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斗智斗勇
冯牧觉察到身后的敌人,刚想要全力反抗或者出声求援,对方力重千钧的一掌猛然切下来,正中冯牧的后颈,他瞬间晕了过去。
那人也知晓韩通的厉害,偷袭冯牧之时,并未使用内力,而是凭借自身刚猛又不失巧劲的手法,击晕了冯牧,并且无声无息。他带着冯牧,转眼间就从屋子里消失,在没有使用内力的情况下,尚且能够达到这样的速度,可见他身体的锤炼,已经到了一个极端。
也不知过了多久,冯牧醒转过来时,已经是清晨时分,他被塞进了一辆马车中,马车中有一名小女孩,七八岁的样子,看着冯牧一动不动,只是转动眼珠,十分好奇的盯着他看。
她尝试着跟这个小孩子说话,可这个小家伙只是对她挤眉弄眼,连一根手指头也没动。她觉得这小家伙是在跟自己玩木头人的游戏,便学着他的样子,安静的坐在马车中,一动不动。
马车轱辘驶进一个小坑洼中,剧烈的颠簸了一下,冯牧就势偏移,小女孩下意识的抓紧旁边的扶手,而她旁边的小家伙已经跌入了她的怀中。
看着这样都不动的小孩,她心中十分疑惑,可是随她怎么询问,父亲总不肯告诉她这个小男孩是谁。小女孩吃早饭的时候,拿着包子去喂冯牧,冯牧也是那个样子,她问:“你不吃东西不会饿吗?”
木头人小孩没有回答她,她去问父亲,父亲只是告诉她饿不死,她又去找母亲,让她劝那小孩吃东西,母亲则告诉她,大人的事情,小孩子不要过问。
一天的时间过去了,早已戴上人皮面具的冯牧,没有被任何人发现行踪。因为此事过于机密,只有深宫中少数几人知晓。太后下旨,若是谁走漏了风声,必定严惩不贷。
步东流因为一个承诺,不能够离开京城,枯竹长老虽然大仇得报,也一样有苦衷,不能离开皇宫去寻找冯牧。禁宫五牙带着太后的密令,将功折罪,低调行事,悄悄地出了皇宫,径直往塞外而去。
他们没有料到绑架冯牧的人会是这看似平凡普通的一家人,那家主是一个络腮胡子的大汉,身上的衣服不算名贵,还沾染了许多红尘,一看就是经常走南闯北的生意人。
他亲自驱赶着一辆马车,马车中是他的家眷,他的妻子不算明艳动人,徐娘半老的容颜上还有些黝黑,可是不多言多语,看起来很勤劳朴素。他的女儿倒是活泼可爱,面带笑容,动来动去。
相比之下,那个得了躯体僵硬症的“小儿子”,就要可怜许多,就好似一具干尸,守关的士兵见了之后,感叹这孩子可怜,就放他们离去了。
他们一行人总共有十一人,除了前面四人,还有七名伙计,那七名伙计骑着马,还牵着另外七匹马,上面装载着一些蒙古没有的生活用品,香料绸缎,看来是要去交易。
到了晚上,冯牧依然滴水未进,他腹中空空如也,嘴唇干裂,心头似火,丹田中的怨气愈发堆积,让他原本渐入佳境的武学根基,大打了一个折扣。
念及此处,冯牧不敢再生闷气,尝试着用之前的心法口诀,调整呼吸。随着时间的推移,他感觉到气息顺畅,可是虽有精气,却无活力,肚子咕咕地响了起来。
小女孩“噗哧”一声笑了出来,说道:“我只当你是木头人,想不到你也会肚子饿,我去给你拿吃的。”
她说道做到,从马车中的行李箱中翻出来一个饼和一只水囊,递到冯牧眼前,可冯牧依然是那副僵硬模样。小女孩无奈,只得向母亲求助,那名中年妇女摇了摇头,不为所动。小女孩扑进她的怀中,撒娇道:“娘你让他吃点东西吧,你看他就快饿死了。”
没有得到外面丈夫的首肯,那名中年妇女不敢轻举妄动,用眼神示意女儿去跟她爹说情,小女孩探出头,央求络腮大汉,络腮大汉觉得已经出了京城,没有什么大碍,便朝马车内说道:“那就让他吃点东西吧。”
中年妇女解开了冯牧身上的穴道,冯牧如获新生,立刻拿过水壶,猛地灌了几口,倒不忙着吃东西,待胃里好受一些,才慢慢地啃食那个大饼。
若是他先将大饼吃下去,马上喝水,原本急剧收缩的胃肯定会在瞬间撑大,到时反而加倍难受。冯牧不缺乏那点常识,一边细嚼慢咽,一边思考怎样摆脱这些人的控制。
眼前的中年妇女能够解开自己的穴道,肯定会武功,而且马车外面的那个男子,他也敌不过,小女孩倒是不会武功,可是对她出手也同样于事无补,反而会遭到这对夫妻更大的报复。况且自己能够吃到东西,全靠这小女孩求情,她对自己有恩,他还不至于恩将仇报。
看来不可力敌,只能用莫子也传授的那些药草学知识,暗地里给他们使绊,就算不能成功迷倒这些人,至少也要分散他们的注意力,给自己创造逃走的机会。
可惜身在马车中,哪有机会接触药草,若是再离得远了,自己逃走的机会就更加渺茫。想到这里,冯牧忽然白眼一翻,“哐当”一声倒地不起,双脚乱蹬,做中毒状。
原本那名中年妇女还未当作一回事,可是看到他的脸色,逐渐变得乌黑,才忍不住蹲下去查看。冯牧不会傻到趁机偷袭,那样只会是自取灭亡。
他此刻唯有倒运真气,而原本血液中“九转天运丹”本就带有毒性,并未彻底吸收,残存的药性在此刻被强烈刺激,更大程度的发挥出药效,从而帮助冯牧弄假成真。
若是没有外力辅助,冯牧很有可能走火入魔,幸亏他赌对了,中年妇女大惊之下,慌忙运功帮他驱毒,趁她起身往自己身后走去的时候,冯牧的手猛然抓向自己的胸膛。
看似痛苦难忍,抓心挠肺的动作,实则有另一番玄机,他的怀中有一个小皮囊,是缝在衣服内侧的,就算贴身搜查也很难发现。皮囊中装着毒药粉末,冯牧手伸进去之时,用指甲迅速划破了那个小皮囊,将毒粉抹在了自己小手上。
中年妇女盘膝坐下,替他驱毒,冯牧嘴角微动,在中年妇女的帮助下,他的筋脉回归正常,可就在中年妇女想要撤掌之时,冯牧的手轻轻的挨上了中女妇女的手掌。
所有能做的都尽力了,接下来就只等一个时辰后,那名中年妇女毒发,到时候才能够产生连锁反应。可惜药效不能持久,他必须要争分夺秒。
第九十三章 反击
见冯牧的脸色好转,中年妇女放下心来,因为丈夫吩咐过,这孩子是很重要的人质,必须要小心看护,千万不能让他死,不然就失去了谈判的筹码。
依照丈夫的吩咐,中年妇女不可谓不尽责尽力,然而突发的情况让她始料未及,她哪里会想到这只是一四岁孩子的把戏。
冯牧坐在马车中,一动不动,昏昏欲睡,她旁边的小女孩倒是精神很好,饶有兴趣的盯着他看。冯牧露出一个真诚的微笑,小女孩一愣,看到木头人小孩笑了,她也不由得笑了出来。
马队全速赶往居庸关,因为出了居庸关,他们就能够横行无忌,再也不用担心大明朝廷的追捕和盘查。可惜他们的如意算盘并未打响,在一个时辰后,马队离居庸关还有几十里路,马车中的中年妇女忽然倒地,双腿乱蹬,口吐白沫。
络腮胡子男人也算是见多识广,让马队停下,立刻封住了妻子身上的穴道,但是他不知道妻子中了什么毒,只得掰开她的嘴,观察她毒发的症状。
中年妇女双眼微微凸出,眼中布满了血丝,而除了血丝之外,似乎还有一些细微的白斑。她的脸有些乌黑,皮肤的毛孔开始收缩,毒素淤积在体内,一时难以缓解,更何况排出体外。
络腮胡子男子尝试着运功帮助妻子排除毒素,可是无济于事,他知道不能继续耽误下去,便吩咐众人快马加鞭,往居庸关附近的一个小城赶去。
中原人才济济,这毒他拿不准,兴许会有一两个中原大夫能解毒。可是半个时辰后,他发现自己也有了中毒的症状,手脚不自觉开始抽搐,虽然强行用内功压制,却反而加速了毒的流转。
坐在马车中的冯牧装作睡着了,趴在马车的座椅上,匀称的呼吸着,那个小女孩似乎早就习惯了颠沛流离,虽然马车在快速的前行,她也能够睡着。
络腮胡子越发的焦急,头上的汗珠涔涔滴下,一旁被封住穴道,倒地不断口吐白沫的妻子看着痛苦万状的丈夫,很是自责,若不是为了救自己,丈夫也不会中毒。
可是那个小孩怎么没事了?难道是因为使用内力反而加快了毒发?她想到此处,想要告诉丈夫立刻停止运功,可是已经来不及了,络腮大汉也跟她一样,不自觉的倒在地上,喉头发紧,口吐白沫。
冯牧心中高兴,眼睛微微睁开了一条细缝,偷瞄着马车中的情况。这毒他也不清楚是怎么回事,反正莫子也告诉他,越是使用内力就越会加重毒发。
可是莫子也同时也告诉了他,这毒其实不足以致命,在十二个时辰内就会自行消失,它的功效主要是震慑敌人,让敌人以为中了无解之毒,在此期间不能继续对自己造成伤害。
若想让这毒弄假成真,也很简单,便是随便找上两种毒物,让中毒之人服下,起初由表里肌肤渗入的毒,再配合五脏六腑中出现的毒,就会产生奇妙的变化,两种原本不相关的毒素一经混合,就会腐心蚀肺,让中毒者生不如死,足足受尽四十天的折磨,全身糜烂而亡。
这样的毒想要找出解毒之法,其实也很简单,先用药材解了服下的毒,趁两种毒还未彻底融合之前分离,才是唯一途径。方法虽然简单,可是却环环相扣。
在此期间,时间上稍微晚了一些,或是找的解药稍有差错,都会让中毒者陷入万劫不复之境。因而看似简单的毒,实则是最致命的杀人武器。
它比拳脚可怕,因为它杀人于无形,它比刀剑霸道,因为它杀人不见血。这让人防不胜防的毒,莫子也说它有个很诗意的名字,叫:“归去来兮。”
看着死去活来的两夫妻,冯牧觉得“归去来兮”很贴切,既然对方绑架他,想要以此要挟大明,那么他用毒报复他们,也是自保的本能,就算杀了他们也不为过。
可是在这大道上,他从哪里去寻找另外两种毒物来混合呢?看来想要彻底了结这祸患,目前的条件下还不允许。何况比起这些,顺利逃走才是他更应该注意的事情。
冯牧睁开眼睛,假装吃惊的看着马车中的夫妻,然后跳下马车,对后面的七人喊道:“不好了,他们中毒了。”
七人早已下马,在原地休息,听到马车中的动静,也在心里猜测出了什么事情,此刻听到这个很重要的小孩钻出马车说头领中毒了,那还得了,立刻有四人前去探查。
冯牧耐心等候,因为他知道那四人也束手无策,反而还会因此被感染,他在最后三人的注视下,目光呆滞的看着远方。三人见那四人许久都没出来,心中好奇,留下一人抓着冯牧,又有两人前去查探。
随从们已经将中毒的夫妻扶下了马车,熟睡中的小女孩倒无人打扰。几人都接触过络腮大汉的皮肤,毒发只不过是早晚的事情。冯牧耐心的等待着,一个时辰后,除了抓着他的那名随从,那六人不出所料,纷纷毒发,倒地不起,抽搐起来。
抓着冯牧的那名随从大惊,冷冷的看着冯牧,道:“是你下的毒?”
冯牧摇头,说道:“我不清楚什么毒,我吃了一个饼之后就手脚抽搐,全身疼痛,然后我就晕过去了。醒来之后,他们就中毒了。”
听着冯牧这般说,随从心中大骇,怎么可能,这些食物都是他们亲手做的,而且一路上并未见过什么陌生人,怎么可能有人神不知鬼不觉给他们下了毒。
他心中恼恨,一耳光扇向冯牧,打定主意要拿这个孩子出气。可是冯牧竟然微微侧着头,轻易的躲开了。
随从觉得莫名其妙,这孩子肯定是凭运气躲开的,自己那一掌足以打破一个瓦缸,若是打在这孩子脸上,他半边脸肯定要浮肿一个多月。
而且牙齿也会被打掉,一想到那小孩一副要死不活的样子,他就兴奋,因为自己一行人都中了毒,几乎全军覆没,全是这小孩害的,他将他打成残废,才能解心头之恨。
头领只说不能让这小孩死,那废了他应该没事吧,况且现在所有事情他说了算。见冯牧躲开,他猛烈地第二掌随即挥出。
然而,这全神贯注的一掌,也被那小孩躲过了,非但如此,那小孩还趁机握住了自己的手臂,顺势一牵,一引,一带,一绊,他巨大的身体便飞了出去。
“这怎么可能,难道这一切是幻觉?”身子飞在半空中的大汉,忍不住惊奇的想着。
第九十四章 闯祸
冯牧将那大汉摔出去之后,并未乘胜追击,他现在毕竟还太年幼,虽有一些武学根基,可是力量完全无法与一个成年人抗衡。
对方轻敌,他才讨了一个便宜,他可没有狂妄到以为自己能够顺利干掉这个练武的壮汉。在壮汉还未降落下去之时,冯牧便迈开步伐,往旁边的灌木丛中跑去。
壮汉吃了暗亏,心头大怒,猛然拔出腰间的佩刀,想砍断那个小孩的一只手,看他还敢跟自己耍花样。可是当他回头去看时,冯牧的身影已经消失在黑夜之中。
壮汉哪能让冯牧轻易逃走,紧紧握着刀就向灌木丛中追赶上去。灌木丛有些轻微的晃动,冯牧急着逃命,弄出的动静也大,所以壮汉循着他的脚步声,紧随其后。
冯牧经过巴东龄的传授,有一些轻功的根基,奔跑起来虽不至于来去如风,倒也比平常小孩快了一倍。可比起那练功的壮汉,他的速度还是慢了半分。
眼看敌人就快要追上自己,冯牧自知空手接不下对方的大刀,但他更不会坐以待毙。他跑到一个密林中,就躲了起来,壮汉追赶而来,察觉到了冯牧的气息,并未识破,而是面朝另一个方向。
躲在灌木丛中的冯牧,紧张的盯着那个拿刀的壮汉,盼望着他早些离开,然而就在顷刻之间,壮汉极速转身,将手中的大刀甩飞出去,直直的刺向冯牧藏身的灌木丛。
冯牧大惊失色,想不到对方还是发现了自己,面对那一击来势汹汹的攻击,他不可能防御得了,好在他够机敏,刹那间身体右倾,大刀划破了他的衣衫,贴着他的腰间的皮肤穿过,他才得以活下来。
不敢再作停留,冯牧站起身子就向身后的密林深处逃去,壮汉见自己的攻击没有奏效,大吼一声:“哪里逃,识相的话就站住,还可轻饶你,不然折断你手脚。”
冯牧心中虽然恐惧,可是并未因此扰乱心神,运起轻身功法,他头也不回的逃亡黑漆漆的密林中。突然在他的身后传来一声凄然的惨呼,冯牧听得真切,是那壮汉发出的。
他又跑了数十丈,确定那名壮汉没有继续追来才停下了脚步。回想起那一声惨呼,冯牧觉得有些离奇,心想那壮汉莫不是中了什么陷阱?
他壮着胆子往身后走去,越是靠近就越是小心,最后看到了一个大坑。因为自己身体太轻,所以跑过去的时候,那个陷阱并未被触动,而那名壮汉少说也有两百斤,一脚踩下去就无回旋余地了。
冯牧趴在陷阱边缘,小心的朝下面看去,那名壮汉斜站在陷阱中,右脚被一根竹箭贯穿,左边大腿也同样被贯穿。可是他抬头看到冯牧,立刻怒出凶狠的表情,道:“快救我出去,不然我将你碎尸万段。”
小孩子模样的冯牧终于忍不住笑了出来,这人到了这般田地都还敢吓唬自己,真当我是胆小如鼠的小孩?
“你要将我碎尸万段,我倒觉得你马上就要死了。”冯牧稚嫩的话语传入壮汉的耳中,说不出的冰冷。
这人不肯放过自己,哪怕自己只是一个几岁的小孩。
既然如此,那就先发制人,彻底将这恶徒从这世上抹去吧。
冯牧摸了摸地面,上面有些石头,他捡起来就向那壮汉砸去。壮汉双脚被刺穿,很难躲避,挨了打口中更是不服,骂骂咧咧,冯牧砸不死他,那壮汉却气得面如死灰。
便在这时,几个猎人循着声音,打着火把赶了过来,见冯牧一个小孩不停地往陷阱中扔石头,便上前探查,发现陷阱中有个人,全都惊讶不已。就在众人想要将他救上来时,冯牧开口说道:“他是蒙古人,他就是因为追杀我才掉下去的。”
一听是蒙古人,几名猎户心头火起,他们身处边境,长期受到蒙古骑兵的侵扰,没少受罪,如今还不有仇报仇,有怨抱怨?想不到那名蒙古壮汉也不避讳,死到临头既没有编造谎言蒙混过关,也没有卑贱求饶。
几名猎户刺死了那名蒙古大汉,在冯牧的指引下去寻找那蒙古人的马队,冯牧请求他们不要杀死那个小姑娘,她是无辜的,没做什么坏事,只不过是因为出生没有选择。
然而当几人赶到之时,那些蒙古人的身影却已经消失不见,连同马车和马匹,好似凭空蒸发了一般。冯牧觉得难以解释,那些人中了毒,不可能这么快就能够自由行动,如此看来,一定是被什么人所救。
冯牧就这样被几名猎户带回了村子,他也不知道自己该往哪去,便告诉那些人,自己家人全数被杀,蒙古人是要抓自己去当奴隶。众人听了之后,无限感慨,商量着将冯牧留在了村里,跟刘铁匠住在一起。
因为长期被蒙古骑兵劫掠,村中的粮食和钱财都少得可怜。冯牧只有吃百家饭成长着,一个月之后,又有十几个蒙古骑兵前来打劫,冯牧跟随者村民慌忙避乱,他觉得这样躲下去也不是办法,必须要想办法组织村民反击。
可是村民会听一个小孩的话,跟那些手持劲弩,腰佩弯刀的蒙古骑兵正面冲突?那简直是嫌命长,就算不能忍受蒙古骑兵的胡作非为,却也只能在心中强忍怨恨。
冯牧亲眼看到村中跛脚的李五被蒙古骑兵从茅屋中拖出来,吊在马尾上,原地绕圈,拖行了数里远,以至于全身血肉模糊,却迟迟无法断气。
似乎是不堪忍受这样的折磨,李五恳求着对方,让他们杀了自己,蒙古骑兵只是冷冷的看着他,然后策马踏断了他的手脚。李五发出凄厉的叫喊声,声音划破了宁静的乡村。
李五的孩子叫李二毛,是个五大三粗的混小子,平日里最喜欢和一众小孩子打架斗殴,就算冯牧有些武学根基,对上他的天生蛮力,也只能够平分秋色,占不到半点上风。
而且他比冯牧要大上三岁,村里的孩子就算比他年长的,也都吃过他的亏,便对他马首是瞻。此刻他就在冯牧的身旁,冯牧和刘铁匠二人死死地抓着他,害怕他冲出去救自己的父亲,而被蒙古人虐杀。
蒙古人终于离开了,李五看着嚎啕大哭的李二毛,嘴唇微动,却发不出一个字。
看着李五意味深长的苦笑,冯牧知道李五叔不希望李二毛替他报仇,而是让他好好活下去。
但是在安葬了李五的一个月后,蒙古人又来袭击村子了,这一次冯牧躲在茅屋中,李二毛在他身边,两人对了一个眼色,将一名落单的的蒙古骑兵拖进了茅屋,杀掉了。
由此也闯下了大祸。
第九十五章 向北行
其实冯牧尚算冷静,只是想出手教训一下这些抢劫的蒙古人,可是李二毛背负着杀父之仇,加上他本就鲁莽,因此与冯牧抓住那名蒙古兵,二话不说就抄起柴刀,砍向了对方的脖子。
对于小蛮牛李二毛这样的做法,冯牧有些吃惊,却未加以责怪,如今他俩已骑虎难下,就算不杀掉那个蒙古兵,对方逃脱之后,也一样不会放过自己。
为今之计便是妥善处理尸体,千万不能被发现,不然整个村庄都要受到牵连。
可他想得太简单了,十几个蒙古兵抢劫完东西之后,发现少了一人,又怎么肯善罢甘休?
在领头蒙古兵的示意下,其余蒙古兵再次冲进民房中,四处搜查,想要找出那个落单的蒙古兵,可是许久都未发现半个人影。
恼怒的蒙古兵点了一把火,丢在茅草屋上面,天干物燥,火势见风而长,瞬间弥漫开来。
村民很多都是躲在地洞之中,冯牧和李二毛听到外面的动静,不再理会地洞中的尸体,悄悄爬到洞口,揭开了上面的石板,便感受到一阵热浪扑面而来。
两人身处于火海之中,周围被无数条火舌包围,想要趁机逃出去已成妄想,就在冯牧和李二毛恨得牙齿打颤的时候,一根烧断的柱子,迎头砸了下来。
冯牧一把推开李二毛,然后眼疾手快的将头顶的石板重新盖上。李二毛一个不稳,身体从梯子上滚落下去,正巧撞在那名蒙古兵的尸体上。
李二毛气得七窍生烟,一脚向那具尸体踢了过去。从尸体怀中掉落出一样东西,李二毛好奇,捡起来一看,是一个小葫芦,他摇了摇葫芦里面,有水流的声音,李二毛猜测其中装的是酒。
“狗娘养的,这马尿你到阴曹地府去喝吧。”
李二毛骂了一声,就要将葫芦摔碎,冯牧出声阻止了他,问道:“你干嘛?先看看里面装的什么,不要冲动。”
听着冯牧的话,李二毛没有责怪他推自己下来,挠了挠头将葫芦抛给了冯牧,冯牧拔开塞子,凑到鼻子边闻了闻,说道:“这不是酒,而是治疗内伤的药水。”
“哼,我才不稀罕,蒙古鞑子的东西,我宁死也不要。”
李二毛心中的怨恨难解,双手叉腰,对冯牧嚷道。冯牧将那药水收进了自己腰间的口袋中,他知道不论如何嘴硬,若真受了内伤,比起赌气,还是性命要紧。
蒙古兵一直看着茅屋燃烧,他们以为在这样的大火中,那些藏身的村民一定会跑出来,到时候他们手起刀落,将这些胆敢反抗自己的汉人全部杀死。
可惜他们的希望落空了,在大火中,并没看到半个村民跑出去,村民通过空洞观察着外面的一切,知道跑出去救火,就会被蒙古兵虐杀,所以都忍着家园毁灭的伤痛,一直等那火烧毁了整个村庄。
蒙古兵离开之后,村民们有的抱头痛哭,有的义愤填膺,村长长叹一口气,说:“事已至此,谁叫我们不敌那蒙古鞑子,而朝廷的军队又太过遥远呢?这里是生活不下去了,我们南迁吧。”
丧失家园的村民们组成了难民队,由村长带领着,一路南下,逢着一些大户人家,就讨要一些剩菜剩饭。冯牧和李二毛在刘铁匠的带领下,跟随者大队走了半天。
可是吃了一顿剩饭之后,李二毛突然不走了,他吼道:“我不走,我要去塞外跟那些蒙古鞑子拼命。”
对于他这样的话语,村民们早就见怪不怪了,他哪天不这样喊几声?可这一次,他似乎铁了心,村长让大家继续赶路时,李二毛却往反方向走去。
这个小犟牛,铁了心要去送死,若让他去了,李五肯定会死不瞑目,村长命人将他绑起来,由几个男子轮流背着他走。
到了晚上,冯牧悄悄地解开了李二毛的绳子,李二毛惊讶的看着他,说道:“你为什么这么做?”
“嘘,小声点。”
“他们都说我是去送死,你想我去送死吗?”
“屁,我是要跟你一起去。”
听着冯牧的话,李二毛瞬间眼眶红了,眼泪流了下来,激动的哽咽道:“够义气,从现在起,你就是我兄弟了,以后我们同生共死。”
冯牧做了一个嘘声的动作,拉着李二毛,偷偷地躲过负责守夜的两名男子,向北方跑去。
看着村民们强忍着饥饿,颠沛流离,居无定所,冯牧心中就有气,而且小虎崽才刚满月,若是继续这样下去,肯定会夭折的。他不希望自己当年在逃亡途中受到的苦,再次发生在那个婴孩身上,所以他要去最近的富贵人家中偷点钱财出来。
他将这个想法告诉了李二毛,李二毛先是有些失落,怎么不是去蒙古杀敌,而是做偷鸡摸狗的事情?可是冯牧的一番解释,他觉得很有道理,至少要让村民们活下去,于是他觉得义不容辞。
他们走了不远,刘铁匠追了上来,抓住两人,两人挣扎着,刘铁匠说:“你两个小鬼瞎胡闹,没有大人看着怎么行,某同你们一起去。”
冯牧吃惊不小,因为刘铁匠经常咳嗽,他可不希望躲在暗处的时候,因为他的咳嗽,而惊动了其他人。
但事实上,刘铁匠帮了很大的忙,冯牧和李二毛顺利从墙洞中爬了进去之后,偷了东西出来,惊动了大黄狗,是刘铁匠挡在他们身前,和恶犬恶奴搏斗,为他们的逃跑争取了时间。
将偷来的金银财宝藏在枯草中,李二毛让冯牧小心看护,他回去接应刘铁匠,冯牧怕他应付不过来,也跟了上去。可是当他们赶到之时,刘铁匠已经用木棍打死了两条大狗,七八名家丁也被他打倒在地。
他腿上被咬下一大块肉,身体也不同程度的受了伤,冯牧拿出葫芦,让刘铁匠喝了一口,可惜这是治疗内伤的药,他的外伤似乎更严重。
扶着刘铁匠去了一家医馆,大夫给他包扎好之后,冯牧将包袱交给了刘铁匠,让他带回去给村民,他自己则和李二毛一起,往北方走去。
看着两个孩子消失的背影,刘铁匠长叹一口气,他如今这般田地,再难阻止他们,只希望那两个孩子吉人天相。
回想起冯牧坚毅而隽烁的眼神,刘铁匠心想,兴许正应了那句老话:虎豹之驹,未成文而有食牛之气;鸿鹄之鷇,羽翼未全而有四海之心。
第九十六章 敌军来袭
居庸关是天下要塞,军事重镇,作为华北屏障,扼守天下咽喉,历来为兵家必争之地。
而冯牧与李二毛两个小孩,想要通过居庸关,势必会难如登天,自鞑靼小王子崛起以来,长期南侵大明帝国边境,守城的边将苦不堪言。
也正是因为长期的动乱,许多百姓都内迁了上百里。只有盼望着远离居庸关的人,没有人会笨到出塞,前往蛮夷之地去送死。
然而两个小孩甘冒天下之大不韪也要出关,这若是让人知道了,肯定会笑掉大牙,或者骂这两孩子犯了神经。
冯牧没病,莽撞的李二毛也没有,李二毛是想多杀几个蒙古兵,为父亲报仇,冯牧则处于同情,他总有种感同身受的情绪在其中。
苟且偷生于乱世,他也许可以活到花甲抑或古稀之年,可最终也不过埋没于乡间,做一个籍籍无名之辈。于国于身而言,毫无建树,那么上天安排他穿越回到明朝还有什么意义?
既然来了,就做出一番事业,也不枉重新活过这一遭。冯牧不甘平庸,不希望跟随着村民们颠沛流离,过着那种苟且偷生的日子。此刻他心中有无数的热血豪情,生做男儿,自当沙场笑傲,方不负入世一遭。
两人出关被守城的卫兵赶了回去,正当两人饿得咕咕叫,打算去找东西吃时,守城的将领看到了他们,吩咐小兵给这两个孤儿送去了点口粮。
冯牧接过大饼,趁士兵不注意,右手一带,右脚一绊,就将那名士兵摔了出去。另一名士兵见状,举起拳头就要来打冯牧,李二毛挡在冯牧身前,反应更快,一拳揍在那名士兵的肚子上。
被小蛮牛揍了一拳,士兵吃痛,强忍着想要反击,冯牧在这个间隙间,补了一脚,士兵被踢倒在地。两个成年男子被几岁大的孩童打倒,看在其他士兵眼中,爆发出巨大的笑声。
似乎面子上挂不住,两人爬起来就要出手,被守城的将领喝住了,看着两个年纪虽小,身手却不凡的孩童,将领命两个士兵将他们带到了自己身前。
“不错不错,都是练武的好苗子。”听着守关将领点头称赞,冯牧拱手道:“报告将军,我和二毛的亲人被蒙古兵所杀,村子也被他们烧毁,求你留我们在军中,我们要上阵杀敌。”
“哈哈哈哈哈。”士兵们爆发出排山倒海一般的哄笑声,乳臭未干的小毛孩就想上阵杀敌了?当他们这些身披甲胄,千锤百炼,马革裹尸的军人是摆设吗?
“不许笑。”被守关将领一声剧烈的呵斥,人群顿时安静下来。看着两个小不点,守关将领蹲下,摸了摸冯牧的头,道:“那从今日起,你们留在军中,勤学武艺,他日报效帝国。”
将士们目瞪口呆,看着将军这样草率的决定,他们也只能默默接受。
冯牧和李二毛就这样在居庸关住了下来,守关的将军想收两人为义子,李二毛当即跪下磕头,拜见了义父。而冯牧却言辞委婉的推脱道:“祖上有家规,不许认旁人作父,望将军体谅。”
看着冯牧年纪轻轻,却不卑不亢,还能铭记祖宗家法,将军心中很是欣赏,可也不便于勉强他。况且李二毛虽然在待人接物上欠缺心机,可一身蛮力,也不失为一个可造之材。
边关的日子很苦,要不时提防敌人前来侵扰,居住在军营中的冯牧,表现并不如李二毛活跃,对于身边一些裨将教授的弓马骑射,李二毛激动得手舞足蹈,就算是夜里睡觉,都是张弓搭箭,策马杀敌的姿势。
而冯牧只是平静的学习着,并未表现出过多的热情,在李二毛熟睡之后,他还要坐在床头,盘腿而坐,修习内功。
这些时日以来,冯牧感觉自身的气息越发平畅了,将内力运行一个小周天的周期也在渐渐延长。这并不表示他的悟性倒退了,恰恰相反,正是因为内力渐渐精进,如今脆弱的身躯反而需要更多的时间来消化。
号角声响起,在这个无月光照耀的夜晚,天空被敌人射过来的火箭照亮。巡城的士兵第一时间发现了来犯的敌人,立刻吹响了号角,士兵们全副武装,严阵以待。
蒙古那边的先锋有几百余骑,一律是轻装快行,装备劲弩弯刀,在侧翼火光的掩护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出现在了城墙之下。
城上面的守关士兵,在将军亲自督战下,士气如虹,不停用弓箭阻止后面的攻城兵。而对付先锋轻骑兵,则是无数的石头火罐扔下去。
许多蒙古先锋被砸得脑浆迸裂,或是全身着火,但即便如此,那些人也如同发了疯一般,通过铁链上的铁钩,不停往城墙上攀爬。为了掩护攻城的先锋,蒙古人这边的弓弩更为强劲霸道,射中的大明士兵,十中九死,即便如此,明军这边也毫不示弱,慷慨赴义,视死如归。
被这巨大的杀声吵醒,李二毛取下墙上的一把弓,就要往外面跑。经过一段时间的训练,他能够开几十公斤的弓,虽然比起那些能拉三四百斤弓的强将,还有很长一段差距,不过近距离格杀敌人,也足够了。
在他就要冲出军营之前,冯牧拉住了他,在他耳边说道:“不要急着去杀敌,我有一个主意,你想不想奇袭鞑子的后方,杀他们一个措手不及。”
李二毛摇头,说:“要杀就光明正大的较量,躲躲藏藏的,就算多杀了几个人,也不爽快。”
看着这个性格直爽到一根筋的李二毛,冯牧有些无奈,对方根本就不上道,于是他只能硬拉着他,边走边说:“我要绕到敌人后方突袭,可我需要你的帮忙,帮不帮一句话。”
看着冯牧解开战马的缰绳,李二毛爽快的答道:“帮。”
然后两个小孩,在大人们忙得无暇顾及他们的情况下,从小路疾奔对方的马队而去。
李二毛手中的弓弩很小,是将军为了教他骑射,专门找人定做的。除此之外他还有一把短刀。
而冯牧的武器则是一柄袖剑,很是小巧,为此李二毛挖苦说是女孩绣花用的,冯牧未作辩驳,这把袖剑是他无意间从古书上看到的,才让将军差人帮他打造了一把。
虽然比不上神剑“鱼藏剑”,可也有异曲同工之妙,冯牧决定用它一战成名。
第九十七章 击杀敌首
黑夜沉沉,夜风沉沉,心事沉沉。
冯牧和李二毛同乘一匹马,虽然冯牧也能够骑马,可是李二毛身形更为高大,那匹骏马更能够接受这样的主人。
李二毛用手拍打着马背,骏马会意,在黑夜中飞奔。在这无月的夜晚,好似长了夜视眼一般,竟然没有踏入坑洼之中。
离敌人的部队越来越近,冯牧的心情也越发的紧张。他们从羊肠小道绕到敌人的后方,可是却只有他和李二毛两个小孩,到底能够闹出多大的动静,他心中没底。
从马背上下来,李二毛二话不说就要往前冲去,冯牧拉住了他,小声说道:“不要轻举妄动。”
“还不去?再晚就来不及了,你看他们就快冲到城门下了。”李二毛心中不快,不甘心的说着。
冯牧还在等待时机,因为中军的主将还未暴露出来,若是过早的冒出去,非但起不到半点作用,还会枉送性命。
在城外的营帐中,从四方奔袭出大明的军队,将前来进犯的蒙古兵团团包围,这样的军事部署由来已久,可是每次都收效甚微。
兴许是双方的战斗力不对等,明军这边在蛮横的蒙古兵前面,总不免显得稍逊一筹。他们的力气不及蒙古人大,所用的弓箭射程也没有他们远。
蒙古兵的先锋部队已经有些人登上了城墙,短兵相接,明军虽然人数上占优势,可是单兵作战能力,还是无法与虎背熊腰的蒙古兵抗衡。
蒙古军的侧翼与明军设伏的士兵厮杀在一起,双方喊杀声撕破了整个天空,冯牧与李二毛躲在暗处,看着远处的一切,李二毛心中焦急,早已按捺不住。
一刻钟之后,明军的城门打开了,由城门中突然冲出来一队骑兵,领头的不是别人,正是守关的将领,李二毛的义父。
“将士们,随我杀光那帮鞑子,报效帝国。”将军雄浑粗犷的声音,在号角鼓声中显得格外特别,在空旷的战场中散布得很远。
因为将军身先士卒,明军这边士气大振,原本就要溃散的军队,又重新组合起来,渐渐地将包围圈收拢。而蒙古兵这边则不甘心被围剿,困兽之斗,尤为骁勇。
双方的拼杀已经接近白热化,蒙古中军中的主将终于脱离了裨将的保护,随即拿过一只巨大的弓箭,反手扛在肩上,搭上一只巨大的乌羽箭,瞄准了手拿一把关刀的明军守将。
只听“嗖”的一声,乌羽箭脱手飞离出去,破空之声不大,在战场嘈杂的杀喊声中彻底被淹没。眼看守关将军就要被射穿胸膛,李二毛终于按耐不住,张嘴就要呼喊。
冯牧及时的捂住了他的嘴巴,李二毛气得差点咬断冯牧的手指,他一把推开冯牧,左手举起弯弓,右手拔出背上的箭,也没怎么瞄准,就向蒙古的主将射了出去。
守关的将军也不是庸才,举刀挡开了那只巨大的乌羽箭,只听“铮”的一声响,火光四溅,被当开的乌羽箭斜插入尘土之中。
杀红了眼的将士们,有的手中的刀被砍断,就扔掉刀选择肉搏。有的手臂被砍断,也拿出搏命的架势,临死之前也要冲到敌人眼前,多踢一脚。
双方的主将根本没有机会短兵相接,因为在他们周围有无数的士兵拼杀,蒙古的主将没料到自己的斜后方竟然有人射出冷箭,没有防备,好在那人的箭法太过拙劣,只是从自己身前飞过。
打草惊蛇!
冯牧一想到李二毛因为冲动而暴露了自己的藏身之处,就一阵头大。若是他肯等待时机,这本该是一个绝好的伏击之地,运用的好,敌方的主将就算不死,也会受重伤。
可惜战机被李二毛的冲动无情葬送了,冯牧摇了摇头,看着好几名蒙古兵往自己藏身之地冲过来,侧身一滚就往后面逃去。在看李二毛,却不躲不避,迎着那几名高大的蒙古士兵,冲了出去。
“真是不要命了。”
冯牧心中长叹一口气,点燃了绑在马尾上的爆竹,骏马受到惊吓,前面的马蹄抬起来,后面的马蹄猛地后踏,扬起一阵灰尘,迅速向蒙古的阵中冲过去。
看着马尾上燃起的火光,以及骏马闪电般冲过来,原本与李二毛对上的几个蒙古兵毫不犹豫的躲开。李二毛却拿出拼命的架势,不经意的拔出短刀,用力一扔,扎进了一名蒙古兵的胸腔。
这变化确实太快,只在眨眼之间,就在他还想拔出背上的箭与敌人拼命时,突然一条绳子缠上了他的腰间。李二毛大惊失色,脚下一空,就被急速飞驰的骏马拉着飞了起来。
他的身体在地上摩擦,衣服也被磨破了,说是皮开肉绽也不为过。他强忍着剧痛,然而只不过片刻之后,缠绕他的绳子便松开了。
李二毛反应过来,原来是藏在马肚子下面的冯牧救了他,将他带离了几名蒙古兵的包围,可如今两军交战,哪有什么安全之地。他似乎懂了冯牧的心思,慌忙滚到一具尸体旁边,藏在了尸体的下面。
若是被发现,那就跑出来拼命。若是不幸被乱军踩死,哪也只能怪自己命不好。好在他和对垒的两军还有一段距离,而那几名蒙古兵,以为他一直被拖着走,已经被地面上的石头撞死了,便没再理会那个毛头小鬼,而是回身助攻去了。
马尾上的爆竹已经燃尽,距离蒙古中军还有一段距离,冯牧左手紧紧拽着缰绳,右手紧紧握着袖剑,毫不迟疑的割了骏马一刀。
蒙古士兵眼见这匹烈马疯了一般冲向中军,纷纷拔刀上前去砍马脚,而这匹马似乎感受到了危险,竟然出人意料的一跃而起,直接跳起来数尺高,越过了好几名蒙古兵,掉落下去的时候,还踩死了一名蒙古兵。
冯牧在心中赞赏这匹马好样的,左手死死拽着缰绳,双脚勾住马镫,不敢半点马虎,虽然他这样的姿势已将近筋疲力尽,可他对自己说,再忍片刻,只要再靠近一点,就能够达成目标了。
双方的主将越靠越近,蒙军主将的巨箭已经射完,拔出了腰间的弯刀,大喊:“取得敌军主将首级者,赏金十两。”
而明军这边更是疯狂,死了这么多同胞手足,如此深仇大恨,怎肯轻易放走那罪魁祸首?
双方做最后的冲杀,便在这时,冯牧藏身的骏马,身上被乱军砍了无数刀,用尽最后的力气,终于冲到蒙军主将一丈开外。虽然还不是最佳的狙击位置,可这也是极限了。冯牧咬着牙,松开缰绳,身体掉落在地,仆一落地,便滚了数尺远。
蒙古兵不知道地上滚过来的是什么,反应过来,拿刀劈砍时,冯牧已经猛然跃起,瘦小的身子劈空出现在蒙军主将的眼前,袖剑没有光芒,在黑夜中,无声无息的穿入了蒙军主将的咽喉。
带着不可思议的表情,蒙古主将跌落马下,蒙军见此情景,阵脚大乱,一触即溃。
第九十八章 明军小魔王
黑夜中,明军乘胜追击,在守关将领的指挥下,奋力掩杀,进犯的敌人被斩杀得七零八落,只有少数逃回塞外。
明军取得完全的胜利,这在以往的作战中,是不敢想象的结果。当敌人完全离去之后,回过神的士兵们看着蹲在地上的冯牧,惊讶得差点没将下巴掉在地上。
那个击杀敌首的人,竟然只是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孩,难道这孩子是天神下凡,来拯救这个边关的吗?
守关将领拨开人群,来到冯牧的身前,他要看看这个立了大功的孩子,此刻在众人的关注下,是什么表情。可是他看到冯牧的样子,却不由得张大了眼睛。
在火把的照耀下,只见冯牧额头冷汗涔涔,面色苍白,而且还紧紧地捂着肚子,守关将领仔细一看,只见一丝血丝从他的指缝间流了出来。
“他受伤了,快,快抬回军营找军医。”
守关将领大吼着,众人这才反应过来,原来冯牧藏在马肚子下面滚落地面之后,在跃起的那一刻,被一名蒙古士兵砍伤了。听到将军的大喊,马上有两个士兵蹲了下去抬冯牧。
没有担架,守关将领立刻推开两人,说道:“别动,我来。”
说着就亲自将冯牧抱了起来,往军营中赶去。藏在尸体下面的李二毛推开身上的尸体,朝人群跑了过来,看到将军抱着重伤将近昏迷的冯牧,喊道:“义父,你没受伤吧,我没帮上忙,请你原谅。”
“泾儿,你也在?你没事真是太好了。”将军听到李二毛的喊话,回头看了他一眼,一改往日严肃的形象,柔声说道。
自从李二毛被他收养以来,他就没叫过他二毛,他问过李二毛大名叫什么,李二毛说叫李泾,泾渭分明的那个“泾”,可他不会写。将军倒没有计较那么多,一直叫他泾儿,没想过那么多。
看着义父抱着冯牧快步往军营中走去,李二毛疾步快跑跟在后面,一回到军营,军医立马给冯牧包扎,将军和一众裨将守在营帐外面,万分焦急。
期间李二毛一直低垂着头,冯牧让他不要轻局妄动,可他担心义父的安危,不顾一切的射出了那一箭,才导致整个计划的失败。若是他肯按照他的嘱咐行动,冯牧也不会受这么重的伤吧。
军医从营帐中出来,将军立刻询问有没有大碍,军医笑了,说无大碍,皮外伤,只是那把刀上有缺口,才让伤口阔大,失血过多,需要一些时日调理。
将军带着一众人进军营查看,冯牧还在昏迷中,可脸色已经恢复了正常。将军安排人留下照顾冯牧,李二毛主动请求留下,看他下了很大的决心,将军点头同意,安排了人在外面巡夜,便去处理战场上的事情了。
这一次蒙古人受了重创,短时间内应该不会再来进攻,可就怕万一,将领不敢有半点松懈,安排人打起精神守岗,同时让人将尸体分开安葬。
冯牧休养了半个多月,已经能够下地行走,好在那些心法口诀能够调节内息,辅助他恢复,所以速度比起常人也要快上许多。
李二毛在那段时日除了练功,就是守在冯牧身边,对他悉心照料。他们从苦难中一同走来,经历了两次生死,情同手足,在李二毛心中,已经打定了注意,以后再有危险,自己一定要挡在这个小兄弟身前,再也不能让他受伤了。
又过了很长一段时日,冯牧夜里打坐练功,白天站在军营旁,看着李二毛随着那些兵士煞有介事的操练,心想自己已经很久没有练功了,不知生疏了这么久,会不会倒退?
从那之后,他没有再跟随李二毛一同操练,而是找了僻静之处,修炼莫子也等人交给他的武功。将军接到侦查兵的报告,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屏退了那个士兵,自言自语般说道:“果然是武学世家子弟吗,他身上到底隐藏了多少秘密?”
接连两个多月,都不见敌人来犯,难得这么久的平静安宁,巡城的士兵在吃饭的时候,话也比平时多了起来。他们口里还时不时讨论冯牧,说起他那一晚的那一剑,吹的神乎其神,好像冯牧长了三头六臂似的。
又过了一个月,蒙古人又前来抢劫,这一次他们避开了明军,选择的是偏僻的村庄,练功的冯牧在山顶看到了一众马队,一口真气差点岔开导致走火入魔。
他快步跑下村庄去报信,疾风在他的面庞呼啸着,他只求能够赶在蒙古士兵举起屠刀前通知村民躲避,不然又将面对血流成河的人间惨剧。
想到此处,冯牧发力狂奔,脚步渐渐飘逸,竟然能够一步七尺开外,他没有在意自己武功提升了一个境界,全然被焦急的心情取代。
当冯牧在村子里大喊蒙古兵快到了,让大家赶快回避时,村民们并未相信这个小孩,等到放牛的老汉连滚带爬说蒙古人杀来时,众人才屁滚尿流的大喊大叫,四处乱跑。
有些村民跑掉了,侥幸存活,老弱妇孺体力不行,在一些英勇壮汉的保护下,也成功跑掉了,可是代价却是那些成年男子死在蒙古兵的弯刀之下。
冯牧在那场战役中,凭借一个几岁孩童的身躯,击杀了数名蒙古士兵,他与背水一战的村民们,一直坚持到明军的援军赶来,然后看着那些进犯的敌人作鸟兽散。
那一战,冯牧只受了一点轻伤,没有几天便痊愈了。
只是在那之后,冯牧更加勤奋的练习武功,一年之后,十余名士兵与他演练,被他赤手空拳打倒在地。又是半年后,十余名手拿武器的士兵攻击他,他也能够全身而退,并摔飞一两名士兵。
李二毛看着进展神速的冯牧,心中很是羡慕,他自认为天生神力,可比起冯牧,简直是小巫见大巫。这让他有些沮丧,而冯牧则告诉他,这不靠力气,而是靠真气和巧劲。
冯牧问李二毛是否愿意跟着他学武,李二毛摇头,说他更愿意跟随义父学习行军布阵,他要做一个将军,带领士兵们将那些蒙古鞑子杀干净。
半年后,进犯的蒙古兵,中了明军的包围,李二毛跟在副将旁边,用弓箭辅助明军的进攻,而更让蒙古军头疼的是,竟然有个鬼影般的小孩,趁他们不注意,在背后偷袭,时不时就杀掉他们几个将官。
对于这样一个小鬼,蒙古军称他为“小魔王”,将他视为眼中钉,除了守关的将领,这个小孩是他们第二想要除掉的人。
第九十九章 绝对压制
正所谓初生牛犊不怕虎,虽然再世为人的冯牧已不再是那种愣头青,可热血澎湃的李二毛,在战场上,绝对是那种不顾性命,拼死冲杀的人。
大明守军击溃了敌人的进攻,当时是下午,还未近黄昏。蒙古一小股兵马往塞外逃走,李二毛在乱军之中,不顾守关将军的嘱咐,单骑追了上去。
看到李二毛莽撞的追赶敌人,冯牧有些无语,这个混小子,莫不是嫌命长。敌人逃走的人数,少说也有四五十个,凭他一个小孩就敢去追击,当真以为对方不敢杀他?
看着李二毛骑马从近处掠过,冯牧张口呼喊,李二毛没有听进去。无奈的摇了摇头,冯牧迅速窜上一匹马,前去接应他。
“将军,那两个孩子追杀蒙古兵去了。”
听到士兵回报这个消息,守关的将领并未惊慌,喃喃说道:“少年意气,太过锋芒,让他们吃点苦头,挫一挫锐气,权当磨砺吧。”
嘴上这样说,心中却放不下他们的安危,当下嘱咐道:“调集我麾下的轻骑兵五十名,前去接应他们,既要保持一段距离,又不可让他们有性命之忧。”
那名士兵领了命令,便走出了营帐,此时另一名将领走了进来,说道:“孙将军,你这样安排就不怕出事,他们毕竟还只是孩子,对城外的地形又不熟悉……”
“张御史,你要相信,雄鹰只有不断在风雨中搏击,才能够傲视苍穹。”守关的大将孙玺,面对张钦的担忧,如此解释道。
看着孙将军一脸认真的模样,张钦在心中叹了口气,他对那两个孩子寄予厚望,不希望那两枝嫩芽过早被人折断。
事到如今,也无法改变什么,只能暗自祈祷他们吉人天相吧。
李二毛不过十岁,已经长得虎背熊腰,身上的肌肉虽不如久经沙场的将士们那般遒劲有力,却也初具规模,比起同龄的孩子,就像一只狗熊一般,有种难以匹敌的威势。
而骑在马上追赶他的冯牧,则是另一种形象,他非但不胖,反而出奇的瘦小,就好似长期营养不良的孤儿,抑或是那山里的野猴子。
虽然他外表瘦小,可在士兵们眼中,他却比那大出他一倍多的李二毛要厉害数倍,李二毛出手虽然蛮横,却也有迹可循。可这瘦弱的小孩,却像是蝰蛇一般,一旦猎物出现,就是闪电般出击,一击必杀,根本就防不胜防。
前面的蒙古兵发现不对,追杀的明军竟然是两个小孩子打头阵,真正的追兵还在十多丈开外,这不正是上天赐予的好机会吗?那个小魔王和那个小霸王,正好一并铲除了,也报了之前的仇。
一个蒙古的百夫长,在确定了情况之后,举手示意骑兵们停下来。也不见他排兵布阵,只是一扬手就扯过来一只箭,搭在弓上就向冯牧的心头射了过去。
其余蒙古士兵见到他行动,彼此间很有默契,虽然并未真正停下马,却减缓了马速,张弓搭箭射杀追击他们的两个小孩。
冯牧挥动袖剑格挡开当先射过来的箭,然后左躲右闪,避开了接二连三的飞箭,李二毛举起手中的盾牌,虽然那家伙很笨重,可是对于弓箭的防御却很有效。他别的没有,却从不缺少力气,只是这样的话,就无法用弓箭狙杀前面的敌人了。
明军见蒙古兵已经开始攻击那两个小孩,加快催动马匹,赶上去支援,而蒙古兵一边撤退一边攻击,让明军很是头疼,对于蒙古人这样的作战方式,他们一时难以破解。
作为马背上的民族,蒙古人这样的作战由来已久,在铁木真时期,将这样的作战发挥到了极致。正是凭借这样的强弓利箭,蒙古军队横行中原,甚至将铁蹄踏向了欧洲。
不过经过岁月的洗礼,在征服了大宋之后,蒙古人以统治者的姿态出现时,就开始腐化,昔日的锋芒也不复存在。再经过朱元璋铁骑的冲杀,变得一蹶不振,也就很难恢复曾经的荣耀。
战斗力虽然总体下降,可是蒙古士兵血液中骁勇的因子却一直存在,见攻击马背上的人没有效果,便立马瞄准马匹射去,李二毛的坐骑中箭,当即跪倒,将他狠狠地摔了出去。
在落地的那一刻,他就势一滚,头撞在盾牌上,顿时起了一个大包,昏迷过去。被赶上来的明军救上马背,往回赶去。冯牧的马也中了一箭,却没有当即倒下,而是支撑着继续前行。
大部分明军已经赶到他的身后,冯牧更有底气,身下的马儿大口喘着粗气,鲜血滴滴下落,脚步越发不稳,他便一下子松开缰绳,双足踩在马头上,一跃而起,凌空一个翻身,向最后一名举弓射击的蒙古兵迎了上去。
飞箭破空而来,冯牧挥剑挡开,断开的箭头依然擦伤了他的左臂,可那是微不足道的轻伤,看着那名面带惊恐的蒙古士兵,冯牧飞到他的面前,手中的袖剑毫不犹豫的刺入了他的咽喉。
带着不可思议和不甘心的表情,蒙古士兵摔落马去,冯牧就势夺下了他的马,继续追杀那些敌人,其实他看到李二毛已经被救走了,便不打算继续追击,生怕中了埋伏,可前面的敌人却越跑越慢,而且反击越发强烈,让他一时难以脱身。
明军这边已经有士兵冲到了他的前面,似乎是拼死策应他,双方再次激烈交火,冯牧看着这起伏的山坡,心想这里又不是一线天峡谷,敌人就算有埋伏,也能够一眼就看出来。
想到这里,他朝远方望了过去,只见远处有两道身影向他们交战的地方赶来。
原本在百丈开外的两道身影,似乎在眨眼之间就缩近了十多丈,又是片刻功夫,便已经只有三四十丈的距离了。
冯牧心中诧异,直觉告诉他来得这两人是绝世高手,能有那样的身形步伐,武功应该不低于莫子也等禁宫五牙。
既然对方从敌军那方走来,就是敌非友,那么这样的话,自己这一行人,还能够全身而退吗?
想到这里,冯牧只觉得头大,原来来人用一片树叶吹着一只古怪的乐曲,而他们之中,不管是明军还是蒙古兵,都跌落下马,在地上痛苦的抱头**。
来人似乎不辨敌友,只想将所有人全部杀光。
第一百章 命悬一线
不论是明军还是蒙古兵,在那摄魂夺魄的魔音中,早就迷失了心神,如同野兽一般狂吼,凭借生命的本能,想要以此扰乱那声音,争取活命的最后一丝机会。
然而来人并未给予他们这个机会,随着脚步的临近,从声波中传荡出来的真气也愈发厚重,不堪忍受这样的摧残,有的士兵拔刀自尽,有的则将头抓得鲜血直流,撞死在地面上。
而那些拼命忍受的,则更为凄凉,在来人走到面前时,七窍被震出血,五脏六腑被震破,倒在地上还不至于立马断气,慢慢忍受着死亡的折磨,说不出的惨烈。
冯牧盘腿而坐,他最初听到这声音,便反应过来这是许爷爷经常哼的《断肠吟》,在湄洲岛的时候,老人只是哼出这个曲调,并未贯注内力,所以冯牧并未受伤。
而今这人却用一片树叶吹出这首曲子,天地似乎在这一刻变得格外宁静,万物的声音也被遮盖,只剩下这曲子,无情的收割人命。
来人停止吹奏,驻足停在冯牧的身边,饶有兴趣的看着这个小孩,而他不远的地方,则倒了上百具尸体,有的还在微微抽搐,尚未完全死透。
那手拿一片树叶的人,是一名中年男子,虽然戴着冲和巾,却能够看到他的发丝黑白相间,特别是两鬓之间,已经完全雪白。而他的小山眉加以柳叶眼,则让他显得温文尔雅,秀外慧中,更多了一分女子的灵气,哪里有半点男子的阳刚霸道?
他的胡须也极浅极淡,是典型的八字胡,而下颚的须稍长,这令他看起来就好似一个老秀才,谁会想到他是一个秒杀了上百人的魔头。
他旁边的则是一名壮汉,身高八尺有余,短衣长裤,虎背熊腰,足足高出他一个头。这人也很有特点,满脸的络腮胡子,竟然还是棕色的,将他整个脸都覆盖起来,不知他怎么吃饭。
而他的眼睛则是淡蓝色,眼眶凹陷,鼻梁高挺,这些特征足以说明他不是大明子民,而他究竟来自哪里,也只有那个扔下树叶的中年文士才清楚。
壮汉重重的出了一口气,用不算流畅的官话说道:“你走这么快,我险些跟不上。”
“客气了,任谁背着几十斤重的东西奔行上百里,也会感觉疲惫的,而你只是长呼了一口气,试问天下还有几人能如你这般?”
冯牧没有睁开眼睛,却听到了两人的对话,这两人长途跋涉,现如今还中气十足,没有一丝疲劳之态,这份修为,放眼整个武林,也少有人能出其右了。
毛脸壮汉似乎不准备将背上的巨大木盒卸下来,依然牢牢地背在身上。只见木盒中插了十把样式古朴的剑,这些剑都大有来历,任何一把都是习武之人心驰神往的利器。
可惜冯牧如今的见识还不了解这些剑的好处,况且无法睁开眼,方才全身的真气被扰乱,此刻他正努力调息,力图将体内气息导入正轨。
“这小孩真是一个异类,在你的声波中竟然能够捡下一条命,这些年我还是头一回见。”
听着毛脸壮汉蹩脚的官话,中年文士微微一笑,说道:“倒不是这小孩厉害,而是传授他内力之人厉害,我俩师出同门,他知晓抵御的方法,一点也不奇怪。”
听到中年人这句平平淡淡的话,冯牧头脑中猛然炸裂,好似被石破天惊的闪电击中,每一处神经都有些麻木。
“师出同门”,这四个与他而言,简直就好似催命符,他不禁又想起许爷爷在湄洲岛上对他说过的那些话。
许爷爷说他的师兄叫宋三行,字思齐,虽然从小体弱多病,身体羸弱,悟性却很高,是一个百年不遇的武学奇才。可惜他心术不正,最后误入歧途,暗算许爷爷之后,师徒便彻底决裂。
许爷爷虽然没有正式收冯牧为关门弟子,两人却有师徒之实,许爷爷说过,头三十年他都不会是师兄宋三行的对手,清理门户还得从长计议,如今却狭路相逢,看来是出师未捷身先死,当真可叹可恼。
听到宋三行不着痕迹的说出这句话,毛脸壮汉也有些吃惊,问道:“你不说你的师父早死了吗,竟然还有个小鬼头师弟,当真好笑。”
宋三行不觉得好笑,他只是撇了那毛脸壮汉一眼,那个小山一般的男人便闭口不言。被他那冰冷的眼神掠过,就像被利刃割伤,这让他觉得背上十柄剑又重了几分。
认识宋三行之前,他纵横塞外,自以为天下无敌,直到遇到那个瘦弱的男子,背着木盒中十把古剑出现在他面前。他使出平生最厉害的招数,对方却始终不曾拔剑,只是食指微微探出,便在他自诩坚硬如铁的腹部穿了一个洞。
从那以后,他便心甘情愿帮这小个子男人背剑,原因很简单,他只想看看这天底下,是否有人能逼这小个子男人出剑。几年过去了,他很失望,遇到的那些对手,都是杂鱼蝼蚁,根本不用那小个子出手,就连他的声音都敌不过。
“世事无绝对,对于他未死这件事,我一点也不意外,毕竟像他那般人物,要人相信他轻易死去,也有违常理,真正让我意外的是他竟然肯将毕生功力传给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子,却不给我。”
听着他话语中的肃杀之意,毛脸壮汉背脊有些发凉,这么些年,能让他情绪波动到这种地步的,还是头一回,看来这小鬼要死无葬身之地了。
而坐在地上的打坐的冯牧,则更为头痛,经过调息,他的气息已经趋于平稳,正当他想要睁开眼睛看看那个许爷爷口中所说的师兄,是如何的面容狰狞时,对方的右手却按在了他的天灵盖上。
“师父,这是你欠我的,虽然有些晚了,可我毕竟还是要讨回来。”
宋三行说完这句话,催动浑身的功法,以“吸星大法”吸取冯牧体内的内功,冯牧只感觉浑身有种拨皮抽筋的疼痛,而体内的真气也在快速流失。
便在他觉得自己不久就会被吸成人干的刹那间,异变突起,一股浑厚霸道的真气瞬息间冲入宋三行的体内,宋三行“噗”的狂喷一口鲜血,哈哈苦笑道:“好你个老狐狸,想不到还留有后招暗算我。”
冯牧只觉得莫名其妙,不知宋三行为何停下,而原本被吸取内力的他,经过了最初的难受之后,如今却变得神清气爽,当真是匪夷所思,令人费解。
第一百零一章 逆鳞
宋三行说完,脸色却在瞬间苍白,饶是他武功卓绝,也不由得冷汗满面。
不敢再耽误,他双腿一滑,便盘膝打坐起来,双手握着法诀,想要抵抗身体中那股澎湃的奇异真气。
毛脸壮汉冷冷的看着冯牧,右手碗大的拳头捏的“咯咯”直响,还未出拳,一股劲风已经刮到冯牧的面门上,他的发丝往后飘去。
冯牧想要闪开,可是那壮汉霸道的气息笼罩着他,让他难以动弹。就在壮汉的拳头要砸向冯牧的额头时,宋三行却突然喝止道:“别杀他,他还有用。”
壮汉慌忙收拳,冯牧死里逃生,回头看了一眼那个所谓的师兄,兴许是因为出声阻止壮汉,让他稍微分神,此刻他的脸色白里透红,样子更显的狰狞可怖。
“怎么会这样?我什么也没做啊,他说是许爷爷暗算他,难道许爷爷在我身体里还布置了什么禁制?”
想到这里,冯牧恍然大悟,比起之前,他觉得自己好似摆脱了一座大山的压制,说不出的轻松舒畅。
宋三行打坐了半个时辰,脸色恢复正常,额头的冷汗也随之消失。见他缓缓睁开眼睛,毛脸壮汉出声问道:“宋,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你竟然被一个小鬼暗算了?”
“奥多夫,你本为罗刹国之人,对于中土文化所知不多,在我们中土,有一句古话叫‘龙之逆鳞,触之必死。’,我之所以被暗算,跟这个孩子无关,而是隐藏在他体内的‘锁魂咒’,想不到老家伙和苗疆还有牵连。”
听到宋三行的话,毛脸壮汉奥多夫一知半解,冯牧却能够听懂,原来许爷爷传授自己内功之时,在他体内种下了一种蛊毒,名为“锁魂咒”,只要有人吸取自己内功,那蛊虫就会苏醒,趁机攻入对方的体内,封闭他的心脉,让他气绝而死。
“许爷爷真不愧当世人杰,想必他早就料到老宋会吸取我的内功,所以事先埋下了这一手,果然是恶有恶报啊。”
冯牧看着宋三行如此痛苦,心中暗爽。可是他不知道,许长润当年这样做的时候,也冒了很大的风险,因为这蛊虫难以控制,内力越强就越容易刺激它苏醒。
若是冯牧隔个十年二十年再遇到宋三行的话,那时他的内功修为已经到达一定境界,说不定不幸与一个强敌交手,催动全身内力,就让蛊虫反噬了。
奥多夫问道:“凭你的武功修为,这什么蛊毒还不是轻而易举就排除了?我看你的样子,却并不轻松,又是为何?”
宋三行微微苦笑,说道:“也罢,反正迟早会遇到苗疆那些难缠的家伙,我就提前告诉你吧。蛊毒不同于其他的毒,如果说其他毒是死的,那么蛊毒就是活的,他能够与宿主相辅相成,也能够相斥相杀。”
“这么奇怪?”
“当然,中了我这种蛊毒,若是使用内力祛除,内力越深,受到的反噬也就越大。所以,在蛊毒解除之前,我是不能动用内力的。”
奥多夫惊讶的问道:“那这么说来,你还有救吗?”
宋三行点了点头,说道:“自然是有救的,老家伙只当我不知道这蛊虫,谁知我却遇到过一个苗疆老人,听他说起过各种蛊虫,自然也是知道破解的方式的。”
“那还等什么,你赶快解了这蛊毒,不然强敌来犯,你不是死路一条?”
宋三行点了点头,对奥多夫说道:“若你害怕,大可以自行离去,我如今虽然束手束脚,一般的武林人士,还是能够应付的。”
罗刹国人向来以勇气著称,被人质疑胆小怕事,奥多夫板下脸来,说道:“我活了四十多年,还没怕过谁,就算是巅峰时期的你,我也只是敬重,不敌大不了一死,何况除你之外,中土其他人我还未放在眼里。”
冯牧心中想笑,也不能说这人头脑简单,四肢发达。他只是性格刚烈,受不了激将法,怪不得古人总说请将不如激将,若是宋三行请求这人一路保护自己,一定会遭到他的白眼和轻视吧。
“如此,你正好随我去江南见识一番,比起这北方的风刀霜剑,江南的鸟语花香,山明水秀,如同人间仙境,定让你流连忘返。”
“怎么还要去什么江南,难道你现在无法解开所中的毒吗?”
“既然我所中的蛊毒名为‘锁魂咒’,有锁自然需要钥匙,而我并非苗疆传人,所以那钥匙还得去它的源头寻找。”
做了这个决定之后,宋三行缓缓站了起来,对冯牧问道:“小师弟,想必师父的‘八荒炎诀’传给你了吧?”
冯牧摇头,觉得莫名其妙,他可从未听过什么“八荒炎诀”,难道是许爷爷教给他的那些法诀,没有告诉他真正的名字,不应该啊,每一道法诀都有独有的名字,可却从未听过什么“八荒炎诀”。
可是宋三行饶过自己一命,肯定是为了这个法诀,若是他知晓自己压根就没听过,那还不老羞成怒,将自己碎尸万段?
可他没有听过,总不可能胡乱编造吧?
此刻他进退两难,不知如何处理,宋三行却淡淡说道:“想必你也清楚,只要你说出了这法诀,就难逃一死,无妨,我有无数种法子让你说出来。”
听到宋三行这般威胁的话语,冯牧哭笑不得,如此看来,自己留在宋三行身边,肯定要受尽折磨了吧。
一想到要被严刑逼供,冯牧就一阵恶寒,若是宋三行心里扭曲,让自己断手断脚,那他成了废人,以后还怎么闯荡江湖?还怎么清理门户?还怎么守护社稷?
“就算不择手段,也要从老宋手里逃出去,不然人生也就到头了。”
冯牧在心中做了这个决定,被宋三行和奥多夫挟持着,往居庸关走去。
居庸关守将孙玺,见追兵去了这么久还不回来,心中有些焦急,却未表现出来。而张钦却主动请求带兵出城接应,正中孙玺下怀,他毫不犹豫的答应了。
张钦的兵马,见到三名骑兵,护送着李二毛回城,便去询问冯牧的下落,得知还在追杀蒙古兵,当下怒了,道:“胡闹,我去接应他们。”
当他带兵赶到时,却看到蒙军和明军尸横遍野,却唯独没有冯牧的尸体,就仿佛人间蒸发了一般。看着这诡异的场景,张钦瞳孔微微收缩,喃喃道:“究竟是何方神圣能做出如此丧心病狂的是来,而一个小孩竟然活了下来,这又藏有什么玄机?”
士兵们无比错愕,在张将军的吩咐下,将尸体安葬,许久之后,才返回居庸关。
第一百零二章 山雨欲来风满楼
皓月当空,群星璀璨。
夜色中,无边的寂静笼罩着边关,将士脱下甲胄,兵器却放在枕边,一有风吹草动,便冲出来拼命。
孙玺的营帐中,一盏青灯,跳跃着明灭不定的光芒,映照在他坚毅的脸庞上,显得格外凄凉。
张钦坐在他旁边,而地上跪着一个身材高大的孩子,不是那莽撞杀敌的李二毛,又是何人?
“行了,你起来吧,这事也不能全怪你,你也是立功心切。”
见那个孩子跪了一个多时辰,张钦出面,平静的说道。李二毛无动于衷,抬头看了看孙玺,孙玺一脸严肃,摆了摆手,道:“罢了,就算你跪死在这营帐里,也无济于事,起来吧。”
听着命令一般的话语,李二毛站起身来,跪了太久导致双腿发麻,险些栽倒在地,他强行支撑着,才没倒下去。
“义父,请你多派些人马寻找小牧,若他有不测,我愿以死谢罪。”
李二毛说的信誓旦旦,他为人耿直,倒不是逢场作戏,孙玺心中苦恼,若冯那小子真出了什么事,倒也可惜了那么聪慧的一个小鬼。
而自己的义子李泾,虽然算不得帅才,却有为将的天赋,加之他天生蛮力,身材高大,再给他十年成长,必然在军中树立威信,成就也会远超自己。
“别说这些没骨气的话,小牧是在追击敌人时失踪,很有可能被掳掠到了蒙古王庭,你若想赎罪,就奋勇杀敌,说不定还能见到他。”
孙玺说的这话,他自己也不信,然而没关系,只要这个心思简单的李二毛相信就好,他的本意就是要将他锻造成一柄利刃,对敌人一击必杀。
不能派出太多兵马搜查,因为守卫关卡才是头等大事。两个时辰后,裨将率领数十名士兵回来了,很惭愧的摇头,孙玺挥了挥手,让这些士兵去休息。
其实冯牧早就出了居庸关,壮汉奥多夫不会点穴,只会用铁拳头砸人,但是宋三行很精通。
他不能使用内力,只能凭借本身的气力点住冯牧的穴道,效果自然要差许多,冯牧说不出话,却能够支支吾吾的发出声音。
奥多夫不耐烦,撕下一块衣袖,塞在冯牧嘴里,冯牧后悔不该发出声音,简直自找罪受。
原本还想着到了居庸关,他就尽可能弄出声音,结果奥多夫将他装在一只棺材中,连带着几十斤重的十把剑,扛在肩上,跟在宋三行身边,光明正大的出了城,竟没有士兵检查棺材。
“哼,早晚十倍奉还,饶你是鬼,也要喝我的洗脚水。”塞在冯牧嘴里的破布,全是汗臭,冯牧心中恼恨,心中这般想着。
出了居庸关之后,他们就将冯牧放了出来,让他跟着一起走,冯牧穴道被解开,连忙拔出嘴里的破布,重重的扔在地上。
兴许是习惯了长期的苦修,宋三行和奥多夫似乎是打算步行去苗疆,冯牧跟随他们连续走了半个月的路,脚上被摸出了好几个水泡。
他们在一家小客栈中休息,客栈中南来北往的客人,看着冯牧被奥多夫提在手上,表情万分不情愿,又看着宋三行一副儒生的打扮,再看奥多夫狗熊精一般的身躯,既觉得好笑,又觉得奇怪。
“光天化日之下,竟敢拐带小孩,还有王法吗?”一名江湖客,对旁边的人说道。
奥多夫听到了那人的话,原本轻巧的步伐,瞬间加重力道,只听“卡擦”一声,客栈的青石地面,被踩出了一道裂纹。
所有人目瞪口呆,刚才打抱不平的那人,被他的同伴摁住头,装成吃饭的样子,只求那个小山一般的毛脸恶鬼,不要往这边看过来。
到了吃饭的时候,冯牧拿着筷子,每当奥多夫要夹菜的时候,他都会抢先夹过去,不怎么熟悉用筷子的奥多夫被冯牧戏弄,不由得恼怒,一掌下去,桌子应声而碎。
桌上的酒菜也洒落一地,听到这动静,店掌柜连忙跑过来赔笑,以为是菜品不好,惹怒了这地狱来的恶鬼,奥多夫倒也没有仗势欺人,只说再换一桌,老板唯唯诺诺,真怕这夜叉一个不高兴,拧下他的项上人头。
天色已晚,宋三行没有继续连夜赶路,虽然对于他而言,连夜赶路是家常便饭,可是奥多夫和冯牧却很不适应。好多天连夜赶路,奥多夫倒头便睡,立马鼾声如雷。
武功到达一定境界,耳聪目明只是最基本的改变,传闻中达摩祖师,甚至能够感受到十里外黄泉下蚁虫搬动食物的声音。此传言虽然不着边际,然而空穴来风,事必有因。
宋三行是一个高手,所以他坐在房间中,却听到了来自十多丈开外房顶上的动静。那个声音的来源有三处,若他能够动用内力,便能够释放气息,感受对方的身形吐纳,估计他们的武功境界。
可惜如今只能凭借五感来探寻敌人,让他不知深浅,而瞬息之间,那三人已经到了他们所在的房顶。
冯牧却没有听到屋顶上的声音,虽然他能够听到细针落地的声音,可是屋顶上三个人落下,却仿佛是无声无息。
“朋友,既然来了,不妨下来喝两杯薄酒,在下有失远迎,还望赏光,让我一尽地主之谊。”
宋三行的话音落下,冯牧露出茫然的表情,鼾声如雷的奥多夫也猛然睁开眼睛。
只听雕花木门“吱呀”一声被人推开,三个衣着得体的中年人走了进来。
他们的身材都差不多,中等偏胖,也都留有胡须,手拿兵器。
不同的是,一人头上顶着混元巾,背负一把巨剑,腰间挂着一个大葫芦,左手持马鬃尾拂尘,宋三行微微皱眉,这全真教道士既然敢拿拂尘,定然修为不俗,而他的打扮,又跟吕祖相似,莫不是有飞剑斩人头的本领?
第二人是个光头和尚,挂在胸前的一百零八念珠,也比寻常念珠巨大,具由乌木制成。而他的水墨禅杖,比他身形高处许多,冯牧相信,就算不动手,那根禅杖也能把人压垮。他披着僧伽梨袈裟,冯牧不太懂他的辈分,可宋三行却一清二楚。
第三人做相士打扮,可他却没有竹杖与布幡,只是腰间挎了一个布袋,冯牧觉得里面装了铁八卦和抽签筒之类的玩意,反正看起来佷鼓。他右手持一把羽扇,一副气定神闲的模样。
客栈外夜风吹送,正应了“山雨欲来风满楼”那句古话,气氛有些凝固。冯牧看着这三人,知道他们来者不善,看来好戏要开场了。
第一百零三章 一触即发
诺大的天下好似一个棋局,众生便如同那棋子,生死难料,祸福相依。
在这局中,每一个生命都是息息相关,不存在独立的个体,因为他人所走的一步,也许将改变你整个命运。
冯牧置身于大明王朝,现如今每一步都被人牵着鼻子走,因为他还太过弱小,还不具备改变世界的能力。
宋三行十多年不在中原行走,一来是为了躲避江湖仇家,二来是为了到塞外寻找一样东西。
他的师父许长润,当年随军讨伐鞑靼的亦思马因,而当时的大太监汪直,却在乱军之中藏了一样宝贝。
那正是他师父一心想要得到,却终其一生也没有到手的东西。汪直是一个阉人,可对武功秘籍却很是痴迷,无奈他绞尽脑汁,也无法参透其中奥妙。
许长润只在只言片语中透露过那卷秘笈的名字叫《参天契》,而宋三行继续追问时,他却缄默不语。
能被师傅挂念,豁出性命也要得到的秘笈,对于习武之人而言,简直是无上之宝,自然要慎重对待,奉为圭臬。
可惜他没有亲身经历过那段场景,更不清楚汪直那狗贼将那秘笈藏在何处。他偷袭了许长润之后,便一路向北,在中原辗转几个月,搜罗秘笈,也挑战各路高手,虽然跟预想的那样名满天下,却最终为盛名所累,不断有江湖中人找上他,明刀暗箭,防不胜防。
于是他远赴塞外,十多年的找寻,没有半点蛛丝马迹,就在他万念俱灰,打算重返中原的途中,却意外的遇到了奥多夫。
两人不打不相识,形成了一种微妙的关系,既非主仆,也非朋友,奥多夫无时无刻不在想着击败他,可在此之前,又不允许其他人先得手。
几年之后,宋三行几乎踏遍了塞外的每一寸土地,终于在一个破旧的蒙古包中,得到了他想要的《参天契》。
那名奄奄一息的瘦骨老者,说着他听不懂的蒙语,宋三行拿过已经破烂不堪的羊皮卷,发现缺少了最后一小部分,当时便爆发出凌厉的真气。
奥多夫被震飞出去,那名蒙古老者也当场死亡,不甘心功败垂成的宋三行找遍了蒙古包方圆十里的每一处角落,依然没有发现那剩下的一小部分。
带着沮丧与不甘心,他踏上了重返中原的路途,因为他想起那老者在他拿出《参天契》之后,手指一直指着南方。就算毫无根据,他也要赌上一把,凭他的直觉,他认为是有人抢走了那剩下的一小部分,逃向了中原。
看来为了这本秘笈,经历了一场大战,老者虽然击退了强敌,可也被打断了全身骨头,那人虽然得手,却因为重伤不敢再进一步,选择了逃离。
这是宋三行的猜测,可他不会想到,那名蒙古老者所面对的强敌,不是一人,而是十二个。
在宋三行看来,他是幸运的,因为他只要回到中原,放出消息说《参天契》在他手上,那么最想要抢夺的人,便是另一部分的持有者。
那天他和奥多夫奔行在路途上,正好撞见两军厮杀,他正愁心中的怨气无处发泄,那些人反正要拼个你死我活,不如送他们一程。
他的举动让他发现了冯牧,凭借那小鬼的呼吸吐纳之法,他看出来是师父的独门秘术“万法归元”,便一切都明白了。
这小鬼定然是承袭了师父所有的内功,而那个一直对他有所保留的师父竟然这般无私的将一切交付给一个乳臭未干的毛头小孩,这让他彻底崩溃。
他的本意是想吸光冯牧身上所有的内力,将他变作一具人干,可惜事与愿违,中了师父提前布置的蛊毒。
树欲静而风不止,就在他小心翼翼想要避开一切武林人士,低调行事的时候,偏偏撞上了这三人。
看着房间中的三人,宋三行面色不变,心中却在权衡利弊,这三人的身手不弱,就算自己能够动用内力,也不敢保证能在十招之内完胜,何况如今的自己,空有剑招,没有内力,发挥不出十分之一的威力。
奥多夫凭借自身的怪力,和他这些年传授的一些武功,兴许可以牵制一人,甚至能打个平手,那么剩下的两人又该作何处理?
十多年不在中原武林行走,在塞外又没有多少消息来源,他不知道这三人是何来历。
可屋子中的三人,却很清楚眼前的宋三行,因为当年宋三行锋芒毕露,在与前辈的挑战中,没有留一点余地,不仅将对方击败,还割下了头颅,拿走了他们的兵器。
这对于江湖中人而言,简直是奇耻大辱,遍寻十多年未见的仇敌,如今再次出现在中原,经过中原最大的情报组织“千寻阁”数十名弟子的确认,终于将这个消息传了出去。
“千寻阁”五万只白鸽,三天之内便传出去七千三百多只,有江湖中的名门大派,也有不入流的小门派,乃至一些退隐的武林前辈,和一些爱凑热闹,妄想名动天下的后起之秀,都经过不同途径,得知了这一消息。
宋三行不知不觉间,已经成为众矢之的,天下群雄都在关注,有的持观望态度,妄图坐收渔利,有的则蠢蠢欲动,希望一战成名,有的则只是为了报仇。
客栈中的三人就属于最后一种,他们分别是全真教,金刚门和沧浪派的弟子,虽然门派的分量比不上武林的泰斗少林武当,却有自身的出彩之处,更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对武林局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全真教的道士叫吕剑南,是掌教真人商正言坐下的三弟子,性情有些古板,嫉恶如仇,但心思单纯,醉心武学,平生最大的爱好就是挑战高手,却又碍于名门正派的身份,不能尽如人意。
金刚门的和尚法号释空,未出家时是一名刽子手,手中大刀斩落无数死刑犯的人头,戾气很重,杀孽太深。后来遇到金刚门的无尘大师,才放下屠刀,跟随他潜心修佛,谁知宋三行找上门来,将他敬重的师父斩首,于是他之前的佛性一扫而空,又做回了一个怒目金刚。
沧浪派的相士名叫包希仁,为人放荡不羁,不喜约束,所以虽为沧浪派包罗象的独子,却热衷四处游玩,秦楼楚馆逗留,舞榭歌台踏遍。直到有一天,他得知沧浪派的掌门死于宋三行之手,掌门被大堂主继承,才知道他已经一无所有,不得不替人算命,落魄江湖。
唯恐天下不乱的冯牧,在几人的对视中,指着宋三行,语调很轻的说出了一个事实,道:“他中了蛊毒,无法使用内力。”
第一百零四章 逃离虎口
冯牧的那句话说完,一石激起千层浪,屋子里原本就弥漫了火药味的空气,在瞬间炸裂。
金刚门的释空,沧浪派的包希仁以及全真教的吕剑南,哪个不是一骑当千的人物?原本还存有一丝顾虑,可是在得知这一真相之后,三人不再有丝毫迟疑,闪电般出手。
这倒不是说他们不自量力,原本三人就没想过能够全身而退,抱着玉石俱焚的心态,只想重创宋三行,所以就算自己不敌,被他斩杀,以后的人也可以坐享其成。诺大一个江湖,凭借车轮战,他宋三行又不是无敌金刚,早晚也给累死。
如今听说他不能使用内力,那么就非杀他不可,难道白白错过这个天赐良机,放虎归山?
三人同时出手,三股强劲的真气在瞬间激荡而出,房间中的门窗应声而倒,冯牧运起内功抵挡,不让自己被真气震伤,却没有强行抵挡,而是就势弹出了房间。
两虎相争,必有一伤,在这个时刻,宋三行自保尚且不能,对他根本无暇顾及。他假装被震出去,正好借机逃走。
可惜他的盘算虽好,无奈三人同时爆发出来的真气着实强悍,他虽然护住了心脉,被震荡而出时,却震伤了全身的经脉。
冯牧赶紧运功打坐,调息身体,他十分清楚,这场战斗不会持续太久,兴许就在瞬息之间,自己若是错失了这个机会,只怕就难逃一死了。
而屋子中,释空的水磨禅杖当头劈下,那力道千钧的一击,宋三行在不使用内力的情况下,别说抵挡,便是避开也难上加难。
眼看他就要被劈成两半,奥多夫却瞬间挡在他的身前,双掌高举过头顶,竟然硬生生接下了那不可一世的一击。
双方比拼力气,奥多夫脚下的木板裂开,只听得“轰隆隆”的响动,以他双脚为中心,木地板被砸出一个大洞,他和释空和尚同时掉落下去。
几乎在同一时间,宋三行的手中已经多了两柄剑,换做平时,他肯定不会这般轻易拔剑,可如今到了生死存亡的关头,他还能故作高深?
他的左手是一柄古铜色的剑,名曰:黄泉,剑锋三尺五寸,重五斤二两,在他所有佩剑中最轻,最脆,却最锋利。
而他右手的则是一柄赤红色的剑,名曰:血河,剑锋三尺两寸,重九斤九两,在他所有佩剑中最重,最钝,却无坚不摧。
吕剑南的拂尘扫过去,送三问用黄泉剑迎了上去,看似锋利的古铜色名剑,却未能割断那拂尘,相反,吕剑南拂尘上缠绕着一股真气,将宋三行的黄泉牢牢包裹,似乎眨眼间就能够将之折断。
右手边,面对包希仁羽扇中射出来的细砂,宋三行只得挥剑挡开,可是缺乏内功辅助,他手腕虽然极速挽着剑花,形成一道屏障,却未能全部将那细砂挡开。
身中那细砂之后,宋三行的右肩有些微麻痹,便在这瞬息之间,吕剑南已经猛然抖动拂尘,黄泉剑本身来了个大转折,却未折断。
吕剑南的招式用老,陡然变招,猝不及防间,拂尘已向宋三行的脖子卷了上去。宋三行等待这个时刻已经很久,他的左手忽然下探,右边已全然暴露在包希仁的攻击之中。
他的步伐发生了微妙变化,双脚交叉,身子出人意料的一个大旋转,左手的黄泉猛然刺出,剑走偏锋,迎着吕剑南的拂尘,剑指对方的咽喉。
黄泉剑果然剑如其名,吕剑南的瞳孔极速收缩,看着剑锋离自己的咽喉越来越近,甚至感受到了来自黄泉的森冷与绝望。
他并非躲不开那一击,而是不愿意躲开,因为他的拂尘在剑锋刺入自己咽喉的那一刻,也会同时卷飞对方的头颅,想不到恶名昭彰的宋三行会死在自己手里,大师兄在天有灵,也能告慰了吧。
谁知宋三行那看似拼命的一记攻势,却是虚招,吕剑南反应过来只是障眼法的时候,宋三行的血河剑已经刺入了包希仁的右肋。
包希仁武功套路注重暗器,本就眼疾手快,而宋三行又只是招式,并无内力辅助,所以动作慢了一倍不止,他才能够避开胸口那致命的一击。
血河剑之所以被称为血河,是因为被他刺伤的人,不论武功多高,都会血流不止,伤口很难自行愈合。因为剑锋上有几处凹槽,刺进皮肉,浑然不似其他刀剑只是刺开一道裂口,它是连皮带肉拉扯出来一个血洞,让对手流血不止,血流成河。
宋三行一击得手,却丝毫不敢大意,因为就在血河剑刺入包希仁右肋的同时,吕剑南的巨剑,也不声不响的对准了他的胸膛。
胜负往往在眨眼之间,宋三行作为绝世剑者,剑如同他的生命,早已经心灵相通。预感到剑锋要贯穿自己的心脏,宋三行紧咬着牙,全身的气息陡然张开,排山倒海的真气,将这座小客栈震得支离破碎。
一开始就见到情形不对的那些江湖客早就躲到了数十丈开外,看着客栈颓然崩塌,嘴里感叹,惊魂未定。冯牧那个时候,也已经恢复,刚逃离客栈一丈开外,就被宋三行的真气震荡开去,飞出去五丈开外。
虽然他时刻警惕,害怕受池鱼之祸,可他那粗浅的内力,和瘦小的身躯,到底难以抗衡宋三行那霸道的一击。
“大不了一死,豁出去了。”冯牧紧咬着呀,逆行经脉,使用巴东龄教给他的“逃命一式”,那一招能够激发潜能,速度达到极致,可惜有损寿命。
冯牧的身影凭空消失,再次出现已经在二十多丈开外,顺利逃出生天的他,再也难以支撑,昏迷过去。
而客栈中那边,却传来了轰隆轰隆的震天响,巨大的爆炸声刺激着每个人的耳膜,好似雷神将临,惩罚世人。
众人循着声音寻找时,才看到一队人马出现在客栈外,用三架巨型的投石机,不断投出装着火药的瓦罐,更有无数被削尖的竹杖,密密麻麻的射向一片火海的客栈。
火攻持续了一炷香时间,那队人马严阵以待,形成一个包围圈,目光灼灼的盯着火场,一发现有人冲出来,就一起围上去掩杀。可是又是三炷香时间过去,火海中没有一点动静,而那客栈却已经化为飞灰。
“看来宋三行已经葬身火海了,撤退。”一名身穿古怪铁甲,披着猩红披风的年轻人吼了一嗓子,一队人马迅速消失。
而不久之后,一个白面书生,发现了昏迷的冯牧,将他背在背上,由此展开了一段宿命的相遇。
第一百零五章 内圣外王
冯牧睁开眼的时候,躺在一间屋子里,天色有些晦暗,因为快到黄昏了。
看房间的布置,应该是一家客栈,冯牧打量着屋子里的情况,看到桌子旁趴着一个人,手里抓着一本书,人却睡着了。
冯牧觉得有趣,这个书生模样的人,大概不是读书的料,拿着书就打瞌睡。他走到他的面前,轻轻地推了推他。
那人惊醒,见冯牧醒来,开口说道:“你还真能睡,可是睡了一天一夜啦。”
“谢谢你救了我,有吃的没有?”
“当然有啊,早给你留着,你等下。”那个白面书生打了个哈欠,走到橱柜前将一些干粮拿了出来,冯牧虽然想吃熟食,可是腹中饥饿,也没有那么多挑剔。
看着冯牧吃着东西,那个白面书生说道:“我叫有礼,是徐大人的书童,你叫什么名字?”
“我,我叫冯牧,字子由。”冯牧随口回答道。
“不错不错,你的名字比起阿猫阿狗好太多了,还有字,应该是大户人家出生吧,话说你怎么一个人沦落在外,而且还这么小?”
面对有礼热情的询问,冯牧据实回答,说:“我父母双亡,从小就四处沦落,什么大户人家都是云烟,我从没有享受过。”
“要不你就跟着徐大人吧,正好徐大人回家省亲,老家还缺家丁,只要你进入徐府,没事的时候还可以读书,将来还可以考科举,是不是很好?”
冯牧摇了摇头,说道:“我不想做一个家丁,我的理想是做一个侠客,浪迹江湖,过无拘无束的日子。”
对于这个不识好歹的小孩,有礼有些不悦,没好气道:“就凭你一个小孩,还想闯荡江湖,要不是我发现昏迷的你,你死了都没人知道,还是脚踏实地一点,做家丁哪里不好了?”
“人各有志,你说服不了我的。”冯牧说着,慢慢吃着东西,有礼觉得这小孩太过执拗,一把抢过薄饼,说不听话就不给你吃。
他的话刚说完,房间门就被人推开了,力道不大,可是进来的文士却用严肃的语气,平和的说道:“有礼,你怎能这样对待小友?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你所学的圣人之道都忘了吗?”
“大,大人,有礼不敢,我知错了。”
“知错就好,过而能改,善莫大焉。”那个看起来而立之年的文士说道,显得温文尔雅,谦恭厚德。
“在下冯牧,见过徐大人,多谢大人收留。”冯牧对于这个文士,心中没底,他一直都和武林人士打交道,和文人的交流还是头一回,一想到从八股文中脱颖而出,走入仕途的人物,他就觉得对方古板得要死。
“冯小友不必多礼,鄙人徐爱,字曰仁,很欣赏小友不为五斗米折腰的气结,不瞒你说,行侠仗义,也是鄙人的愿望,无奈体弱多病,只得学文。”
冯牧有些受宠若惊,连忙摆手说:“大人言重了,这般说我,当真折煞我也。”
“哈哈,小友不必紧张,我们平辈论交,只求志趣相投,不问出身高低,若你愿意,可叫我一声徐大哥。”
冯牧不再迷惑,把简单的问题复杂化,从来不是他的风格,他一开始还以为跟酸腐文人打交道很头疼,谁知对方这么好说话,当下脱口而出:“徐大哥。”
徐爱笑了,冯牧也笑了。然后两人不再说话,徐爱从书箱里拿出书本,津津有味的看着,冯牧在一旁慢慢的吃着薄饼,有礼无事做,也跟着看书,却不断的打哈欠。
待有礼去上茅房的时候,冯牧跟了出去,问道:“有礼大哥,徐大哥到底当的什么官啊?”
“啊,这么重要的事情竟然没有告诉你,我们大人可是任南京工部郎中的人物,你可不要太没规矩,就算大人不介意,但儒家向来讲究礼仪之道,你还是少说话吧,指不定那句话就说错了。”
冯牧点头说知道了,然后跟着有礼一起去上茅房,两人都觉得呆在房子里太闷,之后就没回去,正好院子里掌柜的小孩在踢毽子,冯牧虽然不会,也凑了上去。
晚饭之后,有礼早早的睡下了,冯牧盘腿而坐,将内息运行了一个小周天,顿觉神清气爽,可床榻上还空空如也,冯牧疑惑,徐大哥哪去了?
他走出房门,才看到徐爱站在院中,面对着一棵大树愣愣的出神,似乎在想着遥远的心事,冯牧轻声问道:“徐大哥,你还不休息?”
要知道,那个时候已经是亥时,更漏都滴了一半,再滴落一半就是天明了,在他的印象中,古人都是睡得很早的,毕竟没有什么娱乐消遣嘛。
徐爱有些意外的回头,说道:“小友你怎么还未休息?”
“我要练功啊,虽然是三天打渔两天晒网,可也不敢丢下啊。”冯牧说着,心中觉得惭愧,许爷爷曾叮嘱他每天都要练功,可他总因为一些事情耽误,练功的进程也慢了很多。
徐爱看着冯牧,赞赏的点了点头,说道:“不错,小小年纪,就这般勤奋,为兄比起你来,真该好好反省一番。”
“徐大哥你这么晚不休息,在做什么啊?”冯牧再次问道。
“我在格物。”徐爱平静的说着,看着他的样子,冯牧只觉得他虚怀若谷,古井无波,一时有些出神。
古人追求内心的修行,正其心,诚其意,方能得其道。若要致知,便要从格物做起,须保有赤子之心,浑然忘我,才能达到天人和一的境界。
就在冯牧觉得自己打扰了徐爱,想要告辞的时候,房檐上突然跳下来两个盗贼。兴许是没想到这么晚还有人不睡觉,觉得自己被发现了,要杀人灭口吧。
两人还未靠近,书生徐爱却突然大喝一声,不仅两名盗贼,就连冯牧都吃了一惊。只听徐爱说道:“本官是朝廷命官,你等若害我性命,必将牵连父母妻儿,只要我大喝一声,事先埋伏的人马就会立马冲出来。”
两个盗贼立马跪地求饶,徐爱虚张声势道:“念你们生活不易,下次别犯了,好好回家去吧,若要一一孤行,也只是害苦了家人。”
两个盗贼吓得逃走了,徐爱的话在冯牧看来,对那些老江湖无效,可对于一般毛贼,却句句攻心,小富即安的平民,谁愿意冒险?
徐爱粗略的小伎俩,却体现了内圣外王之道,所谓“暗而不明,郁而不发,天下之人,各为其所欲焉,以自为方。”
“内圣”便是修身养德,徐爱对书童,是以诚相待,对冯牧,是以礼相待,对盗贼,是以仁相待,他粗茶淡饭,素衣麻服,克己复礼,品行高洁。
“外王”便是齐家、治国、平天下。为了达到这一目的,推崇权谋与手段,徐爱的虚张声势便是这一思想的外在体现。
内圣外王是儒家的最高境界,冯牧不清楚徐爱的境界有多高,可他明白这个文弱书生不简单。
在三百年后,有个叫曾国藩的读书人,他做了很多大事,挽救社稷,平定动乱,被称为“中兴名臣”,说到底也就是内圣外王。“倚天照海花无数,流水高山心自知。”是他一生的写照,也是儒家的精髓。
而这时的冯牧,还没有入门,可也快了。
第一百零六章 大战海盗
自古有言:宁为太平犬,莫作乱离人。
若不是因为贫穷,谁愿意铤而走险,冒着杀头的风险,做那打家劫舍的勾当?
苏杭一带,相对富庶,民风淳朴,所以动乱较少。
冯牧跟随着徐爱,一路南下,路上顺风顺水,没有遭遇什么阻碍,而且徐爱兴之所致,还会吟诗作对,也自有一番情趣。
不知不觉,他们已经到了浙江萧山,徐爱和谢迁、王守仁一样,都是浙江余姚人,近乡情怯,在外为官多年,物是人非,一时竟也感慨万千。
冯牧虽没有多少感觉,但他的记忆中隐隐约约还记得那么一点,自己还是婴儿的时候,许长润抱着他观看了钱塘江的潮汐。
可惜那个时候的自己,对于外界的感觉不太强烈,虽然神经敏锐,却无法诉诸言语,如今倒是可以说话表达感受了,可惜当年的那些人,都不在了。
兴许是受了徐爱的影响,冯牧也开始回忆之前的那些人,自己出生后,一直抱着自己,抚养自己,不停颠沛流离的戚大娘,她如今在哪?
那些被刘瑾操控,追杀自己在这个世界的父母,原先的锦衣卫韩少飞等人又怎样了?还有带着自己从湄洲岛回来,却中途失散的十三叔和船伯伯,他们又是生是死?
冯牧没想过报仇,因为那些锦衣卫都是受人利用的棋子,为了保护他逃出京城,有的甚至家破人亡。且不论他们怀着什么目的,以前的那些恩怨,毕竟已经成为过去,再要追究也无法挽回什么,而且救了他的性命是铁一般的事实。
他虽然只是一个孩子的身躯,却经历了很多事情,上天安排他回到明朝,定有玄机,他从此要过自己的人生,全新的人生。
冯牧模糊的记忆中,依稀记得有个谢爷爷,那个老爷子很健谈,每天都在操心国家大事,却因为朝中奸贼陷害,而在险恶的政治漩涡中败下阵来,好在没有沉沦无底深渊,也算是万幸。
这一次,他们的运气不太好,并不是钱塘江的汛期,所以看不到那壮观的潮涨潮落。徐爱站在江边,他的旁边是冯牧和有礼,三人面对壮阔的江面,一言不发。
饶是如此,无言的观望中,早已经胜过了千言万语,心中的敬畏与叹服,只可意会不能言传。
江面上一艘海船迅速的靠近,离徐爱等人所在的码头越来越近,码头边不止有冯牧这些看风景的人,还有搬运货物的苦力,和负责登记的监工,以及一些士兵。
海船顺风而来,“轰隆”一声撞击在码头的木板上,船身有些破损,木屑纷飞,船上两名壮汉迅速抛下铁锚。
就在冯牧好奇的望向那边时,一声大喝想起:“赶快动手,务必在官兵赶来之前结束战斗,逃离海上。”
那一声吼完,便看到甲板上几十名壮汉,身穿厚厚的衣服,身材臃肿却身形灵活的从海船上跳下来,手中还举着明晃晃的大刀。
“海,海贼来了,大人我们快跑!”有礼吓得手足无措,声音颤抖,可他虽然胆小,却忠心护主,挡在了徐爱的身前。
可怜徐爱一介文弱书生,突然遭此变故,也不知道如何是好,出于本能,转身就跑。可他虽是逃跑,却不失修养,还捎带着冯牧一起,从容不迫,选择的路线清晰明了,避开了敌人围追堵截的那些点。
好在那些海盗着重是抢劫货物,追求的是速战速决,只要对方不反抗,他们也不会浪费时间去追杀。
“不许逃,这些都是朝廷的贡品,若是丢了,可是要受连坐之罚的,拼死也给我护住。”
负责监工的那名主簿,看着那些工人,以及衙门中的杂役,歇斯底里的吼道。
经过他这一吼,那些逃跑的人,一想到会连累家中的人,也都纷纷掉头,有的摸出怀中的短刀,有的则捡起地上的扁担,和那群穷凶极恶的海盗拼杀起来。
“徐大哥,放开我,我要去帮他们,我也是学武之人,不能坐视不理。”
冯牧对徐爱喊道,徐爱停下脚步,却没有松开冯牧的手,说道:“你说什么傻话,那些壮汉一只手掌也能拍死你,你一个小孩能帮什么忙,快随我去报官,请衙门派人增援吧。”
“没问题的,徐大哥你相信我,我已经和蒙古人战斗过两年多了,还怕那区区海盗吗?”
冯牧一把扭开徐爱的手,运起内劲,施展开轻功,便往战场中冲了上去,徐爱定力异于常人,也暗自吃惊,原来这个小孩身手如此了得,真是自古英雄出少年啊。
“大人,你还愣着干嘛,赶快逃命啊?”有礼语无伦次的催促道。
“依我看来,不必逃了,有礼你快些跑去衙门,带着我的象笏,让知府大人调集捕快过来,等你们来的时候,那些海盗应该全被制服了。”
徐爱看着快速奔跑的冯牧,信誓旦旦的说道,有礼不管不顾,拉着徐爱逃跑,徐爱板起脸来,说道:“快去吧,我要留下看好戏。”
不知大人是何用意,可是看他全无惧色,有礼十分不解,看了看奔跑的冯牧,吓得一呆,徐爱看着呆若木鸡的有礼,挥了挥手,有礼似乎明白了什么,快速向后方跑去。
冯牧的身形如同云霄中的风筝一般,飘渺空灵,他在奔跑的途中,只觉得神清气爽,似乎每踏出一步,就好似在云中漫步,有一种出尘之气,让他心旷神怡。
自从被宋三行吸取内力,拔除他体内的蛊毒以来,摆脱了禁制修炼障碍的冯牧,只觉得修炼的速度快了两三倍,以往怎么也打不通的穴窍,现在很轻松就能够突破了。
一招云雀报喜,冯牧便冲入了战场,那时一名海盗正举起手中大刀,向一个被打落木棍的苦力劈去。冯牧闪身出现在他身前,一记灵猴献桃,击打在那人的肚脐上,只听“唉呀”一声,那人咬破嘴唇,手中大刀落地,捂着肚子,无力的跪倒在地。
旁边的人反应过来,发现竟然是一个小孩子扰乱了战局,无不咬牙痛恨,两名海盗举刀向冯牧砍了过来,冯牧一记暗渡陈仓,巧妙的避开,出现在一人的身后,顺势一推,那人向同伴冲去,“嘶啦”一声砍中对方的手臂。
“这小孩会武功,大家合伙杀了他。”领头的海盗,举起手中的大斧子,砍死一名工人,怒吼道。
冯牧一脚踢向一名海盗的面门,那名海盗左眼被踢中,身子后仰,便要跌倒,冯牧借势使出一招“蜻蜓点水”,踩在另一名海盗的头上,直取海盗头的首级。
“兄弟们,天神童子下凡来帮助我们啦,大家不要怕,杀光这帮海盗。”工头眼看冯牧身形闪动,以瘦小身躯主宰了整个战场,兴奋的吼道。
就当冯牧想要擒贼擒王的时候,人群中却有两名海盗高高跃起,小山一般挡在他的面前,同时从手中甩出两条铁链,缠绕在冯牧的腰上。
这变化始料未及,冯牧身处险境,危机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