟人打听过了,那姑娘生得美,很多人都有印象,确定她是县衙里的人,据说还是县令大人没过门的妻子。”
“哼。”男人嗤笑一声。“竟有人上赶着见破鞋,也是有意思。”然后他神情一冷。“方才你说,那姑娘失忆了?”
“没错,小的买通了给那姑娘抓药的衙役,确定她是什么都不记得了。”
“最好是真的,否则要是从她查到主子的身上,小心吃不了兜着走!”男人先是瞪了一眼小厮,得到对方点头哈腰后,又看向县衙,突然笑了。“真是巧,既然如此,就让她在县衙再多住些日子吧,说不定还有用处呢,咱们走。”
“……啊?不把她抓回来吗?您不是说主子一直在找她?”小厮不明白了。
男人瞪他一眼:“蠢货!主子是想找到她,但主子更想把这些烦人的臭虫给解决掉!”都怪之前那个白七蠢到了家,抓人竟然还留下了把柄,若非主子派人过来善后,怕是早被顺藤摸瓜查出来了,简直蠢破天际。
不过这次,就等到主子亲自来处理吧。
“大人,有人看到白七进了绣衣阁。”
听到程普的话,大人疑惑道:“他去绣衣阁做什么?”
正安静绣花的十八却悄悄竖起了耳朵,绣衣阁正是她做绣娘的那家,老板娘是个很豪爽的人,白七去绣衣阁做什么?
那天遇到白七的事,她没跟任何人说,若非后来白七到过县衙“协助”查案,她甚至都不知道那天抓住自己的人是白七。
白七,主子……这些到底都是什么人?
“不知道,总之不会是什么好事儿,绣衣阁卖的可都是女子衣裳。”程普撇嘴说。
“对了,十八不是跟绣衣阁的老板娘认识吗?不如到时候让十八去问一下,看看能不能问出什么来。”
十八抬头,对小九笑了一下:“好,我会问的。”
低下头,眼神却猛地深沉起来。
“有人目睹环翠拐进了小巷再也没出来,但小巷子里却什么都没有,人就这么消失了,连点线索都没留下,不过那条小巷离白府倒是很近,只是不知对方是怎么把环翠带走的,那可是条死胡同啊。”书生咂了下嘴说。
“江湖中人若是想掳个姑娘算什么,程普就能做到啊。”小九满不在乎地说。“我当初学功夫要是再认真点儿,轻功好点儿的话,我也能做到。”只可惜她学的是半吊子,轻功大概只够跳到墙上,再高就没辙了。
“官,商,民,这白七背后的人物可真是不简单。”
书生突然想起来一件很重要的事:“对了,大人,皇上派了巡抚大人视察各州县政绩,昨儿个刚到临县,怕是用不了几天就到咱们这儿来了。光顾着查案子,这事儿您不会忘了吧?”
大人摇头:“没忘,一切公文案底县志都准备好了。”
“那就好,到时候咱们看看这巡抚大人为官如何,若是信得过,便将咱们手头的线索跟证据跟他说一声,有巡抚大人帮忙的话,可以事半功倍,咱们这案子牵扯太广,再往上查就没了权限,实在是棘手。”
大人点头:“如此甚好,那就等巡抚大人到了再说吧。”
十八一直若有所思。
三日后,巡抚果然到了县衙,他随行带的人并不多,只有数名侍卫和一个随身伺候的小厮。这巡抚大人看起来约莫四十岁,留着一撇小胡子,长得倒是端庄周正,正气十足,总之一眼看过去就让人很有好感。谈吐也是文质彬彬,只是若真以为他和外表看起来那样好捉摸,那就错了。
越是这样温和的人,越是不能掉以轻心。
因为人比较多,十八一个人做不来那么多饭菜,于是小九跟程普都来帮她的忙,大人和书生则陪同巡抚一起审查卷宗。
小九一边刮鱼鳞一边陶醉道:“都这么大年纪了还这么有风度,一看就是个读书人,不知道以后公子老了能不能也这么有气质,大官就是大官啊!”
程普道:“这有什么,咱们家大人现在还年轻着呢,以后肯定也能升迁当大官,到那时候绝对有气质。”
“唉,你不懂啦!”用肩膀碰碰十八。“你说呢十八?啊对了,你还没见过巡抚大人,等到待会儿用午膳,你一定记得看看,人家可真是有气场,一看就是当大官的,我一开始认识大人的时候就觉得心慌,这位话虽然说得温和,压迫感可是一点都不少。”
十八笑笑没说话,继续切着手里的姜。
好不容易做好了午膳,十八做饭的时候戴着头巾,衣裳也穿的比较简单方便,她跟小九还有程普是不能落座的,还得等着侍卫们吃完才轮到他们。
端菜进大堂的时候,那位正和大人书生谈笑风生的巡抚一眼就看见了她:“这位是……”
“哦,这位是晚生的远方表妹十八,家中亲人都不在了,便来投奔晚生。大人心慈,便将她留了下来。”书生轻笑,挡住了巡抚朝十八望去的视线。
巡抚连连点头:“真是位美人儿,不知杜先生的表妹可许了人家?”
一提到美人,他的整个眼睛都亮了。
大人沉声道:“下官心仪十八姑娘,我们二人已有未婚夫妻之名,只待择日完婚。“
巡抚笑道:“如此甚好,二位才子佳人,便是本官看着都觉得颇为羡慕。这样吧,本官便在这里多留几日,正巧给二位做个主婚人,你们觉得如何?”
十八惊呆了,她看看小九又看看大人,不知道该怎么反应,大人倒是回应的很快:“如此便有劳巡抚大人了。”
十八浑浑噩噩出了厅堂,小九立刻抱住她又笑又叫:“真好真好!恭喜你啊十八!”啊啊啊啊她的银子马上就要到手了!
“这怎么能行呢?”回过神的十八第一反应是进去说清楚,却被小九一把拽住:“你傻呀!方才巡抚大人问你,估计就是见色起意了,大人为了避免他觊觎你,才说你们两人是未婚夫妻。退一万步说,嫁给大人还不比跟个糟老头强?”她拍拍十八的肩,“而且你现在说清楚的话,说不定巡抚大人会认为大人故意欺骗他,到时候政绩考核上给大人穿小鞋怎么办?要知道每年一次的政绩视察可是很重要的,大人都在这当了快一年父母官了,升迁的机会全在巡抚大人手里呢!”
被小九这么一说,十八打消了说清楚的念头,只是她心里还有些不安。
大人一方面想杜绝巡抚对十八的觊觎,另一方面其实还是为了自己的私心。十八确实是个好姑娘,他想照顾她一辈子,只是她心结太重,根本不可能点头答应嫁给自己,也只好出此下策了。
书生吃完午饭就开始去查黄道吉日,整个县衙突然就热闹起来了。
令人遗憾的是这喜事还没开始办,就被一件坏事冲淡了。
又一个白七死了。
死状凶残,竟是被人将一颗心剖了出来,脸上还带着惊恐的表情,也不知死前看到了什么,这掏心案一出来,喜事立刻要往后搁,碍于作案情节太恶劣,巡抚大人也不走了,扬言不把凶手捉拿归案就不离开!
小九验尸得出的结论是,白七死的干脆利落,凶手不知用什么凶器将他胸膛剖开,鲜血满地,令人奇怪的就是为什么凶手剖了心随手就丢到了一边,好像一点也不重要。要是不重要,又为什么要剖?
除此之外白七身上还有被折磨过的痕迹,看得出来他死的并不轻松,可是问题又来了,凶手为什么要折磨白七?他想从白七身上得到什么?
白七好端端在白府,白府那么森严的戒备,结果却让白七死在里头无一人发觉?
大人和书生以及程普又一次去了白府勘查命案现场,三人回来的时候,程普倒是正常,大人跟书生的表情都有点怪异,小九见了问了一句,结果谁也没回答她。
巡抚大人也去了白府,只是他看起来似乎对查案并不擅长,东看看西看看半天也没看出个什么结果来,最后只能鼓励鼓励大人,让他继续努力。
“你看这是什么。”
晚上书生到了小九跟十八的房间,把今天查到的东西展现给她们看。
小九一头雾水,十八却露出若有所思的神情:“这个符号……似乎在哪里见过的样子,你是在哪里找到的?”
“白七卧房里。和上一个白七一样,墙上暗格里放了这块令牌,以及他尸体上背部的纹身。小九你验尸的时候没发现,两个白七都有同样的纹身吗?”
“当然发现了。”小九白他一眼。“我都禀报大人了,你就不能用心听一下我说的话吗?”
书生咳嗽两声,继续道:“十八说这个符号熟悉,你们仔细想想,在哪里见过?”
小九绞尽脑汁,啥也想不出来,十八却道:“……巡抚大人。”
“不错!”书生赞赏地看了他一眼。“巡抚大人的家徽就是这个标志。“
“就算如此,也不能证明白七和巡抚大人有关系呀。”十八说。
“所以我们还得从长计议,大人把程普派去京城了。”
“去京城?”
“白七跟巡抚到底有没有关系,到巡抚大人家里查查不就知道了?”书生得意一笑。“咱们身边有个武林高手还是有用的,你们说是不是?”
小九跟十八都是微微一笑。程普去京城不做别的,当贼去的,不过话又说回来,这一切未免太过巧合,巡抚刻意留在县衙不离开,表面上说是为了查案,实际上,又是为了什么呢?
因为白七的案子,县衙又开始忙活开了,只有十八没事做,仍然每天绣花做饭,程普不在,小九开始负责大人跟书生的安全,所以不能每天陪着十八。十八便安静地待在房间,也不出门。
这一天,大人书生还有小九得到了新线索,都不在县衙。十八把衣裳洗干净晾好就坐在走廊绣花,一直低着头,直到有片巨大的阴影挡住了自己。她抬起头一看是巡抚,吓得连忙起身行礼:“民女见过巡抚大人。”
那人直勾勾盯着自己看,她有点害怕,便后退了一步,谁知竟被对方一把拉到怀里,双手手腕被紧紧扣住,巡抚脸上哪里还有平日半点斯文正经,撕下了伪装的画皮,他是这天底下最卑鄙下流之人。
伸出舌头舔了下十八的脖子,巡抚感叹道:“味道还是一如既往的好呀,知道吗,没了你之后,再找多少女人,我都不曾满意过。”
“你在说什么?”十八用力挣扎。“我根本不认识你——”
“嘘。”巡抚轻轻点了下她的唇。“我知道你什么都不记得了,不过没关系,我会让你想起来的。十八,你现在叫这个名字是吗?我有件事情要交代你去做。”
十八挣扎了下,对方却纹丝不动,他一条腿抵住她的,十八便瞬间动弹不得。她只好愤怒地睁着水汪汪的眼睛:“你这个小人!我怎么可能帮你做事!”
“你会的。”巡抚很有自信。“因为如果你不做,你的过去我就要告诉他们了。还有,你觉得他们能逃过我的手掌心么,嗯?你是不是忘了,政绩的审核权在谁手上?”
十八猛地安静下来。巡抚见状,露出满意的笑容:“真是个乖姑娘,我以前教你的,你可都忘了?”
她别开脸不愿看他,巡抚将她放开,从怀里掏出一封信还有一块玉佩,道:“该怎么做,明白么?”
信封上写着:大汗亲启。
虽然没有对这个世界的记忆,但十八也知道这个大汗是指近年与本国素有不和的敌国,巡抚把这个交给她,是让她陷害大人通敌卖国?“我不会做的!”
“你应该知晓我的手段。”巡抚眯了下眼睛。“对我来说,他们就像是不知死活的苍蝇一样黏人,一直想着要查处我,也不看看自己是什么身份。斩草除根,你说是不是?咱们两个才是一条绳上的蚂蚱,你的过去,你不想知道么?”
“不想。”十八毫不犹豫地拒绝,把书信和玉佩都丢到巡抚身上。“我什么都不会为你做,你就算威胁我也没有用。“
“是吗?”巡抚不怒反笑。“若是我没记错,那几个人都不在县衙吧?”
“你要做什么?!”对方危险的眼神让十八心生不安。
“我能做什么呢?自然是做曾经和你做过无数遍的事。”巡抚捏起十八的下巴,在她唇瓣上轻轻吻了一口,这让十八无比恶心。他见她露出嫌恶怨恨的眼神,便露出了满意的笑。“就是这样,就是这样看着我,越是这样倔强不屈服,便越是让人兴奋。你就是不知道什么叫做认命,若是乖一点,也不至于吃这样的苦头。”
手在十八身上四处摸了摸,好奇地问:“那贞操带,是谁给你取下的?没有钥匙也能取下,穿着那玩意儿还能逃走,十八呀十八,我可真是小瞧了你。原以为伺候了一百个男人后,你会学乖一点的。谁知你竟然还有力气逃,啧啧,是不是我对你太好了?”
嘴上这么说,眼底却没有丝毫笑意,纯然决然的残酷。他欣赏弱者在自己手上露出屈辱求饶的表情,十八是唯一一个从不低头也从不退让的人。
正在这时,一名侍卫献身禀报:“主子,有人回来了。”
巡抚一听,放开了钳制十八的手,走了两步,又回头状似好心地叮嘱十八:“若是被人知道了某些不该知道的事,我可不敢保证,你的过去会不会被传的满城风雨。”
望着他的背影,十八冷冷一笑。
421.第四十三碗汤(十)
巡抚大人死了。
和白七的死法一样,仍然是被人剖开胸膛挖出心脏,然后随手像是丢弃什么脏东西一样丢到一边。他死在县衙公堂之上,有趣的是,他头上的匾额写着明镜高悬四个大字,似乎在讽刺什么。
这可不是件小事,皇上派来视察各州县政绩的巡抚大人遇刺身亡,若是找不出凶手,大人恐怕得吃不了兜着走。
他们还没来得及确认幕后主使到底是不是巡抚,巡抚就死了,失踪案还怎么查下去?倒是程普五日后快马赶了回来,确信了白七的主子正是巡抚,那些失踪的姑娘他也找到了些。
原来,巡抚表面上是朝廷大员,实则私底下做着结党营私的勾当。他在全国各地都开设了妓院赌场酒楼等为自己敛财,见到生得貌美的女子,能买则买,不能买便抢、拐,二十余年来,在他手里失踪的女子近两千名。而这些女子到了他手中之后,听话顺从的便好生调|教,作为礼物送给其他官员,为自己的仕途铺路,那些性格倔强坚贞的则在被残酷玩弄后丢进青楼接客,并且严加看守,非打即骂,被活生生逼疯的,蹂|躏致死的数不胜数。
而由于大多数官员都曾接受过巡抚的贿赂,对于此事他们权作不知,不约而同地选择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巡抚死后,朝廷下了最后通牒,勒令大人在半个月内查出真凶,否则就拿他问罪,毕竟一个大官稀里糊涂地死在这小县城里,要说其中没鬼,还真没人相信。
本来巡抚是要借着巡查政绩的机会解决掉这群让他寝食难安的人的,没想到最后送命的也是他。
这天阳光中正好,十八在绣一条手帕,午后的阳光温暖地洒在屋子里,她安安静静地坐在窗前,就像之前的每一天。
不知什么时候,房门被打开,小九轻手轻脚地走了进来,她身后还跟着大人、书生和程普,甚至还有朝廷派来监察破案进度的人。
十八没有放下针线,也没有回头。
小九的眼里闪着泪花,问道:“十八,咱们认识多久了?”
“好几个月了。”十八对她笑了笑。“但是觉得很亲切呢,虽然认识的时间不长,却感觉像是家人一样。”
小九又问:“巡抚大人是你杀的吗?两个白七……是你杀的吗?”
虽然他们已经有了证据做好了推理,可是小九觉得,若是十八此刻否认的话,他们都会相信的。他们不仅会相信,还会拼了命地去证明十八的清白。
可十八轻飘飘地回答道:“是我呀。”
她的声音一如既往的轻柔温和,带着软糯的尾音,可这一次屋子里所有人都感到浑身冰凉。他们谁都不愿意相信,眼前这个纤细的仿佛一折就断的女子,会是将人残酷剖心的冷血凶手。“为什么要杀他们?”
其实大人更想问的是:为什么要承认?
十八说:“他们是我的仇人呀。”
“你从来都不曾失忆,对吗?”小九猛地上前一步,她觉得难过,同时又很受伤,这说明什么?说明十八一直在骗他们!“两个白七还有大人死的前一天晚上,我都特别累,睡得特别沉。是你做的,对吗?”
“我在药铺买了三次迷|药呢。”十八全部承认了。她微微笑着,看着眼前的人们。“毕竟我不想让你察觉,半夜我没有睡在你身边。”
小九猛地别过脸去。
十八又道:“我活着就是为了报仇,两个白七都认出来了我,一个威胁我晚上去见他,一个威胁我要听话,我不喜欢他们这样对我,所以就将他们杀了。至于巡抚……他害得我家破人亡,从我十二岁到十九岁,做了他七年的玩物,只因我不肯屈服,他便百般折磨于我,谁知我逃了出来,恰好为你们所救。若是你们不救我,我早就死了。”
“所以呀,我不骗你们。你们既然查出来了,我就都认了。”
她用温柔的语调承认犯下的罪行,好像这根本不算什么,好像她只是在说一个简单的小故事。
“你留在县衙,是为了什么?”书生问。
“我自己不会查案,不知道我要杀的人是谁。我被关起来这么多年,从来都不知道他们的身份,若非见到白七,也不会知道自己也是失踪案的一员。”十八手中仍然拿着没绣完的帕子,有几分遗憾。“我还要谢谢你们,若非你们对这个案子的执着,我可找不到我的仇人。我只是想看看他们的心是什么颜色,好人跟坏人,怎么就没有一点区别呢?”
大人闭上眼,复又睁开:“本来我们也没怀疑到你身上。是程普发觉了你的异常,那日你遇见白七,他本想去救你,却见你们两人似是旧识,回来告诉我们,我们还不信,你知道的,我的嗅觉非常灵敏,我在你身上闻到了白七的味道。他独爱女儿香,可你身上却是花香,每次死了人,你身上都有命案现场的味道,我不觉得这是个巧合。”
十八欢欣地拍拍手:“大人果然心细如发,还有么?”
“白七去绣衣阁是与你约好的,你约他在那里见面,然后杀了他。”
“也没错。”
“县衙里被销毁的物证还有卷宗,不是白七派人下的手,而是你。在你住下之后,书房失火,我一直以为是白七所为,可白七死后我才明白不是他,而是你。只有你有时间和机会这么做,为什么?”
“因为……物证充足的话,你们就要把白七捉拿归案了。”十八往窗外看了一眼,太阳已经逐渐要下山了。“那怎么能行呢,我的仇人,得我亲自来杀呀。”
“你不是十八!”小九低吼。“十八不是你这样的杀人魔!”
“杀人魔?”听到这三个字,十八突然笑了。这笑容讥嘲而又冷酷,竟和平日里的她完全不同。“我也曾天真纯朴,真心待人,可我得到了什么?我的家人因此而死,我被关在妓院七年,过着暗无天日的日子!我活得连条狗都不如!我不杀他,便要任他践踏,你却说我是杀人魔?你口口声声叫我十八,可你根本就不了解我是怎样的人!”
她发起怒来,眼睛竟泛着血色,一双乌黑的瞳仁几乎完全变了个颜色,令官员衙役止不住后退,以为这是妖怪。十八站在那儿,望着小九:“我待你可好?待大人,公子,程普大哥又如何?我也曾经是个好人呀,可我已经遭受如此对待,你却还要我坚持做个好人?”
“好人跟坏人,又有什么分别。不过都是一颗心,全是红色的。”十八喃喃着。正义,公理,律法……这些东西又能代表什么?即使是对自己很好很好的小九,在听到自己杀人后,第一反应也是指责。“难道他们不该死吗?难道我不能为自己报仇吗?我有什么错?”
是啊,她有什么错?
她想报仇,又有什么错?
十八仿佛是在询问,但又没有。有证据也好,没证据也罢,若非她故意留下蛛丝马迹,真以为他们能查到她身上?
从来都没有失忆的十八,只有短暂做回曾经自己的女鬼。
她附在这具尸体身上,为填满对方报仇的执念。只是他们觉得她失忆了,她便装作失忆了,因为这具身体的主人如果没有死,脑子也的确出了问题,什么都想不起来。于是附身的女鬼得不到任何有用的信息,直到遇见白七。
根据白七的反应,还有查案的细节与经过,她在心中逐渐猜测到了要杀的人都有谁。拐走她的第一个白七,助纣为虐的第二个白七,还有罪魁祸首。
而很久很久以前,在她还活着的时候,她便如此温柔善良,以为全天下都是好人。她以为她忘了,其实她都记得。
什么都记起来了。
“这些日子,我跟你们认识,心中真是快活,也不枉来这世上走一遭了。”女鬼摸了摸手中的帕子,叹了口气。“只可惜呀,我们没有缘分做一生一世的朋友。”
她早已身陷泥淖,放不下,脱身不出,她只能一步一步往前走。
慢慢地从袖口取出匕首。无论她在哪里,匕首都会跟着她,她就是用这把匕首剖开了那些人的胸膛。此刻匕首在阳光照射下闪着七彩的光芒,无比美丽而耀眼。
女鬼轻轻抚摸过匕首的轮廓,透过五彩缤纷的宝石仿佛看到了一个人。
若他知晓,定然是不愿意被复活的。
即便复活了,也不是她的大王了。
过去的就已经过去了,失去的永远找不回来。她依恋地把匕首放到脸颊边摩挲,又浅浅一吻,对着大人一笑,将匕首送入体内。
众人来不及阻止,大人冲过去将她软下的身体抱在怀中,眸中满是泪水。十八看着他,却笑了:“我可从没有喜欢过你。我呀……我……有了喜欢的人了……”
大人摇头又点头:“别说话、别说话……”
“再也见不到他了……”十八低低笑着,抓住大人的手,塞了什么东西给他。大人眼神一滞,看向十八,却见她笑得格外意味深长,“我命如此,这是我自己的……选……择。”
说完,她闭上了眼睛。
十八已死,这案子便算彻底了结了,凶手死了,受害者也死了,一切都结束了。
但十八塞给大人的东西却足以让他证明自己的清白,并且给已死的巡抚再加上个通敌卖国的罪名。
那是一封书信和信物玉佩。
真的有人通敌卖国,但不是大人,是巡抚。巡抚太过小心,信不过任何人,所以即使离京也要将这些东西随身携带,谁知便宜了十八。
皇帝见了确凿的证据,自然也不会拿大人问罪,而是嘉奖了他,甚至因为他出色的业绩破格将他擢升为知州,任期一满,以他的能力,自然能青云直上。
后来书生跟小九成了亲,程普也娶了媳妇,大人却一直孑然一身。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做,多年来也动过成家的念头,可每每有人给自己做媒时,他便总是会想起很久以前那个叫十八的姑娘来。
她说这世上容不下她,说这不是她的世界,说她没有喜欢过他。
越是真实便越伤人。
于是他总忍不住去想,那她喜欢的那个人是谁?那人在哪里?为什么不能保护她、帮助她?可转念一想,其实自己也没有保护得了十八。
什么才是正义呢?什么才是对的呢?十八身为受害者,却犯下数条命案,他们要依照国家的律法制裁十八,却将她逼死,到底对不对?
对。
不对。
422.第四十四碗汤(一)
其实生而卑微,原本安分,不值一提,便是被践踏成泥,零落而死,也是命苦,怨不得人。
所有的女子都是这样过来的。
这这样的世界里,被践踏着、歧视着、欺辱着。
婵娟随着乐声舞动身体,她现在是一个戏班子里的伶人,正在为即将到来的一场演出而练习。据说呀,那瑞王与瑞王妃情深爱笃,只可惜瑞王妃身子骨弱,调养多年,好不容易有了身孕,这可是件大喜事,自然要好好庆祝庆祝。于是请了全京城最有名的戏班子去王府给唱点喜庆的戏,好让王妃开心。
人们都说呀,瑞王对瑞王妃如此深情,真是叫人羡慕。一生一世一双人,多么好的誓言呀。
所以没有人记得,在这之前,还有另外一个瑞王妃。
那个叫姚江月的女人。
出身于书香世家,琴棋书画诗词歌赋样样精通,温柔婉约,善良优雅的千金小姐。自幼天资聪颖,是闻名天下的才女。一十六岁那年嫁入瑞王府,与瑞王相敬如宾,鹣鲽情深。谁知人有旦夕祸福,姚王妃没那个福气,竟然在十九岁有了身孕那年,不小心从楼梯上摔下来,小产时大出血,孩子和母亲都没能保住。
自那以后,瑞王伤心欲绝,直到五年后才重新娶妻,便是现在的瑞王妃。
也不是没有人提出怀疑,毕竟姚王妃那会儿可是好端端的,而且有流言传出,说是现在的瑞王妃早在姚王妃还在世的时候便跟瑞王好上了,是二人合伙害死了姚王妃——当然,这只是小道消息,道听途说,怎么能当真呢?
再说了,现在的瑞王妃可是姚王妃的亲妹妹,姚家现在都还跟瑞王府好着呢,若是姚王妃是被害死的,姚家怎么也不能这样忍气吞声吧?
不过话说回来,见过姚王妃的人都十分可惜,那样一个可人儿,温柔又有才华,怎么就生得平淡无奇呢?是真的平淡无奇,明明姚家出尽了美人,偏偏最有才华的一个却只能勉强称得上清秀,路人脸,说不上美,却也不算丑。
也因此才有人觉得俊美无俦的瑞王能看上第一任姚王妃,实在是件不可思议的事。像是现任姚王妃就不一样了嘛,这位可是姚家最美的女儿,号称京城第一美人,受无数贵族追捧,谁知最后被瑞王摘得了头筹。
婵娟一边跳舞一边听着戏班的人八卦,面纱下的嘴角勾起一抹淡淡的笑,眼中红光一闪而过。
再有才华又如何,世人尽皆以貌取人,哪里会在乎你善良与否,温柔与否。只要有一张美丽的脸,罪恶便能被容忍。
她舞动水袖张嘴咿咿呀呀唱了起来,婵娟是戏班子的顶梁柱,刚进来不久就被班主当成了头牌,嗓音是一等一的好,身段舞技更是没话说,只可惜从没有人看过她长什么样,好在台上浓墨重彩也不需要看脸,只知道她来了之后,他们的戏班子才号称第一伶园。
唱完一曲,婵娟跳下舞台,回到自己的房间。她慢慢揭开脸上面纱,露出一张即使连她自己都要痴迷的脸来。
从她被扯出河,见到孟婆姑娘的第一眼,她心中便充满了羡慕。
真的羡慕呀,有那样一张容颜,真是上天的恩赐。相比起容貌平凡的自己,当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很多时候婵娟觉得,自己宁可要美貌,也不要这劳什子的才华。她再善良再有才气又如何,最后还不是落得个众叛亲离的下场。
她的丈夫爱的是她的妹妹,她的孩子被活生生剖出来做了药引子,只为医治妹妹打娘胎里带出的天疾。她亲眼看着自己的孩子变成一团血肉,才不得不接受这个残忍的事实。
只是因为她不够美而已。
若是她有妹妹那样的美貌,爹娘会疼自己如珠如宝,丈夫也会爱自己入骨,只是因为不够美,便活该被牺牲!
孟婆姑娘曾经说,待到她成功回到自己的世界,会得到自己从不曾拥有的东西。自己想要的便是美貌么?
她对着镜子凝视自己的容颜,真真是美得惊心动魄,若她的妹妹已是美到了极致,那么婵娟现在的这张脸便可以称得上是巧夺天工了。只有上天精心雕刻并赐予的美,才足以形容。
她回来,不是为了瑞王。
男人而已,对她而言根本就不重要。已经失去了那个人,她便不会再对任何人动心了。她只是想带着这张脸报自己的仇,仅此而已。
回到这个世界已经半年有余,婵娟的心态很好,在经历过五个世界之后,她心中澎湃的恨已经足以被理性压制。
姚江月已经化作尘土,可婵娟却活了。
三日后,瑞王府。
瑞王妃因为生得美貌,瑞王又极其疼爱她,在京城的圈子里是极受欢迎的,不少夫人都专程向她打听,如何才能让自己的丈夫对自己百依百顺,不生二心。只可惜她们谁都没有瑞王妃的美丽,所以她们的丈夫都不知道专情二字如何书写。
夫人们互相讨论着热闹的话题,今年京城流行什么样的发型,哪家铺子的胭脂水粉,哪种布料……你家丈夫又纳了几个小妾,我又狠狠整治了家中的姨娘云云,聊得不可开交。
直到一声锣鼓响,伶人们有着精致的扮相,舞刀弄枪,唱的虽都是老戏,但确实精致好听,瑞王妃边听边点头,还不忘让身边婢女记得打赏。
正在这时,瑞王来了。他眼中似乎只看得见瑞王妃,见瑞王妃站起身似乎是要迎接自己,连忙大步上前握住她纤细的胳膊:“冬儿,不要乱动,小心动了胎气。”说着,也不顾大庭广众,神情柔和地抚摸着瑞王妃的肚皮,对那孩子珍视到了极点,看得一旁的夫人小姐们羡慕不已。
瑞王妃羞红了一张粉面:“王爷,还有人呢。”
“有人就有人,本王亲近自己的王妃孩子,有什么不可以?”瑞王哼了一声,还故意作势要亲瑞王妃,把瑞王妃吓得连忙捂住嘴,他逗她成功,便露出了得意的笑。
瑞王妃微微一噘嘴:“王爷真是过……”
话没说完,一阵乐声急促,众人都不由自主地朝台上看去。
这刚刚出场的伶人,想必就是最近红极一时的婵娟了!
披挂打扮英气飒爽,面上虽画着油彩,却无损于她小巧的脸型和精致的五官。伶人们美,从来不是靠本身的容貌,而是唱腔与身段。
瑞王平时就好听个小曲儿,府里养了几个歌姬,可那些歌姬和这伶人一比,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他不觉听痴了,瑞王妃见状,有些不高兴地扯了扯他的袖子。瑞王如梦初醒,落座后便专注地听戏,还让瑞王妃也一起听。
瑞王妃心中多少有点不舒服,她早看府中那几个搔首弄姿的歌姬不顺眼,可那几个都是邻国送给王爷的礼物,王爷又没碰她们,否则她哪里忍受得了。可就是这样她还想把人给送走呢,不管怎么说,肯定是不想把竞争者留在王府的。
婵娟唱到兴起,解开披挂撸去头上紫金冠,瞬间便从英姿蓬勃的女将军变成了温婉美丽的闺阁千金,便连唱腔都从慷慨激昂变得婉转柔美,解开紫金冠后,一头青丝披在肩头,就连描绘入鬓的眉眼都显得小巧了些。
她自然是不会唱戏的,这不过是作为成功完成任务的奖励,就如同这张脸一样。
直到这一场唱罢了,瑞王犹然意犹未尽。他迫不及待地想问问班主,方才台上那唱旦角的伶人卖身契在不在他那?若是自己想买,能卖么?
只是被瑞王妃拉住,无论如何也抽不出空去询问。
一看瑞王又想把人留府里听曲儿了,瑞王妃立刻想办法不让他走,顺便也不想听了。本来她就没怎么想听,不过是因为瑞王喜欢,自己才想投其所好。要是早知道他看到个唱戏的便想买下来听,她就是打死也不请这个才红没多久的班子进府。本来是想尝个鲜,没想到又让王爷起了念头。
就府中那几个歌姬,还嫌不够乱么,要是再加个低贱的戏子进来,不知得“热闹”成什么样。
423.第四十四碗汤(二&三)
“……怎么就叫咱们走了呢?难道是戏唱的不好?让王妃不高兴了?管家,劳烦您给个口信吧!”班主满眼哀求地看着王府管家,还不忘塞了张银票到他手中。若说是戏唱的不够好,那不能够啊,婵娟唱的好不好,明眼人都听得出来。那是为何唱到一半王妃便让他们走了呢?传出去的话,他们这第一伶园的牌子刚带了没几天,岂不是就立刻又要没了?
最重要的是,得罪了瑞王妃,日后他们怎么在京城混?
管家是个人精,他看了眼银票上的数字,满意地收下了,才小声跟班主道:“戏没问题,王爷喜欢得紧,就是唱旦角那姑娘太俊俏,王爷多瞧了几眼,王妃便不满意了。”
听说戏没问题,班主顿时松了口气,转而听到王妃嫌婵娟太俊俏,他连忙解释:“这脸上都画着妆,哪能看出什么俊俏不俊俏……劳烦您在王妃面前给我们美言几句,也好让咱们在京城多点好口碑。”说着就又塞了一张。
管家收了银票,也就要帮这个忙。他眼尖得很,王爷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没人比他更清楚,就刚才那个戏子,王爷绝对是要去见上一见的,虽说现在王爷跟王妃鹣鲽情深,但难保日后不会有什么变动。万一这戏子能上位呢?
所以他当然不会拒绝班主的要求。不仅如此,他还会在王爷面前帮这个班子说些好话。
婵娟听班主说是不是因为戏不好,是因为人太好看,心中顿时觉得嘲讽。原来生了一张倾国容貌的姚秋冬,也有不自信的时候。只因为一个连脸都看不清只是声音动听的戏子便起了忌惮之心,从前在她面前表现出的温顺又是如何伪装出来的呢?
春江秋月冬冰雪,不听陈言只听天。
姚江月,姚秋冬。姚家嫡出的两个女儿,一个有才名,一个有美名,曾经是人人艳羡不已的姐妹花。婵娟生前从未怀疑过,有朝一日自己最爱的家人和夫君会对自己下毒手。甚至所有人都知道,只有她被蒙在鼓里。
因为她的命格,瑞王娶她为妃,只为让她有身孕,而后剖腹取胎,作为药引,拯救有天疾的姚秋冬。
只有她自己不知道。
婵娟洗去面上铅华油彩,露出一张比瑞王妃还要美貌的脸来。她换了衣裳坐到床上,正准备躺下就听班主敲门说有贵客来访,邀她前去一叙。
鱼上钩了。
婵娟重新起身,随意挑了件素净衣衫,临出门前她回头看了一眼镜子里的自己,即使戴着面纱,也依然能看到精巧的眉眼。
美。
她想要的已经得到。
因为今天去瑞王府唱戏,所以一天都没有排曲目,谁知道唱了没到半天就回来了,所以戏班子难得放了半天的假,大多数的伶人都趁着这个机会出去逛逛,毕竟京城繁华之地,和他们之间待的小城不一样,谁都想见识见识。
一见婵娟,班主连忙扯过她对瑞王道:“王爷,这便是上午在王府献唱的婵娟。婵娟,这位是瑞王爷,还不快些行礼。”
“民女见过王爷。”
“姑娘请起。”瑞王面上带笑,好奇地打量着婵娟,似乎是想从她面纱的背后看出什么来。但是婵娟只是淡定地任由他看,没有丝毫见到权贵的不安或是讨好,不卑不亢的模样顿时让王爷心生好感。
班主对婵娟说:“婵娟啊,叫你过来是为了件事儿,王爷呢素来爱听曲子,今儿上午听你唱了一曲,惊为天人,便想问你可否愿意到王府住一段时间?当然,不签卖身契,你唱戏也是要收银子的,等你回来了,也仍然是咱们戏班子的顶梁柱。”
瑞王也笑道:“本王是真心的,婵娟姑娘若是肯给本王这个面子,本王一定将姑娘奉为座上宾。”
婵娟轻笑:“也不是不可以,只是王爷可否告诉民女,为何如此喜爱听戏呢?”
瑞王的眼神动了动,半晌才道:“……本王的亡妻本是姚家大小姐,自幼才华横溢,素有才女之名,她便爱这个,本王也被她染上了这喜好。”
班主连忙拍马道:“王爷可真是有情义,竟然还记得先王妃的喜好。”
婵娟道:“既然王爷如此有情有义,民女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瑞王顿时大喜过望。
瑞王妃得知瑞王将个戏子请入王府住着,顿时勃然大怒。她现在怀孕了,性子变得喜怒无常,经常胡乱发脾气,瑞王费了好大一番功夫才将她哄好,又是一通软语,才让瑞王妃相信了自己只是想听戏,并没有其他的意思。并说:“这么多年了,你还不知道我么?我心中就只有你一个。”
“那你怎么还这么喜欢听戏?”瑞王妃委屈地看着他。“难道不是为了怀念那个人吗?”
瑞王苦笑:“若是要怀念她,如何会要她的命?为了你,做什么我都愿意。”他痴迷地望着这绝美的容颜,虽然因为怀孕稍微胖了些,又憔悴了些,当仍然是倾国倾城的绝色。“冬儿,你还不懂我的心么?这里只住了你一人,其他人我都不喜欢。”
瑞王妃闻言,这才转怒为喜,扑在瑞王怀里撒娇说:“那你只能听戏,不准有别的念头!”
“这是当然,她终日蒙着面纱,谁知道长什么样子,再说了,这世上去哪里找比我的冬儿更美丽的女子?”
一听这话,瑞王妃就又不高兴了:“你就是喜欢我的美貌是不是!过几年我人老珠黄了,你是不是就要喜欢别人了?”说着说着心里头难过,眼泪啪嗒掉下来。“我就知道……毕竟我今年也二十五了,再不是豆蔻年华的少女了,你却还年轻,哪里还看得上我呢……”悲从中来,哭得更厉害。
瑞王早就习惯了她这说哭就哭的劲头,连忙甜言蜜语的安慰,两人腻歪了一会儿也就好了,瑞王妃被他哄得破涕为笑,还不忘再三要求他决不许变心。
等到瑞王终于有空来听婵娟唱曲儿的时候,已经是七日后了。瑞王妃死活缠着不让他来找婵娟,不知为何,她就是有种隐隐的不安感,说不上来是为什么。她本来是想跟着瑞王一起来的,可是想想那些戏曲自己真是一点兴趣都没有,便叮嘱瑞王听完了一定记得回来看她。
婵娟住在王府靠南的客院,她待在院子里也十分安静,并不与人来往争斗。瑞王倒真如他所说,奉她为座上宾,吃穿用度都是按照最好的了,为这,那几个歌姬还来找过茬儿,只不过到了院子门口就被侍卫赶了回去。
他对人好的时候,是极好的。温柔又细腻,也因此有着蛊惑人心的力量,让人感觉到他是十足十的真诚,可若你把心掏出来给他,他便立刻露出真面目,将你的心剁碎丢在地上,践踏成泥。
这王府里的一切,还有谁能比她更熟悉呢?
她在忘川河里熬了几千年,才终于得到重来一次的机会。是仇恨支撑着她活到现在,眼前的一草一木既熟悉又陌生,府里的下人甚至都没怎么变,只有被浸猪笼死去,对外却宣称小产而死的可怜前瑞王妃,从此消失在这世上。
她还记得冰冷的湖水没过口鼻的恐惧,记得满心喜悦有了孩子却被残酷剖腹取胎的绝望,记得心如刀绞,记得痛断肝肠。仇恨让她变得坚强,也让她无法放下。
房门被敲响,婵娟闭上眼,再睁开时已经不见了血色。走过去开门,见是瑞王,便福身道:“见过王爷。”
“婵娟姑娘。”瑞王微微一笑。“难得本王有空,不知婵娟姑娘可有时间为本王献上一曲?”
婵娟轻笑:“这是自然,还请王爷稍等片刻,民女换上戏服便来。”
“不必。有姑娘天籁之音,戏服与否,都是次要的了。”
“王爷可真会说话。”她眉眼弯弯,似乎笑得极为开怀,但面纱下的嘴角却没有丝毫弧度。
瑞王正要再言语,却突然被梳妆台上的一样物品吸去注意力:“咦,那把匕首……”
婵娟顺着他的视线望过去,道:“怎么?”
“一看便知是价值连|城的神器呀。”瑞王最爱收集武器,一见那把宝石匕首便心生喜爱,恨不得能据为己有。“不知婵娟姑娘是哪里得来的此宝物?”
婵娟走过去把匕首拿起来,看向瑞王:“一位故人所赠。”
听得出婵娟不愿多谈,瑞王连忙打圆场:“是本王强人所难了。”
婵娟没回应他,将匕首放入梳妆台的抽屉中,而后指了指凳子:“王爷请坐。”
她便在房间里唱起来,声音清冷悠扬,似乎穿过了屋子,透到了整个王府。
“蝉鬓加意梳,蛾眉用心扫。几度晓妆成,君看不言好。妾身重同**,君意轻偕老。惆怅去年来,心知未能道。今朝一开口,语少意何深。愿引他时事,移君此日心。
人言夫妇亲,义合如一身。及至死生际,何曾苦乐均?妇人一丧夫,终身守孤孑。有如林中竹,忽被风吹折。一折不重生,枯死犹抱节。男儿若丧妇,能不暂伤情?应似门前柳,逢春易发容。风吹一枝折,还有一枝生。
为君委曲言,愿君再三听:须知妇人苦,从此莫相轻。”
她极少唱这种哀婉的歌,偶尔唱来,有种说不出的幽怨控诉,这词却唱的瑞王一阵又一阵的心惊。他本陶醉于婵娟的歌声,可听着听着这词便觉得有些不对,什么妾身重同**,君意轻偕老,什么风吹一枝折,还有一枝生……简直、简直就像是在暗示着什么!
他大步站起来,将正在舞动水袖的婵娟一把抓住,扯掉她面纱,正要厉声质问,却见那张美得令人窒息的脸,一时间竟丧失了所有言语,只能目瞪口呆地看着。
婵娟被他抓着,一时挣脱不开,面纱掉在地上也没法去捡,便露出了薄怒之色:“王爷口口声声待我为座上宾,为何还如此孟浪!”
瑞王被她一声娇喝弄得心底发慌,整张俊脸都在发烫,连忙后退几步,又想起什么般捡起地上面纱递给她:“是本王唐突了,姑娘……莫要见怪。”
重新戴上面纱,婵娟背过身问道:“王爷可是觉得民女唱的不好?为何大发雷霆?”
“不!你唱的很好!”就是太好了,好到让他心虚。“本王只是……只是……”
“只是什么?”已经戴好面纱的婵娟转过来问。
没见过她容颜的时候,瑞王还能淡定以对,可是都见到那张惊世的脸了,如今瑞王看着婵娟的眉眼,便已觉得面红耳赤,不敢直视。他狼狈地别开视线,道:“只是觉得太过凄婉,听得本王心中难受。姑娘正值好年华,何必为了一个男子如此伤心。”
听他鬼扯,婵娟嘴上没说什么,心里却在冷冷嘲笑,当真是不要脸到了极点。但她只是道:“自古以来,痴心女子负心郎,此等事并不少见,民女只是唱了首不知道在哪里听到的曲子,若是王爷不喜欢,日后民女便不唱了。”
瑞王连连摆手,只是他一直不敢看婵娟,说了两句话便狼狈告辞。看着他的背影,婵娟露出讥讽的眼神。
自这天以后,瑞王又是一连数日未曾来听曲,婵娟自然不放在心上,瑞王自己却是无法释怀。如今他梦中看到的都是婵娟那张美丽的面容!
听班主说她如今只有一十六岁,正是含苞待放的少女年纪,瑞王妃自然也美,可少妇如何能与鲜嫩的少女相比?更别提婵娟的容貌比起瑞王妃来是有过之而无不及了,对于深度颜控的瑞王而言,简直就像是一个不定时炸弹!
他越是想忘记就越是要想,甚至晚上睡觉都会忍不住期待能在梦中再看一次那张脸。但是说来也奇怪,有时候梦到了,看着看着,那张脸便会张嘴开始唱曲儿,就只唱那一首,凄婉哀怨,眼睛直勾勾地看着他,似乎是在谴责,也似乎是在质问。
这么多年了,他已经很久不再想起姚江月了。对瑞王来说,姚江月只是一个工具,一个他用来救心爱女人的生产工具。虽然在娶了姚江月后,他也曾对她虚以委蛇一段时间,但他从没有对她动过心。
姚江月的确是才名在外,可她生得实在是普通,俊秀风流的瑞王怎么能喜欢上容貌那么平庸的女子呢?只是姚江月的温柔懂事,乖巧聪慧,是任何女子都比不上的。甚至她的谈吐气质都那么高雅,在她的熏陶下,瑞王学到了很多东西。
他总是忍不住感叹,若是姚江月能生得美些,不说和姚秋冬一般,就只是生得再好看点,他都不至于将她溺死。
瑞王是害怕的。
剖腹取胎的时候,姚江月怨毒的眼神让他迄今回想起来都忍不住浑身发抖。他从来都不知道姚江月这样温和的女子也会露出那样的表情,好像在告诉他,总有一天,她会回来报复他。
深夜,瑞王惊醒,才发现自己出了一身冷汗。他已经许久许久不曾想到姚江月了。剖腹取胎制好药引,姚秋冬康复后,他们有志一同的不再提起这个女人,就好像姚江月从来都没有存在过一样。而对于其他人来说,姚江月就更不值一提了。
她早已被这个世界遗忘。
可今天晚上怎么突然想起来了?
身旁的姚秋冬问道:“怎么了?”
她的声音还迷迷糊糊的,瑞王摇摇头,柔声道:“没事,你继续睡。”
姚秋冬嘤咛了声,继续睡了。瑞王却再也睡不着。他睁着眼睛想了很久,轻手轻脚地起了床,披着外衣坐到窗前,睁眼到天明。
慢慢地,瑞王妃发现一件事情,王爷最近似乎心思不在自己身上了。虽然还是有很多时间陪着自己,但女人的心思多么敏感,她就是感觉哪里不对劲儿。奈何观察了几天都看不出有什么问题,她心中郁结,问瑞王瑞王也推说没有,这让瑞王妃非常不高兴。
她总觉得他是要变心了。
瑞王的确在想别的,但也没有要变心。婵娟的确绝美,但他对瑞王妃是真的有感情,婵娟的美对他造成了极大的冲击力,那张脸实在是太美,是个男人都不可能杜绝对方的诱惑,只是每当他想再进一步的时候,就总会想起那天婵娟唱的曲子,然后满腔热情便瞬间冷了下来。
幸好邻国皇帝要来拜访一事让他有了目标,如今两国关系不错,势力本是旗鼓相当,只是最近邻国正在内战,新帝登基,第一次要来本国建交,自然要好好招待。
宫里的歌舞他都看了,觉得不行,便将主意打到了婵娟身上。一方面是想让邻国见识见识本国的伶人,另一方面则是为了跟婵娟说上话。
这段日子他没敢去找婵娟,说来也是奇怪,婵娟不过是个小女子,出身卑微,又是低贱的戏子,可每每看到她,瑞王总会有一种畏惧的感觉,也不知是从何而来。
婵娟自然是答应了,她有什么好不答应的呢?
邻国皇帝到来的那天,京城非常热闹。大街上虽然已经禁严,却仍有百姓把家中大门偷偷打开一条缝来看那磅礴的邻国皇帝,只是阵仗太大,他们根本看不到对方在哪儿。只觉得邻国那些高大魁梧的士兵实在是威风凛凛,令人看了就心生畏惧。
瑞王和皇帝也都是头一次见到这位刚刚登基称帝的新帝。据说这位不知从何处冒出来,只用了短短三年的时间便将整个邻国端下,似乎是天生打江山的料子。这样可怕的人,他们是不敢得罪的。
更别提是这种只身前往敌国的勇气了。换做他们,谁都不敢这么做。在自己的国家尚且能横行霸道,可到了邻国,自己算是什么?这种极度危险的事这人也做得出来,简直就是个彻头彻尾的疯子。
当然,面上功夫都是要做足的。邻国皇帝身材十分高大修长,生得俊美无俦,宫宴上不少宫女见了都羞红了脸,便连皇后都觉得这男子实在是令人着迷,浑身的王者之气自然不用细说,只那一双令人惊奇的血眸,真是叫人看了便不由升起敬畏之心。
他也不多话,与皇帝的寒暄都没什么耐心,并没有我在别人地盘上就要夹起尾巴做人的意识,甚至狂妄地叫人想要扁他。
这样的人,是用鲜血和杀戮造就的,他身上透出的肃杀之气,即使是曾经上过战场的瑞王都忍不住感到心惊。
若是这样与本国为敌,那得是件多么可怕的事情呀!
想到这里,他便起了杀心。与其放这么危险的人物回去,使得自己寝食难安,倒不如趁这个机会把人干掉,然后斩草除根。邻国现在内战刚刚结束,他们乘胜追击,说不定能将其吞并。
这实在是个好机会,瑞王心动了。他看了看龙椅上的老皇帝,见对方也是一副若有所思的模样,不知道父皇怎么想,于是一时间也不敢轻举妄动,便按照原计划进行歌舞表演。
环佩叮咚,妙舞笙歌,真是说不出的美妙动人。伶人们迈着欢快的步伐翩翩起舞,这可都是精挑细选的美人,不少大臣都忍不住看痴了,美人起舞谁不爱?
老皇帝哈哈一笑:“若是喜欢,尽管开口!”
邻国皇帝一脸的似笑非笑,看着那群美人,并没有看上的意思。他眼光高得很,并不是什么女人都来者不拒。
424.第四十四碗汤(四&五)
这新帝到底谁来干什么的?
瑞王跟皇帝心底都纳闷不已,要说这新帝来访,要么是谈和,要么是依附,再不然是挑事,可这人来了之后,是不搭理他们的示好,也不在意他们的试探,好像就是来溜一圈,溜完了转身就回家。
但这人太危险,能在默默无闻的情况下,能在邻国强盛的情况下,异军突起,仅用三年时间便以布衣之身坐上那个位子,并且轻轻松松镇压来所有反对的声音,如今自顾自到他们国家来,是不是存了吞并他们的心思?这位新帝一看就不是个好相与的,若是为敌,真不知要做哪样才能躲过一劫。
虽然存了杀死新帝的心思,但无论瑞王也好,皇帝也好,都不敢轻举妄动。
此时丝竹乐起,身着鲜红罗裳的美丽少女从伶人中惊艳出场,水袖扬起,这舞还没开始跳,一直在饮酒的新帝飞身跃起,踏过案几,一把将少女掳入怀中,单手扣住她的腰肢,冷眼看向目瞪口呆的皇帝:"她,寡人带走了。"
瑞王正待阻止,却见婵娟并不挣扎,反倒像是看见鬼一眼瞠目结舌,新帝低头对她冷笑:"再用这样的眼神看着寡人,小心寡人砍你的头。"
婵娟面纱下的小嘴儿因为震惊张的大大的,她甚至怀疑是自己的眼睛出了问题,新帝抓着她的腰往上一提,双手抱入怀中,转身就走。
真是狂妄到了极点,也目中无人到了极点,但神奇的是竟然没有一个人敢去阻止,一个个眼睁睁看着邻国新帝于众目睽睽之下看上了献舞的伶人,连个招呼都不打,也没等皇帝点头,直接就把人抱走了!
这是何等的无礼,何等嚣张跋扈!
婵娟一路上都处于失语状态,直到被丢到床上,对方伸手来解自己衣裳了才反应过来,但她并没有拒绝,亦没有反抗,而是喃喃道:"大、大王。"
新帝唔了一声,半晌,恶声恶气道:"你哭什么?"被捅了个透心凉的难道不是他?
"你怎么、怎么……"婵娟狼狈地用手去擦眼泪,可不知为什么眼泪就是忍不住。她觉得自己这样哭太矫情,胡乱抹了眼泪问:“你是来杀我的吗?”
“是如何,不是又如何?”
“要杀我,也得等我报了仇——”
“许涟漪。”
新帝捏起她的下巴,强迫她用满是泪水的眼睛和他对视,他的眼中有着不解:“为了那样的人,值得吗?为了他们,你选择放弃寡人?寡人难道不比他们对你要好?”
婵娟瞪大了眼睛,她咬住嘴唇,逼迫自己不要再流泪,此刻她心中只有无限酸楚,“我选择了报仇,就决不后悔。”
她说得那样坚定,新帝一把将她甩开,婵娟因此扑倒在柔软的被褥上。他冷笑道:“真是无趣。”说着继续去脱她的衣裳,边脱边道,“回到了自己的世界,杀了寡人,便连点好听话都不稀罕说了?”
说句后悔了想他了又能怎样。
“关你什么事,你又不喜欢我!”婵娟心中有愧,没有拒绝新帝脱她衣裳的手,却忍不住回了一句。
新帝先是愕然,而后了然:“原来是为了那句话耿耿于怀。”他单腿跪到床上,整个人以极其强烈的压迫感将婵娟笼罩。令人惊奇的是,他的怒气在迅速下降,眼底甚至有着笑意。“这么在意寡人说的话?“
婵娟似乎被戳穿了心底的秘密,脸色立刻就变了。她扭过头去不看新帝,他却捏了捏她的脸又拍拍她的头:“你以为寡人不知道你想做什么?”
闻言,婵娟惊愕地望着他。他却撇了撇薄唇:“寡人早觉得活着没什么意思,你有孕之后,寡人心想活下去也不错,但你小产那天,寡人就知道,咱们之间,必然不得善终。”
“你想杀就杀吧,反正活着也没乐趣了。”
婵娟不敢置信地看着他:“为什么……”
“答案不是很显而易见么?”新帝用看白痴的眼神瞪她一眼。“寡人不说。但是,许涟漪。”他附身,两人呼吸交缠,彼此间几乎没有距离。“你欠寡人一个孩子,必须还。否则寡人就砍了你的头,问你怕不怕。”
“我不叫许涟漪。”婵娟说。
“在我的记忆里,你就叫许涟漪。”他一向残暴的声音有着珍贵的温柔。“我一个人的涟漪。”
婵娟怔怔地看着他,一时间竟不知说什么好了。新帝亲了亲她的红唇,嘀咕道:“寡人为你牺牲了很多,这一世你若是再敢杀死寡人,寡人便是追到黄泉碧落,也要将你碎尸万段。”
“……不。”婵娟默默地抱住他。“你舍不得的。”
他们是两个极端的恶,相遇之后,融合成了爱。
即使臭名昭著,也彼此救赎。
“还敢再杀寡人吗?”
“不敢了。”婵娟把他抱得很紧,这么久了,能让她感受到温暖的,从来都只有大王一人。“从此以后,我就是你的涟漪。”
你一个人的。
她早抛弃了过往的一切,包括姓名,既然他叫她涟漪,那么日后她就叫涟漪。
在重新感受到温暖的那一刻,涟漪终于敢承认自己有多么想念这个诡异、霸道、残暴又不近人情的男人。他是所有人眼中的暴君,却是她一人的光明。
一番**过后,涟漪趴在大王胸口,手指无意识地在他胸口画圈圈,时不时还写个字,写的都是自己的名字。“……你怎么会出现在这儿?”
“寡人死后,见到了一个长得很好看的小孩儿。”大王说。“若是咱们的孩子还活着,大概也会长得跟他一样好看。”
提及那个失去的孩子,涟漪闭上了眼。
“他问寡人要不要去找你,寡人答应了。”大王满不在乎地说。“寡人生前造杀孽极重,死后也不得安宁,寡人从未为哪个人付出过,所以也想付出一次试试。”他捏着涟漪的下巴,将她压到身下轻轻一吻。“你我尽皆满手血腥,不配为人,寡人是煞,你是魃,天生一对。咱们呐,过完这一辈子都要灰飞烟灭。你可知自己选择了错误的复仇方式?“
他只是在重复那小孩子的话,因为他根本对涟漪杀人一事不以为意,既然天意如此,说他们错,那便错了吧,跟他喜欢的女人一起灰飞烟灭,他是没所谓的。“活着那么累,咱们就是死了,灰烬也要缠绕一起,永世不分。”
“……好。”涟漪抱住他。“你说什么都好。”
她也在忘川河里待腻了,她的确是杀了许许多多的人,她早已不再是曾经善良的姚江月。她只是一名遗失了自己,却找到了爱人的恶鬼。既然是恶鬼,便合该烟消云散。
该赎的罪她赎,该还的她还,可欠她的,她也要一点不差的讨回来。
“你的仇,寡人来报。”大王眯起眼睛,露出恶意的笑容。他很少笑,一般笑的时候,就说明有人要倒血霉。
因为找回涟漪的缘故,大王的心情格外轻松,他从来都不畏惧死亡,他只求活在世上时快意潇洒,唯我独尊。连带着那双血眸都变得温柔了些,涟漪看着他,不知不觉笑弯了眼睛,本来漆黑的眸子也逐渐泛出血色,作为任务奖励,每个世界任务完成后,除了记忆碎片,她还能得到一些附加的东西。比如说那把匕首,比如说她的武功。
两双血一般的眼眸彼此凝视,即使人人恐惧唾弃,他们也甘之如饴。
这是疯狂却又无比真挚的爱情。只有他们两个彼此理解,其他人都讳莫如深,忌惮着、畏惧着、厌恶着。
涟漪起身穿衣,大王便倚在床上,单手撑着头,欣赏她赏心悦目的动作。他在这个世界等了三年,既然无论如何都要魂飞魄散,他当然要按照自己的心意做。打仗抢皇位不过是无聊的调味剂,若是手中没有权力,又如何保护喜欢的女人?
他还要给她报仇呢。
一群卑微又令人作呕的蝼蚁,只消动一动手指便可以碾死的生物。
涟漪穿好衣裳,坐到梳妆台前,拿了象牙梳梳了两下头,突然站起来把梳子塞到正笑吟吟看着自己的大王手中,爬**盘腿坐下。
“哼。”大王冷哼一声。“寡人看起来像是会给女人梳头的人么?”
她歪歪脑袋没说话,执着地坐在那。大王又哼了一声,给她梳起头来,一边梳一边警告:“这是最后一次,下次再敢让寡人做这种下人才做的事,小心寡人——”
“砍我的头。”涟漪叹口气。“大王,您能换句威胁我的话么?”
大王听了,又哼她一声,手上动作却轻柔的不可思议,他活着的时候从不曾想过死后会是什么样子,但他为涟漪付出的,必须要她知道。如果最后结局无法更改,那么他陪着她。
横竖他从未眷恋过活着的滋味。
这三年,竟然连血腥的征战厮杀都无法杜绝他心中的空虚与思念。他总是忍不住想起她,即使她曾经把匕首深深送入自己的心脏。
她就像那把匕首,深入他心脏之后,即使拔了出去,也留下了永远不会褪去的痕迹。
涟漪坐在床上让大王给自己梳头,突然转了个身,将他虚披在身上的寝衣拨开,心口处的刀痕仍然清晰,她摸了摸,里头的心脏强而有力地跳动着。突然,她笑了:“若是过去的我,你便是遇见了,也不会喜欢。”
她心中总是认为世人以貌取人,有诸多偏见,可她却知道,即使她貌如无盐,大王也会喜欢她,只要她是自己的灵魂。
多么奇妙,本来他们没有机会相遇,更没有机会相爱。没有在忘川河待上千年,即使遇见他也不会爱上过去的她,但偏偏她待了,也出现在他面前,一切的一切,都是天意,人为不能控制。
“过去的你遇到寡人也会喜欢?”大王斜眼看她。
自然不会。那时候她满心三从四德,见到这样可怕的人早吓得魂不附体,估计也是被砍头的命。涟漪莞尔:“不会。”
“那不就结了。”大王看得最开。他孤独活着的时候感到无趣乏味,却也从不曾对不起自己的内心。他想杀人就去杀,想去爱人就去爱,从不伪装,从不犹豫。现在他感到活着的快乐,也不会傻得放弃,只想牢牢地抓在手中,直到生命尽头。
涟漪抱住他的脖子,她的心情莫名也好了起来:“接下来我们要怎么办?”
大王一眯眼:“回国,开战,打到京城,让那些人跪在你脚下给你磕头认罪,然后剥皮抽筋,做成人皮灯笼,再上九九八十一根镇魂钉,永世不得超生。”
许涟漪欢快一拍手:“好哇好哇。”
两人哈哈大笑,真是说不出的快活。
说走就走,大王一点都不犹豫,用完早膳,抱着涟漪上马便要离开,谁知刚到城门口便被团团重兵包围住,见状,大王轻蔑一笑,懒洋洋地瞥了一眼对面马上的瑞王,低头对怀里的涟漪说:“你以前的眼光,实在是算不得好。”
“那时候二八年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哪里晓得人家只是看中我的生辰八字,要取我腹中胎儿做药引。”涟漪淡淡地说,看着不远处瑞王英俊的脸。“我嫁了他,自然一心待他,事事亲力亲为。谁曾想一片真心喂了狗,所有人都在哄我。”
她语气中没了爱也没了难过,有的只是恨与怨。大王一手环着她的纤腰轻轻捏了捏,道:“看寡人给你出气。”
“皇上!”瑞王扬声道。“皇上行色匆匆,是要往哪里去?”
大王从来不搞这些花架子,也不爱勾心斗角,他强大到足以用拳头说话,所以从来看不上这些因为实力不够只能动心思的小人。“寡人要往哪里去,干你屁事。”
他就是看这个男人不顺眼。想到他曾拥有自己都不曾拥有的涟漪,想到怀里的涟漪曾经满心依恋对面那个男人,他心中便十分火大,血眸因此泛着红光,只恨不得将对方碎尸万段。
瑞王被噎了这么一句,也不高兴了,他身为王爷,高高在上,从来只有他瞧不起别人,哪有别人瞧不起他的份。见大王怀中还带着个蒙着面纱的女子,只从眉眼看得出来那是婵娟,便道:“皇上要走,自是可以,只是皇上怀里这姑娘是我朝百姓,又是本王的爱妾,这横刀夺爱的事,皇上应该不屑做吧?”
涟漪听了,差点被气乐,什么时候她成了他的爱妾,自己怎么不知道?
大王眼神危险:“爱妾?”
涟漪解释道:“我只是在进王府搅他个天翻地覆,再杀死他们而已,谁知晓这人脑补能力这么强,我便成了他的爱妾了。”
大王哼了一声:“谅你也不敢。”
“否则就砍我的头。”涟漪差点儿对天翻白眼,他说上一句她就知道下一句是什么。“好好好我的头先放这儿,大王什么时候砍都可以,这总行了吧?”
就这样大王也没满意,瞄了她一眼,懒得跟瑞王废话,抽出马背上的宝刀,铿锵一声,尖锐的锋芒在阳光下闪烁着嗜血的光。刀背隐隐泛血,可以想见是多少鲜血才将宝刀染成这副模样。
“想拦寡人,看看你有没有这个本事。”
大王单手搂着涟漪的腰,对她说:“寡人还没无能到需要你帮忙的地步。”这女人一只手已经探入袖子里,但他并不需要。
涟漪从善如流地收回手:“大王请。”
早就听说过这位新帝的凶残程度,但从来都不知道他的战斗力如此可怕,但凡骏马所到之处,皆是一片死伤,根本没有人能拦得住他!即使是这么多的士兵也没用!瑞王眼见策马朝自己这边来的大王,竟被吓得一提缰绳,转身躲了过去,白白将路让给大王,让他轻松通过封锁离开了京城。
对方从自己眼前走过的时候,脸上的杀气是那样明显,瑞王竟险些握不住缰绳,要从马上摔下去。他紧张地咽了口唾沫,才发觉自己心跳极快,竟像是要从口腔蹦出来一般。
那人走了,他才松了口气,只是转念一想,又不知该如何跟父皇交差,毕竟以为捉拿新帝十拿九稳的也是自己,如今这样,可算是打脸了。
瑞王怎么烦恼,涟漪跟大王根本不在乎,他们出了京城便奔着邻国而去。
文武百官们万万没想到,自己才刚屈服没多久,正准备把朝廷大事一切提上正轨,这皇上充盈后宫还没开始呢,皇上就失踪了!
过了没几天来消息说是在邻国,险些让他们昏倒,两国表面看似平和,实则私下波涛暗涌,谁都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开战,这皇上跑到邻国是做什么去呀!刚抢来的皇位难道不应该捂热乎一点吧?难道就不能在乎一下这个龙椅吗?
结果又没几天,人回来了不说,还带回来一个女人,直接了当就宣布这是未来皇后!
大臣们更要晕倒了。他们效忠前一任皇帝的行为和思想在面对这位的时候根本就不够用,何止不够用啊,就算是把脑子都烧了也跟不上皇上的思维速度!
他到底在想些什么?
涟漪直接跟大王住在皇帝寝宫,她进来的时候看到一些莺莺燕燕,心中很是不满:“原来大王纳了这么多美人,那还找我做什么?“
“谁纳她们了?”大王嗤笑一声。“一群庸脂俗粉,是之前老皇帝的女人,寡人对她们可没什么兴趣。”非但没兴趣,简直觉得烦。
主要是他刚得到皇位不久,根基还不稳就跑到邻国去逮人,后宫这批乱七八糟的女人还没来得及处理。“寡人这就去处理了。”
涟漪没说话,摊摊手随他去。她心中早已没有善良与正义,如今她只想过得无法无天。至于大王要怎么处理那些女人,这就不是她关心的范围了。
不过她跟大王出去散步的时候,迎面遇上了个打扮的花枝招展十分美丽的女子,见了大王,连忙跪下行礼:“奴婢冲撞皇上,奴婢罪该万死,请皇上降罪!”
“杖毙。”
那女子一听,顿时瞪大了眼,不敢相信会是这样的结局,被拖下时不住地惨叫皇上饶命,见没希望了,又不住地大骂皇帝残暴无道,听得大王掏了掏耳朵,对涟漪说:“骂的不怎么样。”
确实不怎么样,更难听的他都听过,这算什么。
涟漪看他一眼,说:“大王是很遗憾没人骂的好听么?”
“谁敢骂寡人,谁就得死。”大王耸肩。“所以从来没人骂的好听过。”
他虽然不在意名声,但也不喜欢别人当着他的面骂他,那很容易让他起火,本来杀一个人就能解决的事,怕是最后砍了九族都不能消气,必须得砍九族的九族才行。
涟漪抱住他的胳膊,抬起小脸露出笑容:“那我岂不是很荣幸,一句都没有骂过。”
“没骂过,只给了寡人一刀。”大王又开始翻旧账了。“挺不错的。”
他迄今为止都还在为那一刀耿耿于怀,虽然知道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可他仍然忍不住要说,没见过瑞王还好,见了瑞文这种感觉更强烈。
涟漪拖着他胳膊往前走,到了亭子里把他摁下坐好,自己则毫不矜持地坐上大王大腿:“那大王要涟漪怎么补偿?”
“这就要看你的诚意了。”
诚意啊,这种东西,她从来不缺。涟漪在大王耳边说了几句,大王听着听着血眸一亮:“此话当真?”
“一言既出驷马难追。”
425.第四十四碗汤(六&七)
涟漪和大王在一起过了几天快活日子,放下一切,不再背负任何包袱后,她的心情明朗了许多,在这个男人面前,她不需要伪装自己,她不需要表现出温柔羞怯婉约等等品质才能留住他的目光,她只要做自己就好,因为那就是他所喜欢的。
而在涟漪面前,大王也不必克制。他残暴也好,嗜杀也好,他们恶的沆瀣一气,偏又强大到足以过上这样张扬放肆的生活。
对于新帝龙椅没坐几天就要立刻对邻国宣告开战一事,文武百官们是敢怒不敢言,因为上头坐着的这位跟之前的任何一任皇帝都不一样,他根本就不听任何进谏,如果想要在他手上活命,最好的做法就是听话。
所以竟然没有一人敢反驳,大臣们各司其职,坐在大王腿上,两只脚搭在龙椅把手上的涟漪惊奇道:“他们是看不见我吗?”
她跟着一起来上朝,还胆大包天地坐到龙椅上,这些大臣眼睛是瞎了吗?竟然没有一个来进谏?
“看见了也得装作没看见,否则就真的看不见了。”
涟漪花了几秒钟来理清楚大王话里的意思,而后了然:“原来如此,大王真是威名远播,瞧把这些臣子们给吓的。”不过话又说回来,这样的感觉才最好呢,没有任何人来质疑或是劝诫自己的决定,所有人都畏惧自己服从自己。她抱住大王的胳膊,赖在他身上,耍赖非要他背着她走。
大王冷眼瞪她:“三天不打上房揭瓦,你的脑袋又不想要了是不是?”
嘴上这么说,却还是弯下腰让她站在龙椅上扑到他背上,两只小手勾着他脖子,他又嘀咕了句早晚砍了你的头,便不顾内侍们震惊的目光,背着涟漪走了。
大王一走,瑞王便知道事情要糟,他和皇帝说了心中担忧,希望父皇能早日做打算,谁知皇帝却根本不信,他们都知道,邻国内战刚刚结束,新帝连位子都没坐稳怎么敢贸然开战?到那个时候鹿死谁手可不一定,邻国的确一向比本国强大,但在经历了这么大的动荡后,如果说实力没有被削弱的话,那几乎是不可能的。
所以他们是有恃无恐,认定了大王得有段时间把国内的事情处理完毕。可谁知道这人根本就是个疯子,哪里能用常人的想法去对待。好日子没过几天,突然就听说敌国大军压境,皇帝的内心是崩溃的,瑞王的内心也是崩溃的。
……他们到底为什么要开战?能不能下封战书?能不能给个理由?为此皇帝还派了使臣前去对方军营,试图得到答案,结果使臣全被砍了,脑袋装在精美的匣子里送回来。新帝的态度很明确:少废话,打。
即使皇帝这边也有能臣良将,但是和身经百战又极度嗜杀的大王相比实在是不能看。越是浓厚的鲜血越是能让大王兴奋,这世上能让他感受到快乐的除了涟漪之外,就只有杀戮。
他甚至不顾九五之尊的身份,身先士卒,披挂出阵。人海中瞧见那双血眸,便让人心中猛地一寒,恐惧到不能自已。
人命在大王心中根本算不上什么,他手中的宝刀不停地收割生命,战无不克,攻无不胜。他天生属于战场,在战场上,他才是真正的王。
短短半个月,便已将三分之一国土拿下。
两个月后,兵临城下,皇帝为了活命,只有献上降书。大王根本不在乎他的死活,他之所以要打下这个国家,除了为满足自己的杀戮欲以外,最重要的是给他的女人报仇。
他金色的甲胄上满是鲜血,甚至英俊的面容上都沾了血渍,但他只是站在大殿中央,而后转过身去,面向殿门,安静地看着一身白衣的涟漪朝自己走近,在她靠近自己的时候一把将人抱到怀里,珍而重之地走上前去,放到了那张龙椅之上。
抵着她的额头,众目睽睽之下吻了一下:“两张龙椅,都是你的。”
涟漪笑着看他,眼眸微微泛出血色。
有没有来世都是一样的。对他们来说,现在比什么都珍贵。
殿中众人被捆的像是粽子一样,瑞王等人也被五花大绑跪在地上。涟漪却根本没有看他,而是捧住了大王的脸,指腹轻轻摸了摸:“怎么受伤了。”
大王这才意识到自己的脸有道伤痕,不过他并不在意,这脸好不好看都是次要的,但涟漪心疼的眼神让他很舒服。他把她抱到腿上,自己落座,而后懒洋洋地努努嘴:“答应你的全都做到了。何必委屈自己和这种人虚以委蛇,直接踩在脚下,你想怎么报复都可以。”
涟漪枕着他的肩膀说:“大王说得是,我长记性了。”
其实不长也没关系的。
瑞王在下面看见了涟漪的脸,脱口而出唤了声婵娟,涟漪懒得理他,她之所以叫婵娟不过是因为生前的名字有个月字。如今她已舍弃一切过去,再不是什么姚江月,也不是什么婵娟。
她是某个人的涟漪。
满殿跪的除了皇室与文武百官外,就只有姚家人全员到齐了。涟漪倚着大王的胸膛,两个人亲密地坐在一张龙椅上,他冰冷的甲胄似乎还带有鲜血的余温。下面的人有些熟悉又有些陌生,仔细想想,自己已经死了这么久了,其实很多记忆都在忘川河中消退,但在经历这些世界后,她逐渐拾起。
在忘川河里,很多时候她想干脆放弃算了。有无数的鬼魂这样想过,后来它们都被其他恶鬼吞噬殆尽,连一点灵魂残渣都没有剩下。
那时她来到奈何桥,不肯饮汤去往来世,凭借那口怨气翻身跃入忘川河,忍受折磨几千年,为的就是有朝一日能够回来讨债。可是现在看到这些人,她却没什么心情了,恨与怨都还在胸口缠绕,可是她此刻身处的这个怀抱,让她再也不想失去。
如果现在再有人问她一次,是选择失去大王也要报仇,还是放弃报仇和大王长相厮守。
这一次,她会选择后者。
“爹,娘,你们还认得我么?”她问。
姚家夫妇猛地瞪大了眼睛,不敢置信地看着涟漪,对于她开口叫爹娘感到了恐惧与惊悚,尤其是瑞王妃,她再过一个多月就要临盆了,国家陷落,本来她是不在意的,因为凭借她的容貌,不管到哪里都不会过不上好日子,自然不如瑞王关心国家大事。
谁知道那日她正在府中挑选布料给即将出生的孩子做衣裳,却突然被捉,五花大绑带来皇宫丢在地上。跪了这么久,肚子正隐隐作痛,却听见那个戏子叫爹娘?
“是了,你们当然不记得我了。”虽然嘴上这么说,但涟漪的表情并没有多么失落,事实上她从来就不曾失落过。从很久很久以前她就想明白了,她回来又不是来要答案的,世上偏心的父母多了去了,她恨得不是他们的偏心,而是对她的残忍。“换了张脸,就不认识了,真是让我感到很难过呀。”
“有什么好难过的。”大王说。
涟漪看他一样,表示这只是自己表示礼貌的说法,大王耸耸肩,单手搂着她,另一只手撑在龙椅扶手上,支着下巴,十分懒散。此刻他放下在战场上的杀气,取而代之的是轻松愉悦的眼神。
“……算了,我不想说那些废话了。”涟漪如是表示。“都是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儿,再说起来也没什么意义,反正他们做了什么自己都清楚,我的要求也不高,就按照他们怎么对我,再怎么报复回去好了。”
“好哇。”大王兴致勃勃地提议。“要不要亲自剖腹取胎?也让她感受一下那种痛。”
说是这么说,好像很随意的样子,可他的眼底却没有丝毫笑意,只要想到涟漪曾经受过那样的痛苦,他便忍不住有种想要毁灭一切的冲动。大王嘴角一撇:“听说食婴儿肉可延缓衰老,不知是真是假。”
涟漪露出恶心的表情:“我才不要吃。”她更喜欢吞噬灵魂。
瑞王妃吓坏了,她连连往后退,顶着个大肚子双膝移动迅速地藏到了瑞王身后,带着哭腔:“王爷!王爷救命!王爷!”
瑞王一直盯着涟漪看,试图从她脸上找到任何熟悉的痕迹。只是——除了这女子口称自己是姚江月之外,他找不到丝毫属于姚江月的影子!“你……你不可能是她!姚江月已经死了,你和她一点都不像!”
“人难道就不能变么?”涟漪觉得这个怀疑没什么依据,换你在万鬼齐喑的忘川河里争斗残杀几千年,你也会变的。更何况她心中一直燃烧的仇恨可没有片刻忘怀。“你可能不记得,我却记得你对我说秋冬才是你的真爱,你娶我只是因为我的生辰八字,为了我腹中的胎儿。王爷,才过去多久,您便不记得自己剖腹取胎的事了?真是让人伤心。”
她在忘川河挣扎了这么多年,回到这里的时候,现实却只过了那么几年,多么令人伤心呐,这两人在她还活着的时候便暗度陈仓,甚至串通好口供来欺骗她,连带着所有人都在骗她,没有一个人跟她说一句实话。
甚至所有的家人都知道最后她会死,因为早在一开始,瑞王就跟他们说得很清楚。
只有她自己不知道。
现在再想想那时候,涟漪觉得自己简直蠢到了家,那会儿一心付出奉献的自己,在这些人眼中,是不是只是个笑话?尤其是瑞王,一边享受着姚秋冬的软玉温香,一边利用着她,心里是不是觉得很好玩?
涟漪不由自主地摸了摸自己的肚子。刚怀上那孩子时,她心中的激动快活根本无法用语言形容,自己也要当娘了……就在她期待孩子出生的时候,却被人摁住四肢,活生生取出胎儿,炼成药引,医治姚秋冬的天疾!
过去了那么久,她却没有忘记过,她对那个孩子兴许也不存在多少感情了,可那个时候的痛,那个时候的绝望,她没有一天忘记过。忘川像是怕他们这些鬼魂遗忘掉生前最厉害的痛,于是一分一秒地提醒,每一次提醒都会加重疼痛的力道,所以涟漪不敢忘,她从来都不忘。
如果忘记了,就意味着背叛了过去的自己,背叛了一切。
她端详了下瑞王的表情,惊讶道:“你在害怕!原来那么聪明的瑞王也会害怕,真是叫人不可思议。”
大王嗤笑道:“没骨气的懦夫,算什么男人。”
“是是是,大王最男人了。”涟漪对大王抛了个媚眼,又扭头道,“废话我也不多说了,你们说……是自己来呢,还是我动手?”
“你不能这样对我!”姚秋冬崩溃大喊。“我做错的事我愿意自己承担!可是我的孩子是无辜的,你不能伤害他!”
涟漪奇道:“你的天疾是用了我的孩子治好的,怎地现在我想要你的孩子炼丹就不可以了呢?原来你的孩子才是孩子,我的孩子就是药引?”
她欣赏着姚秋冬充满恐惧的表情,嘴角的笑容愈发快活。可这时大王的双手却缠住了她的腰,轻轻地摩挲着,在她耳边呢喃道:“别忘了你欠寡人一个孩子,不还可不行。”
对于姚江月跟瑞王的那个孩子,大王根本就不在意,但是他不允许有人曾经让涟漪疼过,即使那个时候的涟漪不是他的涟漪,而是一个叫姚江月的女子。
“好哇,这个我慢慢还。”涟漪对他嫣然一笑,正要叫人将这几人解决掉,大王却突然眼睛一亮:“寡人突然有个主意。”
“……什么?”
他却没说话,只是诡异地挑了下眉。
半个时辰后,涟漪知道大王的主意是什么了。他竟然把姚家人和瑞王一起关进了一个密封的屋子里,屋子没有一丝光线,里头也没有任何可以照明的东西,但四个人挤在一个屋子里还是有点空旷,因为整个屋子空无一物。
除了这四个人以外,就连空气都是静止的。
怕有声音传进去打扰他们,大王特意命人将墙刷了一层又一层,保证有人隔着一堵墙大声呼喊里头的人也什么都听不到。
不给水,也不给米,连光都没有,什么都没有。
然后大王命人摆膳,带着涟漪坐在屋子外头,用特定的工具去听里头的动静。四个人先是沉寂了许久,而后开始互相指责,姚家夫妇把这个锅甩给瑞王,说如果不是瑞王当初以权势相逼,他们怎么会答应糟蹋了大女儿?瑞王却冷笑说他们也不是省油的灯,为了荣华富贵连亲生女儿都可以牺牲。姚秋冬则哭喊着肚子痛,爹娘丈夫的确因此关心起她,暂时休战。
一天过去了,还可以,三天过去了,姚秋冬已经饿得打摆子了,她抱着肚子,觉得能量在一点点流逝,她咬着嘴唇深深呼吸,不知道自己还能活多久。
姚家夫妇上了年纪,姚秋冬是个孕妇,只有瑞王是年轻力壮的正常男人。他从最初的恐惧过后,便每天都破口大骂或是狂呼救命,期盼着能有逃出去的机会。太久不视物,他们在黑暗中想要找到彼此只能靠着墙摸索,就这样还时不时会出点小状况。
七日后,姚秋冬便要生了。她实在是坚持不下去,里头尖锐的哭喊声响彻云霄,大王随手把工具一扔,带涟漪出去玩去了,压根儿不在意。
再那之后,他们整整三个月没理会。
三个月后命人砸出一个洞,扑鼻而来一股腥臭味,这只是个四面墙壁封死的屋子,想要排泄都只能当场解决。
大王看着里头的场景,对奄奄一息的瑞王笑了笑:“倒是个心狠的。”
只有瑞文一个人活着,地上倒是有几具不完全的尸体,尸体身上的肉缺了不少,牙印都清晰可见,其中有一副非常非常小的骸骨。
“唔,这两脚羊的滋味如何?”大王眯着眼睛询问。“听说年轻女人与小孩子的肉最好吃,老人的最次,不知瑞王食用过后有何感想?”
瑞王的眼中已没了神采,即使如此,他仍然想活着。姚秋冬生了孩子后,摸索着咬断脐带,但孩子竟是个死胎!
饿得久了,瑞王便疯了,他的残忍与大王的残忍不同,他的残忍来自于他的虚伪和欺骗,为了活下去,他可以放弃所谓的“最爱”。
当初他抱在怀中说自己多么喜爱的人,最后成了他的腹中餐。
涟漪冷冷一笑:“你也不过如此。”
她挽住大王的手,对他说:“咱们走吧,我不想看他了。”
她的仇已经报完了,她别无所求。
大王嗯了一声,反手勾住她的腰,临走前留下一句剁了喂狗,便再也没回头。已经没了力气的瑞王却突然挣扎起来,甚至发出声嘶力竭的诅咒:“你们会下地狱!你们会下地狱!你们永世不得超生!你们这两个畜生!畜生!畜生!”
谁知大王和涟漪却一起回头,不约而同对他露出微笑:“恭喜你,说对了。”
他们两人都做错了事。
大王错在满手血腥,沾过无数人命,即使这一世是真龙之命,死后也要造过的杀孽付出代价。他太沉溺于杀戮,已经超出了天道所允许的范围,他活着就是要杀,就是要血,这是他的本性。
而涟漪错在选择了错误的报仇手段。其实她早在忘川河中便迷失了自己,那个时候她就已经忘记了自己的初心。
她手上沾染的无辜人的鲜血,也是她要背负的罪孽。
但是他们都选择不去赎罪。
做了就是做了,他们感到快乐,并没有悔恨怜悯,与其堕入畜生道受尽惩罚,他们宁可选择就这样灰飞烟灭,把永生永世的爱凝缩到一起,只用这一世剩下的几十年完成,谁说就不美好?
涟漪坐在大王身前,大王手中握着缰绳,打下天下后,大王便对江山失去了兴致。他本来就不是有责任心的人,干脆放羊吃草,骑着马带涟漪离开皇宫,天下之大,四处行走,看过川江高山,越过大海雪原,他们再也没有分开过。
她挽住大王的手,对他说:“咱们走吧,我不想看他了。”
她的仇已经报完了,她别无所求。
大王嗯了一声,反手勾住她的腰,临走前留下一句剁了喂狗,便再也没回头。已经没了力气的瑞王却突然挣扎起来,甚至发出声嘶力竭的诅咒:“你们会下地狱!你们会下地狱!你们永世不得超生!你们这两个畜生!畜生!畜生!”
谁知大王和涟漪却一起回头,不约而同对他露出微笑:“恭喜你,说对了。”
他们两人都做错了事。
大王错在满手血腥,沾过无数人命,即使这一世是真龙之命,死后也要造过的杀孽付出代价。他太沉溺于杀戮,已经超出了天道所允许的范围,他活着就是要杀,就是要血,这是他的本性。
而涟漪错在选择了错误的报仇手段。其实她早在忘川河中便迷失了自己,那个时候她就已经忘记了自己的初心。
她手上沾染的无辜人的鲜血,也是她要背负的罪孽。
但是他们都选择不去赎罪。
做了就是做了,他们感到快乐,并没有悔恨怜悯,与其堕入畜生道受尽惩罚,他们宁可选择就这样灰飞烟灭,把永生永世的爱凝缩到一起,只用这一世剩下的几十年完成,谁说就不美好?
涟漪坐在大王身前,大王手中握着缰绳,打下天下后,大王便对江山失去了兴致。他本来就不是有责任心的人,干脆放羊吃草,骑着马带涟漪离开皇宫,天下之大,四处行走,看过川江高山,越过大海雪原,他们再也没有分开过。
426.第四十五碗汤(一&二)
她出现在他身边的时候,小心翼翼而细水长流,离开他的时候如同夏日骤停大雨,戛然而止。
乔寒坐在漆黑一片的房间里,只有细微的光线透过厚厚的窗帘缝隙里照**来,他先是原地坐了会儿,直到确信自己是真的拥有身体了,才轻轻笑了一下,转动轮椅来到窗前,将窗帘一把拉开。
阳光顿时刺眼起来,照在他的面容上,他看了看身后的镜子,镜子里映照出一个长得很好看但面色无比苍白的男人,他颧骨凸起,整个人显得无比消瘦和阴沉。宽大的睡袍穿在身上十分空旷,可以看得出他身上没有什么肉。
和曾经强壮的体魄比起来,简直不堪入目。
可对乔寒来说,曾经的自己在忘川河中一无所有,就连身体都七零八落,现在虽然双腿瘫痪,但确确实实是活着的,这就已经足够了。
他忍不住想笑,可是对着镜子试着练习了一下笑容,却发现丑的吓人。明明是这样一张脸,那么好看,可笑起来却像是恶鬼一般。
他想,他应该好好练习一下,学着戴上笑容的面具才行。
这时候房门突然被敲响,乔寒收起笑容,“谁?”
“少爷,是我啊。”
“进来吧。”
进来的是乔寒的管家,也是目前负责他衣食住行的人,自从双腿瘫痪后,乔寒就搬出了繁华的城市,选择住在郊外的一栋房子里,不是疗伤,而是逃避,逃避过往让自己悲伤难堪的一切。他的愤怒和过去比起来一无是处,像他这样心高气傲的人,根本受不了别人对自己的轻视与侮辱。
即使他仍然富有,即使他的容貌仍然俊美,但残疾的身体让他充满自卑。曾经的他滑雪攀岩,现在的他连走路都做不到。他甚至都不愿意去做复健,就这样毅然决然地放弃了自己。所以现在这双腿已经开始有了萎缩的迹象,裤腿挽上去的话会透出一种病态的白。
“少爷,您怎么……”管家看到窗帘被拉开,有些激动,莫非少爷也不愿意再继续过糟蹋自己的日子了?回想起往日意气风发的少爷,再看看现在阴沉难测的少爷,管家心里十分难过。他看着乔寒,眼里充满期待。
乔寒吸了口气说:“房间太黑了,想晒晒太阳。”
“好、好、好……”管家连连说话,看得出来他是真心为乔寒感到高兴。他眼中甚至有了泪花,上前来推乔寒的轮椅说:“那少爷先去书房见见新来的护工,我叫人把房间重新打扫一下。”自打少爷攀岩出事双腿瘫痪之后,他的房间就不许任何人进来了,更别提是叫人打扫,管家一直都很担心,现在乔寒能想通,他比谁都高兴。
毕竟是从小看着长大的孩子,一点点伤害他都舍不得乔寒受。
乔寒点了下头,说:“我自己来就可以。”
管家站在原地,看着乔寒自己转动轮椅出了房门,连忙用手抹了把夺眶而出的眼泪,去叫人来打扫卫生了。
乔寒根据脑海中属于原主人的记忆找到书房,推开门,一个坐在沙发上等待的女孩子立刻站了起来,她有些拘谨,并且不敢和他对视,一双手放在身前绞着,紧张兮兮的样子。
曾经的乔寒在看到这个女孩子的时候充满厌恶,觉得她哪哪儿都讨人厌,可现在的男鬼看到这个女孩子,却只觉得美好。
在忘川河里待久了,美好的东西一眼就看得出来。和满身**濒临疯狂的自己不一样,这是干干净净的人,没有任何黑暗,如同一朵娇嫩的花。
“你好,我是乔寒。”
“乔先生,你、你好,我叫罗溪。”女孩对他鞠了一躬,抬起头飞快地看了乔寒一眼又立刻低下去,小脸上是动人的红晕:“我、我是今天来报道的护工,是来负责你的复健的。”
乔寒点了下头:“我知道。”
“诶?”罗溪一愣。“你、你知道?”
“嗯。”乔寒转到书桌前,“管家都跟我说了。”
“这样啊。”罗溪有点忐忑。“我会努力的,请乔先生你一定要相信我。”
乔寒又嗯了一声,淡淡地看了她一眼,女孩儿那么干净,让他想到了曾经的自己。虽然他记不大清楚了,但是他还记得自己深爱的人鄙夷地说自己不够干净。
不够干净。
什么样才是干净呢?大概就像罗溪这样纯白如水,干净的像张白纸,一点墨迹都没有染上吧。为了喜欢的人一往无前,只求付出不要回报,这样的美好……乔寒眯起眼睛,似乎还有些不能承受强烈的光线。书房的采光很好,所以他看得不大清楚,眼睛还有些难受,于是他抽了张面纸去擦眼,罗溪却犹豫了几秒,从包里掏出一小瓶眼药水,怯怯地说:“这个是我平时用的,乔先生你、你要不要试试看?”
乔寒看了她一眼,摇摇头:“谢谢,不用了。”他只是太久没有照射到这样强烈的阳光,所以有些不适应,过一会儿就好了。
被拒绝罗溪也没有不开心,她只是眨巴着漂亮的眼睛看着乔寒,乔寒的眼睛舒服些后才有功夫去打量这女孩儿。
罗溪长得并不能算是美丽,但也是很清秀的女孩子,五官和谐,非常耐看,皮肤雪白,身形也很纤细,最重要的是她给人一种很舒服的感觉,意外的有眼缘。乔寒对她说:“咱们见了面就行了,从今天下午就开始复健吧,你住的地方管家已经给你准备好了。”
罗溪连忙点点头:“好的。”
只是说完她就又忍不住偷偷看了乔寒一眼,发觉对方也在看自己时,小脸又是一红,很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
喜欢的情感这么强烈又明显,谁会看不出来呢?乔寒在心中轻轻一叹,对她说:“罗小姐,请问你能帮我个忙吗?”
“好的,什么忙?”
“帮我去告诉管家,让他们现在就把训练室收拾一下,下午我就要开始复健了。虽然不知道还能不能走路,但能站起来也是好的。”
“一定可以的!”罗溪脱口而出,发觉乔寒看着自己时,脸蛋微微一红,又开始结巴起来:“
我、我的意思是……只要努力,都可以的。你的伤并不是特别严重,只要复健得当的话一定会好起来,虽然不能再做跟之前类似的剧烈运动,可是平时走路或是跑得慢一些的话是看不出来的,我都做好笔记了,一定会帮助到你的!“
她年轻善良的脸上满是认真,乔寒看着,心便不自觉地软了,“我知道了,那么从现在开始就请你多多指教了。”坐在轮椅上不能鞠躬,他便轻轻颔首表示感谢,把个罗溪弄得又是脸一红,赶紧鞠躬。
她走出房间后,乔寒才放松下来。
他伸出双手,专注地盯着掌心的纹路,那样的真实而美好,其实他想要大声笑出来,在忘川河里待了那么久,他终于也有了实体,甚至还有了重新回到自己世界的机会。
只是——他像是突然想起什么,书桌上有电脑,他先是把电脑打开,然后点开网页,正准备输入关键字搜索的时候,整个人一愣——他要搜索什么?
刚才那一瞬间,他好像知道自己要做什么,但现在却忘记了。乔寒盯着搜索引擎出神,半晌,他松开了握着鼠标的手。
算了,想不起来就不想了,以后总会慢慢想起来。
乔寒又转动轮椅离开了书房,那边管家也过来了,说是已经带罗小姐去了她的房间,为了复健方便,她就住在乔寒卧室旁边,管家跟乔寒说话时都是小心翼翼生怕惹怒他,或是不小心说错了什么又让他难过,但乔寒并不在意,他能拥有实体就已经非常开心,再说这腿又不是好不了,所以他非常不能理解这具身体的原主人为什么那么阴暗。人家小姑娘特意来给他复健,他先是冷言冷语把人讽刺一顿,又消极抵抗拒绝复健,怪不得一直到死也没能站起来。
男鬼在附身这具身体的时候就接受了原主人的全部记忆。其实这是个很简单的故事,乔寒在带着女友攀岩的时候不小心出了事,他只顾着救女友,自己摔了下去,醒来后双腿瘫痪,女友也因此离自己而去。他变得消极而悲观,和从前的自己判若两人,每天都过着浑浑噩噩的日子。
不仅搬到了安静的郊外居住,甚至每天都把自己关在房间里自怨自艾,什么都不想做,什么也不想听,沉浸在悲伤和自卑中无法自拔。
罗溪闯入他的世界的时候他对她充满了厌恶和敌意,他觉得对方是来嘲笑自己的,所以对罗溪百般刁难,可罗溪什么都没说过,一直努力地想要帮助他。
后来乔寒终于被罗溪打动,经过几个月不间断的复健,他终于可以站起来了,甚至和罗溪之间暧昧丛生,罗溪喜欢他,这一点乔寒是知道的,可是自己对罗溪是什么感情,他自己也说不清楚,所以两个人就这样耗着。
直到有一天,他的前女友找上门,请求他借给她一笔钱,乔寒不愿意借,并且将对方赶了出去,事后发了好大一顿脾气,谁都劝不住。
再然后,没过多久罗溪不小心把前女友送给乔寒的,由对方亲手雕刻出的乔寒塑像给摔碎了,惹得乔寒勃然大怒,二话没说将罗溪辞退,并且要她以后都不要再出现。
罗溪在别墅门口站了三天三夜,瓢泼大雨,打雷闪电,他不心疼,是管家送去了伞和食物,但罗溪并没有用。就那么站着。
她一直仰着头,从她站着的地方可以看见二楼乔寒卧室的窗户。在这之前他们的关系已经很好了,他们甚至还交换过一个吻,她那么喜欢这个男人,所以无论如何都舍不得放弃。尤其是在他还没有完全好转的时候,她怎么能离开他?
所以她想,她得好好盯着,万一他看她了却被自己忽略该怎么办?她那么那么那么喜欢乔寒,她甚至不曾奢望乔寒会下来找她,毕竟他的腿还没好,阴天下雨便会隐隐作痛,只要他看她一眼就足够。
那样的话,她就有勇气,也有理由说服自己继续撑下去。
可整整三天三夜,二楼卧室的窗帘也没有丝毫动静。
最后那个夜里,下着惊人的大雨,罗溪转身离开,从此以后,音讯全无,生死不知。
她来势汹汹,得知他受伤后飞奔而来,将快乐和阳光带给了住在这个别墅里的所有人,给乔寒以生的希望与幸福,那样爱笑爱闹的女孩子,离开他时却那样安静。
从那以后乔寒再也没见过罗溪,即使他用了余生去寻找。
直到很久很久以后,他才知道罗溪离开了z国,去到了危险的战区帮助那里的孩子和妇女重建家园,做了一名无国界医生,后来因为保护一个孩子死于某恐怖组织手中,受了很多折磨。
罗溪没有家人,所以乔寒亲自去将她的尸体领了回来。当年的女孩子已经不再年轻,却更加美丽而耀眼。
这成了他毕生的悔恨跟心病,所以他希望能让罗溪幸福,即使给她幸福的人不是自己。
男鬼看着窗户上映照出的自己,嘴角有着一抹极浅的笑容,他是不会爱上罗溪的,即使对方是个好女孩,乔寒的心愿是让罗溪幸福,那么那个给罗溪幸福的人是不是他都无所谓。
下午的时候他在罗溪的帮助下试图用拐杖让自己站起来,只是这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罗溪是个很好的女孩子,乔寒却不知道对方为什么会喜欢上自己,那个时候的他,一无是处,暴躁又自卑,还不肯放下可笑的骄傲,明明希望就在眼前,却不肯伸手去抓,于是一辈子孤零零一个人。
好不容易借着拐杖站立,站了没几分钟,没有知觉的双腿便开始摇摇欲坠,这种挫败感让乔寒体内的男鬼升起了好胜心,但罗溪却过来阻止了他,说是不要时间太久,对身体没有好处。
他乖乖又坐回了轮椅上,用毛巾擦汗。罗溪倒了杯水给他,考虑到他坐在轮椅上,自己站着说话不大礼貌,就蹲到了乔寒面前,双手撑着下巴,笑嘻嘻道:“乔先生你已经很努力了,每天都复健一小时的话,对你的身体是很有帮助的。”说着像是想起了什么。“啊对了,你的腿每天都要按摩,待会儿你洗完澡叫我哈。”
乔寒点点头:“谢谢。”
刚才还很认真很敬业看起来很靠谱的罗溪顿时小脸一红,摆摆手说:“没什么没什么,都是我应该、应该做的。”
她又开始不敢看他了。
乔寒叹了口气,他看得出来这个女孩子喜欢自己,却不知道为什么。这种喜欢最好能快些褪去,他是给不了罗溪幸福的,她应该另寻他人。
虽然他附在乔寒身体里,但是要不了多久他就会离开,到那个时候,这具肉身自然也就死了,那个孩子不会给自己一辈子留在乔寒身体里的机会,毕竟这样的事情太珍贵。
可是要怎样才能让罗溪不喜欢乔寒?这可就难了,要知道乔寒那么作那么刁难她,她都对他痴心一片啊。
休息够了,乔寒又联系了一会儿,才回到卧室去洗澡。
本来他是进不去浴缸的,两条腿完全没有知觉的他,很多日常琐事都需要在别人的帮助下才能完成,但男鬼却不愿意。他自己一个人就能完成,决不需要别人插手——让司机把他抱进浴缸这种蠢事,他想想都觉得可怕。
羞耻又可笑。
但正因如此,他洗澡的时候比平时用了两倍还多,大部分时间都花在了穿衣脱衣上头,最麻烦的是穿袜子,等到一切搞定,乔寒已经满身是汗。
他坐在床上,按了内线,很快管家就送来了晚餐,这都是经过营养师精心搭配的,配合乔寒的复健流程,非常重要。
罗溪吃完晚饭后到了乔寒卧室,准备给他按摩。其实身为复健师她是不需要为病人做到这一步的,但眼前这是自己喜欢的人,无论如何她也不放心别人来做。
但这两条腿早就失去了知觉,她按得再卖力乔寒也没什么知觉。没有人比他更清楚这双腿以后会怎么样,罗溪说的那都是好听话,男鬼很清楚,在罗溪离开后,乔寒一直很努力在复健,想要凭借自己的双腿找到她,但可惜的是他一辈子也没能站起来。
复健的再好,也顶多是能用拐杖走几步,想像常人那样站起来走路,已经是不可能的事情了。
即使如此,对于罗溪安慰自己的话,乔寒也没有表示不信,反而含着微笑点头,表示自己都听进去了。
罗溪一边给他按摩着**道一边说:“学长真是一点都没有变呢。”
“什么?”乔寒问。“学长?“
她这才察觉到自己说漏嘴了,顿时尴尬道:“没、没什么……”
“我们认识吗?”乔寒问,心里却迅速翻找着记忆,确信在原主人的记忆里是绝对没有罗溪的。
罗溪摇摇头说:“我认识你,你不认识我。”她抬起头看了乔寒一眼,心疼这个男人瘦到这个地步,而后道:“我是认识学长你之后,才决定要考那所大学的。”说到这里她有些不好意思。“嗯……我上初中的时候,学长帮过我一次呢。”
她有些期待地看着他,几秒钟后就垂头丧气起来:“果然是不记得了啊……”不过她没有气馁,很快让自己振作:“学长那时候好帅呀,把欺负我的人都打跑了。”
她是单亲家庭,爸爸在她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妈妈一个人辛辛苦苦把她拉拔大,那个时候学校里的男同学都爱欺负个子小又内向的她,嘲笑她没爸爸,放学后经常会被人拦住欺负。为了不让妈妈担心,罗溪从来都不说。
那次实在是被欺负狠了,那些男生不仅嘲笑她,还试图脱她的裙子,罗溪害怕地哭起来,他们却在哈哈大笑。就在那个时候,乔寒经过,那时候他已经是大学生了,挡在她面前,一群初中生哪里是他的对手,吓得夹着尾巴四处逃窜。
乔寒把欺负她的人赶走后,还摸了摸她的头,问清楚她家在哪里,把她送回家,还告诉她要多笑一笑。
但是他把手提袋忘在了她家,里头有几本崭新的参考书,还写着他的班级和名字。
罗溪看了一眼,就再也没忘记过。她因为这个男人变成一个热爱生活努力向上的人,所以在听到他出事后,第一时间就想来照顾他。
“……原来如此。”乔寒喃喃道。原主人从未问过,罗溪也就没提,原来两人之间还有这样的羁绊,怪不得他找不到记忆,因为对方根本就没把这件事跟罗溪联系在一起!
那会儿他帮助的小女孩儿胆子小又爱哭,任人欺负一句话都不说就知道掉眼泪,所以乔寒才要她勇敢一点多多笑一笑,而现在的罗溪开朗阳光,说来也是讽刺,当年乐观的自己如今变得阴沉,爱哭的小女孩却变得爱笑爱闹。
罗溪轻轻按着他腿上的**道,促进血管流动活络筋骨:“我不知道该叫你什么,就只好叫你学长了。”那天他的笑容和揉着自己脑袋的手是那样温暖,罗溪再也没忘记过。而现在虽然学长出了点事,但他仍然是那个善良又对人好的学长呀。
她对乔寒露出有点害羞的笑容,而在乔寒脑海中,也逐渐将她和当年那个哭哭啼啼的小女孩融合起来。
427.第四十五碗汤(三&四)
“你喜欢叫学长就叫学长吧。”乔寒淡淡地说,看着这个女孩子因为给自己按摩鼻尖沁出了汗水,这是件很辛苦的事,因为他的双腿开始萎缩,皮肉都已经硬邦邦的跟石头没什么区别。
罗溪抬起头,对他露出大大的笑容:“嗯!”
很用力的回答,但莫名的真诚可爱。即使性格冷淡如乔寒,都没忍住眼神温暖起来。
这样美好的人,真好。
他带着怜惜看着罗溪,等到她的按摩告一段落,开始用热毛巾帮他热敷的时候,乔寒开口问:“你不要喜欢我。”
罗溪手上的毛巾啪嗒一身掉在了水盆里,她紧张的满脸通红:“什、什么喜欢……学长你、你在说什么呀!我听不懂……”
“别喜欢我。”乔寒认真地告诉她。“我不值得。”
“学长你很好!”罗溪一听他贬低自己就不乐意了。“学长是我见过最好的人了!”
乔寒看着她,罗溪被看着,慢慢就低下了头,“好吧……我是喜欢学长,但我只是想帮助学长才自告奋勇来做复健师的,我没有其他目的!我只是想让学长好起来,学长不喜欢我也没关系,我会帮你的!”
她急切地说,很怕乔寒误会自己是个心怀不轨的人。“学长你可别误会啊,我不是那种偷窥人**的变态,我是在学校论坛上看到帖子才知道你出事的,我从来都没想过打扰你的生活呀!刚好我学医,所以、所以才……我真的没有其他意思,真的!”
“我没有误会,你不用怕成这个样子。”乔寒说。
罗溪的脸更红了,她真的没想到自己那么不擅长说谎,过了几秒钟,她垂头丧气道:“果然学长就是学长啊……我在想什么,都瞒不过你的……”
乔寒莞尔:“你是个好女孩。”
“啊?”罗溪愣了一下。“可是我来当复健师你也是有给我开工资的……”都才见面不到一天学长怎么就知道她是个好女孩?
“一个人好不好,我有眼睛可以看。”来自奈何的厉鬼充斥着无数的负面情绪,对于这些的感知也很敏感,而在罗溪身上,他只看到了热情向上与勇敢善良。这样的人,怎么舍得让她受到伤害?即使自己堕入忘川,也不想看到美好的人受苦。
更何况,罗溪有多么好,乔寒的记忆一遍又一遍地在告诉他。
自己的遭遇,是自己的命,可是如果能帮助别人,对乔寒而言,和找回自己的记忆一样重要。他对罗溪微微一笑:“虽然你是个好女孩,但是你可不能喜欢我。”
罗溪不明白:“为什么?”问完她立刻咬住嘴唇。“我不是故意要问的……”
“没关系。”乔寒说。“我会努力活得更好,但是你也得学会不再喜欢我。”
“学长是还喜欢之前的女朋友吗?”罗溪又问。“虽然很担心学长会以为我有心挑拨,但是她……真的是一个没有责任心的人,学长这么好,她根本配不上你。”什么样的人会在男朋友救了自己却双腿瘫痪后连句抱歉都没有就转身离去?然后迅速和男朋友的兄弟在一起?罗溪不想攻击对方,当初知道乔寒谈恋爱,她偷偷去看过女方,也在心里衷心地祝福过他们,可那么美丽的女人,骨子里却这样无情。
乔寒失笑:“我也没有喜欢她。”
“那是……”
“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但我就是知道,我再不会喜欢任何人了。”乔寒认真地告诉她。“你也好,她也好,我都不会喜欢。罗溪,我很愿意交你这个朋友,或者做你的哥哥,但我们没有缘分。”
罗溪有点想哭。她喜欢的人是这样光明磊落,不欺骗自己,也不欺骗别人。他说不会喜欢上她,就只想断绝她的念想,可是她那么那么喜欢他呀!“我知道了……”
她抽着鼻子起身,转身的时候乔寒看到有泪水从她眼中滑落,跌在地板上。那么干净的泪……他有种伸手去接的冲动,最后却停下了,“你去哪儿?”
“水冷了,我去换点热的。”
两分钟后她端着热水盆回来,看着乔寒的表情都可怜兮兮的,鼻尖眼眶哭得通红,看样子是真的伤心。乔寒忍不住摸摸她的头:“乖。”
罗溪说:“我会努力的,但是学长你不要赶我走,我真的想帮你重新站起来,你让我帮你吧,好吗?”
乔寒没有拒绝:“好。”
罗溪破涕为笑,虽然还是觉得很难过,可是能留在他身边看着他,她的心情就已经很好很好了。
做完热敷乔寒就累了,他的身体撑不住这样的运动量,罗溪把他推回卧室,正想问他要不要帮忙,就看见乔寒自己艰难地从轮椅上坐到了床上,然后试图去脱袜子。她连忙制止:“我来!”
乔寒这个姿势确实不大方便,他看着给自己脱袜子的罗溪,说:“总有一天,我能自己来。”
“一定会的。”她对他灿烂一笑。
其实乔寒自己也不知道最后到底能不能重新走路,真正的乔寒在罗溪离开后就彻底放弃了复健,于是一辈子都没再站起来过,现在的话……乔寒也只能希望老天保佑自己了,他虽然不介意一辈子瘫痪,但不想让罗溪难过。
因为太累,他躺在床上没一会儿就沉入梦乡,罗溪静静地看着乔寒的睡颜,伸出手想摸,却又怕惊醒。她真的非常非常喜欢这个男人,他是她生命里的神,她一直努力想变成和他一样优秀的人,但最后的结果却是这样。
得知乔寒出事,罗溪比谁都难过。她学的是临床医学而非康复医学,是为了乔寒才去疯狂学习,甚至在短短的一年内就考到了复健师资格证,她只想帮助他,看他笑。
像是那时候出现在自己面前,把所有坏人都赶走后爽朗又阳光的笑。
她凝视了他一会儿,吐了口气,轻手轻脚地出去还不忘带上卧室的门,然后噼里啪啦拍了自己的脸好多下,告诉自己要冷静,要淡定,不要胡思乱想,脸都拍红了做好心理建设后一抬头就看见管家吴叔正惊讶地看着自己:“罗溪小姐,这是怎么了?”
好在脸已经被拍红,没有被看出来自己的羞窘,罗溪尴尬一笑:“没什么,就是觉得有点困,所以拍拍脸想清醒一下。”
吴叔扑哧一声笑了:“少爷休息的时候罗溪小姐也可以去休息的,只要在少爷复健时指导一下就可以,罗溪小姐不必这么拘谨。啊对了,少爷休息了吗?”
罗溪点头:“他说累了,要睡一会儿。”
吴叔说:“好的。”他本来是想送点吃的过来,但既然少爷睡了,那还是不打扰比较好,免得他又发脾气。
走了两步又想起什么,转身充满歉意地对罗溪说:“罗溪小姐,请你多多包容一下少爷。这一年多,少爷的日子过得也不容易,他好不容易愿意复健,还请多费心了。”
罗溪连忙道:“我一定会帮助他的,吴叔你别这么客气,这都是我应该做的……”
吴叔千恩万谢地下去了,罗溪却又回头望了紧闭的房门一眼,抿起嘴唇,她一定会帮他恢复自信,一定会!
因为他是那么好的人呀!
从这天开始,乔寒就过上了每天努力复健的日子。他最不缺的就是钱,而没有他公司一样完美运作,虽然这一年他自怨自艾,但公司的管理却没有落下,只是因为双腿瘫痪,自卑的不敢出现在人前。
过去的乔寒有多么完美,现在的乔寒就有多少缺陷,他讨厌别人同情或是怜悯的目光,那种眼神会让他以为自己是个笑话。
但现在他存了要站起来的心思,每天复健都不喊哭喊累,基本上是罗溪怎么说他就怎么做,不仅如此,他还每天额外运动一个小时,吃饭也不再挑剔了,营养师搭配出来的一日三餐,他每一餐都吃光光。所以仅仅一个月,他身上就有了肉,再不像之前那样瘦的可怕。
人一健康起来,气色就变好,甚至还逐渐把肌肉给练了回来。曾经的乔寒喜欢运动也喜欢冒险,现在的他虽然坐在轮椅上,但却很怀念那段时光。除了让罗溪幸福之外,乔寒最大的心愿就是能再站起来。
他从来都不甘人后,复健也一样。
罗溪觉得乔寒真是太听话了!她说什么就是什么,从来不反驳或是顶嘴,也不会偷懒,如果每个病人都跟乔寒一样的话,那简直世界大同!
复健、运动加上食补,乔寒的身体慢慢恢复了健康,经过三个月的辛苦复健,他已经能站起来了!
这简直就是奇迹!家庭医生都觉得不敢置信!但乔寒认为还远远不够,即使不能像以前那样奔跑跳跃,他也想恢复行走能力,至少在手杖的支撑下,不再需要坐轮椅。
这是他的目标,并且为之努力。
罗溪现在就是全职的复健师,她每天的时间都花在乔寒身上,为此乔寒给她的薪水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两个人谁都不再提喜欢不喜欢的事儿,就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那样。
直到不速之客的出现。
罗溪一早起来先去健身房跑了三千米,又回房间冲了澡换了衣服,出卧室就听到吴叔的声音:“跟他们说叫他们不要再来了!”
怎么回事?
吴叔很好相处,说话又和气,罗溪跟他关系很好,可从没听过他这样讲话。她赶紧朝楼下看,就看见吴叔手里拿着电话,看样子是在跟保全讲话。
是有人来了么?
吴叔说完那句话就把电话挂了,整个人还在生气,嘴里骂了两句不要脸,就瞧见罗溪从二楼下来:“怎么了吴叔,您发什么脾气呀?谁惹您生气了?”
有些话不吐不快,吴叔此刻只想发泄一下:“小溪啊,你知道少爷之前有个女朋友吗?”
罗溪点头:“知道的。”
“那女人来找少爷,说是来看望一下。”吴叔想想都觉得恶心。“这都过去快两年了,她才想起来要看望少爷吗?还是一个人来的,估计是被甩了。”
“是她来了?”罗溪心里有点发慌。“那要告诉学长吗?”
“不告诉。”吴叔自己做主。“告诉少爷,又惹得他心烦。要是他还对那女人念念不忘就糟了,谁知道那女人到底想干什么?真要我选,我宁可选阿红当少夫人。”
阿红是孩子都上高中的扫地阿姨……罗溪满脸黑线,“学长肯定不乐意。”
“啥?”
“没什么,我什么也没说。”
“行,这事儿你可别跟少爷说,免得少爷知道——”
“什么事儿不跟我说?”
吴叔见鬼似的看向罗溪身后,不知道什么时候坐着轮椅出现在那的乔寒。他现在已经能借助拐杖站起来并走几步了,但身体支持不住,走没几步就喘的厉害,所以除了复健时间,大多数还是坐在轮椅上。
这时的乔寒跟三个月之前的他比起来简直判若两人,如果不是坐着轮椅,那么没人相信他双腿瘫痪!这三个月他连胸肌腹肌都重新练出来了,每次复健的时候衣服一脱罗溪都忍不住耳红面热。
太好看了。
“咳咳,也没什么事儿……”罗溪赶紧撤退,对乔寒说:“学长,你饿了没有?厨房做好了早饭,我推你去餐厅吧。”
吴叔露出感激的眼神。
“不用,吴叔,你刚才让小溪什么事不告诉我?”
他怎么还记得?吴叔差点哭了,他能怎么说?只好把前女友来访的事情又说了一遍,不忘总结陈词:“少爷,你可千万别再上这女人的当了。当初是她要你带她去攀岩,结果出了事故,你救了她之后,这都快两年了,她来看过你一眼吗?不管她这次来找你什么事儿,咱们都不见,让她滚!”
罗溪也帮腔:“是啊学长,你想见她么?”
“你们都不让我见,我还见做什么。”乔寒根本没打算跟前女友纠缠,只是轻笑。“好了,我饿了,小溪,推我去餐厅吧。”
“好!”罗溪立刻应声,跑过来推走轮椅,留下吴叔松了口气站在原地,瞧着这两人的背影,突然觉得,要是小溪当少夫人的话也很不错呀!
何必非要阿红呢!
正在扫地的阿红阿姨突然打了个喷嚏,她左右看看没发生什么,才拿起扫把继续扫起来。
吃早饭过程中,乔寒发觉罗溪一直在出神,就轻轻敲了敲她的脑袋:“在想什么,粥都喝到鼻子里去了。”
罗溪蠢萌的立刻用手去摸,才发现被乔寒骗了,不高兴道:“学长,你怎么老爱拿我寻开心。”
“所以你是为什么出神,能告诉我吗?”他喝了口粥,问。
罗溪眼神闪躲:“嗯……我就是在想,她为什么来找你……”
“能有什么原因,要么良心发现,要么别有所图,你觉得是哪一个?”
“第二个!”罗溪想都没想。
然后她看见乔寒促狭的眼神,顿时小脸飞红。“我这么想是有依据的……”为了证明自己不是对情敌的偏见,她努力分析道,“真要是关心学长你,早在出事之后就该来了,可现在都过去一年多了才来,说关心也太勉强了吧?所以肯定不是良心发现。那就是别有所图了呗。”
“嗯,那你觉得她图什么呢?”
“要么是钱要么是美色。”罗溪认真地说。“我觉得她很有可能两者都有,刚才吴叔说了,她估计是被那谁给甩了。”
说完她才觉得自己没脑子,什么话都往外说,连忙捂住嘴,道歉:“对不起……”
“没关系。”乔寒对她笑了一下,他又不是真正的乔寒,那两人对他能造成的伤害等于零。“如果是这样,我就更不能见她了,毕竟我是不吃回头草的。”
罗溪嘀咕一句:“那你吃窝边草吗?”
乔寒耳尖听到,顿时莞尔,揉了揉她的脑袋,把她漂亮的短发揉成鸡窝:“好了,快点吃饭,吃完饭陪我复健去。”
一听到复健两字,罗溪立刻点头:“好的。”
等到上午复健完毕,吴叔苦巴巴地又来说:“少爷,那女人不肯走啊,还扬言非见到你不可,说是你的正牌女友呢。”
“太不要脸了吧,不是早就分手了吗?”罗溪不敢相信世界上还有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乔寒想了想说:“没分手。”
“啊?!”
吴叔也好,罗溪也好,都露出了不可思议的表情。乔寒对他们说:“的确是没分手,出事之后我们再也没见过面,谁都没提分手这回事。”
“那她就是劈腿了。”罗溪反应极快。“腿长就是好啊,劈腿都比别人劈的厉害。”
乔寒置之一笑,他根本不在乎前女友是出轨还是甩了自己,也不在乎对方到底是跟谁在一起,反正在乔寒的记忆里,这个前女友根本就是个不重要的角色,乔寒的后半生都在悔恨与愧疚中度过,他唯一想要挽回的就只有罗溪,除此之外,什么葱姜蒜都是浮云。
罗溪说完有点担心:“学长不是说不喜欢她了么?可不能再见她了。”
她真不是嫉妒,她要嫉妒也会在乔寒刚谈恋爱那会儿嫉妒,她是生气那个女人弃受伤的乔寒于不顾,转身就跟乔寒的好兄弟在一起,连见都不见乔寒,一句对不起一句关怀都没有。要知道是她主动要求乔寒带她一起攀岩的呀!也是她自己装备出了问题,乔寒为了救她出的事,事发后她一得知乔寒很有可能一辈子不能站起来,二话没说就再也没出现。
学长深受打击,一个人搬到郊外住,每天窝在房间里不出来,一点光都不想看到,这都是谁害的?直到现在罗溪还记得自己刚来别墅那会儿,学长瘦成那副样子,颓唐又绝望,这又是谁害的?
即使她接受不了失去行走能力的学长,也不能一句道歉一句感谢都没有,转身就走!罗溪想到这里都觉得异常火大,她特别担心乔寒还喜欢那个前女友。
她暗恋乔寒是真,到现在也喜欢他,没有变过,可是如果乔寒能幸福,不跟自己在一起也没有关系。喜欢一个人就是让他幸福,罗溪从没想过要独占乔寒。她只想陪着他重新站起来,帮助他变回原来的他,而不是让他站起来后再跟那个不值得的人在一起。
乔寒看罗溪表情就知道她是真担心,而且对前女友的印象非常不好。说起来有点惭愧,真正的乔寒早就忘了前女友的名字,所以男鬼他也……不知道。只知道对方是个长得很漂亮的女人,两个人之间相处的记忆呀什么的都忘光了,在乔寒的生命里,对方占比不到万分之一。
所以他对罗溪说:“放心吧,我不会见她。”转头又跟吴叔说,“她要等就让她等,别让她进来就成。”
他其实挺想知道对方能坚持多久的。
想着就提议打赌,赌今天晚上的晚饭,谁输了谁不准吃。他赌对方坚持半天,罗溪赌一天。
结果两人都输了,因为对方只等了几个小时,还没到半天就走了。鉴于两人都输,但乔寒的时间比较接近,所以罗溪光荣地失去了晚饭。
最残忍的是她还要坐在餐桌前看着别人吃,这简直就是一种酷刑。“学长,你这样残忍合适吗?这样对待你可爱的学妹合适吗?”
乔寒笑眯眯地说:“合适得很。”而且是合适的不能再合适了。
罗溪险些吐血,太虐了,她眼泪汪汪地看着餐桌上丰盛的食物,忍着饥肠辘辘,用充满感情的眼神凝视乔寒,盼望他老人家能大发慈悲让她吃点东西。
然,并,卵。
428.第四十五碗汤(五&六)
这可能是乔寒这么久以来第一次连吃饭都吃得这么舒心。
平时跟罗溪一起吃饭,她吃什么都很香,连带着乔寒的胃口都好了很多,不过现在乔寒发现,如果不让罗溪吃,让她在一边看着的话,他的食欲更好了呢。
罗溪差点流下两行心酸的眼泪,眼巴巴地看着她心目中的英雄,世界上最好的男人,她的乔寒学长,一口一口吃着米饭夹着菜,不时还喝口汤,他的仪态很好,简直像是漫画里走出来的贵公子,可是——可是!!!可是只能看不能吃这种惩罚到底为什么要施加在她身上啊!
她心痛的差点死掉,但又没办法。乔寒看着好说话,其实说一不二,最后罗溪是饿着肚子回房间的,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一阵悲从中来。
结果突然有人敲门,过去一看是管家吴叔。吴叔对她笑:“饿了吧?这是少爷特地让厨房给你做的,快趁热吃。”
罗溪心想,学长果然还是那个好学长,至于恶魔体质什么的……一定是自己看错了,一定是。
她开心地吃完了托盘上的四菜一汤,洗了澡后上了会网便睡了。
可第二天一出房门就看见吴叔拉下来的脸,一看就知道那人又来了。咦,仔细想想……那女人叫什么名字来着?罗溪沉思了好一会儿也没想起来,她问了吴叔得知乔寒正在书房看书,就马不停蹄地赶了过去。
敲门等待里头传来一声进来,罗溪试探着朝乔寒靠近:“学长……那个人……她又来了诶……”
乔寒正翻着一本财经杂志,听到她这么说,没所谓道:“来就来吧,外面的路也不是我家的,她想站还能不给站么?”
“你真的不想见她呀?”罗溪还是有点不敢相信。
“我见她做什么?”
罗溪抿着嘴,眼角余光突然扫到书桌上放在电脑旁的一个雕塑。那个雕塑很明显是以乔寒为蓝本,而且上头还刻着一个名字:席蕊。
啊……就是学长的前女友。罗溪咬紧了嘴唇:“学长不想见她的话,怎么还把这个雕塑留着呀?”问完了才发觉自己好像有点酸味,连忙解释:“我只是随口一问……”
乔寒闻言,才想起真正的乔寒之所以把罗溪赶走,就是因为罗溪不小心碰碎了这个雕塑。他附身之后一直没注意,原来这个雕塑在这儿啊。伸手拿过来打量一番,觉得挺粗糙的,这书房装修的这么高雅,放个这样的劣质品实在难看。
想到这里,他随手把雕塑抛给罗溪,罗溪吓了一跳,好在这东西并不重,但尽管如此,她还是……扑空了。
不过地上有地毯,倒也没摔碎。要是从再往前一点可就砸在地板上,那不碎也得碎。她捧着雕塑有点不知所措:“学长……”
“你帮我把它扔了吧。”乔寒毫不在乎。“一直觉得它搁在这儿挺碍眼的,跟装修风格很不搭。”他放下手中杂志,很认真地问罗溪,“你觉得这玩意雕的像我么?”他有那么丑?就算记不得自己生前的模样,乔寒也能确定现在自己用的这具肉身是非常帅气的。
这丑了吧唧的雕塑放在这太碍眼,早点丢早点好。
罗溪呆呆地哦了一声,拿着雕像走了两步又回头困扰地问:“那我……扔哪里去呀?”
“哪里都可以。”乔寒摊手。“随便你。”
“……哦。”
她傻乎乎地走出去,把雕塑丢到了厨房的垃圾桶,然后整个人就呈现出一种放空状态,直到吴叔提醒她到了复健时间才回神。
乔寒做完复健才发现罗溪一直在走神,不知道这丫头在想什么:“怎么了?”
罗溪还是有点呆的样子:“没什么……”就是心里沉重。她做乔寒的复健师也有一段时间了,如果说在这之前她还对乔寒喜欢上自己抱有希望的话,那么这段时间让她认识到一个事实——乔寒之于自己,是朋友,是哥哥,却永远都不可能是爱人。
他不会爱她的。
所以她也在很努力地收起自己的爱恋,表现的平常而自然。一直以来她都表现的很好,可席蕊的出现让罗溪意识到自己还没有完全走出来,即使现在她已经可以和乔寒谈笑风生,甚至还会在一起看电视的时候讨论一下哪个明星比较好看,但这一切都无法掩饰一个事实:她还没有完全调整好自己。
她当然没想过一定要和乔寒有结果。她只是想帮助乔寒,并不是想要伤害他。但是和他在一起越久,她便越是难以逃脱。
“别想太多。”乔寒拍了拍她的脑袋。“你的脑子那么简单,复杂的事就不要想了。”
罗溪噘嘴,她哪里有那么笨?
“席蕊的事你不必担心,我会解决的。”乔寒轻咳一声,“对了,早上你没起,吴叔说接到你家里打来的电话,要你有空回给他们。”
罗溪的脸色立刻就变了,她故意把手机静音就是不想接奶奶的电话,结果他们竟然还能打到别墅来……当初她就不该把记着电话号码的本子留在家里。
“是有什么事吗?”乔寒问。
这就有点难以启齿了,罗溪干笑了下,说:“其实……也不算什么大事。”就是她现在二十六了,连男朋友都没交过,奶奶特别担心,总是要她回老家相亲去。
乔寒道:“如果有什么我能帮到你的,请一定告诉我,不要客气。”
“好,谢谢学长。”
乔寒回房洗澡去了,罗溪站在原地叹了口气。罗奶奶现在什么都不管,见到她就逼婚,还说她不肯相亲就别回去看她,罗溪跟罗奶奶的关系还不错,但再不错的关系,有了这样的逼婚也让她很受不了。
想了想还是回了个电话,自然又被罗奶奶一顿骂,最后罗溪答应了这周六回家相亲才算完。
她呆滞地看着手机,心想,自己的确也该想点别的了,成天待在别墅里怎么找得到男朋友,也许相个亲她就能遇到真正心动的人呢?
这事儿她也没跟乔寒说,周六就请了假回去。
相亲对象是罗奶奶的一个老姐妹介绍的,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大概有一米七五,中等个头,不胖不瘦,五官端正,戴着副金丝眼镜,看起来挺斯文的样子。
跟罗溪说话的时候也挺好,彬彬有礼,看不出有什么毛病。两个人吃了顿饭后交换了手机号码,男人也没有经常找她,只是每天礼貌性地问候,时不时聊个天,讨论下彼此的工作繁不繁忙。
慢慢地罗溪觉得这男人不错,虽然跟乔寒学长没法比,但也算是老实可靠,于是就答应了对方的追求。
只不过她的工作比较忙,两个人见面的时间并不多,只能靠着通讯软件来联络感情。
席蕊在别墅外头等了几天,知道乔寒是绝对不会再见自己,也就死了心,再没出现过。
时间一天天的过去,乔寒现在已经能拄着拐杖走路了,虽然步子很慢,但总比最初连知觉都没有要好很多。罗溪仍然每天给他热敷按摩,他能走路,有一大半的功劳都是罗溪的。
这天罗溪正给乔寒按摩,乔寒的眼睛盯着电视,罗溪却突然冒出来一句:“学长,我半个月后结婚,你来吗?”
乔寒听了,愣了足足十秒,才啊了一声:“你说什么?”
“我半个月后结婚。”罗溪又重复了一遍。“你会来参加婚礼吗?”她挠挠头,有点不好意思。“你不来的话也没关系。”
“……结婚?你什么时候认识的?我怎么不知道?”
罗溪说:“我怎么好意思跟你说这些啊……反正我每天也就上午上班,就回家相亲认识的嘛,我奶奶认识的朋友介绍的。学长你放心,他绝对是正经人,还是有编制的呢。而且是独生子,他爸妈我也见过了,人挺好的,对我也不错,再加上我奶奶一直催得急,所以就定下了。”
“你怎么没有告诉过我?”
“因为……这是我的私事啊。”罗溪很自然地说。“我之前暗恋学长,这不是不好意思说嘛,现在可以说啦,我们婚纱照都拍完了。”说着把手在毛巾上擦了擦,掏出自己的手机,点开相册递到乔寒面前:“学长你看。”
乔寒睨了她一眼,看着婚纱照说:“太矮了。”
罗溪翻了个白眼:“一米七五不矮了,比我高十厘米呢。”
“你穿了高跟鞋就跟他差不多高。”乔寒皱眉。“长得也不行。”
罗溪在心里腹诽:谁说一定得是帅哥才能结婚?
这一张张照片看下去,乔寒挑出了对方无数毛病:“太干巴,皮肤黑,没什么力气,骨相不好,印堂发黑……”总之在他眼里,罗溪的未婚夫就是行走的猪八戒。
“学长!”罗溪叉腰。“你要是再说这样的话我可翻脸了啊!”
乔寒看向她:“你值得更好的。”
“我都二十六了啊,要是再不嫁人,我奶奶就要急死了。”罗溪叹口气。“反正他对我也还行,结婚嘛,不就是两个人凑合过日子?”
“你怎么能这么以为?”乔寒觉得不可思议。“结婚是为了两个人的生活比一个人更美好,如果只是为了凑合,你一个人难道比不上结婚?”
“……”
“你仔细想想,刚才你说见过他爸妈,他说过结婚后怎么住吗?”
“……先跟他爸妈住一段时间,然后有婚房吧……”
“也就是说从今以后你要负责照顾他爸妈,替他尽孝,然后生儿育女做家务,把时间都浪费在柴米油盐里……不觉得可惜吗?”
罗溪傻乎乎地说:“每个女人不都是这样的吗?”
“你可以选择不这样。”乔寒认真地看着她。“想结婚就去结婚,如果不想结婚就不要勉强自己,明白吗?”
“我……没有不想结婚,我觉得结不结婚都没所谓,但是我奶奶希望我早点成家,那我就满足她老人家,就是这样。”罗溪说。“也不是所有夫妻结婚都得有爱情啊,我爸妈当年就是相亲结的婚,不也感情不错吗?而且我跟他认识挺久的了,不会有什么事的。”
乔寒又看了眼照片中的准新郎,总觉得对方的模样看起来有点奇怪,反正是哪哪儿都看不顺眼。
罗溪揉着他的**道说:“学长不用为我担心啦,我又不是小孩子,能对自己负责的。我爸去世之后,奶奶就一直念叨着想抱曾孙,而且学长你现在的康复情况已经很好了,结婚后我可能就要辞职了,你每天坚持复健,早晚不用拐杖也能走。”
她起身收拾用了的水盆跟毛巾,又擦了擦被溅了水的地面,然后听见乔寒说:“我是不会去参加你的婚礼的。”
她僵了一下,才笑嘻嘻道:“没关系,那我到时候先把喜糖送过来,学长你别嫌弃就行。”
说完,端着水盆走了,也没说话。
乔寒又看向握在手里的手机,眼神沉了下去。
因为还有半个月就结婚,所以罗溪接下来直接请假没有再来别墅,甚至还提出了辞职申请。别墅里的人都很舍不得她,因为这姑娘又真诚又可爱,还非常贴心,这颗开心果要是走了,别墅不就又没了人气么?
吴叔为此每天都怨念地盯着乔寒看,要是少爷能追小溪就好了!
乔寒却悄悄派人去查了查跟罗溪结婚的那个男人,他看照片的时候总觉得不对劲,结婚照一般不都是很亲密的么?可那男人从头到尾都跟罗溪保持距离是什么意思?
一个星期后他拿到调查报告时,眼神瞬间便冷了。
所有人都说他是性格温和的大少爷,很好相处,但这是要看跟谁。和罗溪吴叔这样的人在一起,乔寒的确好说话,可若是不值得的人,他便是那只从忘川河里爬出来的厉鬼,不讲情面。
虽然乔寒说了自己不会去参加婚礼,但罗溪还是送了请柬跟喜糖。吴叔瞪着乔寒,不知道少爷这是怎么了,不去婚礼就不去吧,毕竟腿脚不方便,可是你吃了人家的喜糖喜饼却连礼金都不出也太过分了吧?不管怎么说小溪在别墅这一年多,大家都是朋友,怎么说也得包个大红包啊!
结果这少爷非但没自己没包,也不许他们包!
什么人!
吴叔在心里腹诽。
可罗溪结婚那天大清早,乔寒就起床了,现在他拄着手杖的话可以走几分钟的路,只是不长。
自己挑了身精致的黑色燕尾服,戴了领结,打扮的非常隆重。吴叔看到的时候还愣了一下:“少爷你这是……”
“参加小溪的婚礼。”
吴叔顿时就笑了:“这才对嘛,大家都是朋友,哪能不去呢?少爷你红包准备了没?我——”
“谁说我是去贺喜的?”乔寒轻飘飘看了吴叔一眼,示意保镖推着自己往前走,吴叔站在原地愣了几秒,不是去贺喜是去干什么?难道是抢新娘?
这话勉强也算对。
乔寒到的时候正热闹着呢,罗溪看见他来特别惊喜,把他安排在了贵宾那一桌,乔寒落座后,身后保镖一字排开,个个黑西装黑墨镜,跟黑社会似的,看得喜宴上不少人都朝这边指指点点。
和男方的亲友比起来,罗溪这边可以说是寒酸的,三十几桌酒席,女方亲友就只有两桌。
乔寒的对面是新郎的父母,他们看见乔寒这排场还有什么不明白的,肯定是未来儿媳的老板,有钱着呢,一个个都笑逐颜开跟乔寒套近乎。乔寒心思没在他们身上,只用语气词敷衍。
很快,司仪宣布新郎新娘上场,乔寒抬头去看从红毯那头缓缓走来的罗溪,她今天化了妆,显得格外漂亮,嘴角也带着笑,虽然不清楚她喜不喜欢那个男人,但可以肯定她是对未来的生活充满期待的。
新郎牵着新娘的手到了台上,司仪笑眯眯地询问:“x先生,请问你是否愿意娶罗溪小姐做你的妻子?一辈子爱护她,保护她?”
新郎注视着罗溪说:“我愿意。”
司仪又问罗溪:“罗溪小姐,请问你是否原因嫁给x先生——”
“她不愿意。”
这一声出来,所有宾客都傻眼了,朝来源处望去,就见乔寒接过保镖递过来的手杖,从轮椅上站起来,又重复了一遍:“她不愿意。”
“你谁啊?!”
“学长!”罗溪瞪大了眼,不敢相信这人竟然是来捣乱的。
乔寒对她安抚一笑:“我这么说是有理由的。”
罗溪还是不敢置信地瞪他。
两个保镖背着手站在乔寒身后保护他,另外五个上台,两个把新娘罗溪护送到乔寒身边,另外一个更换u盘,两个站在投影仪前面守着。
很快,投影仪上就播出了一些少儿不宜的画面。
这其实也没什么,重点是其中一个主角是新郎。其中一个主角是新郎也没什么,重点是另外一个主人公也是个男人!
众人哗然,整个会场顿时鸦雀无声。
视频里两个男人还在说话,“你真的要结婚?”
“我不结婚怎么办?总得给我爸妈留个孙子吧。不过你放心,我爸妈开明得很,说只要我结婚有了孩子就随便我怎么过。”
“你没骗我吗?”
“我骗你干什么?我对女人都硬不起来,得先去把自己撸硬了才能上,你以为我愿意?”视频里的新郎撇了撇嘴。“我跟我爸妈商量过,结婚后先跟他们住,然后房子写的也是我爸妈的名字,到时候生了孩子就跟那女人离婚,你放心,孩子房子她一个都带不走。”
两人又腻歪了会儿,便拥吻到了一起,场面之糜烂令人咋舌。
罗奶奶已经气得晕了过去。
今天来的宾客可不少,新郎那边单位的同事领导,同学发小全来了,但谁都没想到会有这么劲爆的发展!
罗溪呆呆地看着投影仪,好像已经丧失了语言能力。乔寒叹了口气,拄着手杖走到她身边,单手把她搂到怀里,说:“知道了吗?他真不是个好东西。”
罗溪把鼻涕眼泪全朝他昂贵的燕尾服上抹:“我稀罕你告诉我!”
“我要是不告诉你,你想想你得多惨。”他仰天长叹。“本来想早点告诉你的,后来一想,可不能这么便宜他。”
不弄得那人身败名裂,他就诅咒自己再在忘川河待一千年。
罗溪眼都哭红了,半晌,仰起头无助地问乔寒:“怎么办呀学长……今天这事儿,怎么收场?”
“放心,有我在呢。”乔寒对她笑了笑。
事到如今罗溪只庆幸因为要挑黄道吉日的关系,他们决定先办酒席再领证,如果计划顺利的话,刚好后天是吉利日子,要是再晚一晚,她都不敢相信会是什么结果!
她抓着乔寒的手,在他怀里被带出了婚礼场地,可直到坐进车子里罗溪还止不住的浑身颤抖,眼泪不住地朝下掉,也不知是后怕还是心痛。
乔寒伸了个拳头到她面前晃了晃。
她哭得正厉害,随手推开。
乔寒锲而不舍地又伸过来。
罗溪抹了把眼泪,妆都花了,当时跟妆的化妆师也懵逼了,全程石化,所以现在罗溪的脸没法看……假睫毛掉了,眼线花了,泪痕遍布。
她抬头看了乔寒一眼,又看着眼前的拳头,问:“干、干什么?”
乔寒没说话,只是把拳头晃一晃。
罗溪伸出两只手,结果戴着手套很麻烦,气得她随手扒了下来丢到一边,一根一根把乔寒的手指头掰开。
他的掌心赫然放着一块水果糖。
429.第四十五碗汤(七)
看着那块糖,罗溪瞬间忘记了流泪。她慢慢地从乔寒手上把糖果接过来,在他温和鼓励的目光中将糖纸剥开。
甘甜的味道让她苦涩的心似乎好转了几分,罗溪低着头,乔寒拍了拍她的肩膀:“别哭。”
虽然他这么说,可罗溪还是止不住的眼眶一酸。她睁大眼睛遏制泪水的倾泻,“学长……”
“你这么好的女孩,怎么能被那样的人渣欺骗糟蹋呢?”乔寒轻笑。“放心,学长给你教训他。”
罗溪吸了吸鼻子,接过乔寒递过来的手帕,对他笑了:“好啊,那我就等学长给我出气了。”她是真没想到那人竟然会是这样的,原以为两个人婚前都商量好了,可人家一开始就在骗她。
她想,自己真是倒霉透顶了,难道她天生走霉运?好不容易下定结婚的决心,竟然还遇到了骗婚的……越想越悲伤。
乔寒摸摸她的头,像是之前在别墅里那样把她整齐的头发揉乱,今天结婚,她头上用了不少发胶定型,乔寒这一揉,顿时露出恶心的表情。罗溪瞧他那样,顿时破涕为笑。
其实仔细想想,她也没有多么不开心,甚至还松了口气。结婚是为了奶奶,也是因为大家都劝说自己年纪差不多了,现在出了这样的事,婚礼开了天窗,罗溪除了一开始觉得丢人之外,在乔寒的目光中渐渐地平静了下来。
随便他们怎么弄吧,反正她不会不开心了。
乔寒问:“好些了?”
“嗯。谢谢你,学长。”
“不客气。”
两个人相视一笑,很快就回到了别墅,乔寒拄着手杖艰难下车,罗溪下意识地跑到他身边扶了他一把,他现在是能走路,但还不是特别顺畅,而且走不了多久就会累的大汗淋漓。所以一下车,保镖就把轮椅搬了过来。看着乔寒坐上轮椅,罗溪又很自然地接过他的手杖,推着轮椅往里面走。
吴叔看着罗溪身上的婚纱,张口结舌:“这、这是怎么了?少爷你去参加婚礼,怎么把人家新娘抢回来了?你这是?”
乔寒说:“新郎是个人渣,不能让小溪嫁过去。”
吴叔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寻思着这俩难道有戏?可是看少爷的表情又不像,自己到底是老了,搞不懂年轻人都在想什么了。
罗溪把乔寒送回房,正要转身出去却被乔寒叫住了。她有点犹豫,却还是回头看向他,并且在乔寒的示意下走到床边坐下。两人之间大概有两米的距离,乔寒先是叹了口气,对她招招手:“靠过来点。”
罗溪闷声不吭往他那边挪了一下。
“再近点儿。”
又挪一下。
然后便被拥入了温暖的怀抱。她先是浑身一僵,随即眼眶发酸,有种想要落泪的冲动。乔寒轻轻拍了拍她的背说:“别抬头。”
他只是想抱抱她,让她不要什么苦什么痛都自己扛。她这样美好的女孩子,应该被捧在手掌心疼爱呵护。“我没有办法给你爱情,但我会一直保护你。”
很多年了,罗溪记不清楚已经多久没有人这样安慰拥抱过自己了。乔寒对她好的真诚,从不欺骗她。他无法爱她,所以从不做会让人误会的事,也不说暧昧的话,像是这样的拥抱,真的是头一次。
可是,那样温暖。好像小的时候被爸爸扛在肩头,被妈妈拥入怀抱。好像所有的脆弱和难过都可以释放,不用一个人假装坚强,不用什么事都自己一个人扛,只要好好的生活,风风雨雨都有人为你挡。
她把脸埋进乔寒胸膛,闷声哭了起来。
真的特别委屈。
委屈的她不知要如何是好。
罗溪父母早亡,只有一个奶奶是最亲的。出了这档子事,如果没有乔寒帮忙,她一个女孩子根本没办法解决。就算能成功跟那家人断的干净,但这糟心烂肺的破事恐怕少不了。只要一想到会面对那么多的嘲讽怜悯同情幸灾乐祸……罗溪的头就一阵一阵的疼。
生活有如一团乱麻,总是在不合时宜地时候出现在你身边,告诉你,世界并不是那么美好,总有些烦人又无法避免的事发生。
她在乔寒怀里哭,哭到厉害的地方,忍不住就问了:“你怎么就不能喜欢我呢?”要是他也喜欢她,那该多好。
她已经接受了这个事实,可是这个时候,在这个男人温暖的怀抱里,她却还是感到了深深的遗憾。
若是能互相喜欢就好了。
一厢情愿,总是得不到美好结局。
乔寒摸了摸她的脑袋,说:“我再不会爱上任何人了。”他活着的时候,已经用尽了所有的力气,忘川河里的一千年,痛苦、绝望、怨恨一直在缠绕着他,从忘川爬出的厉鬼,没有一个会拥有爱,它们背负的是千年不消的泪水与回忆。
罗溪听不懂这句话,却觉得乔寒的语气莫名的悲凉,她忍不住抬起头看向他,他却只是对她微微一笑,捏了捏她的脸:“但我只要还在,就一定会保护你。”
罗溪哭够了,从他怀里退出来,不允许自己再软弱下去,伸手胡乱抹了抹眼泪,说:“我自己也能保护我自己。”
然后她对乔寒认真地说:“学长,你没法爱我,我感到很难过,也很遗憾,但我能够理解,并且也能接受这个现实。”她站起来,拍了拍自己的脸,然后伸出一只手,“不能做我男朋友,去掉那个男字总可以了吧?”
她好像又变回了乐观开朗的罗溪。乔寒看着那只小手,笑着握住:“做哥哥也可以。”
“好啊,反正我也没什么亲人了,你要当我哥哥,就得对我好。”
乔寒点头:“当然。”
话虽然这么说,可说不难受是不可能的,罗溪之后就回了她的房间卸妆洗澡,她对付难过的事情最好的方法就是睡觉,睡着了就不会去想,也不会哭,等到睡醒,她就逼迫自己把一切都忘掉,重头再来。
那样的人没有结成婚才是幸运呢,真要结婚生完孩子被扫地出门,罗溪觉得自己会疯掉的。
醒过来后她发现自己手机上有几十个未接来电,都是那男人还有对方家人打的,现在罗溪看到通讯录里“伯父”、“伯母”这样的称呼都觉得恶心,她曾经觉得这对夫妻对人不错,虽然有些严肃挑剔,但毕竟是长辈。可现在想想,他们都知道自己的儿子是什么样的人,对于骗婚这种事,非但不制止,竟然还主动帮忙撮合,甚至在罗溪面前一度保持着我家儿子很优秀你作为儿媳要怎样怎样的态度。
想起来就跟吞了个苍蝇一样。如果真和这样的人在一起生活,只是用想的都觉得非常可怕。
罗溪把手机丢到一边,看了下时间,正好是晚上,她睡了多久啊?
换了衣服下楼,就看见乔寒正坐在沙发上喝咖啡,见她下来了,对她笑道:“醒了吗?厨房里有晚饭,一直给你热着。”
罗溪哦了一声,把饭菜端出来,慢吞吞地吃着。
乔寒说:“不用担心你奶奶,我已经派人去照顾她了,那家人也没本事闹到她跟前去。老人家觉得很对不起你,等到你去看她,记得宽慰几句。”毕竟是上了年纪又传统的老人,也没有坏心,又是真心疼爱罗溪。
“好。”罗溪一一应了,然后呆呆地问:“那……他呢?”
“你说那家人?”乔寒挑眉。“这还不到一天,现在就问太早了。”
罗溪不明白他是什么意思,不过很快她就明白了。虽然乔寒不让她随意出门,但是那家人是怎样被辞退,怎样被指指点点,信息是怎样被发到网上,上了头条然后人人喊打的视频跟照片她却都看见了。巧的是他们家刚买的房子土地使用权到期了,也就是说,这刚装修好没几个月的房子,刚贷款借钱掏积蓄买了的房子,又得多交一笔土地使用费!
看到他们这么悲惨,罗溪就开心了。
更让她开心的是奶奶没事,只是气晕了过去,而且经此一事,奶奶再也不逼婚了,罗溪觉得这可真是件天大的好事,这样想想,这场恶心的婚礼其实也不是一点好处都没有的,至少以后她不用再因为惧怕被逼婚连家都不敢回。
她终于可以好好陪着奶奶了。
只是让她难过的是,学长生了重病,而且有越来越严重的趋势,好几年了也没有治好,甚至连带着已经勉强能走路的双腿又重新瘫痪起来,跟在学长身边这些年,她学到了很多东西,她变得自信而又亮眼。可身为医生,她救不了自己的病人,这才是最让罗溪感到难过的。
学长去世那天握着她的手,问她幸不幸福。
罗溪想都没想就点头了。
虽然她还没有遇到属于自己的爱情,可是有奶奶,有这样的哥哥,还有那么多朋友。她幸福的不能再幸福了。
乔寒死后,根据他的遗嘱,乔家的所有产业都转到了罗溪名下。可罗溪并没有为自己一夜之间成为亿万富翁感到开心,她一直沉默地照顾着奶奶,罗奶奶去世后,她便带着这笔钱投身到了无国界医生的行列中。
在那个时间里,有属于她的缘分在等候。
430.第四十六碗汤(一)
疼。
太疼了。
然而疼是次要的,疼痛难忍的部位最让男鬼不适。他感觉自己是趴在一个硬邦邦的东西上——也许是块长方形木板,但此刻他根本没力气去看自己在哪里,只觉得浑身发冷,冷得哆嗦。
而除了疼痛以外,还有浓浓的屈辱感。
这种情绪当然不是他的,而是这具身体原主人的。男鬼不由自主地颤抖着,这是身体的自然反应,不知道是因为冷还是因为疼。
他勉强撑开一只眼皮,发现自己是睡在一个很小的小房间里,虽然阴暗潮湿,但挺干净,还有个太阳根本照不进来的小窗户。
他想起来,但是试了下,最后又趴了回去,不知道是什么情况还是不要乱动了,免得伤势加重。
只是……男鬼慢吞吞地把一只手伸到了**上,这种痛……想也知道不会是痔疮。在这具身体上发生了什么?
突然,有轻微的脚步声传来,男鬼闭上眼,装作一副还在睡梦中的样子。来人的脚步很轻,听起来像是女性,她推门进来后,先是在门口站了几秒钟,然后才走近男鬼,男鬼听到了吸鼻子隐忍哭泣的声音,还听到女人悲痛的呼唤:“小树、小树……是妈妈对不起你,是妈妈对不起你啊……”
他闭着眼,开始在心中接收关于这具身体主人的信息。
郑嘉树,十四岁,初中三年级,五岁的时候父亲车祸身亡,从此跟随母亲生活,十岁时母亲改嫁,作为一只光荣的拖油瓶到了方家,认识了继父方怀。方怀酗酒,一醉酒便殴打郑嘉树母亲,郑嘉树母亲胆子小又逆来顺受,从来不敢多言,她一直都是个懦弱的女人。
郑嘉树十二岁的时候上初一,有一天放学回家,母亲摆地摊买菜,只有喝得醉醺醺的继父在家,他回到家后先写作业,然后去浴室洗澡,出来的时候只穿了睡裤t恤,半大少年继承了母亲的好皮相,斯文又秀气,继父喝高了,见色心起,性|侵了他。
事后继父再三威胁他不许说出去,否则就把郑母打死,郑嘉树年纪小,胆子也小,竟真的一句不敢说。
原以为事情到这里就结束了,日后他躲着继父走就是,谁知又一次喝醉后,继父借着醉酒到了他房间,再一次性|侵他。
从那以后,持续了整整两年。郑母每天都要去菜场买菜,天不亮进货,忙得要命,回家还要负责一日三餐和家务,照顾丈夫和儿子,所以根本没有注意到郑嘉树的异常之处。
而对继父来说,郑嘉树虽然是个男孩子,但十几岁的少年,漂亮又乖巧,最重要的是胆小,那一身皮子,雪白细滑,比女人的手感都要好,哪有不上瘾的,渐渐便成了习惯。随着时间过去,郑嘉树越来越不爱说话,越来越内向,成绩也直线下滑,郑母每次去开家长会心里都急得要死,偏偏没有办法。
她一直想知道儿子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可无论她怎么询问,郑嘉树都一言不发。他和母亲逐渐疏远,整个人变得阴沉而畏缩,偏偏又长得比女孩子还秀气漂亮,所以在学校,高年级的人就特别喜欢欺负他。
什么下流的事都对他做过,在男厕所被脱裤子来回展示,被人用手心熄烟头,被迫喝酒……从亲生父亲去世开始,郑嘉树的人生就朝悲惨的方向行进,再也没有回头。
他十四岁生日的那天,郑母特意早点收摊,还买了个蛋糕回家想给他庆生。谁知道开了门就看见方怀把郑嘉树摁倒在餐桌上侵|犯,嘴里还不干不净地骂着些脏话。看到了她,非但没有惊慌,甚至还将上前制止的郑母给狠狠地揍了一顿,郑母为此被打断了两根肋骨。
家暴已是家常便饭,郑母一直都在忍耐,她是那种最隐忍的女人,可是这一次她不忍了。
挨打后她没有去医院,而是在客厅坐了很久,方怀在郑嘉树身上发泄完后回房睡的鼾声如雷,郑母则到了郑嘉树的房间,亲了他一下,然后转身去了厨房,拿了把菜刀。
杀死方怀后,郑母选择了自杀,从此郑嘉树成了孤儿,无处可去,四处漂泊流浪。
然而他什么都不会。他没有一技之长,也没有支撑他活下去的动力,唯一的母亲也死了,他再也不知道自己活着的意义。
十四岁的少年什么都不懂,本应该是白纸般天真的年纪,却过多的被染上了**。所以郑嘉树的心愿很简单,带着母亲离开这里,永远不要再受人欺负。
此时郑母抚摸着郑嘉树的脸,郑嘉树感觉到她的泪水滑落,有几颗掉在他唇边,苦涩异常。
郑母低下头,亲了郑嘉树一下,轻轻吸了吸鼻子,颤巍巍地从口袋里掏出什么东西塞进了郑嘉树的口袋。
他知道那是什么。
即使嫁给了方怀这样的男人,即使过上了这样的日子,郑母仍然是一个好母亲。她除了每天都要交给方怀的钱之外,自己还偷偷存了一部分,用郑嘉树的名义,准备给他以后上学用。
她的小树呀,最聪明最善良,小时候就说以后要考个好大学,孝顺妈妈。
但她不是个好妈妈。
她连孩子受了这样的伤害都不晓得。
再懦弱的女人,在冠以母亲这个名词后,都会变得格外强大和勇敢。
就在郑母起身要走的时候,手腕却突然被抓住了。她震惊地低下头,却见郑嘉树扬起了脸,一双漂亮的眼睛闪烁着动人的光:“……妈……妈,不要。”
孩子看出了她的想法,知道她要做什么。
郑母顿时泪流满面,她抱住儿子,呜咽着哭起来。她不敢太大声,因为太大声只会招来方怀的打骂,那男人打起人来六亲不认。
郑嘉树反手抱住母亲,流下了眼泪。此刻附身的男鬼却被压制了,不仅如此,他甚至连话都说不出来。
那是属于郑嘉树的情感。单纯而又美好的,对母亲的爱,即使还是个孩子,也想要变得强大保护母亲。
他抱着郑母,那是他从这一天起后,再也没有投入的怀抱,从此以后妈妈就离开了他,他一直很想念她,不想和她分开。
就这样抱着,郑嘉树呢喃着说:“妈妈,不要那么做。”
郑母轻轻地抽了口气。郑嘉树又重复了一遍:“妈妈,不要那么做。”
“小树……”
“我有办法的。”他说。
下一秒男鬼便重新掌握了身体的主导权,他有些僵硬地任由郑母拥抱,然后跟郑母说:“您先去医院吧。”
郑母摇摇头:“还是不去了,会花钱的。”
这个时代,赚钱不容易,花钱却不难。这个时代,法律还不够完善,家暴男不会受到多大的惩罚,甚至连警察都会劝诫清官难断家务事,劝被家暴的女人和孩子息事宁人,劝他们再给男方一个机会。
郑母刚开始的时候也试过报警,但回报她的是更厉害的拳头,甚至连郑嘉树都要挨打,慢慢地,她便认命了。
可现在她不能再这样下去。就算是死,她也决不再给方怀靠近郑嘉树的机会。
郑嘉树对她笑了一下,明明脸色泛白,明明自己都不舒服,却对郑母说:“妈妈,你别离开我。”
这就是郑嘉树的唯一要求。他宁可被方怀性|侵一辈子,宁可被同学欺负一辈子,宁可被人瞧不起一辈子,只要能换回母亲的生命,他做什么都可以。
他做什么都不后悔。
他只想要母亲活下来,他再不想失去她了。
郑母的眼角已有了皱纹,她曾经是多么年轻美丽的女人,可生活的重担压在她的肩膀上,让她垮了下来。郑嘉树凝视着她,说:“妈妈,我有些疼,你给我端点热水来好不好?”
郑母抹了把眼泪,点了下头说:“你在这等着,妈马上回来。”
郑嘉树对郑母笑了一下,然后垂下了眼睛。
谁也看不到他眼底的冷酷与狠毒。
很快地,郑母回来了,郑嘉树要求她不要看,但也不许她离开,所以郑母就背对着。他忍着疼痛把身体清理了一遍,换上了干净清爽的衣服,然后又帮郑母处理了一下伤——他离开上个世界,得到的是罗溪全部的医学知识。
这是小男孩给他的奖励。
郑母身上的伤太多了,旧的没好就添上了新的,永远都是这样。郑嘉树看着,眼眶便发热发红——真正的郑嘉树的感情仍然存在,他无法控制。
431.第四十六碗汤(二&三)
第四十六碗汤(二&三)
郑母一直轻轻地颤抖着,她没有看郑嘉树也知道他在做什么,而他为什么这么做,郑母比任何人都清楚。她低着头,眼泪因此掉在地面上。方怀并不是什么有钱人,当初之所以嫁给他是想找个人依靠,可方怀并不是能够依靠的人。
在已经有不少人逐渐赚钱盖了楼房之后,他们家还是砖地。这些红砖不知铺了多少年了,显现出一种惨淡的白,眼泪掉在上面瞬间落出个巨大的印子,湿漉漉的,好在郑嘉树住的这个小房间特别的暗,为了省电又很少开灯,所以郑母的表情并没有被郑嘉树看见。
真的是太疼了,方怀像是对待玩物一样欺辱着郑嘉树,完全没有把他当人看。十四岁的少年还是个没长大的孩子,而方怀,正值壮年,高大魁梧,郑嘉树根本反抗不了。越反抗,遭来的侵|犯就越强烈,这是他早就吃到的苦头。
没有药,郑嘉树只能草草洗过,他之前穿的裤子已经被血渗透,为此他不能站着也不能走动,只有趴着的时候才会舒服一些。
可即便如此,第二天他也还要忍着痛楚去上学。老师不会给他请假的机会,他也不知道自己请假要用什么理由。
“妈妈。”
听到儿子呼唤自己,郑母立刻用袖子抹了抹脸上的泪,狠狠地掐了自己大腿一把,停住正在颤抖的唇瓣,走到郑嘉树跟前,蹲下去,摸摸儿子的脸,“妈妈在呢。”
“别做傻事。”郑嘉树说。“别让我一个人在这世界上生活,我不想和你分开。”
郑母听了,又掉下眼泪:“小树……”
“妈妈不用感到愧疚,这不是你的错,错的另有其人。”
郑母突然觉得儿子有些不对了,没有人比她更了解她的孩子是什么样的,她的小树乖巧懂事又听话,可太过内向腼腆,他绝不会有这样奇怪的眼神。郑嘉树却不管郑母在想什么,握住了她的手,仰起头看她:“妈妈得答应我才行,否则我会立刻自杀。”
“不可以!”郑母急了。“你这孩子,怎么——”
“我知道妈妈想做什么。”郑嘉树笑得并不真诚,“但是我不允许妈妈这么做。如果想杀他的话,不如我来吧。我还未满十四周岁,无需负刑事责任,顶多劳改几年就可以回到妈妈身边了,你说好不好?”
看着郑嘉树的眼睛,有那么一瞬间郑母真的相信了这个孩子会做到他口中说的事,可她立刻摇头:“不行!妈妈决不允许你这么做!你还有美好的前途——”
“少年犯的话,不会有案底的。”郑嘉树笑眯了一双黑眸,他真是个漂亮的孩子,尤其笑起来的时候,干净又纯洁,像个天使。“那样的话不就省事了吗?妈妈可以经常来看我,等到了时间,我就能回到你身边了。”
郑母却仍然摇头,她绝不会让自己的孩子双手沾上鲜血。身为母亲,她要做的,是保护自己的孩子,而不是让他走上一条无法回头的路。“小树,你听话,这些事你不必再担心,妈妈会解决的。”
“别。”郑嘉树慢吞吞地低下头。“妈妈,交给我吧。”
郑母不想答应的,可不知为何,当她看到郑嘉树嘴角的笑容后,却像是着了魔一般不再有异议。
只是从这天起,她随时随地都把儿子带在身边,宁可不去摆摊卖菜,也不会让郑嘉树跟方怀独处。方怀酒醒那天心里还发慌,怕郑母报警,转念一想,这母子俩不还是得靠着自己生活么,于是继续大胆起来,甚至破罐子破摔,觉得反正郑母已经知道了,干过郑嘉树那么多次,也不在乎再加一次。
郑母还在厨房洗菜呢,他就直接把郑嘉树摁倒在了餐桌上。半大的少年真是如同花朵一样鲜嫩,尤其这小子长得比女孩还好看,方怀忍不住吞了口口水,看到少年衬衫里若隐若现的纤细锁骨。他可不是同性恋,他很确信自己喜欢的是女人,但郑嘉树,只能说这小子长得太招人了。
他的手刚准备撕郑嘉树的衬衫,郑嘉树突然对他笑了。
这一笑让方怀眼睛放直,他弄了这小子两年了,郑嘉树每次看到他都像是见了鬼一样,怕的不能自已,哭喊嚎叫个没完,像是这样笑,方怀记忆里也只有刚跟郑母领证时看到过。
就在他呆愣的这一瞬间,郑嘉树准确无误地踢中了他的重要部位。方怀哀嚎一声,捂裆倒了下去,郑嘉树斯文地整理了下自己的衣服,嘴角一笑,上前又给了方怀一脚,这一脚可是十足十的,方怀登时疼得晕死过去。
“才老实不到一天呢。”郑嘉树歪头说。他今天没有去上学,拖着这种身体去实在是太容易遭人欺负,他宁可养好伤再去。只是他没想到方怀胆子竟然这么大,今天又开始发疯。
郑母从厨房里走出来,手上端着热气腾腾的饭菜。她看了一眼地上的方怀,眼里露出仇恨的光芒。
母子两个一起将方怀拖到了洗手间,并且找来绳子把方怀的四肢捆了个结结实实。捆完后郑嘉树说:“妈妈,我们先去吃饭吧。”
吃完饭后方怀正好醒了,看见自己被捆还气得要命,不住地挣扎,瞧郑母走进来立刻破口大骂:“妈的你对老子干了什么?信不信老子打死你?快把老子解开!”
郑嘉树瘦弱的身体从郑母身后出现,他手上捧着个箱子,当着方怀的面打开。饶是郑母看到里头的工具都忍不住吓了一跳:“小树,你这是哪来的?”
“妈妈放心吧,一个朋友借给我的。”郑嘉树笑了笑。
嗯,一个“小”朋友。
他当然不是傻子,当初被孟婆大神选中的时候,他虽然灵魂一片混沌,意识却很清楚,听到了孟婆大神对那小朋友说的话。她说:要负责厉鬼们给予他们帮助,好让他们尽量完成任务。
那么一点小小的要求应该没问题吧?他只是想要些专业的手术用具而已。上一个世界从罗溪身上得到了医学知识,郑嘉树一直都很想实践一下。
对方怀这种人,好言好语是没有用的,感化不了他。报警也没有用,这个年代的警察不会因为你家暴便拯救你,将事情捅出去就更不用说了,恐怕郑母会因为舆论愧疚而死。所以最好的方式就是让方怀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
在忘川河里,他曾经让无数的厉鬼消失过,它们互相吞噬厮杀,如今不过是杀个人,对郑嘉树而言真的不算什么。
他对郑母笑了笑说:“妈妈,接下来的场面会很血腥,你还是出去吧,看个电视,有人来的话,记得跟他们说,我跟‘爸爸’都不在家。”
郑母却不肯,她拿起一把尖锐的手术刀,颤抖着,却坚持:“我也要一起。”
方怀张嘴就要喊救命,他们家隔音效果不太好,大声喊的话附近邻居肯定能听到。可比起他呼喊的速度,郑嘉树更快。他戴好了手套,趁着方怀张嘴,用舌钳夹住了他的舌头往外一扯,手起刀落,方怀满嘴是血,他却随手把割下来的舌头丢到了早就准备好的容器中。
然后对着方怀露齿一笑:“你猜我会怎么对你?”
郑母说:“你怎么对小树,我就怎么对你。”说完,她拿过已经准备好的木棍,眼露凶光。
跟郑母结婚这些年,她一直都是个传统而温柔的妇女,逆来顺受,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但方怀从没想到,有一天他会在郑母身上看到“狠毒”这两个字。他们母子俩的表情是那样可怕,他们是认真的,他们真的要报复他!
没有哪一刻比现在更后悔自己做过的事了,方怀呜呜着,不住地往后蹭,然而他后面就是墙壁,又能蹭到哪里去?
平日里他性格暴力又蛮横不讲理,根本没有邻居愿意跟他们家往来,十天半个月也不会有人来找他。听郑母挨打的声音都习惯了,就算他们听到有人哀嚎也不会过来的。
得到了罗溪优秀的医学知识,郑嘉树很清楚要从哪里开始切割才能保证既疼得要死又不会真的死掉,他脸上甚至带着笑,对他来说,这不是一场残酷的虐杀,而是科学实践,亲眼看到一个人类在自己手下被分离,他热衷于研究从哪里下刀才不会让对方死亡。
郑母咬着牙看着,她其实很恶心这种场面,但她却一点都不害怕,她心中只有对方怀和自己的恨。
三个小时后,身上没剩下多少肉的方怀已经奄奄一息,却还没有死透,他浑身都是血,已经是出气多进气少了。
郑嘉树把扁平的美工刀抵到方怀的颈动脉上,笑着说了句再见。
他微微侧开了身,完美地避开了喷涌而出的鲜血。
又用了两个小时把现场收拾干净,顺便将方怀装进箱子里——小朋友会帮他处理掉,不会留下任何把柄,从此以后,大家都会知道方怀拿走了郑母的所有积蓄一走了之,只剩下他们可怜的母子俩相依为命。
哦,还有这破房子。
刚刚杀了人,郑母的心情竟然意外地平静,她面不改色地和郑嘉树一起将家中收拾好,然后突然开始嚎啕大哭。
她的哭声邻居们都听惯了,谁也没想着要来看看,毕竟谁都打不过方怀,方怀虽然是个人渣,但拳头是真厉害。
直到第二天人们才知道,原来方怀那个人渣竟然卷走了郑母的所有积蓄,把这娘俩扔在家里不管了!不仅如此,还带走了他自己的证件银|行卡,也就是说,方怀把这个家掏空以后,无情地走了!
邻居们纷纷痛骂了方怀一顿,方怀的家人听说这个消息也都赶来了,他们都知道方怀是个什么德性,再加上方怀这性格在哪儿都招人厌,所以竟然没有人怀疑郑母和郑嘉树。这对母子平时有多好大家都是看在眼里的,所以说那方怀真不是个东西。
这事儿沸沸扬扬闹了几天也就过去了,郑母还意思意思地报了警,警察发布寻人启事后慢慢也就没了讯息,在这个消息和通讯都没有那么发达的年代,十块钱能买三斤猪肉,自然不会有人没事找事去找一个人渣的下落。
没了方怀,郑母再也不用偷偷摸摸存钱,也不用担心儿子的安危。他们母子俩待人有礼又乐于助人,邻居们是很愿意同他们往来的,如果自己不能在家,郑母就请邻居帮忙照顾一下儿子。她卖的菜新鲜水灵价格又公道,所以生意很好,虽然利润小,起早贪黑的又辛苦,没有了方怀的威胁,郑母一点都不觉得累。
郑嘉树在家里休息了半个月,身上的伤全好了,再也看不出了才去上学。他有着真正郑嘉树的记忆,自然知道这个孩子在学校里是怎么被人欺负的。可惜学生不能携带刀具,否则吓吓那些年纪不大却早就知道怎么欺负人的孩子们该多好玩啊。
周一的早上他吃过早饭去上学,穿着干净的校服。郑嘉树长得好看,性格又好,不管谁找他帮忙都点头,而且对女生也特别有礼貌,从来不说脏话,所以班里的女生们都很喜欢他。但这样的郑嘉树在男生们眼里就属于虚伪做作的娘娘腔,他们认为拉扯女生内衣肩带,撩女生裙子,污言秽语才是男人的象征。
郑嘉树越是受女生欢迎,他们就越是恶心他。
半个月没来上学,女同学们都挺担心他的,见他来了,都表示问候,大家已经知道了在他身上发生的事,这小县城并不大,像是这种卷跑妻子所有钱财逃走的男人不多见,所以特别新鲜。
郑嘉树一一表示感谢。他从来对女性都很绅士温和,真正的郑嘉树是这样,男鬼也是这样。
可是这副态度惹得有些人不爽了,他们对视一眼,下课后就把去厕所的郑嘉树堵在了男厕。
一看这些小恶霸就知道他们又要欺负人,上完厕所的赶紧跑,没来得及上的也都回去了——还是下个课间再上吧,总比跟这些人纠缠好。
一个大块头男生狠狠地推了郑嘉树一把,他撞到了墙,还险些掉进茅坑。见状,男生们爆发出一阵恶意的笑。大块头说:“娘娘腔,来,给我们看看你今天穿的什么裤衩!”
他们又笑起来,这是他们惯玩的把戏,郑母一直给郑嘉树买卡通内裤,某一次被脱下来看到后,他们再羞辱他时就特别喜欢这样玩。郑嘉树拨开了自己裤腰处的手,破天荒的笑了。
他性格内向又胆小,很少笑,上次他笑的时候,方怀被虐杀而死。
这次他又笑了,不知要倒霉的是谁。
“你笑什么!”
有人看他的笑容不爽,出口质问。
郑嘉树跟他们都不一样。他们这些男生,大大咧咧,学着抽烟喝酒,打耳洞刺青,在心底迫切地希望自己能被当成大人来看待。他们对性充满好奇,于是凭借着一知半解的了解对女生开始了意|**,未成熟的男生脑子里的想法,色|情和卑劣的可怕。他们厌恶学习,厌恶说教,只想用兄弟义气来证明自己,小小年纪就开始抱怨社会不公人情冷暖世态炎凉。
可郑嘉树却不这样。在他们戴耳钉刺纹身抽烟喝酒偷家里的钱去网吧打游戏的时候,郑嘉树总是干干净净的。他们用脏话来侮辱女生或是做些下流动作时,郑嘉树却和女生做了朋友。他们看到老师就恶心恨不得炸了学校,郑嘉树却把老师好老师再见挂在嘴边——怎么能不让他们厌恶。
这是个异类,异类难道不应该被烧死吗?
“我笑你们呀。”即使被男生们围成了一个圈,郑嘉树也没有害怕。他活动了下肩膀,眼里的光有种说不出的诡谲。
即使这具身体瘦弱斯文,但也是具货真价实的肉身。一千年在忘川河的搏杀争斗,郑嘉树早就不是生前的自己了,他所残存的根本就不是人性,你怎么能跟一只厉鬼谈人性?
能从那条河里被选中,都是已经厮杀到了极致,凶狠的连自己都不再认识的极端的恶。
“不过是一群蠢货而已。”拥有活生生的命却不知道珍惜,硬是要往枪口上撞的,真正应该被吞噬的蠢货。郑嘉树眼神冷酷,他身上散发出来自奈何的黑暗与阴森,甚至有人好像看到了他身上散发出的层层黑气。
黑气将他包裹,就连眼珠子都异常漆黑,没有半点光泽,如同最沉重却也最美丽的琉璃珠。
郑嘉树只用了三分钟,就将这群趾高气昂的男生揍倒在了地上。如果是忘川河里的他,被他这样撕裂过的鬼,早已成为了他的食物被吞噬,哪里只会像现在这样倒在地上哀哀惨叫。
卑鄙而又愚昧的人类,这样无知,这样不懂珍惜。
他转身出了厕所,并洗了把手,才在上课铃响之前回到自己的座位上。
有了在忘川河里逞凶斗狠的经验,再加上上个世界的医学知识,郑嘉树非常清楚自己应该怎样下手才能既教训到敌人又不至于让人瞧出什么来,他把那几个小孩揍得够可以的了,但身上却没有半点伤痕。
如果不是在学校,他想,他会二话不说的杀死他们。
杀戮与鲜血是能让他平静下来的最好方法。
第一个世界有罗溪那样美好的人出现,郑嘉树控制住了自己,这个世界虽然有郑母,可郑母不会随时陪着他,他很努力的在控制,可他不过是一只鬼,终究不是圣人。
也不是神。
他若犯错,是顺理成章的,不是吗?
很快地,郑嘉树又发现了一件奇妙的事,他看着书本上的题目,发现自己竟然都会。但他很清楚这不是真正郑嘉树的记忆,而是属于生前的他的。
他全部都会,甚至比这更高深的也没有问题。如果马上考试的话,郑嘉树相信自己有实力考到一个好成绩。
郑母一直在为郑嘉树日益下降的成绩发愁,这回不用了。
只是……他为什么会呢?他生前是做什么的?
想不起来,还是想不起来。即使这已经是第二个世界了,有些东西还是想不起来。可就算对生前的自己一无所知,那种怨恨却没有丝毫消退。疯狂想要回去的愿望也仍然存在,甚至随着时间的增加愈发强烈。
郑嘉树握着笔,闭上了眼睛。讲台上的老师发现了他在走神,立刻提他上黑板做题。
那是今天新讲的知识,郑嘉树却没有半分不安,他走上讲台,拿了粉笔,几下就写出了解题步骤——然后他发现自己会写一手好字。
老师看呆了,因为这不仅是正确答案,而且比他讲的更加简洁明了好理解!他赞赏地看了郑嘉树一眼,连带着同学们看郑嘉树的眼神都肃然起敬。
郑嘉树回到自己座位上继续出神,他知道自己肯定想不起来,早在做任务的时候就知道,记忆是随着任务的进行逐渐找回的,现在才第二个世界,哪里有那么快。
但他就是忍不住去想啊,他甚至开始怀疑起生前的自己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
下课后,立刻就有女生拿着不懂的习题过来询问,郑嘉树收回游离的神智,耐心地给她们讲解。他长得那么好看,声音又很好听,表情更是温柔,怎么能不让人喜欢?他跟那些讨人厌的男生不一样,和郑嘉树说话,女生们都感到非常舒服。
432.第四十六碗汤(四&五)
只可惜这平静并没有维持多久。第三节课上课刚不久,班主任老师就被叫了出去,回来后一脸复杂地看着郑嘉树,跟他说:“去校长办公室一趟。”
郑嘉树把书本合上,站起身,老师又问他:“你打人了?”
“那些人说的么?”
“你知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那几个学生的父母闹到校长那里去了,郑嘉树啊郑嘉树,你到底怎么了?”
郑嘉树没有说话,只是看了老师一眼,从对方身边经过走出了教室。从教室窗户经过时,班里的同学都在朝他看,可他目不斜视,就像是从来没有在这个地方存在过。
郑嘉树的一生短暂而又悲惨。郑母杀死方怀又自杀后,他便只剩下了自己。办完丧事后他回学校上课,却再也学不进任何东西,与此同时,坏学生们对他的捉弄越来越过分,在某次被迫把头伸入粪坑的侮辱中,郑嘉树失控将一个男同学推倒,对方磕到厕所的台阶,脑袋缝了好几针,父母于是不干了,到学校来闹。
但郑嘉树哪里有钱赔偿?他把母亲留下来的钱全部给了对方都没用,为此校长请他去谈话,用可能要让他退学的理由,性|侵了这个比女孩子还要漂亮的少年。从此之后,死了一个方怀,来了一个校长,郑嘉树能够留在学校了,但他过得更加可怕。
最可怕的是,他在漫长的煎熬中,已经失去了反抗的念头。校长是一个人玩他也好,和别人一起也好,郑嘉树完全成了一个乖巧听话的木偶,他这样活着,和死了都没什么分别。
只是这一次,恐怕校长不能如愿了。
郑嘉树长得好,全校师生都知道。这少年又温和又有礼貌,人人都喜欢他。可还有些人,看到美好的事物便会生起龌龊之心,比如方怀,比如校长,比如在这之后郑嘉树遇到的那么多人。
他没有撑太久,初三毕业后,他原以为自己能逃离校长重新开始,可谁知道他连个普通高中都没有考上,根本没有地方去,校长也说了,不管他要逃到哪里,自己都不会放过他。
初三那年暑假结束,别的同学开始了他们的高中生涯,郑嘉树自杀在自己阴暗狭小的房间里。
安静的,不为人知的死去。
没有人为他哀悼,也没有人为他掉泪,他就是死了。而校长重新物色了新的漂亮的男孩子,继续着他内心深处肮脏的**。
但郑嘉树不该死,至少在活到六十岁之前,他是不该死的。阳寿未尽,因此男鬼只有一年多的时间,在初三结束的时候,他必须完成任务,否则便会被判定任务失败。一年后他要把身体还给郑嘉树,所以他的时间并不宽裕,因为在郑嘉树的记忆里,还有很多伤害他的人都没有出现。
进了校长室,郑嘉树静静地看着西装革履道貌岸然的校长。他大概四十岁左右,因为过多的应酬酒席,前额早早地秃了,啤酒肚凸起,戴着一副金丝眼镜。此刻正严肃地瞪着郑嘉树:“知道我为什么叫你来吗?”
“不知道。”郑嘉树并不害怕,甚至声音是随意的。
校长故意吓唬他:“你在男厕所打人了对不对?”
“没有。”
“没有?人家父母都告到我这儿来了!郑嘉树啊郑嘉树,没看出来你这么有本事啊,知不知道这样要记个大过?人家父母说了,必须把你劝退,否则就告到教育局去!”
郑嘉树本来是很乖巧的模样,可是听到校长这么说,突然笑了。
这是他来到这个世界后第三次笑。
他笑得很是嘲讽,他甚至懒得跟这些比忘川河里鬼魂还要肮脏**的人周旋,所以他一脚踢开眼前的椅子,顿时觉得神清气爽。然后他大步上前,一拳揍在校长的啤酒肚上,脑满肠肥的校长哪里能受得了这一拳?痛的弯了腰,郑嘉树又一脚将他踢开,然后踩住他的脸,弯下腰,单手搭在膝盖上:“有什么证据说我打了人?谁能证明?他们彼此之间的证词可不能信,毕竟大家都知道,平时我才是被欺负的那个,我才是无辜的呀。更何况他们身上一点伤痕都没有,怎么会跟我有关系呢,校长,您说是不是?”
校长的眼镜被踩碎,整个人还想挣扎,可说来奇怪,明明郑嘉树是个看上去弱不禁风的少年,可被他踩在脚下,他竟然连动都动不了。
郑嘉树伸手在他口袋摸出手机,掂了两下,在校长惊疑不定的眼神中输入了开机密码,眼神很是满意。这老家伙有个癖好,喜欢拍照,曾经的郑嘉树在他手上可有不少大片,不过其本身也有为艺术献身的意识,真身出镜。
看着那么多不堪入目的照片,郑嘉树故作讶异:“原来校长喜欢漂亮的男孩子,真可惜我竟然不知道,要是早点知道,也早点跟校长打好关系了。”他啧了一声,顺手把手机放入自己口袋,就连开机密码都是郑嘉树记忆里的那个,真是叫人惊喜。
他松开踩住校长的脚,后退两步,校长得了自由,手脚并用地从地上爬起来,瞪着郑嘉树:“手机还给我!”
“那怎么行,我还想在这学校待下去,手机还了的话,我怎么保护自己?”郑嘉树说着,又从口袋掏出手机把玩。这个年代手机已经开始流行了,只是没有再过几年那么多功能。“我有点事需要校长帮忙,你说呢?”
“我不会让你退学,也会解决那些家长的事,这下你总该把手机还我了吧?”虽然郑嘉树武力值超出了自己的想象,但校长只是有点震惊跟紧张,并没有太过在意。他盯上郑嘉树很久了,知道他的软肋是什么,不过是个十四岁的孩子,能有什么本事?好话说那么一两句就能骗到手里。
可惜,他面对的郑嘉树,身体里是个被折磨一千年的恶鬼。鬼对人心看得通透,他的心思瞒不过。
“还,当然是要还的。”郑嘉树咂了下嘴。“不过得等到我高兴。”
他把手机又塞回兜里,顺手还把拉链拉上,“校长看着也没用,你又抢不走。十几个人我都打得过,你一个还真算不上什么。”
他慢慢朝校长走去,眼镜掉了的校长有点害怕,忙不迭地朝后退,却被郑嘉树一把抓住衣领,一拳捣住肚子。郑嘉树甩了下拳头,嘴角露出笑容:“我很久以前就想这么做了。”说着又是一拳。
他一拳又一拳地揍,专挑柔软又不易留下伤痕的地方,直到将校长揍得连胆汁都吐了出来,头上的毛似乎更少,才停手,极为沉醉地吐出一口气,单脚踩上校长双腿间的重要部位,狠狠地跺下去旋转。
并且及时抓过椅子上的坐垫塞进校长嘴里防止他的痛呼声传出去。郑嘉树甚至极其冷酷地盯着已经被折磨地翻了白眼的校长,直到他抽搐着,然后一动不动了,才收回脚,转身离开了校长室。
出去的时候刚好打了下课铃,回到教室,班主任老师还关心地问了一句,郑嘉树对他鞠了一躬:“谢谢老师关心,校长说这不关我的事,他会解决,要我好好学习,考个好成绩以后给学校争光。”
班主任老师却有点将信将疑,郑嘉树是个好孩子没错,从不撒谎也没错,但是——校长并不像是郑嘉树口中的好人。可是郑嘉树一副信誓旦旦的样子,他也就信了。
果然,很快郑嘉树打人这件事就被解决了,根本没人相信郑嘉树这样的孩子会打人,而且那么多,他这么瘦弱怎么打得过?不仅如此,学校还严厉通报批评了那些爱欺负同学的学生,甚至因此记了过,并告诉家长说如果再有下一次就要劝退。
终于,学校里再也没人能欺负郑嘉树了,尤其是那几个被他教训过的男生,现在看到郑嘉树都绕着路走,心里到底服不服气不知道,反正表面上是不敢再怎么着了。同学们也发现郑嘉树变得跟以前不一样了,如果说以前的郑嘉树像水,温暖柔和甚至有些怯懦,那么现在的郑嘉树就宛如一块冰。
他仍然乐于助人,仍然有求必应,但就是和以前不同。
郑母也发觉儿子变得更加有自信,同时也更加成熟,懂得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甚至还能帮到她。她深知这是过往的遭遇让儿子迅速长大,心中又是酸楚又是难过,只是郑嘉树现在这样子更让她感到安心,能够自己照顾自己才是最重要的,以后万一她不在了,也不用再替郑嘉树操心。
每个学期学校都会有助学金这一项目,目的是资助家庭贫困的学生,一般分为国家助学金跟学校助学金两种。在这之前郑嘉树从来都没有被评上过,因为这样的名额大多数早已内定好,不过这一次不一样,这一次他不仅拿到了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最后也花落他家。
这几千块钱可不是一笔小数目,足够让他们娘俩好好生活很久,也是郑母起早贪黑卖菜半年才能赚到的钱。
她小心翼翼地把钱存到了卡里,现在小树还小着呢,以后要是考上大学,得花多少钱呐,不管怎么说,她都想趁着自己还算年轻的时候多赚点钱,等到以后给小树交学费,最好还能买个房子,小树还要娶媳妇生孙子给她抱呢。
一想到美好的前景,郑母就不再觉得累了。郑嘉树淡定地看着高兴的母亲,扒完碗里的饭就说:“妈妈,明天就放暑假了,我跟你一起去卖菜吧。”
“那怎么行!”郑母想都没想就拒绝了。“你在家好好学习!”
“那些我都会,后天去学校拿素质报告书,妈妈你就知道我考的什么样了。”
郑母瞧他这副志在必得的样子就想泼冷水:“别太骄傲啊,人家都说了,谦虚使人进步,你这孩子,可别因为拿了个好成绩就得意忘形,你可别忘了,期中考试的时候你考的可不太好。”
郑嘉树起身收拾碗筷:“那只是个小失误,现在没有什么恶心的东西,我当然能考好了。”他指了指自己的脑袋。“妈妈,难道你不相信你的宝贝儿子吗?”
一个有心上进的人,未来与梦想都不应该被碾碎破坏。
郑母扑哧一笑,“放着妈来,你看书去吧。”
“洗个碗而已。”郑嘉树躲开母亲要来拿碗筷的手,进了厨房。他洗好碗筷又用干布擦干,放到橱柜里,又把桌子擦干净,吃剩的饭菜用罩子盖住,走到郑母身后给她按摩着肩膀。“妈妈,就让我跟你一起去吧。”
“你还小呢,正在长身体,我那天看电视里说了,小孩子都得保证睡眠,我早上四点就起来了,你能起得来吗?”
“起得来,三点我也起来。”
“那可不行,你不心疼自己,我可心疼自己的儿子。”郑母还是摇头,儿子的手法非常舒缓,有效地缓解了她的疲劳。郑嘉树看着母亲粗糙的双手和已经有了皱纹的脸,轻声说:“妈妈,我以后会让你过上好日子的。”
郑母笑了:“好啊,那我就等着小树以后给妈妈买大房子住。”
“好。”郑嘉树微微一笑。
郑母岔开了话题,母子俩聊了聊这几天来的事,郑母还以为自己把儿子给说通了,结果第二天早晨,她打着呵欠起床,刚到客厅,就看见郑嘉树已经坐在那看着自己了,脸上带着笑容,桌子上放着做好的早餐。看到她,少年脸上还露出笑容:“妈妈早上好。”
“小树……”
“我说了,要跟妈妈一起去摆摊的。”郑嘉树起身盛饭,他们的早餐很简单,就是稀饭和馒头配酱菜,馒头是郑母自己做的,非常厚实顶饱。
最后郑母也没拧过郑嘉树,答应的不情不愿的,她实在是舍不得郑嘉树这么辛苦,这世上绝大多数的母亲都爱自己的孩子胜过自己的生命,郑母就是其中一员。
她每天早上都要起早,先去批发市场找最新鲜的菜,然后用三轮车拉到她平时摆摊的菜市场,接着用水把满是泥土的菜洗干净摆好,然后就开始了漫长的一天。一天内最好是把所有菜都卖出去,如果卖不出去,第二天就蔫儿了,不值钱了。蔬菜的利润低的吓人,又不是每天都能卖光,所以她赚的钱并不多,勉强够温饱,想要生活的很好就不可能了。
郑嘉树一跟郑母一起出现在菜市场就引起了轰动。郑母虽然上了年纪,但仍然可以看出她年轻时的美丽,郑嘉树跟她长得很像,但有多了分斯文秀气,因为读书多的关系,总让人觉得这孩子特别好,到底怎么个好法说不清,但就是好。
郑母笑得很开心,左右的摊主跟她打招呼都夸她的孩子又漂亮又乖巧,郑母连连点头,还不忘告诉别人郑嘉树学习多么认真多么努力,听得别人羡慕不已。让郑母感到稀奇的是,她原本以为以郑嘉树的性格,肯定没法融入这么杂乱的菜市场,没想到这孩子嘴特别甜,而且还勤快,短短一上午的时间,周围的摊贩们就对郑嘉树赞不绝口,纷纷表示回家要教育下自己那不听话的孩子,要他们跟郑嘉树学习。
郑嘉树在水龙头边清洗窝瓜,时不时地看郑母一眼。她是那么善良朴实的女性,别人夸他儿子一句她就会露出高兴的笑容,这让郑嘉树的眼神变得格外柔软,他喜欢这些美好的人,虽然找不回自己的记忆,可是看到这些好人幸福,他心中就比吃了蜜还甜。
早上跟傍晚是最好的生意时间,中午就一般了。而是虽然有棚子,但夏天太阳特别大,菜很快就蔫的不像样了,郑母有点焦急,但是急也没有用。
因为今天郑嘉树跟她一起来,所以平时都是啃馒头配咸菜的郑母难得一次带郑嘉树下馆子。出了菜市场有条小街道,很多卖吃的,她带着郑嘉树去了一家馄饨店,要了三十个馄饨,自己吃了两个就不吃了,看着郑嘉树吃。
郑嘉树淡定地吃了大概有十个,推说自己肚子有点痛不想吃了,郑母看着还剩下的十几个心疼的要命,她其实早就饿了,虽然早上吃了早饭,但骑车搬菜都非常消耗体力。她吃的时候还不忘关心郑嘉树:“小树你肚子还疼不疼?待会儿妈给你买年糕吃,外头有家卖年糕的,大家吃了都说好。”
郑嘉树微笑说:“我已经吃饱了。”说着还拍了拍自己的肚子,“再吃就要爆炸了。”
郑母笑起来,他看母亲额头鼻尖满是汗珠,就掏出手帕给她擦了擦。
又卖了一下午,直到傍晚,人们都下班了,菜市场才重新热闹起来,郑嘉树脑子灵光,算钱非常快,经常郑母刚称好他就已经说出了数字,买菜的人也都很惊奇,他站在菜市场里实在是太扎眼了,十四岁的少年高挑斯文,虽然瘦弱些,但身上的气质却掩饰不住,干净的蓝t恤与七分裤,笑起来的时候眼角眉梢像是有阳光。
所以不少人都到郑母这儿来买,这恐怕是郑母最快收摊的一次,不仅菜全卖完了,而且还比平时提前了两个小时回家。她特别高兴,攥着手里的钱收拾了摊位就要带郑嘉树去买衣服。
她早想给孩子买了,就是手头一直没有余钱,也不敢乱花,她自己穿的还是好几年前扯布自己做的衣服,都洗的掉色了。
她骑着三轮车,郑嘉树坐在车里,母子俩沿着夏日傍晚的大街慢悠悠地骑回家,路上去了家服装店,郑母给郑嘉树买了两件新t恤,看着漂亮的孩子穿着新衣服,郑母笑眯了眼睛,仿佛一整天的疲劳都在瞬间消散。
晚上吃过饭,郑嘉树去到院子里把冰镇在井水里的西瓜拎上来,切开,老旧的电风扇吱吱呀呀的转动着,屋外还听得到蛐蛐的叫声,他和母亲坐在椅子上看电视。
第二天他是要回学校拿成绩单跟素质报告书的,所以没法跟郑母一起去摆摊。郑母原以为今天自己能一个人干,谁知道上午还没结束,郑嘉树就又来了。
她一看就急了:“你咋回来这么快?下午不用上学啦?”
“拿了成绩单就行了,我们放四十天假呢。”郑嘉树边说边拿过围裙穿上,把手里的成绩单递给母亲。“你看。”
郑母在围裙上擦了擦手,接过郑嘉树递过来的成绩单,眼睛一亮,顿时笑容满面。旁边聊得来的摊主也都好奇地凑了过来,发出惊讶赞叹的声音。
“小树成绩这么好啊!”
“全是满分!”
“我家那小兔崽子要是有小树一半懂事就好了!”
……
郑母脸上笑开了花,她珍而重之地把成绩单贴身收好,对郑嘉树说:“虽然考得好,但是你可不能骄傲,谦虚——”
“谦虚使人脚步,我记住了妈妈,我不会骄傲的。”郑嘉树说,随意对路过的一个阿姨笑了一下。结果这笑容太好看,阿姨走过去又推着自行车倒退回来,要称点土豆。
郑嘉树露出笑容,他开怀一笑的时候会露出一颗很可爱的小虎牙。郑母把称拿过来,他都已经学会要怎么用了,找完零钱还不忘跟阿姨笑一个挥手说再见。
虽然摆摊卖菜也能赚钱,太是太累太辛苦,而且利润太薄,郑嘉树说想让母亲过上好一点的生活,并不是空口白话,他已经想好要怎么做了。
433.第四十六碗汤(六&七)
迄今为止,郑母手头大概一共有一万块钱,这笔钱在这个时代可不是个小数目,万元户可不是叫假的,不管是男鬼还是郑嘉树,他们都不想让郑母继续过这样的日子。每天起早贪黑的摆摊卖菜,从早到晚忙得停不下来也赚不到多少钱,郑母还不到四十岁,眼角就已经布上了周围,双手更是粗糙。
当郑嘉树跟郑母提出开一家小超市的时候,郑母心里是不大相信的。这个时候还没有超市的概念,顶多就是小卖部,但她非常信任儿子,尤其现在的郑嘉树懂事又聪明,读的书肯定是比自己多,因此,虽然心里有些打怵,但郑母还是点头答应了。
她把所有积蓄都取出来的时候双手都在颤抖,从来没有拿过这么多钱在手上,更重要的是,她不知道开这个所谓的超市到底能不能像是小树说的那样赚钱,万一亏本了,她手头可是一点存款都没有了。
根据自己脑海里的记忆,郑嘉树全权负责了这个超市的置办权。因为很多手续及进货都比较麻烦,所以他整整折腾了一个暑假,总算是在初三开学前把这些事都准备好了。他不愁钱,校长有的是钱,敲诈一下对方有什么不好,有免费的提款机用,不用的是傻子。
除了钱之外,还有很多事情,但凡是能节省时间和精力的,郑嘉树都会打电话给校长——校长的手机这会儿还在他口袋里装着呢。
郑母完全没蒙在鼓里,关于校长跟郑嘉树的事情一概不知,他们在人流量大的地方租了房子,从郑嘉树开始搞这个什么超市开始,他们的邻居也好亲朋也好,都不看好。想买东西为什么不能去小卖部非要来什么超市?
但郑母看到装修的简洁而大方的店铺时,心里是很高兴的,很多东西她虽然不懂,但是她愿意去学,郑嘉树也愿意教她。在经历过方怀的事情后,他们都希望能把日子过得好起来。
而郑嘉树在某天去上学的路上遇到了一个星探。
真正的郑嘉树记忆里也是有这个人的,只是那时候的他无父无母孤苦伶仃,人又被校长控制着,看到陌生人就吓得不行,以为对方是个骗子。但这位还真不是骗子,这会儿的演艺界还处于青黄不接的时候,虽然电视手机迅速普及开来,但演艺圈还没有发展到极致。男鬼不知道真正的郑嘉树会怎么选择,现在这具身体是属于他的,他有权利任意处置。
所以他留下了对方的名片,中午回家的时候跟郑母一说,郑母也不太懂,她心中只知道上学是好的,就问郑嘉树会不会影响学习,郑嘉树说不会后她就答应了,条件只有一个:“一定要注意安全,别被坏人给骗了。”
话虽然这么说,第二天星探登门拜访的时候,还是把郑母吓了一跳,这个人她在电视里见到过啊,就是跟在那个谁谁谁身边的。她有点紧张,第一次见到这样出名的人物,郑嘉树拍了拍她的手说:“妈妈,你坐,我去倒水。”
星探先是打量了下这个家,虽然房子简陋些,但很温馨很干净,看得出来这对母子是什么样的人。他那天在街上一眼就看见了郑嘉树,毕竟这孩子长得太好了,假以时日培养下来,一定能成为一名巨星。
郑母性格朴实,别人说什么她就信什么,再加上星探也的确很有说服力,所以她就点了头,并且在协议上签了字。
星探让郑嘉树叫他陈哥,郑嘉树并没有表现出对未知事物的不安和惶恐,他的接受能力极强,甚至在第一次拍广告的时候,他的表现让陈哥这样的老江湖都吃了一惊!如果不是知道这个少年只有十四岁并且没有接触过这一行的话,他真要以为对方经验丰富了!即使是现如今最著名的男星也不一定能有这样的台风啊!
陈哥隐隐觉得自己捡到了宝,本来以郑嘉树的脸,只要他能乖乖地揍陈哥设定的路线,以后肯定也能大火,原本陈哥还寻思着要好好调|教之后再让郑嘉树出现在观众面前,但是现在他改变主意了!
他之前是想找一个广告主角,可惜来应征的都没有那种感觉,无意中出门却遇见了郑嘉树,只能说一切都是美妙的巧合!
这就是缘分呐!
虽然只是一个眼药水的广告,但对于郑嘉树来说,这就是他未来人生的开始。
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何会如此熟悉这个工作,当他站到镜头前,他便开始散发万丈光芒。就好像,他为镜头而生。
眼药水的广告一出世便十分惊艳,郑嘉树的同学老师都不敢相信,他们直到看见电视上的广告才知道那个模特是郑嘉树,电视里的郑嘉树跟现实生活中的郑嘉树没什么不同,只是多了一份高贵的气质。
演艺圈很久没有这样的新鲜血液了,所以郑嘉树基本上是一炮而红,甚至还带动了他们家小超市的营业额,郑母每天算着钱笑得合不拢嘴,如果能一直保持这样的话,以后小树上学也好结婚也好就都不用愁了。
她把所有赚到的钱都存了起来,一点也不敢多花。
郑嘉树拍广告也是有钱拿的,而且数目不少。领到第一笔钱后他没有交给郑母,反正交给她也是拿去存起来,不会用在她自己身上,所以他直接去了最好的一家化妆品店,以自己的眼光买了一套最好的保养品,然后又给郑母买了新衣服。
郑母晚上关店回到家,就瞧见饭桌上放着一堆印着品牌名的纸袋,她当然知道这些是什么,她经常经过那些店,但她从来都没有进去过。一看到这些东西她就急了,抓过郑嘉树问:“外面那些是哪里来的?”
郑嘉树还从来没看过她这么严肃的样子呢,“我买的。”
“你哪里来的钱?!”郑母问,“你是不是干什么坏事去了?”
郑嘉树:“……妈妈你忘了我跟陈哥拍广告吗?”
郑母愣了几秒钟,她还真的忘了——毕竟这么久以来,郑嘉树只是偶尔在星期天的时候被陈哥接走,要不是这几天那个广告火了,她都忘了自家儿子以后可能要当演员了。想到这里,她有几分愧疚,跟郑嘉树道歉:“是妈误会了……”
“我说过,会让妈妈过上好日子的。”郑嘉树并不生气,他拉起母亲的手,带着她拆开那些纸袋,并让她换上新衣服。郑母只是心疼钱,她当然也希望自己能变得年轻美丽,所以在儿子的撺掇下进屋换上了新裙子,她虽然没有保养,但年轻时的容貌还在,换上衣服后,郑母露出惋惜的神色:“妈妈太老了……”
“谁说的,你一点也不老。”郑嘉树微微一笑,上前把郑母的手握在掌心。“没有女人会真正老去,妈妈在我心中是最美的。”
“胡说八道。”郑母被他逗乐了,捏了捏他的鼻子。“小树以后娶了媳妇就忘了妈妈了,到时候肯定是媳妇最漂亮。”
郑嘉树莞尔:“不会的。”
郑母问:“小树班里那么多漂亮女孩子,有没有喜欢的?”
郑嘉树斜睨了母亲一眼,头一次见她这样八卦。“没有。”说完补充了一句。“反正她们没有比我漂亮的。”
郑母一听险些晕倒:“男孩子要那么漂亮做什么,你要变得有男子气概才行。”这也是她一直扼腕的,她的第一个丈夫长得很好看,是那种男人味的好看,但郑嘉树并不像他,反而像自己多些,小的时候穿上裙子,根本没人分辨得出来他是个男孩。
郑嘉树笑道:“我会努力培养自己的男子气概的。”
母子俩又说说笑笑了会儿,仿佛未来的每一天都有了希望,他们现在的目标是多攒钱,然后从这个破房子里搬出去,这里充满了不堪的回忆,如果能不记得,当然是不记得的好。
郑嘉树就这样一边上学一边拍广告,在陈哥的牵线下,他还去一部电影里打了个酱油,演一个男n号,意外的是他的演技非常不错,就连陈哥都惊讶了,感觉自己捡到了宝,以后好好培养,前途绝对不可限量。
然而对于郑嘉树而言,这都是平常的不能再平常的事了。第一次拍广告他轻车熟路,第一次拍戏他也不觉得不安,即使面对那么多镜头,周围有那么多工作人员,他仍然很敬业是,甚至老练的叫一些资深演员都咋舌,觉得这少年天资出众。
天生就是吃演艺圈这碗饭的。而在学校,郑嘉树变得更受欢迎,现在再也没人会欺负他了,甚至之前捉弄过他的男生们都主动找他和好,只为要一张他的签名照。但与此同时也有一些麻烦随之而来,比如说特别喜欢他的女孩子,将他视为偶像,狂热的连他擦完手的纸巾都会捡起来。
更别提其他的一些麻烦了。
不过这些都是小事,郑嘉树更可怕的也见过。
嗯……?
更可怕的?
他眯着眼睛想了想,没找到自己记忆中跟更可怕的狂热粉有关的记忆,现在他过得可以说是相当不错了,以后会发展的越来越好,他们家的超市如今生意火爆,郑母也逐渐有了商业头脑,累计消费满五百的送郑嘉树签名照——郑嘉树刚得知这个活动的时候颇有些哭笑不得,他妈妈一开始可是不想让他太频繁地出现在大众视野中呢,觉得他年纪太小,还是要以学习为主。
十四岁出道,勉强算是童星,加上脸生得好,据说家世坎坷成绩又好,所以郑嘉树很有观众缘。
现在他在学校里遇到校长,对方都要跟他主动打个招呼笑一笑。
那部手机郑嘉树一直没有还回去,他只是暂时利用这个秃头,并不代表要放过他,毕竟手机里还有许多少年都在他手上,郑嘉树称不上什么好人,但他看不顺眼的人一定得教训才行。
初三毕业那,有两件事最为轰动,一件是知名童星郑嘉树以全市第一的好成绩考入了重点高中,另一件则是某某中学的校长因为爆出性|侵学生的丑闻被捕入狱。很快地就有人传言说真是巧了,那校长就是郑嘉树学校的校长呢,那么多男孩都吃了亏,郑嘉树长得那么好,会不会也被校长怎么样过?
通讯还不够发达,所以这也只是猜测,郑嘉树对这样的猜测根本不在意,再可怕的流言蜚语他也尝过,这真的不算什么。
更可怕的……流言蜚语……
他有点失神,最近总是忍不住会想起一些奇怪的事情,这些明明是真正的郑嘉树没有经历过的,可他为什么会觉得无比熟悉呢?就好像自己也曾经是流言的受害者,所以这些不痛不痒的话语完全伤害不到他。
已经被伤害到了极点,在忘川河里待了千年,人类还有什么能力伤害到他?只不过郑嘉树不得不在意,他还记得奈何桥的小朋友说过,记忆会随着任务世界一个接一个的解锁而逐渐恢复。
也许这就是他生前的记忆呢?
他生前……是个站在镁光灯下的人?
真是该死,只觉得那种感觉熟悉,可是一旦深入去想就没用了,还是什么都想不起来,到底要怎么做才行?
“小树啊。”
房间的门被打开,郑嘉树从等候室的沙发上站起来,问陈哥:“好了么陈哥,董事长有空见我们了么?”
a国最大的某集团要找一个形象代言人,这个代言非常抢手,郑嘉树凭借良好的素质和优秀的外在条件成功突入重围,只是和他一起的竞争对手不少,前几天面试的时候,郑嘉树被淘汰,最后定下来的人选不得不让人觉得有猫腻。
陈哥实在是不想放弃,所以这几天一直在跟集团的董事长联系,想看看能不能跟对方见一面,也想知道还没最终决定的人选到底有没有再做更改的可能。郑嘉树对这个不置可否,他并不关心自己能不能拿到这个代言,他只要郑母好好的,钱够用就好。
只是很快就要离开这具身体了,也不知道自己走后,真正的郑嘉树能不能行。男鬼对郑嘉树没有感觉,他在意的是郑母。
他从来都只关心那些美好的人,因为有这些美好的人存在,他才能控制住自己,认为这个世界上啊,除了仇恨与痛苦之外,也是还有些可爱之处的。
陈哥点点头说:“董事长愿意见我们了,不过只见你一个人,十五分钟。”他走过来拍了拍郑嘉树的肩膀,叮嘱道:“小树啊,你一定要加油,要是能拿下这个代言,不仅你陈哥我以后一线经纪人的位子不可撼动,就连你也会朝上再上一个层次啊!到时候咱们也不气弱了,所以你一定要努力知道吗?”
郑嘉树点头说:“我会全力以赴的。”
在陈哥期待的目光中,郑嘉树根据员工的指印到了董事长办公室,他伸出手敲了下门,里头传来的声音让他有一瞬间的恍惚——这个声音莫名觉得有些熟悉,和他曾经认识的某个人很像。
但肯定不是同一个人。这是些不同的世界,只是有些像,仅此而已。
可即便只是像,郑嘉树都感觉到了心底深处熊熊燃起的仇恨之火。他不知道自己和类似声音的主人有什么过往,但用脚趾头想也知道那肯定不是什么美好的记忆。
另外作呕。
他推开门走了进去,正坐在办公桌前批阅文件的男人闻声抬起头。郑嘉树淡淡地和他对视,这个男人长得很好看,和校长一样戴着一副金丝眼镜。只是校长戴起来道貌岸然,董事长戴起来却是说不出的好看,他的马甲里是一件白衬衫,系着领带,西装外套搭在椅背上。
虽然声音很相似,可看到人的时候郑嘉树就知道了,这不是他以为的那个人。因为在看到董事长的时候,他心中没有丝毫波动,只是有些遗憾。
若真是他感觉中的那人,他会毫不犹豫地扑上去,将他杀死。
只有鲜血才能慰藉他在忘川河中孤独绝望的一千年。
奈何桥的时间和任何地方都不一样,根本没有办法计量。奈何桥的时间是静止的,不存在于过去,也不拥有未来,但忘川河不一样,忘川里的鬼魂也不一样。时间越是清晰,他们越是痛苦。
更痛苦的是,即使时间过去了再久,生前的苦痛也无法遗忘。
忘川河不是洗净满身**重得新生的地方,而是无尽的折磨,以及无尽的惩罚。不愿饮下汤水投胎而去,便要在忘川接受天罚。
董事长说:“你先到一边坐一下,我看完手头这个文件再和你谈。”
郑嘉树坐到沙发上,他并没有感到拘谨或是紧张,把这个偌大的办公室当成了教室,表现的非常自然随和。还有什么能让他为之改色呢?他心中一片荒芜,死水不惊。唯一让郑嘉树眉头动了下的是董事长的声音。
好好的人,有这样的声音,真是令人作呕。
大概过了五分钟,董事长把手头文件合起来,这才有闲工夫去打量郑嘉树。他之前就在电视中看见过这个少年了,当时的感觉就是孩子长得不错,也很有天赋,可是直到见了真人,他才知道这孩子何止是生得不错,简直有点魅惑众生的味道。
偏偏身上又有股说不出的倔强之气,看了叫人颇有好感。十四岁就长成这样,以后不知道得祸害多少小姑娘呢。“我小侄女很喜欢你。”
郑嘉树微微一笑:“谢谢。”
董事长有个八岁的小侄女,每次看到电视里出现郑嘉树都会开心地拍手,还不许人换台,一口一个大哥哥叫得可甜了。“就只有谢谢跟我说?”
“不然董事长想让我说什么?”
“你来这里,不会就为了听我说我的侄女很喜欢你吧?”董事长觉得有趣,哪个到他面前的人不点头哈腰的讨好,这个倒好,没有一点求人的意思,反倒像是来参观的。
“我来,是因为陈哥要我来,只是给他一个不是那么大的希望罢了。”郑嘉树淡淡地说,他仰起头,眯着眼看向窗外。这间办公室的视野很好,他可以远远地看到蓝天白云,离他那么近、那么近,仿佛只要多走两步,伸手就能触碰得到。“至于结果如何,都是董事长您说了算。”
“也许你说两句好话,最终结果会更改也说不定。”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毕竟是个小孩子,没长大,心高气傲。
郑嘉树一眼就看出对方心里在想什么,他已经不稀罕去解释自己并非心高气傲,而是真的不在乎。拿不拿得下这个代言都是一回事,最重要的是,真正的郑嘉树对这一行并没有什么兴趣,他能够感受得到。
当男鬼心中在想着万人瞩目的时候,真正的郑嘉树却只想躲起来。他想要安安静静的和母亲一起生活,过平凡幸福的日子,这种人人都盯着自己看的日子……他并不想这样。
所以对男鬼来说,有这个代言不过是手头能多攒一笔钱,要是没这个代言,他也不会觉得多么伤心。
不是很在乎,所以无所谓输赢。
“十五分钟到了。”郑嘉树看了下表,起身。“我先走了,再见。”
董事长也跟着看了下自己的表,觉得这孩子可真是奇怪,不知道脑子里在想些什么,一句好话都不说,就因为自己给了十五分钟,所以时间一到主动走人?
现在的小孩都这么有个性吗?
其实郑嘉树只是不想再听到他的声音而已。这人脸能看,声音是真难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