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章:胜者王侯败者寇
城外,嬴开在众人的陪同之下,策马走向城门。
到了城门之前,鸿胥部落的八位长老及一众侍卫齐齐跪伏于地,口中高呼:“王。”
“尔等起来吧!”
顺利拿下汧邑城,嬴开的心情非常好。
进了城门,在城墙根下马,抬步走上城墙。
“王。”
鸿胥部落的奴隶们一见到嬴开,迅速跪倒于地,齐声高喊,声震长空。
“都起来吧!”
奴隶们起身,在士兵的监督之下低头躬身退向两侧。嬴开从通道之中走过,径直来到鸿胥和八方面前。
微微一笑,“鸿胥,你败了。”
鸿胥脸色冰冷,目光如刀,一言未发。
兵败之王,他已无话可说,只有愤怒,不甘与无奈。
“八方,历经数战,我已看出你的确是个出色的谋师,胸有韬略。可惜看错了局势,跟错了主人,倒毁了一世的名声。”
八方微微摇头,“胜者王侯败者寇,兵败城破,我已无话可说。只恨鬼卜冒然出城,若不是生此变故,守城十日之后,翟吁术定然兵发犬丘,待你回援,随后追击,谁胜谁败,难以定论。”
一番话,表达了内心的极度不甘。
在八方看来,自己设下的战局天衣无缝,只要按照计划走,嬴开必败。
只可惜鬼卜经不过蛊惑,不但自己身死,还毁了一盘绝好的棋局。
嬴开“哈哈”一笑,“八方啊八方,你至死都没看清时局,我在犬丘留了一万余兵,五日之内可增至两万,且有利弩五千支,箭矢十万支。翟吁术的军队只习惯马背上的厮杀,却不习惯攻城,就算他派出三万军队攻击犬丘,你觉得有破城的可能吗?”
八方看着嬴开,知道他说的定非虚言。
以只擅骑射的三万军队攻击有两万军队防守的犬丘,且有五千弩兵相助,的确难以破城。
但八方却另有安排,便是那条从句余山通往太师府的暗道,心中暗想,就算你有两万兵守王城,鬼方军队却可以从暗道入城,内外夹击,便可一举破之。
“你也不必寄希望于句余山通往太师府的那条暗道,鬼方士兵不走暗道还好,若是敢走,定会尽数死于其中。”
嬴开的这段话彻底摧毁了八方的希望。
他的一切谋划和行动,已是尽在嬴开掌控之中。只能在心里暗叹一声,脸色黯淡,不再言语。
“拿下。”
嬴开挥一挥手,士兵上前,长刀逼上二人的脖颈。
此时,汧邑城内突然出现了异象。
城中心处,九道夺目的光芒冲向苍穹,赤、橙、黄、绿、青、蓝、紫、黑、白,九道光芒之上,站着一人,身穿橙色之衣,正是豢龙。
九条龙被唤醒。
数道光芒闪过,豢龙轻飘飘地落在了城墙之上,看着满满一个城墙的士兵,气定神闲,周身隐隐有九色光气缭绕。
数十名士兵迅速上前,手中的刀齐齐指向豢龙。
眼见豢龙出现,且周身缭绕着九色之气,鸿胥和八方都知道他必定是已经唤醒了体内的九条龙,顿时露出惊喜之色。
豢龙说过,只要能唤醒九条龙,天下便无人是他的对手。
他们一直在苦苦等待的,就是豢龙出现的这一刻。
若是豢龙能杀了嬴开,鸿胥部落定然有救。
豢龙脸色阴沉,迈步前行,奴隶们纷纷后退,士兵们则毫无畏惧地挺刀向前。
嬴无忌射出一支弩箭。
如此近的距离,几乎看不到箭矢飞行的轨迹。
却见豢龙伸手一抓,便将高速飞行的箭矢抓在手中,二指用力,“咔吧”一声,箭矢折断。
嬴无忌愣了一下,能将高速飞行的箭矢一抓入手,这样的战力,还算是人吗?
“射。”
嬴无忌一声令下,数十支弩射飞向豢龙。
豢龙双手在空中急速划了一个圆圈,烟云之气在身前形成了一个巨大的防御界漩涡,如同飓风掠过海面,激起滔天波浪。
数十支弩箭一经遇到漩涡,竟然再不能前行一寸,停于空中。
豢龙双手一挥,弩箭疾速反转,呼啸回射。
其速,竟然比弩射更快。
前方的持刀士兵被弩箭射中,纷纷倒毙于地。
另有数支弩箭直奔嬴开等人。
惊鸿刀出手,数道刀气划过,回射的弩箭被击落。
白巫桥挺刀欲冲,却被莫守拙喊住。
“白将军,豢龙唤醒了体内的九条龙,你不是他的对手。请将军留下来保护王上,豢龙交给我。”
白巫桥止步。
他自然知道自己绝非豢龙对手。
能使高速飞行的弩箭折返回射,这样的战力,他自信自己绝难做到,执意上前,只有死路一条。
但身为步兵领兵将军,他不能畏死退缩,明知必死,也需上前一战,这是他的宿命。
将军百战死,马革裹尸还。
未等白巫桥说什么,莫守拙已经朝着豢龙走去。
士兵后退,城墙之上,闪出一片空旷之地。
“豢龙别来无恙?”莫守拙突然想开个玩笑。
“莫守拙,我们终于见面了。”豢龙语气冰冷,他可没有开玩笑的心思。
“我们早该见面了。”莫守拙淡淡地说道。
“黑山部落与南山道二战,你杀了四名豢兽师,豢龙寨高手尽数死于你手,我们的确早就应该见面了。”豢龙冷冷地说道。
莫守拙不置可否地笑笑,“我若不杀他们,他们便会杀我,我只求自保而已,你怪不得我。”
说话期间,莫守拙一直通过水滴之眼的透视人体功能,观察着豢龙。
从豢龙周身缭绕的烟云光气之中,莫守拙看到了九条龙。
头顶之上的烟云光气是一条赤龙,左臂是橙龙和黄龙,右臂是绿龙和青龙,胸前是黑龙和白龙,左腿是蓝龙,右腿是紫龙。
九条龙,张牙舞爪,作势欲攻。
豢龙体内能量一千樽,九条龙的本体能量都是八百樽有余。
“我要用你的血,为豢龙寨的枉死之人祭祀。”豢龙恨恨地说道,此刻的他,对自己的战力充满了自信。
“你我二人,定然有一人要死在这里,不过不知道会是谁。”
话虽如说,能不能战胜唤醒了拥有一千樽能量的豢龙和九条本体能量均超过八百樽的龙,莫守拙心里一点底都没有。
第119章:豢龙杖与惊鸿刀
“锁秋岭一战,你侥幸逃过一死,搅乱了谋师八方设下的一盘好棋。今日,你我便在这汧邑城做个了结吧!”豢龙说道。
说完,自腰间取出一件武器,一根青铜色的短杖,周身环绕着九条龙,顶端有九个张开嘴巴的龙头,长不足二尺。
这件武器,莫守拙是第二次见。
第一次是在锁秋岭,当时豢龙虽然取出了武器,却未以此全力攻击于他,而是唤出了一条龙。
莫守拙想明白了,当初在锁秋岭,豢龙并不是杀不了原主,只所以唤出一条龙参加战斗,只是想借此考验一下一条龙的战力而已。
莫守拙顿时有一种被戏弄了的感觉。
这算什么事嘛!
堂堂嬴氏部落第一高手,老秦人的刀,却被人当成了考验龙之战力的对象,实在是窝囊。
就算他并不是原主,内心之气,依然难平。
此时的莫守拙,无论是身体,还是思想,在潜意识上都已经与原主成了同一个人。原主的事,便是他的事。原主的仇,便是他的仇。
豢龙的武器名叫豢龙杖,乃是天下神器之一,在《神器谱》上排名第十。
周王朝时代,天下共有三大武器谱,武者界有《兵器谱》,巫师界有《巫器谱》,神妖仙魔界有《神器谱》。
三本武器谱上一共记载了上万件武器、巫器和神器,并按本体战力进行了排名。
豢龙杖能列入神妖仙魔界的《神器谱》,且排名第十,足见其战力之强大,已生神力。
奇怪的是,三大武器谱上均没有排名第一的武器。
也就是说,三大武器谱上所有的武器,都是从第二开始的。
集体缺失了的排名第一的武器,究竟是何物?
是一件,还是三件?
无人知晓。
惊鸿刀在《兵器谱》上排名第二,与秋水剑并列。
豢龙杖在《神器谱》上排名第十。
豢龙杖的排名虽然要低上一些,但战力或许并不低于惊鸿刀。
《兵器谱》上罗列的武器都是凡间之物,而《神器谱》上的武器,则都是神仙妖魔之器,并非凡物。
如此一比,武器的本体战力,高下立分。
只不过当初制作三大武器谱的人,在武器的归类上似乎出现了一些差错,被列入《兵器谱》的惊鸿刀,以及与其一体之胞的秋水剑,在历经数次战斗检验之后,证明绝非凡物。
却不知为何,都被列入了凡人所用的《兵器谱》。
或许是因为这一刀一剑一直在武者界代代相传的缘故吧!
“锁秋岭一战,你带人斩杀了十名侍卫,还重伤于我,劫走了公主穆嬴,给嬴氏部落带来战乱。这个仇,我忘不了。”
“数月之前,你连一条龙都战不过,我现在已经唤醒了九条龙,你以为能胜得了我吗?”豢龙不以为然地说道。
他自信,莫守拙今日必死无疑。
“那就试试吧!”莫守拙淡定地说道。
战斗开始,莫守拙用的是惊鸿刀法,豢龙用的是豢龙杖法。
惊鸿刀法是天下第一刀客惊鸿所创,豢龙杖法则是夏王朝夏桀时代豢龙族的第一高手宫华所创。
宫华是华夏历史上因忠谏被杀的第一人关中逄的至交好友,宫华研创出豢龙杖法的时候,豢龙族正处于鼎盛时期。
数年之后,由于受到了夏桀的刻意打压,豢龙族开始逐渐走向衰落,直至偏居一隅,藏身于黑山之中,再不露面。
只有豢龙时不时出来行走,却也绝不暴露自己的真实身份。
世人皆不知天下还有豢龙一族。
战斗刚开始的时候,二人都未用上全部战力,也未将体内能量赋予武器化作杀气。
见豢龙没有唤出龙来参加战斗,惊鸿刀法也没有像前几次跟豢叶师和豢狼师战斗一样从第八十招开始,而是从第一招开始。
如此一来,二人的战斗,便像极了两个普通武者之间的搏杀,刀来杖去,见招拆招,毫无激烈可言。
这样的战斗,让白巫桥等人看得迷惑不解,强大无比的豢龙一遇到莫守拙,为何突然变成了一个普通的武者?
二人之间的战斗,甚至还不如方才城墙之上捉对厮杀的士兵们战得激烈?
白巫桥看了嬴无忌一眼,嬴无忌朝着他耸耸肩,意思是他也没看明白。
很快,莫守拙与豢龙战了近百招。
豢龙杖法虽然精绝,惊鸿刀法却足以能够与之对抗。
近百招之后,一百招豢龙杖法已经用完,莫守拙却始终没有使用第八十招之后的刀法,只用了前八十招。
慢慢地,豢龙杖上开始被赋予能量,而且不断增强。
杖法不能胜人,便需以能量相拼。
惊鸿刀身上的能量也随之增强。
通过水滴之眼的宇宙万物功能,莫守拙能够清晰地看到豢龙杖上的能量基数在迅速增加,一直增加到了一千樽。
这已是豢龙体内的全部能量。
惊鸿刀被赋予的能量,也是一千樽,保留了十樽的能量。
被赋予了一千樽能量的豢龙杖和惊鸿刀开始迸射出巨大的杀气,杖身与刀身皆是光芒四射。
数月以来,豢龙一直在服用龙血冰珠以助其唤醒九条龙,体内血气不断强大,能量也以每天一樽的基数持续增长。
但是在达到了一千樽这个凡人修炼的天限值之后,就算是服下龙血冰珠,也无法再增长一樽。
体内的能量,停留在了一千樽这个基数上。
豢龙本来以为,凭着一千樽的能量,不必唤出九条龙,也能战胜莫守拙,并且杀了他。
没想到莫守拙的能量竟然如此强大。
他没有水滴之眼,看不到莫守拙的能量究竟有多少樽。
但他可以肯定的是,一定是远远超出了五百樽。他强莫守拙也强,他弱莫守拙也弱,能量化作武器上的杀气,始终与他在同一个层面上。
究竟达到了多少?
这让豢龙感到非常纳闷,不过短短的一个多月时间,莫守拙是如何得到如此强大的能量的?
还有一件事,豢龙也很纳闷,莫守拙手中的惊鸿刀,虽然名列《兵器谱》第二,却未能如他手中的豢龙杖一样,列入《神器谱》,既然并非神器,为何能与他的豢龙杖相抗衡?
数次交击,惊鸿刀丝毫没有落入下风。由此可见,其本体之战力,并不低于豢龙杖,甚至还要强上一些。
豢龙杖本体的能量高达五百樽之巨,难道惊鸿刀本体的能量,也达到甚至超过了这个基数?
豢龙很快就下了定论,莫守拙手中的惊鸿刀,绝不是一把寻常的刀,就算没有被列入《神器谱》,其本体之战力,已足可与神器相抗衡。
第120章:血巫珠
豢龙终于明白了一件事,那就是为什么南山道一战,莫守拙能杀了三大豢兽师以及他们唤出来的强大豢兽。
不仅仅是因为能量强大,一定还因为惊鸿刀。
既然惊鸿刀足可与豢龙杖相抗衡,拥有甚至超过五百樽以上的能量,为什么当初锁秋岭一战中没有展露出来?
豢龙很快就有了猜想,锁秋岭一战之时,莫守拙体内只有五百樽能量。
武器本体的能量受制于用刀人的能量,就算刀上的能量再强,也只能发挥五百樽的威力。
豢龙断定,锁秋岭一战之后,莫守拙一定是遇到了奇遇,让他的能量在短时间内迅速增强。
“王上,有顶级巫师来袭。”一直站在嬴开身边的无妄突然急喊了一声。
嬴开等人都在观战,唯有无妄没有。
全部的心思都在感应周围的巫气,因为巫气杀人于无形。
嬴沐等人蓦然回头,却见无妄已是双目微闭,处于暗战状态。
无妄从来没有使用过的巫器,一个如拳头般大小的血红色圆珠,此时已经被他双手捧在掌心之中,圆珠之上有血红色的光芒,映着他的脸,像是染上了血。
这颗血红色的圆珠,名为血巫珠,本体战力在《巫器谱》上排名第四,拥有强大的巫力。
巫师的战力来自三个方面,一个是能量,一个是巫术,再一个是巫器。能量强则巫术强,强大的巫术与强大的巫器合一,才能使巫师具备强大的战力。
三者缺一不可。
血巫珠在巫师界代代相传已经有数十万年之久。
上神盘古用盘古斧劈开混沌,以混沌鼎定地火风水,分清浊乾坤,开辟洪荒世界,生生不息。
后来,盘古无力支撑开天辟地的力量而薨,元神分化道德天尊、元始天尊、灵宝天尊开天辟地,身体精血大部分演变成世间万物,另有一小部分化为十二祖巫。
十二祖巫亦称十二魔神,天生肉身强横无匹,吞噬天地,操纵风水雷电,填海移山,改天换地。
这十二祖巫是:帝江、句芒、祝融、蓐收、共工、玄冥、后土、强良、烛九阴、天吴、翕兹、奢比尸。
十二祖巫都有自己强大的巫器,但传下来并在巫师界中出现的却只有三件,便是帝江、后土和强良的巫器。
被巫师界奉为至宝。
帝江的巫器是一只六足四翼鸟,称为黑鸟,能载人飞行,日行一万里,现在无敌手中。
后土的巫器是一个血红色的圆球,名为血巫珠,能使人的能量于瞬间增强,但同时也会令人的血气受到极大损害,是一把双刃剑。
强良的武器是一面黑色小锣,如圆盘般大小,称为惊雷劫。能够产生雷击之音,沿着能量通道快速传递,一音击杀对手,使其心神迸裂,现在养鸟人手中。
无妄捧于手掌心的,正是当初后土使用过的巫器,血巫珠。
南山道与向远对战,无妄自始而终都没有使用血巫珠。
原因就是,血巫珠给他强大能量的同时,也会急剧吸取他的血气,使他因血气耗尽而毙命。
所以,不到万不得已之时,无妄绝不会使用血红珠。
而此刻,无妄却将血红珠捧在了手心之中,以血红珠的能量强提自身能量。
与他暗战之人,定然是一个绝顶的巫师。
听到无妄的提醒,嬴沐先是大喊一声,“保护王上。”
数十名侍卫迅速将嬴开围在中间,刀锋向外,严密警戒。
嬴沐向四周观望。
站在城墙之上,方圆五十丈之内的街道、屋顶、城墙、旷野皆入眼中,他却没有发现一个可疑之人。
离此最近的森林,也在百丈之外。
嬴沐听无妄说过,无论多么强大的巫师,都无力在三十丈之外使用巫术,包括他的师父,天下第一光明巫师无敌都不能。
那么,与无妄对战之人,现在藏身何处?
嬴沐没有见过血红珠,也从未听无妄提起过。所以并不知道无妄此时已经处于了极度危险之中。
嬴沐却能感觉到,与无妄对战的巫师,一定非同寻常。
“白巫桥,嬴无忌。”嬴沐高声喊道。
“末将在。”正极力向四周观望的二位将军迅速回应。
二人均从无妄的举动之中感觉到了事态的严重,猜想汧邑城周边定然来了强大的巫师。
尤其是白巫桥,久经沙场,对危险的感应能力非常强大,他甚至能够从吹过城墙的风中,感应到藏在其中的杀气。
只是,他们都不知道如何防防御巫师的杀人之技。
“你二人各带两千士兵沿城墙向四周搜索,不可放过三十丈内任何一寸空间,半刻刻钟之内,掘地三尺也要找出与无妄巫师对战之人。”
嬴沐厉声下达了死命令,而且只给了二位将军半刻钟的时间。
他猜想,半刻钟,将是个极限数值。
半刻钟之内,无妄非胜即败。
他必须在无妄与对手决出胜负之前,找到此人,除掉隐患。
因为,一旦无妄败了,不懂巫战的他与众位将军,就算拥有上万兵,也定然斗不过藏身暗处的一人,也保不住嬴开的性命。
要想战胜暗中之人,只能采取最笨的办法,一处一处地找。
“嬴无忌将军,以汧邑城主街道为界线,我往东,你往西。”白巫桥大声说道,随即高吼一声:“步兵跟我走。”
“弩兵跟我走。”嬴无忌亦是大喊一声,迅速往西。
四千余兵在城内城外四散铺开,迅速展开搜索。
在城内搜索的士兵,每三人为一小队,千余个小队一下子便将三十丈方圆之内的地界全部覆盖。
每一处院落,每一间房屋都有士兵在搜索。
按照嬴沐的指令,绝不放过任何一个地方,连鸡窝、猪圈、牛棚、杂草垛之中都翻了遍。
城墙上,无妄仍然处于暗战之中。
三十余名侍卫及数千士兵将无妄与嬴开等人团团围住,皆是不敢吭声,生怕惊扰了无妄的注意力,影响他与对手的暗战。
竟无人再去关注城外莫守拙与豢龙的鏖战。
血巫珠本体的能量迅速从双手手掌心进入无妄体内,无妄的两只手,全都变成了血红的颜色。
不久之后,无妄的身体开始颤抖,越来越激烈。
第121章:惊雷劫
用了不到半刻钟的时间,白巫桥和嬴无忌便带领四千士兵将距离无妄三十丈内的城区、城墙与城外翻了个遍,并且将看到的所有人全部驱赶到了三十丈之外。
这些人都是寻常的贵族、平民和奴隶,未见一个可疑之人。
“报告将军,未发现可疑之人。”
当最后一位旅长前来禀报之后,白巫桥只剩下了一头雾水,三十丈之内未发现巫师,他躲在哪里?
一丝不安浮上心头。
难不成,与无妄对战的巫师已经强大到了能够在三十丈之外施展巫术的程度?
其战力甚至超过了无敌和养鸟人?
不可能。
“有没有遗漏之处?”白巫桥大声询问各位旅长。
“报告将军,各处均已仔细搜寻,未有遗漏之处。”众位旅长皆是大声回应。
“这人难道会遁地术,藏于地下施巫不成?”白巫桥嘟嚷了一句,看了嬴无忌一眼。
“白将军,看来我们需扩大搜索范围。”嬴无忌说道。
“众位旅长听令,仍以三人为一小组,逐次向外搜索,若是找到此人,速速禀报。”白巫桥大声下达了命令。
“诺。”
话音刚落,虚空之中突然传来一声如暗雷般的声音。
声音并不刺耳,却能直击人的内心,震得众人心神不宁,纷纷四处观望。
晴空万里,太阳高照,这一声奇怪的雷音,来自哪里?
除了仍在城墙上苦战的无巫之外,没有人知道,这个声音,正是出自十二祖巫之一强良使用过的巫器,惊雷劫。
惊雷劫之音的传递,走得是巫道。
最强大的声音,是沿着一条如丝线一般极为狭窄的巫道暗中传输的,攻击的,是人的魂魄。
强大的巫师使用惊雷劫发出的惊雷之音,能够于瞬间震碎人的魂魄,令其魂飞魄散。
白巫桥等人听到的声音,只不过是从这条丝线巫道之中渗漏出来的很少一部分散音而已。
这很少的一部分散音已经如暗雷般令人心神俱震,那沿着丝线巫道传递的主音将会强大到什么程度?
“哇。”
无妄一口鲜血狂喷,翻身倒地。
突如其来的变故,惊愣了众人。
“无巫。”
嬴开最先反应过来,迅速蹲下身子,查看无巫的伤情。
无巫躺在地上,双目紧闭,口中鲜血不断汩汩外涌,已是气若游丝,眼看着是不行了。
究竟是谁有如此强大的战力,竟然能够在暗战之中用声音重伤无妄?
完全不懂巫术和巫器的嬴沐等人,均是一头雾水。
眼见无巫如此,侍卫们均是刀剑向外,严阵以待。
但这样的防御,对于能够在远距离上施展巫术的巫师来说,其实毫无作用。
不知道敌人是谁,也不知道敌人的杀人之技,甚至连近身厮杀的机会都没有,这样的防御能有什么用?
数十名侍卫以及成千上万名士兵,此时都成了摆设一般,对方要想取了嬴开等人的魂魄,容易得如顺手牵羊。
城墙之上呈现一派慌乱之态。
战争,有时候总是会以一种诡异的方式出现,这样的战争,远非寻常士兵所能应对。
不用刀,也能于万军之中斩敌上将首级。
此时,就算莫守拙站在这里,恐怕也是无可奈何。
只能采取最笨拙的办法,四处找人。
镐京城以西,秦岭山脉翠华山巫云观,处于闭目打坐中的天下第一光明巫师无敌猛然睁开了眼睛,轻声说了一句:“不好。”
身边站着四个小童,都是八九岁的年纪,身高差不多,皆是一身素衣,发髻高挽,显得很有精神。
这四名小童,是无敌最近才收的四个小徒弟。
无敌一生只收了一个徒弟,便是无妄。年愈百岁之后,突然生出了收徒的心思,于是遍寻天下,找了这四个天生异禀的小童带在身边,传授巫术。
按照收徒时间先后,给他们取名十寻、百寻、千寻、万寻。
四个小童拜师都不超过六个月。这件事情,连无妄都不知道。
虽然不足六个月,四名小童的巫术却是日进千里,已有大成。现在所欠缺的,只是能量不够强大而已。
假以时日,必定能成为光明巫师界响当当的人物,继承无敌的衣钵。
“师尊,出了什么事?”十寻问道。
“你大师兄出事了,恐怕性命不保。”无敌轻声说道。
“大师兄巫力强大,谁能杀他?”十寻又问道。
“能杀他的,当然是比他更强大的人。”
十寻蓦然惊醒,“师尊是说,杀大师兄之人是养鸟人?”
“正是他。”
“师尊与养鸟人有过约定,不可对后辈动手,养鸟人身为黑暗巫师界第一人,为何违背诺言?”
“无妄在南山道杀了向远,又逼得琉尘自施血蛊巫和净魂叶换取幻字人相助复仇,终至身死。养鸟人痛失两个徒弟。他这是按耐不住,要亲自出手了。”说完,无敌飘然起立。
“师尊需速去救大师兄。”
“为师与养鸟人,一生对战十三次,从未分出胜负。今已年愈百岁,看来要进行第十四战啦!”
无敌说完,伸手一招,一件巫器踏着虚空而来。
这件巫器是一只乌黑的六足四翼鸟,正是十二祖巫排名第一的帝江使用过的巫器,能载人飞行,日行一万里。
“师尊,需要徒儿陪同吗?”十寻问道。
“不必,为师去去就来。”
“师尊要小心。”十寻嘱咐道。
无敌呵呵一笑,“无需忧虑,就算为师败给养鸟人,他也不敢杀我。”
“那是不是说,若是养鸟人败给了师尊,师尊一样不敢杀他?”十寻问道。
“十寻,你说得没错,可知为何?”
十寻想了一下,“师尊是光明巫师界第一人,养鸟人是黑暗巫师界第一人,理应惺惺相惜,可以一战分胜负,却不可以杀死对方。若是一方没了,另一方会很孤单。”
无敌“哈哈”一笑,“十寻,你果然聪明,小小年纪,便有如此卓见,若能静心苦修,前途不可限量。”
“十寻定会遵照师尊吩咐,心无旁骛,苦修巫术。”
就算得到了师尊无敌的高度赞赏,十寻也是语气淡定从容,喜怒不形于色,城府之深,令人叹绝。
小小年纪,已尽显大师之作派。
第122章:九龙在天
莫守拙与豢龙的战斗越来越激烈。
二人都是将一千樽的能量赋予了武器。加上武器本体所含的能量,杀气之中所含的能量达到了两千樽之巨。
刀光杖影之光气迸射出夺人眼目的光芒。莫守拙与豢龙的身影都消失在了这夺目的光气之中。
城墙上观战的众人,只能看到两团光气,却看不到人。
突然,豢龙的身影从光气之中倒飞后退,迅速脱离厮杀,手中豢龙杖高举,杖端开始呈现出九色之光芒。
能量比拼难以取胜之时,豢龙要唤出九条龙参加战斗。
莫守拙紧随追击,他不能给豢龙唤出九条龙的机会。
这是豢龙最后的杀招,也是他最强大的战力。
九龙速现,直奔追击而至的莫守拙。
赤、青、黄、绿、青、蓝、紫、黑、白,九条巨龙携着摧枯拉朽的杀气,将莫守拙团团包围。
压迫之感骤增。
这样的压迫之感,远远超出了豢龙和豢龙杖给他造成的压迫。
甚至不能呼吸。
破体境自主启动。
体内能量感应到强大的杀气之后,迅速破体而出,在莫守拙的周身形成了一道由一千樽能量组成的防御界。
这道防御界能够抵挡抵于一千樽能量的攻击。
防御力之强大,就算有万支弩箭射来,也会被阻挡在外。
莫守拙为士兵制造的弩箭,只能用于集团式厮杀的战场,攻击能量极弱之将士。
想要射杀像莫守拙和豢龙这样能量强大的人,绝无可能。
方才在城墙之上,豢龙已经为全体士兵作了一个验证。
高速飞行的弩射不但突破不了豢龙的防御界,还能被防御界摧生倒射力,斩杀射出弩箭的士兵。
九条出现,惊鸿刀第八十式开始。
一千樽能量赋予刀身。
同时,成虚境启动,边战之时,能量于奇经八脉之中高速游走,迅速补充防御界与刀气所消耗的能量,使莫守拙体内的能量,始终保持在一个相对平衡的状态,以防止能量被防御界和刀气过度消耗而减弱战力。
莫守拙以一人之力对战豢龙与九条龙。
豢龙唤出的九条龙,杀人之技与豢龙寨四大豢兽师唤出的巨兽截然不同。
豢兽师唤出的巨兽,本体没有能量,杀人之技主要是用爪、用牙、用尾巴,用强壮的身体。
为了维持巨兽的存在,豢兽师无法将自身的能量赋予巨兽使其化作杀气杀人。
而豢龙唤出的龙,杀人之技却主要是用杀气。
这些能量,并不是豢龙赋予的,而是九条龙本体所拥有。
水滴之眼的宇宙万物功能看到九条龙本体的能量,均是超过了七百樽。
这些能量不是豢龙赋予的,而是龙之本体的能量。
此刻的莫守拙,等于跟一个拥有一千樽能量和九个七百樽以上能量的高手进行战斗。
个体的能量不如莫守拙,但数量太多。
惊鸿刀第九十一式,一刀从青色之龙的尾部划过。
本以为青龙之色会像豢兽一样断尾,没想到的是,刀划过之后,断尾迅速重生。
莫守拙心中大骇。
惊鸿刀杀不死龙。
不但刀气杀不死,连刀之本体都杀不死。
突然想起了锁秋岭一战,原主莫守拙只所以不幸身死,正是因为惊鸿刀杀不死龙的缘故。
在豢龙、豢叶师、上百名豢叶使者及一条杀不死的龙的围攻之下,不能逃跑,便唯剩死亡一途。
赋予惊鸿刀的能量已经达到了极限的一千樽,却仍然杀不死龙。
而九条龙的杀气却也穿不透莫守拙周身的防御界。
莫守拙杀不死龙,龙的杀气破不了莫守拙的防御界,鏖战双方都是陷入无奈。
这仗究竟该怎么打?
不过莫守拙却有一个猜想,惊鸿刀一刀杀不死龙,两刀呢?三刀呢?能不能?
会不会也像那些豢兽一样,被杀死的次数多了,就不能再重生?
“侍卫长的刀杀不死龙。”城墙上的嬴沐惊叫了一声。
城墙上,无妄重伤,形势不明。
城墙外,莫守拙与一人九龙苦战,惊鸿刀杀不死九条龙。
形势顿时变得无比严峻,所有的人,内心都无比沉重。
无论是对无妄,还是对莫守拙,这城墙上和城区内的上万名将士都是帮不上一点忙。
一个是内情丝毫不知,连他的敌人是谁,在何处,因何受得伤都不知道。
一个是根本插不上手,贸然参战,只会于瞬间被强大的杀气绞杀,变成一具尸体,不但于战无补,反倒会搅乱了莫守拙的注意力。
“哈哈哈哈。”
一人突然发出狂笑,正是鸿胥。
眼见无妄重伤,莫守拙苦战无果,本已陷入极度绝望的鸿胥顿时看到了希望,死灰重燃,内心激动之时,忍不住爆发出疯狂地笑声。
“嬴开啊嬴开,你就算拿下了汧邑城又能如何?只要豢龙杀了莫守拙,你和你带来的数万将士,都得死在这汧邑城之内,嬴氏部落一战败落,终成西戎、北狄案板上的肉,任人宰割,永无复兴之日。”
鸿胥的这一番话,无比狠毒。
自己活不好,也不能让别人活好。
嬴开冷冰冰地看着鸿胥,“鸿胥,为你一人之野心,致使数万士兵殒命沙场,两大部落生灵涂炭。你不但不思悔改,反倒在此狂笑,真是丧尽人性。”
“嬴开,你少给我装君子之态。是你祖上先起战事,强将西王并于嬴氏,不义在前。我今日之举,算不得叛乱。只可惜,万丈雄心化为虚无。我若能重建西王,必可重振昔日之雄风,它日夺得天下,也不是没有可能。”
嬴开冷冷一笑,“以区区一个部落之力,竟然枉想夺得天下,真不知道你这个春秋之梦,何时才会惊醒。我告诉你,就算今日莫守拙战不过豢龙,在我被杀之前,也必先砍了你的脑袋,带着你的大梦,到阴府去接着做吧!”
“无妨,有你和你的数万将士陪着同死,我虽死无憾。”
说着,转头看着城墙上一众鸿胥部落臣民,“还有你们,身为鸿胥部落臣民,惧死叛乱,开城迎敌,真是枉受了先祖的教诲,九泉之下,如何面对列祖列宗?今日,你们也定然是难逃一死。”
说完,发出一阵狂笑之声,这一笑,笑尽兵败之郁闷,笑得酣畅淋漓,泪流满面。
第123章:第十四次战斗
鸿胥笑声未止,半空之中突然闪过一道金光,在城墙上空停下。
来人年逾百岁,一头白发,一身白衣,于半空之中,脚踩一只乌黑色的六足四翼鸟,飘飘似仙人一般。
正是无敌。
六足四翼鸟能够日行一万里,从秦岭山脉翠华山到汧邑不过一百多里的路程,几分钟就能到。
城墙上的弩兵乍见来人,迅速以弩箭瞄准。
“我是无敌。”
半空中的无敌喊了一声。
“放下弩箭。”一听来人自报家门,嬴开迅速下达了命令。
无敌,光明巫师界第一人,无妄的师父,嬴开自然知道。
无敌落地,来到无妄身边。
此时的无妄,已是奄奄一息,连招呼一声力气都没有了。
手中却仍然紧抓着血巫珠,借着血巫珠源源不断输进体内的能量,苦守着自己的魂魄,不使其魂飞魄散。
但血巫珠在输给他能量的同时,却也在大量损耗着他的血气。
若是无敌来得再晚一些,无妄就算保住了魂魄,也会因为血气耗尽而死亡。
人死魂魄散,结局是一样的。
无敌迅速从怀里取出一个小盒子,内有一粒血红色的丹丸,无敌将丹丸塞进无妄的嘴中。
“无妄,被养鸟人的惊雷劫击中,却没有立时魂飞魄散,你已经给师父争脸啦!这粒血气丹丸若能保你一刻钟不死,便能恢复血气,生命当可无碍。”
一粒神奇的丹丸入肚,无妄立时有了些力气,嘴角挤出一丝苦笑,“若无血巫珠相助,弟子恐怕等不到师父来。”
“血巫珠能给你能量,却也能反噬你的血气。能撑到现在,已经是很难得了。”
无敌起身,右手一挥,一团夺目的光明巫气迸射而出,真奔前方三十丈远的虚空,“养鸟人,你藏的时间已经够久了,还不出来吗?”
光气消失之处,一个如雾气般晶莹透明的老人出现在虚空之中。
这个虚幻之人,是养鸟人的魂魄。
一露面便呵呵一笑,“无敌,我本来想走的,知你定来,便等了一会儿。还行,速度挺快,没让我老人家等上太久。”
“既然等到我了,为何不现真身,仍以魂魄示人?”
“你得稍等一下,我的真身还在百丈之外,过来得需要一点点时间。”
养鸟人说话倒是风趣得很。
话刚说完,一个身影从百丈之外疾速飞来,而养鸟人的魂魄则直奔人影而去。
二者归一,养鸟人落在城墙之上,距离无敌五丈。
真身在百丈之外,控制隐匿在三十丈上空的魂魄,白巫桥等人如何能找得到?
士兵迅速将其包围。
“去去去。”养鸟人不耐烦地挥挥手,“我与无敌二十余年未见面,有话要说。你们这些晚辈,少在这里碍手碍脚的。”
士兵们兀自站立不动,手中刀剑与弩箭指向养鸟人。
“你们退下吧!”嬴开说道。
无敌在此,他不必顾忌养鸟人。
如果连无敌都对付不了,就算他有上万兵,也阻止不了养鸟人杀他。
至少,阻止不了养鸟人取走他的魂魄,把他变成活死人。
嬴开已经猜到,养鸟人一击重伤无妄之后,没有施展叫魂术取走他的魂魄,原因只有一个,养鸟人的目标,是无妄,不是他。
嬴氏部落与鸿胥部落之间的这一场战事,养鸟人懒得管。
士兵们纷纷后退,给无敌和养鸟人留出了一个极大的空间。
无敌走到距离养鸟人三丈远的地方停下,“你好歹也活了百岁有余,还得了个黑暗巫师界第一人的称号,怎么跟个小孩子似的,自己许下的诺言,说变就变。”
无敌面无表情,语气平淡。
自己来得还算及时,无妄已死不了。既然生命无恙,无敌便没有表现出多少愤怒的情绪。
何况,二人都已是百岁高龄,经历了太多的风雨杀戮,早已磨炼了性格,隐藏了杀气。且把世间的一切看得很淡,生生死死,不会在他们的内心掀起任何波澜。
唯一放不下的,只是个名声而已。
被无敌一番质问,养鸟人咧嘴一笑,显得有些尴尬。
说好的不对双方的后辈动手,自己却违背了誓言,还用上古巫器惊雷劫对付人家的徒弟,的确是有些说不过去。
“无妄在南山道杀了向远,又逼死了琉尘,我若不亲自出手,谁还能为他们报仇?”
养鸟人的这番说词,有些强词夺理。
徒弟与徒弟斗,又不在他们的约定范围之内。就算出面,因有约定在先,也是只可阻止,不可杀戮。
“你这个理由看似有理,却很赖皮。二十年不见,这方面倒是长进了不少。”无敌语气微冷,养鸟人的答案,让他很不高兴。
“随你怎么说,反正近百年来,我在言语上从来斗不过你。就一句话,我有两个徒弟死了,你总不能让我不管不问吧?”养鸟人干脆一赖到底。
无敌叹了一口气,“你有四个徒弟,死了两个,还有两个。我却只有无妄这一个,你杀了他,我便没有徒弟了。”
养鸟人呵呵一笑,“无敌,你不是又收了四个小孩子做徒弟吗?还给他们起了十寻、百寻、千寻、万寻这么几个古怪的名字,怎么能说只有无妄一个徒弟?”
“这你都知道?消息蛮灵通的嘛!”
养鸟人呵呵一笑,“当然,你有什么事情能瞒得过我?”
“你只所以不走,是知道我一定会来。你在这里等着我,是想和我再战一场吧?”无敌问道。
“我正有此意,近百年来,你我之间已经战了十三场,从未分出胜负。这一辈子若是到死都分不出谁才是巫师界真正的第一人,岂不是非常遗憾?”
无敌微微一笑,“上百岁的人了,总是放不下个虚名。”
“行了行了,你心里想什么别以为我不知道,只不过你是不说而已。我们已经说了太多的废话了,多说无益,赶紧开始,打完了我还得回去。”
“你有此心,我怎敢不从?你以为使自己的灵魂出窍,将施巫距离增至百丈之外,就能战胜我?”
“哈哈,看来,我的事情你也是一清二楚。”
“如何战?”
“于百丈之外,施巫力于惊雷劫和六足四翼鸟,一战定输嬴。”
“好,那就如此。”
二人说完,一个往东,一个往西,走到距离百丈时停下,面向对方。
第124章:巅峰之战
城墙上,无敌与养鸟人,一个是光明巫师界第一人,一个是黑暗巫师界第一人。
两个站在巫师界巅峰之上看了百年风景的人,两个历经十三次战斗从未分出胜负的人,一生之中的第十四次战斗开始了。
这一战,极有可能是二人此生之中的最后一次战斗。
城墙外,莫守拙仍然与一人九龙鏖战,战况激烈,短时间内分不出胜负。
两个战场,一个代表着巫师界的最高战力,一个代表着武者界的最高战力。
参加战斗的四个人,则都是巫师界与武者界百年难得一见的巅峰之人。
这样的战事,站在城墙上的所有人,包括驷车庶长以及一众将军在内,一辈子都难得一见。
白巫桥与嬴无已经回到了城墙之上。
“大将军,末将请令前去相助侍卫长一臂之力?”
白巫桥看着城外的战斗大声说道。
“不可,你去参战,只会影响侍卫长的战力,于战无补。”嬴沐断然否决了白巫桥的请战要求。
嬴沐并非不想助战,而是早已看得明白,以他们的战力,就算与一条龙对战,恐怕也无法撑上短短的一个瞬间,不但白白送死,还会影响到莫守拙。
身为拥有近五百樽能量的武者高手,面对如此情况,嬴沐内心感到无比窝囊。
但有心无力,也只能作壁上观。
六足四翼鸟从无敌手中飞出,黑色小锣从养鸟人手中飞出。
而虚空之中,也多出了两个人,两个如云雾般的虚幻之人,正是无敌与养鸟人出窍的魂魄。
魂魄距离各自的本体七十丈左右,距离两大上古巫器三十丈左右。
本体赋予魂魄能量,魂魄驱动巫器作战。
这样的战斗,其实有点多此一举。所能体现的,不过是二人都能令自己的魂魄出窍,出窍的魂魄都拥有驱动巫器的能量而已。
比拼点有三个。
一个是能不能令魂魄出窍,不能出窍者,败。
第二个是,能在多远的距离上控制出窍的魂魄并且赋予能量,距离近、能量弱者,败。
第三个是,魂魄控制巫器的能力,能力低者,败。
本体控制魂魄走的是巫道,魂魄控制巫器,走的也是巫道。
与无妄跟向远暗战时无声无息不同的是,无敌和养鸟人建立的巫道始终散发着灿烂的光芒,像是一根着了火的细绳。
人不动,魂魄不动,巫道在燃烧,巫器在厮杀。
年愈百岁的无敌和养鸟人早已惺惺相惜,有着同样的心思,就是都不想伤害对方。
到了如此的年龄,铁血情怀早已被岁月磨砺殆尽,只所以有此一战,目的只有一个,分出胜负。
绝不杀人。
甚至会极力避免对方受到伤害。
城外,惊鸿刀已经七次斩过青龙的身体,却始终杀不了它,阻止不了断体再生。
莫守拙仍然不死心。
他大爷的,七刀杀不死,就那八刀、九刀、十刀。
他绝不相信,能杀死豢兽和幻字人的惊鸿刀,杀不死龙。他要看看,究竟需要用多少刀,才能杀死一条龙。
激战之中,莫守拙的刀只攻击一人一龙。
数刀杀不了一条龙,却能一刀便杀了豢龙,在快速游走躲避攻击的同时,莫守拙倾尽全力攻击豢龙与青龙。
看清了形势的豢龙却绝不与莫守拙厮杀,而是一味躲闪,将攻击机会留出来交给九条龙。
一旦莫守拙开始攻击豢龙,九条龙便会扑身而上。
莫守拙用来攻击豢龙的时间,非常有限,差不多只是电光石火一瞬间。
他也不敢门户大开罔顾九龙攻击而专攻豢龙。
一条龙破不了防御界,九条龙呢?
不敢尝试,一旦尝试失败,会在瞬间失去生命。
不到万不得已,莫守拙不会孤注一掷。
巅峰高手对战,往往数个时辰分不出胜负,而分出胜负的,却只是那么极短的一个瞬间,甚至只有眨一下眼睛的时间那么短。
莫守拙和豢龙都在寻找和等待这个机会,一击致命的机会。
一百二十式惊鸿刀已经用了一百一十九式,只剩下最后一式。
最后一式,名叫惊鸿破,一百二十式惊鸿刀法之中,唯有这一式有名。
一式百刀,涵盖了所有的攻击方向,也封死了对手所有的攻击方向。
攻击之中有防御,最强的攻击与最强的防御。
这一式,莫守拙曾经做过上百次演练,也曾经进行过上百次地思考,试图从自己敌人的角度寻找这一式中的破绽,却自始而终都没有找到。
无解的一式。
也是救命的一式。
但这一式,却又受制于本体的能量,能量强者,攻击与防御强,能量弱者,攻击与防御弱。
也就是说,再强大再精绝的刀式,若是被一个能量极弱的人施展出来,一样不具备必杀力,甚至破不了对方的防御界。
只有被能量强大之人施展出来,才能称得上惊世骇俗。
莫守拙拥有一千樽的能量,这些能量已经足够。
但鏖战了近一刻钟,莫守拙一直没有用上这一式。
他要把这一式用到豢龙的身上。
用到一条龙的身上,毫无意义。只有杀了或者重伤豢龙,才能解决根本问题。
一百一九式惊鸿刀法,反过来复过去地用,这给豢龙造成了一个假象,他以为惊鸿刀法只有一百一十九式。
内心开始蠢蠢欲动。
城墙上,无敌与养鸟人的战斗并不激烈。
无敌与养鸟人的本体,以及二人悬浮在虚空中的魂魄都是一动不动,只是微闭双目,以意念控制魂魄。
只有六足四翼鸟和惊雷劫在搏杀,将无敌和养鸟人本体赋予给魂魄再经魂魄传送的能量化作杀气,通过巫道建立起搏杀流,进行暗战。
从本体到魂魄,从魂魄到巫器,城墙上的人只能看到两道奇幻的光线在快速流动,看不出哪一条光线强,哪一条光线弱。
这也难怪。
无敌与养鸟人的本体能量不相上下,都是接近一千樽。六足四翼鸟和惊雷劫两大巫器的本体能量也是不相上下。
能量、巫力、巫器都不相上下的情况下,这场战斗要想分出个胜负,不知要等到什么时候。
能量、巫力、巫器已经起不了决定作用,起决定作用的,是意念,看谁的意念更强大,控制魂魄的时间更长。
意念首先减弱的一方,必败。
这一场战事,看似远不如城外的战斗激烈,其实一样无比惨烈。
第125章:杀机陷阱
再战片刻,惊鸿刀上的刀气开始变弱。
九条龙再一次齐攻。
莫守拙极力躲闪,却仍然被赤龙的尾巴扫中了身体,倒飞出三丈开外,幸有防御界保护,才未受伤。
显然是能量消耗太大的缘故。
豢龙心中暗喜。
他毫不犹豫地认为,莫守拙的能量已经处于过度消耗之中。
不过就算如此,他的心中也是对莫守拙充满了敬佩,在一人九龙围攻之下,战斗持续了一刻多钟才出现能量过度消耗,这一点,他做不到。
城墙上,嬴沐等一众武者高手的神色都是无比忧郁。
就算从未习武的嬴开与嬴夫也能看得出,莫守拙已经处于疲于应对之中,败象明显。
再战下去,性命不保。
“大将军,侍卫长已是苦力支撑,末将请令,舍命相助。”白巫桥再一次大声请战。
一位侍卫首领跟着大声请令,“大将军,末将愿率二十名侍卫前去相助侍卫长。”
“请大将军下令。”弩兵将军嬴无忌、驷车将军莫柯、骑兵将军嬴昺也是齐齐请令。
眼见莫守拙已是苦力支撑,众将士战意高昂,嬴沐不再犹豫,正要下达命令,却听到了一个声音。
说话者,是无妄。
血气丹丸绝非寻常之物,无敌穷尽百年心血,才仅仅炼出了这么一颗,于危急之时,救了无妄的性命。
一经吞下,无妄耗损殆尽的血气便在短时间内迅速恢复。
再借血巫珠之力消解了惊雷劫留在体内的余音。
不到一刻钟,无妄已经完好如初。
“你们看到的只是假象,莫守拙是想以此迷惑豢龙,寻找一击致命的机会。尔等若是前去参战,反倒坏了他的计划。”
嬴沐看着无妄,有些不明所以。
他和一众将军都看不出来的假象,无妄是如何看出来的?
“巫师此话当真?”
无妄盯着城外的战斗,“惊鸿刀杀不死龙,但若能杀了豢龙,九龙自消。惊鸿刀法共有一百二十式,最后一式,莫守拙始终未用,他是在等待一个机会,一击致命的机会。”
“巫师可知,战场无儿戏?”嬴沐再问道。
无妄微微一笑,“大将军是需要我立誓吗?”
嬴沐赶紧一笑,“那倒不必,以巫师看来,我等该如何?”
无妄却已看向无敌与养鸟人的战斗,“等。”
嬴沐不由地轻叹了一声,“以巫师之言,这上万将士,只能做个观战者了。”
“惊鸿刀都杀不了龙,将士手中的武器更加杀不了,前去参战,只能受屠。九龙杀尽万兵,不过是顷刻之间的事。”
说话其间,无妄一直看着师父与养鸟人的战斗。
嬴沐知道无妄所说的话绝非危言耸听,在所有武器都杀不死龙的情况下,这上万自修能量极弱的士兵,的确不够九条龙杀的。
之所以如此坚持,只是心有不甘而已。
暗叹一声,看着城外。
唯盼莫守拙如此败象,真的如无妄所说,只是个假象。
“巫师,你不去助无敌大师一臂之力吗?”嬴夫突然轻声问了一句。
无妄轻轻摇了摇头,“我若相助,师父就算胜了,也是胜之不武,不但养鸟人心中不甘,师父也定然是不高兴。”
“战场搏杀,只管输赢,巫师这个想法,在下实在不敢苟同。”嬴夫说道。
在他看来,打仗就是打仗,哪有什么道义可言?胜者王侯败者寇,胜了就是胜了,败的一方就算有千万个理由,也只能无奈地吞下失败的苦果。
何况,战情危急。
“巫师,侍卫长已经处于生死危急关头,他若一败,王上和这上万将士必然尽是死于豢龙和九龙之手,此刻,恐怕不是讲道义的时候。”嬴夫心忧战事,再次劝道。
嬴夫说得当然没错,为了所谓的道义,便置王上与上万将士的生死于不顾,实在是没有什么道理。
无妄不语。
“巫师,无敌大师胜了养鸟人,便可助侍卫长一臂之力,扭转危情。眼前形势,已经无比明了,巫师这是难下决断吗?”嬴夫又一次相劝,脸色已是非常不好。
正说话间,城外的莫守拙突然发出了一声怒吼。
当惊鸿刀第十一次划开青龙身体之后,青龙终于消失,未能再生。
十一刀,要整整十一刀才能杀死一条龙。
似乎是喜极忘形,惊鸿刀狂舞,幻出万千刀影,人随刀进,如风卷落叶般袭向剩下的八条龙。
所用的招式,仍是惊鸿刀法一百式至一百一十九式。
全力攻击八条龙,却把一个极为隐秘的破绽留给了豢龙。
豢龙一直在等待这个机会。
当莫守拙全力攻击八条龙,手中的刀接连划开了三条龙的身体之时,豢龙杖直奔莫守拙的后背。
豢龙等待的机会,也是莫守拙等待的机会,更是他处心积虑地制造的一次机会。
豢龙杖距离不足六尺,莫守拙的身体突然跃起,在空中一个后翻,头下脚上,第一百二十式惊鸿刀法出手,惊鸿破。
一式百刀,千万道刀影。封住了豢龙杖的所有攻击方向,也把豢龙完整地罩在了刀光之中。
这一次,莫守拙是真的把整个后背留给了八条龙。
剩下的八条龙,每条龙被击中的刀数都不超过两刀,要想把每一条龙都砍上十一刀,不知得战到什么时候。
孤注一掷的一刀。
莫守拙只希望,强大到了拥有一千樽能量的防御界,能够抵得住八条龙的合力一击。
惊鸿刀一改先前的颓势,快如惊鸿,诡如魅影。
豢龙一见惊鸿刀之气势,瞬间大惊失色,迅速明白,自己苦心寻找的一击之机,竟然入了莫守拙处心积虑制造的杀机之中。
全力一击的豢龙无力后退,豢龙杖舞出千万道杖影,希望能封住疾袭而来的刀。
看似天衣无缝的豢龙杖影,在惊鸿破面前,无处不是破绽。
惊鸿刀从数道杖影之间穿过,豢龙极力躲闪,右胸仍被洞穿而过。
与此同时,八条龙发出的八道强大无比的杀气,同时击中了莫守拙的后背。
“哇。”
“哇。”
豢龙和莫守拙各是狂喷一口鲜血,一个倒飞,一个直飞,几乎同时落地。
第126章:万般红尘事,皆付一笑中
与豢兽师唤出的豢兽相比,豢龙唤出的龙实在是聪明地多,甚至有了智慧和灵性。
不但能够感应到莫守拙周身有着强大的防御界,还知道凭一条龙的攻击力,破不了这个防御界。
所以,当莫守拙孤注一掷全力攻击豢龙之时,八条龙心有灵犀地迅速完成了合力一击。
攻击能量超过了一千二百樽。
一千二百樽的攻击力对一千樽的防御界,彼此抵消的同时,生出了强大的反制撞击力。
正是这股反制撞击力,重伤了莫守拙的五脏六腑。
二人同时喷出一口鲜血飞出丈余远落地。
不同的是,豢龙重重地摔到了地上,而莫守拙却能够站着。
一躺一站,谁受得伤更重,一目了然。
眼见豢龙倒地,站在城墙上孤悬着一颗心观战的嬴开等人终于长出了一口气。
看来,无妄说得的确无错。
刀气减弱,速度变慢,只是莫守拙刻意制造的一个假象,目的就是引诱豢龙上钩,寻找战机,一击致命。
摔到地上的豢龙迅速站了起来,摇摇欲倒,手中豢龙杖指向莫守拙之时,再一次喷出了一口鲜血。
与此同时,八条龙消失,进入豢龙体内。
身受重伤,能量剧损,豢龙已经无力控制龙在体外存在。
莫守拙并未攻击,不是不想,而是不能。
虽然还能站着,但伤势却是非常严重,与豢龙相比,轻不了多少。
在豢龙吐出第二口鲜血的时候,莫守拙将一口涌上喉头的鲜血硬生生地咽了下去。
二人都是无力再战,彼此看着对方,不语。
白巫桥与嬴无忌几乎同时从城墙上飞起,直奔城外。
千载难逢的机会,二人想借此机会斩杀豢龙。
豢龙突然开始念动咒语。
瞬间,一道光影从空中划过,这道光影来自汧邑城中。
落地之时,是一只巨大的九龙青铜鼎,鼎高近一丈,四足。
在白巫桥与嬴无忌奔来之前,豢龙纵身一跃,进入了青铜鼎之中,青铜盖随即盖上。
白巫桥与嬴无忌飞身欲上鼎盖,却见自青铜鼎周身九条龙的口中迸射出九道夺目的光气,携着强大的攻击之力。
每一道攻击之力,都超过了七百樽,绝非能量不足五百樽的白巫桥与嬴无忌所能抗衡。
眼见二位将军就要被斩杀于光气之中,重伤之中的莫守拙迅速挥刀,在白巫桥和嬴无忌的身前形成了一个刀气防御界。
阻止了攻击二人的杀气,莫守拙再次喷出了一口鲜血。
白巫桥与嬴无忌在空中急速反转,落在了莫守拙身边,扶住了摇摇欲倒的莫守拙。
“侍卫长。”几乎是同时喊了一声。
“二位速速离开。”莫守拙说道。
成虚境始终处于启动状态,体内能量在奇经八脉之中游走。
借着水滴之眼的宇宙万物功能,莫守拙看到了豢龙,正端坐在九龙青铜鼎之中,借着鼎内充盈的灵气疗伤。
谁先恢复元气,谁就是最后的胜利者。
白巫桥与嬴无忘不敢再有稍作停留,速速离开。
这一番贸然前来,已经使莫守拙的伤势进一步加重,若是逞强留下,定然会影响到他。
于战无补,忙中添乱。
叱诧沙场的将军,战力在莫守拙与豢龙面前竟然都是不值一提,二人回到城墙上时,心中都是一声悲叹。
此时,无敌与养鸟人的战斗已经分出了胜负。
二人的战斗远不似城墙外那般惨烈,没有鲜血狂喷,也没有杀气飞舞。
众人能够看到的,只是养鸟人的魂魄开始后退,惊雷劫也开始后退。
被动的后退,力量当然是来自无敌的巫力。
与此同时,无敌的魂魄与六足四翼鸟则开始逼进,一直逼着养鸟人的魂魄与惊雷劫后退了十丈。
无敌的魂魄在距离本体百丈远的地方停下,不再前进。
这个距离,是无敌施展巫力控制魂魄所能够达到的极限。
魂魄与巫器被逼退十丈,毋庸置疑,养鸟人输了。
无敌迅速令魂魄归窍,收回六足四翼鸟,然后走向养鸟人。
养鸟人也是令魂魄归窍,收回惊雷劫,静静地看着无敌向自己走来,面无表情,不知道心中想些什么。
走近之后,无敌呵呵一笑,“养鸟人,这第十四次战斗,你输了。”
“我的确是输了。”养鸟人不得不承认。
“我没伤着你吧?”无敌笑呵呵地问道。
“你看我像受伤的样子吗?”养鸟人迅速转换成一副笑脸。
“没伤着就好,若是伤了,还要劳烦我老人家为你疗伤。”
“呸!就算伤了,我还能用得着你为我疗伤?”
百年十四战,终于在最后一战分出了胜负,养鸟人的心里定然是不好受。
只是极力控制着没有表现的那么明显而已。
“你不会心里难过吧?百岁的人了,要是连这点事都看不开,你可算是白活啦!”
“若是你败了,会如何?”养鸟人突然问了一句。
“请你喝一顿酒。”无敌极为干脆地说道。“战场上败给了你,酒桌上胜你一场。”
养鸟人闻言一愣,瞬间想明白了道理。
百岁之人,一生叱诧风云,于人生最后时刻,与一生之中最强大的敌人再战一场,无关生死,只分胜负,本就是豪迈之事,就算是输了,又有何憾?
一念至此,心如明镜,养鸟人“哈哈”一笑,“好,那我就请你喝一顿酒,酒桌上胜你一场。”
“去哪里喝?”
“你赢了,你定。”养鸟爽快地说道。
“二十年前,你去过我的翠华山巫云观,而你住的那个破地方,我还一次都没去过,就去你那里喝。”
“我有藏了六十年的好酒,便拿出来让你这个老家伙喝好啦!”说完,养鸟人自顾自地沿着城墙往前走。
无敌紧随其后,“你那藏酒要是太烈,我可不喝。”
“勾兑的劣酒你喝不喝?”
二人边说边走,越走越远,再没回头看众人一眼。
这一场事关两个部落生死存亡的战事,竟然丝毫没有放在两位巫师的心上,早已看惯了生生死死的二人,已经懒得过问天下大事。
万般红尘琐事,皆付一笑之中。
第127章:惊鸿秋水,合体归一
远在百里之外的犬丘王城,王爷世父、大庶长墨荼与守城将军嬴黍子在城墙上巡视,查看城墙布防情况。
王庭侍卫队副侍卫长杜栾紧跟在众人后面。他的任务,是保护世父。
赢开亲率两万大军远征鸿胥,离开王城已有七天时间。
七天里,包括王爷世父在内的一众老臣和将军们无一日敢懈怠,忙于征集新兵和城墙布防之事。
征集新兵一事全权交由上大夫甘公负责。
德高望众的甘公,在嬴开离开的当天,就给十大分支部落与数十个小分支部落下了一道死命令,五日之内不能按照王庭命令将一半奴隶送到军营服役者,剥夺贵族身份,成为平民。
为此,他先拿自己部落中的贵族开刀,经报请世父同意后,将一个故意瞒报奴隶数量和一个把老弱奴隶送到军营以次充好的奴隶主关进了牢狱。
此法一出,再无奴隶主敢作假,纷纷遵令执行。
嬴开临走之前留下的命令是五日之内征兵一万,甘公用了五天时间,征了整整两万新兵。
王城中的军队达到了两万九千之众。
嬴黍子严令武器街上的店铺赶制的五千支弩和十万支箭已经交给军队。
下一批弩和箭正在全力赶制之中,武器街上所有的店铺,这段时间只做一件事情,就是制弩,造箭。
嬴黍子的想法是,组建弩兵一万人。
所有入营的新兵,不练刀法,不练战法,只练射术。
刀法战法并非一日之功,而学习射术,却是数日可成。
当一万弩兵出现在城墙上时,嬴黍不相信有哪个部落的军队还能攻破他的防御。
近一个时辰以来,杜栾腰间的秋水剑一直在异动。
就像是一只被困在陷阱中的兔子,急欲从陷阱之中跳出来。
害的杜栾数次将秋水剑取出来查看,却始终没有弄清楚,究竟是什么原因,让秋水剑发出如此的异动。
汧邑城墙上,嬴开看着无敌和养鸟人远去的背影,久久不语。
嬴夫则叹了一声,“原想着无敌大师战胜养鸟人之后,能助侍卫长一臂之力,没想到二人竟然联袂而去。”
“两位大师都是百岁之人,早已经看透了生死,也厌倦了血火杀戮,想让他们参入凡尘战事,已是绝无可能。”嬴开说道。
二位巫师的心思,嬴开看的非常清楚。
如此高龄之人,早已没了涉足红尘诸事的热血。是嬴氏部落胜,还是鸿胥部落胜,对于他们来说,一点都不重要。
拼力一战,无关恩仇,只为分个胜负,不留一生憾事。
一战结束,携手同去,共饮一壶酒,一笑泯恩仇,如此洒脱之举,嬴开自信自己做不到。
他需要的,是铁血杀戮,封侯称王。不仅仅是为了自己,更是为了嬴氏部落,以及嬴氏部落数十万庶民。
“豢龙进了青铜鼎,定然想借此疗伤,得想办法破了此鼎才是。”嬴夫提醒道。
“白巫桥和嬴无忌二位将军已经试过,连他们二人都接近不了青铜鼎,如何破它?”嬴沐无奈地说道。
“能与豢龙一战者,只有莫守拙。能破青铜鼎者,也只有莫守拙。我们若是帮忙,只会忙中添乱,扰乱了他的心思。”无妄说道。
“我们就是这么看着?”白巫桥问道。
方才一试,已知青铜鼎的厉害,绝非他们所能抗衡,虽无力相助,心中却有万个不甘。
“眼下唯有如此。”无妄说道。
“只盼侍卫长能先豢龙一步恢复元气,若是晚于豢龙,那就危险了。”嬴沐说道。
身为领兵大将军,此时的他,也是一筹莫展,束手无策。
这已不是排兵布阵的事。
一场战争的胜负,完全取决于两个人的战斗,这在嬴沐几十年的战争生涯中,还是头一次遇到。
“能否用火攻,堆柴引火,逼豢龙出来,阻止他恢复元气?”骑兵将军嬴昺问道。
“如何将柴堆至青铜鼎周边?”嬴沐问道。
未及细思,却见九龙青铜鼎飞身而起,来到了端坐于地的莫守拙上空。
莫守拙正处于以能量快速疗伤之中。
飞临莫守拙上空的九龙青铜鼎,释放出奇异的光芒,转换成强大的杀气,形成了一个圆柱形的光罩,朝着莫守拙笼罩过来。
青铜鼎之中的豢龙,依然在疗伤。
他的伤势比莫守拙要重的多,就算有青铜鼎相助,一时半会儿也无法恢复如初。
但他要借助九龙青铜鼎的能量,阻止莫守拙疗伤。
莫守拙并未起立,仍然端坐于地,右手高举惊鸿刀,将能量赋予刀身,与惊鸿刀本体的能量汇合在一起,与青铜鼎对抗。
同时,成虚境的修炼并未停止,意念控制体内能量在周身奇经八脉之中迅速游走。
所有的杀气,全都凝聚在惊鸿刀上。
青铜鼎与惊鸿刀,一个自上而下,一个自下而上,刀之杀气与鼎之杀气开始激烈对抗。
一道刀气与一团鼎气,如同树干与树冠一般。
两股强大的杀气只相持了很短的时间,刀气就开始被鼎气压迫,一寸一寸地退缩。
莫守拙和惊鸿刀本体都已经用尽了全部的能量,却依然无法阻止从青铜鼎上爆射出来的巨大杀气。
当杀气距离莫守拙头顶不足三尺高时,沉重的压迫之感骤然变强,莫守拙感到连呼吸都有些困难。
胸口像是被压了一块巨石,刚刚稳定下来的血气开始翻涌,直往喉头处窜。
一旦一口鲜血喷出,能量瞬间消散,莫守拙将被立时斩杀。
万分危急之时,突然从犬丘方向飞来一道光,像是一只小小的流萤。
正是秋水剑。
秋水剑作为一道光气,迅速融入了惊鸿刀之中,与惊鸿刀化为一体。
一体之胞,一阴一阳,在分离了数万年之后,再次合二为一。
战力剧增,杀气暴涨。
从惊鸿刀上迸射出一道夺目的幽黑之光,一下子便穿透了九龙青铜鼎。
“轰。”
一声剧烈的爆炸之后,九龙青铜鼎化为一团烟云之气,向着虚空飘散。
端坐于九龙青铜鼎中的豢龙,也在瞬间之中化作了虚无。
第128章:刑不上大夫
汧邑之战,有惊无险,以嬴开取得最终的胜利而告终。
嬴开并未急于回犬丘,而是在汧邑城中待了三日。
这三日,在鸿胥部落八位长老的陪同下,嬴开将汧邑城细细地走了一遍,也看了一遍。
在他看来,汧邑城无论是城区规模、城墙坚固程度还是城区建设等情况,都比犬丘王城好得多。
尤其是城外周边地势平坦,风调雨顺,土地肥沃,盛产粮食与瓜果。
不像犬丘,以丘陵地居多,土地贫瘠,庄稼长势很不好。一旦遇到干旱天气,就会形成旱灾,流民遍地,四处逃荒。
而且,汧邑城远离西戎部落,距离大周王朝的都城镐京不足二百里,且有官道直通,在对抗西戎方面,地利条件非常明显。
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讲,汧邑都比犬丘更适合作为嬴氏部落的王城。
在走遍了汧邑城的角角落落之后,嬴开心里有了迁都的想法。
数百年来,嬴氏部落只所以屡屡经受西戎部落的袭扰,就是因为犬丘距离陇山太近,且中间没有险要之地可以据守,迁都汧邑,可以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
回到议事大殿,嬴开召开了一个简短的会议。
与会者有左庶长嬴夫,大将军嬴沐和众位将军以及鸿胥部落的八大长老。
“嬴夫。”
“臣在。”
“明日我便率大军回王城,你留在汧邑城,负责部落的一切政务,务必严肃法度,不可生出乱象。”
“请王上放心,臣定当不负王命。”
嬴开接着交待道:“此次攻城作战,汧邑城内的贵族和数千奴隶相助大军破城,有大功。你有言在先,凡是相助破城者,贵族保留身份,奴隶变为平民,你需仔细考证,稳妥办好此事。”
“七日之内,臣会拟出一份奏章,派人报送王上审阅。待王上恩准之后,着即办理。”嬴夫领命。
“嬴沐,莫守拙。”
“臣在。”
“留两名得力的副将军各带一千步兵、一千弩兵负责汧邑城防务。留三十名侍卫负责左庶长的安全。”
“诺。”嬴沐与莫守拙齐声领命。
“乐无忧长老。”
“臣在。”大长老乐无忧应道。
“八位长老心怀大义,合力平定鸿胥谋反,忠心可嘉。鸿胥部落定然是需要改制,如何改,待我回到王城与众位庶长、大夫商讨之后再行决定,有一点尽可放宽心,改制不会伤害各位长老的利益,尔等需全力协助左庶长管理好部落事务。”
“臣等定会全力协助左庶长。”乐无忧大声说道。
“臣等定会全力协助左庶长。”其余七位长老亦是异口同声。
嬴开的话已经说的非常明白,部落改制不会伤害众位长老的利益。有了这一句话,乐无忧等人如同吃下了一颗定心丸,一颗孤悬的心,总算是放了下来。
“嬴夫和莫守拙留下,其余人等可以离开了。”
“诺。”
众人领命而去。
“嬴夫。”
“臣在。”
“我有个想法,欲将王城从犬丘迁至汧邑,你留在汧邑这段时间,需提前着手准备。我会安排大庶长与你联系,一切细节问题,你与他共同商定。”
嬴夫对于嬴开的这个想法并不感到意外。
一是他已经从这几天的考察过程中察觉到了嬴开的心思。二是在他看来,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讲,汧邑都比犬丘更适合做王城。
“王上,臣留在汧邑,会全力做好三件事,一是处理好汧邑城的战后事务,稳定人心,建立秩序;二是履行战前承诺,办理好贵族与奴隶的身份问题;三是准备迁都的相关事宜。”
嬴开点头,“我需提醒你一句,那些贵族,非罪大恶极者,身份能保留的尽量保留,可以择一二人杀鸡骇猴,数量绝不可过多,以免引起慌恐,再生叛乱。”
“这个臣已经想到,定会稳妥办理。”
“迁都汧邑一事,不必说与八位长老听,防止有人生出异心。”嬴开再次嘱咐。
“臣定然保密。”
一切安排妥当,第二日,大军班师,下午申时,回到王城。
世父率领众位庶长、大夫出城五里迎接。
“王上亲率大军远征鸿胥,一战定下乾坤,嬴氏部落终于走出黑暗,看到黎明。臣带众位庶长、大夫恭迎王上得胜归来。”世父大声说道。
“臣恭迎王上得胜归来。”众位庶长、大夫齐声喊道。
“有劳王兄与各位庶长、大夫出城迎接,请众位随我去议事大殿,有要事相商。”嬴开说道。
军队进城,嬴沐安排白巫桥等众位将军率军回营,自己则随着嬴开径去议事大殿。
“急召众位庶长、大夫议事,是商议一下如何处置鸿胥,如何改制鸿胥部落。”嬴开开门见山地说道。
嬴氏部落采用的是大周王朝的刑罚制度,即墨、劓、剕、宫、大辟五刑。
墨刑为刺面或额并涂黑,以达到羞辱的目的。
劓刑是割鼻。
剕刑是断足。
宫刑是毁坏生殖器。
大辟则是死刑。
五刑之外,还有劳役、拘役、赎、流、鞭和贬为奴隶等刑罚。
试图谋反者,将被处以大辟之刑,也就是死刑。
但大周王朝却又有一个规定,“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这个规定,同样被嬴氏部落执行着。
刑不上大夫,是指刑罚不针对大夫以上的奴隶主贵族,而是指向平民、奴隶和异族。
礼不下庶人,是指平民和奴隶都不能享受祭庙、宴会等礼仪,这是奴隶主贵族所享有的特权。
只不过到了姬宫湦为王时,这些规定都不太好使,惹恼了他的人,往往不经过刑法判决,就被他给杀了。
这样的权力,嬴开没有。
就算鸿胥犯了谋反大罪,他也不能一个命令就杀了。
嬴氏部落的律法杀不了鸿胥,因为鸿胥是部落族长。
嬴氏部落的律法明令规定:“不得斩杀十大分支部落族长,不得剥夺十大分支部落族长权位,不得贬其为平民或者奴隶。”
什么罪不杀?没有说明。
既然没有说明,那就是犯了任何罪都不能杀,包括谋反。
第129章:律法杀不了鸿胥
嬴氏部落先祖立下的这个规定,对十大分支部落的族长形成了一个非常有效的保护。
嬴开要想杀了鸿胥,必须绕过律法,说服所有部落族长同意以谋反罪给予大辟之刑。
这样的行为,往往不会得到部落族长们的许可。
部落族长们都明白,杀了一个族长,就会有第二个、第三个族长被杀。
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嬴氏部落用来保护十大分支部落族长的规定就成了一句空言。
以后任何一任嬴氏部落的王,都可以用“以效前例”为借口,通过召开部落族长会议的形式,强制杀死一个族长。
因此,在听了嬴开的话之后,众人皆是面面相觑,无人表态。
墨荼与嬴沐不表态,是因为他们二人不是部落族长,在如何处置部落族长上,没有太多的发言权。
而众位族长不表态,自然是有着他们的心思。
“甘公,你是嬴氏部落的老臣,德高望重,你先说说,该如何处置鸿胥?”见众人都不吭声,嬴开便点了甘公的名。
甘公瞬间表现出了自己圆滑世故的一面,做作地咳嗽了一声,有些无奈地咧咧嘴,“王上,老臣近日一心想着征集新兵的事,被王上这么猛不丁地点了名,脑袋一下子混乱不堪,如何既不违背了先祖的规矩,又能处置了鸿胥,一时也想不出个万全之策,还是请王上定夺吧!”
甘公并未表态。
“嬴坤,你说说。”嬴开并未追问下去,又点了嬴坤的名。
“王上,鸿胥谋反,理当斩首。可嬴氏部落有祖训,部落族长不可杀,若是杀了他,便是有违祖训,臣一时也想不出个好的策略,还是请王上定夺吧!王上如何决定,臣绝无异议。”
嬴坤虽然没有明确提出处置意见,却表达了坚决拥护嬴开的决心,已经是很难得了。
嬴开看着众人,问道:“各位有什么意见?都说说。”
“请王上定夺。”众位庶长、大夫齐声说道。
“看来,各位是不愿意出个主意了?”嬴开面色微冷地说道。
按照他的心思,定然是要杀了鸿胥,以泄心中之恨,并借此树起自己作为王上的威严。
只是在所有庶长、大夫都不表态的情况下,他若是贸然提出自己的想法,恐怕会令部落族长心生寒意,从而失了人心。
杀不杀,如何杀,考验的是他作为王上的智慧和胆气。
“王上。”世父轻唤了一声,“我去见见鸿胥吧!如何处置,由他自己来定。”
嬴开看着世父,让鸿胥自己处置自己,这不是胡闹吗?
鸿胥若是还要做部落的族长,做嬴氏部落王庭的太师,也要答应他吗?
一向行事缜密的世父,心里是怎么想的?
但嬴开深知,世父一向与自己同心,绝不可在此时说出不合时理的话。
稍一思索,瞬间便明白了。
世父让鸿胥决定自己的生死,言外之意,其实就是让鸿胥自寻死路。
在所有部落族长都不表态的情况下,唯有此法才能杀了鸿胥,而且不会引起众位部落族长的不满与忧虑。
至于如何让鸿胥杀了自己,当然有很多办法。
心中不由暗叹一声,打仗亲兄弟,上阵父子兵,关键时候,还是自己的王兄得力。
“王上,臣也建议此事稍后再议,由王爷见过鸿胥之后再作定夺。”墨荼也想明白了世父的心思,很合时宜地跟着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墨荼虽然是大庶长,却非部落族长。在这种场合,他根本没有参入决策的资格,即使说了自己的想法,也未必能起到作用。
有了世父和墨荼的提议,嬴开顺势说道:“那就依王兄与大庶长所言,此事稍后再议。大庶长,嬴夫不在,你派人通知法司主事,按照律法尽快判罚八方。”
处置没有根基的八方,是一件比较容易的事情,就算他是谋师门的门主,嬴氏部落先祖的规定,对他也没有保护作用。
“臣着即去办。”墨荼说道。
“还有一事需与众位庶长、大夫商议。”
嬴开说完,走到地图前,说道:“犬丘往北二百八十里是陇山,往南一百五十里是汧邑,汧邑往东一百九十里是镐京。”
说完后面朝众人:“嬴氏部落自建立以来,主要的敌人是西戎。由于犬丘距离陇山太近,且中间无险可守,所以屡屡受其骚扰。我的想法是,将嬴氏部落王城从犬丘迁到汧邑,众位有何意见?”
“王上英明。”墨荼迅速说道。
“臣心中也正有此想,只是未来得及向王上提出建议。将王城迁到汧邑,距离陇山可达四百余里,中间有犬丘、桐城、台山道三道关卡,西戎势必无力攻击于我,可保王城无忧。”
“王上,将王城迁到汧邑,距离镐京城只有一百九十里,若是周王攻伐于我,岂不是更加不利?”甘公说道。
“甘公,就算王城设在犬丘,周王若是想攻伐于我,我们一样守不住王城。嬴氏部落的主要敌人是西戎,并非周王。故而就应将主要精力,用来防范西戎部落。我赞成王上迁都之举。”世父说道。
“汧邑以东一百五十里,是周王朝西六师的驻防之地,将王城迁往汧邑,西戎军队若是想攻伐于我,定会有所顾虑,于我有利,我也赞成王上迁都之举。”嬴沐亦是大声说道。
“汧邑土地肥沃,盛产粮食,且拥有天下最大的青铜矿,于军于民都极为有利,王上迁都之举,实属英明决策。”嬴坤说道。
“我等都赞成王上迁都之举。”公孙、杜珀及孟西白三族族长也是表达了赞同的意见。
甘公呵呵一笑,“经各位庶长、大夫这么一说,老臣也是豁然开朗,迁都汧邑,北可据险阻击西戎军队,东可依仗周王朝西六师之威造成威慑之势,实属英明,老臣想通啦!”
“既然各位再无反对意见,迁都一事就算定下来了。”
转头看着墨荼,“墨荼,我将嬴夫留在汧邑暂时管理鸿胥部落事务,这迁都一事,就由你与他合力操办。三个月之内,将王城迁到汧邑。”
“臣定然悉心操办,尽快完成迁都之举。”墨荼说道。
第130章:鸿胥之死
“鸿胥谋反,定然是要削了部落的鸿胥名号,进行改制,如何改制,请甘公及诸位大夫商讨之后,拿个奏章给我。”
嬴开直接将鸿胥部落改制之事,甩给了甘公和六位大夫,不让他们置身事外,也好封了他们的嘴,以免日后乱发议论。
“王上,臣早已老眼昏花,脑袋迟钝,怕是担不起如此重任。”一向老谋深算的甘公不想蹚进这个浑水,第一时间推辞。
“甘公,你若真是老眼昏花到了如此程度,怕是连管理一个部落的重任都担不起来了吧?不如传位后辈,免得引起混乱。”嬴开冷冷地说道。
“这。”甘公没想嬴开会抛出这么一句话,却又找不到理由反驳,只好尴尬地一笑,“王上既然如此说,那老臣就只能勉为其难了。”
“三天之后,给我一个奏章。”
“诺。”甘公无奈领命,接过了一个烫手山芋。
“嬴沐。”
“臣在。”
“方才听王兄说,短短数日之内,甘公已经征集新兵两万三千余,加上前期的新兵,部落军队总数已达五万。一个月内,你要完成军队旧制变革,组建五个军,车兵、骑兵、弩兵各一个军,步兵两个军。嬴黍子在南山道一战中表现勇猛,可任一个步兵军的将军,白巫桥、莫柯、嬴昺、嬴无忌任职不变,将军以下各级军官的选任,你与众将军商榷后拿出一个奏章给我。”
“王上,征鸿胥之前,臣已经完成了大部分的旧制变革,此次变革,无需一月,十日就可完成。”嬴沐说道。
“好。新兵入营之后,战力极弱,需大力练兵,一年之内,你要给我练出一支虎狼之师,可与西戎部落的军队抗衡。”
“请王上放心,臣保证,一年之后,军队定成虎狼之师,无需再惧西戎军队。”
“还有一事,此次远征鸿胥,士兵作战勇敢,应予嘉奖。嬴沐、嬴坤,你二人速拟一个奏章,亡者,无论是贵族、平民还是奴隶,均以勇士待遇厚葬。凡是作战之中表现勇敢的奴隶,应给予平民身份,划出土地,租其耕种。”
“诺。”嬴沐与嬴坤齐声领命。
当天天黑之时,世父带着三名侍卫,提着两坛老刀子酒,几个小菜,来到了法司的牢狱,见到了鸿胥。
鸿胥坐在地上,背靠着墙壁,一头乱发,面容憔悴。
见到世父,目光阴冷,未出一言。
世父令侍卫将一张小桌摆放好,小菜摆放到桌子上面,再在壶中倒满酒。
然后世父自己跪坐到桌子前,提起酒壶在酒杯中斟满酒,一饮而尽,完了拿起筷子,挨个碟子夹一口菜,放在嘴口嚼着。
“世父,你这是想告诉我,这酒中和菜中都没有毒是吗?”鸿胥面无表情地说了一声。
“有没有毒其实没有多大关系。想杀你,何必非得用毒?”世父又夹一口菜塞进嘴里。
鸿胥冷冷一笑,满不在乎地说道:“嬴氏部落先祖有规定,十大分支部落的族长不可杀,嬴开想杀我,恐怕没那么容易。”
“是吗?”世父又喝了一杯酒。
“你说得没错,嬴氏部落先祖的确有规定,十大部落的族长不可杀,却没说不可以关押。而且,也没说贵族不可以杀。”
“世父,你这话是什么意思?”鸿胥顿时警觉。
“你一人谋反,牵连整个家族。但族长只有你一人,你不能杀,他们未必不能杀。”世父的话语不急不缓,却字字敲震人心。
鸿胥腾地一声站起来,愤怒地说道:“世父,你敢杀我的族人?就不怕他们群起叛乱?”
“你的族人并未随着你谋反,但你的家人却不能逃脱罪责,族人太多杀不完,杀尽你的家人还是很容易。就算不杀,也可以将他们尽数贬为奴隶。”
“你敢。”鸿胥几乎吼叫着喊道。
“你看我像不敢的样子吗?”世父抬起头来,看着暴怒的鸿胥,微微一笑。
鸿胥急行几步,一副要跟世父拼命的神态,未走几步,却被侍卫以刀逼停。
“世父,你好歹毒的心肠。”鸿胥咬牙切齿地说道。
“放着好好的王庭太师和鸿胥部落的族长不当,非得去搞什么西王部落,鸿胥啊!你是怎么想的?”
世父端起一杯酒,却并未喝完,而是将酒杯举在面前,看着酒杯,也看着杯中的酒。
鸿胥的戾气与傲骨被世父的举动一点一点地消磨。
世父说得没错,嬴氏部落先祖的确立下了不杀部落族长的规矩,却也的确没有将部族族长的族人和家人包含在里面。
“说吧!你今日来,究竟想干什么?”鸿胥有些无奈地问道。
世父伸手做了个请的姿势,“不想坐下喝一杯吗?”
事已至此,鸿胥也不客气,跪坐于世父对面,端起一杯酒,一饮而尽。
“你犯了谋反大罪,定然是不可活。族中之人的贵族身份能不能保住,就看你是活着还是死了。”
“你是想用我一死,换取族人的贵族身份不被剥夺?”
“嬴氏部落的律法你很清楚,虽然杀不了你,却能把你关一牢狱中一辈子出不来。若是你的族人被尽数贬为奴隶,你一个牢狱中之人,留着个贵族身份还有什么用?”
鸿胥惨然一笑,“世父,你今日来,就是想说服我,让我自己杀了自己是吗?”
“想杀了你,不就只有这么一个办法可行吗?”
“我死了,你能保证不追究我的族人?”
“如果不能,我何必来找你?”
“你是王爷,一向受嬴开尊重,想必你的决定便是他的决定。”
“你死了,你的族人身份地位不变。”
“我的部落呢?”
“甘公等六位大夫会给王上一个奏章,提出关于鸿胥部落的改制建议。我会说服王上,鸿胥部落仍为十大分支部落之一。族长一职从你的族人中选一人担任,但不可由你的后人担任,免得像你一样,再生野心。”
鸿胥听完,轻叹一声,未再要求什么。
鸿胥部落仍为十大分支部落之一,已经是出乎他的意料之外,至于由谁来担任部落的族长,已不是他考虑的事。
能使自己的族人和后人保住贵族身份,作为谋反之人,他已经心满意足了。
一念至此,抓起酒坛,一口气喝尽坛中之酒。
然后“哈哈”一笑,“都说世父亲调的老刀子酒刚烈无比,今日得已痛饮一场,的确不虚。”
鸿胥本是枭雄,早已无惧生死。
以一己之死,换得家人平安,贵族身份保留,他已无话可说,也无事能争。
成者王候败者寇,这一辈子,就这样吧!
第131章:嬴氏黎明与大骆石棺
第三天上午,谋师门门主,五十年难得一见的优秀谋师八方,被斩于犬丘刑场。
披头散发的八方,用一声长笑,结束了自己的一生。
就在八方被斩的前一天夜里,鸿胥一头撞死在了法司牢狱阴冷的墙壁上。
一心想要光复西王部落昔日雄风的两个人,终于做完了一个并不切合实际的梦。
一日后,白巫桥将军领步兵、弩兵各三千拿下了豢龙寨,将其并入嬴氏部落,成为一个小分支部落,名为驭龙部落。
迁都汧邑、旧制改革、军队练兵等诸般事情按照计划有条不紊地进行着。
嬴氏部落似乎终于走出了黑暗,迎来了黎明。
如果按照嬴开设想的路走下去,一年之后,镐京西部将出现一个强大无比的嬴氏部落。
回到王城后的几天时间里,莫守拙无事可做,一门心思苦修水滴之眼。
虽然还是没能看到时间流沙,但自感水滴之眼的修为较之前些日子有了一些提升。
通过水滴之眼的虚空裂缝功能,他第一次看到了虚空裂缝。
寻常人看来,虚空就是虚空,是一个整体。
但在莫守拙看来,虚空也不是一个整体,而是有很多裂缝。
至于为何存在这些裂缝,这些裂缝又通向哪里,并不知道。
接到白巫桥战报的当天下午,莫守拙从卫尉司回来的比较早。他准备做一顿大盘鸡吃,并邀请了嬴秋和杜栾喝酒,既是为了祝贺豢龙寨战事顺利结束,也是为了解馋。
穿越过来几个月了,一次大盘鸡都没吃过。
这对于特别爱好这一口的莫守拙来说,实在是一种煎熬。
有娇不会做大盘鸡,但她已经按照莫守拙的吩咐,买回来了所需的调料,虽然条件受限,调料的种类不足,却也大体够用。
两只大公鸡收拾干净,剁成了碎块。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就等莫守拙下厨。
莫守拙进了厨房,有娇开始和面,做面条。
忙活了不一会儿,嬴秋、杜栾、午子等十余名侍卫说说笑笑地走了进来。
“完了,大盘鸡不够吃了。”有娇一看到来了这么多人,便嘟嚷了一声。
“有娇,不用担心,我只吃鸡腿,别的不吃。”午子笑着说。
“美得你,鸡腿要留给少爷、主事和杜栾哥哥吃,你啊!只能吃个鸡屁股。”有娇笑着说道。
“不是还有一条吗?”午子说道。
有娇朝着午子“嘿嘿”一笑,“当然是给我吃。”
“兄弟们,四条鸡腿,不能按官职来分,谁抢着谁吃,对不对?”午子朝着侍卫们大声说道。
“对。”侍卫们轰然回应。
“谁想吃就来揉面。”有娇大声说道。
“没问题,我来。”一个侍卫迅速挽起袖子,去水槽边洗了手,过来帮有娇揉面。
此时,莫守拙正弯腰往灶膛里塞木柴。
午子赶紧奔过来,伸手抢过莫守拙手中的柴,“侍卫长,这等粗活怎能劳你大驾。”
“细火慢炖啊!”莫守拙嘱咐道。
“知道,知道。侍卫长跟主事去聊天吧!剩下的活交给兄弟们好了。”午子说道。
犬丘南一百里,大骆部落。
大骆部落有一个采石场,太阳西坠之时,大骆部落上千族民仍然在采石场中忙碌着。
将一块块的石头从山体上凿下来,再细细打磨成方形,运回部落用于建造城墙,防御幻字人、异族和猛兽的袭击。
在一面山体上,几个族民凿掉一块石头之后,突然露出了一个小小的洞口,从洞口吹出一阵阴冷的风。
族民们紧接着又凿掉了几块石头,洞口变大,可容数人进出。
几位族民点燃松油火把,在族长嬴非的带领下进入山洞。
沿着一条笔直的通道走了不足十丈,进入了一个偌大的洞穴之中,看到了九具巨大的石棺。
除了这九具石棺,洞中再无它物。四周的石壁上画着一些怪异的符号,像是文字,又像是图案。
石棺长约三丈,宽约一丈,高约六尺。每一具石棺的外围,都画着一副图案,很像是龙的样子,形状相似,只是颜色不同。
赤、青、黄、绿、青、蓝、紫、黑、白,共九种颜色。
石棺与棺盖连接之处的四面,分别贴着一道符,符的颜色亦是有九种,与龙形图案的颜色相似。
石棺里好像封着什么东西,而这些符则是用来镇压石棺中的封存之物。
嬴非指挥族民们合力打开石棺的石盖,一股股阴冷之气从石棺之中奔涌而出,令所有族民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冷颤。
族民们探头往石棺之内看,所有石棺之中都是空无一物。
嬴非指挥族民们将石棺抬到洞外,打算将里面填充满碎石封起来建造城墙。
一个时辰之后,大盘鸡炖好了,装满了整整一个大盘子,颜色不错,香味也很浓郁。
大盘鸡上桌,有娇还临时加了十个菜,摆了满满一桌子。
老刀子酒早已打开,十多个人挤在一张桌子上。
一顿大盘鸡,辣得有娇与众位侍卫眼泪鼻涕横流,嘴巴又辣又麻,像是着了火一般。
“侍卫长,你做得这大盘鸡味道虽好,却比老刀子酒还要刚烈。”杜栾说道,说完,嘴巴吹了口气,看上去也是有些受不了这个辣味。
“大盘鸡,不辣不好吃,唯有够辣才能吃出味道。”莫守拙说道,夹了一块鸡肉,慢慢地咀嚼着,细品其中的味道。
这些人里面,只有他面色正常,嘴里没有发出“嗤嗤”之音。
嬴秋端起一杯酒,“汧邑一战,大获全胜。昨日,鸿胥撞亡,八方被斩。今日,白巫桥将军又拿下了豢龙寨,一场叛乱,终被平定。眼下,迁都汧邑与旧制改革等事宜顺利展开,嬴氏部落终于走出黑暗,迎来黎明。这其中,侍卫长居功至伟,来,我们共同敬侍卫长一杯。”
十多只酒杯撞在一起,齐声喊一声:“干。”
黑夜虽然不可阻止地会来临,却也终将会过去。
当黑夜过去,黎明就会到来。
每一个黎明到来之时,都是崭新的一天。
第一卷小结
第一卷终于写完了,在此作个小结。
本来写了一百七十六章,三十六万余字。反反复复修改,只剩下了一百三十一章,二十八万字。
实事求是地讲,第一卷写得并不尽如人意。
第一次写这样的网络小说,不足是显而易见的,与大神们根本没得比,所有的批评我都欣然接受。
值得肯定的是,第一卷保证不水,且无一日断更,我想对得起所有追读此书的朋友。
先说说故事的总体结构。
围绕着锁秋岭穆嬴被劫展开,从暗查太师府找到证据,到进入豢龙寨救出穆嬴送往西戎,再到平定鸿胥谋反,中间加上了修仙的环节,故事情节比较简单,主线也非常明晰。
书中的力量体系比较完整。
周王朝以及嬴氏、西戎、北狄三大部落。再加上褒国、鸿胥、豢龙寨,这个力量体系大致上符合了真实的历史。
说说莫守拙。
作为卫尉司王庭侍卫队侍卫长,上有王上嬴开、王爷及各位庶长、大夫和将军,下有士兵与庶民,还有武者界的武者和巫师界的巫师们,他们是一个集体。
我不想太过地体现莫守拙的个人英雄主义,毕竟,嬴氏部落迎来黎明,并不是莫守拙一个人在战斗。
也正是因为如此,莫守拙的个性体现的并不是多么明显。
但总算是把他的作用写出来了。
派有娇易容进入太师府,探听到关于豢龙寨的消息,孤身进入豢龙寨救回了在锁秋岭被劫走的穆嬴。
于危急之中率三十骑风奔而来,在南山道合力将一众豢兽师斩杀,把穆嬴送到西戎,并为白巫桥顺利拿下豢龙寨扫清了障碍。
力劝嬴开放下包袱远征汧邑,斩杀豢龙和九条龙,取得了汧邑大捷。
可以说,莫守拙作为主角的身份是写出来了。
说说有娇。
很多读者对有娇的存在持怀疑态度,担心她会成为败笔。
有娇其实没写好。
原因在于我想将她的前后变化体现地更为明显一点,所以在第一卷中刻意写了她的娇蛮任性。
经很多读者大大提醒,我在写后面的同时,返回去不断修改前面,修改的内容,大部分都是关于有娇的描写。
第一卷并没有刻意体现有娇的主角身份,是不想让她抢了莫守拙的主角光环,但后面不一样。
有娇会改变,而且变化很大,扛起作为女主角的角色。
在我的心目中,第一卷中的有娇还是个孩子,我是一直将她作为一个孩子来写的。
关于有娇的描写,我认为是最不到位的地方。
说说穆嬴。
穆嬴其实更像女主角。
我所说的本书之中有着刻骨铭心的爱情,第一卷里其实是全部体现在了穆嬴的身上,有读者说,“无关生死的永别”和“可怜穆嬴”这两章,让人无比揪心。
为此,我去掉了“可怜穆嬴”一章。
关于穆嬴的描写是到位的,虽然这样的描写往往很容易找骂。
不是所有的爱情都会有一个完美的结局。自古红颜多薄命,这句话能够流传下来,一定是有着令人难以忍受的历史渊源。
再说说修仙体系。
这本书的修仙有些不同,不是刻意创新,是想有自己的东西。
修仙分为上下两卷,上卷是凡人在人界修仙,有炼体、炼意、炼神三境。
炼体有四道程序,炼精、化神、成虚、破体,是修炼能量的阶段,离不开肉体凡身,源自《洞真太上素灵洞元大有妙经》。
炼意是打开体内沉睡的水滴之眼,靠的是一千樽能量这个基础上强大的意念。水滴之眼最强大的功能,是能看到悬山仙界,看到时间流沙,看到虚空裂缝,看到自己的元神。
炼神尚未开始,不作剧透。
包括仙界的七阶修仙以及五位仙尊的名称,都与别的书有所不同。只所以这样写,我是查阅了大量的资料。
尤其是太易,太初,太始,太素,太极五位仙尊,的确是代表了无极过渡到天地诞生万物生衍前的五个阶段。
后面的几卷之中,会有关于他们的更加详细的描写。
最后说说我的想法。
我一直认为,一部书需有它的文化内涵与历史架构,这是灵魂一样的存在,仙侠或玄幻只是其中的一个要素,不能为仙侠而仙侠,为玄幻而玄幻。
我不太喜欢将正义的一方写得太过无敌,而把非正义的一方写得太过弱智,他们都代表着一个强大的力量体系,都是精英群体。
决定谁胜谁负的唯一因素,是个“谋”字。
善谋者则赢。
读完第一卷,如果您能有以下几点印像,我会无比骄傲:宏大的战争场面,烧脑的谋略对抗,刻骨的爱恨情仇,完整的力量体系…
敬请各位读者大大支持本书,并不断地提出修改意见,好的坏的我都接受,不必客气。
感谢并祝愿所有支持本书的读者大大,身体健康,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您若来,我躬身相迎,心存感激。您若去,我躬身相送,留您余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