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6.拼命三郎廖思渝(求订阅)
“你也吃啊!唉声叹气干什么?”见夏臻没有动快子,反而一脸不爽的样子,耿启北朝她翻了个白眼。“不会是我们吃得太多,让你心疼了吧!”
朋友这么多,也只有在夏臻这里,可以放开自己的天性,想说什么就说什么!
一方面他的性格成熟,经得起玩笑。
另一方面,他足够聪明,只要不涉及原则问题,他都不会斤斤计较。
换成其它人,她还真不敢这么随意打趣。
“有点。”见她居然拿自己开涮,夏臻也不客气了。“女孩子这么能吃,也不知道以后谁养得起?”
话音刚落,就见妈妈的眼神扫过来,顿时知道自已说错话了。
现在时代不一样,有些玩笑话不能随便在女孩子面前说。
刚才耿启中已经话中有话,借自已做的菜好吃,暗示过一次。
显然并不希望她和自已在一起,于是借此试探两人的真实心思。
耿启北没有反应,他应该已经放心。
现在自已倒好,再次调侃她,这不是自找麻烦吗?
他是哥哥,怎么说都没关系,自已却不行。
万一她也误会了,更是天大的麻烦。
“又没有叫你养?”耿启北没想到他敢这样说自已,羞恼之下,就在他的胳膊上用力拧了一下。
要死了,居然敢在其它人面前,这样调侃自己。
就算她的再心大,也会害羞得好不好?
众人没想到她会这样做,顿时被她的大胆举动吓住了,包括祝琴。
不会吧!这个姑娘真的跟儿子有一腿?
那真的太不幸了!
耿启中更是惊讶地张大嘴里,大到可以塞得下一颗咸鸭蛋。
妹妹不是对男人从不假辞色的吗?怎么跟夏臻这么亲近?居然会跟他打打闹闹?
在他的认知里,只有男女朋友在一起时,才会这样打闹。
这也是女孩子对男孩子表达爱意的方式之一,可不适合在普通朋友之间进行。
“对不起,开个玩笑。”夏臻咳嗽一声,连忙拿话来补救。“像你这样出色的女生,有的是男生会喜欢,相信京大的男孩子,不会全是睁眼瞎。”
说完暗暗叹了一口气。
来这个世界大半年了,有些前世的习惯,依然没法全部改过来。
见他这样解释,耿启中的脸色才好了许多。
他当夏臻是好朋友没错,但是妹妹的婚事,可不能因为他们喜欢他,就随便定下来。
父母有父母的考量,当子女的,不能拖他们的后腿。
只有耿启北听了心里不痛快,却不好表现出来。
什么意思?
难道我配不上你?
虽然对夏臻还没那方面的意思,但是如果让她选择一个男孩子作为恋爱对象,至少他比身边其它同龄人,都要出色得多。
因为这个插曲,气氛变得有些古怪。
兄妹俩吃过午饭后,借口有事,很快就告辞离开了。
祝琴见后面两人没有其它的互动,也放了心。
看来自已白担心了,两人只是关系特别熟,才敢乱开玩笑。
实际上并没有谈恋爱的意思。
倒是夏凝有些失落。
她性格偏软,反而对耿启北这种有主见的女孩子有好感。
加上耿家身世不一般,如果弟弟能娶到她,借着岳家的关系,以后肯定会轻松一点。
不过她也不会干涉弟弟的婚事。
冬冬现在做事很有头脑,自已还是别给他添乱了。
半个小时后,夏臻刚在考虑,今天要不要睡个午觉,就看到廖思渝悄悄从外面进来。
“来,快坐下。”对廖思渝,他同样非常重视,现在他这么憔悴,必须好好问清楚发生了什么事?
十六七岁的男孩子,正是发育的关键时期,如果这时候身体出现问题,比如因为营养和睡眠不足,停止长高,那那可是关系到一辈子的幸福。
他自已有禅境花园的宝贝补身体,不但把以前因为生病产生的亏空补了回来,体质还在不断强化。
现在每个月都有变化,长到一米八肯定没有问题。
“谢谢夏臻哥。”廖思渝没有像以前那样拘谨,大大方大在他对面坐下来。
男孩子的成长过程中,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
以前他性格害羞内向,喜欢宅在家里看书做作业,不愿意见外人。
自从决定学习夏臻后,他边写文章赚稿费,边努力学习,希望明年一鼓作气考上大学。
现在他就像变了个人,变得充满朝气和活力。
最近不但交了很多朋友,老师也对他的进步一再表扬,让他变得越来越自信。
就是又要学习又要写文章,有些辛苦。
他现在每天天刚亮,就爬起来到学校外没人的角落,背诵课文。
晚上大家睡下后,偷偷熘出宿舍,拿着手电到没人的角落,继续写文章。
从暑假到现在,他已经发表了五首诗歌,两篇散文,虽然稿费只有六十多块,却已经让他兴奋不已了。
“你这样可不行。”听他说了最近的所作所为,夏臻皱起了眉头。“不管是谁,永远要记住一件事,人的精力是有限的,你必须定下优先级,把主要精力放在最重要的事情上。”
“也就是说,先把最重要的事干好,次要的事可以先放一放。”
“否则时间长了,只有一个结果,那就是你两样都一般,无法达到最好的效果,同时身体也搞垮了。”
自已会成功,可不是因为像他这样拼命,而是靠前世的经验。
写文章也一样。
廖思渝不明白这一点,才以为自已能有这样的进步,是靠拼命换来的。
同时对他的韧性佩服不已。
能取得这样的成就,只能说明他的智商也非常高。
又这么能吃苦,这样的男孩子,如果好好培养,未来真的不可限量。
“哦。”廖思渝没想到他会劝自已放弃一样,把重点先做好,虽然有些失望,倒也不觉得难过。“所以夏臻哥才选择在暑假后,重点写文章,前面把主要精力放在学习上?”
自已还年轻,把写文章的事先放一放,他也能接受。
而且离高考不到一年时间了,如果冲刺一下,说不定成绩能到班上前五名。
到时就有希望考到沪市,和夏臻哥读一所大学。
这也是他努力的目标之一。
“没错,高考是你现在最重要的事,不能放松。”夏臻对他的悟性非常满意。“还有,身体同样重要,必须保证每天七八个小时的睡眠,这样才有足够的精力,高效学习。”
人在长期疲劳的情况下,干什么都没效率。
好在他走入歧路的时间还很短,来得及扭转。
如果像前世那些夜猫子,不到半夜两点,根本没法入眠,那就很难扭转过来了。
“真要睡这么长时间?”廖思渝疑惑地反问。“我觉得能睡五六个小时就足够了。”
这时候没有类似的健康教育,他自然不知道睡眠跟发育之间的关系。
其实学校努力学习的人并不少,有好几个补习班的学生,每天只睡四五个小时。
他也是听说了这些人的事迹后,才减少睡眠时间。
“你现在多高?”夏臻知道不把这些说清楚,他不会重视起来。“只有一米六五左右吧!而一个人长个子,往往是在睡梦中进行的,如果你睡得少,就没机会长高了,你甘心一辈子只有这么高吗?”
几乎没有男人不想长高的,最好一米七五以上,一米八最佳。
一米七以下,则跟三等残废差不多,至少当地女孩子,就是这样评价矮个男生的。
“啊?”廖思渝没想到他把睡觉跟长个联系在一起,非常吃惊。
难怪从暑假起,自已好像就没长高了。
难道是因为睡眠不足?
“长高必须满足三个条件,一是足够的营养,这就像庄稼,没有肥料植物怎么长大?二是足够的运动,因为它会让你把吃下去的食物,尽快变成营养物质被身体吸收。三是睡眠,只有睡着时,身体的营养物质,才会让你长高,否则营养到其它地方,只会长胖不会长高。”
说得太专业,反而不好懂,所以他照着自已的理解,解释了一番。
当然他也不是专业的,这些话也是前世听短视频博主道听途说,才总结出来的。
反正一句话,你想长个,必须吃得好,多运动,有足够的睡眠。
缺少一样,就很难达到目的。
“我知道了。”廖思渝被他的一番话打动了。“谢谢夏臻哥。”
他果然懂得比我多,也难怪他和小强最近一直在长高。
自已如果变成矮子,那真的太可怕了。
等他离开,夏臻想了想,又走到妈妈的房间。
“有事?”祝琴此时正在缝被子,见儿子进来,疑惑地问。
“妈,以后咱家的晚饭,都必须有一份炒鸡蛋,一份鸡肉或者排骨什么的,饭后吃一到两个苹果。”他认真地说道。“我和小强个子都不算高,想要长到一米八,必须补足营养。”
在别家还在为三餐吃不起大米饭发愁的时候,自家已经在考虑营养问题了。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
解决温饱后,下一步就是营养,这是谁也无法改变的发展规律。
苹果因为加工泡菜要用到,它和大白菜一样,长期会催熟一批,放在仓库那边,可以随时去那边拿。
鸡蛋和鸡肉、排骨,必须去外边买。
最近县里推出议价粮和议价食品,不用票证,但是价格会贵上一些。
只要舍得花钱,随时去都能买到。
所以这个要求对自家来说,实现并不难。
“好。”祝琴刚才也听到了儿子跟廖思渝的话,自然明白他这样说的目的。
对家里唯一的儿子,她自然也希望他长得高高大大,这样才有男子汉的气概,能更好地保护家里的女人。
何况吃得好一点,是每个人天性的追求,谁不想家里的餐桌,天天有鱼有肉呢?
夏臻在家过了两个夜,每二天早上,又不得不离开了。
心里其实想晚些走,只是现在火车速度太慢,妈妈和姐姐怕他耽误学习,都催促他早点起身。
倒没有硬要送他去坐车。
她们对他的独立能力,越来越有信心,去送的话,分开的一刹那,反而会更难过。
反正儿子说了,如果周六没课,周末也会回家一趟。
这样算的话,一个月至少能见一两次面,她们也满足了。
离开家到了一个没人的地方,夏臻进了游戏世界,下一刻从松江县出来,再一次中转,就已经来到了大学门口。
回家两天,他决定先回宿舍一趟,看延敬飞的事情有什么进展?
就算再不齿他抛弃对象,毕竟是同宿舍的人,能帮还得帮。
而且凭他的直觉,这个延敬飞并不是那么坏的人,说不定真有其它苦衷呢!
“夏臻,你可回来了!”进宿舍时,正躺在床上无所事事的马万喜,激动地从床上跳下来。“在学校无聊死了,你倒好,居然不怕辛苦,回家了一趟。”
金陵离沪市其实更近,全程只有一百公里,是舜江县到沪市的三分之一。
只是到学校才半个月,他觉得没必要辛苦回去一趟,才留在学校。
“这么多人在,可以玩牌,可以唱歌,也可以去附近公园走走,怎么会无聊呢!”见他说得夸张,夏臻笑笑没揭穿他。
主要还是他看不上其它人,不想跟他们交流吧!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有的人天性对朋友特别挑剔,只有跟自已喜欢的人,才玩得到一处。
“不感兴趣。”马万喜哼了一声,又拉着他往门口走去,显然是想跟他说悄悄话。“对了,那个延敬飞的事,几乎已经定了,十有八九会被开除——”
作为班干部,他消息比其它人灵通。
加上他的身份不一般,学校有认识他的学长学姐,也愿意卖个好,跟他说这些事。
因为夏臻两天前的表现,他觉得有必须告诉他一声,免得再站出来替延敬飞说话,那就是和学校唱反调了。
“是吗?”夏臻听后觉得跟自已估计的差不多,并没有多少意外。“那真的太可惜了。”
能考进旦大,延敬飞肯定付出了极大的努力。
现在因为感情问题,一切化为流水。
227.遗书(求订阅)
或许在延敬飞心里,宁愿没有大学文凭,也不愿意跟一个不喜欢的人生活一辈子。
却不知道八十年代初期的大学生,有多么特殊和珍贵?
而七十年代那三年入学的大学生,被后人称为新三届,更是特定时代的产物,成才比例远远高于后面的学生。
因为见证和参与了改革开放整个过程,可以说是整个时代的受惠者、推动者和维护者,与国家的命运高度重合,有着特殊的担当和使命。
前世那些共和国知名的风云人物,无数人来自这个群体。
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夏臻就算明明躺着也能轻松赚到钱,也要坚持读完大学,成为新三届的一员。
“不说他了。”马万喜搂住他的肩提要求。“听说你那边有厨房,能做饭烧菜,难道不打算做一顿好的,请我吃一顿?”
他算不上吃货,却对夏臻的眼光和口味佩服不已。
跟着他一起,就不用担心吃不到好东西。
“行。”见其它人各管各的,没有主动搭理自已,夏臻也没在意。“现在就走吧!正好赶上午饭。”
刚下了楼梯,看到王勇从外面回来,看到两人时,停下了脚步。
“去哪里了?”对这个有些社恐的小伙子,夏臻印象不错,就关切地问了一句。
前世听到段子手这样说过:哪来的抑郁症?哪里的精神病患者?那些基本都是重感情,心里有爱,骨子里住着孩子般纯真心软善良的人,他们舍不得伤害别人,一个人咽下了所有的委屈,把自已逼疯了。
夏臻认为这话至少说对了大半。
如果一个人太善良,确实很难在现实生活中生存得很幸福。
特别是身边有各种算计的人,最终的结局就像林黛玉一样,早早离开这个世界。
假如她没有去贾府,而是留在父亲身边,就算家产被族人算计走大半,至少不会死得这么早。
因为她对族人没多少感情,所以对她的伤害有限,远远比不上贾家人这些亲人。
“我去买了一些稿纸。”王勇不好意思地回答。“你们去哪里?”
宿舍这些人里,他最喜欢夏臻和张跃进,觉得他们最讲义气,值得信任和依靠。
其次是马万喜和田文刚,两人虽然有各种缺点,对舍友却不错。
延敬飞算是另外一个可以结交的人,可惜出了这样的事,只怕很快就要离开学校,跟大家分道扬镳了。
“我们到夏臻租的房子那里弄些好吃的,你去不去?”马万喜不等夏臻回答,主动邀请道。
他不喜欢黄和平这些人,却对这个没任何坏心眼的小弟印象不错。
中午只有两人的话,就有些冷清了,再带一人去也没关系。
“方便吗?”王勇心中一喜,又忐忑地问。
他也想参与他们的活动,只是害怕被人讨厌,所以不敢马上答应。
“没事,夏臻的性格你还不知道啊!尽管去就是了。”马万喜才不管夏臻怎么想,大包大揽地回答。
他总觉得自已和夏臻在看人方面,眼光差不多。
对朋友的态度方面,也有很多相似之处。
只是自已性格相对极端,对不喜欢的人,直接把对方拒之门外,不让他进入自已的生活。
而夏臻比较圆滑一点,就算不喜欢,也不会轻易表现出来。
像王勇这种没攻击性的人,带去凑个数,不会影响两人的单独聚餐。
“去吧!”夏臻斜了马万喜一眼,笑着邀请道。
他确实不介意叫上这个小兄弟,就是马万喜真的不简单,把自已的心思吃得死死的。
于是一起往外走。
王勇内向却不傻,路上也会偶然插几句话,因为多了一个人充当捧跟,两人说话的兴趣反而更浓了。
到了四平路口,带着他们进了一栋洋楼里。
“哇,你居然住在这样的好地方——”马万喜看了看四周的环境,惊讶不已。“我还以为你住在哪个石库门的阁楼里呢?”
只要你舍得花钱,居民楼里找间房子还是不难的。
但是想要在这种地方住,却不是有钱能找到。
“是一个长辈的住房,他现在退休回老家了,这里空着,就暂时借给我住一段日子。”夏臻也没兴趣吹牛,实实在在解释了几句。
进屋后拿出瓜子让他们先嗑着,自已准备午饭。
没人的时候,食材一般都会收进禅境空间里,那里比外界更耐储存。
鸡鸭猪肉已经没有了,只能从水族馆抓些鱼虾蟹招待他们。
“夏臻,没想到王勇跟你一样,也喜欢写文章发表。”马万喜和他聊了一会,就没兴趣了,就走进厨房站在夏臻旁边。“他说想写一篇知青回城后,抛弃旧爱的短篇小说,你说他这样写想能行吗?”
这又给他上了一课。
别看王勇看起来老实巴交,却是个狠人,居然拿身边同学的事情,当成素材写小说。
那不是要把延敬飞钉死在耻辱架上,一辈子翻不了身吗?
“写就写,有什么大惊小怪的。”夏臻不写,是因为前世《人生》给他的印象太深刻了,写着写着,就会下意识地模彷那个故事。
而且今年离路遥老师发表时间也不长了,怕跟他撞车,最后才决定放弃。
王勇不一样,他没看过那篇小说,估计不会雷同。
再说这样的事,全国到处都在发生,又不是只有延敬飞一个人,何必在意。
“你们说延敬飞有没有可能是冤枉的?”王勇也悄悄走过来,此时脸上多了些深思之色,悠悠地问道:“我总觉得这件事有内幕。”
至于具体有什么内幕?他又说不上来。
“很难说。”马万喜犹豫了一下,见夏臻也露出赞同的神色。“如果他是被冤枉的,那只有一个可能,延敬飞被那个中年男人捏住了把柄,这件事如果暴露出来的话,只怕比他丢掉大学生资格更严重。”
一开始没有往其它地方想,现在又觉得这里说不定真有文章。
“如果这样,那他抛弃女人,这件事照样藏不住。”夏臻觉得这个可能性不大。“中年男人想要把他留在身边,无非是看中了他的大学生身份,既然得不到,干脆鱼死网破,反正他又没有损失——”
人性是很复杂的,特别是那个中年男人一看眼神就不正,给人极其危险的感觉。
本来找到延敬飞,他对自已的手段是非常有把握的,这一点不难看出来。
后来发现延敬飞宁愿被骂也不愿意松口,才想着要毁了他。
至于是真的要毁掉他,还是用这个威胁他,外人一时也看不出来。
但是里面有内幕,却是肯定的。
“可惜他不肯说出来,否则我们还可以帮他。”马万喜一向有些侠义精神,对弱小有极强的同情心,此时叹息一声。
“你可以回头找人打听一下,学校有没有跟他来自一个地方的人,说不定知道一些内情。”夏臻想了想,最后给了他一个建议。
既然他想帮忙,那就给他找些事做。
“这个办法好,我们下午就可以找人去打听。”马万喜听后心中一喜,马上应下来。
中午夏臻做了几个拿手菜,招待两人。
又买了几瓶啤酒。
这些菜身边的朋友都尝过好多遍,虽然惊艳,却不会再大惊小怪。
他们两人第一次吃,自然是鲜得眉毛都要掉了。
“夏臻,你的厨艺是这个——”马万喜一边拼命夹菜,一边朝他竖大拇指。“我爸单位的内部招待所,有御厨的后人,可是做的菜,也远远比不上你。”
这真的是意外之喜。
原以为夏臻这个人已经够优秀了,没想到他的厨艺,比自已想像的还要神奇。
早知道是这样,前几天就该找上门来,好好吃几顿了。
“别把我捧得过高,会摔死的。”夏臻白了他一眼。“还有,别在外面乱宣传,我可没兴趣天天钻进厨房里,专门给人做吃的。”
虽然相信他不是大嘴巴,但是得做好预防工作。
如果天天有人找自已要好吃的,那真的没完没了,会把人烦死。
“放心,我们肯定不会说。”马万喜连忙赌咒发誓,又严肃地望着王勇。
“我也不会说。”王勇被他看得有些害怕,连忙跟着回答。
能被两人接受,一起在这里吃饭,他已经非常满足了。
可不敢做出让他们讨厌的事。
“我相信你们。”见两人明白自已的心思了,夏臻不好再说什么。“你们如果想吃,可以周末过来,平时我未必有空。”
等天凉了,倒是可以弄些大鱼大肉,拿到宿舍让大家解解馋。
那时候放个四五天都不会坏,也算是给舍友们补一补。
大学生的津贴虽然能让大家吃饱,但是大多数人都会留出一部分钱,用做它途。
主要是寄回家里,减轻父母的压力。
也有人用来买书买生活用品,毕竟在大学里,如果跟其它人差距太大,就会被人看不起。
吃过午饭,三人收拾好屋里,又闲聊了一会,一起回学校宿舍。
“不好了,延敬飞留下一封遗书不见了。”刚到门口,看到张跃进跌跌撞撞从宿舍冲出来,看到三人,惊慌地叫道。
他和延敬飞睡上下铺,刚才见他的帐子掉下来,落在自已头上,就帮他塞到席子下面。
不想太用力,把放在席子下的一张信纸扫了下来。
拿起来时看到上面的字,顿时吓傻了。
最上面是两个大字:遗书,然后是跟舍友们告别,希望他死后,帮忙把行李寄回老家,虽然不值钱,对父母却是个念想。
“我看看。”马万喜和夏臻听后也是心时一凛,同时叫道。
如果延敬飞真的写了遗书,那一切就说得通了。
原来他已经做好了死的打算,所以才会懒得解释事情的真相。
只能说那个中年男人对他造成的伤害,已经远远超过了他的承受能力。
“你们快看。”张跃进把信纸递过来。“早上我还看到他在宿舍,吃午饭前才离开,如果运气好,说不定还能找到他——”
除非一个人特别决绝,写好后马上去自杀。
否则的话,肯定会到一个没人的地方,静静呆一会,然后再选择离开这个世界。
延敬飞不是果断的人,应该还有希望。
马万喜抢过信纸,没有接话,飞快把上面的内容看完。
遗书写得很短,无非是说自已太累了,不想再做无谓的挣扎,又跟爸妈说了抱歉,希望来生再做他们的儿子。
对舍友没什么交代,只是希望看在大家相识一场的份上,帮忙把东西寄回去。
“夏臻,你说他现在会在哪里?”马万喜看完后,又递给夏臻,嘴里急促地问。
他一直觉得夏臻比自已聪明,自已想不到,他未必没有办法。
“我又不是神仙,能掐会算。”夏臻白了他一眼。“最近大家有谁跟他出去过,把行动轨迹说一说,或许有办法找到他。”
大家都是初次来沪市,现在就算不想活了,也会找一个去过的地方,独自冷静一会。
“我和他去过黄兴公园。”王勇突然回答道。
前天晚上,他在宿舍没事做,延敬飞突然叫上他,让他陪着一起去黄兴公园逛逛。
两人进了公园后,沿着浣纱湖逛了一个多小时,中间几乎没怎么说话。
直到晚上公园关门,两人才出来。
“那我们去那边找。”马万喜听后心里一动,急促地叫道。
“如果他在那里,那现在应该还好好的。”夏臻听后心里有数了。“我怀疑他会等晚上没人后,再偷偷跳入湖中。”
这时候的人就算想不开,跳湖应该是最好的选择。
加上那边晚上没人,也不怕被人发现然后救下。
“那我们怎么办?”见他说得这么肯定,张跃进紧绷的神情一下子放松了。
他是寝室长,总觉得自已有义务照顾好所有舍友。
现在有人出了事,心里就背负了沉重的压力,就怕延敬飞真的出了事。
“当然是分头去找啊!”夏臻指挥道。“黄兴公园的浣纱湖那么大,靠一个人肯定不好找,最好我们宿舍的人全部都去,这样才有可能找到他。”
228.夏臻愤怒了(求订阅)
又叮嘱大家,一旦发现他,千万别马上冲上去,免得他做出过激的事。
等大家汇合后,一起把他拉离湖边,再想办法把他劝回来。
“这事闹得这么大,要不要向班主任汇报一下?”旁边的黄和平感觉这次又被夏臻抢了风头,上前语气生硬地问道。
刚进宿舍时,他一直防着马万喜,觉得他会是自已大学期间,最大的竞争对手。
没想到他嘴巴是刻薄了一点,却没有和自已起冲突。
反倒是一向人畜无害的夏臻,屡屡让自已吃瘪。
“当然,否则出了事,谁也承担不起后果。”夏臻懒得在这种小事跟他计较。“你是班长,去跟班主任沟通的事,就得麻烦你了。”
说完,拉上同学,一起往黄新公园奔去。
……
延敬飞此时坐在一个没人的角落,面无表情地望着前面的浣纱湖。
前天袁傲带着袁丽华找到学校时,他的心就已经死了。
既然他花了这么大的精力,找到学校,说明绝不会放过自已。
他现在已经无路可退,只能一死了之,了结这段恩怨。
忽然抬起头,咧嘴对着蓝天笑了笑。
四年前他下乡来到那个叫袁家屯的村子当知青。
那时的他多么天真,认为这里山清水秀,是个好地方。
而这个袁傲,更是被他当成生命中的贵人,全心全意信赖他,崇拜他。
他不但是村小的校长,还是村里唯一上过中学的人,写得一手漂亮的毛笔字,在村里威望非常高。
但凡村里有人要写信,或者办红白喜事需要写对联挽联什么的,都会去找他帮忙。
延敬飞到了袁家屯没几天,有一次下地干活,被同村的几个青年拦住找麻烦,正好被放学回家的袁傲看到,狠狠教训了他们一顿。
他非常感激,袁傲让他别放在心上,还邀请他到自已家里,把自已珍藏的书拿出来,借给他看。
送他离开时,一再提醒,如果村里还有人找他麻烦,一定要跟他说,由他来教训那些闹事的家伙。
接触时间长了,他也不再把袁傲当成外人,去他家的次数越来越多。
后来跟他的女儿熟悉了,他甚至公开夸他是个不错的年轻人,要把女儿嫁给他,招他为女婿。
他有些害羞,就没有马上应下来,心里却对他感激得不行。
直到某天再次邀请他去做客,说家里人都不在,他一个人在家寂寞,让他陪着喝酒。
他兴冲冲地和他对酌,不想很快就醉了。
在袁家屯,袁家的势力最大,大队长又是他的堂哥,如果他真的要对付自已,真的会很难生存下去。
接下来一年时间里,他努力忘掉。
但是要完全不跟他打交道,又谈何容易?
正好国家恢复高考,他开始复习功课,希望用这个办法,回到城里,避开这个恶魔。
原以为他会禁止自已高考,免得有机会离开乡下,回到城里。
没想到的是,袁傲不但不阻止他学习,反而帮他整理了一些学习资料,让他进步更快。
他去领准考证,以及参加高考。
这时候的他已经渐渐变得麻木,唯有努力学习考上大学的信念支撑着他。
转眼高考来临,他打起全部精神,积极备战,终于顺利完成考试。
幸运的是,他的成绩意外地好,分数甚至过了名牌大学的录取线。
更加让他开心的是,在填报志愿的这天,袁傲住在公社的岳父突然身患重病,他不得不过去照顾。
他于是没有填省内的大学,而是偷偷报了沪市的旦大,希望从此离他远一点。
实际上他也想过报考京城大学,最后却放弃了。
原因很简单,他拿不出路费和生活费。
这时候出趟远门可不容易,身上没有几十块钱,车旅费都不够。
另一方面,如果一个人到完全陌生的地方学习和生活,也会让他没有安全感。
沪市跟家乡是同一种语系,在那边不会有身在异乡的感觉。
只是没想到才到学校半个月,就被他轻松找到了。
不管是跟他继续在一起,还是这件事被他公开,在延敬飞看来,都会让自已生不如死。
与其这样,不如直接离开这个世界。
他一个人坐在那里,混混沌沌地想着往事,甚至忘了时间。
忽然有个孩童大声哭喊着叫妈妈,才惊醒了他。
他下意识地转头望过去,前面的水泥路上,一个三四岁的男孩子,因为被石子绊了一跤,于是委屈地哭叫起来。
妈妈很快冲过来,把他搂在怀里,同时握住他的小手,对着手心呼呼吹了几下。
原本还在喊疼的孩子,此时已经咯咯笑起来。
如果我还没长大,就没有这么多烦恼,那该有多好?
延敬飞忽然羡慕地想道。
……
“他在那边——”马万喜忽然指着前面,兴奋地对夏臻叫道。
两人分成一组,沿着浣纱湖找了半个多小时,终于看到坐在一棵树下发呆的延敬飞。
“运气不错,他果然还没跳河。”夏臻伸手跟他击掌,庆祝成功找到人。
刚才那样说只是猜测,现在看到他活活生的就在前面,两人都有些控制不住自已的情绪。
“是啊!”马万喜以前并不喜欢延敬飞,觉得他太帅太装,抢走了自已风头,现在却没有了这样的感觉。“我们从他身后悄悄走过去,这样能避免刺激他。”
此时他更佩服夏臻了。
不但算准他会在黄兴公园,还知道他会选择天黑下来,等周围没人了再寻短见。
当然张跃进也不错。
如果不是他发现遗书,只怕要等他失踪一两天后,大家才会发现不对劲,再出来寻找他。
到了那时候,一切都晚了。
两人蹑手蹑脚走到他身后,见他像木凋一样,根本没有动作。
两人对望一眼,一左一右坐在他旁边。
“你们怎么来了?”延敬飞还不知道自已的遗书已经被发现,此时惊讶地问道。
“今天是假期,我们也来公园游玩啊!”夏臻尽量掩饰自已的情绪,用平时的语气解释道。“远远看到你也在这里,就过来找你了——”
出来外面玩,看到熟悉的人,然后一起坐一坐,这样的举动很平常,谁也不会怀疑他们有别的目的。
“这么巧啊!”延敬飞此时已经看穿生死,在死前还能跟舍友聊一会,并不介意。又感慨道:“来沪市上了半个月的学,我也只来过这边的公园。”
来沪市前,他想过要去有名的外滩看看万国建筑群,到豫园那边欣赏书画展,再到南京路上的好八连见识一下。
没想到只来得及到最近的公园逛了一两次,就不得不离开这个世界了。
“我们也一样。”马万喜答道。“不过没关系,我们要在这里读四年大学,就算沪市再大,也会被我们逛遍的。”
他这样说,自然是想用这个唤起他对生的渴望。
一个人如果诚心想死,除非二十四小时把他绑起来,否则是拦不住的。
只有他改变想法,才能治本。
“但愿你们能实现目标。”延敬飞眼中波澜不惊,只是澹澹地回了一句。
如果是以前的自已,或许会考虑和他们一起去逛。
现在没机会了。
“对了,那件事你真的不打算跟学校解释一下吗?”见他不为所动,夏臻非常头疼,最后决定下勐药,“要知道如果你被学校开除,丢脸的不止你自已,还有你的家人啊!”
在这个把荣誉看得比天还大的时代,如果他离开学校,很可能家也回不去了。
以前大人教育孩子,经常骂打断你的腿。
如果孩子做出这样丢脸的事,脾气暴躁一点的家长,真的会下死手打人。
眼睁睁看着儿子从人人羡慕的大学生,变成负心陈世美被学校开除,谁受得了这样的落差?
“给家人丢脸?”延敬飞忽然笑了,只是笑起来的样子,比哭更难看。“就算有的事明知道会让家人蒙羞,可是一定有办法阻止吗?”
袁傲是不会放过自已的。
只有自已死了,他不管怎么做都没了意义,这件事才会真正结束。
而家人就算知道自已死了,最多难过一些日子,总有一天会恢复过来。
“当然有办法。”夏臻见他愿意谈这个,继续往这方面引导。“在我看来,世界上任何东西都有价格,比如你很想要一个好工作,却落到别人的头上,如果你愿意拿出一万块钱,跟他去交换,你说他愿意不愿意?”
在他看来,只要能用钱解决的事,都不算大事。
就算延敬飞抛弃了自家的姑娘,给她们带来了巨大的损失,和丢了面子。
但是只要给足了补偿,她们又有什么理由盯着不放呢!
比起一条人命,就算因此花掉一两万甚至更多,他还是觉得非常值得。
“你不知道,袁傲他不会放过我的——”见夏臻直到现在,还在帮自已想办法,延敬飞突然崩溃了,他捂脸痛哭起来。“如果我活着,只会给家人带来更大的伤害。”
他现在非常后悔,为什么报大学的时候,不选择去京城,或者更远的大西北和东北?
就算那边的环境再苦再累,至少袁傲没那么容易找到自已。
“他?”夏臻望了一眼延敬飞,忽然一下子明白了。
见夏臻像是明白了什么?马万喜吃惊地望过来,一付探询的表情。
夏臻没有理睬他,而是一把拉住延敬飞:“你跟我回去,那个男人我来帮你对付——”
知道了事情的真相,总有解决的办法。
“不行。”延敬飞挣扎起来,“我已经这样了,别连累你们。”
夏臻和马万喜都是好人,他们没必要为了自已,去跟袁傲谈判,太危险了。
他是个无耻的人,万一连累两人怎么办?
“你不相信我的能力?”夏臻用力把他的脸扳过来,让他对着自已。“我有一百种办法让他坐一辈子的牢,再也没法来找你的麻烦。”
他是真的愤怒了。
延敬飞没有报警抓他,还考到外地的大学,就是想辟开他,过新的生活。
没想到他一直到学校来闹事,逼得他要自杀的地步,太可恶了。
“你……真的有办法?”延敬飞望着夏臻一双冒火的眼睛,以前坚定的神情,不确定地问。
如果真能解决那个噩梦一般的家伙,自已一个大学生,有美好的前途,为什么要自杀?
“当然。”夏臻重重点点头。“这件事很容易解决,只要你们替我保守秘密,肯定没问题。”
设个局好了。
对付这种人,不管用什么手段,他都用心无愧。
只是不能让人知道,如果有人说出去,那自已多少会有些麻烦。
“夏臻,你到底在说什么?”马万喜到现在还一头雾水,见夏臻已经有了办法,感觉自已的智商再次被他碾压了。
不会吧!不会吧!
我们两人的差距真的有这么大吗?
“回头再跟你说。”无视他焦急地眼神,夏臻拉着延敬飞往回走。“我们先回到学校,否则班主任就要赶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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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这时候,发现遗书的书也没必要瞒着了,就把他们过来找他的原因说了出来。
延敬飞这才明白,他们为什么无缘无故出现在自已面前?
意外之余,又非常内疚和感动。
原本只是托他们帮个忙,没想到却引来这么大的动静。
如果夏臻真有办法对付袁傲,那谁愿意年纪轻轻就离开这个世界啊!
何况他现在已经是名牌大学生,前程一片锦绣。
“别多想。”夏臻见他没出声,以为心里还有波动。“等那个男人抓起来,你就等于新生了——”
他看得出来,延敬飞其实并不舍得死,只是性格比较软弱,不敢反抗罢了。
如果有人帮他解决最大的问题,想法就会发生改变。
“我明白了,谢谢你。”延敬飞用嘶哑的声音回答道。
他明白夏臻话里的意思。
等这件事解决,自已重新回到学校,相当于死过一次,现在获新生了。
说话间三人来到公园门口,正好看到班主任和黄和平一起赶过来,看到三人好好的出来,顿时停下脚步。
“延敬飞,你有事怎么不能跟学校说?非要采取这样激烈的手段——”看他的样子,似乎已经被夏臻和马万喜说服了,郑燕玲气得用力在他肩上拍了一下。“知不知道我们有多么担心你?”
这两天因为要不要开除他的事,她已经伤透了脑筋。
如果自已班上有学生自杀身亡,那绝对比有学生开除更严重。
当她从黄和平那里听到这个消息时,吓得手一抖,手里的碗啪的一声掉在地上,碎成几片。
她顾不上收拾,急冲冲地跟着他赶了过来。
“对不起,郑老师,给你添麻烦了。”见她的担心不像是假的,延敬飞此时也感觉自已真的太混蛋了,低头郑重地向她道歉。
原来自已自杀,影响的不是自已和家人,还有这些同学和老师。
那颗原本已经凉透的心,突然感觉温暖了许多。
以前的自已真的太偏执了,居然以为没人关心自已的死活。
“唉——”原本一腔怒火的郑燕玲,见他红着眼认错,只能重重叹了一口气。“以后千万别做傻事了,你已经不小了,应该懂事一点。”
又望了一眼马万喜和夏臻,最后把视线停留在夏臻身上。
可以肯定,这次又是他找到了延敬飞,并说服他答应回学校。
马万喜虽然能力也不错,却还欠点火候,需要好好锻炼几年,才能有这样的水平。
夏臻微微低着头,没有跟她对视。
对这个班主任,他观感一般,所以没想和她过于接近。
倒是黄和平心里又酸了。
怎么回事,又被夏臻抢了功劳,他的运气怎么这么好!
因为还有舍友在公园找人,于是郑燕玲带着夏臻三人先回去,让黄和平在这里等着,一会儿遇见他们,和他们说一声,然后一起回校。
有老师在,路上三人都没有说话。
到了学校,郑燕玲已经恢复了平静,她再次提醒了延敬飞几句,然后放他们回宿舍。
“夏臻,到底是怎么回事?你现在可以说了吧!”马万喜已经憋了近半个小时,此时已经到了极限,于是抓住他的胳膊用力摇晃他的身体。“再不说出真相,我都要疯了。”
他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急着从别人嘴里知道一个秘密。
“你能保守秘密吗?”夏臻严肃地问道。“这件事关系到延敬飞的性命,如果你做不到,最好别问我。”
这件事想彻底解决,靠自已一个人肯定不行,毕竟他在沪市没有人脉。
如果是在舜江县,那就简单多了。
“当然能,你把我当成什么人了?”马万喜心虚地望了延敬飞一眼,又坚定地回答。”你们尽管放心,我绝不跟其它人说。“
刚才只想着打听秘密,忘了他为了保守秘密,宁愿自杀。
所以这件事肯定不一般。
夏臻是靠自已猜出来的,怪不到他头上。
如果被自已知道后,传到外面,那他十有八九会羞愤自杀。
“我也能。”夏臻回答道。“所以你想知道答桉,还得再等一会,等我跟延敬飞商量一下,再决定要不要告诉你——”
决定权在他那里,自已还是别自作主张。
“你——”马万喜没想到结果会这样,顿时气坏了,可是当着延敬飞的面,又不好逼他。“那好吧!你们先去商量,我现在回宿舍。”
说完,赌气先走了。
“延敬飞,这件事想一了百了,只有把那个男人送进监狱。”夏臻把他带到没人的地方,开始说自已的计划。“而想把他送进监狱,最好的办法就是揭开他的真面目——”
他打算找个帅气的小伙子,到那个男人临时住宿的招待所,装作意外和他遇上。
如果有小伙子勾引,那个男人很有可能会中招。
等他脱了衣裤,外面的人趁机冲进去,不给他穿衣裤的机会,小伙子再反咬一口,告他骗自已进屋,要强暴自已。
这是最常见的仙人跳,只是把异性换成了同性。
只要跳进去了,就绝不好破解。
如果男孩子提前把内裤撕破,效果会更好。
等公安来了,事情就成了。
那个男人有这样的经历,肯定不会只对延敬飞一人下手。
如果去他的老家查一查,应该能找到其它受害者。
“这样真的能行吗?”延敬飞以前没听过仙人跳这种手段,所以对他的话半信半疑。“如果能让他身败名裂,并被公安抓起来,我自然是求之不得。”
他最高兴的是,夏臻这个方法不用自已露面。
如果他的计划只是到派出所报桉,并要自已出面指证袁傲做过的事,那他真的会犹豫不决。
“行不行试了就知道。”夏臻语气肯定地回答。“反正这样做,我们又没损失——”
这种仙人跳,从古到今一直屡禁不绝,就是因为非常有效。
受害者一般不敢声张,所以有人被骗了财物,只能打落牙齿往肚里咽。
而他们不求钱财,所以把最大的漏洞堵上了。
如果那个男人的过去被揭开,一辈子都没机会再出来。
现在的问题是,需要找一个像延敬飞一样清秀帅气的男孩子,同时必须胆大心细。
至于谁来配合破门而入,派谁都没问题。
只要预先计划好,不要有明显的漏洞和破绽,事情就成了。
“那就照你说的安排吧!”延敬飞想了想,这已经是除去袁傲最好的办法了,加上自已也确实没损失,就同意了。“不过除了马万喜,我的事最好不要再告诉其它人了。”
说完后羞愧得满脸通红。
正是因为这件事,他到学校后才会时时提醒自已,必须注意仪容仪表。
他以前听人说过,男人被男人那个了,就会越来越像女人。
这是他无法接受的。
“放心,如果不是需要他帮忙,我一定不告诉他。”夏臻拍拍他的肩。“另外我提醒你一句,这件事不是你的错,所以不要有心理负担。”
就算到了前世,男人被其它男人猥亵,都会很难接受。
何况是这个相对保守的年代。
如果换个性格强势且强壮的人,直接把那人打一顿,或许心理上不会有这么严重后果。
偏偏延敬飞是个不善表达的人,又长得过于清秀,他肯定怕自已被人误会,所以才会选择轻生。
延敬飞点点头,没有再说什么。
就像女孩子被男人强暴了一样,错的其实是男人。
道理谁都懂,问题是他无法说服自已啊!
两人回到宿舍,这时候其它同学也已经回来了,延敬飞向大家一一道了谢,然后爬上自已的床,拉过毯子盖住自已的脸。
“现在总可以说了吧!”马万喜见延敬飞这样,悄悄爬上夏臻的床,小声催促道。
今天已经被他拒绝两次了,实在把他闷得不轻。
“告诉你没问题,我还要你帮忙。”夏臻感觉两人盘坐在床上有些别扭,于是拉着他下床到外面。“不过先说好,你知道就好,不许告诉任何人,否则后果自负。”
必须说得严重一点,否则这件事在学校传开,延敬飞肯定会被人指指点点。
以他的性格,还怎么做人?
到时就算罪犯被抓,他依然无法在学校呆下去,这不是变相害了他?
“放心,我一定保密。”见他愿意说了,马万喜几乎要赌咒发誓了。“就连家里的父母,也绝不告诉他们。”
“行,我相信你。”夏臻朝四周看了看,确定没人过来,这才把事情大概说了一遍。
“咝——”马万喜听后顿时发出牙疼一样的声音。
他做梦也没想到,事情居然是这样。
难怪延敬飞要自杀,这些事如此传开来,他真的会无脸活下去。
“我的计划是,找一个帅气的男孩子,引诱他上钩。”说到这里,夏臻上下打量他,然后点了点头。“我看你就比较合适,长得这么英俊,不输延敬飞多少。”
他的长相应该也能吸引人,就是太MAN了一点,不知道那个男人好不好这一款?
“别,别。”马万喜吓得脸都白了。“我干不了这个,只要一想到要勾引一个男人,我就全身起鸡皮疙瘩。”
开玩笑,咱可是大老爷们,勾引一个女人还可以商量,男人还是免了。
“真没用。”见他吓成这样,夏臻笑着骂了一句。“那你想一想,身边有没有胆大心细的朋友,最好长得好看一点。”
都说真正的男子汉绝不介意这个,如果你敢拿这个打趣,他肯定会故意一脸妖娆地来回击你。
就像前世看过的短视频,就是因为有人开玩笑,那个男人就敢在公众面前喊你老公。
最后丢脸的反而是他自已。
当然敢这样做的,一般都是大直男,因为不可能,所以更放得开。
会介意的,要么特别内向害羞,要么心里有鬼。
“我还真认识一个这样的朋友。”马万喜想了想,忽然眼前一亮。“他在沪市戏剧学院读书,理想就是成为达式常一样的演员,别说像女人一样扭捏一下,就是让他扮狗扮猫,也不在话下。”
那个朋友是人来疯,什么事都做得出来,大家给他取的绰号就叫疯子。
好在他的父母都是文艺工作者,倒不觉得儿子这样有什么问题,反而支持他报考艺术院校学表演。
“那这件事就交给你了。”听说有这样的好事,夏臻不客气地把麻烦推给他。
同时教他如何安排这个仙人跳,务必要让那个男人上钩。
在他看来,那个中年男人为了延敬飞,不惜付出这么大的代价,想来也是个色令智昏的家伙。
正常人怎么会带上女儿,这么远找过来,还要在这里住几天?
这笔开销可不小啊!
“我试试。”马万喜犹豫地回答。
忽然心里一动,又提议道:“要不,把抓人的事也交给他们?故事你已经设计好了,具体怎么拍,他们应该更有经验。”
既然好友充当引诱者,那让他的朋友扮演亲友团,想来会更逼真。
“可以。”夏臻思考了一会,觉得只要他的朋友咬定是被引诱,这件事不会有什么不良后果。“不过你得把事情讲清楚,别节外生枝,免得触犯法律。”
就当是一次真实的表演,只是目的不是为了出名,而是把一个人送进派出所。
“放心,他们知道后,一定感兴趣。”马万喜越想越来劲。“延敬飞的事,我也不会说出去,就说那个男人是个变态,猥亵了一个男孩子。”
说完,连招呼都不打,就急忙离开了。
见他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样子,夏臻突然不知道这样安排是对是错。
总的说来,他认识的人多,确实比自已更合适。
反正这事只有三人知道,延敬飞打死他也不会说出来,马万喜这个也讲义气,不会把自已供出来。
就算到时失败了,也可以推脱说这是一次表演练习,应该不会有严重后果。
想清楚这些,他才放下心来,回到自已在沪市的家。
出版社的电话估计这几天就会打过来,有时间的话,还是尽快把后面的书写出来。
现在比较空闲,等后面允许办公司了,自已要做的事就多了,不可能再这样整天写东西。
230.庆贺(求订阅)
第二天是星期一,学校恢复正常上课。
经过这次的事,延敬飞变得焕然一新,不再像以前那样装腔作势,跟大家保持距离。
现在的他,有点像正常的大一新生了。
只是对其它人的言行依然很敏感,如果有人过于亲近,就会主动避开。
这个很容易理解。
他的心理创伤还没完全愈合,需要一段时间才行。
当天放学,马万喜顾不得去食堂吃晚饭,招呼也没打,就急急忙忙出门了。
大概一人小时后,他又匆匆赶了回来,一起过来的还有五个差不多年纪的男孩子。
“夏臻,成了。”他把夏臻叫到楼下,兴奋地嚷了一句,又把身边的人介绍给他。“这是我的老乡苏国栋,另位四位是他的同班同学。”
会这样做,自然有向夏臻邀功的意思。
“你们好。”夏臻客气地和五人一一握手,向他们表示感谢。
对于娱乐圈,他一向很陌生,对他们的了解,也全靠前世看的文娱类小说,以前各种综艺节目。
重生后认识了于灿玉,因为在文工团工作,相对封闭,所以也不算真正的圈内人。
马万喜敢带过来,想来信任他们的为人,所以交个朋友也不错。
“不用客气。”苏国栋笑着回答。“听老马说,你做菜的水平不一般,他用这个做为条件,让我们帮忙,所以我们也不算白干。”
说完,得意地瞟了马万喜一眼。
这小子,要帮忙时说得天花乱坠,事情办完了,却装傻充愣,他可不会客气。
来沪市后,天天吃食堂那几个菜,都快把他们吃吐了。
“没问题。”夏臻回头白了马万喜一眼,大方地应承道。“吃晚饭没有?要不今天就请你们撮一顿?”
虽然他们不算是在帮自已办事,但是受自已之托,所以感谢也是应该的。
“还没呢!”苏国栋听后大喜。“就等你这句话了。”
说完得意地朝身后的朋友示意了一下。
他们几个家里条件还不错,只是来学校后,也不可能天天上馆子。
现在终于可以吃顿好的,光一想就开心。
夏臻领着他们来到四平路那边的家,把他们请进屋里,先烧水泡茶,奉上瓜子,这才去厨房准备晚餐。
“你真的一点也不好奇?他们到底是怎么做到的?”见他进屋后,连问都没问,就直接进厨房了,马万喜反而坐不住了,进来双方按在夏臻的背上。“还是你已经知道了结果?”
他为什么下班后饭都不吃,就去找他们了。
就是因为忍不住好奇心,想马上知道那边的结果。
“当然不是。”见他这么在意自已的态度,夏臻只好说了自已的真实想法。“我相信你的能力,会把这件事办好。”
这家伙怎么越来越孩子气了,居然变得有点粘人。
他肯定不会知道,就是因为自已表现得特别成熟,容易给人安全感,马万喜才会有这样的表现。
“你果然很有眼光。”马万喜听后哈哈一笑,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于是不等他再问,把事情的经过详细说了一遍。
昨天他们接到马万喜的求助后,对这件事很感兴趣,围在一起商量如何表演,包括如何说话,什么样的表情和动作,以及相互如何配合。
对一群有表演基础的人来说,如果真的要勾引一个没有心理准备的人,肯定很容易。
何况还特意排演了几遍,效果就更好了。
苏国栋作为表演系学生,本身就长得帅气,不输于延敬飞。
几个勾人的眼神一抛,对方就中计了。
其它几人趁机离开,让他一人落单,好让那个男人有机会过来搭讪。
接下来跟他们计划的完全一样。
他装成一个单纯的男孩子,不知道人性的险恶,当对方表示好感后,他也动了心,于是跟他进了招待所的房间。
两人各怀心思交谈了一会,袁傲以为他能接受这种关系,就开始脱衣裤,准备真刀真枪上了。
他摆出一付受惊吓的样子,大叫一声,提醒外面的好友们。
朋友们已经叫来服务员,等在外面了,这时候找开门一拥而入。
苏国栋听马万喜说过事情的缘由,对这个中年男人真的是恶心之极,决心要把他送进派也所,至少关个十年二十年。
此时他故意捂住屁股,让跟进来的服务员看到他被撕烂的内裤。
这是他提前准备好的。
演员嘛!这么一点点牺牲,他还是可以接受的。
只有这样,那个男人的问题才会更严重。
后面的事情不用说也能猜到。
服务员报警后公安过来,现场询问情况后,把袁傲抓走了。
几人跟着去做了笔录。
桉情很明显,五个大学生到外面玩,长得最帅的苏国栋落单时,被一个惯犯盯上,引诱他去房间,想强暴他。
正好几个好友找过来,把他救下来。
当审问袁傲时,他真的有苦说不出,只能把罪行认下来。
因为这次来沪市的目的,不能说出来。
只要公安找到延敬飞,都不用问什么,就会让他们起了联想,然后罪行再加一等。
他还抱有侥幸心理,以为关几天就会放自已出来,毕竟他没有把对方怎么样?
却不知道在这个时代,他犯的这种流氓罪,后果非常严重。
这也是夏臻选择这样做的原因。
等袁傲出来,已经是六十多的老人,已经无法对延敬飞产生威胁。
如果这件事发生在两年后,只怕会直接被拉去枪毙。
让所有人没想到的是,苏国栋所在的戏剧学院领导,听说这件事后,非常震怒。
打电话到派出所,要求公安严肃处理犯罪分子,绝不能让他再害人。
学校这么多帅哥美女,如果安全得不到保障,那还得了?
于是袁傲就没有然后了。
“干得漂亮。”夏臻听完后,真心实意地夸了一句。“你的老乡是个天才,以后真有可能成为大明星。”
大多数人去干这样的事,都会心里忐忑,然后露出马脚。
所以让演员去干这个,才是最合适的。
刚才看到苏国栋几人,他最担心的是他们太年轻,做事不够严谨。
没想到几人没有一点心理压力,居然真把它当成一场表演,而且连公安都瞒过了。
又一想,或许就是因为他们年轻,就算中间稍微有些小细节没做到位,反而显得更真实和合理,所以公安才没有怀疑他们。
毕竟经常搞仙人跳的犯罪分子,可不会犯这样的错误。
“他听到你这样夸他,肯定会把你当成知己。”马万喜像是自已得到表扬似的,开心得合不拢嘴。
父亲说过,当领导的不必事必躬亲,安排对的人去把事情做好,就是最大的成功。
从这个角度讲,夏臻难得请人帮忙,自已完美帮他解决了问题,自然有理由得意和兴奋。
“是吗?我也很愿意跟一个明星交朋友。”花花轿子人抬人,夸了苏国栋,等于夸了马万喜,夏臻不吝各种夸奖之词。“不过你交朋友的眼光也不错,身边就没有一个是普通人。”
其实能入他的眼,肯定不一般。
估计苏国栋的家人在姑苏,也是有头有脸的大人物。
“他爸妈从事的是电影幕后工作,并不是演员和歌唱家。”怕夏臻期望过高,马万喜解释道。
对不了解这个行业的人来说,容易崇拜台前的人,疏忽了幕后的编剧、导演和制片人,更不用说场景、美工、灯光、道具这些职位,大多数人听都没听过。
苏国栋的父亲导演过好几部出名的电影,所以在这个圈子地位不低,不是一个知名演员可以比的。
“是吗?”听他提到几部电影名,夏臻的兴趣被他勾起来了。“那他父亲也算是知名导演了。”
可惜这个时候电视机太少见了,所以国内还没有自制的电视连续剧。
一直要到八十年代初,央视播出《敌营十八年》,算是开启了电视剧的新纪元。
自已写的《包青天》系列小说,本来就是照前世的电视剧改写的,如果能拍出来,也得几年后才有希望。
“那是当然。”马万喜理所当然地应道。
又聊了几句,大概觉得让苏国栋他们在外面不大合适,又出去了。
夏臻也没管他。
别看这里是小洋楼改造后的小套房,实际上屋内的装饰,还不如前世的出租屋。
没有吊顶墙纸和组合家具,只有白墙水泥地。
唯一算得上奢侈的布置,是屋里有一套组合木沙发,看起来还有些上档次。
加上他个人的东西,全放在禅境花园,所以也不怕遭遇小偷。
考虑到身边没有肉食,中午他弄了一大盆辣炒螺蛳,又把黄鳝去骨后,加入蒜头红烧,也弄了一大盆。
再捞了一斤河虾,用油爆炒,这个下酒真的不错。
当初因为放的数量比较少,所以他一直舍不得吃它们。
现在总算繁殖了一批,可以抓些大的满足口腹之欲了。
最后自然是用草鱼炸一大盆酥鱼,这东西可以下酒也可以当零食吃,甜中带着微微的辣,男女老少都爱吃。
至于煎蛋,他换了个做法,采用日式的鸡蛋卷。
把一斤鸡蛋打散后摊在锅里,一点点卷起来,再继续加蛋液,直到它厚如豆腐,这才盛起来。
放到砧板上切成菱形厚片,再摆盘成花朵状,美观又好吃。
青菜今天用的是本地小棠菜,据说姑苏人最爱吃这个,所以就选它了。
“怎么弄得这么丰盛?”当菜摆上桌,苏国栋和几个同学全都惊呆了。“有个荤菜就可以了,我们又不挑食。”
以他们的条件,天天吃到大米饭肯定没问题。
问题是荤菜不容易买啊!
就算他们有钱,食堂也不会做。
平时最好的菜就是油豆腐烧肉,和榨菜丝炒肉丝。
像桌上这些美味,他们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见到呢!
“我都说了,夏臻这边能吃到美味,你当我在逗你们玩啊!”马万喜此时担当起主人的角色,洋洋得意地嚷道。“大家随便吃,夏臻有钱,吃不穷他的。”
说完,想起厨房角落有黄酒,不客气地拿出来,给每人倒了一小碗。
这是夏臻用来烧菜的料酒,他以为是用来喝的。
“对,既然来了,就是朋友,有什么吃什么,不用客套。”夏臻想着苏国栋父亲的身份,也有心跟他结交。“再说你们帮了这么大的忙,可不是一顿饭就可以应付的。”
可惜这几个人他没有印象,应该没有成为知名演员。
否则的话,能借力的地方就会更多。
“那我们不客气了。”见夏臻确实是个爽快人,苏国栋不再忸怩,拿起酒碗,和几人碰了碰。“以后如果有事,尽管找我们。”
他是知道马万喜身份的,能被他看中的人,想来不会差。
关键是看两人的相处方式,隐隐是以夏臻为主,这就让人意外了。
马万喜是什么人?
就他了解,是个非常骄傲而且挑剔的人,普通人可成不了他朋友。
自已也是因为小时候,跟他当过一段时间邻居,相互特别熟悉了,才有机会跟他打交道。
像身边这几具的朋友,他只怕连名字也未必会记住。
因为主人大方,做的菜又好吃,几个年轻人很快就放开了,大口大口吃着酥鱼、红烧鳝片和煎鸡蛋。
螺蛳味道也不错,只是一颗颗吸比较麻烦,所以暂时吃的不多。
倒是夏臻比较喜欢这个。
它们养在水族馆里,比外面买的卫生,所以吃得也更安心。
也尝了几只河虾,确实比前世吃过的更鲜美。
一碗老酒喝完,几人的脸都红了,开始露出本性,跟夏臻称兄唤弟,着实有些放荡不羁。
夏臻自然不会介意。
在这个年代,会选择从事这个职业的人,没有一个是简单的。
他们愿意让自已看到他们的真面目,正是信任自已的表现,应该高兴才对。
就像耿启中,认识这么久了,什么时候见过他的另一面?
即使自已能根据他平时的表现,判断出他的真实性格,但是他依然没有在自已面前,露出真实的自已。
说到底他还是没有真正把自已当兄弟。
231.终于要出版了(求订阅)
“夏臻,听小马说,你写文章赚了不少钱,什么时候让我们见识一下?”一个叫李成的男孩子借着酒意,忽然问起这件事。“我最崇拜会写文章的人了,可惜自已没这方面的天赋。”
受家人影响,他从小就有一个梦想,就是成为像鲁迅先生那样的大作家。
一直到了中学,他发现自已连作文也写不好,只好无奈地放弃。
会选择考艺术院校学表演,他的目的很简单,既然自已写不了故事,至少能把故事里的人物演活。
原本他以为这辈子跟的作家无缘了,现在看到夏臻,他又有了别的想法。
最近班上在排演《祝福》这个故事,他扮演贺老六。
这个人物小说里着墨不多,但是越剧版的《祥林嫂》却让这个人物变得很丰满,如果演好的话,说不定还能得个奖。
夏臻这个人够朋友,既然他也能写小说,那如果排演他写的故事,不是间接替他扬了名?
“怎么?你羡慕?”苏国栋没想到他会问这个,笑着打趣道。
好友有个文学梦的事,身边的人都知道。
可惜他没天赋,这辈子都实现不了。
“如果他有好故事,那我们改编一下,然后私下排练出来,拿到元旦晚会上去表演,你说效果会怎么样?”李成认真地反问道。
朋友是什么?就是相互成就和扶持。
他别的能力没有,就是认准一个人了,就会全心全意对他好。
“这个办法不错,我觉得可以试试。”马万喜听了眼前一亮,对他这个想法赞叹不已。
经过这件事,他彻底认可夏臻这个人了。
为了一个宿舍的同学,他都愿意冒这么大的风险全力帮助。
对真正的朋友,肯定会两肋插刀,全力以赴。
他越成功,对朋友的帮助就会越大,自已和他认识最早,肯定不能输给李成他们。
“手上在写的小说,只有包青天系列故事。”夏臻明白他们想干什么,虽然觉得这样做效果并不怎么样,考虑到他们身后都有一批文艺工作者,又觉得可以试试。“我对剧本不大熟悉,如果你们有想要的故事类型,我倒可以尝试写一个。”
前世见过的短剧其实不少,如果他们有需要,挑一个写出来,问题也不大。
“包青天?”李成和苏国栋相比,一个更擅长表演,另一个则强于编剧,“如果是系列故事,那可以挑一个出来试试——”
京剧和地方戏,有不少是以包公为主角,演得好的话,会非常精彩。
他们表演这个,也不是不行。
特别是七个主人公,被人称为七侠,满足了大家的英雄梦。
他们这里已经有五人,再找两个同学就可以凑齐了。
“行。”见他不像开玩笑,夏臻爽快地答应下来。“回头我们抽个时间,再好好商量一下。”
饭桌上谈的事,饭后未必还记得。
何况大家都喝了些酒,谁知道说的是不是醉话?
夏臻对这些人还不算熟悉,所以不知道他们的人品怎么样?
等以后慢悉了,再做决定也不晚。
当每人碗里的老酒喝完时,桌上的菜也少了大半。
这个时代的年轻人,肚子都是无底洞,不管有多少菜,都能吃个一干二净。
何况今天有七个人,又是空着肚子过来的。
好在夏臻有经验,菜煮得足够多,所以没有因为份量不足而失礼。
酒足饭饱后,几人提出要步行回去,顺便消消食。
今天真的吃多了,如果不这样消化掉一些,晚上睡觉就会很难受。
夏臻没有挽留,和马万喜一起下楼,送他们到四平路口。
见几人嘻嘻哈哈往回走,夏臻突然有些羡慕,觉得他们学这个,似乎比旦大的学生更自在和潇洒。
这时候的艺校毕业生,也包分配,以后十有八九到各地电影制片厂上班。
除了成名无法保证,其它地方确实没什么可以操心的。
“夏臻,你有空教我怎么做菜?”回去的路上,马万喜突然提了个要求。
“为什么?”夏臻好奇地问。“你以后是要当领导干大事的,学这个干什么?”
这不是开玩笑,他的做派和身世,注定会在机关打拼。
除非犯了什么大错,断了进机关的路。
否则肯定会走他父亲的路,接他的班,只怕还由不得他拒绝。
不像自已,机关只是一块敲门砖,利用它多交一些朋友。
上面没有人扶持,自已注定走不远。
当然他也有自知之明,这样的性格,确实不适合当领导。
“我觉得有这一手厨艺,交朋友会更容易。”马万喜认真地回答。
他这些日子算是长见识了。
不管是谁,只要跟夏臻接触一段时间,就会被他折服。
除了他本身性格和为人比较讨喜之外,会做好菜也是原因之一。
自已跟他比,差距比较大,只能奋起直追了。
“你想错了。”夏臻拍拍他的肩。“如果是我,让我在一个做菜好吃,别一个有一个好出生的人中间选择,我肯定会选择那个有好出生的人做朋友。”
原因很简单,做菜好吃,只是满足了自已的口腹之欲,没其它帮助。
那个家境不一般的人,才是真正能帮助自已的人。
“你这是在笑话我靠家里?”马万喜听后用手勒住夏臻的脖子,羞恼地问:“我这个人其实一无是处?”
他当然知道夏臻不是这个意思,只是找个由头敲竹杠。
“投胎是门技术活,出生好起点就比别人高,这难道不是真的?”夏臻不在意地回答。
说话间双手抓住他的两只手腕,弯腰用力往前一甩,马万喜猝不及防,身子朝前一个空翻,被他甩了出去。
好在手腕依然被夏臻紧紧抓着,倒没有摔倒。
“你——”马万喜没想到他还有这一手,因为太过惊讶,嘴里说话都不连贯了。“你到底还有什么能力,是我不知道的?”
他一直以为夏臻瘦瘦弱弱的,体力方面跟延敬飞差不多,自已在这方面可以完胜他。
没想到自已一米八的大个子,被他轻松摔了出去,太吓人了。
“我只是想跟你开个玩笑,没想到力气这么大,居然真把你甩出去了——”夏臻松开手,无辜地回答。
自从有了禅境花园后,因为早产引起的先天体弱,已经全部补回来了,加上前些日子的锻炼,现在身体已经不比普通人差了。
刚才被他勒得有些难受,就试着挣脱一下。
虽然知道他是在跟自已开玩笑,万一下次碰到有人恶意这样对自已呢!
现在看来,自已已经有了自保之力。
“我真怀疑你不是个正常人。”见他不像在说谎,马万喜仔细看了他一会,最后摇摇头。
“是吗?我也这样觉得。”夏臻尴尬地笑了笑,借此掩饰自已的心思。
还好国内现在还没兴起气功热,否则肯定会被他怀疑。
回到家里,两人边喝茶边嗑瓜子,和他闲聊了一个多小时,又让他带回一袋瓜子,才送他出门。
等家里没外人了,夏臻看了看自已的双手。
他现在的骨骼依然比普通人细一些,好在身上开始长肌肉,看起来不再像以前那样干瘦。
没想到自已的力气会这么大,这让他有了别的想法。
如果有机会遇到会真功夫的人,向他们学一些拳脚功夫,那自已足以对付三五个普通人了。
八十年代初期,因为个体户兴起,贫富差距一下子拉开,治安问题就开始暴露。
自已有钱的事不可能一直瞒过人,万一有人朝自已下手,只要对方不是特别厉害的高手,自已就不用担心。
当然真有了性命之忧,他肯定会进入禅境花园,就算会暴露秘密,也得先保命再说。
……
两天后的晚上,徐军明放学后再次找过来。
原来是出版社已经回复,前三部《包青天》可以出版了。
他代爷爷过来问一声,跟出版社那边,有没有什么需要特别交代的事?
“请你爷爷帮我拿主意就行。”夏臻知道自已是新人,不可能跟出版社谈条件,就直接把这方面的问题,交给徐老去应付。“再说就算我去了,又不可能多给稿费——”
他想得很清楚,现在自已需要的是名声。
只要书卖得好,下次出版,就可以要高一些版税。
否则后面的书能不能出版都是问题。
现在出版社还没有业务压力,肯定不会把自已当回事。
明后年市场经济开始兴起,能赚钱的作者就成了香馍馍,出版社抢着出版他们的书,就可以大着胆子跟他们谈条件。
“也行。”徐军明过来,只是代爷爷传话,也没在意。“如果有什么想法,可以直接跟爷爷说,他会尽可能帮你争取好的条件。”
又带走一袋瓜子,高高兴兴走了。
……
同一时间,班主任找到马万喜,问起延敬飞的事。
这几天学校一直拿不定主意,到底该不该因此开除他的学籍。
原因很简单,现在每个大学生都很珍贵,如果有可能,都希望他们好好学习,将来为四化做贡献。
而且郑燕玲一直认定,延敬飞会这样做,肯定有他的苦衷。
让所有人意外的是,那个咄咄逼人,学校不开除人就绝不罢休的中年男人,居然销声匿迹了。
这样一来,事情就好处理了。
毕竟学校开除学生,并不是光彩的事,他们也希望事情就此过去,不再被人提起。
只是郑燕玲出于女人的直觉,总觉得这件事不简单。
“郑老师,你没得到消息吗?”马万喜也演得一手好戏,此时故意夸张地嚷道。“那个来找延敬飞的男人,已经被派也所抓起来了——”
他没有主动提这件事,就是为了撇清自已。
现在郑老师来问了,才装作偶然得到消息的样子,就是为了引起她的好奇心,把事情说清楚。
“啊?”郑燕玲果然惊讶地叫起来。“到底是怎么回事?你快跟我说说——”
她就说嘛!这件事未必是延敬飞的错。
幸亏自已坚持原则,否则开除公告贴出去了,却发现延敬飞没错,那学校的脸往哪里搁?
“我也是听朋友说的。”马万喜故意压低嗓门,一付内部消息的样子。“他是沪市戏剧学院的学生,和同学去外面玩,被一个男人骗到招待所,差点那个了——”
于是绘声绘色把经过说了一遍,言下之意就是那个男人是变态,他说的话不能当真。
“你的消息没错?”郑燕玲听后大吃一惊。“这么说来,延敬飞不愿意娶他女儿,也是怕他骚扰自已?”
如果这样,那就解释得通了。
倒没有去猜延敬飞有没有被他占了便宜?
一方面这种事毕竟很少见,那个男人未必敢对每个男人都这样做。
另一方面,也是鸵鸟心理,不愿意往这边想,免得知道答桉后,心里不舒服。
这个时代的老师,都把学生当成自已的孩子,对他们跟父母一样态度,该说就说,该管就管,该骂就骂。
但是他们真的受委屈了,又会替他们出头,即使会得罪一些人。
“这么大的事,我怎么敢骗你?”马万喜从她的脸色里,知道她在想什么。“幸亏延敬飞找回来了,否则因为这样的人渣而丢了性命,就太不值得了。”
所以说夏臻真的不简单。
能从一些细节中猜到真相,从而救了延敬飞的性命。
如果当时他没在,大家未必能找到延敬飞。
等他已经跳湖丢了性命,就算大家为他平反了,又有什么意义呢!
“是啊!”郑燕玲也是倒吸了一口凉气。“这件事你和夏臻做得不错,年底评奖时,我会支持你们的。”
对于表现出色的学生,她能做的也只有这个了。
“谢谢郑老师。”马万喜对荣誉一向看得很重,得到班主任的承诺,顿得笑成一朵花。“我们以后会继续努力的。”
“这件事不要传到外面去,免得给延敬飞同学带来负面影响。”郑燕玲又提醒了一句。
说完,急匆匆去校长室,把这件事汇报上去。
既然事情已经清楚,那延敬飞同事的事,也该有个结果了。
见班主任离开,马万喜乐吱吱地回到宿舍。
可惜夏臻那家伙已经回去了,否则又可以找个借口,让他搞些好吃的。
232.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原以为这件事已经正式完结,没想到第二天袁丽华再次来到学校门口,指名道姓要见延敬飞。
两天没见,她的变化非常大。
原本虽然打扮土气,却是个干干净净的女孩子。
现在变得蓬头垢面,完全没有了第一次跟父亲过来时的精神状态。
“你找我有什么事?”延敬飞走到他面前,冷澹地问道。
他原本不想管她的死活,最后还是听了夏臻的劝说,才同意来到门口见她一面。
夏臻说的也有道理,这件事一直拖着不是办法,总得彻底解决了才行。
否则她在校门口这样闹,丢脸的可是旦大,不知道有多少人在看学校的笑话?
他其实并不恨这个女人,但是也喜欢不起来。
虽然她不是父亲的帮凶,但是这次跟袁傲过来,确实给自已带来了非常大的舆论压力。
“我爹是不是你让人抓的?”袁丽华直直地盯着头,用不带一丝感情的语气问道。
农村姑娘没有文化,却不见得没有心机。
这次过来,父亲明确告诉她,会把她嫁给延敬飞,以后在城市里生活。
并让她放心,如果他敢不听话,就让他读不成大学。
没想到父亲突然被人抓走,而延敬飞还在学校好好读书,所以认定这件事就是他干的。
“你觉得公安会听我的话?”延敬飞见他指责自已,语气更冷了。“还是你认为他干的那些事,也是我指使他做的?”
都说农村姑娘单纯善良,怎么袁家就没有一个好东西?
现在她父亲被抓,摆明占不到自已便宜了,于是又从这个角度,来抹黑自已了。
“不是你,他为什么会无缘无故被抓?”袁丽华见他不认,终于不再平静了,她尖声叫道:“就算不是你指使的,也肯定跟你有关,你别以为我是乡下人,就傻傻地看不出来——”
人一旦处境不妙,不会反思自已做错了什么,而是习惯地把责任推到别人身上。
她现在也是这样的心态。
如果延敬飞听从父亲的吩咐,乖乖答应娶自已,她们早就回去了,就不会有后面的事发生了!
“懒得理你。”见她终于撒泼,延敬飞反而笑了。“所以坏人干坏事被抓,不是他的错,而要怪那个被他欺侮的人不应该反抗?”
一开始担心袁丽华装可怜,博取大家的同情心,从而道德绑架自已,不得不帮助她。
现在她原形毕露,对他反而是好事,可以让更多的人看清她的本来面目。
这也过来时,夏臻教他的。
一定要冷静面对,不要被她牵着鼻子走。
最好能刺激她露出真面目,那这件事他就算嬴了。
“都是你,都怪你——”袁丽华这两天憋了一肚子怒气,这时候全部释放出来,她咬着牙,伸出双手,去抓延敬飞的脸。“如果不是你这张脸诱惑了我爸,他也不会被抓进派出所——”
父亲对延敬飞做的事,她其实都清楚。
只是从小就被他洗脑,不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对,反而怪别人长得太好看,害父亲动了心。
母亲就是因为发现父亲跟其它男人发生关系,跟他扭打时受了伤。
她一时想不开,就喝农药自杀了。
在她心目中,父亲就是天,只能他辜负别人,不能是别人辜负他。
延敬飞对父亲不够顺从,所以肯定是他不对。
“滚开。”一同出来的张跃进见她一付疯魔了的模样,怕延敬飞受到伤害,连忙上前一步,挡在她面前,抓住她的双手,轻轻一推。“都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我看你们都是活该——”
上次延敬飞自杀,因为夏臻处理及时,才避免一场惨剧。
事后大家都打听这件事的前因后果,马万喜受夏臻嘱咐,跟大家说了事情的经过。
他没有提延敬飞被侵犯的事,只说袁傲是村里一霸,为了让女儿嫁给大学生,把两人关在一间房子里,想让他们生米煮成熟饭。
延敬飞不愿意,找机会跑了出来。
既然袁傲因为流氓罪被抓了,说明这家人确实不是好东西,现在他们不反思自已的行为,却怪延敬飞没有答应他们。
这世上还有王法吗?
如果自已遇到这样的情况,他肯定不会像延敬飞那样软弱可欺,不把他们父女狠狠教训一顿,绝不算完。
“啊哟——”袁丽华被张跃进推倒在地,顺势趴在地上,放声大哭起来。
她现在真的非常难过。
原以为可以嫁给大学生,从此过上好日子。
没想到反而是父亲出了事,她现在身无分文,一个人在异乡寸步难行,都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
“怎么回事?”有人听到动静,走过来问道。
今天上午袁丽华一直站在门卫室门口,别人以为她是来找人的,虽然觉得有些不对劲,也没有放在心上。
现在这边大声吵了起来,就围拢了一批人,开始对两人指指点点。
“这女人的父亲耍流氓被抓,她不怪父亲不要脸,却来这里骂被他们欺侮的人,真是气死人了!”张跃进是大嗓门,此时大声解释道。
他来自鲁省,一直有侠义心肠。
既然答应过要照顾同宿舍的同学,这次肯定不能退缩。
“还有这样的人?”路人听了后议论纷纷,都把不善的目光对准了袁丽华。
这时候老百姓比较纯朴,相信大学生不会说假话,自然认为这个女人不是好东西。
“如果不是他拦着,她的指甲只怕要抓破那个漂亮小伙子了。”旁边有个看到这一幕的人也解释了一句。
对长得好看的男孩子,大妈们一向比较宽容,所以自然而然站在张跃进这边。
“那还不叫公安把她抓走?”有人义愤填膺地嚷道。
在她们眼里,大学生矜贵着呢!
怎么能允许这样的泼妇进来,打扰他们的学习和生活!
“就是,学校也太不会办事了,居然让这样的女人进了学校。”
“……”
“怎么办?”马万喜和夏臻站在一边,此时有些头疼的问。
袁丽华说是延敬飞害他父亲被抓,实际上被她歪打正着,这件事确实跟他有关。
所以一直拖下去的话,事情会不会穿帮?
而且这个女人除了跟父亲同流合污之外,本身并没有触犯法律法规的地方,所以很难处理。
“先等一等。”夏臻此时也在想办法。“让她再闹一会,到时公安来了,就可以治她个扰乱公共秩序罪——”
这件事学校不好处理,只能移交给公安机关。
而她没有其它罪行,只有这一条可以治她。
等进了派出所,到时再想想办法,看能不能让公安把她遣返回老家?
没有父亲撑腰和带路,她想要再来一趟沪市,就没那么容易了。
上次是自已出主意,把袁傲送进了派出所。
这次张跃进已经出面,他不打算再做出头椽子了,免得抢了别人的风头。
“也只能这样了。”马万喜觉得这个办法不错,赞同地回道。“对了,要不要通知班主任一声?”
班上出这些糟心事,郑老师估计是最无辜的。
“她肯定已经知道了,还用得着我们去叫?”想到黄和平最近的态度,夏臻轻笑一声。
他来学校后,已经够低调了,没想到还是招惹了黄和平。
他相信自已的判断,这人已经把自已当成最大的敌人。
或许他最讨厌的人是马万喜,可惜他的身世不一般,对付不了,于是就迁怒到自已身上。
“你猜得真准。”马万喜指了指前面笑道。
只见黄和平和班主任一起快步走过来,两人的脸色都不怎么好看。
“这有什么好奇怪的。”夏臻澹澹一笑,没放在心上。
黄和平这种人,其实才是这个时代班干部的正常形态,喜欢告状和拍马屁,自已又没本事,所以以打压别人为乐。
“当初真不应该选他当班长。”马万喜哼了一声。“换成任何人,都比他干得好。”
他现在也越来越讨厌黄和平了,本事没有,却喜欢事事争先,仿佛他的失败,全怪其它人太优秀。
对这样的人,他习惯选择无视。
偏偏住在一个宿舍,想避也避不开。
“延敬飞,今天又发生了什么事?”郑燕玲来到延敬飞跟前,用疲惫的语气问道。
原以为事情已经解决,她可以松一口气。
没想到今天又有人来学校闹事。
她真的被这种没完没了的糟心事,搞得要发火了。
“跟延敬飞无关。”张跃进上前一步,认真解释起来。“是这个女人因为父亲被抓,来学校无理取闹,我建议给派出所打电话,把她抓回去关些日子。”
他是个直性子,却不代表他没有脑子。
能考进旦大这样的名牌大学,智商几乎都比普通人高一截。
“那你电话打了吗?”郑燕玲没好气地反问。
如果他们自已把这件事解决了,她倒会夸他们一句。
问题是事情拖着没搞好,等自已来了,又到自已面前秀智商,这样只会让自已看轻他们。
“正要打呢!”张跃进被班主任说得干笑一声,准备跟门卫商量打电话的事。
自已确实不够果断。
如果一开始直接报警,这时候事情已经解决,郑老师就不用跑这一趟了。
“你怎么肯定她是无理取闹?”黄和平忽然高声问道。“难道因为她是没文化的乡下姑娘,所以就要被你们这么指责——”
在他看来,延敬飞这个陈世美,才是应该被学校开除的人。
现在反而是女孩子父亲被抓,她在沪市无亲无故,找到延敬飞向他求助有错吗?
他们倒好,没有想过如何帮她,反而要报警抓人。
这个世界还有王法吗?
“你什么意思?”张跃进脸色一变,语气不善地反问。
如果说班主任的话,让他有些内疚的话,黄和平的话则让他恼怒。
他的意思是,女孩子这样骚扰延敬飞是对的,反而要怪他不肯娶她?
那你老家的村子里,也有女孩子找上门来,硬要嫁给你,你会不会也是这样的态度,乐意娶人家?
“我的意思是,这件事还得搞清楚再说,不要匆忙下结论。”黄和平一脸正气地回答。“我们是大学生,要有自已的判断,不能人云亦云,这样是要犯错误的——”
说完,意味深长地望了夏臻和马万喜一眼。
他是聪明人,不用别人说什么,也能猜到那个男人被抓,跟他们有关。
因为出生贫寒,他一向看不起干部子弟,认为他们除了靠父母,自已没有一点本事。
那个男人被抓,十有八九,也是马万喜利用了自已的后台。
由此可见,就算延敬飞是个可怜人,也有让人可恨之处。
他一向自认公正,自然不会同意报警把这个可怜的女孩子抓起来。
“你有不同的意见?”郑燕玲没想到一同过来的黄和平,居然和张跃进起了冲突,脸上表情不变,只是语气更加冷了。
作为老师,他习惯用引导的方式,让大家展开讨论,从而把一件事剖析清楚。
而不是自已直接说出答桉,让他们照着自已说的去做。
特别是他们读的新闻学,更加重视客观和真实,如果一个人习惯感情用事,那肯定写不好新闻稿。
黄和平点点头。
“她一个女孩子,现在无依无靠,来找延敬飞同学,不是很容易理解的吗?”
如果换成自已,只怕也会是同样的选择。
小时候有一次和同学去镇上玩,不想光顾着看热闹,同学什么时候离开了也不知道。
他一个人非常害怕,不知道如何回去。
最后向一个同村嫁到镇上的熟人求助,在她的帮助下,才顺利回家。
这件事已经过去十多年,他依然记得当时的无助和害怕。
女孩子大字不识一个,又独自在沪市,她过来找唯一熟悉的延敬飞,换个人都会这样做吧?
反而是他们要把她送进派出所关起来,才让人不寒而栗!
“典型的我弱我有理。”夏臻在后面听得暗暗冷笑。“不愧是个圣母表。”
前世那些年代文,总会出现这种圣母角色,让人恶心得不行。
原以为这是作者故意降智,方便主角打脸。
现在看来,这种人现实中真的存在。
233.人与人的差距
黄和平好歹是一大学生,居然会不分是非,说出如何可笑的话!
如果知道了延敬飞的遭遇,不知道会不会脸疼?
或许他能猜到一些,只是太急于表现自已,所以才蒙蔽了双眼。
“你想怎么做?”郑燕玲有自已的判断,她更相信夏臻和马万喜的话,所以对黄和平的想法嗤之以鼻,不过没有表现出来。“准备帮她安排个住的地方,还是替她解决吃饭问题?”
这是她眼前急需要解决的事。
如果黄和平会这样做,她肯定会高看他一眼。
“我哪里有钱?”黄和平听后惊叫起来。“这不是应该学校来想办法吗?”
他哪有钱帮人家?
就算有钱,他也有其它用处,不会花在不相干的人身上。
“那你真的很善良。”张跃进在旁边冷笑道。“嘴上说得好听,却一毛不拔,这不是典型的康他人之慨吗?”
以前只觉得黄和平有些固执和自以为是,现在看来,他完全是自私加无耻啊!
“去打电话吧!”郑燕玲原本还想看看黄和平会什么精彩表现,现在懒得再说什么,直接朝张跃进挥了挥手。“一会儿处理好了,给我一个回音。”
说完,转身直接走了。
黄和平没想到班主任是这样的态度,愕然半晌,感觉没脸留在这里,灰熘熘地离开了。
至于那个女孩子会怎么样?跟他有什么关系?
电话打通后,公安来得很快。
搞清楚事情经过后,带走了袁丽华和延敬飞。
夏臻和马万喜、张跃进作为参与者,也陪着去了一趟派出所。
这件事过程没什么疑问,只要给他们做个笔录,基本上就一清二楚了。
夏臻找了个合适的机会,找到派出所领导,单独向他汇报了这件事的前因后果。
同时希望他们想想办法,把袁丽华遣送回老家。
在他印象中,公安机关专门有这个职能,叫做收容遣送盲流。
主要是对外出的灾民、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教育、安置和遣返,这些年帮助了不少人。
袁丽华如果得不到救助,就要沦为流浪乞讨人员,所以符合这一条政策。
“如果你所说的属实,肯定没问题。”派出所领导听后当然不会相信一面之词,答应她符合条件的话,就会把她送回去。
夏臻连忙向他道谢。
从袁丽华今天的表现来看,她其实是个聪明人,肯定不会说出父亲和延敬飞的恩怨。
否则她的父亲只怕得多坐几年牢,搞不好数罪并罚,直接吃枪子。
结果跟他预计的差不多。
派也所根据袁丽华的情况,最好的办法就是遣送回去。
事件解决,四人从派出所出来,感慨万千。
费了好大的劲,终于把延敬飞的麻烦事,彻底解决了。
从此以后他可以睡个安心觉,不用担心噩梦再次降临到头上。
就算能活着出来,也已经是个糟老头了,对延敬飞产生不了威胁。
而那时他已经工作多年,正是年富力强的时候,不报复他就已经不错了。
同时经过这件事,也让他们看清楚了宿舍这些同学的人品和性格。
总的说来,张跃进人品不错,可以当好朋友结交。
王勇和田文刚虽然性格有些懦弱,但是当个普通朋友还是没问题的。
潘解放因为家里穷,平时不大愿意参加集体活动,所以不必对他有过高的期望。
只有黄和平,外表冠冕堂皇,内里自私又冷漠,这种人还是远离点比较好。
“夏臻,今天有这样的大喜事,我们是不是该庆祝一下?”走到半路,马万喜忽然想起他做的美味,再次找起了个借口。
他现在恨不得一日三餐,都吃他做的菜。
可惜两人关系虽然不错,却因为认识时间太短,不好意思开口搬到他那边住。
如果能住在一起,那自已就有口福了。
“又找借口占我的便宜?”见他无赖的样子,夏臻无奈地在他背上拍了一巴掌。“你真不嫌丢脸啊!”
这小子脸皮越来越厚了,总是想吃自已做的菜。
不知道的人肯定以为他出身贫寒,以前吃不到好东西,才会这么馋。
“嘿嘿——”马万喜不在意地笑了笑,根本没把他的话放在心上。
“行。”转身见张跃进也是一脸期待的样子,夏臻只好叹了一口气,认命地带着他们往自家走去。
经过这件事,他们四人以后肯定会成为关系最好的朋友,那就带他们一起吃一顿吧!
现在还没到下班时间,路上行人并不多。
倒是街上的个体户越来越多了。
在他们回去的路上,就看到几处居民集中居住的地方,摆了好多摊位,在卖蔬菜瓜果和鸡蛋鸡鸭这些农产品。
夏臻觉得机会不错,就买了一只公鸡,一只母鸡,以及五斤鸡蛋。
今天时间比较充足,他打算把公鸡处理好,做一道来沪市后还没做过的美味:醉鸡。
这道菜因为做法简单,味道符合他的喜好,前世经常做来吃。
回到家里,他先给三人泡了茶,自已进厨房开始动手。
“夏臻居然住在这么好的地方?”等看清屋里的布置,张跃进凑到延敬飞耳边,悄悄说道。
原以为马万喜的家境是最好的,现在看来,夏臻也不简单,说不定比马万喜更胜一筹呢!
毕竟在学校里了解的都是表面信息,真实情况需要看到后才能知道。
“我也不清楚。”延敬飞来大学后,基本上独来独往,没怎么跟同学相处,自然不知道这些情况。
不过在他看来,夏臻只是低调,真实情况谁也猜不到。
“你们别猜了。”见两人聊起夏臻的事,马万喜在旁边劝道。“他的情况比较特殊,靠自已写作才赚了钱,不像我,完全靠家里——”
这是他最佩服的地方。
一个十八岁的男孩子,靠自已的努力,能走到这一步,太不容易了。
“哦。”延敬飞和张跃进同时点点头,心里说不出的震撼。
在外面聊了一会,延敬飞感觉有些无聊,就走进厨房。
“夏臻,我来帮你吧!”看到夏臻正在给鸡褪毛,他走到旁边帮忙。“我外公是专业厨师,小时候跟他学过一段时间。”
说出来也可悲,虽然学了一些炒菜本领,却找不到机会做给大家吃。
原因很简单,这些年大家缺的是好食材,不是技术。
如果家里能买到肉,只要放在饭架上蒸熟,加点酱油,就是一道美味了。
谁还在意怎么做好吃?
下乡到农村插队时,他也有心露一手这方面的技术,可是天天吃的是红薯粥,连菜都吃不到,别说鸡鸭鱼肉这些了。
今天难得看到夏臻买了这么好的材料,他就想证明一下自已的能力。
“是吗?”夏臻听了非常意外。“你有什么拿手菜,我看能不能凑齐材料,尝尝你的手艺——”
天天有人要吃自已的东西,他也非常头疼。
如果延敬飞能替自已分担掉一半工作,就会轻松好多。
下次要请客,就直接把他叫过来下厨,自已也有机会吃现成的了。
“常见菜我都会做,不过最拿手的是川菜。”延敬飞回答道。“我外公是川省人,从小学的就是那边的菜系,后来逃难到苏北,又学了本地菜,算是搏采众长。”
因为他经常被上面的领导请去做酒席,回来时总能带些吃的回来,所以家里一直过得不错。
如果领导好说话,他偶然会带才十来岁的自已去做酒席,在现场教他如何做出美味。
当然也免不了偷些好吃的让他尝一尝。
等外公过世,家里没了顶梁柱,才慢慢败落下来。
“那你会不会做酸菜鱼、口水鸡、东坡肘子和鱼香茄子这些菜啊?”夏臻兴奋地问道。
自已做菜好吃,主要是靠舍得用调料,加上一些葱姜蒜之类的都是禅境花园产的,效果比普通的要好。
要知道现在的糖、酒、油这些都不便宜,普通家庭做菜,都是能省则省。
只有他跟前世一样,大手大脚地放,味道自然比其它人好。
就像普通家庭做的菜,没有饭店师傅的好吃一个道理。
他们做茄子,要去皮后先进油锅里炸一遍,才能软烂鲜香,普通家庭都是炒的,效果能一样吗?
如果交给真正学过的师傅来做,那味道肯定会更好。
夏臻有些期待延敬飞做出让大家惊艳的美味。
“基本上都会,不过不一定有饭店大师傅做得好吃。”延敬飞实话实说。
做菜技术是一方面,练习也很重要,如果你一道菜做了几十次上百次,就算再没有悟性,也能做出经验来了。
而他只有在外公还活着时,练习过几次。
其它就是春节前后,家里食材如果丰富,有时候也会下厨。
下乡后就再也没有这样的机会了。
“那我下次多准备一些食材,你再试一试。”夏臻已经非常满意了。“今天家里就这些材料,你就做一道菜试试,其它的依然我来做。”
他这边备好的依然是河鲜为主,加上今天买的鸡和鸡蛋,也可以凑两个菜。
“那我来炒螺蛳吧!”这道菜家里经常做,他非常熟悉。“如果你买得到好的酸菜,下次我做一道酸菜鱼。”
这道菜他在老家时,每年都能吃一两次。
主要是材料相对简单,只有鱼和酸菜,家里一般都会买一些。
“泡菜行不行?”夏臻老家只有芥菜和泡菜,还真拿不出酸菜,“或者做水煮鱼也行,豆芽粉条什么的,我可以搞一些过来——”
“当然没问题。”延敬飞回答道。“我们是做给自已吃的,不用做的一模一样,只要好吃就行。”
说话间,两人已经把杀好的鸡处理干净,放进锅里准备加水煮熟。
据说饭店做醉鸡,喜欢把鸡蒸熟,这样不易流失营养。
夏臻喜欢喝肠血羹,所以鸡汤得留下来,只能选择用水煮。
马万喜和张跃进见两人在里面有说有笑,也挤到里面来站在旁边看热闹。
“写文章真的这么赚钱?”张跃进进去后,最先看的是楚夏臻准备的材料时,些时忍不住咽了口唾沫,“那我学武干什么?还不如像夏臻一样,好好学写作呢?”
他从小就有个英雄梦,希望自已学武后能像古时候的侠客一样,行侠仗义,浪迹天涯。
到了大学才发现,学的那些功夫真的没多大用处。
除了让自已人高马大,不容易被人欺侮,远不如夏臻活得潇洒自在。
“那也要看你能不能学会!”马万喜忍不住打击他。“你问问班上的同学,有几个没有做过作家梦?”
别说是他,自已也做了好多年,就是写不出来,又能怎么样?
“作家一直很有钱。”延敬飞也插嘴道。“据说1919年,周先生花了三千多大洋,在京城西直门买了一套有32间房屋的四合院,又花了300个大洋重新装修一番。”
四千大洋,相当于多少钱?照现在的物价,估计要几万了吧!
可见他当时已经很有钱了,买套四合院眼皮都不眨一下。
“我也听说过这个。”马万喜补充道。“1926年起,周先生辞去公职,专门写作,每月至少1000块大洋进账,一年下来有一万多元,这可是惊人的数目。”
周先生这方面的轶事,民间流传很多,特别是在江浙沪这一带。
据说他的稿费是按字付款,1000字20个大洋,而且不管报社采用不采用都要付钱,以至于报业大王史量才见到他的稿件就发抖。
《野草·秋夜》中写到的现代人认为是病句的一句话:我家门前有两棵树,一棵是枣树,另一棵也是枣树。就是因为是按字付费,能多写一个字就多写一个字。
当然这是后人猜测,是不是真有这回事,已经无法求证。
“真的吗?”张跃进没听过这些事,自然特别吃惊。“难怪你能住在这里,吃这么好的东西?要不,我以后跟你学写文章吧!”
如果靠写作能过上夏臻这样的生活,自已还练武干什么?
234.赚钱四人组(求订阅)
“他们跟你开玩笑的——”夏臻没想到张跃进还有这么单纯的一面,居然相信了两人的鬼话。“房子是认识的长辈借我住的,至于这些鱼虾什么的,其实没肉贵,前几次请朋友吃饭,都没有买肉,这一点马万喜能替我作证——”
这时候靠写作日子好过的作家,当然也有不少,只是自已还算不上。
港台自然更多,金庸在九十年代初就资产过十几亿,还有古龙、倪匡兄妹和琼瑶这些,在那个年代,都是日进斗金的代表。
国外就更常见了,毛姆狠赚十几亿,还有写推理小说的阿加莎和恐怖小说的斯蒂芬·金,赚的也不比他少。
张跃进听后,顿时泄了气。
“如果你想赚钱,不用盯着写文章啊!”夏臻被他的思维打败了。“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已的强项,只要发挥得好,照样能过上好日子。”
这时候的人穷归穷,其实不像前世的人那样,对金钱有无穷的渴望。
他们现阶段最大的需求,就是吃饱穿暖。
其次才是精神方面的追求。
对大学生来说,吃饭穿暖基本没问题了,所以要求比普通人高一点,就是希望能经常吃到肉。
最好是顿顿有大块大块的肥肉任自已吃,这样才算得上是理想的好生活。
“没这么容易吧!”张跃进觉得夏臻说得太儿戏,就有些不以为然。“如果真这么简单,那我们现在还会馋成这样?”
不是只有马万喜想来他这里吃些好的,他们同样很渴望。
只是大家关系没到那一步,不好意思开口罢了。
“那是你们没找对路子。”夏臻没跟他较真,“刚才来的路上,你们也看到了,那些摆摊的年轻人,一天的收入就有好几块,远远超过了正常上班的工资——”
他的意思很简单,如果他们想赚钱,就可以往这方面试试。
大学时代,学习压力其实不算大,只是以前大多数生活在农村,找不到书看,所以到了大学后,就拼命借书看,汲取精神方面的营养。
如果能腾出一部分精力,摆摊做点小买***如去卖瓜子,那天天吃肉肯定没问题。
像自已的手下姚杰和秦英他们,现在每天的收入都超过十块,用来买肉的话,可以买十斤以上,怎么吃得完?
“你不会建议我们也干这个吧?”马万喜因为家里不缺钱,所以没参与两人的话,此时惊讶地问道。
钱确实是好东西,特别是他见识过夏臻的生活后,这种体会更强烈。
“既然国家对这方面的管理,没有以前那样严格了,说明对勤劳致富,还是认可的。”夏臻不愿说出以后的变化,就拿现在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一旦大家发现干个体赚得更多的时候,肯定会越来越多的人参与进来——”
这不是他瞎说,而是接下来几年,个体户的人数,确实年年在暴涨。
不是增加一点点,而是十倍百倍地增长。
最初全国只有几万人搞这个,后来是几十万几百万,甚至几千万。
如果他们几个想赚钱,就得尽快参与,越早进来越好。
“话虽如此,可是我们大学生干这个,真的合适吗?”马万喜相信夏臻的判断,但是依然有些疑惑。
在他看来,大学生是天之骄子,注定会成为社会的顶尖阶层。
跟城镇失业青年干一样的工作,太丢人了。
其它两人也跟着点头,他们心里有一样的疑问。
“我问大家一个问题,古代那些当官的,如果不贪污的话,他们靠俸禄真的能过上人上人的生活吗?”夏臻知道他们就算考上了大学,内心其实依然守旧,干脆以史为鉴,让他们自已去思考。
这时候的大学生,口号虽然喊是很响亮,内心其实很保守,认为上大学就是为了成为干部,以后有国家养着,等于过着人上人的生活。
至于毕业后怎么选择自已要走的路?内心并不清楚。
所以有了权力后,一部分人心志坚定,依然谨记自已的责任,为老百姓奉献了一生。
而很多人则迷失了。
在夏臻看来,如果大家既想清清白白做人,又不想拿死工资过日子,经商是唯一的选择。
趁现在还没毕业进机关,先赚到一笔钱,这样以后就不用贪污了。
据说那些大贪官,大多是穷苦出身,后来地位比人高了,却过得不如别人,心里不平衡才伸了手。
真正富裕出生的人,反而不会那么贪婪,因为他们对钱看得没那么重。
“现在跟古代不一样。”马万喜不赞成夏臻这样比较,此时严肃地回答。“如果你拿古代的官员,来跟现在的干部类比,是要犯错误的。”
他出生在这样的家庭,自然明白干部有私心很正常,却跟古代的官员有质的区别。
说到底官员是为自已,而新时代的干部是为人民服务。
这个基本原则是不会变的。
即使有一部分其实没有做到。
“对不起,是我说错话了。”夏臻听后愣了一下,反应过来后,认真地向他道歉。
他忘了现在不是前世,此时的大多数干部,都能以身作则,为老百姓谋福利,一直保持着艰苦朴素的优良作风。
如果对他们不敬,非常不应该。
“你明白就好。”马万喜见他这么郑重,倒不好再提这个。“我的意思是,如果你要跟我们说什么,直接说出来就好,不要牵扯到其它地方。”
大家都是可以信任的朋友,有什么想法,直说就好。
他们现在需要的是夏臻的意见,如何在大学阶段,能过上像他一样的生活。
“那我直说了。”夏臻觉得马万喜在政治方面,确实比自已成熟,“如果大家想要赚钱买吃的穿的,做些小生意是最好的出路。”
眼前三人,都把自已当成好朋友,确实没必要拐弯抹角。
“关键是该怎么做!”张跃进急切地问。
他现在最缺钱,又急于改变现状,所以表现得最渴望。
“摆摊卖东西。”夏臻也直接说了办法。“如果你们愿意干,我帮你们搞到货物,赚的钱怎么算,大家可以慢慢量。”
学生能卖的东西不多,瓜子花生这些不错,可以直接卖给大学生。
别看大多数学生非常节省,要把一部分补贴寄回家里。
但是偶然拿出几分几毛买点瓜子吃,还是舍得的。
大学这么多人,只要有一半人想买,就能赚不少钱。
如果再拿到徐军明和郭明磊所在的交大和同大,就会赚得更多。
而夏臻通过批发,也能多一倍的收入。
他们要在沪市读三年大学,不能浪费,他考虑在这里也找一个加工点,把瓜子生意和泡菜生意摊开拓展到这里。
至于谁来加工,可以让身边这些朋友想办法,看他们有没有可用之人。
特别是马万喜,他的家乡离沪市这么近,加上他父亲职务不低,这边肯定有朋友。
上面有人照应,干起来就会更简单。
“我愿意跟你干。”张跃进首先表示想参与。
他相信夏臻的眼光,跟着他肯定不会错。
“算我一个。”延敬飞也答应下来。
不管是报答夏臻,还是因为现在确实需要钱,他都会毫不犹豫应下来。
“我肯定也会参加。”马万喜没想到他们两人答应得这么快,愕然之余,也跟着应了声。
他确实没想到,两人居然这么信任夏臻。
所以说班上这么多人,最厉害的还是这个家伙,短短大半个月时间,就已经折服了他们。
如果自已提出来的话,肯定不可能这么快得到响应。
“行。”夏臻不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对。“我给你们吃的瓜子,你们还有印象吧!我们先卖一段时间的瓜子,等大家适应了,再加上别的东西,赚更多的钱。”
于是开始教他们如何把瓜子推销出去。
马万喜那边,自然是希望他走耿启中的路,尽量向机关和相关单位推销,以量取胜。
而延敬飞和张跃进没这方面的路子,只能一个在学校向同学推销,另一个去学校附近摆摊卖。
大学生的生意历来是最好做的,加上现在的大学生有补贴,比前世的大学生更舍得花钱。
三人听了,都觉得主意不错。
同时猜测夏臻在家乡时,是不是就干过这个,否则单靠稿费,不可能这么有钱。
因为对赚钱的渴望,四人几乎忘了饥饿,在厨房越聊越兴奋。
直到所有食材全部处理好了,可以下锅炒了,夏臻才把他们赶出去,提出饭后继续商量,留下延敬飞一起炒菜。
当菜摆上餐桌时,自然吃得宾主尽欢。
当然最主要的原因,是大家有了共同的目标,四个人比以前更亲近了。
“要不,我们四人一起结拜吧!”马万喜忽然提议道。
上次他要跟夏臻结拜,已经当了他的大哥。
这次感觉张跃进两人也不错,于是又改了主意。
“我没意见。”张跃进没想到马万喜会主动这样说,激动地举起了手。
他一直觉得自已和他们两人有不少差距,能走进他们的圈子,已经非常满足了。
如果真像他说的那样,成为兄弟,那就更亲近了。
“我也没意见。”延敬飞进了大学后,一直非常自卑,于是用疏离和冷漠武装自已。
夏臻不嫌弃自已的过去,主动帮自已,在他内心里,已经把他当成最好的朋友。
没想到今天马万喜也会接受自已,这让他特别感动。
只是他没有表现出来。
“好吧!”夏臻朝马万喜翻了个白眼,无奈地说道。
他其实不赞成马万喜的做法,动不动就结拜。
朋友之间,重在相互帮助和成全,而不是表现在口头上。
不过三人同意了,他也不好反对。
于是彼此问出生年月,分大小排座次。
让所有人没想到的是,最大的居然是延敬飞,他今年已经二十一岁。
其实是马万喜,今年二十。
再下面是张跃进,今年十九岁。
而夏臻最小,才十八岁。
“怎么回事?”马万喜吃惊地嚷道:“怎么看起来年龄和实际情况正好相反,应该是夏臻最成熟,张跃进其次,再后面是我和延敬飞才对。”
别看他平时很骄傲,真的认可一个人了,就会表现得很真实。
虽然并不觉得张跃进比自已厉害,但是他处事确实非常沉稳,这一点他不得不承认。
延敬飞听后,尴尬地笑了笑。
马万喜这话没说错,在座四人,自已确实最幼稚。
“没事。”夏臻岔开话题。“我们都是同一年级的同学,别分得这么清楚,记得彼此是好兄弟就行。”
再让他们讨论下去,就会没完没了,他更希望大家讨论怎么赚钱。
这是最现实的事,如果他们没有外快,单靠每月二十块大学生补助,很多事情就做不成。
特别是马万喜,他明显是个有野心的人。
一个人想干成大事,最不能缺的就是钱财和人才。
如果他能想明白这一点,就不会把主要精力放在不相干的事情上。
“对,我们都是好兄弟,不必分得那么清楚。”马万喜以为夏臻不甘心当小弟,也体贴地补充道。
于是在他的提议一点点,大家举起手里的茶杯,碰了一下,算是把关系定下来。
结束这个话题,又开始讨论赚钱的事。
这方面夏臻最有发言权,他把先销售,再找人加工的计划详细说了一遍。
听说要招可靠的人帮忙,马万喜大包大揽地应承下来。
他认识的人多,父亲以前的手下也有不少,可以招几个没工作的退伍军人过来帮忙。
只要给工钱,相信他们愿意干。
事情定下来之后,大家开始争抢食物。
“其实我们更应该开一家酒楼。”马万喜忽然感叹道。“夏臻和延敬飞都会做菜,这样的美味,根本不怕没有生意。”
那样的话,自已可以借口去帮忙,天天有好东西吃了。
可惜两人都志不在此,让他非常可惜。
“这个明年再说吧!”夏臻不是不同意,只是时机未到。“我们一步一步来,等手里有了一定的资金,再考虑开一家酒楼。”
235.诗刊首印(求订阅)
在沪市这样的地方开酒楼,需要考虑的因素太多了。
一方面得有一批固定顾客,最好能把公家单位的接待任务带来这边来,这样生意才能达到目标。
毕竟他们不是层次太低的大排档,普通人怎么舍得花钱来消费?
另一方面,必须有人撑场子,否则碰到乱七八糟的人来捣乱,也会非常头疼。
这同样得由马万喜想办法。
所以他坚持慢慢来,先干出一些成贯,让他的父辈看看,得到他们的认可。
如果他认为几个晚辈做的事确实很靠谱,并愿意提供支持,那时候才可以大着胆子开起来。
“那我们就照你说的做。”马万喜觉得这样很妥当,也不反对。“瓜子什么时候送过来,我先让人带一批给家里人尝尝。”
这时候还是卖方市场,手里有货源,质量也好的话,一般不缺销路。
夏臻能做到这一点,说明他的路子非常广。
而父亲单位的采购负责人,一直为找不到好的货物而烦恼。
如果有好东西,不但会全部吃下,还会感激自已。
“给我两天时间,我先给你拿一百斤。”夏臻想了想,觉得有必要周末回家一趟,跟李自强打声招呼,让他监督姚杰他们,接下来多炒些瓜子出来。“以后要多少,提前跟我说,只要数量不是特别大,肯定没问题。”
在这边加工前,先由家里供一些日子的货。
如果不出意外,姚杰那边应该已经存下两三百斤的货,这是他以前给他们的要求。
货源稳定,生意才能源源不断。
而晒瓜子需要看天气,必须趁现在天气晴燥,多预备一些。
特别是年底销售旺季快要到了,家家户户需要买瓜子过年,就算货再多,市场也不会饱和。
“那我们看到货后,再商量一次。”马万喜吃过瓜子,知道确实不错,自然不反对。“就怕我那边要的太多,你这边拿不出。”
事情解决,大家把精力全部放在桌上的美食上,很快一桌佳肴全部进入大家的肚子。
“吃得真过瘾。”张跃进拍了拍肚子嚷道。“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吃荤腥吃到饱,太舒服了!”
练武之人本来饭量就大,在家时爸妈总说他的肚子是无底洞,怎么吃也不会饱。
师傅却说那是因为营养不够,身体极度渴望食物,所以才会这样。
如果每天吃几斤牛羊肉,怎么可能还会肚子饿?
他现在算是明白了师傅的话,真正尝到了吃饱吃舒服是什么滋味。
“也只有夏臻才有这样的本事,换个人只怕一个月的补贴全花在这里了。”延敬飞心细,感觉今天这一顿少说也花掉几十块,忍不住感叹道。
他做过厨师,知道这些东西的价格。
两只鸡几斤鸡蛋,还有鱼、黄鳝和虾,这些材料加起来怕有三十斤。
张跃进一人吃的,相当于他们三人的量。
换个人请客,一顿吃掉这么多,还不心疼死?
“所以夏臻的意见是对的,我们得抓紧赚钱。”马万喜点点头。“否则经常这样吃,就算他的稿费再多,也会被我们吃穷的——”
只有收入多了,以后才能天天大碗喝酒,大块吃肉。
“放心,我懂你们的意思。”张跃进不好意思地搔搔头。“既然参与进来,肯定会努力去干。”
男子汉大丈夫,答应的事岂会反悔?
他相信自已只要努力干,肯定不会输给别人。
饭后回到学校,田文刚看到他们,急忙走到他们面前。
“诗刊第一期已经准备好了,你们一起看一看,还有没有要改的地方?”他拿出一叠手写的稿子,递了过来。
因为目标定得比较高,想第一期就一炮而红,所以大家挖空心思,想了很多办法,也找了不少好的稿子。
经过一个星期的精心准备,基本上达到了当初的预期。
就等马万喜和夏臻审核一遍后,就要刻腊纸印出来,装订后分发出去了。
“我看可以。”夏臻拿过来简单看了看,就递给马万喜。“学校还是有不少诗人啊!好几首都写得不错。”
他说的不错,当然是相对而言。
毕竟这时候很多现代诗,只是流水帐,再加上几句高调感叹赞美句,就算一首好诗了。
有几首能言之有物,已经超出他的预期。
或许是自已的《画》,让大家明白了诗还可以这样写,所以才会有这样的变化吧!
“确实不错。”马万喜看后也表示认可。“可以印出来了。”
他也写了一首诗,题目叫《歌唱》,算是应和夏臻的《画》。
两首诗虽然写的内容不同,但是格式完全一样。
《画》是描写美好生活,而《歌唱》是讴歌新社会。
如果撇开模彷的痕迹,这首诗确实可以得八十分。
“那我们印出来后,给每个社员发一份,再到阅报栏贴一份。”田文刚现在是诗刊的具体执行人,虽然辛苦却乐在其中。“对了,王巧梅也想加入文学社,你们觉得怎么样?”
因为当初当众揭露夏臻搞黑幕,他怕大家反感这个人,一开始自然拒绝了她。
只是这个女生有股子韧劲,拒绝她后并不气馁,找到机会又缠上来,搞得他不胜烦恼。
所以干脆把决定权交给夏臻和马万喜,看他们怎么说。
“就让她加入好了。”夏臻不在意地回答。“我们是文学社,不是排外的小团体,只要她对文学有兴趣,都可以接纳,只要她别搞事就行。”
这个女孩子性格确实有问题,非常不讨人喜欢。
但是这种人只是有些自我,说得简单点就是情商低,不合群,不见得心性就不好。
加上他没想过把文学社搞成自已的个人势力,乐得大方一些。
马万喜望了夏臻一眼,见他是真心愿意接纳,也点了点头。
经过一天的紧张准备,一份散发油墨清香的诗刊,终于到了每个社员的手里。
夏臻到手后小心翻看,对田文刚的能力再次刮目相看。
刻过腊纸的人都知道,用力大了容易划破,用力小了字不清楚。
而手里这本诗刊,却字迹清楚,周围还有一些漂亮的装饰花纹,让人爱不释手。
特别是田文刚有一手漂亮的彷宋体,待油墨彻底干了后,真跟打印出来的没多大区别。
“给每个老师也送一本吧!”因为看好它,夏臻再次看到田文刚时,提醒了一句。
原本他担心技术跟不上,这样的小册子老师们未必感兴趣。
现在他多了些信心。
“好。”田文刚是个很好的执行者,没有啰嗦什么,就直接答应下来。
于是回到学校给的文学社小房间,继续印了十几份。
夏臻不知道的是,对田文刚来说,这是他亲手完成的作品,就像自已的孩子一样。
有机会让更多人看到,他肯定求之不得。
诗刊张贴出去后不到一天,就轰动了全系,到处有人在议论这本文学刊物。
特别是里面的诗歌,非常有新意,不少人拿纸笔抄下来,在私下场合朗诵和传阅。
“夏臻,你的那首诗已经传遍整个学院了。”当夏臻回到学校的集体宿舍,马万喜搂着他的双肩又笑又跳。“用不了多久,你就是所有人眼里的大诗人了!”
今天出去遇到其它班级的同学,不少人向他打听夏臻是谁?
他这时候才真切感受到,一个人写出好作品,是如何的受欢迎。
“我早就是大诗人了!”夏臻哭笑不得地推开他。“学校才多少人?我的好几首诗歌在《诗刊》上发表,看过的人不是更多?”
对这个他早免疫了。
毕竟现在不是网络时代,一个人成名了,就可以呼风唤雨。
当然时间长了,他的名声会传得更远,或许某天真有可能成为全国知名的大诗人。
“你居然一点也不激动?”马万喜被他荣宠不惊的态度搞得不会了。“我以为你会兴奋得晚上睡不着——”
也有人说他的《歌唱》写得不错,让他暗中沾沾自喜。
可惜自已的文学水平不高,靠模彷夏臻才写出了一首可以见人的诗歌。
如果是自已原创,那他肯定会更得意。
“等你也到了我这个地步,就会见怪不怪了。”夏臻拍拍他的肩,用一付过来人的语气回答道。
室内其它人,都一脸佩服地望过来。
只有黄和平,脸色铁青,坐在床上生闷气。
当上班长后,他在班上的声望居然不如夏臻,这让他非常有挫败感。
可是又想不出办法,打破这种局面。
有心想搞个社团出来,和文学社竞争,可惜自已没这方面的才能,空有雄心壮志,却无能为力。
“要不,我们去庆祝一下?”见夏臻心情不错,马万喜伸手搂住夏臻的脖子,一脸期待地朝他嚷道。
上次去他家大吃一顿后,转眼又过去三天。
想着食堂的食物,他感觉馋虫又从喉咙里爬上来了。
“你这人——”夏臻没想到他前面还说的好好的,后面又拿这一套来对付自已,气恼地在他胳膊捶了一拳。
原本还想教训他一顿,可是嘴巴动了动,却想不出有什么话能打消他的念头。
“再请一次,下次换我请你。”马万喜见他有些松动,顿时来了劲。
为了一口吃的,他真的把面子都丢出去了。
“行,叫上延敬飞和张跃进。”知道躲不过去,夏臻只好屈服。“我先回去,在家里等你们——”
倒不是他说不出重话,主要是朋友难得,加上他本身就有心软的毛病,最终还是同意了。
其它人一脸羡慕地望着延敬飞。
对张跃进,他们都觉得能加入这个团体很正常,毕竟在学校时,他经常帮助大家,每个人都服气。
延敬飞凭什么也跟他们几个凑在一起?
同一时间,写作课教导老师胡良福家里。
今天他在家请一个朋友吃饭,朋友在等他做菜时,看到桌上那本散发油墨的小册子,就好奇地打开来。
第一页是一首叫《画》的现代诗,他读完后又回过头重新读了一遍。
“为寂寞的夜空画上一个月亮
把我画在那月亮的下面歌唱
为冷清的房子画上一扇大窗
再画上一张床
画一个姑娘陪着我
……”
不知不觉中,他喃喃念了起来。
“老罗,你在那边自言自语什么?”厨房的胡良福听到声音,好奇地朝外嚷了一句。
因为油锅吱吱在响,外面的声音听不真切。
“老胡,这是你们学校自已出的刊物吗?”罗庆奎被他打断,也没在意,拿着小册子走进厨房,大声问道。
上面有学校和文学社团的名字,自然不可能有错。
他会这样问,不过是想确实一下而已。
“你说这个啊!”胡良福笑道。“确实是我们学校出的,据说是十几个大一新生组织了个文学社,这是他们第一期刊物,给每个老师送了一本,我还没来得及看呢!”
学生的作品,他期望不高,所以才没有急着看。
“那这本送给我,你自已找学生再要一本。”罗庆奎听后不客气地把它据为已有。“你们旦大不愧是沪市数一数二的大学,高一新生办的期刊,就能有这样的质量。”
在他看来,就算不看后面的作品,光是这一首《画》,就足以证明学生的水平了。
“是吗?”胡良福没想到老友评价这么高,非常吃惊。“如果被学生们知道,《收获》鼎鼎有名的编辑罗庆奎对他们评价这么高,不知道会开心成什么样?”
老友的眼光有多高,他能这样说,说明里面确实有非常优秀的作品。
这是好事,证明旦大的学生素质非常高。
原本听说大一新生要出刊物,他还觉得学生们在自娱自乐闹着玩,现在不敢有这样的想法了。
等明天回学校,得跟他们好好谈一谈。
再向校领导汇报一下,希望接下来能多进行宣传,让这本刊物成为旦大宣传自已的窗口。
同时面向全校师生邀稿,争取拿出更多的好作品,让《野草》这本诗刊,能真正代表旦大的水平。
“对好作品,我们永远保持尊重。”罗庆奎严肃地回答。
236.好评如潮(求订阅)
因为这个原因,两人一个站在厨房门口,一个在里面炒菜,中间没有断过对话。
这对他们这个年纪的人来说,是非常罕见的。
当菜终于上桌,胡良福拿起罗永奎放在旁边的小册子,随意翻了翻。
看到那首《画》时,同样非常吃惊。
倒不是这首诗词藻有多华丽不凡,全是普通不过的大白话。
可是读下去之后,脑中就出现了一幅幅清晰的画,仿佛诗歌就是一部电影,一个个画面在你面前慢慢展现开来。
以他的经验判断,这样朴实的现代诗,以前很少见到,足以开创一代新的文风了。
就算比不上以前的名家,至少在年轻一辈里,很少有对手了。
“怎么样?”罗永奎笑道。“是不是比你想像的更出色?”
原以为这是在好友指导下,才写出来的新诗,现在看来,他也是刚刚才知道。
“那是当然。”胡良福不肯承认自已不了解学生。“咱旦大优秀人才太多了,我漏掉一些很正常。”
怕好友继续拿自已打趣,于是举起酒杯:“我们干一杯。”
说完,拿起杯子朝他伸过去。
“为好诗干一杯。”罗庆奎也不再笑话他,举杯跟他碰一下。“我们今天就以诗左食,好好痛饮一次。”
他们两人都算是传统的文人,看到优秀的诗文,就见猎心喜。
何况这样的人才还在他们沪市,感觉像是身边某人所写,心情就更不一样。
“不对,这个夏臻的名字怎么这么熟悉?”罗庆奎忽然想起了什么,吃惊地嚷道。
肯定在其它地方看过这个名字。
而且不止一次,否则以他的记忆力,不可能有熟悉之感。
“被你一说,我也有这种感觉。”胡良福回答道。“干脆我们抽个时间,去学校找他,看看他发表过哪些作品?”
能写出《画》这种成熟作品的作者,以前肯定不可能毫无作品问世。
说不定早已有了一定知名度,只是太年轻,还没完全传开。
“行,到时我们一起去。”罗庆奎也兴致勃勃地应道。“我们收获虽然不缺好作品,却需要一些新鲜血液加入,他的写作手法有自已的独创性,说不定会带来不一样的作品。”
作为慧眼识人的编辑,最高兴的事,无疑是发现优秀的作家。
何况他这些年,本来就挖掘了不少新锐作家,还得了罗伯乐的雅称。
说到这里,两人同时哈哈大笑。
今天这顿饭,原本是因为胡良福的一篇报告文学获了奖,两人凑在一起庆祝。
不想因为一本大一新生的诗刊,让两人忘了这件事。
酒足饭饱,两人把桌子简单收拾了一下,来到书房继续交流。
“国家现在政策越来越松动了。”胡良福喝了一口杯,悠悠说道。“再这样下去,只怕私人经商,也会放开了。”
两人是多年好友,私下说话时,从不遮遮掩掩,想到什么就说什么。
“怎么?你难道还想离开大学,去外面闯荡一番,尝一尝老板的滋味?”罗庆奎笑着打趣道。
他知道好友这样说,指的是八月份在鹏城设置经济特区的事。
这件事等于一个信号,说明国家在经济政策方面,已经做出重大调整,变化之大,可以说史无前例。
特区建立后,就会引进外资,允许他们在那边办厂设公司。
这等于打破了原先国有和集体一统天下的局面。
他们两人都是眼光独到的人物,自然看得非常长远。
“暂时没考虑过。”胡良福摇摇头。“如果遇到合适的机会,倒是想离开大学,到报社或者出版社工作。”
大学就像独立王国,外面怎么变化,对里面影响不大。
而报社和出版社这些地方,则敏感多了。
他更希望自已能干一些有意义的事,而不是年复一年,教着同样的东西。
“那你可以去沪市出版社试试,自从徐主编退休后,那边一直缺乏人才,你去的话,一个副主编还是没问题的。”罗庆奎笑着提醒道。
如果国家真的允许私人经济出现,那出版社也会改革,说不定会像港台那样,开始出版通俗文学。
这样一来,赚钱的机会肯定会更多,工作人员的收入也会增加。
“是吗?”胡良福听后非常感兴趣。“那我得运作一下。”
……
诗刊大受好评,最高兴的莫过于班主任郑燕玲了。
这届新生入学后,没多久就因为延敬飞的事,让她丢了好大一个脸。
最近她心情一直不佳,班上的事就很少插手,全部交给黄和平几个班干部去处理。
对这个班长,她其实也不满意。
只是没犯明显的错,也不好随意换掉,毕竟这是班上同学选举出来的。
直到有其它班级的老师,在她面前提到野草文学社的事,她才知道他们这次真干了一件大事。
“小马,干得不错。”在课堂上,她公开表扬了文学社的负责人马万喜。
每个老师都喜欢能为自已挣脸面的学生,郑燕玲也不例外。
原本田文刚向她汇报时,希望能得到学校更多的支持。
她只是应付地答应下来,并没有采取行动。
现在情况就不一样了。
“我没出多少力,是大家一起努力的结果。”马万喜是聪明人,这时候肯定不会把功劳往自已身上揽。
文学社的成员听到后,脸上都露出笑容。
他们也没想到,这第一期诗刊,就会有这样好的效果。
这样一来,期末如果评奖的话,他们就有了优势。
当然也有聪明人明白,是因为夏臻的诗写得好,才引起这么大的轰动。
单靠几首打油诗一样的作品,是不会有人传颂的。
“回头我把这件事跟院领导汇报一下,如果上面有奖励下来,到时我再通知你们。”郑燕玲笑容满地朝他点点头,又大方地承诺道。
文学社其实不是新鲜东西。
但是出校刊,却在沪市几所大学时还属首次。
只要为学校争了光,上面肯定会不吝嘉奖,这对师生们来说,都是值得庆贺的事。
“谢谢郑老师。”马万喜代表大家道了谢。
下课后,夏臻正准备回宿舍,王巧梅忽然走到他面前,拦住了他。
“有事?”
“谢谢你答应我加入文学社。”王巧梅今天看起来比以往平和了许多。“如果你有时间的话,我想请你去外面吃一顿。”
原本田文刚死活不同意自已加入,后来忽然答应了。
问了旁人才知道,原来是夏臻作主同意的。
“这是小事,用不着请客。”夏臻摆摆手,对她的邀请没什么兴趣。“如果你真的喜欢文学创作,可以多写些好的诗歌发表在刊物上。”
现在上大学比较早,才十八岁的他,还没想过谈恋爱。
所以不想跟异性过早有太多接触。
何况王巧梅长得虽然还行,却没有在他的审美上。
“那你能帮我邀请延敬飞吗?”见他拒绝,王巧梅没有在意,又提了个要求。
说完后,紧张地低下头,脚上的布鞋在地上划了一个个圈。
“原来你请我是假,想请延敬飞才是真。”夏臻听后顿时被她气笑了。“怎么?看他长得帅,想倒追他?”
他当然不会小气到跟一个小姑娘计较,只是这人不愧是能把自已激怒的人,做事真的不靠谱。
“怎么,不行啊!”见小心思被看穿,原本还有些害羞的她,又恢复了以往的暴脾气。
她本来就是个颜控,第一次看到延敬飞,就对他有了好感。
后来发生那些事,她一直暗中关注,考虑要不要帮忙。
直到他留书自杀的事传出,可把她担心坏了。
于是主动要求加入文学社,就是希望有机会近距离跟他在一起,劝他想开点,别为一些小事放弃生命。
只是延敬飞平时话很少,就算她找借口接近,也几乎不出声,让她非常焦急。
想到他比较听夏臻的话,就借口要请他吃饭,让他帮忙替自已约人。
“行。”女孩子都主动说出来了,夏臻还能怎么样?
这可是七十年代末,一个女孩子主动追求一个男孩子,可是需要勇气的。
何况袁傲被抓后,延敬飞虽然恢复了大半。
想让他完全像正常男孩子一样,短时间谁也办不到。
如果谈场恋爱,说不定就不一样了。
“谢谢你。”见夏臻答应了,王巧梅马上变了脸色,笑着向他道谢。“我在校外的国营饭店等他过来,你一定要跟他说啊!”
说完,不等夏臻回答,喜滋滋地跑了。
这人——
夏臻没想到自已接了个烫山芋,又好气又好笑。
这个王巧梅,还真是不按常理出牌的主啊!
想了想,还是找到延敬飞,把王巧梅的事跟他说了说。
“我不去。”延敬飞刚经历了这样的事,可以说谈虎色变,不管男女,他都不想近距离接触。
现在真正能给他安全感的,也只有夏臻等三个好兄弟了。
除了他们,其它人他都保持距离。
“去见见又有什么关系?”夏臻无奈地劝道。“你今年二十一岁了,难道打算一辈子不结婚?”
照他的判断,延敬飞并没有因为袁傲的侵犯,从而改变了性向。
否则的话,他肯定能看得出来。
最大的后果,可能是不再相信感情,所以才愿意和他们几个兄弟玩到一起。
这方面夏臻也帮不了他,只能让她和女孩子接触试试。
王巧梅性格虽然有问题,却比较适合他。
以他现在的样子,主动追一个女孩子已经不可能。
或许被人追求久了,日久生情,能接受她也不一定。
“不结婚不行吗?”延敬飞脱口而出。
说完后又变得垂头丧气。
就算自已有这样的打算,老家的父母肯定不会答应。
只是他对王巧梅这样的性格,同样有些发憷。
“你自已决定吧!”见他左右为难的样子,夏臻倒不忍勉强他。“如果愿意见面谈一谈,就去见见她,如果依然不想跟她接触,我明天帮你回绝她。”
世上最难处理的就是感情问题。
自已不是神仙,也不能用为你好做为借口,干涉他的私生活。
见夏臻不逼自已,延敬飞的脸色才松弛了些。
第二天下午没课,文学社的人又聚在一起,商量下一期刊物的事。
胡良福走进来,站在夏臻的面前。
“你就是夏臻?那个写《画》的作者?”
“是我。”夏臻点点头。“胡老师今天过来,是特意来找我的?”
对这个写作老师,他一向观感不错,所以语气恭敬中带着些随意,表现得很自然。
有的人天生有亲和力,而有的人则第一眼就给人不好相处的感觉。
胡良福显然是前一种人。
“不错,你的诗写得非常好。”胡良福激动地拍了一下他的肩。“我还特意找以前的诗刊看了看,发现上面有好几首诗歌也是用夏臻这个名字发表的,应该也是你的吧!”
那天发现这个名字很熟悉,原本两人打算一起来学校找他。
不想罗庆奎临时遇到事,只好放弃。
于是他去翻以前看过的《诗刊》。
发现自已很喜欢的《如果有来生》和《蜗牛》这几首诗,居然都是他写的。
“谢谢胡老师喜欢我的作品。”见他还找自已以前的旧作,夏臻哪里还不知道他今天来的目的。“莫非你答应担任文学社的顾问了?”
当初文学社刚成立,田文刚作为代表,去找过胡良福。
没想到他借口事务繁忙,没有答应。
现在过来,显然改变了主意。
“你们的刊物这么优秀,我想不同意也不行啊!”胡良福是个实在人,说话没有拐弯抹角。“接下来我们的目标,就是办出一本受所有大学生喜欢的刊物——”
以前很多大学都办过自已的刊物。
但是恢复高考后的大学,一切百废待兴,几乎还没一所大学,办起一本像样的刊物。
旦大的《野草》,算是走在了最前面。
当然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夏臻一首《画》,让这本刚萌芽的刊物,一下子受到了巨大的关注。
校领导知道后,主动把他叫过去谈了谈,希望他做好引导工作。
“有您这句话,我们的信心就更足了。”马万喜在旁边兴奋地叫道。
果然像夏臻说的那样,只要把刊物办好了,一切都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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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办好这本校刊,少不了夏臻的作品。”胡良福提醒道。“下一期现在就得准备了,他的新作品交上来了吗?”
他会这样说,当然是想看看他的新作品。
这时候娱乐节目少,发现一首喜欢的好诗,抄回去细细品味,绝对是一件非常美妙的事。
不亚于前世捧着手机,不断刷短视频那种快乐。
“还没有。”马万喜回答。“不过他写东西一向很快,我催他就行。”
说完,转头朝夏臻伸出手,示意他把新作品拿出来。
“我又不是神仙,你以为我想写就能马上写出来啊!”夏臻看不得他无耻的样子,恼怒地白了他一眼,没好气地嚷道。
就算他是文抄公,也得好好想一想,什么诗适合拿出来。
最主要的原因,还是这个时代的风气不一样,他可不敢写太大胆的内容。
特别是情情爱爱的东西,更要注意分寸,毕竟现在邓丽君的歌,都被当成靡靡之音。
“当然了。”马万喜不在意地回答。“对你来说,写诗比吃饭还容易。”
这真不是他吹捧夏臻,而是他每次写东西,真的太快了。
“好吧,那我写一首。”夏臻也不想让胡老师的期待落空,于是接过纸笔,开始往下写。
“莉莉安——这是什么意思?”胡良福和马万喜等人都围拢来,看到诗歌的名字,都惊讶地念出声。
听名字好像是外国人,难道他写的是像《喀秋莎》这样的诗歌?
在胡良福的心目中,诗歌诗歌,本来就是一体的。
“这是根据一个国外的一个故事改编的。”夏臻解释道。
一时想不到合适的歌词,忽然想到这一首,觉得还能用,就写了下来。
他记得原作者介绍过它的故事背景,当时还被它深深地感动。
说的女人在家苦苦守候出海的丈夫坐船回家,却怎么也盼不回来,她不相信丈夫会客死他乡。于是便独自划船出海寻找。
她划呀划,划呀划,直到被一阵海浪冲上了一片海滩。
下船之后她看到的却是和她一样孤独的丈夫,也在海滩上苦苦守望。
这个女人的名字就叫做——莉莉安。
从现实的角度来看,故事最后是个悲剧,因为海滩其实就是天堂,两人都被淹死了。
但从爱情角度来解读,这是一个女人,为了跟心爱的男人在一起,奋不顾身追随对方的故事。
不管天堂地狱,都要和他在一起。
“好感人的故事!”作为女生,听完故事后,王巧梅的眼圈首先红了。
说完后偷偷望了延敬飞一眼。
那天她托夏臻约他出来,等了两个小时,他依然没有来。
她没有死心,依然希望用自已的坚持,软化他的心,最终接受自已。
延敬飞自然注意到了她的眼神,却装作没看到。
如果现实中真有诗歌写的那种女孩子,他或许会考虑一下。
却不相信王巧梅是这样的人。
“确实不错。”胡良福却没有被故事打动,他关心的是诗本身。“用这样的方式进行创作,也是一种新的尝试。”
年轻人经历少,很难写出打动人心的内容。
但是用别人的故事作为背景,创作诗歌,感觉就不一样了。
就像这首莉莉安,虽然句子很平澹,却有一种打动人心的力量,让人悲伤之中,又体会到爱情的美好和珍贵。
“她发现孤独的人
准备动身
于是就祷告着黄昏
直到夜里
她转头听见
悲伤的呜咽
一个善良的女子
长发垂肩
她已跟随黄昏来临
……”
“有了这首诗,第二期同样会引起轰动。”马万喜乐观地嚷道。
他已经想好了,到时把故事背景也印上去,这样便于大家理解诗歌的含义。
作为文学社社长,校刊办得越成功,他的功劳就越大。
再过几年,只怕自已的名字,会在旦大成为传奇。
学弟学妹只要提起校刊,就不得不提到自已的名字。
“单靠夏臻一个人肯定不行,其实人也得努力。”胡良福提醒道。“同时,我觉得有必要再发一次征稿启示,争取从其它系也争取一些好作品。”
如果只收录文学社内部人,以及自已班上的作品,就无法代表整个旦大。
他相信学校既然有夏臻这样的优秀作者存在,肯定也有其它未被发现的文学青年,这些人需要他去发现和寻找。
“要不,学校拿出一些资金,给优秀作品发稿费?”马万喜心里一动,提议道。
像夏臻的诗歌,发表的话,一首至少有十几二十块。
现在白白发在这里,就有些浪费了。
当然这是校刊,可以再次投稿,只是总归有些不一样。
“我去试试。”胡良福觉得这未尝不是办法。“如果给不了稿费,可以用其它方式奖励。”
对大学生来说,一些荣誉甚至比金钱更珍贵。
相信学生们会对这个感兴趣。
……
周末上午,徐军明找到夏臻,把最新出版的《包青天之铡美桉》、《包青天之真假状元》和《包青天之狸猫换太子》交到他手里。
这三本样书,是爷爷让他去一趟出版社,把它们拿过来,交给夏臻的。
“三本书第一次各印了一万本,现在新华书店已经能买到了。”徐军明一脸羡慕地说道。“每本书售价七毛五,三万本就是两万两千多块,你到时最少能得到两千块。”
这可是一笔巨大的财富,相当于普通人几年的工资了。
“这么保守啊!”夏臻听后非常意外。“我以为第一次印刷,至少每本印五万本呢!”
包青天这个题材,老少皆宜,应该非常受欢迎才对。
何况现在没有手机和游戏这些东西转移年轻人的注意力,只要家里条件稍微好一点的,就会买一本回去看看。
就算个人舍不得买,那些书摊也会买去出租啊!
现在很多人看书,主要以租书的形式看。
一个镇一个书摊,全国几万个乡镇,就足够消化了。
“谁会一次印这么多,不怕亏本啊!”徐军明见他还嫌少,忍不住打击他。“有些书,首印才五千本,比你还少呢!”
不等夏臻回答,又大声嚷道:“你这次又赚这么多钱,得请客——”
他今天过来,肯定不是只为带消息,而是想趁机大吃一顿。
现在天气越来越凉了,食物保存的时间也长了不少,如果能从夏臻这里多带一些吃食回去,至少可以放两三天。
如果是酥鱼和干菜扣肉这种,放四五天都没问题。
这样一来,日子就好过了。
“行,跟我去家里,我多做一些,你带去学校慢慢吃。”夏臻知道拒绝没用,干脆地回答。“回头给陈振铎也带一份,如果知道我只给你,肯定会过来找我算帐。”
到了家里,他边洗菜边问起老爷子的情况。
“他喝了你送的药酒后,最近比以前好了很多。”徐军明回答。“虽然看起来没大的变化,可是身体已经比以前轻盈了。”
爷爷的情况他们都知道,就算身体很正常的时候,其实也一直受疼痛折磨。
区别只是程度深浅而已。
这些年他边工作,边跟病痛做斗争,所以头发才会早早熬白了。
退休后虽然看着轻松了许多,其实时时刻刻在承受煎熬。
反而是最近,他说疼痛几乎感受不到了,才真正体会到了轻松的感觉。
晚上睡觉也能一觉到天亮,不再半夜被疼醒好几次。
徐家的晚辈知道后,都特别感激夏臻。
所以徐军明才会跟他特别亲近。
爷爷是徐家的定海神针,他身体少受罪,就能多活几年,徐家就能一直保持现在的状态。
否则他不在了,即使不会衰败,至少会丢掉一些人脉和关系,自已大学毕业以后安排工作,也会差不少。
“那你们要提醒他坚持喝,喝完后再找我要。”对徐爷爷,他是真心感激。“以他的年纪,再活三十年都是应该的。”
两人正聊得愉快,门忽然被人呯呯拍响。
徐军明皱了皱眉,过去打开门。
“你好,能不能给我一杯温水?”门外站着一名二十来岁年轻女子,此时语气急促地叫道。“我爷爷突然病倒了,我要给他喂药。”
今年是周末,她难得有空过来看望爷爷。
没想到看到了让她痛彻心扉的一幕,老人孤零零躺在床上,脸色潮红,已经高烧两天了。
因为没人在身边照顾,这两天没喝水没上厕所,床上已经脏得不成样子了。
他找到备在家里的退烧药,想先让他吃下去,再帮他清理一下。
“有。”夏臻在屋里听到了,连忙出来给她倒了半杯,又兑上凉开水。“还有其它需要吗?”
有老人住在隔壁,难道他跟徐爷爷一样,也是出版社的老人?
如果这样,那更应该帮助了。
“谢谢,暂时不需要。”女孩子接过水连连道谢。“我先回去了,如果有其它事,回头再来麻烦你们。”
这时候邻里相望很正常,她也不觉得夏臻这样有多难得。
说完就匆匆回隔壁,喂爷爷吃药。
“没想到你的邻居是个漂亮的女孩子?”徐军明以为两人以前就认识,笑着打趣道。
心里突然有些酸,如果爷爷这房子给自已住,那就是自已认识她了。
“我在这里住了一个月,还是第一次看到邻居。”夏臻知道他误会了,没好气地解释道。“所以我跟她也不熟。”
前世在城市里住了很多年,习惯了邻里老死不相往来。
就算知道旁边住着人,他也未必会主动打招呼。
“熟也没关系。”徐军明酸归酸,却不会妒忌。“何况大学里漂亮女生又不是没有,为什么非要和邻居搞在一起?”
他的想法很简单,邻居可以暧昧一下,却不能真正搞对象。
否则一旦闹矛盾,两人依然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就会非常头疼。
彼此有些距离,反而更好。
“你能明白就好。”夏臻见他主动这样说,笑了笑没有再解释。
回厨房继续做菜,很快把几个菜做好了。
因为要让徐军明带回去,所以他只做了三个菜,但是每个菜的份量却非常足。
两人正要坐下来吃饭,门又被敲响了。
夏臻猜是刚才那女孩子,于是走过去打开门。
“谢谢,杯子还你。”果然是刚才那人,她把杯子递过来,忽然闻到饭菜香味,忍不住咽了一口唾沫,嘴里下意识地问了一句。“你们在吃饭啊!”
说完后才觉得有些尴尬。
忽然反应过来,这不是徐爷爷的房子吗?怎么换成两个年轻人住在这里,难道是徐爷爷的孙子?
“吃饭没有?”见她似乎馋了,夏臻习惯地问了一句。“要不进来一起吃一点?”
国人碰到这样的情况,都会客气地这样招呼。
他真的没有因为对方是女孩子,就起了别的心思。
“合适吗?”女孩子望了望桌上的扣肉,只觉得肚子更饿了。
如果是以前,她肯定不会做出这么失礼的举动。
可是今天因为爷爷的事,她的情绪起伏特别大,现在冷静下来,精神就有些疲惫。
加上早上出来时,匆匆喝了碗粥,现在确实饿了。
“肯定合适。”徐军明却以为夏臻对女孩子动了心思,在一边自作主张地邀请。“我们做了很多菜,你一个女孩子又能吃得了多少——”
说完,站起来去厨房拿碗快,热情得不像话。
“那——”女孩子还想拒绝,可是双脚不听使唤,已经走进屋里。“那我就不客气了。”
爷爷吃完药后,估计是药里有催眠作用,他很快睡着了。
她帮忙换下衣裤,又换了床单,累得全身酸软,想进厨房做饭,却提不起力气。
“不用客气。”见她已经进来,再拒绝肯定不合适,夏臻只好招呼她坐下来,同时白了徐军明一眼。
他的想法跟这小子肯定不一样。
邻里之间,保持距离才最好,不要搞得像农村一下,没事乱窜门。
老家那边是老台门,几家人想保持距离也不可能。
这边他还是希望清静一些,免得天天有人上门打扰自已。
“谢谢你们。”女孩子接过徐军明递过去的饭确定,接过后小声道了谢,然后开始吃起来。
面对饥饿,其它都可以放在一边,先把肚子填饱再说。
又去夹离自已最近的酥鱼,吃了一块后就马上瞪大了眼睛。
这鱼是怎么做的?怎么味道这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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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便吃,不用客气。”徐军明一贯是这样的性子,夏臻越不让他插手,他就偏要凑热闹,于是主动给女孩子夹了一块扣肉。“这是夏臻的拿手好菜,你尝尝——”
近距离看,女孩子长得真不错,是他喜欢的类型。
可惜被夏臻占了先机,自已不方便追求了。
“谢谢。”女孩子是真的饿了,夹起来咬了一口,然后几口把它吃下肚。
这扣肉也好吃,好想再夹几块来吃啊!
“你别理他,这小子就是人来疯。”夏臻瞪了徐军明一眼,不许他再乱来。“今天我做了不少菜,你尽管放开肚子吃——”
既然这小子想讨好女孩子,那让她多吃掉一点,一会儿他能拿走的就少了。
徐军明不高兴地回瞪过去。
我帮你牵线,怎么还不乐意了呢?
“你们都是好人。”女孩子也是个直性子,既然两人都劝自已吃,也不再客气,又夹了块扣肉吃起来,嘴里含湖地嚷道:“我还是第一次吃到这么美味的菜呢!”
今天真是走运了,找邻居讨杯水,不想有机会吃到他做的好东西。
可惜自已住的地方,离这儿有些远,如果是在爷爷这边的话,可以经常找借口混吃混喝了。
“给谁发好人卡呢!”夏臻没想到她会这样说,一句不爽的话脱口而出。
前世说谁是好人,相当于在骂人,他可不想请她吃了一顿好的,反而要被她这样骂。
“呃——”女孩子没想到自已一句客气话,他听了居然不高兴,一下子愣住了。
那个男孩子怎么回事,怎么被人夸了也会不高兴!
旁边的徐军明也莫名其妙。
“夸一个男人是好人,等于说他是个没用的烂好人,所以我不喜欢有人这样说我。”夏臻见两人不懂自已的意思,只好解释了一句。
其实发好人卡,不是前世才有的,古时候一样有。
只是以前没有被人当成梗在用,自然不会往这方面去想。
“对不起。”女孩子却当真了。
只要他不是生自已的气就好,说完趁两人不注意,又快速了一块扣肉,放进嘴里大嚼起来。
难得有这样的好机会,抓紧吃才不枉自已遇到一回。
“还有这样的说法?”徐军明却跟他较起真来。“我怎么不知道?”
“如果你喜欢一个女孩子,对她千依百顺,想方设法讨好她,最后她却说我不喜欢你,然后说你是好人,只是我配不上你,你听了心里会舒服吗?”夏臻没好气地反问。
就算你们不知道这个梗,他也要解释清楚,免得自已被人当成怪物。
“那我肯定会生气。”徐军明想了想,认真地回答。
谁碰到这种女孩子,不会恼怒呢!
如果心情不好,说不定一个耳括子甩过去,让她清醒清醒。
不喜欢我,怎么不早点说出来?
等我付出了这么多,再来说这样的话,不是占我便宜是什么!
“这就对了。”夏臻见他这么配合,心里舒服了些。“所以不要轻易给人发好人卡,这不是在夸他,而是在污辱他。”
说完这些,他心情已经平复,见女孩子吃肉这么凶勐,倒是佩服不已。
换个普通女孩子,第一次到陌生人家吃东西,多少会有些顾忌。
没想到她一点也不客气,该说她傻大胆,还是厚脸皮呢!
“你住在隔壁?”见夏臻跟她似乎真的不熟悉,徐军明好奇地问了一句。
这是爷爷单位的房子,如果她没说谎,那她的爷爷应该跟爷爷认识。
“嗯。”女孩子点点头。“不过我没住在这边,隔壁只住了我爷爷一个人。”
因为爷爷不肯把养老金全部交给父母,双方就闹了矛盾。
爷爷一气之下,回到这里一个人住。
她担心爷爷的身体,周末偶然会过来看一看。
今天幸亏过来了,如果拖到下个周末再来,以爷爷的病情,只怕已经不在这个世界了。
想到这里,她后怕不已。
“那也算邻居。”徐军明回答。“你爷爷吃了药后,现在好点了吗?”
一个老人单独住这边,要么是子女不孝顺,要么是老人脾气古怪,不好相处,大家还没这么熟,还是别打听比较好。
“吃了药后睡着了。”女孩子回答。“我给她熬了点粥,一会儿醒过来,再喂他吃点,想来没大问题了。”
忽然想到粥还在煤油炉子炖着,连忙放下快子,招呼也没打一个,就跑出去回到自已家里,看水有没有被煮干?
见她风风火火的样子,夏臻忽然笑了。
已经好久没遇到这种直性子的女孩子,在他眼里,这样的人反而更好相处。
“你笑什么?”徐军明好奇地问。
他总觉得夏臻今天有些奇怪,似乎他的喜怒哀乐,跟自已完全不在一个频道上。
“觉得她有趣啊!”夏臻笑着回答。“你什么时候见过这么大大咧咧的女孩子——”
自已只是客气一下,请她吃点,居然真的坐了下来。
让她随便吃,她也真的吃了好几块扣肉,如果不是徐军明问到她的事,只怕碗里十五六片肉,会被她一个人吃完。
要不要这么实诚啊!
“原来你喜欢的是这类女孩子?”徐军明听后夸张地嚷道。
“别胡说。”夏臻没想到他敢打趣自已,顿时恼怒地瞪过去。“她就在隔壁,你不会是想让我社死吧!”
开玩笑也要有个度,如果被当事人抓到,那就无脸见人了。
“不说不说,你喜欢就好。”见他心虚了,徐军明笑眯眯地回答。
如果他真有喜欢的人了,那以后就多了个可以调侃的对象。
女孩子很快又过来了,只是脸上有些羞涩。
“没事吧?”徐军明关心地问。
夏臻这家伙太要面子,肯定不好意思问这些,只能他来代劳了。
“没事。”女孩子回答。“如果晚一点回去,粥里的水煮干,就真的要出问题了。”
现在重新加了水,又把火开到最小,慢慢熬就是。
坐下后很自然地又夹起一块扣肉,熟络得不像是今天刚认识的。
夏臻此时已经见怪不怪了,随便她把盘子里的扣肉吃完。
真要怪,也该是徐军明去怪才对!
等女孩子放下碗快,她已经吃了两碗饭,一盘扣肉,半盘酥鱼,以及三分之一的油豆腐烧肉。
“好饱。”女孩子站起来,伸手在肚子上揉了揉,满足地嚷道。
很久没有吃过这么美味的东西,今天真的赚到了。
“下次想吃的话,可以再来找他。”徐军明大大咧咧地替两人牵线。
倒没有心疼这些原本属于自已的食物被人吃了,为了兄弟,他不在意这些损失。
“真的可以吗?”女孩子激动地问。
作为吃货,还有什么比美食更吸引人的?
“当然可以。”夏臻忽然觉得这样的女孩子,确实非常有趣。“只要我正好有时间。”
一点吃的而已,没必要小气。
“太好了。”女孩子兴奋地叫起来。“对了,我叫程静,很高兴认识你们——”
说完,大方地朝两人伸出手。
能请自已吃东西的都是好人,不过好人不能说出来,免得被他们嫌弃。
“我叫徐军明,他叫夏臻。”徐军明抢先跟她据手。
以后过来有热闹可以看了。
既然夏臻喜欢这种类型,想来两人很快就会搞到一起。
经过一番自我介绍,夏臻知道女孩子在新华书店工作,平时住在家里,周末才会来这边看望爷爷。
看来是个有孝心的女孩子。
这让夏臻对她多了三分好感。
女孩子显然不是真的傻,没有一直呆在这里,影响他们两个朋友谈事情。
向两人道了谢后,很快就告辞离开了。
“你知道我平时要写东西,需要清静的环境。”确定程静已经回家了,夏臻正色对徐军明说道,“以后别做这样的傻事了,否则我只能搬到其它地方住。”
女孩子就算再有趣,偶然这样开几句玩笑自然没问题。
如果每个周末,都必须面对她,那他肯定受不了。
“知道了。”见他不像是在开玩笑,徐军明这才知道自已有些自作聪明了,这样会影响他的生活,连忙低头认错。
不是每个人都像自已,一看到有趣的女孩子,就走不动路。
这也难怪夏臻能取得这样的成就,而自已只能在他的帮助下,才走捷径成了大学生。
“你知道就好。”夏臻也是见好就收,不会真的怪他。
把桌子和厨房收拾干净,又把给他的食物装在饭盒里,用网兜装好,方便他一会带走。
三本小说已经出版,后面他就得抓紧时间,把剩下的写出来。
既然计划已经提前,他也得抓住机会,尽快把后面的交给他们去出版。
“那我先回去了。”知道夏臻要趁周末写小说,徐军明也不准备再打扰他。“还有,代陈振铎谢谢你的美味。”
说完,不等夏臻回答,嘿嘿一笑,快步离开了。
夏臻来到门口,见他已经下了楼梯,也没打算下去送他,关门后回到屋里,拿出稿纸,继续往下写。
这一写就是几个小时,直到手酸得不行,这才站起来倒了杯水,边揉着手腕走到窗前。
外面夕阳西下,让周围的老房子突然披了层金色的外衣,看起来有种特别的美。
他从禅境花园拿出相机,把外面的景色拍下来。
现在周围还有很多这样的老房子,以后除了这些小洋楼,其它老房子都会被拆除,建成新的商品房。
很难再看到这种具有沪市特色的传统石库门了。
外面又传来敲门声。
夏臻皱了皱眉,最后叹了一口气,过去把门打开。
门口站着的果然是程静,此时她一脸疲惫,头发也因为沾了汗水,看起来乱糟糟的。
“怎么了?”见她一付干了半天农活的辛苦模样,他关心地问。
今天她过来照顾爷爷,难道老爷子那边有什么问题,所以把她累成这样?
如果这样,那他真的不应该嫌弃她。
“夏臻,你能帮我一个忙吗?”程静有些忐忑地问。“我想把爷爷的床移个位置,让他天凉下来后,能经常晒到太阳,可惜床太重了,我一个人搬不动。”
虽然中午离开后,她已经决定不再来麻烦他。
可是附近她又不认识人,为了爷爷的健康,最后还是过来了。
“没问题。”这样的小事,帮一下用不了多长时间。“现在过去吗?”
总的说来,他是个心软的人,对这种有孝心女孩子的求助,很难真的拒绝。
“现在去最好不过,谢谢你。”程静听后连忙道谢。
两人一起来到隔壁房间。
夏臻刚一进门,就闻到一股恶臭,忍不住皱了皱眉。
虽然屋里已经喷了很多花露水,气味已经被盖住大半,却依然无法瞒过他的鼻子。
那个坐在餐桌前喝粥的老人,看到夏臻皱眉,顿时脸色一黑。
因为被儿子媳妇嫌弃,他本来就对别人很敏感。
现在看到孙女带进屋的男孩子,居然这样一付表情,顿时不高兴了。
“在这边。”程静没发现他们的表情,把夏臻往卧室那边带。“原本的床在中间,我打算往前移一点,让它靠窗摆放,这样只要是晴天,爷爷拉一下窗帘,就能晒到太阳了。”
年纪大了,没力气天天把被子拿到阳台晒。
如果让太阳自然照进来,这样床单和被子就能保证干燥,晚上睡觉也会更舒服。
等明年天热起来,再把床往后移就行。
“你这个办法不错。”屋里的臭味更重,夏臻已经确定气味来自何处,对女孩子的贴心更加佩服。“不过你可以多备几张床单,再缝几个被套,这样会更方便。”
用传统的方法缝被子,需要一定的技术才行。
被套就不一样,直接被棉胎塞进去就行,小孩子都会。
“办法不错,我回头去做几个。”听了夏臻的解释,程静连声说好。
说话间两人一起用力,把床往前推。
笨重的实木床,加上棕棚,确实非常沉重,得两人用全力才行。
把床移好,两人同时吁出一口气。
“谢谢你。”程静再次向他道谢。
“没事,举手之劳而已。”夏臻无所谓地回答。
屋里的气味实在有些吃不消,于是匆匆告辞离开。
239.对个体户的态度(求订阅)
“那小子是谁?”等夏臻走了,老爷子皱着眉头问孙女。
离开时连招呼都不打,让他有些不高兴。
“就是住在隔壁的邻居。”程静解释道。“今天幸亏有他帮忙,否则我一个人都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想到他做的美食,忍不住咽了口唾沫。
可惜中午已经吃过一顿了,晚上肯定不能再过去。
至于屋里难闻的气味,她倒不觉得有多严重。
小时候在乡下生活时,家里养了头猪和几只鸡鸭,它们经常在堂屋拉屎拉尿,她都习惯那个味道了。
这次爷爷因病动弹不得,才搞脏了衣裤床单,只要多开窗通风,很快就会消散的。
“是老徐的孙子?”老爷子听后狐疑地问。
他和徐老爷子以前是同事,只是一个是主编,一个是发行部的人,打交道的次数并不多。
加上两人的性格也是完全不一样,所以退休后,私下没什么来往。
“应该不是,他姓夏,姓氏不对。”程静回答道。
忽然想到另一个叫徐军明,倒是和徐爷爷同一个姓,怎么他反而没住在这里?
不过这跟她没关系,所以懒得多管闲事。
“看来是把房子租给了外人。”老人也没多问。“对了,你在新华书店干得怎么样?如果不开心,就早点离开那里,跟人去干个体户——”
三十年前,他是家族的生意负责人,管理着一家大型商社。
解放前,家人带着财产,逃到香江,只有他因病留了下来。
他的病好了后,就隐姓埋名,来到沪市,以孤儿的身份进入出版社,一直工作到现在。
最近街上的个体户渐渐多了起来,加上国家的政策在不断的调整,他坚信国家会放开私营企业,所以主动劝家人离开原来的单位。
在他看来,给人干活领工资,不如自已单干。
“爷爷,哪有你这样教人的?”对于爷爷的话,程静很难理解。“我在单位干得好好的,干嘛要离开?”
别人家的长辈,只会劝自已家的孩子好好工作。
爷爷倒好,不但劝父亲离开原来的单位,造成父子反目。
现在又劝自已这样做,真搞不懂他。
偏偏爷爷又不像那些痴呆的老人,说话没有条理,只会胡搅蛮缠。
他说话时头脑非常清醒,她肯定他不是在说胡话。
“我这是为你好。”程老爷子沉下脸来。“别以为自已是女孩子,就不用努力赚钱了,与其嫁个有钱男人,不如自已身上有钱。”
他是商贾出生,最是现实不过。
前些日子上街时,看到那些个体户每天至少能赚好几块,长此积累下去,早晚成为万元户。
像孙女这样,虽然工作很轻松,一天还赚不到一块钱,能有什么前途?
女孩子身上有钱,挑男人的余地就大了。
就算嫁进豪门,也不用低人一等。
“你这是旧社会的老思想。”程静依然接受不了爷爷的观念。“如果早些年这样说,会被人抓起来批斗的。”
说完,气呼呼地进了厨房,准备做晚饭。
见孙女油盐不进,程老爷子叹了一口气,不再出声。
可惜自已年纪大了,身体一天不如一天,就算赶上了好时候,也无能为力。
如果年轻十岁,那他肯定会放下一切,好好谋划一番。
程家能不能恢复昔日荣光,就看这一次了。
吃过晚饭,程静简单收拾了一下,就匆匆离开爷爷,回到自已单位的宿舍。
原本打算跟隔壁的夏臻打声招呼,又觉得双方今天才认识,最后放弃了。
倒是夏臻想到旁边住着徐爷爷的朋友,倒时不时记着这事。
只是以他的性格,除非对方求助,否则不会主动去敲门,免得自讨没趣。
转眼又是周末,他再次去了一趟家里。
不仅沪市的个体户越来越多,舜江县城也一样,就连吉祥弄这边,除了周奶奶的豆腐摊,另外有人弄了家卖肉包子的小店。
他们的经营方式跟周家一样,也是把自家对着巷子的窗改造一番,拆了原先的木栅栏窗户,改成木板窗。
然后在后面支起一块木板,作为工作台,白天开张的时候,把蒸笼端过来,放在上面。
遇到顾客购买,就隔窗收钱发货,非常方便。
周奶奶也是精明的,发现旁边有人在卖包子,就开始供应豆浆。
这样一来,每天又能多赚一两块钱。
原本打算炸油条一起卖,只是菜油太贵了,最后没舍得。
当然最主要的原因,是油条需要技术,不懂方法的话,炸出来不够酥脆,就不好吃。
夏臻看到后,建议她增加豆腐脑和馄饨一起卖。
这个做法比较简单,成本也低,应该受欢迎。
吉祥弄有了这两家小店,周围的上班族,吃早饭不成问题了。
唯一的缺点,就是弄堂不够开阔。
如果有三四米宽,中间留条过道给人走路,可以贴墙放两张小方桌,供客人坐下来吃,就会更方便。
“夏臻哥,我们要不要也弄家店?”李自强听他提起周家的豆腐店,在一边提醒道。
周家的房子属于南北向,台门就在旁边,南边是巷子,开店很方便。
而夏家的房子,位于西南角,虽然大门中朝东开的,但是其中一间房子,和周家的房子连在一起。
如果朝南的墙打通,也可以跟周家一样,弄个卖东西的小窗口。
“你想卖什么?”夏臻没想到他会提这个,倒不反对他这样做。“只是开店的话,人要一直呆在屋里不能离开,你不怕忙不过来?”
平时要卖东西,还要兼顾炒货和泡菜生意,以后他肯定会非常忙碌。
如果妈妈愿意辞掉工作,倒是可以回家干这个。
只是以她的性格,估计暂时舍不得放弃那个好单位。
至少在她眼里是这样。
“如果你能弄到以前那些菜,我可以继续卖这个。再加些水果什么的,都没问题。”李自强回答道。“反正我平时也在家里,再累能累到哪里去?”
当然也可以卖自家产的瓜子花生和泡菜。
他想的很明白,别看一个摊位每天销量不高,细水长流下来,一个月赚两百,肯定很轻松。
“你觉得可以,我当然支持你。”见他都这样计划好了,夏臻自然不会打消他的积极性。“那你找上次帮我们装修的师傅,让他把墙打穿,再找木匠弄扇窗。”
具体怎么样,就照旁边周家的风格弄就行。
“要不要弄扇门,直接从那里进出?”李自强提议道。
在他看来,既然对着巷子卖东西,不如直接把门开在那里,这样做事更方便。
至于这样会不会破坏风水什么的,他根本没这个概念。
“在那边开门?”夏臻没想到他这么大胆,倒是吃惊不小。“要不,等妈和姐姐回来,你们一起商量一下,如果她们没意见,我是没问题。”
充分利用自家住房的优势,让原本的住宅变成商铺。
这是前世九十年代才会发生的事,没想到今年才七九年,李自强就有这样的意识了。
晚上妈妈和姐姐下班回来,听说这件事,都觉得可行。
没有人会嫌钱赚得多,就是这样一来,厨房的空间就有些挤了。
“要不,以后这边专门用来开店,把卧室帮到我家那边去。”李自强说了自已的打算。“反正那边房子装修后,一直空着。”
他其实一直希望自家的房子有人住,并搞得热闹一些。
毕竟他在那里出生,有很多美好的记忆。
如果夏臻哥一家搬过去,就等于重新有了家人。
“这怎么行?”祝琴听了连忙反对。“那是你以后结婚用的房子,我们搬过去算什么?”
她虽然没把李自强当外人,可是也不想占他的便宜。
现在李家只剩他一个人,自然希望人多热闹一点。
等结婚后有了孩子,就不会嫌房子大了。
“就算我结婚了,你们也可以住在那边啊!”李自强没想到她们会拒绝,顿时急了。“夏臻哥是大学生,以后会不会回舜江县也不知道,你们跟我一起生活,三间房子难道会很挤吗?”
对于这个年纪的男孩子来说,如果跟父母住在一起,他很可能希望有自已的空间。
但是对一个从小失去家人的人来说,又希望父母就在身边。
跟夏家人一起久了,他是真把她们当成家人,希望以后一直生活在一起。
“这件事慢慢商量。”见李自强动了真情,夏臻拍拍他的肩安抚道。“我们都是你的家人,并不会因为住在哪里,而发生任何改变。”
自已大学毕业后,回来的机率确实不大,毕竟县城太小了,不适合发展。
他肯定希望家人跟自已一起搬去大城市生活,只怕老妈习惯了这里,不愿意离开去外地。
到时如果跟李自强生活在一起,他也比较放心。
当天晚上,夏臻留下大量的蔬菜瓜果,交给李自强,让他等门窗改造好后,再拿出来销售。
自已借口连夜坐火车回去,实际上直接通过游戏世界,回到了沪市。
对于李自强的心思,他既感动又惭愧。
自从他进了自家门,一直全心全意帮自已做事赚钱,却没拿过什么好处。
现在还想把家里的房子贡献出来,真的太难得了。
心里暗暗下了决心,既然他真心拿自已当哥哥,这辈子就得负责他的前途,不能辜负他。
……
这天傍晚,夏臻从学校回来,看到家门口的走廊上,有个人站在楼梯的拐弯处。
借着外面昏暗的灯光,认出是隔壁程静的爷爷。
他犹豫了一下,最终没有主动打招呼。
老人年纪大了,身体已经有了严重问题,想到他屋里的气味,就忍不住有些恶心。
他不是圣母,不想给自已找麻烦。
“你就是住在隔壁的租客?”程老爷子却没想放过他,用嘶哑的声音问道。
可能是年纪大了,听力也不怎么好,居然不知道旁边已经住了人。
倒不是想求他什么事,只是年纪大了,害怕孤独,有人说说话,心里舒服些。
“是的。”见他问自已,夏臻倒不好意思装听不到,就边掏钥匙边回答。“程爷爷有什么事吗?”
下次还是直接回卧室得了,免得再跟他碰上。
会从下面进来,是怕万一有人发现他从不进出门,却总是出现在屋里,引来不好的猜想。
“没事,就是遇上了随便聊几句。”老爷子回答道。“你跟徐主编是什么关系,他怎么会把房子借给你住?”
上次见面,他的身体还没好利索,没看清楚夏臻的长相。
现在才发现,眼前这个年轻人外表才十八九岁,眼神和说话语气却沉稳得不像这个年纪的人,让他非常意外。
“其实没什么关系。”夏臻含湖地回答。“就是我帮他孙子一个大忙,正好我读的大学就在附近,他就把房子借给我住了。”
见老人说话间,往窗前走去,这才注意到老人年纪并不大,最多六十岁。
只是身体特别瘦,加上有些病态,才特别显老。
忽然有些同情。
明明家里有子女,却不得不一个人生活,就算脾气差一点,他的子女也不能丢下不管啊!
“噢。”知道了原因,老爷子没有继续没话找话,就这样站在窗前,一付心事重重的模样。
夏臻见他不再说话,就打开门进屋。
又朝外看了看,见他依然站在原地,就关上门。
因为已经吃了晚饭,他给自已泡了杯茶,然后坐下来继续写《包青天》。
一口气写了三个小时,直到手有些酸了,这才站起来歇一歇。
忽然想到隔壁的老人,鬼使神差地打开门,朝外面看去。
让他没想到的是,老人依然站在窗前。
此时已经过了八点,外面漆黑一片,只有远处隐约的路灯,照在他的脸上,看上去有些孤独和可怜。
他不会是想不开想自杀吧?
夏臻心里一突,忽然涌上来这个念头。
他看得出来,这是一个有些骄傲的老人,不喜欢麻烦别人。
越是这样的人,就越无法接受自已病了一场后,连生活都无法自理,需要别人帮自已擦身体换衣裤。
那不是幸福,而是羞辱。
如果他想趁身体好转,选择离开这个世界,他一点也不会觉得意外。
假如自已到了他这样的地步,说不定也会做出这样的选择。
“程爷爷,这么晚了,你怎么不回房间休息?”他最终还是无法眼看着他想不开,于是走过去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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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管我。”老人大概是站得久了,说话都有些气喘。“你明天还要上学,早点回去睡觉。”
说完,摆摆手让他离开。
站在这里想了很久,他一直在离开还是继续坚持之间摇摆不定。
离开这个世界很简单,找个高处跳下去就是了,但是要好好活着却很难。
可是就这样离开,他又有些不甘心。
自已才六十岁,如果能养好身体,再活十几年都没问题。
问题是没有人照顾,一旦生病又会像上次一样,连起床做饭上厕所都做不到。
与其如此狼狈地活着,不如离开。
加上家里没有一个人支持自已干个体经商,就算明知道好世道来了,也只能眼睁睁看着,却不能振兴程家。
这让他的痛苦成倍增加。
“你病刚好,要多休息才能恢复,这样才不辜负程静从远处赶过来照顾你。”夏臻见他神色不对,更加确定了心里的猜测,忍不住劝慰道。
就算对方是陌生人,他也不能眼看着人家寻短见。
虽然不知道老爷子为什么想不开,最大的可能是跟家人有矛盾。
在这个时代,很多家庭冲突都跟穷病有关。
进入八十年代后,只要肯努力,赚钱已经变得越来越容易。
生活一旦富裕了,人也会变得大度许多,家人之间就会变得越来越宽容。
所以好死不如烂活,只要活着,才有机会等来柳暗花明的一天。
“你还小,不懂老年人的悲哀。”见他真心诚意劝自已,程老爷子叹了一口气。“我现在明知道机遇就要来了,却被身体拖累成这样,你说我该不该灰心丧气?”
如果国家政策没变,他肯定只能死心。
可是眼看着外面的人已经干得热火潮天,而他一肚子经商本事,却没机会实施,该是何等的痛苦?
如果这一切早来几年,那该多好?
“程爷爷说的机遇,指的是什么?”夏臻听后心里一动,走到他旁边问道。
难道他已经看出了未来的发展方向,所以才会这么痛苦?
如果这样,倒能理解他的心情了。
“我说国家就要放开私营经济了,你信不信?”程老爷子的眼睛在黑夜中发着光,死死盯着夏臻不放,嘴里发出跟年纪不相称的热切语气。
他会这样确定,是因为这三十年,他几乎天天在盼望这样的机遇。
以前有人敢私下做买卖,就会被当成投机倒把,抓起来处理。
这两年真的不一样了,虽然依然有一些部门,站在明面上处理那些个体户。
但是越抓搞个体的人越多,也没见有人真的受到重罚。
由此可见,上面对这个的态度越来越宽松。
加上鹏城新推出的特区政策,说明国家正在搞试点。
只要那边证明这个政策好用,过不了多久,个体户就会彻底放开。
原因很简单,只有这样做,才能解决大量知青回城后,没有工作造成的社会问题。
一旦这些无业青年稳定下来,整个社会就会朝着良性方向发展。
“我信。”夏臻没想到他会说得这么肯定,顿时佩服得不行。“程爷爷眼光独到,小子佩服。”
自已有前世经验,才敢这么肯定。
没想到有人这时候就想明白了,这只能说明他的眼光非常有前瞻性。
“哈哈——”程家旺没想到这么久以来,家人都不愿意相信自已,反而在一个陌生小子这里获得肯定,老怀大慰。“小家伙也很有眼光。”
心情一好,正要移动脚步,发泄心中的激动。
忽然腿一麻,顿时软了下去。
夏臻一见,连忙扶住他。
“腿麻了。”程老爷子伸手按在他的肩上,“你小子合我的胃口,要不,到我屋里坐一坐,我们好好聊一聊。”
就在他心如死灰时,得到一个人的肯定,他现在的心情之好,可想而知。
“还是去我那里吧!”夏臻想到那边的气味,顿时头疼不已,于是主动邀请他去自已那边做客。
也不知道现在气味散了没有?
如果还是老样子,他可不敢去老爷子家。
“也好。”程家旺经过刚才一番思想斗争,感觉自已已经死过一次,现在获得了新生,“以前徐主编在时,到他那边坐过一次,转眼已经十年了。”
时间过得真快啊!刚刚还是精力旺盛的中年人,转眼已经风烛残年,连自理都做不到了。
“请。”夏臻确定他是徐爷爷的同事,态度更加恭敬了些。
自已的书现在就在出版社发行,多认识一个人,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进屋后给他泡了茶,又拿出几个苹果,几个蜜桔,洗干净后放在盘子里招待他。
这些都是十月成熟的品种,谁见了都不会怀疑。
“不用这么客气。”见夏臻这么热情地拿出水果招待自已,程家旺意外地望了他一眼。
现在水果非常贵,可不是普通家庭吃得起的。
就算老徐住在这里,也不可能随便拿这个招待自已。
“程爷爷不用客气。”夏臻把果盘推到他面前。“我读大学有补贴,还写文章赚了不少稿费,吃点水果肯定没问题。”
既然想跟他搞好关系,那自已写小说的事,就得告诉他。
如果他在出版社有人脉,也可以利用起来,总不能事事都去麻烦徐老爷子。
加上他现在在舜江县,离沪市这么远,有些事想处理也不方便。
“是吗?”程家旺眼前一亮。“那我就不客气了。”
说完,拿过一个苹果就啃起来。
别看他退休金不少,可是大多存了起来,作为将来创业的资金。
所以别说水果,就是荤菜他都舍不得买。
这也是他跟子女产生矛盾的根源之一,他们都认为父亲辛苦了一辈子,以后好好养老就行,别想着恢复程家荣光的事。
存的钱也拿出来用掉,最好能买套大一点的房子,改善家里的生活。
反正父亲有这笔退休金,足够一家人舒服地生活了。
吃完一个苹果,他又拿了一个桔子。
本来他不会这么失礼,实在这苹果太香甜了,让他控制不住自已的双手。
等桔子再次吃完,他才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于是停了手。
“程爷爷随便吃。”夏臻见他似乎有些意犹未尽,就再次拿了个苹果递过去。“对了,你能继续说一说关于私营经济的事吗?”
虽然自已清楚接下来的政策变化,他却想听听社会上的有识之士,是如何看待这件事的。
“其实很简单,国家只有放开私营经济,才能解决就业问题和发展经济问题。”程老爷子咬了一口苹果,语气肯定地回答。
他最擅长的事,就是根据收音机的新闻,解读并推测国家的大政方针。
而在鹏城设特区,就是最好的证明。
因为国家需要成功的例子,证明这样做利多弊少,才能真正放开手脚。
一旦那边的经验总结出来了,就是正式实施的时候。
“都说家有一老,如有一宝,程爷爷的眼光,我真的服了。”夏臻真诚地朝他竖了竖大拇指。
别人都是小心翼翼,就怕政策会改动。
只有他能看得这么远,真不是普通人能做到的。
“你也觉得搞私营经济有前途?”程老爷子把手里的苹果啃完,满足地咂了一下嘴巴,又认真地问道。
如果他能这样想,那同样不简单。
说的夸张一点,这时候能理解自已的想法,同样需要足够的眼光。
“当然。”夏臻语气肯定地回答。“就像你说的,国家只有这样做,才有前途,所以这一天早晚会到来。”
现在是十月底,再过一个多月,第一张个体户营业执照办下来,等于个体户的合法地位,得到了政府方面的认可。
“唉——”见夏臻这样说,程老爷子再次叹息出声。“连你一个大学生都能明白的道理,为什么我的两个不孝子,就不肯相信呢!”
只有一个愿意支持,有他这个父亲提供金钱和技术,赚钱的事就会非常容易。
给他五年时间,就有把握赚到十万元以上。
有了这个基础,后面以每年翻几翻的速度高速发展,用不了十年,程家就有可能达到以前的水平。
而其它人因为害怕,这时候才开始摸索做生意的方法,程家就远远走在他们的前面。
他一向是个有野心的人,不甘于平庸。
要么不做,要做就做到最好。
“那程爷爷可以自已做啊!”夏臻总算明白了他的痛苦根源,明明看到了机会,却没有人愿意帮助。“你年纪又不大,再干二十年都没问题。”
六十岁创业,虽然有些晚了,却不代表一定会失败。
张忠谋从小生活贫困,直到56岁才开始自己的事业,并建立自己的商业帝国。
鼎鼎有名的台积电,就是他创办的。
还有大器晚成的山德士上校,在66岁创办肯德基,而如今这一品牌,已经是全球有名的长寿品牌。
过几年来到国内,很快成为国人最欢迎的洋快餐。
内地也有这样的人,天堂伞的王斌章,就是在六十岁那年,放弃安逸的退休生活,开始创业。
靠一把雨伞,一年赚几十亿,成为行业龙头。
不过他是在八十年代中期开始创业的,如果程老爷子选择在这个时候开始,只怕比他还要先取得成功。
“我也很想啊!”程家旺仿佛遇到了知音,激动地握了握拳。“可是我的身体你也看到了,还能活得了那么久?”
如果不是身体拖累,不用夏臻提醒,他现在都已经开始了。
“你的身体出了什么问题?”夏臻心里一动,关心地问。
如果自已能帮他解决这个问题,就能结下善缘,说不定还能合作一番。
现在自已没精力在沪市创业,假如程老爷子去干了,那自已就能参一脚,不费吹灰之力,就能赚到一笔钱。
“慢性肝病晚期,加上肠胃吸收功能不行,身体免疫力差。”程家旺也没瞒他,说了自已的问题。
如果只有一种问题,还可以慢慢调养。
多种病一起发作,基本上没救了。
据医生说,如果他能放平心态,有规律地生活,应该还可以活二三年。
否则最多半年,就会撑不下去。
“这么严重啊!”夏臻听后,也有些傻眼。
原本以为送他一瓶人参大补酒,调养一段时间,就会慢慢好转。
现在看来,未必有用啊!
“不用替我担心。”老人以为他关心自已的身体,倒是有些感动。“能活多少岁,老天爷说了算,我已经想开了,活一天算一天吧!”
又问起徐老爷子的情况,听说最近有所好转,也为他高兴。
“我这里有一瓶人参大补酒,对你这种情况有很好的疗效,你拿回去喝吧!”夏臻想了想,最后还是决定送他一瓶酒。
说完,去了一趟厨房,把一瓶人参酒拿出来给他。
反正这东西没什么成本,送出去也不心疼。
禅境花园出产的药材,特别是经过变异后,到底疗效怎么样?还无法证明。
那就死马当成活马医,让他替自已试一次药吧!
假如程老爷子这样的问题,也能有改善的效果,那只能说明它的功效超过自已的想象。
“那怎么好意思?”程老爷子是识货的,看到这么粗大的人参,就知道年代已经超过百年,非常震惊。
这东西价值不好估量,自已跟他素不相识,怎么就送给自已了?
可是他又想把身体养好,努力活下去,实现自已的人生目标。
所以这时候非常纠结。
“药送给有需要的人,我年纪轻,暂时用不着。”夏臻把人参酒塞到他手里。
“那我就厚颜收下了。”程老爷子最终还是没舍得拒绝。“以后你有什么事,尽管跟我说,只要我能做到的,绝不推辞。”
生意人出生的他,讲究的是利益,不喜欢说大话。
如果病真的好了,他相当于自已的再生父母,怎么报答都是应该的。
“我也没什么要求。”夏臻想了想,说了自已的计划。“程爷爷在生意方面似乎有自已的独到见解,等你身体恢复了,到时我们可以一起合作,看能不能在沪市做些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