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 又见神医(庆祝70周年国庆!!)
“其实,要是你吃素的话,至少能活六十。”
施奕文的声音虽说不大,可却一字不落的传到胖子的耳中,他猛的一下站起身来,盯着施奕文说道。
“你,你说什么?”
不等施奕文说话,他连忙擦干净手,走到施奕文身边。
“你瞧出来了?”
什么?
施奕文不解的打量着胖子,这胖子的目光殷切。
“你看出我,我活不过四十了?”
也许是因为有些激动,胖子说话时,忍不住咽了口口水。
我说过吗?
施奕文有些无语了。
“实话不瞒你,我们老常家的人,就没有几个活过四十,我今年才二十五……”
二十五?
长着这么着急,瞧着你说三十五,也没人怀疑。
胖子的脸上泛着苦色,然后说了起来。
“其实,这么些年,早就看开了,毕竟,老常家的人走的都早,可是我不成啊,我到现在还没有儿子呢,我要是死了,常家可就绝后了……这命啊,差不多是快到头了。”
说起来的胖子,语气中尽是无奈,然后看着施奕文时,目光却越来越火热。
“刚才你说,要是我吃素,能活六十,这,是……是真的吗?”
呃……就是随口一说而已。
打量着胖子,施奕文注意到他的太阳穴的血管微微凸起,人这么胖,太阳穴的血管还会凸起。正常的情况下一般不会凸起。
高血压。
“最近是不是感觉头晕眼花?”
“哎呀!”
胖子猛的一下站起身来,一脸的激动道。
“神医啊,神医啊,你老一眼就看出来了?”
胖子一脸的激动,然后又对着施奕文喊道。
“我们老常家的这病,一开始的时候,就是头晕眼花,然后就是,走路不稳还动不动昏过去,万一要是摔着了,人也就过去了……“风疾”,对,都是风疾,听说唐朝那会,李家皇帝都好得这个……”
风疾?
施奕文想到了看《“大脑袋”传奇》时,李治得的风疾。唐帝室中有多人患有一种被称之为“风疾”的病症,明确记载患此症者有唐高祖、唐太宗、唐高宗、唐顺宗、唐穆宗、唐文宗、唐宣宗。
风疾之症到底是一种什么病呢?
后世从症状上推测如西医所说的心脑血管疾病、高血压等。现在看着眼前的这个胖子,施奕文非常确信,他得的是高血压。家族遗传,锦衣玉食的生活,再加上……看着那一桌菜,这么贪吃的主,能活过三十,也不容易了。
“神医,我这病,您老能治吗?”
胖子满怀期待的看着施奕文。
“其实,你这病吧,想要根治……难!”
闻言胖子脸色煞白,随即又恢复正常,然后苦笑道。
“我就知道,就知道……”
胖子的绝望落在施奕文的眼里,已经吃好饭的他不动声色的擦了下嘴,然后说道。
“可要是控制好病情的话,再活个二三十年,应该是没问题的!”
原本绝望的胖子闻言,立即激动道。
“真的?神医你有法子治我这病?”
胖子的心思全都是被施奕文所控制,就像任何一个病急的病人一般,看到希望时,只剩下了求生的念头。
人,大抵上都是惜生怕死的。
“我刚才说过,你这病根治……难!”
摇了摇头,施奕文继续说道。
“不过,我有办法治标。”
胖子连忙起身长揖道。
“还请神医救我、救我……”
突然,他又转身向楼外打上他手势,立即有人从楼外走了进来。
“老爷。”
“拿银子!”
进来的人连忙取出几锭银子,毕恭毕敬的放到桌子上。
呃?
这是?
看到几锭银子,施奕文又看着面前的胖子,随后若有所思的看着退出去的仆人。
“神医,在下常玉昆。只要神医能治在下,就是常某,不,常家的恩人,常某必定重谢神医。”
看着常玉昆毕恭毕敬的模样,再看着桌上的银子,对这几十两银子,施奕文倒没什么兴趣。
“其实,你这病,怎么说呢?想要根治,即便是大罗汉仙,也没法子,即便是用药,也不是药石所能治,毕竟……”
朝旁边满桌的饭菜看了眼,施奕文摇头说道。
“病从口入,你每天吃这么多的肉,喝那么多酒,病情自然没办法控制,你要是想要治病,就必须得……”
沉吟片刻,施奕文才继续说道。
“其实就六个字,管住嘴,迈开脚,只要你能记住这六个字,病差不多也就去掉了一半。”
“管住嘴,迈开脚?”
诧异的睁大眼睛,常玉昆疑惑道。
“神医,这是什么意思?”
“意思?”
笑了笑,施奕文站起身来。
“意思再简单不过,就是从今往后,这酒和肉你大可戒了,想要活命的话,往后粗茶淡饭既可……”
“什么?不吃肉?不喝酒?”
常玉昆睁大眼睛,疑惑道。
“这样,就能治我的病?这就是你的方子?”
这些年看了那么多医生,就是太医也看了十几个,可从来没人说他这病有得治,现在碰到这个人,说能治,居然是这种治法?
这未免也太扯了吧。
“治?”
施奕文摇了摇头。
“我刚才就说过,你这病,只能治不能治本,只能控制,想要痊愈更不可能,话尽于此,信与不信,全在于你……”
走到柜间,放几文铜钱在桌上,正准备离开的时候,施奕文对掌柜的问道。
“掌柜的,有笔和纸吗?”
“有的、有的。”
掌柜的连忙拿起笔墨。
“嗯,相逢是缘,再送你个方子吧!”
说罢,施奕文直接挥笔于纸上写下一个方子,然后就头也不回的离开了,直到他走出饭馆后,常玉昆才反应过来。
“神医、神医,我当然信你,信……”
见施奕文已经走远,常玉昆一边摇头一边自言自语道。
“管住嘴,迈开脚?这样就能行?这怎么管,怎么迈?”
疑惑着,常玉昆从柜上取过施奕文留的那张方子,只见纸上写着。
“每天万步走,毛病悄声走。银杏叶制茶,日饮七八片。”
第61章 河边(祖国万岁!)
时间流逝。
转眼间,来到这个时代已经三个多月了,天气也从春天转向盛夏。尽管这个“好精舍,好美婢、好**、好美食、好骏马,好华灯,好烟火,好梨园、好鼓吹……”的明朝给他太多的惊奇,但在熟悉了这一切后,总会让人觉得有些无聊。
无聊之余,随着盛夏的到来,施奕文也体会到了火炉的“热力”,尽管空间内的温度宜人,凉爽,但他在空间时,现实中的时间是静止的。换句话来说,他仍然需要“扛”过盛夏的炎热。
皂厂和蚊香厂那边有主事主管生产,所以施奕文已经很少去厂子里,甚至就连同陪他喝茶、聊天的吴才,也被打发到了外地。每天大都是无所事事,总的来说,他还是在享受着这悠闲的日子,走走逛逛,欣赏着万历年间的人情事物。
在大报恩寺琉璃宝塔下,听着风吹铃铛时清脆的铃声,欣赏着那座让无数后人追忆、被安徒生写入童话,被欧洲人称为奇迹的琉璃宝塔。有时候,也会到秦淮河畔游走,从河面上画舫中传来曲调,总是让他神往不已,要不是因为小怜总跟在身边,估计施奕文早就到画舫中,享受一下秦淮河的风光了。
在渐渐熟悉了这个世界之后,许多时候,总会觉得无聊。
当然,在街上闲逛的时候,目睹着江宁的繁华,施奕文的脑子里也会想些乱七八糟的事情,比如几十年后的华夏陆沉。
万历六年。
又一次,念叨着这个年份,施奕文的眉头紧锁着,历史上再过六十六年,华夏陆沉,到时候,所有的一切繁华都会成为过眼云烟。
六十六年……
魔症了……施奕文自嘲式的笑骂道。
“连眼下的日子还没有个定向,居然忧国忧民起六十六年后的事情了……”
尽管这样自嘲着自己,但是他的脑海中,将自己所熟悉的历史,都沉淀回脑海深处。
到时候,也许自己已经死了……
即便是操心,又有何用?
现在可是太平盛世啊!
还是享受盛世的繁华吧!
逛街逛累了,又一次来到秦淮河边,想比于闷热的家,凉风袭袭的秦淮河畔无疑是更好的去处,置身于河边凉亭,施奕文刚落座,善解人意的小怜便问道。
“少爷,要喝茶吗?”
见少爷点了下头,小怜便忙活起来了。
从小提篮子里取出茶杯、茶壶,放好茶叶后,又拿出不锈钢保温杯,倒了一壶茶,即便是直到现在,在小怜看来不论是这保温杯,还是家里的确茶瓶,都是极为神奇的东西,有了它们,随时随地都能喝到热茶。
置身于河边凉亭,望着河中的画舫,耳中时而传来舫中的绵柔的曲乐声,隐约还能看到画舫上女子跳舞时的窈窕身姿,尽管看不清她们的相貌,但在施奕文看来,却有一种犹如置身于水墨画中一般的感觉。
就在施奕文刚想要喝茶,却听到凉亭外传来惊疑的一声“咦”,接着人影一闪,一个华衣青年来到了亭中,他穿着倒是很华贵,相貌倒也周整,嘴里爽朗笑道:“呵呵,这位兄台好雅性,不等小弟,便喝上茶了……”
在施奕文愕然的目光中,来人也不客气,直接端起了茶杯,喝了起来……
“茶叶一般,可是这水……”
目瞪口呆瞧着这位仁兄在那品着茶,看样子似乎是颇为熟稔,可是……这家伙是谁?
不认识啊!
一旁站着的小怜,也是诧异的看着这人。
这人难道与少爷认识?
“这位公子……”
不等小怜开口,这位陌生的仁兄就取出一个精巧的瓷制茶盒,对小怜吩咐道。
“水好,茶叶太差,来,换上这个。”
音落,他就径直坐到桌边,双眼看着……保温杯。
“少爷……”
看着手中的茶盒,小怜不知所以的望着少爷,目光有些幽怨。
这客人也太没有礼数了吧。
这家伙,什么意思?
施奕文点点头,示意小怜泡茶。
将茶壶时的茶水倒掉,洗壶,当小怜再次从保温杯里倒出热水时,看着热气腾腾的热水从杯中倒出来时,华衣公子惊讶道。
“咦,你这杯子是什么时候装的热水,居然现在还这么热?”
见小怜刚把保温杯放下,他就伸手拿起保温杯。
“咦,外面居然不温不烫?”
“哼哼,这算什么啊,烧好的茶水倒进我家的杯子里,就是过了五六个时辰,那茶水也凉不了多,用来泡茶倒是正合适。平日不问什么时候,只要装上开水,五六个时辰里,想什么时候喝茶,直接泡上就行,不用等着烧茶。而且拧紧了盖子,走再远的路,也不会漏水。”
小怜翻了个白眼瞧着来人,这人可真是的,一点家教都没有,不问自取是为盗的道理都不懂。
“少爷,你有客人来也不早知会奴婢一声,奴婢好多备些茶水、点心……”
施奕文笑道。
“小怜,少爷我也不认识他啊。”
不认识!
原本就觉得的这人太过无礼的小怜,闻言惊讶的睁大眼睛,既然不认识,为何要给他茶喝?
“五六个时辰,而且还不漏水?”
华衣青年将保温杯倒置,见杯口滴水不漏时,立即惊讶道。
“果然如此,这可真是好东西。”
对于华衣青年公子的惊讶,施奕文已经见怪不怪了,一个茶瓶都能让家里的人惊奇上好几天,至于这个堪称“黑科技”的不锈钢保温杯,对于这个时代的人们,冲击力自然是不言而喻的。
“公子,这个……卖吗?”
“卖,倒也不是不能卖,只是贵了点。”
施奕文随意地伸出一只手来。
不等他开口,华衣青年就说道。
“五百两,贵是贵了点……不过,这东西确实稀罕,成!”
什么?
五百两!
这下轮到施奕文惊讶了,原本他是想说五十两来着,不过就是一个一升的保温杯而已。那曾想这小子直接在后头加了个零来。现在他算是看出来,面前这哥们似乎对银钱没什么概念,
既然这小子这么大方,出手就是五百两!那自然要客气一些,施奕文的表情变得宾至如归,毕竟愿意为一个杯子花上五百两银子的奇葩不多见了。
“这位仁兄……”
这边话未说完,未落那边就传来了一阵求救声……
第62章神医再现 (第一更,求推荐,求收藏)
“快来人啊,救命啊……”
急切的呼吸声打断施奕文的话,他扭头往声音传来方向看去。
只见路边一个女子躺在板车上,捂着肚子发出凄惨的哭喊声。两人正七手八脚的把把她抬起来,扶到路边的医馆。
人刚被抬进医馆,医馆中的胡良贤就急急问道。
“这是怎么回事?”
随手握住女子的手腕,为她号起脉来。
“胡神医,救命……啊……”
痛的满头大汗的女子放声哭喊着,一旁的人连忙安慰道。
“李家娘子,你忍着些、忍着些痛,胡神医肯定能救你……”
号着脉,胡良贤的眉头越皱越紧,然后又细细的查问一番。最后却又叹了口气。
“姐、姐……”
这时,从门外冲来一个十三四岁的女孩,一下扑在那女子的身上着急哭泣着。
“姐,你这是怎么了?胡神医,你得救救我姐……”
神情凝重的胡良贤并没有说话。
“胡神医,你就发发慈悲救救李娘子,她,她也是苦命人……”
胡良贤看一眼病人,然后说道。
“徐才,取两副大黄牡丹汤来。”
然后他又对痛的意识模糊的女子说道。
“李娘子,你得的是肠痈,这古往今来,肠痈来得急,药石之力尚不及起效,就……能不能撑过去,就看你的命了……”
说完这番话,胡良贤又对一旁的徒弟吩咐道。
“诊金和药费全给免了。”
胡良贤的话让周围的人脸色不由一黯。
不收钱,就是没治了。
“胡神医,你救救我姐,救救我姐吧,只要救了我姐,我做牛做马报答您……”
女孩听到胡良贤的话,立即跪到地上不断的叩着头。
“小姑娘,非是老夫不救你姐,实在是这肠痈,古往今来,都是只能听天由命啊!”
胡良贤摇头长叹道。
“小妹,咱,咱回家吧……”
痛得满头是汗的女子,声音显得极其虚弱。
“姐……”
“王家妹子,回吧,啊……”
在别人劝说时,女孩望着姐姐时,又一次流出了泪来。
这一幕恰好落在施奕文的眼中,原本只是看热闹的他见状,便走了上去。
“胡神医,您说她是肠痈?”
“腹痛偏右,瘥而复发,便燥结,必定是肠痈无疑。”
肠痈就是阑尾炎,阑尾炎,在几百年后只需一个非常简单的小手术,但现在却实实在在要了古代人的命。许多古人甚至压根不知道身体上还有这么个小东西,平时没有用,关键时刻靠着要人命来“刷存在感”。
看着那跪在地上早已哭得肝肠寸断的女孩,于心不忍的施奕文冲着她说道。
“让我看看。”
“你是医生?”
女孩惊喜的看着这个男子。
见这个年青人要治人,胡良贤便出言提醒道。
“年青人,这肠痈素来是药石所不能及,方才老夫已经给她开了大黄牡丹汤,这能不能好,只能听天由命了。”
胡神医的话,让施奕文微笑道。
“大黄牡丹汤确实对慢性肠痈有效,但用于急性肠痈,不等药力用上,人就没了!在下并不是用药。”
随后施奕文用手轻轻按压女人小腹处的麦氏点,刚一按上去,女人便发出一声痛叫。
“痛吗?”
施奕文并没有松手。
“嗯、嗯……”
女人点头应道。
被按住的地方会有剧烈疼痛感,这被称为压痛。快速松手后的瞬间,女人又一次痛出声来。
“啊……”
“松开手是更痛了,是吗?”
尽管女人已经点了头,但施奕文仍然反复试了几次,松开手时痛感瞬间加剧,这是反跳痛。几次查验后,他已经断定女子是患上了急性阑尾炎。
在他检查时,一旁的胡良贤则若有所思的看着他的手法。
尽管没有现代仪器,但心里已经有了底的施奕文,见周围都是人,便对胡良贤说道。
“胡神医,可否先让大家散开,容在下为她做手术?”
“手术?”
胡良贤疑惑道。
“对,小怜,你回家去把我的手术箱取过来……”
随后又扭头对跟在身边的公子吩咐道。
“还有,兄台,麻烦你到旁边的酒馆给我取坛烈酒过来。”
华衣青间闻言先是一愣,随即又应了下来。
在小怜跑回家取手术箱时,施奕文吩咐着旁人把病者架到床上时,酒就华衣青年被取来了。此时患者已经因为高烧、剧痛陷入昏迷之中。
心急着治病,他却忘了古代人的男女大防,立即解开了女人衣服。
“呀……”
那女孩见施奕文居然解开姐姐衣裙,立即发出一声尖叫。
“你这登徒子怎能如此!”
虽然施奕文说是要治病救人,但如此当众唐突一个患病的女子,实在让人不堪入目。一旁观的人们瞪着眼,立即有人开口斥道。
“就是,治病就是治病,那有解人衣裳的道理!”
“讳不避医!”
施奕文冷冰冰答道,不过他却停下手,对女孩说道。
“你在一旁帮我,胡神医,麻烦你把这些闲杂人赶出去!”
就在围观者们面面相觑被赶出去时,仍然有几人在离开时有些不舍看着女子丰满诱人的身形。见状胡良贤便命人抬来了屏风挡住了众人视线。
“帮把你姐的衣裳散开,露出这里”。
隔着衣裳比划着位置,施奕文对女孩说道。
“医生,这……”
女孩愣愣的看着施奕文。
“你想让她活下去吗?”
施奕文的反问,让女孩银牙一咬,然后解开了姐姐的衣裳。
“救人要紧,救人要紧……”
施奕文深吸了口气,这时小怜已经提着手术箱跑了过来。
“少爷,少爷,手术箱来了,手术箱来了!”
从手术箱里取出了一个简易的手术包。展开手术包之后,又用烈酒洗了一下手,施奕文又对女孩说道。
“你在旁边帮我。”
尽管从没读过医学院,但是在过去的几年中,施奕文倒没少接触外科手术,毕竟,工地上干活难免会有个磕磕碰碰,受个外伤什么的,倒也是常事。时常需要进行缝合伤口之类简易外科“手术”。
但切除阑尾……这还是第一次!
能行吗?
盯着床上的奄奄一息的病人,施奕文深吸口气。取出碘酒消毒,找准位置,右手握着的手术刀,向下一刺。
“啊……”
见这人居然划开姐姐的肚子,女孩顿时被吓脸色煞白,差点没晕过去。
“你,你这是干啥!”
“想保住你姐的命,就不要打扰我!”
眉头紧蹙,施奕文专心的进行着手术。
尽管切除阑尾,只是个小手术。
不过,虽说如此,而且也看过不少外科书籍,可当划开患者小腹的皮肤时,施奕文的手仍然一顿,额头冒出的汗将要滴落时,他对女孩说道。
“擦汗。”
汗水被擦去时,施奕文深吸口气,一边回忆着曾经看过书籍和教学录像,一边继续着手术。
从屏风后传出来的惊呼声,让胡良贤犹豫片刻,便走到了屏风后,恰好看到施奕文从女子的腹腔中取出一截“血肉”。
“啊!”
看着女子被划开的腹腔,被骇的三魂不在的胡良贤发出声惊叫,只觉一阵目眩的他。惊骇间,撞倒了身后屏风。
“啊呀,我的妈啊!”
屏风撞下的瞬间,店外围观的人们看到患者被剖开的肚子,瞠目结舌间有人惊喊道。
“杀人啦……”
第63章 惹官司(第二更,求推荐,求收藏)
“杀人了!”
光天化日下的惊叫声,传的很远,巡街的捕快,听着喊声时,急忙跑了过来。
南京毕竟是大明的留都。
“喊什么喊!谁杀人了,死者在那?”
脚还没进“德仁堂”,李德新就大声嚷问道。
“那,那边……”
还不等别人说话,跟在他身边的捕快往屋里一看,就被吓了一跳。
“哎呀,我的个娘来……”
顺着声音看去,李德新就看到屋中一书生正用针线缝着别人被剖开的肚子。
“住手!”
大吼一声,抽出刀的李德新作势就要冲进去。
站于一旁的华衣青年急忙拦住他道。
“这位兄台是在救人!”
“嗯?”
李德新疑惑的看着挡在身前的华衣公子,他是什么人?
“救人?有这么救的吗?”
“就是,李班头,你别听这人瞎说,这天底下有把人肚子剖开救人的吗?”
这天底下会有这样的救治方法?
便是无知的黄口小儿,恐怕也不会相信吧。尤其是当他们看到,那公子居然像是缝布似的,把李娘子的肚皮又给缝上了。
“就是,李班头,这没准是剖开李娘子的肚子,不定从肚子里头偷走什么心肝也不一定……”
“李班头,可别放过这人……”
在围观的百姓你一言我一语说道时,李德新搭眼一瞧。
好嘛!
这下可巧了!
“班头,是……”
跟在他身边的大牛也瞧见了那书生的模样,面上一喜,那书生不是旁人,就是前些天折了他们面子的外地人。
正要开口时,就听班头对拦住他们的公子说道。
“这位公子,不管那人是不是救人,又岂有把人的肚子剖开的道理,在下身为巡待捕快,若是就这么放了他,怕不能像南京父老交待!”
李德新冷冰冰的说道。
“李班头,你不懂,不表示别人不是在救人!”
与其它人的怀疑不同,华衣青年对于这匪夷所思的“手术”充满好奇,好奇着它是如何医好肠痈。
“她没事了,只要……”
包扎好伤口,正向身边的女孩叮嘱着的施奕文,一转身就愣住了。
好嘛!
老熟人了!
是先前那个与混混勾结的衙差。
“李班头,没想到咱们又见面了!”
施奕文笑眯眯的看着对方。感受到周围投来的眼神中带着的敌意,想到先前那声惊喊,他的心里禁不住一阵苦笑。
“是啊,这倒挺巧的。”
盯着施奕文,李德新冷笑道。
“大家说什么,你也听到了,李某不管你是救人,还是杀人,这官总是要见的!”
李德新冷冰冰的答道,口气中带着烦燥。
“诸位乡亲都在一旁看着,这人把人的腹腔剖开,到底是杀人、还是救人,自有官府定论,今个还请公子跟在下走一趟!”
说未说完,他又对身边的大牛说道。
“大牛,把苦主抬上上,送到衙门,还要烦劳诸位乡亲一同去衙门,作苦主作个见证!”
说罢,李德新冷笑道。
“走吧!公子,请吧!”
南京正式名称为“应天府”,但城中刑诉则按辖区归属上元县与江宁县,外城就是江宁县的地界,江宁县衙离着“德仁堂”只有三四里地。
这一路上,围观的百姓越来越多,而且传得也是越来越神乎其神。
什么剖人肚、取心肝之类的话语,也让施奕文总算是见识到了人民群众的想象力,甚至如果不是因为身边都是衙役,他甚至怀疑会不会有什么烂菜叶、碎砖头之类的东西砸到自己的身上。
毕竟,现在在他们的口中,自己已经成了“妖人”。
“这事整大发了……”
尽管一路上人越来越多,可施奕文倒不觉得害怕,对于见官他并不担心。唯一担心的,恐怕还是自己的身份,这个身份该不会有什么问题吧。
“少爷,少爷……”
跟在少爷一旁的小怜,紧张兮兮的看着周围,那小脸都已经被吓的煞白。施奕文见状,便安慰道。
“别担心,没事的。”
待到了江宁县衙,衙堂前挤满了闻讯赶来的百姓,乱哄哄的就像菜市场一般。照着衙差的吩咐,施奕文便站在那衙堂中间。
华衣青年走到他身边悄声说道。
“兄台,你别担心,刚才来的路上,我试过李娘子的鼻息,又平又稳,肯定定不了你的罪。”
“多谢兄台。”
施奕文冲其行揖道谢,这家伙倒也是热心肠。
“小弟施奕文,字致远,未请道兄弟尊姓大名。”
“徐维新……”
这边徐维新自我介绍埋,一旁却有人拉了下施奕文的衣袖。
“公子,”
娇柔的话声传入耳中时,施奕文扭头看去,只见李娘子的妹妹站在一旁,正怯生生的看着自己,那眸子中尽是感激。
直到这时时候,他才看清楚她的模样,她大约十三四岁,粉雕玉琢的看起来倒也是聪明伶俐。
“给您添麻烦了。”
王子妤满面愧疚的看着施奕文说道。
“刚才在路上胡神医说,我姐的脉相平稳,肯定是没事了,真,真是谢谢您了,一会见了官,我会和大老爷说清楚,绝不会害着公子。”
见女孩满面愧色,施奕文便出言安慰道。
“没事,待会见了官,我自然会解释清楚。”
“不许说话!”
站在旁边的衙役立刻喝断了他。
“县尊这就要升堂审你们!”
施奕文笑而不语,他只是气定神贤的打量这座明朝的衙门。毕竟,这还是他第一次“参观”衙门。
瞧见这一幕,李德新的心头一紧,皱眉沉思道。
“这人难不成真是在救人?”
想着这李德新又把目光投向衙门外围观的百姓,心下寻思道。
“这么多人都说他是在取人心肝,即便是救人,只要百姓咬死了,县尊也得认了!要不然激起民变,可不是他高鹏奇所能担待得起的!”
想到这,李德新的心思大定。
干了二十几年的巡待捕快,对于官场上的事情,他自然有所了解,有时候,有些人被冤枉了,并不是县尊不知道,而是因为县尊必须这么办,毕竟,他要顾忌百姓!
这可是有几百人都说他要取人心肝!
民意滔滔啊!
心里得意着,李德新看着气定神贤的施奕文时,冷笑道。
看你能得意几时!
第64章人证俱在(第一更,求推荐,求收藏)
“麻烦!麻烦,可真是个麻烦事!”
后衙里,穿着七品官服的黑须官员,来回的与房内踱着步,满是皱纹的脸上尽是一副为难的模样。
“居然有人光天化日之下活取人心肝……”
岁月早就磨尽了高鹏奇身上的锐气,接到这个案子的他,看到的是蹊跷背后的麻烦。宦海沉浮这么多年的他,对于官场自然是再了解不过,为官者最忌讳的就是麻烦。尤其是那些麻烦的官司。
“县尊是觉得这案子太过麻烦?”
千里迢迢来做官,无非只为吃和穿,对为官者如此,对身为的师爷钱炳义同样也是如此,翁客之间配合的也极默契。
“光天化日之下活取人心肝,又把人缝好,且苦主没死,按他的说法是为了救人,可这天下又岂有剖人心腹医人的医理?这事太过蹊跷了。按理说,民不举官不究,若是他医便也就医了,便是医死了,自然有苦主寻他,可现在衙门外里三层外三层的围满了人,个个都知道有人活取人心肝。一边是百姓激愤,一边是自称救人。你说是不是麻烦!”
提及“麻烦”时,高鹏奇的脸上尽是苦色。
“苦主没死,老夫如何治罪?若不治罪?百姓又会如何看待高某?……”
话声微微一顿,高鹏奇朝着左右看去然后压低声音说道。
“到最后,甚至指不定会说老夫与那妖人沆瀣一气,吃人心肝也不一定……”
手摇着那把用来装腔作势的纸扇,钱炳义一边呼呼嗒嗒地扇着,一边笑眯眯地说:
“县尊,其实这事压根就不麻烦,既然现在群情激愤,那就治他个罪名,平息民愤罢了……”
“这、这……”
张了几次口,也没能说出个所以然来高鹏奇,只好低声说道:
“到时候,应天府那里呢?”
“嘿嘿,妖人作孽,即便是用上刑罚,抚台也必定能够体谅县尊的……”
摇着纸扇,钱炳义的双眼眯成了一条细缝儿。
思索片刻,高鹏奇的身子微微朝前一探,瞧着钱炳义说道:
“那就这么定下了?”
“定下,是可以定下,不过……”
钱炳义把话峰一转,轻声说道。
“不过,这人怎么个处置法,咱得好好思量一番才行,虽说可用妖人作孽加以掩饰。可要是判斩决,万一抚台那边要是问询下,也不好交待,所以,在下以为,既然人没死,这斩决是万万不可的!但百姓那边,到时候又该如何交待?要是不重罚,只恐怕百姓会有不满,激起民变,可就麻烦大了。”
师爷这么一说,高鹏奇思索片刻,然后点头说道。
“成,那咱们就先这么定着,钱师爷,一会你盯着点,可千万别若出什么乱子,坏了本县的名声!”
身处衙堂前的施奕文,自然不知道别人已经从“为稳”的角度算记自己,他只是兴致勃勃的参观着这衙门。
还差虎头铡、狗头铡什么的,
想到包青天里的这一幕,他不禁一笑,却见衙堂中十几个衙役各持黑红棍走了出来,在衙堂中间摆着堂威,又有人呼叫道。
“太爷升堂罗……”
然后又有人喊道。
“带被告!”
犹自发愣时,施奕文的背后有人一搡,喝道。
“傻杵着干啥?太爷叫你过堂没听见?”
一个踉跄才稳住了身子,缓缓向前走进衙堂。
相比于衙堂外的光亮,这衙堂里边仍显得有些昏暗,适应了光线后,施奕文这对看清里边也是八个衙役分立而旁,都是一身衙役的袍衣,手中拿着黑红棍在那摆着架势。
正堂“公案”后面,坐着的那个人,大概就是上元知县,那人五十来岁,胡须花白,偏身坐在公案后,穿上穿着大红官袍,头戴一顶乌纱帽。虽说年岁稍长,可却也是仪表堂堂,公案东首桌边坐着一笔吏。
一见这“取人心肝”的歹人上了堂,高鹏奇便将案上惊堂木一拍,沉哑着嗓子问道。
“被告,你叫可知罪!”
罪?
猛的被人这么一问,原本还犹豫着应该如何行礼的施奕文,心里顿时“咯噔”一响。
“回太爷,在下不知何罪之有?”
来者不善啊!
“光天化日之下剖人腹腔,取人心肝,犯下如此滔天之罪,居然还敢狡辩,来人,先给他五十大板,看他是否从实招来!”
公案右下首站着的李德新,一听要上刑,那脸上便是一副得意之色。瞧见他脸上的得意,施奕文的心底一阵冷笑。他暗自提了一口气,急声说道。
“太爷,且慢!”
在堂中站定了,施奕文反问道。
“太爷一上来,便称在下取人心肝,只是在下不知,在下取了何人的心肝?又有谁能作证在下取人心肝?”
“你这人,还敢狡辩,方才在“德仁堂”大家可都看到了,你把李娘子的肚子剖开了,若不是胡神医撞倒了屏风,撞破了好事,估计你早就把李娘子的心肝取走了!”
衙门外的围观者中,有人大声嚷喊道,旁边更是响起一阵附和声。
“衙门重地,不得喧哗!”
沉喝一声,高鹏奇又说道。
“方才说话何人,可愿往堂中作证?”
“草民愿意、愿意。”
话音落下,便有一个三十几岁的汉子急步跑进堂中。
“堂下何人?”
“回太爷,在下是钉子巷王二杆,与李娘子是邻居。”
“你方才所说,可是属实?”
现在人证物证俱在看他还能怎么狡辩?原本还有些担心的高鹏奇,这下也就放松了。
“句句属实,不止我一个人看到了,陈三哥、方六,他们都看到了。”
随着他提到人名,又有几个证人被高鹏奇从人群中喊了出来,他们无一例外的都愿意证明。
在知县询问那些“证人”时,施奕文只是镇定自若的站在那里。高县令见他如此神安气静,倒觉这人似乎有些不一般,用询问的目光看看师爷。见他点头,将案上惊堂木一拍,沉哑着嗓子问道。
“被告!现在,人证俱在,你还有何话说?”
第65章 我是神医(第二更,求支持,求推荐)
刹那间施奕文便定了主意,原本的他是想解释一二,现在见周围的百姓都以为自己是“取人心肝”,就明白这事不能善了。
至于这知县,没准会把自己给牺牲了,以平息“民愤”,这种事情,接连几个念头闪过,现在明摆着应该打开天窗说亮话,先在气势上先声夺人。
“太爷只听人一面之词,可曾听病者之言?又可曾问过胡神医,现在病者的情况?仅凭无知莽夫信口雌黄,便以为在下取人心肝,实在是可笑至极?”
打定主意的他,接连反问之后,又不紧不慢说道。
“所谓活取人心肝,不过只是无知莽夫无知之言。太爷饱读诗书,应该知道,《周礼》中所记载的“疡医”,主治的范围是肿疡、溃疡、刀伤和骨折等。就利用刀、剪、针线等器械进行切除、缝合。至于《黄帝内经》中记载的九针之二“铍针”和“锋针”,也是常用外科手术,神医扁鹊就曾用锋针为病人施行手术。”
很多人都以为,外科手术是从西方传入中国,他们并不知道,早在几千年前,中国就已经出现了外科手术,只不过在古代,因为伤口感染等原因,导致外科手术死亡率居高不下,所以外科往往被视为旁门小技,慢慢的也就失传于世了,只有史书典籍中有些记载。
“至于这剖腹之术,三国神医华佗就曾为病患施剖腹术加以治疗,至于今日病人所患的“肠痈”,张仲景在《金匮要略》就有总结,肠痈之为病,其身甲错,腹皮急,按之濡,如肿状,腹无积聚,身无热,脉数,此肠内有痈脓,薏苡附子败酱散主之。肠痈者,少腹肿痞,按之即痛如淋,小便自调,时时发热自汗出,复恶寒,其脉迟紧者,脓未成,可下之,当有血;脉洪数者,脓已成,不可下也,大黄牡丹汤主之……”
为了能从城中村的黑医摇身一变成为真正的医生,为了考取医师资格证,这两年,施奕文可没少泡在图书馆,凭着过人的记忆,看过的倒也能记个十之八九。背诵出这段内容之后,他又说道。
“脓已成,不可下也,所谓大黄牡丹汤主之,不过只是尽人事听天命。药石无用,便施行手术,切除病灶,病人自然得救,现在病者脉相平稳,再辅以药物,只需数日就可康复如初。在下施行手术是在救人,何有杀人之说?至于取人心肝更是无稽之谈!”
高鹏奇愈听眉头皱得愈紧,因为他先前打定主意是要平息民愤,可谁知一开口,这人便拿出这么一通医理来,甚至摆出了神医扁鹊、华佗!
而衙门前的百姓,也被施奕文镇住了,或许他们不知道什么是“手术”,可是这人一开口就是神医扁鹊、华佗,甚至就连他用的法子也是扁鹊、华佗用过的办法,那原本看似激愤的百姓,看着施奕文的目光也发生了变化。沉吟片刻,他看着衙堂里的胡良贤,便问道。
“胡良贤,那病者现在情况如何?”
原本一直在思索着施奕文话中“手术”来历的胡良贤,一听便连忙说道。
“回太爷,那李娘子来德仁堂时,脉相急乱,在下为其开了两副大黄牡丹汤,以听天命,后来施公子施行手术后,来时路上再为其号脉,其脉相已经平稳,只是暂且仍然昏迷不醒……”
他的话音刚落,那边衙堂外就有人喊道。
“我姐醒了,我姐醒了。”
在王子妤的喊声,施奕文回过头去,只见那原本躺在板车上的李娘子,不知何时已经醒了过来,王子妤搀扶着她,正缓步走进衙门,满脸的苍白,没有一丝血色一头青丝蓬松,虽得是憔悴至极。
见她面色煞白,施奕文便说道。
“你该躺着休息几日,不要扯到了伤口。”
强忍着伤口处的疼痛,李娘子冲施奕文行礼道。
“奴家多谢神医救命之恩。”
然后,她又冲着堂中的知县说道。
“太爷,奴家先前于医馆中,已经疼昏过去,若不是施神医施以妙手,恐怕性命早就丢了,至于所谓取人心肝,不过只是他人妄言,若是小女子这心肝为人取走,又岂能站在这说话?”
虽然是满面的憔悴,可李娘子说起话来却也是落落大方,极为得体。
恰在这时,突然有人闯进衙堂大声说道。
“找到了,找到了!”
闯进来的不是别人,正是徐维新,甚至施奕文自己都不知道,见状不妙徐维新就跑到药铺把被切除的阑尾取来。他的手中拿着一块血糊糊白布,一进衙门,他就大声嚷道。
“你们都瞧好,看看这是什么?”
说话的功夫,他就展开了手中的白布,里面赫然是一截血肉模糊的断肠。
“大家看好了,这断肠里可是淌着脓的,要不是神医的妙手,做那个手术,恐怕李娘子的命早就没了!”
衙门前围观的百姓,看到那男子手中的断肠时,无不是惊讶的睁大眼睛。
“那上面果然有脓!”
“可不是,这还真的给切了?”
“切了肠子,人咋还好好的?”
看着眼前的这一幕,高鹏奇一怔,嘴角嚅动了一下。
既然“苦主”都站出来说是被神医救了命,况且也拿出了物证,他自然也就说不出话来。因此便放缓了口气,看着施奕文说道。
“施郎中,这切断人肠,你不怕伤及他人性命吗?”
施奕文笑道。
“回太爷,这所谓“肠痈”,实际上就是阑尾发炎导致,阑尾与体内,本就是无用之物,将它切除,是绝不会伤及患者的。”
“哦。”
认真的打量着站于衙堂中的施奕文,高鹏奇感叹道。
“神医妙手,通晓医理,非常人所能及,此事,说来只怪我等无知……”
“县尊。”
旁观风色的钱炳义一听,连忙笑道。
“非是我等无知,而是这华佗医术失传岂止千年?凡夫俗子又岂能懂?今日我等能于施神医这重见华佗神术,岂不是三生有幸!”
作为师爷的钱炳义,自然要事事为翁主分担,他之所以吹捧施奕文,自然是为了保全东翁的名声。
看钱炳义一眼,高鹏奇身子动了动,起身走到堂中,长揖道:
“方才本官无知,居然误会神医,还请神医见谅!”
“县尊客气!”
施奕文连忙还礼,脑海中浮现出一个声音。
我……就这么成神医了?
非但他这么想,就连周围的百姓也都是称他为神医,完全忘记片刻前还将他视为生取人心肝的歹人,尽管惊讶于百姓的善变,但施奕文抬眼看着满面惊骇模样的李德新时,心底冷笑,冲着县尊揖手道。
“县尊之所以会误会在下,归根结底还是受小人蒙蔽!”
第66章 睚眦必报(第一更,求支持,求收藏)
一句话让堂上堂下顿时僵住。
高鹏奇更是连声问道。
“小人蒙蔽?”
高鹏奇的心里早已疑窦四起,他也觉得这事有些古怪,便问道。
“神医何出此言?”
“事情是这样的,数月前在下于城中闲逛,想要寻处门市时,却不想碰到几个敲诈外地人的青皮无赖……”
施奕文一一将碰到无赖时的事情说了一番,所谓寻处门市,不过只是借口,神医嘛,总要悬壶济世。现在即便是不悬壶济世,那也是为恶人所逼。
“……可谁曾想,巡街捕快来了,二话不说,便让在下赔银子,然后更是动辄威胁要把在下关入大牢,用上几日大刑,哎,要不是在下施展手段戳破无赖奸计,估计这会早已经被关入大牢了……”
神医居然当面告起了状!
李德新心头怵然一颤,脸上已是变色,后背顿时涌出一阵冷汗。
听上了心的高鹏奇,脸色一阵青一阵白,这巡捕与无赖之间有着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实属寻常,往日他是装作不知,但现在却不能再这么做了,他皱眉沉吟半晌,转脸喝问这。
“是何人与无赖勾结,讹人钱财?”
他这边话声刚落,那边李德新便连忙跪下求饶道。
“太爷、太爷,都是小的让猪油蒙了心,犯下了大错。”
冲知县下跪时,他又冲着施奕文叩头求饶道。
“神医,您大人大量,是小人有眼不识泰山。求神医放过在下一马……”
若是换成其它人,或许这时候,也就得饶人处且饶人了,可看着不断叩头的李德新脸上闪过的不甘时,心知打蛇不死后患无穷的施奕文泠笑道。
“今日非是在下放不过你,施某之所以提及此事,完全是为了百姓他日免遭尔等恶吏勾结无赖敲诈勒索,你于街上伙同无赖敲诈时,非但县尊清誉受你所累,就连大明的声誉也为你所污,如此恶吏,若不处置,要《大明律》何用?”
正叩着头的李德新眼中光彩消失了,原本只是装模作样的他,立即痛哭流涕的冲着知县叩头求饶。
“太爷,小人知错了,求太爷饶了小人这一回,往后小人绝不敢再犯了……”
“错了?先前敲诈勒索时,可曾知错?为报私怨,更是意图借本官之手,加害施神医,如此恶吏不除,本官如何能正国法!”
高鹏奇的话声未落,李德新的浑身一软,人便瘫在到地上。
“太、太,小,小人,……”
“恶吏实在可恨至极,李德新,你这恶吏,差点害本官伤及无辜,实在罪大恶极,来人,给我重打50大板!……”
什么是翻转?
瞬间的翻转完全超出李德新的意料,原本他还是冷眼旁观等着看那姓施的怎么丢掉性命,可现在非但戏没看成,八十大板反倒是落在了身上。被吓傻的他双腿一软,整个人瘫跪在地上了,虽说吓傻了,可人却仍不住的叩头道。
“大老爷,小的就是一时被猪油蒙了心……”
“混帐东西,来人拖下去往死里打!”
不待他说完,令箭从高鹏奇的手中丢到了地上,两边的衙役还在发愣的时候,只听他又说道,
“再加五十大板!打完之后,革其班头一职,轰出衙门。”
“啊!”
这下李德新的脸上也没了一丝血色。甚至就连忙被拖下去的时候,也忘记了哭喊。片刻后,堂外便传来和着**相击声传来一撕心裂肺的惨叫声。
惨叫声可谓是凄惨至极,以至于置身于堂中的施奕文听着那惨叫声的时候,面不改色的对高鹏奇揖道。
“县尊英明!”
“本官御下不严,让神医受委屈了。”
脸色难看的高鹏奇目中闪过一道愠色,冷冰冰的说道。
狠!
这施郎中的可真狠!
瞧着堂中与知县客气着的施奕文时,徐维新的目光微微发生些许变化,他没想到施奕文抓住机会就报复,为了逼高鹏奇动手,在言语之中,把小吏谋生的手段,和知县的声誉、大明的声誉联系在一起,最后又抬出了《大明律》。这么多百姓在这里盯着,姓高的即便是有心循私,也只有一个选择——重罚李德新。
在离开衙门的时候,施奕文又从药箱里取出了几粒头胞交给了李娘子,又叮嘱让其如何服药,又叮嘱她好好休息后,才转身离开了衙门,与来时担心被人砸砖头不同,在离开衙门时,周围的百姓总会热情的称他声“神医”。
“施兄,你可有在南京开医馆的打算?”
回家的路上,见施奕文似乎在想着什么,徐维新试探着问道。
“哎,就今日所见,要是我开医馆的话,恐怕这官司必定要吃很多。”
见施奕文摇头长叹,徐维新笑道。
“施兄,瞧您说的,今日你神手之能必定传遍南京,理应趁势于南京开医馆不是……”
徐维新的建议,让施奕文沉默片刻,然后叹道。
“正所谓医者——下医医病,中医医人,上医医国,我这医术,于世又有何用?”啊……
“施兄高见!”
徐维新一愣,他没想到施奕文会这么说,话峰一转笑道。
“方才见施兄妙手,当真是匪夷所思,不曾想却是华佗神技再现,实在是三生有幸。”
徐维新的称赞,让施奕文笑道。
“徐兄说笑了,不过只是雕虫小技而已”。
“施兄谦虚,你这雕虫小技可却是能医死人而肉白骨的奇技!要不是亲眼所见,这世人又有谁能相信,这医病居然可以剖腹取出疾处,实在是神奇的很。小弟对医术,倒也有些研究,若兄台不嫌弃,小弟倒想向兄台请教这“手术”的学问。”
徐维新的直接,让施奕文拱手笑道。
“在下岂称请教,要是贤弟不嫌弃的话,你我可一同探究一二。”
“如此,往后麻烦兄台了!”
虽然只是刚认识,但很快两人就熟悉了下来,对于徐维新的好奇,施奕文非但也不觉得有任何不适,反倒是主动向他介绍许多与外科有关的知识,两人边走边聊。
路上徐维新又一次问道,他是不是打算开医馆时,施奕文只是笑道。
“开医馆,也不是不行,毕竟,我等学医,本就是为了治病救人。”
嘴上这么说着,施奕文突然觉得开医馆似乎是个不错的选择。
要不,就再开个医馆,悬壶济世,似乎也不错。
不过话说回来,开医馆似乎风险太大了一些。
第67章 (第二更,求推荐,求收藏)
开医馆。
也就是一说,对自身的医术很是了解的施奕文,当然知道自己这个“神医”的名头靠的是什么。
靠的是现代的药物,没有了药,这个神医也就现原形了。虽说空间里有不少药,但做吃山空总不是办法。
“看样子,这开医馆,当神医是不成了,得嘞,改行吧!”
不做“神医”,那干什么呢?
其实能干的事情可还真不少。
肥皂、蚊香和香水什么的,不都是事业吗?这天下的买卖多了,只要自己愿意,又有什么买卖不能做?
心里这么寻思着的时候,施奕文一边想,一边沿着秦淮河岸边的小路奔跑着,自从稳定下来之后,每天早晚他都会进行这样的锻炼,倒也不仅仅为了身体,也是为了打发时间。毕竟,现在每天闲时太多,慢跑时,他偶尔会把目光投向秦淮河,只见河上上在片片的河雾间泊着些许华丽的画舫,雾舫相衬犹如仙境一般。
即便是来自后世,也知道秦淮河的大名,什么“秦淮八艳”更是艳名传至数百年后。秦淮河这片烟花地,不知让多少人神往。
“可惜早来了几十年,要不然也能见一见柳如是她们了……”
心里暗自嘀咕着,施奕文倒是对宋其玉等人口中的秦淮名妓好奇起来。
这个时代的名妓到底是什么模样?
是艳、是媚?还是多才多艺?
尽管不曾接触过那些名妓,但是从寇芸的身上,施奕文多少总能得到一些答案。
绝对的才色双绝。
“这些画舫中的名妓,想来也是别有一番的滋味吧……”
就在心生向往之情的时候,河中“碰”的传来一声撞击声,一艘漂流的画舫撞上了另一艘画舫。
清晨的静寂立即被打破了,淡淡的河雾中响起的吵嚷声打破了那原本如仙境般景像,就在施奕文暗叫着可惜想要离开时,就看到河中似乎有人落了水,水面上手臂挣扎着,不过片刻的功夫,就没有动静。
“坏了,有人掉下去了!”
施奕文下意识地喊了一声。
“喂!你们别吵了,有人落水了……”
河中正在吵嚷的人们显然没有听到他的喊声,依然在那里争吵着,船上的人根本就没有发现有人落水了。
“该死的……”
眼见喊人根本就没用,想着人命关天,施奕文也不顾身上的衣裳,直接从河边的跳到河里“噗通”一声水响,我怡下了水,然后“哗啦啦”的手臂划动水面。
施奕文一直觉得自己的游泳技术不错的,可惜这也就是自我感觉,尽管读大学那会经常在在游泳池里游泳,可是从来没有真正下过河,更没有救过人,虽然很快就游到河中,睁大眼睛在水里找到半沉在河中人,刚想救她,那人却一把抓住了施奕文,就像抓住根木头似的,尽管施奕文的游泳技术不错,可是被她这么一抓住,人也差点喝了几口水。甚至被她拖着只能在水中挣扎,反复好几次尝试着想要救人她的,却都被对方拉拽着,根本就没有什么用。
“你……咕噜噜……”
刚一张嘴,水就涌进肚子里,接连喝了几口水之后,施奕文也害怕了,想到曾经看过的新闻,到那些很多水性很好的人往往会被慌张的溺水者连累而同归于尽的。
心下一紧张,施奕文在水中翻了下身攒劲用腿踢开对方,然后游到她的身后,抱住她的脖颈朝着岸上游去。好不容易拖着那女人爬了上了岸,浑身湿透的施奕文已经疲惫不堪了,接连喝了几口水的他,趴在那连吐了几口水才算缓过神来。
“下次再也不能逞强了,差点让你这小娘们给害死……”
缓过神来的施奕文,一回头就看到被自己救起来的女人,她已经没有了知觉,就那么躺在河边,没了动静。
“得了,先救人吧……”
有些无奈地叹了几口气,随后将女子的身体翻过来,也不存得看她的相貌,其实根本也看不清楚,一头湿乱的长发散乱的脸上,瞧着更像是女鬼。
“一、二、三……”
“喂、醒醒……”
感觉到她的心脏已经恢复,施奕文又拍打着几下脸,见她依然没有反应,也没有任何犹豫,一只手上提下颌,保持其气管畅通。另一只手捏紧她的鼻孔,然后就给她起人工呼吸。
反复几次吹气之后,女子似乎恢复了知觉,施奕文正要俯下身去,准备再次吹气的时候,身下没有意识的女子一下子睁开了漆黑的眸子。
尽管女子迷迷糊糊的,但是她显然被吓到了,那双眸子里透出惊恐中更多的是恼怒。
“你……”
还没回神的施奕文,刚想要说话,“啪”的一巴掌就响了起来,那女子惊声喊道。
“咳……是你……咳……你这登徒子……”
女子一边抱拼命后退,一双腿拼命乱蹦着。
“姑娘,我……”
不等施奕文想解释,突然他就觉得自己似乎被车撞到了似的,整个人腾空而起,向后飞去,“噗通”一声,人又一落进了河水中。
你吗……我这遭的是那门子罪!
再次落到水里的施奕文,心里不由的叫着苦,翻过身就从不深的河边站了起来。
抱住胸口的女子,盯着施奕文,浑身湿透的她倒也有几分楚楚可怜的样子。
“你、你……你想干什么?”
也许是气急了,女子一时间居然说不出话来。
“你什么你!你自己想想,是怎么回事儿?是我救了你!”
盯着这女子,施奕文抱怨道。
“有你这么恩将仇报的吗?”
女子的秀眉紧皱。但是仍然瞪着他,不说话。
“现在你没事了?”
知道根本就解释不清楚的施奕文,打量了一下这女子。
“看样子是没事了,得,今天算我倒霉……”
自问自回后,重新走到岸的施奕文,也没再看那女子一眼,就往来的方向走去。
在他身后,缩抱着身体的女子坐在那儿,神情复杂的目送着他的身影慢慢的消失……
第68章 危楼高百尺(第一更,求支持,求推荐)
“少爷,你这是怎么了?”
前脚进门,看到少爷浑身都是水,寇芸连忙问起发生了什么事情。
心情不悦的施奕文撇嘴说道。
“掉河里了。”
寇芸随后倒也不再多问,直接喊着小晴,吩咐她去烧水,给少爷洗澡。
“不用那么麻烦,就当洗澡了,换身干净衣裳就行了。”
“少爷,虽说天气热了,可是河水凉气大,万一受了风寒可不好,洗个热水澡驱驱凉气,小晴,把水水烧热点,小荷,你去把少爷的衣服拿过去……”
瞧着寇芸吩咐小晴干活的自然,施奕文微微一笑。即便是家中的丫环也有三六九等。小怜是有名无实的管家,地位最高,至于寇芸就是家中的大丫环,小晴、小荷就是干活的小丫环。至于寇湄……就是个小丫头罢了。
“嗯,小怜呢?”
“回少爷,在屋里和小湄一起做功课呢,少爷有什么吩咐?”
寇芸直接答道。
“没什么,就是回来没见着她,觉得有些奇怪,做功课?是读《女训》还是什么,那些书不用读……”
自言自语的时候,施奕文压根就没有注意到寇芸通红的脸蛋。
待到施奕文洗过热水澡,换上衣裳出来的时候,却看到了家里来了客人,宋其玉看到施奕文后,就上下打量着他的衣裳。
“致远,你这衣裳瞧着倒是有些新颖,这是新出的款式。”
四百多年后新出的,施奕文心底想着,嘴上却岔开了话题。
“子玉,今天怎么这么清闲?”
现在时间可还早。
“小弟这不是嘴馋了嘛,特意来尝尝芸姑娘的手艺。”
宋其玉笑答道,看着站在一旁的寇芸,他特意揖手道。
“有劳芸姑娘了。”
闻言寇芸连忙将双手手指相扣,放至左腰侧,弯腿屈身道福道。
“宋公子客气了。”
“也就你,小芸,你去准备一下。”
虽然知道宋其玉必定是有事,但施奕文倒也没有戳破,吩咐小芸去准备早餐。早就烧好的早餐很快就送到了桌上,虽说只有米粥几道时鲜小菜,可却也精致非常。
吃了半碗红枣粳米粥,又夸了几句宋其玉才对施奕文说道。
“一会吃过饭,小弟带你去个地方。”
“哦?去那?”
“南市楼。”
“南市楼?”
施奕文疑惑道。
对于南市楼,他并不陌生,这阵子有事没事,他就像个游客似的在城中逛着,除了大报恩寺琉璃塔之外,那座二十几米的南市楼,自然也曾造访过,毕竟那是朱元璋下旨兴建的十六座酒楼中的一座,虽然早已破败,不复当年的富丽堂皇,但是高基重檐仍能让人感受到当年的气势。
现在宋其玉提到那,施奕文自然想到了其中的青楼,现在的南市楼就是个“大杂院”,因为面积太大,其中既有酒楼,也有旅店,自然的还有青楼,甚至一楼都变成了一个杂市,
“前些天,家父刚把南市楼买下来。”
抬头看着施奕文,宋其玉笑道。
呃……
那么一座高楼,说买就买了,当真是土豪啊!
心里感叹着,施奕文笑道。
“恭喜,恭喜,既然令尊买下南市楼,必定是有他的用意吧。”
“实放不瞒致远,家父之所以买下南市楼,是因为南市楼虽然早不见旧时的风光,可毕竟是当年奉旨修建,就连楼名也是高皇帝亲手题写,家父以为,只需要对南市楼加以整治、翻修,既可令其重现昨日风光,只要稍稍加以整治,这南市楼必定会受人追捧,毕竟,南市楼可是“十六楼”中仅存的一座楼了。”
宋其玉说话时,施奕文不时的点着头,皇帝圣旨修建、皇帝亲笔题写,所有的这一切搁在一起,不是商机,而是钱……即便是在后世,人们总喜欢牢强附会把地方的名胜与皇帝、名人联系在一起,更何况是现在?
“看来,对南市楼伯父应该已经是成竹在胸了。这皇气……难免总有凡夫俗子想去沾一沾,这世人大抵上也都是俗人,到时候再找些才子,于十六楼上开上几次诗会,大抵上,南市楼的名声也就出来了,名声一出来,自然不愁生意。”
“才子、诗会……”
宋其玉诧异道。
“对,就是才子……很有才的那种。”
“你不是不喜欢这些吗?”
想到之前带施奕文参加文人的聚会时,他表现出来的排斥,宋其玉反问道。
“是不喜欢,可要是有用的话,那些才子也是可以拿来用一用的。”
“用一用?”
施奕文的回答,让宋其玉先是一愣,然后大笑道。
“哈哈,用一用,致远兄,你这话可是可难听得紧了,虽说才子清高,可要是知道你这么说他们,不定会怎么编排你……”
“你会传出去吗?”
施奕文笑道。
“其实,即便是传出去又有何妨,他们应该感谢我这么瞧得起他们,拿来用一用,看似难听,可也得有利用的价值,才会为人利用,要不然,不过就是废物罢了!子玉,你说是不是这个道理?”
“这……”
睁大眼睛,宋其玉惊得半晌都说不出话来,好一会才说道。
“致远,那些才子既然是不去结交,但还是不要得罪的好……其实,致远,你多少总应该与他们结交一二,毕竟,多交朋友总是好事,这正巧了,再过两天就是十五,朋友于府上办有诗会,到时候致远要是无事的话,不妨与小弟一同过去看一看,凑个热闹。”
闻言,施奕文倒是笑着摇了摇头。
“我不懂诗词,这个热闹不凑也罢。”
施奕文化拒绝得直接,宋其玉便也不好再说什么。吃完早餐之后,两人便直接乘车去了南市楼,待到了南市楼之后,施奕文就看到曾经热闹非常的南市楼,现如今静悄悄的,楼前堆满了各种建筑物料,只有一些工匠不时进出着。
突然,施奕文在楼边看到了吴才,只见他若有所思的站在路边看着南市楼,他怎么在这?
不等施奕文开口,只见一个五十几岁的老者急步走了过来,然后毕恭毕敬对宋其玉行礼道。
“见过少爷,少爷来这可是有什么吩咐,要是有吩咐的话,直接让下人过来适合一声就是了!”
“何伯,瞧你客气的,我也就是过来看看。”
嘴上看似客气的宋其玉,随意的摆了下手。
“好了,你先下去吧,我和朋友在这里看看,有事再让人喊你。”
见状何伯再次揖道。
“是,那小的下去了。”
在他下去后,宋其玉对施奕文随口说道。
“何伯是我家掌柜出身,算起来也算是宋家人,所以家父才会把南市楼修缮的活儿交给他,也算是对他的照顾。我们家从来不会亏待自己人的。”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看着何伯离开的背影,施奕文的心里浮现出了一丝异样的念头……
第69章 臂膀(第二更,求推荐,求收藏)
从南市楼回来的路上,一路无言。
进了书房,待吴才坐下后,施奕文才对吩咐道:
“来人,泡茶!”
很快小荷端过茶来,然后转身退出。
吴才尝了一口,然后笑着说道。
“这茶好,今年的新茶,是宋公子送来的?”
见他提到了宋公子,施奕文笑点下头。
“你必定是有话要说吧。”
既便是心里的想法被看破了,吴才看看东主,仍旧微笑不理,端起茶呷了一口。
瞧着吴才的神色,施奕文笑着问道。
“刚才我看你站在南市楼那边,一副若有所思的模样,肯定是有什么想法吧,有何见教,可以开尊口了吧?”
吴才这才放下茶杯,两眼望周围看了,拉长声调说道。
“少爷,你这宅子也是宋家的吧!”
呃……
施奕文点了点头,仍然端着茶杯,心里反倒是涌起一阵疑惑,这阵子吴才就像是失踪了似的,他在忙些什么?
难道是在查探自己。
“东家,这几天,在下确实查了一下,毕竟以后在下要依仗东家,不打探清楚,又怎么敢卖身相投?”
微微一愣,施奕文反问道。
“打探清楚了吗?”
“略知一二。”
吴才笑了笑。
“东家先世凤阳卫军籍,门第不显,且地薄难以糊口,十五年前,因为孝陵卫亲族绝户,官府调其亲族去补充,东家才由凤阳转让入孝陵卫,可亲族无地无宅,东家为谋生计,只得随师傅于江湖行走,在下说的对吗?”
“这些是你查出来的?”
施奕文他抬头盯着对方。
吴才不理他,继续说道。
“至于宋家之所以厚待东家,说是为了报恩,宋家如此厚待东家,说到底恐怕还是因为东家的医术的。若不是在下特意打听,恐怕还真不知道,东家居然就是南京的城里流传多日的人称“今世华佗”的施神医,更不曾想东家居然有起死人而肉白骨的本领……”
盯着施奕文,吴才的目光显得有些复杂,过去他只以为施奕文颇有才学,能制肥皂、榨棉油、造蚊香,可是那曾想仔细打听之后,才知道他更擅长的居然是医术,一手起死人的医术,更是闻所未闻。
这几天,吴才一直在打听自己?
施奕文的面色沉重起来,只是坐在那里听他继续说下去。
“不过,越是了解东家,在下就越是好奇,为何东家于宋家有活命大恩,宋家却不曾的对外宣扬过?甚至就是东家在衙门里凭着为孙娘子手术切除“肠痈”而被人称为“今世华佗”的时候,也不曾对外宣扬过东家的身份,即便就是现在,这南京城中,又有几人知道团结皂的东家施奕文,居然是当世神医?”
这样接连反问之后,吴才收回目光,直视着施奕文,然后正色道:
“古人有言,“圣人非有力也,善假于物也”就是说,天下做成大事的人,不是自己比别人多生了几只臂膀,而是善于借用他人的力量。宋家能有今天,未尝没有善于借用他人的关系。”
看了一眼吴才,施奕文说道。
“吴才,你讲下去!”
微微一笑,吴才说道。
“在下思来想去,宋家之所以不愿意为公子扬名,说到底,恐怕还是心存私心,毕竟,公子顶着神医之名,必定会各方敬重,至于宋家不过就是公子友人中的一人而已!可若是公子神医之名不显,甚至不为世人所知,那么于宋家而言,公子就是其手中的不为人所知的筹码,他日必定能派上用场,毕竟,公子有起死人而肉白骨的本领……”
呃……
蹙着眉头施奕文依然没有说话,与吴才想的不同,他压根就不在乎什么名声,闷声发大财才是正理,更何况自己的身份也经不起查,所以还是低调点的好。
但是,吴才的话,确实让他感觉有些不舒服。
拿来用一用……
甚至不由自主的想到之前与宋其玉之间的对话。自己是不是也应该庆幸,于他们还有利用的价值?
还有刘锦江、还有刘能德,与他们交往,说到底,不也是如此吗?
说到底,其实也就是互取所需吧!
不过是借宋家的势而已。心里这么一想,施奕文的眉头舒展开来,对吴才笑道。
“吴才,你讲得句句都对。宋家确实于我有所图,而我未尝于他们身无所谋啊!”
施奕文的回答,让吴才笑道。
“东家是想借宋家的势吧!”
施奕文并没有否认,只是笑看着吴才。
“可是借势,也总得有个主次,有所区分!”
吴才一边说,一边端起茶杯喝了口茶,然后说道。
“如果一味的借,借到最后,恐怕只会落人下乘,到最后知道的知道东家与宋家没有干系,不知道的还以为东家是宋家的门客,您说是不是这个道理?”
“你的意思是?”
“南市楼,在下听说宋家买下南市楼后,就一直在寻思着这件事,寻思着公子可曾参于过,既然现在东家去了南市楼,那我想问,当初宋家买下的时候,可曾问过东家?”
摇了摇头,吴才“哦”了一声道。
“果然不出所料,既然如此,那今天宋公子请东家过去,又是为什么?要是宋公子他日请东家参股南市楼,东家又会如何?”
闻言施奕文沉吟道。
“应该会同意吧。”
“今天是南市楼,明天可能就北市楼,后天……东家到最后与宋家的关系只会越绑越紧,看似紧密,可实际上却是以宋家为主,在下想问,东家又岂是长久甘居人下之人?”
甘居人下!
瞬间,施奕文明白了吴才的意思,他盯着吴才说道。
“你的意思是,这南市楼是宋家的一个打算?”
“肥皂是东家造出来的,那自然是以东家为主,宋家为辅,可南市楼却不同,相比于东家,宋家世代从商,可称得上南京豪门巨富,在这样的人家那,随时都能弄出十个南市楼来,若东家一一参从的话,久而久之,可不就是应该了那句“圣人非有力也,善假于物也”,成为宋家的臂膀了嘛!”
闻言施奕文心头猛然一惊,他确实没有这么想过,更没有想到,看似简单的事情里,还有那么多的门道,不过在片刻的惊讶之后,施奕文却突然哈哈大笑道。
“吴才,你只以为宋家可以弄出十个南市楼……可有没有想过,我还能再弄出十个肥皂来……”
哈哈大笑着,施奕文自信的说道。
““圣人非有力也,善假于物也……哼,圣人的话说的有道理啊!可还记得那天你我所言吗?科技……只要有科技在手,这谁成谁的臂膀,可还不一定呢!”
第70章 三山街(第一更,求推荐,求收藏)
红袖添香夜读书!
但凡是个男人,或多或少的都曾幻想过这一幕。
香炉中檀香和着女儿家的体香,似乎这是只存在于古人的某种特殊的享受。
可来到万历六年之后,施奕文总算是知道了原因。
这是个没有电灯的时代,晚上看书时,只能就着油灯昏暗的光线。
最为恼人的不是油灯昏暗的光线,也不是灯里冒出来的黑烟,而是不时的总需要挑灯芯。正是这些琐事,会让人不由分离。
古人说什么红袖添香,其实不过只是出于实用,至少有人在一旁挑灯芯,既然省得灯灭,也省得分心。
在经历了几次夜读之后,即便是闲来无事,施奕文也少在昏暗的油灯下体会古人读书写作的辛苦。
如果不是因为太惹眼,恐怕他早就从超市里拿个小台灯出来了。毕竟,晚上实在太过无聊,除了看书之外,就没有别的乐趣了。
在这个没有网络的时代,看书是施奕文唯一的用来排遣无聊生涯的方法,除了空间内图书馆里的书,便他同样还喜欢买书。
只有身处这个时代,才会知道明朝的出版业有多么的发达,明代是古代出版史上最为活跃,最为繁荣的时期,出版商峰起,书坊林立。单就是在三山街一带,书坊不下百家,每家都出版各种图书,至于书籍的内容涉猎面极广,从经诗子集到农工百科以至朝廷律法,可谓是应有尽有。
闲来无事的时候,施奕文总喜欢到三山街的书坊淘书,不过只是几个月的功夫,从三山街买来的书籍,就塞满了几间的屋子,那些从地面一直延伸到房顶的书柜是施奕文按照后世的样式做的,样式很简单,香樟木书柜甚至没有上漆,这种森头最能防止蠹虫蛀蚀书籍。
之所以会淘书,除了打发时间自己看之外,施奕文还有一个想法,就是尽可能的多收藏一些书,这个念头或许是因为在他心中一直无法释怀满清通过修《四库全书》,对华夏文明的摧毁,全毁,抽毁,剜去之类也且不说,最阴险的是删改了古书的内容。大量珍贵的史料遭到篡改或销毁,不得不称是中国历史上一个文化浩劫。
让许多“人”为之赞叹的《四库全书》修成之后,华夏五千年文明,只剩下了3462种图书,除此之外,再无其它……
或许,正是因为对这一“伟业”的了解,才让施奕文心里一直存有想要收藏书籍的念头,毕竟,书是文明的传承。
“哎呀,施公子,您今个可是来巧了……”
前脚刚进“世德楼”(1),楼里的孙掌柜就连忙迎了过去,在三山街现如今,没有几位不认识施奕文的,毕竟,像他这样见书既买,不问门类的人可真没有几个。
“哟,孙掌柜,又有什么好书?”
施奕文好奇道。
“好书,而且还不止一本。”
话的功夫,孙掌柜便引着施奕文到了书架边,指着书架上的书册说道。
“施公子,这是前阵子,我们东家刚通过同乡的关系,从文渊阁抄来的十二册书,全南京可是独一份。”
“哦,文渊阁抄来的,那我可得好好瞧瞧。”
一听是文渊阁抄来的书,施奕文顿时有了兴趣,文渊阁是大明官府藏书所在,按照正统六年《文渊阁书目》记载,共收书七千多种,多是宋元以来的精美图书。对于大明朝的出版商来说,文渊阁藏书,就是他们的出版宝藏。毕竟全大明所有的书坊面临的情况都差不多,印书不愁销路,就是缺书稿,尤其是好稿子。
大明的书坊无所不印,什么经史子集、什么医书农书,什么道藏佛典,至于时人诗文乃至科考文章精选,更必印书册,每年刊行数量巨大。但是在缺书稿的情况下,书商就把盯上了藏书众多的文渊阁,虽然那里不对百姓开放,可有钱能使鬼推磨,书商们自然有办法。
京官清贫,书商有钱,于是高价请官员代抄,再加以刊印,早就形成了一个完全的产业链。
“都是图经部的?”
接过书一看,施奕文不禁有些失望,文渊阁藏书一共分成圣制部、典制部、经部、吏部、子部、集部、总集部、类书部、金石部图经部、乐律部、字学部、理学部,奏疏部、传记部、技艺部、志乘部、杂部十八部。图经部只是其中一部。
“没有技艺部的书吗?”
“公子,文渊藏书十八部,最受欢迎的也就那么几部,不少都太偏了些,要是公子有兴趣的话,下次小老儿和东家说一声,让人抄上一份,不过价钱……”
“价钱好说!”
闻言,施奕文笑道。
“把这几部书给送到家里去,以后要是有这样书,直接送过去就行了。”
说话时,施奕文又随手翻了手边的书,是一本小说,一直以来,他对小说并没有什么兴趣,一看名字,
哟,挺熟的,穿越之前看过……“电影”。
“《灯草和尚传》。”
“施公子,……”
瞧见施奕文手中的书,孙掌柜的神情稍显尴尬。
“卖古书不如卖时文,印时文不如印小说”,这世间说到底,也是俗人多些。”
孙掌柜的解释让施奕文笑了笑,瞧着书坊中摆着的书,其中不少都是类似的小说。
“这样的小说,很好卖吗?”
“公子,你瞧这书坊……”
手指着上下三层的书坊,孙掌柜倒也直接。
“世德楼上下三层,每年印书不下百种数十万册,其中九成都是各种小说,老百姓喜欢看,至于时文,也就是像公子这样的人物才会看不是……”
孙掌柜的话,让施奕文好奇道。
“数十万册!居然印这么多?有那么多人看吗?”
“公子,瞧您说的?这天下又有几人不看小说?”
突然,施奕文想到了家中几个小丫环,她们似乎也看小说,而且也能看得懂,这……不对,不是说古代的识字率很底吗?
可……识字率底的话,为什么会各种通俗小说的畅销?
看小说的前提,是要识字,如果百姓都不识字的话,小说卖给谁?小说畅销的前提,是大多数人都识字,才能看得懂。
解放前那会,虽然有这个“大家”,那个“大家”,看似牛气冲天,可实际上他们的小说发行量才多少?真正小说畅销的时代,不还是改开后80-90年代,动辄几百万套,至于盗版更是几倍于正版,小说之所以畅销流行,是什么?不还是因为建国后几十的教育,老百姓上过学,读过书,才能看懂小说啊!
突然间,置身于书坊之中,施奕文想到了另一件事,想到了为什么元朝也好、清明也罢,都是以戏曲、话本(说书)流传于世,因为百姓普遍不识字,自然的戏曲,说书自然也随之兴盛起来。因为百姓不识字儿,所以也就大都只能听听戏听听评书了。至于小说……百姓不识字儿谁看啊?
环视着周围的书架,还有摊架上的一本本小说,突然施奕文意识到这些小说,在一定程度不也是明代文化繁荣的象征吗?
“孙掌柜,咱们楼里有多少小说,一样送一本到我那,以后有新小说的话,一样送过去!”
(1)明代书坊往往以**楼为名,如世德楼、万卷楼都是当时三山街的书坊坊名。不要误会。
第71章 销路扩大(第二更,求收藏,求推荐)
也许应该办个图书馆。
要不然很家里就放不下那么多书了。
从三山街转悠回来的路上,坐在人力“宝马”上,虽说有些颠簸,可是施奕文的心里的仍然琢磨图书馆的事情。
在什么地方办图书馆呢?
还有这个时代办图书馆合适吗?
要是把那些书放到空间里呢?
心里寻思着放书的事情,施奕文刚回到家,就听老宋头说,肥皂厂李主事带着一个人在家里等着。
看见施奕文回来了,李铭东连忙从椅子上站起来迎了上来。
“见过公子,您这是……买书去了?”
瞧着施奕文手里提着的书,李铭东问道。
“闲来无事,买几本书看看。”
施奕文打着哈哈同时,看着另一个人问道。
“这位是?”
李铭东连忙指着已经站起来的中年人说道。
“东家,这位是扬州富广行的东家陈方仕陈老爷。今天专门来拜见东家的!”
穿着一身儒衫的陈方仕这会已经过来,自我介绍道。
“鄙人陈方仕见过施公子,虽说是与公子初次见面,可公子的大名却早已是如雷贯耳,实在是相见恨晚啊!”
陈方仕的话里对施奕文颇为恭维,言必称他为公子。虽然他现在瞧着年龄不过只是刚开始蓄发,按道理应该是他先见礼才是。
施奕文揖手还礼道。
“陈老爷客气,请座。”
重新落座后,陈方仕又说道。
“区区薄礼,不成敬意。”
说完这话,陈方仕身边的仆人递上一份礼单上来。
大明朝的规矩多、礼数也多,现在施奕文知道,拜访陌生人家里是要备礼的。无论是礼物或多或少,是否方便拿着,都要备上一份礼单,列明自己送的礼物。这些东西搁在门房里。
虽说这是施奕文第一次接礼单,但是,在小怜接过陈方仕的礼单,放到桌子上之后,他连看都没看上一眼。
这礼单是不能看的,就像后世别人封的红包,不能现拆一样。
眼瞧陈方仕这么客气,施奕文也堆上了满脸的笑容。
“陈老爷实在是太客气了,家里招待不周,还请陈老爷见谅。”
再一次客气之后,谁都没有提正事,而是天南海北地聊了起来,对此,施奕文倒也见怪不怪,这个时代的人办事,大抵上都归如此,不先聊上个小半个时辰,是不会提正事的。
聊天的话题倒也好找,既然陈方仕是从扬州来的,施奕文自然提到了扬州,虽然从没去过扬州,但是多少对那里有些了解。
“听陈老爷的语音似乎不是扬州口音。”
“公子好耳力,鄙人本籍山西,十三岁随亲族到扬州从商,虽然客居扬州三十年,可这乡音却不曾改变多少。”
“哦,山西,那可是个好地方啊,和北直隶就隔座太行山……”
就这么聊了差不多半个时辰,茶过两壶之后,陈方仕才总算绕回了正题,开口说道。
“公子,想必还不知道,即便是在扬州,团结肥皂也是畅销的很,从两个月前,肥皂进入扬州后,鄙人的富广行就一直代销肥皂,这次来南京,一来是为了拜见公子,这二来嘛,还是想和公子谈个生意?”
终于谈到正题了。
听到陈方仕这么说,施奕文便笑着说道。
“肥皂能在扬州畅销,全是陈老爷的功劳,说起来,后生还是要谢谢陈老爷的。不知道陈老爷想谈什么生意?”
因为不知道这陈方仕的来意,所以施奕文显得有些客气。
“是这样的,施公子,鄙人从李主事那里听说,公子的肥皂厂,现在造出了香皂,有各种香味,而且洗手之后,也是手有余香?”
“确实,香皂刚刚投产,香味目前,只有三种,待将来会开发其它的香味。”
不是施奕文不开发其它的香味,是因为给肥皂添香的精油,就只有檀香、茉莉、桂花这三种量大,自然也就只有这三个香味了。
“那就再好不过了!”
陈方仕认真的说道。
“公子,鄙人来拜访公子,是想买香皂。不知公子意下如何?”
“哦,是这样啊!”
原来就是为了这事,施奕文哈哈笑道。
“既然后生开肥皂厂,就是为了做生意,陈老爷想买香皂,又岂有不卖的道理,这事和李主事聊就行了!”
“李主事做不了主。”
那陈方仕笑着说道。
“因为我要的量多,只有公子能做主!”
量多?
施奕文直接问道:
“不知陈老爷要买多少?”
喝了口茶,陈方仕说道。
“我买五千箱,每个月五千箱!”
陈方仕的话,让施奕文吸了一口气。
五千箱!
这可真不少!
尽管香皂并不是肥皂那种一百块一箱的大箱,可一箱也有60块,五千箱就是三十万块!
这可不是一个小数字。
虽然现在团结肥皂厂,几经扩大,如今每天能造三万块肥皂以及两万块香皂,一一个月也就是一万箱上下,他一买就是一半,如何不让施奕文惊讶?
看来这肥皂厂,要扩大生产规模了。
就是不知道精油那边能不能供应得上。不过没问题,可以从其它地方购买香料精油。
想了想,施奕文答道。
“五千箱……量是多了些,不过也不是不行。”
见施奕文一口答应了下来,陈方士的脸上露出喜色,高兴地笑道。
“施公子爽快,不过这价格上……”
“二十文!”
心里盘算了一下,施奕文又说道。
“二十文一块香皂,是通价,这个是不能少的,一箱也就1200文!”
“还请公子再便宜一些。”
陈方仕讨价还价道。
“毕竟我要运到扬州,而且一次定下五千箱,要是公子能便宜些,我可以先定下六个月的货!而一次付出5成的定金。”
出手可真大方啊!
五成的定单,可就是一万多两银子。
尽管心底惊讶,但施奕文仍然摇头说道。
“陈老爷有所不知,这香皂与肥皂不同,生产起来颇为复杂,所以成本极高。如果不是为了开拓市场,打开销路,这20文是绝对不行的,也就是这几个月,待到销路打开之后,还是要涨价的。说实话,20文,最多也就一成的薄利。”
这当然是假的!
实际上,并不比肥皂贵,而且精油几乎也是白送的,甚至就连现在肥皂的成本也因为棉子油的成本低,所以可以达到500%以上的暴利。
这一切,陈方仕当然不知道,一旁的李铭东,看了看东家,于一旁开腔说道。
“陈老爷,说实话,如果不是公子吐了口,这五千箱,我是万万不会答应的,毕竟,现在想要香皂的不止你一家!”
他这么一说,陈方仕考虑了一会,像是下了什么决心似的。
“行,就按这个价吧,不过,我额外还需要5000箱肥皂……”
盯着施奕文,陈方仕说道。
“这每月各五千箱,公子可一定得保证能供上货!”
第72章 飞梭(第三更,求推荐,求收藏)
销路在增加,工厂在扩建,幸好当初建肥皂厂的地方,两边全都是临河的仓库,适当的溢出高价后,工厂的占地扩大了三倍有余,而原本的板库成了厂房,在安装新水车的同时,又在修葺了老旧的码头栈桥,以方便出货。
在工厂改扩建提升产量的同时,施奕文并没有闲下来,对他来说,还有更重要的一件事。
又一次置身于空间的图书馆里。
盯着书架上的书籍,施奕文显得有些茫然,虽然嘴上说着“十个肥皂”,可实际上,无论是肥皂或者蚊香不过都是因缘际会,都是“碰巧”的“发明”,现在让他主动去“发明”,一时间他却有些摸不着头脑。
“发明些什么好呢?”
自言自语中,施奕文一边走,一边在书架上的书籍中寻找灵感。
突然,一本书映入了他的视线之中,盯着那本有些老旧的书籍,施奕文眼前猛的一亮《英国工业革命史》,自言自语道。
“没错,这应许也可以借鉴一下!”
第二天清晨。
依如往日沿着秦淮河跑的晨练之后,施奕文刚吃过早饭,吴才就上门了。
“你今个来的挺早的,有啥急事?”
站起身来,施奕文笑着将他迎了进来,吴才现在家里的身份是新请的先生。
“这几天我一直在寻思着少爷的话!”
吴才揖手说道。
“可我还是想不明白,你到底怎么弄出十个肥皂来。”
端着茶进屋的寇芸打量了两眼,她有点看不上吴才这个人,于是就随口说道。
“那是,少爷的心思又岂是一般人能猜出来的!”
心知像寇芸这样的丫环,少不得是主家房里人的吴才陪笑道。
“芸姑娘说的是,不过即便是猜不出来,也总要揣摩一二,如此才能对得起少爷付的月给不是。”
微微一笑,施奕文对寇芸说道。
“小芸,你先下去吧。”
“是,少爷。”
在寇芸离开后,施奕文冲吴才笑道。
“家里人没规矩惯了,让你见笑了。”
对于施奕文来说,无论是小怜或是寇芸姐妹,既然在这个家里,那就是家里人,而他这样的解释,却让吴才有了些误解。
“东家客气。”
以为自己猜对的吴才立即岔开话题说道。
“哎呀,我东家,我昨天想了一夜,还是想不明白!您到底有什么法子。”
一听他这么问,施奕文便笑着说道。
“其实这个法子倒也简单!”
说话的功夫,施奕文对吴才说道。
“不过,想要用这个法子,你得先帮我办件事。”
“什么事?”
面对吴才的询问,施奕文笑道。
“造个东西!”
说话的时候,施奕文拿出昨天晚上在空间里画出来的几张图纸,放到吴才的面前。
“这是?”
看着充满疑惑的吴才,施奕文故作神秘的笑道。
“能顶一百个肥皂厂的东西!”
说罢,施奕文追问道。
“你知道,南京上好的工匠是谁吗?既精通木器,也精通铁器、铜器什么的。”
尽管在肥皂厂的改造过程中,认识了几个工匠,就像对轴承充满兴趣的赵老四,可是他的手艺很一般,现在施奕文要造的这个东西,尽管没有什么技术难度,但是他仍然希望能够找到好的工匠制造它。
“上好的工匠,嗯……”
愣了下神,吴才便笑着说道。
“东家,您可是找对地方,老吴我住的地方,过去住的都匠户,都是祖传的手艺,要是说好,这最好的工匠倒是说不出个所以然来,要是说上好,这南京城里没有一千,也得有八百,公子要造这个?就到梁家作坊吧,老梁头的手艺好。”
又一次瞧着图纸上的东西,吴才疑惑道。
“就这么个小玩意,它能顶一百个肥皂厂?”
不过吴才的疑惑,在梁家作坊里梁鹏拿起图纸的瞬间,非但没有减少丝毫,反倒是更浓了。
“好东西啊!”
盯着手里的这几张图纸,梁鹏抬头看着面前有富家公子,试探着问道。
“公子,这是梭子吧?”
“嗯!”
眼睛微微一睁,施奕文对眼前这个不眼的梁鹏另眼相看了,他能认出来。
图纸上确实是梭子,只不过不是普通的梭子,而是历史上要等一百多年后才由英国人发明的“飞梭”,飞梭实际上是安装在滑槽里带有小轮的梭子,滑槽两端装上弹簧,使梭子可以极快地来回穿行。飞梭发明大大提高了布匹的产量。
一本五十年代的《英国工业革命史》给施奕文带来的启示就是飞梭可以成倍的提高织布机的产量,或许对于飞梭并不怎么了解,但是在图书馆找到的纺织机械类的书籍中,却清楚的描绘着它的构造、原理,也正因如此,他才连夜绘出了飞梭的图纸。
难道眼前梁鹏,一眼就看出来它的原理了?惊讶之余,施奕文的心底甚至有些狂喜,要是他一眼看出飞梭的原理,这样的人才可一定得招过来。
“妙……可真妙!”
梁鹏盯着图纸上,不住的赞叹着。就在施奕文心底惊讶之余,只见他猛的抬起头说道。
“公子,这纸上的线是用什么笔画的,如此精致的线图,小的可还是第一次见着!这可真是妙的很!”
啊!
想错了!
诧异的看着他,心底白欢喜一场的施奕文随口说道。
“铅笔。”
“铅笔是什么笔?”
相比于纸上的“飞梭”,梁鹏更在意的是铅笔,毕竟用炭笔画线不仅线条粗,而且炭笔还容易断。对于作为匠人的他而言,这能画出精巧细线的铅笔,才是他最看重的,
“就是……”
看到梁鹏似乎对铅笔更感兴趣,施奕文便笑着说道。
“你能造出这个梭子的话,到时候送你一些铅笔又有何妨?”
“当真!”
梁鹏的眼前猛然一亮,惊喜道。他还没有见过能把线画的这么细这么直的笔。
“这还有假,怎么样,能造出来吗?”
听到施奕文的反问,梁鹏认真的打量了一会图纸,然后抬头说道。
“这梭子瞧着与普通的梭子不同,可不少东西制起来,也是极为麻烦,这样,东西我给公子制出来,只是,有些东西,小的不知道该用什么制。比如……”
见梁鹏的手指弹簧,施奕文就知道碰着高手了,一眼就看出梭子中最关键,也是最复杂的部件就是这个弹簧。
“这是弹簧,要用有弹性精钢制成,怎么样,有什么困难吗?”
摇摇头,梁鹏直接了当的答道。
“这有什么难的,嗯,这样,只是用精钢制的话,价格肯定要高一些。”
“那以你估计用精钢来做的话,这样的一个梭子要多少钱?”
在心里合计一会,梁鹏才答道。
“怕是得要五十文钱,这一个能顶四五个普通的梭子了。”
听他这么一说,施奕文笑说道。
“你只管做就是,银子一分不少给你。”
成本高出四五倍,可要是效率能提高四五倍呢?
第74章 松江(为盟主红颜第一笑加更)
为盟主红颜第一笑加更!!……
清晨,施奕文是被热醒的。
没有空调、没有风扇,甚至都没有蚊香。只有闷热的蚊帐。
整整一夜,施奕文都在与闷热的天气抗争着,到最后迷迷糊糊的睡着了,再次醒来的时候,一身汗。
“小怜,给我……”
习惯性的喊出声时,往左右看去,瞧着装饰简单的房间,施奕文才意识到自己不是在家。
昨天下午,经过五天四夜的漫长航行之后,终于来到了松江。住进了这家客栈里。于家里不同,这里可没有几个丫环同时伺候他。
“这天气……可真热!”
一边抱怨着天气,施奕文一边把从空间里取来的冰镇可乐搁到头上。
可乐的冰凉,总算是让他缓了口气。
“少爷,您醒了。”
恰在这时,门外传来一个声音,然后只见一个十一二岁小厮模样的孩子端着茶杯走了过来。
“少爷,您先漱口,我再去给您取盘水擦下汗。”
来得是德子,他是老宋的小儿子,宋家对家奴确实不错,像老宋头这样勤苦一辈子的家奴子女,都是直接放良,德子自然也不例外。他一直在姐姐家住着。这次出来,身边不便带女眷,所以老宋头特意把儿子接到家里,顺理成章的成了施奕文的书僮,侍候他起居。
“以后,这样的事,少爷我自己做就行了。”
尽管习惯了被人伺候,可并不等于习惯了被这样小孩伺候。
“少爷,伺候你是应该的。”
瞧着满面憨笑的德子,施奕文知道这话,说了也等于白说。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德子在那里忙前忙后的张罗着。
很快,收拾利索之后,施奕文往外看了眼。
“德子,吴先生呢?”
“少爷,吴先生已经出去了,他说他要先出去打听一下,等晚上回来了,再向沲爷禀报,让少爷只管在这里转转。”
转转?
吴才倒是会安排,不过对于松江,施奕文倒也极为好奇,“买不尽松江布,收不尽魏塘纱”,魏塘究竟是什么模样,他并不清楚,可是松江的繁华却远超过他的想象。
单就城市的繁华来说,这座城市的繁华甚至不逊于南京。不是城市的规模略小一些而已。
不过真正能引起他兴趣的并不是繁华的市场,也不是城中林立的仅布庄店铺,真正能吸引他的,还是城内外百余座织布坊,这些织布坊少则雇佣数百人,多则上千人,在历史书中特意用松江的纺织业去代表明末的资本主义萌芽。
其实,这次来松江,施奕文就是冲着这一点来的。毕竟这是里是这个时代规模最大的织布中心。
“卖报!卖报!首辅归乡葬父,乘三十六台大轿……。”
正犹豫着要不要去附近的厂子里看看的施奕文,被一阵清脆的叫卖声拉回了现实,只见不远处那是一个报童由远而近的跑了过来,报童约莫十二三岁,背着大大的包袱,包袱中插着几大卷“报纸”,他一边卖力摇动一卷纸,一边卖力喊着报上的新闻。
瞧着那由远而近的跑来的报童,施奕文的双睁大眼睛,简单不敢相信自己看到——报童!
没错,的确是报童!
居然有报童在沿街叫卖报纸!
“卖报!卖报!首辅夺情,天理不容……”
愣愣的看着这在他的印象中只存在于旧社会老电影中的报童从身边错肩跑过,盯着报童的身影。
施奕文想到在历史上明朝的出版业极为发达,是古代出版史上最为活跃,最为繁荣的时期,出版商峰起,书坊林立,不仅出版各种通俗小说。而且民间新闻传播活动日趋活跃,民间的报房同样也是遍布大江南北。
不过,在南京却很少有报童这样当街售卖,毕竟那里是南都所在,报纸上的内容往往不适合叫卖。所以大都是在书摊上售卖。
不像在这里就像搞电影里那样,报童沿街叫卖,嘴里头吆喝着新闻。
报纸……
突然,施奕文的眼前一亮。
“给我一张报……”
报谓的报纸,不过只数张A4纸大小的纸张,除了摘抄邸报的内容外,还有一些抨击张居正不回乡守制的文章,对此,施奕文倒是不怎么在意,毕竟,通过在图书馆里阅读的书籍,对张居正夺情也有了一定的了解。
相比于报纸上的官方信息,他更关心的是如何利用报纸。
“也许,可以在报纸上发广告……”
相比于刚来到这个时代时的茫然与不知所措,现在有了肥皂厂、榨油厂以及蚊香等事的成功之后,施奕文已经不再像过去那样,东一榔头西一棒子的办事,而是更看重计划,就像这次来松江,看似是为了推销产品。
可实际上,却是为了另一个大计划。
“这样的报纸,肯定不能登广告,要想办法提高报纸的销量,然后……”
心下这般寻思着的时候,慢慢的在施奕文的脑海中,一个简单的办报计划,就已经成形了。或许对于如何办报纸,他并不怎么熟悉,但是没吃过猪肉总见过猪走路,至少在后世的时候,他也读过一些报纸,大体上知道报纸应该怎么办。
“也许,可以考虑一下……”
办一个报纸。并没有什么困难的地方。只要把几百年后的那些套路用上,施奕文可以肯定自己的报纸必定可以风行天下。
到那时,要是不仅仅可以成为自己推销产品的工具,甚至还可以成为另一种工具……想到这,施奕文突然只觉得一阵激动,确实,应该认真的考虑一下这个想法。
“等回到南京就先把这件事办了……”
心里这么寻思着的时候,施奕文又想到了这次来松江的目的——推销飞梭。
只是,这个时代的商人能够接受新技术吗?
如果他们拒绝采用新技术怎么办?
这似乎不太可能吧!
尽管内心里并不确定,但是他相信没有任何商人会对在眼前的利益视而不见。
“商人重利,只要他们能看到利润,肯定不会拒绝的……”
第75章 (第二更,为盟主贺!求支持!)
“怎么样,找到合适的作坊了吗?”
回到了客栈,见吴才已经回来了,施奕文就直接问到。
“已经找了家差不多的作坊,有织机600张,雇工将近千人,在松江的规模虽然谈不上最大,但规模却也不算小。”
“600张织机……差不多也够了。”
略点下头,施奕文问道。
“那他们对它有兴趣吗?”
“有兴趣,怎么会没有兴趣,今天不过只是刚一谈到咱们的“飞梭”,刘家老爷就吐了话,要是当真如此,一张织机他愿意付30两给咱们!”
即便是见惯了后世的大手笔,施奕文也被这人的大手笔吓了一跳。这相当于他开价的好几倍。
“30两,600张织机,也就是一万八千两!这刘老爷可真是大手笔啊!”
“不过,他有个条件!”
“条件?”
“对,他要咱们保证,至少在两年内,不把飞梭卖给其它人!”
吴才的话让施奕文哈哈笑道。
“难怪这么大方,两年,他这个算盘打的是精,看似花了高价,可是有两年的时间,他至少能置办几千张织机,多挣几十万,甚至上百万两银子,这生意人,总归是生意人啊!”
听着公子的感叹,吴才试探道。
“公子,其实我也在松江打听过,像那样一家600张织机的厂子,最多只有六七万两,也就能买下来了,要是咱们自己办布厂的话,用上飞梭,不出一年,肯定能获利几十倍,这岂不好过咱们把这么好的东西,卖给其它人?”
又一次,吴才有些迷惑不解的看着施奕文。
直到现在,他的心里还有着太多的疑问,他想不明白,为什么施奕文会把这个明明会下金蛋的老母亲往外推。
那个飞梭肯定是能挣钱的东西啊!
“收不尽的松江布……”
面带微笑,施奕文并没有直接回答,而是朝着窗外的松江城看去。
“你瞧这松江,布庄岂止百家,要是咱们在这里办厂的话,岂不就是与上百家老字号竞争?而且还是在人家的地盘上做生意。这样的竞争太劳神!”
摇摇头,施奕文看着不解的吴义说道。
“其实,从一开始,我制造飞梭,就是为了让这些布厂都用上它!”
“呃!这……公子,这是为何?”
不解的看着公子,吴才发现自己在很多时候,根本就跟不上他的思维,猜不出他的想法,原本是想给他出谋划策的,可怎么到了这,却琢磨不透东家的想法了?
这可不是什么好事?
“茂达,你觉得,如果刘家买走飞梭,他们能保密多久?”
放下茶杯,笑看着皱着眉头的吴才,施奕文说道。
“我之前就说过,有些技术因为太过简单,想保密也保不了,不是因为保密的手段,而是因为它太简单,就像飞梭一样,说白了就是两个弹簧和几根皮绳而已,这么简单的东西,怎么保密?毕竟设备总是需要维护的……”
在另一个时空中飞梭发明后,立即被广泛采用,但是因为飞梭的技术简单,很容易被人复制,而发明者最后只能落个死于贫困中的下场。
“这……”
点点头,吴才知道公子的话说非常有道理,自家人都不一定可靠,更何况是外人,那怕就是家奴……钱财动人心,那里没有背主逃离的家奴。
“那公子的意思?”
“与其保不住密,不如索性放开了,把技术卖给他们……”
冲着吴才咧嘴笑了笑,施奕文说道。
“你说一个刘家就愿意拿几万两想要买断它,是什么让这样的生意人愿意掏这笔钱?”
“因为获利更多!”
“对!”
重新端起茶杯,施奕文笑道。
“你说,松江有多少布庄,愿意掏银子买飞梭的图纸?我敢说,只要刘家这边一试用,不出三天,咱们的门就能被人堵破,几万两,肯定不会人人都出,可是几千、上万两的,他们却不会嫌多的。松江有多少布庄?一百家?两百家?还是三五百家?那怕就是一家收个一千两,也就是几十万两银子了!况且,这银子可都是现成的,白花花的雪花银啊!”
闻言,吴才被惊瞠目结舌,愣了好一会,才赞叹道。
“高!实在是高!公子高明,在下佩服、佩服!”
吴才的恭维让施奕文笑说道。
“其实吧,我告诉你,我造飞梭的目的,不是为了卖飞棱挣钱,你觉得飞梭大范围投入使用之后,会发生什么事吗?”
公子的反问,让吴才皱眉思索片刻,会发生了什么事?
疑惑间,突然,他的眼前一亮,猛然拍手惊叫道。
“公子,我知道了,公子的目标根本就不是织布,而是纺纱,飞梭可以把织布速度提高几倍,如此一来纱线必定供不应求,公子必定是另有神机吧!”
另有神机!
当然是另有神机,要不然施奕文也不会费那么大的事。
之所以选择“飞梭”,并不是因为它技术含量低,结构简单。而是因为飞梭的出现直接推动了珍尼纺纱机的出现,然后是水力纺纱机,再接着是骡机……
“纱线!”
放下茶杯,施奕文看着吴才笑道。
“松江的织布机要是在一年内全都加装了飞梭,产能会在一年内提高4倍以上,到时候,必定会出现“纱荒”,仅仅只是靠千家万户的妇人手摇纺纱,肯定是不能满足需求的,到那时纱线就会供不应求……”
手中摇着纸扇,感受着些许的凉风施奕文得意道。
“到那时,只要手中有纱,就必定不愁销路,至于竞争……”
笑了笑,施奕文没有再说下去,与松江的织布业大都集中于布庄不同,魏塘的纱线是千家万户的男男女女用手摇纺车纺出来的,这意味着纱厂不需要考虑同业龙头的竞争,它只需要生产就行,根本就不需要考虑同业竞争。
看着面带微笑的东家,吴才试探道。
“东家,您真的有纺纱的神机?”
施奕文笑了笑,故作神秘道。
“先把咱们的飞梭卖出去,把办纱厂的钱挣到手再说!”
收起折扇,把折扇在手里敲着,起身离开的施奕文一边走,一边说道。
“花小钱办大事,这次公子我就是要用一堆纸去换他个几十万两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