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六章 灵感销神大阵
夔兽化形的夔天极顿时被噎住,他想不到这个红绸年轻人的名字竟会如此有寓意,底蕴这般深厚,和自己的“草率”之名一比,简直有那天差地别,瞬间便给比了下去,低人一头,自然甚是尴尬,闭上了嘴巴,不再言语。
魏颉适才一通精彩对话,好生赚了些口舌上的便宜,打压了夔老五的嚣张气焰,如斯生死大战即将来临的危机关头,命都快要没了,其实挣不挣嘴上便宜这种小事根本无关紧要,他之所以乐得与敌人多攀谈闲聊些时间,其实暗中有自己的打算,算盘子拨得挺响。
那就是尽可能多的拖延时间,好加紧调整身体内部的道门青云真气,修复前胸处的那一个被玲珑剑戳出来的新鲜伤口,完全长好必不可能,但至少要让血止住流淌。
魏颉经过“小天王”施财天一战之后,又顺利斩杀剑仙一人,代价是以伤换命,胸口处偏移心脏位置被那柄淬火玲珑长剑所伤,魏颉本意是寄希望于通过这种罕见方式砥砺增强自身体魄,毕竟战斗过后有足量的时间能够用真气慢慢恢复伤患之处,从而达到超量修复的目的。
万万没成想,一战过后,还没来得及运功疗伤,便又有新的敌人来临此地,且一来便是三个,毫无疑问皆是平日里绝难遇见的“强敌”!
所来三者,境界各不相同,均出身英雄府北部第一魔宗折腰山,为三峰之主,万兵领袖。
黯然峰峰主,公良巨,干部排行老十一,六阶凝丹境。
修罗峰峰主,夔天极,干部排行老五,七阶地煞境。
赤血峰峰主,庞灵,干部排行老四,八阶天罡境。
面对这等惊世骇俗的三大强者截杀,“被截杀者”魏颉心知肚明,这回祸事之巨,比天还大,连亡命逃走的概率都极低!
也多亏了年轻人有着足可匹敌“陆地尘仙”的心神境界,否则多半已经骇得神思动摇,就算不赶紧临阵而逃,也决计是没有什么闲情雅致的余力与眼前之人对话了,胆都被吓破了,哪儿还能耍什么嘴皮?
那名英姿超凡的黄绸男子已有天罡境的战力水平,他便是在山门内部战力仅次于诸葛老大、王临霄和郑牛三人的“火灵圣人”,庞灵庞老四。折腰山雷打不动的第四人,只要手中带刀,便是“人间真武”林清都无法战而胜之,其修为水平之高、杀力之雄,由此可见一斑。
名字里带火的庞老四见夔老三被呛得再也说不出话来,心中暗笑道:“明知嘴皮子不利索,却还要和人做口舌之争,这不是典型的自取其辱?愚莽之徒,真是惹人发笑。”
但这般心里所想此刻不宜说出口来,毕竟庞灵虽然无论是干部排名还是修为杀力都在夔天极之上,但姓夔的那个莽夫“愣头青”从来便不服资历极高的庞灵,用不动就要和庞灵吵起来,一点就着,冲得很。
就因为脾气秉性不合,夔天极觉得庞老四这人过于傲慢做作,各种行事风格也都极其看不惯他,背地里骂得要多难听有多难听,夔天极觉得一个胡子浓密的魁梧大男人,不去喜欢娇软可爱的娘们儿,偏偏去和另一个男人苟-合,当阳阳双-修的道侣,未免过于恶心人了一些,光是听着就想吐了,整座山头,当属姓庞的最最令人作呕。
要说整个折腰山里头,最对夔天极脾气的,不是诸葛老大,而是那个性子和他同样极度火爆的郑牛郑老三了,撮盐入药,一点就炸!
诸葛老大空余阴神在世,无法离开折腰山,王临霄仍在玉鼎峰闭关修行,郑牛剑棒无敌,却是有勇无谋,故而这一场“围杀”的领头人物,理所当然便该是他庞灵了。
鉴于那缕“青光”遗祸甚大,绝对不容小觑,单单赤血峰峰主庞灵一人出山,纵使他本领不小也不够稳妥,为了保证万无一失,切切实实诛灭青光,诸葛老大原本打算让无敌峰峰主郑牛做陪。但由于郑老三平素极其瞧不惯庞灵这厮,这回若真与之出来共事杀人,多半会产生颇为严重的矛盾嫌隙,故老大临时起意,把陪同之人改换成了修罗峰峰主夔天极。
临走前,诸葛老大又把黯然峰峰主公良巨也给喊上。叛军头子荣无已死,内乱过后,公良巨当着宗门群峰成员的面,以双锏利刃贯透了肩膀肌肉,伤处仍未长好,但既有如此绝妙的戴罪立功机会,他也不愿意就此错过,欣然答允,坦然前往,与老四老五一块儿下山出门,去围杀堵截那个所谓的“青光人儿”。
如果这场战事注定有人要死,那么久让他公良巨去死一死吧!
于是,在这座宝塔郡何瑶城里,折腰山凶徒干部中的三人齐聚,凝丹地煞天罡凑齐,他们在此地堵住了年轻人魏颉,目的就是将之扼杀在摇篮之中,不致有后续种种遗祸灾殃,伤及天烛龙脉,影响未来南下征伐之战。
“颉,五行属木,木之一属色青。青,青光,青龙。嗯,果真应了老大的卦象,一点青光北上祸乱四方,青龙攀柱,张牙舞爪……魏颉,你可知为了找到你,我们折腰山付出了多么大的代价么?”
庞灵眼神冷冷冰冰,死死凝视着那一袭红绸,“诸葛老大联合上京全部练气士,动用了整座山脉灵根的宝贵气数,耗费不下十年寿命,这才勉强寻到了你的所在,我们三人才能出现在这里,联手取你性命。”魏颉听罢,顿时仰头大声而笑,边笑边道:“有趣,你们折腰山的人可真有趣!我与你们素不相识,至于花那么大功夫来找我?这礼未免有些太大。唉,我这人一贯低调谦逊,而且很好说话,用不着这等礼数周全,既然那么想见我,不妨把你们诸葛老大请过来,让他在这儿给我恭恭敬敬磕几个头,要是磕得足够响,兴许本公子雅兴一起,就亲自去你们山门做客一遭了。”
素来沉默寡言的公良巨听其出言辱及诸葛长怀,勃然大怒,喝道:“住口,你这中原来的小儿,不可侮辱我们老大!”
魏颉“啧啧”两声,笑道:“这位复姓公良的蛮子兄弟,这么袒护诸葛长怀,你是认了他当干爹了?我是不是得喊你一声‘诸葛兄’了?”
不由得想起了林清的义子林明以及耶律镇江的义子耶律望天,哈哈一笑,继续补充道:“我说你们天烛国人怎的如此爱乱认干儿子?是因为自己生育能力低下,不太能生得出儿子的缘故吗?那可真是惨兮兮,这样啊,你叫你们上京城的诸葛女帝过来好好求我,最好是以身相许,用身子做交换,我就勉为其难大发慈悲,赏你们狼蛮族人一个祖传秘方,专生儿子,一生生一窝那种,胜过老母-猪,绵延后嗣,千载不绝,到时候你们举国上下便都是亲兄弟了!”
公良巨被骂得火气冲顶,那张黑气萦绕的脸上更加看不出正常人的血色,狰狞而可怖,其扭曲程度,几乎快能够与那夔老五的面容相提并论。
庞灵忍不住捏了捏睛明穴,轻叹一声,皱着眉头说道:“魏颉啊魏颉,不愧是诸葛老大苦心孤诣也要找到的存在,打架厉害,嘴皮子功夫也这等不俗。对了,问你一下,耶律镇江的南院大王府被人血洗一空,连林老九都死在府门外头,可是你干的?”
魏颉点点头,“是啊,林清那条烦人的老狗确实是我杀的,至于耶律王府里的那些家伙,包括耶律镇江在内的所有人,也都是被我亲手宰掉的。本公子别的本领没有,屠猪杀狗的本事还是挺不错的,怎么样,三位,要不要体验一下?能死在我魏颉的剑下,下辈子兴许能投胎做个‘人’也不一定哦。”
“奶奶-的,老子受不了,真的忍不住了快!”夔天极暴跳如雷的吼道,“老四,那个阵法到底布好了没有?”
庞灵乃此番事件的领军人物,城府深厚,自然不会像夔天极那般浮躁至极,喜怒流于表面,只见他气定神闲,悠哉回应道:“差不多了。话说毛老七这个‘灵感销神大阵’的前期启动时间可真够久的,这要放到战场上去,估计等两军都打完了,阵法还没施展开来呢,真真是鸡肋得紧,回去可得呛他几句。”
第二百九十七章 巨城临前,我有双剑
魏颉挑起眉头,心生费解,板着脸肃声问道:“灵感销神大阵……是甚东西?”
庞灵浅浅一笑,面容平静,回应道:“那是我们折腰山老七毛巳文最新研发出来的一种兵家阵法,内含驱邪之力,可令阵中被针对性压胜之人神魂受缚,境界暴跌,凝丹境大概率会直接身死在内,地煞境会猛跌两境,天罡境则只跌一境。”
魏颉冷哼一声,刚打算说自己又不是没遇到过有驱邪之力加持过的七星阵法,那种东西根本无甚大威力,不值一提,比方说此刻自己压根就一丝一毫的不适都没有,轻轻松松,半分遭到压胜的感觉都没有。
怎料话未开口,蓦然间,原本固若磐石的尘仙心境出现了些微晃动,有幽冥丹和定心珠内外稳固的本命元神仿佛被什么东西给紧紧束缚,无从动弹,难以达到原有的强度,心魂皆颤,经络脉搏内强行涌出了异样真力气机,侵占诸多重要窍穴,阻止了疗伤圣物青云真气在大周天的流淌,涓涓鲜血再度从剑疮处迸发出来,流之不止。
颇具城府的折腰山庞老四搓了搓手,微微笑道:“魏颉,你从刚才开始就一直在努力拖延时间,口舌功夫费尽,为了是暗中运功疗愈伤口,好在与我们开战之前让胸口的那处剑伤快速闭合,对不对?可惜现在伤口又裂开来了,挺惨的,白忙活一场。对了,你以为只有你有小心思?我们三人作为山门凶徒干部,历战无数,论经验论头脑,哪个不比你强?我们又何尝不是一拖再拖,若不是要等到大阵完全发挥效用,只怕刚才一开始,夔老五就要忍不住出手了。”
青皮巨汉夔天极狞笑一声,“不错,老子忍你那么久,就是在等这一刻,嘿,被这销神阵法专门针对的滋味不好受吧。实话告诉你,只要此大阵一开,所压胜之人立时便被削弱三分之一的元神强度,待到一盏茶光阴过后,你的元神就只剩下可怜兮兮的一半水平了,哈哈,这就是你满嘴喷-粪付出的代价!”
黑脸男子公良巨性格冷淡无比,本来不想讲话,但因刚刚魏颉言语过于刺耳刻薄,这会儿也不禁开口说道:“反正你马上就要去死,刚才那些话,姑且当做你的遗言好了。”
夔天极哈哈大笑,冲着老十一说道:“可以啊你公良巨,平时那么闷葫芦一个人,想不到说狠话也挺在行!”公良巨面带微笑,不再言语。
道号“火灵圣人”庞老四则眯起眼睛细细观察,推演判断眼前这名中原剑客的气机走向和变化,好制定战局计划,做到真正万无一失,绝无风险差池。
毕竟诸葛老大这回出门前尤其叮嘱过庞灵,此“青光人儿”乃卦数之中的一大祸根,气数惊人,将来极有可能成为天烛军队南下的最大阻碍,甚至影响国祚根基,后患无穷,故而要不惜一切代价杀之,彻底灭掉青光,还国家永世太平。
魏颉此时只觉浑身上下皆剧痛无匹,呼吸间均能体会到剧烈至极的挫骨之感,就好像有人在用锋利铁钩,把自己身体内部的每一根筋脉悉数挑断一般,这份惨烈感受,与那日在虎牢山点将台上中了“冰魔神”殷淼一掌后的体验差不多,一样的痛不欲生。
嘴角鲜血渗出的红绸年轻人用力咬了咬牙,瞪大布满血丝的双眼,眼神凶狠,厉声叫道:“公良巨,夔天极,庞灵,你们三人有无胆色一个一个上?以多欺少,暗中偷袭,未免太过卑鄙拙劣,贻笑大方!”
庞灵轻轻咳嗽一声,正欲出言说话,怎料夔老五率先朗声应道:“呵,你这该死的小崽子现如今被灵感销神大阵压胜,境界狂跌,你真当自己还是那个能杀得掉林老九的顶尖高手?单挑便单挑,就让我老夔来灭了你这中原杂-种,下辈子瞧见爷爷的棍子,记得躲远点!”
说罢,身高足有两丈的彪型巨汉双手把持鎏金镔铁棍,长棍在高处舞出一个精美绝伦的“棍花”,堪称气势如虹,棍首处焕出璀璨光彩,金色芒罡紧紧裹缠,伴随巨人一挥之下,拉出一条极长炫金流萤,若金龙甩尾,啸杀世人。
一棍迅猛掷下,破空呼啸,袭向魏颉首脑要害,有不可阻挡之莫大威势,霸气外露。
深知这一击若不幸被击中,十有八九会头颅当场崩碎破裂,脑浆四溅而亡,红绸剑客强忍周身剧痛,咬紧牙光,即使为阵法邪力所压,行动极其不便,身姿僵硬艰涩,他仍在最后关头往后急速撤步,堪堪避开了这一石破天惊的棍法杀招。
金芒阵阵的镔铁精钢长棍蓦然砸击地面,轰的一声巨响,所砸之地立时出现一个尘土飞扬的深凹大坑,紧接着,坚硬路面生出海量裂缝,皆是被强猛罡气所震而成,有如大型蛛网铺地,可怖至极!
勉强躲开这神力一击后,魏颉快步往后方退去,在这种情况下,若仍然保持一步不退,那毫无疑问就是在主动寻死,求着那个青皮汉子一棍抡得自己当场暴毙。
魏颉不愿死得这样窝囊!
后退途中,年轻人逼出浓厚紫霄真气并将之覆盖全身,形成了一层肉眼可见的“保护膜”,即使没了青龙体魄,依靠此等真气护罩,仍可抵挡消散掉部分伤害,比方说可让原本承受后注定致命的一招,变得只让自己身负重伤。
休要小瞧这一星半点的差距,捉对厮杀一事关乎生死,须臾间千变万化,即使是蝇头般大小的优势或是增强,有极有可能影响最终战况,直接决定了最后是生,还是死!
但即使如此这般,有浓浓紫气萦绕若铠甲,魏颉也万万不敢去硬扛夔天极的一棍,这个体格魁岸到夸张地步的家伙可不比“小天王”施财天,那个姓施的绿甲少年只不过初入六阶凝丹境,而面前这位皮肤发青,和丧门神宁彪肤色差不多的巨汉可是实打实的七阶地煞境大能。
就刚才那一下锤击地面,坚固无比的实地登时便已七零八落,龟裂出密密麻麻的恐怖大缝,从招式中透出来的杀力和内劲来看,最起码也是地煞境小圆满,若气机再往上攀登,节节高升,那么抵达地煞境大圆满,甚至是地煞境巅峰水平,也不是没有可能。
在挨杀之人看来,那头千年夔兽转化而成的人型怪胎,便好似一座牢不可摧的巨城,徐徐推近,就又像一架杀人如麻的沙场攻伐战车,任谁人挡之,都唯有一死!
红绸剑修两臂充沛本命真气,他在退出不下十步之后,找准时机,猛地抽出了腰间的血灵青霜。
因大周天内气机奔涌,脉络内力滚滚,前胸那处靠近心脏的剑伤,当下已是血流如注。
嘴角所流之血也越来越多。
但魏颉双眸之中的那份坚毅神色,却也是愈变愈浓,愈发毅然决然,勇气无双!
年轻剑修左手血灵,右手青霜。
直面地煞境强者夔天极。
恰似他独自一人,向着身前一座雄峻巨城宣战。
巨城临前,我有双剑!
第二百九十八章 莫再藏了
年轻剑客魏颉到底还是经验尚且不足,未能料敌先机,不慎跌入敌人提前布置好了的陷阱,被所谓的“灵感销神大阵”压胜在此地难以脱困,磅礴驱邪之气侵入躯体内部,元神强度顿时损耗三分之一,被强行削弱修为,无异于某种意义上的“跌境”,对剑修来说,无疑是对“心剑”的一种钝化。
但即使浑身痛苦不堪,行动能力也严重受限,魏颉仍无丝毫放弃希望的打算,不遗余力作战,先将紫霄真气覆盖于周身,用作铠甲护体,再及时撤出血灵青霜两柄佩剑,历敌地煞境持棍强者,折腰山修罗峰峰主夔天极。
那夔姓巨汉身高几达两丈,相当于两个莫忘山庄庄主扶桑,如斯体格有其缘由,只因此人乃上古夔兽炼化成型,故而神力通天,远远魁梧胜过常人,恍若修罗武神降世!
魏颉曾在泥螺山间遇到过一雌一雄两头巨型夔兽,与夔兽的那一战,促使魏颉在短时间内突破修为屏障,跻身三阶百尺境。
而今日,面对无论是技术还是力气,都远远强于那两头青皮巨夔的大汉夔天极,已有五阶脱俗境小圆满的剑修魏颉大感吃力,绝难招架,困顿至极。
这场战斗在旁人看来,几乎与大人欺负孩童无异,以大欺小,十分不公平。
原因简单。一来是年轻人受到此间阵法压制,境界受驱邪之力影响,已跌下一境,实力无法尽数施发;二来就是那个夔姓巨汉体格太过庞大,魏颉身高才堪堪够到他的膝盖,修为太过高强,拥有地煞境巅峰战力,故此能有着如此呈现碾压的战况态势,得势不饶人!
皮肤发青的大汉夔天极尽力舞动手中精钢长棍,棍上金芒万点,划出一道道绚烂流金,极度夺目华丽,每一棍,都朝着红绸剑修的身体要害袭去,杀力强盛,霸气非凡。
目前号称“人间真武”的林清林老九已然身死于耶律王府门口,那么他夔天极,就能顺理成章的晋升为折腰山的“第五人”了。
无论是战力排行还是干部等级,都是第五。
能排在夔老五之上,唯有诸葛老大、王临霄、郑牛,以及同样身临此地,参与此次围杀的“焚魂真君”庞灵庞老四。
夔天极舞棍杀人,招招无不势大力沉,便是十头货真价实夔兽联合甩摆巨尾,都绝对无法-抡砸出似夔老五这样强横绝伦的威力,与之相比,真正九牛一毛!
巨汉固然性子火爆粗鲁,是折腰山两大“莽夫”之一,和庞灵王临霄这等有勇有谋之士相比,确乎是欠缺了些许的沉着冷静,但其“人”毕竟有千年修炼的艰难历程,虽是青夔畜-生炼化成的人型,头脑肯定谈不上睿智聪慧,也万万不能讲之视作是个纯粹傻子,否则注定要吃上大亏。战略计谋之类的东西,对于老夔而言自然没有什么大的必要,正所谓一力破万法,在魔宗折腰山内部,能在力量上彻彻底底碾压夔老五的,貌似除了诸葛长怀,就只有同为“莽夫”的郑牛郑老三一人了。
所以夔天极有充分的自信,仅凭力量,就能轻松战胜绝大多数的强劲对手,傲视群雄,一棍震天下,两棍宵小绝!
老夔自己也说了,他有着相当不俗的野心,给自己取名为“天极”,寓意博大,正是立志手摸天堑,攀登武道极点之意,志存高远。
为了能够在武学之路上走得更加长远,为了抵达一个过去未曾到达的高度,为了能早日破境,从区区地煞境突破至八阶天罡境的水准,为了能够稳固自己在山门内部“老五”的身份地位。
千年老夔自从拜入山门,成为修罗峰峰主之后,就一直有在刻苦习练棍法,所练棍法名字虽粗鄙至极,却也甚是生动形象。
狂魔棍法。
此棍法顾名思义,虽能够被称之为是一种武学技法,但其实并无多少技巧的含金量,决计算不上什么“上乘”武功,这门由夔天极自创的霸道武术,主要特点就如它的名字一样,又狂又魔,既要狂暴如野兽发疯,且要如邪魅如恶魔附身。
当年老夔带着此套功法去请教玉鼎峰峰主王临霄,希望老二能对他的自创棍法稍加指点,有何不妥不好之处尽管提出,精益求精,努力弥补所有不足,自封“天下第一棍”。
然后在观看了一整套的狂魔棍法后,王老二点点头,旋即开口给出了一个较为“中肯”的评价。
比孩童拿根树枝胡乱玩耍来得高妙些。
和毫不给面子的王临霄在山上大肆争吵了一番之后,愤愤不满的夔老五就发誓这辈子都不会再踏上玉鼎峰半步,和姓王的不认识,不熟,真不熟。
照着玉鼎峰峰主的点评来看,夔天极的那门“狂魔棍法”固然狂霸而魔性,搭配其举世无双的通天神力,更是能够挥发出摧城开山般的巨威,但若论其内在技术含量,恐怕实在是没有什么值得恭维的地方了。
正好相反,与巨汉夔老五对战的红绸年轻人,拥有着堪称绝高的顶级“剑术”。
不管是大漠星辰诀,还是霜刃把示君,两套剑法均可在技巧水平方面大幅领先老夔的招式,精妙至此,人间仅有,在配上上乘轻功幻魔身法,夔老五的绚金长棍威势确实雄霸,却也极难切切实实伤及那名身法灵活的年轻剑修。
魏颉知道此战拖得越久,对自己就越是不利,身处销骨法阵之中,一招一式的递送,一呼一吸的吐纳,皆会遭到强烈限制束缚,元神消磨程度也在不断加剧,恰同飞剑摧磨山石,经久不绝,层层叠加,山峰早晚被削平!
正如夔天极适才所说,到了一盏茶的功夫,魏颉元神强度被打压至仅剩一半,境界削弱至一定程度,那么万事俱休,等死便是了。
所以要尽快寻到那头蛮横巨夔的破绽……等等,夔,夔兽?!
魏颉蓦然意识到那姓夔名天极的家伙,既然是夔兽所化之人,那否能用公冶锦的那套“灵犀语术”来巧妙对付?
想到这儿,年轻人毫不犹豫,立时施展公冶家传秘术,以常人怎么样都无法听懂的古怪语言猝然喝出了一声:“给老子停手!”
刹那间,夔天极头脑发昏,只觉这小兔崽子大声喊出的这句话有着甚深魔力,一下子便能让自己行动出现莫名的凝滞,虽然极短极短,但也会导致动态链不复完整,不再能随心所欲出招。
就在夔老五停下挥棍的那一瞬,魏颉朝前刺出一剑孤烟直,雪白剑罡直直戮向那青皮老夔的腹部,精准无比,会心一击。
然而出乎魏颉意料,那夔姓巨汉在结结实实吃下一式意气剑招后,不仅没有轰然倒下,甚至以极快的速度施以反击,一棍雷霆,金光闪闪如龙首,芒气猛袭红绸剑修的那颗大好头颅!
自以为得手了的魏颉吃了一惊,匆忙将手中双剑架起,幸亏有紫霄真气护身,血灵青霜又是极端剑刃的宝物,年轻人这才勉勉强强挡下了老夔的此棍,脑袋没有被砸得脱离身体。
那等棍招力沉何止万钧?扛下后怎可能全无代价?肯定有。
红绸年轻人胸口和嘴中的赤色血液越流越多,源自筋脉骨骼内的疼痛也越来越剧烈,剥皮挫骨,几乎要到连心境尘仙的魏颉都难以忍受,要失控叫出声音的恐怖程度。
因惨绝之痛而额头渗出细密汗水的魏颉此时此刻呲牙咧嘴,面容开始扭曲,他腹中狠狠骂了句“这畜-生恁的皮糙肉厚”,便忍痛继续提剑冲锋上前,以双剑递出形式不同的两门剑法,与那扛伤能力极强的彪悍老夔再度展开厮杀,要分出孰强孰弱,谁生谁死!
既然刚才用公冶兄的灵犀语术占到了便宜,起到了作用,那当然要继续施为下去,否则怎能抓到足够的宝贵时机,剑剑摧击要害,对夔天极的巨型身体造成更多的创伤?
见夔老五因魏颉的“怪言怪语”而出现多次精神恍惚,出棍递招的动作也不再最初那般流畅自如,显然是受到那门奇异功法的影响,手忙脚乱挡架剑招,模样甚是狼狈。
为了不出差池,导致滋生不必要的损失,作为此次围杀领头人物的庞灵快速扭转过头,脸色尤为凝重,肃然道:“公良巨,轮到你上场了。‘潜龙’和‘软筋’两种大黎蛊物,就莫再藏了,全都用出来吧,无论如何,都定要保证那姓魏的活不成!”
第二百九十九章 以你性命为我赎罪
夔老五虽已是千年夔兽炼化而成的人型,但毕竟是兽类所化,深埋在心底里的那份远古“兽性”仍在,不易唤醒,但在与人厮杀搏斗之时,血气涌上头脑之际,就很容易兽性大发,变得理智微弱,只余杀人一事充斥神智,迷迷糊糊。
在这个时候,就非常容易被某些扰人心神的内力功法所影响,产生极为不利的状况。
而魏颉所施展的灵犀语术又恰好是对兽类圣物相当有效,甚至号称具备能够驯服世间万兽,为己所控的神异功法。那日在泥螺山间,侠盗公冶锦就曾用此术喝退那头体格极为巨大的母夔,有道是“一物降一物”,这武学秘术正是夔天极的相克之物!
虽然老夔人性远远占据上风,还不至于被灵犀秘语彻底迷乱心智,但那独门功法确确实实让夔天极受到了显著干扰,抡舞手中鎏金镔铁棍的动作不复流畅至极,狂魔棍法的狂气和魔性均大打折扣,招式威力自然也随之削弱,明显不具备最开始的那份独霸天下的超然气态了。
魏颉口中持续不断念诵出语术秘诀,手持血灵青霜两剑,源源不绝施展上乘剑术,在技法高妙程度上彻彻底底胜过夔老五的同时,仿佛还要在心神压迫性和迎敌态度之上取得莫大优势,类似于杀人诛心。
原本劣态尽显的红绸剑客,凭靠着公冶锦的家传秘术,顺利搬回了一城!
不多时,出招尽显愚鲁拙劣的夔老五已中了魏颉数剑,颈部腹部腰部腿部肩部,皆有被利刃刺入,好在那青皮老夔皮肉极其糙实,厚重无比,倒也不至于被几剑就戮成重伤。
但毕竟中了好几剑,伤害叠加以后自也不容小觑,那老夔惨叫连连,手脚慌乱,狼狈无伦,叫人发笑。
作为折腰山第五人的他生来便是上古巨兽之身,本就不擅长以技巧取胜,常常与敌手对峙较量,都借着自身蛮劲一力破万法,当下那袭红绸在紫雾萦绕裹挟之下,身姿如鬼魅泡影般奇幻,异常灵活,捉摸不定,根本无法击中并对其造成伤害。
如此一来,夔老五心态愈发狂躁难安,暴跳如雷般竭力舞棍,誓要用手中金芒长棍,一下子粉碎那个中原臭小子的顶上头颅!
这等不安的心情状态,恰恰顺应了魏颉的心思,得偿所愿,只要这个皮肤发青的巨汉持续如此癫狂发疯的打架方式,年轻剑修便可保证自己不被那跟鎏金镔铁棍击中哪怕一下。
你神力再惊世骇俗又能怎样?若是打不中人,那力道再沉再猛十倍都无丝毫作用,白费力气罢了!
眼见老五夔天极短短这么一会儿时间,就已被那红绸剑客戮中了不下六剑,三人之中修为战力最高,头脑思维和明辨能力最强的赤血峰峰主目不稍瞬,死死盯住战局,脸色变得凝重肃穆,他开始逐渐明白为何诸葛老大宁可牺牲那么大的代价,也要不遗余力的勘测找寻到此子的具体所在位置,并派三大高手去截杀。
这等擅长战术运用的实战天才,不仅脑袋好使,意志力也尤为惊人,即使身陷于死地无异的兵家法阵压胜之中,无时无刻不在饱受着剧烈摧残折磨,却仍能保持高度理性,心如止水……
如斯人才,旷世罕见!
若是将其放在战场之上,究竟能让他杀掉多少敌人,或者说,叫此人负责带队冲阵,他又能够率领多少人的军队杀出绝地重围?
此子所率之军,若队伍人人能学到他“心力”的十分之一,那么那一支军伍,又该是何等的势不可摧、所向披靡?!
即使从相见到现在才过了不到半柱香的功夫,折腰山老四庞灵便已心中十分笃定,这个身穿红衣服的年轻人无论是江湖还是沙场,都注定能闯出一番惊天动地的大事业来。
毫无疑问是具备磅礴气数,被老天爷看中的所谓的“天选之子”!
这样的人,这样不可多得的稀世奇才,出身自中原大禹王朝,和天烛国对立,和整个龙蒙民族对立。
这样不利于己的事情,庞灵绝不允许发生!
就算是没有诸葛老大那个诡异而精准的卦象,就算那个魏姓年轻人没有杀害南院大王耶律镇江,他也并非什么未来扰乱天烛国祚的“青光”。
只要在这儿被庞灵给遇见了,身为诸葛长怀平素极为看重之人的庞老四也绝对不会留魏颉一命,必定会和当下的情况一模一样,毫不留情的尽力取走其性命,不让年轻人有后续发展的机会,以全然消除后顾之忧!
不愿再看到夔老五被各种精妙剑招“戏耍”,更不希望此次围杀出现任何没必要的意外,庞灵沉着嗓子,扭头吩咐身边的“老十一”,让公良巨及时出手参战,切记绝不可留手,慷慨些把他珍藏已久的两种从大黎国特意带过来的神奇“蛊物”,潜龙蛊和软筋蛊通通用出来,用在那个年轻人的身上。
务必要保证万无一失,让那个“青光人儿”没有一丝一毫的余地,凄凄惨惨丧命在此地!
这是诸葛老大的想法,也是庞灵的心思。
公良巨本就是戴罪之身,这趟下山出门,本就是为了戴罪立功,遂果断听从庞灵的命令,抽出腰间那对纯金长锏,用力捏碎了锏尾的两颗墨色小球,顿时有细细密密,呈米粒大小的白色小东西自球中流出,很快就覆遍了整根金锏。
脖子上纹着紫色毒蝎的黑脸男子轻声道了句“我上了”,旋即挺身掠阵上前,手握双锏,毅然赴战。
黯然峰峰主公良巨平时里极少说话,颇为沉默寡言,但实则他腹蕴良谋,且同样胆色野心不小,否则他也不可能被迎晨峰峰主荣无几句话就那么轻易的蛊惑哄骗,鬼迷心窍的去参与那场内斗叛乱,也不至于落得个在真武峰成员面前自戕身子,被万人唾骂的悲惨下场。
明知犯了错,就要想尽一切办法弥补。
满脸黑气的公良巨紧紧把持已附有两种大黎奇蛊的金锏,极为罕见的冲着那袭红绸纵声叫道:“魏颉,今日便是你的死期!我要以你性命为我赎罪!”
第三百章 那个必死之人
千年夔兽炼化成人形的夔天极受到魏颉灵犀语术的影响干扰,心神动荡不宁,心湖波澜起伏,虽不致彻底沦为被敌人随意操控的巨型傀儡,但那套他自创出来的狂魔棍法已被彻头彻尾限制发挥,无法似最初那般耍得顺畅自如,虎虎生威了。
这对于本就脾气暴躁如雷,性子撮盐入火的夔天极夔老五而言,无异于扇了他两巴掌还不让还手,这岂能忍得了?
故而越是被独门秘术干扰得头脑昏沉,这头寿命极长、道行极深的千年老夔,舞棍出招便越是近乎疯癫如狂,如同完完全全丧失理智一般,棍首金芒流转,棍法尽显既狂且魔的作战态度,势要一棍击杀那名满身盈盈紫气的红绸剑修,宣泄满腔怒火和愤慨。
夔天极这辈子最恨最厌恶的就是剑修和刀修,只因天底下那么多习武之人,当属用剑和用刀之人的技法最是莫怪莫测、千变万化,男子汉讲究一个头顶天、脚踩地,有骨气有担当有本事的好汉大丈夫,又岂会整天琢磨怎么通过那些“歪门邪道”来提高剑术刀法,用奇诡之功来战胜敌人?
一棍子下去,管叫天地清明,万军俯首,神仙见了也要磕头,这才是铁血英雄该有的豪侠风采!
当然,恨归恨,折腰山宗门十三凶徒里面,除了诸葛老大以外,用剑的老二王临霄,还有用刀的老四庞灵,夔天极是一个都打不过的,只能在背地里瞧不上他们,鄙薄轻蔑的吐槽一句:“懦夫,怎么不来主动挑战你夔爷爷?”
当下这场敌战剑修的厮杀,令擅长以力破法的持棍巨汉夔天极甚感头疼,眼前这个穿着红衣裳,周身上下萦绕满紫色真气的年轻臭小子,不仅剑法超绝,单从感觉上判断,剑术水平已不逊色于玉鼎峰峰主王临霄,术法强横至此,怎么连轻功造化都这等卓绝非凡、不像凡人?
身影敏锐似电,竟已快得如同传说中的鬼魅精怪一般不可思议,这等恐怖且古怪的姿态动作,怎的和自诩为真武大帝转世的林清林老九有些相似?十成里像了九成?姓林的杂-种教了这厮多少看家本事?
单是年轻人的功夫和林老九的幻魔身法异常相仿这一点,就足可叫夔天极感到不悦,火气上窜,毕竟夔老五对林老九单方面“不对付”,已经不是一两天的事儿了。
正因为有了那个姓林的王八蛋-子存在,他老夔苦修千年,拜入山门以后,虽排名第五,但整体战力排行根本挤不进前五,还得惨兮兮的往后靠靠才行。
即便对外都自称老五,可他夔老五自己心里深知,虽然没有正式的交过手、分出过高下,但除了老大老二老三老四以外,他绝大概率是根本打不过那个真武峰峰主林清的,这个所谓的“老五”头衔,挂着虚有其名,叫人不齿,越听越臊得慌。
而且不止姓林的一个,还有那个复姓耶律,名唤巫沉的家伙,同样可恨可气可恼,越看越窝火。
这个一念峰峰主可真贼娘-的有本事,在青铜峰吃了个结结实实的败仗,被大禹王朝狼煞魏魁打得是筋脉尽断,纵然不死透,也该着实跌上好几境才是,就算这辈子站不起来也在情理之中。
可那个臭王八命也真够长的,也不知从哪儿得来的好运气,竟给他死而复生,浑身筋络脉搏奇迹般的又重新长好,跟没事儿人似的,两个月前已经重新返回地煞境,境界底蕴扎扎实实,和没受伤差不太多了。
照这个趋势,一旦被他耶律巫沉如三年前那样,再度跻身天罡境,那么夔“老五”在折腰山里的排行,又要在“老六”之下了,真是晦气他-妈给晦气开门,晦气到家了!
有时候夔天极心情会莫名郁闷狂躁得紧,觉得他们一个两个的全都是该死的混蛋,这座折腰山里那么多混蛋,直接改名叫“混蛋”山得了。宗门里面不下十万人,除掉诸峰共主诸葛老大之外,也就无敌峰峰主郑牛郑老三有点意思,办事效率奇高,直来直往,从不拐弯抹角,很是对他的脾气性格,算得上是个爽快人,算不得是什么混蛋,胜过其他人百倍千倍。
而此时此刻,那名本就是老大点名必杀的身影如鬼魅的“紫”绸剑客,在夔天极看来,当然就是个混蛋到不能再混蛋的大混蛋了!
用剑,身法与林老九类似,长得俊俏,喜欢以技巧作战……
这每一点都让夔老五相当抓狂,只觉这个自中原而来的小混蛋莫非是老天爷专门派下来针对自己的?若非刻意,又怎会如此巧的那么叫人心情不爽,不痛快到了极点?!
真该死,你个小兔崽子倒是给爷爷去死啊!
夔天极嘶声狂啸,手中附带浓金雄浑罡气的镔铁精钢棍舞动之间猎猎作响,如金龙鸣叫,震杀苍生,足可判断出此大汉棍法中所蕴含的神力有多么惊人,多么不可一世,多么触之及亡!
可是,就算力道劲气太猛太强十倍也全是无用功。
只因那个魏姓年轻人的身法实在过于敏捷诡谲,如有厉鬼幽灵附身一般。
任你棍法再高,棍术再妙,递招速度再快,也奈何不了他,既然打之不中,那么所有神通劲道便都没有什么意义了!
左右手剑招套路各异,均是举世无双的顶级术法,上乘至极。
老夔打不中年轻人,年轻人却可以刺得中老夔,战势极不对等,与刚开始的时候迥然不同,反倒变成青皮巨汉在单方面受虐,被利剑戳得身体上多了几处大大小小的伤口,虽不及要害,但堆积起来也甚是要命,“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可不是随便说说的俗语。
受了伤的夔天极性子愈发暴虐,挥动鎏金镔铁棍的动作更加得凌乱无章,已根本不是什么“狂魔棍法”,而是类同孩子拿根木棍杂耍嬉戏一样的“玩闹”,或者说是闭眼狂打,胡搅蛮缠,技术性几近跌落谷底。
庞灵知道夔老五这样下去根本不行,只要战局时间继续推延,那年轻人固然会受到大阵更多的邪力压胜,但姓夔的多半也要因为受了过多的剑伤而倒下,死于血泊之中。
心系折腰山将来,不愿意出现战力折损这种残酷事情的庞老四便果断吩咐公良巨也去参战,以二对一,以此来确保魏颉必然身死围杀之中,实现诸葛老大的叮嘱要求。
只要能灭掉“青光”,可以抛开仁义道德、江湖规矩,应当不择一切手段以诛之!
一个地煞境老夔不够,那就再多一个凝丹境公良巨,地煞与凝丹联合出击,你魏颉被灵感销神大阵的驱邪之力死死镇压元阳神魂,如背上驮有山岳,在如此不妙的状况之下,焉能有一线生机?
断然无有可能!
但很显然,折腰山赤血峰峰主庞灵低估了魏颉应对危厄情况的作战能力,以“小人”之心,度“强者”之腹了。
只因拥有陆地尘仙的巅峰心境,所以无所畏惧,可杀可死不可败,天上天下皆无人能胜之。
即使再困难最痛苦,被折磨得形同挫骨扬灰,魏颉仍能做到心湖湖水平静如镜,心境和融,莹彻无瑕,光洁如极品美玉。
这等心态应敌,管你有何人阻前,都可堪称无敌!
修罗峰峰主夔天极与黯然峰峰主公良巨,折腰山两大实力不俗的凶徒干部,联同剿杀围观那一袭紫气腾腾的血色红绸,战况激烈无伦,已达震撼人心的地步。
纵是真真正正地煞境巅峰强者,身陷兵家销神阵法之中,元神损耗严重,脏腑脉络剧痛,面对老夔和公良巨倾力围杀之时,都万万不可能做到似魏颉这般得心应手,风轻云淡。
武道招式中颇为难得的一个状态便是“举重若轻”,而魏颉此刻以一敌二的特殊情境,大概可以说是把举重若轻表现到了极致。
手举泰山,却又轻如鸿毛。
泰山重,也如鸿毛之轻!
区区围杀而已,魏颉经历得可也不少,家常便饭普普通通,有何足所惧?
夔天极饱受灵犀语术干扰心智,狂魔棍法已几乎难以施展,然则即便能把原本自创的武学功法发挥十成,也很难真正伤及眼前的红绸剑修,就好像稚童用木棍去击打空中飞来飞去的蝴蝶,根本就不可能打得到,就算打得到,也很难打得死,白费力气罢了。
本就处在极度焦头烂额情况下的夔老五,虽然嘴上不说,但他还是挺感激姓公良的这个黑面小子能参与战斗,和自己联合起来一同对敌的,大有解围之感,明显缓解了焦虑不安的躁狂心神。
毕竟这位黯然峰峰主在之前叛变失败后,可没受这头千年老夔的冷嘲热讽,夔天极除了有郑老三和诸葛老大在的场合话不多外,其余地方,那贯来都是有什么说什么,想到什么话立时便说出口,从不过脑子。
再加上公良巨素来言语极少,忍骂而不还嘴,必然导致骂人者变本加厉,恰恰夔天极最爱的便是“得理不饶人”,自然没个尽头的大逞特逞口舌之快,自以为是,狂悖之至,恨不得把公良巨“碾”在脚底板摩擦,不顾及其人格尊严,践踏颜面,让折腰山老十一好似卑微小丑,受尽了折磨苦头。
故而公良巨能慨然而迅速的加入此场战斗,帮着老夔杀敌,毫无疑问可视作是某种意义上的“以德报怨”。
公良巨平日里几乎从不说超过十个字的话语,只因他这人一贯喜欢做事,做实事,而不喜欢说话,说空话。
当年他从西南烟瘴之地的大黎,千里迢迢赶来北国天烛,投奔英雄折腰山,这事跟谁也没提起过,一路上谁也没有带着,就一个人默默前来拜山,在展露出自身过人的炼蛊制毒的本领,以及苦练多年,惊世超脱的战力修为之后,立刻便让诸葛老大眼前一亮,在短短考察了他半年后,便应允其当上了十三峰中黯然峰的峰主,权势不小。
折腰山十三凶徒当中,他公良巨的辈分其实颇高,可算是所谓的“老资历”、“老干部”了。
幼年父辈防止其为毒虫所害,而用专门药水浸泡身体,导致公良巨皮肤黑气阵阵宛如中了命不久矣的剧毒,脖子上纹了五毒之属的紫蝎,让人一看就觉得这人颇具异类之风,不愿与之亲近,这也让他免去了许多没必要的攀谈交际,凭白省了不知多少宝贵口水,能用腕力和实力来做成的事情,就尽量别用嘴皮子了,费那个功夫干啥?
这也是折腰山老大诸葛长怀曾用“勤勤恳恳,脚踏实地”八个字来形容公良巨的原因,当得起这句不错的赞誉。
黯然峰一峰之主的公良巨大半辈子都勤恳踏实,对手下极好,对自家兄弟极其仗义,胸中虽有勃大野心,但差不多从未公开表现出来,不露山不露水,这让山中很多人都误以为公良巨是个从无甚么高远理想的低调“老实人”,就算真有一日,折腰山变了天,也决计和他“老十一”没有半毛钱关系,不会把他和“叛贼”这等词语划上等号。
可就是这么一位在旁人眼中老老实实的家伙,在迎晨峰峰主荣无主动挑起内斗叛乱的时候,第一个被策反蛊惑,甚至可以说是欣然投“敌”,加入内乱谋逆的大军,率队迅速攻占了已无林清林老九把守的真武峰阵地,轻而易举犯下了“叛教”的必死戒律,以下犯上,妄图和荣无一块儿推翻折腰山原有秩序,建立全新准则,成就一代传说,闯出一番丰功伟业。
可惜荣大宗主的春秋美梦连短短半天都还没做够,就如泡沫似的湮灭了,那场死了不少折腰山成员的叛教之乱,以荣无惨遭“火灵圣人”庞灵一刀毙命,公良巨以戴罪之人的身份继续担任黯然峰峰主收场,真可谓是开始得莫名其妙,结束得荒唐草率,没几个时辰就完事儿了。
正如诸葛老大所言,死罪可免、活罪难逃,犯了谋逆之罪的公良巨自认罪孽,当着真武峰被欺压的众人之面,以金锏狠狠贯穿了左右肩膀厚实肌肉,血流一地,场面血腥无比。
自戕一事做成后,公良巨还答应了诸葛长怀的另一个“惩罚”。
即后续一旦出现任何需要他公良巨亲身赴死的危险事件,绝对不可有所推辞,须无条件接受,坦然赶赴必死之所,交出自己的身家性命,以死来为赎偿己罪,将功抵过,一切都可抹清。
在临行之前,尚未下得折腰山,公良巨十分清楚的记得,诸葛老大只和他一个人偷偷说过,这次诛灭青光的重要围杀,存在“必死之人”,此乃卦象所言,至于何人必须要死,这就关乎秘密天机,不可轻易泄露,但公良巨作为参与事件的三人之一,有极大身亡的可能,要做好殒命于斯的心理准备,莫要贪生怕死。
黯然峰峰主当时使劲儿拍了拍胸膛,坦率笑言,称诸葛老大尽管放心,公良巨这条命都是折腰山的,要去要留,要生要死,全凭老大心意,无有半句怨词!
当下,已陷入这场围杀战局的公良巨心思不轻,他并不怕死,死了于他来说反倒是件值得高兴的好事,因为自己只消一亡,为宗门殉难,反叛折腰山的滔天罪行便可一笔勾销,从此再也问心无愧,以“英雄”身份离开人世。
他只是内心非常好奇,诸葛老大谶语之中的那个“必死之人”,究竟是三人中的哪一个?
其中有无自己公良巨?
第三百零一章 清明烧纸,老夔身死
英雄折腰山两大干部,老五夔天极和老十一公良巨联合起来,倾力围杀一袭红绸,这两大魔宗凶徒皆抖擞浑身解数,本事尽展,却也无法快速战胜眼前这个被灵感销神法阵压胜了的“落魄”年轻人。
修罗峰峰峰主与黯然峰峰主,一个地煞境一个凝丹境,两人强强联手,纵使是实打实的地煞巅峰强者,都无从与之匹敌,即便能扛御几招,未必速死,那也必然狼狈不堪,绝对不会有丝毫“风轻云淡”之态,焉能似那名红绸剑客一样如鱼得水,恣意妄为,这般轻松悠闲?
鎏金钢棍和纯金利锏,一种长兵器一种短兵器,两种攻击范围和伤敌特点迥然不同的功法器物,使得这场围攻厮杀无论在近距离还是远距离,均有万分凶险,稍稍片刻疏忽便会造就致命损伤,恰同身临战场万箭齐发之下,要多么幸运才能免于被箭簇所杀?不亚于登天之难。
可那个姓魏的年轻人就是可以做到,他身影鬼魅,幻影奇形,轻功造化登峰造极,轻轻松松便可游走于两大蛮国强者之间,不为长棍触碰,亦不被利锏所伤,如一尾红色锦鲤穿梭在满是荷叶莲花的池塘,身体不沾叶片花朵分毫,且游速仍能保持极快!
在躲闪开避两名折腰山凶徒迅猛攻势的同时,年轻人还持续递送无数剑招,左手血剑右手青刃,两柄长剑施展两套剑法,一套刺出繁星万点,一套掠出惊鸿青龙,招式绝妙,堪称匪夷所思。
夔老五一个大大咧咧的莽夫粗人自不必多说,公良巨平日里在钻研炼毒制蛊的学问之余,把其他精力都用于苦修武道功法,对短兵器的攻杀其实颇具心得,绝对可称得上是所谓的“宗师”级别,开宗立派自封祖师爷完全不在话下。
可此时此刻,凝丹境的大宗师公良巨满腹苦水,几乎被震撼得有些头脑麻痒,只因那名红绸客的剑法水平实在是太过惊世骇俗,左手血剑之剑招固然上乘无伦,但右手青刃的青芒剑术却更胜一层楼,就好似左手剑已如天堑般高耸入云,右手剑则更在天上,云层之上,天外之天,神仙已见,犹有仙外之仙!
公良巨从来没见过诸葛老大亲自动手,要不然那日也不可能跟随荣无一同掀起内斗叛乱,他这辈子见过最是“通神”的武学术法,便就只有玉鼎峰峰主王临霄的剑术了。
折腰山王老二醉心武学,沉淫剑道多年,和林清林武神名头并列,都说“老二之剑、老九之拳”,堪称折腰双绝,后来还有人把这种说法稍加改动,改成“天烛双绝”,剑术拳招,可威震整座天烛帝国。
昔日仅是见识过一次王临霄在峰头递剑,当时就被其顶尖剑术和剑道造化所折服的公良巨今日几近目眦尽裂,理由无他,只缘那名年轻剑修之术法水准,已全然不逊色于“天烛一绝”的玉鼎峰王老二。
同样剑术通神,同样的不可常言理喻,远远超出了人类的标准,已是半步神明、人间极致!
和这样恐怖的超级高手厮杀,若非有那座饱含驱邪之力的灵感销神大阵做加持,仙品修士公良巨自觉依靠个人能力,只怕会死得极快极快,一对一捉对搏斗,那么多半连几十招都熬不过去,就要匆匆殒命,死于顶尖剑术的摧残绞杀之下,极惨极惨。
老十一公良巨性格悲观,与之截然相反,折腰山老五夔天极无论何时都自负,暴虐如火,此刻如贼人较量拼杀,即使有伙伴相助,却仍连一招半式都没能打中,未能伤及那个小兔崽子分毫,这等无异于羞愧耻辱的糗事,对老夔而言,绝对无法接受,只会让他这枚“火药”炸得愈来愈响,有若天雷之声!
青皮老夔啸声直冲云霄,气浪咄咄逼人,身为折腰山排行老五的巨汉呜呜渣渣吼叫不绝,一边舞棍一边扛御着灵犀语术的“洗脑”,口中却仍有余力厉声暴喝,听得那彪型大汉声嘶力竭狂喊道:“姓魏的小子,你乖乖去死行不行?费了老子如此多气力,信不信我砸死你后,拿你尸体去喂猪喂狗?!这世上怎的还有你这等难杀之人?快些放弃抵抗,让我在你脑门狠狠抡上一棍,届时万事皆成,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那个胸口处和嘴巴里皆血流不止的红绸年轻人也颇有兴致,虽身临绝险死敌,犹有斗嘴皮子的闲情功夫,他同样扯开嗓门叫道:“夔老兄,令堂可还活在人世?不知现在贵地哪个猪圈里生活?烦请告知,我好去带些饲料泔水登门拜访,伯母定当爱吃。不知令尊喜爱何物?粪便尿溺之类的食品可对他胃口?若是喜欢,那我这儿可有新鲜现成的,你大可拿点儿回去孝敬一下长辈,尽尽子辈该有的责任担当!”
老夔被骂得脸色发红,那张淡青皮肤的丑怪脸上浮现出阵阵羞恼而生的血气,青筋暴凸,嗓子发哑的雷霆怒吼:“小畜-生,你这张臭嘴是跟哪个野-爹学来的?你娘在外边寻了几个野男人回家,让你小子学了这多本事?!”
魏颉送剑递招攻速不止,口中仍能笑嘻嘻应道:“远不及令母裤带之松天下知,狼蛮族男儿几乎个个儿都上过她的床,去大街上随便丢块石头出去,都能砸死你夔天极十个干爹。哈哈,想来有趣,你们北国的蛮子们怎么一个个都如此不挑食?连头母夔都不放过,这般饥不择食,为何不去玩-弄自家母亲?曾闻得你们天烛地界有个叫做‘烝母报嫂’的风俗习惯,我也不太懂,听说是可以和死去的兄长或是爹爹同娶一个女子?啧啧,想想就恶心,这等乱-伦礼法,果真叫人作呕,可见你们狼蛮胡虏都是些何等丧尽天良、枉顾伦常的孽-畜!”
站在一旁的庞灵眉头锁死,脸色沉重,他见魏颉剑术奇高,且嘴巴里的词调愈发犀利刻薄,唯恐公良巨招架不住、夔天极道心崩溃,正在琢磨着自己该在何种时机出手,以佩刀摧岳了却战况,迅速诛杀红绸剑客。
未等庞老四出招参战,一盏茶的时间已到,红绸剑修魏颉的本命元神在阵中被强行削弱至了一半的水平,其身体状况,真正如有巍峨山岳压背,几近崩溃,痛苦难言!
魏颉当下最弱的状态,正是两大折腰凶徒作战的最优实况。
机不可失,该当速速取他性命,已了结贼人,挑灭青灯之光,完成诸葛老大的心愿。
“好机会!”负责冷静观察战局的庞灵蓦然大叫一声,“刺啊!”
那一瞬,魏颉忍受着钻心入骨的剧痛,手持血灵青霜两剑尽力挡下了巨汉老夔的一棍,此棍法名“使万千英雄竞折腰”,针对腰腹部位,力沉势大,罡气勃然,攻城巨槌都绝无这般狠绝的劲道。
勉为其难的阻挡一击神力棍法之后,魏颉左肩部位陡然间吃痛,红绸年轻人顿觉大事不妙,却也已为时晚矣,黑脸汉子公良巨已在老夔抡棍的那一刹那,抓住宝贵至极的机会,破开浓浓若铠甲的紫霄真气,把一柄金锏刺入了魏颉的左边肩膀,将提前覆在锏刃之上的雪白蛊虫悉数灌送了进去。
黯然峰峰主公良巨手中双锏,一锏上仍有白虫,另一锏已恢复了纯色绚金的最初模样。
深知自己已中了蛊毒的魏颉急忙暗中运施起了体内九幽真气,奈何此时的他已无青龙体魄护身,防御不住蛊物的侵害,道门九幽之气又只对毒类物质起效,全然化解不了那些细细小小的“白虫”,只能任由白蛊侵蚀身体,就连大周天内的本命真气都无可奈何。
魏颉明显体验到膻中府海里的内力在逐渐流失,那似一个即将饿死之人能清晰感知到自己的“生命力”在一点点变少,直到血液停止流淌,彻底死去的最后一刻!
身高两丈的夔天极见那红绸剑修猝然中了一锏,青皮兽人立时心情绝佳,他冲着地下大声嚷道:“姓魏的小子,中了老十一养的蛊虫,这下我瞧你死不死!”
站在一旁的庞灵亦兴致高亢,拍手叫好:“公良巨,干得真漂亮!‘潜龙蛊’能使人的内力迅速空耗,待不多时,那小子就成一个废人了,你现如今只需想方设法把那剩下的‘软筋蛊’注入其体内,这一战就算是大获全胜了!”
立志戴罪立功的公良巨神色激动,振声应了句“好”,继续竭力而战,要将战斗胜果切切实实收入囊中。
修罗峰峰主夔天极没了灵犀语术的干扰,气机节节攀升,每一棍的力道愈发沉重,仿佛一头斑斓巨虎眼红发疯,恨不得马上吞吃下一整头绵软羔羊!
被强压一半元神,因中蛊而导致内力源源不断流失的魏颉面对此等极度不利的状况,坚持砥砺作战,尽力保证自身不再受到更大的创伤,及时止损。
毕竟一旦被老夔炫金长棍切实砸中,或是再吃下一锏的蛊虫,那么当真是万事皆休,天罡境来了都得死!
其实而今魏颉整个人的状态已近乎跌落谷底,若非有陆地尘仙的顶峰心境,恐怕年轻人此时此刻早已沦为一具血肉模糊的惨烈尸体了。
青皮老夔和黑面男子,一并联合剿杀红绸剑修。
随着战况的推演,被围杀之人因遭到的法阵压胜愈演愈烈,胸前伤口鲜血越流越多,膻中府海内的本命真气亦流失飞快,陷入持久战后,魏颉注定无半分胜算,决然要身死当场。
所以,要想尽一切办法破阵!
有“砰”的一声大响,金芒璀璨无限,抓住了年轻人的一个破绽,但见那根极长的钢铁巨棍已重重锤砸了魏颉背部,如此生生硬扛一下足具开山之威的千钧棍击,那股用于护身防御的紫霄真气登时荡然无存,被雄霸无伦的罡气猛然震散,四飘而开。
魏颉“噗”的呕出一大口鲜血,往前踉踉跄跄扑去,将倒未倒之际,公良巨已匆匆挺锏上冲,要让魏颉再中一发“软筋蛊”。
蓦然间,红绸年轻人在公良巨防守最为怠疏的刹那,扭转气机走势,倒行逆施,以彼之道还施彼身,用最后所剩无多的真气劲力,展开从林清那儿偷师来的“大还施功”,促使公良巨自讨苦吃,那根沾满白蛊的金锏瞬时已戮进了黯然峰峰主的体内。
公良巨惨呼一声,筋骨皆疲,脉络尽软,就那样颓然若泥巴似的倒在了地下。
与之一并摔倒的,还有身受重伤的红绸年轻人魏颉。
“明年的今日,便是你小子的祭日!”
夔天极暴声大吼,旋即高高举起手中鎏金镔铁棍,棍首有金罡万点,耀人双眼,这一棍乃他生平杀力第一,名唤“震碎五岳”,当年创出该招之时,就想着未来入侵中原,能以自己手中的铁棍,震碎天下五大巅峰山岳。
饶他魏颉铁打的体魄,脑袋上挨了这么一下,也命中注定要头颅粉碎成渣,脑浆溅出十米开外,死得不能再死。
命悬一线之际,那名满嘴鲜血的红绸剑修竟似胸中十分坦然,无畏无惧,他咧开那张猩红可怖的嘴巴,眯起眼睛,快意笑道:“明年清明,我给你这头老夔烧几张黄纸!”
重伤瘫在地上的魏颉果断丢掉血灵青霜,双手并拢交叉,贴合两根食指。
骤然递出第五道无上剑气。
清明!
天清地明,青龙狂啸。
有一条长约三尺的青色长龙自其指尖蹿出,瞬息便化作一柄长剑。
魏颉双手紧握剑气所化之锋锐青刃。
一剑劈开了折腰山老五夔天极的魁梧身躯,夔老五眨眼间,便已然身死!
第三百零二章 一刀断气数,一刀斩青龙
手持陆地尘仙剑气所化之利物,一剑斩下,青皮老夔那魁岸至极的身体顿时被一分为二,横死当场。
折腰山老五凄惨身亡,老十一公良巨因中了自己养的“软筋蛊”而浑身瘫软倒地,蛊物奇效极快,此刻莫说站立起身,就连抬起胳膊,挥舞那对金锏的气力都已全无,眼睁睁的看着夔天极被瞬时斩杀,什么忙也帮不上了。
眼见那名红绸剑客尚留存有这等夸张的“压箱底”手段,轻描淡写一剑便就劈死了处在地煞境巅峰境界的夔老五,使之那具足有两丈高的身体登时分为两半,千年修为荡然一空,徒余两块新鲜尸-块曝露在街,真正死无全尸。
也就是这一刻,公良巨方才心中明白,原来临行前诸葛老大偷偷对自己说的秘闻谶语,那个卦象中所谓的“必死之人”,原来说的是千年夔兽夔天极。
同样的,亲眼目睹红绸剑修莫名其妙使出了一剑,把此番围杀战事同行三人之一的夔老五瞬间砍死,作为杀局领头人物的庞灵也大吃一惊。他作为天罡境刀修,境界强悍得何只一丁半点儿,能够清清楚楚判断出适才魏颉的那一招劈斩,其中所蕴含的杀力,恐怕连天罡境大圆满的强者都望尘莫及,绝大概率可算得上是“尘仙”境界的倾力一击!
那个明显已末路穷途的臭小子,内力衰败,元神枯竭,筋骨损耗,空留半命而已,何来的本事能递出止境尘仙的一剑?!
庞灵脸色极度严肃,目不稍移地死死盯紧那一袭红绸,自觉没办法扛下那道青色剑气的庞老四心情沉重,已做好了充分准备,一旦那个“青光人儿”要再度发难,自己无论如何都要及时撤离,至少要拉开距离,万万不可阴沟里翻船,否则枉死于此,对不起自己也对不起诸葛老大。
反正灵感销神法阵还在,那个小小中原剑客当下已近濒死,状态恶劣到突然暴毙都不为过的程度,纵有通天本事,焉能逃得出“火灵圣人”的手掌心?
灭掉青光这件事,已只是时间问题。然而就在庞老四严阵以待,提防着魏颉猝然朝自己出手之时,红绸剑客手中的那柄华丽“青剑”逐渐消散,终至无影无踪,赤手空拳,不剩半分剑气。
魏颉祭出一缕无上剑气后,浑身皆软,疲惫至极,加上身中大黎白蛊潜龙,内力流逝飞快,被销神大阵压胜,元神损耗极多,胸口承受一剑,后背硬扛一棍,筋骨肉躯不堪重负,莫说再多发射最后一道剑气,真正是连举起一根小指都已不可得。
年轻人周身已无紫霄真气护体,口鼻处血如泉涌,胸前的那处剑伤也一直流血不止,整个人如瘫痪般倒在地上,无论怎样挣扎着妄图起身,就是无可奈何,便似一个断腿多年的残疾之人期望能站立起来一般,根本就是痴心妄想,白日做梦!
夔老五已死,公良巨中了自己的软筋蛊而倒在地上半死不活,这等严峻的情况下,作为围杀之局最后一人的庞灵理所当然谨慎万分,不会轻易掠身上前,否则一旦自己被“阴”了一把,出了什么不良状况,令那个象征着青光气数的年轻人侥幸脱难,那此事当真祸比天大,百死莫赎了。
在原地静止不动,极度小心谨慎的认真观察了魏颉良久,待彻底确认此名红绸剑修的周身气机在不断下降以后,折腰山老四这才放下心来,笃定那个年轻人确乎已是末路穷途、死到临头,再也无有任何后手可言了。
披穿鲜红绸缎的英气汉子缓步上前,他先是慢慢走至公良巨的身子旁边,微微弯腰,静静看着地上这个已经连话都说不出来的黯然峰峰主。
知道公良巨现已筋脉全废,正在饱经莫大痛苦折磨的庞灵神色暗淡,胸中含着悲悯之意,他动了动嘴,长叹一口气,说道:“这软筋蛊,连你自己也没有解药吧?”
脸庞满是浓浓黑气的公良巨竭力想要开口讲话,奈何蛊虫之毒早已深入骨髓脉络,连发出微弱声音都已是奢望,他目不转睛地凝视着庞老四的眼睛,眸中已无一丝一毫对生还的渴望,彻彻底底绝望,点了点头,表示自己确实没有解药,既已中蛊,那么就只能等死,早死晚死都是要死。
庞灵不忍见其经历剔骨剧痛慢慢死去,又叹一下,轻声说道:“老十一,你已赎清了自己的罪孽,我回山后,定会跟诸葛老大禀明你的所做所为的,你就安心去吧。”
脖子上纹有紫色毒蝎的公良巨点点头,合拢双目眼睑,有两行泪水自其眼角淌下,顺着诡异黑肤慢慢流至下巴,这不知这泪是出于即将身死的懊悔,还是出于成功赎罪的欣慰。
只见折腰山赤血峰峰主悠然单膝跪地,张开双臂抱住公良巨的瘦弱身子,亲吻了一下后者的脸颊,又快速站立起身,拔出腰间配着的那柄无鞘赤刀,摧动九昧真火,使刃身之上猝然生出勃然热焰,似火龙抬头,霸气非凡。
轻轻一挥赤焰长刀,刀过人死,已割下了凝丹境修士公良巨的那颗项上人头。
火焰包裹住那具刚刚死去的无头尸体,热浪冲天,熏蒸鼻息!
内乱两大叛教之徒,荣无和公良巨,悉被庞灵一人所杀。
英姿勃勃若火灵降临人间的庞老四紧皱眉头,转而看向了另一边地上瘫着的那袭年轻红绸,男子骤然挑起双眉,嗓音雄霸十足且满是怒意,道号“焚魂真君”的他深吸口气,猛地大喝道:“魏颉!我们折腰山为了你,为了杀掉你!白白损失了两员干部,你说,你该不该死啊你?!”
即使到了这种命里注定有此一劫的绝望情境,丝毫动弹不得的年轻剑修魏颉仍面容平静,好像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优哉游哉闭着眼睛,听得此言,中原剑客抽了抽左侧嘴角,冷笑道:“才两员?你难道不知晏材和林清也都是我杀的?”
赤血峰一峰之主,兼折腰山宗门第四人庞灵狠狠咬了咬牙,怒气冲顶,厉声叫道:“命里有气数,能影响我天烛国祚是吧?应运巽宫之风而生,青龙攀柱,前途无量是吧?那好,我庞灵今日便一刀断了你这气数,一刀斩了你这青龙,我倒是想要看看,你小子挨了我这刀后,还能不能继续活着?!”
第三百零三章 诸葛长怀的第二次失算
或许这便是真正意义上的穷途末路了吧。
地煞境夔天极和凝丹境公良巨先后死去,此间唯剩最后一个敌人,最强的敌手尚在人世。
庞灵,折腰山干部兼战力排行老四,赤血峰峰主,八阶天罡境。
这位昔年道号“火灵圣人”、“焚魂真君”的高大男子,是魔宗折腰山当之无愧的用刀第一人,准确来说,放眼整个天烛国地界,能在刀法之上胜过他的人,几乎不存在!
就是这么一位在刀术杀力和作战能力方面,犹胜过“人间真武”林清的武道大师,诸葛长怀以下谋略仅次于王临霄的“智囊”,今日和两名同为十三凶徒的干部伙伴一同前来了这座宝塔郡何瑶城,目的无他,就只是为了一件关乎国家霸业的头等大事。
那就是完成诸葛老大的夙愿,灭掉卦象之中的那缕“青光”,诛灭老大耗费莫大代价才锁定位置的那个该死的“青光人儿”。
被谶语称作是足可影响天烛未来国祚根基的年轻男人,此时此刻已濒临死亡,被灵感销神法阵压得元神只余一半强度,内力因中了潜龙白蛊而飞速流失,胸口本就有剑伤,之后又结结实实中了老五夔天极的一棍,紫色的护身真气已无,血肉之躯已百孔千疮,脏腑筋骨被打压得损耗极其严重……
不堪一击,宛如一面八面漏风的窗户,随意一拳便可打烂,甚至连让庞灵出刀杀人的资格都没有了。
但是作为此次围杀之局的领军人物,庞老四仍是准备用全力一刀来送魏颉归天,庞灵素来行事极具城府,思维稳妥谨慎,即使到了这种已基本确定战事胜利的关头,他也绝对不打算草率应对,不存在任何侥幸心理。
要等到切切实实的灭掉那个红绸剑客最后一口气之后,诸葛老大临别前委派给自己的任务才算是保质保量完成,否则,就还有变数,还有那万分之一的转机!
青光所化之人背后蕴含极大的磅礴气数,此气数通天,可与一国之命运相勾连,足可见到这个年轻人有多么的不同寻常,要杀这等身负国运气数之人,除了用更大更强的气数将其镇压这一个法子外,还有就是在尽可能短的时间里,斩断气数,取走那厮的性命。当下万事皆成,只需轻轻一刀下去,青龙已死,青灯之光也就顺势熄灭了。
庞灵单手把持火势熊熊,刃身上覆盖有九昧真火的摧岳神刀,缓缓迈步走向了那一袭地面红绸。
络腮胡须精修的英气男子脸部神色郑重,好似那名红绸客眼下的处境并非重伤难愈,而是状态齐全,随时都有暴起杀人的超凡本领一般。
正所谓“狮子搏兔,尚用全力”,庞老四是不是狮子先不说,魏颉这家伙就肯定不是什么弱小的兔子,若不用全力,恐其临时出逃,功亏于溃!
魏颉此刻因过于严重的伤患,已浑然无法动弹,因为适才已发射了一次无上剑气,膻中府海内最后一缕“谷雨”剑气,这会儿功夫根本无从使用,既然无有陆地尘仙之剑可杀敌,那么全部希望都只能寄托在自己的那些通灵法宝之上了。
这是目前来说,能够搏上一搏的最终机会了。
但即使是心境尘仙的魏颉,都心知肚明,莫说自己在这种极其恶劣不利的条件下了,纵然是万全之身,光靠一些法器宝物,就想要干掉一个全神贯注的天罡境刀修,那也无疑是痴人说梦,难于登天,换言之,即压根就没有那个可能性。
年轻人深知,此时的自己已经等同于是一只脚迈出了悬崖之边,只等别人在身后稍稍一推,自己另一只脚失了根基,立时堕入万丈深渊,万劫不复!
用四个字来形容便是,命在须臾。
魏颉眼神发狠,冷冷冰冰似恶兽垂死,他要待那名持刀的黄绸男子走近后,敌人放松警惕之时,才可以使出自己的全部法宝,以此来做出属于自己的那一份“挣扎”,垂死挣扎。
即使绝大概率没可能奈何得了天罡境刀修庞灵,但至少年轻人不会死得那般窝囊无用,带着一肚子怨气死去!
论气场论容貌论身材,均在折腰山老九林清之上的赤血峰峰主庞灵,此时已紧握神焰长刀,慢步行至了魏颉身前半丈位置。
都说恶人死于话多,现在的庞灵一句话都不愿再言。
先杀了再说!
绝世刀修庞老四猛地举起了手中的火焰神刀,中原照雪剑仙风流曾炼出过可淬人根骨元神的“桃花气焰”,而庞灵刀中所蕴的热焰名唤“九昧真火”,此火专门摧残人之本命体魄,凡被该神火所烧者,必然先化作一具焦尸,而后体魄彻底消失,直至灰飞烟灭,肉躯荡然无存,半块尸骸都不会留下。
主动挑起宗门叛乱的逆贼荣无,还有成功为自己赎清了罪孽的公良巨,二人都殒身在了这种类似“火葬”的死法之下。
那名重伤病危的红绸剑修很快也要像这样凄惨死去了。
“摧岳”在天下十下名刀中排行第六,传闻是一位上古火精死后灵气所化之物,再加上那股庞灵最宝贝的九昧真火提升杀力,一刀全力下去,地煞境大圆满的强者都要顷刻毙命,更何况是当下状况不堪到极点的魏颉?
自然是万万扛御不住,哪怕一下都能要了他命的!
就在火灵圣人庞老四高高举刀,火焰雄霸熏天,即将要劈落下去的那一刻。
另一边有一个唐突至极的声音,从不远处猝然响起,那人大声叫道:“庞灵,你给我看看这是谁?!”
黄绸刀修蓦然停下挥刀,转头望去,仅一看,立时便瞪大了双目,满脸震惊,不可思议到了极点。
但见声音传来之处有两名男子。
一人着大红衣裳,身材颇高,容貌十分剽悍,下巴处长有极是浓密的虬髯,约莫三十余岁的年纪。
另一人则异常矮小瘦弱,几近皮包骨头,皮肤却是尤为白皙光滑,比许多妇人家的闺中姑娘都要具备阴柔之气,甚是娇弱,惹人怜爱。
后者被前者以强横武力挟持,一柄明黄出鞘的长刀就那样死死架在那个白肤“小”男人的脖子上,被挟持者当下满脸泪痕,楚楚可怜,浑身颤抖不止,显是极度害怕恐惧,不想自己就这样命丧刀下。
见庞灵往自己这边瞧来,骨感瘦弱的男子如同抓住一根救命稻草,急忙扯开嗓门,尖声大叫:“灵哥哥,你快些过来救我!”
也就在这个时候。
折腰山英雄峰之上,穿着仙鹤羽氅的诸葛长怀跌坐在位子上,心中万分懊恼,用力捶胸顿足,大叹一声,自言自语道:“我……我又失算了!”
第三百零四章 烧高香
折腰山诸峰共主诸葛长怀早年习道,自封“逍遥真君”,对占卜算卦一事颇具研究,一生精进修为,几乎无有纰漏,但在有关那缕“青光”的事情方面,诸葛老大却连续出现了两次重大失误。
两回误算,损失皆极其惨重!
第一回是他没有算到魏颉身负压箱底的护身之物“无上剑气”,可以在耶律王府门口杀得掉武神林清,害得林老九白白命丧天阙城。
第二回,则是宝塔郡何瑶城里发生的此次围杀之局,诸葛老大明明已然把无上剑气一物所带来的影响算了进去,心思足够缜密,却还是百密一疏,万万没有料到,即使在消耗掉两名凶徒干部的情况下,仍是没办法解决掉那个可恶至极的“青光人儿”。
因为又出现了一个意料之外的变数,变数突兀,宛如偷天换日!
城中,老夔和公良巨两人皆已暴毙身死,就在庞灵准备一刀斩杀魏颉之际,一个红衣虬髯汉子挟持着庞灵的道侣高香,意外现身于此,以高香之名做威胁,强逼着庞老四不许继续动手,救了魏颉一命。
庞灵作为折腰山十三凶徒中战力排行第四的赤血峰峰主,做人一贯极有原则,手腕铁血雷霆,修为强悍彪炳,办事效率颇高,是王临霄闭关以后最值得信赖之人,素来很受诸葛老大的器重,但众所周知,他庞老四有一个致命的“软肋”,那个弱点是他的“命门”所在。
那就是他的山上道侣,和他有一样“龙-阳之好”的高香。
庞灵和高香两人自幼年时便是非常要好的玩伴,类似于竹马青梅,长大后,两名男子均发现了自己完全异于常人的那方面的“取向”,不爱女色,独近男风。
终于接受自己有“断袖之癖”的庞灵在他二十岁那年,正式和比自己小两岁的高香结为了道侣,二人一同修行武学,穿衣住行几乎都不分离,彼此如胶似漆,二十年如一日的恩恩爱爱,哪怕外界对这对恋人的关系极不看好,觉得男男双-修未免有些过于恶心,叫人想吐。但庞灵作为一代武林翘楚,一介刀法宗师,根本就不在意别人的毒辣眼光,只要能和自己最最喜欢的爱侣在一块儿,死也愿意,天崩地裂也不分离。
闯出一番名头,并顺利拜入魔宗折腰山以后,庞灵凭靠着自己那出色的办事能力和修为境界,很快就做到了赤血峰峰主的干部位置,位高权重后,外界对他特异癖好的非议也就逐渐少了起来,也就像郑牛、夔天极这样性子颇为聒噪,嘴巴又贱又臭,和庞灵同为峰主的干部会偶尔说上几句闲话,大多是什么“你们拉完屎以后做那个嫌不嫌脏”之类的无聊话题。
庞灵把他们的话都当成耳旁风,你放你的狗-屁,我爱我的道侣,时不时的还会抽身带着自己的宝贝爱人高香去游山玩水,享受快意鸳鸯的美好生活。
高香体格尤为病弱,一半是天生性,另一半是早年间修炼内功的时候不慎岔了气儿,导致内力这辈子都无法攀登至多么高的水平,要说修为底蕴究竟能练出多少,能否触及仙品凝丹境初阶,那就更加不可能奢望了。
庞灵心疼自己的“另一半”高香,怜“香”惜玉,故而不强迫他去修炼什么复杂困难的功法,且每日除去自己修行的时间,其余时间都用于两人双-修,大部分时候都是庞灵在单方面帮助高香提高周身内力,修复当年积留下的内功“暗伤”,毕竟两人修为层次相差太巨,一个天罡境,一个却连四阶洗髓境的门槛都够不到,只能庞灵稍微委屈一下,牺牲宝贵时间,来带一带自己的这位好道侣了。
作为赤血峰一峰之主,庞灵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吩咐手下去搜刮一些价值连城的天材地宝过来,自己不用,通通留给道侣高香,帮着“小”高香尽可能多的吸收材宝灵气,稳扎稳打的提高修为内力,争取在四十岁之前百尺竿头更进一步,踏步四阶洗髓境。
今年高香三十九岁,庞灵四十一岁,在恩爱关系中扮演“丈夫”这一角色的庞灵答应过高香,等到明年他四十,跻身洗髓境了,那么就送一份大礼给高香,作为生日和破境的双重豪华礼物。
高香对此极是期待,心心念念,为了这事儿加倍刻苦修行,就是希望不辜负爱人的厚望,当然也想着能拿到那份属于自己的神秘“大礼”。
庞灵没有告诉高香那个礼物到底是什么,但他已经早早的把东西准备好了,说是一份礼物,但其实足有两样,一条玉颈丹唇的千年白狐,还有一颗生死与共的鸳鸯同命丹。
那只玉狐是几年前高香在志怪小说中读到过的一种珍贵灵兽,皮毛雪白,长相可爱,最关键的是,凡被白狐红舌舔舐过的身体部位,会变得异常光滑-美白,是世间美容养颜的圣绝之物,万金难求。
庞灵知道道侣从来爱美,于是绞尽脑汁,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方才捉来了那只玉颈小狐,就为了到时候能给高香一个惊喜,让爱人好好高兴一下!
而那颗名为“鸳鸯同命”的丹药就更是非比寻常,说是丹药,但其实是一种猛毒蛊类,制作成灵丹的模样,也只是为了到时候高香能吃得进口中而已。
那是庞灵以辅助修行内力作为交换条件,拜托黯然峰峰主公良巨专程跑了一趟西南大黎国,从那种“百蛊之地”取来的一种神奇蛊类。
此蛊一共分为两种,一鸳一鸯,一阴一阳,阳蛊受阴蛊所影响,而阴蛊则不会受阳蛊所制。
两颗鸳鸯同命丹,鸳丹里的那只“阳蛊”现已被庞灵吃进了肚子里面,等到高香生日那天,让其再服下另一颗含有“阴蛊”的鸯丹,那么高香与庞灵的身体就可以算是被强行绑定了起来。
因为丹药中蛊虫带来的奇异影响,高香若发烧生病或是修行不顺,甚至是内功练岔、走火入魔,那么庞灵虽不至于真正内功入魔,但也会感受到几乎同等的剧烈痛苦,一方生不如死,另一方也绝不苟且!
换言之就是,高香若内心快乐,庞灵也会跟着快乐,高香难受之时,他庞灵也决计不会好过。
而且如果颠倒过来,换成庞灵受了伤或是练功除了差错,高香则不会受到丝毫的牵连,安然无恙。
这也是庞灵的私心所在,庞灵未来注定要参与到南下侵占大禹王朝土地的战争之中,刀剑无眼,战场波诡云涌,一旦到时候他出现什么意外,就不至于因腹中蛊虫而连累自己的道侣高香了。
这也就是他当初得到那两颗“鸳鸯蛊”的时候,第一时间就把那颗阳蛊吃进肚子里面的原因,两颗丹药模样相同,他唯恐自己等到一年后弄错,届时不小心吃成了另外一颗,那可就大事不妙,反倒害得小男子高香与自己“同生共死”了。
制作那种蛊虫丹药其实还有一个目的,那就是庞灵实在太爱他的道侣了,由于自己的修为底蕴太强,寿命会明显更长,等再过几十年,高香暮年多病,必然不好受,老年多灾,他庞灵这个当“丈夫”的,也好帮忙分担体验一下那种不适感受,等天命之年一到,高香寿终正寝,庞灵也愿意跟着一同殡天而逝,共赴黄泉。
能和自己心爱之人一块儿死去,这该是件多么幸福美满的事情啊!
一日不见,如三月兮。
庞灵说过,自己哪怕只有一天见不到自己最为恩爱的情人,就仿佛时间已过去三个月那么长久,满腹相爱之苦,道侣不在身边,又能与何人倾诉?
诸葛长怀对他们二人的爱情相当认可,曾有言赞称,庞灵对山上道侣高香之情义,天地可鉴,日月为证!
所以这一趟下山出门,受老大的委派,庞老四带着老五和老十一,前往何瑶城围杀那个卦象中浮现的不详男子,一来一去最快也要三天,对于庞灵而言,三天见不到高香,这完全无异于整整三个月滴水未进、片刻未眠,无时无刻不在苦熬痛苦,无时无刻不在思念着远在折腰山赤血峰上的爱人。
而眼下,庞灵朝思暮想的道侣高香出现了,出现在了这座宝塔郡的何瑶城中。
两个有情人遥遥相望,不能亲吻,不能相拥,只能就那么望着彼此,两两对视。
只因修为境界不高,仅有堪堪三阶百尺境大圆满的高香,被一名手里持明黄长刀的红衣男子挟持住了,性命只在方寸之间,随时都会有生命危险!
庞灵心系道侣,形同火烧眉毛,神情无比焦虑紧张,他先是努力安抚-爱人的情绪,道:“香儿,你莫害怕,有我在,你别哭……”
可高香命悬人手,随时都有性命之忧,他原本就胆小怯懦,连与人争吵的胆子都没有,身临如此危厄险峻情状,看着自己的爱人就在前面,却不能冲上去拥抱,更是悲从中来,委屈和恐惧一起涌上心头,忍不住泪阀失禁,嚎啕痛哭了起来。
不知怎的,听到爱人这般嚎啕大哭,庞灵的胸中也没来由蹿上来一股极度悲伤、担忧和害怕的情绪,心如刀绞一般。
庞老四只当这是因山上爱侣被人绑架,而生出的正常情绪,便也没有太过在意,单手持火焰神刀摧岳,一点点的慢步走了上去,边走边道:“不知这位英雄好汉贵姓?咱们过去有何冤仇,不妨直说,有何火气尽管朝我庞灵发-泄便是,我姓庞的保证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任你……”
“你他娘-的给老子定住!”那名满面虬髯的红衣汉子猝然大声喝道,显是不满其迈步上前。
庞灵悚然一惊,身子猛地抖颤了一下,然后瞬时止步,不敢再往前走了,半步都不敢。
那名将高香当做人质的红衣虬髯客“呵呵”笑了几声,遂扬起脖颈,朗声说道:“记住了,老子名唤夏侯焚,自中原而来,不为别的,就是专程来杀你庞灵的。目的有两个,一是想要你的那柄名刀摧岳,二是想要宰了你来扬名天下,这事儿听着是不是挺俗的?俗就对了,我们夏侯家族从来就不是什么雅士,更非大侠,你刚才喊我英雄好汉?哈,那你可还真是喊错了,爷爷我手段阴着呢,比如说……”
夏侯焚忽然顿了顿,嗓音压低,脸上露出十分诡异的表情,阴沉沉笑道:“我已经把你准备的另一颗鸳鸯同命丹喂你道侣吃下,现在只要高香死了,你庞灵纵然不死,也该只剩不到半条命了!”
庞灵登时面如死灰,他快速眨了眨眼睛,声音明显有些发颤,“你,你是……是从哪里得来的那东西?”
红衣虬髯汉子仰头大笑,旋即简单回应道:“老子既然有本事把高香这么个大活人从你的赤血峰上偷下来,要拿你一颗小小丹药,那还不是信手拈来、轻而易举?我夏侯家历代苦读兵书,怎样用最小的代价,取得最大的收获利益,这等法子,脑袋里可装了不少,放眼中原大地,我可能算不上才谋顶尖、术法出众,但对付你们这些天烛国北蛮子,那还是绰绰有余的了!”
夏侯焚言语之间,已摧动了膻中府海内的本命真气,施展家族独门内功刀法“流魂典”,只见那柄锋锐无比的明黄长刀之上,瞬间燃起了滚烫至极的雄雄热焰,火势恐怖,很快便已彻底笼罩住了瘦弱男子高香的身体。
“我夏侯焚,今日就烧高香,焚了你庞老四!”
第三百零五章 火灵既灭,圣人已死
鸳鸯同命丹,内含阴阳双蛊,但凡是服食阳蛊之人,都注定会为吃下阴蛊之人所影响,生死与共,两两相连,鸳不离鸯。
庞灵委托公良巨从大黎国专程取来那两种珍奇蛊虫,并将其偷偷制作成丹药之后,立时便把其中具有阳蛊的那一颗及时吃进了肚子里面,目的就是防止一年后弄混淆,务必保证自己吃的是阳蛊,道侣高香吃的是阴蛊。
这样就算庞灵将来带兵打仗,参与到南下侵入大禹王朝的战事之中,在战场上出现了何种不幸意外,都不至于把另一半给拖下水,连累高香与自己一块儿受苦受难,那可太过残酷了些。
当然,若换成是高香受害,再多的苦难,庞灵他都非常愿意忍受下来,不为别的,只因他深深的爱着自己情人高香,愿意为了心爱之人豁出一切,包括慨然牺牲自己的生命……
恐怕今日,那个愿意为了爱人而死的誓言要变为现实,他们要鸳鸯同葬,庞灵要和自己的道侣一同身死了。
红衣汉子夏侯焚趁着庞老四出门,潜入折腰山赤血峰,不仅掳走了高香,还强行喂其服下了那颗鸳鸯同命丹,使得两种蛊虫能够同时影响两人,高香被流魂典催生的烈焰焚烧身躯的时候,其道侣庞灵也会经受近乎相同的惨烈痛苦,正应了“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经典古话。
庞灵被肚子里面的蛊虫影响,先是腹痛如刀绞,而后浑身皮肤剧痛恰同雄雄热焰持续灼烧,他这辈子习练上乘刀法,以九昧真火杀人无数,此时此刻初次体验烈火烧身之痛,方才知悉那究竟是一种怎么样的痛苦,生不如死,难以言说!
夏侯焚故意不杀高香,为的就是让那个皮肤白皙若女子的小男人多吃些苦头,靠着三阶百尺境大圆满的修为来多扛一会儿,因为蛊物作祟的缘故,高香越痛苦,庞灵自然会跟着痛苦不堪,高香被烧得重伤濒死,他火灵圣人,也大概会变得跟半个死人无异。
就是要这种有趣的效果!
夏侯焚千里迢迢赶来天烛,目的就只有杀庞灵夺宝刀这一件事,若不能亲手宰掉折腰山凶徒中的老四,那多没劲儿?岂非有些大材小用?
兵家讲究一个豪迈,不应过分权衡利弊,该逞英雄的时候还是需要逞一逞,否则愧对自己家族,死后去没脸去见自己父辈爷辈的那些抛头颅洒热血的沙场豪杰。
体格瘦弱至极的高香被火焰笼罩住整个身子,像条蚯蚓似的在地上翻来覆去,企图把身上的火焰滚灭,奈何全然无济于事,滚得再厉害,那些滚烫焰火就是丝毫不灭,甚是有越烧越旺的趋势。
道侣被烈火焚身,庞灵亦饱受着惨绝人寰的痛楚,浑不亚于一点点扒皮挫骨,断筋绝脉。
但即使火势旺盛,血肉之躯被如此焚烧,庞老四作为天罡境刀修,也决不会那么容易就倒下去的!
今年四十岁出头的黄绸男子身形岣嵝,显是不堪重负而后背弯曲极度严重,他整个人如同一只虾米,原本魁岸挺拔的身躯肉体,因莫大的折磨而畸形可怖。
两眼布满血丝,浑身上下皮肤通红,便似鲜血要从绽裂的肤中渗透出来一般,英气勃发的面部五官此刻也已狰狞且扭曲,赤血峰峰主当下的这副残酷模样,当真已如他所管辖的峰头名称一样,浓浓赤血在身,随时都有爆裂的风险!
即使外貌已变成这副诡异骇人的样子,折腰山庞老四仍紧紧攥紧手中那柄覆盖着九昧真火的神刀。
天下十大名刀,庞灵占得其中第六的摧岳。
这柄由上古火属精怪死后灵气化成的强悍兵刃,在“火灵圣人”的手中变得愈发灵气鼎盛,火圣手握火灵,更加为“火”之一赋予了前所有为的定义。
庞灵可是天烛国地界名气极大的刀法宗师,修为已然通天彻地,境界高至八阶天罡境,如此顶尖大能,折腰山干部里面排行第四的超级高手,即使在腹中如有刀刃狂绞,皮肤血液沸腾蒸煮的恶劣条件之下,仍能有作战的能力。
但可惜,实战水平和招式的杀力无疑会大打折扣,恐怕连平日里的一半儿都绝难发挥出来了。
在这种明显被“阴”了一把的恶劣情况下,庞灵竭力保持着头脑理智,身经百战的他心里极度明白,在此种战况下,一旦丧失了理智,那么自己的处境只会危险更多倍,真真正正算的上“阴沟里翻船”,死得极度悲惨,下场决然不会比此次战事陪同者,夔天极和公良巨两人要好多少。
这次出行,没有其他任何需要庞灵去办的事,唯有一样,是诸葛老大千叮咛万嘱咐,无论如何都必须做到的。
那就是灭掉那缕青光。
或者说的再直接些,那就是杀掉魏颉!
庞灵的七窍之中均有鲜血流淌而出,如小小红蛇,其样貌异常恐怖,躯体微微颤抖不停,匆匆转过了身子,踉踉跄跄险些没能站稳,他双手把持着手中长刀摧岳,长刃上赤焰若红蛇吐信,又似天庭火神发威,身体不堪,刀上生灵却还是十分霸气。
魏颉清清楚楚的见识过这份独一无二的气场,那是只有天罡境修士身上才会散发出来的惊人魄力,“人间真武”林老九的身上有,“剑王”王阳煦的身上也有,都给人一种极大的震撼,就好像天庭的神仙降临人世了一样。
巍巍然不可撼动,不可战胜!
可魏颉偏偏要撼上一撼,战上一战,即使现在的红绸剑修状态极差,但依旧尚留有一线战斗的能力和底气。
口中胸前已满是猩红鲜血的中原剑客瘫在地上,一动不动的抬头看着那个佝偻身体有如八旬老太的黄绸刀修,咧开嘴巴大笑数声,叫道:“姓庞的,你现在这副模样可真够好笑的。你可知道,林清林老九临时前也是像你这个样子,一模一样,我说你们要不怎么是一座山门里头出来的,果然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呐,哈哈!”
庞灵用颤抖的双手高高举起手中那柄神刀摧岳,锋刃上的九昧真火烧至最盛,刀光和焰气彼此相融,发出呼呼之声。
此间有两重热焰,一是庞灵的九昧真火,二是夏侯焚的流魂真焰,还有一个凄惨到令人发指的哀嚎之声。
哀叫惨呼发出者,毫无疑问自是庞灵生平最爱最爱的道侣高香。
庞老四深爱高香,爱之入骨,听得心爱男人因烧身剧痛而发出的惨叫声音,作为“丈夫”的庞灵如何能不心如刀割?更何况还有体内阴阳蛊虫的影响,他能够真切万分的体验到爱人此刻身子所受之苦。
都说一个人受难,爱他的人能做到“伤在他身,疼在我心”,而庞灵当下的情况状态却是,身心俱痛,心灵之痛与肉体之痛,两者结合在一起,那等残酷如地狱酷刑般的折磨,让这名道号“焚魂真君”的刀法大师实在的感受到了宛如焚烧灵魂般的痛苦!
但纵使有苦痛焚身、烈焰灼体,就算让庞灵亲眼看着自己心爱的道侣在眼前慢慢死去,他心还是始终保持着坚韧强壮的。
即便万难拦前,都绝对灭不掉庞灵诛杀那个“青光人儿”的决心!
只因庞老四下山前与诸葛老大立下过誓言。
以自己的性命做担保,自己死了,也要拉那“天命之子”下水。
围杀之战结束后,如果不能带着魏颉的尸体回山,那么庞灵就主动当着折腰山众人的面,引咎自焚,以死赎罪!
一如林清出山前立下的那个“青光不灭、提头来见”的军令状,庞灵虽未定立什么军令状子,但他做人永远有担当有责任,折腰山诸峰共主诸葛长怀待其有恩,提拔赏识之大恩,就凭诸葛老大的恩惠,他庞灵无论如何都必须要宰掉那个可恨到了极点的红绸剑修。
火势雄壮耀眼,已到此时庞灵所能抵达的极限,刀刃之上满满是尽是杀机罡气,只消赤血峰峰主把这柄神焰长刃戮下去,把锋锐刀尖刺入魏颉的身体,令九昧真火的热焰席卷年轻人的身体,那么这场围杀到底还是折腰山胜利了。
青光既灭,青光人儿气数已尽,这对于整座北方天烛国而言,都是极大极好的事情,值得锣鼓庆祝,届时他庞灵即使死了,也有颜面下去继续自诩为“火灵圣人”。
圣人二字,即使是在蛮夷荒僻的北国地带,那是极为崇高神圣的一个词语,他庞灵不过一介刀修,一介魔宗凶徒,之所以能够在自己的道号里面加上“圣人”这两个响当当的大字。
庞灵纵死,无愧于己,无愧于诸葛老大,无愧于折腰山,无愧于天烛国,无愧于红尘世间,可貌似有些……愧对自己的道侣?
庞老四心中有恨,大恨。
他信自己为何出门出得如此草率,把自己心爱的男人高香就那样随意的留在了赤血峰上,如果让香儿待在足够安全的地方,或者去英雄峰上诸葛老大来帮忙照看一下,会否结局就有所不同了呢?
至少高香不会被那个复姓夏侯的家伙掳走,不会被强行喂入那颗鸳鸯同命丹,如果那样的话,自己也就不会变成现在这幅惨绝模样,至少一身天罡境修为,足可天地共鸣的巍峨气象还在,那样的话,早就可以轻轻松松先灭了那袭红绸,然后再慢慢想办法和那个夏侯焚斡旋,想尽一切办法救下自己的爱人高香。
可现在说什么都已经为时晚矣,高香体格本就十分孱弱,就算有着百尺境大圆满的境界,体魄肉躯仍是非常脆弱的,加上内力不高的缘故,根本没有自我防身的能力,被那等显然极为强横的火势焰气焚烧身体,十有八九是凶多吉少,死不了也不会活得长久,而自己作为和他同吃了一颗蛊虫丹药的人,想必也要命不久矣,万事皆休了。
庞老四心意已决。
横竖都是一死,正如他出山之前说的那样,死之前也要拉一个垫背的,就算自爆,也要炸死那个该死的“青光人儿”!
不管自己和道侣能不能活下来,总之魏颉是绝对绝对不能活的,必死,必须死!
然而,焰气熊熊的九昧真火长刀尚未落下,便有数件玄妙无比,挟带焕彩流萤的法宝通灵之物,自红绸剑修的袖中飞出。
速度极快,当下处境惨烈的庞灵一心只有杀人,疏忽了防御,压根来不及躲闪和格挡,那些法器宝贝杀力极强,件件都钉在了火灵圣人的“矮小”身上。
瞬时已形如刺猬一般惨不忍睹。
碧海飞金镜,四条彩“蛇”钻出后飞速缠绕控制住了庞灵的手臂,使之无法挥刀杀人。
冰塞川雪满山,刺入庞灵头颅。
朝三暮四水蛇水龙,贯透庞灵肩膀关节以及两个膝盖部位。
厚善重罚,扎进庞灵胸膛。
越山海,穿透庞灵腹部。
月涌,斫入庞灵后腰。
逐客令最后深深钉进了庞灵的心脏!
魏颉以大量法宝正面攻伐庞老四的同时,夏侯焚从背面对那折腰山赤血峰峰主发起偷袭。
以独门秘制的暗器“白日钉”,将庞灵身上足足七十二处要穴被全部钉死,钉头上面的阵阵真气魔力瞬间冲入焚魂真君的体内,使其内部经络紊乱,大周天里的内力六神无主,再也无法为己所控,奔腾乱蹿,肆无忌惮。
夏侯焚握着手中那柄天下十大名刀排行第十的金蚕刀,大喝一声,猛然间一挥而下,刀光掠过,狠狠砍断了庞灵的一整根脊柱。
火灵既灭,圣人已死!
第三百零六章 人间最疾苦
高香被雄雄流魂真火灼焚肉身,最终被活活烧死,化为焦尸。
庞灵因事先服下了鸳鸯同命丹的缘故,与道侣生死与共,高香此刻烈焰烧体而亡,他庞老四亦堪堪空余半条性命,濒临身死,其状自然也惨烈至极。
然而庞灵凭借着天罡境的修为底蕴,在垂死之际举刀过顶,要用尽最后杀力,砍死那名同样仅剩半命的红绸剑客,为诸葛老大铲除心腹大患,灭掉青光,断绝龙气。
奈何魏颉尚最后留有一手,在危急关头祭出数件通灵法宝,不下十件杀伐宝贝悉数钉杀在了庞灵身上,使这位火灵圣人脑袋、肩膀膝关节、胸膛、腰腹部以及心脏处均受到巨大重创,半只脚迈入鬼-门关。
红衣虬髯客夏侯焚则及时施以偷袭,发射自制的独门暗器,淬有猛毒魔气的“白日钉”,如道家桃木钉相类似的强力暗器,共计七十二颗,无一例外通通扎入焚魂真君的体内,错乱其内息,搅动其本命真气的走势,内力狂蹿不可自控之时,便是庞老四临终前身体最脆弱的那一刻。
手持天下十大名刀之末的金蚕,倾力挥落一刀,将庞老四的整根后背脊梁骨生生斫断。
如此一来,就算他庞灵是货真价值的天罡境大圆满刀修,都注定已死得透透的了!
赤血峰峰主当场死透,其手中那柄摧岳神刀之上的阵阵九昧真火霎时熄灭,如一头上古火精瞬间殒命,灵气尽失。
至此,何瑶城里剿灭青光的“围杀之局”,以折腰山再度损失三员干部收场,夔天极、公良巨还有庞灵,三人均已命丧城中。
夏侯焚一脚踢飞了庞灵的尸体,从地上捡起了那柄已无九昧真火的摧岳刀,一手握摧岳,一手持金蚕,快意一笑,喃喃道:“双刀在手,天下我有,这一趟天烛行,来得真值,太值了!”
一直瘫倒在地上的红绸剑客魏颉此时也已收起了那些通灵宝物,灵宝入袖后,年轻人忽然开口道:“金鳞不是池中物,一遇风云便化龙。夏侯兄,在下魏颉,同是中原人士,久仰兄台大名了啊!”
给自己起了个绰号“金鳞儿”的夏侯焚颇为奇怪,扭转过头,不甚明白的问道:“你是从哪儿听说我的?”魏颉便把自己如何与淮南道游侠儿苍参相识相交的事情说了,听后,中原兵戎世家出身的红衣夏侯焚连连点头,咧嘴笑着说道:“原是‘索命青影’的朋友,既是苍参之友,那么便也是我金鳞儿的兄弟。魏老弟,多谢你那些杀伐灵气的相助,若无那些法宝,我可没那么容易就能宰得掉庞老四,多半须再好生费一番功夫呢。”
魏颉哈哈一笑,正欲再说些什么,突然身体一阵钻心剧痛,强烈无伦的痛苦使得年轻人讲不出话来,疼得呲牙咧嘴,表情一看便知所受之苦非轻。
夏侯焚立时把摧岳、金蚕双刀都别在了腰间,匆匆快步上前,来查看魏颉的伤势,一会儿后,虬髯汉子皱着眉头,道:“魏老弟啊,你所遭受的内外损伤固然非轻,但其中最为严重的,当属你体内被强行灌入的那种蛊虫。”
满嘴鲜血的魏颉叹了口气,很是虚弱的问道:“不知那是何种蛊类?”
红衣刀修神色肃穆,沉声道:“这我也不清楚了,西南大黎国蛊物种类何止上万,我虽曾有过研究,但要我切切实实的分析出种类,那也是决计做不到的……但我能试着救你一救,至于能否彻底祛除掉你体内的蛊毒,那我也不能轻易保证,就看造化了。”
魏颉大喜,连忙叫道:“夏侯兄有法子能救我?!”
夏侯焚点点头,又拔出了腰间的金蚕刀,说道:“此刀唤作金蚕,刀刃锻造的时候曾融入过部分大黎金蚕蛊虫的金色血液,那种珍奇至极的金蚕蛊又名‘王蛊’,是绝大多数蛊类的克星,我可以试着用这种蛊物的血气为你驱散你体内的那种奇蛊,能不能起到效果,当真不敢打包票。”
魏颉神情坦然,面部洋溢着快乐的笑容,一脸无所谓的笑道:“夏侯兄尽管动手开干便是,若能成功,我魏颉这条性命就是你救的了;若是失败了,我内力尽失,大不了就是沦为废人,那也无妨,兄台一片好意,我也断然不会有半句怨言。”
夏侯焚“嗯”了一下,道了句“那我开始了”,然后施展开家族秘术内功流魂典,以本命内力催起刀刃内蕴含着的金蚕血液之气,令较为浓郁强劲的王蛊血气尽数如涓涓河水般,流入了魏颉的四肢百骸之中。
大概不到一盏茶的功夫,魏颉便觉得周身仿佛浸泡温泉,极是温暖舒适,飘飘欲仙,大周天内真力徐徐流淌,膻中府海里的内力不仅不再继续损耗,反而还有一点点恢复原状的绝好情况。
随着真气内力逐渐增多,年轻人脸部也越变越红润,精神振奋,俊气脸庞重新富有光泽和生命力,慢慢的又有了气力,能够从地上站立起身,不再像个瘫痪病人一样动弹不得了。
公良巨往年轻人身体内部注入的那份连其本人都没有毒物解药的“潜龙蛊”,居然就这样不可思议的被金蚕血气给压制住了!
真气归元,初复精力的红绸剑客魏颉缓缓从地面爬了起来,他站在红衣虬髯汉子的身前,抱拳行礼,朗声道:“夏侯兄两次救我性命,此等恩情,胜过于天,我魏颉他日定当竭诚以报!”
“兵魔”夏侯椽之孙夏侯焚仰头一笑,道:“大家都是朋友,还谈什么报不报的?多见外不是?魏老弟,我现在就带你离开这座法阵,你受阵中灵气压胜,必然极不好受,来,我背着你走!”
红衣虬髯客背着大伤初愈的红绸剑客,二人顺利离了灵感销神阵法之后,魏颉兜兜转转找到了城里拴着马匹赤骥的地方,辞别了待自己恩重如山的夏侯焚,继续北上赶路。
魏颉经历何瑶城内发生的两起激烈战事后,元神巨耗,内力亏损,体魄也有所衰弱,可谓伤之甚矣。好在他有定心珠和幽冥丹呵护本命元神,膻中府海内真气丰沛无比,犹有青云真气可修复受损肉躯,故而伤势倒也不算是太过严重,尚可回天扭转。
走走停停,路遥马慢。
北国大地天高地广,人烟少处寂寥孤独,人烟多处异域民风,皆让这名中原游侠儿感到十分不适,若不是目的地远在天烛莽苍府炎神山,他几乎都已不愿再往北而行了。
行得越久,离家乡、离认识的朋友就越远,就越是寂寞难捱,愁苦无限。
思乡思故人,人间最疾苦。
这一日,在英雄府平阳郡六嶷山脚下,魏颉体内存余的“潜龙”蛊虫发作,大周天内气机淤堵闭绝,等同于内力尽失、窍穴毁弃,彻底手无缚鸡之力。
两眼一翻,从马背之上摔跌落地,身子砸了个结结实实,当场意识全无!
第三百零七章 噩耗
(8000字大章。)
公良巨的蛊虫之中威力最强,堪称最最恐怖之蛊的品种,无疑就是那“潜龙蛊”,此蛊之所以能拥有那般高的评价和杀伤力,只因该蛊虫与寻常小蛊不同,属于大蛊抱小蛊。
即使中潜龙蛊的修士能够有幸消除掉其中那只“大蛊”,也绝对料想不到其实在最里面还包藏着一只毒性更强,发效更猛的特殊“小蛊”。
潜龙之名,即是“潜龙在渊”,龙藏于深渊中,一朝出水,天下皆知,那种剧毒蛊虫也是一般无二。那种个头奇微的白色小虫会静静潜伏在修士体内,待中蛊之人完全放松警惕的时候,猛然毒发,速度快之极矣,猝不及防,恍如闪电。
该小小奇蛊一旦发效,其杀敌能力远远强过包裹在外头的大蛊,因为根本来不及反应,立刻便就中招,惨遭毒害。
被潜龙小蛊影响之后,修行之人周天内的滚滚真气会瞬间丧失流动能力,如被门阀堵塞拴住一般,旋即各大窍穴也会紧跟着封闭,等同于手脚尽废,内力全失,变得跟个从来没有习武……不,跟个生活不能自理的瘫痪病人一模一样,简直凄惨无伦!
这也就是庞灵在那场何瑶城围杀之战中,要求公良巨无论如何也须把金锏上的潜龙蛊,通通灌注进红绸剑修体内的原因,就算围攻最终失败,被那个姓魏的小子意外出逃,也有办法能叫他彻底沦为一个手不能提、肩不能扛的大废人。
此手段杀人诛心,该说那奇蛊实在太毒太狠,太难以捉摸!
魏颉在马棚处别了红衣虬髯刀修夏侯焚后,一路上平安无事,直到在天烛英雄府北部,平阳郡六嶷山山脚的时候,那只白色小蛊陡然发作,毒力铺天盖地,一瞬间的事情,年轻人便即没了任何意识,从赤马背部摔了下来,昏倒在地上。
不知过去多久,朦胧间,被冰冷的凉水刺激面部神经,魏颉再度醒过来,发现此刻的自己已被极粗的麻绳紧紧捆住了身子,整个人被束缚在一个房内大柱上面,动弹不得。正如昔年在金梁王府异兽阁里中了小郡主嬴凰的毒策,被那张大型捕兽网困束住身体,一样的“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一样的身临绝望之地。
周遭是一个个土匪模样的蛮族男人,坐在西面虎皮大椅上的是个披头散发的凶悍大汉,堂内所有人都操着一口地道的北国异域嗓音,说话方式皆极度野蛮粗鲁,一看就丝毫没经历过优秀儒家礼教的熏陶,故而一个个都那么的愚昧粗野,跟山里猿猴狒狒没太大区别,最大的区别无非就是猴子吃果子,而人吃肉,猴子只会叫不会说话,而他们会讲几句蛮人蛮语罢了,其他的,动物该有的种种畜-生行为,这群狼蛮子,一样都不会少,压根就看不到什么区别,人活得跟野兽山禽相类似,当真是一种悲哀,一种民族的耻辱。
荒僻北国,果真处处蛮鲁不堪!
若换成平时,见到这种人,魏颉连看都不会多看他们一眼,直接拔出手中的剑,把他们全都砍死了,有一个算一个,全都得死,谁也别想着苟活。
魏颉本来就恨极了北地的蛮子,而他们那群山野土匪,又人人都是狼蛮族里臭名昭著的恶人,如真正的虎豹豺狼,手上或多或少都沾着点无辜老百姓的鲜血,是十足的歹徒,对付这种人,那就更加用不着有所保留,见了就杀,一剑下去,均可落到实处,绝不至于伤及半个好人,他们当中绝不会有不值得杀的人存在。
可现如今,魏颉束手无策,什么办法也没有。
为何会末路至此?只因魏颉体内的潜龙蛊剧毒发作,九幽真气丝毫无用,膻中府海里的本命内力似被封印冰冻,根本无从运用,各大窍穴封锁闭合,如城池东南西北四大城门关合,宛如“封城”。
既然无法调用内力真气,手脚难以活动,连最基本的心窍都受到强烈桎梏,心剑被强行插入“鞘”内,那么就连心意操纵通灵法器杀敌这一最后手段都已无用,彻彻底底受人所制,生杀大权完全交于人手。
对方心意,想不想杀人,将直接决定魏颉是生还是死。
将红绸剑修的两柄佩剑抢走,然后将之用麻绳绑在柱子上的,绝非善类,那是一伙儿杀人不眨眼的山匪土贼,既然不幸落到那帮杀人如麻的土匪手中,十个里有九个都要惨死,剩下的那一个,极有可能死得非常非常惨。
这座名唤“六嶷”的大山之上有个瓦罐寨,匪寨寨主名叫张天龙,早年间,他曾是英雄府某个武道门派的头目,虽不会舞枪弄棒,但拳脚功夫颇为不俗,有着三阶百尺境大圆满的水平。
当年魔宗折腰山成立,打压天烛国南院北庭各大武林宗门,或招安收募,或无情打杀,张天龙所在宗派很不幸成为了后者,被比较彻底的遭到围攻剿灭,大部分成员在那场战役中牺牲战死,那个所谓的武林门派,就连名字都直接被从历史上抹去,消失得一干二净。
那天在亲眼目睹宗主掌门凄惨落败,被折腰山老九林清活活把整个喉咙捏爆,整根脊柱从背部抽出以后,他张天龙就道心大裂,觉得自己的拳脚武艺根本就是一坨不折不扣的臭-屎,烂得不能再烂。
若“人间真武”林老九的近身功夫是天上飘来飘去的浮云,那么张天龙的武学造化就不过是地上轻-贱无用的泥巴尘土,一个天上一个地下,有那穷极一生都无法触及的云泥之别!
自家宗门被真武峰战士们踏平覆灭,自己素来仰慕的老宗主被林清轻松屠杀,有幸逃过一劫的张天龙也就失去了一切理想,武道成就终身止步不前,决定这辈子都当一条混吃等死的咸鱼,平平安安的过完这一生也没什么不好,至少不会像宗门的其他成员那样英年早逝,亦或者像老掌门那样被人如碾死一条野狗般随意诛灭。
命只有一条,能拖得过就算不错了。
可是当张天龙后来把身上的全部银两都花了个一干二净,饿了足足两天没吃东西,眼冒绿光的时候,他才意识到原来当条“咸鱼”其实也没那么容易当,如果不能填饱肚子,连想要舒舒服服的躺着都一件值得奢望的事情。
所以他选择去干没本钱的买卖,于山中剪径抢劫,靠着这门来钱快的营生,赚来了不少的收益,收获颇丰。
他毕竟是三阶百尺境的宗师级高手,就算道心崩了,拳法武功这辈子难有寸进,对付一些普通的平民老百姓还是绰绰有余的,只要出手稍微递出几发拳招,被抢掠之人立时倒地不起,身上车上所待的财务,通通尽归张天龙所有,简直就是干一票后,一个月甚是好几个月,不用为了生计发愁,吃香喝辣,日子过得逍遥自在,更胜往昔。
随着这门“生意”做大做强,张天龙越来越富,也招募到了不少小弟,一票人要抢就抢大的单子,就算是有镖局护镖的紧俏物件,他都有这个胆子带着兄弟们去抢。
兄弟成群结队,都用武器,他张天龙就始终只用两颗拳头,拳头所到之处,皆是天龙的拳下亡魂,一双铁拳,仿佛就是为了抢劫这一行业而生的,毙人性命速度奇快,效率奇高。
为此,张天龙万分自得骄傲,以前还在宗门内部当头目的时候,一个月才能挣多少银子?现在自己只要干成一票,那其中收益之丰,足足胜过曾经一整年的收入。
这样的性价比,这样轻松的来钱门路,让张天龙就好像打开了一个通往崭新世界的大门,简简单单一个字来形容他当了抢匪以后的心情,那就是“爽”,太他-妈过瘾了!
既然有了几十上百号兄弟跟着自己,那么就该有基地了,否则,那么多弟兄睡哪儿住哪儿?抢了女人,在哪儿玩?横竖都该有个本部才是。
于是自甘堕入当了草寇的张天龙在六嶷山上建立了一个山匪寨子,取名“瓦罐寨”。
原本因为他曾听说中原有过一个著名山寨叫做“瓦岗”,便有心把自家寨子的名字就定做“瓦岗寨”,但又听手下喽喽讲,中原还有个古怪说法,叫做“宁学桃园三结义,不学瓦岗一炷香”。张天龙自然对南边历史一窍不通,遂问那人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可那个小喽喽对此也一知半解,只说可能桃园三结义是三个兄弟一块儿结拜,而那个什么瓦岗呢,既然只有一炷香火,那么想必就只有一个人了。
张天龙对此嗤之以鼻,说自己这个山寨头领当的再不济,也怎么说有三百多号兄弟愿意跟着自己,那个破瓦岗,居然只有一个人?一个人怎么占山为王,这不净鬼扯呢吗?!
又问手下,瓦岗的那个“岗”字是什么意思,那小喽喽也不知,盲猜一通,胡乱说多半是“片”的意思,瓦岗就是瓦片。
张天龙又哈哈大笑,既然那个中原名气不小的“破”山寨叫瓦片,那么老子的寨子不妨就叫“瓦罐”,瓦片只能铺房顶挡挡雨,一片而已,又何用场?瓦罐多实在,水啊吃的啊,都能装在里面,用处非常大,一下子就把中原的瓦岗寨给比了下去。
张天龙沾沾自喜,觉得自己起名字的水准几乎已经和陆地尘仙相媲美了,真真是牛气冲天,牛得不能再牛了!
后来六嶷山瓦罐寨里的成员越来越多,已不下五百之数,张天龙的脾气也越来越暴躁,已不再满足于杀人这件事了,他还培养了新的爱好。
这个新爱好异常血腥残酷,那就是“吃人”。
字面意义上的吃人。
一开始只当是尝鲜似的试过一两次,到后面尝到了甜头,一发不可收拾,张大王专门派遣麾下喽喽下山,去强掳一些细皮嫩肉的女人小孩上山来,剥了皮剜下肉,给山大王张天龙受用,一享口腹之欢愉。
听闻中原有什么十大魔头,个顶个儿都是杀人不眨眼的凶神恶煞,呵呵,张天龙对此根本不屑一顾,觉得不过是杀人而已,区区小事,何足挂齿,如果光靠杀人就能当魔头的话,那他张天龙每隔几天就要食用一次人肉,那么岂不就成了江湖上的超级大魔头了?
张天龙心里想得们美滋滋,如果真是这样,那将来自己还就非得南下去一趟中原,说不定还真给自己挣来一个“大魔头”的称号,能在天下十大魔头排行榜上得来一个座次,让大禹王朝的那群孬种们都瞪大眼睛给瞧好了,爷们这样的,才能叫魔头,你们那儿的,不过都是些小打小闹的孩童过家家罢了。
两个字,可笑!
今天的张天龙心情极好,只因他去年抢上山来的那位压寨夫人生了,分娩得十分顺利,给张大王诞下了一个足足七斤的男婴,得知自己有了后人的张天龙兴高采烈,在山寨大堂里的摆下酒席,杀鸡宰牛,请瓦罐寨内的兄弟们都吃个痛快,喝个爽快。
到后面喝得实在有点多了,坐在虎皮长椅上的大王张天龙醉眼朦胧,忽然嘴巴里感觉少了点什么味道,又开始馋嘴想要吃人肉了,便让手下去抓人,男女不限,反正一定要细皮嫩肉,这样的货色,入口时才最味美,最是让人惬意享受。
也是运气好,刚一下山,就遇到了个赶着投胎的家伙,人昏倒在地也就罢了,还送匹马,上等好马,浑身毛皮通红如血,瞧着就知必然能知极多银子,可算是捡到宝贝了!
那男的长得皮肤白白净净,一看肉就嫩-滑,好吃,剁了当包子都绝对好嚼得紧,大王见了一定喜欢。
那群负责下山找“下酒菜”的喽喽们欢欣鼓舞,嘴里哼着山歌,“大王派我来巡山,我到山下转一转~”
把那个丧失意识的红绸男子扔到马背上,让赤马来驮着,牵着马缰,拉马带人上山。
把那匹品相上等的红马拉去了马棚里头,再把那个面容姣好的男子用最粗的麻绳捆了,绑在屋内的柱子上面,这样一来能防止这人清醒过来动弹,二来是一会儿给他抛心挖腹的时候好弄,方便用盆子装血。
一盆冷水泼上去,那名被五花大绑的男子被冰冰凉凉瞬间刺激着醒了过来,容貌年轻的他瞪大眼睛环顾四周,也试着用力挣扎了几下,全然无济于事,想想也是,那等结实至极的麻绳,一个普通人又怎能挣得断?多多少少有点白日做梦了。
其中一个小喽喽满脸笑意,凑近对老大说道:“大王,这小子如何处置?是否直接把肚子里头的东西全掏出来,然后煎上一煎、煮上一煮……哎呦!”
未等那个手下把话讲完,面容剽悍的山匪头子张天龙抬手便打,赏了自己的手下一个“糖炒栗子”,厉声骂道:“蠢货,老子之前说的都忘了?肚子里面的脏器掏出来洗干净,堆到火上烤,边烤记得边放孜然花椒之类的调料,这样的东西才叫好吃呢!煎和煮都差点意思,烧烤才是王道!”
那个脑门挨敲的小兵战战兢兢应了一声,回道:“大王说的有理,是小的记性太差,都给忘了。”
那个一直在把玩着两柄精美长剑的张天龙也不去转头看人,而是始终把目光放在手上的血灵和青霜两剑之上,理由很简单,这两剑无论是外观还是锋利程度,都是张天龙生平头一回见,第一次见识到如斯珍贵无伦的“神物”,当然要多看上一会儿了。
瓦罐寨张寨主顿时嗤笑一声,对着自己的手下发起嘲讽道:“你这家伙,少玩玩-女人,天天上-女人床,把自己的脑子都玩得不好使了,本来就挺一个,再傻点,不是成痴呆了?学学老子,去年把压寨夫人取回山,到现在十个多月了,你嫂子也生了,你看我有去碰过别的女人吗?一个都没有吧!这个叫什么,这个就叫深情,就叫专一!学着点,什么时候你能和老子一样深情且专一了,那你也就算有本事了。”
立在张大王身边的小喽喽“嘿嘿”一声,谄媚而笑,奉承道:“大王对爱人情深似海,天地可鉴,实乃我辈楷模,我们这些做小弟的,该当终身以大王为目标!”
这通马屁拍得张天龙心情更加愉悦,身心舒畅,加上了饮了大量酒水的缘故,土匪头子张天龙有些口无遮拦,自以为是的说道:“那个折腰山的火灵圣人听说过没?叫什么庞灵,十三凶徒里面排老四。听说这家伙不爱娘们儿,居然喜欢男人,你能想象吗?一个满脸胡子的大老爷们,跟另一个男人上-床,啧,光是想想那画面,就叫一个辣眼睛!两个男人一块儿耍大枪,这叫什么事儿嘛,多瘆人呐,你说换成老子,大早晨起来,眼睛一睁开看到的不是女人,而是个男的,我估计能一拳把那男的给打飞几米远,忒晦气了不是?”
那喽喽连忙附和道:“那是,众所周知,折腰山上的都是一群头脑不正常的家伙,一个两个脑袋都被驴踢了,干出恶心的事情也理解。那个诸葛长怀,放着好端端的皇位不要,跑去开宗立派,净搞些乱七八糟有的没的,这不是典型的愚蠢透顶,跟个大傻子没什么区别嘛!”
张天龙听后立刻仰头大笑起来,那张醉了酒的脸也因为狂笑而变得更红,如苹果相似,他昔年的宗门被折腰山真武峰峰主林清带兵所灭,除了对那林老九恨之入骨以外,“恨”屋及乌,对这座英雄折腰山都抱着绝大的恶意。
只要是有人说折腰山的不是,那便都是张天龙的好朋友、好兄弟,一辈子的铁哥们!
“没错,都是傻子,大傻子!不单单折腰山的人都是傻的,连这座南院地界里,真正聪明的人都没有几个……”
满脸通红的张天龙突然歪嘴问道,“喂,你说说,你觉得在天烛南院,谁的头脑聪慧,可排第一?”
那名被唐突问话的小喽喽心里想着:“你既然问了这个问题,那我还能怎么回答,要我说真心话,觉得折腰山老大诸葛长怀最有智慧,你还不得把我剥了一层不可啊?当我傻的?”
迟疑片刻后,开口奉承道:“哎呀,那还用说?这不是板上钉钉,路人皆知的事儿么?要说天烛南院……不,整座天烛国顶天聪明的人,那当属是我们瓦罐寨大寨主,张天龙张大王啦!如此头衔,当仁不让,舍了大王,又还有谁能当之?不配不配,谁也不配,只有大王才能受之无愧,名至实归啊!”
张天龙被这一通夸,自觉飘飘然美不胜收,哈哈大笑数声后,把那柄金鞘长剑伸过去递给那个小嘴抹了蜜的小喽喽,道了句:“喏,这个赏你了。”
先是吃了个砸在脑袋上的板栗,而后又得大王奖赏的小喽喽高兴至极,忙不迭结果了那柄一看便知价值不菲的宝剑,拔出剑刃些许,登时便有一股极浓的血腥之气散出,那人强忍作呕的欲望,苦笑着快速把剑刃归鞘,自言自语说道:“这剑多久没洗了,怎的那么一大股腥味儿,可熏死个人了。”
瓦罐寨土匪老大张天龙则犹在好好观赏着那柄墨鞘青刃的长剑,剑上青芒华丽,极是动人心魄,他自然不知此物正是天下八大神剑之一的“青霜”,只当这是件颇为稀有的宝贝兵器,又冲着被绑在柱子上红绸剑修发问道:“那边的小子,问你,这两柄剑,你从哪儿来的?你一个全然不会武功的废物,也配用这么好的剑?实话实话,老子兴许心情一好,过会儿赏你一个痛快的死法!”
魏颉此时此刻闭上了双眼,嘴巴同样紧闭,不出一点儿声音,宛如石头人。
见那年轻人已合目待死,张大寨主冷笑了几下,挥了挥手,吩咐道:“把那小子的心脏剖出来,给老子做醒酒汤!注意,动作要尽量慢些,好让他受尽苦楚再死,可别便宜了这小杂-种!”
手下听令后应了一声“是大王”,开始着手给那名被强虏至此的年轻剑客开膛。
先扯开魏颉前面的衣襟,露出里面的白-滑肌肤,然后从桶里兜起一大瓢的冰冷凉水,对准心脏位置泼了上去。
魏颉受到刺激,蓦然睁开眼睛,竖起了双眉,瞠目怒喝道:“你做什么,要剖腹剐心就尽管来便是,我不怕,又往我这儿泼冷水作甚?!”
那个负责杀人的小喽喽先一愣,随后笑道:“人心里都是热血,发烫,用冷水一激,也就凉了,生生脆脆的更加好吃,懂了不?懂了就上路吧。”
说着拿出一柄剔骨尖刀,用毛巾擦拭几下后,对准了魏颉胸膛就要刺下去。
就照目前红绸剑客的状态,体魄虚弱,肉躯无能,万万抵御不了这口尖刀,一旦心头中刀,决然是必死无疑!
心知自己恐怕十有八九是要殒命于斯的魏颉两眼发直,长长叹出一口气,眉眼中流露浓浓的悲哀之情,沉声说道:“想不到我魏颉没有死在林清、王阳煦、庞灵这等顶尖强者的手上,今日却阴沟里翻船,葬身于这帮宵小蝼蚁的刀下……”
不禁又想起了自己过去在中原的时候,曾马踏七步山,血洗吞象寨的豪侠事迹,年轻人不由得感慨一句:“自古报应不爽,不是不报,时候未到,今天恐怕就是我魏颉杀了那么多人的报应了吧!”
坐在虎皮椅子上张天龙显得有些聒噪,他赤红着脸,肃声叫道:“这小家伙在胡说些什么,嘀嘀咕咕的个没完?是不是在骂老子,如果是,那先给我把他舌头割了。”
负责做“心肝醒酒汤”的小喽喽如实答道:“大王,这小子刚才说,连林清、王阳煦,还有庞灵,都没能杀得掉他,今朝送命在这里,算是报应不爽。”
张天龙凝视着那一袭红绸,猝然放声大笑起来,道:“休要管他,这小子临死前患了失心疯,在说些胡话呢,什么庞灵王阳煦的,若是这些人出手,他只怕连叫唤都做不到就被弄死了,还说什么杀不掉他,净会放臭-屁!”
这位瓦罐寨大寨主曾见识过折腰山人间真武,武道造诣绝强的林清林老九的杀人风采,只是一个瞬息间,便轻轻松松秒掉了四阶洗髓境的老掌门,又以极度残忍暴虐的手段取走了人的性命,杀人如呼吸。
时隔多年,林清那幅凶霸可怖的模样,至今都还深深的烙印在张天龙的脑海中,故在土匪老大张大寨主的认知里面,像林老九这种天罡境的绝世高手,就等同于是“神仙”或者“阎-王”一般的存在,普通人,或者说是修为境界不够高的人,在他们面前,那根一只蚂蚁没有区别,反正都是一下即死,连任何反抗挣扎的余地都不会有,说死就死,命贱如纸!
所以那个穿红衣服的年轻小子说的话,才会被张天龙当成是疯子的癫狂言语,他哪儿会知道,那个红绸剑修不仅成功在天罡境大能的猎杀之下存活,甚至才成功反杀了“人间真武”林清、“剑王”王阳煦和“火灵圣人”庞灵,三大天罡境,均在和魏颉一战过后凄惨身死。
然而,即使是八阶天罡武夫、剑修、刀修,都没能宰掉的年轻剑修,竟会那么悲惨的死在这里。
死在六嶷山上这么一个小小的土匪山寨里面。
死在一柄专门剔骨割肉用的牛角尖刀之下。
来天烛之前,魏颉无数次猜想过自己如果真的死在了异国他乡,到底会以一种怎样的形式死去?
他想过太多太多的假设,但就是没想过自己被一群山匪绑架,死后沦为山寨贼首用于醒酒的肉汤材料……
但事已至此,已然回天无力,自救已经是绝对不可能的了。
武器丢失,血灵青霜俱落敌手。
真气全无,挣不开粗-硬结实的麻绳。
窍穴闭绝,无法以心力操控杀伐法宝。
体魄已碎,没法扛住尖刀的戮击。
唯有“尘仙”心境仍坚不可摧,制使魏颉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保持着不屈不挠,勇者无畏,当不惧赴死。
死在这儿,就死在这儿吧。
反正横竖都是客死异乡,都是死后无坟无冢,化作幽魂鬼物,飘荡天地间,届时,总该能回到家乡看上一看。
能去看看江南的春暖花开,能去看看长江的江水滚滚,能去看看黄河的大浪淘沙,能去看看五岳的巍峨雄壮……
能去看看自己的那些“故人”们,都过得怎么样了,都还有没有好好活着,有没有为了心中期盼之物坚持不懈的努力着。
没有努力也没关系,只要他们能过得好,能开开心心的活着,就足够魏颉胸中欣慰,死而无憾了。
说是死而无憾,但其实魏颉此生多憾。
憾没能对得起那些朋友,憾没能对得起父母,憾没能对得起祖国,憾没能对得起中原百姓……
憾也不憾。
对父母亲朋,对中原故国,对天下苍生,魏颉憾固有之,但无愧,丝毫无愧!
若有来生,今生所走的路纵是再走一遍,再做一遍当年的选择,魏颉也能接受得了,因为这就是自己的人生,没有什么好埋怨和懊悔的。
凡是过往,皆成风景。
既然冥冥之中自有天意,既然生死已定,既然人命不由己,那就坦然接受便是。
魏颉曾向“老天爷”抗争多成百上千次,可结果却是这样,生与死,全然不是自己能够管控得了的。
终知时运皆由天定,半分也不由人!
被死死捆绑在柱子上的红绸客魏颉又一次闭上了眼睛,并未叹气,脸上不起波澜,只是轻飘飘的淡然道:“来吧,杀了我吧。下一世,我再好好活。”
就在那柄尖锐牛刀即将触碰年轻人胸口之际,有人匆匆自大堂门口闯入,脸色煞白,上气不接不接下气,那名脚步踉跄的小喽喽喘了好几口气,张皇叫道:“大王,出大事儿!”
坐在西首-长椅上张天龙眉头一轩,怒道:“到底发生何事了,这等慌张?!”
那小喽喽低着头,有些扭捏勉强的说道:“有一袭白衣仗剑……骑着青色大马杀入了寨子,把,把……”
瓦罐寨群寇之首的张天龙很不耐烦,面红耳赤的追问:“把什么呀,别结结巴巴的,有什么就说!”
那山寨小弟用力咽了一下口水,终于吐出了后面的话:“把大嫂,还有嫂子刚生下来不久的孩子都,都杀了……”
张天龙失声“啊”了出来,往那张铺着老虎皮的椅子后背上靠去,身子几乎彻底瘫软,没了骨头。
显然是被这巨大噩耗震惊得如同五雷轰顶!
第三百零八章 女侠救我!
有一名身穿白衣的极美女子,胯-骑青鬃骏马,手持雪白长剑,无视身前一切敌人,若魔神临世般轰轰烈烈杀上六嶷山。
与昔日魏颉血洗七步山吞象寨一样,白衣女子策马单骑闯入,恣意仗剑屠杀,在这座山间土匪老巢里大开杀戒。
白衣洁净,恰似厚厚霜华凝雪披衣,又如上品绝世美玉,不染纤毫尘埃,无有任何瑕疵,死人的鲜血也全然溅不到她身上,不致玉色白绸遭到丝毫玷污。
衣着之神圣,气度之超然,剑招之高绝,容貌之美盛。
天下独一!
拦路之人皆死,挡在青马之前者,尽须为我剑下之鬼,以惊世败诉的上乘剑术对敌厮杀,剑光罡气所至处,人头落地,断肢飞溅,兵戈断裂,惨呼震天。
无人可近她身,连迫近其半丈距离都是遥不可及的奢望,难于登天!
不单单是这名骑着青马的白衣女子武艺实在太过高强,还因为她整体散发出来的那份绝顶气质,真真正正不似凡间俗物,天神降临人世,都极难有她这样远远超越“国色天香”这一定义的容貌姿态。
天色,天边云霞美不胜收,不及女子颜色万一。
国香,举国万千香软美女,不过女子脚下尘埃。
文人雅士酷爱用所谓“倾国倾城”四字来绝美女子的相貌气态,和那名杀上山来的白衣女剑修,却已足可脱离这四字束缚,不受凡俗庸鄙修饰的影响,不在史书上任何一篇描写美人的文章之中。
何止倾国倾城?简直能倾“天”倾“地”!
无论天烛还是中原,都找不到其余任何一位能在长相身材整体水平之上与之抗衡的女人。
世间多人,有男有女。
此人之美,男默女泪!
这名长相不似北国又不似中原人的女子,以上等至极的剑术和骑术,在山匪云集的寨中胡乱杀人,恍若瑶池天仙亲自下凡,以剑绞杀人间孽-畜。
那女子挥剑杀人时的英姿之美,再也无可用语言来描述,言语有穷尽之时,那女剑修剑法高明却无限极,令人见后感慨,神明之剑恐怕也已不过如此。
英气与魅惑并存,绝色与冷漠共进,马蹄过处,有雪剑递出罡气,仙子剑术落凡尘,仿佛对于男人而言,就连能死在她的剑下,都是一种极幸福极美好的快意享受。
毕竟那等白衣“仙子”,纵连梦中都从来不曾见过,幻境梦里,仙气飘飘,今朝梦境成真,仙女当真亲临此地,实在如同福报!
只是此回的天仙,不再像梦中那般大秀仙家缥缈灵气,而是直截了当的递剑杀人,仙子杀人,杀男人,杀匪寨中穷凶极恶的草寇男子们,毫不留情,见了就杀。
可能是杀红了眼。
持剑女修在遇到山寨头领张天龙的妻子,也就是匪寨的“压寨夫人”之时,犹不收手,见人就砍。
嫁给了张大寨主的妇人怀中抱着一个刚出生没多久的孩子,原本她吃完了酒席,正准备回房间休息,不期就遇到了那个形同夺命煞星般的白衣女子。
杀人如麻的女子纵马上去,一剑扎进了襁褓中婴儿的身体,往上高高一挑,那孩子脱离母亲怀抱,瞬间被抛至了高处,划出弧线,又重重摔砸在地上,哭都没哭一声,就即死去,肉骨成泥!
其实准确来说,雪色剑尖戮入婴孩胸膛的时候,那可怜的孩子就已经命丧黄泉,又堕入轮-回了。
丧子之痛使得妇人如患了失心疯一般,她张牙舞爪的冲向那匹青鬃大马,要去和那个杀了自己儿子的恶女人拼命。
白衣胜雪的出尘女子冷冷一哼,极其无所谓的又随意递出一剑,十分轻快的便令长刃贯透了那丧子母亲的眉心,剑刃深深刺穿头颅,自然殒命而亡,下去陪她儿子了。
不到一壶酒的功夫,瓦罐寨子里头已死掉了两百多名弟兄,杀人手段颇为不弱的绿林好汉,在白衣女子面前,连足下蝼蚁都还不如!
战死半数兄弟后,其余溃不成军的山寨成员纷纷落荒而逃,往山下流窜去了,只为挣出一条性命,想白白死在山上。
青马白衣的女剑修很快来到山寨中心大堂门口,此时的土匪头子张天龙也已气势汹汹的杀了出来,手中并无武器,唯有双拳尔。
身为一寨大王的张天龙因爱妻儿子都身死剑下而暴怒,他好歹有着三阶百尺境大圆满的修为,为了妻儿挺身上前,哪怕明知此番多半要死,他也已浑然无惧,出拳便是。
纵死,也要为自己的媳妇和新生孩儿报仇雪恨!
“你这丧心病狂的女贼,你还我妻儿性命!”山大王张天龙嘶声暴吼道。
马背上的白衣女子面无表情,更为那张盛世美颜的脸上增添几分清冷艳绝的气场,如天山雪山,又似出水莲花,女剑修嗓音柔美,但语气却无一丝一毫的起伏,淡淡道:“想见你妻儿,那我让你下去陪陪他们?”
张天龙悲痛欲绝,仰头狂啸若震怒雄狮,满头长发飘荡,周身筋肉尽皆凸起,双拳拳罡雄浑无匹。
名字中带有“天龙”二字的山寨大头领猛地朝地下跺脚,力灌大地,碎裂地面砖块无数,猝然使出一套昔年宗派内的顶级功法“神龙拳”,神力震慑四野,龙战于野,威风凛凛,盖世无双。
瓦罐寨寨主身形蓦然拔高,凌空掠起,以拳锋对准那袭马上白衣,一拳雷霆轰出,龙威震世,罡气熏人眼目。
青马马鞍上的白衣女子悠然气定神闲,待到那山匪头子身影落下,拳罡已凛然迫至的刹那,绝美女剑修方才堪堪挥出了一剑。
剑光瞬时破开雄厚无比的拳法罡气。
剑气破拳气。
一剑诛天龙!
百尺境大圆满的拳术武夫连完整的一拳都没能送出,便即身死于凌厉剑芒切割之下,尸块横陈在地,死状可怖。
拳法宗师张天龙为剑气所斩,暴毙而死,堂内剩下的一些小喽喽四散而逃,不多时,也悉数为剑光所绞,丧命在堂外。
血流成河,堆尸成山,六嶷山山间的瓦罐寨已彻彻底底沦为一座了无人烟的“空城”。
本该一个活人都不剩了的才对。
可就在那白衣女子准备骑乘青鬃马离开大堂所在位置时,有一个年轻男子的声音从堂内传了出来:“外头的女侠,能否救我一救?!”
第三百零九章 真乖
白衣女子正是魏颉那日在照狼山“两狼嚼羊口”里,有幸遇到的那名叫做苏羽白的大黎国女剑修。
先不谈她为何要来到这座平阳郡里的第一雄山六嶷,这位苏姓女子剑“仙”硬闯瓦罐寨,屠得整座大寨尸山血海,其实仅仅只是出于她的兴趣罢了,就是很单纯的看那群相当粗野的蛮族贼人不爽,所以策马入寨,出剑杀人,把人都杀得一干二净了,眼前和耳边就彻底干干净净了。
还是蛮爽快的,杀得痛痛快快。
苏羽白并非那种嗜血好杀的残忍魔头,但她确实也丝毫不排斥这种来之颇为轻松的“屠杀快感”,有点享受也属正常。
更何况杀的都是些死不足惜的蛮子草寇,比宰杀鸡鸭猪羊都要来得无罪,替天行道,合情合理,若是上了这山头,不好生杀上一通,那才叫真的虚了此行呢!
匪寨头目张天龙以及麾下的那群小喽喽尽数殒命于斯,瓦罐寨大堂外部的空地上已堆满新鲜尸体,一地血腥,其状不堪。
那名姿容绝世的女子蹙了蹙眉,显是对周遭这些被她斩杀的“渣滓”感到十分恶心、晦气,甚至有那么一些后悔,自己的剑,没道理去灭这些蝼蚁鼠辈。
传闻中原历史上曾有过“四大美女”,四女之一的“西施”因先天体弱多病,故常常蹙眉捧心,作娇咳之态,惹人万分怜爱,那幅画面后来被无数优良画室描图在纸,将那种美人姿态誉为“人间最美之物”。
而今时今日,这名屠杀不下三百匪徒的白衣女剑修同样有着美至极矣的颦蹙眉头动作,且她的那份皱眉微愠的小表情,其绝美娇态与战场英武气息密切融合,两两浑然天成,妙不可言,简直是今人超过故人,犹要胜于那位“却把西湖比西子”的大美女西施。
东施效颦惹人嫌弃,只能徒增笑料,换成白衣女剑修,则是青出于蓝而更胜于蓝。
若是苏羽白早生上几十上百年,恐怕天下四大美女,要改成所谓的“五”大美女,而其中排在榜首的,绝非什么“沉鱼落雁,闭月羞花”,而是她“白衣仙子”苏羽白了。
就在白衣苏羽白把手中雪色长剑归鞘,准备骑着胯-下那匹翡翠青鬃马离去之际,有一个对她而言略显耳熟的声音从堂内传了出来,一名听起来中气不足、内力不强的年轻男子冲着门口竭力大喊:“外头的女侠,能否救我一救?!”
苏姓女剑修立时勒停了坐骑,从青马青骊的背上匆匆翻身跃了下来,把马栓在大堂门口,然后快步走了进去。
一入堂内,便当即看见一个穿着鲜红绸缎的年轻男子,被人用很粗很结实的麻绳死死捆在立柱上面,动弹不得,如同菜市场被捆绑着的一只红螃蟹。
“你是……魏颉?那天在羊入狼口里,我有见过你。”
苏羽白一下子便认出了红绸年轻人的身份,脸上顿时露出较为惊讶的表情,颇为疑惑的问道:“你不是修为不低,而且还能御剑来着吗?怎么落魄成这副模样,被山上的土匪给绑起来了?”魏颉自然也想起了那白衣女子的名姓,无疑就是那日于山脉峡谷内一剑劈死果眉的女剑仙苏羽白,男子脸色尴尬,微微泛红,向来颇具口才的他此刻竟有些不知所错,有点结巴的打了个招呼:“苏,苏姑娘,我们又见面了哈。”
苏羽白也不应声,慢步走了上去,在那根捆住了魏颉的粗-硬麻绳上砸了几拳,发觉这绳子也没什么不同寻常,便更加费解,挑着那对翠羽状的秀眉,继续追问:“这根麻绳有甚古怪奇特之处么?你难道连这儿都绷不断?”
胸口衣襟处被掀开,袒露出白肤胸肌的魏颉无奈的咽了下口水,苦笑一下,明明心境可比陆地尘仙,可这会儿的他却还是没底气,很没自信的细声说道:“苏姑娘有所不知,我中了一种奇毒蛊虫,叫做‘潜龙蛊’,那蛊类发作后,可瞬间淤堵住经络大周天,封闭诸多窍穴,现在我已内力全无,调动不了分毫真气,跟个……跟个废人一般了。”
苏羽白一直在注视着魏颉的那双风流蕴藉的瑞凤眼眸,一刻不停,当她听得“红螃蟹”模样的年轻人说到那句“跟废人一般”的时候,白衣女剑修实在没忍住,“噗呲”一下笑了出来。
魏颉两眼瞪大,他头一次见那名绝美女子如此发笑,只觉她笑的样子远比板着个脸,或者生气恼怒之时美得多,多了太多太多。
不笑的时候就已极美,笑后,极美之前还是再多加十个“极”字。
自大黎国而来的苏羽白笑了一会儿便即不笑,她伸出一只玉藕雕琢的白手,轻轻搭在魏颉的右肩,凑近过去,扬了扬菱角分明的下巴,眯起那双和年轻人眼睛形状相类似的琥珀凤眼,说道:“我还当你有何难言之隐呢,原来只是中了点白蛊而已,瞧你这没精神的样子,看来是被折磨得够呛。我呢,是西南大黎人士,对蛊类颇为精通,有法子能救得了你,只是我若救了你,你给我什么好处?”
魏颉想了想,发现自己好像也没有什么值得送给女性的好物件,难不成要挑些法宝出来送人?那也不是不行,自己性命都要没了,留着那些通灵法器有何用?
但一时半会儿也没想好究竟该送哪一样,便有些左右为难,头脑中认真思量,口中则喃喃道:“那在下只好,只好……”
“只好以身相许?”苏羽忽然来了这么一句。
魏颉登时“啊”的吃了一惊,张开嘴巴,不再言语。
苏羽白又发出一阵黄莺般的笑声,其音美妙,令人陶醉,滋味有如春意浓浓的桃花花蜜,她的左手仍放在魏颉的肩膀上没有放下,与后者脸贴脸对视着,白衣女子微笑道:“怎么慌成这样了?开个玩笑,别当真。武侠小说里的侠客,不都是这样调-戏小姑娘的么?我照着学一学而已,你想嫁我,我还不娶呢!”
魏颉听罢此言,当然是要多尴尬有多尴尬。
毕竟自己可是个实打实的大老爷们啊,怎的反倒变成“嫁”人的那一方了?女方却要“娶”人?天底下可有这样男女颠倒的道理?
苏羽白右手插着自己的细腰,稍稍弓背,又道:“这样好了,我也不要你什么东西,你给我说几句好听的来听听,我听得舒服了,就勉为其难救你一救。”
魏颉强行堆出了满脸笑意,阿谀奉承:“苏姑娘美若天仙,当真是千年,不,万年难得一见的绝世美女!我魏颉有幸识得姑娘,真乃……”
话刚讲一半儿,苏羽白便插言打断道:“我不要你喊我苏姑娘,也不知道你都叫过多少人‘姑娘’了,别人有的称呼,我可不稀罕。”
魏颉暗自觉得眼前这姑娘漂亮确实漂亮无限,可就是有些太过咄咄逼人了,就连称呼这种东西,都要争个“与众不同”,这等好强要面子的女子“剑仙”,真够有让人头疼的。
被绑在柱子上的年轻人只得又改换了一个称谓,道:“苏女侠剑法超绝,人又极美……”
岂料苏羽白仍不满意,快速摇了摇头,微微皱眉,“不行,还是不行!‘女侠’这两个字听起来有点太霸道,不好听,你再换!”
魏颉心道:“那日在谷内,你一言不合差点就要了苍参的性命,今天又屠了整座瓦罐寨,这样难道还不算霸道么?难不成是我对霸道的定义与你不同?”
心里如此想着,嘴上仍好言好语道:“这,苏……恕在下学识浅薄,脑子不太好用,实在不知该如何称呼姑娘,还望指点一二。”
苏羽白那两颗明亮的眼珠在眶内转了一圈,突然眼光一亮,如有甚么极为新奇的点子从脑海里迸发,她当即开口问道:“你今年多大了?”
“二十一了,怎么?”魏颉不解她为何唐突的询问这个。
“那我比你大三岁,我今年二十四了。”苏羽白兴奋起来,“姐姐!你有喊过别的女人‘姐姐’吗?”
魏颉竖起双眉,凝视着身前这一袭冰晶雪色的白衣,眨了眨眼,如实答道:“这个……确实是不曾有过。”
苏羽白“哈”了一声,在红绸客肩膀上拍打了一下,言语间竟出奇的俏皮可爱,“那你就喊吧,快喊我‘苏姐姐’。”
魏颉生平确乎也算是见过不少岁数比自己大的女子,但要说把对方唤作“姐姐”,那还当真是从来都没有过此等经历,抿了抿嘴,尝试了几次都没有成功,迈不过心里的那道“坎”,故而迟迟无声音发出。
“不乐意喊啊?既然不乐意,那你就在这儿一直被绑着吧,你姐姐我走了!”
苏羽白见其扭扭捏捏不愿出声,头也不回便即扭转过翩若惊鸿的婀娜身子,白衣摆荡,佩剑女子已大踏步往门口走去,脚步匆匆忙忙,似要一去不回。
魏颉急了,当下情况已可谓十万火急,他深知白衣女子这一去,自己多半是真的要被活活饿杀在这里了,为了身家性命不丢得如此草率,为了活下去,他一咬牙,心一横,脱口而出了那三个字,大声冲着雪白背影叫道:“苏姐姐,留步!”
苏羽白止步在靠近大堂门口的位置,慢悠悠地回转过身,浅浅笑了笑,然后对着柱子上的魏颉称赞了一句:“哎,真乖~”
第三百一十章 生平挚爱的女人
瓦罐寨中心大堂内。
白衣女剑修苏羽白又重新折返回去,走至了那个被紧紧捆绑在柱子上的“红螃蟹”面前。
一身红绸的年轻人魏颉适才算是彻底克服了内心障碍,不再有所忌讳逃避,在苏姓剑“仙”即将离开门口之时,喊出了那三个字的称谓,成功把目前来说唯一能解救自己脱离困顿的“救星”给挽留住了。
那是救命的稻草,是爬离深渊的绳梯!
那一袭白衣洁净如雪,笑眯眯的立在魏颉的身前,也不说话,就那么看着,直勾勾地盯住魏颉的年轻双目。
撇开面相,红绸男子与白衣女子的眼眸形状其实颇为类同,都是堪称极品的“瑞凤眼”,即眼形较细长,瞳孔接近眼角,瞳孔上方三分之一的部位被上眼睑所盖,尾角微微上翘,翘起的幅度刚刚好,丝毫不夸张,即使不笑,眼神也似在含笑传情,迷人眼光流而不动,魅力十足。
历史上著名风流子何其之多,不论男女,大多都是这种经典的眼型。
据说,不同类型的眼睛有不同的命数,眼睛形状越好,命也就越好,若是生了对凶霸霸的“三白眼”那种难看眼眸,纵然影响不大,那这辈子基本难逃被他人另眼相看的命运了。
当然这个说法也不绝对,比如中原照雪剑仙风流就生有一双极其俊美的“桃花眼”,按说此人注定一生桃花多多,畅游万花丛中,欠下一屁-股快活情债,让无数女子对之痴情一片才对。
可恰恰相反,桃花剑门门主风流这辈子独爱一名女子,那就是自己爱妻“七彩姮娥”花容,夫妻之间卿卿我我,多年来感情极佳,恩爱日笃,可谓是情比金坚。
风流其人品貌超绝、剑术无双,姿容气度之盛,号称占尽世间天罡境剑仙八斗风流,就这么一位侠义道顶尖豪杰,此生只爱了妻子一人,自斩“桃花”,断尽了一切风流孽债出现的可能,是出了名的爱妻如命,专情到了极点!
同为男女两大性别中容貌顶尖的两人,魏颉与苏羽白,此刻正在对视着彼此的眼睛,眸对眸,瞳对瞳,片刻也无分离。
魏颉当下处境尴尬,像只大螃蟹似的被牢牢困在柱子上面,只好率先妥协示弱,微收下巴,试探着问道:“苏……苏姐姐啊,你看我都照你说的喊你了,能否略施援手,救你弟弟我一救?”
苏羽白抿嘴一笑,还是没有说话任何话,而是快速伸出手,相当无礼的一把罩上,用力搓揉起了魏颉的脑袋,大概手法和抚摸小猫小狗的身子皮毛差不多,只是力道不小,与其说是揉,其实更准确点来说,应该叫做“撸”。
撸头发,使劲儿撸个不停。
魏颉活了二十来年,基本上都是他在摸女孩子的头,这被女人摸头的体验还真是少之又少,俗话说“女不可摸脚,男不可摸头”,头为五阳之首,而男性又是阳盛阴衰的类型,故头部极为敏感,不能乱摸。
被好一通狂“撸”以后,魏颉的头发被揉得乱七八糟好像鸡窝,若换成往常,他多半就要因此而生气翻脸,可没奈何,自己现如今这条性命就牵挂在眼前这名白衣女子的身上,既然没有“生杀大权”,那么被人“鱼肉”一下也是正常的。
没办法,那就忍了罢!
魏颉强忍着火气,被肆无忌惮揉了大半天的脑袋,期间他又连续喊了几声“苏姐姐”,均没有收到对方的回应,最后实在有点忍不了,提高嗓门,高声叫道:“苏羽白!你能不能别玩我了?救还是不救,你倒是说句话啊!”
苏羽白先是微微一愣,旋即开口巧笑起来,寻常女子因笑时会露出牙齿,显得嘴巴很大,所以每每不能放肆开怀大笑,就算要笑,也非得用一只手掌来把嘴巴给遮掩起来,为的就是达到“笑不露齿”的淑女端庄姿态,给自己面前的人留下足够好的印象。
但苏羽白完全用不着掩嘴,多此一举干嘛?光是凭她的五官长相,笑得再大声,嘴巴咧得再开,都不会有半分的难看,或者说,就算她因为某些不礼貌的作态导致形象有所下降,那也决计无妨,毕竟就算她再怎么往下去降,都比普通人家的姑娘要好看不下百倍!
大黎女“剑仙”兀自笑了好一会儿,终于止住笑声,“呦,魏弟弟生气啦?不玩了不玩了,玩够了,话说你脑袋还挺好玩的,摸着蛮舒服。”
魏颉大力咳嗽了一声,“既然不玩了,那可以救我了吧。”
“当然可以咯,不过在此之前……”
苏羽白仿佛又想到了什么,“我给你起个昵称,怎么样?”
魏颉顿时欲哭无泪,心说这个穿白衣服的女祖宗到底还要怎样,内心崩溃,嘴上却道:“听苏姐姐的话,你愿意叫我什么都行,魏阿猫魏阿狗,随你的便。”
“不行不行,什么阿猫阿狗,多难听,魏弟弟这名儿其实也不咋地,让我再想上一想……”苏羽白摆了摆手,“有了,小颉!我以后就都喊你‘小颉’了。”
魏颉一副“天塌下来与我无关”的表情,点点头,“你开心就行了,我是小颉还是大颉都无所谓,既然都开心了,那能先帮我把绳子松一松吗?我这被绑得有点忒勒得慌了,气儿都喘不顺,难受!”
苏羽白说了一句“好”,瞬时拔出雪色佩剑,轻轻一下就割断了捆住红绸年轻人许久的那根麻绳。
怎料魏颉由于周身窍穴尽皆遭到封闭,又在柱子上保持一个姿势太久的缘故,双腿竟然变得麻软无力,刚得到自由解脱,便即失去了支撑,整个身体往前倒去,眼看就要重重摔个狗吃-屎。
“哎!”苏羽白一惊,慌忙上前去接,双臂一把揽住了魏颉。
魏颉就那样倒在了白衣女剑修的香-软怀里。
白衣女子的怀中有一人。
是个满身皆异常“娇弱”,恍若无骨无肉的红绸男子,女子双臂十分有力,正相反,男子则连站立起来的劲道都已没了,只能“烂泥扶不上墙”的依靠在女子身上。
先有女摸男头,后有男倒女怀,如此男女性别颠倒的模式状态,实在足可叫人忍俊不禁,觉得这世道果真无奇不有,有趣有趣。
霎时间,有一股极其浓郁的紫色武器自那柄雪刃长剑之上飘散而出,奇妙焕彩。
很快便将魏颉的身体彻彻底底裹挟了起来,使之一身鲜红绸缎短暂化作了“紫绸”,其厚重程度,远在年轻人那股融合佛道两家功法的紫霄真气之上。
白衣女子小心翼翼的屈膝坐在了地上,让那名浑身软塌塌的红绸男子躺了下去,且能够比较舒服枕在自己的大腿上面。
“小颉,我是看在你喊我那么多声‘苏姐姐’的份上才帮你的,你可别多想啊。”
苏羽白嗓音出奇的温柔,“这股真气名唤‘凌紫氛’,是我珍藏起来的宝贝,平时不常用,关键时刻才会拿出来,不仅可增强剑招杀力,还能祛除人体内潜伏下来的任何蛊毒,杀之即无,厉害吧。”
魏颉只觉周身各大窍穴逐渐有被徐徐冲破的趋势,原本被剧毒潜龙蛊封锁起来的大周天内息经络,也一点点的得到有效疏通,体验感绝佳,身心俱美的年轻人笑问道:“苏姐姐,那日在羊入虎口,你一剑破开谷中黑雾的时候,就用了这凌紫氛吧?”
苏羽白用两根纤细如玉筷的手指紧紧捏住魏颉鼻子,逼得“紫绸”男子只得张开嘴巴呼吸,白衣女剑修坐在地上,俯视着躺在自己腿上的年轻男人,夸了句:“你小子记忆力倒也不赖。”
魏颉已慢慢恢复了些许力气,只是不愿就这么快爬起来,他轻拍了一下苏羽白的手,但没成功,鼻子犹被“仙子”用两指捏着,透不过气,遂用十分浓重的鼻音说道:“那天你走之前,不是叫我把你牢牢得记好吗?姐姐说的话,于我而言便是天子圣旨,岂敢有拒不奉旨的道理?那不成造反了?”
苏羽白笑了笑,作为奖励,松开了两指,呵呵两声,道:“这话你也敢说,小颉,你可是连大禹王朝的皇帝都点名要杀的人啊,造反的胆子,你难道没有?”
魏颉用升调“哦”了一下,“苏姐姐也听过我的那点破烂名声么?”
苏羽白微微一笑,“嗯”了一声,“当然,我从大黎一路骑马来到北国天烛,途径中原大地,你魏颉的鼎鼎大名啊,早就把我耳朵都磨出一层茧子了。”
魏颉眨了几下眼睛,装出潇洒豪迈的样子,“都是虚名,低调低调。”
苏羽白轻声笑了起来,又开始搓起了魏颉头发乱糟糟的脑袋。
就这样过去了不到半盏茶的功夫,魏颉体内的潜龙蛊虫已消弭殆尽,大周天畅通无阻,各处窍穴也都得到了解放,膻中府海内的真气终于变得可以随心所欲的操控了。
魏颉把衣衫和头发都整理完毕,从地上站立起来,刚想抱拳向苏羽白致谢,却被后者给当即制止住了。
白衣女“仙子”苏羽白忽然正色道:“别谢我,你苏姐姐我办事从来都讲究一个公正平等,我不欠你,你也别想着欠我,你喊我姐姐,我听得舒服了,所以才帮你松绑。至于我耗费了那么多的凌紫氛嘛,作为代价,你须再陪我去一个地方。”
魏颉想也不想就应了句“好叻”,然后快步走至虎皮大椅之前的那张桌子旁边,拿上了本就属于自己的神剑青霜与血灵朝天阙,又重新跑到白衣女子身旁,朗声道:“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我既然欠了苏姐姐的,那就无论如何都该偿还才是,你说吧,咱们去哪儿?”
“别问了,跟我走就是了。”
苏羽白转身往门口走去,有没有后福不知道,但侥幸大难不死的魏颉当然也紧紧跟在白衣女子后头,走出了瓦罐寨大堂屋子。
来到堂门口,苏羽白抬了抬尖尖下巴,示意魏颉上马。
魏颉非常听话的翻身上了翡翠青鬃马的后背,怎料刚一上鞍,苏羽白立时便也掠身上来,没有坐在魏颉身前,而是很奇怪的做到了后面。
“苏姐姐,你这……”
由于以往都是魏颉坐后,这冷不丁有个绝世大美女坐在自己的后头,着实让魏颉有些无法快速接受,古怪得紧。
与红绸剑客同骑一马的白衣女子手牵马缰,翻了白眼,没好气的道:“怎么了?哦呦,我知道了,你觉得应该我坐前面,你坐后面对吗?呵,这青骊是你的坐骑还是我的?它脾气可暴躁了,若没我牵绳,就单单你一个,非得给你从背上颠下去不可!”
魏颉本来想说自己练过一门唤作“灵犀语术”的神奇功法,能够随意操控世间万兽为己所用,但心里稍微想了想,若自己执意要这么说,先不谈能不能自个儿挣点面子,绝大概率是会直接让苏羽白生气,偷鸡不成蚀把米。
喂喂,这是我的马,你随便用一个破口诀就能使唤了?你魏颉本事这么大,怎么不上天去啊?
苏羽白到时候说不定会这样说。
所以魏颉还是决定简简单单藏个小拙,就如自己所说的那样,低调低调再低调,我辈武人,从来在擅长高调的同时,也最会低调。
“没有没有,苏姐姐你别误会,我刚才想说,‘你这马骑着可真舒服’,不愧是苏姐姐的坐骑,堪称一流!”魏颉撒了个善意的谎言。
苏羽白用玉鼻娇“哼”一声,道了句“算你小子识货”,策动马缰,青骊动身离开了此地。
这座六嶷山因有土匪常年驻扎的缘故,人烟稀少,更是几乎没有百姓通过,往往都选择绕山而行,不去触那个山寨头子张天龙的晦气,也正是因为人少,所以路也少,就算原来有旧路,这些年缺少精细规范的清理打扫,也早已杂草丛生,坑坑洼洼了。
一路上山路甚是颠簸,若换成往常,骑马在崎岖不平的山间行走,自己身前有女子的情况下,魏颉会尽可能的往后面坐坐,否则如果不下心,下面那“话儿”因颠震而硬起的话,一旦顶到身前之人,那未免就太过尴尬了些。
当然像之前那次,由人肉酒铺孙三娘带路去燕子园找赏花老祖侯章头的时候,年轻人有意“调戏”一下那个丰满屁-股大的老板娘,所以很刻意的有往前去碰,使得孙三娘有苦说不出,路途上臀-部被硬东西膈应得实在难受,如有石头在磨一般。
但今时不同往日,居然前后位置完全反转,魏颉得以舒舒服服坐在前面,有个白衣“仙女”坐在后面负责骑马前去目的地,魏颉也在用不着有所顾忌,想怎么坐怎么坐,怎么舒服怎么来!
怎料魏颉那点小心思小花头藏得不够好,很快就被比他大出三岁的苏羽白发现了,大黎苏姓女子略有些烦躁的说道:“小颉你能不能别动了?这一路你动个没完了是吧?我知道,你要么是嫌我的马不好骑,硌得慌;要么就是你那个‘玩意儿’起来了。但我可以告诉你,你不愿意坐随时可以下去,没人逼你坐在上面。”
魏颉脸皮素来不薄,这回却破天荒的有点害臊,连忙应道:“是是,我再也不动了,苏姐姐不让我动,我坚决不动,一动也不动!”
苏羽白被他弄有点想笑,呛道:“一动不动那是王八,你想动就动,少动几下就行了。”
“得叻。”魏颉笑道,“主要是这天气开始暖和起来了,我这屁-股底下有些发潮,痒痒,所以蹭蹭。”
“那你就不能上马之前蹭好吗?非得等上了以后才蹭蹭?”
“不蹭了不蹭了,保证不蹭了,多大点儿嘛!”
就这样,一男一女,一前一后的共同乘在青鬃大马的后背,于山间骑行。
天色渐晚,日迫西山,四周有越来越昏暗的征兆。
在天完全黑下来之前,他们也终于来到了此趟的所图之地。
六嶷山八峰之一的女婴峰。
在此座山峰一处极为隐秘荒凉,满满尽是枯乱杂草的阴暗地界,有一间小小的破庙,其外观模样略显诡异恐怖,纵有厉鬼从里面飘出都丝毫不过分,真正意义上“八面漏风”,连仅有的两扇窗户都已到了碎得不堪入目的程度,住不得人,供不得神。
二人下马后,苏羽白将坐骑青马停在了小破庙的门口,与刚认的“弟弟”魏颉,一块儿进入了阴森森的庙中。
这间面积比寻常百姓家庭房屋大不了多少的破庙,来到里头后,借着仅剩不多的夕阳光亮,可见周围已满是蜘蛛结成的网,密密麻麻,织成一张又一张,网上还有各种死去的黑色小虫。
位于小庙西面处的那座约莫一丈高的石雕上头,有着数量最多的白色蛛网,几乎已快把那雕塑的本来面目给遮掩起来了。
走近上去后,终于能看清原来那雕像塑的是一个腰身比较臃肿粗大的女人,面容比较模糊,但依稀可见长着高鼻梁,披肩发,还有……高高挺起来的肚子。
魏颉有些好奇,转而问道:“这雕像,是个孕妇?”
苏羽白点了点头,表情严肃,道:“没错,这石像所塑造的,是大舜皇帝当年最最宠幸的一个爱妃,一个没有皇后名分,却仍能被舜帝当成生平挚爱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