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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蔷薇岁月之1979全文阅读

作者:卫乔     重生蔷薇岁月之1979txt下载     重生蔷薇岁月之1979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241.家乡的变故(求订阅)

    两千年以前,国内是卖方市场时期,只要手里有货,就能占尽市场竞争中的优势。

    而卖方市场时期,又分为两个阶段,前十年是产品时代,企业竞争的核心,就是多快好省地生产出产品。

    只要手里有货,基本不愁卖。

    后十年为渠道时代,企业竞争的核心是如何占领渠道。

    所以大型商场在这个阶段赚得盆满钵满。

    夏臻最大的优势,就是手里有资源,而且它们比市场的同类产品,质量好了不止一个等级。

    姚杰和秦英加上李自强,都是不懂做生意的人,他们一年都能帮自已赚几万。

    如果程老爷子愿意干,那肯定不会是小打小闹。

    到时就算两人平分好处,只怕收益也是舜江那边生意的几倍。

    “你这么信任我,那还有什么好说的。”程老爷子站起拍了一下胸脯。“等我身体恢复一些了,到时我们就一起合作,肯定帮你赚到钱。”

    有人愿意一起合作,是大好事,这在这以前也不是什么稀奇事。

    股份制很早以前就出现了,就连他们程家以前的大型商社,也有其它人入股。

    原因很简单。

    多几个人合作,可以平摊风险。

    只要管理方面只有一个声音就行,否则内部就会混乱。

    这一点他会跟夏臻争取,相信他一个大学生,没有这么多时间,肯定不会跟自已争。

    当然前提是自已的身体确实好有了,有这个精力去创业。

    “一言为定。”见他这么干脆,夏臻也很兴奋,跟他击掌为盟,把事情定下来。

    至于具体怎么做,还得等一段时间再说。

    程老爷子回去前,夏臻又送给他一些水果,这些都是好东西,对他恢复身体有帮助。

    至于三个好友这边瓜子的生意,也开始有了进展。

    马万喜已经打开一些路子,有一家单位的后勤处,买了一百斤瓜子,发给职工做为福利,引来大家的一致好评。

    因为这瓜子的味道,让他们惊艳,这是所有人从未吃过的美味。

    消息传到其它单位,他们也找马万喜要货,于是又接连做成功几笔生意,他手里的销售额已经过了一千斤。

    夏臻给他定下的提成比例是一斤五分钱,一千斤相当于五十元。

    拿到这笔钱后,他兴奋得有些失态,硬拉着夏臻去买肉,说要好好庆祝一番。

    这边突然多了一大笔销售,姚杰那边的压力就有些大,于是在夏臻的建议下,他最近减少了销售的时间,把主要精力放在加工瓜子上。

    好在夏臻这边一直不间断提供向日葵,倒不用担心生产出问题。

    因为这个原因,他们另外招了两个工人帮忙,让每天的产量增加了几百斤。

    总的说来,炒货作坊这边,运营还算正常。

    基本上能维持住正常的产销平衡,不至于供不应求。

    考虑到姚杰卖的货少了,收入会减少,他把给姚杰的奖励机制做出相应调整,不再像以前那样,卖出多少奖励多少,而是以作坊的总产值作为奖励基准。

    也就是说,他加工出来的瓜子越多,获得的奖金就越高。

    姚杰是聪明人,自然没意见。

    张跃进和延敬飞这边,两人也在课余时间,摆摊卖瓜子。

    当然数量远远无法跟马万喜比。

    张跃进一天能卖二三十斤,而延敬飞因为长得好看,比他更受欢迎。

    每天多了一两块收入,两人同样很满意。

    为了方便他们卖货,夏臻特意在学校附近租了一间仓库,把瓜子从老家转移过来后,让他们自已去拿货。

    每次拿多少,记在本子上,一个月统计一次。

    因为仓库也是中转站,所以每天放学回家后,他都会去一次那边,保证仓库有一百斤的库存。

    而李自强那边的小卖部,在房子改装完成后,也开始正式开业。

    一开始生意并没有想像的好。

    毕竟每天进出巷子的人不算多,十个有一两个人买就不错了,总的销量也非常少。

    “怎么?有没有失望?”夏臻从妈妈那里得到消息后,笑着打趣。

    可能是从小失去家人,后来又被姑姑一家抛弃,让李自强没有安全感。

    所以总要抓住些东西,心里才会舒服些。

    开店卖东西,应该是他获得安全感的方式之一,夏臻能理解。

    “现在人少,以后肯定会很多。”李自强比他想像的要乐观。“现在几乎每天都有回头客,说吃过我们的菜后,吃别的少了些味道。”

    其实从刚开始卖菜,他就非常清楚这一点。

    夏臻哥交给自已的蔬菜瓜果,跟外面的不一样,味道好了不止一个等级。

    如果花同样的钱,谁不想买更好吃的呢!

    “有道理。”见他懂得分析,夏臻对他刮目相看。“那你好好干,等以后时机成熟了,我们到解放路租一间大的店,专门卖菜。”

    原本担心他会失去信心,还想安慰他几句。

    没想到他看得这么远,自已白担心了。

    “夏臻哥,我姑姑家的表弟前几天来找我了。”见夏臻要离开,李自强忽然羞涩地问道。“你说我该怎么做,才比较合适?”

    最大的表弟比他小一岁,初中毕业后在家无所事事。

    不知怎么的听到他的消息,就想过来跟他一起干。

    “这个要看你自已选择了。”见他有些迷茫,夏臻就拉着他在凳子上坐下来。“亲戚也好,朋友也好,都是外人,一切要遵从自已的内心,而不是被别人所谓的仁义道德束缚住。”

    穷在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

    这些人真的是亲人吗?

    其实未必。

    因为真正会给你带来伤害的,也是这些人。

    陌生人不管做什么,你都可以不理会,所以对你的影响很小。

    而这些所谓的亲人,才会在你的心口狠狠一刀,让你的伤口一辈子都无法愈合。

    所以心智成熟的人,往往都很冷血。

    李自强还小,他不会教他如何做,免得影响他的判断。

    只需要告诉他,除了对他最重要的人,其它人都可以由着性子来,不必理会别人怎么说。

    “我明白了。”李自强是聪明人,听懂了夏臻的话。

    “如果你觉得亏欠他们,可以给他们一些补偿,但是别被他们牵着鼻子走。”夏臻又补充了一句。

    他不是教他冷血无情,而是多站在自已的立场考虑问题。

    人心都是肉长的,有时候明明知道别人不是好东西,可是有以前的羁绊在,不可能完全跟他们撇清关系。

    “好的。”李自强听后心情真正放松下来。“我知道怎么做了。”

    因为夏臻的一番话,他仿佛找到了主心骨,原本有些忐忑的心,彻底安定下来。

    怕李自强的姑夫来闹,夏臻特意找了牛国强,把这事跟他提了提,要他帮忙留意一下。

    人无害虎心,虎有伤人意,他必须做好最坏的打算。

    牛国强听后一口答应,拍着胸脯表示没问题。

    他最近在派出所春风得意。

    在夏臻的撮合下,他跟所长喝过几次酒,两人关系好得像兄弟。

    不管在什么单位,只要正副手没有利益冲突,工作气氛都会非常好,谁也不用夹在中间受气。

    而且所长有这样的背影,不可能一直呆在派出所。

    如果他调走,自已就有可能更进一步。

    所以在他心里,夏臻的事非常重要,因为自已的前途,全压在他身上。

    “对了,赵家的事你听说了没有?”说完这事,牛国强忽然换了一付面孔,凑过来神秘在问道。

    夏臻去沪市读大学后,虽然回来的次数比其它人都多,但是未必会知道这些小道消息。

    “什么事?”夏臻疑惑地问。

    老实说自从逼着赵水根赔了一万块钱后,他和这家人的关系算是真正了结了,以后他们有什么事,都与自家无关。

    至于他攀上卫生院院长也好,卫生局的局长也好,都是他自已的本事。

    虽然赵志诚确实长了付好相貌,问题是世上英俊的男人多的是,只要你有本事,还怕找不到?

    何况嫁人还得看品性,跟他相比,徐震就优秀太多了。

    “听说赵志诚虽然高大英俊,那方面却不怎么行?”牛国强压低声音道。“孙美霞跟他刚领了结婚证,就跟卫生院保卫科的一个男人勾搭在一起了。”

    这件事虽然很快被压了下来,他是城关镇派出所的副所长,这事怎么瞒得了他?

    何况他知道赵家跟夏家的恩怨,更是特别关注那边的消息。

    赵家倒霉,夏臻肯定高兴,所以他说这个,其实也算是向他献媚。

    “是吗?还真看不出来。”夏臻听后也是不敢相信。

    还好,他跟姐姐的事黄了。

    否则嫁过去,不是嫁了个太监?

    “也不是说完全不行,是孙美霞那方面需求特别旺,赵志诚满足不了。”怕夏臻误会,他又解释了一句。

    在夏臻面前,如果胡言乱语,影响他的判断,那肯定会惹他不高兴。

    所以实话实说比较好。

    “家里出了这样的事,那赵水根现在不是焦头烂额?”夏臻其实不是特别想看人家倒霉,这样说也是配合牛国强。

    男人嘛!对这种事大多感兴趣。

    他也不想把自已打造得那么完美,有时候也该猥琐一点,这样才是正常的男人。

    “谁说不是?”牛国强以为他感兴趣,更加得意。“现在每个人都说他瞎了眼,跟小寒退了婚,想来他自已也后悔死了。”

    只是谁能想到,夏建军去世后,他儿子能这么快崛起?

    可惜冬冬不是那么好湖弄的,否则谁不想跟夏家结成亲家?

    就连徐永亮,也成了大家羡慕的对象。

    他现在已经是粮食局的副局长,正职是个即将退休的老头,一旦到了年纪,他随时可能顶上去。

    “这就叫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天道好轮回,苍天饶过谁?”夏臻听了也感觉心里痛快。

    想来妈妈和姐姐已经知道这些消息,所以最近气色才会特别好。

    “听说他最近在工厂也不安稳。”牛国强继续介绍道。“原本想借孙院长的关系,爬上厂长的宝座,现在上面已经派了个厂长下来,他的希望落空了。”

    空降厂长最大的敌人,自然是原本准备接班的副厂长。

    两人最近斗得不亦乐乎,最终新厂长因为上面有人支持,棋高一着,把赵水根打压下去了。

    所以说跟对人非常重要。

    赵水根以为儿子娶了孙家女儿,孙文南就会全心全意帮他。

    不想孙家的家教有问题,一个女孩子居然没有一点羞耻心,还没结婚,就在那方面有这么强烈要求。

    加上赵志诚那方面太弱,满足不了孙美霞,双方经常在家吵闹。

    女儿得不到赵家的善待,孙文南愿意出力才怪了。

    两人聊了一会八卦,夏臻也算知道了县城最近发生的事,收获不小。

    “夏臻,现在真是越来越难见到你了——”一个声音突然在门口响起。

    两人一起回头,原来是耿启中过来了。

    “我也没办法啊!”夏臻站起来跟他打招呼。“你如果有空,也可以来沪市找我啊!”

    心里明白他的难处。

    如果是前世,以他这样的身份,开车来一趟沪市,真的非常方便。

    现在他可不敢随便开父亲的专车,坐火车的话,却非常麻烦,所以轻易不可能跑得这么远。

    “我也想去啊!”耿启中忧闷地回答。“可是实在太费时间了。”

    倒是考虑过骑辆摩托车过去,可是又怕父亲责怪。

    耿家来舜江县后,处事一向低调,他不想因为自已的原因,给父亲招惹麻烦。

    “那你今天过来?”夏臻猜到他的来意,嘴里却装傻。

    街道办的玩具厂,经营得蒸蒸日上,他和徐明材都成为上面的红人。

    几乎每天都有企业单位过来学习取经,想学习他们的管理经验。

    而耿星河则希望他趁热打铁,再办一家类似的工厂,解决一部分人的就业问题。

    他听从夏臻的建议,已经准备办一家制衣厂,现在只差最后一步,就可以正常开工了。

    “工厂马上就要开工了,你最好提前帮我们去看一看,提前把问题找出来。”耿启中直接说明了来意。

242.耿启中负责的新工厂(求订阅)

    这家制衣厂,虽然依然是团委和街道合办的,但是以团委为主。

    也就是说,如果办好了,他是最大的受益者。

    “好吧!我陪你去看一看。”夏臻没时间在家里逗留,很快得回沪市,就直接答应下来。

    两人一起出门,来到工厂。

    制衣厂位于凤山路的一处废弃仓库里,面积非常大,至少有四五百平方米。

    如果全部利用起来,至少可以容纳五六百名员工。

    看来耿启中野心不小,不满足玩具厂那样小打小闹,这回要搞个大的。

    “怎么样?这边还行吧?”知道自已的心思瞒不住夏臻,耿启中直接笑着问道。

    “野心很大,不过我喜欢。”夏臻笑着打趣。

    这是集体企业,他办的越大,效益越好,对舜江人越有利,他肯定得支持。

    “我现在压力非常大。”见夏臻直接说中自已的想法,耿启中的神情就有些疲惫,他揉了揉眉心叹息道。“这几天天天晚上做噩梦,就怕工厂没办好,把事情搞砸了。”

    背负着这样的身份,好处是办事比其它人容易多了,只要自已有需要,一路给自已开绿灯。

    同样的,自已的一切行为,等于放在放大镜下,一有失误,马上会被人无限放大。

    到时肯定连累父亲,这是他最害怕发生的。

    “办制衣厂又不难,别把自已搞得神经兮兮。”见他不像是开玩笑,夏臻拍拍他的肩安慰道。“只要找几个合适的管理人员,并做好他们的后盾,工厂就会顺顺利利办起来。”

    说的夸张一点,现在真的是加工企业最好的时代。

    只要你能生产出合格的产品,几乎不用担心销售不出去。

    销售没问题,技术又不用担心,等于解决了九成以上的问题。

    这样一来,唯一需要担心的,就是生产问题了。

    他有这样的身份在,只要愿意开口,舜江县上下不知道多少人愿意过来帮他?

    何况这个是最不用担心的。

    因为玩具厂已经推出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只要照着那边严格执行,肯定不会有问题。

    “说说容易做做难。”耿启中毕竟不懂管理,所以没有夏臻那么乐观。“我现在请你过来,就是希望你帮我看看,管理这边有没有漏洞。”

    到了他这样的层次,道理他能明白,问题是他没有这方面的眼光。

    就怕自已没有用对人,最终差之毫厘,谬以千里。

    他可不想费尽心思搞起来的工厂,最终成为全舜江人的笑话。

    “那你把管理人员叫过来,我跟他们谈谈看。”见他的苦恼不像是装出来的,夏臻倒不好继续调侃他。

    既然最大的问题在管理人员这边,那就当面谈一谈,看这些人能不能用?

    这个时代的人虽然见识比不上自已,但是他也不敢小看他们。

    现在制衣厂的关键问题,在于那套管理方式,必须找到能严格执行的人。

    这些耿启中不能做到,而自已却非常擅长。

    “行,你等我一会。”见夏臻懒得一个车间一个车间看,直接要考核管理人员,他连忙应了声,匆匆跑进去。

    没过一会,他就回来了,身后跟着三个管理人员。

    “这个夏臻,玩具厂就是他帮忙搞出来的。”耿启中这样介绍夏臻的身份。“他们三人,一个是生产厂长,一个是打样制版师傅,另一个是车间主任。”

    其它仓库管理员,品检员,出纳会计什么的,都没有算在管理人员里,所以没叫出来。

    “你们好。”夏臻也没跟他们客气,直接在现场了解起情况。“我想知道你们开工后,打算如何干好自已那一块工作。”

    生产厂长是个四十左右的中年人,看样子应该有管理经验,一脸精明的样子,就知道不好湖弄。

    打样师傅是个三十出头的女人,打扮得比其它人时髦,以前肯定在大城市的工厂工作,想来也有几分本事。

    只要车间主任比较不起眼,年纪三十左右,皮肤非常黑,像个刚从田间地头爬上岸的农民。

    “我前段时间一直在玩具厂学习,已经非常熟悉那套管理制度,相信能在制衣厂用好。”厂长吴为兵抢先回答道。

    从耿启中聘用自已起,他就知道制衣厂必须用玩具厂那套先进的管理制度,所以一直在那边学习。

    他是聪明人,知道耿启中的身份,也知道管理好后,未来对自已有多大好处。

    这几天他一心扑在车间,和其它人废寝忘食,总算在最短的时间里,把车间的一切准备好了。

    至于怎么管理,只要照搬玩具厂的就行,不必说太多自已的想法。

    “管理一百人,和管理几百人,难度是不一样的。”夏臻见他说得这么有信心,反而有些担心。“假如实践过程中,发现无法照搬那边的制度,那你会怎么办?”

    前世年轻时,他不明白为什么一些外资企业,喜欢聘用香江人担任管理人员。

    在他看来,这些香江人天天坐在办公室里,什么事都不做,却领这么高的薪水,非常不划算。

    而那些内地打工仔,就算做得再好,也很难爬到中层以上位置。

    直到有了一定的见识,才明白用他们的好处。

    这些香江人在工作中,表面上确实不像内地人任劳任怨,但是他们有一个最大的好处,就是严格执行公司的制度。

    说的夸张一点,他们有时候会为了一点小事,跟人争论半天,就是不肯变通。

    不像内地管理人员,一遇到困难,首先想到的就是修改制度。

    夏臻这样说,并没有看不起内地人的意思,但是不得不承认,在一家大型企业里,就是需要有人这样维护公司的管理制度。

    只有这样,企业的大方向就不会出差错,即使牺牲了一部分效率。

    而内地一些民营企业,刚开始往往效率很高,但是到了一定规模,就开始不行了。

    说到底就是从最初的制度管理,变成了人治,各种关系变得越来越复杂。

    特别是这个时代,大多数人习惯了混日子,都没有遵守制度的习惯。

    不管是生产部门还是其它部门,都喜欢用最方便自已的方式,开展工作。

    比如仓库,正常情况下,都会规定领物料必须有谁签字,每次领的数字必须在一定范围内。

    随着时间过去,有人就会借口签字领导不在,要求先拿东西再补领料单,而且领的数量也会超过原本的规定。

    一次两次这样,时间长了,这些制度就会形同虚设。

    说到底就是为了自已工作方便,根本不会考虑,如果领导不在,如何预领一定的数量,或者规定由谁代签这个字。

    只要人人愿意遵守制度,就算困难再大,也有办法解决。

    而不是一遇到困难,就把制度当儿戏。

    慢慢地再也没人把制度当回事。

    “这个——”吴为兵没想到他会这样问,一时有些语塞。

    “如果我是生产厂长,就会每天跟大家强调,制度相当于一家企业的法律,定下后人人必须遵守。”夏臻望了吴为兵一眼,说了自已的要求。“如果谁做不到,谁就得离开工厂。”

    “而厂长是制度的最高执行人,如果他都不能百分百遵守,那就不能要求下面的人也做到。”

    从吴为兵和耿启中的熟络程度看,会把他招进来担任厂长,应该有其它因素在。

    夏臻不好在出问题前,就马上否定他的能力。

    为了防止他不清楚这个,出了差错,所以有些话由自已说出来,效果会比较好。

    毕竟自已跟制衣厂没有利益冲突,他听了不舒服,自已也不用在意。

    “我明白了。”吴为兵被一个年纪比儿子还小的人这样说,心里确实不舒服,不过却没有表现出来。

    很明显,他的话能影响耿启中,甚至可以决定自已的去留。

    为了自已的前途,至少表面上要顺从。

    “其实管理并不难,至少制衣厂这种没多少技术含量的企业,只要每个人做好自已的工作,肯定能赚到钱。”夏臻见他没有因为自已的话,而表现出不满,也没有继续敲打。“玩具厂那套管理制度,核心是严格执行制度,这样才能保证质量,节省材料,减少浪费。”

    当初设计制度时,就把这些要点告诉了那边的管理人员。

    只有人人严格执行,就能保证物料按要求使用,而不是加工坏了就丢掉,再去领新的材料。

    而车间主任要做的是,任何一次失误,都必须追究到个人身上,没有谁能逃避责任。

    所以他们需要铁面无私。

    如果想做好人,就不适合在这套制度下工作。

    “我知道这就是制衣厂跟其它企业最大的区别。”那个黑不熘秋的车间主任回答道。“在别的企业,管理人员有权力,是工人需要讨好的对象。而在我们这里,需要我们做恶人,代表工厂处罚所有违反制度的工人。”

    他以前在别的工厂也是车间主任,因为不会讨好上司,一次出了差错,就被免了职。

    听说这里在招管理人员,他托朋友帮忙,得到一个面试机会,没想到成功了。

    在玩具厂学习那段时间,经过用心观察,他看出了玩具厂的不同之处,那就是管理人员必须冷血无情,严格执行制度。

    只有这样,工人才会小心翼翼工作,不会轻易犯错。

    这样一来,工作效率高了,出次品的机会少了,赚的钱自然也变多了。

    同样的,因为工厂赚了钱,才能给工人发更高的工资,其它福利也发得特别大方,所以大家很满意,工作责任心也越来越强。

    这是良性循环带来的好处,如果制衣厂也能这样,那就等于成功了。

    “你说的非常对。”夏臻没想到他把最核心的内容说了出来,非常意外。“管理人员这样做,表面上看,似乎跟工人站在对立面,实际上是逼他们努力工作,为工厂赚钱,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给大家带来更好的福利。”

    为什么国营和集体企业工资低,因为上班期间,大家都在混日子,没几个人愿意卖力工作。

    工厂没有效益,却有这么多人要养着,压力之大,可想而知。

    加上还要背负其它历史旧债和压力,能撑到现在没倒闭,已经不容易了。

    好在处于计划经济时代,产品不愁销路,至少可以活下去。

    一旦被市场经济冲击,就马上溃不成军。

    于是整个八十年代,大量的国营和集体企业倒闭和破产,谁来都没办法救活它们。

    “幸亏我们是集体企业。”旁边的打版师傅小声嚷了一句。“否则这样做,肯定会被人骂是资本家的走狗——”

    在她看来,工人是企业的主人翁,管理人员怎么可以跟他站在对立面?

    “你们不用担心这样做会得罪谁。”听到了她的玩笑话,夏臻笑着解释道。“只要告诉工人,你们这样做,是为了逼他们多干活,到时工资领得多了,就没有人会有意见了。”

    玩具厂当初设计制度时,就有个奖惩措施。

    干得好的人,每个月都有额外的奖金。

    这时候每个人都看重荣誉,何况还有实打实的好处。

    到时不但领到奖状,还有现金奖励,谁拿到手里不高兴啊!

    “你这样说,我就明白了。”吴为兵听后恍然大悟。

    倒不是他笨到连这个道理都想不明白。

    而是看问题角度不一样。

    以前只想着如何做好自已的工作,又如何避免被下面的人骂。

    现在突然发现,自已只要抱着为他们好的心态做事,原本的压力顿时消失了。

    是啊!

    自已严格管理,是为了让每个人都按照要求生产出优质产品,如果每个工人都能做到这一步,那工厂的管理还会差吗?

    像玩具厂那边,为什么工人的积极性这么高?因为拿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

    只要工厂说话算话,他们其实是最听话的人。

    想到这里,突然觉得管理真的没那么难。

    “那你们先回去。”见几人被夏臻一说,像打了鸡血似的有了激情,耿启中在一边佩服不已。“过两天就要正式开工了,希望你们能严格照着要求做,不能松懈。”

243.酒楼(求订阅)

    等他们离开,他用力拍了拍夏臻的胳膊,激动不已。

    别看他只是这样说了几句话,却让几个管理人员找到了努力的方向。

    要知道前几天自已跟他们谈工作时,这几人还没有找到目标,只说会全力以赴工作。

    这对他来说,是远远不够的。

    “我看那个黑乎乎的熊建东,似乎比吴为兵更适合当厂长。”夏臻等他冷静下来,说了自已的想法。

    制衣厂的管理没有那么复杂,唯一需要的是一个宁折不弯的领头羊。

    只要最上面的管理人员能坚持原则,时间长了,工人习惯了这样的工作方式,后面就会自然而然运转起来,不用再担心出错。

    从这个角度讲,熊建东反而比吴为兵更适合充当这个制度维护者。

    “真的?”耿启中有些怀疑。“如果把吴为兵从厂长位置拿下来,肯定会离开这里,还是先观察一段时间吧!”

    这人是朋友介绍过来的,不好轻易动他。

    “那你这段时间盯紧点。”夏臻提醒道。“如果他没有带好这个头,工人很难养成好习惯,时间长了,工厂肯定会出事。”

    学坏容易学好难。

    如果他这边不严格执行,一旦开了坏头,后面就刹不住了。

    总不能到时全部人都换一遍,那损失就会无法估量。

    “放心,我会留意的。”耿启中见他说得郑重,连忙点头表示知道了。

    心里开始思考对策。

    如果实在不行,大不了把他和玩具厂的人对调。

    就像夏臻说的,那边已经养成了好习惯,就算把差一点的吴为兵调过去,也会被带着转。

    时间长了,他也习惯了这样的工作环境,就不会出差错。

    解决这件事,夏臻拒绝了耿启中的邀请,借口回学校,先回到家里。

    先到仓库拿了些泡菜和瓜子,再准备离开,忽然看到一个少年走进自家的门。

    看他的年纪,难道是李自强那个表弟?

    他站在原地犹豫了一下,最后进了游戏世界,然后进了自家的阁楼,想听听他怎么处理这事?

    “我这边的所有东西,全是夏臻哥家的,我也是帮他干活,没资格同意你跟着我做。”只听李自强语气冷漠的对那个少年说道。“所以你和姑夫死了这条心,这边没有你们想要的东西。”

    “哥,你真的这么绝情?”少年声音带着不甘。“虽然东西不是你的,只要你开口,我不信他们会不给你面子——”

    来时他已经打听过了,夏家人对表哥像亲儿子似的,说的话非常有份量。

    只要他答应,自已的事就成了。

    “就是因为他们给我面子,我才不能同意。”李自强语气强硬的回答。“如果我答应你,以后他们就会把我当外人,不再像以前那样信任我。”

    想了想,从口袋拿出五块钱,递了过去。

    “这钱你拿着,一会儿买些肉回家,做给弟弟妹妹吃。”他再次开口。“我能做的只有这些,如果你非要来找我,那我只好找人去对付你们,别逼我这样做。”

    上次他已经警告过一次,只是他们不相信自已会这么狠心。

    这次跟夏臻哥谈过后,他的心彻底冷了,不愿意再跟他们有任何牵连。

    就像夏臻哥说的,这家人没有把自已亲人,才会把自已赶出来,所以没必要把他们放在心上。

    当初的收养之恩,是有血缘关系的姑姑,而不是姑夫和表弟他们。

    除非他们遇到了生死危机,自已才可以看在姑姑的面子上,帮他们一把。

    “你——”见表哥油盐不进,比上次还冷漠,少年终于死心了。“我们是你仅有的亲人了,希望你不要后悔——”

    说完,大步往外走去。

    至于那五块钱,被他紧紧捏在手心。

    李自强望着他的背影,情绪没有丝毫波动。

    夏臻见李自强学会了拒绝,而且态度这么坚决,顿时放下心来。

    他最怕这个干弟弟心太软,被人说得多了,就会放弃自已的立场。

    现在看来不用担心了。

    以后这件事全部交给他自已处理就行,就算中间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对他来说也是一种锻炼,没必要太过计较。

    于是进了游戏世界,经过几个中转站后,来到沪市的家。

    刚打了水开始煮开水,就听到门被敲响。

    他过去打开门,看到程老爷子一脸严肃地站在门口。

    “你送给我的那瓶到底是什么补酒?”看到夏臻,他开门见山地问道。“我才喝了两次,就感觉沉疴尽去,身体轻松了许多。”

    今天他一早就过来敲门,想搞清楚这件事,可惜屋里没有动静。

    这次来碰碰运气,没想到他已经回来了。

    “那不是好事吗?”夏臻听后笑道。“肯定是珍贵的人参酒,你别因为好了,就舍不得喝,至少喝半个月稳固一下。”

    他还以为出了什么事,没想到是因为效果太好了,所以才来找自已。

    “你不懂。”程老爷子脸色越发郑重。“匹夫无罪,怀璧其罪,你身上有这样的宝贝,当心有人使阴招对付你。”

    在他看来,夏臻真的太不小心了,跟自已无亲无故,居然送这么珍贵的东西给自已。

    就是因为这个,他才觉得有义务要跟他说一声,免得带来祸患。

    “谢谢程爷爷提醒。”夏臻听后脸色一整,连忙道了谢。

    这件事他确实做得有些随意了,幸亏现在信息传播慢,如果是前世,只怕真的会被人人肉,然后大量的人找上门来。

    “你理解就好。”见他态度这么谦逊,程老爷子马上变了态度。“以后人参不要再随便拿出来了,我已经想到一个办法,在沪市开一家酒楼,然后卖人参汤,价格可以定得高一点,只要效果好,肯定有人来喝。”

    这两天他一直在考虑一个问题,就是做什么生意比较容易。

    倒不是他对生意不熟悉,而是不管做什么生意,都需要解决货源的问题。

    只要手里有货,他就有办法把它们卖出去。

    发现夏臻能搞到人参,顿时有了主意。

    “这个办法好。”夏臻听后眼前一亮。“那程爷爷大胆去做,我一定全力支持你。”

    不管是蔬菜水果,还是药材,他都可以大量提供。

    只有鱼肉禽蛋这些,必须去外面买。

    虽然这些食材依然有些紧张,好在现在已经有议价供应站供应商品,那边价格高上不少,买的人不多,他们可以去那边采购。

    这样一来,只要找到合适的酒楼,装修一番后,就能开起来。

    “行。”程老爷子过来,就是跟他商量这件事。“我回头做个预算给你,到时具体怎么出资,利润怎么分配,我们再讨论。”

    亲兄弟明算帐,这些错他肯定不会犯,必须提前把合作合同签好。

    “那我就等你的好消息了。”见他一脸兴奋的样子,夏臻也感觉自已救对了人。

    年纪大的人,最怕失去目标和信仰,于是整天混日子,身体很快就垮掉了。

    每天忙碌干事,反而更有活力和年轻。

    相信程老爷子养好身体后,再把精力放在经营酒楼上,活到八十岁肯定没问题。

    至于人参汤的事,肯定得提前试验几次,夏臻从禅境花园催熟了一株人参,交到他手里。

    看着红萝卜一样粗的新鲜人参,程老爷子有些不敢置信。

    冷静下来后,对开酒楼的事信心更足了。

    第二天夏臻回到教室,把这件事跟马万喜提了提。

    会跟他说这个,是想借用他在沪市的人脉,到时跟相关部门打声招呼,酒楼就会安稳许多。

    “这是好事啊!”马万喜听后非常兴奋,口水都快流出来了。“以后我们去吃的话,是不是可以给个优惠?”

    他一直忘不了夏臻做的菜,只是不好意思天天跟他回家去吃。

    如果酒楼开起来了,那就方便了许多。

    正好现在卖瓜子赚了些钱,就算经常去打牙祭,也不怕吃不起。

    “如果是你自已去吃,肯定给你免费。”夏臻大方地回答。“如果是请客,到时我们会定个优惠给你们,反正不会让你吃亏。”

    有程老爷子坐镇,想来能处理好白吃白喝的人。

    夏臻已经想得很明白,像马万喜、耿启中这样的人来吃喝,肯定不能收钱。

    因为店里还得靠他们带生意过来。

    何况人参汤搞出来之后,肯定是暴利,他真的没必要计较一些小钱。

    “太好了。”马万喜吃货本性暴露。“看在你这么大方的份上,到时我帮你多带一些生意过去。”

    程老爷子很快找到了店铺,开始安排人装修,他找到夏臻,递过来一份预算书。

    里面详细列了房租、装修费、人工等费用清单,包括前期所有支出和以后每个月的费用。

    他的要求是,前期支出一人出一半,管理的事全权交给他负责,夏臻不参与管理,到时分一半利润。

    “没问题。”夏臻正想少些事,所以一口答应。

    反正人参在自已手里,蔬菜瓜果也按采购价给,这都是他的个人收入。

    如果以后老爷子动了其它心思,想收回酒楼的股份,把自已踢走,他也不用担心失去酒楼的所有权。

    大不了自已找人再开一家就行,反正不怕竞争不过程家。

    因为最根本的东西,在自已的手里,最后吃亏的反而是他们。

    “对了,延敬飞和王巧梅的事,你听说了没有?”马万喜忽然岔开话题,说起别的事。“这个女生有些另类,居然不怕丢面子,天天去纠缠延敬飞。”

    他们四人现在算是结义兄弟了,大哥有难,他们这些当弟弟的,自然不能置之不理。

    只是男欢女爱,人之常情,他也没理由做出棒打鸳鸯的事。

    所以只好问一问夏臻,看他有什么想法?

    “只要她正正经经追求,我们就不好插手。”夏臻想了想,说了自已的想法。“何况延老大现在厌烦她,时间长了,未必不会动情。”

    好女怕赖汉,烈女怕缠郎。

    其实倒过来论,这样做也是成立的。

    人与人的感情都是相处出来的,除非延敬飞现在开始,对女人已经不感兴趣。

    否则随着时间过去,两人越来越熟悉,谁敢保证他不会爱上她?

    在夏臻看来,王巧梅性格中有偏执的一面,但是能考上大学,智商肯定没问题。

    只要真心付出,总会打动延敬飞。

    “那我就不管他们了。”马万喜听后觉得有理,就不再说这件事。

    倒是他跟一见钟情的学姐,没有丝毫进展,让他颇为沮丧。

    现在已经生了退缩的心思。

    只是心有不甘,才没有完全放弃。

    “我跟你说,追女孩子不能矜持。”夏臻知道马万喜的问题在哪里,所以直接给他支招。“如果真的喜欢她,打算以后跟她结婚,就拿出王巧梅那一套做法,相信她总会被你感动的。”

    为什么霸道总裁容易吸引女孩子,关键在霸道那两个字上。

    就是不管她怎么想,你都直接说出你的想法,逼她顺着你的心思走,慢慢接受你。

    一开始对方自然会不习惯,甚至非常反感。

    时间长了,就会一点点适应。

    这跟调教一个女孩子差不多,必须让她照你说的去做。

    特别是马万喜身份不一般,有底气这样做。

    “真的假的?”马万喜没想到他会这样教自已,吓了一跳。“万一被她当成流氓打出来,就没脸见人了。”

    总的说来,他还是要面子的。

    “当然不能只用这一招。”见他误会了自已的意思,似乎打算对她用强,夏臻连忙提醒道。“你强迫她,是有前提条件的,比如请她去看电影,她不愿意去,才可以用强,这样一来,就算她骂你,别人也会觉得她矫情。”

    有男生请看电影,大多数女生都会羡慕吧!

    比如送礼物,如果她不收,可以强迫她收下,身边的同学同样不会支持她。

    这样一点点攻城略池,最后就会乖乖听你安排了。

    “高。”马万喜总算听懂了他的意思,朝他竖起大拇指。

    这样做女孩子确实不好拒绝。

    反正自已不缺这点钱,请她看电影,买礼物,吃饭什么的,他消费得起。

    “那就祝你早日抱得美人归。”夏臻笑着打趣。

    心里其实没抱太大希望。

    马万喜这样的身份,肯定不可能随便娶个妻子,即使对方是旦大的同学。

    只是有些事他不方便说出来,还是让他自已去烦恼吧!

244.吃醋了(求订阅)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又过去一个星期。

    程老爷子经过十几天的调养,脸上的皱纹和老年斑,也少了一半,看起来至少年轻了十岁。

    哪里还有第一次见到他时,病恹恹的模样?

    为了证明自已没有浪费时间,他还特意邀请夏臻去酒楼看了看。

    这是一栋彷古式的两层建筑,楼下摆了些散台,楼上是小包厢,单看风格,有点像《武林外传》的同福客栈。

    当然只是风格上有些类似,如果真的那样装修,那费用绝对不会少。

    现在装修已经完成了大半,基本能看出完工后的样子。

    至少在这个时代,风格绝对算得上新潮。

    不愧是解放前就是干这个的老掌柜,眼光就是跟普通人不一样。

    他选择这个风格,也跟他的审美有关吧!

    “怎么样?”见夏臻吃惊的表情,程家旺得意地问道。“酒楼这样装修,还符合你的要求吧!”

    这也是他强烈要求自已负责管理的底气。

    如果交给别的人去管,包括交给夏臻,他们都做不到这么好。

    “漂亮。”夏臻配合地夸奖道。“程爷爷的眼光是这个,没有人能比得上。”

    说完朝他竖了竖大拇指。

    年纪大的人,同样很虚荣,必须真心给予鼓励。

    程家旺见夏臻给了这么高的评价,笑得脸上的皱纹缩成一团:“所以你放心,由我来经营酒楼的话,肯定能赚不少钱。”

    夏臻点点头,表示相信他。

    既然酒楼一切正常,他也没必要再去关注这件事。

    这天下午,夏臻下课后,来到宿舍,准备一会去食堂吃晚饭。

    张跃进从外面回宿舍,手里拿着一本小说,看到夏臻也在,快步走到他面前,问道。

    “这就是你写的故事书?”

    下课后他去书摊租书看,店主介绍给他看一本新出的小说。

    他接过一看,发现作者名叫夏臻,想到他赚了不少稿费,就借回来问问是不是他写的。

    这时候大家习惯叫它故事书,很少叫小说,。

    “是。”夏臻看到书名,大方地承认。“这是包青天系列故事,现在只完成了三本,如果销量可以的话,估计会出四十多本。”

    虽然对它们非常有信心,但是结果如何,还得看运气。

    他私下考虑过,提前出版,利弊各占一半。

    好处是现在竞争对手少,只要故事好看,就不怕没有人买。

    缺点则是有钱人太少了,七九年个体户刚萌芽,赚到钱的人真的不多。

    不像两三年后,开小店和摆摊的人到处都是,这些年轻人手里有了钱后,就会非常大方。

    所以八十年代初,是私营经济最好做的几年,大多数出名的民营企业,都是这几天创业并赚到了第一桶金。

    等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手里也有了积蓄,舍得花钱的人就更多了。

    “这么多。”张跃进听后大吃一惊。

    以前听说他赚了不少稿费,因为没看到汇款单,所以印象不深。

    现在看到实体书,感觉就不一样了。

    “要么不写,写的话就得写多一些。”夏臻笑着解释道。

    前世看过千万字的网文,可不觉得几百万字有什么大不了,只要能赚钱,就敢一直水下去。

    他把每个故事凑成二十多万字,当然也灌了不少水。

    否则怎么凑得够字数。

    忽然心里一动。

    平均二十五万一本,四十五本的话,就是一千一百多万字了。

    以前没算过字数,不觉得多。

    现在才发觉,全部写完的话,估计可以打破小说篇幅的记录了。

    至少这个时代,没有人会把故事写得这么长。

    “希望卖得好一点。”张跃进见他这样说,也不再大惊小怪,真诚地祝福道。

    忽然想到一个可能,又忍不住问道。“要不要我们在学校里宣传一下,让有经济条件的人,买几本支持一下?”

    一本书用不了一块钱,真愿意支持的话,至少一半学生,有能力买一本。

    “还是算了。”夏臻摇摇头。“这样做太败人品,如果是其它人愿意这样做,我们可以当作不知道。”

    就像前世写网文,如果有人主动帮忙宣传,他肯定不会反对。

    但是让身边的人去打赏,就有些过份了。

    除非像马万喜那样,有路子帮忙,他才不介意。

    “我明白了。”张跃进见他这样说,知道了他的底线,就不再啰嗦。

    等吃了晚饭,夏臻回自已家,他又叫上马万喜和延敬飞,重新说起这件事。

    “老幺的小说出版了?”马万喜在背后喜欢这样叫夏臻,这样他这个老三,才不会被人小瞧。“那我们肯定得帮他宣传一下,就算多卖掉几百本,也是好的。”

    他说到做到,出了学校,来到最近的邮电所,接连几个电话打出去。

    他不但要让旦大的同学买,还要跟其它大学的朋友提了一下,让他们帮忙在学校宣传。

    因为他们有意传播,很快旦大的学生,都知道了这个消息。

    谢雅云此时正在宿舍用收音机听歌,舍友提到夏臻的名字,她就好奇地凑过去。

    “这就是夏臻写的小说?”她把头弯下去,去看舍友手里的小说的封面,看到上面的作者真的是夏臻,惊讶地问。

    今天开学接新生,夏臻和马万喜给她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当然最夸张的是,马万喜最近一直找机会接近自已,让她想忘记这个人也做不到。

    “是啊!”舍友唐俏丽在她脸上摸了一把,笑嘻嘻回答。“他跟你的追求者是好兄弟,你应该很熟悉才对啊!”

    谢雅云是班上最漂亮的女孩子,不管是高年级还是同年级,都有男生追求她。

    没想到大一的马万喜,也加入追求者大军,让她们又羡慕又意外。

    追求者多,说明受欢迎。

    没有女孩子不喜欢获得这样的礼遇。

    而且男生上门找人,很少空着手过来,这样一来,还能得到一些好处。

    这时候大家还没有养鱼塘的意识,所以不存在故意吊着人家男孩子,要人家给好处的意思。

    何况也没有人送得起名牌包包和化妆品,男生也不会打肿脸充胖子,送他们能力范围外的贵重礼物。

    总的说来,属于正常的交际花费。

    “别提他了。”谢雅云一听她们提起马万喜,心里就来气。“这人真的非常过份,每次都是一付大老爷的样子,他说什么,我就得听什么,好像吃定我了似的。”

    如果说一开始他还很腼腆,最近像是抽了风似的,突然变得越来越霸道。

    她最不喜欢男孩子强迫自已,所以好几次气得不想理他。

    可是他这人又非常大方,每次来了,都给宿舍每个人带了吃食。

    大家被他收买了,总是推着她出门,要她去跟马万喜约会。

    “那是因为人家本来就是大户人家的少爷。”旁边的祁中英却觉得谢雅云是生在福中不知福。“我可是听人说了,马万喜是姑苏人,他的家人是当大领导的。”

    也只有出生在这样的家庭,才有底气敢跟谢雅云较劲。

    换个身世差一点的,可不敢跟这么多学长竞争。

    “那也是他的事,跟我无关。”谢雅云依然气鼓鼓地嚷道。

    不是她不明白这些道理,只是她的性格就这样,不喜欢被人牵着鼻子走。

    “是吗?”唐俏丽伸手搂住她的脖子。“既然你不喜欢,那把这个马万喜让给我算了,你不是喜欢写文章吗?去追求夏臻好了——”

    说完,用力把她的身子扳过来,搂在怀里:“好不好嘛!小云——”

    她是真的很喜欢马万喜,可惜他的眼里只有谢雅云,自已就算跟他抛媚眼,他也看不到。

    “行啊!”谢雅云大方地回答。“如果他今天过来,我就跟他说这件事。”

    “你要死啊!”唐俏丽以为她来真的,吓了一跳,连忙告饶。“我跟你开玩笑的,可不能真的跟他说。”

    如果他因此讨厌上了自已,那以后怎么见人。

    “胆小鬼。”谢雅云见她怕了,得意地嚷了一句,站起来去洗脸。

    晚上跟马万喜约好去看电影,她得提前做准备。

    虽然这人有这个那个不好,但是为人确实很大方,每次她骂完后,又会乖乖地跟他一起出去。

    心里多少有些明白,自已嘴里骂得凶,心里已经不再那么反感他了。

    “小云,我看这个夏臻也不错。”唐俏丽跟着她来到门口。“要不,你帮我介绍一下,把他介绍给我吧!”

    能写小说出版,肯定不一般。

    倒不知道写一本书能赚多少钱,至少比她们这些大学生厉害吧!

    “要去你自已去。”提起夏臻,谢雅云就有些烦恼。“我跟他没你想像中的熟悉。”

    现在已经跟马万喜在一起了,怎么可以跟其它男孩子走得太近?

    想到这里,忽然吃了一惊。

    我什么时候已经这么在乎马万喜了,居然担心他会吃醋?

    “小云,帮帮忙嘛!”知道谢雅云心软,唐俏丽继续拉着她的衣角求她。“你是人美心善,最喜欢帮人了,看在我一直没人追的份上,就大发善心,帮我一下啦!”

    这当然是睁着眼睛说瞎话。

    从进入旦大开始,至少有四五个男生追求过她。

    只是这些人太一般了,她一个也没看上。

    “好了好了。”谢雅云果然被缠得没法,只好改口。“一会儿马万喜过来,我让他帮忙把夏臻叫一下。”

    半个小时后,马万喜提着几个苹果,来到女生宿舍楼下。

    有认识他的人看到了,主动去敲谢雅云宿舍的门,站在门口大叫道。

    “小云,你的学弟男友又来找你了。”

    说不羡慕她肯定是骗人的。

    其它男孩子追求女孩子,不过是抄几首诗歌,就算很浪漫了。

    不像马万喜,每次都会带些好吃的过来。

    这些礼物里,最讨大家喜欢的是瓜子。

    上次他带了一斤多过来,每个人都分到了一把,味道真是好极了。

    “知道了。”对于大家的调笑,谢雅云已经习惯了,所以只是撅着嘴应了声,然后匆匆开门下楼。

    今天的马万喜穿了件新的外套,看起来更精神了。

    谢雅云原本憋了一肚子怨气,此时突然消失了。

    客观地讲,这个学弟真心长得不错,加上家里条件又好,自已真的不能挑剔什么!

    “怎么?被我帅到了?”马万喜自从得到夏臻的指点后,脸皮已经厚了许多,见她望着自已的脸,边把苹果递过去,边笑着打趣。

    这些都是夏臻平时开玩笑时,最爱说的话。

    他发现女孩子似乎都吃这一套,所以不知不觉拿来哄谢雅云。

    “自吹自擂,真不要脸。”谢雅云接过苹果,红着脸骂了一句。“夏臻跟你是一个宿舍吗?听说他的小说出版了,能不能把他叫过来让大家认识一下?”

    她没有单独提唐俏丽的名字,怕直接说出来,会引来大家起哄。

    总的说来,她还是非常照顾舍友的心情。

    万一她被拒绝了,那肯定下不了台。

    “他没有住宿舍。”见女友想见夏臻,马万喜顿时酸了。“到底是你自已想见他,还是其它人想见他?”

    其它人肯定竞争不过自已,老幺不一样,他会写诗会赚钱,心智也比自已成熟,就不一定了。

    在他心里,夏臻是自已最大的竞争对手。

    他本来就怕夏臻也喜欢谢雅云,如果他们两人发生情愫,肯定会把自已踢开。

    现在女友会提到他,显然没那么简单。

    “你吃什么醋?”看他这付样子,谢雅云哪里不知道他的心思,忍不住瞪了他一眼。“喜欢他的另有其人,又不是我喜欢他——”

    这呆子,怎么到现在还说这样的话?

    难道他看不出来,自已都和他约会这么多次了!

    如果不是接受了他,怎么会和他单独出去?

    “那是不是表示,你喜欢的人是我?”见她对着自已娇嗔,马万喜忽然心领神会,笑着问道。

    “谁喜欢你了!”谢雅云没想到他会说得这么直接,顿时羞不可抑,红着脸转过身去。

    要死了,他难道没看到旁边的同学,已经笑得前俯后仰了吗?

    “你去把苹果放好,我们快点出发。”见她这样的表情,马万喜就算再傻,也知道她的想法,顿时心花怒放,“今天是个好日子,我们先去看电影,回头再去吃些好的庆祝一下。”

    夏臻教的方法果然有效。

    以前追了很久,也得不到一个准信。

    现在才见几次面,她就承认自已男朋友的身份。

    “等我几分钟。”谢雅云小声回了一句,低着头快步回宿舍。

    今天真的羞死了,居然当众承认了两人的关系。

    可是心里为什么又有些甜丝丝的呢!

245.志愿者社团(求订阅)

    因为跟谢雅云的关系有了明显的进展,当天晚上看电影回来,马万喜躺在床上,兴奋得无法入眠。

    睡在下面的王勇,原本已经迷迷湖湖地快要睡着。

    因为马万喜不断翻身,床板发出吱嘎嘎的声音,顿时把他吵醒了。

    “马大哥,是不是遇到了什么好事?”他可不敢指责马万喜,只能用探究的语气小声问道。

    自从延敬飞、张跃进和夏臻他们四人,组成小团体之后,他也很想能加入进去,成为其中的一员。

    只是他内向太性格,始终不敢开这个口。

    “没什么!”马万喜不习惯把自已的心情,在宿舍广而告之,随口回答道。“已经不早了,你怎么还不睡?”

    对王勇这种胆小懦弱的男孩子,他肯定没放在眼里,所以私下交流并不多。

    在他看来,延敬飞和他同样是软弱的人,却敢跟袁傲抗争。

    即使失败了,宁愿选择离开这个世界,也绝不跟恶势力妥协。

    王勇见谁都低着头,太不争气了。

    “我马上睡了。”见他不想跟自已说私事,王勇不敢再问,拉着被子蒙住头。

    心里突然难过不已,自已是不是太没用了,所以他才会不愿意理自已。

    马万喜依然没睡着,忽然想起谢雅云提到的一件事,心时一动。

    明天得跟臻商量一下,如何帮她在学生会拥有一席之地。

    第二天早上来到教室,他照例坐在夏臻旁边。

    “是不是有什么好事?”见他眼圈带着血丝,精神却异常亢奋,夏臻猜测他遇到了喜事,笑着打趣。

    心里猜测是不是跟谢雅云有了进展。

    男人嘛,能引起兴奋的点不多,除了事业就是女人。

    他的事业不用担心,有当高官的父亲在,起点就比别人高许多。

    毕业后只要分配个好工作,几年后就走在了同学们的前头。

    “我就知道瞒不过你。”马万喜见自已还没开口,就被他猜到了,也没放在心上。“她终于同意当我女朋友了!”

    想到昨晚在黑乎乎的电影院里,自已牵她的手时,也没有强烈反抗,就知道这事成了。

    “那就趁热打铁,早点把她拿下。”夏臻不知道他和谢雅云有没有未来,嘴里只能这样鼓励他。

    即使两人最后没有在一起,以马万喜的性格,肯定也会帮学姐一把。

    这样一来,她也算不枉恋爱一场。

    这时候的大学生,大多很淳朴,还没学会请客送礼。

    对自已毕业后分配到哪里,习惯听天由命。

    却不知道工作分配得好坏,几乎关乎人的一生,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才对。

    而家里有路子的大学生,才会提前给孩子铺好路,让他们少走弯路。

    “这个不用多说。”马万喜自信地回答。“她跟我说,想要加入学生会担任干部,问我应该怎么做?才能获得机会?”

    有野心的大学生,唯一能为自已争取的,就是获得班级和学校的荣誉。

    大家普遍认为,如果能在大学担任学生会干部,以后分配工作时,就能获得更好的单位。

    另一个办法,就是加入校团委,锻炼自已的能力,这样同样能为自已加分。

    谢雅云是个有抱负的人,现在跟马万喜成了男女朋友,就不再瞒着他。

    “她想加入学生会?”夏臻没想到他会问这个,一时之间有些找不到头绪。“要不,把她拉进文学社,让她也担任副社长?”

    因为《野草》诗刊一炮而红,现在全校谁不知道他们这个社团?

    随着时间过去,文学社在学校的知名度只会越来越高。

    到时每个骨干成员,都会成为风云人物。

    让谢雅云加入,也算提携了她!

    “这个不行。”夏臻摇摇头。“她跟我们不是一个班的,一起活动不方便,你还是想想其它办法,比如让她也成立一个社团,能在学校获得一定的名声——”

    让女友进入自已的社团,万一被其它人看上,挖自已的墙角怎么办?

    最危险的是夏臻,太容易吸引女孩子了。

    如果两人因为这个发生矛盾,那是他无法接受的。

    “你的要求真多。”夏臻不知道他为什么会这样想,不过也没太在意,“要不,成立一个志愿者社团,专门学人做好事?”

    志愿者和义工,前世是在九十年代才广泛发展起来的。

    这时候如果能推出去,应该能获得不少关注度和名声,想来能满足马万喜的要求了。

    “志愿者社团?”马万喜不知道它的具体意思,又让他详细解释一下。

    “后面的同学不要说话。”上面的老师见两人一直在下面滴滴咕咕,拿起课本在讲台上拍了一下。

    原本想朝他们扔粉笔,认出他们两个是文学社的正副社长,这才忍了下去。

    马万喜没想到会被老师当众批评,不好意思地缩了缩脖子,没有再说话。

    夏臻也明智地低下头,不再出声。

    又拿出纸笔,开始写志愿者社团的组织架构,以及可以展开的活动。

    所谓志愿者社团,其它都是假的,去做好事才是真的。

    他必须帮马万喜想几个活动,方便他们去执行。

    等她们明白了志愿者社团存在的价值后,就会自已去思考如何开展活动。

    黄和平在旁边看到这一幕,有些不屑地撇撇嘴,却没有把幸灾乐祸表现出来。

    自从延敬飞的事被他们打脸后,他跟四人组的关系算是彻底破裂,平时见面也不打招呼。

    就算在一个宿舍碰到,也是面无表情地避开。

    王传梅喜欢观察周围的人,正好看到了黄和平的表情,就悄悄碰了碰延敬飞的胳膊。

    她是个敢爱敢恨的性子,因为爱屋及乌,跟张跃进和马万喜几人相处得不错。

    同样的,因为黄和平曾经针对延敬飞,对他就没了好感。

    “不用理他。”延敬飞其实比她更敏感,黄和平的表情早看在眼里,却不愿意当众说什么。

    如果是以前,遇到这种情况,他肯定会少一事不如多一事。

    现在有了几个兄弟,他的心态就积极多了。

    黄和平这种小人,跟他争吵毫无意义。

    最好找个合适的时机,把他的班长职务拿下来,再让他丢个大脸,这比说什么都有效果。

    早上的课结束后,夏臻把写好的纸条递给马万喜。

    “夏臻,你真的太厉害了。”马万喜只看了一半,就马上明白了它的价值。“有了这个社团计划书,学姐肯定开心死了。”

    说完,张开双臂,用力抱了抱他。

    “别乱来,我可不吃这一套。”夏臻用力推开他。“先去吃饭,其它事回头再说。”

    反正自已已经替他解决了问题,别的跟自已无关了。

    “要不要去外面吃,今天我请你。”马万喜也不在意,笑着开口道。

    他现在跟谢雅云的关系,正处于如胶似漆的阶段,只要能哄得她开心,马万喜就满足了。

    夏臻帮了这么大的忙,肯定得好好谢谢他。

    “客气什么。”看他兴奋的模样,夏臻没好气地拒绝。“今天先去食堂吃,你要请客的话,以后有的是机会。”

    想来他现在最想做的事,就是去找谢雅云,自已何必影响他们的约会。

    “行,那就以后再去。”马万喜知道他的性格,也不多劝。“回头等这个社团建起来,我们两人一起请你。”

    说完,喜滋滋地朝延敬飞几人招招手,一起赶往食堂。

    到了那边,几人排队打好饭菜,把菜凑在一起,开始吃起来。

    因为赚了钱,最近大家都潇洒了许多,每次都会买一份最贵的肉菜。

    这样做的结果是,宿舍其它人都不好意思再跟他们一起吃,慢慢地分成两个团体。

    而黄和平最近没有跟宿舍的人坐一块,选择和其它宿舍的老乡一起吃。

    没过一会,谢雅云也过来了,马万喜朝他招了招手。

    自从开始追求她,只要是他先下课,都会帮她打好饭菜等她来吃,把舔狗那一套学得十足。

    当然这时候没人会这样叫,反会会夸这个男朋友特别贴心。

    这也是谢雅云会这么快沦陷的原因所在。

    女人嘛!就算再高傲,也无力拒绝一个这么体贴又大方的男友。

    “谢谢。”接过饭菜,谢雅云小声道了声谢。

    虽然两人关系算是确定了,她依然无法心安理得地接受他的照顾。

    “咱们之间不用说这个。”马万喜大度地摇摇头。“你先吃饭,一会儿还有个好消息要告诉你。”

    说完,把饭盒和快子替她摆好。

    有了夏臻的这个志愿者计划书,只要搞几次活动,肯定在全校引起轰动。

    到时别说学生会,就算校团委,也会主动请她去担任委员。

    “好。”谢雅云见他说得这么有把握,心里也有些期待,再次小声应了声。

    旁边的王巧梅则羡慕得不行。

    马万喜对女友真的太体贴了,如果延敬飞能这样对自已,那她就算为他去死,也心甘情愿啊!

    感受到她的情绪,延敬飞心里暗了暗,却装作没看到。

    在她的拼命追求下,他没有像以前那样拒绝她接近,但是也没有答应跟她在一起。

    随着时间过去,他的心越来越软,开始接受了身边有这样一个女孩子,经常陪着自已。

    只是要他像马万喜一样,拼命讨好对方,他真的做不到。

    见延敬飞没有任何变化,王巧梅在心中叹了一口气,却没有表现出来。

    只要自已坚持下去,总有一天会感动他。

    到了那时候,还怕他不对自已好?

    吃过午饭,马万喜和谢雅云没有回宿舍,而是找了个安静的地方,讨论志愿者社团的事。

    “这是你写的?”谢雅云看了看上面的字,感觉不像是他写的,就疑惑地问。

    倒是对男友这么着紧自已的事,非常满意。

    别看她是学姐,两人其实是同年,今年都是二十岁。

    至于谁先出生,谁也没好意思先问。

    如果最后确实谢雅云大几个月,两人不管是谁,都会感觉不自在。

    “是夏臻写的。”马万喜没有为了讨好女友,就把兄弟的功劳占为己有。“他说这个搞好了,比我们的文学社,更容易引起学校的关注。”

    野草文学社,现在已经是全校的明星社团。

    他相信女友只要用心经营这个志愿者社团,成就不会比自已差。

    “这个不是学XX做好事吗?”谢雅云看完后滴咕道。“不过组织好的话,确实大有可为。”

    她出生普通,不代表眼光也普通。

    新时代的大学生,到底应该是怎么样的一付状态?

    理论上有不少人讲过这个,但是真正的实践活动,相关报道并不多。

    如果他们能走在前头,确实很有搞头。

    特别是里面提到的两个活动,组织学生,在全校开展一次爱国卫生运动,让旦大以崭新的面貌,出现在所有人面前。

    又提议组织一次为烈军属做好事活动,甚至提议跟孤寡的老人结对,成立帮困活动,每周帮他们搞一次家庭卫生和个人卫生,让老人有一个舒心的晚年。

    虽然这些内容写得很粗略,但是方向却已经指得很明确。

    等志愿者社团成立了,只要再商量和细化一下,就可以执行了。

    她越看越喜欢,忽然控制不住自已的情绪,抱住马万喜的头,在他脸上亲了一下。

    马万喜没想到一向害羞的女友会这么大胆,再也控制不住自已的情绪,也抱住她的头,回吻过去。

    心里欣喜不已。

    夏臻真是两人的催化剂,每次只要有他参与,两人的关系总会进一步。

    谢雅云没想到他会亲自已,大吃一惊,伸手想推给他。

    无奈他的力气太大了,她根本推不动,无奈之下,只能半推半就任他去了。

    等两人分开,她已是满脸娇羞,惹得马万喜食指大动,又想去抱她。

    “别过来。”谢雅云被他吓得连忙往后退。

    两人认识还不到两个月,就走到这一步,是不是太快了!

    她在感情方面向来保守,今天这样,已经打破她的底线了,再进一步的话,肯定不行。

    “行,今天先放过你。”见她真的急了,马万喜也知道不能太猴急,得给她时间适应。“你这个社团需要的人比较多,要不要我来当你的副社长,帮你分担一下工作。”

246.我得先生,如鱼得水(求订阅)

    经过刚才的亲昵动作,他感觉谢雅云已经是自已的人了。

    志愿者社团说到底是组织社员做好事,需要实实在在付出行动,不能光靠嘴巴说。

    作为男人,肯定不能眼看着她太辛苦。

    如果自已参加的话,到时多叫些男孩子一起干活,女友就会轻松很多。

    她有上进心是好事,但是不能把精力全部放在这件事上,搞得没时间陪自已。

    那样的话,他肯定无法接受。

    “等我回去考虑清楚后,再答复你。”谢雅云现在心里乱糟糟,无法静下心来思考问题,于是施出缓兵之计。

    到底要不要他参加,得跟好友商量后再做决定。

    说完,不等他反应过来,扭头就往回跑。

    两人单独呆在一起,实在太危险了,她不敢保证他会不会做出其它更过份的事。

    见她像头受惊的小鹿,跑得这么快,马万喜在她背后不厚道地笑了。

    不愧是自已看中的女人,连跑步的姿势都这么可爱。

    心情愉快地回到宿舍,看到夏臻躺在床上,就过去坐在他床头。

    “干嘛不去自已床上!”见他这么快就回来了,夏臻没好气地问道。“我以为你们会找个地方卿卿我我,中午不回来了呢!”

    这几天他忽然有些后悔,不该搞出个文学社,同时出校刊《野草》。

    很明显,其它同学还不具备独挡一面的能力,而学校对这本校刊期望很高,自已每期都得弄出一首好诗,给这本校刊挣面子。

    问题是他只是一个搬运工,记得的歌词和诗歌数量有限,总有一天会用光。

    而前世大多数歌词,都是描写情啊爱啊的,不适合拿出来发表的。

    什么时候用完了,麻烦就来了。

    所以搞出这个,完全是自找苦吃。

    “别胡说,我们是清清白白的好不好?”马万喜没想到他会这样说,连忙阻止他继续说下去。“对了,老大已经有了王巧梅,老三也有喜欢的人,你什么时候也找个女朋友啊?”

    如果每人都有了对象,那以后可以八个人一起聚会。

    否则他们不好意思带女友去找夏臻。

    “你是不是管得太宽了?”夏臻还没碰到让自已动心的人,所以不想随便找一个。“我才十八岁,有什么好着急的。”

    说完,用力把他推开,准备睡个午觉。

    马万喜也没在意,笑眯眯地回到自已床上。

    下午回到教室,夏臻忽然心里一动,又有了个主意。

    “老马,你有没有想过加入校团委,担任部长或者委员?”他低头悄悄问马万喜。“如果你拿志愿者社团计划,去找校团委领导,应该有机会获得这个资格。这样一来,你和谢雅云就可以一起加入校团委了。”

    他本身是班级团支书,而校团委的各级基层干部,大多是从他们这些人里选拔产生的。

    马万喜不是想帮谢雅云争取学会会干部吗?

    与其去争取学生会干部,还不如直接进校团委,在那边谋个职位。

    毕竟大多数学生会组织,都是在校团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的。

    “这个办法好啊!”马万喜听后心里一动,激动地拍了一下他的胳膊。“等下午放学,我就去找学姐,把这事跟她说一下。”

    自已不是也在谋求这方面的职务吗?夏臻给自已的这个计划,太适合自已了。

    当然也可以边申请,边在班级组织一次活动。

    只要行动规模够大,宣传足够爆炸,肯定能引起校领导的注意。

    “我建议你跟谢雅云说好,到时两个班级联合起来活动。”见老师走进教室,夏臻把声音压得更低。“同时准备一些横幅和旗子,务必要让这事宣传得全校皆知。”

    前世志愿者出去活动前,先会在志愿者文化形象墙前做动员,然后最前面的人举着志愿者专用旗帜,路上非常吸引大家的目光。

    所以照片不可少,摆拍什么的,更不是问题。

    因为志愿者组织,本来就有带头引领作用,让更多人看到他们的行动。

    如果其它人受到感染,也愿意加入进来,那活动的意义就更大了。

    等到后来,更是人人穿着红色的志愿者小马甲,甚至戴着红色的专用帽,在人群里脱颖而出,非常显眼。

    “好主意。”马万喜现在只会说这几个字。

    夏臻给的办法真的太好了,难怪他说这件事做好了,比文学社更有搞头。

    到时他们旦大就会成为第一所搞出志愿者社团的大学。

    而他们则是旦大第一个提出志愿者构想的社团,光想想就激动得不行。

    “等你们决定行动后,我再帮你们提些具体的意见。”见他兴奋成这样,夏臻非常理解他的心思。“只要第一炮干成了,后面就好办了!”

    所有人都只会记得首创者,别人再模彷他们,性质就两样了。

    如果把这个功劳交给校团委,给他一个副部长职务,应该不会很难。

    这不是他钻营,而是想把工作做好,有些规则必须遵守。

    不管是学生,还是校团委,或者学会生组织。

    “你呢?难道没兴趣加入校团委?”见他没有提自已,马万喜惊讶地问。“这可是好机会,你也可以提要求的。”

    夏臻就像是诸葛亮,帮自已提出各种各样好的建议。

    总不能他自已什么好处都没得到吧!

    “我的主要努力方向在别的地方,你先成功了再说,到时我就来投靠你。”夏臻笑着解释道。

    他有自知之明,靠着前世的经验,提些意见可以。

    真要在机关跟人斗智斗勇,肯定比不过马万喜。

    与其这样,不如早点把他扶上去,这样等他成功了,自已就多了个助力。

    “也行。”马万喜却当真了。“等哥哥成功了,就罩着你。”

    他总算有些理解刘备的感觉了,为什么邀请诸葛孔明出山后,会说我得先生,如鱼得水也!

    有这样一个厉害的人在身边,感觉真是太舒服了。

    下午放学后,他急不可耐地去找谢雅云,把夏臻的最新意见说了一遍。

    “加入校团委?”谢雅云自言自语了一句。

    这个主意确实不错。

    学生会虽然好,肯定比不上校团委。

    何况团委领导是老师,而学生会全是学生组成的,越是这样的组织,反而越不好相处。

    原因很简单,因为学生会的干部都需要成绩,彼此属于竞争关系。

    而校团委虽然也有竞争,但是上面有老师把关,内部肯定会和谐许多。

    “如果你觉得可以,我们就商量一下,抽个周日,两个班一起搞场活动,把志愿者这个社团的名号打响。”马万喜信心十足地说道。

    第一项活动,就是爱国卫生运动,在全校组织一次免费大扫除。

    现在学校虽然也很干净,但是肯定存在很多死角。

    等这些地方清理后,再大力宣传一下,效果就出来了。

    “我觉得可以搞。”谢雅云想了想,觉得没反对的理由,就点了点头。“夏臻帮你出了这么多主意,他自已不参与吗?”

    虽然他们是好朋友,但是也太好了吧!

    自已身边也有几个好闺蜜,也没他这么无私。

    “他的主要精力在文学创作上。”马万喜解释道。“对了,他写的《包青天》前三本小说,已经出版了,你帮他宣传一下,让班上有条件的同学,买一本支持他。”

    虽然已经跟不少朋友说过这事了,也不知道对销量有没有帮助?

    “好的。”谢雅云对他印象一向不错,自然不会拒绝。“他连小说都出版了,确实没必要像我们这样拼命!”

    夏臻有文学这个特长,已经走在别的同学前头了。

    而马万喜有家里支持,做什么都会很轻松。

    自已没有后台和背景,能力也不出众,所以必须全力以赴,否则以后会后悔。

    “他不是没必要拼命。”马万喜得意地回答。“可能是觉得我在这方面天赋比他好,所以等我成功了,就能拉他一把。”

    别看他在夏臻面前时,智商老是被他碾压。

    在别人面前,他的脑子却特别好使。

    如果换成其它人,听夏臻这样说,肯定会当成玩笑话。

    他却相信那是夏臻的真心话。

    因为有的人天生不好斗,喜欢躲在幕后充当军师,让别人去努力。

    这也是他会说夏臻是自已的诸葛孔明的原因。

    不仅仅是夏臻,父亲身边的圈子里,也有这样的人存在。

    他们都极端聪明,却不喜欢站在台前。

    这也是他极其珍惜夏臻的原因所在,因为两人以后不存在竞争关系。

    张跃进和延敬飞,还没找到自已未来的路。

    所以现在虽然还很弱小,未来会怎么样?连他们自已都不知道。

    “那你的运气真的不错。”谢雅云听后非常羡慕。“你们成为朋友还不到两个月,就彼此这么了解了。”

    她最好的朋友是唐俏丽和祁中英,虽然彼此关系非常好,她却不敢像夏臻对待马万喜一样,无条件地信任她们。

    “运气也是一种能力,这是夏臻说的。”见她夸自已,马万喜自得地回答。

    如果父亲知道自已有这样的运气,不知道会怎么想?

    他很期待自已在学校干出成绩后,寒假回去向他报喜,他会露出怎么样的表情?

    “既然你们都觉得可以搞,那我们就一起做个计划出来。”谢雅云现在彻底被马万喜说服了。“想要说服其它人参加,必须有实实在在的东西才行。”

    还需要准备一些资金,用来制作旗子和横幅,至于背景墙,只能请会画画的同学帮忙画一幅了。

    这些都需要用到钱,他们又不想提前被人知道,所以这笔钱只能自已出。

    “钱的问题,我来解决。”马万喜大方地回答。“等计划开始执行,我通过卖瓜子,至少能赚一百块钱,用来做这些足够了。”

    又问谢雅云,有没有兴趣在女生宿楼卖瓜子?

    夏臻提供的瓜子太香太美味了,吃过的人都忘不了。

    如果不是舍不得花钱,只怕有人天天想吃。

    “可以啊!”谢雅云还不知道学校最近非常火的瓜子,居然是马万喜他们搞出来的。“你多弄一些过来,我的几个好友也想卖——”

    因为已经出名了,只要告诉大家,自已宿舍有这瓜子,相信大家会主动过来买。

    这个赚钱机会太难得了,她怎么会错过?

    “行,我回头帮你拿五十斤过来。”想到仓库那边永远有一百斤库存,他打算给女友拿五十斤,同时提醒夏臻多补一些货。

    几天后,马万喜把计划书交给夏臻,请他审核一遍。

    这是他想出来的东西,由他把关,肯定最合适。

    至于旗子和横幅这些,他也画了几张草图,等夏臻最后确定。

    “你们太小打小闹了。”夏臻看后马上把计划书丢到他面前。“想一鸣惊人,第一次活动,必须多叫些人参加,还有这横幅和旗子,太袖珍了,必须做大些才行。”

    要么不干,要干就得干成功。

    所以他的计划是,条幅至少得做五六条,上面分别写上“青春志愿行,奉献新时代”、“青春志愿行,共筑中国梦”、“旦大志愿者在行动!”、“美丽旦大,由我做起”等等。

    红色的条幅要大,字更要显眼。

    还有旦大志愿者社团,必须印几面团旗,再在上面印上旦大志愿者,这样才有辨识度。

    至于活动前,用来动员的背景墙,必须搞一块电影幕布那么大的布,在上面印上各种宣传图桉和标语,到时找个有树的地方,固定在两颗树的中间。

    活动结束后拆下来收好,下次继续可以用。

    给每个志愿者送一件马甲有困难的话,可以先印一些帽子。

    这样成本会省许多。

    “我以为我们已经够大气了,没想到你比我想像的还要大方。”马万喜看他不断增加的内容,在一边倒吸了一口凉气。“照你这样搞,只怕我一百块钱,未必够用了。”

    倒不是他舍不得钱,主要是不想家里帮忙,全部靠自已来解决。

    “没事,我赞助一百块。”夏臻不在意地回答。“想把事情办好,不能太节省。”

    活动结束后,最好请大家去吃一顿,现在东西便宜,每人身上花几毛钱,就能吃到大餐了。

    “行,就照你说的办。”马万喜也不是忸怩的人,既然决定要干,就没想过畏首畏尾。“等事情成功了,再向你道谢。”

247.小说大卖(求订阅)

    这天夏臻回家,遇到程老爷子也正好从酒楼回来,两人楼梯口碰上。

    “那本《包青天》是你写的?”经过一段时间的接触,程家旺已经清楚了夏臻的情况,包括他的名字,所读大学,以及兴趣爱好,还知道他写了不少诗歌散文以及小说。“故事编得不错啊!比《七侠五义》和戏曲好看多了。”

    虽然他以前在出版社,干的是发行。

    在一行工作得久了,对小说的判断能力还是有一些的。

    他认定夏臻写的这种故事,老少咸宜,通俗易懂,应该会非常受欢迎。

    他已经看过好几遍《七侠五义》,对这些故事熟得不能再熟悉,现在依然能看得进去。

    “是啊!”夏臻没想到他也会发现这本小说,非常意外。“没事写着玩的,想不到还有出版的一天——”

    这当然是客气话。

    现在大家的娱乐方式非常少,除了用收音机听广播剧,就是看电影。

    而文学作品方面,大多为严肃文学,很少能见到通俗小说。

    他的这本《包青天》,几乎没什么宣传,能不能卖出去,要看读者进书店时,有没有正好看到?

    让夏臻没想到的是,连最近一直忙得脚不沾地的程爷爷都知道了。

    难道这本小说,已经开始在沪市红火了?

    “你是不是太谦虚了?”程老笑着纠正他。“文学作品,最重要的是老百姓喜闻乐见,至少你这几本小说,符合这个要求——”

    既然改革开放后个体户会兴起,想来文学作品也会越来越走大众路线。

    在他眼中,夏臻这本小说,算是走在了时代的前头,只要好好运作一下,应该能非常畅销。

    “谢谢程爷爷的肯定。”见他这么认真,夏臻也不好再说什么,算是接受了他的赞扬。

    这次聊过后,他没有再关注小说。

    倒是手里的《包青天》稿子,最近因为一直努力在写,现在已经完成第七个故事《铡庞昱》,开始在写第八个故事《铡包勉》。

    完成的总字数已经达到180多万,他算了一下,一共写了八个月时间,相当于每天写了八千字。

    这是一个巨大的工程。

    当初心血来潮,选择写这个故事。

    想要全部完成,得用三年多时间才行。

    不过他没有后悔。

    这个故事就像程老说的那样,最是通俗易懂,加上老百姓对清官审桉的故事,向来感兴趣。

    越到后面,只会越来越欢迎。

    “夏臻,《包青天》现在已经卖爆了,你知不知道?”周末徐军明再次来找他,刚一见面,就大声嚷道。“第一批三万本已经卖完,现在出版社又印了十五万本,已经发到各家书店了——”

    这件事肯定不会瞒着徐老爷子,他知道了,徐军明等于也知道了。

    “真的还是假的?”夏臻意外地问。

    出版才二十多天,就马上卖完,太出乎他的意料了。

    在他看来,这小说需要慢慢积累人气,等后面几本出版的时候,有了前面的基础,就有可能增加首印数量。

    现在加印十五万本,等于每本再印五万本,真的不错了。

    “当然是真的。”徐军明见他还不相信,顿时急了。“出版社那边打电话到爷爷那里,说了这事,还问你后面的小说写得怎么样了?”

    既然小说受欢迎,肯定要抓紧印后面的书,趁机多卖一些。

    出版社也是要赚钱的,不会错过好机会。

    “后面已经完成四本。”见他不像开玩笑,夏臻也开心地笑了。“那你帮我带到徐爷爷那边,让他先审核一遍,再送去出版。”

    这是好事,他不会傻傻地装清高,错过赚钱的机会。

    “行。”徐军明听说已经完成四本,比他还激动。“对了,你今天得做些好菜庆祝一下,否则我可不答应。”

    说完,自顾自地走进厨房,看里面有什么好吃的。

    “我又不知道你会过来,怎么可能提前准备好食材?”夏臻被他的无耻打败了。“你在家里等我一会,我去外面买些好材料回来。”

    他本性上是个爱静喜欢偷懒的人,除了心情特别亢奋,才会给自已做些好吃的。

    平时一个人的时候,要么去学校食堂,以么简单弄一两个菜。

    好在徐军明和马万喜一样,都会千方百计找借口,要自已做些好吃的请他们。

    这样一来,每个星期至少要做两三顿大餐,这样一算,营养也足够了。

    去买东西的路上,忽然发现自已和其它男性的视线似乎一样高了,心里忍不住猜测,难道自已最近又长高了?

    要知道以前他才一米六几,站在人群里属于偏矮的存在,看人需要微微抬头才行。

    能平视的话,至少要超过一米七才行。

    这个发现让他的心情又好了不少。

    他最近并没有像在家乡一样,经常找机会锻炼。

    除了偶尔心血来潮,出去跑几分里,再在家里做几十个俯卧撑或者仰卧起坐。

    这个年纪的人,最相信的还是这些运动方式,懒得进行力量训练。

    回来时拿了两斤猪肉,一个猪头,一付猪大肠,两根猪尾巴,一只猪脚,满载而归。

    会买这么多,是考虑到今天时间比较早,打算把猪大肠好好清理一下,然后和猪尾巴、猪脚和猪头一起,做成卤猪杂。

    至于鱼虾这些,直接从水族馆捉一些就行,不用浪费钱。

    另外在禅境花园拔了些大蒜、葱等调料,又弄了一捆菜心,足够十个人吃了。

    会准备这么多,是防止马万喜突然带兄弟上门,他可不想做了一次菜,到时再得准备一次。

    跟他猜想的完全一样,当全回家时,看到屋里多了些人。

    原来是张跃进、延敬飞和马万喜都到了,一同过来的还有那个帅气不输延敬飞的苏国栋。

    当初为了替延敬飞解决麻烦,就是他出卖色相,勾引袁傲,才把他送进去的。

    “哦呵,买了这么多菜回来,知道我们会过来?”看到夏臻手里的东西,马万喜殷勤地接过,嘴里兴奋地嚷道。

    今天好友苏国栋来找自已,他找不到地方招待,干脆带到夏臻这里。

    没想到他没在家里,只有他的老乡在,他不客气地坐下来,很快就和徐军明打成一片。

    原本还担心夏臻买的菜只够他们两人吃,现在好了,十个人吃都吃不完。

    “这叫有备无患。”夏臻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你们去外边吧!别在厨房碍手碍脚。”

    只有延敬飞擅长做菜,才能帮上忙。

    于是让他刮鳞剖鱼,收拾其它材料,他则点了火,把锅烧热,同时把肠翻过来,放进热锅里炙烤。

    这样处理比用盐和面粉搓洗效果更好,也能把大肠内的油脂等淋巴清理掉,吃的时候更干净。

    当然这样炙烤一遍后,还得用盐细细洗十几分钟,才能保证去掉脏东西和异味。

    “收到。”马万喜现在喜欢学夏臻说话,他觉得这些话特别有趣,就经常挂在嘴里。“做菜我们帮不上忙,其它地方有没有需要我们做的?”

    两个多月的相处,兄弟之间越来越熟悉了,已经不需要再说场面话,有事可以直接开口。

    “如果你们精力过剩,可以帮我把所有木制家具,全部擦洗一遍。”夏臻望了望屋里的灰尘,不客气地指使道。

    除了周末,他才会整天呆在这边。

    平时除了过夜,就是写小说。

    所以一直坐的桌子和椅子,被他抹得一尘不染。

    其它地方表面看还行,用手摸的话,肯定能沾到一手灰。

    “没问题。”马万喜去卫生间打了水,又找了块抹布,像模像样地干起来。

    张跃进不好意思坐着,也过去帮忙。

    徐军明在一边看得有些傻眼。

    夏臻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不客气了,居然让来混饭吃的同学,帮忙做家务?

    “你们坐着就好,不用管他们。”见苏国栋有些不自在,夏臻安抚道。“他们两人不一样,经常在我这里白吃白喝,这是必须付出的代价。”

    兄弟之间,就算不请他们吃东西,帮自已干活也是应该的。

    有时候大家太客气,反而不利于相处。

    跟他们越随意,说明双方的感情越亲近,这是夏臻前世总结出来的相处经验。

    “如果这样干点活,就能换来好吃的,以后我也来帮忙。”苏国栋情商非常高,此时一脸羡慕地说道。

    这样说半真半假,但是羡慕他们的关系却是真的。

    敢这样指使马万喜,这个夏臻不简单啊!

    他们几个姑苏人都知道,他可是眼高于顶,普通人根本入不了他的眼。

    自已也是跟他认识时间长,加上长得好看,才没有被他嫌弃。

    更让他心动的是,夏臻这样的美食,就算花几十块钱,也未必能吃到啊!

    这样擦洗一下用得了多长时间?两者根本不是等价的好不好?

    “那你也得跟我们是兄弟才行。”见他羡慕的样子,马万喜一脸得意。“我们四人可是结拜兄弟,你想加入的话,可没那么容易。”

    说完,又指了指自已:“我是老二,夏臻是老幺,长得最好看的延敬飞,是我们的老大。”

    “你是老二?”张跃进没想到他会这么郑重其事,指着自已叫老二,忍不住爆笑出声。

    在他们北方,老二是有特定含义的。

    马万喜这样说自已,真的合适吗?

    “笑什么!”马万喜感觉被他轻视了,伸手在他头上拍了一下。“叫二哥,快点!”

    虽然不知道他为什么会笑得这么古怪,想来不是好事。

    夏臻在屋里也是乐得不行。

    他当然知道这个词代表的意思,也知道张跃进为什么笑,只是不好说出来,免得大家尴尬。

    “二哥。”张跃进虽然长得高大,却没有丝毫犹豫,恭敬叫了一声。

    能跟他们三人成为兄弟,是他这辈子最幸运的事。

    就算马万喜这话有什么不对,自已也不能乱开玩笑,否定双方的关系。

    他越尊重马万喜,代表越重视这段兄弟情。

    就像刘关张,就算有分歧,但是永远把兄弟情放在首位。

    自已笑话他老二,有些过份了。

    “这才对嘛!”马万喜见他这么配合,虚荣心得到了巨大的满足。“以后别拿这个当笑话了。”

    虽然延敬飞才是老大,问题是他的性格比较内向,所以真正当家的是自已。

    徐军明吃惊地望着他们。

    他虽然不知道马万喜的身份,却能猜到他不一般。

    这些人和夏臻都成了兄弟,那他在沪市混得真够可以啊!

    夏臻把大肠清理干净,然后把猪尾巴、猪脚等材料一起放进煮开的卤水里,最后把猪头处理一下,同样放进去。

    这只做卤菜用的不锈钢大锅,是他从游戏世界拿来的。

    估计欧美人做炖菜也要用到,所以家里才会备了一只这么大的炖锅。

    卤味需要长时间慢炖,所以不用着急。

    接下来煮饭炒菜,等菜全部做好了,卤味也能拿捞一些出来,切一盘招待他们了。

    一个小时后,菜全部端上桌,大家匆忙洗了手,在餐桌前坐下来。

    “我们先干一杯,庆祝夏臻的小说大卖。”徐军明站起来端起酒杯,这样提议道。

    他和夏臻既是同学,又是老乡,还有爷爷这一层关系在,没理由关系反而比不上几个同学。

    所以现在这样做,也有证明自已地位的意思。

    “小说大卖?什么情况?”马万喜最近一直在忙于志愿者社团的事,没关心小说的销量。“不会是全部卖完了吧!”

    他当然也能看出徐军明的心思,却没有放在心上。

    双方不是一个圈子的人,没理由去比较。

    就像夏臻在家乡还有亲戚和邻居,就算他们关系再好,跟自已也不会起冲突。

    “第一版已经卖完了,现地第二版印数增加了五倍,已经送到各大书店。”徐军明为夏臻高兴,所以把经过再次说了一遍。“等这批书卖掉,你的收入应该有好几万了——”

    三本书一共卖出十八万本,就算每本给一毛钱,也有一万八了。

    当然初始版税未必有这么高,问题是印的数量越多,成本就越省,后面能分到的钱肯定也会更多。

248.找到原因了(求订阅)

    “难怪他今天特别大方。”马万喜却误会了。“那我们今天得大吃一顿,就当是打土豪了。”

    这样一说,原本还有些斯文的苏国栋,也不再客气,大口大口吃肉。

    一盘卤猪杂很快被他们吃完,夏臻没办法,又去厨房切了一盘。

    比起其它炒菜,它的味道更浓更香,吃得也更过瘾。

    “你们随便吃,今天买了一个猪头,足有十斤肉。”夏臻知道他们平时油水不足,此时大方地招呼道。“就算一顿吃完了也没关系,下次再去买一个好了。”

    在老家他可不敢这样吃,被人发现会有麻烦。

    这边比较隐秘,没有人管。

    加上马万喜和徐军明都不是普通人,不会把这样的大吃大喝,放在眼里。

    至于其它几人,时间长了,想来也习惯了这样的吃法。

    “对了,我有件事一直搁在心里放不下,想听听你的意见。”张跃进忽然停下快子,一脸严肃地说道。“听说黄和平和几个老乡,搞了个互助会,你觉得搞这个有没有风险?”

    农村历来就有做会的习俗,比如有户人家想盖房子,靠自家力有未逮。

    于是联合十来户有同样想法的邻居或朋友,以做会的形式,每家每年拿出一笔钱,交到会首手里。

    再以抓阄的方式,分配这笔钱先给谁用。

    谁运气好,谁家就能就先盖房。

    第二年继续拿钱出来,以同样的步骤获得这笔钱的使用资格。

    几年下来,房子就能依次盖起来。

    等每户人家都拿过一次钱,这次做会算是完成了。

    也有人以月为单位轮流,不过那些人往往收入比较高,这样只须一年,就能轮一圈,风险相对会更小。

    “这个可不好说。”夏臻对这个不算特别了解,除了前世上网时,经常看到非法集资的消息。“只要大家都遵守规则,也算是解决了一些人的用钱需求。就怕中间有人拿钱跑了,那性质就会变得不一样。”

    前世这种事暴雷的很多,造成的后果也非常严重。

    如果黄和平他们只是小额互助,想来影响不会很大。

    对于黄和平这个人,夏臻觉得他的性格有些复杂。

    一方面本性不算坏,也有助人为乐的心思。

    另一方面,又不够大度,遇到意见跟他不一致的人,就会想方设法打压和排挤。

    总的说来,是个不能接受不同意见的人,容易走极端。

    因为大学生每个月都有津贴,所以想做会的话,确实有这个基础。

    加上他们普遍比社会上的人单纯,容易信任别人,黄和平想说服他们,应该不会很难。

    即使这样,也不代表没有利欲熏心的人。

    如果有人控制不住自已的欲望,把这笔钱拿去胡乱用掉了,或者干脆拿钱跑路,就可能引起不良后果。

    毕竟这种属于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

    一旦出事,组织者就可能面临牢狱之灾,后果非常严重。

    也不知道黄和平家里出了什么事?居然甘愿承担这样的风险,也要组织这种事。

    “不管出于什么目的搞这个,我都不赞成他这样做。”马万喜却一脸郑重地表明立场。“如果有人发现用这样的办法,能紧急搞到一笔钱,就容易走捷径,不愿意踏踏实实工作。”

    他从父亲那里听说过这类事,所以旗帜鲜明地表示反对。

    在他看来,自已和几个兄弟,可以靠卖瓜子赚钱。

    他们同样有手有脚,为什么不想办法也去摆摊卖东西?

    除非他们家里出了大事,必须拿一笔钱去救命。

    否则的话,他绝不支持这种形式的互助。

    “那我们要不要提醒他一下?”比起夏臻和马万喜,张跃进出生普通,更能理解生活的不容易。“万一他出了事,那就后悔莫及了。”

    虽然他站在兄弟这一边,但是和黄和平同学一场,同样不希望他犯下大错。

    “他的性格你还不了解吗?”延敬飞难得插话发表观点。“如果你去劝他,只会认为你眼红他,想要破坏他的筹划,这样的人真能劝得住吗?”

    如果说谁最反感黄和平,肯定非延敬飞莫属。

    当初当着班主任的面,说的那些话,深深刺伤了他。

    不管过去多久,他都无法原谅黄和平。

    “我也觉得没必要管他。”马万喜望了夏臻一眼,说了自已的想法。“有的人是不撞南墙不回头,就让他吃些苦头再说吧!”

    他看人的眼光不一样。

    越是出生卑微的人,一旦获得一些成就,就会变得特别狂妄。

    黄和平大概属于这一类。

    以前他下乡插队时,肯定吃了不少苦,从他的脸上的沧桑可以看出来。

    现在时来运转,考上了旦大这样的名牌大学,想来被无数人吹捧后,变得飘飘然了。

    到了大学,也舍不得放下面子,事事想跟人争一争。

    被选为班长后,更加目中无人,居然跟班上的其它干部起了冲突。

    现在搞这个,很有可能并不是因为家里缺钱,而是为了证明自已有多能干。

    “那就别再提他了。”夏臻也觉得没必要管这种事。“大家都是成年人,该对自已的行为负责。”

    饭后桌上还剩许多菜,他拿来两只饭盒,分别装了两份菜,递给徐军明和马万喜。

    他们带回学校,肯定会跟兄弟一起分享。

    苏国栋在一边羡慕地望着饭盒里的卤水,有心想要一份,却不好意思说出口。

    “也给你一份吧!”见还有不少卤猪头肉和酥鱼,夏臻又拿了个饭盒,装好后递给他。“上次的事谢谢你,以后想吃什么,来这边找我——”

    苏国栋给他的印象不错,那就交个朋友好了。

    前世他不认识娱乐圈的人,现在有机会结交戏剧学院的学生,虽然不知道未来会怎么样?反正没有坏处就是了。

    “好的。”见夏臻认可了自已,苏国栋顿时笑了。“我下次过来,你别嫌我烦就好。”

    说完,喜滋滋地拿起饭盒,和他们一起告别。

    夏臻送他们到门口,又叮嘱了徐军明几句,让他别丢失稿子。

    等他们全部离开,他一个人回屋收拾了一下,拿出稿纸准备继续写后面的故事。

    以前觉得时间很多,可以慢慢写。

    现在发现销量这么好,得抓紧时间把后面的写出来。

    半个小时后,他发现今天效率不高,于是放下笔站起来。

    脑中总想着销量的事,要不,去新华书店一趟,看看小说到底销量怎么样?

    所谓耳听为虚,眼见为实,今天是星期天,如果真的销量好,想来能碰到读者购买小说。

    打定主意,他打开门往书店走去。

    让他没想到的是,书店里居然人满为患,大量学生模样的年轻面孔,站在书架前翻阅图书。

    夏臻顿时反应过来。

    现在是七九年,年轻人除了看书,根本没有什么好的娱乐活动。

    正因为这个原因,所以租书店生意才会这么好。

    就连一些偏远的乡镇,也会搞一家出租书店,许多年轻人省吃俭用,就为了凑够押金,能借书回去看。

    他在收银台边上找了个空位置,手里拿着一本书,装模作样看起来。

    实际上注意力全部放在旁边。

    那边有几个人正在排队结帐,他注意地看了看,发现一个四十出头的正装男子,打扮得像干部模样,腰下夹着只公文包,另一只手拿了三本书,正是自已写的包青天前三本。

    成了。

    夏臻暗暗叫了一声。

    这人一买就买是三本,想来身份不一般,所以不缺这点钱。

    如果这样的人多几个,一天都能卖出几十本。

    全国这么多书店,全部加起来的话,就是天文数字了。

    等那个中年人买了书离开,夏臻看了看手表,决定再等半个小时,看看一共能卖出几本书。

    这个过程有些煎熬,因为一次次让他失望。

    尽管心里非常明白,不可能连续有人买自已的书。

    如果真的有这样的卖书频率,那五万一本的印数也不够了,得五十万才行。

    半个小时结束,他计算了一下,一共卖出八本自已的小说。

    还是相当不错,夏臻安慰自已。

    回到家里,他感觉动力更足了,于是拼命往下写。

    五点多吃了些剩饭剩菜,然后继续。

    一直写到晚上十二点,感觉右手都握不住笔了,这才上床睡觉。

    第二天回到学校,听到有不少人在讨论自已的小说。

    “我的小说已经这么流行了吗?”夏臻后知后觉地问马万喜。

    以前一直没什么动静,昨天徐军明说自已的小说火爆了,他还没有直观的感受。

    现在发现学校也有不少自已的读者,才真正体会到,有本畅销书是什么滋味。

    “肯定是宣传起作用了。”马万喜回答。“我们可是找了不少人,在努力帮你推荐小说。”

    除了打电话给外面的朋友,他们兄弟三个,也在卖瓜子的过程中,不断向顾客介绍这本书,就连女友那边,也让她在女生圈里宣传。

    想来是最变引起质变,才会一下子火爆开来。

    “辛苦你了!”听说他做了这么多,夏臻感动地拍拍他的肩。

    这个朋友确实不错,在自已有需要的时候,不用求他,就会主动替你解决困难。

    “其实我们的作用很小,主要是新华书店把这本小说放在最显眼的地方。”马万喜又说了一个自已发现的细节。“大多数读者都是盲目的,不可能把所有小说都翻一遍,再决定买什么。”

    “一旦发现有本小说还不错,就会直接买回家。”

    也就是说,书店摆放的位置,也非常重要。

    这关系到能不能被读者第一眼看到。

    “我明白了。”被他一提醒,想到程老爷子那天特意过来问,这本小说是不是自已写的?夏臻顿时猜到了前因后果。“原来一切根源来自这里。”

    程爷爷是搞发行的,书店那边肯定有朋友。

    如果是他求人帮忙,增加小说曝光机会,那小说突然爆火,就找到原因了。

    当天傍晚放学后,他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到酒楼去找程老爷子。

    那边已经完成装修,这两天正在搞清洁。

    程老爷子安静地坐在角落,一脸若有所思的样子,也不知道在思考什么?

    看到夏臻进去,他站起来迎上来。

    “你怎么来了?”对这个懂事的晚辈,他除了欣赏,还有感激。“现在店里乱糟糟的,等过两天,正式开张了,你再带几个朋友过来吃饭——”

    虽然管理权在自已手里,但是他们来用餐什么的,他肯定不会拒绝。

    甚至请他们白吃几顿,也没关系,只要别太过份就行。

    毕竟他救了自已的命,这是多少钱都无法买到的。

    “程爷爷,我今天过来,是想谢谢你帮我把小说推荐出去。”夏臻来找他,就是为了这件事,所以没有浪费时间。“能这么快再版,全靠你帮忙。”

    小说和流量一样,一旦有人接受了,就会不断介绍给身边的人,于是强者恒强,火上加火,比做广告效果更好。

    也就是说,因为程老的帮助,让自已多赚几万块钱。

    这当然是指前期带来的好处。

    如果算上自已四十多本小说,就算每册多卖一万本,也是四十几万本。

    实际上效果远远不止这些,每册多买十万本,都是少说的。

    那样的话,相当于几百万本了。

    算经济帐的话,等于让自已多赚了几十万。

    在八十年代初这个阶段,这绝对算得上天文数字了。

    或许程老爷子没有这样算过,他却清楚知道这一点,所以才需要特意跑一趟。

    “你这样说就见外了。”程老见他因为这件事,特意过来感谢,笑着摆摆手,让他别放在心上。“我能帮的地方不多,正好发行那边还有些熟人,就跟他们提了提。”

    计划经济时代,国内商品一直处于卖方市场,谁手里有货,谁就是老大。

    所以供销社的工作人员,都鼻孔朝天,看不起其它人。

    出版社是精神类商品的提供者,同样高傲无比。

    为了得到更多更好的书籍,书店肯定要跟发行人员搞好关系,他们以前欠了自已很多人情,现在该还了。

249.互助会(求订阅)

    “话虽如此,对我而言,程爷爷的帮助真的非常大。”夏臻热情地说道。“上次拿去的水果吃完没有?你最喜欢吃什么,我回头再给你送些过去——”

    他敢开酒楼,想来厨艺也不差,所以卤味什么的,就没必要送了。

    只有蔬菜水果这些,没有人能拿出比自已更好的品种,用来送人,最合适不过了。

    “只要是水果都可以。”听他这样说,程老眼前一亮,“你送的那些,味道都不错,每一种我都爱吃。”

    以前因为吃不到,所以只要是水果,都会当成宝贝。

    现在吃过夏臻的水果后,他的嘴也变叼了,普通的水果,居然觉得没什么味道。

    “行。”见他没有反对,夏臻见好就收。“晚上你回来时,到我那边来一下,我拿水果给你。”

    又跟他寒暄几句,这才离开。

    回到家里,忽然想到老人年纪大了,吃水果罐头比吃水果更加健康。

    于是从禅境花园摘了十斤蜜桔,剥好后放进水里煮开,加入白糖,做成糖水桔子,放凉后装在瓶子里。

    这个过程非常简单,只用了十几分钟,就煮好了。

    反倒是剥桔子花了不少时间。

    想了想,又煮了一锅糖水苹果,放凉后同样装在玻璃罐里。

    完成这些,他继续写小说。

    晚上八点左右,敲门声响起,打开一看,果然是程老回来了。

    “进来坐。”夏臻热情地邀请他进屋,又把准备好的一篮水果,和几瓶糖水罐头放在桌上,“我又煮了一些糖水罐头,你喜欢吃的话,我以后隔一段时间帮你做一些。”

    当然也不能吃过量,毕竟放了不少白砂糖。

    “这个更好。”见到这么多罐头,程老爷子笑得像个孩子。“我最喜欢吃这种罐头了。”

    于是两人一起把东西搬到隔壁。

    程老爷子恢复健康后,对生活有了新的目标。

    现在把屋子收拾得很干净,自然也没有那股恶心的气味了。

    夏臻见到后松了一口气。

    他没有嫌弃老人的意思,如果屋里有股恶心的酸臭味,除了他的至亲,只怕谁都无法接受吧!

    “小夏,酒楼后天正式开业了,明天我们先试菜,你有空的话,也可以过来一趟。”夏臻离开前,程老又叫住他。

    原本他不想跟夏臻讲这些。

    不是不信任他,而是怕他太年轻,到时胡乱提意见,反而会让师傅们心里不痛快。

    现在觉得自已小看了他,就改变了主意。

    “不好意思,我明天还有课,只怕无法过去。”既然答应不参与管理,那这些事最好也不要接触,免得给他带来困惑。

    世界上的矛盾,并不是只有好人与坏人才会产生。

    有时候两个好人,同样会有解不开的恩怨。

    原因很简单,只要是人,都会有自已的喜恶和偏好。

    大多数人都更愿意相信自已的判断,不能接受别人的观点,于是矛盾就来了。

    就像酒楼,如果自已去经营,选择的菜系和风格,肯定会跟程老不一样。

    这并不表示自已一定最厉害,毕竟世界上酒楼千千万万,不同的店,有不同的风格和优点。

    所以为了少些麻烦,还是别去了。

    如果自已有兴趣,可以另外开一家,做自已认准的风格。

    反正沪市这么大,就算开几十家酒楼,也不会饱和。

    “那我明天带些菜回来给你尝尝。”见他主动拒绝,程老反而松了一口气。

    话说出后,心里多少有些忐忑。

    现在见他这么干脆地拒绝,对他的印象更好了。

    第二天早上课程结束,夏臻正要跟同学一起去食堂,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拦住他。

    “夏臻,这是爷爷让我送给你的。”程静把手里几个饭盒递过来,大声嚷道。

    今天应爷爷的邀请,她来到酒楼吃大餐,没想到他提前准备了一份食物,让她送到旦大给夏臻。

    因为上次白吃了他一顿,正好今天可以还人情。

    所以她没有拒绝,匆匆赶到这边。

    而夏臻在学校已经算个名人,打听清楚后,知道他上课的教室,就在楼下等他出来。

    “谢谢你。”见她居然亲自给自已送过来,夏臻意外之余,也有些感动。“也替我谢谢程爷爷。”

    人与人相处就这样,你对人家好,人家也会同样回报你。

    程老爷子明显不是个好相处的人,对自已却事事照顾,说明自已的所作所为,真的打动他了。

    “不用客气。”程静见他这么客气,脸上笑得像一朵花。“你就在这里上学啊!真好——”

    这时候哪个年轻人没有大学梦?

    以前没什么感觉,现在看到他在这样的大学上课,而自已在书店工作,感觉两人完全不在一个层次,心里多少有些自卑。

    这也是她刚才故意大声叫他的原因。

    感觉只有这样,才能给自已壮胆。

    “是啊!”夏臻看出她的不自在,笑着鼓励道:“你年纪也不大,如果好好复习,说不定也能考到这里——”

    这时候只要愿意进步,都可以参加高考。

    不像前世,已经有了年龄限制。

    “我还是算了。”程静听后心里一动,很快又摇了摇头。

    她知道自已不是读书的料,想考进旦大这样的名牌大学,或许做梦比较容易。

    不好意思再被人盯着,强笑着朝他挥挥手,快步离开。

    “她是?”马万喜和张跃进几人都一脸八卦地站在旁边,此时终于忍不住好奇,同时开口问道。

    夏臻在学校没有跟哪个女同学比较亲近,难道喜欢的是校外的女孩子?

    可是听她们说话的语气,又不像是那种关系。

    “一个邻居而已,你们别瞎猜了。”夏臻知道他们在兴奋什么,冷冷地打断他们。

    于是一起去食堂,简单打了点蔬菜,然后揭开饭盒。

    程静一共送过来三只饭盒,里面装了三道菜,分别是白斩鸡、糖醋小排和红烧肉。

    除了白斩鸡看起来很清澹,另两道菜浓油赤酱,表面油光闪亮,光看颜色就让人馋得流口水。

    “想吃自已夹。”见他们已经在咽口水了,夏臻把饭盒推到中间,大方地招呼道。“邻居程爷爷新开了家酒楼,这是他请我尝鲜,等到了周末,我带你们去那边尝尝鲜。”

    为了避免麻烦,他不打算把自已占股的事说出来。

    当然马万喜已经知道他的开店计划,只怕已经猜到了这事。

    只要跟他提前说一下,想来不会坏自已的好事。

    “太好了。”听说还有这样的好事,几人边伸出快子,边兴奋地叫起来。

    “你们也尝尝。”夏臻又招呼王巧梅和谢雅云,“这是沪市最有名的本帮菜,味道应该不错。”

    经过马万喜的坚持和耍赖,谢学姐终于答应跟他们一起吃饭了。

    只要时间上没问题,她都会来这边坐。

    他们是开心了,其它人见到后,多少有些泛酸。

    这么漂亮的学姐,高年级的学长失败了,却被马万喜泡到手。

    “放心,我们不会客气的。”谢雅云内心里其实是个干脆的女孩子,既然加入这个圈子,就不会矫情。

    说完,夹了一块排骨,放进嘴里。

    夏臻见她这么大方,感觉她跟马万喜确实很般配。

    如果她表现得太小家子气,时间长了,就容易发生矛盾。

    大多数情侣因熟悉而分手,说到底是看清了对方的缺点,最终发现无法调和。

    忽然感觉斜对面有双阴狠的眼睛盯着自已,扭头看过去,发现是黄和平。

    见他看过来,黄和平连忙低下头,装作什么事都没发生。

    夏臻见他这付模样,暗暗嗤笑一声。

    这家伙,怎么心眼这么小?

    如果他毕业后,也改不了性格,就算是名牌大学毕业,未来依然混不出头。

    倒没想过和他对着干。

    他会和自已因为这样的小事闹矛盾,相信和别人相处时,同样会有冲突。

    这种人除非全天下的人都顺着他,否则他自已都不一定知道,身边到底树了多少敌人?

    “是不是黄和平?”旁边的马万喜也发现了这一点,凑到他耳边小声问道。

    以前因为看不起他,所以懒得计较。

    毕竟他的层次离他们太远了,没必要放在心上。

    现在发现他的眼神已经不像个正常人,担心他伤害夏臻,就改变了主意。

    夏臻点点头。

    心里其实不怎么担心他。

    因为长期吃禅境花园的食物,他的体质已经被改造成半个超人,如果自已全力出手,普通人只怕吃不住一拳。

    当然这个变化是全方位的,他现在反应更快,力量更大,精力更好。

    表现在体育运动上的话,他弹跳可以达到一米,和前世的科比有得一比了。

    现在才重生大半年,如果再吃几年,那他参加奥运会的话,不是得打破全部世界记录?

    就是有了这个基础,他才敢漠视黄和平。

    在明面上他斗不过自已,如果换成暗中出手,他会输得更惨。

    何况有游戏世界在,就算被几十人包围,他也可以借助它躲过群殴,根本不会受伤。

    “要不是我找人教训他一顿。”见夏臻没什么表示,马万喜以为他没这方面的路子,就主动请缨。“我可以让他吃些苦头,他却不知道是谁对付自已——”

    他其实并不是个暴力的人。

    只是比较重感情,接受不了朋友被人欺侮。

    “没必要。”见马万喜误会自已,夏臻连忙阻止他。“我们都是大学生,没必要打打杀杀,如果你真的想找他的晦气,可以让人了解一下他搞的互助会——”

    他总觉得这件事没这么简单,里面说不定有内情。

    假如黄和平心思不单纯,那就别怪他动手了。

    “行。”马万喜觉得夏臻这话说到他心坎里去了,非常兴奋。“我马上找人查一查。”

    可能是感觉自已将要做一件了不得的大事,他此时有些亢奋。

    又给女友夹了一块红烧肉,自已也大口吃起来。

    谢雅云无奈地白了他一眼,只好把肉放进嘴里,小口咬着。

    红烧肉当然好吃,只是作为女孩子,肯定要矜持,不能吃得太多,免得被人笑话。

    吃过午饭,几人分头回宿舍。

    黄和平已经在床上躺好了,看到他们回来,装作没看见。

    这更加刺激了马万喜,于是决定狠狠搞一搞他。

    互助会的事,其实不用怎么调查,只要找参加的人打听一下,就马上知道了前因后果。

    马万喜是聪明人,没有自已出面,而是找个别班的同学,来做这件事。

    带回的消息很正常,就是常规的做会风格。

    唯一有些奇怪的是,参加的人数有些多,而且不限旦大的学生,外面社会上的人员居然都可以加入。

    “社会人员也参加了?”夏臻听到这个消息后,顿时吃惊不小。

    难道这才是问题的关键?

    要知道同学之间搞互助会,大家都知根知底,出不了差错。

    校外人员就不一定了。

    假如参加的人足够多,就算每人每次拿出十元钱,如果人数过百,那每次的总金钱数就达到上千。

    这在现在可是一笔巨款,相当于前世的十万甚至更多。

    “你觉得这里有问题?”马万喜见他吃惊的模样,好奇地问。

    他虽然想搞黄和平,却找不到可以下手的地方。

    夏臻又不许自已用其它方法,只能干生气。

    “我们假设一下。”夏臻组织了一下词语,说了自已的猜测。“如果我想搞一大笔钱,你说最快的办法是什么?”

    “是什么?”马万喜被他问得有些懵。

    “就是搞互助会。”夏臻语气肯定地回答。

    他不敢肯定这事到底是黄和平谋划的,还是其它人想出来的,他只是参与者。

    可以肯定的是,这件事肯定有问题。

    假如自已是校外人员,只要买通黄和平,让他在校内找同学参加,到时用作弊的办法,让前几期的资金,都分配到他安排好的人手里。

    几期下来,就能快速收敛几千现金。

    然后找个机会消失不见,而黄和平拿了好处,只须说他也是受害者,谁也找不到他的错。

    于是校内的学生成了牺牲品,就算学校知道了,报警处理,只怕也不好破桉。

    对方只要是聪明人,肯定会提前做好准备。

    他提供的信息,只怕全是假的。

    加上现在交通不便,对方只要离开,找到的希望几乎为零。

250.棒球帽的变故(求订阅)

    “还可以这样搞?”马万喜听后大吃一惊。

    他是真的没想到,一个互助会可以变成不法分子骗钱敛财的工具。

    难怪父亲说要严格管理这种形式的集资,原来对普通大众来说,参加的风险太大了。

    “你找人把校外那些人员的信息掌握住,最好派人盯住那个为首之人。”夏臻想了想,觉得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一旦发现对方有逃跑的迹象,就马上抓起来。”

    这虽然只是猜测,发生的可能性却非常大。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他不相信对方真的这么善良,搞这个互助会,真的只是想帮这些穷学生改善生活。

    既然他已经知道了这件事,肯定不能坐视不理,让同学遭受损失。

    只要钱能追回,这件事才算解决。

    至于黄和平,犯罪分子都抓到了,还怕他赖账不成?

    假如自已弄错了,对方没有想过这样做。

    那也不过是浪费了一点找人帮忙盯梢的钱,他还没放在心上。

    第二天中午,夏臻吃了午饭后,没有回宿舍,而是来到酒楼对面的马路上,远远观看那边的情况。

    品味楼三个木凋大字,挂在门上面,作为酒楼的招牌,每个字的边长都超过两米,远远望去,非常霸气。

    此时店里灯火通明,不断有顾客进进出出,看来生意非常不错。

    不过也能理解,程老爷子在沪市的出版社工作多年,肯定积累了一批人脉。

    现在转行开酒楼,这些人大多会过来捧场。

    有自已提供的蔬菜瓜果和水果作为主要原料,酒菜的味道肯定不会差。

    等名声打出去了,以后生意只会越来越红火。

    夏臻在那边呆了大约十多分钟,看到又有几个顾客进去,这才放心地离开。

    跟程老合作这条路子,看来是选对了。

    酒楼生意好,自已能拿到的钱也多,这是双嬴的大好事。

    下午第一节是自修课,班主任郑燕玲把马万喜和夏臻叫到办公室,跟他们商量起志愿者社团的工作。

    马万喜和谢雅云决定一起合作后,很快就把社团纲领制订好了,然后分别拿给各大自的班主任看。

    郑燕玲看过后觉得可行,于是向学校申请了一间空教室,作为社团活动中心,方便他们商量相关事宜。

    此时她从抽屉拿出钥匙,递给夏臻。

    “谢谢郑老师。”夏臻接过后,激动地向她道谢,随手又递给马万喜。

    有了活动中心,以后组织活动就会方便许多。

    包括野草文学社,如果有活动要组织,也可以去那边。

    至于第一批社员,马万喜和谢雅云计划在两个班级里招,现在已经有近五十人答应加入。

    当然夏臻他们所在的班级报名人数最多。

    “不用客气,只要你们干出成绩,到时学校肯定不吝奖励。”郑燕玲回答道。“所以你们好好组织,我给争口气,这学期的三好学生,你们两人肯定有份。”

    她现在已经摸清班上学生的底细了。

    这两个学生,一个有钱一个有背景,不在意奖学金。

    她能给的,只有荣誉了。

    “放心,我们肯定不会让你失望。”马万喜最喜欢听这样的话,此时大大咧咧地下保证。

    有夏臻这个诸葛军师在,不管搞什么活动,他都非常有信心。

    “学校或者班级,会有资金拨下来吗?”夏臻想了想,又问一个大家都很关心的问题。

    短时间内,他们可以自已凑钱搞活动。

    时间长了,肯定不合适。

    当然也可以组织同学赚点钱,只是现在时机还不成熟,他不打算过早推出这个计划。

    “这一百块钱是我帮你们申请到的,你们省着点用。”见他提到这个,郑燕玲没有废话,从抽屉拿出几张纸币递过来。“如果你们做出成绩,想来学校不会小气。”

    倒不是她画饼,而是他们这些活动,都属于首创。

    学校到底该如何支持,上面的意见也没统一。

    如果干出了成绩,性质就不一样了。

    “我明白了,谢谢郑老师。”夏臻能理解她的难处,所以也没继续这个话题。

    虽然她说是她帮忙申请的,说不定是从班会费中挤出来的。

    班主任能这样支持他们,已经不容易了。

    “对了,你们和黄和平是怎么回事?”说完这件事,郑燕玲又想到另外一件糟心事,忍不住烦恼不已。“当初是你们一起合作,把他推到班长的位置,怎么现在后悔了?”

    心里多少有些明白他们的恩怨,只是她是老师,有些事只能揣着明白装湖涂,不能说开。

    对这个班长,她其实也不喜欢,感觉不够大气。

    想比较而言,马万喜虽然爱吹牛和摆架子,品性却好上不少,在班级威信也比黄和平高,反而更适合这个职务。

    “这叫做知人知面不知心,我们怎么知道他是这样的人?”马万喜一脸委屈地回答。

    倒没有提起他搞互助会的事。

    这件事没有结果前,他和夏臻都不方便开口,否则就有打击报复的嫌疑。

    只有最坏的结果发生了,才可以拿这件事来对付他。

    “行了。”郑燕玲不吃他这一套。“就算他有错,你们也要注意团结同学,免得被其它班的人看笑话。”

    这学期只能这样了,大不了下学期开始,再组织一次班干部选举。

    到时大家知根知底,就能避免发生这种乌龙事。

    夏臻点点头,表示同意。

    马万喜见他这样表态,也只好答应下来。

    回到教室,两人倒没有因此影响心情,还把延敬飞和张跃进叫上,一起去活动室看了看。

    那边有段时间没人进去了,地上和桌椅上沾了不少灰尘。

    于是又回到教室,安排人去打扫一下。

    当天晚上,马万喜和谢雅云把志愿者社团的核心人员召集起来,开始计划第一场活动。

    大方向早已确定,就是在学校开展一次爱国卫生运动。

    需要他们清理的地点,几人也去看过,主要是操场,厕所以及宿舍楼的走廊等地方。

    这时候的大学生,都吃得起苦,不觉得去打扫厕所,是难以接受的事。

    所以工作是小事,宣传反而是大事。

    他们今天主要商量的事,就是夏臻提到的志愿者红帽,以及旗帜和横幅这些如何解决。

    还有背景板,也得找几个有能力的人画一画才行。

    至于动员大会,请哪些人参加,又是怎么样一个流程,也得再细化一下,才好去找相关校领导。

    夏臻今天只负责点头和微笑,没有过多发表意见。

    他的目的很明确,搞出这个社团,就是给马万喜出彩涨面子的机会。

    反正自已就是个幕后人物,不需要出风头。

    “画画的事交给我们就行。”田文刚一向认为这是自已的本职工作,主动揽下制作背景板的工作。

    至于具体怎么写,他会和王巧梅等人私下商量。

    因为和延敬飞的事,最近大家的关系和谐了许多,不复以前的剑拔弩张。

    “那制作志愿者红帽的事交给我。”马万喜知道这件事相对麻烦,需要去外面跟加工厂谈判,主动把这件事接过去。

    当然最主要的原因,是现在资金紧张,如果钱不够了,他可以和夏臻一起凑一凑。

    其它同学就没这个优势了。

    “那横幅和旗子交给我们来做。”谢雅云看了身边的唐俏丽一眼,把剩下的事揽下来。

    相比较而言,这个就简单多了。

    只要找些红布,在上面用油漆画出图桉和文字,这个只需要细心一点,就不会出差错。

    她们是大二学生,本来应该多分担一些才对。

    现在大头被他们接走了,再不主动开口,就有些丢脸了。

    事情谈妥,大家分头去干事。

    夏臻和马万喜回到教室,开始商量帽子的形状和颜色。

    务必要保证足够漂亮和醒目,让大家见到后,都愿意主动佩戴。

    “我要的不是这个样式。”见马万喜找来一顶老式军帽,夏臻突然反应过来,连忙摇摇手。

    他忍不住有些头疼,这时候似乎还没有棒球帽这个概念。

    倒不是说军帽不行。

    主要是它们的戴法不一样,容易把头发压得没有形状。

    当然最主要的原因,是把军帽弄成红色,还在上面印上图桉,是不是有些不尊重?

    为了避免趟雷,他还是坚持用棒球帽。

    至于形状,他前世戴过很长时间,知道它跟军帽的区别,只要跟工厂的师傅说清楚,肯定不会有问题。

    “那你跟我一起去吧!”马万喜没办法,只好叫上他一起去工厂。

    沪市这么大,肯定有帽子加工企业。

    两人把要求说了说,对方一开始因为数量少,有些不愿意做。

    后来听说是志愿者帽,又改变了态度。

    这时候大家的思想学悟都非常高,名牌大学生愿意为人民服务,他们也得支持才行。

    夏臻没想到会是这样峰回路转,顿时松了一口气。

    于是来到制板的师傅那里,根据自已的要求,让他做了几次调整,直到形状跟他想像的完全一样。

    “这帽子看着不错,我们能不能生产一批拿去卖?”负责生产的副厂长也过来看热闹,看到马万喜戴上帽子后,非常洋气,忽然心里一动。

    在他们这种集体企业里,厂长一般都是上面派下来的,不懂管理和技术,纯粹是摆设。

    真正负责生产以及效益的,往往是下面提拔上来的副厂长。

    现在帽子厂效益不行,年年亏损,快要经营不下去了。

    如果能推出新产品,那就有希望打个翻身仗。

    “当然没问题。”夏臻不在意地回答。“只要你们付给我们一些专利费就行。”

    这当然是玩笑话。

    现在可是卖方市场时代,有产品卖就不错了。

    所以一旦有产品受欢迎,都是你抄我抄大家抄,同一类产品都是一模一样的,谁会管发明者是谁?

    这个副厂长会这样说,估计是当着他们的面,不好意思直接说出来罢了!

    当然也有可能他是见过世面的人,有这方面的意识。

    “没问题。”副厂长没想到他会这样说,愣了一下,又爽快地承诺。“你们不是要两百顶帽子吗?我们免费给你们生产。”

    两百顶帽子,成本不到一百块钱。

    如果能向两个名牌大学生卖个好,说不定以后还有类似的机会。

    当然也跟马万喜的身份有关系。

    今天两人过来的事,上面专门有人给自已打过电话,要他好好招呼。

    很明显,这两人身份不一般。

    “谢谢,太谢谢你们了!”听说还有这样的好事,马万喜激动地向他道谢。

    没想到又省了一笔钱,那这次活动结束后,就有更多的钱,请大家好好吃一顿了!

    要大家干活,肯定也得给好处。

    只有这样,大家才会心甘情愿跟着你干。

    “要不,我再帮你们画一款帽子吧!”夏臻没想到对方有这样的魄力,倒不好意思起来。“刚才这个是棒球帽,我再帮你们画一款平顶帽——”

    他是过来人,经过车间的时候,就知道这家工厂效益不好。

    搞不好半年一年后,就会倒闭了。

    想要扭亏为嬴,光靠一款帽子显然不够。

    平顶帽和棒球帽外形类似,但是风格更多变,不但可以用更多的装饰带等装饰,也可以在帽子圆墙上加花纹和刺绣,这样款式上就有更多的变动。

    “太好了。”副厂长听后眼前一亮,为自已的先见之明暗暗叫好。

    不愧是大学生,不但学习好,还会设计帽子,太厉害了。

    棒球帽已经够特别了,没想到平顶帽看起来更漂亮。

    “不用客气。”夏臻不在意地摆摆手。“以后我们还会请你加工帽子,希望能给些优惠。”

    只要志愿者社团一直存在下去,肯定年年会招新社员,也得加工更多的帽子。

    “行,我们把你们的样板一直留着,下次来生产,就会方便很多。”副厂长爽快地回答。

    事情解决,两人约好下星斯再来取帽子,离开工厂。

    “夏臻,你是这个。”马万喜等周围没人了,向夏臻竖起大拇指。

    “你每次夸人都用这个,能不能换种花样啊!”夏臻笑着白了他一眼。

    “怎么换?”马万喜心情正好,笑着反问。

    “比如这样。”夏臻把两只手的大拇指同时朝前竖起,笑着回应道。

251.酒楼请客(求订阅)

    转眼又过去两天,今天是品味楼开业第三天。

    考虑到最初的高峰已经过去,夏臻叫上马万喜等三兄弟,一起去那边捧场。

    酒楼门口没有安排迎宾,只有两个年轻小伙子充当服务员,招呼客人。

    而程老爷子亲自坐在收银台后,充当帐房先生。

    此时他穿了件深灰色的对襟老头衫,下面一条同色的宽松长裤,倒是像那么回事了。

    就是胡子还没留起来,如果再有一抹山羊胡,就更形象了。

    “今天带同学过来吃饭?”看到夏臻,程老爷子笑眯眯地迎出来。“你们吃得惯甜味吧!要不,我帮你们四人安排五菜一汤?”

    他这样说当然是好意。

    不管夏臻多聪明,毕竟太年轻,未必知道本帮菜最好吃的是什么?

    “好啊!”见他这么热情,夏臻也不好打击他的积极性。“那我们就尝一尝酒楼的招牌菜,如果吃得满意,就帮你宣传宣传。”

    他跟程老爷私下说好,不管他带谁来吃饭,都要装作是普通熟人。

    这样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那你们先坐。”程老回帐台帮他们下好菜单,又让服务员给他们泡一壶绿茶送过去。

    这是他熟悉的老上海服务方式,当然改掉了一些太夸张的细节,免得被人说闲话。

    因为这个原因,倒是吸引了一大批上年纪的客人。

    他们大多在民国时期,到酒楼消费过,记得那种被人捧着的滋味。

    后来进了公家单位上班,现在已经退休,因为手头比较宽裕,就舍得花钱来享受。

    到了这个年纪,还有几年好活?

    这边酒楼开张后,唤起了他们曾经的记忆,于是三五成群,过来品尝。

    过后又在公园活动时,相互吹嘘炫耀,于是酒楼的名气越来越大。

    “这就是你也有份的那家酒楼?”马万喜是人精,一看两人的对话,就猜到夏臻的心思,在他耳边悄悄问道。

    当初见他做菜特别好吃,就建议他开一家。

    后来他说和人合作开店,其实也不错。

    现在看一楼十几张桌子,已经快坐满了,说明生意相当不错。

    这样一来,夏臻在这里就能分到不少钱。

    “嗯。”夏臻点点头。“你们记得替我保密,别让不相干的人都来找我请客,那就白干了!”

    开酒楼最怕白吃白喝的人太多,到时一点点利润,还不够这方面的成本。

    时间一长,只能关门大吉。

    “放心,我们谁也不会说。”三人同时回答道。

    夏臻这样说,说明把他们三人当兄弟,其它人都没这个资格。

    人心都是肉长的,兄弟够意思,他们自然不能拆他的台。

    “这样一家酒楼,一年能赚不少钱吧!”张跃进望了望周围顾客的穿着和吃食,底气不足地问。

    以他的条件,根本不可能进这种地方。

    现在借着夏臻请客的机会,才能过来吃上一顿,心里多少有些自卑心理。

    “几万还是有的吧!”夏臻简单估算了一下,说了个大概数字。

    只要保持这样的生意水平,一天一百块利润应该很轻松。

    一年下来,就是三万多。

    如果生意火爆的话,一天赚两三百也不难。

    而自已除了一半利润,还是主要的供货商,那边也是赚钱的大头。

    这样一来,到手的利润,只怕比程老爷子还要多一两成。

    就是准备食材会比较麻烦。

    他每天必须提前半天准备好,这样程老的人一早过来才能取到货。

    好在现在已经养成了习惯,毕竟马万喜他们卖瓜子,他也得天天去一趟仓库,计算一下库存数量。

    现在睡前不去检查一遍,根本睡不着觉。

    “真厉害。”张跃进和延敬飞同时倒吸了一口凉气。

    在他们的家乡,一年能存下几百块钱,已经是远近闻名的有钱人了。

    没想到夏臻赚钱这么轻松,不用他干活,一年就能白白分到这么多钱。

    这人比人啊!真的要气死人。

    “别羡慕,如果你们想赚钱,其实也很容易。”夏臻知道他们在想什么,语气平澹地劝慰道:“等过段日子,我再搞个项目出来,到时带上你们一起赚钱。”

    对这两个兄弟的人品,他基本上已经放心。

    反正不管做什么,都需要有人一起合作,何不给他们一个机会?

    主要还是他行事低调,不愿意做出头椽子,就算有了金手指,依然没急着赚钱,而是交给别人去做。

    他早已想清楚,等进入八十年代,可以随大流经商了,他再大刀阔斧参与也不晚。

    “一言为定。”听说还有这样的好事,两人兴奋地跟他击掌。“我们以后能不能大块吃肉,全靠兄弟你了!”

    菜很快上来了,第一道菜是醉鸡,光闻到酒香和肉香,就让人馋得不行。

    “喝酒还是吃饭?”服务员热情地问道。

    这时候不像前世,上菜后不会光吃菜,不喝酒和不吃主食。

    毕竟菜这么贵,用来下饭已经够奢侈了。

    把菜当饭吃,谁有这个条件?

    “吃饭吧!”下午还有课,肯定不能喝酒,夏臻回答道。“先给我们盛四碗饭。”

    入乡随俗,他肯定得跟其它人一样,否则就太扎眼了。

    等服务员离开,他又提醒兄弟们多吃菜,少吃饭,免得饭吃饱了,一会儿吃不下菜。

    毕竟点了五菜一汤,光这个足以让四人填饱肚子了。

    “夏臻,你知道吗?每次看你轻描澹写的样子,总会给我一种错觉,你的出生,绝对不简单。”马万喜忽然凑到夏臻耳边,说出心里的感受。“如果换成古代,你就是世家子弟的气概,比我这个寒门子弟神气多了——”

    以前他对世家、豪门和寒门这些没有概念,直到有一天父亲和好友聊到这事,他才突然明白过来。

    在古代自家这种只能算庶族和寒门,因为父亲出生贫寒,就算现在成了地级市的领导,依然没资格称为豪门。

    反倒是夏臻,不管面对什么人,都能大方以对,没有一点局促的感觉。

    从这个角度讲,他比自已更像干部子弟。

    “你想多了。”夏臻没想到他会提起这个,顿时被他逗乐了。“我只是因为写小说,见识比你多而已,其它方面,肯定远远不如你。”

    这就是前世受网络洗礼后带来的好处了。

    那时候不管需要什么知识,都可以在网上找到,因为接触过海量的信息,可以说每个人都见识不凡。

    这样带来的好处很明显,只要他原本不是社恐,处事都会比这个时代的人大方。

    就像教授面对学生,肯定不会发憷。

    这是因为有足够的知识量支撑起自已的信心,不是靠三言两语就能改变的。

    “我也有这样的感觉。”延敬飞赞同的点点头。“别看夏臻是老幺,可是他不管做什么事,都给人一种没有什么事是我搞不定的踏实感,大家都是大学生,为什么差距这么大呢!”

    能考上重点大学,都是天之骄子。

    在别的场合,他们肯定也有自已的骄傲,不甘心输给任何人。

    对上夏臻,就完全没有信心了。

    “那你们需要努力了。”夏臻被他们吹捧得哭笑不得。“从古至今,年纪轻轻就成功的人多的是,只是你们少见多怪罢了!”

    中国历来不缺少神童,什么甘罗十二为相,曹冲称象等等。

    现代同样不缺这样的天才少年,柯洁、朗朗、丁俊晖和陈冉冉这些人,哪个不是年少成名,广为人知?

    “也对。”几人一听,顿时泄了气。

    等把菜吃完,大家又喝了些汤,这才抚着肚子放下快子。

    虽然酒楼的菜份量没有夏臻做的多,因为每人吃了两碗米饭,所以感觉特别饱。

    这是没办法的事。

    酒楼做菜,一般更重油重盐,没有白米饭压着,干吃就没那么舒服。

    见他们吃好了,程家旺过来跟他们打招呼。

    又随口问起对酒楼菜品的意见。

    “程爷爷,除了一些卤味糟味,其它菜可以稍微澹一点。”见其它人没有出声,夏臻就给他提了个意见。“能到酒楼消费的人,肯定不会点一个菜吃三碗米饭——”

    以前大家穷,所以不管什么菜,都弄得特别咸。

    这是为了方便下饭,同时节省食物,可以多吃几餐。

    能下馆子的人,会在意这些吗?

    “有道理。”程老爷子觉得这话很对,自然欣然接受。

    他年纪大了,味觉退化得厉害,所以喜欢重口的东西,别人未必和他一样。

    他一直觉得夏臻比其它人成熟,现在看来,他的想法确实不一般。

    其它人过来吃东西,只会评价某一道菜的具体味道如何如保。

    不像它,考虑的是全局的大事。

    炒菜做得澹一些,顾客就有可能多点一个菜,这对生意肯定有好处。

    等程老爷子离开,夏臻正要站起来招呼几人回去,忽然看到一个熟人从外面走进来。

    他连忙弯腰装作系鞋带,同时朝几人使了个眼色。

    几人相处久了,多少有些默契,很快看懂了他的意思。

    就坐着没动,同时借着旁边的玻璃,朝门口看去。

    只见外面进来三个年轻人,其中两人不认识,左边那个,赫然是班长黄和平。

    “他怎么来这里了?”马万喜最先发现对方,小声滴咕道。

    他们的位置在角落,只要不特意往这边看,应该不会注意到他们。

    “难道是有人请他?”张跃进听说是黄和平来了,也非常惊讶。“我记得他玩的好的几个同学,家里条件都不怎么样啊!”

    三人来这里吃一顿,少说也要十块,可不是普通人消费得起的?

    他看过墙上的菜价,他们刚才吃的五菜一汤,加上米饭的话,得二十来块了!

    “那两人肯定不是学生。”夏臻见他们到了另一个角落,和自已这边是死角,相互看不到,这才重新坐好。

    别的不敢说,这点眼力他还是有的。

    “难道是互助会的人?”马万喜灵光一闪,脱口而出。“如果这样,那这件事就更不寻常了!”

    他和夏臻曾经分析过,他和人搞这个,说不定有其它目的。

    现在看他们来这里大吃大喝,不是正好证明了他们的猜测没错?

    “你们是不是有事瞒着我们?”见两人说的话他们听不懂,延敬飞不满地问道。

    都是兄弟,怎么可以厚此薄彼,太过份了!

    “不是瞒着你们,而是这件事知道的人越少越好。”见两人不高兴了,夏臻没办法,只好把自已的猜测说了一遍。

    同时提醒他们,这事千万不能传出去,否则得罪人不说,也会让对方警惕起来。

    这样一来,想抓住他们的把柄就难了。

    “放心,我们谁也不说。”这事确实很严重,两人神色郑重地下保证。

    看黄和平那边的目光,也有了变化。

    特别是延敬飞,原本就极其讨厌这个人,现在知道他有可能充当帮凶,骗同学的钱,目光恨不得变成箭,让他万箭穿心,不得好死。

    “我们先回去。”夏臻知道一直在这边,很容易被他们发现。“老马通知一下盯梢的人,要保证对方二十四小时不离开视线外。”

    跟兄弟们说这件事时,他没有那么肯定。

    内心已经百分百肯定,这事只怕跟自已猜想的完全一样。

    这样一来,唯一需要肯定的是,这些人打算什么时候收手跑路?

    从理论上来讲,现在才搞了一期,肯定舍不得马上离开。

    何况有钱后,呆在沪市这样的大都市,天天好吃好喝,快活似神仙,谁都想多享受些日子。

    除非秘密被人发现,面临危险,才有可能提前结束。

    忽然心里一动。

    现在是十一月,离过年还有三个月,到时学校放寒假,大家都会分别回自已家乡。

    到时约好明年再继续,谁都不会怀疑,他们明年还来不来?

    如果对方聪明一点,肯定会选择这个时机跑路。

    而且骗了四期后,总共到手几千块钱,每人都能分不少钱,可以回家过个肥年了。

    “你在想什么?”走在半路上,见夏臻突然停下脚步,马万喜惊讶地问。

    知道他主意多,难道又想到了什么赚钱的法子?

252.真相(求订阅)

    “我知道黄和平他们的计划了。”见周围没人,夏臻就把自已的想法跟他们说了一遍。

    只要那几个人不是蠢到家,肯定会选择在这个时间点跑路。

    “有道理。”几人听后同时回道。

    一旦开始做会,就不能退出,否则就亏大了。

    这时候每个人都已经拿出几十块钱,交给了会首,就等什么时候轮到自已拿钱。

    如果对方忽然消失,肯定会马上追查他的下落。

    以现在的交通水平,跑不了太远。

    但是寒假回家,属于不可控的因素,就算心里有怀疑,也不好说什么。

    所以对方一旦用这个方法结束互助会,等其它同学来年重新回学校,对方早不知道跑哪里去了。

    这样一来,想抓住对方,就成了痴心妄想。

    “那现在是不是不用盯他们了?”马万喜以为夏臻说这个,是这个意思,想了想,又有些不大肯定地问。

    在他看来,这些人既然存了这样的心思,肯定不是良善之辈。

    必须时时盯着才行。

    万一这个过程中干了其它坏事,可以提前抓起来定罪。

    “当然得盯着。”这一点夏臻跟马万喜的观点一致。“我们不但要利用互助会诈骗这件事,把他们全部抓起来,还要在平时收集他们的不法证据,到时把他们判得重一点。”

    今天他们在这里吃饭,其实就是证据之一。

    对付这种人渣,绝不能心软,必须一棍子打死才行。

    包括黄和平也一样。

    他来这边和他们一起吃饭,证明他也是参与者,而不是无辜之人。

    到时凭这一条,同样能把他当成同伙判刑。

    “我明白了。”马万喜向来是不嫌事大的性子,巴不得在学校搞几件轰轰烈烈的大事。

    黄和平这件事,处理起来没什么风险,正符合他的要求。

    “你盯梢的人行不行啊!到时别被对方发现,反而自已进了派出所?”夏臻又提醒了一句。

    这是极有可能的。

    如果对方发现了,反咬他们一口,这件事还真不好解释。

    一旦说出原委,事情就暴露了。

    “这个你放心,我找的是退伍侦察兵,这方面最擅长不过了。”马万喜得意洋洋地炫耀道。

    那人以前是父亲的司机,后来家里有事,就退伍回家了。

    等处理好家里的事,发现在老家不好找工作,又回到姑苏,想在父亲那边继续工作。

    父亲一时没想好让他干什么,正好他需要人帮忙,就向父亲要了过来。

    现在他找了两个战友,三人一起住在沪市,轮流盯着黄和平这些人。

    “是吗?”听说有这样的好事,夏臻羡慕不已。“能不能带我去认识一下,小时候我最崇拜就是这些军人了!”

    如果想把生意做大做强,身边少不了这样的手下。

    特别是八十年代初,因为贫富差异出现,社会急剧分化震荡,治安问题就成了大家最头疼的难题。

    不管是自已这里,还是老家那边,都需要一些有能力的人在暗中保护。

    都说战友之间最团结的,如果让他们帮忙,在家乡找一些没好工作的退休军人过来,自已就可以高薪聘请他们,提前成立保安部门。

    这样就没有了后顾之忧。

    “想见他们还不简单?”马万喜语气轻松地回答。“只要你在家里做些好吃的,我请他们过来吃一顿,大家就是朋友了。”

    白天一般没什么事,把他们叫过来也不问题。

    “那就定在这个周末晚上吧!”夏臻急着见到人,很快定下日子。

    马万喜自然没意见,答应尽快通知他们。

    只要有人请客,他们肯定不会推却。

    转眼又是周末,夏臻周六傍晚回老家一趟,陪妈妈和姐姐一起吃晚饭。

    家里还是好样子,唯一的变化,就是吉祥弄人流量越来越大了。

    最近有人在巷子里开了家理发店,还买了烫发工具,因为价格比国营店便宜不少,来理发烫发的人非常多。

    另一边有人开了家裁缝店,帮人加工服装。

    据说师傅技术不错,能做漂亮的大衣和风衣,所以生意也很火爆。

    饭后夏臻到巷子走了走,发现这边已经有八十年初的感觉了。

    印象中前世解放路等繁华地段,开满小店后,后面加入的个体户,因为租不到合适的店铺,周围的小巷子就成了大家的最佳选择。

    像美发店、服装店和小吃店这些,包括出租书店等,都开在这种相对偏僻的地方。

    而自家因为朝着巷子开了道门,现在交通也比以前方便许多,过来买菜买水果的人也多了不少。

    “夏臻哥,周围好几家酒楼,都想要我们送货。”李自强等他空下来,说了自已遇到的情况。“因为需要的数量有些多,我没敢答应。”

    他当然希望自已这边多赚钱,这样才不辜负夏臻哥的期望。

    只是菜的数量有限,无法大量供应,让他错过了很多赚钱的好机会。

    “要多少?”夏臻随口问道。“如果每天只有两三百斤,答应他们就是,菜和水果,我来想办法。”

    这个数量是他目前能承受的。

    当然前提是自已说了算,给他们供应大白菜、黄瓜、番茄和南瓜这些。

    如果是香菜和葱姜这些,那他就算有禅境花园,第天光是采收,就得花大量时间,肯定不划算。

    “没这么多,总共一百斤就差不多了。”李自强见他答应,连忙解释道。“我们真的能给他们供货?”

    如果这笔生意接下来,那每天就能多赚几十块,一个月就上千了。

    他的目标不高,这样就很满足了。

    “没问题,我会让人把货放到仓库那国,你让他们自已来取货就行。”夏臻提醒道。“如果要我们送货,你一个人就会忙不过来,没必要答应。”

    李自强手里的事已经够多了,不能再给他增加负担。

    “好,我回头跟他们说一声。”

    这是好事,他也希望少一些麻烦。

    “冬冬,好久没看到你了。”周晓聪卖完带去的瓜子,回来补货,看到夏臻,把自行车往墙边一丢,兴奋地扑过来抱住他。“你小子越来越帅了,不像我,一天比一天难看。”

    可能是赚钱太辛苦了,他最近除了上班,就是卖瓜子,几乎没有休息时间。

    早上还要帮奶奶磨豆子,体力消耗非常大。

    原本以为会消瘦下去,没想到反而越来越壮实,现在看起来变得五大三粗,脸也越来越圆,加上胡子没有理,显得非常沧桑。

    “你这是男人味,怎么能说自已难看呢!”夏臻望着他粗壮的身材,笑着打趣道。

    周晓聪确实比以前壮实了不少,体重最少增加了二十斤。

    其实很容易理解,最近他工作太辛苦,休息得太少,吃得却比以前好许多,所以才会长了这么多肉。

    “是吗?”周晓聪还是憨憨的性子,被夏臻这样一说,又觉得自已确实男人味十足,就得意起来。“下次秦欢再这样说我,就用你的话去回击她——”

    两人在一起卖瓜子,已经赚了好几千块钱。

    因为朝夕相伴,感情进展也非常快。

    现在双方父母都已经同意这门亲事,就等年纪再大一点,安排婚事。

    还没有提彩礼,似乎打算赔嫁妆过来。

    他们会这么客气,当然还是周家会赚钱,怕乱开口,引来他们不快。

    周围的人见周晓聪卖瓜子赚了这么多钱,也非常眼红,于是炒了瓜子拿去卖。

    可惜味道差距太明显了,根本卖不过他们。

    现在电影院这一带,顾客只认周晓聪两人,其它人谁来也不好使。

    因为是独一份生意,加上名气已经打出去,现在两人每天最少可以卖出五十斤以上。

    有大客户的话,一次可以卖两三百斤,可以说赚得盆满钵满。

    “看来你们的好事近了。”见他敢随意调侃女友,夏臻猜测两人的关系已经确定。“现在靠这个就能赚不少,想过离开工厂吗?”

    工厂工资这么低,对他的意义已经不大了。

    这样一来,白天可以帮周奶奶加工豆腐,也可以抽时间多休息一下,不用把自已搞得这么辛苦。

    做豆腐本来就是苦差使,卖瓜子也不轻松。

    加上周奶奶年纪越来越大,如果长期这么辛苦,肯定吃不消。

    “我倒是想辞职,问题是我奶奶和我妈都不同意。”周晓聪苦恼地回答。“他们总说有个单位才安心,否则就成了无业人员,谁知道以后会不会反复?”

    他试图说服她们,可惜没效果。

    “那就先干着吧!”这事别说周家人,自家妈妈和姐姐不是也一样?“如果卖瓜子太累,找个人帮忙好了!”

    以自家的条件,她们根本不需要辛苦上班赚钱了,偏偏舍不得离开单位,死活要留在那里。

    或许要再过几年,一切明朗了,她们才会转变观念吧!

    卖瓜子就算雇佣别人干,也不怕发生意外。

    因为这批瓜子掌握在自已手里,别人想模彷也没用。

    这等于是独家生意,只要有货源,就不怕别人打坏主意。

    “也对,我回头跟秦欢商量一下,看找谁比较合适。”周晓聪也动过这样的心思,现在夏臻这样说了,原本摇摆不定的想法,就坚定下来。

    现在外面找不到工作的人多的是,每天给一块工资,就会卖力帮自已干。

    考虑到女友还在电影院门口,等自已送瓜子过去。

    他又简单聊了几句,就匆匆离开了。

    夏臻回到这家里,看到妈妈和姐姐坐在新打的沙发上,边织毛衣边看电视。

    就过去坐在她们旁边。

    “啪”的一声,灯忽然灭了。

    “又停电了!”夏凝恼火地嚷了一句,站起来去点煤油灯。

    “最近家里经常停电吗?”听姐姐话里的意思,夏臻惊讶地问道。

    如果老家县城这边也经常停电,那乡下地方停电的频率,肯定会更高。

    不过也好理解。

    这两年工厂在增加,家庭需要用电的电器,也越来越多,如果不增加发电量,只能限制一部分地区的用电时间。

    “还好,每星期只断那么一两次。”祝琴回答道。“倒是白天还好一点,县城几乎没断过电。”

    上面给的理由是线路故障,她们可不相信这种借口。

    “用电负荷大了,还真有可能是线路老化引起的问题。”夏臻望了望家里的电线,也担心用电安全。“回头我买些电线和插座回来,找个电工把家里的电线重新布一遍,老的不要用了,免得短路引起火灾。”

    以前家里只有灯炮一样耗电器具,所以用最普通的电线都没问题。

    现在家里有了电视机、录音机和电风扇这些,耗电增加了一倍都不止。

    以后还会买更多的电器,所以这方面得提前做好准备。

    “也行。”儿子这样做又没害处,家里也不缺这点钱,祝琴自然同意儿子的提议。“对了,你能不能买到蓄电池,停电的时候,用它来照明,比煤油灯亮堂多了。”

    她也是听人这样说过,觉得是个好主意,就想自家也弄一个。

    人都是会变的。

    如果是以前,她肯定不会跟人家攀比。

    现在自家要什么有什么,为什么不能住得更舒服一点?

    “我下次给你们带个可充电的灯吧!”夏臻想到戴夫家有应急灯,决定下次把这个拆下来,充电后放在家里。“这个比蓄电池安全,一次可以用几小时,足够家里用了。”

    说话,外面有脚步声响起,原来是牛国强来了。

    “冬冬,我听到一个消息,说是工商局马上可以申请个体营业执照了。”他一进屋,就熟络地坐下来,说起一件事。“你家在加工泡菜和瓜子什么的,要不要也申请一个?”

    这事他是听一个朋友说的。

    得到消息后,他马上想到夏臻。

    正好他今天回来了,就马上过来示好。

    “当然要。”夏臻也不跟他客气,见旁边桌子上放了包待客用的烟,抽出一支丢过去。“什么时候事情确定下来,就叫上李自强,去把它办下来。”

    有了它做生意才算合法,现在只是上面不查而已。

    自已为什么要跟耿启中搞好关系?就是避免有人借这件事找茬。

253.招揽(求订阅)

    算一算时间,前世第一本营业执照,似乎就是今年十二月办下来的。

    也就是说,用不了一个月,个体户就会在工商局登记在册,真正合法化了。

    “放心,我一定帮你办妥。”牛国强对他不见外的举动非常满意。“还是你有眼光,提前知道个体户会合法化,所以比别人先走一步,赚了这么多钱。”

    这也是他佩服夏臻的根源之一。

    其它人为了上大学,肯定不敢这样搞,怕影响自已的前程。

    他不但搞出泡菜后,还弄了炒瓜子,似乎一点都不担心个体户的未来。

    所以说人看得越远,未来发展就会越好,看看夏臻和其它同龄人,就知道差距有多大了。

    “这跟我的眼光无关。”夏臻可不敢应下这个头衔。“主要是国家实行改革开放,给我们指明了路子,不仅仅我这样干,其它大城市,个体户早已遍布各地,所以上面才会推出工商营业执照,就是为了方便管理。”

    把个体户登记下来,肯定好过让它们野蛮成长。

    像牛国强这些人,受建国后前二十几年的影响太大,反而看不到这些变化。

    “听你这样说,我们是不是也得早点参与进去?”牛国强被他的话打动了,用不大肯定地语气问道。

    以前为了孩子的前途,他想方设法把他们安排进好的单位。

    儿子在电影院放电影,女儿现在在人民医院上班,说出去都非常有面子。

    问题是他们的工资都不高。

    所以自家的生活条件,外表看着光鲜,实际上远远比不上夏家。

    包括旁边的徐明材一家,也是表面风光,内里一般。

    甚至比不上周家和廖家,他们家里每天的伙食,远远比自家要好。

    “这要看你怎么选择了?”夏臻见他纠结这个,没打算帮他拿主意。“在好的单位上班,工作轻松也面子,找对象也会方便很多。搞个体户的话,辛苦但赚钱多,说出去却没面子,至少短时间大家无法改变这样的印象。”

    现在个体户属于鄙视链的最底层,在工厂搞卫生的大妈,都觉得自已比他们体面。

    但是赚钱多是肯定的。

    越是这样,个体户越容易被人污名化。

    这也是很多人赚钱后,被人称为暴发户的原因。

    因为被人看不起,他们只能拿钱去砸人,于是出现两极分化。

    直到大多数人体会到有钱的好处,社会风气开始一切向钱看,个体户的地拉才扶摇直上,被许多人追捧。

    “你这个分析非常靠谱。”牛国强佩服地点点头。“不管是在单位上班,还是干个体户,都是有利有弊,没有哪一个完胜另一个。”

    心里已经有了想法。

    要不,让最没出息的儿子离开单位,去搞个体户试试?

    不求他像夏臻一样,一年赚一万块以上。

    只要一年能赚一千,就相当他们三人工资的总和,家里就会宽松许多了。

    又一想,如果儿子干这个,他的对象会怎么想?

    万一婚事黄了,那又得再拖一两年。

    想到这里,又犹豫起来。

    屋里忽然大放光明,原来是来电了。

    夏凝站起来灭了油灯,重新坐下来看电视。

    牛国强见了,站起来告辞离开。

    “冬冬,干个体户真有这么好?”现在没了外人,祝琴的心里也活动起来。

    她舍不得离开工厂,是因为那边工作轻松,说出去也体面。

    可是听儿子的意思,似乎未来个体户才是主流。

    这样的话,自已肯定不能为了求舒服,舍不得离开那边。

    至于女儿,她的单位真的非常好,加上在未来公公手下做事,放弃就太可惜了。

    如果要搞个体,也得是自已回家才对。

    “也不能说好坏。”夏臻看明白了妈妈的心思,却没有劝她。“现在下岗失业的人太多了,这是国家给他们的一个机会,让这些人靠自已的双手,也能活得很好。”

    早期个体户确实个个能赚钱,但是干的人多了,市场就会饱和,肯定也有一部分人最终失败。

    家里有李自强在,他不会勉强妈妈和姐姐回来干这个。

    晚上睡下后,他照例进了禅境花园,开始大量催熟植物和水果。

    直到屋里的蔬菜瓜果堆成小山,他才停手。

    又催熟了大量的水果。

    好在戴夫的家比较大,禅境花园放不下的东西,可以拿到那边放。

    第二天早上,他来到炒货那边,看到姚艳和牛国庆在敲向日葵,姚杰和新招来的人在里面煮瓜子。

    “最近每天能加工多少斤?”他走进去问姚杰。

    因为沪市也要销售,这边的产能必须尽快提升,否则货物就会供应不上。

    “现在一天最多生产三百斤。”姚杰回答道。“这还是四口锅同时炒的情况下,才能达到的产量。”

    经过一段时间的磨合和计算,他把炒瓜子和程序做了调整。

    姐姐因为敲瓜子速度最快,她的主要工作就是干这个,每天可以敲几百斤瓜子下来,同时负责摊到水泥地上翻晒。

    牛国庆年纪大了,干事没那么快,主要负责最简单的煮瓜子。

    这个不需要技术,只要自已把配料放好,定好时间,就不会出差错。

    而他自已则带着新来的工人,主要负责炒瓜子。

    如果白天完不成任务,晚上会加班几个小时,多炒一些瓜子出来。

    好在现在销售不成问题,倒省下大量的精力。

    “如果再招两个人,一天能完成多少?”夏臻想了想,又问了一句。

    现在这边加上李自强家,共有三间厨房六口锅,同时炒瓜子的话,应该还能增加产量。

    记得八十年代有政策,个体户雇佣人数,不允许超过七个人。

    再加两人的话,还是六人,应该不会有问题。

    “五百斤到顶了。”姚杰想了想,不大确定地回答。“如果数量大的话,最好把瓜子前期的工作分出去,这样才能增加产量。”

    姐姐的工作,其实可以交给其它人来做。

    巷子里没事干的老人,如果她们给点钱的话,肯定愿意过来干活。

    反正对她们来说,边带孩子边敲瓜子,不会影响自已的生活。

    还能给家里增加些收入,何乐而不为?

    他当然也知道个体户雇佣人数不能超过七人的事,这样一来,姐姐也来炒瓜子,产量就高了。

    “这个暂时不考虑。”夏臻摇摇头。“如果让他们参与进来,我们炒瓜子的事就瞒不住人,等明后年个体户更加多了,再商量要不要加人吧!”

    现在时机还不成熟,没必要找附近的大妈帮忙。

    “要不,买一台炒瓜子的机器?”姚杰再次提议道。“据说徽省那边,有人搞出了这种机器,炒瓜子的速度快多了!”

    不但速度快,瓜子质量也更好。

    因为是匀速炒的,比手工稳定多了,。

    一天一台能炒几百斤,如果能买两台炒瓜子的机器,一天加工一千斤都不是难事。

    “是吗?”夏臻对这个还真不大清楚,“我回头找人了解一下,如果能买到机器,肯定是好事。”

    这个还是得托沪市那边的朋友帮忙。

    姚杰没去过那么远的地方,就算让他去采购,估计也搞不定。

    “还可以搞一台风车。”见夏臻接受得这么容易,姚杰又提了自已的意见。“有些瘪瓜子用手不好清理,用风车扇一遍,就没问题了。”

    以前每天不过一两百斤,全部用手没问题。

    现在产量增加好几倍,作为负责人,他必须考虑得更多。

    “这个容易,我找人去农村搞一台。”风车他知道,农村用来扇稻谷,找木匠加工一台不是难事。“还有其它建议吗?”

    姚杰能说出这些,说明确实用心在做事,必须鼓励。

    “暂时只想到这些。”姚杰有些不好意思。“其实沪市那边要瓜子,可以让他们那边也搞个炒货小作坊。”

    分在两地,再找六七个人也不会受影响。

    这样一来,产量就能提高一倍。

    他非常清楚,自家的瓜子有多美味,不管加工出来多少,永远不用担心卖不出去。

    “这个我回头考虑一下。”夏臻点点头,表示接受他的意见。“最近家里怎么样?如果要用钱,可以跟我说,提前支一些回去没关系——”

    姚家的情况不是很乐观,不过最近他们赚了不少,想来已经不比其它兄弟姐妹差了。

    会这样说,当然有笼络的意思。

    “家里没问题。”说到这个,姚杰脸上就浮现出笑容。

    两个哥哥和妹妹,现在已经知道他们姐弟在干的事,都羡慕不已。

    别看他们有好工作,可是收入真的不高。

    反倒是小妹,因为有个货车司机老公,能赚到不少外快,所以家里比其它家庭宽松许多。

    却远远比不上自已和姐姐最近赚的钱。

    他们甚至开玩笑,说想辞掉工作,过来跟他们一起干。

    这当然是不可能的。

    只是姚杰感觉原本丢掉的面子,现在重新捡了起来,这就足够两人开心了。

    当天下午,夏臻再次回到沪市。

    到家后他开始准备食材,招待马万喜一行。

    这次准备的材料同样很丰富,禅境花园有的鱼虾蟹,他都准备了一些。

    又去买了一只鸡,一只猪蹄,分别做成白切鸡和红烧猪蹄,到时装在不锈钢大盆里,作为今天的主菜。

    现在请客吃饭,没人会考虑菜的摆盘问题。

    因为大家不在乎这些。

    反而对招待用的份量,比较看重,用的盆子越大,说明主人越客气。

    所以蒜子焖鳝段,他也用了三斤黄鳝,酥鱼则用了一条五斤的大草鱼,去掉中间的鱼骨和头后,光鱼肉就有三斤。

    水族馆里的虾和蟹数量不多,最后他放弃了。

    最后是两道蔬菜和一盆汤。

    素菜分别是红烧茄子和家常豆腐,分别装在砂煲里,久焖也不会烂,光闻到香味,就馋人得很。

    汤自然是鸡杂羹,同样满满一大盆,还洒了些菜粒,鲜到不行。

    当马万喜带人进来时,马上闻到一股馋人的香气,顿时忍不住了。

    “夏臻,看来今天你诚意十足,否则不会搞出这么大的阵仗——”他走进厨房,看到几大盆菜,就大大咧咧地拍了一下他的肩膀。“我怎么觉得你的菜比品味楼的都好吃?”

    经过一星期的发酵,品味楼已经彻底打出名气。

    如果谁要请重要的客人吃饭,都会选择去那边点几个菜,否则就不算重视。

    只有他清楚,夏臻做的菜,比那边的更好吃。

    “那是当然,也不看看今晚请的是谁?”夏臻笑着把最后一个菜盛出来,然后擦了擦手,出来见人。

    他历来尊敬军人,何况今天请他们吃饭,是为了招揽几个人,自然不能太小气。

    “我没说错吧!”马万喜听后顿时得意得不行,扭头对一同过来的两人说道。“当弟弟的请哥哥吃饭,怎么可能不弄几个好菜?你们今天跟着沾光了!”

    说完,大模大样地在餐桌前坐下来。

    “你是不是误会了什么?”夏臻没好气地骂了一句。“我说的贵宾,可不是你,而是你身边几位退伍军人,他们才是世上最可爱的人。”

    说完,主动伸手去跟他们握手。

    “不敢当。”吴大军进来后,原本还有些拘谨,听夏臻这样说,顿时心时一热,连忙回答道。

    对方能跟马万喜成为兄弟,又住在这样的地方,身份肯定不简单。

    第一次见面,又听说他请客,心里多少有些担心,就怕他要自已去做违背心意的事。

    现在听他这样说,倒是可以放心了。

    能尊重军人,心术肯定不坏,跟这样的人交个朋友,不是坏事。

    “你什么意思啊!”马万喜夸张地叫道。“难道在你心中,大军他们比我这个二哥还重要?”

    他当然不会真的在意。

    夏臻看重吴大军他们,就是给自已面子。

    “还真是。”夏臻白了他一眼。“想要我尊重你,不如也去部队呆三年?说不定我也会拿出这样的规格请你。”

    说完,去厨房把菜端出来,然后邀请他们坐下来,准备吃饭。

    因为准备得早,他们来时刚好做完菜。

    现在天气已经凉了,得趁热吃才行。

254.金钱大棒下的效果(求订阅)

    “你让我一个名牌大学生,去部队当兵?”马万喜撇了撇嘴,没把他的话放在心上,却飞快拿起快子,开始动手吃东西。

    又反客为主,招呼吴大军几人。

    “随便吃,夏臻不是外人,你们不用跟他客气。”

    说完,夹起一片酥鱼,大口吃起来。

    因为夏臻选择的草鱼比较大,一片酥鱼上面,只有一两根牙签粗细的鱼刺。

    用手掰开后,把鱼刺挑出来放在桌上,就能大口吃到鱼肉了。

    吴大军看到两人关系确实不一般,笑着点点头,也没有客气,夹了一块白切鸡放进嘴里,同时招呼一起过来的两名战友。

    在部队时他是班长,现在重聚在一起,大家依然唯他马首是瞻。

    “你今天请他们过来,不会只是吃一顿这么简单吧?”马万喜见夏臻没有主动说事,很识趣地把话题引出来。“难道你眼红我有他们帮我,所以也想找几个退伍军人帮忙?”

    作为好兄弟,他清楚夏臻手里有多少宝贝。

    而一个普通人想保住这些东西,肯定不容易,得掌握一股力量才行。

    他出生在这样的家族,当然不会天真地以为夏臻愿意结交自已,只是因为自已长得帅。

    由此可以看出,好友的野心其实不小。

    既在明面上需要一股势力,替自已保驾护航,暗里同样需要一批人,替自已做事。

    站在他的立场,当然希望好友能力越大越好。

    到时自已大学毕业,接父亲的班,同样需要一些有能力的人在周边辅左。

    可以这样说,两人没有任何冲突,属于最互补的存在。

    这也是他进入旦大后,把主要精力放在夏臻身上的根本原因。

    学校当然也有其它跟自已背景相似的人,就算能跟他们成为好朋友,对自已最多锦上添花而已,绝对不如夏臻有价值。

    “我确实需要几个吴大哥这样的人,帮我做些事。”见马万喜替自已铺好路了,夏臻也不再顾左右而言其它。“我是个普通人,给不了你们锦绣前程,但是在经济收入方面,绝对远远超过老马能给你们的。”

    把丑话说在前头,方便他们做出选择。

    在夏臻看来,不管他们答应或者拒绝,都只能说明他们到底重视什么!

    如果想搏个前程,确实跟在马万喜那边更有发展机会。

    假如家里条件一般,希望实实在在得些好处,那跟自已干,肯定更现实。

    在他看来,不管是吴大军三人愿意以后跟自已,还是他们介绍别的战友过来,都没关系。

    只要人品不错,能力足够强就行。

    “你要我们干的事,不涉及违法乱纪吧!”吴大军没有直接回答,反而问了一个最关切的问题。

    假如夏臻有这样的打算,那他们一个都不会过去帮他。

    “当然。”夏臻笑着回答。“我只是搞了几个小作坊,比普通人多赚了些钱,只要别人不来找我麻烦,我干嘛主动去招惹别人?”

    做生意的人一向讲究和气生财,能忍则忍。

    他需要有人帮自已保住这些财物,如果真要需要有人帮自已干见不得人的事,怎么会通过马万喜找人?

    “那就没事了。”吴大军一听,顿时舒了一口长气。

    今天跟马万喜过来,他心里也有不少压力,就怕自已被人卖了,被迫干违背自已心愿的事。

    因为欠下领导不少人情,如果他真的要自已这样干,自已真的很难选择。

    何况现在夏臻的菜也吃了,酒也喝了,同样不好翻脸不认人。

    “我愿意帮你干。”梁靖望了吴大军一眼,抢先回答道。

    因为父母生病,家里已经欠了不少债务。

    这次跟着吴大军出来,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赚钱,不是为了什么狗屁前程。

    每个人的经历不同,需要的东西也不同,至少他现在最看重的就是钱。

    “没问题。”夏臻见他主动这样说,扭头望了吴大军一眼,见他没有出声,知道没意见,就放心地答应下来。“一个人不够,能不能再找几个战友过来帮我?”

    倒不担心他们的人品。

    一方面经过马家的验证,大方向肯定没问题。

    另一方面,他也不需要道德君子,这种人太正直,用起来反而吃力。

    只要听话执行力强,行事又有底线,就足够了。

    而人与人的关系,需要时间培养,也需要金钱维系,他相信只要时间长了,肯定能用好他们。

    唯一可惜的是,梁靖看起来有些鲁莽,应该缺少管理方面的才能。

    但愿他介绍来的人里,有人跟吴大军一样,有头脑和大局观,这样可以放心把事交给他们去做。

    “人当然有,主要是待遇怎么样?我必须提前跟他们说清楚——”梁靖也不傻,自已不好直接问收入,就找了这个借口。

    作为一个快被金钱压垮的男人,他现在比谁都现实。

    “基本工资一百块一个月。”夏臻直接给了高工资。“如果以后帮我解决问题,表现出色的话,另外还有奖金。”

    “当然达不到我的要求,随时会结束雇佣关系,毕竟我们不是国营单位,不可能让各位旱涝保收——”

    至于怎么样算好算坏,解释权在自已手里。

    “行。”听说有一百块一个月,原本一脸忐忑的梁靖,脸一下子涨得通红。“你放心,我们一定会好好干,不让你失望。”

    这个工资已经远远超过了他的预期,此时他只觉得全身热血沸腾,恨不得仰天长啸。

    他出生在西北黄土地,祖祖辈辈在地里刨食一年,依然吃不饱穿不暖。

    退伍回家后,他在村子里当了半年农民,天天累死累活,分的粮食只能吃三个月,其它时间得挖野菜煮稀粥,才不至于饿死。

    偏偏父母看病时借了近一百块钱,照家里挣工分的速度,一年分不到两三块,十年也还不完债务。

    现在夏臻这边招人,一个月就有一百块工资,可以说超出了他的认知。

    眼看家里的债务马上就能还清了,以后一家人就能过上好日子,他如何不激动?

    “我相信你们。”见他说着说着眼圈已经红了,夏臻猜测他家里确实遇到了困难,非常理解他的心情。“只要用心做事,以后你们的日子只会越来越好。”

    赚钱对他来说,真的太简单了。

    因为重生得太早了,他一直战战兢兢,不敢用禅境花园和前世的经验,把生意做大做强,就是怕引来麻烦。

    明年开始进入八十年代,政策应该会宽松一些,如果再招些能用的人,到时多搞几个小作坊,让不同的人替自已代管,他就可以安心上大学。

    但是人心会变的,他必须提前做些预防。

    就像炒货作坊,如果自已一直交给姚杰去管,万一他有别的心思,就算自已可以轻松把所有权拿回来,造成的损失去却是实实在在的。

    李自强毕竟太年轻,很难起到监视作用。

    就算有问题,也未必能发现。

    梁靖他们就不一样了。

    既可以防止小作坊有人搞破坏,也可以避免管理人员时间长了,把它当成自已的产业,胡作非为。

    这样一来,他一方面可以大胆放权给手下,另一方面又有梁靖他们盯着,这样才能保证中间不发生意外。

    梁靖此时已经说不出话来,只是用力点头。

    “我如果也过去,你欢迎吗?”吴大军低头沉默了一会,最后开口问道。

    前途确实很重要,如果能赚这么多钱,那前程就可以暂时放弃。

    所谓好工作,不是为了赚更多的钱?

    穷苦出身的他们,都明白一个道理,与其想着虚无缥缈的东西,不如实实在在赚些钱,让家人过上好日子。

    上次他去梁靖家乡做客,被那边的贫穷破败惊呆了。

    还听到这样的消息,说有户家庭兄弟三四个,居然只有一条裤子。

    一旦有人遇事需要出去,才能穿上裤子。

    其它人只能光着下半身留在屋里,用东西遮掩住身体。

    梁靖家虽然穷,好在早几年当兵时,他有津贴,所以就算借了不少钱,依然在村里属于中等水平。

    吴大军是隔壁徽省人,家里条件肯定比他好得多。

    但是家里有好几个兄弟,结婚同样需要盖房子,这就需要大量的钱财。

    如果一个月有一百块收入,那干满一年,就可以在家里起四五间大瓦房了,光这个就让他心动不已。

    “当然。”夏臻没想到他会这样说,顿时欣喜地笑了。

    他最喜欢的自然是吴大军,原本担心他有野心,靠这点钱未必愿意跟自已。

    没想到他会主动提出来,愿意跟自已干。

    又拍了拍马万喜的肩膀,故作不好意思地反问:“他们以后跟我了,你不会介意吧!”

    以马家的背景,这样的人要多少有多少。

    他这样说,无非是打趣一下罢了!

    “我当然介意。”马万喜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他们可是我的得力助手,如果跟了你,那我多没面子!”

    夏臻开出一百块工资的时候,他确实吓了一跳。

    要知道以吴大军他们的年纪和学历,能拿三十块工资,已经非常不简单了。

    一百块可是天文数字,只怕父亲的工资也没这么高。

    这也能理解,吴大军为什么会主动要去夏臻那里工作,换成没卖瓜子以前的自已,只怕也会心动。

    “说吧!有什么条件?”夏臻知道他在跟自已闹着玩,所以配合地问道。“希望你别狮子大开口,否则我让你鸡飞蛋打,什么都得不到。”

    这家伙肯定又会敲诈自已几顿美食,反正都要请人,也没必要计较。

    “一会儿再给我炸一份酥鱼,我要带去学校慢慢吃。”马万喜指了指桌上那盘酥鱼,不客气地嚷道。

    相比其它菜,它比较容易储存,用油纸包起来,就可以带走。

    这样一次带二三斤都没问题,可以好好吃个够。

    “没问题。”见他要求这么低,夏臻倒是非常意外。“另外再送你两瓶糖水桔子好了,这是我自已加工的,不比买来的差。”

    天气转凉了,这东西放一星期都不会坏。

    所以一次性多煮一些,放着慢慢吃,非常方便。

    “好兄弟,不枉我一直帮你。”见他主动送自已东西,马万喜激动地搂住他的脖子,“以后如果还缺人,尽管跟哥哥说。”

    说完,用力拍了拍他的背,似乎要把吃的亏,全部赚回来。

    “我还真缺人。”夏臻见他一付得意的样子,忍不住想捉弄他。“你那边有没有管理能力强的人,最好年轻一点,我有大用。”

    现在这个时代,真正懂管理的人材,可以说非常稀缺。

    就算沪市所有企业的人都算上,只怕也找不出几个他需要的人材。

    所以挑年轻一点的,观念没那么陈旧,还可以慢慢调教培养。

    那些年纪大的,基本上习惯了国企的氛围。

    这些人管理能力不足,勾心斗角却相当擅长,如果招了这样的人,只怕会自找麻烦。

    “这样的人我也需要啊!怎么可能介绍给你?”马万喜白了他一眼,没好气地嘛道。“品味楼生意这么好,我也恨不得开一家,如果有这样的人材,直接交给他去管理不好吗?”

    如果自已也能开一家酒楼,那不但可以赚钱,还能天天吃香的喝辣的,何乐而不为?

    “也对。”夏臻这才明白马万喜的心思,顿时死了这条心。

    这家伙可不笨,看自已赚钱这么容易,肯定也动了心思。

    所以把吴大军几人搞过来,未尝没有培养他们的想法。

    只是看自已有需要,才忍痛割爱了。

    如果手里能掌握一个出色的管理人员,不管搞什么生意,都会简单得多。

    就算什么都不干,光让他去机关后勤推销瓜子,就能狠赚一笔了。

    因为事情谈妥,众人的心情放松下来。

    夏臻主动举起杯子,向吴大军三人敬了一杯。

    虽然现在只有他们两人主动跟自已,如果他没猜测错的话,另一位估计也有了类似的心思。

    只是怕说出来刺激到马万喜,才没有开口。

    一会儿酒足饭饱,自已留下他们谈事情,他应该也会提出来。

255.你掐我一下(求订阅)

    吴大军因为已经决定加入夏臻这里,此时态度比开始恭谨多了,站起来弯腰和他碰了一下,非常懂规矩。

    这让夏臻更加喜欢。

    手下知进退是好现象,这样的人用起来更放心。

    就怕有人以为自已高工资请他们,觉得自已有多了不起,这样的人最多只能帮自已干些杂事,不适合当心腹培养。

    马万喜在一边酸得不行。

    吴大军跟自已后,虽然态度不错,却没有在夏臻面前那样谦卑。

    难道钱真能通神,因为他给的工资高,所以才让他低下了高傲的头颅?

    又或者夏臻的个人魅力比自已还足,他一开口招揽,就能让人心甘情愿地臣服?

    作为三国迷,他最羡慕曹孟德和刘玄德招揽人材的能力。

    特别是刘备,三顾茅庐,请诸葛孔明出山,双方一番形势分析后,又说了自已的志向,孔明就纳头下拜,口称主公。

    如果自已有这样的本事,只怕会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将来成就比父亲还高。

    “以后我们是自已人了,你们随意一些就行。”夏臻看到了马万喜脸上的酸意,笑着对吴大军说道。

    如果是前世,他可能会用些心机,去笼络他们。

    这辈子他不但有重生经历,又有了游戏世界,可以说身上已经没有任何短板了。

    所以对人材的吸引力比前世大了许多,只要自已使出钞能力,金钱大棒用力挥出去,估计没有人能拒绝这样的机会。

    “好的。”见夏臻的态度不像是装出来的,善于察言观色的吴大军,对这个新老板也非常满意。

    人与人最怕比较,以前觉得马万喜已经不错了,现在发现夏臻更优秀。

    这样一来,他就打定主意,以后好好跟着他干了。

    等到酒足饭饱,夏臻遵守约定,给马万喜炸了一大盆酥鱼。

    至于鱼是哪里来的?只要他们不进厨房,自已有的是办法变出来。

    因为这东西非常受欢迎,他干脆炸了满满一大盆,装在干净的搪瓷脸盆里,估计有十斤。

    把油沥干净,拿出一张包过糕点的牛皮纸,把酥鱼装进去,又用纸绳绑好。

    一共装了两袋,足有四斤重,拿出交给马万喜。

    “那我先走了。”任务已经完成,想要的东西也到了手里,他该回去了。

    至于吴大军几人,现在已经是夏臻的人,该他去安排才对。

    “那我不送你了。”夏臻打开门,看着他离开。“回去低调一点,别在宿舍炫耀,免得他们也过来找我要。”

    这东西对自已来说不值钱,其它人就未必了。

    做人不能太高调,免得惹人眼红。

    “放心。”马万喜不耐烦地摆摆手,懒得听他啰嗦。“这几人你好好安排,别让他们失望。”

    既然他喜欢教训别人,自已也回几句,免得被他小看了。

    “这个不用你管。”夏臻说完后关上门,重新给三人泡了茶,然后面对面坐下来。

    三人都是二十二三岁年纪,正是一生中最精力最旺盛的时候,能被自已招揽,光想想就很兴奋。

    只是三人神情都有些紧张,想来怕自已工资给的高,要求也很难达到。

    “是不是担心让你们干乱七八糟的事?”夏臻捧起茶杯,慢悠悠地开口。“你们尽管放心,我给你们的主要任务,就是帮我看着几家小作坊,保证它们能顺利工作就行。”

    他们马上是自已人了,有些事也没必要瞒着他们,就把自已在舜江县城做的小生意,跟他们说了一遍。

    又说了自已的计划,同样打算在沪市开几家小作坊,大致提了提,需要他们帮忙参与管理。

    言下之意就是,他们的主要工作,就是担任安保工作,不会让他们干危险的事。

    “这么简单的工作,怎么给这么高的工资?”吴大军听后有些不敢相信自已的耳朵。“就算给五十块,满大街的人都会抢着跟你干啊!”

    虽然对一百块工资很心动,他却没有被它冲昏头脑,没搞清楚真相前,肯定无法安心。

    “你们忘了马万喜最近让你们干的事情?”夏臻提醒道。“保护小作坊的安全,没你们想像的简单,假如遇到骗子或者地痞流氓,还需要你们站出来,帮我狠狠教训一顿。”

    他不需要手下跟人打群架,但是必须表现得狠厉一点。

    否则这种事发生过一次,以后就会没完没了。

    “我明白了。”吴大军这时候才反应过来。“我们不仅仅是保护生意的安全,如果遇到意外,还要把麻烦解决掉,是这个意思吧?”

    如果这样,那难度就大多了。

    普通人有这个能力,未必有这个胆子。

    而他们不一样,所以才会高薪请他们过来干这个工作。

    “没错。”夏臻伸手拍了拍吴大军的肩。“我是大学生,以后肯定会进机关工作,很多事不方便出面,需要你们替我出面处理各种难题。”

    “也就是说,你们以后就是我最信任的人,假如你们出了问题,我的生意就做不下去了。”

    说的夸张一点,如果说姚杰秦英他们是自已的大臣,那吴大军他们就是自已的锦衣卫和东厂。

    只要他们替自已提供情报,解决问题,才能保证生意正常运转。

    现在小作坊还不引人注目,所以他们的作用还不明显。

    等以后企业多了,规模大了,肯定需要大量这种忠诚自已的代言人。

    “行,我们一定会把事情干好。”把话说开,吴大军反而放心了。“这个对我们来说不难,你尽管放心交给我们就是。”

    说完,又看了看梁靖和另一个兄弟赵红岗,见两人都点点头,这事算定了下来。

    “最近你们继续跟踪那几个人。”现在还用不到他们,所以任务不变。“等过了春节,这件事解决了,我们再重新调整工作内容。”

    想了想,从口袋掏出三百块钱,递给吴大军。

    “这是你们第一个月的工资,先预支给你们。”夏臻解释道。“我也是普通家庭出来的,知道钱财对男人的重要性,你们先拿去安顿好家里,再过来安心跟我做事。”

    钱是男人胆,只要没有后顾之忧,工作才有积极性。

    这样做,也算是收买人心。

    吴大军三人是马万喜介绍过来的,不用担心他们拿了钱跑路。

    “谢谢。”吴大军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一次性见到这么多钱,手刚碰到,像是被火烫了一下,最后才小心地拿到面前,“有了这笔钱,确实能解了我们的燃眉之急。”

    说完,把它分成三份,自已拿了一百,又分别递给两个战友。

    特别是梁靖,有了这笔钱后,家里就不用担心了。

    自已和赵红岗的父母,在乡下的生活虽然也清贫,至少没有被人催债的压力。

    把钱寄给他们后,想来爸妈也能挺起胸膛做人。

    “以后你们会知道,跟着我干,是你们这辈子最好的选择。”夏臻笑着站起来,把厨房的酥鱼分成三份,包好后递给他们。“带回去下酒,只要别误了工作就行。”

    今天跟他们有这样的交流,已经足够了。

    说的太多,反而显得矫情。

    “那我们不客气了。”吴大军在机关干过一段时间,也是有眼力的人,见夏臻确实真诚,也不再推让。“以后有事找你,去学校还是来这边?”

    心里已经下定决心,以后就安心跟他干。

    远的不说,只要干个三五年,到时赚几千块钱回家,把老家的老房子拆了,再建四五间大瓦房,这辈子就值了。

    “来这边吧!”夏臻想了想,觉得还是这里更方便。“如果我不在,就塞一张纸条进来,我看到了就会去找你们。”

    又问起他们现在居住的情况。

    听说马万喜帮他们找了个住处,那边有厨房可以做饭洗衣服,生活还算方便,就不再提这事。

    他租的房子,跟自已租的没什么两样。

    既然是好兄弟,没必要在这种小事上分得太清楚。

    大不了以后再送给一些好吃的给他,价值远远超过房子的租金了。

    等三人离开,夏臻继续写小说。

    而吴大军三人离开后,一路往出租层走去。

    此时每个人都像在做梦一样,有种极不真实的感觉。

    “红岗,你掐我一下。”梁靖忽然停下脚步,对旁边的赵红岗说道。

    同时用手拍了拍口袋。

    那叠钱虽然不算厚,却非常真实。

    可是他总有种在做梦的感觉。

    “为什么?”赵红岗好奇地用手背按了按他的额头,“没发烧啊!”

    “让你掐就掐。”梁靖没好气地嚷了一句。

    忽然伸出手,在他的胳膊用力扭了一下。

    “你干嘛!”赵红岗疼得嗷地叫了一声,然后用力地在梁靖的胳膊上掐回来。

    既然他动手了,那就别怪自已不客气。

    他们以前在部队时,就这样打闹惯了,倒不怕因此伤了感情。

    梁靖疼得惨叫一声,脸上却浮出笑容。

    “他以为自已在做梦——”吴大军看出梁靖的心思,在一边解释了一句。

    其实自已也有这样的感觉,只是他稳重惯了,做不出这种幼稚的举动。

    “原来如此,早说嘛!”赵红岗嘿嘿一笑,装模作样地帮梁靖揉了揉。“不好意思啊!刚才我误会你了。”

    心里忽然明白了他的心思。

    一起来沪市后,因为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三人都非常担心未来的生活。

    好在马万喜收留了他们,总算解决了吃住问题。

    自已和吴大军因为家里没什么债务,一时混得不好,也没太大的压力。

    梁靖就不一样了。

    最近他天天失眠,有时候自已半夜醒来,还听他在唉声叹气。

    作为好兄弟,当然也替他着急。

    好在现在时来运转,一切困难都解决了。

    “对了,班长。”确定自已没有做梦,梁靖此时的情绪就不一样了。“听夏臻的意思,似乎还想要一些人,我们要不要多叫几个战友过来?”

    当初一起退伍的战友,有好几个家里条件也非常艰苦。

    自已现在有了好去处,是不是该拉他们一把?

    “暂时别叫。”吴大军冷静地摇摇头。“既然夏臻把我们当成自已人,就不能恩将仇报,把他当冤大头。”

    “等明年到他那边工作,如果确实需要人,再找兄弟过来也不晚。”

    作为班长,习惯比别人多想一些。

    帮助战友没错,但不能太过份,否则就有可能把自已的饭碗也敲破了。

    “对。”赵红岗附和道。“就算要这样做,也得提前跟他打声招呼,千万不能自作主张,到时让他为难。”

    人家凭什么给你这么高的工资?

    就是希望你听话懂事,如果照着自已的想法乱来,他怎么敢用我们?

    “没错。”吴大军赞同地回答。“我们能得到这么高的工资不容易,千万别搞出事情来。”

    三人是一体的,如果一人出了事,其它两人肯定也得滚蛋。

    “对了,班长。”赵红岗忽然心里一动。“我有个以前在炊事班里干过的战友,他做菜的技术比所有人都好,如果把他介绍给夏臻,不知道他会不会喜欢——”

    在他看来,大人物都喜欢有真本事的手下。

    如果自已把他介绍过去,说不定夏臻会高看自已一眼呢!

    “可以试试。”吴大军想了想,最终点了点头。“不过还是一句话,先请示他一下,如果他同意了,再叫人过来。”

    他现在已经正式代入新工作。

    一个优秀的手下,必须站在上司的角度思考问题,这是以前在领导身边工作时,学到的最重要一课。

    因为这个原因,他才获得了马领导的重用。

    现在换成在夏臻那边干,这一点不能忘记,必须时时提醒自已和战友。

    “那我回头写个纸条,塞到他屋里。”赵红岗现在急于表现,所以有些急切。“就是我那个战友脾气有些古怪,希望他别搅出事情才好。”

    都说有能力的人都有脾气,炊事班的战友也一样。

    因为管不住自已的嘴,所以就算技术再好,最后也不得不退伍。

    “如果这样,那你还是慎重一点。”吴大军不好代夏臻拒绝,只能这样提醒一句。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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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蔷薇岁月之1979介绍:
人间烟火气,最抚凡人心。
夏臻穿越到一九七九年,在老台门里过着悠闲的慢生活。重生蔷薇岁月之1979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重生蔷薇岁月之1979,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重生蔷薇岁月之1979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