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一章 帝王陵
“大舜皇帝?”
魏颉心生巨大迷惑,只因他作为土生土长的中原男儿,自然十分清楚那位“舜帝”究竟是何许人物。
那等足可彪炳千秋,被万年后人所铭记的中原大人物的名字,从一位自西南大黎国而来的女子口中说出,总归会让人产生费解的感觉,唐突且违和。
千年以前,中原有帝国王朝鼎盛繁华,曰“大舜”,其开国皇帝姓姚名虞,生有重瞳,命里有威震天下的气数,有占卜师算卦,称其乃上古祖龙投胎,此人文成武略英雄无敌,是华夏土地上诞生的,极其著名的一位大一统帝王,后世称其为“千古一帝”、“万圣至高先君”。
姚舜大帝与其皇后娥煌育有一子名姚禹,根据嫡长子继承制,传位与之,然后便就辞去了帝皇之位,默默遁隐山林,再也不闻行迹,生死莫测。
据民间有人传闻,大禹王朝太祖皇帝嬴霑便是姚虞的转世,虞之子名禹,这也很有可能是禹朝国号为“禹”的一大原因。
当然这种玄而又玄的事情都只是没来由的猜测罢了,绝非什么决定性的事实证据。
苏羽白知道魏颉对此会有所不解,于是点点头,面部表情仍十分肃穆,似要开口说出一件颇为重要而神圣之事,一身白衣的她盯着庙内那座石雕塑像,缓缓说道:“那位舜朝皇帝一生共有八名妻子,分别名娥煌、桂丛、元斐、玄月、青竹、朱弦、潇轩,以及一名素来没有名字记载的女人,这八女当中,除了娥煌是正妃皇后以外,其他七人都只是侧房妃嫔,除了那个无名女妃外,剩下的人皆不可与皇后争宠。舜帝称呼那名连名字都没有的女妃作‘青儿’,此为昵称而非真名,大帝对其极度宠爱怜惜,只因青儿是舜帝的青梅竹马,二人两小无猜一块儿长大,可惜青儿出身过于贫寒,门不当,户不对,纵然能加入皇室血液,也万万做不得六宫之主的皇后,只能当一个小小妃嫔,被娥煌压上一头。大舜皇帝迎娶青儿后,深深爱着她,青儿同样也极爱舜帝,愿意为了爱人去死,被皇帝起了个昵称‘青儿’的女子平日里没日没夜的刻苦习武,曾在六次危急关头救下了皇帝的性命,可以说是大舜王朝的莫大功臣。”
白衣女子苏羽白说着,沉沉叹了口气,低下头,继续道:“后来青儿怀上了身孕,怀胎九月,即将临盆产子之际,被素来嫉妒她的皇后娥煌污蔑,说其与贴身侍卫有染,那肚子里的孩子并非龙种,是和别人私通苟合以后的孽-种,甚至还指责青儿胆大包天,敢往端给皇帝喝的酒水里面下毒,意图弑君谋逆!为自证清白,青儿眼眶含泪,仰头饮下了那杯原本要给皇上喝的御酒,果真毒发,当场腹痛如绞,捧在大肚子满地打滚,见如此境况,舜帝大惊,但那酒中有毒也确实是事实,若换成自己饮下此酒,恐怕也难逃一个驾崩的下场,既然现已人赃并获,那也无论怎样都没有办法能救她一救了。心狠手辣的皇后自然借题发挥,不肯错过这个奠定自己六宫之主地位的大好机会,一口咬定青儿是畏罪自尽,遂拔出了侍卫的佩剑,一剑贯穿了青儿的胸膛,胎儿尚未出世,母亲便已身亡,场面堪称凄惨至极,娥煌手段之歹毒泼辣,简直令人发指!”
“又过去几年,大儿子已有了独当一面的能力,早已心灰意冷的大舜皇帝姚虞见时机成熟,便简单寻了个理由,把宫中所有妃嫔,包括皇后娥煌在内的妻子都休了,类似于净身出户。然后将一国之君的皇位禅让给长子姚禹,就此舜帝消失得无影无踪,世人都不知道姚舜大帝晚年究竟是如何度过的,到底是因何而死,又崩于何地。”
魏颉始终沉默不言,紧紧锁着眉头,安安静静的听着大黎国女剑修跟自己讲述这段发生于千年之前的古早故事。
只因苏羽白所说的这些,与自己听闻的历史有些极为明显的出入,就照自己所闻,那舜帝姚虞确乎是有八名妻子,但其中最爱的,唯有皇后娥煌,也曾以毒酒赐死过一个犯了错的无名女妃,但像什么和那个无名女人青梅竹马,甚至被其相救六次这种夸张至极的事情,就更加从所未闻了,一点儿都没有听说过。
一个未被载入史册的小小无名妃嫔,竟能够得到大舜开国皇帝那般眷顾宠爱?
舜帝堂堂一代人杰、千古一帝,丹青史册之上被无数后代君王奉为终身偶像的传奇角色,竟会被一个女人相救六次之多?
众所周知,为舜帝诞下了子嗣姚禹,绵延传宗接代,助大舜帝国开辟神话功业的大皇后娥皇,竟会是一个手段歹毒狠辣,连即将分娩的孕妇都不肯放过的黑心女人?
这种事情的可行度,实在是有些低得出奇,魏颉对此不甚确信,那也情有可原。
苏羽白忽然转过头,“小颉,你是不是想问,这些和史书上迥然不同的事情,我都是从哪儿听来的?会否只是道听途说,随便讲讲?”
魏颉“嗯”了一声,如实回答:“苏姐姐所言,与我曾经学来的历史有明显出入,所以令人感到费解,还望苏姐姐能够帮着解惑。”
苏羽白微微一笑,继而说出了更加震撼的真相,她和颜悦色的解释道:“有出入很正常。因为我刚刚所说,绝非外头广泛流传的历史故事,而是切切实实,由舜帝本人,亲自写在秘密卷轴之上的文字。”
魏颉很是惊讶,挑起眉头,匆匆问道:“哦?舜帝还有卷轴文字流传于世间?既然是所谓的秘密,苏姐姐又是从何而知的?”
苏羽白顿了顿,轻轻叹了口气,意味深长地说道:“我也是从我爹的遗物里面意外翻找出来,没想到,就让我得知了一段世间绝不能知晓到的隐秘历史。”
魏颉明白,自己此刻已有幸聆听一个几乎从来没有其他人听说过的上古秘闻,机会难得,自当洗耳恭听。
苏羽白娓娓道来:“我在那份卷轴里面知道了当年的大舜皇帝为何要早早退位,让自己的年轻儿子来当舜朝的皇帝,只因他恨自己的皇后,非常恨,恨之入骨,但没办法,他不能去杀掉娥煌来为自己心爱的姑娘青儿报仇,因为至少在天下人眼中,娥煌出身煊赫名门,且是为天子诞下了一个龙种,未来有望成为太后的女人,而那个小小嫔妃无名氏,家境贫寒,能够嫁入皇室宗亲就已是几辈子修来的福气,若不是舜帝姚虞竭力恳求父皇让自己娶青儿,那个没有名字的女人恐怕连纳入后宫当妃子的资格当没有。若是舜帝休掉了皇后,类似于兔死狗烹,世人皆会觉得大舜的君王原是个无情无义的昏君,头脑昏聩,竟然会为了一个企图毒害天子的妾室,把自己的正宫给罢休了,这等被红颜祸水蛊惑的丑闻,换成任何一个稍微要一点面子的皇帝都是接受不了的,舜帝也不例外。可能是对心肠毒辣的娥煌还有感情,也有可能是他实在下不去那个手,拉不下那个脸,心里舍不得,也没办法做到那么绝,总之一直到姚虞不再做皇帝之前,娥煌都在六宫之主的位置待得好好的。”
“后来熬呀熬,熬到舜帝长子姚禹能够统镇一国的时候,姚虞终于有机会把肩上的胆子给卸去了,他果断的把自己每一个妻子都给休掉,包括本是皇后的娥煌,禅让龙椅宝座给了儿子后,大舜的头号皇帝总算得以拥抱自由,不再当什么一国之君,而是踏步江湖,当上了一名潇洒快意的武林游侠儿。”
听到苏羽白讲到这里时,魏颉眼神顿时焕发光彩,显然有被点燃了兴趣,听得愈发入迷专注。
白衣女子脸上也渐渐浮现十分精神的表情,想想也是,这世上不论男女,又有谁都不爱侠客?
“舜帝不当皇帝,该行当起了剑客,仗剑走天涯,仗的何剑?名剑重华!那柄‘重华’分量极沉,足有九九八十一斤,为举世不可多得的精兵神器,可杀人于千钧之势,沉重且厚实,非有逆天巨力无可毁之。”
苏羽白已是满脸憧憬与向往,“大舜皇帝就是靠着那柄重达八十一斤的巨剑,脸上带着遮蔽真实容貌的面具,在不被任何熟人识出身份的情况下,在江湖快意恩仇,大杀四方,晚年的日子过得可谓甚是痛快自在,再也没了昔年于皇城里的束缚和限制,做到了真正的自由自在,天大地大任我逍遥!”
“想不到姚舜皇帝,竟还能有这等不凡的经历,我原本以为,自古以来但凡能当皇帝的,都看不上江湖里的那些恩怨情仇呢,毕竟是混迹庙堂了多年,被那么多老王八生生捧成最精最狠的那一只‘老大王八’,该当很无趣无聊才是。”
魏颉笑道,“谁承想,今日听了这匪夷所思的故事,才知是我把人想得太过片面,真是太死板了呀!”
“谁说不是呢,我那天读到舜帝自述往事的时候,都大感惊讶,想不当明明都当过皇帝的人,居然还会对江湖风情那般缱绻依恋……此种情况,我怀疑很可能和那个青儿有关系。”
苏羽白神色认真的说道,“因为照舜帝自己的说法,他当年曾与青梅竹马的青儿一块儿游历过一段时间的江湖,不是很久,但那段回忆深深的烙印在了大舜皇帝的心中,挥之不去,永远也难以抹去。”
魏颉莫名其妙就想起了之前同样和自己一起行走过江湖的绿衣小丫头卜倩,心神略微恍惚,并没有继续接话。
苏羽白正讲得投入,故也没有注意到魏颉这短暂的失神,接着慢慢讲述自己所了解到的那点儿故事,“多年过去,大舜皇帝已在江湖好生闯荡游玩了一番,也算是弥补了一下曾经的遗憾,等到诸事皆尽,他也就准备去死了。死的地方已经想好了,他要去北方,就因为青儿曾与他说过,希望自己未来有一天,能去北方看看,所以舜帝打算孤身入北,最后让自己的生命结束在北方。”
白衣女子突然用手指了指地下,转头对着身边的红绸剑客魏颉说道:“就在这里,千年前的姚舜皇帝就死在了这里,我和你脚下踩着的,是千古一帝的帝王陵!”
第三百一十二章 迷路
白衣如雪的苏羽白讲出了一个叫人很是惊讶的真相,即她与魏颉脚下所踩的这片土地之下,就埋藏有昔年大舜皇帝的陵墓,真正的传奇,名气绝响的帝王陵!
魏颉万分震惊,连忙瞪着眼睛问道:“苏姐姐的意思是……这地下还有一座专属于舜帝自己的陵墓?!”
苏羽白点了点头,“没错,大舜初帝姚虞在自己死前的八九年时间里,于这座六嶷山女婴峰里挖出了一个巨大的内窟,在其中布置了自己死后的皇陵宫殿。”
“皇陵”、“宫殿”这四个字,无疑可以直接与财富宝藏相挂钩,如何能不叫人眼红耳热?
魏颉眼神炽热。
白衣女剑修则缓缓迈步上前,来到那具一丈高的石雕面前,近距离看着这具腰腹臃肿的中原女子雕塑,大黎国人苏羽白摸了几下石像腆出来的肚子,喃喃道:“大舜皇帝雕刻东西的本事也着实是不赖,我就刻不出来。”
魏颉同样走了上去,始终不愿和苏羽白拉出过大的距离,道:“这雕刻的这名有着身孕之人,想必就是舜帝最爱的女子青儿了吧?”
苏羽白淡然笑了笑,看向石塑那满是蜘蛛网、已有千年了的模糊脸庞,“是啊,这名孕妇,正是连正经名字都没有的青儿,她身怀胎儿即将临盆,却被皇后一剑所杀,这件事后来一直如同心病般萦绕在姚虞的心头,他对青儿有愧,愧对青儿六次拯救自己性命,愧对自己最爱最爱的女人,所以他才会那般精心的雕刻了这么一尊栩栩如生的石像,目的自然是纪念一下自己当年真正爱着的那个女人,不是娥煌,而是青儿。”
“好一个痴情的舜朝皇帝,自古无情最是帝王家,舜帝不愧是名传千古的明君,对待爱人这般痴情,实在令人钦佩!”魏颉不由得感慨道。
谁料苏羽白忽然冷冷的说道:“姚虞若当真有你说的那么痴情,他早就该一剑劈死那个心肠恶毒的皇后娥煌,来给心爱的青儿复仇了,可奈何那人优柔寡断至极,性子懦弱得不像个帝王,下不去那个手,若换成我来做大舜的皇帝,焉能留得那娥煌继续活着,一直祸乱六宫、耀武扬威下去?做梦!动了我的人,我早就给她赐下一丈白绫,让她以死赎罪了。”
魏颉苦笑一下,心下暗嘲道:“幸亏你没当皇帝,否则历史上不但要多个女皇帝,还要再多一个女暴君了。”
但转念一想,又暗道:“但多那么一个绝色的美女皇帝,这好像也没什么不好,倒是可以接受。”
“小颉,你就不好奇为何舜帝亲笔写下的卷轴会流落至我们大黎国?”苏羽白忽然扭过头问道。
大黎远在西南大地,那里有十万大山,距离天烛何止千里?相隔那么远,死在北方的舜帝确实不太可能会在大黎国留下什么东西,于是魏颉迷惑的发问:“这是为何?苏姐姐给讲讲呗。”
苏羽白嘴角翘了翘,“好,那你好姐姐我不妨就告诉你真相。你可曾听说过蚩尤?战神蚩尤。”
魏颉当然听闻这个响当当的古老名号,不假思索的说道:“那自然听过的,蚩尤是千年前西南九黎部落的首领,乃世间兵器之祖,后于涿鹿山败给了轩辕氏,光荣战死,九黎族也随之覆灭。”
苏羽白眉眼弯弯如月牙,又忍不住伸出手,像“撸”小狗似的搓了搓魏颉的脑袋,赞扬了一句:“呦,你小子懂得还挺多的嘛。”
魏颉脸皮也厚,自豪道:“那可不,要是懂的不多,哪儿敢做你大黎女子剑仙苏羽白的弟弟?”
苏羽白嬉笑了一通,实话实话的说道:“行了,既然你以真心待我,那我也不瞒你了。我呢,并不是什么剑仙,没有六阶凝丹境,目前只有脱俗境巅峰的修为,那日在山谷里之所以能够御使飞剑,那是因为我爹以前传过我一套‘万里行宫御剑术’,我靠着那套独门秘术,这才能够随意使用两柄飞剑。”
魏颉笑着“哎呦”了一声,拍手道:“你说这不是巧了嘛!我和你一样,也没仙品修为,到现在撑死也就是个五阶脱俗境小圆满的剑修,就依靠一套勉强能看看的御剑法门,这才能够使用飞剑杀敌。”
苏羽白“哈哈”了两声,笑容十分灿烂,令起其那张美不胜收的脸上又洋溢出了几分开朗的风情,白衣如雪的大黎国女子说道:“这我知道,你那日在羊入狼口里跟我讲起过的,我还夸你嘴巴老实来着。”
魏颉立时大力拍了拍自己胸脯,沾沾自喜,语气颇为自信,“我魏颉这人优点不少,其中最值得信赖是一点就是,我这人忠厚老实,是最最典型的老实人!”
苏羽白轻拍了魏颉肩膀一下,笑着讽刺道:“油嘴滑舌,你这种人精儿要还算是经典老实人,这世上恐怕就没有几个人是正经的了。”
魏颉笑了笑,“苏姐姐,话题扯远了,你刚刚问我听没听说过蚩尤,那九黎战神蚩尤和舜帝之死有何关系?”
苏羽白开始比较有耐性的给“魏弟弟”答疑解惑,解释道:“据说千年以前,年轻的舜帝曾向蚩尤大王发起过挑战,虽然那次不幸败北,但蚩尤对这个年纪轻轻便已胆略出众,有本事过来向自己出剑问招的年轻小子赞许有加,之后随着姚虞的成长速度着实惊人,不出二十年,就有了和蚩尤近乎平分秋色的战力,两人也逐渐从前辈与晚辈,变成了地位类同于平等的朋友。又是几十年过去,姚虞继承了自家皇位,敢于奉天下之大不违,极具独创性的改了国号,让一统中原的偌大帝国在历史上被称作‘大舜王朝’,而当姚舜威震世间之际,蚩尤也让九黎部落成为了整个西南疆土的头号传奇。再后来,便是姚虞让位于长子姚禹,开始了常年数年的江湖游侠儿的生活,直到死志已决,后事已了,他孤身前往了九黎族所属领地,找到了自己的‘老朋友’蚩尤。”
“年老的舜帝跟同样岁数极大了的九黎战神蚩尤有过一次谈话,那也是他们此生最后一次对话,他跟与自己亦敌亦友的蚩尤讲述了自己这些年来的快哉人生,晚年的日子过得极是潇洒,无拘无束,然后又在蚩尤羡慕的眼神中,把那个写满了自己生平隐秘的卷轴递给了九黎首领,作为这么多年结交的礼物。”
“辞别旧友蚩尤以后,姚虞一个人前往了北方,给六嶷山八座山峰分别以自己的八位妻子来命名,而其中最高的那一峰,没有取作‘青儿’,而是命名为‘女婴’。原来那天青儿被娥煌一剑刺死以后,舜帝还派人将青儿腹中的孩子给刨了出来,那是一个女孩子,一个本该健康出生女婴,就那样因为一杯毒酒和一柄利剑,就十分悲惨的死在母亲的腹中的孩子,未能见到阳光便死,真是太过可怜了!唉,那个娥煌简直就是个丧心病狂的疯女人,该死,可恨,太可恨了!我恨不得能回到那个时候,给那贼女人娥煌来上一剑,让她知道知道,被人泼脏水污蔑之后,又被利刃透穿胸膛是种什么滋味!”
见苏羽白不知怎的,情绪波动有些大,魏颉不忍看她那副尤为激动的样子,忍不住伸出一手,轻柔的搭放在了白衣如雪的肩头。
苏羽白快速看了魏颉一眼,对红绸剑修的此举并无丝毫反感,而是很明显有“冷静”下来的态势,魏颉自己都想不到,自己的一“搭”,竟能有如此神奇的安抚功效,能让人心定神清。
大黎国顶级美女苏羽白吸了口气,接着讲述自己所知道的一切:“刚才讲过了,舜帝在女婴峰上为自己挖掘墓穴,自己一个人花费了数年的光阴来修建帝王陵,并在入口处,也就在这座小庙之中刻了一具青儿怀孕即将临盆时候的雕像,以表达自己对爱人的殷切思念。”
“入口?苏姐姐是说我们若要进入大舜始祖的帝王陵,这里便是入口了么?”
魏颉问道,“那么我们该如何进去呢?”
苏羽白抿嘴一笑,“这么猴急干嘛?我倒要问问你看,这帝王陵,你进去做什么?”
魏颉微微一愣,回答道:“苏姐姐所行必有缘由,既然来到这里,那就必定是有姐姐的道理。我是欠了苏姐姐一个天大的人情的,都说了天涯海角在所不辞,哪儿都会跟着去的,莫说区区一个帝王陵了,纵是让我到阴曹地-府,我都说下去就下去!”
苏羽白高兴的笑了起来,说道:“用不着你去地-府,你只消陪我走这一遭就好了。说得没错,我确实不是来玩玩的,此行必有所图,我想要的东西呢,要说宝贝呢也宝贝,要说不宝贝吧,其实也就那样,是大舜皇帝当年留下来的一样东西,你猜猜是什么?”
魏颉稍加思索,灵机所至,出言回答道:“莫非是姚虞昔年行走江湖的武器,那柄重达八十一斤的重华剑?”
苏羽白“啊哈”了一声,颇为赞赏的点了几下头,竖了个大拇指在魏颉面前,夸奖道:“真不错,一猜就给你猜中了,这么聪明,有资格当我苏羽白的弟弟!”
魏颉摆了摆手,十分谦虚的说道:“惭愧惭愧,小弟我就是瞎蒙一下而已,谁承想就给猜中了,实乃运气不错。”
“少妄自菲薄了,我说你聪明就是聪明,不许反驳我说的话。”
“是是,以后苏姐姐说一,我绝不敢多言一个‘二’字。”
“哼,这还差不多嘛。”苏羽白笑道,“那小颉,咱们一块儿下去罢!”
白衣女剑修说着慢步饶至了孕妇雕塑的后面,在“青儿”石像的后腰位置猛地一推,石板顿时凹陷,开关旋即打开,那座足有一丈高的塑像立时便似活了一般,有轰隆声发出,往前慢慢平移而去,尘土扬起,蛛网破碎。
魏颉连忙侧身闪到了一边。不挡住石像的前进。
那尊腰身粗大的雕像在机关的带动下,朝前推移过去了差不多一米的距离,地下赫然出现了一个大洞,呈规整的方形,里头隐隐有光亮向外散发而出。
“跟紧我,别走丢了。”
白衣苏羽白朝“弟弟”招了招手,然后走入洞窟,红绸剑客紧随其后。
这座帝王陵虽然耗时将近十年,但毕竟只是由姚虞一个人费功夫费时间打造出来的,故而要求内部装潢条件有多么华美精良,多么符合精工巧匠的作为,那就纯属有些太过于严苛了,他姚虞是皇帝也是侠客,却不是甚么工人匠人。
但说实话,进入墓穴之后看到的光境可大大出乎了魏颉的意料,可以说给予人极大的震撼!
魏颉曾经也走过不少类似的地下“迷宫”,比如在长公主山巽风宫青龙大殿之下的秘密通道,再比如春神山广寒剑宫直通湖心君归亭的隧道。
但那些形同地洞一般的地方,都和这座帝王陵墓没有任何可比性,其差距不单单体现在通行之路的宽敞程度,更在乎墙壁之上用于照明的那些物件,居然不是什么庸俗的火把,而是颗颗浑圆,真正价值连城的“夜明珠”!
魏颉昔日刚入江湖之时,见嬴秋关门弟子卜倩随手就能掏出一大把的帝王绿翡翠,窃以为这就是所谓“阔绰”的极致,后来见到的世面越来越多,算是渐渐了解到自己昔日的孤陋寡闻、目光短浅。
这世上是有钱人啊,忒也多了!
在见识过金梁王、琅琊王两大藩王的府邸,在遇到过像淮南纨绔苍参这样的贵家子弟以后,魏颉可谓眼界大开,长了不少知识,懂得了原来一个人有钱起来,能够那么有钱!
但还是太过保守,井底之蛙了。
魏颉虽未去过大禹王朝天启城的皇宫大殿,但他也曾“造访”过天烛国南院大王建立在天阙城的王府,此时此刻,他暗中将耶律王府和这座地下坟墓相比。
自觉要后者,远胜前者!
地面铺白玉,顶板镶黄金,墙壁贴翡翠,万颗夜明珠。
几乎就是走到哪儿,哪儿就是奢华至极的格局层次,品味与造型撇开不谈,花钱是真的花钱,或者说“烧”钱更加贴切一些。
魏颉心话说,这当过皇帝的人就是好,钱来得挺容易,这死了在地底下睡个坟,里头都能整得这般金碧辉煌,胜过寻常老百姓安葬万倍亿倍,这派头,就算下去以后都得是风风光光的呀!
也难怪当年大秦帝王在驾崩前几十年就遣派部下去提前准备建造自己陵墓的事情,这大舜的帝王陵才建了几年,就能有如此内部造化、洞中乾坤,那秦帝陵号称“史上第一皇陵”,也不知道里面究竟得豪奢到一种什么程度,真是连想象一下都十分困难。
在如同大型迷宫密室的姚舜墓穴-里走了许久,因为当年姚舜在卷轴中只写到自己要在北方六嶷山女婴峰上建墓立坟,对坟内的路径走法只字未提,故魏颉和苏羽白二人在这偌大的地下宫殿里只能自行探索,兜兜转转,努力寻求出路,企图找到大舜皇帝的棺材所在之地。
一开始他们还在某些已经走过的地方做下记号,防止重复,但到后面发现,所标记号反反复复出现了好几次,有如“鬼打墙”一般,魏、许二人这才有些无奈的意识到。
他们恐怕在帝王陵里迷路了!
第三百一十三章 我想我爹了
从庙中入口下去,进到大舜帝王之中,红绸剑修与白衣女子一块儿行走,七拐八绕,这边走来那边走去,各种做记号、记方向,寄希望于能够通过自己的力量,找到姚虞棺材真正的所在之地,自信心爆棚。
但很可惜,他们在徒劳无功的兜兜转转了许久之后,才遗憾的意识到有些过分高估自己的能力了。
发现仅凭一腔没来由的热血,根本就没办法轻松找到目的所在,甚至连走多哪怕一条正确的,能出去的路都已成奢望,在这种地下深处遭遇到了堪称异常不幸的事件,那就是“迷路”!
周遭黄金翡翠夜明珠极是耀眼,闪闪发光,璀璨夺目,这等地下宝库对于能够走出去的人来说,那无疑是类似天上掉馅饼一般的好地方,这么多的好东西,何止一个“发大财了”能够形容?光是随便扣几颗硕大的夜明珠回去,那都得半辈子吃喝不愁了,何况还有那么多的金银翡翠,数目惊人到极其夸张的程度?
但要是对于那些此生没法子离开这里,大概率要活活饿死于此地的人而言,那些贵重至极的宝物便都通通没有价值了,完全可以和“粪土”之类的事物画上等号。
这一整座偌大的地下宫殿,便已似宛如巨型“黄金白玉棺材”一般的恐怖存在。
黄金白玉固然珍贵,但棺材就是棺材,棺材是用来做什么的?装死人的!
那么大的一个棺材,只用来装两个人,一男一女,死而同葬,既晦气又浪漫。
“苏姐姐,那舜帝写的卷轴上面当真没有这地下墓穴的地形图么?”
“没有没有,都跟你说了没有,你当我在骗你吗?!”苏羽白十分严肃的回应,“你别烦了,现在我也焦虑得紧,这姓姚的是不是脑子有问题?一个葬死人的地方,干嘛修这么大?”
魏颉刚想说一句“多半是为了防止有人前来盗墓”,但考虑到白衣女子此刻同样也焦头烂额,心里烦躁得紧,自己也就该识相点,别自讨没趣的给人家添堵了,有那功夫还不如把精力都用在走迷宫、找出路上。
但所谓迷宫迷宫,能让人彻彻底底迷失在其中,那才能叫“迷宫”。
那般巨大一座地下城堡,舜帝花费近十年修建出来的陵墓宫殿,岂是说找到对的路就能找的?
难,绝难,难如上青天!
魏颉拥有着陆地尘仙的心境,可泰山崩于前面不改色,倒也不至于因为被困地下而心态炸裂,得走且走。
但相比红绸男子,负责带路的白衣女子苏羽白,此时已显得有些心焦难忍,不太能受得住了。
她先是把舜帝姚虞狠狠的唾骂了一通,骂这个该死的皇帝没有为自己心爱的女人报仇,到了晚年逃避责任跑去当江湖上疯玩,是个彻头彻尾的无能懦夫,不配当皇帝,也不配当侠客,什么都做不好,甚至连妻子都不配有,就该独身一辈子,活该孤寡到死!
等火气出得差不多了,内心的惶恐和焦虑便愈发强烈,如有阵阵梦魇笼罩,虽周遭敞亮万分,内心却黑黢黢不见光明,阴暗幽深,恐怖绝伦。
听得自己说话的回声,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惧意”涌上了心头,明明还没有到最后时刻,却好似已身临绝境,心里却总有一个很诡异的声音,在持续不断的说着:“你要死在这里了,你要死在这里了,你要死在这里了……”
如蜂鸣嗡嗡在耳,挥之不绝。
又大概过去了一炷香的时间,魏颉和苏羽白不仅没有找到舜帝陵墓的中心,连如何离开地下大殿的出口路线都已忘了个一干二净。
真真正正被困死在了其中,叫天天不应,唤地地不灵!
“苏姐姐,你看咱们都绕了这么久了,稍微歇一会儿吧。”
魏颉好言提议道,“这迷宫忒也古怪,我怀疑其中蕴含着某种玄妙阵法,用寻常闯关的试错法子应该没有用,不会那么轻易就能出去的,别想着像闷头苍蝇似的碰运气了,坐下来休息休息,想想该如何破掉阵法才是上策啊!”
苏羽白静静呆立片刻后,转过身来,点头同意了魏颉的说法,找了个地方坐下,背靠着翡翠墙壁,始终一言不发,只是闭目养神。
魏颉缓缓坐在了苏羽白的边上,此时借着夜明珠的无限华丽光亮,得以慢慢欣赏白衣女子那绝美的惊世容颜,他静悄悄的看了没多久,便已大有如痴如醉、怦然心动之感,觉得世间再多美好事情与之相比,都远远逊色,不过尔尔了。
美人如玉,胜过无暇白壁;脸庞精致,赛逾极品匠器。
玉石明珠之光彩,更衬托得苏羽白美若仙子,绝世无比,叫人只可远观,而连亵玩之意都不敢生出,神圣不可侵犯!
忽然,有泪水自苏姓“仙子”的眼角流下,顺着玉璧脸颊淌落,如荷叶之上的清露水珠,晶莹剔透。
只一滴,其价值就比得上金汁万金!
魏颉见其伤心落泪,不由得微微一惊,匆忙开口道:“苏姐姐,你怎么……”
记得那天在两狼嚼羊口,剑“仙”苏羽白用简简单单的一句“你也配”,震得苍山第一纨绔苍参当场无地自容,随后又一剑破开满谷乌云,斩杀瞳术大师果眉,剑劈桃花大马,扬长而去,只留下一句“我今生今世最恨的东西就是桃花”。
一言一行,一动一静,皆有仙人之姿态、神明之仪容,冰冷里融有高贵,傲世中夹杂着自负,那是种何等的不可一世,兼超然物外?
魏颉常常习惯性的追忆过去,发现昔日遇到的所有女子加一块儿,在气质方面都难以和苏羽白抗衡,也就如今已然飞升的盈盈岛岛主沈腰在“仙气儿”方面,勉为其难能与之一较高下。
至于其他凡间女人,不想说的太难听,但事实就是,真正差之远矣!
这样人世绝无仅有,可谓冰清玉洁的超脱女流,居然也会掉眼泪?
虽然苏羽白即使有泪落眼眶,仍旧美丽无伦,但这也确确实实让魏颉吃了一惊。
其感受,大概就好像那些无知懵懂的少年突然有一天,意外发现自己喜欢的小女孩子,和自己一样也会拉粑粑……
魏颉凑了过去,试探性的发问:“你是因为觉得再也走不出去了,所以才哭的么?”
坐于地面的苏羽白依旧背靠身后墙壁,后脑勺跟脊背一样也贴合着玉墙,高高扬着下巴,露出极度清晰的下颌线,她紧紧闭着眼睛,没有正面回答魏颉的这个问题,而是轻声说了一句:“我想我爹了。”
第三百一十四章 剑气催龙吟
苏羽白一句“我想我爹了”,使得魏颉也不由自主想起了自己的父亲,蓦然一阵感伤,转头看向别处,不再讲话。
两人就此缄默良久,苏羽白率先打破沉寂,缓缓道:“小颉,我知道的,你爹魏魁是英雄,我爹也是。”
魏颉快速扭转过头,侧耳倾听,全神贯注,不敢有丝毫漏听。
苏羽白眨了眨泛起水光的明亮眼眸,嘴角却有些微幅度的上扬,“我爹乃大黎国万里行宫的一宫之主,道号‘黄雀真人’,是举国第一的道门领袖,深受皇室扶持,声名显赫,万民敬仰。”
忽然她咬了咬牙,粉雕腮帮鼓了一鼓,继续道:“后来乱臣贼子高元簪窃取了段氏政权,高贼重佛贬道,誓要灭掉全国所有道教,我爹作为大黎头号修道之人,自然首当其冲遭到迫害……”
苏姓白衣女子两臂环膝,低埋着脑袋,嗓音明显哽咽,“佛灭道,末法时代来临,受到高元簪器重的佛门暮春禅师率领众僧兵捣入万里行宫,我爹……我爹苏君希为护大黎道脉,与群寇战至了最后一刻,最终不敌暮春禅师,英勇战死!”
魏颉见其说话声音里带着浓浓的哭腔,身子有了小幅度发抖,于心不忍,伸手轻轻拍了拍苏羽白的后背。
白衣女剑修仍是深深垂首及膝,“那日我正好有事要处理,没在行宫内部,侥幸躲过了一劫,但也因此连我爹的临终一面都没见着。我孤身一人跑去刺杀暮春禅师,却意外得知那厮北上去了北国天烛,说是要去与那极北之地的炎神山焦叶寺住持,‘火之圣僧’臧笙交流佛法心得,于是我便骑着青骊马,一路从西南大地赶至了天烛这里,为的就是万里追凶杀寇,诛灭暮春禅师,给我爹一报血海深仇……”
说到这儿,苏羽白终于再也忍耐不住,保持两手环抱膝盖,始终低着脑袋的姿势,就那样失声哭了出来!
与卜倩的孩童啼哭以及许灵霜的绝望悲鸣都不相同,苏羽白的哭声极是哀愁凄美,便连哭啼之音都好似在演奏一曲动人乐章,在回音声很响的地下悠悠荡荡,使人潸然泪下,为之共情。
魏颉作为亲身经历过丧父之痛,且同样没能目睹爹爹死前光景的人,当然能深切的体会到苏羽白的那份不亚于剜心割肉的惨烈痛苦,堪称身心俱裂!
他也曾见过红裙少女小霜儿伏在父亲许焰尸体上嚎啕大哭的场面,知道这种事情唯有经历之人自己一点点慢慢消化,“自渡苦海”是唯一的良方解药,旁人基本帮不上什么忙,能做的,基本也就只剩下“陪伴”二字了。
魏颉稍稍靠近了些,坐在白衣女子右边,左臂搭在苏羽白左肩,柔声说道:“快别哭了苏姐姐,你那么美的一个人,若是哭花了脸,那可就真是暴殄天物了!你说是吧?”
苏羽白哭声非但未止,甚至还因为魏颉的安慰劝话而变本加厉,哀声惨哭愈来愈响,其中包含的苦楚和难过也愈发浓烈,边嚎边用不甚清楚的发哑声音叫道:“我倒是宁可自己长成一个谁也看不上的丑八怪,只求爹爹能活转过来,就算不能让我爹活,让我回到那日,能陪着爹爹战到最后那也可以啊……”
魏颉想起了自己三年多前,得知父亲狼煞魏魁兵解城头,战死于少咸山碎肉城之时,有着近乎类似的幼稚想法,比如说让自己沦为废人,以换取父亲死而复生,纵然人死后难以活转,那也希望自己能够参加一下那场发生于青铜峰之上的战役,必死无疑也全没干系,能与身为大英雄的父亲一块儿牺牲于沙场,为国捐躯,那也是件值得骄傲自豪的光荣之事。
苏羽白嗓音呜呜咽咽,“可现在好了,我为了来这墓穴-里取一柄破剑,为了大舜的那点儿有没有还另说‘帝国气数’,千里迢迢跑来了这六嶷山上,结果却落得这么一个悲哀结局,不仅再也不能给爹爹报仇,还要凄惨的在这里被活活饿死……命运真是不公,非要把人往死里捉弄!先是让我见不到我爹最后一面,然后连让我亲手给爹爹报仇雪恨的机会都不肯给我,凭什么?我不过就是想能对得起我爹一点儿,就这么难吗?!”
魏颉心弦抽动,显是被此番言语触动,他左臂搂着白衣苏羽白,颇为认真的说道:“苏姐姐,别气馁,我们还能继续找出路的,振作一些吧!你爹,还有我爹,都在天上看着咱们呢,你觉得他们会希望看到我们现在这副垂头丧气的样子吗?”
苏羽白猛地抬起了头,可眼泪仍是未止,缓缓流下,若带雨梨花,佳人啜泣,更为美人画卷之上增添一副锦绣图案,她因哽咽而说话声音与平时不同,大声道:“可是我们已经在迷宫里转了那么久了,一直在鬼-打墙,记号重复标记了不下十次,怎么样都找不到出路……小颉,你说现在该怎么办嘛?!”
魏颉皱着眉头,心平气和的安慰道:“什么鬼打墙,你怕鬼么?鬼有什么好怕的,就算有真鬼站在面前,咱们一剑斩了它!这破迷宫定是有阵图加持,类似于当年蜀国丞相的八卦阴阳阵,若是寻不到生门,那确乎是出不去,但只要能找到生门所在,破阵应该不在话下,慢慢来,总能寻到的。”
“你说的倒是轻巧,这生门在哪儿嘛!你能找得到?!”
“别急别急,那个舜帝的卷轴你放在身上么?拿出来看看,说不定能发现什么线索。”
苏羽白听得魏颉此言,从衣物中取出了一个小小的皮制卷轴,那是当年蚩尤败亡在轩辕氏手上后,遗留在西南万里行宫中的物件,苏姓女子将之慢慢打了开来,与坐在自己身边的红绸年轻人一同视看,寄希望于卷中文字能对“破阵”有些许帮助。
然而事与愿违,二人左看右看了小半天,仍是一无所获,丝毫重要讯息都没有,全是旧的,无一新字。
苏羽白心中愈悲,开始悔恨自己当初干嘛要跑到六嶷山上来,误入大舜帝王陵,困杀在内,无异于自掘坟墓,挖个坑把自己埋了,堪称蠢笨至死!
白衣如雪的大黎国女剑修又泫然而泣,颗颗珍珠似的晶莹泪珠顺着雪白脸颊淌落,滴至了早已泛黄的千年卷轴之上。
泪水化开,竟在皮纸上晕出了一个隐隐约约的小字。
很淡,但确确实实能让人看得见。
那是一个“北”字!
苏羽白见状,立时惊呼出声,魏颉同样吃了一惊,旋即笑道:“这卷轴上的隐藏文字原是须沾了水方可显现,真是奇了。看我的!”
红绸剑修往前伸平一只手,手掌朝上,运起早些时日偷师来的广寒剑宫玉兔真气,很快便在掌心凝聚出了一块小冰,再逆运真气,顿时催生暖流,迅速融化冰晶,手掌之中就此有了一滩冰水。
魏颉把手心的水均匀抹在了卷轴上面,随着水渍渐渐化开,共有三十二个小字浮现于纸上。
一路向左,九华重明,以血祭之,可现其形。
若欲破阵,须碎顽墙,北面生门,入我陵来。
魏颉大喜,笑道:“苏姐姐,咱们走!”
说罢立时站立起身,一把拉住白衣女子的纤细手腕,将后者从地上快速拽起,紧接着二人匆匆向左而行。
一直往左拐路,大概过了不下十个弯后,魏颉和苏羽白发现一堵模样略显奇怪的翡翠墙壁。
墙上与人等高位置嵌有九块椭圆形的玉石,工整排列成九宫格形态,靠近看去,可见九块玉中均隐隐有青绿光芒散发,一直都有,只是若站得稍微远些,青光便会被周遭的翡翠绿色掩盖,极其不易察觉了。
“想必这就是所谓的‘九华重明’了,那么‘以血祭之’……”
魏颉说着,猛然间拔出腰间青霜神剑,对准自己左手小臂,一划而下,瞬时割出了一道猩红剑伤。
苏羽白登时“啊”了出来,叫道:“小颉,你,你干嘛……”
魏颉嘿嘿一笑,满脸的无所谓,仿佛疼痛对于他而言根本就不存在一般,笑道:“苏姐姐用不着担心我,我体内有道门青云真气,和你珍藏的凌紫氛相比也差不了多少,能极大程度的加快伤口愈合速度,区区这点儿小伤,没几个时辰就和好如初了。大舜皇帝让我们用鲜血以祭玉石,这儿就你和我两个人,我作为男子汉大丈夫,焉能舍得女性流血?就算要祭,也该用我的血来祭!”
道教黄雀真人之女苏羽白此刻瞪大了那双绝美明眸,因适才痛哭过的缘故,眼眶仍是微微发红,樱桃嘴唇动了动,似要启齿,终是无有言语发出。
魏颉将胳膊伸了上去,让自身血液淋到了墙上那九块排列工整的华明玉石之上。
内蕴灵气的玉石在得到浓浓的血气影响后,焕发出了更加强烈明显的青色光亮,九宫格中,位于上下左右四个方位的青石上,逐渐显露了出“北”、“南”、“西”、“东”四个符字。
魏颉咧嘴而笑,哈哈了两声,道:“我原本还在思索于墓中该如何判断方位,原来石上所显之形,已然会告诉我们东南西北的方向。”
苏羽白一样面露欢欣喜色,她看了看玉墙,又扭头看向那一袭红绸,“那么所谓‘若欲破阵,须碎顽墙’,应该就是指需要我打碎眼前这面顽固的墙壁,就能通往足可破阵的北面生门了,对不对?”
魏颉点头,神色欣慰而得意,“那还等什么?出剑,碎墙!”
红绸男子与白衣女子几乎在同一时刻递出一剑,两道剑罡重叠形成一个“十”字,掠向那面镶嵌有九块灵玉的翡翠顽墙。
“轰”的一声,正面高强已坍塌倒下,玉块堆砌的砖石墙瓦悉数被罡气震碎,一地狼藉。
生门,果真就在北面墙后!
魏颉和苏羽白相视而笑,并肩一起走入了墙内。
墙壁之后,是一个十分宽阔而巨大的宫殿屋室,其宏阔宽敞的程度,远胜长公主山巽风宫之上的那座青龙大殿。
殿内金光璀璨,地面天花板,周围的另外三面墙壁,均有满满的金玉宝石,以及颗颗硕大如拳头的夜明珍珠,辉耀全屋。
光明亮如大日,气派可逾皇宫!
魏颉不曾见过天庭,但在年轻人此时料来,这座地下皇陵正殿的格局外观,决然已不逊色于天上仙人居住的场所了。
凡尘俗世可比天仙造化。
人间走一遭,能见到如此神圣辉煌的场景,无憾矣!
巍峨金光大殿的正中央位置,端端正正的摆放着一具巨型紫水晶材料的棺材,毫无疑问,此乃大舜王朝开国皇帝遗体安葬所在。
现如今,被一对二十出头的年轻男女给寻到了。
二人齐步走上前去,来到水晶灵枢所在的地方,立在棺材旁,苏羽白胸中愤愤不平,用鼻子哼出一口气,秀眉含怒,厉声骂道:“这个姓姚的无能皇帝,害得我们在他墓里迷路了那么长时间,看我今朝怎的撅了你这破棺材!”
白衣女子手持雪色长剑,剑尖戳-入缝隙,真气送出,用力往上一挑,霎时间,一整块水晶棺材板被劲道翘得弹了起来。
于是便露出了里头的光景。
安安静静平躺于棺材内部的,是一具披穿着青色铠甲的白骨尸体,大舜王朝无形属木,其国色为青,舜帝姚虞生平至爱的女人唤作“青儿”,便是外头破庙中那名腰身粗肿的石雕孕妇。
森然白骨已无半分血肉,只余枯白骨骸,可怖诡异,之上的那具青甲因千年腐蚀而早已锈迹斑斑,显然此铠甲并非什么上品宝物,只是舜帝为了纪念爱人而在临死前穿上去的。
已死千年的姚虞躺在棺中,手里握有一柄神兵重器,自是昔年大舜初祖挑战蚩尤,闯荡江湖时期所佩之宝剑,重华。
重剑有锋,大巧精工。
剑身极长极宽,绘有各种奇特花纹,若上古玄奇符箓,缀有数颗七彩宝珠,刃如霜雪,当的是寒光逼人,剑柄处有着“重华”两个的篆体文字。
苏羽白喜出望外,这一番得来可谓费了不少功夫,脸上露出灿烂的笑容,遂伸出手,一把将雪刃重华剑从“舜帝”手中夺了过来。
那一刻,脱离了姚舜尸体的巨剑气机暴涨。
有剑气盈满大殿。
自对面墙壁之后传出了一阵极度震撼人心的龙吟之声。
剑气催龙吟!
第三百一十五章 我有屠龙技,今朝可示卿
白衣苏羽白手持那柄大舜皇帝的佩剑重华,霜雪巨剑锋刃之上有明晃晃的光泽焕发,她陡然得到宝物,欣喜无比,但好景不长,剑脱离尸体没多久,便就有一股浓烈无俦的陌生剑气自剑中催生而出,极度凶猛强大,难以轻易控制。
饶是拥有着五阶脱俗境大圆满修为的苏羽白都甚感惊诧,险些没能握紧剑柄,把此上古重剑不慎脱手掉落在地。
苏羽白紧紧锁住秀眉,两眼凝视手中之物,着急忙慌的改用双手握死大舜重华剑,全神贯注于用心力来操控住剑上那份蠢蠢欲动的磅礴气机,她不甘示弱,不愿低头,要用自己的实力来让这柄舜帝巨刃长剑认主,能够“驾驭”得住此剑,而不是被区区一柄武器反过来牵制。
就在剑气源源不断,持续衍生,逐渐已充盈了整座陵墓大殿之时,猝然有一阵撼天动地般的龙吟之声,自对面墙壁的后头迅猛传来,其音如雷,似要用声音就生生将玉墙摧倒。
魏颉那日在春神山斫桂湖中,曾见识过应龙吸收太行神玉的无限精元灵气后,进化升级为雪白天龙,啸杀天下的可怖画面。
那会儿应龙化天龙时虽产生的莫大威慑力,与此时此刻,墙的另一边所骇人魄力相比,竟可不分高下!
而且对面除了龙气、杀气两股恐怖气息之后,红绸年轻人魏颉还十分不可思议的感受到了一股明显强于殿内的……剑气?!
一条巨龙决然不会使剑,那么对面必定就还藏着修为不凡的顶级用剑大能。
身临北国蛮夷之地,又处在地下帝王陵墓,另一方又有着这等超乎寻常的滚滚杀机,肯定不是友方,绝非善茬,无疑是强悍至极的敌对之人!
魏颉眼神相当严肃,脸色如霜,快速拔出了腰间的血灵青霜两柄武器,浑身气机攀升,杀意调动起来,只因他知道,苏羽白彻底压制驯服住那柄重华巨剑还需要一点儿时间,此刻无暇自保,处境可谓甚是危险。
这个时候的红绸剑修大义凛然,无论如何都暗自发誓要全力应战,护住苏姐姐的人身安全,至少绝对不能让其在控制巨刃之前受到一丝一毫的伤害。
否则便是魏颉的无能和失败,莫说苏姑娘了,纵然是魏颉自己,都万万无法原谅自己!
尘仙心境的魏颉当下心如磐石,坚不可摧,甭管对面袭来的敌人是什么身份、什么修为,即便是像林清王阳煦这等真正强无敌的高手来了,即使挡着不走就绝大概率会横死当场,他也不会离开,一定会血战拼杀到底。
只要他身后有女人,有需要魏颉去保护的女人,那么年轻人至其死前的最后一瞬,都不会让身后之人遭受分毫波及,会用性命作战,不遗余力,虽死不悔!
这是中原侠义道豪杰的魄力,更是狼煞大将军魏魁独子的骨气。
只见那一袭红绸闪身而去,以背视人,两腿分开与肩同宽,双手血刃青剑,正面朝向那面剑气龙吟声最盛最强的墙壁。
苏羽白眼下正在竭力压抑重华之上的异种气机,大周天内真力奔腾不止,涛涛若江潮拍岸,极度不适极度痛苦,但即便如此,因为有魏颉护在自己身子之前的缘故,大黎国女剑修仍能感受到绝强的“安全感”。
几乎没有过的安全感,就好像天崩地裂都没有关系。
天崩了,无妨,他会去顶;地裂了,他会去补!
自己压根无须考虑其他,只要一门心思处理手头最要紧的事情就好,其余之事,有男人会帮忙办妥善后,一切皆无须操心。
瞬息间,那面缀满金玉翡翠珍珠宝石的大殿墙壁轰然坍塌,价值连城的无数宝物散落一地。
准确来说,那面墙,其实是被用开山巨力给顶开来的!
一头凶猛到了极点的庞然巨兽自那边疾速冲出,直奔魏颉而来。
那是一条浑身鳞甲呈棕黄色,四足五爪,眼眸散发浓浓金光,璀璨夺目,没有翅膀,却能拥有着无与伦比的强劲冲力。
其速之快,千米只在眨眼之间!
瞬息的功夫,那头大到足可撑满整座陵墓宫殿的巨龙,已结结实实的撞在了魏颉的双剑之上。
伴随一声震耳大响,棕鬣巨兽的那颗硕大头颅正好和血灵青霜两柄重叠起来的长剑抵撞在一块儿。
那地下巨龙神力非凡,一撞之威更是堪比攻城略地的“撞城槌”,但却丝毫没能撼动那袭红绸稳如泰山的跟脚,男子不退一步,半步不移。
就似习武之物肉身搏斗,其中一方倾力轰出一拳,正正好好砸击在另一方的脸上,其巨力本该震碎那人的脑袋,可事实却是,此拳根本无用,挨拳之人如同根本没有中招一般,甚至连把头往旁边偏去的位移都不存在,人肉砸铁板,蚍蜉撼大树!
有着半步天罡境内力的魏颉双手紧握双剑,他早已将雄浑无匹的本命真气灌注于血灵青霜之上,提前预料到那股绝猛冲击力马上要到来,所以做足了应对迎击的准备,要借此来硬生生接下。
两柄佩剑合放重叠在一块儿后,其防御扛伤能力,已近乎不亚于有几缕无上剑气蕴藏着的胸口膻中穴,一样的宛如……不,胜过铁壁铜墙!
迎击迎击,先迎敌,而后还击。
挡下这一次的冲击,把主动权把握在了自己的手中,此乃兵家王道。
魏颉开始还招!
红绸袖中,有八条细小飞剑极速飞出,快如闪电。
朝三暮四火蛇四剑,戳进巨龙左眼。
冰塞川雪满山厚善重罚四件,贯穿异兽右目。
那体型极度庞大的畜-生瞬间被刺瞎射盲!
因眼部剧痛而再一次发出震撼人心的狂啸,龙吟可啸天,可令修为境界不高之人元神动荡,心魂颤抖。
可再猛再厉再超绝的龙吟龙啸,都不可能影响魏颉之心境。
那是陆地尘仙的心神境界,连天罡境强者都无从撼动,坚硬堪比金刚石。
心湖湖水如止水,如镜面,飓风刮过犹能不起涟漪,况乎区区啸声?
元神稳定,气定神闲,双臂双剑皆灌满了真气内力,魏颉蓦地里大喝一声,施展金犼神功,气浪骤然汹涌而出,竟反过来盖压住了龙气和巨龙狂啸。
龙吟之声止歇刹那,年轻人祭出那面炫彩碧海飞金镜,凭靠飞镜的镇魂神通,外加内力浪潮惊涛拍岸之巨威,令地下黄鳞棕龙有了片刻呆滞。
彩镜中不下十条彩“蛇”蹿出,若巨型藤蔓一般紧密缠绕束缚住了异兽的那对龙角,这股劲道足可令其无法自如动弹,难以恣无忌惮随意挣扎,那么大的身体便就形同累赘,再无半分体格优势了。
龙气固然鼎盛,但红绸剑修佩剑之上剑气更盛。
尽力展开玉兔心经,一股凝蓝冰晶的寒潮气机自那柄挡在最前面的血灵剑上送出。
很快已整体遍覆住了异样巨兽的那颗龙头。
冰冻龙头!
随即年轻剑修立刻抽出那柄置于朝天阙后方的那柄青霜神剑。
青蛇吐信,霜刃之上有丈余长短的锋锐芒气,杀力之雄,胜过满屋一切。
然后朝着那头瞎眼巨龙的脑袋之上猛然斫去。
一剑霜刃,啸声已绝。
剑气霎时间劈斩开了整颗被凝冰冻结起来的巨兽头颅。
我有屠龙技,今朝可示卿!
第三百一十六章 洞天福地
武行山龙虎宫前任掌教张念慈曾对魏颉说过一句谶语,言明其命里有龙,且与龙为难,杀龙、斩龙、屠龙、灭龙,总之遇龙断不可留,留之必有灾殃。
那句玄妙至极的道门卦数言语果然不假,后来魏颉在春神山广寒剑宫的领地,斫桂湖之上先后斩杀了一条应龙,以及一条青黑应龙脱胎所化之雪白天龙。
今日又在大舜帝王陵里,一剑霜刃示君,活活劈死了一头巨型棕黄鳞甲的地龙。
那头体格大得离谱的棕鬣巨龙先是被八条细小飞剑刺瞎双眸,随即又遭碧海飞金的彩条束缚龙角,最后在心神恍惚震颤之际,被浓浓冰晶暂时冻住了龙头,脑袋上结结实实吃下青霜神剑的一发斩击。
那霜刃长剑的芒罡破坏力绝强,可摧破切裂世间任何体魄,那颗硕大龙首被玉兔真气覆盖后本就已十分脆弱,焉能抵抗得住霜剑的一劈?
自然是当场被斩成了两半,无半分“讨价还价”的余地可言!
随着庞然巨龙身死,屋内龙气顿时消散,与此同时,那股子堪称猛绝的重华剑气亦成功被白衣女子压制,化为可受剑主随意操纵趋势的物事,那柄霜雪刃锋的沉重巨剑,算是彻底摆脱舜帝姚虞,归剑“仙”苏羽白所有了。
魏颉收起了碧海飞金镜以及八柄通灵飞剑,却并没有将血灵青霜归入剑鞘,只因他仍能感知到那头黄鳞巨龙所在之处,还有着十分磅礴强大的“剑气”存在。
也就是说,在另一边,强悍无比的剑修敌人尚在,危机并没有消除,故而断然不可掉以轻心,否认极有肯能殒命陵中!
年轻剑修在轻松斩杀了地下巨龙之后,能显著感受到陵墓大殿内的异种剑道气机大幅减弱,心知肚明,必定是苏羽白完成了对舜帝武器重华的压制,顺顺利利得到了剑的认可,成为了重华剑的主人。
于是红绸男子转过身,兴致极高的贴身凑上去,欣慰笑道:“苏姐姐,恭喜你驯服这柄舜帝神剑,感觉如何?”
苏羽白似有些神情迷迷,两眼有些发愣,但她在听得魏颉的声音后,便有所清醒几分,微微晃了晃脑袋,开口说道:“感觉……说不上来,就是有种生死皆为虚妄,荣辱皆是云烟的感受。”
魏颉略感奇怪,笑了笑,调侃道:“这是什么意思?苏姐姐,你不会想告诉我,你有了这柄剑之后,就想去出家当尼姑了吧?可千万别,峨眉派开山祖师,也就是当年镇守襄阳的郭大侠的小女儿,她就是因为苦恋神雕侠而不得,这才会在四十来岁的时候跑去当尼姑。你看看你,这才二十四岁,风华正茂的年纪呢,又没有为情所伤,怎的就看破红尘,觉得世间生死荣辱皆是虚妄云烟了?”
苏羽白微嗔道:“你才去当尼姑呢,不,你去当和尚,我看你整天脖子上戴着串佛珠,摆明了就是想去出家当和尚,吃斋念佛,诵经讲道!”
魏颉摆了摆手,摇头晃脑道:“非也非也,我这串佛珠是中原禅宗之首一衲禅师昔年赠予我的礼物,能够大幅稳定本命元神,那位大师于我有恩,现如今前辈已然去世,我念及恩情,所以每天戴着,这东西品质绝佳,能够令我的元神不至于随意动荡,为人所制。我这人呢,从前虽然有做过几个月的道士,但从来都是不信佛也不信道,对儒家学问也是一知半解,所以苏姐姐见我脖子上戴了串佛珠,就说我想去当和尚,那可就太污蔑我了,弟弟我委屈得紧。”
苏羽白笑着轻“呸”了一声,骂了句:“你委屈个屁!”
魏颉嬉皮笑脸,道:“不委屈不委屈,但若是苏姐姐当真跑去当了尼姑,那我才委屈呢。”
苏羽白奇道:“你当尼姑你委屈什么?”
魏颉解释道:“像姐姐这般美丽至极的女子,跑去尼姑庵里,待不了半天,保管方圆百里的香客,甚至是隔壁寺庙里的秃驴,都要跑来庵里瞧姐姐,一睹姐姐的绝世美颜。到时候他们把门槛踩烂,把院子挤破事小,耽误了苏姐姐的虔诚修行,误了道行的精进事大!你想啊,你辛辛苦苦学着佛法,整天都有男人过来看你,虽然他们肯定都胆子小,有贼心,没贼胆,只敢远远的偷看几眼,但也足够影响人心安定了不是?姐姐到时候作为出家之人,不方便随意出剑,没法子打杀那些猥琐之徒,只能让他们白看,那可就太吃亏了,亏大发了!既然苏姐姐亏大发了,那我这个做弟弟的感同身受,肯定也是气不过,要帮姐姐去出头出气啊,可是佛门重地乃清修之所,我若是进去肆意大闹一番,自己被人围攻那倒也无妨,但极有可能连累姐姐没法继续待在里面修行,所以我不能去,只能忍着,这火气怨气一直憋在肚子,那岂不是委屈死了?”
苏羽白微微笑了一下,语气平淡的说道:“那你可真挺替我考虑周到的嘛,但你忘了一点,我爹黄雀真人乃道门巨擘,他就是死于佛门逆贼暮春禅师之手,所以我恨透了佛教,这辈子都看不起和尚,更不可能去当什么尼姑。”
魏颉当即“哎呀”了一下,连连道歉,十分懊恼的叫道:“对不起啊苏姐姐,这事儿我给忘了,我就是随意开了个玩笑而已,当然知道你不会去当尼姑,就是逗逗乐,陪你解个闷而已,别当真哈!”
苏羽白脸上无甚表情,“我知道,不会当真的,你放心好了。”
魏颉凝视着白衣女子的水润眼眸,静静默然片刻,试探性的发问:“既然如此,那苏姐姐为何这样一副红尘看破,仿佛过几天就要遁入空门的样子?”
苏羽白眉头微锁,似在思考着什么,过了一会儿回应道:“这大概是因为我体内吸收了早已亡国的大舜王朝的残余气数,舜朝鼎盛时期无敌天下,临近灭亡时期则衰败不堪,这王朝气数之中想必好坏皆有,我受气数影响,所以才会似这般感觉荣华富贵全都无关紧要,生死存亡皆如过眼云烟……”
见苏羽白两眼愈发出神,恐其过分受气数牵连心中想法,魏颉紧忙大声咳嗽了两下,然后出言问道:“苏姐姐,那令尊的仇,可还要报么?”
苏羽白闻言,内心深处的“执念”勃发,眼神中的孤寂漠视瞬间荡然无存,她一下子便振奋了起来,挑眉叫道:“这不是废话吗?!当然要报!不管怎么样,就算我苏羽白-粉身碎骨,也定要宰了那个暮春禅师,为我爹报仇!这事儿谁也拦不了我,天王老子来了也不行!”
魏颉咧开嘴笑道:“好!苏姐姐,这样才好嘛。你说巧不巧,我正好也要去天烛莽苍府炎神山,咱们可以顺路,到时候一块儿去杀那个什么暮春和尚!”
苏羽白心生疑惑,遂问道:“你也要去炎神山?你去那里做什么?”
魏颉想了想,回答道:“一衲大师临终前曾给过我十六字谶语,前八个字是‘生门在北,逆运在火’,听闻极北之地的炎神山焦叶寺是‘火之圣地’,故而我一路向北,希望能在北方火的圣地寻得一份‘逆运’之机。”
苏羽白点点头,“原来如此,想不到你与我还真是蛮有缘分的。那好,我们便结伴同行,一起去炎神山焦叶寺!”
魏颉快速应了声“好”,心里却仍在思索着一衲禅师的那十六字谶语,只因那佛门谶语的前八个字是“生门在火,逆运在火”,而后八字则是“青衫一人,羽翼尽白”。
若那喜着青色长衫的淮南道游侠儿苍参便是谶语中的“青衫一人”,那么眼前这位名字里面带一个“羽”字的白衣女子,会否极有可能便是那所谓的“羽翼尽白”?
道门圣人张念慈也曾在卦象中预言,魏颉此生孤辰寡宿,命里难遇正缘,唯有碰到一名身穿白衣的贵人,方可有望破解“孤寡”的命数,那么苏羽白会不会就是那位卦数里的“白衣贵人”?
就在魏颉怔怔出神之际,苏羽白连着“哎哎”了两声,笑问道:“咋了,傻了么?”
魏颉回过神来,眨了眨眼睛,微笑道:“没事没事,能与苏姐姐结伴而行,是我三生三世修来的福气。”
苏羽白同样报以甜甜一笑,转身朝着那条棕黄巨龙冲进来的方向快步走去,不回头的朗声道:“小颉,走了!”
魏颉手持双剑,紧跟上前,与握着巨剑重华的白衣女剑修一同进入了那面已然被异兽撞塌了的墙壁。
来到后面,两名年轻男女剑修均大受震撼,惊讶得瞪圆了双目。
令人完全想象不到的是,在帝王陵中央宫殿之后,竟然隐藏着一个如此巨大的神秘场所,宛如一处天然的“洞天福地”。
人在其中,会显得异常渺小,仿佛蝼蚁!
洞天内部空间极大极广,少说可容纳上万人在此聚集,这等巨型空间,仅凭人力去挖,恐怕绝难办到,多半是天然形成的,类似于山顶溶洞的处所。
周遭漆黑一片,远处不见有何物事,但绝对不可能是墙壁,因为实在太黑,黑到近乎虚空深渊,伸手难见五指,故绝不会有山石壁垒之类的阻碍光线。
顶上有不计其数的华丽宝石,皆不可思议的发出圣洁光彩,照得上空明亮若极昼,绚烂无边。
但即使上方光亮再强,也无法消除周围四处的沉沉黑暗,黑度至此,已达巅峰!
在前方大概几十丈开外,有一方可站千余人在上面的大型祭坛,坛面为白金之色,如有海量汉白玉和黄金共同铺就而成。
表面平整光洁的祭坛呈正圆形,边沿处立有一十八根高耸火把,十八根均匀分别在坛上,间隔相同,造型美观,每根火把之上都燃烧着幽蓝、血红两种颜色交融在一起的诡异火焰。
在祭坛正中央位置,盘腿坐有一人,身着金光长袍,满头白发顺滑如绢,面庞被长发遮眼,不见真容。
那名白发金袍之人在魏颉和苏羽白进入这方洞天福地后,蓦然发出了一声颇为老迈,但又富有雄厚底气的质问:“何人胆敢闯我英灵洞?!”
第三百一十七章 太过得理不饶人
那居中老者,便是这片隐秘-洞天里的剑气所在,核心源头。
魏颉从刚才一开始,尚处在大舜陵墓正殿时便能明显感知到,那股强横无比的浓厚气机自另一个方位传来,浓度绝大,强度更是不小。
当下便即持剑穿过墙壁,快步来到了另一边,身临洞天,那股绝世剑气所带来的威压便更加强烈无俦,令人心生震撼,甚至可说是毛骨悚然,汗毛乍起。
单说这股子磅礴剑气。
魏颉曾在绝顶山剑术之王王阳煦的身上也清晰感知到过,而眼下那名坐在祭坛正中央的白发老者,其周身剑道气息的鼎盛程度,拥有着一股类似传承千年、绵延不息的历史厚重感,厚度和威慑力,犹在剑王之上。
若说得再夸张、匪夷所思一些,几乎就快能够赶得上洞庭山摩天崖处那位无敌中原的“剑狂”龙蠡了。
不管是天罡境的王阳煦,还是陆地尘仙的龙蠡,都绝非而今只有半步天罡内力的魏颉能够战胜得了的。
其差距,只怕不会比巨猫与幼鼠的差别来得小!
年轻人记得非常清楚,那天深夜,月光下,庭院之中,万分危难关头,若不是在某位神明大能帮助下,意外觉醒了一“剑”,然后依靠着那条青龙剑气洞穿了剑王的胸膛,那么自己绝大概率就要殒命在院子当中,沦为王阳煦剑下的一个死人了。
机会和意外不会永远都在,魏颉也不能保证自己绝对能占据好运。
一旦运气败光,轮到自己该死了,那就决然逃之不掉,只能默默接受现实!
在简单判断一番,推测出自己不是那名金袍老人对手的魏颉并没有丝毫恐惧之意,还是浑然无惧,甚至犹有上前去与那老者一较高下,比比谁的剑术剑道更高的想法。
会有如此迎敌临阵的反应,一来是因魏颉膻中府海内尚存最后一缕无上剑气,九阶尘仙境以下尽可屠杀,故而有恃无恐;二来就是年轻人已然有着陆地尘仙的心神魄力,心境之强,堪称举世无敌。
举世与我为敌,我仍是无敌!
因为无敌,所以无惧。
此处被唤作“英灵殿”的洞天福地里,四周尽是万丈深渊般的浓浓深黑,顶部虽有无数炫彩发光的彩石铺就一幅有如银河般的画卷,但仍是没法照亮周遭,这样一来,那座共有一十八个诡异火把的白金巨坛,便好似是浮于深邃无限的虚空之上,更为其极大程度上增添了神圣氛围,庄重而华美。
那位盘腿坐于祭坛正中央的白发老者想必就是这座山间洞天的“洞主”,他身上披穿着的那件袍子无疑非比寻常,持续往外散发着阵阵黄金光彩,若有神明之力熔铸其中一般。
身为英灵洞洞主的祭坛老者冷冷一笑,再度开口,这洞内无有回声,但老人的嗓音却能具备回荡绵延的神奇效果,内力雄厚,实已到了深不可测的地步,异常夸张。
一身剑气充斥整座大洞的金袍老者声音雄震,仿佛似在两军阵前,用号角锣鼓发出一样,即使环境再嘈杂,相隔距离再远,对面犹能听得一清二楚,与凑在耳边讲述别无二致,他用颇为轻蔑鄙夷,又隐隐约约带着狂傲恼怒的语气说道:“时隔千年,终于又有人寻到了这里,和千年前那个叫姚虞的家伙一样没礼貌……罢了,我剑重磨脾气挺好,也不与你们计较打扰我修行一事,速速报上姓名,让我知道你们叫什么。”
魏颉面对那祭坛老者的高傲喊话,缓步走上前了几步,仍保持着双手握剑的姿势,一袭红绸巍然而立,不卑不亢,朗声回应道:“在下魏颉,自中原大禹王朝而来,我身边的这位姑娘名叫苏羽白,是西南大黎国人士,并非有意擅闯前辈的道场,只是不慎误入,若有唐突,还让老前辈能够见谅。”听了魏颉这段可以说颇有礼貌的言辞,姓剑名重磨的老者微微点头,上半身仍是保持着垂低首脑,让顺长白发遮住脸庞的奇怪姿势,他顿了顿,又出声问道:“嗯,魏颉苏羽白,你们二个,准备要如何赔偿我的宠物?”
魏颉顿时一愣,转头往身后看了一眼,又朝着那名盘膝坐地的老者欠身谢罪道:“小子实在是不知那条黄龙是老前辈养的宠物,不慎失手打杀了它,犯下如此滔天罪过,非心中所愿,晚辈在这里给前辈赔不是了。”
那位有着一个古怪姓氏的老者立刻“哼”了一声,十分没好气的说道:“我那条宠物可不一般,乃我费了大量的地属精华,耗时多年,方才辛苦培养出来的物种,我平日里自己都舍不得打骂,你们倒好,把姚虞那柄剑拔出来以后也不去管里头散发出来的剑气,把我宠物吸引了过去,还不由分说就一剑把它给劈死了……你说说,这种事儿换成你们,你们能不气?”
魏颉深知自己斩杀地龙一事确乎做得有些武断,损害了前辈老者的利益和颜面,便恭敬谦逊的虔诚发问:“小子已知错误,不知前辈需要晚辈如何去做,方能弥补过失?只要不是有违良知和道义的事情,我魏颉自当尽力完成!”
那白发金袍的剑姓老者蓦然“哈哈”大笑起来,就好像听了一个极其好笑的笑话,笑声中满满尽是嘲讽的意味,作为一洞之主的养龙老人笑着言道:“也不是不能弥补,你先给我跪在地上磕足一万……不,十万个响头,算是给我,还有我那条小龙赔罪。最后再把身上所有的‘剑意’都交出来就行了,我瞧你还有你身边那名叫苏羽白的姑娘都是剑修,运气不错,剑修身上最宝贵之物便是剑道意气了,换成其他人犯下如此大错,我必然要了他们的命,但你们的话,只要空了意气台,便可以走了。”
魏颉和苏羽白二人皆哑然失言,只因这等赔罪之法,未免有些太过得理不饶人了罢!
第三百一十八章 叩见白虎帝君
(第二更。)
洞内那名金袍老者显然是个极度得理不饶人之辈,魏颉无意斩杀了其豢养的那条地精神龙,本已答应会做出相应的补偿,岂料那个名叫剑重磨的白发老者居然那般心肠狠辣,竟要年轻人先跪在地上给自己磕足整整十万个响头,随后贡献出意气台内的全部剑道意气,方可安全离开。
众所周知,一名习剑之人,即心湖内悬有一柄心剑的“剑修”,生平最最宝贵的东西无外乎有两样,一是性命,二便是“剑”。
这剑,既可以理解为心剑或者武器佩剑,亦可以当成是所谓的“剑意”。
无剑意者,终身提不起剑,就像当年北方游侠儿余勇因两次败给嬴秋而导致剑心崩溃,此生都再也无法持剑,遂饮恨自尽,当了个凄惨绝伦的自了汉。
这事件足可看出剑意这一事物,对于勤勉练剑之人来说,是多么重要且宝贵的东西,岂能随随便便就悉数舍弃,转而送给他人?
因为怕死,就放弃满身剑意,自甘堕落当个无用无能的废人?
以剑意作为交换条件,来换取一个继续活命的机会,这种事换成其他懦弱无能之辈,或许有可能答应,毕竟在他们看来,可能性命才是修行之路上珍贵的物品,没了命,留着些狗屁剑意有甚用场?大抵算是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但那是别人,至少魏颉,或者说魏颉和苏羽白,他们这两人,就断然不可能干出这等舍剑意换性命的窝囊勾当来。
一是对不起自己辛辛苦苦练剑多年,全部付出焉能如此轻飘的就付之东流?绝对不行!
二是对不起那些自己生命中出现过的,曾经有在修行之人上帮助过自己的人,比如父辈亲戚,比如前辈恩师,比如朋友,或者敌人。
所以魏、苏二人,无论如何,都万万不会这般轻易的放弃毕生剑意,哪怕死在这座名为“英灵洞”的神秘-洞天之中,也在所不惜。
至少她们以“剑修”的身份,存活并战斗到了最后一刻,做了属于自己的英雄,像他们的父亲魏魁和苏君希那样,值得敬佩,值得称颂。
纵使能够像条狗一样跪着生,也绝不如光明正大,像人一般站着死!
双手持剑而立的魏颉颜面朝向几十丈开外,那座“悬浮”于浓黑深渊之上的巨型祭坛大笑起来,笑声之放肆狂悖,便好似他才是这洞天内的主宰一般。
这近乎癫狂的魔性笑声在英灵洞内飘荡不绝,让洞主剑重磨着实感到很奇怪,他不禁发问道:“你笑那么大声做什么?我是说了句特别好笑的话,还是你觉得我让你们磕头赔剑意这事儿贼有趣?特新鲜?!”
说到最后这三个字的时候,语气明显上调,颇为严厉,改为了类似质问呵斥的口吻,居高临下,威压盖世的作态一展无遗。
魏颉又简单打了个“哈哈”,笑着回应:“哎,我说剑老前辈啊,不是你讲话好不好笑的问题,是你刚刚所说的,未免有些太过难以实现了些,叫人压根没法当真呐!”
那白发如顺滑绸缎而下的剑姓老者又用升调“嗯”了一声,嗓音更加严厉,用类似酷吏吼人般的态度叫道:“你的意思是,我刚才的所言所语,皆是在开玩笑么?!”
魏颉摇了摇头,“倒也不是说前辈在开玩笑,只是老前辈说让我先磕足十万个响头,那可是足足十万个啊,我须磕多久才能磕得完?三天三夜只怕都难以完成,这实在有些太过严苛了些。”
满身尽是强横剑气的剑重磨用力“哼”了一声,他稍微想了想,又道:“既然你嫌磕头麻烦,那就换个惩罚好了,你先交出意气台里的剑意,然后我废掉你全身筋脉,刺瞎你身边那姑娘的眼睛,这就差不多了。”
魏颉听后呵呵一笑,小幅度往前弯腰,道:“老前辈,这怎么代价越来越大了?刚才还只要磕头就行,现在怎么还要废筋脉瞎眼睛了?这会否有些过于咄咄逼人了……”
一身金袍的剑重磨不屑至极的嗤笑一声,口气相当轻飘的说道:“不然呢,谁叫你不乖乖听话跪地磕头的?那我也只好往上调那么一点点力度了。”
“前辈不是说自己脾气好吗?”魏颉问道,“怎的变得这般得理不饶人了?”
剑重磨哈哈了两声,“脾气这东西吧,也是相对的,这事儿本来就是你们不占理,居然还有脸皮来讨价还价?!怎的,是不是还要把二位恭恭敬敬的请出英灵洞才行?”
“请就不必了,杀了前辈的爱宠黄龙确实是我的错,这点我不会否认。”
魏颉正声说道,“但还请前辈能看到晚辈并非有意,且是初犯的份上,高抬贵手,饶我一饶,或者把惩戒的力度往下再放那么一放。”
剑重磨摇头,表示此番饶他不得,肃然说道:“一千多年前,姚虞来我这里,跟我要了黄金珠宝等物事来给自己修建陵墓,就是用自身全部剑意做的交换,他若不肯交出剑意,你觉得我会借给他那么多好东西?能建造那么大一座墓穴?做梦呢!”
魏颉和苏羽白这会儿才知道,原来大舜墓穴迷宫乃至正殿内部,那些琳琅满目,镶嵌在墙壁地板上的珍贵宝物是从何而来的了。
出处尽是这座英灵洞!
但现在新的迷惑之处又来了,那便是这名叫做“剑重磨”的白发老者,究竟是何许人也?此间所谓的英灵洞,又为何能够这般不似凡间场所,更像仙界天宫?
一切仿佛都被蒙上了一层朦胧面纱,神秘莫测,难以琢磨透彻。
至少到目前为止,魏颉只掌握了这几个点:
其一是那老者的名姓称谓;
其二是老者的修为少说有天罡境;
其三是老人既然与舜帝姚虞打过交道,那么最少也该活了上千年!
就在魏颉思索整理着关于白发老人信息的时候,名叫剑重磨的千年老者终于被彻底磨灭了耐心,仅存一点点“好脾气”也荡然无存,他蓦然喊出了一嗓子:“烦了,我也不愿再多商量什么了,不要你们那点儿剑意了,你们两个就都给我去死吧,死了干净,一了百了!”
有如言出法随之甚深神通,在洞内上演,霎时间,英灵洞中有风雷大起,充盈全洞的滚滚剑气在老人心意的操控之下,肆无忌惮卷起狂风怒雷,杀意瞬间已攀升到了一个极为恐怖的程度。
杀气已如斯骇人,那么剑气的杀力,又该当怎样?
必然有那毁天灭地之能!
白发金袍的老者依旧稳稳地坐在坛上,猛地将双手举过了头顶,袍袖之中有越来越多的浓厚剑气飞速流窜而出。
白金祭坛边沿位置那十八根火把之上的焰气,在吸收了灵力剑气后,幽蓝血红双色火焰极速向上升起不下十丈,便似一十八条绚丽长龙冲天直飞,整体气势端的是盖世无双!
满屋剑气纵横织网,飞剑密集凶猛,已与王阳煦的那招“剑盖万里”不相上下。
一男一女两名剑修,如堕险峻绝伦的巨型剑阵之中,剑道气机摧残身体,速度奇快,威势奇强。
说是命在须臾都不为过!
“苏姐姐,你掩护我,快!”魏颉猝然大叫。
苏羽白依从其言,自己用雪白佩剑抵御杀力剑气的同时,用重华巨剑为红绸年轻人拨开了连绵不断的飞剑攻势,一如在陵墓正殿内,魏颉呵护她不受黄鳞巨龙的突袭伤害。
具备得力搭档的存在和帮忙,这让魏颉有了反击的机会,不至于坐以待毙。
年轻男子剑修以左手血灵剑,朝前倏然递出一式意气剑招孤烟直,瞄准老人胸口处露出来的那个“中门”破绽,白金罡气就此直直掠去。
剑罡前掠之际,魏颉亦施展顶尖轻功幻魔身法,大踏步似流星般往前放猛冲,士气上,绝不输人!
那条青霜神剑之上的“青龙”短时间内拉长至数丈,不为别的,只图以霜刃神通,摧开那白发老者的体魄,一剑将其斩杀,灭掉这洞天里的“剑气主宰”。
挣得那一线生机!
眨眼间,那一袭红绸已在白衣的掩护下奔出了二十余丈,顶着风雷汹涌的乱剑袭杀,以及足可顷刻杀人的重重剑力,魏颉离那名坐在祭坛正中央的金袍老者已愈来愈近。
有希望就此迫近敌手,以手里神剑斩杀那位英灵洞洞主,在“剑阵”围杀之中博出渺茫胜利,最终取走老人性命!
若无白衣苏羽白在旁负责拨当敌人攻势,魏颉就只能用血灵朝天阙来阻挡飞剑,也就没法递送出一剑孤烟直,没办法如此迅速的拉近和那老者之间的差距。
果然男女搭配,杀敌破阵的效率就能大大提高,必定好过一个人单枪匹马的孤“军”奋战。
孤勇者固然有一腔孤勇,却也怎么样都比不上有朋友相助作战之人!
怎料,就在红绸剑修距离火焰祭坛只有十几丈的时候,洞中的盈天剑术刹那间尽数止歇,再无一缕飞剑摧残人身,那些悍戾剑气甚至比他们刚入洞时还要来得“安分守己”。
只见那位身穿金光法袍的白发老者此刻已深深跪拜于地上,朝魏颉袭来的方面而拜,额头死死抵在了祭坛的中央地面,一动也不动,姓剑名重磨的洞主嗓音里有明显的颤抖之音,年纪早已不止千岁了的他,带着些许哭腔,大声喊道:“上古人族剑修首领剑重磨,今日叩见白虎帝君!”
第三百一十九章 辛苦了
位于大舜帝王陵正殿后方的那座巨型“洞天”内,此时已然风平浪至,原本汹涌澎湃,杀人只在瞬息间的无数凌厉剑气已尽数乖乖停止飞舞,安分守己如闺中少女,不再似刚才那般咄咄逼人、杀机凛然,变得唯唯诺诺,收敛而本分。
洞中唯剩深渊黑暗、悬浮祭坛,以及满空璀璨,人间仙域里,已无有半分凶险,平和安宁似天堂幻境。
红绸年轻人对准剑重磨胸口命门处刺出的那一击雪白剑罡,乃是剑圣嬴秋昔日在长公主山痛思崖上传授给魏颉的意气剑招,是老剑圣曾经为了自己颇为欣赏的晚辈余勇而自创出的一式剑法,可将之视作为世间最完美的“大漠星辰诀”。
笔直前戮,罡气熏天,孤烟直掠,一剑摧城!
但事实上,那记剑招压根就没有伤及那名金袍老者,连碰都没能碰到老人分毫。
作为剑罡的递出者,魏颉当然知道孤烟直的意气并无真正触及敌人,但这英灵洞内杀机腾腾的亿万飞剑在一瞬尽数消失,也是实情。
这就属实是很让人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了。
若仅是通天彻地的滚滚剑气止住攻势,那姑且可猜测是那老家伙自视甚高,或者手下留情,但随着杀意全数消弭,那金袍灼灼的白发老者竟然还双膝弯曲跪了下来,整个身子匍匐在地,额头抵触住了圆形祭坛平滑圣洁的表面。
不单单行如此跪拜大礼,修为绝对已达天罡境的英灵洞洞主此刻首门叩击地面,嗓音哽咽,微微颤抖,他震声高喊道:“上古人族剑修首领剑重磨,今日叩见白虎帝君!”
魏颉和苏羽白两人一起停止了前进冲锋的架势,遂止住脚步,定下来静静凝视着那个满身金光和剑光交融起来的白发老者。
大黎女剑修苏羽白自然不知剑重磨在说什么胡话,而魏颉却因为机缘所至,曾在长江船头,从魔族蛮圣俞肥口中得知了部分十分隐秘的真相。
即“人间剑圣”嬴秋为大禹王朝开国皇帝嬴霑的真正长子,而其那层真实身份,其实更加高不可攀,嬴秋实为天庭杀力最大的白虎帝君白佥,魔族战败后,自认功高震主的白帝主动舍弃兵权,携带前世记忆和修为投胎转世,自红尘俗世开始崭新生活,两世为人。
作为仙界宇内剑道至高的杀伐战神,嬴老爷子可谓是实打实的做到了“天上天下全无敌”,宛如无敌二字的代名词。
自封“江湖守门人”,强行逼迫陆地尘仙飞升上天,同时也守护人间,不允许除了自己三名剑仙弟子以外的任何仙人随意下凡。
据说单论剑意,天上人间,唯有玉皇大帝以及玉帝之子灵威仰两位,有可能与嬴秋相媲美。
其他人,像什么闭关了整整五十年的白龙剑窟老祖宗“剑狂”龙蠡,修炼出了九九八十一式意气剑招,可直到最后一剑“江湖”,方才勉强逼得嬴剑圣使出双手应招,其余八十剑,单手便可轻松接下!
所以此时此刻,洞主剑重磨口中尊称的那位“白虎帝君”,绝大概率说的就是嬴秋的前世,天庭掌管并统镇西方的白帝白佥。
走近上前,手中仍握持着双剑的魏颉丝毫没有放松警惕,他来到白发老者前身两丈开外,俯视着跪拜在地的那袭华明金袍,开口问道:“老前辈,快别跪了,先起来,有什么事起来再说。”
“是。”
剑姓老者缓缓从地上爬了起来,当他起身站直,披散下来的顺滑白发已无法完全遮掩住其面部,魏颉这才彻彻底底看清了此人的那张“脸”。
精准来说,那根本不能算是一张正常的脸,整张脸庞,以及脸上的眼耳口鼻舌等五官,均是有细细密密的剑气拼凑组成,古怪特异到了极点,这会儿年轻人才有点明白此人为何能活千年而不死了。
都早已不算活着,又何谈死去呢?
“剑前辈,你刚才说,叩见白虎帝君……”
魏颉皱眉发问道,“你认识白虎帝君吗?”
满脸剑气凝聚的剑重磨快速点了点头,连忙应道:“那是自然,我的剑就是白虎帝君传授的,我又怎可能不认识他?”
魏颉一挑眉,诧异道:“啊,原来你是白帝的徒儿?!”
白发如练的剑重磨立时大力摆手,表示否定,匆匆辩驳道:“不是不是,我并非白帝之徒……但其实这么说,也不算完全错。因为朔本追源,我们人族全体的剑术都是白虎帝君一人教出来的。”
魏颉又惊又奇,“什么?人族全体剑术,都与那白帝有关系?!”
剑重磨点点头,语气严肃认真的说道:“上古时代,人族实力羸弱不堪,甚至连‘剑’之一物都不存在。天庭的那位剑道至尊白佥,不忍见人族那般弱不禁风,便万分慷慨的将自身剑意、剑气、剑道、剑术等等,传了一部分至人间,以自己的名字‘佥’,首创了剑这个字。何为剑?一人一兵器,一杀满地血,剑乃凶兵利器,可极大增强人的实战能力,这就是剑这种东西最初诞生于人世的源头了。”
“若是没有白虎帝君,说不定我们是人族当现在都不存在剑术这类事物呢,真到那时候,倒也不至于茹毛饮血那么野蛮,但毫无疑问,剑在人间的发现速度会下降极大的一截!”
剑重磨语出惊人,句句如雷贯耳。
魏颉早已知道白佥转世的嬴秋是当之无愧的英雄级人物,但却也怎么也想不到,嬴老爷子前一世,竟会创下过这般举世无双,足可令天下人叹服的丰功伟业。
白佥,白为白虎之白,佥字加利刃,即为“剑”。
白虎帝君白佥是西方至高神明,是天上之剑仙;而禹朝开国皇帝太子嬴秋,则是风流到死的人间之剑圣!
二者身份不同,辈分也不同,却无疑都是一个人,白佥是嬴秋,他嬴秋自然也是白佥。
犹记得先前魏颉初次听闻嬴秋自诩为“江湖守门人”的时候,还觉得眼前这个公鸭嗓子的老头好生狂妄,真的自以为是。
但直到现在看来,嬴老爷子不仅不狂,甚至连他说的话,都着实有些太过谦虚低调了!
“那时候白帝落剑于人间,使得人族有了剑这一事物,随后光阴流逝,很快就诞生了第一批剑道修士,而我,就是上古时代人族最早一群剑修的领头人。”
白发如雪的金袍老人正色道,“数千年前,我作为剑修首领,有幸亲眼见到了被奉为无上神明的白虎帝君白佥,那时候我被敌人重伤,肉身破碎之际,是白帝大发善心,随手用几缕剑气为我重塑了身躯,保住了我的元神,从那一天起,我以剑为姓,改名为‘剑重磨’,剑刃重磨,方能愈来愈利。”
依靠着无数细密剑气构建身体的老者剑重磨叹了口气,接着说道:“再后来,我意外得知了九幽冥界的存在,为了防止地下魔族侵扰人间苍生,我向白虎帝君求来了大量天机灵气和仙界至宝,耗费百年光阴,和当时同为古早人族剑修们的同志,一块儿建造了这座专门用于镇魔的阵法高台,为了纪念人间对抗魔族而战死的那些英魂亡灵,我给这里起名为‘英灵洞’。”
魏颉全神贯注的聆听着,而接下来剑重磨的一句话,令红绸年轻人大感震撼。
苟活数千载只为震慑冥界魔族的白发老者声如洪钟,他冲着洞天内部的“无底洞”,四周的无边黑暗放言叫道:“兄弟们,这几千年来,你们一直都待在这里陪着我,我剑重磨心中感恩,诸位都辛苦了!”
第三百二十章 报以江湖一太平
(今日四更已完成。)
英灵洞洞主剑重磨的雄浑喊声如雷贯耳,具备极其深远且悠扬的穿透能力,音浪徐徐荡至四周,涌入了周遭那份无穷无尽的黑暗之中。
如蛟龙入海。
出乎意料,想不到老洞主的那番“诸位辛苦了”的恳切言语一出,周围一望难以见底的隧道深黑里,不断的有鼎盛剑气飞出,凌厉锋锐有如箭矢攒簇,一缕接着一缕,持续不断,源源不绝的跃至了那座呈现白金底色的“浮空”祭坛上面。
白虎帝君白佥,乃仙界五方天帝之一,镇敕西方,五行属金,故此座足可承载千人的巨型祭祀宝坛亦作白金之色,以示崇敬之意。
那些来自远古时代的剑气本就与白帝有紧密关联,同气连根,“他们”被剑姓白发老者所召唤,此刻已悉数归位,似流星坠地般全都来到了此方祭坛之上,大量剑气开始并拢,然后一共凝聚为了一十八个相当清晰的人型。
以凌厉飞剑之气机所紧密汇聚而成的“人”。
十八人,祭坛边沿处的神圣火把的数目也刚好就是十八,与人数相对等,这必然不是巧合,而是早早的就已设计好了的。
十八个身材体格不尽相同,但容貌五官均模糊不清的剑气之人,分为两座九宫格,就那样威严十足的站立排布在了首领剑重磨的身后。
若兵卒干部立于大将军之后。
这些“人”自荒蛮野性的上古时代开始,便联合起来,辛辛苦苦修建成了这座威震群魔的英灵洞,抵御地下冥界魔族的入侵袭杀,守护人间万类,即使日后身死道消,他们胸中的那份远古“剑意”仍不消退,死后肉体破碎,魂魄元神湮灭,唯有剑气长存天地之间,经久不散。
被当年人族剑修的最高领修剑重磨特意留在了这座用于镇杀魔族的剑气洞窟之中,只要剑“窟”尚存,剑气仍在,那么那些为了世间苍生百姓而甘愿舍生忘死的上古英雄们,就都还没有死!
他们都还“活着”,以剑气剑意的特殊形式存活着,万年不死,亘古不灭。
真正意义上的“永垂不朽”!
“魏颉,你能否再使出一下适才的那一剑,白虎帝君的那一剑?”白发金袍的老人剑重磨语气十分诚恳的说道,“数千载光阴已逝,我和我的兄弟们,都太想太想多看一看白帝的剑意了,只要还能再看一眼,这几千年的闭关苦修,也就都值得了。”
魏颉稍微想了想,遂开口道:“这样吧,我给你们使一套白帝传授于我的顶级剑术,乃一门其自行创造的意气剑法,名唤‘霜刃把示君’,如何?”
未等老者剑重磨说话,魏颉已将血灵剑归鞘,右手把持神剑青霜,气机剑意惊涛拍岸,开始施展起那套号称天下第一剑术,斩杀了剑狂龙蠡的“霜刃把示君”。
百年磨一剑,霜刃未曾试。
今日把示君,谁有不平事?
此剑法本就是剑圣嬴秋用这柄青霜剑所创,青芒罡气如青龙,青龙啸而剑气生,一气一剑,气传千里,剑掠万里。
意气兴盛顶峰,直冲穹顶,剑术融合剑道,剑气交汇剑意。有蛟龙处,出剑,便斩蛟龙!
此剑法名为“霜刃”,以青霜长刃使出,堪称是得天独厚,完美至极。
剑招之浓厚意气,其中蕴含了白帝白佥无敌宇内,以及剑圣嬴秋纵横人世的千载风流。
剑气催出青龙鸣啸,剑意可令诸灵俯首。
霜刃剑招尚未悉数演示,那一口气仍绵延不断之时,包括剑重磨在内的一十九名上古人族剑修,已齐刷刷匍匐跪拜在地,虔诚叩拜他们心目中那位至高无上的神明,身心皆虔。
白帝白佥是西方天庭百万剑兵剑将的共主,是人间浩如烟海的剑术缔造者,更是万年来真正意义上最强的剑修。
可谓剑“神”!
再也没有谁,能比白佥更加配得上“剑道神明”的称谓了。
红绸剑客倏然停止舞剑,站定原地,收起青色芒罡,倒持青霜,快步走上前去,将金袍烁烁的白发老者从地面搀扶了起来,笑道:“老前辈快快请起。此乃白帝之剑术,跪我作甚?受之不起啊!”
古早人族剑修首领剑重磨已站立起身,他身子后面的那十八位剑气化形之人,也都纷纷跟着站了起来。
兵从将,将做什么,兵也跟随其做什么。
面容满是剑气的剑姓老者语带浓重哭腔,他哽咽难言,勉为其难发出感慨道:“终于啊……好几千年了,终于又见到白帝的剑意了,真是等了太久了啊!太想念了!”
其身后那群同为人族出剑御魔的上古剑修们,亦垂首轻声呜咽,于祭坛中央位置,作哭啼之状。
魏颉思量了许久,最终还是没有忍住,如实说道:“剑老前辈,实不相瞒,白虎帝君白佥,现如今已转世下界,于人间生活百年之久了。”
剑重磨登时大吃一惊,身子明显晃了晃,颤声道:“什,什么?你说……白帝他,他君临人间了?!”
魏颉微笑着纠正道:“并非君临人间,而是转世投胎。百年前,九幽冥界的万千魔族,在两大魔主木纵木横的带领下,向仙界发起了‘登天一役’,誓要夺取天庭。那场战争最后以木纵身死,木横投降宣告结束,魔族败北后,被全体封印在了玄武帝君掌管的那片冥河之中,而作为登天之战中出力最大,斩杀魔族数目最多的白帝,自认功高盖主,便把手下兵权交予了三名弟子,自己则携带前世记忆和修为,下界转世,辗转于红尘人间。”
一语说罢,剑重磨以及十八名上古剑修尽皆哑口无言,显是被震撼得完全说不出话了。
良久,剑修统领剑重磨第一个勉强缓过劲儿来,他微微驼背,低头问道:“你的意思是,魔族其实早在百年之前就已被尽数封印于冥河,百年来,这座镇魔英灵洞,其实全无用武之地……”
魏颉刚想安慰几句,白发剑重磨继续喃喃道:“白帝原来已经不在天上了,剑道神明重生人间,这天下有白佥坐镇,管他诸多妖邪魔王,岂非全部不值一提,不堪一击?”
听得此言,魏颉心下暗道:“话虽这么说,但嬴老爷子转世凡间的这百年里,貌似世上的魔派妖人也没有少到哪里去啊。唉,大概是这么个情况,陆地尘仙以下的恶人,嬴老爷子看不上;尘仙之上的凶恶之徒,只要自甘画地为牢,不再与人动手,那么人不犯我我不犯人,嬴前辈也就不会与之计较什么……但那些魔派恶徒,像羊脂山活埋谷这样的顶级邪宗势力,即使身为宗主的天下一二大魔头不去亲自动手,单单是他们手底下的附庸手下们,就足够祸乱武林了!若换成是我有嬴秋之通天神力,只怕早就去把大名鼎鼎的那几个魔头通通宰杀殆尽了,哪儿还会留着他们耀武扬威,横行天下?他日我若为剑圣,报以江湖一太平。”
第三百二十一章 何谓江湖
上古人族剑修之首剑重磨在原地愣愣出神,心神尤为恍惚,因为魏颉所说实在太过震撼,若天雷轰鸣,震得人哑口难言。
良久过后,剑“老大”方才缓了过来,他问道:“魏颉,能否告诉我,你究竟是如何认识的白帝,又是如何了解到这些的么?”
魏颉笑了笑,自觉这等事情没有什么隐瞒的必要,便把自己如何在痛思崖上偶遇剑圣嬴秋,以及因机缘巧合,从魔族俞肥口中了然那场百年前的登天之战等等事情都说了。
最后则提到了那日在西域阳关战场之上,嬴老爷子传授天下第一剑术霜刃把示君,并希望魏颉能赶赴天烛磨炼剑意,好生砥砺一番心境。
其中涉及到某些隐私秘闻的细节点,自然简单略过,不去过多详细阐述,否则容易泄露没必要的信息,引起误会。
白发金袍的剑姓老者听得频频点头,待红绸年轻人言语完毕,老洞主扶额感慨道:“原来如此,原来如此啊……能够得到白帝认可之人,恐怕千年,不,万年来都没有几个啊!”
魏颉哈哈一笑,摆手谦虚道:“前辈夸张了,晚辈不过是运气不错,侥幸得到嬴老爷子的点滴赏识罢了,算不上什么认不认可。”
剑重磨却浑然不管魏颉的话,沉浸在自己世界里,自顾自的说道:“既然是白帝都认为值得托付与信任的年轻人,又获得了剑神的剑道传承和剑意剑术,那么……”
满身皆由剑气构成肉躯的老剑修蓦然抬起头,声音铿锵有力,有金属剑锋交错,他大声说道:“魏颉,让我的这些兄弟,以后都一块儿跟着你罢!”
魏颉顿时挑起眉头,满腹不解的问了句:“为何?”
剑重磨耐心解释道:“反正而今地下魔族已被悉数封印在了北天冥河,有玄武帝君负责镇压,那么这座用于人间镇魔的英灵洞的存在便就无甚大意义了,有我剑重磨一人在此镇守,防止洞窟气数不乱即可。至于其他人,其他的一十八位剑修英灵,他们本身就不具备多么强的自主意识,有身躯而无神智,在他们灵魂深处,只受昔年所习剑术以及本命剑意的影响,而他们最初的那份剑意,正是由白帝所赠。魏颉,你的剑上同样也有着白帝之神明剑意,追本朔源,让他们跟着你,决然是会万分死心塌地,豁出性命效忠的。对不对啊,兄弟们,你们愿不愿意供这位白帝传人驱使?”
最后这句话音调极高,亢奋无比,显是说给那群“兄弟”听的。
那一刻,剑重磨身后那十八位由剑气凝聚组成身体的上古英灵剑修们同时发声,整齐划一,他们异口同声的震声大喊:“愿受白帝传人驱策!”
没等魏颉矢口否认自己并非什么“白帝传人”,那英灵洞洞主继续补充道:“我身后的这些人,乃上古时代人族最初的一十八位剑修,亦可称作‘剑士’,以身殉剑,故称‘剑道死士’。十八人分明名为风华、羊星、漆雕、南门、雷虹、盍之、龙口、鱼池、邓化、子书、符民、桑霄、谷寿、左庐、峥岫、钮皇、柳遵、刁苏,自今日起,这十八名剑修,将誓死忠诚于你,就像他们昔年忠于白虎帝君,忠于人族,忠于手中剑一样。”
剑重磨指了指魏颉左手手腕上带着的那枚翠绿手环,问道:“你这镯子是类似于以芥子之躯,容纳须弥大山的通灵物件吧?”
魏颉低头看了眼手上的那只盈盈仙子沈腰所赠的神京玉镯,点点头,“是的,此物内藏小天地,元神出窍游离其中,可尽览南海群岛之无限风光。”
剑重磨“嗯”了一声,“果不其然,既如此,那么我的十八位兄弟们便有去处了,以后就让他们都待在这座镯内小天地当中好了。”
未等年轻人答应,人族剑修领袖剑重磨自说自话,猛地一挥袖子,上古时期的剑修英灵们又都尽数化作一缕缕凌厉剑气,剑光璀璨,倏然已全都飞入翠绿色神京玉镯之中,寄宿于那一片自成天地的“小型南海群岛”里面了。
被这一通强买强卖之后,魏颉也只好抱拳行礼,欠身致谢道:“那么晚辈在这里多谢剑前辈的一番好意了。”
接下来,姓剑名重磨的金袍老者就如自己说的那样,把魏颉和苏羽白二人恭恭敬敬地请出了自家洞天福地,而后又帮助两人离开了这座有若巨型迷宫一般的地下陵墓。
出了埋葬有大舜皇帝姚虞的帝王陵,下了破庙所在的女婴峰,他们自天色将暮时分上峰,此时已是天色蒙蒙亮,东方鱼肚白了。
魏颉从瓦罐寨马厩里牵回了自己的坐骑红马赤骥,与骑乘着翡翠皮毛青骊马的苏羽白一同行下六嶷山。
顺利离开英雄府,一路往北,只因目的地相同,都是要前往莽苍府炎神山焦叶寺,故此策马并辔而行,天涯同向。
这一日晌午,天色极好,阳光温暖,并无几分寒意,苏羽白不知怎的,提出要去山上野炊,魏颉正好无聊,也便欣然同意,在山脚下简单买了些炊具和新鲜食材,二人一并往这附近的那座著名高山上赶去。
镔铁府灌口郡当阳城南部,眉山。
正午饭点,山里炊烟袅袅,烟气徐徐升空,有一对堪称超拔流俗的“璧人”,在山间与彼此对坐,生火做饭,煮肉烤串来吃,酒水畅饮,场面可谓十分其乐融融,和和美美。
便似田野间忙碌之余,闲来谈笑的农夫农妇,只是论起他们的容貌气度,这对男女可谓天下无双,胜过亿万寻常百姓夫妇的总和。
男子身披鲜艳红绸,脖子戴有串佛珠,腰佩双剑,金墨两色剑鞘。
女子穿着洁净白衣,身边放着柄巨剑,腰别单剑,其色有如霜雪。
男子气态英武俊态,女子容颜美至巅峰,一男一女,均是人间尤物、天命之属。
普通男女但凡能有他们一半的长相,都足可被世人称呼一句“俊男美女”,不似红尘凡人,更似天庭谪仙。
这对貌若谪仙人的男女剑修,此时正在津津有味啃着手中沾了咸酱的大排骨,吃得那叫一个津津有味,其乐无穷,叫人看了就生食欲,想问他们一句,到底滋味如何,是否当真那么好吃。
一身琉璃白的苏羽白很快吃干净了整根排骨,把骨头随手一扔,拿起一坛酒水,仰头而饮,姿势豪迈,展现侠气女流的英姿风采,她痛痛快快喝了几大口后,突然问道:“小颉,你觉得,何谓江湖?”
魏颉陡然听得这一突兀问题,并未快速回答,而是顿了顿,略作思考,同样抄起酒坛喝了一口,遂回应道:“桃李春风一壶酒,江湖夜雨十年灯。我觉得这诗不错,所谓江湖,得有桃花,有李树,有美酒,还要有夜雨。”
苏羽白瞥了红绸剑客一眼,淡淡道:“你忘记我说过,我最讨厌桃花了么?”
魏颉心里咯噔一下,连忙致歉道:“抱歉哈,苏姐姐,我给忘了,重说重说!”
苏羽白淡然一笑,继续喝酒。
魏颉又是一番疯狂思量,脑海飞速旋转,搜肠刮肚的回忆着昔日读到过的各种诗句,于是当他再度开口时,已是满嘴名诗,“曾因酩酊鞭烈马,只愁情多累美人。江湖游侠,该当酩酊醉酒,骑乘烈马,结交美人。”
苏羽白笑道:“情多累美人,分明应是连累美人,怎么到你口中就成结交美人了?”
魏颉摆了摆手,又改口道:“那我再换。铁马秋风人去后,天涯寂寥枉凝眸。行走江湖,要有铁马秋风,还免不了会有落寞寂寥,枉自凝眸。”
苏羽白稍稍点头,“接着说。”
“我是清都山水郎,天教分付与疏狂。”魏颉自得而笑,“江湖有山有水,还会有疏狂得意!”
苏羽白一手拿酒坛,令一只手掌拍了拍坛壁,以示鼓励。
“提剑跨-骑挥鬼雨,白骨如山鸟惊飞。江湖习武之人,总该仗剑骑马,挥斩鬼雨,留下满山白骨,惊起林间飞鸟。”
魏颉竖起大拇指,眯眼笑道,“就像苏姐姐那日策马杀上瓦罐寨,屠灭举寨山匪,救我于水火之中,这就很够侠气,很有江湖意味!”
苏羽白浅浅一笑,“那天我上山主要是为了依照卷轴所绘,寻找舜帝陵墓,屠光那座匪寨只是举手之劳罢了,至于救你嘛,要不是看你长……嘴巴够甜,一口一个苏姐姐,我才懒得管你呢,你就一直在那柱子上被捆着吧。”
魏颉听到那个“长”字,顿时明白苏羽白刚才险些说出那句“要不是看你长得好看”,嘿嘿一笑,神情乐呵,快意言道:“那小生在这里谢过苏姐姐出手搭救之恩了!”
苏羽白笑而不语。
“少年侠气恩仇重,素好交结五都雄。江湖少年最多侠气,将恩与仇看得极重,适才我口误,并非是结交美人,而应该去多多结交豪杰英雄,所谓近朱者赤,绝不能与宵小为伍。”魏颉说道。
苏羽白对此表示赞同,“这话说的在理,江湖本就是一个染缸,本就鱼龙混杂,若再净交些不三不四的狐朋狗友,那就休想出淤泥而不染了,只能越来越脏,变得越来越不像当初的自己。”
她说到这里,又忍不住称赞道:“看来小颉你读过的书还挺多的,诗句张口就来,不错。”
魏颉连连点头,把苏羽白的赞词悉数笑纳,胸中怡然自得,接着道:“东南永作金梁柱,谁羡当时万户侯?江湖儿女,该当贱荣华、轻王侯,视功名利禄作粪土,大禹王朝五大藩王之首的金梁王,座下所管何止万户?但爱好江湖行侠之人,就算是把一地强藩的位置让给他当,他都坚决不会当,因为嫌麻烦,整天这事那事的,太过麻烦,懒得做什么万户侯爷,什么金梁藩王。”
苏羽白斜眼看向魏颉,笑容玩味,问道:“不愿当万户侯,那若是像你爹当年那样,把麾下统领万人部众的将军职位让给你做,你做不做?”
魏颉微微蹙眉,却也并未如何思考,旋即回应:“那自然还是要做的,将军捭阖沙场,本质上也是在行侠义之举,故也算是半个江湖人,不甚冲突,战场和江湖三昧场,用不着分得太清楚。”
苏羽白浅笑道:“你倒是会为自己开脱,找借口的本事一流,佩服。”
魏颉不再应此话,捧起酒坛,咕嘟咕嘟豪饮数口,抹了一下嘴巴,轻轻叹出口气,自言自语道:“这江湖挺不公平,有的人呢,生下来就活该享福,一辈子舒舒服服,无拘无束;有的人命不太好,自打生下来,就是来人间历劫的,不把苦头结结实实的吃够了,回不去,死了都回不去。”
苏羽白盯着年轻男子那张有些落寞无助的脸看了一会儿,不再言语,只是默默将手里的酒坛子递了过去,与之碰了个杯,也大喝了一口。
魏颉眨了眨些微泛红的眼睛,脸上露出笑容,转头对着身边那名姿容绝美的女子剑修说道:“苏姐姐,谢谢你能陪我喝酒。”
苏羽白笑了几声,“瞧你这话说的,怎么,之间都没人陪喝过酒?”
“自然是有的,只是……”
魏颉稍微想了想措辞,发现说不太好,便就随意开腔,半开玩笑半认真的道:“他们都没你好看。”
苏羽白“噗呲”一下笑了出来,拿纤细如玉筷的手指遥遥戳了戳魏颉,“你小子,嘴这么甜,跟我说实话,骗过多少姑娘?”
魏颉嬉皮笑脸,“我可没骗过,我魏颉可不是那种无赖惫懒之人,有良知,更有底线。不过,那日在羊入狼口里,你见过的那个自称‘风流潇洒玉面小青龙’的青衫男子,苍参苍曲陌,他是苍山大侠苍澍之子,乃淮南道出了名的纨绔浪子,被他骗过的姑娘,只怕不会是少数。”
苏羽白呵呵了两声,促狭道:“就他长得那副邋遢样子,若是没钱,有姑娘肯跟他?”
魏颉觉得此言有趣得紧,不禁也笑出了声,但还是帮着老苍辩解了几句:“那倒也不尽然,而今苍参已与自己心爱的姑娘一同返回淮南道了,那姑娘名叫千岩竞秀,是东瀛人士,她看重的就不是另一半的钱财,而是情义。”
苏羽白又冷冷“呵”了一下,她的嘴巴贯来够毒,语气冷冽,“原是个东瀛倭寇,也难怪品味会如此奇特。”
魏颉面带苦笑,心道若是老苍和王一身在这里,非得联合起来和苏姐姐打上一场不可,幸亏不在,否则真打起来,自己可不知道该帮谁。
“话说小颉,你会唱歌么?我有点想听,可以来一首吗?”苏羽白忽然道,“你声音还蛮好听的。”
魏颉抿了抿嘴,他生来便嗓音温润动人,又曾经跟着许秋山的滇戏班子,还有少女许灵霜一同练习过唱曲,基本功极其扎实,几乎已到了足可上台表演的水准,此刻开口便可,轻松唱出一支曲来。
此歌谣节奏较快,有如骏马奔驰草野,快刀斩却乱麻。
音传山间,细草飘拂,内力远扬,四方皆闻。
若许老班主还在人世,定会夸赞一句,真是好一个戏腔苗子,天生的演唱名角儿!
“此间江湖少年,青衫微末,偏爱仗剑天下,红尘勘破,胸中了无牵挂,只恋生杀,快意报恩仇……”
魏颉唱完整首曲子,神清气爽,转而问道:“苏姐姐,怎么都是我在说?你也给讲讲,你心中的江湖是如何的?可否多姿多彩?”
苏羽白和颜悦色,不着急去答复,而是又小饮一口所剩不多的酒水,雪白加身的她悠然说道:“刀光剑影,快意恩仇,万里奔袭,诛杀贼寇,那都是表面上的江湖。江湖本色是‘黑’,浓得化不开的黑,大概有一分奇绝,二分凉薄,三分魄力,四分豪迈,剩下的九十分,全部都是险恶!”
魏颉听得此悲观论调,想起自己生平所遇诸多腌臜黑暗之事,觉得白衣苏羽白所言,甚是有理。
“所以我们才要习武修行啊!”
苏羽白振声道,“我们要做强者,足够强的强者,只有变强了,我们才能保护得住那些对我们而言,重要的人或事……”
大黎国女剑修喝尽一坛酒,“对于弱者来说,这座江湖就是地-狱,而对于强者,则是快乐的天堂啊!”
第三百二十二章 枪大圣
魏颉和苏羽白在眉山山间野炊,饮酒吃肉,不亦乐乎,尽享平安喜乐。
就在二人怡然快意的聊着天、喝着酒之际,忽有窸窸窣窣的声音从不远处的草丛之中传来,魏颉耳朵十分敏锐,瞬间便察觉到了那阵细微的动静,遂扭头朝那个方向望去。
刚转而看去,当即就有一条通体雪白,但体型极其古怪的大犬,自灌木丛中窜了出来,腿劲强力,速度绝快,若非年轻剑修目力超凡,换成寻常人,断然难以看清那究竟是头什么生物。
此犬皮毛稀少,却是满身洁白若雪,身形尤为修长,两耳薄而下垂,脸部狭窄呈锥形,躯干以及四肢均似被人强行拉长了一般,几乎无有多少肌肉,皮包骨头,好像营养不良,饿了三天三夜没吃东西。
但若是硬生生给饿成这样,那就没理由能够奔跑得如此迅速,快若闪电,携带呼呼劲风了。
那条体格极度细长的白狗在疾跑途中,发出一记尖锐的吠声,舌头吐出并不断甩动,貌似食欲极盛,直扑那一口装满了新鲜大肉排骨的锅子。
若饿虎扑食,饥残如狼!
苏羽白见状,嗤笑一声,好似早有预料,看准时机,轻轻朝那飞奔过来的饿狗推出了一掌,真气吐出,若飞弹一般砸击在那条白犬的身上。力道所用不大,无有几分非得痛下杀手的意味,但那股劲力要杀一只狗,其实也已足够。
怎料那条又细又长的大犬在被白衣女子用掌力真气打中,硬生生被震飞出去两丈后,接连在草地上翻了好几个跟头,居然又重振旗鼓,朝那口锅子冲了过来。
魏颉觉得此犬虽然瞧着体貌相当古怪,但倒也颇具灵性,遂用起了公冶锦的灵犀语术,勒令其当场停住了脚步,刹止步伐,不再往前一个劲儿的猛冲。
那么大一条狗冲过来,非得把煮肉烧饭的锅子彻底撞翻了不可,那到时候还吃什么?岂不是全被嚯嚯了?
那条大型细犬被魏颉的奇妙语术震慑,乖乖的屈服于那名口念怪语的红绸年轻人,听从指挥,慢慢的迈步行了上来。
魏颉拿筷子从锅里夹起了一块肉量不少的排骨,远远扔了过去,用秘术说了句“吃吧”,那狗大喜过望,忙不迭就啃食起了男子扔过来的肉排,瞧着滋味着实不错。
苏羽白轻蹙眉头,看起来略微不悦,“这肉是我们买来吃的,你给狗吃什么?多浪费!”
魏颉缓缓端起碗,喝了一口热腾腾、香喷喷的暖身子肉汤,身心舒泰,放松的微笑道:“不就是一块肉而已嘛,那狗看着挺馋,赏它吃点也无妨,大不了我少吃一块儿不就行了?”
大黎国白衣女剑修看了几眼不远处啃着肉排的那条细长白犬,又对那名红绸剑修说道:“小颉,你可知,我何为定要来这山上野炊,也不在山脚下吃东西?不也是一样?”
魏颉略感困惑,抱着汤碗,道:“不一样啊,在山间煮饭烤肉来吃,自己动手丰衣足食,总也胜过别人做好了给端上来,多有成就感不是?”
苏羽白点点头,“你这么说也对,但是,这并非我要和你一同上山的理由。你可知这条细了吧唧的白狗,其主人是谁?”
魏颉奇道:“怎么的,你还认识这狗的主人?”
苏羽白面色严肃,“我也是听说的,此狗的主人每日晌午时分,总会带着自己手下的‘眉山六兄弟’,一块儿上山修行,以一对六,砥砺武道造化。这六个人武艺均不算低,曾有联手共斩蛟龙的战绩,不可轻视。”
魏颉默默聆听,面无表情。
苏羽白接着说道:“而眉山六兄弟的领袖,也就是眉山七圣之首,那条白犬的主人,姓杨,名歼,灌口郡当阳城一城之主,道号‘显圣真君’。因其兄长乃镔铁府持节令杨铁钊,故杨歼也被叫做灌口二郎,其兄长杨铁钊是天烛国公认的用枪第一人,当代枪圣,杨歼作为杨铁钊亲弟弟,更有‘小枪圣’、‘枪小圣’之名。”
魏颉本来对这个姓杨的家伙无甚兴趣,但一听到“枪圣”二字,立时便精神起来,两眼都睁大了几分,只因魏颉生父,狼煞魏魁是大禹王朝当之无愧的用枪王者,枪法横绝,纵横沙场无人可敌,连剑圣嬴秋都赞其枪术可算得上是“千古第一人”。
一杆魏家枪,天下无敌手。
作为能有自信依靠魏家枪法无敌当世的魏魁之子,自幼苦练枪技,多年前便已不局限于登堂入室,甚至可称得上出神入化,臻至仙境,熟能心忘手手忘枪,手中握枪,如有神助。
当听到苏羽白阐述介绍那杨歼被唤作“枪小圣”的时候,魏颉身子小幅度后仰,笑着插话:“天下枪法,无从魏家枪左右!不管那姓杨的练得什么枪,修为如何,我都不怕他,硬碰硬就完事了。”
苏羽白浅浅翻个白眼,又道:“杨歼因年幼时期师承天烛国道家第一人清源观观主李玗,故而可谓枪道双-修,术法强劲,绝非弱敌!一会儿他就会过来了,我负责对付眉山六兄弟,你去想办法杀掉杨二郎。”
魏颉见其表情郑重,有些迷惑的问道:“苏姐姐,听你这意思,你是故意拉着我在这山间伏击杨歼来了,怎的,与他有仇?所以需要我帮忙杀人?”
苏羽白锁着双眉,面色微愠,“谁跟他有仇?我这是在帮你,那厮会一套道门秘术功法,叫做‘内圣元神显化之法’,可分离一具类似阳神身外身的强悍体魄出来,届时你只要把他的‘显圣元魄’强行夺走,并据为己有,你就能顺利修复被武神林清打碎的体魄了。”
魏颉先前只是随口跟其谈起过自己的青龙体魄被折腰山林老九给打碎了,以至于当下一直处在体魄残余、肉躯不全的状态,比较可怜,迟迟到不了凝丹境的门槛。
他没想到自己随便一提的事情,竟会让苏白白这等上心,还专门想法子出来帮助自己解决这一旷世难题,不由得心中感激,胸前炙热,脱口而出一句,叫道:“苏姐姐,你真好!”
苏羽白又是狠狠一个白眼飞了过去,颇没好气的回应:“休要高兴得太早,这场仗还没打赢呢,谢什么谢?到时候若真打赢了,那也是你自己的功劳,与我何干?那就更加用不着谢了。当下好好想想,该如何对付‘小枪圣’杨歼才是正道!”
魏颉自信一笑,挺着胸脯道:“苏姐姐,我可是亲手做掉过耶律王府第一高手,地煞境枪修兰椒的人,那姓杨的能比兰椒强出多少?咱们完全用不着怕他!”
苏羽白不再答话,杀机顿起,拔出腰间雪色佩剑,朝另一边劈出一道剑罡,锋锐罡气瞬时前掠而去,十分精准的砸在那条纯白细犬的身上。
那条正在津津有味吃着排骨的细长白狗,连反应都没能做出,便被凌厉无比的气浪切开了身体,未等发出惨叫,便即沦为碎尸,脏器血肉铺满草地。
杀掉此犬,就算是跟当阳城城主杨歼正式宣战了!
不一会儿,有七名天烛男子步履匆匆的来到了这里。
其中六人模样颇为丑怪,长得那叫一个惨不忍睹,就仿佛这六兄弟的爹妈特意照得恶心人的模子生出的他们。
一人须发花白,岁数应该不小。
一人鼻头极大,便似脸上贴了个肉色大蒜。
一人长了对招风耳,相貌猥琐。
一人脸庞粗犷,肥得近乎可流出油水。
一人细瘦如猴子,脸颊深深下凹。
一人胡须留得很长,两颗门牙龅出。
而排在六者之前的,是一名约莫不到四十岁的龙蒙族男子,头裹黑纱巾,仪容清俊,气质堂堂,凤眼凝威,皓齿鲜唇,飘飘有出尘之姿,冉冉有惊人之貌。
身穿一件淡黄色甲胄,手中把持一杆三尖两刃枪,枪尖焕发神光,熠熠然尤为炫彩,璀璨夺目。
持枪男子目光炯炯,饱含浓郁至极的怒气和杀意,眼见自己最心爱的雪白细犬被斩成两截,此人已恼得浑身微微发颤,他瞪大双眸,死死注视着那一红一白两名男女剑修,神锋长枪挺起,幻彩枪尖指着前方,厉声质问道:“是你们杀了我的白牙?!”
白衣苏羽白双剑在手,一短一长,一细一巨,她脸色冰冷的回答道:“就你那条细狗啊?我瞧着不顺眼,就给杀了,你若要,就快些拿回去炖了,趁还没死得久,肉够新鲜,勉强能吃,虽然那狗身上也没二两肉就是了。你们天烛国当真全是废物,连条狗都养不好,细细瘦瘦的,吃不起饭呐?”
黄甲握枪的男子深深吸了口气,明显被那嘴巴歹毒的白衣女子气得肺都快炸裂了,男人咬牙切齿的大喝道:“杀我爱犬者何人?给我报上名来!”
那一袭琉璃白衣嘴角微扬,抬着下巴,神情高傲的道:“我乃大黎黄雀真人苏君希之女,苏羽白,是你奶奶。”
站在苏羽白身侧的红绸剑客仰头大笑一通,亦自报家门,冲着前方杀气腾腾的七名来敌,年轻人朗声道:“老子名叫魏无敌,绰号‘枪大圣’,你哥枪圣杨铁钊,得喊我爷爷!”
第三百二十三章 一个都活不成!
以凶猛气势赶至此地寻找细犬白牙者,共有七人,这七名手中持械的天烛国男子,正是平素都爱来此地修行练武的“眉山七圣”。
其中眉山六兄弟分别名叫袁鸿、金高升、戴义、朱元真、吴隆、常浩、杨天险,其中袁鸿用棍,金高升用长柄砍刀,戴义用双刀,朱元真用宝剑,吴隆用双剑,常浩用长枪,杨天险则是只凭拳脚杀敌。
排在六兄弟之前的那名持枪男子名为杨歼,其身份超然、地位极高,是那座号称“固若金汤,飞燕犹不得过”的雄城当阳的一城之主,其兄更加了不得,乃是整片天烛北庭镔铁府的持节令长官杨铁钊。
兄长之修为枪术通神,被誉为“枪圣”,灌口郡杨二郎作为本家弟弟,则被世人称作是“小枪圣”,或是用枪之“小圣”。
道学与枪术并修,杨歼幼年时拜师清源观观主李玗,学过一门道统秘法,内圣元神显化之法,拥有一具极为强横的“显圣元魄”,此物为身外之化身,据说可媲美天罡境修士的无上体魄,一旦于实战中运用出来,可瞬间摧杀凝丹境强者。
故杨歼亦有道号,以体魄为名,叫做“显圣真君”。
二郎显圣真君身上穿着的那件淡黄色铠甲唤作“赤城甲”,可很大程度增幅真气在周天脉络内的流速,使内力运转速度奇快,战事胜券更稳。
那杆三尖两刃枪的锋刃之上淬有神光,杀力绝强,通天彻底,凝丹境以下,中一枪即死!
枪名“桃山”,之所以取此名,是因为当年该枪的主人还是杨铁钊的时候,天烛国枪圣曾以这杆神枪,一击震碎了整座桃山山头,世人无不震惊,视作神明下界。
后该碎山神枪被杨铁钊赠予了本家弟弟,杨歼得赐桃山,无不大谢兄长恩泽,也就未有给此枪改名。
能被镔铁府持节令杨铁钊委派当官,任命为军事铁堡当阳城城主的杨歼,这些年能爬到今天这个位置,除了依靠着亲兄弟之间的那份血浓于水的关系羁绊,另外更多的,还是他杨二郎本身自己的实力。
过人的枪法修为,以及那份后天与先天并重,堪称惊世骇俗的军事才能!
当阳城与南边大禹王朝玎州穹山郡的礼阳城齐名,南靠六嶷山,北抵眉山,另两面有土坡做掩,极为易守难攻,堪称有如金汤顽固,任你飞鸟燕雀凌空展翅,犹然无法跃过。
杨歼今年三十八岁,三十岁那年出任当阳城城主一职,八年来每日兢兢业业,尽忠职守,城中百姓皆对其万分敬重,丝毫不以其年纪尚轻为嫌,甚至都觉得能让如此青年俊才当城主,是几世修来的福分。
若换成其他那些无能平庸之辈,那么城内的男女老少,估计就都要狠狠于暗中戳一戳镔铁府持节令杨铁钊的脊梁骨了。
说这个杨长官以私废公,任人唯亲,把一个头脑昏聩的蠢笨之人任命为城主,简直就是贻笑大方,姓杨的德不配位,应该今早自行离职,否则天理难容!
杨歼年纪轻轻,文武全才,二十岁出头就熟读兵法,精通排兵布阵、攻城略地之法,加上他枪法道法两业均优,习武弄文造化绝高,四十岁不到便可称是稀世罕有的带兵将才。
故其兄杨铁钊曾言,日后天烛举大军南下征战,对付南边的那座大禹王朝,他杨歼可率领镔铁府最重最盛的一支军队参与战争,帮助哥哥完成不世之伟业丰功,创下前无古人的沙场传奇。
要胜过英雄府南院大王耶律镇江,要强过折腰山凶徒耶律巫沉,还要试着比过那位号称“魏无敌”的南国狼煞将军魏魁!
既然有了兄长如此殷切的期盼与厚望,肩上挑起沉重巨担的杨二郎深知自己使命之巨,未来有大任需要完成,故没日没夜的辛苦练武修行,白日里除去城里诸多内务事宜需要城主亲自处理外,他还会坚持每天正午时分,与自己部下的袁鸿、金高升、戴义、朱元真、吴隆、常浩、杨天险六人,一同去城北的眉山,于山间砥砺枪法,以眉山六兄弟作为陪练对象,尽力提高修为境界。
灌口二郎曾经立下明志,无论如何,他都要在天烛国再度南下功伐开战之前,跻身八阶天罡境,否则对不起哥哥杨铁钊,也对不起那杆神枪桃山。
枪圣既然是圆满大天罡,那他“枪小圣”,没理由连天罡境初阶的水准都没有吧?
当阳雄城名传北庭,威震镔铁府,是天烛数境内足可排入前五的兵家重地,作为当阳城主,今年来四十岁都还不到的杨歼,可谓是殚精竭虑、万机缠身,不仅要刻苦提高武道境界,还要处理各种各样的军机要务。
过于繁忙的日常生活几乎快让这名青年枪修喘不上气儿来,而他平日缓解身心疲惫的方式其实非常简单,放松窗口单一,那就是他养了三年的大型爱犬,白牙。
“白牙”乃是北国细犬品种的优良产物,皮毛通体纯白,品相上佳,通人性,虽身形细长,看似骨瘦如柴,但实际体格颇为强健,嗅觉敏锐,健步如飞,脚力之强劲,可与箭矢相较速,尤其擅长于山间逮捕野兔,万金难求一只。
可就是这么一条被杨城主视若生平最爱之物的白毛细犬,而今已身死眉山,尸体断作两截,肚肠鲜血流满一地,亡故之状异常凄惨横绝!
而残忍斩杀了自己心爱白犬的那两人,口气还异常的嚣张狂妄,不可一世。
其中那名屠狗的罪魁祸首,一身白衣的大黎国女子性格泼辣,言语狠毒,是个实实在在的该死之人,细犬白牙正是死于其人之手。
而另外那名红绸加身的年轻男子,便更是必要杀之,也不知和那狼煞魏魁是何关系,胆敢自称魏无敌,甚至出言侮辱了杨歼之兄杨铁钊,这等狂悖孽-种,如何能不死?
这两人,一男一女两个剑修。
全都得死!
他们这两个家伙,都得要去给白牙偿命,一个都活不成!
第三百二十四章 剑气来
眉山山间。
小圣杨歼及其身后的“眉山六兄弟”,一共有七人,号“七圣”,他们都做好了上阵杀敌,诛灭眼前这对剑修男女的准备,七人一心,同仇敌忾。
胆敢与当阳城城主为敌,连城主最爱的细犬白牙都敢杀,还敢自称什么魏无敌……这样的人,如果还继续留着,当真是天理难容,老天爷都看不下去!
眉山七圣,小枪圣与其六位兄弟。
六兄弟,袁鸿,金高升,戴义,朱元真,吴隆,常浩以及杨天险。
小圣,“显圣真君”杨歼杨二郎。
所对的敌人则仅有两名,均是剑修,一男一女,气态若谪仙,风貌人间无。
魏颉和苏羽白。
趁尚未开战,红绸剑客扭过头,小声对站在自己身旁的那袭白衣发问道:“苏姐姐,这战局分配……当真如你刚刚说的那样?”
琉璃白女子剑修微微点头,脸色庄严肃穆,显然对接下来那一战颇为郑重其事,她用尽可能平静的语气作出回应:“不错,你专注于自己要做的事情就好,其他的交给我来负责对付吧。”
魏颉稍微想了想,还是有些不够放心,他不愿让苏羽白贸然置于绝险之地,遂好意提议道:“那……我让十八位剑修真灵帮帮你?”
苏羽白迟疑片刻,踌躇思量,最终答应:“嗯,可以。”
于是乎,自称“魏无敌”的红绸年轻人立时扯开嗓子,冲着前头高声大叫道:“喂,姓杨的,就你叫杨歼是吧?呵呵,这破烂名字,你爹起名儿的功力还比不上个孩童,起个这么容易让人误会的狗-屎名字出来,不知道的还以为你小子的亲爹亲妈关系并不正当呢,该说真无愧是你们北方的狼蛮子,茹毛饮血,灭绝人-伦,对于你们而言,只怕‘奸’淫掳掠这等丧心病狂之事已是家常便饭了吧!哈,能理解,能理解!”
姓杨名歼的当阳城城主此时已怒发冲冠,这世上能有哪个男人被如此疯狂挑衅后犹能镇定自若?纵然是那位折腰山诸峰共主诸葛长怀估计都难以做到吧。
他杨二郎今年才不到四十岁,虽有着绝高的武学天分和军事造诣,但心里承受能力并不算多强,只能说在“心境”这一块儿,相比较拥有尘仙心神境界的魏颉而言,差得不是一星半点儿而已,大概是凝丹境和陆地尘仙之间的巨大差距!
故而遭到一男一女两个“毒舌”如此联合羞辱,当场被骂得破防也实属正常。
身穿淡黄色宝甲的黑巾男子瞠开俊朗双目,满目暴射焰气精光,他手握三尖神锋长枪桃山,身躯挺拔若天神天将,嗓音蕴含浓浓威仪,大喝道:“兀那贼人,你何人指派尔等在此口出狂言,与我杨歼作对?你难道不怕死吗?!”
红绸剑客魏颉“哈哈”大笑,笑声尤为张狂放肆,状若癫狂,笑得如此夸张,只为让那黄甲小枪圣心态愈发炸裂,以在接下来那场注定惊天动地的厮杀大战中占得更多的心境优势,多讨些便宜。
不战而屈人之兵,乃兵家上策。
魏颉不战而干扰敌手心境,自然也是绝妙之手段。
狼煞魏魁之子魏颉冲着那名杨姓城主放肆叫道:“我魏无敌纵横江湖从无敌手,你也有资格与我‘作对’?老子不过只是嫌你们姓杨的活在这世上忒也晦气,故替天行道,来帮着老天爷清理门户,至于是否口出狂言,一会儿打上一架便知,会不会死,究竟谁死,打过以后才清楚!”
枪圣杨铁钊的亲弟弟杨歼气极反笑,真气流转全身,双脚前后而战,下盘微微发沉,肩膀放松,改用双手紧握枪杆,炫彩神光的枪尖锋刃死死对准了那一袭红绸,做足如此沉稳应敌姿态的杨二郎眼神狠辣,忽然用力抽了抽鼻子。
这是今年三十八岁的他每一次杀人之前,都必做的一个动作,已成行为习惯。
“显圣真君”杨歼已做好了此等充分应战的作态准备,而那一红一白两名剑修却仍“优哉游哉”的站立在原地。
“枪小圣”杨二郎正欲挺枪而前,双手握剑血灵青霜的红绸客则最后喊出了一言,“前头的那条杨家二犬,可有胆子与我捉对厮杀?”
杨歼起初愣了一下,旋即便用力挑起英气双眉,更显得他神采飞扬,貌若天庭战胜的他重重“哼”出一气,嗓音震耳,自信满满的回答道:“有何不敢?既然你一心求死,那我今日便叫你这魏无敌变成‘魏有敌’,于这座眉山之上,死个明白!”
白衣琉璃苏羽白脸现笑容,又转头向魏颉送去一笑,“这样就妥了。”
大黎国苏姓女剑修深吸一口气,又冲着前方高声而叫:“既然你们老大已有了捉对一战的敌手,那么剩下的人,就都过来跟我厮杀便是!姓杨的那条叫白牙的细狗,是我杀的,谁要能宰得掉我,便可拔得此战头筹,立下大功!”
苏羽白此番激将言语,自是希望除去小枪圣杨歼,剩余的眉山六兄弟尽数前来对付自己,以让魏颉能够一心一意的和杨二郎决战,不致分心敌对他人。
当阳城一城之主的杨歼冷笑了数声,依旧保持双手向前挺枪而立的杀伐姿态,并不回头,对身后的六名手下笑着说道:“你们当中哪个能杀了那个女的,想要何封赏尽管开口,只要不过分,我无有不允。”那六个长相奇丑无比的兄弟听得老大此言,心神振奋,无一不跃跃欲试,发自内心要去竭力作战,誓要做掉那一袭雪色白衣!
开战之前,恍惚间,魏颉回忆起了昔日自己曾经参与,甚至可以说主动挑起的一次城外截杀。
那天清晨,琅琊王府所在的琴州沐河城,西门郊外,雪地之上。
与朱丹裙少女许灵霜一块儿拦截刺杀耶律镇江之子,“小烛龙”耶律望河。
今时今日,同样是山间野外,魏颉身边同样有一名女子协同战斗。
只是身旁之人从许焰之女小霜儿换成了苏羽白,截杀的对象也从南院大王之子殷望,换成了镔铁府长官之弟杨歼。
一样的联同而战,一样的全力以赴,一样的敌对外虏,一样的男女搭配。
物是人非事不休,今时战事再抬头!
红绸剑修魏颉一概悠哉作态,气机于大周天内飞速奔走,抬起脑袋,目光凝视着那杆神光淬然的锋锐两刃长枪,暗自将之与自己曾经的神枪沥泉相对比,发现此物外观并不及沥泉枪精美,差得不是一点点,只是不知其威力如何,是否拥有足够强劲的杀力,反正打过后才能清楚。
现如今沥泉以及那匹白马大白,全都在黑衣侠盗公冶锦那里,也不知当下公冶兄该当如何了?可还安好么?
着眼此刻即将开始之紧张战局,眼下的当务之急是需想办法解决掉这眉山七圣,只有干掉了这七个北国蛮族的家伙,才有资格谈及什么以后和未来,才有些许机会能与过去的那些“老朋友”相见。
卜倩,万纶,公冶锦,贺鲤,许灵霜,苍参……
只有活着才有将来,死人,是没有办法再度重逢的。
天涯若洪流,总会冲散许多人,但只要坚持活下去,就能享受到那些死去之人再也没法体验的东西了。
山间杀气已汹涌无匹。
魏颉摧出阵阵紫霄真气,萦绕全身;苏羽白同样逼出大量凌紫氛,将之通体覆遍。
一男一女,皆满身紫雾。
然后大战一触即发!
魏颉手提双剑,与提着神锋长枪的杨歼对冲而去。
那一刻,红绸年轻人眼光暴绽,口中蓦然大喊出三个字:“剑气来!”
共计一十八缕锐不可当的剑气,自魏颉左手手腕处的神京玉镯内极速飞出。
剑气顿时化作了十八位手中持剑的剑修,与魏、苏二人一同联袂杀上前去。
正面对敌眉山七圣!
第三百二十五章 不是一个档次
魏颉暴然高声呼唤“剑气来”,将英灵洞洞主剑重磨出于好意以及对白虎帝君的敬意,而专门于那枚神京玉镯内储备着的一十八名由剑气所化之剑修彻底召唤而出,让这十八人帮助自己一块儿应战强敌。
这十八人,无一例外,均是上古时代人族便已存在了的强力剑道修士,或者说是最早的一批剑修。
他们而今虽然早已是肉体湮灭无存,元神败亡,连自主意志都已十分寡淡,但尚有一身剑意剑气存于天地之间,顶天立地,当年在白虎帝君所赠机运和剑修领袖剑重磨的努力帮助下,依靠着如此奇特的形态维持着作战的能力,一直坚持“活”到了今天。
剑气在,这些剑修就在,剑气杀力所向,即是这十八位剑修手中长剑所指!
不,准备来说,是整个人族的剑尖所指!
与这十八名上古剑修在山间并肩作战的,是一对千年之后的年轻男女,剑修。
红绸白衣,魏颉,苏羽白。
而这对俊美“璧人”剑修的敌人,则是这座当阳城中地位最高、战力最强的那位绝世枪修,师承李玗的道枪双-修之人,道号“显圣真君”的杨家二郎,杨歼。
这位被百姓世人称呼作“杨二郎”的青年男子身后,紧紧跟随着自己生平最得力的六名干部,即所谓的“眉山六兄弟”,六人曾共同南下,在滨海地区,斩杀过一条从海中跃入陆地的庞然蛟龙,战绩并不俗气。
把棍棒在手中舞得虎虎生风的袁鸿,把持大砍刀剁人头如同切菜的金高升,手里双刀不断挥动的戴义,宝剑剑光耀眼的朱元真,双剑可迅猛杀人破敌的吴隆,长枪可刺蛟龙头颅的常浩,拳脚足可震杀任何凡庸的杨天险。
这六人与杨二郎一齐前掠而去,他们受到老大战前的“悬赏”刺激,重赏之下自然大逞勇力,豪迈之情登时勃发,皆胸中战意昂扬,势要夺走那名白衣女子的性命,一争头功。
于是战况就此展开。
魏颉,力战小枪圣杨歼。
苏羽白协同十八剑修英灵,敌对眉山六兄弟。
分工明确,人人眼红耳热,豪气冲顶,仿佛不取贼寇人首,便天地共诛,人神共愤!
杨二郎作为眉山这一战当中修为境界最高之人,自开局战事掀起,便全力以赴,倾注了莫大真力于神锋桃山之中。
只见那杆曾经一击粉碎桃山山头的长枪枪头,因杨歼之真气流淌而焕发出极度璀璨夺目的光辉,杨二郎率先发难,一枪直戮,狠狠递出了一招,招式名为“神龙见首不见尾”。
一点寒芒凌冽,随后枪出有若天庭神龙。
可见枪首,而不见枪尾,枪罡凶猛至顶尖顶点,掠去速度绝快,令人防不胜防。
这等杀力鼓荡磅礴之狠招,破坏力无穷大,若是被结结实实的戳中身体,其所受伤害决然极为恐怖,只怕不会亚于战争时期攻城强弩的巨力一射!
这一枪,瞄准了那名满身被紫色雾气笼罩起来的年轻剑修的头颅,枪尖之上的光泽强盛,已到了近乎足可令普通人双目失明的夸张程度。
再加上射速之快、攻势之猛,完完全全可媲美奔雷闪电,不可思议的同时,也叫人避无可避。
就好像只要是和那枪圣弟弟杨歼捉对厮杀之人,就该在对战刚开始之际,便被强力无比的枪罡粉碎身体要害,这才是应该有的宿命。
死于非命,凄惨至极的死于长枪桃山之下!
就在千钧一发,神光锋剑即将触及那“紫”绸年轻人大号头颅的刹那,那身法气绝的年轻剑修瞬时施展出一套匪夷所思的轻功法诀。
只一瞬息,身子移动速度便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动作姿态形同幽灵鬼魅,变化莫测。
当阳城城主自幼跟随兄长“枪圣”杨铁钊学习武艺、砥砺修为,其枪法固然妙绝天下,但枪击威猛,却也猛不过那个化名“魏无敌”的年轻男子。
枪息劲力疯狂吐出,可令人头颅当场爆裂开来的杀力罡气陡然间扑了个空,一丝一毫也未伤及那袭该死的红绸。
红绸之上的紫气尤为浓郁,已到了快要胜过阵阵彩光的地步,魏颉依靠着从林清那儿偷师来的幻魔身法,用绝巧绝快的身法特色,躲开了那黄甲小枪圣的第一次进攻。
借机成功近身!
兵家有云,剑为百兵之君,而枪,则是所谓的“百名之贼”。
魏颉作为多年来辛辛苦苦枪剑双-修之人,又岂能不懂这个经典道理?
那日在沥泉枪发现之处,魏颉便跟少女许灵霜阐述过自己的观点,认为江湖侠客,如果碰到狭路相逢勇者胜的闭塞狭小环境,则可以很大程度上发挥出剑与刀等“短”兵器的作用。
一旦要是出现了较为宽敞空阔是地理位置,那么再与人捉对敌战的时候,枪之一物,因其长度和战斗风格的特点,确乎是要比剑这种杀伐武器要多出那么些许优势来的。
在耶律王府内鏖战枪修兰椒的那场较量,所处场合并不大,那种专门用于议事的地方,兰大高手的“雷枪”无法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今日正好相反,位于眉山山间,地处荒僻且没有任何建筑物体阻挡,枪法一寸长一寸强的优点便可彻底发挥出来,一展神威,大杀特杀。
所以无论如何,都需要拉近与敌人之间的距离才是。
所以魏颉再偏头躲开杨歼第一枪后,当即火速猛冲而前,左手血灵右手青霜,剑修迫近枪修,把用剑之人的那份争战优势给夺了过来,尽显实战之时的高明之处!
当然,那显圣杨二郎也绝非甚么等闲之辈,他身为堂堂当阳城一城之主,镔铁府持节令的亲弟弟,极受城中老百姓的爱戴,其兄杨铁钊甚至慷慨明言,将来大战挑起,他杨歼即可率领大军一路南下,直捣重地,争取创立巨大的功劳。
年纪不到四十岁,肩头已然扛起如此重担与厚望的灌口二郎不可谓不是个千古难见的顶尖人杰!
毕竟还未像耶律巫沉那样经历过十万人以上的沙场乱战,故而杨歼虽饱读兵书,但其军事才能其实尚且无甚用武之地,难以有一个足够好的渠道方式来显露出来,但他在武学方面的能力,这就早已展露无遗,路人皆知了。
三十八岁,半步天罡境枪修,能够与自己圆满大天罡境界的兄长杨铁钊过上百招而不败,这该是多么惊为天人的武道造化?简直已宛如神圣一般的存在!
虽然镔铁府枪圣在与自家弟弟比武切磋,之时断然不会用到全力,但这也足以充分证明杨家二郎的修为底蕴和实战能力,究竟有多么扎实,多么不可思议,叫人叹为观止。
怎不敢想象,这样天赋彪炳、武艺强横的人才,未来真正跻身天罡境以后该会是怎样无敌的存在,说不定有望彻彻底底超越其兄长杨铁钊,将“枪圣”的头衔称号自哥哥的手中硬生生夺过来。
光明正大的自称“杨枪圣”,或者……杨无敌也行。
事实上,灌口郡杨二郎一直有在尽力修行,日日夜夜,苦练不辍,不为别的,就能在天烛举国倾力南下的大好机会来临之际,以货真价值的天罡境枪修身份,杀出一片辉煌战绩,博出一份传世共鸣!
不致“杨”姓,在北庭大地,乃至整座北方天烛国蒙羞。
杨歼野心极大。
他不仅要入八阶天罡,要亲率重兵,他还要马踏大禹王朝,把南边那个懦弱不堪的废物国家,用横绝武力碾成渣滓,完完全全沦为天烛国土。
让每一个所谓的“中原人”,都闻得“杨”字丧胆,听见杨家铁蹄声,便就丢魂丧胆,恨不得爹妈多给自己生两条腿!
大禹狼煞大将军魏魁已经死了,什么屁-的魏无敌,无敌吗?还不是死球了的!
魏魁身死,魏家军也已没了,南国大禹还能派出足够强力的军队来应战吗?
南下征伐之争打响的时候,全天下都要睁大眼睛、竖起耳朵看看听听,他们会亲眼亲耳了解到,天烛镔铁府灌口郡,当阳城主杨歼,是如何带领万众“杨家军”,横扫世间全无敌手,纵横捭阖,杀得南国军队悉数丢盔弃甲,落荒而逃的。
届时,天烛、大禹,还有西域、大黎,这等地方国家的人都会知道一个名字。
不是杨二郎,把“二郎”这两个字去了,堂堂正正的一个响亮大号,杨歼!
杨家次子这些年来辛苦操劳,辗转各地去与不同水平的实战,平日里除去各种繁忙累人的军机要务和城内杂务,还要抽时间苦心孤诣的砥砺修行,每日每夜的研习兵法……为的什么?不就是能有这一天吗?!
今天的他,因爱犬被腰斩而勃然大怒,本就鼎盛的胸中意气和勃然而生的超级怒气,两两叠加,使得“显圣真君”杨歼恰同癫狂状态去,杀力与平时相比,要高出不止一个层级。
清源观观主李玗曾经有去找过镔铁府持节令杨铁钊谈话,表示杨歼练武如痴,他日若走火入魔,以至于丧心病狂,那犹可将之视作是一个沙场致胜的关键杀手锏,一锤定音,扭转战局,只因杨歼若狂,虽会头脑理智稍减,但杀力必然更高,凿阵冲锋士气定然愈加旺盛,势不可挡,万军辟易。
换言之,不管是疯还是不疯的杨歼,放在绞杀争斗的事情上面,都是天烛国不可多得的“人物”,有如国之栋梁,龙蒙族之重器!
今日这一战,并未走火入魔,但心魂暴怒的杨家二郎自开战伊始,脑海中仿佛就已只剩下一个念头。
一个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念头。
就是尽快解决掉眼前这个贼-娘养的“魏无敌”,拿这厮的人头当皮球,拿这狗-贼的鲜血祭枪,拿着恶徒性命悼念心爱细犬白牙的在天之灵!
所以不退,天烛国杨姓小枪圣早已在没动手之前就笃定了今朝之战法,那就是死战不退。
不轻一身铮铮傲骨,一堕满腹青云雄气。
及时被拉近距离后枪法会有所受限,他杨歼,也还是坚持着半步不肯撤退,不开来决斗差距,就那样靠着自家的顶级“杨家枪法”,正面应敌那名红绸剑修,不诛贼寇,杨二郎舞枪不止。
在交手了几十个回合之后,魏颉心里已极是明白,眼前这名身穿淡黄甲胄的神俊男子,战力超绝,至少和自己在南院大王府内遇到的地煞境枪修兰椒相比,远远强出了一大截。
不是一个档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