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一章力牧归降和战后重建
见到玄嚣默默的点了头,力牧不由得一阵气闷。战场上连战连败,形势危在旦夕。各部落本来已经人心慌慌,面对着楚国咄咄逼人的攻势,现在后方又出了大问题。连军粮和补给都要减半,那肯定要引起军心动荡,如何能对峙下去。
“太师,天下哪有这种道理。我们上了战场拼死打仗粮食补给还要减半,大家饿着肚子如何打仗?我看各部落不如散去,说不定还能找到一条活路。哼!我们又不想和那位神子争夺天下……”
“是啊!我们又不想当人皇,颛顼想当夏皇,让他自己来打……”
“早知道这样,在商丘还跑个啥子咯。还不如降了楚军,领些救济粮,部众至少还饿不死……”
“哼!老子是黄帝的部落,降谁不是降,他颛顼算个屁……”
看到力牧站在那里两眼发直,都说不出话来。众人知道这位太师心中也是忿忿不平,心里就有了底。诸位酋长也开始七嘴八舌,纷纷大着胆子倒起了苦水。
大家七嘴八舌地一顿牢骚。让力牧不由头昏脑胀。听到最后越说越离谱,越说越不像话。力牧也知道再任由众人说下去,那后果就不堪设想了。
力牧稳住心神,他大喝了一声:“闭嘴!你们想干什么?造反吗?你们也不想想,楚国是个什么情况,只有国人和朝庭。投降楚国,呸!亏你们说得出口。在夏国,你们还是一方诸侯,部落的酋长,手上还有自己的部众。你们一个个不想失去部众,失去神赋予的权利。这才过来打仗的,遇到一点挫折,就一个个唧唧歪歪。哪有那么多的废话!”
看到力牧发飙,一下子又搓破了他们的小心思。众人顿时又不敢说话了,一个个垂头丧气。但是酋长心中的怨愤哪有那么容易驱除,打仗最怕断粮。
虽然知道战局不利,但是粮草补济事关切身利益,没有粮食,不用打,部众也会反。众人虽然低着头不与力牧对呛,却人人都在低声埋怨,一时间现场嗡嗡声一片。
这时玄嚣走了过来,刚才他劝了半天,没有任何效果。现在他心乱如麻,一时间也没有好的方法。
玄嚣在力牧的耳边低声说道:“太师,如今是军心涣散,如果不想办法恢复士气的话,恐怕大有麻烦。我们是断后的军队,本来在心中就有怨气。现在又和楚军对峙,千万不能散了士气。”
力牧心里也在暗暗发苦。战局如此不利,楚军一日千里。万般无奈下,颛顼不得已授予自己兵权,让自己领着旧部为全军断后。这些人大半是轩辕部落的骑兵,光军士就超过九万,马匹更有两万余匹。这一天算下来,人吃马嚼的粮草供应就是个天文数字。
力牧和楚军对峙有二十余天了,楚军却迟迟没有动作,即不打他也不走,反正就跟你耗着。这一天接着一天的算下来,已经有五十万斤粮草没有了。
这几天,后方补给上来的物质越来越少,粮食更是少的可怜。看样子颛顼的日子也不好过,只怕是他也撑不住了。再对峙几天,颛顼部肯定供不上粮草了,到那个时候,那可真是上天无门下地无路,恐怕只有投降一条路可走了。
想到这里,力牧也是一筹莫展。此刻他也变不出粮食来,望着一个个的老部下都用期待的眼神看着他。他忍不住一声长叹:“罢了,天意如此啊!你们想怎样,就怎样吧。有人想走,那就走吧。有人想降,也请自便。”
这话一出,现场顿时安静下来。众酋长都傻了眼。降?那哪能呢,他们可不想投降;走?哪也得手上有粮食,走到哪里也得吃饭呀。
看着力牧萧瑟的背影,玄嚣也是百感交集。曾经黄帝手下的大将,现在已是暮气沉沉。玄嚣作为颛顼的代表,实际上也是监军,力牧说出这样的话。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拿下力牧?谁来率领这支大军。自己吗?自己hold不住啊。
这可如何是好?玄嚣急得直跺脚,一时间也没了主意。好不容易挨到第二天天明。玄嚣走出帐篷一看,好嘛!营寨空了一半。看样子不少部落趁夜走了,这个时代北方还属于部落联盟。这一点和后世的游牧民族差不多,大多数是时聚时散。现在要倒霉了,肯定是一哄而散。
有些部落还没有走。倒不是他们不想走,是他们走不了,手中没粮食。这不,这些酋长正带着部众围住后营,准备开抢。“哎,天意如此啊!”,玄嚣一声长叹,带领自己的部下离营而去,整个夏军大营乱成了一锅粥。
这边这么大的动静,对面的楚军早就察觉到了。仡牛打着饱嗝举着望远镜欣赏着这一幕,看到情况乱得差不多了,他令旗一挥,早已准备多时的楚军立刻冲出大营,排着整齐的战阵向对面压去……
泰安十四年八月十五,力牧率轩辕部大军五万余人向楚军投降。随后几日,陆陆续续有部落前往楚营归降。消息送到阚石手里时,投降的人数已达到七万多人。
……
阚石没有时间为胜利庆贺,他现在是焦头烂额。人多了,虽然是好事,但一下子增加这么多,楚国实在有点消化不良,粮食的缺口实在是太大。倒不是楚国没有粮食,而是根本运不上来。
临近九月,更是连绵大雨。老天爷肆虐着北方大地,黄河水位猛涨,道路泥泞。别说运送粮食,就是走路都成了问题。粮食一时供济不上,有些屯民变得蠢蠢欲动。不安分起来。
这可把阚石愁坏了,众人聚在一块,抚着腮帮子思量着对策。最后稆貅出了一个主意,先抽调部分军粮把屯民安抚下来。再把他们中间的不安定分子挑选出来,集中到偏僻之地看管起来。现在黄河水位高涨,水流湍急。不如调集所有海船向沿河几个大城运粮。把所有屯民点的人先集中到这几座大城周围,以工代赈抢修道路和码头。
阚石犹豫了半天,他主要害怕军队一旦断粮会动摇军心。思前想后,他最后一咬牙,决定赌上一把,便同意了这个对策。阚石亲自向全军将领说明了情况,并表示自己和军队同甘共苦。
阚石的号召得到了军人的响应。在得到军队一批粮食后,这些屯民果然安定下来。当得知这是军队省下来的粮食,楚王更是亲自以身作则节衣缩食。这些消息经过有心人的宣传,顿时让这些刚刚归附的人对楚国心生好感,对武装工作队编户齐名的工作也配合起来。
泰安十四年十月二十日,当第一批三十余艘巨大的海船停泊在大梁城码头时,全城顿时轰动起来。一车车粮食衣服从船上卸下,灾民登时人心安定下来。随着运送粮食的海船越来越多,通往各地的道路也慢慢开始成型,阚石总算是松了口气。
……
泰安十五年五月,从新乡到大梁的新修的大道上,有十余骑护卫着一辆精致的四轮马车在疾驰着。人们一看就知道,这一定是楚国的某位大官出行。不用说别的,就说那些充当护卫的军士,一个个身强体壮,一看就知道是军中好汉。
队伍过了新乡没有进城,马车继续北上,直奔原来的大梁城(改名开封)。马车上的官员便是姜洛。姜洛这次前往开封,主要是顶替阚石坐镇北方。他打开车窗,观赏沿途的风景,道路两旁到处都是新开垦出来没多久的良田,看样子这些地方不久前大部分还是荒地。
每隔几十里,在大路的边上会突然出现一个寨子。从新乡往开封的沿途到处都是这样的寨子,这寨子虽然有大有小,但格局都基本一样,都是楚国属下屯民的屯寨。大道上不时的有一些骑兵小队经过,这是当地的驻军在巡逻。
这里的情况和南方有所不同。去年大战结束后,有一些部落不愿意归附楚国,他们啸聚山林,成了打家劫舍的土匪。这些土匪经常偷袭屯寨,抢完一个地方马上就转移。他们行踪飘浮不定,对当地很熟悉,又以马匹代步,所以非常的难以对付。
当地驻军本来人手不够,需要防守的地方很多。短时期没有办法将土匪彻底剿灭,目前还只能被动的防守。因此,这边的屯寨都比南方要大,寨子里的人也更多,布局也不同,戒备也更加森严。
大寨子一般以五屯为一寨,因为河南地区以平原居多,所以分配到寨子里的人也较多。小的就是以一屯为一寨,依山临路而建。屯寨择地势较高处,周围暂时采用木栅围起。屯寨呈四方形,分四个方向开四门。四向各立哨楼一座,大寨四门又各有箭楼一座,上面都有人日夜警戒。
四围木栅外大寨有深沟,小寨只有篱刺木拒。站在远处看去,可以从大门洞开的屯寨中间有木屋一排排、一列列整齐林立,中间空出田字形的路来。更有屯丁背负弓箭、持矛列队巡视寨中里外周围,日夜巡逻。
但有火警盗匪,寨中立即大锣骤响,黑烟直起,四处各屯寨立即先各自闭门紧守,然后屯丁结队援救。另外一方面,警报一寨传一寨,一直传到附近的楚军驻地。
平常无事的时候,屯民或成组抽麻织绢,或结伙下河捕鱼,或列队军事训练,或聚群听屯长宣讲。一派鸡犬相闻、安居乡里景象,跟南方商业发达,道路上行人如织的状况截然不同。
第一百五十二章小枫?黎巧?
泰安十六年四月二十九日,秣陵城,王宫后院。
最近阚石的日子过得不痛快,自从小枫生下第四个孩子阚源后,两口子似乎生份了不少,尤其是源儿断奶后,小枫借口忙待在医院很少回来,对孩子的事情也不闻不问。
刚开始阚石也没有注意到这一点,自己这两年的确很忙,大部分的时间都在中原,待在王宫里的时间也不多,所以也没有太在意。
不过最近回来的这段时间,阚石和孩子们相处时,发现孩子们很委屈,这才觉得有些不对劲。他察觉到小枫是在故意躲避他,难道是她对自己有所不满?自己好像没有做什么对不起他的事啊。
想到这里,阚石不由得叹了一口气:女人心海底针,真是搞不懂啊。批完最后一个文件,他放下笔。阚石一边揉揉发酸的脖子,一边交待书吏把文件拿走。看看窗外的天色,嗯,太阳已经西斜,大概是下午六点了。阚石自己收拾了一下桌子,然后走出书房,关上门向后院走去。
“回来了?快来吃饭吧。”
回到后院,让他意外的是,迎接他的是小枫,她坐在饭桌前等他一起吃饭,孩子们今天都在这里。她多了些菩萨般淡淡的笑脸。阚石胸口升起一股温暖,他露出个憨憨的笑容——这才是家啊!
端着饭碗,一边刨饭,一边滴溜溜的打量小枫,那苗条的身材,雪白柔嫩的玉手,清冷的气质,优雅的举止。一时间,阚石神情有些恍惚,这两年小枫的变化很大。
阚石实在想象不出性格单纯的原始女巫,变成了如今御姐气质的女王模样。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这样大的变化。
咽下嘴里的饭,阚石决定求证一下事实真相,问道:“听说,夫人最近很忙,最近京城里病患很多吗?”
“嗯,是有点多。”小枫表情不变,吃饭、夹菜的筷子,连顿都没有顿一下,语气仿佛在谈天气。孩子们变得很紧张,一个个吃饭的动作都变得小心翼翼。
阚石有点恼火,又不死心继续问道:“听说,夫人也不好好休息,每天工作到深夜?”
“嗯,在试验一种新药,记录一下效果。”
还是很平常的语气,阚石有点无力,又问:“你怎么不回家?源儿还小。”
“有奶娘看着,不碍事。”这种平淡的语气,让阚石很无奈,放下饭碗,一言不发的看着对方。
终于把小枫看得有些不自在,脸上闪过一丝慌乱。她掩饰地理理额前的流海,故做镇静的问:“怎么了?你到底想问什么。”
阚石盯着她的眼睛看着半晌,深邃的目光,仿佛看破了她的灵魂。阚石犹豫了片刻,终于还是放弃了追问,他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唉,你总算是想起来了!”
说罢,阚石放下筷子走出了餐厅,那背影一下子仿佛老了十岁。小枫看着他箫瑟的背影,咬了咬嘴唇,终究还是没有开口。这一夜,阚石就一直待在书房里,再也没有回到后院。
卧室里的鲸油灯依然亮着,小枫呆呆地坐在梳妆台前。此刻她的神情痛苦而复杂,胸中的烦闷抑不住要放声呐喊。她盯着镜子里那张年轻而陌生的脸,那不是自己应该的样子。
前年生源儿时她突然昏迷了过去,险些一尸两命。当时阚石还在海上,根本不知道这个情况。等阚石回来时,为了不让他担心,谁也没有跟阚石提起这件事。所以他一直蒙在鼓里。
其实小枫醒来后,她已经换了一个人。是的,她现在是黎巧,她想起了上辈子所有的事情。但是她不知道怎么自己会来到这里,而且还成了楚王后。
上辈子虽然她还没有结婚,但是他有自己的男朋友,那是一个很不错的男人。虽然黎巧还记得这一世小枫的一切,但是从她醒来那一刻起,她始终心里有些接受不了。
她又不敢让阚石知道这一切,听说穿越者总是容不下穿越者的,即使这个人是自己现在的男人。而且这个男人现在对于她来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陌生人。
黎巧虽然是个苗族姑娘,但她实际上是个城里人。她父母都是县里的领导,在当地也算是官二代。从小娇生惯养的她却非常努力,硕士毕业后,被分配到上海某三甲医院,几年后就成了一名主治医生,还有了一个不错的男朋友。如果没有这场意外,也许这种幸福会陪伴着她一生。
梳妆台上放着她的皮夹和胸卡,她盯着手上的胸卡,两滴热泪无声的滑落脸庞:这不是我的世界,没有电、没有手机、没有化妆品。我想要的什么都没有。更加离谱的是,自己竟然成了四个孩子的妈妈。那个家伙到底是谁?该死的!我怎么会为他生这么多孩子……
“呜呜……”黎巧忍不住无声的大哭起来,她现在满肚子的委屈,找不到一个宣泄口。她恨这个世界,谁特么的把自己弄到这里,这一点都不好玩,她发誓自己从来没想过穿越,谁这么缺德,把自己弄到这里来。这个混蛋,我要回去!
……
“阿爹,你和阿娘吵架了?”朵朵撅着嘴看着阚石,小心翼翼的问道。
“呵呵”阚石脸上露出一丝苦涩,他拉过女儿的小手轻轻地拍了两下。说道:“没事,你娘最近遇到点难题,心情不太好,过一阵子就会好的。”
“真的?”朵朵狐疑地看着阿爹,有一点不敢相信。
阚石认真的点点头:“真的,你娘最近心情不太好,你们现在要乖一点。你是大姐,要带好自己的弟弟。知道吗。”
“哦”,朵朵懂事的点点头:“阿爹,阿娘心情不好,你也让着她一点。”
“哈哈,好!阿爹一定听朵朵的。”阚石忍不住笑出声来,他宠溺的刮刮朵朵的小鼻子。
朵朵现在已经十六岁了,早已经成了一个大姑娘。她是一个心思细腻的女孩,家里的变化,她很快就察觉到了。尤其是自己的母亲,这一两年变化很大,仿佛是换了一个人。对她们几个孩子也不闻不问,疏远了很多。
小武已经十一岁,他也对这些事情有感觉,妈妈不像以前那么疼他。小文还好一点,小源还是个奶娃子,基本上不受什么影响。
想到这些,阚石顿时感到头痛欲裂。这特么的算什么事,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凭空又弄出这么多烦心事。他克制住自己想要砸东西的冲动,胡乱的在自己的头上挠了几下。
朵朵觉得自己的阿爹是世界上最好的人,对妈妈也一直很好。妈妈怎么突然变成这个样子,她非常惶恐,想不明白是怎么回事。看到爹爹痛苦的样子,朵朵想要开口安慰几句。正在这时,书房的门被敲响了。随后门开了,进来的正是小枫,或者说是黎巧。
“阿娘!”朵朵怯生生的喊了一声。
“嗯”,小枫还是一副平淡的样子,她接着说道:“朵朵,你先出去,我和你阿爹有点事说说。”
“哦”,朵朵有些紧张的看了爹爹一眼,阚石对她点点头,微笑着给了她一个安慰的眼光。朵朵这才忐忑不安的出去了。
书房里就剩下他们两个人,一时间相对无语,两人都不知道怎么开口。半晌,还是小枫主动开口说道:“我想知道……你是谁?”
“这很重要吗?”阚石没有直接回答,他反问道。
“这当然很重要!至少我有权利知道我嫁给了谁,还为他生这么多孩子。你还想要瞒我多久?”说到这里,小枫,哦,应该是黎巧的两眼发红。
“呵呵”,阚石无奈的笑了笑,他轻轻地在桌上敲了两下。组织了一下语言,这才说道:“黎巧,首先我要告诉你,我比你来到这个世界还要晚十年。你来的时候,成了一个婴儿,什么都不懂,什么也不记得。在你看来是一种痛苦,在我看来,那是一种幸福。你知道我以前每次看到你,有多么的羡慕你吗?……”
黎巧张了张嘴没有说话。两人沉默了良久,阚石继续说道:“二十四年前,当我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身边只有两只小狗。除了毒虫猛兽,没有人跟我说话,我只能对着镜子自言自语……“
”……为了活下去,我又是砌房子,又是开荒耕地,还要跟各种野兽捕斗。呵呵,你知道吗?一个人独自在这个蛮荒的世界,是多么的无助。病了的时候只能自己苦苦的挨着,我仿佛是一个流放到荒岛的囚犯,与世隔绝。呵呵。整整八年啊,我他娘的是招谁惹谁了?……”
“我……我只是想知道我嫁给了谁?”黎巧低头小声的嗫嚅着,她现在有点不敢看阚石的眼睛。
“你是不是感到很委屈?我看过你前世的照片,看得出来你上辈子过得不错。呵呵,可能还是个大家闺秀吧。”阚石有些气恼,他压住心中的无名怒火,继续往下说。
“我叫阚石,这就是我的真名。一九六七年生的,上辈子比你大二十二岁。我曾经是名军人,打过越仗。后来我成了一个地质勘探队员,你是二零二一年穿越的,我却是二零一六年。很奇怪吧!你比我晚穿越几年,嘿嘿,却到得比我早十年……”
“啊!”黎巧惊讶地看着阚石,有些不敢置信:“你……你这么老!大叔,你这是老牛吃嫩草。我……我一朵鲜花……”
“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阚石打断她的话,毫不客气地反驳:“黎小姐,你醒醒吧!你以为你是谁?后世的白领丽人,众星捧月。人人都要宠着你,哄着你。这是个蛮荒的世界,你除了嫁给我,还能嫁给谁?这个时代的土著吗……”
“你!你占着别人的便宜,不能说点好话吗?呜呜……你是不是个男人,不会哄哄人家……”黎巧气极大哭起来。
第一百五十三章书房里的长谈
“咔嚓”一声,房门从外面被推开了。朵朵探出头来,见到妈妈在哭时有些手足无措,不知道是不是应该进来。
“滚出去!”黎巧捂着脸怒斥道。
“闭嘴!小枫,不许这样对孩子说话。”阚石对黎巧毫不客气,这女人真是有点糊涂,再怎么说,这都是亲生的孩子。
阚石走过去搂住不知所措的朵朵,替她擦去眼泪后温言说道:“朵朵,乖,你阿娘最近生病了。心情不太好,她不是冲着你的,你先到岩龙舅舅那里去。嗯,听话,会好起来的。”
“嗯”朵朵懂事的点点头,抹干了眼泪转身走了出去。目送着孩子走远了,阚石这才关上门。他回到座位上,一言不发的瞪着黎巧。
黎巧抽抽噎噎地哭了一会,见到对方没有动静,这才止住了哭声。她抬头看看阚石,见他根本就没有哄她的意思,不禁心中一阵气苦:“你……你就不会哄哄人家,人家没有别的意思。我……”
“行了!”阚石开口打断她的话,继续说道:“大家都是成年人,有话别藏着。你也别感觉委屈,如果你不是个穿越者,我根本不会和你结婚。就这样,我还拖了五年。我没什么对不起你的……”
“……不管怎么样,朵朵他们都是无辜的。实话告诉你,你这两年对孩子们不闻不问,这点让我很不满意。你可以不喜欢我,但是你不能不对孩子好……这是你的责任!如果你继续这种态度,那我和你没什么好谈的……”
黎巧忍不住眼泪又流了出来,她有些委屈地说道:“我……我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成了一堆孩子的妈。人家过去又没结过婚,你让我怎么受得了?你又常常不在家,现在还这么凶,我找谁说理去!”
阚石沉默了一会,无奈地叹息道:“好了,刚刚是我态度不好。唉!也许这就是命,我也能理解你的心情。不过,我想你在这一世的记忆应该没有消失吧……“
”……你可能接受不了小枫的身份,但是你一定记得我和小枫怎么相识相遇的。小枫一直对孩子们很好,你的态度突然一百八十度大转弯,搁谁也受不了。只希望你对孩子们好一点,他们都是无辜的;至于我,你不用考虑,你不乐意,我们可以分开过,我也不是什么缺了女人就活不下去的人……”
“我没说要和你离婚。”,黎巧有些不满地说道:“我又不是不懂事,人家只是一下子接受不了。我只是不明白,怎么我突然成了一个原始人,而且什么都没带来,你倒好!不仅有板房、辣椒、玉米,连枪都带来了。我呢,除了一个胸卡,就是没什么用的皮夹子。这也太欺负人了!”
“呵呵……”,阚石不禁被黎巧孩子气的话逗笑了。
“你还笑!难道不是吗?人家心里都憋屈死了。”黎巧有些不满,她又追问道:“你现在知道我们是怎么来的吗?还回得去不。”
阚石想了想:“我也没弄明白是怎么回事。但是我可以肯定,这肯定不是偶然的。”
“哦,那你有什么线索吗?”
“有一点点方向,可能和我们地球文明有关。我也不是学历史的,有很多事情我还弄不明白。当时我觉得总有一只无形的手在推着我,你看我现在把夏朝打败了,颛顼和共工都跑到了边地。我又把一些科技提高了不少,航海水平甚至达到了十八世纪的水平……”
“……我首先是莫名其妙的接触到你这个蚩尤的后人,紧接着又是苏美尔人和烛龙人,据我这些年来一直观察,结合我有限的历史知识。这些线索都指向一个地方……”
“什么地方?”黎巧有些紧张地问道。
“西藏!”
“西藏!?”,黎巧有些懵:”为什么这么肯定?”
“嘿嘿,我也是猜的,我不知道你的历史知识怎么样……”
“别问我!我就是个历史盲,对了,你说你打过仗!你和谁打仗?”
“靠,你不会连八十年代的南疆保卫战都不知道吧,干越南佬!你读的什么书啊?”
“拜托!大叔,我八九年才出生,不知道也没什么不对呀。”
“真是服了你们了!什么时尚啊,明星啊,说起来一个个头头是道。新中国最近的战争没几个人清楚,唉,特么的!我和那些兄弟的血都白流了。国内有些人有了一点钱,还特么的跑到越南去旅游,狗日的猴子还拽上了,公开摆明了不欢迎中国人,你来了他就明目张胆的宰客。真特么的一个个贱骨头!中国地方这么大,哪里不能去。去之前还要办护照。老子去越南就是背着枪去的,不用办什么护照,也不用给什么红包。”
“哇,阚大叔,你还是个愤青啊。”
“我特么的愤个毛!就是讨厌一些人,怒其不争……”
说到这里,阚石的话嘎然而止。两个人相互看着对方,感觉双方亲近了不少,一时间都觉得有些尴尬。阚石刚才也有点恍惚,似乎回到了后世,在茶馆里和人聊天。
还是黎巧打破了沉默,她小声问道:“阚……阚大哥,你说我们回得去吗?”
“这……”,阚石看着黎巧期盼的眼神,犹豫了一下。还是实话实说:“这个说不好,你也不要抱太大的希望。不过现在你清醒了,也算是个好事。这些年,我一直被国事拖累。没有办法腾出手来去探索这些东西,青藏高原我老早就想上去看一看,一直抽不出身……”
“……现在好了,有你这个明白人看家,我也可以好好的去查一查是怎么回事……”
黎巧打断阚石:“啊,不会吧!你要上青藏高原?那可不行,一个小感冒就会要了你的命,太危险了。再说你怎么敢肯定问题出在上面。”
黎巧的话隐隐透露着一些关心,阚石满意的点点头。他十分肯定的回答她:“肯定要去的,要不然我不甘心。这些年,我一直在探索我们来到这里的原因。有些事情透着一股邪乎劲……”
“……这些年,我一直在思索这些问题。我想地球有40多亿年的寿命,这么漫长的年代,不可能只有一种文明。我想在已知的文明之前,会不会还有别的文明诞生过。譬如说,象雄文明,怎么,没听过?呵呵,还硕士呢,还不如我一个高中生。我跟你说,在西藏历史上就传说象雄国,据说这个文明诞生在一万八千年前,嗯,你没听错,六七千年前才灭亡……”
“……而恰恰就是象雄文明灭亡的这段时间,突然有了苏美尔人,自称黑头人,来自于高原。他们有成熟的青铜技术,懂得一些数学知识。这些人后来开创的巴比伦文明,这也是四大文明之一……”
“……烛龙人也来自高原,他们也有成熟的青铜技术,甚至,他们祭祀的雕像上,还雕刻出飞机和核反应堆……”
“什么?”黎巧大吃一惊:”你确定!”
阚石点点头,他指着墙角的雕像。黎巧狐疑地看着阚石所指的地方,等她看清楚以后,忍不住一声惊呼:“哇塞!这太不可思议了。阚大哥,你……你把烛龙人给灭了,不会有问题吧?”
“历史上烛龙人也被别人灭了,至于是谁,谁也不知道。这无伤大雅,还有一个疑点就是你,哦不,是小枫的爷爷蚩尤,他虽然没说自己来自于高原,但他同样是黑头人,也精通冶炼技术,不仅如此,他还制定了最早的法律。他的命运也同样逃不出灭亡,黄帝学会冶炼技术,甚至超越了蚩尤。最后,蚩尤被人家给打败了……这些事,看上去就很蹊跷……”
“……如果象雄文明真实的存在。他们的科技水平应该是远远超过同时代的,可为什么他们都是失败者呢?这一点让我想不通。高级文明屡屡被低级文明打败,这有点说不过去啊……”
“……历史发展到我们那个时代,其实是末日时代了。核武器的阴影已经笼罩了地球,人人都知道如果再爆发世界大战,那绝对是世界末日。这是一个众所周知的道理,你有没有发现,总有一双手把这个世界推向末日。这双手就在美国和欧洲……”
“……我过来的时候中美对抗是越来越烈,和前两次世界大战一样,战争的导火索,其实都是从贸易战开始的。西方世界不断的挑事,变本加厉。某些人仿佛就是要把地球推向末日,呵呵,我都怀疑这些人是不是人类,或者是假扮人类的外星人……”
看到黎巧听得出神,阚石也来了兴致。他接着往下说:“……你知不知道,地球上无论哪个种族都有一个共同的传说,不管是西方还是东方,共同的传说世纪大洪水。不管是女娲补天,还是诺亚方舟,描述的都是大洪水的惨状。如果真的有大洪水的话。地球上唯一淹不着的地方只有青藏高原。那里才最有可能是人类最后的据点……”
“……但是很少有人会想,为什么会发生大洪水嘞?我就一直在想这个问题。做药物的动物实验时,我突然有了一个灵感。恐龙时代毁灭了,也许这只是一个试验结束了。那颗撞击地球的陨石,会?不会是种清洗手段。我们人类也许是下一个试验品,或者说是某种更高级生物实验中的小白鼠?……”
“……实验做完了,当然要清理实验器材,地球就是这个试验器材,实验结束了,第一次用的是大洪水,人类幸存下来了。第一次没有洗干净,就再洗一次。第二次就用原子弹和世界大战。哼!第二次毁灭,人类这只小白鼠不可能还这么幸运……“
”呵呵,至于我俩,也许有个有爱心的高级生物,觉得人类这些小白鼠太可怜了。要不然就是想把这个实验做得更久一点,偷偷把我们俩送到了这个蛮荒时代,改变一些历史走向,或许能够拯救人类的命运,让这个试验坚持更长点的时间。”
黎巧惊讶得张大了嘴巴,被雷得实在不轻。她不敢置信地翘起大拇指:“大……大叔,你真牛!你的想象力真是太丰富了。小小的穿越,你能联想得这么多,这都要拯救全人类了。不过我喜欢!”
第一百五十四章婚内恋爱不浪漫
阚石笑道:“你不信?我有证据!”
“真的?”黎巧有点不信。
“呵呵,小样!就知道你不信。我来问你,你见过比高铁跑得还快的人吗?”
“不可能!”
“嘿嘿,”阚石把大拇哥一翘,朝着自己一指:“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说话声刚刚结束,黎巧只觉得眼前一花,阚石就到了门口。
“哇塞!”,黎巧眼珠子都快掉下来了,少顷她又咬牙切齿:“这太不公平了,怎么好处都给了你。我怎么什么都没有?”
“喂,怎么没有,你来到这个世界也有三十几年了。你没发现你自己还是个青春美少女吗?跟朵朵走在一起,就像姐妹俩。这还过几年,你都快成妹妹了。”
“呃,好像也是哦。那你还有什么本事?”
“也没啥,就是速度快些,力量大一点,记忆力特别好。哦,还有,呵呵,还有一些人体3D打印功能。只要我上辈子见过的图画、书本,我都可以复制出来。”
“这,这也太偏心了!我怎么这么命苦哦。”
……
一场风波似乎悄然无声的过去了,两人非常默契的回到后院,此时天色已晚。刚好赶上孩子们都放学回家,小枫(黎巧)主动和孩子们沟通,妈妈似乎一下子又回到了以前。敏感的孩子们很快就察觉到了,他们变得开心起来,比平时也更加活跃。孩子们围着妈妈拼命的表现自己,整个院子里充满了欢歌笑语。
阚石心情大好,他亲自下厨,整治了一顿色香味美的宴席出来,这立刻引起了全家的轰动,黎巧也颇感意外,没想到阚石还有这么一手。孩子们都吃得特别的开心,连朵朵这个已经懂得爱美的少女,今天也忘记了自己的形象,吃相那叫个难看。
黎巧是个湘妹子,口味和湖北倒也相近,今天的饭菜颇对她的口味。黎巧吃饭的形象非常优雅,也许是今天打开了心结,她边吃还连连赞不绝口。
晚上休息的时候,阚石喜滋滋的对黎巧道:“小枫,孩子们很久没有这么开心了!这样就好,这才像个家的样子。”
此刻黎巧仿佛又回到了从前,高贵而又优雅。她淡淡看阚石一眼,见他神情欢喜的样子,淡漠的眼中流出一丝暖意。她咬了咬嘴唇,犹豫了一下,黎巧还是摇头表示:“阚……大哥,我不是小枫,我是黎巧。”
阚石神色一窒,半响才回过神来。他点点头:“呃,我明白了!那个,你好好休息。黎巧,嗯,我……我去书房。”
“喂!你……你别走!我……”,黎巧见他转身欲走,突然又觉得不太妥,开口阻止后又不知道从何说起。
阚石闻言转过身来,见黎巧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他困惑的挠挠自己的头说道:“怎么了?还有什么事。我……”
黎巧翻了一个大大的白眼,气道:“大叔,你这人没脑子啊!宫中这么多侍卫,你天天往书房跑,这不是摆明的跟别人说我们有问题吗?孩子们也住在院子里,迟早也会察觉不对。”
“那……那怎么办?你现在又不是小枫,我俩又不能睡在一起。你……你……这不是坑人吗。”阚石无奈地答道,一屁股坐在藤椅上。
黎巧难得的露出笑容,美目注视着阚石,问道:“怎么?想小枫了。”
“当然想!哼,我是一个正常的男人。”阚石从藤椅上站起身来,看着黎巧。半晌,又泄气的坐下去。
黎巧嘴角微微上翘。她用调侃的语气道:“哟哟,今天谁在大义凛然的说:至于我,你不用考虑,我又不是离开了女人活不下去的人。啧啧,大叔,你刚刚说过的话不会忘记了吧?哼,你还是做个正人君子吧!”
“黎巧!你……你你这是打击报复!你不用提醒我,我也不会忘记自己说过的话……咦,不对啊!这件事没道理啊。你这具身体是小枫的,她属于我妻子,是你霸占了她呀。不行!闭着眼睛都熟悉她……”阚石有些恼羞成怒,开始胡说八道。
自从今天和黎巧聊开了,他就放开了心怀,不再拘束于与黎巧和小枫的差异。当然,毕竟黎巧和小枫还是两个世界的人,价值观和世界观有太大的差异。阚石对自己还是有清醒的认识,自己也不是什么貌若潘安的小鲜肉,就自满到以为黎巧也愿意委身于他的地步。
现在两个人虽然聊得开心,那是因为环境使然。黎巧最多就当他是个后世朋友而已。所以,阚石也用与朋友相处的一贯方式,放松的与黎巧相处。最多,俩人之间的信任,比一般的朋友深厚得多。
“你……你无耻!耍流氓。”黎巧被阚石连珠炮似的反驳说得面红耳赤,她现在浑身都感到凉飕飕的,阚石贼兮兮的双眼就像X光机,在他面前黎巧总感觉自己身无寸缕,恨不得找个地洞钻下去。
“……婚内也不能……!”黎巧憋了半天才憋出这么一句。
阚石笑了,他做出一付猪哥的样子,一步一步逼向黎巧,满嘴口花花:“呵呵,黎小姐,嘿嘿,你就是想离婚,那得等法院也穿越过来……”
“你……你别过来!大叔,你别欺人太甚。”黎巧被吓了一跳,等看清阚石那付戏谑的表情,才知道自己又上了当。又气又恼的她狠狠地跺了阚石一脚。
“哎呦”,阚石夸张地捂着脚,呲牙咧嘴的直吸气:“哎……哇,你打算谋杀亲夫呀!得,咱惹不起,还躲得起。哎呀,老佛爷,您歇着,小的就不打扰了。拜拜了您!”
阚石装模作样的转身摆摆手,最后那副嬉皮笑脸的无赖样子,让黎巧笑了出来,不过,笑容只轻轻一露就收起来了。她恢复了一贯的清冷,板着脸说道:“好啦,别闹了!多大的人了。嗯,你也别走,今天你睡地板,别把孩子们吵醒了。”
……
月上中天,月光透过窗户静静地洒在房间里。应该接近晚上一点多钟了。闹腾了一天,两个人都感到有些疲惫。阚石躺在地板上,身下垫着薄薄的一层毯子。听着黎巧均匀的呼吸声,心里就象猫爪在挠。也不知过了多久,阚石痛苦的揉着腰杆,嘀嘀咕咕道:“该死的,还还是床上舒服啊。这个地铺睡得真让人痛苦呀,我滴个腰啊,你可受苦了!男人的腰是宝贝啊,怎么能这么粗鲁呢!”
“你说什么?”阚石说的声音小,装睡的黎巧呼吸声音顿时停止。她抬起身子,板着脸问道。
“呦呵,原来是装睡啊!没什么!不过,黎大小姐哎,这个世界就只有我们俩了,看看你我俩个改造过的身体,怕是还有好几十年要活呢。这过日子呢,咱就图个开心,你呀!不要成天板着个脸,很容易早衰的。要多笑,你现在长那么美,多笑笑才对得起你现在的花容月貌嘛。”
黎巧愣了愣,瞬间杏眼圆睁:“你说啥!我以前难道是个老太婆,模样就不是花容月貌咯?”
“咋了?这就生气了?嗯,要说以前的你呢!咱只见过相片,小模样倒是不错,也算是个大美人。只不过啊,你以前是一个医生,是不是当医生的都有职业习惯,总是一脸的阶级斗争,拒人于千里之外……“
”……想亲近,都亲近不起来!嘿嘿,哪像我家小枫,每天笑眯眯的,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看着心里就爽。唉,可惜咯……”阚石哪还不明白开罪了黎巧,嘴上依然不依不饶地耍起了贫嘴。
但人家根本不理他,狠狠地瞪了阚石一眼,脸上恢复成面无表情,背转身,扔个后脑勺给阚石。阚石无奈的叹了一口气,现在他只能幽怨的瞄着美人儿露在被子外的黑色长发,咽了咽口水。他翻身躺下,无聊地把毯子蒙在了脸上。
……
大清早,阚石还在酣睡。黎巧从迷迷糊糊中醒来,她打了一个哈欠,抬手正准备起身。突然她瞪大了眼睛,她一惊看去……
阚石这家伙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上了床,正睡得昏天黑地。此情此景,黎巧气得咬牙切齿,这家伙太可恨了!她狠狠地朝他的手咬了下去。
“啊!痛,松口,你干嘛?”
“阚石,你……你无耻!”
“谁说的,我有牙齿……我又怎么了?”
“你说你怎么了,你……你什么时候上的床……走开……”
“呃,不好意思,呵呵,习惯了。咦,不对啊!我啥时候上的床。”
“你还装蒜!你……你分明是故意占别人的便宜。”
“喂,你说话客气点。我真不是故意的,昨晚就起了一个夜。哦,可能是以前习惯了,迷迷糊糊就上了床。这又不是天塌下来了,喂喂喂,别动手,犯得着这么大惊小怪的……“
”……咯,你瞅瞅,你可真心狠!我的手都彼咬出血。啧啧啧,果然最毒妇人心……”
第一百五十四章夫妻磨合不容易
“呜……你欺负人!为什么我要受这种精神折磨?”
“说啥呢?拜托你讲点理,行不行啊!分明是我受折磨好不好。”
“呜……你还说!为什么是我?你不能好好哄哄人家,人家还没结过婚呢。”
“呃,很简单,因为我不知道怎么哄你啊,后世你是个白领丽人,咱就是一个快退休的老头儿。如何讨你欢心,嘿嘿,咱真不懂!”
“呜……你能哄孩子,偏偏对我就不行?”
“这个……你讲点理行不行,在后世里也是三十好几的人,都成剩女啦。再说他们是孩子,你不是。”
“咚……”阚石被敲了脑袋。
“呸!……剩女也不会剩给你,你不知道女人是需要哄的吗?你不会花点心思,有点情调嘛。你还是不是个男人,你难道没有谈过恋爱。大叔,你……你太粗鲁了。”黎巧幽怨的叹息,灰暗的目光。
“呃……这可咋整,没经验。要不今晚我俩点两根蜡烛,喝两盎。呵呵,别打!得,咱是个粗人,节哀顺变吧,老婆。”
阚石占了便宜,心里早就乐开了花。他假惺惺的安慰黎巧,“咚”一声,再次换来一个脑瓜嘣儿。
阚石磨磨蹭蹭的起床,嘴里继续和黎巧胡搅蛮缠。黎巧又气又急,缩在被子里不敢动弹。该死的!这老家伙太混蛋了。
看着阚石贼兮兮的双眼瞄来瞄去,黎巧一个枕头就飞了过去:“出去!女士更衣的时候,避开是礼貌!”
“有什么了不起,还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昨天就看见黎巧带回来一套衣服,他偷偷的看了一下,好像是一套仿制后世的宫庭汉服。阚石本来还想赖在房间里,看看黎巧怎么个穿法,被她一顿枕头突袭,直接给怼了出来。
阚石脸上显得很是遗憾,他嘴里嘀嘀咕咕的,心中却乐开了花。
就在阚石还在门外YY时,咔嚓一声,卧室的门开了。今天,黎巧换上那套精心准备的仿汉服的襦裙,从房间里款款而出。阚石知道黎巧前世也很爱美,也很时尚。
在阚石的心中,黎巧是那种传说中,美丽高贵,举止优雅,知书达理,气质端庄华丽,家教良好,出身高贵的极品美女大小姐。此刻,当他看到袅袅婷婷的黎巧时,他的小心脏,情不自禁的砰砰跳了几下。
原本以为黎巧应该是一副双眼红肿,神情憔悴的样子。哪想到黎巧明显神彩奕奕,连脸庞都红润了很多。她身穿一身鹅黄色的素裙,胸前绣了个凤凰的图案,眉毛脸庞显然经过精心的化妆,显出一种说不出的风情和无法形容的高贵,妥妥的一幅女王风仪。
她的眼珠很亮,水汪汪的……据说恋爱中女人因为内分泌作用,眼睛都会显得特别有神。阚石倒是没有那般的自信,他不敢确定对方是不是爱上了自己,或者是把自己当做了替代品。毕竟她前世还有一个男朋友。
黎巧身上穿的那件绣金凤的素袍很有讲究,那上面的凤凰图案用双色线绣得栩栩如生。那凤凰仿佛正欲展翅飞翔,马上就要从裙子上飞向天空。
一切有点像是在演戏,黎巧就像剧中的主角,她款款而来,犹若凌波仙子。即使是在演戏,但这场戏实在太感人。阚石舔了舔有些发干的嘴唇,他伸手牵起黎巧的小手,笑道:“你总是让人意想不到!天生就应该是个女皇。”
黎巧白了阚石一眼,看到他那副猪哥像,心中暗自得意。黎巧眼波流转,红霞满颊,她轻声调侃说:“王上,今天是大朝会。你不会忘记了吧?”
“我靠!”阚石一拍脑门这才醒悟过来。怪不得昨天黎巧回家,还特意准备了一套衣服,今天打扮的如此神采奕奕。他赶紧换上上朝的衣服,嘴里还直埋怨:“哎呀,真是红颜祸水呀!再这样下去,从此君王不早朝咯!”
飞快的换好衣服,阚石再次牵着黎巧的小手,小手似乎有些颤抖。阚石扭头看着黎巧傻傻问道:“怎么?宝贝,是不是有点冷。”
“我认为我们应该谈一谈。”
“谈啥?”
“我们的关系。”
黎巧扔下重磅炸弹,阚石抓抓脑袋,人家都已经主动提出来了,他一个大老爷们似乎也应该主动点:“黎巧,我明白你的意思。我俩无论是年纪、身份和经历。如果在后世,恐怕一辈子都不会有交集,但在这个原始的时代。只有你最知道我,我最知道你,我们是天生的伴侣……“
”……前世你可能讲究生活的情趣,对爱情有自己的追求。但是现实不允许我们这样,我俩慢慢培养感情已经是不可能了,先上车后补票似乎是我们唯一的路,我暂时给不了你浪漫的爱情。不过,我以一个男人的尊严保证,我绝对会尽全力让你过得幸福……”
黎巧听得合不拢嘴:“哇,你……你说的好肉麻哦!大叔,你很会骗女孩子哎。”
“晕,喂,黎巧,貌似这种时刻,你应该深情款款地回答我相信你吧?”
黎巧轻笑一声,正所谓届笑春桃兮,云堆翠髻;唇绽樱颗兮,榴齿含香,阚石都觉得屋子里都亮堂了一些。
“你……你以后还是叫我小枫吧,免得让人……”
阚石连忙打断她:“打住,没必要这样,这个时代改个名字很简单,有很多人有不同的名字。你还是叫黎巧吧。嘿嘿,毕竟……”
“咚”一声,阚石的胸膛被捶了一下,黎巧嗔道:“不许胡说,我真的有事和你讲,我很严肃!”
“喂,黎巧,拜托,我也是很认真的呐!”
“呃……好了,不要打岔,听我说完。“
“哦。”
“阚大哥,你知道我从来没结过婚,……呃,我以后会尝试着去接受你,我们彼此去了解对方,做一对正常幸福的夫妻,你愿意吗?”
黎巧说这些话的时候,脸上虽然还算镇定,不过,阚石还是从她的语调中听出了迟疑和羞涩,他想想也觉得自己有些过分,确实对她的心灵有所伤害。于是点点头回答:“好吧,我答应你,昨晚上我做的是有点过分,请你原谅我!……“
”……不过,黎巧,有些事情我也没有办法,我是个当兵的出身,换句话说,是个糙老爷们,在后世,肯定不是你的菜。不过我保证,昨晚上是最后一次了。唉,从今往后,我会努力的散发魅力,争取向开屏的孔雀看齐……”
“咚……”阚石的胸膛又被粉拳捶了一下。
“大叔,我发现你很贫哎。啧啧啧,你很能说哎,我怀疑你上辈子在外面有小蜜。”
“喂喂,黎小姐,请不要污蔑我的清白。嘿嘿,上辈子,我就一俗人,一天到晚的在野外勘探,每天晚上守着篝火看星星。要钱没钱,要权没权,长得也不是貌若潘安。谁特么的看得上我。”
“好了,不跟你耍贫嘴了!你刚刚已经答应我了。你是男人,说话要算数。”
“好吧!我答应你。走吧,王后,我们要上朝了……”
“你!阚石,混蛋……”黎巧气得直跺脚。看着他洋洋得意的背影,咬咬牙还是跟了上去。
……
黎巧是个聪慧的女人,她还是一个工作狂,一旦参与某项工作,就非常的投入。她毕竟是个高级知识分子,具有很高的素质,在制定政策和管理水平上,就远远不是阚石这种门外汉可以比拟的。
黎巧虽然在医院工作,但毕竟是出生于官宦人家。她跟在父母身边,从小耳濡目染,不仅精通组织学和管理学,在政治上也很有天赋。
在黎巧的帮助下,阚石对楚国上上下下进行了一次改革。他完善了国家的监督和管理体系,阚石对目前的领土,进行了详细的行政区域划分,将全国划分为湘(湖南)、鄂(湖北)、皖(安徽)、赣(江西)、苏(江苏)、川(四川)、豫(河南)、鲁(山东)、陇(陕西)、闽(福建)、粤(广东)、辽(辽东)十二个州,并建立各州衙门,并派出以布政使为首的行政团队负责日常管理。
黎巧建立健全了国家的法律法规。让楚国的管理更加的有序和规范。渐渐的,阚石把一些国家大事都交给黎巧处理。自己专心专意的管理军队和为探索西藏做准备工作。他将暗卫一批批的派到四川,收集相关的信息和绘制地图。并打造合适的登山设备和野外生存工具。
通过一段时间的合作,阚石和黎巧的感情也渐渐的融洽起来。两个人在异世界抱团取暖,黎巧在参与管理后,发现阚石能发展到今天的程度,真是付出了艰辛的努力。在这个时代能够做到这种程度,已经非常不容易了。了解的越多,她心里对阚石越发的敬佩。
第一百五十六章阚石的进藏路
泰安十七年三月,大理兰溪,这是三江汇流的地方。
在现代,这里还是一个著名的景点。白马雪山就在附近,雪山之西是著名的风景点香格里拉,越过香格里拉再往西则进入了成都府。而雪山东面则是吐蕃高原,现代称之为西藏高原。
古代这里有一条最重要的道路——茶马古道。阚石为什么会选择茶马古道作为进藏的路线,而不走四川呢?第一个原因是他后世在云南当兵打过仗,他也专门研究过茶马古道,对这边的环境比较熟悉;另外一个原因是交通上的便利,就是船运,从广州直接可以坐船到达这里。
阚石沿着广州河,带着卫队凑齐足够的船只,他立刻马不停蹄的登上船,沿着广州河逆流而上,直扑善阐,在善阐稍作停留进行休整。稍稍整理了队伍,继续沿江上行,直到后世大理古王都,才又稍作停留。
在后世大理古王都休整了两日,等来了后续部队,一支由岩龙率领的近卫营侦察分队。时间已到三月份。阚石将手头的军队混编在一起,选拔了身体最强壮的士兵组成探险队,继续坐船沿江上溯。向大理和西藏交界处兰溪出发。
阚石取出高倍望远镜,这可是后世的产品。四十倍放大效果,楚国还无法生产这么高倍数的望远镜。远远的观察着那座白马雪山,雪山在高原的阳光下洁白如玉,向玻璃一样闪闪发光,山顶笼罩在一团帽子似的白云中,云霞蒸腾,七彩流光,再外加清新的空气,蔚蓝的天空,让雪山显得极为神圣。
阚石放下望远镜,喃喃自语的说:“真是不可思议!这里的颜色太鲜亮了,蓝天像宝石,白云像少女飘舞的白纱,雪白的令人动心,再加上那山顶亘古不化的冰雪。你说,这壮美的背后埋藏着多少尸骨?”
阚石最后一句话很突兀,身后的岩龙愣了一下,然后不加思索的回答:“阚大哥,实话跟您说吧,我看到这个山口,真不敢让您进山了,我心里隐隐有一点不好的感觉。你要是出事,我没法子回去交代。姐夫,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要去那个什么西藏,有什物事值得你去冒险。唉!大姐也不管管你。我觉得这样的险还是不要冒为好。”
阚石笑着回答:“呵呵,岩龙,这个世上只有你姐知道我想干什么。我去西藏,肯定是有原因的。不过暂时还不能告诉你。好吧,不要啰嗦啦,你就在这里等着我,替我守好退路。”
岩龙不满的回答:“阚大哥,你太偏心了!老是瞧不起人,为什么不带着我。我不想在这里留守,我也要跟着去。“
阚石摇摇头说道:”岩龙,大哥没有看不起你,因为退路也非常重要。这条道路实在是太危险了,一旦出了事,你这里就是我们最后的希望。好了!你就在这里接应我们。这是军令,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
”……这次留守可能需要很长的时间,在这个地方要修建一个堡寨,可能下一次上高原也用得上,这个任务很重要。嗯,还有,这里的野人很多,而且善使毒箭,对我们有很浓的敌意。你一定要小心行事,这么多兄弟的命运都掌握在你的手中,你一定要谨慎小心,挑起这个担子来。明白吗?”
“嗯”岩龙无奈的点点头,他看着阚石说道:“姐夫,你也要小心!要是……”
“放心吧!”阚石打断岩龙的话,拍拍他的肩膀岔开话题说道:“不好意思,你刚刚有了儿子,大哥就把你带出来,嘿嘿,可儿背后还不知道怎么怨我。”
岩龙憨憨的笑了笑:“不要紧的,可儿她能够理解我。姐夫,你放心,可儿不会怪你的。”
“嗯,但愿如此吧!”
……
第二天清晨,阚石和探险队员们早早地起了床,他们整理好行装站在一起,等待着阚石的命令。阚石再次看了眼远处的大雪山,那里依然云雾蒸腾。阚石此时忐忑不安,心里也没有底。眼前正是春汛,积雪融化,并不是最好的进山季节。
不过,这一路上逆水行舟,历尽艰辛才来到这里,他不可能半途而废。阚石咬了咬牙一声令下,二十几个强壮的战士随着他向着雪山出发。一轮红日下,岩龙站在坡上,目送着他们越走越远,久久不愿回去。
……
过大雪山的关键是克服高山缺氧。在这个时代简陋的设备下,普通人无法应付高原反应,一旦走上海拔四千米以上的地方,常常觉得空气中氧气不够,呼吸上不来。不过幸运的是,这个时代的人好像适应能力更强,很快就适应了高山环境。这很让阚石感到惊讶,也许后世人真的退化了很多,这适应野外环境的能力上,真是无法和这些原始人相比。
这次队伍的向导是一对父子,还带了不少他们养的狗。这对父子以前是烛龙人的大巫,在以前的部落里很有地位。烛龙人养的狗,有点类似于后世的藏獒。个头要小一些,不过更加的凶猛,只有养狗的人才能够指挥它们。
这次进雪山,为了预防雪崩,阚石也做了充分的准备。他制作了一些小配件给每一个战士,战士每人嘴中含了根小木棍,鼻子上也带了一副鼻夹,而后用厚厚的羊毛披肩裹住鼻子以下,这些准备都是为了防止人们处于群山之中,无意识的说话、咳嗽或打喷嚏。
五日后,已经翻过了七八个山岭。地势已经越来越高,地上到处都是厚厚的积雪,道路越来越险峻。马上要过更危险的地段了。下到一个坡底,大家休息了一会儿,每个人脚上开始套了一双雪鞋。
这是一种用几根藤条编出来的舟形脚撑,它是为了防止人走路出声音,或者无意中掉进雪化后的冰窟窿里。队正仔细地检查完所有人的装备后,因为嘴里还含着木棍,他用目光与手势询问阚石。
阚石摆了摆手,示意大家拉出两根长长的攀登绳,他将队伍分成两队。前面的为探路队,由他亲自带领。后面的为支援队,他指定了一人为领队。两支队伍要分开一段距离走,阚石这么做是有原因的。万一遇到雪崩,整支队伍不会全军覆没,还可以得到另一支的援助。
每个人腰中都系好安全带,用扣件挂在安全绳上。所有人连成一长串。做完这一切后,想了想,阚石又一点那些狗,示意父子俩把它们也连在安全绳上。阚石走到最前面的位置,把安全绳系在腰上。他手一挥,队伍随着他动身了。
阚石走的很小心,他离众人十几米远,他从背包里拿出一捆红色小旗,边走边在雪地上做好路标,后面的人顺着他选出的路线,小心翼翼前进。不久,阚石身上携带的小旗用完,他向身后招了招手,后面的人无声地将自己身上携带的小旗传给他。
就这样,一行人走走停停,深入了雪谷。队伍走的很慢,时光似乎一眨眼渡过,天很快黑了。高原上的落日来的比平地晚,因为群山相互遮挡,太阳还没有降到地平线以下,就被远处的山梁挡住。
唯有身处山顶,才可以多享受会儿阳光。论野外出游的装束,这支队伍可谓同时代独一无二。每个人身上都穿着一件羽绒背心,背后还背着睡袋,当夜幕刚刚降临,天色有点昏暗时,阚石停下了脚步,他命令队伍就地扎营。
队正有些奇怪,天色还早,怎么这么快就扎营。看到他满脸的疑惑,阚石比划着手势,指着地面告诉队正:“地面都是融化的冰雪,有些地方还是雪窟窿,天色一昏暗,视线不好,容易发生危险。”
队正点点头,表示明白了阚石的意思。阚石招手示意一人点亮蜡烛,他借着蜡烛的光线写了一张信笺,绑在一条狗的脖子上,这条狗转身向后路的支援队跑去。雪山中放狗是要套嘴嚼的,这种类似马嚼似的狗嚼是为了防止狗胡乱咆哮而引发雪崩。
那只脖子下绑了信筒的狗低声呜咽几句,转过身子,就哼哼哧哧地向来路奔去,不一会,狗子消失在山路后。狗认主,在队伍前方是养狗人的儿子,养狗人的父亲则留在队伍后面,如此一来,前队和后队都便于控制狗群。
不一会,刚刚跑去的狗又呼哧呼哧的跑回来了,阚石拆下狗脖子上的信筒,拍拍狗的脑袋表示鼓励。信筒装着后面领队的回信,他告诉阚石,后队已经选择了一片安全的地方扎营,请楚王尽管放心。
不一会儿,探路队也选好了宿营地,并端来晚饭。在亘古不化的雪山上吃饭是个什么滋味,那真是一言难尽。水壶里的水已经结冰了,馒头硬的像石头,肉干满是冰碴子。含在嘴里立刻会觉得有一根针直刺脑门,这根针冰冷阴寒,让人觉得脑子里一阵剧痛。
天可怜见,这饭食实在难以下咽。但身在高山,你又必须大量进食脂肪类食物以补充消耗的热量,要不然,身体根本吃不消。在山下阚石平时不屑正眼瞧的肥油肥脂,这时在这里成了难得的美味,它不受寒冷的影响,含在嘴里不化,而且松软香甜。
阚石边吃着膏油状的食物,心里面边直犯嘀咕,看来,气候跟人的饮食习惯密切且相关,如果在山下让他吃这样的食物,估计隔夜饭都要吐出来,看着都腻人。但现在咽下去,他却觉得这是世上难得的美味。
他估计,后世西藏人的食物也有这种特点。吃完了这顿冷油做成的高山饭,天色已经完全黑了下来,璀璨的星空,此次显得格外的深邃。养狗的孩子走了过来,他将带来的狗分一条给阚石,示意他睡觉的时候搂着狗,这样就不会冻伤。
阚石点点头表示明白。那名养狗孩子憨厚地咧嘴笑了笑,又行了一个礼,然后退下。这家伙显然很适应高山环境,他也分配了一条睡袋,他非常喜欢,有点小兴奋。他弄明白怎么使用后,就找个背风处,搂着狗便沉沉睡去。
阚石刚刚在地图上做完标记,他把东西收拾好,伸一个懒腰。抱着狗钻进睡袋,这才感觉到抱狗睡觉的好处,这狗身体火热,简直就像一个火炉,烘的睡袋暖暖的,他搂住狗的头,在半梦半醒之中,迷迷糊糊的睡了过去……
第一百五十七章大自然的威力
阚石抱着狗睡觉却不是为了暖被窝,他是为了警戒放哨。在高海拔的山区,夜里寒冷刺骨,人如果待在外面放哨,第二天就会冻成冰棍,像《冰山上的来客》电影中的边防战士,一夜过去,都冻成了一个个的雕塑。
如果躲在背风处,躺在睡袋里,虽然能保证不被冻死,却失去了警觉性,这时可不是什么太平世界,到处是雪豹和狼,此时就要依靠狗的灵敏性,防止遭到野兽的袭击。
被套上狗嚼子的狗叫不出来,唯有把它搂在怀里才能感受到它的动静,这种感受不是人人都能做到,有的人晚上睡得很死,阚石受过特种兵的训练,这点本事还是有的。
半夜,果然有了动静,阚石猛然从睡梦中惊醒。怀中的狗早已骚动不安。他立刻从睡袋中钻出来,蹲在岩石后面仔细观察。星光下隐隐可以看见五条黑色的身影,来的雪山狼,一种非常嗜血的动物。
阚石伸手拍醒了旁边的队正。营地在一块大岩石后面,伸手不见五指。阚石依靠手指的弹动,按照航船上的手语告诉队正:“对面来了五条狼,把你旁边的人都叫醒,做好戒备……“
雪狼的动作很轻,雪白的毛皮在黑暗中变成了黑色,很好的隐藏在背景里。如果你不仔细观察,根本发现不了它们的存在。不过雪狼身上有浓浓的膻味,借着风势,阚石已经嗅到它们身上的气味。
阚石是用手语说这些话的,他在最初建立军队时,就依据军队的手语创造出一套简单的手势,其中也包括在这种漆黑的夜里,依靠身体接触将消息传递给对方的方法。在特种作战中,这种手势交流非常有必要。
狗子跟在他的脚边不安的躁动着,阚石伸手抚摸狗的脖子,使狗慢慢的安静下来,而后摸着队正的手,用手语告诉他:“通知所有的人,你们都不要动!我去处理掉它们。”
队正跟在阚石身边很久,太了解这位楚王的能力了。他没有阻止阚石的行动,只是手指弹动着回答:“王上,你要小心!”
阚石点点头,打出个手势命令他们做好戒备。队正只觉得眼前一花,阚石已不见踪影。他揉揉自己的眼睛,领着众人向前摸到岩石后面。
他们的营地是一个背风的地方,这里恰好处于一处山势的转弯地,拐过那处转弯,便可以看到远处动静。很遗憾,等他们探出头来,阚石已经结束了战斗。五条雪狼跑掉了一只,其它的四条都是被阚石一拳一个,打碎了脑袋,根本来不及哼一声就一命呜呼。
阚石扔掉手中的死狼,继续观察四周。他站在杀狼的地方,突然感觉周围景色非常熟悉,似乎记忆当中他曾经来过这里,周围的景色似是而非,给他一股熟悉的感觉。
他疑惑地拐过山梁,借着星光向对面望去。对面是一处老虎嘴似的地形,山体在老虎嘴部位自然凹陷进去,形成了一道一人一马宽的石径。这地方他确实见过,是在一部电视记录片,记录片的名字他还记得是《探索与发现》——重走茶马古道。他明白了,曾经有一段镜头就是拍摄的这里,这里就是白马雪峰茶马古道中的一段。
据说从唐代开始,西藏与大理两地的商人便通过这条茶马古道相互输送货物,走的人多了,便有人在石壁上安装铁环,以帮助行人行走,后来,又有人将铁环串起来,形成了一条贯通这道老虎嘴的铁链。
到了后世,人们又将山体向里面挖了一下,使它能够通行汽车,但整个老虎嘴的形状未变,许多地方依然保留着古人安装的铁环,这些遗留下来的铁环后来成为当地的一个风景点。当然,在这个时代,这里是没有铁环的。
这条茶马古道的修建,就是为了防备雪灾,所以它修建在半山坡上,小路很狭窄,只能通行一人一马,为此通过的人需要轻轻叩击铁环,以让对面的人听到,这才能保证双方安全的交错。
山坡拐弯处的形状变了很多,阚石在后世看到的景象,已经是用炸药炸宽了的路面,如果不是天色过暗,让整个老虎嘴只能朦朦胧胧的看见大致形象,也许他不会有似是而非的感觉,比起后世来,这里的形象变化太大,根本就没有路,只是一条小径。
阚石正浮想联翩,队正已经带着其他人,悄悄的摸了过来。他们见到楚王安然无恙,这才松了一口气。大家点燃了手中的马灯。这才发现地上死掉的是雪狼,雪狼的个头很大,体重大概有一百二三十斤,这种动物在后世基本上已经绝种。
阚石指挥着大家退回宿营地,白天早早地让队伍停顿下来,是因为不熟悉地理状况,不知道下一个背风点出现在何处,唯恐错过合适的宿营地。此刻,有了那个记录片的影像,他对后面这段路程心中有了一些底。
……
一夜无话,第二天凌晨五点。天空已经大亮。今天要通过老虎嘴,这是一个山崖边的小径,勉强能容一人通过。阚石走在前面,每走上一段距离,就用随身携带的木锤,往崖壁上打进一根长长的钢钉。然后长钉上拴上绳索,方便后面的人抓着绳索前进。
走了大概半个时辰,到老虎嘴的转弯处。路在这里转了个弯,仿佛小径已走到了尽头。这是小径最狭窄的地方,下面就是万丈悬崖,胆子小的人根本不敢往下看。这里真是太狭窄了,阚石用手中的木锤,用钢纤把岩石撬了下来一层,扩大了容身的面积。
风很大,刮过山壁时发出呜呜的怪叫声。如泣如诉的哀号让人毛骨悚然。每个人都小心翼翼地走在小径上,每一步都不敢有差池。在这条路上,一旦失足,连尸骸都没有办法找到。
临近中午,终于走出老虎嘴,顿时眼前豁然开朗。站在山梁上往前方看去,前面是个下坡通往一个山谷。山谷两旁是笔直的悬崖峭壁,峭壁上都是白雪皑皑,其中还夹杂着不少的冰川。
此情此景,阚石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他让队伍停在这里,自己透过高倍望远镜观察对面。这座山谷是最容易发生雪崩的地方,刚刚经历老虎嘴的惊心动魄,这才拐过老虎嘴,山势就进入了另一个转折,山道开始一直向下,直通到两山中夹的一个山沟。
此时正是雨季。冰雪消融的时候。山谷顶部是冰河,山上的雪水融化后,带着大块小块的冰滚入河中,使得沟底出现一条半冰半水的小溪。由于小溪带有太多的冰凌,在阳光下,整条溪水白亮亮的,刺的人直淌眼泪。
阚石眯起眼睛打量一下山坡,山坡上,不时有巨大的冰柱坠落,那些坠落的冰柱砸在冰面上,发出低沉的响声,进而引发了更大规模的坠落。除了那隆隆的坠地声,整个山谷还不时的发出慎人的吱吱声,这就是冰层发生断裂时的声音,它带着令人牙酸的尖叫,仿佛一头正在醒来的怪兽,时不时的发出沉重的呻吟。
阚石犹豫了一下,终于还是下定了决心。他没有停留,他命令队伍立刻出发。因为高山地区天色黑的早,如果在傍晚走不出山谷,就要在这片危险的冰川山谷宿营。一行人直接走入山谷,队形拉的很开,轻手轻脚的往山谷里前进。
阚石一路走,一路观察上面的动静。他从来没有过这样的胆战心惊。看着头顶上巨大的冰柱,他浑身打了一个冷颤。这时他突然意识到,如果这里发生灾害,引发的是冰崩,而不是雪崩。
雪崩还有躲避的可能,但冰崩无可躲避,崩塌的冰川仿佛一座大山崩塌,冰峰所到之处能将一座小山移平,这样的威力,根本没有岩石可以阻挡的住,再坚硬的岩石也会被冰峰铲平。
人一倒霉喝凉水都塞牙。真是怕什么来什么,阚石突然觉得脚下一阵晃动,整个天地都开始抖动起来,一种奇怪的啸声,从地底下往上延伸。所有的人都在发愣,阚石首先反应过来,他转身就跑,一边跑一边大喊:“快跑!地震!”
醒悟过来的人也慌忙随着阚石奔跑。更麻烦的事情又发生了,地震又一次袭来,大地在颤抖。所有人都无法稳住身形,没有人去顾及这些,他们跌跌撞撞的跟着阚石奔跑。
地震引起的冰川滑坡了,它像是一个叩击地狱大门的巨人,推开了一个狂暴冷酷的世界,当第二波地震的时候,整个大地变成了一块布,它柔软的像是风暴中的沙漠,波浪起伏不定。
这时,阚石才跑出十几米,脚下已经颠簸不平,每一步都异常的艰难。明明看到脚底离地面还有数寸,但大地如波浪一下涌上来,地面已经重重的撞到他的脚底。紧接着,他的脚底明明与地面接触,眨眼间,地面忽然往下一沉,仿佛堕入万丈深渊。他脚下一空,险些摔倒在地。
幸好他超乎寻常的身体素质,加上在海上多年,身体的平衡感被锻炼的极为变态,所以他还没有滚倒,而他身边的士兵已经摔倒一地。说时迟那时快,阚石如闪电般纵掠如飞,把倒下的人一一拎起,大声喊叫让他们继续往前跑。
但大地的颤抖让他们跑不快,绝大多数人在大地波动时已被震倒在地。此时此刻,天地之间被隆隆的响声充塞,冰川滑落所产生的撞击声震耳欲聋。
阚石竭力的维持着身体的平衡,他极力抢救倒下的战士。轰隆声越来越近,弄得他耳朵生痛,耳朵里有湿湿的东西流淌出来。他来不及细想发生了什么,只顾用尽全身力气,奋力的向半山坡中的老虎嘴奔跑……
第一百五十八章第一次重创
整个山谷已经成了人间的地狱,大地的波动、震耳欲聋的轰鸣,现在又刮起了剧烈的狂风。冰川滑落的速度越来越快,剧烈的撞击使许多冰块直接碎裂成冰雾,这些冰雾被滑落的冰川带动着,如同音波一样向外膨胀。
冰雾膨胀的速度要远远超过碎冰移动的速度,等这些冰雾冲出谷口的时候,遭受到山谷地势的压缩,如同出膛的火焰喷向阚石,风速甚至超过了飓风。奔跑中阚石脚下不稳,霎时间,他那强壮的身体竟然像一张纸片,被轻飘飘的吹上半空。
人在半空中,阚石还保持着足够的清醒,一块岩石挡住了去路,他狠狠地撞在上面。他顾不上浑身撕裂般的疼痛,借着这一撞击的减速,阚石翻手一扣,抓住了岩石的缝隙。随后顺着狂风的风向,翻滚到岩石后面,身体紧紧地缩成一团。眼前全是雪雾,阚石已经分不清东南西北。
大地还在抖动不停,阚石只感觉到十指传来阵阵剧痛,他死命的抓住岩石缝隙,身体紧紧的贴住岩石,尽量在岩石后面隐藏住身体。刚才的那一下撞击,已经让他受了重创。胸肋间一阵阵强烈的刺痛,让他不由自主的咬紧了牙关。他拼命的忍受着钻心的疼痛,脸上因为痛苦而扭曲得不成样子。实在是忍无可忍了,阚石猛地狂吼起来,那声音里充满着愤懑和不屈。
不知过了多久,就像是一万年。大地终于停止了抖动,狂风也渐渐的平息下来。阚石吼的嗓子都哑了,两双手失去了知觉,似乎已经不属于他自己。等他清醒过来,这才松开紧扣岩石的手。这时才发现,他的双手皮开肉绽,已经是鲜血淋淋,甚至能够看到白生生的指骨。
手上绽开的皮肉依然往外流淌着血液,鲜血已经将岩石染红。此时山谷变得诡异般的安静,刺骨的寒风正吹拂在伤口上,阚石此刻感觉不到疼痛。这个时候,他的身体已麻木,暂时失去了痛感。
阚石从腰间的急救包中找出绷带,裹住自己流血的双手。随后又检查了自己的伤势,胸腹之间疼痛不已。估计胸骨和肋骨都有骨折。这是阚石来到这个世界,第一次受这么严重的创伤。
阚石艰难地直起身子,打量周围的环境。此刻,他庆幸自己的运气好得令人发指,气浪将他吹到半空,没让他堕入旁边的山崖。反而好巧不巧的,将他吹送到老虎嘴附近。这地方在山腰的凹陷处,冰川的冲击没有波及过来,巨大岩石遮挡住他的身体,帮助他渡过了这场惊天的浩劫。
确认了这个地方的安全后,阚石顾不得身上的疼痛,强撑着搜索着周围,寻找幸存者。他扯着嗓子大喊:“还有人吗,答应一声。”
才喊了几声,阚石发现自己的嗓子沙哑得不成样子,他拚尽全力喊出的声音,只有自己才能听得清楚。而且每一次喊叫,对他来说就仿佛在受刑。他知道,肋骨肯定已经骨折,每一次呼吸,他都能感觉到伤势严重。
在岩石上抓了把冰雪塞入口中,他含化了润润嗓子。阚石再度呼喊起来:“还有人吗?答应一声!”
四周静悄悄的没有人回答,难道前队全军覆没了?想到这些,阚石心中不由得一阵难过。又寻找了一会儿,结果依然令人失望。他实在支撑不住了,找了一个避风的岩石靠上去想要喘息一下。疲惫中,他慢慢的睡了过去。
也不知道过去了多久,隐隐传来了阵阵狗吠,狗叫的声音充满着惊恐。它们很不情愿的被人驱赶到这里。紧接着,又传来一阵阵人的跑动和呼喊声。有人带着哭腔叫喊:“王上,王上,你在哪里?“
”王上,你听到了吗?”
阚石从迷糊中醒了过来,听到这些动静,他知道,是后队上来接应了。他张了张嘴想要答应,却发现自己的嗓子沙哑得几乎喊不出声音来,喊出的声音非常微弱。他双手在身上摸索了一下,幸好腰刀还在身上。
他颤抖着手从刀鞘中抽出腰刀。平常很轻松的动作,此刻变得无比的艰难。好不容易刀抽了出来,他四下看了一下,找准了一个较近的石头,用刀的一面敲了上去。
“当当当”的声音很突兀,在这空旷的峡谷里格外引人注意。老虎嘴那头立刻响起欢呼声,紧接着,阚石的动作引起了其他幸存者的响应,半山坡几个地方也响起了一片敲击声。敲了一阵子,阚石实在支撑不住了,他软软的瘫倒在岩石后面。此刻,他的两眼虽然大张着,却失去了焦距,岩石后面,只剩下他粗重的呼吸声。
……
等阚石再一次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五天以后了。引入眼帘的是一个木质的屋顶,紧接着岩龙的脸出现在头顶。此刻他激动得满脸涨红,一叠声的大喊大叫:“姐夫醒了,太好了!姐夫,呜呜呜……”
阚石张了张嘴,却发不出声音来。嗓子很痛,他已经完全恢复了知觉,胸肋间一阵疼痛重新袭来,更显得刻骨铭心。调整了一下呼吸,他忍住胸口剧痛沙哑的问:“其他人呢?”
岩龙没有回答。他抹去脸上的泪水,端来一碗蜜水给阚石润嗓。等阚石喝了几口,他才说到:“姐夫,你先喝点蜜汁润润嗓子。姐夫,你现在在兰溪堡寨,后队找到你的时候,你浑身是血,十指皮开肉绽,已经彻底昏迷……“
”……前队找到了六个人,他们的伤势都不严重,还有几个就找不到了。嗯,后队还牵着狗在冰川里寻找遗体……姐夫,呜呜……你可真的把我吓坏了!呜……还好,神灵保佑,你这么重的伤,竟然五天就恢复过来了……“
”……嗯,你别说话。我知道你想问什么;前队救回来六个人,六人中有两位腿断了,另一位肋骨断了三根,伤势都不太严重。他们都已经醒了,听说是你救了他们。可惜,还有五个人找不到了……”
岩龙似乎受到了惊吓,此刻需要宣泄出来。他唯恐阚石说话过多引发了伤势,自己就唠唠叨叨说个不停,把后面发生的事情详细地说来。地震发生后,又连续发生了十几次余震。
老虎嘴后面的冰川全部崩塌了,那条冰河的河道已经支离破碎。奔流而下的冰河在大地震中引发了连锁雪崩,后面的几座山谷都被大雪掩埋,道路被彻底封闭了,今年这个地方肯定无法通过。
原本岩龙以为阚石事后会有后遗症,两手的伤势起码要半年才能长好。但今天换药后,岩龙惊讶的发现他手上的伤口已经开始结疤。此刻,岩龙兴奋得语无伦次,没想到阚石这么快能从昏迷中醒来,他悬着的心彻底的放了下来。
对岩龙的失态和感慨,阚石只是咧嘴一笑,他没有过多的解释。经过外星人改造过的肉体,他发现了一个新的好处。这具身体除了力量大,速度惊人外,还具备自我修复功能,特么的都成X战警了,身上的伤势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正在恢复,甚至连一些疤痕都不会留下。
一杯蜜汁喝下,阚石的嗓子已经能够正常的讲话。他的第一句话是问:“那几位受伤的勇士……”
岩龙马上回答:“放心姐夫,我们中间最好的医生正在照顾他们。嗯,他们都恢复的不错。”
阚石又轻轻的问:“其余的……”
岩龙马上接嘴:“姐夫,山区寒冷,时不时还有余震。如果这几天还找不到话,我会通知搜索队回来。唉,我估计即使他们找到了,也已经被冻僵,没有多大的生存希望……”
“……还有,姐夫,我准备把你送回广州休养,这里的条件实在太差。另外,进藏的路已经断了,这几年肯定都通不了。而且这次这么危险,我想大姐也不会再让你去冒险了。你就死了这条心吧……”
岩龙停顿了一下,又接着往下说道:“姐夫,真的不要再去冒险了!一家人平平安安的在一起多好。我听向导说,那山谷中积雪什么时候才能彻底融化,并露出山谷低处的泥土,这很难预料,也许需要几年,也许需要上百年……“
”……滑落的冰川已经填埋了半座山谷,我听说,再往山里走,还有一些山谷常年冰川覆盖,这次雪崩之后,那些冰川已经松动,很容易再次引发雪崩!姐夫,你就死了这条心吧!这条路已行不通。”
阚石何尝不知道这些道理,他轻轻的摇摇头。这片山区的冰川实际上是长江的发源地,山上的雪水源源不断的替长江补充水源,这一规律亘古未变。那些失踪的人,恐怕需要等到温室效应到来的时候,或许能够重见天日。但现在恰恰地球正处于冰室效应。
阚石沉默了半晌,无奈的叹了一口气。他对岩龙吩咐道:”岩龙,你通知政事堂,让他们尽快派出精干的行政班子来新占领的大理。这块地方非常的重要,我要在善阐这里设首府,要把这块地方管理起来。“
“嗯,我明白了!”
……
泰安十七年九月,阚石从大理回到秣陵后,他把政务交给了黎巧处理。自己专心处理远洋探索的事情,从大理这个方向暂时去不了青藏高原。从四川进藏的道路还不熟悉,需要做长时间的前期准备工作。
这次失败的进藏探险,也让阚石感觉到自己内心的急躁,前期的准备工作不足,导致了灾难性的后果。阚石这次险些丧命,黎巧也后怕不已,如果失去了阚石,她将痛悔终生……
第一百五十九章华夏文明的力量
泰安十七年,楚国发生了一件大事,夏国归附大楚,颛顼投降了。
这些年,北方连年自然灾害,北方很多部落民生凋敝,很多奴隶都冻饿而死。面对着楚军步步紧逼蚕食,各部落奴隶逃跑不断。无可奈何之下,陇右、河北的半游牧部落相继投靠了楚国,接受楚国编户齐民的条件。
黎巧迅速抓住这一有利时期,派出两路大军分别占领陇右设甘州(甘肃),占领河北击败共工后设冀州(河北),将其地纳入楚国版图。楚国由原来的十二个州扩大成十六个,另外两个是新设的滇州(云南)和桂州(广西)。
在这种形势逼迫下,内外交困的颛顼主动求和,经过十几次的往来谈判,在两路北伐军的大军压境威慑之下,颛顼只好无条件投降,接受楚国的管理。泰安十七年十月,方艾率部占领太原,五日后成立晋州府(山西)。翌年,共工率领残部退往草原,从此不知所踪。
阚石回到秣陵后,和政事堂探讨了目前的形势和人口的结构。为了方便今后的管理和凝聚人心,决定在洛阳设立东都,并改国名为中华,今后民众将自称华夏。
华夏一族选择金龙为图腾,并把炎帝、黄帝、蚩尤并列为华夏三祖,共同配享祭祀。这一系列的举措,加快了各部落的融入速度,整个华夏地区进入了一个和平发展时期。
依靠南方经济上的支持,阚石在北方实施以工代赈的形式,大力修建驿道。他记得一个朴实的道理,道路是国家的锁链。只有国家的道路完善了,国家才不容易分裂。因此,他提出了一个要求,那就是军队走到哪里,道路就要修到哪里。
阚石也没有亏待那些投降的部落首领。包括颛顼在内,这些部落首领都被授予很高的爵位。并且在秣陵设立元老院,让他们也参与国家的管理,给予他们参政议政的权利。为了满足他们思乡的要求,阚石同意等东都的建设完善后,元老院将迁到东都洛阳。
泰安十九年七月,东都洛阳正式完工。中华政事堂正式颁布国王诏令:中华王国明年将正式成立,并将明年设为中华元年,中华王国将设立两京。
从此洛阳将称东京,秣陵改称南京,两京都将设立华夏神殿,泰安十九年十月一日,姜洛正式担任东京留守,元老院迁往洛阳。明年正月初一,洛阳将举行开国大典,并且举行盛大的阅兵和祭祀活动。
……
中华元年正月初一,东京洛阳华夏神殿广场,一场盛大的祭祀活动正在进行。
此刻,观礼台上坐得满满当当,居中一人正是国王阚石,他的右手边是是凤冠霞帔的王后黎巧。往下的台阶下,左边坐着是朝堂的文武百官,右边坐着是元老院的勋贵。
鼓声嗡嗡敲响,这象征着午时三刻到了,也意味着盛典即将开始。在鼓声的间歇中,阚石凑近黎巧小声说道:“喂,黎巧,你瞅瞅,看看你干的好事!看男人,我怎么感觉我穿到了明朝,这满朝的官服都成了衣冠禽兽,这台上满朝的朱紫贵;看女人,我仿佛穿越到了唐朝,满世界的都是唐装仕女。这唐朝和明朝的混搭,后世研究历史的人会不会疯掉我不知道。这女的胸脯露出这么多,成何体统!”
黎巧噗嗤一声笑出声来,他凑到阚石的耳边悄声说道:“不好意思,我就对这两个时代的服装熟悉一点。这女士的唐装,我很喜欢,我把它改的有点像和服。难道不好看吗?嗤,女的穿得露,还不是便宜了你们这些臭男人。在我面前装什么清高。”
“哎,我都不知道怎么说你!这两年,当女王的感觉怎么样?哼,我看你把这一切当做游戏了。”
“瞎说什么?你没看见大家穿着这些衣服挺喜欢的,你懂什么,这一切都是为了文化上的征服。喂,你还别说,颛顼穿着明朝的服装挺帅的。嘻嘻,你没发现他得瑟的不行吗?”
“嗯,有道理!等会看看你搞得祭祀大典,看看能不能征服我……”
“吁……马上要开始了,你就瞧好了吧!”
“咚咚咚”广场四周响起了有节奏的鼓声,踏着鼓点声,首先登场的是杖鼓乐表演。五百名身穿皮制镶铁铠甲的精壮汉子腰里悬挂着腰鼓,迈着整齐的步伐走步进场,他们如同后世的秦兵,黑盔黑甲,带着浓浓的黄土高原气息。一声断喝,众军士齐齐单膝跪地,整齐地拍打着腰鼓,口中连连发出赫赫的号子。
一阵阵急鼓,密如马蹄踏地。整个场地里顿时鸦雀无声,众人的心跳随着这有节奏的鼓声进入了同一个频率,每一下敲击都仿佛敲进了自己的心灵。然而,那些威武的汉子们并没有更多动作,变化的只有鼓点的节奏。
阚石疑惑的问黎巧:“我怎么瞅着这么眼熟?”
“嘻嘻,电影《秦颂》的片段……”
“哦,怪不得。咦,你啥时候有电影导演的才华了?难道你也有超人的记忆力了。”
“嘿嘿,不好意思!我也有这种本事。”
“切……看把你得瑟的!”
突然鼓声骤停,队伍闪开一条通道,一人大步流星穿过通道,两三步就登上了指挥台。阚石定睛一看,那人正是岩龙。只见岩龙头戴一顶铺霜耀日盔,上撒着一把红缨,身穿一副钓嵌梅花榆叶甲,系一条红绒打就勒甲条,前后兽面掩心;上笼着一领白罗生色花袍,垂着条紫绒飞带;脚登一支黄皮衬底靴,端的是威风凛凛,气宇轩昂的军中大将。
他手里挥舞着一面红旗,这面红色的旗帜正是华夏战旗。岩龙将之舞动着烈烈作响,大喊一声:“解甲!”
这五百人被调教的非常整齐,他们后排人上前一步,帮助前排解开肩甲上的扣袢,而后,前排一个整齐的转身,开始帮助后排人解甲,解开的铠甲被整齐的叠好,摆放在各人脚边,他们裸露出上身,展现出精壮的身体。看得出来,这五百人是经过精心的挑选,每个人都身材匀称,肌肉发达得如同后世的健美先生。
岩龙平举起大旗,再次大喝一声:“起!”
“嗬!”
“嗬!嗬!”
……
而后大旗徐徐而起,他将大旗缓缓地挥至最高点,一千只胳膊也随之举到半空中,众军口中齐声应和。随着岩龙的大旗急速落下,一声沉闷的鼓响,祭祀鼓仗乐正式开始了。
这声闷鼓的音符,穿越了时空,来到这个原始时代。它是中华纪念自己祖先的声音。场中不时的穿插着各种场景:神农尝百草,黄帝播百谷草木,蚩尤练五兵……当初那些先民茹毛饮血,荜路蓝缕,开创一代华夏文明。一幕幕交错出场,如时空回溯,记录先人们的功勋……
每个人都热血沸腾。在这里,无论你是来自哪个部落,你都能从一场场演绎中找到共鸣。这里不会忘记任何一位祖先的功绩,在这里只有讴歌,没有仇恨。
擂到途中,一变为军歌《无衣》,鼓声如雨,再一次变为改编后世始皇的《琅琊刻石颂》。军士们边擂鼓边歌舞:“六合之内,华夏之土。西涉流沙,南尽北户。东有东海,北过大夏。人迹所至,无不臣者。器械一量,同书文字。日月所照,舟舆所载。皆终其命,莫不得意。应时动事,是维华雪……”
最后,在鼓声隆隆中,众军同唱:“……圣智仁义,显白道理。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所有人听的心祉动摇,文武百官听得如狂如痴,心潮澎湃。元老院的勋贵们被震撼着呆若木鸡,他们面面相觑,楚国的文化竟然如此强悍,这歌中演绎的王者之风,压迫着你生不出异心。武将们最积极,他们首先跳出来跟着旋律嘶声吟唱:“……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原始人哪里见过这种表演形式,围观的洛阳城民众,不论来自哪个部落,无论你地位的高低,现在都深深的匍匐在地。黎巧亲手导演了这一幕幕,她采用的是电影《秦颂》中的曲调,那股穿越黄土高原的古朴,带着历史的沧桑扑面而来,令人不可仰视。
一曲唱罢,余音渺渺。鼓声随之渐趋低迷,随着一阵碎鼓,军士们散开队形,摆出大型鸳鸯阵。猛然间,再一声重鼓,万籁俱静。而后,由碎鼓开始鼓声越来越高。随之,军阵动了,军士们边舞边敲,再次齐唱军歌《无衣》:”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鼓声平息,五百名军士鱼贯退下,接着登场的是五百名彩衣飘飘的江南女郎,为首一名美貌女郎率先开唱:“上邪!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余韵悠悠,女郎在场中充分表演原先楚国的日常生活,演绎那种“指天为誓,情定三生”的痴迷,演绎出不同于原始的男女爱情,让人们对这种生活充满着神往。这首后世传诵的情诗,听得在场的人们唯余吁嘘。
但众人还没有从这种刻骨铭心的爱情中清醒过来,配乐一变。女郎们嗓门一转,接着唱起了:“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
一曲唱罢,紧接着是:“采薇采薇,薇亦作止。曰归曰归,岁亦莫止。?靡室靡家,玁狁之故。不遑启居,玁狁之故……”
这歌声如此优美,它穿透原始人们的魂魄,如同一次心灵的洗涤。在场的每一个人如痴如醉,颛顼也是神情复杂看着眼前的一切。
阚石侧过脸对着笑意盈盈的黎巧伸出大拇哥:“你牛!啧啧啧,用华夏文化同化华夏,这办法真是太绝了。亏你想得出来……“
”……有学问就是不得了哇,嘿嘿,俺这种粗人可想不出这么好的办法。嗯,这些节目要到各地去演出,弘扬我们的文化优势。呵呵,估计你已经想到了。贤妻这事办的漂亮。俺甘拜下风,为夫不如也!”
第一百六十章印度洋上的风
听到阚石的调侃,黎巧对阚石款款施了一礼,笑眯眯的说道:“呀,难得夫君如此谦虚,妾身可不敢当。其实我能想到这一点,还是夫君打下的底子。“
“我?”阚石有些疑惑。
”是啊,为了融合那些部落,我一直想不出好法子。有一天我偶尔去国家图书馆时,发现藏书真不少。不过我发现大多数是理科类书籍。什么物理学、化学、微积分学、三角函数、植物学、动物学、力学等等……“
”……人文类的东西很少。这就提醒了我。为什么我不用文化来融合他们呢?华夏文化博大精深,从小我就学了不少四书五经,我也花时间把它们编篡出来,现在各个学校也开始教授四书五经……“
”……这一次大典之中,你没有注意到里面还融入了不少周礼吗。我想中国人传承了几千年的文化,反过来融合这些原始人应该不是问题。左右都是一脉相承。今天一看效果还不错。”
阚石点点头,他拉住黎巧的手认真的说道:“嗯,黎巧,你做的很好。前段日子我也在发愁,地盘大了这么多,人口也多了这么多。如何管理,我心里真的没有底。幸亏有了你,我发现你比我更适合当这个国王。”
“哼”黎巧白了他一眼,揶揄道:“哎呦喂,王上,臣妾可不敢!内宫不得干政。”
阚石噗嗤一声笑了,他摆摆手:“夫人,这些封建的糟粕就不要提了。你这个政干得好啊,要继续干下去。在这个世界,我除了你还能相信谁。过一阵子,我要去一趟印度。国内的事还要拜托夫人了。”
“啊!这么快你就要出去?上次你去西藏差点把我吓死。这个时代航海实在太危险了。阚大哥,要不然算了吧!别去了。”
“呵呵,不要紧的。老婆,你难道不想找到回家的路?”
“哎,阚大哥,我现在也想通了。真要是找不到就算了!在哪里也是过一辈子。我可不想失去你。”
“呵呵,老婆,有你这句话我心里踏实多了。放心吧!我没有那么容易死。”
……
中华元年的开国大典是史无前例的,效果那是杠杠的。随后的日子里,黎巧花了很多心事在各乡各村开始推广乡规民约,完善了华夏的道德体系。到了中华二年,在北方,学校也开始办到了各个屯寨,建立了国家的三级教育体系。
因为各种新型粮食作物的高产量,加上农田水利建设的完善,从中华元年开始,整个王国进入了一个稳定的发展期,各行各业欣欣向荣,人民安居乐业。
……
中华二年三月十三日,春分,南海。
从广州到新加坡港,四千公里不到,五艘飞剪船用了七天就走完。风向一直不错,一路顺风。这五条帆船是最新的飞剪船,他的龙骨和船肋使用了大量的镍钢,船体强度提升了不少。再加上最新的棉帆布。平均航速可以达到十五节,在这个时代,这速度就如同在飞翔。
在新加坡小港口没做过多的停留,舰队就继续启航。他们穿过了马六甲海峡,直接前往印度洋。后面的路是从来没有走过的海域,阚石现在无暇他顾,他只关心前面的海况,再往前走四五天,就该进入安达曼海了,从安达曼海向西,就是印度洋,真正的跨洋航行即将开始,前面等待着自己的到底是什么,阚石心里也没底。
别看阚石对黎巧和大臣们说得很满,好像很有把握的样子。其实驾驶五艘木质大帆船,玩这种跨洋航行,还是很危险的。哪怕在后世,远洋的货轮,那种钢铁的巨兽都时不时发生海难,航海的危险性可想而知。
印度洋,在这个时代连印度这个名字还没有,连印度所在这块南亚大陆恐怕还处在蛮荒时代。印度洋要到十六世纪以后才有这个正式名称。历史上这片海域最早的记录是古希腊人,他们曾把这里叫做厄立特里亚海,翻译过来就是红海。这其实说明他们根本就没来过印度洋,可能只是到了阿拉伯半岛就回去了。
最早来往于印度洋的应该是阿拉伯人,这和海上丝绸之路有关。最早的记录是隋唐,发展到顶峰应该是宋朝。
公元六世纪左右,阿拉伯人把这片海域就叫阿拉伯海,唐宋时期阿拉伯人向东的扩张很厉害,***教和佛教一直在东南亚这一片争斗不止。由此可见,阿拉伯人是这片大海最早的航行者。
阚石在上辈子从来就没去过印度,更不要说横穿印度洋。但这不代表他对这里一无所知,因为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中印边境作战中,解放军采用经典的山地穿插战术,以少胜多,以劣势兵器胜优势兵器,几乎全歼印军。这在军事院校中是重点的教案,当年阚石上军校的时候,他专门研究过印度,也特意关注过印度洋,对印度洋的气候有过研究。
印度洋是季风性气候,夏天横渡印度洋不是一个好的选择,尤其是从东往西走。在北部海域,夏季的季风是西南风,还多雨,由东往西航行等于是一路侧顶风。冬季风向就变成东北风了,同时又过了雨季,降水量很低,大部分时间都是晴空万里。
后世唐宋时期,大食(阿拉伯)商人都是借着夏季的西南风,沿着海岸线一路被吹到当时的大唐或大宋,有时候不小心会吹到日本去。他们在中国住几个月,返程时再买上合适的货物,借着冬季的东北风,又一路顺风,被吹回阿拉伯半岛。
听起来这好像是件很容易的事,其实也不是想象的那么简单。即使是在唐宋,也不是所有阿拉伯人船能抵达中国,借着风向也不是想吹过来,就能吹过来的。这一路上艰难险阻,有多少船沉没不得而知。
如此漫长的旅行,阿拉伯人还需要沿着海岸线不时停靠补给,和当地的土著打交道,没有强大的武力做保障,活着回去都是个问题。在唐宋时,阿拉伯人还没有精确的海图,测量技术也很落后。
因此唐宋时,阿拉伯人的海船前往中国时往往是一个船队,单独一艘的几乎没有;即使是这样,能够安全抵达中国的也少之又少。一路上不确定因素实在是太多,所以航海是一个冒险者的游戏,一般人是玩不起的。
阚石经过了这么多年,也算是有了丰富的经验。阚石的海军还没有来过这片海域,更别说在印度洋沿岸有补给点。不过,这不是什么问题。因为阚石不是沿着曲折的海岸线绕路探索,他是直接的跨洋航行。速度和定位是他这个穿越者优势,舰队走的是直线,不需要再多绕上万里的路。
舰队到了安达曼海,刚刚拐过苏门答腊岛北端,阚石就直接接手了领航工作。中华号担任旗舰,阚石向另外四艘船打出了旗语,命令重新编组舰队,在海面上形成一字纵队,由旗舰中华号领航,秣陵号断后。舰队航渡中保持一海里船距。如果途中遇到风暴,舰队失联,失散的船只在海图上汇合点集合。
当其它四艘船都发来确认的信息后,收到旗语的暸望手立刻报告了阚石,阚石再一次下达命令:“右舵十,全桅满帆!大副,把我的命令告诉后面的船!”
“是!”大副黎贡敬了一个军礼。转身走上了艉楼,站在舵轮旁边,对着他的两个副手发出了进一步指令。
阚石站在驾驶舱左侧,用望远镜观察前面的海况。他时不时走出船舱用六分仪定位,然后在航海图上写写画画,计算出一些数据。现在他需要全力以赴,确保航线的正确。
之前的航程阚石都没有插手,都是由其他舰长自主指挥的,这些年海军对之前的航线都很熟悉,有的船长一年要跑二三十趟。阚石基本就没怎么操心从广州到马六甲的航向问题。
“右舵八,全桅满帆!”阚石再次下达命令。
大副黎贡听到命令后,立刻对着通讯管道扯着嗓子喊起来。通讯管是新帆船上的新玩意儿,有点和水管相似,两头都有喇叭状的开口。这玩意儿虽然比不上后世的电话,但在船上使用还是挺方便的,至少不用跑来跑去的传达命令。
舰队的五条船上都是老水手了,都是驾着帆船在广州和马六甲之间来来回回跑了几年的船员。而且每条船的船长也是一样,至少有十年的航海经验。甚至长得比阚石呆在海上的时间更久。
五艘帆船在旗舰中华号的带领下,慢慢的升起了全帆,航向略微偏向西北,让侧顶风变成了侧风,航速立刻提了起来,刀刃般船头劈开海浪,微微向右倾斜着船体,向着茫茫大海深处驶去。
横跨印度洋图上坐标的距离约一千五百公里。在春末夏初这个时间段,这条海路恐怕是最惊心动魄的一段,主要是风浪太大。在这个季节,印度洋上每天从早到晚都是大风,风速等级差不多有十米每秒以上,风力六七级的样子。
这种风速如果是在陆地上,那就是飞沙走石,树干会被吹得来回乱晃,枝条会发出呜呜的怪叫,走在路上打伞是根本不用想。这种风速到了海上,那就是巨浪滔天,天地间白茫茫一片,海浪反复不断地拍打着船体,一波波扑向甲板。
多亏现在有了玻璃,驾驶舱还能够保持干燥,桅杆和甲板上的水手就遭了大罪了。浪高能够达到三四米左右,几十米长的飞剪船前后摆动幅度能达到四十度。一个大浪过来,船头刚刚抬起到最高点,又迅速的一头扎向了无底深渊,就跟坐过山车一样刺激。
这种海况特别容易晕船,老海员都不敢吹牛,说自己不会晕船。飞剪式帆船最大的缺点就是颠簸,乘坐起来舒适度很差。任何人只要你盯着船头看几分钟,肯定立马得吐。没有办法,为了速度也只能牺牲舒适性。
风实在太大了,航海可不是你想象的那么简单。驾驶帆船,也不是风越大越好。因为桅杆的承受力是有限度的,不管是顶风、侧风还是顺风,风力越大、风速越高,桅杆承受的压力就更大。
一旦超过了限度,桅杆肯定会咔嚓一声断掉,到那个时候,就是喊天天不灵,喊地地不灵了。那你只能够祈祷着老天爷保佑,让你早日看到海岸。船只失去动力,船员无异于慢性自杀,十八世纪很多幽灵船就是这样诞生的。
第一百六十一章远古的南亚次大陆
在大风中行船,知道什么时候降帆,这就很考验一个船长的水平了,他不光要对风力、风速有了解,还得了解自己船只的状况,既能充分利用风力为船只提供足够的动力,又不至于把桅杆玩坏,留出充裕的余量。
还好这次带出来的船长全部都是很有经验的老鸟。不用下命令,五条帆船都飞快地降下来船帆,这个时候谁也没有办法,只能够随波逐流,跟着洋流漂……
阚石开辟了广州到新加坡的航线后,从来没有一条帆船穿过马六甲海峡进入印度洋。之所以不允许海军私自进入印度洋。主要原因就是印度洋上的海况非常复杂,他可不想让自己好不容易培养的水手白白的牺牲。
阚石亲自充当旗舰,不光是要领航那么简单,主要是应对各种突发的状况。涉及到南亚次大陆,如何与原始部落打交道等问题。
这时候,船上的二副向阚石汇报了船只的状况,他刚刚下到底舱检查了一遍。船只没有发生渗水等状况,一切正常,阚石非常满意。铁肋木壳的船体非常坚固,木材质量也很好。这五艘船使用的都是同一批木材,流水线生产。所以性能基本一样。
五艘船性能差不多,质量也一致,这样阚石的心里也有了底。现在只需要把自己这些年的航海经验发挥到极致,带着它们一起编队航行了。
阚石的每条命令通过瞭望手,用旗语传达给下一艘船,一艘传一艘,五艘船等于都是他一个人在指挥。这样做有个好处,因为航向、帆数都相同,航速自然差不多。这样整个编队可以保持得很好,帆船不容易掉队。
同时船长们通过阚石的统一指挥,可以体会阚石在这种海况下如何操作船只,如何保持编队完整。通过航途中的学习,他们以后在这种海况下,就知道如何进行有效编队,保持船与船之间的安全距离。
一直到晚上,狂风也没有停息的意思。每条帆船的三根桅杆顶上挂起了三串航海灯,这些灯是特制的,它不同于马灯,有点像后世的气死风灯。玻璃罩里面有个很巧妙的万向球,中间是个圆形油壶和配重。不管灯具怎么晃动,鲸油壶始终不会倒,哪怕把灯具翻过来,油壶嘴依旧是冲上的,油壶嘴上的灯芯始终不会灭。
白天用旗语联络,黑夜就采用灯语。灯语采用的是莫尔斯密码,通过闪光的长短变化次数,可以传递完整的信息。这也是后世军人必须具备的知识,在这个时代,那更加是个屌炸天的高科技玩意。效果嘛,那是杠杠的。
当然了,如果运气不好,海况太恶劣。遇到了阴天下雨或大雾,那船与船之间就没有办法联络了,毕竟不是无线电。遇到这种情况,舰队很容易走散;所以,每一次跨洋航行,舰队都会在海图上标记几个位置设定汇合点。如果与编队走散了,也别费劲去找别的船只,直接自己导航去最近的一个汇合点等待。
……
风雨中煎熬了五天,老天爷总算是开了眼,天空放晴了。令人惊喜的是,海上出现了海鸟,这说明前面离陆地或者海岛已经不远了。
离海岸已经很近了,阚石下令降半帆前进,这里的海域不熟,可不敢全速前进。阚石用六分仪测定了自己的方位,北纬七度、东经八十三度左右,根据后世地图上的经纬度显示,前方即将抵达斯里兰卡岛,就是曾经被称作锡兰的地方。
这是印度大陆的最南端,盛产红宝石、蓝宝石和猫眼宝石。唐宋时阿拉伯商人带到中国售卖的货物里,就有很多宝石。他们骗说是产于大食,其实都是欺负唐宋时候的人没有见识,这些宝石都是他们在锡兰用香料换的。
阚石对宝石没有兴趣,那玩意儿饥不能食、渴不能饮,对于他来讲没有一点意义。对于印度来说,阚石对这里的棉花和蔬菜有兴趣,还有就是牛和马。尤其是马,有一种马叫马瓦里马,源于印度西部的马瓦里的马拉尼地区,也有叫它折耳马的。
马瓦里马它有着阿拉伯马与土库曼马的血统,它能在干旱贫瘠地形里很好生存的马种,而且也是一种耐得起严寒酷暑,可以长途疾驰,有着坚强铁蹄的良驹。不过,这个时候有没有这种马,他也不敢肯定,他估计还没有这种品种。
阚石正在胡思乱想的时候,“咣咣……咣咣……咣咣……”桅杆顶上的铜钟突然响了起来,阚石顿时一惊。他举起望远镜向海面看去,桅杆上的警钟又急促的敲了起来,从声音上判断,应该是发现不明身份船只了。
“左舷二十五度,船七艘,没有风帆,很像大型的独木舟。距离六海里左右……”很快,通讯管中传来瞭望手汇报的详细信息。
“通知后面,左舵满,我们从下风迎上去。一个都不要放跑了!”阚石立刻发出命令。
这么快就能够与当地的土著有接触了,这令阚石很兴奋。这个时代他这五条船,包括上面的武装,那都是天下无敌的。这里是印度,阚石不可能优柔寡断,这里不是在国内,没有自己的祖先,哪里会有顾忌,先把别人干翻了再说。
“船七艘,距离五海里,航向二十!其他方向没有发现。”帆船还没完成转向动作,瞭望手又发回信息。
“收到,继续观察!”
阚石也弄不清楚对方的船只到底是谁、到底有多大规模,只能是等着瞭望手的进一步汇报。
“船七艘,距离四海里,航向七十,他们发现我们了,正在向海岸转向!”
望远镜中已经能够看到那几条独木舟了。那几艘独木舟明显的很慌乱,他们正忙不迭地掉头往岸上划,一不小心两只船都翻了。
又过了两刻钟,相距不到一海里,秣陵号已经插到了独木舟的前方,挡住了他们的去路。独木舟上的人眼见着跑不掉,竟然乖乖的把桨扔到一旁,五体投地的趴在船上。
“告诉洛阳号和枫都号,让他们负责监视,谁反抗立刻格杀勿论。黎贡,去把苏美尔人叫来。”
阚石对这几只小船没太关注,他一直在用望远镜扫描远处的海岸,确定附近没有发现城池后。这才放下望远镜走出了指挥室。来到甲板上,他仔细观察这七条独木舟上的人。这些人皮肤黝黑,跟苏美尔人不太一样,这些人的皮肤更黑。
不过,这些人已经能制作独木舟,文明应该发展到了一定的程度,应该算是已经开化了的部落。这个时候,甲尼撒和利莫几个苏美尔人被带了过来。他们毕恭毕敬的给阚石行礼,这帮人在楚国也呆了很多年,语言和礼仪上都没有问题。
阚石也没有废话,他指着海面上的人,让苏美尔人辨认一下。因为现在还隔得比较远,大家还看不清楚那些人的长相。每条独木舟上只有三到四人,估计这些船是用来捕鱼的。
“@¥#@#……”
突然利莫大惊小怪地叫起来。阚石闻声一惊,不会这么巧吧,难道又碰到了苏美尔人,这怎么像是老天安排好的。特么的这些苏美尔人的事情透着诡异,真是太蹊跷了。
果然,利莫很快跑过来向阚石汇报:“伟大的王,这些人中有两位是我的族人。我们在海难中有一条船失踪了,这两位正是那个船上的人。请您帮帮他们!”
阚石松了口气点点头,吩咐大副:“去,把那两个人带过来。”
不多久,两个人被带到了旗舰上。这两人果然和那些黑人区别很大,不过样子显得非常的苍老。看样子年纪不小了。利莫和这两人在不停的交流,他们的语速很快,手上还配合着许多夸张的手势,这几人一会儿哭,一会儿笑,情绪非常的激动。
阚石静静地看着他们,没有过去干扰他们的交谈。他现在很有耐心,这些苏美尔人想要回到家乡,必须依靠他的船只。这一次,不知道能不能抵达两河流域,也不知道那边现在是个什么样的情况。一切就像钓鱼的诱饵,始终牵引着他往这个方向走。
少顷,利莫带着他的两个族人,匍匐在阚石的脚下。利莫说道:“伟大的王,往西走有一个部落,名叫伽罗,是个很友好的部落。王上,是他们收留了我的族人,请伟大的王能善待他们。”
“嗯,利莫,恭喜你找到自己的族人。有一点你可以放心,如果伽罗是友好的部落,我是不会刀兵相向的。”
这天下午,在利莫的族人指引下,五艘帆船在锡兰岛的西侧找到了伽罗部落的所在地。这里有一条小河,入海口呈现喇叭状。岸边是一条山脉的尾巴,在这里自然形成了港湾。经过测量后,有个位置的条件很好,飞剪船竟然可以直接靠岸。
阚石立刻命令水兵占领这个天然的码头,设置警戒。听说伽罗部落在小河的上游七八里的地方。经勘测,小河的水实在太浅,只能称作小溪;飞剪船上不去,独木舟还是来去自由的。
此刻天色已近黄昏,考虑到在海上已经航行了七八天,阚石决定在这里休整一段时间。他命令在岸上扎营,并将伽罗部落的人放了回去,还把独木舟还给了他们。
第二天上午十点,桅杆上发出了警钟,旗语表示上游岸上有一只队伍过来了。阚石让士兵们做好警戒工作,在这种陌生的地方,时刻要保持高度的警惕性。
阚石通过望远镜观察前面的情况,他诧异地发现领头的竟然是一只大白象。大白象背上坐着一个人,是一个大胖子。这太令人惊讶了,在这个时代他就没有见过胖子,今天可算是开了眼了……
第一百六十二章新的乌尔王朝
大约过去了半个时辰,那支队伍才姗姗地来到不足五百米的地方。队伍停了下来。这个部落的人的确没有敌意,那个黑胖子在一群武士的帮助下,才下了大象。随后,他又被人用藤编的架子抬着向码头走来,看样子诚意满满。
阚石与这个自称是伽罗的黑胖子展开了友好的谈判,由莫利和他失散的族人一起担任翻译。翻译的过程,就像接力赛,要经过两个人的嘴才能够知道正确的信息。
据黑胖子伽罗介绍这地方叫卡巴,属于卢诃纳族人,卡巴这地方就是伽罗部落的领地。卡巴是萨马卡利亚(亚当)的传人,他是这个部落的巫和首领。对方介绍的这些,阚石一点都不明白。
伽罗的话大致可以理解为:伽罗部落的人属于一个叫卢诃纳的族群,伽罗本人是另一个大巫的弟子,信奉某种古老的宗教。伽罗误以为阚石是海神之子,所以表现得特别的谦恭。因为舰队的帆船实在让这些原始人难以理解,加上舰队的士兵铠甲和武器十分的精良,他们认为这是神的造物。所以,伽罗自始至终毕恭毕敬。
伽罗部落的确已经开始进入奴隶社会,不过应该还是萌芽状态。据利莫的族人介绍:伽罗部众的劳动所获,除了一半要奉献给首领以外,其他的都是平均分配。首领主要负责祭祀和管理部落,最多兼职一下巫医。
伽罗很客气,他诚恳地问阚石来卡巴需要什么东西,这种愿打愿挨的态度,让阚石根本生不起客串一把海盗的欲望。按下蠢蠢欲动的心思,阚石邀请伽罗入营地坐坐。谈判在舰队的营地里面,实际上是在露天进行的。这地方,尼玛太热了,呆在帐篷里根本坐不住人。
阚石对卡巴这个地方很感兴趣,看伽罗的作派,明明像是个奴隶主,怪不得长得这么胖。他手中握着一根黄金的权杖,上面镶满了各种宝石。伽罗部众装备的都是青铜武器,身上穿的都是一种麻布,在这里,他并没有看见有人穿棉布。
不过他们身上的麻布看上去质地很不错,又白又细,纺织得也很均匀。如果南亚次大陆上都和卡巴一样,已经发展到这个程度,进入了奴隶社会;那印度地区的发展也不算慢,基本上是与没有阚石时的华夏同步。印度文明果然是四大文明之一,诞生的时间也很早啊。
谈判的过程非常的顺利。能不顺利吗?阚石说什么伽罗就答应什么,那态度好得让你都不好继续往下说。此时伽罗这个黑胖子已经迷上了营地提供的茶水和各种小吃,舰队带来的棉布、鲸蜡、白糖、油灯等商品让伽罗大开眼界;他表示,只要阚石愿意,他可以用任何东西来换这些商品。
要泊船的这一片土地,没问题!一千亩地够不够?出工出力帮着建营地,没问题!三百个奴隶行不行?要植物种子和本地的牛,没问题!我马上派人去搜罗。这个伽罗实在是太好说话了,反正说什么就答应什么。
……
“都是好人啊!……”
三天后,舰队重新起航,看着码头上依依送别的伽罗和留守人员,阚石和所有的船员都发出同样的感慨。仅仅是送了部分鲸蜡和油灯,交换了一些棉布和白糖,阚石就获得了码头附近十箭之地。伽罗还承诺会给留守人员最大的帮助,每天会派三百个奴隶来码头帮忙盖房子。
阚石也很疑惑,南亚次大陆的土地肥沃,粮食容易获取。难道在这个地方生活的人,都会变成这样子逆来顺受?这么容易打交道。这让他对后面的航程充满着期待。舰队在卡巴停留了三天,阚石留下了一个队正,让他带领五十人在这里修建码头和补济点。
中华元年四月二日,舰队又启航了,这次的航向不是正西而是西北。舰队沿着印度半岛西侧一路前行,边走边探索,他们沿途又遇见了五六个部落。这些部落文明程度和卡巴的伽罗差不多,大部分都十分友好,也进行了一些贸易。
只是这些部落的语言实在是太复杂了,连利莫的族人也无法交流,每次打交道基本上只能靠手势。也许是这支舰队太过吓人,每一次遇到的部落都是毕恭毕敬,让阚石想客串一把海盗都没有机会。不过,这个世界的人实在是少,诺大的一块大陆也就看到了这五六个部落,这些部落最大的也不过上万人。
接下来的航程很顺利,基本上是顺风顺水。沿着海岸线一路上走走停停,日子很快就到了五月份。甲尼撒和利莫这些苏美尔人越来越激动,因为海岸上陆地的景色,他们越来越熟悉。他们明显的感觉到家乡越来越近了,十几年没有回家,如何不让他们激动。
舰队很快就进入了阿拉伯海,在温暖的阿拉伯海上足足航行了十五天,华夏二年五月十六日凌晨,用六分仪测定位置后,阚石确定舰队到了后世阿曼湾的入口处,这里的海面上出现了一两艘挂着纵帆月亮小船,他们看见这支舰队后。都远远的躲到海岸边的浅水处,船上的人都在远远的围观这只舰队。
消息似乎传播得很快,海岸边不时有人汇集到一起。这些人手持着武器,不少人还骑着骏马。他们朝着舰队挥舞着手臂,口中不知在喊些什么,一路上随着舰队航行的方向在岸上奔跑。摸不清对方的意图,阚石并没有停船靠岸,也没有让舰队表现出要攻击他们的意思,只管自顾自的找泊锚地。
走走停停过去了一个多时辰,船队终于找到了一个合适的停泊地点。这是一个海岸延伸出来的半岛,在海面上形成了一个海湾。水深比较合适,视野开阔。地方也足够宽敞,半岛狭窄易守难攻。舰队在这里下锚停泊,寻找登陆点建设临时码头。
那群骑着马跟着舰队的人,很快也来到了这里。他们在岸上大呼小叫,朝这边比比划划。阚石命令甲尼撒和利莫划着小艇上岸与这些人接触。没过多久,小艇又很快的往回划。甲尼撒泪流满面,他在小艇上又喊又叫:”乌鲁克……”
等甲尼撒顺着绳梯爬上旗舰,他立刻扑到阚石的身前匍匐在地,他拼命的亲吻阚石的鞋尖,喋喋不休的哭喊着:“伟大的王!感谢您的仁慈。呜呜……您就是人间的安努那基化身,您的神明指引……是您让我回到了乌鲁克……”
阚石和众海员们都有些蒙逼。甲尼撒一会儿哭一会儿笑,他喃喃自语,苏美尔语言中夹杂着普通话,所有人都听不明白。好容易甲尼撒冷静了下来,听他断断续续的讲完。这时候大家才明白,这家伙找到了自己的族人。
二十几年前,甲尼撒的家乡被埃兰人入侵,给乌尔王朝以最致命的打击,国王伊比辛兵败被俘,乌尔王朝灭亡。两年后,苏美尔乌鲁克人乌图赫加尔起兵自立为乌鲁克王,他击败了埃兰人。苏美尔人又夺回了两河流域的霸主位置。
之后不久,乌图赫加尔的女婿乌尔拉木杀死了岳父,又经南征北战,不久前,他刚统一了两河流域,建立了乌尔第三王朝。当然,阚石这个历史半吊子专家不知道,后世史书上称这段历史为”苏美尔复兴”,苏美尔人即将进入最鼎盛的时代。不过这次复兴,坚持了不到百年,就再一次亡国。
这一次亡国以后,发生了一件很奇怪的事,苏美尔人很快销声匿迹了,这个种族似乎从来不存在似的,从此在历史的舞台上消失了。可以说乌尔第三王朝这百牟,是苏美尔人留下的最后辉煌。
虽然以后的巴比伦、亚述时期,苏美尔语、楔形文字仍然存在,苏美尔人开创的文明仍然继续着,但苏美尔民族却逐渐从历史上消失,苏美尔人逐渐被遗忘。古希腊以及犹太人的文献中从来没有提到过苏美尔,有关苏美尔人的文明及其历史完全是后世考古学的成果。
而建立乌尔第三王朝,开创最后辉煌的苏美尔君王——乌尔拉木,正是甲尼撒的堂兄。按中国古代的说法,甲尼撒此刻也是一位亲王。当然这位亲王已经哭得不成样子,满脸的鼻涕眼泪,要多恶心有多恶心,实在是有损形象。
甲尼撒告诉阚石,岸上有一位来自乌鲁克城的大臣,名叫乌图,也是甲尼撒的一位亲戚。乌图是乌鲁克神殿大将,在国内位高权重。他听说了甲尼撒的事后,非常感谢阚石的仁慈,他希望能邀请阚石这位来自东方的国王前往乌鲁克城。
乌鲁克城!去?还是不去?乌图的邀请让阚石有些犹豫。他召集队正以上所有军官开会,讨论要不要接受乌图的邀请。意想不到的是,五位船长和全体军官都一致反对。黎贡更是表示,乌尔拉木杀死自己的岳父夺权,为人心术不正。万一他起了什么坏心思,阚石将陷入危险之中,整个舰队也会陷入危险之中。
会议上,也有人提出如果生硬的拒绝邀请也不合适。既然我们来到了这里,也不能露出胆怯,还是需要派一名代表前往乌鲁克。
黎贡立刻挺身而出,他表示自己愿意代表国王出使乌鲁克,并保证此行不会堕了中华军人的威风。其他的军官也七嘴八舌,纷纷表示愿意充任使者。一时间,大家争来争去,军官们闹得不可开交。
第一百六十三章黎贡出使乌鲁克
苏美尔人敌我不明,阚石的确不适合前往乌鲁克城。整个舰队看上去就象块肥肉,容易引起外人的觊觎之心。阚石接见了乌图那个神殿将军以后,更加有了这种顾忌。
翌日,阚石在旗舰甲板上接见了乌图。乌尔王朝的神殿将军,他身材不高,大约一米六五,但非常的健壮,短小而精悍。更令阚石不喜的是,乌图有一双鹰隼样的眼睛,阴郁而冷酷,给阚石的感觉很不好。
乌图登上中华号的甲板后,态度非常的谦恭。他在甲尼撒的指点下,礼仪上也无可厚非。但是阚石注意到,他的眼睛到处瞄来瞄去,似乎他对船上的一切非常感兴趣。尤其是看到军士身上精良的铠甲和武器后,眼睛里几乎冒出贪婪的火光。寒喧几句套话后,乌图毫不掩饰自己的艳羡,他直接表示愿意倾其所有,希望能购得舰队的一艘巨舰。
阚石毫不犹豫的拒绝了他,表示船是非卖品。被拒绝后,乌图似乎并不介意。又提出用黄金、马匹和奴隶,来交换舰队所有的铠甲和武器。阚石再次拒绝,开玩笑,自己解除武装,那得多傻啊!
乌图似乎很有耐心,笑咪咪的好象没有脾气,继续和阚石讨价还价。最后双方经过协商,乌图最终用一百匹当地的马匹和五名养马人,和舰队交换了一些马灯、鲸油、白糖和棉布。
临走的时候,乌图对阚石救了甲尼撒表示感谢,再次提出邀请阚石前往乌鲁克城,希望今后两国长期开展贸易活动。阚石表示在华夏王是不见王的,他可以派一名代表前往乌鲁克城觐见国王,双方可以达成友好协定,建立贸易合作关系,东西方互通有无。
华夏二年六月一日,黎贡带领十名卫士在甲尼撒的陪同下,随着乌图的队伍前往乌鲁克城,代表阚石同乌尔王朝进行国事谈判。利莫和他的族人则前往附近几个城邦,为舰队开展贸易活动。
乌图很讲信誉,他的人很快就送来了一百匹骏马和马奴,换走了他们需要的商品。来了这么多马匹,不可能马上安置到船上。舰队只好在海岸边修建了码头和一座营寨,将马匹暂时圈养在里面。这些马匹非常的雄健,肩高都超过了一米五。很像后世的阿拉伯马。也许因为甲尼撒的关系,附近一些部落也送来了不少粮草和饲料。
……
黎贡随着乌图前往乌鲁克城,他一路上记录所看到的一切。这个乌尔王朝似乎很不简单,通过甲尼撒的介绍,黎贡发现苏美尔人了解地质学,知道如何获得矿石,如何冶炼不同金属多方面的工艺,而且还制造出完全不同合金和青铜。乌尔王朝有了冶金、浇铸技术。这让阚石的这位学生非常震撼,他想不到甲尼撒的故乡竟然如此的先进。
沿着大河往上游走,这一路上,黎贡发现沿途有很多规整的沟渠,甚至还发现了两条人工开凿的小运河,眼前的这一幕幕,都在说明一个问题,乌尔王朝文明程度很高,农业很发达,出现了广泛的灌溉系统。
这是一个城邦联盟的国家,沿途的大小城池都是独立的城邦,他们名义上属于乌尔王朝,实际上,城邦领主有很大的自主性。从乌图和这些城邦领主会面时,恭敬的态度就可以看得出来。
这些城邦附近都是耕地。他们靠近河流筑城,普遍使用的是马耕,在田间劳作的人脚上都带着锁链,这些人应该都是奴隶。这些城邦的领主实际上是一个个奴隶主。询问甲尼撒后证实了黎贡的猜测,乌尔王朝实际上是一个奴隶制王朝。
甲尼撒很尴尬,他很喜欢在华夏的生活。在华夏是不允许有奴隶的,而在他的国家,绝大部分人都是奴隶。这么多年来受了华夏的文化洗礼,甲尼撒很认同华夏的理念。乌尔王朝遍地都是奴隶的状况,这让他感到很羞耻。
看到甲尼撒尴尬的表情,黎贡明白了原因,他没有继续追问。十天后,平原上出现了一座大城,说它大,其实他还比不上枫都。这是一座石头垒成的城池。从外面看,城墙很简陋,是一个不规则的四方形。城墙大约七八米高,在这个时代也算是威武雄城。
……
黎贡进入城池后,影入眼帘的是一个女神石雕像,城中最大的建筑是几座岩石打造的宫殿和神庙,建筑非常的雄伟。看到眼前的这一切,黎贡咋舌不已。乌鲁克的建筑,竟然能够和目前华夏的宫殿媲美,而且石雕的技术更加高超。
进城以后,黎贡一行人被乌图安排在一座院子里歇息。乌图带着甲尼撒直接去了王宫,黎贡参观了一下这里的客房,又看着这个院子里的状况,不禁暗自地叹了一口气。这里实在是太简陋了,床就是石头上铺上的毯子。更不要说桌椅板凳,那玩意儿,这里根本就没有。这还不如华夏一个农家小院好。
第二天临近中午,甲尼撒终于带来了国王召见的消息,回到家乡,甲尼撒换回了本民族的打扮。他的胡子精心修理过,不再是乱扎扎的,头发也用一根皮制的发带绑在了脑后,看上去挺精神。他穿着一件罩衫,罩衫是啥玩意?哈哈,就像一个麻袋,上面有几个洞,直接套在身上就叫罩衫。
当然作为贵族还是有所不同的,罩衫外面还有一件鸡心领的布片,就像是一块长布从中间挖了个洞套脖子上,两边不封口,长度也是一直到膝盖,比罩衫略短几厘米。这和华夏目前的服饰相比,用简陋两个字都是抬高了它。黎贡心里直吐嘈,这尼玛还是贵族,穿得还不如华夏的农夫!
鞋子还不错,好像是牛皮制造的,看上去倒是不像罩衫那样辣眼睛。黎贡做事情很谨慎,他没有急着出院子,而是仔细的询问甲尼撒,这个国家的礼节和一些禁忌。然后吩咐随从准备好礼物,这才随着甲尼撒一起出来院子。
出了院子,有一群武士等候在外面。这些武士头上戴着青铜的头盔,头盔雕刻的非常精美;上身有一副镶嵌青铜片的皮甲,下身是露着大腿的皮裙,脚上蹬着一双皮靴,倒也显得十分的精干。
那群武士的首领给黎贡施了一礼,然后一言不发的引导着黎贡登上一辆马车。这是一辆两轮的马车,它和华夏的马车还不一样,它不能坐,只能站在上面。如果有人看过斯巴达克这部电影,那玩意儿就跟电影上的一样,是由青铜和木料一起制作的。
武士们都上了战马,黎贡留意到这些战马,虽然有简单的马鞍,但是都没有马镫,马镫的位置一边有根皮索套,方便武士上下马。这些人的骑术都很好,没有马镫的情况下也骑得稳稳的。
沿着一条石板铺设的道路,马队向王宫进发了。几十名骑士分成了两部分,前面是八个人开路,后面是排成了三列的骑士压阵,黎贡这些客人处于队伍中间。
前往王宫的路上,街道两边有很多当地居民出来看热闹,他们好奇地打量着黎贡一行人。城里的居民似乎地位都比较高,他们毫无顾忌的指指点点,说话也显得很随意。只要不太靠近马队,护卫就没人去驱赶他们。
这条石板路并没多长,也就不到一里吧,很快马队就从一片民居区里钻了出来,前面不远就是一座城堡状的宫殿,黎贡昨日进城时远远的看见过它,现在来到了城堡面前,这才发现这个城堡宫殿不小。
城堡外面都是花岗岩的石柱,上面雕刻着很多的图案和文字,那文字正是甲尼撒使用过的楔形文字。马车停在城堡外面,黎贡随着甲尼撒进入城堡,别看城堡的外面看上去警戒的非常松懈,但是走进去以后就发现,不管是门楼、吊桥、瞭望塔上面都是警戒森严。
进了城堡的大门,就是前庭,有点像中国古代城池的瓮城,里面还有一道城墙和城门,那才是通往内城的最后一道屏障。此时一大群穿着各色袍子的男男女女正站在城门内等着呢,黎贡眼睛扫了一下,他在人群中间看到了一位头上戴着王冠的中年男人,这应该就是乌尔王朝的第一任国王——乌尔拉木。
这家伙和甲尼撒有七分相像,只是个头没有甲尼撒高,那个眉眼啥的都差不多,只是比甲尼撒显得年轻些,也胖了不少。
黎贡上前几步,先六十度的鞠躬,随后开口说道:“尊敬的国王陛下,我是来自华夏的使者,中华王国男爵黎贡,代表中华国王阚石向您致意!请您接受来自东方的祝福。”
乌尔拉木听完甲尼撒的翻译,脸上露出笑容,他和蔼的说道:“欢迎你远方的使者,感谢中华王国对苏美尔人的救助,特别是救下了我的堂弟甲尼撒,请代我向你们的国王表示我真诚的敬意!”
“谢谢!我一定将您的问候带到。”
“使者,听说你们的国王已经来到了我的海域,我的神殿将军邀请他来我的王城。为什么你的国王要拒绝这份好心的邀请呢!难道他的心中有什么顾忌吗?”
“陛下,您误会了!在我们中华王国,王和王是不能相见的。否则会导致灾难性的后果。请您尊重我们的传统!”
“哦,真的吗?呵呵,很有意思的借口。甲尼撒,这是真的吗?你在中华待了这么久,有没有听说过这种说法。”说完这句话,乌尔拉木冷冷地看着甲尼撒。
甲尼撒面对着乌尔拉木狼一样阴冷的目光,背上的冷汗都下来了……
第一百六十四章贪婪就是原罪
中华二年六月二十六日,幼发拉底河下游,乌鲁克城外河面上。
五条飞剪船呈一字长蛇阵排在河面上。阚石一身劲装站在船头,他举着望远镜眺望岸上的城邦。少顷,他放下望远镜,神色有些凝重。
就在十几天前,乌尔拉木突然扣押使团,并派乌图大军围住了营地。乌图大言不惭的要求阚石交出船只,否则就要进攻营地。阚石当然不可能答应这种无理的要求。六月十一日,双方爆发恶战,舰队依靠半岛有利地形,阻挡住苏美尔人的进攻。
可是整个舰队连水手一起总共才一千三百多人,正规军才五百多。凭借着手中弩弓犀利和坚固的铠甲,阚石率领官兵坚守了一天营地。傍晚时分,敌人的水军已经出现在这片海域。阚石当机立断,马上弃守营地,丢弃了马匹,登船扬帆远飚。
苏美尔人如此的没有信誉,勃然大怒的阚石立刻展开了报复行动。这些日子,沿着海岸线对乌尔国的各城邦发动破袭战,连续攻破乌尔国沿岸的三个城池,缴获了大批的黄金和珠宝。乌尔国只是个城邦制的国家,面积还没有后世的伊拉克大,人口也不过两百万。舰队的超机动性和强悍的攻击力,顿时让这个蕞尔小国处处风声鹤唳。
沿岸的小城邦领主纷纷联系舰队,这些小城邦其实实力都不大,城堡还不如华夏的一个寨堡,实在是抵挡不住舰队的进攻。这些小领主纷纷送上礼物,表示他们不会支持国王,希望舰队网开一面,不要继续攻击他们;作为交换条件,他们泄露了乌鲁克城的位置。
乌鲁克城正好处在幼发拉底河下游,离波斯湾的出海口没有多远。阚石率领舰队进入波斯湾,沿着幼发拉底河朔流而上,兵临乌鲁克城下。阚石随后派出的苏美尔人俘虏进城送信,命令乌尔拉木立即释放使团人员,并赔偿舰队的损失,否则将要攻破乌鲁克城。整整一个上午没有得到任何的回复。
眼看着最后的时限越来越近,敌人迟迟没有答复。这一次阚石准备大开杀戒,动用这次带来的秘密武器——青铜火炮。是的,就是火炮!作为一个后世的军人,怎么会忘了热兵器作战。
开国大典之后,阚石就一直在研制火炮。对于一个军人,后世太先进复杂的火炮目前他做不出来,但是要完美的复制拿破仑火炮根本不是问题。
这次带了30门拿破仑火炮,为什么没有安装在船上呢?因为阚石造出火炮后才发现,飞剪船根本不适合安装火炮。这种船为了追求速度,船的干舷低,船舷上不方便开舷窗安置火炮,甲板上的位置也有限,帆索的干扰也很大,实在是找不出好的炮位。所以这三十门火炮,实际上是陆军炮;它们藏在船舱里,一直没有露面。
“告诉瞭望手,注意观察!一旦发现敌人的船只立刻发出警告。”
当五艘巨舰完全进入城外码头时,阚石连一个人影也没看到。乌鲁克城紧挨着幼发拉底河,城外有一个港口码头区。此刻港口内,别说人了,连一条船都没有!从码头区到城堡之间两里地左右,现在这个中间地带全是空空荡荡的,这让阚石很不安心,唯恐遭遇到敌人的埋伏。
“桅杆瞭望手报告:附近什么都没有,敌人都缩在城墙里!”
瞭望手的汇报很肯定,乌鲁克城外都是一片平原,视野非常的开阔。站在四十多米高的桅杆顶,他不光能看清楚十里地外的东西,就连城墙里面也看得清清楚楚。即使敌人有埋伏,这么远的距离,有瞭望手的提前预警,舰队也有时间做出反应。
了解完周遭的情况后,阚石立马下令:“我命令:陆战队立刻占领码头,构建防御工事。火炮立刻吊装到码头上架设炮位,建立炮兵阵地。瞭望手加强警戒,水手各就各位,做好战斗准备,防止敌船偷袭。执行吧!”
“是!”众军齐声应诺,整个舰队人员有条不紊地行动起来。
……
阚石发布完命令后,他并不着急,只要炮兵阵地架设完毕,乌鲁克城迟早会被打破的。他现在最担心黎贡等使团人员的安全,这些人员都是他的学生,在这个时代都是难得的精英。每牺牲一个,都是巨大的损失。
乌鲁克城头上乌尔拉木此刻也很着急,他没有想到事情会发展成这个样子。本来以为这只来自万里的舰队是个软柿子,势单力薄,可以任他拿捏。没想到这支舰队战力惊人,乌图的一万大军没攻下对方的营寨,反而损兵折将,把自己弄得灰头土脸。这支舰队脱困后,立刻展开了疯狂的报复,遭受损失的领主们对他已经是离心离德。本来想占便宜,这下子踢到了铁板上,这不,人家直接打上门来了。
此时乌鲁克城墙后面、街道上已经塞满了士兵。十天前乌图就听说舰队要来进攻这里,立刻报告了国王。于是乌尔拉木早就开始准备,为了挽回自己的面子,他也打算毕其功于一役,彻底把这支东方舰队打疼,让那位东方之王不敢小觑自己。
为了迎接阚石舰队的到来,乌尔拉木算是下了血本。国内能动的兵力全都调了过来,还承诺了很多好处,从内地附属的城邦借了不少军队。此时站在城门后面足足有两万人。在场的所有人都认为,两万人对一千人,这个仗不用打就知道结果了。
“国王陛下,为什么还不下达命令出城迎战,您还在等什么?难道您还嫌兵力不够。”说话的是一位内地的领主。这位领主现在除了没戴头盔之外,全身都武装好了。这位名叫达克,是乌尔国内很能打仗的一个家伙,嗜血而又残暴。
“呵呵,达克,不要着急。还是让他们都上岸吧,万一吓得他们不上来了,我们抓获的俘虏就会少很多,这样那些船就留不下来。勇士的收获也会少很多。”乌尔拉木说的是轻描淡写,表情也很轻松。
达克脸上露出笑容,他洋洋得意的点头:“陛下,您说的对!哈哈,希望他们动作快点,我都等不及啦!”
“啊哈,国王陛下,我可丑话说在前面。待会打完仗后,那几艘船我希望能够得到一艘。嗯嗯,它们太美妙了,如果能把它们俘获的话,陛下,嗯,我愿意出两千金币购买。”一位乌尔国内很有实力中年领主插话道。他对河面上停泊的五艘大帆船很感兴趣,那船就像一座水上的城堡。他站在城墙上一直都在打量它们,眼睛里闪烁着贪婪的火花。
”这可不行!这里有这么多领主,很多人都就是冲着这船来的,五条船可不够分啊!”另外一位领主也直言不讳地表示了自己的意见,其他一些领主也纷纷附和。城墙上顿时吵成一片,仿佛这些船已经是他们的一样。
乌尔拉木抬抬手制止了大家的争吵,他笑着说到:“诸位。不要争吵啦!这次本王只留下一条船,呵呵,为了公平起见,其它的缴获我们公开拍卖。价高者得!如何?”
“陛下英明!”所有人都喜笑颜开,纷纷拍马屁附和。私下里,每个人心里都打起了小算盘,估摸着出多少钱合适。
“好了,先生们,时间不早了,该是我们出去踢敌人屁股的时候了。陛下,请下令吧。”达克急切的催促道。这些领主把注意力都盯在船上,一下子多了这么多竞争对手,达克有点莫名的烦躁。
他知道这些家伙一直在打这些船的主意,也想分一杯羹。在乌尔国,战利品的分配那还是得看战功;他现在有些迫不及待想抢得头功,先下手为强。听到达克领主的催促,众人齐齐看向乌尔拉木,等待他做出决定。乌尔拉木转头再次看向码头,敌人似乎已经全部下船了,他也下定了决心。
“先生们,都行动起来吧!用手上的刀剑,去争取你们的荣耀吧!”
“如您所愿!国王陛下。”
领主开始向城下自己的部队发出了号令,乌鲁克的城门也慢慢打开,一队一队衣明甲亮的骑士披着不同徽记的外褂,举着代表不同领主的旗帜,不紧不慢的从城门里鱼贯而出。
按照事先约定好的位置排列了起来,很快就在城外展开一只庞大的队伍。前面是骑着高头大马的骑士,后面则站着步兵和弓手,气势上看上去比刚刚登上码头,人数不到千人的华夏军队强大多了。
“三段击!先射十轮。瞄准了打!”阚石毫不犹豫的下达命令。他看到敌人在城外布阵,城里面呼啦啦一下子出来这么多人,也有些头皮发麻。特么的先下手为强,利用自己的炮火优势,先来一轮火力覆盖,打掉敌人的气势。
拿破仑火炮的有效射击距离超过了五里地,码头距离城墙不到两里地,正好是有效打击范围。乌尔拉木此刻正站在城头,向码头方向观看。他只见到一些敌人,举着手中的火把,站在一些古怪的管子后面,然后将火把伸向管子……
几秒钟之后,一声巨响差点没把乌尔拉木的心脏从嘴里震出来,十几团火球向这边扑来。然后他感觉仿佛站在了正在喷发的火山边,城外火光冲天。城墙开始剧烈的抖动,无数个炸雷在耳边不停的轰鸣。军阵中腾起巨大的火焰,无数个残肢断腿在空中飞舞。
飓风扑面而来,乌尔拉木被气浪掀翻在地,他和侍卫们滚作一团。四下是撕心裂肺的嚎叫,恐惧让所有人都失去了理智;他们被这种恐怖的打击吓得魂飞魄散。倒在地上乌尔拉木只觉得天旋地转,耳朵里面钟鼓齐鸣,整个世界变得沸腾了。他整个脑袋里乱成了一锅粥,全是轰隆轰隆的震响和嗡嗡嗡的耳鸣,很快连轰隆轰隆的声音也听不到了,只剩下嗡嗡声。
如果不是乌图一把抓住了他的胳膊,这位国王在第一波炮击中就得被震下城墙。好在乌尔拉木的眼睛还没失去功效,城外的情景他看得很清楚,他恐惧地看着眼前的一切,嘴巴张大得可以吞下自己的拳头……
第一百六十五章来自地狱的惩罚
城墙下都是腾起的火焰,源源不断的爆炸声响彻云霄。原本整整齐齐排列的骑士、步兵、弓手,仿佛破布一样被狂风卷起,一块块碎片到处飞溅。
码头上腾起一股股浓烟,连绵不绝的飞过来冒烟的火球,好象少见的一场流星雨。它们在军阵的上空或者地上轰然爆炸,随即绽放出无数团火焰,发出惊天动地的轰鸣。此刻再看城下的军队,犹如多米诺骨牌正在倒下;他们一列列的被气浪击碎,然后向四周绽放。瞬间,一个个军阵就消失的无影无踪。
受惊的马匹四散疯跑,不管有没有人,一律横冲直闯,撞倒了人,就是一顿乱咬乱撞;有些马跑着跑着,一头就栽倒在地,四只蹄子在地上乱蹬;更多的马聚集成一堆,它们直接向城墙两侧飞奔。惊马直接冲散了两侧的步兵军阵,把四下奔逃的军士撞倒了一地;马群就像一道洪水,在慌不择路的人群中踩出了一条血染的胡同。
炮击的效果好得惊人,出乎阚石的预计。虽然黑火药的爆炸力远远不能跟后世的炸药相比,但是这个时代没有人知道怎么躲避炮击。敌人被惊天动地的爆炸吓得手脚发软,根本迈不动脚步。这些苏美尔人傻傻的看着一团团火球下坠,根本不知道怎么闪避,然后他们在爆炸中烂成碎肉。
十轮的炮击只花去不到三分钟的时间,这三分钟的时间对于敌人来讲无异于一个世纪。三百次爆炸给城下的军队造成了极大的伤害,码头上也被浓烟笼罩,给自己人造成了不小的困扰;白茫茫的到处都是烟雾,列阵的陆战队根本看不清对面的状况。
等炮口喷出来的灰色烟雾被风吹散之后,列阵的士兵们才能够看清对面的战场,等看清对面的状况,所有人都被眼前的血腥场景惊呆了。敌人的军阵早已乱作一团,活着的所有人都堵在城门口,他们相互践踏,拼命地往城里挤;似乎只有躲进城里,才有活下去的希望。
这一点也不奇怪!突然遭到莫名的打击之后,人往往会按惯性思维行事,没有人能在此刻冷静的判断形势,他们只会按照以前养成的习惯行事。以前在野战中被打败了,守城的军队大都扭头往城里跑,潜意识里城墙后面是安全的,那里能够提供很好的保护。
可惜的是城门只有一个,这么多人不可能一下子全进去。这个时候谁还会明白这个道理,他们就像无头的苍蝇跟着人群跑。此时吓坏了的苏美尔人心中只有一个念头,赶快进城,谁敢挡路,谁特么就是敌人!
城门口被挤得水泄不通,为了早一点进城,自己人相互之间已经砍杀起来。这让城门口更加的混乱,这种混乱给这支军队带来了毁灭性的打击,打老了仗的阚石,咋能错过这么好的机会;尤其这里是国外,他根本就没有那么多顾忌,直接就下令再次开火。
第二轮炮击接踵而至,炮火集中在城门附近。这次的杀伤力更大,因为人群太密集了,几乎是人贴着人、人挨着人,一点空隙都没有。爆炸的威力,在这里放大了十倍,很多人死的时候身上并没有外伤,他们一个个七窍流血,活活被冲击波震死。
很快,城门口已经尸集如山,碎裂的尸块甚至飞上了城头。经历过后世炮战的阚石,对这种小场面可以做到无动于衷。可是他的士兵哪里见过这种血肉横飞的情形,不少人忍不住呕吐起来;他们头一次看到炮弹的爆炸把人体掀起,活生生的肢体和内脏在空中飞舞。尸体围绕着爆炸点一圈一圈的往外扩展,仿佛一个个的血肉蘑菇。
终于有人醒悟过来了,有些人不再往城里面挤;他们跑到城外的空地上,围拢在一起举起了白旗。阚石派出了一支小队去接受他们的投降。他根本不担心这些人会再次起来反抗,两轮炮击就已经足以让他们失去抵抗的勇气和能力,再多的杀伤就没意义了。
陆战队一支不到百人的小队,围住了投降的敌人;说是围住其实有点搞笑,因为这些投降的敌人,人数超过他们百倍。领头的队正神态自若,告诉自己的部下敌人已经没有了胆气;不出意料,这支小队很顺利的解除了这上万人的武装,士兵们只是扔下一大堆绳子,然后用弩箭对准他们。这些人立刻明白了意思,他们相互合作把自己绑上,乖巧得让人同情。
“第三轮转向城头射击!”阚石再次下达炮击的命令。
城下的敌人既然投降,就没有必要继续轰炸他们了。醒悟过来的敌人越来越多,所有的陆战队员被派出去收拢俘虏。打仗的目的是胜利,并不是杀人玩,阚石也没这个嗜好。炮火开始向城内延伸,和前两轮炮击相比,爆炸是发生在城内,就没有了刚才的震撼效果。
桅杆上的瞭望手临时充当了炮兵的观测员,指挥调整炮兵的射击参数。一串串炮弹飞过城墙,城里面腾起了大批的火光和烟雾,毕竟炮兵和炮都达不到后世的水平,坐标射击还是第一次接触。效果嘛!哈哈,只能说差强人意。即使是对于固定目标的打击,有一多半的炮弹都没命中目标。
三轮炮击结束之后,码头上恢复了平静,被惊动的海鸟躲得远远的,它们在河面上飞来飞去,用聒噪的叫声发泄着受到的惊吓。每一个战士脸上都洋溢着兴奋,今天真是让他们大开眼界了。有这样的威力,这个世界谁人能敌?桅杆上许多水手们举着望远镜往城里面看,他们兴奋地大呼小叫,相互交流自己的发现。
唯一忙碌的还是那些菜鸟炮兵,他们在清理炮膛和搬运炮弹。炮兵秘密训练了很久,也经历过几次演习,今天才是第一次真正的实战。他们顾不上看射击效果,王上又没说战斗结束,那就还得把第四轮炮击的准备做好,必须把炮弹塞进炮管里,再把大炮推到射击位置才能休息。
“王上!需要不需要派个人过去,问问他们要不要投降?”陆战队的指挥官过来询问。
“嗯,派个俘虏过去。让利莫的人去告诉俘虏:乌尔拉木必须把使团人员交出来,然后赔偿我们的损失。否则我会毁了这个城市,如果敢伤害使团的人,这里将被夷为平地;这是最后的警告,勿怪我言之不预也!”
阚石下达完命令后,用望远镜看了看最后一轮炮击的效果,心里在评估威慑效果够不够?还用不用再增加炮击次数。乌尔拉木会不会投降他不知道,阚石也不在乎。如果乌尔拉木伤害了自己的使团,那他根本不会有任何投降的机会;如果使团牺牲了,阚石绝对会用炮火把这座城市送下地狱。
城门并没有关上,特意被挑选出来的俘虏是一个领主。接到指令后,他战战兢兢地爬过尸墙进了城。城外空气中飘荡着血腥味,引来了不少的秃鹫。刚刚发生的战斗,或者说是屠杀,乌鲁克城外已成了地狱。
地上一层一层的尸体,残肢断臂到处都是;城门口的尸体更多,把城门都堵住了,想关都关不上;俘虏们在城外跪了一地,每个人此刻目光呆滞,精神恍惚。这些人口中念念有词,也许是在向神灵忏悔,念叨着什么祷词。
时间过去了半个时辰,城里面依然没有动静,城墙上也看不到守军。难道他们交不出使团来,使团的人都遇害了?阚石心中忐忑不安。他看了看手表,脸色阴沉的一挥手:“炮击!瞄准王宫,集火射击。”
炮兵们立刻抬高了炮口,调整好各种射击参数,一声令下,三十门火炮同时爆发出轰鸣声。第四轮炮击是集火射击,炮弹的密度大,造成的破坏性也强。几百发炮弹在一个地方同时爆炸,整个城内火光冲天,烟雾腾起老高。
不多久,桅杆上瞭望手马上传来报告:敌人王宫已经燃起了大火,其中塔楼同时被几十发炮弹击中,刚开始还没什么事儿,隔了一会突然向旁边一歪,然后就哗啦啦塌了,掀起的尘雾连码头都能看见。
……
“好了,他们投降了!陆战队第一队立即去接应使团人员。”
阚石放下望远镜,轻轻地吁了一口气。城墙上有反应了,那个送信的家伙举着白旗,城墙上出现了黎贡等人的身影,阚石悬着的心终于落了地。谢天谢地!使团的人都还活着。
半个小时后,黎贡率领十名使团成员在阚石面前排成一行。他们每个人身上都是伤痕累累,看得出来他们都遭受过敌人的折磨。黎贡满含热泪地走出行列,他敬了一个标准的华夏军礼:“报告王上,华夏使团十一人执行任务,全员归来。请求归队!”
“欢迎归队!入列!”阚石郑重地还礼,等这十一人回到队列后,他面对所有人继续说道:“勇士们,你们都是好样的!我为你们感到骄傲。这一次我们带着友谊来到了这个国家,可万万没有想到,我们的使团无端的被扣押,使者遭到了敌人的折磨,但是我们的勇士们没有放弃,也没有向敌人屈服,临走的时候我就说过,无论遇到什么样的情况,我都要把你们带回家……“
”……正是凭借我们团结一致,全体指战员的英勇作战,打破了这座城池,使团的兄弟们才能够顺利的回归。这不是我一个人的胜利,这是我们集体的胜利。在场的每一个勇士,都是这个英勇善战集体的一员,不管过去多久,你们都将为今天骄傲!勇士们,战友就是你最忠实的依靠。今天,我要你们记住身边的战友,然后告诉身边的每一个人,无论什么样的艰难险阻,我们:不抛弃,不放弃!”
“不抛弃,不放弃!”
“不抛弃,不放弃!”……
阚石的话让每一个人都热血沸腾,心中都充满着激情。所有人在一起高呼,雄壮的口号响彻了幼发拉底河两岸,直冲云霄。黎贡等人更是热泪盈眶,此刻他们忘记了伤痛,有一种骄傲在心中升腾。他们举起了右手,用嘶哑的嗓子高呼:“不抛弃,不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