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大哥!(为 【莫言道长】 加更~)
大雨连绵,刘琛坐在火车靠窗的位置,看着雨水在窗户玻璃上汇聚成股,形成涓涓细流,不断横移后退。
刘琛没想到自己会这么快离开季华。
他来是为了这场新旧时代的更迭,也为了与南方拳种交手。
还没与南方的武人交手,就不得不停下来。
一封电报,十万火急。
“大师兄病危,速速归!”
连夜赶上最快的一班,回到北方。
大师兄罗雄,对刘琛亦兄亦父,从小将刘琛抚养拉扯大。这些年刘琛在外闯荡,两人的感情非但没有疏远,反而因为书信往来愈加深厚。
因为大师兄,在这方世界中,刘琛心中有了一块踏实的土地。
无论何时,见到他,便如归家一般,安然舒适。
八千里路云和月,心中惴惴难安。
星辰落,阴云不散。
等到刘琛回到熟悉的拳馆,已是第二天傍晚。
邓氏开门八极武馆。
八字牌匾上绕着白布,两侧对联,已换成黑底白字的挽联。
晴空一声霹雳,刘琛脑中只剩下两个字。
晚了!
错过最后一面,刘琛忽觉整个身子变得格外沉重。
灵堂的大门就在面前,但脚下的步子,却怎么也迈不动。
火盆里不断烧着纸钱,火焰焚着,有人在嚎啕恸哭,但刘琛哭不出声音。
是大悲无声。
燃烬的纸灰飘荡,是心中没有着落的慌乱。
“大哥!”
这一出声,带着呼天抢地的嘶哑。
心,碎了。
这方世界最踏实的那片土地,没了。
这是刘琛从没经历过的,甚至他那三倍于常人的精神也没办法告诉他,他要以怎样的情绪和反应去面对。
明明说的是病危。
明明他还以为自己的医术能将大师兄救回来。
明明已经第一时间赶了回来。
明明……
刘琛没有流泪,似乎是忘了这时候他该流泪。
只剩一句句无声的呢喃。
大哥!
一双胳膊环过刘琛的肩膀,紧紧的抱住了他。
“琛子,节哀。”
是林逸,他在北方活动,早刘琛一步赶到。
“怎么会?电报里不是说病危吗?我已经第一时间赶回来了,怎么还没有来得及见最后一面?”
林逸拍了拍刘琛的肩膀,“我们怕你心神不定,在回来的路上出意外,瞒了身故的消息。”
“为什么?”
“大师兄上了战场。是他们将遗体送回来的。”
顺着林逸的眼神,刘琛才注意到有几个不认识的人。
衣服打着补丁,但很整齐,站得很直,纪律严明。
放开林逸的怀抱,示意自己没事,刘琛向那几人走去。
“几位好,请问是你们将我大哥的遗体带回来的吗?”
“你一定是刘琛同志吧。对不起,是我们没有照顾好你大哥。还请你节哀。”
“谢谢!谢谢你们将他带回来。”
刘琛重重地弯下腰,向几人深深地鞠躬。
“是我不好!是我没有拦着罗雄同志!你打一顿吧!一切都是我的错!”
“是我的错!罗雄同志要不是最后为了给我们断后,他绝不会落在东瀛鬼子手里!你杀了我吧,让我给罗雄同志赔命!”
刘琛摇摇头,噩耗虽冲击着他的心神,却没有令他失去基本的判断。
“你们不用这样,错不在你们。我是知道我大哥的,如果不是他决意如此,没有人能让他做这些。”
为首的拍了拍刘琛肩膀,神情戚戚。
“节哀,罗雄同志是有深厚信仰的伟大战士。他是为时代的变革,为民族的奋起而献身的,组织会铭记他,人民也会铭记他。”
刘琛对这些充耳未闻,他继续向灵堂里走。
音容笑貌今犹在,却是阴阳两相隔。
遗照里的罗雄笑的很淳朴,像每回刘琛回去时看到的笑容。
只是如今再也没有大哥,对他说这句:回来啦。
走到棺材前,跪倒,磕头。
咚!咚!咚!
每一下都很慢,很沉。
有师弟上来,给他披上麻布。
并入家属席,跪谢吊唁的宾客。
刘琛轻抚身旁的棺木,上过漆,反着光。
一木之隔,里面和外面,两个世界。
自古人世间有几样始终难勘破,其中之一,就是生死。
刘琛说不清自己的情绪,在现实中,他也曾送别父母。
只是那时他还小,不懂什么是死亡。
到了这方世界,罗雄如兄如父般的照顾,让他找到了缺失的父母之爱。
罗雄把他当亲子,他也把罗雄当成父母的延续。
他本以为自己会哭,但他只是沉默。
空白,机械般的按规矩进行下一步。
白事是身后事,规矩少不得。
等到入土为安,已是三天以后。
“刘琛同志,逝者已矣。前线愈发紧张,我们恐怕没办法继续留在这里了。”
那几人也来向刘琛告别。
“再次拜谢,谢谢你们将我大哥带回来。”
“对了,你们见过我吗?怎么第一回见面,就知道我是刘琛?”
“因为罗雄同志经常提起你。他说过,天底下,只有一个人会喊他大哥,也只有一个人,是他小弟。”
“是嘛,感谢告知。祝你们一路平安,我就不送了。”
不等那几人客套,刘琛直接回身,回到了灵堂。
其中一人纳闷:“怎么突然就走了?”
为首的摆摆手,拦住了接下来的话,暗指向刘琛微微颤抖的背影。
莫道男儿不落泪,滴滴千斤重。
一路的苦与悲,终于在听到这句话时,彻底绷不住了。
-“要喊大师兄。别整天跟街上那些混混学。”
-“是,大哥!”
泪如线,在脸颊上划过,交汇在下巴,滴落。
在地上落出腊梅般的水印。
无言,泪千行。
过了头七,白事便算告一段落了。
林逸端着茶具,找到在院中静思的刘琛。
“再过两天,我也准备走了。”
燃起炭,铸铁壶中坐上水,慢慢灼着。
“说起来,我还以为那几个人会拉拢你。”
“谁?”刘琛回过神,这几日,他总是慢半拍。
“你说呢?同志相呼的还能有谁?为首的,是政委,专做思想工作的。不是想拉拢你,他来干什么。”
说道那人的身份,林逸的语气有些复杂。
“大概是看到人多嘴杂,而且我没有流露丝毫对他们身份的好奇吧。”
“也是,他们现在可不好过。在农村还好,要是在城里,只怕同志两个字都不敢说出口。”
铸铁壶升温很快,几句话的功夫,就冒出了热气。
“不说他们了,琛子,我来是说一件事。战争要来了。”
刘琛当然知道,现在是1936年,还有不到一年的时间。
“跟我去申城吧。就像我们在津门做的那样,我们俩搭班子。”
“你现在在申城?”
“你是知道的,我进了蓝衣社后,一直跟随戴春雨。战事将近,他受命准备组建新系统,以申城为核心,我是最早的班底。”
沏茶,热水与茶叶十几秒的停留,化开茶中的馨香。
“红茶,能养神的。”
刘琛细看林逸,才发现他身上比以前多了些沉稳。
“都在备战,申城的牛鬼蛇神都出来了。渗透、收买、暗杀,层出不穷,老实说,我快顶不住了,我想你帮我。”
第四十七章 生死兄弟(感谢 【莫言道长】 的大量月票支持!)
一代宗师,时代放在宗师前。
有人问,时代是什么?
时代是无数人,无数阶层的意志混合。
就如当年,林逸刺杀川本重斋。数十位武人效仿,刺杀后来人。
但伪国还是建成了。
这不是超凡的世界,人力有穷。
几十人,根本无法抗衡整个东瀛万万国人的意志。
现在,战争要来了。
这同样是整个东瀛国人的意志混合,不是哪一个人要打,是上到东瀛天皇,下到走卒小贩,千千万万个东瀛人都想打。
除非有什么能摧毁这千千万万人,否则,战争必然会来。
什么是历史必然?
这就叫历史必然。
选择,成了每个人面对时代意志必须做的事情。
宫宝森送名声给新一代,罗雄为组织献身,林逸跟了戴春雨。
现在,到了刘琛。
初入夏,树荫如华盖。
风拂过,茶汤起波澜。
琥珀色的红茶入喉,苦涩很淡,回甘很浅,不知滋味。
“没问题,我可以帮你。”
刘琛知道,那几个人是想拉拢他的。但那些事,他不想掺和。
这些年,他偶尔也帮林逸的忙,出手杀几个人。
“还是得说那句话,我不能加入你们。就像我不会关注那几个人的身份。”
这并不出乎林逸的预料,这些年,每次找他帮忙都有这一句。
“放心,你是自由的。生死兄弟,你信我。”
“另外还有一件事,我要先说清楚。”
“你说。”
“只杀人,不探情报。只对付东瀛人和汉奸,不对付国人。你是知道我的,我不要风头,也不要名声。”
“真不懂你,那些有什么不好。算了,劝不动你。”林逸直摇头,他有些不理解。
实际上,刘琛是担心出了名,在戴春雨那里挂上号。以后稍不注意,容易惹麻烦,万一被追杀,这次的任务就算砸了。
“这几天你先好好休息,等休息好了,我们就出发申城。对了,你前段时间到南方,见到宫家了?”
事情说定了,便聊起了家常。林逸是知道刘琛去南方干什么的,那是他曾经的梦想中的高山。
曾经的他,只想做一个纯粹的武人。
但到了今天,他不得不承认,这辈子,注定没办法实现了。
一言一语,论武谈道。两人似乎回到了五年前的津门,挑战四方,每日以武为乐的日子。
这样的时光注定不会长,三日后,两人又踏上了火车。
蒸汽锅炉带着大量的白烟,煤炭的燃烧产生澎湃的动力。
一路向南,过江入申。
六月,入梅。
闷热与湿润是霉菌生长繁殖最舒适的季节。
在街上走一遭,浸湿的衣服扒着皮肤,与身体分泌的油脂与汗水粘连,像裹着不透气的塑料衣。
“申城的梅雨天,怎么过都不习惯。”
申城的车站永远是人流如织,身体的碰撞,让这股闷热像不规则的躁动分子,扩散开来。
出了站,已经有人在外面候着了。
看到林逸,赶忙上来拿行李。
“大哥,你回来啦。”
一位个子很高的年轻人靠过来,一脸热情。
林逸拍了拍他的肩膀,指着刘琛:“回来了。这位还认识吗?刘琛,我生死兄弟。”
“想起来了,我哥常提您。听说您给我们林家帮了不少忙,今天总算见到您了。”
刘琛觉得眼熟,回忆了片刻,才将面前的人和记忆找到重叠。
“原来是林志啊,几年不见,大变样了。又高又俊,可比你哥哥帅气多了。迷倒不少小姑娘吧。”
林志挠挠后脑勺,嘿嘿笑着:“有大哥看着,可不敢胡来。”
“瞧这话说的,那我不看着你,你就敢反了天?”
林逸一巴掌拍过林志的脑袋,玩笑道。
“那也不敢。”
林志在前面带路,一行人上了车。
黑色的老爷车驶过马路,穿过十里洋场,进了租界,停在一所庄园。
“走吧。来之前我给我爹拍了电报,他知道你来,肯定早备好了酒菜,都是你爱吃的。”
申城,一所拥有无穷魅力的城市。
有人说,这里遍地是黄金,就看你有没有命拿。
有人说,这里大把的女人,就看你敢不敢动手。
自开埠以来,这里逐渐成为各国汇聚之地,思想、货物、人物在这里汇聚。眼下战争将近,更多势力入申,落子经营。
“虽说戴局长准备在战争开始后再成立新系统,但前期工作已经开始了。现在我主要的工作,和之前基本差不多。暗杀、破坏、情报、培养他送来的人。”
觥筹交错后,其他人已经休息,林逸来到刘琛房间,跟他仔细说说基本的情况。
刘琛翻看着材料,打开的文件袋上,印着“可公开”三个字。
林逸倒是准备把印着“绝密”的资料拿出来,但刘琛拒绝了。
秉承一点,不问不看不知道。
“暗杀、破坏,这两个可以给我一部分,剩下的你负责。另外,有什么你不知道,但我恰巧知道的,我可以给你参考。”
刘琛看的很快,把资料放在一边,略加思忖。
可公开的资料说少不少,光是各国势力的基本情况就有厚厚一沓。但每个信息都很浅,有些只有个名字。
“还和以前一样,我需要一笔钱,继续开医馆。我们要少联系,注意隐秘。”
“没问题,需要什么,直接说。虽然家里的生意是林志在慢慢接手,但你要的,除了爹和林志,都能给你。”
几年不见,当年的豪爽不减半分。
“林志才十八岁吧?就已经准备接班了?”
“真要是都交给他,还得等几年。今年他刚上大学,读的商科,正好边学边实践。没事,有我爹带着,他脑子也聪明,以后肯定差不了。”
说起林志,林逸不自觉的露出了笑容。
“确实,他今天看到我说的那番话,可比你会多了。”
咚咚咚……
敲门声打断闲聊。
林逸拉开门,正是刚聊到的林志。
“大哥,刚才有人把这份文件送来,说是您要的。”
一个文件袋递进来。
林逸的表情微变,微不可查的凝重了几分。
“好,你让那人先回去吧,你也早点休息。”
“嗯,大哥再见。琛哥再见。”
关上门,林逸检查了文件的封口,拿到刘琛面前。
“怎么,连你弟都防?”
“我那是为他好。他太聪明,有些事知道太早,容易陷入阴暗。”
撕开封口,抽出两张纸。
是一个人的材料。
木村弦一。
“男,37岁,陆军少佐。入华12年,策划冲突事件8起……曾于5月14日由石门往申城途中,遭遇暗杀。暗杀失败,刺客被当场击毙。”
“经调查,刺客共3名,分别为卢田浩、张二牛和罗雄。”
罗雄!
刘琛脑海轰然炸响,竟然有大哥的名字。
“我跟那几个人私下接触了,知道了这个人。又电报让手下调出了他的情报,说来也巧,这个人就在申城。”
“你们需要他吗?”
“虽然他身上有不少情报,是个关键人物。但如果你想杀了他,我会装作不知道。民间武士的暗杀,谁也管不了。”
刘琛紧紧攥着情报,几乎将纸张揉碎,心中怒火燃烧。
又平静下来,展开情报,捋平,装回档案袋。
“谢谢了。”
“生死兄弟,一句话的事。”
“不用了,我自己能解决。”
“行,那我不打扰你了。”
“嗯。”
梅雨时节,连夜晚都是闷热的。
低气压下的高湿度,让人的心中压抑着悸动。
黑暗中没有蝉鸣,无声,暗藏着杀机。
第四十八章 甲子园烧鸟店
“卖报卖报!卖报!黄金大戏院揭幕,孟令冬登台剪彩!”
卖报郎在街头吆喝,电车哐啷啷穿过马路。
刘琛换了一身时髦的西装,外套着医生的白大褂,俊朗丰逸的外表,十足的精英做派。
顺着电车在申城转了三日,总算对这座后世的魔都有了基本的认识。
欣赏着有别于津门的繁华,刘琛盘下了自己的招牌。
刘氏医馆。
再度开张。
他没有急着去找木村弦一。
能让罗雄失手,绝不是易与之辈。情报是死的,也是能骗人的。
逝者已矣,他不会着急。
安心在申城扎下,听着有些熟悉的方言,慢慢掌握这座城市的韵律。
两个月后,电车站台边,普通的烧鸟店。
两只红灯笼,一张蓝布帘儿。
灯笼上分别书着“甲子园”和“焼き鳥”。
一进门,市井烟尘味铺面而来。
大幅的浮世绘,冰块乌龙茶,厚厚泡沫的冰啤酒。
日本的鸟,通常是指鸡。
烧鸟,就是日式烤串,以鸡为主要烧烤食材,讲究食材的本味。起源于江户时代,最早出现在通往神社的道路附近,后来在居酒屋门口摆着小摊儿。就像后世的路边摊,是贫民的享受。自从1924年,东瀛进入昭和时代,烧鸟店开始爆发,成了平民最喜欢的食物之一。
正巧,木村弦一,就是烧鸟店的狂热爱好者。
每过一段时间,就要到这家店吃。
情报的来源,是他救治的病人。
刘琛在现实的东瀛待过几个月,颇为了解当地的风貌,很容易和申城的东瀛人打成一片。
“欢迎光临!是张君啊!快快请坐。”
天气炎热,店内空空。
只有店长招待刘琛这一位客人。
“老样子,两串鸡心,三串鸡颈肉,五串大葱鸡肉,先点这么多。”
“今天不来点啤酒吗?”
“不用了,昨天跟朋友喝了不少,今天就不喝了。来一杯乌龙茶吧。”
“好嘞,还是多加冰块?您请稍待,马上就好!”
此时的刘琛,化名张安,是个给东瀛人打工的上班族。
利用化妆和武人对肌肉的控制,外貌形态都做了伪装。
工作了一天发皱的西装,头发虽然打理过,但明显带着杂乱。有些消瘦的脸带着疲倦,没多少精神。
曾在创业公司996,自然驾轻就熟。
普普通通,庸庸碌碌,毫无破绽。
备长炭火力稳定而持久,慢慢炙烤着鸡肉。柔软的肉质迅速收汁,微微焦化,将木材的气息融入鸡肉。
浅浅刷上一层油,不时翻动,洒上少许的细盐。
东瀛的食物大多讲究本味,烤串也不例外。对于鸡肉,只有细盐调味。以盐激发肉质本身最纯粹的香气。
“嗨!您的乌龙茶,请慢用。”
琥珀色的乌龙茶,冰块沉浮,入喉冰爽,激散炎炎暑气。
风扇在头顶不懈的周期运动,带动空气的快速流动。
东瀛的食物不求全熟,只需将风味激发,便可食用。
很快,便有烤好的小串递过来。
表面带着漂亮的焦化层,油花颤抖着散发着热气。
“店长先生!还请将七味粉递给我一下。”
刘琛挥手示意店员。
七味粉,大抵相当于国内的五香粉,不过是以辣椒为主料,辅以另外六种香辛料,洒在盐烤的肉串上,能极大的丰富滋味。
对于吃不了东瀛式寡淡的人来说,无疑是一种拯救。
小小的盐瓶,如天女散花般洒下细细的香辛料,混合油花,在口腔中带着中式烧烤的浓烈。
“简直是人间绝品啊。”刘琛流露出东瀛人常见的夸张,又干了一口乌龙茶,“一杯乌龙配肉串,忘却工作的忧愁,这才是真正的生活啊。”
“能说出这样的感叹,张君一定是懂得生活的人。”
“再懂,也是疲于奔命的流浪人。”刘琛把玩着盐瓶,带着对白天工作的倦怠和无奈。
忽然眼中闪过一道光,就像发现了什么精彩的点子。
将盐瓶放在鼻头嗅了嗅,在灯光下晃着,道:“喂,店长先生呐,我说。你这七味粉的滋味实在太棒了。要不把秘方交给我吧,我去浦西也开一家烧鸟店,不跟你抢生意,没准能过上好日子。”
神态动作,如此自然,就像一个真正想摆脱每日工作的普通人。
“哈哈哈,张君,你又提这个了。这七味粉的配方可是我压箱底子的秘密,要不是靠这个,我可没办法在申城立足。”
这是实话,在东瀛,烧鸟或许不需要这些蘸料。但对在申城生活的东瀛人来说,他的的口味早就无法接受太过平淡的烤肉。这家甲子园烧鸟店自制的七味粉,既丰富了鸡肉的滋味,又不失家乡的特色,成为他们的首选。
“嘿嘿,店长先生。”刘琛作势打开盐瓶,朝里面瞅去,“其实我也擅长料理,也许我多吃几次,就能尝出你的独家秘密了。”
“张君真会开玩笑。你都来吃那么多次了,每次都要看看我的七味粉到底有哪些配料,可到现在都没见你瞅出来。”
店长对刘琛的行为习以为常,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这么做的。
“好吧好吧,我认输了。也许我只是不擅长东瀛的料理,不过您还真是自信啊,就这么把最大的秘密暴露给我。”
刘琛重新盖上盐瓶的盖子。
但在盖上的瞬间,手腕一抖,小臂的肌肉如蛰伏待发的毒蛇。
惊鸿乍现,收缩,将袖中藏着的东西弹入不足指甲盖大小的瓶口中。
动作之快,更甚蝇虫振翅。
再观身着的西装长袖,不见丝毫抖动。
盖上瓶口,又用指腹轻微一弹,引得瓷瓶一阵震荡,将瓶内的一切充分混合。
用力至微至准,没有丝毫冗余。
整个动作若九天垂星,无迹可寻。
更可怕的是刘琛的神态表情没有半点顿挫,甚至眼神没有向小小盐瓶关注半分。
将盐瓶放回吧台远处。
拿起面前肉串,一口塞进嘴里。
浓烈的辛辣和咸,充斥口腔。
为了不让瓶中的东西过满,他在刚才倒出了大约一半的七味粉。
猛灌一口乌龙茶,茶水在口腔停留,洗刷着过量的滋味。
有人推门,刘琛的视觉极限中出现身影。
“哈——人生天地间,若无碎雨敲吾舍,诸事惹心伤。”
刘琛咽下加冰的乌龙茶,念了一首东瀛的俳句,抑扬顿挫,咏叹着,情绪浓愁。
“念的好!”门推开,两旁站着人,一位中年人鼓掌进了屋子。
刘琛偏头看去,觉得来人面熟,轻咦了一声,道:“这位大人,我看你有些面熟。好像在什么地方见过您?”
“混蛋,这位是木村大人。竟然这样对大人无理!”
那人身后跟着一位带刀武士,直接喝道。
刘琛脸色瞬间变色,连忙惶恐地站起来,像东瀛人一般恭恭敬敬地鞠躬:“对不起,木村大人!请饶恕小人的无礼!”
这位大人,便是这一夜的目标,木村弦一。
第四十九章 木村之死
所谓杀手,无他,唯手熟尔。
为了完成一个简单的动作,我要将动作重复成千上万次。
为了减少一毫米的偏差,我要反复操练不计时日。
刘琛的惶恐让武士放心。
木村弦一扬手止住武士的呵斥:“来吃烧鸟,都是普通人,没有谁比别人高高在上。”
直接来到刘琛旁边,有些意外,又带着欣赏,“先生也是深得风月的妙人,不如共饮一杯?”
两只酒杯落在两人面前,护卫取出清酒,为两人斟酒。
“月清清,照亮海边银一片,游行多艰辛。”
木村吟出自己最喜欢的俳句,期待刘琛的回应。
很多漂泊的人都有这种感觉,流浪在外,忽然听到了特有的方言,哪怕是一句当地才有的骂人脏话,也会变得激动,想凑上去聊两句。
木村看刘琛,就有这种感觉。
路边摊一样的烧鸟,遇上文人才会在乎的俳句。
让他隐隐觉得遇到了知己。
然而刘琛却没有如他所期待的那样,反而像遇见了天敌,更加惶恐。
“实在对不起,木村大人。我有眼不识泰山,不知道您会恰巧来这里,在您面前班门弄斧。我现在就离开,不打扰您用餐了。”
话说完,连桌上还没吃完的肉串也不顾,直接给了钱,贴着门墙快步离开了。
像极了给东瀛人当狗的汉奸奴才。
诚惶诚恐,唯唯诺诺。
“这小子,兴许是今天又被老板训斥了。弄得他看到东瀛贵人就怕。”
木村是这家店的常客,店长自然不会惶恐,就像待其他客人一样。一边接待木村,一边笑着替刘琛解释。
“哈哈哈,也许这就是知音难觅吧。”木村举起酒杯,一口饮尽。他想到了那句俗语,“高处不胜寒”。
“也就店长先生您把我当个普通的东瀛漂泊者了。来吧,店长先生,我敬你一杯。”
木村给自己又倒了一杯,轻笑着将给刘琛准备的那杯酒端给店长。
“那我就不客气啦。木村君,今晚还是照旧?”
“嗯,还是那些。快快上来,让我大快朵颐吧。”
忘掉匆匆离开的刘琛,享受普通人的美食。
盐烤鸡肉串,本味之余又有些寡淡。
在这片土地生活了12年,木村的嘴也习惯了丰富的滋味。
撒上七味粉,以辣椒为基底,辅以店长秘制的六种香辛料。落在炙热的油花上,迸发出更为复杂的香气。
这是他还在东瀛时,最喜欢的美食。
“章鱼在陶罐,犹自沉醉黄粱梦,夏夜月满天。”
又饮了几杯酒,木村诗兴大发,吟唱起记忆中的俳句。
洒满七味粉的肉串,大口咀嚼。
“古池塘,青蛙跳——”
有一首还未念完,木村忽然面部潮红,腹部剧痛,从座椅上摔倒下来。
“木村君!”
“木村少佐!”
“木村大人!”
店长最先察觉到木村弦一的异样,大声惊呼。护卫和那名武士也发现了异常。
“快,是中毒!赶紧送去医院!”
武士迅速恢复判断,发出指令。
木村感觉自己像喝了过量的酒,整个人头晕目眩,心脏像蒸汽火车的锅炉一般高速悸动,忽然又像被人掐住了喉咙,令他无法呼吸。
刚想抬起手按住无法呼吸的咽喉,整个人就失去了意识。
面部潮红、腹痛、心悸、呼吸困难、休克。
典型的双硫仑样反应。
在现实中,有一种典型的行为会导致这种反应。
吃头孢还饮酒。
头孢自然是来自刘琛,他在盐瓶中放了大半瓶头孢。
加上木村接连饮了过量的酒。
放在此处,只有一个字。
死!
短暂的休克过后,心脏像被水泥封住了,骤然停止。
呼吸也完全消失。
还没等医生来,武士便颓然的跌坐在地上。
木村弦一,死了。
“去!你们几个,赶紧去追刚才那个人!要活的!”
武士深吸了一口气,站起来。他不知道这是发生了什么,但冥冥之中,他感觉到刚才的那个人一定和这事有关系。
“还有店长先生!你也哪都别去。”
店长早已不知所措,呆若木鸡。木木的点头,高举双手抱头,原地不敢动。
“和我没关系,我什么也不知道啊。”
他心里已经凉如死灰,一名少佐死在自己店,再怎么也没办法逃过这一劫了。
武士拔出腰间的利刃,戒备着四周。
护卫带着医生赶到,带上车,准备送往医院做没有希望的救助。
他可以是死亡了,但抢救的流程必须要有。
“店长先生,你也跟我们一起走。”
武士本想留下来等待东瀛警察的到来,但他又必须陪同中村弦一一起去医院。
只能带走店长,在汽车的呼啸中,驶离甲子园烧鸟店。
闷热梅雨天,没有蝉鸣,带着寂静的压抑。
划拉——
木质门板滑过轨道的轻响,将一束月光泄进了屋子。
只是缺了一块,被人影占据。
那人踏月而来,带着手套,踱步向前。
没有丝毫声音,就像皮影在幕布上变换身形。
来到木村弦一刚才的位置,从怀中取出两个盐瓶。
一个是空的,一个装着店长的七味粉。
小心翼翼捏住木村使用过的盐瓶,将里面的头孢七味粉混合物倒入空盐瓶。
再从腰间取出工具,细腻地清除每一点药剂的痕迹。
再倒回店长的秘制七味粉。
恢复原状。
再利用同样的手法,清除肉串上混合蘸料的痕迹,撒上七味粉。
收尾检查一遍,确认没有留下破绽。
门板再度滑过木质轨道,将一片月光邀进屋子。
人形黑幕逐渐小去,给月光留下登场的舞台。
无声无息,像没有背景音乐的皮影戏,又像昙花在黑夜悄然绽放凋零。
梅雨天闷热,蝉鸣禁绝,压抑着夏日将至的寂静。
杀手需要特定的心态,执行任务,解决指定目标。
扣动扳机很容易,当街杀人也不难,但做到神不知鬼不觉才是最完美的。
1931年后,流传着一则传说。
似乎有这样一位杀手,神鬼莫测,无迹可寻,暗杀过不少东瀛官员。
之所以是传说,盖因没人说得清,那些人的死,到底是意外,还是暗杀。
直到类似的太多,才有人推测,或许是有这样一个杀手。
因那人最早是在北地行事,便得了名号。
北鬼。
第五十章 心理学的胜利
“号外!号外!东瀛少佐木村弦一食物中毒,意外身亡!”
“号外!号外!东瀛少佐……”
刘琛买了两份卖报郎的报纸,加黑的标题证明暗杀的成功。
“琛子,你怎么做到的?要不是知道你是凶手,我都怀疑是老天开眼,直接劈了他。”
林逸翻过报纸,看着报道上的细节。
刘琛轻笑,拿起多买的一份,穿过诊所,来到后面生活的区域。
点燃壁炉,木炭的火焰,冒着莹莹蓝光。
“大哥,你的任务,我替您完成了。要是你不甘心,就在下面找到他,再杀一回。”
报纸易燃,很快化为灰烬。
撒上一些煤粉和无烟煤。
高温升腾,刘琛退开,把用于伪装的道具都扔进去。
火焰,无疑是最适合毁灭行迹的手段。
燃烧的能量让物质分子断裂化合,将原有的物质从微观层面进行抹除。
假发、衣物、化妆品,化为黑烟,散成齑粉。
高温照着整个客厅,驱散了闷湿的空气。刘琛来到水吧台,给林逸倒了杯咖啡。
加奶,方糖,调匀。铜制的小勺碰触轻薄的骨瓷,传递着轻脆的震荡。
“西方的科学体系中有一门学问,叫心理学。细下不表,我就单讲讲昨晚我的行动。”
刘琛娓娓道来,把个中环节和背后的原因拆开了跟林逸说透。
昨夜确实是一场心理学的成功。
刘琛化名的张安,是个饱受东瀛老板欺压的打工人。害怕东瀛老板,又向往着东瀛。喜欢吃烧鸟,习惯于东瀛说话的夸张,喜欢俳句,就像一个拙劣的把自己包装成东瀛人的可怜小丑。
看着滑稽,却透着可怜。
在店长看来,自己小小的烧鸟店,大概是他每天活下去最重要的动力。
所以店长不会嫌弃他想获取自己的秘方,甚至会在木村面前帮他说话。
这就让刘琛能顺利将药剂投在盐瓶中,神不知鬼不觉。
剩下的便是确保木村会中毒。
自刘琛眼角看到木村时,戏就开始了。
木村爱烧鸟,爱酒,也爱俳句。
他乡遇知音,难免更亲近。
吟咏如歌的俳句,将木村引到刘琛身边的座位。确保木村吃烤串时,用的正是刘琛喂了药剂的盐瓶。
常去的店,不会反复检查。面前有蘸料,肯定顺手就用了。
更何况,刘琛餐盘中,吃了一半的烧鸟和蘸料,给众人心里暗示:食物没问题,他刚吃了没事就是证明。
再等到木村倒酒邀请他的时候,惶恐拒绝,像木村厌恶的那些狗腿子一样夹着尾巴逃走。
他会恍然:所谓知音,不过是底层土狗的东施效颦。
这种落差,将逐渐升起的兴致直接摔到谷底。
木村必然会猛饮以扫郁闷。
过量的酒,过量的头孢。
看似巧合,稍有意外就会失败。但木村的每一步,都是符合他心理的必然。
再发生十次,也会是这个结局。
刘琛走钢丝般的暗杀,把林逸听得张大了嘴,半天说不出话来。他没想到,杀人还能用这种方式。
良久,他才蹦出一句:“高!杀人不用刀,我算是开了眼了。”
他转念又想到:“对了,你那个药还有没有了?我也想留一点,没准什么时候用到了。”
“没了,就那么些,独家秘方。”
头孢是后世著名的消炎药,药效极强。本该发现于1948年,但刘琛兑换了医学知识,让他在早些年就培育出了第一代头孢菌素。木村是爱喝酒的人,正好可以利用头孢的不良反应。
大仇得报,刘琛心中的郁结消散了不少。
高热的煤炭逐渐冷却,他的脸上终于露出了舒心的笑容。
“没想到,转眼已经七月了,这糟糕的黄梅天终于要结束了。”
“是啊,烈阳当空,除尽一切阴霾。”
心情大好,连炎炎夏日也被他说成是一件好事。
牛奶的柔顺中和了咖啡的苦涩,包裹整个口腔。
林逸饮罢,忽然想起一件事。
“对了,我想安排一个人,充当我们的联络员。这样我们就不用经常见面,你也不会暴露,更不会有风头和名声。”
“这人值得信任吗?”刘琛不置可否,频繁的直接见面,确实会让有心人注意。
“可以。”林逸不知想到了什么,露出不易琢磨的笑容,“放心吧,这人你也见过。而且她很干净,没有人知道她是我们的人。”
刘琛听出了话里的揶揄,想要追问,却被林逸打着哈哈绕过去了。
“好久不见,择日不如撞日,搭搭手吧。要知道,这一门里,我可是你师兄。”林逸放下咖啡,想办法绕开了这个话题。
两人的交手按下不表,却说有这样一个地方,无论天气多么炎热,大部分走到这里的人,都会感到一阵发自脊背的凉意。放低自己的声音,甚至不敢乱看,风吹草动都会惊起一身冷汗。
太平间。
联勤医院,地下一层,没有窗。通风管道的风机日夜不停,传来嗡嗡的低频轰鸣。
从楼梯下来后只有一个通道,白炽灯,水泥墙。
尽头是便是太平间,推开门,二十四扇吊扇高速旋转,带来干爽。
一个人跪在其中一个隔间前,宛如雕塑。
那隔间上写着尸体生前的名字:木村弦一。
那人便是木村弦一的家臣武士,恪守东瀛最古老的武士效忠之道。
只是刚归附没两年,他的家主就没了。
这不是他的第一任主人。他的第一任主人,是武士心中的伟大雄主,是威名赫赫的将军。
然而,1931年冬,他的主人,在一场宴会中,被当众刺杀。
他叫勇马次郎,他的第一位主人,叫川本重斋。
当年川本遇刺时,勇马次郎留守在家,把贴身防护的工作交给了忍者铃音。事后他极度懊恼,决定自我放逐,寻找追杀的刺客。
只是林逸自那之后便潜伏下来,每次出手都无迹可寻。等他赶到,一切早就结束了。
接连失败的人,容易走极端。勇马次郎追不到林逸的踪迹,便决定找杀了铃音的那个。
时间一长,就成了他心中的执念。
三年前,他阻止了一场疑似北鬼出手的刺杀,对象正是木村弦一。
捉拿杀手后审问,才发现是北鬼拙劣的模仿者。
本想转身离开,却被木村挽留。三顾茅庐,请他作为家臣,贴身保护他的安全。
这般礼遇,于流浪武士而言,恩同再造。
哪成想,不到三年,家主再次丧命。
就生生倒在他面前。
二十四台吊扇鼓动着太平间的空气流通,停尸隔间透露出丝丝凉意。如雕塑般的勇马次郎跪在家主面前,内心如在泥泞沼泽中前进的猎狗,脚步越来越深重,污秽逐渐与身体难分彼此。
第五十一章 再见白汐
没人知道那一夜,勇马次郎是什么时候离开的。
那一天过后,他再度放逐了自己,寻找木村身亡的真正原因。
他总有一种感觉,木村的死不是意外,而是蓄意的谋杀。
似曾相识的感觉,让他想起了一直在追查的北鬼。
那个据说参与了林逸刺杀川本的神秘人物。
他询问了店长,才发现这位张安虽然和店长聊了很多,但根本没留下任何实质性的信息。
唯一的,就是名字。
可若真是北鬼所为,那这个名字一定是假的,没有任何意义。
这不是后世监控发达的年代,想要做到无迹可寻,并没有那么难。
刘琛并不知道,他已经被一位从未谋面的流浪武士盯上,他正在诊所后面的生活区,会见那位联络人。
“白汐,怎么是你?”
刘琛微微诧异,他没想到还能在这种情况下见到她。
数年不见,白汐多了些成熟的风味,但依旧是初见时的有些羞涩。
坐在沙发的边角,双手捧着刘琛刚做好的手冲咖啡,樱桃小口贴着杯沿,鼻头差点就埋到了咖啡里。
“你这么捧着,不怕烫着手?”
刘琛笑着调侃白汐。
白汐这才后知后觉般把杯子放回茶几,对手心吹着气。
更傻了。
“当年你们离开后,我也随蓝衣社一起离开了。只是我没学多少功夫,他们没有收下我。你也夸过,说我挺适合做护士的。于是我改学了护理,到医院供职。”
白汐说到刘琛的夸奖,还悄悄看了刘琛一眼。心想着,过了这么多年,我还记得他的一句夸,会不会太不知羞了。
刘琛不懂女孩的些许心思,他只是回忆起第一次给王勾做手术时,白汐的手法,确实不错,很有做护士的潜力。
“那怎么会成为林逸的人?”
“不是不是,我不是林逸的人!”白汐慌忙摆手,连连否认。
沉默了片刻,白汐才反应过来,刘琛说的是什么意思。
她感觉脸有点发烫,继续说:“那是有一次,林逸受了伤,正好是我看护他。他认出了我,就把我拉进了他的团队。这次来申城随戴春雨组建新系统,我也是知识分子,就带上了我。”
“只是没想到,第一项工作,就是跟在刘先生身旁,充当联络人。”
刘琛没有接话,上下打量着白汐。
脸蛋娇俏,鹅蛋般白嫩,秀美如柳弯。常见的进步学生短发,露出一双耳朵,稍显可爱。
察觉到刘琛在看自己,白汐心中一沉,不退反进,挺起胸膛,坐直了看着刘琛。
这不挺还好,一挺,就让出了三山五岳,漫山白玉。
明明当年已经是十八九岁的姑娘,哪成想这些年还能更上层楼。
更上层楼,观万里山河,跌宕起伏。
迎着刘琛的目光,白汐终于时隔多年再见刘琛。
比之当年,褪去了稚嫩。风霜没留下侵蚀的痕迹,反而将面庞更精雕细琢。
看着看着,白汐的心,又加速跳动。
“那你就当我的护士吧。怎么和林逸联络,你应该知道吧?”
就在白汐有些沉迷的时候,刘琛出声,打破了这种氛围。
“嗯,我们联络过很多次。你放心吧,平时我就是你的护士,给你打下手。如果有其他的安排,我听你吩咐。”
“毕竟有过合作,问题不大。”刘琛站起身,准备结束这场对话,“楼梯上去左手第一个是我的房间。剩下的你都可以住,随便挑一个吧,回头打扫干净。”
“嗯嗯,好。”
白汐点点头,心里不由想到:跌跌撞撞,两人又住到了一起,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命中注定么。
刘琛摇摇头,没有去理白汐自我脑补的迷糊样,回到前面诊所,准备问诊。
安排了护士,那中医便不如西医方便。
又正赶上医馆在租界,刘琛索性把刘氏医馆开成西医。
反正他兑换了200积分的医道知识,无论是中西医,都是当世顶尖的水准。
有了白汐的帮忙,刘琛总算是在申城定了下来。
有人求诊时治病救人,没人问诊就操练拳术。
他在整理罗雄遗物时,发现了他的拳术笔记。正好利用这段时间,借鉴他的拳理。
夏树烂漫,翠绿深沉。
三伏过,初秋黄。
申城的夏天来的很急,去的更快。
也许就是一场雨,也许就是一阵雷,天气忽然就凉了。
紧接着是萧萧落木,满街的黄。
九月,无声而至。
纵观民国,大学的开学时间是一件多次变动的事情。最早有八月,随后又变为九月。单说九月,也不统一,有学校定在九月一日,也有学校定在九月十日。
在1936年,大学开学的时间,基本都在9月1日。
秋日,天气还带着未褪的夏暑,但早晚的风已经带凉。
林家父子三人,正在餐桌上吃凉拌馄饨。
典型的申城特色。放凉的馄饨佐以花生酱,放上焯过水的豆芽,再淋上香醋。
在风扇下拌匀吹凉。
满满一口,都是申城最地道的滋味。
林志换上了新裁的西装,把头发梳成大人模样。
这是他的大日子,大学的开学典礼。
林茂全本想让他换上长褂,奈何林志觉得太过落伍。
黑色领结,衬出一脸的青春洋溢。
准备出门,林逸为林志理了理身上的褶皱,又从身旁取出一个礼盒。
礼盒打开,是一枚胸针,精致的几何图形组合,带着锋芒锐气和变化。
“今天不仅是你开学的日子,也是你将要正式接手林家生意的日子。刘琛听说后,虽然不能过来,但托我一定要把这枚胸针送给你。希望你保佑青年的锐意朝气,不带丝毫冷意。但刚过易折,还望行事之余多几分灵活变化。”
林志接过胸针,小心地别在自己的胸口。
秋阳透过窗,胸针反着光。
正如林志风华正茂。
忽然林逸想起当年,刘琛同样给自己一个胸前饰物——带毒的玫瑰。
也是因为那朵玫瑰,林家走上另一条道路。
“作为你大哥,我没什么特别要送你的。你只需记住:多学多看,放手施为,一切有我。”
林茂全看着林逸,心中没来由地一酸。不知不觉间,当年只知练武的纨绔,逐渐舍弃了最初的梦想,成为庇护林家的天。
“谢谢大哥。我知道,林家有你,一切垮不了。”
林逸一巴掌轻拍在林志后脑勺:“我这话可不是让你当个纨绔,要是我知道你不学好,看我不打断你的腿。行了,赶紧出发吧,别迟到了。”
“知道啦,以后别打我的头,再打发型就乱了。”
林志撇撇嘴,一行人上了车,向大学礼堂出发。
第五十二章 救赎者之死
众所周知,申城是没有秋天的。
一层秋雨过,风一吹,树叶就开始往下落。
不是北方暴雪般风卷残云,而是一片片的,非要在空中慢慢摇曳,晃荡几回才飘落到地上。
而等叶子落了地,天气又多了一层寒。
你才一阵恍惚,冬天竟然差不多来了。
申城的冬天也不冷,只是透骨寒。空气湿度高,零度上下的湿气透过衣服阡陌之间的空隙,粘连到皮肤。
接连不断,像连发的冰冻子弹。
唰唰唰,生出远胜北方的寒意。
不少在北方过惯了零下二三十度的风雪大汉,依旧挺不过申城的冬。
十一月,天有小雨,淅淅沥沥。
天黑的早,不过四五点钟,就阴阴绵绵将要入夜。
章远,供职于申城办公室,打着伞回家。
听着名头响亮,实际上只是个收发室传达员,专门负责收发相关领导的信件物品。
当然,谁也不知道,他还有另一个身份。
本名伊藤远,东瀛特工。从小培养,于15岁派往民国生活,潜伏进政界机关,传递情报。
特工,潜伏,从来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
他需要的不是一时的谨慎,决心。
而是长达数年,甚至数十年的伪装,扮演。
滴水石穿是一件可怕的事,不是说水能穿石可怕,而是水能重复几十年,上百年,每一滴都落在同一个位置,不动摇。
重复会让人懈怠,陷入自我怀疑。
冬日雨巷,悠长、悠长,又寂寥。
举着黑伞,伊藤顺着昏暗的里巷弄堂,穿梭。
他看到落魄乞丐借着半破的屋檐躲雨。
乞丐双眼空洞,没有表情,没有思绪。他已经习惯,不为无瓦遮头忧愁,不为下一顿担忧。
躺平了。
就像身体溃烂,躲在垃圾桶旁边苟延残喘,等待死亡的野狗。
无所谓死亡,无所谓生活。
咣当当——
金属与地面碰撞,溅起,又碰撞到其他金属。
伊藤远丢下一小把硬币,哗啦啦,沾上雨水,反射着将夜仅存的光亮。
都是最小的面额。
“收下这些钱吧,为自己买点酒,好好吃一顿。”
就像孩子玩耍时,遇见一群蚂蚁,便滴下一滴蜂蜜,看着蚂蚁们朝圣般享受上天的馈赠。
在华12年,他有属于自己的,排解自我怀疑的手段。
他会行走在最泥泞、最底层的街头巷尾,找到烂泥一样的流浪汉。
洒下一些金钱。
他喜欢看那些流浪汉的表情从麻木到惊喜。
他称之为:救赎。
感受这片土地最深沉的污秽和罪恶,他会产生这样一种感觉。
他的潜伏,是正义的,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让东瀛帝国来,拯救这片土地。
然后他会以更饱满的状态,完成自己的使命。
下的明明是雨,但落在硬币上,就像一块块冰。
冰凉,带着高高在上的寒冷。
乞丐被声音吸引,向声音的来源看去。
眼眶干涸,眼睛转动时,总让人担心眼眶里会传出缺少润滑油的机械齿轮在咬合时的酸齿声。
对,就是这样。让这一枚枚硬币,点燃你眼里继续下去的希望。
伊藤远俯瞰着乞丐,心中如是想到。
街道后巷,雨水流淌,带着别人放在门口的垃圾,和黑黄的泥土。
乞丐伸出开裂的手,把手指抠进泥土,拿起脏兮兮的硬币。
黑泥进了指甲缝,但他没有丝毫感觉。
一枚,两枚。动作越来越快,想生怕被抢食的野狗。
对,没错,捡起来吧,都捡起来。你一定要记住,是大东瀛帝国给了你生命的馈赠。
没有再理会乞丐几乎将自己埋进泥里寻找硬币的模样,伊藤远打着伞,准备离开。
乞丐停下手,朝伊藤远的背影用力磕着头,嘶哑的喊着。
“谢谢老爷!谢谢大老爷!”
伊藤远笑了,他感觉自己的人生,便是为此而活。
“只可惜,这双鞋又不能要了。”
在他看来,走过污秽的鞋,进不了东瀛人的家门。
雨巷不长,细雨接连天幕,声势渐大。
前面是一个弄堂的岔路口。
伊藤远避着泥水坑,准备踏上弄堂的青石板,早点回家。
刚踏上一步,忽然感觉到一道阴影。
落在自己的胸口。
什么!
整个人被击飞,落在了泥潭。
伊藤远脑中出现短暂的空白,瞬间明白,这是遇到了偷袭。
“可恶!你知道这是什么衣服吗!”
作为特工,伊藤远肯定是练过的,不然他也不敢独自走过最肮脏的底层。
一个翻滚,伊藤远站起身,戒备着出拳的人。
那是一个带着黑巾的男子,包着头,一身普通的黑衣,最常见的工人打扮。看不出丝毫特征。
来人没有丝毫废话,还没等伊藤远站稳,就三步并做两步,冲到身前。
当腹的一拳,来势汹汹。
拳若钢铁,要是落到实处,只怕跟铁锤冲击没什么两样。
伊藤远终究是多年磨砺的特工,短暂的失神后很快明白自己该怎么做。
手伸至腰间,快速拔枪。
袖珍手枪,方便随身携带。虽只有五个子弹,但用于逃命或危难之际,已经够用。
打开保险,瞄准。
雨水渐大,冰凉的落在脸上,汇聚成股,顺着睫毛从眼前流下。
给伊藤远的瞄准带来短暂的失神。
来人似乎早有预料,动作没有丝毫迟钝,身子灵蛇般伏低躲闪,双拳化掌,自下而上,穿越空间,握住手枪。
脚下站定,多年站桩的功力让他像百年老木一般毫不动摇。
一拉,一扯。
提膝,顶腹,掰枪。
一气呵成。
伊藤远双手像被工程机械硬生生扭断,腹部更是像被打桩机冲击一般,满腹的内脏翻滚。
剧烈的疼痛不啻于把肌肉直接撕裂,痛感神经死命地传递痛苦的信号,近乎达到休克的阈值。
连贯的出手,直接打断了伊藤远的所有反应。把他顶飞在地,残犬一样抽搐。
把枪收回腰间,骑上伊藤远,乱拳朝着他的上半身挥打。又站起身,用脚狠狠的踹。
没有丝毫的章法,也没有半点节奏,就像数名街头混混在那拳打脚踢。
雨水混合着泥污,蹂躏着伊藤远的衣服。
渗出了血液,变得乌黑。
气息紊乱,逐渐有进气没出气。
惨叫和呻吟变得有气无力。
直到一声拳头戛然而止,探了颈动脉,冰凉,静止。
伊藤远,死了。
来人没有急着跑,而是翻遍伊藤远的全身,掏出他身上所有有价值的物品,包括他那双看着价值不菲的皮鞋。
申城的冬日黑的很早,不过五六点,就基本全黑了。
冬雨越来越大,带着层层的冰凉,在暮色中,将那位来人笼罩。
第五十三章 乞丐
翌日,雨过天晴,风有些冷。
刘琛正在和白汐一起用餐。
不得不说,白汐在某些方面是有特长的,比如做护士,或者做食物。
灌汤小笼包,骨汤肉冻包着鲜肉,轻薄的面皮包着,笼屉一蒸,水汽升腾。
肉冻化汤,鲜掉眉毛。
用筷子轻提,摇摇晃晃,香醋一点,切不可一口吞了,需得轻轻咬破一只小口,引汤入喉,再咀嚼皮肉。
也是喝汤,也是吃包子。非常的鲜,非常的甜。
有人说,和小笼包最配的,一定是豆花。
还得是咸口,方能相得益彰。
“对了,这是今早最新的报纸。”
白汐拿来最新的报纸,眼里带着崇拜的星光。
刘琛利用伊藤远的怪癖,伪造成一场随机的抢劫杀人案。
“现在城里越来越乱,这种事,估计官方也没精力去管吧。他的身份还见不得光,东瀛人也不敢大张旗鼓去调查。”
白汐早看过了报纸,也学着刘琛做总结。
“没错,案件的方向都错了,更不可能找到我们。”
刘琛用勺子搅碎咸豆花,将紫菜、虾皮与豆花充分混合。
咸香与小笼汤包的鲜甜先后在口腔绽放,冲突中的反差感,带来异样舒服的口感。
“前段时间,林逸想让我跟你说,战争越来越近。双方都在试探对方的情报底线,估计最近一段时间不太安宁。”
“好,我知道了。如果有需要,我会出手更多一些。”
“最主要的是,他想你能留些活口,方便获取更多的情报。不过他也说了,你们是生死兄弟,如果有危险,你一定要先保全自己,没必要跟目标死磕。”
刘琛点点头,应承了下来。
清晨的第一缕光照向大地,想要扫除一切阴影。
但总有一些地方,是光永远无法笼罩的所在。
比如,那个泥泞的雨巷。
乞丐依旧落魄在巷尾,身上的污秽半干,结成团。
天晴了,他准备走出小巷,在饭店的泔水桶中寻找今天的食物。
还没走进阳光,就被一道人影挡住。
那人腰间配着武士刀。
是勇马次郎。
“你的,昨晚发生抢劫,看到什么了没有?”
他在翻动报纸时看到了这起抢劫杀人案,嗅到了北鬼的气味。
没有任何根据,如果硬要说,大概单纯是出于一种猎狗的直觉。
“大老爷,行行好吧。”
乞丐佝偻着腰,掏出双手,向勇马次郎行乞。
刀光闪过,刀锋割断杂乱的头发,抵在颈脖处。
“我在问你,昨晚的抢劫,看到什么没有?”
握刀的横向作用力透过刃口的极窄面积作用,扩大了压强的迫力。
纵然乞丐如行尸走肉,他也感受到了。
刀刃很薄,很利。
轻轻的横向一拉,便能割破表皮,吐出温热的鲜血。
他停下行乞的动作,说话变得小心翼翼。
就像无数次被街头瘪三抢动刀威胁一样,他直接服软。
“大老爷,您别动刀,有什么您说话,有的我都能给你。您说抢劫?昨晚我一直在这,没有抢劫啊。”
“什么?没有?那这是怎么回事?”
勇马次郎掏出早晨的报纸,把相关的报道摆在乞丐面前。
乞丐面露难色,瘪着脸撇着嘴,瞅着勇马次郎:“大老爷,我不认字。”
“昨晚巷尾死了人,你知道吧?”
说到这个,乞丐才明白他说的是什么。
“大老爷,这个我知道。昨晚有位爷赏了我几个钱,然后走了。下半夜我跑到那头屙屎的时候,就看到那位爷倒在地上,身上都是烂泥巴。”
勇马次郎眉毛一挑:“你没听到什么声音?”
“好像那位爷说了什么话,不过我当时正在数钱,下雨声音又很大,没听清。”
“那你还记得什么?”勇马次郎掏出一枚银元,“多多的说,这个,有的是。”
乞丐空洞眼里有了亮,探着手去够那枚干净的银元。
还没伸多远,脖子上刀锋的压迫就让他不敢再伸半分。
“大老爷,我想想。对了,还有打架的声音,好像就一个人,拳打脚踢的。我当时害怕极了,躲在雨棚后面根本不敢动。“
“还有呢?”
“还有……”乞丐沉吟,此时的他有些后悔,早知道就偷偷跑过去看了。
银元就在眼前,反射着淡淡的金属光泽,诱惑着向乞丐招手。
他回想着昨晚看到尸体的情景,半蒙半猜。
“对,还有!打人的那个好像光着脚,没怎么穿衣服。把人东西都抢了之后,就把他衣服拔下来了。打完之后,就冲左边走了,昨晚我还看到脚印呢。还有!我听着好像那位爷跟打人的认识。是的!他们肯定认识,不然也不会在巷尾死守着。我想起来了,是打人的找那位爷要钱去嫖!那位爷不给,结果就打起来了!一打就打上头了,直接把人打死了!您要不在附近的场子里找找,没准打人的拿了那人的钱,正在哪个婊子的床上躺——”
乞丐越说越快,内容也越来越丰富,甚至要成了一部戏。
但还没说完,就戛然而止。
金属的冰凉透过皮肤,穿透血管。
呼吸的空气无法进入肺部,转眼从咽喉透出。
嗬嗬的风箱声,伴随动脉的鲜血喷涌,溅射到红色的墙砖上。
“还敢骗我,找死!”
乞丐的肌肉再也无法收缩,提供支撑的力量。
尸体,倒在血泊和泥污中。
勇马次郎擦拭掉刀上的血,喃喃自语:“看来确实是北鬼。真是令人赞叹的杀人技法,依旧是没有丝毫破绽。但是没有关系,我已经嗅到了你,总有一天,我会追到你,为家主报仇。”
收刀归鞘,从阴暗中走进阳光。
至于乞丐的尸体,他没有在意。不过是杀了个乞丐,他作为东瀛人,难道需要负什么责任吗?
1936年的申城,还残存着最后的和平。
但阳光无法照射的角落,早已一片污秽。
有潜伏者靠着抛洒救赎坚定信念,有落魄者混迹污泥无所谓生死;
有武人在背后暗杀刺探情报,有浪人肆无忌惮搜查杀人。
人们享受短暂的晴日,却没人知道,下一个白天。
是阴雨,还是晴天?
第五十四章 被簇拥着
对民国时的申城来说,有两个非常重要的节日。
一个是春节,千门万户曈曈日,总把新桃换旧符。
另一个就是圣诞,尤以租界为中心,节日的氛围笼罩着精英高层。
对大学学生来说,圣诞最重要的不是那一日的喜庆,而是前一天宴会。
这是非常重要的社交场合,关乎他们的交际圈和以后的人脉。
西式的宴会,每个人都会盛装打扮,提前邀请自己的舞伴,以求在宴会上获得更多的风采。
“那就是林志?真的是仪表堂堂,特别是他那一身西装,看着就身价不菲。”
大学礼堂,全校的学生共聚在此,庆祝圣诞日的到来。
有高年级的学姐从志愿服务生手中拿起一支香槟,目光扫过全场,一眼就看到了学校里的风云人物。
“没错,又高又帅,听说已经在接手家里的生意。看到他舞伴手里的包没,就是他家做的,LIN,据说颇受贵妇们喜欢,每一只都价格不菲。”
“原来LIN是他家的!”学姐惊呼。
这大概是近两年最风生水起的本土品牌,邀请了西洋的设计大师,还结合前朝宫里的手艺,每一款都是精心雕琢的艺术品。
她已经看上一款包很久了,奈何囊中羞涩,一直舍不得。
“十八岁的少东家掌舵,自然是风云人物。”
学姐的男伴话里带着羡慕,兴许自己奋斗一生,也比不过别人的十八岁。
“尊敬的各位学长、学姐和同学们,很荣幸得到刘会长的邀请,为大家领舞,我是林志,这位是我的女伴朱巧音。”
交谈间,林志走到舞池的中央,挽着女伴的胳膊。
“平安夜的宴会,是每年的传统,本意是庆祝圣诞日的到来。不过,在我看来,谈庆祝有些不合时宜,山河有恙,何来欢庆?可我格外珍惜这样相聚的机会,当然,肯定不是因为我喜欢跳舞。”
林志小小的开了个玩笑,不少同学噗嗤一笑。
“是因为我和不同的有志之士能相聚在一起,是因为我们的拳拳报国之心能汇聚在一起,是因为我能为大家致力报国的意志能凝聚在一起。如果说平日的我们在不同领域为国出力,有人是孤独的,还有人是茫然的,但我们所有学生共聚在一起,必然是坚定的。我们能凝聚前进的灯火。有话说,众人拾柴火焰高。我十分赞同,一个人,只能燃起星星之火,但成千上万个人,一定能团结成一股燎原之火。”
“有人说,风雨飘摇,谁也看不清未来。我同意,但我也反对。因为看清未来的不是哪个谁,而是,我们!”
林志短暂在这里停顿,所有的学生都被他的话题吸引,静静的等待他接下来的演讲。
“历史中有一种说法,叫英雄史观。它说,是个别的英雄引领了时代。我不同意。不是英雄引领时代,而是千千万万个我们,汇聚成一个伟大的领袖。没有人是孤独的前进,开创从未有过的新时代。只有将千千万万种思想汇聚,融为一炉,像锻造钢铁一样,凝练,压缩,锤炼,才能缔造成最韧最强的钢。所以,我们要举行这场宴会,不是为了庆祝圣诞日的到来。而是以此为契机,将所有孤独的探索强国救国道路的斗士汇聚在一起,让思想交融凝练,锻造成熟。”
“最后,很荣幸能受邀为大家领舞。祝大家都能度过难忘的夜晚。”
林志微微鞠躬,向全场致谢。
啪啪啪!
场面沉默了三秒,然后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
林志的领舞演讲出乎他们的意料,但无疑说中了他们的心声。
随着时间的变迁,如今的大学生已不像前朝,一心只想混日子,更多的是想为救国强国奋斗。若真是在礼堂里歌舞升平,只怕有人当场就要撂挑子。
经过这一番讲话,整个场面无疑更加热烈。许多藏着掖着不敢谈自己想法的,也开始三五成群,分享自己对强国的看法和实践。
“不愧是风云人物。这般演讲,只怕令他的号召力又上了一个台阶。”
学姐的男伴带着发自内心的羡慕,如果说前面的那些还可以靠家世,那这番话,就纯粹是个人的思想和魅力了。
至少他是说不出这样的高度。
“那也是他该得的。”学姐目光连连,霞云绯绯,显然是被林志的讲话深深吸引。
林志在大学里出尽风头,被人群簇拥的同时,刘琛正在被另一个人群“簇拥”。
刘琛正是工人打扮,被工人运动的代表们裹挟着前进。
“工友们!团结的力量是不惧一切的!只要我们能团结在一起,东瀛人一定会做出让步!”
带头的是个皮肤有些白净的工人代表,名叫罗夏。他在前面带路,不时向身后的工友打气。
“罗夏,你说这次跟东瀛人的谈判能成吗?”
身边的工友没那么自信,他们组织过很多次罢工,但都没多少成效。
“放心吧,这次我们联合了十多家工厂的工人,还有好几位工人运动的组织人。别看我们只来了四十多个人,但我们的身后,确是千千万万工人汇聚的洪流。我相信,这要这股洪流凝聚在一起,一定会让东瀛人为我们让步。”
罗夏语气坚定,铿锵有力。
人群中毫不起眼的刘琛,冷眼旁观。
罗夏确实是工人运动的带头人,但他这一去,却不是为了谈判,而是为了向东瀛投诚。
时间是极其可怕的东西,它会侵蚀人的意志,不知不觉间,就会改变自己的信仰。
罗夏也说不清,他到底是什么时候成为了背叛者。
也许是运动的接连失败,也许是东瀛人带他感受了奢华的晚宴,也许是无微不至的东瀛女子。
“人活着,最重要的难道不是为自己吗?”
这是罗夏迷茫时最常对自己说的,也是他最为坚定的人生信条。
“只要把这些罢工的带头人和积极分子都交给东瀛,那我就能获得东瀛的身份,美食珍馐,享受美姬的服务。”
想到此处,罗夏更为坚定,回头对众多罢工游行的工人们打气:“工友们,胜利就在前方,我们从未像今天这么团结,我相信,今天一定能取得重大的成果!”
夜色笼罩,街道上挂着圣诞的彩灯。
黑夜最适合张灯结彩,也最适合藏下尸山血海。
行人浩荡,却不知几里外的重重埋伏。
层层叠叠的士兵,已将子弹上了膛。
第五十五章 鲜肉荠菜大馄饨
砰——
天空一片绚烂,五颜六色的绽放,花团锦簇,赏心悦目。
是欢庆圣诞的烟花。
砰!砰砰!
黄浦江边,十里洋场,无数烟花接连绽放。
滚滚浪涛接连天地,倒映着喜悦。
工人代表们不禁驻足,时刻被剥削的他们,从没见过这般的烂漫。
哪怕他们之中就有烟花厂的工人。
罗夏也停下脚步,心中想到:就当是为我而庆祝的烟花吧。
对身后高呼:“工友们!我们不妨欣赏这劳动者的精华,就当是胜利到来前的庆祝吧。”
“罗夏,这样没问题吗?会不会耽误时间?”
罗夏摆摆手,示意没有问题。
这么点时间,怎么会嫌弃你们耽误时间呢。倒是你们,还要感谢我。让你们能享受这样难忘的烟花。没准这辈子都没办法再看到了。
罗夏挥手,示意大家到江边,尽情欣赏。
烟花的美妙,不仅在于炸裂时绽放的华丽,还在于升空时黑暗中那几秒的等待。
有了黑暗,烟火更显美艳。
伪装过的刘琛悄然靠近罗夏,不知不觉,靠到了罗夏的身后。
没有月,烟花弹升空的几秒黑暗,让心中的期待不断累积,人们紧盯前方的黑夜深空,等待突然的炸响。
砰——砰砰——
噗通——
新一轮烟花又开始绽放,夹杂在其中,是极轻的落水声。
有工友听到,但没有在意。
黄浦江浑,有鱼跃水,很正常。
但烟花照亮天地时,人们才恍然惊觉,前面少了个人影。
“罗夏同志!”
高呼,那空缺的人影,正是此行的带头人,罗夏。
“落水了!罗夏落水了!”
“什么!掉进黄浦江?有谁会水!赶紧救人!”
“你想啥呢,这可是黄浦江。不要命了!赶紧找船,到江里搜救。”
十里洋场,正是黄浦江水拐弯的的地方,水急浪凶,还有数不清的紊流旋涡,跳江救人,简直就是送死。”
“对!赶紧找船救人!”
几十名工友立马分散开,四处找工具救人。
江水浑浊,浪花涛涛。
却有两个人,在江边沉浮。
罗夏身体瘫软,被刘琛单手从背后抱着,露出脸,免得窒息。
刘琛的另一只手如铁钎扣住江岸上的一块凸起,像高空索降一般顺流而下,始终贴近江岸,不时扣住凸起的泥石控制自己的速度。
江水在夜幕烟花下奔流,两个人影如同跃水而出的游鱼,在沉浮间到达下游不远的支流。
姑苏河畔,早有两支乌篷船靠岸点着灯,上面人影憧憧,不安的等待着。
“这大冬天的,老大非让我们到这里撒网等着干什么,不会是我们最近干的不好,想罚我们吧?”
“别瞎想,老大堂堂正正,要罚你还用得到这么拐弯抹角?让你等你就等,哪那么多废话。”
“哎,你带了烟没?这冷风嗖嗖的,光等着太冷了。搞一根呗,我知道你有。”
“去你的吧,我的烟早就叫你顺没了。你个老烟鬼,天天只借不还。”
船尾的两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说着话,看着对岸的烟花,在冷风中瑟瑟发抖。
叮铃~叮铃~
一串铃铛急促的响声打断了他们的闲聊。
“铃铛响了!网住东西了!”
其中一位立马精神,赶紧拿起手头的木头棒子敲响甲板。
乌篷内又钻出来三个人,穿着潜水的装备。
“网上有东西,赶紧下去。”
那人发号施令,三名潜水员噗通一声跳下水。
顺着两船之间的渔网,捞上一个人来。
这人里灌了水,看不到进出气。
赶紧抢救,将头偏向一侧,检查口鼻有没有异物,把舌头拉到嘴外,保证呼吸通畅。
另有一个人从背后抱住落水者的腹部,微微用力轻压。
哇——
黄埔江的泥水被整个吐出来。
肺部的呼吸通畅,整个人也稍稍清醒了。
“我在——”
一句话还没说完,就被为首的套上了黑色布袋,从后脑勺打晕了过去。
“老大有吩咐,只要网住了人,就赶紧打晕,送到他那!各自回到岗位,把人带回去!”
为首的没有多说半句。
摇桨,姑苏河水静,行船声淹没在对岸绽放的烟花中。
黄浦江岸,一群工友还在向上下游寻觅,想找能救人的渔船。
却不知,他们要救的人,已经落入了别人的手中。
至于那些驻守的士兵们,注定会如寡妇般独守到天明。
而潜藏在这一切背后的那只鬼,已在船走远时上了岸,再度隐匿到黑暗中。
没人知道有他存在,仿佛一切都是意外和巧合。
诊所内,白汐正在煮姜汤。
切姜为丝,辅以红茶,用水煮开。
待水中出现琥珀般的晶亮颜色,散发出股股不浓不淡的姜辛味。
关火,滤出姜和茶,在茶碗中纳凉。
待到略烫时,白汐又稍稍添了些蜂蜜。
铜制小勺碰撞着白瓷碗,叮叮当当,杂乱又无序。
像极了白汐等待的心思。
咔哒!
钥匙插入锁眼,转动,铜制机关碰撞,带动锁舌脱离。
白汐立马站起来,带着胸前不断递减的震荡波,跑到前厅。
“你回来啦~”
甜甜静静的看着刘琛,眼中带着浓浓关切。
像极了等待丈夫的小媳妇。
“嗯,你怎么还没睡?我不是说了不用等我。”
刘琛的诊所离姑苏河很远,此刻已经是后半夜。
“反正我也睡不着,干脆打扫房间,没想到这一打扫,就到了现在。”白汐顶着冒着血丝的眼睛,说着一戳就破的借口。
说完发现刘琛正看着自己,不禁带了些慌乱。
“你出去一个晚上,肚子饿不饿,我煮碗面给你吃?还有你手上的行李包给我吧,我帮你拿进去。”
看出白汐的躲闪,刘琛忽然笑了,然后把行李包递给她。
“不用了,要是想帮忙,就把壁炉点着吧。”
“嗯。我还给你煮了姜茶,你要不要趁热喝?我现在去准备洗澡水,喝完正好洗个澡,黄浦江又浑又脏,得好好洗洗。”
半年多的相处,让两人充分信任。就像这些计划,刘琛不会告诉林逸,但对白汐不会隐瞒。
“好,辛苦你了。”
壁炉燃起,将包里的衣服烘干水分,再撒上煤炭,将衣服裁成一缕缕,充分燃烧殆尽。
这是刘琛的习惯,每次行动之后,他都会完全销毁每一件工具,包括穿着的衣物。
蜂蜜中和了辛辣,留下生姜的暖意。
一口姜茶入喉,从胃里便生出浓浓的热气,散布全身,冲散冬日江水的彻骨寒。
回想今晚的行动,看似简单,但其中的挑战,绝不亚于以往的任何一次行动。
于众人忽略时击晕罗夏,于江水横流中扣住江岸的凸起。
落水处是黄浦江的一个大弯,水流湍急,岸礁早就被打磨的光滑圆润。
在奔激流水中扣住,还不断沿着江水索降般流下,再将罗夏投入支流上的渔网。
恐怕也只有请教过二指禅,把自身的劲力练到极境的刘琛才敢这么做。
饮尽姜茶,刘琛来到厨房,翻出面粉和肉菜,准备动手。
面粉加盐,和好醒置。剁碎肉末,多加了些葱姜水,再和切碎的荠菜充分混合,调味。
多年的手艺行云流水,让一切顺畅的如同艺术。
鲜肉荠菜大馄饨,不少申城人的心头好。
也不必取什么高汤,便是简单的清水,就足以激起菜、肉、面三者最恰当的风味组合。
撒上葱花,两碗馄饨,勾动最底层的食欲。
端上餐桌,正好赶上白汐烧好洗澡水,准备下楼。
“正好,这么晚了,一起吃点。一会儿好好休息,明天晚点开门。”
白汐有些惊讶,没想到刘琛会记着自己。顿时红晕翻上脸庞,心中泛起阵阵甜蜜。
没有推辞,坐下来。白瓷勺舀着一颗馄饨,皮薄,馅大,热气冒着,像一颗小火球。
轻轻咬破,红唇碰着青红内馅儿,齿颊留香。
肉鲜,菜青,暖人心。
味道恰到好处,甚至在白汐尝来,胜过一切美味。
“谢谢,味道真好。”
这是第一次刘琛为她做饭,让白汐极为感动。
她不由在心中想到:馄饨有地方叫云吞,也许,孩子叫刘溪云更好听?
面颊绯红,想入连连。
若让刘琛知道,只怕他会笑着默认。
别人看来,他是一名医生,但实际上,他是没人知道的一只鬼。
除了林逸和白汐。
不知不觉,这个会用打扫卫生做借口,守着到下半夜的女人,已经走进了他的心。
第五十六章 魔幻的夜
冷风在空荡的街头横扫,零落的流民,在巷尾蜷缩。
勇马次郎,在黑暗中独行。
每一次疑似北鬼的出手,都让他在申城的地图上圈出一个新的暗杀半径。
虽然刘琛的动作很完美,全部是意外,没有任何物品遗留。
但正如那句话所说:
凡有接触,必有痕迹。
纵然勇马次郎没有超越这个时代的刑侦手段,但随着刘琛出手次数的增多,总能让他不断缩小北鬼的活动半径。
今夜,东瀛出兵了,却没有收获。
据说是接头人失踪了。
这让勇马次郎灵敏地感知到,北鬼再次出手了。
看烟花时失足坠江,对一个马上就要投诚卖掉几十人生命的惜命叛徒来说,可能吗?
他来到了姑苏河,坠江处最近的可以上岸的地方。
或许罗夏死了,但北鬼不会。
随江而逃,不引人在意。
是北鬼一直以来的习惯。
姑苏河岸水花拍,掩盖上岸的水迹。
但留下了藏干衣服那个包存放的痕迹。
北鬼要庆幸这场烟花,让他击晕罗夏、推他落水无迹可寻。
他也该后悔这场烟花,让巷子两旁的人,看到了他拎包远离的轨迹。
鲜血、恫吓、砍伤。
他们屈服,为勇马次郎梳理出这位逆行鬼的痕迹。
勇马次郎有些兴奋,他握紧腰间的武士刀。
仿佛下一个街口,他就会拔刀出鞘。
斩鬼!
可他自己却不知道,此刻的他,比任何人都像一只靠执念而生的恶鬼。
平安夜的风带来杀意的呼啸,斩鬼者的刀藏着恶鬼的执念。
就像那名背叛者,也会成为忠诚的爱国者。
“罗先生,很抱歉用这种方式和您见面。有所怠慢,还请不要在意。”
说话是一个女人,面容姣好,身姿妩媚,声音亲和,让人下意识就想吐露真心。
明黄的灯光有些晃眼,罗夏眯着眼,缓了片刻,重新聚上了焦。
落在一双黑色皮裤包裹的腿上。
不需多看,罗夏就知道那是属于一位美人。
运动的线条在柔和中带着硬朗,黄金分割般的腿部曲线,延伸着。向下,是军人的皮靴,铿锵有力,带着令行禁止的刚性;向上,是女人的臀部,大写意的曲线,带着生命最深的柔性。
他想到一句烂俗的话:多一分则肥,少一分则瘦。
罗夏再往上看,紧接着就是喉咙下意识发出的吞咽声。
“罗先生?”
女人打断了罗夏的审视。
“嗯?”罗夏这才反应过来,自己的手脚正被束缚在一张椅子上。只不过坐的有些舒服,让他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处境。
“你们想干什么?我告诉你,我是工人们的领袖,如果我失踪了,至少三十家工厂的工人都会为我罢工示威!我劝你们最好小心点。”
这是他最大的底牌,或者说他唯一的底牌。
“罗先生放心,这不是想约束您。只是想先保证我们合作有一个和谐的环境。来,帮罗先生解开!”
这似乎是一个信号,先是进来一位士兵,为罗夏解开手铐。紧接着又进来一队服务员,送来一桌豪华餐点。
“已经下半夜了,想必罗先生一定饿了吧。这是我让和平饭店临时准备的夜宵,不算丰富,希望能入您的口。”
水晶虾仁,响油鳝丝,两面黄,银丝干贝羹……
都是和平饭店的招牌,罗夏只听过却没见过。
他咽着口水,却没动,饭好吃、事难办,他想先弄清楚到底找自己有什么事。
“我还不饿,不妨先说说你们想干什么?”
女人轻轻一笑,眼中带着挑动,施施然落在罗夏对面的椅子上,玉掌托腮,说不出的纯欲相合。
“罗先生好谨慎啊,既然罗先生有顾虑,那不妨先谈谈合作?”
女人从醒酒器中倒出两杯红酒,果味的馨香分子高速的进行着布朗运动,扩散到整个房间。
暗红如血,令人陶醉。
“其实我们是有件大功绩、大好事要送给您。我们是官方的人,这些年你也知道,那股势力想污染国家的思想,其他地方可以直接开炮,但申城不行,粗暴的掀桌子行不通。而且他们的人很难找,所幸,我们听说了你。你准备带着他们的头儿向东瀛投诚,所以我们觉得这是一个合作的机会。东瀛能给你的,我们也能给,东瀛不能给的,我们也能给。”
女人的话带着蛊惑,“财富、女人、权力唾手可得。而且我们还能给你名声,投诚东瀛,是卖国汉奸,与我们合作,是向国家检举,就是维护国家的和谐。这不是假话,是实实在在的维护国家的和谐。净化污染的思想为国为民,何等大功劳。”
罗夏陷入思索,女人的话没错。反正自己要倒向一边,特别是名声,让罗夏有些心动。
女人摇晃着红酒杯,充足的单宁在空气中散发,浓郁和谐的黑加仑和香料气息骚扰着罗夏的思考。
“你也可以吗?”
罗夏忽然笑了,露出贪婪的本相。
女人动作轻轻一滞,短暂的错愕稍纵即逝。
她也笑了。
“我?当然也行。那得看你有多少筹码。”
“哈哈哈~能与美人度良宵赴云雨,我自然知无不言。”
“呵呵呵,那祝我们,合作愉快~爱国名士罗先生。”
红酒荡漾,无铅红酒杯轻砰,伴着浅浅的一句cheers
对民国时的申城来说,圣诞的重要性仅次于春节。
圣诞的前一夜,唤作平安。
精英们重视这样的节日,在交流中寻找救国的道路。
但他们没有意识到,哪怕是救国,他们也没忘了舞会和饮酒。
那些饥寒交迫的人们,制造着永远见不到绽放的烟花,顶着寒风,在聚会的夜求未来的一线光明。
他们也没有意识到,本以为是群众的团结,却成为背叛者的投名状。
一只鬼带走了背叛者,在黄浦江中阻止了一场枪林弹雨。
但他没有意识到,背叛者会摇身一变,成为忠贞的爱国者。
还有一个斩鬼者,在执念中化为恶鬼。
没有人完整的知道这一切,若是有人知道,只怕会道一句,魔幻。
没有黑与白,没有光与影,没有泾渭分明。
圣诞,是西方的新年。
子夜的钟声早已敲响。
下一刻,是黎明的晨曦。
但夜很深,黑暗笼罩着整片大地。
前方或许有一丝光亮。
但没人说得清,那是太阳永不熄灭的光明,还是灯笼鱼头上的星星冷光。
所有人只知道,新的公元年即将到来。
那是没有人会忘记的,1937
第五十七章 难言之隐
刘氏医馆,是半年前悄然出现的一家西式诊所。
有一间手术室,还有两间简单的住院病房。
主治外科,不开急诊。
刚开的时候,没人在意,盖因生死疾病向来不是小事,小诊所,没人敢轻易尝试。
直到开业两个月后,附近的一位孩子失足摔断了腿,出了不少血。
眼看着孩子都快休克了,也顾不得挑地方了,直接往刘琛这里送。
清创、正骨、缝合、上药、固定。
没有像传统西医一样开刀,而是用手触摸着小腿的骨肉,一点点将折断的腿骨捋正折回去。
这种技术,只存在于行医多年的大家身上。
孩子恢复总是很快,不到一个月,就下地走路了。
活蹦乱跳的孩子,成了刘氏医馆的活字招牌。
“喏,就是那个囡囡。别看现在文文静静的,疯的狠。就是个假小子。”
一位正在晒太阳的大婶,指着远处玩娃娃的小丫头,对面前的男人说道。
“那这间医馆的医生,厉害的很?”
那男人穿着普通的衣服,黑眼圈有点重,但细细看,能发现眼中的亢奋。
“那当然了,医术又高明,人又年轻,帅么帅的来。要是我年轻二十岁,保管要倒追的。不过我看呐,刘医生还有一个护士助手,两个人眉来眼去的,真要我倒追,怕是也轮不到我。”
大婶精于邻里八卦,平时没事就摆着小马扎,蹲在弄堂门口,一边晒太阳,一边听别人说话。什么张家小媳妇跟婆婆吵架了,李家二姑娘跟哪个混混瘪三好上了,像这种,就没有她不知道的事。
“刘医生,医术大大的。阿姨,你知道他们几点开门吗?我有难言之隐,想请教请教。”
一听难言之隐,大婶眼神就变了,上下打量,特别是停留两腿间的某处。
摇摇头,低声道:“真看不出来,瞧着龙马精神的,没想到还有这种问题。”
“阿姨你是什么意思?”
大婶讪讪地笑了,语气中带上了安慰。
“没什么,我就是说,刘医生不看男科的,你去怕是没有用的。”
“什么男科?我就是一点小毛病。刘医生要真那么厉害,肯定能治好我。”
“年轻人有信心就好,反正我说你也别太放在心上哦。有些毛病呢,就是这样,说起来不大,就是很难治的哦,而且很影响幸福感的。不过你愿意主动找医生已经是很厉害了,这是勇敢迈出第一步了哇。”
大婶说着说着就跑偏了话题,眼神的流露,悲天悯人。
那男人一头雾水,他能说这番流利的汉语已经很为难了,至于理解某些特定成语的潜在意思,就有些要求过高了。
“阿姨,你只要告诉我,他们什么时候开门?现在都九点多了,怎么还没开门。”
那男人把话题拉了回来。
“他们平时八点半钟就开门了。有时候是这样子的,说是要休息休息,有时候下午才开门,有时候一天都不会开的。”
看到男子的执著,大婶心中的怜悯更甚,她已经想象出到底该多重的毛病,才会这么追问。
想来是遭受了哪个女人的打击吧。
“好的,那谢谢阿姨,我就不麻烦你了。”
男人问道了消息,转身就准备走。
“哎,你先别走啊,我还认识一个老中医。老灵老灵了,让他开服方子,肯定能治好你的。”
大婶的声音追着男人的背影,但他没有停留,很快就消失在她的视野中。
落下大婶的一句嘟囔。
“也是一个可怜人,年纪轻轻的。”
男人离开弄堂,与马路上的行人汇聚,上了一台电车,头也不回的离开。
若是来到他的面前,则会看到一张狞笑到扭曲的脸。
他的心在狂笑,时间都对上了,他终于找到了。
北鬼!
是了,这位不懂“难言之隐”的隐含台词的,正是那位东瀛的流浪武士。
勇马次郎。
经过一夜的追查,他终于把北鬼的范围缩小到有限的地方。
几经排查套话,最终确定了这个地方。
刘氏医馆。
勇马次郎克制着内心的激动,他还不能忘形于色。一夜的追查同样消耗了他的大量精力,让他没办法达到巅峰。
北鬼近乎杀手的巅峰,是勇马次郎见过最高明的对手。
没有叫错的外号,那个鬼字,是对刘琛最贴切的形容。
要杀他,必须保有最完全的准备。
他需要休息,养精蓄锐。
东瀛武士,有一技,名曰拔刀斩。
这也是他毕生的绝技。
是将一切精神凝聚在一刀,抓住敌人稍纵即逝的破绽,在一瞬间拔刀,命中,一击必杀。
有人说,这一刀的功夫在拔刀的瞬间。
其实不然。
关隘在拔刀斩三个字之前。
要把对手一切出招的可能铭刻在心,直至对手稍稍按下刀刃,自己就能知道他是准备干什么。
有人说,这拔刀之前,便是蓄势。
那自此刻起,勇马就在蓄势。
过往追查到的所有北鬼的出手如走马灯般在他的脑海中闪过。每一个事件,都揭露出北鬼的性格。
性格即出招,人是浑然一体的,一切都有迹可循。
有轨电车在街道上有条不紊的前进,狂笑的武士这座城市飘荡。
午后,刘琛醒来。
走出房间,洗漱。
白汐早已起来,正在整理房间,准备开门。
一份报纸放在客厅的餐桌上。
看到刘琛,白汐甜甜一笑。
“刘先生,你起来啦?我做了午饭,炸猪排咖喱盖饭。”
炸猪排,老申城人童年的记忆,整块的猪肉,拍散,裹上蛋液面包糠,过油炸透,馋哭申城的孩子们。
若是佐以香甜微微刺激的咖喱,足够成为申城人梦寐以求的美味。
“一起吃吧。这么早起,也累了吧。”
“没事,我是你助手嘛,总得多干点琐碎的事情。”
“没关系,你不只是助手。很多事情,可以随意点。”
两人相对而坐,边吃边聊。
“对了,这两天没发生什么事吧?”
不知怎的,从起床开始,刘琛便有些心绪难安,仿佛忘了什么重要的事情。
“啊?应该没吧。”
只是有一件事,让她有些在意。
“不过,旁边弄堂的张阿姨,跑过来问我,你能不能看男科,有些奇怪。”
刘琛忽然警觉,他是谨慎的人,否则也不会把每次暗杀的衣物工具都焚成灰烬。
“她为什么突然这么问?”
白汐和刘琛相处了半年,早就把他的心思习惯了如指掌,一早跟张阿姨问仔细了。
“我也纳闷,就问了张阿姨。她说早晨有个男人,听口音像东瀛的,在打听我们医馆。好像是他有难言之隐,想看我们的男科。”
刘氏医馆以外科闻名,从不显露其他的本事。
突然找上门,说要看男科,还是个东瀛人,这么想就有些突兀了。
“还有吗?”
“没了,就是张阿姨说他走的匆忙,打听了我们什么时候开门,还有最近是不是经常不开门,就直接走了,连张阿姨的话都没说完。”
这般行径,更增加了刘琛的几分怀疑。
实在是太像在调查他们。
“我知道了。今天我们不开门。”
“不开门?”
“嗯,再把我的八斩刀拿来。”
第五十八章 夕阳武士
东瀛武士,有两个绝不可失去的信条。
刀和主人。
刀是武士的命,主人是武士的意义。
失去了主人,便称不得武士,只该叫做浪人。
四处流浪,无所归附,没有存在意义的带刀人。
“这个给你,一会儿,你就到安全屋的那个巷子里找地方隐蔽。如果看到我发生战斗,落在下风。当我岌岌可危的时候,你一定要毫不犹豫的开枪。”
刘琛掏出一把左轮手枪,6颗大口径的黄铜子弹已经装填。
白汐接过沉甸甸的枪,稍有些慌乱,努力的深呼吸,想尽力平复双手微不可查的颤抖。
林逸安排她学过枪。但她只打过靶子,还没有打过人。
想象着灼热的黄铜子弹在高速旋转下穿入人类的肉质,旋转的力道扭曲肌肉,炙热的高温令骨肉焦化,再穿破血管和脏器,甚至因为碰到坚硬的骨头而在体内弹射,无所顾忌,直至把所有的动能和内能都转化为骨肉血脏的破碎。
白汐打了个寒颤。
“我,我不一定行的。”
金属特有的质感带着冬日的冰凉,唯有木质的手柄让她感觉丝丝的安定。
白汐有些畏缩,想把枪交还给刘琛。
忽然她的双肩感到一股重量,就算隔着厚厚的冬衣,她也仿佛感受到那股宽厚温热的柔软。
“白汐,不要怕。你是我最放心的人,只有你能拿这把枪。”
“最…最放心?”
白汐忽然抬头,惊讶于刘琛的话,正好对上他平直的目光。
申城冬日里刚刚结起的薄薄冰层,遇上了永不熄灭的热烈的正午阳光。
瞬间消融。
白嫩的小圆脸像测量体温时温度计那稳步上升的汞柱,一点点变得通红。
“你是我在这个世界最放心的人,我愿将我最后的生交给你。”
刘琛郑重地说出这句话。
“当然了,你是知道我的,我向来都是做好最完全的准备再行动。张阿姨的话也只是说明可能有人在调查我们。没准就是个看男科的东瀛人呢,毕竟你也知道,他们确实容易有那方面的问题。”
“那你还把枪交给我。”
刘琛的话并没有让白汐放轻松,这甚至让她忘了刘琛正搭在自己的肩上,两人的距离有些过于近了。
“以防万一嘛,我准备主动出击,找可疑的人。要是遇到了,我又应付不过来,可不就得你出手了么。”
刘琛笑着鼓励道,阳光的笑容让白汐有些看痴了。
要不,还是叫刘慕白?
晃了晃脑袋,把少女的心思撇开。仔细摩挲着枪,带着说不出来的郑重。
“好,我知道了。”
“也不用那么郑重,轻松点。没准就是个小瘪三在打听我,到时候连刀都不用,随手就打发了。”
刘琛又揉了揉白汐的脑袋,厚实的头发质感反馈出的舒适,像揉一只小猫。
白汐惊讶于刘琛前所未有的举动,又温顺的埋下头,享受着刘琛的抚摸。
不得不说,人是一种奇怪的生物。他会在特定的时候,忽然生出一种预感,这种预感来的没有缘由,就像沙漠中会突然出现一汪泉水一般。
就像现实世界中,没有踏上泰坦尼克号的人。他们中有人会说,自己是在一只脚踏上船舷的瞬间,生出悔意,才因此逃过一劫。
刘琛在听说有人打听自己,还说是有难言之隐想求医的瞬间,就生出了这样的预感。
没有来由,却让他心绪难安。
八斩双刀不大,正适合包上皮鞘藏于冬服腰间。
刀无双发,棍无双响。
这是咏春一门唯二的兵器,有护手、兵器扣,刀身狭长,但不过肘,非常适合在街巷弄堂间争斗。
他是八极门徒,当家的该是一杆大枪。
但申城不同于北方,露了长枪,只会惊了四方。
一盏茶,一碟瓜子。
刘琛守在刘氏医馆斜对面的弄堂门口,能看到自家医馆,身后的弄堂也没什么人。
这日是个好天气,冬日的暖意横扫前两日的寒冷。
似乎连穿堂风,都带着说不出的温和。
电车驶过马路上的铁轨,带着牛铃铛般的汽笛声。
停在站台,人上人下,人来人往。
匆匆的,踏着定而不移的步伐;
迟疑的,扭着晃而无神的脑袋。
暖阳逐渐西斜,大部分短波的光因为角度而被大气层过滤,只留下最长的红色光波。
西方悬着云,光波通过反射折射和衍射,不断进行叠加和衰减,呈现出绚烂如瑰宝般的火烧云。
天很纯,透着无限美好的夕阳。
不断下落的夕阳,将人的影子拉的很长。行人渐多,交织的影子,像马路上忽然生出一片黑色森林。
刘琛等到了傍晚,看不到来人,心中对自己生出了怀疑。
或许自己过于紧张了,不该对那样没有根据的预感如此信奉。
大概,对方只是例行的询问,并不是怀疑自己吧。
正这样想着,刘琛准备收起马扎,回医馆。
刚站起来,他发现自己的视界中多了一个人。
沐浴夕阳,个子不高,影子很长。
明明是同样的黑色影子,但在那人奇怪的走路节奏下,影子似乎发生了扭曲,在重重叠叠的黑色森林中,突兀的像一条巨蟒。
张扬的噬咬着每一个影子。
那人带着刀。
东瀛人在这片土地上是有特权的,有些武士能够随身带刀。
刘琛放下马扎,不再去看那个人,而是盯着他每一步的落脚。
武人的感官是灵敏的,那人在看着前方。若是刘琛盯着他看,目光相遇时,一定会被捕捉到。
刘琛把手伸到腰间,隔着衣服,按在八斩刀上。
来人如此的坚定,不时看着亮灯的刘氏医馆,还有藏不住的杀意,统统告诉刘琛。
他等了一个下午的,就是这个人。
忽然,刘琛想起来,自己是见过那个人的。
中村弦一身后的武士。
夕阳在落,红艳如咸鸭蛋沁出的油。
滴落在这片光明的土地,给一切抹上红妆。
流浪的夕阳武士,在街道上前行。
其影如蟒,其目如枪。
黑蟒吞噬着别人的影,锐枪穿刺着医馆的灯。
一名武士,失去了主人,便成了浪人。
一名浪人,人生只剩一个信条。
刀。
所有他想要的一切,都只能靠手中的那柄刀。
他的刀,就拿在腰间。
他要取的命,就停在路边。
刘琛看着那人一步步笃行,朝躲在视野死角的白汐挥手给了个信号,然后走出弄堂,向刘氏医馆的大门走去。
这场生死搏杀,已经开始了。
第五十九章 斩鬼者与鬼
勇马次郎感觉刘氏医馆前面的那个男人很奇怪。
彳亍、犹豫,想敲门又迟疑。
“喂!你的,在干什么?”
“啊,东瀛先生您好!我是隔壁弄的,来请白护士到家里吃饭。”
“白护士?为什么不邀请刘医生?”
“他已经到了啊。白护士出去了,一直没见到她,也不知道回来了没有。”
勇马次郎恍然,这是不确定,才在门口迟疑。
不过更令他在意的,是另一件事。
“刘医生在你家?”
“对,刚到。正跟跟我爸聊新闻呢。”
勇马次郎从没见过刘琛的真正模样,唯一的那次,是伪装后的张远。
二十出头的年纪,还带着微微的稚嫩,澄澈的双眼,降低勇马次郎的戒备。
“那你快带我去,我找刘先生有事。早就约好了,估计他忘了。你快带我去,我当面提醒他。”
“啊?那我家今晚的晚饭,都快准备好了呀。”
“没事,你的,把我带去就可以了。不会耽误你们的晚饭。”
勇马次郎已经将自己的势累积到极致,轻易不愿放弃这样的机会。
他也想过,万一这位刘医生不是北鬼,那该怎么办。
只花了三秒,勇马次郎就有了答案:无所谓,反正是个申城人,杀了也就杀了。
刘琛看着勇马次郎,还是有些不大愿意。
“东瀛先生,要不您等我喊白护士一起吧。刘医生说她应该快回来了。”
不在乎多等这一会儿,勇马次郎点了点头。
砰砰砰!
“白护士,你回来了伐?”
不用说,门外的刘琛注定得不到回应。
但刘琛没有停下来,稍等了片刻,继续敲门呼唤。
一声声,断断续续,逐渐增强,变得急促。适当的节奏和频率,让人没来由地心生烦躁。
“行了!”
勇马次郎出声喝止,他只感觉声音无比刺耳,听得他头皮有些发麻。
“嗯?”刘琛疑惑他为什么拦住自己。
“敲了这么久还没回应,不用再敲了。先带我去找刘医生吧。”
语气很恶劣,有些不耐烦,心神像生了杂草,有些乱了。
“好吧,看来白护士还没有回来。那我先带东瀛先生去我家找刘医生吧。”
刘琛的话带着些畏首畏尾,似乎是被刚才的呵斥吓到了。
“很好,你的,前面的带路,快点的。”
勇马次郎亲切的拍了拍刘琛的肩膀,鼓励着他。
“好的!东瀛先生,您跟我这边走。我家就在新义里,过个马路就是。”
刘琛很有礼貌。把握着尺度,既不过分殷勤,又带上对东瀛人的仰视。
“对了,东瀛先生,您找刘先生的事情麻烦吗?我爸还想请他给我奶奶检查下身体,她上次摔断了腿,一直没好利索。”
“不会麻烦的。你的,只管带路就可以了。”
“那您看我要不要在弄堂门口帮您等一会儿?万一你的朋友们来找您,我可以直接把他们带到我家。”
“不用了,我只有一个人。你的,好好带路就可以了。”
刘琛心中一喜,表面没有丝毫变化。帮勇马次郎拦着道路上的自行车,带着他走进名为“新义里”的弄堂。
两人脚下的这条主干道,东西走向,极为笔直。
道路很宽,双向八车道,宛如一条长河,穿过脚下这片土地。
落日浑圆,余晖漫漫,橘黄的暖意带上火烧云的血色。
笼罩两旁低矮的弄堂小楼。
似乎是为了拦着过路的行人,不知不觉间,刘琛落在勇马次郎身后。
不远,也就半步。
穿过马路,勇马次郎迈入弄堂的阴影之中,狭长的影子被更为广袤磅礴的黑暗吞噬。
光暗的瞬间变化,让勇马次郎眯了眯眼。
便在此刻,一道橘黄色的刀光乍起,贯穿了光与暗,割裂长河般的马路和澎湃的弄堂小楼。
似乎超越了人类的反应极限,就要落在勇马次郎持刀的左腕。
锵!
想象中割裂皮肉的声音并没有出现,反而是擦过坚实木质刀鞘带来的碰撞声。
刘琛立刻惊觉,是勇马次郎在最后关头别过刀鞘挡住了这一刀。
顺着刀势,继续向前翻滚,落入黑暗,拉开两人的距离。
刘琛的心中,闪过短暂的震惊。
这一击,先通过敲门的节奏打乱勇马次郎的心境,再以过马路时的恭敬降低他的心理防线,最后在光暗转换视觉恍惚的瞬间出手。
千金难买一声响,刘琛巅峰出手的一刀,能正面看清并挡下的,恐怕只有各门各家的名宿宗师。
更遑论这是偷袭。
可偏偏,被这名东瀛人挡住了。
“喂!八格牙路!终于找到你了!北!鬼!”
勇马次郎心如过电,后知后觉般反应过来。能挡下那一刀,完全是侥幸。
自从断定北鬼就在这里后,勇马次郎便一直在蓄势。当他踏夕阳而来时,整个人完全处于巅峰,随时准备出手。
刚才也不知是武士的直觉,还是手掌的触觉放到极致,感受到刀锋割裂空气带来的细微扰动,大脑还没有反应过来如何应对,手上的肌肉就自主的动了。
抬腕,偏过刀鞘。
挡下了这一刀。
“赌上武士一生的信仰和荣耀。今日,你必死!!”
勇马次郎踏步向前,如猛士举锤碎颅般,地砖被踏出一阵闷响。
咫尺距离,来到刘琛面前。
刀未出鞘,但压抑不住的杀意已经从按刀的右手流泻喷涌。
这是武士的成名绝技,拔刀斩。
将一身的意志、信念凝聚在这一刀之上,坚定不移,便是山峦海渊,也不露丝毫胆怯。
向前!向前!拔刀!斩鬼!
刘琛看出这一刀的堂堂浩然,除了正面接下别无她法。
武士刀是长刃,一寸长一寸强,在不宽的巷道,只需挥刀,便绝无躲闪空间。
八斩刀是短刀,一寸短一寸险。要想应对,唯有左右开弓,以双刃刀技,寻那稍纵即逝的光亮。
一生所学的武术至理化为肌肉运用之妙,伏低身子,步法中正堂皇,每一步都落的至微至秒。
夕阳将落,弄堂里巷的昏暗似乎更重了几分。
天涯咫尺,瞬间即至。
斩鬼者与鬼!
武士刀与双刃!
毕生的信念与无惧的生!
碰撞!激炸!大爆发!
九州恃风雷,万马究可哀。
错身,如海上遭遇的两股龙卷。
刀鸣,似海啸席卷后一切的次声波。
没有人能看清两人交手的那一招。
金属碰撞的火花带动血液的喷溅,落满小巷灰白的砖墙。
昏暗的影,殷红的血。
噗——
勇马次郎跪倒在地,手捂着腹部肋下。
咣当——
武士刀落地,颤抖的手无法再握住武士的命。
巨大的刀口从肋下贯穿,如裂开的大嘴,吐出鲜血和脏器。
在砖石的地面,化成凋谢的樱花。
“武士!告诉我你的名字。”
一条淋漓的刀口从刘琛的腰间竖着拉到大腿末端,超过手臂长度的伤口狰狞着翻出不断涌血的皮肉。
刘琛没能挡住武士一生信念的一刀,只能堪堪避开大动脉和致命的要害。
他还能握住手中的八斩刀,一步步地,来到勇马次郎的身后。
血液在地面留下一道溪流,像穿行在道路上的自行车留下的轨迹。
“勇馬次郎,川本重斋和中村弦一的家臣。”
大出血让他的声音变得极度衰弱,甚至他已无法抬起头,再看着刘琛。
这就是武士最终的宿命吗?
勇马次郎的意识已经模糊,他似乎看到两位家主正在前方纵横风云,呼唤着自己为他们效力。
砰!
还没等他对家主做出回应,他的意识便断绝。
不适合砍的八斩刀被刘琛重重挥下,如刑天舞戚一般,斩断了败者的头颅。
“我记住你了。”
刘琛倚着墙,看着死透的勇马次郎,郑重地说出了这句话。
随后,腿上大量出血的伤口,带动身体供血的不足,他的意识,也变得模糊。
索性,现场还有第三个人。
“联系林逸,赶紧把尸体和巷子打扫干净,特别是血迹。至于我的命,就交给你了。”
这成了刘琛昏倒在白汐怀里的最后一句话。
第六十章 公开表彰授勋
长河落日,终究是跌入了地平线。
重重叠叠的黑影森林,失去了光明的源,消失在无边的暗夜。
明月升,皎洁安然。
借着遥远太阳的光与亮,照向人间。
白汐快速的跑回弄堂里的三层半阁楼,取来早就备好的止血工具,简单的进行了处理,然后艰难地背起刘琛,回到安全屋。
将刘琛放在简单的手术床上,剪开伤口上覆盖的衣服,被撕裂的皮肉狰狞地暴露在眼前。
只一眼,白汐的眼里就带上了泪。
她感觉自己的心被人揪住了,很疼。
拔刀斩是勇马次郎浸淫一生的秘技,在出刀之前,就已经将敌人的所有都化为潜意识中的模型,会如何动、如何挡。心中也会浮现出最佳的落刀位置。
在拔刀出鞘的瞬间,刀刃就像被落刀的那个点牵动,如两个异性强磁相互吸引一般,万山难阻的碰在一起。
若说唯一的生机,就在与拔刀的那个拔字。
落刀的点一旦成型,两个强磁极便再无不相遇的可能。唯有在刀的轨迹已经成型,但刀尚未离鞘时,扰乱出刀后的落点,才有机会。
但这极难,因为所有修行拔刀斩的武士都知道这一点,他们会千锤百炼,将拔刀的速度提到极致。
对于川本重斋来说,他的极致,已经逼近人的视觉停留时间。
这时间太过短暂,只够刘琛做一件事。
挡下,还是反击。
刘琛是狠的,他毅然选择了反击。避开了致命伤,反以短刀剖开敌人的腹腔。
锐利的眼,锐利的刀。
舍弃防守,一击即胜。
清创,止血,缝合,包扎。
眼里噙着泪,干扰着白汐的视线。她尽量控制了双手的平稳,一点点做好伤口的处理。
用纱布小心包裹好伤口,不紧不松,防护的同时保证通气,又细心的打上一个结。
做完这一切,白汐的脸已是通红。
倒不是累的,而是由于伤口从腰延伸到腿上,缠绷带时需要把衣服都脱了。
这一脱,就露出了不可名状之物。
少女的羞涩一下子被点燃。
赤红如火烧云。
将其他地方擦洗干净,套上衣服,盖好被子,等待麻醉的结束。
白汐没有死守在一旁,而是拿出洗地的工具,出门。
将蔓延至安全屋门口的血迹充分清洗干净。
等做完了这一切,白汐才在没有人看到的情况下,回到医馆,拨通林逸的电话。
有人问,什么是生死兄弟?
所谓生死兄弟,便如此刻,林逸独自一人来到勇马次郎的尸体旁,在白汐的帮忙下,将他装进裹尸袋。
不问死者是谁,不问发生了什么,不带任何人。
只因白汐的一句话:刘琛杀了个人,想请你处理干净,不要让任何人知道。
林逸打扮成普通的脚夫,骑着三轮车,独自带着尸体,在暗夜中前进。
不开车,是不想引人注意。
一直骑车到了虹口,申城工部局宰牲场。
这是远东最大的屠宰场之一,建成于1933年,第二年正式投入使用。
凌晨两点,宰牲场也熄了灯火。
新的牲畜还没有到,这是一天中短暂的休息。
林逸没有进去,而是沿着道路,走到宰牲场后的一个烟囱背后。
这是一个高炉,昼夜不熄。
上千度的高温不断产生热量,维持着整个系统的需要。
悄悄来到炉膛前,值班的人在远处安眠。
填上一铲刚送来的煤炭,烈火熊熊,再度燃起。
解开尸袋,关闭炉膛,足以融化钢铁的温度焚烧着有机的肉体和无机的白骨。
半个小时后,火焰减熄。林逸又取出因钙化没被烧烬的白骨,趁着高温的余热,碾碎成粉。
装回一个袋子,清扫干净炉膛。
工部局宰牲场离姑苏河不远,穿过一片民居弄堂,便能看到滚滚河水。
慢慢将袋中粉末浸入,一点点随水流下,汇入浑浊黄浦江。
一手干脆利落,和刘琛的手法如出一辙。
归去,清理干净三轮车,消除每一处可疑的痕迹。
等回到家,东方已经透出淡淡的晨曦。
阳光洒落,将街头巷尾照亮。
新义里的鲜血和刀光剑影,在一夜的清洗下,消失的无影无踪。
唯有尚未干透的水渍,证明昨夜的痕迹。
刘琛醒来,已经是上午十点。
身上弥漫着药水的味道,想起身,扯动了腰部的伤口,撕裂的疼痛让他停下来。
“你醒了?先别动,要什么和我说。”
趴在床尾的白汐立刻惊醒,噌的一下站起来。
揉着眼睛,意识还有些模糊,嘴里的话已经脱口而出。
“没事,我就是睡醒了。你就这么趴着睡的?”
白汐下意识想点头,又连连摆手。
“不是不是,我就是正常查房,刚过来没一会儿,顺便眯了会儿。之前一直在我房间睡。”
刘琛看着床尾凹下的痕迹,显然是长时间压成的。
还有那双比拟熊猫的黑眼圈。
心中生出暖意,没有揭穿白汐一戳就破的蹩脚说辞。
“对了,你饿不饿,我煮了小米粥,给你盛一碗?”
白汐强打着精神,给刘琛做着检查。
给刘琛处理伤口,收拾路上的血迹,等待林逸的到来,还守着吊瓶的进度。
耗费了将近一夜。
“去盛两碗吧,一起吃。”
刘琛突然伸手摸了白汐的头。自从有了第一次,刘琛忽然就喜欢上这种感觉。
“吃完你就在旁边睡,我守着你。”
啊?白汐一愣,被一句守着你说的脑中空白。
他说,他要守着我。
这句话不断在白汐脑中盘旋,她甚至生出了守得云开见月明的错觉。
可转瞬,她的脸又唰一下红了。
这是刘琛在安全屋里的卧室,并不是正常的住院病房,也就是说:
此处只有一张双人床。
睡在刘琛旁边,就真的是跟他同床而眠。
是不是,进度有点太快了?
“放心吧,我是个伤号,什么也做不了。你的黑眼圈快能挤出墨了,不看着你睡,我不放心。”
刘琛见白汐没有说话,以为她是介意,出言解释。
“啊!不是不是,那我把房间整理下,一会儿就过来。”
白汐检查完伤口,通红着脸跑开了。
也不知道是想到了什么。
兴许是孙子的名字吧。
“对了,再给我拿今天的报纸。”
在白汐消失在门外前,刘琛又喊了句。
转过头,床头放了三把兵刃。
一对八斩刀,其中一个被砍豁了口。
一把武士刀,是白汐特意留下的战利品。她是懂刘琛的,一句对勇马次郎说的“我记住你了”,让这把刀成了刘琛无数暗杀以来,唯一留下的战利品。
对着阳光拔出,刀身修长,完整如新,是百锻好钢。
刀身根部刻着一朵菊花纹饰,另一面是天皇的名号,昭示它来自于皇室的赠予。
能让皇室赠刀的武士,恐怕是全国数一数二的宗师人物。
难怪他能先后作为两位重要将领的内阁家臣,还能随意带刀到处走动。
小米粥稀稠正好,熬出了米油,入了口就直接顺过了喉。
滋味很淡,带着谷物淀粉的甜。
吃完早饭,白汐换了身宽松的睡衣,捏着步子,带着说不出的羞涩,红着脸来到刘琛身边睡下。
刚开始整个身子都紧绷着,虽然闭着眼,但心中的紧张溢于言表。
特别是刘琛将手轻轻放在她头上的那一下,整个人像弓弦一般震了一下。
但一夜的劳累和困倦很快就盖过了心中的紧张,睡意来袭,紧绷的身子慢慢放松,沉沉睡去。
轻抚着白汐的头发,刘琛的脑中回想起在现实世界和系统的一次对话。
“系统?”
“哎,我在。”
“我能返回穿梭过的世界吗?”
“很抱歉,系统不支持返回穿梭过的世界。”
“那我如果在穿梭的世界里爱上一个人,有办法带她到现实世界吗?”
“很抱歉,由于世界能级受限,当前没办法携带任何物品和生命。尊敬的宿主,拥有系统的您会拥有无限的可能。于世界里的人来说,您可能是一生所爱,但于您来说,她不过是万千世界的一朵花。”
“那我能提前透支体验积分,用以延长我在世界的停留时间吗?”
“若电影没有后续情节,宿主可以提前透支。待所获体验积分完全透支后,会以自然死亡的形式离开世界。”
看着身旁熟睡的白汐,感受着头发的柔顺,刘琛默默在心中有了决意。
上个世界,他遇到了苏近真,虽然刘琛心动过,但他很清楚,自己并不想与她过一生。
这个世界,他遇到了白汐,这个恋爱脑的傻姑娘,让他第一次生出了共度余生的想法。
诚然,以无限的人生看待这段情感,确实只是过眼云烟。
但此时的刘琛,距离那个无限太远,他所看到的,只有眼前,是这个世界,这个人。
翻开一旁的报纸,战争将近,娱乐新闻逐渐少了,各方势力频繁动作,暗流汹涌在字里行间流露,往往一个标题便代表着腥风血雨的厮杀。
忽然,一行标题映入刘琛的眼帘,让他的心漏了半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