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一章 英俊机变青衫俏郎君
深更半夜,能有意外之喜,雪中送炭般找到一家尚在开门营业着的精致酒肆,魏颉自觉今晚极是幸运,这来得未免也太是时候,心情也跟着变好了些许,遂匆匆将那匹名为赤骥的赤鬃老马栓在了酒肆门口,带着腹中怀胎的彩裙小女子沈笛,与之一同进入了热闹非凡的店铺里面,准备喝个舒服。
入得那家店名唤作“落花踏尽”的街边酒肆之后,魏颉这才发现,其实此家深夜酒肆的面积当真很小,和一般的破旧客栈差不太多。
但即便占地不大,内部光临的客人却几近爆满,个个碰杯换盏,大声侃天尽兴,喝得那叫一个热火朝天。
深冬夜里,虽无风雪飘刮,却仍是异常冷峻难捱,路边地冻、天幕凝寒,幸而这座苍苍茫茫的世间,还有这么一处温意如春的狭小场所,可供人暂时性的饮酒驱寒,彼此间报团取暖。
再无奢求,有此,已幸甚至矣。
由于店面本就不大,除掉中央的台子和一些必要的摆件,面积就更显小得可怜了,半夜里来此地喝酒娱乐的客人又甚多,故而魏、沈二人入店后着实费了不少功夫,方才勉强寻到了一处落座的位置,即便如此,依旧还是免不了与其他人肩碰肩背靠背,颇为拥挤贴合。
既来之则安之,没什么好嫌弃的了。
大晚上在城中找家还开着张、卖着酒的铺子不容易,挤点便就挤点吧,总也比在外头吹风受冻,冷得想流鼻涕打喷嚏来得强,魏颉内力强悍自无惧严寒,而小姑娘沈笛体格孱弱,兼有孕在身,对冷天气的耐受力明显不强,正缺一个温热的屋子暖暖身子,一入酒肆内就宛如捧了个汤婆子,进来就再也不想出去了,吵便吵了,至少能有个暖乎乎的安身之所,胜过外头十倍。
本着尝鲜的好奇态度,魏颉跟长相憨厚的店家要了瓶酒液色泽浑如黑漆的“三勒浆”,此酒入喉味醇,回甘很浓,粘稠度尤在西域人专门酿造的葡萄美酒之上,听店内老板说,南院大王耶律镇江就特别钟爱饮用这种液体绸粘若血的三勒原浆,加之“三勒”一词在天烛国语中与血液发音相近,耶律大王还饶有兴致的给这酒取了个霸气的别名,就唤作“龙血酒”。
魏颉端着酒杯在位子上稍微喝了一会儿,那家虽不大但是既热闹又暖和的沿街酒肆里,忽然来了个身穿单薄艳丽衣衫,尽显胡人风情特色的高挑女子,并不似中原人那样行甚么万福礼节,刚来便开门见山,直接为入得此间饮酒作乐的客人们表演起了无比华丽的舞蹈,罗衫摇曳,各种自由动作主要以跳、腾、挪、踏为风格特点,时而雄健迅急、刚毅奔放,时而柔软潇洒、诙谐有趣,堪称生命力十足,意态盎然,观看时令人情绪随之起伏振奋,大半夜的无有半分睡意,困倦之感被悉数遣散,只欲起身欢呼喝彩,扯着脖子高叫:“跳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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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还有一个穿着相同款式曼妙胡服的遮脸女子,坐在稍稍旁边点的地方击鼓奏乐,边敲边纵情高歌,曲调中包含浓浓心意,投入的感情甚是饱满,努力为众宾客奉献妙极嗓音,显是希望客人入店后能留下一段美好回忆,流连忘返当回头客,歌与舞交相辉映,好一副“鼓催残拍腰身软,汗透罗衣雨点花”的歌舞画面。
酒肆老板在一旁与众人自豪介绍,说那对身材曼妙、容貌姣好的姐妹花是他的女儿,二女儿演奏的歌曲名为《笑入胡姬酒肆中》,舞名叫胡腾,又名美人拓枝,此类舞曲演出原本都是男子独舞,而现在由老板的大女儿一介女流之辈跳将出来,倒也别具一番风味,令人眼前一亮。
酒肆掌柜始终自吹自擂,言语滔滔不绝,讲述自己女儿以及自家酒水有多么多么好,而店内其余客人更多是借着满腔的酒劲发泄情绪,一旦歌声或舞姿到了高-潮处,总是掌音雷鸣,喝彩声震天。
魏颉由于看过“天下第一花魁”窦妙的神妙舞蹈,听过滇戏少女许灵霜的天仙歌喉,如今再来欣赏这异域美女带来的胡腾歌舞,自然没有什么特别的新奇感受,只剩下“曾经沧海难为水”般的无奈感觉,身陷囫囵境里,走了的话显得不尊重人,不走吧,又没太大的乐子,还不如去城中找家酒楼好好睡上一个饱觉,方便明日帮着沈笛寻他的未婚夫林明。
单手握住镀锡酒杯,喝着杯中粘稠到甚至有些糊嘴了的“龙血酒”,红绸剑修魏颉不由得暗自轻轻叹息,细声喃喃道:“不够啊,不够啊……”
就在此时,落花酒肆门外,一名披穿深青色长衫,腰间别着一柄绿鞘长剑和一只雪白色酒葫芦的胡茬汉子,自一匹外观造型酷似白龙的银鞍白马背上跃至地面,栓好坐骑后,胡子邋里邋遢的束发男子面带笑容,迈步走入了有胡人歌姬献舞卖唱的街边小酒肆之中。
这名长相普普通通,身材也并不高大的佩剑汉子一入屋内,左右环顾了一周后,终于锁定了有魏颉坐着的那一桌,兴匆匆的快步奔走了过来,三步并作两步,赶至红绸年轻人的身边,岁数约莫三十来岁的佩剑男子咧嘴快意而笑,振声道:“剑仙小兄弟,嘿嘿,可算找着你了,我还当把人跟丢了呢,你在山脚下扛枪、耍枪、扔枪,然后御剑喝退官府兵卒的样子,真他-娘帅的没话说了,我这人最爱和那些风流潇洒的人交朋友,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丑的家伙可没资格做我苍参的朋友!”
头戴斗笠的魏颉抬头看着那个胡茬满脸的青衫汉子,眨了几下眼睛,仅是略显尴尬的抿嘴笑了笑,对眼前这个男人的唐突草率之举略微感到不适,故没有立时作出回应。
莫名其妙闯入酒肆内的苍姓男子见魏颉没有开口说话,只当他默认了自己适才提出的交友请求,无不欢心大喜,于是信心满满自保家门:“我姓苍名参,字曲陌,号‘英俊机变青衫俏郎君’。”
第一百九十二章 天狼十杰
英俊机变青衫俏郎君?
这绰号可真是有够厚脸皮的。
魏颉自诩脸皮并不薄,却也从不至于给自己取出来一个类似的嚣张称号,这胡须邋遢的汉子倒好,脸皮厚到长枪都刺不穿,居然跟人自保名姓的时候都敢这么说,如此自吹自擂毫不避讳,自我感觉良好到了极点的家伙,确实是魏颉这辈子第一次遇到。
作为“回礼”,魏颉也报上了自己的姓氏名讳:“我姓魏,单名一个苍字。”
昔日魏颉曾是东南临海长公主山巽风宫里的一名小道士,被师父鹤寿子刘明清收入门下后赐号“敬苍”,今日与人自报名姓,便随意将魏敬苍中的那个“敬”字摘去,从尊敬到不敬,从敬苍到只剩一个苍,魏敬苍变成“魏苍”,直接报了上去。
魏颉的这个化名用得甚是漫不经心,脱口而出压根就没经过思考,就像那日在滇南泽的大船船头,告诉那个以沧海凶神司徒鲛为毕生偶像的白袍少年贺礼,自己姓魏名大胆一样,没什么其他说头,仅仅只是为了掩盖自己的真实身份,用了一个比较顺口的代称罢了。
人总是会成长的,比方说在给自己起新名字这件事情的水平上面,魏颉的进步就相当之明显。
魏大胆,魏苍。
很显然后者要好听许多,更显得具备文化底蕴……前者摆明了就是乡下村野土鳖瞎起的诨名嘛!
一身深青色长衫的佩剑汉子苍参由衷点了点头,“嗯,咱俩这名字里头都带个‘苍’字,难怪命中注定要当兄弟。”
魏颉浅浅笑了笑,不置可否。
姓名里有字一样,就是命中注定要当兄弟么?这道理倒也不是完全说不通,就像那天在赤霞山里,红衣女子卢小倩和绿衣少女卜倩,名字里有个‘倩’字,那对倩女姐妹的山间相遇,会否就是天意使然、命中注定的呢?
“喂,老魏,我这儿有一壶‘十千五千旋沽酒’,又唤作‘赤子交心酒’,专门用乌梅酿出来的,甘甜醇香,极是爽口好喝,可缓解-体内寒气,活利血液流动,是我家乡常山那里特别补身子的名酒,我从小喝到大了,你要不要尝尝?”
苍参摘下腰间别着的那只雪白色酒葫芦,“你若怕里头有毒,不敢喝,那也无妨,不喝便是了,我断然不会强求,但我可事先跟你说好,我可从不轻易请别人喝这酒的,所谓赤子交心,唯有赤子方可坦诚相待,彼此做交心的朋友,一般人,哼,我可连请他们喝这件事儿都不会提出来。”
被称作“老魏”的年轻人魏颉哈哈笑了一下,道:“你这话说的,我若说不喝,倒显得是我胆小怕事,是我不给你面子,驳了你的一番美意呢,好,我喝,一口酒而已,又有甚不敢喝的了?就算是断肠刮骨的剧烈毒药,我魏苍都一贯当成白水来喝!”
体内蕴藏祛毒圣物九幽真气的魏颉素来颇有依仗,纵然是当真喝入了剧毒之物进肚子里,照样有办法临时化解,最终安然无恙,所以一向胆子极大无惧投毒。
于是年轻人慷慨豪爽的一把接过了苍参递过来的那个雪白酒葫芦,扭开壶盖,对着壶口,“咕嘟咕嘟”的痛饮了起来。
这别名“赤子交心”的十千五千旋沽酒果然如青衫苍参说的那样,入口既甘且甜,但丝毫无有发腻之感,顺着食管滑入腹腔内,滋味相当醇厚,满口生津,喝一口想喝第二口,饮后不多时,便有一阵暖意自腹中徐徐上升,直至流淌遍全身各处,整个人皆暖洋洋的,极是精神自在,大冬天里喝上这么一壶“赤心酒”,实在是人生一大美事。
上次令魏颉觉得人活着,就该喝此等美酒的时候,还是在万家酒店铺子的门口,喝万纶万大哥自家精心酿造出的桃花酒的时候。
春日饮桃花,冬日喝赤心,人生如此,夫复何求?
“真是好酒!”魏颉连喝好几口后将雪白酒壶还给了苍参,“多谢苍兄款待。”
不论是年岁,还是容貌的普通程度都和魏颉结义大哥万纶相差不多的青衫剑客苍参,仰头大笑,笑声朗健而快意,显是发自内心感到高兴,“老魏,瞧你这话说的,忒外道了,几口破酒值得了什么?还谈什么‘款待’?等什么时候我带你去逛窑……”
苍参忽然瞥见魏颉身边坐着的那个彩裙小姑娘,立时把口中污秽言语刹住,后半句咽进了肚子里面,尴尬的笑了几声,问道:“这姑娘长得不赖,是老魏你的媳妇儿?”
魏颉快速瞥了一眼坐在自己身旁的孕妇沈笛,连忙出言否认道:“不是不是,我与这位姑娘也仅是萍水相逢罢了,她不慎与自己的未婚夫走散,我见她大着肚子一个人寻亲也不太方便,便想着帮帮她,正好这个点我有些想喝酒,她愿意陪我,就跟着一块儿过来了,总之我与她认识才不到一日而已。”
苍参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竖了大拇指,赞许道:“不愧是我苍参的朋友,路见有难便仗义相助,颇具侠士风采,不错不错,对我脾气!”
说着也扭开了酒壶盖子,扬头大喝起来,没一会儿,便将一整壶赤子交心酒都喝了个干干净净,一滴不留。
抹了一把嘴角,除了胡子邋遢,其他地方都相对整洁的青衫客苍参抿嘴笑了笑,发问道:“老魏啊,你可有听说过天狼十杰么?”
魏颉摇了摇头,“没听过,那是什么?”
苍参意态亢奋,笑得十分张扬自得,酒肆内饮酒划拳者众,爷们的叫嚷声不低,却也都被这位英俊机变青衫俏郎君的高亢笑声给盖了过去,“你肯定没听过,因为这是我自己取出来的一个名字。”
魏颉撇了撇嘴,大感莫名奇妙,为缓解尴尬而调侃道:“哈哈,你这人还蛮会开玩笑的。”
苍参又是一笑,“虽说是没有天狼十杰,但‘天狼七杰’这一说法还是存在的,那是这天狼府统治长官,碎肉城持节令慕容击筑的五个儿子和两个女儿”
魏颉“哼”了一下,喃喃道:“七个?那厮可真能生……”
“可不咋滴,一窝生七个,而且还是几胞胎几胞胎生出来的,可不是就跟母猪似的么?”苍参笑道,“那慕容击筑的七个儿女皆有武艺在身,其中老大老二名为慕容毅和慕容洱,有四阶洗髓境修为,剩下五个,除了唯一的大女儿慕容姒和二女儿慕容柳是二阶跃灵境以外,其他三个,慕容山、慕容武、慕容旗都是清一色的三阶百尺境,俱是纯粹武夫,放在我们中原已有开宗立派的实力了,不容小觑。”
魏颉沉默片刻后,开口问道:“你不是说天狼十杰么?这才七个,剩下的三个呢?”
苍参洋洋得意,一脸“我就等你问这个了”的表情,继续道:“其余的那天狼三杰,并非是天烛本土的狼蛮族人,而是自中原和东瀛来到此地的异乡人了。”
同为异乡客的魏颉兴致大起,忍不住挑着眉升调“哦”了一下。
苍参对其当下的这个反应相当满意,摇头晃脑道:“除去慕容击筑的七个儿女,天狼十杰中第三杰是位女子,那可不是一般的女子,是那天边彩云仙子转世,神界妙灵圣女降生,原名千岩竞秀,其父是东瀛海岛上巍巍十八楼的楼主,剑鬼千岩拱列。此女长相绝美,有天仙之容,脸上红霞铺面,令人见之忘俗,胸脯亦甚是丰满盈硕,平素却最爱用束布裹胸,以男装行走江湖,化名为何我就不多说了,但她给自己起的绰号叫做‘剑诡’,并非鬼怪之‘鬼’,而是诡异之‘诡’,一柄云兴霞蔚,乃巍巍十八楼镇楼之宝,如今有五阶脱俗境小圆满的修为境界,以云霞剑施展一套东瀛剑术万壑诀,一壑一雷,纵是六阶凝丹境小圆满的仙品剑修面对她,都很难轻易取胜,势必要陷入一番艰难苦战,且最后胜负未知、生死难料!”
魏颉不由得“啧啧”两声,“你这知道得太详细了吧,跟我说实话,那个剑诡千岩竞秀,到底是你什么人?”
苍参脸上浮现幸福笑容,嘴上却道:“朋友,只是关系挺不错的朋友而已。”
“那还有两个呢?”
“剩下两个就厉害了,都是五阶脱俗境大圆满的修士,一个刀修一个剑修,都是顶天立地的强悍人物!”
苍参自豪的说道,“天狼十杰第二杰,复姓夏侯,单名一个焚,焚烧之焚,这夏侯焚出身兵戎世家,其祖父,便是那位拔箭啖睛,当年魏武大帝麾下的猛将夏侯橼。夏侯焚拥有一柄天下十大名刀排行第十的金蚕刀,除了擅长那套家传内功刀法流魂典以外,他还自学了一门杀力极强的暗器手法,叫做‘白日钉’,别人的暗器都是偷偷摸摸找时机发射,他不一样,他的那些钉子既名‘白日’,那便出自正大光明之意,出招速度之快,突袭角度之奇,堪称惊世骇俗,敌人就算知道他的意图,也决计闪躲不开,必要身中钉击,为钉头魔物所害!”
“这夏侯焚也是你朋友?”魏颉问道。
“不错,我苍参朋友不多,他夏侯焚算得上一个。”苍参微笑道,“我的这位朋友志向远大,给自己起了个绰号叫‘金鳞儿’,出自那句‘金鳞不是池中物,一遇风云便化龙’。”
魏颉点头称赞:“这绰号起得有水平。”
然后红绸剑客又违心补充了句:“和你的那个大号水平差不多。”
自封“英俊机变青衫俏郎君”的青衫苍参笑得两眼眯成细缝,“现在该说说这天狼十杰之首了。那位天狼府目前数一数二的风流人物出身中原淮南道,其父姓苍名澍,号常山大侠,这位常山大侠的独生子,自少年时起便放荡不羁,溜猫逗狗、牵鸟驯鹰,凡败家纨绔子弟之娱乐游戏,可谓无所不精无所不通。有诗曰‘淮南少年游侠客,白日球猎夜拥掷。呼卢百万终不惜,报仇千里如咫尺。少年游侠好经过,浑身装束皆绮罗。兰蕙相随喧妓-女,风光去处满笙歌。’”
苍参自顾自拿起了魏颉桌上手边摆着的一壶酒,往自己嘴巴里猛灌了几口,“二十四岁初步踏入江湖,二十六岁跻身四阶洗髓境,三十二岁入五阶脱俗境小圆满,三十五岁入大圆满,也就是在那一年,这位江湖人称‘索命青影’的游侠男儿,爱上了一名女子,一名绝美的女子,她霞彩铺面,貌若神仙……”
“今年他三十七岁,已是半步六阶凝丹境,舍弃自家祖传剑法,独创了一门名为‘桃李裁来几度春’的剑术,胯-下一匹银鞍白马名‘白义’,乃八骏图名马之一,腰间佩剑……”
苍参摸了摸别在腰带里的那柄绿鞘长剑,“这是天下八大神剑之一,名地灵剑,是我要送给心上人的礼物。”
魏颉听到这儿,拿过酒壶也饮了一口,咧嘴笑道:“让我猜猜,那位天狼十杰之首,人称索命青影的江湖游侠客,就是你苍参,而你的心上人,就是那位东瀛剑鬼的女儿千岩竞秀,对否?”
苍参笑吟吟的说道:“心照不宣就好,我辈游侠儿行走江湖,还是稍微低调点比较好,哈哈!”
魏颉用一阵纵情大笑作为回应。
就在这时,酒肆门口传来了一阵喧哗嘈杂的声音,显是外头出现大量无礼的不速之客。
这间胡姬酒肆的老板神色紧张万分,坐立不安,像锅炉上的蝼蚁似的于原地团团乱转,整个人焦虑到了极点!
魏颉大感迷惑,遂问其为何要这般焦躁难安,仿佛天马上要塌下来了一般?
酒肆掌柜愁眉苦脸,沉声叹了口气,回答道:“这回风摧楼的大老板亲自来了,上次我从别人那里听到点风言风语,说林老板对我那两个女儿有点意思,我……唉!”
魏颉瘪了瘪嘴,问道:“风摧楼是什么玩意儿啊?那个什么林老板又是谁?”
店老板愁得几乎快要落泪,深深吸了一口气,试图平复心情,说道:“那个林老板是我们这儿最大帮派风摧楼的话事人,兼折腰山真武峰峰主林清的义子,林明。”
第一百九十三章 透心凉
沈笛“噌”的一下从位子上站起,满脸错愕,双目溜圆,片刻不移的盯着那名酒铺老板。
只因她从其口中听到了一个无比熟悉的名字。
她的未婚夫。
魏颉异常尴尬的笑了笑,对着小女子沈笛安慰道:“别慌别慌,没事的,你丈夫的名字那么常见,很容易就遇到重名的,这肯定也是那种撞名字了的情况,别太在意……”
转而询问那家落花酒肆的老板:“你所说的林明,是什么时候当上的那个风摧楼的话事人的?”
神情极度焦虑的酒肆店老板眼神无助,嘴唇发颤道:“一年多以前吧,据说林老板本是中原人士,两年前认了折腰山干部之一的林清为义父,随后就一路平步青云节节高升,算是飞黄腾达了,没多久就成为了受折腰山最高统领管辖的黑-帮风摧楼的楼主,也就是风摧楼顶尖执行话事人,手底下管着约莫上百号能打的小弟,耀武扬威,横行霸道,大半个天狼府的铺子都是他在收保护费,每个月都都要上交一大笔钱给风摧楼,若有胆子不交,那店铺直接给你砸烂,人给你打死都是有可能的……”
落花铺子老板接下去的一番话,让魏颉和沈笛都大吃一惊,继而陷入彻彻底底的失望之中,店老板哀声道:“听说林老板一年前回中原老家去了,本以为能一直安宁下去的,结果万万没想到,那个姓林的瘟生差不多在两三天前又回来了,挨家挨户收取赊欠许久的保护费,也不知道短短几天已榨了多少两银子,唉,天狼府有他林明在,我们这些平头老百姓的日子就没法好好过了!”
孕妇沈笛的身子已经有了相当明显的颤抖摇晃,整个精神状态陷入了巨大的惶惑震惊,就和天塌下来了差不多。
与其萍水相逢的魏颉,也受到极为夸张的触动打击,弱冠年轻人咬牙切齿,对饱受风摧楼摧残的酒肆小老板确认道:“你口中说的那个林老板,现在就在门外头,对吗?”
小本经营的店老板点头道:“是啊,这回风摧楼来了不下三十号打手呢,现在就堵在门外头,我这个月保护费早就已经听话上交了,他们还是一口气来了那么多人……唉,看来这回当真是祸躲不过了,我那两个苦命的好女儿哟!”
两名穿着艳丽单薄衣裳的胡人歌姬女子,这会儿正依偎蜷缩在父亲的怀里,这对无论是演唱还是舞蹈水平都属上乘的年轻胡姬,一人拽着父亲的一条胳膊,瑟瑟发抖,怕得连大口喘气的勇气都已丧失,战战兢兢如同一头即将被恶虎咬死,知晓了自己那份悲惨命运的可怜小羊羔。
苍参作为此事件的局外人,并不清楚林明和沈笛之间的羁绊关系,故对他们的对话颇感莫名其妙,于是好奇的问探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魏颉表情极端严肃,他沉吟片刻,对刚结交的新朋友苍参解释道:“林明就是这位孕妈妈的未婚夫,同时也是她肚里孩子的父亲。那厮抛妻弃子,将自己怀孕的未婚妻扔在了易水河畔,之后就人间蒸发,消失不见了……我是真想到,那个该死的混账东西,居然会是个死不足惜的汉奸,早已投效天烛国,还给那魔宗折腰山的干部林清当了义子,这等冤孽,真是畜-生也不如!”
苍参本也是满腔血性的义气中人,听得这些话后,立时便雷霆震怒起来,须眉皆竖,厉声喝道:“世上竟还有如此不要脸的狗男人,连自己的老婆都会抛弃?这般孽-畜,千刀万剐都算便宜他了!”
很快,落花酒肆内除去魏颉、苍参以外的全部宾客都已被遣赶出去,三十几号精壮持械的打手疯狂涌入了店内。
为首之人身穿一件深红色劲服,神情嚣张且自负,目中无人,高高仰着下巴,一入屋内便即扯起嗓门大喊道:“喂!老倌,你也该知道我此番来这里的目的了吧,希望你能够识相点,别让我动手,否则你这家小铺子里的这点东西,不够我几下砸的!让你的两个宝贝女儿都出来侍奉我,我答应认你这个便宜岳父了,你呢,也就别看不惯我这个便宜女婿,放心,玩你女儿的银子我肯定是短不了你的,毕竟我林明逛窑-子都是要花钱的,这良家黄花大闺女,哪儿能不花钱就玩呐,你说是不是这个道理?”
“明哥哥!”
沈笛杏眼含泪,凝目望着自己的未婚夫,强忍着不让自己哭出声音来。
风摧楼话事人林明斜眼一瞥,瞧见了那人竟是自己的“原配妻子”沈笛,当场露出惊讶的表情,嘴巴微张难以闭合,身为林清义子的他怎么也不会想到,会此处那般巧合遇到自己最大的累赘,那个怀着孕的“拖油瓶”。
林明两眉竖起,开口问道:“小笛,你怎么到这儿来了,我不是让你在易水河旁等着我的吗?”
沈笛眼眸通红欲滴,脸部满是凄楚神情,撕心裂肺的冲爱人吼道:“我还能干什么?我不是来找你的吗?你这个负心人,你让我等得好苦啊你!”
林明试图辩解些什么,但沈笛貌似并不愿给她“丈夫”这个机会。
身怀胎儿的沈笛对着那个黑-帮风摧楼老大林明质问道:“你可知我在易水边上等了你多久?三天呐!我一直在苦苦等着你回来,三天我什么东西都没有吃,饿极了就捞点江水来喝,困了就睡在草地上,我之所以能这么苦熬着,就是因为我以为你会回来的,我足够信任你,把你当成我的盖世英雄,我认定你一定会脚踏七彩祥云,提着慕容击筑的狗头飞过来娶我!”
“我……”林明神情略显窘迫。
“你为什么要骗我?为什么我明明已经那么爱你了,你却还要背叛我?那两个女的有什么好的,值得你如此兴师动众的过来抢人?”沈笛指了指店老板身边两个善于唱歌跳舞的胡人女子,“我不知道你是因为经历什么,才突然变成了这风摧楼的话事人,我不关心也不在乎,我只想问你一句,强掳良家妇女,到处收取高昂保护费,这真是一个正派人士该有的所作所为吗?你这样做,对得起我们暮云剑派吗?对得起你爹林东升吗?对得起我吗?对得起我肚子里的孩儿吗?你干出这等丧心病狂的恶事来,就不怕遭天谴吗?!”
风摧楼楼主林明眉头紧锁,阴着脸对自己的“妻子”说道:“小笛,你听我解释,我确确实实是爱你的,但你要知道啊,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我做那些事情也是迫不得已……”
沈笛瞪大眼睛怒吼道:“强抢民女、乱收保护费,这种事情也是不得已而为之的?认那个什么林清当义父也是迫不得已?!”
林清叹了口气,道:“事已至此,那我就都不瞒你了,把那些发生在我身上的事情都与你说了吧。两年前,小皇帝嬴勾与天烛国南院大王签署不平等条约,割让了中原北方六座边关雄城给敌国,那会儿我实在气不过,便拉着几十号剑派里的兄弟,闯入了天狼府,要去刺杀慕容击筑,为中原人出一口恶气!”
“结果谁料想运气那么差,阴差阳错被我们碰上了,跑来和慕容击筑喝酒的折腰山老九林清,其余的几十个兄弟都被林老九活生生打死了,扒皮抽筋,死无全尸,最后只有我一个人勉强存活了下来。”
“因为我够年轻,根骨天赋也很不错,再加上我也姓林,所以折腰山林老九很喜欢我,愿意收我作义子,我为了活命,只好跪下来磕头,给他当了干儿子。之后我花了大半年时间,从底层做起,一步步爬到了现在这个位子,做到了天狼府最大帮派风摧楼的话事人。”
“我自觉功成名就,便于去年返回了暮云剑派,也就是在那个时候我遇到的你,小笛,你要相信我,我对你是有真感情的,你头上的那根青玉簪子价值连城,是我送给你的,你的那柄蓝等品级的剑胚更是旷世难觅的宝物,也是我送给你的,我送了那么多贵重的好东西给你,你应该晓得我的心意,我如果只是想和你玩玩,根本就不需要花那么多钱的,我林明是何许人也?我可是堂堂暮云剑派掌门人林东升的儿子,未来门派的顶梁柱……”
听到这儿,魏颉不由得冷笑了一声,讥讽道:“你还知道自己是林东升的儿子?你既然已有亲爹,又为何腆着个脸去磕头认别人做爹……哦不对,是义父,认别人当义父,做二姓家奴,让你觉得很爽快么?”
身材高挑壮实的林明挑着眉毛,瞪视着唐突发言的那名红绸剑客,喝问道:“你是什么人,这里轮得到你来讲话?”
苍参也跟着“哼哼”了两声,朗声道:“怎么了?怎么轮不到我们讲话了?江湖游侠儿路见不平之事,怎么就不能讲两句话了?”
林明心情变得极差,问妻子这两个家伙究竟是什么人?
沈笛却道,莫别管他们是什么人,你有什么话继续说便是。
林明咬了咬牙,努力平息住腔内的愤怒之火,接着说道:“我根据义父的指令,返回淮南道以后,目标其实是策反整座剑派,让内部的成员悉数归顺天烛国折腰山,但我回来以后才发现,因为我不是掌门,所以不论我耗费多少口舌,除了亲信的几个人以外,其余剑派人员我连哪怕一个都喊不动,更别提像我爹那样老古板的迂腐家伙了。所以我放弃了,我决定不招人了,直接回天烛国,继续当我那地位尊贵的风摧楼楼主。”
“但我舍不得你啊,你是我的未婚妻,你肚子里还有我的骨肉,我不愿离你而去,所以我决意带你同去天烛国。我不知道该怎么跟你解释我来天烛的目的,我总不能那么直白,告诉你事情的全部真相吧,我不想让你伤心难过,让你觉得你的丈夫是个苟延残喘、卖国求荣的无能家伙。我试探着问你,如果我哪天投靠了北方天烛国,你还愿意和我在一起吗?你说你会去死……一路往北的路上,我思量再三,积攒了不知多少勇气,终于还是忍不住在少咸山脚下的那条易水河旁和你分别了,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不复还,我假意说要去刺杀慕容击筑,但实际上,是希望你能当我因刺杀失败而战死了,这样的话,我就能以一个英雄的形象永永远远存在于你的心中。”
沈笛眼眶中的热泪终于兜不住了,泪珠滚落消瘦脸颊,她凄声说道:“可你明明知道我一定会等着你的呀,会一直熬到你回来为止,你就这么一走了之,对我难道不是一种更大的伤害吗?!有什么事情,我们可以好好商量的呀,我们不是马上要成为夫妻了吗?”
林明摆了摆手,摇着头道:“小笛,我已经回不了头了,我现在是风摧楼的最高话事人,是折腰山干部林清的义子,再也不是当年那个暮云剑派大师兄了……”
义愤填膺的游侠苍参怒火中烧,高声斥责道:“一派胡言,你说的全都是借口,都是屁话!你这厮去年回国以后,难道不是还一心想着拉很多的人跟你一块儿当汉奸么?你根本就没有迷途直返亡羊补牢的念头,你甚至还想把自己的妻子也拉下水,你觉得你对得起她么?你算是一个负责任的、合格的丈夫吗?!中原土地生出你这样恬不知耻的贼人,真是莫大的耻辱!”
林明被苍参训斥得灰头土脸,内心烦躁得紧,大声嚷道:“你又是个什么东西,来管你老子的事情?”
脾气不怎么样的苍参正准备骂他一句“我是你亲爷爷”,却被坐在身边的魏颉拉了一下胳膊,示意他先等林明把要说的都说完,再行动手也不迟。
腹中怀有胎儿的白裙小丫头沈笛注视着自己的未婚夫林明,泪水止不住的从眶中往外翻涌出来,苦着嘴巴问道:“那你现在准备该怎么办?你到底还要不要娶我?”
林明低着头沉思了一小会儿,突然抬起头道:“当然要娶啦,我的宝贝,我林明这辈子非你不娶!”
沈笛又扭头看了一眼那两个报团取暖的胡人歌姬舞姬,转而问道:“那你以后还干不干强抢民女的勾当了?”
林明大拇指搭扣小拇指,竖起三根手指,正色道:“我对天发誓,从今往后我只爱小笛一人,绝不会对不起她,再也不干那些短命的活计了,如若再犯……叫我被人一剑劈死!”
沈笛到底还是深爱着自己的这个未婚夫,居然被这么三言两句劝说得有些动摇,控制不住就想要原谅他了。
林明朝着未婚妻沈笛招了招手,笑着对她表示,我有话对你说。
已经哭花了整张脸的沈姓小姑娘,就这么傻愣愣的走了过去。
几个时辰前她还在跟魏颉讲述林明对自己的好,有多么多么的爱自己,几个时辰后的现在,沈笛仍是坚定相信,林明心中有自己,依旧还是爱着自己的!
她站在他的面前,嘟着嘴巴,视线落在脚底的那双绣花小鞋上面,埋着脑袋道:“明哥哥,我其实很明白你的那份心的,你作为一个大男人,如果不够爱我,又怎么舍得花费一整晚的时间,为我绣出这双漂亮的鞋子来呢?”
林明轻轻摸着细瘦女子沈笛的后脑勺,蓦然间脸上露出了极为诡异的表情,就像凶残猛虎面对一头待宰的软弱羔羊,他阴森森的反问道:“你有没有想过,或许那双绣花鞋根本就不是我给你绣出来的,而是我花了点银子从店里给你买来的呢?”
沈笛猛然抬头,满脸皆是不可思议的震撼神情,她像看一个陌生人似的,看着那位自己生平最爱最爱的明哥哥。
“傻姑娘,你可真好骗呐……”林明邪笑一声。
那一刻,有长剑陡然出鞘。
林明快速拔出了那柄别在沈笛腰间的蓝等剑胚,狠狠将之刺入了沈笛的肚子里面。
从前头小腹部位刺入,染了血渍的锋锐剑尖从女子身后穿出。
一剑自腹过,利刃透心凉!
第一百九十四章 我自顺应我心
魏颉和苍参由于距离相较颇远,即使有察觉到林明的动手意图,却也为时晚矣,怎么样都没能及时阻拦,竟只能眼睁睁看着沈笛被那紫服贼人残忍杀害。
“明哥哥,你……”腹部被利刃深深贯穿的沈笛满脸痛苦,“你为,为何……”
“你想问为何我要对你痛下杀手?因为你对我已经没用了,是你自己选择的这条必死之路。”
林明阴沉沉的说道,“那天在易水旁,我给过你机会了,问你如果我投靠了天烛国,你还愿不愿意跟着我,你只需要点个头,说声愿意,你就不用死,可结果就是你非说不肯,那我也没办法了,只好扔下你独自一人走了。现在你已彻底知晓了我的事情,如果再放你走,你返回暮云剑派后,一定会把我的事情全都公之于众,而那时候,我爹,还有整个剑派的其他人,都会跑过来找我的麻烦,我这人挺怕麻烦,所以呀,就只好先把你给杀了,死人可不会多嘴多舌,最安全不过了。”
林明看着沈笛那张因剧痛而扭曲的瘦脸,笑道:“你休要怪我,有道是‘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我也有苦衷,你这个做妻子的,就稍微体谅一下我吧!”
林明手里拿着那柄名为转玉盘的蓝等属性剑胚,剑尾那缕淡黄流苏之上,已沾染了沈笛伤口处喷出来的鲜血。
受了致命伤的沈笛在性命最后一刻,仍十分清楚的记得,记得明哥哥曾经亲口说过,只要有他在一天,那柄剑的剑尾,就永远会有干净漂亮的剑穗。
沈笛也曾跟老天爷虔诚祈祷过,愿意用她十年甚至二十年的宝贵生命,来换取自己的明哥哥平平安安……
而如今,一条……不,两条人命!
换来的,却只有无情无义、冷血至极的一剑!
一剑贯穿了腹部,一尸两命。
孕妇沈笛在心如死灰般的极度绝望与悲苦之中死去,死前见到的,是那个她曾经最爱之人的丑恶嘴脸。
手刃完妻儿后,风摧楼楼主林明一脚将沈笛的新鲜尸体踢开,拔出了那柄蓝等剑胚转玉盘,抬头看向了落花酒肆内的店老板,语气阴鸷十足的说道:“若不想你女儿也变成这样的话,就乖乖让她们滚过来!”
就在老板心如刀绞,犹豫着要不要叫两个心爱女儿过去的时候,青衫游侠儿苍参对身边的朋友魏颉说道:“你杀还是我杀?”
魏颉面无表情,往喉咙里灌了几大口酒水,压着嗓音道:“除了林明,其他的都交给你了。”
苍参点了点头,“好。”
立在靠近门口位置的林明两目顿时暴绽,后背汗毛悉数炸起,但见那一袭红绸如下山猛虎般朝自己极速袭来,气势汹汹,杀意勃发!
林清义子林明匆忙提起手中剑胚格挡,护住了前胸膻中穴要害,魏颉在最合适的距离递出一发拔山拳,力拔山兮气盖世,右拳拳锋重重砸击在了坚实剑刃之上,砰的一声,精壮汉子林明瞬间被打得往后方连连退去,模样瞧起来异常狼狈。
为了卸力而被迫离开落花酒肆,从屋内来到了空阔的无人大街。
深夜里,乌云遮月,街头暗淡无光。
唯有杀气腾腾!
仅凭适才这一拳,便彻底知悉了那名红绸年轻人的内力水平,了解到面临大敌的林明陷入一阵不可抑制的恐慌,但作为昔日星斗擂前四强的剑修选手,临危不乱的镇定能力自是不弱,在接连猛退不下十步后,紫服剑修终于沉稳下心神,呼吸匀畅,旋即身形一纵,男子已飞速腾空而起。
单手握剑的林明如矫健鹰隼般拔高数丈,掠至最高点时短暂性悬停,内劲倒转异动,蓦然间,这位林老九义子的身姿动作出现了奇诡莫测的转变,明明前一刻还在魏颉头顶的他,不过是脚步轻微一滑,身体已横移飘掠到了西方,再一动,已不可思议的闪到了东方!
上下左右,东西南北,随意转换位置,速度之快,堪称如影随形,似鬼似魅,极是骇人可怖。
林明在上头不断切换动作,踏罡步,行北斗,其动作与那武行山龙虎宫的轻身功法天罡北斗步颇为相似,只是林明的这套轻功更加诡异超凡,更加不可预测,更加形如魔鬼!
闪掠之间带动紫色残影横生,风声呼呼震人耳膜,风摧楼楼主放声狂笑:“这是我义父大人传给我的一套上乘轻功,名为幻魔身法,移动之间可衍生幻魔气机扰人元神心智,大幅削减敌人的应战之力,你绝不可能是我林明的对手,哈哈,哈哈!”
有淡得几乎不可看见的浅紫色雾气将魏颉周身包裹起来,紫气愈发浓厚,逐渐织成一张严严实实的气雾状大网,仿佛是要将那名红绸剑客牢牢罩死在其中,令其窒息而亡。
此时正立于街面的魏颉,其实并未受到幻魔气机的干扰和影响,坦坦荡荡安然无恙,只因他有鬼王幽冥丹和佛门定心珠内外两件灵气法宝,持久安定住本命元神,内息稳固到了极点,故而拥有能够以不变应万变的资本实力。
上方紫电飘忽,紫雾翻滚,半夜里似有厉鬼袭扰人间。
滚滚异象笼罩之中,一位八尺红绸剑客挺身站立。
任他天翻地覆风卷云涌,我自保持本心巍然不动。
在广陵城里在与折腰山老十三晏材发生过那场战斗后,魏颉的心境顺利更上一层楼,此时此刻,他缓缓闭上了双眼,只用五感来判断敌人的方位走向,心湖湖水平如明镜,不见点滴涟漪起伏,此等止水般的超脱境界,已属心境之上乘!
残忍杀害妻儿的卖国贼林明行踪不定,他低头见那年轻小子深陷幻魔气机形成的巨网之中,心下大喜,只当是今朝胜券在握,此战毫无疑问可以轻松取胜,暗道:“老子投靠天烛国,拜那林清为义父果然是明智之举,如果没有成为折腰山干部的义子,我又怎可能逐步登高,做到这风摧楼的最高话事人?又怎可能得到林大人亲自传授武学功法的宝贵机会?这世道就是如此,想要什么,就需要自己去努力争取,只要你敢拼、敢挣,就可以把什么捏在手里……”
忽又想起了那个被自己一剑刺死的孕妇沈笛,胸中并无丝毫惋惜之意,反而觉得相当滑稽有趣,心道:“那个傻婆娘,居然还幻想着我会娶她,呵呵,真是好笑!我林明如今已是天狼府最大帮派风摧楼的一楼之主,那么多家民间店铺都要给我交保护费,几天之内挣得银子就比暮云剑派一整年的开销都要大了,有些铺子挣钱不多,实在拿不出银子,就用女人来抵,我什么女的没睡过?上到别人母亲,下到年幼稚童,全都给我做过胯-下玩物,我看上谁,谁就必须是我的!就像这家落花酒铺店老板的两个女儿,嘿嘿,一对标致可人的胡姬姐妹花,我要全都拿下,辣手摧花,来个双飞通吃,到时候行那云雨之事的时候,我不妨让她们比比谁的嗓门比较大,叫得比较响!”
想到这儿,林明不由得意乱情动,控制不住下半身的龌龊欲望,迫不及待就要去调戏那对店内的胡人姐妹,于是加快移形换影的动作身法,准备在某一绝佳时刻,挥出全力一剑,取走那个红绸年轻人的性命。
“我林明前途光明,未来终有一日,我会取代义父的位置,成为折腰山干部之一,到那时候,我手下管理着数千甚至上万兵将,那还不是想杀谁就杀谁?”林明情绪高涨,“这个臭小子居然敢忤逆于我,看我今日如何取走他的小命,让城中百姓们都知道,惹了我的下场就只有一个字,那就是死!”
此番战斗兴于街头,动静之大已恰如雨天雷暴,劲风摧刮楼房,有些街边住宿的老百姓受好奇心驱使,偷偷开打一条窗户缝隙,往外窥探。
但见外头雾气蒸腾翻涌,紫影迅捷,有万千种奇幻变化。
那位堂堂风摧楼楼主倾力而战,尽显作为真武峰峰主林清义子所该具备的霸气风采!
右手紧握剑胚转玉盘的林明林老板隐匿起杀机,然后左手按在腰间那柄同为蓝等剑胚的溢清寒之上。
猝然间发力拔剑。
双手握持双剑,阴阳雌雄鸳鸯剑,转玉盘和溢清寒。
两臂猛地一扬,施展暮云剑派宗门剑法中的一招。
剑招名为满目风光碧似烟。
抬臂过顶,双剑刃身之上挟裹如龙烟气,风雷声轰鸣震耳。
满目云起云舒,剑光闪动之际,长龙直落。
两剑出一招,烟气伴雾气。
以极快极猛极强极霸道的势气,劈至地面那名红绸年轻剑修的大好头颅,如同巍峨泰山压顶!
这一刹那的林明,觉得自己若再一次参战烟霞山星斗大会,必能摘得冠军头衔,毫无疑问!
位于风压最底端的魏颉却仍是纹丝不动,视那股狂风劲雷般的恐惧剑气如无物,管你龙烟紫雾有多么刚猛无俦,双剑袭顶有多么危机万状。
既已笃定不动,那便是天塌地陷,我就是不动!
我自顺应我心。
我心不动。
因昔年卖国恶贼韩骧所下毒手而产生的那道“心境裂痕”,而今好不容易已有了闭合痊愈的迹象,魏颉绝不允许它因自己心生恐惧而再度开裂。
我辈剑修立于世间,一剑可斩蛟龙,一剑可破万法,本就不该有畏怖之物、害怕之人!
心性澄明,唯信手中剑即可。
在风暴雾霭的肆意席卷当中,一直闭合双目的弱冠年轻人蓦地里睁开了眼睛。
拔出腰间剑侠之青霜神剑。
使出剑圣嬴秋所传的那套世间顶尖剑术。
霜刃把示君!
青色芒罡瞬时化作粗长巨龙,威武霸气到无法用言语描述的程度。
青龙咆哮,剑意盈满街道。
魏颉手握青霜朝上方甩出一剑,青罡所化龙气,一下子便摧烂了林明的烟雾紫气!
同时也顺带着,轻描淡写的斩杀了那位风摧楼最高话事人林明。
第一百九十五章 世上最好最好的东西
闭目攒剑意,睁眼即杀人!
魏颉一剑霜刃把示君,剑意冲破夜幕,姿态一如那位在阳关大道上劈出千丈沟壑的老剑圣嬴秋,青龙神威盖世,轻轻松松摧开紫雾烟气,毫无阻碍的将风摧楼最高话事人林明斩成了两截。
深更半夜的街道,终于风清云散,重回安宁,再无那股诡谲万状,浑不亚于阴曹地-府的恐怖异象。
可扰人心智的紫色幻魔气机亦彻底飘散四处,腾腾杀机与鬼魅气浪,都伴随着林明的身死而悉数消失不见。
“啪嗒”一声,林清义子林明那具裂作两瓣的碎肉尸体掉落在地,如同烂掉的巨大柿饼。
也在差不多的时间里,绰号“索命青影”的剑修苍参,也已将林老板此番带过来的那群打手小弟通通杀了干净。
屋内、街边,已尽是死人。
血腥味浓郁得十分刺鼻,飘入酒肆内,店老板的那两个亲生女儿闻到后,都大感反胃恶心,忍不住疯狂呕吐了起来。
红绸剑修将青霜神剑归入了腰间的墨鞘里面,不愿去看那个被自己斩成两截的风摧楼楼主,走至那匹赤焰火龙驹旁边,取下了马鞍处放置着的包裹行囊,然后径直走回那家店名为“落花踏尽”的街边小酒肆之中。
入得落花屋内,还未等魏颉开口说话,酒肆老板便即匆匆忙忙爬了过来,膝盖触地,匍匐在年轻人脚下,连连磕头,发自肺腑的朗声道:“多谢大侠出手,救我家小女摆脱那恶魔的毒手啊!若没有大侠,今朝我的两个女儿,必然已被林明那厮给强掳去了!”
一歌一舞两名胡姬女子同样双膝跪在父亲身边,朝着自己的大恩人魏颉磕头致谢。
魏颉上前将三人分别扶起,脸色平和,言语中带着淡淡的忧愁,“老板,林明及其手下都已死在了你的店门口,这座碎肉城,你们恐怕是待不下去了,我这里还有些银两,你且拿着,南下去中原生活吧。”
魏姓年轻人打开包裹,把自己的全部积蓄都贡献了出来,虽然并不太多,但想来也够酒肆老板全家连夜逃命去了。
告别落花踏尽酒肆内的三人后,魏颉抱起白裙小姑娘沈笛的尸体,将之扛上了店外赤骥的背上,自己依旧步行,拉着红马往山脚下行去。
杀光了风摧楼三十多人的青衫游侠苍参,则也牵着银鞍白马的缰绳,与刚结识不久的魏颉并排同行。
两人都是健谈之辈,拥有上佳的口才,然而一路上,他们却皆极是阴沉郁闷,赶路期间寥寥无言,连闲侃都没聊两句。
再度赶下少咸山,行往东南方向。
来到那条魏颉与沈笛初次遇见的长河,易水。
此时已是清晨,初日阳光洒落人间,和煦而温暖,可惜有些人,已经再也看不到了。
身临拒马河,魏颉魏正气满目萧然,心情与刚来这儿时的那份低落出入不大,只是现在又多了一件值得令他感怀伤痛的事情了。
这世上有那么一些人,他们记忆力生来便极好,甚至能记得住生命中出现过的每一个。
二十年的人生里,每一个来到过魏颉身边的人,和他有过交集接触的人,他都能把他们牢牢记住,然后为他们每个人伤春悲秋。
人世沧桑,众生皆苦,但像魏颉这种感情尤为丰富,且心里面永远存有包袱,时时刻刻兜着不愿松下的人,可能会比其他人要更苦一点儿。
还记得,就在昨天傍晚,在这易水河畔,魏颉救助了一名险些因饥饿而昏死过去的年轻女子。
那个女子穿有一件白紫色纹彩小裙,脚上套着一双精美绣花小鞋,她吃了两张肉饼后,相当自豪的讲述着,自己的意中人是一位盖世英雄,会脚踏七彩祥云,手中提着慕容击筑的脑袋,飞过来迎娶她过门。
而那会儿的她,甚至连妻子的基本名分都还没有,就已经心甘情愿的为那位“盖世英雄”怀上了孩子,愿意在河水边上不吃不喝苦等三天,只因她心中坚信,自己的那个“他”绝不会辜负自己,他说了会回来,就肯定会回来,回来娶她,回来给她肚子里的孩子当一个好父亲……
旧地重游,那条河水平缓的易水江边上,魏颉专门挑了个阳关充裕的位置,挖了个足可埋人的大坑,安葬了那名被意中人一剑刺死的白裙小姑娘,用血灵剑刻了块石碑,上头写着“暮云剑派沈笛之墓”。
仅此而已,没有再画蛇添足的多刻些什么。
埋完沈笛的尸体,刻完石雕墓碑后,魏颉再一次举目遥望西北,望着那片如兵阵排列的少咸山群,穿着鲜红绸缎的年轻人长长叹了口气,并不回头,淡然问道:“苍兄,可还有酒吗?”
立在年轻人身边的青衫剑客苍参摇了摇头,无奈道:“没了,一滴都没了,唉,别说了,我也想喝。”
“那咱们去喝点?”
“去哪儿喝?”
“碎肉城,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
“行,走着!”
苍参率先翻身上了银鞍马背,“老魏,咱俩比比,看谁先到少咸山上!”
“好啊,怕你怎的?”魏颉紧跟着跃至赤骥的后背,策马扬鞭追赶,不愿落后于人。
白马青衫,赤鬃红绸,再赴少咸山缺。
大早晨街头店铺陆续开门,一派红红火火的景象,经历昨夜那场战事的魏颉和苍参没什么乱逛的精力和雅兴,随意在城中寻了家带有包间的高档酒楼,把赤骥白义两匹八骏图名马都拴在马棚以后,也便在店内小二的引领带路下上楼了。
进入二楼包厢,向来豪气干云的苍参大着嗓门,张罗着要点一桌子上好的酒菜,魏颉却表示自己已身无分文彻底破产,喝不起好酒吃不起好肉了。
常山大侠苍澍之子苍参立时哈哈大笑起来,从衣兜里掏出一个沉甸甸的黄色布袋子,晃了晃,然后打开袋子,往里面抓了一把,往外拿时,满手握着的都是颗颗饱满浑圆的金豆子,咧嘴而笑,“你没钱怕甚?我有钱就行了,我这个败家子出门的时候,身上什么都不带,就带这么一大包金豆子,值钱,用起来还方便……”
“最好的酒菜一桌,酒要茅台,没有的话,要黄酒,存得久些的,味道会更浓郁。”苍参递了两颗金豆子给店小二,慷慨大气的说道。
小二领了黄金后,眉开眼笑,应声道了句“爷稍等”,快步下楼吩咐厨房的做去了。
看着苍参大方结账的那一幕,魏颉不禁想起了昔日那个喜穿绿衣的羊角辫小丫头,也曾从兜中掏出过一大把帝王绿翡翠,说过——“钱?我有哇!”
魏颉暗中感慨,觉得自己未免有些过于幸运了,自去年踏步江湖以来,各种机缘巧合,千金散尽还复来,身上或者说身边,就几乎从来没有少过钱财花销。
初出茅庐遇到绿衣小丫头卜倩,价值数百两银子一块的帝王绿翡翠可随意使用,富绅土豪都没他有钱,软饭硬吃,日子过得不要太滋润;意外和小萝卜分离后,本该重回身无分文的日子才对,结果又从大伯父东方梧桐那儿取来了一千五百两的银票,身价又涨了甚多,不愁吃穿用度;痛思崖后山一把大火,又将魏颉烧成了穷光蛋一个,想不到在山脚下给他碰上了“欠”自己债的三个家伙,从他们三人身上搜刮来了不下百两银子,赶赴西北猿猱山的过路盘缠勉强是够了;又有幸邂逅石榴裙少女许灵霜,整个滇戏班子的成员尽数被胡桢夏遣人杀害之后,多年来众人沿途卖艺所得的资产尽归小霜儿所有,魏颉也随之收益不少,一路上至少不用担心钱财耗尽;燕鸣关二人含泪分别,魏颉赠送许灵霜阴炉神剑、春泥软甲以及金刚白玉镯三件法宝,外加一条赤色蛟龙之属,而小霜儿作为报答,也把身上的所有银子首饰都给了大胆哥,互不相欠,天涯再也不见。
把所得财务通通转送给了落花酒铺的老板,作为他们一家老小逃命之用后,穷鬼到连住店吃饭都成困难的魏颉,现在又多了一个“饭票”,那就是淮南道纨绔子弟出身的苍参。
浪迹天涯最当浮一大白的,就是遇上个对自己脾气,且对金银钱财不甚爱惜的阔绰有钱朋友,这点魏颉深有体会。
很快就有一道接一道的上品佳肴被端进了二楼包房,果然没有茅台,上的酒水是封存了一年半有余的老黄酒。
饮着杯中温和厚重的黄酒,魏颉忽然想起了好友孟钰曾经在黄鹤楼顶说过的话,儒家学问讲究六合之道,而黄酒这一物也集甜酸苦辛鲜涩六味于一体,符合中庸调和的思想,儒家饮儒酒,合情合理。
弱冠年轻人抿了一口醇浓黄酒,心道:“儒家至圣早在千年前就已陨落,而今道圣张念慈和释圣一衲禅师都已先后离世,亚圣转世的颍川兄,还有无涯徐真人和甘露禅师,这三人撑起了世间儒释道三教的脊梁,三家学问后继有人,而江湖十大魔头则是死得死、残得残,十个人现已仅剩一半……真是中原全新的美好时代到来了啊!”
魏颉正自顾自想着那些虚头巴脑的东西,同坐一桌的苍参冷不丁发问道:“老魏,接下来你作何打算呐?”
红绸剑客并不做任何犹豫,果断回答道:“去杀慕容击筑,那个天狼府的持节令长官。”
苍参点头“嗯”了一声,“那你有想好如何去杀他么?”
魏颉喝尽一杯酒,眼观桌面,犹豫了一会儿,道:“还没想好,不着急,慢慢来,反正那个慕容狗贼的人头我是拿定了!”
苍参拍了拍魏颉的肩膀,爽朗笑道:“老魏,你说这不是巧了么?那个姓慕容的家伙,我也有意去杀他,我还打算割下那厮的头颅,送给我的千岩妹子作为礼物呢。”
魏颉“噗呲”笑出了声音,忍不住调侃道:“你可真行,送什么不好,送颗血淋淋的脑袋过去,人家姑娘能喜欢吗?一看就不会来事儿,难怪你们还只是朋友,没能更进一步。”
苍参面露愁容,显是被说中了心事,轻叹口气,“我也没办法,我的这个千岩妹子,从东瀛岛国而来,这脾气不咋地,喜欢的东西也挺怪的,我若送些寻常胭脂首饰什么的,她必然瞧不上,我也只好另辟蹊径了……”
说着便将那柄绿鞘长剑自腰间摘下,摆放到了桌子上,“这柄地灵剑,是我要送给她的另一个礼物,她说她已经有了东瀛最好的剑,希望有一天能拥有一柄中原最好的剑,于是我便不遗余力帮她搞来了这把天下八大神剑之一的地灵。希望她收下此剑的时候,能给我一个笑脸,她的笑容,如炫彩云霞绽放光芒,无限明亮,无限华美,是我在这个世上见过最好最好的东西了。”
第一百九十六章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魏颉听得苍参的这一番肺腑之言,不自禁大有感触,忍不住竖起拇指,赞许道:“不错,当真是个痴情的好男儿!”
自古以来,有关“心上人”的话题永远都最好下酒,聊起天来话匣子极容易打开。
苍参得到魏颉出言称赞,洋洋得意,仰头喝尽一杯暖身子的浓厚黄酒,飘飘然问道:“别光说我了,你呢老魏,你有喜欢的女人了没?”
魏颉用鼻子吐了口气,笑道:“你们怎么一喝点儿酒,都爱问我这个?不瞒你说,女人没有,妹子倒是有的,不止一个……”
“那你小子挺花心呐!”苍参嗓音不由的提高了起来,“我可告诉你啊,咱们做男人的,别去搞什么三妻四妾,就算人家女的不在意,我们不该那样去做,你和一个老婆上床的时候,脑子里要是冷不丁想到另一个了,那心里得多愧疚啊,觉得自己对不起她,觉得自己是个三心二意、水性杨花的王八犊子……”
“喂喂,这哪儿跟哪儿啊,我们聊的不是喜欢的人吗?怎么扯到老婆那里去了?”魏颉连忙打断道。
“哎呀,都是一样的道理!”苍参正色道,“你现在就同时喜欢好几个姑娘,那等你以后成亲了,保不齐要同时娶好几个媳妇儿,到时候你说说,你对得起谁?你和那个姓林的混账还有何分别?”
魏颉连连大力摆手,皱眉道:“你这净乱说话,怎的把我和那种孽人相提并论了?我不过就是……就是有点飘忽不定,实在没法确定下来究竟喜欢谁,有的女的吧,我可能真的喜欢,但是彼此之间又不太合适,有的可能她真的很喜欢我,但我又对她没有男女之情,还有的和我压根就没有什么感情基础,有的只过是一场欢愉、一夜荒唐罢了。”
弱冠年轻人端起酒杯,凝视着杯中清澄的酒水,“算命先生说我命格差之极矣,孤辰寡宿,命里难遇正缘,大概率是要孤独终老,除非……”
见魏颉顿住不再说话,好奇心迫使苍参问道:“除非什么?你别话说一半啊。”
“除非能遇到一位身穿白衣的贵人,只有那位贵人能破解我的孤寡命数,唉,真希望我的贵人能早些出现,给我这个孤家寡人,带来些不那么烂的桃花运势。”魏颉单手托腮,喃喃说道。
“白衣贵人……那你有事没事多去灵堂逛逛嘛,那儿说不定有能破解你命数的贵人。”苍参开着无伤大雅的玩笑。
魏颉抬手在他的肩膀上捣了一拳,笑骂道:“灵堂里碰到的那能是贵人吗?那他-妈是死人!”
苍参登时放声大笑,回敬了魏颉一拳,接着自吹自擂道:“你呀,找女人的这件事儿上啊,决计是比不过我了,我英俊机变青衫俏郎君别的本事没有,就是找对象的本事绝对是一流!别的庸常女子我压根就看不上,不放在眼里,我喜欢的姑娘,好看是一定要好看的,身段也要足够好,还必须得是剑修,你想啊,我是剑修她也是剑修,那以后生个孩子出来,剑道的资质禀赋还不得高到天上去了?长江后浪推前浪,一浪更比一浪强,我苍参养出个天才后代来,那多有面子啊?哈哈!除了长相身材和须是剑修以外,最好,我是说最好,是……有点男人婆的那种感觉。”
魏颉笑得差点把酒喷出来,“男人婆?什么意思?”
“就是性格直率,有什么话从来不藏着掖着,看谁不爽,二话不说直接拔剑出鞘,狠狠砍过去的那种。”苍参一脸憧憬,“这样的女子是天底下最迷人的了,能和那样的女子待在一起,你会感到极度的心安,用不着担心她会辜负于你,因为你知道,只要她喜欢你,她就会永远和你站在同一阵线,当有大量敌人来袭,你可以放心把你的后背交给她,让她帮你处理身后的敌袭……”
魏颉听后瘪了瘪嘴,“听起来是不错,不过苍兄,你不是还没和你那个千岩妹子在一块儿呢吗?还仅仅是关系不错的‘朋友’而已啊,怎么看你现在这架子,就跟已经把她追到手了一样?”
“快了嘛,等我把这地灵剑还有那慕容击筑的脑袋一并送过去,她收下礼物后,再看着我这张英俊潇洒的帅脸,三重攻势之下,不愁她不对我爱得死去活来。”苍参自我感觉颇为良好,“而且你别忘了,我自年幼时起便是花丛老手,活到现在快四十岁了,什么女的没见过呀?我就是因为遇到过太多女的了,这才会对自己真正喜欢的类型那么了如指掌、清楚明白,懂么?”
“你刚才不是还说男人三妻四妾水性杨花,不是好东西吗?”魏颉抿嘴微笑道,“怎么的,自己骂自己了?”
苍参轻笑一声,“浪子回头了不行啊?人总是会变的嘛!”
又转移话题道:“别说这个了,现在我们还是花时间来聊聊,怎么去刺杀那个天狼府持节令吧。”
“苍兄可已有谋划?”
“正是,为了做掉那个慕容击筑,我可是在这天狼府一待就大半个月的。”
苍参喝了口酒,沉声道:“我已调查清楚了,慕容麾下有兵卒不下万人,且全数皆可随意调动,若是硬拼,那就必定是死路一条,绝无半分存活之机!”
“所以你打算智取?”魏颉挑着眉头问道。
“谈不上智取,拼还是要拼一下的,只是绝非无脑莽撞的去拼,而是要讲究一个‘策略’,与此同时,我们还需要等待一个‘机会’。”
“什么机会?”
“还有不到半旬光阴,慕容击筑的大儿子和二儿子就要办生日宴会了,按照天烛国的风俗,享用完盛宴后,就要例行去办一件事——射雕。”苍参道,“地点就在少咸山最高处的那座青铜峰之上,届时咱俩只需要在那边提前寻觅一个安全的藏身处所,然后趁着他们射雕的时候,我们也来一个‘射人’!待事成后,我们就快速掠下山头,骑乘着各自的坐骑逃命,我知道有一条捷径小路,直通一处隐秘至极的山谷,正好让我们杀完人后避一避风头。”
魏颉神情忽然肃穆起来,小幅度点了下头,道:“好,就照你说的做吧。”
苍参察言观色,敏锐的看出了魏颉面部表情的异样,问道:“怎么了你这是?”
魏颉不过是摇了摇头,嘴唇微动,最终也没有多说什么。
他不愿告诉苍参,自己那位生平最敬爱的父亲,大禹王朝英雄级别的人物狼煞大将军魏魁,就是死在了少咸山青铜峰之上。兵解而亡,死无全尸。
二人又喝了一会儿酒,较为详细的讨论出了此番刺杀计划的具体步骤,等桌上酒菜都用得差不多,也便自二楼的包厢里面出来了。
刚来到一楼时,听得酒楼老板娘正尖着嗓子训斥自己的丈夫,由于素来听说天烛国女人性情彪悍,不乏女强男弱的现象,家庭中由女的一方来主持家事的大有人在,故魏颉初听时倒也没怎么在意。
可听到后面,越听便越不对劲了。
“你这个窝囊废,老娘整天管着酒楼里的事情已经够忙的了,你能不能让我省点心啊?儿子跟人打架了,还打输了,脸上青一块紫一块的,你这个当爹倒好,不给儿子出头,居然跑去道歉去了?天底下还有你这么废物的亲爹吗?!”
性子泼辣的老板娘扭着爱人的耳朵厉声喝道,“你这么懦弱,咱们儿子以后怎能变成天不怕地不怕的男子汉大丈夫?我还想着以后攒点钱,请个好点的武师,让咱们家儿子学点拳脚功夫,就算成不了像天狼七杰那样的高手,好歹能防身自卫不是?照现在这样看来,纵然他武艺练得再高,也没卵用,该挨打还是要挨打,因为没脾气啊!只知道任人欺负,不知道还手,这不是白让别人打么?!”
“知道南边的大禹朝为何会把这座碎肉城割让给我们吗?就是因为中原人都是孬种,除了那个狼煞魏魁还算勉强有那么点骨气,其他的,哼,有一个算一个,都他-娘是天生的软骨头!任人打任人骂任人骑,连最起码的还手都不会,成天讲什么礼啊规矩啊什么的,其实就是胆小怕事,唯恐自己一旦反抗,就要惹出一番更大的祸端,这才会选择忍气吞声,得饶人处且饶人的!你看着吧,现在割了我们六座城是吧,以后肯定会越割越多的,搞不好再过几年,连他们那座新的国都天启城,都又要给赔过来了。宁可像个龟孙子似的割地赔款,也要尽可能息事宁人,为的就是少打点仗、少死点人,呵呵,这样连仗都不敢打的孬种鸟国,不灭亡才怪呢!”
“咱们儿子身体里流淌着的,可是纯正的龙蒙族血脉,不是中原那批胆小如鼠的无能猪狗,自打生下来骨子里就是有血性的,我可告诉你,你……”
那个体格魁梧壮实的老板娘话未讲完,有一名身穿红绸,腰间佩剑的戴笠年轻人缓步走了过来。
那名红绸剑客靠近后,慢慢伸出左手,搭放在了那张前台的桌面之上。
那一刹那,有四条雪白色刀锋般的锐利气机,自其手掌掌心极速蹿出。
瞬间将木制大桌切割成了数块,满地碎屑木粉。
酒楼老板娘及其丈夫立刻便被吓了一跳,骇得与彼此紧紧抱在了一起,战战兢兢不敢再作言语。
戴着斗笠的红绸剑修魏颉猛抬起头,瞪大眼睛,怒视着这对狼蛮族夫妻,恶狠狠道:“中原人只是不好战,而绝非不能战!中原人的脊梁和拳头,远比你想象中的要硬得多,我们大禹王朝确实是有很多的无能鼠辈,但你敢说你们天烛国就没有?等着吧,终有一日,这座魏魁魏大将军誓死捍卫的少咸山碎肉城会重归中原,届时你们这群蛮夷胡虏,就会知道何为真正的血性,何为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第一百九十七章 强挽鹰弓如满月
在天狼府与黄龙府两府的交界位置,有一座知名度极高的连绵巨型山群,其名为“少咸”。
此山成西南自东北方向排列,山势巍峨严峻,远远望去,仿佛似那军队兵戈森森列阵,极是雄伟霸气。
少咸山北部最高峰名唤“青铜”,此峰乃一处相当重要的军机要塞入口,与其余黄金白银两处入塞口并称为“少咸三关”。
昔年负责镇守此地关隘堡垒的军戎武将,便是那位大禹王朝狼煞大将军魏魁。
三年前,天烛国南院大王耶律镇江指派麾下最强名将耶律巫沉,赐其莫大虎符军权,可先斩后奏,耶律巫沉接旨后,亲率巨量重兵铁骑袭杀少咸山碎肉城,全力以赴,肆意侵略,声势尤为浩大。
禹朝魏家军与耶律狼蛮军,就是在这青铜峰之上展开的交战,那是一场堪称前所未有,足可被载入沥青史册的顶级兵戎相向,双方杀得天昏地暗,日月乾坤尽被鲜血染红,魏家军以明显劣势的不利兵力,坚守青铜堡垒隘口,敌前我进,敌袭我攻,至死都绝不肯退让半步。
魏家军队以铮铮铁骨,撑起了大禹王朝全体戎武战士们的脊梁,无惧蛮族倾力攻城,一心一意只为死守重地,魏魁魏大将军更是为了守住兵家要塞碎肉城,不惜自我兵解本命元神,匪夷所思的凭靠一己之力,实现了惊为天人的超级逆转,以少胜多,以弱击强,成功打败了耶律巫沉带来的十数万蛮族重兵!
战斗过后,魏魁光荣殉难,身负重伤的耶律巫沉则极为勉强的挣得了一条宝贵性命,拖着剩下的一小部分残兵败将,狼狈不堪的北上逃亡,整整撤退了五百里后方才止步。
碎肉城的的确确是被保住了,而死守该城池阵地的惨痛代价,就是不下三万魏家军葬身少咸山,最高守城武将魏魁亦跟随手下们殉城而亡,肉体炸裂成齑粉,元神破碎,死后连半具尸体都没能留下,空余一个“死魏魁吓退活巫沉”的英雄传说,可供后世传颂。
魏魁牺牲少咸山后,过了短短一年时间,嬴勾小皇帝听信当朝宰相祁密进献的谗言,和天烛国南院大王签署了极其不平等的国书契约,避战讨和,卖国赔款,割让给了耶律镇江包括碎肉城在内的六座边关巨城。
魏魁之死,仿佛就这样成了一个天大的笑话!
随着交割仪式落成后,蓟州失陷,广陵、止息、碎肉三城被划分归为天烛国一府州郡,崭新的一府,名字就叫做“天狼”。
由于耶律镇江自身南院王府所在的位置离三城较远,所以委任了一名持节令长官来代为管理新府,那名新上任才两年的天狼府持节令复姓慕容,名击筑。
被耶律镇江任命为一府长官的男子出身勋贵豪伐,其父慕容长河乃慕容家族的领头人物,而慕容这一姓氏,本就是天烛国境内数一数二的大姓,仅次于诸葛和耶律两姓。
慕容长河因憧憬易水畔的壮士传说,对高乾离击筑送行柯卿的那份友谊情致感到由衷向往,所以就给自己的儿子取名为了慕容击筑。
身为慕容家族顶梁柱的慕容长河,曾经为南院大王耶律镇江挡下过一次刺客的突然袭击,就算耶律氏的大恩人,故耶律镇江多次表示,只要他还活着一天,慕容家就会永远强盛下去,绵延后代,生生不息。
后来,慕容长河年老病亡,其子慕容击筑也就顺利成为了耶律镇江的一员心腹爱将,天狼府宣告成立后,南院大王更是慷慨至极的将持节令头衔送给了慕容击筑,放心把那么一大片疆土界地,通通交予慕容击筑来执权统管。
天狼黄龙英雄三府皆是南院大王的领土,但在这天狼府里,他慕容击筑便已算得上是只手遮天、权势熏天的无上大人物了。
天烛八大持节令之一,这个头衔官爵的等级分量,那可绝非一般的沉重!
天狼府长官一人座下,就有足足兵卒武将上万人,且可在广陵止息碎肉三城内随意调动,为所欲为,无所忌惮,上可偷天换日,下可颠覆溟泉,无人不可杀,无事做不了。
用一句民间俗语来说就是,一万慕容兵,可令天柱倾!
兵权之重可倾天的慕容长官,人生可谓得意至极,儿女皆全,两个女儿和五个儿子都是人中龙凤,前途坦荡光明,未来无限可能,耶律镇江-曾说过,慕容家这一脉如果照目前这个趋势逐渐发展下去,以后不出五十年,整座南院都要遍地可见“慕容”了。
这句话的意思当然不是说慕容家族好生养,而是耶律镇江在感慨慕容家势力的成长速度,着实已快到了一定境界,令人惊叹。
八府长官之一的慕容击筑虽目前兵权最少、地盘最小,但这并不妨碍他有着异常勃大的野心,渴望着有朝一日能彻底掌控南院,做到那真正的“万人之上”。
想想也是,如果野心不够大,他慕容击筑也断然不可能那般掏心掏肺,费时费力的培养自己的几个儿女,逼着他们去辛苦修炼拳脚,攀登武学大道,并让他们用自身硬实力,在尚武勇悍的天烛地界挣出了个“天狼七杰”的威风称号。
儿女共计七人,其中长子慕容毅和次子慕容洱都是四阶洗髓境的顶尖高手,两个女儿慕容姒、慕容柳都已开窍,突破了二阶跃灵境,剩余三个儿子慕容山、慕容武和慕容旗,今年二十八岁,全部都是三阶百尺境的武道宗师,体魄强劲坚韧,百人莫敌。
虽说天烛国少剑修而多武夫,但这也绝对不代表着纯粹武夫在天烛就不值钱了,正好相反,在民风剽悍的北方雄国里,凡百尺境以上修为的修士武夫,都是非常容易受到百姓们的追捧与爱戴的。因为每一位三阶武夫,都拥有着开立宗派的恐怖能力,而任何一名宗师掌门,只要肯心甘情愿的投靠英雄府折腰山,那么今生今世都注定用不着再愁吃喝,这辈子想干嘛就干嘛了。
折腰山的旗帜,是这座江湖最大最安全的保护罩了。
慕容击筑苦心栽培七名儿女,殚精竭虑的积蓄势力,为了就是在将来,能牢牢将南院的兵权攥紧在慕容家的手心里,实现自己的毕生心愿。
如今已是天狼府长官的他,不止一次做梦梦见,自己成为了与那北庭诸葛女帝平起平坐的南院大王,手下们称呼自己的时候,不再喊自己为什么慕容大人,而是慕容“大王”!
晚冬时节的这一天,天狼府持节令给自己的两个儿子庆祝三十岁的生日,于碎肉城城中心的府内大摆宴席,广邀城里富豪权贵和上流人士来家里吃席,宴会之上杯盏交错、觥筹相迎,等大家伙儿都吃喝得差不多了,便到了开展那项具有仪式性的有趣活动了。
天烛国人最最尊崇信仰的神兽为烛龙,所谓龙蒙族,即是天下不令烛龙蒙羞之民族,不令烛龙蒙羞,寓意就是陆地之上除了龙之一类,没有能让龙蒙族人感到恐怖畏惧的生物了。
龙蒙族人又被称之为“马背上的民族”,自打出生起,就可骑马打猎、牧牛放羊,甚至还可搏杀野兽、弯弓射大雕。
天狼府比较靠近全国版图南面,并没有那么多辽阔无垠的水土草场,故没办法表演那种千里奔袭的洒脱马球或马猎项目,但少咸山地势巍峨高耸,天高地阔,这等天时地利人和都具备的绝佳妙地,若不弄几只大雕来射着玩玩,那岂不是太过浪费了?
于是“射雕”这件事,就很好理解的成为了碎肉城长官生平特别喜好的一件趣事,或者说是开办某些事情前必须举行的那么一个吉祥仪式。
类似于中原百姓们,用猪头以及牛羊肉来祭祀老天,祈祷来年风调雨顺、国泰民安。
每每有什么重要的事情,天狼府慕容家族总会在山上举办这么一场“射雕大会”。
今天自然也不例外。
射雕所选地址是位于少咸山最高处的那座青铜峰,于那处魏魁兵解丧命的场所举办盛会,意义非同寻常,能让每一位登临巅峰的天烛人士,多增加一份独一无二的英雄气概和豪侠血性,整个人的精神底蕴得到提高与升华。
慕容击筑希望登顶青铜峰的龙蒙族人都能心知肚明,清楚明白的知道,三年前,大禹王朝传奇武将魏魁魏将军就是轰轰烈烈的死在了这里,而如今,你们可以脚踏实地站在这里,比那个狼狈逃窜五百里的耶律巫沉风光百倍千倍万倍的站在这里,这是一件无比光荣,无比值得骄傲的事情,狼煞已亡,此地唯有我龙蒙子弟。
中原人,如猪如狗,和粪坑里低贱的畜-生没什么分别。
而我们龙蒙族人,是高高在上如同雄鹰一般强大的民族,是命中注定要掌控拥有这片土地的民族,管你什么狼煞大将军,什么无敌魏家军,你们这些南朝贱-种,死后连埋尸的坟茔都不配有一座,只配销骨黄土,永永远远被我们踩踏在脚下,被我们龙蒙族人视作鄙夷可笑之徒,生生世世唾弃侮辱,万代不得翻身!
今天我们既然可以毫无压力的踩在这座少咸山青铜峰上,那么等到明天,我们就可以踏遍中原大地的每一寸土壤,把那大禹王朝疆界内部的每一个中原人通通都抓过来,当做我们的奴隶来圈养来消遣来践踏,随心所欲,为所欲为!
放心吧,这一天终会到来的。
慕容击筑对此深信不疑。
少咸山青铜峰之上,有不下三千名精锐士兵镇守驻扎,刀锋金戈如林,铁甲披覆似海,威严雄霸。
峰头群豪满盈,来参观大会者无一不是富贾豪绅或是城内上流人物,宾客齐聚此间巅峰大冈,只为一睹天狼七杰箭射大雕。
那座提前遣人搭置好的高台上方,立了个身高八尺的魁梧男子,此人锦帽貂裘,衣着打扮甚是雍容华贵,气态高贵显是长期享受着养尊处优的生活,高人不知多少等。
从他脸上那副睥睨众生、唯我独尊的傲气表情,就足可以判断出这名八尺男儿正是堂堂碎肉城城主,天狼府持节令长官慕容击筑。
寻常人物怎可能拥有他的那种,更古至今无所惧的超脱气质?
慕容击筑稳稳立于高台,一只手负在自己的背后,姿态优哉游哉,闲适且放松,另一只手则牵着两根长长的绳子,绳子的末端套在一男一女两……人的脖子上。
那对男女皆身着淡蓝色袍子,年纪都不大,脸上、背上、脖子上、胳膊上尽是新鲜伤痕,狰狞不堪,一看就知所受苦难极多。
就在数日之前,这两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年轻男女,好巧不巧在少咸山里撞见了野外出行打猎的慕容击筑,遇到也就罢了,这对胆大妄为又愚蠢轻佻的年轻情侣,面对地位崇高的天狼府持节令,居然完全没有表现出任何敬畏之意,不讲规矩、不懂礼数到了极点,口中扬言“对付你们这些狼蛮子用不着守礼懂规矩”,甚至在被数落训斥了一番后,大着胆子把佩剑拔了出来,自剑尖倏然刺出了几股极寒的寒霜真气,妄图对天狼府慕容大人不利。
那会儿大长官慕容击筑的身边,正好有慕容毅和慕容洱两个儿子作陪守护,安全决计用不着担心,还未等长子慕容毅出手,次子慕容洱就已飞身冲奔上去,毫不留情,砰砰几拳递出,将那对蓝袍男女给打得昏厥过去,手中剑也跟着掉落在了地上,白眼一翻,人事不省。
后来再经过一番惨无人道的严刑拷打,顺利逼出了那对剑修男女的真实名姓,男的叫做杨盖之,女的名叫冷龙女,两人原是中原冷家剑宗的两个叛徒,为了躲避宗门的万里追杀,不得已才辗转流窜,逃到了北方天烛国,想寻求一方安身之地。
本来必死无疑的两个人,在慕容毅说出一句话后侥幸存活了下来,那名天狼府长官长子仅是说了一句:“若将南朝江湖人士当做猪狗一样来饲养,那不就等同于是对整座中原武林的蔑视与羞辱吗?”
慕容击筑觉得大儿子说的非常有道理,于是便大发慈悲心肠,饶了那对蓝袍情侣的性命,先是废去两者一身武艺根骨,再用狗链项圈紧紧套住了两人的脖子,让他们万分屈辱的变成了两条贱“狗”。
牵着两条“人犬”,两鬓已然有些微霜发白的中年魁岸男子沉默无言,他举头望着南面方向,此时此刻,这位权倾一府的碎肉城城主心中正在想着一个人。
那个人就是昔日同样武者出身的大禹王朝碎肉城守将,绰号“狼煞”的魏魁。
时至今日,少咸山之上的那座铁桶雄城已归慕容家族来管,青铜峰再无视死如归的铁血魏家军。
一想到那位已经死得不能再死的狼煞魏魁,慕容击筑的嘴角就忍不住露出了一抹笑意,忍俊不禁的同时,心里还莫名生出了一丝悔不当初的懊丧。
后悔自己没有早些踏入军伍生涯,若能早上三年拜入南院大王耶律镇江的麾下,或许就有机会参与那场由耶律巫沉挑起,重兵攻打少咸山碎肉城的战争。
就能面对面亲眼目睹那个号称“魏无敌”的魏魁,究竟是不是当真有那么无敌。
真想近距离的感受一下南朝头号武将的英姿风采和盖世气魄,真想知道一下姓魏的那家伙,到底是以怎样强横无双的真实实力,才给自己赢来了“狼煞”这么一个霸道绝伦的称号。
如果可以,同为武将的慕容击筑还盼望着,能真刀真枪的和魏魁在沙场上全力打一场,分较出高低强弱,了解了解自己和狼煞魏将军之间,到底存在着怎样的差距……
想着想着,天狼府慕容长官脸上的笑容更加灿烂,情不自禁的摇了摇头。
罢了罢了,姓魏的,既然你都已经死透了,现如今这座碎肉城是我慕容击筑的东西,我也就不遗憾此生没能与你一战了,不与你计较什么,就当我决计不是你的对手好了。
我确实打不过你,但那又如何?
敢问碎肉城现在是谁的?还是你老魏家的么?不!是我慕容家的!
你们魏家军不是传说天下无敌吗?怎么到了现在,一个属于你们魏家的人都没了?
说到底,还不是因为你魏魁不行嘛!
你大禹狼煞空赚一世英名,纵横战场千载风流,有何用处?
你有儿子吗?你们魏家的血脉还留着呢吗?早就断了吧!
我慕容家可不一样,我慕容击筑足足有两个女儿、五个儿子,就算哪天我死了,我的儿女们照样可以为我报仇雪恨!
而你魏魁孤家寡人一个,你死了,有儿女为你哭丧吗?想想就没有吧,真是可悲可叹可笑!
站立高台上的天狼府持节令慕容大人并没有发现,在此地的某一更高处。
山崖峭壁的沟壑缝隙里,隐匿藏迹有两名蜷缩着身体的男子。
一名披穿青衫,躲在东侧崖壁。
一名红绸加身,匿于西首峭洞。
那名穿有鲜红绸缎的年轻男子身后背负着一张鹰弩强弓,额头上,系有一条吊丧专用的纯白色布巾。
头巾胜雪,衣绸似血。
心中满怀对父辈的哀痛伤感之情,红绸年轻人做好了随时动手突袭的准备。
强挽鹰弓如满月。
举目北望,射杀天狼!
第一百九十八章 射天狼
少咸山青铜峰巅峰最高处,平坦辽阔的山峰大冈处,有一座专门用于观赏射雕仪式的巍峨高台。
台上立有一位身材八尺的魁梧男子,此人锦帽貂裘,姿容神俊,右手负后,左手中牵着两条长长的狗绳,绳子的末端拴着一对年轻蓝袍男女,一个叫杨盖之,一个叫冷龙女,皆是中原冷家剑宗的叛徒,因冲撞了天狼府持节令而落了个此等万分悲哀的下场,丧失人权,被当成下贱的畜-生来豢养。
只见那位貂裘男人的身边,欠身站了个弯腰驼背,模样活脱就是川戏丑角人物般的矮小家伙,那厮皮肤甚是白嫩光滑,脸部表情十分献媚,瞧着慕容击筑的那个仰视眼神,就跟被饲养的宠物,看待自己主人时的卑微表情别无二致,就连做儿子的,都断然不会如此看着自己的父亲。
小丑模样的白脸男子身披一件宽大的毛绒羊皮,由于他弓身屈背,脑袋俯得挺低,故而其整体姿态,与那些经受屈辱“牵羊礼”的中原流徙叛徒,也没什么大的区别,都是叫人只要打眼一瞧,就想上去啐上几口唾沫,以示鄙夷轻贱,不可能把他当成一个正儿八经的人来看待,无半分尊严可言。
此子姓冯名堂,和琅琊王麾下虎威将军韩骧一样,是个板上钉钉的铁汉奸,卖国求荣,如假包换。
昔年的冯堂,原是大禹王朝天启城里的一个芝麻小官儿,主要负责给人送送文书信件之类的物件,一个月挣不着几个俸禄小钱,后来不知怎的,竟给他有幸攀附上了一品宰相祁密的高枝,就此生活与往日大不一样,堪称是小人得志,官位节节高升,一有机会便狂捞金子银子,大半年时间,也不知有多少肥差油水落入了他的兜里,贪得那叫一个盆满钵满。
再后来,他被王朝第一权臣祁密特意委派任命,跑去了边塞地界,作为禹朝出塞使者,和耶律镇江-派的龙蒙族使臣交接,虽然只是些仪式性的活计,但那种必遭天下人唾弃的恶心事情,谁干,谁都等同于是直接背负上了千载骂名,且万年难以翻身!
那封写有割让边关六座城池的不平等条款契约,就是他冯堂代表大禹王朝签署订立下的,至少从仪式程序上来看,就是他亲手把广陵止息碎肉阳凤七星天阙六座雄城,交付给了天烛国的南院大王。
签下那份人神共愤的卖国条款后,冯堂在朝廷里便开始处处遭人戳脊梁骨了,庙堂大臣们固然没胆子去骂宰相祁密,但骂骂一个汉奸冯堂的底气还是有的。不仅仅在朝中,甚至于说走在大街上,冯堂都已丧失了抬起头走路的勇气,生怕被路人给认出来,一旦被人认出,他便是那个签订了割地赔款丧权条款的卖国使者,那么迎接他的,必定是海量的臭鸡蛋和烂菜叶,管饱!
为了继续生活下去,自甘堕落的冯堂不得已离开大禹天启城,在祁密的引荐下,转而投奔到了北方天烛国的地界,成为了南院大王耶律镇江的一条忠心耿耿的“门下走狗”。
再后来,又顺水推舟的来到了天狼府三城之一的碎肉城,以天狼府持节令长官部下幕僚之首的身份,持续着他那不要脸至极的汉奸生涯,当属世间拿尊严赚钱的典范。
这个姓冯名堂的天狼府首席幕僚,平日里几乎片刻不离长官的身边,生怕慕容击筑有何吩咐指派的时候,见不到自己的人,而导致没办法尽心尽力为自家主子效忠,有所疏忽和怠慢,坏了堂堂天狼府持节令大人的兴致,害得大人心情不快,那可真是莫大的罪过了。
冯堂一路来摸爬滚打,宛如街边乞讨食物的臭丐,不知受了多少白眼、轻辱和苦难,这才好不容易混到了如今的这份身份地位,位列幕僚之首,境遇难得,故再不能白白错失任何上升和受到依仗重用的宝贵机会了,否则那定要后悔一辈子!
毫不夸张的说,只要是慕容大人想,他冯堂,甚至是连给主子舔脚底板、吸脓包里的污血,这种丧心病狂的事情都干得出来,和一条真正的狗几乎快没什么不一样了,悲哀到了尘泥里面。
所以说,此时的持节令慕容击筑,手里牵着两条跪在地上的“人犬”,而其身边,还另外站着一个“狗奴才”,一养就是三条狗,其中最忠心,反倒是那条站在地上的。
虽说是头号幕僚,但其实和奴才职位差不太多的冯堂抬头看了看云彩飘飘的天空,表情极富媚态,开口说道:“慕容大人,这天色也不早了,是不是该开始今朝的仪式了?”
嗓音雄浑厚亮,与其身材体格颇为契合的慕容击筑点了点头,道:“嗯,是可以开始了,射雕项目之前要干点什么,你应该知道的吧?”
狗汉奸冯堂连忙点头应声,披穿整张羊皮的佝偻身子愈发俯低,笑着道了几声“是”,然后稍稍抬起了头,用他那尖锐得跟活太监一般的嗓音,嘹亮大喊道:“有请慕容毅、慕容洱两位公子登台,表演徒手杀虎——”
话音刚落,人群之中当即站出了两名英气勃勃,无论是衣着穿戴还是面容姿态都超过常人甚多,一看就绝非等闲之辈的年轻男子。
两人脚下同时轻一发劲,瞬时便已跃至了高台上面。
之后,在好几名魁壮官兵的牵拉硬拽下,台面又被带上来了两头浑身筋肉尤其丰富的恐怖巨虎,两头斑斓猛虎的四肢还有脑袋脖子,都被麻绳紧紧捆绑着,几乎动弹不得,身不由己。
那两名堪称俊气十足的高大男子作为狼蛮族稀有勇士,自然不会去遵守中原人那样的凡俗礼仪,说些什么“晚辈献丑”之类的违心谦逊话语,一身骨气顶天立地,仅仅是向父亲慕容击筑行了一个类似于江湖人士的抱拳礼后,便即挺胸阔步,非常果决的径直走向了那两头被人牢牢牵住的庞然巨虎。
那一刻,慕容毅和慕容洱两人一齐飞身跳纵,继而稳稳的落至了大虎后背位置,几名控制巨虎的强壮士兵们见状,全数及时撤退,将表演舞台让给了慕容大人最最器重的大公子与二公子。
等到几名碍手碍脚的侍卫通通撤离后,没有了绳子困厄束缚的黄皮猛虎,开始竭尽全力挣扎起来。
要知道,那可是两头活生生的强猛巨虎,每一头的体重,都少说有五六百斤的可怖分量,不论是牙齿还是利爪,皆极其锋锐,全身骨骼坚硬粗大,筋肉雄健饱满,一看就极难对付,常人如若不幸在荒郊野外遭遇这等巨兽,恐怕毫无疑问,必要不幸变成猛虎口中的一顿食粮,被生吞活剥,死得惨无人道。
然而这两头庞然大物在慕容毅和慕容洱的骑乘压迫之下,全然没了那份凌驾于世间万兽之上的威风霸气,如同两匹烈马般上蹿下跳,吼声持续不断,却怎么样也没办法将后背上的两个年轻公子给颠簸下去。
既然没法解脱骑乘,难获自由的两虎不得已放弃了这一念头,打算转向去攻击自己身旁的人,以宣泄内心的狂躁与愤怒。
眼看花斑猛虎即将要向那位天狼府最高长官慕容击筑扑过去的时候,身为嫡系长子的慕容毅,首先出手,狠狠往那虎的额头天灵盖处迅猛砸落了一拳!
这一拳挟带劲极风雷,力沉千钧,猝然落下之时,凛冽拳罡弥散在巨虎的头顶,转瞬即往四周散去,“轰”的一声,那头斑斓巨虎整颗硕圆头颅,都应声爆裂炸了开来,牙齿眼睛舌头脑仁等等物事,一股脑儿全部外散而开,到处都是。
一颗拳头竟有这般惊世骇俗的威力,纵是天王太岁下界,恐怕也不过如此了罢!
见兄长一拳击毙胯-下猛虎,身为弟弟的慕容洱自然也不甘示弱,绝不愿白白放过这个在父亲面前表现自己的大好机会,毕竟在这种高官豪伐的上流家族之中,勾心斗角的争宠夺势决计无可避免,而得到长辈们的认可与喜爱,那是比任何其他事情都要来得重要的。
周遭台下有那么多人在举目观看,众目睽睽之下,只要能多逞些威风,多让宾客们见识见识自己的武艺风采,那么未来在争夺家族权势和分割家财种种事上,岂不就能多拥有一份底气和支持了吗?
所以,慕容洱打算用一种更加惊人凶残的手法,来取走那头花斑巨虎的性命!
胯骑在猛虎背上的慕容洱嘴角一翘,用力夹紧双腿,就那么使劲儿一收,身为四阶洗髓境的纯粹武夫,内力雄厚绝伦,他两腿间的劲力何止千斤?
只那么一夹,庞大巨虎腹腔内的骨骼就悉数碎裂断折,大好脏器也跟着变为了一摊没用的烂泥,七孔流血。
慕容洱一只手搭在座下猛虎的脑袋上,另一只手往下一抄,握住巨虎脖颈,发力一拧,瞬间便扭断了那根硬实至极的颈部骨头,左手朝外边大力一撕,分筋断骨,一下子便将老虎的脑袋给扯了下来。
臂膀抡圆一甩,虎头被高高抛至了上空。
慕容家二公子慕容洱身形骤然暴起,疾速顺着猛虎脑袋上行的方向掠去,看准时机,一拳精确无误的递出,砰一声巨响,硕大虎头在高空被真力拳罡瞬时砸裂,血肉骨骸炸了个满天花!
场面极度精彩震撼,台下观众们无不掌声雷鸣,为之欢呼雀跃。
家族大公子慕容毅面部阴冷,斜眼瞥了一下自己的这个二弟,脸上的表情着实不怎么好看,明显是觉得他抢了自己的风头,所以心情不悦,大少爷内心暗道:“早知道刚才就让他先出手了,这下我可当一回陪衬了!”
一拳罡气磅礴,劲道打碎猛虎头颅,在高台的上空处炸出一场血肉花雨的慕容洱体态轻盈,翩然落回了台上,朝亲哥哥慕容毅陪笑一声,慕容家长公子面无表情,只得就此作罢,不再多去计较些什么。
几名士兵匆匆上台,办事效率不低,很快就将两头庞然猛虎的尸体残骸都清理干净,台面依旧清清爽爽。
等到清洁之事处理完后,长官慕容击筑剩下的五名子女,慕容山、慕容姒、慕容武、慕容柳、慕容七,也都陆续脚踏台阶,逐步登上了高台,站在自己那位持节令父亲的身后,个个神采奕奕、容光焕发,尽显慕容家族的尊贵气态。
底下的观众们举头看着立在高处的那八个人,俱目眩神摇,心生憧憬向往,只觉得那八人根本就是犹如神明一般的无敌存在,这座碎肉城只要有他们,那就万万年后都不会再被中原那群猪狗牛羊拿回去,即使将来慕容击筑年岁渐高,身子衰弱,再也打不动仗了,他的后代们,乃至整个慕容氏家族,依旧还会是这座天狼府的最强核心力量,坚不可摧,无人能够撼动。
天狼府有慕容,就等同于天烛国南院有耶律氏!
民心所向,大势所趋。
一切准备就绪,终于到最后,也是最为精彩的“射雕”环节了。
众人翘首期盼了那么久,为的就是希望能看一看那场,注定精彩绝伦的“弯弓射雕”的表演。
随着羊皮汉奸冯堂一声高喊之下,几十名官兵听从口令,自肩膀处释放了三十余头体格精壮雄健,远比普通鹰隼要巨大得多,周身上下皮毛呈现金黄、红棕色彩的龙头巨雕,画面之雄严,当真罕见异常!
三十多只品种极为名贵,甚至有“龙雕”这一赞誉美称的珍贵巨雕,鸣叫着极速往上空飞去,冲天而掠,上行速度之快,已形如闪电奔雷,下方的普通人光是用肉眼捕捉到某只龙雕的去向,都已甚是困难不易,更别提什么弯弓出箭射杀,这种一听就相当痴人说梦、难于上青天的事情了。
此时此刻的巍峨高台,慕容击筑的七名杰出儿女,已尽数飞快掠下了台面,大步流星,骑在了早就准备好的七匹高头骏马背上,接过侍从们递上来的百石劲弓和一只巨型箭筒。
少咸山青铜峰上面那一大片平原大冈处,有七匹骏马往南奔驰,鞍背上的七名龙蒙族英勇儿女皆弯弓搭箭,瞄准天空中那些自由翱翔的大型金雕。
雕群南去,马匹快奔直追,地面尘土飞扬,无不在彰显着北方儿郎们的情怀底蕴。
听得“嗖嗖”几记破空之声,白翎羽箭如雷电一般迅疾的射向了那群龙头巨雕,远远望去,似有数根细线袭天。
传闻中原有弓箭手可百步穿杨,北人不逊南民,天狼府七大人杰同样是例无虚发。
眨眼间,七人已接连发射出了二十多箭,有整整六只金羽龙雕从空中殒身坠落,哀嚎惨鸣声人人可闻,心神震撼!
骏马犹在奔驰,龙蒙儿女搭弓射金雕的姿态可绘入画卷。
待七人后背箭筒内的羽箭悉数射完耗尽,三十多头矫健巨雕已仅剩不到五头,零散的几只残雕侥幸生存下来,运气极好的逃离了青铜峰,其余二十多只,无一例外都自高处笔直落下,或直接被飞箭贯穿身体而死,或猛然坠地后硬生生摔死。
好一场无与伦比的华丽射雕盛宴,享受了这等难得一见的视觉享受,来自热血沸腾、精神抖擞的宾客观众们的激烈喝彩声不绝于耳,群情振奋,这正是慕容击筑举办射雕大会的初衷心愿。
然而,就在天狼七杰骑马-凯旋归来的半道途中,足可令人惊掉下巴的意外发生了。
有一箭陡然袭来!
汹涌万分,滚滚而至。
即使破空声极端刺激震耳,却也仍是避无可避、躲无可躲!
一箭,就那么猛地洞穿了慕容击筑三子慕容山的脑袋。
慕容山那具无头尸体自马背上摔落,坐骑骏马也跟着莫大的惯性力道,险些侧翻倒地。
众宾客瞠目哗然,人人皆骇得面如土色!
身为天狼七杰之首的慕容毅目力超群,反应力绝强的他,清清楚楚看到了第二箭的来势。
可奈何那一箭实在太过迅猛无俦,且箭上挟裹着浓稠无比的异样紫红色真气,其射速和杀力,犹在第一箭之上!
若是硬要去接去挡,必要承担不小的威压损伤,城府颇深且志存高远的大公子慕容毅,不愿去冒此等没必要的风险。
于是他就那样眼睁睁看着,那支缠绕紫气的如电飞箭,将自己亲弟弟慕容旗的胸口彻底刺了通透,利箭入体后,立即就“嘭”的炸了开来,令受害者慕容旗的前胸处完全支离破碎,霎时气绝而亡,无有半分抵抗之力。
两箭射出,青铜峰顶当场即殒命两人!
看了眼慕容山和慕容旗那两具血肉模糊的尸体,二公子慕容洱内心蓦然升起一股极不好的紧要念头,忙不迭地扭头朝高台那边看去。
但见一名穿着青衫的不速之客,步伐快之极矣,从东侧陡峭崖壁内现身,眨眼便掠下高崖,并以锐不可当的破竹之势,如风似影,袭杀冲奔向了处在台上的天狼府持节令长官慕容击筑。
深知父亲此时危在旦夕的慕容洱可谓心急如焚,他狠力拉拽缰绳,策马疾往东面赶出,妄图拯救亲爹慕容击筑于水火,一解燃眉之急。
殊不知,又有第三箭满是紫气的锐头羽箭,从西首处射来。
直直戮向了这位天狼七杰里排第二的俊公子慕容洱!
第一百九十九章 突围
慕容家族三子慕容山和七子慕容旗先后被利箭射死,横尸在地,其状惨烈,少咸山青铜峰之上人人自危,鸟作兽散。
紧接着,又有第三箭袭来。
此箭上头依旧裹挟着满满的紫红色气机,杀意极盛,且威速并重,如破军长矛,根本无法闪躲,亦无从避免,好似天神一怒!
深知自己命运危旦的二公子慕容洱汗毛暴起,他急忙扭转身子,以最快的速度运起大周天内滚滚真气,将本命内力覆遍两条胳膊以及前胸要害膻中穴。
砰的一声巨响,形同木锥撞城门,紫色羽箭重重斫砸在了慕容洱的双臂之上。
虽未正中命脉,这一击所产生的杀伤却已然足够匪夷所思。
堂堂天狼府长官二公子,整个人就那样硬生生从马背上被撞得倒飞了出去,连带着那匹神俊大马也当场失蹄侧翻,真正诠释了“人仰马翻”这一成语!
那位慕容家族老二的慕容洱此时此刻狼狈万分,但他毕竟拥有四阶洗髓境的高深修为,内力底蕴雄厚,且又是不遗余力的将全部重心都放在了“防御”这件事上,故而这一击威力固然强悍无伦,却也并没有对他造成多么致命的损伤,不至于就此殒身暴毙。
眼见二弟发狠格挡下了那一发悍然奇袭,两条结实胳膊霎时间就变得血肉模糊,溃烂可见骨骼,慕容大公子慕容毅脸色肃穆异常,严阵以待,打算以十足的完备状态,全力以赴迎接那即将到来的“第四箭”,争取要把飞箭造成的伤害压至最低。
可这第四箭却迟迟未来。
但见西侧悬崖峭洞内,有一抹红绸倏忽飘出,姿态湛然若神仙。
那名身穿鲜红绸缎的“仙人”,额头系着白色布巾,身后背着一张巨型射鹰弓,脚下踩着两柄远观几不可见的细小飞剑,就那样极速朝着这边飞掠而来,其掠速并不箭射来得慢上多少。
“老二,你和老四老五老六一块儿援助父亲,这边交给我对付!”慕容毅忽然扯着嗓门叫喊道。
慕容洱先是瞠目咋舌的望着那名掠驰而来的红绸“剑仙”,接着又扭头瞪大眼睛,十分震惊的看向自己的亲哥哥,他浑然不敢相信,这话是从哥哥慕容毅的口中说出来的。
毕竟在他慕容洱的心目中,长兄慕容毅一贯极度腹黑内敛,喜忧哀愁皆不浮于外表,是个胸怀莫大野心,且城府颇深的家伙。
怎料想,今日有杀力冲天的大敌剑仙亲临此地,身为天狼七杰之首的慕容毅,竟会毅然决然的表示,让自己和弟弟妹妹们先行离去,要独自一人,直面前所未有的超级强敌!
“大哥,你……”双臂伤患尤其严重的慕容洱语气发颤。
“废什么话,快照我说的去做!你现在受了伤,完全就是个拖累,留在这儿能顶什么用处?快去保护咱爹要紧!”马背上的大公子慕容毅皱眉肃声道,“剑仙又怎样了?你大哥我可是天狼府持节令的嫡长子,面对剑道仙人,岂有退却避让的道理?那不是太过窝囊无能了吧!”
慕容洱凝视本家大哥片刻后,点头应道:“好!大哥,我打心眼里佩服你,我去了,这儿就交给你了!”
说罢,慕容家族二公子慕容洱脚步一掠,纵身跳上了五弟慕容武座下骏马的后背,二人合骑一马,与四妹五弟和六妹,四人一起策马冲向了父亲所在的那处观景高台,要救爹爹慕容击筑于水火之中。
目送四名弟妹悉数离去后,慕容击筑嫡长子慕容毅,真正做好了慷慨赴死的准备。
拥有四阶洗髓境大圆满修为的他,此刻意态昂扬,周身战意勃发至顶点,大周天内本命真气奔涌如若开水沸腾,杀机雄壮四散弥漫,仿佛在用这种方式,来诉说着他的英勇豪迈与悍不畏死。
龙蒙族勇士虽也和中原百姓们一样惜命爱活,却也几乎不存在什么他人赴难,一人苟且偷生那等腌臜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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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弟七弟遭受流矢杀害之时,一心想要做下一任天狼府持节令的慕容毅,心中尚留存着一丝丝侥幸,觉得自己今朝或许还有些许存活的指望,没必要那般拼命出手。
然而当他亲眼目睹脚踩飞剑的“剑仙”,从西边崖口内飞驰而出的那一刻,野心勃勃的慕容毅,就已彻彻底底放弃了苟活下去的指望。
天狼七子如今已只剩五人,四妹五弟六妹境界尚自浅薄,连四阶洗髓境的修为底蕴都还没有,而二弟慕容洱,又被紫气飞箭杀伤了两条重要的胳膊,估计内伤也没少受,眼下这等十万火急的紧要关头,已经不允许他慕容毅不挺身而出了。
大敌当前,他必须像个堂堂正正的龙蒙族勇士那样站出来,靠自己的力量来阻挡那个突然袭击的恐怖剑仙,只有自己先倾力拖延住敌人的前冲之势,父亲慕容击筑才有希望在数千兵卒的掩护下,安全脱离危险。
天烛国不像饱受文化礼仪熏陶,有百家争鸣、诸子讲法的中原大地,龙蒙族男儿从来就没听说过什么“舍小家为大家”的精神训诫,更加没听说过“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之类的圣人言语。
他们只知道,如果有一日,“天”真的塌下来了,那负责脚踩地头顶天的,一定是他们那些“高个子”。
他慕容毅是家族的长子,是天狼七子中当之无愧的首脑,战力顶梁柱,所以在此等堪称必死无疑的绝望处境里,他就必须要毫不犹豫的站出来,像个英雄一样向死而生,为最最尊敬的父亲大人谋一线生机!
龙蒙族人自然不知何为“二十四孝”,也不懂什么名传青史、万古流芳的信仰教条,他们对长辈的爱戴敬意,流于内心,更多的是出于一种本源本能,一种与野兽相似的原始情愫,即使我死,父亲只要能活下来,那我的牺牲,就是值得的!
慕容洱、慕容姒、慕容武和慕容柳四人都已火速离开了此间,独自敌对红绸“剑仙”的,唯有天狼七杰之首的慕容毅一人。
一夫当关,一心赴死,义薄云天,意气风发……等等词汇,均可用在这位慕容家族的大公子身上,极是贴切!
大公子慕容毅挺胸骑乘于胯-下那匹精壮骏马的背上,仰头望着御剑而来的那名红绸剑客,俊公子放声大叫:“喂,上头的,你的目标是我爹吧,别着急,让我慕容毅先来陪你玩玩!”
言语甫毕,慕容毅身子猛然发劲,作用力往下方一坠,那匹体格强壮的坐骑大马,瞬间就被压得四蹄跪地,站不起来。
只一眨眼,慕容家大少爷整个人已冲天而起,电射般截掠向了天空中的那位负弓佩剑的“剑仙”。
在最合适最稳妥最精准的位置,慕容毅以近乎完美的杀伐角度,竭尽毕生所能,全力轰出了一拳,拳内蕴含磅礴至极的本命真气和武夫真意,不夸张的讲,这一拳,就是慕容毅这辈子钻研武学的全部成果所在!
那颗包含了无尽霸气真力的拳头,尚未触及红绸剑客的身体,便被后者用一只手掌给轻松裹住了。
真气并没及时倾吐而泄,当即有四条雪白如鱼的气刃自敌人掌心飞速蹿出,四缕锋锐程度犹胜利剑的气机,只一下,就将慕容毅的整颗拳头,乃至大半条右臂给切割成了碎块!
断掉一臂的慕容毅终于万念俱成灰烬,听闻英雄府折腰山有峰主林清林老九,擅长一门唤作“屠龙手”的顶级近战武学,一旦被其欺身拉近距离,下场必是遭到剔骨剥筋,死的时候连具全尸都不可能留下,凄惨绝伦。
天狼七杰之首的慕容毅万万没想到,一介剑道仙人,居然会此等骇人可怖的近距离搏杀之术,仅是一绞,就轻描淡写的废掉了自己的一条大好胳膊……他和那个真武峰峰主林清到底是什么关系?!
甚至连疼痛都还没来得及感知,报废一臂的慕容毅,就被红绸敌人又一拳狠狠砸中了胸膛,那“剑仙”的拳头端的是沉重无匹,当真有那石破天惊之神威,慕容毅胸口瞬时便碎裂成块,内部脏腑也无一完好,接着整个高大的身子被拳罡一路迅猛推移,带动着笔直飞往了地面。
身体轰然坠地,前胸要害受了致命伤的大公子慕容毅,就这样被拳风罡气强行打得嵌进了大地里面。
濒死之际,四阶洗髓境武夫慕容毅七孔俱有鲜血喷涌,他竭力眯开眼睛,望向苍穹,使劲试图用剩余不多的残余视力,去捕捉天空中那一袭速度犹然不减的红绸,被一拳打入泥土里的慕容大公子喃喃道:“世上竟有拳头如此之重的剑仙,真是见识了啊……”
旋即双目一闭,就此气绝而亡。
另一边,那名身法异常矫健的青衫剑客,也正自酣畅淋漓的开着杀戒。
那家伙自东边崖缝内飞身掠下后,沿着石崖峭壁来到地面,随后便目标明确的杀向了高台上的慕容长官,一人一剑势如破竹,挡他者尽死!
不多时,便已有近百名佩刀的精锐步卒战死在了那袭青衫的疯狂攻势之下,满地陈尸。
天狼府持节令慕容击筑牵着两条“人犬”,身后跟着狗汉奸冯堂,在众侍卫的全力掩护之下撤离了高台,往北面流窜逃去。
最初那数百人的包围圈,很快便被青衫剑客生生撕裂出了一道口子,那名胡子邋遢的青衫客,无论是身材还是长相都甚是平庸寻常,但杀起人来却极是猛力无双,行动毫无滞缓,前冲之劲无可阻挡,就似那些持械兵将是用废纸糊起来的破烂身体,一斩便碎,一劈即裂,一杀就死!
突围圈子的那道裂缝口愈发巨大,眼看那群秩序紊乱的士兵们,即将要难以控制住青衫男子的冲杀,大有溃不成军、兵败如山倒的恶劣势头。
青衫一人,仿佛誓要突出死地重围,一举抢下这场悍勇袭杀的头功!
第二百章 碎肉城殉城守将之子
这会儿少咸山最高处的青铜峰上,已乱成了一团煮糊了的稀粥,乱糟糟人心溃散。
先是在射雕仪式刚结束的关口,自东西两侧,两箭破空飞速袭来,分别洞穿刺透了天狼七杰中慕容山和慕容旗的头颅,之后又有一位红绸剑仙凌空出世,飘然若谪仙,自百尺高空处,一拳将慕容家族长子慕容毅给打得深深嵌入地下土里,从那等高处砰然坠落大地,除非有金刚不坏身护体,否则想必是决计没有半分活头的了。
发生了此番匪夷所思的恐怖状况,原本被邀请来此处山峰大冈,观看精彩表演的宴会宾客们,尽皆抱头鼠窜,极度狼狈不堪,落荒而逃,其中那些身怀武艺内功的修士,不仅没有任何帮着慕容家出力对敌的想法,甚至因为真气丰沛,所以还冲锋般的跑在了第一个,唯恐逃得稍微慢上那么一点,下场就要变得和慕容家的三个儿子一样,被豪强武学大能于瞬间打杀,暴毙当场,甚至死无全尸。
天大地大,都不如性命最大!
靠近西侧崖壁的那方平台大冈处,一名身着青色长衫的霸气剑客,手中把持着一柄刃身呈现亮绿色的锋锐神兵,杀人如割草,砍头若切菜,直面千余兵卒们的倾力围杀,毫无深陷绝地时的那份不利劣态,甚至大有一举杀出重围、突出死地的英勇趋势。
虽说此人并未似那袭红绸仙人一样,使一手御剑飞行的神通,但从他挥剑撕裂包围圈子时的无双杀气不难看出,这位胡茬满脸的汉子纵使不是六阶凝丹境的仙品剑修,也离那传说中的“剑仙”之境相差不远了,如若不是那般无限接近凝丹境的超级剑道大能,又怎可能做到视千人如无物?
光是那股子挡我者皆死尽的霸道气焰,就已绝非寻常人物能够拥有得了的。
虽万千人吾往矣,那本就是剑仙才有的英姿风采啊!
圈子裂缝愈发扩大,就在众兵颓然败势汹汹,即将要兜不住那名青衫剑修的通天杀力之际,“天狼四杰”总算如久旱春霖般及时赶到了此间。
看着不远处杀人如快刀斩乱麻的青衫客,四名慕容家族的精英武夫皆神情严肃,脸色阴沉如水,兀自思量着应战的对策,打呢,是肯定要打的,但这具体是个什么打法,还需要稍加思考盘算后方能定夺。
武夫并非草野莽夫,一味莽撞上前,毫无理智计策,必要落个全军覆没的下场!
二公子慕容洱率先开口说道:“老四老五老六,我负责去驰援爹爹,这厮就交给你们来应付吧!”
还未等弟妹们点头同意,慕容洱已经再度跃身离开了马鞍,步伐迅捷,朝着父亲慕容击筑所在的位置飞速赶去。
于是乎,慕容家辈分排在四、五、六的三人,不得已只能去应战那一袭破阵如破竹的持剑青衫。
“四姐,六妹,你们从两面同时包抄,让那个家伙应接不暇,分散两份精力应对左右两侧的夹击,然后我从正面冲杀猛攻过去,结合兵卒阵型围困,定要让那厮死在这里!”马背上的慕容武振声道。
慕容击筑唯二的两个女儿慕容姒和慕容柳在原地迟疑了些许时光,不敢就此轻率上前,毕竟她们二人还只有二阶跃灵境的修为,虽已成功开窍,可提炼天地灵气为己用,但归根结底,肉躯体魄还是不够强横稳固,盲目上前极有可能直接自投罗网,身陷死地。
正当这对姐妹踌躇不定的时候,慕容家族老五慕容武目眦绽裂,他瞪圆了双眼,狂怒道:“大哥、三哥还有七弟都已经死了,大哥为了去阻拦那个剑仙,被打得整个人嵌到了地里,他是因为什么死的呀?那是为了给我们争取时间才死的,你们这般唯唯诺诺,岂不是在丢我们慕容家族的脸?你们还姓不姓慕容?!如果还姓的话,那就快些上去打啊!等干掉了那个青衫混蛋,我们就能拧成一根绳子,集结力量去对付那个该死的剑仙了!”
在老五的言语刺激之下,慕容两姐妹骨子里头的“血性”终于被激发了出来,慕容姒神情振奋,语气里再无惧意,朗声叫道:“五弟,你休要看不起你姐我,不就是一死么?慕容家族就没有贪生怕死之辈,上便上!”
天狼七杰中修为最低的慕容柳同样高声喊了句:“上便上,死便死!”
说完,慕容家族的两名女子武夫皆掠离坐骑,大喝着冲前杀去,自左右两侧夹攻,准备从异侧不同的方向,对那个杀千刀的青衫剑客施以强硬绝伦的猛攻突袭。
左侧慕容姒,右侧慕容柳,龙蒙族女子的底气魄力亦不容小觑。
两股凌驾于众兵卒围击的强猛攻势猝然而来,且来势极端凶悍,誓要打得青衫客一个措手不及!
然而,气势归气势,杀力的强弱高低,还是直接和修为底蕴的多少挂钩的。
慕容姒与慕容柳归根结底还只是二阶跃灵境的低微武夫,不论是内力真气的储备,还是肉躯身体的强度,亦或是出招对敌时的杀力,一切的一切都太过弱小了。
和那青衫客的差距大到了一定程度,堪称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本来慕容家族老五慕容武已做好了所有的心理准备和安排打算,预备等四姐五妹发动包抄夹击,令敌人出现一人迎敌两人的危劣情况之时,自己便即可前冲过去动手,要以手中拳头,配合步卒联手夹击,狠狠教训一顿那个屠杀了大量精兵的青衫孽障。
然而让慕容武怎么也没有预料到的是,自己姐姐和妹妹,在面对那名处境与笼中困兽无疑的持剑混蛋的时候,居然会是那么的脆弱不堪,根本连构成战力的资格都做不到……
只见慕容姒和慕容柳二人携手前攻,从两个截然相反的方向,同时向包围圈中的青衫客出招。
可拳脚尚未落到实处,那袭青衫便已于一瞬间完成了悍厉招数的递送。
不是剑招,而是拳脚!
就像那名红绸剑仙杀死慕容毅的时候,所用的并非甚么剑术,而是一拳,只用了石破天惊般威力恐怖的一拳,就取走了天狼七杰之首慕容毅的宝贵性命。
青衫剑客就好像不愿有所逊色于红绸剑仙一般,也不知是不屑还是不愿,总之在敌对慕容家族两大女子武夫之时,他也同样是一剑不出。
刹那间递出一拳和一腿。
一拳砸中了慕容姒的面部人中穴,令其身体顷刻僵直,像根笔直棍子似的倒在了地上,后脑勺着地,再无一战之能。
一腿踹在了慕容柳的小腹位置,将她肚腹内的脏器踢得翻江倒海,七子之六一下子就因剧痛而丧失意识,颓废摔倒在地。
仅仅是一轮呼吸都不到的功夫,两名女子武夫都已站不起来了!
剑客一向用手中剑杀敌,体内蕴含本命剑丹者为剑修,剑修以剑匹敌世间一切贼,可助长剑心纯粹、心境和融,故而罕有在近身搏杀方面倾注太多心血精力的剑修。
但今日这场可怕绝伦的袭杀事件,令天狼府慕容家族的几名武夫都彻底知悉了,原来这个世上,还有拳脚功夫底子盖世,且剑法杀力绝强的剑修存在,一个练剑之人,在面对比自己境界低出甚多的敌人时,甚至连剑都用不着出,就能轻轻松松以拳脚取胜。
武夫和剑修并无高低贵贱之分,但是修为境界高的剑修和低修为的武夫厮杀决战,剑修大有不出剑的余韵底气存在,可游刃有余、优哉游哉的将胜利果实收入囊中!
慕容家拥有宗师级别三阶百尺境的五公子慕容武,被青衫客的惊人实力骇得心胆俱裂,面灰如土,一下子就把自己适才那番豪言壮语抛诸了脑后,惜命般躲在重兵包围圈子的最外侧,再没了冲上去与敌人全力一战的勇气。
只因他知道,纵使自己的胆子再大,当下也已解决不了任何问题,修为底蕴并不比两个姐妹高出多少的自己,若一味杀将过去,最好的结果,也不外乎就是地上又多出一具“全尸”罢了。
而且照目前那青衫客杀人时的可怕情况来看,想留具全尸恐怕极是为难……
正当慕容武肝胆皆颤,怕得连纵马上去的胆量都已全无的时候,慕容家族又一名男性后代不幸悲惨殒命了!
那一袭红绸在拳毙大公子慕容毅之后,又一次和二公子慕容洱展开了正面交锋。
心中对长兄赴死姿态深感崇敬的慕容洱,不甘弱于慕容毅,在这一刻,竟也变得对死亡这一事物再无半分恐惧心意,真正做到了心如止水境如镜,我身由我不由天。
沙场黄土,绝死之地,本就是天下武夫淬炼体魄身心最好的修行道场。
慕容洱慷慨豪迈的挡在了父亲前头,置之死地而后生,他声嘶力竭,冲那名脚踩飞剑悬停的剑仙怒吼道:“剑仙了不起啊?有本事就用飞剑来杀我,老子倒想看看,你是真的厉害,还是假的厉害!你那两柄飞剑到底是不是摆设,能不能杀人!”
慕容家族二少爷慕容洱气灌双腿,整个身子陡然拔离地面,如窜天猴一般极速奔向了浮于半空中的那袭红绸。
双拳一齐朝前递出,原本就已血肉糜烂的两臂,被他自身的强劲罡气摧残得愈加白骨裸露,叫人看得异常惊心触目,不忍直视。
满身皆血红,唯有头巾雪白的年轻“剑仙”自脚底两柄细小飞剑之上飘落,他的双脚刚分离剑刃,一柄深蓝一柄墨绿,两条巴掌长短的小巧袖珍剑倏然飞刺而前。
红绸年轻人身子飘然落向人间大地,与此同时,深蓝墨绿双剑,电速透穿了慕容洱的两条胳膊,彻彻底底令慕容家二少爷的两颗拳头宣告报废。
后背背负鹰弓,腰间别着金、墨两柄佩剑的年轻人很快就落至了地面,谪仙脚尖点触大地,而那个两臂全废的武夫慕容洱也像条死狗一样猛地摔在地上,形如肉饼。
红绸剑修凑上去并一脚踏出,把慕容洱的整颗头颅踩炸,满地顿时尽是脑浆鲜血,他这一脚,为的是令慕容二少爷不再饱受濒死时的剧痛,爽爽快快奔赴黄泉。
抬腿杀人后,“剑仙”把两柄游鱼状细小飞剑收回袖中,随后拔出了腰间墨鞘中的那柄青刃长剑。
剑上有青芒达三尺,若青龙盘踞,舞爪长牙。
芒龙罡气阵阵,纵横甩摆,凡试图格挡阻挡者,皆沦为剑下之鬼。
红绸剑客手握青衫剑侠之剑,于重围圈中来去自如,挥手间杀敌无数,潇洒快意。
不多时,年轻人已然仗剑杀至了天狼府持节令慕容击筑的面前。
戴锦帽披貂裘的天烛国一府长官,生平第一次,露出了因内心惊惧而产生的惶恐表情,脸色发白,再也看不到昔日的红润血色。
这名位高权重,曾被耶律镇江赞誉为南院栋梁之材的慕容击筑瞪大双目,注视着立在自己身前的那个持剑年轻人,他嗓音微抖的发声问道:“你,你究竟是何方神圣?!”
额头捆系有一条吊丧专用白绸的年轻人,快速抽动了两下鼻子,眼神无比阴冷狠厉,就似燕雀在敌视着占据了自己巢窝的斑鸠,怒意与憎恶并重,令人见之胆寒。
头系白巾以示对亡者哀思,他沉着嗓子回答道:“我乃大禹王朝蓟州北部,碎肉城殉城守将,狼煞大将军魏魁之子,魏颉!”
第二百零一章 拳太轻
少咸山青铜峰之上,碎肉城守将魏魁之子魏颉,堂堂正正,直面天狼府持节令长官慕容击筑。
“魏魁……你是狼煞魏魁的儿子?!”锦帽貂裘的慕容长官嗓音极度颤抖,“魏魁那厮居然还有个儿子!”
红绸剑修魏颉冷哼一声,没好气的说道:“连你这种家伙都有儿子,我爹他为何不能有?”
堂堂一府长官的慕容击筑上半身发颤,整个人抖如筛糠一般,眼睛里面布满红色血丝,他咬牙切齿的怒吼道:“有又如何?就算有,我今日也要让他变成没有!”
慕容击筑乃高层武将出身,其父慕容长河本就是天烛国南院地位尊崇的大姓子弟,权势煊赫,境遇不凡,慕容长河曾经多次出生入死,在危急关头救下过耶律镇江的珍贵性命,也就是出于这个原因,耶律大王才会在天狼府成立后,便即让慕容击筑迅速上位,委派慕容家族的新任家主担任天狼府的最高执事长官,统管三城之地,可管兵权极重。
记得数年前慕容长河因年老体衰离开人世,慕容家族新一任顶梁柱慕容击筑便即成为了耶律镇江的一员心腹爱将,受到极度的重用提拔,手下可分管调派上万人的兵卒军伍,一张虎符,一生不愁。
为了对得起南院大王对自己的器重信赖,同时也不能辜负父亲大人的在天之灵,为了让慕容氏百年的根基脉络,在南院天狼府彻彻底底扎根,一家之主的慕容击筑无论是明面上还是背地里,都可谓是付出了极大的努力。
明面上,他慕容击筑和黄龙、英雄三府的持节令长官关系交好,与顶头上司耶律镇江更是忠心耿耿,耶律大王说一,慕容家族绝不会说二,唯命是从,俯首称臣;家中有七个天赋异禀的聪颖儿女,个个修为在身,且能力超拔,乃不可多得的栋梁之才,足可独当一面,在未来接过父亲的重担,不至于令慕容家族蒙羞;除了儿子以外,麾下的步卒尽皆十分勇武团结,虽谈不上虎狼之师,却也决计不可能轮得上一个“弱”字,过些年后,若南院大王再度挑起南下侵略战争,那支上万人的天狼军队,毫无疑问能够充当一份不可或缺的力量,作为南院三府的一大代表出战……
这些通通都是表面上,连路人老百姓都看在眼里的事情,而暗地里,这位复姓慕容的富贵熏天的上流男子,有着不令外人知悉的秘辛,比方说他为了淬炼儿女们的肉躯体魄,不惜拿活人给他们当喂拳的肉靶子,暗中残杀中原百姓无数,满手皆沾满鲜血。
除此之外,甚至还有件连他的儿子女儿都不怎么了解清楚的事。
那就是他慕容击筑其实每日都要抽出差不多三个时辰,在密室之中卧薪尝胆,苦练一门名为“八极”的中原拳法武术,借此来增强近身短战的能力,并以该功法不断持续打熬淬炼体魄,不仅如此,贵为天狼府最高长官的他,每隔一日,就要用顶级的天材地宝泡成的高“汤”来沐浴洗澡,为了能超量修复损伤,使自己的筋骨皮肉更加强韧,内力更加雄厚,底蕴更加丰富……
为了掩盖自己偷偷习武练体这件事情,慕容击筑不知道耗费了多少心血,由于心机城府极深,对谁都不会百分百信任,故此事别说府内的那些参谋幕僚了,就是家族里的儿女都全然不知。
在慕容毅、慕容洱等人的心目中,他们的父亲大人只是个威严古板、苛刻教条的天狼府年长武将罢了,调兵遣将自然是熟稔至极的老本行,自不必多说,但论起修为底蕴的高低,以及一对一捉对厮杀的本领技巧,但就完全不够看。
沙场庙堂和江湖武林之间的那层“割裂感”还是比较强烈的。
但慕容击筑就硬生生靠着自己的努力,把那层割裂感,那条或有或无的“界限”给消散划清了。
不单单是武将,慕容家族当代家主慕容击筑,更是个半步五阶脱俗境修为的纯粹武夫!
如若再加上常年浸润官府和战场凝练出的那份血气与杀意,不夸张的说,就算两个四阶洗髓境小圆满高手联合起来,都不一定能稳稳吃下慕容击筑,即使是三个配合默契的四阶武夫一起围攻,也绝大概率会被这条经验丰富的“老狐狸”给溜走,逃出生天!
这份来之不易的武夫实力,给了慕容击筑前所未有的自信,让他对自身的本事水准有了一个“虚高”的认知判断,在某些意气最为风发盛大的时间点,甚至还会产生一些想法。
自己的练兵水平不逊于狼煞将军太多,自己府内的精兵战力也不低于当年魏家军几许,当年耶律巫沉挑起的那场碎肉城一役,如果有了自己的参与,或许结局就会有所不同,耶律大将军也用不着狼狈北逃五百里那么多,或许三四百里就够了,然后自己纵使是对上了那个号称“魏无敌”的大禹王朝顶尖级守城武将,也大有一战之力,不至于一交手立刻就落败……
然而,今朝这名红绸“剑仙”的突兀造访,让这位天狼府慕容长官多年来还不容易积攒起的勇气与魄力,通通化为了子虚乌有,任何不切实际的幻想都不复存在,心神境界跌得那叫个一塌糊涂,如果“心境”这种东西当真是一面镜子,那么今天,慕容击筑的那面镜子,已经因传世剑仙的出现而裂成了一地碎屑了!
自己最为器重的两个儿子慕容毅和慕容洱,就那样惨烈的死在了青铜峰上,长子被打得嵌在泥里,次子被一脚轰碎了头颅。
原先在慕容大人认知里面,有望和无敌魏家军掰掰手腕的自家天狼府步卒,竟完全没法彻底阻挡青衫和红绸,两名武学大能的前冲突袭。
青衫剑客不御剑,在陆地上乱杀肆虐,莫能当焉;而红绸剑仙脚踩飞剑,浮空而行,更是英姿飒爽,视地下兵众如同无物,先后轻松地秒杀两人,然后就那样擒贼擒王,来到了慕容击筑的身前。
也只有面对面针锋相对,在此等压迫感十足的距离之下,慕容击筑才能充分意识到自己的修为底蕴有多么孱弱不堪,和仙品剑道修士相比,无论是内劲真气还是争斗时的杀力,都实在差之远矣,根本没法与之相提并论,两者差距之大,已有云泥天壤之别!
而且最最令慕容击筑“道心”崩溃的是,那个突如其来的恐怖“剑仙”,居然会是那个碎肉城昔日守将狼煞大将军魏魁的独子!
北国男儿慕容击筑曾无数次把魏魁当成自己的假想敌,幻想着自己和大禹朝无敌狼煞遭逢敌对之时,会是怎样一个令人热血沸腾的英勇画面,自己或许可能大概保不齐是要输给魏魁的,但拳头可以输,一身磅礴拳意和铮铮骨气可坚决弱不得,打便打了,绝无临阵撤退的可能,务必要让在中原知名度最高的魏姓大将军,知道知道他们慕容家族的拳头有多硬,实力决计也是不容小觑的!
哼,那个魏魁有甚了不起的,什么屁的枪王、魏无敌,你那么无敌,还不是死在了少咸山之上,连具骨骸都未能留下?有什么牛好吹的了?
你再厉害有用场吗?魏家军已半个不剩,魏家血脉也已然断绝,你魏魁死后无子无嗣,连个给你哭丧吊孝的人都没有,魏家断子绝孙,我慕容氏可还能长长久久的绵延下去,福泽万代。
这座少咸山碎肉城是你魏魁兵解身死之地,亦是我慕容家族“王气”发祥之所,我慕容氏,就是要脚下踩着你老魏家的尸骨魂灵,一点点的逐步壮大,将来有朝一日,要变成连耶律氏都能超越的南院第一大姓,和诸葛氏平起平坐,共分天下!
幻想总归是幻想,只存在于脑海之中,现实里并不存在,直到亲自面对魏魁后人魏颉的那一刻,天狼府持节令慕容击筑才后知后觉的意识到,自己的那份“痴人说梦”有多么荒唐可笑、异想天开。
自己的手下们和铁血魏家军没有可比性,自己的儿子和魏魁的儿子没有可比性,慕容家族这个姓氏和耶律氏没有可比性,自己这个半步跻身五阶脱俗境的纯粹武夫,和大禹王朝狼煞魏无敌更是半点儿可比性都不存在!
只因他充分意识到,莫说天下无敌的顶级武将魏魁,他慕容击筑就算和魏魁之子魏颉交上了手,都必然是个“死”的凄惨下场,连任何缓和的余地都没有,必死无疑!
因满腔惭愧懊悔嫉妒等等思绪,而产生的那份“恼羞成怒”之情,令这位锦衣玉食,在天狼府内只手遮天的持节令长官精神失控,整个人情绪亢奋到了一个极端,化身林间豺狼野兽一般,几乎不再有半分理智可言。
只见慕容击筑怒发冲顶冠,头发硬生生将额顶毡帽给顶了下去,因周身真气滚滚流淌的缘故,让本就体格甚是魁梧的八尺巨汉,显得愈发高大伟岸,他死死攥紧了两颗醋缸大的拳头,咬着牙,厉声冲那名红绸仙人狂吼道:“魏魁!你儿子杀了我儿子,那我就把你儿子也给打杀了!一报还一报,了账!”
额头系着吊丧之用白巾的年轻人魏颉哂笑一下,极度鄙夷不屑的“嗤”了一声,眼神里透出如同瞧见猪狗般的神情,轻蔑至极的回应道:“这账是这样算的么?你们狼蛮族人侵占我中原大好疆土,这笔血债,又该找谁去讨?你这厮占山为王,霸占了我爹昔年死守的少咸山碎肉城,那我这个做儿子的,是不是就有十足的理由弄死你,替我爹报仇?”
“休要废话,你这该死的黄口小儿,杀千刀的南蛮竖子,且吃我一发八极崩再说!”
八尺巨汉慕容击筑运起了大周天内的全部劲道,脚步蓦地一拧,听得“砰”的一响,他右足底下的土地瞬间爆裂开来,继而慕容长官一拳倾力而出,杀机雄壮如冲阵之军队,锋芒毕露,强悍无双,势气雄浑难挡。
风雷怒吼着的拳罡拳罡所向,是那挺身立在他面前的魏无敌独生子,“剑仙”魏颉!
天地之间,有阴阳二气、乾坤八卦,善于出拳者,可化八卦二气为己用,使出拳时的威力挟天地之无上雄严,拳头霸气,恍若天神大展身手。
八极拳本就属于短打拳技,在此等距离内使出,更是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距离越短,发劲越强。
力从根起,自脚跟起劲,内力行于腰际,流至臂膀,最终贯出右手拳峰,脚踏大地之力有多大,出拳的威力就有多大。
慕容击筑招式凶猛递出之前,脚步拧动间,泥块土壤破碎裂开,足可见其底部“根基”之发劲有多么强横!
此拳表面看起来质朴无华,劲道却尤其迅猛无俦,力透山河,气壮千秋,如若将阴阳八极之气尽皆蕴于拳内,神力可达四面八方极远之地。
一拳震山倒,气浪摧人间!
八极神拳,拳出,乾坤定,无人敌!
四阶洗髓境巅峰圆满武夫慕容击筑全力以赴,将本命真气悉数灌注在了这一发“崩山八极轰”之中,仿佛誓要以此发神拳,击碎魏魁亲生儿子的“细瘦”身子。
慕容击筑的拳头眼看就要轰至魏颉的胸口要害,十七岁丧父的红绸年轻人面临此等凶险处境,依旧是动也不动,就那么单手持剑站定在原地,稳如一尊庄严肃穆的释门佛像。
“这小子今日求死,看我不一拳打得他胸骨尽碎而亡!”眼眸发红的慕容击筑大喜过望,“打杀了魏魁之子,我慕容击筑可就是整座南院名气顶天的英雄人物了,妙哉妙哉,真是天助我也!”
有崩山摧城之势的一拳,结结实实轰砸在了年轻剑修的前胸膻中穴位置,声响之巨,如同铁棒敲击铜钟,锋芒无限的拳头罡气四处散开,如江潮汹涌,奔流不息。
就算是不懂拳的外行人目睹这副震撼场景后,都会毫不质疑的笃定此拳威力真正超雄,已到了堪称匪夷所思的巅峰境界。
思路客
如此神拳,如斯威力,那个穿鲜红绸缎的年轻小子,就算被罡气透穿胸口,整个上半身砰然破碎成渣,肝胆涂地都毫不过分,甚至可以说是理所当然!
但远远超乎慕容击筑想象的是,那个姓魏名颉的年轻人,在硬生生的吃下一发八极崩之下,非但丝毫小伤未受,甚至连原来的位置都没有出现半分退移,就好像脚底板和大地连为了整体一般。
任你拳罡发劲如何剧猛,我就是寸步不移,巍然不动!
“拳太轻了,太轻了!喂,姓慕容的,你是没吃饭么?!”
以膻中要害硬扛了一发神威八极轰的魏颉,挑着眉毛嘲讽道。
第二百零二章 侠客行
天狼府持节令长官慕容击筑自幼跟随父母慕容长河参与各种大小军机战事,早磨炼出了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心神境界,然而那份和融坚实的心境,却因为见到了狼煞大将军魏魁之子魏颉,而碎得稀巴烂,原本有望在今年跻身五阶脱俗境的他,即便泡再多的药水,练得再刻苦上百倍上千倍,只怕近十年内是别再妄想着能够破境了。
羞愤交加、悲从中来的慕容长官再也顾不上其他任何东西,毫不保留倾尽了全部内力,往前递出山河震撼的一发八极崩,直奔红绸“剑仙”的大好胸膛。
阴阳倒乱崩,乾坤八极轰!
一拳之中,蕴含了一位四阶洗髓境极致巅峰武夫的海量本命真气和拳意罡气,威力之猛,气焰之雄,纵然是五阶脱俗境的纯粹武夫以肉体硬扛下此拳,搞不好都要重伤不治,凄惨陨落于神拳之下。
更何况是那种按照常理来说,体魄从来不甚强悍的区区剑修?
按照慕容击筑原先的期望判断,这一发八极拳若能结结实实的打中,那个姓魏的臭小子纵然不死,也要受到不小的消耗创伤,至少那份气定神闲的悠哉姿态必是不会留存,该当变得张皇失措,自觉陷入绝险死地了才对。
出乎预料慕容长官意料的是,自己的全力一击,倾注了自己半辈子心血的一拳,居然完完全全没法对那个红绸年轻人造成一丝一毫的损害,甚至连令其挪移位置,两脚往后倒退哪怕半步都做不到……
眼下的情况,就如同是挥舞着镰刀的渺小螳螂,向一棵大树施发攻势一般,可笑荒诞至极,出再多的力,都全是无用功!
势气超雄的八极崩,精准无误的正中胸口膻中要穴,本该透体而入的霸道拳罡如吃闭门羹般,遭到了拒之门外,只能在周围无助的弥散飘荡,一丝一缕都无法穿入其中,对中拳之人造不成半分实质性的伤害。
再沉重的拳头,若伤不到人,那便与轻飘飘的棉花拳毫无区别了。
而且最为令人心生恐惧的,是那红绸年轻人的胸口膻中穴,不仅没有被八极崩的拳风罡气摧残伤及,甚至还有丝丝缕缕的细微剑气从穴-道中穿透而出,对慕容击筑的拳头产生侵蚀作用!
内力真气储存所在的膻中府海本来应是极为脆弱,需要细心呵护起来的地方,纵是体魄犹为强健的纯粹武夫,在与人徒手交战之际,都相当忌讳被伤及“膻中穴”这一重大要害,唯恐真气在大周天内的流淌走向出现严重问题,只因一旦内息紊乱,那么轻则出招显著受限,重则筋脉寸断,走火入魔沦为废人。
而那名红绸“剑仙”,居然在绝对要害膻中穴生生接下一拳后,仍坦坦荡荡保持着挺身直立的倜傥姿态,连脚步都不带移动半寸,更为匪夷所思的是,有数量不少的“剑气”从其胸口弥散而出,竟反过来对慕容击筑的拳头造成了创伤影响。
这已是长矛被盾牌的锐气所伤,这一类莫名其妙的可怕怪事了!
持节令慕容击筑在轰出那一发八极崩的时候,就已做好了在一拳内倾尽全部真力的心理准备,就算是今日自己必死,死前也要好好的给那个魏魁之子吃点苦头才行,故而那记八极拳招递出去时,对“收招”这一要素方面根本就没有怎么注重,说白了就是管打不管收,管杀不管埋。
那颗醋缸大的钢铁拳头如撞城槌般砸在了年轻剑修胸口,浩浩荡荡的拳罡无处可去只得四散而去,反倒是那些自魏颉前胸膻中穴-里瞬间飘出的剑气,将慕容击筑的右拳侵害摧残得血肉破碎,骨头裸露。
身材魁硕的天狼府长官慕容击筑因拳头疼痛而发出剧烈惨叫,嚎叫声凄绝悲壮,仿佛是要把他中年丧子的悲哀,以及技不如人的仇恨,通通依靠此声给发泄出去。
内心和身体都痛不欲生的慕容击筑正欲收回拳头,岂料尚未彻底收招完毕,整条粗壮右臂就被敌人给擒拿住了。
眼前瞬时一花,大有天翻地覆之感。
那一刻,八尺彪形巨汉慕容击筑整个身子都被魏颉猛地掼了起来。
这是老跤师石勇力教给魏颉的一招以小博大的独到技巧,名为“撼军”,取“腰撼千军”之意。
一掼之后,披穿昂贵貂裘的慕容击筑被重重的摔在了地上,脏器受到前所未有的震动,胸骨折断,呛出了大口老血。
魏颉先是凭借膻中府海内蕴藏的三道无上剑气,硬抗下了一记八极崩,旋即撼军一掼,摔得天狼府慕容长官重伤呕血,然后再度发难,又是毫不留情的一掰。
耳边是异常清脆的“咔嚓”一声,只见慕容击筑的右臂臂骨被当场反关节掰折,一刹那就扭曲成了畸形的可怖形态,随之响起的,是天狼府持节令那极端刺耳的杀猪惨叫声。
只因周遭有上千兵卒围困,并不愿多做甚么纠缠的剑客魏颉,打算速战速决,尽快取走这个慕容家族顶梁柱的尊贵性命。
头系吊丧白布的弱冠年轻人俯下身子,凑近到慕容击筑的脑袋旁边,咧嘴而笑,说道:“这样,既然碎肉城已归了你们慕容家,那么作为代价,你把你的命给我,这样咱们两两相抵,互不相欠,如何?”
青霜神剑芒气一抹,复姓慕容的狼蛮族貂裘巨汉登时便人头落地,脑袋掉下来后,连续滚了数下方止。
几下功夫便杀死了天狼府最高执事的魏颉冷哼一声,斜眼睨了一眼旁边站着的那个,早就看得尿了裤子的狗汉奸冯堂。
此时身穿宽大羊皮的奸贼冯堂脸上已全无血色,使得那张本就白滑的脸变得愈白,因极度恐惧害怕而导致两腿不听指挥,怎么也止不住发抖的趋势,想跪跪不下来,想逃却又逃不掉,只好就这么佝偻着身子,呆若木鸡。
“别多想了,像你这类狗一样的家伙,杀了,只会脏我的手。”
魏颉归青霜剑入墨鞘,语气冷冷的说道:“反正你的主子已经死了,你就自生自灭吧!”
作为大禹代表和天烛国签署了割地条款的冯堂终于站立不住,“扑通”一下,双膝跪了下去,身子匍匐垂地,加上那张覆在他身上的厚重羊皮,更显得这个矮小汉奸形如一只命不久矣的患病羔羊,卑微到了泥土里。
放过冯大汉奸一条性命的剑修魏颉,弯腰拾起了慕容击筑那颗已无锦帽的头颅,用死人脑袋上的头发作为连接物,将之紧紧栓系在了自己的腰间,然后左右手各提起一人,从地上救起了已然沦为“人犬”的杨盖之和冷龙女。
事成之后,白头巾红绸缎的年轻人魏颉扯着嗓门大叫一声:“苍兄,该我们撤了!”
这会儿功夫,苍参已手刃杀害了不下三百名步兵士卒,近乎杀出了重围困厄,距离能够诛灭慕容家族五少爷慕容武的位置愈来愈近,用不了多少时间,想必这名青衫剑客就能以手中的地灵神剑,熄掉慕容家族最后的一缕传宗香火,斩杀慕容氏最后的一个男丁。
尚未将慕容武置之死地,苍参便听到了好搭档魏颉喊出来的那句“该我们撤了”,青衫客望向不远处躲在阵外安全地带的慕容家五子慕容武,嘴角往上抽了抽,呵呵一笑,高声骂道:“你这家伙,就以慕容家族最后之耻的身份,羞辱的继续活在这个世上吧!”
说罢,青衫苍参当即调转了一个方向,挥动手里翠绿长剑,奔着南面突围而去。
红绸年轻人两个手都用来托拉着冷家剑宗的杨、冷二人,意念飞驰如电,以数件玄妙通灵物作为破敌掠阵的武器,同样朝向南方冲奔去了。
又是一番血腥屠戮,魏颉和苍参终于从将近三千人的包围圈中谋得了一线生机,突出绝险的兵阵重围,红绸剑修与青衫客一路南掠,离开了少咸山最高处青铜峰,来到提前栓好了自家马匹的安全位置。
魏颉将杨盖之和冷龙女二人,分别放在了赤焰火龙驹以及白马白义的背后马鞍之上,然后和苍参一同跃上了各自的坐骑。
照着苍参之前说过的那条不为人知的隐秘捷径,匆匆策马赶路……
侠客行。
红绸系白巾,神剑霜雪明。
银鞍红白马,苍影如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
青铜斩击筑,天狼先震惊。
千秋二壮士,烜赫碎肉城。
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
少咸雄魂驻,春来漫山青。
第二百零三章 有瀑如冰
大闹青铜峰平顶大冈后,魏颉和苍参这对游侠义士,皆骑乘各自的神俊坐骑肆意奔逃而行,于大山间穿行。
匆匆所赶之道路,正是青衫剑客苍参早就计划好了的那条,世人所不知的少咸山峡谷秘径。
远离了山冈上喊声冲天的兵卒追杀,魏苍二人以及被顺利营救下来的杨盖之和冷龙女,安全逃出生天,一路纵马疾行至了某处隐秘山谷。
穿梭过那条布满了丛生杂草,极其闭塞狭窄、阴暗潮湿,仅能容许一马通过的山间谷道,前方视野蓦地豁然开朗,四人两马,来到了峡谷纵深处,一座犹如世外桃源般的美好处所。
曲径通幽,终达深处,天光大现,是为重获新生。
魏颉举目四望,但见周围皆有高山环绕,小小的一个谷内“桃花源”,封闭至极,仅有那一条不为人知的出入口,若没有苍参在前头带路牵引,魏颉自觉就算是在山间苦苦找寻几个月,都不一定能够发现此等隐匿绝伦的“秘所”。
既然绝他无人能寻至此处,那么在此地躲避敌人抓捕,无疑是上佳的安全之选。
一入谷内,首先听闻到的,是稀里哗啦的瀑布声音,流水落砸声极大,远比魏颉这辈子听过的所有瀑布之声还要来得大,叫人十分震撼。
不由得好奇心起了,抬头遥望过去,想要一探究竟。
马背上的魏颉在亲眼见识到那条瀑布的奇特形态之后,立时便吃了一惊,他行走江湖已有大半年光阴,走南闯北,也算是见识了不少诡绝神妙的风光景致,但像此等惊世骇俗的奇观,却也当真是头一遭目睹。
只因那条自高处山崖滚滚落下来的瀑布,并非是在源源不断的流水,而是在“淌冰”!
最上方断崖位置的水流颇为正常和缓,但是当水快速落下至一定的方位后,竟不可思议的凝固聚结成了冰块,数不胜数的尖锐冰锥自高处飞湍直下,激烈无伦的砸在了河床底部,大珠小珠落玉盘,场面正如在下着磅礴“剑雨”一般,声势极其浩大,前所未闻,也前所未见。
“那,那是什么东西?!”
魏颉抻着脖子,举头望向那个能够让水流化为冰晶的关键转折点。
只见令水化冰之处有一个散发着荧荧光彩的神秘东西,因为有水流冲刷阻挡视线,故而看不清楚具体是何物。
即使隔着那么远的距离,年轻剑修魏颉依然能感知得出来,那个发光物体所弥漫飘散而出的冰寒气息,几乎与昔日搁剑塔中那柄“霜寒天下”所发之玄寒真气一模一样,都是那么得极寒彻骨,让人稍微一靠近,就浑身生出强烈的阵阵凉意,如堕冰窖,牙关上下碰击。
骑在白马白义背上的青衫客苍参见其看得投入,哈哈一笑,出言解释道:“传闻此地曾有一位天庭剑道仙人来过,那位无上剑仙以手中的仙家神兵,对着那座巍峨瀑布劈出了一剑,一剑将瀑布截成两段,中间裂缝的位置由于残留了小部分冰寒剑气,于是便有了这般壮丽绝伦的场面,剑气沟壑上方,水流还是水流,而一旦经过了那部分剑气洗礼过后,水则不再是水,而变成了冰。”
魏颉听他如此说着,再加上瀑中刺骨寒气与青莲剑飘发出的气机像之极矣,心里便有九成笃定,苍参口中说的那位剑道仙人,应该就是剑圣嬴秋的大弟子,以黄鹤为坐骑的白袍仙人李太清,重合匹配度这等高,基本上是错不了的。
有道是天机不可泄露,魏颉虽心中笃定,对此倒也不方便再多说些什么,总不至于将自己与嬴秋三弟子之间的那份羁绊缘分和盘托出吧,与人偶尔分享经历固然可以,但那种涉及大道机缘之事,还是少说为妙,尽量能不透露就不透露。
于是红马背上的红绸年轻人仅是痴痴的抬头去望,望着那座不停下着飞剑状“冰雹”的巨型异样瀑布,啧啧称奇,由衷赞叹道:“仙家手笔,果然非同凡响,一剑之威,竟有如斯奇妙效果,真是令人心神往之啊!”
嘴上虽说着甚么“心神往之”,但其实曾经在落剑城搁剑塔当守将的那会儿时候,魏颉每日都无所事事、无聊至极,荒废大好青春来负责看守那柄寒冷刺骨,常人以手触之都要当场冻僵死亡的仙剑青莲,不止一次的心生愤怒,觉得实在是胸口意难平,又恨又气,也没少拿手指头死死戳着老天爷,咬牙切齿对那个青莲剑的主人李太清破口痛骂过,骂他多半是年纪太大,当了神仙也没用场,与那些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或是婴幼儿没什么区别,竟然连区区一把小破剑都拿不稳,好端端的任由其从天上落下了凡间,真是丢光了所谓“仙人”们的脸,趁早转世投胎,去当个“谪仙人”算了。
待与那座绝寒巨瀑离得近一点儿了,魏颉翻身跃下烈马赤骥的鞍背,然后将满身伤口,比野狗都体面不了多少的杨盖之和冷龙女两个人抱下了马背,苍参同样也跟着跃身下马。
令冷杨二人并肩而坐,魏颉盘腿坐在他们身后,两手紧贴这对广寒剑宫剑修情侣的后背,开始源源不断的为二者输送青云真气。
用那股堪称天地间疗愈伤口圣物的道门气机,为连日里饱受折磨苦打的冷龙女和杨盖之治疗身上的部分要紧伤口。
他们二人自从为了私奔,而主动逃离庇护所冷家剑宗后,就一直饱受着宗门的持续追杀,前段日子更是直接被二宫主冷婵发现了行踪,惨遭堵截在了某间小酒铺内,若非那位冷二宫主大发慈悲,宽容饶恕了这对小情侣的性命,他们现在想必早就已经携手在黄泉路上做夫妻了。
后来为了能更加远离天下第二大邪派剑宫所在的位置,杨盖之和冷龙女决定来到北方天烛国避难,即使这里的环境条件远比中原大地要恶劣许多,灵气单薄,物产稀少,完全不适合剑道修行,但这也无妨,不利修行便不利修行好了,只要不用再继续过那种东躲西-藏的委屈日子就行,二人别无他求。
来到异国他乡的天烛之后,作为中原武林人士的他们,心中自然也和魏颉一样,存了份多杀些狼蛮子来逞一口江湖意气的想法,结果事与愿违,还没能过上几天舒服日子,就很是悲催的在某片林子里遭遇了天大的祸事,恰逢当日出门打猎的天狼府持节令慕容击筑。
只因那会儿慕容长官所带的侍从极少,仅有两个亲生儿子左右陪伴,故而在杨盖之的眼中,堂堂天狼府持节令仿佛就成了可以轻松拿捏的“软柿子”,结果自然没有出任何意外,杨冷二人被慕容洱当场打昏过去,继而被囚禁在了碎肉城的死牢之中,天烛国可没有什么“秋后问斩”的讲究说法,一入囚牢,随时都会被拖出去斩首示众,杀鸡儆猴。
但由于慕容家族长公子慕容毅随意提出了一句话,说如果将中原剑客当成牲-口来践踏折辱,那岂不是等同是站在整座中原武林的头上面拉屎了吗?
慕容击筑觉得大儿子的这个提议相当有创意,具备值得赞赏的豪情壮志,便欣然接受了下来,遂将囚牢里的杨冷二人抓了出去,用残酷手段废去二人的武学根骨,然后把他们当成畜-生来饲养对待,完完全全剥夺二者的人格尊严,使之活得生不如死,惨烈异常。
若没有今日在青铜峰之上发生的这场壮烈袭杀,不出意外,杨冷二人恐怕要以“人犬”的卑贱身份,一直给人当宠物到死,永生不见希望,永世不得抬头。
魏颉不仅从“魔头”慕容击筑手中拯救下了他们的性命,还不惜耗费自身宝贵异常的青云真气,来给他们疗愈数日来积累下的身体创伤,如此天大恩情,仅仅是因为昔日的那“一面之缘”,如此侠义之举,实在令人钦佩。
苍参其人一贯就喜好意气用事,极是欣赏那些义字当头的英雄好汉,在得知魏颉不过是前段日子见过这对情侣一面,就决意出手相助,更是对魏颉的满腔善意心生无限尊敬情怀,大拇指翘得冲天,赞不绝口的连连称道,当然夸完以后,仍不忘最后补充一句——“真不愧是我苍参的朋友!”
魏颉一边缓缓输送青云真气,一边询问杨冷二人为何会凄凄惨惨的沦落至这步田地,当他了解到这对冷家剑宗的叛徒来到北方天烛国地界以后,经历了那番真正惨无人道的折磨和痛苦后,心头不忍,便又狠狠将那群生性血腥残忍的狼蛮族人给痛骂了一顿,出完胸中闷气后,则笑着道:“不过现在已经没事了,而今那个复姓慕容的天烛国狗贼已经死了,大仇已报,你们也已彻底安全,就无须再多去想之前发生过的事情了。”
曾经在赏花老祖侯章头的燕子园里,魏颉也救下过两个不幸落入魔窟的剑修情侣,淮南道辟寒剑派的樊闻琴和廖解佩,这对年纪轻轻的恋人被那男女通吃的侏儒老魔头抓到了巢穴之中,发生种种丧尽天良、泯灭人性的恐怖经历,已然夸张到连语言文字都难以描述的程度,沦为老魔玩物炉-鼎的廖解佩更是在被救下以后,还是坚持寻死觅活,觉得自己活着已然没趣,无颜再回去见宗门里的人了,若不是爱人樊闻琴已经怀有了身孕,用心头的浓厚爱意紧紧“包裹”住了自己的心上人,多半廖解佩就当真要想不开,自寻短见,一头撞死在墙上了。就是因为知道有过这种悲惨经历的人,其实最重要的,是让他们能够忘记曾经的痛苦,展望满是光明的未来,过去已经发生的那些事情固然凄哀绝伦,不堪回首,但将来还是一片光明的,前途还是明亮坦荡的,只要能把眼光放得长远一些,格局放大,就能从阴影里面走出来,重新找回做一个“人”应有的尊严和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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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颉心地良善,且口才挺不错,各种出言安慰,尽可能引导杨盖之和冷龙女把眼光投向他们的未来生活,努力乐观积极的继续活下去。
杨冷二人原来作为武林人士,本就有凌驾常人的高超武力和自负的人格,沦为阶下囚、胯-下犬之后,一身习武根骨被废掉,修为底蕴尽丧,膻中穴-内真气点滴不剩,每天被慕容击筑牵来牵去,终日不能站起来走路,只能在地上像条真正的狗一样到处爬,晚上睡在狗窝里,吃的东西也都是和猪圈里的泔水类似的物事,日子过得可谓和身临地-狱没什么分别。
他们甚至都想好了,再熬几天,如果几天之后还是没有半点希望,决计逃不出慕容家族的魔爪,那么就一起去死好了,咬舌或是撞墙,怎样死得快就怎么死,毕竟过着这种拿人当狗的可悲日子,活着,倒还不如死了来得轻松利索。
万万没想到天降巨大救星,眨眼诛杀天狼府慕容氏少爷,手刃慕容家族家主慕容击筑,拯救了二人与水火之中,生存希望重新燃起,这让已经沦为废人的杨盖之和冷龙女找到了一个重新站起来当人的“契机”,而此时在这处隐秘的谷内,魏颉用宝贵青云真气为他们疗伤,还用满怀善意的言语来劝说他们尽力走出阴影,这无疑是让这对小情侣逐渐从“犬”,一步步一点点的再度做回了“人”。
收获了健康无恙的身体,以及那份已经在天狼府碎肉城里丢尽了的,苟活的“颜面”以及做人的“底气”。
魏颉的这份恩情,胜过再造,比天还大!
杨冷二人泪流满面,因为异种真气在体内涓涓流淌,四肢百骸疏通活络,勉强恢复了说话力气的剑宫两名叛徒,哽咽着向魏颉致谢,万分感恩他今朝的这番英雄举动,此等大恩,实在无以为报,日后如若有何他们两人能办的事,尽管吩咐,二人虽已没了武学内力和修行根底,但打人的基础力气还在,尚还留着一条“性命”,这条命,以后就是魏颉的,不管什么上刀山下火海的难事,他们都一定会誓死完成,完不成就原地自尽,总之必会用命来效忠大恩人魏颉。
魏颉出手救人只是为了心目中的那份侠义道,当然不会为了图他们的磕头感谢,或是事后什么类似赴汤蹈火之类的报答,更不会让他们再度身赴死地,把今天自己救下来的这两条命再搭进去,便笑着打断道:“大可不必,你们呢,就好好的继续活着,用不着整天想去报答我了,我可不介怀这些,不图你们的知恩图报。”
苍参在旁边站了一会儿,对魏颉不图报答的魄力愈加佩服,同情能力颇强的他此刻精神十分振奋,几乎按耐不住胸口里滚滚流淌着的热血。
青衫游侠瞬时拔出了腰间绿色剑鞘里的那柄地灵神剑,内力一吐,对准那座下着“冰雹”的巨型瀑布狠狠劈出了一剑。
剑罡浩荡直去,极是沉重的砸击在了冰瀑之上,伴随着“轰”的一记震耳巨响,那条冰晶巨门般的瀑布被一剑斩开,登时就裂出了一道甚长甚宽的缝隙,大量冰锥往外溅射开来。
魏颉抬头看着眼前这惊世骇俗的一幕,电光火石之间,冷不丁的想起了自己刚离开落剑城那次,也曾一剑斩瀑,紧接着就从瀑布后方的洞里引出了个赭袍魔头阮苍龙,现下忍不住暗自好笑:“普通瀑布后头都能跳出来个天下第十大魔头,这条不同寻常的冰瀑后面,会否也藏着个什么不一样的人物呢?”
正当魏颉心里莫名生出这种想法的时候,那个姓苍名参的淮南道游侠儿竟高挺胸脯,仰起胡茬满脸的束发脑袋,对着那座暂时性裂开一道裂口巨缝的冰晶瀑布,振声大叫道:“王一……不,秀秀,我喜欢你!做我苍参的女人吧!”
仍在给杨冷二人默默运功疗伤的魏颉,顿时便瞠目咋舌,觉得这世道真他-娘是见了鬼了,这瀑布里头不飞出点什么东西,是不成的了?
只因他亲眼看见,一名深色灰衣加身,长发翩翩若黑瀑直落的持剑女子,以极是迅猛的速度从瀑布中蹿了出来。
听得那灰衣女子用较为粗粝雄厚,丝毫没有柔弱娇软意味的嗓音,回应苍参的那番朗声告白:“我去-你的,皮又痒痒了是吧?!”
第二百零四章 更上一层楼
青衫剑客苍参咧嘴而笑,神情快意至极,望着那名自瀑布之中飞身出来的灰衣女子,他震声叫道:“秀秀,那么久没见,我可想死你啦!”
那一袭矫健灰衣自高空坠下,到来了苍参的身前。
那名长发及臀的女子持剑而立,身段曼妙有致,高低错落起伏,弧线堪称绝妙。
容貌也毫不落俗,算得上极美,五官精致小巧如同工笔雕刻,最大的美中不足,是左边的脸颊处,有好大一块淡红色的胎记,异常平整,完全没有凸出来的痕迹,就跟用浅红颜料涂抹在了她脸部一样。
坐在地上给杨冷二人疗伤的魏颉这会儿终于明白,苍参说他的心上人“红霞铺面”的那句话究竟是什么意思了。
眼前这名此刻并没有束胸的高挑女子,正是东瀛海岛巍巍十八楼楼主千岩拱列之女,自封绰号“剑诡”的千岩竞秀。
她手中拿着的那柄纯白色的出鞘长剑,毫无疑问就是东海岛国最高品级的宝物,十八楼镇楼至宝,云蒸霞蔚。
这位出身东瀛的长发女子站定在草地上,她眯着那双修长的眸子,盯住苍参那张满是邋遢胡茬的瘦脸,语气冷冰冰的说道:“我不是跟你强调过了吗?不要喊我秀秀,肉麻死了!你怎么就不长记性呢?!”
在青铜峰之上杀死三四百人之多的剑客苍参委屈的嘟了嘟嘴,“秀,王一……唉,秀秀,你这别名取得未免太难听了吧,小姑娘家的,好端端的干嘛取这么个不男不女的名字?叫秀秀多好听,多亲切,一听就是娟秀美丽的姑娘!”
本名千岩竞秀的胎记女子秀目一瞪,接着毫不留情的抬手在苍参的脑袋顶上拍了一下,如拍冬瓜黄瓜西瓜,她厉声嗔骂道:“谁要跟你亲切了,我不是都说过了吗?王一,这名字曲直分明,从不拐弯抹角,正符合我辈剑修一门心思攀登武学大道的秉性,多有寓意!你可警告你,你若再敢叫我一次秀秀,我就拿剑砍你了啊!”
有道是女不可摸脚、男不可摸头,但即使被重重拍了一下脑袋,仍是丝毫没有着恼的苍参伸出手,摸了摸头上被打的地方,陪笑一下,转移话题道:“不说这个了,看我给你准备了些什么。”
青衫游侠儿说着便将手里的那柄翠刃长剑递了上去,“来,拿着,送给你的。”
千岩竞秀接过那柄无鞘的神级宝剑,细细端看起来,刃身翠碧形同品质上佳的翡翠,晶莹剔透,持续的往外散发着淡淡的莹光,用手在上面摩挲几下,可觉得有丝丝缕缕的清寒气机外散,就跟在抚摸一块精雕冰块类似,手感极是美妙。
“这,这便是你之前说要送给我的地灵剑么?”东瀛剑鬼之女千岩拱列失声惊讶道。
英俊机变青衫俏郎君面露自豪且骄傲的神情,微微扬起胡子密布的下巴,咧嘴笑道:“当然咯,我苍参什么时候失信与你过?你不是说你已经有了整座东瀛海岛最好的剑,希望有朝一日,能拥有一柄中原最好的剑吗?我帮你给弄来了,这柄地灵剑,乃是天下八大神剑之一,龙蟠虎犼紫电青霜人杰地灵阳鼎阴炉,这八柄神剑各有各的神通,并没有什么高低排名之分,所以我帮你弄来的这柄剑,就可以当成是中原最好的剑了,你的心愿我帮你达成了,怎么样,高不高兴?”
苍参满怀期待,希望能见到心上人面上浮现出喜悦兴奋的神色,如果能冲他再来一个甜美的笑容,那就更是好上加好了。
毕竟在他看来,秀秀姑娘脸上的笑,如炫彩云霞骤然绽放光芒,明亮华美,是这个世上最好最好的东西,胜过天启城里九五之尊的龙椅皇位,杀头也不换。
然而事与愿违,右手把持云蒸霞蔚,左手拿着神剑地灵的千岩竞秀并没有笑出来,脸部依旧还是那副颇为冷淡的无感表情,她低头看了一会儿手里的翠绿神剑,又将之递还给了苍参,用她那生来比较粗粝的嗓音说道:“谢谢你这么用心帮我……但我不能收下这剑。”
苍参眉头顿时一挑,对此很难理解,忙不迭地问道:“为什么呀,秀秀,不是你说了想要的吗?你可知道我为了帮你找这地灵剑,费了多少时间和心血吗?”
“别废话,总之你先拿着你的剑。”千岩竞秀面无表情。
苍参努了努嘴,不得已只好心不甘情不愿的,又重新拿回了属于自己的地灵剑。
青衫客刚一手中持剑,自封剑诡的灰衣女子陡然暴起,双手握紧云蒸霞蔚,有若雷霆般迅猛,就那样狠狠的朝苍参额头上劈去。
饶是苍参也始料未及会有这么一手,无不大吃了一惊,但他毕竟是距离六阶凝丹境只剩一点点距离的顶尖高手,这点儿反应的机变能力还是有的,在最最险要的危机关头,脚步后撤,堪堪避过了这一招凌厉斩击。
有浓白色的浑厚罡气自剑刃之上刮出,十分精准的斫在了苍参原先站着的那个脚下位置。
一记砰的大响过后,苍参身前约莫半步的地方,赫然出现了一道极深的“剑坑”,有白烟肆意飘起,尘土乱扬。
“你,你这是作甚?!”苍参震惊的高声叫道。
“我刚才明明说过的,只要你再喊我一次‘秀秀’,我就拿剑斩你。”千岩竞秀说道,“你适才还喊了我三次秀秀对吗?好,那我便再斩你三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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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罢,灰衣剑诡再度狠厉发难,以手里那柄巍巍十八楼巅峰镇楼物,朝着那袭青衫施展起了自家独门强横剑招。
苍参心爱长发姑娘秀秀,面对如此情况,自然不可能还手,为了保住性命,只好极速后退,以尽力躲避那名灰袍女剑修的悍然攻势。
云蒸霞蔚的纯白刃身之上,云雾状的剑罡愈发浓郁,宛如天边白云被摘下来覆盖在了剑上,是那样的华丽绝伦、仙气飘飘,不似凡间蠢物。
五阶脱俗境小圆满女子剑修千岩竞秀,直面自己的痴情追求者,并没有留出半分的容情余地,剑势霸道超绝,招招直劈苍参身体要害。
利刃上头云蒸雾绕,凌锐无匹的罡气与白雾完美融合,化成源源不断的白雾芒气,每一次出剑,那股子杀人不见血的恐怖“白罡”就会迅速壮大甚多,那份连局外人都能清晰感知到的磅礴剑意,也会紧接着变强变猛一分。
节节攀升,势若叠雷。
一式剑招就似一道怒雷,霸气而骇人。
第一道“雷”,挟风斩向苍参的右侧颈部动脉,罡气呼扯,单是听声音就知这一招的威力何其雄壮,直来直去,压根没什么奇技淫巧可言。
都说东瀛岛国之人性子促狭,想不到他们岛上衍生出来的剑道招数,竟还能这般坦然正派,不存在什么拐弯抹角的变数,直接就将自己要攻伐的角度方位通通告诉了敌人。
这种情况就好像是两国交恶,我特意派使者去通知你,明日几时,我会率领大军到你们国家的某座城市,此番我所遣派的兵力极重,你们就一门心思做好守城的准备吧。当然,若你们有胆子和我硬碰硬拼一下子,那也无妨,尽管做好死战到全军覆没的打算好了!
苍参作为被动遭砍之人,既然不可能会去选择正面应敌,那也只好改用双手把握住神通地灵绿剑,以翠刃勉强挡下了千岩竞秀的这一剑。
此等势沉千钧的霸厉一斩,让云蒸霞蔚与地灵神剑有了一次超乎寻常的撞击。
“嗡——”
轰鸣声贯彻耳膜的那一刹,白雾云霞剑上的罡气猝然暴涨将近一倍左右的体积,很显然,那无与伦比的第一道怒雷,根本就不是东瀛女剑诡的意气之巅。
更上一层楼!
巍巍十八楼楼主的女儿千岩竞秀,整个人的气态精神又往上攀登了一个程度,这第二记倾力劈砍,理所应当,有着愈加无双盖世的杀力,更是无可阻挡!
第二百零五章 风流之风流
少咸山山谷秘境,冰瀑溪流旁。
剑鬼之女千岩竞秀手持东瀛神剑云蒸霞蔚,向着青衫游侠苍参递出了惊世骇俗的第二记叠雷。
前一刻刚结束的那一剑,就已是那般威力惊人,这二“雷”所带来的罡风气焰,居然犹在先前之上,灰衣女子的整体气势更上一层楼,变得愈发无可抵挡,强悍无敌!
在一旁观战的红绸剑客魏颉,也就是在这会儿才总算了解到,之前苍参说的话并不是虚假的恭维抬高,而是实打实的真话。
即便是和六阶凝丹境的仙品剑修对战,只有五阶小圆满修为的千岩竞秀都能做到胜负未知生死难料,让境界比自己高出一级的对手陷入苦难,能够实现此番不凡战绩的根由,原来就是如此。
就是三个字——“不要命!”
灰衣女子剑修千岩竞秀的剑招固然威势超乎常理,浑不逊色于那些顶尖水平的仙品大能,但也只有在攻势超群这一方面堪称惊艳,其他像什么关键时机的把控,以及出招时务必需要切实注意的,自身的防守安危等等事项,都可以说是做得极差,有极为明显的不利漏洞。
自信点来说,如果换成魏颉来迎战,格挡或是避开第一剑之后,再那第一“雷”还没出手前,就该抓住宝贵的反攻机会,给予对手以强力一击,一举拿下战果才是,哪儿还能容得下敌人第二次出这种“无理手”呢?
当然,他的情况自然不能和苍参混为一谈,千岩竞秀对苍参来说可不是敌人,那是记挂在心头的“爱人”;而魏颉可对这个说话粗糙比男人都好听不了多少的“男人婆”,没任何的好感和喜欢,绝不至于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像苍参那般卑微狼狈,单方面挨揍。
红绸年轻人坐在地上看着这场毫不对等的战斗,心下觉得好笑,想起苍参过去对自己心上人的评价,忍不住暗自嘀咕道:“苍兄喜欢这种性格偏男性化的女子也就罢了,怎的还找个这种喜欢随意动手的女人?这便是他口中所说的‘让人心安’么?整天唯恐说错些什么话,若惹得另一半不高兴了,搞不好还有性命之忧,趁你不注意给你来一剑,这也能心安?这样的姑娘也能称得上是迷人?苍兄这独特的品味哟……唉,莫非他有什么不同常人的癖好也说不定啊。”
此时此刻,青衫剑客苍参竭力抵挡住了由那柄云蒸霞蔚释放出的白雾剑罡,第二发罡气极是明显的比第一发更加雄壮,杀力也无疑是上升到了另一个高度。
苍参横地灵剑高过头顶,那一道猛厉无俦的雄浑剑芒兜头落下,若巨峰坠首,重重砸击在翠绿刃身上面,砰声大作,青衫客的身子瞬间矮了一截,只因他的双脚已深深陷入了泥土之中。
前后两剑,每一剑都几乎舍弃掉了防御,一门心思的将全部精力,都用在如何提高剑招的破坏力方面,故而这两剑皆极重极猛,极是威势熏天。
两只脚深陷泥泞里头的青衫苍参蓦然大叫:“王一,你别仗着老子喜欢你,你就得寸进尺!”
灰衣长发的千岩竞秀轻笑一声,细声道了句:“还剩一剑。”
瞬时,落下了第三道“雷”!
这一次剑式威力,以及剑刃上头的罡气总算是没有变得愈发强猛,仍是堪堪保持着和第二剑差不多的水平。
而与第二雷有出入的是,这第三发白雾剑罡挥发时,变得更加迅捷如闪电,不过眨眼之间,就已完成了收招再出招的系列动作,速度快得匪夷所思!
势若奔雷,滚滚而掠。
罡气横抹而过,划出一道华丽弧线,直奔青衫剑客苍参的腰间要害袭出。
这一下的威势自然不小,剑速明显攀高一个程度以后,所造成是摧敌杀伤力理所应当要变得更大,一旦硬生生斩在人身肉躯之上,所构成的杀力,不亚于万人铁骑摧杀小镇,恐怕会令中招的敌手当场腰裂肠穿,倒地而死!
可叫人吃惊的是,那名胡子邋遢的青衫游侠儿,面对这来自剑诡的第三式恐怖剑招,竟是不闪也不避,仍是直直的站定在原地,仿佛是要以纯粹肉体硬生生抵挡下这一剑。
利斧砍凿大树,岂有不摧而伤之的道理?
眼看浓重的白芒罡气就要触及青衫苍参的腰眼,魏颉不忍见其腰斩当场,在最紧要的关头,停止了为杨盖之和冷龙女输送青云真气,腾出手来,拔出腰间的血灵剑朝天阙,竭尽全力刺出一剑孤烟直。
此等上乘的意气剑招,无论是速度还是精准度都堪称完美无缺,毕竟是天庭剑道最高者白虎帝君转世,老剑圣嬴秋所授之意气剑术,那还能有次的么?
一道雪白色罡气以极度笔直的轨迹,呼啸着纵向前去,砰然砸击在了云蒸霞蔚发出的那缕白雾剑芒之上,为苍参挡下了这一发多半会直接要了他性命的一剑。
霸道绝伦的浓白色罡气霎时退散,那柄东瀛顶尖白刃上再无勃勃杀机,险些失手斩杀了追求者苍参的千岩竞秀,一双秀目瞪得极大,她用男性化的嗓音嘶声叫道:“你这是疯了吗?你不要命了?为何不躲开啊?!”
盯着连出夺命三问的心上人,青衫剑客的笑意满溢于整张脸上,大难不死的他表情坦然,甜甜的问道:“你心疼我了?害怕当真不小心打杀了我?所以心里着急了,后悔了,对吗?”
脸上生来便有好大一块红色胎记的千岩竞秀轻嗤一声,翻了个白眼,没好气的骂道:“鬼才心疼你呢,我是觉得这里风光景致这么好,如此适合修行的场所,你这家伙若是不小心死在了这里,还挺煞风景的……”
知道千岩竞秀分明是在死鸭子嘴硬,被魏颉救下一条性命的苍参笑得更加灿烂,满脸尽是阳光春风,笑道:“你说鬼才会心疼我?哈哈,你不是给自己起了个绰号叫剑诡么?哦,我知道了,你这是在间接承认你对我的关心,你剑诡,心疼我苍参,对不对?”
灰衣女子千岩竞秀对这个青衫客的无赖做派感到着实生气,二话也不说,左手便已顺势轰了出去,狠狠赏了苍参胸口一拳,从这记闷响就能充分判断出来,这一拳砸得可谓结结实实,手感很是不错。
苍参“哎呦”了一声,疼得那叫一个龇牙咧嘴,他不断地揉着前胸处挨砸的地方,皱着眉头叫道:“敢不敢多使点劲儿啊,一拳打死我得了,让我也跑去当个鬼,你是此诡非彼鬼,我则成了货真价实的真鬼,咱俩一个真鬼一个假鬼,一个阳间鬼,一个阴世鬼,正正好就凑一对儿!”
灰衣千岩竞秀的脸上阴晴不定,她咬了咬牙,勉强忍住再出一拳的冲动,语气又变回了最开始的冷淡:“所以你到底是因为什么才不躲开的?我那一记‘雷霆万钧’的杀力可不弱,难道说,你的体魄已经强横到可以硬扛我一剑不死的程度了?”
苍参果断摇了摇头,颇有自知之明的说道:“怎么可能啊?你刚才那一剑那么大的威力,我怎可能仅凭肉身硬接得下来?一旦被斩中,必然是要出现致命伤,死在你面前的。”
“那你怎么还……”剑诡千岩竞秀的清秀眉头拧成一团。
“因为我喜欢你啊,王一。”苍参朗声道,“有道是牡丹裙下死,做鬼也风流,区区一朵牡丹花能值几个破钱呐?我苍参今日爱人剑下死,比牡丹裙下死的那些家伙风流万倍,也算对得起我那这一世的潇洒人生,哈哈,快活快活!”
东瀛女剑修千岩竞秀又一次听到了“我喜欢你”这四个字,那张长着红霞状胎记的脸上泛起些微红晕,真正若霞光盈面,微嗔道:“你就抽你的疯吧,满嘴的胡话,你都被人给一剑斩成上下两段了,都谈个屁的风不风流啊?一具尸体还能算得上潇洒么?狗屁的潇洒!”
苍参立时仰头打了个哈哈,惫懒道:“算的,当然算,怎么不算?心甘情愿被自己爱着的姑娘一剑斩杀,这世上可还有比这更加痴情之事了?中原武林那位号称占尽天罡境剑修八斗风流,一柄风流剑,万千桃花现的大剑仙风流,他此生就只独爱着一个女人,那就是自己的妻子花容,二人曾立下过‘山无陵,天地合,才敢与君绝’那样的山盟海誓,终日卿卿我我,夫妻感情之无比笃实,早已传为了一桩美谈佳话。你敢说堂堂桃花剑门门主不够风流,不够潇洒么?那位在中原侠义道地位仅次于白龙剑窟老祖宗的照雪剑仙,正是在用自己和爱妻花容的切身经历告诉世人,这世上三心二意之辈何止千万,水性杨花那种无聊事情又是何等的轻松容易?唯有一生只爱一人,肯为一人付出全部,哪怕搭上自己的宝贵性命也在所不惜,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风流洒脱、潇洒人生!”
苍参说着忽然伸出左手,轻轻搭放在了千岩竞秀的右侧肩膀上,继续道:“我苍参一直以来都以风流侠客的身份自居,而那位风流风大剑仙,更是我心目中万分崇拜的偶像,我自然有理由去效仿风流之风流,努力学习那个为心爱之人甘愿舍弃一切的态度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