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消失的粮仓
王升不男不女的声音回荡在太极殿内。
百官进殿,面容肃然,衣着整洁。
叶欢跟在武官队列之后,亦步亦趋走入太极殿,他还从未见过百官议事之地,一时间瞪大了好奇的眼睛左右打量起来。
太极殿内宽阔而寂静,朱红的雕龙巨柱,两人合抱粗细。朱红色、金黄色夹杂,殿外晨曦投入殿内,采光极好。
叶欢掂了掂脚,朝太极殿殿首望去,左右孔雀尾精细做成的蒲扇由两名姿色婀娜的宫女秉持着,立于皇位两侧。而在宫女下方,还有两尊雕塑般的人静静站在那里,叶欢若不是仔细观察,根本没注意到他们。
低调,静默,仿佛那里根本没人一样。
当叶欢看到他们时,一人眼珠木勒地转动,最后视线落到他的身上。
那一瞬间,叶欢便觉身体鸡皮疙瘩都起来了,宛如将他拔掉了所有衣服,丢在了冰窖中!
那是杀气!
叶欢忍不住吞了口唾沫,心道爷虚什么,爷可是奉旨入宫,若不是李世民传来了口谕,爷压根都不想来,不,请爷爷都不来!
叶欢目光越过这两抱着长剑的人,落在了花纹雕刻精细,代表着权力、地位、尊贵的座位上。
龙椅啊!叶欢心中涌起诸多感慨,看得爷都想上去坐一下了。
呸呸呸!
叶欢猛地惊觉过来,娘的,这不是公园躺椅,坐一下可是会没了小命!不,或许还没靠近龙椅,就被那两个恐怖的家伙斩杀了。
这个念头可不能有,叶欢心中大惊,连忙打消,想都不去想。
“皇上进殿——”
这时,王升的声音再一次响起,伴随着他的声音,李世民身着金线纹龙明黄色皇袍,威严无比,在侍卫簇拥下,缓缓落座。
“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回应王升的话语,群臣立即跪了下来,姿态恭敬,声音诚恳地齐声喊道。
叶欢第一次上早朝,反应慢了半拍,与一众人中显得格外显眼突出。不过他还是有样学样,紧跟着也跪了下去,大喊着万岁。
“这小子……”李世民暗笑着摇了摇头。
“平身——”
“谢皇上!”
群臣随即拍拍袖子,起身站好。
“诸位爱卿,依旧是前日的议题,前日、昨日议论无果,今日可莫又让朕失望才是!”
李世民端坐于龙椅之上,虎目凌厉地扫视群臣,声音威严无比地道。
“谨遵圣喻!”
群臣又是整齐地回答道。
李世民点了点头,视线中忽见户部尚书赵兴走出朝班,面带兴奋。
“禀圣上,苍天不绝我李唐,流民有救了!”
“哦?”
李世民眉头一扬,那些大臣同样一惊,此前倒是没见你发表一句言论,怎么一开腔就敢说流民有救了?是奉承,还是真的?不过,以赵兴的身份,应该不是空穴来风。
那些与户部尚书交好的朝臣,一时间忍不住心中骂他不够义气,好哇,闷声发大财!
李世民脸上带着一丝期许看着户部尚书,急忙道。
“爱卿何出此言?”
赵兴摸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水,感受到诸多射来的视线,恭敬地道。
“启禀圣上,臣的建议是前隋消失的那个粮仓。”
“隋都的大兴粮仓、巩县的兴洛粮仓、洛阳修建的含嘉仓……可是这三个粮仓中粮草已然被征收入国库,统一调度了啊?赵尚书,不知你说的消失的粮仓是何意?”
位于朝班前列的房玄龄,闻言发出了自己的疑问。
户部尚书赵兴呵呵一笑,解释道:“房相所言不差,相比诸位已有所猜测,没错,臣所说的是一个新的粮仓!”
哗!
直到从赵兴口中亲耳听到确定的言论时,太极殿内立时掀起了轩然大波。
新的粮仓意味着什么,自然不需要赵兴在解释什么。
李世民一喜,饶是他也不免表现出一丝震惊:“这个粮仓叫什么?”
“回圣上,鱼糜仓,此粮仓乃是前隋之战初时,杨广留的一手后招!即便是昏君,能居皇位,也莫小看了他。”
赵兴此言一出,朝臣皆都默然点头,想来也是,用枕头闷死亲人的事都干得出来,也算是有魄力。
“但这跟消失的粮仓有何关系?”有大臣问道。
“当然有关系!”赵兴极其肯定地说道,“杨广还是有眼光的,眼见各路诸侯一个个揭竿而起,这也让他意识到大势已去,隋朝要亡了!”
“越到亡国时,杨广越加大肆征收百姓钱财布匹,粮草宝玉。”
“有人说,这是他彻底死心的表现,趁着诸侯还未打过来,在好好享受一番。”户部尚书呵呵一笑,似乎在接发一个惊天阴谋,“我们都小瞧了杨广,试问破城后那大肆搜刮来的金银珠宝、粮草何在?”
“没有,一个都没有!”魏征虚眯着眼睛,答道。
“那不是被他挥霍完了吗?”有大臣理所当然地说道,毕竟杨广末期有多奢靡那么多人都看着的。
“哪有你想的那么简单!”赵兴摇了摇头道。
“你的意思是杨广意识到大势已去,极度享乐只是表象?只是为了迷惑众人?”杜如晦思绪急转,想的更深。
“没错!”
“但他为了迷惑众人的目的是什么?”此时连李世民都忍不住问道。
这群老头说话就是吞吞吐吐,要说就说,非要跟拉屎一样……叶欢在朝班之后,听着他们聊天,都忍不住打起了哈欠。
这还不明显吗?为了转移粮草、珠宝啊!
“为了转移粮草、珠宝?”房玄龄试探性的问道。
“没错!”
但他转移那么大批粮草、珠宝干什么?收藏?叶欢摇了摇头,杨广应该没有收藏癖,而且人都死了还收藏个屁。
这样看来就是留给后人,杨姓后人……嗯……
叶欢自顾自点了点头,忽然一惊,难道说……杨广谋划着复隋?!而这个谋划的的启动资金就是那消失的、堆积成山的珠宝和粮草!!
叶欢想到此处,踮起脚尖看向坐在龙椅上的李世民,发现他此时也是虚眯着双眼。
看来李二也想到了这一点。
想到此处,叶欢看着赵兴,问题是他如何知道这个秘闻的?
叶欢瞥了一眼李世民,发下他果然也以审视的眼光看着赵兴。
似是为了打消君臣的怀疑,赵兴抹去额头大汗,回答道:“臣今日卯时方才收到密保,所以才在早朝说了出来。”
“密保内容是什么?”李世民问道,“此后朕自当探清真假。”
“江南道,大雾,江上鬼船!疑与消失的粮仓、珠宝有关!”
众人瞳孔猛地一缩,反复琢磨着赵兴的话。
“江南道么……”
叶欢手托着下巴,做出福尔摩斯思考时标准的姿势,单手拖着下巴,眼神迷离。
呵呵,有意思,现在的情况就像是一群人知道了一个宝藏,知道了宝藏里有什么,知道了宝藏大概在那个地方……唯一不知道的是探索过程中有无危险,是不是有埋伏。
按照现在的局势,除非我拿出其他食物解决饥民问题,李世民派人探寻宝藏几乎是板上钉钉了……叶欢心道。
第23章 困境
“嗯……诸卿以为如何?”
李世民扫视群臣,视线所过之处,群臣无不低头沉思着。
他又看了一眼位于朝班最后的叶欢,这小子,以为朕看不到么,竟然打起瞌睡了。摇了摇头,李世民没空理他,却也不怒并未怪罪。
“圣上,如今北方流民已有成灾的趋势,再过些时日恐怕又要死伤大批百姓。”一统辖河北道的重臣一步迈出朝班,恳切道。
李世民再看看其他官员,在这个时候,即便是房谋杜断也没能给出什么有建树性的建议。
“呵呵,那里还需几日啊!”一个官员位于朝班中,双手捧在胸前,老神在在地说道,“我所管辖的道内,军中不拿出屯粮,已经有大批百姓怨恨了。”
这个官员话中有着不满,显然是为之前奏对时不满武将拒绝了匀粮的提议。
“唉……”这时,朝班前列的魏征叹了口气,“即便能找到粮食,也恐怕来不及了,远水救不了近火!”
魏征说的没错,鱼糜仓库位置位于江南道,即便是知道准确位置,派人匀粮难道就不要时间吗?北方流民又能坚持多久?
一切都是未知数。
李世民沉吟片刻,眼神忽地闪过一抹狠光,他道:“既如此,何不双管齐下?朕一边派人去寻找那个消失的鱼糜仓,另一边将国库中全部粮食运至北方,暂缓流民。”
户部尚书赵兴抹去额头细汉,老脸一红,尴尬地提醒道:“圣上,上次您下令从国库中匀粮之后,国库中已经没有多余的粮食了。”
李世民这时才想起来前日自己才下令匀粮,一时间又沉默了下来。
事情似乎又陷入了困境,新生的唐朝刚竭尽全力刚翻过一座大山,看到了曙光,但翻过山后才发现曙光是虚假的,山后又是一座更大的山。
问题的症结在于数以万计的流民,大战之后,土地都荒芜了,没有新的粮食来源。从战争伊始,吃得都是隋朝时的余粮,坐吃山空,吃一点少一点。
如今又突然遭遇雪灾,流民暴乱发生在即,北方突厥外族在这个时候又有了动作,更有隐藏在暗中,操纵一切,谋划深远的古老家族。
户部的赈济粮无疑是杯水车薪,军粮又不能动,万幸的是赵兴给出了一个希望。
时间,最需要的就是时间。
现在最怕的就是流民没有了耐心,只要一处爆发了动乱,动乱很可能如星星之火,迅速燎原!到那时,内乱外患,唐朝危矣!
嘶……事情很紧迫啊!
“唉,要不然就从军粮中匀些粮吧?”杜如晦杜相看着武官阵营,试探性的问道。
“不可!”
李世民坚决地摇了摇头。
朝中忽然寂静了下来,皆都神色或复杂、或凝重地看着李世民,这样的局势,当初屡屡创造胜利奇迹的圣上又该如何?
毫无疑问,此次之事是他们这么多年来遇到的最艰难的一件,新生的唐朝面临的最大的困难。
李世民没能注视到朝中诸多眼光,正沉浸在自己思绪之中……难道只有这样做了吗?
李世民不是没有办法,身为皇帝的他早就预料过每一种情形,只是让他没想到的是竟然走到了最坏的一步。
他眼中闪过一丝绝望和肉痛,随即凌厉下来,他迅速吩咐道:“令北方各地,边疆驻守将军撤至关内……咳咳!”
这话说完,李世民宛如遭受了重大打击,神色间有些疲惫,并且剧烈咳嗽起来。
叶欢一边假寐着,一边听着朝中商谈之事,李世民的安排他听得清清楚楚。
嘶——
李世民这是要刮骨疗伤啊!如今北方就像是人身上的烂肉,留着是个大麻烦,割去又心疼,嗯……与其留着让其他好肉变坏,还不如割去……
驻军入住关内,他这个安排是要放弃那些流民了!
唉,虽说这个决定太过无情,但诸多办法中,他是最有效的,未来兵强马壮后,未必不能收回失地……叶欢很清楚李世民做出这个抉择是多么艰难。
最有效地……嗯……但不是最好的。
不过,就在朝中陷入沉寂,心中震动李世民此举的疯狂时,一道响亮的声音传了出来。
便是叶欢都为之惊讶!
“这有何难!”说话的竟然是李承乾,叶欢惊呆了!
那笃定的语气,那坚定的自信,仿佛这都不是问题!
这家伙吃药了么?不,应该还没,叶欢望着李承乾的同时,李承乾的视线也正在扫视中,半响后,他看见他、探出脑袋的叶欢。
与此同时,叶欢身体冷不丁抖了抖,他忽然有种不详的预感。
尼玛,老子求你了,别冲我笑,瘆得慌!
就在刚才叶欢看见了李承乾在冲他笑……
“哦,太子有何办法?!”
房玄龄接下了他的话,并未让李承乾太过尴尬。
实际上,更多大臣当看个笑话,搞笑,这么多大臣费劲脑子想了这么久都没解决办法,你一来就想到办法了?还偏偏是在众多大臣陷入沉默时?
您这是在装逼呢吧!
自家儿子几斤几两李世民还是知道的,国家大事之前,李承乾还缺乏历练。他摇了摇头,并不对李承乾寄予厚望,只当他只是在逞强罢了。
“乾儿,不要胡闹。”
李世民皱眉道。
谁知这厮信心满满道:“回父皇,儿臣可不是在胡闹,而是在想办法。”
李世民呵了一声,觉得李承乾顺眼了些。
“既如此,那你说有何办法?”
“回父皇,儿臣没有办法……”
搞笑呢!没有办法你说个屁!那还一副胸有成竹的模样!闭上您的粪坑吧!叶欢就知道李承乾这家伙没憋个好屁,不过拿大家开玩笑就有些过分了。
李世民也隐隐有发作的迹象。
“呵呵……父皇莫怒,儿臣虽说没有办法,但叶欢应该有办法!”
我就知道!叶欢立时炸了毛,竖着眉头怒视他,结果那家伙依旧只是笑笑,人畜无害,和煦的那种笑容。
人在地上躺,难题天上来……老子什么时候给了你无所不能的感觉,尼玛,若是有那就sorry啦,小的以后必定谦虚做人啦!
叶欢感觉到所有视线射来,表面笑嘻嘻,心里mmp。
此时此刻,叶欢灵机一动,心道,若是我笑笑,然后反来一句您搞笑呢?会不会就此蒙混过关?嗯,可以是可以,但……
叶欢看了看期待看向自己的李世民,那样会让李世民感官很差吧?嗯,毕竟以后还是要靠他的,唉。
叶欢长叹了口气,又看了一眼李承乾,如果眼神可以杀人,李承乾现在已经死了几万遍。扫视一圈诸位大臣,叶欢恢复严肃,随即在众多愕然的眼神中点了点头……
第24章 打赌
嗤!
叶欢还没解释,朝班中便有人对此嗤之以鼻。
笑话,真是天大的笑话,一个毛头小子就能轻松破局,那还要这一班朝臣干嘛?莫非这满朝之人都不如个小子?
即便有办法,想来也是不入流,不成熟的。
况且叶欢今日才上朝,新人一个,满朝大臣不说全部,大多都是抱着嗤笑的态度。
“一个毛头小子,看着面生,他能干什么?而且还是一介武夫,能想出什么好办法?”
说话的人位于文官行列,位置靠前,想来也是有些名气的人。这人小肚腩,大腹便便,十分神气,昂着脑袋,是个高傲的人,有些鄙视粗鲁的莽夫。
不过,看来是个没脑子的人,一句话将所有武官都得罪了。
“孙泰老儿,你敢再说一句!”位于朝班前列的武官大怒,竖着眉头怒视孙泰,若非是在朝班之上,定要将他生生撕了。
如今因为外患的缘故,朝中那些大唐名将都被派出去镇守边关了,这才导致武官中无牛人,这群穷酸书生,好啊,蹬鼻子上脸,越来越不把他们放在眼里了!
如今都敢光明正大发表侮辱的言论了!
那武官也是个暴脾气,看孙泰老二这般口无遮拦,他还顾忌个屁,当即骂道:“一群书生,当初跟随圣上打天下时你们又何在?现在天下安定下来了,你们倒出来了,享受着全军将士拿命换回来的安定,现在居然骂起俺们来了!”
“你们他娘的还有没有人性?知恩图报懂不?我现在就把这句话摆在这,打心眼里就看不起你们这群从早到晚只知道‘弹劾’、‘参一本’的,只知道动动嘴皮子的人。”
叶欢大感意外,没想到这看起来憨厚的兄台,骂人的话跟连珠炮一样。
骂得孙泰老脸尴尬,一时间只是道,匹夫、莽夫之类字眼,倒是和那武官毫无顾忌变着花样骂人形成了鲜明对比。
武官的话涵盖面也是极广,魏征一听,嘿!你们吵便吵,怎么骂道老夫头上来?嗯,朝中“弹劾”二字说得最多的就是魏征。
躺枪,真的是躺枪!
魏征又岂是被人骂了坑都不敢坑声的人?当下一吹胡子,就要加入,眼看朝中闹哄哄一片,就要演变成一场文官对武官的骂战,李世民皱起眉头,怒道:“够了!”
“武能安邦,文能兴国,不重视武力的国家只是一只任他国欺负的绵羊,反之,光重视武力的国家才是真正的莽夫之国!”
“这些道理诸位难道不知道?”李世民显然有些失望,除了区区个别人,其他的都跟脑瘫一样。
“叶小子,将你的考量说出来吧。”
李世民见朝班安静下来,不去管他们,将视线看向叶欢。
真是的,叶小子本人都没说些什么,他们倒是吵起来了,这一点上倒是没有叶小子理智……李世民心中一边想着,一边对叶小子今日朝上表现很满意,嗯,除了打瞌睡那段时间。
“小子有倒是有,但现在不想说。”
尼玛,方才诸多看不起我,现在想叫爷说了?想得美!爷也是有脾气的人!
反正在李世民眼里,所有人眼里他都是个小屁孩,难道还不许小屁孩耍一下脾气?
大不了被臭骂一顿……叶欢这般想着。
所有人都看着叶欢,哪里看不出他耍起脾气来了,一群人笑着摇了摇头,过果然是个娃子……也只有叶欢敢这样了,换个年纪大一点的,这会儿还不拖出去砍了?
有个性!
为了防止李世民都不认为他想得出什么好办法,叶欢只能再借用一下那群根本不存在前辈了。
“小子也不隐瞒,想出这个方法的其实并不是小子,而是教导过我的那群前辈。”
叶欢这话刚说出来,其他人又忍不住一笑,怎么又突然钻出来一群前辈?
群臣不以为然无所谓,但当李世民听到“前辈”二字是便是精神为之一震,别人不知道但李世民知道啊!那神奇的医术、兰州做出的成就,也只有是、也只可能是那群前辈的智慧了!
也就是说,叶小子现在用的是教导他的那群智者贤才的办法!怪不得,怪不得……李世民心中大赞,已是有了些希望。
“你快说。”说话的是李世民。
爷不要面子的么?叶欢差点不知死活地对李世民翻白眼。
“既是圣上之言,小子不敢违抗。”嗯,叶欢先表达出自己是尊敬、崇拜李世民的,但他道,“不过,小子有两个要求,若是这两个都办不到,小子即使被圣上您砍了也不会说,嗯……圣上应该不会砍了这么可爱的我……”
李世民被逗笑了,群臣也被逗笑了,暗道果然是小子……净整些新其玩意……但这就是叶欢的聪明之处,以小孩口吻提出自己的要求,既不会惹怒李世民,又达到了自己目的。
笑就笑呗……叶欢近日来也算是将脸皮炼厚了些……爷这是聪明,你们不懂,换做其他人敢跟皇帝提要求吗?
李世民被他逗笑了,点了点头:“别废话,要是到时候没什么好的建树的办法,别说等片刻,朕这就砍了你。”
在场明眼人都知道圣上这话要多假有多假,这也说明李世民答应了叶欢的要求。
“其一,需要时小子希望能够得到朝廷的帮助。”
“没问题。”李世民立即答应了他,就算叶欢一人牛翻天了也绝对无法办到拯救几万流民。
“其二,小子想,嗯,就只需方才看不起小子的孙大臣,在小子弄到食物后,亲自去看一趟。”
嘶……叶欢这个要求一提出,大臣们暗暗吸了口冷气,小屁孩还挺记仇啊!虾仁猪心,虾仁猪心……看他说得那么笃定,这是要当众打脸啊!
有脾气!
李世民斜眼看了一眼老脸通红的孙泰,没多余感想,反倒是之前就觉得此人口无遮拦,说话没过脑子,常常得罪其他朝臣。
若非他一身清廉,干事认真,哪里会到现在这个位置?
既然事情是孙泰先挑起的,便就当是惩罚他吧,李世民收回眼光,心中已经有了决定。
“嗯,就依了你吧。”
叶欢点了点头,立时拍了拍胸脯,又道:“还请圣上容许小的卖个关子,事情做成之前,小子不会将计划说出来。”
“但为让大家相信,小子愿意项上人头担保……”叶欢想了想,接着道,“嗯,还有太子的脑袋……”
朝班前列的李承乾听到此言险些摔倒,这跟我有什么关系?
叶欢呵呵一笑,知道我的感受了吧!以后被随便把锅甩给爷。
死马当活马医,反正大臣们没其他好办法,朕倒要看看你小子能翻出什么花样来……李世民点了点头,还是挺护犊子的。
“别拿太子说事,嗯,朕准了。”
第25章 报复
早朝目的本就是为了商讨流民应对的办法,叶欢又用献上人头担保,一时间诸位大臣都识相地闭上了嘴,便是时不时嚷嚷着参上一本的魏征都没说什么。
不过,李世民也并未全信叶欢,毕竟他实在太年轻了,让人不敢信赖。
因此,此前做出的调将令没有撤回。
早朝散了,叶欢封爵之事李世民也没提,叶欢小心眼地认为是不是李世民打算耍赖。不过显然是叶欢小人之心了,没过多久,王升捧着圣旨走来,正是叶欢封爵的圣旨。
“恭喜爵爷,贺喜爵爷。”王升很谄媚,“圣上叫你去一趟。”
让我去一趟?有什么事不能早朝上说?爷困了,不想去……叶欢很想这么说,但他向来是心中一套,脸上一套,作为封建王朝的最大地主,李世民的面子还是要给的。
叶欢脸上贱笑,笑呵呵:“还请王公公快快带路,莫叫圣上等急了。”
甘露殿。
李世民手捧上好特供龙井,抿了一口,眼神瞥见正唯唯诺诺走进来的叶欢,呵呵笑了一声,让人难以揣测情绪。
“这才是一个小小男爵,竟然敢跟朝中重臣叫板了啊!”
这是来兴师问罪?叶欢眼珠子一转,想了想,要是李世民真想怪罪小子,又岂会等到退朝?嗯,应该只是鞭策一下小子。
他很配合,露出一抹苦笑。
“圣上,这不怪小子啊!您知道,小子跟程伯伯待久了,有了感情,程伯伯是个武官,小子也只能是武官。”
“那孙泰骂小子我也就罢了,毕竟小子小屁孩一个,也不用在意被骂了心情是好是坏。”
又岂料到那孙泰一句,不好意思,我针对的不是你,我想说的是在站各位都是垃圾、莽夫。
“一句话得罪了所有武官,那就相当于骂程伯伯是莽夫,小子可不同意!”
叶欢显得愤愤然,一副为程咬金着想的样子。
“嗯,这是孙泰的老毛病了。”李世民点了点头,“不过,以后跟重臣打赌的事莫要再干。”
叶欢瞥了撇嘴,爷爷不想跟他们急眼,但奈何他们要针对爷。
想到此处,叶欢一惊,自从莫名其妙来到唐朝之后似乎总是遇到这样的事情,难道说,爷有了前世看的里,让人捉急的傻逼猪脚的衰神体质?
叶欢脸色立即就是一黑,他可不想像某某小学生一样,走到哪里哪里就死人,叶欢回去打算烧根高香,免得自己到哪里哪里就不平静。
叶欢的心理活动李世民发自然不知道,又品了一口香茗,李世民道:“你真有办法弄到粮食,安抚流民?”
几万张嘴巴啊,需要的粮食都可以堆成山了,一个小屁孩能提办到?任谁都不信!
叶欢尴尬地挠了挠头:“其实,小子也还没想好怎么办,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小子也只有装作底气十足了。”
“不过圣上放心,办法是有的,只是简单的复杂的区别而已。”
叶欢立即安抚李世民,实际上,他心里想骂娘,什么办法?爷自己都不知道,这话不能说出来,要不然就是欺君了。
李世民给了叶欢一个暂时相信你的眼神,他边喝茶,边随意地问道:“苏云岚和你什么关系?”
李世民似是在观察叶欢反应。
就在昨晚,他接到狄清密报,印证了李承乾、李泰说的官盐丢失案跟苏家有关。如今因为叶欢的缘故,苏家帮着官府制作精盐,李世民虽说不怀疑叶欢,毕竟他底子太干净了。
但苏家么……李世民眼中露出了一抹危险的光。
苏云岚那是谁?叶欢本想这么没心没肺地反问一句,但……果然啊……心还是有些痛,不过,她怎么样已经跟我没关系了。
“呵呵,圣上您就别玩小子了,苏云岚乃千金之躯,小子只不过一个什么都算不上的人,哪敢跟她有什么关系?”
“小子……跟她不过是一面之缘……”叶欢平静地说道。
李世民点了他一眼,点了点头:“既然你与苏家没关系,那朕便灭了吧。”
叶欢垂着眼帘,眼中时而闪过悲伤的神色,不知在想些什么。
唉……
叶欢终是老气横秋地叹了口气,他不是以热脸贴冷屁股的人,苏家如何他不在意,苏云岚如何他也不在意,嗯,不在意。
收敛好神色,叶欢见李世民悠闲自在,似乎没什么要问自己了,刚想告退,便听见李世民声音传来。
“去领二十大板吧,没错,朕赏你的。”
叶欢:“???”
喂喂喂!我尊敬的圣上啊,小子可是特地早起,没有早朝迟到啊!小子这么憨憨一个人,哪里惹到您了?
“嗯?你敢不领赏?”
叶欢嘴角一扯,心中骂了句mmp,恬着脸挤出一些笑容:“哪里敢,圣上待小子这么好,小子这才第一次上朝就赏了东西,小子高兴还来不及呢……”
李世民看着叶欢,嘴角忽地勾起了一抹笑容:“那就好,既然你这么高兴,再加十板子吧,来人,赏叶欢三十板子,给朕重重地打,狠狠地打!”
叶欢的笑容瞬间凝固。
叶欢被拖出了甘露殿,不多时,他的声音传了进来:“球都麻袋,兄台,弟弟在屁股上垫个甸子行不?”
“爵爷别闹,哥哥也是奉圣上之令办事,别叫哥哥难做嘛。”
“唉……等等,兄台什么名字?只要哥哥手下留情,小弟感激不尽……日后吃香的喝辣的都想着你。”
“哥哥姓王。”
“哦,原来是王哥哥……哎……等等……喂喂……你提板子干嘛?”
啪!一声响亮的声音传了过来,随之响起的还有叶欢杀猪般的叫声。
甘露殿外,王侍卫打了叶欢一板子,立时附耳叶欢:“弟弟放心,哥哥手上是有功夫的,保管将你打得屁股紫一块青一块,但不会伤到筋骨,所以弟弟还是笑着领赏吧……”
去你妈的笑着领赏,叶欢忍不住暗骂道,方才只是一下,感觉屁股被削去了似的,三十大板下来小命不还得没了?
“哎,其实哥哥挺羡慕你的,能被圣上耳提面命,我也想这样……”
叶欢闻言抖了抖,不敢相信地揉了揉眼睛,感情面前这人是变态啊,还有人乐意被打?
“咳,不和弟弟说了,等会儿圣上连我都要怪罪了,你先忍一忍,一会儿就过去了。”
啪!
啊!
每一板子落下来,便有叶欢的惨叫声响起,交替着出现。
甘露殿内。
李世民放下手中茶杯,摇了摇头,对着帷幕后道:“那小子父皇也替你揍了,这下可还有怨言?”
帷幕后,走出一身着紫色衣衫的女子,大大的眼睛,美丽动人的脸庞,修长的鹅颈上藏着御寒的貂毛,凝脂般的肌肤。
这姑娘楚楚动人,少见的佳人,是李世民最宠爱的女儿之一,完美继承了他母亲漂亮的容颜。
“可恨的登……哼……才不会就这么原谅他呢。”
这姑娘险些说出那三个字,脸颊顿时一红,昂着骄傲的头颅转而道。
方才那三个字没被父皇听见吧?她悄悄看了李世民一眼,见父皇神色如常,暗暗松了口气。
第26章 大难临头!
三十大板下来,叶欢是被抬回程府的,程夫人看他被打了,很是心疼,连忙让丫鬟去买这个这个朝代的“跌打酒”。
问他为何被打,叶欢吊着眼泪,没说。
没脸说,没脸说。
叶欢又在程府躺了几天,如今封赏已经下来,只能等伤势好后才做打算。
长安苏府。
花园般的后院,青石铺就的小道旁种植着观景树,观景树后,一池春水。清澈的池面上漂泊着雾气,三岸上一抹抹嫩绿悄然浮现。临着春池,坐落着一间朱红色雅致的二层阁楼。
阁楼正对着春池,一半修建在水上,便如威尼斯水城那般,另一半修建在地面,正是一座近水楼台。
楼阁内布置相当精致,一楼是书房,二楼则是居住的地方,除此之外,临着水池还有一处赏景台。
这地方极好,居住在此的是苏府少爷,苏石。
幽静的环境忽然被一阵急促的呼喊声打破。
“少爷,少爷……大事不好了。”
呼喊的人是苏石的狗腿,正是几天之前暗中使辫子的苏府管家,他沿着青石小路,绕着春池来到二层阁楼之前。
邦邦!
他使劲地拍打着屋门,发出嘈杂的声响,试图引起屋内苏石的注意。
阁楼二层,苏石被嘈杂的声音吵得烦了,皱着眉头睁开眼睛,映入眼帘的是床帘顶。此刻的他躺在松软的床上,身边,躺着一发丝杂乱,面容姣好的女子。
红润的小嘴,修长得到睫毛,此刻一丝发丝正黏在她的脸颊上,睡态美好,引人遐想。
苏石嘴角扬起笑容,替这不知名的女子理了理发丝,正要起身,腰间忽然传来一阵酸痛。
苏石揉了揉老腰:“看来最近放纵过度了。”
他起身的动静吵醒了女子,女子睁开漂亮的眼睛,看着正在穿衣的苏石,情绪有些低落道:“吃干抹尽,苏公子难道就不管不顾小女子了吗?”
她转了转娇躯,平躺在松软的床上,美目望着苏石,惊人的曲线毕露,好不诱人。
苏石邪魅一笑,侧头看了一眼女子:“哼哼,我的脾气你难道没听说过?”
女子闻言愈加失落,眼神中带着乞求,氤氲着雾气,好不让人怜惜,但这在苏石面前无用。苏石冷笑一声,从红木桌上抓起一个钱袋丢在她身上:“睡醒了吗?睡醒后从后门出去吧,规矩你知道,还有别让我爹知道。”
交代完这一句,苏石不再留恋。
来到阁楼一层,急促的拍门声依旧响个不停,苏石皱着眉头,打开了门。
“我去你娘的,一大早吵吵闹闹,还让不让人好生休息!”
苏石给了管家一脚,将他踹飞,管家不怒不恼,反而露出笑容凑了上来。这笑容,唯有标准狗腿才有,以前准是笑呵呵的,但现在却难掩的焦急。
“少爷好脚力,呵呵,小子也不是故意要打搅您的好梦。”
苏石捋了捋额前因踹管家而乱了乱的白毛,露出了一双幽暗的眼神。苏石长相极为俊朗,脸颊轮廓分明,嘴唇上带着淡淡胡须,脖子上喉结突出,就这长相,放到现代妥妥一个小鲜肉。
怪不得那些女子对他念念不忘,既俊朗,又是苏府少爷,诺大苏府、苏府商业下一个指定接班人。
不过,那是在一个贱女人没回来之前,苏石这样想到,自从她回来之后,苏石赶到了强烈的威胁。
啧!
不得不说,苏云岚真的很走运,苏石曾想到,当初想尽办法才将她们母女俩排挤出苏府,特地安排到偏远地方,按照计划被突厥人抓了。
没想到后来被她逃了,竟还有高人传她制盐法,而这个精明的贱货居然凭此跟皇室搭上关系,为苏府带来丰厚的利益不说,地位也渐渐在家族内水涨船高,现在居然威胁到了他继承的位置。
在这个以商业为顶的家族内,谁为家族带来的利益越多,谁便有资格继承家长的位置,这一点是苏家第一代发达了的祖先定下的死规矩。
也正是依靠着这规矩,苏府才是一个悠久而低调的家族,族内也因为这个规矩越来越富裕,每个族人,上至八旬老人,下至几岁小屁孩都很有商业头脑,说句伤人的话,几岁大的屁孩都在为族中赚钱了。
不过那是另一番风景,一个留着鼻涕苏府奶娃,拿着手上糖葫芦,向一群同龄孩子道:“我这糖葫芦就舔了一口,八枚铜板卖给你们了,哦,忘记告诉你们了,这是卖糖葫芦哪里最后一个。”
“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殿了,你们看着办吧。”
同样一群流鼻涕的奶娃,留着口水望着他手上的糖葫芦,最后一个了诶,好想吃。
“我给九枚铜板……”
“狗蛋,那是我的,那,那我给十个铜板。”
“我……我给是十一个铜板……”
最终,苏府那个鼻涕娃卖了十五个铜板,这让一旁刚刚以两枚铜钱卖给他的卖糖葫芦商贩瞪大了眼睛。
尼玛,做生意还不如一个小屁孩!
诸如此类的例子很多,也很常见,可以说经商的本事苏府从小就开始培养了。
苏石瞥了一眼焦急的管家,道:“苏云岚那贱人又给我使辫子了?”
这倒不奇怪,或者说苏云岚回到苏府便是复仇的,向她和她的母亲复仇,若没苏石父子俩设计陷害苏云岚母女,当初他母女也犯不着流落到偏远地方,也……犯不着遇到突厥人。
苏云岚唯一的亲人,她的母亲,也犯不着死去。
她要为母亲之死报仇,夺回曾经属于她们的家长之位。
苏云岚回苏府没多久,便明里暗里与苏石碰撞了许多次,倒不是说她争强好胜,她只是再拿回属于她的东西,曾经被苏石父子夺取的所有。
她其实是一个弱女子,若没害死她的母亲,她其实更愿意做一个淑女,跟爱的人,跟至亲平静生活的人。
一切都是被逼的!
“不,少爷。”管家脸色难看下来。
“那是何事?”
管家走近一步,在苏石耳旁低语道:“少爷,您做的那笔生意出问题了!”
苏石愣了一下,忽然想起几个月前出出现的一个黑袍人。
那人浑身笼罩在黑袍内,苏石看不清此人面貌,唯一记得清楚地就是黑袍的边沿绣着银线。那人握着他的把柄,足以让他失去一切的把柄,忽然找上他来,说有一桩买卖要跟他合作。
这个合作回报丰厚,苏石需要做的也很简单,只需要将一些货物运到指定的位置而已。
唯一的要求是,不能打开货物,不得窥探为何这么做……
苏石瞳孔猛地一缩,这生意竟然出问题了!
第27章 痴态
“出什么问题了?”
苏石慌忙问道。
这年头,苏石能想到最坏的情况就是货物被劫,如果是那样真是大事不好,货物找是找不回来了,那就意味着他们要以价值货物几倍的价格赔偿那个黑袍人。
如此,按照对苏府的贡献程度来看,他的继承人身份也受到威胁。
苏石虚眯着眼睛,如果真是货物被劫,他甚至怀疑是苏云岚暗中搞鬼。
管家脸色难看地摇了摇头,他道:“倒不是那个贱人搞事情,是朝廷,将咱们兰州分部给查抄了!”
“朝廷!?”
苏石闻言一惊,只觉心脏一阵又一阵悸动,一股不好的预感在心底产生。他立即将管家拉进近水阁楼一层,探出个脑袋,朝院内扫视过去,好在没人听到。
关上屋门,苏石面色一阵变化,惊疑道:“为什么会将朝廷的人引来?”
苏石话刚出口,思绪立时飞速转动,刹那间想到了一个原因。
“难道说,是货物出了问题?”
当时神秘的黑袍人找到苏石时,他就觉得奇怪,为什么要找他合作?而且黑袍人给的利益丰厚到连苏石都觉得难以置信,简直跟天上掉馅饼,不,掉金子一样!
如今引来了官府,苏石便释然了,从某方面来说,那是承担的风险费。
呵呵,苏石自嘲一笑,哪有天上掉馅饼事,从来只有高风险,高回报!
“那批货物是什么?”苏石一直都想问这个问题,无奈黑袍人只是冷笑不语,如今既然引来了官府,那么也没必要在顾忌当初不准探查货物是什么的约定。
管家既然前来报丧,那说明他已经知道一直帮黑袍人运送的是什么了。
货物引来了官府虽然已经超出了苏石最坏的料想,但他并未因此惊慌失措,从小接受的商道培养让他养成了坐怀不乱的性格,再说,此前的他未必没遇到这样糟糕的事,最后还不是安然无恙?
不过是官府罢了,付出些银子,打点一下相关人等,事情就那么过去了。
苏石很自信,因为此法屡试不爽,呵呵,一百两解决不了的事那就两百量,如果还不答应,那就加就是了,一直加到答应为之。
苏府别的都缺,就是不缺银子,而这,便是苏石自信的来源。
管家见苏石犹不慌乱,脸色难看得跟吃了屎一样,半天憋不出一句话。
挨了苏石一巴掌,管家又会说话了,但依旧是一脸完了的样子,他道:“少爷,此次恐怕不是银子就能解决的问题,那,那批货物是官盐!”
苏石心间一颤,瞳孔猛地一缩,便是坐怀不乱的性格都慌了!
“官盐……官盐……居然会是官盐!”
苏石心中掀起滔天巨浪,遭受巨大打击一样喃喃自语,下一刻他又是自嘲一笑。
“我曾以为是一般见不得人的东西,黑袍人那么藏着掖着只是因为他生性谨慎,没想到居然是官盐,他们居然想要谋反!”
“怪不得一副见不得人的样子!”
当初苏石偷拿父亲的家长印,暗中接下了这门生意,帮运官盐啊,即便不是主谋也是要被满门抄斩的!
而且这事太大了,根本用银子解决不了!
这一瞬间,苏石英俊帅气的脸庞开始扭曲,神情无比可怖,忽然他想到了什么,他道:“管事,对,管事呢?”
“我苏家养了他这么多年,也该是他报答的时候了,只要他咬死是自己干的,苏家或许可以避免满门抄斩的命运!”
这一刹那,苏石爆发出浓浓的求生欲,没错,只要兰州管事死咬是自己一人干的,那么他就可以用苏府未来继承人的身份,将他赶出苏府,并且同时主动将事情向朝廷坦白,争取宽大处理。
虽说这会让苏府大动元气,但人还在,根基还在,一切都有可能!
此时此刻,苏石动了壁虎断尾的念头,一切的锅他要踹出去。本来他是想将锅扔给苏云岚的,但她时间上对不上,黑袍人找他合作大约是半年之前,而那时她人都还不知道在哪。
没办法,替死的人只能扔给兰州的那个管家。
而对管家做替死这件事,苏石一点也不觉得惋惜,反正不过是一条狗而已,而他苏府第二不缺的就是狗,比如眼前这位。
苏石抓住了一丝希望,他道:“此事绝不能让父亲知道,不,让父亲知道,你将此事透漏给父亲,嗯,这样说。”
苏石附耳管家,不知在说什么。
……
而在苏石与管家匆忙谋划什么时,苏府的另一处。
这是一处幽静的庭院,不大的院内,冷冽寒风中依旧开得艳丽的梅花前,苏云岚人面梅花相应,呆呆地,思绪正飘飞得很远很远。
足让众多长安少爷倾倒容颜之上,时而笑,时而愁,时而面色潮红羞愧难当,时而如怀春少女般眼眸含着无尽柔情,如此媚态,只因脑海中那一道不算帅气的面孔。
“小姐,小姐,好消息!”
丫鬟推开院门,欣喜地朝她跑来,高兴的声音打断了她的回忆。
“小玉,难道是有叶公子的消息了吗?”
苏云岚纤手将额前一抹发丝理顺,欣喜地问道。
“咦,小姐,你怎么就你怎么脸这么红啊?”贴身伺候的丫鬟小玉故意问道,“哦!我知道了,难道小姐方才又在想念你的叶公子?”
“你这死丫头,讨打么?”苏云岚娇嗔道,声音一低,风情万种,“什么我的叶公子,人家还没……”
“哎呀,快说什么好消息!”
苏云岚脸色羞红得都快要滴水了。
丫鬟小玉啧啧了嘴,实在难以想象雷厉风行,铁腕手段厉害到能将苏石少爷都逼到狼狈不堪的小姐居然会露出这样一副媚态,这叶公子到底是何许人也?怎么就让咱家小姐日夜牵挂了呢?
小玉压下心中的好奇,有些沮丧道:“小姐您可能要失望了,小玉说的好消息跟叶公子无关。”
“难道没有打听到叶公子的消息吗?”
小玉走过去握住自己小姐,此前苏云岚告诉她将自己当做姐妹就行,经历了很多,她早就不对什么小姐身份感兴趣了。
这样更亲近些。
“军中之事,哪有那么好打听的,您就宽心吧。小玉保证,但凡打听到丁点叶公子的消息,就第一时间告诉您。”
苏云岚点了点头:“嗯。”
“那是什么事让你这丫头这么高兴呢?”苏云岚伸出修长的手指点了一下她的鼻子,笑道。
“小姐您听过踏青节吗?到时候全长安的才子都要去呢,还有那踏青节上的诗会,往年可精彩了呢。”
“哦?诗会?”
小玉点了点头,眼中闪烁着星星:“好多才子都会去呢,吟诗作赋,去年那魏言公子就格外出彩,只不过惜败于杜家那位公子。”
苏云岚看着这丫头一脸痴相,掩嘴轻声一笑:“那魏家公子就那么出彩吗?”
“嗯嗯!当然,今年魏公子一定会在才华上胜过那杜家公子。”
“嗯嗯,瞧你那样子哦,这下也被我抓住把柄了啊,以后你笑我,我也笑你哦。”
“哎呀,被小姐看出来了吗?”小玉害羞一笑,抱着苏云岚胳膊轻摇,“小姐,您在府上许久,要不咱们去踏青节看看?”
苏云岚蹙眉,时间如金钱啊,她还要迅速扳倒苏石。
“据说其它府上的少爷小姐都要去呢,那是一个帮到您扩充人缘的好地方哦……”
苏云岚一听就心动了,白了小玉一眼:“你这丫头,想去见意中人就直说嘛,还蛊惑我。哎,好吧,那咱们就去看看吧。”
嘻嘻……小玉露出一排洁白的贝齿,笑得灿烂。
第28章 上官珏
长安以东,上官府。
踏青节将至,早春的长安昨夜又一次飘落小雪,如絮如烟,地面堆积了一层浅薄的白色。在这哈气如吞云吐雾的雪后,一间布置温馨,温暖舒适的闺房内,上官珏提笔跪坐于书案前。
上官珏乌黑润泽的长发如瀑布般披在背后,发尾被一根红色丝带约束住,她眉如半月,眼如秋水,精致的秀鼻,红润的小嘴,单薄的青衫之下,胸前曲线完美,臀部曲线动人。
上官珏新月眉微蹙,面前的文案上一张宣纸平坦地铺着,宣纸之上,写着这样的一句诗:“春风又()江南岸。”
上官珏纤手提笔,看着那诗眼处的空白,忧愁的更厉害了。
这所填之字格外关键,诗的好坏、品质都由诗眼决定,某一天上官珏灵感来了,写下了这篇诗作,但这诗眼之字却让她不满意。
“春风又到江南岸?”
上官珏提笔在空白处写下了一个娟秀的毛笔字,不过随即她便又轻轻划掉,脸上写满了悲伤。像她这样的女子,总是喜欢伤春悲秋的,明明有好的灵感,却写不出好的诗作也是人生一大憾事。
“‘到’字太死板,不能展现江南是何景象,缺乏诗意。”
这个难题,困扰她好几天了。
“看来,今日也想不出了。”上官珏惋惜地叹了口气,轻轻放下毛笔,伸了个懒腰,那瞬间,如慵懒的猫般。
纤细的柳腰,盈盈不堪一握,胸前的高耸,实乃杀死男人的大杀器,翘挺的臀部,修长的双腿,完美得像个仙子。
上官珏,长安四美之一,长安少爷们日思夜想的人儿,意yin的对象。
“青儿。”
上官珏披了件袍服,掩盖住雪白的娇躯,轻声朝屋外呼唤了一声。
“哎,小姐。”
屋门被推开,一个身着棉袄的丫鬟推门进来,这丫鬟也长得十分丽质,大眼睛、长睫毛、小嘴唇,一美衬一美,上官珏显得愈发美丽。
“踏青节事宜安排好了吗?”
丫鬟青儿点了点头:“小姐放心,一切都准备好了,今年诗会恐怕比昨年都还要热闹。”
上官珏点了点头,诗会最初是她发起的,作为负责人,踏青地点的选择,诗会的布置,茶水,食物等等小事都要安排妥当,目的便是为了给来得青年俊杰一场美的享受。
“对了,小姐方才那杜家公子来找您。”
“杜赋?”上官珏挑了挑眉头,“他找我有何事?”
“杜公子想邀请去府上一叙,府上有个茶会,许多少爷小姐都去了呢。”
上官珏面容淡淡,仿佛从未展颜一笑过,毫不犹豫就拒绝了:“没有必要去,圣贤之书都比那什么茶会好多了,杜赋有些学识,但心中不静,沾染了世俗。”
有结交其他人的时间,还不如多读一本书,上官珏便是抱着这样的想法,因此很少参加长安少爷举办的一些活动,在她看来,那无非是沽名钓誉,故作清高罢了。
“小姐,那杜家公子可是亲自前来相邀呢,方才奴婢告知小姐您在读书,他二话没说便等在门外呢。杜公子多有情谊,反正小姐您没有要事,要不您就去看看?”
上官珏点了点自己丫鬟的额头,道:“你啊,我还不知道青儿你的心思?你这丫头思恋那杜公子许久了,我方才还以为你是杜府的丫鬟呢,帮着外人说话,要不我将你送给杜府?这样你就可以见到日夜思恋的杜公子了。”
“嗯嗯!”青儿心中一喜,点了点头,但她又看了上官珏一样,旋即又摇了摇头,“青儿是小姐的丫鬟,青儿舍不得小姐。”
“要不小姐跟我一起嫁去杜府?这样青儿就不会和小姐分离了。”
上官珏看了一眼无药可救的青儿,手指又点了点她的脑袋:“你想得美,好哇,胳膊肘往外拐了,居然想嫁了自家小姐!”
“讨打!”
两人打闹了一阵,累的娇息不断,上官珏躺在软床上,道:“青儿,你去告诉那杜公子,便说我书看乏了,歇息了,让他不必再等。”
青儿眨了眨眼睛,有些沮丧:“小姐,这么说好吗?或许会寒了杜家公子的心呀。”
“杜公子很优秀,是个好人,我们可以做朋友。”上官珏侧躺着,诱人的身体曲线霸道地凸显,“总觉得,还没遇到对的人。”
“小姐你的眼光真高啊!”青儿由衷感叹道,“杜家公子是青儿见过最好的男人了,有才华、有气质、有家室、有人脉……多少千金小姐为他倾心啊,可谁知杜家公子是个专情的人儿。”
“小姐您知道吗?杜公子只专情您一人,青儿可羡慕小姐你了。”
上官珏闻言愣了愣神,摇了摇头:“我知道,但正因如此,我才不喜欢他。”
“为什么?”青儿不解道。
上官珏犹豫了一下,看着青儿好奇的眼神,她叹了口气。
“青儿你知道吗?很久之前我也喜欢杜公子的。”
青儿愈加迷糊了,为什么很久之前喜欢,但现在就不喜欢了?她看着自家小姐,识趣地没有答话。
“但那时的我很懦弱,他便像散发着灿烂光芒的人,十分引人注目。那么多的才女,那么多的佳人,都入不了他的眼,但那么多人依旧喜欢着他。”
“那时的我没有华丽的衣物,但我知道,我也并不差的……”
何止不差啊,简直就是最完美的几人之一!青儿看着自家小姐精致漂亮的容颜,傲人的身材,心中一阵羡慕。
“但是我怕了!”
“小姐您怕什么?”
“傻瓜,杜公子那么受欢迎,我怕自己红颜丢尽,人老珠黄之后被抛弃!傻丫头,你说一个男人面对人老珠黄的妇人和年轻貌美的佳人会怎么选择呢?”
这……青儿设身处地想了想,一时难以做抉择。
“对吧,所以我便强迫自己放弃了,等到完全放下之后,便觉杜公子没当初想象的那么好。”
可是……
青儿犹豫了一下道:“可是现在杜公子心中真真切切喜欢的是您啊。”
“你不懂,已经逝去的感情再也找不回来的啦。”
青儿大眼睛眨了眨,看着失神的上官珏侧脸,不知小姐忧愁什么。
“那小姐,您觉得什么样的人才好呢?”
上官珏白了他一眼,这丫头问人的择偶观就这么直白的吗?
她想了想:“首先得才华胜于我才行,其次,他没那么受欢迎,嗯,只属于我一个人才行。”
青儿看着自家小姐罕见地红了脸蛋,心道,这不可能好吧,才华胜过小姐的男子已经是凤毛麟角,这样的人又怎么能不受欢迎呢?
小姐,或许您要孤身一人到老了呢……
第29章 规划
青儿领了上官珏的话,来到了府门处,见到两人站在府外雪地中。
一人身披外袍,立于雪地上,轻阖着双目,静静等待。在他身旁,一书童撑开油纸伞,替他遮挡风雪。
“少爷,青儿姑娘出来了。”书童轻声说道。
杜赋睁开眼睛,果然见青儿朝自己走来,手上提着一个暖炉,面上立时浮现一抹笑意。
青儿走进,见杜赋脸都冻白了,有些心疼,将手上暖炉递给身旁的书童,抱歉说道。
“杜公子,我家小姐书看得乏了,现在已经歇息了,您回吧。”
将小姐交代的事说完,青儿留恋地看了一眼杜赋,那眼神中分明含着一丝幽怨,仿佛再说,青儿姿色也不差啊,为何入不了杜公子的眼?
苏府外,杜赋与书童对视一眼,眼中既有失望,也有无奈。
“唉……小弩,我们回去吧。”
良久,杜赋长叹一声,转身离去。
踏青节上,上官姑娘总不会对我视而不见吧。
……
经过几天休养,叶欢总算可以下地行走,他没闲着,打算去看一下自己的封地。程夫人给了他些银两,又派人将他俯卧着拉走,没办法,虽说可以走路,还是不能坐和做剧烈运动。
“圣上真是无情。”叶欢揉着自己淤青的屁股,疼得直龇牙,嘴中不断抱怨。
马车出了长安城自朝西面行去,行了半个时辰,便听车夫道:“叶爵爷,您的封地到了。”
叶欢一听,心中不由得激动起来,封地啊,真正属于他的地方。
叶欢没期待李世民能给个什么好地方,只求兰州城的配置边差不多了,有客栈,有田园,有农户,宽敞的马路……
但当叶欢走下马车之后,见到的却是一片荒山!
叶欢不敢相信地揉了揉眼睛,睁开,再揉眼睛,再睁开……尼玛,说好的田园、农户、道路呢?这他喵的就是荒郊野外!根本没人居住!
一座百米高的山,绕山有一片同等面积大的湖,湖是活水湖,上游一条半百米宽的河流入湖中,下游这条河绵延向远方。
山脚下,有一片宽阔的土地,其上长满各种杂草和齐人高的灌木丛,常见一些裸露出大块大块风化得厉害的青石。
叶欢再看脚下,额,已经没有路了。
杂草从中,棕马的喘气声惊起一群飞鸟,入眼的皆都是一面荒凉。
眼见这一幕,叶欢都不知道该作何感想,尼玛,在这修房屋会不会闹鬼?
叶欢掂了掂程夫人给的银两,走的时候他还以为给的多了,现在看来根本不够啊!朝廷只是说将土地封给叶欢,但没说要替他修建好房屋。
一切都要自己弄啊!叶欢脸色瞬间就变得难看下来。
当叶欢捂脸间,便听马夫啧啧道:“好地方,好地方,依山傍水、土地平阔、有木材、有石材,看来爵爷深得圣恩,居然将如此宝地封赏给您。”
真的吗?爷为什么没看出来?叶欢别提脸有多黑。
嘛,反正爷运气从来都是这么衰,叶欢心中抱怨了一句便接受了现实。现世的他身居大都市,每天都是快节奏的生活,疲于奔命,压力很大。
那时的他做梦都想有一个自己的田园,过着耕种的生活,享受着悠然惬意,所食所用皆都是纯天然无无污染的东西。
那时的他苦苦没有机会实现这个愿望,没想到现在倒是实现了,虽然环境不是一星半点的糟糕,但是好歹满足了愿望,不算绝望。
叶欢望着这片属于自己的土地,心中开始规划起如何改建这个地方。
其实马夫说的不错,这地方基础还是好的,那一片平坦的地方可以改成良田,水源也近,很便捷。
嗯,叶府便修建在那个地方吧。
叶欢望去的地方是一片竹林,背靠着一坐小山,是个好地方。他本着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的情操决定了。
选定那个地方还有个原因,叶欢想把那个小山纳入自家的后花园,嗯,堂堂男爵,没个后花园算什么?比起那些人工修建的花园来说,一个天然的后花园简直比前者好爆了!
而且将来封地做大了,其他百姓来了,也可以以叶府为中心建立街道,呈现发射状分布,那时候的叶府,呵呵,别提多安全。
叶欢再朝那一座近百米高的荒山看去,嗯,山势不算陡峭,到时候可以修建一所学府,嗯,好点子!
想到此处,叶欢眉头舒展开,一下子嘿嘿傻笑,觉得未来很美好,将来再取个三妻四妾,守着自己这一亩三分地,日夜笙歌,那生活叫个滋润啊,都不想回现世了。
啪!
叶欢给了自己一巴掌,一下惊醒过来,怎么能放弃寻找回现世的机会呢!他心中大骇,难道说这滋润的日子在暗中侵蚀着他的斗志!
叶欢保持清醒啊!他不断在心中提醒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在找到返回现世的方法之前,让自己过好的举措。
嗯,如果找到返回的办法,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回去的,叶欢在心中对自己说道。
一旁,马夫见叶爵爷一会儿自言自语,一会儿欣喜若狂,一会儿又给自己一巴掌,这可把他吓坏了,心说难道叶爵爷高兴得疯了?
说罢,他立时想到医者说疯了的人什么事都做得出来,坏了,可不要咬断了舌头!他立即冲上前去保住叶欢,两只手把住他的上下嘴就要搬开。
“喂喂喂,你干什么!救命啊!”叶欢惊道。
“叶少爷,哎?您没事?”马夫惊讶得松开手掌,“小的方才看你又笑又给自己巴掌的,已为您有疯病呢,嘿嘿。”
你才有病呢,你全家都有病……叶欢张了张险些脱臼的下巴,恨恨地看了他一眼:“我没事,下次你若是再看到我又笑有哭得,不用管我,那说明我在想事情。”
“哦!”马夫以怪怪的眼神看了叶欢一眼。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一个人越表现得越疯,那这个人要么要修仙成功了,要么要达到自己目的了,所以说,别去惹一些疯子,因为这些人很可能是一些大佬。
叶欢将视线收回,看着自己手上的一百两银子,又是重重一叹。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一百两银子和他那宏大的规划比起来,就像是一桶水和一片湖的区别。
想办法先弄银子吧……
第30章 闪开,看爷装逼!
当叶欢返回程府时,远远见到一辆马车停在程府门外,待得走近,才想起这是济世堂的马车。
叶欢见到了熟悉的人,药童小牛和长安四美之一芍药姑娘,今日的芍药格外美丽,披着雪白袍服,脸上粉嫩粉嫩的,一双美眸早就远远看到叶欢。
除此之外,还有程处嗣这家伙。
咦?怎么芍药姑娘看我的眼神有些怪怪的?叶欢第一时间察觉到,再看站在程处嗣身边的丫鬟,同样是这个眼神。一瞬间,叶欢明白了什么,娘的,这分明是看变态的眼神啊!
虽然芍药姑娘教养极好,掩盖的很好,但这骗不了眼尖的叶欢。
爷的名声啊!叶欢心中发出一阵惋惜的悲叹。
“义弟,你回来啦?”程处嗣正往济世堂的马车上爬。
“你这是?”
“哦,此前走时孙神医吩咐过,让我伤口好些后便再去一趟济世堂。”
叶欢点点头,但随即虚眯起眼睛看向他,道:“程府有的是马车,为何你要上芍药姑娘的马车?”
程处嗣汗颜,忙露出一丝笑容掩盖。
“何必麻烦,一起去便是了。”这时芍药温婉一笑,替程处嗣解释道。
叶欢瞥了一样程处嗣,似是在考量什么,片刻后道:“这样吧,我正好要去一趟济世堂,处嗣便和我一起去吧。”
芍药闻言点了点头,道声正好:“义父真想请您去一趟呢。”
叶欢若有所思,嗯了一声,随后,程处嗣便上了叶欢马车,济世堂马车走在前方,一起朝济世堂出发。
程处嗣坐进马车,奇怪地看了一眼叶欢,啧啧道:“义弟,你喜欢芍药姑娘?”
叶欢瞥了他一眼,没有情绪波动道:“为什么这么说?”
程处嗣将手枕在脑后,嘴角悄悄扬起一丝笑容:“那你见我要跟芍药姑娘相处时那么吃味?”
吃味?
叶欢立时翻了个二百眼,语气略显嫌弃道:“我跟芍药姑娘倒没什么,只是担心,你小子血气旺盛,做出什么出格的事。”
“哈?”程处嗣本想满脑子问号,看了叶欢一眼,立时露出爷怎么会是那样的人的表情。
叶欢没理他,看向马车顶:“我又不是没见过美女,犯不着跟狗见到骨头一样,直流哈达子。”
“算了,怎么又将话题聊到女人上面了。”叶欢看了一眼程处嗣,提了一句,“最近,你有没有听到什么关于我的不好的言论?”
“噗……”程处嗣差点没憋住笑。
他故意反问了一句:“你说什么?什么不好的言论?”
你小子,在这跟我装傻充楞?嘛,算了,我是变态的是在程府算是传开了,解释是解释不清了,我也懒得解释了。
“说你是变态的事?”坑兄弟的事程处嗣对此乐此不疲,揭伤疤的事干起来也丝毫不觉愧疚。
“反正程府丫鬟仆人都知道了,我也懒得解释了。”叶欢干脆放弃挣扎。
谁知程处嗣来了一句,“嘿嘿,不止,几乎是全长安的丫鬟仆人圈子里都知道了,怎么说呢,义弟,你家喻户晓了!”
噗!
叶欢差点喷出一口老血,冷汗刷刷直落:“纳尼!”
这是古代啊!为什么这事传播得这么快?嘶……叶欢倒吸了一口气,他忽然想到了一句谚语: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
这么说,很可能全长安的少爷小姐或许都知道他是个变态啦!怎么办?要不改个名字?叶欢心中有一万头羊驼奔腾不休,更奇葩的是每头羊驼朝着他贱笑。
不,等等,也许没那么糟,反正他们不知道我的长相,嗯,没事……叶欢安慰道自己。
“对了,先前听芍药姑娘说你要去踏青节?”程处嗣不知道叶欢心间的剧烈起伏,娘的,玩过山车都没这么激动,他问道。
“嗯。”叶欢肯定地回答。
“还是别去了。”程处嗣劝道。
“怎么?”
“你是不知道,那些只以为是的穷酸书生,自以为读了几本书,便在我们面前炫耀……气人的是,居然说我们是莽夫,目不识丁来什么踏青节啊!”
程处嗣咬了咬牙,说到这个就来气,更让他们吐血的是,他们武将之后还真不懂那些文字类的东西。就像程处嗣,老子都那个样子了,你还求儿子怎样?
笔墨那种东西写出来的,对他们来说无非是蝌蚪罢了。
字都认不全,还谈作诗?
因此,武将后代们还留在长安的,对这个盛会都有些抵触,总觉得心中有口气出不出来,娘的,谁说武将就不能去诗会?老子能文善武不行吗?
几个武将之后不服气,回家就请自家老子请了个教书先生,有些家长当场就给了自家儿子一巴掌,道:小屁孩家传武艺精通了吗?就去学这些有的没的得玩意?屁股伸过来,看老子不打死你。
开明一些的家长便啧啧看着自己的娃,说开窍了啊,知道了学识的重要性了,嗯,很好。回头便请了几个教书先生来教导自家娃,结果没到几天,教书先生一个个吹胡子瞪眼地气跑了,大骂道,此子老夫教不来,另寻高人吧!
毫无意外,结果都是被自家老子吊起来鞭挞。
程处嗣属于前者,久而久之,程处嗣便不想去凑诗会热闹了。他不觉得叶欢像个文绉绉的才子,故而劝阻他,犯不着去诗会上找屈辱受。
“可是……我都跟一个叫做魏言的人约好了。”叶欢看着他道。
程处嗣愣了,过了一会儿,咬牙道:“那没办法,既然约定好的事,那只能去了。没事,到时候我带一只兵马去,他娘的到时候谁敢笑话你,看爷不将他捆起来遛马。”
“你有这份心就好了,我很欣慰。”叶欢笑着拍了拍程处嗣脑袋,过了一把只有程伯伯才敢做的事的瘾,他接着说道,“再说,你怎么会知道我会被他们羞辱?”
叶欢嘴角轻扬,“谁羞辱谁都还不一定了,听你这么说,那群人有些自以为是了。”
啧,爷最讨厌那种自以为是的人了,现世时遇见这种人没能力打脸,只能看着他们在他面前装逼,在古代爷还做不到?
叶欢要让他知道谁才是逼王!
“这么说,你还会作诗?!”程处嗣一喜,惊奇地看着叶欢,像是发现了新世界。
“我又没说我不会。”
其实,爷不仅会做诗,还会吟唱些风流曲子,带颜色那种,撩妹嘛,见识过各种套路装逼的我,是你们无法想象的!叶欢颇有些得意地想到。
妹子,没错,我在撩你,我会吟诗,对,让你泪流满面的那种……叶欢脑海中一阵yy,脸上露出了贱贱的笑容。
“那感情好!我立即跟长安兄弟们通口气,那天一起去。”
嗯……你们就站在一边看着爷用才华吟湿她们……
叶欢和程处嗣谈话间,马车在长安城内左拐右拐,总算是抵达济世堂。叶欢和程处嗣下了马车,还未走进去,街道上便传来一阵骚乱。
“让开让开!”
一个家伙骑着高大壮硕的红马,一路狂奔而来,丝毫不顾及其他行人,撞翻了沿途的商贩摊子。
这情形怎么那么熟悉?叶欢虚眯着眼睛,恍然惊觉,妈的,那些读过的里,不是总有一些傻逼角色在大街上耀武扬威,然后被猪脚看见,被啪啪打脸,衬托猪脚的伟岸?
正好,这里有美人芍药旁观,难道说这傻逼的出现是让爷刷芍药姑娘的好感度?
嗯,是了。
既然天意让爷装逼,也岂有推迟的道理?叶欢如此想着间,走到街道中心,深吸了口气,看着周围许多观众,暗暗笑了。
正好,有这么多观众。
这时,叶欢气势十足地吼道:“喂!我说你呢!给爷站住!”
说着,摆了个大字,拦在路中间。
骑马狂奔的是个俊俏儿郎,看着前方突然出现一个拦路的,眼睛也虚眯起来,片刻后,一抖缰绳,猛地加速!
娘的!叶欢眼看马瞬间加速,瞳孔猛地一缩,暗暗叫苦道,咦,兄台你为何不按剧本来?完了,要被打脸了!
下一刻,砰!
叶欢被撞飞出去,飞行途中,他感觉到胸膛传来的两声闷响,靠!骨头断了两根!
叶欢被撞飞的同时,马终于停了下来,那俊俏儿郎迅捷跳下马来,直到这时众人才看到他身后载着一个昏死过去的人,这人手臂上,大腿上各有一道很深的伤口,此时此刻血流如注!
那俊俏儿郎没有丝毫高停歇,立即抱着伤重的人,飞奔进了济世堂。
……
靠,好尴尬,原来是急着救人……
第31章 神医,你会女红吗?
济世堂内。
小伤小痛的病人见闯进一个血流如注之人,自动让开道,他们可以等但这位仁兄可不能拖。
“钱公子?!”
孙思邈待得看清来人,立即指着内院的病房道:“快将他送进病房内。”
钱通点了点头,毫不停留直朝内院走去。
钱通将背着的人放在床上,声音中带着哀求:“孙神医,我这兄弟替我挨了两刀,您一定要将他救活过来!”
孙思邈凝重地点了点头。
“老夫自当竭尽全力!”
……
叶欢被强壮红马踢飞,捂着胸口,面色扭曲地爬了起来。
“叶公子你没事吧?”
叶欢摆了摆手,无碍,只是断了两根肋骨而已。难道说爷不是猪脚?他可没见过那个猪脚这么狼狈过。
“嗯,您没事就好。”芍药松了口气。
“我们快些进去吧,那兄弟伤得那么重,孙神医应该一个人忙活不过来。”叶欢拍了拍身上灰尘,问道程处嗣:“好尴尬,方才那位人你知道是何人吗?”
程处嗣从刚才开始就在憋笑,看到叶欢脸色阴沉下来,他才正经地说道。
“那是钱府的公子,钱通,就是骑马将你撞飞的那人。”
大概又是长安某个大户人家的子弟吧,叶欢想到,刚刚他还背着一个浑身冒血的人:“那钱通背的人又是谁?”
“嗯……好像是他的某个贴身护卫。”
叶欢小小惊讶了一下,少爷礼待护卫,搁在现世倒没什么,因为人人平等嘛。但在这等级制度森严的封建王朝,一个少爷能对自己护卫做到这个程度就有些让人惊讶了。
程处嗣又道:“钱府是开镖局的,常年走镖,靠的都是一些过命的兄弟。若是当少爷的都对人无情,那么手下兄弟怎么肯给你卖命?”
叶欢恍然,这就是将心比心。
简单了解了一下钱通,叶欢走进了济世堂,芍药将他们带到了内院。
叶欢一出现,一直候在门外的钱通便虚眯起眼睛,看着他的视线内充满敌意。
“误会,方才我也不知道你是要救人,所以刚才发生的都是误会。”
气氛有些尴尬,叶欢挤出一丝笑容。
谁知钱通根本没有理他,鼻尖冷冷哼了一声,看都不看他一眼。
热脸贴了冷屁股,叶欢心中骂娘,一直受伤的是爷好不?也都没计较什么,你倒来气了呵!哼!既然你不愿鸟我,那本大爷还不想鸟你呢!
叶欢将头转向内院的药圃。
药圃内,下过一场雪后,药草焉哒哒的,一些叶子都泛黄了。
这些天,叶欢一边痛腚思痛,一边想着办法寻找食材,几乎看见什么都在想这个东西可不可以做食材,导致他有些神经兮兮的。
没办法,都以脑袋打赌了,他不得不对此投入巨大精力。
不过这几天下来,叶欢有些慌了,因为他什么东西都没有找到!真他娘后悔,叶欢常常这样想到,后悔当初去内蒙为什么不带点什么土豆之类的东西。
在唐朝来个种土豆发家致富不香吗?
偏偏要到唐朝来个求生?
“唉……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好在李世民没有规定个日子,要求叶欢在某天之前集齐多少粮食。
李世民是何等人,又怎么会在叶欢这一棵树上吊死?叶欢不用想也知道,现在李世民一定也派了一批人去江南道,寻找那消失的粮仓——鱼糜仓。
叶欢正在心中哀叹命运不公、为什么还未到自己转运时,孙思邈走出了病房。
他抹去额头的汗水,脸色有些难看:“血基本上已经止住了,人昏了过去,伤口已经敷过金疮药,但若是想要恢复原来的样子有些难,而且很难愈合。”
钱通眼中暗淡了几分:“您可是最好的医生啊!一定要将我兄弟救活,让他完好如初!”
孙思邈面露难色。
叶欢这时嗤笑了一声:“蠢货,被人砍成那样,居然还妄想着完好如初,能保住小命就不错了!”
“我从你话中听出了一丝对孙神医的不满啊!不是我说,我在街上时便见你那兄弟失血过多,那么大的伤口,孙神医能止住血就很不错了。”
叶欢冷笑道:“若没有孙神医,你兄弟现在已经是一具尸体了!”
叶欢话说得重,钱通当即勃然大怒,抓住叶欢衣领,便要一拳直冲脸门而来。
不过这却被一旁程处嗣伸手接下。
叶欢松了口气,继续道:“怎么,我说真话便要挨打么?你那么有脾气为何不去找那些砍伤你兄弟的人报仇?你那么有脾气为何会让你兄弟为你挨了两刀?”
钱通眼中一暗。
叶欢叹了口气,挣脱他抓着自己的手臂,看向孙思邈。
“孙神医,您不是一直想看小子如何‘手术’的吗?若您相信小子,让他伤口愈合的事就交给我吧。”
孙思邈眼前一亮,方才倒是急了,没想到叶欢还有这一手。
“嗯!”小老头孙思邈很高兴,激动道,“我来给你打下手。”
叶欢点了点头。
他扭头一看,忽然发现钱通以怀疑的眼神看着自己,他道:“你还会医术?你为何要帮我?目的是什么?我信不过你……”
你丫怎么这么多问题?叶欢心中忍不住吐槽道。
“信不信由不得你,孙神医同意便行。”叶欢目光直视他,“你不是很在意属下吗?我也是有目的的。”
“若是我成功让你的属下恢复如初,你愿意付出相应代价吗?”叶欢审视着他,听说你姓钱?爷正愁没银子盖府邸。
芍药、老孙听见叶欢的话,微微皱起了眉头。
叶欢此举,真不像是医者该有的行径,以病患要挟,实乃不耻。
但熟悉更叶欢的程处嗣深深看了他一眼,心道,这家伙想跟钱通认识一下就直说嘛,钱通是个重感情的汉子,犯得着耍这些诡计?倒把自己弄得一身腥味,名声都臭了。
也对,义弟何时在乎过名声?不使用些诡计,真是愧对了“诡才”二字。
程处嗣看破不说破,选择沉默不语,这是他自己的选择。
叶欢见钱通沉默下来,摇了摇头,故意道:“看来你对他的在意也仅此而已。”
“你说什么,他是我过命的兄弟!再大的代价我也可以付出!”钱通道,“我方才只是在想可能是什么代价而已。”
“不过,若是你没将我兄弟治好……”
“任凭处置?”叶欢摊了摊手。
“门外待着吧,孙神医,我需要针线、煮过的棉布、烛火,嗯,还有煮沸的水。”叶欢前一句话对钱通说,后一句话对孙思邈道。
老孙行医许久,这些东西很快就准备好了。
动手之前,叶欢对孙思邈道:“孙神医,您看好了,这是应对一些伤口大而深的情况的处理方法。说起来很简单,就像是将两块布封起来,嗯,孙神医,您做过针线活吗?”
“只是缝合的手法不一样。”
孙思邈老脸一红,想说老夫是个男人,岂会去做女人家的事?但他理智地闭上了嘴。
有老孙亲自调配的金疮药,血止住后比起叶欢第一次给李承乾缝合得更容易也更完美。
这一次至少没滋滋喷血。
“将割裂的伤口缝在一起,一方面有助于减少血液流出,一方面可以愈合得更快,事后只会留下一个伤疤。”
叶欢解释道。
“那这线永远留在肉里了?”
叶欢摇了摇头:“伤好之后,剪断可以将线头抽出来,只是没有麻药的话有些疼。”
孙思邈直勾勾地盯着叶欢,脑中回忆起方才他的缝合手法,以及说过的话,眼中难掩的惊叹。
过了一会儿,他意犹未尽地笑道:“看来老夫以后倒是要学学女红了!”
第32章 惊天地,泣鬼神。
面对孙思邈的玩笑话,叶欢只是笑而不语。
叶欢洗净手上的血渍,又取来洁净的纱布包扎好,做完最后这一步,叶欢总算长舒了口气。
嘎吱!
孙思邈推开病房,就看见钱通焦躁地走来走去,后者见病门终于打开,深深看了一眼跟在孙思邈身后的叶欢,径直走入病房内。
“有把握吗?实在不行你就先走,我来替你拦住他。”
程处嗣靠近叶欢,悄声商量。
你就这么对我没信心吗?叶欢无奈地耸了耸肩膀:“等会儿你就知道了。”
一直沉默在一旁的芍药静静地看了叶欢一眼,迎上孙思邈,询问着病房内发生的事。孙思邈兴奋得像个老小子,一向不苟言笑的他此时脸上都带着一丝笑意。
芍药还是第一次看到义父这样兴奋。
“今日一见,‘手术’果然不同凡响,叶小友,老夫佩服啦!”
孙思邈由衷地赞叹道,引得芍药、小牛满含惊讶地看着他,程处嗣此前便是见过叶欢的手段,但此时也是为自己兄弟惊讶了。
因为这声由衷的称赞来自孙思邈,可以被称作当世药王的人的称赞!
而且刚刚,药王居然主动给叶欢当帮手!
孙思邈对叶欢的称赞,让自己的义女、小牛惊讶之余还有一些羡慕,两人跟了义父许久,可还未得到过他极高的称赞,为何偏偏叶欢能做到?
芍药性格温婉,但在医术上却是骄傲的,她犹豫了一下,也走进了病房。
过了一会儿,芍药和钱通带着惊叹不已地走了出来,后者哼了一声,毫不造作地走了过来。
“说吧,你要我付出什么代价?”
钱通脸上没有任何不情愿,爽快地问道,仿佛根本没考虑过那个代价自己能否承担。
叶欢本想狮子大张口,让他给自己盖一座府邸,自己那点银子实在不够用。但突然觉得他这人还挺不错的,嘛,以病来要挟人实在卑鄙,叶欢虽说并不介意用诡计,在他看来那只是手段,但若是让他做卑鄙的目的,他是绝不会做的。
“代价么?”叶欢看了一眼钱通,伸出一只手,“那个以后再说,至于现在嘛,认识一下,我叫叶欢。”
钱通看着忽然想跟自己交朋友的叶欢,望着他的眼睛片刻,伸出手:“长安钱府,钱通。”
“原来你就是那个最年轻的男爵。”
“哈哈,不值一提,不值一提。”叶欢摆了摆手。
随后,叶欢按照之前和孙思邈的约定,由孙思邈给出了一些病症让叶欢看,叶欢依照着现世的记忆和一些医疗常识,其中一部分给出了自己的看法。
虽然还有剩余的疑难杂症,但孙思邈已经很满足了,叶欢往往几句话就让孙思邈长期思考不通的地方豁然开朗。
见到眼前一幕,芍药、小牛、程处嗣、甚至连看病的病人都微微张大着嘴巴,看着那个跟他们年纪差不多或者更小的年轻人,心中一致闪过一个念头。
“这人医术竟如此高强!能跟孙神医商讨医术!”
“不,从语气看甚至是那年轻的小伙子在为孙神医解答!”
“这……”
一群人心中不断告诉自己这不可能,但事情就摆在他们面前,而且是正在发生!
“这……是人吗?”
“我都怀疑他是华佗转生了,长安出了个小神医啊!”
“小神医……”
渐渐地,小神医这个名声传到了更多人耳中。有人认出了“小神医”,惊奇道:“这……这不是圣上最新册封的男爵么?还记得么?前段时间从皇宫中传出圣上要册封一个年轻人为男爵的消息!闹得沸沸扬扬的呢!”
“竟然是他!”
“没想到小神医还是个传授制盐法的人!”
近来制盐法传出后,朝廷令人日夜赶制,身为唐朝首都的长安,最早享受到了这份好处。
“嘶……”
一听说小神医居然还是传授制盐法的人,一时间羡慕着有之,惊奇者有之,但却没人谩骂他。能想出制盐法那是本事,有人拍着额头道为什么我没想出,最多有人不服气,但绝没人谩骂,因为叶欢不是自己藏着掖着,他是传了出去,干的是造福百姓的事。
因此,一道道目光带着尊敬神色投向叶欢。
不过,这时候有人又道:“叶欢?程府的那个新少爷?”
这人是长安某个府上的仆役,染了伤寒,这才来到济世堂治病。此前府上之时,他可听了不少关于叶欢的传说,最多的还是关于他的桃-色小道消息。
“他不是个变态吗?”另一显然也是某个府上的仆役说道。
“小神医、变态、献上制盐法之人……额”
许多人感到一脸懵逼,心中感叹道,这叶爵爷倒也是个奇才啊。
一时间人群中议论纷纷,不过,身为议论对象的叶欢却不知觉。等到叶欢与孙思邈交流完毕,程处嗣的伤口药也换得差不多了,叶欢看了他一眼,啧,脸上美滋滋的,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因为换药是芍药姑娘亲自来的,孙思邈满足了小牛的愿望,让他替自己坐诊,所以小牛腾不出手。
等到程处嗣从内院走出,叶欢也该回程府,向老孙说明若是再有什么棘手的事,派人通知一下程府便是,小子乐意之至。
老孙满口答应,今日很满足,亲自将叶欢程处嗣送到济世堂外。
这时,小牛总算将病人诊断完,急忙跑出济世堂,看着正登上马车的叶欢道:“叶哥,那魏公子在你走后又来纠缠我家姐姐了。”
叶欢哦了一声:“这小子还贼心不死?”
“应该是,不过他倒的确是得了寒症,没多严重,我估计应该是故意让自己生病的,为接近芍药姐弄个好理由。”
小牛狡亵一笑,“可惜最近坐诊的是我小牛,你没看到他见到是我坐诊时的表情,脸可黑了呢!”
叶欢哈哈大笑,道:“别管他,待我在诗会上打了他的脸,我叫他还敢有脸来纠缠你家姐姐!”
“可是,那魏言在学问上倒是有些真功夫,积淀不可谓不深。”
叶欢一笑:“看来小牛是个诗会迷啊!应该去过诗会吧?”
小牛微太下巴,语气中有着骄傲:“那当然,前年,去年诗会我都去了呢。”说到这,小牛语气严肃了些,“叶哥别大意,去年诗会魏言只输杜赋一筹,实力不可小觑。”
叶欢当着众人的面,庄重地点了点头:“我知道了。”
但实际上,叶欢一钻进马车内便放松下来,什么只输杜赋一筹,爷根本不屑。不是爷说,脑海中随便一首诗念出来,难道不是惊天地泣鬼神?看着吧,爷如何念诗念哭那群自以为是的少爷小姐。
……
第33章 思怜庄
千年前的唐朝,即便春天到了气温却还是很低,按照叶欢的猜测,现世最冷都比不过这时的春天。
叶欢穿着厚厚的棉袄,缩着脖子,走出了程府。
告别了程婶婶,叶欢坐上马车。
一屁股坐下去,叶欢倒吸了口冷气:“冷,真冷。”
“拿去。”程处嗣递给了叶欢一个暖炉,精神格外亢奋,用叶欢的话来说就是打了鸡血,因为今天正好是踏青的日子。
魏言前一天便从济世堂打探到消息,又让小厮将具体的日子告知了叶欢,不得不说,他是真的想狠狠踩一下叶欢。
用魏言的话来说就是:夺妻之恨,不共戴天,焉有不报之理?
即便在知道叶欢的身份之后,魏言依旧没有放弃。你叶欢即便身份也不低,我魏言若是因此退缩,不是受人嗤笑?被别人以为我怂了?而且既然是程府的人,想来也是个大字不识之人,可以预见胜利的事情为何不做?
……
程处嗣见叶欢发愣,用手拍了拍:“放心,他们若敢笑你,看我不带兵杀过去,到时候看我不剁了他们!”
叶欢很无奈,他很想问一句难道我就这么不值得相信吗?
“放心,一切都已经安排好了。”程处嗣冲叶欢打了个哈哈。
“喂喂,你还当真啊!”
“那可不?”程处嗣抬起脑袋,手舞足蹈道,“你尽管跟他们比就是了,比赢了,兄弟们与你一起嘲笑那些自以为是的书生,比输了刀架在脖子上,看他们还敢吱声?”
“我们不是去打架……”叶欢汗颜。
今年的踏青节地址在思怜庄,叶欢第一次参加踏青节,到了此处,便觉一股春意扑面而来。“一山有四季,十里不同天”这话不是说着玩的,当长安还一片萧瑟时,这里已经满山绿草如地毯般铺满了大地,不仅如此,一些早春的花卉也是羞答答含苞待放。
“不对劲,此处甚是不对劲。”
叶欢皱着眉头,看着入眼春色。
程处嗣有种想掩面的冲动,指着蜿蜒的山路,道:“此处有地热泉,别在此处丢人现眼了,我们快走。”
方才已经有几个公子、才女投来奇怪的眼神。
走在路上,程处嗣道:“是我来之前忘记告诉你,思怜庄每年都是最早开花的,除此之外,还有几个地方。”
“在长安人人都知道……”
叶欢关注点倒不是这个。
“怪不得,也就是说其他踏青节举办的地方也有温泉?”
“温泉?”
叶欢一拍额头:“哦,地热泉。”
“嗯。”
叶欢自长安一路而来脚都冻麻了,心念一动,没想到这里竟然有这等好地方!
他立即提议:“走,我们去泡澡。”
程处嗣摸了摸额头,又摸了摸自己额头:“没发烧啊,怎么就说胡话了呢?”
“你跟我走就是了,哪有那么多废话,有温泉为何不能泡澡?”
沿着山路,叶欢往上走去,这山说不上陡峭,山坡上种植满了梨树、桃树、梅树等树木。叶欢没走多久,一条岔道出现在他的面前。
山路左侧,立着一块界碑,往左便是温泉地,往右便是思思怜庄。
“我跟你说啊,这泡温泉可是人生的一大享受啊!”
程处嗣刚想张口说些什么,叶欢一抬手:“唉,知道你没泡过,爷这就带你去。”
叶欢自顾自走在前面,身后的程处嗣无奈摇了摇头,跟了上去。
又走了一刻钟,叶欢总算来到了一汪冒着热汽的温泉旁,蒸汽蒸腾,周围雾蒙蒙的。
叶欢愣住了,一脸懵,这……这什么情况?
程处嗣掩面摇头:“你去泡温泉啊,去啊,反正我拦不住你。”
“泡你……妹啊!”叶欢指着那咕嘟咕沸腾的热水忍不住爆了一句粗口,“你为什么不提醒我这时开水!人一进去就熟了吧!”
“我想说的,但是你打断了我。”程处嗣摊了摊手。
叶欢一脸黑线,狡辩,肯定是狡辩!
……
叶欢看了看周围,话说,这水质还是挺干净的,就是水温太高。而且这是个露天温泉,叶欢思考了片刻,问道:“此处没人卖下么?或者说属于无主之地?”
程处嗣不明白叶欢为什么这么问,他挠了挠脑袋,也不是很清楚:“应该是无主之地吧。”
叶欢陷入了沉思……
而这时,空中传来了一阵隐约的嬉戏声,并伴随着女子的轻声呼喊。
“嗯?”
叶欢顺着声音绕过挡路的一块巨石,看到一条路,从叶欢这个视角来看,这条路就像是一直蜿蜒进了石缝中。叶欢侧耳倾听,果然听到一阵嬉戏声自内传出,伴有一阵泼水声,里面的人玩得很开心啊!
“这地方果然有可以泡温泉的地方!”叶欢一喜。
“女人!是女人的声音!”
人与人之间观察事物的角度总是不同的,乘叶欢没注意,程处嗣已经走了过去!
喂喂!
叶欢眼睛一缩,兄台,不要让那东西支配你的行动啊!
叶欢赶紧拦住程处嗣:“人家姑娘在洗澡啊!你把夫子教的‘非礼勿视、非礼勿言、非礼勿动’十六字真言都忘了吗?!”
程处嗣眼含鄙夷地看着叶欢说道:“俺石牛不是文人,不学夫子。”
“你就这么走进去会被打死的!”
“那我爬进去?你不想看?”
叶欢吞了口唾沫,端正身形,仿佛开启了贤者模式:“我们走吧,到时候相约去思怜庄,说不定还能认识一下。”
程处嗣鄙夷地看着叶欢。
就在两人犹豫着要不要离开时,里面传来一道轻灵的嗓音:“鸳鸯,好了没?快些过来。”
这道声音落下,叶欢两人身后不远处一道声音回应:“哎,小姐,我刚将衣物放置好,来了,来了。”
紧接着传来一阵走进的脚步声。
温泉外还有一人!
叶欢和程处嗣现在的境况是前方有温泉,温泉里不止一人在泡澡,后方一人正赶往温泉,眼看就要发现他们了,然后被人群殴?这倒没什么,但问题是今天踏青节,全长安,甚至长安临近之地的才子佳人、青年俊杰到要来。
被抓到……额,名声算是完了,现在的情况是黄泥巴掉裤裆,不是那东西都不行!
忽然,叶欢发现还有一条岔道,立时拍了拍程处嗣,躲了起来。
叶欢走后,那名叫做鸳鸯的女子经过此地,忽然她停了下来,疑惑地看着叶欢此前逃走的小道,好像方才有人经过?
“鸳鸯?”
“哎,来啦,来啦。”
她摇了摇头,想来应该是自己看错了,一边应和着自家小姐的呼唤,一边走了进去。
……
呼!
叶欢背靠着一块巨石,心道好险,总算逃过一劫。
他拍了拍程处嗣:“走啦,先去办正事吧。”
程处嗣没动。
“嗯?”
叶欢转身看去,我去,这家伙怼着一个石缝使劲地瞅!眼珠子都快掉了!
“难道说,这里看得见里面?你正在……”
“你要看吗?”程处嗣笑得恶心。
“不,本大爷才不要!”
……
第34章 咳,这是个误会。
露天温泉外,正当叶欢脸上露出痴汉般笑容凑上去,两人身后忽然有人道:“你们在干什么?!”
声音中带着薄怒。
叶欢身体一僵,缓缓转过身体,却看到面色不改的程处嗣。
然而下一刻,程处嗣猛地暴喝:“跑!”
话声刚落,程处嗣猛地蹿了出去,而空留下目瞪口呆的叶欢在原地。
“跑得掉?”那人轻哼道,而轻灵一跃,便如跃起的青雀,跃起到空中一脚将程处嗣踢了下来。这一系列动作,不过短短瞬间!
程处嗣可是武将之后,竟然在这女子脚下撑不过一招?!
女子悍然出手震撼到了叶欢,他悄悄放弃了趁机脚底抹油的想法。
砰!
程处嗣狼狈地砸在地上,女子一脚踏在他的背上,犹如女猎手捕获了自己的猎物。
她看了一眼叶欢:“从你们的反应,我想我应该知道你们刚才在做什么。”
正在此时,温泉内几个女子穿戴整齐走了出来,看到了眼前这一幕。
“怜儿姑娘,这……”上官珏问道。
上官珏一众人应邀前来思怜庄,庄思怜与上官珏等人本是一见如故的好友,天寒地冻,庄思怜作为主人主动邀请他们泡温泉,庄思怜来得晚了,抄近道一来便见到了这一幕。
“本姑娘一来就看见他们往内看。”
上官珏刚沐浴完毕,秀发正贴在雪白的皮肤上,皱着秀眉看着叶欢两人。她没有失态地恼怒,只是那眼中的厌恶却是很浓。
“这种人就该送到官府,案律法办!”那名叫做鸳鸯的少女怒气冲冲,她万万没想到自己洗浴之时竟然被偷窥了!
是她低估了世人的无耻程度。
“各位,听我说一句嘛?”就在众女讨论该如何处置这两个偷窥狂时,叶欢弱弱地说了一句。
众女看着他没有说话。
“咳咳……其实……这是一个误会。”
随后,叶欢将发生的事完整地讲述了一便,当然,删去了一些奇怪的举动,并且坚持声明自己什么都没看到。
叶欢用胳膊肘碰了碰狼狈的程处嗣,后者投来理解的眼神立时与叶欢统一了口径。
叶欢解释完毕,看了一眼众女的脸色,心中当即就是一凉,这一脸不信的眼神是怎么回事?爷骗人技术就这么差?
“送官吧……”
“才不听你们狡辩!”
……
眼见自己跟程处嗣就要被送走,叶欢急中生智,立即将程处嗣脸抬了起来。
“他的名字是程处嗣,一切都是他干的,我只是无辜被带来的。”叶欢立时露出一脸愤恨之情,决定将所有都推给程处嗣,毕竟从始至终他便就像是见到红布的牛一样。
“而我只是一个无辜的,来参加诗会的路人,我一介草民,权贵要挟之下怎敢反抗?”
程处嗣一脸震惊地看着飙起演技的叶欢,暗道,原来你是这样的叶欢!
“程……”踩在程处嗣背上的庄思怜自语了一句,瞥了一眼叶欢,犹豫了片刻道,“不知此事被程夫人知道该如何。”
程处嗣立时面如死灰。
刚想求饶,却听庄思怜道:“程夫人的面子不能不给,这次就饶过你们,此次诗会,若是再看到尔等有什么非分想法,哼哼,本姑娘定要将此事告知夫人!”
程处嗣立时如蒙大赦,就差感激地冲着庄思怜磕头了,要是被老程知道自己非礼人家小姑娘,估计老程会从兰州杀回来,活生生剥了他。
放走了叶欢两人,鸳鸯犹自抱怨道:“就不该这么简单地放过他们!”
“也不能驳了程府的面子,对了,与程处嗣在一起的那人是谁?”
鸳鸯摇了摇头,不再挂在心上,想来应该是什么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
……
叶欢二人逃一般离开了温泉处,情绪不高地来到了思怜庄外。
此时,思怜庄外已经聚集了很多人。
叶欢看着前方拥堵的人群,略显郁闷。
不得不说,这是文人的盛会,思怜庄外诸多才子衣着华贵,明明是天气尚且还冷,大多却手握着文人折扇,摇头晃脑,侧着身躯。
只是那视线却都是若有若无地看向旁边巧笑嫣然,美目盼兮的千金小姐、才女美人那里,真是装的一手好波!
但为何这么多人拥堵在此?叶欢略显疑惑。
片刻后他才明白,不得不感慨道:“真是麻烦,连入思怜庄都要搞些花样。”
就在刚才,叶欢才知道想要进入思怜庄,需要作出一首诗。
处在叶欢前一个的才子,走到思怜庄门外,咳了咳,便听他吟诵道:“一朵两朵三四朵,五朵六朵七八朵。九朵十朵十一朵,落入雪中便消散!”
待得这兄台咏颂完自己作的诗,旁边立时一众人轻声赞赏地拍掌:“好诗,好诗!刘兄几日不见,功力见长啊!这咏雪的诗作,当真是出生入化!”
方才刚念完自己诗作的兄台呵呵笑道,口中说着哪里哪里,身体姿态却是诚实自傲地昂着脑袋。
叶欢微张着嘴巴,惊愕地看着眼前发生的一幕,有些凌乱。
这他娘的算诗?根本看不出他想要表达什么好吗?
这时,身旁的程处嗣点了点头:“嗯,好诗好诗!”
好个屁!
叶欢白了他一眼,走到门前,万万没想到负责审核诗作的竟然是鸳鸯!叶欢看到鸳鸯的同时,她看到了叶欢,两人愣了一下,随即鸳鸯咬着贝齿,眼中透着怨恨地看着叶欢。
“一首咏春的诗作,能做出来,我认同后便可入庄。”
鸳鸯面无表情地说道,心中却是傲娇地哼了一声,反正不管你能做出什么诗作我都不会认同的。我不可能让一个登徒子入庄的!
叶欢尴尬地挠了挠脑袋,见鸳鸯的模样便暗道了句要被刁难了……哎,谁让自己理亏在先呢?我忍!
就在这时,思怜庄外一辆马车停了下来,引来众多视线。
马车上,魏言被仆人搀扶着走了下来,他的出现立时引来诸多女才子、千金的视线。
“哇!是魏言公子!上一届诗会略输给了杜赋一筹的人。”一些花痴女狂热地喊道。
魏言在众人瞩目中朝思怜庄走去,嘴角微微掀起,很享受这种感觉。看了一眼门外的叶欢,魏言根本没上去搭话,就这么径直走了进去!
“喂!为什么他可以不用写诗作就可以入庄?!我不服!”
一个似乎是外道来得才子,魏言是谁他不知道,也不想知道是谁,这么多才子都遵守着规则,为什么偏偏他有特权?
一些人用略带怜悯的眼神看着方才说话的人,魏言转身,上下打量了他一眼,嗤声道:“你若是能拿一个第二,便可不受考验进来。”
“所谓的入门诗作,不过是检验一下你们这些才学低浅的人的手段而已。”
第35章 门前小试
“第二便了不起么?”
一不远万里入京准备春闱的考生看不惯魏言这般嚣张的姿态。
“你这书生,魏公子说的已经说的很清楚,你怎还喋喋不休?”
见自己颇有好感的才子被拦下,一众脸犯花痴的千金顿时不乐意了,立时出言替魏言说话,不给那考生好脸色。
“魏公子可没空再此浪费时间。”
“便是身份地下的人才如此聒噪,魏公子何曾在意过这些?”
……
考生与才子被一众身份尊贵的千金说的面红耳赤,露出了文人怒极却只能无可奈何的表情。而当他们露出了这样的表情,千金们便如得胜了般,无比得意。
叶欢看得清楚,忍不住摇了摇头。
“哈哈哈哈!”
那考生忽然大笑起来,露出看透了一切的神情,深深地摇了摇头,便要转身离去。
便转身,考生边大笑着吟诵道:“从来锦绣光彩,何曾布衣尊来?可叹!”
这世界,从来都是身份尊贵之人放个屁都是至理名言,而像他这样的布衣,即便说出大道理也只是放屁。
一语吟诵完毕,这个考生便要转身离去,所谓诗会,有些让他失望了。
不过,正当他要离去时,背后响起叶欢的声音。
“哎,这位兄台别急着走啊,小子叶欢,不知兄台如何称呼?”
那考生侧身看向叶欢,见他也是衣着不凡,至少不是自己一类,没给好脸色,只听他哼了一声:“行不更名坐不改姓,陆之松正是本人。”
叶欢靠了过来,嘿嘿一笑,道:“原来是陆兄,陆兄不必对这世界这么早失望,这门前小试众人皆都规矩遵守,单单魏言特例,陆兄若不介意,我倒有一计可为我等出口气。”
“哦?”陆之松看着叶欢,“用那些小计谋未免太不光彩了吧!”
叶欢没想到陆之松竟然这么耿直,不过他并未直接拒绝。
“陆兄放心,肯定坦荡!”叶欢又道。
随后,叶欢贴近陆之松,光明正大地“密谋”什么。
……
片刻后,陆之松眼前一亮,略带迟疑道:“叶兄,你有把握吗?”
叶欢拍了拍胸脯,肯定地道:“陆兄放心,若是其他事我到不敢打包票,不过论起作诗我还是有一手的。”
陆之松见叶欢笑嘻嘻的样子,还是有些不放心,他道:“作诗的话我也会,要不咱俩换一下?”
他总觉得自己被当做枪使了。
“陆兄放心,我不会那你名誉开玩笑的。”叶欢笑着安慰他,只是那笑容总是让他心中发毛。
……
陆之松叹了口气,转而面色肃然,对魏言道:“难道说魏言公子连门前小试都通不过?所以才不敢?”
陆之松直视着魏言,并未掩饰自己的目的,换句话他正想激怒魏言。
可魏言并非蠢人,不至于连这都看不出来,会上当才怪。
“无聊。”
抛下这句话魏言直接走进思怜庄内,不在停留,然而就在这时,叶欢声音传来:“难道说魏公子在继输给杜赋之后连勇气都缺失了?”
“就连这简单的门前小试都通不过?”叶欢轻笑,“可别小看了这门前小试,即便是你也未必能比我身后这一众才子好到哪里去哦。”
“开玩笑!魏公子岂能连这门前小试都做不到?”有人对叶欢的挑衅之举嗤之以鼻。
“既如此,鸳鸯姑娘,不如请你挑一个诗题,做不做得到一试便知。”叶欢转身对一直以厌恶眼神看着他的鸳鸯说道。
“好!”虽然讨厌叶欢,但这种让诗会更加热闹的事情还是会允许的。
趁着鸳鸯挑选诗题的时间,叶欢见魏言依旧冷视着自己不为所动,笑道:“难道魏兄是怕想输给杜赋一样输给我们吗?”
魏言闻言目光愈加冰冷,输给杜赋这件事就像一根刺,狠狠扎进了他心头,让他难受了整整一年,如今终于等到诗会,踌躇满志,正打算在诗会上一雪前耻,没想到却被一个匹夫挑衅了。
这叫他如何能忍?
明知是激将法,魏言却还是忍不住中计,因为这关乎他的名声!
是,魏言的确太过自傲,甚至有些看不起这群才子,但奈何人家有自傲的资本啊,他的名声可不是吹出来的,而是靠真才实学拼出来的。
但只可惜,他遇到了叶欢。
叶欢见他答应下来毫不意外,又转身对身后长长排队的才子们道:“咱们便以鸳鸯姑娘所选诗题做一首诗,若能胜过魏言,便算我们赢如何?那样的话,我们也不求什么,只求魏公子以后遵循规矩,并且给陆兄和之前那位兄弟道歉。”
“若是我赢了呢?”魏言接受了这个提议,徐眯着眼睛问到叶欢。
“若是魏兄你赢了,那我以后绝不坏你的好事。”
魏言冷笑一声,早知道这么好打发叶欢,何必费这么大奏折邀请芍药来诗会?以诗会赢下叶欢,这不是再简单不过的事吗?魏言心中窃喜,甚至想象到自己与芍药姑娘共度良宵的场景了。
“那便由我来做评判吧。”鸳鸯道。
“再好不过。”叶欢和魏言等人都没有意见。
事情牵扯到打赌,鸳鸯也不得不暂且将跟叶欢程处嗣的私人恩怨放到一边,她虽然再小事上纠缠不休,但在大事上还是明事理的,尤其是在这看重公平的时候。
鸳鸯明眸一转,朗声道:“既已春至,那便以春为题吧。”
“好!就以春为题!”魏言对此赞不绝口。
以春为诗题作诗说简单也简单,说难也难,简单在想要做出一首诗歌很简单,即便不是文人或许都能憋出几句对仗工整的句子。而难就难在如何能准确无误地描绘出春天草长莺飞的景色。更进一步,选何种意象,表达何种情感,而且还要在再此之上胜过魏言,如此一来就是难上加难。
诗题一出,兴奋着有之,松口气者有之,面露难色者有之,但唯独叶欢颇为悠然,一副胸有成竹模样。
这让那些魏言的花痴女恨得牙痒痒,纷纷道:“就装吧,看你能撑到何时!”
过了片刻,鸳鸯又道:“诗题已出,诸位若有做出诗的,便可到小女子此处记下诗作,在于魏公子诗作比较后,不管能否胜过,只要能得小女子认同便可入庄享受诗会与满园春色……”
第36章 诗惊四座
鸳鸯将诗题说出后,以春为题难度不小,一时间,诸位才子却是面露难色,陷入苦苦的沉思之中,既是比试,他们也当是全力以赴,不想被人所看低。而且,这种人前显胜的事,也正是他们所期待的。
一时间,场中充满了紧迫感,毕竟此时谁先做出诗作来,谁便是先拔头筹。
魏言立于人群中,见众人都在努力思索,他却是轻声一笑,拍了拍脑袋,一首诗作转瞬间出现在脑海中。
虽说不是倾尽全力的诗作,但对付这些小喽啰应该是足够了……他从始至终都未将这些人当做对手,也不觉得他们能有什么好的诗作。
迈步来到鸳鸯姑娘面前,魏言翩然施了一礼,随后在众人的惊愕声中,缓缓念出自己诗作:“料峭春来迟,泥融飞燕子;地暖百花开,思怜冬去池。”
魏言徐徐念出诗作,果不其然,让得鸳鸯沉醉其中。
鸳鸯缓缓迈步,每走一步,便是念一句魏言的诗,既是在品鉴,也是在感叹。片刻后,她转过身来,眼中都在绽放着光芒,不由得感叹道:“好诗,想来魏公子应是应景而作,这冬天本是去的迟,唯独思怜庄内地暖泥融百花初绽,而冬去池此刻也是坚冰熔薄。”
“这首诗当之无愧为中等诗作。”鸳鸯鉴诗还是有一手的,众人自然信服。
鸳鸯随即邀请魏言入庄稍作等待,待得比试结果出来,她自当亲自前去禀报。
魏言点头,走入庄内,当然,结果怎样他心中早就认为没有丝毫悬念,试问除了杜赋,谁还能与我一较高下?
魏言走后,他所做的诗作给一众才子带来了莫大的压力,更有甚者,便是当场就放弃了比试,想要超越他太难了!
魏言的名声果然不是吹出来的。
这时,陆之松走了过来,在魏言小试牛刀后,他忽然都有些不自信起来,要是叶欢输了,丢的可是他的人啊。
“叶兄,你到底有没有信心?实在不行就我来,我感觉我来做更靠谱一些。”
叶欢叹了口气,走了出去:“本来还想藏一手的,现在看来是办不到了。”
来到思怜庄外,鸳鸯看到叶欢,撇了撇嘴:“哦?你也做出了诗作?我倒要看看你有几分墨水。”
叶欢面色尴尬,开口解释:“鸳鸯姑娘,方才只是个误会。”
哪知这姑娘有些脾气,桀骜地根本不想听他解释,心中早就认定了叶欢是个登徒子,无力而粗俗的市侩子。
“你到底念不念诗?若是做不出来,便自信认输离开,再此碍人眼又能如何?”
她的心底,早就对叶欢厌恶恶心不已。
“唉……”
叶欢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为自己女人缘而惋惜,来长安之处,便被当做是变态,而今又是被世人所厌恶,真不知自己到底做错了什么。
他闭上双眼,脑海中忽地闪过前世学过的唐诗,心中暗道:杜甫先贤,晚辈无奈借您诗作一用。
随后,他学着魏言,余韵悠长地念了出来:“迟日江山丽,春风花草香。泥融飞燕子,沙暖睡鸳鸯。”
“我这诗名叫做:绝句。”
他这诗作念出后的反响又是不同,众人听闻后寂静了许久。
这诗太好了!
以至于他们顿时语塞,沉默了下去,对仗工整不说,就连语义、诗的意境都是绝顶上乘!若是叶欢说他想凭这首诗夺得诗会的魁首,众人恐怕都认为可以办到。只是,震惊欣赏之后,他们又带着玩味的表情看着鸳鸯姑娘,想看看她有何反应。
毕竟,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变成了一首小黄诗。
众人认为,这是在戏弄她!
叶欢对他们的反应很满意,对嘛,这才是听到绝唱的表情,不过当他看向鸳鸯时,却看到后者面色涨红,又羞又怒,一脸嗔像地看着自己。
这又怎么了?
叶欢刚感困惑,忽然间就明白了,他一拍额头,心中大苦:“那么多描写春的古诗,为何我偏偏选了这首,得,又误会了!”
“登徒子!”
鸳鸯姑娘大叫,这厮当着这么多人面羞辱于她,她非要与叶欢拼个你死我活。
“误会,这是个误会。”
叶欢抽搐着嘴角,看着疯狂的鸳鸯冲来,一边退着,一边躲避,心中却暗骂道自己:叶欢啊叶欢,能让一个淑女变得如此狂躁,也只有你了。
鸳鸯一介弱女子,十指不沾阳春水,很快体力便耗光,一边满脸通红地怒视着滑溜得像个泥鳅的叶欢,一边摸着额头的香汗,气喘吁吁。
叶欢举手投降:“你要是觉得我方才的诗作不好,我换首就是了。”
鸳鸯贝齿一咬,有气无力地呵斥道:“你还觉得我被你羞辱得不够吗,明明就是你无礼在先,小女子生气是理所应当,可你还犹不满足,三番五次让我难堪!”
“呜呜……”
说着说着,鸳鸯如同竟扑簌扑簌地落起泪来,倾述起自己的委屈,那样子,当真是梨花带雨,楚楚可怜。一时间,众人都不禁怒视着叶欢,心中想到:这畜生,到底对鸳鸯姑娘干了什么!
叶欢注意到了周围氛围的不对劲,嘴角无奈扯了扯,心中想到:那只是你的主观臆想,羞辱你对我有什么好处吗?并没有,所以说这只是个误会。
他最见不得女子落泪,事到如今,他只能走上前来,安慰道:“你要相信我,好吧,我放弃了,我就知道解释不清”,他伸开手臂,接着道,“那你揍我吧,如果能让你好受点。”
鸳鸯又以为叶欢在戏弄他,不过,抬起头来却是看到一双诚恳纯净的双眼,一时间犹豫了,心中竟有点相信叶欢所说,难道我真的误会了他?
不,不能相信他,我所见的登徒子那个不是口花花,好险,差点就被他骗了……鸳鸯一咬红唇,立时抓住叶欢,捏着拳头捶打起来。
都怪他,让我仪态全失,事到如今非要出口气不可……鸳鸯一边捶打叶欢,一边也不顾别人怎么看他了,将心中委屈尽数发泄出去。
鸳鸯捶打许久,发现叶欢就那么站着不动,她弱弱地道:“你……怎么不反抗?”
叶欢语气温柔:“都说了让你出气。”
而且,鸳鸯的拳头根本没有力气,软绵绵的,更像是给叶欢按摩。要是换个人,几拳下去,叶欢早就躺了。
鸳鸯脸色更加潮红。
两人现在的姿势格外亲昵,鸳鸯扑在叶欢怀中,更像是在撒娇,围观的才子目瞪口呆地看着叶欢,不禁腹诽道:还能这样玩?一时间,羡慕、嫉妒的眼光投向叶欢,恨不得此时鸳鸯是扑在自己怀里。
可恶啊!
原来我们的敌人是他!
鸳鸯哭了许久,也渐渐注视到自己与叶欢的姿势太过亲昵,立即离开叶欢,害羞道:“那么好的诗作从你口中念出来,都是变了味。”
她这话从某方面来说,已经算是承认了叶欢诗作的优秀。
“那我换首诗吧。”叶欢耸了耸肩,殊不知他此言一出,众人都用看怪物的眼神看着他,还要不要人活了?一首诗已经算是绝唱,我们作一首诗都已经绞尽脑汁,你现在轻飘飘地说换一首?
开玩笑?
鸳鸯此时也是捂住小嘴,惊讶地看着叶欢,叶欢轻笑一声,徐徐开口:“等闲识得东风面,万紫千红总是春。”
……
“鸳鸯姑娘,我可以入庄了吗?”
鸳鸯忽然间愣神,叶欢轻声呼唤打断,鸳鸯抬头,却见面上挂着一丝笑容的叶欢,恍然间微微失神,一个登徒子,竟做出如此好的诗作……是我误会了吗?
“嗯。”
她点了点头,魏言和叶欢的诗作一念出时,她的心底就有了答案,见叶欢和程处嗣走进庄内,鸳鸯有种感觉,或许所有人都看走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