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你是人还是鬼啊?”面前的客人惊讶地望着我。
“我是人。”我道。
“我刚进来时,看到你穿着迎宾服带领我们坐下,才一分钟不到,你就突然换上服务员的衣服,出现在我们面前。”
“怎么可能?我哪有穿迎宾服?”
“但我明明看到你。”客人迷惑不解地望着我,突然,他有些恍然大悟道:“难道那个站在门口的是你姐姐?”
“你是说那门口的迎宾,小翠?”我开始有些明白。
“是啊!”
“不是,我们不是姐妹。”
“那怎么会如此般相像?简直就是一模一样。”客人摇头叹道。
“呵呵,以后你看久了,就会觉得不像了。”我笑了笑,转身走开。
有些客人总是说,我与迎宾小翠长得非常相似,甚至还会夸张说是一个模子印出来的,但这里的老熟客与同事,却没有一人认为我们相似。
为这事,我没少解释,甚至有些苦恼,最奇怪的,是别人总把小翠认成我,而及少把我当成小翠。
有些客人看到我就说:“请你出去吃饭,你说没空,原来你约了别人吃饭,这么不给面子?”
每当这个时候,我就明白,他们看到的是小翠。
小翠是这里的迎宾,不太高,只有一米五六左右,长得小巧玲珑、唇红齿白、五官精致,是一个古香古色的清纯美人,她并不性感,但却娇艳欲滴、人见人爱,让人总想拥入怀中细心呵护,就像红楼梦中的林黛玉。
可她的性格,却一点也不像她的外表那么友善,她高傲又现实,对我们服务员爱答不理,她的笑容,只留给她感兴趣的客人,平日里也是我行我素。
在许多客人总说我们相像时,我也纳闷去问过同事们,但她们的回答都是不像,最后,还是收银员兰对我道:“其实你们的气质很像,同样的瓜子脸、五官精致、肌肤白皙,身形,你要高大一点,小翠削瘦一些,你们的头发同样又直又长,给人第一印象,都是那种非常清纯的中国古典美女。”
“可是头发,我们上班时都是盘起来的。”
“是啊,你们俩盘的发型也差不多。”
能与小翠长得相似,我很开心,因为小翠的美貌,让我震憾,这是我见过最清纯精致的脸,比电视、电影里的明星更好看,我对她第一印象非常好,有时我会注视她。
我不得不承认,我第一次见她时,有一种非常熟悉的感觉,像一个相识许久的朋友,所以,刚来上班时,我对她很有兴趣,甚至会主动与她说话打招呼,但结果却让我很失望。
小翠基本不搭理我,我见到她,热情打招呼,而她只会对我敷衍一笑,而且这个笑容,总是皮笑肉不笑,我如果没有主动说话,她见到我就是熟视无睹。
我感觉她对我有些许成见,甚至觉得她讨厌我,慢慢地,我也不与她打招呼,来这里工作三个月了,我们交流不超过十句,更多时候像一个陌路人。
小翠在这里上班,像李娟一样,也是完全为了打发时间的,据其他人说,小翠早就被一位很有钱的老板包养起来了,她非常有钱,她只不过是为了好玩才来上班的,反正一个人在家里也无聊。
当我听到这个消息时,我是如此惊讶,原来清纯外表下的她,内心却一点也不单纯,难怪她眼光如此高,就像眼睛长在头顶上,更感叹人生难于理解。
不过,谁也没见过包养小翠的那个男人,有时我在怀疑,是不是别人造谣,妒忌她的美貌,而来中伤她的尊严,但后来的了解,证实了这一切。
今天,我穿了一套牛仔裙走出学校,这是我昨天新买的,我很久没有为自己买过衣服了,当我看到这套裙子时,我就喜欢上这套裙子,第一次看到这套裙子,不是在商店里,而是在另一人的身上,这个人就是小翠。
那天,看到换完衣服走出来的小翠,我目不转睛地望着她身上那套深蓝色的牛仔裙,直到她的身影消失在前方。
几天后,我在一家商店里看到这套裙子,我试都没试,立即就买了下来,虽然花了将近两百元,但我还是依然痛快买下,我相信,我穿上一定会非常好看。
事实证明了我的感觉,我长发及腰,如瀑布般披散在后背,脚上配着一双细高跟凉鞋,再穿着这套裙子,亭亭玉立地走出来,立马引来一片喧哗,开始,是女同学们羡慕的目光,接着,就是男生们贪婪的表情。
我从来没有穿得这么漂亮过,更多的时候,我身上穿的是休闲装,总是把那曲线分明的身材包裹起来,但今天,算是破天荒的例外,只是裙子,我有些许不满意,就是感觉裙子太短,我害怕会走光,换完衣服走出来,我花了很大的勇气。
走在马路上,我高高把头抬起,风轻轻吹起我的秀发,黑发在空中飞扬,路边走过的行人都回头遥望,当我穿过一条马路时,几个坐在车里的男子,对我吹起口哨。
我有些心虚地快步离开,可我刚走到对面时,又有几个年轻男人,对我发出一片呐喊,接着也是口哨声,马上引来更多人对我的注视,我扬起头,向前大步走去,他们在一旁大声淫笑,并跟据我的步伐喊着“一!一二一!一二一!停!”
他们的调侃戏弄,让我羞愧尴尬、满脸通红,更引来旁人一阵狂笑,我恨不得冲过去,给他们几大耳光,但是我不敢,我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只能任由他们放肆调戏,唯有快步离开。
我有些后悔了,也许我不该穿这种裙子,甚至,我有些委屈,街头穿短裙的女孩那么多,为什么偏偏要戏弄我?我恨死这些男人,恨不得冲上前去,把他们的嘴都打歪,把他们的眼珠,挖出来当球踢。
过后回想,我的想法真残忍,怎么能因为别人看了你,对你叫了几句,就把别人的眼珠挖出来,还要当球来踢,真吓人,我觉得我有暴力倾向。
星期六,小翠有事请假没来上班,迎宾的工作没有人做,经理让我去顶小翠的班,因为我的身型与小翠差不多,她的礼宾服我可以穿上。
当我穿上迎宾服,站在镜子前,我兴奋不已,一直以来,就觉得迎宾的礼宾服漂亮,像婚礼中的新娘般,只不过不是白色也不是红色,而是粉红色,今天我穿上这身衣服,我感觉我就像灰姑娘换上了新装,坐进了南瓜车里一样开心。
在上班时间里,我热情礼貌地招呼着每一位到来的客人,很快一个小时就过去了,我的下班时间也到,但进进出出的客人还是很多,经理问我今天能不能多上一个小时的班,我爽快答应,因为我还想穿这套衣服久一点,好天真的想法。
餐厅的隔壁,就是打桌球的地方,与我们西餐同是一个老板,所以常会有客人边打桌球,边点西餐食物。
而且桌球厅里的服务员与我们西餐厅服务员,都是混合居住在一起,所以大家都彼此熟悉,常会一起聊天出去玩,不过迎宾,只负责西餐的客人,桌球厅那边一概不管。
一点多后,来吃饭的客人渐渐少了下来,无聊中,我常会转头看客人打英式台球。
老板早早过来,他是一位勤奋的老板,每天都会过来看看,但一般只是停留一会。
今天,他过来并不是来检查工作,而是来陪客人,桌球厅二号台上有四五个男人,他们在打桌球,老板却站在一旁陪同,或者与坐在椅子上的客人聊天,并亲自帮助记分。
这四五个男人,除了一位看起来三十岁左右,其他都四五十岁,个个天庭饱满、地角方圆,其中有两个还长着将军肚,看来非富即贵,否则,老板也不会如此重视,亲自作陪。
他们来这里打了差不多三个小时了,一直难分胜负,突然,我看到那个三十岁左右的男人,一直在望着我,我急忙转过头,不想他却离开座位,来到我面前:“你是哪里人?”
“湖北的。”我老实交待,老板都要看他们脸色,我不敢太嚣张。
“新来的?”
“来了三个月。”他有些瘦,不是一般的瘦,是非常瘦,不高也不帅,有点丑还有点矮,感觉不超过一米六,男人这样的身高,算是半残废,但却很有气势,这就是成功男人身上散发出来的自信。
“你叫什么名字?”他继续问。
“周淑芯。”你查户口啊,我心里想着。
他对我笑了笑,伸手打开他的包,我心想,不会聊几句天,你就给我小费?有钱人花钱这么大方吗?他由里面取出一张名片递给我:“这是我的名片,你有联系方式吗?”
我诧异地接过名片,摇了摇头:“我没有电话。”
“那我怎么找你?”他皱了一下眉头。
“来这里吃饭。”我自然而然的回答,这句是我几个月来说得最多的,每当有客人问我怎么找你时,我马上就会说,来这里吃饭就可以找到我,无形中,我总是在帮天马餐厅打着广告,拉拢客源。
他笑了笑道:“我很少来这里的,我想请你去外面吃饭,我不想来这里吃东西。”
“那你可以打餐厅的电话找我。”不知为何我会主动告诉他,难道因为他是有钱人,但我也见过许多有钱人,而且又帅又有钱,他长得既不帅又不高,我有点迷惑。
“好吧,你写给我。”他又笑了,我觉得他笑起来好丑,看得出,他平时是很少笑的人。
我拿起笔,写在纸上递给他,并告诉他,最好是中午或者晚饭时打,因为这些时间,我才在上班,他心领神会,把纸条收好走回桌球厅去。
他离开后,我发了一会呆,我今天是中邪,还是被鬼迷,往日别的客人为了要一个找到我的电话,就是软磨硬泡,我是既不告诉也不搭理,可是今天,我怎么这么主动?
而且,这个男人一点也不好看,甚至有点丑陋,我对我今天的表现非常失望,往日里,总以为自己与众不同,看来我也是俗人一个,看到有钱的男人一样会恭维,我有些看不起自己,原来我的清高是如此虚伪,今天我所说的话,让我不可思议。
拿起名片,他果然是一个有钱人,上面印着多家公司的董事长,姓方,后来我一直都称呼他为方生,从未叫过他的名字,很多年后,我只记得他的姓氏,记不起来他叫什么名字了。
第十七章
我在别人眼中,总是带着一些神秘的色彩,在别人认为我像一杯清水般纯净时,却会发现我的城府深不可测,当别人觉得我聪明才智时,我却天真无邪,时不时犯一些非常低级的错误。
比如,我会在操场中走路突然摔倒出尽洋像,一个人在床上看书看得哈哈大笑,在餐厅下班后,我急忙往外跑,却不想门边有块钉子勾在我的裤子上,却硬生生把我的牛仔裤撕破,当时那个后悔啊!真是恨不得抽自己几个耳光。
同事们看到我无不惊叹,牛仔裤我也能这么容易就撕烂,真不知我用了多大的力气。
很多人都说不懂我,其实人生,谁又懂谁呢?更多时候,人连自己都看不懂自己。
一起上学的同学,都说我太神秘,对人冷漠清高,其实我哪有资本清高,何有条件冷漠,我也渴望得到友情,我也梦想有少年的快乐时光。
可是命运,选择了我走上这样一段路,我只能沿着这条路,坚强地走下去,让这条狭窄坎坷不平的路,越走越平坦,越走越宽阔,但我一直坚信,只要我能坚持勇敢地走向前方,那里一定有我的梦想,有我的方向。
晚上,在餐厅宿舍里,我躺在床上正专心看书。
“芯,你看,漂亮吗?”在桌球厅上班的服务员阿思,向我问道。
我抬头看着她,她的手上戴着一条水晶链子,在灯光下格外耀眼。
“漂亮。”我点点头,继续低头看我的书,这本书是我在学校找老师借的,我要赶时间快点看完。
“这个水晶是我今天买的,要九百多元,没想到这点东西,却那么贵。”她坐到我的床边,摇头叹息。
“那你还买?”我笑了笑。
“我自己才不舍得买了,今天,我与一个客人出去吃饭时,他买来送给我的。”
“会不会是他骗你的?说不定假的,夜市里才几块钱一个。”另一张床上的阿英笑道。
“有可能,呵呵!很多男人这样骗女人,没钱装阔气。”我也跟着调侃道。
“才不是了,今天那客人带我出去吃饭,然后我们去了商场,我自己在店里亲自挑的,我还挑了好几件衣服,给你们看看。”思说完,跑回床上,由袋子里拿出衣服在身上比划。
阿英站起来,走过去拿着衣服,羡慕道:“哇,真的好漂亮。”接着翻了一下挂牌:“几百块,好衣服来的,行啊!这男人今天看来大出血了。”
阿思扬起头,神气道:“那当然,要不,我才不理他。”
“阿思,你太厉害了,你也敢下手买,是我不敢要。”阿英看得眼睛都快出血了。
“有什么不敢的,对这些男人就要狠点,他还不是一样有目的,这样的便宜,不沾白不沾,这样的水鱼,见一个杀一个。”
“行了,你也就敢买一个破水晶和几件衣服,还说什么见一个杀一个,要买也要买些好的,比如金啊、钻啊。”睡在上床的云不知何时醒了。
“你当人家傻逼啊?什么便宜没得到,就买那么贵的东西给你。”阿思有些恼怒道。
“哈哈!”我忍不住大笑起来。
“对了,芯!那么多人想追你,怎么没见你买东西。”
“没有人送给我呗。”我笑了笑。
“你还等人送啊?与男人吃完饭后,你就得提出去商场逛逛,然后看到喜欢的东西就试,男人嘛,要面子,特别是有钱的男人,而且这样,还可以试出,这个男人大不大方,是不是真的有钱。”阿思对我言传身教道。
“呵呵!我不喜欢与那些男人逛商店,也不喜欢与他们走路。”
“你笨蛋啊,这么好的机会,也不知道利用。”阿思对我有些恨铁不成钢。
“我对这些东西,没有太大的兴趣。”
“那你干嘛理他们,不想要他们的东西,又不想要他们的钱,那何必搭理他们。”思白了我一眼。
“人与人的交往,不应该只是为了金钱。”我笑笑道。
“我靠,这社会就是这样现实,再说了,他们找我们也是为了在我们身上捞到便宜。”
“嗯,有道理。”我不想与她们争论了,再说下去,又会说我傻、天真、发梦等。
我的心思,她们永远也不懂,是的,很多人喜欢我,请我出去吃饭,但我从来没有买回任何东西,并不是没有人送给我,而是我从来不要,更不会与别人去逛商店。
聪明的人会说我,只是不想沾这些小便宜,要放长线钓大鱼。
但是真心话,我不想要,并不是这些物质对我没有诱惑力,我也喜欢,我也是女人,我也爱漂亮,但我只是不希望是这些人送给我,我一直认为喜爱的东西,穿戴在身上要踏实,这样才能让我自信,同时我买东西时,也要底气十足。
我无法忍受与一个不太熟悉的男人,站在一家店前,俩人各怀鬼胎,这样,我情愿不要。
更重要的,是我认为街头商场,应该是与男朋友,或者好朋友一起轻松闲逛的地方,而不是与一个你毫无感觉的男人,并且还要在心里盘算着怎么欺诈对方。
这简直是对我人格的污辱,而且他们也不配,与他们一起吃饭,已经是很了不起了,还要我陪他们逛街,买几件破衣服与几件手饰就想哄我,也太小看我了。
但我不可能把这些说给她们听,因为她们不会理解。
再说,我认为人与人的交往不只是金钱,还有什么?我也说不清,或许是感情,但是如果真是感情,那我希望能与金钱无关,最少开始的时候,能与金钱无关。
我从来没有指望谁能帮助我,因为我现在跟本无力偿还,无论是哪一种方式来还,我都做不到,那会是我一生的枷锁,一世都还不完的债,可能会让我从此无法走出心中的那片黑暗。
我知道金钱,现在对我家是多么重要,可是我们一家人在几年前最困难的时候,都挺过来了,还怕现在的困难吗?我一直告诉自己,虽然我从来不想将来,但如果有将来,我一定要活得快乐活得健康。
第十八章
第二天,蒙先生来接我去吃饭,快有半个月没见到他,昨天,他打电话来餐厅告诉我,他出差回来了,认识他是两个月前,他来餐厅吃饭,后来他请我吃过三次饭。
他叫蒙真,三十二岁,身高一米八,长得英俊潇洒,男人味十足,这样帅气成熟,又事业有成的男人,对女人来说,真是一种致命的诱惑。
那天,他坐在餐厅里,马上成了全场的焦点,无论是餐厅的女服员,还是吃饭的女客人,无不转头注视他。
我也一样,对我来说,无论是美女还是俊男,我都喜欢欣赏,当他离开时,却把明片放在我手上,我当时真是受宠若惊,再当他开着他的奔驰车,在餐厅门口约我出去吃饭时,我更是有些晕眩。
吃饭的过程中,他的谈吐与幽默,他的举止和修养,让我有些自感形愧,但有一点美中不足的地方,就是他已经结婚了。
但凡是结婚了的男人,我总是会在他们的姓氏后再加一个生字,这样,我总是叫他蒙生,方生是一个例外,他没有结婚,可我总是记不住他的名字,也习惯称呼他方生,到后来完全改不了口。
还有一点,我与结婚了的男人吃饭,从不单身赴约,总会找上一位同事与我同行,这样方便交谈,更可避免尴尬。
但是这位蒙生,我由始至终,没带过任何其她女孩与他一起吃饭,不知我是特别在意,还是怕别人抢走他,嘿嘿!只有天知道。
今天,我早早就出来了,站在不远处,望着坐在车里的他,与别人约好时间相见,我从不迟到,这方面,我没有其她女孩身上的毛病,而且,我还喜欢在别人约好的时间里,提早一点到。
但我却不会站在约定的地方等,我会去其它地方走走,在远处偷偷观察约我出来这个男人的动作与表现,同时,我能由别人的行为与姿态,而推测出这个人的大概心理与个性。
对于一向喜欢钻研心理学与人体知识的我,这些人给了我更多研究和观察的机会,我知道我这样做不好,如果别人了解到我有这种癖好,会恐惧与我相处,觉得我不太正常。
所以,在未来的日子里,我会慢慢改正我的心态,让我像正常人一样。
不记得什么时候开始,我喜欢心理学与人体知识,我只知道在我很小的时候,总在想为什么别人都说奶奶是疯子?为什么她时好时不好(奶奶有精神分裂症)?为什么人会这样?
但有问题,从来不喜欢对父母讲,遇到内心的难题或者不开心的事我会静静思考,识字后,我就去书上找,没想到书本上,真能为我解开一个又一个的心结。
后来,我发现,原来帮我解读心中大部分疑难的,基本是都是心理学与医学知识,我知道了,更找到了方向,所以每次去书店看书,我总能轻车熟路地找到摆放心理学与医学有关书籍。
时间到了,我走了过去,拉开车门坐进车里,他对我笑了笑,我们没有说话,他起动车子,我们话都很少,他几乎不问我任何问题,我也不问他的事,一直都是静静的,最多的只是我们相互的微笑,就像一首歌一样,跟着感觉走。
今天,他却把车开到了东方银珠酒店,这里郑伟带我来过,我还清楚记得那天晚上,郑伟!他现在再也没有来看过我了,我突然有些伤感。
他停好车,由后车箱取出行李,我们一起走进去,走到酒店门口,门口的礼宾司帮他接过行李,跟随在我们后面,越往里面走,我就发现我的心越忧伤。
郑伟他走了,两个多月来,我并没有觉得想念他,但今天故地重游,却故人不在,我的脑子里不停地跳动着郑伟的模样,和他那迷雾般的眼睛。
“芯,到了。”蒙生看着我轻轻道。
我走出电梯,跟随着他来到一间房门前,他取出门卡,打开门,请我进去,我有些迷惑地向房间里走去,酒店礼宾司放好行李后,蒙生拿了二十元钱递给他,礼宾司道谢后转身离开,并关上房门。
在门关上那一刻,我突然有些惊醒,现在是晚上八点多,而我却与一个男人在酒店客房里,我的心脏急速跳动,我的敏感神经又开始快速扩张。
“芯,你随便坐。”他对我笑了笑。
站在一旁的我,有些不知所措,向前走了几步,坐在沙发上,他向我这边走来,把原本开着的窗帘拉上,在我的身边坐下,然后又站起走向床。
张开双手躺下,轻声说:“真是累死我了。”
接着,又坐起来看着我道:“太好了,又可以见到你了,这半个月没有见到你,我真难过。”
我更慌乱了,我的脑子在飞速地思索着他想干什么?为什么带我来到他居住的客房?难道,他想与我发生男女关系吗?怎么可以?我不可能答应。
别以为你长得帅有钱,就以为所有的女人都愿意与你上床,我只不过是想与你交交朋友,吃吃饭而已。
但是,我现在房间里,万一,他霸王硬上弓怎么办?
上次与郑伟来这里是我多疑,今天呢?今天还会是我多疑吗?我该怎么办?难道是我看走了眼,他的修养与温柔都是假的,是一个衣冠禽兽,人心真是难测啊!我怎么那么笨?那么天真啊?
他又站起来,走过去打开他的行李箱,我马上站起来,向门边走去,我在心里盘算着,假如他真硬来,我就抓起桌上的烟缸,向他的耳朵打去。
在医书上看到,那里有一个穴位,可以让人产生晕眩感,而且还会出现严重的耳鸣,所以在擂台上的拳击手,都会选择攻击对方这个位置。
或者我站在靠门边,发现不对劲就拉开门逃跑,我假装站在门边,看玻璃柜前摆放的香水,五星级酒店就是五星酒店,什么东西都有,而且还有这么多名贵的香水。
“芯,过来坐,看看我帮你带了什么。”他拍了拍床边,我看到他手里拿着一个盒子和一个袋子。
“不用了,我站着就行。”我警惕道。
“快过来坐。”
我不知道他有没有看出我的紧张,还是故意视而不见,最后,我还是鼓起勇气走过来,但心里却一直在告诉自己要冷静,并盘算着如何应付。
我轻轻在床边坐下,他打开盒子,推到我眼前,盒里面是一块金光灿灿、钻石闪烁的手表,我迷惑地望着他。
他微笑道:“我这次出差去了国外许多地方,最后回到香港,买来送给你的。”
“不用了,我不要。”我拼命地摇头。
“我特意为你挑选的,来试试。”说完,他由盒里取出手表,看着我:“把你的手伸出来,戴着试试,看看大小合不合适。”
“真的不用了,这么贵重的东西,我不能收。”我向后退缩,把双手藏在身后。
“来戴吧,一直想为你买一份礼物,后来看到这个手表,感觉非常好看,就买了,希望可以戴在你的手上,方便你上班看时间。”他温柔地注视着我:“还可以让你每天看到手表时,就可以想起我。”
“我,我的手不好看,以前受过伤。”
我七岁那年被大火烧伤过,虽然大部份伤痕都已经痊愈,却还是弥留一小部份,左手到现在还留着疤痕,所以,我总是害怕别人看我的手,怕别人看到我手上的疤痕。
在我渐渐懂事长大,我的手成了我心里的痛,整天担心害怕,甚至在学校舞蹈表演时,我也担心台下的观众看到我的左手疤痕,平日里,总会悄悄藏起左手,不敢把左手拿出来。
后来,渐渐克服了这种心里障碍,但一块如此精美华丽的手表,要戴在我这只布满伤痕又粗糙的手上,我不敢戴,这么绚丽的手表,只适合那些纤纤玉手上,而我最缺的,就是一双纤纤玉手。
他惊愕了一下:“有吗?我怎么没发现?没事的,把手给我。”他的声音好温暖。
我缓缓伸出我的右手,递到他眼前,他看着我的手,迷惑道:“没有看到疤痕?挺好看的手。”
“有伤疤的是左手。”我红着脸轻轻道。
“哈!哈哈!”他大笑起来,我的脸更红了,他接道:“芯,我的小芯芯,你真是太可爱了。”
他把手表帮我戴上,轻轻扣好。
“好像太大了。”他看着我道。
“嗯,是啊!好像要掉出来一样。”我轻轻甩了甩。
“是太大了,看来要拿回去让店里工作人员取下几节,让我看看,取多少节合适。”他拿着我的手仔细看着。
我又有些紧张起来,从来没有其他男人碰过我的手,他现在却握着我的手,我感觉我的心在飞快跳动,紧张得手心冒汗。
“芯,我明天送回香港,让店里的工作人员取下三节吧?”
“嗯,好的。”我急忙把手表脱下还给他。
他把手表收好重新放回盒子里,对我道:“明天我就去香港,回来去接你吃饭,到时再给你,好吗?”
“好的。”他还这样问我,我觉得他太客气了。
“还好,还有一样,你马上可以用到,看看这个。”他把旁边那个袋子推给我。
我慢慢打开,看到里面一个黑色袋子,再把黑色袋子打开看到一个黑色的背包,正面绣着色彩鲜艳的花朵,是什么花,我不知道,反正很漂亮。
“喜欢吗?”
我点点头,比起刚才那块手表,我更喜欢这个包,那块手表看起来华贵,价值不菲,但是现在的我,不适合配戴那么贵重的东西,戴在我的手上,对我来说是一种负担,会让我有自卑感,我这样的穷人,是不应该戴那么名贵的手表。
这个背包,做工精致,大小合适,非常实用,我一直没有一个像样的包,有一个漂亮包包,一直是我的愿望,今天,我也有了一个,我拿着有些爱不释手。
“喜欢就好,我多担心你不喜欢。当时看到这些花时,我就想到了你,这是纯手工刺绣,清心素雅、古典精致,与你的人相配。”
“谢谢你!”
“客气什么。”他爽朗地笑了笑,接着抱着肚子道:“我们去吃饭吧,我真饿了。”
“嗯。”我愉快地点点头。
“来,装在这个袋里,你提着一起拿回去吧,一会吃完饭不用上来了,我直接送你回去。”
我心花怒放地站起来,心里所有的紧张全部放松,原来又是我多想了,我的心中充满了愧疚感,他笑着站起来,我们俩人向门外走去。
第十九章
第三天,蒙生真的打电话告诉我,说手表弄好了,晚上,他来接我出去吃饭,但我却郁闷起来,方生说他晚上来接我出去吃饭,今天两个人都撞到一块了,我有些左右为难。
如果一定要选择,我会选择与蒙生去吃饭,但我应该怎么对方生说呢?我已经答应了他,我不可以言而无信,我不知道我这样算不算花心,但我只知道这样的路,我只能向前一直走下去,我对谁都没有责任,同样,也没有谁对我需要负责任。
我站在洗手盆前思索着。
“嗨!”
我抬起头,看到是他,就是那五个香港的男人中,那个总给人一种忧郁气息,戴着眼镜的男人。
“您好!”我急忙点了点头,不知为何,我突然有些紧张。
“你,你来这里工作,还好吗?”他看着我,有些吞吞吐吐道。
“哦,挺好的。”我微笑答。
“嗯,好就好。”他也轻轻笑了一下。
接下来,我们就这样站着,谁也没有出声,谁也没有离开,仿佛时间突然停止了般,而我的心一直在扑嗵跳个不停,他看着我,像似有话想对我讲,但却又欲言而止。
“我先出去了。”他道。
“嗯。”我有些不知所措地点点头,看着他转身离开,我长长呼了一口气,靠在墙壁上。
认识他几个月来,除了吃饭点菜外,他从没和我说过一句话,他们一起五人中,只有他从不与我说话,看到我,只会点头微笑,不会像其他人对我开玩笑,叫我“小可爱”。
而我对他,却总有一种另类的感觉,是什么感觉,我不知道,每当他们五人一起来时,我总是特别留意他,同时我也感觉到,他常有注视我的身影。
可是为什么他从来不跟我说话?刚才他的样子,明显有话想对我讲,但最后什么也没有说出来,我们之间如隔着一面玻璃,不!不是,没有玻璃这么厚,我也不知道是什么。
总之,这个男人给我一种,与所有男人都不一样的感觉,从第一次见到他时,这种感觉就一直存在,我们相识却不相知,甚至我连他姓氏都不知道,这种感觉好近却又好远,可能这就是苍天安排的缘分不够吧。
中午快下班,我盘算着如何给方生打电话,来推掉今天与他的晚饭,却接到蒙生打来的电话,他在电话里告诉我,他今天晚上没有空与我吃饭,因为突然晚上有事要应酬,下午六点我上班前,他把手表送过来给我,他还在电话里一再对我表示歉意。
对我来说,这是最好不过的事了,这样我不需要打电话给方生,我开心地对他道:“没关系,生意重要,下次我们再吃饭。”
我不知道,我这样做是不是很不好,但我现在对目前这种情况很开心,也很乐意,我从来没有想过要拥有哪个男人,所以哪个男人也不可以独自拥有我,我只是我自己的。
六点多,蒙生把手表送来后就匆忙离开,我拿着手表走到换衣间试戴了一下,刚刚好,看着手里这块华贵的手表,我有些思绪万千,我从来没有拥有过贵重的礼物,这是我收到的第一件贵重物品,而这个礼物,带给我的压力同时是如此沉重。
我由手上取了下来,放回盒子里,锁进我的个人工衣柜,后来这块手表,除了与蒙生吃饭时我会戴在手上外,其它时间,它都静静躺在我的箱子里,偶尔的时候,我会悄悄拿出来观赏,却一直没有配戴在手上。
但是,在一九九八年除夕之夜,出去酒吧玩耍,我戴在手上,不知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给丢失了,那晚,茫然的我,在寒冷的夜空下,就像一只无头的苍蝇,独自在街头无助地来回寻找。
几个小时后,筋疲力尽的我瘫坐在地上,悲伤地望着夜空,为此,我伤心得年都没过好,这些都是后话了。
八点下班后,方生准时来接我,由那次留下电话后,他常来接我出去吃饭,时间不定,他是一个大忙人,与我吃饭的过程中,他常会一直不停的讲电话,我吃完饭要走了,他的电话还没讲完。
但我从不烦闷,这样多好啊,他打他的电话,我开心吃着桌子上所有可口的饭菜,与方生在一起吃饭,基本都由我点菜,每次他总会对我说,你喜欢吃什么就叫什么。
开始,我会很拘谨,也不敢随意点菜,在后来渐渐交往中,我已经放松心情,点我所有想吃的,记得有一次带上云一起与他吃饭,他也是一直在讲电话,我与云翻着菜牌边看边点,一会后,写菜的经理对我急道:“小姐,你们三人吃饭,菜应该够了。”
方生放下电话,对那经理笑了笑道:“没关系,她们喜欢的,你就照写。”
我有些尴尬,我不知道我应不应该再点下去,但云却毫不客气,看到想吃的、贵的,全部都点了下来,而我也马上跟着一个劲加点,有多少个菜,我没有数,只知道我们包房里那大大的餐桌,后来是挤放不下了。
看着满桌的菜,我与云惊讶不已,原来我们不知不觉中,却点了如此多的东西,这种感觉,大有一种皇帝用餐般奢侈,我拿着筷子无从下手,反而却没有一点食欲。
原来,太多的选择,会无从选择,太多好吃的,你就会不想吃了,这真是看着就饱了,方生对我道:“芯,你怎么不吃?”
“嗯,没有,好像太多菜了,看着就饱。”
“那也吃一点吧。”他笑了笑。
“嗯。”我有些内疚,我不知道我这样,方生会不会不高兴,但我们这样点菜,浪费却是真的。
我有一种感觉,我会折福,父亲在家里辛苦劳作,吃着粗茶淡饭,忙里又忙外,做男又做女,还有我的弟弟与妹妹,他们与父亲一起不知道怎么样?不知道今天的晚饭吃了没有?
可我的生活,刚刚有些改变,就大鱼大肉,如此奢侈享受,还这么铺装浪费,我的心一阵刺痛,忍不住有些泪眼朦胧,望着满桌的菜,我实在吃不下去了。
“芯,你怎么不吃了?”云看着我问道。
“我饱了。”我把筷子放下,有些哽咽道。
“就不吃了,这么多菜怎么办?快多吃点。”
“真的饱了,我喝点汤就好。”我现在心事重重,就算给我龙肉,我也吃不下去。
“不吃多浪费。”云心疼地望着满桌子的菜道:“早知道,就不叫这么多了。”
“吃不完就算了。”方生淡然笑了笑,他也把筷子放下看着我。
我避开他的目光,我有些心虚,不知道是因为我如此铺装浪费,还是我想家了。
由那天后,我与他吃饭,再没荒唐乱点菜,吃多少我就点多少,虽然节俭不一定是我的作风,但浪费也从来不是我的习惯,在中国还有很多人吃不上饭,我可以这样生活,已经是很幸福了,我要珍惜。
今天,他又来接我去吃饭,我们去吃了西餐,我喜欢坐在西餐厅里的感觉,不喜欢中餐那种吵杂的环境,可是身为中国人的我,同样深深地爱着中国的美食,真是矛盾。
但是,我更多时间还是选择前者西餐,因为我还有另一个想法,在西餐里,较不容易碰到熟人,每天去我们餐厅里吃饭的客人如此多,而且一个市区,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高档的餐厅也就那么多,常去难免会碰到。
虽然我是自由身,但如果常被人看到与异性吃饭,总会有些影响不好,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能避则避。
吃完饭,送我回来时,方生对我道:“芯,有没有想过将来,或者对将来,你有什么打算?”
“我从来不考虑将来。”我明白他的意思,更知道他想说什么,所以我故意这样回答。
“怎么可以这样想呢?人过一年要想十年。”他笑了笑。
“那是你们生意人的经商之道,我不要将来,只要今天。”
“并不是只生意人要这样想,每个人都应该有一个自己的蓝图与人生规划,更要为将来早作打算与考虑,人无远虑,必有近忧。”
“我就从不打算,过一天算一天,做一天和尚敲一天钟。”
“这样子,你永远也过不好你的人生,这样的生活没有目标,没有理想。”
“我是个小女人,我不需要理想,也不要目标。”
“你怎么这样说?你应该不是这样的女人。”他转过头严肃地望着我。
“我就是这样的女人。”我的任性开始窜出来。
“难道你不想想将来的生活,你不希望未来更美好吗?”
“计划永远也赶不上变化,谁又可以把握人生,预测未来?”
“虽然计划赶不上变化,谁也不能完全掌握将来,但却可以准备,为将来早做打算,当机会来临的时候,可以更快、更准的把握住,好机会,永远只留给有准备的人。”
“也许吧!但我不要将来,也不想我的将来,我现在就是过一天算一天。”我躺在椅子上,闭上眼睛。
“难道你就一直这样做服务员吗?”他有些不悦。
“做服务员没有什么不好,我觉得也挺好的。”他越生气,我越要这样说。
“芯!”他把车子停下,看着我。
“到了吗?”我坐起来,望着四周。
“没有。”他有些无奈地摇了摇头,重新起动车子。
一路上,我们再没说话,直到车子停在宿舍附近时,他对我道:“你想去看看我的家吗?”
“你家在哪里?”
“离市区有一点距离。”
“在郊区吗?”
“嗯,我在那边买了一块地,在那里建了一栋很大的别墅,里面有十几间房,周边的环境清幽,还有青山绿水为伴,我想你应该会很喜欢。”
“与家里人住在一起吗?”
“不是,就我自己,我父母没有与我同住。”
“一个人住那么大的房子,而且还在郊区,你不怕啊?”
“我说是我一个人,但不是我一个人住,那里有工人、保姆、还有保安,很安全的,将来,你有家里人过来这边工作,可以去我那里住,那里许多房间。”
“哦,谢谢!不过我家里人不会来这边。”我笑了笑。
“那你的朋友们或者老乡,过来打工没有地方住,也可以去我那里。”
“那也不用,他们自己会为自己打算。”说真的,我非常感谢他的热情。
“下次,你愿意去吗?”
“我不知道,或者下次再说吧。”我不敢确定,因为在郊区,那里又是青山绿水的地方,一定有些偏僻,万一我跟他去了那里,他不送我回来了,怎么办?那些地方,打的士也会很难。
“好的,你什么时候想去看,打电话告诉我。”他并没有勉强我,方生给我感觉,一直非常睿智,年纪并不是太大的他,却能如此成功,一定有他的原因。
他个人独资企业,就有四家工厂,与别人合资就更多,原来我总在想,他一定是接管了父母的财富,才会这么有钱,但结果却并非如此。
曾听他讲过,他十七岁就辍学回家帮忙,那时家里并不富裕,后来他又离开家里,跑去其它大型工厂里打工,在厂里一年,他就升到了主管,第二年更被升为经理。
但这时,他却放弃了优越的待遇,自己下海创业,做起生意来,他利用自己在厂里的经验和所学习到的知识,正又赶上南方改革开放的热潮,让他的生意节节攀升,一年比一年做得好。
当他才二十三岁时,就已经是两个工厂的老板,今年才二十九岁的他,拥有了更多的企业与物业,他手下的员工达到五六千人,厂里的产品远销海外。
像他这么有钱的钻石王老五,却为何对我这个十六七岁的女孩如此迷恋?只要他喜欢,可以拥有数不清漂亮的女人,但是,他由见到我那天后,就每隔一断时间,定会来找我,常常邀请我去他公司,或者朋友们的宴会。
我是一概拒绝,与他吃饭时,我永远只让他一人出现,如果他告诉我,说今天他哪个朋友一起,我会马上选择拒绝赴约,他常想带我去逛商店购买礼物,而我就似一块固执的石头,坚决不应承。
吃饭时,我想去哪吃就去哪里吃,吃完后,我说要回来,就必须马上回来,由不得他半点意见,不知道是我了解他对我的痴迷,还是我对他习惯了大胆放肆,反正我吃定他永远也不会生我的气。
难怪别人总说恋爱中的人,智商非常低,他对我却是没有半点办法,想放又放不下,想追又追不着,无论他用什么方法,我都无动于衷,而且我发现,在事业上,他是天才,但面对这份感情,他算得上是白痴。
看着如此真诚的他,我也时时在警告自己,千万不要往自己的身上增加罪孽,处心积虑去欺骗一个真心关爱你的人,那是一种罪恶,会有报应与惩罚的,虽然我不爱他,但我不可以玩弄与伤害他。
在茫茫人海中,真正关心你、爱你的人并不多,哪怕你美若天仙、貌比潘安,但真心关爱你的人也只会有那么几个,能够无怨无悔为你付出的人更少。
那我们怎么去区分哪个是真心,谁又是假意呢?我个人的看法,就是看这个人对你的关心与尊重有多少,我一直相信,真心爱我的人,他一定会给我足够的尊重与耐心,他一定会关心与珍惜我,绝不会威胁强迫我,真爱是细水长流,经受得住时间的考验。
方生绝对是一个对我足够尊重、珍惜的人,也许我无法保证我不去伤害他,但我应该避免尽量少伤害他,绝不欺骗与坑害他,因为他是真心实意关心我的人。
在往后的时间里,方生一直在为我默默付出,哪怕我像天上的云一样到处飘荡,他始终对我一如从前,等候我倦鸟知返。
小时候,爸爸对我讲过,害谁都不能去害真心对你好的人,如果你害了全心全意对自己好的人,在往后的岁月里,命运会对你做出惩罚,你再也不会遇到真心对你好的人了。
爸爸的话,我都深深地记在心里,同时,也时时在警示自己,千万不要随意伤害与欺骗关爱我的人。
第二十章
餐厅部长李娟辞职了,不知道她为什么突然辞职,在这里做了快三年了,不过对她来说,在这里上班只不过是混日子,接下来燕子更忙碌。
燕子一直没有男朋友,但有一个她深爱的男人,这个男人是市政府里一名官员,年纪比燕子大一倍,可燕子却无可救药地爱着他,这个男人每过些日子,会来看看燕子,却从不让燕子走近,他们的关系暧昧又朦胧。
有两次,燕子带着我一起出去,与这个男人喝酒唱歌,他是个成熟稳重的男人,总让燕子找不到冲破界线的借口。
下班后,燕子喜欢对我谈起这个男人,她会毫无保留地向我倾诉着,她对这个男人的迷恋与相思,说到激动时,燕子会泪眼朦胧,但却从未曾哭过。
看着燕子,我有些羡慕她的勇敢与坦白,如果发生在我身上,不知我有没有这份勇气,因为在我看来,这是不能见光的爱情,注定只能在黑暗里独自品尝。
更惊讶她毫无保留地对我诉说心声,是她头脑简单藏不住事,还是对我的信任,我选择了后者,相信她把我当成了好朋友,愿意让我来分享她内心的一切。
燕子喜欢喝酒,她告诉我因为小时候,她父亲每天吃饭时喜欢喝点小酒,她常跟着喝一点,随着时间,她有了酒瘾,一段时间不喝,她会很想喝,所以下班后的燕子,常去喝酒,但是从没醉过。
我和她相反,我不喜欢喝酒,算得上滴酒不沾的那种,但并不代表我不能喝,只是我从来不喝,而且我还很不喜欢酒醉沉迷的日子,我有些洁癖,害怕看到醉酒后满地吐的人,这种时候,让我非常反胃,更不喜欢醉后男女粗鲁的个性。
燕子有一个哥哥也在东莞厂里打工,燕子说哥哥要存钱回家娶媳妇,而她要存钱帮哥哥建房子,让哥哥好娶媳妇,以后她还要存钱寄回家,再帮弟弟建一个房子,让弟弟也能娶到媳妇。
我问她,自己怎么办?她说她自己是女孩子,以后嫁出去,男方会有房子,所以她不需要房子,她又说父母年纪大了,靠他们自己,是很难帮两个儿子建好房子的,所以她必须要帮助他们。
燕子说她不求其它,只求父母平安健康,她就是再苦再累也是心甘情愿,只期望哥哥与弟弟将来能看在父母的含辛茹苦,对二老好一点孝一些。
听完燕子的话,忍不住有些热泪盈眶,看着燕子,我仿佛看到了我自己的身影,我们都一样无依无靠,无怨无悔为家人付出,是在雨中独自奔跑的傻孩子。
“芯,一会跟我一起去找一个朋友吧?”燕子坐到我床边,对我道。
“去找谁?你今天休息,也不好好多睡一会。”
“睡醒了,就不想再睡了。”
“好吧。”我点点头,我看书看得眼睛有些发花,出去走走也好。
我们换完衣服向街上走去,燕子边走边对我道:“你知道我这个朋友是谁吗?”
“谁啊?”
“她以前也是在我们餐厅工作的,不过现在结婚了。”
“真的?”
“嗯,那时候,我们关系很好,天天一起出去玩,想想以前的日子,发现时间过得真快。”
“是啊!回忆昨天,总会发现光阴似箭。”
“给你讲个故事。”
“嗯。”我看着燕子:“你与她的吗?”
“也算是,不过我只是里面一个配角。”
“哦?”
“我这个朋友以前,也在我们天马西餐厅做服务员,她叫静如!温柔漂亮,有一个男人喜欢她,常来找她,对她很好,但是,这个男人有过一次婚姻,还有两个孩子,不过这个男人很有本事,是副局长。”
“她与他一起了?”我插嘴道。
“嗯,那男人的妻子因病早两年就去世了,所以他一直都希望能与静如尽快结婚,静如从小家境贫寒,她是家里的老大,长女如母嘛,像我们一样,都是早早辍学外出打工,赚钱让家里的弟弟妹妹上学。
但这个男人对她很好,还帮了她家里许多,你别以为这个男人很老,他才三十六七岁。”
“挺厉害的,这么年轻就做副局长,看来还是个挺优秀的男人。”
“嗯,但是后来,静如在上班过程中,认识了另一个年轻的男人,是一名大学生,那个男人开始追求静如,你不知道当时有多浪漫,静如那阵子,天天收到别人送来的花,你猜那男人是怎么送花的吗?”
“怎么送?”
“每天收到的花,都不是同一个数目,有时是九朵,有时会是一朵,有时还是四朵,总之从来没有超过十朵的,每天都会有花店的人送来。
我们天天猜测是谁送来的,既没有名字,也没有留言,这样一直持续了差不多十七天,静如有些发脾气了,告诉送花的花店职员,如果那个订花人不出现,她明天开始拒收。”
“呵呵,好神秘啊!”
“后来,那个男人出现了,原来,他开始送花的数目,是他的呼机号码,接着送的,是他与静如相识的年月日,再后来,准备送的是他自己的出生年月日,他说,如果静如不出声,他会一直这样送下去。”
“的确很浪漫,办法很创新,而且这个男人有忍耐力,不是一般人啊!”我忍不住笑了起来。
“是啊!他们见面后,他就天天来请静如出去吃饭,每次静如都会带上我一起去,那个男人也会叫上朋友,当时真的好开心,我们一群人游山玩水、喝酒唱歌,他们开着车带我们在路上狂奔,喝醉了大家一起欢笑呐喊。”
“这样看来也是有钱人家,要不没有这个条件,那后来呢?”
“天马餐厅来的基本都是有钱人,而且那男的是本地人,本地人都有钱,后来这样玩了两个月吧,那个男孩要回学校了,因为他还有一年就大学毕业,走的那天,约了静如出来。”
“嗯,激情过后,回归风平浪静。”
“你别老是像个情场老手一样,你谈过几次恋爱?”
“我没有谈过恋爱,但是我懂,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啊,别打岔,接着说吧。”
“我记得那天晚上,我陪静如一起去广场边的草地,而我站在不远处等她,两个小时后,我看到静如哭着跑来拉我走,当时我不知道怎么回事,直到我们快回到宿舍,她才告诉我,她与那个男人分手了。
他抱着她痛哭,因为他要回学校上学了,让她等他一年,他毕业后就与她结婚,但是,静如拒绝了,她一直都明白,他们是不可能的,他们之间的距离,太遥远了。
所以,这两个月来,她疯狂与他一起到处游玩,从来没有拒绝过他的任何要求,只是不想让自己将来留有遗憾,她决定与那个有过一段婚姻的男人结婚了,毕竟那个男人帮助她太多,她永远都欠他的。
而且他成熟稳重,与他生活会更踏实,她多年的打工与奔波,感受了太多的人情冷暖,她已经累了,经受不起任何的打击与伤害,她只想要一个温暖安全的家。”
“好理智啊!真的好厉害。”我感慨不已,我认为静如的选择是明智的,爱情更多时候只是昙花一现,当现实与困难来临时,各式各样的矛盾就出来了,而且人心善变。
“因为静如曾经受过伤害,她把所有的一切,都给了她第一个男友,换来的只是辱骂与欺骗,而且那个男人还经常打她,她的心都伤透了。”
“那她就与这个做局长的男人结婚了?”
“是的,去年结婚的。”
“那她现在过得好吗?”
“挺好的,这个男人对她非常好,而且家里很有钱。”
“这样的生活,是让很多人羡慕的,名利双收。”
“嗯,我们快到了,她就在前面等我们。”燕子向马路对面指去:“看到没有,那个穿白色上衣的。”
我顺着燕子手指的方向望过去,看到一个穿着白色上衣,深色裤子的女人向我们招手,转成绿灯时,我们向她跑去。
“静如!”燕子愉快地与她拥抱在一起,我站在一旁打量着她,说真的,我有些失望,因为刚才听燕子讲她的故事,我想象着她的模样,应该是高贵、优雅、时尚、漂亮。
但现在,站在我面前的她,却是如此地憔悴,披肩的头发,随意扎了一个马尾,她的皮肤有些泛黄,脸上还长了一些暗疮,人很削瘦,但却高挑,应该有一米七的身高。
没有化妆,衣服穿得也非常朴素,但五官姣好,好好打理一下就是一个绝色美人。
静如整个人有些病怏怏的,像一朵枯萎的花,为什么会这样?燕子不是说她现在过得很好,很幸福吗?
“静如,这是淑芯,也是天马餐厅的服务员。”
“你好!”我笑着点了点头。
“你好!”她也非常礼貌地对我微笑。
“燕子,现在餐厅的生意,很好吧?”静如看着燕子,笑道。
“还可以啊,不过没有以前好了,现在竞争大。”燕子点了点头。
“怎么会?有这么漂亮的服务员,能吸引不少客人。”她看着我玩笑打趣道。
我脸红了一下,没想到她这么开朗,刚与我认识,就拿我开涮,由此也看出,她个性坦率,我有些喜欢她。
一路上,我们边走边聊,一起逛商场,吃饭喝茶,都是静如请客,她总是大方地让我与燕子随意点、随便吃,她表现得非常开心,一直都在欢笑。
但我总觉得她身上,透着淡淡地忧伤,就算是她笑的时候,也掩盖不了内心的忧伤,而且其中有几次,我看到她眼睛里闪着泪光,当我们要分手时,她有些依依不舍,让我们有空去看她,并对我道:“淑芯,真羡慕你,天真无邪、年轻漂亮,好好珍惜你的快乐时光吧!”
突然,我有些刺痛感,我不知道我快不快乐,我每天都在笑,见过我的人,都说我很喜欢笑,脸上永远挂着笑容,就像有一颗永不忧郁的心。
以前,我不喜欢笑的,但不知在何时,我却天天都在笑,时时都在笑,现在笑对我来说,已经成了一种习惯。
目送静如离去,这是我第一次见到她,也是最后一次见到她,由她身上,我开始思考幸福的定义,并怀疑她的人生选择。
燕子说静如的先生对她非常好,两个孩子对静如也很孝顺,静如不愁吃、不愁穿,家庭富裕又如意。
是啊!夫荣子孝,家庭和睦,这本来是幸福的典范。
但是,对有些人来说,幸福的定义是不一样的,在这样的温室里,有些花却快速地枯萎,相反,如果长在风雨中,会格外明艳动人。
由静如的眼中,我感受到她是如此地孤独与寂寞,她在这个温室里日渐枯萎,她的心充满了忧伤与无奈,生活过得没有目标,更没有方向,这是一种慢性自杀,更是一种危险的信号。
“燕子,有空你多去看看她吧,也许她并没有你想得那么幸福,她可能很孤独。”
“芯,你为什么这样说?难道是她老公对她……。”燕子紧张地看着我。
“别瞎猜,我说她孤独,指的是她可能没什么朋友,常常一个人在家里,你在外面上班,多去看她,你就可以多与她讲讲外面的世界与事情,这样,她也不容易胡思乱想。”
“嗯,我会的,行啊!芯,你这小家伙,年纪不大,懂得真不少。”
“我懂得可多了,你们懂的我都懂,你们不懂的我也懂。”
“你就吹牛吧。”
“呵呵!这也被你看穿。”
“哈哈!不过,芯,我觉得你真的很成熟,我是指性格,完全不是一个十六七岁的女孩子。”
“如果你经历过我所经历的,你也会像我一样,我已经没有少女纯真了。”
“你经历过什么,为什么你从来不说你的事?别整天神神秘秘的。”
“我的故事很长,很长,怕你听了会打瞌睡,将来说给你听,呵呵!快回去了,你今天休息,我晚上还要上班呢。”
黄昏下,我与燕子慢慢向宿舍走去。
第二十一章
天气开始转凉,我的身体也开始旧病复发,小时候,每年有两季是我的苦难季,一个就是春季,另一个就是冬季,在这两个季节里,我总是在生病。
特别是冬天,差不多三个月都在咳嗽中度过,春季是流感多发的季节,而我天生体质差,遇上流感差不多是百发百中,所以在家中几乎是三天小病,十天一大病。
那时,母亲常说我是来讨债的,他们前世欠了我的债,所以我今生投胎来折磨家人,不懂事的我不但不怕病,反而喜欢生病的感觉,因为生病了,有许多亲人来看我关心我,母亲也不骂不打我了,让我非常幸福。
渐渐长大懂事,我越来越害怕生病,原来我会让家人如此操心,常在迷糊中,看到围绕在床前那一张张憔悴的脸,我也开始感觉到了心痛。
寒夜里,我忍不住要咳嗽时,我会躲进被里蒙着头,这样我的声音会降低许多,渐渐地,我习惯了蒙头睡觉,而这个习惯一直都伴随着我,即使这样,父亲还是会听到我的咳嗽声,而咳嗽也总是让我彻夜难眠。
后来,我学会了一个人坐在窗台,遥望明月,没有明月时望星星,没有星星看黑夜,有时的夜,真的好黑,特别是下着狂风暴雨的夜,我把手放在眼前却无法看清,原来伸手不见五指,就是描写这样的夜晚。
但我不怕打雷闪电,曾经有一段时间,我是多么希望雷电可以劈到我,结束我这个多病多灾的生命,我也不怎么怕鬼,同龄的小孩,都很害怕一些妖魔鬼怪,但我却不怕。
相比之下,我更怕人,人是万物之灵,也是万恶之首,在我很小很小的时候,我就是这样想,也不记得是什么时候开始,读三字经当读到人之初、性本善时。
突然那一刻,我的脑海里闪过的是人之初、性本恶,后来渐渐长大,这个观念一直留在我的脑海里,更让我明白,对孩子正面教育与引导是如此重要。
前些天,我又去医院买药回来吃,还打了几天的吊针,却一点也不见好,我越来越怀疑这个医生的医术,好想念家里,如果在家里可以让爷爷帮我把脉治疗,爷爷是一名杰出的中医,医术医德都非常好,也许就是家中有一个好医生,所以苍天才把我这个药罐子,放进这个家里来吧。
在上班过程中,我总是努力忍住咳嗽,嘴里常含着润喉糖,走到没人的地方,才敢轻咳几声,有时忍不住,就跑到茶水间拼命喝水,今天晚上,客人并不多,我偷偷轻咳两声。
“芯,你咳嗽还没好吗?”
吓我一跳,我转身望去,看到老板站在我身后:“好多了,我已经吃了药。”我惊惶答道。
“哦,要注意身体,如果不舒服,可以休息几天。”
“不,不用了,我可以上班,我没事,我过两天就没事了。”我有些慌张,我害怕他因为我生病了,就不要我来上班,这份工作对我来说非常重要,是我每个月的经济来源,我不能没有这份工作。
“那要记得看医生吃药。”他对我笑了笑,转身离开。
我紧张的心放松,我觉得自己太过神经质,常会多疑敏感,这样下去,我可能会短命,到了吃药的时间,去吃点药吧,站在茶水间拿着药,发现药快吃没了,看来星期六又要去医院。
我突然有些心疼我的药,怎么吃得那么快,这每一颗药都不少钱,比我吃饭还贵,但转念一想,我是不是病糊涂了,药有什么可惜的,最好将来永远也不用吃。
星期六下午,我来到上次帮我看病的医生面前,他四十来岁,我把我这一个星期大概的情况,跟他说了一遍,他皱着眉头道:“你怎么吃了没一点见效呢?会不会是肺有问题?”
“上次拍照说肺没事,应该是气管发炎。”我也算半个医生了,这就是久病成医吧。
“嗯。”他看了我一眼,接着对我道:“你转过身来我听听。”他拿着听诊器道。
我转过身,背对着他。
“把你的衣服拿起来吧,你穿太多衣服了。”医生对我道。
我想想也对,现在天冷,我穿了外套,我把外套往上抱起来。
“我说的是里面那件。”
我有些迷惑,上次听的时候也是隔着一件衣服听的,但我还是动手把里面贴身的那件T恤,由裤腰拉出来,医生把听诊器伸进我的后背。
大概过了几十秒,他又让我转过身来,我以为听好了,想不到他却告诉我要诊听前面,并让我把胸围解开,我心中好生奇怪,但想想医者父母心,我没必要多疑,就解开胸围。
他拿着听诊器,伸进我的衣服里,差不多一分钟过去了,他还在听着,我已经有些不耐烦,我的脸色越来越难看,因为我感觉他并不是在为我检查病情,而是在非礼我。
我冷漠地盯着他的眼睛,他接触到我的目光,马上神情紧张,目光闪烁躲避,我更坚定了我的想法。
“医生,我的心肺怎么样?”我冷冷道。
“哦。”他怔了一下,马上道:“没事,也没什么事。”
我阴沉着脸,拉上外套的拉链,心中非常恼怒,没什么事你还听那么久。
“我帮你再开点药,回去吃吃看,一个星期后,你再过来检查。”
我都懒得答理他,之前对他的尊敬荡然无存,而他胆怯得不敢抬头看我。
拿着药单走出来,我就扔进了垃圾桶里,我已经无法信任他,包括他的医术,更不想浪费我的金钱,他只不过是一个无耻的庸医,难怪现在许多人,都说现在的医生最缺医德,只知道开贵药谋财害命,没有良心可言。
我来看病前,同事们都这样对我说,不过我相信还是有许多好医生,爷爷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在我的家乡,讲起爷爷,别人都竖起大拇指,只要提到我爷爷,说我是他的孙女,大人们对我立马非常亲切,老鼠屎哪里都会有的,这次只是我运气不好,让我遇到了。
缓缓走在路上,寒风吹来,打了一下冷颤,真的天凉了,我也许应该要买多两件冬衣,接着,我又忍不住咳嗽起来,真后悔当初在家时,怎么不跟爷爷学习一下医术。
曾经在上学时,老师就让我将来要去好好学医,因为我有比别人更好的条件,第一,我记性好,能把书上的知识倒背如流;第二,爷爷是我们当地出名的老中医,我学医有专人指导;第三,我对医学有浓厚的兴趣,在家里没事时,常翻看医书,并且喜欢闻中草药的味道。
只可惜命运弄人,我由十三岁开始,就要为生活奔波,为赚钱而外出漂泊。
一个人在外面的日子真孤独,一个人在外面生了病更孤独,我拖着虚弱的身躯,独自行走在马路上,人活着真不容易,像我这样活着更不容易,多想自己能长出一对有力的翅膀,在蓝天中自由飞翔,真希望找到一方净土,在那里快乐成长。
可是,世上真的有净土吗?“铃!铃铃!”前面冲来几辆自行车,是一群十六七岁的少男少女,我急忙退到路边,他们飞速由我的眼前驰过。
望着他们远去的背影,和传来阵阵欢笑声,我有些难过,同样的花季雨季,而我却只有心底年少的梦,眼泪在我的眼中来回打转,我的视野变得好模糊,我已经很久没有哭了,这会我真的好想哭。
但我想,这样站在大街上哭泣,会被看成笑话的,我抬头仰望着天空,看小说里讲,如果不想让你的眼泪流下来,就仰望天空,这样你的泪水不会掉下来,但以前我试过很多次,是骗人的,要哭时眼泪照流。
想着,我突然有些想笑,当我再把头低下来时,却意外发现,旁边许多人像我一样抬着头,好奇地望着天空又望着我,我有些诧异,急忙走开,难道,他们以为我看天空,是天空有什么异象吗?呵呵!这也许就是人的好奇心里。
我不去医院了,但我的病还得要治,求人不如求己,我决定去药店自己配药,我是慢性支气管发炎,我的舌苔发白,夜里咳得多,这是寒咳,喉咙有些异物感,平时注意饮食多喝水,多补充维生素,禁食辛辣油炸食物。
消炎药是要买的,另外止咳平喘的药也要买,以前在医书上看到甘草加鱼腥草,是治疗咳嗽的良药,但我在外面工作,哪有地方煲煮中药,我现在把自己死马当活马医,顾不了那么多。
之前打了一个星期的吊针,我的手上都是针眼,却没有一点用处,还花了我不少钱,我心疼死了。
意外的是几天后,我的病情明显好转,看来我的方法是对的,我欣喜不已,再按从前配的药方又买了些回来,再过一个星期后,我的咳嗽基本都好了七七八八。
第二十二章
病了差不多快一个月,终于好了,我心情也跟随着明朗起来,在学校里也变得活跃多了,小琴她们都说我病一下,转性了,中午刚下课,小琴神秘对我道:“芯,你还记得那个追求过你的智刚吗?”
“记得。”怎么可能忘记,他的情书写得那么感人。
“他现在与我们学校的校花拍拖。”
“这很好啊!郎才女貌,他就适合找这样的女孩子。”
“你好像没有一点感觉?”
“我能有什么感觉?我对他这样的男孩没兴趣。”
“你就一点也不动心吗?他可是帅哥。”
“嗯?”我偏着头想了想:“也不是没有动心,我也有动心,只是没有感觉,也许过几年,再见到他成熟一些,可能会有感觉。”我边笑边向外走。
“芯,我真是搞不懂你?”
“我也不懂我自己。”
“我觉得那个校花没有你漂亮,学校里很多漂亮的女孩子都比不上你,你才应该是校花。”小琴有些为我抱不平。
“呵呵,小琴,这只是你对我有好感,才这样想,但在许多人眼中,她比我漂亮比我好,她身材好,穿得又好,还会打扮,而且校花比的可是多方面,我许多地方,的确都不如她。
就一条,我对同学不友好,对我们学校的男生,不讲话不搭理,很多人觉得我是一个冷漠无情的女人。”
“但我知道你好。”
“真的吗?真的吗?”我做着鬼脸向她靠去。
“真的。”
“小琴,你太好了,终于有人说我好了,我一辈子都会感谢你的。”我假装好感动的样子。
“哈哈!”小琴被我逗得大笑。
就在我们俩人边笑边向外走时,迎面遇到智刚与他那漂亮的女友,我们的校花,我对智刚与他的女友,礼貌地点头笑了一下,智刚面无表情地望着我,他的女友也对我们视而不见,然后,我和小琴与他们擦肩而过。
来到餐厅上班,星期五,客人很多,我忙碌穿梭在餐厅里。
“芯,二十五号台端两杯水过去。”服务员阿莉对我道。
“收到。”
我急忙端起两杯水,向二十五号台走去,当我把水摆在台面,对两位客人道“请慢用”时,我呆了一下,我看到旁边坐的人却是他,就是常常五个人,一起来餐厅吃饭的那群香港男人,其中那个有些忧郁,戴着眼镜却很少讲话的男人。
明显,他看到我也很意外,他也怔了怔。
我急忙对他笑道:“您好!今天中午怎么有空过来?”
“是啊!与朋友过来喝点东西。”他有些尴尬地笑了笑。
我才注意到,对面坐着一位二十四五岁的女人,我急忙对那女人礼貌道:“您好!”
再转头来看他时,仿佛全身的血液,冲到我的脸上,脸皮有些烫得发痛,我急忙低下头:“你们请慢用。”
我惊慌失措地转身逃离,回到吧台边,心狂跳不止,但随之而来却是感到胃在翻江倒海,一阵又一阵地绞痛,心脏马上跟随着疼痛起来,头仿佛突然被雷劈似的晕眩,我晕晕沉沉地向茶水间走去,跌坐在旁边的椅子上,脸上一片苍白。
“芯,你怎么坐在这里?外面都忙死了。”燕子对我喊道。
“我坐一会就出来。”我气弱游丝般。
“你怎么了?不舒服吗?脸色怎么这么难看?”燕子走过来摸着我的额头。
“我也希望是我生病了,是我发烧了。”我语无伦次道。
“怎么了?没发烧啊,你不舒服你就坐会吧。”说完燕子跑了出去。
我感觉,突然被人抽走了所有的血液与力气,身体软绵绵地靠在墙壁上,这种感觉就像,似低血糖发作时,一阵又一阵的晕眩又向我的大脑袭击而来,我的头好痛好痛。
为什么我会这样子?为什么?进进出出的同事们都问我怎么了?是不是生病了?我轻轻地摇着头。
十几分钟后,我努力站起来,我不可以这样一直坐着,外面那么多的客人,那么多的事要做,我怎么可以在这里偷懒,我走了出去,但我却再也没有勇气走向二十五号台,几乎是望一眼的勇气也没有,到了下班时间,我快速跑去打卡,换衣服向外面逃去。
回到学校上课,我心不在焉,如游魂般,心不知飞向了何方,老师在课堂上讲的,我一句都没有听到,把课本竖起挡在面前,无力地趴在桌上,望着旁边的窗户。
天空下起了小雨,雨水滴滴哒哒拍打在玻璃上,中午那一幕,又浮现在我的脑海里,每次出现,我的头就急剧地疼痛起来,为什么我总会想到?难道我喜欢他吗?
不会的,我们什么都不了解,更没有说过话,还是我一直在暗恋他?更不可能,我不会恋上任何人,那为何我今天却如此难过?心痛得快裂开了。
天空的雨啊!你可明白我的心,为何我会如此心痛?就算是我喜欢他又能怎么样?在他们几个人的眼中,我一直是一个小女孩,一个小可爱,一个还没有长大的孩子。
他们喜欢我,只是因为我笑起来可爱,他们每次来都喜欢哄我,那只是觉得我活泼可人,把我当成一个开心果,他呢?同样也是,我只不过是一个开心果,最多算是一道风景线,只能让人偶尔地停留观赏。
今天,和他一起来的那个女人,看起来与他年纪相仿,性感迷人,像一个熟透的果实,全身都散发着醉人的女人味。
我呢?无论我怎么精心打扮,无论我如何成熟懂事,无论我怎样努力学习,但我的年龄却在那里。
没有岁月的洗礼,我的身上只会散发着少女的天真与幼稚,顶多是一个少年老成的孩子,虽然有许多别的男人爱我,但我知道他不会爱我,他并不喜欢女孩,他喜欢的是女人。
我多想快点长大啊!很小的时候,我就希望自己能长大,这样我可以自己照顾自己,可以保护自己,但今天,我是多么希望我能立即长大,这样我就可以让他注意到我,也许还能让他爱上我。
但我却只有十六岁,虚岁才十七,明年!明年我十七岁,我要长大,将来,我一定要努力成为人才,虽然我不是天才,但却可以通过努力学习成为人才,这样的我,应该就能配得上他了。
第二十三章
几天后,我已经想通,我又何必苦苦思念一个并不属于我的人,我的日子过得够清苦了,我再也不要自讨苦吃,这件事就当是人生中又一次成长吧,但他的身影,却一直在我的心底,如同魔咒般伴随着我。
最近天总是下着毛毛雨,让这个冬天更加寒冷,晚上空闲时,我站在餐厅落地玻璃前,有些失神地望着远方。
“小姐,点菜。”旁边九号台的两位客人对我招手。
我急忙走过去,笑道:“晚上好!请问先生吃点什么?”他们的头发与肩膀上还有残留的水珠,看来是刚进来的客人。
“外面下雨了吗?”刚问完,我觉得我说的是废话,刚才我还站在玻璃前看雨。
“是啊!不过雨不大。”左手边的客人,抬头对我笑道:“有什么好介绍?”
“你们想吃点什么,比如,偏中式还是西式?”
“我们不吃饭,想喝点东西。”
我看着二人身上有些湿润的衣服,道:“要不,先来两杯可乐煲姜,去去你们身上的寒气。”
“去去我们的寒气?”另一位客人看着我问。
我笑道:“因为你们身上被雨水打湿了,天气寒冷,你们衣衫单薄,餐厅里开着空调,这样会容易着凉感冒,如果先喝杯可乐煲姜,可以去除寒气,有效防止伤风感冒。”
“小姐,你实在是太体贴了。”两位客人看着我感叹道。
“这是我应该的,那我先下单了,先来两杯可乐煲姜?”
“嗯。”他们看着我点头满意道。
我点头微笑一下,转身离开,过了一阵后,他们又对我招手,我走过去,左边的客人拿出一张名片,递给我道:“我想认识你,可以吗?”
我接过名片看了一眼,笑道:“箫一航!是你的名字吗?”
“嗯。”他意味深长地望着我。
“你为什么不叫卓一航?”
“为什么?”
“因为我在一本武侠小说里看到,男主角叫卓一航,就是白发魔女传那本书。”
“哈哈!那得问我老爸,为什么不姓卓,而是姓箫。”
“呵呵!”我开心地笑了起来,这是我这几天来,第一次这么开心。
就这样,我与这个叫箫一航的男人认识了,但他不是这里的人,他在HZ市工作,是一家公司的经理,二十七岁,他的头发天然微卷,他很高,我站起来只到他的肩膀,有些清瘦,但很帅气,和我一样,他很喜欢笑,他的脸上永远都挂着温柔的微笑,总给人一种温心亲切的感觉。
一个星期后,他又来看我,并请我出去吃饭,我并没有一个人与他外出,我带上燕子一起出来,但那天晚上,我们三个人玩得很开心,他是一个浪漫优雅的男人。
这天,我独自站在电话机旁,看着电话,不知为何,我突然记起了他的手机号码,我拿起电话,试探地拨打他的手机号,没想到立即就接通,这是我第一次好奇去打别人的手机号。
许多客人都有留电话给我,但我从未曾打过,就连世雄、方生与蒙生的电话,我都没有主动打过,我有些紧张地拿着电话,一声过去,两声过去,我的心跳越来越快,我想马上挂上电话,就在我想挂时,那边传来声音。
“喂。”
我突然不敢出声。
“是你吗?芯!”
我惊讶道:“你怎么知道是我?”
“我猜就是你,这是感觉,呵呵!”他在电话那边得意地笑道。
“不可能,这样你也能猜测到?”
“这说明我们心灵相通啊!”他在电话里有些贫嘴。
“我知道你怎么猜测到的了,你是看到你手机里显示的电话号码。”
“呵呵!真聪明。”
“这还用说嘛。”我得意扬了扬头。
“这两天好吗?”
“好啊!”我笑道,接着,我看到燕子对我招手,我快速对电话里的他道:“不与你说了,我还要上班,再见!”
“哦,再见!”
我急忙挂上电话向燕子跑去。
第二天,箫一航出现在餐厅里,等到我下班后,他带上我与燕子去了卡拉OK,包了一间房,我们三个人坐在里面唱歌、喝酒,我不喜欢喝酒,我就喝果汁吃小食,燕子与他细杯慢酌。
箫一航唱歌的声音很好听,而且他什么歌都会唱,粤语歌、国语歌、闽南歌、英文歌他都会唱,当燕子正唱着一首旋律很好的歌曲时,箫一航邀请我起来跳舞。
可是,我从来没有跳过双人舞,我摇着双手,他轻轻把我拉起来,并把我的手,放在他的肩上。
我惊慌地看着他,他对我温柔道:“跟着我跳。”
他就像一块磁铁般,把我深深地吸引,我跟随着他的舞步,翩翩旋转在优美的音乐声中,之前的紧张与尴尬都随声散去,当燕子一曲唱完,我们感觉还有些意犹未尽。
之后,只要是燕子唱歌,他就邀请我起来跳舞,如果是我唱歌,他也会非常绅士邀请燕子跳舞,那天晚上,我们一直玩到十二点多,这对我来说,又是一次破例。
十二点多了,还与男人在卡拉OK里游玩,而且我还有些玩得乐此不疲,走出歌厅,箫一航送我与燕子回家,但我们三个人还兴致勃勃,他就提议走路送我们回去。
然后,他再自己坐车回酒店,因为他在这家酒店订了客房,他的车子停在这里没事,我们三个人兴高采烈地走在午夜街头,夜不迷人人自迷,酒不醉人人自醉,一路上,我们欢歌笑语、边走边唱。
走到广场时,有一个卖花的小孩向我们跑来,还没等那卖花的小孩开口,箫一航对他道:“多少钱一支?”
“五块。”
“给我一支最漂亮的,这十元给你不用找了。”
小孩欣喜地取出一支玫瑰,交给箫一航,箫一航拿着花走到我面前道:“送给你。”
我有些尴尬地望着燕子。
“芯,好幸福啊!有人送花,还不接着。”燕子对我笑道。
“谢谢!”我羞答答地接过,这是我第一次收到玫瑰花。
“下次,我亲自买一束更漂亮的玫瑰送给你。”
“没有关系,这朵花也很漂亮。”
我抬头望向在广场上玩耍的卖花小孩,已经是凌晨了,为什么你们还不回家?还是你们没有家?为什么世界上总会有如此多的不幸?可怜的孩子,你们一定要快些长大,长大后,就有了有力的翅膀,可以飞向蓝天,在天空翱翔。
夜色里,灯光朦胧,夜空中,明月高挂,把银色光辉洒向大地,天地间一片静谧祥和,以后我会多点夜晚出来走,城市的夜空,同样也很迷人。
第二天,箫一航回惠州,而我也回到正常的工作中来,蒙生与方生过一段时间,会照旧接我出去吃饭,世雄最近不见人影,不知道他在忙什么,或是他已经上班了?
一个星期后,我又打了电话给箫一航,箫一航第二天又出现在我眼前,渐渐地,我发现,只要我打电话给箫一航,无论是狂风,还是暴雨,他第二天一定会来看我。
但他从没主动打电话来找过我,或者不请自来,我开始并没多想,但有几次,我故意试探着打了后,发现第二天,都会看到箫一航出现在餐厅里,这样变成了一个规律,只要我想见他时,我就提前一天打他电话,第二天,他百分百会出现。
今天星期六,早上可以睡个懒觉,我昨天特意打了电话给箫一航,不过,我在电话里从不问他过不过来,一般我只在电话里与他随意说几句话就挂上,但他总能理解,准时到来。
下班后,箫一航由车里取出一把玫瑰花,摆在我的眼前:“送给你,我特意去买的。”
看着火红的玫瑰,我有些羞涩地接过他手里的花,后来我偷偷数了一下,十一朵,我们静静地走在马路边,今天我有些紧张,以前每次都有燕子陪着我,但今天,她要加班不能陪我,而其她的人,我又不想带她们来,所以,我只好独自一人。
“芯,我想抱一下你,可以吗?”箫一航深情地望着我。
他的眼睛像有了魔力般把我迷惑,我红着脸点了点头,箫一航轻轻地把我拥入怀中,我趴在他的胸前紧张、慌乱、心如小鹿般乱跳,我屏着呼吸不敢出声,这种感觉让我快要窒息了。
我的头有些晕眩,仿佛过了一个世纪,一航把我松开,他望着我的脸,我急忙低下头,看着手中的花,铃!铃铃!一航的手机响起来,他拿着手机接听,由他断断续续的谈话中,应该是他的一个朋友也在这里,找他出去喝酒。
一航挂上电话后,对我道:“芯,我有一个朋友找我出去喝酒,他在绿宝石夜总会。”
“那你去吧,我回去休息了。”我说道。
“不,我想带你一起去,好吗?”箫一航看着我。
“嗯。”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答应他,我从来没有单独与男人去过夜总会。
绿宝石是当地人气最旺的夜总会,以前我一直听说,但从未曾去过,下车后,一航走到我身边,牵着我的手,我惊了一下,抬头望着他,他微笑看着我问道:“可以吗?”
我没有回答,一航牵着我的手向绿宝石大门走去,穿过五光十色的通道,来到大厅,他的朋友们已等候在那里,一航向他们介绍了我的名字,我尴尬站在一旁,只知道点头微笑。
我想我真的不适应酬,这种场合让我有些难堪,整个晚上,我一直心不在焉地坐在一航身旁,他的朋友们不停地劝他喝酒,也时不时向我敬酒,但都被一航一一代替。
他知道我不喝酒,我们要离开时,箫一航已经有几分醉意,他有些跌跌撞撞牵着我走出绿宝石,来到车前,我有些担忧,对他道:“你还能开车吗?”
“送你回去还是没有问题的。”他笑了笑。
“嗯。”
我静静坐在车里,看着前方,一航一只手牵着我的手,另一只手握着方向盘,看着他这样子,我却没有惊慌,十几分钟后,车子停在宿舍门口,我说声“再见!”准备推开车门。
突然,我的身体被他紧紧抱住,他用手轻轻地抚摸着我后背的长发,喃喃地呼唤着我的名字,那一刻,我有些悲伤,我缓缓地推开他道:“我要回去了,你也早点回去休息吧,晚安!”
说完,我推开车门,拿着花走出去,关上车门后我隔着玻璃,对箫一航摇了摇手,他目不转睛地望着我,他的眼睛里闪着光芒,充满了渴望,我知道他希望我可以不走,但那是不可能的,我们只能到此为止,再也不能更深一步。
第二十四章
接下来的几天,我都没有打电话给箫一航,仿佛由那天晚上后,我们的关系变得敏感起来,正确说是我开始敏感。
我并不想有一个男友,也不想拥有一段恋情,虽然我的内心成熟,但我的年纪还小,并没有做好恋爱的准备,我希望可以一个人自由自在地过日子。
“芯,出去逛逛吧?”上床的萍,探出头对我道。
“天都黑了,去哪?”我伸了伸懒腰。
“晚上当然是天黑了,难道还会出太阳,快起来,再睡变成猪了,你回舍宿就会赖在床上不动。”萍跳下来拉起我。
“嗯,好吧!那先等我换换衣服。”说完我拉上帘子。
“快点了,就出去散散步,用得着打扮那么漂亮吗?”萍催促道。
“总要穿整齐吧,难不成我穿着睡衣跑出去?我可不敢。”我在床上边换衣服边道。
穿好衣服,我与萍走在星空下的马路边,一直边走边聊,她断断续续地跟我说着她的老家与故乡。
其实,在这里上班的女孩子,没有几个人是幸福的,每个人身上都有一个悲惨的故事,大家都是来自异乡,同样十几岁就四处漂泊,为家人为自己努力奋斗。
萍与我同龄,长得如花似玉,但是,她已有了三年的打工经历,萍告诉我,她的家很困难,所以她初中没有读完,就跟村里人出来打工,开始出来是做工厂,后来再换到餐厅工作,现在天马桌球厅做服务员。
她还有两个弟弟在上学,她最大的希望就是寄多点钱回家,让弟弟去读大学,然后帮家里建一栋漂亮的房子,用自己的能力改变这个贫困的家庭。
她还说,三年来,她除了留一点自己必花的钱外,每个月都是一分不剩地寄回家,我问她对自己的将来有什么打算?她告诉我,希望将来在外面,可以找个对自己好,经济条件不错的男人嫁了。
我挺佩服萍的,对将来她有如此详细的安排,更让我有些自愧不如,在这里上班的人,无论是男还是女,谁身上没有压力,谁又没有负担,但她们却可以过得如此乐天。
不像我,整天神出鬼没、忧心重重,我从来不敢想象我的将来,我只想过好每一天的日子,希望早日帮助爸爸还清所有的债务,我也希望可以赚钱送妹妹、弟弟去上大学,改变他们未来的人生。
如果说,我现在对将来有什么想法,那就是我希望能通过我自身的努力,去读个大学,我要好好上学,我要考出一个个好成绩,我要成为一位才华横溢、诗书满腹的才女,我要读尽天下书,走遍世间路。
小时候,我一直就希望将来可以好好上学,读完初中读高中,读完高中读大学,读完大学出国留学,别人都说漂亮的女孩不会读书,更做不了才女。
我要打破这个规律,我要做一个内外兼修的才女,我将来要为我的家人,为我的祖国争光。
但是,在某一个时候,仿佛所有的梦想都碎了,我自愿离开了学校,虽然我知道,如果我坚持,还是可以读下去,但我不希望在父亲的身上雪上加霜。
曾经也有许多人愿意供我上学,天马餐厅就有许多客人,提出愿意资助我回乡上学,其实许多有钱人,是不介意每月拿出几百元来做善事的。
几百元在穷人眼里,那是救命稻草,但对于富人那是九牛一毛,哪天如有回报,他们就当是名利双收的投资,如果没有回报,就当是为自己行善积德。
我想我在许多人眼中,应该是一个很合适的投资对象,因为许多次,都有客人告诉我,让我回家读书,愿意供我到大学毕业,但毕业后要来找他们,去他们的公司上班。
其实这样的要求,对于我与他们来说都是双赢的局面,最少我不需要为找工作奔波,对于投资者,也有一个忠心耿耿的手下,穷人的世界里什么都缺,缺钱最要人命,富人的生活里什么都有,唯独缺少真诚的善心。
对于他们来说,一个忠诚的手下,远比一个能干的员工强多了,那忠诚的手下怎么拥有,当然是找到合适的对象,经过岁月的打磨,但是,这种方法需要历时长久,并且可遇不可求。
所有的方法中,有一个最好最快最可靠的方法,就是在茫茫人海中,慧眼识珠,找到那个正处于饥寒交迫困境里的人,这时你对他略施恩惠,只要你的眼光没错,这一生,你就会收获到一个忠心耿耿、披肝沥胆的人选。
虽然我也很动心,有人在我危难时,愿意扶我一把救我一次,我不介意一生为他肝脑涂地、至死不渝,但我都拒绝,我的父亲,我的弟弟、妹妹怎么办?谁来帮助他们?
我说过要好好陪伴父亲,与父亲同甘共苦,我一定会做到,而且我那弱小的妹妹与弟弟,都知道留在父亲身边,我有什么不满足,父亲说有我们三个儿女,他一生都足够了,对我来说,一生有他们三个,我也知足了。
相依为命的日子,让我体会了亲情的温暖,有时苦难,并不一定是痛苦,而我们这种苦难也是幸福。
虽然,前不久,我那才十二岁的妹妹,给我写了一封信,信里有一段话“姐姐!我真真切切地明白了,什么是穷在路边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
小时候,我们家里每天都有客人来往,但现在,我们落魄之时,却是无人寻问,原来人生真的好现实,人情只不过是一张薄薄纸,你一定要保重身体,我们在家很好,我一定会好好努力,一定不会丢你与爸爸的脸。”
我亲爱的妹妹,世间人情你知道多少?人情是张薄薄纸,世事如棋局局新,我们的家庭已经破裂,就连母亲都抛弃了我们,更何况是其他人呢?
我已经早就不在乎别人的怜悯与目光,人生一切都只能依靠自己,只要我们努力争气,将来我们的家,一定会重新好起来,所以无论我们的路有多难多苦,也永远不能放弃,更不能破罐破摔。
何况,还是有许多人关心我们的,并不是每一个人都是无情无义,还是有人愿意雪中送炭,虽然很少,但并不代表没有,世间还有真情在,因为我们就是例子,如果不是因为苦难,怎么会把我们四个人的心紧紧地绑在一起呢?
望着萍,让我想到,我要重新反思我的处事与心态,也许我应该慢慢地忘记过去的不快乐,试着去真正地感受阳光,追求自己的梦想,因为我也应该有将来,也应该有梦想,我也要有一个年少的梦,虽然我不能像别人那样随意追求,但不代表我不能拥有。
我们快乐地牵着手跑在路灯下,萍突然停了下来,对我道:“芯,想出去玩吗?”
“去哪里玩?”
“去跳舞。”萍的眼睛闪烁着亮光。
“啊!去的士高啊?这么晚?”
“当然是现在,要不什么时候?”
“可是那些地方很乱的,而且,我还不会跳舞。”我挠着头。
“怕什么,很简单的,走吧!”萍对我撒着娇。
“但只是我们两个女孩子,万一碰到一些流氓,怎么办?太危险了。”我摇着头。
“不会的,那么多人,谁怕谁啊!”萍的样子像似非去不可。
“要不这样,打电话找个男的一起出来。”
“好啊!好啊!可以有人付账,这样我们还能吃点东西。”萍兴高采烈道。
我皱着眉头,很多女人总是改不了喜欢沾小便宜的毛病,这样会容易因小失大的:“可是打给谁呢?”
“我也不知道,我并没有很熟悉的朋友。”
“有了。”我跑到公用电话亭拿起电话:“喂,我是淑芯。”这是我第一次打世雄的电话,我还是有些紧张。
“芯,是你啊,还没睡吗?”
“你在干嘛?”
“我在赌马。”
“哦。”我有些失落,我知道世雄喜欢赌博,只要是赌的他都有兴趣,好像大部份的男人都喜欢赌博。
“芯,你在哪里?怎么会有车子的喇叭声?”
“我在外面。”
“外面?什么地方?”世雄有些诧异。
“我在马路边。”我有些心虚道。
“那你告诉我在什么地方?哪一条路?我马上过来。”
我把我们所在的地址,详细地告诉了世雄,十多分钟后,世雄来到,然后,我告诉他,我们想去跳舞,当我说完后,世雄瞪大眼睛看着我,像似发现了外星人。
世雄爽快地带着我们去了的士高,在的士高里,刚坐下一会,我与萍就把包都交给世雄看管,跑向人头涌涌的舞池,不过我不太会跳,萍耐心教导我。
我对舞蹈很有天分,在上学时,只要有什么表演节目,我总是第一个被选中,我年年都参加舞蹈表演,所以,一会儿功夫,我就跳得非常好。
看着世雄独自一人无聊地喝闷酒,我跑回座位陪着他,并让他起来跳舞,我们的包可以背在身上,或者送去门口托管,但世雄说他看我们跳就可以了。
世雄对我很好,在我的印象中,只要是我提出来的要求,他从来没有拒绝过,他给我的感觉,就是无论我怎么样,他永远也不会烦我,更不会讨厌我,在他心中,我永远还是我,对我的任何事,他都能包容与理解。
玩到我们俩人筋疲力尽才回去,这是我第一次出来跳的士高,这次后,世雄常带我出来泡夜店,但他从不劝我喝酒,总会非常小心地照顾我、保护我。
后来,每个我想出来游荡的黑夜,就会打电话给世雄,也只有与他一起出来玩,我才会完全放心,忘记所有的危险,因为我知道,我的身边还有他。
第二十五章
第二天中午,我刚上班,蒙生就打电话来告诉我,问我今天晚上能不能请假休息,他要带我去一个很漂亮的地方吃饭,我已经有二十几天没有见到他了,不知道他是工作忙碌还是出差,我爽快地答应了。
因为现在我星期六日,常会帮别人顶班,所以许多同事都欠我钟数,找人还我两个小时不是难事,下午放学后,我回来洗了一个澡,换上我刚买的白色外套,向外面跑去。
今天他比我们约定的时间早到,看来他并不是由附近来,我跑过去拉开车门,他打量着我,我得意地扬起头,骄傲道:“我新买的衣服。”
“衣服哪能比得上你,芯!你越来越漂亮了。”
“因为我正在长大,就像一朵娇艳的鲜花,正在逐步开放。”我觉得我,真是臭美死了。
“哈哈!哪有人这样夸自己的?”
“我只不过是实话实说。”我感觉我对他,已不会像以前那么拘束,毕竟我们已经有些熟悉。
“呵呵!是了,是了,芯芯由小美女,变成大美人了。”
“别这样夸我,夸一点就行,夸太多,我可会骄傲的,到时就不漂亮了。”
他被我逗得哈哈大笑起来。
我望着窗外,看到车子正向市外的高速公路方向驶去。
“我们去哪里吃饭?是不是走错了?这里的路标指的是高速公路。”
“嗯,对!这就是我要去的地方,前几天,我与几个朋友们去打高尔夫球,看到一家很漂亮的西餐厅,里面的东西做得不错,所以,就想来带你去。”
“是哪里?”我转头看着他。
“现在不告诉你,到了你就知道。”他对我眨了眨眼睛。
“怎么这么神秘?”虽然我常常很神秘,但我不太喜欢别人对我太神秘,特别又是在这样的夜晚。
而且,车子行走在高速公路上,不知为何,我很容易就没有安全感,但望着蒙生专注的表情,应该并不是什么坏事,比如上次,我就是自己多心,我不应该总是在怀疑别人,我放松心情躺在座位上。
“芯,如果你累了,可以先睡一会,因为可能要点时间。”
“是吗?好远啊?有多远?”我睁大眼睛看着他。
“也不是很远,应该要三十分钟左右吧。”
“这么久?是去哪啊?”我又开始担忧,你该不会是把我拉去卖了吧?
听说,现在许多女孩子被人骗去拐卖,但他的样子也不像是个人贩子啊?而且,人贩子更不会开着这么豪华的奔驰车来卖我,要卖,早就该行动了。
可是,这世界上,太多事出人意料,看东西不能只看表面,这奔驰车也有可能是他偷来,或者租来骗我的,不对!上次他出差去香港,为我买了那么贵重的手表。
而且,他每次居住的酒店,都是住市里最好最高档的,但这也不能证明他就不是骗子?就算他不是骗子,也及可能是个披着人皮的狼,天啊!我在想什么?我的脑子又开始胡思乱想了。
平时坐车太久,我常会晕车,但今天,却没有一点晕车的感觉,我聚精会神地留意着路边每一个路标,与车子所走的方向,并深深地记在脑海里。
无论今天怎么样,但我现在也不可能这个时候下车跑回去,在高速公路上找的士,是非常困难的事,就算是好不容易拦到一辆,可能我刚逃出狼窝,又掉入虎穴,而那个虎穴比这个狼窝更可怕。
唉!做人真难,做女人更难,下辈子,让我做个男人吧,最少我不用这样担心自己的安危,看来,我只有见机行事了。
几十分钟后,车子终于下了高速,看样子是一个经济小镇,我抬头望路边的标牌,写的是长安镇,原来这里也挺热闹的,穿过一条条大街,车子又开始抛离这个繁华的长安镇,走进另一条避静的公路。
除了我们这辆车,偶尔能看到一两辆车从旁边经过,这是哪里啊?怎么这么偏僻?不会是把我带到山上去吧?老天啊!谁来救救我?
法主老爷爷(小时候过时过节,家里人常常带我去村里的庙烧香,里面供着一座神明,以前我一直不了解,只知道家里长辈让我叫法主老爷爷!长大后问父亲,父亲说是古代的一名道人张天师,后来我又问爷爷,爷爷说是武当山供奉的玄武大帝,也被称为北帝)求求您老人家,一定要保佑我啊!
穿过那条路后,远远看到前方一片光明,在亮光的照射下,看到一片片草地,还能看到三三两两的人,行走在草地上。
“芯,你知道这是哪里吗?”
我摇了摇头。
“这里是一个很漂亮的高尔夫球场。”
“是吗?”
“嗯,我也在这里办了会员,上个星期就与朋友们来这里打高尔夫球。”
“哦。”我开始慢慢放松心情。
“芯,你会打高尔夫球吗?”
“不会。”
“下次我带你来打,我教你。”
“嗯,好啊!”我笑了笑。
车子缓缓穿过高尔夫球场,来到一个高大的门庭前停下,我抬头看到上面写着“莲花山庄”,一名保安走上来向我们敬礼,蒙生按下玻璃,取出一张卡递给保安,保安看过后打开栏杆,蒙生起动车子向里开去。
“刚刚你给他看的是什么?”
“会员卡。”
“哦,如果没有会员卡呢?”
“那是不许进来的。”
“这么严格?”
“当然了,来这里的都是名流与有钱人,还有很多都是一些政府高官。”
“办理这个会员卡很贵吧?”
“那当然,你想要吗?我可以帮你也办一张?”他看着我。
“我要来干嘛?这里这么远,我又没车,来这里吃一餐饭对我来说太不容易了。”我摇着头。
“如果你想要,我也可以为你买一辆车。”
“车子对我来说没有一点用处,我就这么点工资,油费都不够,不要!不要!我这种穷人,过不习惯富人的生活,这些,只是为你们这些富人准备的。
其实我还有些晕车、怕车,以前被车撞过,所以我对车子兴趣不大,我更喜欢走路,走路头不晕。”我脸上红一阵白一阵的。
对我来说,能吃吃饭就足够了,其它的东西我都不敢想,而且我明白,天下没有免费的晚餐,什么都是需要代价的,对于现在的我,还不想付出这些代价。
“呵呵!傻芯芯。”他看了我一眼,笑了笑。
车子停下来后,我推开车门走下来,打量着四周,虽然是晚上,但我敢肯定这里是一个依山傍水,山清水秀的美丽山庄,路边隐藏在草丛里的音响,传出一阵轻柔的音乐。
前面有几栋三四层高的房子,房子的外墙都装饰着五彩小灯,就像国外的圣诞节,但房子的建筑却是中式,中西合璧的配制,房子前面有一条宽一米左右的小溪,远远能看到溪水潺潺流动。
“芯,我们进去吧。”蒙生对我喊道。
“哦。”我跟随着他慢慢向上方走去,来到一个大门口,一名咨客领着我们,来到一张靠窗的位置坐下,这里刚好可以看到下面的草地与小溪。
餐厅不大,只有十几张台,里面的装修豪华典雅、古香古色,靠窗边都有客人落坐,而坐在这里吃饭的客人中,有一半是外国人,他们都在轻声细语、边吃边谈。
我在这里,算是最年轻的,蒙生对服务员耳语了几句,服务员会意地走开,一会后,他们就端出一盘盘美食,看来蒙生一早就定好了,我轻轻地拿着餐具,慢慢地吃着,不敢发出太大的响声,这里贝阙珠宫、雨栋风帘,只是气氛太压抑。
突然,响起了一阵优美的琴声,是小提琴的声音,前方有一个二十几岁的男人,正陶醉地拉着他的小提琴,我边吃边望着他,他看到了我,缓缓向我走来。
来到我们的桌前,温情脉脉地望着我,陶醉地拉着悦耳的琴声,我有些迷醉在他的琴声里,一曲后,我与蒙生轻轻地拍着手,为他送去掌声。
他对我说了一声“谢谢!”,然后向蒙生点点头,重新拉着小提琴走向前方,望着他远去的背影,我心中感叹,如果能来这里上班,可以每天听到这美妙的琴声,也是一种幸福。
吃完饭后,蒙生并没有马上回去,而是带着我缓步行走在小路上,我们谁也没有讲话,今夜,天空挂着半轮明月,可见繁星点点,走到小溪边,我停了下来,蹲下把手伸进溪水中,水好冰凉,我随口说道:“月色如银,夜凉似冰。”
“嗯?”蒙生看着我。
“没什么,就是看到此情此景,你去过乡下吗?”
“去过。”
“我的家在农村,我在乡村里长大,那里有蜿蜒的群山,山上长满了植物和随处可见的野生动物。
春天,山上开满了山花,万山红遍,层林尽染,我们村有一条清莹澄澈的河流,河边有一片碧草如茵的草坪,孩子们最喜欢在草坪上奔跑嬉戏。
河堤上,有许多郁郁葱葱的竹子与杨柳,是人们种来挡水用的,河堤竹林旁是菜园,菜园岁稔年丰、硕果累累,菜园边是清新碧绿的田野,田野过来又有一条清澈见底的人工渠。
由那条川流不息的大河分流出来,是政府修来给农田灌溉的渠道,大概两米宽,村里的人都在这条水渠,挑水、洗衣、洗菜,我小时候,夏天常在河里,或者水渠里游泳。
这条渠道的旁边,是炊烟袅袅的村庄,我的家就住在这条渠道边上,每天早上起床,我就可以看到稻香扑鼻的田野,波光粼粼的河流,和茂林秀竹的群山。”
“空气一定很好。”
“嗯,那里青山环抱,好山又好水。”
“出美人,难怪你这么漂亮。”
“我们那里漂亮的女孩子,可多了,我并不是最漂亮的,在家乡,我只能算中上。”
“像你这样还只算中上?那我真好奇,这世上还有什么样的天仙?”
“不骗你,我们那边好多漂亮的女孩子。”
“那一定没有你好。”
“不是,真的很多比我漂亮,我在家里,都没什么人夸我好看,只有一些老人,才会夸我漂亮。”
“那是你们那里的人没眼光,只懂得欣赏庸脂俗粉,在我的心中,你是完美的,谁也比不上你,真的!到目前为止,我还没见过,比你更漂亮、更好的女孩子。”蒙生深情地望着我。
“我哪有这么好?”我转过头望着水面,我的心开始蹦蹦跳。
“芯,你有的不只是美丽,你勤奋、努力、温暖、善良,及少有人像你这样内外兼优的,大部分女孩子能拥有一样,就已经很不错了。”
我被蒙生夸得满脸发烫,站在那里不知所措。
“要不要去前面再走走?”蒙生看着我笑道。
“嗯。”我点了点头。
我们继续慢慢向前走,来到一栋房子前,里面传出一阵轻快的歌声。
“这里是夜总会。”蒙生指着这栋房子道。
“这里也有夜总会?”
“嗯,这里设施齐全,什么都有,酒店客房、别墅,应有尽有,有许多人会来这里旅行度假。”
“有酒店客房?”
“是的。”
我忍不住心中打了一下冷颤,之前的浪漫与轻松,突然随风而散,我的神经开始紧张,这里有客房,他会不会已经订好了房间,今天他不送我回去了。
原来这一切,都是预先就计划好的阴谋,先告诉我,带我到一个漂亮的地方吃饭,不让我知道有多远,然后让我上车,上车后再把我哄来这里。
所有的美丽,都只是谎言的铺垫,真正的目的只是想迷惑我,然后,达到他最终计划的目标,就是要得到我,月色如银吗?对我现在来说已经不是月色如银,而是月夜狼影。
怎么办?如果他不送我回去?这里的士都没有一辆,虽然我身上有带钱,我真是欲哭无泪啊!为什么我总是这么天真?还是我不见棺材不掉泪吗?
就算今天不能走,我也不会答应他的要求,我就是情愿死也不答应,这里是一个高档场所,如果我极力反抗,他应该不敢乱来吧?大不了鱼死网破。
谁怕谁啊!我反正烂命一条,日子本来就过得辛苦,我还真就不活了,哪像他,他可是有钱人,可是,我万一真死了,我家里人会很伤心的,而且还是在这样的地方,因为这样的事死去。
太丢脸了,到时,不知道父亲又会承受多少流言蜚语,父亲真是太可怜了,还有我的弟弟、妹妹,他们怎么办?为什么所有的苦难总是与我们这个家庭相遇?难道我们所受的苦还不够吗?
我真是要疯了,给我一把刀吧!我现在想杀人。
“芯!芯!”蒙生盯着我,大声喊道。
“啊!什么事?”我犹如梦中惊醒。
他惊讶地望着我,缓缓道:“我叫了你很多声,你怎么一直没有反应?你怎么了?”
“哦!我,我没事,没事。”我有些魂不守舍。
“你没事吧?”他有些担忧地望着我。
“我没事,我,我只是有点冷。”我胡言乱语道。
蒙生快速把外套脱下来,披在我的身上,当他的手碰到我的身上时,我颤抖了一下。
“对不起!是我考虑不周,现在是冬天,天气寒冷,还冷吗?”他内疚地望着我。
“不,不冷了。”望着他的眼睛,我的心却是如此地温暖,我实在无法想象,他会是一个无耻的男人,他是那么地优秀、英俊、完美,他就是女人心中的梦中情人,与他走在一起,总会时时满足我的虚荣心。
可他已经是别人的老公,而且三十多岁了,而我才十六岁,就像同事说的,优秀的男人都是别人的老公。
“还想走一会吗?”
“我,无所谓,要不,再走一会吧。”我想还是再走一会好些,因为我不知道下一步,他会做什么。
“嗯,我们再散一会步吧,与你一起散步的感觉真好,让我忘记了一切烦恼。”
“是吗?”
“嗯,让我很放松,很安心,也很快乐,更让我感觉,仿佛又回到了年轻的时候。”
“你现在也不老,在南方,许多三十几岁的男人还没结婚。”
“但和你比起来,我老了,我今年三十三,明年就三十四岁了。”
“你多少岁结婚的?”
“二十五岁。”
“那结婚八九年了?”
“嗯。”
“你太太多大。”
“和我差不多。”
“你太太是什么样子的?”我想问问他的家庭,这样可能会让他想到家中的爱人,放弃对我的贪恋。
“我太太很贤惠,是一个好妻子。”
“我猜也是,那你们是怎么认识的,你们的孩子呢?”
“芯,现在不要谈我的家庭好吗?可以与你这样在一起散步不容易,我只想静静感受一下,与你一起的时光。”
“哦,好吧!”我轻轻地点点头。
“芯,和我说说你的家乡吧,我想知道。”
“想知道我的家乡,这太容易了,我说给你听,我们那里是一个青山绿水的好地方,而且还是国家级的自然森林保护区,每年盛夏,会有许多城里人去那里避暑度假……。”
我开始滔滔不绝地对他介绍着,家乡的各种风土人情与湖光山色,我离开家乡几年了,一边说一边回忆着过去,我越来越想念我的家人与家乡的一切。
他一直静静地倾听我的诉说,默默地注视着我,我有些怀疑他没有听清楚我讲的话,但我并没有停下来,独在异乡日子,忧郁谨慎的我,从来不对别人说我的故事与我的故乡,但今天,这个话闸打开了,我也希望能够尽情的倾诉与回忆。
不知过了多久,我停了下来,因为再说下去,会说到我的故事,我不想说下去了,我有些伤痛,抬头看着他:“你冷吗?”他上身只穿着一件衬衣。
“不冷,我身体很好的。”
“我和你相反,我身体很差。”
“那你要注意身体,累了吗?”
“有一点点。”
“要不,现在回去吧?”
“回去?回、回哪里?”我突然结巴起来。
“回你上班的地方。”
“哦,那回去,回去吧。”我反应过来后,马上喜笑颜开。
“嗯。”
“我们好像走了好久,我脚都有些痛了。”我的心情娱悦起来。
“那要不要我背你?”他微笑望着我。
“那倒不用,我还是能走的,我们上班有时一站就几个小时,这点时间不算什么。”我呵呵笑着答道。
回到车子里,我把衣服还给他,他把衣服挂在椅背上,起动车子,向我们来的方向驶去。
我现在的心情,真是开心得无法形容,而且我总是发现,每次都是我多心,但我同样不后悔我的多疑,多一份心思,总比少一份心思好。
回来的路上,我的笑声一直在车里环绕,而蒙生一路都微笑着开车,看得出,他的心情也非常好,当车子上到高速公路时,我有些打瞌睡,我想是因为之前说了太多话,让我有些疲倦。
这会儿,我真的放松了自己,我以后再也不怀疑他的人格了,虽然我知道他喜欢我,但我绝对相信,他不会用无耻的手段来得到我,只要我不答应,他永远也不会强迫我,因为他并不想伤害我。
而且,他本来就有一个幸福的家,也许,他并没有想过要与我一起,只是对我有另一种感情,他更愿意保留这份纯真的感觉。
我放倒椅子,渐渐睡着了,在我沉睡后,他把他的衣服拿来帮我盖上,到我宿舍附近时,他并没有叫醒我,而是让我一直这样熟睡,直到我自己醒来。
醒来时,我才发现,在他的车里,我睡了差不多快两个小时,望着一旁的他,我有些尴尬,我的警惕性真差,到了这么久都不知道,急忙把盖在身上的衣服还给他,向他道别后,向宿舍方向跑去。
第二十六章
十天过去了,我正在犹豫着要不要打电话给箫一航,这个简单的问题,却成了让我相当为难的事,我一次次在电话机前徘徊。
几天前,箫一航打了一个电话过来,他说他想听听我的声音,想知道我好不好,语气中,他已经把我当成女友了,箫一航并不知道我多大,其实我的外表是很容易骗到人的。
第一次见我的人,都说我有十八九岁,上班我把头发盘起来,别人还说我二十岁,很少有人把我当成一个十六岁的孩子,而我的表现与谈吐,更让别人对我的真实年纪表示怀疑。
记得后来,我遇到一个男人,他告诉我:“每一次见你穿着制服,感觉你有二十岁,再看到下班后穿着便服的你,觉得你只有十八九岁,但与你谈话,觉得你有二十七八岁,后来追求你,发现你应该只有十六七岁。”
最后,我鼓起勇气,拿起电话打给箫一航,在电话里,我几乎没有说什么话,一两分钟就挂了电话,同样不出我所料,箫一航第二天出现在我眼前。
他坐在餐厅里,望着忙碌的我,而我却总是有些逃避他的目光,刚巧,今天白天时,服务员紫桐让我帮她顶三个小时的班。
“一航,我今天要上班到很晚。”
“你几点下班?”
“应该要挺晚的。”
“那我先与朋友去桌球那边打台球。”
“好的。”我点了点头,我希望他能回去,这么晚了,我不想与他出去。
很快就到了十一点,我慢慢向洗手间走去,因为洗手间在桌球厅那边,两边共用,所以我会穿过桌球厅,看到箫一航正在兴致勃勃地打台球。
我在洗手间站了一会,走出来向换衣间走去,换完衣服后,心情是如此地沉重,我与箫一航认识,除了燕子外,公司里其他人都不知道。
我这样去找他,好吗?今天,他还有多个朋友在场,而且现在这么晚,桌球厅里许多服务员,她们会误以为他是我男友的,找他以后呢?和他一起出去吗?这么晚?
可我并不想出去,心中左右为难,最后,我向大门口走去,回到宿舍洗完澡,倒在床上睡觉,却在床上辗转难眠,我知道我这样逃避很不好,并且有些过分。
也许我应该打个电话给他,告诉他,我回宿舍了,我起床走到路边的士多店,却怎么也没有勇气拿起电话,最后,我决定不管了,回去睡觉。
可我一直无法安睡,坐在床上,抱着玻璃瓶,瓶子里装着箫一航送给我的十一支玫瑰,我把十一朵花剪下来,放在太阳底下晒干,买了一个漂亮的玻璃瓶回来,装进去,摆放在床头边。
抱着瓶子,回忆着与箫一航的点点滴滴,仿佛往日的温柔与幸福依稀在眼前,但很快,我改变了思维,这样的幸福只能是短暂的,我是我自己的,没有人可以拥有我,我不能交男朋友,最少现在不可以,而且箫一航并不是我爱的类型。
到了凌晨三点多,听到门外的脚步声,我马上由床上跳下,向外面跑去。
“思,你们下班了?”
“啊!”思与萍及桌球厅部长满姐,被突然冲出的我,吓得大叫。
“淑芯,你干嘛这样吓人啊?”满姐对我大声斥问,她们几个不停地拍着自己的胸口。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听到门口有脚步声,就跑出来看。”我急忙道歉。
“你这样是鬼也会被你吓死的,更别说是人。”阿思心有余悸道。
“芯,你这半夜三更的还不睡,干嘛呢?”满姐望着我。
“刚起来上厕所。”我在说谎。
“哦,不跟你讲了,我要快点去洗澡,累死了。”满姐打着哈欠,向部长所居住的房间走去。
“我也要去洗澡。”思与萍推开我们居住的房门,走进去。
我跟随在萍与思的后面。
“萍,怎么这么晚才下班?”我试探问道。
“还不是那些客人,赖着不走,我们两点就要收档了,他们还要打,讨厌死了。”萍没好气道。
“啊!是哪些客人啊?怎么打到这么晚也不回去。”
“不知道,我们也不认识,是几个年轻的帅哥。”阿思边脱衣服边道。
我坐在床上没有出声,我知道是箫一航他们。
“哦,他们有一个人问。”阿萍探出头来。
“问什么?”我急忙道。
“问西餐厅是几点下班,我告诉他们,西餐厅两点就下班了。”
“那然后他还有问吗?”
“没有了。”
“问的人是一个什么样子的人?”
“人长得挺帅气,个子很高,头发有点卷曲。”
“哦。”我有些失神地坐在床上。
“唉!你怎么那么关心?你认识他们?”阿思站起来看着我。
“他们今天去了西餐厅吃饭。”我有些心虚,我现在特恨自己,为什么我把日子过得如此心虚,为什么我不能理直气壮地生活着?
阿思哦了一声,与萍拿着桶向外面走去,我倒在床上,望着枕边瓶子里干枯的玫瑰花,我的心一阵刺痛,不知道过了多久,我抱着玫瑰瓶昏昏睡着。
第二天,我有些失魂落魄,精神无法聚中,从来这里上班后,我总会时不时失魂落魄,为什么我老会这样子?我越来越讨厌现在的我,优柔寡断、举棋不定、吞吞吐吐,原来我的傲气去了哪里?我的清高都跑到哪里去了?
以前,总是对这些追求者不屑一顾的,那时的意志是多么坚定,难道这就是长大后,心思的改变吗?难道这就是少女怀春吗?难道我也像别人一样,渴望拥有美丽的爱情吗?
我不是一直都不相信有永恒的真爱吗?我应该明白,爱情只是如开放的鲜花一样短暂,美丽的爱情,只是一个神话,只会出现在童话故事里。
晚上下班后,我走到电话机边,我想我也许应该要打个电话给箫一航,最少我应该要与他说清楚,但拿着电话,我却没有勇气去拨通,打过去,我怎么说?怎么解释?
我无法解释,最终没有勇气拿起电话,放下电话后,向宿舍方向走去,看着床头玻璃瓶里的玫瑰,我拿起来走到垃圾桶边,由瓶子里倒出玫瑰花,然后慢慢一片片地撕毁,扔进垃圾桶里。
一航!对不起!是我不好,是我不应该打电话给你,是我不应该单独与你出去,是我不应该接受你送的鲜花,是我不应该让你拥抱我,是我不应该让你牵我的手,一切都是我的错。
对不起!希望你,并没有真正在意我,从来没真心把我放在心上,更希望你,不会因为这次的事而难过,祝愿你,将来找到一个完美无缺的好女人,祝愿你永远幸福!
终于,最后一朵花都被我撕毁,望着空荡荡的瓶子,我慢慢松开手,看到瓶子快速掉落在垃圾桶里,同时伴随着一声清脆的碎裂声,玻璃瓶破了,就像往日的一切,都随着这声碎裂而去。
那天后,我仿佛真的忘记了箫一航,又投入在我的工作中,有时我在想,我到底有没有爱?有没有情?还是因为我并没有遇到我的真命天子?
如果是这样,我很担心,我担心将来我会受罪,我总是一次又一次地伤害着爱我的男人,这也是一种罪过,将来我可能会遭受到报应,让另一个我爱的男人来惩罚我,让我也试试这种生不如死的感觉,真是罪孽啊!
第二十七章
今天傍晚,下着狂风暴雨,还伴随着雷鸣,冬天像这样的天气及少,一般狂风暴雨多出现在夏季,倾盆大雨下个没完没了,一直没有停止的迹象,我马上就要下班了,这可怎么办?
“芯,一会下班,我们坐我义兄的车子一起回去,我等你。”早就下班的燕子对我道。
“真的!太好了。”我兴奋地看着燕子。
“嗯,我干哥过来吃饭,他有车,一会就让他送我们回宿舍,你下班后快换衣服出来。”
“好的,还有几分钟,马上就到下班时间了。”
“我先过去,他们在结账了。”燕子说完向她义兄走去。
我心花怒放地收拾着台上的所有碗筷,等待着下班时间,马上到八点钟,我打完卡向换衣间走去,当我由换衣间走出来时,却不见燕子的身影。
我再向大门口跑去,也不见燕子的踪影,问站在大门口的咨客欧阳,她告诉我,燕子刚刚坐别人的车走了。
那一刻,我的心沉到了海底,你不是说等我一起回去的吗?为什么你说话不算数?我拿起餐厅的电话,想打燕子的呼机,拿起电话,我又放下了。
打了又怎么样?如果她想等我,自然会等我,不想等,就不会等,我站在台阶上,望着汪洋般的大街,我向狂风暴雨中缓缓走去。
暴雨很快把我全身淋透,街道上,没有一个行人,只有偶尔几辆车子行驶在马路上,路边还有几辆,因雨水浸泡而造成熄火的车子,车后尾的危险警告灯一闪一闪。
天空中不时传来阵阵霹雳雷鸣,天边闪烁着一道道金光,狂风呼啸,大雨倾盆,好似天河决堤,落在地上汇集成溪,我慢慢地行走在雨中,仿佛忘记了之前的不快,也忘记了燕子没有等我的事。
我感觉是如此地畅快与轻松,我不时抬起头,让大雨浇打在我的脸上,我的长发变成了一枝枝的柳条,杂乱无章地披在我的背后与肩膀,我轻轻抬起脚,踩着路上的雨水,再抬起脚向前踢去,飞溅起一片又一片的水花。
我已经很久没有淋过雨了,从小到大,我都不喜欢打伞,但也从没淋漓尽致地在雨中淋雨,因为我知道我体质差,常会生病,所以,我要学会保护我的身体,而且我也不敢随便淋湿,害怕被妈妈打骂。
但今天,在这里,没有人会管我,不就是生病嘛,到时再治,我只要这一刻的快乐,打雷闪电又算什么,有本事现在就把我劈中,既然劈不中,老天你就让我狂一会。
人为多愁少年老,花为无愁老少年,年老少年都不管,且将诗酒醉花前,人不轻狂枉少年,问心无愧是真君,我今天也要疯一下癫一次。
路两旁避雨的行人,都惊讶地看着我,他们想着我可能是个疯子,要么就是受了打击,有些精神失常,但对于这一切,我视而不见,继续玩耍于风雨之中。
当我正在专心致志踩踏着脚下的雨水时,听到有人呼喊我的名字,向前望去,看到燕子打着伞,手里并拿着一把雨伞站在我的前方。
我看着燕子,有些漠然,燕子向我飞跑过来,水花迅速飞溅在她那原本就有些湿漉漉的裙子上。
“你傻啊?这样在雨地里走,你不知道在打雷闪电吗?”燕子把她的伞,挡在我的头顶上。
我低下头,默不作声。
“我是说过要等你,但后来你去换衣服时,我义兄突然有电话来,他有急事要马上走,所以我就让他先送我回去,然后再拿伞来接你,你怎么十几分钟都不愿意等呢?”燕子大声对我咆哮道。
我从来没有见过燕子这么大声吼过,她一直对我很好,在工作中关照我,而我也明白她是我的朋友,又是我的顶头上司,所以,我更有理由把我的工作做好,尽量不给她添麻烦。
平日工作中,对她的分配与管理,我从来完全遵守,有时别的老服务员,不听从她的安排与指挥,拒绝她所指派的工作,而我总会勤快去把这些事情做好。
所以,在工作中,同事与领导都喜欢我,因为我既不偷懒,又不多嘴,总是别人不想去做的事,我会去做,别人不想理的客人,我会去招呼,只要有我在,桌上的烟灰缸不会超过三个烟头,更不会让客人找了半天,也找不到服务员。
客人走了,我会快速清理好桌上一切,有时太忙碌,我会主动推迟下班时间,而且毫无怨言,更不会说要提出补工资,住到宿舍来后,我时常推迟下班时间,或帮同事顶班。
甚至星期六日,我有时无聊也会来餐厅免费工作,帮燕子点收餐具与一些细务,所以,不光燕子对我好,其她的人都对我非常满意,就是因为我不计较,愿意吃亏。
其实我自己并不觉得有什么,我一点也不觉得吃亏,上班时站着也是站着,还不如做点事,更容易打发时间,而且,我们的工作本来就是服务客人,我招呼好每一位客人,做好工作,对我来说是百利无一害的。
再说,我偷那么一点懒,我也不会长一块肉,计较一点事,我也不会得到什么好处,相反,会让我失去更多。
“你怎么就这么小气啊?我也没有办法,一回来,我马上就跑出来了,你以为我想这样啊!我也想等你,但那车子不是我的。”燕子像个老妈子般,跟在我的后面数落。
我反正都淋湿了,不想打伞,我懒得理她,继续向前,向雨中走去。
“周淑芯,你这个小气鬼、大傻瓜,你和我斗气,你故意这样跑出来,你认为你值得吗?病了,可是你自己的身体,不是我的身体,你这个笨蛋。”燕子跟在身后不停叨喊。
“你好烦啊!”我转过头对燕子道:“我都没有怪你,是我自己想淋雨,你别吵了,我全身都湿透了,还要打什么伞,挡好你自己就行了。”
“我知道你就是生我的气,怪我先走,你别这么小气,好不好?”
我无奈地摇着头,继续向前走,我把她当成了透明体,把她在我身后说的话,当成了耳边风,加快脚步向宿舍方向跑去。
走到宿舍,其他人都惊讶地望着我,燕子又开始不停对别人唠叨道:“她和我赌气,本来我说好等她,后来我哥有事要先走,我没等她,她就这样跑回来了,你说是不是傻?”
我真想在耳朵里放两块棉花,都说了不怪你,我有这么小气吗?不等就不等了,你又不是我什么人,没有责任要对我保证,望着全身湿透的衣服,还是去洗澡吧。
但宿舍里洗澡没有热水,还要先自己烧水,燕子已经拿着烧水的壶,装水放在炉灶上,我去房间拿上衣服与毛巾走出来。
“芯,先来洗洗头发吧,我来帮你,刚好阿英烧好了水,本来她要洗头发,我跟她说让你先洗,你看你全身湿成这样,天气又冷,怕你会感冒。”
我跟着燕子走到冲凉房,弯下腰,燕子用一个杯子慢慢把水浇在我的头发上,再倒上洗发露,轻轻按磨着我的头发,清洗完后,她用毛巾帮我擦干包好,并把烧好的水提过来,让我赶快洗澡。
我看着燕子身上有些湿润的衣服:“燕,要不你先洗吧,你的衣服也打湿了,我反正都湿透了,也不怕再等一会。”
“你也会说你全身都湿透了,万一明天你发烧感冒怎么办?你这么大的一个人,一点也不为自己的身体着想。”燕子生气道。
这到底是哪门子事啊?我都没有生气,她反倒生气起来,难道是我错了,我有些糊涂起来,不管了,身上又湿又冷,我先洗澡。
由冲凉房走出来,看到燕子站在外面等我,她拉着我来到她的房间让我坐下,然后拿出吹风机,慢慢帮我把湿润的头发吹干,吹干后,我自己拿着梳子在镜前梳头。
燕子出去后,一会回来时,手里端着一碗热气腾腾的汤,对我道:“芯,快把这碗姜汤喝了,我让厨房阿姨煲的,驱寒,你今天湿成这样,不喝点姜汤怎么能行。”
望着那碗姜汤,我有些热泪盈眶,我的眼睛越来越模糊,模糊得让我看不清眼前的一切,我急忙转过身去,十二岁后,我从来没在外人面前流过一滴泪,我的眼泪只在我一个人的时候流,就像我心中所有的痛,我自己一人默默忍受。
“芯,你听到我说的吗?”
我深吸了一口气,转身接过碗,一口把姜汤喝了下去,喝完后张着嘴,大声喊道:“怎么那么辣?”我感觉我的喉咙在冒火。
“大小姐!这是姜煮出来的,当然辣了,要不怎么驱寒。”
“我都快被辣死了,我要喝水。”我四周找着水。
“你别喝冷水,一会就好了,谁让你淋雨,忍一下吧!”
我看着燕子道:“燕,其实我今天淋雨,不关你的事,我没有生你的气,是我自己想淋雨玩玩,真的!我没有怪你。”
“你还说淋雨淋来玩,你神经病啊!这么大的雨,还打雷闪电的,你不知道有多危险,现在是冬天啊。”燕子好像越数落越起劲。
我真是招谁惹谁了,但我明白,燕子是关心我,谢谢你,燕子!谢谢你关心我,谢谢!
第二十八章
“芯,有你的信。”收银员兰对我笑道。
“信在哪里?”我兴奋跑去,一定是爸爸的来信。
兰把信递给我,站在收银旁边的燕子,对我笑道:“芯,厉害啊!玩靓仔玩到国外去了。”
“我哪有玩靓仔。”我白了她一眼。
“这已经是别人第三次写信来了,上面的地址可是英文。”兰也笑道。
“你怎么记得这么清楚?”我瞅着她。
“哟!我们这里什么时候有收到过国外的来信,也就是你来后才有。”兰对燕子眨了眨眼睛。
“唉,芯!快打开信看看,这里面硬硬的,好像有相片,给我们看看帅哥。”燕子望着信封催促道。
“哪有什么帅哥。”我有些虚荣地笑道。
“看你乐的,快打开,再不打开我抢了。”兰敲着台面。
“不要了,我自己来。”我急忙把信抱在胸前。
“那你快点,婆婆妈妈的。”兰急躁道。
我小心打开,取出里面的信,信中间还夹带着两张相片,我刚拿出来就被燕子抢夺过去。
“行啊!还挺靓仔,这是哪里照的,埃菲尔铁塔,是巴黎啊!这信是由法国寄来的。”
“给我看看,燕子!快给我看看,”兰叫喊道。
“是中国人,不是外国人吗?”兰看着我。
我的脸色有些不太好看,没好气道:“好了,我还没看了,当然是中国人,他是法国侨胞。”
“你们怎么认识的?”兰递给我问道。
“在这餐厅认识的。”我拿着相片,读着信中的内容:“芯:你好!期望已久的来信终于收到,得悉你近来很忙,现在还有站到脚痛吗?”
“哈哈!这人的字写得真难看。”不知何时我身边围着许多人,其他服务员都跑过来了,而且还趴在我旁边看信中的内容。
“喂,你们怎么偷看我的信?”
“看看嘛?分享一下,哈哈!”她们大笑起来。
“你们太过分了。”我红着脸叫道。
“哈哈!小美人生气了,情信我们就不看了,把相片给我们看看,看看这个法国帅哥。”她们望着我手里的相片。
“不行。”
“别这么小气了,看看又不少点什么。”她们闹哄道。
我把信收好跑去换衣间,懒得理她们,这是身在法国的黎健写给我的信,黎健是在法国长大的侨胞,在他几岁时就与父母由香港移民去了法国。
几个月前,他与两个朋友来中国旅游,中午来天马餐厅吃饭而认识了我,记得那天,他对我说餐厅的咖啡不够香,我告诉他,我们餐厅是以吃饭为主,如果是想喝咖啡,我可以推荐有一家专业做咖啡的咖啡厅,那里的咖啡特别浓香。
没想到黎健马上答应,并要等我下班后,请我一起去喝咖啡,星期六下午我也没事做,就愉快地答应了,下班后,我带着他们三个人来到我所说的咖啡厅。
他们叫了一壶店里最贵最好的咖啡,当他倒一杯给我时,我拒绝了,我不喜欢喝咖啡,也品不出什么是好咖啡,什么是坏咖啡,对我来说咖啡就一样的,都是一个味道,而且特别苦,我只有不停地放糖才能喝下去,但别人告诉我,说这样喝咖啡是错误的,浪费好东西。
我点了一杯鲜榨果汁,但马上我想到外国人流行AA制,他们会不会要我付钱?我有些后悔点果汁了,这里的果汁几十元一杯,喝得让我心疼。
我应该喝便宜一点的饮料,也许我就不应该跟随着坐下来,带他们到来后,我回去就好了,干嘛要坐下,几十元,我可以买许多斤水果,我后悔死了。
他们三人不停跟我介绍,他们最近的行程,对中国快速发展的感叹,他们的普通话说得非常好,看来他们的父母还是对祖国非常怀念,而我却有些心不在焉,暗暗为我这杯果汁心痛。
“芯,你怎么了?”黎健看着我问道。
“哦,没什么?”我有些勉强地笑了笑。
“芯,你家乡是哪里的?”
“我的家乡离这里有点远,在农村,不过那里很漂亮。”
“真的?有时间我们去看看,我最喜欢到处旅游了,芯!你喜欢吗?”
“喜欢。”我点点头,将来有钱了,我哪里都要去走走,可惜我现在什么都没有,我想着。
“下次我们再来中国,一起去旅游,好吗?”
“呵呵,下次?你说的下次是什么时候?”在我心中,法国可是很远的,而且还要许多钱。
“明年这个时候,我们三个决定了,以后每年都要回中国旅游一趟,是不是?”黎健看着他的朋友们问道,其他俩人也笑着点头。
“明年啊?”我看着他们,不知如何回答,明年这个时候,我都不知道我会身处何方。
“嗯。”黎健认真地望着我。
“呵呵,到时再说吧。”我尴尬地吸了一口果汁。
“那好,我写下住址与电话号码给你,我们要一直保持联系。”说完,黎健拿出笔与本子,写下他的住址电话交给我,并要了餐厅的电话与地址。
在咖啡厅,坐了差不多两个小时后,黎健他们三人要离开了,没有我想的AA制,并且他们还对我表达歉意,说没能请我吃餐饭,因为时间紧张,他们要走了。
但他们保证,明年来中国时,一定要在法国为我带一份漂亮的礼物,我不知道应该是开心,还是伤感,一个月后,我真收到黎健由法国寄来的第一封信。
望着黎健的相片,黎健长得有些削瘦,模样普通,不帅也不丑,并不是她们叫喊的那么帅气,人却彬彬有礼,有时打电话来,他的谈吐儒雅浪漫,信的内容体贴温柔,看来在法国长大的他,也有了法国男人的浪漫情怀。
信的最后,黎健还对我提到,明年来中国想去我的家乡旅游,并在信里道:“芯!你来信说很想家,又说你的湖南老家乡多么好,就让一个住惯城市的我,去体验一下农村的生活,那怕一天也好,到时,你会做我的响导吗?”
黎健把我的家乡都记错了,我的家乡是湖北不是湖南,黎健每次写的信,里面会有很多错别字,而且,他的字写得不太好看,有时我会有些难以辨认。
不过,对于一个在法国长大的侨胞来说,会书写中文已经非常了不起了,我猜测他的中文是父母教的,他父母应该是两位非常爱国的华侨,这样的侨胞,是我应该敬重的,无论身在何方,依然心系祖国。
黎健所说的,对我来说更多是南柯一梦,我和他不同,我们生活在不同的空间,心灵更是在不同的世界,他可以满世界旅游,我却常为能节省两块车费,而徒步一两个小时。
其实我也知道,我可以不必这样艰苦度日,我也可以过得更好,但那都是要代价的,而那个代价我无法付出。
前几天,我走在路上,又看到了以前的部长李娟,她孤独地站在街头,寒风吹乱了她的短发,她神情空洞地注视着前方,像一片飘飞的落叶,感觉是如此地凄凉。
世雄告诉我,李娟这阵子,常与他一个朋友的朋友偷偷走在一起,但李娟的男友,是市里黑社会老大,李娟只不过是他包养的其中一个情妇,她现在偷偷与世雄朋友的朋友一起,如果被包养她的男人发现了,他们两个都要遭殃,非废了他们二人不可。
路是自己挑的,又怨得了谁呢?看着李娟,我有些心疼与惋惜。
有一次,我与世雄出去吃饭,遇到李娟,她正来找她的情人,而这个男人,正好与我们一起吃饭,李娟看到我,那一刻,脸上露出惊慌的表情。
可能她没想到,会在这里碰到我,冰雪聪明的她定能猜测出,我已了解所有情况,她非常尴尬地和我打招呼,坐了一会后,就急忙逃离了。
我想,李娟是害怕我把她的事,说给餐厅同事们听,李娟!你放心好了,我不会对任何人吐露有关你的任何事,我只是有些为你惋惜,而且,我还记得在我困难时,你帮我买了那份饭呢。
花开的季节,不应该是这样的,曾经有一段时间,我总是在思考李娟的问题,甚至我在想象着,如果我是她,应该怎么办?最后,我惊喜庆幸,我不是她。
并且,在她身上,我看到了错误青春的悲哀,对我来说,是一个非常好的反面教材,我上了人生重要的一课,所以,我应该更要看清未来的路,我可以痛、可以苦,但一定不能让我将来后悔。
还有几天就要放寒假了,终于可以让我放松一下,但我还是决定,假期也不能让自己轻松,我准备假期去读电脑班,我还准备好了学费。
现在,我每个月除了工资,还有一千元的固定收入,这是方生给我的,他每个月给我一千元,多了我不要,我只要一千元,其它的一切物质我都不要。
有几次,他想带我去购物,都被我强烈拒绝,收下他每月一千元,我的心里已是难安,害怕有一天,我不理他了,他要我还钱,我想就算有这一天,每月一千元也好算账,但我猜测,他应该不是这种男人。
而且,他非常有钱,一千元对他来说,九牛一毛都算不上,是他自愿给我的,我可没有要过,他说我喜欢吃水果,而他又没空帮我买,这一千元,就当他每月送给我买零食吃水果的开销。
蒙生的钱,我是一分都不收,他是一个已婚男人,与他有过多的金钱往来,对我来说是非常不利的,往往会容易迷失自我,而且,我也不愿意破坏我在他心中的形象。
他是一个很好的男人,最少在我内心是这样想的,其实他在我身上也花了不少钱,每次接我去吃饭,总是带我去最贵的地方,吃最好的食物,只要我有点好奇想试,他就会立马买下。
任何时候都对我细心呵护,我很感动,没有谁对我这么好过,虽然有许多男人喜欢我,但他们都不会像他那样对我,世雄与方生也对我很好,但都没有他细心,他是如此爱惜我、珍惜我。
所以,我时常在提醒自己,一定要保持理智,不能迷醉在他的温柔里,他不是我前面的路,不是我的方向,不是我的梦想,我的路在前方,我的梦想在未来的方向。
回到学校,宿舍里的同学们都在准备着买票回家过年,现在快过年了,春运车票紧张,买票困难。
“芯,你回家过年吗?”小琴对我道。
“我,不回去。”
“过年也不回去?”
“嗯,买票又难,而且坐火车的人又多,我怕挤,明年夏天回去吧。”我答道。
其实,就算我要回去,我也不会坐火车,只要我开口说我想回家,会有人帮我买飞机票,但我并不想这个时候回家,因为过年,是餐厅最忙碌的时候,假也不好请。
虽然我只是一个兼职,但现在,我在餐厅的位置越来越重要,别人忙碌时都喜欢让我顶替,而且过年,还可以拿到许多红包与小费,因为在广东,只要是已婚人士,就要给未婚的人派红包,也叫“利是”,但红包不会很大,多是二元、十元、二十元不等,反正得是双数。
当然,我们先要嘴甜,给别人拜年,说恭喜发财,而且我们餐厅里,熟客那么多,会有很多人给我们派红包的。
听老员工说,去年过年,她们每个人都拿了几千元的红包,是半年的工资,这样的机会,我可不想错过,所以,一定要留下来。
“说的也是,不过现在我们还好,迟点更难买,每年春运回家的人太多了。”同学阿玲叹息一声。
“那也得回家。”另一个同学道。
“芯,你真不回去?”小琴望着我。
“嗯。”
“那你在这里干嘛?”
“我到处玩玩,或者打工。”我笑了笑。
“这倒是一个好方式,过年了,许多人回家,找工作容易,打工赚点钱也好。”同学玉美看着我。
“那要不,我们都不要回家了,在这里找工作算了,还可以赚点钱,就算赚不到钱,也可以当作学习经验,反正我们还有两年就要毕业了,没有一点工作经验,将来很难找工作的。”阿玲兴奋地望着宿舍里的人。
“芯,你不回去,我也不回去了,我跟你一起去打工。”小琴看着我,不知为何,小琴总是有些喜欢粘我。
“不要了,小琴,你还是回去吧,你爸妈会很想念你的,而且打工很辛苦,你家庭条件好,何必这样呢?你还是安心上好你的学,寒假里不如好好学习一下知识。
你们也一样,过年,一年才一次,还是回家吧,真要做兼职,可以放暑假时去做,寒假的时间这么短,能做什么?”我急忙解说。
“嗯,也是,我一年都没回去了,我妈前几天老打电话来问我什么时候回去。”
其她的人都点着头,又接着收拾着行李,我松了一口气,我可不想与她们一起跑出去找工作,我在餐厅上班挺好的。
“芯,那你一个人在这里过年,会很孤独,你不想家吗?”小琴看着我。
“我不是一个人,我现在都常常不在这里睡觉了,我有家乡的人一起,我不想家,我是一个浪子,不像你们如此恋家。”我自我嘲笑道。
“哦,一个月见不到你,我可能会不太习惯。”小琴笑了笑。
“拉倒吧,小琴!过年的欢喜气氛,到时,只怕你把我都忘记得一干二净。”
“我都这么大了,哪还会像孩子般喜欢过年,现在对我来说,过年很无聊,我甚至有些怕过年。”小琴一说完,马上所有人都跟随着聊着过年的事,更感叹着过年越来越无聊,更多是恐惧给长辈拜年。
看着她们兴致勃勃地聊着陈年往事,我躺在床上看书,其实我好想家,我也知道爸爸一定非常希望我能回家过年,我的妹妹、弟弟也在盼望着我能回家,但我不愿意这个时候回去,明年!明年我一定要回去。
第二十九章
学校放假后,我把所有的物品都搬回餐厅宿舍,第二天就报了电脑学习班,开始我的寒假学习过程,但现在可比以前轻松多了,最少我不用坐车,而且电脑学习班是自由的,我有时间就去,没有时间可以不去,反正就规定了一个月交三百元钱。
没有强迫性,其实对学习的人来说是一个坏处,但我还是告诉自己,一定要天天去上课,三百元对别人可能不算什么,但对我非常重要,我辛苦一个月工资也就四百五十元,所以我更不能让钱随水飘去。
正在上午班,看到多个服务员们站在收银台前议论,说桌球那边来了一位新服务员,对于这样的议论,我一向没有兴趣,不就是来一个新人嘛,久了自然就会熟悉。
下班后,我向宿舍走去,回到房间先去洗脸,然后倒在床上看书,小琴走了,我心里有些空落落的,突然,有一个红色的身影由我身旁飘过。
我抬眼望去,有一个女孩身穿鲜红色背带裙,披头散发地站在镜前,她背对着我,拿着梳子的手指纤细而圆润,指甲非常长,这让我想起武侠书里九阴白骨爪。
这是谁啊?我怎么没见过?我有些迷惑,但是我懒得问,我不是一个很热心的人,更多的时候是冷漠对待世事,对于现在的我来说,只关心三样事,就是我的家人、工作、还有学习,其它一切我都不想了解,更不会关心。
“你好!”
我抬起头看着她,她正对着我微笑,笑容甜美,模样虽不是花容月貌,但也算舒心动人,还有最抢眼的地方,就是她的胸部,云峰高耸,看着她年纪不大,发育却是如此般好。
“你好!我是新来的服务员,叫夏雨莲,你叫什么名字?”她走到我面前看着我。
“哦,你好!你是桌球那边的吗?我听别人说过你。”我笑了笑,我并没有说出自己的名字,感觉她挺大胆的。
“是的,你来这里工作很久了吗?”
“有一些日子了吧。”我是答非答的,接着看我手中的书。
“你很喜欢看书吗?”
“嗯。”
“刚来时,我就看到这张床上放好多书,都是很厚的,就在想,睡这张床的人,一定是一个很有文化,聪明又勤奋的人,不过我一看这厚厚的书就头痛,我不是读书的料,呵呵!”
我看了她一眼没有说话,我有些不想理她。
“你叫什么名字?”她又问我。
我放下手里的书,望着她勉强笑了笑:“淑芯!”我感觉她好烦。
“你是在桌球那边,还是在西餐?你怎么这么早就下班了?”
我拿起手提包道:“不好意思,我要出去了。”
“你去哪里?”她又问道。
“去上课。”我说完转身离开,心里纳闷着,她是不是查户口的,想好好看一会书都不能,还是去学习班,练习电脑吧。
接下来,我日日这样,偶尔与燕子出去走走,有时也与萍出去逛逛,其它时间都泡在电脑室里,但不知为何,这个新来的夏雨莲却对我颇有好感,每次看到我总会对我热情打招呼,我一出去,她就追问我去哪里,但我依然对她不冷不热,有时甚至不理不睬。
萍也是湖北人,和我年纪一样大,在桌球那边工作,她长得漂亮,客人都说我们这里工作的都是美女,这话一点也不过分,无论是餐厅还是桌球,随便一找,就可以找到许多年轻美丽的面孔。
萍的话不多,人有些深沉,是一个懂事的女孩,她像我一样,都不喜欢说自己的家与心事,及少提起往事,但偶尔她也会跟我说起她的家人,我们一起时只是随意乱逛。
萍喜欢逛夜市,每次,她总会拉着我一起去旁边小摊,买油炸芝麻果吃,在广东也叫煎堆,久而久之,我也喜欢上了这道小吃,芝麻果是用糯米粉,加上白糖与芝麻做成的,吃起来又香又脆。
每次我们两个人,吃完一个还会再吃一个,价格也不贵,五角钱很大一个,虽然好吃,但我不敢吃太多,油炸品热气容易上火,特别对于我这个一向有支气管炎的人,所以我吃完芝麻果,常会去喝杯凉茶或者绿豆汤,达到降火的目的。
今天晚上下班后,我如常去上课,学习班离居住的宿舍不远,走路十分钟就可到,学习班电脑室十一点关门,我下班后还可以练习两个小时,虽然我很努力,但与别的学员比起来,还是掉了许多课程,所以我更不能偷懒。
当我如常走过那条小道时,突然旁边有个男人拦住我的去路,我吓了一跳,往旁退去,警惕地望着他。
“小姐!你好,我不是坏人,我只是想请你帮一个忙。”说完拿出他的身体证递给我。
我望着他,他年纪约在四十五岁左右,皮肤有些黑,穿着西装,虽然整齐但衣服却有些脏,应该好多天没有洗了,憔悴落魄,他的脸上充满了焦急。
“干嘛?”我望着他。
“能不能找你借点钱,给家里打个电话?我们来这边时遇到小偷,钱与行李都被偷走了,求求你了!”他急切地望着我。
我从身上掏出五元钱递给他,但他却不接我手里的钱,对我道:“你能不能与我一起去那小店打电话时再付钱?因为我打的是长途,真不好意思,要麻烦你了,你真是一个善心人,现在像你这样的好心人真是太少了。”他感激涕零道。
我想了想,打个电话应该不会太长时间,如果时间太长,我就留下钱先走,看他样子也怪可怜的,想想自己也是一人飘泊在外,再说,外面偷盗时有发生,这种举手之劳,还是应该帮帮吧,我对他点点头。
他马上兴高采烈地对路另一边招手,边对我道:“我还有一个人,他是公司另一名职员。”
我有些不耐烦,我与你素不相识,谁想认识你什么人,你到底打不打电话的?不打我就走了,我还要去上课,我向小店走去。
他马上跟随在我身后,来到小店,他拿起电话开始打,我在边上看着他交给我的身份证,说了一会后,他示意让我去听电话,我迷惑地望着他,他道:“这是我打回公司的电话,我公司里的同事想感谢一下你这位好心人的帮助。”
“不用了,不用了。”我摇头道。
“没事的,就几句,顺便帮我们证明一下。”
我接过电话,电话那边是一个女人的声音,她向我简单地询问了一下这个男人的情况,然后就说了一些感谢奉承方面的话,我把电话交还给那男人,心里真还被说得挺不好意思的,只不过是几元钱的帮助,用不着说那么多感谢的话。
他与对方说了一会就挂了,结账时五块八毛,走出店门口看到另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站在门口,穿着与里面那个一样,不同的只是他旁边,还有一个三四岁的小女孩,小孩子衣服同样有些脏,小脸粉红可爱。
这也许就是他刚说的公司职员吧,门口这个男人看到我急忙感谢,我笑了笑转身向学习班方向走去,没想到他又叫住了我,那个男人追上来对我道:“小姐!不好意思,可能还要打扰你。”
“还有什么事?”
“实话和你说吧,我们已经有两天没有吃过饭了,你是一个好人,能不能向你讨碗饭吃?”
我望着他们三个,叹了一口气,道:“好吧!我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对面有一家小店,老板我认识,我常与朋友去那里吃,去那里吧。”
“那里就不要去了,人这么多,我们要不就到这家,这里清静,还可以聊聊天。”他指着旁边一家小吃店。
我也没有在意,反正就是吃饭,对面那家东西还要好吃一些,他们却不去,那就由得他们。
与他们三个来到这家店里,我点了三个小菜,这里的菜便宜,也就几元一碟,太多钱我也请不起,其实今天我已经是超资了,平时我自己一天哪会花这么多。
他们两个男人狼吞虎咽地快速吃完桌子上的饭菜,看着他们饥肠累累的模样,觉得好同情他们,唉!怎么这么不小心?饿了两天了,如果是我饿两天,早就晕在大街上了,反而孩子不太饿,在店里跑来跑去。
他们吃饱后,我正想结账,那个年长的人又对我道:“今天真是太感谢你了,如果不是遇到你,我们真会饿死在街头,我们都不知道怎么感谢你才好,如果有机会一定会报答你的。”
“不用了,我帮助你们并不是要你们的报答,我只是想到,我也是一个流浪在外的人,这种事也许有一天也会发生在我的身上,而且这是我力所能及的,没有什么。”看来今天,我是不能去上课了。
“要的,一定要的,你这样的好心人。”
他们两个人,左一句好心人,右一句好人说个不停,仿佛我真做了什么天大的好事,我从来不觉得我是一个好心人,我一直认为我只是一个不好也不坏的人。
做好人,从来不是我的理想,做坏人,没有这个必要,我只想做一个自由自在的人,生活中,我很少会热心主动去帮助别人,更不会到处去找好事来做,除非是有时看不过眼了,才会去帮忙。
我喜欢那些心地善良的人,感谢社会中像**一样付出的人,但绝对不是我学习的榜样,我只想做好我自己,有些人说我冷漠无情,从来不关心别人。
是的,我并不想关心太多的人,也不需要太多的人关心我,我没有那么博爱,我能关心我身边的亲人、朋友,同时不去残害任何人就足够了。
他们的话让我有些惭愧,那个年长一些的男人开始对我说着他的往事,他说他以前还当过兵,在江西当兵,并还要拉开他肚子位置给我看,说那是当兵时被一颗子弹打伤,并留下的伤痕。
我没有看,只是一直坐着听他说,他滔滔不绝说着他们的公司在上海的发展,不停介绍上海各种特色,也说起他个人的辛酸历史,说到后来,他忍不住痛哭流涕。
看着他哭泣的样子,我有些慌张,别人不是都说男儿流血不流泪吗?这么容易就哭了,我爸爸就算是最苦最累时,也从不曾看到他掉一颗泪,他这眼泪也太脆弱了吧?
而且,还是在我这样一个陌生的女孩子面前,另一个男人也有些伤神,眼前的场面,让我感到无比尴尬。
“知道吗?我们今天是到这边后,再接着去海南出差的,但遇到这样的事,我们公司将失去一千多万的投资指标,看来回去后,我这个经理的职位也不保了。”他边说边哭泣,店里工作人员都一直盯着他看。
我对另一个男人道:“你劝劝他吧。”
“就让他发泄发泄吧!”他缓缓道。
看着眼前,我有些不知所措,突然,那个男人停止了哭泣,对我道:“小姐!我知道你是一个好人,再求求你,帮帮我吧,求求你了,如果你帮了我,将来我一定会加倍地报答你的。”
“帮你?我怎么帮你?”我有些迷惑。
“你能不能借我们一点钱,让我们赶去海南把生意谈下来,以后回上海后,我一定会报告公司,我会加倍地还你钱的。”
“可我不是有钱人,我也是打工的。”我有些为难,已经帮你打电话,又请你吃饭了,还要我借钱你,我可与你不熟。
“不多,去海南机票也就一千多元。”
“一千多!”我惊讶叫道,要知道我一个月的工资才四百五十元,我两个月还不到一千元,我哪有这么多钱?而且前不久,我刚刚把所有的钱都寄给了父亲,又交了学费,我去哪里拿?
并且,我不认识他们,虽然他们说得如此真实可怜,但帮人也只能尽自己的能力。
“我没有这么多钱。”
“那你有多少钱?”
“我只有四百。”这四百元还是前几天发的工资。
“哦!四百元啊?”他有些失望地望着另一个男人,道:“那要不这样吧,你就不要去海南了,我一个人去,这样可以节省路费?”
另一个男人点头应道。
“小姐!那就请你借这四百元我吧,我不会让你吃亏的,今天我向借你四百,来日我还你一万,我发誓。”他竖起手指道。
我被他说得有些心动,借出去四百就能还一万,这钱也太好赚了吧,难不成,天要降横财我?哇!我真是赚大发了:“那我要回去拿,我这里没有。”
“还要回去拿?你住在多远?”
“没有多远,你们等我吧,我很快回来。”说完,我激动地向宿舍方向跑去,当我回到宿舍,同事英问我怎么又回来了?不是去上课吗?我笑了笑没有说话,拿出箱里仅有的四百元向外走去。
来到店里时,那两个男人已经等得有些焦急,他们徘徊在店铺的门口不停张望。
我把四百元递给他时,他让那个年轻的男人收好,我用一张纸写上我的名字、餐厅地址、电话,对他道:“这是我的名字与上班地址,你到时打这个电话就能找到我,如果我没上班,你可以留下电话让我的同事转告我,只要中午和晚上吃饭时间打,我肯定在的。”
他急忙点头称是,泪光闪烁并一再感谢我,又说了很多要报答的话。
这男人怎么这么喜欢哭?我思索着。
我为他们吃过的饭菜结账后向外面走去,那个小女孩在我的周围开心转来转去,我疑惑道:“怎么出差也带着小孩子?”
他们怔了怔,接着伤感道:“这就是生活的无奈,她妈妈也忙,没空,我只好带着一起来。”
“哦。”我没有在意,那小女孩跑到刚才打电话的小店,目不转睛地望着那青青的桔子,我走过去对店老板道:“老板,帮我称几个桔子吧?”
店老板把桔子称好后,我递给小女孩,她欢天喜地抱在怀里,那两个男人走上来不停感谢,今天这感谢的话,听得我的耳朵都快起茧了:“你们以后最好别带小孩子一起出差了,没空可以把她托亲戚照顾,你看她脸上多脏,也不安全。”
“是,那是,你这意见好,今天真的感谢你,我们也就不担搁你的时间,我们先走了,这钱我们一定会还给你的,两天内,我就会让公司的人与你联系并寄过来。”
“嗯,那好吧!要尽快还给我,我要到过年后才发工资,要不我会没钱花,可别忘了。”
“一定,一定。”他们跟我握了握手,拦了一辆摩托车飞疾而去。
我看看时间,今天已经很晚,还是回去休息吧!躺在床上,我还有些激动与兴奋,一万!很快我就有一万元了,哇!一万块,那可得两年才能存到这么多年啊,在家乡建一个新房子也才三万,我也太走运了吧!
有了这一万元,我就可以给爸爸寄去,这样弟弟妹妹的学费、明年农忙时的肥料,家里的小开支,爸爸都不用担心了,加上我现在的收入,与方生每月给我一千,这样过两年,我家就可以建新房子了。
我美滋滋地想象着,拿到那一万块时的生活,兴奋得无法入眠。
两天过去了,并没有人打电话找我,三天、四天后还是没有人打电话找我,我开始有些坐立不安,频频跑到收银台问有没有人打电话找我,引起了燕子与其她服务员的注意。
她们都追问我什么事,我说有人打电话还钱我,我借钱给别人了,她们又问我借给谁,我就把那天晚上的事说了一遍,还没说完,她们就对我叫道:“你被人骗了。”
“不可能,那人为什么骗我?也不像是骗人?”
“骗子如果一眼就让人看出,那怎么行骗,为什么骗你?想骗你就骗你了。”
“可我帮助他们。”
“他们故意这样说,才好让你上当的,傻瓜!”
“他们还给我看身份证,相片是他的。”
“身份证是假的,这你也相信。”
“可是,他还说着就哭了。”我已经有些不安。
“哭才会让你感觉像真的,要不怎么骗你的钱。”
听她们说完,我已经完全明白,真是可笑,我过了这么多天才明白,回想所有的过程,是漏洞百出,我却丝毫不知。
而且,更可笑的是,我居然借钱给从不相识的人,甚至,不知道他们任何联系方式,其实就算有联系方式也是假的,只是我自己天真,愚笨贪婪,才让这些可恶的骗子有机可乘。
她们开始不停议论有关骗子方面的话题,我的大脑一片空白,我已经不想再多说任何一句话了,心里非常难受,燕子走到我身边,对我道:“芯,你就当花钱买个教训吧,下次要学乖。”
“嗯。”我有些脸色苍白地点点头。
“走在路上,不认识的人叫你,你最好也不要理,现在骗子很多,什么样的都有,听说,还使用迷魂药。”
我的心跌进了谷底,连上班的心情也没有了,下班后,我回到宿舍躺在床上,萍找我一起出去走走,我拒绝了,我哪都不想去,四百元被骗子骗走了,虽然不多,这可是相当于我一个月的工资。
本来这个月,我可以过得好一些,因为吃住在公司,这四百多元,可以让我这个月过得很丰盛,马上快过年了,我还想着可以买两件漂亮的衣服。
但现在被骗走了,我身上仅剩余几十元钱,别说买衣服,就是常去夜市吃五角钱的麻果,我也不敢,虽然我知道,我说没有钱了,燕子会愿意借给我,但我不想要。
由我懂事起,我就没有找任何人借过一分钱,也没有找父母要过钱,唯一的,只是我在上六年级时,找爷爷要过钱,而且还要了几十元,爷爷毫不犹豫地就拿给了我,所以,当我会赚钱时,马上把这笔钱,多倍地还给了爷爷。
我也知道我根本不需要借,只需要把这些经过,说给那些追求我的男人听,他们会很乐意帮助我,但这更不是我的个性,这样做,只会让我鄙视自己,我宁愿不花钱,我也不要像条可怜虫一样,去向别人乞求同情。
而且这次上当,我自己也有责任,骗子固然可恨,自然会有法律处罚他们,而我,如果没有贪婪之心,我就不会被骗子骗去四百元,我恨我自己,贪字少一点就是贫,我现在的贫困,就是我自己自找的,活该!
平时还喜欢看心理学,书都白看了,算了吧!别再想了,钱失去了,还可以再赚回来的,气坏了身子,还要花钱去看病呢,我可不能让自己雪上加霜。
现在已经够惨了,唉!吃一次亏,长一次智吧,就当我花钱买教训,再说现在,我身上还有四十多元,我能熬到过年就会有钱了,那时可以收到红包,所以我一定要坚持住,其实面对困难,只要咬牙坚持坚持,熬过去,就会发现,困难不再是困难了。
第三十章
最近的日子,我除了上班就是上课,宿舍里除了睡觉外,很难看到我的身影,不与任何人聊天也不出去玩,在一个集体生活圈子里,我过着对众人熟视无睹的日子。
燕子说我最近有些六亲不认,其实她哪里知道我内心的苦,很多喜欢我的男人来找我,我也不理他们,就连世雄我也不想理,天天就想一件事,快点过年,但又怕过年,这种矛盾的感觉真想死。
今天刚上班,就被经理叫去,来到办公室里,经理让我坐下,对我道:“淑芯,我想与你商量一下你工作。”
“啊?工作?”我的心都悬了起来,难道是因为我的工作表现,经理不满意,我真是太黑了,太倒霉了,怎么所有的事,都撞在这个时候。
“是这样的,小翠辞职了,我们考虑后,决定让你去做迎宾,因为你的形象与笑容,都非常附合迎宾的要求。”
我松了一口气:“经理,真的?”我以为我耳朵听错了。
“嗯。”经理点了点头道:“不过上班时间,你要调整,不能这样上班了,以后你要每天上八个小时,但工资会帮你加到六百元,还有一百元的全勤奖,并且每个月,也有四天休息。”
“没有问题。”我头点得像啄木鸟一样,反正我现在放假。
“那现在你就去换衣服吧。”
“现在?小翠已经走了吗?”
“小翠今天就不来上班了,今天开始,你就接手她的工作,有什么不明白的,就问问部长。”
“嗯,我知道了。”
离开办公室,我来到外面找燕子,燕子带我去换上迎宾礼服,当我穿着美丽的迎宾服站在门前,我有些心花怒放,我又在人生中向前走了一步,虽然只是一小步,但总算是有进步。
做迎宾不用像服务员那样,每天拖地、擦桌子、倒水,只需笑脸相迎每一个客人,轻松把客人带到座位上坐好,相比服务员的工作要轻松很多。
而且,我还可以一个人站在这里,有时间让我胡思乱想,避免了许多无聊客人的骚扰,虽然很多人都说迎宾的工作,就像一个摆设一个花瓶,无聊又孤独,但我不怕,更多时,我喜欢孤寂的感觉。
今天熟悉的客人,看到我都很意外,他们对我开玩笑,说我女大十八变,才几天没见,越变越漂亮,这也许就是别人说的,人要衣装吧。
服务员的衣服深沉又朴素,自然就不太出色抢眼,但是迎宾礼服明艳高贵,大有万绿丛中一点红之感,开始几天,我对新的工作还有些不习惯,但几天后,渐渐就适应过来。
只是让我的学习课程越发紧张,落下的课程也是越积越多,到后来,我无法跟上其他同学课程,再后来,我也不管了,就这样过吧,反正我又不做什么专业电脑技术人员,能懂一些就可以了。
今天,我终于有一整天休息,也算是我来这里上班后,第一次休息一整天,太不容易了,世雄听说我休息,他早早就来接我去吃饭,在吃饭过程中,我随口问了一下,深圳是不是很漂亮?
我来南方第一站就在广州,所以我知道广州是什么样子,但深圳更多只是在电视里看到与听说,只知道那里是一个年轻的城市,是中国的窗口,与香港相连,是中国总设计师***老爷子的一个杰作,就像歌里唱的,有一位老人,在中国南海边画了一个圈,所以就了今天的深圳。
世雄马上对我道:“芯,我带你去看看。”
“现在?”我诧异地望着他。
“嗯,马上去。”他点了点头。
“今天去?我只有一天休息,明天还要上班。”
“我们现在去一个多小时就能到,在那里玩一天,晚上我们再赶回来。”
“可是去哪里坐车?晚上还有车回这里吗?”
“没关系,我们租的士去,租的士回,几点都没有关系。”
“你说的是真的?”我有点不确定。
“嗯,当然是真的。”世雄点了点头。
“但好像要办证件的,听别人讲,要办边防证才能进深圳。”
“我马上找人帮你办,小意思。”
我们快速吃完饭,结账后,世雄在街道拦了一辆的士,并与别人谈好价格,带我去办好边防证后,向深圳的方向驶去。
一路上,我不停注视着路两旁,仿佛似在发梦,难以相信这一切的真实,一个小时后,我们来到深圳,真是奇怪,我一向有着晕车的习惯,这次都没有发生。
世雄带着我不停穿梭在深圳街道上,我们还来到深圳最高的一栋楼,地王大厦前,当时门口正在装修,应该是在铺盖路面,世雄带着我走进地王大厦。
里面楼上楼下都是时装专柜,装修高贵典雅,商品琳琅满目,世雄熟悉地走进一家店里,开始挑选衣服,我也随手拿起一件衣服在身上比划。
店员马上过来热情招呼,看到旁边挂着价牌,我拿到手中一看,吓得我急忙把衣服还给售货员,好家伙!这一件衣服都超过了我几个月的工资,这种衣服我哪穿得起。
更何况现在,我全部身家都不够五十元,其实我早已想到,这种地方的消费,会让我望而却步的,如果是我自己,最多只会在门前走过,不会进来观赏。
但世雄走进来,我也就一起进来看看,世雄在里面开始试穿衣服,他边穿边对我道:“芯,你也挑挑吧,这个牌子的衣服不错,你喜欢的就挑出来,我送给你。”
我急忙摆着手道:“不用了,不用了。”站在里面,我感到有些窒息,急忙由店外走出去,站在这种奢侈华丽的地方,我有沉重的自卑感,越发让我明白,我是多么的贫穷,最少在物质上我是贫穷的。
世雄还没有出来,看来他对店里的衣服很感兴趣,是的!我很羡慕他,他的童年不一定快乐,但是充实,他的青春不一定多姿多彩,但轻松愉快。
而我?小时候我不缺少什么,只是我有一个病弱的身体,也有些多灾多难不太走运,所以印象中,更多只是在吃药打针,也因此让我有些孤僻忧郁。
童年,我应该是幸福的,我一直这样认为,但少年生活,带给我的是坎坷不平,与心灵上的创伤,其实我已经有些习惯坎坷,因为在坎坷的路上,我可以走得如此轻车熟路,但我知道,我身上有一样是他们都没有的,就是我比他们都坚强懂事。
等了一会,世雄还没出来,我一个人无聊地闲逛,来到一个大玻璃柜前,柜子里的模特穿着一套高贵典雅的衣服,就像一柱光彩夺目的女神,我站在玻璃前凝视着她。
“芯,这套衣服太贵了,我身上的钱可能不够。”世雄不知何时来到我的身旁。
“没、没有,我只是看看,我并不想要。”我的脸马上通红。
世雄没有出声。
我突然有些不知所措,真恨不得抽自己几个耳光,我用余光瞄了一下那套衣服,原来上面有着明显的标价,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光一件上衣就几千元,这一套下来最少都超过万元,我急忙转身走开。
世雄跟上来道:“要不你先买几件其它衣服吧,也很漂亮的,下次再来时,我再买......。”
“不用了。”我没等世雄说完,马上抢着道:“真的不用,我不想买衣服,我有衣服穿,我只是看那个模特穿着漂亮,其实买下来,我穿着会不好看的。”
“而且我,哪有模特那么好的身材,呵呵!”我笑起来接着说道:“真的不用了,今天能来这里玩,我已经很开心了,我们去哪里玩,快走吧,我可只有一天的休息时间。”
世雄马上笑逐颜开,对我道:“我们现在去世界之窗。”
坐车来到世界之窗买门票,世雄给了钱后,售票员让我们进去拍照,我有些意外,来玩还要拍照,出来后,看到门票上都有自己的头像,拿着这样的门票,感觉有些怪怪的。
世雄看着我的门票,说我这张相片拍得不错,比他的漂亮多了,他拿着我的门票有些不愿意给我,但还是被我要回来,我可没有留相片给男人的习惯。
后来想想,他想要就应该给他的,也可以留个纪念,今天可是他带我来玩的,而且还让他如此破费,但我却又不好意思主动给他,后来这张门票,也不知被我弄丢到哪里去了,到处找不到。
多年后,我再到世界之窗游玩时,已经没有这种门票售卖了,真是悔恨当初,我怎么没有好好保存那张门票,后悔莫及啊!
我们在世界之窗,一直玩到天黑,晚上还看了一会表演,人很多,表演台又远,我们俩人都没兴趣,就出来了,世雄带我来到罗湖吃饭,吃完饭,他还提议去深圳的夜店玩玩,我立马答应。
今天出来玩,当然就要尽兴,我知道世雄喜欢那种吵闹奔放的环境,其实这更多表明他逃避现实,世雄对深圳非常熟悉,来到罗湖阳光酒店的士高,里面人头涌涌,正播放着紧密而又快节奏的舞曲,很多男男女女在舞池里,跟随音乐扭动着身体。
我们找了一张靠舞池边的桌子坐下,世雄叫了几瓶酒,递给我一瓶,平时我是不喝酒的,但与世雄来这些地方,我都会喝一点,一是因为我相信他;二是陪陪他,免得他一人喝闷酒。
世雄从来不对我劝酒,喝多喝少全由我,坐了一会儿,世雄示意我们也去跳舞,我点了点头,俩人挤进舞池里,世雄虽然经常出来玩,但并不是很会跳舞,而我却非常有舞蹈天分,一学就会。
我们一直玩到十二点多,才开始打的士回去,在高速公路上,我说个不停,世雄看到我如此高兴,他也很开心,到凌晨两点多,我才回到公司宿舍,回来马上去洗澡刷牙休息。
拉上帘子,静静躺在床上,可我却毫无睡意,今天走了好多地方,看了很多风景,我终于去了深圳,但却与我心中想象的深圳,完全不一样。
还记得小时候,第一次去城里,我在心中不停地想象着城里的模样,当我真走进城里时,感到莫大的失望,除了人多,买东西方便外,其它的一切都不好。
长大后,第一次离开家乡来到遥远的广东,到了广州站时,别人说这就是广州,我还诧异问道:“不是,这不是广州,和我在电视里看到的完全不一样。”
我这句话引来别人一场大笑,今天去了深圳,也和我想象中相差甚远,我知道所有的一切,是我想得太完美,往往现实,总会让人有些失落,但今天我过得很开心,了解了许多新事物,虽然深圳与我想象中不一样,但我不得不承认,深圳是一座美丽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