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六章 借一颗头颅换一个妻子
右肩被苍参左手搭住的千岩竞秀,面色有些阴沉,她口气平静的说道:“不想我把你这条胳膊砍下来的话,最好就识相点把手放下去。”
受到严重言语威胁的苍参,尴尬地笑了笑,转而问道:“现在轮到我问你了吧,说,为何不愿意收下我送你的这柄地灵剑?”
千岩竞秀撇了撇嘴巴,淡淡的问了句:“我若收下了,你用什么?”
苍参顿时一愣,理所当然的回应道:“我可以去找其他好的佩剑啊。”
“算了吧,这可是天下八大神剑之一的地灵,你要从其他哪里再去寻一柄新的神剑出来?你当是街边的白菜啊?”千岩竞秀敛低眉眼,“所以你还是留着吧,我自己本来就有剑,多拿一柄也是累赘,不如不要。”
手握翠绿地灵剑的苍参抿了抿嘴,盯着心上人那张精致的小脸蛋,兀自呆了一呆,旋即便对秀秀的那番好意心知肚明,接着满腔尽是浓浓的甜蜜与幸福之感,他摆了下手,自信满满道:“好,那等我以后有机会再拿到一柄趁手的兵器,我再把这剑作为礼物送给你,你就算当收藏品留着把玩,那也是很好的!”
千岩竞秀对此提议不置可否,扭头看向了仍坐在不远处的红绸年轻人魏颉,问道:“喂,刚才那一剑是你刺出来的么?”
魏颉快速笑了笑,简单回答道:“对,没错没错,就是我干的,你呢也不用太谢我了,苍参是我朋友,这都是我应该做的,嫂子。”
听得这最后的那个过分的称呼,千岩竞秀立刻便又动了真火,嗓音一下子提高了上去,瞪眼高叫道:“你喊我什么?!”
见情况着实不妙,苍参赶忙凑上去打圆场道:“哎呀,王一,他这人嘴巴欠,胡乱说说的而已,你千万别动怒啊。”
嘴上这么说,心里想的却是:“老魏不愧是我兄弟,真会来事儿,够仗义!”
灰衣女子千岩竞秀强行平息了怒火,缓缓问道:“叫什么名啊他?你们怎么认识?”
苍参为其解释道:“此人姓魏名苍,是我萍水相逢,有幸结交的一个中原男儿,此番来天烛国,和我们一样,也都是来砥砺修为,略尽绵薄之力杀些狼蛮子的……喏,你看到他腰上栓着的那颗人头了么?那是天狼府长官慕容击筑的脑袋。”
千岩竞秀望向魏颉腰带上系着那颗血糊糊的硕大脑袋,脸上露出尤为震惊的神情。
“就在半个时辰前,我和他联手,于青铜峰之上来了场光明正大的公然袭杀,我一口气手刃了好几百个狼煞族官兵,本来还想着能亲手取下慕容击筑的脑袋送给你当礼物的,唉,可惜啊,被那小子给抢先一步了,没能摘得此次战事的头功啊!”
苍参不无惋惜的感叹道,“这样我貌似没什么能送得出手的东西了,呜呼哀哉,王一,我苍参对你的心意真真切切,天地可鉴,绝无半分虚假可言!你要怎么样才肯接受我对你的追求啊?”
千岩拱列之女千岩竞秀的眼神不再似最初那般锐利,她盯着苍参那张相貌平平的脸,用丝毫不具备女性阴柔魅力的嗓音道:“其实……其实我对你也没有那么讨厌,就是觉得吧,有点不太理解,我说话的声音既不好听,也不温柔,长得还不行,脸上有那么大一块胎记,整天没别的事情,只知道闷着头练剑,就算当真和你在一起了,我于习武方面投入的时间,肯定会超过陪你的时间,所以你到底是图什么呢?为什么一定要追到我?你的目的到底是什么?”
苍参咳嗽一声,清了清嗓子,正色说道:“没别的目的,也不图什么,只是因为我喜欢你,喜欢到不行,所以想要追求到你,我想要我的生命里有你的存在,仅此而已。”
“那你能多说说,你到底喜欢我什么吗?”千岩竞秀追问道。
“喜欢这种东西最玄妙了,说不清楚的,能被说清楚的喜欢,那都不是纯粹的喜欢了。”
苍参表情有些严肃,“你觉得你说话声音不好听,但我就是喜欢听你这种独特的嗓音,如饮芬香醇酒,越听越想听;你觉得你长得不行,脸上有胎记,但我觉得你很漂亮,非常漂亮,就好像天上的红霞铺满了你的整张脸蛋一样,越看越好看。你还有很多很多值得我喜欢的地方,比如说你的身材,你的剑术,你的性格,你的天赋……还有你我之间最初的缘分,那是我将一辈子珍藏在心底里的宝贵回忆。”
千岩竞秀的眼神忽然变得柔软起来,散发着温暖的淡淡光辉。
“那日在山林里,我遇到了一个哭得极惨的小男孩,在得知他和他父亲失散后,我带着小男孩于林中寻亲,最后他的父亲是找到了,可惜已经死了,被林子里的棕熊一巴掌拍死了,整颗脑袋都碎成一摊烂泥,我正打算拔剑出来帮没了爹的小男孩报仇,你正好路过,先我一步出手,一招便斩杀了那头该死的畜-生,我们帮小男孩安葬完父亲,又将他安全的护送回了家中,小孩的家里还有一个重病在床的母亲,在得知自己的丈夫死后,差点就当场背过气儿去,还是你用本命真力勉强为那名可怜的妇人吊住了一口气。”
苍参面带微笑道,“那天在小破屋里,小男孩儿给他妈妈煎药,我呢,则负责去烹饪那只切割下来的大补熊掌,讲真我厨艺其实是挺差的,遗传的我爸,平时吃东西绝对没问题,若是做东西来吃,那就真不太在行了,可你却完全没有嫌弃我,明明才咬几口而已,就夸我煮得好吃……”
“是真的好吃啊,没骗你,就是盐放得稍微有点少了,但你口味应该是比较清淡的,那样就刚刚好。”千岩竞秀颇为诚实的说道。
苍参将地灵剑归入了绿鞘里面,不去抬头看自己的心上人,俯视瞧着地面,“从两年前的初次相遇相识相知开始,我就发现我已经有点喜欢上你了。两年来,月老牵线,缘分使然,我们又陆陆续续见过了好几次面,我对你的那份喜欢也在逐渐升温,慢慢的从有点喜欢,变成很喜欢,再变成特别喜欢,最后到现在这样,喜欢你喜欢到愿意为了你去死的程度。”
千岩竞秀低垂脑袋,默不吭声。
“王一,你如果也对我有一点点好感的话,能否给我这个机会,让我和你在一起呢?”苍参振声告白,“只要你答应我的追求,你想要我做什么,只要不违背仁义道德,就算是让我苍参横剑自刎,我也心甘情愿,绝不会有半句怨言!所以,你愿意吗?”
千岩竞秀并未回答直接愿意还是不愿意,她轻咬嘴唇,抬起了头,“我以前还没出海,生活在岛上的时候,就已经想好了,我将来嫁的人,无论如何都至少要是个英雄式的人物,不能像我爹一样,我爹他剑法虽极高,但性子却很是窝囊,也没什么骨气,几年前和人比武输了,然后剑心就崩碎了,成天把自己关在楼顶,吃喝拉撒都在最顶楼解决,几年里一次都没有离开过,寸步不愿迈出那一方他自己给自己设下的画地为牢……所以我的男人,绝不能是个过分软弱的人!即使经历再大的苦难和挫折,即使被打倒再多次,依旧要能够坚韧不拔的站起来,生命不息,战斗不止,如果可以的话,我能陪着他并肩作战,直到此生的最后一刻。”
听到这儿,青衫客苍参胸口热血滚烫,忍不住情绪激动的叫道:“王一,你喜欢英雄是吧,那我若能割下天烛国南院大王耶律镇江的脑袋,你愿意做我的妻子吗?”
千岩竞秀着实吃了一惊,“啊”了一声,不敢置信的问道:“你……你认真的吗?那可是整座天烛国南院的至高领袖啊,你这都和说要去刺杀中原皇帝差不多了!”
“什么认不认真,我苍参对喜欢的姑娘说的话,从来都是认真的!”苍参拍着胸脯震声道,“你只要回答我,愿意还是不愿意就可以了。”
灰衣剑修千岩竞秀犹豫了半晌,小小的点了下头,说了句:“可以的吧……”
青衫剑客苍参亢奋得几乎要蹦起来,他欢呼雀跃道:“老魏,你听到了吧,你要做我们的公证人,保证王一她不会出尔反尔!”
红绸年轻人魏颉笑道:“那是自然。”
苍参激动得身子发颤,他攥紧拳头,振臂高呼道:“耶律镇江,借你头颅一用如何?我娶个媳妇儿!”
一旁的魏颉笑嘻嘻调侃道:“借一颗头颅换一个妻子,你呀,忒赚大发了!”
第二百零七章 偷着乐
和心上人千岩竞秀约定好了的苍参,整个人都陷入了极其巨大的兴奋状态,连保持在原地站定的动作都已做不到,紧紧握着那柄天下八大神剑之一的地灵,身子极速冲掠向了那座有冰锥垂落的巍峨瀑布。
苍参倾力劈出了数剑,强厉悍然的剑罡一道接着一道,猛地砸击在了巨型冰瀑上头,罡气与冰晶瀑帘产生剧烈碰撞,声音之巨,已不弱于滚滚天雷,震耳欲聋。
“头颅换-妻子,耶律镇江,你的命,我要定了!只要杀了你,王一就愿意嫁给我啦!太好了啊!”
接连递出强猛数剑,苍参的振奋言语回荡在此间山谷,内力雄厚,经久不散。
之后的时间里,剑鬼之女千岩竞秀再度返回了瀑布后方的洞内闭关修炼,而青衫苍参则兀自发了好一阵子疯,把体能和精力都耗费得差不多了,这才勉勉强强安静下来,在冰瀑旁边的草地上睡了下来。
魏颉见杨盖之和冷龙女身上所患伤处都已好得七七八八,便也停止了为二人继续输送青云真气,他亲身经历了青铜峰上的那场血腥袭杀,本就已经相当疲惫,待万事皆成,也就该躺下来好好休息了。
四人就这样在此间隐秘谷内逗留了足足一个晚上,一夜安宁。
第二日凌晨,天光微启,苍参依依不舍的别离了心爱姑娘千岩竞秀,魏颉护送着杨冷二人出谷,与那对冷家剑宗的叛徒小情侣分开后,魏颉和青衫游侠儿又折回了少咸山上的碎肉城。
魏魁之子魏魁将慕容击筑的那颗硕大脑袋,高高的悬挂在了碎肉城城头,并在城墙上用凌厉剑气,束发腔内豪情,深深刻下了“天烛国狗贼滚出少咸山”这十个字后,与苍参一同骑马匆匆往北方赶去了。
苍、魏,这对自中原而来的江湖义士兼武林豪侠,而今有了共同的目标,他们要杀的人,都处在黄龙府天阙城的南院大王府里。
天狼黄龙,两府交界之地。
七杀道。
此处原名“绝北道”,乃是狼煞魏魁魏大将军昔日成功反制入侵中原的北蛮后,于此地特意开设的一处兵家通道,后来蓟州大地沦陷,这条绝北道,也被慕容击筑改名字为“七杀”,意为“天狼七杰,大杀中原”。
该地关口原先立有一块高足两丈的巨型石碑,上头写有血红色油漆的四个大字——“直捣黄龙”,其中寓意便是,只要出了这绝北道口,那就已算是成功捣入天烛国黄龙府的疆土领域了。
理所当然的,那块“直捣黄龙碑”现在也已消失不见了。
这座直通黄龙府的兵家隘口处,有的就只剩浓浓的蛮子气息和天烛国官兵们的驻扎守卫了。
立马七杀道,纵缰入黄龙。
抬头望着这座由黄土堆砌而成的道口高墙,赤骥背上的年轻人魏颉心情十分复杂,追思着父亲昔年在这里驻军立碑,敢叫天烛黄龙再无一个男子汉大丈夫,一身无敌气魄,堪称惊天地泣鬼神,那该叫何等英雄盖世、所向披靡?
自觉今生凭自身达成这般成就的概率极端渺茫,魏颉内心的愁绪更胜往日,忍不住发出沉沉一叹。
骑马并行的苍参心思活络,听到这一声长叹后,忍不住出言问道:“怎么了,老魏?何故唉声叹气的?”
魏颉又轻叹一下,道:“没什么,就是想起了此处原本名为绝北道,本该是咱们中原的地盘才对,现如今,这里连几个汉人都见不着了,目之所及,全是身着胡服,发型怪异丑陋的狼蛮族人了,这如何叫人不心生哀怨呐……”
青衫佩剑的淮南游侠苍参听罢,亦举目望向高处城头,抿了抿嘴,沉声道:“世间凶悍异族,莫过于狼蛮,这群该死的胡人蛮子,杀我们的人,占我们的疆土,还把我们视作猪狗牛羊,实在太过可恨!等过了这座现已改名为七杀的道口,咱们深入黄龙腹地,杀他个痛快,哼,区区七杀怎的够?少说也得百杀千杀才能过瘾吧!”
“说得好,苍兄!”魏颉慷慨振声道,“直捣黄龙君莫懈,大杀四方照神州,咱们走着!”
缓缓骑马前行,尚还未入得此间绝北关隘,在过道的某一侧,忽有一阵相当凄怨的哀求声传了过来:“官爷,求你开一回恩吧,我们都是平头老百姓,辛苦一年都挣不到几个钱,你这一下子就拿那么多,这……这不是要我们的命吗?”
扭头看去,只见一名须发皆白的年迈布衣老者正跪在地上苦苦恳求,他身后是一老一少两名女子,还有一个瞧着不到十岁的年幼孩童,以及一辆载满了新鲜茶叶的手推车。
单薄老人身前站着的,是十来名衣着保暖黑色皮裘的魁壮狼蛮士兵,俱是腰间配刀,头戴毡帽,神情尤其剽悍。
为首的高大蛮兵往地上重重啐了一口,操着一嘴极不标准的汉话,厉声斥骂道:“你这条中原老狗,怎的这么不懂规矩?你要是不肯给钱,我们就抢了你的老婆和女儿,杀了你的孙女,让你死不瞑目!”
老汉惶恐的连连磕头,把脑门砸得尽是鲜血,嘴里仍旧哀求道:“官爷开恩,开恩呐!五十两银子是我们家一年的全部积蓄了,少要一些,给我们多少留一点儿吧!”
“留个屁!”站在最前头的官兵怒道,“你再多嘴多舌,休怪老子一刀剁烂了你的狗头!”
蓦然抽刀出鞘,握在手中,明晃晃的极是骇人。
年迈老者吓得拜倒在地,战战兢兢,显然已被吓得肝胆欲裂。
身在不远处的苍参见此残酷的欺凌情状,眉头紧锁,口中轻声嘀咕了句:“碰到汉儿司的人了……”
魏颉不解,忙问道:“汉儿司?那是什么?”
苍参神情严肃,解释道:“那是专门管理天烛国境内所有汉人的一个组织,职权不小,人数众多,南院各地均有分布,平日里酷爱压榨剥削平头百姓,雁过拔毛,和土匪强盗无益,堪称是无恶不作,天烛国当属这批混账害人最深,和蛀虫没什么区别。”
魏颉听得甚是恼火,咬着牙道:“竟还有这种组织,倒是我孤陋寡闻了……可恶,看我不砍死了这几个狼蛮狗贼!”
红绸剑修义愤填膺,说着便要策马冲上去杀人。
白马背上的苍参立刻劝阻道:“咱们这还没到黄龙府呢,不着急动手,且看我如何巧妙对付他们。”
“喂,那边几个穿黑衣裳的,都给我快点过来!”苍参朗声高叫道,“速度麻溜些,别让大爷我等着急了。”
十几个穿有厚重黑裘的蛮族大兵虽心生迷惑,却也都很是听话的走了过去。
等到那群精壮的黑裘士兵们靠近后,骑乘银鞍白马的青衫客从兜里掏出了一面通体黄金色,体积差不多有巴掌大小的精美令牌,牌子上面赫然雕刻有“慕容”二字。
“是……是天狼府慕容大人么?”为首的壮硕巨汉瞳孔顿时放大,颤声问道。
“废话,你他-娘的不识字?还用得着多问一句?”马背上的苍参语气极不耐烦,“大爷我奉慕容长官的命令,来此地巡查,怎么的,你们汉儿司什么时候官威这么大了,区区几个底层小兵,竟然连慕容大人的亲信都可以不放在眼里了?见面连问好都不会啊?!”
最后一个“啊”字,喊得无比严厉霸气,嗓音掷地有声。
那群蛮族士兵大感恐慌,连忙低头致歉,并欠身行了个胡族特有的表示尊敬的礼仪。
“这还差不多……”过足了官瘾的苍参哼了口气,“规矩你们懂的,拿出来吧,别劳烦大爷我多问了。”
汉儿司的底层官兵面面相觑,犹豫了一会儿后,终于还是选择乖乖听话,将身上的大部分钱财掏出来,贡献给了那位身穿青衫的慕容击筑的“亲信”。
“行了,算你们懂事,没你们的事了,都滚吧!”
待遣退了十余名狼蛮官兵后,苍参又策马行至了那名汉族老人家的身前。
把此次得来的全部财物,通通转送给了他们一家老小,作为一家人南下回国的过路盘缠。
老人一家无不热泪盈眶,皆向那名仗义相救的青衫客跪地叩首,情真意切到了极点。
入关黄龙府的路上,同行的伙伴魏颉问起了那块黄金腰牌的来历。
苍参咧嘴得意一笑,说道:“那是我刚来天狼府以后,就特意去仿制出来,花了我大半袋子的金豆子才融出了这么一块,其实吧,正品我也只是远远的见过一次,所以出入还是不小的,不过那群白痴官兵肯定也没见过那块正牌货,猪头猪脑的被我骗了也实属正常,毕竟不是人人都有我‘苍山机变小郎君’这般才智超群的!”
魏颉笑道:“你不是叫英俊机变青衫俏郎君吗?怎么又改了?”
“哈哈,这是我刚给自己改的绰号,主要这个新绰号,更能体现我的机智还有年轻。”
青衫客苍参洋洋自得,“三分浩渺轻盈的仙气儿,和七分放浪形骸的狂气儿,以及九十分天妒英才的聪明才智,这些加起来,方才组成了我苍参。老魏啊,交了我这个朋友,你就偷着乐吧!”
第二百零八章 你也配!
直入七杀道,初踏黄龙府。
要想抵达大禹王朝割献六城之一的阳凤,还需翻过一个较为低矮的山坡,自那座小山后的一处狭隘谷口北行,方是去阳凤城最快的路径。
黄龙府面南第一山,照狼山。
本名大龙山,后因“龙”之一字与天烛国护国神兽烛龙相冲,故改为“照狼”。
照狼山北部有座最是知名的山谷口,两狼嚼羊口。
该地又被唤作“羊入狼口”,整体呈现南北走向,东西两崖有奇峰怪石,陡峭如壁,双双对峙,两山夹一沟,地势异常险要,十分适合埋伏大军驻扎,屯兵于此,有事半功倍之效,可令敌军有来无回,如同羊入狼口。
谷内幽深纵横,且伴随阵阵阴煞寒气,仿佛是那些身死谷中的兵将们阴魂不散,终年在此飘飘荡荡,可闻哀声。
昔年狼煞大将军魏魁手下得意部将,杨先胄的亲哥哥杨金叶便是身死于此地,遭到天烛国军队在东西崖口伏击,两侧高壁之上有万箭齐发,绰号“无敌校尉”的杨金叶撤军不及,惨遭上千支羽箭钉穿身体,死状极是狰狞可怖。
传闻狼蛮族军队在事后分解其尸体以泄愤时,竟不可思议的发现,他胸膛里的那颗心脏,虽被不下百只利箭贯透,却仍持续散发着余温,内部有热血流淌,着实令人感到震撼。
骑马行于照狼山两狼嚼羊口,切身体验着听闻已久的谷中阵阵阴风以及诡异哀嚎,魏颉和苍参二人方知传言并非虚假。
“不寒而栗”四个字便是二者此刻情况最好的诠释写照。
“老魏,你说这人死了,胸膛里的心脏还能接着跳动,这样的事情,能信么?”骑着白马白义的苍参想起关于杨金叶的那个传说,忽然发问道。
魏颉低头想了想,“或许有可能,大业未竟,志气未成,却凄惨陨落丧命,死时胸中尽是遗憾,满腔热血无从宣泄,那样的话,说不定就算是死了,心还是会继续跳一段时间的。”
苍参点了点头,对此说法表示赞同认可,喃喃道:“有道是壮志未酬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老魏,你也姓魏,肯定听过那个绰号狼煞的碎肉城守将魏魁,狼煞魏大将军可是个真真正正的大英雄啊,他为了击退耶律巫沉的十几万铁骑重军,不惜在城头兵解自身肉躯,本命元神粉碎而亡,堪称壮烈绝伦!那等传奇英雄人物死的时候,想必心里的遗憾还是不少,恨自己不能永远镇守中原疆土,恨北方狼蛮族人南下侵扰,恨自己大事尚未完成,便要……唉!”
魏颉其实在少咸山青铜峰上手刃慕容击筑之时,便有跟那位天狼府持节令直接挑明过自己的身份,乃是那大禹王朝碎肉城殉城守将魏魁之子,只是当时是他压低嗓音沉声出言,且周遭喊杀冲奔声实在太过嘈杂,身在远处的苍参忙着埋头厮斗,故而没有将那番魏颉的自述听入耳中,所以并不清楚魏颉其实就是大禹英雄狼煞魏将军的亲生儿子。
赤骥背上的魏颉也不愿与之表明真实身世,毕竟魏魁已死,碎肉城已失,连王朝蓟州都已不复存在,自己这么个一事无成的浪荡游侠儿,绝无回天之力,多说也没什么用场,红绸年轻人也不搭话,一直手握着缰绳,始终默然无言。
青衫剑客苍参却是越说越激愤填膺,豪气满怀,忍不住拔出了腰间的地灵神剑,翻身跃下了白马的银鞍后背。
飞速冲向一侧的高耸崖壁,以滚滚剑气肆意轰绞起了谷内怪石,场面霸道无比。
气机磅礴汹涌如江流,坚实壁垒遭到严重崩碎,石块碎屑纷纷乱溅,其声极端震耳,每一次出剑,仿佛都在诉说着这名青衫侠客对这荒唐世道的不满与愤怒。
苍参在以此举快活泄愤过后,情绪总算是又平稳了下来,不再似适才那般激动震怒,雷霆癫狂,难以遏制行动。
青衫剑客心情稍好了几分,趁着意气尚在,摘下腰间别着的那只雪白色酒葫芦,往喉咙里灌了几口酒水,然后又含了一大口,“噗”的一下,将那口酒尽数喷在了地灵剑的翠绿刃身之上,清酒洗刃,更显得那柄天下八大神剑之一的地灵锋锐无双,锃亮异常。
这时,身穿红绸的年轻剑修魏颉竟也跟着掠至了此地。
他稳稳站定在苍参的旁边,旋即拔出青霜剑,右手把持青刃神剑,以青光阵阵的锋利剑刃对准自己左臂。
神剑青霜可视一切体质如白纸,包括刀枪不入的青龙体魄。
毫不留情的那么深深一割,青芒闪动,利刃登时便在魏颉胳膊之上剌出了一道甚长的口子,其状煞是血腥可怖!
青衫客苍参大吃一惊,瞪着眼睛,连忙发问道:“老魏,你……你这是作甚?为何要自伤身体啊?!”
左手小臂处鲜血淋漓的魏颉忍着痛笑了笑,任由泉涌般的血液自伤口处流下,淌得一地都是,年轻人解释道:“这座羊入狼口,是狼煞魏魁麾下大将杨金叶的殒身之处,更是魏家军北征路上死伤最为惨重的地方,满山谷口内尽是英雄义士们的亡灵,我初来此地,也没带什么伴手礼,就用自己的淋漓鲜血来祭奠那些抗击北虏的勇士英灵吧!”
说罢猛地挥右臂一振,震散了青霜剑之上沾着的血渍,继续道:“苍兄无须在意,我体内的那股道门青云真气,乃世间疗愈伤口的圣物,可极大程度的加快自愈的速度,大概两个多时辰,这剑伤就能修复如初了,没事的。”
苍参低头看向魏颉的左臂上,果见那道既深且长的伤口处有青绿色的气机外渗,流血的速度很快就变缓,显然不多时就能完全止住了。
青衫剑客苍参由衷的竖了个大拇指,称赞道:“老魏,你这体魄本就已如此强悍了,再加上此等无敌的自愈能力,试问这世上,还有什么人能杀得了你?”
魏颉用微微一笑作为回应,将青霜剑重归墨鞘,往左臂剑伤处瞥了一眼,笑道:“有的,我这青龙体魄固然能强化我的肉身骨骼,但对面专攻元神的招式依旧没有抵抗力,而且一旦陷入包围圈中,持续运输真力而不换气,被大量敌人围杀,体魄的损害率就会大幅升高,顶多就只能帮我挡下几次致命伤罢了。至于我的这份青云真气,就更是鸡肋的马后炮了,与人厮杀之时,本命真气在大周天内循环奔走,根本没有运施这青云之气的余地,至于打完以后,那用不用也就问题不大了,你说是吧?”
苍参点了点头,对魏颉的这说法表示认可,举起了右手里握住的那柄地灵剑,盯着翠绿剑刃之上的水痕,胡茬满脸的束发汉子自言自语道:“我曾经听过一个句子——美人心,需以酒来煮;杀人剑,当以血来磨。老魏你以血磨剑,祭奠谷中亡魂英灵,实乃人间少有的豪情壮举,实在令人钦佩,我苍参远不及你这般精神境界。我现在脑子里正想着,若我的秀秀能站在这儿,美女相伴,佳人作陪,让我用这酒水来煮上一煮,那该有多好多惬意啊?哈哈!”
怎成想,远远出乎苍参的意料,说话之间,竟当真有一名骑乘着青鬃骏马的白衣女子,朝着这边缓缓行了过来。
自古纯色衣服最是难以驾驭,非姿容气态顶尖者,无可轻易穿之,否则必要被衣物所压。
那名骑行女子一身顺滑绸衣,呈无暇无垢琉璃白,纯洁泛光,风姿绝代,全然不似凡间俗人。
腰间悬雪色冰晶长剑,胯-下骏马则通体皮毛碧如翡翠,如斯奇特的毛色,举世奇罕。
待青马行近后,魏苍二人总算彻彻底底看清楚了那白衣女子的外在长相。
此女子生就雪润凝肌,面部五官若白璧雕琢而成,精致无伦,美得可谓是惊心动魄。
螓首似玉板,长眉若翠羽,凤眼藏琥珀,朱唇点樱桃。
身材凹凸有质,蛮腰细腿,胸脯之丰,低头难见双足。
有清华水木之气,幽谷兰花之质。
千秋,能容一瞥之惊鸿。
万载,方可一睹之绝色。
亲眼见识到此女那份惊为天人之容,以及倾国倾城之貌,魏颉和苍参都大受震撼,两眼只要一盯上,就无论怎么样都放不下来了。
魏颉暗自将那骑马的白衣女子,与自己生平见过的那些绝世美女相互比较,只觉盈盈岛仙子沈腰弱其三分“烟火气”,天下第一花魁窦妙逊其三分“英武气”,楚瀚老将军儿媳妇鱼氏差其三分“浩然气”,皆不可与之一争高下。
若天下女子满分有二十分的话,那这名白衣佩剑的女子,最少也可评上十九分半!
苍参亦被那长发女子的容貌和气度深深吸引住,双目发直,用力咽了下口水,出言感慨道:“这样的女人若跟了我,让我明天就暴毙,那也是心甘情愿的啊!”
魏颉眉头一皱,问道:“你不要你的王一了?”
“那自然是要的,秀秀对我而言大过于天,岂有不要的道理?只是这女的实在是长得太过美绝人寰,好看得没天理,我忍不住过过嘴瘾罢了……”
青衫客苍参说着便主动走上前去,向那个可令世间男子眼红耳热,叫天下女子自惭形秽的白衣女剑客,拱手打招呼道:“在下姓苍名参,字曲陌,江湖人称风流潇洒玉面小青龙,不知姑娘能否赏脸,和在下交个朋友?”
岂料马背上的白衣女子目不斜视,竟连多看苍参几眼的心思都欠奉,那双如泉水般清澈的明眸,始终注视前方的路面,娇翘秀鼻“哼”的吐出了一气,口音冰冷不带半分热情,容颜胜过天庭仙子的她,仅是缓缓说出了三个字:“你也配!”
第二百零九章 眸里有星辰大海
自封绰号“风流潇洒玉面小青龙”的苍参哑然呆在原地,如同泥塑。
只因白衣女子一句简简单单的“你也配”,对其造成的那份杀伤力,已完全不逊于陆地剑仙在他心头狠狠刺了一剑。
苍参绝非那种穷酸落魄,因吃不起饭,没了出路,这才被迫出来到各地跑江湖的可怜人士。
他出身中原淮南道名门世家,乃是苍山大侠苍澍的独生子,家境优渥至极,含着金汤匙长大,自幼便玉食锦衣,院内有奴仆庸人百般伺候奉承,屋里有娇妞美婢千番服侍照料,衣来伸手即可,饭来张嘴就行。
不管去哪儿玩,从来都不缺钱财花销,曾挥耗百金买了只中看不中用的五彩斗鸡,也曾一掷千两给文采斐然的贫苦书生打赏,还干过站在高处往下面撒钱,让百姓们蜂拥去捡的无聊勾当,有钱,但是没良没品亦没格调。
年纪轻轻就已享尽了天下败家子弟应受的所有福分,“白日球猎夜拥掷,浑身装束皆绫罗”的诗句便是他日常生活的真实写照,苍参二十岁以前的逍遥人生,完全能用“奢靡”这一贬义词汇来充分形容。
土木形骸放浪自我,长期混迹于当地有名的酒肆赌场,在鱼龙混杂之所里洒脱自在,和形形色色,黑白两道的人物打交道。
因为不能用真实名字,害怕丢了父亲苍澍的脸,所以各种有趣的代号可谓层出不穷,像什么小青龙小白虎之类的别名,给自己胡七八糟起了一大堆,已经到了张嘴就来的程度,基本上只要不愿与人深交,那便绝对不可能会报上自己的真名,只用假名与人相处交流。
由于少年时代就经常性出入妓院青楼等花月场地,故而苍参的床-第功夫更是绝得没话说,一流的顶尖水平,尤其擅长“电光毒龙钻”这等相当耗费体力的高深技术,不论任何女子,一旦与他有了那阴阳倒乱、鱼水之欢,必能体验到忘乎所以般的绝妙享受,有了第一次就想有第二次,醉生梦死,真正流连忘返。
每回他重复去逛那些玩过的风尘之地时,总有大量花枝招展的青楼女子扭着屁-股,用极具魅惑的语气主动过来招呼,言语里有三分调笑,剩下的七分则全是真情实感流露,一只纤纤玉手搭在了苍家少爷的肩头,幽怨又不无兴奋的道:“公子呀,你可总算是又来看奴家啦,你这没来的日子里,奴家过得一点儿都不快活,想死的心都有了!”
作为花丛老手的苍参二十四岁踏步江湖,不到三十岁便已走遍江南江北,几年来阅女无数,遇到过好些富贵人家,抢着要让他入门当“娇客”,说是赘婿,但实则地位绝对不低,想必混不了几年变能荣升一家之主,当然这种便宜事情悉数被他拒绝掉了。
拒绝的理由也甚是简单粗暴,说完“没意思”三个字后,扭头便就离开,两手空空不带走一片云彩,徒留一个不怎么高大魁梧的背影给人家,放肆不羁。
苍参其人虽无过分俊气出俗的相貌,但至少修为高强,嘴巴又特别甜,擅长哄女孩子开心,身子骨健壮结实,床上的功夫也那叫一个了得,而且还具备最关键的一个要点,那就是“有钱”。
苍山大侠之子苍参一向的行事作风,都始终贯彻六个字——“视金钱如粪土”!
别的纨绔子弟出门都随身乱揣个几千两银子,沉甸甸的也不怕笨死,苍参可不一样,他与众不同,嫌那些个太俗气太笨重,花银子多没意思,怎么花不是花?还不如带着点值钱的金豆子,装兜里,用起来既方便,而且听着袋子里头黄金颗粒碰撞的金属声音,那也能陶冶陶冶情操不是?
二十出头几岁便离家远游的苍参苍曲陌,每次从家里出来玩,身边无有恶仆打手和奴才婢女,也几乎不带其他任何东西,就爱在兜里放上几大袋子足够分量的黄金豆,若想喝酒了,就拿出来一粒,想逛窑子了,就多掏几粒出来。
而且一向慷慨大方的他,每次完事以后,都不忘随手送那个与其交-欢的青楼姑娘几粒价值不菲的金豆,并特意叮嘱人家一定要藏好了,最好把豆子塞到两腿-之间的那处“隐秘”地方,这样等妓院老鸨过来搜身,查看这场生意有无小费之时,便可蒙混过关,把那几颗好东西据为己有了。
每当有如此“善举”发生,和苍参有过一晚欢愉的风尘女子,往往会感激得眼眶发红,旋即十分殷勤的猛扑过来,把自己的大恩公一下子再度压倒,大红嘴唇子紧贴上来,直接就打算让那个胡茬满脸的公子再要自己一回,这二次用不着花钱,白来,主动倒贴!
青衫剑客苍参今年不过三十七岁,自三十五岁遇见心上人千岩竞秀之前,这名淮南道顶级纨绔子弟的“心”,可以说要多野就有多野,日子过得是要多风流就有多风流。
他有的时候甚至还会忍不住偷偷去想,自己这样的人都能被那么多女的倒找,那个号称“天下第一美男子”聂柔聂容止,这辈子又该睡过多少女人了呢?
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他猜想多半是不会少于一千人的,毕竟大家都是血气方刚的男人,漂亮姑娘自己乌压压扑过来,凭空飞过来的一大块“肥肉”,不吃白不吃,聂家白玉郎又非什么圣贤,肯定也会像他苍参一样抵挡不了诱惑,完全把持不住自己的。
就是因为在花场纵横畅游了十来年,有过太多太多的交往经验,这让相貌平平的游侠苍参拥有了高度的自信,在他的认知层面里面,追女人是不需要怎么主动的,平平淡淡就好,有时候甚至连手段都不用出,事情就会往他希望的方向发展。
除非是他当真已经爱上心头,迫切想要让其成为自己女人的时候,这位苍山少爷才会勉为其难,“纡尊降贵”“卑躬屈膝”的反过来主动去追求对方。
比如说绰号“剑诡”的千岩竞秀。
淮南道苍家大少就是因为太喜欢她了,这才会愿意花那么大功夫为其寻来八大神剑之一的地灵,追随爱人的脚步旅程前往了北方天烛国,并谋划着去摘取天狼府长官慕容击筑的项上头颅。
这也就是为什么当秀秀答应,只要苍参能取下南院大王耶律镇江的脑袋,自己就同意和他在一起时,苍参会表现得那般情绪激动,高兴得差点没把冰瀑给劈了,只因千岩竞秀是苍家大少爷活了三十来年、将近四十年,真正意义上,发自内心爱上的第一号女性。
也就是所谓的“初恋”。
初恋对于男人而言,是地上霜,是天上月,是心头肉,是掌中宝,总之就是珍贵得不能再珍贵,任谁都决然割舍不掉的。
大概对他苍曲陌而言,剑诡王一愿意接受他的追求,这件天大好事的惊喜程度,是比突破五六两阶之间的境界桎梏,一举跻身凝丹仙品还要来得高的。
莫说千金,万金也不换!
苍参身为一代本事不凡的百花圣手,有近二十年的阅女经验的富家公子,这两年来,因受“情感”的影响束缚,出入风尘场所的次数锐减,就算去了也不能洒脱尽兴,就像他自己说的那样,和其他女人阴阳颠倒之际,脑海里冷不丁冒出了秀秀那张红霞铺面的秀脸,顿时心生无限愧疚,觉得自己就是个水性杨花的混账东西,绝不可再这样做了,否则就是对千岩竞秀的不忠,自己就是个三心二意的该死王八蛋-子!
这点确乎是会令苍家大少爷苍参相当苦恼抑郁,烦闷到整日都心情不畅,食欲不振,精神萎靡,有时候他甚至觉得如是不能和秀秀白头偕老,那么此生都没什么乐趣了,还不是一死了之,被其一剑腰斩,痛痛快快上路,死在心上人的剑下,又何尝不是一种解脱呢?
苍山天字一号贵公子苍参苍曲陌,心甘情愿为自己喜欢的女人付出一切,哪怕是最为宝贵的性命也在所不惜,只要是秀秀,他的容忍值可以无限拉高,再狠的打骂折辱他都可以接受。
但那也仅限于秀秀,换成别的女人,就算长得再美,身段体态再玲珑出挑,想要让他苍参放低姿态去献媚讨好,那都是绝对不可能,也万万做不到的!
此时此刻,被骑马女子用轻描淡写的“你也配”三个字,把自己的搭讪和交友请求给生生怼了回去,这让苍参感动莫大的受伤和耻辱,心头平白无故的吃了一“剑”,要多难受就有多难受,和被公然喂了口臭狗屎来吃也差不多了。
苍参吃了个没头苍蝇撞墙一般的大瘪,自觉颜面尽失,为了稍微挽回点“脸”,他快速追了过去,腆着个脸道:“喂,姑娘等等,是在下不慎说了何等过分的言语,有失妥当,让姑娘心里不悦了么?若是有,尽管大方提出来,在下定当与姑娘赔罪。”
那名腰间配雪剑的白衣女子依旧是头也不回的纵马前行,丝毫没有停步的意向,这次索性就连打赏几个字出口都已懒得了。
气氛愈发尴尬,周遭空气皆为之凝固!
青衫剑客的脾气颇具坚持的韧性,不愿就此放弃,他深深吸了口气,坚持朗声道:“姑娘,不瞒你说,在下行走江湖多年,各种类型的女子已见过不知多少,那么些个女子当中,姑娘无论是姿容还是体态,都可以称得上是数一数二,第一眼初见时便有被惊艳到,故而才斗胆想交个朋友,不知姑娘为何这般无礼,拒人于千里之外?”
骑着翡翠青鬃马的白衣女剑修顿时轻呵一声,语气仍是冷冰冰的反问了一句:“你平时出门照不照镜子?”
青衫客苍参一愣,不解道:“什么镜子?”
容颜绝美的雪衣女子又发出了一声近乎嘲讽的笑声,道:“果然如此,也难怪……你既没镜子,那尿总有吧,你但凡没事就撒泡尿照照自己的长相,也不至于像现在这个样子,明明那么普通,却又那么自信,让人见了就厌烦。”
苍参眉毛一拧,嗓音猝然拔高,瞪着眼睛喝问道:“你这人讲话怎的这等无礼?我长得纵然当真差之极矣,入不得你的法眼,那你也用不着以如此刻薄尖酸的言语相讥讽啊?!”
马背上的白衣女子淡淡道:“搞清楚状况好嘛,是你先硬要凑上来和我说话的,既然是你自找的,那就应该已经做好被我呛的准备了呀,呵,一个大男人,连这点心理承受能力都没有,我不过是说让你撒泡尿照照自己的长相,这就破防了?你内心未免也忒脆弱了些吧……”
未等苍参开口,姿容盖世的女子又多补充道:“心境差到这种程度的家伙,可没资格和我交朋友。说难听点儿,连我胯-下的这青骊,都比你的耐性好得多了,你呀,连区区一匹马都比不过,我要是你,早就羞愧得地上钻个洞,往里面一躲,这辈子都不出来了呢。”
苍参气得脸色铁青,若不是碍于那名白衣剑修乃女流之辈,真男人不打女人,他想必多半早就提着地灵剑挥砍上去了。
魏颉见苍曲陌的情绪明显不太对劲,恐其因内心愤怒而干出些不理智的事情,立时快步上前,来到了青衫剑客的身边,好言安慰道:“苍兄,莫气莫气,她既然不愿透露名姓,我们又何必自讨没趣呢?别去管她就好了。”
苍参重重“哼”了一声,恨恨的说道:“这世上竟还有这样不讲礼貌的女子,我也真算是长见识了,要不是看她长得确实漂亮,我早就……”
那骑着青鬃马的女子剑修还是没有回头,徐徐前行时,她听到了苍参的这话,遂高声问道:“你早就如何了?你要说,早就对我不客气了,是吗?你确定自己有这份胆量来找我的麻烦么?若是真打起来,我可不能保证会手下留情,饶你那么轻松的就活下来,最起码也得断你一条胳膊或是大腿才行吧,或者……第三条腿也不是不行!”
听得那毒舌女子这番挑衅至极的言语,游侠苍参胸膛里积压着的怒火终于爆发了,他无比震怒的冲其狂吼道:“你既然如此自负,那不妨咱们来打一架呀?!看看到底谁先断谁的胳膊和大腿!”
白衣女子没有扭头去看苍参那张气得有些扭曲了的脸,而是直直的注视着前方,口中轻声呢喃一句:“晦气”。
继而她提高了嗓门,用较高的清雅音调回应苍参的宣战:“不急,且待我杀了前头那个女的,然后再来对付你这家伙!”
只见前头有一骑以相反的行进方向,朝着这边慢慢赶了过来。
谷内,狭路相逢。
一匹白毛红点桃花马的背上,骑着一名身材体格较大,穿有豹纹厚实裙子的女人。
高头桃花大马愈行愈近,魏颉和苍参二人都已清清楚楚的看见。
那女子眼眸呈现晶蓝色,一双水润无比的眸子里,仿佛有广阔无垠的星辰大海!
第二百一十章 既见仇人,分外眼红
黄龙府照狼山,两狼嚼羊口。
两侧怪石崖壁高耸,峭峰共夹一谷,沟壑纵深,地势险峻骇然。
这座名为“羊入狼口”的天险峡谷内,有两名骑马女子针锋对峙,互不相让。
其中一名姿容气度举世无双,满身琉璃白,胯-下一头翡翠青鬃马,腰悬雪色长剑。
另一名相貌不甚出众,作为女性体格偏大,一身豹纹厚裙,坐骑是一匹红点白皮的桃花马。
前者那份倾国倾城的神仙容貌自不必多说什么,后者远不及前者那般貌美,但其脸上那双晶蓝色的极品眼眸,最是吸引人去欣赏。
如观沧海,如视星辰!
那名豹裙女子无论是头发颜色,还是面部五官都十分符合中原人的原生特点,唯独一双眼睛,竟不可思议的焕发出晶莹宝蓝色的神异光泽,隐约能察觉出有阵阵气机从其两眼中外溢,煞是玄妙,少见至极。
魏颉和苍参二人俱是见闻广博之人,一看便了解到其中的玄机奥妙所在。
那女子并非是有着西域胡人的血统,而是身负一门唤作“瞳术”的奇特武学。
何为瞳术?
以两颗眼瞳作为媒介,运施本命真气杀敌破阵的恐怖秘法,即是传说中的瞳术。
此江湖秘术最早在西南大黎国兴起,而后因各种原因流入中原地界,慢慢的开枝散叶,逐渐有小部分热衷冷门武学的修士,开始针对性练习这种对内力要求极大的功法。
而那么多剑走偏锋的修行者中,习练瞳术最强者,当属天下第四魔头,多情潭潭主欧阳妙目。
瞳术源于大黎,却因欧阳妙目一人而得以发扬光大,成为了一门足可跻身上流境界的高深武学技巧,凡拜入魔宗多情潭的门徒,均可得欧阳潭主及其宗门干部传授此等上乘秘术,武道造诣一日千里,以眼杀人。
若不得前辈指导提点,终身只学习较为落后且平庸的“大黎国瞳术”,那么就算勉强练至最巅峰的境界,眼瞳之中最多也只会有极少极少的气机溢出。
而若得复姓欧阳的大魔头亲传,学会了多情潭宗门内部的独到瞳术,即便是修为未及最深程度,水平没有高到一定境界,两颗眼眸亦可焕发出极度瞩目的华丽光彩,且因内力积蕴在瞳内,而导致少量气机满溢外泄,对敌人起到显著的震慑作用,气场无与伦比!
那名身穿豹纹裙摆的女子五官面相均与中原人没有差异,两眼却能晶蓝放光,伴随有丝丝缕缕内力气息从瞳孔中散发而出,这等标志性特征,毫无疑问,她定然是辛苦习练了欧阳妙目的独门瞳术,方才有此奇幻异变。
这位骑乘名贵桃花大马的豹裙女子不是别人,正是这黄龙府阳凤城城主蓝关的爱妻,果眉。
果眉作为大禹王朝刑部正四品军机大臣果毅的女儿,自幼便不喜女红刺绣等女娃娃偏爱的东西,尤其喜好舞枪弄棒,与男孩们玩耍斗狠,长成后更是一门心思要迈入江湖闯荡,背着父亲果毅,从家中偷跑了出来,几经辗转机缘,竟给她顺利拜入了那个天下第四大魔头欧阳妙目的门下,成为魔道宗派多情潭的成员之一,也因此而荣幸获得了修习上乘瞳术的福缘机会。
差不多三年前左右,修为底蕴跻身四阶洗髓境小圆满的果眉,本着衣锦还乡的想法,离开魔宗,去天启城看望亲生父亲,却被向来古板无趣的果毅当面批评指责,斥其认那等江湖出名的大魔头当师父,简直是误入歧途,大错特错!
被亲爹果毅狠狠训责了一通后,素来要面子的果眉恼羞成怒,扭头便走,并扬言称今生今世都再也不要见自己的这个父亲了,那场本该是父女久别团聚的温馨饭局,也由此不欢而散,光是气都给气饱了。
大概一年前的时候,凉州魔虹拳派掌门,绰号“白玉金刚”的张玉蕾率领门派众人,主动投效了中央朝廷,整个拳派数百号身怀武艺的门徒,通通被编入了刑部的隶属人员,随后被上头官员交给了军机大臣果毅来负责整体管理调派。
魔虹拳派归顺大禹朝廷后没出三个月,身在江湖之远,却仍心系庙堂之高,对朝中诸多事宜犹颇为关心的果眉,居然意外从别人口中听到了些许不堪入耳的“风言风语”,说是自己的父亲果毅,居然老不知羞的和那白玉金刚张玉蕾搞在了一块!
这一骇人听闻的传言,险些让多情潭潭主的女徒弟结结实实吓了一跟头,为了亲自确认事情的真相,果眉费尽各种心思,终于给她偷偷潜回了天启城的家中。
当天夜里,果毅的女儿果眉亲耳听到,父亲和那白玉金刚在草丛里云雨苟-合的龌龊声音,其下作行径,简直已到了令人作呕的夸张地步。
那次事件后,果眉彻底对自己的这个亲爹果毅放弃了希望,在征得师父欧阳妙目的同意后,果眉孤身一人前往了北方天烛国,渴望着能通过一场远赴异国他乡的旅行,缓解她内心的失落与无助。
然后就在这片天烛国黄龙府的土地上,她和阳凤城城主蓝关有幸邂逅了,二人一见钟情,认定彼此就是自己的正缘,命中注定的那个人。
于是很快,二者便在阳凤城中举办了隆重盛大的婚礼,正式结为了夫妻。
三四个月前,阳凤城城主夫人听闻了中原王朝发生的那件,连皇帝老儿都被震动了的大事。
昔日狼煞大将军魏魁之子魏颉,联合某个受到悬赏通缉的江洋大盗,大闹玎州礼阳城,劫法场救下了谋逆反贼郑瑞,同时还残忍杀害了魔虹拳派掌门张玉蕾,以及负责掌刑的刑部军机大臣果毅。
了解到此次事件后,本该因那对奸夫淫-妇身死而大感痛快的果眉,并没有表现出任何欣喜快乐之情,反而脸上看不出丝毫不同寻常的神色。
奇了怪哉,为何她未对果毅和张玉蕾的惨死而欢欣鼓舞、兴高采烈?
原因其实很简单,就连果眉本人都不够清楚,父亲果毅在自己的心目中,究竟是个怎么样的定位。
少年时期顽皮叛逆,特意跑去习武苦练拳脚,只是为了能和父亲对着干,在父亲面前装大人,使自己显得足够成熟,足够有个性。
长大以后行走江湖,周游四方,几经周折后拜入了欧阳妙目的门下,成为世间顶级魔宗的成员子弟,为的其实是希望能靠此等一步登天的“捷径”,来实现出人头地的心愿,渴望着父亲能对自己刮目相待。
衣锦还乡去看望父亲,却被身为朝廷正四品大官的果毅训斥责备了一番,自觉在父亲那边已讨不到什么尊重和颜面,果眉才会赌气的说今生今世再也不要见自己的父亲了,夺门而出,眼眶含泪。
在听到些许风言风语后,马不停蹄就偷摸回了家中,只为了确认一下传言的真假。
原来流言蜚语并非杜撰虚假,得知果毅当真和那张玉蕾有一腿后,世界观受到强烈冲击和震撼的果眉,征得潭主同意后,心灰意冷的北上前往天烛国,辟一方陌生净土,给自己默默“疗伤”。
即便是私定终身,找老公嫁人那般一等一的头等大事,她都是以父亲的形象特点作为参考,果眉的现任丈夫,也就是那位阳凤城城主蓝关,无论是长相还是说话的方式,都与果毅极像……
由此可知,多情潭潭主弟子果眉在知道自己的父亲被人当众杀害后,内心该会受到怎样前所未有的巨大冲击。
用“山崩海啸、地覆天翻”八个字来形容都不为过!
虽然考虑到自身面子问题,她在得知此事时强行克制住自己,没有表现出过大的震惊与悲伤,但实则内心早已风起云涌,满是惊涛骇浪了。
而今时今日,在这座照狼山两狼嚼羊口内。
年轻丧父的阳凤城正房城主夫人果眉,见到了一个怎么也想不到会在此处遇到的男子。
既见仇人,分外眼红!
第二百一十一章 台阶(上)
羊入虎口谷内。
多情潭瞳术传人果眉意外见到了自己的杀父仇人,那双原本焕发晶蓝色光彩的眼眸,这会儿已略微泛起了些许的水润红光。
那是泪花导致的“眼红”。
只因她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看见,看见了那张与通缉悬赏令上一模一样的脸。
就是那名穿着鲜红色绸缎的年轻人,在玎州礼阳城里当众劫了法场,用残忍手段杀害了她的亲生父亲果毅!
除了既见与己有着血海深仇的魏颉,瞳术大师果眉又有了甚是出乎意料的发现。
她看着那名和自己逆方向骑马而行的白衣女子,看着该女子那双流盼若空谷幽兰的无双美目,心中先是生起一股没来由的妒忌,而后那股子强烈的嫉妒之意转而化为了“渴望”,她开始由衷渴望,能亲手将那白衣女子的一双绝美眼珠扣下来,然后一口吃下,嚼都不嚼就吞入腹中!
果眉年幼习武,长成后独自踏入江湖,有幸师承天下第四大魔头欧阳妙目,得以修习世间最最顶尖的独门瞳术——多情潭瞳术。
欧阳妙目作为整座中原江湖名头极其响亮的邪派大魔头,她开创的宗门多情潭,自然也是江湖上数一数二的超级魔宗。
这一名为“多情”的顶级魔宗有一大主要特色,也就是该魔宗具体“魔”在哪里,又为何会被世人称呼作“魔宗”?
多情潭每一个宗门成员,根据其在门派内部的身份地位和修为高低,每个月都须杀害足够数目的人,并将自己所杀之人的眼珠取出,直接服食进肚,再通过内力分解吸收眼球里的“目力”,依靠这种灭绝人性的残酷手法,来快速提升修行者的瞳术造诣,完全可以说是以活人的性命作为垫脚石来变强。
潭主欧阳妙目此生造下的杀孽最是深重,此魔头每月最起码要服下整三百双“眼球”,但凡是少哪怕一双,她的功法内力不仅会涨不上去,甚至还要出现下降的不利趋势,遗祸无穷。
如此杀人如麻的歪门邪道,也难怪多情潭平日里的种种行事风格,会遭受万千武林人士的唾弃以及口诛笔伐。
当然,他们也仅限于口笔和内心的讨伐了,至于像什么替天行道,围剿攻杀多情潭,诛灭江湖魔宗,为民除害之类的英雄壮举,那也只敢脑子里面想想,而决计没胆子将之付诸行动就是了。
毕竟那位天下十大魔头中排行第四的欧阳妙目,可断非是个容易对付的善茬,其人武艺通天,造化绝伦,足有八阶天罡境巅峰修为,一双神瞳举世无人可敌,另外像什么基础的轻身功夫、内力底蕴和拳脚技法,甚至她连剑术剑道的水平都极高。
“眨眼杀人”四个字对别人而言,只是表达杀人手段高超的形容词罢了,对于欧阳妙目来说,那却是切切实实的现实能力,人称欧阳潭主的她,当真是能做到仅仅眨几下眼睛,就十分轻松的取走敌人性命。
据说堂堂多情潭潭主和五拜神教教主彭簇素来极不对付,相看两厌,彼此憎恶痛恨,视之为生平死敌,巴不得除之而后快。
天下第三大魔头彭簇曾明言过,等他日后跻身了九阶尘仙境,那第一件事就是亲赴多情潭,将潭中那些整天练眼珠子的家伙一个不留的全部杀光,至于潭主欧阳妙目,哼,身段长相倒也不错,那就先奸-后杀,先令那个复姓欧阳的贱-货,沦为五拜神教里教众们类似娼-妓般的玩物,等她彻底丧失做人的尊严以后,再用最毒最狠最猛的霸道药物,令其在如同地-狱一样的剧烈痛苦中,以最卑微最低贱的身份死去。
死后连尸体也绝不放过,派人随便去山脚下寻个长期没老婆的壮年光棍汉,将其尸身往那户人家里一丢,具体丢完后要如何处置,就需看那个单身光棍儿的想法了。
如果那老光棍没想法那便谢天谢地,祖坟冒青烟;若有想法,那多半欧阳妙目就算死后都没法得享受安生,要惨兮兮的变成一个光棍汉泄-欲的工具,最后多半会被彻底玩腻,扔到乱葬岗上去发烂发臭,喂蛆虫喂麻雀喂兀鹰了。
既然五拜老祖彭簇那该死的糟老魔,把已话都说到这份上了,脸皮撕得不能再烂,那身为多情潭潭主的欧阳妙目自然也不遑多让,不可能就这样默不作声。
欧阳妙目也早就对外扬言过,等她将来踏步陆地尘仙境界,那么也必将第一时间率领部下赶赴软骨山,杀他-妈个血流成川、积尸如山,让软骨山上连半个喘气的都不留下,完完全全化为一座尸臭熏天的“死山”!
至于五拜神教教主彭簇,他不是和侠义道桃花剑门的照雪剑仙齐名,号称天下魔道最风流,享尽世间男女福报之人吗?
好。
那不妨就让那个自封风流盖世的老魔头变成太监,先将姓彭的大魔头从山上捉下来,用小刀摘掉那恶獠下面的“物事”,叫他永久丧失阴阳双-修的能力,随后把沦为废人的采花老恶贼扔到满是臭气的猪圈里,每日都强迫他与猪同住同寝同食,喝泔水吃粪餐,过上和猪一模一样的卑贱生活,等猪圈关完,就再换鸡窝鸭窝牛棚马厩,轮着来,一月一轮,吃的东西自然也是和那群鸡鸭牛马一样,没有分别,人与动物地位相等。
似五拜老祖那等滥-交而无所顾忌、无法无天的江湖老魔,以此种酷烈境遇,作为对其的终极惩罚,让他切实体验体验禽-兽们的日常,实在是再合适不过,简直妙不可言!
软骨山山主彭簇和多情潭潭主欧阳妙目,一山一水,一男一女,这对均有天罡境的魔道绝世大能,每天都在尽可能努力的刻苦修行,攀登武学大道,寄希望于先对方一步跻身尘仙止境,并堂堂正正的把心中所想付诸现实,令对方尝一尝生不如死的惨痛滋味,自己则好好享受一番亲手诛杀生平死敌,覆灭仇人整体宗门时的那份无上快感。
果眉作为多情潭内部,潭主欧阳妙目的亲传弟子,理所当然也每日每夜勤练不辍,矜矜业业的提升自身内功修为,以及武学瞳术的造化水平。
不到三十岁,两颗“瞳仁”便已臻至了相当高的境界,眸内呈现出了晶蓝,有若浩瀚星辰与无边大海一般的光彩“眼”色,且有丝丝缕缕的内在气息持续从眼中流溢散出,煞是凶霸可怖,目光堪称咄咄逼人,视线一触,便叫人惶恐害怕,心神不宁。
作为多情潭小干部级别的成员,果眉每一日,都务必要食用一个生命力顽强的大活人的眼珠,若不如此,则目力严重下降,内功修为底蕴都会产生不小的衰损,有退无进。
为了不使内力流失,这位阳凤城城主的夫人每天都会靠着城主特权,从当地的监牢里提出一名不日问斩的死囚,设立私刑屋子,在屋内生生扣出那死囚的一对招子,趁着热气尚未散去,一口服食而下,借以新鲜眼球的目力增强己身修为,如同嗜血野兽。
因为近些年陆陆续续食用了不下一千双眼珠,果眉已潜移默化产生了一种颇为特殊的能力,就像修习吞象诀的红衣卢小倩,尽凭一面之缘,就认定魏颉拥有一颗宝贵的“玲珑心”,心肝足有一百多个机窍,服食后对修行者裨益甚佳。
同样的道理,掌握着多情潭特异瞳术的果眉,也具备判断一个人“目力”强劲与否的能力。
一般来说,武道修士们的境界一旦踏步四阶洗髓境,面部五感和周身反应等等方面的强度,都会有一个极大程度的飞跃,猛进突飞,这种洗髓境以上武者的两粒眼睛,对于瞳术的修行者就有着极其贵重的作用,一颗便抵得上普通人的几十甚至上百颗!
除了内力底蕴和修为造化的高低外,目力的强弱也有“天生”这么一说。
这世上还存在着那么一类人,他们生来目力超绝,仿佛是天庭千里眼转世一般,也从来没修行过,却能实现只有洗髓境高手才配拥有的强悍目力,吃了这种人的眼睛,瞳术练习者同样也可以获得很大的修为增幅,效用不俗,立竿见影。
果眉能够通过独特的观察技巧,及时巧妙的分辨出,一个人的目力水平是否足够高强,有没有值得自己冒着战斗风险去强取豪夺的资格。
很明显,那名一身琉璃白的绝美女子,就当之无愧属于后一类人,天生一双出彩眼瞳,目力非比寻常,远远胜过庸俗百姓,百米之外的物事能看得一清二楚,宛如近观。
这样的一对极品眼珠,对于果眉来说,无异于世间最宝贵最稀有最难得,最不容错过,最值得垂涎三尺的天材地宝!
果眉断然不会放过这一增强修为的珍贵机会,她虽现已是天烛国黄龙府阳凤城城主的妻子,但另有一层身份,那就中原魔宗多情潭潭主的嫡系弟子。
他日潭主欧阳妙目若顺利成为了九阶尘仙境的盖世高手,天下无敌后的欧阳妙目,必定会率领多情潭的宗门成员们,浩浩荡荡攻杀上软骨山,倾力讨伐五拜老祖彭簇,届时她果眉毫无疑问也要重回中原大地,配合师父兼宗派掌门的欧阳潭主,与五拜神教的教众们厮杀决战,投身于绝陷之地。
等真到了那个时候,自己作为宗门里类似小干部的成员,理应尽可能多的效力出击,且要在杀足够多敌人的前提条件之下,保证自己的生命安全,若打算享受攻山战事带来的丰硕成果,那就必要努力从讨伐之战中存活下来,绝不能就那么死了。
放在以前,她果眉孑然一身,死便死了,并无甚么所谓,想想欧阳潭主对她恩重如山,为了恩师登顶江湖最高处的伟大事业而死,也算孝感动天,虽谈不上理所应当,但却是果眉能够心甘情愿接受的一种死法。
但现在不行了,她万万不能死,死在哪里都不行,既不能死在天烛也不能死在中原,更不能尸骨无存,死在尘土遮天的战场上面,只因她果眉现如今已是有家室的人了,再也不是曾经孤零零的一个人了。
她的丈夫姓蓝名关,是阳凤城的城主老爷,不仅官衔地位相当之高,家中富得流油,日进斗金,还对自己的这个妻子极好,每天都坚持为其画眉,说是果眉的名字里带个“眉”字,这眉毛就该足够漂亮才行,自己作为丈夫,有这个义务帮她画得尤为精致好看,这样出门都能更加有自信,更加像个风风光光的城主夫人。
城中百姓得知此事后,你一言我一语,议论纷纷,不少人觉得蓝关身为一城之主,钟情于此等无关紧要的小事,严重属于不务正业,城主蓝关却笑着表示,男女夫妻在闺房床帏上所做之事,自然远远不止画眉那么简单,连那等不堪启齿的事儿都能不害臊的去做,我给眉儿画画眉毛又有何不妥呢?
于是乎,该事件愈传愈广,阳凤城里的百姓还都戏谑着给蓝关起了个“画眉城主”的绰号。
而每日都能得到丈夫亲自为自己画眉待遇的“画眉夫人”果眉,对自己男人的那份爱意,也随着这日复一日的“描眉”,变得愈发坚实笃定,果眉和蓝关两人之间的感情,已到了其中一人身死,其余一人必会殉情的程度,情比金坚!
既有这般世人艳羡的深情,日日夜夜包裹在浓浓爱情里的果眉,绝不会允许自己先丈夫一步死去,她可是要给蓝关生下很多孩子,给蓝家开枝散叶,让蓝家子孙满堂的女人,怎么可以那么早就去死?难道要让蓝家血脉自蓝关这一层断绝吗?
但因为她果眉是刀口舔血的江湖人出身,又是中原武林魔宗多情潭潭主欧阳妙目的徒弟,一入江湖,一辈子都在江湖,果眉无法彻底脱离那种腥风血雨的残酷生活,未来多情潭战事开启,她注定要亲赴软骨山战场,这也就意味着,想要长长久久的活下去,就只有一条路可以走了。
那就是变强!
唯有自身修为变得足够高强了,她果眉才能拥有凌驾众生的能力以及睥睨弱者的资本,才能充分保证自己不会在“江湖”之中溺死,沦为水鬼,永永远远离开自己心爱至极的丈夫蓝关。
果眉于数年之间便成为了四阶洗髓境小圆满的武林高手,如今经过几年艰苦奋斗,内在修为底蕴愈发雄厚,已然踏步洗髓境大圆满。
她的目标一直很明确,今年,脱胎换骨,成就五阶脱俗境的修为,化身为阳凤城主蓝关身边,除去头号武夫鼓武以外,又一员脱俗境大将,又一块护身的坚硬钢铁盾牌!
要完成今年入五阶这一心愿,果眉就务必要食用更多的眼睛,吸收更多的目力,不遗余力的提高内功境界才行。
而当下,就有这么一个生来“目光灿烂”之人,一双流彩美目世间稀有,珍贵无比。
果眉当然不可能就这样错过此番让自家修为快速提高,一日千里的大好机会!
无论如何,今日不管用何等机关手段,她都一定要杀死堵在前头的那名白衣女子,把她那双惊为天人的绝美眼睛从眶内硬生生挖出来,使之成为自己提升目力的完美食粮。
此时阳凤城城主夫人的眼前,仿佛隐隐约约出现了一条似有似无,直通上方的“阶梯”。
就好像只要顺沿台阶往上踏步而行,果眉就能一步接着一步,抵达更高一层的地方。
她有着十足的自信。
待吃掉白衣女子的眼睛后,果眉觉得自己就能稳稳的拾级而上。
跨过台阶,成功踏入五阶脱俗境!
第二百一十二章 台阶(下)
豹裙女子果眉双拳攥紧,她那双晶莹剔透的蓝色眼眸内,有异常狠恶的怒意,也有万分炙热的渴望。
两者兼备,两种情绪密切交杂,致使那双晶蓝眼瞳变得愈发光彩熠熠,从瞳孔中外散出的气机亦变得愈发浓重。
即便相隔数丈远的距离,也能甚是清楚的感知到那股子来自双瞳的杀气,咄咄逼人,冷酷似冰。
骑乘桃花大马的蓝眸女子咬了咬牙,双目瞪瞠着得愈加浑圆,就似两颗滚圆的凝蓝宝石镶嵌在脸上,她嗓音奇响奇尖,冲不远处站着的那个身穿鲜红绸缎的年轻人蓦然喝道:“魏颉!你这恶贼,怎么跑来我们这天烛国的地界了?想是在大禹国受到悬赏令通缉,处处受人追杀,不得已才跑来这儿避难来了吧?!”
魏颉挺胸立在原地,寸步未移,还没他开口回应,站在其身边的青衫汉子苍参已忍不住扯着嗓子叫道:“老魏,你不是说你叫魏苍吗?怎么又改名了?”
红绸年轻人魏颉并不急着回答这个问题,而先朝着桃花马背上的豹裙女子高喊道:“不错,我正是大禹王朝狼煞大将军魏魁之子魏颉,你是什么人?我与你素不相识,为何张口就唤我作‘恶贼’,如此出言不逊,你我是有什么新仇旧怨么?”
没等果眉及时言语,青衫剑客苍参又震惊无比的瞠目问道:“啥?老魏你是魏魁的儿子?!你怎么……你为什么不一开始就跟我讲?”
魏颉笑了笑,淡淡解释道:“我爹早在三年前便已身死,我作为我爹的儿子,白活二十一年,未立下半寸值得称道的功绩,这层父子关系,提不提还重要么?我可不想你因为我是狼煞独子而高看我一眼,那多没意思啊?至于名字,我姓魏名颉字正气不假,‘苍’之一字是我的道号,我曾拜入过东南临海长公主山巽风宫里,当过一段时间的道士,所以你喊我魏苍,也没什么不妥,都行。”
苍参正欲言些其他,果眉的尖利嗓音又响了起来:“姓魏的,今个儿真是冤家路窄,你可知我是谁?”
魏颉轻哼一声,促狭道:“我管你是谁,就你身上这穿着件豹皮的模样,老子在青楼里都不常见,古怪得紧,谁知道你是什么货色,还有脸问我。”
果眉被如此轻-贱折辱,无不怒火中烧,眼睛瞪得愈大,满脸通红,咬牙切齿的怒道:“姓魏的狗贼,听好了!老娘我名叫果眉,你昔日在礼阳城里劫法场,打杀的那个朝廷命官果毅是我爹,今日我就杀了你,为我父亲报仇!”
苍参听到这儿,心下感慨道:“想不到老魏以前还干过劫法场那等不要命的事情,也难怪他愿意冒着天大的风险和我一同去刺杀慕容击筑,原来是早有突围杀敌的经验了啊。”
魏颉听罢果眉此言,却是连连摆手,辩解道:“非也非也,果毅不是杀的,当时和我一块儿劫法场的还有个黑衣侠盗,复姓公冶,单名锦字,我的那位公冶兄生平最好出风头,那等头功我可不与他抢,你爹果毅是死在了公冶锦的手里,并不是我。”
年轻人忽然想起了那个关于军机大臣果毅和魔虹拳派张玉蕾有一腿的江湖丑闻,不禁嘴角一翘,继续补充道:“虽然你爹不是我杀的,但你娘,也就是魔虹拳派掌门,绰号白玉金刚的张玉蕾,确确实实是被我杀死的,你这仇来找的,倒也不无道理。”
果毅之女果眉向来对父亲和张玉蕾的奸情感到莫大耻辱,而今被公然揭开了伤疤,自然震怒到了极点,作为瞳术修炼者的她,此刻双瞳内的蓝光猝然间暴涨数倍,原本仅有细如蚕丝的气机,一刹那即变得磅礴骇人到了顶点,杀意满满的本命气息浓稠如银,往外狂溢而出。
正当魏颉全身贯注,准备以最完备的精神状态抵挡下这即将到来的一击时。
豹裙女子果眉竟猛地一偏头,角度急转的同时,气机疯狂外涌如江河溃堤,两道璀璨耀眼的亮蓝色内力光线,自其双眸之中激射而出,朝着那一袭琉璃白击去!
醉翁之意不在酒,果眉其实本意就是通过和魏颉争吵的方式,来降低和分散那名白衣女子的戒备心理,然后出其不意的施以偷袭,意图一击功成,眨眼取人性命。
两条目力凝成的真气长线,以肉眼几乎看不真切的可怖速度前射,极快极猛,且发射时压根听不到任何声响,隐蔽性极高,出敌不意间瞄准敌人的身体要害处射去,其杀力之强,浑不逊色于两柄飞剑瞄准一点,破空直袭,精准无误,一下子就可令对手产生致命的伤患!
这一击,果眉两条“目线”袭向的位置,乃是白衣女剑修的咽喉要害处,一旦顺利得手,她有充分的把握,当场断掉那袭白衣的脖子颈椎,令其人头落地。
多情潭潭主弟子果眉目的相当明确,就是先用最快的速度解决掉那袭惹眼的白衣,让那个容貌美得伤天害理的骑马女子瞬间尸首分离,然后再全力施为,誓要手刃杀父仇人魏颉,为父亲果毅报那血海深仇!
两道“目光”所向,是青鬃马后背之上的白衣女子,那名清美绝俗的女剑修面对这一记对准自己喉部的气浪突袭,在最后,同时也是最凶险的那一刻,陡然间离开胯-下鞍背,整个身体往上空纵去。
白影极速上掠,如虹光一闪,堪堪避开了那道内力汇聚起来的霸道“视线”。
两条由果眉本命真气聚集起来的目线,彼此相交在了一点,一团蓝色光彩在青鬃骏马后背上方约莫一臂多的距离,转瞬爆炸开来,炸裂点无疑就是白衣女子原本喉头所在的位置。
那匹名叫“青骊”的神骏翡翠马明显受了惊讶,仰头发出一长串的哀叫嘶声,朝前蹄疾奔去。
那袭白衣身子不断上升。
准确来说是一步接一步的拾级而上。
白衣女子脚下踩着两柄绿色的细小飞剑,一柄深绿,一柄浅绿。
当她迈出一脚的时候,其中一柄就会掠至更高处悬停,让女子能十分安稳舒适的落脚。
一脚踩稳后,另一剑如法炮制,飞上去作为台阶,供剑主踩踏。
白衣女子就这样脚踏飞剑作阶,神态悠闲的扶摇直上,轻轻松松,青云平步。
其姿态风流,实在不得不让人目眩神摇。
如见贬谪至人间的天庭仙女!
第二百一十三章 黑云满谷谷欲摧
易守难攻的山崖闭塞峡谷,昔日无敌校尉杨金叶葬身之所,传说中的羊入狼口内。
瞳术大师果眉面对强敌,先是趁人不备,醉翁之意不在酒的和杀父仇人魏颉发生了争吵,目的毫无疑问便是巧妙的分散敌手注意力,然后再于一刹那,大周天内真气奔腾,以最快的速度施展多情潭秘术,那门欧阳妙目独创的新颖瞳技。
但见两道迅猛无匹的蓝色内力在电闪间凝成实质,汇聚成杀力绝强的所谓的“视线”,自其双目之中疾射而出。
两线交集在一点,那个点,正是白衣佩剑女子的颈部咽喉!
骤然间有“砰”的一声大响,果眉目力造就的那一发剧烈爆炸,竟然完完全全扑了个空,威势强悍的本命真气并未成功落到实处,而是在那匹翡翠青鬃马的背后上方位置,猛然绽了开来。
青骊马固然灵犀不凡,却也必然因受惊而张皇前奔,马不停蹄。
那名长发飘逸的白衣女子,轻松闪避开了果眉的一发强猛攻势,脚下踩着忠心效主的两柄细小飞剑,如等阶梯一般逐步登高,动作既风流且稳健,如若天庭女子谪仙下凡,世间若要找到与此等场景相匹敌的精美画面,恐怕十分为难。
白衣拾级而上,快意登天,衣袂飘飘,裙摆鼓荡,脚下陆续切换着高度的双剑,俱成巴掌长短,一作深绿一作浅绿,两剑散发阵阵荧光,与其剑主的那份风姿神态显得相得益彰,绝美女子搭配绝妙飞剑,决计已是天衣无缝,堪称完美至极,让人目不愿移,心驰神摇。
剑……剑仙?
还是女子剑仙?!
桃花马背上的果眉张大了嘴巴,两颗晶蓝色的眼眸瞪得极大极圆,惊骇至极,充分诠释了字面意义上的“目眦尽裂”四字,她牙关微微战栗,显是被那踩着飞剑,爬梯上行的白衣女子吓得够呛,若不是骑在马上,估计多半是要两条腿产生摇晃,颤颤巍巍难以挺胸站立。
毕竟眼前这铁一般的事实已到了极度残酷的程度!
那名一身琉璃白的举世无双美女,拥有着极度稀有的六阶凝丹境甚至以上的神通修为,能够御使两柄细小飞剑作为升空的阶梯,凌驾众生。
飞剑能够作阶,那么相对应的,毫无疑问,她也可以将通灵物用作飞剑取头颅!
果眉作为黄龙府阳凤城城主蓝关的夫人,消息灵通得紧,自然有了解到,数月以前,同在黄龙府的天阙城里,有两个从中原而来的武林顶尖高手,有谪仙人之貌的胡箔和常雀儿。
这两位出身大禹王朝的凝丹境剑仙大能,在南院大王耶律镇江所在的城池中,享受到了种种不可思议的特权,横行霸道,恣意妄为而不存在约束,叫人着实为此感到艳羡眼馋。
一来是觉得二者未免太过幸运,这才刚拜入耶律镇江的麾下,便能得到那等重用,如鱼得水般潇洒自在。
二来则是心中感慨,要不怎么说是仙品剑修呢?果然就算是身在异国他乡,人生地不熟的,也照样能混得风生水起,处处受提拔,全然不会有任何忌讳,轻轻松松就可以爬到更高层级,吃香的喝辣的,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被百姓高高的追捧着,体验那份得以俯视凡间众生的极致快感。
这种日子谁不想过?没奈何,那两个家伙可是堂堂正正剑仙哎!
在天烛地界,“剑仙”这两个字的分量,已然不低于神仙了。
习练瞳术多年的果眉断然不会想到,出门没看黄历,会在这座两峰共夹一地的狭隘峡谷里,那般晦气绝伦的遇到一个堂堂凝丹境的剑仙。
而且自己又那么死人不长眼睛的,主动攻杀挑衅过去,将一场泼天祸端惹火上身,这不是摆明了自取灭亡,上赶着去投胎吗?!
要知道,果眉虽苦苦打熬身体、钻研武学多年,距离五阶脱俗境的底蕴修为尚有一段距离,虽计划着今年破境,但那也仅仅只是美好的期盼罢了,武道一途,没有成为板上钉钉的事实之前,谁也说不准的……
可此时此刻,那袭凌空白衣却是实打实的在御着剑的啊!
一人踩双剑,姿态若神仙,剑意更是强势冲天,都已到这种夸张的地步了,此钢铁般的残酷现实出现在眼前,还能有什么话好说的?
一个区区不过四阶洗髓境大圆满的瞳术修士,面临杀力绝强的六阶凝丹剑仙,这不就是典型的飞蛾扑火、蚍蜉撼树?
面对如此险峻到濒临绝望的恶劣处境,多情潭潭主弟子果眉心灰意冷,她只觉后背后脖颈处的所有汗毛都根根炸起,因为过于惊恐害怕,血液急急往心脏部位运输,导致脸色严重苍白,浑无半分血色。
若不是那双晶蓝色如同剔透宝石的水汪汪大眼睛,此刻仍保持着金光熠熠,那么在别人眼中瞧起来,她果眉就跟顷刻便要昏厥倒地差不太多了。
林中小鹿遭逢嗜猛虎,境遇无疑注定万分凄惨,果眉自我认知,接下来自己的命运,恐怕不会和死于虎口的小鹿有何分别……
她脑海中的思绪在极短的时间内飞速运转,一瞬间就想了无限种的可能。
逃?肯定逃不掉的。
这座名为两狼嚼羊口的峡谷,可是出了名的适合长途截杀,两兵一旦合围包抄,神仙也逃不脱。
果眉虽知自己的胯-下坐骑桃花大马脚力超雄,但没奈何,奔跑起来纵然再快的骏马,又怎可能跑得过飞剑?
在此等连拐弯抹角余地都不存在陡崖峡谷,选择扭头奔逃,用脑勺想想都知道是最愚蠢的抉择,只怕刚策动缰绳,纵马回逃,锋锐至极的飞剑就已经及时袭掠上来,剑刃割断要害,瞬间取走她果眉的那颗,断了就再也接不上了的项上人头。
既然逃不了,那么这位阳凤城城主蓝关的夫人果眉便不再心存侥幸的逃亡之念,她狠狠咬着牙,毅然决然笃定迎头一战,倾尽全力与敌人较量,至死方休,也不负自己毕生所学。
毕竟她辛辛苦苦闯荡江湖多年,后来又几经磨难,方才有幸拜入了武林顶级魔宗多情潭门下,常年来征战杀伐,与人狭路相逢的老道经验其实并不算少,骨子里不会欠缺置之死地而后生的骨气和魄力,有那么一根“顶天立地”的脊梁在,不会让软骨山彭簇养的那群“磕头虫”一样,除了下跪以外什么都不会,半分骨头也没有,软塌塌形同烂泥。
果眉意志力不差,不会说一遇到比自己强的,无论怎么样都打不过的对手时,就立时因为内心产生强烈的惧意,而导致身体僵硬如泥塑,无法顺畅应战,从而凄凄惨惨憋屈而死,那种悲哀的情况根本不会在这里出现。
怕归怕,打,也一定是会毫不犹豫的去打的!
否则就这么死了,她果眉对得起谁?
未战而亡,对不起父亲果毅,对不起师父欧阳妙目,对不起丈夫蓝关,更加对不起常年辛苦练功,日日不辍的自己!
桃花马鞍背之上的豹裙女子蓦然挺直了腰板,这一身体姿态,令她那本就远比寻常女子结实出许多的体格变得愈发健壮,若从后背看去,那便与寻常的精悍男子没有什么区别了。
身穿一条豹纹裙摆的果姓女子仰着脑袋,望向脚下踩有双剑,悬停于上空的那一袭雪色白衣,作为四阶洗髓境巅峰瞳术高手的果眉嘶声力竭的狂吼了一声。
其势滚滚,音若奔雷,那一嗓子吼出的同时,又有两条亮蓝色的霸道内力自其双目中喷薄射出。
只是这一次并非两条目线一齐出来,而是一先一后,左目中蓝光陡发之后,右目中才有莹蓝色浓浓气机汹涌而出。
两条气机长线仿佛是两条极度耀眼的凌厉飞剑,先后直掠,一上一下,头部和腹部都有针对,轰轰烈烈的袭杀向了上空那位白衣女剑仙。
一身潇洒琉璃白色的女子不躲也不避,以两柄绿色小飞剑作为稳定点,姿态高雅,停在相当高的位置,若天神俯视人间众灵,巍巍乎高不可攀,圣人在上!
只有在那两条目力气机就要攻至自己要害的前一刻,女子剑仙才勉勉强强有了微不足道,但又极为有效的隐蔽动作。
须臾间,白衣女子肩膀微晃,她蓦地里抽出了悬在腰间的那柄雪色精美长剑。
但见高空白光一闪,剑仙拔剑一拨,都看不到她有什么显著的出招预兆,便以甚是轻描淡写的动作,将果眉全力施为的两条目力真气给扫了开去,纯白色的亮眼绸衣未损分毫,纤尘不染,洁净如白璧。
地面骑在马背上豹裙果眉见自己两击都没能建功,并未因此而彻底放弃希望,状若癫狂的她嗓音尖利,仰首大笑起来,手往衣兜里一掏,猝然间掏出了三张色泽呈浓黑色的符箓。
果眉猛地将那三张薄薄的黑符往上空一抛。
只一瞬,纯黑符箓便被熊熊烈焰完全裹挟了起来。
很快,有极其浓郁刺鼻的黑色云雾状气体自烈焰中飘散而出。
可怖盖世的浓黑雾气,不多时便几乎要把整座羊入狼谷口给充盈填满。
黑云满谷谷欲摧!
第二百一十四章 一剑荡破满谷云
符箓,即中原道教特产的一种法术,亦称“符字”、“墨箓”、“丹书”,可祛病驱鬼,镇妖降魔,极是神通广大。
符箓符箓,便是符和箓的合称。
世间绝大多数符纸的材料都不甚特殊,符箓的威力主要依靠一个“箓”字,也就是绘在符纸上头的文字图案和道门秘藏,灵符宝符五行符阴阳符等等,不同符类所绘的箓样皆有所不同,世上不存在两张一模一样的符箓,每一张都拥有独一无二的特色,效用各不相同,强弱不一。
若是用符者膻中府海中的本命真气足够丰沛,在符箓之上附着几许宝贵内力,那么自然就可使符纸的符力得到一个显著提高。
中原符箓一脉正统,毫无疑问是位于剑南道蜀州的武行山龙虎宫,“中原功法出武行,天下道符出龙虎”的说法断非空缺来风。
昔年正一派祖师道圣张念慈尚未兵解离世前,其大弟子无涯真人徐行,在制符绘符练符等方面的造诣超乎寻常,堪称天赐禀赋,大有青出于蓝而胜于蓝,逐步胜过张天师的趋势。
江湖人称“道傲”的徐真人曾言过,自己活了半个百年,一共就只有三个人令其发自肺腑的尊敬。
除了领他入道门的师父张念慈以外,另外两个,一个是“乐圣”魏嵇,还有一个就是江州太守白符。
这位昔日的刑部尚书,而今官拜一州长官的白老爷,姓白名符字啸天,号湘山居士、吟酒先生,因其外貌姿容甚伟,有仙人之容,故又被唤作“白仙”,曾在黄牛城城西的山坡上种花养草,而获得了个“白西山”的绰号,广为流传。
白西山出身自一个“世敦儒业”的富庶官僚家庭,自幼饱读诗书,年轻时便已学富五车、文采斐然,生平最善写歌写词,作下过《长恨歌》《四季愁》《衷肠诉》等著名作品,与那“诗圣”谢心然被世人并称为当代诗词双绝,在朝中积极主张变法,力图新政,有提出过“贫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的思想理念,为大量文人所推崇备至,视作眼光胸襟无比广阔之圣。
除了擅长诗词歌赋以外,白符白啸天对围棋也尤其精通,曾在江州湘山摆下斗棋大会,后手执白,饶每一名挑战者先手,一日之内博弈不下百场,无一例外,最终均是白老爷获得胜利,一时之间风光无限,可谓名声大盛。
无奈受“墨台诗案”的牵连,被扣上写讽谕作品暗讽当权者的帽子,而不幸遭到贬谪,落魄调至江州当了一州司马,所幸他乐观旷达,虽遭贬官却不自弃,恣意游山玩水,终日怡然自处。
与诗圣谢心然为好友,两人共访庐山香炉峰,观看香炉峰山间瀑布时,由谢心然作下“日照香炉生紫烟”和“飞流直下三千尺”两句,“遥看瀑布挂前川”和“疑是银河落九天”两句则是白符随兴而发,由感挥笔写就。
游玩杭州西湖时,自费派人驻下一道连接“断桥残雪”和“平湖秋月”的堤坝,取名为“白公堤”,将西湖分为了外湖和内湖两个部分,贯通孤山与北山,堤上风光四季分明,春桃夏柳,秋桂冬梅,风光尤为独特,白符白老爷主持建下此堤后兴致极高,作诗曰:“乱花渐欲迷人眼,浅草才能没马蹄。最爱湖东行不足,绿杨阴里白公堤。”
有道是官场失意,其他的地方自然便会得意,姓白名符字啸天的江州太守,此生除了诗词以及庙堂上做出的杰出贡献外,还另有一件惊为天人的开创性壮举,足可令后世记住他的姓名。
就像诗圣谢心然游走大江南北,练得一手顶好的剑术,白啸天作为一介青衫儒士,素来不通拳脚不会兵器,也无半分修为底蕴傍身,但却史无前例拓宽了中原符箓一脉的大道,造就不世之功。
用无涯徐真人的话来说就是,白啸天另起一峰,促使天下符脉高度更胜往昔一筹。
能被堂堂骨气十足的道傲徐行如此夸张赞誉,足可见白符所制之“符”该有多么的不可思议,前所未有。
在江州太守白符创新之前,世间万千符箓均以“箓”称绝,纸上所绘图案玄妙与否,直接决定了该符的强度水平,而自从白符当年首次发明了某种特异的符纸之后,符箓的品质也就变得不再完全依赖上头的箓字,而得以有了更多的变数。
白符白啸天所研制的新奇符纸通体皆黑,原材料是黑糯米纸、黑猫血、黑马汗液以及黑参草等等,除了最后一种原料外,其余几种都较为易得,虽谈不上随处可见,但并非无从获取,只是这最后的黑参草则须从某些幽深寒潭里才能摘得,珍贵得紧。
故此白符所造之黑符,也不是寻常百姓或是江湖人士都可随意绘制而出的物事,若想要拥有一张这种与中原道统背道而驰,却又殊途同归的奇幻宝符,着实要费上那么一番功夫,断然不是甚么轻松简易之事。
这类通体纯黑的新颖符箓,往往不道需要多么上乘玄通的绘箓技巧,仅靠着符纸的特异性,便可释放出极强的威力,不仅覆盖范围普遍甚广,而且效用持久力,也基本强于那些符纸粗劣的符箓,就算是再迂腐不化的老旧一派道士,对此也只能心服口服,承认白符确确实实是位值得人们敬佩的旷世奇才。
人间得一白符,胜过诞生亿万庸材!
而此时此刻,在这座照狼山的两狼嚼羊口里,就有那么一名身穿豹纹裙摆的女子,毫不珍惜的同时祭出了整整三张黑符。
烈焰灼烧符纸,有浓重烟雾陡然勃生,滚滚浓云不多时便已弥漫整座峡谷。
昏天黑地,日月无光,有黑云压城城欲摧的可怕气势,令身陷谷内之人大有喘不上气来的趋势,如若谷中空气被强行抽干,只余阵阵呛鼻的烟气。
这哪儿还是什么无数亡灵们停留的山谷,分明就是一座黑暗恐怖到了极点的恶鬼地-狱,活人一旦入此,决计难得生路,只能绝望万分的仰头哀叹,听天由命!
眼见仅仅烧却三张黑色符纸,便能引得这般诡谲无伦的景象充斥天地间,青衫客苍参并不知悉原委,故而大受震撼,一时之间竟难以应对,只一个劲儿的扯着嗓门大吼:“可恶,这是何等妖物?!老魏,我看不着你了,你现在可还好么?”
魏颉曾登临过武行山龙虎宫,与龙虎宫新任掌教徐行徐真人有过一场饭桌闲聊,对坐交谈间,好奇心所致,有专门提过关于符箓的种种事情。
他从无涯真人的口中了解到,白符白啸天的“黑符”之所以无须过分精良的纹箓,亦可促使符文的强度抵达了一个上限,是因为白符所制之符与其说是一种“符”,倒不如说是一种诡异“阵法”。
魏颉对阵法这一类事物同样不甚了解,便继续追问。
徐行当时轻轻一笑,啜了一口西湖龙井,言道:“啸天虽是儒士,却也精通兵家要术,他将兵家中的排兵布阵技法融入了符箓的炼制之中,每一张黑符其中所蕴含的灵力雄巨,不亚于一座足有千百人的强大兵阵,万分巧妙的融道法与兵法为一体,如此神迹,真不愧是贫道都衷心敬佩之人呐!”
就在这谷内,魏颉真真切切看见,果毅之女果眉从兜内掏出了三张纯黑符箓,以烈火灼之,摧出三团体积莫大的黑雾,以此番惊为天人的手笔,将整片山谷都死死笼罩了起来。
雾气遮天蔽日,外头光亮再无半分能透得进来,而陷在黑雾中的人则是连呼吸都感到尤为困难,几欲昏厥窒息。
一张黑符便可算一座千人兵阵,三张,即是足足三千士卒,其势已不弱于少咸山青铜峰之上的碎肉城精兵围剿!
谷名“羊入狼口”,人入谷中,为无限黑云吞噬而亡,与那些葬身此地的亡魂们作伴,实在算得上是件悲哀至极的惨事。
但见浓得完全化不开的沉沉黑色雾霭包围圈里,有几道亮蓝色的光线在肆意搅动,如若好几条狰狞蓝蛇在疯狂舞摆身躯,风卷云涌,有呼啸声如泣如诉,仿佛谷内那些死而不散的战士魂灵,尽数惨遭殃及池鱼,为强光扫射,魄体支离破碎,苦不堪言。
那是瞳术大师果眉在对白衣女剑仙施展神通,以双目持续激射内力,杀力雄壮,只攻无守,几无片刻止歇。
誓要靠着此等骇人的灼灼目力,取走那名白衣女子的性命!
阳凤城城主夫人果眉的尖锐嗓音在谷中回荡,身为多情潭潭主嫡系弟子的她,此刻抬着脑袋震声大叫道:“剑仙?剑仙算个屁!老娘我今日杀的就是剑仙!”
摧城拔寨的滚滚黑云气浪,在亮蓝真气的刮绞之下,显得愈发强猛霸道。
大风吹山,乌云压顶,人间胜过炼-狱。
而果眉,就是能够主导此座无上炼-狱的至尊魔王!
明显感到窒息的魏颉和苍参俱已是严阵以待,两名剑客游侠都已准备好冲奔上前,合力以最快的速度,将导致满谷黑云的果眉围而杀之。
就在这时,谷内上空蓦然间产生了一大股颜色瞩目的紫色雾气。
其厚重程度,尤在那片极其磅礴的浓黑雾霭之上!
有白芒骤然一闪,凌锐无匹的剑光从紫雾中激荡而出。
浓烟显著消散,天光骤亮。
一剑荡破满谷云!
第二百一十五章 剑斩桃花
白符所制之符,乃不逊色于道门正统龙虎宫的世间顶级符箓,据传当年白太守发明出那种特异符纸后,整个江州都掀起了一股“买纸制符”的狂潮,大量对道学、兵法压根一窍不通的平头百姓,皆没头没脑,一窝蜂匆匆跑去尝试着自己在家里制作“黑符”,妄想着能够一步登天,从此卖符为生,赚个盆满钵满。
更有当地不缺银子的富贾商贩豪言称,但凡有人制作出来哪怕一张黑符,自己都愿意出价整整一千两黄金来购买,一言既出,驷马难追!
虽然到了最后,那群手段低下的无知百姓都没能功成一次,别说一张,就连半张实打实的符箓都没制作出来,但即便如此,那场事件却也切切实实的衍生出了一个有趣说法,叫做“千金买符,江州纸贵”。
意思就是说在群众的盲目跟风之下,有愚蠢富商愿意花千金购买一张符箓,百姓们纷纷趋之若鹄,人人俱努力尝试购纸制符,并海量囤积在家,居然将一整座江州的纸都给买得贵了起来,简直贻笑大方,足可沦为笑谈。
白啸天自制的那种“白家黑符”既能引起此番不同寻常的轰动,自然有其能耐所在。
功效持久不散,威势覆盖率极广,且变数甚多,用道傲徐真人的话来说就是,将道门正统符脉与兵家秘闻要术完美结合,道兵一体,衔接得堪称天衣无缝,一张黑符所蕴灵力极强极巧妙,宛若一座不可思议的巨型兵阵!
刀剑如林,甲戈环伺,令身陷“阵”中的敌人感受到极其强势的威压,仿佛同时被一道一兵两大顶级武学高手针对,只能拼命招架,难以脱困,苦不堪言。
白仙白符对符箓一脉的改革创新,无疑算得上是一场惊为天人的超级贡献,不仅轰动了整座中原大地的江湖武林,甚至连庙堂里的那些个所谓的“大人物”都为之感到着实震撼。
觉得天启城里少了一个刑部尚书白啸天,实在是大得不能再大的损失,如人少了一根手指脚趾一般,尽皆垂头丧气、扼腕叹息,觉得那次因文人相轻产生的嫉妒心理,从而演化出的,令白符贬谪江州的冤假错案来得太过没有道理,白白让朝廷失却了这么个顶好的人才。
若不是这位姓白的湘山居士,因为某种不为人知的特殊原因,拒绝了朝中所有友人的帮助,不让任何人去帮自己谏言劝解圣上,以一人之力承担下了冤案的牵连恶果,自愿舍弃光明前途和晋升大道,主动要求留在江州,当一个小小司马,只拿少得可怜,勉强仅够生活的月供俸禄。
那么只怕他早就能彻底摆脱昔日“墨台诗案”的影响,顺利重返天启内政核心,青云登高,搞不好再一下子做到兵部尚书了也不一定。只要他愿意,稍稍思些变通和官场套路,别那么在乎文人风骨和儒家脊梁,至少混得和当年干刑部尚书的时候相比,只会更好,绝不会更差!
白符本人亲自所制的“黑符”尤为珍贵稀罕,耗材耗料耗时间也耗精力,绝非轻而易举便可研制出来,代价其实不小。
而一旦顺利制造出了一张,那么仅仅是一符,便可抵得上成千兵卒联合起来的霸道杀力,寻常境界的武者根本无从匹敌,遭逢符力摧残,必然要落个“束手无策、坐以待毙”的凄惨下场,遇之即死,极难有生还的可能。
一符即有如此威力,而如今,在这片名为“羊入狼口”的山崖峡谷内,有人竟以莫大的奢侈手笔,一口气祭出整整三张黑符!
呛鼻黑烟如阵阵乌云,迅速朝四周扩散,并弥漫充斥了天地,场景恐怖绝伦,异常诡谲骇人。
这谷内本就传闻有数不胜数的士兵亡灵留存,在三张纯黑符纸的效力加持下,此间真正已不亚于佛教传说里的那处,恶人堕入轮回,饱受折磨苦难的修罗地-狱!
除去符箓本身造就的可怖异象,压顶黑云内部,另海量有速度极快的“蓝光”乱射。
毫无疑问,那便是魔宗多情潭的小干部果眉,以强大目力摧生出所谓的“视线”,一道道亮蓝色的光线在烟雾中疯狂甩摆,气浪牵动滚滚黑烟,发出极端刺耳的响声。
此等声音,若用白符那篇《琵琶行》中的句子来描述,大概就是所谓的“呕哑糟咂难为听”。
阳凤城城主夫人果眉眼下正发扬蹈厉,意气雄昂,在此等局势大利自己的情况之下,全然没了适才有的那份惶恐不安,取而代之的,是极度的自信……准确来说是“自负”!
若不自负,纵然借果眉几颗熊心豹子胆,都她不可能说出那句——“剑仙?剑仙算个屁!老娘我今日杀的就是剑仙!”
刑部军机大臣果毅之女、多情潭潭主欧阳妙目之徒、黄龙府阳凤城城主蓝关之妻,这三重绝不平凡的身份,致使果眉的内心早已坚强如铁,虽是一介女流,其豪情本色,并不弱于那些头顶天、脚踩地的英雄男儿。
但令她今日拥有此等超强自负的,主要还是因她已经辛苦习武多年,无论是内功修为还是肉躯体魄,都依靠自己持之以恒的各种血汗努力,打造得足够强劲绝俗,那三个身份只不过是锦上添花,使其更加高人一等,尽显优渥资源和造化本事罢了。
都说顺境时不能傲慢,逆境时不可自卑,顺利傲慢必遭报应,逆境自卑必搓锐气。
当下的情况,从十分绝望的“逆境”,短时间内转换成对己有利的“顺境”,果眉之心境也跟着发生了不小的转变。
这位姓果的瞳术大师已做了最好和最坏的打算。
最坏的结果,无外乎就是一个“死”字,面对魏魁之子魏颉、一位超脱拔俗的仙品剑修,以及一个不知道实力如何的青衫剑客,如此绝险处境,死就死了,实在理所当然,若不死,那才叫意料之外的事态。
最好的结果,果眉能依靠那三张师父临别前赠送给自己的,作为最后保命底牌的三张珍贵“黑符”,来一记超乎想象的“神仙手”,将胜利果实一把揽入自己的怀中,先手杀死白衣仙、红绸客和青衫人三者,成为这座峡谷内唯一的幸存者。
果眉并非剑修,但若是此战得胜,那个不知名的青衫剑客死还是不死当然没什么所谓,若能亲手宰掉一个传说中的凝丹境剑仙,她深信,自己的心神境界必能攀升至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说不定一举破至五阶脱俗境也未尝可知。
至于姓魏的混账东西,果眉因果毅之死而由衷耿耿于怀,自然是不能不恨其入骨,巴不得生食魏颉的血肉,睡寝魏颉的皮囊,若顺利宰杀了那名白衣女剑仙,那么该死至极的魏魁之子,便是想不死都难了!
黑云密布的闭塞谷内,穿着豹纹裙子的果眉骑在胯-下那匹精壮的桃花大马身上,以晶蓝色双瞳作为转移媒介,不遗余力,拼命释放着膻中府海内存储着的本命真气。
气机扫射乱溅,长蛇狰狞狂扭身躯,疯了般搅动着满谷的遮眼黑烟,啸声震天价响彻两壁,场景震撼无匹,无不尽显果眉此时此刻的那份巅峰意态。
在这两狼嚼羊口里,四阶洗髓境大圆满的“瞳修”果眉,在绝境中成功突破心境,不管是精神状态还是战斗水准,都因此攀升至了今生今世的“最高峰”!
她的脑海中不断浮现着父亲果毅、师父欧阳妙目和丈夫蓝关的音容笑貌,意气风发的果眉心里反复自我肯定:“只待老娘今日在这谷内大杀四方,将拦阻我之人尽数诛灭,一个不留!”
就在果眉已然下定心思要全歼敌寇之际,有“嘭”的一声响动从天空中传落,紧接着,上空处竟蓦然爆发了一大团,极其醒目扎眼的浓紫色烟气。
那股异常磅礴的浩瀚紫烟凝实绝伦,匪夷所思的压制住了三张黑符摧出的浑厚烟雾!
转瞬间,一道白芒剑光大闪。
锋锐无双的剑芒自紫云之中射出,势若惊雷,激荡着掠向了地面。
芒光耀眼,已绝非那些“蓝蛇”能相媲美。
剑气直直扫下,正中果眉骑着的那匹坐骑桃花马。
白毛红点的神俊宝马眨眼间,即被气浪残忍斩杀。
白衣女子,剑斩桃花!
第二百一十六章 今生今世最恨之物
浓得化不开的紫色烟雾愈发扩散,稳稳的将谷内持续充斥着“黑云”压死了一个头,仰首只见磅礴紫烟,难见先前的纯黑雾霭。
身处地面的豹裙女子果眉瞠目咋舌,瞪圆了那双晶蓝色眼眸,望着上空那一大团稠如水银的紫气,一时之间竟已不知该如何应对。
毕竟她最后保命般贵重的三张黑符都已用完,这会儿的瞳术大师果眉,已再无任何的底牌可以祭出了。
她所有的,也是仅有可用于战斗的东西,就只剩下膻中府海内的本命真气,以及操御“目力”化作气机长刃,那份所谓的“以眼杀敌”的独到技巧了。
哦,还剩有一个。
那就是心境。
天下修士,心境的高低强弱,直接决定了其未来能攀登上的最高点。
心境的弱者,在武道成就这一方面,绝不可能是个强者!
但此时的瞳修果眉,不过是眼见自己足足耗费了三张珍贵黑符方才催生出的阵阵乌云,被敌人的紫色烟雾轻松压制,如同小巫见大巫,凡人见天神。
内心无疑受到了极大的震撼和触动,刚刚才勉强得到些许提升的心境,又在这一瞬间发生了显著动摇,不再似那般的稳固坚实,牢不可破,心湖湖水波涛汹涌无法平息浪潮。
整个人的“精气神”,也霎时从极度亢奋昂扬的那层巅峰状态,一下子重重摔落下来,落差甚是明显,若泄了气的皮球,松松垮垮。
就在果眉心神产生片刻恍惚的致命时机,一道足有开山般威势的强猛剑气,从紫雾中凶狠荡射了出来。
四阶洗髓境大圆满修为的果眉,面对这记恐怖至极的“剑仙”一剑,骇得可谓肝胆欲碎,就连七魂六魄都已飞至九霄云外。
几乎连应对躲闪的余地都不存在,胯-下的那匹桃花骏马,就平白无故遭到了一场莫名的“飞来横祸”。
凶猛无俦的霸道芒气所对准的,竟然并非豹裙瞳修果眉。
而是她的坐骑桃花马!
可怜那头满身鲜红斑点的神骏大马无有任何抗拒躲避的机会,也压根没能喊出所谓的临终嘶鸣,剑气若长虹扫下,立时将桃花马的整具精壮身体斩成了两截。
残肢血块迅速瘫软成泥,骑在马背上的果眉身子也紧跟着往下一坠。
就在这一刻,盈满黑云紫气的谷内。
有两点绿光骤放亮彩。
两条长长的绿色剑芒破出紫雾,滑掠而去,如双蛟凌厉出海,无所可挡,迅捷无伦!
两柄细小飞剑,一深绿一浅绿,亮度丝毫不弱。
就那样狠狠扑向了眼放蓝光的豹裙果眉。
坐在桃花马尸体上的果眉脊背发硬,惊得是面色如雪,她急忙试图操控眼瞳中的内力“视线”,尽可能阻挡两剑的前袭之势。
徒劳无功!
拥有洗髓境修为的果眉积攒内劲多年,可眼下她倾尽全力疾射出的本命真气,对于那两条绿色小剑而言,连一丝一毫的阻滞效用都没有!
双剑如绿虹掠至,剑尖瞄准的,是果眉头顶两侧的要害太阳穴。
显然,一场巨祸已然临头!
深知多半难逃一死的瞳术高手果眉眼角绽裂,她垂死挣扎般扯开嗓子大吼一声:“给老娘去死啊!”
膻中穴-内的真力与决堤洪水相似,全数奔涌而出,再无点滴保留,两道粗足手腕的“目光”冲天直发,真正势不可当。
可目光再快,却也万万快不过剑光。
为了保证脑颅要害处不被两剑钉穿,果眉破罐子破摔的将双臂曲起,格挡在了两侧太阳穴的位置,妄图能以此举来免下一场当场暴毙的滔天大祸。
饱含着果眉本命真气的粗壮目力直直戮向了高空,宛如神人开眼射天穹。
瞬息间,一道异常震撼的雪白剑罡从那团厚重紫气中掠出。
白罡出紫雾,气芒破目光。
气机须臾已至大地!
杀意锐不可当,剑芒则更是避不可避!
来自上空那位白衣女“剑仙”的倾力一剑,在两条绿芒即将触及果眉手臂的那一刻。
浩大绝伦的纯白剑罡兜头劈落,真真正正是摧山裂城,巨峰压顶。
刹那间的光阴,雄壮到无与伦比的气机已落在了那名豹裙女子的头顶天灵盖。
自天灵入内,贯穿了中剑者的整个身子,令之当即被斩作了左右两瓣,整整齐齐而死,和那匹桃花大马的下场近乎一模一样。
唯一的区别就是,惨遭斩杀之人的两处太阳穴都已被两柄绿色飞剑刺透,手指长短的刃身深深扎入了脑子里面,故此看来,就算没有照头那一剑,此人的性命也决计难以存留,必死的命运早已天定!
果眉被剑气斩杀之前,临终时的她脑海中不余其他任何念头,唯剩一抹浓浓的歉意,心里满怀愧疚,那双晶蓝色的奇幻双眸,在最后关头紧紧闭了起来,胸中默念道:“蓝君,下辈子我愿意再做你的妻子,你还给能天天给我画眉吗?”
然后就遭到强罡轰顶,剑光山落。
穿有豹皮裙子的果眉身体被那阵气浪生生摧破,一个生命力顽强的精悍大活人,就那样被一分为二,死状凄厉无状,不亚于其坐骑桃花马的悲惨结局。
谷中的阵阵黑雾与紫烟逐渐收拢汇聚,形同巨龙汲水。
旋即,那袭纯洁白衣翩翩落下人间。
白衣女修纤足落地的时候,黑紫两色烟雾也已被其尽皆轻描淡写的揽入了袖中,与之一同飞入里头的,还有那两柄泛着幽幽绿光的细小通灵飞剑。
文人廉洁爱民可谓大袖揽清风,那名单手握剑的女子,既然是凌驾于众生之上的剑道仙人,那么有着如此超脱的风流姿态,那也合乎情理,甚至是天经地义。
落地白衣衣袂飘荡,脚步轻微一拧,换了个方向,探着脖子,朝不远处呼唤一声:“青骊,给我回来!”
唤作“青骊”的翡翠青鬃马向自家主人奔来,有着出尘姿容的白衣剑修女子,亦往那匹欢快坐骑的方位走去。
纨绔子弟出身的青衫客苍参,行走江湖多年,花丛中闻香采拮无数,除了靠兜里的一大袋金豆子以外,还有一门与人交往的秘技,简简单单就三个字——“不要脸”。
明明刚才已经讨了个天大的没趣,好奇心促使他选择继续多问一嘴,这个自封“英俊机变青衫俏郎君”的苍山剑客,此时竟又腆着个脸,凑上去叫喊道:“喂,姑娘,你好歹留个姓名再行离去也不迟啊!”
手握雪色长剑的白衣女子并未回头,语气平静而缺乏人情温度,她淡淡道:“我对连御剑都做不到的男人不感兴趣,劝你把嘴闭上,别再烦我了,否则休怪我看你不顺眼,连你也一并宰了。”
苍姓青衫客乃性情中人,火气又起,嗓门不由得变高起来:“你这女的,漂亮确实是真漂亮,可性子却如此的傲慢暴躁,你这和马路上骂街的泼妇还有何分别……”
祸从口出。
这话惹得那绝美女子心情顿时变得极差,她嘴巴里吐了“找死”两个字出来,接着手臂一荡,又有一股子纯白剑罡从其手中血剑上激越喷出,扫向了那袭青衫的腰间肋骨,所图再明显不过,就要让那个嘴欠无比的胡茬男人,顷刻变成上下两段尸体!
未待青衫苍参作出应对,魏颉率其一步抢先出手,目的自然是帮其苍兄免去这场泼天横祸,不为凌锐剑气所伤。
血灵朝天阙刺出一剑孤烟直。
时机和精准度都异常完美,威力则更是同样的不俗,这一传自剑圣嬴秋的意气剑招,是魏颉在没学会“霜刃把示君”之前,每每在危机关头,保命护身的绝强一招!
直如利箭的气机重重撞击在了白衣女子的那道剑罡之上,“轰”的一声,女子的罡气与魏颉的剑气相互斫砸彼此,两两抵消,谁也没能发出作用。
白衣女“剑仙”扬起柳叶细眉,瞪大秀目看向了那个狗拿耗子多管闲事的家伙。
那一刻,与萍水相逢的朋友苍参一样,也不是凝丹境剑仙的红绸剑修魏颉,心意驱策,祭出了冰塞川、雪满山两柄小小飞剑。
心念御动剑内灵气,身子往上轻轻一纵,瞬时便已稳健的跳跃在了剑上,脚踩深蓝墨绿双剑刃身之上,冲着那袭白衣叫道:“苍兄是我的朋友,你有什么不满,通通发泄在我魏颉的身上便是!”
手持雪剑的白衣女子目不转睛,睁大眼睛仰视着那名红绸剑修,怔怔的看了许久,终于开口问道:“会御剑……你有六阶凝丹境?”
魏颉轻哼一下,眯了眯那双富有魅力的瑞凤眼眸,如实答道:“没有,我练过较为特殊的一套御剑法门,仅此而已。”
那袭白衣又兀自沉默了良久,不再似刚刚那般锋芒毕露,居然轻笑一声,仿佛满腔的熊熊怒火荡然无存,无论长相还是身材都算得上举世无双的她,此时嘴角微翘,先将手里的武器送归入鞘内,然后微笑着的说道:“你叫魏颉是吧,行,我记住了。就看在你嘴巴足够老实的份上,不妨告诉你我的名字,你也得给我牢牢记好了……”
突然间,白衣女子身姿轻盈一跃,若蝴蝶般翩然跃上了青鬃马的后背,震荡缰绳,毛皮翡翠色的骏马脚疾蹄前行,朝着南面快速奔去了。
衣绸胜雪的女子愈行愈远,她那清丽绝俗的嗓音遥遥从前方传了过来:“我叫苏羽白,西南大黎国人,我今生今世最恨的东西,就是桃花!”
望着白衣女子愈发渺小的背影,站在原地的青衫剑客苍参心情甚感不佳,低头“呸”了一声,没好气的骂道:“什么玩意儿嘛,就她这臭脾气,我猜她这辈子都遇不到桃花,寡到死都没男的眼瞎肯要她,铁定当一辈子老处女!妈-的,真是越想越气,有本事回来咱们打一架试试……”
身披鲜红绸缎的年轻人神情呆滞,他看着远处策马渐渐离去的苏姓女子,口中无半句言辞,心里却反复咀嚼着那句,一衲禅师临终前的十六字谶语。
生门在北,逆运在火。
青衫一人,羽翼尽白。
第二百一十七章 白衣贵人
这天黄昏时段,出了黄龙府南面首山照狼,远离了黑风阵阵、阴煞瘆人的两狼嚼羊口,魏颉和苍参二人纵马行入了黄龙府最南边的那座大城之中。
大禹王朝主动签订丧权辱国条约,割让给天烛南院大王耶律镇江的六座雄城之一。
阳凤。
魏苍二人因在谷内经历了那一场乌云遮日的战事,心力和身体消耗量巨大,此时肚腹都已着实有些饥饿,便在城里挑了家规模不小的酒楼,准备好好犒劳一下肚子。
入得店内,因两名剑修外表颇为光鲜亮丽,红绸伴青衫,一看便知必然不是缺衣少食之徒,兜里银子肯定少不得,小二匆匆上前笑脸相迎,殷勤招呼,态度恳切热忱,让人觉得这酒楼的服务质量确乎不赖,值得入席一吃。
由于此店早已名声在外,平日里一贯门庭若市,前来光顾的客人极多,这会儿功夫楼上的所有包间已满,小二陪着恭谨的笑脸,询问两位爷们要不在楼下找个地儿坐坐?
魏颉和苍参都非促狭无礼之辈,自然也不多作甚么挑三拣四,楼下便就楼下好了,大不了稍稍吵了那么一点,反正两个大老爷们的,坐哪儿不是坐?又不是娇羞怕人的邻家小媳妇儿。
走南闯北,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江湖儿女,素来都毫不在意那等细枝末节的小事。
两人便在酒楼店小二的指引下,于一楼靠近大门处选了个空的位子,安稳坐定。
苍参衣服里一兜的黄金豆可谓鼓鼓囊囊,金属碰撞摩擦,走路都能听到不少响声。
别人有钱,那是富得流油;他有钱,却是富得流金汁儿。
想来自打出世时开始,苍参便完完全全不知道“差钱”这两个字怎么写,买什么都管够,想要什么都能有。
入座后,慷慨大方的点了一大桌子上等酒肉饭菜,还不忘特别吩咐叮嘱店内伙计,务必要用最好最肥美的草料饲喂马匹,他和他朋友两个的坐骑都是稀世难觅的奇种良驹,异常珍贵少见,万万怠慢不得。
待饭菜美酒陆续上齐,苍、魏这对一同血洗了少咸山青铜峰的兄弟,同坐于一桌,尽显游侠壮士才有的豪迈姿态,大口大口端着酒碗喝着,手抱粗壮骨头啃食蹄筋,一大口一大口的牙咬撕扯,没嚼几下便咽入肚子里面,搭配色香味齐全的佳肴菜系,塞得满嘴都是,再顺着酒液吞进腹内,好不快活豪爽。
那店小二是天烛国本土狼蛮族人,性子与知法守礼的中原百姓有异,对此种喝酒吃肉的洒脱架势非但没有任何厌恶,反而由衷欣赏钦佩,仅是看了几眼,嘴里就嘀咕了一句“真是两个壮士”,然后就转身忙着去招呼其他客人了。
坐于同桌饮酒啃肉,酒肉肚量不小的苍参甚感自在,心情颇为不错,对几个时辰前在谷中闹出的那场“不愉快”,倒也不再多么耿耿于怀,毕竟他苍参不是那种过分小肚鸡肠之人,过去了也就过去,又非甚么触及底线尊严的折辱,没必要像个怨妇似的恨得牙痒痒,非得解仇了不可。
干戈虽完全没有化成玉帛,但至少也没有愈演愈烈,进化成不见血誓不罢休的死战,这种良态情况的演变,对于常年走江湖的人而言,其实是件顶天的好事。
不管怎么说,宝贵的身家性命自始至终都只有一条,丢了就再也不剩,既能免去一场决战厮杀,用不着血流满谷、横尸在地,这对于并非受-虐狂的剑客苍参来说,理当多事不如少事,没必要的战斗既能少一场,那自然便有少一场的好处。
当然,若那个姓苏名羽白的大黎国女子脾气倔到了极点,不依不饶,不愿善罢甘休,即使是在自己明显不占理的情况下,也还是坚持傲慢至极的挑起血腥战事,无论如何都定要在峡谷里好生战上一战,那苍曲陌作为五阶脱俗境大圆满剑修,也自能亲身奉陪,决计是要让她多多少少吃些苦头才行,至于分不分生死,那就另当别论。
得饶人处且饶人,但既然是那苏姓女子过分恶劣可恨,咄咄逼人,不得理却也不饶人,那么苍参一介出身刀光剑影的侠士,必然也不可能是那种胆小怕事的无能家伙,两两争锋相对,一番注定会流血满地的倾力厮杀,就要无可避免了。
届时如若苍参较量不利,在白衣女“剑仙”的攻势下节节退败,颓态尽显,大有殒命谷内的风险,那魏颉作为苍兄的朋友,自然没有作壁上观的可能,肯定会及时出手,与之联手对战,双强协作,不遗余力的围杀那一袭雪色白衣!
青衫红绸,联袂围攻白衣,照狼山两狼嚼羊口那座峡谷的这一“名字”,恐怕便要名如其实,变得无比贴切了。
苍参脸颊微红,猛地抱起一个酒坛,往嘴巴里灌了口清酒,然后放回桌上,轻声“呵呵”一下,眯着眼睛看向身边的那名红绸年轻人。
青衫客伸手搭在魏颉的左肩上,小力捏了几下年轻人肩膀处结结实实的腱子肉,笑道:“老魏啊老魏,虽说你也姓魏,且姿容外貌英气十足,一看便知绝非甚么庸俗凡流,但起初啊,我当真是万万也没想到,你居然会是那大名鼎鼎的狼煞魏魁的儿子!”
苍参轻叹一声,继续道:“亏我当初还那么夸张的告诉你我爹是苍山大侠,还自称什么天狼十杰之首,天狼府数一数二的风流人物……唉,早知道你爹身份如此不同凡响,我也就不多这个嘴了,丢人呐!”
魏颉亦微抿酒水,咧嘴而笑:“你当我是你啊,‘我爹是魏魁’的这个红利,我已经吃得够多了,再多说这些还有什么意思?实在无趣得紧。我不希望他人因我父亲的身份而对我改变看法,所以一向不会在和某人初次认识的时候,画蛇添足,在自己名字的前头加一个‘狼煞魏魁之子’这样的前缀词,那样未免显得我太过窝囊,本身自己没什么本事,废材一个,就趁了个名声煊赫的厉害亲爹,虎父生出个没用的犬子,那才叫丢人呢。”
魏姓年轻人也懒得再动筷子,用手捏了片熟牛肉送进嘴巴里,“而且我可是大禹王朝处处遭受官府通缉追杀的死罪重犯,连天子嬴勾都想要我的脑袋,像我这种不足与人道也的逃犯身份,再到处瞎报身世,岂不是给我爹爹丢大人了?所以啊,还是尽可能低调一些吧,一来是行走江湖,低调点准没错,能有效减免不少的冲突,二来就是能少给我爹丢点脸面,等我魏颉以后真闯出一番事业成就了,再四处和陌生人自报家门也不迟,等到那时候,想来我爹在天上听着了也能欢喜,觉得他儿子总算出息了。”
苍参相当认可的点头称是,嘿嘿一笑,“有理有理,老魏,你这性子我是真喜欢,这做人呐,就该稍微谦逊一些,我这人,其实也是有点傲慢自负的,我爹也因这件事骂过我好几次了……可惜骂再多也没大的用场,我那种傲慢性格,多半是从骨子里渗透出来的,如今想改都已改不掉了。”
魏颉出言调侃:“你啊,只要不逢人就自报一大堆乱七八糟的绰号,这样就已足够谦逊的了。”
苍参撇了撇嘴,道:“绰号这种东西还是要有的,比方我最是敬佩的那位桃花剑门门主风流,人送外号‘照雪剑仙’,听起来多潇洒倜傥,还有那位喜穿青衫的青龙上官白檀,江湖绰号‘剑侠’,啧啧,这两个字的名头张口一报出去,真是要多霸气有多霸气,还没开打呢,敌人便已胆寒三分。”
魏颉不甚认可此言,摇了摇头,“那是因为青衫剑侠的名声早就远扬四海,天下人尽皆知,这才会让人一听其名,便心生寒意,如果上官前辈是个修为不高、本事不大的庸常之人,也没那些说书先生口中的传奇故事作为加持,你瞧瞧自己听了‘剑侠’这两个字以后,还害不害怕,觉得还霸不霸气。”
苍参“哈哈”笑了笑,点头肯定道:“这倒也是,狂这种事情,还是需要些资本来打底的,唯有实力足够强悍,配上那些个威风八面的头衔绰号才算合适,否则大有沫猴而冠之嫌,非但不能让人心生半分敬意,反而还会显得夜郎自大,严重缺乏自知之明。”
魏颉心里想着苍参的那几个自己给自己起出来的夸张绰号,咬了咬嘴唇,强忍着笑意,低头喝了口酒水,然后抬头淡淡道:“等你什么时候有六阶凝丹境的修为了,再随处宣传你给自己起的那一系列威风绰号也不迟。若是性格狂傲,而硬实力却又有所不足,拳头硬度支撑不了你的那份‘狂气’,那可是要被人活活打死的。”
苍参冷不丁回忆起了今日在羊入狼口内,那名白衣女子的自傲作态,心中突然愤愤不平起来,蓦地轻拍了一下木制桌子,“话说那个姓苏的姑娘,年纪轻轻,便有了那等不一般的仙品修为,可以同时驾驭两柄飞剑杀人,再加上她那惊世骇俗的容貌身段,确确实实可称其一句‘仙子下凡’,没奈何……”
苍曲陌腮帮子一股,恨恨然说道:“她妈-的,可这性子未免忒也自傲暴躁了些吧!我不过是稍微和她打个招呼而已啊,也没说要做什么,居然就用那种对待仇人似的恶劣态度对待我,我欠她的还是该她的呀,一介女流无法无天,狂成那样了都,真也是没谁了!不知道以后哪个男的瞎了眼睛,会娶她过门,反正老子打死都不肯,她倒贴我都坚决不娶,这种脾气爆裂如火,动不动就御几把飞剑出来的可怕女人,谁娶谁倒霉八辈子血霉,比娶个亲妈回家还晦气十倍!”
魏颉单手握酒杯,却不饮酒,这会儿功夫忽然开口道:“我来天烛国之前,曾得青泥寺方丈一衲禅师相赠十六字谶语,后八个字是——‘青衫一人,羽翼尽白’,现今我身边确实有你这么个穿着青衫的男人,至于那‘羽翼尽白’四个字,我觉得搞不好和那名白衣女子有关系,但也吃不准,毕竟谶语这种东西最玄乎了……”
说出这番话的时候,魏颉两眼直勾勾的盯着桌面,神情十分严肃而专注,事情重大,不容得他继续嬉皮笑脸。
苍参察言观色,双眉陡然一扬,面部表情变得无比惊讶,他蓦地瞪大了眼睛,着急问道:“老魏,你别告诉我喜欢上了那个叫苏羽白的姑娘吧?!”
魏颉翻了个白眼,骂了句“放你娘-的臭屁”,继而依旧用沉沉的嗓音道:“还记得我之前跟你说过的吗?曾有位道门前辈在街边摆摊算卦,算出我这人命格极差,今生今世都遇不到正缘,基本上难逃一个‘孤独终老’的悲惨命运,除非能遇到一个穿白衣的贵人,使其破了我的孤寡命数,这样我的桃花运势才能真正旺起来,换种说法就是……”
魏颉顿了顿,笑道:“我老魏这辈子能不能娶着媳妇儿,全得看她的了。”
性格豪迈的青衫客苍参登时仰头大笑,声音爽朗快意,他伸出指头,戳了戳魏颉的肩膀,“你呀,索性就直接把她给娶了不就结了?正好让她破了你这孤独到老的命数。嘿,那苏姑娘貌比天庭仙子,身材更是一流,我都看馋了,你小子如能娶了她,不吃亏!无非也就是脾气太差了些,不过没事,女人嘛,都是需要调-教出来的,一天不打上房揭瓦,两天不打,她就是你祖宗。我告诉你啊,待你把那个姓苏的迎娶过门,须好好搓一搓她的锐气才行,否则娶了那等爱甩飞剑杀人的婆娘,不消半年,非得少层皮不可!”
说罢又是一阵极度张扬的笑声,仿佛魏颉当下就已经把那位自西南大黎国而来的苏羽白娶作了自家老婆一般,一想到老魏婚后,整天要被那种天上天下没人能约束的疯女人管着,苍参心里就着实感到有趣,这笑声一出,再也止歇不住。
魏颉皱眉盯着身边这个“幸灾乐祸”的青衫剑客,瘪了瘪嘴,反唇相讥道:“所以你是已经做好以后成了亲拜了堂,被王一整天整夜压得抬不起头的打算了?”
苍参的笑意大减,眨了眨眼,表情作思考状,有模有样的沉吟一会儿后,说道:“床上被压着也就罢了,我能接受,若她大白天的还要压我一头,这可当真不成,夫妻之间就算相敬如宾举案齐眉,那也是彼此平等的关系,我一个身高八尺的大老爷们,整天比自己媳妇儿矮一个头算什么意思……”
端碗喝了一口酒,正色道:“也就是我现在还没追到秀秀,情况比较被动,所以才会显得有点卑微,等他日我正式让秀秀变成我的女人,定要让她知道知道,谁才是说一不二的一家之主!”
苍参酒劲上头,神情无比振奋,就好像他再不多时,就能轻轻松松把千岩拱列的女儿千岩竞秀娶过门当老婆了一样,那份自我感觉良好的优秀态度,实在叫人听后不禁想要叹赞一句:“果真无愧是淮南道苍山天字一号纨绔。”
青衫苍曲陌兀自言语不停,魏颉却浑然没那个雅兴去聆听,如闻耳旁风。
穿着鲜亮红绸的年轻人坐在酒楼内的位置上,不喝酒也不吃菜,脑子里不断地过着昔日在那片参天漆竹林里,武行山龙虎宫现任掌教无涯真人赠送给自己的那一场忘我之“心斋”。
奇幻梦境里,有一袭身形模糊的白衣,脚踩雪色飞剑,掠空而行。
那名御剑飞行的白衣女子,会否就是自己在谷内有幸邂逅的那个大黎女剑仙苏羽白?
而她,又会否就是张念慈和一衲禅师卦数谶语之中,那位命中早已注定了有缘分的白衣贵人?
第二百一十八章 甜意
苍参口水乱溅,声情并茂的自吹自擂,标榜自己向来就御女有术,只要能追到秀秀,两人拜堂成亲以后,自己在家中的地方必然低不到哪里去,待说到情绪激动高昂之处,心意振奋,又接连往肚子里灌了大半坛上好酒水,还多跟店家要了两根猪蹄来啃,吧唧吧唧,吃得满嘴油腻。
青衫剑客正自顾自啃着肉头头的蹄筋,吃得口滑意爽、津津有味,同坐一桌的魏颉却不似适才那般的兴致高亢,不喝酒也不吃肉,而是面无表情,低头盯住桌面,持续回忆着心斋幻梦中出现的那名潇洒白衣剑仙。
魏颉生平所见“穿白”之人并不算少。
初出茅庐遭遇穿白色斗篷的沧海凶神司徒鲛,月华江上救下了白龙剑窟的大少爷龙彦及其侍女王敏,赤霞山观霞台重逢大伯父东方梧桐,滇江船头结识自封汪-洋恶煞的白袍少年贺鲤,盈盈湖盈盈岛与仙子沈腰共赴鱼-水之欢,青丘山间遇桃花剑门门主风流,武行山龙虎宫再遇小道士御虚章珪,洞庭湖湖心岛见到闭关五十年的剑狂龙蠡……
如此之多衣“白”之人中,决计不乏那种容貌超拔,器宇不凡之辈,比方说人称“玉面人龙”的东方梧桐,堂堂金梁王嬴昆麾下头号武将,神勇无双;再比方说绰号“照雪剑仙”的风流风门主,名震江北,世间皆知其爱妻如命,天下天罡境风流共计一石,他风流独占八斗。
然则莫说风流和东方梧桐了,就算是那位境界已达九阶陆地尘仙,虽未飞升但已彻底不逊色于天庭真仙的盈盈仙子沈腰,在气质体态和姿容外貌上,都比不上那个姓苏名羽白的白衣女子,沈腰仙气明显有余,但缺乏几缕必备的“人间烟火气”,故而显得其超然物外,不好亲近。
与之相比,苏姓女子虽同样冷艳高傲,拥有唯我独尊的霸气,但却给人一种脚踏实地的真实感受,让人觉得只要能带着真诚,和她慢慢接触,总有望融化冰峰的锋锐棱角,浮现出内在存着的的温暖山川。
两人不至于说差距过大,云泥之别,仿佛凡尘俗世与至高无上的仙家福地,有那遥远的“天人之隔”那么夸张,不管怎么样都无法填补那层“距离”,隔阂感严重到极点。
对此魏颉甚至还隐隐的生出了想要和她继续相处,二者从朋友开始做起的念头,虽说这份念头想法才不过刚刚萌芽,还远远谈不上什么“喜欢”,但也足够让魏颉心生感慨,认为自己是不是和苍参那个素来死鸭子嘴硬的家伙一模一样,对“男人婆”那种类型的独特姑娘存有好感,与寻常男人趣味迥然相异,偏偏不爱娇软可人的听话妹子,反倒对足够强势直率,脾气火爆的烈性女人情有独钟。
自从在燕鸣关与红裙小丫头许灵霜分手以后,年轻人魏颉就常常陷入一种胡思乱想的状态之中,脑海里各种自我分析揣度,无数次扪心自问,自说自话叩达心扉,想要彻彻底底搞清楚自己究竟想要些什么,又有哪些东西是无论如何都不会去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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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想得太多,理所当然,精神就一直处在某种类似弓箭绷紧的情况,整个人满满当当的全是压力,半分也不自在,再加上如今身处异国他乡,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就算眼下坐在这座酒楼里放肆喝酒吃肉,周遭的饮食男女也大多穿着胡人的服饰搭配,说着一口不容易听懂的蛮族怪话,和中原百姓差异性极其显著。
独在异乡为异客,无疑会心生思念故土家乡的情愫,浓浓的思乡之感和自我认知不明确的迷茫,两两结合起来,自然会导致压力变得更大,心情更加低沉郁闷。
就好像狂风暴雨来临前的那几个时辰,天将雨而无雨,气候极是闷沉燥热,让人呼吸不上,透不过气来的那种感受,谈不上过于抑郁恐怖,但苦恼和不适感那肯定是有的,而且不少。
魏颉自幼时便砥砺修行,多年来内功拳脚无一落下,枪剑两样并修,甚至连道门的功法以及符箓秘术等等都有涉猎,辛辛苦苦练了那么多,从来就不怕吃苦。
而今当然也就默默受下了这份压得人喘不上气的压力,甚至还苦中作乐,有努力尝试着效仿并不断练习,昔日“刀神”古道将精神高压悉数转化为内在意气的特殊法子。
这法子人间绝无仅有,魏颉固然是做不到古前辈那般神乎其神的造化,更不可能自主实现“目如死灰入尘仙”那样的神迹,但长时间沉浸在此等近乎“缺氧”的精神环境中,魏颉确确实实通过尽力消化内心痛苦,显著感受到心湖之水变得更加平缓如镜,即使面对再大的困难和再强的敌人,都不易再掀起水纹波澜,只因那些所谓的苦难折磨与之相比,那都是小巫见大巫,没有太过严阵以待的必要了。
父亲已经牺牲,六座边关雄城已经失守沦陷,魏颉作为狼煞之子,在大禹王朝也已沦为了饱受官府追杀的通缉要犯,连平日里始终坚定不移站在自己这边的小霜儿,现在都已经走得无疑无踪,连见一面都不可得了,像龙虎宫张天师、青泥寺一衲禅师这样的前辈也都先后离世……
生活际遇陷入如斯悲哀的处境,大的盼头已经彻底指望不上了,只能寄希于些短期内的事情,比如说刺杀坐镇黄龙府天阙城里的耶律镇江,比如说修为底蕴逐步攀升,抵达了一个自己能够满意的境界。
魏颉自觉就算今日“天”便塌下来,那都不需要惶惶不安,心生任何恐惧和害怕,决然没那个必要,天塌下有高个子顶着,轮不到他魏颉一个连凝丹境都还不到的年轻小子来扛,那位白虎帝君转世的剑圣嬴秋嬴老爷子可还活得好好的呢。
况且退一步说,就算当真顶不住了又能怎么样?大不了就是一死嘛,男子汉大丈夫,死则死矣,不管是轻如鸿毛还是重如泰山,总归就是一死,决斗血战而死,被人暗杀而死,年迈垂垂老死……那么多种或轻或重的死法,反正横竖都是要死的,那便怎么样死都行了,魏颉身为狼煞大将军魏魁的独生子,岂有贪生怕死的可笑道理?
也正是因为无惧死生,魏颉才能在每日苦受莫大压力的生活状况之下,这样坚强不屈的活着,向死而生,日复一日的稳定提高自身修为底蕴和武学造化,离心中期盼着的,能够有朝一日成为的那个自己愈来愈近,坚信付出的每一份努力都能有所收获回报,吃下的每一点苦,都能换得未来的一丝“甜”。
可完全不知道为什么,甚至魏颉连本人都极感匪夷所思,几个时辰前,他竟然在那名白衣女子的身上,不可思议的切身体验到了一丝丝的“甜意”。
那是一种在卜倩和许灵霜身上都从未出现过的甜,胜过蜂蜜糖浆,美过金汁玉液,所有的食物上头都无有存在,恰恰是因为此感前所未有,所以才会那般的让人难以忘却,美滋滋回味无穷,后劲之大,强过价值千金的珍酿醇酒,熏熏然无饮而醉。
尤其是那袭白衣临走前,脸上莫名浮现出的那一抹微笑,她说自己已然记住了魏颉的名字,希望作为回报,魏颉也能牢记她苏羽白的名姓,万万遗忘不得。
那抹微浅的笑容,令二十一岁的年轻剑修魏颉心湖湖水颤动,水波“荡漾”之际,伴随有浓烈的甜意涌上心头,恍若潮水重重拍打着岸边,说不出的美妙绝伦。
用一个例子来形容的话,那就是魏颉一整个身子,都被粘稠至极的蜜糖浓浆给紧密包裹了起来,无论是张口闭口,还是呼吸吐气,都能享受到无与伦比的快乐。
委实妙不可言!
就在年轻人独自浸润在巨大的甜意里面,几乎快要难以自拔的时候,有四个其貌不扬的胡人汉子从酒楼门口大摇大摆的走了进来。
其中一人一进门便即扯着嗓门嚷道:“快些上一桌子好菜,爷们吃饱肚皮,晚上好去看彩灯大会!”
第二百一十九章 要不带带我?
酒桌上的魏颉苍参二人,一个闷头想着心事,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一个怡然自在,尽享着美味酒肉,快活若仙人。
就这此时,四个容貌堪称丑怪的蛮族汉子大摇大摆入了楼内,为首者扯开嗓门吩咐店小二,须上一大桌子好饭好菜,待这四位大爷吃饱喝足,待天晚以后,好去参加所谓的“彩灯大会”。
魏、苍二者初来乍到,固然不知何为彩灯大会,料想来是个狼蛮族人特有的某种仪式活动,作为中原游侠的魏颉和苍参来说,实在缺乏多少吸引力,没什么趣味耍头,白请他们都不稀罕去。
四个粗野汉子的吃相极差,就跟他们的容貌一样,让人瞧见了就没半分食欲可言,不吐出来就已算不错的了。
他们风卷残云般,疯狂恣意的席卷着桌子上的鲜热饭菜,如同四头野猪在拱着院子里面的菜叶,粗俗不堪,且发出的响声动静还不小。
魏苍两人就坐在这个四个恶心家伙的旁边桌子,近距离听着四名胡人汉子吃饭的声音,躲都躲不掉,非听入耳朵里面不可。
魏颉本就不再进食,倒也无伤大雅,苍参原本来让店家多了上了俩酱肘子,吃掉一个,剩下的这一个本来打算就着这小半坛酒消灭掉的。
谁成想天不遂人愿,居然唐突跑进来这四个叫人晦气的东西,一阵野猪拱食的响动,搞得青衫客苍参食欲骤减,不愿再去啃食那只猪蹄,心甘情愿白浪费一份买肘子的钱,捧起酒坛往杯盏中添了些许,端着酒碗小口饮了起来。
仿佛是摆明要和那四头“猪”划清界限,突显出中原礼仪之邦的素质教养,不类区区蛮夷那般粗陋鄙俗,和畜-生没甚分别。
魏颉和苍参同坐一桌,自然也殃及池鱼饱受其害,虽已饱腹,连酒都不愿再多喝,但此时听到那种令人不适的声音,心情着实也有所影响,短时间内就变得极坏。
虽说有冲过去教训那些家伙一顿的冲动,出出胸中的愤怒,给不讲礼貌的天烛国蛮子长点记性,但内心思量再三,那四个人毕竟也没犯什么罪过,无非就是让人觉得有点恶心了而已,罪不至死,没有惩罚的必要。
本着多事不如少事的原则,年轻人魏颉还是努力压住了胸膛里因不爽不悦而产生的种种怨气,压抑住了强烈的冲动,没有过去好好赏一顿老拳给他们。
接连不下三次,用瞪圆了的眼珠子作为警告,那恶狠狠的目光朝那边投射,或者说是甩了过去,可很显然,一门心思扑在吃饭这件事情上面的四个彪形汉子对此并没如何在意,压根就没注意到,他所关系的,就只是自己桌子上的酒肉而已了。
若不是苍参见魏颉脸色十分难看晦气,及时握住后者的一条胳膊,好言相劝,说反正咱们都快要离开这酒楼了,再也见不到了,犯不着为那种人动肝火,出手教训之类的事情更加没那个必要,把拳头赏给那种废物一样的货色,白瞎了力气。
四个粗野不讲规矩的丑汉子吃喝受用得差不多了,酒足饭饱,心满意足,便开始靠在椅背闲聊了起来。
由于这儿是天烛国南院六城地界,蛮汉交杂聚居,胡人的说法方式和汉人的言语相互融合,以至于魏颉即使不甚精通胡语,也能听懂个七七八八。
“唉,六十两一张的前排票钱,贵呢确实是贵了些,但既然能近距离看到鼓大高手的风采,那也算是物有所值了。”一个蛮族汉子笑道,“你们知道吗?那位姓鼓的纯粹武夫,师承折腰山真武峰峰主林清,今年不到三十岁,已有半步凝丹境的修为,人称‘小武神’,是这阳凤城城主蓝关麾下第一得力战将,实力妥妥的那是一绝,若是亲眼目睹那位武夫的拳脚,或多或少偷学来一招半式,那可就不是多少两银子能够衡量的了,此生都受用不尽,也不枉咱们千里迢迢,相约从镔铁府赶来这里了。”
魏颉又一次听到这“林清”这个名字,自然而然的想起了认林清为义父的狗汉奸林明,一想到那个惨遭未婚夫杀害的孕妇沈笛,魏颉心头一阵抽痛,咬了咬牙,继续耐着性子听了下去。
另一个汉子朗声笑了几下,道:“厉害厉害,居然是那位号称‘人间真武大帝’的林老九的徒弟?那这银子花得真够值的了,别说六十两了,我觉得卖一百六十两都不为过,咱们血赚不亏呐!哈哈!”
“那可不?折腰山高手如云,‘十三凶徒’里头除去英雄峰诸葛老大以外,我最崇拜的就是林清林老九了,什么人间真武大帝,我听说,那林老九本就是天庭玄武帝君降世,身负仙人气数,武学造化高得那是没边了,一双剔骨剥筋手,天下谁堪其敌手?林清对外都说了,若是八阶天罡境的纯粹武夫,那或许还有点资格使之全力一战,如若是那天罡境的剑修或者练气士,只要被他近了一丈以内,结结实实吃了一顿拳脚,那甭管你膻中穴-内的本命真气多么雄厚,他就是能打得你身子支离破碎,生生暴毙在猛攻之下……哈,若是连八阶天罡境的修为都没有,那就连打都不用打便能预测到结果了,你们猜猜林清平生最爱干的事情是什么?”
那人自顾自憨笑几声,表情阴森森的说道:“抽龙筋!这人身上什么部位能被唤作‘龙筋’?那必须是脊梁骨啊!我跟你们说啊,林老九最最喜欢先把人给打个半死不活,然后一下把手给戳进去,把人后背整根脊柱都硬抽出来,场面那叫一个血腥呦……”
另一个人肩膀耸了耸,显是有些不寒而栗,“瞧你这说的,好像亲眼见过那个林清抽人龙筋一样。”
适才说话那人笑了笑,回应道:“我是没亲眼见识过,我也是听别人说的,林清乃是英雄府数一数二的纯粹武夫,昔年屠龙帮的帮主,后来算是被招安了吧,成为折腰山干部之一,刚入山没多久,真武峰前任峰主梅子瓒就被人暗杀了,凶手至今下落不明,然后他林老九就顺理成章的成为了新一任真武峰峰主,这一事件虽然后来不了了之,但当时几乎清一色的人都猜测,梅子瓒是死于林清之手,且死状极其惨烈,浑身上下每一条筋脉都被挑断,满是血渍和严重创痕,面目模糊,几乎连一块好肉都瞧不着了。”
又一个大汉瘪了瘪嘴,赞叹道:“不仅以铁血手腕杀人上位,而且事后还一点儿责任都没承担,林清当真是好手段呐!”
刚才那人听其如此称赞自己的偶像,志得意满的点头笑道:“那是自然,你们别看林清到哪儿都被人叫做‘林老九’,那是因为他拜入山门太晚了,而后又取代了梅子瓒的地位,这才当了老九,实际上这战力的排行绝不止第九,折腰山十三凶徒,他林老九少说能排入前五,如果不用兵器,仅凭拳脚外功交手,恐怕除了折腰山诸峰共主诸葛长怀以外,整座南院乃至举国上下,就基本没人能有资格敢说那‘稳操胜券’四个字了。”
一个糙汉子若有所思的想了想,好奇的问道:“这林老九究竟练了什么功法,居然能强成那样,连天罡境修士都能不放在眼里?”
最开始那个觉得银子物有所值的汉子抢着说道:“这‘凡间真武’林清林老九啊,是天上统镇北方的玄武大帝的人世投胎,习武禀赋之高,那是破了天去的,今年四十六岁,差不多已快把人世间所有的近战功法或是轻身功夫全部学会了,佛道两家的内外武学也都十分擅长,融会贯通诸多武学于一家,故而面面俱到,不存在任何短板和漏洞,武功丰富无限,形同一个会走路的人形武库,拳腿膝肘八个点,均可化为杀力绝强的武器,甚至连十根手指头都具备那扒皮抽筋,折骨头断龙脊的本事,虽从来都是徒手作战,但却丝毫不惧那些持有武器的敌人,用他林老九自己的话来说就是——‘持械之徒唯信手中器械,不信自身拳脚,而我林清一贯不信其他,独独坚信一身磅礴意气和拳脚功夫,双拳可碎山开川,两腿可劈江断河,我即是真武,真武即是无敌’!哎,你们听听,这话够不够霸气,若不是强得天法无天,心境举世无双,又岂有底气说出此番话来?”
说着便举起酒碗,震声言道:“咱们天烛国有林老九那样跋扈的顶尖武夫,实在是整个龙蒙族天大的福分,来,干杯!”
其余三个汉子都跟着端起了酒碗,碰杯后仰头饮尽,无不为自己的民族出了个像林清那样的至强武夫,而由衷感到豪气骄傲、沾沾自喜。
天烛环境异常恶劣,尤为适合武夫磨砺体魄,这四个汉子自北庭镔铁府而来,也是扎扎实实的稳步修行,终日熬炼身体,这才好不容易跻身的二阶跃灵境小圆满。
不单单对于他们而言,天烛国境内绝大部分听说过折腰山老九林清名头的人,都会将其信奉为世间习武者至高无上的神明。
统敕北方大陆的玄武帝君又被称作“真武大帝”,林清既是真武峰的最强峰主,武学修为又算得上是人间无敌,那么就理所应当是那真武转世临凡,如将其作为武夫修行大道上的“守护神”来顶礼膜拜,那真武帝君自会于冥冥之中庇佑,使人武运昌隆,武道精进速度飞快!“你们说说,他林老九都已经这么强了,他的徒弟能弱到哪儿去?”
最初带出这个话题的汉子仰着脖子道,“鼓武人送外号‘小武神’,这绰号的重点不在那个小字,而是在那‘武神’二字,林清是人间真武,当之无愧的武道神明,那他的得意弟子就该是小武神,既是林清武学大道未来的传承接班门徒,也是天烛武道将来的扛鼎之人!”
另一个人赞同道:“说的好啊,蓝城主部下最强武夫鼓武,一个二十九连三十岁都还不到的青年人啊,半步六阶凝丹境,而且对外宣称,纵然是六阶凝丹境小圆满的剑修和他狭路相逢,只要能不被拉出距离,鼓武就有自信一拳拳累计起来,把那仙品剑修给当场捶杀,死时不但筋骨尽碎,甚至搞不好连手里的武器佩剑,以及膻中府海内温养着的那颗‘无上剑丹’,都要给鼓武的拳头给砸个稀巴烂,屁都不值一个!”
又一人拍手喝彩道:“这才是人间真武爱徒应有的魄力嘛!”
“话说这个鼓武啊,原本是林老九栽培出来,准备送去给耶律镇江当护院打手的,后来听说这阳凤城的画眉城主蓝关,曾经跟中原某个叫伯乐的师傅学过点门道,屁颠颠的跑去给南院大王相马,接连挑出了不下十匹千里宝马,耶律大王心情极佳,便把小武神鼓武赏赐给蓝关当贴身侍卫……”
“画眉城主?为何在城主头衔之前加‘画眉’二字?”
“孤陋寡闻了吧,嘿嘿,这还是桩挺有趣的闺房佳话呢,阳凤城城主蓝关有个爱妻,姓果,单名一个‘眉’字,是中原人出身,这娶过门还没几年,夫妻间的感情便笃实无比,蓝城主几乎每日都会坐在床上为妻子用眉笔,仔仔细细的绘画眉毛,以此举来增进彼此间的感情。”
“呵,原来是这样,想不到那个姓蓝的还挺别具风情的嘛,当官的果然不一样,就是会玩!想来老子家里也有个老婆,可惜了,老子没那个鬼耐性天天给我家婆娘画眉,不就两条破眉毛嘛,她自己对着镜子来画不就成了?要我们男人费这功夫作甚,不嫌麻烦?”
“所以你当不成官呀,这当官的还都得有这份毅力才成。”
“别鬼扯其他的,没劲……你就跟咱说说,今晚那场彩灯大会,除了满城尽放诸葛灯,鼓武以一敌百战死囚两大戏码之外,还有什么好看好玩的么?六十两银子可不是小数目,老子也想多捞点本钱回来,否则感觉亏了点。”
“哈哈,有的,还有个紧张刺激的游戏环节,叫做‘投壶’。”
一名汉子笑言道,“就是把几十个中原猪狗给捆起来,让他们跪在地上排成一排,每个人嘴巴都给掰脱臼,怎么也合不上,只能把嘴巴大大的张着,如同一个‘人形茶壶’,凡是像咱们这样买到了最前排票子的,就能免费领到一支箭,隔着两丈左右的距离,若能一下就把箭射进‘人壶’的嘴巴里面,那便可以直接领取到整整一百两黄金!”
“还有这种好事,那我铁定能拿啊,就咱这射技,此等小伎俩不是信手拈来的么?”
“你别瞎吹了,可难着呢,差着两丈远,而且人的嘴巴才多小啊,比一个铜板也大不了多少,况且那毕竟是大活人,会动的,你信不信差一点要投进去的时候,那个人型茶壶只需动上一动,便能让你的一百两金子泡汤啊?”
“咋可能,老子百步穿杨,箭无虚发,虽说手投可能准性有所下降,但这才区区两丈而已,做到‘又快又准’四个字还是决计没问题的,你就等着看我怎么领赏钱罢!”
“听你胡吹,你若真能投进去,我认作你爹!”
“放你娘-的臭屁,老子是你爹!”
那四个丑怪至极的胡人汉子正聊得热火朝天,甚是畅快淋漓,全然没能及时意识到,有一名身穿红绸的年轻人已缓步走至了这张桌子旁边。
那名年轻人轻描淡写的将一只手搭放在了桌子上。
瞬时间,一大股极其凝寒的真气自他的掌心散出。
很快,满桌的残剩饭菜、盘子碗碟和酒壶,甚至于整张桌子台面之上,都覆盖了一层厚厚的冰霜。
那股至寒真气的扩散力度强横无比,冻得四名结实大汉字面意义上的如堕冰窖,生不如死!
红绸年轻人弯着腰,眯起笑眼,慈眉善目的开口道:“听你们说得这么有趣,我心里都挺痒痒的了,咱是中原来的,没见识过什么彩灯大会,也没玩过投壶之类的游戏,要不,你们带带我?”
第二百二十章 看戏去
酒楼内,年轻剑修魏颉运起冷家剑宗的玉兔真气,瞬间摧施出一大股幽蓝色的凝寒真气。
气浪熊熊,蒸熏满屋,只一刹那的光阴,便将整张桌子以及桌面上的物事通通用霜雾笼罩覆盖了起来。
激烈的寒气冻得围坐桌边的四个蛮族汉子牙关打颤,浑身哆嗦不止,冷得几欲死去!
魏颉也不轻易将按在桌子上的手松开,任凭莫大寒力在此地蔓延,很快,整间楼内用餐的客人就已悉数逃离,只剩下位于激寒正中央处的四个大汉,以及隔壁桌坐着的青衫客苍参了。
就在差不多能把普通人生生冻昏过去的时候,魏颉大发慈悲,停止了输送玉兔真气,刺骨的凝寒虽中止催发,但桌子却已然被冻成了结结实实的冰块,四个满身热气的大活人即便没有被冻成“冰人”,也已是差之不远了,脸上惨白全无半分血色,嘴唇呈现畸形病态的深紫色,皮肤须发之上通通挂满了寒霜,如同入秋时分晨间满是夜霜的树梢枝头。
那四名拥有二阶跃灵境小圆满的狼蛮族汉子差一点点就要被寒气逼得昏厥倒地,眼下虽勉强挣得了一条身家性命,但胸中的恐惧感未有减少半分。
身体上的痛苦倒是其次,真正杀伤力强狠骇人的,是那名红绸年轻人脸上挂着的那一抹“笑容”。
魏颉笑吟吟的眯眼盯着他们,其面部表情,仿佛是一个孩童在睥睨着四只即将被蹂躏致死的昆虫,不存在任何人情味可言,明明是有在“笑”,但于四人看来,却无疑比哭还要难看十倍百倍!
而且最关键的是什么?那个容貌俊美的年轻小子居然自称是“从中原来的”?!
还说要让他们四个带其去看看今晚城中心即将举办的那场彩灯大会?
先不说那场大会本就是天烛国一年一度,龙蒙族人专属的庆祝典礼,一个中原人也没必要去凑热闹。
要知道,大会作为压轴的那个重头戏节目被唤作“投壶”,那个项目极度血腥残忍,是要将几十名遭到囚禁捆绑的中原俘虏拖出来,让他们强制性跪在地上整齐排成一排,掰断下巴,以致于嘴巴再也无法合上,只能就那么仰头张着嘴巴,姿态和一个人形的茶壶没有分别,可供肆意蹂躏践踏,贱得不能再贱!
然后那些花了六十两银子,在前排观看表演的特权者每人可获得一支羽箭,凡是成功把手中利箭投入“人壶”的嘴巴里面,并顺利使箭扎穿那名中原受刑者喉咙的人,就能从阳凤城城主蓝关那里领取到整整一百两黄金作为赏钱,领赏之人除了白拿黄金以外,还能够享受到周遭围观群众们艳羡和崇拜的眼神,一时间极是风光。
与此同时,咽喉要害被长箭深深刺穿的那个人形茶壶,绝大概率是会当场暴毙,气绝而亡,就算有那种运气极好,或是身子素质足够强的,在此等重伤难愈的情况下,注定也活不长久,作为身处异国他乡的中原俘虏,自然无半分人权尊严可言。
饿死,伤口感染而死,亦或者活动结束后被嫌他们晦气的官兵用刀活活砍死,有太多种死法在等着他们,怎么样去死都有可能发生,唯独没有“活下去”这一个充满希望的可能。
活是必然不会让你活的了,死的时候倒是有死得痛快和死得痛苦两种情况可选,像一天天的断水断食饿死这是最痛苦的,其中被人用羽箭贯穿喉咙部位,当场暴亡,横尸在地,这反倒成了最轻松的一种解脱方式了!
那个修为手段通天的红绸怪客,自称中原人,毫无疑问会对此等虐杀中原无辜百姓的“游戏”深恶痛绝,此时年轻人胸中的怒火该有多么炽烈,无须多猜便可了然。
所谓笑里藏刀是最可怕的,他这会儿的那个表情,显是强压满腔愤恨没有爆发出来的结果,好比一座内部岩浆滚滚的活火山,不喷发则已,一旦火山爆发,那么迎接四人的命运,除了一死外,还能有其他什么了?
由于幽蓝玉兔真气逐渐消散退去,四个汉子毕竟有部分修为在身,慢慢的恢复了些许气力,呼出的热息也一点点变多,其中内力最强的一名蛮子大汉最先哆哆嗦嗦的出言求饶道:“大……大侠,我,我们……”
魏颉二话不说,“啪”的甩出一记重重的耳光,将那个率先说话的汉子抽飞了出去。
见一名伙伴被人仅用一巴掌,便当场打得昏倒在地,其余三人无不骇得心神皆裂,想跪下来磕头,却已害怕得连离开座位的力气都没有了。
剩余三个蛮族汉子呆呆停留在原来的座位,神情惶恐万分的注视着那一袭红绸,如耗子视猫,砧板上的鲤鱼面对手操菜刀的屠夫。
那名英姿满面的年轻人保持着眯眼咧嘴的表情一会儿,终于不再继续虚伪发笑,那双瑞凤眼睛依旧是眯起来的,只是眉宇之间隐隐多了一份“凶煞之气”,嘴角更是下垂,整张脸显得尤为严肃狠厉。
想想也是,这位堂堂大禹王朝狼煞大将军的独子,可是在几天前与人联手,在少咸山青铜峰之上发起了一场悍然袭杀,于千军丛中取走了天狼府持节令长官慕容击筑的项上人头!
拥有着此等惊世骇俗的魄力和匪夷所思的经历,面相就该是这般的霸道绝伦才是,否则焉能对得起“狼煞之子”这一四字头衔?
红绸加身的年轻人掌力轻微一吐,雄浑至极的本命真气骤然勃发,立时将一整张冰块状的桌子震成齑粉。
三个身材精壮的狼蛮子皆被吓尿了裤子。
魏颉扭住其中一人的衣领,瞪视着那人,厉声命令道:“我再重复一遍,我要去看今晚的彩灯大会,乖乖把票交出来,饶你们性命!”
三人忙不迭地从衣兜里将大会的前排门票掏了出来,颤颤巍巍的递了过去。
魏颉一把抢过三张小票,嘿嘿一笑,随手把那剩下的三名蛮族野汉都给敲昏了过去,然后扭头大声叫道:“苍兄,走着,咱们看戏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