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绮丽的梦境
下午忙完了政事,阚石就急忙回内院,享受美好的家庭生活。小枫很有默契,今日也早早回了家,她递上湿巾让阚石擦擦脸,脸上挂着甜蜜的笑意,没有什么是能比让自己相夫教子更觉得美好的事情了。
小枫红晕更盛,烛光下更显得娇美动人。对着镜子,小枫看着自己小麦色的皮肤叹口气,拿手指指阚石的脸嗔道:“夫君,妾身的皮肤怎么这么黑!”
阚石哈哈一笑,坐起身子,薄被从他的肩头滑落,长期的锻炼让他白皙的胸膛变得雄壮,他挪到小枫的背后,左手轻轻地揽住着妻子蛮腰,右手抚摸着她的脸颊笑道:“这才是运动员的皮肤,健康的肤色,你怎么还感叹起来了?将来很多人想要晒都晒不出这种肤色呢。再说,你夫君就喜欢你这个样子,有什么好叹气的。”
小枫有些委屈,柔柔的靠在云峥的怀里,撅着嘴说:“香草姐姐老是说:神子好白哦,小枫姐姐有这么白就好了,就更般配了。”
“噗嗤”一声,阚石忍不住笑出声来,小枫气不过粉拳捶了他几下,阚石笑着说:“这香草什么都不懂,尽胡说八道。我这种肤色,将来只会被称作奶油小生。嘿嘿,有可能被人骂作——娘。嗯嗯,其是我应该晒黑点才和你般配。”
“哼,你才胡说八道呢。”小枫嘴角翘起,她现在已经习惯阚石时不时的疯话,只当他在逗自己开心。她把头靠在丈夫的颈项间,闭上眼睛感受他身上男人的气息。
两人就这样静静的靠在一起,透过窗户看着外面的月亮。不知道过了多久,阚石挪动了一下身子,小枫轻笑一声知道把丈夫的腿压麻了,就抬身子换过一边坐下。
两个人的动静惊动了趴在门口的狗子,它们抬起头支楞一下耳朵没有发现什么异常,打了个哈欠,就重新把嘴巴搁在前爪上。月光透过窗户,散落在床头的地板上,普普通通的板房一下子多了梦幻般的感觉。
两人重新躺下,一只手探出床帷捏熄了犹自飘摇的烛火,橘红色的烛光没有了,只有月光洒在房间里,整个世界变得更加静谧。
“阚大哥,你睡了吗?”黑暗中,小枫头枕在阚石的肩头,突然恢复以前的称呼,阚石没有注意到这种变化。
“嗯,没有。”
“阚大哥,你真的是神子吗?你来的地方美吗?”
“呵呵,我可不是什么神子,我和你一样是人,我也不知道怎么来到这里,我来的地方和这里一样美。怎么突然想起问这个。”
“嗯,就是想问问你,最近总是做一些奇怪的梦,梦见你变成一道彩虹飞走了,我怎么也追不上……”小枫的声音有些颤抖。这时候阚石才觉得有点不对劲,他转过身子,捧着小枫的脸,借着月光,他发现小枫的眼圈有点发红。
“你今天怎么了,倒底发生了什么事?”阚石心中有点疑惑,也有些紧张。
“嗯,没事……阚大哥,前些日子你去打仗的时候,我总是会梦到阿祖,还有你……你会不会有一天突然消失了……你会回到天上去吗?”
阚石轻轻嘘了口气,刚才他以为小枫恢复了记忆,如果是这样的话。他还真不知道怎么去面对。他抚摸着她的后背,柔声说道:“傻丫头,不要胡思乱想,你是我的妻子。在这个世界,我有你和朵朵,只要我活着,我会一直陪伴着你,和你一起慢慢地老去。如果有一天,我能够回去,我一定会带上你,不离不弃。”
“阚大哥,真的吗?”小枫的身体明显放松下来。
“我保证!……我唱首歌给你听吧。”
“嗯”
“在那遥远的地方
有位好姑娘
人们走过她的帐蓬
都要回头留恋地张望
她那粉红的笑脸
好像红太阳
她那美丽动人的眼睛
好像晚上明媚的月亮”
“好听吗?”
“好听,再唱一遍。”
“嗯,好吧,在那……”
……
第二天大早,房门呯的一声就被撞开,朵朵跌跌撞撞地扑到床前,二话不说就往床上爬。一夜没怎么睡的阚石在迷迷糊糊中,有人就跨坐在自己的胸口上,一双冰凉的小手不断地撕扯他的鼻子……
很久没有这么清闲的时候了,一大早被朵朵吵醒,阚石干脆起来,亲自下厨做了早餐。看着母子俩吃的特别的香甜,阚石的心中也很有成就感,早点后,小枫就去了药房。
有些无聊的阚石怀中抱着朵朵,身后跟着虎子和二丫,阚石从侧门出来进了旁边的院落,这套院落就是阚石心中最重要的地方——学校。当初建这所学校时,阚石颇费了点心思,他也不是什么建筑大师,谈不上有什么建筑风格。他发动自己3D打印随手一画,画出一个北京四合院结构:当中是正堂,旁边是西厢,东侧月亮门通向后院——那是用来堆柴火与谷物的。正堂两侧,分别是一大一小,左右对称两个房间。其中的大房间,现在被当作孩子们的教室,这样,孩子们根据年龄大小和学习进度,被分为两个班级。而两边两小房,一边是孩子做手工的工作室;另一边则是书房,堆着阚石回忆起来的各类书籍。校长办公室在西厢,最近阚石比较忙,所以来得少了点,桌面上有了薄薄一层灰尘。
阚石开始打扫办公室,朵朵很乖,自己在院子里陪着两狗子在玩石头。西厢里还有七八间房,这是给别的城堡的孩子准备得寝室。别的城堡也开了学校,但是目前只能够教授一些入门的知识。譬如识字、算术,孩子们学到一定的程度,就会被送到枫木堡来,这里就成了外地孩子的窝。
阚石打来一桶水,开始清理办公室,书架和桌子上面有点乱,阚石清理着各种手稿和文件,“啪嗒”一声架子上掉了一个东西,阚石转头看去,掉在地上的竟是一个女式坤包,他一时呆立当场。
第九十二章大鸿的见闻(1)
枫木城外,已经是夏去秋至,万物开始凋零,微风拨动着花瓣上羞涩可人的露珠,梧桐叶纷纷下落,金黄的稻穗在秋风中摇曳,深红的果实在枝头吵闹,看似冷酷的秋季却带来人们喜悦。勤劳的农夫们星布在棋盘一样的田野上,丰收的喜悦,让他们忍不住引吭高歌,各种乡间俚调在原野上飘荡……
与此同时,桐岭关外来了一支队伍,为首的风后身旁,一位貌不起眼的老人眯起眼睛,打量着眼前刚刚完工不久的关隘,此时此刻,即使是人老成精的大鸿,不管他多么的见多识广,此时也被眼前这座高大雄城深深的震撼。
桐岭关是由花岗岩堆砌而成,城关的建筑方式完全与中原不同,如今的北方中原建城,基本上采用堆土夯城墙的方式,不象这里完全使用条石堆砌。这还不是最特别的地方,这座城关的城墙,它对外面的一面不是一条直线,而是曲曲折折如同锯齿般面对城外,城门正好镶嵌在两个锯齿中的巷子里,看着十分的怪异。
作为谈判队伍的副使,号称智者的太傅大鸿,他非常的错愕,到现在他也想不明白,城关为什么会建成这怪模怪样。不止如此,更加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堆砌城堡竟然用的是——厚厚的花岗岩,天啊!他不敢想象,这需要多少人力财力才能够把它堆砌起来,这凤部落已经强大得让人望其项背了吗?
风后和大鸿相视一眼,两人都露出同样苦涩的表情。他们不知道的是,这座城堡实际上还是一座兵营,城堡后面的山谷里还有一个集训基地,类似于后世军队的演习基地。
当然,风后和大鸿不可能知道,因为大量使用了滑轮组和葫芦吊,建设这种整体采用花岗岩砌成的城关,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难。城关外墙厚达三米。整个城墙高三丈,约十米。城关内有大大小小的房间数十个。这些房间都采用大敞间设计,每隔一段距离用承重墙分隔房间。每房可容纳五十人,整个城关可驻军三千多人。
站在城外的角度看,这座城关的外墙,除底下五米高的墙壁没有石窗外,往上约五米的墙壁,布设了二层错落的窗户。窗户外宽里窄成细长的梯形,里面装有手臂粗的铁条,如果有人想从这个窗户爬进去。他会发现越往里面越窄,最后会被卡在中间。
这石窗不仅是观察敌人的窗口、射持弓箭的射击口,它还是城关最大的陷阱。它明晃晃地摆在那里,引诱士兵自此进攻。但勉强爬进窗户的士兵,即使遇到一个童子手持长矛也无可奈何——因为石墙太厚,石缝太窄,没钻出石缝的士兵就像是绑住手脚待宰的鸡鸭一般,毫无反抗的余地。这真是一个恶毒的设计!风后和大鸿几乎同时想明白这一点,两人不由自主打了一个寒颤。
就在一行人还在愣神中,城关里军号凄厉的吹响,只见到城墙上边无数的人头在奔跑,呐喊声、咆哮声响个不停。不一会,一支支黑色的箭矢自墙边冒出,冰冷的矢尖对准了城外队伍。
城外的队伍顿时紧张起来,亲卫们立刻举起盾牌,在城外布成了一个圆阵。面对城墙上居高临下的弓弩,亲卫们的圆阵,并未给风后和大鸿增添多少安全感。风后高声冲亲卫队长吩咐几句。
那人立刻冲出圆阵,来到城下大声高喊:“喂,城上的守军听着。有熊国太师风后、太傅大鸿,奉轩皇之命,出使凤部落。请立刻通报你们的首领,予以合适的接待。”
使团焦急中等待了很久。终于,城门大开,近百名藤甲军士兵鱼贯而出,眨眼间,他们左右列阵,将使团夹在中间。紧接着,两辆四轮马车一前一后驶出城外。马车停下后,门帘一掀,第一辆车上下来一位老人。
来人年约五十,身材瘦削,若显苍老。他不亢不卑的的颔首一礼:“吾乃凤部落长老姜平,见过风后太师,大鸿太傅。”
双方相互见礼后,姜平继续说道:“鉴于双方还处于敌对状态。你们两位只能带十名卫士同行。其他人只能在城外驻扎,我们可以给你们提供粮食和饮水。”
亲卫队长立刻开始不满:“咄,这怎么可以,我需要对太师太傅安全负责,职责在身,恕我难以从命!”
姜平瞥了他一眼:“竖子,安敢无礼,到了我们这里,你们的安全当然由我们负责。此乃国主的命令,如不同意,那么请回吧!”
“你!……”亲卫队长脸涨得通红,正想发怒,却被身后的大鸿扯住。大鸿上前一步,行礼道:“平兄,别来无恙乎,今日故人相见,这可不是待客之道啊。”
“哼”姜平脸露不屑,讥讽道:“呵呵,别来无恙?总算是活了下来。”
大鸿毫不在意,他一捋颔下长须,微笑着说:“呵呵,平兄的脾气还是老样子啊,这么说阁下今非昔比呀,哦,姜洛要当国主了?”
“大鸿,少扯其它的,同不同意,请早做决断吧。”
“哈哈,既如此,我们也只好客随主便咯。”风后打了一个哈哈,缓和一下气氛。
……
过了关隘,马车一路西行,车厢里,姜平坐在主位上一言不发,风后和大鸿相对而坐,气氛有些压抑。风后和大鸿也不知从何讲起,刚刚过关隘时所见所闻,让他们到现在心绪还不能平静。不用说那巍峨的关隘城墙,城关内整齐的房屋,顶盔贯甲的士兵。只看看这一路上宽阔的碎石大道,已经让他们砸舌不已。
大鸿率先从震惊中清醒过来,他定了定神,兴趣盎然的看着路边的境况,一路上经过不少农庄,今年的秋收已经结束。田野上到处都是草垛子,路过的农夫人人都心满意足,似乎很安居乐业,从衣物上看,不管是男女老少都穿着整齐,几乎看不到破衣敝履。
更令两人不安的是,这一路上经过的农庄,倒像一个个大兵营,来往走动的农夫,一个个身强力壮,他们出入都是排成行走成列,偶尔还从队首或队尾传出有节奏的铜哨声,农夫们的步伐整齐划一,很少看见独行的男子。
再细看这些来往的人,还真是一副兵士的打扮,个个都传着统一的红色对襟短衫,下穿紧身裤,脚下还穿着奇怪的鞋子,走起路来步伐整齐,要是每个人再持盾挺矛,特么的你敢说这不是军队。
大鸿带着疑惑的神情,他轻咳一声询问姜平,姜平倒也不屑隐瞒,他指着刚刚过去的队伍,解释说:“这些都是屯田农兵,凤部落全境都实行军事化管理。国主前不久规定,不劳动者不得食。所以整个凤部落,上至国主下至平民,是没有闲人的。“
说到这里。姜平的脸上露出一丝讥讽:”凤部落现在分为三种人:贵族、公民、平民。这种划分不是按财产来区分的,这里也没有什么奴隶。我们划分的标准只有一个——对部落贡献的大小。即使你衣食无忧,也需要找一份工作,为凤部落出力。只有有工作的人,才会有各种相当的地位和待遇。譬如说:平民待遇,公民待遇,贵族待遇。当然,你们这些把九黎族贬为黎民的人,是不会明白。”
“至于这些人”,姜平指着路上走动的队伍,接着说:“现在秋收结束了,农夫们有了空闲。国主规定,各屯田庄丁每年需要接受三个月的军训。我所说的一个月是三十天。你们一路看到的队伍,是来自不同的屯田庄。集训期间,他们必须严格执行军人标准,整队前往训练营集结,参加冬训。”
第九十三章大鸿的见闻(2)
.沉默中,马车拐进了一个峡谷,两边的山林层林尽染,风景如画。姜洛也不再开口,他惬意的看向车外。秋天的落叶五彩缤纷。有黄的,红的;还有针形的,扇形的,五角形的,菱形的,心形的各式各样的。风吹过,它们像蝴蝶一样翩翩起舞,在风中盘旋,又缓缓落下,别提有多美了。此刻的客人却没有欣赏风景的心情,他们似乎睡着了,亦或是在深思。
打破沉默的还是风后,他试探着问:“何为屯田兵?这些人是怎么练出这整齐的步伐的?”
姜平答:“刚刚加入凤部落的人,每一个人都无房无地,枫木堡负责提供劳力帮新来的人建房,提供农具、种子、土地让其耕种,这些是需要偿还的,故此每一个新人必须承诺,农闲时节以服劳役的形式,分五年偿还土地房屋的费用,至于劳役,主要是组织他们练兵,建屯民点城堡。“
看着两人目瞪口呆的样子,姜平有些得意,他调侃道:”嘿嘿,这些算不得什么。我凤部落工业发达,产品换回来的财货足够支持官府运作,所以农夫耕种收获的粮食只有十税一。享受这么低的税收,就必须付出应尽的义务。故此农闲季节,他们都必须参加军训。这就是国主所说的‘藏富于民,藏兵于民’的道理。现在,你明白为什么他们都会走出整齐步伐了吧。”
风后啧啧有声,感慨道:“昔日见神子,吾已知其大才。姜洛有此婿,真是好福气啊。”
马车出了山谷,顿时豁然开朗。转了几圈,马车拐上河堤。河堤的一边连是甍接栋的高门大屋,里面“叮叮当当”嘈杂声不绝于耳。可惜马车并没有停下,风后和大鸿无法看清楚里面在做什么,然而没等到他们遗憾,马车已经到了码头,这里帆樯如云,人声鼎沸。尤其是那高大的船体,让两人目眩神迷,此时他们已经问不出话来。
马车终于进入了枫木城,这里又是另一番景象,商户鳞次栉比,道路两旁花草繁盛,衣着鲜艳的妇女穿梭在其间,令两人目不暇几。几次欲下车参观,无奈姜平不肯停车。
等到了城中心巍峨的蚩尤神殿,等守门卫士盘查,收缴亲卫武器的时候,风后两人才有空闲打量这周围。这是一系列占地面积很大的建筑群,主殿高耸在城中,飞檐弓壁,却没有雕梁画柱,还有两三个卫兵在四角徘徊。主殿真高啊,仰头看楼顶,一不小心,亲卫队长的头盔掉了下来。
亲卫队长刚俯身捡起头盔,又过来一队铁甲卫士,交涉后,他们将亲卫们领进一个偏殿。姜平领风后和大鸿穿过殿前广场,朝着主殿走去。
大鸿看着四周的房间里不时进进出出,他奇怪的问:“姜平兄,怎么这神殿中还有这么多人在四处走动?”
姜平回答:“这里是枫木城政议大殿,凤部落各部都在此地办公,各乡各城上报税收、户籍、安置新人、发放农具和种子,都在此办理。这些四处走动的人,都是来办事的公务员。”
风后和大鸿面面相觑,有些懵圈,显然,这两原始人没明白户籍啊,公务员什么,是什么东东。等进了大殿,迎面是一面屏风,屏风上一条栩栩如生的五爪金龙正张牙舞爪,双眼狠狠地瞪着他们,这老哥俩被吓得魂飞魄散,双股战战几乎无法站立。
姜平撇撇嘴,心中窃笑,他向殿内高喊:“禀国主,轩皇使者到,臣姜平请求召见。”
“国主有令,有请姜尚书进见。”里面传来卫兵的通传。姜平闻讯,对两人拱拱手,笑道:“二位,请稍候。我先进去汇报一下。”
“请自便。”好容易缓过劲来的两人,也学着拱拱手。
姜平一进大殿,众人纷纷看向他,人人都和他打招呼,姜平急忙四处拱手打招呼:“甸柳将军、扈彪将军、稆貅兄、老族长啊,你也在。……”
姜平招呼一圈,最后向上首笑眯眯的阚石行礼:“见过国主,国主安好?”
周围人也弓身行礼,问:“国主安好!”
阚石赶紧答礼,回复说:“诸位安好!大家不必多礼,唉,这多生分。这国还没立,礼就多了,太多礼了。”
众人齐答:“不可,国主,礼不可废!”
阚石无可奈何,招呼众人落座,这大厅布置的象后世的政府会客室,两排藤椅相对排在大厅左右,上首一张主位。众人落座后,姜平简单介绍了桐岭关的情况,以及风后等一行的表现,时不时引起一阵哄堂大笑……
殿外,风后和大鸿等了半天,两人都是心事重重,大鸿有些忍不住,正欲开口问屏风前站立的两名卫士。这时,一名年轻的官员转出屏风,冲两人大声说道:“奉国主令,有请两位使者入殿进见。”
这哥俩互相对视一眼,点点头,风后带头跟在军官身后,转过屏风,向殿内走去,大鸿也紧紧跟上。两人进殿以后,大鸿双眼四下乱瞥,风后倒是恭恭敬敬的走上前去,行一礼说:“有熊国太师风后、太傅大鸿,拜见国主。”随后风后抬头一看,不由失声:“是你!神子。”
“呵呵,风太师,别来无恙乎。”阚石笑盈盈的说。
“呵呵,不敢当国主问候,时过境迁,神子今日已经物是人非啊!”风后暗讽道。
阚石并不在意,抬手虚托,笑道:“来的都是客,两位请坐!这位是太傅大鸿前辈吧,久仰大名啊!”
大鸿恭身一礼:“国主谬赞了,老朽这次来,可真是大开眼界啊,国主有惊天纬地之才,想必这一统天下指日可待啊。可怜我中原大地又要兵祸连结,天下人要生灵涂炭啰!”
大殿内众人听这老朽狂言,顿时大怒,有些性急的大臣正要出言相讥。却见阚石哈哈大笑:“哈哈哈哈,你们千里来伐我部,现在倒想起兵祸连连,生灵涂炭了?大鸿前辈,你可真是长了一张厚脸皮呀。”
“哼,风太师,莫非这次是来问罪的吗?”阚石斜睨对方,冷冷问道。
“嘿嘿,国主勿怪,大鸿太傅年事已高,说错话,还请原谅则个。轩皇这次派我们来,确实是很有诚意的。”风后急忙打圆场。
“呵呵,如此便好。你们啊,眼睛中的天下,恐怕就是中原那一方天地。嘿嘿,燕雀安知鸿鹄之志。我眼中的天下,百倍于中原。从这往西,往南还有多少天地等着我们去发现。轩辕也好、九黎也罢,都源自少典,一脉相承。”
说到这里,阚石揶揄道:“大鸿前辈,听说你曾献策轩皇:贬九黎族为黎民。这九黎族和中原各族,哪个部落的人不是打断骨头连着筋,打仗就打仗。可千不该万不该。你们不能把俘虏的九黎族贬为黎民,下等人,百般欺凌。现在你又有何底气在这里大言炎炎?又成了正义的天使。”
大鸿一时间老脸通红,浑身气得直哆嗦。
风后正欲起身辩解一下。阚石却换了笑脸:“罢了罢了,两位远道而来终归是客。谈判的事宜主要由姜尚书负责。姜尚书,麻烦你领两位贵客去下榻馆驿吧,好好招待,别慢待了客人。”
“是,国主。”姜平起身行礼,随后对两人一伸手:“二位,请!”风后摇头叹息一声,两人怏怏而去。
……
使团入住驿馆后,姜平寒暄了几句,随后告辞。待到姜平离去,风后和大鸿相视一笑,哪里还有刚才那怏怏不乐的样子。
“嘿,太师所说不错,看来,这个神子果然无意中原啊。”大鸿捋着胡须若有所思。
“老伙计啊,我第一次跟他见面时,就感觉他对轩皇并无敌意。此人心计不深,并不善于隐藏自己的情绪。我想这次谈判应该很顺利吧。”
”但愿如此咯。走,上去开开眼界。”大鸿点点头,率先就上了驿馆二楼,走到窗前,他径直推开窗户。
窗外,熙熙攘攘的人群,川流不息,卖货的吆喝声、买货的讨价声、士兵的唱歌声、女孩们的轻笑、战马的低嘶、车轮的粼粼随着大鸿打开窗户,这些声音一股脑的涌入房间,满坑满谷,充斥于每一个角落。
两人异口同声:“真是繁华啊!”
大鸿有些沮丧:”差距太大了……”
第九十四章国号大楚
农历九月九日,就在有熊国使团抵达枫木堡的第十天,风后和大鸿再一次见到姜平。被困在驿馆的两人还没来得及发火,姜平就笑嘻嘻的通知他们,明天将举行开国大典,邀请两位现场观礼。谈判可放在建国以后,这样才可以彰显双方地位对等。说完以后,姜平也不理会震惊不已的俩人,扬长而去。
第二天清晨,阚石和小枫沐浴更衣,率文武百官齐聚蚩尤神殿,以祭天地、拜神农、伏羲、女娲、巢人氏、燧人氏等先贤。以五爪金龙为图腾,红底金龙旗被定为国旗。紧接着举行升旗仪式,仪仗队由亲卫队充任,这帮少年人接受能力强,经过阚石的训练,倒也完成的似模似样。
今天来到神殿广场的各城代表近万,枫木城通往神殿广场的道路两旁也是摩肩接踵,人头攒动。这些原始时代的人们没有国家的概念,也不明白建国的意义。这些朴实的人们因为阚石改变他们的生活方式,带来了好日子,只要事关神子,人们就热情高涨。也许他们把阚石称王,当作一位新酋长上位吧。
升旗仪式后,阚石和百官登上内城门楼,面对着楼下近一万五千多人,阚石发表了他的就职演说。
”大楚国的同胞们,今天,我们建国了,国号大楚。可能很多人不明白国家的意义,国家是什么呢?简单点说:组成国家就是有你、我、他。这里的人们来自不同的部落,不同的部族,甚至是来自蛮族。过去大家祭祀不同的神明,拥有不同的图腾,过着不同的生活。但是从今往后,我们将过上同样好的日子,共同祭祀同一个神明,拥有同样的图腾——神龙。从此刻起,你们可以自称大楚人;从此刻起,每个大楚人都是龙的传人……“
”……我们来自一个个小家庭,这无数个家庭组织起来就是国家。那国家能够给我们带来什么呢?国家的军队可以保护我们不被外敌侵犯,让我们不会沦为别人的奴隶。国家将依法治国,法律的公平能够维护我们的利益。从此国家将保障每一个人劳动的权利,保障每一个人受教育的权利,保障每一个人拥有财产的权利。当然我们将来还有完善好法律,让它能够更好地保护每个人……”
演讲结束后举行了阅兵仪式,受阅部队由南门入城,北门出城的方式通过城门楼。接受检阅的是藤甲军步兵方队,近卫军步兵方队,城卫军步兵方队,屯田兵步兵方队,藤甲军骑兵方队,近卫军骑兵方队,侦察骑兵方队,童子军方队,少年军校方队共九支方队,按PLA的队列方式检阅,倒也气势雄壮,观礼的大楚人们欢呼“万胜“,这一刻典礼的气氛达到了高潮。
阚石进位为楚王,立姜枫为王后。楚王下诏,从今日起凤部落正式建国,国号“大楚”,暂定枫木堡为都城,命名为枫都。
大楚国设“三公”太师、太傅、太保,又设“三孤”少师、少傅、少保,皆为勋职,除姜洛被授予太师勋位外,其它勋职暂不授人。楚王建国筹备会议上曾告诉众官:”这类勋爵不是德高望重不可轻授之,不管是士农工商,只要于国有大贡献,皆有可能获得勋位,享受这份荣耀,本王虚位以待诸卿,不要让我失望啊。”
楚王阚石是军队法定唯一统帅,绝对掌握兵权。楚王下设正副宰相三五人,成立政事堂,政事堂成员五年一个任期,可连续担任三届。扈彪被任命为第一届中书令,领导政事堂日常工作。
政事堂下设:吏部、户部、礼部、兵部、邢部、工部。政事堂暂定三人,设有左仆射与右仆射职务,参与日常管理工作。姜平与稆貅分任左仆射和右仆射。凡政事堂所议公文,需此三人联署方可签押通过。
政事堂下设尚书五名,分管吏部、户部、礼部、兵部、邢部、工部。各部门尚书有议政质询之权,但不在政事堂坐堂。大楚设有:公、候、伯、子、男五等爵位,宰相暂授子爵,尚书暂授男爵。
目前大楚拥有国民近三万,可以说是个鼻屎小国。按说没必要把官制搞得这么复杂,但阚石自己定下的目标是统一南方,这些年他派出船队四处考察,走遍了后世江苏、浙江、湖南、湖北、江西、安徽六省,他认为在有生之年,能够统一这六省就已经是老天保佑了,这个时代,这几个地方,大小部落上万,人口最多的近千,小的几十人。这些人将来都是他建国的根本。去年他已派出以方天为首的船队抵达后世南京,在当地开始选址建城,是的,为了避免与北方冲突,阚石未来将迁都去江南一带。
第一次朝会就闹出不少笑话。阚石今天的礼服是仿后世民国时的总统服(可惜是麻布做的,先凑合着过呗),腰挎马刀,脚蹬仿陆战靴高坐殿上,倒也威风凛凛。只不过等他朝殿中看去,一下子他有了种沐猴而冠的感觉。因为定制的官服还没来得及发放,此刻下面的官员们服色各异,短衣长袍的五花八门,众人喧哗着走了进来,整个殿内成了菜市场,阚石总觉得自己不象个国主,倒象个山大王。
众人好不容易找到了自己的位置站班。众人进殿时见阚石赫然高坐在殿上,立刻表现得恭敬起来,但毕竟众人都新奇不已,脸上散漫着笑意。阚石本该在臣子们都到了,才会在宰相地请示下出现在殿中,并接受臣子们朝拜的,很显然他这个土包子还未学会所谓皇家气派。
《周礼·春官·大宗伯》载:“春见曰朝,夏见曰宗。秋见曰觐,冬见曰遇,时见曰会,殷见曰同。”可这个时候谁懂这个,还好众人对阚石这个神子从内心里恭敬,礼数上倒是不缺。
“臣等参见吾王圣驾!”一阵鸡飞狗跳后,扈彪率领百官参拜。
“行了、行了!”阚石道,挥了挥手让众臣起身,阚石看着朝臣们恭敬地拜倒在地。心里却不是滋味,作为一个现代人,他很反感跪拜之礼,奈何拗不过原先各部落首领的坚持,加上有熊国已有前辙,阚石也只有箫规曹随了。
阚石心中不禁叹息,自从他融入凤部落以来,他与众人不管是开工坊、耕地、行军、打仗,常常环坐一起。相互之间说话也很随意,并不太分上下高低,众人对他也很亲近。如今成了一位真正的国王,高坐在被称为王座的座位上,与最近地扈彪姜平不过数步远,却感觉自己离众人隔着一条大河。建国筹备会上,他曾提出废除跪拜礼,以鞠躬礼代替,但很不幸,除了他的学生官员,其他出自各部落旧首领的官员,却毫不退让,为了礼仪都开了五次会,最终还是阚石答应各退一步,只在朝会时施跪拜礼,平时以鞠躬礼为主。
接下来就是封官、授印、发制服了,首先是姜洛上场,作为太师,他的服饰类似民国元帅服,赐予配剑、印绶,换装后倒也气势不凡,笑得象个弥勒佛的姜洛,正式接受众官员见礼和道贺。
接下来是三位宰相:扈彪、姜平和稆貅。文官服仿制了后世对襟唐装,两人因为被授予子爵,同样有一套仿民国将军礼服……
军人有点惨,服装本来是仿阚石的迷彩服款式,结果仿成了绿不绿黄不黄的劳保工作服,还是扣铜扣子的,整个看上去不仑不类。阚石见了后,差点背过气去。倒是原始人们还特喜欢,穿着耐磨又方便,一时间风靡整个大楚国,阚石偶而上街一看,还以为是民工下班了。
这人吧,就怕比较。等官员们把服装一换好,阚石这一看,嗬,这满大殿齐刷刷坐着的,怎么看怎么都像袁世凯在召集北洋军阀开会咧……
第九十五章燕山下的血战
大草原真是壮丽,骑在马上放眼望去,枯黄的草毯仿佛一直铺到天的尽头。一阵风吹过,原野上立刻掀起一阵黄褐色的波涛,波涛之中微微露出点点繁花,更远处,传来此起彼落“哞哞”的声音,伴随着阵阵风声。偶尔间,一两只小兔被路过的快马惊起,飞快的在草丛跑动,带起了阵阵唏嗦的声音,好像小草在呢喃。
自从过了野狐岭,穿过燕山,荤粥族的人们心情好了很多,这里的气候温暖,草原肥美,虽然已经深秋,草场依然适合放牧。弥陀看着山外的草原,心情变得格外好,一个多月的翻山越岭,终于是走出了山林,虽然损失了不少人口和牲畜,但现在看来是值得的。他赞许地拍拍伤好了的辛庇,狠狠地说了句:“好!”
两人相视一笑,弥陀继续说:“辛庇,这次打草谷,我亲自动手,你看好牧场。”
“大首领,这可不行,还是让我去吧。”
“辛庇,不必争了,你好好养伤。看好家,这次我带一半的勇士出去,要多抢几个部落,要不然过冬的粮食不够啊。按我说的办吧。”
“是,大首领。”……
……
入冬已经一个月,颛顼部已经在草原上寻找荤粥人有段日子了,他们分成两路在草原搜索,恨不得将这帮烧杀抢掠的强盗一网打尽。
连绵燕山脚下的鸭子河畔,自从斥候发现敌踪。颛顼的军队已经在林子里潜伏在很久了,玄嚣此刻正目不转睛地盯着对岸。此时恰好是清晨,河岸上的湿气形成一道薄雾,将荤粥人远处的营地隐藏在白茫茫之中,目力所及处,只能看到一堆堆牛皮帐篷。
河岸边,荤粥人三三两两岸边饮马洗漱。这伙荤粥人警惕性很高,一半人在饮马时,另一半人就负责警戒。负责警戒的人动作很奇怪,他们面朝外蹲在地上,手里持着长弓,保持随时攻击的姿态。荤粥人的弓手,常常让马倒卧在前面,另一个荤粥人就蹲在马头旁,用手轻轻抚摸着马头,防止马跳起来。
看到玄嚣迷惑的神情,计蒙指点着河岸上警戒的荤粥人,向玄嚣解释:“这是荤粥人常用的战术,他们骑着马四处抢劫,遇到我们的部落士兵,他们会先下马,让马倒卧下来,而后骑马的人蹲在马后,用马身作为掩体,向我方射击。如果我方用长矛兵攻击,躲藏在马后面的荤粥人弓手会用战马做掩护,阻杀我们的攻击。荤粥人的战马群常常环绕自己的营地一圈,使得我们无法对它下手攻击,以前我们与荤粥人交战,经常吃亏,就是因为破解不了他们这种战术。”
玄嚣没好气的反问:“敌人一直用这种战术,你们居然一直不能破解?不是给你们装备了长弓兵吗?”
计蒙有些委屈:“敌人使用的也是长弓……”
“什么?你说的是真的。”玄嚣大吃一惊。
“是的,据俘虏的荤粥人说,他们是在轩皇那边打草谷时缴获了长弓,弥陀在燕山里仿制了一批。”
”混蛋……”玄嚣咬牙切齿,不知道该骂谁。
对面的荤粥人发出一声欢呼,三十个荤粥人簇拥着一个首领模样的人骑着马下了河道,看样子是要过河察看。
三名荤粥勇士走在前面,他们已经走到河中央,玄嚣赶紧指着三人,回头命令计蒙:“记住对方行走的路线,那地方一定水浅,既然他们的马可以过河,我们的马也能过河。”
荤粥人已经过了河,没有发现埋伏在林中的这支队伍。随着一声牛角号,渡河的荤粥人越来越多,帐篷也开始拆开,敌方似乎要全部过河转移。玄嚣带来的骑马的人少,两百名骑兵再加四百名长弓兵,跟荤粥人相比人数相当,但是骑马的人太少,荤粥人一旦发现敌人人数相当,一定会转身就跑,骑兵去追又会吃亏。
玄嚣看了附近的地形,顿时有了主意。他唤过计蒙,低声吩咐了几句,又指指河边上游一个断崖般的河岸:“你把敌人引到那里,再转身阵战,我负责带领长弓兵堵后路,你一定要撑到我赶到。”
计蒙点点头,答道:“放心吧,勇士们恨死这般强盗了,我们一定拖住他们的。”
荤粥人果然上了当,追着计蒙的马队就上了河堤,可有一件事玄嚣却没有想到。比射程,计蒙的马兵们不害怕,这些马兵当中,有许多人也是弓战中的佼佼者,可是他们马没被训练过卧倒,与躲在马身子后面的荤粥人比射术可吃了大亏了。等到玄嚣赶到战场,计蒙的马兵只剩下一半还能站立。玄嚣的弓箭手加入战场后,两头夹击荤粥人,在双方弓箭的对抗过程中,荤粥人已落入下风,弥陀也是个有决断的人,立刻命一部分人先抵抗玄嚣,自己亲领勇士突击计蒙部,弥陀精锐亲卫的突击,计蒙终于后方失守,前方陷于熬战状态的玄嚣攻不上去,计蒙又撤不下来,玄嚣在远处只能眼看着敌人冲破计蒙的堵截,一声呼哨,荤粥人跃上光背马扬长而去。受伤的荤粥人也被这帮骑术精湛敌人带走,战场上,只剩下满地的尸骸。
计蒙欲哭无泪,他手下的马兵剩下不到十人,敌人虽然死伤不少,但留在地上的尸体告诉他,双方损失其实相当。玄嚣也内疚得不行,这是他第二次打了败战。第一次输给那个神子,他心服口服。这一次可真的太窝囊了。
弥陀被偷袭后,荤粥族不但没有收手,反而变本加厉展开报复。他们到处偷袭小部落,得手后就血腥屠杀。一时间燕地风声鹤唳,处处烽火,各部落连连向颛顼部告急求援,颛顼也是头痛不已。
整个冬季,颛顼接到的消息是:玄嚣的军队驻守在草原,努力地搜索荤粥人的营地,但实际上,自从鸭子河一战后,玄嚣已经意识到对阵荤粥人并没有绝对的优势,他开始逐步收拢当地兵力,把小部落迁涉到一起集中保护,马队从此后只负责侦查,不与敌阵战,……等到了开春,真正驻守在草原的军队只剩下了五百马兵。
这五百马兵早出晚归,不停的做出搜捕荤粥部营地的努力,可惜一直徒劳无功……
第九十六章楚国的商队
大楚泰安元年春,和熙的东风吹遍了原野上的每一个角落,和暖的阳光照耀在大地上,唤醒了大地的万物,给大地带来无穷的希望,整个冬天被荤粥族折磨的死去活来的玄嚣,终于看到找到荤粥族营地的希望,也找到了击败敌人的办法。这希望来自于大楚的商队。
春风暖,吹绿了北国。一望无际的大草原,影衬着背后的蓝天白云,简直是幅瑰丽的画卷。第一次来北方的小彘特别的兴奋,他骑着马儿奔驰在草原,吆喝着奔近山坡,就在山坡下卖弄着自己的马术,瞻之在左飘忽其右,花样百出地在马上翻着筋斗。在商队护卫的叫好声中,玩累了的小彘才回到了商队中间。
迷人的春天是令人欢欣鼓舞的,虽然春风还是冷飕飕的,抹去脸上的汗水,小彘心里却感到美滋滋的,作为新扩编近卫骑兵营的营副,这次带着一百名骑兵随商队来到颛顼部其实是一次拉练,国王说的对,军队不是靠训练就能成为一支强军的,只有在战场上,才能够磨练出真正的战斗力。
楚国现在在大力发展骑兵,对马的渴求就越来越高。国王接到鸽信后,了解到荤粥族入侵颛顼部,立刻就派出了这支商队,并派出左仆射姜洛的儿子——礼部侍郎姜穆为此次出使的负责人。
此刻,姜穆正手里拿着一本书在颠簸的车上认真的看着。这是一辆四轮马车,仿至后世美国西部的大蓬车,非常适合在草原上行走,建成的第一辆就交给了礼部,可惜现在还没制出平板玻璃,要不然会更加的舒适。
姜穆手上拿着的是一本油印的《矿石与勘探技术》,这是阚石十几年来回忆的手稿编篡而成,也是印刷厂的第一批成品。姜穆正看得津津有味,一只手掀开窗帘,紧接着一张略带稚气的脸露了出来。
小彘骑在马上,头却伸进车里,他好奇的问:“姜大哥,看什么呀,看得这么入神?”
姜穆见是这小子,就用书敲了一下他的头,说道:“臭小子,以后少炫耀马技,这马上要到颛顼部了,让人瞅着眼红。”
小彘嘻嘻一笑:“嘻嘻,我还以为你不知道咧,不过,既然不想让颛顼部接触到新马具,为什么又要派我们过来?这瞒不住啊!”
“小彘,迟早瞒不住的,桐岭关一战,骑兵的厉害,早被有心人知道了。大王说:我们拦不住别人的模仿,没有创造力的模仿者最终也只能做一个追赶者。况且马蹬、马鞍、马蹄铁,以他们的技术现在也达不到,只会模仿成一个四不像。”姜穆揉一揉有些酸涨的眼睛,继续说:“不过,适当的保密还是需要的。等到了颛顼部,你们的骑兵要单独立营,布置好警戒,不能让别人轻易接近。”
“噢,这个我懂。姜大哥,你就放心吧。”小彘认真地点点头,接着问:“大王说:荤粥人的马比我们现在的好,是真的吗?姜大哥。”
“嗯,大王是说过,荤粥人的马耐粗饲料,好养活,冲刺速度虽然不太好,但适合长途奔袭,脚程远。”
“呵呵,大王知道得真多!”
“那当然,大王是神子嘛。”
……
一声短号传来,结束了两人的谈话。姜穆也把头伸出窗外,只见一骑从远处驶来,马上一少年喊到:“报,前方五里发现大队人马,全是骑马的人,约二百骑。”
姜穆立刻下令:“命令,藤甲军列阵,负责守卫车队,近卫军骑兵拦截来人,小彘,我们现在是在颛顼部的领地,要搞清来人身份,注意不要轻易动手。执行吧!”
“是”,小彘一拨马头,手一挥:“近卫军,跟我来!”说罢,两腿一夹,第一个就冲了出去,骑兵们也纷纷跟上,霎时间,身后只留下滚滚尘埃……
两百多匹马组成的荤粥人马队,看到前方烟尘滚滚,已经发现了近卫军的存在。他们并没有离开,而是指挥马匹跪在地上,围成一个大大的圆圈,组成了马城,所有人都做好了战斗准备,手持长弓,瞪着眼睛应对即将到来的马队。
“我们是伟大的弥陀酋长的部下,你们是什么人,快快的走开。”荤粥人见来人马术不凡,与平时交手的颛顼部不一样,马队中的一个大嗓门声嘶力竭的朝冲过来的小彘大吼大叫。
冲了一半的时候,小彘的马速就降下来了,慢慢地落在后面,被轻骑兵超越了过去,五十骑轻骑兵从左右分开围了过去。
轻骑兵并没有一口气冲进马儿围成的圈,而是在一箭之地外就分成了两股,围着马城快速的旋转起来。尘土逐渐湮没了这些骑士,圈子里的荤粥人看不见骑兵,眼看着滚滚的尘土向他们笼罩过来。荤粥人开始发慌了,他们大吼大叫着毫无目的的射击。
领军的小彘带着两名卫士停下了战马的脚步,躲在尘土圈子外面的一个稍高的坡上,坐在马上观察战场上的动向,他要搞明白对手作战方式。
如果按照平时的训练要求,一般情况下,这个时候会向圈内发动骑射,但是今天小彘却没有吹响小喇叭,下令轻骑兵攻击。这是因为他看中了对方的马匹。如果此刻射箭,敌人可能会马上逃跑,敌人比自己多一倍,总会有漏网之鱼,只有先干掉一部分,等敌人再逃跑,这时候在背后攻击,简直是杀猪屠狗般轻松。
果然,当尘埃变得稀疏,荤粥人见来敌只在外面转圈,并没有别的攻势。凭着他们那愚昧状态中的智商,只会认为对方跟他们一样,在马上也无法张弓射箭。于是他们一个个大起胆子站在马前,开始张弓放箭。
长弓这玩意儿对付集团冲锋还是很有效果的。但对付个体目标,尤其是运动中的目标,那效果简直是惨不忍睹。“嘀嘀……”一声长号音,马上骑士纷纷放开缰绳,腾出双手张弓搭箭。“咻咻”声伴随着一声声惨叫,胆大的荤粥人纷纷倒下。
一番骑射下来,马城射出来的箭矢变得稀疏的时候,号声一变,小彘魔神一般带着另外五十名铁骑兵,就从尘土中钻了过来。跃马挥刀飞过倒卧的马背,迎着荤粥人的石矛,挥动闪亮的刀子就杀进了马城。
全身铁铠的他并不在乎迎面过来的石矛和箭矢,锋利的五六式马刀劈断了敌人石矛和铜刀,再斩下他们的头颅,尸体再被雄壮的战马撞击之后,就不知飞到哪里去了。一个,两个,三个,紧接着就是五十名全副武装的猛士纵马跃进了圈子里,荤粥人用矛刺,矛折;铜刀砍,刀断,这些人和马几乎刀枪不入。
荤粥人被吓坏了,他们那里见过这种打法。荤粥人一下子就乱了套,他们惨叫着,他们哭喊着,有人就近爬上光背马拨马就跑,外围的轻骑兵立刻追了上去,像打靶一样,把敌人一一射下马来,然后乐滋滋地追上去,把敌人的马牵了回来。
战场上的厮杀声逐渐平息了下来,冲天的尘土也随着风缓缓地离开了战场。近二百荤粥人,或被俘或被杀,无一逃走,二百多匹马完好无损。当近卫军赶着马匹和俘虏与商队汇合时,商队顿时发出一阵阵欢呼声……
这一幕,被追踪荤粥人的颛顼部斥候远远的看在眼里,他不敢耽误,立刻浑身颤抖着爬上马匹,向后面玄嚣汇报。玄嚣知道后大惊失色,他马不停蹄赶往遗留的战场。当他看到满地的尸骸,倒毙的战马,折断的长弓,碎裂的石矛,还有那空气挥之不去的血腥味。他再一次被神子的破坏力震撼到了,当然,他现在最想得到的就是这支商队的帮助,他要赶回去恳求颛顼首领,希望能说服这支楚国商队护卫,帮助颛顼部赶走荤粥人。
可是他能如愿吗?……
第九十七章不完美的联合反恐
当地平线上出现那面红底金龙大旗,站在城头上的颛顼胸中就堵的厉害,不管时间过去了多久,惨烈的涿鹿之战中也有那一抹红色,至今在他的梦魇中挥之不去。
如今,那面大旗在春风中舞动,猎猎作响,那条五爪金龙更有着说不出的威风,这段时刻的他内心如何能够平静。玄嚣陪伴在一旁也没有说话,此刻,他对能够说服商队帮助自己打击荤粥人,已经不太有信心。
事物的发展总是出人意外,和商队谈判进行得非常顺利。那个侍郎姜穆显得格外大方,他不仅同意派遣骑兵协助颛顼部清剿荤粥人,还提供了荤粥族营地的位置。这是俘虏的荤粥人招供出来的情报,不知道这帮楚国人用了什么手段撬开了俘虏的嘴,反正以前他们就没成功过。
不过这个姜穆也很小气,一直婉拒颛顼提出参观骑兵训练的要求,他们把骑兵单独设了个营地,全天候有人警戒,根本不可能让外人靠近。有些首领鼓吹着想要用强,颛顼也有点心动,被心有余悸的玄嚣竭力劝阻下来。
当然,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虽然原始人不知道这句话,但是这个道理还是懂的。姜穆唯一提出的条件就是,俘获的荤粥人战马全部归商队所有。这一点,颛顼倒是没有犹豫,一口气就答应下来。最终。这个在姜穆口中的所谓联合反恐行动,顺利的达成了一致。
……
偌大的草原看起来一望无垠,平坦的如同一张铺平的绿毯。实际上,草原上的天气变化的很是没道理。要嘛很久不下雨,要嘛下起雨来就不停,往往还会是那种讨厌的绵绵细雨。
眼下的草原,正是斜风细雨。弥陀的心情不是很好,这段日子,他总是预感着有什么事情要发生。辛庇手下一支马队,已经有二十多个日落没有消息了,这很不正常。与敌人交手了这么多次。从来没有发生过整支马队无一人逃脱的情况,今天这种感觉越来越强烈。生性狡诈的他当即立断,决定马上转移草场。
果然,该来的总是会来。透过蒙蒙的雨雾,弥陀看着远处跟随的一支骑兵,心中实在是憋屈得厉害。这只该死的骑兵,辛庇已经组织马队发动几次驱逐行动,结果发现这帮人,不仅骑术好,更令人惊讶的是,他们竟然能在马背上射箭。结果上去驱逐的马队,不仅没人达到目的,还扔下了满地的尸体。更可怕的是,这般骑兵如附骨之蛆,一路上尾随着他们,冷不丁冲过来放上一轮箭,夺走几个族人的生命。不得已,弥陀只好下令停了下来,用牛马围成一个圆阵,用来抵御敌人的骑射。
“大……大酋长,这样可不是办法。恐怕大……大批的敌人很快就会来。”一个长老用颤抖的声音说道。
“是啊,是啊!大酋长,快拿个主意吧。”众首领也七嘴八舌地附和着。
“别吵了!”正心烦意乱的弥陀大声斥骂,他转头问辛庇:“辛庇,你有没有看清楚,他们在马背射箭,是怎样做到的?”
“大……大酋长,看……看不大清楚,不过,他们骑的马背上有物事。我们靠不上去。看上去像个皮……皮的玩意。”辛庇有些结巴。
“乌格,你过去问问那帮人,要怎样才能放我们走。顺便看看他们的马背上装着什么物事。明白吗?”弥陀用马鞭指着一个会说中原话的族老说道。
“明白,大酋长”乌格也不多话,爬上一匹马就朝那边跑去。
……
“营副,这援兵怎么还没到?都两个时辰啊,爬也要爬来了。”一个队正心急火燎地说道。
“嗤,没有那么快。这班人又不像我们一样有五公里越野训练。指望不上咯。”小彘不屑的说道。
“营副,对面来了一个人。”一个士官喊道。
“嘿嘿,想过来摸底的。等他靠近了,干掉他!大王说过。马镫马鞍不能让异族知道。别让他跑了。”小彘立刻命令。
“明白!”士官回答。
……
“大酋长,乌格被杀了。”一个斥候气急败坏的报告。
“什么?娘的,“弥陀勃然大怒,但他还是强忍着怒火,在地上来回走动,“哞哞”的牛叫声让他眼前一亮,他转过身来冲着众人大声下令。
”都听着,敌人肯定有援兵。不能再等了。你们把牛集中起来。辛庇,你让牧奴赶着牛群走在大队两侧,我们往燕山撤。他娘的,都动作快点!这里不能待了。”弥陀当即立断,众人也知道这是危机时刻,不敢怠慢。他们纷纷派出自己的牧奴,赶着牛群排在队伍的外围,在牛群的阻隔下,荤粥人不管不顾地朝着燕山出发。
这下轮到小彘傻眼了,上万头的牛群浩浩荡荡。一时间,近卫军也不知该如何出手,毕竟冲过牛群去攻击里面的队伍,损失肯定很大,骑兵是来占便宜的,不可能打这样亏本的战。小彘带着骑兵还是试了几次,想恐吓驱赶牛群。但里面驱赶牛群的牧奴,牢牢控制住头牛,牛群本能地跟在头牛身后,根本不理会骑兵的骚扰。冲撞中反而造成了个别骑兵受伤。
小彘一看这不是办法,立刻鸣金收兵,眼睁睁的看着荤粥人扬长而去。
望着远去的队伍,小彘有些丧气,他恨恨地说:“他娘的,要不是箭枝不够了,肯定要多留下一点敌人。还是骑兵人少了点啊!”
“营副,对方的首领是个很厉害的角色,啧啧,这么快就想了这种办法,这孙子够损的。”一个队正啧啧有声,反而赞叹不已。
“行了。少在这里瞎咧咧了。第一小队,去把冲散的牛给我收拢起来。咱们也不能白跑这一趟。”
“好咧!弟兄们跟我走,抓牛去啊。”那队正笑着答应,带着手下就冲了出去。
第二天,等玄嚣带着援兵气喘嘘嘘地赶到这里,只见地上有一百多具荤粥人的尸体和两百多条牛。玄嚣上前拉住正在烤火的小彘,恶狠狠地问道:“荤粥人呢?”
小彘毫不客气地摔开他的手,讥笑到:“喂喂,你搞搞清楚。昨天通知的你们,你们今天才到,乌龟都比你们爬的快。荤粥人又不傻,非等着你来杀哦!”
玄嚣又羞又怒,忍着气问小彘:“敌人去哪里了?”
“啰”小彘马鞭一指远处绵延的燕山山脉,说道:“进山了,走了野狐岭。你要追不,我们可不奉陪了。”
“唉!”玄嚣重重地捶了一下大腿,转而有些丧气:“该死的,算了,跑了就跑了,这帮祸害总算走了。”他也知道。进山去追的话,肯定可以追到。但是山道狭窄,双方的弓箭性能差不多,自己也讨不到好。
小彘见他有些气馁,撇撇嘴,转身就走。玄嚣见他这副鸟样,心中本身有火,再次拉住小彘的手,怒斥道:“小子,你很嚣张啊,老子打仗的时候,你还没生出来呢。嗯,你得瑟个什么劲啊!”
小彘再次一摔,没有挣开,他脸涨得通红,反斥道:“是,你打的仗多。可我们楚国,要是谁敢到我们的地盘烧杀抢掠,拼了命,我们都要撕下他一块肉来。才不会在这里窝囊的唉声叹气。”
玄嚣听到这番话,神情一窒。他怏怏地放开小彘,脸上有些尴尬。他言不由衷的说:“臭小子,你懂什么。有些事情哪像你想的那么简单。算了,不跟你说了。”
小彘也不理会玄嚣的屁话,象只骄傲的公鸡一扬头。对着近卫军喊道:”弟兄们,赶上牛群,我们走咯!”
“走咯!”年轻的骑兵们嬉笑着答应,随后翻身上马,驱赶着牛群扬长而去……
玄嚣看着远去的骑兵,满脸都是艳羡的表情,口中恨恨道:“娘的,这帮臭小子,真特么威风。呸,老子也要骑兵!”
第九十八章失落的仓颉
大楚泰安元年,楚王阚石很忙,这是他来到这个世界后最忙的一年。他和有熊国达成和平协议,完善王国各项制度,调整军队体系,在各城间视察调研等等,他还不断地派出军队,沿着大河向南不断收编沿途的部落。
武力的威慑加上强大的经济能力,让那些被征服的部落很快的就融入楚国。建国后的泰安元年,在往南的路上,他的王国多了两座城,多了一万五千多人。
上辈子,阚石自认为自己不是个有野心的人,他老老实实的当兵,老老实实的作战,老老实实的退伍,最后老老实实地成为一个勘探技师。有一次在野外宿营时,晚上和一位老前辈闲聊,他感慨地自许说自己没有野心。可老前辈“嗤”的一声冷笑,他反驳道:那是因为你没有机会,如果你有机会身居高位。你的野心也会随着自己屁股越坐越高,野心也会越来越大。
阚石当初是不以为然的,现在确实深有感触。来到这个世界十几年。从开始的忙忙碌碌,只为了生存。到现在当了国王,他就有了统一南方的想法,经过长时间考察和斟酌,他都有了完整计划书。人的欲望是随着能力的增强而增长的,说好听点是能力越大,责任也越大吧。当初阚石让凤部落变强以后,他被人称为“神子”,人人尊敬他,服从他。他也从一开始的不习惯,变得习以为常。人就是这个样子的,一旦高高在上被人捧着供着,也就有了当领导的觉悟,也慢慢有了所谓的事业心。
′……
泰安元年秋,仓颉随着商队来到枫都,他是因为大鸿带回去的一本字典,才知道楚国竟然有了完善文字。仓颉最大的成就就是造字,说他造字,不如说他是把原先各部落的图腾符文进行了总结汇编,说白了还是一种象形字,后世的华夏文字都是基于这个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当他拿到楚国的字典时,除了少数几个字,大部分他都认不出来。仓颉当然不认识这些繁体字,这是阚石十多年来回忆编写出来的文字,大多是些常用字。仓颉看到字典,如获至宝。他为了认识这本字典上的近两千个字,他多次恳求黄帝派他出使楚国,这一次终于得偿夙愿。
秋高气爽的日子里,四周连绵的神农山脉环抱着城堡巍峨的枫都在阳光下闪烁着一圈光晕,青山神堡,如梦如幻。仓颉凝视着人来人往的枫都大街,如同深处梦幻一般,他脑海中的南方,是一个蛮荒的世界。而现在,眼前这个远超涿鹿城的繁华世界,把他震撼的浑身发抖。为了确定自己没有发疯,仓颉几乎走遍了枫都所有的街道,才让他相信,这座城市是真实存在的。
整个上午,仓颉边走边看,他随着商队的管事转遍了整个枫城,走了一上午,城内城外都看了个遍,管事阿诺是个精壮的汉子,这一番转下来,也大感吃不消。
这时候恰好他们转到了码头,临近码头店铺中,各色人在其中流连忘返,大街人来人往穿流不息。自从城市产生后,就有了城市人口,枫都的城里人基本上脱离了农业生产,成为了这个世界上第一批产业工人。
他们在机关、工厂、作坊服务,虽然收入很高,但是他们的家属可能就闲下来了,为了解决这些人的生计问题,让这些人也能够自食其力。阚石就办了一个类似新东方的培训班,主要教授大家烹调、小手工、制衣等各种生活技能,并颁布了开放商业的政策,允许城市居民按律缴税的情况下开办各种店铺。
这个政策一下,整个枫都的店铺就像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城市内外更加繁华,人们生活也变得丰富多彩。码头主干道两旁成了黄金地段。除了供销社以外,沿街都是各种小商品、服装和更多的小吃店。两旁卖包子、卖烧饼的、卖油条、豆腐的、豆浆的各类小吃让人目不暇接。卖烧饼的摊子上,白面烧饼足足、有数百个,摊贩还在不断地从火炉里往外掏烧饼,粮食的清香,惹得仓颉食指大动,阿诺见状,赶紧掏出两个铜子,买了两个热腾腾的烧饼。
在阿诺的安排下,仓颉进了旁边的茶汤铺子。刚刚坐定一碗带着清香的茶汤就放在他的面前,嗅着清香,那种虚幻的感觉更加的强烈,犹如身在海市蜃楼中。
如果有人要问阚石,在原始时代什么东西最让人头痛,他肯定会说是语言。不要说十里不同音,有时候相邻的两个部落,交流起来都十分困难。这个时代的语言词汇量实在太少,往往无法表达双方真实的意思,人与人的交流得加上手势,一个个手舞足蹈,对方才有可能明白你的意思。阚石入主凤部落后,就大力推行普通话。十年下来,他的学生越来越多,遍布各乡各地,各行各业。加上政府不遗余力地推广,普通话在楚国已经流行开来,现在楚国的官方语言就是普通话。
仓颉来到楚国枫都,就跟后世出了国差不多,他根本听不懂街上的人在说什么。商队的人倒是多多少少能说一点点,这也幸亏是凤都的人基本上是来自北方,他们基本上还能说中原的土话。
两个烧饼下肚,又喝了一壶茶,仓颉才觉得自己舒服起来。就在这时候,有几个半大小子跑进了茶铺,一个莽撞的小子撞在他身上,一个屁墩坐在地上,抬头朝他憨憨的笑了一下,说了一句什么,马上低头捡拾掉地上的书本。
仓颉已经知道书本这种新事物,并不会太惊讶。反而觉得惊讶的是,这群小孩子人人都背着一个包包,里面装的都是书本。他俯身从地上捡起一本书,打开一看:“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当然他不认识,开口询问小家伙,得亏这小家伙是茶铺老板的儿子,每天迎来送往的,也懂得一些中原话。
小孩子很有礼貌,他恭敬地先是一礼,然后用原始话说:“老爷爷,这是我们学校的课本。”
仓颉很懵圈,他不知道学校是什么东东,问这孩子半天才搞明白,学校是学习文字的地方。这就太令人吃惊了,仓颉自从造字后,也只有那些贵族子弟官员子弟才能够学习文字,这小家伙明显不属于这一类啊。再次一打听,这才知道所有的楚国十四岁以下孩子,不分男女都要学会写字、算数、普通话,学得好的甚至要学到十八岁。
套了半天小娃娃的话,听了小孩子解释完书上的内容,仓颉才矢魂落魄把他打发走。这里有太多他不能理解,没有见过的新奇事物,也让他看到了一片新的天地。仓颉此刻的心情心潮澎湃,思绪万千。沉默了半晌,他转头对阿诺说:“诺,替我安排一下,我要早点见楚王!”
阿诺恭身答到:“少师,这恐怕不太容易,听说楚王非常忙,经常还要去外地巡查。我现在就去礼部备案,希望他们尽快安排吧。”
仓颉点点头,答到:“诺,辛苦了。”
“少师,卑不敢当。”
“走吧,回驿馆。”
……
两人默默无语,走在回城的路上。就在这时,身后传来马蹄的声音。阿诺回头一看,失声叫到:“哎呀,少师,是楚王的车驾。”
仓颉循声望去,两旁的行人纷纷靠到路边,远处大道上接驷连骑,一飚骑兵簇拥着一辆四轮马车正朝城门驶来,一面金龙红底旗在秋风中猎猎作响。仓颉心中一动,他甩开阿诺,在路旁行人诧异的目光下,他几步就上了主干道,迎着马车就走了过去。
阚石这会儿正在车上闭目养神,这几天跑了三四个地方,各种琐事多不胜数,的确是非常的辛苦。就在这时,马车突然一顿,阚石整个人向前扑去,紧接着车外传来人喊马嘶的声音。在卫士的怒斥声中,夹杂着一个苍老的声音:“轩皇座下,少师仓颉求见楚王……”
一连几声,阚石总算明白了咋会事。他掀开车帘,走出马车,看到被侍卫摁倒在地的老者,立刻让侍卫放开他。看着这位狼狈不堪的老者,阚石问道:“你是仓颉?”……
第九十九章留学生计划
阚石一直很重视教育,前世年少时他读书并不太多,等到了勘探队,无聊的野外生活加上长夜漫漫,让他被动中开始接触书本。二十六年下来,也算是博览群书。穿越过来后,超常的记忆对他的帮助非常的大,他能很快接手凤部落,和他教育先行分不开,因为教育,他影响凤部落的整整一代人,正是这些孩子们成长起来充实到各行各业,各个部门,让凤部落得到了迅速的发展,顺利地转型为一个王国。
阚石曾经看过一本清华教授描述中华文明发展的文章,文章中他曾提到:文化成熟的标准是什么?第一,必须有文字。第二,必须有城市式的居住方式,城市可以小一点,但必须有居住的方式。第三,必须有青铜器。所谓有青铜器就是必须有金属冶炼,青铜的冶炼熔点很低,人类最早能冶炼青铜器就是能冶炼金属的初步了。
若按以上的标准,这个世界现在东方,楚国和有熊国文化已经开始成熟,是符合上述标准的,这是阚石最崇敬黄帝的地方,黄帝的确不愧为人文始祖。阚石的内心一直有个结,他搅乱了这个世界,他把更加成熟的文化带到了南方,在这里建立了楚国,他不敢想象夏、商、周这些年代以后还会不会有,春秋战国会不会提前,秦始皇还会有吗?到底是谁统一了天下。想想就不寒而栗。
仓颉的到来,让他更是心中惶恐,将来还会不会有甲骨文、金文、隶书等等,中华的文字一亮相就成了繁体字,文字的演变就出现了一个断层。内心不安的阚石打起了仓颉的主意,把仓颉挖过来,也许仓颉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自从仓颉被带进了楚王宫,阿诺在驿馆内就渡日如年,他不敢想仓颉拦截楚王的车驾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忐忑不安中,一直到深夜,仓颉才回到驿馆,见他平安无事,阿诺这才松了一口气。
回到驿馆的仓颉似乎很兴奋,他告诉阿诺楚王对他很客气,这次收获很大。阿诺打听是什么收获?仓颉只是含笑不说。直到他们回到涿鹿后,一条消息轰动有熊国朝野,楚国愿意接收有熊国派十个人来楚国学习,条件是聘请仓颉为楚国太学的客座教授。这件事让百官议论纷纷,有人说这是个阴谋,也有人说这是个机会,两种意见,在朝会上争论不休。最终,黄帝在风后和力牧的劝说下,同意仓颉去楚国当什么劳什子“教授”,当然为了谋取楚国的冶炼技术,学习他们的农耕经验。黄帝精心挑选了十名贵族子弟,前往楚国留学。可是黄帝这事有些失算,这些贵族子弟,压根就不愿意和那些工匠混在一起,他们喜欢楚国的美食和歌舞,常常流连于街市酒楼。几年下来,他们唯一学会是语言和文字。
仓颉成了楚国太学的象形文字教授,他负责编辑两种文字对照字典。而来到楚国的留学生们,非常满意枫都的生活,当然要在这里好好的生活,他们必须学会普通话。为了学会普通话和写汉字,这帮人只好重新入学。泰安二年春,枫都小学里多了一位年过五十和十名二十来岁的小学生。
……
大楚元年在忙碌中到了年底,对阚石来说,这一年有两件喜事,第一件就是,经过一年的磨合,楚国政府的运转越来越顺畅。尤其是商业得到了蓬勃的发展。第二件事是小枫又怀孕了,王国的继承人正在孕育中。
楚国目前的生产力、生产工艺先进程度,在这个世界是独一份的,随着工厂工坊推广新的流水线工作流程,产品的质量越来越好,价格却越来越低。如今的楚国就如同一架抽水机,正架在别人家的水塘里疯狂的抽水。历史上,这个原始时代还没有诞生真正的商人,现在多了楚国这个异类,商人提前应运而生。自从有这个物产丰福的地方之后,楚国聚敛财富的势头就一发不可收拾。这是完完全全倾销的时代。不论楚国出产什么,都会被有着无穷购物欲望的商队全部买走,对于楚国人来说,真是一个美好的年代啊!
枫都的码头工业区各类嘈杂声终日不绝,冶炼厂烟火隔着十里地也能看的清清楚楚。根据户部统计,青铜器、陶器、漆器、竹器、藤器、独轮车、马车、布匹的交易规模早就已经达到了令人咂舌的数量。各地大量的物质如牛羊矿产,像江河流向大海一样往楚国汇聚。
令人意外的是,作为货币的铜元得到了商队的认可,在北方,铜元开始在各部落中流通起来。过去很多交易是用以货易货的方式来完成的,如今很多部落来采购时带着竟然是铜钱。当然,这个时候没有人知道货币的重要性,当所有人都使用它的时候,货币成了一个陷阱,楚王无形中掌控这个世界的货币权。
为了获得铜钱,各部落想方设法从北方运来牛马,各类矿石还有奴隶,令他们喜出望外的是,楚国开始收购没用的羊毛,价格还不错。这些原始社会的第一代商人,精明的发现把货物在市场上换成铜币,然后再到供销社去采购自己需要的产品,这样交易会更合算。一来二去,铜币在北方也开始慢慢的流通起来。
这个时代,生产力是低下的,牧人需要放牧很多牛羊才能保证有足够多的牛羊可以度过严冬。同样是因为生产力低下的缘故,农人需要更多的土地来种植更多的庄稼。手工业水平低下,各种物质是相当的缺乏。譬如说:藤筐需要一个技术熟练地人来编织,一天只能编织两个,麻绳需要人们先沤麻、漂洗,取麻,然后再编织,时间长还不说,一天的时间编织不了多少。
但是神奇的楚国工厂作坊,让所有的事情变得有些不一样,虽然这里的机械仅仅是最原始的,他也超越了原始人的认知,远远地走在他们的预料之外。因为水利工具的使用,楚国大量生产出质量好,又便宜的各种日用品。这些商队不远千里带回去货物,个个赚得盆满钵满。
没有谁知道什么是工业剪刀差,看似廉价的商品依然是暴利,楚国的工部官员对这些一清二楚,也不会在外面胡说八道。这种春雨般润物细无声中,大量的财富悄悄地向楚国聚拢,楚国的牛羊已经便宜的令人发指,工厂的矿石也是堆积如山。大量的奴隶,被贩卖到楚国。这些奴隶到了楚国后,惊喜的发现他们成了自由人,他们参与修路,进入屯田庄,最后变成楚国的农夫或农兵,短短的一年时间,楚国的人口已经达到了八万。
这一年,楚国的官僚体系在实践中慢慢的开始成熟,这样的变化在很大程度上解放了阚石,让他有更多的时间来考虑楚国的将来,更多的时间来提高生产力。他不惜血本的向南建设道路和城堡,这是他看作重中之重的事情,也是他在不久的将来,统一南方时能有的最大依仗。
繁盛的商贸带来巨额的收益,阚石加大了军队投入。大量的马匹输入,同样规模的骑兵营已经有了四支,分别被命名为:青龙营(小彘部、近卫营)、白虎营(岩龙部)、朱雀营(仡牛部)、玄武营(方艾部),藤甲军也扩编了一倍。楚国最好的人才都在军队,这丝毫不夸张,阚石的学生大部分充实到军队,任何崭露头角的少年,都会在第一时间被提拔上更高的位置。在他们的影响下,军队几乎人人能说普通话,很多人都学会了写字。
泰安元年,楚国呈爆发式的发展,阚石都不敢相信这个事实。他自认为不是个聪明人,无论是前世还是现在,前世的时候,从小邻里和学校夸他只会说他做事踏实,从来就没有人夸他聪明。为此,他年少还郁闷过很长的时间。直到有一天。他的父亲告诉他说:”一个聪明人,正因为聪明,他能巧妙地避过很多危难,有可能成就一番功业。那些遇难而上,最终战胜所有困难的愚人所创造的功业成功率更高。有时候傻子和聪明人很难界定。两者很难说得清,谁是真聪明,谁是真傻。”
阚石看完户部、工部的报告,拿起船队带来的先遣队报告,方天在报告中说:”……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先遣队已在南京附近建成了一座城堡,开垦了一大片土地。但是这里的部落狡诈又凶狠,他们经常偷袭和骚扰先遣队,先遣队兵力不足,无法清剿这些部落,请国王早做决断。”
烛光下,阚石批完所有的文件,放下手中的鹅毛笔,他疲惫地揉了揉额头,嘴角微微翘起,南京啊南京!虎踞龙蟠啊……
第一百章夜袭(1)
泰安二年初夏,王后产下王子武,楚王大喜,王府张灯结彩,大摆筵席,枫都城里到处喜气洋洋。王子满月后,楚王令姜洛、扈彪坐镇枫都。校尉岩龙、方艾领青龙、玄武两个骑兵营走陆路先行,南下驰援先遣队。阚石亲率船队沿江南下,
秣陵城是楚国的新城,它坐落在长江边上。往南是幕府山,站在城楼上眺望南方,幕府山峦延绵起伏,远望景天一色,万里长江从山下奔腾向前。幕府山的西面,是莽莽的蛮原,这里不仅长满了各色蒿草,还散布着大片的森林,森林中银杏、香樟、榉树、栾树、水杉等各种树木让人目不暇接。原野的地势平坦,湖泊沼泽散布其间,大批的食草动物在这里觅食,老虎熊罴一类的猛兽也把这里当作天然的狩猎场。
“哗啦啦”一支骑兵冲进原野,他们蛮横地打破了这里的宁静。山鸡野兔一类的小走兽成群的从灌木丛里跳出来,头都不回的向森林里狂奔,只是没有跑出多远,就被一枝枝羽箭射倒。马上的骑士也不下马,马鞭一卷,就从草丛中收起了自己的猎物。只有金钱豹敏捷地穿梭在草丛中,依靠自己极具欺骗性的皮毛和惊人的速度,一下子就窜进了林中。
“哗啦啦”马蹄声狂作中,三名骑士在高速奔驰的马背上一扬手,“噗,噗,噗”三柄短矛自三个方向刺进了奔逃中的黑熊,“嗷”它发出一声凄厉的怒吼,人立而起,张开獠牙,挥舞着硕大的熊掌扑向伤害它的人。肌肉虬结的方艾甩掉头盔,脑袋上还冒着白气,他大吼一声用手里的长柄斧头横扫,顿时将黑熊打砸得口鼻溢血,说时迟那时快,他又顺势一抡,斧头在他手上转了一圈,而后就电射直下,偌大的一颗熊头被他生生的斩落。
玄武营对这块蛮原已经非常的熟悉,战马在沼泽湖泊间的兽道奔走迅捷,没有丝毫的犹豫。等到先前这支骑兵清理了整个荒野后,一支更加庞大的队伍就出现在地平线上。率先赶到的是一群脸上有着蓝色刺青的蛮人,他们在一名年轻的军官带领下,推着沉重的独轮车,车上堆满了各种物资。车队刚到湖边,那些蛮人就在年轻军官的指挥下,开始忙碌的清除空地上的荒草,灌木,砍伐碍事的树木。
清理干净空地之后,蛮人们又用夯锤把松软的地面砸结实,开挖排水沟。秣陵这地方气候温暖,土地肥沃,植物生长的很快。地面平整完后,无数顶巨大的帐篷很快就矗立在空地上,蛮人们又开始围绕着营地修了一圈栅栏。陆续有骑兵来到这里,他们都骑在马上并不下马,直到一辆四轮马车进了营地之后,骑兵们才从马上跳下来,一些穿着铁甲的骑兵簇拥着阚石走进了巨大的帐篷,营地中间升起了一面红底金龙旗。
离营地不远有一片树林,隐藏在树上陀嵬看到这个旗帜之后,不由自主的握紧了拳头,梼杌的大手覆盖在陀嵬的后背上,把嘴凑到他耳边。他轻声说道:“陀嵬酋长,现在还不是时候,他们的武器太好,只有等没有月亮的黑夜,才是我们动手的好机会。”
陀嵬置若罔闻,他的一双眼睛变得通红,牙齿咬的咯吱吱作响,脸上的刺青亦变得更加狰狞。梼杌费尽了口舌,总算是让他安静下来。此刻,一小队巡逻的骑兵从林边路过,队尾的一名骑兵突然勒住马,他转过头来,仿佛他感受到了陀嵬的怒火,瞪着眼朝这边张望。陀嵬和梼杌吓了一跳,赶紧将自己隐藏得更深……
营地已经点起了篝火,大帐里此刻非常的安静,即便是最跳脱的岩龙,此刻也变得异常的安静。一个年轻的军官正对着一副沙盘认真的讲解:“……兵部的地图,有很多的谬误。有些河流不存在,有些河流又没有画上去,倒是矿藏的位置非常的准确。大王,您看。您所说的马鞍山铁矿,我们在这里找到了。这个沙盘是我们重新制作的。方圆二百里地的地形地貌,在这里可以一目了然,在这个范围内主要分布着三十几个部落,这里是梼杌部,这是陀嵬部……”
阚石默默地听着军官的讲解,心中不由得苦笑,兵部的地图,实际上是他从前世带来的地图仿制品,沧海桑田,肯定发生了很大的改变。他现在所处的位置,正是后世南京的玄武区,不要说附近钟山、幕府山是古树森森,就是玄武湖附近的平原上,也是芳草凄凄,森林密布。更不用说玄武湖的范围大得令人窒息,附近沼泽密布,到处可以看到野鸭、水獭、鳄鱼等等野生动物。
那个年青的军官足足讲了一个时辰,把周边的情况介绍的非常详细。最后他缓缓地说道:“……为了这幅地图,我们牺牲了很多兄弟。蛮人并不敢与我们正面交手。他们经常躲在林子里,用一种吹箭偷袭我们,很多战友倒……”说到这里,他已经有些哽咽。
阚石起身来到那个年轻的军官身边,探出手替他抹去眼泪,拍拍他的肩膀柔声说道:“你们都是好样的!因为你们的付出,我们的军队才能少些牺牲,王国才能更好的征服这里。我为你们感到骄傲。你们辛苦了!”
说到这里,阚石退后一步,向这名年轻的军官行了一个标准的军礼。帐篷里其余的人见此情形,纷纷向这名年轻的军官敬礼。年轻的军官赶紧抹去眼泪,郑重的向众人还礼。
……
阚石非常满意先遣队的表现,他在篝火晚会的时候,大声宣布:鉴于此次立下大功的先遣队斥候,都出自玄武营。为了表彰他们的功绩,附近的这个大湖就命名为玄武湖,今夜御赐每人美酒两碗。命令一下,众人顿时欢呼起来,他们纷纷领取自己的份例,一手端着酒碗,一手撕扯一块烤鹿肉,开开心心的痛饮起来。
阚石敬过酒后,就重新窝在自己的藤椅里,笑吟吟的看着自己的部下狂欢。潜伏到营地外面的陀嵬和梼杌听到营地里的喧闹声,相互瞅一眼,又相互咧嘴一笑。虽然不明白里面到底为什么这么快乐,但这是个好机会。趁着敌人开始狂欢了,自己可以更靠近营地,直接埋伏在营地边上,这样子也许更容易成功。他们就如同蛆虫一般蠕动着更加接近营地。营地里哨兵警惕性似乎并不高,同样爬向营地的还有很多善于潜伏的蛮人,当陀嵬和梼杌开始接近的时候,他们也缓缓地蠕动过来,月光下的原野,无数个黑影像蛆虫蠕动着把营地渐渐地围了起来。
三里地外的森林边,岩龙站在一颗银杏的后面,照在脸上的纱布上已经落满了蚊子,他放下手中的望远镜,蛮人的行动一直就在他的监控下。把望远镜交给副手,岩龙轻手轻脚地离开森林边,回到了林中的营地里。潜伏,做为侦察兵出身阚石的拿手好戏,怎么会不教会自己的军队。五百名青龙骑今天全部都埋伏在林子里,马匹都套上了口罩,四蹄也带上了厚厚的脚套,骑士们都静静地等待着营地中的信号。
岩龙替爱马梳理了一下棕毛,抬头看向天上晕黄色的月亮,按下心中的焦燥,等待发起进攻的冲锋号。
“人数没有我们预料的那样多,刚才和弟兄们算了一下,营地外的人并没有三千人,最多不过两千人。”岩龙和负责侦察的斥候商讨了一下之后,回头问跟在自己身边的方天。
方天想了想道:“斥候早就派出去了,此时,方圆二十里之内没有发现其它敌人的踪影,看样子是有两个小部落没有来。”
岩龙有些疑惑:“方大哥,你怎么这么肯定?”
方天神情严肃,很肯定地点点头:“当初我们刚建城的时,有些部落对我们很友好,有几个部落对我们就非常的仇视,其中两个大部落特别突出,主要是陀嵬部和梼杌部。有两个小点的部落跟他们走的比较近。前段日子我们对这两个小部落又打又拉,加上我们骑兵的到来。估计他们有点心虚吧,所以今天没敢掺和,而且报讯的人也出至他们。”
岩龙看了一眼等待出击的士兵,又看看头顶在云朵中穿行的月亮。沉声道:“大王在营中,还是小心点好。斥候队,等一下出击,你们不要参加了。狸猫,你带领斥候队,去抓几个舌头。”
代号“狸猫”的队正应诺一声,就带领斥候队消失在浓密的森林中。月亮攀上了高空,晕黄的月亮逐渐变得亮了起来,天气有点闷热。不一会,岩龙的背上已经汗湿了一大片,其他人也是汗流浃背。岩龙小心的在手掌上缠好麻布,大战一触即发,此时万万不能让手变得打滑,握不住马刀和弓箭,他麾下的军卒也在做同样的事情。
远处营地的喧闹声逐渐消失,营地里变得安静起来,旷野里不时有猫头鹰在嚎叫,这种难听的声音传得很远很远,空旷的荒原显得更加幽静。
守夜的哨兵围拢在火堆旁,撕扯着架子上的烤肉,时不时还喝上一口,今天的他们有些懈怠。看到里面的状况,草丛中陀嵬有些兴奋。他估计,也许是过于强大,敌人少了些警觉性,连守夜也变得三心二意起来。
第一百零一章夜袭(2)
今天的夜晚似乎特别的漫长,岩龙的耐性即将被消耗完之前,狸猫的斥候们拖着两个蛮人回来了。这两个蛮子已经昏了过去,现在被捆得像个粽子。岩龙从马背上抓起水袋,狠狠地喝了一口,问道:“狸猫,怎么回事?”
狸猫神色有点焦急:“刚刚审过了,俘虏交代,有十几个部落纠集在一起,约四千多人,今天下半夜会去偷袭秣陵城,领头的部落叫做穷奇部。猴子先赶回秣陵城报信了。”
“什么!”方天差点跳了起来,他气急败坏的说道:“这怎么可能,穷奇部一直和我们关系不错,他怎么敢……”
“别说了”,岩龙打断他,立刻命令道:“不等信号了,立刻发动攻击。速战速决!”
漆黑寂静的森林边,突兀的有许多黑影从树林中闪出来,他们很有默契的慢慢散开,无声无息的像营地围了过去。昏黄的月光下,马匹也显得非常的安静,此刻,除了沙沙的拨开草丛声音,猫头鹰都不再发出难听的嚎叫。
变故突然发生,只见营地外一人突然站起。紧接着,他的身后无数人也跟着站起,他们无声无息地冲向栅栏。他们的身手矫健,两人双手一搭,后面的人就像狸猫一样窜上了栅栏,他们配合默契,动作流畅的不像话。
等大部分的人已进了营地,陀嵬发一声喊,率先就像最大的帐篷冲去。就在这时,一声号响,无数道火光从地底下冲天而起,而后散落成星星点点的火苗,摇曳着从高空落下。营地在一瞬间就变得灯火通明,栅栏的四周地面上突然掀了起来,冒出一个个黑盔黑甲的战士,反而把冲进营地的蛮人围了起来。
“不好!上当了。”梼杌大呼,陀嵬也傻了眼,还没等他开口讲话。一批箭雨就“咻咻咻”的落了下来,顿时有人中箭,倒地声,呻吟声,惨叫声此起彼伏,不绝于耳。
“往这边,跟我冲出去!”陀嵬很有经验,他很快镇定下来,他发现营地的正面,防守很薄弱,立刻就组织部下向这个方向突击。楚国人没有跟他们近身纠缠,只是不停的开弓放箭。在付出了大量的伤亡后,他们终于冲破了包围,冲出营寨,陀嵬和梼杌不敢停留,率领的残部就往森林奔去。
眼看着森林越来越近,还没等他们松一口气,几百匹战马忽然嘶鸣着从对面狂奔过来,没头没脑的冲进蛮人队伍,马与马之间都隔着一段距离,中间还拉着一张绳网,霎那间蛮人象积木样倒下一片,跑在最前面的梼杌也被兜进了网里。
陀嵬大惊失色,顾不得顾忌地上的荆棘,就地一滚,躲过了迎面而来的绳网,立刻就带着自己残余的部下,向森林狂奔。
……
除少数人逃脱以外,这次来偷袭的蛮人基本上被一网打尽。
阚石听完岩龙的汇报,再转头看看方天。方天表情非常坦然,一点都不担心去秣陵城偷袭的穷奇。他清楚秣陵城的防御有多么完美,那里的防卫就是他一手完成的。穷奇想带着几千蛮人就想攻占防守严密的城堡,纯粹是白日做梦。况且那里除了民兵以外,还有二百名新补充的藤甲军,加上一位富有实战经验的将领——方荒镇守,因此,他对秣陵城的防御,非常的有信心。
阚石倒没有盲目的乐观,为了稳妥起见,他立刻派出玄武营火速驶援秣陵城,刚刚送走方艾,岩龙带着几人押着一个大汉走进大帐,此人虬发须张,样貌十分凶恶,唯一不协调的是满头的白发。岩龙并没有捆绑他,他的介绍倒是吓得阚石一跳。
岩龙满脸的搞怪:“姐夫,哦不,大王,嘻嘻,这是我阿祖的部下,梼杌。”
“梼杌?”阚石有点懵逼:梼杌不是凶兽么,咋成了蚩尤的部下?
……
穷奇已经非常的苍老了,他已经不记得自己活了多少日子了,还能够活多久他也不再乎。他苍老得几乎忘记了自己的名字,也许只有在遥远的北方,还会有人能念叨他的名字,只不过是咬牙切齿地念叨。十几年前,他杀掉了最后一个追兵之后,就远赴南方,他渡过大江,来到了这个荒凉的地方。
穷奇在经历了那场生死角逐之后,看到心中的王者都身首异处,想要一个人东山再起有点难。于是,他带着梼杌从十几年前就开始收拢旧部,兼并本地土著。到了现在,才发展到不到三千人。老奸巨猾的他,故意和梼杌分成两个部落,挑拨本地大部落内斗,眼看着就要收渔翁之利,莫名其妙的蹦出一个楚国出来。
当方天带着船队第一次来到这里时候,穷奇刚开始以为只是流浪的部落,当他看到这些巨大的船队时,就已经知道了这是一个劲敌。他和梼杌商量后,决定由梼杌唆使陀嵬等几个大部落与船队火并,穷奇装好人与船队交往,以达到吞并船队的目的。
他唯一失算的是,他万万没有想到船队如今可以强大到如此地步,面前这座可以和峭壁比肩的城墙,让他想夺取这里据为己有的想法更加的炽烈了。他非常的想知道里面还有什么东西,也许这里会得到他东山再起的本钱。
“夜几,这里的墙很高,你最善于攀爬,现在,你开始攀城进攻吧,里面的物事你先挑。”
精悍的夜几小心的看了一眼穷奇满脸的伤疤,他知道这个人的可怕,小声的道:“大首领,我希望能够获得城里的一部分青铜武器。”
穷奇瞥了他一眼,又看看城墙前面倒伏了一地的尸体,知道夜几有些担心伤亡过重,削弱自己部落的力量。平日里夜几是没有胆子和自己提条件的,如今直说了,就说明夜几认为拿下城池之后,他的部落会损伤惨重。
“拿下城池之后,分你一半奴隶,一半青铜武器。”穷奇说罢,就斜睨着夜几。
夜几大喜,行了一礼,转身欲走。只听见穷奇在后面说道:“告诉你的族人,多带点盾牌。”
“好嘞。”夜几痛快地答应着,立刻召集了自己的族人,顶着盾牌快速的向城墙接近。方荒站在城垛的后面,从垛口处向外张望。眼见一群矮小的蛮人头顶着盾牌,冒着箭雨向城墙冲杀过来。
方荒疑惑地往下看去,这一看不要紧,把他惊出了一身冷汗。这群矮小的蛮人冲到墙下,徒手就攀着墙缝爬了上来,动作比山中的猴子还要灵活。方荒立刻朝城头上的军士吼道:“快,丢灰瓶!藤甲军垛墙后列阵!”
夜几的部众确实是攀爬的好手,他悍小的身体敏捷地如同猿猴,嘴里叼着铜刀,十指抠在城墙的缝隙里,转瞬间就已经爬了一丈多高。无数的陶罐从城头上掉了下来,落下一丈高之后就砸在城墙上碎裂开来。
城下腾起大片的白雾,攀墙的勇士,一个个的发出凄厉的惨叫,紧接着像下饺子般往下掉。白雾飘过,夜几只觉得眼睛猛地疼痛难忍,不由得探出手用手背去揉搓眼睛,他忘记了自己的身上,手上早就落满了厚厚的一层生石灰。剧痛难忍之下,他惨嚎一声,就从城墙上跌落掉在人堆里。噗噗噗,双眼什么都看不见,而羽箭入肉的声音让夜几惊恐万分,探手摸到了城墙,大声呼号着自己的族人,一群人循着声音,跟在他的身后,跌跌撞撞的向城墙相反的方向狂奔……
第一百零二章笑不出的胜利
秣陵城头上,方荒下令停止射击,待到烟雾散尽,城墙下还有无数的身影在爬动着,惨号着。方荒没有理会城下的哀号,打开水壶灌下一大口,随手递给身边的兄弟。夜几后背上插着两支羽箭,在族人的搀扶下来到穷奇的身边,双眼红肿得骇人,他沙哑着嗓子嘶吼道:“呜呜,我的部落全完了!呜呜呜呜……”
穷奇拍拍他的肩膀,罕见地用温和语气说道:“你先休息去吧,这一次我亲自进攻,拿下城池之后,我说话算数。”
夜几得到了承诺,终于放下心来,双眼疼痛难忍,朝扶着他的族人怒吼道:“快给老子拿水来,老子要洗眼睛。”他的族人立刻解下水囊,水刚淋上去,夜几就发出凄厉的惨叫声,然后翻滚在地,抽搐着滚来滚去。穷奇见此,只感到背上发冷。他没想到白烟这么厉害,他以为这是一种厉害的毒药,一时间,他也有些踌躇起来。这座城,还要不要进攻?嗯,这是一个问题。
没等穷奇多想,身后的队伍突然乱了起来,有人在乱喊乱叫。穷奇不由大怒,他提起铜斧准备过去斩杀扰乱军心的人。还没等他迈步,远远的传来一阵阵马蹄声,脚下的大地仿佛开始抖动,马蹄声越来越近,穷奇心中暗叫不好,他对着身后的部下大声喊:“快撤!往林子里撤。”
几千人像炸了窝的蜂群,乱糟糟的就往林子里跑。可是,已经来不及了。一条条黑影如同地狱的魔鬼,不断的从黑暗中闪了出来。伴随着嗡嗡的弓弦声,一支支羽箭如黄蜂般向人群叮去。
“啊”,“哎呦”,伴随着一声声惨叫。人群更加混乱,所有人都像无头苍蝇一样乱冲乱闯。人们相互拥挤在一起,人人都往人群里钻,希望躲在别人的身后。到处是咒骂声,踩踏声,哭喊声,惨嚎声。混乱造成的死伤比弓箭更多。
看着部下如同没头的苍蝇一般乱扑乱撞的场景,穷奇万念俱灰。突然间。他跳到一个高处。对着远处的骑兵大声怒吼:“别打了!我们投降。”喧嚣声中没人听到他的哭喊。骑兵依然围绕着人群在转圈,箭枝也不断地飞向人群,穷奇目眦欲裂,眼看着今天就要全军覆没,十几年前的血腥一幕又要重现。
“嘀嘀哒……嘀嘀哒……”一串悠长的军号传来,霎时间,骑兵们就像潮水一样退去。慌乱的人们惊讶地看着这一切,一时间,战场安静下来。
“穷奇老哥,我是梼杌。别打了,快投降吧!他们是蚩尤部。”梼杌的声音远远传来,最后一句几乎让穷奇跌倒在地,他欲哭无泪。尼玛,蚩尤部。大水冲了龙王庙,死了这么多人,我找谁哭去。
……
战斗已经结束,而且还是大胜,阚石和部下们都阴郁着脸,仿佛打了败仗,城外燃起大火,所有人都在清理的尸体,哪怕刚刚刀剑相向,现在都在做同样的事情。
秣陵城中,尚未完工的蚩尤神殿灯火一夜未熄,阚石回来后,穷奇和梼杌已经傻傻的呆了很久,一群仆妇送来了热腾腾的夜宵。阚石也没有架子,招呼陆续回到神殿的将领吃饭,自己也端着一碗饺子吃了起来。众人围坐在饭桌上,西里呼噜的吃着滚烫的饺子,桌子上只有穷奇和梼杌一动不动,仿佛两尊不会动的泥塑。
阚石无奈的叹了口气道:“两位,都过去,吃点东西吧。”
穷奇一拍桌子嘶吼着:“过去了!你杀了我很多人,我死了很多老兄弟。”
阚石勃然大怒:“放屁!你又害了我多少士兵,老子还没找你算账,你老糊涂了,今天是偷袭我。你他娘的是自找的。”
“你!”穷奇大怒,挥拳就打。众人来不及反应。眼看着就要打到阚石的脸上,众人不由得大惊失色。
“啊”,“哎呦”,
穷奇只觉得眼睛一花,拳头被人抓住一抡,然后他就飞起来了,他惊恐地看着自己飞过众人头顶,在众人的惊叫声中,他的身体平安的落地了,是的,就象一架波音737,他四脚朝天,屁股先落地滑行的十几米,安全抵达蚩尤脚下。
梼杌嘴张大的合不拢,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穷奇是蚩尤手下的第一大将,蚩尤也只比他稍胜一筹。而这位大王如老鹰抓小鸡般就把他掷了出去,这差距得有多大呀,他偷偷看向阚石,正好阚石冷冷地睥睨着他,他只觉得背上一麻,仿佛遭受了电击。他一缩脖子,躲到别人背后,装起了鹌鹑。
正当大家以为,穷奇刚刚丢了丑吃了大亏,接下来会闹得更凶时,这老小子一言不发地爬起来,光着腚走到桌子前(裤子磨破了),坐下端起碗老老实实地吃起来。梼杌也有样学样,坐下、端碗、吃饭。众人齐齐地松了口气,偷偷相视一笑。原来这俩老小子是欠抽啊!
有些人就是属驴的,拉着倒退,鞭子赶着走。往后的日子里,这俩老小子表现得特别的合作,忙前忙后的招降纳叛,编户齐名,附近的三十几个部落,大部分投靠了楚国。剩下的部落大多背井离乡,逃得远远的,尤其遗憾的是陀嵬部跑了。这俩货还诚惶诚恐的跑回来请罪,一副你不原谅我,我就去死的样子。
阚石觉得很奇怪,他就问岩龙这两老小子是不是在搞什么阴谋。岩龙涨红着脸告诉他:”听阿爹以前说过,穷奇只服蚩尤,那是他打不过蚩尤,他从来只服强者。梼杌又只听他的。他打不过你,所以才变得这么乖。”
阚石不由得哑然失笑,蚩尤手下怎么尽是这样的奇葩。不过也好。有他们的配合,这边能够尽快的稳定下来。说得好听是近三十个部落。实际上,人口加起来还不到一万,大部分还是刺青的蛮人,信仰更是千奇百怪。不过面对楚国碾压般经济能力和社会制度,加上亲民官的执行力,将它们融入楚国不是什么问题。
自从来到秣陵城,阚石的事情变得越来越多,常常忙得脚不沾地。小枫又不在这边,她自己觉得过得没滋没味的。事情多,工作又忙,于是他多了个臭毛病。每天晚饭总是喜欢叫上一大群人。这是从后世带来的坏习惯,华夏在后世是个人情社会,大家在一起吃吃喝喝,说说笑笑,就把该讨论的事情商量好了,该办的事情也就处理好了。
原先的酋长或长老成为官员后,已经不习惯和大王在一个桌上吃饭,到了这种时候,他们会变得缩手缩脚,拘谨不安。军官和学生们就要好得多,他们很喜欢这种没大没小的时候,根本没有那么多忌讳。今天的晚餐,方艾、岩龙、方天、方荒、陶臼、轮墩这些人都来了,加上穷奇、梼杌、姜平几个,一张圆桌坐得满满当当。
今天的主菜就是方艾打的黑熊,四只熊掌蒸得油光滑亮的摆在桌上,金黄的颜色配上酱汁蜂蜜的浓香,让在场的人都垂涎欲滴。阚石也不费话,端起酒杯说了几句祝福的话,然后一饮而尽,随后吩咐一句开吃。
大家觥筹交错,楚王也和众人喝酒侃大山,整个饭厅里气氛非常轻松热闹。穷奇和梼杌很惊?楚王的随意,这俩货都是老辈份了,又是武人,适应的比较快。只是还不太适应筷子,吃饭的时候有点吃亏。姜平和阚石打交道最早,知道大王的脾性,倒也没啥不适应,整个饭局显得很热烈。
香草如今是楚王宫的御用大厨,这些年她的烹饪水平提高不少,也非常喜欢这份工作。现在她象个穿花蝴蝶一样,不停的出出进进,吩咐着仆妇将一道道菜式端上来。
这里说话很随便,阚石很喜欢和轮墩讨论海船的特点,他时不时还拿起筷子,沾着酒水在桌子上写写画画,轮墩听得频频点头。轮墩这小子聪明又好学,自从学会制车轮,他后来又钻研造船工艺,现在都学会画三视图了,如今成了楚国的大匠师。不久前还刚刚被授予男爵的勋位,一个人从奴隶到勋爵,轮墩在楚国已成了一个传奇。
过了一会,阚石又和方天聊起了城市的规划和设计,秣陵城外现在正以玄武湖为中心,进行土地开发,建设新的屯民点,阚石预备将收纳的近万蛮人安置在这里。秣陵城的文官做这些都是做熟了的,里长甲长很好的完成了这个任务。
人口的增加,造成某些物质的短缺,譬如盐和石灰,这里离海近,幕府山中有很多的石灰岩,靠近长江边也有很多煤矿,阚石打算在这边开石灰窑烧水泥。随着人口慢慢地搬迁到这边,开一个盐场也很有必要。阚石打算烧制水泥,也是为了在海岛上开晒盐场做准备。
第一百零三章秣陵城新政
晚餐在热闹的气氛中进入尾声,穷奇和梼杌一直在默默地吃饭,他们的确没办法一下子就参与进来。看着俩货郁闷的表情,尤其是穷奇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阚石呵呵笑道:“呵呵,穷奇,别憋着啦,有话就说出来呗。”
穷奇看着阚石认真的道:“大王,我看您和手下嘻嘻哈哈非常的随便,您难道不知道,这样会影响您的威严吗?”
阚石瞅着在座的所有人道:“你们都是这样认为的吗?“见众人一个个露出尴尬的表情,阚石哈哈一笑继续说道:”呵呵,我是大王,理所应当高高在上。可是啊,你们想错了。我当大王和你们没什么两样,就好像一份工作。总需要有人去干。我和你们的不同在于,我做的是大王这份工作,要对我的臣民负责。你们都是做具体工作的,你们要对我负责。分工不同而己。公是公,私是私。如果让我一天到晚板着个脸,没有一点私人的空间。你们会愿意过这样的日子吗?我想,你们也不愿意。“
见大家频频点头,阚石笑着对穷奇说:“穷奇,梼杌,我就是这个样子,有些时候可以善良,可以豁达。但有些时候比狼都狠。你们慢慢的会习惯的。“
阚石转向众人,非常诚恳地说:”诸位,不管你们将来怎样,或高官、或将军。你们有的人是我的学生,有的人曾经和我一起并肩作战。这么多年下来,我们一起奋斗,荜路蓝缕,才建起来这个国度。现在日子好了,有些人地位也不同了,但是臭毛病也多了起来。有的人自认为自己是贵族,就高高在上,甚至不愿意和公民通婚,干出来棒打鸳鸯的事情。还有人开始巧取豪夺别人的土地和财货,更有甚者损公肥私,甚至干出来走私新军器的事。“
说到这里,他已是满脸涨红,神情愤怒。少顷,他缓和了语气:”值得欣慰的是,这些人里面没有我的学生,没有现役的军官。这个王国不是我个人的,她也有你们的一份子。我希望你们珍惜她,爱护她。不管你们将来身处何位,都要记住,你们当初很多人,只是住着草篷,不管春夏秋冬,天天在野地里奔波求食的普通人,今天你们成了人上人,只能代表你们已经做出了些成绩。记住,他不代表未来。你们也看到了,王国的发展是与时俱进的,总有一些人会掉队的。我希望你们:保持一颗谦虚谨慎的心,保持这种吃苦耐劳的作风。不忘初心。”
……
泰安三年,随着船队的不间断运输,秣陵城人口突破三万,大量的工厂工坊迁入,城里面变得越来越繁华,就在这一年的初夏,楚王颁布新政,各级官员开始行动起来。所有的城堡,所有的楚民开始重新办理户籍。
王府颁布了新的户籍制度,新的户籍律条就是出自阚石之手,随着国力的不断提升,原先的凤部落老人认为作为创业者,他们理应得到国家的照顾,至少要与后来者有所区别的。当时为了顺应民意,建国时阚石就把户籍分为三种,平民、公民、贵族三种。经过一年多的实施。阚石发现了很多问题,首先是没有平民上升的通道,成为平民后很难变成公民。其次是公民和贵族的分化非常严重,贵族和公民之间有了明显的沟壑,甚至两个阶层禁绝通婚、居住区域不同等方方面面,这样会使得社会的阶级固化,平民和公民就没有了争取上进的积极性,这对楚国的发展非常不利。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阚石在秣陵城第一次朝会上宣布实行新政,新政将户籍分为四档,分别是新人、平民、公民、贵族四个层次,每个层次之间规定向上的通道,还还规定了向下的可能。不是说你是贵族就永远是贵族,你是平民就永远是平民。
你贵族犯错或犯罪了,就会降级成公民甚至平民,平民有了巨大的贡献,也有可能成为公民或者贵族。每个层次之间是相通的,当然也会享受不同的待遇,这和住房、出行、受教育直接挂钩。
新政条例一出,整个楚国朝野震动,不久,经过宣传,大多数的平民和公民也感到十分的振奋。
户籍的登记采用不同的颜色,来标识不同的身份,户籍的登记都是以家庭为单位。初次登记的新人采用绿色户籍本。法律规定,新入户家庭的农业税收为十税三。一年后,家中如果有一人能够使用普通话交流,或者加入军队服役满一年,可以立刻成为平民。
平民家庭使用蓝色户籍本,农业税收十税一,平民家庭加入军队后,立二等以上军功,或升迁为队正以上职务;平民家里有人获技师、匠师、大匠职称;全家立刻转为公民户籍。
公民户籍为黄色,公民可以担任甲长、里长等社会职务,可以监督地方官员的施政,可以参加陪审团。公民还有一个特权——经商。公民如果对国家有重大贡献,如作战立功、发明创造、缴税大户等特殊贡献,可被国王授予贵族身份。
贵族的户籍为红色,除公民的所有权利外,贵族有权参与国家管理,有资格出任地方长官,军队首长。
条例不仅规定了各个阶层的待遇,政治地位。还规定了各个阶层的服饰颜色予以区分。新政给每个阶层提供了上升通道,也制定了剥夺身份的条款。比如犯罪、怯战、投降等情况,都会被剥夺原有身份,甚至一撸到底。新政还实行了另外一种管理,对有重大罪行的,会直接贬为官奴。这是阚石第一次提出了奴隶制度。
最早的凤部落族人至少是黄色的户籍、公民身份,有了这个户籍,他们可以自由地在楚国境内生活,可以自由的在楚国境内干所有律法准许的营生,男丁天生就是军队里的一员,无论将来干什么营生,在军队中苦熬五年是逃不过去的,他们承受的税率最低,生活成本也最低,可以通过考试选拔担任楚国的任何官员。可以说,这些人才是真正的自由民。
平民身份是楚国人数最多的一群人,他们手里拿的蓝色的本本,大部分从事农业生产,工厂工坊的体力活,他们是国家税收、军队士兵的主要来源。在军队和官府中只能担任下层胥吏和军头,想要成为上层官员,除非有重大的立功成为公民,否则是妄想。
至于手持绿色本本的人,他们不得轻易离开自己的居住地,离开居之地三十里就要由官府批准,否则会被视为叛逃,任何人都有权捉住他们送去官府问罪,现役军人例外。官府保证他们有一块自己的口粮田地,保证他们开垦的荒地上的收成归他们所有,保证他们捕获的猎物归他们所得,保证他们的孩子有念书的权力。这样的规定至少看起来很公平,谁都有上升的渠道,只要努力楚国就会给你无数的可能。
楚国的新政还规定了新的税收制度,制定了从商人员标准,并开征商税,对不同形式商业行为,分别制定不同的收税标准。譬如餐饮、手工业收税较低,对于转运倒卖收税较高。
同时颁布新的贵族爵位制度,将爵位分为士爵和候爵。同时还有军功赏爵制度。制定十六级士爵:公士、上造、簪袅、不更、大夫、公大夫、官大夫、公乘、五大夫、左庶长、右庶长、左更、中更、右更、少上造、大上造共十六级。候爵不变仍为:公、候、伯、子、男共五级。阚石这样做一是为了提升军队士气。二是为了对不同的贡献作出相应的奖励。
第一百零四章迁都
阚石拿出军功赏爵制度,首先顺应社会生产力发展的要求,目前楚国的生产力可以说是跨越了奴隶社会,达到宋朝时期的水平。同时在军事上保证了楚国的军队实力,为楚国统一南方提供武力保障。本身阚石选取秦朝的十六级军功爵位制度是封建制度下,俸禄制取代世禄制的产物。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将官员等级评定建立在其客观贡献的基础上。
阚石认为:军功爵位制度凝聚了祖先的智慧,激励着人们建功立业,其中的尚武精神和公平理念是自己值得继承的一大笔精神财富。岂可弃之不用。反正这个世界的发展,已经被自己搅乱了,再搅乱一点也无妨。
军功赏爵制度的颁布,在军队中产生了巨大的反响,平民与公民报名参军积极性空前高涨。以至于军队可以从容的挑选出最好的士兵,军队的士气也愈发的高涨,秣陵城对外扩张的步伐也越来越大,此时的江苏安徽山东地区,在这个时代的人口算是相对集中的地方,尤其是靠近山东,大量的东夷部落林立,部落之间也仇杀不断,颛顼部也在不断的向东推进吞并东夷部落。
面对如此混乱的局面,正是千载难逢的机会。楚国的兵部坐不住了,从泰安三年开始,大批的军队就被调往江北,军队依靠舟楫之利,运送骑兵过江,利用骑兵的高速机动能力向北突袭,与颛顼部争夺人口,仅仅泰安三年下半年,军队就剿灭大小部落二百余个,掳回人口五万多人,大大地缓解了秣陵城人口不足,加上从枫都等地迁徙的人口,秣陵城人口迅速增加到近十万人口。
泰安三年秋,楚国又发生了一件大事,白虎部发生内乱,阚石的学生陶臼,这位原白虎部大巫率领两营藤甲兵回乡夺权,取得白虎部领导权后,立刻宣布加入楚国,并在家乡修建汉阳城,藤甲军也不断出击,清剿收编周边大小部落,至时楚国已建成第十座城池,全国总人口达到五十余万,在这个时代。楚国算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大国。
截止到泰安四年春,秣陵城城市周边己径分布着五十余个屯田堡,在先进的农耕技术支持下,三十多万亩地被开发出来。城外的扩建了江堤、码头。沿着长江大量的水车林立,工厂遍布。秣陵造船厂在轮墩的主持下,首次采用干船坞技术造船,目前已经建成十个大型船坞,配套工厂也初步完工。泰安四年初夏,第一条软硬帆合用的海船正式下水试航,第一座晒盐场正式开工。新政的推行,楚国迎来了一个高速发展期,城市的建设也是日新月异,这些变化就是来自后世的阚石也砸舌不已,迁都的工作也提前开始。
……
泰安四年仲夏,火球似的太阳高悬空中,炙烤着大地,地上热浪腾腾灼面而来。按说这实在不是个出行的日子,但秣陵城外的码头区,今天到处张灯结彩,街道上人山人海,叫卖声、叽叽喳喳的说话声不绝于耳,码头上更是人喊马嘶、盛况空前。此刻秣陵城中几乎一空,人们都聚集在这里,不少人翘首望向大江的上游,今天所有人在等待着一支船队。
“来了,来了!”人群中有人发出一声惊呼,众人纷纷循声望去。烟波浩渺的江面上,隐隐露出几个黑点,慢慢的人们看清了上面的白帆,没过多久,一支庞大船队出现在上游江面上。一直保持着风仪的阚石再也坐不住了,他几步就冲到码头上,翘首以望。
船队终于在众人的欢呼声中靠上了,跳板刚刚放好,一个小小的人儿就窜了下来。“阿爹,阿爹!”小人儿直接就跳进阚石的怀里,嘴里还不停的唤着阿爹,朵朵更加可爱了,这孩子就是阚石的心肝宝贝,两年不见,眼看着孩子被打扮的花团锦簇的从船上跑下来。
阚石哪里还忍得住,一把就抱在怀里。脸上的笑意就怎么都掩饰不住。抱着,搂着,扛着,怎么都亲不够。短胡须有些扎人,朵朵用力的推父亲的脑袋,不准他亲脸,都急得快要哭了,阚石却哈哈大笑,越发的得意。
阚石放下撅着小嘴的朵朵,恭敬地上前和姜洛见礼,寒喧几句后,就看向旁边抱着儿子的小枫,小枫闪着泪光抱着孩子凝视着他,脸上露出甜蜜的微笑。两年没见过父亲,小武有些认生,看到阚石这个做父亲的一个劲的往小枫的怀里钻,等阚石接过来,立马张着没牙的嘴巴嚎了起来,阚石哈哈大笑。根本没有理会小武的哭嚎,依然笑咪咪抱着臭小子和所有人寒喧打招呼,最后,他把一直粘在身上朵朵也抱了起来,一手抱一个,乐呵呵的簇拥小枫上了马车,从船上陆陆续续下来的人,也紧跟着上了马车,不一会几十辆车就组成了长长的车队。
车队驶过码头区,两旁的人群顿时欢呼起来,一时间人声鼎沸,阚石和小枫手牵手向臣民们挥手致意,更让现场的气氛达到了高潮。车队迤逦三四里地,前面已经进了秣陵城,后面刚出码头区。车驾边上,数百名骑马挟弓的少年军校生欢笑着伴随着车队,在他们的身后,近百辆马车里坐着文武百官,至于拖家带口的工匠更是数不胜数。
车队穿过长长的城门洞,近百米宽的笔直大道就呈现在众人面前,一路上,众人都曾惊叹码头平坦的水泥路面,此时此刻,更大的路面如广场一样摆在眼前,灰扑扑的地面让人看得目眩神迷。
城里的建筑更是令人惊叹,各式各样的两层楼房,清一色的砖混结构,棋盘一样的街道两旁店肆林立,阳光透过行道树碎洒在红砖绿瓦或者那眼色鲜艳的楼阁飞檐之上,给眼前这一片繁盛的秣陵城增添了几分朦胧和诗意。此刻,主干道两旁的店铺家家张灯结彩,人行道上更是人流如织,那就像一个开了锅的大鼎一样沸腾着,吵闹着、叫嚎声、坏笑声、吆喝声、声嘶力竭的叫卖声混杂成一片。
这里和枫都是如此的不同,如果说枫都是小家碧玉,那秣陵城就是个贵气逼人的骄傲公主。文武百官纷纷下车,好奇地打量着周围的一切。他们随意在繁闹的大街上徜徉着,脚下一片轻盈。绚烂的阳光普洒在这遍眼都是的绿瓦红墙之间,那突兀横出的飞檐,那高高飘扬的商铺招牌旗帜,那粼粼而来的车马,那川流不息的行人,那一张张恬淡惬意的笑脸,无一不反衬出民众对于泱泱盛世的自得其乐。
主干道的尽头正对着王宫,王宫前面是一个占地面积很大的广场,众人走过青砖和水泥铺就的广场,穿过阁楼下的城门,首先看到的是神龙殿,一座巍然而立的重檐九脊顶的庞大建筑,斗拱交错,黄瓦盖顶。它前面并排有十根石柱,每根石柱上都雕刻着两条巨龙,一条在上面,一条在下面,它们盘绕升腾,腾云驾雾,向中间游去;中间呢,有一颗宝珠,围绕着一些火焰。
这座比枫都神殿更雄伟的宝殿,让百官震憾不已,心中有种敬畏凛然而生。殿高十多米,四个飞檐挂有铜铃;微风拂过,就“丁丁冬冬“地奏起来。进入大殿,只见一尊五米高的蚩尤像栩栩如生,蚩尤由大理石雕刻而成,两旁殿墙上有神农氏、伏義氏、女娲氏、有巢氏、燧人氏等壁画,每一幅壁画的场景都大气磅礴,气势恢宏。壁画中的人物个个慈眉善目,容貌安详。
宣礼官将众位大臣领进大殿,开始引导大臣走向一把把空椅子,每个官员们都在椅背上看到自己的官职和名字,等大家一一落座。大厅内突然响起一阵鼓乐,楚王阚石从后殿转出,百官纷纷起身,宣礼官开始指挥大家行礼如仪,众臣熟练地完成朝拜礼仪。随着阚石的落座,楚国开始了迁都后的第一次大朝会。
第一百零五章静夜私语
夏天的夜色,总是挂着迷人的色彩,有点深沉却带着浪漫。结束了纷纷扰扰的一天,没有了熙熙攘攘的人群,店铺里没有了喧闹的人声鼎沸,街道上没有了的人喊马嘶,秣陵城终于回归静谧。
楚王寝宫,阚石将全部的歉疚化作浓浓柔情蜜意,却抵挡不了怀中女人幽怨的眼神。黑暗中,阚石长叹了一声,这一声叹息如旷谷中的一声惊雷,让人心神俱碎,这一声叹息中包含着说不出的歉疚和惆怅,以及一切让人无法明白的情感。
他对自己的妻小满怀深深的歉疚。如果可能,他真想回到当初的板房,一家四口守着那片山林、那个寨子,过一种男耕女织的生活。可是这一切已经不再可能,当他踏出第一步融入凤部落,他就没有了回头的可能。现在楚国已经有了雏形,他的肩上压着几十万人的担子,让他少了很多陪伴小枫和孩子们的时间。他就像走入了一个怪圈,上辈子因为工作无法陪伴妻小,这辈子,又因为自己的野心膨胀,又走上了同样的道路。
借着窗外的月光,他凝视着怀中的女人,小枫依然是那么的年轻美丽。他希望用自己的余生去补偿她,可是,他又不甘心自己来到这个世界,无所作为就这样空手离世,给自己留下毕生的遗憾。
上辈子碌碌无为的他,这一事变的雄心万丈。阚石骨子里就是个小人物,当他走在这条没有回头的道路上,他惆怅,他犹豫,对于他这个世界上真正的孤家寡人来说,家庭意味着责任意味着最珍视的东西,他更不希望未来让自己留下这个遗憾。
”这就是代价!”阚石在内心在哀叹。鱼与熊掌不可兼得,一个野心家将要付出的代价就是家庭的聚少离多,这个代价也许只是自哀自怜,不会有人知道真象。阚石却说服不了自己,如果再次错过了与爱人相濡以沐,错过了陪伴儿女的成长,他将永远受到良心的谴责,也许会让自己抱憾终生。阚石本就是一个恋家的人,这一刻在犹豫,在思考,在受内心的煎熬。黑暗中,他的双眼迷离,一时间找不到将来的方向。
小枫也在叹息,她的叹息似乎离着阚石很远很远,让阚石既觉得伸手可及,又似乎总是触不到的感觉,甚至让他觉得陌生起来。她的手指在阚石坚实的胸脯上划着圈子,一圈又一圈,一圈比一圈用力,让阚石觉得如刀割一样疼痛。
阚石没有动弹,他默默承受着妻子对自己的怨恨,却无能为力。真的无能为力吗?连阚石自己都不敢确认,所以他愧疚万分。
他是怎样的心情?难道是黄帝蚩龙中对他的影响?或是他所看到原始先民的贫困苦难带给他地自觉?亦或是各部族相互仇杀的血腥给他的警示?阚石不知道。他不认为自己高尚地可以将家庭作赌注,更不会认为自己是救世济民的大才。他不是这个时代真正的王者,可以不计代价,他习惯性地凡事都要考虑得失,所以黄帝、颛顼才能得到他最衷心地敬佩,他更适合去做小人物。上辈子就这样,当他作为战士、技师时,他从来就没想过什么稍微大一点的事情。他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他还在想着走一步是一步,那些所谓丰功伟绩与他无关。
权力是一件好东西,尤其是在这个蛮荒的时代里,人们都在迷茫中摸索,当有一个神一般的人出现,他们就无怨无悔的跟随他,膜拜他。
有了权力,他可以让一方的百姓安居乐业,最大程度地恢复后世的物质生活。当他成了国王,他的权力与日俱增,他常常在想:如果我能获得支配更多人更多资源的权力,我会给这个世界多大的影响力?阚石不知道,因为他已经从一个极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
小家重要,还是大家重要?阚石曾向大臣们委婉地提过这样的问题。这个时代的人的答案朴实又可笑,为了所谓的伟大事业,什么都可以放弃。阚石准备用一生来搞清这个问题的实质。
“十年,至多十年我就放弃这个王位。”阚石在昏暗的光线中说道。他像是在自言自语,声音很轻,像是从遥远的天边随风飘来一般,几不可闻。
“十年后你要放弃王位?”小枫有些愣神,她沉吟了半晌,声音突然变得高亢:“为什么?你在说什么胡话。”
“小枫,我没有说胡话,我只是觉得有点对不起你们。我现在太忙了,每天是操不完的心,做不完的事。这不是我想要的生活。”阚石沉声道。
怀中地小枫没有回话,他只感觉到胸口有一丝清凉,那是怀中女人的眼泪。
小枫断断续续地抽泣声,在这个寂静的夜晚显得那么地孤寂。每一声抽泣却又在阚石内心的深处响起。阚石抱紧了怀中的妻子,正在想着法子安慰。小枫却止住了哭声,轻轻推开他。抽泣说道:“是我和孩子拖累了你?你是我和孩子心中的大英雄,我们从来没有埋怨过你。你怎么能够轻言放弃,你的臣民都崇拜你,义无反顾的跟着你。是你把一盘散沙的部落聚拢在一起,他们都希望你能够给他们带来好日子。你心中没有你的臣民吗?”
“啊?”阚石有些懵圈:“小枫,你今天不是埋怨我,陪伴你们的时间太少了吗?我自己也觉得太少了,我很想和你陪伴我们的孩子长大。”
“阚大哥,虽然我也想过这种日子。可是我更想看到你成为一个真正的英雄。你知道吗,那一年,我们遭灾的时候。你知道我的心中有多么的无助,我曾经祈祷,神灵赐给我一位英雄。你就出现了,你知道我是多么的开心。现在臣民们都需要你,你怎么能轻言放弃。”
“咯……”阚石顿时无语,他是否与这个时代格格不入,两个人的思维好象不在一个频道。我只是心里累,想找一个人倾诉,可我现在受教育了,难道我真的错了?
凝望着窗外的天空,一轮皎洁的明月仿佛戴着一层神秘的面纱,天上有数不尽的星星,一闪一闪的就像在嘲笑他的无病呻吟。
夜深了,怀中的妻子却已经睡着了,腮边犹自带着泪痕,阚石脸上露出一丝苦笑,久久无法入睡。一夜无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