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一章 见王
(第三更。)
王青釭惊得毛骨悚然,不忍见自己的亲弟弟被敌人如此惨烈的捶杀,急忙御剑掠下,要去火速支援王赤霄。
可惜为时已晚,大势已去,当他脚踩青釭剑赶至白玉牌坊的时候,弟弟王赤霄已了无生机,胸膛部位彻底被年轻人以浑黑单拳捶烂,里头支离破碎,骨骼和脏器都沦为烂泥,连那颗心都已裂作了七八瓣,死得很惨。
魏颉心念一闪,顺势御出冰塞川和雪满山两柄仙家飞剑,两脚踩住两剑,保持自己能够和剑仙一样悬停在半空,然后松开了碧海飞金境的两根束缚,随手就轻描淡写的扔掉了王赤霄的尸体,如同扔一条死透了的街边老狗。
绝顶山老祖宗之下宗门第一人王青釭已至,他打算亲手杀掉“大仇人”魏颉,给自己那刚刚殒命的本家弟弟报仇雪恨。
剑仙执意出剑杀人之时,杀力就会最盛,剑速就会最快!
王青釭见那红绸年轻人能够轻松御使飞剑,方才明白这个该死的混蛋小子原来拥有六阶凝丹境的修为,一咬牙,浮空在天的剑仙双手握剑,浑身气机攀升巅峰,杀意和剑意同样抵达最高峰,高无可高。
瞬时,剑派宗主王青釭逼出雄浑内力,暴喝一声,嗓音震得山间草木剧烈摇晃,有虎狼山魁震杀万兽的架势,剑仙两手紧握青釭剑,那柄青光弥漫的绝代名剑之上陡然间有琉璃状光彩现出,盖过青色底光。
剑王长子王青釭膻中府海内蕴有一颗煞是珍奇的“八宝琉璃”,那颗珍贵到价值连城的琉璃之心,能够极大幅度的强化主人的剑气杀力,以及周身各大窍穴的稳固水准,不至于被滚滚奔腾的真气所“灼”伤,可肆意妄为的随意出剑,尽情出剑。
只见王青釭手中那柄青釭剑上,彩色剑气直达半丈,如握“虹剑”,剑气在亮度和长度方面,已几乎能够与魏颉的青霜神剑之青龙剑芒相媲美!
一剑斜斜劈开,这时的魏颉已丢失了上官剑侠的青龙体魄,身子相当孱弱,无有硬扛此招的肉体资本,也来不及唤出碧海飞金镜彩条进攻,只得猛地斩出一式“剑疯”龙杨木的意气剑招倚暮疯。
雪白罡气和绚彩剑气两两撞击,又相互抵消,四散而开。
白玉牌坊被强横气息波及,几近碎裂坍塌的边缘,摇摇欲坠,岌岌可危!
王青釭显然没有意料到自己的倾力一击,竟会被年轻剑“仙”以此种形式挡下,暗自大吃一惊,正欲递出下一剑招之际,猝然间,头脑里一阵恍惚,身为凝丹境修士那原本稳固的元神产生刹那“震撼”,整个人有天旋地转之感,真正大事不妙。
此乃极品法宝碧海飞金境的“镇魂”之力,在魏颉本命真气的加持下,其撼动元神的威力得到无限放大,就连凝丹境修士都无从幸免!
趁着王青釭头晕目眩的时刻,魏颉操纵四剑飞离袖中,参与厮杀。
四条飞剑,朝三暮四火蛇水龙。
摆出从龙虎宫镇鬼四剑中吸取灵感,而创造出来的那套通灵阵法,摄魔剑阵。
白黑红蓝四条细小飞剑倏然刺入了王青釭的体内,四剑剑气在琉璃剑身体里面疯狂肆虐,不断摧残着这位在绝顶山一人之下的仙品剑修,使之躯体痛苦到了极点,却也怎么都挣扎不脱,只能苦苦捱着,直到死去!
见这个姓王名青釭的狼蛮族剑仙已然七窍流血,魏颉便“大发慈悲”,打算送他上西天,抬起右臂,准备把青霜剑一挥而下,让青色芒气一剑斩杀“琉璃剑”王青釭。
岂料此时,大周天真气彻底紊乱破碎,已身负重伤的王青釭竭力扯开嗓子叫道:“认输,我认输了!求你饶我一条性命!”
魏颉知此人就算不死也已没什么大的杀力,再也构不成甚么威胁,秉持侠义道原则,也就心思一宽,饶他不死,但插在王青釭身子上的那四条小剑并未飞出,仍是死死封住琉璃剑的四处要穴,令其活动受限,躯干僵直。
魏颉伸手一把揪住了王青釭的胸前衣领,然后御动冰塞川和雪满山,剑仙临凡,就那样风流倜傥的飞落了平坦大地。
又重回小酒窝的面前。
绿袄少女自然欢欣至极,拍手不断,对北幽哥哥适才那一战的精彩表现赞誉连连,绞尽脑汁的使用夸人言语,让魏颉心里甜甜的相当受用,觉得打架就该越潇洒越好,这样才能收获更多人……漂亮姑娘们的吹捧呀!
红绸年轻人将神剑归鞘,策使墨绿深蓝两条通灵小剑深深抵住王青釭的咽喉,只消这厮有一丢丢反抗的冲动,双剑立时交错,结果就是一颗大好头颅瞬间落地,死掉的速度要多快有多快。
随后把朝三暮四火蛇水龙四剑重新收入袖子里面,冲着绝顶山大宗主说道:“喂,老小子,你的性命本公子已经饶了,快带路吧,领我们上山,去山上以后给我们找一个无人的屋室,我的小妹子有些累了,要好好歇息一夜。记住啊,你若胆敢有何花花肠子,不老实,嘿,我一下就能要了你的命,让你下去陪你弟弟!”
眼耳口鼻皆有鲜血流出,显是内伤极重的王青釭唯唯诺诺,快速点了点头,小鸡啄米,诚惶诚恐的表示自己愿为“魏大仙”效劳。
一介四阶洗髓境剑修,能够这般颐指气使的胁迫凝丹境剑仙给自己办事,为自己充当带路的“小弟”,这样的搞笑之事,真可称得上是滑稽无比了。
魏颉开慰一笑,作长者姿态,拍了拍“琉璃剑”王青釭的肩膀,赞声夸道:“好一个‘魏大仙’,嘿嘿,本公子喜欢这个称呼,就喜欢你这种有眼力见儿的家伙,‘见风使舵’有什么不好的?你弟弟已经被我打成一滩烂泥,而你却好端端的活了下来,有时候骨头稍微软一点也蛮不错的,至少能活得久些,不至于死得那么快,你说对吧,小王?”
被唤作“小王”的中年剑仙王青釭连连点头,卑微应道:“魏大仙言之有理,句句皆是真知灼见,我王青釭能在大仙的手上留存性命,真是三生有幸,福缘所至……”
“魏大仙”顿时仰头狂笑,旋即纵身一掠,来到高处,猛地轰出一拳,真气自右拳贯透而出,凶猛无俦的拳罡砸在白玉牌坊制高点的那块牌匾之上。
只听“砰”的一声,那块写有鲜红大字“绝顶山”的牌匾被猛然震碎,罡气迅速蔓延,很快,整座由纯白玉打造,斥资极巨的镇山牌坊已轰然坍塌倒下,变为了一堆再也不值钱的废品般的“碎玉”。
年轻人拳碎绝顶牌后,一袭红绸又重至地面,在王青釭的脑袋上敲了一下,好似庙里的和尚用棒槌敲击木鱼,转身抱起绿袄小丫头掠上了赤骥马背,笑道:“小王,走吧,给本大爷……本大仙带路。”
虽体内异常伤重,却仍能行走的王青釭点了下头,“哎”了一嗓子,叫了句“大仙这边儿请”,扭头匆匆往山上赶去。
魏颉十分放轻松的揉了揉少女许吹的脑袋,柔声道:“走吧,小酒窝,咱们上山去咯!”
小丫头甜津津一笑,“好”了一声,说道:“北幽哥哥,你可真厉害,我也好想像你一样厉害,这样的话,我就能去把山上那些坏人全都杀光了。”
魏颉想起了昔日小萝卜卜倩对待坏人的态度和看法,思量片刻后,凑近脑袋,道:“坏人这种东西啊,是杀不光的,死了一批,还会有另一批坏人出来,我们要做的呢,就只有独善其身,强大自己,等什么时候坏人来侵-犯我们了,就能有足够的实力去对付他们了,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杀之!”
红绸剑客猝然“驾”了一声,策甩马缰,朝着北面方向赶去,骑马入了绝顶山。
在“琉璃剑”王青釭老老实实的领路下,魏、许二人在山顶的一间屋室内暂住了下来。
这一晚,小丫头许吹在床上闭目安睡,魏颉已全无困意,保险起见,先将王青釭身体所有窍穴尽数封死,而后来到屋子的一个角落,静静保持着半睡半醒的状态,盘腿在地,如老僧入定,安心修习内功,真力气息流淌全身,一遇风吹草动便会惊觉,但凡感知到丝毫“杀意”,年轻人立时便会清醒过来,并暴起杀人,保护自己的同时,当然也能护住绿袄少女的人身安全。
半夜,已被撤去了脖子上两柄飞剑的王青釭按耐不住性子,不愿让自己的性命完完全全受制于人,他咬紧牙关,承受着浑不亚于筋骨寸断的极致剧痛,自行震碎了体内那颗“八宝琉璃”,与此同时,周身窍穴被琉璃破碎时的冲击力猛地带开,冲破了指力封印,“琉璃剑”重获自由。
满身淤血的剑仙王青釭小心翼翼的推开房门,离开屋子后,即使身子上下的穴脉皆痛苦无匹,但他依旧坚持着快步而行。
夜色之下,王青釭硬撑着来到了位于山巅的那处隐秘窟穴,灵栖洞。
跟自己生平最为尊敬崇拜的亲生父亲,同时也是整座山头的太上宗主详细阐明了情况,把火犀死绝、弟弟败亡、山门被毁等等事情都跟爹爹讲了一通。
绝顶山开山鼻祖听罢后,雷霆大怒,当场便吹胡子瞪眼,决意就此出关!
月明风清的深夜里,红绸年轻人魏颉提剑匆匆出了屋室,神情肃穆,严阵以待。
只因他见识到了那位绝顶山武力巅峰之人。
天烛国南院纯粹剑术之王。
见到了剑王。
王阳煦!
第二百八十二章 已近陆地尘仙
(四更完成。)
月光下,院子庭前。
所立男子身穿一袭橙色的亮眼大衣,衣裳面料鲜亮,其人之体格气态极是雄伟霸道,如此不凡的超然气魄,胜过万千庸俗之辈,魏颉曾在洞庭山摩天崖之上见识过类似的“神人”品貌。
来者那份堪称惊世骇俗的无上威慑力,竟可与那威震天下的白龙剑窟老祖宗“剑狂”龙蠡相媲美!
那名两眼精光烁烁,似眸中含利刃,胡须浓密茂盛的年迈男子手中持有绝利双剑。
两柄精致长剑都已出鞘,锋锐无比的剑刃在如银月色的照耀之下,发出叫人尤为胆寒的凶光,极是吓煞人胆,使人心魂俱颤。
恐怕若换成那些胆量不强的凡夫俗子,面对此名身材高大魁梧的持剑男子,尚未开战,便已在气势和胆略上输了八分,逊了一筹!
当然,立在橙衣男子对面的那个年轻剑修自然也不是凡人,年轻人身穿鲜红绸缎如有浓血涂遍全身,意气超脱,内力通天,正是在山脚下扬言要“问剑绝顶山”的狂悖小子,修为境界只堪堪四阶洗髓境的剑修魏颉。
自天空坠至庭院里的双剑男人,毫无疑问,自然就是这座山头的主人,绝顶剑派开山老祖,灵栖洞洞主,青釭、赤霄二兄弟的父亲,“剑王”王阳煦。
一个,是令曾经的天下第一剑龙杨木自认败北,血洗了耶律大王府邸的洗髓境小圆满年轻剑修。
一个,则是早年间和诸葛长怀不分胜负,八年前仅输了血翎剑仙南宫丰羽半筹的地煞境巅峰剑王。
中原剑修,天烛剑王。
于今夜相见。
魏颉拔出双剑,血灵和青霜。
王阳煦手里亦有两剑,一名“破日”,一名“无止”,皆是昔年上京城先帝诸葛君贡赏赐,皇城剑炉内无数匠人耗费多年心血打造而生的产物。
破开旧日,持此双剑者,剑道登顶之路永无止境!
天烛南院剑术王者王阳煦率先开口,语气冷冷冰冰,脸上却有一丝笑意,道:“姓魏,叫北幽,是吗?呵呵,你杀我儿赤霄,重伤我儿青釭,咱们之间有何新仇旧怨?不妨在开战前说来听听。”
魏颉本想掏掏耳朵表示轻蔑与不屑,可奈何两只手都握着剑,没法掏耳,只得抽了抽鼻子,歪着脑袋,咧开嘴笑着回应:“有啊,旧怨虽没有,但新仇不小,你的那两个儿子长得实在是太丑了,跟坨粑粑似的,我看一眼就想吐,有点恶心到老子了,就是这个理由,所以我要出手教训一下他们。唉,你瞧见我脖子上戴的这串佛珠了么?我这人呐,一贯就很是行善积德,慈悲为怀的,从来不爱胡乱杀人,怎奈拳头太硬,你的那个小儿子王赤霄身子骨又太单薄,跟张纸片似的,禁不住两三拳,就给我活活打死了……”
红绸年轻人微微摇头,叹息道:“可怜呐,真是可怜!我本公子吃斋念佛,可又平白造就杀孽,还望我佛慈悲无量,能宽恕我这公然‘屠狗’的恶行,毕竟是那条狗先来咬的我,我防卫过当,失手杀狗,实非我所愿啊,阿弥陀佛,阿弥陀佛!”
满身鲜橙的王阳煦气得几乎须发根根倒竖,一对本就很大的眼睛瞪得愈发浑圆,额头爆出青筋,低沉嗓子,骂道:“从大禹王朝来的杂-种,一个个都嘴巴如此之臭?莫非你们中原人平日里都不吃粮食,光靠吞食大粪为餐吗?!”
魏颉轻声一笑,摆出一副浑然无所谓的表情,摇头道:“那怎么行呢,粪类食物可是你王家平时最喜爱的食物,有道是‘君子不夺人所好’,我魏北幽虽称不上什么君子,但也不至于和你们家抢饭吃,这世道,做人都挺费劲的,更何况是一群抢屎吃的老狗,本就不容易,肚子还填不饱,那岂不是太悲惨了些?日子过得忒也没趣?”
王阳煦被那个南国来的年轻小子侮辱至斯,气得头脑几欲炸裂,大喝一声,暴然叫道:“小小竖子,休得猖狂!孰强孰弱,一战便知。今夜,我王阳煦定要叫你死无全尸,为自己所言所语付出代价!”
“好哇,来战便是,我看你磨磨唧唧的,还以为你们天烛国蛮子各个儿都喜欢用嘴巴杀人呢!”
魏颉咧嘴而笑,“既然我已说了要问剑你们绝顶山,那么若不灭了你剑王王阳煦,倒显得是我言出未践,有失诚信了。姓王的老王八蛋,速速把脖子伸过来受死!爷爷我慷慨大方,赐你一剑,叫你剑王去见阎-王!”
剑王杀向剑修。
剑修迎战剑王。
两人一老一少,岁数已相差甲子以上,但若论内力造化,竟还是要魏颉稍稍高出那么一些,绝顶山山主王阳煦身为天烛南院剑术扛鼎之人,自然在刚才做“口舌之争”的时候,便已较为粗略的判断分析出了魏颉的真气水准。
并得出一个结论,如果两两硬拼内力,那么自己决然是讨不到丝毫的便宜,搞不好还要阴沟里翻船,死得惨烈,和耶律镇江一样命丧家中。
所以此场月夜下的斗剑厮杀,绝顶山剑王作战策略已定,他打算始终要和那袭红绸保持充分距离,更不能硬碰硬的相较真气,否则就是自讨苦吃,自寻短见!
而红绸剑修魏颉三尺剑心在胸,智慧玲珑,当然也是心知肚明,自己虽然吸取了海量的真气入体,膻中府海中丰沛绝伦,但因青龙体魄已碎,身躯肉体的强度已极弱,跌跌坠坠,不过只剩四阶洗髓境初阶的可怜水平,用“不堪一击”来形容一点儿也不为过。
一旦结结实实中了半步天罡境修士的一剑,即使没有打透,结局也毋庸置疑,自己必然要客死他乡,亡命于北国绝顶山,沦为尸体,再也回不去了!
两人都笃定一点,决计不能让对方近身,更要把注意力侧重于防守和闪躲,保证自身体格安全,否则纵然以命换伤,那也没有任何意义可言。
故而这一战,基本可视作是两个“纸糊”体魄的剑道宗师之间的决斗较量,头脑谋划和实战技巧同等重要!
两个杀力抵达地煞境巅峰境界的纸糊剑修,双剑对双剑,在庭院之中倾力而战。
月光如稠,却也万万稠不过庭内的滚滚杀机。
此战之凶险,若一言以蔽之,那便是“胜负一触即分,生死就在须臾方寸间”。
红绸剑修身影如电,出剑不停。
左手血灵剑作刺耳龙鸣,使北方游侠余勇所悟之大漠星辰决,漠中星光璀璨,点点夺命;右手青霜剑芒蛇挥甩,用人间剑圣嬴秋自创之霜刃把示君,一气只一剑,一剑诛万军。
橙衣剑狂姿态雄霸,全力作战。
左手破日剑浪潮磅礴,似有一轮圆日盈空,剑气搅动金色光彩,长刃穿破大日,骤放极光;右手无止剑罡气浑厚至极,有无敌于当世的霸道魄力,剑意可传千秋万代,永无所止。
双方剑气交错,形成风浪龙卷,摧得庭院地砖尽数掀起,尘土碎屑劲风被席卷带起,高高飞扬。
如此惊人的破坏力,理所应当是两位地煞境剑修激烈对战所会造就的惊世场面!
王阳煦威震天烛,绰号“剑王”,剑道王者,顾名思义,此人拥有一颗睥睨群雄的无极“剑心”,自认为王,除己之外,其余人俱是麾下臣子、脚下蝼蚁。
心境之强猛,心“镜”之坚实,连折腰山诸峰共主都由衷赞叹,表示其远远胜过当世别的高手,和凡庸常人更是无可比较,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自知修为底蕴远不及王阳煦的魏颉在与敌人对战了将近两百个回合之后,年轻剑修转变战法,拉开更大距离,瞬时祭出了八柄飞剑,冰塞川雪满山朝三暮四火蛇水龙厚善重罚。
八条萤光熠熠的通灵小剑,华彩明丽,一共组成两座规模不大的“摄魔剑阵”,左右前后包抄,从四面八方来袭,就那样死死困住了不慎陷入阵中的橙衣剑王。
另有一团银白色的斧状物事自年轻人右腕处的翠绿玉镯之中飞出,此为当年天庭玉蟾仙宫圣物,内涵月精月华月魄,该法宝在夜间灵力最强,可发挥白日里无所匹敌的奇效,不仅可作为杀力法器摧残敌身,能够在极短的时间里,突发性该换某一处地方的“天时”,让圣物使用者占尽天机时运,大获战斗优势。
飞斧月涌猝然一出,大院内飞沙走石便快速止歇,满天月色慢变得浓如雄日光芒,茫茫然倾泻而下,量极大,色极密,似天上仙人泼洒白“水”入凡间大地。
推翻盛银碗,一身皆是月。
满院银月。
此为倒转天时之后才会有的神异效果!
饶是见多识广的南院第一纯粹剑士王阳煦都着实吃了一惊,大感不可思议,但好在作为绝顶山剑派之主的他坐拥顶尖心境,唯我无敌,即使身陷两座小型剑阵,又失却了本该属于自己的那份“天时”,但心态也仍纹丝未动,浑然无惧红绸剑修的那些杀伐法宝和天机圣器。
照样竭力而战,无所保留的施展着昔年自行创立的顶级剑术,昭阳剑法。
他王阳煦当年就是使用此套上乘剑法,和那会儿还是上京皇室太子的诸葛长怀打成了平手,八年前又与血翎剑仙南宫丰羽杀了个昏天黑地的。
诸葛老大曾亲口点评“剑王”的心境,称“阳煦之心,已近陆地尘仙”!
第二百八十三章 置之死地而后生
(第一更。)
穿着鲜橙大衣的年迈剑王,与胆大包天敢来问剑山门的年轻剑修魏颉,在山顶某间庭中大院内,倾力厮杀,两两决战。
双方皆展露毕生所学,双剑对战双剑,所使武学技法,俱是寻常武者梦寐以求的巅峰功诀,杀力极度强盛,无与伦比!
二者在约莫战至两百回合之际,年轻人魏颉御出八条细小通灵飞剑,结出两座小型“摄魔剑阵”,杀力程度叠加,包围住了阵中的剑修老者王阳煦。
另有一件神界至宝,玉蟾仙宫的圣物飞斧“月涌”,通玄之功,迅速扭转院子上方天时,月光照射之下,庭内“天机时运”已尽归法宝主人魏颉。
在自家地界丢失天时,自认无敌的剑术王者王阳煦因为拥有至高无上的“心境”,浑然不为所动。
他面对魏颉连绵不断的法宝攻势,以及两套迥然不同的强悍剑法,非但没有丝毫动摇,反而还愈战愈勇,全身剑意徐徐上升,增强攀登的速度奇快,竟是在短时间内飞速成长,杀力迫近天罡境小圆满,真正是恐怖如斯!
绝顶山“剑王”不惜损耗珍贵寿命,冒着走火入魔,甚至自爆而亡的巨大风险,强行汲取山巅全部灵气入体,突破原本就已极为“纤薄”的境界隔膜,自地煞境巅峰,一举踏入初阶天罡境。
其实原本他只需再按部就班闭关不到半年,便可扎扎实实破境,从七阶最强水准迈步八境初阶。而眼下,为了亲手击杀那一袭红绸,老剑王将生死置之度外,再无什么筹谋计划,他一心就只要杀人报仇,以宣泄心头涛涛恨意,祭奠次子王赤霄的在天之灵。
这一遭强提境界,战力一步登天的同时,也犯下了习武之人“贪多求快”的大忌,若换成寻常修士胆敢冒如此风险去破阶升境,绝大概率会心智失守,沦为自主意识全无的“杀戮狂魔”。
但好在王阳煦有着绝高的心境强度,心湖之水纵是掀起再多浪潮,犹能保持元魂安定,神智平和稳健,只有他王阳煦去操控自身力量,万万没有反过来被强大神力反噬的道理!
于战斗中破境,橙衣剑王尽吸绝顶山至高处无限灵气,强入八阶天罡境,瞬间便将此方人间的“地利”牢牢把握在了手中。
剑王-占地利。
剑修得天时。
那么此战决胜关键,即是那“人和”的比拼较量了!
蓦然间,王阳煦以手中“破日”往上空刺出一剑。
瞬时,剑罡穿破层层银月霞彩,直奔夜幕苍穹。
这一剑,乃昭阳剑法中“天”式的一招,名“天穹之高”。
庭院之中的月色顿时大为清减,又可清晰望及上方深沉至极的夜色。
但见天空猝然闪出一道璀璨至极的雪白剑光,朔云横天,无极罡气直透九霄。
剑招天穹之高,剑罡可触万界天穹!
这便是能够实现“天地共鸣”的天罡境剑仙的绝顶神通。
若非魏颉依靠圣物月涌提前占据天时,恐怕王阳煦这一式剑术过后,年轻人会遭到前所未有的强劲“天罡”压迫,若同神明以玄妙仙法对凡间俗子施以威胁,必死无疑!
饶是天时独占,红绸剑修仍被此剑震慑得猛吃一惊,只因“剑王”这一剑,竟是不可思议的直接催生了满天剑气,穹顶上方现已弥漫无限纯白芒罡,九霄层云皆为之驱散,“退位让贤”般将夜空让给了罡气占据。
此时此刻的星夜天穹,已满满的尽是剑光!
王阳煦以右手“无止”抵御剑修的剑术与法宝,而左手破日,则高高举起,搅动上空浓稠无比的雪白通天剑气,把多之极矣的白罡收归聚拢起来。
就那样合成了一“剑”。
一柄霸占天穹高空的无上“神剑”!
天罡境剑仙的至强一击,化作一道剑光直落,自万丈天际坠向人间,轰入庭院之中,要以此剑,迫杀红绸剑修。
白光极端耀眼,剑罡大“柱”里,扬言问剑绝顶山的年轻剑客以左手血灵朝天阙,朝着天穹递出一剑。
自创剑招,名为“胸蕴万千惊雷”,原型为东瀛剑诡千岩竞秀的第一十八重万壑诀,配合那股枪修兰椒打入年轻人体内的“贯体雷力”,于刹那间的光景,将自身雷气与内劲悉数逼出,摧发一记绝猛招式,朝天而去。
万重惊雷所成之剑气自朝天阙的剑尖发出,与王阳煦引天光穹顶罡气所化之“神剑”相撞在一块儿。
那一瞬,庭内已再无丝毫月色,尽被剑气浪潮冲击得烟消云散!
天时已重归绝顶山之王,魏颉勉勉强强化解了天罡境剑仙的全力一剑。
王阳煦原本打算用那份“盛天剑气”威压年轻人,希望魏颉会因被盛气所压而剑心受损,纵然不死,也要暴跌一境。
但他所不知道的是,魏颉在与折腰山老九林清搏杀战斗之时,青龙体魄被如同一具瓷器般被生生锤碎,身子就已吃了巨大的苦头,入天烛后大大小小历战无数,“心态”也被打磨得足够坚韧顽强,不至于会被那么轻易的就折损祸害了。
魏颉牺牲了自身天时优势,同样耗费甚多内力真气,终于硬扛下一剑“天穹之高”,少年从来不知天高地厚!
至此,天时地利悉归王阳煦所有,以天罡境初阶对战地煞境巅峰,无疑也是某种意义上的“人和”。
这一战,纵是像来心气儿极旺的魏颉,都觉得自己恐怕是真的要打不过了。
而自己一旦战败身死,待在屋子里面的绿袄小丫头许吹不幸陷在敌人巢穴,最后会是一种怎样悲惨的结局下场,已然可想而知……
所以他绝对不能输,更不能死!
原本丢失天时地利人和的魏颉颇有郁闷消沉之感,但此时此刻,因为顾及豆蔻少女许吹的安危,年轻剑修骤然间猛提心境,胸膛内似有熊熊热焰烧起,紧握手中血灵青霜,要和那已是天罡境的绝顶山剑王殊死一战。
置之死地,而后生!
第二百八十四章 苍龙攀柱,青光大绽
(第二更。)
王阳煦为了击杀红绸剑修魏颉,不惜强行汲取山顶灵气,甘冒遗祸无穷的巨大风险,突破境界桎梏,使自己在极短的时间内成就了天罡境水准,剑术杀力增幅之猛,叹为观止。
只是一剑“天穹之高”,便轻松荡破了月涌银芒,将本就属于自己的那份“天时”,又重新收入了囊中,再加上稳稳据为己有的“地利”,境界水平和修为底蕴高出不少的“人和”,天时地利人和俱占。
天罡境剑王敌战区区一个四阶洗髓境剑修,其优势庞然,简直已成所谓碾压之态,大道磨蚁,莫过于此!
魏颉苦苦支撑,虽然败局仿佛已近在咫尺,但他心系屋内的豆蔻少女许吹,不愿甘心领死,要置于死地寻求生机,竭尽全力与天罡强者王阳煦在院子里面继续厮杀而战。
王阳煦牺牲自己日后光明坦途的康庄大道,强入武学八阶修为境界,损耗了那么多的寿命,为的是什么?
不就是为了速速决胜,取走眼前这个魏姓小子的性命,给自己的儿子报仇吗?
当下“天地人”三合齐聚,橙衣飘荡的老年剑王再不留手,全力前压,他要以飓风毁灭野草般的强大威势魄力,让那袭红绸以极度惨烈的情状死去,这才方解他胸中大恨与狂怒!
天烛国南院剑术最强之人如今境界已升一层,剑道杀力自然也有了巨幅的强化,他左手破日剑,右手无止剑,双剑几乎在同一刻,使出了两式不同的剑招。
天式,剑名“大日悬空”。
地式,剑名“剑盖万里”。
破日剑之上升起一轮粹然耀眼的红日,散发极度炽烈的温度,熊熊火光似要将整个夜幕彻底吞噬,光亮已盈天穹,其时天空尚有明月,但月光之洁,又岂能与大日争辉?
无止剑意气鼎盛无极,如宇宙内蕴在里,催生亿万茫茫剑气,气机雄浑,磅礴冲天,任有万事万物在前,均能以剑破之,刃身之上杀气浓郁异常,凝如实质,可覆遍万里。
眨眼间,满院皆是实体状的凌厉飞剑!
浩浩荡荡,搅掠袭杀,彻彻底底将那名红绸困顿其中。
剑气纵横交织,如巍峨大阵、雷池重地,阵地之中,险象环生,死亡只在片刻须臾!
魏颉身陷绝陷死地,为庭中满满当当的锐利飞剑针对,根本没有任何机会能祭出膻中府海内的无上剑气,任凭剑气摧残身体,无计可施。
而那轮赤彤彤的金芒大日,在焕发夺目光辉的同时,竟还能以金光为“剑”,消磨毁伤人的元神,穿透性无与伦比,且不管怎样都难以避免,只能默默承受,苦熬着那份极具折磨的非人痛苦。
即使外有定心珠,内有幽冥丹镇护,年轻人身体内的本命元神仍是产生了前所未有的剧颤,说是岳动山摇、天崩地裂都丝毫不为过!
世间最无敌的、杀力最为强悍的,莫过于天罡境的剑修。
面对已是天罡境战力的堂堂天烛南院剑术王者,凭依内力勉强够到地煞境巅峰的魏颉,显得那么羸弱不堪,如雏鸡战苍鹰,幼犬斗豺狼。
庭院剑气笼罩,稍有分神差错,即会惨遭分尸成块,血肉成渣。
本命元神在那轮金光曜日的影响之下,持续剧烈动荡,难以平止,在崩碎破裂的边缘不断徘徊。
只消一步踏错,就等同于失足跌落悬崖,万劫不复,注定尸骨难存!
一丝一毫的生还转机都已全无,连作为最终底牌的那两道尘仙剑气都没有任何机会摧射而出,红绸剑修陷入了深深的绝境之中。
王阳煦杀人诛心,他知道这个姓魏的年轻人内力沛满,故而有足够的时间和资本去打所谓的持久战,然后通过厮杀继续进行,逐渐推演出破阵的要诀关键,反败为胜,由死转生。
所以绝顶山剑王断然不会给魏颉拖延战斗的可能,他要速战速决,要用尽可能高的效率,以强横通天的阵阵庭内剑气绞杀那袭红绸,而提高大型“剑阵”杀人速度的最好办法有两个。
一个是令年轻剑修体魄受损,因肉躯的强度下降而饱受苦难,分心失手,未能做到充分的格挡防御,从而死于乱剑围杀之下。
另一个法子,则是以压倒性的特殊神力,摧毁敌人的元神,使之沦为心神全无的废人,以至命丧当场,血溅满院!
王阳煦见那名穿鲜红衣裳的年轻小子自开战以后,便始终死死守护着自己的肉躯,心知肚明,知道此名剑修显然是在防止自己那本就不甚强硬的体魄受创,如呵护一个易碎瓷瓶。
既然如此,那么正好。
昭阳剑法日式中的一招“大日悬空”,为专门迫害损伤对方元神的上乘武学。
不管你如何稳固心神,只要你修为底蕴不高,就决计抵抗不住此招的影响,必为之所害!
鲜橙大衣加身的王阳煦放声大笑起来,此刻的他有着八境初阶的修为造化,天罡境大圆满的心境,要硬杀一个被困在“阵中”的洗髓境剑修,无疑是易如反掌,信手拈来。
剑王嗓音如雷,异常震摄人心,他冲着那袭红绸蓦然大叫道:“你这中原孽-种修为低浅,战力纤微,不过些许萤火之光,竟敢与煌煌日月争辉?!哼,区区渺小蝼蚁,螳臂当车,不自量力,专程跑来我这儿找死。那好,我送你一程,就且看我王阳煦,如何叫你魏北幽血肉成泥,形神俱灭!”
魏颉虽临绝地,自觉命不久矣,但纵死也不愿在蛮子面前堕了气节,妄图开口唾骂一句“你这该死的土鸡瓦狗,我去你妈-的老王八”。
然而却无可奈何,元神巨颤,心魂激荡,周身被万千飞剑针对笼罩,无论如何都没法脱身,距离暴毙阵内,已只是时间问题了。
就在年轻剑修意识开始模糊,眼睑沉重,连睁大双目都成奢望,手中的青霜血灵挥动愈来愈慢,离真正死去的那一刻也愈来愈近……
就在这时,魏颉的眼前出现了一幅连梦中都未曾出现过的神异画面。
朦胧幻境里,一条体态雄健的苍鳞巨龙扭动庞然身躯,攀附在焕发洁白圣光的大柱之上,一点点往上而去。
青光大绽!
第二百八十五章 无名,无敌
(第三更。)
冥朦幻觉充斥在年轻人的眼前,奇丽无比,匪夷所思。
本来应该和王阳煦在庭中两两厮杀的魏颉仿佛在不知不觉间,改换天地,已身临于一片从未抵达过的玄妙场所。
若仙家道场,又如佛教圣地,仙气茫茫,神圣已极。
似有煌煌至尊威严,高高在上,凌驾万物,言语断然没法轻易言说。
睥睨生平所遇之任何事物,眼下是众生,眼上已无人,行事再也无需谦逊守礼,简直多此一举,形同狗屁,只管狂妄放肆,唯我独霸,“老子天下第一”便是!
在这片仙佛并存的超级幻境里,魏颉看到了一根极粗极长,仰头望不到尽处的圣光玉柱,纯洁无瑕,光明璀璨,焕发出无限生命力,可照亮世间一切,消融湮灭所有阴暗污秽之事,法力可堪通玄。
仙气之盛,纵然在杜擘李太清等天庭剑仙的身上都从未有过!
柱上攀附缠绕着一条体格极其庞大健壮的“神兽”,此兽形态威武,霸气绝伦,浑身覆遍苍鳞,呈极是灵异的金属玄幻光泽,四足五爪,须长若鞭,头部似驼,与魏颉曾在长公主山巽风宫主殿和扶桑莫忘山庄大堂里见过的那一“物事”,近乎一模一样。
青龙。
天庭五方帝君之首,玉帝长子“青帝”灵威仰的本命坐骑,诸天万界四灵极尊,巅峰御龙之术方可驾驭。
天神灵兽之贵者,莫贵于青龙!
幻境中的年轻人头皮阵阵发麻,用极度不可思议的眼神,瞪视着那条将矫健身姿紧密缠绕在光洁玉柱之上的神圣巨兽。
所谓“东方属木,其色为青”,那条苍鳞长龙的身体上,蓦然间绽放出极为耀眼的青色光芒,大放异彩,灼灼夺目。
魏颉猛地感受到一股从未体验过的真气,以令人难以置信的速度涌入自己的体内,那股气机流淌路径奇诡神秘,根本提前无从判断,年轻人逆来顺受,不反抗也不拒绝,就那样将特殊无比的真力尽数接纳吸收,化为己用,百川归海。
然后他就惊异万分的发现,自己原本在七星剑阵中被龙渊剑震碎了的那颗“木元”,在此种龙族“神”气的影响下,竟然奇迹般的修缮复原了!
虽然因为青龙体魄已被林武神双拳击碎的缘故,倒也不至于借此便能迈入凝丹境,但由于碎裂缺失的丹元已全,剑心粹然,剑修魏颉终于重返五阶脱俗境,丹元强度激增。
这一刻,他脑海中骤然响起一个温醇嗓音,既熟悉又陌生。
仿佛来自远古,又好像来自将来。
那个声音只说了五个字,“来,赠我一剑。”
不是“赠你”,而是……赠我?
剑从何来?又为何要相赠?
就在魏颉大惑不解之际,庭院内的红绸年轻人周身光彩骤放,青芒璀璨如青龙附身,仙佛入体!
圣明之光充斥整座大院,满庭剑气凡触及圣光者,皆瞬间破灭虚无,不多时已消散殆尽,彻底不复存在,杀力荡然一空。
王阳煦瞪着铜铃般的眼睛望向那个满身青光的年轻剑客,左手中破日剑之上那轮“大日”,与那阵圣洁光彩相比,正如他自己的说法那样,萤虫之火与日月争辉,不自量力,荒诞可笑!
橙衣老者不敢置信,沉吟片刻后震声叫道:“小子,你能杀得掉我‘剑王’王阳煦吗?!”
绝顶山开山老祖嗓门刚落,年轻“人”蓦然睁开了双眼。
那是一双金光熠熠,足可明亮万物的眼瞳。
眸中焕彩,神性尽展!
一贯以心境坚强闻名于世的王阳煦,在那一瞬息,居然能显著感到自己的本命“剑心”裂出了一道缝隙。
仅仅是看了一眼那个“青光人儿”的双眸,灵栖洞洞主便已是道心崩溃,意气台内的剑意不由自主脱离本体,持续往外散出,任其如何竭力挽留,就是无济于事,只能凄凄惨惨面对现实!
就这样,天罡境大剑仙积攒了近百年的全部剑意,悉归魏颉所有。
一并失去的,自然还有决定了战局胜负的天时、地利与人和。
吸干了橙衣老家伙的那些宝贵剑意后,魏颉但觉自身“心境”极速向上攀升,升境速度之快,不亚于大鹏一日同风扶摇起!
最开始是地煞境巅峰,随后是天罡境小圆满,再是大圆满。最终,已达陆地尘仙。
五阶脱俗境的修为底蕴,半步天罡境的内力真气。
却拥有着九阶尘仙境的心神魄力!
境界能够如此非比寻常,简直到了天上天下独一份的夸张程度!
年轻剑修眼中金光瞬息间暴亮十分,有一个深沉悠扬的嗓音自魏颉嘴巴里发出,却压根就不是他原本的声调,就好像那句话并非魏颉自己所说,而是有“人”在假借其口,于天地间沛然放声。
青光人儿幽幽的笑了几下,语气饱含蔑视,旋即咧开嘴说道:“你是剑王?人间剑术之王?那你可知,我是谁?”
绰号“剑王”王阳煦眼下已剑意全无,破日、无止双剑脱手,只能用尚且留存的本命真气护住了身躯肉体,结成罩子护体,明知恐怕下一刻即要亡命的老者仍大笑着回应道:“我管你是谁?!你这等乳臭未干的小儿,连给老夫当儿子的资格都没有!”
“魏颉”仰头而笑,其声穿透苍穹,夜幕上空,厚厚的层云被年轻“人”的音浪震散,飘忽难定。
一身皆青,连面容都模糊不清的男子狂笑半晌,说道:“给你当儿子?呵呵,问过天庭共主,玉皇大帝了没有?!”
最后那一声“没有”,音量猝然拔高,有如神明雷霆震怒,谴责凡间生灵愚昧,顷刻便要降下至高仙罚。
手中无剑的王阳煦先是愣了一会儿,随即整片心湖顷刻间沸腾滚烫,“咕嘟咕嘟”直冒大泡,激荡不已,心神之“镜”更是直接当场碎成渣滓,连半块儿都不完好,元神湮灭,心境跌落谷底。
如此这般,纵使活着,也已不如死人!
在老剑王生不如死之际,魏颉身体上下朦朦胧胧的青芒神气开始凝聚汇拢。
慢慢悉数归合在了胸前位置。
眼眸绚金的红绸年轻人双手缓缓合十,轻声说道:“这一剑,无名,无敌。”
霎时间,青光气息化成一条手腕粗细的长龙,呼啸着前掠直去。
青龙刹那已猛然破开真气屏障,就那样轻轻松松贯穿了橙衣王阳煦的胸膛。
剑王颜面着地,轰然倒地而亡!
第二百八十六章 你开心就好
(第四章。)
庭院之中,浓浓夜幕之下。
年轻人以指尖作剑尖,递出无名剑招,一剑前掠,不管身前有何人,皆可以此剑杀之,剑气盈世,凌驾天地万物之上,我自无敌!
魏颉在剑意心境呈碾压性优势的情况下,在某位神秘大能遥遥相赠一剑后,耗费莫大意气,青龙长鸣,瞬时便杀穿了天罡境剑修王阳煦本命内力凝聚成的真力屏障,轻松胜之,顺利诛灭绝顶山剑王。
此战过后,在天烛国南院名气极盛的灵栖洞洞主当场身死,魏颉意气台内剑意暴涨,剑心纯粹度极具攀升,并拥有了不亚于“陆地尘仙”的绝世心境。
虽因青龙体魄大丧而导致修为底蕴仍是欠缺,但至少已重新返回了五阶脱俗境小圆满的水平,金丹之中的那份“木元”也已成功修复,膻中府海内的真气处在半步天罡境程度,杀起寻常地煞境高手已浑然不在话下。
如今只需继续辛苦打熬肉躯,待有朝一日体魄重回昔日状态,必然可以一飞冲天,自五阶小圆满踏步六阶凝丹境,体内真正蕴出一颗“无上剑丹”,魏颉便是一名堂堂正正的仙品剑修了!
红绸年轻人仰头望着天边白月,怔怔出神,这场大战本应是他魏颉凄惨死在王阳煦的双剑攻势之下,可结果却正好反了过来,死在院内的人成了他“剑王”王阳煦。
那条缠绕在玉柱之上的青龙是怎么回事?
那个声音为何会既陌生又熟悉?
为何“他”要说赠我一剑,而不说赠你一剑?
幻境之中出现的那些事物究竟是真是假?
懵懵懂懂,恍恍惚惚。
魏颉孤身伫立在庭院内,兀自沉思出神,忽然神思被一个少女嗓音打断:“北幽哥哥!”
魏颉匆忙扭动,见已然穿好了绿色袄子的小丫头许吹从屋内慢慢走了出来。
年轻人快步上前,正欲和小酒窝聊天慰问,蓦然间,一股凛然杀机自身后袭来。
魏颉极速回首,但见一颗血淋淋的狰狞头颅朝着自己飞来,下意识挥动手中剑,将那颗人头劈成了两半。
那是王阳煦长子,“琉璃剑”王青釭的项上头颅!
绿袄少女许吹吃了一惊,失声叫了出来,魏颉则更是一脸错愕,想不到王青釭会被何人所杀,以至于尸首分离,连脑袋都会被当成武器来投掷?
夜色里,一个姿态灵活的身影掠至了此地。
是一名腰间刀剑错的年轻男子,身穿墨绿色衣裳,容貌不俗,五官端正,脸型极瘦极长,尤其是下巴,尖尖的,胜过女孩儿的瓜子脸。
魏颉将这名刀剑双-修的年轻人上下打量了一通,皱了皱眉,发问道:“王青釭是你杀的?”
那个尖下巴的绿色男子咧开嘴巴,眉眼却无笑意,干笑了几下,点头道:“是啊,不单单是王青釭,连他爹王阳煦我都想杀呢,可惜,被你小子给抢先了。”
魏颉蹙眉道:“所以你刚才扔那颗脑袋过来的时候,那般杀意满满,是因为记恨我抢了你的战绩?”
“可不,我凌绝顶在这山上藏匿了将近半年,就等着那个老剑王出关的时候,好出手取了那厮的性命。”
绿衣男子无不怨怼的说道,“你倒好,刚一来,姓王的就从灵栖洞里出来了,咔咔一顿干,给人弄死了,抢了我的‘人头’,你个瓜娃子,当老子脾气好不会发火啊?我要不用真的人头来砸砸你,我心里憋着难受!”
魏颉抽了抽嘴角,心下暗道:“这座山头名为绝顶山,这人听口音明显是中原人,就算是天烛国本土人士,又岂有如此巧合,以山为名的道理?”遂开口问道:“你叫凌绝顶?真名假名啊?”
“你管我真名假名,你是叫魏北幽对吧?姑且当你这是真名,我问你,你要怎么赔偿我的损失。”
凌绝顶翻个白眼,颇没好气的说道:“足足半年呐,你知道我逍遥神剑千里迢迢从巴蜀一带赶来北国天烛,人生地不熟的地界里待了那么长的时间,结果去他-娘皮的,啥也没捞到,白瞎功夫了,你说说,这过不过分?!”
魏颉不由得生出些火气,盯着眼前这个顶多只比自己大出几岁,自称“逍遥神剑”的年轻男子,说道:“两个点。第一就是姓王的是因我宰了他儿子王赤霄,所以才愤然出关的,你若真想要剑王的脑袋,早干嘛去了?第二,就算我没抢你的人头,你能管保干得掉王阳煦?你现在是什么修为境界,能够如此自信?”
“地煞境!七阶地煞境,我凌绝顶当下已是七阶地煞境,刀修剑修融为一体,刀剑齐鸣,八阶以下,老子必赢!这还不够我自信一把?”
凌姓男子自信爆棚的说着,蓦然抽出了佩在腰际的刀与剑,“剑名‘三寸’,刀名‘惊鸿’。”
凌绝顶二话不说,开始舞刀弄剑。
绿衣闪掠之间,刀若翩鸿,剑似流星。
挥动三寸剑,掠起一阵金光灼灼。
甩开惊鸿刀,划出一片水银潺潺。
剑术与刀法均属极端上乘,刀剑配合,双武协同而战,形如十余位武道宗师联袂出手,杀力绝然极强,极适合以少对多!
“剑法名为‘剑气满春秋’,又名‘春秋剑法’;刀法,则名‘银河’,银河落九天!”墨绿衣裳的凌绝顶得意洋洋道,“如何,我这刀剑之术,可有自信的资格?”
魏颉微微点头,淡然说了句“还可以”,然后同样没有什么废话,归血灵入鞘,单手把持神剑青霜。
当着绿袄小丫头和绿衣年轻人的面,施展毕生技艺,舞出了一套连剑疯龙杨木都自愧弗如的“霜刃把示君”。
青影铎铎,无限神妙。
芒气阵阵,惊为天人!
尽显天下第一剑术之霸道风流,叫人睹后心驰神摇。
由于适才来得过晚,没能一观年轻剑修魏颉与老剑王王阳煦战斗的凌绝顶双目瞠开,顿时愣在了原地,他想不到这个瞧着岁数比自己还要小的俊秀家伙,竟会有如此高强的剑道水平。
简直恍若天神下凡!
“你……”凌绝顶瞪大双眸,口中结结巴巴,难有言语。
“觉得如何?”魏颉笑问道,“与你的剑术相比,我这门技艺,可还算够看么?”魏颉笑问道。
凌绝顶静静沉默了些许时光,仍不愿气势输人,道:“确实,我承认,你剑术是比我高,但你会用刀吗?不会吧,既然不会用刀,那你就比不上我,毕竟我可是刀剑兼修,一心二用,所以单单提出来一门剑法,比不过你也属正常。”
魏颉轻轻摇了摇头,觉得这个绿衣年轻人“死要面子”的臭脾气和淮南道游侠苍参极像,有故人再遇之感,一下子便也没有太大的反感了,淡淡的回应了一嘴:“你开心就好。”
第二百八十七章 老子不感兴趣
(今日第五更。)
气氛颇为尴尬。
穿着墨绿衣裳的凌绝顶稍微顿了顿,仰头打了个哈哈,眯起眼睛说道:“哎,我这人吧,向来大人有大量,也不乐意与人瞎计较,忒较真了多没劲呐?无趣得很。这样吧,这次没能宰掉王阳煦,都赖我自己来得晚了,手段不够果决,就不怨你了,魏北幽是吗?咱们交个朋友如何?多个朋友多条路,咱谁也不吃亏。”
魏颉却已面无笑意,连陪个笑脸的心情都欠奉,“我刚才问你‘凌绝顶’三个字是真名还是假名,你说我没必要多管你的闲事,现在你又说什么要交朋友,这便是你交朋友的态度?”
凌绝顶快速把刀与剑都放入了鞘内,摆了摆手,尬笑几声,“哎呀,瞧你这,不过是开个玩笑而已,你至于嘛……我呢,确实姓凌,不过‘绝顶’二字为化名,本名凌鼎,是巴蜀剑冢不世出的绝世天才,绰号‘逍遥神剑’,和凉王马朗之子马茂陵齐名,江湖人称‘巴蜀凌鼎,西凉茂陵’。我此番前来天烛,就是为了能拿颗分量足够大的脑袋回去,然后一举成为剑冢新一任的最高领袖。”
魏颉轻描淡写的道了个“哦”字,显得对其所言很没所谓。
自封绰号“逍遥神剑”的凌鼎又独自笑了几声,继续道:“我这人吧,武功高过天,资质厚过地,更有着与生俱来的领导才能,等我接任剑冢领袖以后,我会开辟一个剑冢的附属‘下宗’,宗门名儿都已经想好了,就叫‘绝顶宗’,立志要成就天下第一强悍的剑道宗门,一统中原武林!我凌鼎肯定是宗主,到时候呢,最好能让天下第一魔头阎梦来当副宗主,第二第三魔头,凌云罡和彭簇当左右护法,欧阳妙目做我的宗主夫人,其他六个魔头嘛,则乖乖的给我当宗门客卿……”
魏颉心下没来由想起了昔日曾跟自己讲过,希望有朝一日能率兵捣破天启皇宫,坐上象征九五之尊金銮殿龙椅的侠盗公冶锦,觉得这两人说话口气之大,想法之荒唐,简直可以说是一模一样,暗道:“这家伙做梦的本事挺大,倒也叫人佩服,而且那点儿如意算盘打得还挺精明,他怎么不让剑皇阎梦那个老太婆给他当宗主夫人去?”
魏颉想了一会儿,实在没忍住,开口泼冷水道:“凌鼎啊,不是我看不起你,只是吧,你这想法恐怕是没法子实现了。因为天下魔头排行榜上的那十个人,已经死了四个了,第五号魔头酆山鬼王也已经被人用火烧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了,做不了你剑宗门下的客卿了。”
自巴蜀而来的年轻人凌鼎登时大吃一惊,满脸均是难以置信,连忙追问:“这是真的?我这才半年没回去,中原已经天翻地覆到这种程度了?四个魔头死了……哪儿四个?还有那个酆山鬼王卢通幽,怎么会被人用火给烧了?”
魏颉浅浅的笑了笑,回应道:“天下第十号魔头和第九号魔头,‘青白眼人’阮苍龙和‘沧海凶神’司徒鲛,这两人因为排名的问题约着打了一架,在溪水旁同归于尽了。天下第八大魔头‘赤焰魔君’许焰,和天启城金鸾卫总指挥使陆成霜大战一场,手刃仇人后力竭而亡。天下第七号魔头,‘火魔神’杨焱被活埋谷二代谷主凌云木击杀,‘冰魔神’殷淼则被废去了两条胳膊,与死人无异。至于那个姓卢的鬼王,本事不小,胆儿也挺大,敢独自一人跑去问剑武行山,结果败在了龙虎宫新任掌教徐行的手上,不死都算他运气!”
“你……这,这些事情你是从哪里听来的?”凌鼎显然已被魏颉的这番言语震撼到了。
红绸剑客哈哈一笑,微抬下巴,道:“听来的?没那个必要。这些通通都是我亲眼所见,千真万确,若有半句谎话,叫我魏北幽天诛地灭而死!”
绿衣凌鼎见其如此信誓旦旦,随意便可发出天罚毒誓,心里已基本相信,喃喃道:“唉,半年前我就不该来北方天烛的,错过了那么多的中原趣事,真是可惜,太可惜了!天下十大魔头只剩下一半,邪派境况如此,那么正派又该怎么了呢?”
于是抬头问道:“北幽兄弟,那中原侠义道的格局又有何重大变化?”
魏颉想了想,沉声道:“中原第一侠义道门派没变,还是白龙剑窟,只是他们的两位掌门龙正溟和龙正海都在洞庭山上暴毙身亡了,连那个剑窟的老祖宗‘剑狂’龙蠡都死了,刚一出关就被人给活活弄死了,别问我是谁干的,我也不知道谁那么大本事连龙蠡都能杀得掉。江湖四灵之首,‘青龙剑侠’上官白檀被其师弟师妹陷害,不幸患了失心疯,胡乱屠村杀人,最后死于桃花剑门门主‘照雪剑仙’风流之手,亡命在昔年老友的手上,也算是一种归宿,一种解脱吧。”
巴蜀剑冢第一天才凌鼎脸色极其沉重,肃然叫道:“原来不单单是魔派妖人,就连侠义道的那些正义之士都遭了劫难……短短几个月时间,中原竟已乱成了这副样子?!”
魏颉冷笑一下,心道:“上官和风流二位前辈固然是闻名世间的正义之士,但白龙剑窟那一窝的伪君子,也配自称什么狗屁‘侠义道’了?真是玷污了那三个字!还有就是这个姓凌的,他刚才不是还说什么要让天下魔头给自己当宗门客卿吗?怎的这会儿又一口一个‘魔派妖人’了?难道招募妖人给自己效力?真是怪事!都说巴蜀剑冢里出来的人正邪均沾,亦正亦邪,今日一见,果真不假。”
凌鼎垂首思量再三,抬头问道:“北幽兄弟,你此番来天烛是为了何事?”
魏颉皱了皱眉,“没什么事儿,就是闲得无聊,过来这边瞧瞧,手痒了就杀点人,毕竟都是些北蛮子,可恨得紧,都死完了那才叫好呢。”
凌鼎“嗯”了一声,表情甚是郑重,说道:“那,既然无甚大事,你陪我一同回中原吧!”
魏颉立时挑起眉头,不解道:“为啥?我干嘛要陪你一起回去?”
凌鼎正色道:“为了中原百姓,为了天下苍生啊!你看,现在南边已乱成了那副样子,不论正邪哪一派,都有了巨大的动荡变化,有道是‘时势造英雄’,如此不安稳的江湖格局,不正是你我这等有志之士抛头露面,你方唱罢我登场的时机吗?!时不我待,机不可失,北幽兄弟,你和我一块儿回去,等咱们回巴蜀以后,我凭借旧日积攒下来的名望和声誉,你靠着王阳煦的那颗项上人头,咱们一定就是剑冢历史上最年轻的两位领袖了。到那个时候,我统帅……不,你与我一同带领冢内精英,向世间教派门阀宣战,趁着武林如今乱象四起的大好机会,挣上一份功业,搏出一片辉煌,那岂不是……”
魏颉这会儿方知此人胸中并无多少侠义正派的念头,更多的还是希望借机扬名于世,好让天下人都知道巴蜀剑冢有他凌鼎这么一号人物,什么“苍生百姓’之类的东西,通通都是借口托词罢了,不自觉对其产生了些许厌恶之情,遂紧皱着眉,颇不耐烦的回道:“别说了,什么名啊利啊,格局啊时机啊,在我看来,都是些不值钱的狗-屎,老子不感兴趣。”
第二百八十八章 中原何曾少侠气?
凌鼎见魏颉态度如此决绝,水米不进,死活不愿与自己同赴中原共创辉煌,心里相当吃瘪没趣,觉得此人无甚野心,日后多半也难成大器,绰号“逍遥神剑”的绿衣年轻人在坚持了小半天仍是没用之后,索性就闭上了嘴巴,不再多言,白白浪费口水不划算。
他默默走至了旁边,将庭院内“剑王”王阳煦的那颗人头割了下来,提在手中,扭转过头看向那一袭仍立在原地的红绸,嘿嘿一笑,又走了过去,和颜悦色的说道:“北幽兄弟,没事,真没事儿。咱们买卖不成仁义在,你有自己的想法,我能理解,就算不愿与我一同回去那也无妨,我一个人回去尽力争取一番便是。你呢,在这蛮子遍地的北国天烛多多保重,务必要活着回来,他日你我相见,必然还是朋友,那会儿我凌鼎若已是巴蜀剑冢的领头人物,定斥资设下豪华大宴,盛情款待与你,尽到地主之谊!”
魏颉微微一笑,听此一言,对这个姓凌的年轻人恶感顿消,心情畅快,笑着问了一句:“好酒好肉,可管够么?”
凌鼎哈哈大笑,应道:“那是自然,酒池肉林,歌姬舞女,凡所应有,无所不有,管饱你魏北幽流连忘返,‘乐不思蜀’说的是日子过于快活,不再想念蜀地,哈,我保证让你小子终日逍遥自在,恨不得这辈子,甚至是下辈子都不离开巴蜀!”
魏颉点点头,“好,记住了。就凭这话,将来有空,我定当造访一回你们巴蜀,如能再度江湖相逢,咱哥儿俩痛快地喝上一轮,看谁先趴下,如何?”
凌鼎拍拍胸脯,自信满满的说道:“那还用说,自然是我酒量更胜一筹,我凌家喝酒向来鲸吞饮虹,肚量这一块儿,嘿,那就还没服过谁,又岂会输给你?”
魏颉笑意开朗,“行嘞,冲你这得意劲儿,到那时候非得喝趴你,让你躺酒桌底下起不来为止!”
“等着等着,北幽兄弟,我在巴蜀等你,你就给我好生在世上活着,莫要英年早逝,客死他乡了。”
“废的什么话,我是那么容易就死得了的?连绝顶山剑王都没能要走我的命,还有谁能做得到?就冲咱这修为、这剑术,这聪明脑瓜子,试问北国蛮子里头,又有几人能杀得了我?站着让他们来杀都行!”
“你牛,论脸皮厚,我逍遥神剑甘拜下风!”
魏颉与凌鼎临别送行之际,那名身穿绿色丝绒袄子的豆蔻丫头从屋子里面走出,迈着碎碎的小步子,像瘸了腿的林中幼兔,一点点“挪”到了两人的身侧。
站定后,年幼少女猛地弯曲双膝,跪倒在地上,旋即用力往下磕头而去,眼看白-嫩光滑的额头就要被地面生生磕破了。魏颉见状一惊,急忙上前,双手往地下一捞,一把扶起了双膝跪地的少女许吹,年轻剑客紧锁眉头,发问道:“小酒窝,你这是做甚?!怎的莫名其妙下跪磕头?”
脸颊带着一对酒窝的甜美少女此时已是泪流满面,梨花带雨,兀自抽泣了一会儿,哽咽着哀声求道:“哥哥,北幽哥哥……求你,求你救救我爹吧!”
魏颉甚是迷惑,满头雾水,但已知事态不小,遂十分严肃的继续追问:“你爹?你爹怎么了?怎么从来没见你提起过啊?”
有豆大泪珠顺着许吹的小脸淌至下巴,若荷叶上的清晨露水,晶莹剔透,绿袄少女小声啜泣道:“因为我爹他犯了大忌讳,必须要死,谁也救不了他,之前我……我没想过北幽哥哥你那么厉害,觉得你也肯定没办法能救我爹,但现在我知道了,你特别特别强的,求求你,求求你去救一救她吧!”
魏颉见其情绪如此波荡激动,语无伦次,伸出手,无比温柔地摸了几下少女满是青丝的脑袋,小心翼翼抚平她的情绪,然后安慰道:“你慢慢说,小酒窝,你爹是谁?他到底犯下了何等必死的忌讳,你一点点的都告诉我,莫要有所隐瞒。”
浑身微微颤抖的少女许吹使劲儿止住了眼泪,“泪阀”关闭后,她勉强变得能够正常讲话,于是面带泪痕的说道:“我爹名叫许大风,是英雄府地虎山的山主,去年有个算命先生来我家占了一卦,算出我身沾不小的佛教气数,是什么‘半截观音’转世,反正就是这辈子命格不凡,大富大贵……英雄府的那位持节令长官,也就是军事重地天王山的最高统帅施靖王有个儿子,叫施财天,他看上了我,再加上那个什么身负气数的卦语,主动上门说要把我纳作他的小妾,明媒正娶。我爹脾气向来极是火爆,眼睛里容不下沙子,说施财天若真心想娶他女儿也可以,但须先休掉正妻,他许大风的女儿,绝不可能给人做小,受不了那个委屈……可能就是因为我爹态度过于傲慢无礼,惹恼了天王山施家,施靖王为了给他儿子出气,胡乱编织了一个罪名扣在我爹的头上,给我爹判了当众砍头处死的刑法,几日前就已给官府士兵生拉硬拽着抓走了……”
说到这儿,痛戳伤处,少女既委屈又悲伤,泪水收束不住,又是泪如雨下,有些难以为继,说不下去了。
魏颉这会儿方知那个所谓的“忌讳”,就是不慎惹怒了天王山最高势力的“施家”,触了官府持节令的霉头,这才会大事不好,许大风死到临头。
这等熟悉而类似的严峻事态,让魏颉不由得想起了同样因惹恼官家而惨遭大难,许秋山许老班主带领的那个滇戏班子。
几十号手无寸铁的戏班成员,尽数遭到胡桢夏手下官兵们的血腥屠杀,除去少女许灵霜外,其余无一幸免,全都沦为了官刀之下的可怜厉鬼!
魏颉念起过去的种种血泪记忆,胸中怒火狂烧自不必多说,从巴蜀来到北国的年轻人凌鼎同样也感到极度不爽,叫道:“什么什么,小姑娘,你刚才说那个算命先生推演出你身沾佛教气数,又说你是观世音菩萨……不不不,‘半截观音’转世?这不纯纯胡说八道吗?你要是半截观音,那我凌鼎就是一整个的如来佛祖了。摆明就是他在诓人骗钱罢了,怎还会有傻子去相信算命半仙儿的屁话?狗叫几声都比他们算得准!”
魏颉眼神里已蕴杀机,怒气冲顶,几乎恨不得立时便出手宰了那位英雄府持节令施靖王,年轻剑修沉着嗓子说道:“凌兄无需多言,事情的重点不在于小酒窝究竟是什么转世,现在最重要的是,她爹许大风已经被官兵擒走了,火烧眉毛的当务之急是去救人……”
转而对流落至此的小丫头许吹问道:“小酒窝,你可知你爹现在身在何处?!”
许姓少女努力低着头,不想让北幽哥哥看到自己此刻那副满脸清泪的不堪窘态,她软言细声的说道:“在宝塔郡何瑶城,待翻过这座绝顶山,就能入城了,我爹他……”
绿袄少女身死抖颤幅度加剧,深吸一口气,勉为其难的开口道:“就在明日午时,我爹就要在城中心的市集上被公开斩首了。我娘她……她得知我爹要被砍头的消息后,当天就在房梁处上吊自尽了,我从家里匆匆忙忙逃出来,一路走走停停,就是想……想去何瑶城里见我爹此生最后一面!”
红绸年轻人魏颉仿佛心头一块嫩肉被掐,他颇为心疼的一把将小丫头拥在了温暖的怀里,使其能在自己那宽厚的胸膛里嚎啕大哭,泪水把前胸衣裳都浸透了也无妨。
魏颉先是小力揉了揉许吹的小脑袋,而后脸色正式且严肃,对刚结识不到一盏茶功夫的巴蜀凌鼎说道:“凌兄,你适才说买卖不成仁义在,已认我魏北幽当了你朋友。既是朋友,那便自当有仁有义,你我都是中原江湖侠士,头颅热血随意抛洒,重诺而轻生,固然不乏义气。可‘侠义’二字空有义气尚且不够,还要有‘侠气’!”
顿了顿,补充性问道:“不知凌兄侠气可足够否?”
身穿墨绿衣衫的凌鼎顿时仰天大笑,高高挺起胸脯,豪言道:“北幽兄弟,莫要瞧不起人啊,中原何曾少侠气?我凌鼎作为堂堂巴蜀剑冢,千年出一回的稀世大天才,又怎可能畏惧区区生死?你是要赶赴何瑶城,劫法场救人是吗?行嘞,我就陪你走这一遭!”
魏颉大喜,重重拍了凌鼎的肩膀几下,朗声笑道:“好兄弟,那便让我们明日正午时分,一逞侠气!”
第二百八十九章 一红一绿,联袂劫法场
天烛国南院,英雄府中部。
宝塔郡何瑶城。
正午时分,日头高照,却仍有凉风飘忽,习习不绝。
初春时节的南国花开田野,北国城池却仍四处存冰,由于海拔不低,暖阳不盛,唯有浓浓郁郁的萧索气息弥漫天地之间。
城内市集中央,处刑高台上跪着一名束手束脚,被枷锁控住躯体,身穿破烂麻衣囚服的披发汉子,岁及中年,体态虽肥胖,但肩膀颇为宽大健硕,一看就是练家子。
囚衣之上满满的污秽和血渍,甚至连头发都被凝固起来的鲜血紧紧粘连起来,板结成块,结结实实。
中年汉子当下低垂着头脑,丝毫不愿抬起,面容被披散下垂的脏乱头发遮掩,他有着如此沮丧颓废的可悲态势,多半是这两个原因所导致。
一是他胸中蕴含了大量悲伤、沮丧和绝望的痛苦心情,过于恐惧死亡,所以连抬起脑袋的勇气都已丧失。
或者他这人好面子,不愿让台下人山人海的城中百姓们看到他的那张脸,汉子能扛得住再多的酷刑折磨,却也万万抵抗不住群众鄙视的目光和嘲讽的眼神。
不怕死,但怕丢脸!
更怕在公众闹市被人围观,丢大脸!
极有可能,这名膘肥体壮的汉子巴不得行刑的时刻早些到来,自己已快撑不住这样莫大的羞耻和侮辱,彻彻底底放弃了对生存的眷恋,破罐子破摔,恨不得早死早超生。
想要速速赶赴黄泉,快些得到所谓的“往生极乐”,自由,解脱。
跪地等死的囚服汉子身后是两名体格彪悍的刽子手,天烛南院环境气温不高,少穿点出门都会感到凉嗖嗖的极不好受,可那两个手里把持断头砍刀的巨汉则都没穿上衣,露出一身赤条条的精壮腱子肉,叫人见之而生惶恐,胆颤害怕。
那名今日被公开处刑的胖大汉子正是地虎山山主许大风。
而被判处极刑的理由很简单,就八个字,意图谋反,颠覆政权。
审核流程非常快速,最先由英雄府持节令长官向南院大王耶律镇江请示,获得准许后将谋逆之徒的信息罪状送去折腰山一份,然后就可以下令抓人,抓到人后在人流量最多的闹事口斩首示众,杀鸡儆猴了。
今朝这次刑罚的监督之人出生于名门贵族之家,其父官职权势极大,不仅在英雄府位高权重万人之上,甚至还有一整座军机重镇天王山的兵力可供差遣,翻云覆雨,只手遮天,若要叫谁三更死,阎王老子都不敢留到五更去!
在英雄府地界,除了折腰山共主诸葛长怀以外,其余人在那位修为通天的军镇持节令面前,连有胆子喘大气儿的都十分少见,几乎可以说是没有。
死罪监刑者唤作施财天,绰号“小天王”,乃天王山之主的独生儿子,纨绔不学无术,修为暂且不算甚高,但奈何其身兼几件稀世重宝,可凭空加“境”,寻常仙品武者根本近不得他的身子。
有一件外观碧绿的玄奇甲胄,名“毗沙门天王宝甲”,可在关键时刻保全性命;身后竖着两根青黄幡旗,名“睥睨恩仇天”,幡内尽是晦涩符纹,风雨雷电收拢其中;腰带名为“震天绫”,一旦有真气附加,便可灵动如蛇,缠缚敌人;腰间配着一柄长剑,剑尖鲜红如血,名“淬火玲珑剑”,曾有过剑斩蛟龙的光辉记录。
另有一颗通灵宝珠,名“镇妖珠”,为清源观观主昔日所赠,灵气鼎盛,可化万物,一镇之威,地煞可降!
平日里出门,他不管去何处,总还会特意带着那两具意识全无的“黄金傀儡”,傀儡体型巨大,浑身皆金,通体坚硬无匹,手中金斧覆有层层金刚气机,杀力极为雄霸!
据传闻,施财天这小子虽然平日里贪玩不务正业,却仍能在武道之路上青云平步,是因为此人当年尚未出生时,有地下恶灵钻入其母腹中,令之一落娘胎便生就七具“杀相”。
七相分别与“金木水火土日月”七元相对应,只要其中一具杀相彻底觉醒,那么施财天的修为底蕴便会上升一层,等到七相皆醒,他就是堂堂正正的凝丹境大修士了。
目前施财天只有觉醒五具杀相,故而修为境界只有五阶脱俗。
但若加上那六件法器宝物,那么真正实战时候的“真实战力”,就要再往上浮动一到两境左右了,至少普通地煞境高手面对这位施家少爷,注定要讨不到丝毫便宜,搞不好要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
施财天的父亲自然也姓施,名靖王,天王山重镇军事统领,英雄府持节令长官。
早年习道,和清源观观主李玗是至交好友,自封道号“乾元真人”、“金光正主”,开创乾坤道场,供奉天地,受世间香火。
其人容貌仪态非凡,姿容雅逸,高足九尺,有三尺浓密长须飘洒垂腹,美髯公是也。
平素无论行至何地,都喜穿铠甲,配宝剑,气场堪称惊为天人,恍如仙人。
数年前曾挥墨写过一篇《英雄赋》,以绝美赞词称颂折腰山十三名豪杰干部,世所共知,“乾元真人”施靖王不仅气态远超凡人,更是文武两样兼备,腹内才学极高,文化底蕴深厚,乃当之无愧的将帅之材!
折腰山诸葛老大对其异常欣赏,曾表示日后施靖王不做持节令了,山门干部的位置必定有他的一席之地,想来就来,十三人随时都可以更改为“十四凶徒”。
可惜虎父犬子,就像那位南院大王耶律镇江的小儿子耶律望河是个一无是处的废材一样,“小天王”施财天显然没有继承到他父亲的深厚城府与出彩能力,难托衣钵。
施财天为人极是飞扬跋扈,嚣张恣意,狂得那叫一个“无法无天”,天王老子来了都管不住他!
若不是他有那个当持节令长官的亲爹到处靠面子靠手段兜着,给自家儿子擦屁股,施财天多半是活不到今天的。
好几天前,施财天听说地虎山山主许大风有个女儿被人算出是“观世音”转世,身具佛门气数,命格不凡,便忙不迭亲自登门,两手空空,扬言要娶那个姑娘为妾室。
许大风素来听闻这个混蛋小子绝非什么行得端的正经好人,便就严词拒绝这门联姻亲事。
施财天不肯,坚决要娶,许大风没奈何,只得退一步说只要姓施的能休掉正妻,就能迎娶许吹过门,施财天仍是不依不饶,最后许大风恼羞成怒,破口大骂他们天王山施家尽是些仗势欺人的狗-贼,全都该天打雷劈,不得好死!
事后,施财天与自己父亲讲了此事,一向惯溺儿子的“乾元真人”施靖王一气之下,通过某些小小手段,给许大风扣上了个谋逆造反的歪帽子,借着自己持节令长官的职权,给其定下了当街斩首的极刑死罪。
今日午间,就是地虎山山主许大风受刑身死的时辰了。
处刑台两侧约莫有八百名佩刀官兵,尽是施财天擅用职权,在父亲大人默认的情况下从天王山调至此地的武力。
此刻天光正好,那名披穿碧绿甲胄,背插两根青黄幡旗的少年监斩官施财天悠哉悠哉的坐在处刑台北面位置。
连二十岁都不到的他,这会儿姿态闲适,翘着二郎腿,嘴里轻轻哼着小歌,看起来十分放松安乐。
哎,毕竟要亲眼目睹自己厌恶的老杂-种许大风被砍头而死,尸首分离,这种痛快的事儿,想心情不好都难呐!
施财天背靠椅子,身前有桌有纸有笔有令牌,身后则是两具纯金身躯的庞然大物,持斧为械的金甲傀儡,斧上气机流转不息,奔腾如骏马。
再过不多时,行刑时辰一到,这位千金之子、贵族后裔的绿胄少年就要一声令下,亲自监督掌刑,眼睁睁看着没有把女儿嫁给自己的那个该死“仇人”,地虎山山主许大风被刽子手砍下那颗愚蠢的脑袋。
等到许大风一死,整座地虎山的地盘和人脉战力,就通通都是天王山的囊中之物了,届时他施财天只需跟父亲施靖王求上那么几嘴,自己就能有资格统镇一整座山头,好好过一把当“扛把子”的瘾了。
计划都已定好,等处刑完山主许大风,地虎山内那些不愿归降的习武男人,无一留存尽数坑杀,其余女眷则全部充公入军营,给战士们好好发-泄玩弄一番,权当是他们辛苦给官府卖命的奖励犒劳了。
一想到那个时候,麾下全体兵卒都会振臂欢呼,大赞自己的“老大”英明神武,从此忠心尽责,不离不弃,施财天的心情就极为快意,毕竟混迹官场之人什么最重要?人心所向最重要!
中原不说“人心齐,泰山移”,改一改,人心齐,天王山也能移一移。
二郎腿翘得都快发麻了的施财天忽然重重“哼”了一声,只因他没来由想起了那个瘦瘦小小的俏丫头许吹,那个脸上长着酒窝的小姑娘也不知逃到什么地方去了,竟然搜山之时没有发现她的踪影,真是怪事。
哼,逃了那也无妨,只要名叫许吹的贼丫头还没跑出英雄府……不,只要她现如今还在天烛国,就不愁逮不住这么一个十五岁都不到的绿袄小姑娘!
到时候一旦给他抓着,那可就有得玩了。
施财天除了“小天王”这一帅气绰号以外,还有个“小阎王”的诨名,论折磨人,尤其是女人的手段,那叫一个惊世骇俗、层出无穷,脑子里装满了让人生不如死的残酷法子,再龌龊的流-氓都不及他万一。
他准备等许吹许丫头落入自己手中之后,对其一一实施酷刑,管保不出三日,姓许的小丫头就会变成一个既不像人也不像鬼的怪胎,奄奄一息,只堪堪存余半口气儿,想死,死不掉,想活?既然惹了我施财天,还能有活命的道理?真是痴心妄想!
就在施财天坐在位子上思量着如何能少女许吹更加痛苦的时候,有两个人影从远及近而来,自人们的头顶上方前行。
速度奇快,动作奇绝。
轻功异常卓越,无一人被踩。
一红一绿两人仗剑杀向处刑台。
联袂劫法场!
第二百九十章 下辈子记得当人
正午时分,何瑶城中心市集热热闹闹,围观看戏的百姓人头攒簇,甚是密集。
所看“戏码”,自是地虎山山主许大风因谋逆罪名被公开斩首的那场精彩好戏。
杀头一事,自古以来都是百姓们热衷于“欣赏”的妙哉雅事。
怎料出乎众人意料,处刑台所处地带风云突变,固若金汤的防护圈子不堪一击,有两名不速之客光明正大,且气势嚣张的堂堂杀入了此间,视兵卒如无物,一味破阵便是!
一人穿着墨绿衣裳,双手持械,一刀一剑;另一人红绸加身,同样两手均占,只是手握双剑。
两人正是从中原千里迢迢来到北国的凌鼎与魏颉,他们刚认识不到一天,就已意气相投,决意联手至此讨贼救人。
二者今时今日,要在何瑶城内一展大禹王朝男儿的雄风,逞尽侠气,救下绿袄小丫头许吹的生父,地虎山山主许大风!
绿衣红绸,两名剑修,轻功绝强,脚踩虚空,踏步极速掠向处刑台,风声在耳旁作响,呼呼烈烈。
两侧有近千名强壮的蛮族士兵叫声大起,他们纷纷拔出腰间圆月状特异佩刀,尽力挥舞砍杀,要阻止这两名妄图行大逆不道之事的贼人,立下功劳给主子瞧瞧。
但即使八百人齐出,包围圈极密极稠,一红一绿两人的前行速度依旧丝毫未减,我行我素,天涯任我行,仿佛弯刃长刀根本没法子伤及那两名身影如风的年轻男子。
刀锋再快,可快得过疾风?
伴随着持续不断的铿锵兵器相击之声,大量的弯刀或掉落在地,或直接被强劲气机砰然绷碎,总之就是脆弱不堪,形同虚设。
两人姿态极度潇洒,衣袂翩翩,刀剑影动,必有人命归天,就好像对于这两人而言,杀人这种事儿跟喝水吃饭一样简单轻松,全然没有任何压力!
毕竟这两人,其中一个拥有半步天罡境的真气内力;而另一个,则是实打实的地煞境大能。
俱可名震天下!
这等强强匹配的超级组合,又岂是随随便便就能拦得下来的?那地煞境岂不是太过不值钱了吗?
但随着士兵涌过来时的压迫程度越来越大,数目越来越多,这两名男子的前冲之势终于也被稍加阻滞,没有了最开始的那般势如破竹,无可挡却。
红绸剑修开始和绿衣年轻人明确分工,一人主要负责冲锋入阵,一人帮忙消除掉后顾之忧和两旁的连绵功势。
魏颉十分清楚的记得,自己去年和侠盗公冶锦一同在礼阳城公然救青天大老爷郑瑞的时候,是自己在前,公冶兄在后。今日改换场地,来到这天烛何瑶城里劫法场,从南到北,分工也该颠倒一下才对,会比较合理一些。
总不该自己老是出大风头,偶尔也要做一做衬托红花的绿叶不是?
魏正气向来有着谦逊让人的优良美德。
“凌兄,一会儿你杀上处刑台后,什么都别管,只需尽快把那个姓施的家伙弄死,至于解救许大风的事情就交给我来做好了。”魏颉陷于阵中,扬着下巴大声叫道。
凌鼎听后眯眼笑着应了句“好”,然后边与身前士兵厮杀,边冲着端坐于高台的少年施财天破口嚷道:“喂,上头那个穿绿甲的臭小子可是叫施财天?我乃逍遥神剑凌绝顶,我是你亲爷爷!你可别不认我,血浓于水,打断骨头连着筋嘞!你爷爷有错,没教育好你爹施靖王那个王八蛋,养出你这么个晦气的不孝儿孙来,真是造了大孽!今天就让我负责清理门户,来来来,天杀的乖孙呦,快把脖子伸过来,让爷爷我砍上一刀,一刀就好,一下就让你去死,很舒服的!”
跪在台上的许大风听闻凌鼎之言,觉得颇为有趣,骂得过瘾,顿时忍俊不禁,仰天大笑起来。
而被侮辱唾骂了的施财天却罕见的没有勃然大怒,只因他极端明白,有胆子公开跑至这里冒“大不违”,杀官兵劫法场的人,绝对不是什么等闲之辈,万万小觑不得。细细观察,耐心推测,从此人竭力冲锋时的气势杀力判断,少说也有凝丹境大圆满,搞不好到了七阶地煞境也未尝可知。
如斯恐怖的霸道战力,就算放到黄龙府天阙城的那座南院耶律大王府里去,都绝对是数一数二的水准,可供座上宾。为何这等不世出的顶尖大能,会甘愿冒着风险前来此地营救区区一个地虎山山主?他许大风一个土鳖莽夫,何德何能?没理由啊!
施财天认真想了一会儿后发现并无什么思路,遂咬了咬牙,对着那两名光着膀子的精壮刽子手说道:“你们两人,速速行刑,别管什么时辰到没到了,快些处决了犯人要紧!”
两名蛮族刽子手连忙点头喏了一声,抬起手中那柄断首大砍头,高高举起,对准许大风的脖子就劈砍了下去。
刀刃尚未触及颈部要害,“嗤”了一声过后,两个刽子手身子已瞬间软倒,整个人都那样摔在了地上,有一摊显著的血迹从脑袋下面流了出来。
原是魏颉反应敏捷,很及时的御出了冰塞川、雪满山两条细小通灵飞剑,于须臾间的光阴,洞穿了两人的头颅,杀人只在瞬息!
墨绿深蓝两柄仙家飞剑穿透刽子手的脑子,倏然再起,直直袭向了坐在不远处的监刑官施财天。
两具全无灵智的金甲傀儡这一刻蓦然动身,疾速冲在了施财天的身子跟前,挥开两柄沉重至极的金色精美巨斧,斧上金刚气机猛地大增,就那样将冰塞川和雪满山震了开去,保住主子不受飞剑之害。
一身墨绿的凌鼎已距处刑台极近,只要再一鼓作气,即可掠身上去。
魏颉放声而笑,红绸里“渗”出丝丝缕缕的淡紫色气机,正是足可严重干扰敌人心神的幻魔真气。
海量真气席卷四周的同时,年轻剑修笑了几声后猝然吼出一嗓子,此为震杀万物的内劲功法“金犼功”,半步天罡境的内力真气瞬时涌向四面八方,凡被音浪冲击中的士兵,皆当场肝胆爆裂,七窍流血而亡,无一例外,死得极度凄惨!
负责镇守处刑台两侧的群兵数量已被杀得几近半数,满地尽是横陈尸体,活人反倒稀少,后面士兵要往前杀来,不单单脚下生绊,连原本敢于冲阵的勇气都大幅消减,逐渐有被彻底磨灭的迹象,都成了缩手缩脚的懦夫。
毕竟都不是瞎子,眼见自己的同伴个个以如此之快的速度倒下,除了心境强悍无伦的绝世高手,否则任谁都没法保持最初的那份魄力。
什么愈挫愈勇?只会越战越矬!
鲜绸如血的年轻人左手血灵,右手青霜,一套大漠星辰决,一门霜刃把示君,双剑杀人如麻,触之即死,挨着就亡,形同鬼神,恰似魔王。
众蛮兵无不丢魂丧胆!
魏颉音量暴涨,以内力逼出嗓门之声,他以震撼至极的声音大叫道:“禹朝精锐尚且拦不住我,就凭你们这群本就不该生出来的贱-种狼蛮子,也配给我挡在这儿找死?!那小爷我就赐你们一个投胎转世,下辈子记得当人!”
第二百九十一章 宝塔镇何瑶
魏颉以幻魔真气扰人心神,再猝不及防以金犼功摧出浩荡本命真气,以甚深内力震杀群兵,如那棍棒扫百草,霜刃星辰诀两门顶尖剑法杀起人来轻轻松松,如同儿戏般容易,青霜血灵挥舞之间,又有百名蛮族兵卒身死倒地。
当然更惨的还是那些不小心被剑气芒罡碰触到了四肢部位的英雄府战士,也不知他们到底是运气好还是运气差,反正若是脑袋被很直接割了下来,那必然是瞬间死亡,用不着多说什么。
但要是被砍下来的地方换成胳膊或腿,那下场虽然多半还是一死,但死前恐怕就需努力挣扎一番,饱受阵阵非人痛苦之后,才能万般凄惨的去黄泉路上报道了。
说他们幸运呢,确实幸运,没有一招便死于剑下,苟延残喘多活了一会儿,多活就是赚,总比那些一下就死的袍泽们要来得强,扛得久。
说他们不幸吧,那也的确不幸,以战士的光荣身份轰轰烈烈死去,对于蛮族男儿而言可非甚么耻辱之事,完全能够接受,但死之前要先经历一次断胳膊断腿的剧痛,这未免有些过于残忍无情了。
当然,这也并非是魏颉故意而为之,战场波谲云涌,有些事儿是无法操纵得了的,明明是想着轻轻一剑就叫人毙命的,这样死比较痛快,可没奈何挨砍之人下意识,凭借本能躲了那么一下,这就直接导致了他们当下惨受断肢之苦,生不如死,远不及其他瞬间死去的伙伴们那么“舒服”。
总之,处刑台南边,已是尸横遍地,哀嚎四起。
想必所谓的人间炼-狱也不过如此了吧!
一身墨绿衣裳的巴蜀天才凌鼎已然纵身掠上了处刑台,直面救人的最后一个“防线”。
名义上是负责监督处刑的监斩官,但实际上是存了极大私心,想要观看仇人许大风被当众斩首的“英雄府第一败家子”。
天王山之主施靖王的独生子,绰号“小天王”的施财天。
凌鼎照着魏颉所说,冲上高台后不顾及其他,也不去救许大风,唯一的目的就是去干掉姓施的小王八蛋。
巴蜀剑冢绝顶大天才凌鼎笑声骤起,他扯开嗓子厉声叫道:“我的乖孙儿呦,速速过来,爷爷我送你归西!”
保持如此近的距离后,通过敌人周身内力外散出气机的强度判断,施财天方才彻底笃定眼前这个口气大得能吞天的年轻男子,毫无疑问就是七阶地煞境。而且保底是地煞境小圆满的剑修,兼刀修!
深知这一战恐怕是自己此生所遇至强之敌的施财天不敢有丝毫松懈,全力应战,就算打不赢,也要想方设法逃离此地,搏出生机,绝不可命丧于此。
施财天现在虽然连二十岁都还不到,只能算是“少年”,但他心知肚明,自己已经纨绔潇洒不了几年了,未来的自己,绝大概率是要接手整座军事重地天王山的,到那个时候,真可谓是千斤重担于一身,万均任务一肩扛了,如果自己不强大起来,就算是自己那位本领通天的老爹施靖王都帮不上什么忙。
所以施财天飞扬跋扈是真,但腹蕴锦绣也是真,手段残虐是真,有着足够自我保护的修为战力这件事,当然也是真的,决计假不了。
施靖王独子施财天他其实比谁都知道,自己目前所处的位置受到无数人的觊觎,终日被耽耽虎视,加上身为英雄府持节令的父亲大人表面上好像并不在意,但实际上还是对自己报以极大期许和热衷盼望……
林林总总,这些都让施财天极度早熟,他心知肚明,自己如果他日修为境界不够高,战力不够强,肩上挑不起天王山的重担,自己父亲一辈子的心血就都没有,与此一同失去的,还会有自己这条再宝贝不过的身家性命。
所以为了提高修为底蕴,施财天装得自己不务正业,游手好闲,其实背地里一直有在秘密修行。
只是,他和别人练武修炼的路径不太相同。
施财天变强的路子很野,特别野。
无须打熬筋骨、锻炼皮肉,无须疏通窍穴、炼丹纳气,更不需要过分辛苦的在膻中气海内积攒内力,只需想法设法的为非作歹,行诸多恶事,让体内的那些“恶灵”一点点苏醒,只要体内恶灵醒来得越多,那他施财天就能觉醒数目更多更强的“杀相”。
七尊杀相,“金木水火土”五相杀力一般,而之后“日月”那两相,则能让宿主在短时间内极大幅度的增强修为战力,这无疑是从凡人蜕变成“仙人”的最优捷径,一步登天!
就在半个月前,施财天就拥有了第六具杀相,只是他连身边最亲近的人都没有说起过这件事情,藏得极好极深,他要等最后一尊“月相”也在身体里面觉醒过来,一举成为凝丹境仙品修士以后,再公布于众。
等到那会儿,十分慕强的英雄府百姓无疑都会心生感慨,点头称赞,想不到他施靖王那个看似没什么用场的儿子都已经有六阶凝丹境了,先前可还真是看扁他了啊!
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这便是他施财天长期以来所秘密图谋,所刻苦追求的东西!
绿衣凌鼎已把持刀剑上前,气势极汹,杀意极盛,这令施财天结结实实的吓了一跳,背出冷汗,好在那两具体格庞大的金身傀儡上前及时,以二攻一,有城墙之态,将凌鼎死死的拦在了外头,剑气与刀罡固然汹涌凛冽,可一丝一毫没能伤得到正主施财天。
“你个妈卖-批的瓜娃子,躲在后头算什么英雄好汉?!快些给爷们滚出来,让我斩上一剑,或是砍上一刀,这事儿不就了了么?我也好早点收工回家。非得整这么多幺蛾子,你说这不是耽误功夫嘛!”
凌鼎虽对那两具金闪闪的巨型傀儡颇具怨词,但战斗之时所递出的剑法与刀法,却无有任何懈怠,仍是倾力以赴,均属上乘技法,他发誓要尽快解决掉身前的那两个拦路虎一般的“大-麻烦”,之后再去好好弄死那个藏头露尾的“瓜娃子”。
巨大金甲舞动少说有两百斤分量的绚金长柄斧子,挥动胳膊时,斧子刃身之上有丝丝缕缕的玄妙涟漪持续泛起,此种名叫“金刚气机”的神奇真力珍贵无比,乃是莽苍府极北大地的佛教圣人,炎神山焦叶寺主持臧笙昔日经过英雄府之时,特意赠予施财天这位持节令独子的好东西,据说可与大禹王朝猿猱山青泥寺里的独门秘术“大金刚印”相媲美。
两名金甲大汉以两柄有金刚佛力加持的璀璨巨斧,夹攻那个和“他们”一对比,显得极是矮小瘦弱的绿衣年轻人凌鼎,以二欺一,优势不小。
另一边,躲在傀儡身后的施财天为了防止那名红绸剑客杀上高处,快速从那件碧绿甲胄里头掏出了一颗青白两色混合的滚圆小珠子。
用力往上空一抛。
珠子登时化作了一青一白两缕奇幻真气,两缕气机缠绕交融在一块儿后,以极快的速度升至了云层所在的位置。
那一瞬,已呈灵气形态的镇妖灵珠产生了剧烈变化。
待在何瑶城此地往极高处仰头望去。
可见一个巨大玲珑塔模样的奇丽物事飘浮在苍穹之下,如神明之物。
灵气宝塔开始往下坠落,风声震耳,威势之惊人,似要镇杀一切!
宝塔镇何瑶!
第二百九十二章 七相皆全
施财天丢出那颗清源观观主当年赠送给自己的通灵宝物,灵气丰沛无比的“镇妖珠”。
内蕴莫大灵气的宝珠倏湖化作两缕清气,青白双气合二为一后,在穹顶上空陡然幻化成了玲珑宝塔的模样形状,高高在上,如神物在天,只可仰望,不可亵玩。
罡风凛冽呼啸,山岳临头,灵气所化之巍峨宝塔往大地坠下,其威视雄霸无双,仿佛要一下便镇杀凡间万物!
灵幻宝塔以极快的速度落下,随着不断迫离人间,宝塔的体型开始持续收拢变小,到距离地面只不过几丈高时,已变得与寻常民宿房屋差不多大小。
瞬间,巨塔堕地,满地尘土飞起,定睛看去,灵气宝塔已死死将那一袭红绸罩在了其中。
“小天王”施财天一见那名红绸剑修为玲珑塔所镇,困厄难逃,顿时胸中大悦,只因他心知肚明,此灵气宝塔威力通天,纵是地煞境强者不幸为其所压,都难逃一个“死”字,那个红衣服的年轻人就算当真是七阶剑修又能怎样?
还不是被巨-物镇压其中,如坐井观天之蛙被彻底封死洞口,只能闭目等死?
道门灵器玲珑宝塔内气机汹涌,若无限凌厉飞机,又似万千重拳,摧残消磨人的体魄不说,还会对受压者的心神产生巨大的影响,恰同大刀磨石,持续不断。
直到塔内生灵死透死绝,这座由镇妖灵气幻形诞生的巨型宝塔都绝对不会消失,一定还会在原地好端端的矗立着,就像那天庭镇守南天门的无上神将,托塔李天王一样巍巍然不可撼动!
年轻剑修魏颉被镇妖宝塔压迫困住,无法迅速逃离此塔,就意味着此时体魄本就已然不坚的他,要源源不停的承受了塔内刚猛气机袭卷肉身,苦不堪言。
若换成其他内心不强的修士,身处玲珑塔内,纵使侥幸不会短时内便即毙命,也多半会受不住消损残害肉体的剧烈折磨,早在体魄被空耗殆尽之前就道心崩碎,沦为痴呆了。
灵珠宝塔,可杀地煞!
这是清源观观主李玗当初将宝珠赠给施财天的时候就讲过的话。
老观主所言非虚,小天王对气机修为的判断也基本没有过大的失误,魏颉在外散内力的表现上确乎是实打实的地煞境。
可惜,不是地煞境小圆满,也不是地煞境大圆满,而是无敌当世的“地煞境巅峰”,即半步天罡境!
而且,除了真气水准已达地煞境最强程度,年轻人在来到天烛国后历战无数,在与王阳煦一战过后,心神境界已是堂堂正正的“陆地尘仙”,绝非什么凡夫俗子可与之相提并论。
林清林武神的拳,可打杀天罡剑修;绝顶山剑王的剑,有天地共鸣之神能。
可不管是拳还是剑,都没能奈何得了魏颉,不仅没能宰掉这个自中原而来的游侠剑客,反倒还帮着他打磨了心境,砥砺了“心剑”剑锋,与垫脚石无异。
此时此刻的情况当然也是一样,塔内风卷云涌,飞剑拳罡蕴含无限杀机,但身陷绝地的年轻人心湖湖水仍如静止一般,湖面似镜面,不起丝毫涟漪。
任你云卷云舒,我自风轻云淡。
在他看来,这些所谓的压迫和摧残,都是养料,可增肥肉躯体魄的宝贵养料;都是阶梯,都是只需迈步过去,便可到达更高一层水平的天堑阶梯。
养料,那就吃;阶梯,那便踏!
身穿墨绿衣裳的巴蜀侠客凌鼎双手紧握刀剑,左手三寸剑,右手惊鸿刀,施展春秋剑法与银河刀法,大战两具金甲傀儡,以一敌二,力要破开两者,去后头斩杀那个千金贵胄的“小天王”施财天。
天王山施家少爷见那绿衣年轻人修为这等强横,杀力尤为了得,无疑是个棘手凶恶的角色,于是果断松开腰上系着的那条“震天绫”,在绫绸之上附加了阵阵本命真气,口中敕令一声“去”,血色长绫如一条赤蛇,猛地凌空蹿向了正在和金甲倾力厮杀的凌鼎。
震天绫乃施财天身上带着六件法器宝物之一,无有任何杀力,专门用于束缚限制住人的行动,在双方敌战之时用出,出敌不意,百试百灵,可刹那间令对手动弹不得,困厄樊笼之中!
顷刻,凌鼎已为血绫所缚,可谓大事不妙。
眼见两柄满是金刚气机的沉重金斧就要兜头劈落,杀力滚滚,霎时间即可轻松斩裂巴蜀年轻人的那颗项上头颅!
千钧一发之际,有震天般的响动猝然乍起。
灵幻气息凝聚成的玲珑宝塔当场震碎,不复完整。
如此骇人动静,说是“天崩地裂”都不为过!
但见魏颉满身紫气如魔族大妖,手持双剑,破开了灵气巨塔,笔直杀向了处刑台,气势汹汹,无与伦比。
朝三暮四火蛇水龙四条飞剑,率先一步掠至高台,荡开了巨型傀儡的两柄金刚斧子,在危难关头救下了凌鼎的宝贵性命。
魏颉再御飞斧月涌和飞尺越山海两件法宝,锋锐无匹的杀伐灵器猛地钉穿了金甲巨汉的头颅!
再补两剑。
血灵一剑孤烟直,青霜一剑倚暮疯。
剑罡分别斫断了一具庞大纯金傀儡的腰椎,以及另一具傀儡的脖颈要害。
本就没有人类意识的巨大身子就那样轰然坠地,彻彻底底丧失了战斗能力!
万料不到玲珑宝塔竟会关不住那袭红绸,灵珠之主施财天自然大吃一惊,见状如此不妙,此刻不逃,更待何时?!
眨眼间,小天王已然脱离原本位置,开始往北夺路逃亡。
两剑斩“死”了黄金傀儡的红绸剑修魏颉用青芒罡气,帮助凌鼎破碎了那条束缚行动的血色震天绫,又对其匆匆道:“凌兄,许伯父就交给你了,救完人之后请立刻去客栈找小酒窝许吹,让他们父女团聚,我去追杀施财天,今日定要取走那小子的狗命!”
语罢,那一名满身覆盖紫霄真气的红绸剑客,已倏然离开了高台,紫影如电般闪动,轻松极高,速度自然极快。
凌鼎乃巴蜀剑冢第一王牌天才,本来生有傲骨,平素不喜听人差遣,但奈何自己确乎是受了魏颉之恩,从金甲傀儡的斧下挣得了一条性命,既然受恩于人,听听他的“使唤”倒也无妨,大不了两两抵消,谁也不欠谁。
于是绿衣年轻人快速一挥刀剑,解开了死刑犯人许大风的枷锁铁链,使之重获自由,又弯腰下去,将许姓老山主安稳的负在了自己背上。
“哎呦我天,我说许老哥啊,你这分量还挺沉。”背上驮了一人的凌鼎头也不回的笑道,“我这就带你逃出生天,去见你的宝贝女儿!叫许吹是吗?名字好听,长得也漂亮!”
说着便纵身南掠,无视残余蛮族兵卒的围追堵截,直径南下奔逃。
另一边,一路狂掠的绿甲少年施财天意外吸收了镇妖珠碎裂后残留的天地灵气,体内全数恶灵觉醒,大放异彩。
体生出七具杀相。
七相皆全,金丹已成。
入六阶凝丹境!
第二百九十三章 剑仙不过如此
逃亡过程中,那颗名为“镇妖”的灵珠子存余天地间的灵气被施财天尽数吸收,绿甲少年在自己都全然未预料的情况下,莫名其妙的跻身入了仙品凝丹境。
补足最后一个“月相”,金木水火土日月七大杀相俱全,七相觉醒后,在施财天体内焕发出无限生命力,凶光尽显,可怖非常!
绰号“小天王”的少年此刻终于停止逃命,回转过身子,蓦然拔出了腰间配着那柄精致长剑。
手握剑尖处鲜红如血的淬火玲珑剑,把剑举平,血尖对准那袭前杀而来的红绸,身穿碧绿甲胄的少年男子吸了口气,旋即放声叫道:“来啊,我施财天,六阶凝丹境剑仙,宝剑宝甲宝幡加持后,不逊色地煞境强者,尽管来与我一战!我若惧你,我……”
话未说完,红绸剑客已凛然而至。
通体被紫色雾气萦绕的年轻人身后陡然浮现一轮彩色“明月”,那是通灵宝物碧海飞金镜。
见镇魂之力无法影响披穿毗沙门天王宝甲的施财天,魏颉使开飞金彩镜的另一门绝技,眨眼的功夫,两根极粗彩条自华丽镜面飞出,若长蛇扑杀猎物,猛然间袭向了天王山施家纨绔少爷。
当下已是仙品剑修的施财天无惧两条“彩蛇”的迅猛攻势,以淬火玲珑剑之刃,阻下了双“蛇”。
那一刻,施家小天王身后那对叫做“睥睨恩仇天”的青黄宝幡骤放巨幅光芒,一青一黄两大珍贵奇幡,青幡内雷声大起,黄幡里有狂风怒号。
青雷与黄风,以摧枯拉朽般的绝强气势,冲袭向那名手提双剑的红绸剑客!
面对疾风雷电,满身紫气护体的魏颉赶忙将青霜血灵二剑格挡在了身前,以扛御两股强悍到无与伦比程度的顶级杀力。
风雷中,有一剑杀穿,笔直行进。
已具剑仙实力的施财天挺身猛掠而前,猝然递出一剑。
七尊杀相在同一瞬爆发出惊世骇俗的“凶霸之气”,令绿甲少年的这一剑,威力无穷,杀力更是无穷!
血色剑尖直奔红绸年轻人的头颅而去。仿佛誓要在刹那间取走此名剑修的那条性命!
八条细条飞剑以及飞尺飞斧等通灵物原本可以及时救援,奈何青黄宝幡一恩一仇,一雷一风,就似少年周身一丈内形成了一个牢不可摧的气场大“罩”,巨罩不仅可摧杀敌人,更能让对手的法宝无法在短时间内产生效用。
即使时间再多,对于一名天烛国极其罕见的旷世剑仙而言,要宰掉一个人,那也已然足够,甚至绰绰有余!
眼见淬火长剑顺风杀来,对于体魄脆弱的魏颉而言,这无疑是一场泼天巨祸。
生死方寸间,风雷大罩里。
绿甲少年长剑直直前戮。
红绸剑修放弃了任何自我拯救的措施,不设防不后退,即使风险巨大,他仍执意要用身子硬接下这一剑!
对于拥有“陆地尘仙”心境的年轻人来说,这等荒唐无比,甚至与自残无异的行径有其根源成因所在。
原因有二。
一是心境高耸入云天,不愿因区区剑仙一剑而往后撤退,不想因此而使心“镜”蒙尘,心神摇晃。
二是由于青龙体魄破碎的缘故,年轻人目前仍处在五阶脱俗境小圆满的修为水平,是依靠着内力真气的存量而堪堪够到半步天罡境的门槛。
按常理来说,无论是五阶对六阶七阶,还是脱俗境对战凝丹地煞,一旦出现“以伤换命”的想法,并把想法付诸实践,那么多半就是自寻死路,极大概率会当场暴毙,就算侥幸不亡,也要重伤濒死才对。
但他魏颉,偏偏不服这狗-屁道理!
而今已木元修复了的他,其实距离所谓剑仙之境仅剩不到半步距离,也就是这短短半步,跨了过去,就能轻松抵达凝丹境的修为。
万事皆备,只有体魄不行。
只需大幅强化体魄,哪怕达到拥有青龙体魄时候一半儿的程度即可,那小小的“半步”,微不足道的修为差距,就能够弥补了!
所以魏颉不仅要试试自己的紫霄真气强度如何,能否接下剑仙的长剑,还要依靠施财天剑上的血气剑气和杀气来砥砺自身肉躯,增强体魄。
呵,重伤又如何?
本公子有道门至宝青云真气,还有半步天罡境的本命内力,纵然被刺了个透心凉,只要命脉根骨不毁、周身筋络不绝,那就万万死不了。
闹得再凶再狠,到头来总能超量修复,变得比往日更强,更硬!
自古以来,有胆子靠“扛伤”这等匪夷所思的危险行为打磨体魄的,决然少之又少,万中无一。
魏颉是其中之一。
风与雷,皆是天怒神罚之物。
此时此刻的年轻人,正如身临天劫巨祸内,一意孤行,生死无畏!
有一剑穿开雷电劲风。
红绸侠客迎着那一剑而去!
猩红如血的淬火剑尖借助风雷之势,贯透紫霄真气,彻底刺入魏颉胸膛,因其在最后关头微微侧身,利刃没能伤及心脏要害。
这便是所谓的“以伤换命”。
此等不顾后果的鲁莽举动,魏颉曾在敌战七星剑阵时为了杀死龙渊剑修时用出来过。
今时今日,不妨再用一次。
胸口中剑的魏颉竭力挥下神剑青霜,青龙状芒罡一击摧烂那件天王宝甲毗沙门的同时,令凝丹境剑仙施财天的本命体魄发生剧烈动摇,残破不堪,形同白纸。
血灵剑再补一斩,毫不留情,切裂白纸。
施财天登时发出一声凄厉绝伦的惨叫,肉身亡故,体魄全无,身体里面的七具杀相已无宿主,不得已化成七缕凶光阵阵的“煞气”钻出,往周边晃晃悠悠飘去。
天王山之主的独子,“小天王”施财天那件品质超脱的护身宝甲已成废品,少年人就那样在瞬息间被血灵剑斩开了整个血肉胸膛,玲珑剑脱离手心,身子颜面着地朝前倒下,血流铺地而死!
魏颉归血灵青霜入鞘,拔出了那柄插在自己胸口,距离心脏仅有半拳之距的淬火长剑,随手一扔,对上品宝剑弃之敝履,微微笑了几声,语气不屑,表情平和,淡然道了句:“剑仙不过如此。”
第二百九十四章 送行
地虎山山主许大风已被凌鼎救走,小天王施财天已被一剑斩杀。
又一桩顶天立地的侠义之事完成,心境仍是风轻云淡的魏颉面无表情,独身佩剑,立在原地。
只是静静地伫立着,什么都不做。
也都没有运起道门青云真气来疗愈前胸处的新鲜剑伤,因为他觉得时间还早,慢慢疗伤即可,总能恢复,超量修复体魄。
区区一剑的“蝇头”小事,何须过分在意?这等毛毛细雨般的“小”伤,和林武神拳碎青龙体魄,王阳煦大日侵扰心神的痛苦相比,根本无足轻重,不必太过在意。
痛吗?肯定是痛的,但不会有什么大的影响,无关痛痒。
况且对于如今心境媲美尘仙的红绸年轻人而言,这世上恐怕已几乎不会再有什么大的事情,能让他的心“镜”产生丝毫裂缝了。
当然,像亲人离世、挚友丧命之类的事儿,还是有一定可能性让魏颉大感崩溃的,毕竟只是有了陆地尘仙的心神境界而已,本质是还有具备七情六欲的“人”,怎可能冷血无情到那种地步?
就像盈盈岛岛主沈腰,喜欢了狼煞大将军魏魁那么多年,就连神明仙子般的人物都有可能被所谓的“情感”支配,魏颉又不是真正的神仙,当然也没理由免俗。
那天在燕鸣关,抬头看到了绿衣小丫头卜倩的城头字刻,然后因为某些晦涩原因辞别了红裙少女许灵霜,魏颉孤身一人,策马来到了这座号称“百蛮之地”的北国天烛,发誓要在此地好好闯上一番,无有作为,绝不回国!
在这天高皇帝远的荒僻地界,言语不通,水土不服,没有亲人故人,只有一个孤独了差不多二十年的异乡游子,一个寂寞了只爱喝点酒来消愁的落魄剑客。
从出塞入疆的那日开始,魏颉倒也不是一直都一个人,他陆陆续续结识了一些新的朋友。
比如脾气古怪的江南四艺,比如怀着身孕的沈笛,比如淮南道游侠儿苍参,比如天下著名刺客楼燕儿,比如离家逃命的小姑娘许吹,比如巴蜀第一天才凌鼎……
这些人的出现,确确实实帮助魏颉派遣了些许的愁闷和无聊。
若是没有他们这些人,红绸剑客作客他乡的日子会没趣到极点,很多事情都没办法做成功,甚至连做都有可能不做。
没遇到江南四艺,就不会去杀折腰山老十三晏材。
没遇到沈笛,就不会去要了林清义子林明的性命。
没遇到苍参和楼燕儿,之后的几场袭杀暗杀刺杀,就都没人陪了。
没遇到许吹和凌鼎,魏颉多半就不会在何瑶城里仗义出手劫法场,许大风应该会死,施财天绝大概率就死不了了。
如果当真没有发生那些或大或小的事情,不管命运是否会因此而有巨大的翻天变化,至少魏颉绝对不能够像现在这样,于激烈战事过后的闲暇时光里,脑中回忆起某些过去曾经发生了的精彩片段,点点滴滴。
他日江湖相逢,也没什么可能与朋友互相道一声“好久不见”,或是笑着问上一句:“最近过得如何?”
这些人的存在,真正有利无弊,出现了,一定胜过没出现,就好像是老天爷的馈赠礼物一般,值得好好珍惜,好好回味。
此时魏颉胸口处的剑伤还在涓涓淌血,鲜血浸透红绸衣襟,但年轻人浑然不为所动,就好像自己压根就没有受那险些就能要了他性命的一击。
无所谓,中不中剑都无所谓的,反正许伯父已经救下来,施财天也已经性命归天,此间事了,其余小事无需介怀。
换成寻常武者,这会儿功夫要么要尽力调整内力,运劲修复伤口,要么就是提着施家大少爷的项上头颅四处传扬,想让何瑶城的男女老少都知道,自己亲手宰掉了那个千金之躯的小天王施财天,干成这等名扬四方的英雄之事,若不宣扬宣扬,岂不是太可惜了?
不可惜,一点都不可惜。
在绝顶山山顶的庭院之中,魏颉就曾亲口与巴蜀凌鼎讲过,自己对什么名利之类的事物丝毫不感兴趣,视名视利如粪土,形同不值一钱的垃圾狗-屎!
他现在心中第一想做之事,绝非运功疗伤,更不是提着少年首级到处闲逛。
胸口处顶着个大窟窿的年轻人这会儿心里最渴望之物,是一壶酒。
天气寒冷,并无春意融融之态。
天地肃杀,追凶杀寇,风雷阵里我自无畏,毙人性命于一剑之下。
做出这等豪侠风流的事来,换作是谁都会志得意满,爽快绝伦,魏颉到底还是个二十岁出头的年轻人,必然也是希望有个人能听听自己诉说战况激烈与战绩之丰,吹吹小牛,发发酒疯。
既已杀人都市中,又怎能不笑尽一杯酒?
可惜没有,很可惜,并无人可与魏颉一同饮酒。
酒伴全无,人间寂寥,大英雄总归孤独。
又沦落至连喝酒都没人陪地步的魏颉在原地孤寂站立了许久,仰天长叹,复又疏朗大笑,冲着天际苍穹叫道:“闷杀我也!我魏颉没死在剑下,反倒要因没酒水饮用,而活活闷死憋死渴死,真是笑话啊,天大的笑话!老天爷,你有本事吗?你既然那么有本事,怎的不下一场‘酒雨’,老子口渴得紧,要痛快吃酒,你依是不依?!”
远远出乎魏姓年轻人意料的是,话音刚毕,猝然间,有一个酒坛从不远处以弧线朝自己抛了过来。
速度虽然极快,但眼神和身体同样敏捷的魏颉还是及时把酒坛牢牢抓住了。
就在红绸剑修手里抱着酒水坛子,满头雾水之际,从酒坛飞出的方向,迎面缓步走来了三名体格相貌迥异的奇异男子。
居中的一人身穿鲜黄绸衣,容貌异常俊朗,蓄着标志性的精致络腮胡须。
腰配无鞘长刀,刀口可隐约看见焰光。
那名居中的佩刀男子呵呵笑道:“叫魏颉?嗯,终于算是寻到你了啊,不容易啊不容易。这酒,就当给你送行吧。”
第二百九十五章 名字起得如何?
迎面走来了三名男子。
皆形貌奇特,异于常人。
左右两人。
左边那人脸型甚是瘦削,感觉剥下皮也瞧不着二两肉,眼神晦暗而无光泽,便似心已死透了一般,面部持续弥漫着阵阵黑气,中了剧毒之人都不会有他这样诡异的黑脸,脖子上赫然纹着一个紫色的蝎子图案,线条精细,栩栩如生。
武器是一对纯金利锏,双锏的尾部都有一颗墨黑色的小圆球,不知其中蕴藏何物。
右边那……人,其实准确来说,根本就算不得是人,只因那名巨汉身高足足将近两丈,需要努力抬头方可一睹其面容,费力得紧。
其人长相古怪至极,头顶只有寥寥草草几根稀疏毛发,五官颇为扭曲畸形,生而怪胎怪相,能让胆小孩童见了便即哇哇大哭,周身皮肤呈淡青色,如在墨染缸里泡够了刚捞起来一样。
右手提着一根少说有两丈半的精钢巨棍,棍首镀有黄金,美观大方,威风八面。
位于两人之间的那名男子品貌气质不凡,甩出站在自己左右异侧的两人十条街还不止。
但见那居中者身形挺拔魁岸,姿态庄重如神人在世,络腮胡须修得十分工整,无有半分邋遢之感。穿有一条鲜黄明亮的顺滑绸缎,衣领袖口有霸气十足的火焰纹案,异常华美精致,为其整体气质增色不少。
腰间配着一柄锋锐至极的无鞘长刀,刀柄盘踞火龙,刀身刃口可见微弱火光,焰气外散,如天庭火灵之物,人间罕见此等奇绝宝物!
三者当中,论若是否足够轩昂气宇,相貌品级如何,那么中间的这位男子可对另外两人产生碾压之势,容貌俊气程度,就算是其他两者相互叠加,都万万及不上此人的一半。
这三人身高和长相差距极大,左边之人最矮,右边的人最高,中央那人则不高不矮。他们迈着同样悠哉悠哉,如闲庭信步般的放松步伐,从容不迫,缓缓走至了此地。
相隔几丈距离,魏颉便能明显感受到这三个不速之客身上往外散出的无限磅礴杀气,堪称极端恐怖,下意识的细细判断内息流转,年轻人极其笃定,三者修为盖世,是绝对绝对不能掉以轻心的存在。
心知遭遇强敌的魏颉眼神冷冽,并没有为自己适才没有及时离开此地而感到后悔,毕竟都是自己的选择,这三人既然摆明了是冲着自己来的,那么不管去哪儿,他们都一定会追赶上来。
只争来早或来吃,仅此而已。
知道这一场极不对等的战事即将到来,手里捧着个酒坛的魏颉脸上不见波澜,表情安宁,他慢慢的掀开了酒坛的盖子,盖一打开,里头顿时散出一股甚是浓郁的酒香,令人垂涎欲滴。
魏颉咽了下口水,凑近闻了闻,观察片刻后,抬头笑问道:“好酒,这是耶律镇江酷爱喝的三勒浆,又唤作‘龙血酒’,对吗?”
那个皮肤淡青的魁梧巨汉“哈”了一声,俯视着地上那个身高体格与自己一比,跟幼稚孩童并无差异的红绸年轻人,有些好奇的问道:“你这小崽子也喝过这酒?”
魏颉点点头,应了句“有幸品鉴”,抱起酒坛就仰头痛快喝了起来,三勒浆酒液极度粘稠,胜过精酿葡萄美酒,恰若鲜血,后得南院大王耶律镇江钟意喜爱,又多给起了个名,叫做“龙血酒”。
耶律大王自诩为烛龙转世,那么龙血二字的寓意,可想而知。
魏颉无所顾忌的痛快喝了好几大口的龙血美酒,无比舒坦的“啊”了出来,咧嘴笑道:“想姑娘了,就送老婆;口渴了呢,送酒来了。哈哈,我说你们天烛国人,怎的都这么热情?搞得我都想在你们这儿讨个老婆回去了。”
手中提着精钢长棍的巨汉皱了皱眉头,厉声叫道:“喂,少贫嘴,魏颉是吧,快点给老子把这坛酒喝完,一会儿做我棍下之鬼的时候爽利点,痛痛快快上路,别磨磨唧唧扭扭捏个不停,白瞎了班本大爷的龙血酒!”
魏颉很快就把一整坛子三勒浆灌到了肚子里面,摸了一把嘴,笑吟吟仰头望去,盯着巨汉那张堪称“惨不忍睹”的丑脸,道:“这位仁兄,听闻近亲交-配养出的孩子,要么蠢要么傻,要么奇丑无比,敢问一句,令尊和令堂可是兄妹?可别告诉是父女或者母子哈,那也太怪了些。”
彪形青皮汉子愣了一小会儿,旋即明白了年轻人话中之意,被侮辱至此,不由得勃然大怒,以震雷般的嗓音咆哮道:“你这中原来的兔崽子,老子把自己带出来的好酒白让你喝了,你倒好,反过来骂我,有你这样的道理?你们中原人都是这等忘恩负义的家伙么?”
魏颉嘴角上扬,说道:“我们中原人和你们蛮族野人相比,自然更懂何为情义,何为恩仇。你的那坛三勒浆只剩了不到一半,显然是喝剩下的,里面有你的口水,在我们大禹王朝,断然没有这样待客之道,这是对客人的不敬,同时也是在打主人的脸。呵呵,什么样的家伙会不在意饭菜里头有无口水?当然是畜-生了!也只有你们莽荒地界,茹毛饮血的畜-生才会把区区一坛也不知道干不干净的破烂酒水,当成恩惠赠予他人,也不嫌跌份丢面子。”
随手把已经空了的酒水坛子甩到了一边扔掉,继续补充道:“这位个头挺高的兄弟,想让本公子领你的情,首先把你那施舍乞丐一样的傲慢态度收一收,在我们中原,最反感这种居高临下的腔调了,忒看不起人了点。”
那貌同畸形怪胎的巨汉气得嘴巴抽搐,咬着牙叫道:“你这该死的小不点儿,嘴也忒毒了,等会儿看我不把你那张臭嘴从脸上撕下来,扔大街上喂狗!”
魏颉淡淡的道了句:“阁下的那张嘴,只怕切下来精心烹调,做成盘中美味,都不见得有人下得去口吧,没什么卖相。”
没等巨汉接话,魏颉又道:“唉,也也怨不得你,全都要怪你爹妈,怎么本是兄妹,却不顾伦常礼法,硬要把你这杂-种给生下来呢?忒可怜了些。话说你叫什么?既是乱-伦而生,那么想必阁下的名讳应该是……畜,生,我说得对否?”
“你!放你娘-的臭烂屁,你大爷我姓夔名天极,哼,这般顶天立地的名字,不胜过你魏颉千倍万倍?!”身高几近两丈的巨汉梗着脖子嚷道,显是对自己的名讳相当自信。
魏颉哈哈一笑,笑意不减,道:“夔兄啊,这人呢,贵在有自知之明,长得丑不怪你,那是你爹妈当年年轻气盛,惹出来的祸端,但是吧,有些东西后天还是可以有的。比方说最基本的鉴赏能力,对一个事物美丑好坏的评判能力,这种东西还是蛮重要的,如果没有,就会像你现在这样,井底之蛙不知天大,没听过什么好听的名字,夜郎自大的觉得自己的名字好听,你出去问一问,不用问太多,稍微问几个就行了,你就问他们,‘夔天极’这三个字的名字究竟好不好听。注意哈,别去找那些害怕你的,打不过你的,不然他们可能会因为惧怕你而不敢吐露实情。”
巨汉夔天极顿时瞪大了眼睛,匆匆忙忙向旁边的两名同伴发问道:“公良巨,你快给说说,咱这名字到底好不好听,和你的比怎么样?庞老四,你觉得呢?”
那名脖子上纹紫色蝎子的黑肤男子脸上看不出丝毫阳气,他完全懒得去仰着脖子瞧那憨憨的傻大个儿,只是简简单单吐出两个字:“一般。”
稍顿片刻,面无表情的多言一句:“我的也一般。”
“什么?!你的意思是老子的名字和你那破名字水准差不多?怎么可能啊,你知道夔天极这名儿当初我起出来的时候想了多久么?”千年夔兽炼化人型的夔天极愤愤不平,“老四,你倒是说句话啊,哑巴啦?刚才把我那坛酒抢过去以后,第一个讲话的不是你吗?怎么现在又不说话了?”
位于中间的那位容颜俊朗的庞姓男子笑了笑,回道:“老五啊,我这不是看你和那个‘青光人儿’聊得挺欢的么?不忍心打扰罢了。”
“欢个屁啊欢,你没听见他刚才一直在骂我着?咱们是不是一个山头出来的啊?你也不帮我骂回去,这点脸都挣不回来,真是气人!要是郑老三在这儿,估计早就打过去了,哪儿还能等这么久……”
夔老五恨恨的说道,“喂喂,老四,你还没回答我呢,咱这名儿到底怎么样?好不还是不好?跟你庞灵的名字比比呢?孰高孰低?”
庞老四温厚一笑,摇了摇头,“名字一物,岂有高低之分,问这个作甚?我庞灵道号‘火灵圣人’,又号‘焚魂真君’,佩刀摧岳之中蕴着一股‘九昧真火’,道号与刀中均带火,而庞、灵二字,五行属火,搭配起来倒也凑合。不知老五你的这个名字,取出来又有何寓意呢?”
夔天极哑然,呆了小半天,结结巴巴的说道:“寓意,这,肯定是有的……我不是夔兽炼出的人型嘛,自然该姓‘夔’,至于天和极,我也不知道五行属什么,反正就是听着霸气,你想想,天多高,可有极限么?没有吧,我夔老五身材高大,攀登武道,就要摸着头顶上的天,触及武学大道的极限……大概就是这样了。”
伸手摸了摸下巴,青皮巨夔轻声叹了一下,接着道:“看来这名字不能瞎取,背后可得有点寓意才行,否则显得忒没格调,太随便了些。哈,像公良巨他爹给他取名的时候,肯定是胡乱编出来的,姓公良,名‘巨’,什么巨啊,刚生下来没多久的孩子,总不能是下面那根东西比较巨吧?”
听得姓夔的胡说八道,向来性子清冷,习惯性保持沉默的公良巨没有开口讲话,仅是使劲儿冲着那个两丈巨汉翻个白眼,眼神带刀。
夔天极仿佛自行领悟出来了一个人间真理,自我感觉好得不行,洋洋得意,又大声朝那袭红绸质问道:“那个小子,你叫魏颉,为什么取这个破名儿?背后有个屁的寓意没有?”
魏颉对待这个无礼提问,报之以和颜悦色的一笑,淡然说道:“我随我爹姓魏,名‘颉’,所谓颉,乃直项也,万难临头也绝不屈颈,即是‘直项’。这个字五行属木,有倔强、傲慢,飞鸟腾空向上之意,有道是‘苟出不可直道,故颉颉以傲世天下’,寓意着坚韧不拔,永不放弃。我还有个字讳,叫做‘正气’,即光明正大的作风气节。充塞天地间至大至刚,春由东方直出不偏之气便是正气,与一些歪风邪气相对立,儒家学问里讲究的修养浩然正气,说的就是这种东西。夔老兄,我这名字,起得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