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1章 转瞬即逝的心动
“咚咚咚……”
门外传来几道敲门声,苏云笙正愁怎么心安理得的远离这两人,见状便连忙起身拉开门。
门外是一个陌生的男人。
见是苏云笙开门,男人明显的愣了一下,而后对他点头一笑,“我能进去吗?”
很自然的说出口,不让人觉得失礼。
“阁下是?”
“忘了介绍,在下是富春楼的掌柜的。”
男人声音温和,让人觉得如沐春风。
掌柜的?
苏云笙见状,让开了门口,将面前这个自称掌柜的的男人请了进去。
“龚夫人和杜夫人二位光临富春楼,本店蓬荜生辉,在下吩咐主厨,特意给二位准备了一道菜,不知二位可否赏脸?”
褚山缓步走来,对二女拱了拱手。
“原来是褚先生,倒是让褚先生破费了。”
龚艳笑靥盈盈,此时的她没了方才的那般轻佻,双腿并拢,玉手叠放在膝盖上,静若处子。
怪不得那副城主会被迷的神魂颠倒,这种成熟又妖娆的女人,哪个男人见了不心动?
“那便多谢褚先生了。”
杜鹃也恢复了往日的端庄,捋了捋鬓角,不失礼貌的一笑。
好像两个亲密无间的姐妹一样。
苏云笙沉默,看看左面的杜鹃,又看看右面的龚艳,深感女人的演技就是好。前一秒还恨不得把对方掐死,后一秒就和好如初……
嗯,至少表面是这样的。
呵,女人……
他把视线放到了窗外,还是外面的蓝天好看,起码很纯粹。
“龚夫人,这边请,听说您来,我特意让伙计给你准备了本店最好的包厢,还有您最喜欢的芦花鱼,也给您备好了。”
褚山伸手做了个“请”的动作,龚艳颔首,对着杜鹃礼貌的笑笑。莲步轻移,和褚山一同走了出去。
最后走出去的褚山向杜鹃点点头,转身出门,轻出一口气,擦了擦额头,赶到龚艳身旁。
这两位姑奶奶可是一对冤家,只要两个人碰了面,绝对是一番明争暗斗,冷嘲热讽。
犹记得半年前,富春楼来了一位会曲儿的名伶。杜鹃和龚艳两个人都想让那位名伶来自己这边,为此二人的手下大打出手,整个七楼被破坏的一片狼藉,可没把褚山给心疼坏了。
这以后,但凡是这二位姑奶奶在富春楼碰面了,他褚山第一时间赶到,把二人分开。
没办法,他总不能把人撵出去吧?
若是一般的人,别说在富春楼打架了,稍有不得体的行为,伙计就把人撵出去了。
但这二位,一个是副城主的夫人,一个干爹是前任城主。
哪个都不是他褚山能惹得起的,他惹不起,那只能当一个和事佬了,还好他褚某人这点面子还是有的……
包厢内,
杜鹃气鼓鼓的看着苏云笙,恨不得咬他一口。
胸脯轻微且快速的起伏着,说明此刻的她很生气。
“方才你为何要替那个骚狐狸说话?是不是看上她了?我就知道,你们男人没一个好东西,看见那种骚货就不知道自己在哪了。本以为你会和一般的男人不一样,现在看来,是我多想了……”
她扭过头,赌气般的不再看苏云笙。
“哪有,杜鹃姐,”
苏云笙哭笑不得,心想这女人真的是较劲,怎么跟个小孩子一样,还喜欢瞎胡想,立刻拍了拍她肩膀,安慰道:
“这不是看你跟人吵架吵不过嘛,再说了,你什么身份的人,怎么能和那种女人计较呢?下次碰到这种人,咱们直接无视不就好了?何必与她多费口舌。”
杜鹃一听,更委屈了,眼眶微红,撅了噘嘴,声音带着些哭腔,“你还,你还说!分明是她先骂的我,不是我吵不过她,我只是不想和她多计较。你这人,怪我行了吧,都是我的错,是我不好。”
她执拗的别过身子,一个人面对墙角。
声音低沉,带着些许自嘲。
“是,她人多势众,有人疼有人爱的,我呢?我只不过是个没人喜欢的孤儿,呵呵,我就该被人骂,就该被人嫌弃……”
“算了,反正也没人在乎我,你说得对,我就不配和她计较,我是谁啊,我什么都不是。”
杜鹃的肩膀微微颤抖,单薄的让人有些心疼。
苏云笙心“咯噔”的一下,好像被人狠狠地揪住,呼吸一滞,下意识的走到她面前,蹲了下来。
杜鹃执拗的转头,不看他。
女人的侧脸完美无瑕,清秀白腻,如千年温玉,光滑细腻。几缕青丝在耳边垂落,在阳光的点缀下,宛若仙女。
仙女落泪,好像整个凡间都该为此付出代价。
苏云笙眼神复杂,脑海中闪过无数过往的画面。他从未见过杜鹃的亲人,也从未在杜鹃口中听到关于她家人的任何信息。
好像她的成熟稳重,
总能让人下意识的忘记,她是一个女人,一个没有任何依靠的女人。
她也不过二十七岁,
但她已经在这里快十年了。
他无法想象,一个女孩,在十六七的年纪,孤身来到燕然城。在鱼龙混杂的人群里,靠着自己,打拼出这一番家业。
她得付出多少?
想到这里,他的心就愈加疼痛。
“别哭了,再哭眼睛就肿了。”
他声音轻柔,神不知鬼不觉的,双手放在了杜鹃的脸上,把她的脸轻轻扭正,温柔的拭去杜鹃流出的眼泪。
指尖的触感温软细腻,撩拨心弦。
四目相视,
没有任何别的情绪,两个人的目光很纯粹,纯粹到世界上任何人见了,也会相形见绌。
“不要哭了……”
千言万语,在嘴边,却只化作了这简单的四个字。
杜鹃呆呆的望着苏云笙,鬼使神差般的点头,脸上传来的真实触感告诉她,这不是幻想。
她的大脑一片空白,除了眼前的苏云笙,其他的一切,都仿佛消散不见。
就这样吧,也挺好的。
杜鹃的心里突然出现这么荒诞的想法。
“咳咳,咳咳!”
两声咳嗽打破了安静的气氛。
凌若不合时宜的恰到好处,这两声咳嗽,将沉浸在自己世界中的杜鹃和苏云笙直接激醒。苏云笙慌忙起身抽手,杜鹃也拭去眼角余留的湿润,笨手笨脚的别过头,不敢看他。
“嗯,那个,”
僵硬的回到自己的座位上,苏云笙觉得方才应该只是自己的幻觉,但指尖的余温和泪水却时时刻刻提醒着他,他刚才有多么的愚蠢!
强行把心里那种莫名的感觉压下去,苏云笙理了理思绪,清清嗓子,轻声道:
“杜鹃姐,你,没事吧……”
这话一出口,他就瞬间意识到,自己好像说错话了。
果不其然,不等杜鹃说话,一旁的凌若就讽刺道:“呵呵,小姐有没有事,你不知道吗?”
她白了他一眼,心里有些埋怨。
小姐平时还好好的,怎么一见到这个家伙,就跟变了个人一样,被这家伙牵着鼻子走。
这哪天要是自己不在小姐身边,人家就算是把她拐跑了,她也乖乖的跟着他走。
愚蠢的女人!
凌若自然不敢凶自家小姐,但对苏云笙,就不需要客气了。
“凌若,别这么说,是我失态了,不关苏小弟的事。”
杜鹃急忙给苏云笙说话,“今天本来是请苏小弟吃饭的,闹成现在这样,是我们的问题,还希望小弟弟不要怪姐姐呢。”
她又恢复到原来的自己,
那样的成熟稳重。
但苏云笙却知道,她只是把那份软弱,留给了自己。
很讽刺吧,呵呵……
他拿起筷子,“话说我还没动几口呢,早就饿了。”
说罢,埋头干起饭来。
杜鹃看了看凌若,给了她一个自己体会的眼神,而后夹起一块肉,“多吃点,你们正长身体呢,吃点肉对身体好。”
一顿饭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
经过刚才那么一番动静,他们也没有心思再逛下去了,苏云笙便想向杜鹃请辞。
杜鹃也有事,二人便就此分开。
回到自己的住处,门口有一人守着,苏云笙便向那人问了来意。
“苏大人,我家主人方才来找你,发现你不在家,便让小的守在此处。”
那人递来一张折子,
“这是燕然城书会的请柬,三日后便是清明节,按照惯例,燕然城各大家族的公子小姐在庆春园会有书会,我家主人特意为大人要来一张请柬,还望大人赏脸。”
苏云笙结果折子,打开看了一眼,“我知道了,替我谢谢你家主人。”
这是洛想的下人,他见过。
给了这人一两银子的跑腿费,苏云笙回到屋子里,照例把刘半手的那些毒虫看了看,回到房间,关门,直挺挺的倒在床上。
怔怔的看着天花板。
他很迷茫。
这不是以前的他,甚至,他在怀疑,他是不是变了?
也许吧,
他感觉自己不一样了,至于是什么地方,他自己也说不出来。
就这么看着天花板,思绪在脑海里纷飞,飘向了远方……
很快的,天黑了。
房间里没有明显的声音,极其微弱的呼吸声从房里传来——苏云笙睡着了。
很平静,
但嘴角,却微微上扬,好像在做一场梦,一场好梦……
………………
杜鹃家中。
处理完赌场里的事,已经是深夜了,回来的时候,路过刘老头家门口,她鬼使神差般的停了下来,想进去,但看见一旁拉着脸的凌若,她知道,自己今天是进不去了。
凌若不会让她这么做的。
坐在椅子上,凌若给杜鹃轻轻捏着肩膀,杜鹃闭着眼,她的肩膀是老毛病了,一到夜里就疼,很多时候疼的都睡不着觉。
只能让凌若帮忙揉一揉,她是宗师,内力可以帮自己疏通经脉。
“小姐,”
凌若开口,杜鹃轻轻睁开眼,“怎么了?”
“你,是不是对那个男人动心了?”
她起初说的有些迟疑,但紧接着,便坚定,且带着质问的语气说出口。
“我,没有……”
杜鹃目光一凝,凌若能感受到,在她问出口的时候,杜鹃的身体僵住了。
她在说谎。
凌若继续揉着肩膀,轻叹一声,柔声道:“小姐,你知道的,你不该喜欢上他,这对他来说,是好事。”
“我知道的,我知道……”
“你知道就好,”
凌若继续道:“你和他在一起,只能害了他,何必为了一时的欢心,伤害彼此一生?”
杜鹃沉默,但凌若依旧能感觉得到,她的身体,又僵住了。
杜鹃闭上了眼,良久,僵硬的身体缓缓放松,最终瘫软在椅子上,仿佛失去了魂魄。
“我知道的,我会和他把握好分寸的……”
“没事的话,我先回去了,小姐你也早点睡吧,明儿个一早还有事要忙呢。”
凌若走了,悄悄的。
明亮的灯光下,杜鹃的影子被拉长,外面的世界和里面的隔绝开,她没说话,只是闭着双眼。
夜色如水,竹叶在风中轻轻摇晃,有喜鹊的声音传来。
杜鹃缓缓整开眼,摸了摸脸颊,仿佛还有苏云笙指尖的余温。
她仿佛豆蔻年华的少女,娇羞,动人。
“是的,”
她怔怔的看着面前,喃喃自语,“我还有更重要的事情没做呢,又有什么资格,来顾及儿女情长?”
“就只当这是场梦,梦,该醒了……”
她声音轻柔,显得落寞,无辜。随后闭上眼,
蓦然睁开。
只是这次,眼中却没了那份柔情。
有的,是坚毅,是漠然。
她该回到正常的那个自己了。
杜鹃站起身,走回房间,影子在灯光下,拉的很长,很长……
院子外,
凌若靠在墙上,表情冷漠。
方才杜鹃的话,她都听见了。
眼中一抹心疼转瞬即逝,她也慢慢走回房间,
“小姐,别怪我无情,只是你,真的不该把无辜的人牵扯进来。”
“如果你真的钟情于他,你就更应该理他远点……”
“这是你的,命……”
第282章 书会
之后的几天,也不知杜鹃是忙还是怎么的,苏云笙很少看见她回家,也没好意思问她去了哪里。
他们两个人忙着各自的事情,没有人主动提起那天的事,好像那只是一场梦罢了。
清明节,很快就到了。
这天一早,苏云笙就被洛想派来的小厮请到他家,简单的寒暄了片刻,等到下午的时候,苏云笙和洛想动身前往书会。
燕然城的书会一年三度,分别在元宵,清明,中秋举办,这次书会,便是清明书会。
清明书会,今年在庆春园举办,据说整个燕然城能叫的上名字的大家族都有人来,还有些外郡的大人物也会参加书会。
之所以挑这个地方,就是看中了这个地方不但景色宜人,而且极为宽阔,能同时容纳许多人。
这次参加书会的,差不多有数千人,但是在庆春园,这数千人根本不显得拥挤。
庆春园门口。
两条通道泾渭分明,右面宽阔,显得贵气十足,是身份显赫,有特殊请柬的人才能进去。左面的通道就相对比较普通了,从这里进去的一般是些没有背景的书生。
和洛想一起参加书会,不需要苏云笙拿出来身份证明,毕竟,洛想这个人,就是最大的证明。
“苏兄怕是没来过这庆春园吧?”
“没有。”
苏云笙没有多说,洛想微微一笑,便给他解释,
“苏兄可知道,这庆春园的来历?”
“庆春园是七百年前大秦使官出使燕然郡,城主大人特意为大秦使官建造的,风格与大秦的风格无二。”
“当时的大秦称雄四方,万国来朝,一个出使外国的使者,便比他国的国王还要尊贵。能让大秦派来使者,可想而知,当初的燕然城,该是有多大的荣幸了。”
洛想感慨。
七百余年前的大秦,可谓是称霸四方,高手无数,人才济济。那时的诸国还没有发展起来,许多小国自愿成为大秦的藩国以求庇护。
包括今天的西域诸国,在七百余年前,也都是大秦的藩国。北面的罗刹国和东面的日本国,也都被打的如同丧家之犬,年年上岁贡才换来边疆的安稳。
只是后来的大秦出了内乱,国力大减,而其他国家则趁此机会发展起来,等到大秦缓过来的时候,已经没办法完全掌控诸国了。
但不可否认的是,当年的大秦,真的无人敢与其争锋!
哪怕是现在,大秦也南北双线作战,以一己之力,抵抗罗刹国和南越等地的侵犯。
“洛想。”
远处有人向洛想招手,是白清平和罗鹏,罗鹏身旁还有一女子,看起来是他的内人。
“苏兄弟。”
那二人又对着苏云笙拱拱手,颇为热情。
“盈儿,这位便是我之前向你说过的苏云笙,苏兄弟。他比起之前的那些武当少林的弟子,有过之而无不及。”
罗鹏对着身旁那女子介绍了下,便笑着走上来,很熟络的抱了抱苏云笙。
“苏兄弟,这位是我的未婚妻,白莹莹。”
“白莹莹见过苏兄弟。”
那女子颇为豪迈,不卑不亢的行了一礼,大有一股“女中豪杰”的感觉。
她一直在打量着苏云笙。
苏云笙回礼,对这女子的身份,有些明白了。
上次在西山的时候,听白清平和罗鹏二人拌嘴,罗鹏一直喜欢白清平的姐姐,为此二人差点大打出手。
但自从那次死里逃生之后,两个人的关系就好了许多,白清平还许诺,等到平安回到燕然城,就为罗鹏和他姐姐做媒。
面前这名叫白莹莹的女子,怕就是白清平的姐姐了吧?
果不其然,罗鹏拉着白清平的手,搂住他肩膀,满脸猥琐的笑,“小舅子,走,今日我请来几个名伶,保准叫你大饱眼福。”
白清平把他推开,白莹莹眯着眼走上来,手放在罗鹏的腰上,一拧。
就看见罗鹏的脸扭曲在一起,直吸着冷气。
小打小闹了一番,一行人有说有笑的走了。
时间像是指缝间流逝的沙子,不知不觉,就来到了黄昏,这场书会,也就次真正的开始了。
人也陆陆续续来齐。
“看见那个人了吗?”
洛想指着下方一个人,苏云笙也将目光投了过去,是个一身黑衣,身材挺拔的年轻人。
“这个人就是号称燕然城年轻一辈第一人的季九,他原本不叫这个名字,只是当年被武当的弟子九剑击败,他自认为是奇耻大辱,便改名季九,一日不击败当初那位弟子,他便一日不改回来本命。”
“哦?此人倒颇有个性。”
苏云笙不由得多看了季九两眼,燕然城年轻一辈第一人这个称号,可不是谁都能拥有的,没有两把刷子,可没人服你。
“但是,当年击败他的那位武当弟子,现在已经晋升真传弟子,在百晓楼编撰的少年英杰榜总榜上,排九百多名……”
九百多……
要知道,少年英杰榜总榜,又称龙凤榜,在整个大秦十九州,数万万人,也才只评选出一千零二十四人。
平均下来,一州也不过百余人,哪怕是龙凤榜的最后一位,也能做到同境界无敌。
能败给龙凤榜上的人,说实话,不算丢人。某种程度上来说,其实也是一种荣幸。
“这季九,在朔州的少年英杰榜上,排第四十五名。十八岁入先天,二十二岁便先天巅峰,在燕然城的同一辈中,可以称得上是无敌手了。”
“不过,”
洛想话锋一转,意味深长的看着苏云笙,“有苏兄弟在,这燕然城第一人的称谓,怕是要易主了……”
他虽然不知道苏云笙具体有多强,但当初的苏云笙,就是连武当的领队师兄“曹英”和少林的领队师兄“慧静”,都敬为上宾的人。
而且当初和那条蛟龙战斗的时候,苏云笙爆发出来的实力,也是丝毫不逊色于那些顶级宗派培养出来的弟子。
这也是他和苏云笙交好的原因,不只是因为他救了自己,洛想更看重的,是苏云笙的实力,
以及他的背景。
“不敢当不敢当。”
苏云笙微微一笑,并没有在意。
台下的季九仿佛感应到了苏云笙的目光,抬头和苏云笙相视一眼,两个人便各自挪开了视线。
“奇怪,”
季九沿着楼梯往上走,身旁几个同样黑袍的男子连忙问道:“师兄,怎么了?”
“没事。”
季九把心头那份莫名的悸动压下去,他也说不上来到底是怎么回事。
………………
另一边。
洛想所在的地方,比较开阔,居高临下,虽然不是最高处,但也能看到全场。
最高处是那些老一辈人待的地方,他们这些小辈就没必要凑热闹了。
几个人有说有笑的聊着,苏云笙却始终有些心不在焉。
他的视线来回扫着,好像是在找什么人。
他在找杜鹃。
书会女人和男人不在同一个地方,但基本上都在这一层。
按道理来说,以杜鹃的身份,她是能来到这一层的。比如龚艳,就在楼上,她是副城主的大房,和洛想他们不是一辈的。
但现在,
他把四周都看了一遍,还是没有发现杜鹃的身影。
“看,那位是上一任城主。”
洛想拍了拍苏云笙的肩膀,楼下,一个看起来六十余岁的老者在众人的簇拥下缓缓走了上来。
“这位城主,据说,”
洛想声音低了下来,“有些特殊的癖好。”
“特殊的癖好?”
苏云笙诧异,
就在这时,他看到了老者身旁的那个女子,抱着老者胳膊,几乎快要依偎上去的女子。
老者一身白衫,面色红润,如同婴儿的脸颊。
身旁依偎着他的女子,满脸谄媚,正对着老者说话,那般打扮,那般作风,与风尘女子无二。
视线往上,一张熟悉的面孔映入眼帘。
杜鹃!
他瞳孔紧缩,脸瞬间便一片惨白。
“怎么会是杜鹃?”
苏云笙手掌紧紧握住,仿佛跌入冰窖,依偎在老者身旁的女人,正是杜鹃!
他从未见过杜鹃这种样子。
他的心像是被狠狠地揪了一下,下意识的,手中的茶杯被他捏爆,滚烫的茶水顺着指缝流到地上,手掌被烫出来一片红。
“怎么了,苏兄弟。”
洛想也吓了一跳,连忙问道。
“无妨,是我失礼了。”
苏云笙抱歉的笑笑,罗鹏也看出来苏云笙不对劲,但说不上来是为什么。
只有白清平眼尖,他一直看着苏云笙,见苏云笙看到前任城主才失态的时候,他略微一想,便知道了大概。
但他没说,这个时候,还是别主动上前碍眼了。
“那个是杜鹃吧?”
罗鹏也看见了依偎在老者身边的女子,有些吃惊道:“我记得杜鹃几年前拜了前任城主为干爹,不过听说,这前任城主有个怪癖,不知道这杜鹃……”
他话说到一半,就被白清平和白莹莹两个人一人怼了一下。白莹莹下巴向苏云笙点了点,罗鹏也顺着看过去,瞬间闭上了嘴。
现在的苏云笙,抿着嘴唇,脸色阴沉的吓人。
第283章 心凉
苏云笙突然轻吐一口气,瘫坐在椅子上。
只是垂在椅子边的手,却在微微颤抖。
“方才想到一些事,一时间失了神,抱歉了诸位。”他缓缓起身,苦笑一声,又恢复到原来的样子,好像刚才的那一幕,是众人眼花了一样。
“书会就要开始了,据说这次,有人请来了燕然郡的一位大儒,不知道那位大儒是谁。”
白清平眯着眼,来回在下方的人群中扫视着。
一旁的罗鹏闻言,突然直起身子,咬牙切齿道:“你管他作甚,我平日里最不喜欢的就是这些穷酸书生,一个个嘴皮子耍的飞起,要是让我看见了,定要把他裤子扒了,打他十几二十大板……”
他最讨厌的就是儒生,满口的之乎者也,他老子就是认为当年吃了没文化的亏,觉得做人不能没文化,不然那些高层圈子,根本就挤不进去。
这不,为了弥补他老子没文化的遗憾,他罗鹏就成为了那个倒霉鬼。
从三岁开始,他就天天被逼着背什么“人之初,性本善”之类的东西。
天见可怜,他根本就不是读书的那块料,让他背书,比杀了他还难受。
被折磨了十几年,等到成年了,他爹才慢慢不管他。但谁能想象得到,那十几年,他是怎么挺过来的。
根本就不是人能过的日子……
他现在一听见书生,儒生什么的,就一阵反胃,已经被吓出阴影了。
“切,就你这种人,也配这么说?”
白清平白了罗鹏一眼,他和罗鹏刚好相反,罗鹏是厌恶读书,他却沉醉其中。
这次听说来了位大儒,他当时就拍手叫好,如今自己敬重的大儒被罗鹏这么说,他自然看不下去,当即便阴阳怪气道:
“人不行,总不能怪路不平吧?”
“你再说,你再说!”
罗鹏骤然大怒,一拍桌子,凑在他面前,满嘴的唾沫星子喷了白清平一脸。
白清平眨了眨眼,一脸平静的看着他,呼吸从原本的平静,到急促,而后胸膛剧烈起伏,眼看就要暴走。
罗鹏丝毫不惧,两个人就仿佛即将战斗的公鸡一样,死死盯着对方。
“打住!”
就在气氛逐渐诡异起来的时候,白莹莹横叉在二人中间,先是指了指白清平的胸口,
“你,给我老老实实的坐回去,别捣乱。”
而后扭过头,揪着罗鹏耳朵,一脸刁蛮,“我上次怎么跟你说的,你是一个字也记不住啊……”
“停停停,疼……”
罗鹏轻轻拍着白莹莹的手,倒吸冷气,看样子白莹莹没留手。
“姑奶奶,我错了好不好,还有人在呢,给我留点面子……”
“小罗和小白两个人谁也不服谁,斗了十几年了,没想到,莹莹一个大姑娘,却把他们二人治得服服帖帖。”
洛想笑着给苏云笙解释,苏云笙颔首,“能感觉的到,现在他俩的关系,比之前要好的多了。”
“确实,这对于燕然城也是一件好事,毕竟他俩,是燕然城两大势力的接班人,如果两个人的关系很僵,也不利于燕然城的稳固。”
他倒是看得很开。
那边的三个刚打闹完,就有一个陌生的人走了过来,对着洛想和罗鹏等人拱手一礼。
“诸位公子,我家主子说待会儿便与诸位小坐片刻,让我先来向诸位禀报一声。”
“你家主子是?”
洛想开口问道。
“我家主子姓孟。”
那下人弯腰道:“如果没什么事的话,那奴才便先走了。”
他缓缓退下,等到人走了,洛想对众人解释道:“诸位,待会儿前任城主要过来。”
“孟固良要来?”
罗鹏皱起眉,“我们都是小辈,按理说,他没必要过来见我们,毕竟他已经退位二十余年了,我们与他的交情,并不深。”
“确实奇怪”,白清平也摸不清楚那孟固良打的是什么算盘,思来想去,能勉强跟他扯上点关系的,也就坐在苏云笙旁边的洛想。
但是就连洛想本人,也不知道孟固良打的是什么算盘。
果不其然,不多时,就见楼上走来一群人,中间的是个老者,身旁依旧是那个浓妆艳抹的女子,杜鹃。
苏云笙垂下眼睑,不知在想着什么。
“来了。”
洛想招呼一声,众人皆起身相迎,“孟爷爷,您老怎么屈尊来了?我刚才还说准备去楼上看望您呢……”
孟固良呵呵一笑,和洛想用力抱了抱,“哪里哪里,别看我老了,身子骨可健壮的很哩,不必这么客气。”
他穿过人群,身旁的杜鹃也跟着他,路过苏云笙身旁时,两个人四目相视,
而后擦肩而过。
苏云笙的心脏好像被狠狠地揪了一下,杜鹃的眼神平淡,毫无波澜,他熟悉的那个人,好像完全消失了。
现在的杜鹃,变得如此陌生,陌生到,他不敢相信这个人就是杜鹃。
难道,这就是她本来的样子?
不,不可能的。
他胸闷,往后退了一步,怔怔的看着杜鹃离去的背影。
好像失去了什么东西。
为什么,会突然变成这样……
“喂,想什么呢。”
洛想拍了拍苏云笙的肩膀,苏云笙抱歉的笑笑,立刻跟了上去。
孟固良找了张椅子坐下,拍了拍腿,杜鹃就乖巧的点头,坐到了她的腿上。
能明显的感觉到,以苏云笙为主的一帮人,都愣住了。
这是,他们认识的那个杜鹃?
“这是老夫几年前认的干女儿,想必你们也听过她的大名,杜鹃。”
孟固良拍了拍杜鹃的腰,两个人看起来很亲密的样子。
“干爹,”
杜鹃双臂环绕在孟固良的脖子上,气吐如兰,大大方方的看着众人,眼神从众人身上扫过,在看到苏云笙的时候,停顿了一秒,而后继续看向别处。
“今晚我就不回家了吧?在干爹家住着,挺舒服的。”
“好好好,你想怎么着都行。”
孟固良转过头,几乎要碰到杜鹃的肩膀,他深深吸了口气,脸上露出一抹陶醉的神情。
他们两个人,好像并不像是干爹和干女儿的关系,倒更像是,和小妾调情?
洛想抽了抽嘴,隐晦的瞅了一眼苏云笙。
苏兄,可千万别做傻事啊……
他不是傻子,苏云笙的异样,他刚开始不清楚是怎么回事,但现在,能不知道吗?
于是他对白清平使了个眼色,而后坐到孟固良身旁,满脸热情,“孟爷爷,我爹常说……”
白清平也坐到苏云笙身旁,拍了拍他的手,“云笙,我最近在习武的时候,遇到了些困惑之处,不知云笙可否为我解惑?”
“但说无妨。”
苏云笙看起来并没有什么不正常的地方,这让白清平暗暗松了口气。
两个人就这么你一句我一句的聊了起来,苏云笙也将杂事忘到后脑,认真的和白清平讨论起来。
与此同时,清明书会,也正式的开始了。
参与书会的人形成一个个小圈子,白清平也给苏云笙介绍起来。
“那边那个穿白衣的人,是被誉为燕然城四大才子之一的张小枫,尤擅长诗词。”
白清平口中的张小枫正和一群女子饮酒作乐,举杯高昂,看样子是在吟诗。
“诸位,诸位!”
底下中央的台子上,一个黄衫中年人举着一个大喇叭,喧闹的会场渐渐平静了下来。
“本次燕然城清明书会,有幸邀请到周佛海先生莅临本书会,现在有请周先生,为诸位讲两句话。”
轰轰烈烈的掌声顿时响了起来。
一位看起来已经七十余岁,但身子硬朗的老者走上台,对着数千人行了一礼,
“诸位,”
周佛海并没有用大喇叭,但他的声音却依旧很清晰,清晰到在场的每个人,都能清楚的听见他的声音。
传音之术!
能用的到这种手段,说明周佛海最起码也得到宗师。
文武双全啊。
苏云笙不禁坐直了身子,仔细打量着楼下的老者。
“居然是周佛海,看来这次的书会,有看头了。”
白清平很诧异,见苏云笙不明所以,便解释道:“朔州文坛,有北僧南佛二位大儒执掌牛耳,北僧便是朔州城的大儒长清居士。这南佛嘛,便是楼下这位周佛海先生了。”
周佛海只是简单的说了几句,便把说话的机会让给了方才的那人。
能明显的感觉出来,楼下的圈子,和楼上的圈子,完全不同。
楼下的基本上都是些书生,燕然城有名有姓的书生基本上都在楼下。而楼上的,则是燕然城的一众权贵。
那几个吟诗作乐,这几个放声高昂,时不时便有人作行酒令,比起楼上的这帮权贵,显得热闹很多。
“干爹,我有些事,先离开一步。”
杜鹃突然从孟固良身上起来,匆匆离开。
孟固良也没问她要干什么,只是把手在杜鹃翘臀上拍了拍,一张老脸拧出满脸皱纹,露出一丝淫笑:“小妮子,快去快回,干爹还等着好好抱抱你呢。”
杜鹃嗯了声,便独自走了。
她这一走,苏云笙也坐不住了,深深吸了口气,心里仿佛有一万只蚂蚁在爬一样,他有些事,想问问杜鹃。
于是他起身,对白清平等人道:“我这里有些事,诸位,稍等片刻。”
便起身离去。
第284章 突然的陌生
“杜鹃,姐……等等。”
苏云笙看着杜鹃的背影,面露复杂,轻轻叫了她一声。
闻声的杜鹃停住脚步,身子像是僵硬住了一般。
月光撒下,杜鹃裸露的背部晶莹如玉,如二八佳人的肌肤般白嫩细腻,透露着一股惊心动魄的美。
背对着苏云笙的杜鹃轻咬嘴唇,两只手不知不觉捏住了衣角。
脸上一抹不忍之色刚刚浮现,就被她强行止住,而后面色平静的转身,双眼没有任何色彩,朱唇微启:
“小……苏公子,不知有何事?”
“你这是怎么了?”
苏云笙走到她面前,有些害怕,又有些期许的看着她,就连声音都微微颤抖,“你和那个孟固良是什么关系?为何,为何他会这么对你?”
他终究是没能说出那句话。
他不敢相信,之前那个温柔,知性,内心又有些软弱的女子,会把自己打扮的浓妆艳抹,坐在一个已经快要入土的人的腿上!
他宁愿相信她是被逼的。
“这和你没关系吧?”
杜鹃声音冷漠,仿佛面前的苏云笙对她而言,只是一个路人罢了。
“苏公子,你救过我,这是事实,我无以为报,苏公子想让我怎么报答你都行。但我想,我做什么事,苏公子应该没有道理来管吧?”
平淡的语气,却犹如一把刀子,狠狠的插在苏云笙心上。
苏云笙呼吸一滞,脚下有些发软,踉跄着后退一步。
内心满是自嘲。
是啊,我和她是什么关系,她怎么做,我又有什么资格来管?
也许自始至终,只是我的一厢情愿罢了……
其实挺好笑的,好像一直以来,就是他在自作多情。
杜鹃是什么身份?
她以一介女流,做起来偌大的赌场,岂能像表现出来的这般简单?
但是,
苏云笙仍觉得心有不甘,上前一步,认真的看着杜鹃的眼睛。
他双手放在杜鹃的肩膀上,指尖细腻,酥肩温软。
“你告诉我,你不是这样的人,对吗?”
声音柔和,又有些许期待。
“苏公子,”
杜鹃眼神一冷,用力挣开他的双手,“请你自重。”
“自重?”
苏云笙双手悬在半空,放也不是,举也不是。良久,他自嘲一笑,“是了,杜姑娘,是在下唐突了,不妥之处,还望姑娘见谅。”
他此刻确信,杜鹃,真的不是自己认识的那个人了。
月光宛若冷霜,在地面铺上了一层薄薄的银纱,红色的灯光和银色的月光在空中交汇在一起,彼此缠绕,融合,化成另一种凄美的颜色。
喧闹的世界,在苏云笙耳中,却一片寂静,他的世界里,只剩下杜鹃的那句话。
“请你自重……”
他只觉自己一阵胸闷,挺拔的身子慢慢弯了下来,仿佛受到了什么沉重的打击一般,整个人都消沉了许多。
“我,”
他的声音有些嘶哑,“是在下唐突了,姑娘若要责罚,直说便是,在下绝不推辞。”
“不必了,苏公子也不是故意而为,但小女子希望,下一次,苏公子不要如此唐突了。”
“如果没有别的事的话,小女子便告退了。”
杜鹃盈盈一礼,带着些许的生分。
转身,毅然决然。
苏云笙平静的看着杜鹃的背影,没有说话,只是这般安静的看着她。这一刻,仿佛整个世界变成了一滩死水,寂静,乏味。
耳畔的喧闹声彻底消失了。
“所以,这一切,都是你装出来的么……”
石子砸入死水之中,寂静的世界被打破,苏云笙的耳边好像响起一道镜子碎裂的声音,沉寂的世界顿时被打破,耳畔又浮现出那些喧嚣。
与此同时,他的睫毛颤了颤,低下了头。
那种失落,消沉的情绪,几乎在一瞬间就涌上心头,心里空落落的,这种从未有过的感觉让他莫名的惶恐。
他的身子晃了晃,手撑在一旁的栏杆上。
好像什么东西,失去了,再也不会回来……
“咯……”
他张了张嘴,发出一道沙哑的声音,眼睛也不知不觉泛起了一抹红色。
各种消极的情绪犹如被打翻的调味料,在他内心肆虐,巨大的窒息感让他无所适应,只好死死抓着手中的栏杆,手中青筋一根根清晰可见。
“砰!”
那块木料,被他硬生生捏爆。
“呼,呼,呼……”
苏云笙剧烈的喘息着,他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似乎他没有意识到自己这幅反常的情况,又或是他被那种莫名的情绪支配,根本无法平静。
他的道心,蕴养了二十年的道心,破了。
他的视线好像模糊了,眼前成了朦胧的一片,直到一丝凉意从脸上滑过,他才意识到,是自己落泪了。
轻轻的拭去眼泪。
苏云笙嘴角轻扬,但却充满自嘲的意味,“原来你一直,在骗我,是吗?”
他不敢闭上眼睛,
一闭眼,脑海中就浮现出杜鹃在孟固良面前的谄媚,讨好的样子。
这不是他认识的杜鹃。
突然就感觉心好疼。
深吸一口气,苏云笙眼中闪过一抹坚决,把心里翻腾的那些情绪强行压了下来,转身离去。
有些东西,终究只是他的一厢情愿。
他平静的回到洛想等人的所在地。
“苏兄,没事吧?”
孟固良已经走了,洛想迎上来。
“无妨,诸位,我这里突然有些事,要先走一趟,还望诸位见谅。”
苏云笙本以为能很好的掌控自己的情绪,可即便没有见到杜鹃,但一想到她就在楼上,在那个男人的腿上被他占便宜,苏云笙就一阵难过,这种压抑不住的难过。
他只好先一步走,远离这伤心之地。
洛想张了张嘴,欲言又止,但又看见苏云笙不对劲,只好点点头,“那好,我送苏兄。”
“不必了,我自行离去便可。”
他拒绝了洛想,对几人抱拳一礼,便转身离去。
背影萧条。
人类的悲欢并不相同,这一刻,他只觉得这里吵闹……
………………
方才的栏杆处,
一个人静静站在苏云笙方才所站立的地方,打量着被他捏出一块手印的栏杆。
“没有使用任何内力,就能捏爆这种硬度的栏杆……”
他双眼微眯,“即便是我,也没有这种能力,什么时候,燕然城来了这等高手?”
他双手放在栏杆上,眺望远方,在下方的人群中扫视。
直到他看见那道背影。
“有意思……”
他嘴角上扬,露出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双手负于身后,不紧不慢的走了下去……
第285章 付东流
“这位仁兄。”
苏云笙身后,一个人叫住了他。
叫住他的是一个年轻人,看起来二十多岁,一身黑衣,显得有几分神秘。
“阁下是?”
苏云笙回头看着这个年轻人,他可以肯定,他们俩从来没见过面。
年轻人很客气的抱拳一礼,但动作很僵硬。
“在下葬剑山庄付东流,不知兄台,可否与我切磋一二?”
葬剑山庄?
苏云笙有些诧异。
在大秦,素有“北葬剑,南剑冢”之说。
北葬剑,指的是葬剑山庄,据说葬剑山庄有名剑九柄,更葬有数千剑客的佩剑,这些剑客在剑道上造诣不俗,死后的佩剑留在葬剑山庄,自身的传承也留在了葬剑山庄。
据说葬剑山庄的第一任庄主,是大秦的一位剑仙,一柄三尺青锋剑,轻松击败各路剑客,虽说没有白日飞升,但在他所在的那个时代,他便是无可置疑的第一剑客。
哪怕是当时的剑仙传承者,也不是他的对手。
第一剑客的名头,自然吸引了一大帮追随者,而第一任庄主死后,他的弟子将他葬在了他所生活的地方。
这便是葬剑山庄的由来。
后来,经过数百年的演变,葬剑山庄在整个大秦,占据了剑道的半壁江山。
而葬剑者,在整个葬剑山庄,只有八人。
九把名剑,八名葬剑者。
只有获得名剑认可的人,才能成为葬剑者。
至于剩下的一把名剑,据说十分诡异,从没有人能够彻底掌握它,每一任的葬剑者,基本上都会因为各种古怪的事情而暴毙。
于是,后来葬剑山庄的剑客们,就将那柄名剑雪藏,自此之后,葬剑山庄,最多只有八位葬剑人。
北葬剑,南剑冢。
这南剑冢,便是大秦的另一个剑道世家,吴家剑冢。
一个与葬剑山庄平分秋色的势力。
关于吴家剑冢,据说还有一个十分凄美的故事。
相传商朝末年,有一剑道宗师吴楚,吴楚天资横溢,仅仅三十六岁,剑道的修为便臻至化境,更是突破到出云境。
这种强者,自然受到各方拉拢。
不光是正道,就连魔道众人,也都极力拉拢他。
而吴楚本人,也最终选择加入正道门派,在那个门派的帮助下,习得天下万般剑法,无人能出其左右。
后来吴楚与一女子相爱,很快便诞下一子,正当吴楚沉浸在有了儿子的喜悦之时,那门派的太上长老以及门派中的高层,居然来到吴楚家中,要斩杀其妻子。
吴楚出手抵抗,
而那位太上长老,告诉吴楚,他的妻子,是魔道的圣女。
接近吴楚,就是为了方便打探正道各宗的情报。
当时正魔两道势如水火,甚至可以说是到了不死不休的程度,一个潜入正道的魔宗圣女,一旦被发现,格杀勿论。
但作为一名丈夫,作为一位父亲,怎能眼看着妻子被人杀死?怎能让襁褓之中的孩子没有母亲?
吴楚与其妻子极力辩解,
她虽然是魔宗圣女,但与吴楚真心相爱,并没有将正道的情报出卖给魔道之人。
夫妻二人再三发誓,可那些长老们并不相信,誓要将他的妻子斩杀。
于是吴楚便带着妻儿杀出重围,一人一剑,杀出八百里。
但吴楚终究双拳难敌四手,面对数十位出云境的围剿,即便他再怎么天资横溢,也逐渐落入下风。
重伤的吴楚边战边逃,终于逃到少林寺,吴楚祈求少林寺能保全其妻儿,方丈被其赤城之心所打动,答应了吴楚的请求。
吴楚死在了少林寺门前。
他的妻子也心灰意冷,削发为尼,成了出家人。
而那个孩子,
继承了吴楚的天赋,又有吴楚多年来对剑道的心得,再加上少林寺众多高手的培养。
二十年后,
那孩子已是名满天下。
又过了几十年,出家为尼的吴楚妻子郁郁而终,当年那个孩子也成为了当世的剑道宗师,他将父母的遗物整理好,自成一家,将吴楚曾经的佩剑埋葬。
在埋葬的那个地方,一个家族也就此诞生。由于连续出了几位剑道宗师,整个吴家的底蕴之厚,远非一般的宗派可以相比。
数千年来,吴家剑冢培养出了无数剑客,有许多剑客镇压一个时代,十分了得。
这便是吴家剑冢的由来。
这两大势力,每一代不过数百人,但这数百人中,不乏剑道强者,即便是少林,武当等名门大派,也得对他们以礼待之。
苏云笙不禁多看了几眼面前这个十分普通的年轻人。
“想不到阁下年纪轻轻,居然成为了葬剑山庄的葬剑人,幸会幸会。”
他拱手一礼,很是客气。
剑客之间,心心相印。
真正的剑客,是藏不住身上的那种剑意的,那种剑客身上特有的剑意,能让两个剑客感知到彼此。
当然,若是达到了剑道巅峰,返璞归真的境界,那自然另说。
但古往今来,达到剑道巅峰的至强者,不过廖廖数十人,这种情况,自然不可能在他们的考虑范围之内。
“忘了介绍,在下苏云笙,不知东流兄有何事?”
付东流挠了挠头,有些羞涩,“那个,能不能与你切磋一二?”
切磋一二?
苏云笙哭笑不得,感情这位也是个武疯子。当初的苏傅也是因为自己的实力,才选择和自己切磋。
现在这个付东流,
居然也要和他切磋。
“正好我也没事,那就找个无人的地方,你我二人好好切磋一番。”
他欣然允诺。
一昧的闭门造车,很难在剑道上有大成就,古往今来,每一位剑道宗师,都是经历了数百上千场战斗才慢慢成长起来的。
有切磋,有厮杀。
但无一例外,他们都是在一场场战斗中,蜕变,成长的。
苏云笙在雪山上的时候,就经常和子瞻,老剑仙切磋。
两个人使出轻功,短短半柱香的时间,便飞奔出数十里的距离,来到一处偏僻的山间。
清明时节,许多人祭奠祖先,山里许多烧过的纸钱,还有许多水果。
“云笙兄,请。”
“东流兄,请。”
苏云笙和付东流双眼紧紧盯着对方,精神高度集中,内力在经脉中奔腾,浑身气血翻涌。
月光下,
两个人挺拔如松。
这是两位剑客之间的对决。
苏云笙一只手按在临仙的剑柄上,脚尖轻踮,全身的肌肉在皮肤下鼓动,能听见,身体里的气血在翻腾。
如狼吟虎啸。
对面的付东流,如一把藏拙的古剑,看似平平无奇,但若是仔细感知,方能明白他的恐怖之处。
不知何时,天地俱寂。
月色如水,温柔的铺在地面上。
远处的鸟鸣声渐渐消失,脚下青草带来的柔软触感,让一切都显得那么不真实。
空气似乎变得粘稠起来,
就连呼吸,也有些阻塞。
晚风吹过,扬起苏云笙一缕发梢。
如死水般沉重的气氛,在发梢被吹动的一瞬间,瞬间变得紧张起来。
千钧一发之际,
“噌”的一声,
临仙出鞘。
一丝凉意弥漫在天地间,刹那,整个世界不再寂静,而是充满了战意。
苏云笙和付东流没有使用任何内力,是纯粹的,剑客之间的切磋。
比拼的就是剑道!
斜挑。
临仙从左下向右上方斜挑过去,却没有一丝声响,如同死神的夺命之镰,哪怕没有任何内力,这一剑,也能轻易解决一位先天巅峰的高手。
一个简单的起手动作,却让付东流眼皮挑了挑,神色慎重。
这是一个很可怕的对手。
他前跨一步,左手拇指抵住剑柄,指尖轻挑,飞剑出鞘!
在夜色里,漆黑的剑身完美融入了黑夜,墨龙剑,无声无息,是一柄杀剑!
付东流在空中接住墨龙剑,面对苏云笙的一剑,他选择硬接。
付东流神经高度紧张,宛如一头矫健的猎豹,一道凌厉的剑气纵横而出,即便是宗师也得慎重几分。
“叮。”
两柄剑碰撞在一起,二人一触即分。
谁也没有占得上分。
付东流在苏云笙的心里,又上升了一个台阶。
他能感觉到付东流的不凡,毕竟作为葬剑山庄的葬剑者,在剑道这一方面,很少有人可以比肩。
如果说,他们二人比拼内力的话,苏云笙绝对会轻易取胜,这是他的自信。整个大秦,单论内力质量,同等境界下,基本上没有几个人能和他相比。
但论剑道,即便苏云笙再怎么妖孽,也还是有不少人和他是同一层次,甚至比他还要强横几分。
剑道这一方面,比得不只是天赋,还有时间。
在这一道上,天赋固然重要,但在剑道上修炼的时间越长,对于剑道的感悟就越深。
付东流就是典例。
他比苏云笙大了几岁,在剑道上修炼的时间,也比他长了几年,和苏云笙比起来,也毫不逊色。
剑客之间最纯粹的切磋,不是内力的比拼,比的是剑意的高低。
“一念万古!”
苏云笙眼神一凌,临仙舞出残影,令人眼花缭乱。一股逍遥自在,汹涌澎湃的剑气顿时喷涌而出。
那是一种剑客的心境。
眼界越高,心境就越高。
心境越高,越能海纳百川,胸中能包容万物。
一剑落下,付东流感觉自己面对的不是一个人,而是整个世界。山川,河流,花草,树木,野兽,昆虫,是天地万物!
整个世界,都受到苏云笙剑意的感染,好像活了过来。
在苏云笙眼中,
他的剑意一出,周遭的万物,仿佛都有了生命。
空气被压缩,切裂。一块块坍塌,又重组,又坍塌……
付东流呼吸一滞,心中骇然,即便他身经百战,剑道大成,面对这种磅礴的剑意,也不敢硬碰硬。
“魔龙斩!”
他拼命闪身,堪堪躲过这堪称无敌的一剑。
紧接着,他右手一挥,平生所悟的剑意,也汹涌而出。
一出手,便是杀招!
作为杀剑“墨龙”的持剑人,付东流在暗杀一道上的造诣已是登峰造极,即便是老一辈的剑客,比他厉害的,也找不出多少。
这一剑,
即便是宗师,也得退让三分!
第286章 志同道合
两个天赋异凛的年轻人,在第二回合的交锋中,都展示了自己最强的招数。
许多人习武一生,都接不住他们二人的一剑。
但他们,这种级别的招数,信手便可拈来。
“叮!”
清脆的剑鸣声在天地间响起,苏云笙一剑斩出,剑光皎洁,宛若游龙。
付东流面不改色,手腕一扭,剑花飞舞,刺耳的破风声响起,这招威力极大,乃是罕见的杀招!
作为一个暗杀型的剑客,按理来说,付东流习得的剑术,是那种悄无声息,不动如山,动若雷电的杀招,一剑出,首级落。
极致的鬼魅。
但付东流现在所使用的剑术,却大开大合,大起大落,与他平常时候所使用的剑法完全不同。
就比如之前的那一剑,在苏云笙眼里,那一剑如同水中毒蛇,没有声音,不动则已,一动,必有所获。
但现在,
付东流手中的剑,却像是一条仰天咆哮的魔龙,一举一动,威力无穷。
“轰!”
临仙和墨龙相碰,以剑刃为初始点,一圈圈气浪迅速向周围扩散,所到之处,如同掀起狂风,天地变色!
巨大的轰鸣声响彻云霄,苏云笙和付东流两人周围,仿佛末日降临了一般,狂风大作,飞沙走石,无数花草被连根拔起,被风咆哮着席卷到空中。
若是白天,这副景象,怕是隔着十几里,也能看得见!
风暴的中央,苏云笙和付东流沉着的看着彼此,眼神平静,不慌不忙。
但满天的剑意,却大肆破坏着周围的环境。
一黑一白两种剑气在天地间纵横,相互冲突,抵抗。
两柄剑交错,苏云笙和付东流一触即分。
方才那副场景,说是漫长,不过是一个眨眼间的功夫,两个人再分开的时候,周围的土地好像被犁了好几遍,尘土弥漫。
两个人笔直的站立,临仙和墨龙似乎要活了过来,剑身上的纹路如同流水。
这是天才和妖孽之间的对抗。
也是两柄名剑之间的对抗。
寻常材质所打造的剑,根本招架不住临仙和墨龙,刚一触碰,就会像纸糊的一样,碎裂开来。
只有用特殊金属制造而成的名剑,才能经得住彼此高强度的对抗。
“苏云笙,我果然没有看错人!”
付东流平静的看着苏云笙,但他额头上暴起的青筋和急促的呼吸,却说明此刻的他,很激动。
剑客是孤独的。
在剑道上,剑客往往要经历十几年,几十年的修炼,才能直达剑道本源。
这样的时间,是漫长的。
能遇到一个和自己水平相近,甚至略胜一筹的剑客并与之切磋,这是每一位剑客梦寐以求的。
只有在战斗中,才能验证自己的剑道,完善自己的剑道。
因此,
付东流,使用了杀招。
他把这场战斗,当作是生死厮杀,把苏云笙,当做自己的敌人,全力以赴。
在他的压力之下,苏云笙也渐渐动起了真格。
两个人逐渐疯狂起来。
“断龙斩!”
苏云笙奔跑,借势向上一跃,临仙在半空中划过一道惊心动魄的曲线,炫美,而又致命!
苏云笙背后,一轮圆月高悬天空,在明月的衬托下,他如同来到凡尘的谪仙人,英姿飒爽,仙气十足。
“来的好!”
付东流低喝一声,右腿猛地蹬地,借着这股劲,他的身体高高跃起,直上云霄。
半空中,二人的影子一触即分。
“落雪!”
墨龙起舞,如画笔在纸上泼墨作画,周围的空间剧烈颤抖,出现丝丝裂痕。
“满月!”
苏云笙背对着月亮,临仙横置于面前,满头黑发漂浮空中,眼中浮现出一轮圆月。
与此同时,他的灵魂与天地交流,引动天地灵气为己用,周遭的灵气迅速向他身旁聚集。
半空中,满天剑气形成一轮巨大的圆月。
这轮圆月看似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但付东流却汗毛炸立,这轮圆月,让他感觉到了无穷的死亡威胁!
这是什么东西?
付东流骇然,面前的圆月,蕴含着无穷无尽的剑气,这些剑气彼此交织,但又并没有完全融合,每一缕剑气都如同一柄白色小剑,看着是一轮圆月,其实是无数剑气小剑构成的圆月!
每一把剑气小剑,都堪比先天入门实力的人!
而这无数把剑气小剑……
不可硬抗!
付东流当机立断,硬生生终止了自己的剑术,而强行终止剑术的后果,便是他遭到反噬,经脉受到不小的损伤。
可他并没有半分后悔。
如果强行接下苏云笙的这一招,恐怕,他今天就得交代在这里了。
“哼……”
付东流闷哼一声,显得有些狼狈,即便他反应迅速,仍被一小部分圆月扫中,无数小剑划过他的身体,将他的身体割开一道道小口子。
他瞬间就变成了一个血人。
“了不起的招数,佩服,佩服。”
付东流顿住身体,战意不减。
这时候的他头发胡乱的披散在肩膀上,身上破破烂烂的,满是鲜血,如同一个逃荒,又经历诸多苦难的人。
“那你也接我一剑!”
付东流狞笑一声,纯白的齿缝间,红色的血液流出,地狱中的恶魔降临人间。
他大步向前,身上响起一道道轰鸣声,那是筋骨在颤动,身体的潜能被彻底激发!
随着身体的异变,周围的空气,也像是煮沸了的开水一样,剧烈的滚动。
“否极,泰来!”
付东流起手,磅礴的剑气在身后缓缓聚集,如墨般的剑气沸腾,翻滚,形成一团黑雾。
黑雾继续翻滚,几乎是眨眼之间,就在付东流身后形成一条模糊的身影,渐渐清晰,是一条庞大的墨龙!
墨龙长约十几丈,浑身浓雾翻滚,那是墨色的剑气,威力极大。
“斩!”
墨龙气势达到顶点,如同末日降临,付东流身体向前,猛地跃起。
与此同时,墨龙咆哮一声,身躯舞动,如同闪电。
须臾间,狂风大作,不远处的几棵碗口粗细的树木应声而断,在风中化为粉末。
苏云笙面色凝重,这一剑的威力,丝毫不逊色于他方才的那一招“满月”,稍有不慎,他就会被重创,甚至被击杀!
战斗到这个时候,已经不是他们能左右的局面了,一招下去,若是自己收手,很可能遭到反噬,走火入魔。
“吼!”
墨龙仰天长啸,无穷的剑气呼啸而来,直面这道墨龙剑气,苏云笙不敢有丝毫怠慢,提起临仙,抽身便上前。
飘渺剑气!
剑意调动周围的天地之力,在苏云笙身后,几乎是眨眼之间,便形成一条白色的巨龙,巨龙身体在空中盘旋,睁开双眼,劈出一道道闪电。
“轰!”
一黑一白两条巨龙在半空中撕咬,巨大的轰鸣声响彻云霄,一道道剑气乱飞,随便一道剑气,也能轻易镇杀普通人。
而这里的剑气,何止千万?
大秦剑客千万,他们已然站在了剑道之巅,即便是老一辈的剑道宗师,也不敢说轻易战胜他们。
后起之秀,令人震撼!
“吼!”
两条巨龙彼此厮杀,这是剑气的实质化,一块块剑气团被撕下,砸在地面上,将地面切割成一道道,一片狼藉。
半空中,两条巨龙下方不到一丈的地方,苏云笙和付东流快速交手,火花四溅。
两位年轻的剑客,已经展露出剑仙之资,一招一式间,快如闪电,威力无穷,每一剑都蕴含着自己对剑道的感悟。
他们在交手,也在验证彼此的道路。
葬剑山庄素来神秘,历任葬剑者都不会出现在龙凤榜上。不过,付东流若是愿意的话,起码能跻身前三十六位。
而且,他也是一位宗师。
苏云笙越战越兴奋,身上的每一粒细胞都在欢呼雀跃,对于剑道的感悟,也更加深刻。
“砰!”
两条巨龙厮杀良久,墨色巨龙悲鸣一声,被白色巨龙撕碎,这场剑气之争,苏云笙笑到了最后。
白色巨龙仰天长啸,一道道剑气小剑在巨龙身边盘旋,向付东流俯身冲去。
这一招,和之前的圆月相比,也不遑多让。
“小心!”
苏云笙惊呼。
付东流心尖狂跳,整个人的头发一根根炸立起来,不用他说,付东流也知道,自己面临的局面。
要死了要死了!
被这白色巨龙蹭上一下,他就得丢上半条命。
看看脚下的地面就知道了,本来平坦的地面已经变得坑坑洼洼,好像几十头大象刚把这里糟蹋完一样。
他丝毫不怀疑自己的猜测。
“瞬步!”
付东流眼皮狂跳,面临生死危机的情况下,他爆发出极大的潜能,身形如同鬼魅,极为灵活,在白色巨龙即将碰到自己的一瞬间,堪堪躲过。
几缕剑气小剑擦着他的鼻尖,将他浮起的头发轻易斩断。
再往前一点,他的鼻子就要被斩断了。
“轰!”
白色巨龙势不可挡,重重砸在地面上,如陨石撞击,整个地面都颤了两三颤,轰出一个大洞。
“呼,呼……”
付东流惊魂未定,摆了摆手,带着些后怕的道:“云笙兄,厉害,厉害。”
两个人缓缓落下,苏云笙这边略带喘息,付东流则满头大汗,身上被割开一道道小口子,血液已经凝固,结成血痂。
苏云笙看着满地狼藉,苦笑一声,“哪里哪里,若不是付兄留手,在下恐怕早就饮恨当场了。”
“不必谦逊。”
付东流满脸认真的道,
“是我技不如人,这点我自然明白,身为剑客,若是连不如人的事实都承受不住,何谈登顶剑道之巅?”
“不过云笙兄,方才那场战斗,在下有些疑惑的地方,不知云笙兄可否解惑?”
他们二人已经分出胜负,苏云笙获得了胜利,付东流不是那等输不起的人,大大方方的承认了自己的失败。
苏云笙颔首,活动活动筋骨,身上发出噼里啪啦的响声。
“我也有些疑惑想询问付兄。”
他们刚经历过一场战斗,有许多收货,也有许多问题需要对方解惑。
第287章 邀请
一场战斗,持续了不到半柱香的时间,便结束了。
付东流掏出来随身携带的药物,找了处泉水,简单的清洗伤口,将药涂抹上去。
解开衣服的时候,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付东流的腹部,前胸,背部,被割开几十条口子,虽说只是浅浅的一道,但看上去却很瘆人。
“付兄,抱歉……”
苏云笙挠了挠头,有些不好意思。
说是切磋,他却把人家弄成这样,心里很是过意不去。
付东流却没当回事,往身上涂抹着药,“无妨,切磋有伤实属正常,我早有准备,云笙兄不必自责。”
他涂抹完,与苏云笙促膝长谈,二人好像一见如故般,有说不完的话。
过了许久,直到紫气东来,太阳东升的时候,他们才意识到,已经谈论了数个时辰之久。
“云笙,你看我这……”
付东流敲了敲脑门,“倒把正事给忘了。”
他颇为认真的看着苏云笙,“是这样,朔州发现一处地下古城,据说是三千年前一位绝世剑仙开辟出来的洞府,朔州许多剑客都想进去碰碰运气。”
“我千里迢迢,从燕云赶来。但终究是孤身一人,便想着能否结识一位同道中人,一同前往古城。”
“不知云笙可否与我同行?”
付东流问道。
苏云笙沉吟片刻,眼里闪烁几道光芒,显然有些意动。
“一座有着绝世剑仙遗迹的古城?这倒是有趣的很,既然如此,便去闯一闯。”
他没有拒绝,欣然同意。
“那好,就这么说定了,三日之后,我来找你。”
付东流原本平淡的脸上多出几分兴奋之色,那古城来头不小,据说牵扯到成为陆地神仙的秘密,因此许多强者都动身前往。
他虽然天资不凡,但终究是一个人,去了那个地方,可能会占不到什么便宜。
如今有了苏云笙相助,他对那份遗迹,又多了几分把握。
“那地方在何处?”
苏云笙很好奇,他没有听洛想提起,说明那处剑仙遗迹,不在这周围。
付东流眺望远方,眼神炽热,那是剑仙遗迹的地方,他声音很轻,似乎在呢喃,“朔州最北,与罗刹国的交界处,那里应该会有罗刹国的高手。”
“就是不知道他,会不会来……”
付东流垂下眼皮,消沉了许多,似乎在感慨。
“罗刹国的高手?”
“不错,罗刹国虽说不比大秦,但幅员辽阔,免不了出现一些惊艳绝伦之辈。
记得几年前四国的天骄会,有一位罗刹国的妖孽,接连击败大秦,东瀛,突厥等国的天骄,极为不凡。”
付东流似乎亲眼见到过那副场面,眼神有些惊惧,不像是他。
“那位罗刹国的妖孽,只用了一招,便击败了那一届天骄会所有天才。”
“一招?”
苏云笙惊讶,不敢相信。
“一招!”
付东流眺望远方,回味那一日发生的一幕幕,声音飘渺,魂飞远方。
“那是一个极为可怕的妖孽,真正做到了同辈之中无敌,就是当年被誉为少年诗仙的赵鹤子,也被他一拳一掌,打的吐血。”
“赵鹤子都撑不住他几招?”
苏云笙“噌”的一下起身,难以相信。
不是他大惊小怪,
那可是赵鹤子啊,二十岁,便以先天巅峰的实力,击败三位宗师的联手,无可置疑的大秦年轻一辈第一人。
不过,赵鹤子好像从几年前就销声匿迹,这些年并没有他的消息,反倒是四大少年高手,成为了人们津津乐道的话题。
这种妖孽,居然会被一个同龄人两招击败,简直匪夷所思。
“不敢相信吧?当初我也觉得不可思议,觉得是自己在做梦。”
“但事实就是如此,当年赵鹤子战败,这件事在大秦闹得沸沸扬扬,你居然不知道?”
付东流也很惊讶。
苏云笙放下心中震惊,解释道:
“东流你有所不知,几年前我正与师傅在山里修行,对外界的事情一无所知。”
“东流兄亲眼见过那日场景?可否细细道来,我确实很感兴趣。”
付东流苦笑一声,有些不情愿。
他不是害怕罗刹国的那位妖孽,身为一名剑客,葬剑山庄的葬剑者,这世上几乎没有什么东西能让他感到害怕。
但那天,那位神一样的年轻人,以摧枯拉朽之势,击败一众天骄,给他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回忆。
在那人面前,他甚至来不及出手,便被一掌击飞,再无一战之力!
他甚至怀疑,那不是一个人类,而是上古神话中的神之子嗣,镇压天下。
尽管不愿再回忆,但他没有拒绝,酝酿了片刻,那日的回忆在脑海中浮现,他也缓缓开口:
“天骄会,由大秦,罗刹国,东瀛,突厥四国共同举办,五年一届。
只有真正的天骄,才会被大秦官方邀请,与其他三国天才交手,名扬天下。”
“历届天骄会的头名,基本上被大秦所垄断,其他三国的天骄,只能在前十中靠后的两三个席位争的头破血流。”
这四个国家,虽说摩擦不断,但彼此并没有发动真正的战争。
而天骄会,就是一场无形的争霸,哪一国的天才最多,最强,才有资格在各种资源的争夺中,获取更多的利益。
“到那里的时候,我们来自大秦的一行人还觉得,这次又会像以往那样,成为大秦各天骄的盛会。”
“事情最初的发展,与我们预想的一样,那些国家的天骄,不是我们的对手,尤其是东瀛和突厥两国,简直就像是来打酱油的……”
“但就在我们已经放松下来,讨论前三的席位,会被大秦哪位天骄夺得的时候,罗刹国,一位不起眼的天才,突然爆发。”
付东流陷入回忆,那天给他造成了巨大的打击,若不是他道心牢固,恐怕早就消沉,一蹶不振。
苏云笙能听出他的声音在颤抖。
“他很普通,普通到我们没有任何人注意到他。”
“但就在前十名已经定下来的时候,他突然站了出来。”
“他一步一步走到赵鹤子面前,看着他,沉默不语,赵鹤子似乎看出了他的不凡之处。
过了不知道多久,好像是一眨眼,又好像是几刻钟,他说:赵鹤子?以后,你便不是天下第一了。”
付东流身体微微颤抖,那是他身体本能的恐惧,仿佛有大恐怖。
“所有人,包括赵鹤子在内,都觉得他是在做梦,有位师兄走过去,拍了拍那人的肩膀,让他莫要信口开河。”
付东流身体颤抖的更厉害了,这与之前战斗时的他,判若两人。
但苏云笙能理解,这不是他在害怕,就像是人的本能反应,无法控制。
显然,当年的那一幕,已经成为了他的梦魇,即便他再强大,遇见当初的那个人,也会战栗。
也许,只有当付东流真正战胜了那个人,他才会破除自己的梦魇吧……
“可那个人,我看不清他是怎么出手的,那位师兄被击飞,肋骨断了三根。”
“我们大秦的这帮天骄自然愤怒,赵鹤子那般洒脱的性子,也难免动怒。”
“当时我们几人,只是感觉气愤,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以为是那人偷袭,师兄措手不及之下,才被他打成重伤。”
“于是我便想教训那人,向他发起挑战。”
“那人看了我一眼,”
付东流喃喃自语,那已经不是讲述了,仿佛他又回到了那天,重新经历了一遍。
“只是简单的一个眼神,那眼神,我说不上来,好像面对的是一头太古凶兽,又好像置身于万年寒窟,遍体冰寒。”
“我突然产生了一种荒谬的感觉,为何会愚蠢,招惹那个人?”
付东流声音低沉,苏云笙感觉他好像变得陌生了,不像和自己战斗时的那个人。
“只是一眨眼的功夫,我就被击败,甚至,我连他怎么出手的,都不知道。”
“他太快了,让人没有防备。
他太强了,我连一招都接不住。”
付东流眼里的恐惧之色更严重了,那日的场景已经成为了他挥之不去的噩梦。
那是一种怎样恐怖的场面?
一个异族年轻人,如同一尊魔神,横扫各国天骄,强如赵鹤子,也被他一拳一掌,震断经脉,变成一个废人!
其他人,更是不堪,即便是一起上,那位魔神也丝毫不在意,直接横推过去。
那可是大秦毋庸置疑的年轻一辈第一人!
那可是各国年轻一辈的顶尖天才!
就这么,被人当土鸡瓦狗,轻松解决。
太丢人了,输给一个异国人,是他们这辈子都忘不掉的耻辱。
而那位曾经的天骄,大秦年轻一辈第一人,就这么,被废了。
从此再也不能习武……
“他叫什么?”
苏云笙问。
“他叫,”
付东流眺望远方,声音平淡,却有种特殊的魔力。
“宇文拓……”
付东流不再说话,苏云笙知道,他将那些回忆继续埋葬在心底,尘封,遗忘。
他难以想象,哨声匿迹的赵鹤子,居然是被人废了,从此再也没有他的传闻。
两个人相视无言,过了许久,付东流起身,
“云笙,再会。”
他一抱拳,不再想那些事。
昨晚一战,再加之方才与苏云笙的一番交流,他收获颇多,急需一个人消化。
苏云笙也同样如此。
第288章 赵鹤子
扬州。
相传远古时期,天下爆发大洪水,将中原等地淹没。圣皇大禹开山治水,疏通河脉,铸九鼎,分九州。
这扬州,便是上古圣皇大禹亲自分封。
会稽山下。
四月中旬,会稽山下桃花盛开,山脚一处院子里,身穿白衣,手持笔墨的赵鹤子,伏案作画。
满山的桃花在四月盛开,抬眼望去,十里桃花。风吹过,桃花摇曳,微风拂面,带来一丝清香,那香味里又带着些许甜味。
院子中央,赵鹤子仿佛画中人,没有凡尘的俗气,如画中仙般飘逸。
他摊开的画卷上,一株桃树翩然跃于纸上,桃花摇曳,在空中飞舞,有燕子衔着桃枝,活灵活现。虽是水墨画,却更赋予了画中生物一种特别的生机。
他的画道,已然超凡。
院子中的小小世界,仿佛一幅摊开的水墨画,赵鹤子手中的笔墨不疾不徐,在纸上勾勒出绝美的意境。
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
作画时的赵鹤子,心如止水,不染凡尘,有一种超然于万物的气质。
“噔噔噔……”
一阵脚步声从远处慢慢传来,声音轻盈,像是女子的脚步。
赵鹤子勾勒出最后一笔,那女子也来到他身旁,双手放在赵鹤子肩膀上,给他轻轻揉着肩。
女子看着有二十六七的样子,一身淡粉色长裙,肌肤如羊脂玉般洁白,与赵鹤子关系匪浅。
“红袖,你来了。”
赵鹤子放回纸笔,闭上眼睛,靠在女子的身上,身体放松,好像要睡着了。
红袖轻轻揉着赵鹤子的肩膀,眸清似水,只是看向赵鹤子的眼神,却有些许心疼。
“公子,那些人,又来找你了,我没告诉他们你在这儿。”
“他们又来了?”
赵鹤子并没有惊讶,依旧闭着眼。
红袖素手芊芊,在他的肌肤上轻揉,光滑细腻,能拂去他的疲倦。
“这次是谁派来的?上次那批人,被你杀鸡儆猴,这次他们还敢派人来?”
“应该不是同一批人,公子,要不要我直接把他们……”
红袖眼中闪过一丝冷意,公子之前举世无双,那些宵小自然赶着趟的巴结。
但自从公子被人废去修为,那些跳梁小丑,就开始针对公子,无所不用其极。
她曾斩杀过几个跳的最欢的,震慑了一些鼠胆之辈,但后来,好像有人在背后指使,那些人来头不小,她查不出什么蛛丝马迹。
她看着柔弱,却是一个杀手势力培养的,最顶尖的杀手。
只是当年第一次执行任务,就遇到了赵鹤子,被他生擒,她就赖着他不走了。
“你看着办便好,红袖,我……”
赵鹤子突然弯腰,捂着嘴,剧烈的咳嗽起来。
“公子,公子。”
红袖蹙眉,公子最近总是咳嗽,请了一位大夫,说是暗伤,只有万年灵药,才能根治。
但如今这个时代,上哪去找万年灵药?
她轻轻拍着赵鹤子的背,一挥手,房间里一壶茶自动倒满,飞到她手上。
内力外放,她是一位宗师!
红袖将茶放在桌子上,自从公子被人废去修为,她就很少在公子面前运用内力,就是怕勾起公子的伤心事。
“公子,先喝茶。”
这茶是大秦一位老太医专门为公子调配的,能缓解公子体内的暗伤,价值不菲。
当年赵鹤子被人废掉修为,星武帝大为震怒,勒令天下寻找万年仙药,却无终而返。
最后只能让宫廷中最好的太医,专门为赵鹤子研发出一种药方,以此来缓解他的伤势。
“咳咳……”
赵鹤子还在咳嗽,只是力度渐小。他原本是名扬天下,无可置疑的年轻一辈最强者,可现在,却虚弱无比,甚至不能长时间的活动。
“公子……”
红袖轻声道,柳眉微蹙,心疼万分,恨不得受伤的人是自己。
倘若有人能治好公子的伤,她愿意付出任何代价,哪怕是她的命。
赵鹤子脸色苍白,手心粘上一团黏糊糊的东西,他打开手掌,还没认出这是什么,就听见身旁的红袖惊呼一声:
“公子!”
她急急忙忙捧住赵鹤子的手,两行清泪落下,顾不得别的,连忙用自己的袖子擦拭赵鹤子手掌上的鲜血。
他咳血了。
“你哭了,红袖,你答应过我的,不该为我落泪。”
赵鹤子淡笑,好像什么事也没有发生,用另一只手揉了揉红袖的脑袋,又勾了勾她的鼻子。
宠溺的看着她。
“我的身体好得很,你不必担心,不要多想。”
他声音轻柔,安慰着红袖。
“公子,我扶你回屋里,我昨日在外面寻到一个古方,一定会有用的。”
红袖擦完赵鹤子掌心的鲜血,就要扶赵鹤子回屋,赵鹤子按住她的手,轻轻摇头。
手指着那幅画,有些童趣般的得意。
“你看,桃花开了,我画了一幅桃花图,是不是很好看?”
他抬头看着红袖,眸子很纯粹,像小孩子,想把喜欢的东西分享给喜欢的人。
红袖点点头,眼泪又不争气的流了出来。
桃花刚刚盛开,风景如画。
她的公子,本应在这满天桃花盛开的时节,游览天下,踏遍千山万水,但现在,一切都变了……
她知道公子的性子,他要做的事,谁来了都不好劝,也许,这就是他吸引她的一个点吧……
红袖看着那幅画,想把它刻在脑海里,那是公子画的第一幅桃花图,很好看,她很喜欢。
似乎是听见了赵鹤子的话,一阵微风吹来,一朵桃花吹落,刚好落在那幅桃花图上。
赵鹤子拍手,开心的笑着,有些炫耀的意味,“这幅画我用了两个时辰,你若是喜欢的话,我就把它送给你了。”
“嗯嗯,我喜欢,喜欢……”
红袖小鸟似的点头,轻轻握住赵鹤子的手,小心翼翼的,害怕失去。
“你看,我就像是这棵桃树,你呢,就像这只小雀儿,你看看,像不像。”
“噫,公子画的真好看。”
红袖破涕为笑,赵鹤子拉着她的手,示意她蹲下。
而后用手轻轻擦拭她的眼泪,
他好像有心事,但红袖没有看见,她的心仿佛小鹿乱跳,砰砰砰的。
赵鹤子看着女孩,眸子一转,那种难过,如潮水般涌出,他突然变得不那么淡然了。
他看着面前的女孩,认真的,认真的,
“答应我,以后不要像个傻瓜一样,哭成泪人了,好吗?”
“都这么大的人了,怎么还像个小孩子,动不动就哭。”
“哦。”
红袖吸了吸鼻子,嘟起嘴。
“红袖,能帮我一个忙吗?”
他突然问女孩。
“当然可以的,公子让红袖做什么,红袖就做什么。”
红袖举起手,像被提问的孩子那般信誓旦旦。
赵鹤子突然就有些不忍了,
但还是硬下心,认真的看着红袖,“你能不能,去皇宫,为我找一昧药。”
“我?去皇宫?”
红袖瞪大眼睛,嘴巴微微张开,指着自己,旋即连忙摇头,“我哪都不去,我只想陪着公子,这不是还有陈先生他们吗?让他们去不好吗?公子……”
她嘟起嘴,赌气般的看着他。
又慢慢泄气,蔫了下来。
“公子,”
红袖的声音细若蚊呐,“能不能,不要让我去啊,我只想陪着公子……”
“当然,”
他看见红袖慢慢亮起的眸子,而后破天荒的坏笑一下,
“不行。”
“哼。”
红袖扭过头,像被大人骗了的小女孩,赌气般的不看他。
赵鹤子捏了捏她的脸,“乖啦,这昧药很贵重,陈先生他们毕竟是男人,稍有磨损,这昧药的的价值就会大打折扣。”
“哦。”
红袖还是有些不情愿,赵鹤子劝道:“你放心吧,等到那昧药到了,我的身体就会好很多。”
“红袖,现在就走吧,好吗?”
红袖抬起头,泪水在眼眶里打转,想起公子的话,她吸了吸鼻子,把眼泪憋了回去。
“为什么,我不想。”
“听话,早去早回,你不希望我的身体早一点好吗?”
“可是……”
“没有可是,万一下次我又咳出血呢?要是晚去,会出问题的。”
赵鹤子的一番话,让红袖动摇了,她知道,这昧药对公子的作用很大,即便再是不舍,也只好点点头,
“那好,我现在就走,公子,你等我,最多七日,我就赶回来。”
“路上慢点,别累着了。”
赵鹤子嘴角微微上扬,寻来纸笔,写下那昧药的名字,交给红袖。
他握着女孩的手,很认真的看着她,“记得,不要累着了,我就在这里,等你。”
“我记得。”
红袖起身,一改之前那幅柔弱的样子,整个人的气势一变,“公子,等我。”
她转身,挥挥手。
两行清泪却又流了出来。
女孩的身影渐渐远去,一阵风吹来,满天桃花摇曳,女孩淡红色的衣裳融入满天桃花,如同桃花仙女。
她走的很慢,在赵鹤子眼中,却走的很快,他只想她再慢一点,再慢一点,最好,能留下来……
但他知道,不应该这么做。
于是他静静坐在椅子上,
直至女孩消失在他的视线之中。
“咳咳咳……”
赵鹤子又一阵咳嗽,脸色更加苍白,咳出鲜血。
“呵。”
他看着手掌的鲜红,自嘲的笑了笑,身后走出一人,是一位中年人。
“少爷,你这又是何必……”
“红袖是个小姑娘,我不想她太伤心。”
赵鹤子垂下眼帘,声音微弱。
第289章 那一日的桃花
“陈先生,我还有几日可活?”
赵鹤子抬头看向中年人,平淡的问道。
他好像知道自己的情况很复杂,很难再活下去。
“少爷,”
陈先生眼神闪烁,欲言又止,但看着赵鹤子那平淡,却又坚定的眼神,到嘴的话咽了回去。
“少爷,徐老说,最多三日。”
陈先生如实相告。
赵鹤子手里把玩着一个小东西,看起来并没有意外。
他自己的身体什么情况,他早就知道了。
能活到现在,皇宫那边不知道用了多少天材地宝,才为他续了几年的命。
现在,他的身体已经恶化了。
没有任何救治的方法,也许只有陆地神仙这种超凡脱俗的人,才能救他。
但当今世上,没有一位陆地神仙。
他从未奢望能活下去,他看的很开。
一朵桃花飘在赵鹤子头发上,他取下那朵桃花,欣赏着,“陈先生,我走之后,你们看好红袖,我怕她做傻事。”
那个女孩很幼稚,很天真。
所以她才会为了他不顾一切。
他知道自己时日无多,便想着支开那个女孩,不想她看着他死去,那会是女孩一辈子忘不掉的痛。
他不喜欢那样。
“少爷,就没有别的办法了吗?我听说,用童子之血,可以缓解……”
陈先生没说完,就看见赵鹤子平静的注视着他,那股平静却带这些不容置疑,他闭上了嘴。
“人之生死,自有因果轮回,我早就想过自己会有一天离开这个世界,这种伤天害理的话,以后不要说了。”
“我辈修行之人,是向天求道,为百姓苍生,如果为了一己私欲,就伤人性命,那与禽兽何异?”
赵鹤子说着,又咳嗽了,指缝里流出血。
“少爷,要不我扶您回房歇息……”
“不用,我想用最后这几日,多看看这天下风景,我想把它们记在脑海里。”
陈先生不再言语,端起桌上那杯茶,赵鹤子一饮而尽。
“该交代的事,我都和你交代了,陈先生,我想听琴,你可否为我抚琴一曲?”
“少爷稍等,我这就来。”
陈先生取来古琴,盘膝而坐,手指轻轻拨动琴弦,琴声悠扬,充满欢快的气息。
清萍乐。
这是赵鹤子所做的曲子,很好听,只是他现在弹不了。
陈先生有些难过,从曲子里就能听出来。
赵鹤子闭着眼,身后便是十里桃花,在日光的照耀下,桃花被镀上一层金色,满山桃花摇曳,少年坐在院子中,仿佛为他一人盛开。
他突然想起一首诗,不应题,但应景。
“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
“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赵鹤子敲打着节拍,轻唱了起来。
他的声音很好听,曲子也很好听。
他的声音越来越小,越来越小,一曲过后,他轻靠在椅子上,睡着了。
陈先生继续弹奏着曲子,这次换成了柔缓的曲调。
他本不会弹琴,在赵鹤子的耳濡目染之下,不只是他,赵鹤子身边的所有人,几乎都有擅长之处。
陈先生继续抚琴。
桃花悠悠,赵鹤子呼吸平缓,不知过了多久,他睁开眼,已近黄昏。
“少爷。”
陈先生一曲过后,来到赵鹤子身旁,为他披上一件衣裳。
他的身体太柔弱了,稍微受寒,就咳嗽不止,陈先生早就想为他披上衣裳,但害怕吵醒他。
赵鹤子略带苍白的脸上看不出什么情绪,安静的很,望着远处的山坡,似乎出神了。
他就像一只受了伤了小貂,让人心疼,想要守护。
陈先生心里暗叹一声,
少爷本来不是这样的。
之前的他,是那么的潇洒,飘逸,不论是面对谁,也不卑不亢,恪守礼节。
当年面见大秦皇帝的时候,星武帝就对少爷十分欣赏,想收他为义子,但少爷的心不在红尘之中,星武帝这才没有强求。
那时候的少爷,更像是一位天仙,天下万事万物,都不能阻碍他的道心,他身上作为“人”的那点人情味,也被他斩去,只为证道。
但自从少爷被人废去修为,他慢慢的,就像是变了一个人。
他身上那股被隐藏的“人”味,释放了出来。
“陈先生。”
赵鹤子直起腰,抬头看着他,“你在我身边,多少年了?”
“二十年,少爷。”
陈先生微微弯腰,没有思考,便给出了答案。
“少爷九岁那年,我被老爷夫人安排在少爷身边,如今已经二十年了。”
二十年前,他三十三岁,他九岁。
二十年后,他五十三岁,他二十九岁。
可以说,他是看着赵鹤子长大的。
他还记得,当初的自己曾经说过,活着看到赵鹤子踏入传说中的陆地神仙之境。
陈先生眼神恍惚,好像回到赵鹤子十二岁那年。
…………
“少爷,该吃饭了。”
陈先生招手,竹林里,十二岁的小赵鹤子正阅读古经,没有抬头,用稚嫩的声音回道:“陈先生,你先回去吧,跟我娘说一声,我不饿。”
他看着十二岁的年纪,还是个小孩子,但却很成熟,不像一个孩子该有的表现。
“少爷,夫人特意跟我说,一定要让你回去,不然她就亲自叫你了。”
陈先生无奈,只好用这招来威胁小赵鹤子。
“哦,”
小赵鹤子合上古经,稚嫩的脸庞,却有着与他年龄不相符的成熟稳重。
他从椅子上跳下来,来到陈先生身旁,“陈先生,你说,这个世界上有神仙吗?”
“不清楚,也许有,也许没有,谁能说的准呢?”
“我觉得有,方才翻阅古经,据说出云境之后,便是陆地神仙,呼风唤雨,无所不能。”
“少爷说有,那就有。”
“我还从未见过陆地神仙,不过,有朝一日,我定会亲自踏足那个境界,看一看那里的风景。”
小赵鹤子握紧小拳头,小脸儿很认真。
“我相信少爷,少爷定会踏足那个境界。”
两个人说着,便来到家里,一个衣着朴素,但风韵不减的中年妇女迎面而来。
声音略带着些嗔怪,“鹤儿,不让你陈伯伯叫你吃饭,你是不是就不回来了?太阳还没出来的时候你就走了,现在太阳都下山了,还不往回走,万一被坏人看见了,那可怎么办?你想让娘心疼死吗?”
“娘,你不必担心,孩儿已经先天大成,那些小毛贼,挥手便可制服。”
小赵鹤子不以为然,还略带着一丝得意。
“你要知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中年妇女轻轻点了一下赵鹤子的头,眼中浮现一抹宠溺之色。
“昨日蜀山派人传话,据说有长老要来见你,应该明日便能到。”
“蜀山的长老?”
小赵鹤子脑袋摇的跟拨浪鼓似的,连忙拒绝,“那有什么好的?估计又是要我去加入他们宗门,我都拒绝了多少人了,不见不见。”
他小脸儿很认真的看着中年妇女,“娘,我的道路,是我自己走的,别人的帮助对我而言,反倒是拖累了我。”
“你啊,就是倔,谁的话也不听。”
中年妇女轻叹一声,拿他没办法。
“你想怎么做是你的事,娘也管不了,但是那位长老,娘还是希望你见上一见,对你又没坏处。”
“那好吧,按照娘说的,我就见见吧。”
小赵鹤子无奈,只好应允下来。
“快来吃饭吧,一家子就等你呢,再不吃饭就凉了。”
“嗯嗯,我这就来。”
傍晚。
小赵鹤子和陈先生练剑。
虽然只有十二岁,但小赵鹤子却已经名满蜀州,蜀山当代掌门张六公曾想收他为关门弟子,却被小赵鹤子拒绝。
仅仅十二岁,便到达先天大成,即便是面对先天巅峰的天才,他也能轻易取胜。
没人知道,他为何会如此妖孽。
有人怀疑,他是上古陆地神仙转世,只为再次证道。
天才有很多,但赵鹤子,却只有一个。
年仅十二岁,便碾压一众天骄,登顶龙凤榜榜首,震惊天下!
那些传承数千年的顶级宗派培养出来的关门弟子,也抵不住赵鹤子的一招。
他是真正的妖孽!
陈先生抵挡着赵鹤子的进攻,渐露疲态,不出十个回合,他便要败落。
第九回合,
“噌”,陈先生走神,被小赵鹤子抓住破绽,一剑抵在喉咙上。
“你败了。”
“我输了。”
陈先生苦笑一声,小赵鹤子收回剑,击败一位宗师入门的强者,他却没有丝毫骄傲,只是抬头,凝望着星空。
“陈先生,”
小赵鹤子声音低沉,好像在思考。
“你说,九天之上,会是一番怎样的场景?”
“应该会有仙宫,我听说天上有仙人,有瑞兽,仙人呼风唤雨,掌握大道。”
小赵鹤子喃喃自语,眼神露出向往之色,“陈先生,你说,我能达到那个传说之境吗?那个古往今来,每一个时代只能出现一位的,陆地神仙……”
“会的,少爷。”
陈先生笑着回应,“以少爷的天分,再加上少爷夜以继日的修行,天下怕是只有少爷,才有资格达到那个传说中的境界。”
“嗯。”
小赵鹤子慢慢变得坚定,握紧拳头,很认真的说道:“一昧的苦修,永远都不能掌握真正的大道,我决定了,明天便离家,入世修行。”
他小脸儿认真,陈先生错愣,半晌,才呆呆地点头,而后居然有些兴奋。
“少爷的意思是,离家出走?可夫人那边……”
“我娘会理解的。”
小赵鹤子斜着看了他一眼,“我心无旁骛,唯有修行,你不要告诉我爹娘,届时我会留一张字条。”
那也是一个桃花盛开的时节。
十二岁的小赵鹤子,背上行囊,独自离开了家,踏上了追求大道之路。
不曾想,这一走,竟是永别……
………………
第290章 外面的世界
“陈先生。”
赵鹤子脸色苍白,抑制不住的疲态,轻轻晃手,“我累了,扶我回房歇息吧。”
是的,他现在很虚弱,就连走路,也需要别人帮助。
陈先生搀扶着他回到屋里,安顿好他之后,走了出去,关上门。“少爷,我就在隔壁,有什么事立刻便到。”
屋里烛光摇曳,不多时,被赵鹤子吹灭,天地一片寂然。
…………
清晨。
太阳还未露出头的时候,赵鹤子便早早起来,坐在院里的椅子上,等待着日出。
他很想亲自到会稽山顶看看日出,一个人坐在悬崖边,看着紫气东来,第一缕日光从东边的天际出现。
这是他最喜欢的事情。
但现在,他的身体状况,不允许他这么做,他只能待在这个小小的院子里,墙外面的世界,他不会知道了。
即便他再洒脱,再坦然,不能亲眼看到天地之浩瀚,寰宇之磅礴,也会留下遗憾。
为了转移自己的注意力,他拿来纸笔,继续进行昨日的作画。
“陈先生。”
赵鹤子有些头晕,身体也一阵发软,若不是有椅背靠着,恐怕他已经瘫倒在地。
他的生命,很可能就在这两天结束了。
“陈先生,你说,人死之后,能不能转生,再重活一世呢?”
他双眼无神,似乎在幻想着什么。陈先生想了想,没有骗他,道:“我曾听人说有一孩童,生在北地,却能熟读南语,记得许多事,是南人转世。”
“上古也有许多传言,人死之后,若是灵魂不散,便可偷渡地府,转世为人,前世记忆不灭。”
“那样啊,”
赵鹤子低着头,不让陈先生看出悲喜,但他的声音却出卖了他。
“如果人有转世的话,我想再投胎到我爹娘家里,再也不做修行之人。这一世的遗憾,下一世,我来补上。”
他声音很轻,却充满悲伤。
十二岁那年,他独自离开家里,一去不回。
五年之后,他名满天下,朋友多,仇人却也多。有人丧心病狂,找到他家,将他的父母,残忍杀害。
只有陈先生侥幸逃脱。
刚得到消息的他,仿佛受到晴天霹雳,大哭离去,三日不吃不喝,赶到家里,却只看见了断壁残垣。
他连父母的尸骨,也不曾见到。
他大哭一日,觉得都是自己的原因,才让父母遭此大劫,消沉许久,后来他虽然手刃仇人,但他的爹娘,却再也不能回来。
这是他一辈子的痛。
“少爷。”
陈先生的声音,让陷入回忆的赵鹤子清醒过来,胸前已经被泪水打湿,不知不觉中,他已泪流满面。
他还是忘不了。
“你说,如果我爹娘还在世的话,看到如今我这副样子,会难过成什么样啊?”
赵鹤子望着远处桃花,喃喃自语。
“我娘出身商贾之家,却知书达礼,她是一个坚强的女子,但她最看不得我受半点委屈,倘若她还在世,恐怕她会变成另外一副样子吧。”
“我爹虽然平日严厉,但我知道,他是在乎我的,甚至胜过在乎他自己。他若是知道我被人废去修为,哪怕那人是天上的神仙,他也敢拼命。”
他眼中的泪水又止不住的流出来,“你看,我活着,只会给身旁的人带来厄运,早一点死,还不错的。”
“假如我从未来过这个世上,该会有多好……”
“少爷,”
陈先生心头一颤,这个孩子很可怜,他一生立志要证道,为了追求大道,不知道受了多少委屈。
但天地不仁,他那么努力,那么拼命,却怎么也换不来好的结果。
他是亲眼看着赵鹤子长大的。
他为他取得的成果而骄傲,也为他受到的磨难而难过,他本来可以登顶修行之巅,成为至强者,但世事难料,他被人废去修为,性命不保。
“少爷……”
陈先生哽咽,即便他性格刚毅,可遇见这种情况,也难免落泪。
“陈伯,如果我注定死去,请不要为我悲伤,我还是希望你们,能开开心心的。毕竟,人生还有那么多的事要做,我不过是你们人生中的一个过客。”
赵鹤子早已将生死置之度外,从他踏上修行路的那一刻开始,他就已经将生死淡忘。
人这一生,结局注定是死亡,只是有的人希望,在有限的生命中,做更多有意义的事,不枉此生。
“我不希望在人生最后的日子里,看到的是身边人的悲伤,倘若结局已经注定,何必要为此悲伤呢?”
他遥望远方,突然挣扎着要起身,陈先生连忙将他掺起来,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过去,那是门口。
“陈伯,我想出去看看。”
“好,少爷,我背着你。”
陈先生背起赵鹤子,往日,他是不愿让陈先生背他的,但他实在是太过向往外面的世界了,他怕撑不过今晚。
“少爷,你看那边,有两只兔子。”
脚下青草遍地,有两只灰色的兔子肥头大耳,圆滚滚的一团,正在嬉闹。
“那不是我当年救过的兔子吗?它们在这里打洞了。”
赵鹤子头靠在陈先生的肩膀上,羡慕的看着两只兔子。
他们继续往前走,走过一条河,走过一片森林,往山上走去。
他想让陈先生带他上山,看一看山上的风景。
陈先生不疾不徐,半刻钟不到,便来到会稽山顶。
“今天这趟,没有白来。”
赵鹤子很满意,让陈先生放下他,两个人坐在草地上,天上是蓝天白云,蔚蓝色的天空向远处延伸,一行野鹤扶摇而起,在天空中划过一道弧线。
清风携带着些许泥土的气息,与周围青草的芳香掺杂在一起,这是一种闻起来很淡,带着些许甜味的气息。
小时候的赵鹤子,也很喜欢一个人躺在草地上,什么也不做,什么也不想,将大脑放空,聆听自然的声音。
只是后来他的身体,不允许他这么做,红袖也担心这样做对他身体不好,说什么也不肯让他出去。
但现在他都快要死了,还在意这些做什么?
赵鹤子躺在草地上,看着头顶的蓝天白云,从天空上飞下来一只小雀儿,口中衔着一朵桃花,落在他身旁,歪着脑袋,在他身旁走来走去。
“叽叽喳喳。”
小雀儿把桃花放在赵鹤子耳边,飞到他身上,一蹦一跳,
“小家伙。”
赵鹤子伸出手,小雀儿落在他掌心,爪子和掌心接触,有一种痒痒的感觉。
小雀儿又玩了一会,远处有鸟鸣声,它便双翅一震,临走时,从空中落下几团黏糊糊的物体,落在赵鹤子的衣服上。
小雀儿回头看了他一眼,似乎在笑。
它把屎拉在他身上了。
“哈哈哈,这小东西。”
赵鹤子和陈先生相视一眼,被这小家伙逗笑了。
“陈伯,”
赵鹤子有些倦意,“我先睡一会,你到时候叫我。”
他打了个哈欠,还没等说完,便扭头睡着了,声音越来越小,直到陈先生听不见。
第291章 陨落
赵鹤子做了一个梦。
在梦里,他没有踏入修行之路,反倒是对天文地理颇有兴趣,在他爹娘的支持下,他钻研此道,成年之后,已经成为大秦少数的大师。
他过的很快乐。
二十三岁那年,他遇到了此生的挚爱,一个很活泼的女孩。
他们很快就陷入爱河,而后拜堂成亲,过起了神仙眷侣般的生活。
他会带着她去天下最美的地方,在山巅看日出,在林中听雨声,在河里捉螃蟹,在海面看日落。
在黄昏即将结束的时候,他会挽着她的手,看着她娇羞的模样,慢慢的,一点点靠近,吻在她的唇上。
他们会一起哭,一起笑,婚后的日子两人偶有吵闹,但这并没有使他们的感情出现裂痕,更增进了他们之间的感情。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梦里的赵鹤子和那个最爱的她度过一生,他的爹娘和她的爹娘也都享受天伦之乐,四位老人走的时候,没有任何遗憾。
他梦到,
在两人耄耋之时,会在一个雨后的黄昏,携手在村口,看着太阳西落。
在调皮的小孙儿的催促下,他们才不舍的回到家里。
后来啊,
她先走了,他看着她安详的脸,笑着笑着,就哭了,那不是难过,是陪伴一生而后离去的怅然若失。
于是在第二天,他也走了。
在那个桃花盛开的时节。
他们被葬在桃林中,即便是在墓里,他们也不曾分离,依偎着彼此,化为皑皑白骨。
这是属于他们的浪漫……
…………
“咕咕,咕咕。”
鸟叫声吵醒了赵鹤子,他悠悠睁开眼,泪痕还未消失,短短的一场梦,真像是他的一生,也许,在另一个世界,他真的如梦里那样,以那种方式,度过一生。
“那真不错。”
赵鹤子笑着,泪水从眼眶流出。
“昔者庄周梦为胡蝶,栩栩然胡蝶也,自喻适志与!不知周也。俄然觉,则蘧蘧然周也。不知周之梦为胡蝶与,胡蝶之梦为周与?周与胡蝶,则必有分矣。此之谓物化。”
究竟是庄周在自己的梦中变成了蝴蝶,还是蝴蝶在它的梦中变成了庄周?谁又能说的清呢?
他有些惆怅,又有些迷茫。
“少爷,天色不早了,我们该回去了。”
“嗯,回去吧。”
赵鹤子有些不舍,但他的身体已经撑不住了,夜晚的山顶会格外的冷,他可能活不到明天。
陈先生把他送到屋里的时候,已经天黑了,他有些疲倦,便熄了灯,早早睡去。
………………
第二天。
这天醒来,赵鹤子的情况更加严重,整张脸苍白如纸,好像一个夜晚暴瘦了十余斤,看起来弱不禁风。
“少爷。”
陈先生哽咽一声,一个大男人,却眼眶湿润,就要落泪。
他知道,少爷可能,撑不过今天了。
本来有药物,可以延长少爷的生命,但那样的下场就是,他会不能自理,整日躺在床上,需要他人的照料。
这种情况,他是绝不会同意的。
因此,他选择坦然的面对死亡。
“陈先生。”
赵鹤子强撑着坐起身来,这样已经让他气喘吁吁,他倚靠在墙上,却还是笑着。
“陈先生,带我出去吧。”
“好的,少爷。”
陈先生背起他,来到院子里,将他放在椅子上。
清风徐徐,吹起赵鹤子的发梢,他凝望着远方,回味着什么。
昨日的那场梦,梦里他的妻子,是红袖。
是的,就是红袖。
他一直把红袖当做一个小丫头,一如他初次到她的时候,虽然她表现的冷血无情,可他还是一眼就看出来,她内心的柔软。
近十年的相伴,他已经习惯了有红袖的日子,但他只是将她当成小妹妹,他以为,自己对她没有那种别的感情。
可那场梦,
让他知道,他是喜欢她的。
“陈先生,”
赵鹤子声音很轻,像是在呓语,“我可能撑不过今天了,红袖那个丫头,如果知道我骗了她,你说,她会不会恨我呢?”
“少爷,我想你应该知道了,她,一直喜欢你的,绝不会恨你。”
陈先生有些迟疑,但还是把心里话说了出来。
“我想不明白,为何你要把她支开?最后这几天,你们待在一起,不好吗?”
他很不理解,他一个外人都能看得出来红袖的心思,为何少爷,却支走红袖?
如果在少爷最后的日子里,红袖没能陪他,对于他们两个人而言,可能都是一种遗憾。
“我本就是将死之人,如果红袖在,亲眼看见我死去,你说,她会不会记在心里,一辈子都忘不了?”
赵鹤子却有自己的看法。
“红袖还年轻,她应该有自己的生活,不该因为我这个即将死去的人,留下一辈子的回忆。”
“我宁愿她恨我。”
他的声音有些低沉。
做出这种决定,他下了很大的决心,爱能让一个人铭记,刻骨铭心。
但恨不一样。
“陈先生,届时我死之后,红袖若是回来,你便这么告诉她……”
陈先生凑到赵鹤子耳边,静静听完他的话。
“少爷,”
陈先生面色复杂,看见赵鹤子坚定的目光,只好长叹一声,“好,我会这么说的。”
赵鹤子轻笑,而后不再理会,静静看着远方。
就在这时,
在陈先生诧异的目光中,赵鹤子面色变得红润,目光炯炯有神,仿佛有用不完的力量。
他起身,好像身体的伤势全部恢复,行动无阻。
“陈先生,还记得我自创的武学吗?我为你演示。”
赵鹤子大步上前,站在开阔的地方,矫健如猎豹,与之前判若两人。
他闭上眼,屏气凝神,右脚脚尖向前,轨迹成一道弧线,缓缓滑动。
一股风蓦然出现,吹落周围桃树上的桃花,紧接着,携卷着桃花,向赵鹤子聚拢而来。
赵鹤子双手结印,那些桃花迅速在他身后汇聚,而后形成一条长龙。
随着他的动作,长龙仿佛活了过来,在天空盘旋,游走,带着一股香气。
陈先生被这一幕震撼,忘记了说话。
少爷明明没有了内力,为何……
赵鹤子的动作越来越快,越来越快,每一拳每一掌,都引起气爆声,宛若龙吟。
“喝!”
他一声大喝,双眼猛地睁开,双掌向前推去。
游龙仰天长啸,桃树娑娑,好像有一场大风吹来。
做完这一切,赵鹤子盘膝而坐,面带微笑。
但陈先生心里“咯噔”的一下,他赶忙上前,颤颤巍巍的伸手,摸着赵鹤子的脉搏。
“少爷!”
陈先生一声悲鸣,泪水滚滚而下。
赵鹤子,死了。
临死前的回光返照,让他的身体恢复,但其实,他的身体,早已崩溃,只是人体内的潜能爆发,让他暂时恢复了行动。
“少爷,少爷……”
陈先生再也忍不住,像个小孩子一样哭了起来。
十几年的陪伴,他早已将赵鹤子当成了自己的孩子,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心痛,又有多少人能懂得?
他紧紧抱着赵鹤子,天空上,游龙没有了天地之力的支撑,桃花纷纷落下,形成了一场桃花雨。
一位惊才绝艳的年轻人,在桃花雨的送别中,结束了他波澜壮阔的一生。
他年少成名,获得圣上宠爱,受万人敬仰,他本应取得无数名利,却甘愿放弃荣华富贵,游遍千山万水,只为证道。
但老天无眼,在他最鼎盛的年纪,让他遇上了一个无法战胜的魔神,天才与妖孽之间的对抗,让他修为废去,成为一个废人,更是留下许多暗伤,英年早逝。
他的死,是悲壮的。
“假如,那日你拒绝了秦帝的邀请,不去天骄会,该有多好啊……”
陈先生泣不成声。
倘若那次,他没有前往天骄会,便不会被人废去修为。
但这世上,没有后悔药。
陈先生大悲,这是他许多年来,第一次落泪,他知道,一个他在乎的人,走了。
过了许久,天色已晚,日落西山,陈先生强忍着心中的悲痛,背起赵鹤子的遗体,将他埋葬在后山的桃林中。
………………
五日后。
还没等天亮,陈先生就听见外面匆匆的脚步声,他起身查看,就听见红袖迫切的声音。
“公子,公子,我回来了。”
陈先生深吸一口气,他还没有从赵鹤子死去的悲痛中缓过来,但想起赵鹤子临终前的话,他忍着难过,走了出去。
“陈先生,我回来了,少爷,少爷呢?快带我去。”
红袖脚步匆匆,风尘仆仆,为了拿回来药,她一连几日,都没有怎么休息过,只是简单的吃了几口干粮,喝了点水。
现在的她,头发油腻,衣裳脏旧,脸上也是一片灰,只有那双眼睛,依旧明亮。
“红袖,”
陈先生面色复杂,却看起来心情尚佳,“有个好消息,你走的第三日,东瀛那边来了位老神仙,据说有办法治好少爷的病,但有个前提,就是让少爷跟他走,从此不再踏入大秦。”
“啪嗒。”
红袖愣在原地,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你的意思是,”
她结结巴巴,“公子他,有救了?”
“是的,少爷临走时说过,让我们各自散去,就当只是一场缘分,从此再不相见。”
“那就好,那就好。”
她口中重复着这句话,眼泪却流淌下来,公子能被治好,这是天大的好事,但她可能,再也见不到她的公子了。
“嗯,那,公子的房间,我能进去看看吗?我想……”
她指了指赵鹤子的房间,陈先生点点头,“少爷有东西留给你,就在他的房间里。”
“那可真好,公子还是心里有我。”
她傻笑,“对了,陈先生,既然公子说了,让我们各自散去,那你先走吧,我在这里待几日。”
“你要在这里待几日?”
陈先生想了想,没有问她为何,“那好,我先走了,日后若是有缘的话,江湖再见。”
他转身离去。
“红袖果然是个傻丫头,这样也好,至少,少爷的心愿,算是了了。”
他回头看了一眼院子,这几年,他和少爷就住在这里,他已经习惯待在这里了,等到红袖走了,他就住进来,那也不去。
陈先生走后,红袖像是变了一个人,木然的走进赵鹤子的房间,闭上门,倚靠在门背。
泪水夺眶而出。
“公子!”
她失声痛哭,悲痛欲绝。
她知道,陈先生说的话,都是骗她的,公子不是那种人,她知道的,倘若他真的要走,也不会留下自己。
她早就感觉到,公子和陈先生有事瞒着她,可她也不好多问,如今她回来,陈先生告诉她这个消息,她怎能不明白?
她的公子,
已经走了。
她瘫倒在地,泪水打湿了她的衣襟,她此生最重要的人,从她的生命中消失,她的心空落落的,那种巨大的窒息感如潮水般涌来,让她眼前一黑,昏倒过去。
第292章 殉情
等红袖悠悠醒来的时候,天色近晚,她依旧瘫坐在地上,双目无神,仿佛失去了灵魂的人偶。
她还是接受不了公子离去的事实。
“公子,你是害怕,我接受不了你的离去吗?”
她看着空荡荡的床铺,已经被叠好的被子,于是踉跄着起身,来到床边。
两行清泪落下,红袖泣不成声,手指轻轻抚摸着赵鹤子的被褥,仿佛那还有他的余温,能感受到赵鹤子的存在。
她痴痴看着床上的一片空荡荡,泪水滴滴落在褥子上,“公子,你真傻,真的。”
“我已经不是什么小女孩了,陈先生的那番话,又岂能慢的住我?”
红袖呢喃,她闻到一股馊味,看了看自己皱巴巴的衣服,顿时明白过来,连忙起身,“公子,我先沐浴,你且等我。”
她对着空气说话,好像那就是赵鹤子。
院子里有一口井,红袖打上井水,将自己的身体洗干净,又换上了一套新衣裳。
衣裳纯白,是一件裙子,面料柔软,是她从一位老绣娘那里量身定制的。
她本想穿上这件裙子,和她的公子在夕阳下牵着手,漫无目的的走着,走累了,就歇息,她学了一支舞,她想为他舞一曲。
那支舞,是女子向男子告白时所跳的舞,她想为她心爱的男子跳那支舞。
他曾送了她一只手镯,是他母亲送给他的,红袖知道,那是他母亲送给未来儿媳的手镯,可他不知道,只是觉得手镯有特殊的意义,便送给了她。
她也买了一只手镯,很贵,不是用钱就能买得到,为了那只手镯,她不知付出了多大的代价。
她想着,跳完那支舞,就告诉他,她喜欢他,一直都是。
然后把手镯送给他。
但现在,一切都成了她的幻想,他已经不在了,她喜欢的那个人,已经不在了。
“少爷,”
红袖回到赵鹤子的房间,她身材窈窕,有一张很好看的脸,那裙子很和她的身,将她的身材完美的展现出来,有一种惊心动魄的美。
可是,她的美,他再也看不到了。
“少爷,你看见了吗?这件衣服,是我特意准备,为你而穿的。”
她坐在床边,眼睛红肿,她的泪水早已流干,哭不出来了。
“如果人死之后,有灵魂的话,是不是也就意味着,我们能在地府之中相会呢?”
红袖呢喃,她看见桌子上的那幅画,将它拿来,展开。
是她临走的那一天,少爷为她所画的那幅桃花图,她很喜欢。
少爷曾经说过,他是那棵桃树,她是那只燕子,现在呢?那棵桃树已经死去,燕子,也要随他而去了……
“少爷,你真傻,真的。”
红袖傻笑,往日水灵灵的眸子现在却死气沉沉,没有了光彩。
她带着那幅画,走出房门,来到后山。
明月之下,桃花在风中摇曳,仿佛在向红袖招手,她痴痴的走过去,在一处空地前停了下来。
这里的土,和别处的土不一样,明显的被人挖开又填上,她可以笃定,少爷,就在这下面。
于是她坐在地上,捧起一把土,这土有些湿润,却不粘手,放在手里,凉凉的,很松软。
“公子,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吗?”
红袖侧躺了下来,脸庞挨着土壤,仿佛赵鹤子就在她身边,“那时我才十五岁,被派去执行第一次暗杀任务,我干净利落的解决掉那人,却不想,还有一人埋伏在周围,我被暗算,勉强逃脱,却重伤昏迷。”
“等我再醒来的时候,朦胧间,我看到我躺在一张床上,已经换了一身衣裳,有道人影坐在床边,用毛巾给我擦拭着脸颊。”
红袖的手抚摸大地,痴痴的说着。
“那时候我还是个小姑娘啊,虽说是那一批里面最厉害的杀手,但说到底,我还没有彻底变成一台杀戮机器。”
“于是我出于本能的,向床边的那个人出手。”
“可我没想到,我刚抬起手,那道人影就将我的肩膀按住,我现在还记得,那声音很温柔。”
“他看着我,说:不要乱动,你的身体还没有痊愈,随意使用内力的话,很可能会让伤势加重。”
“以前从未有人这么关心过我。”
“那时候的你,肯定以为我感动坏了吧?”
红袖红肿的眼睛里,终于亮起一丝光彩,在回忆里,她是幸福的。
“事实上,我完全没有这种想法,只是想着尽快痊愈,然后将你这个登徒子,好好教训一番。”
“可没想到,你看出来我是一个杀手,还与陈先生说,这么年轻的女孩子,做杀手可惜了,不如做我的侍女吧。”
“哼,才不要做你的侍女呢。”
红袖吸了吸鼻子,像一只炸毛的小猫,张牙舞爪。
紧接着,她又道:“于是你就把我留在身边,起初我不听话,你就封了我的内力,还教我做饭。唔,我还没见过一个天资横溢的男人做饭也做的那么好吃。”
她不知不觉,笑了,回忆是美好的。
“后来,你又教我弹琴,作画,你好像真的把我当成了一个侍女,哼,也不知道怜香惜玉。”
红袖有些娇羞,即便放到现在,回想起以前的事,她也很害羞。
“记得有一次,我们接受了一个挑战者的请求,公子干脆利落的击败了他,但他却心怀怨恨,请来一位宗师巅峰的人,想要杀害公子。”
“那一次真是凶险,公子重伤,才将那人甩开,自己却陷入昏迷的状态。”
她还记得,那时的公子,将她搂在怀里,就是因为她,公子才身受重伤,不然的话,他想走,那位宗师还是拦不住他的。
“公子。”
红袖声音轻柔,往事如潮水,在她脑海中浮现,那本应该是美好的,但现在,回忆中的两个人,却阴阳相隔。
她起身,仿佛赵鹤子就在她面前,她伸手触摸面前的空气,仿佛那是他的脸庞。
红袖眼里浮现出水雾,
“公子,我来陪你了。”
她放下手,身体软软瘫倒在地,那抹笑容定格在她生命的最后一刻,她死了,和她的公子葬在一起。
桃花纷纷落下,好像天地也为她的死而哭泣,看不见的地方,在纷纷桃花中,红袖穿着嫁衣,她的新郎在面前等着她。
明天我就要嫁给你了……
一滴晶莹的泪从她眼眶流出,落在桃花上,久久不散……
………………
第二天。
陈先生来到埋葬赵鹤子的地方,红袖宛如一个睡着的仙女,静静躺在地上,身旁的桃花铺满一地,为她铺上了一层柔软的褥子。
“前尘往事断肠诗,侬为君痴君不知。
莫道世界真意少,自古人间多情痴。”
他轻叹一声,心生无限惆怅,红袖还是看出来他在骗她,这一点他想到过。
但他没想到,她能随少爷而去。
真是个痴情的女子。
他动手,在少爷坟旁,又挖了一个坟,紧挨着少爷,将红袖埋葬。
她手里的那幅画,他也将其埋入地下,这是少爷送给红袖的画,她应该带走。
“问世间、情是何物,直教生死相许?天南地北双飞客,老翅几回寒暑。欢乐趣,离别苦,就中更有痴儿女。君应有语,渺万里层云,千山暮雪,只影向谁去?”
伴随着悠扬的歌声,陈先生的身影渐渐远去,谁也不会知道,会稽山下,桃林中,埋葬着这样的往事。
也许千百年后,沧海桑田,后人发现这儿的坟,其中的往事,一如云烟,随风而去……
………………
第293章 义庄
燕子山。
那日与付东流切磋的地方就在这里,不过百丈高,有人聚在一起,手里拿着锄头,在锄地。
一个看着像是农夫的中年人擦着额头上的汗,朝地上“呸”的一声,带着些方言的口音骂道:“日他仙人板板,哪个龟孙给老子把山炸喽,老子的先人都被炸出来喽。”
旁边有人应和道:“对滴嘞,这帮兔崽子不学好,有点聪明劲全用在炸山上喽,他爷爷倒给他们擦屁股。”
苏云笙和身旁的付东流相视无言,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
付东流嘴角抽搐,强装镇定,双手负于身后目眺远方,面不改色道:
“无妨,云笙,他说是龟孙所做,你我又不是龟孙,他们没说我们。”
他很勉强的把自己摘了出去。
“哎,年轻人。”
那边的大叔看见付东流,向他招手,走了过来,“年轻人,你见没见到有人在这里搞破坏,老子前天刚拜完先人,晚上就被人刨了坟,造孽啊,老子就说怎么梦到先人教训老子,原来是这帮小崽子把坟给老子刨了……”
“是吗?”
付东流略显惊讶,旋即摇头,拳头紧握,满脸愤懑,“真是不当人子,好好的一块地,给弄成这样了,可惜我不知是谁,不然定要收拾他们一顿。”
“我们走。”
他愤愤的离去,还不忘叫上苏云笙。
“咳咳,云笙,你看,有时候,只要你脸皮厚一点,很多事情其实都不算事……”
等走远了,付东流摸摸鼻子,有些小得意。
苏云笙深深地看了他一眼。
没想到,你是这样的付东流……
他是万万不敢相信,本来一本正经的付东流,在某些时候,居然会这么的,调皮。
和之前相比,简直判若两人。
………………
朔州西北,丰州城,坐落于大漠之中,是一座人口约七八万的小城。
东南约五十里的地方,有一座小小的庄子,是本地的义庄,那些死后想葬在丰州城的人,会将尸体统一运往义庄,而后再送到丰州城的墓地下葬。
“俺爹,”
徐三斤踏进门槛,右手揉着肚子,冲门里高喊:“饭做好没,俺饿了。”
就听屋里有人喊了一声,“正做着呢,你过来搭把手,今天来了个大单子,你奎叔他们在里面忙活呢。”
徐三斤应了声,等他从厨房出来,他爹口中的“奎叔”还没回来,徐三斤便到后院里去找他们。
义庄很大,他们住的地方,在义庄的西南角,整个义庄有二十余座院子,每座院子里都放有棺材。
奎叔他们,就在最中央的院子里。
徐三斤走了大概一柱香的时间,才来到中间的院子附近,院子的门敞开,里面几个人正忙活着。
“今天这位客人,似乎来头不小啊,居然能放在义堂,还让奎叔这位老人家亲自出马。”
徐三斤咋舌,在义庄里,他们一般将尸体称为“客人”。客人也分三六九等,最普通的客人,就是死在外地,无名无姓的人。再往上,则是普通家庭,极少数的情况下,才会有这种身份不一般的客人。
他们这些收尸人,日常的开销可就靠着这些客人了,能碰到一个有来头的大客人,至少能顶几十上百个普通客人。
而这种客人,享受的所有待遇,都是义庄里最好的,准备的东西非常多,因此奎叔他们才忙到现在。
“三子,给叔搭把手,今天这位客人可了不得,有人付了大价钱,让咱们务必把客人照顾的好好的,你快来,叔这里正好缺人。”
奎叔是个满脸络腮胡的中年汉子,徐三斤进去的时候,他正在棺材旁摆弄着什么。
“我看看这位客人。”
徐三斤走上去。
棺材里,一个老人双手叠在腹部,一身黑色长袍,他的脸如干柴,眼球几乎要突出眼眶,整张脸没有一丝血色,干黄的脸上一道道褶子,面部扭曲成一团,好像死前经历了什么恐怖的事情。
徐三斤能清晰的看见,老人脖子上的青筋。他死前好像收到过惊吓,肌肉已经僵硬,裸露在外的皮肤上一块块尸斑浮现,由于时间问题这时候他还没有腐烂。
方才奎叔在那里鼓捣了半天,应该就是在给客人涂抹防腐油,以防止尸体的腐烂。
“好家伙,这是经历了什么?能变成这样……”
徐三斤被吓了一跳,在义庄这么多年,什么样的客人他没见过?但这位客人,却让他感觉到一丝悸动。
太古怪了。
“你最好不要乱动。”
奎叔看了一眼徐三斤,很严肃的道,“这客人不对劲,你最好不要碰它,出了事的话,你我都承担不起这责任。”
干他们这行的,有很多忌讳的地方。
俗话说,人活一口气,死了就咽气。收尸时,最忌讳的就是遇到这种死不瞑目,而且触尸时,出现睁眼的情况,其中横死的有为忌讳,所谓尸瞪眼,要命脸。
这不仅不吉利,而且还非常晦气和犯忌讳。这表明死者不愿意咽下那口气,不安生,不愿意下去。
他们很少接这种单子,不吉利。
但这次,对方给的实在是太多了,多到连他们拒绝的想法都没有。
于是奎叔他们一合计,咬着牙应了下来。
从早上一直忙到现在,才勉强将客人整理好。万一徐三斤一个手滑脚滑,他们今天白忙活了不说,客人有个三长两短可怎么办?
他们这一行,忌讳的东西有很多。
这种生意,不能大意。
奎叔警告徐三斤,然后对身旁的伙计道:“今天就先到这里吧,把自己收拾收拾,准备吃饭。”
“你先守在这里,我吃完饭就来。”
最后这句话,是他对徐三斤说的。
“嗯好,奎叔你们去吧,我在这里守着。”
徐三斤摆了摆手,目送着奎叔等人离开。
“吱呀~”
随着最后一位伙计关上大门,整个院子里就剩下徐三斤一人。
这时候,天色已经黑了,惨白的月光照在地上,竟有些凉意,不远处,有乌鸦的叫声传来,凄厉,瘆人。
徐三斤莫名的打了个哆嗦,心里感觉毛毛的。
院子中央,一口棺材四四方方,棺材板半遮着,从徐三斤的角度,正好能看见客人的脸。
尤其是,当月光洒在客人身上,更增添了一分说不出的诡异。
“这是……”
徐三斤定睛一看,整个人被吓得一激灵,“噔噔噔”往后退了几步,身上的汗毛根根直立,顿觉毛骨悚然。
一张脸惨白如纸。
他这时才发现,
这口棺材,居然是一口红棺!
第294章 古怪的义庄
朔州西北,丰州城,坐落于大漠之中,是一座人口约七八万的小城。
临近黄昏,苏云笙和付东流骑着快马,视线之中,一座小小的庄子映入眼帘。
“云笙,进去歇歇?我上次来过这里,庄子的主人很热情,就是这个庄子,一般人不敢留宿。”
付东流遥指着远处那座庄子,苏云笙眯着眼,有些惊讶,“怎么说?”
“那是义庄,搁置死人的地方,一般人嫌晦气,不会选择留在义庄。
我上次去的时候,庄子的主人有些不习惯,可能是死人见多了,下意识的把我当成尸体……”
付东流嘴角扯了扯,显然有些无语。
“哈哈,想来那庄主也是位有趣的人。”
两个人有说有笑间,已来到庄子附近,付东流翻身下马,走到庄门前,敲了敲门,朗声道:“安先生,在否?”
一息,两息……
门内并无动静。
付东流皱眉,觉得奇怪,这次敲门的劲用的大了些,“安先生,是我,付东流,不知安先生在否?”
雄厚的声音在庄子里回荡,即便是在几里开外的地方,也能听得清付东流的声音。
一息,两息……
院子里依旧没有动静。
付东流回头看了苏云笙一眼,耸了耸肩,“人不在,我们进去住一晚上?反正也没人,大不了多留些银子,想来他们不会介意的。”
“这,不好吧……”
苏云笙有些迟疑,“庄子里没人,咱们如果这么闯进去,不太合适吧?”
“有什么不合适的?”
付东流斜着看了他一眼,有些恨铁不成钢的道:“我们又不是坏人,庄子的主人会理解我们的,我们一路走来,风尘仆仆,又累又困。”
“就算他们介意,以你我的实力,那还不是来去自如?”
苏云笙目瞪口呆的看着他,心里仿佛有一道墙轰然倒塌。
“这也行?”
“有什么不行?”
付东流摆摆手,伸手推开门,把马牵了进去,向在门口独自凌乱的苏云笙招手,示意他进去。
“云笙,快点吧,我饿了,你不是说你会做饭吗?快来让我尝尝你的手艺,这两天吃的是什么垃圾,我肚子都要饿扁了。”
“这就来。”
苏云笙摇了摇头,应了声,七手八脚的把马牵了进去,又被付东流一阵打趣。
“云笙,你不觉得,有点奇怪吗?”
付东流突然回头说道。
“我也有些疑惑,庄子里没人,但门却没锁。”
苏云笙轻轻皱眉,不止他说的这些,方才经过一个大堂的时候,他看见桌子上摆着一碗饭,吃了一半。
显然是发生了什么事,导致吃饭的人还没来得及吃饭,就先走了。
付东流点点头,目光深邃,仔细的看着四周。
在一个园子前,苏云笙和付东流停下脚步,面前是一口口棺材,黑棺,整整齐齐,密密麻麻。
少说也得有百口棺材。
苏云笙走到离他最近的一口棺材旁,棺材板没盖上,能清楚看见棺材里躺着的人。
是一个看着四十左右的女人。
棺材里的女人一脸惨白,两边涂抹着腮红,双眼轻合,好像是睡着了,但细细看去,她的脖子上有一道紫色的线。
她是被人割开喉咙,从而导致死亡。
“这些棺材里,都有死人。”
付东流不知什么时候,来到了苏云笙的身旁,“一百多具尸体,他们怎么会不留下人来照看?”
他们没在这里多留,自古以来,尸气重的地方,容易出一些邪门的事。人身上有阳气,当阴气盖过阳气,人就会萎靡不振,精神恍惚。
长时间待在阴气重的地方,对人的身体会造成损伤,更严重的,会减少人的寿命。
上次付东流来这里见到的安先生,也就四十出头,看起来却像个六七十岁的老头子。
还有几个年轻的,双眼发黑,气血不足,感觉走不了几步就会晕倒一样……
………………
义庄中间的大堂,那口摆放在正中间的大红棺材。
老者面部平静,双手叠放在小腹上,仿佛只是睡着了。
是那天,被徐三斤扒光全身物件的老者,和之前不同的是,老者的脸很平静,眼睛也闭上了。
只是嘴角,细细看去,好像有一丝暗红色的血迹……
大堂内,一口箱子旁,一只断了的手已经腐烂,被老鼠啃了不少肉,能看见森森白骨。
………………
“唔,云笙,看不出来嘛,你还真不是吹牛,这香味,真能把人肚子里的馋虫给勾出来。”
付东流眼睛随着苏云笙做饭的手转来转去,饭菜的香味往他鼻子里钻,刺激着他的味蕾。
“小时候在山上,师傅不怎么做饭,就把我扔给山下一户人家,我跟着学了几个月,就学会了。”
苏云笙熟练的掌勺,不多时,一盘香喷喷的饭菜就做好了。
“尝尝我的手艺。”
他把饭端上桌子,付东流摩拳擦掌,食指大动。
“唔,简直是人间美味,云笙,你这手艺,不当个大厨,简直是屈才了。”
付东流竖起大拇指,二话不说,狼吞虎咽了起来。
“你是不知道,我在葬剑山庄的日子,没法提,那叫一个惨啊,干啥都要守礼,吃的是粗茶淡饭,每天除了练剑,就是练剑。”
付东流一幅生无可恋的样子,但桌子上的饭,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减少,苏云笙只吃了两口,桌子上的食物就少了一半。
一半……
他满头黑线,也加快了动作,再不抢着吃,恐怕付东流这个不要脸的家伙就要把饭吃完了。
二人大快朵颐,好像这是自己家一样,在付东流的怂恿之下,苏云笙本来规规矩矩的少年,仿佛被释放了天性,竟也放开了许多。
付东流把碗舔的干干净净,抬起头,嘴角旁还有一根菜叶子,他也没放过,卷进嘴里吃了进去。
顺便还把手上的油吸干净。
一顿饭过后,付东流吮吸着手指,瘫坐在椅子上。
“按照这个速度,我们后天就能到达目的地,到时候你我就不能像现在这样放松了,稍有不慎,就是身死道消。”
他变得很冷静,苏云笙甚至怀疑,他之前那幅样子是不是装出来的,可看见他悄咪咪的扣了扣自己的裆部,这才肯定,这家伙就是神经不正常。
第295章 惊变
三日前,义庄。
徐三斤这两天满面红光,自从把上次那个老人身上值钱的东西拿去当了以后,他换了不少钱,这两日一下就阔绰了许多。
以至于整个人都风光了不少。
那个老人的棺材被封了,谁也不知道,他把老人身体里的东西拿走了。
这钱他不敢让义庄的伙计们知道,尤其是他爹和奎叔,他只谎称自己是赢来的钱,这几天运气好。
可你听过,死人钱,莫要拿的故事吗?
徐三斤最近老是做同样一个梦。
夜晚的天地一片寂静,除了窗外偶尔的风声和房间里徐三斤的呼吸声,再也没有其它的声音。
月光透过窗纱,照进房间里,给整个房间涂上一抹惨白,徐三斤正睡的迷糊,耳畔好像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徐三斤耳朵动了动,什么也没听到,于是翻了个身,继续睡觉。
那声音又响了起来。
好像是老鼠的声音,正在窗户外面,往里面钻。
“娘的,老子迟早要把你们这帮龟儿子给活剥了。”
徐三斤骂了一声,窗户外面那窸窸窣窣的声音顿时停止,他又嘟囔了一声,这几天不知怎的,家里闹了老鼠,他哪天得找几条猫过来,好好把这些老鼠给治一治。
不知过了多久。
徐三斤呼吸平缓,睡得正香,却感觉自己脸上痒痒的,好像有什么东西在脸上摩擦,像是头发。
“啪。”
他往脸上拍了一下。
脸上异样的感觉顿时消失。
可紧接着,当他放下手,那种摩擦感又出现了。
痒痒的,如同头发在脸上,让人忍不住想挠。
“妈的,到底是怎么回事。”
徐三斤呼吸一滞,猛地睁开眼,骂骂咧咧的起身,环顾四周。
什么都没有。
只是窗户,被打开了一条缝。
“明天就去找一条猫来,把这帮死老鼠给吃了。”
他嘀咕了几句,不情愿的起身,关上窗户,用被子把头蒙上,双脚露在外面。
惨白的月光透过窗纱,照射在墙壁上,投射出一道飘忽不定的影子。
“吱……”
窗户又被打开一道缝。
紧接着,
微不可闻的脚步声在房间里响起,“哒,哒,哒……”
徐三斤的头蒙在被窝里,打起了鼾。
那脚步声渐渐逼近,来到床边,停了下来。
徐三斤做了一个梦,梦里,有一个人从窗户爬了进来,来到他床边,那人他很熟悉,是那天的老者,他拿走了他身上值钱的东西。
现在,他来了……
“不要过来,不要过来!”
徐三斤猛地起身,双手在空中乱抓,那感觉太真实了,好像就发生在自己身上。
他呼吸急促,惊魂未定的看着窗户,“该死,怎么窗户又被打开了?”
一股怒气自他心底油然而生,他一把掀开被子,来到窗户边,使劲关上窗,巨大的力气把整个窗户都震的颤了两颤。
仿佛只有这样,才能把他心中的恐惧消除。
徐三斤坐在窗边,失神的看着窗外,那里,是放着老人尸体的地方。
他突然就很后悔当初的做法。
为什么要去拿一个死人的东西?
有人告诉他,死人身上的东西,有时是为了镇住死者的怨气,当一个人受到巨大的折磨而死,心中就会有一口怨气,怨气不散,人就不甘心离开。
怨灵,就是这样产生的。
当一个人死的时候怨气不散,赶尸人会在其体内放一些阴器来将其镇压,如果阴器被人拿走,尸体,就会发生一些恐怖的变化……
徐三斤起初是不信的。
他干这一行干了多少年,就没见过死人会动的,至于他爹和奎叔他们,做什么都怕这怕那的,不过是老一辈人的迂腐罢了。
但这几天,
那个梦,
实在是太古怪了。
徐三斤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遇到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
“不行,明天得去趟寺庙,让那帮老师父给我驱驱邪,这样下去不是回事。”
他越想越觉得害怕,抓紧了被子,今晚估计是睡不好了,他想去隔壁找他爹,跟他爹挤一晚上。
今晚的天气好像有些寒冷,屋子里弥漫着一股冷气,徐三斤打了个哆嗦,借着月光,摸到自己的衣服,就要套进去。
就在这时,
他突然感觉到身后有人在吹气!
徐三斤瞳孔紧缩,身上的寒毛一根根炸立,血液仿佛凝固,身体的各个环节近乎僵硬,一动不动。
那绝不是幻象。
他能清晰的感觉到身后轻微的气息,冰冷刺骨,甚至冻结了灵魂。
“咯,咯……”
他僵硬的转头,脸上,豆大的汗珠一滴滴掉落,他想看看,到底是什么东西在他身后。
视线缓缓移动,他看见墙上的污渍,在月光下,如同干了的血液,桌子上杂乱摆放的零碎物件,床头上的包裹,那是他从老人尸体上扒下来的值钱的东西,被他拿到当铺,当了许多银子。
再往后。
他的呼吸逐渐急促,心脏在胸腔剧烈跳动,甚至能听见自己的心跳声,血液在身体里加快流淌,整个人紧张到了极点。
再往后,是柜子。
柜子再后面……
剩下的,什么都没有。
徐三斤仿佛松了一口气,整个人瘫了下来,巨大的疲惫感自心底疯狂的涌出,他想躺在床上,就这么睡死过去。
原来是虚惊一场……
他身上已经被汗水浸湿,短短的时间内,他经历了一次格外刺激的心情变化。
“现在就去找俺爹去。”
徐三斤下定决心,这次不论如何,也不在这里睡了,哪怕被他爹打骂一顿,他也不敢一个人睡。
徐三斤的脖子有些酸,他此时还保持着扭头的姿势,脖子几乎转了有半圈。
转过头,
是一张铁青的脸!
这张脸上全是皱纹,老脸干枯,没有一丝光泽,嘴唇干裂,露出一口獠牙,刺破了嘴唇,却没有半点血迹。
两颗泛着白的瞳孔死死盯着徐三斤,这张脸,徐三斤永远也忘不了,是的,就是那个老者。
那个躺在棺材里的老者!
他能闻到面前老人腐烂的尸臭味,他却在这个时候,出现在这里。
可是,他明明已经死了……
徐三斤刚放心去的心瞬间又提了起来,在这一瞬间,他似乎明白了过来,这几天,他根本没有做梦。
那些,都是真实发生的!
他拿走了镇压老人怨气的东西。
现在,他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