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7.第二十三碗汤(五)
这些年来,陆侬教了云执很多东西。教他弹琴下棋,读书练武,但是有一样她教不了,那就是如何做一个好皇帝。这是她没有过的经验,历史上皇帝无数而明君寥寥,她也不知道云执能做到哪一步。
但是她想,这片江山成为了云执的责任,他就一定会尽他最大的可能守护好。
陆侬觉得自己挺自私的,真的。她本不应该跟云执在一起,因为她肯定不能陪他一直走到最后,她也没办法做一个母仪天下的皇后,她的心那么小,小到只装了一个云执就已经塞的满满的了,别的事情,她没有任何精力和时间。
日子过一天少一天,性命活一日短一日,她只恨不得把有限的时间无限的用在云执身上,最好永远都不和他分开才好。
但云执想做的事情陆侬永远不会阻拦,他想要怎样就可以怎样,这是陆侬唯一的心愿,她活到现在,只是想让云执快快活活的过一辈子。至于这其中他是不是还是那么的无赖……咳咳,其实是可以稍微通融通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
云执却很想流泪,因为自打昨天晚上因为那打斜里杀出的女子赢了赌注之后,昨儿夜里他是尽兴啦,把可爱的侬侬翻来覆去的两面煎一直到天亮,可算是自打两人在一起后彻底吃饱了一回。
但是!但是从第二天早上醒过来开始,侬侬就开始给他煮补品!而且一日三餐都得喝,喝的他浑身热乎乎暖洋洋的,分分钟要流鼻血,恨不得把再一把拽住她大战三百回合。
然而侬侬不给碰了,仍然是三天一次,多了没有。为此云执曾经恶狠狠地抗议过,最后被陆侬残酷的无条件镇压了。她的杀手锏很简单,就是问他:是想要三天一次呢,还是想要从今天起一次都没有?
云执默默地哭了。
他还能怎样,都听她的呗,这导致了云执在办案上大展神威,一切欲求不满的精力都发挥在了出来,分分钟抓住n个贪官污吏,开仓放粮。再加上陆侬的刻意引导与散布,二皇子的仁义之名无人不知。
皇帝喜欢什么呢?他年轻的时候自己逞凶斗狠,兄弟不知杀了多少个,从来没心软过,认为为了这个位子没有什么不能做的。可到了他自己的儿子这儿,他却希望两个孩子能够相亲相爱兄友弟恭……想想也是不可能的好么,但大皇子和云执都有志一同的在皇帝面前表现的十分和谐融洽,哪怕是背地里两人互掐的要死要活,在皇帝面前也仍然是十分友好的。有的时候还握握手,互相夸赞一下对方,但皇帝一看不见,就会赠送对方一个大大的白眼。
云赞性格冷淡,他骨子里的暴躁都隐藏在这温文尔雅的面具之下,云执就干脆利落多了,他看不顺眼对方就直接下手,能设陷阱就用陷阱,能动手揍就动手揍,从来没有二话。云赞爱面子,在这一点上就难免要输给云执,其实他也不想这样,奈何君子难为,伪君子更难为。
时间一长两人都知道对方是个什么德行,这一次共同做了这么个钦差,一路上都卯足了劲儿要好好表现呢,谁不想要那个位子,既然想要,就要拿出点本事来,总不能两手空空以为自己很了不起,其实不过是个跳梁小丑——这是两人在心里对对方的看法。
掐了这么多年了,好像天生就不对盘。云执这人性格其实挺好,对谁都笑,也没心没肺,容易交朋友。小的时候还会被人欺负,稍微大了点聪明了就开始有很多鬼点子,谁没被他整过?但被整的最厉害的最后成了朋友的也比比皆是。
惟独大皇子云赞。
两人好像天生就合不来,有种水火不容的趋势,也不知是为了皇位,还是因为天然磁场不合。云执很少讨厌什么人,但他对这位表现的一级棒的大皇兄真真是厌恶到了骨子里,他幼时还不知道对方是谁的时候,看到云赞的第一眼就非常讨厌,恨不得扑上去把他的脸给挠花。
现在长大了,就更不喜欢了。
大概有些人生来就是要做死对头的。这场皇位之争近在眼前,皇帝身子骨越发不好了,谁知道还能撑多久,年轻时候马背上打江山,老了之后便特容易生病。大皇子出身显赫,二皇子却政绩卓然,两名皇子在朝中都有各自的拥护者,也不知道皇帝现在是怎么想的。
但陆侬大概能料到一点。皇帝年纪大了,他不会想看到唯二的两个皇子为了这个龙椅争得你死我活,所以怕是临到皇帝驾崩前,云执都得跟那个讨厌鬼保持表面上的友好关系。
虽然支持大皇子的比较多,虽然大皇子记在皇后名下,虽然皇后娘家屹立不倒——但越是这样,大皇子当皇帝的可能性就越小。大皇位若是登基为帝,那么为了在朝中站稳脚跟,就必须得到高门支持,还有谁比皇后的娘家更强大更靠谱的呢?
当今皇帝曾备受外戚专权之苦,所以他绝不会给外戚这个机会、皇后的娘家又没犯什么过错,更别提家族更是出了几位治国的栋梁之才,所以皇帝不能动他们。
那么这个时候,母妃已逝,外家又只是书香世家的二皇子就很吃香了。更别提二皇子的母妃还是皇帝心中的白月光。据说那位妃子死的时候才只有十七岁,那会儿二皇子刚刚过了周岁不久。妃子临终前仍然是天姿国色,病态美的惊人,她抓着皇帝的手请求他好好照顾他们的儿子,这样的话她走了以后也不会担心。
她在最美好的年华里死去,注定要成为皇帝心中最无法替代的那一个。其他人再好,也永远比不上她,一个死人,你怎么争?就算争,你又能争得过吗?谁不知道曾经备受宠爱的怜嫔,因为随口编排了一句二皇子母妃的坏话,传到了皇帝耳朵里,他竟不顾流言,将她从嫔贬到了采女!
这是何等的羞辱!从那以后,皇帝就像是遗忘掉了她这个人,再也没踏过她殿中一步。
二皇子的母妃对皇帝而言有着不同的意义,没有人能够替代。再加上她也已经去世了,所以皇帝完全不必担心日后皇权分散。目前他最担心的是,如果得知他的意思想把皇位传给二皇子,那么得知这个消息的大皇子或是皇后及其外家,会不会有什么不该有的想法诞生?
一旦如此,那便是诛九族之罪,想来他们应该也不会如此糊涂。
皇帝的想法被陆侬摸了个准头,基本上只要云执不办蠢事,不出事,那么这个皇位就是十拿九稳的了。若是在这次当钦差期间能弄出什么好的功劳来,皇帝心底云执的分量就会越来越重。
赶路的时候他们错过了宿头,最后只好寻了个空地扎营,好在有马车,而且马车很大很舒服,虽然从外观看起来并不是那么的引人注目,但是引人注目有什么好的呢?还不如老老实实安安静静的。
能平安到达西北才是最重要的,就这几天,陆侬已经说不清是有多少波杀手想要至他们于死地了。这些人毫无疑问都是云赞派来的,看来他是真的很讨厌云执这个弟弟,恨不得立刻让他狗带。
云执在一颗大树下烤野兔,还刷了一层蜂蜜,肉色逐渐变得金黄微焦,趁着刚烤好,云执在上面洒了一层辣椒粉,然后递给正坐在树上的陆侬。
陆侬其实并不怎么想吃,虽然看起来色香味俱全,但由于是云执递过来的,就是不想吃,她也很给面子的咬了一口,然后对着云执笑笑,夸了他一句:“手艺很好。”
奈何有些人不能夸的,一跨尾巴就翘上了天,比如云执。他也点点头,好不害臊:“嗯,我也这么觉得,的确是很好啊,以后跟了我,当我媳妇,就是没银子买好吃的,我也能打野味给你烤着吃。”
陆侬笑着又要了一口,抬头看天上挂着大月亮,亮晶晶的,很漂亮,雪雪白圆嘟嘟,十五的月亮十六圆,真好啊,万家灯火时,家家户户都团圆。
看着别人幸福美满,好像自己心里也感到快乐。陆侬轻轻晃着小脚,透过斑驳的树叶望向天空,今天晚上月亮可真美,星星也很多,也许她可以不睡在马车里,改睡在外面地上或是树上。
陆侬笑着又要了一口,抬头看天上挂着大月亮,亮晶晶的,很漂亮,雪雪白圆嘟嘟,十五的月亮十六圆,真好啊,万家灯火时,家家户户都团圆。
看着别人幸福美满,好像自己心里也感到快乐。陆侬轻轻晃着小脚,透过斑驳的树叶望向天空,今天晚上月亮可真美,星星也很多,也许她可以不睡在马车里,改睡在外面地上或是树上。( )
308.第二十三碗汤(六)
出乎意料的,直到云执他们到了西北,也还没有云赞的踪迹。陆侬正觉得奇怪的时候,云执对她嘿嘿一笑:“难道就只有他会找我的事儿,我就要老老实实被他欺负么?”
陆侬无奈摇头,云执真是一点都没变。
到了西北后云执就忙起来了,没有那么多功夫陪着她,陆侬也不喜欢出门,只有在她喜欢的雨天,她才会撑着油纸伞走在青石板的小路上,把这古朴而悠远的城池走了一遭又一遭。
几千年前,西北这城是一个朝代的京都,那时候这里还不像现在这样荒凉,后来敌国来犯,皇朝崩塌,京都也因此迁往南方,两个国家合并为了一个。从此之后,那个朝代便在历史的洪荒中烟消云散了。
陆侬还是会怀念。她慢慢地走着,宫殿桃树已经不再,只剩下断垣残壁,还诉说着千年前那场惊天地泣鬼神的大战。
她沿着街道一步一步地走着,看着街上的小贩因为突然下雨而着急忙慌的收拾摊子,看到行人们一路狂奔,回家的回家,避雨的避雨,而她一袭白衣穿梭在迅速的人群中,仍旧一尘不染,干净如初。甚至连绣花鞋底都没有沾上一丝泥土,干净的仿佛不生在这个世间。
她不知道哪里是哪里,但依稀还记得曾经的风景。这里本来有一片桃花林,她曾经在这里为了一个男子翩翩起舞,将自己毕生所学的媚术用在他身上。
他真的爱上了她,甚至为她而疯狂,为她去摘天上的星星,为她付出一切。可如今陆侬回想起来却并没有感到得意,她还是会为那段相爱的时光而快乐,但更多的却是心酸与遗憾。
他们在一起只有五年,但就是这五年,让她付出了三千年的代价。
陆侬弯腰轻轻摸着一截树根,桃林已经不见了,树根上的年轮经历千年却仍然没有消失,她纤细如葱的手指柔柔抚过,嘴角一抹笑容如梦似幻。
正在这时,身后突然传来一声咳嗽。陆侬站起看过去,云赞身着紫袍垂手立在不远处,从绣金暗纹的云靴一路往上,映入陆侬眼帘的是一张俊美的面容。
云赞也不知自己为何会走到这儿,难道入城来的第一件事不是先去府衙吗?但他完全不受控制,只想出来走一走,竟然连柄伞都没拿,就鬼使神差的到了这里。隔得远远的只瞧见一抹撑着油纸伞的白色身影,不知为何,他只觉心头一痛,竟不由自主地上前,想要看一看那女子的容颜。
伞遮住了她的脸,过了会儿,她才慢慢将伞举高了些看过来。那张秀美绝艳的容貌让云赞的心如同遭到雷击,竟是她!
是他屡次在梦中见到的女子!那个自刎死在他怀中,临死前还求他将她和另外一个男子合葬的女子!
也许云执不知道自己为何厌恶云赞,但云赞却明白自己为何厌恶云执。因为从他十七岁起,便总是会来来回回做两个梦。一个是绝色女子站在自己面前承认说:我爱上他了。另一个便是女子自刎在他怀中,死也不愿留在他身边。
每次出现在那女子口中的名字都是同一个:云执。
云赞不知道自己梦到的都是些什么奇怪的东西,他不信这些怪力乱神的东西,也不信自己会为一个梦中的女子动心。所以他没有拒绝父皇给的妻妾,甚至每每身体因为梦中女子热起来的时候,他都会在侍妾身上发泄掉。
他现在儿女双全,娇妻美妾无数,怎么可能还会在乎一个梦里的女人?
云赞不是没怀疑过云执也会做这样的梦,他曾经旁敲侧击过,但云执说话滴水不漏,他不知道。可现在他知道了,原来云执根本不用做梦,因为梦中仙已经出现了!
“……你是谁?你别怕,我不是坏人。”云赞心情激动,忍不住往前走了两步,近看下那美丽的五官更是精致,让他的心怦怦直跳。“你、你叫什么名字?”
陆侬淡淡地望着云赞,她当然知道他是谁,这恐怕也是天意,他们三人还要如此纠缠。只是这一次,陆侬不会再成为云赞的帮凶。
欠云赞的恩情和性命,她都已经还了,她早不欠他什么了。
所以她没有理会云赞,转身便要走,云赞却不肯让她离去,却又不知道要如何才能留下她,只能默默地跟在身后,竟是意识都不受自己控制了。
直到他看见陆侬遇见了前来接找她的云执,两人携手而笑,云执甚至低头亲吻了她花瓣般的红唇,云赞猛地攥紧了拳头,云执他竟然敢!
梦里她爱的就是云执,梦外云执竟然还要跟他抢?!云赞怒火中烧,竟有些无法控制,若非身后的暗卫及时拦住,他怕是要冲上去狠狠地揍云执一顿了。从小保持的儒雅形象,就因为一个陆侬,竟险些破功!
云赞在纠结什么云执完全不知道。他带着下属去查看受灾情况,结果一回来就听说陆侬不在府里而是出门去了,把他给吓的!虽然知道她有自保能力,但他还是不能放心,没有自己在身边,陆侬哪里都不许去!
从七岁那年开始,云执对陆侬就有无法克制的独占欲,他不喜欢陆侬的注意力放到除了自己以外的任何地方,更不喜欢陆侬为了别的什么忽略了自己。他甚至害怕让别人知道陆侬的存在,她这么好,万一所有人都来跟自己抢怎么办?!
陆侬也没想到云执的占有欲会这么强,平时他总是喜欢带她到处玩,她还以为他是支持她多多出门走走的呢,既然他不乐意,那她不出去了就是。
云执要的也不是这样,在他看来,陆侬都被关在冷宫里那么多年了,好不容易出来一趟,自己却要限制她,未免太不是东西了!所以赶紧补救:“不是不让你出去,是不让你在没有我的情况下出去,外面很多坏人的,万一你被欺负了我都不知道。”说着还使劲儿蹭蹭温软的**,顺便吃点嫩豆腐。
“坏人?还有人比你更坏?”陆侬面不改色地抓出云执伸进自己肚兜里的大手,睨了他一眼。奈何在云执看来,她再愤怒也都是媚眼如丝,只会让他更想把她给这样这样那样那样,根本不怕的好吗。
“我当然坏了,不坏,怎么能让你怀上爷的种呢?”云执坏笑,反正房里也没别人,想怎么上下其手就怎么来呗,这是他的女人,还能有人比他碰她更名正言顺?
可惜他再如何挑逗做前戏都没用,陆侬是个原则性很强的女人,说好了三天一次,不到三天绝对不行。一把抓住某人不安分的想解开她肚兜带子的手,陆侬淡定道:“老实点儿。”
吃口肉怎么就那么难……云执简直想要迎风流泪了,为何他家侬侬总是把他当采花大盗死守严防?正自怨自艾呢,下人把熬好的补品端了进来,在陆侬的目光中,云执不得不捏起鼻子仰起头一饮而尽。
好、好难喝……他不喜欢任何补品!于是用大狗的眼神可怜巴巴地望着陆侬:“侬侬,以后不喝了好不好?这玩意儿一点都不好喝。”
“不喝的话,就只能十日一次了。”
“……喝。”云执也是毫无节操,喝就喝呗,还能喝死怎么着。但是他又开始提条件。“要是我喝双倍的话,是不是能一天半一次?”
闻言,陆侬似笑非笑地看着他:“那不如你一日喝三次,这样一天就能三次了。”
云执顿时大喜过望:“好啊——哎哟!”脑袋被人恨敲一下,他一脸怨念,“我愿意的。”
“你愿意我还不愿意呢。”陆侬捏捏他耳朵。“对了,你猜我今天出去看见谁了?”
“谁呀?”不能做羞羞的事情,云执表示任何事爷都不想听。
“大皇子。”
“什么?!”云执吓了一跳。“他没对你怎么样吧?他伤害你没有?!”急的把陆侬抱到怀里掀开衣服就要查看。
陆侬臊红了脸蛋,赶紧抓住他不知是吃豆腐还是检查的一双大手,“没有,他只跟我说了几句话而已,什么都没做,你、你别这样……啊……”后头一声娇呼甜腻动人。
云执坏心眼得很,陆侬瞪了他好几遍他都不痛不痒,她只好软着声音去哄他:“真的,我没骗你,他就是问了我叫什么名字,让我别怕他。”
云执一听就知道云赞肚子里打什么鬼主意,遂冷笑不已。“那孙子是看上你了。”
陆侬拍拍他的肩:“别多想。”
“他最喜欢抢我的东西,我喜欢的,我独有的……他都想要。”而侬侬是他的珍宝,云执会放过她?想都别想,根本没这可能。( )
309.第二十三碗汤(七)
陆侬笑了:“我他可抢不走。”
“嗯,你是我的。”谁敢跟他抢,他就跟谁拼命。
虽然这样想,但第二天,看到同样住进驿馆的大皇子云赞后,云执的脸又黑了,他用看不要脸的**贼一样的目光瞪着云赞,云赞也充满敌意地看着他,两个人四道视线在空中交汇,电光火石间噼里啪啦一阵闪,都恨不得让对方立刻狗带。
“好久不见啊大皇兄,大皇兄来的这么晚,路上莫不是遇到了什么麻烦不成?”云执假惺惺的问,笑里藏刀。
云赞也跟着露出虚伪的笑容:“只是有些小事耽搁了而已,倒是二弟你,前来赈灾身边还带着如花美眷,这事儿你家里人知道么?”
……
又是一阵互瞪,恨不得把对方身上瞪出个窟窿来,眼看就要打起来,陆侬轻柔的声音戳破了这僵局:“云执,我们该出发了。”今天云执要带她一起出去视察灾民情况——其实是他不放心她一个人在驿馆然后又偷偷跑出去,要是再被云赞那个衣冠禽兽遇见该怎么办?所以啊,价值□□的珍宝还是要贴身放在心口才是最好的。
陆侬一出现,云赞仇视的目光就立马变成了痴汉,他双眼简直在冒红心,盯着陆侬可劲儿的看,直到云执挡住了他的视线还死命瞪他才回过神。
但云赞也不是吃干饭的,难道就云执长了眼?他也不甘示弱的瞪回去,美人面前男人都不愿意失去风度,但背地里勾心斗角也是一样不能少。谁说男人不幼稚不小心眼儿?
“刚到西北,还不清楚这里是什么情况。二弟介意与我同行么?”云赞问。
云执僵硬一下,回道:“……介意啊。”
云赞又开始瞪他。
陆侬觉得这两人是不是脑子有毛病,真以为他们在做的小动作她没感觉到吗?不过是懒得理他们而已,这俩还喘起来了!干脆拉了拉云执的手,催促道:“快些吧,马车都在驿馆门口等着了,我们赶紧上路。”
云执又给了云赞一个白眼,这才牵着陆侬的手离开。他们走后没多久,云赞也跟了上去。
然后这一天他们都在偶遇中读过,当然,这不是单纯的“偶遇”,云执快要被气疯了,他从来不知道云赞也是这么不要脸的人!
咦,他为什么要用“也”?算了,这个问题不想了,当务之急是怎么样才能将这个不请自来的人从他们的饭桌上赶走?!这是侬侬为他做的晚膳,凭什么要分云赞一杯羹?
正在云执要下逐客令的时候,陆侬开口道:“天色也不早了,大皇子还不回去歇息吗?”
云赞对她微微一笑,可能以为她跟云执是途中认识的,所以一直都没有跟云执撕破脸,两人难得有默契的在陆侬面前保持兄友弟恭的假象。“无妨,我与二弟数日未见,心中颇为想念,今晚便一起用膳,也叙叙旧。”
啊啦个呸的!谁跟你许久未尽?谁要跟你叙叙旧?要点脸!云执在心中狂骂云赞,速度达到一分钟一万五千字不重样,把云赞的祖宗十八代都问候过了,完全忘了对方的祖宗十八代也是自己的祖宗十八代。
“我一个小女子在这里实在是不方便,不如大皇子先回房去用晚膳,待到晚膳后再与二皇子一同讨论叙旧?”
不知道是不是云赞的错觉,他总是觉得陆侬在看自己的时候眼中好像有着嘲讽……怎么会?他们这才是第二次见面,他一直尽量都想要跟她一个好印象,为何她却总是对自己冷若冰霜,要拒人于千里之外?
不是云赞自恋,实在是爱慕他的女子如过江之鲫,而他却从未对某个女子动过心。陆侬真是他喜欢的,就是不知为何,自己释放出去的善意从来没有得到回报,甚至陆侬还总是无视他。
就说今天这去视察民情吧,一路上两人根本就是零交流。当然,其中云执的阻挠占了九成,但剩下一成就是陆侬对云赞始终冷淡疏离的不像话,云赞左右反思了一下自己就是不知道为什么,所以很想问一下。
他自认为没有哪里比不上云执,甚至某些方面比云执更加优秀出色,那为什么陆侬对云执就另眼相看,到了自己这里就冷淡的没了感情?
怎么能这样呢?不应该是这样的!陆侬不该这么看着他!她应该是……应该是……那双眼睛里不应该只有冷淡陌生,而是充满爱慕与柔情。她的温柔关心都应该是属于他的,怎么能给另外一个男人呢?!
不知为何,云赞就是觉得陆侬在自己面前不应该这样。即使陆侬表现的好像除了云执好像谁都不行的样子,但他仍然认为那个人应该是自己。
会不会……是陆侬认错了人?梦里她说爱上了另外一个男人,那么这一世难道不应该跟他在一起,属于他了吗?怎么还会跟云执在一起呢?
云赞感到不公平,他很希望能够有个机会跟陆侬单独谈谈。可云执看得死紧,陆侬又总是避着他,一时半会也不好问清楚。
最后在云执陆侬的双重嫌弃下,云赞还是默默地起身走了,到底也没能尝尝陆侬的手艺。他的心底又酸又涩,这样的陆侬难道不应该是自己的吗?她应该只为自己做饭才是呀!
到底是哪里不对劲?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
转念一想,不过是个女人而已,他想要什么样的女人没有?一个陆侬,还是个对他不假辞色视而不见的陆侬,身上到底有什么美好的地方值得他这样一而再再而三的执着想要接近?
云赞觉得自己是魔障了。因为随着时间一天一天过去,他对陆侬的幻想与渴望与日俱增。越是强迫自己不要想她不要想她,大脑和心脏就越不受自己控制。很多时候他在夜里醒来,发现亵裤湿了,才明白,就算能够短暂的屏蔽大脑,身体也会给予最诚实的反应。
他有时候会看到陆侬身上的吻痕。肯定是云执故意留下示威的,那一刻云赞感到无比心痛,好像是自己的女人被别人碰了一样,但事实上陆侬是云执的女人,而自己不过是个觊觎她的爱慕者。
他的正妃侧妃还有一众侍妾,个个都想着得到他的心,但云赞把自己的心守得很紧,就算双手奉上,那些女人也没有本事来拿。可现在他把自己的心送给一个女人,这个女人却不屑一顾。
是的,不屑一顾。云赞不知道陆侬对自己的无视和冷淡从何而来,最后他只好把一切都归咎于云执,怪到云执头上。肯定是云执对陆侬说了自己一些坏话,否则她绝对不会对自己态度那么差!
云执自小就狡诈阴险,长大了也仍然是这性子,云赞很好奇陆侬到底知不知道?那个每天跟她插科打诨看起来人畜无害的男人,实际上难以捉摸城府深沉!她喜欢的是真正的云执,还是云执所表现出来的假象?
如果是后者的话……
人真是一种很奇怪的生物,很多时候他们明明知道某件事情没有希望,也不肯就这么轻易放弃,想方设法的要找到支持自己的理由,给自己以勇气,好像这样就能得偿所愿。
云赞是个沉稳的人,他从来不做对自己没有帮助的事。可在陆侬身上他屡屡踢到铁板,以前陆侬没有出现,他还能做梦以解相思之苦,现在捡到了真人,那梦就再也没做过了。
他想看见那个有血有肉跟自己说话的女人,而不是现在这个永远冷若冰霜的!
云赞就这样着了魔,甚至主动找到云执和他交涉,想要把陆侬从他手中要过来。
云执本来准备好破口大骂的台词一句也没用上,他还以为云赞是要跟他摊牌或是打架,哪里想到这厮竟然是异想天开的要他把陆侬“让”给他?
开什么玩笑,他是什么东西,也配得上陆侬?!他把陆侬当成了什么,还可以“让”?云执没忍住一拳挥了过去,骂了一句神经病。
云赞却很执着,他想自己得到了陆侬的话应该就不会这么难过了,得到她,他就能恢复正常了吧?所以他很坚持:“如果你不肯把她给我,让我抱她一夜也可以。”
云执给气乐了:“你是谁啊?咱俩什么关系啊,连女人都能分享?”一巴掌打死你!
云赞摇头:“得不到她,我永远不会满足。”
“关我屁事。”云执粗鲁地说。“你说你喜欢她,那皇位跟她哪个重要,你说说?”
云赞一下就愣了,当然是皇位重要。
他这表情不用说话也知道是什么意思,云执面露嘲讽:“你把皇位看得比她重要,身边又有无数美人相伴,却还来跟我抢人,云赞,你今天早上吃的是屎吗?你的脑花是不是在发苦?”( )
310.第二十三碗汤(八)
知道跟云执讲不通,云赞也没有继续废话,而是转身走了。
云执盯着云赞的背影沉思,为什么云赞给他一种早就认识侬侬的感觉?怎么可能,云执记得清清楚楚,陆侬在冷宫里住了这么多年,从来没有任何人进去过,云赞更不可能跟她认识。
那么云赞方才那些表情是怎么回事?这人从来最擅长伪装自己,绝不会情绪外露的这么厉害,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事让云赞连掩饰情绪都做不到?
他怎么也想不通,回到房间就跟陆侬说了,想让陆侬帮着参谋参谋。
别人不知道,陆侬难道也不知道么,她心知肚明云赞是怎么回事,只是她没想过,云赞竟然还会梦到前世发生的事,可那又有什么意义?她跟云赞,从一开始就是错误的相识。她欠他的全还了,现在的她只为云执存在。
云执也就是随口一说,纯粹是当八卦跟陆侬分享的,压根儿就没把云赞的话放在心上,当然也不可能去怀疑陆侬。他就是不信自己也不会不信陆侬,这么多年来陆侬对他怎么样他是清楚的,要说陆侬对他没有情意或是跟云赞暗中勾结,还不如让云执相信云赞暗恋的其实是他,之所以开口要陆侬只是嫉妒陆侬能得到自己的宠爱。
哦……这么一想有点恶心。云执露出作呕的搞怪表情,成功让陆侬笑出声来。
晚上云执磨着陆侬想约她明天早上爬山看日出,陆侬对此表示严词拒绝。首先,她想多睡一会儿,其次,太阳一大会把她晒伤,而且她并不想去看日出,至少目前不想。云执被残忍拒绝后,一开始还泪眼汪汪,后来也就死心了。
虽然还是有点小遗憾,听说西北山上的日出很漂亮啊,坐在山顶的话简直像是能捕捉到太阳的光辉,他是真的很想去看看。但这世间美景无数,如果不能跟侬侬分享的话,他一个人又有什么意义。
于是第二天早上,望着抱着被子睡得安静乖巧的陆侬,云执很想把她吵醒直接带到山顶再说,可是转念一想又算了,还是舍不得。她也就这么一个小爱好,既然爱睡就让她睡吧,从认识到现在也十几年了,云执还从没见过陆侬在午膳之前起床呢,只要给她机会,她一定睡到太阳落山再起来。
亲了亲陆侬的额头又悄悄吃了点嫩豆腐,云执果断起身走人,继续视察灾情,这蝗灾瘟疫时间拖的越长损失就越大,趁着侬侬睡觉,等她醒过来的时候赶回来一起吃晚膳顺便带她出去逛逛。听说今晚是花灯节,虽然灾情严重,但节日还是要过的。
他走之后,陆侬睁开了眼睛。但她没有起床,而是继续躺着,直到午膳后下人禀报说大皇子来了。
云赞当然不是来见云执的,他是醉翁之意不在酒,确定云执不在才来,这样的话没人能拦得住他。但让他出乎意料的是陆侬竟然答应见他。
云赞突然有点紧张,这种紧张是面对喜欢的女子时才有的,他也只有在告别处男之身的夜里才这么紧张过。
当他再一次看清楚陆侬的脸时,整个人都遭到了剧烈的撞击!就是这张脸!午夜梦回让他永远忘怀不掉的面孔!在他怀里诉说着对另外一个男人的爱,最后自刎的女人!是她!
陆侬平静地看着云赞,他对自己的执着是陆侬从来都没有想过的。活着的时候,云赞将她利用了个彻底,榨干了她身上最后一点价值,最后却又贪心的想要她的爱。他坐拥天下美人无数,却唯独对自己如此坚持,是因为她曾经倾心于他,最后却又爱上了别人,让他得不到吗?
是啊,得不到的总是好的,轻易到手的就不容易被珍惜,这个道理陆侬明白。
所以此刻云赞在她面前的不安慌张,对陆侬来说都十分讽刺。她问:“你要见我?”
“不错。”
“见我做什么?”
云赞也不知该说什么,告诉对方说你总是在我梦中出现?因为那些光怪陆离又荒诞的梦,所以我喜欢上了你,想要得到你?然而千言万语到最后都化作了一句话。“我要你。”
还是一如既往的霸道,正如前世。可是这一次没有恩情也没有男女之爱,他能用什么来要求她,束缚她?陆侬移开了视线,不再看云赞,淡漠地好像他就是一个陌生人。云赞就是不能容忍这种眼神,他坚定地认为陆侬不该这么看自己,她对自己的感情不应该是这样的!
可他再怎么否认和不肯相信,陆侬都无比冷淡:“你做的只是梦,并不是真的。”
“你知道我做了什么梦?”云赞大惊!
“知道如何,不知道又如何?”陆侬眼神冷漠,似乎对他没有丝毫情意。比起在梦中都为她的离开感到伤心欲绝的自己,云赞心中十分难过。他甚至想要抓过陆侬的肩膀质问她:为什么对我如此冷淡?为什么要用这样的眼神看着我?为什么?“你我无缘。”
“你空口一句无缘,便要我放弃?我梦中会见到你,难道还不能证明你我之间的缘分大过你与云执的吗?”云赞不肯放弃,他一定要得到陆侬,否则他的梦永远都不会有尽头。
陆侬说:“我言尽于此,你走吧。”
她的态度真是冷淡的令人无法置信,云赞在哪里不是众人追捧群星捧月,像这样的对待还是生平头一遭,当下也恼了,竟想要动粗:“跟我走!”
可是一出手并没能抓住陆侬,她的眼里多了一抹厌恶,虽然一闪即逝,但仍然被云赞捕捉到了。他原以为是陆侬性格冷淡,也可能是陆侬与他不熟所以不信他,可是现在来看,分明是她心中对他早有成见!当下冲动开口:“是不是云执在你面前说了我的坏话?”
陆侬不敢置信地看着他,几秒后道:“他不是你。”
简简单单四个字,就将云执和云赞的人品分了个高低。云赞心想自己可真是犯贱,被人如此轻视嫌弃,自己竟也还能继续纠缠,他什么时候变成这样的人了?
觉得被伤到了自尊心的云赞待不下去了,深深地望了陆侬一眼后,说了句我不会善罢甘休,离开。
陆侬望着他的背影,高深莫测,不知在想些什么。只觉得人生有时候真的很可笑,相爱的人寻找千年无果,前世的仇人今生却还要苦苦纠缠,到底是造化弄人,命运无法抗拒,只能接受。
而她的命运又会是什么呢?陆侬吸了口气,一个人的时候她总是会变得孤独而落寞。云执要做一个好皇帝,就注定不可能有太多时间陪伴她。
晚上云执回来,二话没说就要带陆侬出去看花灯,陆侬笑着答应了,于是两人什么人都没带就出了驿馆。虽然城外还在闹蝗灾,城里也出了几场瘟疫,但人只要活着,就永远都是向前看的。失去家人也好,爱人也好,最初的悲伤过去后,无论是谁都选择了坚强的继续活下去。
活着好啊,怎么活,都比死了好。
陆侬也这么觉得,她感受着云执强劲有力的心跳,感受着他大手握着自己的温度,还有他的呼吸与笑容,觉得怎么也看不够,要是能看上个一辈子就好了。
要是有朝一日她必须和他分开……陆侬简直不敢想象那个场面,也不知道那时候自己得有多么伤心。
云执买了一盏花灯,还跟卖花灯的老伯借了支毛笔,蘸了墨水递给陆侬,让她写上自己的心愿,然后学着其他年轻女子的样子放灯。
陆侬想了想,在花灯上写了几个小字,期间云执鬼头鬼脑地抻着脖子想来偷看,都被她敏锐的发现然后鄙视了一番。
等到花灯放完,他们牵手离去,然而很快就有黑衣人飞身将那盏花灯拾了起来,交给站在岸边阴影里的紫袍男人。
云赞将花灯展开,取出里头纸条,上面的小字娟秀而工整:岁岁有今日,年年有今朝。
看起来,她很喜欢云执,他们两人在一起很开心。她甚至想要每年都跟他在一起,写上这么一句小诗,然后牵着手游湖。即使是在这样险峻的环境里,他们也仍然能够如此快乐。
为什么?蝗灾没有解决,瘟疫还在蔓延,为什么他们还能这么快乐,一点也不担心不忧愁?云赞不能理解,他只是握紧了手心的小纸条,然后撕了个粉碎。
他过得不好,谁都别想好。云执想跟他抢人,也得看他有没有这个本事!想到这里,云赞露出阴冷的笑容,树荫下他的笑只有贴身的侍卫看见了,轻轻一抖,不敢多言,跪下等待指令。
心中却为那被大皇子盯上的人点了一排蜡。( )
311.第二十三碗汤(九)
浪漫的时间是很短暂的,云执每天都有很多事情要忙,百姓们生活在水深火热里,他迫切地需要一个方法来拯救受苦的人们。好在他的努力得到了回报,蝗灾治理初见端倪,至于瘟疫,他命人烧毁了病人所用过的一切东西,然后控制水源保持干净,并发放药物作为预防,总算是把病情控制了起来。
当初让太医们跟着还是有用处的,也许父皇也是这么想的,所以才让这些太医跟过来,不止能照顾到他跟云赞,同时也能保证病情的掌控与治疗。
这两件大事终于到了一个阶段,云执也就有时间跟陆侬继续耳鬓厮磨了。很多时候他都不想离开她,更别提是看不着她了,此刻云执无比期盼能够赶紧解决西北这边的烂摊子,等到回了宫,就跟父皇请求将陆侬娶为正妃,到时候他会给她找一个新的身份,绝对不会有人看出来。
一想到自己的未来都有陆侬的参与,云执就觉得很幸福呢!
但陆侬这几日却感觉到了不好。她早知自己活不了多久,但没有想到会这么快。原以为至少还能陪云执十年的,可是现在……她望着自己时而透明的手,十分惊慌,忙用袖子将手腕遮住,不敢再露出来。
不能被人发现,到时候被当成怪物还好说,主要是陆侬怕云执害怕,她想方设法瞒了他这么多年,如果有朝一日被他知晓自己是个早就死去的人……只是一抹孤魂,陆侬不知道自己该作何解释。
说我在人间找了你三千年,不肯投胎不肯离去,死后就徘徊在世间?还是跟他解释前世我并没有负你?
她想跟他说的只有一句话,我是爱你的。
她死后就在人间飘荡,那时候他已经死了很久了,她想,反正去投胎也找不着他了,万一下辈子他们遇不到呢?万一到时候自己忘了呢?
她不能。
她做不到。
于是她强行留在阳间,开始寻找他的踪迹。找啊找,找了好久好久,终于在最后找到了他,但陆侬自己也已是强弩之末,活不了多久了。她用自己的魂魄作为大家换来记忆的不褪,可是终有一日她也是会死的。
可陆侬真的没想过会这么快。她甚至都不知道要如何跟云执解释,我莫名其妙地出现在你的世界里,莫名其妙地跟你相爱,跟你在一起,如今我又要莫名其妙地离开你?
不告而别,陆侬做不到。她不能再让他伤心,不能再让他怀疑她对他的爱,事到如今,她只想在最后的日子里跟他好好在一起,到最后究竟要怎么样,究竟还剩下多少时间,陆侬不在乎了。
她曾经是不怕死的死士,也是视死如归的细作,可她现在怕了,她不想死,哪怕还能在人间多留一日她也心甘情愿,只要能跟云执在一起,她真的不想死。
可她没有办法停留,她的魂魄的确已经燃烧到了尽头。其实还能找到云执就是上苍厚爱她了,三千多年了啊,她一直在寻找,一直在走,从未停下,而这最后的几十年是她最快乐的时候。
陆侬每每为自己做好心理准备,下一秒就会在看到云执的时候崩塌。她悄悄把手藏起来,不让云执发觉到不对劲,然后在恢复之后伸出来。
慢慢地就不止是手了,陆侬身体的任何一个部位都开始突然消失,一开始是小时候马上复原,后来时间越来越长、越来越长……陆侬不得不以自己身体不适的理由和云执分开睡。她怕哪天夜里吓着云执,她不想他用看怪物的眼光看自己。
虽然她本身的确是个怪物。
为什么两人只能三天一次呢,因为她的身体阴气太重,交合的多了会对他有影响,所以每次做完陆侬总是会为云执煮补汤,说是补身体,其实不过是为了驱走他身上为数不多的阴气——即使这样的碰触对云执没有实质上的侵害,陆侬也放不下心,这也是为什么云执每次喝完补汤都会觉得浑身发烫的原因。
但陆侬也有不知道的事情,虽然在这三千年里她都在收集许多好东西,放到无意中找到的乾坤袋里,但都是为了云执在做准备。她想要给他一个美好未来,给他一片河山让他施展抱负,让他优秀到那个位子除了他没人能坐得了……这是陆侬的心愿。
最开始她是想要解释的,可后来她觉得,不解释也没有关系,因为这一世的云执过得很好,而自己的存在也是有意义的,云执文武双全,出类拔萃,世人皆知,这样的话,自己算不算也是赎了罪?
陆侬活了这么久,只有云执是她亏欠最多的人。
对于陆侬要求分开睡的要求,云执可谓是十八般武艺都用上了,然而直到最后也没有打消她的念头,对此云执委屈的表示没办法,只好听她的,毕竟他舍不得让陆侬生气。
只是分开后他相思入骨,每天都要跑到陆侬屋外听墙头啊,怎么舍得让他这样的美男子独守空闺呢?对此云执对陆侬表示严重的抗议。他在心底跟自己说,等到她病好了,一定要叫她知道自己的厉害!而且什么病那么严重竟然要分开睡还怕传染给他?
云执悻悻然,偷偷去问了给陆侬诊脉的太医,却得知陆侬根本没让他们诊脉,甚至让他们不要告诉他!
相比较而言太医们自然比较听云执的话,毕竟这位出色的都可以说是隐形太子了,这夫人再受宠爱,到底也要听二皇子的不是?所以陆侬一问,个个都竹筒倒豆子的滔滔不绝,没有丝毫停顿保留。
得知一切的云执非常生气,他想都没想就要去找陆侬质问,问她为何不肯乖乖看病,可是走到她的窗前又停下了脚步,这样肯定又要闹得不愉快,侬侬是不会跟他吵架的,所以到最后生气的只有自己一个人,他何必把自己气死?
但是不诊脉怎么能行,她每天喝的药都是在骗他的吧?虽然说了不生气,可是一想到这可能性,云执就仍然忍不住满心的愤怒,他做了好几个深呼吸,才让自己平静下来,正准备走过去敲门,突然鬼迷心窍般,扭头从窗户往里看。
陆侬背对着他坐在桌前,背影纤细窈窕,美丽无比。云执看着看着不觉就呆了,直到陆侬将手臂放到桌子上他才大吃一惊!
那袖子竟是空荡荡的!
幸好他一把捂住了嘴,没叫出声,否则被听到的话他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办。第一时间涌上心头的竟不是害怕而是担忧,云执担心陆侬是遇到了什么□□烦,所以不敢跟自己说!
他看着陆侬空荡荡的衣袖慢慢地又变得饱满,素手也凭空出现,然后就听到陆侬的叹息声,又听到她轻轻说了一句:“没多少时间了呵……”
云执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到现在住的房间的,只知道自己大脑一片浑浑噩噩,乱七八糟的想了一大堆,却都无法找到可信的理由来解释方才自己看到的一幕。他想起幼年时自己爱听的志怪故事,想到那些幻化成美人与书生春风一度的狐妖或是艳鬼,心里竟想着,侬侬她是妖还是鬼?
越这么想越发觉了平时没注意的细节。比如陆侬从来不在太阳下出现,比如陆侬永远撑着一把油纸伞,比如陆侬不爱吃东西,偶然吃一点也是被他逼的,比如陆侬总是浑身冰凉,比如十几年来冷宫的荒无人烟……
他早该想到的,如果冷宫总是无人前去,那么小厨房是哪里来的,小厨房里的食材是哪里来的?每次他到冷宫找她,都是两人约定好的时间,所以她总能做好一桌菜等他,可有几次他突然跑去,就从来没有在冷宫里找到她!都是她自己凭空出现!
难道、难道侬侬真的不是人?!
这也就能解释为何过去了十几年,当年美貌的怜嫔娘娘脸上都长了皱纹,而陆侬却没有丝毫变化了。她仍然是二八少女的模样,甚至身上的衣服都永远是那一袭白衫。
下雨的时候,她的裙摆永远都不会脏。
云执越想越心慌,他不怕陆侬要害他,可是他怕陆侬离开他!刚才她不是说了吗?没有多少时间了……这是什么意思?难道她要走了?不要他了?!
一想到这个,云执就忍不住冲动地站起来想要去质问陆侬,说好的生生世世在一起,为什么要食言?
如果她敢离开他,他、他就死给她看!
可是刚迈开脚步云执就犹豫了,小说话本里,那些被人类识破身份的精怪鬼魂都会在第一时间离开,不会留下只言片语,所以如果他去找侬侬的话,她是不是也会这样一句话不说就走?
不不不,还是不去好了,不能让她走,决不能!( )
312.第二十三碗汤(十)
不知是不是陆侬的错觉,总之这几日她觉得云执突然变得特别体贴。以前还总爱缠着她出去玩,但现在不了,昨天还喊着要带她出去放纸鸢呢,但是今天立马就改口了,说纸鸢没什么好玩的,日头又那么大,还不把他那一身皮肤给晒黑?
陆侬好不容易才忍住想说他本来也不够白的话。
但是这样也好,否则她还得想个理由来告诉他自己不能陪他去玩。
但凡是有阳光的地方,她都是不能出现的呵。和云执在一起十几年了,只有在阴天或是雨雪天,陆侬才敢走出去,然而即使这样她也习惯撑着伞。
刚做鬼那会儿,她什么都不懂,吃过不少亏。也曾经渴望阳光将手伸出去,然而换回的是剧痛和烧焦的味道。三千年了,她道行已深,能够化形,却仍旧不能出现在阳光下。
其实她很想念温暖的呀,但她自己选择了这条路,她不后悔。好在云执过得很好,想到云执能够轮回,能够好好活下去,陆侬觉得自己的一切都是有回报的。以后她死了,他大概会伤心个三年五载,然而他既然要做个好皇帝,就不会沉溺于儿女情长,他会慢慢地忘记她。
也许她在他心中仍然会有一席之地,那他终究会再喜欢上别的女子。
这样真好啊,这就是陆侬最大的希望了。她找了三千年,为的就是看看他现在过得好不好,就是想许他一片江山,一代盛世,一场不悔。
最初也曾经怨恨,害怕过,怕自己找不着他,怕自己找到他之后,发现他过得很好,有佳人相伴,那她要怎么办?
但后来,随着遍寻不得,陆侬才慢慢明白,她爱他已到如斯地步,能够看着他幸福而不加以打扰。她的确是很希望能和他相爱厮守一生,但如果他爱上了另外的女子,她也会衷心真诚的祝福。
然后看着他老死,轮回,直到自己消亡于天地之间。
现在还能在一起,她应该知足了。
可却又舍不得,真的舍不得啊。三千年她过得无比漫长,可和云执在一起的这十几年,却像是眨眼一般过得飞快,她怎么就那么贪心不足呢?
陆侬轻轻叹了口气,她感觉得到,自己是真的快不行了,没多久时间了,她就算是能活,又能活多久?她早就不该存在于这世间,苟延残喘三千年,如今心愿已了,心愿一了,便是她消亡之际。
从此世上再无陆侬,云执啊,你可会为我悲哀落泪?
不要哭,千万不要哭,你好好过下去,以后你无数次轮回我都看不着,也无法守护你了,谁来帮我照顾你呢?
她倚在床边静静地沉思,月光皎洁,洒在地面上,树影婆娑,清凉如水。陆侬打了个寒颤,她是真的不行了,从前她从来不会感到冷热,但现在她居然觉得很冷。
带着温度的衣衫轻轻披在她肩头,陆侬先是一惊,随即心下骇然,她竟连有人进来站在自己身后都未察觉!
好在来的是云执,他笑着从背后抱住她,脑袋搁在她肩膀上抗议:“赏月呢?赏月不叫上我啊,你是不是不爱我了?”
陆侬被他这么一说,悲伤的情绪冲淡几分,便强打起精神笑道,“怎么会呢,我只是睡不着,所以看看月亮。你呢,你怎么还不睡?”
“长夜漫漫无心睡眠,没有侬侬抱,我也睡不着,我也想赏花赏月赏侬侬。”云执把脸埋在陆侬的颈窝,不时地亲一亲舔一舔,调笑不已。
陆侬笑着握住他放在自己腰间的大手,“那好啊,过几日待你公事做完,我们去看日出好不好?”
“看日出?”
“对呀,你不是一直都很想带我去看吗?听说这里的日出很有名,站在山顶上看的话,好像近在眼前,一伸手就能触摸得到。我也很久没晒太阳了,我想跟你一起去。”陆侬的笑容有几分苍白,但却格外甜蜜。
云执眼眶一酸,他不是傻子,他知道陆侬身上有问题,可是他宁可当个傻子,那样的话,什么都不知道,多快乐。
他嗯了一声说:“好,等过几天我没事了,就带你去。”
“就我们两人。”陆侬说。
“好。”就我们两人。
要那么多人做什么呢?我们相爱,不需要多余的人来指点,也不需要他们来评判。
陆侬的情况是越来越糟了,最开始的时候只是一点点,但很快便如山倒。她其实早就该消失了,是她的执念和心愿支撑着她停留人间直到现在。而她找到了云执,和他相爱了,这一次他们之间没有国仇家恨,没有恩怨情仇,他们就只是单纯的相爱,其他的什么都没有。陆侬的心愿完成,魂魄便得到了解脱。
云执不想离开她一步,可他不想让陆侬得知自己的心情,所以每当陆侬想支开他的时候,他总是耍耍赖要个吻便走了,哪里像是之前死活都要缠着她。陆侬因为身体的缘故也没有注意到,云执每次抱着她的时候,眼睛里都有泪光。
一开始只是猜测,但云执命情报楼去查了,最初他是信任陆侬的,所以认为她真的是在冷宫住了这么多年的嫔妃,可是手下传来的消息却不是这样的。
冷宫废弃了三十年,自当今圣上登基之后,就没有住进去任何人!那里野草疯长,冷清寂静,哪里有什么小厨房,又哪里有一个叫陆侬的女子!
但云执都装作不知道,这样陆侬就不会担心。
五日后,陆侬再一次提出去看日出。
云执本来想再继续拖几天的,但是陆侬第二次提出来,他就知道是躲不过去了。
所以他屏退了所有人,自己驾着马车,用大氅把陆侬包的紧紧的,抱在怀里。这可是三伏天,但陆侬脸色苍白簌簌发抖。她很冷,云执就用自己的体温给她取暖。
两人在山上野营,云执抓了野兔野鸡还有一些蘑菇烤给陆侬吃,这一次她努力多吃了几口,云执没有像以前那样催着她多吃,而是目光柔和在她吃完后给她擦了擦嘴,然后抱着她坐在了山顶。
他们说了一夜的话,山风呼啸,可谁都不觉得冷。从山顶往下看,人影小的如同蚂蚁一般模糊不清,云层在霞光中逐渐渲染开来,东方露出了鱼肚白,同时身上也感受到了一股暖意。
“……侬侬,我们会生生世世在一起的吧?”云执低头亲吻陆侬的发心,轻声问。
陆侬笑了,她娇小的身子因此微微抖动:“生生世世太长,我只要一辈子就好。”
她不贪心的,她本逆天行事,离经叛道,所以她不敢奢求来生,她也不会拥有来生。
“如果人有下辈子的话,我还是要跟你在一起。”
“……我也想。”陆侬抓紧了云执的手,瞪大了眼睛望向云层中透出的道道金光。“太阳就要出来了。”
“真暖和。”她说。“我要走啦,以后,我不能照顾你了,云执,我祝你一生喜乐平安,永远快活。”
“你要去哪儿啊?”云执颤抖着声音问。“能带我一起去吗?”
陆侬笑了,她笑着笑着,眼角就有了泪。鬼是不会哭的,但她哭了,在这一刻她觉得自己好像又回到了三千年前,她不悔。
云执抱着空荡荡的大氅,嚎啕大哭。
他从来没有这样痛痛快快的哭过,前世没有,奈何桥边的三千年等待也没有,与陆侬重逢更是没有。可是眼泪即使流了出来,也没有多么解脱,反而无比沉重。
他们谁都不会拥有来生,他们都会在这一世彻底消失,只是,侬侬啊,我不想让你知道,其实我早就想起来了,我什么都知道,我什么都记得。
你以为前世我死后,便在人间轮回,生生世世都活着。那便让你这样以为吧,这样的话,你会比较好过一点啊。
我等了你好久好久你都不来,我以为你早投胎转世去了,可是我不肯走,我舍不得走,我走过了那座桥,就要把你忘记。
我怎么舍得呢。
舍不得,我就在那里等,等到有一天你出现,然后我想问你要一个答案,但我等了很久很久,你总是不来。我看着奈何桥主换了一人又一人,我看着无数鬼魂从桥上跳下去,看着那漆黑一片连光都是黑色的黄泉路,看着鲜红的彼岸花从桥头开到桥尾,看着有些人不甘心,有些人不肯放下,看着鬼魂们在忘川河里挣扎哭号。
他们都在等人,但他们和我一样,没有等到任何人。
听说孟婆那里有碗汤,想要放下去来世的鬼魂喝下去之后会忘记一切前尘往事,爱人不记得,仇人不记得,刻骨铭心不记得,肝肠寸断也不记得。
什么都不记得,干干净净,如同初生。
可我舍不得你呀。( )
313.第二十三碗汤(十一)
其实那是一个很久很久以前的故事,都老掉牙了。
没什么好讲的。
但陆侬总怕自己会忘记。
而这只是她的以为。她在世间漂泊了很多年,看到了很多人和事,目睹许多悲欢离合,爱恨别离,但她从来都没有忘记过去。
那会儿,她还活着呢。
她生前是一名死士,她是卫国国君卫云赞的死士,从小她就在卫云赞身边长大,为他挡刀,为他受伤,为他吃足了苦头。
但是陆侬从没有怨恨过卫云赞。因为她的命是卫云赞救的,是卫云赞给了她一口饭吃,给了她一口水喝,所以她感恩,她必须报恩。
她不知道自己的爹娘是谁,也不知道自己打哪儿来,又为何会被国君留在身边。后来陆侬想,也许老天从一开始就在提醒她,不要喜欢上国君,因为国君心里只有江山,没有她。
她把爱恋掩藏的很好,她表现的就像是一名忠心耿耿的死士。虽然他们谁都没说,但是陆侬知道国君对自己的心思,同时,国君也知道自己对她的心思。他们之间差的就是那层没捅破的窗户纸而已。可国君是什么身份,陆侬是什么身份?如今天下大乱,各地诸侯皆起,惟独卫国与晋国独大,也因此两国势如水火,在这关头,国君怎么可能沉溺于儿女情长?
陆侬想,也许等到国君一统天下后,他们就能在一起了吧,到那个时候,就算她只能做一名贴身侍卫或是死士,也没有关系。她的心因为爱慕慢慢地开出一朵花来,用崇拜与恩情将这朵花浇灌的含苞待放。
一次诸侯盛会,陆侬作为贴身侍卫随侍在国君身边,为了防止被人看出她的身份,陆侬做婢女打扮。她虽身份卑微,却生得一张倾国倾城面,杏眼桃腮,眼波流转间娇媚动人,声声如黄莺出谷。
她出现在宴会上,便夺得了无数人的目光。
但没有人的目光比晋国国金更加炽热。
他看她的眼神跟任何人都不一样。同为死士,她的同伴们与她指只是点头之交,他们甚至嫉妒于她能得到国君的信任。国君对她冷淡疏离,虽然暧昧,却总是让她无法亲近,而那些不知她深浅的男人,则眼露色|欲。惟独晋国国君,他目光温和友好,似是能看到她心里去。
很明显,他喜欢她,那样的眼神太熟悉了,每次想到国君的时候,陆侬就能透过铜镜或是水面看到自己的表情。陆侬不明白这是为什么,他们第一次见面,他就能喜欢上他?什么时候,国君也相信一见钟情了?
晋国曾经是诸侯国中最弱小的一个,但自从这位年轻的国君继位后,吞并小国重商赏农,一系列的改革变法让晋国迅速成为唯一能和卫国抗衡的诸侯国,人人谈之色变,皆因为这位国君洁身自好又难以亲近。
宴会后,陆侬听说晋国国君向国君讨要了自己,并以十座城池为代价。
她值得吗?
当天晚上,国君召见了陆侬。陆侬说不出心底是什么滋味,她不会天真的认为国君只是让她去做晋国国君的侍女,既然她被送给了他,那么自然便是晋国国君的女人了。有那么一瞬间,陆侬有些恍惚,国君真的喜欢自己吗?
国君让她假意顺从,然后与卫国里应外合,将晋国一并拿下。晋国一旦被吞并,其他诸侯国也就不会再抵抗,这天下自然而然就属于了卫云赞。
陆侬能说什么?拒绝?反抗?她忘记自己的身份了吗?
于是她去了。
可让陆侬惊讶的是,晋国国君没有轻视她也没有侮辱她,甚至没有在第一天就猴急的要了她。他竟然将她带回了晋国,然后不顾朝臣反对,封她为后,风光大娶!
新婚之夜,陆侬在他身下从少女成为了女人。
他对她,可真是好呀。言听计从,捧在了手心,怕她冷怕她热怕她不舒服怕她觉得闷,总是想方设法的逗她笑,世界上怎么会有这样的男子呢?一往情深,又温和如风。他总是问她爱他吗,但陆侬一次也没有回答过。
陆侬总认为晋云执对自己有企图,是想要用糖衣炮弹哄骗自己策反自己,可是他们都在一起过了一年了,他从来没有对她提过任何要求。
他唯一的心愿就是想让她笑一笑。
当国君的命令传来时,陆侬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做。她是卫国人,是卫国国君的死士,是卫国的细作,她的使命就是协助国君一统天下。可是为什么她会犹豫,会不安,会彷徨?
晋国国破那一日,陆侬在宫中找不到晋云执,她提起裙摆一路飞奔,终于在城墙上看到了他,他笑得很温柔,问她:侬侬,你爱过我吗?
陆侬摇头,她不知道。
晋云执突然笑了,那个笑容让陆侬知道,也许他一直对自己的行径了如指掌,她怎么可能在这样的男人手下做细作而不被发现?
这天下早晚都是要统一的,谁统一其实没有关系,早些统一,百姓们能早过上好日子。晋云执是这样说的,直到最后他也没有怪她,他只是用自己的国家打了个赌,卫国国君想要晋国民心,就不可能大开杀戒,他只是想知道陆侬心中到底有没有自己。
陆侬没有回答,她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晋云执说,我不甘心呀。
不甘心百般疼爱一腔深情,却得不到你一句回答。但是他没有多少时间了,宁为刀下鬼不做亡国奴,他是国君,必然不能和百姓一样臣服。
陆侬眼睁睁看着晋云执从城墙上落下。
城门大开,她看见了意气风发出现在自己眼前的卫云赞。他对她笑,还对她伸手,说,我来接你回去。
回去……回哪里去?陆侬有些恍惚。
为了收买民心,卫云赞没有侮辱晋云执尸身,并用诸侯大礼将他厚葬。从那天气陆侬回到了卫云赞身边,但是她每天什么都不做,就是想,我爱不爱他?我有没有爱过他?这一年的温柔呵护,不悔深情,我可曾有半分动心?
她看着卫云赞,才发现自己对他竟没有了丝毫悸动,她甚至在心底怨恨着他。
得到答案那一日,陆侬本来想要自杀去陪伴夫君的,但却被卫云赞阻止,然后他说他一直爱她,让她离开只是迫不得已。
陆侬却又哭又笑,她竟然怀孕了。
为了孩子,她努力的想要活下来,所以她根本不知道自己并不了解卫云赞。他既然喜欢她,又怎么能容忍她为别的男人生下孩子?
在卫云赞的默许下,陆侬腹中的孩子化作血水流出。虽然国君因此惩罚了那些妻妾,但陆侬知道一切出自他的授意。
卫云赞将她看得很紧,怕她寻短见,但两年后,陆侬终于找到了机会。她在那株曾经为自己夫君跳舞的桃树下自刎而死,死前求国君,若是对她有一丝情意,便将他们夫妻二人合葬。
陆侬死后,眼睁睁看着国君将自己的尸身送入陵园,葬在了卫国,而夫君葬在晋国,一南一北,是再也无法跨越的距离。
卫国有这样的传说,人死如灯灭,很快便会去轮回。夫君已死三年,早就去轮回了吧?她想起他问她可曾为他心动,可曾爱过她,他说只想要这一个答案。
于是陆侬不走了。
她决定留在这世上找他。等到找到他的转世,好好照顾他,把自己欠他的都还给他。她吃了很多苦,也被许多道士和尚对付过,甚至还被一个法力高深的僧人收在金铍里三百多年,日日受烈焰焚身寒冰刺骨之苦,但她仍然活了下来。
僧人道行高深,说她痴儿,为她念了三百年年往生咒超度于她,圆寂前也无法度化她。最后他放了她,并教她如何修炼,又再三告诫她切不可有伤人之心,否则只会化作厉鬼,不容于天地之间。
她找啊找,找啊找,历经三千年也没有找到。她只是想再见见他,看他过得好不好。
就算最后自己魂飞魄散,从此消亡,又有什么关系?
生生世世太长,我只要一世就好。
夫君,我为你心动,也真真切切爱着你,三千年来,至死不渝。
而奈何桥头,不肯饮下孟婆汤投胎转世的国君,则在那块青石前坐了三千多年,他几乎要与石头化为一体,他不想投胎,他只想在她死后等到她,问问她,到底动不动心?爱不爱他?
他只想要一个答案,哪怕最后的代价是魂飞魄散。
可她是人间飘荡辗转,寻他三千年;他在奈何桥头不动如山,等她三千年,终究是将彼此错过了三千年,最后偷得一世,也不过短短十几载,便从此分离,化作虚无。
她不知他没有来世,他不知她没有来世,他们都以为对方有来世,其实谁都没有。
万般皆空。( )
314.第二十四碗汤(一)
“……别哭了。”清欢无奈地拍了拍趴在自己怀里的墨泽,这小胖蛋哭个没完,讲个故事都抽抽噎噎的。
墨泽吸了吸鼻子,仰起小脑袋问:“主人我下次再也不要去当什么看客了啦!”
清欢宠爱的笑笑,揉了揉他的小脑袋瓜,正要说话,突然眉头微皱。墨泽发觉主人情绪不对,连忙问道:“怎么了主人?”
“有点不对劲。”清欢将墨泽放下,陷入沉思。她极少会感到这样强烈的波动,掐指一算,竟低呼道:“怎么回事……”
“主人?”
“我要出去一趟,期间若是有鬼魂前来,你让谢必安直接将其引入醴忘台。”说完便瞬间消失。
剩下个墨泽泪眼汪汪的望着她消失的地方,本来还想再继续撒撒娇说……
***********
清欢惊讶地望着眼前的一切。
已经很久没有什么能让她感到奇怪和讶异的了。如果她没有降临错的话,这里的确是黑豹肖温还有徐莹他们所在的末世。
可是……怎么会这样?
仍然是残垣断壁,仍然是满地丧尸,天空中盘旋着已经变异的鸟类,而不远处正被丧尸群围攻的人类竟然连招架之力都没有!
只消一眼,清欢就看出来人类体内的异能消失了。
怎么可能?她离开之前留下了可以培育食用的变形植物,那些变异的虫子的用处她虽然没说,但清欢相信以徐莹的能力一定是能发现并且重新利用的,无论如何,在黑豹肖温的领导下,末世终有一日会迎来新生。
可现在这是什么情况?时间分明没有错,她现在所在正是当时离开的六年后。短短六年时间,怎么丧尸没有丝毫减少,人类的体内反而没有了异能的存在?
不,不仅是人类,丧尸体内的异能也没有了。清欢随手抓住一只丧尸,面无表情地在它腐烂的脑袋里摸了一圈——没有晶核的存在,丧尸们的行动速度和常人无异,但放眼望去,没有进化丧尸。
不对呀,这个世界本身就在进化。为了迎合世界的进化,无论是丧尸还是人类,也会随同进化,但现在这什么情况?没有了晶核与异能,丧尸与人类就集体失去进化的权利,如果世界进化完成,人类会和丧尸一样从此被淘汰掉!就如同这个世界几亿年前所存在的恐龙一般,无法适应生存,那么就只能灭绝。
物竞天择,就是这个道理。
如果这是自然走向,清欢当然不会感到奇怪。但她记得很清楚,这个世界里的人类是可以完全进化成功的!他们会逐渐融入到进化完全的新世界里,开辟新生,这也是为什么当初她选择离开的原因——一切都不需要她了不是吗?
但是……已经失去进化资格的人类,与丧尸再如何厮杀,最后也会被世界淘汰掉。可离开的时候,清欢清清楚楚地看见了这个世界的未来。
把没了脑仁还不住挣扎的丧尸丢到一边,清欢没想过自己会在没有鬼魂出现的情况下回到曾经的某个世界,从她离开到现在过了六年,末世竟然发生了如此巨大的变化,她是真的觉得很有趣。
是谁让这个世界变化如此之大?竟然将人类进化的钥匙给夺走了。没有异能的人类怎么能抗拒世界与丧尸?不过是等死罢了。
黑豹肖温他们呢,还有徐莹麝鼠,以及a队z队的队员们,他们都是很强的异能者,他们人呢?清欢对黑豹肖温还是有信心的,只要这两个男人在,这个世界就不会失去秩序。可是看现在这样,他们难不成出事了?
进入某个世界就要遵循某个世界的法则,清欢不能像是在奈何桥上掐指去算,因为这个世界的变化是未知的,也是不在她掌控之中的。有的时候活着也需要冒险和尝试不是么?
她用食指摩挲着下巴,突然笑了。
因为她不属于人类,所以丧尸不会攻击她,但对于那群被围着的人就不一样了,只一会儿,原本有七八人的队伍就只剩了五个,其中几个被丧尸拖走,成为了美味盘中餐。
就在一个年轻大学生打扮的男生马上要被丧尸的血盆大口咬住的时候,清欢快步上前,单手掐住了丧尸的嘴,连同下巴,直接将已经烂掉的脖子给扭断了,脑袋扔到地上后,一脚踩下去,顿时发出清脆的啪!清欢再次看了看,果然没有晶核,脑浆也变成了腐烂的灰白,还带着腐臭的腥味。
她是爱干净的,这一下出手立马就后悔了,然后她很随意的弯腰在那男生身上擦了擦,甩甩手说:“在这干坐着干嘛,还不跑,难道要等死吗?跟我来。”
还没有从这天生神力的彪悍萝莉的战斗力中回神,立马就看到萝莉跑了,男生也急,下意识跟在了清欢身后,还不忘招呼身后的四个小伙伴:“大家跟我走!快!咱们逃出去!”
清欢挑了个丧尸最少的地方作为突围口,她不愿意再弄脏手,便用在某个世界得到的银丝作为武器,轻轻松松杀出一条血路,带着身后五人逃到了最近的一个加油站里。
加油站里有四五只穿着工作服的僵尸,清欢越来越觉得奇怪了,这些僵尸是哪里来的?六年前应该早就被清理的差不多了才对。
那五个人里有两个女孩,没什么能力只会尖叫,没被面貌狰狞丑陋的丧尸吓到,反而是被她们的无敌尖叫声吓得不轻。清欢揉揉太阳**,回头命令:“闭嘴。”
虽然她是十五六岁的萝莉外表,但眼神一冷,却是连黑豹肖温都不敢直视的。当下那俩女孩就不敢说话了。清欢将丧尸踢到一边,恰巧加油站里还有辆面包车,她检查了一下油箱跟设备,没什么大问题,可以开。
把钥匙拔下来塞到口袋里,她自顾自进到加油站的小超市,把能吃的东西搜刮了一番。唉,当初她“空间”里的东西全给徐莹了,这会儿什么也没有。虽然她不吃东西也死不了,但她嘴巴闲不住啊。
越进入这个世界就越是感到奇怪。这真的是她曾经来过的世界吗?为什么……让她有种陌生感?这些大学生看起来像是刚开始逃亡什么都不懂的样子,可她离开的时候末世分明都快要结束了!
为了套话,清欢拿了几瓶还没过保质期的矿泉水丢过去,然后问那个被她救了的男生:“你叫什么名字?”
她笑得很甜很美,即使是末世,人类的爱美之心也不会有丝毫改变。男生脸一红,讷讷道:“我、我叫曾鸣……你、你好。”
清欢也笑:“你好,我叫清欢。你们打哪儿来,要往哪儿去呀?”
曾鸣的脸涨得更红了:“我们是从学校里跑出来的,在那都藏了半个月了,听见广播里说女王陛下在各地建立了避难所,所以我们咬牙一想,冲过去看看,再在学校里待的话,我们就都得死了。”
女王?
什么时候冒出来个女王?清欢心中奇怪,继续柔声询问:“女王是谁呀?”
“你不知道吗?”曾鸣很惊讶清欢竟然不知道女王的存在。
清欢立刻甜蜜蜜的摇头,美眸中溢满好奇,曾鸣瞬间忘了刚才这个可爱的萝莉是如何徒手拗断丧尸脖子的。“女王是半年前突然出现的,我们也不知道她到底是谁,但是她很厉害,能力也很强大,而且追随她的人有很多超能力者!”
“追随她的人中,有叫黑豹或是肖温的么?”清欢问。“你听过卫徐莹这个名字么?”
“没有,这些人是谁啊?”
不对,真的有哪里不对。清欢收起笑容面色凝重,再怎么样,只短短六年时间就没有人知道黑豹和肖温了,这怎么可能?这两个男人,一个是极其优秀的佣兵,一个是冷静睿智的军官,更别提两人还都是进化完全的高级异能者,又分别合并了末世里两大基地,结果曾鸣却说从没听说过?
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
清欢越想越奇怪,如果不是她知道自己不会出错,真的要以为这是另外一个时间段的另外一个世界了。
是谁有那么大的本事,能够做出这么大的改变?是曾鸣口中的“女王”么?女王……什么时候冒出来个女王?
比起来更重要的是黑豹等人,他们在哪儿,安不安全?受没受伤?清欢决定还是先去找人比较好,等到确定这几人安全与否,再决定要怎么做。
跟曾鸣这些什么都不知道的人在一起是没用的,他们没什么信息可以让她顺藤摸瓜推理点什么出来,还是先找人。
希望他们都还活着,只要活着,她就能找到他们。
活着才有希望啊。( )
315.第二十四碗汤(二)
清欢是个行动力很强的人,她没有从曾鸣口中得到自己想要的答案,那么就只好自己去找。
所以她准备好了干粮矿泉水,就朝面包车走去,没有要搭理那五个人的打算。
可出乎意料的是,这五人却跟了上来,其中两个女生还在哭哭啼啼,清欢刚掏出钥匙,就转身问:“你们跟着我做什么?”
“你、你要去哪儿啊?能不能把我们也带上?”曾鸣面带希望。
清欢笑:“不好意思,我习惯一个人。”
“可是是你把我们带到这个加油站的!你得负责把我们送到避难所啊!”一个女生崩溃的喊。
看其他四人的表情,大概也是认同她的话的。因为见识过清欢的武力值,所以他们很自然的将清欢当成了救命稻草。
“加油站里有扳手之类的武器,有食物,有水,还有几辆车,甚至有汽油。是谁给了你们我救了你们就要给你们当妈的错觉?”清欢看了那个开口的女生一眼。“一声谢谢都没有也就算了,你是在怪我救了你吗?既然这样,我可以把你再送回去,来啊。”
女生躲进了他身边那个男生的怀抱,胆怯地望着清欢。
“那、那我们能跟着你吗?!”曾鸣激动又不安地问。“我保证不会打扰到你,我们只要跟在你的车后面就好了!”
清欢打开车门坐上驾驶位,说:“随便你们。”
说完一踩油门,扬长而去。曾鸣等人连忙又是加油又是找车钥匙收拾干粮,五个人手忙脚乱折腾了四五分钟,才赶紧顺着公路一路追过去。好在清欢开得不快,他们勉强还是可以跟上的。
一到车里,有了安全感,其中一个女生就开始抱怨了:“刚刚女孩怎么回事啊,她那面包车那么大,怎么就不能给我们了?她一个人开那么大的车,我们五个人却得挤一辆!”说着说着脾气就上来了。
另外一个女生也表示赞同:“就是,瞧她那嘚瑟样儿,有什么了不起的。真自私,连举手之劳都不愿意。”
三个男生都没有说话,开车的曾鸣在心底叹了口气,他跟这四个人都不怎么熟,要不是偶然遇见做个伴,他都不知道要怎么办呢。末世里人类的数量日渐稀少,要么是被丧尸吃了,要么是被感染了,能有一个同伴都是好的呀。
由于世界发生了变化,所以清欢不知道自己该往哪里去,车里的导航早就不管用了,倒是广播还能听一听。广播里老是提到“女王”还有几位“王夫”,这末世还没用结束就想建立皇权了,这所谓的女王到底是个什么来头?反正在清欢的记忆里,这个世界徐莹才是最优秀最出色的女性。
但偏偏这位女王不是徐莹。
晚上的时候清欢停了下来,因为她想吃泡面。找来一些枯枝生活,然后把铝锅架上,可惜的是因为天气炎热加油站里的鸡蛋都坏掉了,不然的话泡面里打个鸡蛋,叫她当神仙也不干啊!
清欢在“吃”上面是从来不会委屈自己的。一路上每经过一所城市,她都会进去“扫货”,把能吃能用的全部收入,等到以后见到老朋友的时候就不必为物资困扰了。她连男士内裤都准备了,简直贴心。
水开后,她放了好多食材下去,虽然没有新鲜青菜,但脱水蔬菜味道也是可以的。
这边传来的泡面香让后头轿车里的五个人心动极了,一个个咽着口水,死死地盯着清欢手中的饭盒。
他们就没有泡面了,而且也没有锅,重点是他们也没有打火机又不会生火……所以只能啃着压缩饼干喝点矿泉水,然后看着清欢优雅又迅速地吃着香喷喷的泡面。
从前他们只会嫌弃学校食堂的饭菜又贵又难吃,可是现在就算能吃到那么难吃的饭菜都是一种奢望啊!
越想越心酸,简直要哭了。
清欢吃完后就将火堆熄灭,以免引来什么不该出现的东西。她是不需要睡觉的,但很明显后头那五个人需要。不带着他们也没什么,但清欢不想因为自己而导致不必要的死亡。
在他们没做出让她反感的事情之前,她会酌情考虑一下保护他们安全。
回到面包车,把后座摊开成为简单的床,清欢打开广播躺了下去。大概过了半个小时,她突然听到一个很新颖的词汇:反叛者。
广播里说,抓到一名反叛者,就可以到就近的避难所去,一名反叛者可以换一箱面包和一箱矿泉水,并且能够得到王城子民的资格,住入安全堡垒的王城,成为女王最忠实的子民,从此被女王纳入麾下。
清欢对成为王城子民不感兴趣,她感兴趣的是那个叫做za的反叛组织。z,a,不会是z队跟a队的队员们吧?也许黑豹肖温徐莹都在?
想到这个可能性,清欢顿时高兴起来,然而这消息并没有什么用,因为她根本不知道这个反叛组织此刻身在何处,听广播里的意思,他们现在就是丧家之犬,早晚会被女王的政权所消灭。而女王已经派出了三名王夫带着手下进行围剿,誓要将此组织扼杀。
也就是说,他们不可能在避难所了,而现在没被女王掌控的地方不多,za的成员要么是在逃亡的路上,要么就是在某个不起眼的城市。
他们的异能不知道还在不在?清欢觉得有两种可能性,一是在,但那就表明女王的能力更加强大,否则她不可能解决掉这么优秀的两个小队。二是不在,那样的话,也许幸存的人并不多。广播里说了,半个月前抓到一名反叛组织成员,已经将其斩首,头颅悬挂示众,而身体则扔进了丧尸群。
最好不要是她的人,否则……清欢面无表情,她一定会让对方血债血偿!
第二天天刚亮,清欢就出发了。曾鸣等人比较怕死,有睡袋也不敢在外头睡,一是怕有丧尸突然出现,二也是怕自己会被抛弃。所以五个人是挤在一辆车里睡的,好在曾鸣警觉性比较强,及时发现清欢要出发,就赶紧跟了上去。
令人悲伤的是他们仍然撞上了一群丧尸。更令人悲伤的是清欢不受丧尸影响,而丧尸们却能够闻到后面轿车里的属于人类才有的鲜美的味道。它们伛偻着、蹒跚着,将车子围了个严严实实,连开都开不了。
曾鸣使劲儿踩着油门,见鬼的是竟然没有油了!他愤怒地质问:“昨天晚上不是让你们记得加油的吗?!”
其中一个男生害怕又不满:“凭什么叫我们加啊,你怎么不加!”
曾鸣简直想笑了,这样危险的处境下他竟然有种啼笑皆非的感觉。他昨天开了整整一天的车,晚上累得不行了才想休息一会儿,就那样他还没忘记提醒他们记得加油,结果现在他们却怪起他来了!
没有办法,既然跑不了,就只能安静如鸡等死了。
其实他们心里还有这么个奢望,万一丧尸们发现进不来车子也毁不掉车子,就会离开了呢?
现实告诉他们这是一个很浪漫的想法。丧尸没有理性,而且永远饥饿,所以它们永远不会停下,好不容易看到食物,就算吃不着,看看也是好的啊!
难道不是吗?
曾鸣觉得时间过去了很久很久,可一看表,也不过十五分钟。丧尸们恐怖的面孔把两个女生吓得只知道哭,然而她们声音越大丧尸越兴奋。最后曾鸣气急败坏地吼道:“别哭了!你们越哭只会让它们越想吃了我们!”就算是尸体丧尸也是要吃的,更何况还是新鲜活着的人呢!
被他这么一吼,女生们倒是不哭了,曾鸣咬咬牙说:“我们不是有武器吗,操家伙,干它丫挺的!趁这机会加油,说不定还能逃走!”
“你疯了!”一个男生瞪着他。“要去你去!我不去!下去的话我们就死定了!”
“就是!扳手锤子算他妈的什么武器?你别害我们!”另一个男生附议。
曾鸣被气得脑袋发晕,就在这时,趴在挡风玻璃上的丧尸突然被人一把抓了出去,曾鸣定睛一看,发现是清欢!他突然兴奋起来:“是清欢!清欢来救我们了!”
随即他就看见清欢的嘴型,好像是在叫他们赶紧开车。曾鸣赶紧大喊:“车子没有油了!”
曾鸣发誓,他真的看到了清欢额角下滑了三条斜线。他赶紧拎起油桶,对男生说道:“你跟我一起下去,掩护我!”
“凭什么是我?!”那男生吓坏了。曾鸣真他妈不想承认这几个窝囊废是他的同伴,一咬牙,拼了!自己抓起扳手打开车门跳下去。然后没用他说,车门就被砰的一声关上了!
寒心。但曾鸣还是迅速打开油箱,期间用扳手抡烂了俩丧尸脑袋。
如果不是清欢在帮忙扫清障碍,曾鸣想,自己恐怕早就死了。
然而令人真正心寒的一幕出现了,就在曾鸣拎着油桶想要打开驾驶座的门时,却发现其中一个男生坐在了上面!然后他们看了他一眼,借着清欢帮忙扫出的一条路,就这样开走了!( )
316.第二十四碗汤(三)
曾鸣的神情跟姿势都煞是可怜,他还保持着伸手想要叫住同伴们的动作,但是他心里比谁都清楚,他们是不会掉头的。
因为受到了太大震撼,他甚至没有注意到死亡马上就要向自己袭来!等到曾鸣反应过来的时候,手臂已经被一名丧尸抓住了,就在那满口烂牙马上要咬上他的时候,一只穿着鹿皮短靴的小脚踢了过来,然后清欢望着自己的鞋子心疼不已:“脏了……”她是不太喜欢跟人动手的,因为那样显得很low不说,最主要的是会弄脏衣服,尤其是揍丧尸的时候,这些家伙不知道疼也不怕疼,一个劲儿地往前冲,她舍不得这一身干净衣服啊!
而且就算鞋子上的脑浆混合物可以擦掉,味道也是在的。清欢不想去闻,那股酸爽她可以想象得到。
抓起曾鸣的衣领:“还愣着干什么,要当夹心饼干吗?逃啊!”是逃命逃傻了吗?被那样的人抛弃有什么值得伤心的,比这更残酷的事情他还没见识过,才会因为一点点令人伤心的对待就怨天尤人。
跟着清欢上了面包车,直到清欢发动车子,曾鸣依然没有缓过神来,他手中甚至还拎着油桶。过了好也会儿,他竟然把脸埋进膝盖呜呜的哭了起来!
清欢从后视镜里瞄了他一眼,表示很无奈。“你哭什么?”
结果她不问还好,这一问之下那厮哭得更厉害了!清欢从口袋里掏出一根棒棒糖递过去:“喏,给你。”
曾鸣愣了一下,看着面前那根棒棒糖,又看见美萝莉似笑非笑的脸,突然觉得自己真是怂到了家,人家小姑娘看起来比自己小那么多都没哭鼻子,他没死却还哼哼唧唧的,简直就是没种。也不知是哪里来的一股勇气,接过棒棒糖撕开包装纸塞进嘴里,把糖块嚼的咔嚓咔嚓响,仿佛是在泄愤。
大概过了五分钟,清欢才有功夫问他:“怎么,不伤心了?”
“不了。”曾鸣吸吸鼻子。“大难来头各自飞,这是人之常情,我不怪他们。”
清欢没想到还救了个圣父回来,她轻笑:“你这话说得倒是好听,可普通人也不会在紧要关头丢下同伴不管,哪怕那是个陌生人,也不会这么做。人类之所以不平凡,不就是因为他们在生死关头所爆发出的勇气和坚持么?那四个人是性格卑劣,别说什么人之常情,人类可比他们好多了。”
不管什么时候,清欢都只喜欢和真诚的人相处,可拥有真心的人实在是太少了,他们总是抱着各种各样的念头和目的,单纯坦率的心灵越来越少,如果不是因为还有这样的人在,清欢想,她早就对人类失去信心了。
曾鸣露出孩子气的表情:“那我不就是找个理由来说服一下自己吗,你就别挑我刺了呗。”说完,有点扭捏却很坦诚道,“谢谢你救了我,我真不知该怎么报答你。”
“我可不要你报答。”清欢看了他一眼,不知道曾鸣是哪里来的自信心,除了还有点良心之外,她真看不出这白斩鸡一样的家伙还有哪里不同常人。抡个扳手都累得气喘吁吁,跟丧尸碰上只有当诱饵的份,清欢觉得自己简直就是麻烦吸收器。想到第一次降临末世的时候直接遇上了黑豹,从此有人惯有人疼,只差饭来张口衣来伸手了,现在却完全调了个角色,她竟然也有当老妈子的一天……
想到这里就未免鄙视曾鸣一眼。
曾鸣莫名其妙地被瞪也不敢反抗,更不敢不满,只讨好地冲着清欢笑。他长得很普通,只能说是能看,五官平凡的大众脸,可他一笑起来……给清欢的感觉像是养了条萨摩。
嗯,除了那一丢丢的勇气跟真诚以外,清欢又挖掘到了曾鸣的第三个优点:笑起来让人心情很好。
反正这家伙对自己造不成什么麻烦,先养着好了,就当养了只宠物。
清欢这么想,顺势冲曾鸣笑了一下。这个笑容就是真心实意的了,曾鸣受宠若惊,傻乎乎挠着脑袋对清欢点头。清欢笑意更深,这副傻样更像狗了,但不像萨摩,比较像哈士奇。
传说中以“二”和“熊”闻名的拆迁办主任。
离开了丧尸群,中午的时候清欢带着曾鸣下车煮泡面吃,顺便还抓了些虫子用薯片罐子养起来。曾鸣瞧着那些花花绿绿奇形怪状的虫子都害怕,有变异的有没变异的,可她一个小女孩怎么、怎么口味那么重啊!
期间他曾真诚表示过自己愿意帮清欢处理,但是清欢将一条已经长得有手指头粗的毛毛虫丢到他身上后,曾鸣惨叫一声吓得浑身发抖晕了过去。清欢鄙视之,然后把毛毛虫收了起来。
这些虫子以后有用呢,反正这个世界已经被彻底扰乱了,既然出现了不该出现的人,那么她自然也能打打擦边球,也让曾鸣这乡巴佬见识见识什么叫做蛊术。
她很久没养虫子了,起先这种生物她也是不喜欢的,之前养的那只小胖虫却很是可爱,一直被清欢丢在空间没管它,现在拿出来一看,小胖虫已经变成了一条七彩虫,但仍是一如既往的胖,见到清欢还很是亲热,用胖嘟嘟的脑袋来拱清欢的手。
清欢点了点他芝麻大的眼睛,将它收了起来,小胖虫跟了她之后就不再是单纯的蛊王了,有它在,这些她还没来得及驯化的虫子就不会出什么乱。把小胖虫丢到虫子堆里,清欢一边烧水下面一边等吓晕过去的曾鸣醒来。
等到面好了,曾鸣不用人叫就醒了。他眼巴巴地盯着铝锅里煮的喷香的面,馋的险些舌头都吞进肚子里去。清欢捞了面条又给了他一包榨菜,他风卷残云连汤带面全喝光吃光后才抹抹嘴巴对清欢说了声谢谢,看那表情,就差跪下来抱着清欢大腿唱征服了。
因为一直在高速上,所以每到一个收费站清欢都会进去搜刮点东西,吃的啊用的啊汽油啊之类的,反正能用的她全装空间里去了。曾鸣也在她的威逼之下颤巍巍的抡着扳手打丧尸,一开始还直哆嗦,后来都麻木了,权当打游戏了,大学的时候他就爱玩生活危机,了不起就是3d感强了点味道大了点,嗯,能忍住,
主要是身边有个人形兵器在,所以不怕了。
开了五个小时的车,经过仨休息站,但清欢看过了,没有人进来过的痕迹。难道那四人走的不是这条路?怎么可能,这只有一条路好吧。
她随口一提,曾鸣就说:“他们不敢进来。”
清欢了然。忘了那四人的胆子加在一起有没有一厘米了,他们被丧尸吓死了,根本不敢进没有活人后看起来阴森森的休息站,所以干脆不进来继续朝前开,反正车里有水有食物不怕饿着渴着。
然而清欢很想问一句,你们不怕没有油吗?要知道油箱当时曾鸣提着呢,他们二话不说丢下曾鸣就跑,路过休息站也不进来加油,没油的话看谁去救他们?
这次她可不当妈了。
果然,大概又开了一个小时,远远的就看见一堆丧尸围成了一圈,里头还有一抹鲜红色,可不就是那辆骚里骚气的红轿车嘛!
清欢问曾鸣:“救吗?”
曾鸣眼巴巴看着她:“可以吗?”
“当然可以。”清欢笑眯眯地说。“你的朋友你自己去救,跟我没关系。下车?”她作势要打开车门。
曾鸣:“……”拜托你阻止我好吗?
清欢淡淡地说:“少假惺惺的,做好人我也不会给你发好人卡。”都什么时候了还端着呢,也不看看那是值得去救的人吗,他们能丢下他放弃他一次,自然也能放弃第二次第三次……“看不出你还是个以怨报德的好人。”
曾鸣被损的面红耳赤,讷讷道:“那、那就不救了……反正他们也不稀罕我救。”其实曾鸣还是感到寒心,如果不是有清欢在,如果不是遇到了清欢,那个时候他真的就活不下来了,要么被感染,要么变成食物,而这两种情况曾鸣都不喜欢。
虽然他跟他们四个不熟,虽然他们四个是好朋友,但他这一路上帮了他们多大的忙?真可以说是恩人,但他们是怎么对他的?
“不救他们是因为不值得,但也不害他们,看他们本事吧,运气好的说不定还能活下来呢。”清欢加大了油门,擦身而过的时候将几只丧尸撞飞了。
恰好露出的空隙被里头的人看到,曾鸣从车窗往外看的时候,就看见他们在挥手还张大嘴巴在尖叫,似乎是在咒骂他跟清欢为什么见死不救。
曾鸣把车窗关上了。
如果当时他们肯有一个人下来掩护他的话,如果他们肯等他一下的话,那么就不会面临今天这样没有油被困在车里的场景,也不会被清欢无视。( )
317.第二十四碗汤(四)
一路向北,因为某些元素的变化导致清欢只能按照自己模糊的记忆开车,导航不管用,而曾鸣则是一问三不知,但好在她的感觉是对的,经历三天的车程,他们终于到达了清欢记忆中属于肖温的基地。
可是……
清欢关上车门,远远地看着似乎和六年前没什么变化的基地,城墙上的裂纹还在,城门也没有变,只是城楼上写着几个大字,叫做避难所。
城外缠绕着种种变异植物,看样子当年徐莹的确是注意到了这一点,用这些杀伤力极强的植物作为守护武器的话,的确是比用人来看守强多了。而且植物还可以隔离丧尸,散发出的味道甚至能够掩住城里新鲜的活人味。
也因此城外围绕的丧尸并不多。
曾鸣跟着从车里下来,就看见清欢站在原地像是在想什么。他原以为他们是要进城的,可现在这是什么情况?小心翼翼地靠近清欢,提醒道:“咱们不进去吗?”他都看到守城的人朝这边看了。
清欢摇头:“不进去了。”
曾鸣一头雾水的看着她:“那咱们开了这么久的车到这来是为了什么呀?”
“我有事情要做,接下来的路不适合带你,你可以进城去,现在不是已经有平民的存在了么?”
“啊?我、我一个人去?”
清欢似笑非笑地看他:“咱俩非亲非故,我一路供你吃住救你性命还把你送到安全地带,你不感谢我就算了,还想让我继续保护你?”
“不是,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想说……要不、要不你把我带上吧!说不准我还能给你帮上什么忙呢?”曾鸣嘿嘿傻笑。
“得了吧,你吃的比我多又不能打架,遇到丧尸还需要我救你。”反之她一个人上路的话丧尸根本就不会找她的麻烦好么。“这个给你。”
清欢转身打开了后备箱,从里头搬出了一个纸箱交到曾鸣手上。“抱紧点儿,里头都是食物,这样的话你就不会被嘲笑是吃白饭的了。记得好好训练,别再这么弱了,下次丧尸要啃你的脑袋,可没有我来救你。”
说完,她也是洒脱,赶在守城人员到来之前上了车,对曾鸣笑了笑,比了个剪刀手,发动汽车离去。
其实曾鸣也知道,他跟清欢不过是萍水相逢。在末世里,人与人之间只剩下了掠夺与争斗,她却好心的救了他,还把他送到避难所。这样的恩情他该怎么报答?甚至她还给自己留了一箱食物,这样的话不愁自己不被接纳。
但是……曾鸣眼圈儿有点红了,他是真心舍不得她啊,怎么说两人都算是生死之交了,怎么清欢说走就走一点都不留恋呢?
清欢没想那么多,曾鸣的确挺有意思,而且知恩图报,但她并不觉得带着曾鸣是个明智的选择。她有很多事情要做,肖温的基地变成了避难所,现在她要去黑豹的基地看看,如果那里也是一样的话,她就准备去合并后的新基地——也就是广播里所说的,女王居住的“王城”了。
而这个世界还没有异变完毕,有些地方经常会冒出一个城市,然后又很快消失不见。很明显,这并非世界在进化,而是世界在融合。这个世界,是在和另外一个于同一时间内迎接末世到来的世界同化中!
那样也就能够解释所谓的“女王”的存在,同时也能解释为何在奈何桥的时候她会感受到那么大的波动,人类再如何逆天也不可能有这样的效果,所以必然是世界与世界之间发生了碰撞或是融合。
这种融合到底是顺理成章的还是不被接受的,清欢想,还是需要再观察一下。
每当看到有城市出现,清欢就会在第一时间进去搜刮物资,吃的也好穿的也好反正只要是有用的她全装了起来,要不是房子不能带走她也想一并塞到空间里呢,反正那里地儿大,塞几个世界都不成问题。
平时她就听听广播,听广播里对女王的歌功颂德还有对反叛者的义愤填膺,每当有反叛者被杀戮,广播里的声音就会变得格外激动和兴奋,好像这是什么值得普天同庆的事情一样。
如果这些反叛者真的是她的朋友的话……清欢想,那么她是真的会非常非常非常不高兴。
因为总是有奇怪的城市出现或是消失,所以清欢的方向感受到了巨大的挑战。有的时候开着开着前头就没路了,还有的时候明明是在公路上,一眨眼的功夫就身处城中。
第五天的中午,她经过一个小镇,小镇外头有几只丧尸在游荡,见了清欢漠不关心,权当她不存在。清欢开着车进入小镇,先是把车子停在一户人家,然后开始在镇上搜刮物资。
她现在是到哪儿哪儿光,因为这些城市一旦消失就不会再出现,它们消失或是出现的原因就是因为世界还不够稳定,然而经过动荡后,就不会再出现这样的问题。也就是说,那里头的东西她要是不拿,也不会有别人来拿了。
但是隔得老远清欢就听到了枪声!她立刻朝枪声来源处跑去,长长的黑色卷发在她背上起伏。因为没什么麻烦,她没把头发扎起来,甚至还穿着短裙,看起来无害极了。
因为不知道是什么情况,清欢没有冲动地走出去,而是在拐角处停了下来,探出脑袋向不远处看去。
那是在一家超市门口,地上有个五花大绑的女人,女人旁边则有个男人,男人被子弹射穿了小腿,单膝跪在地上,却咬着牙一句软话不说。
为首的是一个穿着蓝色军装的男人,他身材英挺,面貌也十分英俊,此刻他正冷漠地用枪指着地上男人的另外一条腿,冷冰冰地问:“我再问最后一次,剩下的人在哪?”
男人猛地抬起头,眼睛里散发出仇恨与倔强的光,他冷笑一声:“有种就他妈打死我,到时候我等着看你们的下场!”
“还敢嘴硬!”一个同样穿着军装的女人厉声喝斥,举起了手里的枪,对准的却是男人的脑门。
军装男人出声阻止:“你眼里还有没有我的存在?”
女人立刻恭敬垂首:“是属下逾矩了。”
“不说的话,你的这条腿就也保不住了。”军装男人露出一个阴冷的笑容,又缓缓把目光投向被绑起来的女人。“我慕名很久,手下这帮子兄弟也很久没尝过女人味儿了,你妻子颇负盛名,身手也不错,想来可以适应军妓这个职业。放心吧,到时候我会让你看着的,当然,在那之前我会先挑断她的手脚筋,让她连寻死都不能够。而你给我记住,这都是你不肯说出其他反叛者下落的代价!”
说着就要扣动扳机,可就在这时却突然听到女人的说话声:“是吗?也许在那之前你该考虑一下自己还能不能活着走出这个镇。”
“谁?!”
军装男人一回头,目光便不由为之一怔,原因无他——清欢刷脸刷习惯了。她脸上带着笑一步一步走近,长发被风吹起,可熟悉她的人应该能看出来,她虽然在笑,却是一点都不开心啊。
“清欢?!”
“嗨,好久不见。”清欢随意对麝鼠和卫徐莹摆摆手,走到了他们面前眯着眼去看军装男人。“你刚才说什么我没听清楚,你再说一遍?”
“我说——”男人才吐出两个字,脖子就被清欢一把掐住。她笑着,柔声道:“快呀,我让你再说一遍呢。”
也不知她是哪里来的手劲儿,那么高大的一个男人,战神一般的存在,在她手里却和被掐住脖子的鸭子没什么区别。有反应快的人瞄准清欢,下一秒枪却不知怎么的被抢走,手里空空如也。
他们尖叫起来,只因为不知何时爬到他们身上的虫子,这些虫子长得很奇怪,但它们爬在身上,就让他们四肢麻痹动弹不得。
在把男人掐死之前,清欢把他摔在了地上,蹲下去给卫徐莹解绑,顺便问她:“你们怎么会在这儿?”
同时徐莹也吻:“你怎么会在这儿?”
两人问了一模一样的话,清欢耸耸肩,“那就待会儿再说吧。”
徐莹一得自由就去看麝鼠的伤势,麝鼠的左腿肌腱已经被子弹射穿了,这条腿肯定是不能再用了。她忍住眼泪,心里却充满恨意。
“干什么去呀?”清欢一把捞住徐莹手臂。
“我要杀了他!”
“不是不让你杀,待会儿吧。”
徐莹咬着牙,却仍然听了清欢的话。清欢走到麝鼠身边对他笑笑,麝鼠也对她笑,这个男人最大的爱好就是苦中作乐。“我们想死你了,还以为你再也不会回来了。”
“本来的确是这么打算的,可谁知道你们竟然这么笨,到手的世界都被人给抢走了。”清欢无奈地说,一副我也不愿意回来的样子,把麝鼠给逗笑了。
她用手拂过他受伤的腿,下一秒,麝鼠的腿完好如初。( )
318.第二十四碗汤(五)
就算是女王,也绝对做不到在瞬间让一个人的伤复原!更何况那颗子弹打在什么部位男人心里有数,就算麝鼠不死,以后也肯定是废了,而一个失去行动能力的男人,就算再可怕又有什么好忌惮的?最重要的是麝鼠是反叛者的领袖,最擅长的就是隐藏行踪。这一次好不容易抓到他,原以为能立个大功让女王对自己刮目相看,男人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半途中会杀出这么个程咬金来!
大概这就是天意吧,清欢想。她并没有很刻意地去寻找,完全是巧合才遇上的。要知道刚才在镇外,她嫌弃这个镇子太小险些就没进来呢。
是个十人小队,但火力非常强,看他们身边的武器就知道了。麝鼠腿一好就恢复了精神,前一秒他还以为自己废了,下一秒就完好如初,这一天一地的落差感太强,好在他早知道清欢身上有多少奇怪的地方,所以也没太过惊讶。
跟徐莹在一起也这么多年了,她天天念叨着清欢妹子这样好那样好,麝鼠表示虽然自己是跟清欢相处时间最少的人,但是他早就已经被洗脑了。
身边就那么几个伙伴,黑豹也好肖温也好队员们也好,天天跟他怀念清欢,他早已加入骨灰级粉丝俱乐部终身vip会员。
“怎么就你们俩呀,其他人呢?”
“外面太危险了,物资不足,我们只好出来找食物。”徐莹解释,有清欢在,麝鼠的腿又好了,她也就不像之前那么激动了。
清欢点点头,“他们是什么人?”指了指地上的十个人。
“女王的走狗。”麝鼠痞痞一笑,对军装男人努努嘴说,“这位还是女王的后宫一员。”
“哦……四名王夫之一?”
“你知道?”
“我听了广播,广播里说王夫们出动了三名前去剿灭反叛者,就是你们咯。”
虽然很不想承认,但目前反叛者的确就是他们的代名词。“……是。”
清欢很想问一下他们是怎么从世界的拯救者变成人人喊打喊杀的反叛者的,但仔细想了下还是给这俩人留点面子,“这几个人怎么办?”
“杀了。”麝鼠当机立断地说。“他们活着,我们就不能活。”
清欢点头:“那你们动手吧。”
麝鼠弯腰拿起了枪,清欢转身不看。
可能军装男人自己也没想到,他自视甚高,得知小镇里有反叛者的存在后私自嗲了自己的小队前来剿灭,本来是想立功,最后却把自己的命都赔在了里面。他愤恨又不甘地瞪着麝鼠,似乎还不服气。麝鼠却没有心思跟他废话,他们本来就是两个世界的人,总要有一方死绝了,另外一方才能活下来。
而反叛者从来都是最被动的。被动逃亡,被动被追杀,甚至被动反抗……一切发生的太突然,等到他们意识到处境的时候,身边已经不剩多少人了。
解决掉了这支小队,麝鼠徐莹带着清欢在小镇里七拐八绕,最后停在一座水塔的地下室门口。
“我们只剩下几个人了,所以……”徐莹深吸一口气,对清欢露出一个很勉强的笑容,“别被吓到啊。”
清欢推开门,地下室里阴暗潮湿,原本或坐或躺的几个人迅速站了起来,在看清楚门口的是清欢以后,都露出了不敢相信的眼神。
清欢举起手打招呼:“嗨。”
原来徐莹口中的“只剩下几个人”,是真的只剩下“几个人”。仔细数数,加上麝鼠跟徐莹加起来一共有六个,分别是a队的刘畅,z队的于航,肖锋还有肖茵。
“老大……”于航哇的一声哭起来。“你怎么现在才回来啊!就剩我们几个人了,其他人都死了啊!雯子跟莉莉被他们活生生喂了丧尸啊——”他那么高的个子,哭起来却特别孩子气,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抹着。
清欢走过去摸了摸他的头,才发现他们都瘦的可怕。身上的衣服也都脏兮兮的,不知多久没打理过自己了,也看得出来他们的逃亡生活并不舒心。清欢看了一圈,问:“豹哥跟肖温呢?他们在哪儿?”
“要不是他们俩,我们是逃不掉的。”肖茵也哭了,但她比较冷静,吸了吸鼻子组织起了语言。“我们也不知道他们俩现在怎么样了。我们逃走的时候,只瞧见肖老首长被杀了……”
她的声音逐渐颤抖,似乎看见了清欢让他们都看见了曙光,同时也放下了悬着的心,忍不住痛哭失声。
就连麝鼠的眼睛都红了。
“你走之后,我们过了四年很好的生活。一切都上了轨道,丧尸越来越少,人类逐渐繁衍生息,一切都朝好的方向发展而去。可是……有一天突然出现了一个女人,她身边带着四个男人,是来找豹哥跟肖温谈事情的。他们具体谈的什么我不清楚,事后麝鼠才告诉我,那个女人自称是异世女王,希望我们能和她合作让两个世界进行融合,因为她的世界已经濒临灭绝了。”徐莹慢慢地说,她看起来和清欢离开之前有很大不一样,那个时候她尚且天真,现在的她眼中满是沧桑。“豹哥跟肖温没有同意,因为他们没法轻易相信这个女人的话。可是他们才刚刚质疑过,当天夜里就变了!”
“不知道为什么,许多人凭空消失了,然后出现了一些我们根本就不认识的人!甚至戒备森严的基地里出现了丧尸!可奇怪的是这些丧尸没有晶核也不能进化,然后我们就发现我们的异能也在随之消失!除了豹哥跟肖温之外,其他人的异能都在慢慢地变弱,到了现在,我们已经彻底失去了异能。”
“那天晚上,那个自称女王的女人又一次出现了,她特别强大,竟然连豹哥跟肖温联手都不是她的对手。后来,豹哥跟肖温让我们先逃,肖老首长趁我们不注意的时候偷偷下了车,说是要给我们殿后,我们在车上,看到他被……”徐莹捂住脸,说不下去了。
“我来继续说吧。”麝鼠沉声道。“我们很艰险的逃出了基地,出来后却发现这个世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丧尸越来越多,但却和我们印象中的丧尸完全不一样!它们不能进化也没有晶核,而在这个世界上逐渐出现了新的人类,他们对时间的认知也不一样,有些人说他们的世界已经灭亡,有些人说丧尸潮刚刚爆发,我们也不知道该相信谁。”
“因为这一切都太奇怪了,所以我们根本不敢和不认识的人接触。后来就听到人说我们被冠以了反叛者的名义,女王想要吞并我们的世界,对于我们世界里的人类,没有异能的,男人充作奴隶,女人被关入监狱,她们……被作为生育工具强制产子,莉莉跟雯子被抓住后立刻就自杀了,我们当时就在一边看着,可是我们不能去救她们……”说到这里,被迫放弃队友的麝鼠红了眼眶,太阳**上青筋暴起。“慢慢地,整个世界就都变了样。女王极其忌惮异能者,所以一直在追杀我们,我们逃亡了快两年,只剩下了六个人。”
“你的意思是说,现在所存在的人类,并不是这个世界的人类?”
“嗯。”肖锋点头。“他们都是被女王所带来的子民,除了反叛者和这个世界本来的人们,女王的子民是不知道他们存在于另外一个世界的,这也是为什么女王要把我们世界的人类圈禁起来,不容许我们逃走的原因之一。”
“那豹哥跟肖温……”
“他们应该还活着吧。”于航喃喃地说。“当时逃走的只有我们十二个人,其他人全被困在王城,曾经听追杀我们的人说,异能者对女王和其王夫来说是很好的食物,我们的异能能够让他们变得更加强大。”他摸了摸自己的手,有些留恋,也有些怀念。“我们的异能是在逃亡途中逐渐消失的,他们像是水蛭一样,可以通过异能来感知我们,现在我们轻易不敢出去了,这个世界,也早已不再是我们的世界。”
清欢静静地听着,舒了口气,她想起曾经最爱斗嘴的刘雯跟周莉两人,想起a队曾经被她揍得鼻青脸肿的舒忍,王小豪,钱悦,白浩坤,想起那个很可爱的肖老爷子……有几分伤感。但很快的,她问道:“听你们话里的意思,是女王的世界来势汹汹,与其说是融合,倒更像是把你们的世界吞并了,对吗?”
众人一起点头,其中肖茵道:“如果不是老大当初教我们的道术还有用,我们怕是早就被抓住了。”
清欢却在想,那个女王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存在?为什么能在世界崩坏之前出现在黑豹跟肖温面前?然后又以极快的速度把世界融合?她到底是什么?( )
319.第二十四碗汤(六)
但不管怎么样,清欢把思绪拉回来之后,认为这群人集体需要洗澡——实在是太臭了,地下室本来就又黑又潮,他们在这待了看样子有一阵,那估计是没条件洗澡的。
所以她二话没说就把他们揪出去,找了一户看起来挺干净的人家,一一赶去洗澡,不把身上的皮搓下来一层绝对不许出来。
什么沐浴露啊香薰啊精油啊……反正一切能用上的清欢全给他们用上了,还很贴心的准备好了干净衣服,她觉得自己搜刮物资的举措真是太明智了,不然这些人只能裹窗帘。
然后他们换下的脏衣服就都被清欢拿去烧了个干干净净,太臭太脏,人味儿也重,万一把丧尸招来就不好了。
清欢搬了个凳子坐在草坪上,有她在的地方就是绝对安全的,在她的有意约束下,丧尸绝对不会过来,所以她就坐在那玩虫子,小胖虫貌似挺喜欢这个异变的世界的,每次一被放出来就格外兴奋。
两个浴室六个人洗,一个个都是脏鬼,不知得洗多长时间,清欢在草坪上坐够了,就把小胖虫收了起来去做饭。她的厨艺在飞速增长中,等到徐莹等人洗完澡出来,桌子上已经摆满了热气腾腾的食物。
真的是很久很久没有再吃到正常食物了,如果不是饿的没法,麝鼠跟徐莹也不会冒着暴露的危险外出寻找食物,明知道有小队在镇上找他们,然而不出去饿死,出去却有希望找到吃的,任谁都会选择第二种吧?
只是他俩运气不佳被撞到了,幸好清欢及时出现,否则别说吃了,命都保不住。
清欢始终围观这群饿死鬼进食,他们一个个都太瘦了,短时间内也没法离开小镇,之前还能勉强撑住活着已经是激发了潜能,现在清欢回来,有了精神支柱,他们的身体就撑不住了,至少得休养一段时间才行。
好在清欢有足够的食物和药材,再加上稍微做点手脚——反正这个世界本身也在崩坏中不是么?既然因为某些人导致了世界融合,在世界没有稳定下来之前,她偶尔做些事,也是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
和其他人不一样,麝鼠等人之所以一直能逃这么久,除了清欢教导的道术之外,他们六人中只有徐莹的异能还存在,只是已经十分微弱,随着逃亡的使用越来越少,现在已经消失的差不多了。
很明显,女王的世界在将这个世界吞并的同时,很多事情都在朝她的世界所转化。比如女王的世界里,丧尸没有晶核,人类没有异能……现在还存在的丧尸和人类就是如此,他们之中有些人并不属于女王的世界,但因为受到了巨大的影响,潜移默化中也就被逐渐同化了。
而之所以徐莹的异能能够支撑那么长时间,完全是因为清欢的缘故。是清欢让她觉醒了异能并且将本身所拥有的异能更加强化,但这异能毕竟不是清欢给予的,所以当清欢离开这个世界后,当这个世界受到影响后,徐莹的异能也就自然而然的消退了。
一共剩下六个人,徐莹的空间被女王夺走,于是清欢重新赋予了她崭新的空间与治愈系异能,剩下的五个男人则分别拥有了金木水火土五项异能,他们中有的人本身并非此系,然而现在也不重要了,因为他们本身的异能不被这个新世界所接受。如果想要变强,一切都要从头开始。
清欢是这样说的,好好训练,等到了他们巅峰时期的水平,就杀去王城,把黑豹跟肖温救出来,还要把女王跟她的王夫们好好揍一顿!众人信心大增,重新拥有了异能对他们来说无异于是巨大的希望,本来他们就很崇拜清欢,现在更是把她当成神一样的存在了。
普通人能够抗拒世界异变,并且在禁锢下让他们觉醒新的异能吗?肯定是不可能的。如果他们还想要个光明正大的走在阳光下,那就必须勤奋训练。还有那些被当做奴隶和生育机器的人们,都等待着他们前去解救。
麝鼠等人本来就是绝佳的异能者,经过两年的逃亡,他们虽然失去了异能,但身手和反应却更加强大和灵敏,佐以清欢赋予的新异能,可以说是一日千里的在进步。每天训练虽然很辛苦,但训练完毕有热水澡洗,有色香味俱全的饭菜可以吃,还有战友陪伴,有希望,还有什么比这个更让他们对生命和未来充满斗志的吗?
他们现在就等着成为最强大的一支队伍,然后去把女王的脑袋拧下来当球踢!也让她感受一下,被关进监狱禁锢起来强制配种当生育机器是种什么感觉!
让她死了都是便宜她了!
世界上怎么能有这么残酷的人?她也是女人,却能对同为女人的异世之人做出那么可怕的事情,真想看看她的心到底是黑的还是红的!
为了让徐莹麝鼠等人身体早日好起来,清欢不得不重新回到当师父收徒弟的那几十年,每天辛辛苦苦给他们熬药浴,还要食补,训练的时候偶尔再指点一二……真是把她累得不行。
但与此同时她也得知了更多关于这个新世界的事情。比如说当年她离开之后,徐莹发现了几种可以作为异能者食物的新型变异植物,还成功培育了一批危险的植物作为天然屏障,更令人高兴的是,逃亡前的那个晚上,她把所有的笔记都毁了!女王在这个世界虽然待了两年,但却仍然处于一知半解的状态中。避难所城墙外盘绕的植物都是徐莹跟麝鼠夫妻俩的手笔,这也是为何女王一定要活捉徐莹的原因之一,不仅仅是厌恶这个优秀的女人,同时也觊觎着徐莹脑子里的知识。
女王很强大没错,她的王夫们也很强大,然而他们对这个世界的某些东西还是全然无知,而清欢很确定,黑豹跟肖温一定不会透露分毫。
那两人是最强的异能者,甚至已经进化完全了,不可能再受到世界改变的束缚,女王到底是有多强大,才能把这两人给抓住,还让他们无法逃走?
清欢挺好奇的。
她正想着,眼角余光瞥见有人偷懒,弯腰捡起一枚石子丢过去,刚好砸在于航的脑袋上,“再不认真,小心今天晚上请你喝风。”
于航赶紧讨饶,结果仍然被罚了一千个俯卧撑。他泪流满面的不敢反驳,默默地趴下去坐了,等到他做完……午饭已经被吃光了!看着空空如也的饭桌,于航心酸不已,等到以后他们去王城,这样的好日子可就过不着了啊,这么好吃的饭菜也都没有了啊,竟然罚他不准吃饭……
清欢无视了他的狗狗眼,“不罚你不知道厉害,都什么时候了还想着偷懒呢?”说着丢了个面包给他。
聊胜于无,于航恶狠狠地咬着面包,把那些没有义气的伙伴们骂了个遍,竟然连颗米粒都不给他留,真是太狠了!
就这样大概过了一个月,清欢也分不清时间过去了多久,因为现在天上有俩太阳,晚上有仨月亮,有时候上一眼还是白天,转眼就是晚上了,时间跳跃非常大,不好计算。
大概等到一切上了正轨,两个世界都彻底融合了,这诡异的一切才会停止吧。
清欢伸了个懒腰,众人也补得差不多了,再不出发,她怕去的晚了黑豹成了死豹肖温成了肖凉啊。
于是,在一个突然间涌出太阳并且万里无云的早上,吃完一顿丰盛的早餐后,清欢他们准备出发了。
广播里播出了王夫之一失踪的消息,还有悬赏,可惜他们永远都不会知道王夫死在了这座小镇。
好在面包车比较大,坐进去七个人也能行,一出小镇,小镇便在瞬间消失了,仿佛从未出现过,连带着里头的尸体,也从此消失不见,被世界吞没。
对嘛,这才是他们熟悉的末世嘛!麝鼠等人怀念地看着公路两边晃悠的僵尸们。这一个月的日子过得太舒心了,虽然辛苦,负荷又重,但真的让人感到幸福满足。
但他们不能只顾自己,还有很多人需要拯救。所以,打起精神来吧,这才是最重要的!
原以为清欢的目的地是王城,可出了小镇她却要麝鼠开去肖温的基地。众人都很不明白,清欢却笑了,“现在只有三个城市最稳定,分别是肖温跟豹哥以前的两个基地还有合并后的基地,也就是所谓的王城,所有活着的人类几乎都生活在这里。你说,如果我们把这两个基地拿下,胜算会不会大一点?”
的确,但是也很危险。刘畅说:“可是我们只有七个人。”
于航立刻白他一眼:“你是不是傻,老大一人顶一百好吗?”跟着老大走遍天下都不怕!
320.第二十四碗汤(七)
清欢弹了于航一个脑瓜蹦儿,他捂着脑门泪眼汪汪不敢出声,清欢嘘他:“以一敌百有什么用,基地里的人至少有几万。”
虽然说末世里活人少了,但在末世之前可是几十亿人口,避难所现在进入非常困难,这就足以说明里头已经人满为患了。
“对了,忘了告诉你们,我在路上救了一个人,叫曾鸣,现在就在肖温基地里。”
“你想怎么做?”麝鼠问。
清欢嫣然一笑。
路上他们没有浪费太多时间,可以的话他们想在不惊动女王的情况下拿下两个基地,然后混入王城见机行事。再浪费时间的话真怕到了王城黑豹跟肖温已经都挂了,那也太惨了,这也是为何大家都拼命训练的缘故——因为身体与异能的关系,他们没有办法立刻上路救人,但可以加大训练将修生养息的时间大大缩短,这样就能争取早一点进入王城。
王城戒备森严,不好进入,城门盘查极其严格,如果硬闯,很难保证在没有完全见识过女王的实力之前就能找到关押两人的所在。更有可能的是在他们冲进去之前女王就割了这俩的脑袋了。
曾鸣在避难所的日子说不上好,也说不上不好。因为清欢给的一箱食物的缘故,他倒是很轻易就被接纳了,在经过严格的检查后,确认没有感染的他就得到了一张小床,但也就只是一张小床,仅此而已。
然后他每天就坐在那儿,什么都不做,也不知道自己活着的意义是什么。其实不止是他,所有人都是这样的,人类已经丧失了活着的勇气和希望,他们都活着,但他们没有目标也没有未来。丧尸越来越多,人类变得非常容易受到感染,前阵子他们才知道原来丧尸病毒也有潜伏期,一个十岁的孩子被感染后吃掉了他的父母,第二天早上被宪兵队发现后及时击毙。
当时曾鸣透着窗户看到了,他曾经还跟那孩子说过话,那一家三口是在他之前不久进入避难所的,但谁知道孩子竟然受到了感染。
避难所逐渐变得像是一座死城。
某一天曾鸣爬上屋顶坐着发呆的时候,突然听到清欢的声音:“曾鸣,是你吗?在不在?”
他连忙左顾右盼,可是看遍了四周也没找到清欢,这让他有点愣住了,清欢在哪儿?他怎么会听到她的声音?
“别找了,你找不着我,把你的耳钉拿下来。”
曾鸣依言拿下耳钉,这是他大学的时候被同学怂恿打了个耳洞,遇到清欢后,她不知从哪里摸出个耳钉给他戴上了。曾鸣有点傻眼……这搞什么黑科技啊?他左右看了看,见没人注意,就小小声对着耳钉问道:“你在哪儿呀?”
“我在城外。”
“什么?!”曾鸣很高兴。“那怎么不进来?!是不是要我去接你啊?行,你在那儿等着,我马上就去!”
“不用你接我,曾鸣,我想请你帮个忙。”
“我的命都是你救的,帮忙什么的当然可以!”曾鸣高兴极了,如果他能做点什么帮助清欢,那简直比把他从丧尸嘴下救出来还让他开心。
清欢跟徐莹对视一眼,把计划告诉了曾鸣。曾鸣听傻了,清欢、清欢是反叛者?!那、那他如果帮她的话,是不是代表他也成了帮凶?宪兵队每天都会来给他们洗脑,说反叛者是怎样的凶残,怎样的可恶该死,可是——至少曾鸣觉得,清欢不是他们口中说的穷凶极恶的人。
他犹豫了一会儿,最后还是被清欢说服了。对于女王,曾鸣没有什么印象,除了每天都要进行的宣誓效忠以外,那些不肯服从的人都被丢出了避难所。他在民主国家生活习惯了,突然冒出一个什么女王,从民主社会突然降落到君主社会,曾鸣觉得这并不美好,至少他觉得不美好。
而且在避难所待了这么久,城里是什么情况他很清楚。人们失去了生的意志,浑浑噩噩漫无目的。当然,最重要的是他相信清欢,相信自己眼睛所看到的。
从小到大曾鸣一直都是个乖乖牌,这一次,他也想偶尔叛逆一下。清欢的朋友不可能是坏人,他是帮他们,除了报恩以外,男人骨子里的热血也是难免的。
曾鸣这人虽然有点过度善良,是个圣父,可一旦下定决心那也是很有男子气概的。清欢请他帮的忙很简单,城墙上缠绕着的植物,他只要挤一滴他自己的血就可以。
对避难所的宪兵队来说,墙外的植物是吃丧尸保护城墙的,而墙里的植物……嗯,他们天天对着看也没什么事发生。虽然是一样的品种,但看起来没什么好怕的。
谁都不知道这是麝鼠的鬼点子。徐莹发现变异植物的秘密之后,他和徐莹夫妻俩妇唱夫随,总算是研制出了如何控制这种植物的办法。所以墙里的植物基本上是为了以防万一的。一旦植物吸血,就会立刻吞噬身边离得最近的人。
所以清欢没忘记叮嘱曾鸣,晚上记得把身上涂满淤泥掩盖鲜活气息。
然后曾鸣就吓傻了,他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就是甩了滴血过去而已,怎么、怎么一瞬……那些守城的宪兵们就不见了?!
他没有功夫多想,好在他全身涂满湿泥,战战兢兢地摸过去把门打开迎接清欢等人进来。
变异植物已经将女王的宪兵队吞的差不多了,至少守城的是全没了。
清欢拍拍曾鸣的脑瓜子夸他:“干的不错嘛。”
被女神夸了,曾鸣立马挠着脑袋嘿嘿傻笑。
变异植物见了血就不能留了。刘畅余杭肖锋麝鼠四人找了燃料跟打火机,将植物一把火烧了个干干净净。
对城里的人们来说,他们并不关心到底是谁当政,虽然怨恨将异世带过来的女王,但对于这些无辜的人类,队员们都下不了手。因为对女王和其手下的仇恨就将所有人类杀死,这太残忍了。
对于城里失去意志跟希望的人们来说,也就顶多好奇一下怎么宪兵队不来给他们洗脑,反而还要从他们中间挑选合适的人进行守城了。男人也好女人也好,都可以加入。
没人不想活得有希望,再加上麝鼠一向善于蛊惑人心,一张嘴能把死的说成活的,在他的努力下,很快就聚集了一批年轻人进行训练,准备让他们负责起基地的安全,刘畅被迫和他一起。而徐莹和肖茵则负责把清欢给的种子分发下去,并带领人们开垦土地进行种植——徐莹用了四年时间才找到的,适合人类食用并且种植培育的变异植物,味道有点像面包,碾碎了之后是类似小麦粉的样子。
有了希望,生活有了目标,人们才能真正的活下去,而不是死气沉沉的等待末日。
平时避难所之间相互有来往,拿下其中一城,另外一城简直就是易如反掌。穿上宪兵队的制服,以肖锋为首,到b避难所。一看到他们身上的制服,又早就收到了a避难所的信息,b避难所的宪兵队连盘查都没有就将肖锋等人引了进去。
其他人是无辜的,这些宪兵可不是。他们对女王忠心耿耿,更是迫害原本世界人类的存在,所以,不能留。
将两个基地重新夺回后,b基地也和a基地一样开始了选拔和农耕。食物总有吃完的一天,他们必须更加努力,才能更好的活下去。人们不在乎到底是谁当政,只要他们能够过得好,那比什么都重要。
基地不能缺少主事者,所以必须有两个人留下来,经过抓阄后,刘畅麝鼠中奖,其他队员鼓掌表示恭喜。
两**哭无泪,他们不想留下来,想去揍女王好吗?
可惜运气不佳,最后就得他俩分别镇守两个基地。
清欢等人收拾一番也就准备出发了,但就在这时候,突然有人在城外表示要进来。那是一支七人小队,为首的是一个长得很俊美的男人。
虽然宪兵队都死的差不多了,但徐莹还是一眼就认了出来:“是王夫之一,女王可真是下了血本,她一共四个王夫,为了追杀我们几个,派出精英小队也就算了,还让三个王夫带队,可见对我们有多忌惮。”
清欢笑了:“让他们进来吧。”
十人小队剩下七个,另外三个怕是都死了。等到他们进城就可以直接把人抓起来,也许还能够当做跟女王谈判的筹码,希望女王陛下是个怜香惜玉的女人,同时也希望这位王夫在她心底占有一席之地。
一进城,小队还没来得及颐指气使,就被凌空而来的藤蔓捆住,徐莹笑眯眯地走出去:“好久不见啊三王夫,你过得好么?怎么灰头土脸的?”
321.第二十四碗汤(八)
清欢双手环胸倚在墙边看着,徐莹恨极了这人,随便她处置好了。
三王夫看来也是认识徐莹的,只是不知自己为什么会从追杀者突然变成阶下囚。之前他们在避难所外头被丧尸围攻,虽然丧尸没有异能也不难对付,但病毒感染可不是闹着玩的,再说了,他们再厉害,也只有十个人,丧尸群可是数不胜数。
但他还是很好的保持了自己王夫的形象,面对徐莹的诘问,冷哼一声,别过头去,似乎很不把徐莹放在眼里。
徐莹笑了笑,左手先是握成拳然后马上松开,顿时掌心便跳出一团白光。这白光本是属于治愈系异能者的异能,但是如果她想,它也可以变成伤人的利器。
三王夫一看到徐莹的异能立刻就吃惊不已:“你怎么会——”
“怎么会什么?”徐莹问,笑了下。“你以为你们把我们的异能取走就可以高枕无忧了?以为没有了异能我们就会死定了?以为这个世界上除了你们别人什么都不是,是吗?”
她慢慢地把白色光团推入三王夫体内。虽然女王他们没说,但徐莹通过观察有个大胆的猜测,也许异世之人追杀他们并不仅仅是想要吸取他们的异能,同时也是因为他们的异能对异世之人有着极大的伤害。
就像是现在,她的治愈异能本来是可以治愈伤口的,然而用在异世之人身上,却是一种极大的伤害。
看着三王夫的表情逐渐变得痛苦不堪,徐莹笑的更开心了。“说,黑豹跟肖温是不是在王城?他们被关在哪里?”
“想知道吗……呵呵,你以为我会告诉你?”
“你会告诉我的。”徐莹慢悠悠地说。
清欢适时提醒:“别把人弄死了,听说女王对四位王夫爱若至宝,留着他还有用呢。”
“放心吧。”说完,徐莹再次向三王夫体内推入一团白光。“我也不知道你会生什么病,所以我先祝福你一下好了。”治愈系白光进入异世之人体内会生病,这也是徐莹在初始逃亡时无意中发现的,后来她还想再验证,却已经没有那样的精力了。
叮嘱麝鼠记得观察三王夫的身体,然后,在麝鼠跟刘畅不甘心又充满控诉的眼神中,清欢带着剩下四人出发了。
两个基地都到手了,进入王城就是分分钟的事儿了。每隔一段时间,避难所就会派人进入王城觐见女王,献上他们这段日子所得,并且向女王报告避难所的管理情况。由于每次来的人基本上都不一样,所以以肖锋打头,清欢他们很容易就混了进去。
虽然进了城,但并不是随意就能见到女王的。他们要经过一系列的检查,确定身上没有携带武器或是丧尸病毒,完全健康并且完全忠诚,女王才会接见他们。
清欢他们当然不能去见女王,因为女王是见过徐莹等人。虽然做了伪装,但女王可不像是这些普通宪兵一样,能够轻易被糊弄过去。
所以趁着身体检查和消毒,他们打晕了身边的宪兵,然后撬开了宪兵队长的口,从他口中得知黑豹跟肖温就被关在女王住所的地下监牢。
那样的话,就必须先去见到女王才行了。
把这些宪兵捆成一串粽子,由肖锋带头,他们在侍者的带领下,终于来到了大厅,见到了女王。
女王很爱享受也很会享受。这里本来是基地领导人工作召开会议的地方,但现在经她一番改变,全部变了个样子。大厅里铺着红地毯,水晶灯放射出光芒万道。女王甚至还有一个宝座,她穿着华丽而繁复的宫廷长裙,一个身着黑色燕尾服,形容俊美的男人站在她身边,不时地喂她吃水果。
红地毯两旁站着宪兵,想起他们在进城路上看到的那些被当做奴隶铺路盖房的男人,肖锋等人都悄悄握紧了拳头。清欢及时看了肖锋一眼,他就站在她身后,要是感情用事,万一被女王识破就麻烦了。
在来之前他们已经想好了说辞,不管女王怎么问都没有关系,因为怕女王一眼认出徐莹肖锋等人,所以在进入大厅后,清欢站在了第一个。
她跟女王当然素昧平生,从未见过。所以借着女王让他们抬头的契机,清欢大大方方地打量起对方来。眼神和态度都是恭敬的,挑不出什么错处。
女王长得很美,看起来约莫有二十七八岁,烈焰红唇,美的张扬。她的指甲染成了鲜红色,在召见他们的同时,还在和身边的男人**,甚至不时地交换一个轻吻。
这男人应该就是被留在身边的大王夫。
看到清欢第一眼女王就来了兴趣,这种兴趣甚至让她忽略了清欢身边其他看起来有几分面熟的人。她问:“你多大了?”
清欢万年萝莉外表,始终维持着她死前的年纪,听女王问,就回答道:“十七了。”只是看起来比较小而已。
“你有十八岁?我看你顶多也就十五六岁。”女王叹了一声,“年轻真好啊。”
“女王看起来也非常年轻美丽。”清欢大胆地说,“比我大不了多少。”
“怎么会呢?”女王又是一叹,盯着清欢的目光逐渐染上贪婪。“你有过男人吗?”
清欢愣了一下,虽然不知道女王这么问是为什么,却仍然回答:“没有。”在这个世界里,的确没有。
“那可真是太好了。来人!把她给我关到地下监牢去!”
清欢真没想到踏破铁鞋无觅处,结果得来全不费工夫!把她关到地下监牢,那不就是黑豹跟肖温被关押的地方吗?她用眼神制止了肖锋等人蠢蠢欲动的手,说的通俗易懂点,他们的异能就像是被升级的系统,完全将女王屏蔽了,希望他们能机灵点儿,别被发现。
徐莹于航性格急点儿,一看清欢被抓走都急了,好在肖锋肖茵比较冷静,四个人站在原地,如同木头一般。
女王得了清欢,非常高兴,她问身边的大王夫:“你看看,我的眼角是不是又有皱纹了?”
大王夫仔细观察了几秒钟,然后声音沉稳温柔地回答:“是有一点点,不过没关系,这不是找到一个处女吗?有了年轻处女的血泡澡,你会重新恢复青春的。”
女王得到了安抚,于是满意地笑了。
却把徐莹等人听得毛骨悚然。女王不仅把这个世界本来的女性人类关起来强制配种产子,竟然还用女人的血沐浴,为的就是永葆青春!
那么,她现在这二十七八岁的样子,实际年龄又该有多大?
他们没敢妄加揣测,也许是因为好不容易找到一名年轻少女,女王心情很好,让他们先下去,明日再见。
没被认出来,真是不幸中的万幸,看女王那高兴样儿,今天晚上清欢怕是没好日子过。于航咬咬牙,道:“今天晚上,咱们去找找,看能不能找到监牢入口。”
“不行,清欢的手势是让我们等消息!”肖茵反驳。
“等消息,怎么等啊?”于航急了。“她都被关起来了我们还怎么等?”
徐莹赞同夜探王宫,肖锋则站在肖茵那一边,场面变得很尴尬,二比二平。好在他们都是出生入死很久的战友,否则非打起来不可。最后徐莹垂头丧气地道,“早知道就再带一个来了,这下可好,少数服从多数都不行。”
四人就这样傻愣愣坐等,直到一只纸鹤翩然飞入窗口。他们将纸鹤拆开,纷纷大喜。
大概是以为清欢必死无疑,所以连黑布眼罩都没有,清欢一路看着地形,毫不反抗地被带入了地下监牢。
进入地下,清欢才知道徐莹等人口中的可怕是什么意思。
全部都是单间,每一间都住着一个女人,这是一个很长很长的走廊,当她被带进去的时候,还能听到女人凄惨的哀嚎。基本上每个房间都有男人,有的是一两个,多的甚至把房间都挤满了!
他们把女人当成了玩物,因为女王的要求就是,只要不玩死,怎样都无所谓。因为这些女人存在的价值就是产下新生儿,壮大这个世界的人口数量。
惨叫声、哭泣声、求饶声,混合着男人的大笑和口哨,让人不寒而栗。
有男人瞧见了清欢,以为是新带来的姑娘,笑着问宪兵什么时候能玩,还问了编号,清欢注意到每个单间外头都挂着一个牌子,从001开始依次类推。女人们被剥夺了名字,只剩下生育这一个功能。
清欢这回是真的生气了。
宪兵啐了男人一口,把她继续往里带。走过这个很长很长的走廊,又下了几十层台阶,面前逐渐出现光明,然后清欢被一把丢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