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碗汤(十二)
“梓童说的是。”皇帝点点头。“如此看来倒也颇有风范。”
誉王从来都是担心王妃会不会给他丢脸,但他万万没想到,今天晚上盛装打扮下的苏沁水会那样雍容美丽,他享受着众人惊艳的目光,凝视清欢的眼神里又多了几分柔情。
他的爱是建立在利益上的。
清欢走动时裙裾不动,珠钗不晃,一举一动都是十足十的大家风范,就连笑容也都恰到好处。可以说那么多王妃里,惟独她最显眼。明明穿的都是宫装,品级相同,但她愣是要比其他人耀眼。
都说誉王妃十几年来闭门不出,为人好妒,可是看起来却并非如此啊。
宫宴渐渐进行到了高|潮,皇帝突然笑道:“今日除了除夕佳节以外,还有一件事情,朕要与诸位爱卿同庆。”
他这么一说完,下面不少人都面面相觑,这……如今内忧外患的,除了过节还有什么好庆祝的?不过仔细一瞧的话今日皇帝的确面上喜色颇多,连带着脸色也好了些,莫非真是有什么天大的喜事不成?
皇帝满意地看着殿内众臣不解的反应,心里特高兴,这事儿除了他跟几个心腹之外无人知晓,恰逢佳节,他也是忍了好几天才把这消息咽了下来直到今天才说。“朕近年来屡次因为敌国来犯忧思不止,黄瑞十战连败,致使十座城池陷入敌国之手,誉王世子临危受命,以弱冠之姿远赴边疆如今已是半年有余,前几日前方传来捷报,沦陷之城池尽数收复,不仅如此,还将敌国主帅拿下并乘胜追击使得敌国君主割让土地并主动献上求和书!你们说,朕该不该高兴?!”
自然是该高兴的!顿时众臣有志一同拜倒在地:“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清欢心想,这跟你个老皇帝有什么关系。
正在这时,太监高声唱到:“扬威将军殿外觐见——”
一员身着银白铠甲的英挺小将,带着战场所特有的凌厉与杀气从殿外大步跨进,对着皇帝重重叩首:“末将拜见皇上,皇上万岁万岁万万岁。”
皇帝笑的只见牙齿不见眼:“好孩子,起来起来,快过来让皇祖父看一看。”
这满殿都是人,他竟然要当着众人的面上演一场祖孙情深。好在皇帝对他虽开始时疑心颇重,但近年来也是真心的疼爱与看重,所以齐琛也很愿意配合。和半年前相比,他长高了,也强壮了,眉眼间隐隐褪去了青涩,战争最能让一个人成长,此刻他哪还有半年前那半大少年的样子,俨然刀剑风霜已让他长成一个真正的男子汉。
皇帝又与齐琛说了几句话,皇后就把齐琛拉到身边嘘寒问暖了。清欢不经意间看了誉王一眼,这厮双眼发亮面色潮红,神色激动的好像那个被帝后不住夸赞喜爱的少年不是他的儿子而是他一样。
这是以为有齐琛在,他的储君身份就胜券在握了是吗?
很快地,皇帝便朗声道:“今日除了誉王世子旗开得胜班师回朝一事外,朕还有道圣旨要宣布!”
总管太监立刻双手举起早已拟好的圣旨,尖锐的声音喊道:“誉王世子,扬威将军齐琛听封!”
“孙儿在。”
齐琛改了称呼,没有自称末将,也就是说这道圣旨写的是什么他很清楚。事实上捷报传来不久他就回来了,这几日一直跟皇帝在一起,皇帝做的每一个决定他都知道。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帝王继天立极,抚御寰区,莫有不建立元储、懋隆国本,以绵宗社无疆之休者,今于大宝二十三年,授誉王世子齐琛以册宝。立为皇太孙,正位东宫、以重万年之统、以系四海之心。钦此。”
所有人都愣了。
只有齐琛谢恩:“孙儿领旨谢恩。”起身接了圣旨。
众臣都是一个想法,为了这储君之位,众位王爷撕得是腥风血雨你死我活,拼命的表现拼命的拉兄弟后退,结果最后……被一个刚刚弱冠的少年给截胡了?!
谁最呕?清欢亲眼见证了誉王的表情从激动演变成震惊、不敢置信……最后变成了阴郁,但那阴郁之色只是一闪而过,大庭广众之下,他就是再生气也不能说什么,面上还要表现出一副为儿子高兴的表情来。自古以来,哪有儿子还在却封孙子当储君的道理?皇帝这是明晃晃打他的脸呐!
可是那又如何?齐琛文韬武略,又立下大功,如今兵权都在他手上,誉王就是不服又能如何?他心心念念了几十年的龙椅,甚至为此和心爱的女人恩断义绝,如此委屈自己,最后却输给了自己的儿子!一时间,誉王甚至不知该笑还是该哭。
清欢却是纯然的高兴,齐琛心里也是挂念她的,只是碍于环境不好到她身边而已。很快的,她不小心弄脏了衣服,到偏殿去换,便看见齐琛站在殿里等着。清欢打心眼里欢喜,调侃道:“是什么风把皇太孙吹到这偏殿里来啦?”
“娘!”齐琛嘿嘿一笑。“您就会打趣我。”
“这可不是打趣,是真心实意的感到高兴,你看到你父王的脸色了么?啧啧,五颜六色,分外精彩。你可要小心点他。”
“小心父王?”齐琛虽然对誉王没什么感情,心中却也敬他是自己父亲。“不管怎么说我都是父王的儿子,他便是再恼我做了储君,也不会对我怎么样吧?”
“那可难说,他为了这个位子都魔障了。十几年来,他付出了那么多,结果一夕之间被你截走,他能不发狂么?可别小看他对那个位子的执着。”
齐琛有点失望:“我知道了,娘。”
“这些年来我可从没阻止过他与你亲近,可是他待你如何你也是看得出来的。在他心中,齐钰可比你重要多了,你聪明些,小心着他些。”
“娘,您这语气怎么好像在叮嘱我什么?您不会一直在我身边吗?您还要当太后呢!”齐琛不高兴了。“而且我还没找到媳妇,没看到儿媳妇没抱到孙子娘你别这样说话。”
清欢莞尔:“好,记得一定要做个好皇帝啊。”
“娘放心吧。”
既然已得封皇太孙,那么齐琛就不会再回誉王府了,东宫早已收拾妥当,他这几日便住在里头,只是皇帝掩饰的紧所以无人知晓。如今他已是名正言顺的下一任帝王,自然有资格住进去。
其实要比舒适比豪华,东宫远远不及各位王爷奢华的王府,但东宫象征的意义却是王府无法比拟的。如今王爷们最年轻的也都三十几岁了,为了这个位子争了这么多年,最后却便宜了齐琛,估计回到府里后他们不会太高兴。
别的王爷清欢不知道,誉王却是真的不高兴。他脸色之难看连掩饰都没有,一路哑口无言,直到清欢要回自己院子的时候他才问:“你是不是早就知道有这一天?”
“王爷说笑了,我不过是个出身贫寒的民女而已,能当上王妃都得谢谢王爷给我这份荣耀。”清欢蓦地笑了。“还得谢谢王爷和我生了个有出息的儿子,这日后,我的荣耀就要由琛儿来给了。王爷当年负我之时,应该没想到会有今天吧?”
清欢觉得这些王爷都傻。他们在下面小动作不断,真以为皇帝上了年纪身体又差了就什么都不知道?他们在折腾什么,皇帝心里清楚着呢!小动作越频繁,心越大,皇帝就越是忌惮他们。更何况论水平论能力,他们谁都比不上刚刚成年的齐琛。
树大招风,皇帝这是把宝全压在齐琛身上了。
“你——”
“王爷怎么了?”清欢很关心地问,“要不王爷去万侧妃的院子里商量下对策吧,万家还是王爷的人,估计能想出什么办法,我就不陪王爷在这里多说了,告退。”
当年誉王一心要纳万氏为侧妃,为的就是得到万家的支持,最终目标就是那个位子。他坚持了这么多年,结果却是一场空,这让誉王怎么能接受!如果结局是这样的话,那么他当年和苏沁水决裂,让苏沁水伤透了心,十几年来两人之间一点温情都无,只有针锋相对,又是何苦来哉?
努力了这么多年,拼搏了这么多年,最后却成了自己儿子的囊中物。这种感觉让向来自信的誉王怎么受得了啊!他一直认为自己才是皇帝最宠爱最看重的儿子,先前他甚至因为齐琛受帝后喜爱心中高兴,原以为那是自己的一大筹码,因此不仅没有戒备,反而引以为荣,可最后却吃了这么一记闷亏,从最有希望成为储君的人选中跌落,这种暴躁郁闷哪里能用语言形容,没有抓狂都是好的了!
誉王用尽最后的力气,保持着表面的平静,回到自己房间后却大发雷霆,险些将屋子给拆了。
可惜,再恨也没有用,面对手握兵权又立下大功的齐琛,他根本没有一点胜算。
第二十碗汤(二)
女鬼锦幽越说越激动,最后竟然气得一巴掌拍在清欢面前的茶桌上,明明都死了,美丽的面孔也仍然气得通红:“我不服!我长得这么美还能歌善舞又是一城之主,是女性大陆首屈一指的美人,炽焰那个混蛋凭什么看不上我?!”
清欢本来还以为她和炽焰之间是有什么深仇大恨,搞到头来……就是因为这个?
女鬼锦幽还在抱怨:“……我都没瞧不上他胸大无脑只有肌肉呢,他凭什么看不上我啊?结果他竟然跟我说什么不是他想娶媳妇而是他要给他的兄弟们娶媳妇!那关我什么事!两边大陆从来水火不容这是老祖宗传下来的规矩!他凭什么打破!既然打破了凭什么看不上我!我有哪里不好!姑娘你说,我哪里不好?我配不上他?!”
清欢:“……你很好。”
“姑娘你很有眼光,真是气死我了炽焰那个挨千刀的,我纡尊降贵愿意与他结为夫妻他竟然还看不上我……他凭什么看不上我!凭什么!!!”
清欢:“……你别这么激动,有话好好说,坐下吧。”
“我不!我咽不下这口气!”女鬼锦幽险些活蹦乱跳,“我我我我都死了,我还不能抱怨几句吗?!”
“炽焰攻下女性大陆后对女子很不好么?”
“那倒没有,那厮虽然人高马大看起来没长脑子,但对女子还是很好的……”女鬼锦幽说着说着就变了脸。“真是气死我了,这个混蛋根本不把女人放在眼里,把女人当成易碎品,对女人好是好,但任何用到脑子的地方他都不让女人做,他说两块大陆之所以杠了这么多年就是因为当年的两个老祖宗吃饱了撑的,还把错误全归咎于我们老祖宗头上!”
咬牙切齿继续对着清欢吐槽:“你说这能怪女性老祖宗么?要不是他们那边的臭男人不听话,我们老祖宗怎么会带着女人们重新开辟大陆?炽焰却说这都是怪女人小心眼,我呸!那个不把女人放在眼里的混球!我祝他一辈子找不到老婆!他永远都别想找到我的城主令!急死他!混蛋!”
平心而论,清欢觉得锦幽挺可爱:“那他为什么不肯娶你啊?”
“呸!长得跟头熊似的,本城主才看不上他!那么大个男人,我都答应让两方大陆重新融合了,男女可以自由婚配,结果他呢?他却说他看不上我……他凭什么看不上我!”
清欢已经记不得这是女鬼锦幽第几次重复这句话了。
“长得那么凶,我没嫌弃他就不错了,他竟然敢嫌弃我?呵呵,近三十岁的男人还妄想着找真爱,我真想大嘴巴子呼他脸上!”
她骂了一通,总算是舒心了,可清欢突然出其不意地问道:“你是怎么死的?你看起来还很年轻。”
一提到这个问题,女鬼锦幽的脸色立刻变得青一阵红一阵,好久才嘟嘟哝哝说了句话,清欢没有听见,又问了一次,才听清楚:“……吃茶叶蛋不小心噎死的。”
清欢:“……”
“哎呀姑娘你不要问这个啦!”好在某女鬼还有点羞耻心,她那大大咧咧的性格和她柔美的外表完全不搭调。“总之我告诉你啊,谁拿到城主令,谁才是下一任城主,而我的城主令早在多年前就藏在一个很隐蔽的地方,炽焰那老混蛋一直忍受着我的坏脾气就是因为想要城主令,否则金城的女人根本不可能听他号令,除非他对她们动手,但他又自恃自己是男人,瞧不起女人不乐意动手……其实我都不好意思提,他们为什么能打到第五城来,你以为是靠实力吗?不,他们完全是耍流氓赢的!”
女性大陆全是女人,偏偏男性大陆的男人们因为常年没有妹子表现的非常饥渴,即使是在战场上也舍不得碰妹子一下,别说是真刀真枪的干了,就是肉搏——哦,他们喜欢肉搏。基本上每次打仗他们只要集体开始脱裤子,女人们就溃不成军了。
这是个不要脸的时代,谁脸皮厚谁赢的快。她们总不能也学这些臭不要脸的男人脱裤子吧?那男人们可就嗨翻天了!
唉,两块大陆之间的战争是用这样的方式赢的,女鬼锦幽也很不想提起。实在是女人们太纤细柔弱,而男人们个个都跟野熊一样强壮。他们上战场连盔甲都不穿,就穿着长裤,双方一会面就开始脱裤子遛鸟,她们女性大陆可大多数都是云英未嫁连男人都没见过的妹子啊!
谁经得起这样无耻的战术。
所以女鬼锦幽觉得自己输得不冤枉。如果不是炽焰太大男子主义太不把女人放在眼里的话,她根本懒得跟他计较这些,如今人口越来越少土地越来越广,她也觉得两边融合是个好主意。其实女鬼锦幽也并不是喜欢炽焰,只是舍不下这个面子,炽焰那货凭什么看不上她啊!先不说男多女少的问题,就说两人的外表跟才华吧,炽焰那个只会揍人的暴力狂哪里比得上她?得了她的垂青炽焰还不得叩谢深恩!
“姑娘!”女鬼锦幽激动的一把握住清欢双手,眼神狂热。“你刚才说可以帮我完成生前未完成的心愿对吧?!这就是我的心愿啊!把炽焰那老混蛋踩在脚下让他对你言听计从!让男人们再也不敢小瞧女人!老祖宗之所以开辟新大陆就是因为男性老祖宗认为女人只能被男人保护!如今两边融合是大势所趋,但女人决不能靠依附男人才能生存!拜托你帮帮我!我的城主令就放在xxx,你只要找到它就是下一任金城城主,炽焰那头熊从来不揍女人,这就是你的机会!帮我帮我帮我啊!混蛋!”
清欢平静地说:“我知道了,你先放开我。”而且她说的明明是两个心愿。不过,算了,她也有件事想要印证一下。
“好好好,姑娘你别见怪,我就是这么个性子嘿嘿嘿。”都是女人的城嘛,难免她就要男人一点,唉。“对了姑娘,还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我一定要提醒你。”
“你说。”清欢心想,这鬼终究正经起来了。
“吃茶叶蛋的时候一定不要把蛋黄整个吞。”
清欢:“……谢必安!”
聒噪的女鬼被面无表情的谢必安带走后,清欢整个人都放松了,这么久了,也真是什么鬼都见过,从来没见过如此欢脱的。她想了想,恰好墨泽迈着小短腿奔到她身边,清欢就捏了捏小家伙胖嘟嘟的脸蛋,“这次想去吗?”
“想!”墨泽蹭着清欢的腿卖萌,大概是跟吉光还有小黑学的,他现在有朝宠物发展的模式,喜欢蹭主人的腿。
清欢看了一眼桥两边的彼岸花,低低地道:“那就走吧。”
守城的男人们远远望见一个骑马的白衣女子风驰电掣的奔过来,一头如瀑的青丝在阳光下闪耀着动人的光,如同一匹闪亮的绸缎。她脸上戴着面纱,怀里还坐了个胖嘟嘟的小男孩……嗯,非常的不搭。
你能想象一个美丽的像仙女一样的姑娘带孩子的景象吗?那画面太美,他们不敢看。
“姑娘你好,请问芳名?请问芳龄几何可有婚配呀?”守城的男人如是问,险些流出口水来。他们城主说男欢女爱讲究你情我愿,还要求他们尊重女人,要培养一段时间的感情再决定是否要结合,唉,他们这些长得丑的都不吃香,不公平啊!
清欢想笑,这个世界的人都跟锦幽一样逗。“难道你不应该先问我打哪儿来,进金城做什么吗?”
“哦,也是,那再来。姑娘你打哪儿来呀,进金城做什么呢?叫什么名字多大了许了人家没有?”
吉光猛地打了个响鼻,吓了几个男人一跳,他们不愿在美人面前落下风显得不威武,赶紧又抓着手里的长矛大刀摆出雄赳赳气昂昂的姿势。清欢却从怀中取出一块令牌,令牌在阳光下折射出耀眼的金色,上头一个大字是“金”,三个小字是“城主令”。
这下男人们不敢再插科打诨,立刻严肃起来,都知道自打金城城主吃茶叶蛋被噎死从而香消玉殒之后,他们老大为了找金城的城主令就差掘地三尺了,于是赶紧派人去禀报,又亲自毕恭毕敬的将清欢领入驿馆。
比较机灵的小队长还旁敲侧击问清欢城主令是哪里来的,又问她是什么人,只是清欢轻飘飘几句话就带了过去,小队长没有法子,只好主动提出帮她把马牵去马厩。清欢以指作梳爬了爬吉光漂亮的鬃毛,对小队长道:“好生伺候着。”她的吉光可是上古神兽,珍贵无匹。
小队长应了一声,心里却嘀咕不已,不就一匹马嘛,了不起比其他马长得好看点漂亮点,可那还是马啊!直接拴到马厩喂点水跟草不就完了?不过说来也奇怪,那神秘女子竟然连马鞍马蹄都没上,裸骑可是很危险的啊!
第二十碗汤(三)
吉光耐着性子让小队长把自己牵到马厩拴好,又拿来清水跟草,但吉光嫌弃的不肯喝也不肯吃,它平时吃的可都是主人亲手做的食物,而且这水装在槽子里,所有马都在喝,它才不要!好在小队长没注意它,于是等小队长走了之后,吉光脖子甩甩把绳子甩开,然后用眼睛瞪了周围那一堆马,瞪得它们瑟瑟发抖,心情这才好了些,在柔软的干草上趴下去睡了。
清欢这边正捧着一杯茶在喝,墨泽在地上像颗球一样跑来跑去四处蹦蹦跳跳,给清欢奉茶的是一个清秀的姑娘,清欢很想把周围的男人们眼睛捂上,没看到人家姑娘两手都在抖吗,他们就不能斯文一点收敛一点,一个个眼珠子都要凸出来了真是有伤风化,怪不得人家姑娘瞧不上。
她等了没多久,就听见外头传来一声震天熊吼:“那个拿了城主令的女人在哪里!”
“城主城主,就在大厅,在大厅呢!”是先前那小队长的声音。
清欢好整以暇地摆正姿势,结果在炽焰跨进大厅的第一步险些把茶水喷出来。她以为女鬼锦幽所说的“臭熊”只是一句比喻,可是……这活脱脱就是一头大黑熊啊!瞧那高大的身形结实的肌肉,浑身散发着炽热的味道,好像下一秒就能喷出火来,拳头沙包一样大,简直就是暴君的最佳写照。
看样子他是不会写“怜香惜玉”四个字的,因为他大步跨过来就对清欢伸出手:“城主令拿来!”一点都不客气,那凶神恶煞的样子,好像清欢不给,他就要挥拳头揍人了。
可惜清欢早已知道他是头外表强硬内在柔软的熊。虽然看不起女人,但却又很保护女人,因为女人娇小而柔弱,而男人天生在力气等方面就胜过女人。要不是性格太差的话,可以说是个绅士。“我为何要将城主令交给你?”
“因为老子打到了这里,这座城就是属于老子的!”炽焰蛮不讲理地说。
清欢莞尔:“若是我记得不错,大陆的规矩是,谁手上有城主令,谁就是城主。所以,这金城城主如今应该是我吧?”她仔细观察着炽焰的面孔,实在是看不起这家伙长得什么样,络腮胡太茂盛,怪不得女鬼锦幽老是怨念就这一脸大胡子的熊凭什么看不上她。鲜花主动要插牛粪,结果牛粪竟然说他看不上鲜花,哪一朵鲜花受得了!
“好啊,那你问过老子的拳头啊!”炽焰攥紧了巨大的拳头,啪啦啪啦响的指节听起来很有威胁性。
清欢却很淡然地伸出一根手指头推开他的大拳头:“你想要城主令也不是不可以,答应我一个条件。”
“说!”哼,别说是一个,十个他都答应!没有城主令他快被那群女人搞疯了!她们好像知道他不会动手揍她们,每天跟一群苍蝇一样围绕在他耳边嗡嗡嗡嗡嗡嗡,他快受不了了!一旦城主令到手,他要把这些女人都赶出城主府!让她们赶紧找男人成亲去!
面纱遮住了她的容颜,只露出一双如画的眉眼。此刻那双俊俏风流的眼睛如同星子般闪耀,看得炽焰心中莫名一动!
清欢察觉到了他的情绪,心道,果然如此。“娶我。”
“……说啥玩意儿?”炽焰以为自己听错了。
“娶我。”清欢又重复了一遍,声音平静。“想得到城主令,就要娶我做你的妻子。”
小队长一干人等顿时抱在一起痛哭流涕,老天啦你怎么这么不公平,城主那么凶那么强悍长得又像头熊你怎么能主动送个妹子给他,我们一表人才玉树临风每天眼巴巴追求妹子妹子却不答应,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城主光环?老天啊你睁开眼睛看看,我们城主他不想成亲,可是我们想啊!我们缺妹子缺了很多年了啊!!!!
“娶你?!”炽焰暴吼出声。“你凭什么认为老子会答应!”
“因为你想要城主令,而且——”她拉长了音调,眼神突然带了几分娇媚。“你会很喜欢我。”
从来没被人调戏过的炽焰唰的脸红了,毕竟他还是个纯情的处男。好在有一脸大胡子看不出来,于是他用咆哮来掩饰内心的害羞:“士可杀不可辱!老子是不会出卖自己的!”
我们愿意出卖自己啊!城主你不要我们要!小队长险些扑过来跪求。
“那你就别想得到城主令了。”清欢干脆利落地回绝。“告辞。”
没等她走两步,炽焰咬牙切齿的声音就从背后传来:“总该让老子看看老子要娶的女人长没长一脸大脓包,有没有生疮烂屁股吧!”
真粗俗。清欢转过身的同时缓缓揭下面纱,熊的眼睛猛地瞪直了,身后的小队长等人没看到,很想跑到前头看看这姑娘是不是真的长了一脸大脓包,否则连面对绝世佳人的金城城主锦幽都一巴掌挥开的炽焰城主怎么可能会是这么个表情!
“戴戴戴——戴上。”炽焰有点结巴,捏着清欢的面纱让她重新扣上,嘴里说道,“想当老子的媳妇,必须得三从四德,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以夫为天,否则老子分分钟休了你。”
清欢微笑:“那是当然。”
小队长等人已哭晕在当场,城主你的节操呢,你为什么不拒绝到底?还有为什么其他妹子都那么难缠,这个妹子却这么乖这么顺从?老天啦,你是不是真的偏心眼?
“不过别以为成亲后我就会把城主令交给你。”清欢昂起下巴,与熊眼对视。“等到我确定你的确值得我托付终生,这城主令才属于你。”
“行!”炽焰瓮声瓮气地答应了。“我马上就叫人安排!”
正在这时,炽焰突然大叫一声:“啊——”什么东西咬他!
大夏天的,他只穿了一条薄长裤,这会儿被咬真是疼,低头一看,原本想要把那东西一脚踢出去的想法就没了,哪里来个小奶娃?!
小奶娃放开了他的小腿,松开小玉米牙,不稳当的走向清欢,扑进她怀里,求疼爱求抚摸:“肉好硬,牙疼。”
清欢轻轻掰开小下巴看了看:“没事,是他的肉没长好,不是你牙口不好。”
炽焰傻眼地看着刚求着自己娶她的女人怀里多了个孩子,顿时失控:“这小鬼是哪里来的!”
对啊!这小鬼是哪里来的!小队长等人一并怒视墨泽。他们只喜欢妹子不喜欢汉子,男人见太多了,已经到了看见陌生汉子就反胃的地步。所以众人都非常敌视小不点。
清欢抬起头轻轻一笑:“当然是我生的呀,城主可以做个现成的爹,开不开心?”
炽焰顿时暴跳如雷:“你说什么!让老子替别的野男人养孩子?!不可能!老子不干!你要是想嫁给老子,就把这小鬼给老子送走!”可是暴吼的同时他又觉得心底酸酸涩涩,见到她容貌的第一眼他就有种很奇妙的感觉,现在听她说居然要他当个现成的爹,炽焰觉得自己受伤了。他一颗纯纯的少男心正为她跳动,她还没嫁他就给戴绿帽子了!以后这城里男人那么多,万一她又想给他添点绿呢?
不过这小鬼长得真好看,粉嫩嫩胖嘟嘟小仙童似的,他勉强可以考虑养一养——等等,他潜意识里是要妥协?!他什么时候这么不挑了?!
“他才这么小,城主竟然一点容人的雅量都没有?”清欢佯作惊讶。
“姑姑,他太丑啦!”墨泽突然说了句话,清嫩嫩的嗓子天真又自然,在炽焰吼过犹有余威的大厅里显得格外悦耳。
炽焰一下就愣了:“……你不是他娘?”
清欢挑了下眉。炽焰这才意识到自己怒不可遏的有点难看,也不知怎么回事,听说她跟别的男人生了孩子他心里突然就不爽起来,这下误会解除了,就哼哼道:“待会儿我叫人带起去城主府,你给我安静准备成亲。”说完像是后头有东西在追一样大步流星的走了,小队长等人也不敢再留,连忙跟在后头,他们都离开后,墨泽才坐在清欢怀里问:“女鬼锦幽要主人把这头熊踩在脚底下呢,可是瞧他这样子一点都不可爱。”
清欢笑笑:“这不重要。”
重要的是,她的猜想是不是正确的。为了证明这个猜想,她愿意这么做,而且炽焰看起来挺好玩的,跟他在一起肯定不会无聊。清欢现在就等着寻炽焰开心呢,别以为她没看见,虽然脸上有胡子挡着,但耳朵可骗不了人,这熊走的时候耳朵尖尖还红通通的,纯情的要命。
墨泽不知道什么才重要,他从来不去妄加揣测主人的想法,作为一名合格的小忠犬,他要做的就是维护并且支持主人的一切决定,以主人的喜怒哀乐为自己的喜怒哀乐,随时随地有成为好助攻好僚机的思想准备,一直学习一直提高自己,这样才不会在时间的洪流中被刷下去。
握拳!
第二十碗汤(四)
很快的,清欢就带着墨泽与吉光搬进了城主府,用炽焰的话来说,早点住进来早点成亲。
曾经是女鬼锦幽左右手的女子都来见过了她,因为清欢手中有城主令,那么新一任城主就是清欢了,她们身为老臣,自然要来效忠于新任城主。和清欢寒暄了两句后,见这位新城主好像比因为一颗蛋黄噎死的锦幽城主靠谱的样子,于是纷纷开始诉苦,把这些臭男人给骂了个狗血淋头然后拼老命的想要说服清欢不要嫁给炽焰——那头熊粗鲁不文,城主这样如花般娇嫩的美人怎么能那么委屈呢?真要挑男人,现在城里最不缺的就是男人!
清欢听着她们义愤填膺的说辞大概也就明白了,这几个姨字辈的女人的确聪明美丽,但实在是太过能说会道,导致炽焰那个脾气暴躁的男人根本受不了。于是她问:“即便我不嫁给他,城主令在我手上,现在金城也已经沦陷了,各位都选择性遗忘了这个事实么?”
众女都愣住了,其中一名梅女官道:“话是这么说没错,但是、但是我们不能这样束手待毙呀!”
“我没有让你们束手待毙,只是从武力方面来讲,女子是很吃亏的。炽焰那人脾气本就不好,若是把他惹怒了,万一他给你们来个包办婚姻又该怎么办?我听说他手下有很多人都看上几位了。”
这倒是真的,这几位阿姨虽然都不是二八佳人,但韵味十足徐娘半老,有些男人还就好这口,现在走出去,她们就像是散发着诱人香味的肉,引狼狂嚎。
“所以各位请放心,比起打群架挑起战争,只收服一个男人不是简单的多么?”清欢好整以暇地道。
婉女官咋舌:“收服炽焰?那头熊?发起疯来的熊,最有经验的猎人也不是他的对手!城主啊,你要是打这个主意还是早早算了吧,上一任的锦幽城主,可以说生得是绝世佳人,才貌双全,炽焰都看不上呢,他现在答应娶你就是为了城主令,而且那个男人每天都操练兵马忙得要死,哪有时间和你温存啊?”
“我和锦幽不一样。”对于诸位的不看好,清欢仍旧是笑眯眯的。“以柔克刚,你们没听过么?”
是不一样,最大的区别就是清欢城主性格好,这要是换成锦幽城主,早抓起凳子朝炽焰脑袋上抡了。
除了清欢以外的所有女官包括伺候的婢女都叹了一口大气。她们仰起头来看看天,觉得前途渺茫。现在她们已经被全权剥夺了所有职责,每天就只能呆在自己院子里发呆,如果找炽焰闹的话炽焰就找男人来骚扰她们,久而久之她们都快发霉了……炽焰那头臭熊真是大男子主义到了极点,别的不说,就□□主府的中馈都不让她们插手,这阵子膳房的时间老是对不上,热水也分配不均匀,更别提每个月的开销。胭脂水粉布匹绸缎什么的也交给男人办,那些臭男人懂什么啊!最可恨的是他们竟然说这些东西不好用,要削减!
呸,用男人的眼光来考虑女人的必需品,炽焰不要脸,男人不要脸!
原以为有了新城主她们就能翻身了,没想到新城主竟然主动提出要嫁给炽焰,这简直就是傻!这是亏本的买卖啊!
但抱怨归抱怨,遗憾归遗憾,该来的事情总是要来。男人们做事就是粗糙许多,这要是换做女官们去打点的话,没有个十天半个月,不弄出个精致动人的婚礼她们誓不罢休。但男人做来就省事儿多了,红灯笼一挂,喜字一贴,凤冠霞帔新房这么一准备~只要新郎新娘人到了,分分钟给你送入洞房!
太粗糙了,真是太粗糙了,众女官看得心在淌血。为什么要这么对待一个天仙般的美人儿,炽焰那头臭熊真的不觉得他在暴殄天物吗?还有,这马上都要拜堂了,新娘都已经换好了嫁衣等着了,新郎官人呢?人!呢!
清欢淡定得很,隔着红盖头,她一直听着四周的声音,男人们的欣喜调笑,女人们的义愤填膺,她都一一收在耳内。
很快的,伴随一道风大步走进来的是身穿墨色劲装一脸络腮胡的炽焰。他风尘仆仆,看样子是刚结束什么重要的事情才赶回来。好在手下早就把大红蟒袍准备好了,炽焰干脆利落地朝身上套,那个粗鲁劲儿,看得诸多女人想要晕死过去。
她们虽然都没成过亲,但也知道成亲该是个什么样的步骤,反正不能这么草率!轻佻!不庄重不看重!啊啊这可是她们金城的新城主,美若天仙性格好到爆,炽焰这头熊凭什么这么随意!
“好了,赶紧的。”炽焰催了一句,他刚从水城处理完紧急事态赶回来,来回一整天是什么都没吃,这会儿肚子都要饿的不行了,哪里有闲工夫摆姿态。
女官们愤怒握拳!想把他脸上的胡子一根一根给拔下来!
好在清欢不在意,炽焰无父无母,所以第二拜就省了,夫妻对拜后直接就送入了洞房。他脾气暴躁,浑身又笼罩着一层低气压,所以没人敢闹他的洞房,都出去喝酒去了。谁愿意看着城主娶妻啊,夫妻俩你侬我侬秀恩爱,他们才不看呢!还在吃喜酒比较好,城主府内可是有好多漂亮妹子跟姐姐呢!
新房就是金城城主的卧房,此刻清欢坐在床边,静静地等待炽焰来挑盖头。隔着一层红盖头她看不起炽焰在哪里,但是听得见他的脚步声,只看到一双黑色皂靴走到自己面前,可以看得出来他是很饿的,但他却没有直接扑向食物,反而先走过来要掀盖头。
所以,比起饿肚子,还是和她成亲这件事比较重要不是么?
炽焰本来是想先填饱肚子再说的,可是不知怎的,看见清欢坐在床边,总觉得冷落她,不先把盖头挑开的话心里就少点什么。他是个干脆利落的人,直接走过去,拿起喜称,轻轻将盖头一挑——映入眼帘的如花容颜,真真是美的令人窒息。即便是对美人没什么感觉的炽焰,都觉得心口像是被击中了。他蠕动了下唇瓣,问道:“……你饿吗?”
清欢像是没有看见他的窘迫,微微一笑:“早上起来便一直在梳妆打扮,还没进食呢。”
她从早上就在准备了,可以听出她很看重这场婚礼,但相比之下自己却让她等着拜堂,就连新郎蟒袍都是现换上的。炽焰莫名有点心虚,于是咳嗽两声道:“那、那我们先吃东西吧。”
清欢其实并不饿,这是她自己的身体,就算几千年不吃东西也不会怎么样。所以她只是草草吃了点,然后就在看炽焰风卷残云狼吞虎咽的把满桌的汤圆水饺糕饼坚果什么的一扫而空,心想,这得是多饿呀,好似几百年没吃饭了。
炽焰吃着吃着发现新婚妻子没有吃,他匆忙中抬头看了她一眼,忍不住咽了口口水,对方的吃相优雅又斯文,跟自己比起来可真的是……他不好意思地咳了一声,努力也想表现的有点文化。
吃饱喝足后,清欢便坐到了梳妆台前慢慢卸妆。凤冠拿下,珠翠全部取下,脑袋总算是轻了些,她又用沾水的布巾擦去脸上的胭脂水粉,一头乌发倾泻而下,整个房间都弥漫着她身上特有的幽香。
炽焰突然紧张起来,毕竟他是一个纯情的男子。
他低头瞧瞧自己,骑了很长时间的马,又骂了下属一顿,整个人乌烟瘴气满身臭汗,总不能这样洞房吧?想也知道,那香喷喷软嫩嫩的美人是不喜欢这样的粗人的。于是他主动提出要去沐浴,清欢询问可要伺候,他赶紧摆手说不用。
等到他沐浴完毕出来了,清欢已经坐在床上等他了,一双雪白的小脚露在外头,脚趾头可爱小巧,面上含笑,眼神如水,好在炽焰脸红都藏在大胡子里。
素面朝天的清欢比盛装时的她少了几分艳丽,多了几分仙气,炽焰恍惚间竟真有种自己娶了个仙女的感觉。他总觉得自己这样的大老粗不讨女人喜欢,可以说,虽然他贵为城主,但从小看着他长大的叔叔伯伯辈都比他更有异性缘。“咳,那什么,咱们安置了吧。”
嘴上很自然的说,一爬上那大床,顿时觉得动人的香气更加馥郁,眼中只看得见那一双莲足以及微微露出的一截手腕。
怪不得有诗云,皓腕凝霜雪。佳人如梦如月如诗如幻,哪个男人受得了啊?
清欢伸手过去服侍炽焰脱衣服,这是炽焰从未享受过的属于女性特有的温柔和芬芳,虽然他身体僵硬,但他的确是乐在其中的。看着那如葱的十指解开他的外袍,中衣,又听她轻笑:“城主这是怎么了,刚过沐浴完,怎还穿的如此严实?难道是怕我饿狼扑羊不成?”
虽然害羞,但男人的尊严必须捍卫,炽焰就没听过哪个男人在床上能被形容成羊的,于是嗷呜一声扑过去,仗着沐浴完偷喝的一壶酒做底气,恶狠狠道:“本城主这就让你看看谁是狼谁是羊!”
一片旖旎。
拉灯。
第二十碗汤(五)
炽焰已经这么躺着好久好久了,而外面天已大亮,平常这个时候他早就起来打一个时辰的拳,然后用早点,完了去军营或是就在府里处理政事。但现在他什么也没做,就这样躺着望着红色的帐顶,肚子饿的咕咕叫也不想动。
为什么呢?
归根究底,是因为他臂弯里睡着一个貌美如花的姑娘。
姑娘没穿衣服,身上青紫遍布,可以想见昨天夜里大胡子有多么迷恋她。那股子幽香直冲炽焰的鼻子,他已经沉醉在这香气里无法自拔,偶尔撑开眼皮看一下一只手放在他胸膛上的女人,她的面色白里透红,肌肤水润细嫩,两人的身体亲密交缠,一点都不想分开。
他不想吵醒她。
想起昨夜的疯狂,炽焰的耳朵尖又红了,他觉得自己留胡子真是太对了,什么情绪什么反应别人都没法看出来。他要保护他的胡子一辈子!
怀里的人动了动,炽焰连忙佯装熟睡,感觉到娇妻起身,便悄悄睁开一条缝,盯着她那一头乌黑的发和优美的背。昨天晚上这发便栖息在他胸膛上,此刻隐隐瞧见的侧脸美如画。炽焰很想掩饰下自己身体的变化,但那样就太明显了,好在清欢没注意。他又痴汉一般盯着她摸索过肚兜穿上,然后越过他想要下床。
炽焰赶紧死死闭眼,清欢瞄了他一眼,知道这家伙在装,不过没戳穿,而是把昨天晚上就准备好的新衣穿在了身上,然后走了出去。
趁着她不在,炽焰连忙爬起来,掀开帐子,发现床头放着一套新衣服,想来是清欢准备的。他心里突然划过一股暖流,可是一想到她没戴面纱就走出去了脸色一沉,外头男人可不少。
正要出去找,就看见清欢又推门进来,后头的下人们端着水盆还有食盒,她看见他起了,便笑着道:“城主醒了?”
“嗯。”不知道该用什么面目面对,炽焰就瓮声瓮气的哼了一声。
清欢微笑,亲自拧了温热的帕子过来给炽焰擦脸,奈何这个巨人太高了,她踮起脚尖才够的着。炽焰这么多年都不需要人伺候,从来都是自己照顾自己,突然一下有了个温柔的妻子,还被妻子照顾的这么无微不至,他突然觉得很——很——怎么说呢,反正就是觉得天仙一样的美人儿不应该为自己做这样的事,她可以被男人捧在手心呵护,但给他擦脸什么的太过了。
可是要他拒绝又有些舍不得,这样的温柔任谁都会不由自主地沉溺其中。
在炽焰胡思乱想的时候,清欢已经把他拉到桌边坐下了,食物热气腾腾,她伺候着他,每一步都亲力亲为,力求做到尽善尽美。炽焰实在是看不下去了,“我自己来就可以。”
“城主不需要我伺候么?”清欢疑惑地问,眼底闪过一抹狡黠。
炽焰:“……你,你太慢了,以你这样的速度,我什么时候吃得完。我自己来,自己来。”说着从她手中夺过碗,给自己盛了,又给她盛了。
清欢道:“我知晓城主素来不爱人伺候,现在我既然已经是城主的妻子,这些事自然要由妻子来做,城主若是觉得我做的不好,我改进便是。”
他哪里觉得她做的不好了?就是觉得她不该这样伺候他,可是要炽焰说实话他又不好意思,于是他就不说话了,以不变应万变,反正目前最主要的是先填饱肚子,昨天体力用的过多,刚睡下不久他就饿了。要不是怕吵醒她,炽焰早叫人送吃的进来了。
他没有什么特别喜欢的东西,除了练武跟吃。
早饭后,炽焰收拾了下就要出门,清欢却悄悄拽住了他的衣袖。炽焰面对她没法板起脸,昨天晚上两人都那么亲密了,他也不想总是给她自己很粗鲁很不雅的印象——反正就是要在妻子面前保持形象,最好能让她崇拜喜爱自己,这就再好不过了。
“要走了吗?”
“嗯。”
她踮起脚尖在他薄唇上轻轻亲了一下,面色柔和:“一路顺风。”
炽焰唰的变成了个大红脸,耳垂通红,他不敢去看清欢,转身就走,结果一不小心磕门上了,脑袋鼓了个大包!清欢在后头看得实在是很想笑,可是为了给炽焰一种以他为天的感觉,她没有笑,而是紧张地去查看他的伤势。炽焰寻思一个包算得上什么,当年他被一把剑捅穿了肚子都没怕过!
炽焰一走,女官们就找上门来了,想看看城主夫人兼城主在做什么。反正她们几个昨儿晚上一夜没睡好,就炽焰那体型那力气,她们真的很担心清欢城主会被他吃的连渣都不剩!而且那样的男人在床上知道温柔两个字怎么写么?所以刚得知炽焰离开的消息,她们就来求见了。
结果清欢气色非常好,联想到远远看到的熊今天也是神清气爽没有往日的暴躁,心里顿时嘀咕起来,这男人……就那么好?瞧清欢城主这被滋润的!
男人有生理需求,女人其实也有,只不过她们的需求少,而且并不是那么迫切,承认这一点没什么不好意思的,几个女官里,魏女官和兰女官就是嫁过人尝过男人味儿的,只是一个守寡多年,一个丈夫嗜赌成性,她们便从公共大陆回来了。
“城主啊,你说不会让我们坐以待毙,到底打算怎么做啊?”婉女官急切地问。本来府里的采买就是她负责的,现在被夺了权,那些东西全交给了臭男人,害得姐妹们连胭脂水粉都没得用,真真是气死她了!再过些时日,那些臭男人会不会说“我们男人从来不用月事带,这种东西有什么用?以后不用了!”然后她们就连月事带都没了?!
清欢只是笑着翻一卷书:“心急吃不了热豆腐,这温水煮青蛙才有成效呀。”
“唉……实在是我们都憋得不行了,想我们平时各司其职该干嘛就干嘛,现在可好,男性大陆的人打到了第五城,就把女人当什么珍贵宠物养起来,除了许我们出去逛街找男人以外其他干什么都不行,呸呸呸,他们这是想要完全扼杀我们吗?!”魏女官愤怒不已,一个拳头砸在了桌子上,顿时那上好的桌面便出现了几道细纹,她本身会武,功夫不错,一直担任着城主的守护工作。
清欢低着头,然后问:“你们都很想立刻有事情做?”
“对呀对呀!”众女官点头如捣蒜,把所有希望都放在了新城主的身上。以前锦幽城主总是不靠谱,想出来的都是些昏招,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希望新城主能提出点有建设的法子。
“那你们都有喜欢的男人了么?”
其中兰女官和婉女官脸色一红,魏女官梅女官面露不屑。清欢大概明白了,就说:“有时候美人计是可以用一下的。”
“哎哟城主你当我们没用过,可是那些负责人都死心眼得很,对炽焰熊更是忠心耿耿,而且他们又高又大那么吓人,他们一拒绝,我们就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梅女官哀叹。
“也就是说你们只试过一次,就没有再试了?而且对方拒绝了你们一次,你们就放弃了?”
“是啊,不然还能怎么办?”兰女官发愁。
清欢笑了:“觉得用美人计很不好意思,很掉身份,是吗?”
众女官面色有点讪讪,看样子是被清欢说中了。清欢自己不觉得用美人计有什么不好的,她莞尔一笑:“论武力,我们不如男人,论势力,男性大陆已经彻底占有了女性大陆。如果不是炽焰,我们早就成了任人□□的玩物,或者是被任意分配只为成对,炽焰虽然瞧不起女人,但他不会让女人吃苦,受累,害怕。他要的只是女人的三从四德,以夫为天。诸位都不想这样做,我可以理解。谁愿意为一个男人委屈自己去讨好去谄媚,甚至于将对方的利益凌驾于自己的生命之上呢?”
没错没错,就是这样的!她们过得好好的,没有男人也没什么不好!
清欢继而道:“阳奉阴违这四字,大家都听过吧?”
“城主的意思是……让我们虚以委蛇,然后□□?!”魏女官激动起来。“这个法子好!我们可以这样做!到时候把他们都给咔嚓了!”还做了个一刀砍的表情。
“□□?怎么□□?若是女人们没有能力,不能让男人意识到,我们双方是平等的,炽焰的大军立刻就会踏平女性大陆!他虽然对女性不错,却决不允许女人反抗他甚至不服他,那对他来说是挑衅。”清欢喝了口茶,“在体力和兵力上,我们太弱了,但是我们有个优点。”
她指了指脑子。“这里可不输给那群男人。”
“那、那到底该怎么做?”女官们糊涂了,这又是要使美人计,又要让男人对她们服气,该怎么做才最适合呢?总不能跟男人们比唱歌跳舞吧,那她们的确赢了。
第二十碗汤(六)
这天,炽焰回到城主府后发觉好像有哪里不对劲儿。他打下女性大陆后就住在第五城的城主府,平时都是住自己的院子,锦幽被茶叶蛋噎死之后他才搬进城主院。现在清欢住了进来,她柔美好似一阵清风,只要她在,哪怕一句话不说也不会让人轻易忽略,但是……
炽焰看着新房,这也未免太寒酸了吧?!他堂堂大陆之主,居然这么的没有档次?以前自己一个大男人单独住,不贪图享乐,也就觉得无所谓,但是现在他竟然发现自己的房间太简陋。之前他搬进来的时候还有印象,那会儿是锦幽住的地方,那叫一个金碧辉煌,闪瞎人眼,怎么到了自己这里就——
除了一张床,衣柜,梳妆台还有桌子,没了。
尤其是去掉了喜字之后,简直寒酸的可怕。清欢坐在桌前都让人有种怠慢了她亵渎了她的感觉,明明她脂粉未施,头上甚至只插了一根简单的翡翠簪子,但是……炽焰就是觉得,这样的美人儿不能被这样对待,简直就是暴殄天物啊!
他现在好像稍微明白为什么手下们总是用一种幽怨的眼光看着他了。
清欢正在桌前绣花,见炽焰回来了,起身迎道:“城主回来了?”
“……嗯。”炽焰胡乱点了下头,故作不经意道,“怎么都成亲好几日了,你还穿这件衣服?”
这件白衫炽焰是有印象的,那日在驿馆第一次见面她就穿着,成亲第二天她换下嫁衣就又穿上了,那会儿炽焰还以为她是喜欢旧衣因此没有过问,但这连穿了三天就有点说不过去了吧?他难道穷到连给新婚妻子置办新衣的钱都没有了?
清欢当然是故意的,实在是这府中中馈掌持在男人手中,而男人,都没那么细心。几位女官这几日故意找茬闹得欢腾,他们忙得焦头烂额,自然就忘了要给她这位新城主夫人置办新衣。“当日来到金城,我并未带换洗衣物,导致形容不整,还请城主恕罪。”
“你有什么错?”男人就该给女人买衣服买首饰,这还需要他说吗?炽焰顿时觉得手下办事不利。“你跟管家的谭叔说一声,让他帮你置办些衣服首饰。”
“那怎么能行呢,城主才是当家做主的人,再说了,我也不需要什么首饰。”清欢淡淡一笑,把一直坐在凳子上啃糕饼的墨泽抱了起来。墨泽抬起头泪眼汪汪:“姑姑,这个东西太难吃了,呜呜呜我不要吃!我的牙好痛!”
清欢连忙用湿布擦了擦手指,探进去摸摸他的小牙龈,安慰道:“乖,没事儿的,怎么能浪费粮食呢?这可是婉女官帮你从膳房拿来的,别人想吃还吃不到呢。”
墨泽就哭着又啃起来,炽焰怎么听怎么觉得不对劲儿,这的确,不要浪费粮食是他说的,但也不用吃……放硬了的糕饼吧?“别吃了,待会儿我让人给你们送些新鲜的来。”
“还是别了,府里这会儿正是忙的时候,我又什么都帮不上,怎么好意思添乱呢?”清欢笑笑,女官们都觉得炽焰的大男子主义已经到了一个极点,即便是认为女子不应抛头露面,也不该连这些中馈之事都不让女子沾手,但清欢却不以为然,在她看来,炽焰怕是根本没想到这点。他让谭叔等人来做女人的工作,兵权政事什么的还好,然而一旦牵扯精细,男人们根本做不来。别的不说,单是成亲一事,来来回回三天,采买和记账就开始对不上了,谭叔这会儿正忙得焦头烂额呢。
男性大陆跟女性大陆是不一样的,男人在一起生活,粗糙得很,但女性大陆自有一派生存法则,他们非要插手进来,必然要手忙脚乱。而炽焰偏要男人担起女人的事,何苦来哉。
清欢语气温柔,处处为他着想,但炽焰就是觉得怪怪的,他看着小胖子一边哭一边啃糕点,上去一把夺了下来:“不许吃了,让膳房给做新的!”
“这怎么可以,城主您才是主子,我是您的妻子,女子怎么能主动向夫君提出这等要求呢?传出去可不好听。”
炽焰觉得自己的用意完全被曲解了,结果中午他吃饭的时候发现菜色少了很多,一问才知道这几日忙着对账,谭叔自顾不暇,膳房的人也都被一一叫去问话查账,就他桌上这些还是清欢亲自下厨给做的呢!
炽焰的脸挂不住了,他也不知是怎么回事,怎么他成亲之前还好好的,结果妻子一娶进门就捅出这么大的篓子?!就因为采买一事,闹了三天还没处理好?!
男性大陆基本采取放养政策,他又常年住在军中,哪有这些精细的事儿,所以自打攻占女性大陆后,炽焰想都没想就让女性大陆也按照男性大陆的规矩来,怨声载道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了,要不是他拳头大脾气差是个暴君,早被女人们口水淹死了。
让鸭子下鸡蛋,想也是不可能的事情,而且还是公鸭子。
下午他没事儿,清欢要给小胖子洗澡,结果小胖子从屋里大哭跑出来躲到他身后,呜呜哇哇的哭,嫌冷水没法洗。这会儿炽焰险些晕过去,没人做饭就算了,连烧热水的都没了?现在这天越来越冷了,马上就要步入秋天,小孩子和女人怎么能用冷水?
想到这几天早晨都是清欢亲自给他擦的脸,自己却没注意到她的双手冰一样的冷,炽焰难免愧疚。他气得要死,但又不好在清欢和墨泽面前发脾气,就面色僵硬地说突然想起有点事儿要办,出了院子。
大概过了半个时辰,就听见谭叔被从管家的职位上捋了下来,换成魏女官上了。
清欢心想,这个炽焰也不是纯然的死心眼嘛,至少还能看出来府里有些事情男人是真的做不来的。
其实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炽焰自己对那账本也不擅长,看了一眼险些晕过去,鬼知道里头那一串串的数字都是什么意思,他也不想算,他就喜欢拿拳头打天下。鉴于谭叔等人也说不明白,他叫人把几个女官都请来,结果被劈头盖脸一顿臭骂。
之前女官们也不是没抗议过,但那会儿主要是锦幽城主不靠谱一天到晚的瞎折腾,折腾来折腾去,炽焰心里就存了她们就是想找茬的意思,干脆就不管了。现在他娶了妻,从自己妻子身上看到了日子窘迫,自然不能再姑息下去。完了被骂的特别惨,魏女官指着他的鼻子问凭什么不给女人弄月事带,问他省下的是要自己用吗?
炽焰很想一个拳头挥过去,他一个男人用哪门子的月事带?!
这些中馈之事实在是让炽焰烦死了,干脆大掌一挥,不想听女官们罗里吧嗦的批判他,随便她们搞去,反正就是在城主府,外头她们插不了手,里头随便折腾吧。
他是绝对不会承认自己也很想念刚打进金城的时候过得那日子。吃的饱穿的暖条件杠杠的好,对比现在这破日子就好多了。谭叔真是没用,得罚他围着训练营来回跑一百八十趟。
魏女官的动手能力非常强,仅仅用了一天时间,府里就回到了之前的状态。第五天炽焰早上出门的时候特意摸了下清欢给他擦脸的手,温热细腻,嗯,非常好。
晚上回来看见墨泽啃的糕饼也是热腾腾的新鲜出炉的,心里也就高兴了,虽然跟这个小鬼互看不顺眼,但他妻子喜欢,他也就勉为其难的爱屋及乌好了。
然后炽焰就觉得妻子身上崭新的天蓝色霓裳非常漂亮,衬得她的皮肤雪一般的白嫩,挽起袖子给他布菜的时候他的眼全程盯着,其他什么都没注意。
这几天每天晚上炽焰都过得十分快乐,食髓知味的他每天早晨都不想起床,一回来眼珠子就黏到了清欢身上,早知道娶媳妇是这样的好事,他早就——不,还好他没有早点娶,否则岂不是娶不到她了?现在女人少,一妻多夫常见,一夫多妻却是极少数,而且谁舍得委屈这样的美人啊?
府里的权力就这样轻轻松松拿回来了,女人们高兴,男人们也很高兴,军营里的男人不知道,但府里的谭叔等人却是很有感想,因为他们终于又过上了这辈子都没过上的好日子!这全是女人的功劳啊,别的不说,女人们打点精细,脑子转的飞快而且还很有生意头脑,每天回府都是一种享受。即使白天在军营操练的半死,他们都快活!
不知多少人羡慕嫉妒恨想成为城主的贴身侍卫团呢,那样的话每天都可以回到城主府住,多快活啊!
在炽焰没有发觉的时候,府里以谭叔为首的侍卫团就已经被女人们收服了。衣食住行哪一样不得靠着女人才能过得好,现在想想,在男性大陆过得那几十年,哪里是人该过的日子!他们强烈抗议!他们不想回去了!
女官们虽然拿回了府里的大权,可那远远不够。从前她们各司其职,金城被治理的多好,现在男人们一进来就混乱不堪,再也不能让男人随意追逐女人了,这一点必须彻底改变!
可是有炽焰这个煞星在,哪有那么轻松的事儿?
第二十碗汤(一)
皇帝到底没能撑太久,元宵刚过,他的病情就恶化了,临终前颁下诏书由皇太孙即位,年号为庆,史称庆帝。
庆帝登基的第一件事,就是将誉王妃,也就是他的生母请入太后所居的慈安宫,原皇后便成了太皇太后,一个新的时代开启了。
誉王两头落空,失去了心爱之人,也没有得到皇位,有心想要拼一拼,却又没有筹码。原来皇帝早就确立好了继承人,很久以前就开始了为新帝肃清朝廷中某些不和谐的势力,齐琛又是有手段有谋略的人,所以他刚登基便是如鱼得水,没有丝毫障碍。
清欢离开誉王府那天半点留恋也无,直至此刻,誉王才知道原来她十几年前说的那句恩断义绝是真的。他一直认为是她不懂事,想不开,认为自己能够娶她是她几辈子修来的福气,可是现实狠狠地打了他一巴掌,苏沁水不需要他可以过得更好,她早在他负她之时就已经不再眷恋他了,偏偏他直到现在才看清。
万侧妃得知齐琛得封皇太孙后便深受打击,待到齐琛登基苏沁水成为太后,更是受到严重刺激,吐出一口血后,从此卧病在床,嘴里成日念叨着她没输她没输。
这两人一个从此醉生梦死,一个病入膏肓。齐姝齐婧姐妹俩和齐琛素来不亲近,这是高门之间都知道的事,所以,齐琛登基后,来讨好誉王的人不多,来踩他们想给新帝出口气的倒是不少。两人一直没有嫁出去,年纪大了,便更不好嫁了,直到二十几岁,万侧妃已病逝,姐妹俩仍然待字闺中,估计嫁出去希望渺茫,而且她们也都知晓,嫁为人妇肯定比不上在王府生活的好,干脆就不嫁了。只是她们如同多年前的苏沁水一样开始闭门不出,以此来躲避他人异样的眼光。
齐钰倒是有个不错的姻缘,只是他的妻子总是为府中的事情和两个妹妹争吵,闹得他焦头烂额,而父王整天浑浑噩噩痛不欲生,他也无能为力,只能把这样的日子慢慢过下去。
雄心壮志在这样的时光里一日一日消磨光,然而午夜梦回仍然忘不掉自己选择了什么,又得到了什么。每次上朝他都要向自己的儿子下跪,口称万岁,他深爱的女人如今是尊贵的太后,再也不肯见他一面,誉王不知道自己活着的意义是什么,难道就是一场黄粱美梦?
他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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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
“什么果然?”墨泽瞪着一双大眼睛好奇地问,上一个世界一点都不开心,他没有实体,只存在主人的意识里,而且主人并不能随时随地和他说话,墨泽觉得委屈极了!
以前还是系统的时候他可没这么委屈,仗着有人宠爱喜欢,越来越娇气,真跟个孩子似的。
清欢低头看着奈何桥两畔的彼岸花,“没有变化。”
“?”墨泽也好奇地去看,“花能有什么变化啊?主人你之前不是还跟我说过么,叫我看着这些花,反正我发现每当主人在的时候它们才开,主人不在桥上了,它们就不开了。而且花开不见叶,叶生不见花,真奇怪。”光秃秃的,哪有绿叶红花好看。“不过主人我认为咱们身边的确少了很多绿色,可以的话不如我们移点植物来栽?”
清欢笑了:“那些植物娇嫩,这里它们可活不了。”
墨泽又要说话呢,清欢却转过身,径自进了醴忘台。他迈动小短腿,如同踩了风火轮一般追上去。
九尾狐醒了。
清欢问:“你这场梦可做的还算完美?”
九尾狐道:“完美也好,不完美也好,最终的结局都是一样的,我不过是被女娲玩弄在掌心的一只妖精,女娲乃上古大神,我却只是轩辕坟里一只九尾狐妖,即便我不害纣王,也会有其他妖精来害,最终结果如何,于我何干,我执念太深,终究是无法摆脱。”
梦里她仍旧附身于苏妲己身上接近纣王,只是这一次她努力不去害任何人,甚至还劝导纣王一心向善,莫造无谓的杀戮。可命运无法更改,九头雉鸡精与玉石琵琶精取代了她的位置,她只能眼睁睁看着大商灭亡,然后看着两个曾经一同修炼的姐妹陨于斩妖台。而她,最后只有两个选择,要么一起死,要么从此不再现身。
只有纣王,无论杀了多少人,手上沾染了多少血,都榜上有名。
“那一切都过去了,你也应该走向新的人生。”
“新的人生?”九尾狐喃喃地重复一遍这几个字。“我还有新的人生吗?”
“既然你来到这里,又能从忘川河爬出来,自然有资格得到新生。从这里开始,一直走过去。”清欢为她指明了方向。
九尾狐慢慢地,一步三回头地离去了。
这一遭送走了两个,清欢都觉得有些累了。她心想也是奇怪,九尾狐是第一只非人类的鬼魂,而且只有引魂铃响,却无汤水,这又是为何?难道是只要有思想有功德,死前执念未消心愿未了便可来到这里?而因为它们非人,便无七情六欲汤,只待走到尽头,投胎为人,才算是真正的了结?
大概是吧。
那也得再多来几个非人的鬼魂才知道了,清欢想。
她对桥的那头从未有过好奇,也从未想过走过去看看,只是鬼魂们从来都对未知的尽头充满不安。它们离开的时候,总是要回头看她,女鬼沁水是,九尾狐也是,但它们离开这里,便再也不会来到了。大功德即便能改天换命,机会也只有一次,这些属于存在的东西,最终还是要回归天地之间,承载连接各个世界的重任。
但这些鬼魂生前却又源源不断的会再重新积攒功德,得到和失去,永远都处在最微妙的平衡里,不得不说是件非常神奇却又客观的法则。没有无缘无故的功德,也没有无缘无故的开始与结束。
但对她来说,过去已经过去,未来却还没有来,她所拥有的,只是现在。
在这之后清欢逍遥了很久,在孟婆庄里待得分外轻松自在,有三个活宝陪着她,寂寞孤独都已经离她很远很远了。
最先到来的女鬼为清欢带来了一个全新的世界。
这个世界分为两片大陆,一半全是男人,一半全是女人,当然,男人的数量比女人要多的多,并且,女性大陆对男性大陆始终抱有偏见,非常排斥他们的接近和友好。
因为这种情况,新生儿诞生的数量非常少,许多男人讨不到老婆,所以虽然土地很宽广,但居住在其上的人们却不多。
女性大陆分为五座城,分别主以“金木水火土”为名,每座城都有一名城主,她们拥有绝世的美貌和能力,带领城里的女子生活。而男性大陆则分为七座城,以“北斗七星”命名,同样配备了七名城主。
事情到这里还是挺和谐的,虽然女性大陆排斥男性大陆,但她们并没有阻止两情相悦的男女诞下后代,所以在两块大陆之间,还有一座城,专门用作结为夫妻的男女生活在这里,只是他们生下的孩子,按照规矩,女孩要送往女性大陆,男孩要送往男性大陆。
直到一个叫做炽焰的男人的出现。
他是男性大陆第七城天枢城的城主,本事高超性格暴躁一点就着,虽然如此,在七名城主中,他却是占据最重要地位的那一个,其他六城城主都要听他调遣,这一点,和身为女性大陆第五城城主的女鬼是一样的。
本来双方井水不犯河水,偏偏炽焰看不下去男性大陆的汉子们一个个憋得脸发青找不到妹子好有些还开始搞基,更有甚者男风盛行!是真爱也就算了,但从第一城开始,这种情况越来越严重,直到生得稍显瘦弱秀气的男子,只要没有一个好家世没有自保能力就会被盯上,那些做皮肉生意的人将这种地方称之为“蜂巢”。
甚至还有人不怕死的给炽焰送了个美的惊天地泣鬼神的男人。
炽焰的反应是一拳头把美人的脑袋砸开了花。第七城在大陆最里头,最是繁华,一怒之下,他开始带兵攻打女性大陆。汉子们一听说拼命打仗就能有老婆,一个个像是打了鸡血,战无不克,攻无不胜,分分钟就打到了女性大陆第五城。
每拿下一座城池,男性大陆的汉子们就盯着娇柔美丽的妹子们流口水,只是狼多肉少,难免发生一妻多夫的情况。
如果只是这样也就算了,偏偏炽焰非要拿下第五城才肯分配男女成家,于是他们一鼓作气,直冲到底。比智谋比手段,女性大陆不输,可是比力气比人数比拳头,她们十个也打不过一个汉子。尤其女子大多生得身段窈窕天生丽质,而男子则肌肉纠结孔武有力,基本上就是大灰狼对小绵羊,她们哪有什么本事抵挡?
本来两方相安无事你说多好,结果天杀的炽焰非要娶老婆!
第二十碗汤(七)
于是清欢跟她们打了个赌。
所有人都知道,炽焰对他那满脸的大胡子非常非常非常的在意,和裆下那二两肉比起来都不少多少。谁要是敢他胡子的主意,他能把人给生吃了!以前不是没有过此等例子,有人想对他的胡子“不利”,最后的下场是被炽焰扭断了两只胳膊,就差没挫骨扬灰了。
指望炽焰刮胡子,倒不如指望太阳从西边升起来。
到底是日子过得太无聊,总得找点事儿做,女官们都只看到了清欢对炽焰毕恭毕敬温柔体贴的一面,谁都不信这个看起来脾气好到爆的清欢城主能把炽焰征服。清欢也没有把闺房之事拿出来说的意思,她能告诉她们说一关上门炽焰连个梳子都不舍得她拿吗?
还是算了吧。
目标是炽焰的胡子,为期十天。其实用不了十天,但众女官实在是太担心了,甚至认为十天都不够,清欢也就接受了。
主要是她也很好奇炽焰那一脸络腮胡下面的脸到底长得是什么样子,看他的骨相生得很好,就算不是绝顶的美男子,也绝对不丑。而且清欢觉得他留胡子绝对是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比如说他极易害羞,一害羞连耳朵尖尖都红了,要是没有络腮胡挡的话,是不是脸也会红?这点她不知道,有待商榷,但是没见过人不脸红只红耳朵的。
她在每个世界的身体都是拟态,准确点来说,她是没有实体的。拟态出来的身体根据所在世界的情况转化,这个世界的女子大多纤细柔弱,她化出来的身体更是如此。也因为皮肤太过柔嫩细致,而炽焰又太喜欢啃她,所以每次完了身上都是一片痕迹。那一脸胡子扎的人实在难受,要是有人不能理解的话,大概跟砂纸刮在身上的感觉差不多。
每次晚上烛影摇红,帐子一放下来就朦朦胧胧了,炽焰又是个猴急的,清欢身上的痕迹就没完全退下过,于是他也没注意到。虽然他已经下意识放轻了动作,但以他的力气而言,对她娇嫩的肌肤仍然是一种折磨。
要不是这天白天炽焰休班没有事要处理待在府里,他也不会注意到。说来也是好笑,都成亲快一个月了,他还不知道她是何方人士,打哪儿来又要往哪儿去呢,甚至连新婚妻子芳龄几何都不晓得。但炽焰并非不想知道,而是他总忘记问……是真的忘。
热气腾腾中,他又动了心思,只是将人抓过来的时候突然看见雪白的藕臂上有星星点点的小红痕,那肯定不是他吻过的,那是哪里来的?
炽焰没有直接问,而是仔细观察了一番,待到鸳鸯浴结束到了床上,他的唇舌一路辗转过去,才发现是他的胡子惹的祸。清欢的皮肤本就细嫩洁白,他亲过去后自然就留下了痕迹,而且还很清晰。
抬头无意间看见了清欢的表情,虽然带着淡淡沉醉,但却皱着眉头,肯定是不舒服的,炽焰想。要是有人拿个砂纸朝自己身上蹭,他是肯定会发火的。
他默默地不再去亲她了,可是只用双手感受她的温度远远不够,抱着揉着,炽焰就无法控制想要把嘴巴凑过去的渴望。这种感觉简直能把人逼疯,尤其是在这种紧要关头。该死的,她怎么从来不说呢?都快一个月了,基本上是每天他都要对她这样那样,她难受很久了吧?自己居然这么粗心,直到今天才看到,难道真的跟人说的那样,男人天生在某些方面就不如女人?
炽焰摸了把自己的胡子,嗯……杂草一样又厚又多,而且还粗,刺挠人,他自己都摸的不舒服。
怀抱娇妻睡去那会儿,炽焰在心底给自己说了无数遍,反正这鬼胡子也留的够长了,剃了就剃了吧,他自己都要不记得自己长什么样了……
接连休沐三日,第二天一早,清欢醒来时就发现炽焰不在床上了。这可真是稀奇,平日他要去军营都没她醒得早,今儿是刮了什么风,他居然起早了?她摸过衣裳穿上,掀开帐子穿绣鞋,一抬头就看见炽焰坐在她的梳妆台前,手上拿着把剃刀正在对自己的胡子下手,偏偏他脾气又急又暴躁,没一会儿就受不了了,抓起一把胡子就是一割——他以为是割韭菜呢?
连梳理一下打湿一下都没有,难怪要疼的龇牙咧嘴的,这人不会是从来都没剃过胡子所以不知道该怎么办吧?
每当清欢认为炽焰有点高大上的时候他就会迅速以自己的蠢告知她那只是一个错觉。
“城主?”
专心致志剃胡子的炽焰城主被身后这温柔的一声吓了一跳,手一抖,一道血痕顿时出现在脸上。他低咒了一声,清欢见自己吓到他,连忙请罪:“是我不好,让城主受惊了,请城主责罚。”
“不是你的错。”炽焰说。“清欢,你我是夫妻,不要对我总是如此生疏。”越跟清欢在一起久了,炽焰越是认识到彼此之间的差距。想起刚认识的时候他还敢在她面前咆哮,自称老子,甚至威胁要揍她,现在想想尽是黑历史,要是时间可以倒流,他一定会狠狠给自己一巴掌!在自己妻子面前树立起那么一个形象,他要到什么时候才能解除啊?现在她总是对他战战兢兢的,是不是就是因为心底认为他是个粗鲁不文一言不合就会大打出手的男人?
可是炽焰又不好意思直接问清欢,总觉得这个女人虽然跟了他,身子给了他,心却仍然离他很远很远。他要怎么做才能让她变得自然一点呢?她跟那个小鬼,哪怕是跟那匹叫吉光的马,都比跟他在一起的时候柔和自然。
“以夫为天,这是应该的,还是我来吧。”清欢走过去,接过炽焰手里的剃刀,莞尔,“瞧你,脸上多了好几道口子。”原本浓密的大胡子现在剃的跟狗啃一样,不剃都不行了,因为有的地方已经露出肉,有的地方却还很茂密,东秃一块西秃一块,真是难看死了。
炽焰也知道自己不会这玩意儿,就默认给了清欢。清欢伸手从梳妆台的一个小瓶子倒出一些液体状的东西,在炽焰瞪大的眼睛中给他抹在了脸上。“这是什么?”
“做润滑的,否则该把你的脸都划花了。”清欢轻轻推着,又转身去取了水盆过来,一点点把水混合,形成类似刮胡泡沫的东西。然后把炽焰往后拉,让他的上半身倚在自己腿上。“城主闭眼。”
他乖乖地闭眼。
清欢的动作可比炽焰自己来好多了,又轻又柔,他躺在这个女人的怀里,有一种……说不出的幸福和满足。炽焰的喉结动了两下,悄悄撑开一条缝去打量清欢,她面色恬淡,正专心地给他剃胡子。炽焰活了快三十岁了,可从没想到有朝一日自己也能娶到这样的娇妻。
唉,可惜自己年轻时不爱念书,虽然不到大字不识的地步,但也仅限于此了,稍微深一点的书他都是有看没有懂,但他的这个妻子却不一样,炽焰知道她是极爱看书的,要是有书的话,她可以一个人待着一天也不嫌闷。
你说这人跟人之间差别怎么就那么大呢,他真不知她为什么要嫁给他。
慢慢地,炽焰的真容呈现在清欢眼中。她几乎是有些傻眼的望着这张脸,心里总算是明白炽焰为何看不上那生得倾国倾城的绝色美人锦幽了。
废话,他自己长得比锦幽还美!
是真的美,而且是极其女性化的美,单看这张脸你会以为这是举世罕见的美人儿,可是配上他这铁塔一样的身形,你就想想吧,一头熊长了个美人脸是种什么感受?更别提炽焰一双眼睛又大又圆,清澈如水,给人一种异样的楚楚可怜感——哪怕他是在生气。要是不留胡子,他怎么统领手下?就算实力超群,顶着这样一张脸也够难受的了。
清欢在心里给这头熊点了个蜡。“……好了。”
炽焰有点不舍得从清欢腿上起来,他看了看镜子里的自己,叹了口气,道:“老子……我都忘了自己长啥模样了。”
清欢忍着不笑:“……很好看。”
“是吗?”炽焰本来极其厌恶自己的脸,这会儿被清欢一夸,顿时有点飘飘然。“真的很好看?”
“嗯。”要是生在女人身上的话一定完美。男人味十足的熊居然长了这么一张柳眉杏眼的脸,清欢伸出拳头抵在唇瓣轻轻咳了一下,道:“城主,梳洗一下用早膳吧。”
炽焰也是饿了,他老早就起来折腾胡子,这会儿才算完,肚子早咕咕叫了,就是在清欢面前没好意思说,不想让她认为自己是个只知道吃的家伙。眼下清欢一提,他就点头如捣蒜:“好的,吃饭,吃饭。”
端早膳进来的婢女和小厮都被吓了一跳,站在原地,嘴巴张成一个o,完全不知道这是谁。当听到清欢言辞间叫城主的时候,他们的眼珠子都要掉下来了!
第二十碗汤(八)
炽焰的脸在以清欢肉眼所能见的速度迅速飚红。赶在他发脾气捶桌子之前,清欢赶紧驱散观众。
虽然有几道小小的疤痕,但那完全不妨碍炽焰的美貌,浑身的男人味配合着美的要命的脸,居然有种诡异的和谐。清欢笑笑,给他卷了个薄饼递过去:“城主,光看是看不出什么来的,用膳吧,用完之后咱们去账房看看。昨儿个魏女官就跟我说这个月的支出需要城主过目了。”
炽焰瓮声瓮气地嗯了一声,化羞涩为食欲。
结果饭后一出门他就反悔了,所有人都在用见鬼的眼神盯着他不放!要不是新婚妻子就在身边,炽焰会用拳头教会这些人什么叫做尊重!
等到了账房,众女官一个个瞪大眼睛张大嘴,她们一直腹诽炽焰这头熊剃了胡子肯定也像熊,但现在……就连从小看着炽焰长大的谭叔都一副嘴里能塞下鹅蛋的样子:“城、城主!你、你、你的胡子呢?!”
炽焰白了他一眼:“看屁看,没看过美男子吗?”
谭叔掐住了自己脖子,像是女人一样发出尖细的声音:“十几年了……城主你居然剃胡子了!你怎么可以剃胡子!”其实心里是为自己即将输出去的十两银子肉疼。他是坚决站城主不会剃胡子的,结果……现在赢的就只有庄家夫人了吧!
炽焰冷哼一声:“关你屁事,老子就是——我就是想剃怎么着吧你!”要是可以他也不想剃,但比起亲自用唇舌品尝妻子,剃胡子真算不上什么。
只有清欢面色平静,好像完全没看到其他人的不对劲。炽焰对数字什么的非常不敏感,一听说要看账,他为了在清欢面前保持风范,就翻了几本像模像样的看起来,但没看多久,清欢先回去了,她一走他就把手里账册一甩:“以后这种事别来找我。”
魏女官跟梅女官交换了一个眼神:“可是您才是发号施令的那个人,夫人说了,不管什么事都要禀报城主。”
不管什么事……炽焰最烦那些乱七八糟的事儿,结果这些鸡毛蒜皮手指甲大点的破事她们都要来求见他请他定夺,别说他根本没这么多时间,就是有也不想管好吗!当然最主要的还是他不擅长这个,炽焰更宁愿有人上门找他单挑,这个就爽多了不是。他挥挥手,不耐烦道:“府里的事儿你们做决定就行,实在是拿不准主意了就找谭叔——算了,谭叔也没啥用。找夫人吧,我待会儿跟她说。”
梅女官试探性地问道:“那府里在外头的那些铺子……”
“嗯,也按照原样让你们自己处理。”炽焰点点头。“除了政事之外,其他的一概你们该做什么就做什么。”
众女官面露欣喜,头一回觉得这头熊看的顺眼了,这也难怪,人都是爱美的,满脸络腮胡的熊跟一个漂亮的美人……美男,任谁都会对后者比较有好感。其中兰女官不怕死地夸赞了一句:“城主长得可真美……”
没夸完,炽焰就狠狠地瞪了她一眼:“没你美!”说完转身走了。
兰女官被吼的一愣一愣的,半晌才回过神,无辜道:“这明显比我美嘛!”
其他女官连带谭叔等人一□□头,是是是,兰女官虽然也美,但跟城主比可差远了,也就只有夫人跟锦幽城主的姿色能相媲美一下下。
炽焰顶着一张倾国倾城的脸,面无表情地穿越好长一段走廊,七区八绕的总算回到自己院子,结果一进门就看见最讨厌的小鬼坐在他的妻子怀里吃东西。吃吃吃,就知道吃,他是猪吗?
墨泽欢快地捧着香甜多汁的柿子啃,察觉到那头讨厌的熊瞪了自己一眼,他也傲娇地飞起小眼神鄙视他,哼,长得跟个娘儿们似的居然还这么凶神恶煞,他要叫主人收拾他!
炽焰忍了好一会儿,那小鬼不识相就算了,竟然还变本加厉地吃完柿子又要叫他的小妻子帮忙剥石榴!他大步上前,直接把小胖子从清欢怀里提出来丢到婢女怀里:“把这胖子给我抱出去!”
墨泽怒视炽焰:“你这个坏女人!”
“说啥玩意儿?!”炽焰噌的一下就被点着了,“你这个胖小鬼好胆你再给老子说一遍?!”
短短两个时辰内遭受了无数异样目光的炽焰火大了,这小胖子竟然敢说他的女人?!“咱们俩谁像女人?老子要跟你单挑!”
墨泽在丫鬟怀里挥舞胖拳头,一张嘴就喷石榴籽儿:“单挑就单挑,我怕你!”
嘿,这小兔崽子!炽焰来火了,伸手就要去抓墨泽,墨泽噗噗噗噗拼命朝炽焰身上吐石榴籽儿做暗器,把个炽焰气得是火冒三丈,秀色可餐。清欢赶紧过来打圆场,给婢女使了个眼色让她把墨泽带出去,然后赶紧安抚被撩的马上就要炸的炽焰,这家伙很久没在她面前自称老子了,看样子是真生气了,就是不知那红扑扑的脸蛋儿是因为羞呢,还是因为怒?
当然表面上清欢还是很给炽焰面子的:“城主别跟墨泽一般计较。”
被娇妻这么一安抚,炽焰也觉得自己火发大了,他看得出来,那小胖子是他妻子的心头肉,惯的都没边儿了,她都没给他剥过石榴!于是说:“本城主怎么会跟一个小屁孩一般见识。本城主打天下的时候,小屁孩还在他娘肚子里!”
清欢暗道:那你可就错了,他比你老多了。
嘴上却道:“城主真是大人有大量。”
这马屁一拍,炽焰顿时就飘飘然起来,“那是。”
清欢微笑,觉得这人实在是有意思。就是不知道,有意思的是他本身,还是他身体里的那个灵魂?她低头掩去眼底深意,转身取出一个面具双手递给炽焰:“城主没了胡子,顶着这样一张脸未免不大方面,我给城主准备了这个。”
那是一张很普通的黑色面具,戴上去的话可以掩住面孔,这样的话就不必担心别人会看到他的脸了。主要是想要假扮炽焰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儿,他暴躁又爱挥拳头,声音体型还有武力值,那都是一等一的,想装都装不了。
炽焰露出惊喜的表情,连忙接过来要戴上,清欢却说:“但是只有我们夫妻二人的时候,城主就别带了吧。”她柔柔抚摸他的轮廓,眼神温柔,“很好看。”
炽焰刚降温没多久的脸又红了。他觉得自己得赶紧改掉这个容易脸红的坏毛病,好在这个面具大,只露出下巴和眼珠子。
为了掩饰内心窘迫,他咳嗽两声,说:“今天休沐,没有事做,走,我带你出去逛逛。”
“出去?”清欢愣了下,说起来她在城主府都一个月了还没出去过呢。
两人先去马厩里牵了马,炽焰的坐骑叫做赤兔,是难得一见非常珍贵的汗血宝马,通体乌黑,只鬃毛血红,极其威武霸气。炽焰本想跟清欢炫耀一下的,可是扭头一看清欢的马,顿时就蔫儿了。清欢的马儿跟她一样,又高贵又美丽。突然,炽焰问:“你的马是公是母?”
“公的。”应该……是吧?清欢还没注意过这个问题呢,主要是她很少让吉光化出原形,但是它变成小猫的时候都是公猫,那应该是公马。
“这样。”炽焰有几分失望。“还以为能给我的赤兔做媳妇呢。”这样繁殖出来的小马肯定是天下一绝,超越赤兔!
吉光一听,恼了,猛地冲炽焰喷了个响鼻,还想尥蹶子踹他。它可是上古神兽!是孟婆大神身边的小宠儿!这个长得像女人的男人竟然要它跟凡间马匹配种,还是个公马!呸!它不搞基!
清欢笑着摸摸吉光的鬃毛:“那城主是要失望了。”
炽焰瞪着吉光,总觉得这马灵气的吓人,就刚才那眼神,他似乎从中读出了鄙视。他……竟然被一匹马给鄙视了?!
吉光还嫌不够解气,不能对人类下手,那它吓吓动物总可以吧?于是对着赤兔瞪了一眼。赤兔吓得嘶鸣一声跪倒在地,瑟瑟发抖。说起来赤兔也是一等一的好马天下难寻,可是遇到上古神兽它又能怎么样,而且这神兽早已不是普通神兽。
炽焰觉得自己面子挂不住了,很想对着赤兔的屁股踹上两脚,妈的,这么没出息!他要换马!结果一扭头,整个马厩的马全跪了!惟独吉光傲然站立,眼神充满鄙视。
清欢悄悄动了下小指,赤兔就又站了起来,动作之快好像先前什么事都没有发生。
炽焰盯着吉光,他爱马成痴,很想试马。可清欢却先他一步利落上马,而且还是裸骑,炽焰觉得自己不能输,就把赤兔的马鞍马蹄给卸了,他总不能输给自己的小娇妻吧?那样的话他有什么脸面说要保护她,让她做背后的女人?
清欢欣赏炽焰就欣赏这一点,他愿赌服输,不像是别的男人,嘴上一套,背地里又一套。
第二十碗汤(九)
虽然清欢的动作看上去很利落潇洒,毫不拖泥带水,但炽焰心里还是有些担忧:“你……能行吗?要不还是和我一起吧。”
清欢也是很久没被人这么小瞧过了,她笑着睨了炽焰一眼:“行不行,城主和我比一比不就知道了?”说完自信一笑,快马扬鞭而去。炽焰愣了一下,她已经离远了,连忙双腿一夹马腹,驱动赤兔追赶。
赤兔虽然是极品的汗血宝马,当世难寻,但是和神兽吉光如何能及,若不是清欢怕炽焰追不上特意放慢了些速度,怕是炽焰已经被甩到九霄云外去了。两人一路到了一片小树林,如今已是深秋,树叶掉了一地,秋风微凉,但骑了这么会儿马身上竟都出了汗。
炽焰惊讶于清欢的骑术,虽然早知女性大陆有不少女人骑射都是拿手的,但裸骑还能如此稳当厉害的,清欢还是他见过的第一个。外头的空气最接近大自然,这让清欢感到非常舒服。她深深地吸了口气,仰望碧蓝的天空,又扭头去看身边的炽焰。
炽焰被她看得脸又红了,真是奇怪,明明是个娇弱的女人,为什么每次在她面前他都像个毛头小子一样长不大呢?这样他的夫纲什么时候才能振起来?
两人慢慢地往前走,不多时,只听得一阵锣鼓喧天,鞭炮齐鸣还有笑闹声,很是喧腾,原来是有一户人家在成亲。
清欢没说话,炽焰也没说话,只是瞧着那十里红妆还有热闹的人群以及繁多庄重的礼节,炽焰才明白自己当初娶清欢时有多么仓促。他难得感到了不好意思,便道:“当日我实在是轻慢你了……”
“无妨,在一起才是最重要的不是吗?”清欢微微一笑,扭头去看炽焰。炽焰也笑了,但看见那新郎竟亲自将新娘背入轿中,满脸都是掩不住的喜气,心里难免有些歉疚。自己当日别说是好好准备了,就连拜堂都要让她等,炽焰突然觉得自己很渣。
继续往前走,路过城主府在外头的一家胭脂铺子,两人下马随意走进去看看,炽焰跟在清欢后头,里头的掌柜跑堂什么的全是女人,偌大的店铺,她们打理的井井有条。
刚打进金城的时候炽焰就让手下接手了这些铺子,奈何他们都不擅长这些,先不说男人没法跟胭脂水粉布匹什么的打交道,就光说一个算账,他们十个人加在一起都不如跑堂的小二心算来得快。但炽焰那会儿给锦幽烦的要命,只想把这些权全部捋下来,所以也没管男人到底能不能胜任,如今看来,这男人跟女人之间到底还是有差别的。
炽焰心中关于女人都应该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以男人为天的想法悄悄动摇了。这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改变的事情,在府里的时候伺候的基本上全是下人,而城主府的下人以女性居多,男人都是后来进城之后分配进来的,顶多就是干些粗活重活,算账刺绣写字什么的,就算叫他们来也是徒劳。
清欢做的其实也很简单,炽焰不大会说话,主要是他一开口说什么都不中听,而清欢声音清朗温柔,所以炽焰总是会下意识地去追寻她,揣测她的想法,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事。要是放在其他女人身上,谁敢跟他说女人也要抛头露面,他绝对饶不了那人。可是到了清欢这,她不用说,他自己就主动去想了。
太不正常了,这是为什么呢?
他在她面前总觉得不像是从前的自己,倒也不是说不好,只是……说不上来的,那种失控的感觉。明明她温柔又体贴,什么事都不会自己瞎做主,但炽焰完全控制不住自己想要去接近的心。
要是有一天她要离开自己,炽焰想他一定会把所有人都砍了泄愤。
“城主可知梅女官武功高强,就连谭叔都不是她的对手?”清欢突然问。
炽焰一听,下意识反驳:“这不可能!”梅女官怎么能比得上谭叔?谭叔可是从小看着他长大的,一杆铁枪耍的虎虎生风,梅女官却娇小瘦弱,这样一一个女人却想打赢谭叔?别开玩笑了,随便一个男人就能把她打倒吧?
清欢低低一叹:“城主不信?”那想当然也不会相信她也能打倒他了。
“当然不信!”炽焰哼哼。“我活到这么大,从来没见过有女人能打倒男人的——”话没说完,一记掌风扑面而来,如果不是常年行军的直觉,清欢又手下留情给了他反应的时间,炽焰会被这一掌劈中。他倏地后退几步,震惊地看向清欢:“你会武?”
“我说过我不会吗?”清欢面上没有平日的柔情似水,反倒带了几分戏谑。“今个儿我就让城主看看,女人到底能不能打倒男人。如果我赢了的话,城主可得答应让女人重新回到军营共同执政。”
炽焰觉得自己被挑衅了,他会输?听她话里话外都是要赢的意思,真以为他会因为她是媳妇的份儿上就让步?于是炽焰冷哼:“好啊,你要是能赢我就答应你,你要是输了,从今以后都不准再跟我提女人从军的事!”
“一言为定。”
虽然嘴上这么说,但炽焰还是有点担心:“媳妇,我是不会对你手下留情的。”
清欢心想,还真没见过这么自信的。“这是我要说的话呀,城主。”
说完,已经攻了过来。
平心而论,从体力上讲,女人天生弱于男人,所以如果要拼蛮力,想赢基本上是不可能的,清欢也不想用除了拳脚功夫之外的力量让炽焰输,她要让他心服口服。炽焰这个人,心高气傲,但也是真正的男子汉,愿赌服输,从来不狡辩,否则她怎么可能选择他作为伴侣?
炽焰只觉面前一阵掌风,他侧身躲开,竟连对方的招式都没看清楚,更别提还手了。他力气大,下盘稳,一拳能把一个成年男人揍出好几丈远,是天生的神力,可这股神力比起对方柔和若风的手掌就完全不够看了,不仅如此,炽焰甚至觉得自己好像被压制了。
这怎么可能!
清欢虽然力气不及他,但灵活度和柔软度却是熊一样的炽焰所望尘莫及的,尤其她还非常熟悉人体关节,别看那只是柔柔的手指,可若是点在了哪里,却足以令人痛不欲生。
好在大堂足够大,两人突如其来的交手让掌柜的都看傻了,赶紧让所有人退后,怎么也想不出为什么两个城主突然间就大打出手了,不是刚成亲没几个月听说感情还好的如胶似漆吗?那现在怎么就打起来了?难道真应了那句老话,打是疼骂是爱?
炽焰清欢可不管别人怎么想,他们都是厉害的人物,对方对自己来说都是棋逢敌手,这会儿打的兴起,炽焰胜在拳头重抗打击能力强,清欢则胜在敏捷优雅身形极快,她从不和炽焰正面对上,对他挥过来的拳头也是能避则避,实在是避不了便借力打力以此化开,然后以此攻击他身上的穴道与关节。初时炽焰并未察觉,只感到有时候她的手指和掌心会拂过自己身上,他不以为意,所以当他察觉的时候就已经来不及了。
原本威力极大的拳头逐渐失去了力气,明明他滴酒未沾,但整个人却突然像是醉了一样对不准,拳头挥出去的方向和心中设想的完全不一样。一开始炽焰觉得只是陪新婚妻子玩耍,清欢就是会武又能厉害到哪里去?几招后他收起玩乐之心变得格外认真,但却逐渐力不从心起来,而清欢脸上连汗都没有一滴。
看她打架是一种享受,每一招每一式不仅都击在要害,而且非常美观优雅,和炽焰完全是天差地别,一刚一柔,一黑一白,最后竟是以柔克刚,完全将炽焰拿捏在了手里。
毕竟身边还有人,在外人面前不能让炽焰输得太难看,所以清欢最后只是反剪了炽焰手臂,这时候他已经没什么力气了,她轻轻一踢他膝盖,他便整个人扑在了身旁用来给客人休息的椅子上。
所有人都惊呆了。
炽焰也是目瞪口呆,比起被打败的羞耻,震惊更夸张的写满了他的脸。
这时候,赢了的清欢却又变回了那个柔情万千体贴温和的妻子:“城主,承让了。”走过来在他身上几处穴道轻点。“男子汉大丈夫,一诺千金,城主可不能食言。”
炽焰的脸色五彩缤纷分外精彩。他想瞪清欢,却又觉得自己没什么理由,毕竟之前都说好了,而且他也不是因为轻敌才输,是的的确身手不如她。想到这里,炽焰虽然脸色不好看,但却仍然道:“愿赌服输,回去之后我就安排。”
“那就多谢城主了。”清欢对他微微一笑,像是没看见他脸色般上前挽住他的胳膊。“那么现在,咱们找家酒楼用膳吧?”
好在炽焰戴着面具,否则一定会有人看到他涨红的脸,以及内心的泪:嘤,他输了……
第二十碗汤(十)
因为打架输给自己媳妇这事儿,炽焰难过了一整天,不过到了晚上他就龙精虎猛了,拳脚上输了就输了吧,反正他在床上能赢就行!于是愈发折腾起清欢来,非要她承认他厉害她比不上他才行——当然是另外一个方面。。520。
男人嘛,面子什么的不重要,在床上的尊严守住了才行。
炽焰的觉悟是如此飞快的增长着,完全没有一点适应期。
女人们对于炽焰突然吃错药一样昭告天下女人可以和男人一样从军或是参加科考做官一事集体欢呼,虽然都在心里寻思这位一直对女人很冷淡的城主是不是又吃错药或是又在搞什么幺蛾子,但是——管他呢!反正最后的结果是好的!
清欢也是用心良苦,她其实早就想跟炽焰打一场了,这么久温温柔柔每天绣花看书,她的筋骨都觉得酸。但是有一点她没告诉炽焰,即使在床上,她也是可以翻身的,不过是让着他,看他可怜而已。
既然女人被放出了权力,那么不仅是金城,其他四城也皆是如此。然而炽焰用了好长一段时间才把女人们都约束起来,如今想要再放出来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所以他将其他六名男性城主和四名女性城主都召集到了金城进行商讨。
他们商讨的内容清欢不得而知,她是相信炽焰的,这男人说话算话,绝对算是一个很大的优点,所以她不用担心。而且就目前她的观察而言,没有人比炽焰更适合做城主,即使锦幽活过来也得承认,这个男人虽然粗鲁不文又爱用拳头解决问题,但真的是一个很有担当也很有本事的人。把五行城交给他完全不会出岔子。
唯一让她不高兴的是这家伙竟然给人做媒。
要不是水城的阿妙城主来找她,她还不知道摇光城的魏冥想要娶阿妙为妻。虽然清欢不打算参与这些改革,但是有关女人的事情,她受锦幽所托不得不插手。
故事挺简单的,阿妙对魏冥没有男女之情,她对任何男人都没感觉,也不想成亲,但魏冥却对阿妙一见钟情,在攻下水城后就自动请缨留在那里,因为他喜欢阿妙,所以对水城的女人们也非常宽松,没有诸多限制,女人重回军营一事,从水城开始实施的话会最省时间。
但问题就在这里,魏冥喜欢阿妙,喜欢的简直要疯了,可阿妙却不喜欢魏冥,在她眼里,男人都是不可爱的,她很确定而且肯定她对魏冥没有丝毫男女之情,但是魏冥却不肯相信,这一次商议结束之后竟然当着其他城主的面求炽焰为他做主!最令阿妙不敢相信的就是,离炽焰说男女平等不到半个时辰,他就不问她的意见自顾自给把她许给了魏冥!
没错,她们女人的确是男性大陆的手下败将,但这也不代表炽焰可以随意羞辱她!阿妙是一城之主,她不愿意做的事情谁都不能勉强!
可是她刚拒绝就被炽焰吼了回来,那个坏脾气的男人真真是没法用语言沟通,一语不合就要大打出手,阿妙斯文,哪里做得来那么无礼的事情,本想以死明志,却又想起能改变炽焰想法的清欢城主。
虽然这位金城的新城主她从未见过,但关于她的事情阿妙却都听说了,尤其是在胭脂铺子把那头熊打败的事。
清欢问:“你对魏冥没有男女之情?”
“绝对没有!”阿妙斩钉截铁的说。“我的心愿就是让女性大陆变得强大,至少不能让女性成为被男性碾压的存在,我们要的自由平等以及独立,在男性大陆没有攻击我们之前,这些我们是拥有的!他们过来了,用的是两方和好的名义,却把女人们都逼回了家里不准她们外出,我觉得这样做非常的不合理,并且非常的侮辱人。武力上我们的确是输给了男性大陆,但要是他们脸皮不那么厚我们能输吗?!”
清欢看她愤怒的样子就知道她是还在为输了战役不高兴呢,想到那个没心没肺的女鬼锦幽,清欢叹了口气,这都叫什么事儿啊,这个大陆的人也好,事也好,很多都已经超出了她的下限。
反正就是个不靠谱的地方,充满了不靠谱的人,所以自然也得用不靠谱的法子。
她应了阿妙,无论如何她都不能放任阿妙不管,要是真像炽焰说的那样把阿妙嫁给魏冥,那这场所谓的男女平等根本就是个笑话。连最尊贵的那个人,提出这四个字的本尊都做不到,上梁不正还是指望下梁别歪?那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
但清欢没想到炽焰的反应会那么大。
他到底是好面子的,虽然愿赌服输为人坦荡,但已经答应下属的事,现在你告诉他不能这么做,要他反悔,要他出尔反尔,那炽焰肯定不乐意。正因为他信守承诺,所以绝对不会轻易被说服。
清欢刚提他就拉下了脸:“这事儿不要再说了,我已经允了魏冥,等府里给挑个良辰吉日就行,到时候我们一起去参加他们的婚礼。”
清欢却说:“城主,你不能这么做,阿妙没有告诉你她不愿意吗?”
“有什么不愿意的?难道她这辈子都不嫁人了吗?”炽焰理直气壮地说。“魏冥长得好,性格也好,对她更是一往情深,她有什么不乐意的?别以为我在金城就不知道,水城那儿根本就没什么变化,我不是说让女人们都回家不许抛头露面吗?其他城都按照我说的做了,水城却没有,难道你以为我不知道为什么?还不是因为魏冥喜欢那个阿妙才事事顺着她,她现在是要过河拆桥?”
“阿妙不是那样的人。”
“你怎么知道她不是那样的人,今天你跟她也是第一次见面。”炽焰口气很冲。“反正老子决定的事情天王老子也别想更改!”
鼻孔朝天,雄赳赳气昂昂,很厉害的样子,那表情就是在说你私心吧我是不会答应你的请求的!
清欢看他一眼:“即使你知道阿妙不愿意,还是要撮合他们,万一最后成了怨偶呢?”
“你开口说要嫁给我的时候我也不愿意啊!”炽焰开始作死,话到了嘴边想也不想张嘴就来,也不想想他跟阿妙能一样么,阿妙对魏冥是完全没想法,他可是看了清欢的脸后就心动了,与其说是清欢求的,倒不如说是他半推半就心里还在窃喜,能娶到这么漂亮又温柔的媳妇,他也很开心好吗?“可是咱俩现在不过得挺好啊?”
“哦?城主觉得咱们现在过得挺好?”
炽焰想当然:“那是!”晚上和谐白天相敬如宾,有什么不好?平时他空闲的时候还会一起出去逛逛,有什么不好?当然,要是没有那个小胖子总是搅局的话才是真的完美。
“也就是说城主不肯收回成命,是吗?”清欢笑眯眯地问。
那笑容甜美至极,和平日一样也很是温柔,但炽焰突然觉得脖子后头冒凉气,但他为了面子拼了,非要跟清欢犟嘴:“反正我跟你说了,就是不行,我都答应魏冥了,你也不好让我反悔吧?再说了,咱俩都能过,他们怎么就不能过?不是我说,女人离了男人怎么能活?那个阿妙早晚都得嫁人生孩子吧,现在大陆上人口逐渐在减少,女人要是不肯繁衍后代,那我们早晚是要灭绝的,这怎么能行!”
他很有理的样子,但这话却让清欢不高兴了:“女人离了男人就不能活了?”
“那当然!”炽焰可自信了,也不知是谁给他的。“你离了我能活吗?肯定不能吧,所以我说——”
“试试好了。”
“??”炽焰满头雾水的望着清欢,试试?什么试试?
清欢对着他嫣然一笑:“既然城主说我离了你就不能活,那咱们再打个赌,看看我离了你到底能不能活。”说完对他嫣然一笑。
那笑容实在是太美了,美的炽焰完全没反应过来她说了什么,就看见她起身,捞起一直在边上啃苹果津津有味看着他们吵架的小胖子,婀娜的背影推开房门走了出去,吉光不知什么时候都在那等着了。
直到清欢上了马,人不见了,炽焰才反应过来,他猛地拍了把大腿,赶紧去马厩牵马,可是——要往哪里追?清欢的人影已经不见了啊?!
炽焰傻了。他不就是说了句话吗?怎么脾气这么大?这、这说走就走啊?他该去哪里找她?炽焰一直想问清欢从哪里来家住何方还有亲人没有这些问题,可是他老是忘记,现在好了,他再也不用问了。
因为她说走就走,半点留恋都没有。
来的时候带的什么,走的时候就带的什么,不过一匹马一只小胖子。炽焰四下打听一路到了城门口,轮班守城的小队长刚好是那天迎清欢入城的那个,此刻他看着怒不可遏的城主,战战兢兢的走过来,把手上的东西呈上。
第二十碗汤(十一)
炽焰僵硬地看着小队长双手呈上来的城主令,整个人像是被雷劈了一样。“……这是你从哪里得来的?”
小队长战战兢兢道:“是夫人出城时交给属下的……”
“废物!夫人出城你们不知道拦住吗?!”炽焰满心恐慌,清欢走的太洒脱,甚至没有给他反应的时间,他拒绝去想这意味着什么。她总是很温柔,把他照顾的无微不至,如同温润的水,然后她突然不见了,他竟然不知道要去什么地方找。“要你们何用!没用的东西!”
其实他心里知道清欢离开跟守城的官兵没什么关系,可是不把脾气发出来他就无法抑制内心的恐慌。两人成亲也要有半年了,这半年里他早习惯了她的陪伴跟照顾,一晌失去,怎么舍得。于是没等小队长回话,炽焰又问:“她朝哪个方向去了?”
小队长颤巍巍地伸出一根手指头,炽焰立刻狂追而去。可是追了好久,追到赤兔已经再也跑不动了,也没能找到清欢。沿途炽焰也打听过,但却没有人见过她。吉光本就比赤兔跑得快,清欢的骑术也不下于他,他的妻子身上谜团不少,但炽焰从未问过,直到现在他才感到后悔,如果早一点问过她,知道她家在何处的话,是不是就不会发生这种找不着的事儿了?
赤兔瘫倒在地上休息,炽焰一个人孤零零地坐在河边,这会儿天寒地冻,倒也符合他的心情,身后一个草团被风吹过,更是衬的炽焰孤家寡人起来。
在河边坐了大概有半个多时辰,鼻涕冻下来的同时眼泪也掉了。盯着河面上的自己,吸着鼻子,“不、不就说了句不中听的话嘛……至于这么说走就走啊?没良心的女人,太没良心了……”
眼下四周无人,炽焰顿觉心酸,心想自己什么都按照她说的做了,虽然霸道是霸道点儿,可是她要是提出来他也会改。今天不就是说了句女人没男人活不了么,加起来不到十个字呢,她转身就走一点情面都不留,她心底到底有没有他这个丈夫?!
炽焰取下面具抹了把脸,才发觉是一脸的泪,他生无可恋简直想要一头扎进河里去死了算了,但突然又想起清欢临走时说的“试试”。她说试试……是不是代表并不是分开?怎么说他们也是正经成过亲的,没拿和离书她永远都是他的妻子!
一想到这里,炽焰噌的站了起来,他知道自己该做些什么才能让她回来了!
这会儿他的大男子主义全没了,清欢给他的感觉一直跟普通女人不一样,她不仅武力值比他高,脾气其实比他还大,一言不合说走就走不回头,换做炽焰生气,顶多是到军营里找人打一架,气也气的自己,但清欢不,她比男人更洒脱。
要是自己不做出点实际行动来的话,清欢永远都不会再回来了吧?不知为何,炽焰就是这么觉得。
他把半死不活的赤兔从地上踹起来,慢吞吞地回到了城主府,又被女官们劈头盖脸一顿臭骂,骂的他蔫乎乎的。女官们对视一眼觉得不对劲,平日里的熊一挨骂就暴跳如雷还会把拳头攥的咯吱咯吱响来威胁她们,今天怎么这么乖,任骂不抬头?难道是被城主气傻了?!
往常炽焰要是敢回嘴,女官们能问候他祖宗十八代,现在他不回嘴她们反而不骂了,认为事出反常必有妖,一个个充满戒备地望着炽焰。炽焰傻站了一会儿,突然用无比真诚的语气对她们说:“请你们帮帮我!”
帮什么呢?就是帮他融合大陆,让男女平等可以更好的实施。本来在女性大陆人人平等,男性大陆人人平等,可是因为男人与女人天生的不同,导致在一起共同生活后麻烦无数,炽焰就是想要经验丰富的女官们一起解决掉这个问题。
这样的话,媳妇就会回来了吧?炽焰生怕自己做的不够好,每一项政策每一样决定都特意颁发到十五个城里,敲锣打鼓的昭告天下,他就不信媳妇看不到听不到!那样的话她肯定能感受到自己的诚意,然后回家!
炽焰就这样苦逼的等啊等,可惜新政实施不是那么容易的,他用了整整五年,才算是完全贯彻落实了男女平等这四个字。但让他失望的是清欢仍然没有回来,不仅没有回来,甚至派出去找的人都音讯全无。
炽焰无数次在夜深人静孤独寂寞时咬着被角偷偷掉眼泪,梦里连那个讨厌的小胖子都变得无比顺眼。现在整个城主府人人成双成对,就他一个孤家寡人,谭叔都跟兰女官在一起了,每天晚上深夜摇床,他听得很难过好吗?
更让炽焰想哭死的是五年前信誓旦旦说绝不会喜欢魏冥甚至对任何男人都没感觉的水城城主阿妙,妈的她竟然主动要跟魏冥成亲了!那、那他之前到底为什么要跟自己媳妇吵架还把媳妇气走迄今音讯全无?炽焰恨不得掐死这两个人,害得阿妙现在每次看到炽焰都溜着边走,就怕这头熊一不高兴扭断自己的小脖子。
但是即使男女平等,也没能阻止男男女女搞基的路线,但是这样的人并不多,而且他们天生只喜欢同性对异性没感觉。本来炽焰是要强制拆开各自配对的,但后来被人一提醒,寻思着不能这么干,既然要平等,那么选择喜欢什么样的人,要做什么样的事,都是属于个体自由。
眼下四海升平,人畜兴旺五谷丰登,但是他媳妇在哪里啊啊啊!
炽焰忍不了了,他开始亲自去找,然而没有人知道清欢身在何方,当年的小队长如今已经升到了将军,成为了炽焰的心腹,但清欢仍然杳无踪迹。如果不是所有人都记得她,炽焰会以为清欢只是自己做的一个美好的梦。
否则现实中怎会有那样的女子呢?他也不知是着了什么魔,总归就是非她不可,只要她肯回来,做什么都是无所谓的。这一世不能错过,人能在这世上活多久?他真的不想失去她。
也不是没有人投怀送抱,男的女的都有,然而炽焰一点兴趣都提不起来,他就只想再见到自己的妻子,他一直找啊找等啊等,他都知道错了,又改正了,她为什么还不回来?难道真要他等到老死?她永远都不回来了吗?
有一天他做了一个梦,梦里清欢躺在床上,面色惨白毫无血色,双手交叠放在小腹处,身上穿着从没见过的衣服。她就那么安安静静躺着,但炽焰知道她已经死了。她的眼睛不会再睁开,她的嘴巴不会再微笑,那个叫清欢的女人已经彻底消失在了这个世界上。
如果是他,如果是他的话,他要怎么办?
他不放她走,即使抱着一具尸体,也要和她拜堂成亲,有一日便做一日夫妻,没有一日,只占个名分也是好的。
醒来后炽焰发现自己又哭了,他的胡子又留了很长,这一次他不想自己剃掉。眼泪掉在胡子里,一头熊坐在香软的床上掉眼泪,那场景是怎么看怎么搞笑。冷风呼呼的吹,窗户一打开,外头院子里好几对情侣抱在一起赏月,时不时摸个小手亲个小嘴儿什么的,就炽焰孤零零一个熊坐在床上。炽焰可委屈了,他现在连诏书都发了,就希望她能回来,难道她没看见?
突然,炽焰想起梦中一切,打了个哆嗦,也许,不是没看见,不是不想回来,而是……不能回来了?五年了,也许她已经香消玉殒了呢?!想到这个可能性,炽焰觉得天都塌了,整个人被黑暗笼罩。
他突然抱住被子嚎啕大哭起来,真真是一点形象都不要,哭得凄惨不已,那个梦做的可真真实,他把她从棺材里抱出来,太吓人了,呀呀呀他知道错了,媳妇你快回来好!不!好!
外头的情侣们集体被鬼哭狼嚎吓到,阿妙城主小心地戳了戳魏冥,戳他来关心一下老大。结果魏冥刚推门进去就被一脚踹了出来,捂着肚子简直想哭,不是很伤心吗,为什么武力值还这么高?
好痛……噘着嘴问阿妙要亲亲。
炽焰听到外头这些恶心巴拉的家伙关心的声音,压根儿没感动,反而觉得他们分外不真诚。真想安慰他就分手给他看啊!这会儿爪子在一起握得死紧你骗谁呢!个个脸色红润春意满脸在老子面前炫耀,信不信老子一刀砍死你们!
于是这个难得的月圆之夜,从美好的情侣小约会演变成了被追杀,哭鼻子大胡子的熊抓着把大砍刀扬言要砍他们,女人们还好,男人们被吓得四处逃窜,整个城主府顿时鸡飞狗跳,炽焰那凶神恶煞的样儿叫人无法直视,夜色里一张长满大胡子的脸是那么可怕,小孩子都要哭了!
“啊啊,姑姑你看,这头熊还是一如既往的蠢啊。”
某个小胖子充满鄙视,一匹白马在旁边长声嘶鸣,炽焰的砍刀从手中掉下来,砸到了他的大脚趾。
第二十一碗汤(一)
讲真,清欢是个不喜欢跟人争斗的……“人”,但事实表明有的时候,不是你想不斗就能不斗,比如说这个世界里,一个叫做余青薇的姑娘,外表是十四岁的少女,骨子里却是三十岁最爱看宫斗宅斗剧以及小说的两千年后的现代人。除此之外她还喜欢看历史言情小说,就是那种类似野史,穿越女或是重生女亦或是本地土著和皇帝王爷等等历史名人所发生的爱恨纠葛。其内容必然是争权斗势勾心斗角陷阱无数你来我往,泪伴随着虐,无厘头的爱夹杂着没理由的恨,虐虐虐然后圆满大结局,或是带着皇帝王爷回现代,soeasy。
大概穿越就是一种所谓的上苍赐予的天赋,因为是穿越女,所以总是可以牛哄哄的出现在众人面前,清欢所附的这具身体的主人叫做纪曼凉,是和亲王纪云的独生爱女。
余青薇熟读各类历史宅斗宫斗小说,对于这位在历史中只留下浅浅几笔的纪曼凉可是记忆深刻。为什么深刻呢?因为她运气好,被许给了五皇子,而五皇子正是当朝储君,后来登基当上了皇帝,纪曼凉就顺理成章的成为了皇后……才怪。
纪曼凉身体不好,只活到十六岁,她十五岁嫁给五皇子纪勉,只和他两人鹣鲽情深过了不到一年的快活日子就死了。两人自小是青梅竹马感情深厚,皇帝为纪勉挑中纪曼凉做皇子妃的时候,纪勉心里比谁都高兴。在和纪曼凉相守的一年里,因为她身子不好,两人甚至没有圆房,始终以礼相待,纪勉身边没有侧妃也没有侍妾,连伺候的宫女都不要,一心一意期盼能和纪曼凉白头偕老。
可惜天不遂人愿,纪曼凉就只有一十六年的寿命。她死后,纪勉意志消沉了好几年,直到皇帝驾崩他登基为帝才好一些。纪勉登基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追封已经逝世的皇子妃纪曼凉为孝悌纯善皇后,迁入帝陵,日后两人合葬。是以后世史书都夸赞建平帝对元后情深似海,令人动容。但纪曼凉因为活的时间太短,史书上对她只有寥寥几笔:形容清婉,柔和端庄,红颜薄命。
到这里为止,这还是一个非常美妙的故事。
但是!当时间嚓嚓嚓过去了两千多年之后,一群以写言情小说为爱好的人如雨后春笋般络绎不绝的冒出来。不知道是谁先开辟了“穿越小说”这一类别,此后火遍全国,怀春少女人手一本小说。
说起这个建平帝,也就是纪勉,那生得可以说是丰神俊朗眉目如画,史官记载他“身高七尺八寸,雅人深致,霞姿月韵,生时有霞光万丈,是为吉兆,天质自然,其在位五十载,四海升平,夜不闭户路不拾遗,乃千古明君也。”
通俗一点来说呢,就是长得非常帅,而且专情,临驾崩后宫也只有十几个人,建平帝不重欲,膝下儿女也不多,但其终生没有立后。
被史书记载长得又帅又痴情还是个明君的男人啊,简直就是高山仰止的存在,哪个少女不怀春,这一怀春就免不了要**一番,倘若我能穿越到两千年前,和建平帝来一场生死缠绵的爱恋呢?
这样的话,那个纪曼凉就很碍眼了。
起先,主角们是先后穿到纪曼凉身上,虽然史书记载纪曼凉只有十六岁就死了,但是没有关系,我们可以假死,可以继续活着跟建平帝在一起。后来就转了风向,改成以单独的个体穿到建平帝年间,与英俊睿智的建平帝相恋,但又因此种种不得不回到现代,建平帝为表想念终身不再踏足后宫,驾崩后与女主在现代相见然后大团圆。
由于建平帝之前的皇帝有很多个儿子,后宫嫔妃又多,建平帝之前更是还有四个皇兄,但最终皇位能落到他身上,虽然史书上说是皇帝爱才,但看惯了宅斗宫斗剧的少女们都认为那肯定是一场腥风血雨的厮杀。
这其实也有点道理,有人的地方就避免不了争斗,这是亘古不变的,然而真的没有她们想象中的那么严重。后宫里不是人人不斗就要死,今天我给你脚底抹点油明天你给我殿里塞点麝香皇后恶毒使计让怀孕宫妃一个一个流产的,高门世家也不是庶出的永远不如嫡出嫡女大过庶子男尊女卑按照嫡庶非皇后所出的公主都不如寻常人家的嫡女……真不是,其实大家挺和谐的,偶尔争争斗斗弄几条人命出来,没那么严重。
真没那么严重。
但见了鬼的看多了嫖建平帝小说的余青薇在游皇宫的时候不小心栽进太液池给淹死了,完了她一睁眼就发现自己变成了余青薇。
余青薇是谁?哦……不认识,在史书上连一笔带过都没有的存在。
但是当她得知当朝五皇子就是未来的建平帝的时候,余青薇激动了!这难道不是天赐良缘吗?她是吏部尚书之女,这里余青薇强烈要求加上一个嫡子,是的“嫡女”。她穿过来的时候这具身体是十岁,可惜大周民风虽然开放,却也不到女子可以随意抛头露面的地步,于是余青薇想要提前和五皇子相遇让对方对自己倾心的计划就算完了。
然而上天总是眷顾穿越女的,有一日她还就真在进香的时候遇见了五皇子!啊……那都是她十四岁时候的事情了,她成功吸引了五皇子的注意,但是同时余青薇也察觉到了一个大问题:五皇子身边有个叫纪曼凉的女人!
余青薇很瞧不起纪曼凉,一个病秧子,如果不是建平帝对她一往情深,她怎么可能还在史书上留下几笔?当下余青薇就做了决定,必须毁掉纪曼凉,才能得到建平帝!
她把自己曾经看过的小说以及电视剧里所有的招数都烂熟于心,什么毁人名节啊派人绑架啊陷害啊……等等等等无所不为。纪曼凉因为失了名节,自然不能再做太子妃,于是皇帝便给纪勉重新赐婚,余青薇身份不够,却也得了个侧妃的名额。
纪曼凉先失名节后失爱人,自然绝望至极,渐渐地便死了,竟连十六岁都没活到。
纪勉虽娶了正妃侧妃,却不曾碰过她们,纪曼凉死讯传来,他终日以酒浇愁,便被余青薇悄悄钻了空子,一夜恩宠后有了身孕,顿时非常得皇帝皇后喜爱。
接下来余青薇又是唱歌又是作诗又是做现代才有的食物,比如果冻冰淇淋之类的稀奇吃食,总算是在纪勉心里站稳了脚跟。虽然没有当上皇后,但她在纪勉登基后可是皇贵妃,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至于纪勉的正妃,早被余青薇高超的宫斗技能ko掉了!
于是纪勉后宫里,余青薇一人独大。纪曼凉在世的时候,余青薇与纪曼凉是“好朋友”,她们就是在那次上香认识的,谁知道纪曼凉这竟是引狼入室呢?最后自己一条性命和名声都败坏在余青薇手里,死都不能名目。
她和余青薇年纪相仿,余青薇又生就一张甜嘴,其实纪曼凉就只能活到十六岁,这一点余青薇是知道的,她甚至知道纪勉失去余青薇后会再度立妃,可她就是私心不想让纪曼凉再出现在史官丫丫电子书,还是那样美的词语来形容。而现在她如愿了,即便日后再有,史书上也只会写纪曼凉身为未过门的太子妃却与人私相授受,未曾及笄便被人破了身还捉奸在床,千古之**|妇。
余青薇本可放过纪曼凉,因为无论如何纪曼凉都不可能成为她的阻碍,但她非但没有,反而主动出手对付她。为的是什么?不过是一颗帝心。可惜她终其一生也没能让建平帝爱上她,虽然两人厮守一生,然而建平帝驾崩前,嘴里喊着的仍然是曼凉。
余青薇的儿子当了皇帝,她就成了太后,一生荣耀。
可是纪曼凉何辜?纪曼凉做错了什么,要连十六年都活不到,便在十四岁死去?
余青薇把所有人都当成敌人,即便是在尚书府,她自己家,也死死盯着几个姨娘还有庶出的兄弟姐妹,无所不用其极,将他们打压到了极点,个个身败名裂,竟没一个庶出的有好名声!成为宫妃后更是按照电视剧里的样子给所有宫妃下了绝育药,少数几个怀孕的,无法下手,一生出是儿子也活不长,她就是这么个可怕的女人。
但她自己感觉非常良好,她觉得自己只是在把宫斗宅斗发扬光大,大家都是这样的不是么,她想当那个最尊贵的女人,想要得到帝王的心,所以她这么做有什么错?虽然那些人没有对自己出手,但那只是暂时的,谁能保证以后他们也不会伤害自己?
与其坐以待毙等人来伤害,倒不如先出手弄死别人,这样的话自己就不会受伤。
她就是要做那个笑到最后的人,做那个把一切大权都掌控在手中,无人敢反抗敢置喙的人!
第二十一碗汤(二)
“太子殿下呢?”
“回郡主,太子殿下去了外厢房和住持大师说话,让奴婢在郡主您拜了佛之后领您过去。”婢女碧波恭敬地说。
清欢点了下头:“带路吧。”
她降临这个世界的时候是十岁,如今也有四年了,跟纪勉的关系,在清欢的刻意经营下是极好的。现在拜佛,清欢看着那尊金佛,心底感慨,她没有信仰,佛也好道也好,她唯心而活。只是世人信佛尊道,她也不在乎跪几下上柱香。余青薇今天应该也来了吧,但是纪勉刚去和住持大师说话,想来还需要一会儿,她不会给余青薇吸引纪勉的机会。
即使那不是男女之情也不行,纪曼凉恨死了余青薇,怎么可能容忍她再去对纪勉献殷勤。总之是要将余青薇的生路一条条封死的,清欢必须这么做,否则纪曼凉的心愿怕是不算完成。
此刻正是春日,杏花满头,整个相国寺都浸染在一片粉白之中,香火旺盛。只是人也很多,这具身体不够健康,稍微多走几步就有些喘了,清欢轻轻拍了拍心口,额上的冷汗便渐渐褪去。
远远地看见一个身着粉色罗裙的少女一路欢笑从一道圆形拱门处走出来,声音清脆动听,如银铃般悦耳,身后跟着几个婢女,一张小脸上就数那笑容最是纯真可爱。
只看这张脸,会以为这只是个年纪尚有的小妹妹,一根筋,天真单纯,谁能想到骨子里却是个扮猪吃老虎的主。清欢像是没看见余青薇一样从她面前走过,女鬼曼凉上一世身体不好,不能走这么远,因此给了余青薇可乘之机,她可不会那么傻。
余青薇笑着笑着看见面前走过去一行人,中间那个生着倾城色的病美人真真是心窍比干多一窍,病若西子胜三分,便连那嘴角弧度都完美的恰到好处,既不让人生厌,又令人不由自主地怜惜。于是问道:“那是谁家小姐呀?”
纪曼凉素日深居简出,偶尔才参加一下宫宴,余青薇虽然穿来好几年了,但不曾抛头露面,所以也未曾见过,更别提是婢女了。只是有个机灵的婢女看到了清欢身边嬷嬷衣服上绣的暗纹,回道:“小姐,那位应该是和亲王的女儿,也就是大名鼎鼎的建安郡主。”
建安郡主?!余青薇脸色一变,就是那个让建平帝爱恋一生的白月光?据后世专家分析,建平帝之所以年号叫做建平,也是为了建安郡主名字中那个字,所以才在一堆年号中启用了建平,刚才那个走一步都要喘吁吁的病美人就是被史官记载形容清婉却又红颜薄命,与建平帝只相守一年便翘辫子的孝悌纯善皇后?那个占有了帝心的元后?!
余青薇赶紧跟了上去,好在寺庙里人多,倒也没显得出她别有用心。对于熟读各类言情小说又看遍无数电视剧的余青薇来说,她认为自己的穿越就是上天注定的宿命,如果只是来过过贵女生活随便嫁个人了此一生的话,那么她穿越而来的意义何在?当然要跟千古一帝来一场生离死别的爱情才算圆满!最好这位皇帝还能为了自己废弃后宫,不爱江山爱美人,才是穿越女的特色啊!
她就是觉得应该跟上去,这是女人的第六感。
边走还边在心里回想当年历史课上学过的东西……哦,都忘光光了,她生前是个学渣,连个二本都没考上,最后家里花了一大笔钱,才在本市读了个民办三本,所以想要余青薇回想起历史书里讲述的关于建安郡主的事情……她不记得。
但是她对建平帝熟啊,自打看了很多关于建平帝的穿越小说后,她还亲自用搜索引擎搜过建平帝,对建平帝的生平是挺有了解的,但也仅限于此,因为搜索引擎第一条跳出来的永远都是野史或是小说。
于是问道:“这建安郡主是个什么来头啊?”
“回小姐,建安郡主的母亲,是和当今圣上一母同胞的和研公主。圣上刚登基不久,和研公主就薨了,圣上便将驸马封做了和亲王,并亲自赐予公主的女儿封号,又赐予国姓‘纪’。又因为建安郡主和和研公主像是一个模子印出来的,圣上对她十分宠爱呢。”
余青薇听着听着就嫉妒的要命,真是羡慕,为什么有人的命能那么好!不仅出身高贵,父母疼爱,接连两任帝王,一个疼她如宝,一个爱她极痴,怎么什么好事儿都让她给摊上了!
可是转念一想,虽然命好,但架不住福薄,不是没活到十七就死了么?只当了一年的太子妃呢,嘻嘻。
今年自己也十四了,明年一及笄就可以嫁人了,余青薇当然不想嫁给别人,她只想做建平帝的女人。但问题在于建平帝娶了建安郡主后从来没有其他女人,自己想嫁过去基本上不可能。除非……
除非建安郡主不能嫁给建平帝。可是要怎么做才好呢?余青薇想,要么是让建安郡主早死,要么就先毁了她嫁给建平帝的可能性,相比较而言,第二种方法简单些,但也足够解气!
余青薇就这么下了决定,完全没意识到,在这样的时代,一个女子失去了名节对她而言意味着什么。不过就算意识到余青薇也不会在意的,谁都没有她自己重要。
因为身体缘故,婢女婆子们的速度都非常慢,清欢也踱着步子不疾不徐,转了几个弯儿,前面走来两个男子,前头那名长身玉立丰神俊朗,赫然是当朝太子,五皇子纪勉,而他身后跟着的略显女气的则是他的贴身太监福公公。
这时候,有人从清欢身边抢先走过去。
余青薇早就受不了前头这串人的速度了!既然是个病秧子那就好好在家养着别出来给人添麻烦啊!经过清欢身边的时候她看也不看,因为她早就看见那个朝这里走来的男人了!
长得那么好看,就连余青薇前世见过的那些明星都不及他一半,周身气度斐然,腰间一块八爪蟠龙玉佩就说明了他的身份,这肯定是建平帝无疑了!
余青薇掩饰住内心狂喜,目不斜视地超前走,边走边露出她招牌的天使无邪笑容:“你们看这花开得可真漂亮!呀,前面那株杏花开得可真好!”说着提起裙摆,像是没看见太子一般往前跑去,可巧了,经过太子身边的时候“一不小心”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
眼看就要倒进太子怀里了,太子冷淡地看了一眼,大步往前一迈,迎向了还有几步远的清欢,福公公看着这姑娘矫揉造作的模样,心里暗笑,这招式未免太老套,太子殿下刚弱冠的时候就已经有宫女这样投怀送抱了。
余青薇没刹住车,整个人往前扑,本来她是可以不用摔倒的,但是她觉得做戏就要做像一点,毕竟日后能成为千古一帝的建平帝肯定不会那么好糊弄,她要是撒谎装样子,难保不会看出来。于是心一横,真摔。
清欢心想,这要是在现代,纯属碰瓷啊。
然而太子并没有接她,甚至在她将倒未倒时还加快了步伐,余青薇想要收势已经来不及了,摔了个狗吃|屎,场面极其难看,姿势极其不雅。
“你怎么走来了?”前一句是对清欢说的,温柔低沉,后一句便冷硬起来,“你们就是这样伺候郡主的吗?!”
“殿下恕罪!”
顿时黑压压跪了一大片。
清欢笑道:“表哥不必如此紧张,我在家中,父王便是这样,如今好不容易出来一趟,表哥别把我当做易碎的陶瓷娃娃好不好?”
太子眼眸柔和:“可不就是个陶瓷娃娃么。”越来越讨喜可爱,说着,忍不住想要伸手捏捏她软嫩的脸蛋,可是瞧她面容中还有一丝苍白,又是大庭广众,男女有别,到底没下得了手。
清欢对他嫣然一笑:“你和大师讲完话了?”
“嗯。”太子面上也笑,心情却无比沉重。他是来请大师给纪曼凉批字的,纪曼凉是母仪天下的凤凰命,但生命线又极短,他看着清欢,把心里的担忧都藏得严严实实。
两人相视一笑正要走,不远处碰瓷未遂的余青薇换了种方式。若说她脑子转的也是极快,第一时间想到建平帝怕是见多了温柔婉约的女子,他身份尊贵,自然所有女人都想要讨好他,那么自己便试试不走寻常路——她曾经看过好几部青春偶像剧,讲的都是草根女主遇到身份高贵的豪门大少,因为其和对方作对的勇气还有不服输的倔强以及穷人的自尊还有对有钱人鄙薄不屑,最后成功上位当了女主角。
剧里温柔的大家闺秀一般都是炮灰命,而且最后很有可能因爱生恨想要干掉草根女主。
这会儿余青薇觉得自己就是那个草根女主,好不容易见到传说中的建平帝,她必须给他留下一个深刻的印象才行!
第二十一碗汤(三)
人家未婚夫妻两人正气氛温馨的准备离开,就听见后头传来一声娇喝:“喂!你!你撞了人就想走吗?!”
其实挺可爱的,娇蛮而不野蛮,天真活泼也都不出格,最主要的是这样的脾气真的少见,大家闺秀都讲究着呢,哪怕脾气再不好,在外头也是要装的钟灵毓秀的,谁像这位,竟然主动和一个外男说话,还是以这样指摘的语气。
太子压根儿没打算回头,清欢见他不想理,自然也不会多事。只余青薇看着却气红了眼,这种无视比破口大骂还叫人感到羞耻和丢人呢!她当然不会去怪建平帝,那可是千古明君,又长得这样好看,她只会怪纪曼凉这个短命鬼!
今天这面子要是捞不回来,余青薇是不肯罢休的,她从地上爬起来,几个大步冲到清欢等人前头伸开双臂拦住他们,眼睛却只瞪着太子,一副要找茬儿的模样:“本小姐跟你说话你没听见吗?!”说着还昂起了下巴。
这副姿态在喜欢她的人眼里那就是娇憨可爱,至于在太子眼里……不过是个以下犯上狗胆包天的女人。“滚。”
“你说什么?!”余青薇险些以为自己听错了,所有的小说里都把建平帝塑造成了一个沉默寡言但又痴情温和的男人,怎么、怎么这样的男人一张嘴就是个滚?而且还是对她这样一个千金小姐说的?!
她哪里知道,实在是有太多人想要爬上太子的床了,哪怕当不成侧妃,就是做个侍妾,日后太子登基也能有个位份啊,若是怀个一儿半女的那就再好不过了,说不定还能成为下一任太后呢!
太子见惯了这样的人,非常厌恶花样百出的女人,他自成为太子那日起就被皇帝带在身边教导,也常常领事去做,民间疾苦人生百态都是知道的。余青薇算什么,即使是在现代也不过是个高考没考好需要家里掏钱才有大学上的学渣,她不过是仗着生在现代世界,见识过现代世界的文明,因此就不把古人放在眼里了,其实她在太子眼里连蝼蚁都不如。
皇权至上的年代,管你是重生还是穿越,都得在皇室面前跪下叫主子当奴才。
余青薇琴棋书画是样样不通,除了一个穿越身份还有熟读各色小说对各类电视剧如数家珍以外,没有任何拿得出手的地方。她被小说电视剧荼毒太深了,真以为表现的奇特就能引起男主角注意从而被爱上,却忘了这是个有血有肉的世界,而且还是铁血帝王建平帝所在的世界。任何不安分因子,都会被提前掐灭在萌芽中。
“没听见我家爷说什么吗?叫你滚呐,你听不懂,那我再给你重复一次,滚~~~~”
清欢有点想笑,福公公捏着娘娘腔翘着兰花指的样子实在是太好笑了,毕竟他身上现在穿的不是太监服而是寻常男子衣着,这一声滚叫的那叫一个一个柔媚。
余青薇大怒,指着福公公鼻子大骂:“本小姐跟你主子说话,哪有你一个娘娘腔插嘴的份儿!”她当然知道面前这是太子,也知道这是跟在太子身边,后来建平帝的大内总管福公公,但她偏要装作不知道,偏要给太子留下一个深刻的印象。
这印象可能是深刻了,但却不是好的。
太子懒得理这种疯女人,“你是谁家的?”
余青薇一听,心里一乐,乖乖,这招果然有效,没瞧见太子已经主动在问她名姓了吗?但她还要拿乔,便装作不屑的样子:“哼,你管本小姐是谁——”
“看她身后婢女婆子的打扮还有家徽,大概是吏部尚书余大人家中的千金,就是不知是哪一位了。”清欢轻声说。
太子的冷淡立刻化为万千柔情:“只你聪明,一眼就看得出。”
清欢莞尔,今日郡主和太子都在相国寺,安全必须有保障,所以能进来的都必须登记在册并且携带能够证明身份的事物。她深知与余青薇打交道不是什么好事儿,与其和这个女人套近乎给对方机会插刀,倒不如从一开始就摆足了高高在上的姿态,瞧也不瞧她一眼。余青薇心高气傲,自以为是穿越女便不将任何人放在眼里,怕是以为太阳都要围着她转。结果自己这个“短命鬼”却敢无视她,保不准被怎么记恨了呢。
也不想想,一个是臣女,一个却是帝后太子王爷都捧在掌心宠爱的郡主,她凭什么记恨郡主啊?
不过余青薇的脑子要是拎得清,也就不会以穿越为荣了。清欢敢保证,自打穿越到这里以后,过足了荣华富贵山珍海味的日子,余青薇怕是一次都没想起在现代的父母亲人吧?因为她的死而伤心的家人们,在她眼里好像是一点都不重要的。
她是被宅斗宫斗给烧损了脑子。
“你算什么东西,敢对我指指点点,我是余小姐又如何?你是谁!”也不知为何,余青薇就是不喜欢纪曼凉,甚至看到她的第一眼就觉得两人合不来,恨不得要做一辈子的仇人。这会儿清欢打断了她的话,她看着太子和纪曼凉说话时温情的声音与眼神,心底嫉妒不已,嘴上也就没了遮拦。
其实女鬼曼凉那一世,她没有这么刻薄的。
清欢很不能理解余青薇的想法,她为什么觉得太子是属于她的呀?这是哪里来的自信?用脑子想想,皇帝早就给建安郡主和太子赐了婚,只待建安郡主及笄大婚,怎么说余青薇这样也算是小三吧,还是说穿越后,余青薇打算入乡随俗,无视小三这个称呼了?可既然要入乡随俗,就别把属于现代的一切都带过来呀,也不怕遭天谴。
清欢知道的,虽然女鬼曼凉死后不晓得,但墨泽全都说了。余青薇仗着是后世之人穿越而来,泄露了不少未来之事,虽然那一世活得不错,下一世却是要堕入畜生道来赎罪的。这样造口业,也不怕下了拔舌地狱。
她淡淡地想,不如让余青薇知道知道什么叫做天谴好了。她不是喜欢剽窃古人的诗词来妆点自己吗,不是喜欢唱些现代才有的歌,做现代才有的食物吗?她就免费送她一点小礼物。
“大胆!这位是建安郡主和太子殿下,你一介小小臣女竟敢在贵人面前如此大言不惭!依我看你是活腻了!”福公公尖着嗓子喊道。
一听是郡主和太子,余青薇脸上的娇蛮立刻变成了震惊和羞愧,真不知她是如何修炼出的这本事,至少清欢见了很是佩服,简直是变脸绝技,当年清欢演技最好的时候也没到达这个地步,因为她虽然也会变脸,但从没有这么光明正大没有心理压力的,不愧是现代啊,科技进步的同时,人类跟着长寿,连带着脸皮也变厚了。
只见余青薇突然就变成了一只可爱的小白兔,跪了下去,她身后的下人们也跟着跪下,声音也不复之前骄纵,而是轻软甘甜:“臣女知罪,不知是郡主和太子殿下,冒犯了二位,还请、还请殿下恕罪。”说着,抬起头飞快地瞟了太子一眼,又立刻低下去。
落差之中,一个千面娇娃的形象展露无遗。如果太子是个好刺激的人,兴许真的会有几分兴趣,可惜这四年里他已经被清欢收拾的服服帖帖,哪里会去在意一个性格不如表妹可爱容貌不及表妹美丽,又不能与自己心意相通的女子?
不耐烦地挥手:“退下。”
“臣女知错,求殿下给臣女一个补过的机会,臣女……”
“我说退下你没听见吗?”太子冷淡地看过去,把先前余青薇质问他的话一字不动的还了回去。“你是没长耳朵,还是脑子不好使?”
余青薇嘴唇颤了下,没人跟她说过建平帝竟然还有个毒舌的人设啊……她看了太子身边的清欢一眼,心里不忿,凭什么这个女人就能和他在一起,呵,还笑的那么毫不掩饰,是在嘲笑她吗?可是她不能再继续下去了,因为就是傻子也看得出来太子此刻是真的不高兴。她要是再继续,怕太子就要发火了,于是退了下去。
可是嘴里却一个冲动嘟哝道:“不过一个短命鬼罢了,看你还能嚣张几年,到时候,看我不——啊!!!”
一声惨叫,太子和清欢都扭头去看,太子是好奇刚才那个女人为何叫的像是杀猪一样,清欢则是意料之中,余青薇怕是说了什么不应该说的话了吧?
果然……太子震惊地抬头看了看天,这青天白日的,怎么、怎么那女人竟是被雷给劈了?
清欢莞尔,她也算是送余青薇一场功德,不多嘴的话,死后不至于沦入畜生道十轮回,为了提醒余青薇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她免费无偿赠送对方几道天雷,劈不死,但疼是难免的,这样的情况下,看余青薇还怎么用古人的诗句还有现代歌词来彰显自己是个大才女。
唱啊,念啊,嘚瑟啊,嘚瑟就被雷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