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1章 木轨路(第二更,求支持)
深夜里,赶马车的赵师傅亲自给马棚里的马添了马料,然后又一次检查的马匹,这些马都是口外买来的上等的良马。赶了半辈子马车的他,当然知道良马更需要好好的喂。
精料、吊盐每天都不能少,就是寻常草料也不能短了。
“师父,您老这是干啥,这喂马啥的让俺来就行了。”
当徒弟的瞧见了,连忙过去取过提篮说道。
“明天是东家的大日子,千万可不能亏了马。”
就这样,师徒两先后忙活了好一会,再然后,两人就直接在马棚里眯了一会,待到天将放明的时候,才赶着马朝车站走去。
车站就在矿里面,在那条木轨上,一并排的停着八节货车,那些货车车轮都是铁铸的矮轮,敞篷平板车,车身距离地面的高度只有70公分,因为的车身低,装卸货物极为便利。
“快点,装快点,一辆车一万五千斤,不多,不少,一万五千斤……”
站台上,装煤的工人不断的将一车车的煤推到平板货车上,他们在装煤的时候,还在那里嘀咕着。
“一万五千斤,这可是有四辆车那,加一起足足六万斤东西,就靠这十二匹马能拉来得动?”
其实正在那里抱怨着的工人并不知道,按照最初的设计,每车满载载重可达到8吨。每列连接八节,用12匹马牵引,一次可载重64吨,现在因为改用木轨的关系,所以才把货车减少了一半,其实,这也是为了图稳,要不然,再多拉一两辆车也是没问题的。
“能不能拉得动,试上一试不就知道了?”
赵师傅随口嚷了一句,语气显得有些不舒服。
这也难怪,毕竟,这阵子别说是别人,就是他自己,也不太相信这个什么快马路上十二匹马能拉六万斤东西。
没人能相信,即便是曾铁工厂的试验路上目睹过的十二匹马如何拉动四辆满载货车的张维良也是有些担心。
“致远,这真得能拉得动?”
“你不是看过了吗?”
“那不一样,那才一里多,这一路可是有百十里路哪。”
“那又如何?歇人歇马不歇车。”
施奕文随口吐出一句话来,看着眼前的这条“运煤快马路”,他的心情是复杂的,一方面是为这么短的时间内修成这条路而骄傲,而另一方面,心情却又有些郁结,毕竟原本他的计划可是铁路。
铁路……这才是他的最终目标,甚至于他都曾设想过,回头从空间里带出一辆或者几辆卡车,然后把卡车改成“火车头”,就像当年的地方小铁路一样,然后大明的铁路也就实现了“现代化”,到那时,所有的一切,所有的一切都将会改变,当然,也许到那时候更可能制造出蒸汽机车。
铁路——将会改变大明,改变世界,改变历史。
但是……现在,铁路却变成了一条木轨路,为什么会有这种妥协,并不是因为保守势力,而是因为……因为六部给事中,因为那些言官啊!
想到这,施奕文的心里就了一阵郁结,甚至也就是迫于那些言官们的压力,最近又加快施工。
“早晚有一天得把那些狗东西给收拾了!”
施奕文心里寻思着,看着这四辆正在装货的车,心里却又冒出了另一个念头。
“告诉站上面,再挂四辆车!”
施奕文的话让张维良吓了一跳,连忙说道。
“再挂四辆车,致、致远,你这是怎么了?这可就是八辆车了!”
张维良的紧张,让施奕文笑说道。
“那又如何?不过就是八辆车而已。十二万斤而已……”
一句轻飘飘的“而已”,从施奕文的口中道出时,其它人无不是惊讶的看着他,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这么“冒险”。
“十二万斤,万一要是拉不动了,到时候,半路上停了下来怎么办?那丢人可就丢大了!”
“没事!”
施奕文笑呵呵的说道。
“咱们在厂子里不是试过了吗?十二匹马能拉十二万斤货,只不过是距离远近,速度快慢的事情,咱们可以在走慢一点,然后马多换几次,歇人歇马不歇车。现在,咱们需要的是什么?”
瞧着身旁的张维良,施奕文笑道。
“咱们现在需要的是轰动!”
“轰动?”
张维良不解的看着施奕文。
“要是想要轰动的话,咱们当初不如直接修铁路了,为什么修木轨路,不就是因为,因为,不想引人瞩目吗?”
张维良的反对,让施奕文微微一笑,然后他说道。
“不想引人瞩目?这个想法当时来说,确实是这样,因为路正在修,所以需要减少外界的关注,减少可能受到了阻力,可是现在不一样,既然现在路已经修成了,那么咱们就可以光明正大的招摇过市了,毕竟,有些东西,是瞒不住的而且也不需要瞒,非但不需要瞒,还可以让人瞧瞧、瞧瞧这快马路和能耐!这样,咱们才能拉到除了煤之外的其它货物,你说是不是?”
现在,在某种程度上,施奕文似乎明白了,为什么另一个时空里的在高铁发展的前期要不断的提高,从两百多到三百多,这个提速的就是为了向世人证明他的高速,证明它在速度上的优势,通过一次又一次提速,制造出了新闻,制造出轰动效应,这正是一种营销手段,对于这条“快马路”来说,同样也需要这样的“营销手段。”,需要通过一些手段让世人了解它,最终渴望它。
“咱们今天制造的轰动越大,就越容易让人被它所吸引,就越容易让世人接受它,今天他们能接受十二万斤的木轨路,将来他们就能接受铁路,适应将来所有的改变……”
面对施奕文的解释,张维良沉默片刻,然后他又看了一眼轨路上的大车,又想了一会,然后说道。
“嗯……确实是这样,要是不显出它的能耐,又怎么可能让人其它人信服?这第一次运货,确实需要弄点动静出来。既然如此,那就这么办吧!”
第242章 震动京师 (第一更,求支持)
终于,另外加挂的四辆车都装满了煤,每辆车一万五千斤,说多不多,说少不少。
尽管与另外一个时空无法相比,但是在这个时代,却堪称奇迹了。
在八辆货车上装满了十二万斤煤之后,施奕文来到了“列车”的前方,他看着那十二匹精心挑选出来的马匹,唯一让他不满意的恐怕也就是这些马了,这些蒙古马并不适当充当挽马,如果是欧洲的重挽马的话,也许这十二匹马就可以拉动上百吨的货物。
现在……就这么先用着吧!
施奕文暗自在心里寻思着,然后看着面前的众人说道。
“今天是个好日子,也是咱们的快马路通车的日子,十二万斤货……多吗?”
摇摇头,施奕文笑道。
“多或者不多,今天运一趟货也就知道了,我也没什么好说,只希望咱们路矿公司从今往后,就如那对联上写的那样——“人望百倍利,马驮四方财”,大发吉市,好,就这样,咱们一路骑马跟着,毕竟,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嘛,你们说对不对。”
简单的开场白之后,在一阵锣鼓声、鞭炮声中,赵师傅坐在前车的座位上,猛的一甩马鞭。
“叭!”
就像是枪声一般的鞭声在空中响起的瞬间,那十二匹马立即向前走去,在挽具绷直的同时,沉重的八辆大车动了起来。
“兹……”
随着十二匹马的挽拉,大车的铸铁木轮动了起来。
“动了,车动了……”
在列车动起来的瞬间,大家伙都跟着惊叹道。
毕竟,在此之前,他们可是从没想到十二匹马能拉十二万斤货,其实这也算不了什么平均每匹马也就是拉个一万斤而已。
按照施奕文在空间图书馆里查到的资料,一匹马驮或拉的典型重量各有不同,驮马可以拉1/8吨,货车在“软”路上5/8吨,在碎石路上2吨,而在铁路上可以高达8吨,现在还没有达到铁路上的标准,当然现在这也不是铁路。而且马匹也有一定的区别,不过,可以多换几次马嘛,毕竟,中途还有两家“车站”。
在列车缓慢向前移动的时候,骑在马上的施奕文笑看着已经动起来的“列车”说道。
“走吧,我们跟上去!”
说罢,他的双腿一夹马腹,然后就跟着列车往着京城的方向走去。
黎明时分的门头沟显得分外的安静,只有几十匹马的在奔跑时发出的马蹄声在旷野上回响着,几十匹马发出的马蹄声说大不大,说响不响,恰到好处的回响着,让人们无法忽视它的存在。
一路上,相比于其它人不时的紧张看着马车,施奕文却是有说有笑的。
“益仁,瞧你紧张的,你看,现在车子不是走的好好的,马也走的好好的嘛?”
“是,我知道,可……”
张维良朝着轨道上的“列车”看去,然后说道。
“可难免还是有些担心,咱们现在的速度是不是快了点,一个时辰二十里,我看还是慢点的好,要省着马力。”
因为知道不知多少双眼睛盯着这条“快马路”,自然的张维良更希望稳妥一些,尽管他同样不反对施奕文所说的“轰动”。
“原本咱们的计划是一个时辰二十五里呢,现在的速度已经慢了些了,你别担心马力不够用,这几十里路上,咱们有两个车站,随时可以换马,保证耗不了多少马力,你瞧那些马,瞧着也不像吃力……”
在他们说着的时候,施奕文偶尔会把目光投向“驾驶台”上驭手,那是赶车老手,他的手里不时扬起大鞭“呼驾”,车轮隆隆的前着,他时而把大鞭甩得叭叭作响,12匹马奋蹄嘶鸣呼呼向前奔去,此前的这个情景真不比火车逊色。
在车辆驶过卢沟河之后,随着距离的京城越来越近,人也越来越多,他们瞧着轰隆驶来的“列车”时,无不是惊讶的看着那十几匹马和马车上的煤。
从门头沟到京城,差不多用了两个半时辰,到达京城的时候尽管是中午,可却也是街市上最热闹的时候。
“你是说,前阵子那个和……”
许德林在路边正就最近城里的出的新闻询问着路人的时候,听着那边有人喊着。
“快点,快点,去瞧瞧能拉十几万斤的大车去……”
“你就吹吧,车能拉十二万斤,说是船还差不多……”
“你不信拉倒,反正那运煤快马车快进城了。”
但凡是人,都会有那么点好奇心,更何况,许德林本身就是“记者”,作为《晨报》的记者,他整日在寻找着新闻,毕竟他的收入是和稿子有关系的。
“运煤的快马路通车了?没听说啊……”
许德林当然知道快马路和报社是一个东家,可怎么报社没有得到通知?
心里疑惑着,他也和很多人一样,朝着那边城外跑了过去,在他到达城外的时候,只看到路边早就挤满了围观的人,那快马路一直修到离城墙不到半里的煤场,人们都挤在那里,瞧着远处。
“来了,来了……”
随着一阵铃声,马蹄声,人们终于看到了所谓的“列车”,在十二匹快马拉着八辆大车沿着木轨跑来的时候,所有人无不是神情惊讶的看着它们。
“我的天,这车可真大!”
“老天爷,这马拉这么多东西,该不会累死吧!”
“你没瞧见马都没累出汗吗?”
在众人的观望中,车上的车夫开始给列车减速,随着他一声喊,后面七辆车上的车手纷纷拉动刹车,列车上的刹车并不是刹死,只是起到减速的作用。
终于,当列车于煤站前停下来的时候,赶车的赵师傅对早就等待多时的煤站管事大声说道。
“陈管事,你瞧,两个半时辰,十二万斤煤,全给你运到了,还请签个字……”其实严格的来说,还有一个验收的过程,不过今天,却把这个过程给省略了,就是为了所有人都看到这一幕。
“我的天,真的是十几万斤啊!”
“可不是,这么大的车,都堆得跟小山似的,能没有十几万斤嘛!”
注视着眼前的这一幕,听着人们的惊讶声,施奕文的神情显得有些得意,他知道,今天……这快马路算是名动京师了,不是靠报纸,而是靠着大家伙的惊讶。
第243章 皇帝拉生意 (第二更,求支持)
惊讶!
当京城里的老少爷们们还在那惊讶着一列车就把十二万斤煤运到京城的时候,不等他们回过神来,又来了一列车,然后又是一列车。
在接下来一天一夜里,前后有十列车把多达一百二十万斤煤运进来了京城。
一时间,整个京城都被惊呆了。
甚至到了第二天的时候,从卢沟河到京城,沿着快马路两边,到处挤满了围观的百姓,人们瞠目结舌的看着十二匹马挽拉的“列车”驶来的时候,也会为其壮观的景象而惊叹。
瞧那模样,似乎与另一个时空中,几百年后人们目睹蒸汽机车时的模样似乎并没有多少区别,只不过与那个时候人们把火车铁路这些洋玩意视为怪物不同,现在人们在注视着列车的时候,神情中尽是浓浓的好奇。
“也不知道,坐在这车上是个啥滋味。”
不知多少人的心里冒出这样念头,至少在短时间内,这快马路引起了所有人的兴致,而在《晨报》上,更是用连篇的新闻,向人们介绍着“运煤快马路”,一时间,这条每天可运数百万斤,甚至千万斤快马路,吸引着所有人的注意力。
而与之相对应的是,原本已经高涨了大半年的煤价,终于随着上百万斤煤炭的运抵,终于应声而落。这倒也让京城的百姓长舒了一口气,毕竟,对于他们来说,这是实实在在的实惠。
当老百姓们落着实惠的时候,处于深宫中的朱翊钧同样也从报纸上得知了这个消息,看着报纸上的报道,他更是喜上眉梢,在心里头合计着这一天挣了多少银子。
一想到这一天就卖了上千两银子的煤,朱翊钧甚至激动的有些睡不着觉,到最后他甚至特意询问了一下,这宫里头烧火取暖用什么,在得知宫里头还在用木炭的时候,他稍作思索后,便对冯保说道。
“冯大伴,木炭柴火委实太贵了些,朕看报纸上说这一担木炭最便宜的也要三钱半银子,宫里一年要用多少木炭,往少了说也得有几万担,甚至十几万担,张先生一直说宫里要节俭用度,既然如此,我看这宫里还是改用煤球的好,若是按一年十万担炭算得话,这宫里一年单就是炭钱也能省出两三万两银子,你看如何?”
皇帝突然的发问,让冯保整个人不由的一愣,一时间他甚至都不知道应该如何回答,作为总管太监他自然不必关心这样的小事,可是他却知道,宫中的炭柴却是不少太监的财路,要是就这么断了的话……到时候,不知会招多少人忌恨。
寻思着冯保立即出言说道。
“皇爷,这样的小事,还是不必劳烦皇爷的好。”
什么叫不必劳烦,分明就是不答应,听着朱翊钧不愉道。
“什么叫不必劳烦,难不成朕连宫里烧什么用什么都过问不过了吗?张先生说要节俭用度,朕遁着张先生的意思做事情,怎么就成了不必劳烦,朕以为,这件事就这么办好了,冯大伴,这件事就由你出面去办吧。”
尽管不愉可是在说出这番的时候,朱翊钧的心底却仍然有些担心,他甚至强迫自己不要去看冯保,天知道他的心里是吓的提心吊胆的,甚至于他已经想好了,要是冯大伴反对的话,他……是不会坚持的。
可出乎意料的是,下一瞬间,朱翊钧就听到冯保说道。
“老奴遵旨。”
面对皇帝的不愉,即便是在宫中素来都是说一不二的,可冯保仍然只能选择遵从,毕竟,他还是知道尊卑的,不过他的心里却极为不满,他觉得是皇帝在故意为难他,甚至是故意抬出了张居正在难为他。不过,即便是心有不满,面对陛下的旨意,冯保也只有遵从的份。
冯保的退让让朱翊钧的心情立即变得大好,甚至在接下来的两天里,他的心里还在那乐呵着,以至于直到见到施奕文的时候,他仍然颇为得意的说道。
“致远,你看,我这件事办的如何,这可是几百万斤煤的大生意,我一出面,姓冯的也就只遵旨的份。”
看着朱翊钧那副得意的模样,施奕文在心里暗自长叹口气。
看样子朱翊钧对冯保的不满是由来已久的,想来也不奇怪,毕竟,谁都不愿意身边有个眼线把自己的一举一动都告诉别人,尤其是冯保还给张居正通风报信,这让屡屡因为自己的一些行为遭张居正训斥的朱翊钧自然会对他生出敌意。
“哎,这事让你费心了,其实,像这样的小事,是不必由你出面的。”
施奕文的回答让原本正吃着冰激凌的朱翊钧一愣,他有些疑惑的问道。
“似乎你不太高兴啊,怎么我给公司拉了这么大笔的生意,你反而不高兴了?”
“谈不上不高兴,只是,我寻思着,这样的小事,不是你应该操心的。”
施奕文的随口一答,让朱翊钧立即辩解道。
“这怎么能是小事呢?致远,公司我也是合伙人,我当然要想着公司的利益。”
“确实是如此,可是身为上位者是要着眼于大局,而不是琐碎的事务,这百万斤煤看似是笔大生意,可实际上也就是几千上万两的生意。犯不上你去费这个心思,就像眼下,咱们办得的有铁厂、纱厂、铁工厂、报纸、书楼、银行、车马行、路矿、甚至还有这家酒楼,你说要是咱们事无巨细的把所有的事情都拢在手里,这样岂不是要累死?”
看着朱翊钧,施奕文笑呵呵的说道。
“所以,我一直都是只问大局,至于他们如何经营,如何竞争,我是很少过问的。”
施奕文的回答,让朱翊钧有些无奈的抿了抿嘴,随口说道。
“你说的这个道理我知道,可是我……也是为了公司。”
“我知道,”
点点头,见朱翊钧有些不愉,正沉闷的与冰激凌“战斗”着,施奕文便笑说道。
“明志,最近倒是有件事挺让人高兴的,你可记得咱们早前办的纱厂?”
第244章 为君之道 (第一更,求收藏,求支持)
“纱厂?”
朱翊钧有些疑惑道。
“纱厂那边可是有什么事?”
“事倒不是什么事,现在纱厂已经扩大成十万锭的规模,以现在的规模来说,它一天纺出来的纱,远远超过十万纺纱工纺出来纱。”
“哦,相当于十万人!”
朱翊钧惊讶道。
“这可真了不得,要不是纱厂在城外,我可真想去看看,看看你说的那个什么机器纺纱到底是怎么纺的。”
一直以来朱翊钧对于机器都有着少年人特有有好奇,注意到转移到机器上的他,立即忘记了先前的不愉。
“嗯,确实不太方便,不过要是你有兴趣的话,我回头可以给你拿几本书过来。”
“书?”
“对,也就是一些机械原理的书籍。”
空间里本身就是清末出版权的一些机械原理的电子书,用来进行机械扫盲倒是再合适不过,当然需要加以修改,也是目前学徒们学习的书籍,里面的知识很简单谈不上深奥,但是却可以让人了解到机械常识。
“嗯,回头你把书放在这,我让客用过来取书。”
然后朱翊钧又说道。
“不过,致远,虽说这公司里的小事我是不问的,可既然你提到了纱厂,有件事我得提醒你一下。”
这小子……心眼可真够细的,见他还记得这些,施奕文心里暗自寻思着,并且考虑着如何弥补先前的“失言”。
“北方素来不种棉花,现在咱们办了十万锭的纱厂,到时候,这棉花能不能供得上,你可得提前把握好,毕竟到了冬天,才是棉布最好卖的时候,而且,到了冬天,这卢沟河可是会结冰的,你上次说的那个水轮机怎么样?确定能过冬吗?”
听听朱翊钧一一道出他的担心,施奕文笑着说道。
“这事我还正好和你说,来的时候,我特意在外头转了一圈,眼下京郊地里种的棉花,差不多都已经快要丰收了,长势分外的喜人,说起来,还是北方更适合种棉花。”
看着朱翊钧,施奕文又说道。
“其实,我当初办纱厂的时候,就想过这个问题,这办纱厂,瞧着是件好事,可是往深远处说,却是利国利民的事情。”
“哦?怎么个利国利民?”
朱翊钧好奇道,对于一直立志做个明君的他来说,自然对“利国利民”极为敏感。
“北方百姓素来贫苦,说到底,还是因为每亩产出有限,小米高梁一亩,即便是上田也不过一石有余,小米一石不过三钱,高粱、麦子也就是六钱,土地产出有限,自然也就贫苦了,毕竟百姓种田,最终还是要卖粮交税、买布添衣,这个贫苦大抵上指的是百姓挣不到银子……毕竟太平盛世的,大多数百姓,总还是能吃得上饭的。”
在皇帝的面前,当然要有所保留,至于所谓的“家家干净”不过只是文人的夸张而已,大多数时候,百姓还是能吃得上饭,至于能不能吃得饱、吃得好,那就有所区别了。
“嗯,确实如此。”
朱翊钧点点头,然后郑重其事的说道。
“可天底下,也有不少百姓吃不饱饭,毕竟,风调雨顺的年景不多,致远,你的那个压水井,可是有大功于天下,活民又岂止千百万人,说起来,就你这个功劳……”
致便是给个伯爵给他,也是理所当然的。
见朱翊钧又一次提到了压水井,施奕文微笑道。
“于百姓有利就好,至于功劳不功劳的,我从来没想过,于百姓有好处,那么就与陛下也必定有好处,毕竟,陛下是替天牧民。是天下百姓的君父。”
尽管类似的话,朱翊钧听过很多,但现在听施奕文这么一说,他的心里却忍不住有些激动,甚至还有些感动,因为施奕文的压水井,着实让百姓从中受益,百姓吃饱了肚子,这天下自然也就太平了。
看着施奕文的时候,朱翊钧心里默默的又把这个功劳记在了心底。然后又问道。
“方才你说到百姓贫苦,是因为没银子,看样子,百姓可以通过种棉花挣到银子?”
其实对于身皇帝的朱翊钧来说,“桑花争田”并不是什么新鲜的事情,江南的百姓乐意种棉花归根到底,还是因为种棉花获远远多过种水稻。想必在北方种棉花也是能挣到银子的。
“确实如此,”
施奕文笑着答道。
“算起来,种棉花的收入数倍于种粮,每家每户的只需要拿出一两亩散地,就能挣到几两银子,几两银子瞧着不多,可却也能让百姓从中得到些许实惠,稍改贫苦的局面。”
然后施奕文又说道。
“今年我还在庄子里培育了棉花的良种,待到明年的时候,在各地推行种植良种棉,一亩地产出个一百多斤是没问题的,那时百姓种一亩棉花获利相当于种三四亩高梁,到那时,百姓贫苦的局面相必是可以得到一定的缓解的……”
当然,百姓手中有银子的同样也会刺激棉布的销量激增,在近代每一次棉花的丰收,总会刺激棉布、棉纱等轻工业产品的生产,这是某种经济上的循环,毕竟只有百姓手里有了银子,他们才敢消费,像另一个时空那样,当百姓把钱全部掏空了,去买了房子的时候,短期内看似鸡得屁猛涨,可实际上却透支了百姓的消费潜力,然后百姓自然也就不敢消费了,于是乎经济也就陷入了困难。
“嗯,要是如此,这百姓的日子总归是能好过一些。”
朱翊钧点了点头,尽管他从不曾出宫接触过农民,可是却能够从大臣们的口中、奏折中得知百姓,尤其是北方百姓的贫苦。作为皇帝的他,非常清楚维持国家平稳的是什么,正是百姓能否安居乐业。
“是啊,其实,古往今来,天下百姓所求的都是最秋简单的,无非就是能吃饱穿暖,能有一屋遮挡风雨,如此这般安居乐业,搁他们眼里就是太平盛世了,明志,其实,这也就是你的责任!”
看着朱翊钧,施奕文郑重其事的说道。
“就是让天下的百姓能够安居乐业,而在朝廷施政的时候,也是要看能不能让百姓得到实惠……”
第245章 丰收(第二更,求收藏,求支持)
实惠,与百姓来说,实实在在的实惠,才是他们所在意的
看似简单而又肤浅的道理,从不曾有人对朱翊钧说过,至少没有说过这么肤浅的话语。
听着这番简单的话语,朱翊钧沉默了一会,才问道。
“那如何才能让天下的百姓得到实惠呢?”
“方法很多。”
施奕文笑着说道。
“而且区别也很大,于朝堂上如何,我倒不清楚,不过具体如何让百姓实实在在的得到一些实惠倒也不难,就像现在在北方推广种棉花,就可以让千家万户受益,而且现在庄子里也繁育了从外洋引进的良种棉花,亩产量差不多一倍于普通棉花,这样于百姓更是有利,而且我那庄子里还有产量更高的玉米、土豆、红薯,与棉花不同,它们都是可供吃食的食物,只要待到将来等它们繁育的足够多了,到时候,我不敢说其它,有了这三样至少可以让天下人再也不饿肚子!”
可以让天下人再也不饿肚子!
看似随口的一句话,让朱翊钧看着他惊问道。
“当真可以吗?”
“当然可以!”
估且不说空间农牧研究所里高产的玉米、土豆,就是红薯,也足以让天下人吃饱饭,让百姓能够渡过未来寒冷的小冰河期,毕竟,在另一个时空中,作为杂粮的红薯一度成为北方百姓的主粮,养活着亿万国人。
直接了当的回答之后,施奕文又对朱翊钧说道。
“不过关键还是在于良种的推广,良种不能推广,一切都空谈。”
在历史上,红薯的全国传播是一个极为缓慢的过程,直到18世纪中期才在全国范围内普遍种植,在成为第一杂粮的同时,甚至成为绝大多数普通老百姓的主要口粮,毕竟,相比于其它作物它的产量更高。
“不过现在我已经摸索出了一个办法,我想,最多几年的功夫,差不多就能把它们推广出去。”
“哦?”
朱翊钧好奇的看着施奕文。
“什么法子?难不成比官府推广还有效?”
“明志,有时候,官府并不一定能办所有的事情,况且,有些事情,官府强令推广可能也会适得其反,这事,有时候,还是得交给百姓自己来选!”
说罢,施奕文故作神秘的一笑,然后便不再言语了。
……
也就是在京城百姓开始备冬煤的时候,京郊的棉花也得到了收获的季节,京郊辽阔的田野上。丰收的棉花如白雪一般,看着是分外的喜人。
无论是男女老少,都纷纷来到田地里,采摘着棉花,相比于往年,今年的京郊足足种了十数万亩棉花,此时田里的每一个人都是喜气洋洋的,他们在采摘着棉花的时候,总是会在那里讨论着棉花的价格,完全没有丝毫的谷贱伤农的意思。
“徐大叔,你问了嘛,公司按啥价收咱们的棉花?”
正摘着棉花的妇人在田里大声嚷嚷着。
“问了问了,公司咱们这边的棉花,要是壳渣少的话,按每百斤一两六钱收,算起来,这一亩地至少能收七八十斤,怎么着也能挣上一两多银子。”
“一两六钱!那可真不少哇!”
“可不是,比往年也不算便宜。”
“就是,早知道应该多种上两亩的。”
“多种两亩,你就不怕花种多了到时候没了口粮。”
“就是,种棉花再挣钱,那银子也不能当成吃食,这最起码还是得留下口粮田的。”
对于这些百姓们来说,种棉花也就是拿些碎田散地来贴补家用,种田吃饭这个古理他们却是从来都不敢忘记。没人愿意拿全家老少的性命去冒险。
“哎呀,其实吧,我说,咱们这的棉花还是太次了些,我听说石台庄那边种的棉花是庄主从外洋带回来的棉花,说是一亩地能收两百多斤棉花,人家一亩可是顶咱们三四亩地哪,你们说,要是咱们也种那样的棉花,那可真就挣着银子了。”
这人的话让周围的人无不是愣住了,惊讶道。
“一亩地能收两百多斤棉花,你没说疯话哪,这可比粮食收的还多。”
“咋地了,你们还别不信,别忘了人家去年冬天种的大白菜,一亩地可是能收上好几千斤哪!”
他这么一说,周围的人立即想起了去年传来的新鲜事。
“那可不是,听说去年一个冬天,他们可是挣大发了,这石台庄出了冬,到处都是盖新房子的,家家户户住的都是明堂大瓦房!”
“那可不是,说起来,石台庄过去可是皇庄,后来赏给了别人,可地都是庄主的,谁曾想,一样的种地,咱们种上几年,也不顶人家一年挣的。”
“不是不顶,依我说,还是因为这种子的事,你说要是咱也种他们种的那种棉花,不也是一样收成……”
说来说去,最终这些种了大半辈子地的庄户人家,都很清楚,是什么让别人的收成好,还是种子的事。
普通的百姓能看出种子的好处来,至于那些乡间擅长种地的百姓,更是早早的就看出了石台庄棉花的不同之处来。
在庄子里的佃户们在那里全家老少齐上阵的时候,又一次孙兴旺来到了田间,他又一次数了一下棉花上的棉桃。
“这一株棉花上可是有七八十个棉桃,这产量能不高嘛……”
孙兴旺的心里嘀咕着,他瞧着左右,瞧见没人注意自己,悄悄的摘下了身边的棉花,他所稀罕的并不是棉花,而是棉花里的棉籽,他稀罕的是那些种子,有了这些种子,明年他也能种出亩产两百多斤的棉花来。
就像他在今天冬天让家里的长工来这里偷大白菜一样,那些大白菜被他种在院子里,也都留下种子,或许不多,但是只要有几年的功夫,这些种子自然可以繁育出更多的种子,到那时,家里的收益自然会成倍的增加。
不过,也就是在他摘下那些棉花的时候,恰好被人给发现了,于是立即有人嚷喊道。
“快来人哪,快来人哪,有人偷咱家的棉花了……”
第246章 合作种植(第一更,求支持)
惭愧!
满面惭愧的站在院门前,孙兴旺的一张老脸通红,他的面前是一堆从他怀中搜出来的棉花。
“那个,那个,我,我愿意认赔,认赔……”
不等他开口,那边就有庄丁说道。
“认赔,那也得等少爷有了吩咐,才能让你赔!”
“就是,就是,孙老爷,照理说,你也不差那几把棉花,你说,你这是何必哪。”
“他那是差那点棉花,他分明是想偷咱们家的种子……”
“可不是,不定过年那会,咱家的大白菜也是他偷的。”
大家伙心里都跟明镜似的,都知道他为什么偷这些棉花,无非就是想留下种子而已。就在他们说话的时候,施奕文走了出来,看着被抓住的“偷花贼”,他是邻庄的孙兴旺,家里有良田一百多亩,说富倒也谈不上富,算是个小地主吧。
“孙老爷,你拿这些棉花是做什么?莫不是家里就差这点棉花缝衣裳?”
施奕文的玩笑,让孙兴旺的脸膛通红,吱呒着却说不出话来,好一会才说道。
“施、施公子,都是在下的错,这,这我认赔,认赔……”
“瞧你说的,什么赔不赔的,不过,我倒是好奇的很,孙老爷为啥在摘这些棉花?”
其实,施奕文又岂不知道是为什么,不过他仍然希望听他自己说出来,
“说出来不怕您笑话,就是想偷些种子,石台庄的棉花一亩能收两百斤上下,这搁着谁都是眼红,这一亩地能得三两银子,说起来,都是在下让猪油蒙了心,让公子见笑了。”
孙兴旺长揖谢罪的时候,施奕文却哈哈笑道。
“我当是什么呢?原来就是想弄些种子啊,若是这样,又何必如此,孙老爷想要种子,大可以直接上门来找嘛!”
说着施奕文就对刘裕吩咐道。
“刘管事,你记下了,回头待棉花脱籽后,给孙老爷那送去两百斤。”
什么!
孙兴旺惊讶的睁大眼睛,盯着施奕文的时候,眼中尽是不可思议的模样。
“公、公子,这,这是真的?真的送给我?”
有这么平白无故把种子送人的吗?
“这还能有假?不过,这在商言商,这种子是不能白送的,今年我送你棉种,明年你的棉花可全都要卖给施某,不知孙老爷以为如何?”
公司提供种子给农户,农户种植,公司包销产出,这是后世典型的“农业合作经营”的方式,对于施奕文来说,这也是掌握生产原料的最简单有效的方式。
“这,这,公子如此厚道,实、实在是让在下汗颜!”
再次长揖道谢的孙兴旺,压根就没有想到,居然会碰到这样的好事。毕竟就他所知,但凡是谁家里有个什么好种子,可不都是藏着掖着,生怕别人得了。
“这有什么,家里既然有良种自然不能敝帚自珍,没什么大不了的,哦,对了,孙老爷可知道,这种棉花也有它的种法,种法不同,也是会影响产量的。”
随后施奕文就请孙兴旺到了堂厅,与他谈起了如何种棉花,甚至还主动的向他推荐了诸如南瓜之类的杂粮瓜果,如果不是因为土豆、红薯都是靠着超市蔬菜区里摆放的那点商品繁育的,数量太过有限,估计他也会拿出来介绍给孙兴旺。
通过去年种大白菜的经验来看,良种的推广不可能依靠小农小户,他们不看到好处,是绝对不会冒险的。相比于相对保守的小农小户,像孙兴旺这样的乡间小地主,无论是对新式农具还是良种,永远都是充满兴趣,毕竟,他们更容易为利益所驱使,而且他们也有资本去冒险、去尝试,在清末时,无论是美棉的引进,还是肥田粉的使用,带头的都是乡间的富农、小地主。在二十一世纪,这叫“大户带头示范”,政府往往都是通过引导大户,让他们发挥的带头示范作用,有了他们带头,附近的百姓自然也会跟进。有时候,相比于官府,百姓更愿意相信身边的大户,尤其是在种地上。
当然,仅仅只是靠着这种自己找上门来的大户还不行,还得有广告,就在石台庄的棉花获得大丰收的时候,自然的在《晨报》上接连几天都多出了与石台庄棉花丰收有关的新闻,从什么亩产两百斤的高产,再到一亩棉花卖了三两半银子实惠,这些看似不怎么起眼的新闻,恰到好处的向外人表明——种棉花能挣着银子,而且种石台庄的“施字棉”能挣到更多的银子。
就像另一个时空的“致富经”一样,那些软文的推广无论真假的都会影响到很多人,更何况“施字棉”是实实在在的利益,于是自然有一些官员商人看到报道后,前往石台庄求购棉种,对此施奕文自然没有拒绝,不过给他们的也不多,往往也就是十几二十斤棉种,可即便是如此,那些人大都也是感恩戴德的。
“公子,咱们就这么把种子给了他们,白给了?”
又一次,在送出了二十斤“施字棉”的种子后,刘裕有些心痛的说道。
“怎么是白给呢?”
施奕文笑道。
“那一袋种子,咱们可是收了一两银子的。”
种子当然不是白给的,给孙兴旺那些附近的百姓,是要约定收购的“定点种植”。至于给外地人,那些种子都是有价的。
“现在如果他们种咱们的棉花,收成了好了,那咱们石台庄将来不论是推广什么种子,他们都会相信咱们,将来啊……”
朝着外面看了一眼,施奕文笑着说道。
“咱们石台庄,就是大明的良种繁育基地,到时候,那些种子就会从咱们这里被推广到整个大明,各地的百姓也能从中受益,当然,咱们也能挣到不少银子,毕竟,百姓自留下的种子是会退化,他们留不好种,产量就会降低,咱们只要做好良种的培育,这地里头就有挣不完的银子……”
就在施奕文的话音落下的时候,那边有仆人禀报道。
“少爷,有从南边过来的客人求见……”
第247章 来自南方的礼物 (第二更,求支持)
南边来的客人?
待见到客人后,施奕文不由一愣。
又是唐家的人。
尽管只在唐家见过唐七一面,可对他倒也是印象深刻,因为他脸上的那道从额头直到脸颊如蜈蚣般的伤疤。
“小的唐七见过施公子。”
见礼之后,唐七又说道。
“小的这次过来是奉我家小姐之命,给公子送些东西。”
送东西?
这个唐子琪……不知道又要给自己什么惊喜,片刻后,待看到唐子琪送来的礼物时,施奕文惊得甚至说不出话来。
这是……看着眼前的这些肩高不下一米六的骏马,施奕文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些马匹肯定来自欧洲,那边体高的应该是骑乘马,至于那几匹体形壮硕的肯定是重挽马。
“公子,您看这四匹是“朴拉邦逊马”,这六匹是“饿尔等马”,这五匹是“安大罗西牙马”、这六匹是“饿拉坡马”,这些马都是我家小姐特意吩咐人从澳门西洋人那里买来的,有些马甚至来自吕宋的西班牙人。”
尽管唐七说的名字在施奕文听起来有些奇怪,但是稍加理解后,他差不多弄清楚“饿尔等马”应该是“阿尔登马”,“安大罗西牙马”就是“安达卢西亚马”,至于“饿拉坡马”很有可能是阿拉伯马。至于那种体型更大“朴拉邦逊马”应该是一种大型重挽马,与阿尔登马有一定的区别。
这当真是人困送枕头,原本自己可正寻思着怎么解决马的问题,毕竟无论是公共马车行或是木轨路那边,都需要性能更加优良的重挽马。
“公子,这马可、可真高、真,真乃神驹!”
睁大眼睛,吴才喃喃道,至于刘裕,瞧着眼前的这些马时,甚至就连双腿都禁不住打颤,这马未免也太大了一些。
“可、可不是,咱,咱家的马和、和它一比,那,那就是头毛驴……”
他们激动,施奕文同样也激动,而在激动之余,他知道自己这次算是真的欠下唐子琪的人情了。
“唐小姐,可有书信让你带过来?”
“回公子,小姐只吩咐小的把马送过来,要是公子有书信,可以交给小的带到南京。”
唐七毕恭毕敬的说道。
没有书信……这个唐子琪啊!
心里长叹一声,施奕文思索片刻,然后说道。
“这样,唐七你先在家里住着,歇上两天再回去,你家小姐送我这份厚礼,我这边不能没什么表示。”
应该还个什么礼呢?
施奕文暗自寻思道,在吩咐下人把马都带到马棚好生照料之后,他又特意进了趟空间,在空间里逛了一圈,最后还是选择了一块落地的穿衣境。
“一会让人用红木做个镜框,尺寸虽然比不上宫里的那两块,可这样的的尺寸,也算是世所罕见了吧!”
心里这么寻思着,施奕文又想到她经常外出,又特意拿出了两面便携的化妆镜。
“这样,差不多够还这个人情了吧。”
当然,再次进入空间,并不仅仅只是为了拿镜子还人情,除了找到《马的育种学》以及《养马学》等几本与养马有关的书之外,他还特意骑着电瓶车到省农牧研究所去寻找所需要设备,在那里如愿以偿的找到了所需的一些设备。
取出那些设备之后,施奕文倒也不着急着用,而是喊来了吴才,对他说道。
“茂达,我想过了,我想把海边的那片芦苇荡开垦成牧场。”
如果说先前只是考虑着将那片有上千万亩之多的芦苇荡开垦成良田的话,那么现在,那十几匹马的到来,倒是让施奕文有了新的想法。
“开垦成牧场?”
吴才不解的看着施奕文诧异道。
“对!”
施奕文点点头。
“开垦成牧场比开垦成良田容易一些,而且相比良田,只需要把芦苇砍掉或者焚烧,然后就可以直接种植耐盐碱的牧草,而且还可以通过种植芨芨草之类的耐盐碱作物,降低土地中的盐碱含量,有个十几年的时间,土地里的盐碱含量就可以降低,到时候牧场可以通过开挖灌渠的方式,直接开垦为良田,这样放牧、垦殖两不误。”
面对吴才,施奕文解释着他的想法,他特意在空间图书馆查过一些资料,在新疆等地通过在盐碱地种植芨芨草等耐盐碱作物,可以大幅度降低盐碱含量,最终可以改造成良田。
这显然是一种成本最低、见效最快的方式。
“公子,就因为那十几匹马?”
吴才不解的看着他问道。
“就为了那十几匹马,值当吗?”
吴才的疑惑落在施奕文的眼中,让他笑说道。
“茂达,你别小看这十几匹马,要是运用得当了,这些马的效果绝对会出乎你的意料意料,我寻思着用这些良马用做种马,繁育咱们所需要的新马,这些马看似不多,可是要采用一些特殊的办法,一匹马一年繁育个几千甚至上万匹马不是没有可能。”
“几千上万匹马?一匹?”
睁大眼睛,吴才只恨不得说,我读书少你别骗我,这世间那么荒诞的事情。
“这怎么可能?”
对于吴才满面惊诧的模样,施奕文也不知道应该如何解释,毕竟人工授经之类的知识对于这个时代的人们来说,实在是太过超前。
“嗯,这个呢,是一种特殊的方法,怎么说呢,咱们的马匹少,想要育马就得另辟蹊径,采用这个方法呢,如果对它进行稀释的话,一匹种公马一年可以配母马几千匹甚至上万匹,这样咱们的这几匹马,可以轻轻松松的育出十几万匹马来。”
施奕文并没有继续解释下去,毕竟他也只是从书上看了一下,即便是他从农牧研究所取来的那些设备,也不过是给牛用的……差不多吧,反正设备倒也不复杂,等以后他们慢慢研究吧。
施奕文在心里这么自言自语之余,又对满面惊诧状的吴才说道。
“这个,现在最要紧的是,一方面要把海滨那些芦苇荡开垦成牧场,而另一方面呢,还要从张家口那边买马,尽可能的多买母马,至少要买上万匹,这件事,你看看让谁去办合适。”
公子的话,吴才惊诧的反问道。
“上万匹?咱们要那么多马干什么?”
第248章 夜晚 (第一更,求支持)
“茂达,你有没有注意,现在京城里头,那种后驾的双轮轻便马车,现在越来越多了。”
面对吴才的疑惑,施奕文笑着说道。
这种轻便马车,原本是19世纪中叶,英国人约翰·亨生发明了一种轻便马车,这种在车后驾驶的双轮小马车,刚一发明就以其轻便、快捷且灵活受到欢迎。
在施奕文将其引入这个世界后,可以穿街走巷的它立即受到官员富人的追捧,相比于轿子,它的速度更快,而养一匹马的成本远远少于几个轿夫,如此一来,物美价廉而且更舒适的轻便马车自然而然的受到人们的欢迎。
“最近确实多了不少,实话不瞒公子,我那家马车行,这一百多辆马车可全都租了出去,没有一辆闲着的。现在我还正寻思着再增加一些马车/”
因为本身就投资了一家出租马车行的关系,所以吴才即便是不直接参与经商,可对此倒也算颇为了解。这么一说,吴才终于明白了东主的意思。
“我明白了,公子的意思是育成马后,卖出去?”
“确实是如此,”
略点下头,施奕文笑道。
“马再多,也不嫌多。毕竟,它的用处多,无论是咱们的马车行,还是将来的铁路,都需要大量的马匹,就是将来民间的马车,也会越来越多,无论是四轮重载马车,还是双轮轻便马车,肯定会越来越普及,到那时,咱们马场育成的高头大马,必定会受市场的欢迎。”
即便是将来有了蒸汽机车,也不会影响到马车,不会影响到马匹,毕竟,在汽车出现之前,马匹一直都是最重要的交通工具。而以后世的经验来看,任何一个国家的近现代化都伴随着马政的现代化,其实也就是引入现代育马学,繁育改良本国马匹。
这一点,在另一个时空中,最为成功的就是日本,用了短短几十年的时间,就彻底改变了本国马匹矮小不堪使用的局面,甚至于在那十四年中,相比于日本人的矮,“东洋大马”与其形成一个颇为滑稽的画面。
现在,自己同样也有机会改良大明的马匹,尽管不能像日本一样以国家的力量推行马政的改良,但是市场……市场推动着人们主动的去改良马匹,毕竟,骏马能卖得上价钱,而且对于达官显贵来说,他们自然也乐意用高头大马,而不是如毛驴一般的蒙古马。
将来,还可以在那片牧场繁育美利奴绵羊,从而获得优质的绵羊毛,毕竟,在将来的小冰河期里,百姓们需要除了棉衣之外诸如毛衣、毛呢之类的保暖衣料。甚至还可以繁育新型的肉猪、肉牛以及奶牛,那片牧场也许会像石台庄一样,成为大明的另一个根基。
想到这,施奕文的内心不禁有些激荡,他的心底甚至升涌出一种特殊的情绪,似乎他已经看到了某种改变,并且在一步步的促成这种改变。
当天晚上,趴在书桌边,在那盏小台灯的照明下,施奕文在那里书写马匹的育成路径。
“以阿拉伯马与蒙古马杂交至第五代再将其后代横交固定,即可产生与顿河马类似的新型马……”
抄写着近代育马的资料时,施奕文一边自言自语道。
“三年一代、差不多需要十五年的时间,哎呀,这可真不是短期内能完成的事情,难怪动不动就是马政二十年计划之类的。”
至于重挽马的繁育上,在后世有着“东北挽马”的成功经验,就是先用轻型马加大本地马的体力,然后用重挽马加大本地马的挽力的先轻后重的育种方法,对东北地区农用马的改良,起到了良好作用。最终据此培育出了马力与一台解放车相等的“铁岭挽马”,对此,自然可以直接拿来主义。
不过,也就仅仅局限于此了,毕竟,在另一个时空中,当新中国开始推行现代育马学的时候,马已经开始为机械所取代,最终所有的繁育工作自然也就没有了后话,但是现在凭借着这些来自后世的资料,施奕文相信自己足以改变大明马政落后的局面,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进行一些改变。
“这件事要是办成了,没准将来就能把铁路修到全天下了……”
自言自语的时候,施奕文听到身后的脚步声,不用回头他也能听出来是谁,是寇芸。
“少爷,夜深了,今个少爷是在那边歇着?是在书房还是……”
瞧着满面桃红的寇芸,明白她心思的施奕文笑道。
“当然是回屋睡,你来的正好,帮我捏捏肩膀,写了半天的东西,肩膀都酸了……嗯,舒服。”
享受着纤指按捏肩膀的舒爽,施奕文忍不住闭着眼睛享受了起来。
为少爷按着肩膀时,寇芸瞧见桌上台灯旁有一个信封,对那散发着明亮白光的台灯,她早就见惯了,也就不觉得新鲜了,这会瞧见那封信,心里不由的微微一酸,轻声说道。
“唐小姐的心思可真够细的,远在南京也知道少爷这边需要什么。”
作为婢女的她,虽然心时有些发酸,但却也知道身份悬殊,自然不敢有其它的想法。
“嗯,这次我又欠下了她一个人情,这人情啊……”
不好还啊!
“少爷,你说,她对你的事情这么上心,会不会是对你有什么想法?”
寇芸的话让施奕文不由一愣,在诧异的功夫,又听到寇芸娇声说道。
“少爷,婢子听人说过,唐小姐非但眼光颇多,甚至心里还寻着想要找个上门姑爷的念头,她该不是把心思动到少爷身上了吧,要是真是这样的话,少爷可万万不能答应啊,这上门入赘可是辱没先人的。”
寇芸的担心,让施奕文哈哈笑道。
“你这妮子,心里想得倒是多,对她我自己有分寸……”
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施奕文扭头看着寇芸那张与某位小花旦似像非像的脸蛋,手掌不由的按到了她的手上。
“少爷……”
寇芸只觉得少爷的目光看过来时,大胆而热烈……
第249章 琉璃(第二更,求支持)
一夜过去。
第二天一早起床,床边的人儿还在那里熟睡,昨夜,她累坏了。
回想着昨夜的疯狂,懒躺在床上的施奕文,就连他自己都忍不住感叹了一下,这样的日子实在太堕落。
不过是一天。
似乎从来到这个时代之后,他就一天天的堕落了,从享受着婢女们的侍奉,甚至到现在他已经堕落到习惯了寇芸的侍寝。
一个新的念头浮现在他的脑海里,那就是如果能这样一直堕落下去,那他会不会沉沦其中?
想到家中那几个如花似玉的可人儿。
施奕文眉头不由皱紧,他评估了下自己的意志力,然后得出了一个让自己极其鄙视的答案。于是他连忙把那丁点儿念头从脑子里甩出去。
从现在开始——让自己忙起来!
毅然决定抗拒诱惑的施奕文,拍拍床上那只缩成无尾熊似的玉人儿,轻声说道。“你先睡一会,一会自己起来吧,我先进城了。”
懒懒的娇应声后,那娇巧的人儿又一次睡沉了。
起床、刷牙,然后吃早餐……
当然,小怜一直在旁边侍候着。临到出门的时候,她又急急的跟了上来。
“少爷,我跟你一起进城吧!”
看着小怜满面期待的模样,施奕文点点头应下了。这阵子自己好像没怎么让这丫头跟着自己。
“少爷,天气有点冷了,这马车上要装个挡帘了,省得冻着你。”
下车后,听小怜这么说,想着先前车上她冻的缩着身子,施奕文便随口应道。
“嗯,一会让虎子去裁缝铺让人做个帘子挡上。”
九月底天,已经转寒了,不过在中午的时候,太阳一晒倒也是颇为暖和,在街上逛着的时候,施奕文偶尔会把目光朝路边的布店看去。
“少爷,你看,街上有不少人都买布呢。”
瞧出少爷在看着什么的小怜,指着路人拎着布匹娇声说道。
“就是庄子里,今年买布也比往年买得的多,毕竟,现在有卢沟那边布厂出的布,比往年便宜了不少。”
“嗯,确实如此,不过,也不尽然啊,你瞧那些人买得布里,单色布虽然不少,但却比不上花布,如在卢沟那边的布厂虽然能织上好的布料,可京城这边的染坊却染不了花布,只能染些单色布,这将来总是要想办法解决的。”
无论是染花布所需要的工艺还是染布的技术,北方都比不上江南,这需要时间去追赶,其实,施奕文也可以从图书馆里找些书出来,不过,似乎那些书里提到的染料都是合成染料,自然不适合这个时代。
“想要在布匹上赶上江南,看来还是有功课要做啊!”
自言自语中,施奕文和小怜就这样继续在街上逛着,差不多逛了一个小时,施奕文终于来到了自己的目的地——琉璃厂,早些年这里是烧制琉璃瓦地方,嘉靖年间修建外城后,这里变为城区,琉璃厂便不宜于在城里烧窑,而迁往城外,但迁走的是烧制琉璃瓦的厂子,在琉璃厂还有生产琉璃的作坊,所谓的琉璃,也就是玻璃。
尽管京城并不产玻璃,而且用料大都是来自山东的博山,但因为需要为宫廷、权贵就近造些器物,所在在琉璃厂也就有了琉璃作坊,其实,这里的工匠大都也是来自山东的博山。
与其它人一到这里,就直奔孙家、钱家两家或者有名的琉璃坊不同,施奕文选择了一家门市不大不小的作坊走了进去。
之所以选择这家作坊,是因为它的技术比普通的小作坊强一些,但又比不上知名大号,明代的工匠在烧制琉璃时会有意在其中加上大量的混浊剂,达到半透明甚至不透明的质地,越是知名的作坊,越擅长做这些,而这恰恰不是施奕文所需要的。他所需要的仅仅只是掌握烧制玻璃技术的工匠而已,然后让工匠按照他的吩咐,制出他所需要的玻璃。
“这就是你们烧的琉璃器?”
瞧着店中展示的那些半透明的或进颜色泛黄的玻璃器,尽管波利的质量看起来非常一般,但是做工却非常精细。
这正是自己所需要的。施奕文笑着问道。
“公子,让你见笑了。”
一瞧这人的打扮,蒋方钟就知道他必定是进错的铺子,虽然如此,他仍然陪着笑说道。
“小号这里烧制的琉璃,也就是些寻常的东西,公子想要的琉璃器,还是得到大号上的去寻。”
“为什么要到其它地方?”
随手拿起一个泛黄的玻璃碗,施奕文笑道。
“我看这东西烧的倒不错,要是能再清透些,那就再好不过了。”
“再清透些?”
蒋方钟疑惑道。
“公子,这琉璃器素来都是仿着玉色做,那有往清透的里作的做法?”
拿着那个碗来到店铺门口,施奕文笑道。
“再清透些,自然有清透些的好处,你想想,要能把这琉璃变得清透些,而且能变成块平板,然后再镶嵌在窗户上,那屋子里可不是透亮的很?”
施奕文特意把玻璃碗放到阳光下,让阳光透过玻璃碗。
“嵌在窗户上?硫璃窗……透亮。”
看着光透过琉璃碗在地上映出的些许影子,蒋方钟疑惑道。
“这,这样的窗户可不便宜啊。”
窗户纸才值多少钱?
用琉璃当窗户,这,这可能吗?
“一般人用不起,可富人却能用得起,再说了,书房里头,谁不希望更亮堂一些?”
云淡风轻的丢下一句话,施奕文随意说道。
“话说回来,其实,这烧琉璃应该也花不了多少钱,要是把炉子改改,再不去寻思着让琉璃有这样的彩,那样的色,我估摸着这琉璃窗,应该也贵不到那去,至少总比这样的一个碗便宜吧。做好了,应该是个不错的生意。”
看似随口的一句话,听在蒋方钟的耳中,让他的眼前猛然一亮,如果只是单纯只是烧琉璃的话,确实花不了什么银子,甚至他们从博山运来的琉璃料,也值不了什么银子,要是直接把琉璃料制成板子的话,没准……还真是门生意。
就在蒋方钟心头大动的时候,他突然又一皱眉,然后摇头说道。
“公子,这门生意的怕是不好做,毕竟,制这个琉璃板可不容易,一样的费工费时……”
笑看着面前的中年人,施奕文笑道。
“不去试试,你怎么知道?”
第250章 家奴(第一更,求支持)
玻璃的用途非常广泛,尤其是透明玻璃。当然在这个时代最主要的用途还是窗户。相比于窗户纸,透明的玻璃可以让房间变得更加明亮。其实数百年来,国人一直在千方百计的改进窗户的透光性,除了用纸糊窗之外,宋代时就出现半透光明瓦,材料或为片状云母矿石,或由贝壳打磨成,镶嵌于窗格上。明代以后出现用羊角熬成液体制作的明瓦,南京的明瓦廊就以专产明瓦而著名。
至于玻璃……至少在西方的透明玻璃传入前,从不曾有人想过可以将它装在窗户上。或许,是因为它太贵了一些。
确实不便宜。
倒不是因为京城制作琉璃的原料来自博山,而是因为落后的工艺水平,比如熔化玻璃的窖炉结构不合理,温度低、燃料消耗量大,总之,只是在蒋家的作坊里逛上一圈,施奕文差不多就明白了这里不可能生产出他想要的平板玻璃。
不过,除此之外,诸如吹管、钢剪之类的加工玻璃的工具倒也齐全,除此之外还有二十来个工匠、学徒,人手倒也齐全。在作坊里看着蒋方钟亲自尝试着制作平板时,只需要看他的作法,施奕文差不多就知道了答案,不过即便是如此,他仍然是兴致勃勃的看着他在那里进行各种尝试。
差不多用了一个时辰,又一次失败之后,蒋方钟才满面通红的说道。
“哎,公、公子,在、在下手艺不精,让你见笑了,见笑了……”
这会他的的心情非常低落,一直以来他都不满足于现状,但是技不如人的现实,却让他只能无奈的接受现实。现在经人提点,发现了一个新的商机,可却不曾想居然制不出来。
难怪这么多年来,都没有人这样尝试过。
“不是手艺不精,是你不知道应该怎么做而已。”
冲着蒋方钟展颜一笑,施奕文又丢下一句话来。
“要是你想知道怎么造它,这两天去城外的石台庄找我。”
丢下这句话,施奕文转身就离开了。
诧异的着走出作坊的公子,蒋方钟的目中尽是疑惑。
随少爷离开作坊后,小怜不解道。
“少爷,你这是?”
随意的往前走着,施奕文头也不回的说道。
“他会跟过来的!”
果然,下一瞬间,身后传来了蒋方钟的话声。
“公子请留步。”
进了屋,请公子坐下后,蒋方钟毕恭毕敬的说道。
“公子,请恕在下才疏学浅,这平板玻璃,在下确实制不出来,听刚才公子的意思,似乎公子知道怎么造它。”
“我知道怎么造。”
慢吞吞的说了句,然后施奕文又说道。
“非但知道造平板玻璃,而且也知道如何让它变得更通透,透明如水晶一般,而且……价格也会非常廉价。”
看着蒋方钟,施奕文抿抿嘴,并没有继续说下去。
原本他是想要寻几个制玻璃的工匠,但是一家厂子所需要的不仅仅只是几个工匠,还需要管理者,像蒋方钟这样能一个人把生意支撑起来的人,凑合着倒也能当玻璃厂的主事。
只不过,像这样的人,又岂会轻易把自家的生意顶给其它人,然后给他人打工。
“嗯……”
看着面前的这位公子,蒋方钟一时却摸不清他的意思,恰在这时,他看到这人对身边的丫环吩咐道。
“怜儿,把镜子拿出来让他看看。”
“是,少爷。”
应声时小怜小心的取出了一块巴掌大小的竹片,打开它然后递了过去。
“呀!”
接过那竹板,往上面一看,瞧着上面映出的模样,蒋方钟险此没把它摔到地上。
“这、这可是宫、宫里说的那个琉璃镜!”
尽管内心好奇至极,但蒋方钟还是小心翼翼的把镜子送还回去,唯恐一不小心把它给摔碎了。
“没错,就是小了些,将来可以造些大的。”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尽管只是随口的一句话,却在蒋方钟的心里掀起了一阵波澜,他诧异的看着眼前这人,他,他会制琉璃镜!
原本还有些犹豫不决的他,突然像是做出什么决定似的,一下跪到地上,然后说道。
“小的蒋方钟愿意以全部身家和明奎号投献予少爷家中为奴,还请少爷不嫌弃。”
呃……
看着跪在地上的蒋方钟,施奕文愣了一会,然后点头说道。
“你不后悔?”
面对第一次有人投献为家奴,尽管有些惊讶,但施奕文倒也淡定,瞬间,心里就权衡了利弊。
当初自己与宋家决裂是因为什么?是因为他们想收自己为家人,而寻常人家比不过世家是因为什么?是因为世家“家人”众多。
人从来都是如此,尽管施奕文曾因为别人想收他为“家人”,而与其决裂,但是面对其它人的投献,施奕文并没有拒绝,正如不知是谁说的那样,我们反对特权,但从不反对自己享有特权。
就像每个现代人都会对明朝的投献嗤之以鼻,抨击着这是亡国之道,但是面对他人的投献为奴,往往却又直接笑纳。
特权,从来都是好东西。
没有任何人会反对特权,反倒是平等……嘴上喊着平等的人,往往是最渴望特权的人,比如美国的黑人,他们所呼吁的平等,不过就是索要自身的特权。
“绝不后悔!”
跪在地上的蒋方钟连连摇头说道,在他看来这是个机会,石台庄……除了那位献了价值连城的琉璃镜与宫中的施千户还能是谁?无论怎么看,对他来说,这都是个机会。
“你可知道,施家是有家规在的,若是你敢假借施某的名义作恶,到时候自有家法。”
嘴上这么说着,施奕文的心里却寻思着,这家法也要提上日程了,要不然将来“家人”多了,可不好办啊。
“请少爷放心,老奴既然投于施家,必定严守家法,若犯丝毫,少爷只管请家法……”
再一次磕头,再一次投献,接下来,所有的一切都再简单不过,请来牙行里的牙人作证,签下卖身契,蒋方钟就成了施家的家奴,不过只是外姓家奴。
第251章 人心(第二更,求支持)
以“家奴”经商或者进行手工业生产,或者从事商品经营。非但藩王、勋贵如此,就是缙绅富户也是如此,毕竟,个的人力量是有限的。
而对于来到万历年间已经一年多的施奕文来说,蒋方钟的投献是他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家奴”,毕竟在内此之前,无论是小怜、寇芸等人,甚至在松江买来的陈浣,都是被动接纳,只有蒋方钟是他主动接纳的。
或许,这也是某种适应时代的表现。
当然这种适应也是因为有这方面的需求。
蒋方钟的投献时带来的琉璃作坊,施奕文自然看不上眼,按着投献的规矩,把作坊重新“赏还”给它,就像投献的土地一样,土地只是名义上归家主而已,投献的同时就要赏还,投献者只是把应该交给官府的赋税、役课交给家主,至于宅田还是要赏还给他的。
要不然没有谁疯到把宅田全献给别人,自己腆着脸到主人那里当奴婢。那不是投献,那是脑残。
相比于蒋家不值一提的家产,施奕文所看重的是人,有了人,有了工匠,这玻璃厂自然也就在卢沟这边办了起来,
玻璃厂的建设倒也快,因为只是想要练习工艺的关系,所以只是在铁厂里建了一个熔制玻璃的反射炉,然后就开始制造起了玻璃。生产玻璃的原料都非常简单——石英砂、石灰石、长石以及纯碱,都是现成的材料,至于天然纯碱主要产于盐湖中,一直都是口外出产的重要商品。
按照从图书馆里找到的玻璃配方,按比例将配好的原料经过反射炉的高温加热,形成均匀的无气泡的玻璃液,这个熔化过程差不多用了八个小时左右。
“少爷,咱家的这炉子,可真不一般,这才四个时辰就化成水了,要是搁在旧炉子上,至少得一天一夜的功夫。”
瞧着炉膛里的原料熔化形成琉璃液,蒋方钟心里再没有丝毫的怀疑,不说其它,单就是冲着这个炉子,这投献到施家就是值得的。他的心里甚至已经寻思着,以后把作坊里的炉子也换成这样的炉子。
瞧着蒋方钟盯着炉子时的眼神的变化,知道他在想什么的施奕文倒也戳破,而是问道。
“现在可以吹制了吗?”
“肯定可以了,都化成水了。”
说话的功夫,蒋方钟的心脏跳到了嗓子眼里,现、现在少爷就要传他制平板玻璃的法子了?
“这样,你先将铁吹筒探入池炉内,蘸取一些玻璃液……”
站在火热的炉膛前,施奕文作起了指导,而蒋方钟则跟着做了起来。
“取出后一边拈转,一边通过吹筒吹气……对,就是这样……你们也看着,要使玻璃液慢慢膨胀成球形,然后放到这半球形铁槽内继续转动,对,就是使球形圆正……”
施奕文一边指导蒋方舟,一边对周围的工匠也注意观看,毕竟将来生产玻璃不是一个人的事。
“这个铁槽内有少许冷水,可以起降温作用。同时,用水冷却吹筒的另一端,以便于把持。你们看,现在玻璃稍微冷却了,这个时候再将吹筒探入池炉,二次蘸取,就这样重复多次,直至玻璃液成为直径达到二十厘米左右的球时,再将其放到一个瓢形铁槽内,一边继续用水冷却吹筒的下端,一边从上端吹气,使球形逐渐涨大,成为空泡……”
看着在蒋方钟吹制下,红通通的玻璃球变成了一个空泡玻璃球,施奕文又继续说道道。
“你们要注意在吹制过程中,要时时转动吹筒,要使球形空泡薄厚均匀,这个非常关键。如果玻璃温度降低,就再将吹筒深入烘炉加热,使玻璃泡变软。这时,再将吹筒悬空垂立于深地槽中,从上端吹气,玻璃泡就会慢慢坠入地槽,形成筒状……”
在施奕文的指导下,蒋方钟亦步亦趋的按他的指导干着活,可是他的心里却有很多疑惑,不是要制平板玻璃吗?这是干什么?
“……这时的玻璃筒厚薄并不均匀,一般底部较厚,顶端较薄。但玻璃筒已冷却凝固,不能再吹,所以还要将其再入烘炉加热,待熔化变软后取出,在深地槽内摆动旋转,同时吹气,目的是使筒壁厚薄均匀。如果又冷却了,则再入烘炉,如此反复,最后吹成一个厚薄均匀的玻璃筒,最长能达到两米……”
当然,受限于技术不够熟练,蒋方舟只吹出了一个长约一米的玻璃筒,不过即便是如此,也超出施奕文的意料。
然后,剩下的也就简单了在玻璃筒吹成后,通过冷热相激的原理使玻璃筒上产生暗纹,接着再变转动边轻击,去掉它的底部,从吹筒上卸下,再用同样方法剪截为数段,将每段纵剖,最后入摊片炉将筒形摊成平片。
如此一来,待到出炉时,几块亮晶晶平板玻璃就成形了,尽管因为工艺的关系,玻璃上难免有暗纹、斑点,可待那几块平板玻璃退火出炉后,蒋方钟和周围的工匠,无不是看傻了眼。
“这,这玻璃真的是吹出来的?”
尽管是自己亲自制出的玻璃,蒋方钟仍然显得很是惊讶。
“对,这种方法叫吹筒摊片法。”
直到二十世纪中前期,这种人工吹筒摊片法都是生产平板玻璃最重要的方法,甚至一直到20世纪后期在许多国家都没有淘汰,正是这种看似落后的方法,让廉价的玻璃窗走进了千家万户。
“少,少爷,这,这法子确实不难,不难……”
惊讶之余,看着那几块亮晶晶的玻璃,尤其是在它们被抬下来的时候,看着近乎于透明的玻璃,蒋方钟的双眼中流露出有些复杂的神色,他的呼吸甚至变得有些急促,那双眼睛盯着玻璃,随着它的移动而移动着。以至于他自己都没有注意到自己的神态变化,恰在这时,他听到耳边有人说道。
“怎么样,在想什么?是不是想要自己办家厂子?”
第252章 目标(第一更, 求支持)
是不是想要自己办家厂子?
看似不经意的随口一问,让蒋方钟的心头猛然一颤,他立即意识到现在自己施家的家奴。心思被戳破的他连忙跪下磕头道。
“少爷、少爷,老奴是一时让猪油蒙了心,多亏少爷一言惊醒啊!老奴知罪、老奴知罪。”
周围的工匠们只是静静的瞧着这一幕,尽管他们中有不少人是蒋方钟的亲戚徒弟,可这个时候,他们都不能插话,毕竟这是人家的“家事”。
“其实,这也没什么。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嘛!”
笑眯眯的瞧着蒋方钟,施奕文淡淡的说道。
“你想要办自己的厂子,这没什么大不了的,其实,这吹筒法也瞒不了人的,你们都是制造玻璃的行家,我说了一遍,你们差不多也就知道怎么做了,然后起了心思,这没什么!”
施奕文的语气显得很平静,即便是家奴又如何……家奴也有杀主的。即便是靠着家法,把他留在身边,他还可以把技术传给自己的儿子。毕竟,这种半道卖身投献的家奴,卖的是自己,而不是一家老少。
“强扭的瓜不甜,这样你既然想要办厂子,我拿出五千两银子,办家玻璃厂,这玻璃厂就交给你管,算你一成的份子,你以为如何?”
跪在地上,原本只以为自己会被行家法的蒋方钟都忘记了求饶,他抬起头惊讶的看着少爷,好一会才说道。
“少,少爷,这,这让老奴……”
话未说完,泪水就已经从蒋方钟的脸上流了下来,然后他用力磕头说道。
“请少爷放心,老奴从今往后,必定全心为少爷操办玻璃厂,但凡再敢有丝毫私心,蒋家上下十三口不得好死、断子绝孙……”
誓言发得很重,但是对于施奕文来说倒也是无所谓,实际上,他的内心深处反倒是喜欢这样有野心的人,有野心的人必须要有能力。而更重要的是,面对来自江南的士绅集团,他必须要尽可能的壮大自身的实力。
有时候,像眼前这样的人,也是可以选择的助力。
“公子,为什么要饶过他,这个时候,应该命人乱棍死,正家法才是啊。”
一直旁观的徐思诚不解的反问道。
“现在非但不计较,反倒还让他独管一家工厂,即便是为了笼络人心,这样未免也太宽纵了一些。”
面对徐思诚的反问,施奕文先是沉吟片刻,然后说道。
“你看觉得现在的卢沟是什么?”
他的反问让徐思诚想到过去听施奕文提到的一个名词。
“工业园?”
“不仅仅是工业园,而是孵化机,是工业的孵化机!你看现在这里有什么?”
可惜这办公室不是楼房,而且也没有玻璃窗,要不然推窗户的话,就可以看到这里连绵数里的工厂。
“现在,这里除了咱们的工厂之外,已经有了织布厂,而且还有有染布厂,只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这里就聚集了十几家工厂、作坊,拥有上万名工人,曾经的河边滩地,变成了一座现代化的工业园,这里未来会朝着什么地方发展?”
双眼朝着外面看去,施奕文的语气反倒显得有些凝重。
“未来这里会成为大明工业的基石,这里正在掀起的变革将会颠覆整个大明的传统,工业的力量必定可以摧毁传统的手工业,就像我们的纺纱机,一机顶千工!你说,在工业的力量面前,传统手工业会怎么样?”
施奕文的反问,让徐思诚不觉得一愣,他还真没有考虑过。
“会怎么样?”
“当然会反扑,他们在生产力上是不能够与我们相提并论的,但是他们也绝对不会在生产力上,与我们竞争,他们会通过另一种手段打压我们。”
“公子是说官场?”
徐思诚的神情不由的一滞,语气也发生了变化,本身就是松江人的他又岂不知道江南的布线庄以及各行各业的与官场之间盘根错节的联系,而且许多官员的亲族本身就是经营工商,面对来自卢沟的竞争,他们怎么可能会坐以待毙。
“对,就是官场,他们会借助官场的力量来打压我们,限制我们,技术的力量是强大的,但是权力却可以摧毁一切!”
权力可能性摧毁一切!
尽管看似危言耸听,但是读书人出身的徐思诚又岂不知道,这同样也是事实。
“现在卢沟,看似兴旺,可实际上,却是全无根基,我们既没有江南士绅用两百年时间经营出来的盘根错节的关系网,也没有山西盐商用银子砸出来的保护伞,别忘了,就连咱们次辅,那也是盐商家庭出身,相比之下,咱们有什么?”
抿了抿嘴唇,施奕文反问之余,眼神却变得极为坚定。
“除了技术之外,可以说是一无所有。一但现在有人向我们下黑手,我们甚至连还手之力都没有,你说,这里是什么?不过就是建立在沙滩的堡垒而已,只需要轻轻一推,就能让咱们陷入万劫不复之地。”
看着坐在那的施奕文,原本还在为企业的发展欣喜不已的徐思诚终于意识到了危机。
“那,咱们怎么办?”
“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群体的力量是无穷的,现在,咱们需要的壮大这个群体,自己抓住核心,通过技术输出,壮大这个工商群体的力量。”
又一次,施奕文提到了他这么做的原因。
“可是他……就是一个会做生意匠人啊。”
那个蒋方钟能有什么用?不过就是一个工匠而已。
“他确实是如此,可是,我现在需要的是什么?”
看着徐思诚,施奕文笑道。
“我需要的就是通过他,去告诉所有人,我有点石成金的办法,更有让人飞黄腾达的门道,所以,你们应该抓紧时间赶紧过来拜见我!”
“拜见你?”
徐思诚诧异道。
“谁来拜见你?”
“你说呢?”
冲着徐思诚眨了眼睛,施奕文笑道。
“别忘了,京城不仅仅只有一个英国公。”
第253章 襄城伯(第二更,求支持)
京城并不仅仅只有一个英国公。
看似随口一说,却让徐思诚的眼前猛然一亮。惊声说道。
“公子,你是说京中的勋臣!”
微微一笑,施奕文点说道。
“现在大明成气候的商绅集团,无非就是两股,一股是江南士绅,一股山陕盐商,前者靠的是江南文教兴盛,两百年来朝臣大半出自于江南,而他们又于江南士绅有亲族、同乡等各种盘根错节的关系,是江南士绅的天然保护伞,而山陕盐商呢?他们崛起于九边输粮,早期是靠贿赂,后期是靠银子为自家子弟在官场上砸出一条通道,像张四维就是山西盐商大家,他们自然会给家族以保护。可是我呢?”
看着徐思诚,施奕文反问道。
“什么都没有,除了技术之外,一无所有,我既没有江南士绅的权,也没有盐商的势。我能靠什么?只有技术!”
摇了摇头,施奕文微微一笑,
“靠技术干什么?就是用实打实的利益把一些人拉拢到自己的群体之中,相比官员,勋臣无疑是最好的选择,因为官场之中关系盘根错节,他们能不能雪中送炭我不知道,但是落井下石、见风使舵,却是人之常情,可是勋臣不同,他们不受地域乡谊的限制,甚至与文官也是矛盾重重,从就是成祖开始从制度上限制勋臣参政,再到世宗优抚勋贵,大量任用勋贵参政,数十年来,勋臣与文官冲突不断,英国公为什么被文弹劾?说到底不还是因为两个群体之间的矛盾,虽说现在勋臣在世宗皇帝后倍受打压,可是仍然能保持他们世袭的尊隆地位。现在我所需要的就是把勋臣这个群体笼络到自己这个阵营之中,借他们来保护卢沟……”
把勋臣变成工商资本家!
有了勋贵们的参与,不仅能想让工业这个稚嫩的幼苗得到保护,在江南传统工商群体的打击下得生存下来,而且还可以让明代失控的文官群体得到控制,甚至可以借助勋贵的力量,瓦解掉那个群体。
当然,在内心深处,施奕文还有一个计划,就是借助勋贵甚至宗室摧毁文官群体的同时,同样也会借文官手瓦解勋贵。
无论是勋贵也好,文官也罢,都是大明身上的毒瘤,文官为祸,勋贵是为害,受苦的还是百姓。“鹬蚌相争,渔翁得利”,如何利用他们之间的矛盾,在他们斗争的时候,让百姓得利、让大明受益,这才是施奕文真正的目的。
现在的问题是,先把他们哄上船,然后再借势自保,自保之后,自然而然也就是……冷冷一笑,施奕文说道。
“到那时,卢沟也就安全了。”
“既然如此,那公子为什么不上门求他们?”
徐思诚不解的反问道。
“上门求人,和别人求你不一样,送上门的肉……不香。”
施奕文笑呵呵的说道。
“利之所驱,最后他们还是会走上门来的,这些个勋贵,在官场被打压,其实生意场上,也不自在啊,别忘记了咱们朝中的那些勋贵手头也不见得宽裕,可挣钱的生意就那么多,他们也就吃点江南、山陕的残羹剩饭而已,你放心,他们比我急,毕竟,家大业大,摊子大了花钱的地方就多啊!”
所谓的勋臣,不过也就是表面上光彩罢了,就像英国公家,除了维持体面的生活之外,其一家上下内外亲族数百人,靠着英国公的那些俸禄,恐怕连西北风都喝上不上,不想办法弄些财路,他们吃什么、喝什么,用什么?
“所以,公子是要等着他们来求咱们?”
点点头,施奕文笑道。
“没错,不过啊,想让他们来求咱们,非得先让他们看到好处才成。要不然,他们是拉不下面子的,所以,咱们就等着,等到他们自己等不下去了,自己找上门来求咱们。”
面子永远都不能拿来当饭吃!
这句话对于襄城伯李应臣来说,可谓是深有体会,身为大明的伯爵,虽说自身有俸禄,可对于传承八代的襄城伯来说,那点俸禄根本就不够养家糊口的,一家老少家奴千余人,要是只指往那点俸禄,可就得全饿死。
可是再怎么着,伯爵的体面要维持,出门要是八抬的大轿……其实心里头他倒是想换辆轻便双轮马车,不是因为它快捷,而是因为它便宜,可是伯爵的体面。
和往常一样,眼瞧着天气转冷,快到年关了,身为襄城伯的李应臣不得不想办法把这个年给“熬”过去。
“大鹿二十只,獐子三十只,狍子三十只,猪五十头,羊一百只,牛十只……,榛、松、桃、杏穰各二口袋……小麦一百石,杂色粱谷各一百石,各色干菜一车,外卖粱谷、牲口各项之银共折银八百六十两……”
听着管家在那里报告着庄子里来送来的“年货”,其实就是租佃,他的脸色显得有些沉闷。
“哎,就这么点东西啊。”
随口的一句话,让鞠着身的管家说道。
“回伯爷话,这才是一个庄子,其它的还有呢,老奴还没说完。”
“我知道,可还是不够哇!”
李应臣闷闷不乐的说了句。
“三叔前阵子添了个孙子,按规矩,府里头一个月得支给三十两银子,这一年就是三百六十两,再加上节庆的,这添一口人,一年怎么着也得拿四百两出去,每个月还得支给一石粮食,这家大业大的,总都是出项哇。”
瞧着在一旁陪着笑的管家,李应臣颇为无奈的说道。
“不当家不知柴米油盐贵,过去没袭爵的时候,我只以为这伯爵是风光,可当上了这伯爵,却知道,这风光也就是表面上,这么些年,搁家里头,我是恨不得一文钱掰成两瓣的花,可就那么点银子,总还是不够哇……”
若是李应臣的这番话要是传出去,指不定会让百姓骂死,堂堂伯爵家大业大,居然会说没银子,谁信呢。
旁人不信,可管家得随着话说。
“伯爷操劳,小的们又岂不知道。”
“知道,知道又有什么用,”
摆了摆手,李应臣对管家吩咐道。
“过完年你去打听打听,看看可有愿意投献过来的,这多口人,要是不多个庄子,怕是自熬不过去的……还有,把成功喊过来,他怎么教的儿子,这个月居然花了将近三千两银子,这再大的家业也经不起他这么祸害!这败家子,早晚得把李家的家业给败完了……”
第255章 送礼(第一更,求支持)
寻着了!
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李守琦恨不得咬断自己的舌头。
这吹牛总得有个谱吧!
这没有谱的牛,也就是爷们敢吹。
“小伯爷,今个的牛皮让你吹破了吧!”
一出府,郭义就直接了当的戳破了李守琦的牛皮。
“你懂个屁,不吹那个牛,老头子非往死了收拾我不成,要是你家老头子那么收拾你,什么牛你会不敢吹。况且,你怎么知道我是吹牛!我告诉你,我是真找到了门道。”
丢下这句话,李守琦对郭义吩咐道。
“大义,你看看去寻辆马车过来,咱们出趟城。”
“出城?小伯爷,难不成你想出去避阵子风头?要不咱们去李家庄吧,府上在那……”
“什么避避风头,我告诉你,我是要去石台庄,你没瞧见,这阵子英国公家的煤炭生意那么好嘛,这生意就是石台庄的那个施郎中带给他们家的,咱们去找他给咱们指条财路。”
李守琦说的倒也直接,
“财路?小伯爷,咱们就这么空着手去。”
“瞧你说的,小爷我是那么没有礼数的人吗?甭废话,快去找车!”
往石台庄去的路上,郭义又一次问道身边的小伯爷。
“小爷,你真的带礼物了?”
“当然,小爷我是那么不知礼的人吗?”
知礼,你啥时候是个知礼的人了。
“小爷,这次去,可是咱们找他帮忙。”
“我知道,所以才备了份厚礼。”
礼在那?
郭义又一次打量着小爷,这身上不像是带着礼物啊。
“别看了,我备的可是一份厚礼,小爷我的宝贝!”
嘴里这么说着,李守琦嘟嚷道。
“要不是有事求他……我还真舍不得。”
乘马车用了差不多半个多时辰的功夫,终于到了石台庄,快到庄口的时候,车夫停下了车来。
“公子,前面正修着路哪,您看,我是在这等着,还是?”
“就在这等着吧。”
刚一下车,李守琦就被眼前的这个庄子,给惊得愣了愣,
“小伯爷,这庄子里可都是砖瓦房啊!”
郭义惊讶的看着庄子,庄子里全都是砖瓦房,不少都是今年新建的。
“可不是,瞧着这里的人倒是挺阔绰的。”
再瞧着庄子里的路,也铺着黑色的碎石。不远处,还有一群佃户正在那里忙活着从马车上倒着石头,似乎是在那里铺着路。
“用碎石头铺路……那个施同知倒也能想起来。”
不是能想起来,而是迫于无奈,尽管石台庄庄外就是石铺的官道,可是庄子里却是泥土路,下雨后人一踩车一压就成了泥浆路,为此施奕文一直有修路的想法,可是路该怎么修?
道路问题在工业园同样也存在,为此施奕文倒也是考虑了很多种道路,最后煤矿里大量的煤矸石落到了他的眼中,相比于石头,它的硬度低了些,可用来铺路倒也算合适。
因为沥青和水泥的数量都不足以用来铺路,所以他就按照后世修建泥结碎石路面的方式,用煤矸石在工业区和新村铺设了十几里的碎石路,这用碎石和一定比例的塑土,经过碾压密实后形成的路面,虽然比不上沥青路或者水泥路,从是至少让那里告别了下雨就变成稀泥的泥土路。
两人沿着路往庄子走去的时候,一边走,一边好奇的瞧着左右。这村子似乎和其它地方不太一样,到底是那里不一样,他们还真说不清楚。
“这路修的倒是平整。”
站在碎石路上,使劲蹦了蹦,李守琦随口说道。
“确实如此,就是不知道,这路能不能经雨水泡。”
郭义也跟着附和道。他的话声刚落下,就听旁边有人说道。
“短期内没事,这路的寿命也就是几年的事情,等到过两年,沥青攒够了,到时候,就直接铺成沥青路。”
说话的不是别人,就是施奕文。他这两天一直在庄子里整治、规划着村庄,不仅仅只是道路,还有塘边小公园等设施的规划,这里毕竟是他的家,既然是家,总是要费了一些心思。甚至于,他还在池塘附近给自己重新规划了一座新园子,只等以后有机会再建起来。
正要回家的时候,听到前面这人的话语,自然随口带了句。
“沥青?”
“对,就是炼焦的时候剩下的。”
就是数量不太多,要不然早就直接铺开沥青路了。施奕文心里嘀咕之余,打量着眼前这两位,就随口问道。
“你们来这,可是有什么事?”
“啊,这位公子,这是我们家小公爷,特意来拜访施郎中的,不知施郎中可在庄上?”
郭义连忙行揖答道。
“哦?找我的?”
施奕文愣了愣。
“你就是施郎中?”
李守琦瞧着这人的模样可比自己还年青两三岁,原本虽然知道他年青,可却不想到是这么的年青。
“对,我就是,你是?”
“哎呀,在下是襄城伯府李守琦,久闻施郎中大名,特意前来拜访,冒昧之外,还请见谅。”
哟,居然又是一个勋贵,算起来,打从穿越以来自己可是认识了好几位勋臣子弟了,不过这主动自己找上门来的勋臣,他还是第一个。不过,对于勋臣的拜访,施奕文倒是不觉得意外,毕竟,自己在京郊弄了这么大的动静,要是还没有引起他们的注意,那么这些个勋臣们,未免也就太不现实了吧。
现在有人找上门来,倒也是情理之中。
襄城伯……虽然谈不上显爵,可是地位不高不低,倒也恰当。
见他这么客气,施奕文自然也是客客气气的还了礼。然后便请他们进了屋。
待进屋后,施奕文又客气的请他坐下,待下人上了茶,才笑问道。
“不知李兄找小弟何事?”
“哎呀,这不今天早上碰着了英国公府的维良兄,听维良兄说,施贤弟是个重情谊、讲义气的好兄弟,这不,我最喜欢的就是贤弟这样的人,所以才特意过来拜访,还请贤弟见谅。”
说话的功夫,李守琦已经从袖中取出一本书来,双手递过去。
“区区薄礼,不成敬意,还请贤兄笑纳。”
几乎是小伯爷拿出书的瞬间,一瞧见那书,郭义的脸色就猛然一变。
我的小爷哟……那有送这种礼的啊……
第256章 投资建议 (第二更,求支持)
一本书!
瞧见书的封面走廊,男女依廊欢戏的画面。施奕文的表情变幻。
这是……
有送这礼的嘛?
“哎呀,贤弟,这画册瞧着确实不堪,可册中二十六副却全都是唐伯虎的亲笔书绘,可是稀罕的很……”
瞧着他双手奉上的画册,惊讶着居然是唐伯虎的真迹,施奕文又连连摇头说道。
“这礼太重,受不得,受不得。”
“有什么受不得的,我那还有一本,这本你留着。”
李守琦直接把书放到桌上,嘻笑道。
“改日待贤弟研究好了,为兄再带你到京中花楼里实践一番……”
得,这就是一个满嘴跑马车的主。
“这礼太重了,小弟实在是不能收。”
唐伯虎的手迹,还二十六副……这礼太重,也黄……呃,是荒唐。
“别切,其实,为兄是有事求你,这件事还得施贤弟你帮我。”
帮你?
看着李守琦,施奕文不解道。
“不知李兄有什么事要小弟帮忙的?”
“想请贤弟指条做买卖的路子。”
唯恐施奕文拒绝,李守琦直接说道。
“贤兄可千万不能拒绝,你要是拒绝了,小弟我回到家,非得给打死不可……”
好嘛,居然还有这一出。
“说起来,不怕你笑话,这次为兄之所以到你这来,也是迫于无奈……”
听着李守琦的讲述,施奕文反倒觉得这人倒也坦诚,估且不说那份礼吧,要是能让这样的“浪子回头”,估计搁京城的勋贵圈里头,自己也能扬扬名。
“……所以,这事还只有你能帮我,要不然回到家里,我那老爷子可真得放不过我。”
听他一五一十的说出了原因,施奕文笑道。
“令尊也是爱子心切……”
笑了笑,施奕文想了一会,然后说道。
“你想寻个买卖做,那你想做什么买卖?”
“自然是要挣钱的买卖,最好能像英国公府那样,同你合伙办个矿之类的,这样既然省心,又不愁银子。”
李守琦倒也是直接,一点都没有隐瞒自己的想法。
“这样啊……”
这些个人,倒也会占便宜。合伙人……也不差你这一个。
“可问题是,路矿那边的经营,一直是由维良负责的。”
施奕文笑着道出了一个现实。
“做买卖从来就没有什么省心的买卖,总是需要你自己去办的,你说是不是?”
“这……”
尽管和自己最初想象的不太一样,但李守琦还是问道。
“那,要不然,你给我指条路子?”
“先不着急路子,其实,你想省心,也不是没有办法,关键是要用好人,要是能用好人,这生意上的事情,你基本上也就不怎么需要操心了。”
“人?对,就是用人。”
一听到用人,李守琦立即说道。
“人我有,我们襄城伯府有几百人,会做生意买卖的也不少,不过,就是这当铺什么的生意,实在是太过平常,所以,还请施郎中务必给指条路子。”
“路子……”
沉吟片刻,瞧着桌上那本唐伯虎的画册,施奕文倒是在心里盘算起它的价格了。
一千两。
二千两,或者更多……
哎,就当是咨询费了吧。
“这路子嘛,不是没有,不知李兄可知道松江布。”
心思一转施奕文自然而然的抛出了一条路子来。
“松江布?”
见他有些疑惑,施奕文自然把什么北方各地大都卖着松江布的事情给说了出来,最后自然又说到了现在卢沟这边的织布厂。
“现如今,这卢沟这边布厂越办越多,就像英国公家,上个月就在卢沟办了一家织布厂。”
“你的意思是,我也办布厂?”
李守琦想当然的说道。
“办布厂?”
摇摇头,施奕文直接的否决道。
“现在卢沟一带大小布厂已经有了六家,虽说市场没有饱和,可是生意难免会有竞争,这做生意就是要做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相比于织布,其实还有一个生意,李兄不妨考虑一下。”
“什么生意?”
“染布!”
“染布?开染坊就是这生意?”
显然,李守琦有些瞧不上这样的小生意。
“对,就是染布,李兄别觉得这个生意小,可实际上,染布的利润,远高于织布。”
看着满面疑惑李守琦,施奕文便解释道。
“李兄有所不知,这染布比普通白棉布价格高出一倍以上,而松江布之所以闻名天下,就是因为其染工精良,其它地方出产的布匹穿洗后容易褪色,而松江布却是久洗后依然色泽艳丽,这染布的工本才多少钱?”
解释之余,施奕文又对李守琦说道。
“要是李兄有意开染布厂的话,小弟的铁工厂里可以为你制造染布机。”
尽管从来没有制造过染布机,但是有意把铁工厂变成一座通过设备生产企业的施奕文,倒不介意在研究一下,或许图书馆里的资料大都是化工染料印染,但是在设备上总能给予一定的启示吧。
“如果用染布机染布的话,我想这个人工就能降下来不少,而且产量会远远超过手工染布,这成本自然会大幅度降低,染布比普通白棉布价格高出一倍以上,其实,就我所知,一般的染坊,至少有三到五成的利润,其实那怕只有三成的利润,那利润也是极为可观的,况且,染布厂的成本更低,自然,利润也就更高了!这一天染布千匹,这一天的利润,可就至少有五六百两的利润了。要是有两千匹的话……”
那一天的利润可就是上千两银子!
一年就是几十万两!
只是在心里头一盘算,李守琦就被这诱人的“钱景”给吸引住了,一年挣上几十万两银子,到那时候,还会有谁会说他是败家子?
想着施奕文话语中诱人的钱景,李守琦眼前猛然一亮。压抑内心的欢迎他又苦恼道。
“照你这么说,这个生意确实不错,不错……只是,我压根就不知道这布该怎么染啊。”
见李守琦动了心,施奕文随之笑呵可的说道。
“这种事情,又岂需要东家自己会,不会,可以找会的人,你说是不是这个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