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黄酒,永远带着特殊的苦涩
傍晚,黄昏的温柔透过窗,照在白汐的身上。
一夜的疲倦终于消退,悠悠转醒。
后脑勺感觉到坚实的温暖,侧过头去看,惶然看到一只坚实的胳膊。
肌肉的线条柔顺而具有张力,虽未紧绷,但不会有人怀疑其中蕴含的火山般的力量和爆发。
继续沿着手臂向上,对上了一张侧脸。
金色的夕阳,如顶级的雕塑大师,为这张脸留下了时间的艺术,二十出头的年轻和久经风霜的沉淀在这张精致的五官上和谐统一。眉头微皱,嘴唇微抿,似乎是想什么入了神。
还从没以这个角度看过他,真好看。
白汐不由地看痴了,转瞬,她又想起脑袋下的温暖。
所以……我是枕在刘琛的手上?
火烧云瞬间爬上了脸,她急着起身,不好意思继续盯着刘琛看下去。
这一动,把刘琛从沉思中唤醒。
“醒了?不再睡会儿?”
“啊,不了不了。已经快晚上了,你饿一天了吧,我赶紧给你做点吃的。”
看到西边的落日,白汐清醒了,她的第一反应,就是得立马做晚饭。
“我还不饿,你先去洗把脸缓一缓。对了,一会儿叫林逸一起来吃饭,在医馆吃。等没人的时候,你带我过去。”
心思笃定,话里带着说不出的柔和。
白汐点点头,应承下来。
林逸和刘琛的会面,注定需要隐秘,等这桌子菜做好,已经是晚上八九点。
五菜一汤,南北兼容,中西兼具,不见高级食材,却让人食指大动。
“白汐,你也一起吃吧。”
看到刘琛和林逸上了桌,白汐就准备到后厨随便吃点。
这是不自觉地把自己当成了刘琛的内人。
林逸眼一挑,带着揶揄看向刘琛。
“先谈着,到时候请你喝酒。”
话说的坦荡,惹得白汐一脸羞臊。
吃饭是为了感谢,毕竟一句话就让林逸忙活了一整晚。
当然,也不只是为了感谢。刘琛一直隐藏着自己和林逸的联系,但今夜连自己伤势都不愿意等,执意要请林逸来,自然是有事相谈。
“我想杀了这个人。”
两人喝了酒,待到微醺,刘琛将报纸放在桌上,推给林逸。
整幅版面,最醒目的,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罗夏。
“这人是我帮你活捉的,能不能杀他,需要问过你。”
目光直视着林逸,这么多年,刘琛几乎没有提过类似的要求。
“可以。”
刘琛惊讶于林逸的干脆,他甚至连理由还没说。
“为什么?”
“开玩笑,生死兄弟还需要理由?你要做,我顶你,就这么简单啊。不过是个无关痛痒的人,他的命,拿去便是。”
刘琛默然,给两人的杯中各斟满了酒。
“敬你。”
水浴热过的申城老黄酒,化去了黄酒特有的苦涩。甘甜醇厚的情谊在嘴中晕开,入了喉,进了心。
“我不是为了我。”纵然林逸不问,刘琛还是决定说出背后的原因,“你我都知道,他身上有谁的情报。给东瀛,就是汉奸,给官方,却成了爱国志士。我虽不从政,不了解其中的制衡,但我知道,他不死,就是天下汉奸的榜样。走投无路时,再倒向官方,转身就能粉饰成潜伏敌方的卧底。最恶的汉奸,翻身成英雄,我接受不了。”
林逸摇摇头,晃了晃酒杯。
“我们是北方人,喝不惯黄酒。因为它有特别的苦味,哪怕是加了冰糖还用热水温过,苦味还是在。汉奸就是汉奸,粉饰成仁人志士,有朝一日还是会做汉奸。你说的,我都知道。所以,你准备什么时候动手?”
刘琛为林逸又倒了一杯酒,沉思道:“我琢磨了一个下午,有两个选择。一种是待我伤好,大概一两个月之后。另一种,是在公开授勋时。”
话没说透,但林逸明白他的意思。
很多人有一种奇怪的心理,那就是给别人提供选择时,会下意识将自己所期待的选项放在最后。
这是刘琛教过林逸的一个小技巧。
公开授勋是在六日后的元旦。
要想在那时动手,显然不该是刘琛去。
“罗夏,会死在授勋仪式上,像一个警示。就像当年川本一样,在众目睽睽下。”
林逸毫不迟疑,作出了自己的选择。
既然刘琛想,他愿意尽全力去帮。
冬日,温过的黄酒加了冰糖,最暖人心。
兄弟,两肋插刀从不需多言,胜过生死。
晚夜,无月的星空少了亮光,归人独行。
林家,申城的新贵豪门,凭借LIN这一贵族新宠,闻名商界。
但真正的老牌豪门都知道,LIN,绝不是林家的根基。
他家的根基,只有一个,或者说一个人。
林逸。
戴春雨的心腹,在申筹备新系统以来,屡立战功,成为政界顶顶有名的红人。甚至有传言,他的简历被某校长亲自翻阅,夸了句人杰。
便是这一句人杰,让整个申城,没人敢抢LIN的风头。
林志深知这一点,更晓得林逸做到这一步的难处。
所以每次他晚归,林志都会点灯等候。
“大哥,你回来了?”
林逸在路上边走变想,要在众目睽睽下要杀一个人,绝不简单,用毒、枪击、爆炸、飞镖……林逸的脑中想过每一种可能。
不知不觉,到家时已经半夜。
“林志,你还没睡?你现在最重要的是读书和接好家业,以后不用等我等到这么晚。”
嘴上这么说,林逸还是递过一份夜宵,很普通的夜市小吃。
无他,林志就爱吃这些。
“没事,你不回来,我们不放心。”林志接过小吃,看着大哥面露愁容,“你不是去刘琛哥吃饭了吗?怎么,没吃开心?”
“没事,我先休息了,不是什么大事。”
“要不大哥也跟我说说,打虎亲兄弟,遇到事,我也能帮你参谋参谋。家里要说功夫,那你是第一,可要说脑子,那可得是我。”
亲兄弟,总能看出另一个的愁绪。
看着林志比自己还高的个头,一双眼炯炯有神,透着帮忙的欲望。林逸忽然在心中闪过新的念头。
或许,可以试着让林志参与一点,权当长长见识。
毕竟,他当年就差不多是这个年纪,在刘琛的帮助下执行了那场刺杀。
“走,去我房间吧。”
秉烛夜话,夜市小吃的烟火气弥散。
夜市,给饥肠辘辘的晚归客,给笙箫散场的浪荡子,卖相或许不是第一位,重油重盐重味,以最粗暴的方式撕扯出味蕾的食欲。
一边吃,一边说。待林逸说完,只看到眉头紧皱的林志。
“大哥,现在反悔还来得及吗?别趟这个水,就当一切你丝毫都不知道。”
第六十二章 武人的神与商人的账(求收藏~求推荐~求一切~)
对林茂全来说,他这辈子最大的荣耀,不是从几张皮子做到了曾经的家业,而是他的两个儿子。
林逸从武,成了政界的红人;林志从文,当了商界的新秀。
更重要的,是这两个人兄友弟恭,感情甚笃,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这个林家。
然而此刻,两人罕见的发生了巨大的分歧。
小小书房,浓浓的火药味。
“大哥!这件事你听我的,最好不好掺和!要想人不知,除非已莫为。你一旦动手,哪怕只是出点子,事后只要有心,都能追到你身上。在表彰授勋的当场杀人,多大的影响,你真当马王爷没有三只眼?”
林志手指敲着桌面,邦邦邦,急促而用力。
宣示着他内心的激愤。
“你和刘琛哥不一样,他只有一个人,大不了跑了就是。你能跑吗?你跑了,偌大的林家能跑了吗?而且别忘了,人是你抓的,现在又是你要杀,政界怎么看?你以后的路又怎么走?万一捅出来了,还有以后吗?大哥!我知道你口口声声说,你和刘琛哥是生死兄弟。所以你昨晚花了一夜去帮他处理尾巴,我非常支持。但这个罗夏,与你们无冤无仇,甚至还是你的成绩。你何苦也要损了自己,主动伸手帮他?”
林志越说越激动,口干舌燥,抄起面前的茶水一口灌下。
砰!
喝空的杯子被掷到桌面,清脆炸响。
沉默,林志不再说话,等着林逸的回应。
茶壶中泡着红茶,细细小小的茶叶,在壶底淀着,散出细细浓浓的深色茶叶滋味,晕染整壶茶水。
给林志续上水,自己取了根烤串,细细嚼着。
“阿志,我知道,你很聪明,从小就会算账。这次的账算的很对。但有些事,不是这么算的。你是知道的,我曾想当个纯粹的武人,入了八极这一门。在我第一天拜师学艺的时候,师父说过这样一段话。他说,练拳先练神,神即是道,即是信与念,即是准则。没神的拳术只是一门技术,练得再好,也只能练成一把枪。”
“当时我不懂,觉得练成一把枪也很好,啪啪啪,你开了枪,敌人就死了。我就这么问师父,你猜他是怎么回我的?”
林志虽然聪明,但对武道上的事情,还是知之甚少。
摇摇头,等待林逸的下文。
“他说,‘枪再好,也只是谁都能利用的工具,本质上,跟一把椅子,一根扫把没什么两样。”
林志不解,插话:“怎么会没什么两样呢?至少枪能杀死人啊。”
林逸笑了,捏住吃完的烤串签子。细长的竹签被两端的力压至弯曲,显示着它的韧性。
“对刘琛和我来说,要杀人,这根签字就行了。”
松开一端,身体的力量摧着竹签破空戳到桌子上。哚的一声,插到了桌子里面,成了最好的佐证。
“关键是信与念。当年爹宁愿把一家的财富生死都赌在我的一场暗杀上,不是因为走投无路,而是他只要有一线希望,就不愿向东瀛投诚。这是爹宁死也要奉的道,你要是用商科的那些算账方法去看,永远算不过来。但这些事,得去做。”
“罗夏是个汉奸,我以为活捉是为了套取情报。没想到官方会利用这种办法铲除那种思想。汉奸成了英雄,我接受不了。这背后的影响,你一定能懂。所以刘琛一说,我便响应。不仅是因为兄弟两个字,还是因为我也想做。”
林逸的话很朴实,也很成熟。他试图用最诚恳的语言,把心思说明白。
只可惜,人与人之间要想做到完全的相互理解,太难了。
每个人的想法,总是与生长的环境有关。
林志从小跟在林茂全身边,刚会走路时,就喜欢拿着算盘玩。一直以来,耳濡目染的就是林父如何在商界步步算计,赚取最大利益,把家族的生意做大。离开津门后,林父把生意这笔账算的更精,正是靠着这种算账的理念,才继续把LIN做成了新一代顶级品牌。合纵连横、割肉换地、拉人分蛋糕、胡萝卜加大棒、拼刺刀打压,各种商战技巧塑成了林志的三观。
林逸决意在授勋仪式上杀人的这笔账,林志算不过来。
所以林逸坦诚的话,林志听得懂,但不认同。
这个不认同,不是说林逸的行为没有道理,而是林志无法感同身受,体会林逸向道之心的坚定。他没有面临过那种抉择,他一直都是靠精英的科学算法取得成功。
就像他会在平安夜做选择那样的主题开场,并非出自百分百的真情。而是他算过,那样的主题,能让他在学生中的声望达到最高。
无所谓对错虚假,这只是精致典型的商人逻辑。
林志没有继续说话,杯中茶汤琥珀,温热入喉。
饮尽,起身。
“大哥,或许你是对的,我说服不了你。我只希望你能在做的时候记住,你不仅是你自己,你还有爹和我。你有生死兄弟,更有我这个亲弟弟。不要以身犯险,落入危局。”
拉开门,冷风灌进烧了炭的房间,带走夜宵的浓烈烟火气。
随之而走的,还有林志。
红茶尚温,暖胃。
但暖不了兄弟二人初生的间隙。
林逸叹了口气,这一夜,终究是辗转难眠。
时间不会因为辗转而停滞,当你在黑夜中沉默,它便伶伶俐俐地从你的身上跨过,从脚边飞去。
斗转星移,新日从东方升起。
刘氏医馆大门紧闭已有五日,门上贴着告示:
外出交流,归期未定。
刘琛正在安全屋,看夕阳。
他的伤比想象中要轻,看着伤口很长,无比狰狞,但皮下深度最多的不过2厘米。
在白汐的全心力照顾和刘琛自制的特效药的作用下,伤口已经逐渐愈合,恢复了简单的行动能力。
这几日的报纸,也让他获知了那位流浪武士的身份。
十年前横行的东瀛无敌、天皇正名的居合斩无上宗师、帝国の绝高武士,川本重斋和木村弦一最重要的心腹家臣,东瀛驻申城军队的特聘武道总教官。
之所以知道这些,是因为所有东瀛控制的报纸,都在头版头条上张贴着他的失踪信息。勇马次郎已经和东瀛失去联系整整四天,他们只能期望以这种方式吸引他主动联系组织。
当然,这注定是没有可能了。
兴许他的骨灰,能顺着水流入海,随着洋流在福岛附近回归东瀛的怀抱。
在刘琛安心养伤的同时,林逸为第二天的那场暗杀,已经在做最充足的准备。
坚守着武人的道,不代表一定要愚蠢的行那当面刺杀之事。
刘琛堪称刺杀界的宗师,耳濡目染,林逸也不会差。
时代在变,超视距暗杀,是他最好的选择。
第六十三章 让子弹飞一会儿
所谓超视距暗杀,是指暗杀者与被杀者的距离,超越了视野的极限。
由于超过了视野的极限,下毒、割喉等常见的暗杀手段便失去了作用的空间。
这是武器的主战场。
比如炸弹、弓弩,或者狙击枪。
明治三十八年,东瀛模仿日耳曼的毛瑟式步枪,研制了一款制式步枪。因枪机上有一个随枪机连动的防尘盖,得名三八大盖。
后来,军队需要远距离的高精度射击,特为其加装了2.5倍的光学瞄准镜。保证其在460米有效射程内能实现精准狙击。
此刻,他手中正在擦的,就是三八式狙击步枪的零件。
由于是东瀛制式装备,对负责情报系统的林逸来说,想神不知鬼不觉的弄到手并不困难。
木质枪托带着训练和战斗的痕迹,泛着油光的枪身显然是得到了非常好的保养。
林逸没有刘琛那五花八门的暗杀经验,他思前想后,最为稳妥的,便是狙杀。
他对授勋场地和周围的地形非常熟悉。
460米的有效距离,虽没有超过人眼视野的极限,但借助楼宇的掩护,足够挡住敌人的视线,让他拥有从容的撤退时间。
唯一需要确认的,就是他的枪法。
很多人都说,天下的神射手,一定都是子弹喂出来的。
作为戴春雨的心腹,过去的这些年,林逸一直不缺子弹,也不缺射击训练。
他是个武人,但也明白时代变了,因而从不抗拒枪械。
随身携带的,就有专门的袖珍子弹。
得益于八极拳带来的强大身体素质,林逸的枪法,比别人更稳,也更准。
1937年1月1日,晴,正值寒冬,带着湿气的冷风还在街头肆虐。
街上的主干道,飘扬着彩旗,昭示着新一年的喜庆。
林逸寻了早就勘好的弄堂,找到无人的阁楼,上了屋顶,趴在冰凉的瓦片上。
哈了一口气,微微活动下四肢,避免长时间保持姿势带来的躯体僵硬。
这是附近的制高点,透过2.5倍光学倍镜,他刚好能看清授勋的现场。
那是官方的大礼堂内,仿西式教堂的设计风格,大面积的采光窗,让阳光从容的照射进去。
与外面的严寒不同,大礼堂内,热火朝天。
特意邀请的观礼人,穿着正式的礼服,在各自的位置上坐着,偶尔交头接耳,寻找自己的圈子。
对他们来说,这是观礼,也是交际的重要场合。
精英阶层最看重的,是信息和利益的交换。
所以他们热衷社交、宴会和活动。
作为学生代表,林志自然也被邀请在列。
此时的他,神情自若,不像身旁的女学生一样左顾右盼,也不像身后的同学一样左右联动。
这份淡定,有六成是装的。
林逸没有告诉他,这场暗杀会如何实现。不过他很确定,这场暗杀,一定会发生。
等待,窃窃私语。
直到所有人都不时看着时间,有意无意地瞥向政要入口的大门。
礼堂讲台旁的乐队奏响了。
激昂热烈的欢迎曲,两位端正姣好的礼仪小姐拉开门,引政要入座。
旗袍的开叉恰到好处,端庄不失芳华,步履间露出的修长白腿惹得不少人忘了眨眼。
随着政要之后的,是受邀参加这场活动的嘉宾。
这其中,就有林逸此次的目标,罗夏。
他特意换了件绸缎面料的袄子,罩在传统的丝质长袍上,领口和袖口翻着毛。林志一眼认得出,那是野生的貂毛。
笑容满面,堆起满满的褶子。
油光锃亮,涂了厚厚的发蜡。
落座,乐队变奏,转为舒缓,主持登台,政界相当当的大佬。
申城的政界班子全至,包含林茂全在内的商界名流汇聚,足见此次规格之高。
这么大的场面,自然不只是为了给罗夏授勋。甚至以林逸了解到的议程来说,那只是顺便。
新年新气象,本该充满希望。但战争的气息越来越近,各界顶层人士都通过各自的渠道,嗅到了危险的气息。
表面的稳定开始松动,不少人在筹备把鸡蛋多放在别的篮子里。
万里无波下的暗流汹涌,是对申城的精英和顶层气氛最好的诠释。
这影响了政界的统治。
所以有了这场大会,为的,就是稳人心。
一把手致辞开场。
分管各领域的掌权人陆续登台,宣扬过往成绩、当前的形势政策。
二把手整体回顾政界的功劳和决心。
最后由一把手以世界大格局分析金陵方面传递的方针,高屋建瓴,给足信心。
随着一条条详实的数据披露,一件件具体的政策颁布,在场众人的情绪逐渐被调动,眼睛慢慢发亮,特别是那些未经社会的学生代表,他们看到了这片土地越来越好的希望。
真正的信心不止来自于管理者,更重要的是来自于身边和自己相似的人。
中午休息后,开始大会的下半场。
一把手率先离场,把场面交给剩下的人。
在主持的介绍下,一个个商界、文艺界、教育界等各界的大佬陆续登场,分享自己的经历和想法,提振各界朋友的信心。
仔细看,随着他们的讲述,在场众人的情绪更加热切,不少相关的更是目光灼灼,蠢蠢欲动。
待一切分享结束后,终于到了最后的环节,授勋。
此时已是下午四点,太阳已经明显的西斜,不过还未落日,还留着热烈的光。
一共六人,有罗夏这样的“爱国人士”,也有实实在在的实业兴邦代表,还有为申城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杰。
乐队演奏着庄重欢快的乐曲,礼宾小姐在身前引路,两排摇着彩旗的女学生列队簇拥他们上台。
林逸长深吐出一口气,用新鲜的冰冷的空气唤醒肌肉,放松眼睛,重新对上倍镜,视界缩成一个圆。
圆透过采光的玻璃扫过礼堂,终于聚焦在一个固定的地方。
圆的中心,是罗夏的头颅。
有人说,射击需要大量的计算,风速、子弹下坠高度、水平距离、光线的折射,但对一个真正的狙击高手来说,所有的一切已经形成脑中的固定公式。
在他心中,只有一个要素,感觉。
为罗夏授勋的,是林逸的上司,戴春雨。
君乘车,我戴春雨,他日相逢下车揖;君担簦,我跨马,他日相逢为君下
这个政界最神秘的人物。
林逸伸出左手,任由风吹过指尖,为他带来空气扰动的变量数据。
戴春雨手拿着勋章,背对着观众。亲自将别针穿过绸缎制的棉袄,与卡扣扣好,捋顺,让勋章熨帖地挂在胸前。
人走开,让出罗夏笑容洋溢的脸,给台下记者拍照的时间。
这本该是两人的合影,但戴春雨从不流露照片在外,因此这便成了罗夏的单人照。
倍镜的那个圆,死死圈住了笑出褶子的脸。
砰!砰!砰!
三声几乎重叠的声响。
子弹被撞针击发,发出特有的呼啸。不到两秒,林逸凭借多年的武道功夫完成了击发、装填、克服抖动、再击发;再装填、再克服抖动,三次击发。
三八大盖枪管很长,弹道稳定,初速约765米/秒,四百多米的距离,要让子弹飞一会儿。
扒拉——
玻璃一击就碎,为下一颗子弹让出了空间。
噗——
噗——
先后两颗子弹几乎同时抵达,一颗洞穿咽喉,一颗钻入头颅。
洞穿喉咙的,击穿动脉和气管,落在讲台上的地板,弹射。
钻入头颅的,削减的动量无法贯穿,只能在头骨内弹射,搅碎脑干中的一切。
咔嚓——
没人能反应过来,刚才拍照的记者还在按报道的快门。
刚好留下罗夏身死的瞬间。
两个深不见底的洞眼,还挂着笑出的褶子,还有刚喷涌而出的红白之物。
这下,搞到了大新闻,头条有了。
第六十四章 那些该铭记的
战争,开始了。
老一辈谈及1937年,提到最多的一个词,就是枪炮声。
开年第一天的惊天狙杀,用三枪砸碎了申城表面的平和。
年中北方的连绵炮火,用弹幕把这片土地轰的满目疮痍。
八月那日酷暑的烈阳,值得所有人铭记:
乱星坠地,申城喋血。
战役,一直持续到12月。
马革裹尸,不足以形容战场惨烈的十分之一;
疮痍满目,不足以概括巷战之后的断壁残垣;
冲锋的号角如蜂鸣一般,在申城租界以外的土地响彻,像死神的招引幡。
号角过后,枪林弹雨,肝髓流野。
每一处每一刻都爆发着战斗,整座城市,整个战场,没有片刻乃至分毫的安宁。
生?死?
不,他们只想着一件事。
上!冲!干他娘的!
去他妈的东瀛鬼子!
子弹、炸药、过热的枪管;
嘶吼、残肢、冰凉的烈士。
四个月,八十万将士,三十万伤亡。
阵亡少将以上高级军官十四名。
数字是冰凉的,如客观中正的观察者,记录,描述,封存。
它不会记录,数字背后的鲜血,至死的那一刻,永远在沸腾。
那是永不熄灭的呐喊:
生命!祖国!胜利!
这是这片土地最破碎的几年,无数人陷入其中。至死不渝者前仆后继,左右逢迎者卑躬屈膝,国难当头,人们暴露内心最深处的信与念。
这是必须铭记的历史。
年底,林逸参与筹备的新系统初具雏形。自那以后,刘琛的出手更加频繁,也更加直接。
北鬼,成了申鬼。
游荡在申城的幽灵。
中高级将领的异常阵亡,让他们人人自危。
去任何地方都要反复的检查,里外三层的护卫。
他们想查,把申城掀翻,却没有找到这只鬼的丝毫痕迹。
谨慎、怪异的刺杀手法,无迹可寻,技近乎道。
没人能找到暗杀后的任何怀疑方向,就仿佛自无中生,又到无中去。
有人说,他只有一个人,有人说,他是一个组织。
除了林逸、林志和白汐,没有人能将租界那位仁心仁术、治病不问国籍身份的外科医生,和无孔不入、遭遇者必死的申城幽灵联系到一起。
如此,三年。
报纸上的一则新闻,落入刘琛的视野。
时值1940年,马三投日,担任奉天协和会会长。
此会名为协和,民间谓之“蝎虎”,意在以皇民化为目标的民族协和,用通俗的话来说,便是思想奴化。
冬日,北地银花素裹,白雪皑皑。
料峭寒冬,山舞银蛇。
宫家老宅,满院的腊梅,风雪花枝俏。
棕色貂皮冬帽,罩着位黑胡凶煞,双手环抱,肩上一只猴。
眼神如斩首的刀,落在远处一众青年,看的人脖颈发凉,心中发怵。
老姜,原是菜市口砍头的行刑人,刀下亡魂,不计其数。
带着杀气看人,如天敌盯着猎物。
猴儿不吱声,静守着老姜。
老姜不说话,静盯着众青年。
对峙。
门帘隔暖意,一障生冬春。
炭火炉燃着,是好炭,燃尽后只有灰白的粉。
宫宝森比当年多了衰老,半倚靠在太师椅上,捧着一盏热茶。
目光没有聚焦,带着老年人惯常的回忆和追思。
“你知道我为什么叫你马三吗?”
答他的,是马三一板一眼吐出的字。
“知道。言必称三,手必称拳,是武林的一句老话。意思是能人背后有能人,凡事让人三分。您老人家替我起这个名字,是提醒马三要谦虚,要本分。”
马三站着,双目俯视着宫宝森,带着畏和敬。
以及藏在极深处的狠。
宫宝森眼神微抬,又落下。
“你是跟着我长大的,在风头上你也算是为我们这一门挣名气的人。今天我想跟你说说我的一手绝活。”
热茶润了口,流出这一招的名字。
“老猿挂印。练过没有?”
马三与刘琛一样,是一门里的真传。这一招自然是练过的。
“这活儿的关隘是什么,知道吗?”
说道此处,宫宝森似乎从追思中回了神,目光炯炯,灼灼的看着马三。
带着慈与惜。
以及澄在底子里的不忍。
“没听您老人家说过。”
四目相对,马三的脑海中想起了当时练拳的那句歌诀。
“老猿挂印回首望。关隘不在挂印,而是回头。”
“懂我跟你说的意思吗?”
回头,一语双关。
是真的关隘,也是想劝马三回头。
青年人终究是冲动的,他来本就不是好意,想到的,自然只有最浅的那一层。
“兵无常势,水无常形。要是,”马三说道此处,只觉剩下的每个字都如千斤般阻在了喉咙,顿了片刻,才说出那几个字来。
“回不了头呢?”
国术一门,重礼、重义、重规矩。
这句话一出口,无疑推翻了武人最重要的信条,家国大义。
藏了一句话:这个汉奸,他做定了。
砰!
茶盏落桌,宫宝森的眼神瞬间变色。
“那我宫家的东西。就不能留在你身上了。”
话音落,身起,杀心乍现!
化掌为刀,如关公的偃月刀劈下。
马三是柄锐刀,带着恶意来,本就处处放着,再加少壮的反应,下意识的双臂一架,挡下。
另一掌的交手接踵而至,干脆利落的碰撞。
回身,旋转带来的转动惯量加速手肘的冲击力,马三以同一招应对,大小相同但方向相反的劲道,叠加、冲击、消弭。
趁着碰撞的瞬间,马三反应更快,提膝,正中宫宝森的胸腔。
来自形意一门的刚猛汇在老人胸腔的疏松肋骨。
一声闷响,肉眼可见的瘪出一个凹陷。
老人的动作虽则迟缓,但没有丝毫停顿,双目绽出精芒,双掌如托花一般,冲击马三的下颌。
因提膝而悬空的马三被这一托打得猝不及防,无处消力的身体倒飞出去,冲破厚厚的门帘,砸落在风雪中。
冰凌洒落,一地的晶莹。
众青年扑上来,欲要搀扶,却见老姜手至腰间,拔出森森刀芒。
低吼:“谁敢!”
多年杀人的血性爆发,生生止住众青年的脚步。
猴儿通人性,龇牙咧嘴,作势欲攀上去撕咬。
“让他走。”
卷帘内,宫宝森的语气衰弱了不少。
“永远都不许进我这个门。”
一句话,耗尽了生平所有的力气。
丧家之犬,再无归处。
国人常提的一个字,是根。
我们恋故土,无论成败,一句归家,总是最深的暖与庇护。
与重礼重规矩的武人来说,断了他的来处,几乎是除死之外最狠的惩罚。
家在,永不能归。
宫家六十四手,再与他无瓜葛。
野子,浮萍,马三。
他走了,眼圈通红,带着泪光。
老姜赶紧回房,只看到宫宝森摊在椅子上,鲜血和破碎的脏器吐出,呼吸声有进无出。
“老爷!”
北方无敌,死了。
第六十五章 我就是天意
寒冬料峭,疾驰的火车穿过平原。
空气中的水汽渐少,湿冷化为纯粹的冷意。
刘琛坐在疾驰的火车上,身旁陪着白汐。
他们已经成婚,仪式很简单。私下请了林逸,一场酩酊大醉。
“你为什么执意要去北方?”
列车的窗户虽然关着,但外面不断降低的温度,仿佛不受限制,降临到车厢。
白汐从行李中取出围巾和大衣,准备给刘琛换上。
“因为我不想有些东西,就这样绝了。”
车上人多,刘琛不敢多说。
他拉过白汐的手,放在自己的手心,用心焐着。
战争的影响是针对每个人,就算身处租界,也无法幸免。
当年细腻白嫩的手,已经变得有些粗糙。
但其中的温情脉脉,未减分毫。
片刻,肩头多了一分重量,是白汐靠过来。
“有点冷~”
熟悉的别口理由。
白汐的问题,林逸同样问过。
是前几日,刘琛刚看到新闻的报道,就专程秘密找到林逸,想了解马三的情报。
“你为什么执意要去北方?就为马三当了叛徒?还是说……”
林逸的话转为揶揄,他想起刘琛曾跟他说过在季华的事情。
当年,他不仅遇到了马三,还遇到了宫二。
“要不要我帮你掩护?战地医院很缺人,我可以紧急征召白汐帮忙几天。”
林逸的第一反应,就是想着给刘琛创造与宫二独处的空间和时间。
“去去去,我对宫二没想法。”
“那你去干什么?协和会会长,死了一个,另有一个人上,杀不完的。”
“我是想给宫家六十四手留个传承。”刘琛自然不会说,他从电影中知道宫家六十四手后面的故事。
“宫家六十四手,马三得了刚劲,却是个软骨头,做了汉奸;宫二得了柔劲,我交过手,外柔内刚,是个狠人。师兄杀了她爹,自然要报仇。宫二是女人,外嫁的女人传不了艺,真要报了仇,这一门便绝了。”
这是当年武林的老规矩,宫二要报仇,必须发誓修道,传不了技艺。
哪知林逸嘿嘿一笑,搂着刘琛的肩膀:“懂了,还是为了宫二小姐去的。去多长时间?放心去吧,弟妹我给你安排好咯。”
“去你的吧。倒是你,早点找一个吧,我看你爹可是天天催着呢。”
列车在铁轨上驶过,传来有节奏的咣当声,容易让人生出倦怠。
刘琛的肩膀足够厚实,没过多久,白汐就睡着了。
悄然盖上厚厚的大衣。
握着温润的小手,看着窗外疾驰而去的枯藤枝蔓、陷坑弹孔,心中思潮翻涌。
就在刘琛快要抵达奉天的时候,另一辆列车,载着一位进步学生发型的女人,刚从秦地出发,驶向北方。
女人头上点着白花,细看,正是宫二宫若梅。
眼中带红,神色淡漠。
窗外景色过眼,留不下丝毫痕迹。
如雕塑,心中悲急交加,难为外物所动。
千里风尘路,漫漫白烟汽笛。
宫二下了火车,早就候着的门下一众弟子簇拥上来,紧随其后。
步子很急,走向奉天火车站候车室。
宫家下了书,约马三到这里讨个说法。
“听说您回来。东北的同门同道都到了。三爷五爷从关内赶来。”
有弟子在前面引路开门,说着情况。
他提到的两位爷,是武林的老一辈。功夫未必见长,但资历着实够老。
与宫宝森称兄道弟。
宫二在乎的,只有那位老姜。
“姜叔在里面陪着老爷。”
奉天冬日严寒,门都有两道。一道隔屋外的冷,一道隔室内的热。
两门之间的过道,宫二见到了老姜。
他的眼睛还带着红,悲愤还未褪去。
“姑娘,大伙儿都等着您拿主意呢!”
宫二在秦地大学读医,从小见惯了武林的明争暗斗,造就了玲珑心思。
冷哼一声:“大老远从关内赶来。要的恐怕不是我的主意。我爹,留话了没有?”
老姜咬着牙,蹦出来四个字:“不问恩仇。”
这就是由马三去了,不让宫二报仇。
宫二急行的步伐忽而一怔,她没想到,老爷子给自己最后的话会是这个。
人至内门前,老姜拉开。
收敛停滞的情绪,冰霜攀上表情,退人于千里之外。
落座,满堂的同门同道看着她。
一场蓄谋已久的发难,仿佛连串的鞭炮,等待引信的点燃。
候车室内燃着木柴,烈烈的火,熊熊的热腾。
奉天室外落着大雪,厚厚的冰,深深的脚印。
一男一女,穿过人流,向火车站而来。
那男子的手中,正拎着一个包裹。
在寒风中随着脚步的起伏,摇荡。
“依着我,也该杀了他了。这仇太大了!欺师灭祖,天下还有比这更大的仇恨吗?”
国人讲话,欲扬先抑,欲抑先扬。开口就是义愤填膺,等在后面的,一定是个转折。
果不其然,五爷的下半段,就是那个但是。
“可话说回来,打你爹一门,八卦和形意就合成了一门。你师兄在形意上下了大功夫啊!你的六十四手,也是你父亲手把手教的。你俩各成了你父亲的一手绝活。你俩齐全了,你家那门武功才算齐全。”
话说的委婉,但意思很明白。
别报仇。
要问为什么,就一句话。
他是东瀛的人,动了他们都要受牵连。
一旁年纪更大些的三爷顺着五爷的话,继续往下说。
“再说,这件事情要是有你出头,不管是谁死谁伤,传出去都是个笑话。你们宫家门里,徒弟杀了师父,师妹要杀师兄,这不是一窝子不仁不义的畜生吗?”
“至于说到你师兄,连你爹都拿不下来,你凭什么?”
“二姑娘,我们都这把年纪了,大老远的从关内赶来。跟你说了很多的话都是为你好!你不能不领情呀!赶紧嫁了吧。你爹最后的话是不问恩仇。你要是杀了马三,不是违背了他的心意了吗啊?”
老一辈说话绕着弯,话里话外,无不占着个理和情。先拿大义压人,再拿功夫高深说道理,后用长辈的关心动之以情,最后敲上一块定音锤,宫宝森的遗言。
话说的周全敞亮,也就藏下了同门同道对东瀛的畏惧。
但凡马三是个普通武夫,这一场,就会是讨伐大会。
其余的都没说话,暗暗点头,显然刚才的一切,就是他们的定论。
宫二心生寒意,只觉得人心比候车室外的风雪还要冰凉刺骨。
“我爹的话,是心疼我,想让我有好日子过。但他的仇不报,我的日子好不了。”
“诸位的话我都听明白了。您老几位,可是跟我爹磕过头盟过誓折过鞋底子的兄弟。我爹死了,本该由你们去找马三论理的。可你们反过了头拿了他的话却到我这儿来说三道四。亏你们受萌宫家多年。”
“我知道,马三仗着日本人,他硬气。可我宫家不是没有人,他今天来还是不来!”
连珠的话带着悲愤,接连戳着老一辈的脊梁骨。
但老一辈的脊梁早就弯了,又何在乎宫二的几句话。三爷一声冷笑,说着令宫二更加心寒的话:
“来不来,有什么关系吗?他来了,你走了,不是什么事情都没有了吗?得饶人处且饶人呐二姑娘。许多事情,不在人事,在天意。”
三爷食指指天,释放出老资格高高在上半辈子的气势。
候车室内暖意浓浓,却因为这句话,剑拔弩张。
似乎空气凝为固体,连呼吸都得使着最大的力气。
只是,这气势落在旁的小辈身上,或许还能令人屈服,但落在性子如钢的宫二身上,只会适得其反。
候车室外,宫家的众多随从和老姜扒着窗户,等待着宫二的回答。
“你就在此处,不要走动。我去送点东西,马上回来。”
在三爷说话的时候,那名穿风雪过人流的男子,拉着身旁女子的手,说着温柔的话。
带着如沐春风的温和。
随手捡起地上的两个小石子,拎着手里的包裹,泯然众人,混入人群。
木柴在暖炉中因燃烧而裂开,发出清脆的断裂声。
候车室静杳,窗外汽笛呼喊声隐隐约约。
所有人,都在等着宫二的回答。
“或许,我就是天意!”
宫二说着便要起身,不再与这些个同门同道们议论。
但还没踏出一步,那个“天意”的意字刚落了音,老一辈还没来得及对这句话作出反应。
呼啦一声脆响,砸破了透绿的玻璃。
一个包裹正撞在火炉的烟囱上,跌落在地,翻滚着。
包裹的布在翻滚中松开,露出包着的东西。
一颗新鲜的,被风雪冻住的,人头!
汽笛声、离别声、脚步声,候车室外所有的声音在这一瞬间随着包裹砸碎的窗户窟窿灌进来,不待任何人反应,粗暴的、毫不讲道理的硬生生捅进了他们的耳朵。
时间像被定格,所有人机械般的低下头,看向那颗头颅。
是,是马三!
双目圆瞪,死不瞑目!
马三竟然死了!
所有人被怔住了,忘记了自己该作出怎样的反应。
特别是宫二,满心的悲愤和冰凉在看到头颅的那一刻,被大仇得报的震惊冲击,多样的情绪裹在一起,冲击着她大脑中关于情感表达的中枢神经。泪涌出来,又带着扭曲的笑,本来刚毅的身体忽然软了。
老姜冲进来,赶紧扶住宫二,拔刀循着窗户的窟窿向外看。
“这是哪位英雄,还请出来一见!”
回应老姜这句话的,是另一扇窗户的破碎声,和两颗石子的破空声。
石子如弓弩射出的子弹,螺旋的擦过老姜的面庞,砰!
先后落在各自的目的地。
循着轨迹看去,三爷和五爷,两位老一辈的武人。
太阳穴破碎,暗红的血顺着满脸的老年斑,浸湿了上好的貂毛。
嗬嗬的喘着气,没一会儿,彻底断了。
第六十六章 山高路远,各有归处
刘琛在路上攥了一把雪,洗掉手里提着包裹带来的脏。
又搓了搓手,直到双手暖烘烘的。
“走吧,没冻着吧。”
顺手拉过白汐的手,放在手心焐热。
人来人往,不少人都看到他们的亲昵,惹得白汐满脸通红。
“没有。哎呀,快走啦,好多人看着呢。”
试着把手从刘琛的手心脱出来,却又被刘琛攥住,拉着向车站外走。
于人潮中,逐渐消失成两个点。
两人走的甜蜜蜜,留下候车室的众人乱糟糟。
那两颗石子如狙击的子弹,出人意料。与三爷五爷一起的同门同道,缩着脑袋,怕接下来还有不知何处出现的石子。
片刻,围观的东瀛工作人员唤来远处的士兵,荷枪实弹,才让众人松了口气。
众人带着两具遗体和一颗头颅,出了满堂漏风的候车室。
刚走几步,眼前的一根承重柱上贴着的一张纸,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
五个浓墨重彩的大字,如下山猛虎,攀咬着众人的眼球。
杀人者!北鬼!
是北鬼!
所有人在心中惊呼,倒吸一口凉气,发自北地的恶鬼,杀人无形,被他盯上的,从无生还。
近些年战争连绵,再加上刘琛不在北方活动,让年轻一辈有些忘了。
但看到那五个字的瞬间,所有人又回忆起那一段段暗杀的传说。
这五个字,落在宫二心中,另有一番感触。
维持着表面的情绪,免得让人看出了破绽,脑海中却想起当年刘琛对自己说的那句话。
“还望宫姑娘能记着我的话,如进步青年,存旧纳新。”
下意识地摸了摸短发,这些年她确实改变很多。但在候车室说最后一句话时,她又代入成为当年的那个长辫子傲气女人,想跟马三不死不休,哪怕拼了宫家的六十四手也无妨。
—难不成,他是为我来的?
宫二想到那个月光下为自己剪掉辫子的人影。
—那他为何不见我?
“人生就是这样。所以,何必在乎我的姓名?”
这是当年询问他姓名时得到的答复。
—恐怕,他真的只是为了宫家的传承。
想到最后,宫二心中又有丝丝的失落。
“你杀人,不是从来不留痕迹吗?为什么这次,专门留下了名号?”
回到旅店,白汐终于问出了心中的疑惑。
“别看宫家弟子众多,真正核心的,只有马三和宫二。宫二想杀马三报仇,那些同门同道想劝宫二饶人,跟宫二根本就不是一条心。要是我悄悄杀了马三和那两个老不死的,当场是没事。但下一刻,他们就会怀疑是宫二设的局,追着宫二和老姜,向他们讨说法。”
“你怕那两个老一辈起头?所以杀了他们?”
白汐将刘琛的大衣挂好,给他拿了双拖鞋换上。
“那倒不是,我只是讨厌那两个人,道貌岸然,脊梁骨弯的太狠,不配做武人。”
刘琛接过白汐递来的热水,入口,驱散室外的森森寒气。
“我听过这样一句话,本国人民和东瀛人民是一致的,只有一个敌人,就是东瀛帝国主义与本国民族败类。那两个,虽然不是汉奸,却是两个软骨头,是民族败类。”
回忆起那人曾经说过的话,刘琛的语气带上了说不出的沉重。
“哎,撇开那些家国大义。”天黑的早,白汐看着窗外橘黄的灯,还有巡逻的东瀛士兵,拉上窗帘,“你来这里,是不是为了宫家小姐?”
话说的随意,像朋友的闲聊。但他们是夫妻,又怎么可能像朋友一样讨论这个话题。
这随意背后藏着的,是小心翼翼。
“什么意思?”
“你不是说过么,当年宫家去南方办引退仪式,你和宫家交过手。还和宫家小姐有过一段旖旎。”
刘琛正要解释那个旖旎,就听白汐接着说道。
“其实也没什么,你是天底下最厉害的英雄。英雄都是有美人的,有几个知己很正常。我是普通人家的姑娘,不比她大家小姐。就算你收了她,让我做小,也没……”
还没等白汐说完,她的腰就被两只有力的胳膊环住,把一肚子的话生生扼住。
“我是个武人,说宫家六十四手是天底下最厉害的功夫也不为过。我要是不来,这门技艺就算绝了。至于宫二,她只是恰巧是传人罢了。在这个世界上,能遇到你这样的老婆,已经足够了。至于旁的,再多诱惑,动摇不了我分毫。”
话刚说完,温润的唇就印上了白汐的嘴。
缠缠绵绵,静杳的雪,闹腾的床。
非洋洋洒洒数十万言,难描房内春光旖旎分毫。
翌日,两人踏上返程。
至于宫家六十四手的以后,刘琛无心再管。
他能做的,只有这些。
战争的炮火连绵八年,两国赌上一切,无数的胜与败、血与火。
时代,是所有人凝聚的意志的集合。
1945年,东瀛败局已现,所有的国民都知道,自己打不起了。
当政者做着最后的负隅顽抗,想拼着最后的国运,赌一线的翻盘。
直至两颗蘑菇云,在东瀛的陆军之城和造船业的重要基地冉冉升起。
成了压垮那股意志集合的最后一根稻草。
败者投降,胜者昂扬。
东瀛人带来的苦难,终于结束了。
举国欢庆,万众鼓舞。
只有刘琛知道,另一场战争,将要开始。
那是他一点儿都不想掺和的。
“林逸,战争结束了,我想离开了。白汐跟了我好几年,是时候生个孩子,让她带带了。”
林家的宅院,比当年大了很多。
有了林逸在新系统中担任中流砥柱,林志在商界的生意犹如入池的巨鳄,鲸吞扩大。
LIN,已经成为全国最为知名的皮具品牌。
这甚至让林家有足够的场地,给自己修建一个私人的足球场。
“这就要走?”
统治着地下的黑暗,林逸的心依旧如当年那般赤诚。
他待刘琛,永远是那四个字,生死兄弟。
“嗯,很多事不说你也懂。以后的,我不想掺和。”
林逸是系统内仅次于戴春雨的高层,对下一场战争到来的可能性,知道的比谁都早。
“好,有什么需要的,尽管跟我说。什么时候走,我送送你?”
没有挽留,不是无情,是对兄弟最大的尊重。
“近日吧。到时候就不用送了,免得添麻烦。”
君子之交淡如水,简单的道别,不需要多余的寒暄。
“刘琛哥,你要离开大哥吗?”
刚要转身离开,林志从外面走进来,问的有些着急。
“战争结束了,我也该回去好好过日子了。”
“可是,和平还没开始。我听说,另一场战争就要打响了。你为何不留下来,继续和我大哥一起,为国而战?”
刘琛摇摇头:“我的刀,不忍向同族的人出手。”
“可是,难道你和我大哥一起,让真正的和平早日到来吗?到时候就算你想要名望、财富、官职,亦或者人民发自内心的笑容,统统都能得到。”
“阿志!”林逸喝住了林志接下来的话,“山高路远,各有归处。人人都有自己的信仰和追求,作为兄弟,支持就好。哪那么多话。”
刘琛看了林志一眼,没有说话,走出门,拍了拍他的肩膀。
“走了。”
第六十七章 平平无奇的发型师
待出了林家的范围,刘琛才后知后觉的摇了摇头,轻轻叹了口气。
时间会改变一个人。
他多次听林逸说,他的那个弟弟变了很多,商人的做派愈发浓重。
极少谈感情,除了林逸和林茂全这两位家人,林志待人做事第一步考虑的,是利益。
把一直以来算账的那份精致发挥到了极处。
刚才那番话,若是普通人,恐怕只以为是挽留,想劝刘琛为了和平留下来。
但真正的挽留,就不会说的是“离开大哥”,并反复劝他和大哥一起。
甚至以名望、财富和官位画饼。
显然,他舍不得的,是大哥失去这一员干将,会影响之后的功绩,以及自己掌管的生意。
一句话的意思往往在话外。弦外之音才是本意。
能力出众,不贪任何回报,最多保障生活所需,这样的人要是作为员工,该是那位老板多少辈积来的福报。
林逸拿刘琛当兄弟,林志拿刘琛当员工。
只是,林志在刘琛和林逸面前,还是有些稚嫩了。
甚至开口第一句,就被刘琛听明白了。只是为了给林逸留面子,没有戳破。
“阿志,我再和你说一次。刘琛是我兄弟,你以后不要拿商界的那一套来对他。我们都是武人,重的是情义。这不是多少钱,多少名声能衡量的。”
“嗯,大哥,我知道了。”
林志望着刘琛走远的身影,林逸的话如过耳风一般留下余音,又随风散了。
这种话他听过很多次,一句知道了,也说过很多遍。
林逸摇摇头,他对林志的一切都很满意,唯独对他那商人精英的算账心思,有些反对。
不是说那是错的,只是他无法认同。
“真希望你是真的知道了。别怪我不提醒你,刘琛不是简单的人物,你要是拿交易算账那一套搞在他身上,吃了什么亏,别怪我不心疼你。”
羊城,离季华不远,美食之都。
对爱好美食的刘琛来说,是最好的归处。
自那日离别,已过去两年有余,时值1947年。
夏,来自海洋的季风,带着咸咸的水汽,冲上大陆。
印着大片花纹的的海滩大衬衫,沙滩裤,人字拖。
风透过衣服下的间隙刮过皮肤,带着凉爽。
白汐在吃刘琛的鸡。
皮黄肉白,一口下去,汁水在口腔中绽放。
白斩鸡,肥美鲜嫩,蘸上蒜汁酱油,让人齿颊留香。
看似简单,却越嚼越香,欲罢不能。
这大概是这两年刘琛最喜欢做的事情。
做菜给白汐,把她养的白白胖胖,健健康康。
要是罗雄知道,他用多年拳术习得的控制力和力量,用来斩鸡、颠锅、炒菜、下厨。
只怕会掀开棺材板,找刘琛讨个说法。
晚来黄昏落,吃饭,一定得配上一杯柠檬茶。
柠檬得是香水柠檬,这种柠檬如一颗硕大的子弹,皮厚无籽,香气高阳而饱满,透着清幽的白色花香。
还得是现锤,加上冰块。让柠檬的延迟苦味大大的降低。
糖、冰爽、柠檬的清新刺激、茶的爽利畅快,让晚风的湿气,离开爬满了汗的身体。
刘琛没有继续开医馆,当年从申城离开,林逸送来了大量的黄金。
保守估计,超过了林家三分之一的家产。
足够刘琛富足过三代。
所以他决定过得随性一点。
做一个平平无奇的发型师。
“老板,剪头发吗?”
“来了来了!”刘琛陪着笑脸,松开白汐的手,来到前厅。
掀开门帘,微微一愣,来者一身西装,戴着黑色礼帽。遮住半张脸,但看身形,让人感到有些熟悉。
“刘琛哥,是我。”
来人脱下礼帽,露出一张帅气的脸。
是林志。
“你怎么来了?你不是在申城么?”
“嗐,最近来羊城看看厂子的情况,听说您在这,顺便来看看你。”
“那敢情好啊,快进来坐吧。刚斩的鸡,正吃着呢。”
又锤了一杯柠檬茶,加上冰块,递上桌。
三人边吃边聊,纵横商场的林志,总能带来各地的见闻。
不时的趣事,引得白汐捧腹大笑。
一顿饭,简单的几个菜,宾主尽欢。
饭后,白汐去洗碗。林志提议,出去走走。
羊城夏日,来自海洋的风,吹散白日的高温。
街上有狗,以主人为中心,四处游荡。
慢慢踱着步,在战争的年间,享受着难得的闲适。
刘琛没有说话,他知道,林志没事不会来。
高空中的一阵风,吹散了遮月的云。
“刘琛哥,你平时关注新闻吗?”
话起了头,自然是要说正事。
这年代最大的新闻,不是某某明星的入狱案件,只有一件,那就是战争。
所有人都知道,但同样没有人能阻止的,第二场战争。
刘琛当然看新闻,要是不关注,恐怕连什么时候逃命都不知道。
“不看。我已经退出来了,整天做做菜,给周围的老伙计剪剪头,就挺好。”
刘琛故意说着睁眼瞎话,他还记着去年林志给他的印象,不敢对他掏心窝子。
“也是,战争再打,也到不了这里。”林志笑着挠挠脑袋。
高挑俊美的他,因这个动作竟生出勾人的雄性诱惑。
直白的散发着那两个字:精英。
“不过我哥最近的日子很难。光看报纸,我们的胜势很大,但只有内部的才知道,我们正在失去对敌人的压迫力。我不懂战争,但听大哥在系统内得到的消息,敌人已经从被动防御,开始主动进攻。”
林志语气平静,像夏日的风,不带丝毫的喧嚣。
“我哥越来越难了,自从你离开,大哥不得不亲自上一线作战。今时不同往日,间谍、渗透、情报,所有人都经历了八年的蜕变,每一项行动都比往常更为隐蔽,更加危险。”
平静的陈述,不带丝毫感情。在心理学上,往往就是这样,才无声无息地触动目标的心。
“45年底,大哥在一次战斗中负伤,腹部伤口十五厘米,连肠子都看得到;46年夏,在追击叛徒途中遭遇拦击,身中三弹,腿骨骨折;就在三个月前,他因为围剿一处情报机关,误触自毁炸药,导致胸骨和双臂全部骨折,内脏受损,直到现在还没好。”
“不仅如此,形势在变,新系统的所有工作愈发难以开展。所有人每天都顶着极大的压力,连带大哥也隐隐有些边缘化。”
相比于当年,林志成熟了些。
他不仅夸大了林逸所受的伤,还藏了最关键的一句话:
就连LIN,也受到了影响,发展受到限制。
刘琛没有作声,任由林志把话说完。
“刘琛哥,我哥常说,你们是生死兄弟。他一直不让我找你,但现在的日子实在难熬,所以我想找您。请您回来。”
林志停下脚步,在月光下站定。
平静的语气忽而带上了情感,带着浓浓的无奈和卑微。
第六十八章 人精和装糊涂的高手
每一位商界精英,都是优秀的演员。
会卖惨,会吹牛;能让人觉得深不可测,也能让人觉得他就是滩烂泥。
林志的无奈和卑微,是装的。
他说了那么多,只有一句半是真的。
那一句是,林逸所在的组织不好过。
剩下半句是,林逸受过伤,他很担心。原话里的多次重伤,是假的。
还有一句没说的真话。
LIN受到了很大的影响,需要林逸继续支棱起来,在政界为LIN遮风挡雨。
明月,清风,蝉鸣,狗叫。
两人站在路牙子上,影子朦朦胧胧。
一人在等另一人的回答。
“林志,你能来我很开心。说实话,我在羊城过得很好,特别是有你嫂子陪着我,世外桃源般的舒服。”
“我和你哥偶尔拍过电报,也算知道他的近况,生死兄弟,不至于对我说假话。既然他没有提让我帮忙,我想他一定能解决好。”
两句话,两层意思。
一是告诉林志,他知道林逸的真实情况,那些夸大的话没必要说。
二是拒绝林志,除非林逸开口,否则他不会答应。
“你是商人,或许不懂什么是武人。武人的根本不在功夫,而在神,在信与念,在道。你哥选择了这条道,我不会主动伸手,就算他战死沙场,我也只会为他报仇。就像当年我的大哥,随着那些同志去了,我一直都知道,却从没干涉过。就算他英雄牺牲,我也从没怪过那些同志,也没有后悔不早点拦着他。”
类似的话,林逸也说过。
“难道生死兄弟的命,抵不过武人的道?”
商人精英的算账逻辑,注定让他难以理解武人的逻辑。
命、信仰、钱、权、名望,难道这一切不都是可以放在算盘上,用来计算和交易的东西吗?
“抵不过。你知道吗?最开始是没有国术的。”
刘琛继续迎着月光走,说起这样的历史。
“最早的功夫,都是兵器。项羽之勇,吕布方天画戟天下无敌,戚继光苗刀杀敌无数。肉体是脆弱的,就算有铠甲,也挡不住精钢铸就的兵器。”
“直到鼠尾人入关,蛮横的撕扯这片土地的文化,收天下兵器。他们想让所有人都赤手空拳,无法抗衡官方的军队。试图用这种方法,奴役所有人的肉体。”
“人是会反抗的,总有人会反抗的。没有兵器,他们就将这具肉体凡胎,锻造成兵器。八极拳练的是副枪架子,八卦掌化掌为刀。天下万千拳术,总有归源的兵器。”
“所以我辈武人,自诞生之日起,就注定要反抗。有铁器,就上阵杀敌,没有铁器,就锻体为兵。你可知道,我们为什么要反抗?”
“为什么?”
“因为我们心中永远有一团火。这团火,就是武者的神。”
刘琛没有继续说下去。
林志是个精致的商人,过多的解释,只会让他更难理解。
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思考和行为逻辑。
话说到这,林志也算是知道刘琛的心思。
“那刘琛哥,我就先不说了。祝你和嫂子日后幸福。”
月光被云遮过,银霜般的辉芒藏在白云下,黯淡又朦胧。
望着林志走远的背影,刘琛摇摇头。
如此干脆的结束这场对话,显然是他的话没有被放在心上。
不过只要不打扰他,刘琛也不会多管。
羊城,是金陵方面统治最南方的城市之一。
一座军校,锻造无数将才。
纵然前线逐渐失利,但对这里的统治,依然有力。
林志离开刘琛,没有回到住所。
而是来到林逸所在系统于羊城的办事局。
林逸的亲弟弟主动到访,系统的一把手赶紧从酒店赶过来,热情主动地亲自和林志见面。
“成局长,真是辛苦您,大晚上还要亲自赶过来。这般热情,实在让我感动。回去我就和我哥说,不能让您这位一心为国的人才埋没在羊城。“
这句话,让成局长直接笑得咧开了嘴,露出满口的大黄牙。
“哪里哪里。林先生莅临羊城指导工作,更是令我羊城蓬荜生辉。您早该跟我们说,我们也好向你更多的展示羊城风貌。”
“成局长客气了。我毕竟不在政界,这次来也是我的私事,哪敢麻烦您啊。您愿意见我,就已经让我受宠若惊了。”
两人的官腔打的响亮,你一言我一语,竟像是多年的兄弟。
绕了半天,成局长终于按捺不住,主动开口引向正题。
“林先生,这次莅临羊城,过得可还顺心?需不需要我们帮您安排?”
倒不是成局长的定力不够,实在是怕洗好澡的小妾,在酒店的房间里等的太久着了凉。
“嗐,成局长是知道我大哥的,可不敢有什么麻烦您。”
“没事,您尽管说。我成某人办事,别的不好说,只有一点,嘴严。包括我的部下,没一个是大嘴巴。您到羊城,我们就是兄弟。兄弟们帮忙,林局长还能说道什么?”
听话听音,两个都是人精。
“那要是成局长把我当兄弟,我还真有一件事。”
林志忽而凑近了去,贴着成局长的耳边说道。
“我有一个朋友,前几天和老婆吵架了,老婆离家出走。晚上我们一起吃饭,他说老婆还没回来。我就说要不要帮忙找找。”
“这找人我们擅长啊,我们生来就是干这个的。查情报,找人,没比我们更精。你说,那人什么模样,不出三天,给你找到!”
成局长胸脯拍的邦邦响,义正言辞。
哪知林志摆摆手,继续道:“我第一时间就是想到您。可我那朋友不干,周围都是老邻居,真要你们上门,哪得是丢多大的脸啊。”
这话把成局长绕晕了。
“所以您的意思是?”
“我就说,这干等着也不是事儿啊。这样,再等五天,五天之后她再不回来,我就请我大哥的关系出手。他们是专业的,最多两天,就给你平安送回。”
“对!不出三天,最多两天!羊城是我们的地盘,哪个老乞丐睡觉翻身我们都能知道。”
“我就知道!成局长侠肝义胆,两肋插刀。是实打实被埋没的人才,您放心,事成之后,必有厚报!”
双手抱拳,拱手道谢。
此事说完,林志又接着说开:“但干等着也不是事儿啊。我就跟朋友说,他老婆会不会是在外面遇到什么危险?要真是遇到危险,多等一分钟都可能发生意外。”
“不知道您朋友的夫人,相貌如何?”
“一个字,美。容貌精致柔美,身材无可挑剔。”
成局长一拳砸到自己掌心,懊恼道:“坏了!羊城虽然太平,但黑帮匪众不少,要真是相貌出众,还真有可能遇着危险。”
“那怎么办?”
“要不这样,我们暗地里调查,不让他知道。这样既保了安全,也不丢脸面。”
“诶,这样不错。不对,不能这样。你们出动,搜查全城的黑帮匪众,影响太大,容易坏了羊城的太平。这样,你告诉我羊城有哪些大势力,再给我一把枪,我去找。我那朋友家庭富裕,他老婆穿着打扮透着贵气,轻易的小势力不敢动。我有枪,一家家上门去问,他们不敢动我。大不了,我散点财,保朋友老婆一命,贵在安全。”
一句接着一句,把自己真正的意图藏在里面。
三个条件:要枪,要羊城大黑帮的情况,要五日后他们帮忙找人。
成局长心里有了数,面上却装作不知:“好!林先生仁义!安排更是完美!这是我随身的配枪,我让他们再取五个弹夹,您随身带着。剩下的,我立马就办!”
嘿,真是位装糊涂的高手!
林志接过枪,起身,感激涕零般:“多谢成局长,只怕没有耽误您的工作。”
“哪里哪里,为林先生做事,就是为林局长做事;为林局长做事,就是为国做事。义不容辞,哪敢提什么耽误。您先稍待,他们立刻就给您安排。”
成局长将面前的茶一口饮尽:“实在不好意思,成某人还有些紧急的工作,就先行一步了。”
“好,您先请。叨扰您工作,实在抱歉。”
“哪里哪里,你有什么尽管说。那我就先走了。”
告别的寒暄,两个人精匆匆一见,匆匆而别。
第六十九章 吃蛋挞
林志如愿以偿,得到了需要的东西,消失在黑寂的夜色中。
来羊城之前,他就有两手准备。
如果能直接说动,自然是最好。
要是没办法说动,他就决定用偏门些的办法。
做生意,耍手段很正常
世上失败的交易,大多是买卖双方货物价值的不对等。
也许是买家出的价钱低了,也许是卖家认为自己的货物很值钱。
这种时候,想让交易继续,就有两种办法。
提高出价,或者让卖家评估降低自己货物的价值。
刘琛对林家是有过大帮助的,他不会用白汐的命威胁他。
但他可以让刘琛意识到,他的能力,没有想象中那么大;而林家的影响力,比想象中更大。
黑帮会劫持他心爱的女人,无影无踪,查不到。
孤独的武者功夫再高,也无法在人山人海中找到那个她。
唯有依靠林家,借助无孔不入的官方,他才能在这个充满战争和混乱的年代,保住自己的家人。
认清买卖双方各自的出价,让这笔交易顺利进行下去。
所以林志会找黑帮合作,请他们演一出戏。
再请成局长的人,演另一出戏。
至于那柄枪,自然是用来杀人的。
黑帮当街绑架,他见义勇为,正好手中有枪,难道不该顺势杀了他们吗?
至于说这样也抹除了他和黑帮合作的痕迹,那只能说是见义勇为下的顺带。
说到羊城,所有人脑海中的第一反应,就是早茶。
希望是一壶红茶或者普洱,不用太好。
一份报纸,版面摊开,一人三五件点心。
食材不必名贵,但做法一定要考究。
单一只凤爪,闻名的就有至少三种做法。
每一种都要过四道以上工序。
有人喜欢在大酒楼,有人喜欢在街边的小馆。
大酒楼请的师傅多,种类齐全。
小馆都是小本生意,但一定有拿手的绝活。
“夫人,别看这是家小馆子,但他家的蛋挞,堪称一绝。来,趁热,赶紧尝尝。”
刘琛正在向白汐介绍的蛋挞,历史并不久。
二十多年前,羊城的各大百货公司竞争激烈,为了招徕客人,会每周推出一款“星期美点”。其中最受欢迎的一款,就是蛋挞。
银白色的锡纸,托着一层层微黄的酥皮,轻轻一触,便掉下丝丝薄脆的酥皮渣。
最绝的是内层的黄色凝固蛋浆,表面光洁平整,如湖面水镜一般反射着初晨的光芒。
当真是四个字:吹弹可破。
白汐捧起一个,微微吹凉,温润的手指轻轻一捏,把蛋挞挤出锡纸外壳。
刘琛静静的在旁边看着:樱桃小口微起,咬破酥皮和蛋浆,碎了的酥皮渣沾上红唇,半凝固的蛋浆泄出,挂在嘴角。
赏心悦目,百看不厌。
拿起口袋的手绢,轻轻为白汐擦掉嘴角的黄白半凝固液体。
“好吃!”
“好吃吧,回头我想想办法,找师傅偷师,学了给你做。”
白汐立马用食指封住刘琛的嘴:“嘘,这还在别人店里呢。你不怕别人听到赶你走啊。”
“那你想不想我学了给你做呗?”
回味蛋挞香甜的滋味,白汐微微点头。
“那不就得了。”
“那你也不能说那么大声啊。”
白汐话里带着嗔怪,把剩下的蛋挞一把塞进刘琛的嘴里。
试图堵住他大声说话的嘴。
“阿公!阿公你怎么了!”
一声惊呼,带着盘子碎地的声音,打破安详宁静小店。
众人朝声音的来源看去,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跪在到底的老人身旁,不知所措地摇着老人,试图唤醒他。
“有没有人!有没有人呐!阿公倒了,谁来救救他!”
医者仁心,刘琛是北鬼,也是医生。
“也许是食物卡了嗓子,我去看看。”刘琛起身,准备出手救治。
“要不要我帮忙?”
“不用,蛋挞还有一个,赶紧趁热吃了,凉了就不好吃了。”
年轻人喊的悲切,吸引着所有人的目光。
国人是爱凑热闹的,纷纷停下筷子,想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
“靓仔,你稍微让让。我是个医生,懂一些急救手法。”
刘琛穿过几张桌子,蹲下来,拍了拍年轻人的肩膀,示意他冷静些。
“你是医生!太好了,刚正吃着茶点,阿公忽然就倒下了,有进气没出气。你快给看看吧。”
“不要担心,我先看看。这种状况,有可能是卡着了。你先别着急,让我来。”
年轻人退到一边,一脸关切,看着刘琛的动作。
医生急救,人们向来是喜欢围观的,有热闹看不说,还能学到一手急救的手法。
围拢到刘琛和年轻人周围,边看着刘琛边小声交谈着。
“这位阿公真幸运,正好碰到医生。不然被东西卡着喉咙,真能出人命的。”
“你别说,这位医生长的真俊,也不知道结婚了没有。回头把我家那姑娘介绍给他。”
“你倒是打的一首好算盘,想想你家那180斤的姑娘,好意思开口吗?”
所有人都被这场意外吸引,没有人注意,有四个人,正在靠近这家店。
走的随意,像专门来吃早茶。
可这时间已经临近中午,门店已经准备休市,又怎么会有人专门挑这个时间来吃早茶?
四人进了门,看到围拢一圈又一圈的人,像是要避开他们一样,走到白汐这一边。
来到白汐身后时,其中一人忽然出手,将一块白毛巾捂住白汐的口鼻。
另一人紧接着将一个黑布口袋罩住白汐的头。
剩下两位直接抬起白汐。
“走!”
浅浅的喝了一声,直接把人带走。
无声无息,没有任何人注意。
另一边,刘琛正以前腿弓后退蹬的姿势站稳,让老人背坐在弓起的大腿上,微微前倾他的身体。双手环腰,右手成拳,虎口紧贴老人上腹,左手做住右手拳头,重复猛烈重压。
数次之后,只听哇的一声,老人吐出一团板栗。
“好了!”
老人剧烈的咳嗽,证明异物已经排出,恢复了正常。
“真是厉害啊!”
“学到了,学到了!回头我也知道该怎么办了。”
喝了一大口温水,老人缓过劲来。
“谢谢你们啦,两位靓仔,要不是你们,只怕我就危险了。”
刘琛忽然一愣,两位靓仔?
他看向那个年轻人,只见他正笑着扶老人起来:“阿公,我就是正好看到了,关键是这位医生。是他救了你。”
老人转身拉过刘琛的手:“谢谢你啊,医生!不知道医生在哪儿开诊,回头我当面去医馆谢谢你。”
刘琛摆摆手,寒暄两句,便离开人群,准备继续吃早茶。
刚出人群,却发现没了白汐的身影。
他下意识的一慌,看向刚才他们吃茶点的座位。
椅子倒在地上,旁边是跌碎的半块蛋挞。
这是个局!
过去的日子,刘琛做过难以计数的局。他太熟悉了,乃至一看到这个,他瞬间反应过来。
陌生的老人,在做熟食的早茶店被一整块生板栗卡住了,热情的陌生年轻人,凑热闹围过来的人群。
要素在他的脑海中串成了线,这是一个有预谋的绑架。
想到这里,刘琛忽然站定,深呼吸,吐出一口气。
折回头,来到人群之中。
看着那个年轻人,准备朝他走去。
年轻人正从另一个方向脱开人群,看样子,是准备从后门走。
看到那人拨开群众悄悄离开的身影,刘琛忽然笑了。
不是开心,而是心中的怒火燃到了极处。
要不是他的反应够快,只怕这时候正慌张地跑出店外,喊着找白汐。
平白让最后的这个人悄然溜走。
到那时候,要主动找到白汐,希望渺茫。
他是医生,也是北鬼,杀人的恶鬼。
不动声色,悄声跟上那名年轻人。
年轻人是个混混,从小就是流浪儿,没有名字,别人都叫他宾仔。
从后门离开早茶店,后头瞅瞅,没人追上来。
从口袋掏出一根烟,这还是他昨天领了任务后从老大那顺的,一直没敢抽。
现在可以回去交差,他准备抽掉,犒劳犒劳自己。
哼着以前扒墙根听到的艳曲儿,摇摇晃晃往回走。
不是什么好烟,过喉带着十足的呛劲,但紧接着尼古丁带来的沉醉让他忽略这种不适,迷恋在白色烟雾中,飘飘欲仙。
张口吐出一口烟,宾仔想感叹一句爽。
还没出口,喉咙就被一只铁钳般的手掌扼住,用力一推,抵到小巷的墙上。
后脑勺砸到墙,砰的一声。
本就因扼住气管而缺氧的宾仔只觉得脑袋直晃,眼冒金星。
他挣扎着握住卡脖子的手腕,想把它掰开,却被当腹的一膝,顶胃里翻涌,没了丝毫力气。
整个人像弓背虾一样,又被死死扼在墙上,做不出丝毫反应。
耳鸣,眼花。
那只手极度平稳,力随着自己的挣扎而变化,不让丝毫的空气进入肺部。
窒息,安静。
脸上血管开始凸显,脸涨红,挣扎着。
宾仔大脑一片空白,他感觉自己看不清面前的人,大脑中只有一个念头。
—难道我就这样死了吗?
也许是一分钟,也许是一个小时,也许只是几秒钟。
宾仔感觉自己的意识在涣散,没有了时间的感知。
忽然,那只手松开了。
大量的空气随着口腔进入气管,在肺部进行气体交换,缓解着全身的缺氧。
呼—呼—
在濒死之际得到了生的希望,让他产生前所未有的疲惫。
瘫软在地,畏惧地抬起头,小心翼翼的看着动手的人。
这才认了出来,他就是自己刚才的目标啊!
下意识往后退,可惜已经退到墙根,退无可退。
“看来你确实参与了,说吧。”
刘琛的话很和睦,但说这话的时候,他的左脚狠狠的踢在了宾仔的腹部。
宾仔捂住腹部,缩成一团,试图缓解疼痛。
只有失去的,才知道珍惜。
只有真正面临死亡,才知道生的可贵。
不怕死的街头混混,靠的不是信仰的无畏,而是对死亡的无知。
江湖越老,胆子越小。
不是没了信仰,而是知道死和失败,到底意味了什么。
“是飞哥!我是飞哥的人!他说接到了帮主的命令,要绑跟你在一起的那个女人。”
宾仔缓过气,他根本不敢抬头,刚经历过死里逃生的他对刘琛充满畏惧。连一点隐瞒都不敢有,直接把他知道的一切都倒了出来。
“哦,还有帮主?哪个帮?”
“兄弟帮!帮主马德林!”
“他们要把人带到哪?”
又是一脚,正踢在宾仔的胸口,距离心窝只有分毫。
“我不知道,飞哥没跟我说!我就是想办法让那老头被生板栗卡住喉咙,吸引你的注意!”
“那飞哥在哪你知道吧?带我去。”
自始至终,刘琛的语气都很平静,没有丝毫波澜。
如法炮制,刘琛一步步追查。
谁也没有想到,在白汐被送到目的地后的第三个小时,刘琛也到了。
第七十章 废弃的庄园
兄弟帮,羊城内不大不小的帮派,是刘琛所在区域的地头蛇。
这是林志特意选的,小了绑不成,大了他清除痕迹有困难。
黄赌毒什么都做,还利用羊城的便利干着对国外贩卖人口的生意。
“张老兄,不是我说。羊城的帮派里我是不怎么排的上号,但要是想绑个人,那绝对是小意思。这都是我们起家的老本行,说句不客气的话,羊城比我马德林更厉害的,超不过5家。”
马德林正在一座被废弃的庄园内,手里捏着一支无铅水晶杯,杯中倒着红酒。
时至傍晚,太阳还在西方空中挂着,略带微黄的日光穿过庄园的窗,留下明亮的光和模糊的影。
在阴影中的高档沙发上,坐着一个人,同样捏着红酒,微微摇晃,让空气与酒充分接触,软化单宁,释放出其中的涩味。
那人一身黑衣,戴着黑色手套,一顶略显宽大的礼帽,遮住上半张脸。
方形下巴,两个腮帮子略略鼓着。
“不然我也不会找到你。”
声音嘶哑,低沉,得费力气才能听清楚。
马德林盯着那人摇晃酒杯的动作,拙劣的模仿着。他不懂这样做的意义,只觉得很高端。
兄弟帮不大,很少有机会像社会名流一样细细的品红酒。
是几日前,那人找到马德林,出手阔绰,想让他们绑一个人。绑了之后,什么都不用做,还绝对不能伤害那人的任何安全。在保证绑架的前提下,尽量让她过得好些。
要求奇怪,马德林本不想接,但看到了两条大黄鱼做的定金,他心动了。
他没有想过直接抢了阴影中的人,因为和大黄鱼一起掏出来的,还有一柄枪。
更重要的是,道上的都认得那枪,是官方高层的标配手枪。
不是亡命之徒,都不敢碰。
“张老兄,在您来之前,人已经绑到了,就在隔壁。我们用了迷药,算算时间,估计还要三五个小时才能醒,您看要不要去隔壁验验货?”
马德林一口把酒喝干,他到底是个粗人,品不出滋味。
“好,去看看。”
品了一口,放下酒杯,准备起身去看看。
这一放,露出手套和衣袖之间的间隙。
很短暂,但还是让马德林捕捉到了。
是一节细腻白嫩的手腕,和他四五十岁的嗓音一点都不配。
——看来都是伪装,也不知道是哪家的公子。
若是掀开这位“张老兄”的礼帽,但看上半张脸,刘琛一定能认得出,这人是林志。
他化了妆,遮住了身体,两个腮帮子里各塞了棉花,改变脸型,也压低放缓了自己的嗓音,让自己听着更年长。
如今的他,除了林逸和林茂全,没有任何人能认出来。
半个小时后,刘琛跟在一个人身后,来到了庄园不远处。
树木繁茂,丛林掩映,若不在意,还真难想到这么个地方。
“大哥!地方我已经给您带到了,这事我根本没参与,您就饶了我吧。”
那个人遍体鳞伤,嘴角流着血,但他根本不敢去擦,就像条流浪狗,乞求着刘琛饶他一命。
他已经被吓破了胆,此时此刻唯一的渴望,就是活着。
只要能活下去,他绝对找个正经生意,从头开始。
刘琛看着茂林后露出的庄园屋顶,点了点头,取出随身带着的剃刀。
那人看到展开的银白色刀芒,整个人止不住的颤抖,抱头蹲在地上,啜泣着:“大哥饶命啊!我就是个小喽啰,根本没掺和这事!您大人有大量,饶——”
话没说完,两眼一黑,后脑勺被一股巨力击打,直接丧失了意识。
把昏过去的那人扔到一旁的树林藏好,刘琛继续朝庄园内走去。
刘琛杀过很多人,但从不嗜杀,这人是他随便找兄弟帮的小弟,确实与此事无关,所以他不会杀他,只会把他打晕,免得碍事。
但这所庄园内的所有人,就不会有这样的好下场了。
世上有很多种杀手,有人喜欢制造意外,隐藏动手的痕迹,有人喜欢用枪,超视距击杀,有人喜欢用炸药,轰轰烈烈。
五花八门,流派无数。
这其中,就有一种,出手前后无影无踪,如鬼魅一样。
因为他们信奉一点:只要把所有相关的人都杀死,那就是完美的潜行和暗杀。
借着树木的掩护,刘琛攀上一棵高枝,探查清楚所有外围的岗哨位置。
普通的帮派,没受过训练,所有人都随便站着,甚至还有人聚在角落打牌。
没有巡逻,没有布防,没有暗哨,没有和庄园内的人定时接头,大量的视觉死角。
于刘琛而言,要绕过所有人到庄园门口,简直如过马路一样简单。
便如此时此刻,他从高枝上轻跃到另一个枝头,又高速落下,刹那出现在庄园死角的一个喽啰身后。
捂住口鼻,剃刀闪过银白色光芒,晒黑的颈脖皮肤被割开,暴露肌肉和人体的管路,仍旧被割裂。
压倒在地,让喷涌的动脉血冲向草地。割裂的气管和食道传着体内的温度,又等待了一分钟,刘琛在那人的身上擦掉手和刀上的血迹,重新消失在视觉死角。
三分钟后,刘琛再一次起身,擦了擦手。
二十分钟后,刘琛堂而皇之地站在庄园门口,仰头看着房顶。
草坪背后的灌木中,已经堆叠了十四具尸体。
他避开屋内人的目光,借着窗户的玻璃找到了白汐。
在一楼向南的房间。
束住了手脚,扔在沙发上昏睡,房间内还有一个女人,看着她。
衣着整齐,看样子是没受过什么折磨。
找到了人,刘琛稍有些放心。
庄园是西式的风格,可能前主人是洋人,因为各种原因,成了无主之物,被兄弟帮占据。
他们也不想花大力气整修,只是通了水电,其余的,就任由它杂草横生,外立面破败。
敲门是不可能的,那只会打草惊蛇。窗都从内封死了,没办法翻阳台。
破败的外墙,原本贴了名贵的石材,但部分已经斑驳,留下坑坑洼洼的痕迹。
将剃刀放回口袋,寻了一处墙根,规划好路线,上墙。
十指如钩,身形如壁虎,蹭蹭几下,便到了这四层庄园洋楼的顶。
听着没有声音,刘琛掀开瓦片,潜入进去。
洋楼如迷宫,房间、宴会厅、餐厅、阳台、楼梯、廊道。
复杂的建筑意味着随处可寻的藏身之处。
喽啰们没有巡逻,或者说,他们根本没考虑过会有人从房顶进来。
直到下至二楼,刘琛才听到人声。
“来来来,开始开始开始!”
“四个三。”
“这他妈要个屁!我去你妈的,会不会打牌,上来就出四个三?”
“出,我他妈的看着你出!有本事让我一张牌都打不出来!还有十七张牌吧,十七张牌你能秒我?我看你还能秒杀我!”
“五个A,飞机——”
这句话说完,场面忽然沉寂了下来。
“我他妈——操!”
骂人的显然脾气不太好,接着就是一把把牌摔在地上的声音。
“我去撒泡尿,刀仔,递根烟。”
长呼一口气骂人的走出了房间。
刚拐了一个弯,那人眼前一花,只感觉到一道银芒。
便死了。
尸体被搬到了通往上层的楼梯。
刘琛走出阴影,来到打牌喽啰的房间外。
五分钟后,没有丝毫声响,刘琛走出房间。
留下两句温热的尸体,和染血的扑克。
下到一楼,守卫的力度明显增大,借着剃刀刀面的反光,刘琛观察着过道。
大门口、两个房间外各有几个人。
相互很少闲聊,目光不时的巡逻。
比户外的严密许多,显然是精英。
只是落在刘琛眼中,依旧是大量的视觉死角。
借着走廊装饰的掩护,刘琛慢慢走过去。
先是大门口,这是和另外几个人距离最远的。
致命一刀,倒下的尸体。
刘琛把尸体拉到墙根,撞了一下墙体上的木质装饰,吸引另外几个人的注意。
“丁仔,怎么了?”
他们看到一只胳膊,探出来,招手让他们过去。
“是不是门外有人,阿亮,你去看看,注意动静,别惊着人。”
等待阿亮的,是同样致命的一刀。
二十分钟后,门厅的狭小空间,多了五具尸体。
同样的伎俩并不总能奏效,阿亮死后,精英们起了疑,两人一组来查探。
只是对刘琛来说,不过是由一刀致命,变为两刀两条命。
廊道里还剩下三个人,刘琛不准备继续勾引。
他直接借着掩护,靠近那三人,步法使到了极致,身形如鬼魅。
明明是先后的三刀,却如同时出现一般,落在了三人的喉咙。
接住了三人倒地的声音,安静,没有响动。
这么多人守着两个房间,一个绑着白汐,另一个自然是背后的主谋。
白汐的房间只有一个女喽啰,想解决很容易。
三分钟后,刘琛从绑着白汐的房间里出来。
这下,只剩最后的主谋。
附耳靠门,听着里面的声音。
“张老兄,有时候真搞不懂你。绑着人,不要钱不劫色,就这么放几天,还得保她安全,你图个啥?还给那么多钱,不会就图个乐吧?”
马德林没怎么喝过红酒,不知道这就度数不高,但有时候后劲大。
一杯接着一杯,这就两瓶下了肚,人虽然还没歪,但已经显了醉态。
“那你就不用管了,拿钱办事,少听少问。”
嘶哑,低沉,刘琛听的断断续续,不够真切。
——若真如马德林所说,背后的就他一个,而且显然是冲着我来的,想威胁我,又怕我真恼了我。按理该是认识我的人,只是听这声音,怎么从没印象?
在下一个瞬间,刘琛就想到了一个人,前两天刚见过的,林志。
——不,这声音不是他。应该是碰巧遇到了。
——不过正好,背后出手的也在,这下不用找马德林审问了。直接一锅端了。
刘琛又听了一会儿,没能得到更多的信息,决定动手。
如果他没听错,屋内该是有三个人,两个主谋,一个倒酒的心腹。
他们离门挺远,要动手,必须是迅雷不及掩耳。
心中有了计较,从身旁倒地的喽啰手中拿过一只匕首。
笃笃笃——
敲门声。
“谁啊?”
笃笃笃——
“操!你他妈谁啊!”
笃笃笃——
“妈的,阿伟!你去看看。半天不吱声,看老子不抽死你!”
酒精的迷醉降低了他们的敏感度,当然,庄园里里外外几十个人让他们根本不会觉得是追杀到了。
脚步声,越来越近。
门开了一条缝,刘琛猛的一推,阿伟的头被撞了一下,有些眼晕。
依旧是剃刀的银芒,很快,如电闪。
阿伟死了。
砰的一声撞门的声响引起另外两人的注意。
“你他妈到——”
一句酒后怒骂还没吐完,就见一柄飞刀,如离弦之箭,刺破空气,当胸飞来。
极快,不要说酒后迟钝的反应,就算没喝酒,马德林也反应不过来。
刺破心脏,挣扎着,死了。
砰!
是枪声。
戴宽大礼帽的人连忙开枪,因为阿伟尸体的遮掩,他到现在都没看清来人是谁。
但不用怀疑,来人抱着极大的杀意。
砰砰砰砰!
接连的枪声,火力覆盖刘琛前进的路线。
刘琛早就做好了对手有枪的准备,所以他会一直敲门,直到有人开门。
当下拿阿伟的尸体作为盾牌,半蹲着向枪声的来源靠近。
一张沙发,横在两人的中间。
“张老兄”心中骇然,这般干脆利落的出手,再联想到他正在做的事情,又怎能想不到这名杀手就是他的刘琛哥。
——怎么这么快!怎么会这么快!
“张老兄”从他哥那听说过刘琛的事迹,只知道他很强,从没有在他手下活着的目标,所以他从一开始就不敢用强,连绑白汐,都要反复交代不要伤了她。
但他根本想不到,刘琛会这么强!
他下意识想逃,但倒地的马德林就像个警示牌。
谁知道刘琛有没有第二柄飞刀。不对,是他怎么可能没有第二柄飞刀!
“张老兄”想停下掀开帽子告诉刘琛他是谁,但他根本不敢停止射击,也不敢开口。嘴里塞的棉花让他的声音恢复不了原本的样子,要是他说自己是林志,只怕会适得其反,被认为是想扰乱他的心思。
手枪的子弹容量是有限的,就算“张老兄”的弹夹扩了容,也只能装20发。
子弹打空,就要换弹夹。
“张老兄”不是训练有素的军人,十秒,已经算他平时枪打的多了。
十秒,对世界顶级的短跑运动员来说,足够跑100米。
对北鬼来说,足够他抛下阿伟的尸体,翻过两人之间的沙发,来到敌人的两米之内。
剃刀滴着血,刀芒带着猩红。
枪口冒着烟,握枪的手微微颤抖。
刀对着敌人的喉咙,枪对着刘琛的胸口。
刘琛没有看枪,而是盯着礼帽下脑袋。
两米之内,武人是躲不开射出的子弹的。
想躲,只能在开枪前。
要做到这一点,不能看手,要看头,特别是眼睛。
眼睛会看着子弹的落点,准备开枪的瞬间表情会出现稍纵即逝的变化。
那就是,武人所说的破绽。
两人对峙,刘琛放空一切,只在寻那个破绽。
“张老兄”却有些害怕,用另一只手扶住枪,阻住手指的颤抖。
“刘——”
嘶哑低沉的声音刚开了口,刘琛动了。
伏地身子,托起“张老兄”的手腕。
砰——
枪响,子弹对着天花板,刺耳。
带血的银芒闪过,动脉的血液喷涌,身体渐渐无力。
刘琛拿下“张老兄”手里的枪,静静的看着他倒下。
随之掉落的,是一直带着的宽大礼帽。
露出一张熟悉的脸,带着惊恐和错愕。
林志,死了。
第七十一章 不问恩仇
“好累,我在哪儿?”白汐睁开眼,是在一个房间,亮着灯,刘琛守在他旁边。
恍了恍神,从昏迷的状态下清醒了意识。
“不是在吃早茶吗?怎么躺床上了,还有外面天怎么黑了?”
“傻丫头,吃早茶都能吃睡着。还好我在,不然被别人带回家当小媳妇都不知道。”
“我吃蛋挞吃睡着了?”
“是啊,我一路背你回来的,喊都喊不醒。”
刘琛盘着白汐的手,捏了捏她的脸,顺势亲了一口。
“也怪我,晚上非要跟你弄到那么晚,让你都没好好睡饱。”
浓浓的揶揄,逗得白汐满脸通红,恨不得把脸埋到杯子里。
拉起白汐,带到餐厅,端上一直在加热保温的饭菜,共进晚餐。
白天的一切,对于无条件相信刘琛的白汐来说,真的就是吃早茶睡着,然后被刘琛背回了家。
“哎,那你背我的时候重不重?我最近是不是长胖了?”
刘琛夹了一块排骨,盖到白汐的碗里。
“重。不过都长在了该长的地方,我很喜欢。”
白汐的脸又是一红,明明是老夫老妻,却总有少女的羞涩。
夜晚,万家灯火,白日的惊险都化为碗里香甜的米饭。
日夜星辰,一列火车带着哐哧哐哧的周期性轰鸣,到了申城。
载着林志的尸体。
申城的夏,很晒,像是要把这片土地的水汽蒸干。
林茂全比之当年,苍老了很多,两鬓白发,走路也没了当年的硬朗。
林逸多了疲惫和沧桑,他们的日子并不好过,越是高层,越知道形势的严峻。
大约一年多前,戴春雨局长意外身亡。那般神秘谨慎的人物,能死于“意外”,本身就有了不明的意味。
果不其然,作为戴局长心腹的林逸,逐渐被边缘化,虽还在高层,但权力已没有前几年那样只手遮天。
第二日深夜,列车到站。
申城车站的一角,士兵守卫的人墙,隔绝出一片区域。
区域中央,只有一个人,林逸。
站在那儿,如石雕,如丰碑。
凉爽的晚风吹不动制服紧缚的裤脚,也吹不凉悲痛的热泪。
四个人,抬着棺材,静静下了车。
在看到棺材的那一刹那,林逸的心,颤抖了。
但他没有扑上去哭嚎,仍旧伫立在原地。
棺材在靠近,就像每一次林志出差回来,笑着走向林逸,和他大大的拥抱。
“林局长?”
棺材来到林逸身旁,带头的副官悄声问林逸。
抚摸着棺材的木质纹理和漆面,林逸久久没有作声。
他见惯了生死,也亲手制造了大量的死亡,甚至他经常在想,也许不知道什么时候,自己就跟戴局长一样意外身亡。
没想到,最先面对的,是林志的死亡。
“走吧,阿志。我们回家。”
呢喃,像过去无数次在车站接林志回来时一样。
只是这一次,没有那句兴高采烈的回应。
“好嘞,大哥!”
有人说,人生来便会受苦,经历生老病死。
那些人说完,依旧会感叹生命的美好。
无数人向往着生,向往着未来。
这世上最大的幸福,莫过于有人记挂着你,你的心里也记挂着别人。
林家,自林茂全以几张旧皮子起家,做到津门皮货生意第一。
在受到东瀛的威逼利诱之后,林逸放弃一切,以刺杀东瀛重臣川本重斋为条件,投身政界,换取庇护。
林茂全带着林志在申城继续经营,林逸在政界不断高升。
随着林志逐渐成长,林家在商界拥有越来越大的话语权。
这是林茂全一生最骄傲的事,一门两人杰,横跨政商两界,一心一意为林家。
若时间停滞在此处,林茂全便真如他父亲对他的期盼。
林家繁茂,一切俱全。
只可惜,时间从不会为谁而停下脚步,它是匆匆,是无情。
林志的葬礼很风光,政商界要员都到了。
在葬礼举办的前夜,一封来自羊城的信,来到林逸的手中。
来自刘琛。
信不长,带着歉意。记叙着那日发生事情的始末,特别是最后意外杀死林志的情形。
火盆燃烧着信纸,将一切的文字化为粉末。
生死兄弟,杀死了自己的亲弟弟。
他忽然想起当年刘琛去北方,回来后跟自己说的那件事。
那一年,马三初当会长,看望宫宝森,却杀死了师父。
宫宝森在临终,只留下四个字:不问恩仇。
当时林逸不懂,徒弟敢杀师父,是大不道、大不逆,人人得而诛之。更何况马三是做了汉奸,更是武人败类。
却偏偏留下那四个字。
此刻,林逸懂了。
宫家一门,除了宫宝森,只有两个人,宫二和马三。
宫二是他女儿,马三他视若亲子。
问恩仇,就是让女儿杀亲子。
如同此刻,问恩仇,便是杀生死兄弟。
生死兄弟,胜于生死,对方的一句话,我便愿意为他生,为他死。
林逸下不去手。
“此事复杂,只能我亲自动手。谁敢动,谁死。”
“羊城太远,我要在申城主持大局,不能去。”
这是林逸为此事做的最后定论。
战争的炮火一路绵延,由北向南。
林志死后,林茂全便如失了神,不再关注生意。整日只在乎林逸何时娶妻生子。
林逸变得冷血,不知不觉间带上了林志那股商人的气质。
离最初那股武人的赤诚纯粹,越来越远。
很快,就从边缘化的危局中走了出来,成为靠山般的人物。
但人立于时代,便永远没办法脱离时代。
金陵方面的颓势愈发明显,不少人都开始考虑后手。
1949年2月起,金陵方面陆续开始迁都羊城。林逸作为核心人物,也在前往之列。
然而此时所有人都知道,民国已经走向了生命的尾声。
5月,羊城。
“老刘!最近有啥时髦的发型,给我整一个!”
北鬼成了老刘,就像当年刘琛见到的那位老丁。
“哟,晚上有约会?对面啥姑娘啊?”
“嗐,她在银行上班。你给参谋参谋,要不要剪个成熟点的?”
“可以啊,这回可得好好把握,机不可失,失不再来。”
剪刀翻飞,碎发如落雪,干脆利落。
稍微吹了吹,打上油,精神焕发。
“好了,再换身衣服打扮打扮,俊的很。”
“谢啦老刘,钱还是回头我爹来结。先走啦。”
小伙子对着镜子摆了两个自认很帅的姿势,十分满意,迈着潇洒的步伐,出了门。
“爹,汤好了!吃饭!”
羊角辫的小丫头一步一顿地跑向老刘,扑在他的腿上。
丫头刚1岁,走路还不够利索,整天就喜欢抱着刘琛的大腿。
“好,走咯。”
一把把丫头扛上肩头,张开她的两只小胳膊,呼呼呼的像张开翅膀飞翔的小鸟。
银铃般的咯咯笑声充满整个理发店。
就在这时候,门被推开。
刘琛转身回头:“来剪——”
话被来人的相貌挡在嘴里,说不出来。
他认出了他,是他的生死兄弟。
林逸。
第七十二章 回归
“丫头,你先去找你娘。就说我兄弟来了,中午不在家吃了。”
刘琛放下丫头,揉揉她的头。
“好~兄兄,不吃啦。”
刚会说话,好多都说不利索。
“是兄弟,不是兄兄。”
“好,兄…兄…弟!兄弟来了!不吃啦!”
蹒跚着跑回屋,反复念叨着这几个词,咿咿呀呀,煞是可爱。
林逸就站在门口,静静的等着丫头进了后堂。
“什么时候丫头都出生了,没和我说一声?”
带着玩笑的一句话,却让刘琛不知道怎么回答。
他想过很多回两人再见的情形,包括今天这样的见面。
但真到了跟前,他却不知道该以怎样的情绪和心态去面对。
“你来了?林志的事我很抱歉,当时他做了伪装。要是我认出是他,哪怕是打断他的腿,我也不会杀了他。”
刘琛半低着头,这是他一直想亲口对林逸说的话。
呼——
林逸呼出一口气,静静的看着刘琛,岁月没有给他带来过多的风霜,明明四十多岁的年纪,却依旧如三十出头时的模样。
这让他想到了两人联手,在申城对抗东瀛的那段岁月。
“一起走走吧。”
羊城五月,已经显了热气。
烈日,树叶打着蔫儿,鸟雀的鸣叫也仿佛消了音。
并肩行的两人,一步一步,漫无目的的走。
终究是林逸先开了口。
“我爹在他最难的时候有了我这个儿子。那时候太苦了,家里只有他和我娘,还有几张爷爷临终剩下的皮子。听我娘说,当时为了做生意,他求爷爷告奶奶,伏低做小,简直是把自己作贱到泥土里了。我刚出生还不到两个月,我娘就因为没吃的断了奶水,只能喂我吃稀饭的汤水。为了补营养,就去菜场拣剩菜和肉的废料,熬成汤羹给我。”
“世人常说,‘长子’两个字生来就带着责任。传承、光耀、顶梁的人。但我爹不信,他偏给我起名叫‘逸’,希望我一生安逸,能随心所欲过想过的日子。至于这个家的责任,就等日子好了再生一个。所以‘志’这个名,早在林志出生前,便已经定下来了。”
林逸细细的说,不带这两年掌权的铁腕气质,只像个普通的路人。
“在我两三岁的时候,日子逐渐好起来了。四岁的时候,林志出生。可我娘,因为当年苦日子伤了身体的根基,没过几天好日子就过世了。”
“我最初练武,便是由于我娘。我想学功夫,把身体练结实,不要像我娘那样过不了几年好日子。”
这是林逸从未吐露的往事。回想起初见的林逸,壮实高大,活脱脱一个纨绔。
“说实话,刚看到林志尸体的时候,我就发誓一定要为他报仇。但当我得知是你,我却犹豫了。”
“我爹在我小的时候忙于撑起这个家,很少照顾到我。我娘去世后,我一直随心所欲,就是个纨绔。”
“直到遇见了你。你总是带着不属于那个年龄的睿智和见识,一针见血的指出我身上的问题。老实说,我能走到今天,最重要的就是因为有你。”
“我常说,你是我的生死兄弟。这不是假话,更不是空话。因为我一直在想,不管什么,只要是你想要的,我一定给你。”
“如果真的将你和林志放在一座天平上,说句不对的话,你比他重。”
正值中午,街道上没什么行人,只有昏昏欲睡的狗。
“有时候,我总想,或许真的有天意。我爹希望我能安逸一生,但自从当年刺杀过川本重斋,我愈发明白‘长子’两个字的重量。传承、光耀、顶梁。”
林逸的话题逐渐破碎,似乎他想把这些年一直没人倾诉的话,统统说出来。
刘琛默默的听着,没有打断。就像多年前,林逸遇到事就像他分享一样。
“你是知道我的,我想做个武人,纯粹的武人,就像你一样。但我成了政客,最没有武人的赤诚纯粹的那类人。”
“前线的战争已经危急,高层不少人已经在筹备撤退宝岛。如果不出意外,我们林家也会去。“
“早些年,我也曾想过要不要靠向对面。但我根本做不到。林家的一切都在这里,盘根错节,就算靠过去,他们会怀疑。”
“我爹这两年一直在给我张罗妻子,去年完的婚。如果有机会的话,希望能带来一起和白汐吃顿饭。”
“对了,这些年你还在练拳吧?我的功夫已经生疏了,只有在深更半夜,才会在屋子里打上一趟拳,回忆当年的往事。”
“琛子,来搭把手。这些年,一直没跟人交过手了。”
烈日西斜,黄昏赤霞。
两人的影子拉得斜长。
待夕阳降落,影子就只剩下了一个。
回到理发店,白汐正抱着丫头守在门口。
“丫头说你兄弟来了,怎么不请他吃顿饭?”
“娘,是兄兄!”丫头晃着小手,宣告着存在感。
“他来和我告别,回头还有事,就不留下来吃饭了。”
刘琛抱过丫头,才发现白汐的手上还攥了厚厚的文件袋。
“这是什么?”
“我也没看,是几个士兵送来的,说是林局长让他们转交来的。”
刘琛展开,发现是一叠厚厚的房契地契,还有在银行存储的票据。
“好了,都饿了吧。回去吃饭吧,丫头,饿了没?”
“饿!”
把文件袋交给白汐,顺势把丫头扛上肩头,张开她的双臂,像自由飞翔的小鸟。
当年12月,林家迁往宝岛。林逸终生未踏入大陆一步。
刘琛在体验时间结束后,提前透支了体验积分,直至白汐寿终正寝,才退出这个世界。
眼前一黑,意识剥离,现实种种重现在眼前。
几十年过往,对上了现代化的装饰家电,还有正在冒泡的可乐。
光自无中生,舒缓而轻盈,包裹《一代宗师》世界中的万千记忆。
片刻后,刘琛睁开眼,恢复了清醒。
幸好有系统的意识维护机制。
否则从八岁到七十七岁的六十九年经历,会一下冲散刘琛不过二十多年的短暂记忆。
“系统,显示结算面板。”
“世界名称:《一代宗师》
收获元气值:80
获得成就:
拳术宗师:掌握民国所有知名拳术,并推陈出新,到达无敌巅峰。1000积分
终极杀人王:进行暗杀300场,累计杀人1247人。800积分
哥只是传说:北鬼?申鬼?没人知道你到底是谁。600积分
大富翁:在申城累计拥有1平方公里的土地。500积分
伪·龟仙人:在77岁时爆发力量超过20吨。300积分
滞留世界透支积分:2000积分
透支手续费:400积分”
累计3200积分,扣掉透支的2400积分,还剩800积分。
在剧情结束后的几十年时间里,刘琛还是修行了武士训练法。
这一练,他才发现系统的恐怖,普普通通的训练法,竟似没有极限一般,直到他退出时,还没遇到瓶颈。
他不禁有些惊讶,要真是给他个上百年,恐怕单靠这门训练方法,他的力量就能达到六七十吨,顺带肉体也能轻松承受六七十吨以下的冲击力。
这甚至让他产生了可以和灭霸掰手腕的错觉。
意识沉浸在个人属性上,轻点后面的加号。
消耗39点元气,肉体:1.7→5.6
消耗41点元气,精神:1.6→5.7
身体素质直接提升了3.5倍,达到了普通人的11倍多。
再加上一代宗师中数不清的与人争斗的经验。
想来他能高调地喊一句:我要打20个!
《一代宗师》小结
《一代宗师》的故事结束了,这也是截止目前,我写过最长的故事了。
我在《师父》的小结中就说过,我想写的是主角在电影的内核剧情下发生的故事。说实话,《一代宗师》很像个纪录片。把那个时代的几位宗师的故事记录下来,没有强烈的主观倾向。如果硬要说的话,那就是同一个时代下,不同的武林宗师作出的不同选择。
宫宝森选择了让出他的世界,让位叶问,与马三交手留手赴死。马三选择了屈服,投降日本。宫二选择了个人恩怨,宁愿奉道也要报仇。叶问在最后选择了传承,把咏春流向世界。丁连山选择了被遗忘。至于一线天,他先选择了报国,之后也选择了把功夫流传下去。
时代、选择,是这段故事的主题。所以里面会有不少类似于背景板的时代剧情,还有在支线中表现出不同的人,也许是日本人,也许是汉奸,也许是爱国志士,他们在时代下的选择。
当然,重点还是三个主要人物。刘琛、林逸和林志。先说林志,这个角色应该说是有原型的,就是我们平常看到的那些精英的商人。以普通人的视角来看,他们是高高在上的。面对他们的布局,大多数人是无力且难以反抗的。如果刘琛是个普通人,那白汐的生死安危只能寄托于林志的个人意愿。但你要说这个人是个坏人,也不能这么定义。他有情感,有底线,有自己所相信坚持的东西。只是以普通人的视角来看,大概会讨厌他。如果给林逸加一个关键词,那就是长子。父亲带着亏欠,想让他过想过的生活。但时代的无奈让他不得不承担长子的责任,放弃追寻的武道,成长为曾经最讨厌的人。他依然有自己的坚持,那就是兄弟。一个是亲弟弟,一个是生死兄弟。他经历了无奈,最后只能随着大势隔海望着故土。
刘琛、林逸和林志三人的关系,是借鉴了宫宝森、宫二和马三。在写到最后林逸找刘琛的时候,我本想安排他们打一架。但想想那样并不好。两人都是四十多岁的人,林逸到广州是准备败逃,他早已没了当年的锐气。所以最好的结局,就是他们平静的告别。
在写《师父》的时候,我感觉支线有点少,而且感情线没怎么展开。所以我增加了一些支线,赋予不同的内核;还引入了白汐的感情线。说到感情线,相信大家也看得出来,我不准备让主角当和尚,当然,也不是下半身思考的动物。他对女人是比较合理的态度,有拒绝的,有共度一生的,还会有逢场作戏玩玩的。如果真有哪个世界,世界观就是男人该开后宫,那主角在那个世界开后宫也有可能。
最后说点故事之外的。老实说,我现在的工作还可以,发展前景也不错。所以对我来说,这本小说最重要的是质量,我会在不同的故事尝试不同的风格。这也是为什么《师父》世界带着横推的感觉,到了这一卷更注重故事性。不过有一点,相信大家能在文字中看出来。那就是诚。就像我在工作中一样,我会以最大的诚心,讲好故事。当然,我在很多方面还是有些稚嫩,我也相信,后面会慢慢进步。
我也欢迎大家能表达自己的想法,我基本都会看。当然了,至于我会对每个人的想法作出怎样的回应,那就取决于我的判断了。有时候不回应,也代表了一种态度。
第七十三章 傻丫头,加副碗筷
啊~
窗帘紧闭,刘琛独自呻吟,陶醉自我,欲仙欲死。
来自灵魂和四肢百骸的酥麻,如过电一般,屡试不爽。
加点的快感,总是令人沉醉。
40点元气值,让这份美妙持续了很久。
若是将目光观察至微,必能发现全身上下每一个细胞都被亦虚亦实的气息滋补着,浇灌着。
代谢再生,体内的废物透过血管的运输到毛细末梢,随着皮肤的气体交换投到外界。
每一处,连同精神层面的每一处细枝末节,都得到了强化。
强化还想继续,延伸到细胞器层面,但刚通过细胞,玄而难明的气息就像燃尽的炭火,消失了。
可以想来,如果有再多的元气值,那么这种强化将深入到细胞器,乃至基因层面。
到那时,刘琛便会开始生命层次的进化。
而谁也没有注意到的是,受限于细胞接收强化的效率,仍有有极少的一部分元气随着代谢逸散到空气中,混合其中。
空气中的气体分子持续的进行着无序的布朗运动,和亦实亦虚的元气不断碰撞。
元气如同高效的溶解剂,将碰到的每一个气体分子分解成至微至小的粒子。
与此同时,微量的元气开始扩大。
只可惜,逸散的元气太过微少,还没更进一步,就被海量的气体分子湮灭。
就像汪洋扑灭小火苗一般。
浑身细汗,带着浓烈的汗味。
好好洗了个澡,身体表面竟有种晶莹如玉的精致。
“砰砰砰——”
敲门声响起。
刘琛有些惊讶,怎么会有人找他。
难道是王雷?
“来了——”
换了身居家服,拉开门。
“怎么是你?”
来人是苏桐。
刘琛在脑中略加回忆,虽说有系统的保护机制,将他在《一代宗师》世界经历从灵魂中剥离开。但就像连续看三天三夜的电影,虽然不会令自己的人格和意识混乱,但还是会出现记忆的恍惚,也会潜移默化地改变自己的三观和认知。
“我一猜就知道你在家。来找你肯定是有事啊。”
苏桐拎着一个小笼子,就是常见的,用来放小猫小狗的那种。
“怎么,不欢迎我?”
看着刘琛还站在门口,好像不准备请自己进去,苏桐撇撇嘴,挤了个鬼脸。
“嗐,我那是好奇你怎么来了。现在都六七点了,孤男寡女的,来敲我家门,我有点害怕。”
刘琛把门让开,顺势开着玩笑。
“也对,男孩子,特别是出门在外,一定要保护好自己。不然像我这种大姐姐,都是会吃人的。”
“你先随便坐,喝什么?我这只有白开水和可乐。”
“白开水,要热的。”
“好。”
刘琛转身倒水。苏桐直接进了屋。
脱鞋,露出一双半透明的黑色丝袜包裹的脚。足弓轻盈,连带着脚背的圆润,顺着脚踝向上,是难以用精妙的修辞去描绘的曲线。
换上拖鞋,藏住曼妙的双足。
和王雷许娜一起来过两次,对房间的布局已经有些熟悉了。直接将笼子放在门旁边,放出里面的小家伙。
是一只黑猫。
任何人看到它的第一印象,都是黑。除了两只琥珀色的眼镜,浑身上下就像在煤堆了滚了三天,又进了锅炉的炉灰中睡了一两个月。
黑夜,将是它最完美的保护色。
喵~
小猫咪看着很小,对陌生的环境有些不熟悉,刚探出脑袋,就有缩了回去。
“阿煤,快出来,出来有好吃的。”
苏桐直接从包里拿出一条小鱼干,风干的鱼腥和海味勾动着小猫咪。它鼻头耸动,试探着从笼子里探出个脑袋。
喵~
盯着小鱼干,吐出粉色的小舌头。
“你怎么带了个煤球过来?”
刘琛端过水,注意到一心扑在小鱼干上的猫咪,有些奇怪。
苏桐接过水,放在一边。笑着抱起猫咪,挥挥它的小爪子,打着招呼。
“它叫阿煤,煤球的煤。我今天临时接到通知,说是后天开始要连续出差一个礼拜。到时候这小东西没人照顾,我不放心。你现在不是一直在家吗,我就想问问你。”
阿煤有点怕生,看到刘琛,直往苏桐怀里钻。
“你要是不喜欢阿煤也没关系,反正我后天才出差,今天就是带过来给你看看。”
看着刘琛没有立即做出反应,苏桐感觉有点尴尬。
——真是的,都怪许娜,非让我直接带着阿煤上门。现在尴尬死了,简直能抠出一个三室两厅。
其实刘琛倒不是不愿意,只是触景生情,想到了《一代宗师》那个世界。
白汐那个傻丫头也曾抱回来一只流浪的黑猫回来。
刘琛伸出手,用手指挠着阿煤的小下巴。
喵呜…呜呜…呼噜噜…
刚开始还有些抗拒,渐渐的开始享受,发出舒服的呼噜声。
“我也挺喜欢猫的,它叫阿煤?还真贴切。放心吧,不就是养猫吗,我看挺简单的。”
刘琛没养过猫,但回忆着脑海中白汐养猫的情形,感觉应该不难。
不就是每天管它几顿饭么,饿了就让它抓老鼠去。
哦,这里是高层,应该没有老鼠。
“现在这个点,还没吃饭吧?顺便吃两口吧。”
苏桐点点头,许娜撺掇她过来,就是为了能顺便蹭吃蹭喝。一来二去,感情就升温了。
没错,苏桐今天来,都是许娜的建议。
其实自从一个月前见面吃了那顿火锅,苏桐就对刘琛有了想法。特别是他那岁月积淀般的双眼,仿佛带着宇宙般的深邃,直接击穿了她的心房。
之后他们四个人一起约了几次,刘琛的表现更是进退有度,成熟稳重。
所以这次苏桐本想继续把阿煤放在许娜那,直接被许娜一阵劝。
把她劝得晕乎乎的,等到清醒的时候,就已经带着阿煤到了刘琛家门口。
“把猫先放这吧。傻丫头,加副碗筷!”
话刚说出口,刘琛忽然愣住了。
苏桐也愣住了,瞪大眼,看着刘琛。
《一代宗师》里,刘琛和白汐共同度过了50多个年头,很多话已经说的顺口。
看到这只黑猫的时候,刘琛下意识就想到了白汐。
提到吃饭的时候,他竟恍惚地以为还在上一个世界,喊白汐加碗筷。
“这屋子里还有别人?”
苏桐问的有些小心翼翼,她没想过,刘琛这么快就有了女朋友。
“嗐,怎么可能。是我下午看到的小视频,有人把智能音箱的唤醒词设成老婆,每次喊音箱直接就喊老婆。我就也想试试。”
“你的智能音箱还能递碗筷?”
“谁知道呢,我就是开个玩笑。饭还没做呢,想吃也得先等着。”
苍白的解释,刘琛灌了一大口水,匆忙进了厨房。
第七十四章 我不想结扎
有一首词,流传甚广。
谁念西风独自凉,萧萧黄叶闭疏窗,沉思往事立残阳。
被酒莫惊春睡重,赌书消得泼茶香,当时只道是寻常。
苏桐在刘琛的这顿晚饭,吃的有些尴尬。
就算刘琛玩笑般的解释,苏桐也能分辨地出,刘琛喊的是一个女人。
那般习惯的语气,老夫老妻般的心有灵犀。
要不是屋子里没有女人生活的痕迹,苏桐只怕会直接离开。
暮色沉沉,苏桐留下了阿煤,回去了。
加完了点,吃完了晚饭,人忽然就空了下来。
来到阳台,搬一张椅子,静静地沉浸在黑夜里。
高层的晚风,带着几分薄凉,吹皱阳台的暑热。
一壶茶,怀里一只猫。
岁月和阅历成了刘琛的积淀,澄在他的气质上。
望着远处的万家灯火,怔怔地出神。
他也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或者说,他只是在空想发呆。
泡的是红茶,一杯接着一杯,下意识地往嘴里送。
温热带着些许的苦味,顺着喉咙下了肚,在胃里散开。
忽然,茶空了。
刘琛回过神,看着手里的空茶壶,和空荡的阳台,才意识到,得自己去添水。
恍惚的起身,呆呆的拿着壶,他才真正想起《一代宗师》的体验已经结束。
原来白汐已经走了;
原来自己已经回到了现实;
原来那是另一个世界的事情啊。
重新煮了水,回到阳台。
继续一壶茶,怀里一只猫。
真应了那一句:当时只道是寻常。
过了几日,刘琛终于恢复了正常。
最主要是归功于系统的保护机制。
清醒的刘琛又意识到一个问题,自己有点太强了。
能爆发出数万牛顿的力量,还有与之相匹配的筋骨强度,皮肤强度。
甚至还有同样提升到普通人类十倍以上的速度、反应和各方面感官。
最重的哑铃在他手里,也不过像随手举起两颗鸡蛋。
视力入微,过强的听力总让他觉得楼上的夜晚过分吵闹。
他感觉自己或许能抵挡普通子弹的动能冲击。
当然,对于子弹高温的灼烧,他还不确定能否完全承受。
这种变强的节奏,远远超过了刘琛的预料。
幸好他在《一代宗师》世界的最后不断修行,让他有了充分控制这股力量的经验。
国术,堪称是对人体力量调动和发挥到极致的一门技艺。它能最大化发挥使用者的力量。
所以刘琛力量虽然暴增,但并没有超过他的预期。
只是,健身房是不能去了。否则他这样的怪物一定会被别人发现。
刘琛第一次感觉到,自己似乎在脱离这个世界。
又在家过了几日,将阿煤送回了苏桐那。
似乎是经历了那晚的尴尬,苏桐和刘琛之间变得有些疏远。
王雷来过几次关心的电话,旁敲侧击,却只得到含糊其辞的回答。
不过王雷同样提醒刘琛另一件事情。
他已经两个月没工作了。
现在正值八月,是求职高峰期,最适合换工作。
朋友的关心,再加上长时间在家呆着实在有些闭塞。
刘琛决定换上一身正式些的西装,带上最新的简历,找几家公司面试。
他其实并不需要工作来维持生活,除去自己住的这一套,剩下三套房子的租金收入不算多,但每个月也超过了2万。
对有房的人来说,不管在哪,月入两万也够生活的滋润。
但刘琛下意识的抗拒自己的过于强大,他感觉自己需要一份工作,来保持和这个世界的联系。
八月,刚过立秋。天气的炎热并没有停下,依旧如烈火蒸炉。
蝉鸣,聒噪。
高档写字楼,高速电梯的灯光有些暗,进口的金属镜面让人下意识注重着装,冷静下来。
“来面试的吗?先填下招聘登记表,在那边稍等一下。”
刘琛顺着前台的指引一看。
哦吼,稍等的坐满了一件会议室。
他下意识的有些抗拒,这么多人,等到他得什么时候。
那时候的面试官又有多少精力对自己作出合理的判断?
不过正顺了那句话,来都来了。
填表,钻进坐满人的会议室。
像钻进了一盒沙丁鱼罐头。
等待面试,对许多人来说,总是带着忐忑。
惴惴难安者搓着手指,一遍又一遍地点亮手机屏幕、解锁、再熄灭。
也有自信昂扬者,挺直腰杆,往往是衣着整洁,不带一个褶子,精心打理过外表,每当你看着他,他总会报以微笑。
当然,也有像刘琛这样的,坐的随意,像在常去的咖啡馆一样,安然自适。
“刘晓粒在吗?请这边来。”
一个面试者从旁边的小会议室出来,前台就过来喊下一位面试者。
刘琛瞄了一眼招聘登记表,是同一个岗位。
支棱起耳朵,十倍于常人的听力,让他甚至能捕捉到隔壁的呼吸声。
玻璃门关上,落座,简历掠过高档的木质桌面,递到面试官的手上。
“先自我介绍一下吧。”
语气中带着疲惫,大概是太长时间的面试,让她逐渐失去了专注度。
“好的,面试官您好,我叫刘晓粒,今年……”
不卑不亢,自信有度。
“刘晓粒对吧,我注意到你上面说的是未婚,那你有男朋友了吗?”
没有意识到第一个问题竟然是这个,刘晓粒迟疑了两秒。
“有,怎么了?”
“那打算结婚吗?”
面试官似乎只专注刘晓粒的感情和婚姻,赤裸裸的询问让她有种被冒犯的感觉。
毕竟是面试,刘晓粒还是决定回答这个问题。
“目前还没打算。”
“那你们两个五年内可能要孩子吗?”
刘晓粒感觉到一种挑衅,不太高兴,但还是答道“不会。我们还没打算结婚,目前还没想到孩子那一步。”
“你怎么保证?”
面试官没感受到刘晓粒的情绪,还在不依不饶的逼问。
这下刘晓粒直接被气笑了,标准的普通话出口成了东北口音。
“保证,我能怎么保证?回头我给你开结扎证明啊!”
说到最后一句,声音陡然加大。
刘琛所在的整个会议室,都听得清清楚楚。
“什么?她是什么岗位,怎么还要结扎证明?”
“我去,我正和老婆备孕准备要孩子呢。”
刘晓粒话说完,直接抽回自己的简历,留下一句:“半点专业的都不问,整天盯着怀孕生孩子,算我倒霉。”
玻璃门被从内拉开,走出一个大步流星。
“陈禾?请这边来。”
一个有点怯生生的男生从会议室最里面蹑手蹑脚走出来。
亦步亦趋地跟在前台后面。
进门前,小声问了句前台:“你好,请问刚才那位,面试的是什么岗位?”
前台瞥了眼陈禾的招聘登记表:“巧了,和你一样。”
拉开门,让进了年轻人。
递过简历,熟悉的自我介绍。
“你现在有女朋友吗?”
“啊?”男生话说的有点小声,转眼想到前面那个应聘者,不知想到了什么,停顿了一会儿,又道,“对不起,我觉得这个岗位不适合我,我不想结扎。”
话说完,直接灰溜溜地出了门。
不到三分钟,只留下面试官的满脸错愕。
刘琛听到这,实在忍不住,笑出了声。
得,干脆收起简历,准备下一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