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风雪征程!
欲带王冠,必承其重,李贤头上亲王的帽子不大,却因为特殊的原因,承担了他这个年纪,不该承受的分量,王袍换征袍,皮裘换大氅,踏着严寒的风雪,一路向北。
临行前,太子弘不顾风霜前来相送,兄弟之间相拥告别,还交换配剑以为留念,辽东不毛之地,战场凶危,谁知道这一别,是不是永别呢!
兄弟俩拥抱之时,太子弘还在耳边低声相告,皇帝原本是想拒绝大祚荣的提议,可经过魏国夫人的一顿枕边风后,就转而选定了李贤。
这就是赤裸裸的报复,报复李贤对于他们兄妹的无礼。一对仗着圣宠,就嚣张跋扈的兄妹,不仅在臣工和百姓面前作威作福,更把手伸向国家亲王,当朝皇子。
作为李贤的兄长,太子弘表示请兄弟善自珍重,待大军胜利回转之日,他一定给弟弟一个交待,绝不让弟弟白替自己顶这个雷。
而当事者-李贤,则是微微一笑,风轻云淡的表示无碍,说不说法不重要,天家和睦才是最重要的,犯不着为了他,伤了父子之间的感情。
听到李贤这么说,太子弘更是无地自容,怔怔看着李贤随队消失在茫茫的大雪中,面色沉重,转身上撵。
说心里话,对于李治这种耳根子不硬,对花姑娘的兴趣超过朝政军务、亲生儿女的皇帝,李贤很不满意,甚至可以说,一点崇敬之意都生不出来。
如果,他不是仗着太宗皇帝的余威,和盛唐军队强横无比的底蕴,这个国家还不知道会被他经营成什么样呢?整个就是一纨绔子弟。
李贤,真是搞不准,武顺母女究竟有什么好,是倾国倾城之色,还是怎么的,能把他忽悠成这样。
不过,生气归生气,但李治派遣给他的五千铁骑,却是一等一的精兵,领兵的大将,还是他的老熟人-左金吾卫将军-秦善道。
这支部队的前身,最远可以追溯到武德年间,太宗皇帝为秦王时,天策将军府下辖的越骑。军中好多士卒,都是那批老人的后代,且拥有想当丰富的战场经验,是见过血的骄兵悍将。
在雪地宿营的时候,李贤就看出来了,不用将领组织,各个什长就可以带着士卒,井然有序的将营寨扎好,且自动补位,安排好夜间的岗哨,一定心都不用操。
“殿下,是不是不太适应!”,递给李贤一杯热水后,秦善道淡笑道。
他能理解,天家富有四海,子弟都是天潢贵胄,都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即便雍王爷,与其他皇子不同,一时间也难以适应这种刀头舔血的生活。
秦善道,出身将门,少从军旅,在他的军旅生涯中,就只见过一位皇室子弟,能适应军旅,那就是永徽初年,喊冤屈死的吴王-李恪。
而且,陛下在这个时候,将这么一支有光荣历史,且又饱受争议的军队,交给雍王一同前往辽东战场,这着实让侍卫出身的秦怀道有些看不懂了。
“没什么不适应,挺好!小王从前一直听人说,我唐军将士,在战场上是何等的雄姿,现在终于有机会了,不是吗?”
“不过,从面上不难看出,这支军队静则不动如山,动则侵略如火,是一支有本事且有脾气的军队。”
有本事的人都有脾气,军队更是如此,李贤在行军过程中,仔细的瞧过,即便面对凛冽的寒风,队列依然井然有序,行军过程中连一声杂音,都不曾有。
这就说明一个问题,他们时刻都在警惕之中,每一个人都是战争机器,整个军队浑然一体,这股子气势,绝不是一年两年都养成。
但,唯独有一个问题,那就是各部看起来,衔接无隙,但却怎么看怎么别扭,统兵的大将-秦善道,似乎也不能把他们如同臂使。
“殿下好眼力,臣兄弟三人,都陆续在这支军队服役,可没有一人,真正成为这支军队的统帅。”
“臣这个统兵将军,就是个挂名的,陛下为了管着方便,划到左金吾卫中。”
好家伙,听了秦善道这话,李贤真是吃了一惊,秦家三兄弟,就算没有继承其父的勇武,可虎父无犬子,就算是差,又能差到哪去呢!
就说秦晙吧,雍王府的卫队,还不是让调教的呱呱叫!
“那小王就冒昧的问上一句,这支军队上一任的统帅,到底是谁呢?”
嘿嘿......,“殿下问道点子上了,这支军队统帅,一共有三人,先帝太宗,废太子李承乾,及先吴王恪!......”
在秦善道的眼中,这支天策府时期的军队,当年追随太宗皇帝创立天下,扫灭了无数反王,玄武门事变中,也在秦琼的指挥下,死磕隐太子的东宫六率。
贞观中,太宗将这支军队交给废太子李承乾,帮助他稳固东宫储位;贞观十七年,废太子与侯君集谋反,这支军队也受到了波及,差点被肢解。
贞观末,永徽初,李治将这支军队交给了吴王-恪,以挟制权臣-长孙无忌。毫不客气的说,这支军队,几乎参与大唐创立后,所有政治冲突。
在朝臣们的眼中,就是灾难、多事的象征;要不是顾及太宗的颜面,早早就被攻讦到取消编制了,遣散回乡,根本不可能保留到今天。
“殿下,能让臣看看你的兵符么?”
恩?兵符?这有什么好看的?有些糊涂的李贤,从怀里掏了出来,递给了秦善道。
仔细的端详,将一对兵符,拆开,又合上后,随即,毕恭毕敬的还了回去。
“殿下,你应该知道,统兵的将领,在兵部拜授兵符、将印的时候,从来都是一半的。”
“是啊!这个小王当然知道!可能是这次情况特殊,且又是皇子领兵,父皇开了恩典呗!”
秦善道对于这样的说法,却坚定的摇了摇头,大唐的兵制是有着严格规定的,将领持一半兵符是古制,没人会去轻易打破。
即便是当年李靖大将军北伐东突厥,决定大唐存亡绝续的一战,也仅仅是一半兵符。且废太子李承乾、吴王恪,当年也是如此。
“那就没有例外么?”
“有,当然有,想必殿下也知道,天策将军府的兵权,是不受兵部节制,直接受命于太宗皇帝!”
娘卖皮的,听秦善道这意思,皇帝送他去前线“当炮灰”,还是着重培养他了?开什么玩笑,平时说话,跟审犯人一样,他能把咱当回事?
在李贤一直都认为,他在皇帝眼中,可能连贺兰家兄妹都比不上,他为真心栽培我?不现实吧!或者说,皇帝因为贺兰家的兄妹的谗言,在捧杀他?
见李贤沉默不语,秦善道也跟着叹了口气,他老早就听秦晙说过,雍王与帝、后,并不怎么亲近,且二圣也不怎么喜欢雍王。
天家永远都是如此,没有一代人例外的。尤其是现在这位圣人,这一碗水就从来没有端平的时候,难怪雍王对他如此的相疑呢!
第十七章 云曦公主
对于李贤这个皇子,将士们是打心眼里想保持距离,不因为别的,就是他们的父辈“夜路走的太多了,总是能撞到鬼。”,这些家伙不想再重蹈覆辙。
可李贤是什么人,活了两辈子,什么脸色不会看。且他心里也十分清楚,别管皇帝的打算是什么,贺兰家兄妹憋着什么坏屁,他都必须在辽东战事中有所建树。
否则,一个丧师辱国,混吃等死,不能结好邻邦的亲王,注定是斗不过,人家枕边风的!是以,李贤在行军的过程中,放下了亲王架子,与将士们打成一片。
带兵嘛,说简单也简单,说难也难,你得一口锅吃的,一个帐篷趟的。要求将士们做到的,你首先得做到,“同甘共苦”这四个字,可不是随便说说而已。
李贤,从来都不是一个玩虚的,嘴上花花的人,说到哪儿,就一定会做到哪儿。渡过黄河后,与将士们一样,每天都在马背上渡过,即便大腿内侧磨的都是血,也不间断。
同时,宿营的时候,与侍卫们一起扎帐篷,摆拒马。每晚,将士们休息后,李贤也仍然带着卫士,在全营巡查一番,最后才会帅帐休息。
李贤的这种作法,不仅赢得秦善道等将军的赞赏,更是让将士们的对他的态度,有所改观。虽然不会主动攀谈,但最起码不会像从前一样躲着了。
出营州,马上到辽东境了,秦善道觉得有必要提点一下雍王,让他心有个谱,接下来的路,究竟该怎么走。
“殿下,犬子是你的侍卫,臣必须得提醒您,这一步迈出去容易!可想做出成绩或者收手,你的命,可就不是你的了!”
秦善道当然看出来,这位雍王爷是悟进去了!而宗室从军,成功的例子不是没有,李孝恭、李道宗、李道彦,笔笔皆是,都在唐军的战史中,留下了浓重的一页。
可皇子就不一样,要么像当年的吴王恪一样,饱受猜忌,含冤而死;要么像越王贞一般半途而废;亦或者像齐王佑,起兵造反,身死魂消,为天下笑。
当然,秦善道完全是出于对李贤的欣赏,怕被连累的话,他完全可以动用其与皇帝的交情,神不知鬼不觉的把儿子从李贤身边调走。
“秦将军,你说的对!可本王自从领下这个差事,就已经没有退路了,不是么?”,说完这话,李贤从秦晙手中,接过大氅,随即走出了帅帐。
抬头东往远处的白山黑水,壮丽的河山浮现在眼前,李贤原本平静的心,不由激起一丝涟漪,因为远处极目的土地,都将纳入他与唐军的铁骑之下。
战争是对男人最好的洗礼,在接下来的日子中,他与这五千铁骑,将用手中的横刀,与敌人殊死一搏,用他们或自己鲜血,谱写一曲悲壮、激情的篇章。
至于,秦善道担心的问题,恰恰是李贤最不担心的,人死鸟朝上,不死万万年,一辈子循规蹈矩,前怕狼、后怕虎,小心翼翼的活着,他宁可选择马革裹尸。
稍时,部队还没有拔营活计还没有干利索,粟末靺鞨部的首领大祚荣的女儿-云曦公主,带着百余名骑兵,飞驰到了辕门。
她是奉父命来做两军接洽,及迎接天朝太子御驾的。可到了中军营帐才发现,唐军的首领,不是当朝太子,竟然是皇帝的第六子-雍王-李贤。
这让云曦公主,很是不满意,一个十二岁的娃娃能干什么,能统帅得了粟末靺鞨骄悍的骑兵么?不善于掩饰自己情绪的云曦公主,嘴都快撅上天了。
“嗨,雍王殿下,你会骑马吗?”
李贤自然也看出来人家是什么意思,可这么小姑娘也不想想,她自己才多大,与本王差不了多少嘛!
小公主的“童言无忌”,不仅逗乐了李贤,更是逗乐秦善道、秦晙等将校。李贤是圣人的嫡子,自幼有名师教导,君子六艺样样精通,骑马自然也不在话下。
“云曦公主,你这话不是在质疑本王的能力,却是在质疑我李家的家教了!”
“那又怎么了?我们粟末靺鞨部是游牧部族,部族中以强者为遵,要是雍王殿下。”
说到这,云曦公主留了个心眼,没有把话全都说出来,她相信以耍心眼著称的唐人,不会不明白她的意思。
而高坐于帅位之上的大唐雍王,仅仅是微微一笑,轻而易举的将一旁架在上,一柄宝弓提了起来,并带着大伙一起来到帐外。
只见雍王-李贤,深吸了一口气,搭弓冲着空中就是一箭,空中的大雁,应声而落,就掉到距离云曦公主十余步的地方。
“万胜,万胜,万胜!”,唐军士卒,见自己的王爷在异族面前,如此的露脸,也都兴奋的高举武器,扯着脖子欢呼。
看到云曦公主,张着嘴巴,像没见过世面的乡巴佬一样,李贤在心里也是暗爽一把!都说这草原的姑娘性子野,要是没两把刷子,连她都镇不住,更别说那些游牧骑兵了。
装X成功,李贤还是感谢原来那位,底子打的不错,身体强健的很,不耽误发挥。要是穿越成李弘,就他那小身板,别说百步穿杨了,能射出去一百步,都得看运气。
不过,即便是这样,李贤也气死人不偿命的叹了一口气:“弓箭一道,本王天分不够,这辈子都达不到薛将军那种程度了。”
“云曦公主,你们草原的射雕手,应该很多吧!等两军会师了,你也把人带来,让本王开开眼!”
李贤这话,差点没把云曦的鼻子气歪了,他当射雕手是什么,大白菜吗?到哪都是一抓一大把,多的像草原牛羊一样!
别说他们部族没有,就是唐军,成名的射雕手,也就薛仁贵一人吧!不就是弓箭射的好吗?有什么了不起的!
见小公主气鼓鼓的不说话,李贤又打趣道:“公主,要不要再比试比试骑术?本王可是很早就学会骑马了!”
哈哈......,这话说的一语双关,将校们也跟着哄然大笑,秦善道也不由的在心中喝骂军中的崽子们,好的不教,专门教殿下丘八的无赖话。
而已经懂人事的云溪公主,也是小脸一红,啐了李贤一口后,转身跑到自己坐骑身边。
翻身上马后,还像李贤挑衅:“比就比,难道本公主还怕你了不成!”
第十八章 大祚荣!
熟悉李贤的都知道的,雍王殿下平时好说话,也没什么架子;可他却有个毛病,就是喜欢独处,且独处的时候,不喜欢被人打扰。
可云曦公主这小姑娘挺有意思的,一点脸色都不会看,输了骑术后,总是围着李贤转,一刻都不肯消停,闹的他一刻都没有好脸色。
泼辣、开朗、野性十足,与中原的姑娘,有着天壤之别,与一位天朝亲王,在唐军的行军队伍中,形成了一道别样的风景。
就这样,五日之后,李贤率领的五千铁骑,在云曦公主的引领下,渡过辽水,到了大祚荣的临时驻地-辽城。
早早接到传信的大祚荣,带着他麾下的心腹,特地出城十里相迎,礼数也尽量仿照中原,可以看得出来,为了讨好大唐,是花了大心思的。
李贤是捡便宜的,就跟皇帝派他来这道理是一样。不过,他并不生气,谁让他“托生”成老二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
“雄鹰飞翔到辽城,骏马奔驰到雪国。粟末靺鞨部首领大祚荣,迎候雍王殿下!”
“大首领,真是客气了!用这么隆重的礼仪相迎,小王受之有愧!”
哈哈.....,“雍王殿下,我在辽东常常听人言,中原物华天宝,人杰地灵。”
“今日在此,见到雍王殿下头角峥嵘,果然是不虚此言。”
妈的,连头角峥嵘这词都学会了,还说你不通礼节,不了解中原的风物,当本王是初出茅庐的愣头青吗?
不过,李贤的脸上并没有表现出什么一场,反而与大祚荣有说有笑的,向城中走去,心里也在暗暗的评估着,之前做的功课。
大祚荣,本名祚荣,无姓,成为首领后,被尊称而取姓为大氏。粟末靺鞨族人,粟末靺鞨首领乞乞仲象之子,在盖苏文执政期间,依附于高句丽政权。
盖苏文活着的时候,为虎作伥的事,大祚荣没少做;盖苏文一死,他就立马投效了大唐,变脸之快,绝无仅有,且还能混的风生水起,能一般的人吗?
他这憨厚的外表下,却藏着一颗无比奸诈的心,与许敬宗、郝处俊属于一种人,谁给的好处多跟着谁走,所以与谈话的时候,李贤还是很小心的。
“雍王殿下,高句丽这些年,对于我们这些临近的部落,巧取豪夺,压榨牧民的收益,我们的日子过得苦啊!”
“还好,有天朝,否则我们这些人啊,早晚走投无路,活活饿死!”
......,大祚荣说的话,举的例子,那是闻着伤心,见者流泪,在北国雪地里哀嚎的牧民们,终于在无尽的磨难后,迎来了天朝的王师。
呵呵,说了这么多,总结起来就是两个字“哭穷”,一没钱,二没武器,三没后勤,他大祚荣这个首领手下,穷的就剩人了。
大祚荣的意思,表达的很明白,不管是向皇帝陛下尽孝心,还是报仇雪耻,这仗是必须得打的。可皇帝也不差饿兵,大唐皇帝总不会让他们这些小部落,饿着肚子,拿着木棍与敌人拼命吧!
呵呵.....,“大首领,你是与小王在开玩笑了!一口气能拿出五万铁骑,还敢说是小本买卖?”
扮猪吃老虎,说的就是大祚荣,他这样的人,李贤太知道了,本性就是贪婪,与响马其实没什么分别。在这种的人心里,其实根本不在乎什么大义或公道。
谁的拳头硬,谁能给他们钱花,就跟着谁混,说的再难听一点,有奶就是娘,就是当年的薛延陀部首领-夷男一样,都是养不熟的白眼狼。
而他高高在上,洞明世事的父皇,不会不知道大祚荣,是个绝不可能作赔本买卖的人。派自己来,一毛都不拔,又想让咱当乖孩子,又不想让咱惹事,这不是吝啬,是不讲理!
在心里冲李治比划了一个中指后,李贤干脆招呼大祚荣,将二人的桌子合在一起,于众目睽睽之下,窃窃私语。
堂中对面而作的,唐军、粟末靺鞨部将军们,都伸长了耳朵,好奇的看着二人。大伙也是想不明白,初次见面的二人,至于这么亲热嘛,亲昵的像多年的好友一般。
“殿下,这妥当么?”
“妥不妥当的,就看怎么说了!”
“那李大将军哪儿?”
“大将军年纪大了,老眼昏花,哪里能事事都照顾到!”
在大唐,敢这么说李勣的,李贤算是独一份。不过,他这话,大祚荣爱听,干什么不要成本,哪里有白干的。
大唐想要称霸辽东,该付出的代价,就得付出。否则,凭什么让老子给你们唐军做炮灰!
这位雍王爷,真是不简单,年纪轻轻,就有这样的心机和气魄,陇西李氏果然卧虎藏龙,大祚荣也随即收起了轻慢之心。
听说,大唐的太子身子不佳,假以时日,给他时间,这位亲王的前途不可限量,大祚荣也是有攀扯的意思,所以也回敬了李贤一份。
双方你来我往,各有所得,各取所需都后,碰了一杯,相觑一笑,出兵的事,就算定了。大祚荣部五万铁骑,三日后,随李贤南下,增援新城前线!
“雍王爷,为了便捷两军在作战中联系,还是有小女云曦负责,不知道殿下以为如何?”
大祚荣这话,李贤很想问候他一声:你大爷的。这能拒绝吗?分明就是你老小子,怕本王把你的军队吞了,特意派这个搅屎棍到营中,隔断他与部族将领之间的联系。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大祚荣这么做,也是人之常情,无可厚非。可派谁不好,非得派这么个不咬人、膈应人的大麻烦!
见李贤不说话,且脸色有也异常,大祚荣面带疑惑追问道:“殿下,有什么不妥吗?”
他自己女儿自己清楚,那是个泼辣到他都头疼的,更别说这位王爷了。难道是这丫头,说什么不该说的话,得罪了雍王。
“没,妥当,妥当!”,李贤赶紧“按住”大祚荣,千万别让再节外生枝,鬼知道他有多少女儿,再弄来一个没准更麻烦!
第十九章 现实!
新城,是高句丽北部重镇,依山而建,城廓高大,坐落在三座大山之间,以为天然屏障,城池、山体寨楼,浑然一体,堪称天堑,绝对当得起“固若金汤”这个词。
盖苏文活着的时候,吸取前时失败的教训,特意在此实行军屯,数十万军民在此“耕耘”,其底蕴由此可见一般,李勣率部踯躅多时,也并不奇怪。
而精明了一辈子,从不犯错的李勣,也是公事公办的态度,简单的为李贤、云曦公主接了个风,随即就把二人所部,派到了东侧军门岭。
李贤当然明白这位大将军为什么冷冰冰的,且又火急火燎的矛盾行为。这是生怕沾包,惹祸上身,所以把他们调到军门岭。
从武德年间至今,李勣辅佐了三代君主,可从未介入到皇子之争;武德、贞观两朝,储位之火烧的那么旺盛,他是为数不多可以能站在岸上的。
像李贤这样,不受二圣待见的亲王,在这位手握重权的大将军眼中,与普通的宗室,根本没任何分别。况且,旨意上写的很明白,他是来军前效力的,也就是说是李勣麾下一将,人家没必要把他像爷一样供起来。
军门岭,唐军营寨。
李贤与庞同善还没有说完军务,就看到云曦公主气鼓鼓的走了进来。懂事的庞同善,微微一笑,以安顿新来之军为名头,走出了帅帐。
而李贤,心里也清楚,这位粟末靺鞨部的公主,是在替他抱打不平,也替粟末靺鞨部不平,连个笑脸都不给,还怎么协同作战。
“怎么?气还没消呢?”
“能消吗?那个什么大总管,刚才还派人到军中,点验军队数量。”
接过李贤递过来的茶,云曦咬着继续说:“这不是埋汰人吗?我们粟末靺鞨部难道都是胡达拉其(骗子)。”
“什么大将军,我看他比你差远了,真搞不明白,大唐皇帝为什么会用这样的人统帅军队。”
云曦公主,当然不知道李勣的厉害,老头子率兵纵横睥睨的时候,她老子大祚荣还骑门槛呢。李勣功劳大,资历老,是辅佐三代君主的元勋,亲王的帽子在他眼中就是个屁。
武德九年,他在太极宫戍卫的时候,看着隐太子、巢王被弄死,手都没伸一下,由此可见其心到底有硬。
“哎,雍王爷,你不是皇子吗?怕他干什么?”
“这不是怕,是尊重!他是前辈功臣,国家元宿,别说本王,就是皇帝陛下,也要礼敬三分。......”
李贤必须让云曦公主明白,事情不是只有对错两面的。秦朝与酷吏共天下,汉朝与诸侯共天下,而大唐则是与功臣、世家共天下。
臣工们在朝为官,不仅是君主的臣子,同时也是国家重要的参与人。他们不是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奴隶,而是需要礼敬的合作伙伴。就像现在的大唐与粟末靺鞨部,合作才能共赢,没必要把面子上的事,太当真!
见云曦公主还是不明白,李贤抿了一口茶,随即笑道:“大唐与你所处的粟末靺鞨部不同,这里的君父,只有陛下和太子,只有他们才可以随心所欲的予取予夺。”
“臣工们也只需要干好他们活儿,其他的完全可以不必在意!当然,面子上的活儿还是要有的,只不过英公,不在此列。”
明白了这里面的道道儿,也知道了李勣不是针对,云曦心里这口气出了不少。但毒舌病又犯了,对着李贤是一顿挖苦:堂堂亲王,当朝皇子混的不如臣子云云。
“行了,知道你是毒舌妇,可现在不是你喷毒的时候,来,看看沙盘!”
庞同善的军队,明日就会调回中军,军门岭一带的防务就由李贤部负责。在整个新城一线,它的位置不突出,也没什么战事,只是小股袭扰,放这么多军队在这,天天晒太阳都行。
李勣的脸子不好看,可也算是照顾李贤,怕他这位皇帝“爱子”,有什么闪失,所以就找这么个地方“养老”。等大军总攻之时,他也可以随大军而动,顺风顺水的捞一笔战功。
这是个人情,于私来讲,李贤领了!可他千里迢迢到此,不是来晒太阳的。所以在防守军门岭的同时,他也必须要有所作为,否则岂不是浪费了老天爷给的带兵机会。
想在历史的巨轮碾压之下活下来,选择成为一位将军,也许是最好的自保之策。李治看不上他不要紧,只要手里有兵,他就能活下去。
至于李弘,他是不指望了,他的这位五哥,能保住自己,就是祖宗积德了。李贤也希望,自己的这双“翅膀”能帮助他也活下去。
“好,你说吧!怎么打,咱们到这来,也不是要饭的,也让那位李大将军看看,咱们的真本事。”
云曦公主的力挺,让李贤很是高兴。要知道,那五万粟末靺鞨部的骑兵,没有她点头,一兵一卒,都是调不动。
“庞善同说,军门岭五十里外的铜门,驻扎着叛将-苏里都,在你爹手下的时候,平平无奇,除了贪财、玩女人,什么本事都没有!”
“现在投靠了泉男建,反而成精了,不仅军力扩充了,且半数都装备了铁甲,老母鸡变鸭啊!”
“拿他开刀,既削弱高句丽的实力,也帮你们部族清理门户,怎么样?”
打仗,是需要调动军队积极性的,这些粟末靺鞨部的骑兵,在临行前一定受了大祚荣的知会,打仗的时候多多留心,能耍滑头,就不要拼命。
可苏里都这家伙,不仅反了水,更是杀了大祚荣的幼子,将头颅献给了泉男建,可以说与粟末靺鞨部仇深似海。
让他们去搞苏里都,那还不瞪红了眼睛,嗷嗷叫的往上冲!看看云曦就知道了,眉毛都红了,手也捏的咔咔响,就差上演生吞活人了。
“什么时候去?本公主要亲手砍下他的脑袋!”,云曦公主狠狠拍了下沙盘,瞪着眼睛等李贤的将令。
“别着急,让斥候先去摸摸情况,本王可不想在阴沟翻船!”
第二十章 活捉在澡盆里!
庞同善不走,李贤就不能动,否则不用走出几里去,李大将军的传令兵,就会把他们拦下来,顺道解除他的兵权,这种没屁的事,李贤是不会做的。
既然不走,那就不妨让军队休整一下,去营中转了一圈,安顿好将士们后,李贤才回到帅帐,让侍卫们给他烧了点水,洗一个热水澡,舒服舒服。
过了冀州,一直都在急行军,饭都顾不上吃,更别说干净自己了,这身上的汉泥,一搓就是一个卷,干净习惯的李贤,皱眉都拧成疙瘩了。
“殿下,您哪儿受过这罪啊!这要是在东都,别说洗澡了,您要什么没有!”
“行了,知足吧!狼窝敌壤的,能洗个热水澡,已经是很奢侈了。”
听了李贤这话,负责给他搓背侍卫点了点,继续叨咕着:“殿下,待会的会餐,您还去么?”
雍王府的老侍卫都知道,殿下沐浴之后,一般情况都是要睡了,不会再干别的。可今儿是移营的第一天,他不得不问清楚了,省的一会准备不周全。
“本王不去了,告诉秦将军,悠着点,不准饮酒,肉食管够!”
“你也去吧,本王泡一会儿就休息了,把外面的王靖留下来伺候就行。”
说完这话,不由侍卫多说,眯着眼睛的李贤,摆了摆手,示意他该干嘛干嘛去,别废话。
“舒服!”,拍了拍木桶,李贤长长地出了口气,他从来就不是一个贪心的人,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就行了,太贪心可是要付出大代价的。
就像许敬宗,精明了一辈子,什么事都占着便宜,处处不肯吃亏。可到了最后呢,还不是背上了一顶绿油油的帽子,且还是他儿子给戴上的。
人贵知足,知足常乐,虽然不受皇帝待见,且不受待见的原因,一直都搞不明白,但李贤对于现在生活,还是挺满意的。
突然,听到身后传来咔咔的脚步声,李贤的眼睛猛的一下睁开,神情随即又恢复了正常,把眼睛又闭上起来。
后面的人,将横刀架在了李贤的肩膀,粗着嗓子说:“雍王殿下,吓尿在桶了吧!”
桀桀......,“我就说嘛,晋王能生出什么好种来!小家伙,你求求我,求求我,我就让少遭点罪!”
李贤让他这话整无奈了,哪跟哪啊,本王背对着你,从哪儿能看出本王怕了?或者说,这洗澡水,你尝过了?
“不是,你是哪儿来的兔崽子?”,李贤痞里痞气的损了一句。
这人就他妈有病,真正的杀手,哪有功夫跟事主废话,拔刀一抹就完了,碎碎叨叨的说个没完,一看就是生手。
而且,上来就叨住了李治当皇子时的封号,听都听出来,是上一辈的恩怨。
“你敢骂我?小子,活的不耐烦了吗?”,说完这话,那人还用刀压了压李贤的肩膀!
可他的恫吓,对李贤这滚刀肉,根本就没用,立马反驳了一句:“咋地,不敢去皇宫行刺皇帝,挑本王这软柿子捏?”
“骂你怎么了!换个地方,不怎么光溜溜,本王一准能宰了你!”
哈哈......,李贤这话,可是把那人逗乐了,随即嘲笑李贤,人不大心眼不小,跟他那卑鄙无耻的爹一样,都是只会玩心眼、耍嘴皮的,根本没什么真本事。
李世民那个老糊涂,不仅人老昏聩,更是被李治给戴上了一顶绿油油的帽子。那人很是好奇,作为李治与武才人,苟合所生之子,李贤是有什么脸面活在世上的。
“你娘好吗?”
“什么?”
“本王问你,你娘好吗?”
李贤的话,彻底把那人搞糊涂了!这位雍王,怕不是傻子吧!现在是什么状况,他还有闲心扯闲篇?
他不怕死?还是说,他吓出什么癔症来了?
“李贤,你搞搞清楚,现在是我,拿着刀,架在你的脖子上!”
“我,要杀了你,让你那对鲜廉寡耻的爹娘,知道什么是报应,明白吗?”
对啊!李贤点了点头:“本王知道啊!你问候我们家三代,我就问候你娘一声,公平合理嘛!”
“来,告诉本王,你娘好么?需不要本王派点兵去照顾一下她老人家。”
李贤话的下流之意溢于言表,那人当然能听的出来,只见他喘着粗气,怒不可遏的拍着木桶,好像受了什么刺激一般。
声嘶力竭的怒吼着:“李贤,杀了你,也算能告慰我母亲的在天之灵!”
“不过,你也别怪我!要怪,就怪你有一对蛇蝎心肠的父母!”
在那人模糊的印象中,他的母亲,是那样的沉静、温柔,眼圈里总是喊着泪水,却怎么都不肯掉下来。
一把汗水、一把泪水,活着怨愤,仇恨,一起咽到肚子里。他从没有见母亲笑过,可他知道,母亲的心里一直都很苦。
虽然母亲早就去世了,事情也过去几十年了,可他却一天都不敢忘记,也正是这股子仇恨,鞭策着他活到了今天。
现在,仇人的儿子,就在他的刀下,只要轻轻一拉,锋利的横刀就会划破他的脖子,一解他们家多年的委屈。
“咋地,手怎么抖了呢?你不是恨吗?还是说你怕了?”
“本王得提醒你,杀了本王,你从此就上天无地,入地无门了。”
“哎,想好怎么逃命了吗?军门岭大营,可有数万大军呢!”
用屁股想,李贤也知道,这个来杀他的刺客,绝对不是他带来的虎贲营,更不是粟末靺鞨部的骑兵。而除了,这两支军队,剩下的就是庞同善的部下了。
可他是怎么混入中军的呢?是庞同善,还是更大的官儿包庇了他?要知道,他到军前效力,可是后来的事,刺客不可能从中原跟到辽东来。
刺客并不可怕,可怕是他的背后还有其他的人。真是那样,丢命的不止是李贤,整个辽东战场的唐军,因为这些内鬼,也可能有倾覆之危啊!
“雍王殿下,我觉得,当务之急,你还是应该关心一下自己的小命,不是吗?”......
第二十一章 陈芝麻、烂谷子!
为一向不喜欢他的李治背黑锅,李贤是一万个不愿意,更别说拿刀架着他这人对其“颇有”怨言,就算是李贤,也觉得圣天子说话办事,不是那么光明磊落。
当皇帝嘛,你得有太宗皇帝那劲头:皇位给不给,不给,我就动手抢了。而且人家能做到,让前任皇帝相形见绌。这叫什么,叫本事、能耐。
总比李治强,什么事都搞阴谋诡计,靠耍阴谋、诡计办事,更让人受不了的是荤腥不忌,什么女人都上,跟齐后主高纬有什么区别。
他就托生好了,要是与他们一样,摊上武后这样的娘,他的下场不比,李显那小胖子好到哪里去!
换一个身份,李贤一定弄两坛好酒,与后面比比划划的这位坐下来,好好喝一杯,吐槽一下李治这位皇帝,到底有多少缺点。
可不管李治如何让人难心生敬意,他也顾着眼前,借着这位在“炫耀”自己的成果,喋喋不休之际,李贤手中的湿毛巾一甩裹住刀刃。
与此同时,脚下一蹬,很是“狼狈”的滚出浴桶,抓起袍子就披在了身上,随即又从旁边的架子上,抽出一把横刀,扛在了肩上。
其速度之快,用“电光火石”来形容,再恰当不过了,看的那人不由的一愣,因为他怎么也没想到,这位小王爷,还真有两把刷子!
“哎,本王知道,你想说,晋王的儿子,也不全是吃闲饭的,是不是!”
“要是在浴桶里被人干掉,本王将会是大唐开国以来,死的最没分的皇室子弟。”
李贤觉得,自己的话挺幽默的,可没有想当,那人却很认真的回道:“不,相信我,你绝对不是最惨的一个!”
好吧,碰到一个毫无幽默感的人,李贤还能怎么样,只能尴尬的怂怂肩膀,对现有的局势进行分析,以便双方协商。
从武力上看,黑脸的刺客,显然是高他一筹,看老茧就知道了。要不是仇人在前,仇恨蒙蔽了双眼,且又不常做,身子没有长成的李贤早就死了。
可从双方对峙的状态来讲,李贤只要撑住前几个回合,大喊几声,这里的打斗就会惊动中门的守卫,不至于像王靖一般被人悄无声息的干掉。
仇恨嘛,无非两种不能解开,杀父之仇,夺妻之恨,只要他不是被流放的宗室子弟,一切都好说,没必要非得拼个你死我活。
“宗室子弟?是怎么样,不是又怎么样?”
“小子,你是怕,你爹做的孽太多,你死在自家人手里,觉得冤枉吧!”
“行,老子明白告诉你,让你不至于做个糊涂鬼,老子行不更名坐不改姓,大将军侯君集之子-候诚!”
咳咳......,他这话真是把李贤给呛着了!没错,确实是真有这么个人。
贞观十三年,高昌王麹文泰断绝西域与中原的商业往来,于是李世民征召麹文泰入朝,麹文泰称病不去。
李世民任命侯君集为交河道行军大总管,契苾何力为葱山道副大总管,率领大军前往讨伐。然而侯君集率领大军行至碛口,麹文泰却已经病死,其子麹智盛继承王位。
穷途末路高昌新王麹智盛,于是致书给侯君集说是先王对唐天子无礼,而自己刚刚继位没有什么过错,希望侯君集能手下留情。
侯君集回书给麹智盛说如果是真心悔过,就在辕门束手投降。但麹智盛因为怕死,还是没有出降,率军坚守待援,苦苦等待西突厥-欲谷设。
而见唐军势大的欲谷设,怕引火烧身,早就远遁千里,哪里还顾得上麹智盛。是以,失去援兵,无计可施的高昌王,只能开城投降。
随后,侯君集分兵,平定高昌各地,高昌国灭亡,侯君集俘虏麹智盛及其百官,刻石纪功班师回朝。
灭国之战,侯君集是干的很漂亮,可对于武功强盛的大唐来说,也没什么!即便是现在,大将军们要是没灭国过,在朝上说话,腰板都硬不起来。
可在此战中,侯君集却犯下了一个错误,私底下把高昌王室的宝库给吞了,且事做的又不够周全,在军中走漏了风声。
上行下效嘛,反正大将军都干了,本着法不责众,发水淹死高个的态度,将士们争相效仿,于高昌各地开始疯狂劫掠。
唐军从来都是王者之师,仁义之师,即便是面对东突厥那样的宿敌,也始终保持军纪,侯君集这一朝就把唐军积累的好名声,败了个一干二净。
回朝之后,被御史大夫-萧瑀令衔参一本,直接就扔进了大狱。要不是当时的中书侍郎-岑文本,给念旧的太宗皇帝递了个台阶,纵兵为祸这一条就够侯君集那老小子喝一壶的。
可这都不是侯君集犯下的最严重的错误,文臣武将,要是不贪权、贪财、贪名,那睡不着的就该是皇帝了,这也是太宗为什么宽宥他,没有起杀心的原因。
但唯独一样,是君主们无论如何都不能忍受的,那就是侵犯皇权,侯君集竟然私自纳了一个小妾,而小妾的身份竟然是高昌宗室之女。
是,面上是麹智盛送他的,可这送不送,也就是说说的事,麹智盛的小命还在老侯手中捏着呢,区区一个妹妹,算得了什么。
大军返朝之后,那小妾还为他生下一子,取名为侯诚。
“我说侯诚,你这能怨谁?你爹那个政治白痴,白在官场混了一辈子,张亮那二五仔要是能靠得住,母猪都会上树了,好不好!”
这话,还得从侯君集被释放后说起,老侯觉得自己为国家立下大功,却因为贪财、玩女人,被囚禁,心里很不痛快,时常口出怨言。
有一次,他酒后失言,与洛阳都督-张亮倒了倒苦水。可张亮,后手就上李世民那奏了他一本,自此以后太宗对侯君集就不放心了,处处防着他。以至于,他随废太子-李承乾造反时,架子还没拉开,就被一窝端掉了。
“呐,你也是男人,本王就问你,你的夫人当着你的面,跟你的义子偷情,你怎么办?”
“你爹连张亮是啥人都没搞清楚,就想着造反?失心疯了吧!”
太宗皇帝是什么人,那就是靠造反起家的,哪怕是睡着了,一只眼睛也盯着军队。造他的反,要么寿星公吃砒霜,嫌自己命长了,要么就像侯君集和李佑一样,没长脑子。
第二十二章 土刑!
侯君集是太宗皇帝赐死的,这是毋庸置疑的,可账算在李治和他的头上,不知道是“父债子还”,还是其他的什么原因。
可拖延时间的计策成功了,在秦善道、秦晙父子的协同下,候诚被五花大绑,扔在李贤的脚下,局势立马反转。
之所以没有杀他,就是料定一定会人来救他。而且,拿下侯诚后,李贤还让人请来了庞同善,人是他营里出来的,没有像样的说法,可是说不过的。
“殿下,末将是真不认识他!就算是末将营中的,您觉得末将能认识每一名士卒么?”
“这样,人交给末将,末将保证审出漏洞在哪里,给殿下一个交待!”
从情理的角度来说,庞同善说的没错,朝廷最近几个月,不断向辽东增派兵力,数以万计的府兵,补充到各部。
别说庞同善这样级别的大将了,就算是低阶校尉,也不敢保证,都认识他手下的兵。而且,事情涉及当朝皇子,一旦朝廷追究起来,他吃罪不起,所以绝对不能承认,兵是他的。
可还没等李贤说话,秦善道便站了出来,李贤是皇帝托给他的皇子,别说事情在理,就算是没理,他也得站在李贤的一边。
“老庞,你是吃了灯草灰,放的轻巧屁吧!刺王杀驾,你有几个脑袋,你扛得起吗?”
怼了庞同善一句,秦善道回身,对李贤拱手言道:“殿下,依着臣看,还是通报大将军的好!”
秦善道的意见算是中规中矩,辽东军出现了藏匿叛臣子弟,刺王杀驾的事,这可不是一两句话就能遮掩过去的。
幸亏雍王殿下机警,有些手段,否则出现了什么不可收拾的事,他与庞同善的脑袋,都砍下来也没用。
“随你们便,本王还是更倾向于与他玩玩!”,说完这话,李贤就对秦晙拜拜手,示意他把人拉出去。
看着李贤的背影,庞同善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幸好雍万没有小题大做,否则大将军就得拔了他的皮。
可一旁的秦善道,显然没有庞同善那么乐观,殿下为了大局,是不会张扬处置此事。但这个候诚,落在他手中,人小鬼大的雍王,一定不会简单了之。
“老庞,不管怎么样,你最好去禀告大将军一声!”,说完这话,也不做做过多的解释,秦善道也跟了上去。
等秦善道赶过去的时候,侍卫们中在挖坑,而且还是个仅能容人站着的小坑。奇怪归奇怪,自恃身份的秦善道,仅仅是打了个招呼,随即就站到一旁看着。
“早年间,本王听人说过,山上的响马,抓到了刺客和内鬼,都会用这种土刑!......”
简单来说,就是把人埋进土里,只把头部留在外面,用小刀,在人的头皮上,开一道口子。随后,在头皮的伤口上,撒上一点点水银,让水银充分刺激伤口,奇痒无比的人就会不同的扭动。
头皮的伤口,也会随着人扭动越来越大,直至整个人从土里扭出来,完整的蜕下人皮。这还不算完,失去人皮的人,全身会伴随着痛和痒,不停的抓挠全身,直至把自己疼,或痒死为止!
李贤说这话的时候,秦善道整个人都不好了,要知道雍王在他们这些朝臣眼中,与太子弘一样,可是谦谦君子,仁和宽厚的皇子。
他很难想象,这么阴毒的招数,竟然出自李贤之口,而且说的时候,神情又是那么淡然,好像这么残忍的刑罚,是多么正常的一件事一样。
更让接受不了的,是秦晙等雍王府的侍卫,这些家伙眼神透露出的不是恐惧,恰恰是兴奋。看着架势,只要李贤一句话,他们个个都想在候诚身上来一遍。
“李贤,有种你就杀了我!”,被侍卫们扔进坑里,填土的侯诚很是不服气的怼了一句!
可他这话音还没落,秦晙就冲着他的脑袋赏了一脚:“你太“聪明”了,选择在这个时候激怒他。”
这话说的没错,别人不知道,秦晙还能不知道李贤不是开玩笑的。殿下就这么被皇帝扔到战场,嘴上是没说什么,可心里一直都憋着气。讲道理的他不能在将士们身上发泄,还会惯着你一个叛臣之后?
呵呵,“候诚,本王从来不在无用之人的身上,浪费时间,所以你不用担心,本王敢与不敢!”
“恰恰相反,本王很是好奇,这人在奇痒之下,会不会真的把自己的皮蜕下来!”
秦晙猜对了,李贤的心里是有气,老子堂堂地的国家亲王,被反贼之子,活捉在浴桶之中。这要是传到东都,还不让人笑掉大牙。
是以,在侍卫们把土填上后,李贤蹲了下来,拿着匕首,一遍又一遍的在侯诚的脑袋上比划着,好像在“调戏”他一般。
“殿下,实在不行,一刀杀了!犯不着脏了殿下的手!”,秦善道看不下去了,这位小爷今年才十二岁,而且是第一次上战场。
十二岁就这么嗜血,要是让他在战场滚几年,还有人能治的了他吗?反正秦善道心里已经打定主意了,回去以后一定上本,请陛下不要选择这样的方式培养皇子。
可李贤,显然对秦善道的提议,并不感兴趣,只是笑着摇了摇头,然后神情冷峻,且语气不容置疑的问侯诚,到底是谁,保他参军且渗透到军门岭的。
没人愿意成为被愚弄的对象,李贤也是如此,他可以接受战场上的真刀真枪,也可以接受官场上的尔虞我诈。唯独接受不了的,就是毫无底线的暗杀。
新城战役的总攻即将开始,他不想因为这个,耽误了整个战事的发展。否则别说他即将展开的行动了,就算是整个辽东军,也将处于危险之中。
为了大军的安宁也好,自己搏一把的行动也罢,李贤丝毫不在意,刑讯侯诚,是否对他的名声产生什么恶劣影响。
语气有些慌张,但神情却强装镇定的侯诚,斩钉截铁的说:“李贤,相信我,你不会想知道的,更不会想知道事情的真相到底是什么!”
“杀了我,一了百了,绝对是最明智的选择!”
第二十三章 对峙!
李贤的刀,到底还是没有割开候诚的头皮,原因很简单,这家伙的救星到了,辽东道行军大总管-李勣不请自到,且一把将责任给揽了过去,明确表示一切有他。
对于李勣如此大包大揽的态度,李贤当然很不满意,因为庞同善派去报信儿的人,刚刚出营,他不可能这么快就得到消息,更不可能这么快就赶过来。
唯一合理的解释,只有一个,这个人,是李勣保的,且他心里也很清楚,候诚对朝廷、对皇室的态度。
这就有些耐人寻味了,堂堂的唐军统帅,开国功臣,三朝元老,竟然在两军对垒之际,包庇叛臣贼子,刺王杀驾。且又大摇大摆的站出来,毫不掩饰的承担责任,岂不是明着反了。
“英国公,论职务,你是上官、大军的统帅;论年资辈分,你是长辈。”
“本王希望你能明白,这话一出代表的意义,究竟是什么!”
李贤反手握着匕首,神情异常冷峻,秦善道、秦晙,以及周围的侍卫,皆摸向腰间的横刀。这是人的自然反应,不是李勣在军中的威望,就能抵消的。
说不好听一点,李勣效忠大唐,大伙跟着他,上刀山、下火海,眉头都不会皱一下。可他要是敢走上不归路,虎贲营的这些人,没有一个会跟着他走的。
“雍王殿下,弟兄们,别误会,大帅不是那个意思!”,庞同善一边向诸人解释,一边神情紧张的环规四周。
同时,心里也在埋怨李勣,不仅包庇这么个惹祸精,更是把话说的太满了。也不看看,这四周站着的人,都是些什么人。
秦家父子,出身潜邸功臣之家,父子三代,都是皇室的近卫之臣;雍王府的侍卫,皆是关中良家子弟且世代簪缨,对皇室有无尽的忠诚。在他们面前这么做,就相当于守着矬子说短话,没事找事呢!
“殿下,老臣十七岁从翟让上瓦岗,后随密公征战山东,最后归降了高祖皇帝。”
“在很多人眼中,老臣早年的诸多经历,确实一身匪气!”
“可殿下,你觉得大唐三代君主,会任用一个可能造反的响马,统帅唐军多年吗?”
这话说的没错,李勣入唐之后,一直倍受重用,三十岁就已经取代尉迟敬德,成为大军副帅,率军北伐了。
要是他不可信,英明神武的太宗皇帝,怎么会在将星如云的贞观年间,唯独挑上他呢!觉得他不可信,这不是质疑李勣的忠诚,却是在质疑祖宗的眼光了。
唉,叹了一口气后,李贤抬起手,摆了摆手,秦善道等人,才把手从刀把上挪开,侍卫们也都随之散去。
看到这个,李勣笑了笑,上前拱手言道:“殿下,借一步说吧!”
“好啊,英公请!”,对李勣作了个请的手势后,李贤与他并排向大帐走去。
秦家父子,也在对视一眼后,坚定不移的跟了上去。保卫李唐皇室,是他们与生俱来的使命,没得选,即便开罪于李勣,也必须这么做。
而一脸苦色的庞同善,心里很清楚,今儿他要是把李勣一个人,扔在这,他的仕途也就算到头了。因为在雍王和大将军眼中,他就是胆小怕事,利禄小人。
在军中,这种不能共患难的人,根本就没什么价值,更没有敢与这样的人“拉帮结伙”。所以,心里也是叫了一声苦也,庞同善不情不愿,硬着头皮跟了上去。
稍时,帅帐中,接过秦晙的奉茶后,看了看仍然警惕的秦家父子,李勣也是扶着胡子笑了笑。秦家虽然早早就退出了权力的中心,可就是凭借着对皇室的忠心,硬是挺了这么多年。
也是,这样的家族,放在哪儿都让人放心,难怪陛下始终不愿意放弃秦家,一而再,再而三的培养的秦家子弟。秦善道,是二哥留下的三个子嗣中最争气的一个,秦家将来也就在他身上了。
秦善道当然注意到了,李勣一直在盯着他;再看到李贤也点头后,秦善道站了出来,打破这个僵局!
“叔父,殿下的年纪小,有些事,有些话,不能说,也不方便说。”
“可小侄是奉皇命保护他的大将,且殿下拥有我虎贲营一对虎符,您是开国的老将,应该知道这意味什么!”
“所以,小侄希望,您对今天的事,能有一个完美的解释!”
听到李贤拥有虎贲营一对虎符,漫不经心的李勣,神情一下子就严肃了起来,且用颇为疑惑的眼神,上下打量着李贤。
作为老牌的将帅,他当然知道,这对虎符,代表的意义。但李勣更糊涂了,他实在是想不通,皇帝为什么要这么做。
不过,经风历雨的李勣,很快就缓了过神来,随即告诉诸人,候诚确实是侯君集的幼子,也确实没有得到大赦的罪臣之后。
谋反之罪,最轻的是夷灭三族,也确实没人能赦免他,即便是现在的坐朝之君-李治,为了孝道,也不能推翻太宗皇帝的旨意。
可把候诚留下来,并放在军中生活,是经过李治默许的,而且是在他当太子的时候,就已经说好了的。
这些年,李勣也一直把他待在身边,外任也好,回京也罢,都看的死死的,生怕这小子动了歪脑筋,惹出什么不可收拾的事。
李贤到军前效力,忙着部署战役的李勣,忘记了叮嘱他。结果这家伙就像脱缰的野马,一不注意,就跑没了。
于是,深知他心中所想的李勣,丢下军中的事务,不顾深夜寒重,还是驱马赶了过来。
听完李勣的解释,一脸不解的秦善道,追问了一句:“叔父,不是小侄不信您,这件事,我怎么从来都没听说过。”
“很简单,你不是长子,也不是秦家的家主,你不知道的事多了。”
李勣的回答很不客气,可家族、将门传续、俗规的事,也真的只有家主和长子才有资格知道。要怪就怪,秦善道托生晚了,弄了个老三,他当没有这个资格。
“殿下,现在是咱们单独谈谈的时候了,不是吗?”
第二十四章 将门的交易!
废太子承乾反案后,以魏王泰、晋王治,文德皇后留下的两个嫡子,就已经开始暗中角逐储位,穷尽手段,无所不用其极,拉拢朝中文武。
尤其马周、褚遂良、李勣,作为审理废太子一案的主审官,不仅受皇帝看重,也倍受朝臣推崇,由他们站出来说话,既能表达天心,也能表达民意。
二王一开始都定在废太子身上,除了上本求情外,还请三人俱本,求太宗以慈父之心,宽宥废太子,上不失严君之威,下不失慈父之情,中不负文德皇后在天之灵。
事是好事,可人人都能做,就不那么显得突兀了,在太宗面前,也没法完全的表达好,自己那颗诚挚的孝悌之心,二王为此着实的伤了一阵脑筋。
也不知道是谁,给李治出了一个主意,保下侯君集的幼子,以拉拢实力雄厚的将门势力。可谋反之罪,毕竟不是小事,随便一个理由就能开脱的。
明着保不下,就只有暗着保,李治找到了与其亲厚的安康公主,她是长孙皇后抚养长大的,即便此事有违国法,也不得不帮。
况且,她的驸马都尉-独孤谋,是当时的刑部侍郎,没有谁比他更适合从天牢中,把人捞出来了。
人救出来之后,李治找到了英国公府,那时候,李靖以老迈无用,将门的事皆以李勣为主。侯君集是将门一脉,与他们几十年的生死情谊,同袍之情,甚于手足。
现在,李治救出来他的幼子,为他保留了一条血脉,于情于理,将门都要承这个人情。再加上,李治保证,绝不找后账,保侯诚一生不受侵扰,由将门自主收养。
而他的目的,不言而喻,就是让将门保他坐上储位,精于世故的李勣,怎么会不明白。且他又是文德皇后的嫡子,李勣一家当年受娘娘的恩惠颇多,不得不报,在公在私之下,也就答应了下来。
在结陈废太子一案后,李勣,与长孙无忌、褚遂良等关陇士族一起,共同推举李治入主东宫,承继国本。
但这不算完,众所周知,立李治为太子后,太宗皇帝曾经后悔过,有过改立吴王恪为储君的想法,后被长孙无忌等人劝阻,才没有付诸行动,最后传位给李治。
可在这过程中,稳固李治储位的,不仅仅是靠长孙无忌的嘴,及其与太宗皇帝的情谊,更是李勣等将门、关陇士族的运作,打击可能为吴王出力的臣工。
别以为,大唐建立了,前隋的势力的就灭亡了,从前朝到后宫,他们依旧有不容小觑的力量,否则就不会在文德皇后崩逝后,有推举杨妃为皇后的事。
以杨政道为首的弘农杨氏,宫中大小杨妃,及与前隋有着千丝万缕关系的文臣武将,蛰伏多年的他们,可是一股不容小觑的势力。
而长孙无忌、李勣等,跟着高祖、太宗推翻前隋的派系,也在贞观末期,与他们进行了一场“殊死搏斗”,直至李治登基称帝。
为了表彰将门的贡献,除了明面的赏赐外,侯诚也得了一份不能见光的赦免诏书,准许其从军,给一个出身。
出于“民不举,官不究。”的原因,即便候诚多年来,跟随李勣南征北战,立下了不少功勋,直至今日也就是一个小卒子。
“殿下,老臣当过响马,杀人越货,打家劫舍等不光彩的事,干了不知道有多少。老臣不后悔,也丝毫不会愧疚,因为那是为了活着。”
“老臣也醉心功名,为了打仗,甚至不惜将自己的女婿,阵前祭旗!在这方面的口碑,比许延族强不到哪去。”
“可老臣始终守住了一点,那就是卫公交给我的将门旗帜不能倒,这群老老少少,也都看护的不错。”
一直以来,李勣在李贤的眼中,从来都不是什么忠臣良将,毕竟他干过踩线的事太多了,也都很不尽人情。
可今天,听了这一番话,了解到他扛着整个将门的诸多不易,李贤开始理解他的做法了。侯君集与他,都是李靖的学生,他们不仅是同袍,更是同窗。
为他保下最后一丝血脉,绝对是可以理解的人之常情。人非圣贤孰能无情,换做是李贤,他也会这么做,最起码死了之后,能有颜面去见老弟兄。
“好了,英公,事情既然说的这么明白了!本王也不是不通情达理的人,看在英公的面上,这事到此打住,本王既往不咎。”
“可容小王多说一句,这个侯诚,你老得好好管教,不是所有的皇族,都像本王一样豁达。您老年纪大了也没办法把他一辈子拴在裤腰带上,不是。”
李贤这话一出,人老成精的李勣也是微微一笑,他就是抓住了顾全大局这一点,所以才有恃无恐的漠视了刺王杀驾之事。这个历经隋、唐两朝的老狐狸,赌对了,李贤确实不会抓住不放。
只要不是蓄意谋划什么,为了眼前的战事,李贤都不能过分追究,否则闹出什么不可收拾之事,影响了作战,在皇帝面前,他也交代不过去。
不过,李贤也话里话外的敲打了李勣,只此一次下不为例。别拿土地爷不当神仙,老子好歹是当朝一品亲王,不是什么任人宰割的冤大头。
而且上了年纪的李勣,也不能保他一辈子无忧,要是再犯了“癔症”,掉脑袋就是朝夕之间的事。
“殿下豁达,心胸开阔,老臣佩服之至!老臣代那个不成器的东西,谢过殿下不杀之恩。”
“老臣回去之后,一定严加管教,保证绝对不会再出现这种的事。可是......”
可是今天,因为侯诚的事,让李勣知道了雍王,拥有虎贲营兵符之事,事涉军伍将门,作为将门的领袖,他不得不多说几句。
虎贲营的兵权,可是个不降之物,当年废太子承乾,就是因为手里掌握这支精兵,才“酒壮怂人胆”的。而长孙无忌为了捧杀吴王恪,也以拉拢吴王,以保皇帝登基为由,交给了他。
最后,都因为手中握有这支军队而“折戟沉沙”,身死魂消为天下笑。现在李贤被授予了全权,如同前人一般,不知婉拒,且又大摇大摆的带到辽东,在李勣看来,这就是自导死地。
“殿下,摆在你面前的窘境,不比吴王当年要好,你明白吗?”
第二十五章 箭在弦上!
高句丽不是一般的蕞尔小国,它就像一贴狗皮膏药,死死地贴在中原王朝的身上,撕都撕不掉,咬人也膈应人,所以隋炀帝才不惜拿国做本,也要干掉它。
太宗李治,也沿着杨广的脚步,延续了这一国策。唐军的士卒们,不惜代价,高唱着《无向辽东浪死歌》,一波波的冲向高句丽人拒守的城池。
有独孤谋、薛仁贵,契苾何力、庞同善、高侃这样的大将,及雄厚的军力傍身,李勣有决心毕其功于一役,干净彻底的消灭高句丽人。
将这个满身原罪之国,从人们的认知和历史中,彻底的抹除,不留一丝痕迹。所以,李贤来与不来,对于大军来说,都无所谓。
这一点李勣清楚,洛阳宫中的皇帝,更是一清二楚。现在将这么一直军队,交给李贤,可不尽是栽培之意,这让老狐狸李勣,脊梁骨有些发寒。
天心难测啊!李治的耳根子,可比太宗皇帝软多了,枕边风一吹,那是连亲生儿子都不顾了,这不得不说,是天家子弟的悲哀!
“长白山前知世郎,纯着红罗绵背裆。长槊侵天半,轮刀耀日光。上山吃獐鹿,下山吃牛羊。”
“忽闻官军至,提刀向前荡。譬如辽东死,斩头何所伤。”
“战场就是修罗场,殿下要是在战场上没有建树,再加上谗言攻讦,你的处境堪忧啊!”
这话不用李勣说,李贤也知道,皇帝开了这么大的“情面”,赏了虎贲营这么一支精兵,要是一点彩头都干不出来,那等着他的就是去宗正寺圈禁至死。
贺兰家那对兄妹,在皇帝眼中可比他这个雍王,说话管用的多了。
“既然,大帅看出来了,何以教小王摆脱危局呢?”
李勣对于皇室之间的争斗,从来敬而远之的,今儿之所以破例,就是看在李贤心宽广,放过了侯诚。这一点,李贤心里很清楚,他这是在还人情。
骄傲了一辈子的李大将军,不想欠他这个孩子人情,更不想卷入天家的勾心斗角。所以,用最快的速度了结,是最明智的选择。
呵呵,对于李贤的一点就透,李勣很是喜欢,随即给了李贤两条路,任由他做出选择。
其一,趁着新城战役的总攻未开,李勣替他上本称病,辽东苦寒之地,初来乍到就水土不服,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了。
有李勣这个大军统帅,帮他说话,即便不随皇帝或者某些人的意,他们也不能因为这么点小事,就把他如何。李贤就可以有一个光明正大,且体面的理由离开。
其二,老老实实的待在军门岭,战役尾声,李勣会把他调上去,收拾一些残兵败将,捞一些军功,以秦善道的能耐,会为李贤办的很漂亮的。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李贤就好好地待着,不要自己给自己找麻烦,这样,对他是绝对没有坏处的!
用李勣的话说,千金之子坐不垂堂,犯不着,因为赌一时之气,在血与火的战场上较真章。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李贤还年轻,将来的机会还很多。
“英国公,你知道本王属相是什么吗?”
“什么?”,李勣皱着眉头,下意识的回了一句。
“本王属驴的,牵着不走,打着倒退!本王选第三条路!”
恩?李贤的选择,让李勣很意外!这股子倔强的劲头儿和愤怒,唤起了李勣脑海深处的记忆。
在那个狼烟四起,天下大乱的年代,他也见过一个如此愤怒的年轻人,也是这种不可逆转的眼神,执拗的令人不知道该评价。
李贤的表现,确实勾起了李勣的兴趣,他倒是想听听,李贤到底想怎么样?所以抬手示意,雍王殿下可以继续了。.......
“英公请看,这里,还有这里,是敌军与我反复拉锯的地方,无论我们那一方,想在这个地方有所建树,都会付出惨重的代价,这是毋庸置疑的。......”
而军门岭附近,苏里都部,卡在我军与高句丽军的交叉盲点上。看的出来,他任务就是不断的袭扰,消耗我军的精力,只得拒守军门岭,以防其与其他的高句丽军队。
与其让苏里都,没事就来找麻烦,不如就此敲掉他的,然后集中兵力,到扫荡结合部,支援薛仁贵部,进而拉开新城战役总攻的序幕。.......
“恩,老夫看看!”,这的确是一个新的思路,而且挺有意思的,李勣也照着李贤所叙说的预想,在地图上比划了起来。
看了一会儿后,李勣却摇了摇头,原因很简单,高句丽增兵了,一旦将军门岭防御空虚,他们就趁虚而入,占领这里。
拿消灭苏里都带来的收益相比,与整条防线安全相比,还是弊大于利,李勣用兵,从来谨慎,他是不会冒这种险的。
“五千人,五天!五天之后,本王提着苏里的人头来见你!”,原本李贤是想着先斩后奏的,可听了李勣叙述的前尘往事后,他改主意了。
违抗军令是小,李勣欠他这个人情,总会为他遮掩一二。可让皇帝知道,那就不同了,对他有偏见的圣人,就会以为他有了权力,就不受控制。
与其有恩怨的贺兰兄妹,也会进谗,言他拥兵自重,收买军心,意图不轨。所以,只要他还想打这仗,就必须得到名正言顺的军令,且得到支持,所以不得不加码!
“殿下,军中无戏言!况且,你没带过兵,老臣不能让你去!”
“本王愿立军令状,五日必克!”,见老头还犹豫在,李贤又继续加码:“大唐开国以来,死的宗室子弟还少吗?况且,本王又不是太子,大将军不用那么多忌讳!”
李贤的话,把李勣将死了,即便他有一肚子的理由,也没法再劝李贤放弃这个预想。五千人马,却是不多,哪怕是对军门岭一地,也是可以承受的代价。
“殿下,你都把不是储君的话说出来了,老臣还能说什么呢!”
“这样,李敬业率领的两千卫队也给你,共计七千人马,其他将校、兵员,你自己选!”
话间,帮着李贤整了整领子,苦口婆心道:“军令状什么的就算了,不要逞强,相机而动!”
看着李贤意气风发的,提着横刀走出去,李勣不由的叹了一口气,这头倔驴是叫不回来,成不成器,就看着这一锤子买卖!
第二十六章 猫有猫道,狗有狗道!
连李勣都管不了雍王的倔脾气,秦善道自然也管不了,只能心不甘情不愿的被留在军门岭,担任主将,眼巴巴的看着李贤带着七千人马,呼啸而去。
而李贤带走的这支军队,自然也精锐中的精锐,虎贲营选三千,李敬业率领的两千中军卫队,都是唐军中百里挑一的好手,随便那个放在军中都够资格当个伍长。
最后是,云曦公主从粟末靺鞨部五万大军中,遴选两千,骑术、箭术,都没得挑,个个都是一身腱子肉,由此可见云曦这个丫头,为幼弟报仇之心切。
铜门外十里的小山坡,李贤、云曦、秦晙、李敬业及粟末靺鞨部年轻的骁将-李楷固,蹲在一块巨石后面,结合探子们得到的情况讨论着。
前番,秦晙派人的探知,驻守铜门的不过是苏里都所部一万余人,借住地势建立了简单的营寨,在此地防守。而且,他们本来的任务也就是袭扰,完全没有必要永备的城寨。
可现在不同了,他们不仅在兵员上得到补充,总比例达到三万余人,更是开始分寨,依山而建,成三角排列,大范围的开始修筑营寨。也就是说,他们的袭扰任务变了,长期屯驻了。
这个变化不仅在意料之外,更是增加了攻击难度,凭借七千精兵,想要干净利落的拿下这里,显然很不现实。可又不得不打,一旦让他们建成,想拿下这里,就不知道要死多少个七千了。
“别看他们营寨,还没有建全,可已经初据规模了,寨拦,拒马,应有尽有!”
“没错,晙哥说的有理,强攻的话,就是拿自己的脑门去顶箭矢,所以我们得另寻他法!”
秦晙和李敬业都清楚,雍王是不会打道回府的,所以打与不打的问题,不用讨论了,他们要做的就是想想怎么能打下来。
“好,有什么注意都说出来吧!”,这两位都是将门虎子,尤其是李敬业,一直被李勣待在身边,深得其真传。
有道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听听他们的意见,也是不错的选择。
秦晙的想法很简单,派出小队,十人一组,暗杀,投毒,装神弄鬼,总之什么都好,就是让当面之敌不得消停,迫使他们放弃施工。
其实,在一旦敌人警觉,定然会收缩兵力,坚壁清野,将铜门附近的几个村落,人和物资,全都拢进营寨。这也给了唐军机会,可以乔装潜入,配合主力里应外合。
而李敬业的主意更损,派出一部分兵力,抢占西侧的水源地,弄点死羊、死猪扔进去,打翻了他们的狗食盆,谁都没得吃。
李敬业曾经历过一场战事,仅仅断水七日,敌军就拦成了一摊烂泥,全成了软脚虾,连一个冲锋都没抗住,就成了他的刀下亡魂。
“不错,都是挺不错的主意!”
“可你们都露了一点,苏里都部已经警觉了,否则不会在我军增兵军门岭后,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得到援兵!”
没错,军门岭增加这么多军队,动静这么大,根本不可能瞒住苏里都这个邻居,也就是因为怕唐军偷袭,所以人家才开始修筑永备城寨的。
秦晙和李敬业的注意是不错,可能带来的仅仅是袭扰的作用,且会让敌人的更加警惕,更有可能让他们反被敌人包了饺子。
赔本赚吆喝的事,绝对不能干,这七千人,是李贤拍了胸脯才换来的精兵,他不会拿兄弟们的命,去赌苏里的警惕程度。
见雍王看向自己,李楷固挠了挠脑袋,憨声回道:“我没别的注意,出来的时候,带了些毒药,可以涂在箭头上,增加点威力!”
“当然,我们也可以把他们诱导出来,打谷草的时候。额!”,意识到自己说错话的李楷固,连忙煽了自己一耳光,低下脑袋,躲避秦晙和李敬业剑一样的目光。
呵呵.......,猫有猫道,狗有狗道,李楷固的话是糙,也很无礼,冒犯到李贤等唐人,但他说法话,未必是没有道理。引蛇出洞,也未尝不是一个好办法。
“好,既然大家的意见都表达完了,那就听本王说说!”,话间,李贤随手拾起一支木棍,一边画着,一边叙说自己的计划。
其实,在第一眼看到铜门防御的时候,李贤就有了自己的想法,.......,如此这般,方能让敌军方寸大乱,之后的突袭,或强攻才能奏效。
而且,这是唯一的办法,除了他之外,似乎没什么更适合去做。当然,这还源于他“过往”的经验,今日终于能排上用场了。
“不行,绝对不行!臣不能让你去,要去也是臣去,臣不能看着殿下去送死!”
秦晙这话代表了大伙的心声,李贤是这七千大军的主心骨,是胜利的希望,怎么能让他冒如此大的风险呢!
李敬业、李楷固都出言附和,而且他们并不认为,李贤的这个所谓的斩首行动能成功。大伙都是带兵的,要是大军的统帅,随随便便就让人干掉了,那这仗也太好打了。
雍王此举,与自找死地,没什么区别,还不如按照他们之前计策干呢,说不准就拿下了。当然,五天的时间,肯定是不够的,他们需要更多的物资补给。
“我觉得挺好的,咱们草原的勇士,不都是深入虎穴的好汉么?”
“再说,老六的身手不错,谁说就成不了事!大不了加上我,我陪他去!”
不知道是出于公心,还私仇,云曦公主是唯一站出来支持李贤,完全忽视了理性的判断。这让秦晙三人都无奈了,这地方可是你死我活的战场,不是过家家。
见三将起异,李贤抬手制止了他们,随即告诉三人,论马上的功夫、兵法战策,或者枪法、刀术,他们三个都比李贤,强了不是一星半点。
但要说,潜行、暗杀,他们与李贤,绝对没有任何可比性。从靴子里抽出在洛阳打造的三棱军刺,摔在泥土里。
李贤正色言道:“不讨论了!本王的话就是军令,照此执行吧!”
“秦晙、李敬业,从现在开始,部队由你们节制。记住,不管对面出现了什么事,都要等本王回来!”
说完这话,李贤拔出军刺,伸手向侍卫要过包袱,头也不回钻入密林深处。......
第二十七章 黑夜之王!
长久以来,黑夜都是李贤的朋友,在这样的黑夜中,李贤执行过无数的任务,越是伸手不见五指,他越是感到踏实,安心,因为他知道这个黑夜是属于他的。
换上夜行者之服后,李贤与黑夜融为一体,全身为唯一的亮点,就是在月光的照耀下,闪闪发光的军刺。来到大唐这么久了,李贤第一次找回了,最初的自己。
深吸了几口气,将军刺插入靴子,李贤猫着腰,身法好像狸猫一般矫健,穿过林子,快速摸向铜门大营。
铜门的守卫是森严,布防也很有章法,箭楼,哨位,巡逻队,关键点的篝火样样不缺,一切都是,照着中原军队扎营的法子做的,连时下没什么用的排水渠都挖了。
从排水渠就能看出来,这些家伙是不想走了,想要靠着坚壁清野,耗尽唐军消耗完辎重后,迫使他们自行退却,否则不会耗费这么多心血。
可这些家伙,还是学了个皮毛,营寨栅下连石头都不埋,让李贤几乎不废什么气力,轻而易举挖了个通道,钻了进去。
至于主将的帐篷,不用想了,哪里的守卫最严,哪里就是。李贤一边躲避巡逻哨兵,一边观察,轻车熟路的向中心摸去。
大概用了半个时辰,李贤终于摸到距离帅帐百步之遥的地方,趁着士兵打瞌睡之际,李贤猫着腰,从后面割开了一道口子,钻了进去。
可这刚进来,就赶上了一场大戏,。
李贤是仁慈的,反正时间还有很多!揉了揉干瘪的肚子,还是抓起羊腿,一边细嚼慢咽,一边看着活春宫!
稍时。也就在同一时刻,两把弯刀一闪而过,前一刻还与他激情澎湃的两位美人,转眼就成了两具无头女尸。
她们脖颈喷出的鲜血,也在一瞬间喷了大肚汉一身,白胖白胖的他,一边抹了一把脸,才看到对面桌子上,瞧着二郎腿,掂着军刺的李贤。
胯下那话,直接从一柱擎天,迅速搭了下来,一脸惊恐之色的看着对面。也不敢说话,因为倒下的那两个美人,就是人家给他的警告。
“继续,别克制,只要不看脸,其实都是一样的!”
这话说的真是有点“大言不惭”,如果她们的脑袋还在脖子上,也许因为赏心悦目,苏里都会再来一次。
可现在,血呼刺啦的一片,腥臭味充斥着整个帐子,就算他是个色中饿鬼,也绝对没有心情了。更别说,还有一个身手不错的刺客,在虎视眈眈。
“如果,我去抓床上的刀,下一刻,你手里的那玩意,就会贯穿我的脖子,对吧!”
耸了耸肩膀,李贤笑着答道:“你可以试试,看看咱俩谁的手快!”
苏里都倒是识时务,虽然很想,但身体却很诚实,并没有做出什么让李贤误会的动作,只是双手放下腿上,示意自己不会乱动。
看的出来,这个苏里都是个聪明人,而且心里素质不错,虽然他的腿,还在哆嗦着,但却做出了最理性的判断。
这倒也附和云曦公主的叙述,狡猾,奸诈,冷静、反复无常且言而无信。否则,他不可能,不去抓毯子上的刀。
李贤喜欢聪明人,与聪明人说话,一点就透,他不会像糊涂鬼一样,喋喋不休的向你求饶,扰的你心神不宁。
“小兄弟,求财还是求官?求财,你说个数,求官,明儿你就是本部的副帅,我与你结拜为异性兄弟,如何?”
又是给钱,又是许官,怕李贤不相信,还玩起了“桃园结义”的把戏,完全就是一副老江湖的面孔。
见李贤摇头,立刻苦口婆心的劝说,这里是戒备森严的军营,杀了他,事情就闹大了,李贤也休想全身而退。
出来跑,无非就是为了钱和权,有了这两样,什么就都有了,完全没必要跟自己的小命过不去。
李贤还年轻,还不知道在这世上,当个有钱、有权人的好处。不过,不要紧,以后跟着他苏里都混日子,钱、权、女人,应有尽有。
数不清的荣华富贵,滚滚而来,只要李贤,放下手里的匕首,一切都不是问题,他以人格保证,绝对既往不咎。
且最主要的,还是他那张胖脸,在许愿的时候,始终保持着虔诚的表情,与哆嗦的腿,形成了强烈的反差。
这也就是李贤,吃过、穿过、见识过,天家富贵至斯,不会被他的花言巧语所吸引。可要是换做一般阅历的人,没准就真被这个他这张巧舌如簧的嘴给骗了。
“好了,不开玩笑了,我是来要你命的!大祚荣,云曦公主向你问好!”,说这话的同时,李贤手里的三棱军刺一抖,直接就贯穿了苏里都的脖子。
切下苏里都的人头,抓起一张皮子包好后,李贤一脚踹翻了蜡台,随即弯腰,从进来的口子,又钻了出去。
而守在外面的守卫,见帐篷里失火,赶紧冲了进来,而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他们的将军-苏里都,及和两个女人,都光着身子,且被砍去了头颅。
“将军死了?将军死了!”
“抓刺客,抓刺客!”
“快,快,封锁营区,通知阿库曼将军,快去啊!”
“救火啊,愣着干嘛,快点!”
被眼前一幕,弄得失去分寸守卫,一边喊着同伴救火,一边将这噩耗口口相传。没过一会儿,军营大乱,失去统帅的铜门守军,就像无头的苍蝇一般,四处不抓此刻。
而这一效果,正是李贤想要的。他是可以悄无声息的离去,但他没有,因为只有把他们注意力,都吸引过来,他才有机会去接近重兵守护的粮仓。
说巧不巧,粮仓的位置,就在李贤开口子进来的地方,反正是要从那走的,把注意力都转移了,搂草打兔子,再干一票,对他百利而无一害。
果不其然,守卫粮仓的士兵,因为苏里都被刺杀,果然被调走了很多。可即便如此,仓门前的守卫,仍有几十个,这么多人,可不是李贤一个人,都能解决掉的。
借助月光的帮助,李贤悄悄地摸到了后面,看到只有三名守卫后,长长地除了口气。还好,他们不像唐军,有着严格的守卫制度,否则这活儿没法干了。
啪嗒,奇怪的声音,引起了三人的警觉,三个脑袋,立刻转向了发出响动的方向。
“你,去看看!都他妈炸营了,别再弄出什么事了!”
被指派的那人,很是不情愿,每次倒霉催的事都是他做,苏里都将军,都让人干掉了,这不是拿他的小命开玩笑吗?
心里问候了二人的祖宗十八代,及全家的女性后,猫着腰,提着刀,小心翼翼摸向草丛。
......,稍时,回见铜门敌营的粮仓,大火熊熊,且有向整个营区蔓延的趋势,李贤啐了一口后,转身消失在黑暗之中。
第二十八章 围猎计划!
从李贤离开,秦晙、李敬业就一直守在辕门等候,身为臣工部署,虽然他们心存异议,但也无力违抗军令,只能眼巴巴的瞧着,等着。
他们实在是理解不了,身份尊贵的李贤,为什么这么如此的不珍惜自己的生命,难道他就如此的不在乎,拥有的一切吗?
直到铜门,火势借助风势,蔓延全营,秦、李二人的脑袋顿时就不够用了,想破头也想不明白,雍王那小身板,是怎么搞出这么大动静的。
不过,二人也没闲着,通令全军整装,随时做好出战的准备。等他们都准备好了,浑身泥土和鲜血的李贤,终于回到了大营,并将苏里都的人头,扔给了云曦公主。
从李贤这狼狈样就不难看出,他这一夜过的,并没有说的那样轻松。而云曦公主和李楷固,看到苏里都的人头之后,当即跪了下来,以“部族之血”盟誓,只要雍王需要,他们定当赴汤蹈火。
呵呵一笑,扶起二人后,李贤淡笑道:“盟友嘛,你来我往,才能加深友谊,本王希望,你能将这句话,转告给你的父亲。”
说完这话,李贤的面容,突然变的严肃,随即开始通报战场情况:其一,铜门主帅-苏里都已死,铜门守军群龙无首,各部将领缺少统一调度,难以掌控好军队。
其二,铜门粮仓被焚毁,且火势蔓延甚大,对于他们来说,扑灭火势,保住粮食才是第一位,手足无措的他们,根本没有精力顾忌其他。
其三,仅救火一项,就足以耗尽营中,所有储藏的饮水,也就是是说,天亮之后,他们将陷入缺粮断水的形势。
士卒之间将会出现,哄抢粮食、饮水之事,将领们必然疲于奔命,弹压将士。到时候,内部的火拼,将成为消耗他们的战斗力的又一有力武器。
综上三点,呈此消彼长的态势,已经为唐军的进攻,创造了既有有利的条件,兵力上的不足,将不在是衡量两军实力的条件。
是以,李贤下达军令:秦晙为前部先锋,率军三千,从正面发起进攻,务必以最短的时间,夺取铜门两侧的分寨,切断通往大营水源,并封锁正门的出路。
不管敌军是取水,还是反击,都必须坚决挡回去。李敬业、云曦公主、李楷固各率军一千游弋在铜门大营的另外三侧,不管是开小差的,还是突围求援的,一律射杀。
剩下的一千人马,李贤亲自提领,用为预备队,充任救火的角色,哪里需要支援,他就带兵到哪!
“切记,天亮之前,发起进攻。不管是正面进攻,还是侧翼防护,务必多张旌旗,马拖树枝,尘土飞扬,制造主力以到的假象,让敌军无法探知我军底细!”
“李楷固,拿出你打谷草的劲头,放跑了一个敌人,本王就要你小子好看!”
最后,李贤又强调了一遍,他不要俘虏,也不接受投降,各部要像刀子片肉一般,一点点的消耗,铜门守军的有生力量。
在没有食物、饮水的情况下,他们的攻击,将一波不如一波,每一次失败,都将会让他们付出,心理和身体的双重负担。
“你们唐人不是长说,哀兵必胜,背水一战吗?”
云曦公主并不是质疑李贤的策略,而是觉得把敌人赶入绝境,不是什么聪明的选择。在草原上,聪明的猎人在抓猎物的时候,都会故意给猎物留下一条“生路”,以便更好的捕捉。
可李贤这么“粗暴”的干涉,更会激发他们的求生欲,抵抗也势必会更加激烈。虽然她很痛恨那些跟着苏里都反叛的族人,恨不得亲手宰了他们,可这的确不是最聪明的做法。
“公主,你还是涉世未深,不知道人心的险恶。你担心的状况,会有,但本王保证,不会太强烈,完全在我们的承受范围之内。”
“另外,如果公主想学习中原文化,战后可以到长安或洛阳,本王会为找到合适的老师,他们会告诉,南阳王-朱灿,是个怎样的存在!”
夫妻尚且是同林之鸟,大难临头各自飞,别不要说两支种族,国别不同的军队了。内讧是一定的,也是可以预见的,等他们自我消化完,一定会死伤一片。
至于,李贤所说的南阳王-朱灿,云曦公主不知道是理所当然,可秦晙、李敬业却打了个冷颤。人一旦陷入绝境,为了生存,那是什么丧心病狂的事,都能干出来的。
而且,这种绝境的制造者,正面他们面前的这位,年仅十三岁的亲王之手,而且从未假于人手,兵战、心战都是上佳的,这都让二人吃惊不已。
尤其是跟在他身边的秦晙,一直以来,他就只知道,殿下礼贤下士,宽厚爱民。可没有想到,上了战场,他竟然变了一个人,变的让他们都不认识了。
“围猎,全当这是一场围猎,铜山的守军,就是你们猎物!尽情的舒展你们獠牙,去撕扯敌人的喉咙吧!”
李贤这话一落,秦晙、李敬业、李楷固三将,纷纷拱手应诺,因为他们都清楚,眼下的有利条件,却是是消灭敌军的最好时机。
而云曦公主见,他们都同意了,也点了点头,也是表达了他的意见。而李贤,见状,也是挥了挥手,示意他们可以出发了。
稍时,洗漱了一番,换了身铠甲的李贤,走出大帐的时,秦晙等人的兵马已经开了出去。守卫在外面,等候他命令的,正是李敬业的副手-昭武校尉-程伯献
“程襄公忠勇,我辈楷模!伯献,能不能重震程家的声威,可就看你的啦!”
“殿下放心,末将定不负殿下的信任和先祖的光荣!”
对程伯献拍的胸脯,李贤很是满意,别看程家到他已经是第三代了,却依然保持将门子弟好战尚武的好传统。
李勣这老狐狸,打着关照瓦岗寨后代的名头,把这么好的苗子,留下来充当护卫,简直是暴殄天物。这样的好汉子,就该到战场上,建立本来就应该属于他的功业。
“好啊!那咱们比一比,到底谁杀的多!”
话间,李贤拍了拍他的马,笑着言道:“如果你赢了,本王就将这匹御马,赏给你!”
“此言当真!”,一脸喜色的程伯献,简直不敢相信是真的。
武将爱马,是人之常情,程伯献早就看上雍王的座骑,只不过因为身份的问题,一直都不敢说而已。
而动了招揽之心的李贤,早就从他的眼神中,看到了那种渴望,与这种青年才俊相比,区区一匹马,又算得了什么呢?
第二十九章 激战正酣!
秦晙不愧是秦善道悉心培养的郎才美玉,不仅身手了得,双锏、长枪都有不错的造诣,且更是会用脑子,这一点极为难能可贵。
抓了几个舌头,掏出想要的情报后,乔装诈寨,仅仅用了一个时辰,就攻占铜门的左右制高点,为李敬业等人,开辟了通道。
与此同时,借助守军原有的工事,干净利落的封锁了铜门城寨的正面。那些想反扑的守军,面对密集的箭雨,只得乖乖退回去报信。
这头营里的大火,刚被扑灭,就传来了唐军来袭的讯息,顶替苏里都,还没有坐稳位置的阿库曼将军,不得不召集诸将,安排防务。
“诸位,诸位将军!根据那些回来的士兵,及探子来到,我们已经被数量巨大的唐军包围!”
“所以,摆在我们面前的选择不多了!集中优势兵力,固守待援,拼死守寨,决一死战!”
阿库曼的战意很高,也容不得他不高,作为高句丽的大将,奴隶出身他,当然知道被唐军包围,是一件多么严重的事。
想要活下去,就必须将所有的力量,团结在一起。否则,大高句丽国有着血海深仇的唐军,绝对不会给他们任何活路。
投降?别想了,他们的家小,可都在人家手里押着呢?只要有一点异动,家眷就立即人头落地,这是一定的。
可这些将军,要么是苏里都的旧部,对他的指令置之不理,要么就是担心粮草、饮水等补给问题,士兵们都忙活了一夜,根本就不剩下多少战斗力。
况且,铜门城寨的左右高坡,转瞬失守,这还不足以说明,唐军的数量之多,战斗力之强横吗?而且,包围的速度这么快,说不准就是李勣亲自指挥的,再不跑等着他们就只有死。
种种糟糕的情况和猜测之下,帅帐中的将领,都无心于固守,盘算着自己的小心思,对于阿库曼提议丝毫不感兴趣,他们的意见,出奇的一致,那就是突围。
别说固守待援搪塞他们,都是带兵的老手了,谁不明白十倍围之,五倍攻之的道理,唐军在人数上,一定高于他们。
“弟兄们,丢了铜门,我们不仅要死于军法,家眷也会被连累的!”,苦头婆心的阿库曼,打算做最后的努力,把大伙团结起来。
可事与愿违,他的苦心,诸将在一阵唏嘘声中散去。什么这位狗屁大帅,不能给他们带来活路,他们就只要自己去了。
正午十分,铜山守军分成四路,分路向外突围,因为在他们眼中,防御总有薄弱之处,折腾了一夜,又困又饿的他们,向唐军发起攻击。
“杀杀杀,弟兄们,冲过去才有活路,冲冲冲啊!”
“不要躲,冲过去,只有突破他们的箭雨,冲散敌阵,咱们才能活着。”
“想吃饭么?可以,冲过去,唐军手中应有尽有,冲过去抢啊!”
......,尽管铜门守军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勇气,冲向当面的唐军。可结果却不尽人意,碰到的,不是密集的箭雨,就是“人间凶器”陌刀。
尤其防守东侧的唐军将领,整整一个千人队,清一色的陌刀兵。一千把陌刀,如墙而进,人马俱碎,看得人不由自主的胆战心惊。
一个照面就有几百人被劈成两半,仅仅过了一个时辰,进攻的三千人,就剩下五百了。而其他三面也差不多,一样被揍了个鼻青脸肿退了回去。
这次,他们学聪明了,打算裹挟手握一万大军的阿库曼,冲着一个方向共同突围,攥成一个拳头嘛。
“好吧,既然已经到了这一步,我们只有向相对薄弱的南面突围!下去准备吧!”
从南面突围,是因为在地理环境上,是最方便他们撤回去的路线,只要突破了唐军的封锁,用不了三天,他们就可以到达下一个城隘。
可心神不宁的阿库曼,还是没有认清他的对手是什么人,能把他们搞得这么狼狈的人,将人心算计到骨子里人,怎么可能想不到南面是关键的一面呢!
也就是他们集结好兵力的同时,只在正面留下五百人守军的李贤,带着秦晙等三千五百余人,与李楷固会合,并在第一时间,就打出了王旗。
立与阵前的李贤,一边驱马检阅着部队,一边高声言道:“弟兄们,我们脚下这片土地,有自贞观十六起,五次北征,三代儿郎泼洒的英雄血。”
“而面前的敌人,是我们的世仇,他们日日夜夜都想着,侵占我们的家园,抢夺我们的土地,奴役我们的子孙。”
勒了一下马缰,李贤举起手中的长枪,高声喝道:“本王的最后一道军令是,如果你们看到本王跌落马下,不要救援,不要停止冲锋。”
“握紧长矛,挥舞刀剑,至死方休!”,话毕,一声:大唐万胜,李贤加了一下马腹,开始准备冲锋,跟在后面秦晙、李楷固等将士也是同样动作。
渐渐地,胯下的马匹由慢变快,唐军的军阵像一只离了弦的弓箭,直直的射向,叫喊着“棒子语”的高句丽人。
两支大军犹如两股巨浪相撞,隆隆的战鼓声如雷动,响彻九天,又如万顷怒涛扑击悬崖。长剑挥舞,横刀砍杀,长槊如蛇,弓箭像蝗虫般密集,沉闷的撞击声和短促的嘶吼声,伴随着血花的绽放。
刹时间,这里就变成了人间炼狱,到处都是断臂残尸和伤兵呻吟,让本来就处于初春的天气,骤然又冷了几分。
李贤骑在马上,奋力拼杀,突然感觉后背突然升起一条热线,回手就是一刀,刀口极为平整的切下了偷袭者的头颅,脖颈处喷涌的血水,瞬间就把他喷成了血人。
“痛快!”,高声喝了一句话后,甩出了手中横刀,又是一阵血雾,及两颗人头腾空而起。
嘿嘿.....,狰狞一笑,李贤又狠狠地夹了一下马腹,挥舞长枪,又冲入阵中,东挡西杀,一时无一合之敌。
就在李贤杀的起兴的时候,不远处突然传出一句高喝:“嗨,对面的唐狗,你是那家的娃娃,断奶了吗?还不滚回你娘怀里吃奶!”
噗嗤,捅穿了一名敌军的脖子后,李贤快速的抽了回来,抖了一个枪花,答了一句:“是你自己找死的!”
第三十章 残阳如血!
十万羽林儿,临洮破郅支。杀添胡地骨,降足汉营旗。塞阔牛羊散,兵休帐幕移。空流陇头水,呜咽向人悲。
战争是谱写了一篇篇英雄的篇章,可也是异常的残酷,血流成河,积尸如山,都是不为过且十分贴切的形容词。
两军相遇,秦晙与李楷固,一人使枪,一人使刀,手起处衣甲平过,血如泉涌;手落处,飞盔破甲哭声不决,所到之处,威不可当。其余将士,踊跃施勇,刺枪使刀,与敌军杀个昏天黑地。
战场上尘土飞扬,喊声震地,四处扬血飞沙,遍布号哭之声,双方竟杀得有来有回,一时间陷入焦灼状。
忽然,阵中阿库曼警觉大作,只觉得一股寒意从心头起,后背涔涔冷汗出,趁间隙一撇,顿时胆战心惊。
原来山头的唐军兵马斜插入阵,人潮如涌,马似山崩,只见李贤身披重甲,头戴虎头战盔,一马当先入阵。自知以是疲惫之师,顶不住唐军生力的阿库曼,瞅着一处薄弱,便率军杀透,打算冲回大营。
见其欲逃,李贤率部,勒马追了上去,一路砍瓜切菜,如入无人之境,前后枪刺剑砍,杀死敌兵无数,士兵们更是奋勇当先,一齐掩杀。
霎时间,风云变幻,无数人命陨大地,马步绵延似金锣鼓点,骨肉并薄至烽火连天。杀声震动天地翻,杀气弥漫斗牛寒,战争的残酷,在此可见一斑。
角声大起,血满征袍,刀枪剑戟断美意,争得生前身后名。睥睨戎马倥偬,旌旗鼓浪韶华,今日燎原之势,碧血更胜飞花。
唐军将校,愈杀愈勇,如虎入羊群,纵横莫当,无不以一敌十,大败敌军,以宣泄心中之愤。
直至黄昏时分,残阳如血,纵观此时的南门战场,除了数不清的断臂残肢,就是在血泊中哀嚎的两军的士卒。
对于一般人来说,从午时到日落,仅仅是一个下午的时间,在是平常不过。可对于参战这场战斗的人,却慢的像一辈子。
以阿库曼为首的铜门守军,挨过了他们军旅生涯,最难过的一个下午,最终以撂下五千八百余具尸体为代价,仓惶退回了营寨。
让他们心有余悸的,不是唐军强横的战斗力,恰恰是那个,一手持横刀,另一手反持军刺,浑身像血葫芦一样的唐国亲王-李贤。
这家伙一出手,不是砍断脑袋,就是用军刺洞穿脖子,绝对不给人留一丝回旋的余地,弄得铜门的守军,看到他,都躲得远远。
死是可以,但被这么个嗜血的小怪物用这么残忍的方式弄死,谁都不想!也就是这位小怪物带领,唐军像深渊的巨兽一般,张开血盆大口,不断吞噬他们的生命。
“踏破胡虏,唐军威武,大唐万胜!”,李贤举起手中的滴血的长刀,高声的怒吼着!
“唐军威武,将军威武!”,以秦晙、李楷固为首的将校,目光中带着崇敬,看着立于夕阳中,闪闪发光的少年。
是的,他们胜了,而且是大胜!死伤数量接近半数的铜门守军,经此一战后,丧魂落魄的他们,将不在具备突围的能力,摆在他们面前的选择,就只有固守待援。
他们所拥有的,将是断水、断粮,成群的伤兵,及少的可怜的食物,药物。陷入绝境,等待死亡的降临,将是他们在今后几天的命运。
而拥有绝对优势兵力的铜门守军,之所以沦落到这步田地,己方的伤亡如此之小,全都是拜雍王殿下所赐,秦晙、李楷固等人,怎么能不用崇敬的目光。
“李楷固,收拢伤员,送到正门两侧的箭寨中!”
“秦晙,调整兵力,务必保证战力平均,可以有效的防止敌人反扑!”
二将刚领命转身,疲倦和疼痛,瞬间涌上整个身体,头晕目眩的李贤,直直的倒了下去。
这可把秦晙和李楷固吓坏了,赶忙跑过去抱起了李贤,检查身上的伤势。他们只看到了在战场上李贤,睿智、英勇,却忘却了他其实只是一个十三岁少年。
“殿下,殿下,你醒醒,你可别吓臣啊!”
“你大爷的李楷固,你手能不能轻点!”
被骂的李楷固,也顾不上与秦晙计较,一层层地脱着李贤身上的铠甲!直到拨开里衣,见到都是轻伤后,才长长地的出了口气。
“问题不大,我先帮殿下包扎一下,等下你亲自送回头寨去!”
说完这话,李楷固将李贤脱下的衣服,撕成布条,小心翼翼的包上。然后,撤下自己的大氅,与秦晙一起,将他包裹严实,放在马上。
“行了,后面的事都交给你了,我必须第一时间,将殿下送回去,除了差错,你我都担待不起!”
......,李贤醒来的时候,已经身处营寨之中了,军中的医者正在为他清理伤口,一下,又一下,刺痛感,每分每秒都刺激着他敏感的神经。
知道他看到摆在一旁的“针头线脑”,才略微感觉到这个时代,也是有它的“先进性”的。
“你确定,你会缝合伤口?”,李贤还是有些不确定,所以他不得不再问一遍。因为这老头看起来,却是有些不靠谱。
见雍王质疑他的专业素养,老头也不急,手上继续清洗伤口,嘴上却开了闸,像嘴炮一样,给李贤普及知识,或者可以看做在说教。
《诸病源候论·金疮肠出候》载:“金疮肠断,两头见者,可速续之。先以针缕如法,连肠,便取鸡血涂其际,勿令气泄,即推而纳之。但疮痛者,当以生丝缕系,绝其血脉。”,这是目前来说最早记载这种医术的书籍。
自隋至唐后,形成较为完整的清创缝合术外,对缝合伤口的材料亦有了改进和提高,最重要的就是使用桑皮线缝合肠管和皮肤,并广泛应用于临床且取得了良好疗效。
贞观朝的神医-孙思邈所著的《千金方》就有明确的记载,并列举了使用这种方法的好处。
所谓桑皮线,即取桑树之根皮,去其表层黄皮,留取洁白柔软的长纤维层,经锤制加工而成之纤维细线。桑皮线不仅制作方法简单,应用方便,且不易断折,更有药性和平,清热解毒,促进伤口愈合的治疗作用。
“好好好,本王信了,能告诉我,你到底是谁吗?”
李贤是这支军队统帅没错,可他没有过目不忘的记性,更不可能记住军中的每一张脸。而这位老医官,出口成章,引经据典,说的是头头是道的,一看就是大有来头。
最主要的,当着他这个亲王的面,还跟自来熟一样的磨叨,绝对是有来头的存在。
“老臣甄颌,家父甄权曾在贞观朝当过太医院正!老臣子承父业,也曾是太医院的一员!”
“殿下小时候,还吃过老臣开的药呢!那时候,殿下才那么小一点。时光匆匆,转眼间,殿下已经能上阵杀敌了。”
太医院几乎是家传的买卖,太医们也几乎是父子相传,以保证医术可以顺利传承,给子孙后代留下一碗饭可以吃。
可太医院的御医,都应该在皇宫中,即便是偶有小错,也不至于发配到军中,甄颌是怎么到这的呢?当然,大错直接砍头,李贤也没机会与他扯闲篇。
“老臣开的方子里,多了两味药,吃死了韩国夫人的女官!要不是与英公有旧,老臣这人头,早就落地了。”
“哎,这有意思,那是故意多的,还是一时大意了呢?”,疼着皱眉的李贤,呼着凉气,意味深长的问了一句。
他说的这事很有趣,谋害韩国夫人的女官,那不就是再抽武顺的耳光吗?后宫的那些女人,那个不把宫女、宦官,看成她们私有财产,怎么能容许这样的事发生。
而且,甄家是太宗在秦王府时,就在府中挂名的御医之家,怎么可能莫名其妙的多开了两味药?这太有失水准了!
“老臣要是故意的,就会在碗边摸药,而不会让人拿着方子,到官署里来抓人!”
“那可以申辩啊!有英公为你说话,在御前打官司也不是问题!”
嘿嘿......,“殿下,你还没有成婚,等你大婚了,就知道,这种官司,陛下是不会让人打上金殿的。”
哦,明白了,是那种药!确实,那种虎狼之药,是要人尝过“看看”药性后,才决定用与不用。后宫中的娘娘们,为了固宠,那是什么手段都用的出来的。
武顺这名不正,言不顺的“夫人”更是如此,难怪会出了人命,也不愿意张扬。想来李勣也就是抓住了这一点,才把甄颌捞出来的。
“英国公不愧是开国功勋,军中大佬,这种风雅之事也能掺和上。”
“行啊,既然他这么富,那本王就打他个秋风,你以后就在本王身边吧!”
“头疼脑热是不用愁了,当然,那种药就免了,本王没那嗜好!”
说完这话,一老一小,相觑一眼后,都不由的笑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