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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谪仙行全文阅读

作者:此地无银三千两     江湖谪仙行txt下载     江湖谪仙行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二百二十一章 上楼

    天幕已落,夜色降临。

    阳凤城城中心却依旧是灯火通明如昼。

    只因今晚的这片地方,有整座黄龙府一年一度的盛大“彩灯会”隆重举办。

    每当此等盛会到来,这座黄龙府三大雄城之一的阳凤,就会变得热闹异常,城中央人山人海。

    何为彩灯大会?顾名思义,在这一年度的举城盛会里,有成千上万盏不同规格的炫丽彩灯会在众人的放飞下浮空升起,照得上空天穹一片亮丽华明。

    寻常天烛国百姓人家,兜里银子不多,固然买不起那些价格尤为昂贵,极度华美且招摇的巨型彩灯,但他们可以花上部分小钱,在经济能力支持的范围之内,购上一两盏制作工艺略微粗糙,但同样足够漂亮体面的“天灯”,于午夜时分将之放飞。

    天灯,又名“祈天灯”、“诸葛灯”。

    所谓祈天,即是祈祷天烛国风调雨顺国泰民安。

    至于诸葛二字,说的自然便是发明了这种物美价廉彩灯的折腰山诸峰共主,天烛北庭诸葛女帝的本家兄长诸葛长怀。

    折腰山十三凶徒之首,英雄峰峰主诸葛老大充分考虑到普通老百姓的经济实力,特意研发出了这种造价便宜,但又不失造型美观的祈天灯,作为祈福祷告之用,人们往往会把自己对未来的美好憧憬与向往写在灯纸上面,心里怀着莫大虔诚,祈求老天爷在上,能够保佑纸面处那些或大或小的愿望,终有一日能够变为现实。

    雄城阳凤的城中心是年年彩灯大会的举行场所,该地矗立有一座巍峨巨楼,名唤“摘星”。

    摘星楼最早由折腰山老二,玉鼎峰峰主王临霄发起修建并主持操办,随后又有多家重商巨贾联合出资,由大量名匠绘图监工,聘请建筑好手无数,集结了莫大的人力物力,耗时不下两年光阴,方始算是竣工完成。

    楼高约百尺,共有五层,飞檐翘角,画栋雕梁,顶端覆盖有贵重已极的多彩琉璃瓦,极尽富丽堂皇,尽显巨城阳凤的底蕴风采。

    楼中置有千余盏体型巨大的红色灯笼,每每到了夜晚,整栋百尺高楼辉煌耀眼,如同一座金光闪闪的五层佛塔,可谓庄严无比,恍若佛教圣地大雄宝殿。

    此时虽已至午夜,阳凤城的城中心地带却仍恍若白昼。

    圆月皎洁,似一轮玉盘嵌在天空,倾洒下浓浓的银光,圣洁万分。

    成千上万盏满载了人们心中愿景的天灯,与璀璨星辰结伴,两者完美搭配,共同缀饰着无边无垠的夜幕苍穹。

    月光,星河。

    衬万家灯火。

    但使天灯不灭,龙蒙族生生不息。

    只因今日有年度盛会在此开展,故而位于摘星楼下方的那片辽阔广场之上,密密麻麻都是前来参加大会的百姓,以及负责维持秩序的官兵,数目共计不下五六千人。

    除了大量围观百姓以外,官府士兵们还团团守护着另外两大块区域。

    一块区域里,跪着少说有五十人之多的俘虏,尽数是中原人,他们无一例外,都被粗麻绳子结结实实捆得好似粽子,最恐怖的是,每一个“人”的下颌骨都被提前用蛮力掰得脱臼下垂,嘴巴大大的张着,怎么样都合不拢,与池塘里的青蛙蛤蟆近乎一模一样,其状甚是可怜无助,万分卑微。

    这群中原百姓都非常清楚自己即将到来的悲哀命运,那就是沦为“投壶”的受刑工具,被人们嬉笑着用羽箭残忍刺杀,以取乐对象的身份无力的死去,没有任何存活可能!

    他们不是没有挣扎反抗过,可结果不存在意外,作为异族人囚中俘虏的他们,只要表现出任何不服从管教的“异心”,那么很快迎接他们的,必然就是残酷到匪夷所思的镇压,狼蛮族的士兵们,会用虐待牲-口般的恶毒手段对付他们,杀起人来浑无半分顾虑,比碾死只臭虫还要不如。

    万般不由人,就两个字,认命!

    另一块区域里则摆放有一个巨型钢铁笼子,笼子的钢柱足有男人大腿粗细,被那么粗壮结实的钢条困在里头的,是足足一百名身穿有黑白囚衣的罪犯。

    每一名罪犯都拥有着极为魁岸彪悍的体格,模样个顶个的凶神恶煞,面目尤为狰狞,仿佛别说什么杀人了,就连“吃人”那种伤天害理、灭绝人伦的拔舌罪孽,他们都有十足的胆量去做,这世上,几无那群满肚子坏水的孽障恶徒不敢为之事!

    只因那群该杀千刀的笼中大汉,无一例外全都是天烛国黄龙府里拘押着的重罪死囚,人人都是因为武斗凶杀等等滔天罪行被官府擒拿抓获,和他们犯同等罪的剩余恶人们,十个里有九个都已被就地正法,他们算是其中较为幸运的存在,在反抗过程中侥幸并未被杀害,而是得以顺利保留了一条性命,从而被关在死牢里活到今天。

    今时今日,这些个满腹仇恨和怒气,恨不得把官府的人尽数生吞活剥了的极刑囚犯们,即将要被从封印自由的牢笼中解脱出来。

    迎接他们的,是一场从所未有的激烈大战!

    身为黄龙府颇具名气的极刑“大恶人”,这些体格魁梧的巨汉们全非甚么贪生畏死之辈,一生皆是造孽无数,杀人自然也是无数,狭路相逢捉对厮杀,也不知亲手葬送过多少敌人的性命。

    所以让他们以战斗的形式了却残生,倒也不失为一种仁慈。

    为何要这么说?

    还不是因为这足足一百号大恶人们,不多时马上要面对一场血腥异常的顶尖厮杀,而会和他们展开武道搏斗的人物,更是绝非普通货色。

    此人声明地位极重,乃堂堂折腰山真武峰峰主门下爱徒,阳凤城城主蓝关的贴身侍卫,被世俗百姓们亲切称作“小武神”的鼓武鼓大高手。

    那个姓鼓名武的男人,今年才不过二十九岁,才连三十都还不到青壮年纪,竟然已经拥有了五阶脱俗境大圆满的巅峰修为,距离传说中的仙品凝丹境所差无多,不消多少时日便可成功破境,一举踏步六阶,真正无愧于绰号里的“武神”二字!

    折腰山除诸葛老大以外的近战第一人,号称“人间真武大帝”的林清林老九,对自己这个年纪轻轻的弟子可谓是关爱有加,除了将毕生武学倾囊相授以外,还努力为其开通青云平步的上行通道,各种托关系耍手段,总算将鼓武派给了南院大王耶律镇江作守院护卫。

    虽尚无六阶凝丹境,但其在天阙城里的种种身份地位和行事特权,几乎已经不低于那些堂堂正正的仙品修士,饱受南院大王的青眼相睐,尽享专属上流层级的生活品质,和无数官场大能与武林人士关系搞得甚佳,人脉广大,不少人以能与之称兄道弟为荣光。

    每每提起“鼓武”这一古怪名字的时候,人们都不忘在后头多加一个“鼓大高手”的后缀词,这个后缀绝不是什么嘲笑调侃或是在说反话,恰恰是那些江湖庙堂的前辈豪杰们对这名二十九岁的年轻人,寄予着莫大的厚望,希望这位五阶脱俗境巅峰的小武神能早日跻身仙品六阶,成就更高一层的武道造化,从“小高手”变成无人敢背后嚼舌根子的,真正意义上的“大高手”。

    后来,阳凤城蓝关蓝城主靠着从中原伯乐那里学来的“相马”技术,一口气为耶律大王寻得了不下十匹日行千里的宝马,耶律镇江龙颜大悦,便欢心鼓舞的将鼓武送给了蓝关,作为类似于保镖存在的贴身护从,形于影不离身,就算蓝关晚间就寝的时候,鼓武都会时不时经过城主屋子门口,巡视查看,要保证万万不可有半个居心叵测之徒隐匿在暗处,妄图对自家的主子不利。

    蓝关对自己的这个新任“保镖”也同样甚是喜爱,赏赐的金银财宝和绸缎锦帛数之不尽、用之不竭,可以说是鼓武要什么,蓝城主就能给什么。

    半年前,鼓大高手想要蓝关那匹从西域乌宛国得来的汗血宝马,蓝关二话没说,立刻就把爱马相赠,连眼睛都不曾眨一下,还笑着言称,宝物虽美,又岂能胜得过人?鼓武于我而言,如左膀右臂,乃旷世难觅的得力干将也,区区一匹雄马而已,不足道哉!

    想必若不是蓝关与妻子果眉感情笃实,无有三妻四妾,否则按照“画眉城主”的性子,搞不好还会赠送几房妾室当做礼物,这对武夫和主子,恐怕就要变成所谓的“连襟兄弟”了。

    鼓武当然不是那种知恩不图报的家伙,既然深得蓝关蓝城主的青眼相加,那么也没有不为主誓死尽忠的道理,鼓大高手每日都坚持苦练内外武学,日复一日精进师父林清授予自己的那些绝世功法,拼了命提升着自身的修为底蕴,只是为了能早些时日成就举世无双的仙品境界。

    使自己拳头够硬,内力够强,彻彻底底化身成一面盾牌和一杆长矛,盾牌可为主子抵挡住全部伤害,钢铁之锋可杀戮世间一切敌,保证蓝关此生不受丝毫伤害,能够安安心心做他的阳凤城城主。

    身为在江湖里摸爬滚打的习武之人,“向死而生”这四个字是所有江湖人最起码最基本的魄力,若无这份悍不惧死的勇气和胆识,毫无疑问,会相当悲惨的淹死在“江湖”的深黑湖水之中。

    对于小武神鼓武来说,“死”压根就不是件多么难以接受的困难事情,毕竟昔日跟着师父林老九苦练武功的时候,已记不清到底经历了多少次生不如死的煎熬与折磨,肉体和精神上的持续高压,方才磨炼出了一身的好武艺,故而他根本就没有怕死的可能性。

    世人都道他鼓武是稀世罕有的大天才,仅仅不过三十岁左右的年纪,便已近乎快要成为仙品顶尖大高手,武学前途光明无限,说不准,未来要成为继林清之后又一位凌驾于众生之上的纯粹武夫,不凭依点滴外物,仅凭赤手空拳打天下,一身傲骨通天彻地,有着看不起人间所有剑修和练气士的狂傲资格,能用一双至强拳头证明自己的价值,成为整座北方天烛国将来的武道扛鼎之人。

    但很少有人会真切了解到,这名姓氏稀少的武夫曾经经历过什么样的地-狱生活,又付出了怎样的夸张努力和砥砺修行,才算是“煎熬”出了这么一份堪称脱俗的修为能力。

    他又是用了何其巨大的代价,才勉勉强强登上武学大楼,换来了这五阶脱俗境大圆满的不俗境界。

    习武如上楼,一步一个血脚印!

第二百二十二章 下楼

    “鼓”这一姓氏就算是在蛮国天烛,也是极其稀少的存在,就跟蓝关以颜色“蓝”为姓一样颇为少见。

    鼓武的父亲鼓龙门是个一辈子都没能踏入三阶洗髓境的卑微武夫,没能跃过龙门,决计算不得甚么武道宗师,充其量就只是一介普普通通的武师,没实力更没名气,功夫亦稀松平常,靠着每隔一段时间,应邀上门,去给富贵人家教拳为生,挣那么点苦力钱。

    因为赚得油水实在不多,日子过得很是拮据,虽不至于吃不上饭那么夸张,但却也从来没什么享受可言。

    小鼓武出身于这种名不见经传的贫穷武夫家庭里,自幼便节衣缩食,童年过得挺苦,从来吃不起大鱼大肉,罕见荤腥,口腹之欲绝难满足,连平日穿的衣服都尽可能挑便宜的买,往往一条薄衫要穿过三年以上才能换新,厚的衣服要穿够五年往上,破了洞就用碎布料缝缝补补,然后再接着穿在身上,尽可能的循环反复利用,能省则省。

    鼓武七岁那年,他的母亲不幸染上了极其严重的肺病,起初只是咳嗽不断,到后面,痰里的血液逐渐变多变浓,再后来直接就一味咳血,每日咳出来的血能装满半个脸盆,鼓龙门忍痛花大银子,请了当地好几个有名的郎中来给妻子看病,可怎么样就是不见好转。

    见爱妻的病情愈发恶化,身为丈夫的鼓龙门心急如焚,索性就舍了本就单薄的家当通通不要,冒着日后可能揭不开锅,终日饿肚子甚至露宿街头的风险,倾家荡产,购至各种各样所谓的灵丹妙药回来,希望能挽救妻子的一条珍贵性命。

    然而就算砸钱进去再多,好汤好药服食得再猛再烈,妻子的咳嗽肺病就是一点儿都不见好转,大有愈演愈劣的态势,一天吐出的血也慢慢从半面盆变为了一整盆,身体情况极差,再也下不来床,奄奄一息,又因咳嗽次数太多,连话都已讲不出来,顶天就能从喉咙里勉强挤出一丝丝呻吟声,眼睛也最多仅能眯开一条缝隙,装了米粥的饭碗就算端到面前,都已快看不清楚了。

    登门问诊的大夫都也明确说了,这女人既然已至此等病危处境,回天乏力,估计就连半个月都撑不下去,家里人可以提前准备起后事了。

    在得知妻子注定命不久矣后,二阶跃灵境武夫鼓龙门理所当然悲痛欲绝,若不是家中还有个不到十岁的儿子,他多半早就含恨投湖自尽,早早离开人世了。

    既然还要养家糊口,绝不能让尚且年幼的儿子鼓武就这么饿死,他还需要去努力再赚银子,家财已空,悉数拿去给重病垂危的妻子看病和买续命的药材了,鼓龙门不得以到处跑业务,只为了多挣些快钱,好让这个已然“八面漏风”的小家度过难关,只要能熬过这阵子,未来的一切就都还好说。

    有道是心急吃不成热豆腐,也是命运使然,鼓龙门在给燕云府某位富贵豪门家里教拳的时候,可能是心里想自己那个辛苦忍受着苦疾折磨,只差半口气就要彻底闭眼的可怜妻子,心绪不宁,以至于在给人喂拳递招的时候,不慎失了分寸,又好死不死,在人家小少爷的喉咙处不小心打了一拳,虽然不算有多重,而且也确实有收着力道,但喉部尤为娇嫩,全没什么肌肉保护,实在脆弱得紧,鼓龙门还是仅凭这一下,就把那位娇生惯养的富家少爷给打伤了。

    那户人家板着个脸,冷酷无情的要求武师鼓龙门赔偿,在三天内务必凑出一千两银子来,钱一给,这样此事就算是了了。

    如此不幸至极的天降横祸,让原本就差不多宣告破产了的鼓家雪上加霜。

    那可是整整一千两银子啊,就算把他鼓龙门的脊髓敲出来都决计拿不出那么多的钱财,这都不能说是刁难人了,这分明就是在把人往绝路上逼啊!

    那天深夜,鼓龙门背着只有一口气勉为其难吊住性命的病危妻子,以及那个刚刚过了八岁生日的独生子鼓武,一家三口抄小道北上跑路,想趁着夜色离开燕云府地界,去大汗府谋求一线生机,总之就是先远离那户跟“瘟神”无异的霸道人家……

    紧赶慢赶,到底还是没能逃出死地。

    因为没有马匹,只能靠着徒步行走,鼓家三个人往北逃命的速度着实有限,约莫到了天光蒙蒙亮的时候,前来拦路堵截的“债主”终于来了。

    那户权贵家中养着的仆庸打手不少,这次为了堵人,一口气叫出了四十个结实精壮的大汉,共计四十余人在燕云大汗两府的交界处,成功堵住了企图逃出生天的鼓家三口。

    那一日的清晨,八岁少年鼓武亲眼见证了自己的父母殒身当场。

    本就已活不了几天的母亲,被人从鼓龙门的背上硬生生扯下,狼狈万状的摔在地上,旋即又被一脚重重踏碎了胸膛,呕出人生最后一大口血,脖子一歪,死在了路面之上,惨状与街头遭车轮滚滚碾压,而可怜暴毙的野狗没有区别!

    见爱妻这般横死于敌人脚下,鼓龙门两眼发红,如同一头疯了的林间野熊,赤手空拳,咆哮着与那四十个手持碗口粗细铁棍的精悍打手们决一死战。

    在儿子的观看之下,跃灵境武夫鼓龙门发疯般的和那些持棍汉子们搏斗拼杀,一场不遗余力,以少敌多的战事过后,鼓龙门连半数敌人都没有打败,便被粗重铁棍接连敲断了好几根重要的骨头,跌落尘埃之中。

    随后又是一顿无比惨烈的围殴,可悲鼓龙门一介纯粹武夫,被不下二十个大汉用手中的武器打得半死,出气多过吸气,鲜血狂吐不止,怎么都站不起来。

    在竭力骂出一句“你大爷”后,被心怀怒意的富户财主用一柄锋锐剃骨尖刀,手起刀落,把一颗完整的头颅自顶端劈成了两瓣,脑浆外流,与其妻子相似,夫妻两个皆死得是异常惨烈!

    父母双亲俱已身亡,知道自己已沦为孤儿的鼓武如若一头遭到围杀的小兽,狂叫着朝自己的杀父仇人冲奔而去。

    那名手里提着滴血长刀的富人狞笑数声,觉得该头“小兽”这幅模样倒也挺有趣的,勇气可嘉,便存了好好将其玩弄一番的打算,吩咐手下们无须下死手,慢慢取走这小子的贱命即可。

    那日的羊肠小道上,年仅八岁的鼓武第一次展现惊人的实战天赋,竟用一双尚还较为稚嫩的幼小拳头,先后将两名持械汉子打得丧失了战力,精钢铁棍脱落于地!

    就在“格杀勿论”的铁血命令宣告下达,小鼓武必定顷刻间便要身亡此地之际,一道极快的紫色光影,突如其来的掠至了此间。

    不过呼吸间的功夫,二十多名以铁棍作兵器的汉子尽皆死于非命,有几个倒霉蛋更是被直接抽出了一整根后背脊梁,满地尸骸,血流成河!

    大难不死的少年鼓武定睛去看,见到出手救下自己性命的,原是一位身穿紫红长袍的年轻男人,估计不到三十岁,双臂过膝若长手猿猴,身材和长相并不出众,但周身气机却雄浑到了极点,哪怕隔了数丈距离都能清晰感知,极是骇人可怖!

    那名紫袍男子以雷霆之威,瞬间除掉了挡在身前的全部敌手,身上却连哪怕一丝血渍都未被溅到,恍若神明下凡,屠仙降世。

    鼓武也是到后来才知道,此人便是天烛国屠龙帮帮主,也就是未来折腰山十三凶徒排行第九的真武峰最高峰主,林清。

    那会儿还不被人叫做“林老九”的林清及时出手,轻轻松松诛灭眼前的敌人,保住了鼓武这个天资极高的武道胚子,并尤其慷慨的将之收作了自己的门下弟子,开始每日不间断的教授鼓武上乘武学,促使这头小兽飞速成长,一点点变成一头雄霸狠辣的“猛兽”。

    二十一年光阴弹指已过,小兽已可食牛,即将三十而立的青年鼓武,也总算拥有了半步六阶凝丹境的修为。

    照人间真武林老九的说法,只要小武神鼓武肯继续稳定提升修为,底蕴更加扎根深处,那么按其禀赋与造化,前途无疑是光明万丈。

    可在四十岁前入七阶地煞境,甚至就连在五十岁之前踏步八阶天罡境修为,都并非什么没有指望的事情,武神挥手,大道可期!

    天烛境内不知有多少连日苦练拳脚的武夫,做梦都期盼着有朝一日能得“武神”林清指点一二,他鼓龙门之子鼓武,才区区这么点儿年纪而已,就可获得林老九此等不同寻常的认可和鼓励,这很难叫人不眼馋心热,也难以不对其心生尊敬崇拜之意。

    毕竟这可是未来的八阶天罡境纯粹武夫啊!趁着他现如今还未破仙品境界,早早的奉承巴结起来,准错不了,所谓种柳成荫,以后想必好处多多。

    鼓武虽倾耗终身沉淫武道,攀登天梯,大有不近人情之嫌,但他却真真切切是个知恩图报的好汉子,对大恩师林清林老九自是不必多说,这对师徒整整二十年的感情,经得起任何大风大浪的冲刷。

    而阳凤城城主蓝关虽与之相处时限不长,但这名姓蓝的一城之主待其极好,视鼓武为心腹爱将,诸多要求无有不依,知道鼓武喜欢骑马,还主动大大方方的相赠西域汗血宝马,忍痛割爱至斯,这让鼓大高手着实心怀巨大感激。

    为了偿还报答这份“知遇之恩”,鼓武每日每夜加紧苦修,以早日突破五六两阶的境界隔膜而尽力修行,一步一个血脚印,不知疲倦为何物,咬牙提升着自家武学水平。

    有时候可能一天里面吃下的“苦头”,都多过常人几年所受之苦了,毫不夸张,就是到了此种匪夷所思的程度!

    绰号“小武神”的城主贴身侍卫鼓武一贯认知颇为明确,他对师父林清和目前的主子蓝关都表达过相当清楚的态度。

    那就是林清如果让自己活,鼓武为师命是从,就算舍掉现在拥有的一切,都一定会挣扎着坚持活下去。

    若是蓝关让自己去死,那他鼓武也不会有所迟疑,定然会在弄清为何非让自己死的原因以后,闭目坦然赴死,半句多的话都不会说。

    又忠又义,又孝又勇,鼓武其人,仰无愧于天,俯不怍于地!

    今夜的阳凤城城中闹市,那座巍峨摘星楼楼顶的观景最佳处。

    有两人并排站在窗口,上空是灯火万盏,楼内的两名男子,此刻正俯视着下方纷纷扰扰的众生。

    一人容貌清雅俊气,神情闲适自然,裹穿了件蓝底黄纹的华丽锦袍,袍上隐约有丝丝缕缕的幽寒气机往外散发,极是玄妙,此人的年纪应该不下四十。

    另一人的长相则颇为粗野彪悍,身披一条黑红色寻常直裰,体格健壮高大,肩膀处肌肉硕圆若南瓜,从面相上判断,岁数约莫在三十岁左右。

    这名黑红裰衣的青年男子神情肃穆,他静静往楼下看了一会儿,忍不住扭过头去,开口问了一句:“城主,我该何时下楼?”

第二百二十三章 正式开幕

    年度盛会到来,阳凤城中心闹市异常繁华热闹,即便已是午夜,仍旧亮如白昼。

    地面人声鼎沸,小小的一方广场里,满满当当堆了数千名天烛百姓,人头攒簇,无不翘首期盼着,等会儿能观看一场绝世好戏。

    上空夜幕苍穹原本昏沉晦暗,而当下已被海量色彩绚丽的“诸葛天灯”照得极亮,美若彩虹的灯光与璀璨夺目的星辰,相互结伴着天边那一轮皎洁无比的明月,映衬城中万家民间灯火,彰显出一派平安喜乐的宁静安详之色。

    给人以一种,只要每年的彩灯大会能如期举办,龙蒙族就长长久久的绵延传承下去,祈天灯依靠烛火燃烧升空,天灯不熄,天烛国守护神烛龙的火焰便会永生不灭,万万年庇护着这座位于北方大陆,由草原民族组团建立的鼎盛国家。

    地上人山人海,高处星火燎空,天烛国南院一年一度的盛大活动彩灯大会,即将正式在这中心闹市处拉开序幕。

    阳凤城作为大禹王朝割让的边塞六座雄城之一,在黄龙府里名气尤为煊赫,其知名度仅次于同为六城之一的七星,以及南院大王耶律镇江王府所在的天阙城。

    雄城阳凤里头有居民百姓和官府兵丁不下两万人,今时今日有约莫五六千人在此地齐聚,固然有前来参加典礼大会的普通群众,也有上千精锐官兵驻扎镇守于此,目的自然是防止有人趁乱闹事,让这场年度大会发生些什么不够愉快的要素。

    一旦当真出现不安定的因素,那么这些个吃公家饭的持械士卒们的职责便能发挥用场了,他们即可抽刀出鞘,以雷霆碾压之势,用最短的时间震慑叛乱之徒,保护民众们的安全,让现场重新恢复安定秩序,使彩灯大会能够照常举行。

    广场中心位置,有一栋高足百尺的五层巍峨巨楼,被人数众多的士兵们死死围护着,水泄不通的同时,又固若金汤,想必就算是某座山寨里的匪徒贼寇倾巢而出,一鼓作气妄想着攻入楼里,那都是在痴人说梦,压根就不可能实现,恐怕他们就连大楼的正门都看不着,便要惨烈沦为阳凤城士兵们的刀下之鬼,为首者也注定难逃一个“枭首示众”的下场。

    毕竟阳凤作为英雄府以南六大军机要塞之一,所培养着的那群行伍兵卒们绝无弱小的可能,正所谓重镇重镇,兵力若不够强悍,何谈一个“重”字?又拿什么来镇压叛贼们的骚扰与捣乱?

    被一众佩刀精兵们死守着的那栋高楼名字颇为好听,名气也不小,乃是由当年折腰山玉鼎峰峰主王临霄一手操办建成,当该楼落地竣工后,那位魔宗雷打不动的二把手,为其取名为“摘星”,这一名字寓意极大,危楼高达百尺,立于巅峰处,伸手可摘星辰,环手可抱日月!

    取个名字都能展现出如此惊世骇俗的魄力,该说王老二真不愧是天烛顶尖邪派折腰山,战力仅次于英雄峰诸葛老大的超级大人物,那份韵味绝伦的底气,人间少有。

    唤作摘星的百尺高楼最顶楼,眺望举城风光,观景最佳处。

    靠近窗檐边的位置,一左一右并肩站有两名男子。

    其中一人姿容淡定闲雅,颇具大事临头处变不惊的作态,眉宇之间满是从容坦然,显然地位不低、身份不凡。

    这位气定神闲的男人有着不甚出众的中等身材,但身上裹穿着的那件蓝底黄纹的锦袍却丝毫不类常物,为他整体的精神面貌增色极多,倒也不至于说什么“恍若神人”那般夸张,却能令其多掌握几分脱胎换骨的仙家气质,绝非那种一事无成的凡夫俗子。

    整件厚实锦袍上下,皆萦绕着清寒幽冷的淡淡气机,且持续性有微妙但有眼可见的玄幻涟漪,从袍中晃晃悠悠的飘散而出,该法袍的品质和神通之大,连多做介绍都没那个必要,简直一目了然!

    蓝袍男子身边立着个比他高出半个头的魁梧大汉,那汉子衣着普普通通,就是条沿街裁缝铺里花点小银子就能购买到的裰衣,色彩不显,为深沉压抑的黑红色,仿佛是由凝黑血渍浸染而成,尤为凸显气质。

    这名彪形大汉肩膀处的肌肉极度壮实且发达,就好像在肩头的衣服里面塞了两个大南瓜一样,如此宽肩,愈益显得此人身材高大威猛,身形伟岸到了一定程度。

    体型已如斯般魁壮,容貌长相理所当然也次不到哪里去。

    就跟他满身的肌肉块头类似,这个男人脸部有着相当“彪悍”的神情,尤其是一双眼睛,从眼中射出来的那种光,已经超出人类范畴,基本上只有林中嗜血猛兽的身上才能看得到那么骇人的眼光,只需随意瞪你一眼,就如同能仅仅依靠着两颗眼珠子,把你生吞活剥、千刀万剐了一般。

    真是想不通,这位彪形巨汉到底是经历了些什么,体验过怎样不可思议的战斗,才能拥有一对这般恐怖的“杀人”眼眸,感觉这个世上,除了那些终日习练瞳术的修士以外,其余江湖人士若想要有这样的眼睛,那恐怕是件相当困难的事情

    这名浑身上下皆散发着武夫独有气质的巨汉虽容貌粗野,但若仔细去瞧,便会发现他其实也并没有多大的岁数,约莫不过三十岁左右,用“青年”二字来形容都并无不妥之处。

    倒是他身旁的那位蓝袍风雅男子,其中须发里已能看到几缕不甚醒目的白发,年纪应该已然超过了四十不惑。

    北方大地有玄武,玄武帝君又名“真武大帝”,英雄府折腰山老九林清绰号“人间真武”,林老九有一爱徒,江湖人称“小武神”。

    黄龙府面南有雄城阳凤,地广人稠,山势崎岖,乃绝不可丢的兵家必争要塞,该地的一城之主爱妻如命,每日坚持为妻子绘画眉毛,被百姓戏称作“画眉城主”。

    气质超脱淡定的锦袍男子便是阳凤城城主蓝关,而那个身躯硕大的裰衣汉子,无需质疑,就是那位坐拥半步六阶凝丹境的小武神鼓武了。即便身上长时间有这么个距离仙品境界不远的纯粹武夫护着,画眉城主蓝关为人谨慎的性子还是使他为自己添加了另外两重保护。

    目的当然是为守住自身宝贵至极的性命,他可是整座阳凤城的核心人物,蓝关的安全与否,直接关系到这一兵家军事重地的稳固性。

    自古重垒要塞兵家必争,其重要程度有多么雄巨,根本用不着多说!

    除掉贴身侍从鼓武,蓝关蓝大城主另有两层防护,一是自身的修为底蕴,二是身上披穿着的那条蓝底黄纹的华丽法袍。

    就像天狼府持节令长官慕容击筑一样,蓝关平日里也会花费不少时日打熬身体,拼命提升体魄强度,只为了当真有刺客敌袭的时候,自己这个“受保护者”能多些应对反抗的能力,不至于一味地只受保护,而全无还手之力。

    蓝家先祖是读书人出身,虽非什么苦读四书五经的儒家子弟,但终究和沙场武将出身的慕容家族没有可比性,蓝关在习武造诣的水平方面,自也远远比不上那位镇守天狼三城的慕容长官。

    但即使没有四阶洗髓境大圆满那般惊世骇俗的战力,他蓝关如今却也是个板上钉钉的百尺境宗师人物,三阶的境界说高不高,但要说低,那也绝对是不低了。

    一阶筑身境,体魄肉躯强度高于常人,能以一敌多便是高手。

    二阶跃灵境,真气运转大周天,汲取天地灵气为己用,方是大能。

    到了三阶百尺境,武学造化便已极是不俗,如这栋百尺摘星楼一般高不可攀,可以坦坦荡荡的被世人称誉一句“宗师”,中原不知有多少武道门派的一派掌门,就是三阶宗师修为,也就是为何四阶洗髓境又被唤作“百尺竿头更进一步”,比百尺境更高一层的,才能算得上是洗筋伐髓的四阶尖端高手。

    蓝关作为提笔弄墨的文官城主,凭靠着自己的努力,以及妻子果眉和侍从鼓武的帮助扶持下,在去年成功实现了稳固三阶百尺境的目标,抹去背后的种种辛酸煎熬不提,这份武学成就,对于这位位极人臣的画眉城主而言,实在是件巨大的嘉奖和赏赐。

    自身有三阶百尺境的修为境界还不够,蓝城主还特意恳请折腰山林老九耗时耗力,专门为自己制作了一件品级上佳的法袍,就是眼下他正穿在身上的那件衣袍,名为“雪拥”。

    此雪拥法袍珍贵至极,上头附有深湛法力和莫大灵力,可长久散发出“雪气”以护佑主人,持续性强化穿袍人的本命元神,使人之扛伤御敌的能力显著增强,可在危机关头救下一条宝贵到了极点的性命。

    当然,若非蓝关对林清门下爱徒鼓武极好,他林老九也才没那么好心肠,当散财童子,赠送此等绝妙之物给一个不怎么相熟的人。

    记得当时林清交赠这件自己研制出的稀有法袍的时候,明确跟蓝关讲过,穿着此袍之人,就算不具备丝毫修为内力,也至少可抵抗住六阶凝丹境高手的全力一击,虽说断然不可能毫发无伤,但能防住一下致命伤就已经不错了。

    若是修为境界本就不低的人穿着这袍子,那么防御力就会愈加强横无匹,即使面对七阶地煞,甚至八阶天罡境的巅峰修士,都有自保活命的余地。

    在自家百尺境的修为底蕴和玄妙法袍雪拥,这两样超级“底牌”的加持下,身边几乎时时刻刻都有侍卫贴身保护着的蓝关,自觉今生应该是无需担心会死于非命了。

    他都想好了,再干十年,最多最多不超过十五年,就主动卸任城主之位,和妻子果眉归隐田园,到乡下购得一间依山傍水的小屋子,种种菜,养养鸡鸭牛羊之类的家禽家畜。

    因果眉是中原人出身,那么依照蓝关向来体谅妻子的温柔性格,隐居之地多半会远离气候苦寒恶劣的北方地界,而是南下返回中原,在江南寻个山清水秀的处所,恩恩爱爱,夫妻之间白头偕老,子孙满堂,到了晚年得享天伦之福。

    这样的好日子,岂不是比驻扎兵家重地,当个手握兵权,日日夜夜忧心城中诸多事务,唯恐哪天一个不留神,就被刺客割去了项上头颅的辛酸城主,要来得逍遥自在百倍千倍万倍有余?

    那才是蓝大城主心心念念期盼着能过上的生活!

    楼下群众纷扰,翘首以盼,皆在期待着即将带来的那场举城典礼,一年一度的彩灯大会。

    立在楼顶的两名男子默然无言,静静俯视众生。

    蓝关与鼓武,这一对关系甚佳,就算同塌而眠都不妨的笃实主仆,在黄龙府阳凤城里,拥有着可谓至高无上的地位。

    满城兵卒百姓见蓝关,如见天仙;一地武夫修士见鼓武,如遇神明。

    一位城主老爷,一个武神之徒,一主一仆,二者身份均如此煊赫,以至于天烛国南院有个通俗成语,叫做“蓝鼓之交”,用来比喻那些上流人士们的人脉交情,唯有显赫贵人之间的关系,方可用这一四字成语来形容。

    身材魁岸无伦,两块肩膀肌肉如同两个南瓜的纯粹武夫鼓武率先开口说话,他扭过头向自家主子询问:“城主,我该何时下楼?”

    穿了件珍贵法袍雪拥的阳凤城城主蓝关朗声笑了笑,他有着中原儒士独有的闲适风情,坦然回应道:“差不多了,一会儿我与你一同下去吧。”

    蓝袍城主忽然抬起头,目光飘向了天边,他神情惆怅,轻叹一声,“本来是好好的一个彩灯大会,眉儿偏偏挑这种时候回了中原去,害得我都没法与她共度佳节,可惜啊,真是好可惜!”

    见主子心情不太好,阳凤城头号纯粹武夫鼓武出言问道:“不知嫂子因何南下?”

    蓝城主抿了抿嘴,说道:“三件事,一是要帮我去中原找我师父孙阳,因为我曾与南院大王提及过,麾下得一伯乐,等同于换得上百头千里马;眉儿的第二件事,就是回多情潭见见她的师父欧阳妙目,毕竟那么久都没回去了,实在说不过去;三来,就是报仇……”

    蓝关轻咬后槽牙,语气中略带恨意,“眉儿的亲生父亲,大禹王朝刑部军机大臣果毅,被那个狼煞魏魁的儿子魏颉给杀害了,眉儿此番踏上回家乡的旅程前便明确说了,定要亲手摘取姓魏的脑袋,为其父亲报仇雪恨!”

    鼓武鼓大高手稍微愣了愣,想开口问些什么,但到底还是没问出口。

    蓝关蓝城主瞥了身边那个九尺大汉几眼,毕竟那么久的主仆关系,自然对之那点想法心知肚明,笑道:“我明白你想说什么,你觉得眉儿既然要南下杀人,那么我这个当丈夫的,应该或多或少送她点兵力才对,不该让她一个人就这么走了?唉,我爱眉儿实已深入骨髓,当然早就有跟她提及过此事,奈何眉儿死活不同意,说她这次回去要办的三件事情,除了第一件事以外,其余两件都不太适合有侍从跟随,不方便得紧,江湖人女独来独往惯了,若一下子添了那么多人手在身边,反而行动不便,多出些没必要的麻烦,容易横生枝节,所以还不如不带……”

    蓝关摸了摸下巴上的胡须,喃喃道:“话是这么说没错,但让眉儿就这么一个人返回中原大地,我心里当真不太踏实,昨天晚上我在床上翻来覆去,怎么样都睡不过去,勉勉强强睡着了吧,还是突然惊醒了过来,出一身的冷汗,衣服都湿透了的那种,一颗心砰砰直跳,跟有人敲鼓似的。”

    鼓武有些急切,皱着眉头,匆忙问道:“城主要不请大夫号个脉?”

    蓝关点了点头,“嗯,等一会儿大会结束,我便回屋子里好好睡会儿,若还是有此等古怪症状,那明日就须让人给我看看了,耶律大王曾说过,身体才是战斗的本钱……我多半就是太过担心眉儿的安危,才会这般焦虑难安的,希望眉儿此行能够顺顺利利的吧,我作为阳凤重镇的一城之主,每日事务繁多,抽不开身,否则定然会陪她一同南下的。”

    说着,蓝城主突然拍了拍鼓武的肩膀,意味绵长道:“之前跟你讲过的吧,我打算再做十年的阳凤城主,你就在跟我干十年,这十年里,只要是我蓝关能力范围之内的事情,我都可以给你办到,只要是我蓝关能有的东西,除了眉儿以外,你想要什么都可以给你,至于十年后,届时你也该有七阶地煞境的修为了,中原有句古话叫‘良禽择木而栖’,你要转投去其他地方,效忠其他任何人都可以,我完全不介意的。”

    鼓武脸色相当严肃,他盯着蓝关那张略显清瘦的脸庞看了一会儿,沉声道:“城主……不,蓝兄,你平日里有什么好东西都与我一同分享,吃到些好吃的美食,都不忘派人给我送一部分过来,让我也能尝上一尝,那些点点滴滴的恩情,我鼓武都一丝不落的记在心里,你视我若亲弟弟,我也把你当成我的本家兄长,咱们之间的关系明面上看来是主仆,但实际上却也胜似亲生兄弟,不管十年二十年后会发生什么,至少现在我还是蓝兄你的‘弟弟’,还是城主你的贴身侍卫,这两层身份,无论哪个,我都有理由对你抱有足够的尊敬和爱戴,甚至哪怕豁出性命不要,也定要护你周全,这是本分所在。”

    蓝关收回搭在鼓武肩膀上的那只手,凑向了窗户的台沿边上,把双臂放于檐上,上半身前倾,脑袋往外边伸,十分放松舒心的说道:“鼓弟,有你这话,我觉得接下来十年的官场生涯,恐怕没那么难熬了,十年后我必将与眉儿隐居乡下庄园,或者住在靠近南面大海的地方也行,到时候你记得来看我们,我和眉儿杀鸡宰羊款待你。”

    一身黑红的武夫鼓武嗓音朗健,大声笑了几下,点头应道:“那是自然,城主你放心,哪怕到死的那一天,蓝兄你都是我鼓武的哥哥,哪儿还有弟弟不去主动看望哥哥的道理?”

    身着蓝袍的中年城主同样笑得甚是痛快,低头看了眼自己身上那件隐隐约约有幽寒气机外散的法袍雪拥,心情爽快的叫道:“我先是得了林先生的宝贝门生作弟弟,而后又白白拿了他这么一件珍贵法袍,我可欠林先生太多了,下次有机会,定要亲自去英雄府折腰山好好拜访他一遭,对了鼓弟,你师父他有什么特别喜欢的物事么?我好提前准备起来。”

    五阶脱俗境大圆满的武夫认真思考了一会儿,道:“听闻东海有蛟浑身雪白,啸声可通天听,一条,即可抵上千精兵,我师父他老人家昔年曾是屠龙帮帮主,这世间真龙着实难觅,但蛟龙之属倒也不算特别难得,我一直希望能觅上来一条,在师父五十大寿的时候送过去。”

    蓝关爽朗大笑,拍着胸脯应道:“行,这事儿都包我身上了!林先生今年四十有六吧,比我长上三岁,那么距离半百还有四年,四年内,我定会派人帮你去东海寻找白蛟,究竟能不能找得到不敢保证,但必然会尽力而为,不捉上一条回来誓不罢休,你就好好等着吧!”

    天烛国蛮族不似中原那般有拱手之礼,但江湖之上的抱拳礼终究还是互通的,魁梧巨汉鼓武听罢主子的这番言语,心情尤为激动,大喜过望,当即抱拳振声道:“那我在这里替我师父谢过城主大人了!”

    “哎,无须谢来谢去,你说的,咱们可是虽无血缘,却胜似亲生的‘兄弟’,兄弟间何谈一个‘谢’字,忒外道了!”阳凤城城主蓝关笑道,“到时间了,该下楼去了,不然底下的人可都要等着急了。”

    “好,咱们下楼!”

    那一刻,两道矫健身影自摘星楼顶楼处同时一跃而下。

    如两颗华丽流星般疾速坠落于大地。

    仿佛高达百尺的巍峨巨塔根本不足道哉,渺小至极,一步可越。

    身临楼底,一城之主蓝关的嗓音在此处广场倏然响起,人人皆可清楚听闻,被百姓戏称作画眉城主的他,这会儿功夫放声言道:“诸位,我宣布,一年一度的彩灯大会,现在正式开幕!”

第二百二十四章 陆地仙神

    遥记得当年,在西疆玉龙关以西处,有座密-宗子弟管辖的佛门高塔,塔内有宗教僧侣不下八百人。

    一次某个小和尚在塔底烧火做饭时,不慎弄倒了火炉,直接导致火势飞速蔓延,无法立时扑灭,不多时便已滚滚浓烟熏天,焰光冲破夜空。

    熊熊大火从一楼直直往上方烧去,估计用不了半个时辰的光阴,整座佛塔内的所有人,都要凄惨的沦为焰中之鬼,情况着实已万分凶险!

    西域有个人尽皆知的魔教唤作“宓教”,宓教教主和那位龙虎宫前任掌教一样,也姓张。

    那位手段通天的魔教张教主也不知是路过宝地,突发菩萨心肠,不忍见塔内僧人尽数丧身火海,亦或是别有所图,希望通过此种救人的方式稳固地位,拉拢人心,让整座西域都知道宓教教主是个仗义出手救人的侠义儿郎,值得信赖,让全教在世人眼中的那个糟粕形象得到彻头彻尾的大幅改善。

    反正那整整八百号僧人都在张教主的帮助下,留得了一条性命,皆没有以身殉佛!

    那时候火势已极是雄大,别说最开始烧的一楼了,就连二三楼的窗口处,都有十分狰狞“火蛇”往外疯狂吐着性子,其状犹为恐怖诡谲,仿佛要把墙砖壁垒都给用高温融化一般。

    逃命的出口早已被烈焰堵住,飞天无路,遁地无门,身处该塔中的人们若没有翅膀,从天空飞走,焉还能有半分活路?必然是死路一条!

    就在全部僧侣都已陷入绝望,不少辈分年长的僧人都开始默默念诵起往生经文,打算为自己以及其余僧众超度祈福之际。

    楼底下突然传来了张大教主的震声喊话。

    那位年纪轻轻的魔教教主声若洪钟,他放言劝躲在楼顶处的僧人们不用担心会不会摔死的问题,尽管从高处跳下来便是,有他张教主在,决然不会让半个人摔死。

    虽然他说得坦坦荡荡,且义正辞严,大有让人信服的底气所在,但此人毕竟是西域著名魔教宓教的当家教主,岂能随意就相信?

    宓教在玉龙关以西的土地上兴风作浪多年,历经了整十代教主,除去这一代,前九代教主,无疑例外全都是凶恶歹毒,杀人不眨眼的魔头,手上孽障多得数不过来,可谓臭名昭著到了极点。

    那个姓张的年轻人精通佛道两家学问和功法,不过二十岁便已修为登堂入室,出任堂堂一教之主,本事固然不小,境界更是强得厉害,人脉极广,长辈缘也极佳,甚至连青泥寺方丈一衲禅师和龙虎宫张天师两位圣人都对其赞赏有加,觉得此人年纪虽然轻,但心性绝佳,有着统领万人的“帅才”,就凭他对人处事种种方面透露出的那份“心意”,就能看出,宓教有了他,必能痛改前非,即使无法抹去黑暗浑浊的过去,但肯定能拥有美好光明的未来。

    张教主对此深以为然,为了让宓教前程无忧,甚至还讨好彩头一般的提议,将宓教本部基地,改名为“光明山”,光明山有宓教,前途光明璀璨。

    这个提议刚一出口,立刻就得到了教众们的同意,无一人有异议,均觉得此名字妙之极矣,也就新一任宓教教主这种不世之材,方能取得出来。

    魔教新任张教主上任不到半年光阴,美名就已远播,大半个西域都知道宓教出了个不过弱冠之年的传奇新教主,那个青年人大刀阔斧的改变教内诸多事务,赏善罚恶,手段雷霆,短短数月,就亲手斩杀了教内最出名的几号凶恶之徒,让那些终日残害百姓的罪孽滔天、恶贯满盈之辈,付出了他们应有的代价。

    可即便张教主声誉已达这种光辉地步,宓教之“臭名”实在太过地固根深。

    魔教就该行恶事,这类潜移默化的思想,早就深深扎根在人们心中,哪儿是那么容易就轻易扭转过来的?

    宓教教主会做好事,可以,你做了以后我才勉为其难的会捏着鼻子认可,而且就算勉强认可,背地里也难免腹诽一句“伪君子”,给你戴一顶收买人心的黑帽子。

    觉得你这么做压根就不是出于本心,表面看来功劳不小,但实际上,目的可能并不单纯,是想着用小小的施恩,换取更多的福利回报,让愈来愈多的人投效魔宗宓教,成为你张教主的麾下爪牙。

    待你收买了足够多的人心以后,等到你掌控的魔教教众门徒的人数愈发雄大以后,那么那个姓张的臭小子必定会漏出万分丑恶的獠牙,开始大规模发起战争,引得战火滔天,民不聊生,江湖和庙堂都不得安生!

    届时搞不好整座西域都要出现宓教一家独大的局面,西域的几大密-宗教派,搞不好都要成为他姓张的附庸傀儡,魔教吞并佛教,灭绝人伦,真正意义上的末法时代,就要因为那个该死的小子而宣告到来了……

    多半是听信了太多的流言蜚语,西域密-宗的宗主皆对宓教新教主极度不满,谈不上恨之入骨,但其态度却也与千年前儒家至圣说的,和对待鬼神的态度相似,但并非单纯的敬而远之,而是“不敬”且远之。

    意思就那个姓张的年轻混蛋如果早早死了那最好,万事大吉,值得庆祝,若没死,那就寄希望于宓教别和密教有任何的关系,两者离得越远越好,佛门圣地,断然不许魔教子弟涉足,否则便是对佛祖的一种亵渎!

    可及时密-宗教主们对宓教有这般深厚的成见,张教主那会儿功夫仍是挺身而出,虽万千人吾往矣。

    儒家讲究“以直报怨,以德报德”,融佛道两家思想于一身的年轻张教主却欣然前往塔底,决意以德报怨,要出手救下众僧侣的生命。

    那些僧人们蠢笨愚钝,早就已被流言蜚语所洗脑,认准姓张的家伙是一个彻彻底底的伪君子,所作所为都是为了自身利益出发,所图之事尤为阴暗,没有丝毫好心肠可言。

    根本就没想到还有另外一种可能性,那就是,张教主是出于本心的善意才愿意跑来救人的。

    火势愈烧愈旺,高达七级的浮屠佛塔眼看就要被完全烧穿。

    等到那时候,区区肉身如何能挡得住千度烈焰,小和尚们自然会全被烧成骨灰,老和尚能不能烧出几颗舍利子那要另说。

    况且就算真烧出来又如何?八百条宝贵人命都已葬在了塔中,区区几颗破舍利又算得了什么?能弥补西域密-宗的莫大损失么?

    不行!身临宝塔最高层,后头巨大的高温热浪已汹涌而至,估计不消小半柱香的时间,一座高塔里就要没半条生灵,悉数死光死绝。

    和尚虽整日吃斋念佛,追求超脱迈入极乐世界,但正经面临死亡威胁的时候,本能的恐惧心理还是难以摆脱,一定会想要努力活下去,不愿意就这样悲惨死去,一事无成,什么都没有留下就离开人世。

    于是,就真的有小辈僧人用力一咬牙,一闭眼,身子从窗口一纵,就从塔顶位置跃了下去。

    在塔下站了半天的张教主见有人下来,急忙施展其自家最擅长的内力功法“天地大挪移”,以自身雄浑无匹的内劲,和小和尚下坠时的那股子冲劲相互抵消,然后把落下来的人往边上一抛,正正好好让坠塔者身子轻轻摔在了松软的草地上面。

    结果当然就是人体安然无恙,除了僧衣上头沾了些许泥土草叶以外,其余什么都没事,连一根头发都没有损失。

    见有人被成功救下,其余僧众们都不愿放过这存货机会,都纷纷从塔中的最高一层纵身跳了下去。

    烈焰焚塔,群僧坠楼,画面诡异绝伦,其场景,几乎不亚于佛教对可怖地-狱的夸张描述!

    一个接着一个,密-宗们不同辈分的众多僧侣们,接二连三的从塔上跳下。

    众僧如雪花而落,塔下张教主尽力施为内家功法,毫无保留,倾泻膻中府海内的珍贵内力,天地间,火光席卷大地,焰气直熏苍穹。

    有张教主一人,扭转乾坤!

    等到差不多火焰快要吞没整座高塔的时候,将近八百个人密-宗僧人都已安全撤离,在宓教张教主的通天能力之下,安安全全的来到了塔下的那一大片草皮上,密-宗的这一场滔天浩劫,算是结束了。

    唯独有一个迂腐不化的老僧人,思想硬得如铁,水米不进,怎么劝都不听,死活不愿意被西域臭名远扬的“魔教教主”相救,执意赴死。

    那个老僧没跳之前,在最高处用内力把嗓音传了下来,把宓教以及宓教新任张教主都骂了个狗血淋头,各种词汇无不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对年纪小小,不过才二十岁的年轻教主进行无情谴责。

    随后当他自佛塔上跃下后,同样也还是得到了张教主的救助,可那股下坠之力和年轻教主的掌力相互抵消以后,痛恨魔教到了极点的顽固老僧竟然又狠狠朝下方推出了一击,于是乎,便又多出了一股任谁都消除不了的致命力道。

    密-宗老和尚没学过青泥寺的镇寺功法大金刚印,肉身决计到不了金刚不坏的程度,必死无疑。

    但见那僧人整个人如断了线的风筝,被巨大真气弹飞了出去,不管张教主修为再如何强悍,身法再如何快捷,又怎可能救得了一心求死的人?

    僧人一生苦求佛法,故而肉躯并不强劲,借着巨力,身体结结实实的摔砸在了坚实的砖地上头,“啪叽”一下,当场沦为一滩烂泥状的可怜尸体,实在令人唏嘘。

    那老和尚也就成为了这次魔教教主力救群僧事件,唯一一个死者,尸体后来遭到活化,并未烧出半块舍利骨,沦为笑谈。

    而那事件之后,八百个僧人的性命得以保全,魔教宓宗和佛教密-宗两家的关系也有了明显的改善,不至于说双方关系融洽到携手并进吧,但也绝不会再出现昔日,佛魔见面立刻动手厮杀那么僵的关系了。

    想必再用不了几年,宓教教众在西域百姓眼中的形象,就要有翻天覆地的优良改观了。

    这一切的好事,自然都要归功于那位年纪极轻的张教主,若没有他,只怕魔教宗坛光明山大平顶,早就被几大侠义道门派联手踏平,从此世间再无宓教了。

    西域魔教张教主的名气太盛,以至于连远在天烛国英雄府折腰山的诸葛老大都有听闻,曾与手下们笑称,若是那个姓张的年轻人肯屈尊加入折腰山,他可以毫不犹豫的给他一个干部当当,并分权与之,赠送一张兵力虎符,可以随意调用莫大精锐。

    折腰山十三凶徒排行第二的王临霄素来向往崇拜英雄,更是对宓教新任张教主赞赏有加,这才会愿意斥巨资,在黄龙府阳凤城城中心,主持修建了一座高达百尺的巍峨巨楼,为之取名“摘星”。

    据说摘星楼的整体构建格局,与西域玉龙关以外的那座,有八百名僧人跳楼逃生的浮屠巨塔颇为相像,或者说压根就就是直接仿造的那座佛塔而修建的。

    若是那佛塔没有张教主的那次壮举,玉鼎峰峰主王老二才没那么多的闲工夫,花时间花精力去瞎搞这种东西呢,建出来了又能怎么样?又不能吃又不能住的,没点文化和内涵在里面,建出来也是纯纯浪费,不划算得紧。

    也正是因为有那个豪杰传说作为帮衬,添砖加瓦,才为这座百尺摘星楼增色了不少。

    刚一落地建成,把那个响当当的“牌子”打出去以后,阳凤城的城市中心地带就一下子变得热闹了起来。

    各路三阶百尺境修为以上的宗师级别高手,有独自一个来的,也有三五好友相约至此的,更有一些感情恩爱的江湖侠侣,携手来到摘星楼的最高楼顶,从窗口跳出,一口子掠至地面,享受那种极速坠落时,耳旁风声阵阵的快意感受,着实奇妙无比。

    今时今日,年度彩灯大会开始在即,也有两道身影自五层高楼上面一跃而下。

    一黑一蓝,两颗“流星”嘭然坠至人间。

    身后是那栋耗资无数的巨型巍峨宝塔,两名身份尤其煊赫的男子,就那样并肩挺胸立在塔前的那方广场之上。

    披着黑红裰衣的魁梧巨汉一言不发,只是挺身而立,体格雄壮若天神下凡的他,神威盖世,叫人连直视的勇气都无。

    另一位身穿蓝底黄纹袍子的中年人比巨汉矮了差不多半个头,气定神闲,纵使刚从那么高的地方跃下,也不见其脸上有任何波澜,呼吸匀畅,不存在大喘气的情况,脸不红,心不跳,很显然,此人内力同样不凡,百尺之高不放在眼里,理所当然可视作是武道宗师级别的人物。

    身高约有九尺的黑衣汉子绰号“小武神”,姓鼓名武,黄龙府里的百姓都喜欢在他名字的后头多加一个“鼓大高手”的后缀词。

    气质超脱的中年男人被人们调侃作“画眉城主”,姓蓝名关,乃整座黄龙府阳凤城的一城之主,官位显赫,这辈子独爱一人,那就是自己的妻子果眉。

    蓝关蓝大城主双手背在后面,挺胸吸了口气,遂以内力逼出了阵阵嗓音,听得阳凤城城主的话语在整片广场上头响起:“诸位,我宣布,一年一度的彩灯大会,现在正式开始!”

    观众们的欢呼声顿时爆发,欣喜雀跃之情盈满了塔底。

    待喜气云腾之气稍稍平息后,蓝城主扭过头,笑着对那名伟岸巨汉说道:“鼓弟,该你表演了,一个活命都不需要留下,尽管放开手杀人便是。”

    单看体格,与一座黑色宝塔并无多大分别的鼓姓汉子点了点头,仍是不言语,径直走向了一边。

    他来到了那个装有百名死囚的巨型牢笼。

    那个钢铁巨笼单单是看外在,就已极是不同寻常,每根笼柱都异常之粗,大概和成年男子的大腿一般粗细了,恐怕就连那种分量上千斤的狰狞巨兽被关押在此笼里面,都决计没有脱身出逃的可能性,只能乖乖听话,连逃都不用逃,因为必无可能破开那么粗的钢条,重获自由。

    巨型铁笼里面关着的不是什么异种野兽,但却也差别不大,都属于“不能放出来”的存在。

    那等巨笼里此刻有足足一百名死不足惜的大恶人,每一个恶人都穿着黑白色的囚犯薄衣,身材尤为精悍,面部表情骇人,显然都是身经百战之辈,无一不是杀人如麻,吃人不吐骨头的亡命之徒。

    不是魔头,胜似魔头!

    那群亡命徒因犯下了十恶不赦的死罪,而被官府的士兵抓住,判了斩首的极刑,关在牢中,静静等待着最后那顿断头餐的到来。

    本该是一丝一毫活头都没有,但如今却因为机缘巧合给他们碰上了这场一年才有一次的彩灯大会,一个“活下去”的可能性突然就摆在了眼前。

    那些个死囚们在牢里被提出来的时候,就已明确的知悉了。

    你们若是想活,那就在大会上好好表现,共计一百人,只要你们能打得赢蓝城主麾下的鼓武鼓大高手,那么你们就自由了,想去哪儿去哪儿,官府毫不干涉。

    天烛国人历来恪守承诺,说出去的话如泼出去的水,绝无食言而肥的道理。

    故此,一百个不多时就要被砍头的牢中死囚都极度兴高采烈,觉得自己而今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可以借这个机会重获生天。

    想想就知道,我们可是有一百号人呐,那个姓鼓的王八蛋再他-妈厉害,那也就只有一个人而已,一百对一,形同猛虎对鸡,怎可能会打不过呢?

    退一万步,就算当真打他不过,那可是整一百人呐,有个词叫“浑水摸鱼”,如此天赐良机,难道不可以趁着其他人对付鼓武,拖延时间的宝贵机会,来溜之大吉么?白痴才跑不掉!

    随着蓝城主贴身侍卫,阳凤城天字一号武夫鼓武的指令下,两名官兵缓步上前打开了铁笼的开关。

    巨型钢铁大笼的“正门”被徐徐打开。

    与之一同被开启,还有笼中百名死囚们那勃然雄壮的滔天杀意!

    一百个被拘押了许久,满腹怨气和憎恶的死刑囚犯,如陡然喷发的活火山一样,从铁笼里狂涌而出,你挤我,我压你,都想着快些上前。

    仿佛群狼挣脱铁链束缚,恶狠狠的扑向了眼前的那头绵软羔羊。

    势不可当。

    可他鼓武却偏偏要一人当之!

    人间真武林清的门下爱徒鼓武此时此刻深深往腹腔吸入了一口气,然后猛地将浓厚气浪从肚子里面挤压而出,再从喉咙里发出一记堪称穿云裂石的沉重巨响。

    啸声震得人耳膜欲穿,头脑几乎都要当场崩碎炸裂!

    就在群囚心神严重骇然之际,小武神鼓武,率先一步出手了。

    那名裰衣巨汉以迅猛到无可言喻的速度冲奔向前,风驰电掣,在距离差不多两臂距离的位置,同时朝前方递送出了两拳。

    两道煞是强横的拳罡恍若怒海狂蛟,猛然间直掠向前。

    罡气澎湃如江水冲堤。

    好像在跟眼前的人们诠释着何为真正的“势不可当”!

    双拳摧发而出的无敌罡力,就那么直直冲入了两名结实死囚的胸口。

    瞬间便凌厉贯穿了两个壮汉的身体,奔在最前头的那个死刑汉子,只一刹那,便被震碎了五脏六腑和前胸处全部骨骼,血吐一地,死得不能再死。

    拳罡自两人前胸处穿入,再无可阻挡的从其后背透出,那股无与伦比的神力,令身处两个死人后面的两个囚犯也给震毙,亡命之徒最终亡命于拳下。

    等于说是鼓武两拳合一招,一招杀了四人!

    当广场上众囚犯被吓得头皮发麻的时候,鼓大高手轻呵一声,片刻迟疑都不存在,又须臾飞出一腿。

    这一腿所挟带锐利劲风,促使一击之威,浑不亚于宝剑刀锋斫砍。

    一击鞭腿瞄准了人的颈部要害,“呼”的一声,眨眼而出,袭向脆弱之处。

    明明肉眼可见此腿的轨迹,但却无论如何都不可能避开。

    只因这一腿所出者,是位半步六阶凝丹境的纯粹武夫,是英雄府折腰山最强近战高手林老九的宝贝徒弟。

    是天烛国黄龙府万千习武之人日日夜夜所憧憬向往着的“武神”!

    来自五阶脱俗境大圆满武夫的一腿,没有给人任何回避躲闪或者格挡的余地,只听得清晰至极的骨骼断裂粉碎之声猝然炸响。

    恍惚之间,两颗大好人头已彻底分离身体,被一“刮”而下,快速滚落到了地上,又有两人殒命,无首尸体被后面涌上来的人踩在了脚下,践踏得不成样子。

    鼓武腿力强横霸气至斯,轻轻弹击一下便可取人性命。

    这等神乎其神的绝技,已然超脱了凡人的水准。

    其实对于境界不高的人们来说,五阶大圆满和仙品六阶已经相差不大了。

    都已算不得是“人”,准确些来说,鼓大高手就是俗世意义上的陆地仙神!

第二百二十五章 百人敌

    阳凤城城中心的那座百尺高“塔”摘星楼之下。

    人山人海、人头攒簇的开阔广场之上,不下六千颗人头聚集在此。

    有众目睽睽。

    小武神鼓武以惊世骇俗的手笔,一人敌战百人,其飒爽英姿,该说不说,实在太过对得起百姓们给他起出来的那个绰号。

    同时也对得起,他作为折腰山真武峰峰主林老九爱徒的那个崇高身份。

    有着这份百人都挡无可挡的霸道实力,且能够心甘情愿的为阳凤城城蓝关效力,蓝城主此生注定都会平安无事,绝不可能死于非命。

    有此等类似于陆地仙神的强悍人物存在于此,恍若天庭巨灵神镇守南天门,管你万亿妖魔鬼怪入侵,只要有一人在此,谁也破入不得!

    鼓武作为城中所有武夫练气士的偶像,作为蓝关蓝城主麾下最强最猛最无敌的武将,作为死守这座兵家必争要冲的英雄级人物,理所当然就该有这样霸道到不用和人讲半句道理的“硬实力”。

    天烛国不似百家争鸣,最后独尊儒术的大禹王朝,北方大地虽然确乎也有着儒释道三教学问所在,但和中原相比,三教在天烛地界,那就是所谓的“隐学”,传播力度过小,信仰三教学说的门徒也少得可怜。

    只因在这片蛮夷荒凉之地,常常因气候环境恶劣的缘故,连饭都吃不起吃不饱,有时候饥荒灾难过于严重,或是意外摊上些什么不详瘟疫之类的“天灾人祸”。

    那情况就会每况愈下,逐渐变成你刚一出门,就有绝大的概率被人一闷棍敲昏过去,用麻袋装了,然后把你用袋子像拖死狗一样拖回去,拿剔骨刀,一点点剔掉你骨头上面的肉,把带着血糊糊的鲜肉扔到锅里面去煮,借此办法来熬过那段艰难岁月。

    中原自古也不乏饥荒年代,百姓饿急了也会如史书所说的那样,易子而食,但那终归只是少数,风调雨顺国泰民安八个字在庙堂之中早已被说得烂透。

    如果遍地都是食人肉的人间惨案,或者某片地区的百姓常年靠着“吃人”为生,纸到底包不住火,那等天大的丑闻一旦传入了皇帝他老人家的耳朵里,那群整天阿谀奉承的谄臣们下场岂不是相当糟糕?

    既然能有底气说出“天下太平”四个字,那么就说明王朝内部基本算得上是安安稳稳,无有人造反,百姓们基本都能交得起赋税,农田里的收成也都还算不错,不至于饿死。

    北方天烛国可与之大大不同,位于北面荒凉之地的龙蒙民族,自古以来便傍水草而居。

    生活在北面草原上的人们,不像不吃米饭面条高粱活不下去的中原百姓那样,他们成天靠吃肉为生,每日能啃的上牛羊肉,喝得上酥油茶,那就能顺顺当当存活下去。

    这种极端情况也就导致,一旦出现所谓的天灾人祸,即严重的动物瘟疫,大量畜牧畜物死亡,那么迎接北方百姓的命运,就只有死路一条了。

    中原有个说法叫“地主家也没余粮了”,言下之意就是说照常理,稍微有钱些的富庶人家,粮仓里都会或多或少有些“余粮”。

    可在天烛,再有钱的人家都不会稀罕去屯什么存粮,金子银子珠宝饰品什么的才是王道,米和面算什么狗屁东西,从来都不吃那种玩意儿!

    有钱人都这样了,就更别提那些寻常的底层老百姓了,家中别的没有,就只有些能产仔产奶的牛羊,和肉质鲜嫩的小牛犊子和小羊羔了。

    这也就是为何一旦发生天气上的意外,也就是所谓的天灾时,北方百姓的抗压能力,会明显弱于南方的中原人的原因了。

    再加上天烛国远远不似江南那般有一个被唤作“鱼米之乡”的资格,多山脉多平原,却独独少了种地用的水流和农田,气候变化反复无常,可能上午还炎热到浑身出汗,到了晚上就一下跌落至冰点,所以有些牧民会穿那种方便卸掉一个袖子的厚袄子,方便白天牧牛牧羊的时候把胳膊和胸膛露出来,到晚上气温降下来,再把厚厚的衣袖给撸上去,目的就是保暖。

    本身就不适合种植农作物,只能依靠吃牛羊身上的肉为生,蛮族百姓的日子其实相对中原百姓,向来都挺不好过,说是“水生火热”也不过分,适逢水草不肥,或牛羊成批死亡的悲哀年代,那么大半座天烛国都要沦为一派死气沉沉的“人间炼-狱”了。

    所在北方大陆这边,像什么街头约架之类,在中原会被当成无礼行为的事件,根本就已是司空见惯的寻常事,如同家常便饭,没什么说头,也没太大的看头。

    若是像当街强行掳人回家,把大活人烹杀煮死,这类在中原无疑会被当成魔头行径的事情,在时不时就会到来的饥荒年代里,也都算是再正常不过,自己的性命才是最大的,自己的命都拖不过去了,还管他-妈的这么多干什么?

    中原人知法守礼,可谓民风淳朴。

    在天烛,对于那群马背上逞英雄的北国蛮子而言,“民风淳朴”这四个字就成了意味深长的有趣反话,淳朴?淳朴他奶奶个腿!

    你前脚刚出门,后脚全家人都被抓去活吃了,这样的民风是有够“淳朴”的。

    因为嗜血嗜杀,因为尚武好战,因为一个不和人打上一架,就感觉一身力气没得法发起,恨不得从羊屁-股里来几梭子。

    故而在北国天烛,唯有拳头够硬够大,才能每天过得滋润,活得舒舒服服,才能在和别人二话不说起冲突的时候,悠然立于不败之地。

    否则,你在中原被人于街头痛殴一顿后,还能讨一讨口舌之快,说一句“君子动口不动手”之类的话来挣回来些许的面子,但在这儿,断然行不通的,只要打输了,所有人都会瞧不起你,路过的行人,街坊邻居,甚至家中的彪悍媳妇儿都会看不上你,接连好几天不让你睡床,觉得自己命不好,竟嫁给了个如此没用没出息的窝囊废。

    天烛讲究武力论英雄,边境马匪贼寇喜欢游猎塞口百姓,打草谷,用血腥手段残杀中原人,这本质意义上就是一种绝对战力的碾压。

    除了边关乱境外,中原闺中女子一贯看重守身如玉,北方女侠却从来都不介意这些,当街与人比武较量,输掉以后当成众路人的面,把身子赔给对方的事情都经常会有;亦或是还有那种与人对坐饮酒之时,因为没有下酒菜,竟用佩剑割下大腿上的肉互相递给地方,食用朋友身上的一片片生肉来下酒,吃到后来,酒水是喝饱了,这两人的性命却也是没有了。

    那些在中原人看来,简直就是贻笑大方,堪称匪夷所思的咄咄怪事,在天烛,那就是切实会有的人间真实,绝无半分虚头巴脑的东西可言。

    若用一个字来描述天烛人,就是“硬”,或者是“狠”!

    在寻常不过的狼蛮子都已够硬够狠,那么这群凌驾于普通百姓之上的蛮族大恶人,理所应当,都是些硬得不能再硬,狠得不能再狠的恐怖存在了……

    可当下,在这片楼底的广场之上,那些个杀人如麻的囚衣“狠人”们,却正在被一位远比他们更狠的男子疯狂虐杀着。

    一共一百名牢里刚放出来的死刑囚犯,倾尽全力联合对战一名五阶脱俗境大圆满的纯粹武夫。

    这个所谓武夫当然也不是普普通通的武夫,而是堂堂英雄折腰山十二大干部中号称近战巅峰之人,被誉为人间真武大帝的林清林老九的门下徒弟,绰号“小武神”的鼓武鼓大保守!

    那一位身穿黑红色裰衣的彪形巨汉,身影尤为敏捷迅速,出拳出腿之间劲风呼扯,若鬼神发出哀然嘶吼,说不出的诡异可怖。

    死囚们一窝蜂的从钢铁巨笼里涌出,却基本上是出来多少,就有多少被鼓大高手用雷霆手段轻松杀害,死状要多凄惨就有多凄惨。

    像那些被拳罡震断心脉而亡的死法,还算是体面;有几个颈骨被一腿扫中,人头瞬间和身体分了开来,鲜血从断颈出喷薄而出,如同开出一注“血花”。

    有些死囚的手脚则不慎为鼓武擒住,不过是轻描淡写的一扯,本该精壮坚实的人体,就仿佛跟纸糊起来的一般,随意就能被撕成一块又一块的残尸败蜕,满地都是血肉。

    还有的由于心生恐惧,不愿就此殒命敌手,而主动选择逃走,这可犯下了习武之人的大忌,结果就被小武神一记手刀戮穿了后背肌肉,随着一阵剧烈无比的疼痛传来,一整根脊柱被鼓武用师父林清的“抽龙筋”手法,给生生拔了出来,随手丢弃到一旁。

    不出多少时间,便有不下四十名死囚惨死在了鼓大高手的手上。

    百姓们皆睁大了双眼,为的是能更加真切的欣赏这位半步仙品修为的顶尖高手的风姿,尽可能把阳凤城第一武夫战斗时的模样烙印在脑海中。

    小武神鼓武,是整座城中男女老少们的共同偶像,在黄龙府,谈及阳凤城主身边的侍卫鼓武的时候,人人都会两眼放光,自豪的说一句:“你是说鼓大高手?我知道,那可是折腰山林老九的徒弟,那手段那修为,可厉害着哩!”

    在干掉了半数死牢囚犯,依然连一丝灰尘血渍都没有沾到的鼓武决意加快推进这场“百人战”。

    他开始施展起师父林清昔日教给自己的那套,以内力转化外力的传奇轻身功夫。

    幻魔身法!

    但见那名裰衣大汉身形移速有了一个极其显著的提升,瞬息间便出现不下十种变化,姿态如鬼似魅,仿佛被幽灵附身了一样。

    叫人无法想象,那么魁梧庞大的身体,竟然也能拥有此等飞快的速度动作?而且到连肉眼都分辨不清楚,无法看得细致的程度……

    这简直不可思议到了极点!

    脱俗境巅峰武夫鼓武仍是不断加速,脚下踏罡步斗,身子闪掠间带出一道道奇幻残影,使人目不暇接,视力根本跟不上这么夸张的速度,只不过稍稍盯着看了一会儿,立时便有头昏目眩之感,险些就要昏厥倒地。

    鬼魅身影在周遭萦绕之时,有一阵接一阵的紫气状烟雾逐渐生出,不消多久便已将剩余的四十多名囚衣犯人笼罩了起来。

    围观看戏的群众百姓们在这会儿功夫,再也看不清楚紫雾里的光景。

    只能听闻惨绝人寰的哀叫之声,持续性从雾中传出,使这本就恐怖绝伦的气氛更胜一筹。

    滚滚紫雾凝成的巨“网”,在半碗茶的时间后慢慢散了开去。

    定睛去瞧,钢铁巨笼前面的那一大片地上,血肉残肢堆积无数,整整一百名囚犯悉数死绝。

    唯剩一人仍立在地上,脚下全是葬送在他手里的新鲜尸体。

    此人便是人间真武之徒,小武神鼓武,百人敌!

第二百二十六章 送上门来的好东西

    小武神鼓武当真无愧于“武神”之名号,以霸气到不能再霸气的手段,不到一炷香的功夫里,便将整整一百名死囚尽数诛杀,一个活命下来的都没有,全部都沦为他脚边的凄惨尸体。

    最关键的是,众囚犯罕有全尸,几乎清一色都丢了身体的某一部位,或肋骨脑袋,或胳膊大腿,亦或者是整根后背处的脊梁,都被硬生生从身体里面给抽拔了出来,其状之惨烈,已然到了不忍直视的程度!

    鼓武这种酷爱虐杀敌人,不喜欢让手下败将留下全尸的脾气,无疑是传承了他的师父林清林老九。

    那位折腰山真武峰峰主历来都有着极度血腥残忍的杀人手段,与人厮杀时从来不用武器,面对有武器的敌人也是照杀,一般来说会先夺走对手赖以成名的宝贵武器,让其成为手无寸铁的废物。

    然后待敌手方寸大乱之际,林老九便会用自己最为擅长的拳脚功夫,打得敌人无还手之力,且大部分攻势都不直接性针对人体要害,仅是哪儿疼打哪儿,而非哪儿伤害大打哪儿。

    因为招数都不是能快速死透的致命伤,所以和林清对战之人,往往很难死得轻松,除非是林老九有意速战速决,那才有可能赏赐他们一个较为利索痛快的死法,比方说把“龙筋”从后背里面抽出来这样的残酷方式。

    其他人打斗如果比喻成狗咬狗的话,那么林清和人对战的场面,大概可以理解为是“猫戏耗子”,战斗狂人林老九极是享受那种虐杀敌人的极致快感,他钟情于一点点消磨人的意志力,一丝一毫的减损耗尽人的身体机能,要保证自己的对手在死前,彻底丧失一切斗志,以及决战的能力。

    不管是杀还是不杀,对手都已经是个彻头彻尾的废物,就算是留着不杀,那他也这辈子都站不起来了,甭管是生理上还是心理上,都已经“站”不起来了。

    到了时候,生性异常残忍的林清才算是真正玩腻了,他才会勉为其难的赏给对手一“死”。

    正是因为和林清一战,是天烛国公认最危险的事情之一,故而也有一种说法,那就如果你不小心惹了折腰山林老九,那么最好尽快跟家里人交代完全部后事,留好遗言以后,拿刀把脖子一抹,轻轻松松上路,当个自了汉。

    毕竟和与林清战斗而死这种事情相比,自我了断简直是再舒服不过的一种死法了,至少用不着一整根脊柱都被别人捏在手里,那样死无全尸了吧。

    和“人间真武”林老九较量过一场后,留下一具全尸的概率,基本和在折腰山老大诸葛长怀的面前,数落大汗府诸葛女帝种种不是以后,能还侥幸活下来是差不多的。

    都难逾登天!

    天烛龙蒙族人嗜血成性,而本地出生的纯粹武夫林清,毫无疑问将这种“血性”,发扬到了极致,在中原地界,能和林老九比比杀人血性的,恐怕一只手都能数得过来,想来也就那位天下第二大魔头,现任活埋谷三代谷主凌云罡有资本在与之相比后,坦然立于不败之地了。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小武神鼓武有一个把“杀人”当成生平莫大乐趣的师父,潜移默化的拥有了这等凌驾常人的心性,也实属正常,完全可以理解。

    还记得当年,彩灯大会第一次设立“一人战百人”这一项目的时候,亲眼目睹足足一百名死囚葬身在鼓武手下的时候,饶是胆子大、够硬够狠的天烛国百姓,都结结实实吓了一跳,所受的震撼着实不小。

    转眼几年过去,还是一样的时间地点,还是一样的大会和大会项目,观看此番残忍活动的蛮族百姓们的心里,都已不再有什么恐惧害怕,胆子很明显比几年前要大了许多,对一下子死掉一百号人这样的事也都习以为常,司空见惯。

    换言之,就是整体群众的“血腥心性”都有所显著提高!

    就照这个看来,昔日大禹王朝琅琊王麾下武将韩骧,派手下兵卒在沐河城街头大摆“人蛊”擂台,为了让城中百姓人人都躲增加几分“血气”,这种说法虽然不太禁得起宣传,也算不得光明正大,但却也当真有理可依,不是没有道理,至于成效几分,那便须等战事带来之时方可一辨分晓了。

    百人之战已经宣告落幕,士兵们在城主蓝关的招呼下,纷纷上去清理广场上堆积着那些残肢尸块。

    天幕中仍有万千盏诸葛祈天灯在徐徐上升。

    摘星楼底的那片百姓攒簇着的广场之上,终于要开始下一个项目了。

    投壶。

    五十多个来自中原的百姓被强掳至此,皆被粗麻绳子紧紧捆绑住了身子,动弹不得,挣脱不了,下巴更是被人用大力掰成了脱臼的状态,以至于不管怎样都无法合拢嘴巴,就只能像只池塘里癞蛤蟆似的张着。

    今夜,这群命运无比悲惨的中原人,将以狼蛮族有钱人“玩具”的卑贱身份死去。

    对于花了六十两银子买到前排票子的蛮子来说,他们能通过投射羽箭的方式取乐玩耍,并且一旦成功将一支利箭投入“人壶”的嘴巴里面,那就可以免费领取到一百两黄金,作为勇士的奖赏,自己的投射能力,也将得到所有围观者们的认可,在崇拜的注目礼下领赏,面子十足,就算失败了也什么都不会损失,反正横竖都完全不亏!

    而对于那些马上要当众受刑的“可怜虫”而言,这场所谓的彩灯大会,就是他们必然要命丧当场的公开处刑。

    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他们唯一能做的,就只有接受自己不多时就要来临的结局,乖乖等死,届时痛痛快快的上路。

    哪怕再屈辱再痛苦,也绝不能反抗,那样的话,只会死得更惨更不像个人!

    这条沾满浓浓血泪的钢铁道理,是他们在见证了许多同族人被蛮子残杀以后才得出来的。

    前排围观的有钱人们,每个人手里都捏着一支锥头尖锐的羽箭。

    皆在反复地确认精准位置,要保证让手中利箭能够不偏不倚射进那些“人形茶壶”的嘴巴里面,使自己一举拿下百两黄金的赏钱,成为众目睽睽之下的焦点,风光无限!

    随着城主同意射箭的命令一下,众人都先后将手里的羽箭投了出去。

    就在这时,两匹高头骏马如流星疾影,自拥挤的人群中飞速冲出。

    一匹毛色鲜红如血,一匹通体纯白如雪。

    体型雄壮,神骏绝伦。

    与其说是马,倒不如说是一红一白两条陆地蛟龙更加贴切!

    红马和白马背上,分别骑乘有一名红绸年轻人和一名青衫剑客。

    二人及时纵马奔至此地,挡在了那群受刑的可怜百姓前头。

    尽力挥舞手中利剑,斩碎一支支羽箭。

    确保无一个老百姓死于非命。

    中原伯乐孙阳的徒弟蓝关蓝城主“啊”了一声,亲见此情此景,他两眼顿时放出金光,神情振奋,盯着那两匹姿态万分华美的骏马,喃喃道:“这不是送上门来的好东西吗?”

    身为阳凤城一城之主的他,旋即朗声叫道:“来人呐,给我把这两个家伙围了!”

第二百二十七章 跑路啊!

    中原当代画圣吴稻荷曾以浓墨重彩绘制《八骏图》,该画之名极盛,仅此于老画圣的那副《疏狂图》。

    画卷上头共绘了八匹神骏异常的绝世名马,每一匹,都是堪称几百年难得一见的旷世名种,与海中称王称霸的蛟龙相比都毫不弱气,任谁能获得其中一匹,那都是等同于得了件价值连城的珍宝,值得回家好好烧一回高香拜拜祖宗去了。

    一名盗骊,夜行千里;一名逾轮,足不践土;一名白义,逐日而踏;一名渠黄,毛色炳耀;一名绿耳,一形十影;一名华骝,乘云而奔;一名飞羽,身有肉翅。

    这八匹“骏图”名马,不单单在中原大禹王朝,甚至在西域诸国,西南大黎,以及人人皆有尚武精神的北方天烛国都有着极高的知名度。

    哪怕是那种这辈子都没机会骑上一次马的平头老百姓,但凡听到“八骏图”这三个字,都能做到心中有数,固然没法子将那八种神话级别的马种报全名称,但或多或少也能说上那么一两个,就算连一两个都说不上,那也绝不至于连听都没听说那么孤陋寡闻。

    对于爱马人士而言,八骏图上的那些如龙神马,毫无疑问是凌驾于世间所有马匹的极稀品种,无有其他任何龙驹可与之相提并论。

    其地位,和英雄折腰山在整座天烛国里的江湖地位差不多,都是眼上无人,眼下众生,可俯瞰一切的煊赫存在。

    习武之人有多么想要成为堂堂折腰山干部之一,那么向来酷爱驯马的人,就有多想要拥有一匹专属于自己的八骏图名马!

    阳凤城城主蓝关师承中原著名相马高手伯乐孙阳,从孙伯乐的身上学来了甚多有关辨识马匹脚力和身体状况的珍贵知识,故而有着一眼就判断出这匹马好与坏的特殊能力,而且百试百灵,基本从来就没有失过手,南院大王耶律镇江家中养着的十来匹千里马,都是蓝光帮着挑选出来的不俗名种。

    蓝城主这番饱受耶律大王点头称道的操作,和他妻子果眉,能仅凭一眼就预估出对手“目力”强弱的本事差不太多,真是有其妻必有其夫,属于另一种意义上的“夫妻相”了。

    此时此刻,在城中心摘星楼底下的这片人山人海的拥挤广场上,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不可思议的陡然跳奔出了两匹,神骏到足以让人两眼放光的超级红白马。

    其姿态之雄,体格之状,毛色之亮,速度之快,简直已算不得是什么人间马匹,实在已经可谓是两条了不得的“陆地蛟龙”!

    伯乐之徒蓝关不过是快速瞧了那两匹马一眼,电光火石之间,便即认出了那绝非什么庸俗常马,而是传说中乃天庭真龙转世临凡的“八骏图名马”!

    一匹浑身纯白,如漫天风雪中应运而生的天之骄子,身段线条流畅,四肢极为纤长,鬃毛甩动,大雪纷纷扬扬,华美至极,摆明了就是八骏图里面的名马白义。

    另一匹通体鲜红,如厚重皮毛之上涂满了浓浓血浆,体态矫健无伦,尤其是颈部,满满当当的全是发达肌肉,就似拿锋锐斧子去猛力劈砍,也决计无法轻松斫断,头部形态优美,不似马而类龙,这除了八骏图名马之一的“赤焰火龙驹”以外,还能是其他什么了?

    一匹白马白义,一匹红马赤骥,两匹价值高昂,甚至超过万两黄金的“神驹”,就这么堂堂正正的出现在了此间地界。

    广场上也因这两匹红白神马的出现,而整体增色了不少。

    除掉口水都快从嘴巴里流出来的城主蓝关以外,连站在周遭围观的百姓都表示大感震惊,无不瞠目咋舌,觉得这世上竟还有如此非同一般的好马?若能让我稍稍骑上一骑,少活几年那也不是不行啊……

    蓝大城主目不稍瞬的盯着两匹稀世龙驹,喃喃自语道:“这不是送上门来的好东西吗?”

    在他眼中,这哪儿还是两匹高头大马啊,分明是两条红白蛟龙,亦或是两座金山银山堆积在了面前啊!

    对蓝城主来说,天底下除了爱妻果眉怀孕产子之外,就当属获得一匹八骏图名马最能令他欣喜若狂了,而眼下,可不仅仅只有一匹呐,而是整整两匹,八骏图八骏图,一共也才八匹而已。

    短短这么点时间里,四分之一的宝贝都入了自己之手,此等莫大的福缘天赐,真是命里无时莫强求,命里一旦有,那便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啊!

    对神马垂涎欲滴到眼睛发红的蓝关定了定神,收起了两颗几乎快要掉出眶里的眼珠子,挥了挥手,嗓门显著提高,他高声指派吩咐道:“来人呐,给我把这两个家伙围了!”

    众兵卒得令,火速一拥而上,若铁甲攻城,气势着实凶悍霸气,将那两匹“马”给死死的围在了垓心。

    两匹举世难觅的名马背上,骑乘着两名身形挺拔的“剑客”。

    一人相貌平平,体格也不甚魁梧伟岸,身穿一袭飒然青衫,腰间悬挂碧绿宝剑,仿佛一大块贵重已极的翡翠。

    一人头戴寻常斗笠,遮眼容貌,披套鲜红绸缎,衣服颜色与马毛相似,配双剑,墨鞘金鞘,皆十分精致。

    这两名骑马男子的身后,是五十余名被麻绳束缚捆绑住身体的中原百姓,每一个被困厄在此的无辜百姓都被蛮子生生掰断了下巴,以至于嘴巴无法合拢,只能就这么敞开着,如同蛤蟆一般,其状无比悲惨,形若“人体茶壶”。

    想必如果没有这两名侠义之客的及时到来,这些“人壶”的下场只怕早已和先前预计好的那样,命里注定不得善终,会在这场彩灯大会的娱乐活动上,被买了前排票子的有钱人,用手里的尖利羽箭投入嘴中,锥头瞬间刺穿喉咙,当场气绝身死。

    就算侥幸没被人用箭投杀,事后也不会脱离苦海,定然也会殒命在众兵的砍刀劈杀之下,以最最卑贱的身份,在异国他乡死去,根本没有半分存活下去的余地可言,状况之悲哀,实在已至极点。

    在那些下巴已然断裂的凄苦百姓看来,一青一红两名佩剑男子,就是这世间一等一的顶尖豪侠,是真正意义上的“大英雄”!

    就算没有骑马,光是衣着打扮便已是这般的超凡脱俗,再加上那两位英雄胯-下,一白一红,两匹要多霸气有多霸气的神骏马匹。

    我的妈,这哪儿是一介凡人?分明就是骑着天龙的两位天庭神仙啊!

    阳凤城中心闹市,百尺摘星楼楼底广场。

    两位有“天神之威”的纵马剑客,为了拯救无辜受刑百姓们的性命,心甘情愿的堕入了绝险死地,被上千名士兵围困在阵中。

    儒家那份“虽万千人吾往矣”的高尚精神,在这两个男人的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中原武道侠客的胆色与魄力,因他们的存在而愈发熠熠生辉,叫人心神往之!

    身后是一群跪在地面上的可悲“人壶”,周遭是这座兵家重镇里的精锐步兵,两名剑客当下的这番囫囵处境,竟是比几日前在少咸山青铜峰之上的那场袭杀还要来得凶险。

    至少那会儿他们兵分两路,成功将敌人疏散开来,也并没有像今天这样陷入万分凶险的包围圈之中,有可进可退的余地。

    那名骑乘在赤焰火龙驹背上的红绸年轻人抬起一只手,将左手胳膊伸平,有八柄通灵细小飞剑,倏忽间自其衣袖中飞了出来。

    这八条焕发着幽蒙光彩的小剑,在年轻剑客的心念驱策之下,以极快的速度掠向了其身后跪成几大排的无辜百姓。

    那些本来命里注定了要死在这里的中原百姓,因这八剑而重获自由。

    八条飞掠间挟带阵阵流萤的细小飞剑,以令人目不暇接的神速,在五十多个受刑人的身边飞滑,也不消多少时间,所有中原“人壶”身上紧紧束缚着的几条麻绳都被利刃割断。

    既已没了紧密的捆绑之物,众人接二连三从地上站起,虽然嘴巴依旧张得极大无法合拢,但至少用不着跪在蛮子面前。

    中原人讲究跪天跪地跪父母,岂有朝北国胡人蛮族下跪的可笑道理?

    紧接着,竟又有一大股浓郁到化不开的紫红色雾状真气,自红绸年轻人衣裳的袍袖之中喷涌而出。

    一大股紫红浓雾以浩浩荡荡的气势,迅速奔涌向了那群刚刚摆脱跪地之姿的中原百姓。

    蕴含了道家与佛家两教气数的磅礴气浪,很快便将那五十多个“人形茶壶”笼罩包裹了起来,雾气里的百姓看不清面貌,从外面看去,仅能依稀看出些许的“人形”。

    记得数个月之前,年轻人曾将这股融合道门东来紫气和佛门冲霄内力的“紫霄真气”,附着在了一个朱丹裙小丫头的身上,然后与那名素来喜欢红色的小丫头强强联手,如饿狼扑入羔羊群中,以强横无匹的武力,废话绝不多说,只是一味杀人,疯狂血洗了那座位于七步山之上的土匪老巢吞象寨。

    不到短短两炷香的功夫,便有上百具匪帮成员的尸体躺在了地上,“血流成河”四字都不足以彻底形容山上的那副地-狱惨状!

    魏颉有上乘武学作为护身之物,自然无碍,而那个甚至连三阶百尺境都还没有的许姓少女,就是依靠周身萦绕着的紫霄真气,抵御住了众寇的倾力攻势,一丝一毫的伤害都没有受到,除了杀人杀得臂膀发酸发胀以外,其余基本毫发无损。

    这在山上遭到凶狠屠戮的匪徒们看来,无疑是恐怖绝伦,仿佛妖魔鬼怪临凡,金刚菩萨降世!

    而今时今日,魏颉又将膻中府海内蕴藏着的宝贵真气输出大半,等同于是为身后那些中原男女们附加了一层有形的雾状“铠甲”,能够刀枪不入的那种。

    马背上的斗笠年轻人咧嘴一笑,蓦然抬起了头,露出那张满是自信笑容的年轻脸庞,他深吸一口气,用整片广场上的人皆可听闻的声音大喊道:“还愣着干嘛?跑路啊!”

第二百二十八章 交锋

    城中心。

    摘星楼底下那片异常嘈杂的活动广场之上,猝然间响起了一个年轻人的巨大嗓门,明明说着很怂的话,却依旧是中气十足,仿佛这世上最硬气的言语就是从起口中传出来的。

    那个骑乘在赤焰火龙驹背上的红绸年轻人挺胸抬头,气宇轩扬,以雄浑有力的极大音量高喊道:“都愣着干嘛?跑路啊!”

    嗓音之巨,仿佛天边陡然炸响惊雷。

    不单是其身后那群被飞剑隔断麻绳,及时救下来的中原百姓,连负责围困二人的千名官兵都被结实吓了一跳,哆哆嗦嗦的打了个寒颤。

    但即使毛骨悚,他们勉强还是竭力保持住了相对威严的持械架势,没有丢掉身为阳凤重镇兵卒的颜面和骨气,这是值得称颂的一点。

    红白马匹后头的五十余名受掳至此的中原百姓,因为浑身上下皆被浓重紫霄真气覆盖,道家佛家气数融为一体,已然无惧刀砍剑劈,原本各种较为紧要的伤患之处都已不伤大雅,不会再影响身体行动,面色容光焕发。

    在听得年轻人的那句“跑路啊”之后,个顶个的打了个激灵,旋即精神亢奋,心中重新燃起了对“生存”的渴望。

    即使下巴断了又有何妨?即使曾经被异族人抓去当了俘虏又有什么值得想不开的?

    至少性命还在,至少现在自己还没有死,既然没死,那就该当竭尽全力的挣扎着,拼命活下去才对啊!

    群情振奋。

    广场上登时传出了半百号人的鼎沸喊声,阵阵不绝,如同烟花爆裂。

    一众不幸沦为北国蛮子取乐工具的中原劳苦百姓,在红绸年轻人的高声刺激之下,无不心情激昂。

    既已在奈何桥上走了一遭,又极度幸运的没有死在狼蛮族人的箭下,那么前路就算再艰难险阻,那也至多不过是一个死而已,又有什么值得再去恐惧害怕的呢?当然没有了!

    那名骑在白马背上的青衫客,此刻见到这等精彩情状,脸上露出十分欣慰的笑容,给红绸年轻人高高竖了大拇指,衷心称赞道:“老魏,你这一手干得是真漂亮!”

    赤骥背上的年轻人魏颉哈哈一笑,淡淡回应道:“漂亮什么漂亮,老子又不是娘们,以后尽量用‘风流’来夸我,那个词儿我比较喜欢。”

    青衫苍参笑着道了句“好”,即刻放声道:“那咱们就帮这群同胞们杀出一条生路,来个真正的大风流,如何?”

    “有幸奉陪!”

    几乎在同一时刻,魏颉苍参两者,两名足可当得起“风流”二字的剑客,猛地将腰间佩剑从鞘中抽了出来。

    魏颉手握青刃青霜,苍参把持绿刃地灵,两柄长剑均是天下八大神剑之一,两人胯-下的坐骑也都是世间顶好的八骏图名马之一。

    好马配好鞍,剑客用神剑!

    红绸年轻人与青衫剑客,骑乘着天下无双的神骏红马赤骥与矫健白马白义,就那样以无可阻挡的前冲之势,身前无人一般,朝着那群披甲士兵们猛奔而去。

    自古安逸地带多软蛋,兵荒马乱之境多铮铮铁骨,从无例外。

    阳凤城作为如今黄龙府最南面的塞口府邸,想当年,大禹王朝狼煞将军意图冲破黄龙,率领无敌魏家军势如破竹,轰轰烈烈杀入天烛国南地大好疆土,最先与那狼煞魏魁在要塞处决战交锋的,正是赶赴至该地的蛮族战士。

    那会儿的阳凤,尚未被昏聩无能的小皇帝嬴勾割让给北方天烛国,天烛南院大王耶律镇江遣派大量精锐南下,一来是为了掠夺更多的土地作为战略资源,二来就是希望能有效的阻挡住那个姓魏名魁的可怕男人。

    落魄书生杨春曾在自己的著作《六月飞雪集》中的那首《难易歌》里写过一句——“搬山填海易,撼魏家军难。”

    这一仅有十个字的诗句,虽是杨春心中满怀对狼煞将军无限向往而写就,但也确确实实的挑明了狼煞麾下的“魏家军”究竟有多么的无敌,多么的搬山倒海、无所不能!

    就在昔日天烛南疆与大禹王朝的交界地带,将近一万人的重镇精锐,和魏家军的探路前锋营狭路相逢,兵家要冲不得不争,退后者死,双方自然展开了激烈无伦的较量,你死我活,斗了个昏天黑地。

    那战过后,天烛边塞的军事重军们,总算彻彻底底的知悉了魏家军的真正实力……

    那根本就已算不得是人了,那摆明就是神明了嘛!

    叫什么魏家军啊,直接改个名,索性就叫“天神大军”得了,毕竟都已那么的所向披靡,纵然冠上个“天神”的头衔也完全不过分!

    整整一万人在前方伏击,占尽了天时地利人和,耶律镇江部下众多号称“智囊团”的参谋军师们,为了那一战能够大幅度挫败魏家军的锐气,可谓煞费苦心,通宵谋划对策,连头发都熬白了几根,才勉强制定出了一个有希望全歼敌方先锋的锦囊妙策。

    然而即使是在那么有利的作战环境里,且约莫有一万名狼蛮族精兵倾巢出动,在最佳最妙的时机发起突袭,可结果就是,一万人全军覆没,一个不留,魏家军在魏大将军的神通谋略之下,成功以少胜多,被“全歼”的,反而是百蛮之国天烛人的浩大军队!

    那场荡气回肠的英勇战役,后来也成为了魏魁直捣黄龙的奠基石,狼煞大将军正是靠着这一役打下来的战果和士气,破得蛮族节节退败,杀得耶律镇江只要一听闻魏魁名号,便心生惶恐之意,连“御”驾亲征的胆量也已无半分,晚上睡不着觉,压根就没胆子和魏家军在正面战场起全面的冲突了。

    魏魁将军那个“魏无敌”的称号,也算是打得愈发牢靠坚实,愈发的深入人心了。

    禹朝大将军声誉鹊起,狼煞之威名迅速传遍天烛国七大府,人人都知南国有个姓魏的顶级武将,其麾下的将士们,无一例外全是翘勇善战之辈,且那支魏家军是真正如同仙人般的超级战神军队,可横扫世间一切敌人。

    凡是魏大将军亲率的兵卒,那便必然强悍勇武到了极点,除非以数倍的兵力优势碾压,否则绝无获胜的可能,只有死路一条!

    这天,在阳凤城城中心的这片广场之上,负责镇守这座军事重镇的兵卒们,尽数心如死灰,如丧考妣。

    只因他在和那两名骑着骏马的剑客搏命厮杀之际,竟然回忆了昔年迎战无敌魏家军时,才会有的那份堪称“绝望”的无与伦比的恐惧!

    红绸年轻人骑乘赤马,挥动青芒神剑;青衫剑客纵动白马,斩落碧绿幽锋。

    剑落人死,所向披靡。

    挡无可挡,避无可避!

    在场的每一名士兵此时此刻的心里,都莫名生出一个足可骇破人胆的想法。

    这两人的剑术造化,必然都已达通神之境,绝不是一般人有可能阻挡住的寻常水平,定是那凌驾世间众生的六阶仙品凝丹!

    以人力对战“神仙”,简直和自寻死路没有分别。

    两位策马前冲的“剑仙”,姿态极是轻描淡写,有举重若轻的无忧风范,却永远能处在安全无比的不败之地,动辄便可将敌人的所有攻势悉数拨开格挡,化万物于无形,消散强攻,大力化小,小力化物。

    任你强猛几何,围攻堵截时的攻杀魄力有多么士气汹汹,我就是能保证自己安然无恙,绝不受你所害。

    也就是江湖人士素来喜欢的那个说法——“武学已臻入化境”!

    抬手间,两大化境宗师已杀出了一条横尸遍地的“血路”。

    那群浑身满是紫霄真气的中原百姓,则紧密跟在两骑的后面,准备借机突围,逃出生天。

    阳凤城城主蓝关见到如此不利的状况,神色凝重,对着身边那位五阶脱俗境大圆满的纯粹武夫说道:“鼓弟,对面那恐怕是两个仙品剑修,难对付得紧,你莫要轻举……”

    后面那“妄动”两个字尚未出口,鼓武的身影已于眨眼间冲向了前方。

    前头遥遥传来鼓大高手的嗓音:“城主放心,不就是区区剑仙而已,且看我如何与之正面交锋!”

第二百二十九章 武夫杀剑修

    红绸,骑赤骥;青衫,配白马。

    风流至此,实已无可附加。

    两名手持稀世少有的天下神剑,胯-下骑乘着八骏图名马的洒脱剑客,自愿身陷险地,甘当笼中困兽,被众兵联合围杀。

    二人别无他求,只为了能帮身后那群胸中希望重燃,不再心如死灰,想要逃出生天的中原百姓们谋求一线生机,以自身能力,救下这整整五十多名被强掳至此的“人壶”。

    剑修赴死地,虽万千人吾往矣,所谓“侠义道”三个字的真实体现,莫过于斯。

    红绸、青衫两人,于此间拼了命般的挥剑搏杀,如同砍瓜切菜一般,杀人不过头点地,杀人不用第二招,接二连三夺走挡在自己前头士兵的性命,拦路者死尽,前行道路之上不可有他人阻挡,挡我之人,那便去死!

    为何要这般拼命?

    只因他们身后还有五十多个紧跟着自己的无辜百姓,除了有紫霄真气护体以外,手无寸铁,这些可怜人们,可还期盼着从这一险绝异常的人间炼-狱里面逃脱出去呢。

    魏、苍二人又岂能不拼尽全力,为他们开辟一条道路?

    剑修手中剑,难道不正是用于斩向强者,庇护弱者的么?

    等不多时,阳凤城城中心的广场上,已壮烈的倒下了大量精锐步兵的尸体,血流如海,尸块多的可淹没马蹄,哀嚎声此起彼伏,场面血腥且诡异。

    那些横陈于地的新鲜死尸,无一例外皆是葬身在两名不俗之客剑下的阳凤官兵,死状尤为凄惨,肢体残破断裂的地方切面十分整齐,显是剑气锋刃一甩之下,立时便断,没有其余任何可能性,只要是一下就被斩杀的,多半都没怎么经历痛苦,亡命亡得很是干净利索,死得其所。

    一个个精壮雄健的持械兵卒在出刀后,出刀时,或是还没来得及出刀便纷纷倒在了地上,沦为血还没有彻底凉掉的尸体,再也站不起来。

    那个由上千人共同构成的包围圈子,也逐渐有被生生撕裂出一个可供逃生的大口子的趋势,就似以陈旧渔网困厄海中蛟龙,巨蛟疯狂挣扎,旧网焉有不破之理?

    正所谓“兵败如山倒”,一旦冲在最前头的那批兵卒,出现接连不断的战力亏损,力不可支,人人倒下速度飞快的不利情况,那么对处在后头的那些战士来说,在士气上面的影响无疑是极其巨大的。

    “前面的袍泽牺牲得那么快,连一剑都抵挡不住……那么会不会下一个就轮到我了?”

    心里存了这样的念头,如何还能好好作战?

    两名杀人如切菜砍瓜的可怕剑客,有着无人可当的破竹之势,纵马前奔,速度极快,这让此刻身临广场上的一众军事重镇的战士们,个个头皮发麻,骇得握不动刀,也走不动路!

    他们其中有不少都对魏魁麾下的魏家军耳熟能详,甚至还有些,几年前就亲自登临过两军交锋的战场,在战役中侥幸存活,算是实打实体验过那支由狼煞带领的铁血军队,明白魏家军究竟是何等的势不可挡,沙场战斗力到底是何等的无可撼动。

    若用两个字来形容,很简单,就是“无敌”二字!

    也只有无敌才能极好的概括魏家军的实力!

    而此时此刻,在这片摘星楼底下的宽阔广场之上,因那两个该死的潇洒剑客到来,这群重镇塞口的蛮族战士们,又回忆起了昔年被魏家军队肆意碾压的恐怖。

    那种无力无助与张皇失措,深深的陷入地-狱牢笼却怎么样都无法挣脱,仿佛除了任人宰割这一条选择以外,其他什么做不了的悲哀感受,实在是太过于糟糕透顶。

    往事不堪回首,根由只因狼煞无敌。

    就好像是一个才刚学会走路没多久的年幼稚童,为了能够打败一个成年男子而拼尽全力,憋着吃奶的劲儿,尽力挥拳踢腿,一下下捶打在男子的胸口处,却最终连打疼对方这种事情都完全做不到,徒让人笑话一句,这他-妈谁家的小屁孩,这么不懂规矩,找死么?

    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被对方以绝对的武力,轻轻松松的击败,对面男子甚至连十成的力度都用不着出,便可轻描淡写的将胜利果实揽入怀中。

    当然,小孩和成年男子打架输了以后,至多不过就挨一顿毒打而已,成年人打小孩儿而已,怎的可能会下什么死手?

    而自己如今处在这等异常残酷的决杀状况之下,刀剑无眼,一旦战败输了,那可就不仅仅是凄惨落败那么简单了。

    还要丢命啊!

    人命只有一条,死后再不复生,今朝如若运势不好,出门黄历本没看清,沦为了敌人剑下之鬼,那么自己这二三十年的岁数便算是白活了。

    未战而先怯,身为战场上负责杀敌的士兵而来,最忌讳,最不该有的莫过于此。

    万难斩却心中贼。

    心里头如若产生了“对面那个人很强很无敌,自己绝对不是他的对手”这种想法,那么该想法,就会严重影响心境,就算本来是能打得过,搞不好也会因为此等妄自菲薄的自卑心理,而导致打不过了。

    更何况,本身之间就存在着不小的战力差距呢?

    千余名兵卒败势尤为显著,在魏颉和苍参的猛力强攻之下,尽显颓然败态,逐渐失去了原本澎湃的斗志,使本来固若金汤的包围圈变得脆弱不堪,如同纸糊一般,摆脱围杀困顿的难度也大大降低了。

    蓝关蓝大城主眼神炽热,他着实对那两匹八骏图上所绘之名马,红马赤骥和白马白义极是垂涎,但却也甚是明白,两马的前冲力道有多么强横,如巨车撞城,寻常步卒根本无从匹敌,出现当下这样的劣势状况,其实也在他的意料之中。

    此时情势紧迫,自然容不得蓝城再去其他地方调来骑兵支援,故而就只能这么干瞪眼看着,虽火烧眉毛,却也并无别的良策来改变什么。阳凤城城主蓝关久居鱼龙混杂的庙堂高处,不可能目光短浅,眼光视野早已养得相当开阔,多年来相伴,他也理当十分清楚自己的贴身侍卫鼓武有多少斤两,多少水分。

    五阶脱俗境大圆满境界的纯粹武夫,师承折腰山干部之一的林清,学了一身内外功法,拳脚犀利,内功颇为深厚,拥有着与六阶凝丹境高手一战的底蕴和魄力,即便是仙品剑修与之交手,距离若能被拉到短短一臂以内,纵然剑仙,也能让其殒命拳下。

    但就算是这样一个阳凤城里赫赫有名的顶级武夫,要让他同时去面对两名剑道仙人,以五阶纯粹武夫的战力,一口气对付两个六阶,甚至更高水平的超级剑修,这也是绝无可能办到的荒诞事情。

    就算闭着眼睛鲁莽上前,也只能白白落一个壮烈而死的悲哀下场,回天乏力,基本上也改变不了什么,死则死了,拉下水一个都做不到。

    两大剑仙齐聚此地,五阶脱俗境和三阶百尺境之间的差距就好像没那么大了,一样都是阻挡不了,杀不掉其中任何一个敌人。

    现在唯一能指望指望的,是这两个杀千刀的骑马“剑仙”,能在包围圈中受到足够的战力磨损消耗,如果因与众兵交战,而出现有迹可循的疲惫之态,等到那个时候,鼓大高手再及时出手,或许还有一丝丝有所建功的可能。

    至于能否先后取走两人的性命,那就看老天爷的意思了。

    但不管怎么想,这种想法都实在渺茫可笑,毕竟当下在这片广场上的兵卒实在太少,若是有五千人,或是再多追加一千骑兵,那么就有希望能指着靠“人海战术”来硬生生堆死两大剑仙了。

    可现在就这点连三千都不到的步兵,且都没有事先做好战术防备,以预料之外的状态,迎战两个有若神明一般的“仙人”,若这样都还硬要求他们把那个仙人留在这儿,那可就未免有些过于荒唐,有痴人说梦之嫌了。

    既然已不抱太大的希望,蓝关只能强迫自己保持观望态度,并为了稳妥起见,他对自己身边的那位高大魁梧至极的裰衣武夫说道:“鼓弟,对面那恐怕是两个仙品剑修,难对付得紧,你莫要轻举……”

    还没等蓝城主说出那“妄动”两个字,眼前突然一晃,鼓大高手人影忽闪,竟已然朝着前头极速奔去了。

    武夫鼓武边掠边头也不回的高喊道:“城主放心,不就是区区剑仙而已,且看我如何与之正面交锋!”

    那位阳凤城排名第一的黑衣武夫,如一头千斤以上的林中黑熊,气势汹汹,冲向了那两名骑在马背上的风流剑仙。

    鼓武难道不知自己水平几何?自然是比谁都要心知肚明的。

    但即便明知自己尚未抵达六阶凝丹境的造化境界,身为折腰山第一武夫林老九徒弟的他,今时今日也决意要倾力与敌人一战。

    他希望能通过此战,大幅强化自身的道心之境,只要能在和剑仙的此番战斗中存活不死,牢牢把握住这次机会带来的武道机缘。

    大高手鼓武心里坚信,自己不多时便可轻易踏步六阶凝丹,成为在天烛国南院少之又少的“仙品武夫”,为万万人所敬仰的同时,也让师父林清对自己刮目相看,竖一个大拇指。

    而且适才蓝城主那句劝自己别轻举妄动的言语,更是踩到了鼓武的“雷点”,触发了这位悍然武夫的自尊心,让他的那股子蕴含在胸腔内的“战意”,在一瞬间爆发,顷刻攀升至巅峰。

    你越是看不起我,我便越是要证明给你看,鼓武暗自咬牙,内心发誓,即使正面迎战极是难以对付,且杀力高到天上去的剑道仙人,自己也绝对不可以有一丝一毫的退却之心。

    蚍蜉撼树,螳臂挡车又有何不可?

    我偏偏要撼给你看,挡给你瞧!

    折腰山真武峰峰主林清昔日曾反复告诫过鼓武,与人敌战最最忌讳的一个点,就是“怯”,剑修一旦心生怯意,那么出剑便再不能随心所欲,而我辈武夫一旦怯了,心里害怕了,不敢打了,那么拳头的那股“锐气”也就大打折扣了,拳意再也达到不了最高处,心境必然会随之大跌。

    结果就是,无比悲惨的从一个堂堂正正的武夫,沦落为一个谁都打不过的“懦夫”!

    故而鼓武一身拳意高昂激越,膻中穴蕴藏着的本命真气在四肢百骸内滚滚流淌,杀机盎然,满心便只剩一个念头。

    以拳,杀剑仙!

    见自己的头号侍卫兼义弟鼓武头脑发热,居然如此冒冒失失的冲上前去,深知此战凶险的蓝关怎么能不心急如焚?

    阳凤城万人之上的他猛然一咬牙一跺脚,神情焦急,朗声冲着前面大叫道:“鼓弟,能战便战,若是不能战,撤退也无不可,有道是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若丢了性命,那可什么都没了!”

    却不曾想武夫鼓武用更响一倍的声音作为回应:“能战要战,战不了,则更加要战!师父他老人家传我百般武艺,可不是让我鼓武在这儿做缩头乌龟的!”

    那一瞬,一袭黑影拔离地面,高高跃起,如鹰隼凌空。

    可谓霸气外露,望之令人目眩神摇。

    那一位脱俗境巅峰武夫纵身跳至了极高处,尽显习武之人的英姿风采。

    至最高点悬停片刻,随即身子一低,攥紧右拳,看准了地面上冲在最前头的那名红绸剑客,疾速俯冲而下。

    骤然降落,若矫健黑翅大鹏鸟袭向人间。

    阵阵拳罡在上空弥漫,随着大汉这一记下冲,罡气也结伴飓风迅猛刮过,顿时发出了“呼呼”的震耳响声,异常震撼人心。

    鼓武一拳轰然坠下,拳锋对准的地方,是地面那位马背上红绸“剑仙”的头顶天灵盖。

    这一拳中蕴含了莫大的真力,就算是六阶凝丹境的修士以肉躯硬扛,就必定会受到极其严重的损伤。鼓大高手意图以此拳,爆裂粉碎地面那个剑道仙人的那颗大好头颅!

    罡风汹涌,压顶而来,年轻剑修魏颉作为遭到此番突袭的正主,眼看大难临头,他急忙在最关键时刻做出了回应。

    但见那名身穿鲜艳红绸的年轻人左手往右侧腰部一伸,拔出了插在金色剑鞘里的血灵利刃朝天阙。

    刹那间,有震耳欲聋的龙鸣声发出,铮铮然有天神之威,极端恐怖霸气,有仙家玄妙涟漪和浓浓血气从鞘中飘散至周围,这些都足可证明此剑之非同小可。

    单手把持血刃长剑,刺出一剑孤烟直,剑尖直指鼓武的那颗右拳!

    阳凤城小武神不闪也不避,拳罡反倒因剑气的刺激而变得愈加雄壮勃大,倾尽全力摧下,恰若巨峰天降,五岳压首。

    这一拳的强度,已丝毫不逊色于仙品剑修的出鞘一剑!

    即便没有凝丹境却仍可御剑的魏颉牙关紧咬,在这一记意气剑招中同样倾注了巨大的心力,有磅礴骇人的雪白芒气脱离剑刃,自最为锋锐的剑尖射出,直直刺向了极速落下的那位黑衣小武神。

    这便是字面意义上的正面交锋!

    峰岳般巨大的拳罡,与有着破城威势的剑罡,两股强悍到足可令弱小修士道心崩溃的罡气,在那一刻两两相撞,互相对上了彼此的无上锋芒!

    只听得“砰”的一声。

    也不知是剑罡摧开了拳罡,还是拳罡震散了剑罡,总之随着那一声大响过后,两股罡气抵消,不再有那般争锋相对的胶着之态。

    马背上的红绸“剑仙”被气浪波及,上半身大幅度往后仰去,若不是两腿夹得足够紧实,恐怕都要因此而掉落骏马鞍背,那可未免就有些过于狼狈了,至少现如今他还有坐骑,而敌人没有,这无疑是一大值得自信的优势所在。

    那个身高九尺,魁梧若黑塔的巨汉自然也被浪潮震得连连后撤,体格胖大不弱于黑熊的他,仅是在半空中翻了几个跟头,便已稳稳的落至了地下,脚踏实地,坠落时的那阵猛力,将旁边的几名持械武卒瞬间摧得难以站稳,当场就摔倒在地。

    剑修与武夫,红绸与黑衣。

    两人皆在换气。

    适才的那一招所施展的力道甚大,若不及时换气,恐怕接下来的几招就难以用上全力了。

    “苍兄,那些聒噪烦人的官兵就交给你了,我要好好对付眼前这个大黑汉子!”骑在赤骥背上的魏颉扯着嗓门喊道。

    青衫剑客苍参左手拍了拍胸脯,慷慨振奋,似视千军如无物,笑着应了一声:“行嘞,我苍参办事,你尽管放心!”

    胯-下一匹白马的青衫客深吸一口气,紧紧握住神剑地灵,开始竭力绞杀周遭敌人,再不愿换气,以一敌多,不遗余力的护证好友人身安全,使其不受任何干扰,可以一门心思的专注于和那名武夫的战斗,沉浸在完美的一对一模式之中,彻彻底底打出该有的实力。

    做兄弟的嘛,就是该在这种重要时候帮大忙的!

    这会儿功夫,小武神鼓武已然换足气息,调整好了身体状态,意气勃发,他扯了扯嘴角,用雄厚有力的嗓音高声问道:“喂,小子,快快报上自家姓名,我鼓武的拳头底下,可从来没有无名之鬼!”

    “你就是林老九的徒弟鼓武么?不错,拳头够硬,这还是我生平头一遭,和拳头这么硬的武夫打架。”红绸年轻人朗声自报名姓,“在下行不更名坐不改姓,大禹王朝狼煞大将军魏魁之子,魏颉,魏正气!”

    正在和大量步兵厮杀的剑客苍参听得这话,呵呵一笑,自言自语道:“好一个行不更名坐不改姓,刚认识我那会儿怎的还用假名?”

    身在远处的阳凤城城主蓝关却大感震惊,被此言震得浑身哆嗦了一下,眉头紧锁,心下暗道:“这家伙便是害死了眉儿生父的那个罪魁祸首?”

    突然间后背冷汗直流,暗自嘀咕道:“幸亏眉儿南下去中原了,若是还留在这里,今遭遇到仇人,无论如何都要与之决一死战,凭眉儿的修为境界,和这等仙品剑修比武较量的话,那又岂能有半分胜算可言?就算是把那三张救命黑符尽数用出,也几无甚么指望啊!谢天谢地,眉儿素来特立独行,心里所笃定之事,我这个做丈夫的都很难拦得住她,若她一意孤行,偏要去和这等杀力通天的剑仙死斗的话,那该如何是好啊,届时在场的兵卒皆无用,鼓弟连自身都难以保全,恐怕眉儿非得死在敌人的剑下不可,眉儿若死了,那我活着也没有什么乐趣了,还不如陪着她一块儿去死……”

    披穿有黑红色裰衣的魁梧巨汉鼓武两腿岔开,气沉丹田,双拳紧握,两臂先是往两边举平,整个人摆成“大”字,接着两腿挪动位置,一前一后,双拳则挡在胸前,就这样摆出一个古朴沉稳的拳架出来。

    摆开拳架的黑衣武夫鼓武缓缓抬起头,看着马背上的那名红绸年轻人,轻笑一声,沉着嗓门道:“原来是狼煞的儿子,难怪这等气宇不凡,呵,不错不错,你这样的家伙,有资格死在我的拳下!”

    骑着马的年轻人仰头哈哈笑了几声,道:“你们练拳的都这么狂的么?话说,我认识一个教人摔跤的老师傅,年轻的时候也是靠拳头说话的纯粹武夫,现如今岁数大了,头发都已不剩几根,却还是狂的可以,你这人倒与他有些相似。”

    魏魁之子魏颉顿了顿,又道:“那么今日咱们就来看看,到底是你的拳头够硬,还是我的剑够快,究竟是一力降了十会,还是我一剑破了万法!”

    鼓大高手眼神阴沉,咧嘴轻轻笑了一下,说了句:“我的拳头不仅硬,而且够快,不仅能降十会,也能破万法……更能让那个姓魏的大将军,断子绝孙!”

    言语甫毕,那一袭黑影狂掠向前,气势之猛,胜过投石车甩出去的烈火流星。

    武夫再度杀向剑修!

第二百三十章 飞剑杀武夫

    蓝关麾下头号武夫鼓武气势直如惊虹,前路再无人可挡,以生平最快之速,踩踏大地,猛然冲向了那匹毛色如血的高头大马。

    骑乘在赤骥背上的魏颉直面这位脱俗境巅峰武夫,因为有好兄弟苍参在旁边打掩护,用不着分身去花精力应对周围那群聒噪的蛮族士兵,得以稳定沉浸下心神,一门心思的想办法对付那个姓鼓名武的纯粹武夫,力求优胜。

    鼓大高手前冲气势极其雄壮,挟带阵阵强风,竟似身带虹光,脚下步伐亦如飞速若电,整个人都笼罩在无比浓重的本命真气之中,叫常人瞧了就心生惧意。

    可用“盖世无双”四字来形容鼓武此刻的气态!

    那样一个体格不亚于林间黑熊,不逊于巍峨黑塔的九尺巨汉,满怀战意,杀气腾腾的朝你这边奔过来,想要亲手杀你,此等险境,焉有不怕的道理?

    鼓武鼓大高手速度实在太快,黑影闪掠向前,不断缩短差距,只见他距离红马愈发迫近,一颗醋缸大的铁拳已高高抡起。

    而马背上的那名年轻剑修,自然也已做好了全力迎战的准备,情况已不再允许他心存侥幸,更容不得他不倾力而为。

    毕竟他知道,眼前这名魁梧异常的黑衣武夫绝非甚么庸常普通之辈,那可是有着五阶脱俗境大圆满的巅峰修为,和青衫客苍兄一样,距离仙品六阶仅有一步之遥的超级大能。

    如果说六阶凝丹境修士是“仙人”的话,那么此名黑大汉子毫无疑问,就是所谓的“半仙”!

    红绸年轻人魏颉左手握住血灵朝天阙,右手之中则牢牢拿着上官白檀临终前赠与自己的那柄天下八大神剑之一的青霜。

    剑修持双剑,挺胸昂首骑于骏马背上,直面那袭黑衣的竭力冲杀。

    而那个这辈子都靠着一双拳头说话,昔日小小年轻便凭依惊人的武学天赋,便把两个成年人打得失去战斗力的纯粹武夫鼓武,同样将滚滚若奔流江河的真气灌入双拳里面,心中尽是滔天杀意,胸中满是战士的战意。

    拳中真气流转,他再也别无他求。

    什么升官发财,什么受人敬仰,什么千古留名,屁屁屁,通通都是不值钱的狗屁!

    纯粹武夫纯粹武夫,关键点就在于那“纯粹”两个字,若是成天想着那些乱七八糟有的没的,不一心一意的投入武道,被利益心驱使着行动,利欲熏心,庸庸碌碌,那还谈个屁的纯粹?

    一和别人动手交战,这还没打起来呢,心里便被诸多无关紧要的杂事所牵绊,出拳远远不够顺畅自如,随心所欲。

    这一拳,考虑该出多少力道才算合适,纠结半天,接下来一招,我要怎么样才能保持自己能足够安全,立于不败之地,这场战斗打下来,我会是一个什么结果,好还是坏,我还能不能全身而退……

    若当真在开打前或是打斗时,脑海中出现这类武斗较量最最忌讳的无聊东西,那么就什么都完蛋了,可以说是废了。

    用折腰山林老九的话来说就是,拳头里面因思绪不当而出现了没用的“杂质”,那种杂质,对于一介靠拳头说话的纯粹武夫而言,无疑是相当致命的,会严重影响拳速、拳力,以及对战斗时机的把控,白白错失本该优势在己的战机。

    比武打架这种东西,说难不难,就是水平较高的“互殴”而已,但要说简单,却也半分都不简单。

    一旦陷入了既分高下也决生死的危厄处境,那么就该锱铢必较,毫厘必争,哪怕一点点的优势都绝对不能放过,一丢丢机会都不该无缘无故的浪费,抓住一切的可能,尽可能快的了结对手的性命!

    还记得九年前,那会儿鼓武方才刚满二十岁,最是意气风发的年纪,那个时候的他,曾问过自己恩重如山的师父林清林老九,既然与人斗争时绝不该分心,且兵贵神速,应速战速决方为上佳之选,那为何师父你和人打的时候,总是喜欢如同老猫捉弄小鼠一样,多多的玩弄对手,享受那种“虐杀”的快感呢?

    当时的林老九也还不到四十岁,他先是仰头大笑一声,随后重重在自己的这个宝贝弟子脑门上砸了一记糖炒板栗,没好气的骂道:“讲什么屁话,你小子和你师父我能一样么?我什么修为,你什么修为啊?等你什么时候和老子一样,也跻身了八阶天罡境,你也有资本可以肆意的玩弄你的对手,想用什么方式杀掉对方都行,随你心意,总之开心就好!江湖就是这样,唯有拳头够硬,你的道理才能算是真理,否则,哼,那就野狗放屁,不值一提!”

    于是那个时候连五阶脱俗境都还没有的“鼓大高手”,就已暗暗在心里笃定信念,自己未来定然也要成为一位举世无双的天罡境武夫,就像师父那样,拥有随意玩弄对手至死的绝强武力,让自己的“道理”变成任谁也忤逆不得的“真理”。

    至于以后成不成为折腰山干部之一,这种在别人看来有若直上通天梯的俗事,并非鼓武的生平追求,当不当官,管不管兵,这些事儿其实压根没什么所谓,有了挺好,美滋滋,若没有,那也无妨,能接受。

    他之所以想要让自己的拳头变得如师父林清那般硬,仅仅只是希望有朝一日,自己也能够以“绝对”的硬实力,无比疯狂的碾压所有拦路在前的敌人,实现“身前无人”的境界,让任何对手在面对自己的时候,只觉得眼前对打之人绝非俗世凡人,而是天庭战斗神明,煌煌武道至尊!

    后来鼓武日日夜夜勤苦练功,再加上他那份与生俱来,极高极高的习武天赋造化,修为底蕴提升得自然也飞快,很快就通过一场接着一场的胜利,以及自己作为折腰山人间真武林清宝贝徒弟的煊赫身份,摘得了一个“小武神”的光荣绰号,在整个天烛国南院都坐拥了不小的声望和名誉。

    世人皆知林老九有个门下弟子叫做鼓武,不到三十岁便已是半步凝丹境的顶级高手,不单单有希望在今年踏入仙品境界,成就“拳仙”,更是有希望在四十岁之前成为地煞境甚至天罡境的绝世大能,前途之光明璀璨,已无可用言语来简单形容!

    鼓武听到别人对自己的此等无上美誉,自然心里甜甜的颇为受用,但他到底只是武夫,而不是蠢笨如猪的莽夫,还是有脑子的。

    他也知道,那些恭维奉承自己的话,至多只能信一半、忘一半,若是猪头猪脑的全都信以为真,觉得自己既是林武神的嫡传弟子了,一身武学根骨远超常人,便可有傲世天下的莫大资本,不怎么努力便可轻轻松松享受红利的话,那可就实在是蠢到姥姥家了。

    江湖人历来有三大忌讳,傲慢、自卑和愚蠢。

    而其中最大忌讳傲慢,也就是自卑的对立面“自负”,往往就与所谓的“愚蠢”结伴同行,那些因为过分傲慢自负而早早死掉的家伙,其实说他们是笨死的蠢死的,也无不可。

    毕竟聪明人都会对自己的实力有一个比较清晰的认知,明白自己到底有多少斤两,不至于说夜郎自大,半桶水瞎晃悠,行走江湖时自然也会有所收敛,低调行事,基本上只要运气不是太差,都很难沦落至一个“英年早逝”的悲惨下场。

    那些又蠢又狂的家伙,则因为本身实力和满身傲气并不匹配,其实只有十分的水准,却硬要打肿脸充死胖子,装得自己好像有二十甚至三十分的能力,这就难免要被人处处针对,一旦发生“打脸”的情况,江湖上满是刀光剑影血雨腥风,谁管你什么身份地位,就算你后台再怎么硬,靠山再怎么厚,月黑风高夜,见面出一剑,就两个字,照杀!

    鼓武的父母皆是因逃命不及被堵截,而最终不幸死于仇家之手的,后来被恩师林清救下,得以学了不少与人搏斗的功法技巧,内功造诣也与日俱增,修为提高得相当迅速。

    为了多多增加实力经验,曾几次三番踏步江湖,以蒙面人的神秘身份和各路豪杰高手比拼,与三教九流的人士厮杀,出入各种鱼龙混杂之所,看遍天烛国南北地界的人情冷暖和江湖善恶。

    今年他虽然才不过二十九岁,但若论对人生的感悟和理解,对好人坏人、好言坏言的分辨能力,以及在临阵争斗时的反应速度,纵是比他长上二三十岁的人都决计不是对手,根本就比不过,也没法比。

    一个才二十九岁的壮年男子,心思却已与中年,甚至暮年人相差不多了,鼓大高手近些年来所经历的种种苦难,恐怕若是写成细密文字,那都要编成厚厚的一沓纸了。

    也难怪堂堂折腰山真武峰峰主会对其那般看重,还公开表示他鼓武极有可能是天烛国未来武道的“扛鼎之人”,会是近几十年来,最年轻的八阶天罡境纯粹武夫,也毫无疑问会是继承自己全部武学的门下最得意弟子!

    在不到三十岁的年纪里,青年武夫鼓武的肩头,便已沉甸甸的挑了那么多的东西,好似挑山一般沉重。

    他心知肚明,虽现如今自己只不过是阳凤城城主部下的一员侍卫,即使宣称“头号武将”,实际上并无未经许可私自调兵的虎符权力,故而真实身份和一个贴身死侍没太大区别,但那不过“鱼潜河底”的一种蛰伏手段罢了,金鳞不是池中物,一遇风云便化龙。

    十年,最多十五年后,等到亦兄亦主的蓝关蓝城主顺利卸任以后,他鼓武必然会借机一飞冲天,虽说不一定就那样顺理成章变为一城之主,但至少手底下能掌管不少的兵权,再配上一个地煞,甚至八阶天罡境的修为境界,庙堂江湖双丰收,啧啧,那该是多么不可一世,风光无限?

    所以眼下当务之急就是努力挣下一条性命,至少今时今日,万万不能死在这片广场之上!

    五阶脱俗境大圆满的纯粹武夫,正面交锋,同时迎战两位“剑仙”,这该如何是好?

    唯一的最优解就是,想尽办法拉近搏斗距离,突破至那名剑道仙人的身前。

    只要两者之间所差不超过一臂,鼓大高手就有信心取走对方的性命!

    至于该用什么手段杀人,自然是他师父昔年传其的一套堪称巅峰的近战武学,名字取得相当霸气,唤作三个字——“屠龙手”。

    这一功法与林清过去担任帮主的那个魔派屠龙帮同名,此杀力绝强的武学一旦修炼到最高境界,双掌中将会蕴藏共计八条形同雪白小鱼的锋利气机,每一条气机皆锐至极点,可于瞬间切碎敌人的身体。

    唯一的缺点就是无法脱出手掌,连分离指尖都做不到,故而必须要和敌人拉至一臂距离以内,方可有机会奏效。

    一击即中,亡人性命只在弹指之间!

    小武神鼓武前掠途中,风驰电掣间,周身上下已被浓浓的紫雾状气机包裹,原本的黑衣在紫气的萦绕下改换了奇异色彩,显得愈发诡谲骇人。

    那也是人间真武林老九的得意武学。

    此乃一门集合了内功与外功的轻身功夫,名为“幻魔身法”!

    鼓大高手以犹如鬼魅幽灵般的奇幻身姿,脚步带风,飞速上前,眼看就要奔至红马赤骥的马头之前。

    幻魔真气有干扰人心智和元神的特异功效,可令敌人在某一刻丧失及时应战的能力。

    而那个瞬间,就是鼓武以剔骨剥筋鱼手刃剑道仙人的宝贵时机!

    千载难逢的大好机会就这么摆在了眼前,鼓武断然不舍得错过。

    他要以敌人的性命,来砥砺自己的武道心境,只要心境足够强,他就有希望早日突破六阶凝丹境!

    就在那袭“紫”衣离迫至马首处尚有不到一拳之距时。

    有八柄细小飞剑,自八个迥然不同的方位掠来。

    瞄准了鼓武身上八个不一样的要害部位。

    武夫誓要以拳杀剑修。

    剑修却要以飞剑杀武夫!

第二百三十一章 脚踩武神

    魏颉有八柄飞剑,皆是稀世难觅的通灵物,杀力绝强,可穿透一切。

    冰塞川雪满山,由天庭剑道仙人李太清所赠。

    朝三暮四火蛇水龙,从天下第一美男子“冬爷”聂柔手上抢夺而来。

    厚善重罚,得自法家圣人李白白之手。

    共计八剑,灵感通玄,有《蜀道御剑歌》上面所记载的仙家法门加持,与“剑主”魏颉心意相勾连,极是忠心向主。

    剑主心动,则飞剑也动,剑主起杀心,则飞剑取人头!

    此时此刻,八剑裹挟炫彩流萤,极速掠向了那个浑身被幻魔气机笼罩着的魁梧巨汉。

    如陷剑阵一般,剑气浪潮铺天盖地。

    身高九尺的纯粹武夫鼓武即使意态昂扬至顶点,却仍大受八股浓重无伦的“杀气”所震撼,心神晃动。

    仅是一刹那,他便已心知肚明,那八条灵气满满的小剑,只要有哪怕一条伤及自己身上的要害部位,这一战,恐怕就是自己板上钉钉的“败北”了。

    故而为了自身性命,距离赤骥马头所差不远的他,不得已收起了自己那一发倾尽了周天内力的上乘拳招。

    瞬时收敛罡气,灌注全部精气神,不遗余力的开始躲避那八剑袭来的恐怖攻势,仿佛是那沙场上的战士避让从天而降的羽箭。

    武夫施展巅峰状态的轻功幻魔身法,紫雾登时便蒸腾如鼎沸,黑衣汉子姿态矫健,左避右闪,竭尽所能想要摆脱那几条如影随形的玄妙小剑。

    然而锋锐无匹的八件通灵物就是不依不饶,不达目的,绝不肯善罢甘休,剑意磅礴,杀意更是澎湃汹涌,誓要以剑刃重创敌人,以遂剑主之“心愿”。

    不可谓不忠诚!

    幻魔身法乃是林老九生平最最得意的轻功绝技,需要练功者长期内外兼修,单单练出形同鬼魅般的身法动作尚且不够,还须具备浑厚扎实的内功底蕴作为支撑方可,若徒有其形,而外强中干,那便如内部腐坏中空的参天大树,一劈即断,没什么用场,连当柴火都不配。

    林清曾不下一次明确表示过,其义子林明虽已浅浅的学会了此功法,但顶多只不过是皮毛而已,唯有他那得意门徒鼓武,在这门武学的修炼期间倾注了够多的心血和时间,造化匪浅,能够在实战中依靠身法内力,发挥出扭转胜负的决定性作用。

    折腰山老大诸葛长怀在欣赏了鼓武的功法表演后,拍手称好,大赞其不到三十岁就能达到此等超凡水平,实在难得的紧,用中原儒家的说法就是,已到了“登堂入室”的境界,纵然是开宗立派都绰绰有余,真不愧是林老九的门下爱徒,果然禀赋奇绝!

    此时的广场之上,五阶脱俗境大圆满武夫鼓武,以臻入化境的轻身功法,催生无与伦比的浓紫幻魔真气,以尽可能多的“变数”和尽可能诡异的动作,回避着杀人飞剑针对自己八处要害处的致命袭击。

    八个要害。

    头顶天灵盖。

    两处太阳穴。

    咽喉。

    膻中穴。

    心脏。

    脊梁骨。

    下-阴。

    八个绝不能被破伤的部位,分别有八柄飞剑死死针对,危机临头,大事不好,情况凶险,莫过于此。

    那一瞬,身穿黑红裰衣的巨汉鼓武脖子一缩,脑袋骤然一矮,堪堪避开袭向左右太阳穴的冰塞川和雪满山双剑。

    一点剑光陡然落下,如狭长火萤直坠,是那飞剑火蛇。

    笔直戮向小武神的头顶天灵盖。

    鼓武侧身躲过剑气压顶,须臾间,另一柄水龙剑已朝着咽喉处凌厉刺来。

    再躲!

    勉为其难绕开本该洞穿喉管的一剑,鼓武尤为恼怒的骂了句“该死”,分开双腿,令小剑暮四没能破穿胯间下-阴。

    转瞬间,朝三已猛地“撞”向鼓大高手的后背脊梁,似要一击断掉敌人的那根“龙筋”!

    鼓武迅速闪开身子,不致支撑身子的脊梁断裂,心感后怕,额头不由得渗出冷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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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尽管他拥有着绝强的轻功造化,奈何飞剑数目实在太多,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终有被细剑伤到的那一刻。

    终于还是来了。

    厚善剑瞄准胸前膻中穴的一击,被鼓武以腾挪身体的轻巧方式闪避,就在这位半步凝丹境的大高手准备设法护住心脏所在部位之际。

    后背传来一阵出乎预料的剧痛!

    虽无过分的撕心裂肺,却也着实令鼓武大吃一惊,自知大事不妙。

    林清得意弟子鼓武疏于防备,没能料想到重罚剑竟会在最后一刻改换轨迹,从心口转至了背部。

    只这么一个关键的节点出现严重失误,鼓武背后的肌肉里便已深深扎入了一柄饱含杀气的细小飞剑。

    就在鼓大高手将注意力切换至身后时,前胸处竟又蓦然再中两剑。

    却是最早就已避开了的冰塞川与雪满山!

    剧烈疼痛带来的片刻恍惚,黑衣大汉那对有如南瓜一样硕大的肩膀头子里,又被结结实实的戮进去了两柄飞剑,火蛇水龙。

    厚善剑对准了巨汉心头刺来,鼓武以屠龙手化出八条剔骨剥筋鱼,刚刚格挡开此剑,后背的筋肉里又被朝三暮四两柄该死的小剑穿透。

    无比的疼痛感致使鼓武几乎丧失了理智,强横绝伦的剑气在其体内恣意狂绞,疼得人咬牙切齿,直欲暴怒疯癫。

    两眼通红的大汉鼓武厉声吼了一嗓子,宣泄胸中愤恨,身中七剑的他用力拨开了小剑厚善,朝前头再度咆哮着冲奔而去。

    杀向了那名骑乘在赤马背上,悠哉御剑的红绸年轻人。

    如同一头重伤的黑熊扑向本该葬身于自己爪下的年幼猎物!

    也不再管那件细小通灵物会否对自己造成不利,有道是债多不愁,剑中得多了,也就不用愁了。

    一拳尚未递出,飞剑厚善同样也狠狠钉穿了鼓武的背脊。

    至此,通灵八剑已悉数扎进了鼓姓小武神的体内。

    鼓武被阵阵凌乱剑气摧残,苦不堪言,极大影响了周天里滚滚内力的走势,拳速自然也大幅降低。

    这一本来早该轰出的霸气拳招,在还没对敌人造成任何创伤之前,便被一道极其耀眼的青色剑芒打断。

    马背上的红绸年轻人魏颉挥落右手中的青霜神剑,罡气夺目,一条青龙就此斩下。

    鼓武及时提臂格挡,守住头部不遭重击彻毁,随即便被这道强劲芒罡砍中,两臂顿时出现了一条极大的伤口,深可见骨,其状瘆人。

    青霜剑神通非凡,可消除习武之人的全部体魄,使其身体沦为脆弱不堪的白纸,如若瓷人!

    魏颉左手血灵剑猝然往前一递,以朝天阙刺出意气剑招孤烟直。

    雪白剑罡杀力通天,立时便彻底洞穿了鼓武的小腹。

    体格魁岸犹如黑塔般的彪形巨汉终于支撑不住,颜面朝下,整个人僵硬如棍,轰然倒在了地上。

    魏颉甩动缰绳,策马跨过鼓武的身体,冲着前方继续拼杀。

    紧接着,后头那群被紫霄真气牢牢护住的中原百姓们一窝蜂的拥了过去,不愿和他们的“大英雄”拉开距离。

    众人脚踩武神!

第二百三十二章 叫他死无全尸!

    纯粹武夫鼓武被两剑钉穿肩膀,两剑刺透胸口,四剑贯破后背,八剑无一例外悉数扎入其体内,剑气肆意侵绞,受伤极其严重,战斗力极速下降。

    随后又结结实实吃了青霜神剑一斩,强硬的体魄瞬间化为乌有,在肉躯最脆弱之际,如堤坝即将塌方时突遇洪水,小腹蓦地里被血灵一记意气剑招孤烟直洞穿,碗口大小的伤口,生死不知。

    就那样躯干僵硬,颜面着地,直直的摔倒在了地上。

    一座高达九尺的“黑塔”就此倒下。

    年轻剑修魏颉骑马一跳,跃过鼓武那具魁梧结实的巨型身体,紧跟其后,五十多名被紫霄真气保护着的中原俘虏,也都一个接一个从小武神的背上踏了过去,浩浩荡荡而过,如踩地毯一般。

    堂堂林老九门下最得意的弟子,五阶脱俗境巅峰武夫,就这样被踩得如同地下蝼蚁,毫无尊严,简直可说是悲哀。

    足足上千人的包围圈子,在魏颉苍参两人联合猛攻之下,很快便被撕裂出了一道“口子”,那便是百姓们逃出生天的契机所在。

    “老魏,这里由我来对付,你速速带着百姓们逃离此间,我稍后便来!”

    青衫客苍参纵马杀向了阳凤城城主蓝关,气魄雄壮,有攻城之势。

    蓝大城主惊慌失色,忙不迭呼唤众步兵务必要拦下那个身穿青衫的剑客,自己则拔腿便逃,他身为这座兵家重地的最高城主,岂能就此没来由的死在刺客剑下?

    魏颉手持血灵青霜,一手更握一剑,带领着一众被真气笼罩住的无辜百姓,尽可能迅速的逃离了这片摘星楼底下的宽阔广场。

    而另一边,苍参则大力挥舞神剑地灵,屠杀着一众阻挡在前头的碍眼士兵,誓要追上那位蛮族高官,阳凤城主蓝关。

    穿着蓝底黄纹袍子的中年城主拼了命的撒腿奔逃,显然追求生存下去的念头不小,他的脚力固然比不上八骏图之一的白马白义,但有那么多手下作为“挡箭牌”,倒也还是可以勉强减缓刺客杀上来的速度,拖延时间。

    岂料那名该死的青衫客竟蓦然喊了一嗓子:“呔,兀那天烛贼人,休要逃走!爷爷我这就送你和你那姓果的老婆在地下团聚!”

    蓝关瞬间便面容煞白,几无人色,惶恐到了极点。

    他一咬牙,猛地扭过了头,瞪大眼睛望着那袭马背上的青衫,厉声喝骂,质问道:“你这中原来的狗贼,快说,你把我的眉儿怎么样了?”

    苍参正在全身心的对付那群烦人士兵,倒也没太多精力和蓝城主耍什么嘴皮子,只是朗声回应道:“你的眉儿?哈哈,她已经死得透透的了,被人在两狼嚼羊口里一剑斩杀,也算是死得没什么痛苦,来来来,你也快些凑过来,别多说废话了,爷爷我也送你一死,你们这座亡命鸳鸯,也好在地-府里比翼双飞!”

    蓝关登时心如死灰,只因他确实知道,爱人果眉此番南下回中原,是注定会经过照狼山的那座峡谷羊入虎口的,而那个穿青色衣衫的男子既然知道果眉经过了那里,且又了解自己和眉儿的夫妻关系……

    那么绝大概率就是,眉儿确确实实已经身死了,就如那厮口中说的那样,凄惨的死在了山谷里面,被人一剑砍死!

    蓝大城主被钢铁般的事实震撼,胸口燃起了一大股怒气,他眼中含泪,饱含着对妻子的追念,仰头大喝一声:“眉儿啊——”

    然后,这位修为已达三阶百尺境的中年城主,就不管不顾的朝着那匹白马飞速冲了过去,有视死如归的魄力。

    “都给我闪开,我要杀了这恶人,替我的眉儿报血海深仇!”

    蓝关深受南院大王耶律镇江的器重,官拜阳凤城城主之位已经多年,怎么可能会是个没有脑子的莽夫,难道不清楚自己在战斗力上远远不会是那个青衫客的对手?

    绰号“画眉城主”的蓝关当然心知肚明,他也相当清楚,自己此刻贸然冲上去,和自寻死路没什么区别,就只是纯粹的送死而已。

    但那又有何妨?

    不怕死的,蓝关其实根本就不怕死。

    他之所以一直在努力惜命,每日都那么刻苦的修炼,甚至还求着折腰山真武峰峰主林清专门为自己制做一身稀有法袍,原因很简单,因为他不想自己就那么早死了,他还有值得留恋,值得他活在这个世上的东西。

    比如说这满城的龙蒙族百姓,比如说耶律镇江大王对他的殷切期待,等等。

    但那些东西和他的爱妻果眉相比的话,那就根本不值一提了,都是可以随意丢弃的“虚妄”。

    如果在光明的官场前途、平坦的武学大道,和妻子果眉的爱情之间选一个的话,蓝城主毫无疑问会选择后者,也片刻都不会迟疑犹豫。

    在他看来,自己之所以常年累月的辛苦付出,干着这份每日要处理那么多事情的城主职位,就只是为了承担一份责任,以及能给尚未生育的妻子果眉一个安稳的生活保障,仅此而已。

    如果妻儿没了,他蓝关还剩下什么呢?

    区区一个三阶百尺境的修为?有个屁用!

    阳凤一城城主的位子?更是不值一文的破烂玩意儿!

    他即使被全城人在背后嘲笑,说他不务正业,却还是每日坚持给果眉画眉,顶着个“画眉城主”的头衔都要好好的疼爱妻子,那无疑就是他蓝关那份世间少见的“深情”的充分体现。

    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

    蓝关在和妻子果眉成亲三年后,写下了这一知名度不低的诗句,说尽了自己心中对妻子的深深爱恋。

    在天可作双宿双栖的比翼飞鸟,在地上,希望能够成为连根生长的枝丫。

    活着,他们要在一起。

    死了,自然更要!

    所以在基本笃定妻子身亡以后,蓝关整个头脑都被“复仇”的疯狂念头充斥,他再也没有理智了。

    彻彻底底的丧失了所谓的“责任感”,即使自己死后,这座名为阳凤的边塞重镇必然会群龙无首,他也管不了那么多了。

    他一心就只想着报仇,要杀了那个害死妻子果眉的中原青衫客。

    哪怕自己杀不了仇人,没能替妻子报仇,也要轰轰烈烈而死。

    让自己身死时的那份“壮烈”,不逊色于爱着妻子时的那份“情深似海”!

    身穿蓝袍的蓝大城主,以天烛国蛮族勇士才有的英勇身姿,朝着青衫白马的剑客狂奔而去。

    边冲边口中叫道:“还我眉儿!把我的眉儿还来!”

    眼眶中泪水横流,夺眶而出,弄得满脸尽是清泪。

    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

    蓝关的喊声中逐渐出现了浓浓的哭腔,只因他心中想起了自己和眉儿过去发生的点点滴滴。

    成亲这些年,果眉一直没有怀上孩子,蓝关不介意这些,对此倒也不是特别着急,倒是果眉作为妻子,心存愧疚,觉得是自己对不起丈夫。

    觉得搞不好是昔年练功练得太累太狠,或是与他人比武厮杀时过分拼命,以至于留下了自己都不知道的“暗伤”也说不定。

    为了能给蓝家传宗接代,能给自己最爱的男人蓝关生出几个可爱的孩子,果眉每天都坚持喝各种苦得掉牙的中药,天烛国本就环境恶劣,那些稀有药材都是从中原一路送至北国,所以都相当名贵,果眉主动提出来要喝,那么大的银子花销,作为丈夫的城主蓝关,也都依得她,无任何怨言。

    果眉师从中原十大魔头排行第四的多情潭潭主欧阳妙目,练习了多年的特异功法瞳术,可用眼杀人,代价就是需要耐着性子,不怕恶心,长期服食人的眼珠子,以将人眼中的那点点“目力”据为己有,让自己目光变得更强,修为底蕴变得更高!

    于是为了妻子武学能快速精进,蓝关动用一城之主的特权,每隔一段时间就从阳凤城的死牢里面调一些死囚出来,让果眉把他们眼球摘下,吃进肚子里面,以加强修为造化,提升瞳术的水准。

    而她果眉之所以如此用心修炼,其实也都是为了丈夫蓝关。

    毕竟他蓝关可是南院黄龙府著名重镇雄城阳凤的城主,有那么多坏人虎视眈眈,那么多刺客觊觎他们的项上人头,虽然蓝关自己也有修炼,但那完全不够看啊,才不过三阶而已,虽可被称一个“宗师”二字,但顶天也只是个噱头而已,或者说充其量就是个“小宗师”,含金量不高,一旦遇到四阶修为以上的武林高手,决计是难以匹敌的。

    贴身护卫鼓武战力的确不赖,但只有这么一个还是远远不够,她果眉也须好好加紧修炼才行,争取早日踏步五阶脱俗境,然后再在十年内冲刺六阶凝丹境,趁着丈夫蓝关卸任前的这些年里,成就传说中的仙品修为。

    这样等到丈夫离职,不再干阳凤城主以后,二人开开心心逍遥江湖,浪迹天涯,哪里都可以去,自己可是仙品的顶尖高手哎,谁能近得了我的身,看我一发瞳术,立时便叫你身死道消!

    点点滴滴的美好,在此时此刻,如同走马灯一样在蓝关头脑中闪过,他眼睛里的泪水愈流愈多了。

    心头的怒火自然也越烧越旺,直欲喷发。

    终于。

    一城之主蓝关,三阶百尺境的武夫,使劲儿拨开了挡在前头,不希望城主如此荒唐的执意赴死的官兵。

    中年人直面那个来自中原的青衫男子。

    蓝关因愤怒和仇恨而目眦尽裂,眼中仿佛要挤出血泪,他瞪着白马背上的青衫剑客,嗓音发颤,大吼道:“我要宰了你给眉儿报仇!”

    他学着自家侍卫鼓武适才的那副样子,双足灌满本命真气,蓦然间发力,身子一跃三尺高。

    旋即捏紧右手拳头,俯冲而下。

    狠狠将凌厉拳招递向了仇人。

    他要以自身磅礴拳罡,打杀那名可恨至极的中原青衫客!

    在两人距离仅剩一臂的时候,苍参彻底意识到蓝关身上那件蓝底黄纹法袍的与众不同。

    竟然往外持续散发着不同寻常的气机涟漪,一丝一缕都极度符合大道扭转,甚是宝贵!

    苍参出身中原淮南道苍山,其父是江湖上久居盛名的苍山大侠苍澍,自幼锦衣玉食,长成以后一人一马一剑闯荡江湖,更是什么好东西都已见过了。

    但实话实说,他却也实打实是生平头一遭见到品质如此之佳的法袍,眨了眨眼睛,咧嘴笑道:“这袍子实在妙得紧,不错不错,现在它归我了。”

    五阶脱俗境大圆满的剑修苍参,以胸口最结实处硬接了蓝大城主的一拳。

    蓝关见一击得手,正欲出挥出第二拳的时候,整个面门已被那青衫客的一只大手给抓住了。

    衣色为青,姓氏为苍的青年剑客“嘿嘿”一笑,骤然间将本命真气从掌心中喷涌而出,内力吐出的一瞬,已席卷而开。

    瞬时就用真力散掉了一部分法袍的气机防护,算是成功“罩破”,袍子的御伤能力短时间内大大降低!

    随后趁着此等难得的宝贵机会,斩落了手中天下八大神剑之一的地灵。

    只见蓝关的那颗大好头颅,立时被翠绿长剑从脖颈处整整齐齐的砍了下来。

    这位阳凤万人之上的中年男人在死前的那须臾时刻里,胸膛中满是愧疚之意,心里默默念叨了一句:“眉儿,等到下辈子,我再天天给你画眉吧……”

    苍参毫不留情的斩杀了阳凤城城主后,把蓝关的那颗人头随意往旁边一甩,以单手剥去了画眉城主的那件名为“雪拥”的珍贵法袍,迅速将之披在了自己的身上。

    青衫客,变蓝袍人!

    刚一穿上,苍姓剑客立刻便感受到本命元神的强度有所提高,浑身皆被浓重无比的“雪气”紧紧包裹住,那种异样的感觉,简直妙到了极点,妙得不能再妙。

    深知自己此番掠夺来了一个好东西的苍参心头大喜,美滋滋的暗自嘀咕道:“秀秀,我又亲手宰杀了一个蛮族高官,你且等着,我定会手刃天烛的南院大王,以耶律镇江的人头作为聘礼,娶你过门,谁敢拦我,我叫他死无全尸!”

    雪拥蓝关马不前。

    拦我马前者,死无全尸!

第二百三十三章 天仙

    阳凤城城中风云变幻,又是一场凶险无伦的悍然袭杀。

    战斗过后,一城之主蓝关凄凄惨惨身首分离,举城第一武夫鼓武则生死不明。

    不下两百名步卒战死!

    魏颉以手中双剑,冲破了官兵们的包围圈子,顺利带着五十多名中原百姓逃出了生天。

    而苍参则在杀死蓝大城主后,尽力策马与之汇合。

    就照着苍参先前约定好的那样,他们成功在阳凤与七星两城的交界处碰了头,皆安然无恙。

    在那个地方有片颇为隐匿,适合藏人的林子,如今虽然还没开春,林子里面的树木都光秃秃的,没有什么叶子可以作为阻挡,但那么大一片地方,要容纳区区连一百人都不到的队伍,却也是十分安全稳妥,不用害怕被人发现,不得不承认,姓苍的选址的本事确实不赖。

    魏颉先是逐一帮那些下巴脱臼的中原俘虏们治伤,让他们别怕,忍着点痛,把早已断裂的下颌骨接上,然后再用道门圣物青云真气,一点点的为他们修复此伤。

    虽然下巴脱臼的伤相当严重,但好在也没有断掉太久,魏颉用珍贵无比的道家真气给他们每个人都疗了伤处,大概一共用了不到三个时辰,众百姓也都已经好得差不多了,再也用不着像只池塘里的癞蛤蟆似的,把嘴巴张得那么大了。

    魏颉心中很是欣慰,此时已换了一身“蓝袍”的剑客苍参,更是拍着红绸年轻人的肩膀,赞赏之余也不忘好生自吹自擂一番:“老魏啊,咱们这是又干了一桩壮举啊,先是在青铜峰之上诛杀天狼府持节令慕容击筑,现如今咱们又好好闹了一番彩灯大会,我亲手弄死了那个阳凤城城主蓝关,嘿嘿,这下咱们两个可都是闻名遐迩的大英雄,大豪杰了啊!”

    魏颉自然不像眼前这个“蓝袍”客那样,脸皮厚得可当城墙,但却也对自己的这两次“袭杀”颇为满意。

    自己昔日在中原大地,和侠盗公冶锦一同劫了法场,杀了六十多个朝廷官兵,被举国通缉,处处可见悬赏令,连天子陛下都给震动了,害得自己到哪儿都见不得人,只能惨兮兮的乔装改扮成西域人模样,和朱丹裙小丫头许灵霜一起行走江湖,半分也不潇洒。

    那一次与人联手劫法场,痛快倒是痛快了,后续的种种因果实在多得烦人。

    比方说那个西湖南斗派的“大”女子孟幻,就是在那一次劫法场认识的自己,也就有了后来在满月楼里面的那回“刺杀”。

    也正是孟幻其心可诛的透露了自己行踪,以至于“冬爷”聂柔才会千里迢迢从天启来到龙虎楼里,没别的目的,就只是为了亲手逮捕魏颉这个,比飞花十二神盗都还要出名的家伙。

    那一战,小霜儿战力低微,并没能出什么力,魏颉面对一个可以轻松驾驭四柄飞剑的六阶凝丹境剑仙,若不是关键时刻,用了南斗派镇派之宝醉卧美人膝,一锥刺得聂柔重伤,然后又用剔骨剥筋鱼给那个天下第一美男子毁了容貌,那场战斗的胜负还真的不好说了。

    搞不好就是他魏颉身死在龙虎楼里,或是被直接打昏过去,以俘虏的身份被带去天启城,自己都是那等悲哀的下场了,小霜儿许灵霜也毫无疑问是要死在那个冬爷的手上了……

    劫了一次法场,后续竟然有那么多的腌臜事情,真是让人一个头两个大,甚至都有些后悔,干嘛要去搭救那个和自己素不相识的清官大老爷郑瑞了。

    而且即使衍生出之后那么多的牵连因果,实际战事成绩也十分平平,不过就是杀了六十多个官府朝廷的狗腿子,杀了一个魔虹拳派的拳师,和一个刑部的军机大臣么?

    就算不杀他们,也不会有什么影响的。

    但现在这两次惊天动地的袭杀可就完然不同了。

    第一次就是纯粹跑去少咸山青铜峰杀人泄愤,来个北望射天狼,成果颇为丰硕,把慕容家族的七个儿子杀得只剩一个慕容武,天狼府持节令更是当场死在了山巅平台之上。

    第二次来到这片摘星楼底下的广场上,杀人肯定是一部分,还有一部分想法无疑就是救人,把那群无辜被强行掳至了这里,不幸沦为“人壶”的中原百姓给顺利救出,苍参更是大立功劳,杀死了那个人称画眉城主的蓝关。

    若是没有青衫剑客的帮忙,单凭魏颉一个人,恐怕还真是很难做到既救人又杀人,那日在青铜峰之上,多半也没法子把慕容家族的蛮子杀得那么干净,就孤零零剩下一个了。

    再想想那天在玎州礼阳城里公然劫法场,也是魏颉和白玉金刚张玉蕾对战,黑衣侠盗公冶锦去刺杀官员果毅,兄弟之间分工明确,配合默契,等得手以后,一个殿后,一个先走,再选一个安全的地点,两人碰面,完美实现计划。

    果然,搞突然袭击的这种杀人谋划,还是得有两个人一起去干才比较稳妥方便。

    魏颉并不居功自傲,但顾及兄弟的面子问题,又和苍参互相吹捧了一通,让那个胡子邋里邋遢的苍山剑客自我感觉好到了极点,无比赞赞自喜。

    当魏颉问起两个人之后的目标去向时,嬉皮笑脸的苍参突然变得一本正经起来,这让魏颉由衷觉得,这家伙定然是要说出一个相当了不得的地方了,极大可能就索性来一句:“咱们直奔天阙城,去弄死那个复姓耶律的王八蛋!”

    但结果就是,一贯性子爽利的苍参这次并没有很直接的说出要去的地方,而是打了个哑谜,说咱们现如今已经把这些百姓都安置在了这里,等风浪基本平息以后,他们随时都可以走,我们也就用不着像门神似的一直守在这儿了,大闹阳凤城彩灯大会,这座兵家雄镇恐怕是不好再待了,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我们也该去下一座城池了。

    天烛国从大禹王朝割走的六座南院雄城之一。

    阳凤之后,就是七星。

    照苍参的说法,那座以北斗七星为名的大型城市,虽繁华鼎盛不弱于阳凤,但民风“淳朴”程度却是更上一层楼,咱们身为中原侠义道男儿,光明磊落,坦坦荡荡,有足够的理由深入龙潭虎穴之地,去好生闯一闯这座已经归属了蛮子的敌国雄城。

    魏颉被自己的这个“好兄弟”点燃了情绪,意气满怀,觉得这一趟七星之行,可谓有必要至极,便将自己身上的全部干粮和水通通送给那群百姓以后,骑着马跟随剑客苍参,一同继续北上。

    入了南院黄龙府七星城。

    魏颉如果事先知道这个姓苍的要带自己来那种荒唐地方,他是打死都不会跟过来的。

    只因他骑乘红马赤骥,在白马蓝袍人苍参的带路下,于城中拐了几个大弯,来到了一座门口挂着“天仙楼”三字匾额的大型青楼门前。

    抬头望着天仙楼的楼匾,马背上的年轻人魏颉抽了抽嘴角,大有被诓骗之感,没好气的问了句:“这就是你说的‘龙潭虎穴’之地?”

    一身法袍雪拥的苍参满脸“无辜”的点了点头,继而挺着胸膛回应道:“可不是嘛,这龙潭虎穴可深着嘞!整座七星城里那么多青楼,就当属这座天仙楼最大了,这要还不够深,那可再也寻不到其他更深的地方了。”

    见老魏极有扭头要策马离去的冲动,骑着白马的苍参连忙又补充道:“莫走莫走,魏兄弟,你别不信我,这楼唤作天仙楼,名副其实,里头确实是有天仙!”

第二百三十四章 柔肠百转

    七星城。

    城中最大妓院,天仙楼门外。

    “天仙?什么东西?”魏颉表示迷惑。

    苍参却不正面作答,而是转而笑言道:“天仙楼里有天仙,这可是这座顶级青楼对外宣传的金字号招牌,名气可不小呢,你就跟我进去吧,绝对不让你吃亏,保管眼界大开,好处多多。”

    魏颉撇了撇嘴,作不屑状,淡然道:“你不是说这辈子非王一不娶么?你背着她跑来这里逛窑子,对得起她?”

    苍参轻哼一声,“什么叫逛窑子,我就是过来喝喝小酒,看看漂亮小妞,仅此而已,别的什么都不干,秀秀那么好看,我怎会有花花肠子去干对不起秀秀的事情?那么不是天杀的么?”

    魏颉嗤笑道:“咱们大男人,来青楼,肚子里面没点花花肠子,这话说出来你自己信么?”

    苍参却甚是信誓旦旦,竖起三根手指头,朗声道:“我发誓,我对天发誓,我来这里只是为了解解闷,除了喝酒看妞以外,不干其他任何事情,我若做了,叫我天打五雷轰,被活活劈死!”

    魏颉微微摇头,“男人的嘴,骗人的鬼,你当我没去过青楼?那些漂亮姑娘主动投怀送抱过来,十个男人里面有九个都把持不住,也就像我这种一身正气的好男儿,才能洁身自好,但也绝难做到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难呐!”

    苍参瘪了瘪嘴巴,“哎,老魏,你看你自己都说了,你满身浩然正气,那么此等风尘之地必然奈何不了你什么,你就陪我进去看看,又有何妨?不瞒你说,大半年……不,快一年了!这一年里你知道我是怎么过的吗?我比寺庙里整天吃斋念佛的和尚还和尚,这日子没法过了!”

    魏颉伸出手指,遥遥戳了戳苍参,笑骂道:“嘴脸露出来了吧,我就知道你跑来这种地方是别有用心,你愿意干啥随你,我肯定不会陪你做那种乱七八糟的事情,至于以后碰到王一,我会不会跟她说你的事,那就看我心情了。”

    苍参很是吃瘪,无奈的沉沉叹了口气,看了魏颉大半天,说道:“老魏,真的,真的就进去喝点酒而已,花酒,我没别的追求了,我现在一门心思只在秀秀身上,我也就能趁着她还没正式和我在一起,跑来这里喝点花酒了,若日后秀秀与我成亲了,我连花酒都喝不上了,你就权当可怜可怜我,陪我进去逛逛嘛,算兄弟我求你了。”

    魏颉觉得自己反正孑然一身,就算是在风尘之地里胡闹一番也决计没有对不起谁的说法,也正好进去随便瞧瞧,帮着千岩竞秀监督一下这个满肚子花花肠,昔日的苍山天字一号大公子究竟老实还是不老实。

    若是不老实,举报那也不至于跟王一去举报的,有道是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没必要当那棒打鸳鸯的恶人,但好歹把苍参的一个把柄握在自己手上,这样的事情可比什么人情之类的东西要值钱多了。

    心中一番权衡利弊后,开口道:“行,陪你进去看看也行,但那可是你自己说的,就只是喝酒,最多再看看漂亮姑娘什么的,其余过界的事儿一律不做,做了就遭雷劈。”

    “那是当然,你以为就你一身正气啊,我英俊机变青……蓝袍俏郎君也是很有浩然正气的,我爹苍山大侠当年就说了,我这人三分邪七分正,骨子里头还是相当正派的一号人物,你就把心放肚子里吧!”

    苍参笑着保证道,“这样,我若实在把持不住,控制不住自己,要做出那些逾矩的事来,那你就拔剑,手不老实你就砍我手,嘴要不老实你砍你我嘴,要是我‘那个’不老实,你大可以一剑把我们老苍家砍得断子绝孙!”

    魏颉笑了笑,“得了,我可干不出那种缺德事儿,我若真砍了,你爹还不得被活活气死呀?好了,我们找个地方把马给停了,咱们现在可是大名人,这两匹坐骑太过于引人注目,还是尽量别停在楼外面为好,还有啊,今日不管一共消费几两银子,通通你买单,我可没钱,是你硬要我跟进来的。”

    苍参连着道了几声“好”,翻身下马,呼唤天仙楼里的龟奴出来,负责把白马白义和红马赤骥牵到院子后面的马棚之中,自己则和穿着鲜艳红绸的年轻人魏颉一同进去了楼内。

    魏颉怎么着也算是逛过秦淮城紫嫣楼的男人,虽然那天是被杨得-志连哄带骗着去了回天下第一青楼紫嫣,但好歹也算见过大世面的人,还不至于跟个雏儿似的,被青楼里的花花绿绿迷了眼睛。

    一入天仙楼,满楼尽是十分浓重的脂粉气味,尤为刺鼻,但稍微待了一会儿也便适应了,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

    此楼极大,规模和秦淮紫嫣楼也差不了多少,周遭莺莺燕燕的那种诱人气氛也没太大区别,乱花渐欲迷人眼,恐怕浅草都没不住马蹄了。

    果真不管是天烛还是大禹,不管是中原还是蛮国,有男子的地方就有欲望,有欲望的地方就有妓院,有妓院的地方,基本上大差也差不到哪里去。

    反正都是那点事儿嘛,最大的差距,也就是陪聊陪酒陪-睡的姑娘品质和数目有所不同,姑娘多且品质好的,像秦淮城里紫白金春四大青楼,那就能把招牌和名声打得甚是响亮,不仅能吸引大量慕名前来的客人,还能给当地衙门增加不小的赋税。

    朝廷有钱拿,日子好过,自然也会对其加以宣传和扶持,于是生意就更加火爆,日赚斗金,青楼老板和官衙老爷每天都能捞个盆满钵满,躺在床上舒舒服服数钱。

    这就是玎州秦淮城里为何会有那么多公开妓院的原因,毕竟官家都要靠着那比市妓的收入来捞油水呢,怎可能会不让他们开?

    开,使劲儿的开,能开几间是几间,就算弄的整座城都因青楼数量多而出名也在所不惜。

    十年一觉玎州梦,赢得秦楼薄幸名,只要一提及玎州,必然会顺带着讲到秦淮城,而一提到秦淮,就理所当然要讲一讲城里的诸多风月之所,青楼这一行当,在秦淮城,乃至整座玎州,有多么大的重要性、多么高地位,简直不言而喻。

    七星城作为天烛国黄龙府里的几大雄城之一,知名度仅次于南院大王耶律镇江所在的天阙城,举城繁华无比,各种勾栏酒肆遍地都是,百姓富庶,各式各样的娱乐场所也都层出不穷。

    娱乐娱乐,其中最吸引人的能是什么?

    还不就是男人们吃饱喝足都想着的那点儿事么,掏点银子,去逛上一逛青楼妓院,舒坦舒坦。

    而黄龙府七星城里那么多青楼,能够排行第一的,毫无疑问就是这座以“天仙”二字为名的恢宏巨楼。

    在天仙楼内的糜乱氛围里没走几步,便有花枝招展的中年老鸨上前招呼,此处虽是北蛮之地,但服务态度倒也和中原人差不太多,都是殷勤周到,希望能用笑脸来多换些金子银子票子。

    苍山大少爷苍参素来阔气的很,兜里掏出大包的金豆子,拿了不下十颗出来,递到那蛮族老鸨的手里,摆出一副“我花钱了我就是大爷”的高傲架子,仰着下巴说道:“去,给我来个二楼的包间,把你们这儿最漂亮的两个妞儿喊来,陪两位大爷喝酒!”

    那老鸨顿时眉开眼笑,迅速把十来颗价值不菲的金豆子揣入了兜里,试探着问道:“二位爷可是要‘柔肠百转’姑娘作陪?”

    魏颉目不斜视,懒得应付这个浓妆艳抹的恶心老婆娘,苍参则皱了皱眉,“什么柔肠百转姑娘,好看吗?不好看的我可不要啊!”

    “这个二位爷放心,那两个姑娘是去年年底刚纳进来的,好着叻,一个叫顾倾国,一个叫顾倾城,合在一块儿就是倾国倾城,顾倾国叫人柔肠寸断,顾倾城定让你那点儿小心思千回百转,加一起就是柔肠百转,妙不可言呐!”

    苍参听得起了兴致,觉得属实不赖,眯眼笑道:“不错不错,听闻你们天仙楼里顶好的姑娘们,都被唤作‘天仙’,那两个什么倾国倾城,可到了天仙的级别?”

    老鸨立时点头应道:“那是自然,顾倾国和顾倾城是我们楼里极有名儿的两个天仙,连我们老板都很是中意她们两个,有意往花魁那方面细致培养呢,身段和相貌,啧啧,都好得很呀!”

    身穿蓝底黄纹袍子的苍参笑逐颜开,拍手道:“好,该当如此!快,领我们上楼去,然后速速让那两个天仙小妞儿过来,记得带两壶好酒,爷们就盼着能喝点儿才来的!”

    在妓院老鸨的带路下,苍参和魏颉二人来到了天仙楼楼上一间隔音不错的包厢内。

    在桌边坐定后,魏颉接连翻了姓苍的几个白眼,着实没什么好的语气,道:“合着这就是你说的楼里头有天仙?我也真是信了你的鬼话,下次老子若再被你骗,我跟你姓,我叫苍颉。”

    苍参试图用几声“哈哈”掩盖过尴尬,“咱们历经了两场袭杀,那么多官兵围堵我们两个啊,整整两次死里逃生,咱们这是什么交情?患难之交,生死之交,都这么铁的关系了,还谈个什么骗不骗的?忒外道了哈!我这不是看你最近压力挺大,心思堆了不少,想着给你寻点乐子放松放松嘛,好意,都是一番好意啊!”

    魏颉打赏了他一个“呸”字,“你自己想要找乐子那是你的事,别牵扯上我,我压力大自然有我自己排遣心情的法子,用不着跑来妓院里面放松。”

    苍参被一时噎住,沉默一会儿后,有些不快的说道:“那就喝酒,光喝酒总行了吧,那两个姑娘,柔肠百转,倾国倾城,都是我的,让那两个漂亮姑娘陪我喝酒,你一个人喝!”

    魏颉从话语中听出了些许火气,淡然道:“反正是你掏银子,怎么样我都不吃亏,不瞒你说,我之前有个朋友,姓杨,贼他-妈的混蛋,喊我去青楼,一口气叫了六个姑娘陪酒,花的还都是老子的钱。”

    苍参挑了挑眉,问道:“六个?那是挺多的了,你三个他三个?”

    魏颉摆了摆手,“不是,那时候我的情况和现在差不多,也算是被他给骗到了青楼里面,那会儿我忒也迂腐透顶,说好了就只是去瞧瞧楼里的花魁而已,其他什么也不干,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所以我就把那六个陪酒姑娘都让给他了。”

    苍参登时张狂大笑起来,一手搭在魏颉的左肩上,边笑边道:“哈哈!老魏,那可是六个花花姑娘啊,你可真能坐怀不乱,一个都不要,全让人了,而且还花的是你的钱,哈哈,你这冤大头当得也是没谁了!”

    然后拱手抱拳道:“我苍参活了快四十年,头一遭见识到你这样的正人君子,佩服,实在是佩服!”

    魏颉见他已没了适才那股子微愠的火气,也笑着道:“都过去了,别再提了,老子这辈子都不会再当那样的二傻子了,忒吃亏,亏大发了!”

    轻拍了一下桌子,道:“你也别夸我正人君子,就那次,我和我那姓杨的朋友一块儿看了场花魁的演出,你猜怎么着?看着看着,突然从天花板上掉下了个酒鬼,那酒鬼武功不俗,把门口几个青楼护院都给打杀了,打算强行把花魁掳走,我那朋友见势不妙,就趁乱逃了,我把那个酒鬼打跑以后,花魁心怀感激,硬要拉着我喝酒,实在盛情难却,我也便半推半就的跟着去了,唉,一开始就只是简简单单喝了点酒,后来酒劲上头,当真是忍不住啊,就跟那花魁睡了一觉,直到第二天天亮才走……所以我才知道,男女之事最是无法自制,就算像我这种定力绝佳的人都把控不住,更何况你这种花丛风流鬼了,我正经的跟你讲,一会儿你若真不想有所亏欠王一,最好还是少喝一些,老老实实的把这通‘素酒’给他喝完了,然后咱们就走,这是最稳妥最安全的打算,你觉得怎么样?”

    尚未等苍参说可还是不可,屋门忽然被敲响了,魏颉喊了一声“进”。

    推开木门,两名有着倾国倾城之貌的青楼女子,端着两只酒壶从外头走了进来。

第二百三十五章 遇刺

    入屋者两人,皆手里拿着一壶酒水。

    顾倾国和顾倾城,天仙楼里两位知名度不凡的“天仙”,号称“柔肠百转”。

    一个体格纤瘦,一个姿态丰腴。

    一个表情乖戾,颇具冷艳气质,有点像天下第一女子神盗御柳斜;一个神态温柔,极是魅惑诱人,有点和西湖南斗派掌门之女孟幻相似。

    二人在姿容之美艳,和身段之窈窕方面,虽然不及魏颉在照狼山羊入狼口里遇到的那名白衣女子,但却也属实都是品貌绝佳的旷世佳人。

    美得不可方物,俱是上等的人间尤物,纵然说她们一个倾国,一个倾城,也几乎没什么过于夸张的成分在里面。

    魏颉毕竟曾和盈盈仙子沈腰、“大”女子孟幻和天下第一花魁窦妙发生过关系,也算是有见过“大风大浪”的成熟男人。

    而那个苍山第一纨绔,花花丛中畅玩了十来年的蓝袍剑客苍参却是两眼发直,也不知是当真憋了太久没有发泄,还是他素来就有看到美女就走不动道的习惯。

    总之这名淮南道纨绔子弟出身的苍姓仁兄,在屋子门刚打开的那一刻起,眼睛就没有离开过倾国倾城那对天仙姐妹花。

    苍参咽了下口水,神情甚是快意喜悦,朗声招呼道:“想必二位就是柔肠百转姑娘了吧,来来来,二位亲爱的姑凉,速速过来这边!大爷我快馋死了!”

    两个被苍参唤作“姑凉”的小姑娘唱了个喏,皆款款而行,端着酒水走了过来。

    凑近后,游侠儿苍参将这对年轻貌美,身材也好得不行的小姐妹上下打量了一番,发问道:“柔肠百转,顾倾国和顾倾城,谁是倾国谁是倾城,谁是姐姐,谁是妹妹?”

    身材较为纤细,手脚胳膊都仿佛一拧就断的冷艳女子开口道:“我叫顾倾国,是姐姐。”

    然后紧接着,另一个体态尤其丰满,眼神柔情似水,在魏颉看来满分二十分,足可打十七八分的姑娘回答道:“小女子名叫顾倾城,是妹妹。”

    一听到“小女子”这个自我称谓,魏颉不由得又想起了那日在彩菱城满月楼里刺杀自己未遂的西湖“大女子”孟幻,一想到就是因为自己和孟家女乱七八糟,导致身在隔壁屋子的朱丹裙小丫头许灵霜伤了心,这才使两人之间的关系产生了第一层裂痕的。

    胸怀无限愧疚,心下一阵莫名刺痛,自觉对不起小霜儿,暗暗懊恼,若是能穿越回那一天,定要把持住自我,绝不可再行那等胡天胡地的乱来之事。

    苍参在明白两个“姑凉”的名姓和姐妹关系后,笑吟吟的点了点头,又仔仔细细将两人打量了一圈,瞧着身为姐姐的顾倾国脸色不佳,于是忍不住出言问道:“哎呀,倾国姐姐,怎么了?瞧你这面色,是有何让你心情不好的事情发生了么?快些过来跟我说说。”

    魏颉瞧了眼长满络腮胡子的邋遢汉子苍参,心下觉得好笑,你都快四十岁的人哎,还腆着个脸喊人家小姑娘作“姐姐”,也不嫌臊得慌?

    容貌冷冰冰的顾倾国还没说话,作为妹妹的顾倾城先行帮姐姐解围,眉目传情,颇为殷勤的陪笑道:“大爷,我姐姐生来就长了这么张‘厌世脸’,和人讲话也从来不懂什么礼数,教也教不会,大爷千万别见怪,小女子陪大爷喝酒便是。”

    苍参哈哈一笑,摆了摆手,爽快的道:“不用你,我这人就喜欢有点儿小脾气的‘小烈马’,来,倾国姐姐,过来过来,坐我腿上来,咱俩一块儿喝一盅!”

    忽然间,魏颉从那个体格细细瘦瘦的姑娘眼神中,察觉到了一丝可怕的“杀意”,极不明显,一闪而过,出现了片刻便即消失,但即使出现得如此短暂,对于生性警觉的魏颉而言,已经足够让他加强防备起来了。

    魏颉再对着那个姓顾名倾国的女子好生观察了一番,发现这个胳膊腿纤细异常,个头也不怎么高的小姑娘浑身上下,没有一丝一毫习武之人才会有的气象,细瘦弱气的体态也让她给人一种“很好征服”的感觉,甚至在感觉上比花魁窦妙都容易推倒,再加上她那张冰冷厌世的小脸蛋,实在是令男人见之便生浓浓的欲望,无法自制。

    要知道,魏颉察查他人修为底蕴的本事并不差,就像那日遭到孟幻刺杀之前,刚一进屋子,他便立时发觉了大女子孟幻其实绝非寻常人家的女子,有武学在身。

    而现在,这个眼神中闪过一抹杀机的孱弱小女子,却让魏颉发现不到丝毫的异样,就是普普通通的一个风尘女子,没什么特殊之处。

    出现如此情况,基本上只有两种可能。

    一种就是这个青楼小姑娘确确实实从来没有练过武,那份一闪而逝的可怖杀意,不过是她出于对惫懒汉子苍参的反感而自然流露出来的,姑娘家家见了老油条的混蛋,露出点杀意也算不上太大的事情。

    另一种就有些不太妙了,那就是此女子的修为境界不低,远远强过西湖南斗派的大女子孟幻之流,能够近乎完美的隐藏起自己脉络中内力气机的流淌走向,不让人分辨出自己到底有没有功夫,这般手段,那么少说也该有四阶洗髓境的修为了。

    魏颉在考虑要不要提醒风流客苍兄一嘴,但想了想意识到自己其实也不太好说这种事情。

    难道要画蛇添足的提一下,喂,苍兄,那个女的想杀你,你当心点?

    这很容易被当成脑子有问题的好不好!

    更何况,就算那女的果真是有四阶以上的修为境界,苍参作为一个有半步六阶凝丹境的剑修,又走了那么多年江湖,有武功有经验,论资历辈分,尤在自己之上,应该不至于那么蠢的栽在一个青楼女子的身上。

    既然有了此种想法,魏颉也就放宽了心,不再去替人担忧,充其量就是饮酒时多费点神盯着,别让那个叫顾倾国的小姑娘真的暴起杀人便是,其他的也就用不着多做考虑了。

    以防万一,安全起见,魏颉还特意多看了一会儿“柔肠百转姐妹花”里的妹妹顾倾城,发现此人更是连半分修为都无,一身风-骚的花月气息,有着典型青楼女子才有的那种“迎客”气质,和那天在秦淮城紫嫣楼里,陪杨-得志喝酒的那几名妓-女大差不差。

    唯一的区别大概就是顾倾城胸脯更挺,长相更俏而已。

    就这样,可让人柔肠寸断的姐姐顾倾国坐在了苍参的腿上,给蓝袍剑客一杯接一杯的喂酒,面无表情,冷冷冰冰。

    另一个妹妹顾倾城则站在魏颉旁边,给红绸年轻人往杯子里面添着清冽酒水。

    魏颉也试图劝苍兄加强自制,姓苍的却不愿依从,仍是非要让顾倾国坐自己大腿上不可,魏颉说了几句见没什么用场,轻叹口气,也就不再坚持。

    席间相安无事。

    魏颉虽兀自低头慢饮着杯中酒,却始终保持用余光往左手边去瞥,生怕那个显然被女色弄昏了头的蓝袍男子苍参阴沟里翻船,亦或是无法控制自己的行动,干出些无可描述的事情出来。

    在喝掉了小半壶酒后,一直站在旁边的妹妹顾倾城凑了上来,用娇滴滴的软腻嗓音说道:“大爷,这么干喝多闷呐,让小女子来喂你喝吧。”

    魏颉正准备说一句“你负责添酒就好”,冷不丁察觉到了一股浓烈无俦的真力从右侧袭来。

    丰腴女子顾倾城于顷刻间递出了一掌。

    没有杀意,亦或者存在着杀意,但却被极好的充分隐藏了起来。

    唯有气机强横至极,若不是魏颉身负五阶脱俗境大圆满的修为,压根连感知到此招,并及时做出反应都做不到,便要当场被真气狠狠击中,生死难料!

    红绸年轻人猛地后仰,竭力侧过身子,气机浪潮自其面前堪堪涌了过去,总算没有对首脑造成什么严重的损伤。

    魏颉万万没有想到,遇刺之人,竟然会是自己!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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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谪仙行介绍:
这一方江湖。
既是风花雪月场;
又是世故三昧场;
还是爱恨情仇场;
更是一处抛头颅、洒热血的修罗场!
江湖之上,群豪争雄。
有人一刀一剑平昆仑,金钟震颤;
有人双腿齐断刃为足,独守武林;
有人散发披头着囚服,风发意气;
有人焰光冲天眉似剑,无悔娶妻:
有人五十年枯坐洞庭,倚天万里;
有人无尘无垢塑金身,佛法无边;
有人我不求道道自来,剑开云雾;
有人独占九成浩然气,天地沉海;
有人重生转世化蒙童,白发断肠;
有人弃道习剑创邪宗,英雄折腰;
有人虎犼龙蟠镇魔谷,巾帼须眉;
有人白衣远游冠玉面,为情所困;
有人力能扛鼎生重瞳,沉舟破釜;
有人无惧水火淬筋骨,玲珑在心;
有人手中青锋长三尺,可斩神明;
有人一剑纵横数千里,鬼神皆惊;
有人一剑曾挡百万师,霜寒天下;
有人长城城头遍桃花,春风拂面;
……
这方江湖,有他们。
他们,有这方江湖。江湖谪仙行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江湖谪仙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江湖谪仙行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