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六章 巨灵神
晏材惊讶得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他先是目睹欧阳舟无情的以两道“琴刃”亲手摧毁了儿子欧阳信平的魂体,全然不受父子之情的牵绊影响,魄力属实非凡;而后又瞧见一名戴着串佛珠的红绸剑客唐突现身,纵身跳跃而起又猛然坠下,姿态挺拔如松,将灵枢棺材板重重压在了脚底。
晏十三尽力操控自身真气,遥遥用力,妄图将那块百斤棺板给拉抬起来,然后不论其如何使劲儿,处在剑客脚下的血棺盖子就是纹丝不动,半寸都不可起,好似与街头地面紧密黏连,怎么样都没办法离开坚实大地。
“魏公子!”被人救下一条珍贵性命的欧阳舟激动地叫道,“这板子上头的那些符箓威力不小,你务必要当心呐!”
双脚牢靠踩踏在棺材板之上的年轻人魏颉微微一笑,面色平静,他俯视着盘膝坐地的琴仙中年人欧阳舟,道:“前辈尽管调整内息,接下来的事便都交给我吧……”
语毕,长身挺立的魏颉闭合双眼,口中开始轻声念诵起浑然听不真切的玄妙咒语。
竭力操引着本命真气的晏材额头顿时渗出大量汗水,不愿服输的他咬着牙持续发力,全身肌肉出现幅度明显的颤抖都在所不惜,意气之争不容许寸步退让,否则伤及道心那便无可挽回了。
蓦然间,这位折腰山玲珑峰无上峰主眼角绽裂,整张瘦脸上尽是惊诧悚然的莫名神色!
只见那块底色血红的矩形棺材板上面的金芒逐渐暗淡下去,随着红绸剑修念咒声不断变响,板面绘刻的那些道门符箓再也不复那般金光璀璨,神力大幅度骤减,仅是几个呼吸间的功夫便重新变为了最初平淡无奇的血色模样。
魏颉用无涯真人徐行昔日教予自己的“操符引箓之术”销除了棺板灵幻符力,不单单他脚下那块上百斤分量的矩形大板,甚至连那口千斤重的棺材本体都同气连根的遭到不小的牵连,其上金芒皆丧,沦为一口普普通通的巨型血棺。
穿着外黑内白柔顺披风的矮小汉子身子顺势往下一落,跟随整口没了神圣符箓加持的棺材坠掉在地,天灵盖砰然触地,晏材脚踩棺材边檐稳稳立在棺上,手握玉笛壁间遗墨的“棺魔”晏十三怒目而视,他死死瞪着前方那个半路杀出来坏了自己好事的俊秀年轻人,震声吼道:“你到底是什么人?!居然敢太岁头上动土,跑出来惹你晏大爷的晦气!”
仍然玉立踩在血色棺材板上面的红绸剑客魏颉面对折腰山凶徒的这番质问,轻呵一声,依旧不改双手负后的潇洒姿态,他面露自豪微笑,昂首挺胸的回应道:“我是大禹王朝狼煞大将军魏魁之子,随父姓魏,单名一个颉字,字正气,浩然正气的正气。”顿了顿,高声补充道:“无论是我爹还是我,都与你们这些狼蛮胡虏有不共戴天之仇,所以须怨不得我出手杀你!”
遂缓缓俯下身子,将双手贴合在了呈现浓血色的平整棺材板的面上,瞬间即释放八条雪白剔骨剥筋鱼,锋锐无匹的气机当场将整块极厚极大的完整血盖切割成了数个小块。
见自己的宝贝灵棺被那个姓魏的贼小子轻易毁坏,晏材无不心痛万分,左右两侧咬肌气得高高鼓起,他瞠目怒视前方,恶狠狠地喊道:“原来是魏魁那厮生出来的孽种,看今日本大爷如何对付你这狼煞余孽!”上下两排牙齿摩擦出声,嗓门陡然提高:“老子要将你做成手足全无的人彘,养在瓮罐之中做藏品,于全国各地巡回展览,以供路人观瞻!”
晏材双手紧紧握住绿笛,周天内力激荡鼎沸,须臾时间便将浑身磅礴真气自笛口小孔处射出,气浪如杀人飞剑,直袭前去,闪电般极速奔向魏颉脖子上的那颗大好头颅!
魏颉虽有剑侠上官白檀的青龙体魄护身,却也不敢公然硬生生扛却这一击强攻,明知托大必无好下场的他及时侧闪躲避,令那缕“剑气”从边上激越擦过,年轻人安然无恙、毫发未损。
堪堪避开晏材依靠玉笛射出的一发凶锐气机后,那一袭红绸脚步如飞,移形带残影,眨眼间便已掠至了不远处的重要位置。
魏姓年轻人双掌张开,掌根并拢,往那片诡谲“灵阵”所在的方向倾力一推。
那一刻,有厚重无伦的浓紫色真气浪潮爆发式的脱离魏颉两只手掌,大江大河般狂冲前去。
以酆山鬼王卢妄那颗幽冥丹炼化出的冥濛真气自掌心疾喷,浩浩荡荡的撞向了由百具灵体组成的那一方杀伐阵型,牢牢困厄住江南三怪的包围圈子刹那间即烂出了一个可供脱身的大口子!
卢通幽独女卢妄以诡道剑入八阶天罡境,其体内本命剑丹所积累的“命力”早已超乎寻常,那颗用于稳定元神的幽冥丹饱受灵气浸泡蕴染,其中包含着的灵力自是远远强于那些修士死后残余的魂灵。大量“灵人”在失去了灵枢棺材的符箓操控之后萎靡不振,如活人被生生抽掉了支撑身子的脊柱,变得十分不堪一击,那一大片灵海遭受鬼教冥濛真气摧残压制,众灵人战士快速溃不成军,几无甚么反抗挣扎的余地,便就被那股深紫色的诡异气浪击破得不成样子。
灵阵愈发松散凌乱,身陷阵内的陶、周、李三人得以重振士气,鼓舞胆魄,三名剑修凭靠自家武学造化和多年来培养出的实战水平,顺顺利利的脱出了必死之地。
陶荣华握丹青剑,剑网网罗魂魄,纵横剑气一丝一缕均可作锐力绞杀贼灵;周祥风持挥毫剑,气机若雨势滂沱,凡被墨剑猛力泼中的灵体,必然惨遭支离破碎;李栾双手拿黑白乌鹭,百子剑法可生千种变式,转化切变之际,杀意狂涌,屠灵如屠狗。
百余武人殒命后被晏材夺取的魂灵彻底摧毁殆尽,灵阵很快被破,而千里赶赴广陵城至此的江南四艺却未受一伤!
除去陶周李三人以外,南风公子欧阳舟是最令晏十三头疼忌惮的存在,幸亏这个复姓欧阳的琴音真仙有个所谓的“把柄”把握在晏材的手上,那就是其子欧阳信平死后的魂魄。然而出乎逐灵人意料的是,欧阳舟居然铁面无情、果决至极的割裂斩杀了爱子信平的那具灵体,并未被亲情牵萦而成为老十三晏材肆意玩弄的可怜对象。
但由于亲手“杀”子所带来的那份情感冲击,导致这位西湖霸主的心神有了短时间的恍惚迷离,这也直接致使玲珑峰峰主晏材得以抓住果断偷袭的时机。若没有魏颉在最后关键时刻仗义出手,以纯粹脚力压棺在地,那么江南四怪的欧阳老大毫无疑问就要暴毙在那块棺板的狠厉冲撞之下,脊柱弯曲断折,内脏破裂,以至七窍流血而亡了。
琴仙欧阳舟以音浪琴刃为杀敌武器,弹奏的曲调与其武学造诣密切相关,自他有幸从乐圣魏嵇那里学得那首天下第一名曲《广陵散》后,弹琴水平获得突飞猛进的提高,与人对战时只要奏起可引百鸟逐凤的圣人神曲后,往往就可轻松保持不败,动手拨动焦尾琴弦,琴声铿锵,摧敌效果之好,破阵速度之快,音爆气势之猛,绝对堪称罕逢敌手!
单是欧阳老大一人便可叫晏材全力以对,眼下百人灵阵已无,陶荣华、周祥风和李栾三名强力剑修理所当然会出剑帮助大哥欧阳舟,江南四怪联手而攻,晏材晏十三虽有开宗立派的本事,却也不具备充分的底气能保证一口气将四人尽数除掉杀死,全身而退。
更何况目前的战况局势是,除去琴棋书画四个江南道出身的怪人以外,还多了个狼煞魏魁的宝贝儿子!
如果是大半年前的晏材,面对如此窘迫危劣的处境,他无疑会匆匆忙忙努力盘算着逃离此间的计谋对策,但此时的晏十三已历经了四个月的中原江湖旅行,修为底蕴和心神境界都得到巨大的磨砺和洗涤,再不会似往昔那般畏缩谨慎,磨磨唧唧不敢与人背水一战。
晏家大好男儿可挺直脊梁慷慨赴死,唯独不能缩头缩脑、唯唯诺诺卑微而亡,这是龙蒙族人满腔流淌的无畏血性,也是北方汉子此生坚守的底线所在!
折腰山十二干部中排行最末的晏材单手捏着翠绿玉笛,目光垂下落在地上,他眼神十分坚毅而含锐气凶光,即使大敌当前也丝毫不改勇猛魄力的玲珑峰峰主抽了抽鼻子,心里想着自己那个在大汗府上京给诸葛长雅当左鱼跃的本家兄长晏英,年岁已过而立的晏十三咧嘴嗤笑了一下,低声自言自语道:“哥哥,你曾说过那狼煞魏魁一死,倾吞整座中原便已指日可待,今朝弟弟我若能将魏魁亲儿子的脑袋携回去,你须得在女帝的面前多给我说些好话才是啊。别的封赏我不稀罕,只求等未来南征战事开启之时,姓诸葛的能多给我点儿兵力,我好多杀些中原的猪狗……”
个头尤其矮小瘦弱的晏材肩膀一晃,蓦地里仰头发出一声狂怒咆哮:“我晏大爷也是你们这些南国贱-种能战胜得了的?!”
逐灵人晏十三在紧要关头逼出自身本命阴神法力,将之与天灵盖棺材内仅存不多的武夫灵气相互结合,由此幻化出了一尊极端高大魁梧的灵体法相。
法相身躯之庞大无双,与底下那个宿主的纤瘦体格形成了颇为鲜明的对比!
处在阴神内部的晏材猛地把那根翠绿色玉笛往上一抛,名为壁间遗墨的细长笛子猝然间发出一连串扎耳笛鸣,整根长笛焕发出耀眼茫茫绿光,其色不弱于那尊法相甚是引人崇敬的庄严外貌。
绿笛拉出拉长,化成一条不下两丈长短的巨棍形态,被凶徒晏材的巨型阴神单臂握在了手里。
身达数丈的灵魄法相单手持棍,其威风态势,大有天烛国精英武将的霸气派头,仿佛仅仅往那边一立,无须出手退敌,便可眯眼睥睨沙场群雄,仰首傲视千军万马!
巨大灵体恍若至尊神兵,恰同天庭托塔天王部下头号先锋大将。
巨灵神!
第一百七十七章 巨灵散灵
天烛国头号魔宗折腰山干部之一的晏材意气高涨,血冲头顶,全无任何实力尚自保留,他将膻中府海内的滚滚真气与天灵盖棺中存蓄着的魂魄灵体完美结合,真气充分融于灵魄,二者合一,本命阴神的体积骤增数倍,一尊直达数丈之高的巨型法相就那么赫然显身在此方天地间。
其势真正堪称威风无双,若巨灵降凡,又似天神下界!
如有平头老百姓得以眼见这一幕惊世骇俗的可怖场景,毫无疑问,定要被骇得腿肚子都疯狂打颤,甚至连半点拔足奔逃的精神余地都不会剩下,丢了魂破了胆。
折腰山逐灵人化身至高巨灵神明,法相庄严盖世,手中那根长度不下两丈的碧绿色气机长棍舞得虎虎生威,条条虚幻灵魄魂力凝聚成小蛇,呈现纤细流萤状态紧密缠裹在巨棍的双头位置,更为这尊灵体阴神添加了不小的霸气风采,更上一层楼。
双手甩棍耀武扬威,杀机咄咄逼人,被灵魂阴气罩在中央的晏材胸内心境不可思议的再度往上攀高了一个程度,元神强度随之水涨船高,情状妙不可言。
身为堂堂玲珑峰峰主的晏十三俯视着前方的那名红绸年轻人,嘴角不自觉上翘,没来由得想起了兄长晏英曾经对自己作出的那番评价和预测,心下暗道:“哥哥,你说我若能扎扎实实的提高境界,待到不惑之年武道造诣便可有所大成,届时人人都将对我刮目相待……你太小看你弟弟我了!用不着四十岁,今年便已足矣,此番我提着魏魁之子魏颉的头颅风风光光回山,于宗门内尽力宣扬在中原大杀四方的英雄事迹,何愁他们不会重新再认识我晏材一遍?英雄黄龙天狼三府,哪个听过狼煞名号的人不对那个姓魏的南朝武将恨之入骨?而我亲手撅断了魏家的那根独苗,让魏魁那厮从此绝了子嗣香火,这般光辉至极的成就,纵是诸葛女帝听闻后都必会对我赞赏有加啊!我早不回国晚不回国,偏偏这个时候回来,又那么巧合的在这座广陵城里遇到了魏魁的亲生儿子,哈哈,如此机缘命数,真是天赐我也!老天爷都觉得我晏材前途无限,有心要送我一个出人头地的绝佳机会,白来的扬名之机,我自当用心把握住才是,切不可让那个魏姓混蛋小子偷跑了!”
如此内心所想,晏十三嗓门巨大音如洪钟大吕,冲着前头方向震声叫道:“喂,小子,你运气不错,给你投了好胎,你爹魏魁杀我龙蒙族勇士无数,这笔血债,你这个做儿子帮着还了罢!”
身穿亮眼红色绸缎,脖子上戴着串佛门红豆色念珠的年轻人魏颉抿了抿嘴,点了几下脑袋,浅笑着回应道:“父债子偿,合情合理。”
折腰山干部之末的晏材豪情填充胸臆,纵声狂笑起来,其啸声远远播出,短时间内就传遍了大半座天狼府广陵城,城中有耳百姓尽数听闻,如聆神语。
凶徒老十三晏材朗声高喊道:“世人皆须知晓,是我晏材叫那狼煞魏魁断了子绝了孙,晏家有我晏材,玲珑峰有我晏十三,折腰山有我逐灵人,是晏家、是玲珑峰、是折腰山的福气!”
一棍兜头劈落,呼啸挟风,灵气猝然间汹涌荡出,似要将魏颉整个人就此砸入地下,沦为碎尸烂泥。
那袭红绸鹘落兔起,猛地纵身一跃,勉勉强强避开了那招杀力弥漫的魂魄棍击,保全肉身体魄完好。
气浪雪崩般极速坠落,“砰”的一记震耳巨响传来,那块血红色的矩形棺板瞬间被轰成了碎屑齑粉,棺材板所处的地面更是被击出了一个深深的凹陷,尘嚣散起遮人双眼!
“魏公子,我们一同前来助你!”南风公子欧阳舟见这一招竟有如此恐怖的威力,不自禁背后冷汗直冒,抱着黑红色焦尾琴从地上倏然站立,忙不迭地开口叫道,“这厮眼下正自全力进攻,切不可正面敌对硬当,否则势必要吃大亏的啊!”
被西湖琴仙唤作“魏公子”的红绸剑客不改风流姿态,轻飘飘重新跃至了平坦街面,扭头对着另一侧的黄袍中年人欧阳舟应声道:“前辈,你们不需要再行出手,适才晚辈有言,接下来的战斗通通交予我来负责便是……”
魏姓年轻人说着蓦然拔出腰间那柄天下八大神剑之一的青霜,“我要将今日这一战,作为我心境登顶道路上的.asxs.!”
胆大包天敢于乘坐船舰赶赴东瀛大闹的江南四怪果然没有继续参战助阵,性子素来狂狷傲慢的四人此时此刻俱是目瞪口呆,他们被眼前发生的那幅罕见情景震撼得无言无语,如同蠢愚痴呆了一般。
只见魏颉直面磅礴无伦的棍法攻势,非但没有闪躲退避,反倒向死而生般提剑前掠,勇略果决,八尺身高的年轻人和那尊阴神灵体相比显得十分娇小且弱气,仿佛禁不住一击便要殒命当场,骨骼尽碎,肉躯全裂,死得凄凄惨惨戚戚。
“魏公子,快些躲开啊!”见到那根极长极粗的气态绿棍即将撞至魏颉的左侧脑袋,一颗大好头颅霎时便要砰然碎裂,琴仙欧阳舟终于忍不住焦急的叫出了声音,显然已惶恐到了极点。
一袭鲜艳红影在被巨棍砸中前的那一瞬,蓦地里跃身暴起,并未被绿气长棍碰到身体分毫。
谢心然曾有诗曰“朝游北海暮苍梧,袖里青蛇胆气粗”,中原十大魔头之一的阮苍龙擅长一门叫做“胆气神通”的诡异功法,可将体内蕴含着的青雾毒气融成一条青苍巨龙以杀敌,势不可挡,触之即亡。
这会儿功夫那名红绸剑修手中紧握着青刃神剑,霜意厚重无比,刃身之上有浓青色芒气持续甩动,整体长度已不下一丈,光彩极端耀眼夺目,芒首不可思议的幻化出双角,其形态未似青蛇,更像青龙!
身处半空中的魏颉单手把持有青龙气机加持的神通长剑,正面迎战那尊体魄雄壮至极的晏材阴神,魏姓年轻剑修高举青霜神剑,嗓音煞是嘹亮的振声喊道:“一剑,巨灵跪!”
话音未落,手里锐利长剑已毫不留情的倾力挥落,斩击狠狠直下。
庞大青龙状芒气照着灵力法相的首脑天灵盖袭去,剑势之雄巨,竟仿似要将那具持棍阴神硬生生劈成左右两截!
由于此剑声势杀气实在太强,饶是心境魄力不凡的逐灵人晏材都大有惊悚之感,玲珑峰峰主不得以委曲求全抬了握棍的“结实”双臂,把那根粗长的碧绿气机巨棍作为盾牌似的挡在了头顶。
带角青龙撞在了绿棍之上,震耳欲聋龙吟长啸,芒气四散而开,奔走不息。
江南四艺见偶像上官白檀的佩剑青霜居然有如斯杀力,尽皆心怀向往,对江南剑侠的崇敬仰慕之意更胜往昔。
以长棍格挡青龙剑芒的晏十三神色变得慌张失措,原本平稳如镜面的“心湖”更是产生了尤为明显的涟漪,随着魏颉往青霜剑上不断加注本命真气,晏材心境之湖水面的动荡起伏就愈加剧烈难平。到后来,心湖湖水竟直接翻滚潮涌似烫水沸腾,绝难再复完美状态!
“怎么会……我的阴神法相为何会变得这般脆弱了!”浑然不知神剑青霜可轻易摧残体魄的晏材惊出了满后背冷汗,握棍的双臂开始不停晃抖起来,恐怕再坚持不了多时便要人棍两失,堂堂落败。
青霜剑上的青色巨龙体型愈变愈粗,剑芒所带来的压迫冲击也在跟着愈变愈大,红绸剑修双手拿剑,内力消耗如流水,浑身真气奔涌不止,有白白的细密蒸汽自年轻人额顶飘散而出,这同样也是魏颉生平头一回如此不遗余力的运用真力施发剑招,这般不讲规矩的出劲,可算得上是开弓已无回头箭,念头一旦松懈半分,人立死,气立绝!
晏英弟弟晏材咬着牙一个字一个字吐出言语:“休要小看你晏大爷!”
棺魔晏十三胳膊处筋肉暴起,那尊巍峨法相握棍的臂膀旋即也膨胀了数圈有余,气态绿色玉-棍颤晃的趋势勉强得以遏制。
年轻剑修魏颉猝不及防的祭出炫彩色浑圆法宝碧海飞金镜,镇魂之力暂时性令晏材元神有了一丝丝不稳定的迹象。
灵元松动之际,便是青龙破竹而入之时!
名为壁间遗墨的玉笛本体无法完全扛御那股长驱直入的青芒剑罡,承受不住莫大的气机威压,“咔”的一声,细长绿笛断裂成了两截,气态巨棍理所当然也彻底不复存在。
几丈身长的威武阴神丢了那根重要的护体法器,当即支撑不住青龙的正面强攻,两腿渐渐弯曲,直至最终双膝触底,法相以及真气内部的宿主晏材都被压得跪在了地上,完完全全站不起来!
一剑斩得玲珑峰峰主狼狈跪地的魏颉轻轻“哼”了一声,眯起那双年轻而俊美的极品瑞凤眼眸,口中沉声敕令:“冰塞川雪满山朝三暮四火蛇水龙厚善重罚,封!”
细小飞剑得蒙剑主之无上口谕,心念所至即剑尖所向,八件通灵物忠诚效主莫敢不从,转瞬便即自魏颉两袖之中飞出,破空滑掠袭杀上前去。
八缕华丽流萤钻入穿有黑白披风的晏材肉体内部,八剑瞬时便钉穿了晏十三周身八处关键窍穴。
八穴受封,大周天内本命真气运输严重受窒堵塞,巨型阴神眨眼间消失得无影无踪,余下的部分残魂灵体则因难以再次聚集而到处飘散,溃不成军!
“巨灵”之灵散得彻彻底底,折腰山逐灵人总算也已末路穷途,了无半分再战之力,颓然跪在地上任人宰割。
第一百七十八章 独在异乡为异客
一剑巨灵跪。
魏颉一剑青龙,真正气势如虹,剑力无双,压迫得晏材那尊数丈之高的阴神法相轰然跪地,无法站起,继而再以心念策动八柄通灵飞剑,狠狠钉穿了折腰山老十三的八处气府窍穴,令后者真气大周天显著受滞,修为短时间内大丧,失却全部还手之力,任凭宰割!
身穿黑白两色柔顺披风的堂堂玲珑峰峰主眼下正颓废至极的双膝跪在地上,胸腔气若游丝,头发蓬乱如蒿草的脑袋深深低垂着,未有言语,不卑且不亢。
披穿一件鲜红绸缎衣裳的年轻人面色轻松,提剑上前,以锋利无匹的青霜神剑剑尖对准了晏十三的额头,居高临下俯视着这个折腰山十二最强干部之一,年轻检修眼神淡漠,稍微动了动嘴巴,“喂”了一嗓子,再出言问道:“中原人的剑,杀力如何?狼煞大将军魏魁的儿子,战斗力可够看么?”
周身八处重要穴脉尽被细小飞剑钉住,内力封闭且动弹不得的晏材兀自冷笑数声,并不抬头,仍是直勾勾的瞧着地面,沉着嗓子道:“你们中原人不过是些土鸡猪狗,一旦战起,能当得住我龙蒙族勇士们的几轮冲锋践踏?你爹魏魁确实是条好汉子,可他再厉害又能如何,还不是兵解在了碎肉城,连半具尸骨都没留下,有甚好说……”
蓦然间,冰塞川雪满山朝三暮四火蛇水龙厚善重罚八柄飞剑再获灵力,“噗”的一声,八剑几乎在同时离开了晏材的身子,速度极快,八个窟窿里瞬间被细剑带出八缕飙射出来的血条。
晏材晏十三疼痛已极,顿时因伤重而呕出一大口血水,大力咳嗽起来,窍穴毁丧但总算又勉强恢复行动能力的他阴森森“嘿嘿”笑了几下,两条纤细而干枯的胳膊支撑住地面,先是单膝单足踏起,随后两条短小的大腿都跟着站了起来。
体格瘦弱矮小与稚童没有区别的折腰山凶徒不愿跪地而亡,摇摇晃晃、颤颤巍巍的勉力挣扎起身,膻中府海真气全无,玉笛法宝壁间遗墨也已在适才砰然断折,棺中珍贵魂灵点滴不剩,即便已陷入必死无疑的穷途末路,作为天烛国头号魔宗干部的晏材心境尚在,底蕴魄力仍存,那根“脊梁”还没有弯!
大汗府晏家老二,英雄府折腰山老十三。
天烛上京左鱼跃晏材的本家亲弟弟,玲珑峰两千精锐兵卒的最高首领。
这两层身份地位带给了晏材莫大的自负、骄傲与荣光,他绝不会允许自己畏死而折腰,贪生去求饶!
即使站直依旧比魏颉矮了一个头多的晏材低笑不止,狞笑声中竟是嘲弄的意味多于不甘与愤恨,听之令人感到说不出的难受,毛骨悚然,鸡皮疙瘩起一身,如闻厉鬼发声、修罗鸣叫,煞是惨厉。
明明只要安全返回英雄府折腰山便可尽享富贵荣华,被整座宗门内的邪派成员和其他干部都高看一眼;明明只要能扎实修行至四十岁便可有所猛进突飞,将来的成就决然不小;明明还有太多太多的胸襟抱负没有实现,甚至连率兵南下杀敌这一毕生心愿都还没有达成……遗憾心酸固然有之,但现在,一切的情感和想法都已没了意义!
孩童般身材的折腰山干部晏材使劲扳直脊柱,好让自己显得再高上那么一点,骨骼受到剧烈压迫,嘴角血流不息,身上八个剑伤窟窿更是血如涌泉,站直在原地仿佛就已耗尽了他全部的气力,多往前走一步都是负担。
心知自己转瞬便要殒命在此的晏十三咧了咧嘴角,抬起那颗发型颇为蓬松的大脑袋,望着无边苍穹,棺魔晏材眼眶晶莹,他纵声大叫道:“哥哥,你已注定是我国流芳百世的鱼跃文臣、千古一相!诸葛老大,你一人便挑起了我们整个龙蒙族的脊梁,天烛国不能没有你!你们都是英雄,大大的英雄,历史会记住你们的!而我晏材只是个无能的废物罢了,今朝败在了狼煞儿子魏颉的手上,虽然很不甘心,但那确乎就是命数,我认了,这辈子没能一展雄图,下辈子我晏十三要在这个世上好好多活一遭……”
嘴巴轻轻瘪了瘪,铁血男儿晏材强忍住没有哭出声音,哽咽着继续厉声嘶喊,好似要将今生胸中所积蕴的愤慨与不满通通挤压喷出,“郑牛,老子日-你先人!诸葛女帝,我草-你妈!魏魁,你全家都不得好死……”
在说出最后这句话的那一刻,他眼前出现了青芒一闪,光彩夺目,叫人睁不开眼睛。
魏魁之子魏颉一剑横抹,芒气如丝线,锋锐到了极点,无声无息的割掉了晏材的大好头颅。
单手握剑的红绸剑客缓步走近,来到了那颗滚落在地的蓬发脑袋旁边,一脚猛然抬起又用力坠下,“嘭”的一声将晏材整颗脑袋踩烂,脑浆鲜血溅射得到处都是,就似被炮仗硬生生点燃爆炸了一般。
往地下啐了一口浓浓的唾沫,年轻人相当没好气的斥骂道:“混账,死前还要讨些口舌便宜,本来还打算留你一具全尸,现在看来你这蛮子压根就不配!”
自上而下一剑令巨灵跪地、八剑齐出封印凶徒关键窍穴、横剑抹首断头落地,仅仅不过三招而已,半步六阶凝丹境仙品修为的折腰山魔头便轰轰烈烈身死在了魏颉的剑下。
棺魔凶徒死时情状之惨绝,年轻人抬手杀贼的姿态之风流,世间罕有。
从始至终都在一旁观战没有参与决斗的江南四艺大受震撼,觉得能亲眼见到大英雄魏魁之子战力超凡、青霜神剑战场逞威风的场景,这辈子都已无甚大遗憾了,纵是当下立时便死,那也完全可以接受,算得上死而无憾。
陶荣华、周祥风、李栾三人同时一起迈步掠身上前,星原公子李栾用黑白双剑将晏材的无首尸体往上大幅度一挑,令之精准的掉落在了那口血红色的天灵棺材之中,接着陶、周二人发疯似的将本命真气结合磅礴剑气,泄愤般彻底搅烂了逐灵人的尸身,棺材里头满满的尽是骨骼残骸、血肉碎块,异常狰狞血腥。
逸气公子陶荣华念及侄儿,边出剑边泣声呜咽道:“信平,叔叔为你报仇了!”
声迹公子周祥风亦垂泪悲声道:“报应,姓晏的落得个如此下场,真是报应!”
四艺之首的南风公子欧阳舟慢步走至红绸剑客的面前,突然身子一矮,当场就打算给魏颉行下跪之礼,若没有魏颉及时将其一把身体扶住,这位绰号琴仙的西湖霸主恐怕就又要给魏姓晚辈行那最高的江湖礼节了。
“魏公子,多谢……刚才你若不出手,今日我们四人,必然都已命丧了在那个矮子的手上!”琴音真仙欧阳舟低首而言,口气诚挚而真切。
魏颉扶着欧阳老大的双臂,正色道:“欧阳前辈,我此番前来北方天烛,除了要帮上官剑侠报仇以外,还想着能多杀些胡人蛮子为咱们中原百姓出一口恶气!天烛国狼族蛮夷与我们有不共戴天之仇,那个晏材又是什么折腰山的干部之一,麾下掌有兵权,杀一个这样的掌权之人,犹胜过屠戮上百个北蛮平民,何乐而不为呢?前辈无须多行大礼,受之不起,真是折煞晚辈了!”
欧阳舟扭头看了眼那口装满了晏材尸块的巨型棺材,转过脑袋,再度注视着仗义出剑救了自己性命的英雄后人魏颉,心潮跌宕,西湖琴仙两眼泪光闪烁,神情显然极是感动。
整天背着一架焦尾琴都不嫌沉重累赘的欧阳舟只觉得此时所受的恩情之重,远胜过十架巨琴的分量,恩重如山。
江南头号怪人的他片刻不移地盯着魏颉脸上那双年轻俊气的瑞凤眼,振声道:“魏公子,今日之恩,我欧阳舟此生断然不会忘却,他日若有什么需要的尽管差遣便是,我们兄弟四人随叫随到,刀山火海在所不辞,千刀万剐在所不惜!以后魏公子的仇人就是我们江南四艺的仇人,魏公子的朋友就是我们江南四艺的朋友,魏公子有何心愿需求,只要是我们江南四艺力所能及,便一定会竭尽全力帮魏公子实现,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绝无反悔的道理!”
魏颉听其讲得这般豪迈动情,心中倒也颇有感慨,暗道:“早闻江南四艺有仇必报,有恩也是必报,如今一见,果真与传言相符,是四个好汉子。”遂点头应道:“好嘞,既然前辈愿意与我交朋友,那我这个做晚辈的,岂有推辞的理由?该当惶恐受之才是。未来如若前辈有什么地方是晚辈能帮上忙的,也请随意提出来就好,只要是我魏颉能做到的事情,就肯定不会有所推却!”
欧阳舟又与年轻晚辈魏颉闲适聊了几句,提出准备将逐灵人晏材的尸体及其棺材带去杭州西湖,将之埋在那边以祭奠儿子欧阳信平的在天之灵,让狼蛮族魔头葬身于异国他乡,算是天道报应。
辞别赴北寻仇的江南四艺,魏颉徒步折回那间留宿了一个晚上的寻常小客栈,牵走了那匹楚瀚老将军在燕鸣关送出的老马赤骥,继续踏路而行,徐徐北上。
差不多到用晚饭的时间,头戴斗笠遮掩面貌的红绸剑客魏颉终于驾出天狼府广陵城,来到了自己的故乡。
止息。
骑着体格强壮的高头烈马赤焰火龙驹,缓缓地穿行于止息城的城中街道。
这座著名六邑之一,被割让给了天烛国南院大王耶律镇江的雄城因为比较靠近南边大禹王朝,离南院国都黄龙府天阙城尚有较远的距离,故而没有受到过大的潜移默化、入乡随俗,倒还不至于街头人人皆着蛮衣,万家男女老少俱说胡语。
这让魏颉心里头微微好受了那么一点儿。
来这里之前他就开始有些害怕,害怕回到家乡后物是人非事事休,曾经的巨城止息会有翻天覆地的惊人变化,变得只剩一个城名是旧的,其他一切都变成了异国他乡的“难闻”的胡人味道。
然而,即使城中百姓言语口音依旧,衣着打扮犹与中原大地的民俗相符,街边的一些标志性建筑以及民舍的构造都和十几年前差不太多,魏姓年轻人还是没来由的感受到了甚是强烈的“陌生感”。
那种极端陌生的感觉仿佛像一堵看不见也摸不着的无形高墙一样,将魏颉这个“本地人”冰冷的拒之墙外,让他和那些独在异乡为异客的可怜外地人没什么区别。
莫名感到自己被排斥出去的魏颉脸色很是难看,表情上写满了“晦气”二字,眉头锁着未有丝毫松开。
这里难道不是自己出生的地方吗?
为何归乡后连哪怕半分亲切温暖的体验感都不存在了?!
在他乡外地终日饱受着孤独寂寞之苦也就罢了,回“家”以后居然还是这般的寂寥无依,恍若无根的漂水浮萍,没法从泥土中汲取任何营养肥料。
就只能这么漂着,永远漂着。
骑在赤焰巨马鞍背之上的年轻人再过不到两个月就要二十一岁了,眼下心情无比阴沉郁闷,深感孤苦伶仃的魏颉魏正气双手死死捏紧缰绳,他仰起头望着天,轻声喃喃道:“爹,我想你了。如果妈没有走那么早,你也没有死在碎肉城,我们一家人和和美美的生活下去,日子该有多么幸福啊……”
红绸披身的年轻人历经了不少苦难折磨,性子早已磨炼得非常坚强有韧性,但这会儿功夫,他说话的声音里已带着些许不易察觉的哭腔,举头遥望不见飞鸟的广阔天幕,自言自语道:“我,原来早就已经没有家了。”
第一百七十九章 踢馆
策马行在止息城中,没有任何目的地,如秋季落叶飘零,被风吹到哪儿是哪儿,马背上的年轻人天地一人,独自品尝着那份因无依无靠、无亲无朋而产生的孤独寂寞。
佛家讲究超脱,物我两忘,魏颉也不知自己此时的心境是否已算得上是超然洒脱,无欲无求了呢?
城中闹市的街边十分喧闹嘈杂,吆喝声此起彼伏,小贩们热情高涨、精力旺盛,过路的百姓侃天闲聊,他们都有人相陪相伴,这便愈益显得魏姓青年一个人安安静静,如一摊冰凉难流的死水,活力全无。
已到晚间饭点,在自己的故乡里骑行了良久,却怎么也找不到半分“温馨”感的魏颉沉默无言,心情低沉忧郁,眼神晦暗,身子软绵绵提不起劲儿来,自然完全没有吃东西的良好食欲,酒囊里的米酿酒水已经喝空,也没什么去客栈里多买一壶的打算,他只想漫无目的骑着红马在大街上行走,默默忍受消化着孤寂带来的落寞之情,自伤自遣,自作自受。
等什么时候真正难受得不行,不喝不行了,再去喝一点吧。
苦酒入喉虽无甚么用场,难遣愁绪,却总也好过干巴巴硬扛着。
经过城里某处毫不起眼的寻常弄堂时,前头蓦然传来了一阵热热闹闹的嘈杂声,骑马而行的魏颉误以为那边是家开在巷子里的普通小酒肆,忽生出过路图个方便的想法,打算顺道买上几两酒水,以备路上的不时之需,馋酒瘾头一上来,那可以怎么都压不住的。
行近门口时,冷不丁听到了一个粗犷有力的男子嗓音,中气十足,“腰马合一,气息再平稳一些!对,就是这样,稳住,然后……一掼!”
顿时有“砰”的一声闷响从某间巷内大屋子里传出。
骑在马鞍之上的年轻人魏颉心神一荡,立时抬头一看,但见那间屋子门外的牌匾上赫然写着“勇力跤馆”四个大字,心下暗道:“原来是那位石师傅……都十来年没见过他了,竟还在这里开馆教人练摔跤吗?”
魏颉踏步江湖前的人生大抵可分为三个部分阶段,六岁前,七岁到十七岁,十八岁到二十岁。
童年,少年,青年。
身为魏魁独生子的他自幼在这座止息城里生活,长到差不多五岁的时候,顺利突破了一阶筑身境初品修为,迈入武学的初阶门槛,被誉为武道神童。六岁那年,天烛国大军南下入侵,以南院大王耶律镇江为首领的狼蛮族铁骑攻城拔寨,杀人无数,先后攻占吞并了中原怀州、蓟州、锦州等地,大禹王朝的国都也因此屈辱万分的从天阙城南迁至了天启城,此事无疑沦为北方人的饭后笑谈。
魏颉长到七岁,有意征讨北蛮的魏魁先把宝贝儿子安顿在了江南道湖州南鲟郡里的某座小镇之中,随后自发性的组织义军全力抗击胡虏,多次率领魏家军北伐,历经数年光阴,最终成功击败号称烛龙转世的耶律镇江,收复失地,让那位尊位超然,不亚于天烛国北庭女帝的尊贵大王狼狈携兵北返,落魄回国,狼煞魏大将军直捣黄龙的传奇事迹传遍了大江南北,中原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十年征战,魏魁成为了大禹王朝家喻户晓的盖世英雄,被大量百姓视作战场天神下凡,受到中央朝廷器重,接受委派负责镇守北方蓟州碎肉城,人在城在,城亡人亡。魏颉十七岁那年,天烛国南院大王麾下头号武将耶律巫沉率重兵压境少咸山,铁甲如黑云密布,马蹄似怒雷滚滚,那一战,狼煞大将军魏魁在城头兵解身死,死前一番神力厮杀,吓得堂堂天烛大将军耶律巫沉撤军北上,逃离碎肉城五百里之远,说书先生将那一役唤作是“死魏魁犹能吓退活巫沉”。
父亲光荣牺牲少咸山,魏颉的少年时代宣告结束。
一十八岁,青年魏颉奉天子嬴勾旨意,被迫离开生活了十年的江南南鲟小镇,从湖州辗转来到了濠州落剑城,做起了手底下管着四十多号兄弟的搁剑塔守将,不得圣旨,终身不得离开城池半步,和画地为牢无异。
饮酒快意度日,潇潇洒洒不干正事,于塔中蹉跎了整整两年光阴后,剑道仙人杜擘临凡帮同为剑仙的朋友李太清取剑,弹指轰炸搁剑塔顶端建筑,犯下渎职死罪的魏颉不得已无比草率的踏入了江湖,浪迹天涯,四海为家。
有时候魏颉回想起自己二十岁前的三段人生,其中最快乐闲适、安逸无忧的年华,还是六岁之前在止息城里的时候。
那时的自己尚处童稚幼年,天真且烂漫,无忧亦无虑,身边有父亲魏魁的陪伴,时不时还会有些叔叔伯伯来看望自己,比如伯伯东方梧桐和叔叔杨先胄那些人。作为长辈的他们都十分疼爱自己,东方伯父慷慨传授内功运气的初级法门,帮助小魏颉稳固一阶筑身境的修为底蕴;未来成为魏魁最得意干部之一的杨先胄更是视魏颉如己出,发誓只要小魏颉想,就算把杨叔叔当作马来骑都没问题!
东方梧桐后来成了王朝首位大藩王嬴昆部下的第一精英武将,官拜一等品爵凤栖公,神威披靡,人间无敌;杨先胄则悲惨万分的被虎威将军韩骧那恶厮制作成了“尸骨魔兵”,世间再无惊天破石拳。
物是人非事事休,回首往昔,一切皆难留。
陪着自己度过美好童年的人,如今大部分都已不在了,游子归乡后,更是自觉和家乡格格不入,被排挤游离在那堵无形“高墙”之外,难以融入记忆中的那座北方城池,与曾经过往有着极强的“割裂感”,万物冰冷无情,让这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感受不到一丝一毫的温暖,“近乡情怯”之类的就更是无稽之谈,勉勉强强剩下来的情愫,貌似就只有孤独和寂寥了。
可怜可悲可叹,却无可言说。
穿梭于故土城邑的大街小巷,魏颉寻不到归宿也觅不到旧人,只觉得自己仿佛压根就没有过“家”,更没有过什么“家乡”,天父地母,没有半个亲戚长辈,自打生下来就是二十岁一样,不存在童年和少年的那段记忆时光。
今日的止息城里,有个惆怅无比的佩剑青年,斗笠佛珠,红绸红马,英姿潇洒但神情萧索,好似失了魂落了魄……
可就在刚才,这个失魂落魄的弱冠青年一下子提起了所谓的“精气,只因他在那处颇为狭窄闭塞,仅能通过一匹大马勉强穿行的巷弄里,意外发现了一家专门教人练习摔跤的老旧道馆,自那家跤馆顶门那块落了灰尘的招牌之上,总算寻觅到了一丝丝叫人浑身舒泰的“暖意”。
在魏颉的记忆中,这家叫做“勇力”的道馆于他小时候就已是那般陈旧,多年来都没有发生改变。
正门、槛檐、护栏、招牌、地板、窗户、沙袋、铁片……关于这家跤馆的一切都是又老又旧,包括坐镇道馆的那位笑口常开的秃头老馆主。
勇力是老馆主的名字,他姓石,一般跟晚辈们自报名姓的时候,这位开跤馆的老师傅都会中气满满的表示,石是“石破天惊”的石,勇是“万夫不当之勇”的勇,力是“力拔山兮气盖世”的力,说的时候会使劲儿仰着脑袋,怎么夸张怎么来,怎么霸气怎么说!
姓石名勇力的老馆长素来爱笑,笑声憨态可掬,性子较为随和温柔,估计是相由心生的缘故,性格温和,模样长得也相当慈善,眼神里有“佛气”。十余年前老头有五十岁左右的年纪,如今大概已近古稀之年,和那位燕鸣关守将楚瀚楚老将军年龄相差不大,属同一辈分的人。
魏颉印象中的石师傅是个胡须花白但十分浓密旺盛,两条胳膊上肌肉极其雄健结实,挺了个高高大肚子的秃顶老人。
一旦笑起来颧骨处的肉会把两颗眼睛堆不见,牙齿有些发黄发黑,不能凑近去闻,会非常刺鼻辣嗓子,从不抽大烟,但嗜酒,别人是心情或好或坏的时候喝两口,这个姓石的老头不一样,他是清醒的时候就喝两口,喝多了还能再多喝两口,因为喝的量不少,基本上大半天都处在一个微醺半醉的迷糊状态。
老人酒品极好,就算醉了也从不散德行,就是话变得多些,更加爱开玩笑,记得有次魏颉路过他们家的时候,石老头就非要拉小魏颉进屋也喝两口,一醉解千愁,不喝不给走,最后还是魏颉大声叫喊“你再拽着我,我咬你了啊”,嗜酒如命的糟老头子这才同意放手,任由小魏颉走了。
这个喜欢跟小孩子们玩,平日里最大爱好就是吹吹小牛的老头经营着一家只教稚童练习摔跤功法的道馆,收费相当便宜,一年都要不了半两银子,穷人家都承担得起,老头年轻的时候存有不少积蓄,不缺日常的花销用度,故而开跤馆本就不求发财,仅是图个乐呵,稍稍赚点酒钱,小孩儿们练得开心,老人家自己也喜欢被那么多可爱的小活宝陪着,每日教得快活自在,享享那天伦之乐。
老人爱吹牛的那个毛病魏颉是有亲自见识过的。那年魏颉才不过五岁,一日闲来无聊,在止息城中到处乱逛,这边蹿蹿那边跑跑,意外闯入了石老头开的这家摔跤道馆,一进去就听到这个头顶不长毛的魁梧老家伙被一群最多不会超过十岁的孩子簇拥围着,老者正口水飞溅的在那边高谈阔论,甚是骄傲的讲述着“当年”。
说什么自己年轻的时候头发何其浓密,垂到腰身这边,就跟一条黑色瀑布似的;说自己那个长相漂亮得不行的“枕边人”去年病逝了,活了半个百年,够本了,算喜丧;说自己的儿子其实很聪明的,是块读书的料子,也蛮有习武的天分,可惜就是自己不上进,等哪天开了窍了,肯用功了,未来前途就有指望了;说自己以前除了摔跤,其实拳脚功夫都很厉害的,随手出招少说也有上千斤分量,后来跑去挑衅某位高手武夫,输了,比武落败总要留下点代价,硬生生被对手打断了几根重要的筋络,从此出拳出腿再不能随心所欲,于是便只好忍痛封了拳,一门心思改练摔跤了……
那时候的魏颉天真无邪,又傻又纯洁,信了那个老头的鬼话,觉得他既然讲得如此信誓旦旦,那就应该不是在骗人,石老师傅年轻之时,想必真的非常非常有能耐,是惊世骇俗的人中龙凤,是独步江湖的武道宗师!
自幼热衷武学的小魏颉屁颠颠凑上去求石老头教自己练摔跤,老跤手轻描淡写摸了摸魏颉的根骨,立时啧啧称奇,精神焕发,感慨这等武学禀赋真是天下罕有,当即便一口答应可以教魏颉摔跤,且不用收取任何学费,小魏颉也完全不需要叫自己师傅,喊他“老石”就行,老石老师,听起来差不多意思。
在石老头的馆里练了一年左右,耶律镇江的狼蛮铁骑浩荡南下,视人命如尘泥,肆意侵吞了中原大量的肥沃土地,屠村屠寨屠城,人神共愤,血染日月。
离七岁还有不到一个月的小魏颉虽心不甘情不愿,但最终也还是被父亲魏魁强行带离了蓟州止息城,临走前魏颉迈着小碎步跑去见了石师傅一面,跟这位不是师父但胜似师父的秃顶老头朗声发誓,自己走后对摔跤技艺的练习一定不会有所懈怠,必将每天坚持打熬筋骨,刻苦磨炼体魄,总有一日练出个不小的名头,让勇力跤馆的老师傅对其刮目相看。姓石的黄牙老头捧着肚子“哈哈”笑了起来,摸了摸小魏颉的那颗小脑袋,眯起眼睛,表情既和蔼又慈祥,“好,等小魏以后长大了,身子骨够硬实了,只要我老石还没入土,随时等你过来挑战我,你小子若真能有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那一天……我就请你喝我珍藏多年的杜康,何以解忧,唯有杜康,那可是天底下最好的酒!”
一晃十几年过去,曾经的小屁孩儿已长大成人,没有对不起自己曾经的那段誓言,离开止息城后的十余年里,在锻炼体魄和习练跤技这两件事情上全然没有松懈,日复日年复年,兢兢业业,未有半天的歇息,不可谓不勤勉耐劳、认真刻苦。
这天黄昏时分,红绸剑修魏颉将坐骑赤焰火龙驹栓在了道馆门口,然后独自跨过那道有年头的门槛,迈步走入那家名为“勇力”的陈旧老跤馆,一切依然未变,气息朴实,甚至连东面那扇时常漏风的破烂窗户都没有过翻新,年轻人果真又见到了和昔年相比,暮色明显沉重了许多的老师傅石勇力,当年练摔跤的那批天真孩子早就长成大人,而今时今日,老头子身边还是有那么多活泼善良的年幼孩童陪伴着,一如当日魏颉初次闯进道馆里面时看到的那幅热闹场景。
时隔一十四年,与故老前辈旧地重逢,脑海内珍存的记忆片段涌将上来,那份温馨和美好,实在令人快意陶醉。
身高八尺的年轻剑修动作轻巧的脱下了脚底那双靴子,挺直身板立在馆内,缓缓伸手将头顶斗笠摘落,正眼目视着那位年近七十岁的大肚子老跤师,弱冠之年的魏颉笑容满脸,适才积压着的所有烦闷寂寥顿时一扫而空,心情绝佳的他咧嘴大声叫道:“老石,我过来踢馆了!”
第一百八十章 拔山拳
巷弄内那家面积不大的老旧破跤馆内。
时光荏苒,岁月飞逝,老人和青年人,阔别十余年后,二者再度于此地面对面相逢。
头上没毛的秃顶老跤师瞪圆双目,盯着那个唐突闯入馆内并扬言要踢馆的嚣张小子,良久后,年近古稀之年的白须老者眼眶明显有些微红,嗓音发颤的问道:“你……你是小魏?”
挺直身体赤脚立在馆子里面的魏颉微笑着点了点头,一身鲜红绸缎显得其姿态风流无限的年轻人应声道:“没错,就是我,小魏,当年跟着你学摔跤的小魏!”
开了不下二十年跤馆,教了不下一千个孩子的精壮老汉步履匆匆走了过去,来到那名红绸剑客的面前,将后者上上下下仔细打量了一遍,确保无误后,在魏颉的左右肩膀拍打了几下,欣慰而言道:“这都有十四五年了吧,你这臭小子,终于舍得过来看我啦!这些年没少吃哈,个子都蹿得这么高了,比我都透出小半个头了。”
手里捏着一顶遮脸斗笠的魏颉同样笑着回应道:“这些一会儿再慢慢聊吧,老石,你现在这副身子骨怎么样了?可还能打得动么?咱俩再过过跤,能成不?”
腆着个大肚子的老师傅登时仰头放声大笑起来,仿佛听了个颇为逗趣滑稽的笑话,道:“小魏啊,你别看我现在胡子白了,这身子上的肌肉块头可都还硬着哩,怎么着也有上千斤的力气,摔你一个年轻小子绰绰有余!倒是你啊,这些年有没有好好勤勉练功啊?要是整天偷懒没练,今日老石我非给你摔个七荤八素不可!”
魏颉不置可否,仅是立刻摆了下盘扎实的标准“架势”,躬低腰身,两臂微弯,双手挡在前头,作可攻可守之态,调整内腔吞吐气息的规律节奏,做足了迎战的充分准备,然后朗声冲着那位石姓老师傅大喊:“多说无益,尽管来战便是,我魏颉也不是白白多吃了这几年米饭的,个头更不会白长!”
老师傅拍了拍手掌,跟着也伏低身子,马步扎实,稳如泰山,摆起了个熟稔至极的摔跤基本姿势,严肃正色对待此战,又对着围在自己身边的那群学跤的小屁孩儿们吩咐道:“都站远些,免得一会儿误伤了你们,瞪大眼睛瞧好咯,给你们看看我老石的神力!”
待十来个年幼的小“徒弟”都躲得远远的以后,石师傅对着前来踢馆的魏颉点了下脑袋,“喂,小子,来呗……”
“呗”字刚一出手,身穿红绸的年轻人便已闪电掠近,步伐迅捷带风,靠至最合适的出招距离,两臂一抄,毫不留情就要去抢石勇力的两个腋下,以占得先机。
石老头面对鲤鱼般灵活的双臂,面不改色心不跳,及时作出正确应对,右脚脚步往后一撤,左手回收的同时,右手顺势一搂,差点就能勾到魏颉脖子后面的重要“把位”。
魏颉拳脚快出快收,弹腿似弹簧,在老师傅的左腿膝盖上轻踹一脚,令之下盘出现些许的摇晃,借劲侧身一躲,脖颈和脑袋小幅度一缩,避开了石师傅抓把位的右手,动作轻描淡写却很是管用,顺顺利利闪了开去,未有丝毫劣态。
石勇力不愿错失致胜良机,滑步近身,姿态成风,用右脚作“爪”,勾住了魏颉的一处脚踝关节,死死将其一条小腿扣住,短时间动弹不得,以防年轻人挣脱约束,石老跤师左手一握,先是揪住了魏颉那件鲜红色绸缎的衣领,右手则牢牢搭在年轻晚辈的一侧胳膊位置,左手须臾发劲一拧,右脚上前垫步之际,敏捷得浑不似个超过六十岁的年迈老头,石勇力整个上半身快速旋转扭动,以背上托,倾出大力带起魏颉的修长身体,试图将之重重摔飞。
胳膊上筋肉暴起的老师傅猛然发力,一掼之下却未能功成,石师傅迷惑的瞥头一瞧,霎时间便轻“啊”了一声,显是颇为震惊。
只见红绸年轻人尚自停留在原地,保持一个姿势,纹丝不动,便如与馆内地面生根黏连了一般。
还没等秃头石老爷子反应过来,魏颉已飞速抽出了被搭扣住的右臂,底下那条被“钩子”别住的右脚一下子脱拔而出,猝然挺身的那一瞬,左腿踏前呈一弓步,并以左肩顶住老师傅的右侧小腹,揪紧一处无伤大雅的肩膀把位,右手蓦地向下一捞,精准扳住了石勇力的一条右腿,接着只那么轻轻一挑,即把那个低俯身子试图扎稳脚步的老跤师给撑荡了起来,一个生命力雄健的大活人被如同玲珑布娃娃似的飞了起来。
也不知是实力不济还是真正发挥失常,勇力跤馆馆主石勇力在那一刻失掉所有重心和平衡,遭到后辈魏颉一招致胜,胖大身子给摔在了铺好的干净地板上面。
赤着脚站立的魏颉有意谦让这位年岁极大的摔跤前辈,故而适才那一摔几乎没怎么用到本命内力,纯粹依靠摔人的技巧,和强大超群的时机反应能力得了手,没出太大的劲力,安全起见,自然也不会让老人家的身体受什么损伤。
被摔了四脚朝天的壮汉石师傅大大咧咧的站立起来,掸了掸屁股后头沾到的部分灰尘,脸上并无不悦的愠怒神色,明明是后手败北,他反倒是更加精神振奋了起来,声若大钟的叫道:“好小子,你这一跤,劲儿不错!咱们再来打过!”
接下去一连几次交手,双方平等对招角斗技艺,腰身粗大的老跤师尽数单方面落败,无一胜绩,抱腿摔、拧臂摔、抓颈摔……各式各样的基本摔法,连馆里初学没多久的小孩子都会的招数,魏颉全在石老头的身上用了一遍,摔人如摔沙包,轻轻松松全无压力,动辄便是世间罕有的宗师风范,行云流水般的高妙跤技,掼得这位跤馆馆主可谓是一点儿脾气都没有了。
“不打了不打了,可累死我了!”老跤师石勇力双手插腰喘着粗气道,“小魏啊,你这‘跤感’竟已有了这等炉火纯青的造化,真是了不得,我打不过你,认输了。”
魏颉素来尊敬长辈,扶着石师傅的宽厚双肩,以防他站立不稳,居功而不自傲,淡然自谦道:“侥幸而已,我不过是投机取巧,占了些年轻的红利罢了。
“投机个屁,你那可是真本事!我像你这个年纪的时候,要能有这般跤感水平,那可真是祖坟上冒青烟都奢望不到了,别给我在这儿装犊子。”六十余岁的老者石勇力勉强平复下了胸腔翻涌的气浪内息,“快别干聊了,没劲得很!走,去我家,我答应过的,只要你小子胜了我,我便请你喝这世上最好的杜康酒!”
“好嘞,到底还是老石你够意思!”嘴馋好饮的魏颉一听到有酒能喝,整个人一下子便提起了精神,“那,走着?”
“走呗!”已站直腰板的石勇力又扭头对边上那群看戏的天真稚童们说道,“你们各回各家,各找各妈……刚才那场比试,你们就当没看见,能忘就尽量给我忘了,可千万别到处乱说啊,否则我这张老脸可挂不太住,名声这种东西,一旦丢了可捡不起来,哈哈!”
跟随着童年时代记忆里的诙谐前辈一路绕弯而行,魏颉很快便来到了石勇力的家中,在椅子上坐定后,石姓老人甚是慷慨大方的取出了地窖里珍藏多年的十几坛杜康美酒,高高兴兴的要与那个连摔了自己不知多少次的魏姓年轻人分喝好酒,同桌对饮。
酒这种东西藏得越久,其中滋味便越是醇厚诱人,但若是一直就那么死死的藏着,怎么都不肯拿出来喝掉,那就和不值钱的地下废水没什么区别了。
杜康酒的创世人姓杜名秫,绰号“酒圣”,那位享誉天下的酿酒圣人出身自乱战时代的魏国,他一生都致力于酿造出人间极致的上等美酒,扬言自己所酿之酒若不能流传千古,那就和泔水别无二致!
传言其曾经有幸在某片林间意外发现了一颗腐朽已久的枯树,从空洞的树干内部得到了一种十分神秘的清澈液体,那种液体鲜甜而不发腻,饮后唇齿香味持续不散,味道好过世间一切美味,于是杜秫兴奋地将那种树中甘液与自家酿制出的上品酒水相结合,两两相融,成功开创出了一种无人能抵抗住诱惑的极品“神酒”,该琼浆玉液好喝至极,能令人忘却生平诸多烦心琐事,飘飘欲仙。
杜秫以自己的姓氏以及魏国年号建安为之冠名,把此物取作“杜康酒”,那种堪称神妙绝伦的稀有酒水疯狂在魏国境内传遍,很快便成为了有钱人和贵族王侯身份地位的象征,平民老百姓压根就没资格饮用,连魏国国君魏武大帝饮后都忍不住发出“何以解忧唯有杜康”这样的感慨之词,就连乐圣魏嵇都极度酷爱享用此酒,每次饮用都必要喝醉,酩酊时留下了“猛虎一杯山中醉,蛟龙三盏海底眠”这样的传世诗句,所以杜康酒又被唤作“龙虎醉眠酒”,龙虎皆醉眠,一醉醉三年。
作为晚辈的魏颉与秃顶老人对坐共饮龙虎杜康神酒,两人受用清香美液,俱是快意且自在,舒舒服服,酒桌上毫无长幼尊卑、礼法束缚可言,不屑去整那些虚头巴脑的东西。
“那时候你路过我家门口,我好不容易兴致来了,要请你喝酒,不醉不归,你小子非但不领情,居然还要咬我,可还记得么?”老跤师咧出一嘴黄牙,“你说你是不是属狗的?”
魏颉敞着怀打了个哈哈,“自然记得,不过那时候我才多大,六岁都还不到啊,怎能喝得过你,哪有拉着那么小的一个孩子一块儿喝酒的道理?你这不是欺负人嘛!”
“呦呵,照你小子这意思,你现在就喝得过我了?”自称老石的秃顶老爷子笑道,“来来来,看我今儿不喝趴你!”
“那我要是当真喝赢了怎么办?”
“你要真赢了,老子今天跟你姓,我也姓魏!”
“好,老石,这可是你自己说的!一言既出驷马难追!”
“净说屁话!”
魏、石二人这对算得上“忘年交”的朋友,皆是有大酒量之人,杜康酒虽醇厚至极,酿制的手法工艺异常精良上乘,却到底不似那些度数极高的熏人烈酒,老少都可品饮,故此倒也没法子在那么短的时间内,就彻彻底底灌醉这两个向来相当嗜酒的“酒蒙子”。
推杯换盏觥筹交错之间,魏颉将自己这十几年来的种种经历挑重点简略的说了,那些叫人懊丧抑郁的事情藏着掖着不说,或是风轻云淡草率一嘴带过,光彩潇洒的豪侠事迹则大讲特讲,吹起牛来唾沫四处飞溅,其张扬卖弄的语气腔调和当年石勇力在馆内自吹自擂的时候一模一样。
转眼四五坛珍贵无比的杜康酒坛被喝空,魏颉和石勇力两人的脸上都浮现出了些许红光,醉眼略显朦胧,牙齿泛黄的糟老头子石勇力心情好得不能再好,一下接一下拍打着魏颉的后背,笑吟吟的赞赏道:“小魏啊小魏,长得这般玉树临风也就罢了,投胎这种技术活儿啊,是上辈子的事了,不提也罢,你爹魏魁魏大将军天下无敌,遗传给你一副绝佳的习武根骨,这也很好理解……但你知道我老石最欣赏你的是哪一点吗?并非容貌和资质,而是你后天那股子‘只要练不死,就往死里练’的勇气和拼劲儿!咱们这类攀登武学大道的江湖人士,本就是在逆天行事,连他-妈老天爷都有胆子对着干了,还对自己那么好作甚?不是我跟你吹哈,我年轻的时候比你还不要命呢,每天只睡两个时辰,其余时间都在苦心孤诣的钻研武学、磨炼体魄,唉,要不是后来被人给打断了手脚处几根紧要的血管脉络,如今说不定连七阶地煞境的修为都有望攀上了,虽说好汉不提当年勇,但到底也还是令人可惜呀!”
红绸年轻人魏颉举坛和老师傅碰了一碰,抱着坛子,仰起下巴往喉头里顺了一口,忍不住出言询问:“老石啊,那个打断你四肢筋脉的家伙现在可还活着?身在何处?”
石师傅打了个长长的酒嗝,凝视着魏颉的那双瑞凤眼眸,老人家语气较为玩味的问道:“活着确实是还活着的,而且活得那叫一个‘滋润’,比我好不知千百倍……怎么的,你小子要帮我去报仇啊?”
魏颉嘴角上翘,肃然“嗯”了一声,“我魏颉如今已被大禹天烛两座江湖针对,漂泊如浮萍,无处傍身也无人可依,想杀我的仇家更是遍地都是,老石你对我有恩,你的仇人便就是我的仇人,帮你报仇算得上理所应当,尽管告诉我那人是谁吧,无妨的。”
向来十分乐观积极的老师傅“嘿嘿”一笑,伸出一根指头朝魏颉的额头戳了戳,石姓跤师笑得露出满嘴发黑黄牙,“你说的啊,这可是你说的!”
石勇力二话不说便起身离开了木椅,等他再次坐回位子上的时候,肚腹高腆的魁岸老跤师手中多了一本纸质发焦的小籍子,石师傅甩了甩手中的那本家传秘籍,表情憨厚而自得,他挺着胸脯大声笑道:“此乃‘拔山拳法’,力拔山兮气盖世的‘拔山’!我石家拔山拳,一拳可令石破天惊,有万夫不当之勇,千军睥睨之威!小子,记住了,习我拔山拳者,诸天神佛难挡,万界仙王难敌!”
第一百八十一章 我大魏男儿
魏颉郑重其事的接过了那本名为“拔山”的拳谱,翻开来快速查看起来,书中将此门独到拳法的修炼要诀心法,以及容易遇到的各种瓶颈困境都十分详细的记载了下来,对于有三尺玲珑心加持根骨的大天才魏颉而言,这和把饭喂到嘴里已别无二致,只怕用不了多久便可甚是轻松地将整套武功完全学会贯通,融为己用。
“老石,你给我这本拳谱是做什么?”魏颉有些不解。
嗜酒如命的浓须糟老头子低着脑袋,嘿嘿一笑,“你小子不是要帮我报仇吗?那就学我家的拔山拳,用这套石破天惊的霸气神拳,帮我来报仇雪恨!”
魏颉嘴角抽了抽,不由得想起了临终前嘱托自己用青霜剑斩杀胡箔、常雀儿二人的剑侠上官前辈,石老师傅如今专门让自己用该套拳法来复仇,想必是同样有心结所在,遂出言问道:“为何定要我用此拳法杀贼?其他的武学不行么?”
秃顶老跤师瘪了瘪嘴,踌躇片刻,“倒也不是不行,只是你若能用我家的拔山拳打死那个姓王的混球,我会更加舒心爽快,这样等我哪天两腿一蹬,翘了辫子,眼睛也能合得拢一些,死而瞑目……”
“姓王的?你的仇人姓王嘛,叫什么名儿啊?”魏颉继续发问。
“你应该有听说过的,那人名气不小,姓王,叫王迎鹏,是大禹王朝国都天启城里的头号武夫,地位犹在羽林禁军总教头独孤天禄和金鸾卫总司令陆成霜之上,和当朝宰相祁密齐名,一武一文,坐龙椅的小皇帝以下就属姓王的权势最高、本事最大了。”腆着个肚腩的老师傅石勇力淡淡的说道。
魏颉愣了愣神,略微有些沉默。
石姓老师傅轻声“呵呵”两下,眯眼笑道:“怎么,是不是怕了啊?正常正常,能理解,那个王迎鹏虽是出了名的有勇无谋,脑子不甚灵光,只懂得一味莽撞出招,但其杀伐决战时的那份硬实力却是毋庸置疑的,一拳一脚用血拼出来的战绩,中原大地真正能与之相抗的武者修士只手可数。啧啧,和那位金梁王嬴昆麾下的龙神大将军东方梧桐境界相仿,八阶天罡境纯粹武夫呐,这跟天庭下界的神仙也没什么区别了,真是厉害啊!天启有一鹏,如天擎有一柱,‘王迎鹏不死,天启城不破’的霸气传说至今虽无人印证,但已充分说明了那个姓王的纯粹武夫有多么势不可挡,强悍得有多么令人发指……小魏你还太年轻,没胆子挑战那样的顶尖高手也属正常,用不着自卑羞愧,我这一大把年纪了,耳朵本就不太好使,刚才你说要帮我报仇的那番豪言壮语,我就当没怎么听清楚,就算听清了也记不住,过几日便都忘得一干二净了,你看看,我都不甚在意,你也无须将之挂记在心头了,就当随意开了个玩笑,哈哈!”
听到老跤师最后那一声“哈哈”,深知其正话反说,摆明了是在用激将法戳自己脊梁骨的魏颉双手抱起一个杜康酒坛,猛地仰起脑袋,咕嘟咕嘟的大灌了不少龙虎醉眠酒,也学着石老头的样子打了个舒坦的酒嗝,醉眼迷离,将酒坛子“砰”的一声重重放回桌上,抬头盯着那个胡子近乎全白了的秃顶老师傅,冲其振声嚷道:“老石,你讲什么鬼话呢?你把我魏颉当成什么人了?说话不算数,那一张嘴巴生出来和屁股有何分别?!我既然都答应过会去帮你报仇杀人,如若再贪生怕死,像个懦夫似的不敢过去,那我还练个屁的武,打个屁的拳啊?索性找处高点儿的地方往下面一跳,或者买根结实些的麻绳往脖子上一套就完事了!我已跟了我爹姓魏,就该对得起这个姓氏才行,我们老魏家,可从来就没有不战而怯、未敌而逃的废物!”
衣裳鲜红,面目更是通红的年轻人稍微顿了顿,说得有些情绪激动,咽了口唾沫缓了一缓,接着义正辞严的高叫道:“你的那套家传拳法,力拔山兮气盖世,即便面对仙佛神王,皆有一战之力,我既要学拔山拳,没理由不学学此门武功里的那份无双魄力和盖世胆略。那个王迎鹏是厉害,纯粹武夫,八阶天罡境,据说还身负什么当代兵家气数,总之就是要多能打就有多打……但我根本不怕他,武夫又甚了不起?我可是剑修,等我以后同样也跻身天罡境了,单论杀力,决计不会在他之下!况且我还有剑侠上官白檀赠送的那副青龙体魄,肉躯强劲无敌,我不信他近我身后,能讨到几分便宜。届时我御飞剑摘取王迎鹏的项上头颅,拿来给你当礼物,哼,天启城的顶梁柱是吧,那我便砍了这根柱子!”
石勇力笑意融融的盯住魏颉扯着嗓子发狠的要强模样,心下暗道:“这小子和我年轻的时候可真像啊,我那会儿也是似他这般的大胆恣意,去他-妈的什么地厚天高,只要两颗拳头足够硬,这世上就没我害怕的人,就没我办不成的事……”
但由于诙谐性子使然,酒意上头的石老师傅还是忍不住泼冷水道:“小魏,说大话谁不会说啊,那可是八阶天罡境,离传说中的止境陆地尘仙仅有半步之遥,你现在到何种修为境界了?这辈子有指望能迈入八阶的门槛么?”
面红耳赤的魏颉努了努嘴,沉吟一会儿后,道:“我现在确实是还差得远,若当下便让我直接跑去天启城,挑战那个姓王的,那用不着说,我肯定要被他给活活打死,死得不能再死……但你当我傻啊,王迎鹏多大岁数,我多大岁数?差了这么多年,我就算硬耗,都耗死他了!退几步说,就算我今生今世都无缘天罡境,等再过几十年,那个坐镇天启城的老王八半截身子入了土,我再过去寻他也不迟,我既是帮你报仇,那到时候就算被姓王的骂我欺负老人家,是个彻头彻尾的不要脸混蛋,那也无妨了。只要能把王迎鹏亲手弄死,我就算是得偿所愿,至于名声臭不臭之类的,根本没什么所谓,反正本身我也并非那种要给百姓树立楷模的英雄传奇人物,手段稍微下作些亦无伤大雅,目的能达到就行!”
体格壮硕的老跤师石勇力听后顿时捧腹大笑起来,满脸堆满皱纹,笑得几乎连眼泪都要流出来了,“你个臭小子可真行,居然连耗死王迎鹏这一损招都能想得出来,不错,脸皮够厚,真有我当年的风采!不瞒你说,我二十啷当岁刚踏步武林的时候,拳脚功夫打磨得还不到家,体魄什么的也不够强,有次为了比武能赢别人,偷偷往衣袖里藏了一大包石灰,等快要落败之际将整包粉末通通抛撒出去,糊得那家伙连眼睛都睁不开,只能任由我打,最后那人被我给狠狠拾掇了一顿,揍得亲妈都不认识了,哈哈,真是痛快!”
魏颉酒劲不浅,兴致勃勃,正准备跟老师傅也讲讲自己曾经用过的那些“下三滥”招数,分享分享自己的“混蛋”往事。
这时,一个体格较为纤瘦孱弱,一看便知常年缺乏锻炼的年轻男子大摇大摆,从门口跨步闯了进来。
面容精气神不佳,肤色有些发黄发白的细瘦年轻人一进屋门,便大咧咧扯着嗓门叫了起来:“爹,兜里没银子了,再给点花销花销!”
魏颉见其跟长辈索要钱财竟如此的缺乏敬意,一副理所应当的吊儿郎当腔调,着实心生不悦,对之没半分好感可言,碍于石老师傅的面子,倒也不方便多去指责些什么,毕竟这是老石的儿子,别家私事,自己这个外人没理由瞎掺和。
晚辈魏颉还一个字都没有说,自觉颜面上挂不住的石勇力两眼一瞪,“啪”的一掌砸在木桌之上,肃声冲着自己的亲生儿子吼道:“石魏,你不是半个月前就跟我要过一回钱了吗?怎的现在又花没了?老实说,你把银子都花到甚地方去了?!”
早就被磨出“老油条”无赖性子的石魏快速想了想,舌头在口腔里打了个圈,语气甚是敷衍的回答道:“跑去下馆子了,请人家姑娘吃饭,寻常些的小铺子肯定不行,必须得去那种上等的大酒楼才可以,等吃饱喝足再住个宿,这一来二去的,银子就都没了,跟流水似的,不经消花……”
“混账东西!我怎么养出你这么个好吃懒做,成天有手好闲的废物出来?!”石勇力恨铁不成钢的训斥道,“你瞧瞧这位魏公子,比你岁数还小,年轻有为,无论是修为底蕴还是内功造诣都已属上乘,可自行开创宗门立教称祖,一招一式间大有宗师风范,你再看看你!二十多岁了,一事无成,读书读不出来,习武更是早早的便已荒废放弃,文不成武不就,有手有脚却不肯去干活,整天就知道吃吃喝喝玩玩女人,你说你跟条臭水沟里的蛆虫有什么区别?!我养条狗都比你出息些!”
姓石名魏的年轻人大概是被伤及了自尊,眼含泪花,站着冲坐在位子上的父亲石勇力驳斥道:“你把我骂得这么不堪,你很爽么?!我再没用,再像条蛆虫,连畜生都比不上,那不还是你的儿子?你若那么嫌弃我,当初干嘛要把我生下来,我妈要是没生我,兴许还能多活几年……”
魁梧老师傅石勇力“噌”的一下从木椅上站起,快步冲至不孝子石魏的面前,抬起宽大的厚实手掌,狠狠地抽打了儿子一巴掌,声音清脆。
身子骨因纵-欲过度而亏空的石魏早已是弱不禁风,挨了这一记掌掴后,头脑发蒙,脚底虚浮失衡,晃悠悠的栽倒在了地下。
石家拔山拳传人石勇力面色铁青,居高临下的俯视着趴在地板上的独生儿子石魏,怒其不争的大喝道:“我大魏男儿,个个都是有风骨有血性的好儿郎!像你这般无才无德无能无用的不肖之徒,对得起我给你名字里起的那个‘魏’字吗?!”
第一百八十二章 天下父亲皆英雄
(断更了一周,万分抱歉,开始恢复稳定更新。)
大魏,昔日在中原争霸夺雄的六国之一。
后来禹太祖嬴霑御驾亲征,率军杀入魏国腹地,在蒙脸剑神嬴秋的帮助下,禹军势如破竹、所向披靡,很快大魏帝都洛阳就被冲锋铁蹄攻占,屠城断种,六国之一的魏国由此宣告灭亡。
止息城内的那间民家屋子内,魏颉被石勇力石师傅的那句“我大魏男儿”吓了一跳,吃惊得瞪大了眼睛,坐在原位目不转睛,死死看着那个魁梧糟老头子的背影,觉得那位老前辈令人既熟悉又陌生,浑不敢相认。
姓石名勇力的跤馆老师傅恨铁不成钢,抬脚在儿子石魏的肩膀上狠狠踢了一脚,把满脸俱是震惊神色的石魏给踹翻了出去,姿态人仰马翻,极为狼狈。
石勇力抽了抽鼻子,瞪着眼睛对儿子厉声道:“你可知我们魏国当年是何其的鼎盛繁华,公侯将相,文臣武士,人人皆是精英中的精英!我爹石辽,也就是你小子的亲爷爷,有万夫不当之勇,七阶地煞境纯粹武夫,和中原绿袍战神卫京都有过几次较量,曾靠着我们家族的那套拔山拳法,于白鼬山间七进七出,救得魏武大帝逃离生天,立下赫赫战功,威震全国,名扬千载,闻石辽之号可令小孩止啼,人人见石辽之面俱敬若鬼神,死后更是被魏武帝追封为了‘刚勇侯’,修建祠堂以供奉亡灵。”
腰身极粗的石老跤师捏紧了双拳,面部神情异常严肃,他继续高叫道:“你老子我,一勇当先,力大无穷,明知必然败北,却还是有胆子跑去天阙城找那个大禹朝头号武夫王迎鹏挑战。没别的目的,就是想让他们知道,魏国虽然已经亡了,但大魏的骨气还在,大魏男儿的拳头还硬着,还能打,打得还不赖!实话实说那一战我输得相当彻底,我承认,甚至连王迎鹏那家伙的衣袖都没碰到半分,还被他打断了两手两脚处的几根重要筋脉,从此周天运气受阻,本命真力再不能自如操控,一身拳脚功夫算是完全报废,连自身最为炉火纯青的家传拔山拳都使不出来了……但我因此而自暴自弃了吗?没有!既已使不出任何拳脚招数,那我就转而去磨炼跤法,我花了好几年时间,将我的摔跤技法练得登堂入室,然后带着怀孕的妻子来到了这座蓟州止息城,开始教孩子们练习摔跤,一教就是二十年。”
“这二十年来,我几乎每天都尝试着调整周身内息,看看能否顺畅出拳,但每一次都以失败告终,从来就没有哪怕一回是能够得偿所愿,像往日那般自在提气、轻松运劲的……我石勇力,一个本来有望和英雄父亲那样跻身地煞境的武夫,而今沦为了一个大周天不畅,出拳出腿困难重重的废人,即使如此,我依旧不后悔,因为我已经尽了我所能尽到的最大的气力了。”
“大魏已经亡了,龙脉被斩断,血缘被隔绝,复国无望,气数尽矣,什么都已经完了,我石勇力身为刚勇侯石辽的儿子,没有殉国而亡,而是苟延残喘,苟且偷生活到了今天,就已是大赚特赚了。鼓起勇气挑战王迎鹏之前,我便已经想好了,我爹牺牲了,我娘也已殉情而死,我一个人活着再无甚么滋味乐趣,还不如堂堂正正的战死在大禹朝的国都天阙城,轰轰烈烈的葬身在大禹第一武夫王迎鹏的拳下!大丈夫不论生死,都须顶天立地才是,死便死了,习拳之人殉身拳下,真正死得其所!”
听得石老师傅这番慷慨激昂的言辞,仍坐在位子上的魏颉大觉热血沸腾,拳头出汗,头皮都有些隐隐发麻,激动得难以坐稳。
“也不知是那个姓王的家伙拳下留情,故意收招不杀我,还是觉得断我手脚筋脉,让我沦为一介废人,是更加严酷残忍的刑法折磨,总之那战过后,我虽完败在王迎鹏的手上,却并没有身死,极其幸运的存活了下来。”
昔日魏国将军石辽之子石勇力中气十足,“那场战斗虽是我单方面被人殴打血虐,但确确实实是我此生打得最痛快、最酣畅淋漓的一架,我抱着必死的决心,悍然向八阶天罡境的巅峰强者出拳,正如拔山拳心法秘诀里说的那般,习我拔山拳者,即使面敌仙佛鬼神,可败可死,却万万不可有所退却,拳出石破天惊,要让世人尽皆知晓,匹夫之勇,无人可挡!我虽未做到将武夫王迎鹏击败,但我面对那等世间一顶一的近战高手,没有主动退后半步,尽情宣泄满腔拳意,肆意施展毕生打磨出来的各种高妙招数,不遗余力的厮杀战至了最后一刻,直到被打得丧失意识并昏厥在地,我浑身上下流淌着的拳罡意气都未有丝毫松懈,堪称是‘虽败犹荣’……”
魏颉望着老跤师那宽厚坚实的身体背影,只觉这个童年时代便已熟悉认识的黄牙老汉,竟逐渐变得高大伟岸了起来,虽然他讲的都是自己输拳败北的事迹,但在魏颉听来,恰如同那些于战场上立下不世功勋的英雄老将,衣锦还乡后和人诉说着自己曾经的伟大战绩,骄傲且自得。
姓石名魏的瘦弱年轻人也是生平第一次了解到自己的真实身世,听着父亲那番唾沫四射的厉声训斥责备,神情恍恍惚惚,怔怔然木讷无言。
曾被天启城神将王迎鹏打断四肢筋络的老武夫石勇力重重一叹,沉默半晌后,他缓缓蹲下了身子,屈膝半蹲在儿子旁边,“现在你知道为何我要给你起名‘石魏’了吧,那是因为我这个当爹的,希望自己的儿子能多沾上些大魏的血气与风骨,就算这辈子混不出头,注定没什么大的出息,也要像个男子汉一样顶天立地的好好活着。你爹我毫无疑问已是个废人,是个连家传武学都再也使不出来的废人,我这样的废人都能每天积极努力的活下去,你为什么不行?你作为一个有手有脚的男人,读书和练武两方面都成不了气候的话,那就随便去找份能养活自己的工作干干,朝九晚五,自己赚来的银子自己花,怎么花都行,我绝不作干涉,等你兜里的钱够多了,不妨去娶个媳妇儿,生个胖小子出来,我也过过当爷爷的瘾,整天帮你们小两口带孩子。你知道我为什么开跤馆只收取十五岁以下的孩子么?因为我喜欢小孩儿呀,我跟你说,你小时候那叫一个可爱哟,小脸蛋肉嘟嘟,跟你娘特别像,后来你一点点长大,个子越蹿越高,脸也慢慢拉长了,不像你娘,反倒变得像我了,哈哈!”
趴在地上的石魏嗓音哽咽,“爹……”
石老头子凝视着自己儿子那张明显发黄的瘦脸,使劲儿瘪了下嘴巴,将腔内的浓浓哭意强行压了下去,伸手捏了捏儿子的肩膀,语气已甚是平和,“真瘦啊,那个窑子里出身的丫头,可把你身子都榨干了吧。”
石魏猛然一惊,失声道:“爹,你怎么知道她……”
石勇力把弱不禁风的年轻儿子从地板上扶了起来,掸落后者身上沾的些许泥尘,风轻云淡的说道:“我早都已听说了,你从窑子里捞了个婊……姑娘出来,成天和那个小丫头胡天胡地、乱七八糟,把身子搞得这般虚,唉,年轻人血气方刚,那种事儿忍不住也很正常,但要懂得节制嘛,别太放纵自己了,肾一旦亏了,这辈子都完了。”
知道自己原来是魏国公侯后代的石魏决心痛改前非,他脸色郑重且振奋,意志坚定的大声叫道:“爹,我听你的,明天就去跟那个臭婊-子断了!”
白须老者石勇力轻笑一声,收着力气,抬手在儿子脑袋上砸了一记生脆板栗,“你老子我什么时候让你和她断了?我是让你少在女人身上花点力气,有玩女人的精力功夫,不如去找份赚钱的活计干,别成天成天的就知道花你爹的钱!那个小丫头片子我听街坊邻居说,长得还挺水灵的是吧,那就留着呗,反正是你自己挑的,花了我的银两给人家从青楼里赎出来的。我可告诉你啊,别那么轻易就甩了她,能处就接着给我处,只要那个姑娘真的从了良,且愿意用心待你,好好在家中相夫教子,那她就能进我们石家的门,我这个公公也能容得下她,一家三口其乐融融,多好,等她再给你生个孩子,一家四口人聚一块儿过日子,和和美美,不怕别人不羡慕。”
魏颉听到这儿,不禁想起了自己那位已经在碎肉城光荣牺牲了的英雄父亲,因向往家庭而生出的强烈酸楚之感,瞬间将魏姓年轻人彻底吞没,满腹尽是苦水,有苦难言,又无人可说。
和魏颉一样也才不过二十出头岁数的年轻人石魏大受感动,连声点头答应,挺起干瘦胸膛,振声发誓道:“爹,我今儿就去城里找门活计干,要包吃的那种,从今往后都不跟你要钱了!”
石勇力面露欣慰笑容,十分难得的拍了拍儿子石魏的肩膀,“你有这份挣钱的心就足够了,话别说那么绝,等哪天真缺银子了,跟爹说,我棺材本儿攒了不老少呢,够你结婚娶妻生孩子的了!”
顿了顿,跤馆老师傅眯眼睛补充道:“儿啊,你知道的,我这人就是刀子嘴豆腐心,说的那些话确实是恶毒了些,你别往心里去,就当是你老子喝大了,在说醉话。”
“爹……”石魏抿了抿嘴唇,“其实你在我心里,一直像个大英雄一样,明明我这般不成器不成材,你还愿意养着我,是我这个做儿子的对不起你,如果能再来一次……”
“矫情个屁啊,真他-妈肉麻,老子养儿子,不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么?”石勇力颇为不耐烦的说道,“照你这说法,天底下的父亲都是英雄了……行了,滚吧滚吧,别站这儿影响你爹我喝酒的兴致。”
“我去找活干了,如果找不到挣钱的活,今天晚上就不回来了!”
等到儿子石魏匆匆离开屋子后,石勇力又重新坐回了木桌边的位子上,举起杜康酒坛,笑呵呵的对身为宾客的魏颉道:“来,小魏,咱们接着喝呗,烦心事全闷在肚子里,喝点酒啊,就顺着尿都撒出去了!今儿咱们一定喝到位,晚上你就别走了,睡我这里!”
“好嘞老石,上一次我还小,没法喝酒,这回我啊,非喝吐你不可,让你肚里闷着的那些烦心之事,从嘴巴里也出来点儿,哈哈!”
“你小子,净会吹大话,今晚不给你喝得上吐下泻,我跟你姓,改叫魏勇力!”
第一百八十三章 喜欢何种女人
那天,魏颉和石勇力两人一直喝到了深更半夜,不知往肚皮里灌入了多少斤杜康酒水,“酒囊饭袋”一词说的就是这种情况,二人皆醉意浓浓、头昏脑涨,迷迷糊糊的不知说的是些甚么奇怪言语,头脑神智尚且不够灵清,也便更加谈不上深究谁能喝得过谁,到底谁该跟谁一个姓了。
人活一世,痛痛快快的来就足够了,两个大老爷们,没必要为了占这么点小便宜斤斤计较,忒也跌份了不是?
待喝得够劲后,这对岁数相差足足四十来年的老朋友直接睡在了一张床上,四仰八叉,你大腿架在我胳膊上,我头枕在你肚子上,两个肌肉结实的精悍大男人像折起来的被子似的和彼此重叠在一起,醉酒之人意态洒脱,天子来了不让路,根本管不了那么许多,两人浑然不分长幼,无有尊卑,但求睡得足够舒坦,躺得足够放松。
那张木床被两个加一块儿超过三百斤的汉子那么压着,几乎要难以承受其重量,木制床板出现了明显的弯曲弧度,老跤师石勇力朦朦胧胧感觉出家中大床出现了下凹趋势,“好意”提醒了一句:“床要给你压塌了,记得明早起来赔银子……”
睡相并不比石师傅好出多少的年轻人魏颉伸指头扣了扣石老汉的肚脐眼,迷迷瞪瞪的回应道:“要钱没有,要命倒是有一条……”
石勇力二话不说便“啪”的甩了魏颉一记耳光,声音十分清脆,打得既精且准,然而脸红似猴屁-股的魏颉压根已没什么痛感知觉,挨了狠狠一巴掌,却跟没挨无异,不疼也不痒,就是脸颊有点小麻,勇力跤馆馆主石勇力扯着嗓门喝骂道:“去你妈-的混小子,我要你性命作甚?老子可告诉你了,你得给我好好活下去……狼煞魏魁是个真正的大英雄,那样的英雄人物不能没有后代……”
魏颉作为“礼貌”的回敬,攥拳在石勇力的粗硕腰眼里捣了一下,高声骂道:“净会说些屁话,好好活下去这种事情要你说啊,老子那么多的坎都挺过来了,没理由活不下去的……都说好人不偿命、祸害遗千年,我魏颉到哪儿都被人打压针对,处处掣肘,都他-娘说我是祸害,是余毒,所以像我这样的人啊,反倒最是容易活得长久……等着哈,等我以后变厉害了,亲手取了王迎鹏的脑袋,作为礼物送还给你,就当是酬谢你请我喝了那么好的酒……”
魏、石二人都被醉意冲散头脑心神,到后来连嘴巴里的话都不怎么说得出了,困意如涛涛潮水般卷来,石勇力小声呢喃着“拔山神拳可谓无敌于天下”,先一步睡了过去,响起雷鸣鼾声,魏颉则笑着说出“魏家枪法才是真正的无敌”后,也歪头呼呼睡了过去,因喝酒过甚,在睡着后也发出了较响的鼻息声音,和老师傅石勇力的呼噜声此起彼伏,你高我低,如同负责奏乐演出的两人在台上配合着,交相呼应,默契非常。
一夜酣睡,畅快淋漓。
翌日午间时分已过,酩酊宿醉的魏颉和石勇力才勉勉强强睁眼,清醒了过来。
起床后,这对活宝仅是在“究竟谁喝赢了谁”这件无聊事情上面,就花费了不少的时间来争辩,唇枪舌剑,到了最后此事也没有得出任何定论,谁也没办法说服对方轻易认输,毕竟此事关系到冠名权以及男人尊严两大关键的要素,缺一不可,无论哪一个没了,那都是丢人丢到姥姥家的要命之事。
要让一个铁骨铮铮的男子汉跟别去姓,或者承认自己酒量不行,喝不过对方,自认没肚量,那可当真是比直接把他给杀了还要严重的人格侮辱了,死都没办法接受,宁可流血断头,都不可认怂丢人,这是大男人最最原则的问题!
争了大半天没出结果,明显感到肚腹饥饿的两人决定先去吃点东西垫垫对付一下,石勇力作为东道主,理所应当请客,便带着远道而来的晚辈魏颉,一同前往了城中某家口碑着实不错的大型酒楼,又叫了几坛子精酿好酒,有了好酒自然要有好菜,一桌子琳琅满目的上等菜系,色香味俱全,光是看着就令人眼花缭乱,魏颉深知这桌上的每一盘菜都不便宜,嘴巴动了动,打算说些什么,但又把到嘴边的话给吞了下去。
石勇力用余光瞥了魏颉一眼,咧嘴笑道:“小魏,你是不是想着,等一会儿喝得差不多了,趁我不注意,偷偷跑去结账,毕竟吃人嘴短,你不愿意亏欠我的?想都不要想,这家酒楼我常来,店里头存着我不少银两,随便点什么好菜都行,直接花账里的银子,而且这几坛子杏花酒水,本就是我之前寄存在此处的,你小子想不吃我的不喝我的,那是痴人说梦,你就好好受着吧你!”
魏颉被秃顶老汉提前堵住了话头,心思被拆穿,只得尴尬一笑,出于面子问题,还是嘴硬道:“老石,你这未免也太高看我了,怎么的,我傻我呀,有免费的酒肉不要,非得自己主动去掏腰包?贱不贱呐!我今儿还真就吃定你了,好酒好菜我就可劲儿造,绝不给你省钱便是。”
笑容憨厚的老匹夫石勇力“嘿嘿”一笑,“这就对咯,老子又不缺银子,要省个什么劲儿?花就完事了!能吃多少是多少,桌上这些不够造,接着点,你小子今个儿要肚子大,就算能把这家酒楼给吃空了,最后我都帮你结账,够敞亮吧!”
“够意思,老石你也太够意思了吧!”魏颉快意笑道,“要不是你有个比我岁数都大的儿子,我都想跟你拜把子当兄弟了!”
“我呸,我比你爹岁数都大,一只脚踏上黄泉路了,你还跟我做个屁的兄弟啊?别得了便宜还卖乖,成天净想着占人便宜。”
“谁想占你便宜,我说的可是真心话啊,我还有个结义大哥,叫万纶,是个酒铺掌柜,比我大了十岁哩,我不介意他不介意,义结金兰这事儿又不是男女结婚拜堂,管什么年岁大小?有道是流氓不问出处,英雄不问岁数,只要是英雄好汉,那和人交朋友拜把子,那就从来都是不看岁数的!”
“行了啊,那么多好吃好喝的都堵不上你的嘴!”石勇力听得有些烦了,“十岁和四十岁那能一样么?差了整整半个甲子,三十年的光阴呐!三十年能干多少事情,你这举的什么狗屁不通的例子啊,这是昨儿晚上的酒还没醒,大白天的犯毛病?老子请你喝酒,那是老子自己愿意,至于和你结拜那种事,干不来,实在没意思,我要觉得有意思,结义的兄弟早就遍地都是了,哪儿还轮得到你?”
“那行,算我多嘴行了吧,这个话题带过,喝酒!”魏颉单手拿起摆在桌上的一个酒坛,“昨晚确实喝到位了,那感觉,就俩字儿——上头!嘴巴里酒味儿现在还没散干净呢,今儿咱们继续整,续一续昨天晚上的那股子酒意,醉就别真的喝醉了,老石你……”
魏颉原本打算说“老石你都一把年纪了”,但话到嘴边,强行生硬的改口成了:“老石你留点肚子吃菜,别白瞎了这一桌子美味佳肴。”
石勇力是聪明人,自然能明白这个姓魏的良苦用心,他之所以不愿意与魏颉结拜,其实就是出于某一层善祷善颂的考虑,觉得一旦两人义结金兰,那么就注定要立下那“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的经典誓言,而这位在止息城里教年幼孩子练了二十来年摔跤的老师傅心知肚明,自己这副手脚皆损的残废身体,最多最多也就还能再活个十来年左右,而魏颉今年多少岁?二十一岁啊才!老人家就算多活二十年,那会儿小魏也才四十一岁而已啊,勉强步入中年,搞不好连儿子都还没怎么抱过呢,未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岂能就那么早的死了?
遥想当年蜀地开国皇帝和两名贤弟桃花三结义,生死之交传为千古佳话,可那段感人肺腑的兄弟情谊的结果呢?随着二弟三弟先后离世,作为大哥的蜀国国君悲痛欲绝,为了给关张报仇,倾举国之兵征讨东南吴国,被吴国著名陆姓武将抓住机会火烧连营,焰光熏蒸日月,尸骸堆山,蜀军损失异常惨重,蜀王也因伤心焦虑过度而早早离世,在两位义弟殒命后不久时光,也紧跟着闭目驾崩,于白帝城托孤军师,咽下了此生的最后一口气。
石师傅心怀着对年轻晚辈的欣赏与希望,不愿前途无量的魏颉被结拜誓言所拖累,故而无论如何都不会同意与之义结金兰,做那同年同月同日死的忘年“兄弟”。
魏颉与石勇力在城中那家知名酒楼内大快朵顾,吃得那叫一个风卷残云,就好似两人不单单要比拼酒量,连饭量都要较出个高低来不可。
不知不觉大半桌子的酒菜下了肚皮,二人都已吃了个八九分饱,家资较为丰厚的石勇力舒舒服服靠在椅背上面,一手摸着自己高高挺起来的啤酒肚子,令一手则用细细牙签剔着齿缝,打了个舒坦的饱嗝,忽然问道:“小子,你喜欢什么类型的姑娘?”
魏颉微微一愣,开始快速回忆起自己目前为止人生中出现过的那些女人,兀自想了老半天,还是没有得出一个精准确切的答案,到底还是摇着头道:“不知道,没有说具体什么类型的吧,看感觉,感觉到位了就行。”
酒足饭饱的老跤师用鼻子“哼”了一声,思量片刻,用手中那根剔过牙齿的竹签子遥遥戳了戳身穿鲜红绸缎的魏颉,满嘴黄牙的糟老头子咧大嘴巴,笑道:“我猜,我猜的啊,你小子,应该跟我儿子喜欢的女人是同一种类型的。”
红绸剑客魏颉探着脑袋问道:“你儿子喜欢何种女人?”
石勇力直接用双手捧起摆在桌上的酒坛,对准嘴巴,喝了一口,淡然道:“有点像他妈妈的女人。”
第一百八十四章 有爱者,无爱者
魏颉猛一愣神,险些一屁-股从位子上面滑落,麻溜的坐起身子后,瞪大了双眼,瞧着那个口无遮拦的老秃头,匆忙问道:“老石,你胡说八道什么呢?!什么叫……像他妈妈啊?”
喝了不少酒的老跤师“啧啧”了两声,冲坐在对面的魏颉狠狠翻了个白眼,没好气的说道:“怎么就胡说八道了?老子分明是在跟你好好聊这事儿呢。我儿石魏命苦,八岁不到就没了娘,是我一点点给他拉扯大的,当爹的,自然比不过上妈,没那么多养孩子的耐心,也没那么好的脾气来教育开导,我对他,一向都是不听话了就骂,再不听话就打,父子之间极少有安安静静坐下来聊天的时候,谈论彼此对各种问题的看法和解决方式……唉,没妈的孩子往往性子孤僻,都不太喜欢与人深交,因为从小到大就很少有人会愿意去仔细聆听他说的话,说了也没什么意思,不如藏在肚子里不说,独自消化。”
魏颉开始追忆起自己的过去,发现自己确实如石师傅说的那样,活了整整二十年,早已习惯了独来独往,虽然走过不少地方,见过很多不一样的男男女女,但其实他所交的“朋友”当真不多,知心的、能说上几句掏心窝子话的好朋友更是少得可怜,没几个,一双手都能数得过来。
至于性格问题,用“孤僻”一词来形容,真是再合适不过了。
魏颉既不孤傲自负,也不自卑懦弱,还不冷漠无情,待人处事的脾气态度都算得上是挺好,也懂礼数规矩、识善恶忠奸,很少做过分逾矩之事,若要用一个词语来充分形容他的秉性,那就只有孤僻最为贴切了。
何为孤僻?性情孤独而不合群,时常流离索居,大部分时间都喜欢避世独处,讨厌和那些自己不喜欢的人打交道,觉得浪费宝贵的时间,宁可孤单也不滥于交际,这便是孤僻的定义。
魏颉自然是有朋友的,比方说过去还没有完全撕破脸皮之前,包括刘开山、杨得-志在内的四十余名搁剑塔守卫,在魏颉看来,他们都可以被其归入“朋友”这一栏目之中。
但也仅仅只是普通朋友而已。
什么是普通朋友?能在一起喝酒享乐侃天吹牛,一遇到艰难险境或是利益冲突的时候,就可以在一瞬间反目成仇,从朋友一下子变为死敌,速度之快,简直会让人由衷怀疑,我们以前真的有做过朋友吗?
那天深夜,刘开山为首的搁剑塔众人在落剑城中那座六层宝塔被炸毁后,乌泱泱蜂拥至“头儿”的家里,抢掠金银钱财无数,最后甚至将整间魏家屋院付之一炬,火光弥漫,连半点值钱的家当物事都不愿给魏颉这个仗义疏财的搁剑塔守将留下来,冷血无情、卑劣无耻至极,实在令人内心发寒发苦,感受不到丝毫来自人情味的那股子“热气儿”,活人不如死人,“兄弟”不如猪狗。
和那群忘恩负义的酒肉孽朋断了干系后,魏颉确确实实得到了显著成长,但生性良善温润的他,倒也不至于因此就对世上的所有人产生绝望,一棍子打死一大片的事情魏颉做不出来,也不想做,他依旧以春风般的少年风情在迎接着这个世界、这座江湖,只是迎接的时候,不会再像两年前那样愚蠢憨笨,像个大傻子似的敞开心扉,毫无保留了。
俗话说“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交友也是同样一个道理,如果你过分将自己彻头彻尾展现给别人,那就等同于是直接暴露了自身的缺陷和不足给对方,一旦反目,别人必然会针对你薄弱之处发起猛烈攻势,誓要挠烂你心底里的那块脆弱软-肉,让你不堪到极点!
真诚是柄双刃剑,虽能高效且迅速的拉进两个人的交流深度,使陌生人在短时间内成为交好的朋友,但代价就是会非常容易让别人将你看破,从而对你们之间的关系感到浑无所谓,反正也没甚么新鲜感可言了,你也没法提供给我足够的“价值”,那我干嘛还要为你付出那么多?凭什么?亏都亏死了!
所谓社交的底层逻辑就是如此残酷绝情,和商贾贩子做买卖无差,如若给予不了别人有用的价值,那么在他人看来,你就是一个“不值钱”的废人。
当然,魏颉可以说是个非常之幸运、仿佛受到老天爷专门眷顾青睐的人了,他通过“搁剑塔被毁”事件懂得了更多的与人相处之道以后,初入江湖才没过多久时日,便在开满鲜艳桃花的烂漫山间遇到了与他志同道合的结义大哥,那个毕生以突破一阶筑身境为终极梦想的武道门外汉,万家酒店掌柜,万纶万大哥。
那位姓万的结义大哥在莫愁江畔告诉魏颉,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鼓励魏颉天下之大,何处都能去得,莫愁,莫怕。
还在开船临别前立在岸边遥遥高喊,寄希望于魏颉魏正气这个做弟弟的,能代替哥哥,闯一闯这座江湖。
如果说魏颉的性格是一座顶峰有火的庞大冰川,那么万纶万文煌便是座足可彻底消融巨川冰雪的熔岩火山,用热情和义气来化解义弟骨子里带出来的那份孤寂僻冷,温暖别人,也照亮自己。
母亲早早便离开了人世,等到生平最敬爱的父亲魏魁也不幸牺牲后,这个世上能让魏颉真正掏心窝子相处的男人,貌似就只剩下万大哥一人了。
偌大一方天下,能深交的人屈指可数,这样的世道,好像压根就不容许魏颉这种极度厌恶趋炎附势、报团取暖之人,能够干干净净的长久发展存活下去。
异类,本就理应受到强烈排挤和压迫,这个再浅显不过的简单道理,在魏颉很小的时候就已明白得不能再明白,被四十几名所谓的兄弟背叛以后,这条人生铁律,更是被刀刻斧削般烙印在了年轻人的心头最深处。
那道寻常人观察不到的“隐伤”其实一直都在,卜倩、万纶、许灵霜等人的陆续出现,最多最多也就是稍微将伤痕淡化了些许,痂印尚在,要想完完全全将之祛除抹去,极难,难于上青天!
如果魏颉的此生命运再凄惨悲哀一些,连那些人都没能遇到,那么恐怕他这辈子都会难逃孤独落寞,要被原生家庭带来的性格缺陷牵绊萦绕一生,难以拔出了。
所以魏颉觉得石老头子说的话,倒也有点道理可言。
“就是因为太过缺少母爱,我儿石魏,才会鬼迷心窍,跑去和窑子里的姑娘鬼混……那女的我之前有见过,保底有三十来岁,比我儿子年纪大了不少,除了性子放-荡了些外,整体给人的气质还是相当成熟稳重的。”石勇力的眼睛紧紧盯着摆满了残羹剩菜的桌面,“这么说可能不太合适,但那确是实情,那个整天陪着我儿的青楼女子,无论是面部长相还是身材,都和我那亡妻颇为相似,连我第一眼见到的她时候,都有那么一刹那的恍惚,我儿年纪轻轻,定力尚且不足,很容易就意气用事,擦枪走火,也怨不得他……”
魏颉听得眉头紧锁,一言不发。
石勇力又仰头干掉一碗酒,“我妻子身体就不好,郎中说她岁数大了,不适合生育,而我观念传统,认为大男人来世间走一遭,若连个后嗣都没能留下,一脉单传断在我这里,愧对列祖列宗,死后没脸去见先人,所以强逼着她给我生了儿子出来,结果就是害得她亏空了身子,生完孩子后没几年就走了……我石勇力他-妈的就是个混蛋,我该死,我对不起她,我欠了她一条命啊!”
脸面发赤的秃头老师傅嗓音有些沙哑哽咽,他蓦然抬起了头,问道:“小魏,你说这人,会有下辈子吗?”
魏颉稍稍愣了片刻,点头道:“大概是有的吧,上辈子亏欠的人,下辈子一定能补偿得了的。”
石勇力脸红眼眶更红,“下辈子如果还能再遇到她,还能再有幸结为夫妻的话,我一定不会强迫她去干那些自己不愿意干的事情,来世若能她为男我为女,换我来给她生孩子吧,我不想再让她遭一回罪了……”
魏颉情绪受到显著触动,轻声安慰道:“老石,你有这份心,就已足够了,你老婆她在天上会听得见的。”
石勇力沉着嗓子“嗯”了一声,长长叹了一口气,后背依靠座椅,抬头茫然望向天花板,“小魏啊,别嫌我老石矫情,上了岁数,喝了点儿酒就容易话多。我这人其实心思蛮重的,平日里那些嘻嘻哈哈乐乐呵呵的作态,都是装出来给别人看的,你知道我为什么那么爱喝酒,清醒的时候就喝一点么?因为醒着太苦了,苦得我撑不下去!有时候某一天没喝酒,孩子们来馆里学跤,我想装出一副很高兴的样子,但根本就装不出来,脑子里只要一想到那些事啊人啊,就烦闷暴躁得不行,连最起码的耐性都没了,非得喝上点儿不可,喝了虽然还是会难受吧,但要是不喝,那可真是难受得我想死了……”
魏颉深有同感,举起一碗酒水敬了过去,“老石,我和你一样,也是因为压力太大了,所以才会那么爱喝酒的,想想也是,酒这种东西,心里头没点事儿的人,谁会乐意天天喝?”
这对年纪相差四十来岁的忘年交,碰杯,酒水互溅彼此碗中,扬头一饮而尽。
秃顶老师傅石勇力脸部面色愈发通红,他眯着醉眼,一副惺忪朦胧的态势,道:“刚才我说你喜欢什么类型的女人……小魏,别太当真,那是我喝多了,管不住嘴乱说的!这天底下的女人要多少有多少,各种类型的都有,有些女人啊,光是一个人,就不止一种类型呢,千奇百怪的,你爱喜欢谁就喜欢谁,男欢女爱这种事啊,天王老子来了都管不了你……顺从自己心意就好,慢慢来,你小子还这么年轻,一定会遇到真命天……女的,哈哈!”
弱冠之年的剑客魏颉报之一笑,淡然道:“随缘咯,能遇上那最好,遇不上便就罢了,我魏颉也不缺女人,大不了孤独终老,我无所谓的。”
年近古稀的老汉石勇力脑袋摇得好似拨浪鼓,“小魏,你这种想法不可取啊,你爹可就生了你一个,你要孤独到老了,你们老魏家的血脉可就断了!”
魏颉轻轻“呸”了一声,“老石,你也说了,是‘我们’魏家,我们老魏家血脉断不断跟你有何关系?我生不生孩子,生一个还是生一百个,那都是我的事,我乐意生就生,不乐意生就不生,你在这咸吃萝卜淡操心个什么劲儿?!”
石勇力咋了咋嘴巴,“我这是为了你好,你想啊,你生下来的时候,是孤零零的一个人,死的时候还是一个人,连个给你养老送终的人都没有,那多惨……”
“得了得了,再说就没意思啊!”魏颉颇不耐烦的打断道,“你们这些老一辈的人,怎么整天就喜欢把‘我这是为了你好’这句话挂在嘴边?仗着多吃了几年饭,就有资历倚老卖老了?命是我们自个儿活的,对自己好不好我们心里难道没点儿数吗?我明明白白的说了罢,我魏颉这辈子,是一定要和自己真正喜欢的人在一起度过的,要是命里缘浅,今生今世我都遇不到值得去爱的人,那我宁可孤独到死,也绝不可能为了传宗接代,而去随便找个女人将就的,这是原则问题!”
两指捏了捏睛明穴,白须老汉石勇力甚感无奈的叹息一声,低垂下昏昏沉沉的脑袋,喃喃自语道:“有爱者,恒被爱;无爱者,一生求爱……”
第一百八十五章 易水寒
石老头起了喝酒吹牛的“高雅”兴致,自然而然也就收不住嘴巴了,十几两一坛的昂贵杏花酒,跟不要钱似的往嘴巴里猛灌进去,咕嘟咕嘟喝个不停,酒意浓烈上头时,便开始胡言乱语侃天侃地,语速极快,每句话之间几无停顿。
先是与魏颉讲了他自家亲身经历过的一些奇幻事迹与侠客异闻,作为一介江湖纯粹武夫,昔年仗着拳头够硬、体魄够强,与各路强劲敌人交锋对战,从不后退,只一味出拳出拳再出拳,战便战,死便死!
那个时候的石勇力甚至给自己立了条十分荒诞,但须严格遵守的可怕戒律,那就是只要在面对敌手之时心生丝毫惧意,像个懦夫似的往后退出了哪怕一步,即使那场战斗最终侥幸赢了,事后也必须要自断生机、了却珍贵性命,只因那会儿的他,绝不能接受自己的心境出现尘埃裂缝而不够“纯粹”,这恐怕也算是某种较为另类的精神洁癖吧。
当然那条所谓的自杀规矩,在他在天阙城惨败给了大禹朝最强武夫王迎鹏之后,就彻底宣告解除了,这也算是拳法大家石勇力与自己和解的一个象征。总之他被天阙顶梁柱王迎鹏硬生生打成废人以后,不单单是体魄修为,连心神境界也跟着一落千丈,再难拾掇起来,原本纯洁无瑕的心境变得满是裂纹缝隙,真正不值一文,送人都不要,扔大马路上都没人捡了。
在狠狠嘲讽完自己过去的荒唐经历后,白须老头子又开始讲述,他们大魏昔年都有哪些值得反复称颂的英雄豪杰、文臣武将,言语间情绪慷慨激昂,各种稗官野史搭配正史文章,那叫一个张口就来,滔滔不绝,数如家珍。当他皆着浓浓酒劲儿,讲到那位于赤垒江中横槊赋诗的魏武大帝的时候,更是万分激动的直接从位子上站了起来,引得酒楼内部周围的酒客纷纷侧目,如看傻子一般看着这个口若悬河的秃顶糟老头子。
是魏颉上去硬压着石老汉的宽厚肩膀,使劲儿往下去按,方才将那个跤馆老跤师给重新摁回了椅子上面,要求他安安分分坐好,不许站起来张牙舞爪,更不许乱动弹瞎胡闹,影响到别桌食客们安心用餐。
魏颉因为做好了今日便策马赶路的安排打算,故饮酒有度,并不多喝,始终控制在一个微醺的舒泰程度,游刃有余;而石勇力则是毫无顾忌,仰头痛饮着精酿杏花酒,拿自己的肚皮当水缸使,恣意往里头不断灌酒。
明明已经相当上头,醉得两眼眯成一丝缝隙,两侧脸颊发红发烫似铁板火烧,老师傅仍是不减酒仙般的奔放豪情,狂喝不止,鲸吞牛饮。
就算喝懵了又能如何?
大不了一天不去道馆里教课便是,身为魏国刚勇侯石辽后代的他,从来就不缺家财银子花销,吃喝用度无不随心所欲,只求开心自在就好,人活一世难得几回烂醉?该当尽欢尽兴才是!
并未喝醉的魏颉默默注视着坐在对面的秃头老跤师,和后者碰了一杯后,挑眉问道:“老石,我记得你以前酒品可好了,醉了也不散德性,怎的今日有些收不住了?”
头脑昏昏沉沉迷迷糊糊的秃顶老汉擤了擤鼻子,两眼直勾勾盯住桌上摆着的几个空掉的大酒坛,一个年近七十岁的魁梧老爷们,此刻竟发出了类似姑娘家的细微呜咽声,开始小幅度摇晃起了脑袋,他嗓音哽咽的恳求道:“我难受啊,难得能找人说说话,你就别拦着我了,我这胸口实在堵得慌,快喘不上来气儿了都!”
魏颉不再继续说话,只是缄默聆听。
满嘴黄牙的啤酒肚老汉石勇力眼圈红透发润,上下两半瓣嘴唇也出现颤抖,喃喃低语道:“我想我爹了,我想我老婆了,我还想我的儿子……国已破家已亡,这座蓟州止息城如今也已沦为了异族天烛国的地界,我一个手脚全废的糟糠老头子,一事无成,什么本事都没有,能做的事情太少了啊!我能做些什么?大魏能复国吗?狼蛮族人能死绝吗?我老婆她还能活过来吗?我儿子今生今世能有大出息么?被王迎鹏废掉手脚筋脉后,我这一身功夫武艺彻底完了,我这辈子也算是完了,我除了每天喝喝小酒,教教孩子们练摔跤以外,其他什么都做不了,我可真没用……”
“老石,别自暴自弃,至少你现在还活着不是?”魏颉凑上前去安慰道,“你喜欢小孩子,还开着一家可以带孩子们学跤的道馆,你儿子石魏已经浪子回头金不换,跑去城里头找活儿干了,再过几年银子赚够了,他娶个漂亮媳妇儿回家,生一窝大胖小子,左手一个右手一个,够你抱的了。”
原本就快闷抑垂泪的石勇力终于转悲为喜,他红着脸假嗔道:“还一窝呢,你当下崽儿呢,生太多了也烦得慌,我岁数大了,没太多精力带孩子了,生个一两个,我帮着带带,这还差不多嘛。”
“行,那就生两个,一个男孩儿一个女孩儿,儿女皆全,好事成双,你这个当爷爷的,就等着享福吧你!”魏颉善祷善颂,“你这日子过得不要太美哦,儿孙满堂,哪儿像我,别说儿子了,连老婆都还没娶过一个,二十年跟白活似的……”
石勇力哈哈大笑,“你才二十岁啊,急个屁哟!我可是四十来岁的时候才娶的媳妇生的儿子,就慢慢等着吧,你小子长得足够帅气,总会遇到合适的人,到时候我这把老骨头如果还活在世上,一定过来喝你们的喜酒哈!”
“好嘞,一言为定,到那时你若不来,我绑都要把你给绑过去!”魏颉亦笑道,“胸口可还难受不?还堵得慌么?”
石勇力摇了摇头,眯眼道:“笑了笑,畅快多了,哈哈!小魏,谢谢你陪你喝酒,还能耐着性子听我诉衷肠倒苦水,我老石今生能交到你这样的朋友,算是上辈子积德啦!”
魏颉抿了一口清冽杏花酒,靠在椅背上,面含微笑,心下感慨道:“记得一年前的这个时候,我还整天只知道喝着酒顾影自怜,抱怨命运待自己不公呢,想不到短短一年过去,我竟已能够去开导劝慰别人了,这想必就是所谓的成长了吧。”
由于适才石勇力醉醺醺喝大的时候,又额外跟酒楼小二多点了好几个方便下酒的烤肉饼子,现在酒喝得差不多了,魏、石二人的肚子里都已饱胀,喝不下也吃不下了,秉持着不浪费的原则,魏颉将没喝完的部分杏花村美酒通通倒入随身携带的布制酒囊之中,剩下的七八个肉饼也都让店家用厚厚的几层油纸包好,揣进了包裹行囊里面,以备路上的不时之需,行走江湖,什么都亏得,唯独五脏府亏待不得。
原路返回,将醉成一滩烂泥的石老师傅扛至家中后,魏颉便携带那本石家祖传的“拔山”拳法秘籍上路了,骑乘着那匹高头巨马赤焰火龙驹,离了故乡止息城,继续北上。
还没出止息城前,魏颉自认当了回受宰被骗的大肥羊,花了足足五两雪花银子,在城中闹市某家摊贩处购买了一张天烛国的完整堪舆地理图,从图上的详细描绘介绍中,对这座北方蛮族敌国的郡县城制和各地区方位有了一个大致的印象了解,再也不至于如同盲人摸象那般,走到哪儿是哪儿了。
知道了原来蛮地天烛国共有八大面积迥然不一的州府区块,分别名为天狼、黄龙、英雄、镔铁、燕云、大汗、珍珠、莽苍,复姓耶律的南院大王负责镇守天狼黄龙和英雄三府,剩余五大府则由全国地位最高的北庭诸葛女帝来统摄管辖,分署明确,各管各的,互不干涉朝政权力。
八府中面积最大的当属位于极北方的莽苍府,那里有茫茫草原与万年冰川,气候环境恶劣异常,故而地广人稀,城镇民宅以及北面王庭在那边驻扎的军事力量都少得可怜;其中面积最小的,则是最靠近南边大禹王朝的天狼府,该府其实原先压根就并不存在,乃两年前禹朝皇帝嬴勾听信宰相祁密谗言,割让了广陵止息碎肉三座边关雄城后,南院大王特别开设并划分出来的一大府郡,让天烛国从原先的七大府变为了八大府。
除去广、止、碎三城,相对更北的阳凤七星天阙三座巨城则被算入了天狼以北的黄龙府领地里面,不管是天狼府还是黄龙府,南院疆土辖属内的全部大小城池悉归耶律镇江一人所有,折腰山以南之地,莫非“王”土,三府州内,南院大王就是至高神明,象征着仙界无上烛龙的凡间化身,连高居大汗府的诸葛女帝都没法真正意义上压他一头,地位尊崇无限,可想而知。
出了止息城后,骑马往北徐徐行了差不多两个时辰,夕阳渐落,天将垂暮,前方出现了一条水流十分和缓的宽阔江河。
魏颉于此地土生土长,自然知道此江便是那条知名度颇高,有历史渊源,又被唤作拒马河的北方“易水”。
身临拒马河畔,红绸剑修翻身跃下赤马,神情尤为凝重,向前一步步走了过去。
正值黄昏时段,残阳浑如抹血,落日的惨淡余晖照映在这名弱冠年轻人的挺拔身体上,拉出细细长长的黑色斜影,人影与身姿相互对比,更加显得男子萧瑟凄凉,孤苦无依。
佩剑青年忽然抬头举目,顺着河流上游往西北方向望去,远处群山如兵阵排列,肃穆威严,雄峻壮伟。
那是少咸山。
三年前,大禹王朝狼煞大将军魏魁为了守住蓟北军机要塞碎肉城,不惜自我兵解,光荣牺牲于那片高耸峰峦山阵之巅,死后无有尸骨残骸存余人间,连衣冠遗物都未能留下半件,英雄陨命殉城处,而今却已是敌国的疆域领土了。
暮冬霜天旱地,四处料峭。
面露沧桑之容的红绸年轻人沉默无言,弯下腰去,单腿屈膝半蹲,将手慢慢伸入了波光粼粼的江流之中。
易水寒。
第一百八十六章 我的盖世英雄
易水河,又唤作漕渠河、拒马河,古称涞水,大禹朝开国太祖皇帝嬴霑曾于此地横刀立马,抗拒北面蛮夷南下入侵,一君当前无人敢敌,威风八面,尽显一代大统雄主的霸气魄力。
该河流水域江溪纵横,却从无湍急奔涌之劲势,水面常年保持着缓和如绸的温顺状态,河畔有杨柳沙堤,风景秀丽,可供游人戏水、摸鱼,或是篝火烧烤,乃休闲纳凉的极佳理想宝地。
时至今日,这条水势平缓的美好河流,之所以能有如此高的知名度,除了历史战事的部分传说遗留,还源于此处曾有某个中原地界人尽皆知的顶尖刺客、令江湖武林后辈闻风丧胆的超级大魔头亲自来过,并和其挚友留下了一段脍炙人口的豪迈佳话。
柯卿。
天下十大魔头排行第六,中原十大刺客排行榜之榜首,《史传之刺客列传》开篇头号人物,绰号“白昼幽灵”,轻功杀人双无敌,长达百岁的漫漫人生里,一己之力收割掉了无数条宝贵的强者性命,单论遭其刺杀的数目和质量而言,千年来无一人能与柯卿并肩,真正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杀手界晚辈们对柯卿心怀的莫大敬意,完全不亚于习剑之人对白龙剑窟老祖宗龙蠡的那份崇拜景仰之情,皆是视若无上天仙,供为至尊神明,可望而不可及。
这位名传近百年的绝世杀手,虽和天下第五大魔头酆山鬼王卢通幽一样仅有地煞境大圆满的修为,但有明显区别的是,柯卿所习练的功法武学以及辛苦积攒的内功底蕴,几乎清一色全都是为了“暗杀”这一件事情而服务的,苦心修炼百年光阴,不求身外别物,只图一事,那就是不遗余力的钻研如何尽可能高效快速的取人性命,且杀完人后,自己还能够全身而退,安然无恙毫发无伤,完成类似于“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这样的潇洒壮举。
中原武林昔日盛行过一种说法,那就是白昼幽灵柯卿有着七阶地煞境的真气内力,八阶天罡境的轻功造化,以及九阶陆地尘仙的暗杀技巧,虽境界只有地煞境大圆满,但只要能同时占据天时地利人和,就连天罡境大圆满的绝强高手都有机会宰得掉!
虽此举必然要付出身负重伤的凄惨下场,搞不好还要大幅跌境沦为一个废人,但作为一名地煞境修士,能与天罡境强者极限一换一,这已是世间绝难发生的巨大奇迹了,叫人不得不服,叹一声不可思议。
还有江湖人士传言称,柯卿之本命归属,乃是天庭玄武帝君麾下三十六员神将中天杀星转世临凡,此世命中注定要托身于暗杀白刃行当,只有手刃完足够多的高手强者,完成这辈子的任务宿命,才能令元神回归神明本位,重返至高天界继续当他的逍遥神仙。
被世人谣言传为“天杀星转世”的最强刺客柯卿毕生传奇事迹无疑数不胜数,作为江湖魔头所造之杀戮孽债更是罄竹难书,浪费几天几夜的口舌时间都决计讲不完。
他曾年纪轻轻,便独自一人闯入了金陵郡淮宁城朝天宫,避开万计精锐侍卫的守护巡逻,悄无声息摘去了吴国国君黄武大帝的天子头颅,举国震惊;还曾亲赴西疆沙场,于硝烟滚滚的阳翟峡谷伏击了大韩帝王夏磊,当着海量参战兵卒的面,将韩王的那颗大好脑袋插在了旗杆尖角之上,尸体僵直,血流满地,谷内众将士不忍见主公暴亡,皆泣不成声!
魏蜀吴楚韩齐,六国中吴、韩两国,俱是因为有柯卿那个罪魁祸首主动参与暗杀,而导致中枢崩溃大厦倾颓,王国难以为继,直接宣告覆灭亡国了的。
堂堂天下第一杀手柯卿乃手段血腥的邪派魔道人士,杀人见血从无甚么规矩忌讳,做案行事皆十分残忍酷烈,为世间正道侠士们所不齿。
但唯独有那么一件事,被全天下人赞颂称道,夸其秉性豪气干云,至少在“忠义”二字之上,既不缺谁也不欠谁,虽固然谈不上是多么大的伟人英雄,但也确实是条铁骨铮铮的男儿好汉,忠义两全的豪侠勇士!
燕丹大王高天矩当年惨死于楚国国君燕横雄的大刀之下,国都城墙被西楚甲士轰塌荡破后,出身自燕丹小国的白昼幽灵柯卿,以知音朋友的身份追随太子高乾离辗转逃奔各地,矢志复国,并想法设法出力对付敌国大楚,为亡故的先帝高天矩复仇。
那年深秋,西风萧瑟,燕丹太子高乾离身着白衣白帽白鞋白头巾,在庙内祭奠路神以祈福上路平平安安,畅通无阻,随后率众于易水河畔敲筑而歌,为自己的至交好友兼世间顶级刺客柯卿送行,徵羽之声婉转凄哀,太子乾离一边拍筑一边大放慷慨悲声,随行者亦尽皆流泪啜泣,掩面哭所一团。
面对众人悲歌哀鸣的苦情场面,已入七阶地煞境的大杀手柯卿神情舒朗,单从面色上来看,瞧不出丝毫的担忧和焦虑,他扭头望了眼不远处被秋风吹拂得满是涟漪波澜的宽阔易水长河,坦然一笑,朗声豪言:“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还复来,莫哭,且待我携回那楚王的人头,将之双手奉献给陛下!”
虽然那名轻功卓绝的无双刺客直到最后也没能亲手杀死楚王燕横雄,但既忠且义的柯卿当真有信守承诺,从楚国都城内将燕横雄的年幼长子燕河硬生生强掳了出来,并杀人诛心的玩了好一手栽赃嫁祸的技法,把西楚太子燕河那具已然溃烂的腐臭尸体送给了大禹国太祖皇帝嬴霑,打算借刀杀人,借大禹的刀,杀西楚的人。
可能是丧子之痛带来的巨大精神影响,自爱子燕河死后,楚国迅速兵败如山倒,燕横雄最终无可避免的死在了大禹绿袍战神卫京的手上,大楚由此在禹朝的强悍马蹄碾压之下彻底倾覆灭亡,楚国亡后,燕丹小国的血海深仇勉勉强强算是报了。
只因不同于暗杀吴韩两国国君,此番行刺的主要对象是旧国燕丹以及挚友高乾离的血仇敌人大楚,单是冒死孤身入楚这一勇敢行径就已很是值得称颂赞扬,被奉为报恩取义、悍不惧死的典范了。
再后来,绝顶杀手白昼幽灵在易水旁和燕丹太子洒脱分别,于当日潜入军镇要塞内部杀死楚王燕横雄之子燕河,这件足可载入史册的惊人事迹被说书先生编成各种极其精彩的评书条目广泛流传,没日没夜大讲特讲,以至中原路人皆知——燕丹有侠客,义气薄云霄,一人灭楚君,乾坤换新天!
而人们在聊起天下第六大魔头兼世间第一杀手柯卿的时候,总无可避免的会提及那条位于北方蓟州的著名易水河。
基本上已经到了只要说出“风萧萧兮”这前四个字,后头那“易水寒”三个字就会自然而然脱口顺出来的流畅程度,柯卿刺杀楚王这一英雄事件的传播覆盖率,实在是高得吓人。
仿佛人们一提起“侠客、忠勇、义气”等等慷慨壮烈词汇的时候,就会不由自主的想起昔年在易水河畔,有个年轻刺客,于悲绝凄楚的哀歌声中,笑着别离了自己的知音好友,只身赴楚,仅仅为了给自己的故国,给自己挚友,讨一个还算说得过去的正义公道……
转眼时光已过不下一甲子,今时今日,有个胸腔内同样满怀侠义与豪情,肯为父母、为知音、为兄弟、为爱人轰轰烈烈赶赴黄泉的佩剑青年,独自一人悄然而立,在那条沉默无声的潺潺易水河岸边,怔怔地想着各种烦恼心事,那张年轻俊秀的脸上堆满了忧愁闷郁的神色。
弱冠之年的他抬头遥望西北方向,看向那座连绵不绝的少咸山,那座曾经有他父亲拼死竭力镇守的边塞重地。
青年人面目上漂浮着的阵阵沧桑之气,已不比那些四五十岁的中年人来得浅淡稀薄了。
就在身穿红绸的年轻剑修默然出神之际,一个有气无力的女子嗓音从远处飘来:“那边的……公子,可……可有吃的么?”
魏颉从迷离无端的浓浓愁绪从抽离了出来,扭头朝声音传来的方位瞧去。
一个脚踩玲珑绣花鞋,身穿白紫色纹彩蓬松小裙的小姑娘驼着背,弓着腰,一副极是虚弱无力的可怜模样,朝魏颉这边缓缓的行了过来。
走近后,魏颉看清了那彩裙女子的面容长相,谈不上丑,但也真的不怎么好看,若十分满分,她大概五到六分之间的样子,如果把后背腰板直起来,挺胸抬头,脸上的那股子“衰”气去去掉,整体气质提高一些的话,大概能有七分左右的水平了吧。
体格十分纤细,脸型更显其消瘦如柴的弱气女子双手捂着小腹,表情痛苦的哀声求道:“公子,我怀有身孕,已经快三天没吃东西了……你能稍微给我点吃的么?随便什么都行,我……我可以拿簪子跟你换。”
肚里有胎的年轻姑娘嘴唇发白,她很着急的将别在头顶的那根发簪取下,那是一根首端缀着黄金以及青绿色玉石的华美簪子,就算是魏颉这种对珠宝首饰一窍不通的大老爷们,一眼也能看得出来,那必然是相当值钱的物事,别说随便什么吃的了,就算是拿着它去最昂贵最顶尖的大型酒楼里美餐一顿都绰绰有余了。
“用不着,你这簪子自己收好,我给你吃的便是了。”魏颉拒绝收下那根尤为珍贵的青玉宝簪,从自身行囊里取出了那个用油纸紧紧套着的肉饼包裹,从里头取了一个肉馅的滚圆大饼出来。
却并不直接递上去,而是吝啬的小小撕下了一块,递到了那个显然已饿急了眼的怀孕姑娘面前。
衣着穿戴均不便宜的瘦弱女子先是在原地愣了一下,不知眼前这个红绸年轻人此举究竟是何意,但由于肚子实在太饿了,没忍住强烈至极的食欲,问都不问,一把接过男子手中的那小块肉饼,塞入嘴巴里,囫囵吞枣般咽了下去,嚼都不肯多嚼一下,让小饼块顺着唾沫麻麻溜溜的滑入了腹中。
魏颉又用手轻轻撕下了很小的一片肉饼,淡然道:“不是我抠门舍不得给你吃一整块,而是我看你都饿成这副模样了,若是一大块塞到你手里,保不住要狼吞虎咽的吃下去,万一噎住了怎么办?我这儿可没白水给你喝,别到时候,饿都还没饿死呢,反倒给吃的噎死了,那死得未免太过憋屈,一尸两命,我这个帮忙的,好心反而办了坏事,那可不成。”
彩裙女子这才知道了他的一番良苦用心,“嗯嗯”了两声,再度接过第二个小饼块,快速吃进了饥肠辘辘的肚子里面。
就这样,一小片一小片的,魏颉将一整块纯精肉馅儿的大饼喂给了那个快饿昏饿死的年轻姑娘。
“怎么样,肚子舒服点了么?”魏颉柔声问道。
脸颊有些微凹的细瘦女子点了点头,“好多啦,多谢公子,那个饼……还有吗?”
魏颉哈哈笑了一下,打开油纸包裹,回应道:“有的有的,还多着嘞,还剩七个呢,你慢点吃,不着急,噎着了就不好了。”
刚才差一点儿就饿昏过去的怀孕女子道了声“好”,拿过第二个完整的肉饼,瞥了眼好心的年轻公子,开始小口小口的啃食了起来。
魏颉也快速看了一眼女子腰间绸带里缠着的那柄,尾部系有淡黄色流苏的玉鞘宝剑,他虽不懂首饰玉簪之类的物事,但对此等玉剑的品质还是能够瞧得出来的。
作为体蕴剑丹的剑修,魏颉对每一柄剑往外散发出来的那股子独到气机天然敏感,修为境界越高,感知得便就越是清楚。
红绸年轻人身为堂堂五阶脱俗境剑修,虽隔着一定的距离,却也能明显感觉出来,那部分从鞘刃缝隙中钻出来的气息非同一般,与自己那柄红等剑胚朝天阙的灵气流转颇为相似,心下颇为好奇,但又不方便直言不讳的询问宝剑的品质种类,只好从最基础的问起,开口道:“不知姑娘芳名?又为何会跑来这里?你肚里孩子的父亲呢?”
为了回答魏颉的这一连三问,彩裙小女子使劲儿将嘴里最后一口饼咽了下去,腹中垫了点东西,总算是恢复了些许精气神,连说话的嗓音都有了明显的提高,“我叫沈笛,笛子的笛,我在这里等人。”
“等什么人啊?是这孩子的父亲么?”魏颉继续发问。
姓沈名笛的纤瘦姑娘眉眼弯弯一笑,表情甜蜜如含糖浆,她重重点了点头,道:“是的呀,他不仅是我肚里孩儿的爹,他……他还是我的盖世英雄!”
第一百八十七章 人在何处?
“盖世英雄?”魏颉对这个称号莫名的有点兴趣。
“对啊,我的盖世英雄!”身着白紫色绣彩小裙的沈笛低头一遍遍揉着小腹,“我的盖世英雄,他会脚踏七彩祥云,手里呢,则会提着慕容击筑那狗贼的脑袋,英姿飒爽的飞过来娶我回家!”
魏颉十分尴尬的歪嘴笑了笑,心道:“这姑娘怎的大白天说梦话?”
红绸剑客眨巴了几下眼睛,问道:“你那个……盖世英雄,叫什么呀?”
“他姓林,叫林明。”沈笛脸上露出热恋期少女才会有的羞涩表情,“他是我师兄,更是我师父林东升唯一的儿子,我们暮云剑派未来的顶梁柱!”
“暮云剑派……”魏颉重复了一遍这个门派的熟悉名字,“你们是中原淮南道的剑道修士?”
“对呀,你听说过我们剑派的名号么?”沈笛顿时便来了精神,“我们暮云剑派是上上届烟霞山星斗大会的前四强,那个光荣战绩,就是我师兄他一人一剑打出来的!厉害罢?”
魏颉违心应承道:“前四强啊,那确实还不错……对了,你刚刚说慕容击筑?那是何人啊?”
“慕容击筑你都不知道?他是天烛国八大州府持节令之一,被南院大王耶律镇江委派任命,负责统管天狼府广陵、止息、碎肉三大城池。”怀有身孕的女子沈笛满脸骄傲与自得,“明哥哥让我在这易水河畔等着他,他跑去少咸山碎肉城里刺杀慕容击筑了,待他凯旋而归,到时候,他就会一手提着天狼府持节令的脑袋,另一手拉着我,带我回暮云剑派,拜堂成亲,喜结连理!”
沈笛说着就拔出了腰间那柄系有淡黄色流苏的玉鞘宝剑,甜滋滋道:“这是他送给我的宝贝,属于蓝色品级的剑胚,名叫‘转玉盘’,和他的那柄同为蓝等剑胚的‘溢清寒’是一对阴阳鸳鸯剑,剑名的来历是一句诗——暮云收尽溢清寒,银汉无声转玉盘。”
魏颉淡淡笑了笑,“这名字起得挺好。”
“可不?”沈笛得意洋洋,“我明哥哥待我可好了,看到我剑柄处的这条黄色剑穗了吗?就是他专门给我系上去的,说是这样会更好看,更彰显习武之人的华丽风采,他还说等哪天剑穗沾了血,弄脏了,他就会亲手为我再换上新的流苏,只要有他林明在一天,我的剑上就永远会有干净漂亮的流苏。”
沉浸在幸福甜蜜中的沈笛浑不顾形象,大咧咧的抬起一只脚,“还有啊,你看我的这对小鞋,好看吧,上面的所有花纹都是我明哥哥一针一线刺出来的,可用心了,他说他为了给我绣这双玲珑鞋,足足熬了好几个晚上呢!”
魏颉看了眼那对外观精致且做工巧妙上乘的绣花鞋,由衷称赞道:“一个练剑的大男人,能刺出这等高超的手艺,确实是不容易了啊!”
沈笛又将蓝等佩剑转玉盘别回了腰带上,手法轻柔的摸了摸自己凸起的小肚子,脸上洋溢出母性的灿烂光辉,“现在我肚子里已经有了明哥哥的骨肉,奉子成婚,拜堂什么的要紧事情再也不能继续拖了。但他说在和我成亲之前,要去先办一件大事,那就是亲自割下北方天烛国某位持节令的脑袋,作为我,还有我们那未出世的孩子的礼物,于是我便跟着他一路北上,来到了这里,他跟我发誓过的,一定可以马到成功,只要我在易水河畔一直等着他就行了……”
魏颉听到这儿,眉头不自禁锁了起来,忍不住发问道:“刺杀天狼府持节令这件事,一共有多少人参与?”
“就我明哥哥一人啊。”沈笛一脸迷惑的回答道。
魏颉登时大感头皮发麻,嗓音也跟着提了上去,“什么?一个人?!你是说你的明哥哥一个人跑去碎肉城刺杀那个什么慕容击筑,然后你在这儿等了足足两天多,饿得头昏眼花了他都还没回来?”
沈笛睁大眼睛,道了句:“对啊,怎么了?”
“我的天,你这心也太大了吧?!你可知道你的未婚夫跑去做什么事了吗?那可是刺杀堂堂天烛国一府之主啊,你知道光是单单一座碎肉城里,就有多少难以计数的强大兵力吗?”魏颉震惊的瞪圆了双眼,“我还当你们整个门派精锐都集体出动了呢,那才勉勉强强可能有些胜算,合着居然就他一个人?这不是自投罗网,上赶着跑去找死了吗?!”
沈笛摆了摆手,一副轻松无压力的模样,“哎呀,你多虑了,我明哥哥他现在肯定没事,他可是当年星斗峰上星斗擂的前四强,修为高着嘞,不用担心他的。而且我刚才都说了,我腰间的这柄转玉盘和他的溢清寒是对阴阳鸳鸯剑,一阴一阳,彼此意气相互牵连,一旦他的佩剑离了身,剑胚灵力远离了本命宿主,我这边也是可以清楚感知得到的,现在既然两两安好,那便说明我明哥哥他一点儿事都没有……”
哔嘀阁
魏颉神色仍是严肃已极,“那也只能说明,你明哥哥目前至少作为武器的剑胚还没有离手,但这也不能代表他个人完全没有危险吧!”
沈笛刚准备说“没事的”,却忽然被易水相逢的红绸年轻人魏颉一句话给噎住了:“他若当真平安无事,为何会舍得让你在这里不吃不喝,苦等到现在?”
肚里怀着林明孩子的沈笛听完这句话后,愣了片刻,连忙帮着未婚夫解释道:“他肯定是觉得我要肚子饿了,一定会去附近的市集上买东西来吃的,不会亏待自己,哪成想我会那么不知变通,一直在原地躺着等他回来,接连等了快三天,到实在饿得受不了的时候,才意外发现已经连走路都有些困难了……”
魏颉凝视着沈笛略显惶恐惊慌的眼神,不依不饶的追问道:“他可是你未婚夫啊,应该很了解你才对吧,为何他连要去多少时间都没准确告诉你,就一走了之?你肚里还怀着孕,身子本就孱弱,为何他临行前都没有特意叮嘱过你,饿了要去买东西吃,困了要去住酒店,别亏待了自己?他如若当真似你说的那样爱你入骨,怎么可能连这些最起码的点都没有考虑到?既然他要一连离开那么久,早就应该把你安置在城中的舒服客栈里才对吧,你一个孕妇,天寒地冻的,就在江边这么枯等着……”
魏颉顿了顿,沉着嗓子,问出了一个直击灵魂的残酷问题:“傻姑娘,你该不会是被骗了吧?”
沈笛失声“啊”了一下,但立刻又将脑袋大力摇晃了起来,妄图让那种不吉利的想法彻底离开脑海,她红着眼睛紧紧看着魏颉,表情变得有些狰狞了起来,大声叫道:“不可能的,绝对不可能!明哥哥他那么爱我,他送我蓝等品质的剑胚,在剑尾帮我系了条流苏,送了我他专门亲手缝制出来的绣花小鞋,我肚子里面还怀了他的后代骨血,他没理由抛弃我的!我师父林东升,也就是他爹,还有剑派里其他的人,男男女女,他们都是很喜欢我的,师父之前还特地给我煮了一大碗补身子的乌鸡粥,说要让我给他生个根骨好些的乖孙儿……你别在这里信口开河、挑拨离间了,我是不会信你的话的,更不会去质疑我的明哥哥,他可是我要用尽一辈子好好陪伴的人,我这个做妻子的,怎么能不信任自己的丈夫,反而去信一个不怎么熟的陌生人?你若再说我明哥哥的坏话,我可就不领你请我吃饼的情了!”
魏颉无趣的撇了撇嘴,“我没说你明哥哥的坏话,我只是在帮你分析而已,既然你觉得你未婚夫绝不可能辜负你,那么就只有一种可能了……”
见魏颉含笑卖着关子,孕妇沈笛焦急催促道:“你快说呀,还有一种可能性是什么?”
魏颉转过头去,望向那条被黄昏夕阳光辉映照得满是潋滟波彩的拒马长河,肃声说出了那个他自认为唯一的可能:“你的未婚夫林明他,眼下极有可能被困在了某处,虽那柄蓝等品级的佩剑溢清寒尚在手中,但是却难以脱身,没办法折回易水这边来找你。”
“别跟我讲你的明哥哥武艺有多高强了,他再强不是也才只有星斗擂前四强的水平么?不瞒你说,那个星斗大会我也曾参加过,就是去年九月十五的那一场,我跻身至了二强,如若没人出来捣乱的话,搞不好我一举夺魁,拿下擂台冠军都不是没有希望。然而即使换成是我,孤身一人闯入碎肉城,去暗杀一个手下兵卒扈从无数的州府长官,都是件极度困难艰险的事情,九死一生,绝大概率要把性命交代在少咸山上……”魏颉郑重其事道,“沈笛,我正好要去少咸山碎肉城,你若能信得过我,便跟我同行,我帮你去找你未婚夫。”
腰间配剑的瘦弱小女子沈笛兀自犹豫不定,不知到底该走还是不该走。
魏颉见其仍然踌躇不决,又道:“你如若信不过我,也无妨,我一个人去碎肉城便是,你就继续待在这里等着吧,包裹里剩下的几个肉饼子可以全部给你,当然,既然你如此不信任我的话,那我也就没什么义务,费力不讨好的帮你,去找你的那个明哥哥了。”
心系未婚夫林明安危的沈笛一咬牙,高声喊了出来:“我陪你同去就是了……我丈夫他倘若真的遇上了什么危险,求你一定救救他,我们整个暮云剑派都会对你感恩戴德的!”
魏颉瞧着面前这个总算是迷途知返了的彩裙女子沈笛,眯起眼睛道:“你这女人啊,倒也没傻得那么彻底,还没到那种油米不进的可悲程度,还有的救,行,咱们这就奔着少咸山去罢!”
年轻剑修冷不丁想到了有趣的事情,“噗呲”一下笑出了声音,心下暗道:“老石问我喜欢哪种类型的姑娘,哎,什么类型的都好啦,总之千万别是这种,脑子明显就不太灵光的傻姑娘就行……”
当其头脑中闪过“傻姑娘”三个字的时候,魏颉脸上的笑容瞬间便即凝固成冰,只因他的眼前在那一刻,快速闪过了一个扎着两根羊角辫,穿有葱绿色衣裳的活泼少女形象。
如今已改穿鲜红绸缎的弱冠年轻人神色恍惚,他仰头遥遥望向西方的无边天空,喃喃细语道:“小萝卜,你现在在哪里啊?记得学聪明点,别再整天犯傻了,大哥哥不在身边的日子里,要照顾好自己啊,我再努努力,一定会找到你的……”
一身蓬松彩裙的年轻准妈妈沈笛两手搭放在有了幅度的腹部,同样也在远望着苍茫西天,腹中怀胎的她眉宇间堆满了愁丝,轻声祈求祷告:“老天爷,求你了,千万不要让明哥哥有事,千万不要!我愿意少活十年,二十年也行,我只希望他能平安……”
落日熔金,暮云合璧。
第一百八十八章 扛枪
虽未真正意义上过门,嫁入林家为妻,但彩裙女子沈笛也确实可以算作是名有夫之妇,且其还腹中怀有身孕,不多时便要为人妻为人母,有道是“男女授受不亲”,出于避嫌这一目的,魏颉自己主动背上了不算特别沉重的行囊,然后大大方方将马鞍处的舒坦位置,让给了体弱易累的孕妇沈笛,自己则牵着缰绳,一路步行。
魏沈二人,一个马下一个马上,顺着易水河逆流而上,往西北方向快速赶去,实在慢不得,当下已是晚间黄昏落暮,若是再耽搁上一段时光,天完全黑了,就不好渡河上山了,到那时没地方住店留宿,一男一女在山里摸黑行路,其中一个还是有未婚夫的孕妇,那可真是尴尬至了极点,光想想就让人忍不住狂抓头皮,脑壳发痒。
来到拒马河的上游平缓地段,徒步而行的魏颉又破费了些许钱财,雇了船家,开船载着两人一马,驶过了那条曾有大禹太祖皇帝横刀立马、天下第一刺客作别知音挚友的著名长河易水。
来到河对岸后,依旧是魏颉负责辛辛苦苦牵马,沈笛在鞍背上舒舒服服坐马,兴许是觉着年轻人魏颉这一路,有马不能骑确乎有些可怜,尚未嫁入暮云剑派林家的沈笛不止一次出言邀请,希望魏颉也能骑乘上来,和自己一前一后坐着也无甚么不妥之处,用不着如此避讳忌惮,她不怎么意那些事情的。
魏颉却接二连三的直言拒绝,表示自己说了不坐那就是不坐,一言既出驷马难追,再劝都没用。
男女同骑一马,路途颠簸,难免会有些无法自控的肢体接触,举止行径出现不当之举,即便作为女性的沈笛毫不介怀,魏颉自己心里也多多少少会有点膈应,只因这能让他没来由的开始回忆过去,想起那个爱穿石榴红裙子,一曲唱罢可引群蝶飞绕的小丫头许灵霜。
年轻人不同中年老年,满身血气会相对更加旺盛得多,而又恰好修持定力的本事有所不足欠缺,很容易就把控不住自己,出于种种热浪情愫,做出些不计后果的干柴烈火“胡来”之事,要不怎么会有“年少轻狂”和“年轻气盛”这两个不怎么好的成语说法呢?
昔日在那座人间仙境般的盈盈湖盈盈岛上,是魏颉身不由己,白衣仙子沈腰主动缠绵,你情我愿,这才有了那一场共赴巫山云雨的幕帘欢爱,男女倒凤-颠鸾,不知天地为何物。
而在玎州彩菱城的满月楼里,和西湖南斗派掌门孟长生独女孟幻发生关系,却是魏颉太过年轻气盛,被强烈欲念冲昏了头脑,失去理智,自己先行一步提出来的交换条件,让“大”女子孟幻用“肉体”来兑换一次免费杀人不还手的机会,这既是彼此双向平等的交易合作,又是单方面的强买强卖,由不得买方不买或是卖方不卖,且概不赊账,概不退款,买定便即离手。
这两次难登大雅之堂,会被某些古板教条的老者唾骂作是“不知廉耻”的白日荒诞,前一次出现时,魏颉作为陷入了销骨迷魂阵内的“弱势群体”,根本就没有任何反抗和争斗的余地,其实只要稍微设身处地想想,就可以快速理解,被一个天下无敌的九阶止境陆地尘仙死死压在身下,五感几乎丧失,脑海一片空白,唯有“性”之一事充斥大脑,如此绝险处境,试问这世上又有几人能逃脱得了呢?
想必就算是堂堂定力绝强的三教圣人来了,面对盈盈仙子沈腰的猛烈进攻,都不一定能镇定自如并全身而退,更别提魏颉一个普普通通的凡夫俗子了,天性一经解放,哪便再也收不回来了。
那个让人脸红的事情发生时,魏颉青衫佩剑白马潇洒,孑然一身恣意闯天地,尚还不认识善唱滇戏的红裙少女小霜儿。那会儿的他,就算再荒唐放肆十倍百倍甚至千倍,其实都无甚大的干系,自从父亲魏魁战死碎肉城后,这世间就再没有谁说出来的教条规矩,是魏颉这个做晚辈的,必须要听必须要遵守的了,男人走四方,无拘无束,且自逍遥没人管。
然而第二次,在彩菱城满月楼中的那番震动异常激烈的胡天胡地,熊熊烈火伴结冰干柴,汪-洋海中快活游一遭,却是切切实实被身处隔壁修习内功的小丫头许灵霜给尽收耳中,自始至终都听得那叫个一清二楚,点滴不漏,甚至连最后,魏颉给南斗派镇派法宝酩酊改名为“醉卧美人膝”这件事都被许灵霜听去了,就连哪怕半点儿羞于启齿、惹人面红的小秘密都没能留下,两人离彻彻底底的“坦诚”相待,不过是仅隔了薄薄的那么一层酒楼墙壁而已。
所以那日在燕鸣关城头之下,当红裙少女许灵霜终于愿意戳破了那一层窗户纸,打开天窗说亮话,告知魏颉其实自己什么都已知道,只是故意装得不知道的时候,年轻剑修魏颉整个人便当场化成一具石膏雕塑,呆若木鸡,被言语震惊得头脑嗡鸣不止,不清楚究竟该如何自处、如何出言回应,无地自容到恨不得一剑劈出条能塞人的地缝钻进去,好避一避那个朱丹裙小丫头质问别人时,那双咄咄逼人、不依不饶的含泪美瞳。
那层所谓的“窗户纸”一旦被捅破,那么就算许灵霜自己不主动离开魏颉,魏颉也没有颜面和资格继续待在小霜儿的身边了。
更何况他是在明知道许灵霜喜欢自己的前提条件下,居然还恬不知耻的打算直接破关入天烛国,去北方各地寻找卜倩。
这个世上,有哪个自尊自爱的女孩子,能接受得了自己喜欢的男人,带着自己,当着自己的面,跑去见别的女人,和别的女人亲热?
魏颉自然也不晓得无涯真人徐行曾在漆竹林里给过许灵霜一句有用的“道理”,那就是“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这句出自徐行《南华真经》里的道门真理,极其适用于青年魏颉和少女许灵霜之间的扭捏关系。
魏颉从头到尾都没有喜欢过结伴而行的许灵霜,即便如此,魏颉在长江船头的烤鱼篝火旁,仍是忍不住想要凑近亲吻小霜儿的情致冲动,而未经人事的许灵霜也完全未做抗拒,如果没有被封印长江百年的江河鬼神俞肥突然冒头打断,那么懵懵懂懂的朱丹裙少女必然已经半推半就,将自己的美好初吻贡献出去了。
那样的话,等需要割舍掉这段感情的时候,只会更痛苦、更难受、更难以自拔,以致陷入更恐怖更要命的深渊漩涡之中,万劫不复。
两人的关系与其再这么不清不楚的互相纠缠下去,还不如当断立断,在犯下更巨大且难以弥补的错误之前,直接给它断个干净,就此扭头别过,天涯不见,相忘于江湖。
燕鸣关别离少女许灵霜后,弱冠年轻人魏颉的整体精神状态无疑低落消沉了甚多,少了一个平日里说话聊天的伙伴这还只是最次要的,魏颉难受懊悔的主要点在于,他发现自己这个王八蛋竟然是因为过于“风流”,不够尊重女性,不够洁身自好,才会导致将最好最乖最善良最需要依赖的小霜儿给失去了的。
有些人或事,拥有的时候你绝不会珍惜,唯有等到它彻底没有了,离开你的世界了,那份追悔莫及的懊丧情感才会若潮水般汹涌而至,而那时注定将回天乏力,除了一个人默默消化苦楚以外,貌似压根就找不到轻松解脱之法。
感情上的苦难,不弱于世间的一切苦难。
所以,为了不再发生“小霜儿落泪离去”,这样凄苦无状的人间悲剧,血气方刚的小伙子魏颉决定至少这一年内,不和自己不喜欢、不愿负责的女人有任何身体上的接触,哪怕碰一下这种无伤大雅的事情,都要尽可能的避免!
既然之前已在长公主山巽风宫里当过道士了,那现如今,不妨再自发性的当一回“和尚”。
别的不说,就俩字儿——“禁欲”!
一路往西北赶去,望山跑死马,此地距离少咸山其实距离不小,路途中,魏颉果真没有跃身上马,于马下牵绳行走,和有夫之妇沈笛保持着半臂的安全范围。
黄昏傍晚,天光尚还没有完全散去。
天狼府少咸山脚下的那片闹市却已是灯火阑珊,通明似白昼。
北方蛮族龙蒙在各种民风特点上面,均与南面中原大禹王朝的老百姓有着不小的差别,出入显著,具体表现在衣食住行等等诸多方面,比如说市集的阶级分别。
天烛国的商街闹集分为金、银双市,两种市集以金银称号划分等级,顾名思义,金市所售卖之物价格皆十分昂贵,而银市兜售的物品则格外低廉便宜,两者阶级划分显著,金高银低,金贵银贱。
就算是银市中最值钱最抢手的物事放至金市去买,也基本很难入得了那些有钱人们的眼,必定算不上甚么有用的宝贝货色,顶天儿了就的给你多打两眼瞅瞅,若实在品质够高、物件材质够好,冷不丁被人买去倒也不是没有可能,但绝大多数时候,东面银市的东西摆至西面金市去,那就跟垃圾桶里的破烂玩意儿放到饭桌上一样,极易遭人嫌弃恶心,普遍如此,罕有例外。
要不然怎么会有,富人一金壶、穷人一银山的古怪说法存在?
此言之意便是,有钱人家喝茶用的一个小小金制茶壶,拿去兑了大量雪花银两,全部堆放至那些穷苦人的家中,就是一座这辈子都再也吃喝不愁的小型银山了。
金市与银市紧密相连,西金、东银,中间有一层用作象征性的关卡隔断处,可随意通行,设不设置此关本来就问题不大。
富人绝不会屑于去逛位于东边的银市,而穷人衣着平庸破旧,谁愿意打肿脸充胖子跑去金市里面摆阔?要知道,那边一个约莫只有拇指大小的精巧物件,就够寻常人家吃穿用度,舒舒服服花个好几年了的!
今晚少咸山脚下的金市银市都特别热闹,人头攒簇,拥拥挤挤,不论富贵还是贫贱,有钱还是没钱,男女老少,贩夫走卒,皆齐聚在了两市的交接隔断处。
在此地,于数个时辰前搭起了一个高台,台上有一杆由几名士兵合力抬将上来的威武长枪。
那杆丈余长枪通体上下镀有一层尤为夺目的浓厚黄金,尖头朝上,笔直立在高大台子的正中央,锋锐枪头在周遭明眼灯火的照射之下,反光折映出十分晃眼的亮度,恍若神兵天将的降魔法器,堪称霸气外露,悍然无双!
这原是天狼府持节令长官慕容击筑近期想出来的一个游戏“乐子”,或者说是,某种招募人才为己所用的特殊方式。
扛枪。
凡参与试炼者,都需要硬扛着那杆分量绝不低于两百斤的巨型金枪,中途不能放下来休息,以两市中央分界处为起始点,先从隔断点往西徒步出发,扛着巨枪抵达金市的最西端后原路返回,然后再往东行进,到达银市最东面后,再度步行回到最开始的位置。
这样一来,就等于是说要求挑战者肩扛两百多斤的鎏金长枪,走两遍金市银市东、西全部距离,而光是一遍所须走的里程就不会少于二里,一遍有二里地,连走两趟那就是四里,这么长的距离,还要扛着如此之沉的一根东西,此番试炼难度之大,真是匪夷所思,不亚于登天!
当然作为成功完成这等绝难试炼的豪侠勇士,不仅能受到众人的崇拜与仰视目光,还可以获得极为丰厚的奖金,以及晋升为南院大王耶律镇江麾下直系部属的大好机会,从此飞黄腾达,此生不愁。
报名者极众,然而就连能抱起那杆长枪者,都寥寥无几,更别提扛着枪杆连走两趟金银双市了。
勉强有几个浑身肌肉鼓鼓囊囊的伟岸壮汉,龇牙咧嘴的斜抱着金漆巨枪,龟速向西慢步而行,而就连金市的西面尽头都还没走到呢,就已是气喘如牛,胳膊上、大腿上、脑门上青筋凸起,双瞳暴绽,细密血丝肉眼可见,基本上出现这种窘迫的状况,就说明他已坚持不了多久,马上要放弃了。
最好最好的一个记录,也就是某位身高将近九尺的彪形大汉,横着双手捧枪,意志力极强的硬生生走了西面金市一个来回,待他行至初始点的时候,两臂筋肉似铁般僵硬发酸,血液严重循环不畅,终于再也扛不住痛苦,把亮眼金枪“嗙”的一声摔放了下去,卸货后整个人瘫坐在地,大冷天汗如雨下,眼神发直,形同虚脱。
天色逐渐昏暗,山脚下变得黑黢黢不见光彩,而金银两市的民间灯火依旧亮堂,北方天烛国一向都夜不闭市。
人来人往,金市银市商贸繁华,你买我卖从不断绝,各取所需,钱财交易如流水。
富人所购之物往往奢华而不实用,穷人买入的物件则总是价格既低,又十分经久耐用,富人嫌弃穷人的东西和一堆破烂没什么区别,穷人则鄙视富人们脑子都有坑,傻兮兮花那么多钱买那种中看不中用的垃圾。
两者互相看不上对方,也理解不了彼此的生活模式,价值观迥异,以至于双方阶级代沟之大,就如同剑圣嬴秋在阳关大平原上斩劈出来的那条千丈沟壑,深不见底,无可逾越。
在大量的魁梧汉子陆续挑战失败后,有胆子上台来的人逐渐减少,围观看好戏的市集百姓也一点点散去,再不复初始时的那份兴奋激动和高涨热情,气氛直线下降。
到后来,台下观众已少得可怜,负责此次招募高手活动的官兵见群众们的积极性愈发降低,同样大感无聊无趣,觉得今晚恐怕是没人能顺利完成那一场慕容大人专门安排的“试炼”了。
喏,一鸣惊人的宝贵机会已经给你们了,是你们自己不中用啊,没能抓住,任凭高升的机会白白溜走,这可怪不得任何人!
就在高台一侧的狼蛮族士兵们迷迷糊糊,一个个都快等得睡着了的时候,有一个身穿鲜红华丽绸缎的八尺年轻人,步履稳健,走着台阶一步一个脚印,踏上了那座位于金银两市中央地段的巨大高台。
腰间悬佩双剑的俊气年轻人很快便来到了台上那杆沉重金枪的旁边。
尖头朝天,穿红绸戴佛珠的年轻剑客单手握住枪杆,面部表情风轻云淡,仿佛在办一件再普通再寻常不过的蝇头小事,何须多言赘述?
不见其有任何发力动作,那杆分量远超两百斤、直逼三百斤的威武金枪竟然已离开台面,被头戴斗笠的年轻人轻轻松松举了起来。
仅用一只手便举起镀金巨枪的青年男子微微一笑,就那样将丈余长枪扛在了自己的肩头。
台下有幸目睹此情此景的百姓们尽皆瞠目咋舌,几乎所有人都发自肺腑的深切觉得,红绸公子单手提枪并以肩扛枪的那幅霸气场景,是他们这辈子中见过的最风流倜傥、英姿卓绝的画面。
令人毕生难忘!
第一百八十九章 敢怒而不敢言
少咸山脚下。
金市银市交界分割处的那座高台之上,有个头戴斗笠、身穿红绸的年轻剑客以极度潇洒脱俗的放松姿态,轻描淡写举起了那杆远超两百多斤分量的镀金长枪,并如握无物般的将沉重巨枪扛在了右侧肩头,仿佛他肩膀上压着的根本不是什么将近三百斤的金枪,而是一根没什么重量的轻飘木棍,毫无压力,单手即能拿捏。
脖子上挂了串红豆色定心佛珠的斗笠年轻人挺胸立于高台中央,睥睨四周,发现台下百姓们那份崇拜敬佩的夸张眼神,对此他甚感受用,那张俊秀超群的脸上,浮现出自豪快乐的神色,心下暗道:“想不到装高手的门槛都已经这么低了么?我不过是扛了根稍微重那么点儿的金枪而已,竟然就能收获如此多的注目礼……那他们若瞧见我那日,脚下以飞剑作阶,自悬崖顶端落入峡谷的那一幕,还不得把我当神仙供奉起来?”
魏颉并不知情的是,其实早在那日玎州礼阳城,他以坚韧无双的青龙体魄,硬扛数百官兵一盏茶时间的狠厉劈砍后,就已有不少平头老百姓将其看作是那天庭神明下凡了。
只是那个时候的魏颉以西域胡人那副金发金须的怪异模样视人,外貌瞧起来绝然没有似今日那么风流洒脱罢了。
世间强者即使是在自古推崇“以和为贵”的中原大地,都能得到那般程度的追捧仰视,放到素来嗜血尚武的天烛国地界,修为高超之人又该享受到怎样不凡的待遇呢?
答案在这一刻揭晓。
看着台上那名红绸年轻人以肩负重、单手扛枪的霸气姿态,原本已明显下降的气氛热度一下子暴涨沸腾了起来,台下围观的天烛百姓或大力鼓掌,或振臂欢呼,呼声高亢而激昂,叫人听了便浑身热血澎湃,恨不得在原地对着空气“嗙嗙”来上两拳,以抒发满腔难以遏制的豪情胸臆!
无论是普通百姓,还是负责此次招募活动的官府士兵,人人脸上都洋溢着极度激动亢奋的神色,就好似扛起了那杆鎏金长枪的并非身为陌生人的魏颉,而是他们自己一样。
瞧着高台下面那些宛如打了鸡血似的闹市群众,魏姐仿佛一下子明白了,什么是真正的“血性”。
可以预见,像这样的民族、这样的国家,一旦真正打起仗了,到了全民皆兵的关键时候,到底该会是何等的悍不畏死,何等的所向无敌!
这恐怕就是这座少咸山碎肉城如今之所以会被规划入北方天烛国版图疆域的原因了。
狗屁一般的怀柔德化策略是没有半分意义的,要想让一个人、一个民族乃至一个国家沉浮沦陷,唯有使用暴力,用铁血手腕和足够硬的拳头来讲“道理”,这样讲出来的道理才会有人愿意去听!
年轻剑修魏颉心念移动,改用双手把持金枪,将力拔山兮气盖世之拔山拳法的发力基础,与魏家枪法之运劲技巧两两结合,以极度行云流水的顶尖身姿形态,耍动起了那杆通体镀金的英武长枪。
金枪晃眼,魏颉招式动作如鱼得水,变幻扭转间几无任何停滞凝堵的迹象,流畅至极,眼见台上那名红绸年轻人舞枪时竟变得愈发帅气霸道,“舞台”之下的欢呼雀跃声更加炽烈,百姓叫喊之声已到了震耳欲聋的程度。
魏颉手中那杆长枪的金属枪头与高台台面发生激烈摩擦,倏然间产生了高温火焰,“轰”的一声,锋锐枪头瞬时便被熊熊烈焰所紧密包裹,本就威武似仙家兵器的锐利长枪,在那一刻恍若凤凰浴火涅槃重生,真正神圣无限,凡人敬仰得五体投地!
擦枪走火!
那袭红绸疯狂且恣意的甩动火焰长枪,枪势固然绝伦,火势则更是惊人万状。
魏颉脚步扭转连带腰身,融合司徒鲛的引水诀和阮苍龙的胆气神通,不可思议的拉出了一条极长极粗的烈焰火龙,眨眼间,烈火喷薄直奔上空而去。
本命真气递送外泄,狰狞带角火龙骤然离开长枪枪尖,如蛟龙奔离水面,龙吟啸天,场面之惊世骇俗,无疑已到了足可写入说书条目里面的水平!
在享受够了台下观众们的注目礼和赞赏眼光的魏颉收束招式,再度换用单手握枪,力从根起,转髋拧腰带肩,那杆已经没了滚滚火焰附着的沉重金枪在年轻人的猛力投掷之下,如标杆一般挟风呼啸着飞了出去。
这正是魏家枪法中杀力最强、投掷范围最广的掷枪破竹势,一枪掷出,势如铁骑凿阵,长驱破入,直捣黄龙!
昔日在锦瑟城金梁王府内的春心池上,白袍玉面的儒将东方梧桐就是用的这招,轻松射死了前来刺杀藩王嬴昆的裘家连体两兄弟。
分量几乎要达到三百斤的丈余长枪破空而飞,在数百丈远的距离之外才堪堪停了下来,尖刺枪头倾斜着深插入地面,几乎有一大半都陷进了土里,魏颉这一掷所带来的冲击力有多么雄壮可想而知。
这回围观看戏的天烛国百姓们,可当真是把魏颉当成天庭烛龙转世般的至高英雄级存在了。
那么大的一条庞然火龙,那么重的一杆长枪,说扔就扔出去了,而且一扔还扔得如此之远,一眼望不到尽头,凡夫俗子怎么可能做得到?这不是神仙是什么?
试问被那样的一根火龙长枪射中胸膛,这世上有谁能安然无恙?这不是天下无敌是什么?
如果人人手里都拿有几束高香,那魏颉今日非得好好受用一顿“香火情”,才能脱身得了了。
负责今日这个活动的那些天狼府官兵们也都纷纷凑了上来,殷勤询问魏颉名姓,并想要将这位年纪轻轻的好汉壮士引荐给镇守碎肉城的持节令长官慕容击筑。
长身玉立在高台之上的戴笠年轻人闭口不言,他对此事表示极度的不屑唾弃,毕竟魏颉这番前来异国他乡为的就是能多杀些狼蛮族胡人,以砥砺淬炼心境,想不到这会儿居然还有狼蛮士卒反过来邀请他去加入天狼府长官的部下,投递叛变,做与虎威韩骧那厮一样可耻可悲可恨可杀的卖国贼……这个笑话,其实一点儿都不好笑!
魏颉低着头,面色铁青,只是有斗笠遮掩着,不易察觉到他的神情有多么僵硬糟糕。
如若那些官家士兵得知了眼前这名使枪如有神助的青年公子,乃是当年那位战场所向披靡,杀得耶律镇江大败、吓得耶律巫沉北逃的狼煞魏魁的亲儿子,他们的脸上又会露出怎样震撼到头皮发麻的诡异神情和激烈无伦的反应来呢?
魏颉斜着眼睛瞥了凑近上来的那几个家伙一眼,嗓音带冰,用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口气说道:“我这人有点脾气,不爱给人当狗,你们另请高明去吧。”
听得此番无礼至极的言论,走上前来的十几名狼蛮官兵都明显不乐意了。
十几个装束严格统一,腰间配挂圆月弯刃的魁梧兵卒将红绸剑客团团包围了起来,势要与之讨一个合理的说法。
“你倒是说说,什么叫不愿给人当狗?你是在说,我们都在给慕容大人当狗吗?!”
“无论如何,你今朝非得给我们,一个解释,否则休想离开这里!”
“你可知在天狼府,有多少人做梦都想加入我们慕容大人的麾下吗?这么一个,打着灯笼都找不到的好事儿落在你的头上,为何不好好珍惜?丢掉了,你会晚上睡不着的!”
魏颉被他们一通叽里咕噜半胡半汉的怪话,吵得头脑发昏发胀,委实烦躁难安,也懒得君子动口不动手,抬起一脚就将挡在自己面前的那个狼蛮壮汉给狠狠踢飞了出去,挨踢者倒在地上后才开始兀自呕血不止,很快便因剧痛而昏厥了过去。
心情勉强变得舒畅了的魏颉轻哼一声,优哉游哉大模大样地走出了包围圈,出来后立即扭过了身子,趁着剩下的几名狼蛮子还没追赶上来的时候,及时祭出了冰塞川雪满山两柄细小通灵飞剑。
深蓝、墨绿两条巴掌长短的小飞剑,就那样紧紧抵压在了冲于最前头的两名狼蛮士兵的脖子上面,但凡这两人往前冲的势头再快那么一点点,想必喉咙要害处就要被剑锋给生生割断了。
被飞剑控制住的两名狼蛮子顿时吓得魂不附体,哪儿敢动一下脖子?两眼直勾勾朝下盯着那两柄细小灵气飞剑,害怕得连轻轻咽一下口水的胆量都没了,噤若寒蝉。
顺利实现了不战而屈人之兵的目的,魏颉通过冰塞川雪满山双剑威胁住了十几个胡族大汉,身穿鲜艳红绸的年轻人扬起下巴,冲着那十来名天烛官兵朗声道:“让我去投效你们的那个什么慕容大人?就他也有资格让我给他办事?真是痴人说梦!哦,对,那个复姓慕容的家伙,是你们天狼府的持节令吧,官儿倒是还挺大的,如果你们主子能腆着个脸过来求我,说要好好的伺候我,给我当奴才使唤,只要语气足够诚恳、态度足够卑微,那本公子也不是不能稍微考虑一下同意收他当个端茶送水的下人。至于你们这几条连狗都算不上的狗腿子,我奉劝你们还是本分一点,识相一点,别什么人都敢拦,比如说我。本公子想去哪儿就去哪儿,玉皇大帝来了都拦不住,就你们这几棵小帮菜,吃了熊心豹子胆,敢来阻我的道?这是嫌自个儿命太长了,想早死早投胎啊?如果不想那么早死,就麻烦他-娘的给我多长点眼力价儿,什么样的人能惹,什么样的人不能惹,给我分清楚看仔细咯,别浪费爹妈生的一对好招子,当个睁眼瞎!”
十余名佩刀士卒皆已丧失战意,只敢怒,却无一人敢言。
第一百九十章 落花踏尽游何处
魏颉将冰塞川雪满山两柄细小飞剑收回了袖中,即使脖子上已没了任何威胁,为首的两名士兵依旧呆在原地,连动都不敢动,最大的变化不外乎就是有了吞咽一下口水的勇气罢了。
而立在他身后的十来名官府兵卒同样也是敢怒而不敢言,有那个为主子出气报仇的心,却没那么挺身而出拔刀砍人的胆,都希望能冲上去好好教训这个狂妄自大且口无遮拦的混蛋小子,但却没有与内心想法相互匹配的实力,忌惮恐惧于眼前那名红绸剑客的通天手笔和盖世修为,还有那首屈一指的“剑仙境界”。
记得数月前有两名中原的仙品剑修来到了黄龙府,两位剑仙,一个姓胡,一个姓常,皆是六阶凝丹境,一入天阙城,便即成为南院大王耶律镇江的座上宾、堂上贵客,备受耶律大王器重,用“一步登天”来形容他们晋升速度之快都不为过。
天烛国有一条亘古不变的铁律,那就是强者吃肉弱者喝汤,更弱者只能活活饿死,龙蒙族的男女老少对待英雄级别强者的感情,那就永远只会是崇拜和敬仰,不掺杂其他,就是如此纯粹!
眼前这个衣着鲜艳华丽的佩剑年轻公子,竟然匪夷所思的也可以御使通灵飞剑,料想此人的修为境界应该和胡常二人差不多,也是六阶凝丹境,堂堂正正的仙品剑修。
天烛国少剑修,更少剑仙,所以一位六阶凝丹境的剑修,放在这座北方蛮夷的巨大国度里,那是要被当成无上神仙供奉起来日日朝圣、夜夜顶礼的!
那群腰配弯刀的精壮士兵虽人人俱有一阶筑身境的修为水平,但这一阶与六阶之间的差距,那可当真不是一般的大,堪称天上地下的云泥之别了。
如果说一阶筑身境修士能被看做是一只寻觅残羹剩菜的地沟老鼠,那么六阶凝丹境剑仙就是一头体格健壮的成年猛虎,一吼地动山摇,二吼万灵胆寒,三吼林中无声。那些地沟小老鼠就算拼尽全力都没法对人体造成什么严重的伤害,而山间猛虎仅是巨爪轻轻一拍,就能把人的天灵盖给掀开,这等杀伤能力对比,就是一阶与六阶之间的差异。
成者王败者寇,强者生弱者亡的铁血道理早已印刻在了魏颉的内心深处,这个准确来说连二十一岁都还没到的年轻人,对这个世界有自己的看法,从小到大,不同的年龄段看法也不尽相同,至少按照目前他的状态来说,认定这个世上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凡事也有因果,不论是被杀之人还是被救之人,都有他们自己命中注定的那一“关”要过,善恶循环只争来早或来迟,罕有例外。
这个世道不存在什么真理,有的就只有一颗拳头的硬与不硬了。
拳头不够硬,连街边打架斗殴都赢不了;拳头够硬,连一个国家都能被你颠覆了。
大禹王朝统一六国前,魏蜀吴楚韩齐六国的先后灭亡,就是这一“道理”血淋淋的铁证!
魏颉这么一个初出茅庐还不到短短一年,二十岁之前都没怎么正儿八经体验过江湖事的弱冠青年人,都能够轻易明白过来的道理,那群老油条似的狼蛮族士兵又怎么可能会不懂呢?
对于在官场底层饱受打压的可怜小兵而言,一般来说有两种人是绝对不能招惹的。
一种是大腹便便,整体气质一看便知其显然是久居高位的贵族人士和商贾豪伐;另一种则是那类鲜衣怒马,打眼一瞧就知道身怀上乘武学的江湖高手和武林游侠。
前者可能不会很快就要走你的宝贵性命,可能会慢慢的针对于你,让你陷入无法脱身的艰难困境之中,直到被折磨得水深火热、生不如死;而后者一旦被惹不高兴了,那么你的人生也就算是直接抄捷径走到了尽头,那等武学大能若想杀你,那简直是与睡觉喝水一样在容易不过的事情,轻而易举,翻手之劳罢了,和碾死路边一只小臭虫并无多大差异。
十余名颇具血性气概,但还是觉得自己的身家性命不该这般草率便丢弃的狼蛮族士兵几乎在同时躬身抱拳,行了个江湖人的致歉礼,然后未等那个披穿红绸的年轻剑修说出“滚”字,便即麻溜自觉的整齐退步,旋即飞奔着离开了此地,头也不回,落难逃荒一般狼狈。
这处金银双市的中间交易隔断口,再无一名官家兵卒,只余下许多大受震撼的看戏百姓,以及一名连剑都没拔出来便赚足了面子的年轻剑修。
此时此刻,有部分围观百姓的内心想法是:“我滴个亲娘嘞,这便是仙品剑修的风采么?!未免也太帅气了些罢!老子要是也能随随便便驾御出通灵飞剑出来,那以后去大街上,还不得横着走晃着肩膀走啊?啧啧,这位年轻剑仙当真厉害,一柄飞剑还觉着不过瘾,居然一口气御出来两柄,那老子要能做到这份儿上的话,那和别人打架的时候,直接先飞一柄出来大杀四方,再让另一柄慢慢给自个儿剔牙,等牙缝里的脏东西都剔干净了,前头的敌人也该杀得差不多了。”
魏颉遣散一众沦为崇拜者的寻常老百姓后,简简单单在周边架子上扯了一个照明用的大红灯笼,再度牵过那匹后背驮着个彩裙女子的赤焰火龙驹,继续往少咸山行去了。
夜幕低垂,离开山脚下的那方繁华市集后,沿途再无甚么人烟踪迹。
他们虽一路紧赶慢,赶想尽一切办法节约时间,却还是没能在天黑前赶上山去。既然天都已经黑透,那么就无所谓了,反正手上有灯笼不至于要摸黑上山,魏颉对八骏图名马之一的赤骥非常信赖,笃定鞍背上的孕妇沈笛不至于会因颠簸失衡而不甚落下马来,于是也便放宽心,手牵缰绳缓步而行,借大红灯笼那份光亮,赶着山路。
半路上为了消愁解闷,魏颉和骑在赤马背上的彩裙沈笛有一茬没一茬的闲聊着,期间魏颉有问到沈笛作为淮南道暮云剑派掌门林东升的徒弟,剑术水平和修为境界究竟如何呢?
腹中怀胎的小女子沈笛略显尴尬的犹豫了一会儿,在魏颉的追问下,方才不得已如实回答,说她其实拜入暮云剑派连一年都还没不到,正儿八经练功学剑的时日甚至不足三个月,其他时间都用来和明哥哥谈恋爱了。
魏颉面带微笑连连摇头,衷心感慨有情饮水饱,原来女性为了追求爱情,当真是事事皆可抛啊!
后来两人聊到了林明送给未婚妻的礼物,沈笛表示自己的修为那么低下,拿着那柄品质极高的蓝等剑胚转玉盘,颇有“剑不配人”之嫌,连令之认主都做不到,若不是为了和明哥哥的佩剑溢清寒阴阳气机钩连,她才不愿意整天带着那么一柄没用的上品好剑走来走去,被人在背地里说闲话,甚至暗中心生莫名觊觎之意呢。
她还说,明哥哥送她再贵重再稀有的礼物,都不如他送给自己的那一双绣花小鞋,毕竟同为死物,前者冷冰冰的不存在感情都能说送就送,而后者,则是林明挑灯夜战一针一线刺绣出来的心血,那是包含了对另一半爱的体温的,两者相差甚大,不可同日而语。
魏颉笑着调侃说差不多得了,再也不跟你聊了,你这人忒也不会聊天,张口闭口都是你的明哥哥,你这样,让我这种连伴侣都没有的人听着得多嫉妒、多酸呐!成心的吧你,摆明了就是想让我羡慕死你们啊!
骑在马鞍之上的彩裙姑娘沈笛顿时“嘎嘎”笑了起来,笑声开朗活泛好似鹅叫,整具纤瘦身子都被笑得摇摇晃晃起来,好险没从马上摔坠下来。
终于算是勉强登上了少咸山。
初入天狼府碎肉城的时候已是半夜,魏颉看来是刚才那阵当众舞枪呈威风豪气的劲头还没过,所以即便是到了这个点,仍是半分困意都没有,精神极度亢奋,甚至于说还想找个地方喝点。
毕竟这座名为“碎肉”的巨型军镇城池,对于这名姓魏的年轻人而言,有着非同一般的意义。
入城后的一路上,魏颉头脑被各种关于过去的回忆强行充斥着,变得有些昏昏沉沉,连胸口都开始闷闷的,仿佛有一团棉花堵在了里面,说不上来的滞涩,呼吸不畅,喘不透气儿来。
去喝点酒吧。
既然这么难受,喝一点,应该能好受一些吧,应该吧。
怀有身孕的年轻女子沈笛讲真还是蛮想去睡觉的,但她看到自己的恩人那副要死不活的消沉模样,知道他因为某种特殊原因心情相当不好,便又不忍心撇开离去,让他孤零零一个人去喝闷酒,自己虽然有孕不能饮酒,但稍微作陪一下总还是可以的。
毕竟若没有这位公子出手救助,自己恐怕就真的要活活饿死在那条易水河边了。
在少咸山碎肉城里东拐西绕的逛了逛,一直牵着红马赤骥步行的魏颉有了意外之喜,他在某个沿街拐角处发现了一家即使深夜仍不闭门,且客流量着实不小的精致酒肆。
那家街边酒肆不仅门面装修别具一格,就连木制招牌上写着的那个名字,都起得颇有雅兴格调,叫做“落花踏尽”。
很明显,这屋子的名儿出自人间诗圣谢心然那首《少年行》里的一句——“落花踏尽游何处,笑入胡姬酒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