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章 主动掏银子(第二更,求订阅,求收藏)
为什么非得靠他?
郑鸿海的话让郑鸿山诧异道。
章
“不靠他,咱还能靠谁?”
“靠大当家,靠施公子,这地方是施公子的地方,咱们不靠他靠谁?”
郑鸿海说道。
“可,可咱不是他的人,他凭什么护着咱们?”
“不是他的人又怎么了?这些辽东人过去也不是他的人,”
“那不一样!”
郑鸿山摇头说道。
“辽东人是他带过来的,就是他的人,咱们是一官带来的人。”
“那咱们就给他交银子。”
想了想,郑鸿海说道。
“就像咱们在老家做生意时那样,像给官府交给银子一样,把银子交给施公子,我还就不信了,咱们交的银子,他还能不收了……”
顿了顿,就像是想到什么似的,郑鸿海继续说道。
“咱们先把银子交给他,试探一下,他要是收了,就肯定会护着咱们的!”
“试探?”
想了想,郑鸿山说道。
“这倒也是个办法,不过这银子咱们得交多少呢?”
“这,这多了不行,少了吧,肯定也不行,我看,就,就先交五百两吧,不过大哥,你送银子的时候,一定要说明,这个是税银!对,就是税银,是咱们交的税银!”
有时候,有些事情总是会有出人意料的变化。
第二天上午,一大清早,作为府中书吏的孙鸣礼这边刚忙活好,那边郑鸿山就走了进来,一进屋就把一包银子放到了桌子上,然后用生硬的官话说道。
“孙,孙书吏,这个银子是小的交给府上的!”
“什么?什么银子?”
孙鸣礼诧异道。
他甚至不由自主的朝左右看看,这是给自己的好处吗?这么多银子?这要办多大的事啊?
“这是交给府上的税银!”
“税银?”
孙鸣礼惊讶的张大嘴,不解的看着郑鸿山。
“什么税银?”
“交给府上的税银啊!”
郑鸿山直接了当的说道。
“皇粮国税天经地义,那有做生意不交银子的,孙管事,你赶紧给咱开个票据来……”
“你等等,我得先去禀报大小姐!”
任谁都没有想到,北港的第一笔税银居然会是那个最不入流的行当交出来的,以至于在收到这笔银子的时候,颜如玉本能的就要让人把银子丢出去,省得脏了她的手。
“不用!”
施奕文直接阻拦道。
“把这银子留下来,对了孙管事,你去刻个印,然后再印上一些税票,这个税票就按四联来印制吧。”
想了想,施奕文还是决定按照后世发票的形式绘出一式四联的税票,这种税票类型经过时间的考验,能够实施到二十一世纪,肯定有它的好处,最大的好处是什么?是容易查账,甚至就连公司的记账法,他都是直接用了后世的记帐法,至于账本……超市会计室里还有几百本空的,照着模样印就行。其实,这些对于施奕文来说,倒也不是难事,毕竟他也曾考虑过会计资格证,虽然没考上,可是他掌握的那些会计制度啦,会计知识啦,绝对是领先时代的存在。
至于印刷……从辽东过来的人里,什么样的工匠都,擅长雕书、印书的工匠不少,造纸的工匠也有,而这边也建了造纸作坊。
或许战乱让多达六七百万辽东人流离失所,但在一定程度上来说,却也让施奕文有了“捡漏”的机会,如果不是因为满清对辽东百姓的虐杀,这些辽民又怎么可能背井离乡来到这里,给北港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酿酒作坊、造纸作坊、印书楼等等诸如此类的作坊工厂,这阵子可是开了不少和,再过一两年,指不定北港就会成为一作商贸发达的小城。
就像眼前的孙管事,孙鸣礼,他过去是沈阳生员,而现在呢?就是失家的难民,哦对了,还是这边的管事。
“施大哥,可,可这银子,这银子实在是太脏了一些。”
颜如玉有些不满的说道。
“皇粮国税,天经地义,税银是什么?是百姓对官府的认可,这说明在他们的眼里,咱们这里就是官府……”
官府!
打量着这间聚义堂,施奕文的心里倒是犯起了嘀咕。
有叫聚义堂的官府吗?
不行,这名字得改了。
叫什么呢?
“官府?”
颜如玉反驳道。
“他那是把咱们当成官府,分明就是想让咱们护着他,他郑鸿山可是郑一官的堂兄弟!”
“那又怎么样?”
施奕文笑道。
“官府的责任是什么?不就是保护守法公民吗?对,这就是官府的责任,服务和保护,他郑鸿山做的生意,虽然不入流,可也是合法生意。他第一个主动站出来交税的,他交税是为了换取咱们保护,咱们收了税,理所当然的也要保护他,往后啊……”
朝着寨子外看去,施奕文笑道。
“这税银还是都要收的,不但要收,就是咱们这地方,也不能再用什么寨子里的规矩了。”
“不用规矩,用什么?”
“用法律!”
施奕文随手从桌子上拿出一本书。
“就是这个,就像内地的官府治理地方一样,靠的是什么?不还是法律吗?不还是这个吗?”
如何区别一个海盗据点和城市?
最根本的区别就是法律!
一座城市的秩序维持靠的是法律,而海贼据点靠的是什么?是所谓的“威望”,也就是靠着头目自身,但是这会带来另一个问题,就像颜思齐死后,立即就有人试图夺权。
法律是什么?
是一个社会秩序的根本,没有法律的制裁,一切都是以头目的意志随意化,那不过就是一个团伙,一个随时可能被人颠覆的集团。
嘴上这般说着,施奕文自然想到了会安,会安那边不同派别不同地域华人之间的争斗,一个最根本的原因就是无法可循,无法可依。
这恐怕也是为什么像会安,像东南亚那些“华人公司”会因为内斗而趋于消失,为西方殖民者吞并的原因,他们不过只是一群团伙罢了,法律上的缺失让他们在面对与自己人的冲突、竞争时,首先考虑的是武力,而不是法律。
最后呢?
他们和自己人之间争来斗去。为了一点利益争了个你死我活。
然并卵,最后他们谁都没有占到便宜。全便宜外国人了,自己到头来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第123章 法律不过就是工具(第三更,求订阅,求月票)
会安因为广府、潮汕和客家人的争斗便宜了越南人。
吉隆坡华人锡矿公司持续十几年战争,最后便宜了英国人。
西婆罗洲七大公司的内斗持续了百年,所谓的“兰芳共和国”更是引荷兰人为助力,他确实活到了最后。最后一个被荷兰吞并的华人公司。就这,居然还有人以它为荣,以它擅长内斗,第一个臣服荷兰,接受荷兰人册封的官职,攻打其它的华人公司为荣吗?
好吧!
事实就是华夏先民筚路蓝缕,不知死了多少人开拓的基业,就这样便宜了外人。
为什么会这样?
荷兰人是怎么建设的巴达维亚。
西班牙人是如何建设的马尼拉?
同样的公司,荷兰人、英国人是怎么在亚洲、在北美开创他们的殖民大业?
仅仅只是靠枪炮吗?
当然不是!
他们靠的是法律!
“无论是巴达维亚,还是马尼拉,亦或者是孟买,甚至墨西哥、秘鲁,等等,所有的地方,除了总督之外,地位最高的官员就是法官!”
说出这番话的时候,施奕文看着颜如玉说道。
“为什么是法官的地位最高?”
“因为法官的存在,法律才得到实施,那些不法之徒的行为才会受到约束,让他们不会陷入内斗,而是一致对外!”
提到法官时,施奕文自然想到了历史上的西部,当年那里可是真正的不法之地,那些口口声声说着“柯尔特给予公平”的美国人,一言不和就开枪相向,可是法官和治安官的存在,却维持了基本的秩序,正是基本法律秩序的存,避免了他们陷入无休止的内斗之中。
似乎欧洲各国所有的殖民地,在建立殖民地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实施法律。也正是法律的存在,让他们不至于陷入不同派别不同地域之间的争斗之中,因为争斗是有代价的——法律的惩罚!
“就像在内地一样,因为有官府,有法律的存在,即便是有争斗,大家也会尽量控制着事态,不是他们去控制,因为他们知道事情闹大了官府不会坐视不问,如果没有法律的制约,头目之间的争斗就是你死我活的,移民们无论是否愿意,都必须要选择一个派别或者地域作为依靠。甚至两个人之间的争吵,有时候也会引发派别族群之间的争斗……”
说到这些时,施奕文简直有些无奈,他的脑海中立即浮现出明代,尤其是晚清广东的“土客之争”,为了争水、争地双方死伤数百万人,成镇、成村的人被屠尽。
而晚清“土客矛盾”的持续恶化,实际上与官府有着扯不清的关系,甚至有官府从中刻意挑唆存,利用他们的对立情绪,维持自身统治。
但是广东、福建等地的土客之争,在明代始终维持在可控制的范围内,最根本的一个原因就是官府不断居中调停,法律一直在发挥作用。所以归根结底,还是法律的缺失诱发了内斗。
在海外殖民地的开拓中,同样也是如此,因为没有官府的统治,没有法律的约束,一家家所谓的公司,就变成互相争斗起来。
什么是法律?
老子的拳头就是!
本质上来说,在海外殖民地的开拓之中,大家都是拳头大的说话,但是有了法律的约束。这个拳头才会尽可能的指向外人,而不是用在自己人身上。
反之,没有了法律的约束,就是最终一个个华人殖民地,最后全都是便宜了外人。
“就像咱们这边吧,基本上就是头目当家,大当家和当家们干什么?如果有人犯了重罪,比如杀了人,要斩首示众,如果是打架斗殴,就抽藤条,咱们做的这些事,实际与宗族长老解决纠纷的方式差不多,这样随意性太大,动不动还会有人说这个当家偏袒这个,那个当家偏袒那个,而那些人为了寻求保护,只能依附于头目,试图靠着头目来保护自己,这也是郑一官等人篡夺大权的原因,因为他们知道,那些喽罗也好,移民也罢,他们最终所能依靠的就是头目的保护,这也是北港现在所面对的情况。”
在施奕文讲着这一切的时候,颜如玉只是静静的听着,偶尔的点头表示赞同,从盐场回来之后,她几乎从不曾反对过施奕文的决定,现在同样也是如此。
“所以,咱们必须要用法律来打破这个怪圈。”
看着颜如玉,施奕文说道。
“有了它,北港才能成为一座城,而你……才能成为这座城市的城主。”
当然,就本质上来说,法律是统治人的工具。其实法律的出现也意味着打破了北港过去的权力构成。过去北港是由十几位当家共同做主的地方,而现在借助法律城主将会成为北港真正的统治者。
从根本上来说,依靠法律来维护统治的北港将会变得更为公平,不再是当家们随心所欲的一言堂,喽啰们也不用再像过去那样担心一言不合被当家们,头目们一刀砍死,但同样的也会给城主带来一定的约束。
当然到了那个时候,游戏规则就发生了变化。上位者,从来都是以“理”服人。
当然这个“理”,可不一定是道理。他可以是“法理”也可以是“权力”。看似不能随心所欲,但是却可以利用法律来,让自己随心所欲。
让对手死于合法!
这当然也是法律的作用。当然,这些话施奕文,并不需要去说。将来这些海贼会慢慢的发现法律,发现权力的好处。
其实,对于绝大多数国人来说,他们打小就知道权力有多么的好。历史上郑芝龙接受招安,不也就是对权力的渴望吗?
城主……
抿了抿嘴唇,颜如玉笑了笑,看着施奕文笑道。
“这个城主,我是当不得的,这家是我当家不假,可现在既然是城了,那还是由你当这个家吧。”
“如玉!”
不等施奕文开口,颜如玉又继续说道。
“施大哥,就像你说的那样的,颜家的家是我当不假,可这却是座城了,这城还是由你来当家吧,况且……”
对于颜如玉来说,她并没有什么对权利的渴望,其实在内心深处,他不过只是一个小女人而已。
既然选择了眼前的这个男人,那她自然就愿意心甘情愿的把一切交给他。
轻咬下嘴唇,颜如玉说道。
“你我都是一家人了,又何必分你我呢?”
看着颜如玉绝美的容颜,听着她的话语,施奕文的心底不禁有一丝感动。
但旋即又是一阵释然,是啊,都是一家人,何必分你我呢?
……
有时候,变化总是在不经意间发生,当天郑鸿山提着几百两银子去交税的消息就传遍了整个北港,不少在北港做着买卖的生意人,在听到这个消息时,无不是一阵诧异,心念道。
“那小子不会是傻了吧!”
这个他们的心里冒出来的第一个念头。
“姓郑的那小子,居然捧着银子去交税,这地方是啥地方?那有交税的道理?皇粮国税,那也得交个明白不是,这糊里糊涂的交了税,郑当家的那边,他就不孝敬了。”
酒馆的孙掌柜和布线庄的李掌柜两人在那里聊着天。
“可不是,这边给大当家的交着税,那边还要孝敬其它当家,依我看,他姓郑该不是银子挣得多了,烧得吧!”
两人说话的功夫,一旁却有人握着烟袋锅子似乎是在想着什么。
“哎,许老哥,说他姓郑的是不是没事找事?”
被旁人这么一问,原本一直在沉思的许老六,想了想说道。
“也不能这么说,你们说,要是咱们在这边做生意能按官府的规矩交给银子,交税银,岂不比给当家们交保护费要少许多?”
他这么一说,孙掌柜和李掌柜两人都愣了愣,诧异道。
“当成给官府交税银?那些当家的又咋可能愿意?”
“就是啊,况且,北港这地方也没有官府啊!”
许老六笑道。
“谁说没有官府,你没瞧见那税票上还写着北港总管府嘛。当家们不愿意,让他们去找总管府啊!”
第124章 郑一官回来了(第一更,求订阅,求月票)
让他们去找总管府啊!
不论他们是抱着什么念头,但可以肯定的是,但凡是人都很聪明。相比于交给当家们的保护费,税银简直就是九牛一毛啊。
就像一间酒楼,按照门市税,顶破天了也就十几两银子。可当家们要的保护费,一个月至少得几十两。
这银子,值啊!
于是乎试探也好,尝试也罢,北港的商家们纷纷交起了税银来的,对此,刚刚挂牌的总管府,那也是来者不拒。
不过只是几天的功夫,北港的商家们都往总管府里交足了税银,那主动的程序,远超过人们的想象。
一时间,所有人都看傻了眼,这些人想干啥?
他们想要弄大事!
虽然那些当家们都出来了,可他们的寨子里却也留下来主事的属下,原本的到了月底,他们就要上门收保护费,现在他们反倒都傻眼了。
“方掌柜,”
和往常一样,洪旭准时在到了酒馆。
“今天是二十九了,方掌柜,你看这常例银子是不是该交了?”
洪旭的话音落下时,方掌柜就满面堆笑的说道。
“哎呀,洪大哥,你看,这,这银子不都交给大当家的了嘛?”
“什么,什么?交给大当家了。方掌柜的,你可得弄清楚,你是谁的人!”
洪旭冷着脸说道。
“清楚清楚,可,洪大哥,这瞧,这北港不还有总管府在嘛,总管说过了,北港行的是朝廷的法度,您看,这常例银子,朝廷也没有这个规矩不是?要不然您去到总管府那边问问,要是总管让出常例银,咱立马就掏银子。”
软钉子碰的,让洪旭傻了眼,他怎么也没想到,这方掌柜的会给他这么一个软钉子。
现在怎么办?
难不成要杀人?
还是直接到总管府那边讨个说法,一时间洪旭不禁有些发懵,这件事他还真不知道怎么处理。
“那行,既然方掌柜铁了心思不愿意交常例银,那就等郑六爷回来了,让郑六爷与你说道说道。”
说道?
到让时候,让郑六爷和施公子,不对,施总管去说道说道吧!
居然没收到银子!
在得知这个消息后,李清扬,这北港的私熟先生,足足愣了好一会,那张看似波澜不惊的脸庞上,又颇为赞赏的点头道。
“这才是成大事的样子啊。”
与寨子里的其它人不同,李清杨不仅是读书人,而且还曾考中过举人,那怕是副榜的举人,按道理来说获取了举人功名,他也就具有了选官资格。但可惜他既没有钱送礼,也没有权贵亲戚,这么多年也就是顶个举人的名而已,因为家穷的揭不开锅,险些饿死的他实在没了办法,才移民到了这边。
尽管他不愿意当颜思齐的幕僚,只是在寨子里当个教书先生,可并不意味着他没有注意到寨子里的变化。
“是啊。”
李得勤点头赞同道。
“过去这也就是个寨子而已,现在倒是有了几分的模样,就是不知道他施总管能有几分把握让那些当家把大权拱手相让!”
“几分把握?”
李清杨说道。
“培山,你不觉得施总管挑的时机恰到好处嘛。有这一两个月的时间,他差不多就能把北港笼络个差不多,咱们就看吧,看看他们回来了,又能做出什么事来。”
“怎么,清风兄有意出山了?”
李得勤看了看好友,笑道。
“莫非清风兄觉得施总管是个成事之人?”
“成不成事不知道,但做起事来确实有他的章法,先看看吧,看看他能不能闯过他们这一关,这北港啊……”
往远处看了看,李清扬说道。
“要起风了。”
起风了!
冬去春秋,起的是南风,南风一起意味着去巴达维亚、马尼拉等地行商的当家们要回来了。
三月十八,在北港的温度一直串到伏天的高温时,三艘三桅大海船回来了,桅杆上面飘着一面旗,旗上写着个“郑”字。
这是郑一官的船。
船近北港的时候,和其它人一样,瞧着北港对岸不知什么时候冒出来的市镇,郑一官整个人都傻了眼。
“这是打那地方冒出来的?”
“不知道啊,上次咱们走的时候,这里还是一片林子啊。”
没有人知道,这个市镇是怎么冒出来的,但是站在船上,他们能够看到街道两侧林立的一间间房屋,街道上往来的路人,甚至就连同河边也耸立着几艘将要完工的海船。
“这寨子是谁的啊?”
心里怀揣着这样的疑惑,在船靠近水寨时,洪旭已经早早的在栈桥上等着了,看到洪旭,郑一官就大声问道。
“老洪,这对岸是怎么回事?”
“回六爷话,对岸是施公子开的新市,他招来辽东人开的新市,啊,不对,”
洪旭像是想到什么似的,又说道。
“现在人家是施总管了,北港总管府的总管,六爷,就连咱家的常例银都给停了,往后,在这里经常做买卖,都得给总管府交银子!”
“什么!”
郑一官惊声道。
“他把咱家的常例银给停了!让给他交银子,他姓施的是想和咱们撕破脸是不是!”
什么是常例银,就是保护费啊。
对于各个当家的来说,保护费不多,可却象征着他们的势力范围。过去都是井水不犯河水,现在大当家的借个什么总管,把手伸到他郑一官的碗里头,他怎么可能不激动,他几乎是立即说道。
“走,去找他姓施的讨个说法,我倒要瞧瞧,这北港,有谁敢把手伸到我郑一官的碗里头。”
说罢,郑一官做势就要下船,可人刚下船,洪旭就说道。
“六爷,总管府在对岸呢。还有……”
他压低声说道。
“这对岸是辽东人的天下,现如今他姓施的手下有两万辽东人,都是您这阵子不在的时候,他从辽东带来的人马。”
“两万人!你哄鬼哪!”
郑一官睁大眼睛,大声说道。
“这怎么可能?这才几个月的功夫,他怎么能运这么多人过来!辽东?这风向不是才转过来嘛。”
洪旭连忙解释道。
“六爷,他的船能使逆风!而且他手下的船还多……”
第125章 送花童子(第二更,求订阅,求月票)
宽敞平整的街道,整齐的铺着层青麻石,街道两侧尽是两层高的木楼。所有的一切瞧着都有些陌生,这类一切似乎就像是一夜之间盖起来似的,让人怀疑是不是有神仙在这里施了仙术,一夜之间变出来了这些。
至少对于郑一官来说就是如此。
陌生的不仅是这一切,还有周围的人,那些路人也好,生意人也罢,看到他们一一行人走来的时候,目光中都带着警惕,而不像是在寨子里,是畏惧!
警惕随之而来的也就是敌意了!
这里是别人的地盘!
郑一官的心里突然冒出了这个念头,在这一瞬间,他有些后悔了,应该在寨子里解决这个问题才对,到了这边,这是人家的地盘啊!
但是眼下却已经是骑虎难下了。
终于,来到了所谓的总管府前,引起郑一官注意的倒不是总管府,而是府门前的卫兵,几名立在那的卫兵只让人眼前一亮。
“这是他的护卫?站的可真齐整!”
何止是齐整,就是马尼拉城的总督府门前那些卫兵和他们一比,就像是没有规矩的野人。
“是护卫队,六爷,这城外头有一座大营,里头足足有上千人,就跟官兵似的,成天操练,这些人都是那小子手下的人。那小子,在这方面真的有一手!”
上千人!
郑一官瞪了一眼洪旭,你小子是扯淡呢!
老子手下一共才多少人马?不过也就几百号人,他们是海贼,是船上的伙计,其中杀过人的不少,而且还有一些浪人,可这小子呢?手下一千多号兵!
这那里还是什么伙计,分明就是兵啊!
而且还是训练有素的兵。
怀着几分警惕,在将要进门时郑一官特意打量了一眼卫兵,门外的卫兵,一眼就能看出来,他们是见过血的!
一进大门,就看见大院一侧,几十名卫兵行列分明地站在院子里的空地上,他们训练正在那里进行训练,虽然其中大部分人手里只有一支鸟铳,身上没穿任何盔甲,但是却个个抬头挺胸,身体竖得如标枪一样笔直!
既便只是简单的队列训练,可是仍然让人感受到截然不同的士气。
这些人可不是什么乌合之众,当了这么多年的海贼,郑一官又怎么看不出来这些人的不同。
单就从这些人迈的步子上就能看出来,这些人个顶个的都是精锐!
其实,郑一官那里知道,一连续几个多月,施奕文手下的这支护卫队,就一直在练站军姿和队列行进这两项,顶多也就是加上一个射击。其他的什么阵形之类的东西,他压根就没有训练,为啥没有训练?一来是因为他不懂,至于二来听……他需要的是火器化的部队,至于明代传统的冷热兵器混用的阵法之类,他压根就没想过,况且,那怕就是他想恐怕也是空想,没有人会啊。
在所有的训练之中,排枪队训练是最简单的,因为他的训练无非就是队列,移动,顶多再加上一个刺杀,然后就是重复,重复,再重复,不断的重复队列,射击,如此也就够了。拉到上战场之后,最后见真章的是什么?就是鼻子顶着鼻子,拿着火枪对轰,一直轰到对方崩溃。
排队挨枪毙才是排枪队枪毙的的核心本质,至于战术啦,指挥的艺术啦,反倒是次要的。
当然啦,这些经过几个月严格队列训练的护卫队,实际战斗力还不清楚,但乍看上去,却着实令人眼前一亮,尤其是会让外行人为之惊讶。
就像现在,郑一官就被吓到了,吓到他的不仅仅是这些人的训练有素,更让他吓了一跳的是……这队护兵看起来个个手上都沾着血!
在闯荡大海这么多年,郑一官深信自己没有看花眼,他的这些护兵个个都是见过血,杀过人的。
想来也是啊,辽东!那地方是什么地方?不仅是边塞,而且还让东虏给占了,那里的百姓能活下来的又岂有简易的角色?能活下来的有几个不是九死一生?
“主公,小心!”
跟在他身边宅腾小声用日语提醒道
“我知道。”
郑一官轻声答道。
知道什么?
要是早知道了,他就是打烂头也不会找这个麻烦!
何止是后悔到了这边,甚至他都觉得这一趟压根就不应该过来,你说北港那么多当家的,他非要充那门子大头蒜呢?
可既然已经到了人家门口了,总不能当缩头乌龟吧!
终于,在“阔别数月”后,郑一官又一次见到那张让他一看到就恨得有些牙痒的家伙。
郑一官的造访,既在意料之中,同样也在意料之外,说是意料之中,是因为在施奕文看来,他们回来后,肯定会有人上门讨个说法,可郑一官怎么不拉几个帮手过呢?
瞧了瞧他身后,张弘、李俊臣他们都没来啊!
“哟,郑当家,好久不见,不知道郑当家这趟马尼拉之行可否如意?”
这家伙怎么看着还是那么讨厌啊!
心里这么寻思着,郑一官随意的拱手道。
“还行,还行,哦,对了,这次到了马尼拉,我托人寻几个月,找到了两株剑兰,说开的是兰花,可叶子长的像剑,可我也弄不太清楚,所以这不刚回来,就寻思着让你给长长眼,瞧瞧是不是施公子你说的那个剑麻。”
呃!
别说是施奕文傻了眼,就连同洪旭、郑芝虎他们都傻了眼,他说什么?他不是上门来兴师问罪的吗?
怎么一到这边就献花了,尼古拉·一官啊!这可不像你的为人啊!
虽然心里这么嘀咕着,可是伸手不打笑脸人嘛。既然他尼古拉·一官这么客气,那咱也得客气一点。
“哎呀,这可是大好事,要真的是剑麻的话,那咱们可得赶紧做好育种,我这阵子还正寻思着呢,这马尼拉麻吧,虽说好,可用起来也就那么回事,一张帆顶多只能用一年,可剑麻不一样,能用两三年呢……”
客气的时候,施奕文的心里犯着嘀咕。
“这郑一官是打的什么主意?直接变身送花童子了?”
第126章 大总管,你可要相信我啊(第一更,求订阅,求月票)
郑一官变身送花童子?
可能吗?
他郑一官是这样的人吗?
至少就所有人对郑一官的了解,谁都知道,他是一个睚眦必报的人。现在有人直接把手伸到他的碗里抢饭吃,这不等于打他的脸嘛,就是颜老大在世的时候,也没这么干过。
他施奕文凭什么?
凭什么让郑一官敢怒不敢言。
甚至连怒都没有,直接上来就献花献礼了。
别说,施奕文心里还真犯嘀咕,甚至不由自主的打量了一下郑一官身后的侍卫,北港的当家们都喜欢用日本浪人作侍卫,不一定是因为倭人奴性重,认了主后几乎不会背叛,更重要的是那些人都是习武多年,战斗力远不是一般喽罗所能相比的,就像如玉身边侍女也是如此。
还好,自己的战斗力也不差嘛!
心里这么嘀咕一声施奕文在心里暗自想到,要是动起手来,自己应该不会是下风,嗯,外面还有卫队……
其实,施奕文现在还真不怕和郑一官翻脸,甚至在某种程度上,他甚至希望郑一官或者谁能够站出来挑个事,然后他好杀鸡给猴看,毕竟,有时候,权威是建立在杀人的基础上的。
杀人立威,从古至今这都是掌握大权最简单的办法。
可偏偏这郑一官,也太识时务了吧!
其实倒不是郑一官识时务,而是海贼的秉性——欺软怕硬,对方实力强大时,他会毫不犹豫的退缩,那怕就是当孙子也行。
其实,历史上也是如此,即便是他有能力反清,面对满清的强大,郑一官想到的不是抵抗,而是投降,投降以保住自家的富贵。
现在,郑一官就做出了一个对他最有利的选择——既然对手足够强大,那就示弱吧,至少暂时先示弱,以后再等机会吧。
其实他心里冒出这个念头的时候,就是他自己都不相信还会有什么机会?毕竟眼下这北港里头,实力最大的就是眼前的这个家伙了。
出来混的,总要认清现实,要不然肯定会赔上性命的。
和郑一官说道着剑麻的种种好处,心动之余施奕文又说道。
“要不然,就先让人把那剑兰送过来吧。”
之所以会重视剑兰,倒不是说剑麻是最好的植物纤维,而是因为它在即将大航海时代能够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当然也可以给自己带来难以想象的财富,要知道,在20世纪初的时候,也就是欧洲人发现剑麻的优异性能后的十几年内,在帆船已趋于淘汰的时代,全世界的剑麻贸易仍然高达数亿美元。
在这个时代呢?
在这个只有风帆动力的时代,优异的剑麻绳索、帆布势必将会给南洋公司带来难以想象的财富,就像菲律宾的马尼拉麻曾经给西班牙带来大量财富一样。那是每年数千万银元的贸易额。
对于商人而言,恩怨情仇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财富,郑一官就是典型的商人。别说是私人恩怨,就是国仇家恨又有什么大不了的?
只要有银子挣就行。银子比什么都重要。
很快,郑一官手下的四个喽罗就扛进来一个大花盆,花盆实际就是一个大水缸,水缸里头装满了土种着一株剑兰。
不对,是剑麻!
“没错,就是它!这就是剑麻!”
施奕文笑说道。
“他就是剑麻吗?”
郑一官也显得有些激动,常年出入马尼拉的他又岂不知道,马尼拉麻一年可以卖上上百万银子!
郑家这下子发达了!
“施公子,这剑麻怎么种啊……”
“在咱们这边还不行,想种它要再往南边去点,咱们这里的冬天太冷了。其实奥兰治城那边倒是挺合适的。那边一年四季都是夏天,最适合种剑麻了……”
激动之余,施奕文走到水缸跟前,瞧着剑麻正想要说话时,突然,一道人影冲到了他跟前,是他的侍卫。
“总管小心!”
冲到总管的跟前,孙茂林“哗”的一声抽出了刀,双眼死死的盯着郑一官,刀尖指向郑一官,而郑一官身旁的侍卫也抽出了刀。
“施公子,你,你这是干什么?”
突如其来的变故让郑一官的心头一紧,难不成这是鸿门宴?
一时间,大堂内的众人纷纷抽出了刀剑,而门外的卫兵听到动静,也迅速冲了过来,站在大堂外端着枪瞄准着大堂。
气氛瞬间就紧张到了极点。
“施公子,你莫非想要留郑某人在这?”
郑一官紧张道。现在他真的有些后悔了,毕竟这是人家的地盘,要是人家真想把他留在这儿,他肯定是活不下去。
江湖上的事儿,什么时候讲过道义?即便是其他人知道了,也不会说什么,毕竟杀鸡给猴看,这个事儿谁都会去干。
只不过郑一官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自己会成为那只被杀的鸡。
而之所以会被杀,完全是因为自己太过托大。
“茂林,怎么回事?”
施奕文看了一眼孙茂林,他之所以会拔刀,肯定是事出有因,要不然他绝对不会这么莽撞的。
于是就开口问道。
“总管,他没安好心,你看那人的脖子、手腕上是什么?”
孙茂林指着站在花盆旁边的喽罗大声说道。
众人顺着刀指的地方看去,定神一看,所有人的脸色都是瞬间为之一变。
“天,天花!”
原本还拔刀相向的众人无不是纷纷后退。
那人的脖颈处、手腕处隐约能看到几个红色的水泡,尽管他们都不是大夫,可也能看出来那水泡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死亡!
“不,不,我、我没染病,没,没有,六爷,您听我说……啊!”
那个喽罗被吓了一跳,就在他刚想要辩解时,孙茂林反手一刀砍在他的脑袋上,在人尖叫一声音昏倒时,他又用刀尖挑开了喽罗的衣裳,只见他的身上尽是红色疙瘩!
现在已经不需要再解释什么了。
通红的水泡,让所有人的脸色都变成煞白,一些胆小的人甚至作势就想要冲出去,见状施奕文就大声喊道。
“所有人都不得进出总管府,李桂奇,有人敢出院者,杀无赦!”
施奕文盯着地上的喽罗,冷眼看着郑一官说道。
“郑一官,现在你还有什么话说。”
“话,啊……什么,什么?”
郑一官傻了眼,面色煞白的他现在只有一个念头——出去,从这里出去,这鬼地方再呆下去肯定要死人的!
天花!
那可是要人命的玩意!
“姓郑的,你好狠的心啊,居然想要用天花害死大家伙!”
一时间,别说是总管府这边的人了,就是郑一官自己带过来的人,也无不是怒视着他,天花这东西,真的要命啊!
这玩意要传开了,它可不认什么亲近,什么郑当家的人,什么大当家的人,那玩意可不认,是个人都能染上,这可是九死一生的瘟疫啊!
郑一官的心可真毒啊,他为了害死一个人,居然要拉大家陪葬。现在没有任何人会去怀疑,这件事儿不是郑一官干的。
等他回来之后,表现的实在是太反常了,就他的性子来说。本来是应该上门来闹事的,可谁曾想他居然上门送花。
没错!
人家就是上门来送花的。只不过所谓的花,并不是先前他捧进来的花,要人命的天花。
“我,我没有……”
郑一官连连摆手道。可哪怕就是他自己,也知道自己的解释是多么的苍白,可以肯定。现在没有任何人会相信一下,心里头一急,他把求助的颜目光投向了施奕文。
“施,施总管,你,你可得,可得信我啊!”
第127章 天花(第二更,求订阅,求月票)
看着大家伙看待自己的目光发生了变化,甚至有些人一副恨不得食其骨的模样。
郑一官这下真的害怕了。
怎么可能不害怕呢?现在的他,可是犯了众怒。指不定会被众人用拳头捶死。
在这些人中,只有眼前的这位大总管能救他的命,他可是大总管,可不能随便杀人啊。
连连摆着手,郑一官眼巴巴的看着施奕文。
想要抓住这根救命稻草。
什么是众叛亲离?
郑一官不知道,但可以肯定的是,现在,那怕就是他最信任的心腹这会肯定也恨不得杀了他。
屋子里人无不是怒视着他,现在任谁都不会再相信郑一官说什么,现在不少人,可是连想杀他的心都有了。
“信与不信,不重要!”
施奕文摇了摇头。
“重要的是,现在,要是疫情扩散开了,死的就不仅仅是这间屋子里的人了,到时候,这北港还能剩下多少活人?”
盯着郑一官,施奕文倒不相信他是故意的,第一,他脸上没有麻子,这意味着他没有感染天花,用天花病毒害人?他是想同归于尽嘛。
他郑一官应该没有这个勇气。
第二,他郑一官还没有聪明到知道用“生化武器”的地步,这个年月还真没有什么人有这方面的意识。
相比有意千里投毒送花,施奕文更相信这是意外,但是这并不妨碍他借题发挥。
“恐怕到时候,能活下来个两三成人,都是老天保佑了,郑一官!”
冷眼盯着郑一官,施奕文语气冰冷的说道。
“到时候你如何向北港的数万父老交待!”
郑一官傻了眼。
不是傻了眼,而是被吓傻了。无论如何,他都没想到会是这样的结果。
众叛亲离这是必须的,更要命的是,如果这一切真的发生了,他郑一官必定是有死无生,那怕就是没染病,他也活不下来。
就是周围的这些人要是染上了病,在他们临死之前,肯定也会把它给生吞活剥了。
“大,大总管,小,小的真,真没有啊!”
苦着脸,郑一官连连辩解道。
现在别说是什么旧怨了,哪怕现在让他下跪磕头,他都会毫不犹豫的下跪磕头认主子。
只要眼前的这位大总管,能保住他的性命。
而郑芝虎也在一旁说道。
“大总管,我哥他绝对没有害大伙的心思,这,这肯定是意外!”
“就是啊,这天花要是散开了,我们哥三也活不下来啊!还请大总管明辩。”
郑芝凤也跟着辩解道,不论是否愿意,他知道眼下他们哥三的性命在面前这位大总管的身上,现在就是他们哥三的救命稻草。
面对现实,人妥协的最快,原本还是要讨个说法的哥三,面对众叛亲离的现实,一个个立马服了软,认了施奕文总管的地位,至于什么说法不说法的,反而不重要了。
现在最重要的是保命。
“先隔离吧!”
盯着地上昏迷的患者,施奕文的心里是闪动着各种念头,一方面他知道这是一个机会,打击郑一官的良机,这个机会要抓住。
但到底杀不杀他呢?
施奕文的心里杀机一闪而过,其实如果天花的疫情扩散开了,不需要自己动手,都会有人杀了他。
当然对于他来说,这同样也是一个天赐良机!
一个笼络人心的天赐良机。
“冯书吏,你领一百人,隔离船上的人,所有伙计一率不准下船,所有和下船水手接触过的人,一率隔离……”
或许对于这个时代的人来说,他们并不能理解隔离的重要性,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隔离是防止传染病传播最有效的办法。
而且让人庆幸的是,在河口附近就有岛屿可以就地隔离这些人。只要把他们送到岛上,就能够避免疫情的进一步扩大。
“往后,移民过来之后,还是先在岛上隔离吧!”
想到历史上有关明末瘟疫的记载,施奕文的后背不由的冒出一阵冷汗,这事可真要命啊。万一要是鼠疫什么的传播开,那可就全完了!
往后一定要做好事前隔离,至少应该提前做好防范吧。
……
因为郑一官带来的天花,让北港的这个春天,没有了什么春天的气息,愁云笼罩着整个北港。
按照以往瘟疫爆发的经验,瘟疫必定会先传播开,然后再逐渐控制下来。但这次的瘟疫似乎不同,尽管在接下来的几天中,又有十几个人感染了天花,但是因已经作好了隔离,预防瘟疫的准备,疫情仍然集中在河口的岛上,集中的水手之中。
但是在十天后,在北港老寨还是出现了疫情。
这下北港主寨彻底炸开了锅,家家户户关门闭户,尽量减少外出,街面上一片萧条。几乎家家户户都开始烧香拜佛起来,最重要的是祈求妈祖显灵,保佑他们平安无事。
人们之所以会如此恐惧,是因为在这个时代,天花根本就是不治之症,而且这种病毒的传染性极为惊人,它可以通过空气传播,并有大约有七天至十七天不等的潜伏期,而潜伏期内是最具传染性的,带病毒者唾液中含有最大量的天花病毒,包括病人接触过的东西,也带有强烈的传染性,这一切导致天花病毒一经蔓延几乎就不可控制。
在这个时代,一旦感染天花,其死亡率便高达五成以上。即便侥幸生还,身上也要留下烂疮,脸上长满麻子。
一千多年来,但凡是人都对天花充满了发自骨子里的恐惧。毕竟,从古至今,天花在世界各地都带来了太多的死亡。
不过在施奕文出生在天花作为第一个被人类彻底消灭的病毒,而成为历史,
可即便是如此他对于天花还是有足够的了解。天花最大的特点是什么?就是感染过天花的人体内会产生抗体,继而对天花免疫。
为了获得这种免疫力,历史上中国最先以种痘来抵御天花,而所谓的“人痘”是以得天花之人的痘疮来给未得病的人接种,但是“人痘”的毒性大,对人体伤害大,不过即便如此,仍然是一种相对有效的防疫手段。
所以在历史上,最终发挥作用的是“牛痘”,正是通过接种“牛痘”人类才最终征服了天花。
所以,相比于其它人面对“天花”的惊恐,施奕文反倒是极为镇定,因为他种过痘啊。
所以,压根就不需要考虑天花的威胁。
仅仅只有自己免疫天花还不行,还要想办法救其它人,所以,在隔离的同时,施奕文就开始忙活了起来,在寨子里的数百头牛中寻找有牛痘的牛.
在接下来的几天里,谁也不知道施奕文在忙活着什么,他走遍了所有移民点,然后直接到牛棚里的仔细查看那些些水牛,尽管因为天花引起牛痘是一种常见病,但是找了一圈,还是没有找到,直第六天,才在一头母牛的身上有一些小疱疹。
“这个应该就是牛痘!”
心中大喜过望的施奕文觉得这可能就是他寻找的“病牛”。
其实是与不是并不重要,直接进行试验就是了。
当天施奕文就直接从母牛**部位脓疱上用针取下了一些脓液,先用它感染了几头**后,施奕文才开始考虑试验。
其实,所谓的试验,也就是直接上人体。毕竟,等到施奕文作好准备的时候,北港已经有几十人感染了,甚至就连同几十里外的番社,也有人感染了天花,相比于汉人,天花病毒在番社传播的更快,也更为致命!
第128章 灭绝 (第一更,求订阅,求月票)
看着施奕文用细针从碗里沾了些水,颜如玉诧异道。
“施大哥,这,真的能治天花?”
“治不了天花,但能保证你得不了天花!”
说着话,施奕文就用沾上牛痘病毒的稀释汁液的针,轻轻刺进颜如玉的手臂。
手臂上的刺痛,让颜如玉的眉头一皱,侧头看着那根针。
“哎呀,这,这样就行了?”
“没错,这样就行了。”
施奕文笑了一笑,然后看着颜如雪说道。
“雪儿,你的胳膊也抬起来。”
施奕文首先是给颜家姐妹种痘,毕竟,现在天花已经扩散开了,万一要是染上病的话。她们姐妹如花似玉的脸蛋变成了麻子,那岂不是暴殄天物。
其实,那怕就是种痘的时候,施奕文都不知道这是不是牛痘,不过是牛痘的几率倒是很大,毕竟看起来和天花很像。
当然除了她们和小月、泉水之外,施奕文还亲自给护卫队的官兵种了痘。
“种痘能保证你们不会得天花!”
尽管大家显得都很疑惑,但是面对生与死的选择,他们还都是选择了相信。
过了几天后,种痘的反应在接种过的人身上显现了出来,有的人反应相对强烈一些,有的人反应却非常轻微。
其实牛痘的毒性非常低,在人体的反应即便是最严重的人也很轻微,要不然也不会给幼儿接种,只有极少数的人反应比较强烈。
陈德就是其中之一,在接种牛痘的三天后,他的手臂上长满了水痘,人也发了低烧。在陈德觉得自己染上天花之后,甚至都不需要别人招呼,他就直接了当的划着小船去了河口的河心岛上。
“哎……”
陈德的到来,让郑一官长叹口气。
“三哥完了……”
说罢,郑一官的心情变得沉重了,并不是因为陈德染上了天花而沉重,而是因为,现在整个北港上下,都对他郑一官恨之入骨啊!
甚至就连他的心腹洪旭等人,看他的目光也发生了变化。
一场突如其来的天花,改变了一切。郑一官怎么也想不通,他手下的伙计是怎么染上那种病的。
最重要的是,现在大家伙儿都觉得是他郑一官故意把这要命的天花带到北港。就是为了害死施奕文。
他们一个个的也不想想我郑一官哪怕就是再恶毒,也不能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吧。
可这些话说出去,谁信呢?
“大哥,这事,这事……”
郑芝凤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让郑一官心恼道。
“我弄这事?岂不是把自己也给害了!”
说出这番话时,郑一官看着自家兄弟,他知道现在甚至就连自己兄弟也不相信自己了。
哎,我做人做到这地步,也忒失败了吧。
想到这里郑一官的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我冤啊!
冤!
真正冤的恐怕还是那些感染了天花的人,他们只能躺在床上等死,因为害怕他们传染其它人,他们就住岛上的一个角落里,住在四处透风的棚子之中,只有几个人在那里照顾他们,而这些人都一个特点,就是“麻子脸”,他们除了为他们做饭、送饭之外,每天还都从感染的病人身上的脓泡中挤出脓液,然后对他们的身体进行消毒,其实这也就是尽人事罢了。
因为怕自己的病情传染到别人身上,上岛后,陈德也住进了草棚里。然后就这么等死了。
其实这年月的天花就是如此,得了天花就是等死,等着老天什么时候收人。
可三天后,负责照顾病人孙二等人就发现,陈德的情况和其它人不一样,他脸上身上的水痘都消失了,甚至病好了的脸上根本就没有出现麻子。
得知这个消息后,施奕文立即赶到了岛上,等他到了岛上的时候,陈德已经被人给围了起来。
“陈老哥,你这可真是妈祖保佑啊!居然这就么好模好生的渡了一劫”
惊讶得合不拢嘴的郑一官有些激动的说道。
陈德上岛的模样,他可是眼巴巴的瞧着了,那时候他脸上起了水疱,脖子上也都长满了,那时候他可是瞧得可是真真切切,现在陈德身上哪里还有一点儿得病的样子?
“三爷,你老可真福气啊!哎呀,真是妈祖显灵啊!”
一脸不解的陈德疑惑道:
“这可真奇了怪怪,刚开始我的身上确实长了痘,跟得了天花一模一样,可后来不知怎么的水泡就退了,都不见了对了……”
看到施奕文过了,像是想起什么似的,陈德说道。
“施公子,前几天你说给我种的那个什么痘,是不是种了它的关系?”
什么!
郑一官惊讶的看着施奕文,惊讶道,
“总管能、能治好天花!”
施奕文摇了摇头说道。
“染上天花的病人,我治不了,但是却可以预防,可以让没感染的人,感染不上天花。”
看着安然无恙的陈德,施奕文的心里总算是长松了口气,他这几天一直和天花病人住在一起,至少证明了一点——种牛痘确实可以防止感染天花。
接下来的事情自然是再简单不过,就是给没有感染天花的人接种牛痘,加了加快接种速度,施奕文甚至还特意教授了一些人种痘的办法。
在北港上下接种牛痘的同时,塞巴斯就派人上门求助了,相比于北港,天花病毒在番社的传播更为惊人,也更为致命。
对于塞巴斯的求助,施奕文并没有拒绝,甚至还亲自带着一瓶牛痘到番社里亲自给没有感染的番民种痘。除了种痘之外,他理所当然还带了一些药材。
对于施奕文来说,他清楚的知道,这是笼络番社的机会,毕竟,对于北港来说,这些熟番将是他征服台湾的最大助力。
而等到他来到番社的时候,眼前触目惊心的一幕,着实让他吓了一跳。
番社的场中摆满了尸体,尸体一具挨着一具,曾经人口足有上千人的番社中,站着的人只有区区两三百人。
“施公子,不过十天,社里就有一半的人染上了瘟疫,现在社里没染上的只有不到三百人,还有一些人逃了,逃到山里头了,他们觉得是汉人从海上带来的瘟疫,只要逃到没有汉人的地方就不会感染瘟疫……”
巴里斯的解释,让施奕文的心里一沉,有人逃到了山里!其中肯定也有人已经感染了,他们到了山里势必会感染其它的部落,这些番民对天花完全没有一丝的抵抗力,毕竟,他们过去从来没有接触过这种病毒。一但扩散开来,几乎是必死无疑。就像美洲的那些印弟安人一样,感染天花后往往都是一个部落,一个部落的死去,不知道多少部落,多少印弟安人就那么悄无声息的死在从未曾见过的疾病之中,对于那些从来没有感染过天花病毒的部落来说,天花无疑就意味着灭绝,不知道多少民族甚至就是那样,悄无声息的消失在历史长河之中……
第129章 众叛亲离 (第二更,求订阅,求月票)
危机,危机,并不仅仅只是危险。同样的危险中还隐藏着机遇。
这一场看似会带来灭顶之灾的天花,对于施奕文来说,就是一次前所未有的机遇。
毕竟,千百年来,天花给国人带来了太多惨痛的记忆。
天花意味着死亡,象征着毁灭。
但是在北港,天花却变成了威信!
从古至今,没有任何人降服过天花这种瘟疫,而在北港在施奕文的主持下,这场天花只夺去了区区几十人的性命,然后就在极短的时间内就被消除了。
在驯服瘟疫、拯救生命的同时,也给施奕文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影响力,就连那个所谓的“总管府”也得到了充分的认同。
不仅北港上下都认同的总管府,就连番社也同样臣服在总管府的统治之下。
如果说,在此之前“总管府”只是一个牌子的话,那么现在,“总管府”就是名副其实的“官府”了,只要治下的百姓认可,那怕是“伪”的又有何妨?
当然,在所有人中,最失落的也就是郑一官了。
作为“送花童子”的郑一官,在一场瘟疫之后,非但完全没有了最初的气势,甚至他本人也不得不依附于总管府,毕竟,对于外界来说,他才是这场瘟疫的根源。
这天刚刚解除隔离,回到宅的郑一官,还没把椅子捂热,就有喽罗禀报道。
“六爷,洪爷他们过来了。”
洪旭?
郑一官的心里“咯噔”一声,不知道为什么,他总感有些不妙。
众人一进屋,郑一官便笑道。
“诸位兄弟,这次给诸位兄弟添了不少麻烦,请大家放心,咱肯定会补偿大伙的,这次出去分红,在往常分红的基础上,增加六成,不知道各位兄弟以为如何?”
郑一官的话声刚落,洪旭就抱拳说道。
“郑大哥客气了,不过,这次兄弟们过来,是有件事要和郑大哥商量的!”
“洪大哥客气,您和大哥之间,还有啥不能说的,还要商量啥?”
郑芝凤在一旁赔着笑,他也看出来了,这些人过来可不是来商量事的。
“老二,这件事确实不用商量。”
洪旭将目光投向郑一官,说道。
“郑大哥,咱们弟兄们这处这么些年了,您呢?待兄弟们不薄,兄弟们也是知道的,也记得您的这份情,可是……”
“还废什么话啊!”
突然,后面有人说道。
“洪大哥,咱们就挑明了说吧,别在那整什么花花肠子了,他姓郑的想害大总管,可差点没把咱弟兄们的性命都赔了上去,古往今来那有这样坑自家弟兄的,这样的当家,咱要是认了,那将来保不齐脑袋瓜子啥时候让人家卖了也不知道,这往后,他姓郑的走他的独木桥,咱走咱的阳关道!”
说话的是夏广九,他是郑一官摩下管船,虽然谈不上心腹,可却也算亲信,可这并不妨碍他说出这些话来。
“好一个阳关道!”
这番话传到耳中,郑一官险些没当场爆发,深吸口气后,他看着众人说道。
“你,你们都是这么想的?”
眼前乌央央的一群人,都是他的心腹和船上的头目,这些人要是不干了,那些喽罗肯定也不会再呆在这。
现在他可真是众叛亲离的孤家寡人了!
“郑大哥,没办法,你做了初一,弟兄们没做十五,那是因为有国法,”
“可不是,大总管说了,国有国法,要不然,按家规……哼哼!”
有人冷笑几声,结果不用说,按家规的话,他姓郑的活不到现在,早就被人一刀砍了。
可偏偏现在北港有国法,按大明律,杀人,那可是要杀头的。
“这么说,我倒要谢谢大总管了。”
看着众人,郑一官自嘲道。
“姓郑的,你知道就行,咱们好聚好散!”
“郑大哥,”
洪旭抱拳道。
“今天的事,得罪了,没法子,咱们海上讨生活,这人哪,得先守个信字,毕竟,生来死去,谁都不愿意背后挨刀子!”
面对洪旭的这番话,郑一官说道。
“我说不是我干的,你信吗?”
“我信!”
洪旭点头道。
“可,大家伙不信!”
洪旭的回答让郑一官一阵气急,不等他说话,一旁的郑芝虎就暴跳如雷道。
“姓洪的,我大哥待你可不薄!
“咣”的一声就把刀拔了出来,雪亮的刀锋直指洪旭,作势就要砍下来的时候,
在众人想要抽刀时,洪旭大声制止道。
“大家别动,今天我倒要看看他敢不敢杀人!”
说罢,洪旭冷眼看着他。
“郑老三,你可得想清楚了,你这刀好砍,可不好收!”
“就是,有大总管在,我倒要瞧瞧有谁敢乱杀人!”
手拿钢刀的郑芝虎顿时傻了眼,他没想到会是这样的结果,搁过去,他郑老三一抽刀,谁不是当即变成孙子,可现在呢?
现在,压根就没有人理会他的威胁,似乎他的威胁是不值一提的。
不是不值一提,而是所有人都相信,他不敢动刀。
因为有王法在!
过去北港的规矩是当家们定的,他们想杀人,直接请家规就可以杀人,那怕是没犯家规,杀了你又如何?
那个时候,喽罗也好,头目也罢,真的害怕这些当家的,毕竟,他们就是依附在当家麾下的蝼蚁而已。
可眼下却不同,当家们在官府的面前又算什么?北港有王法,有大总管,那轮得到他们杀人。
被刀指着,表面镇定的洪旭,心里却暗自叫着苦,他今天做的一切,其实就是投名状,投奔大总管的投名状。
毕竟,往后北港不会再有郑家容身之地了。所以,他需要用郑家作投名状,不过被郑老三用刀这么一指,他的心里倒是有些后悔了。
郑老三可是个做事不过脑子的家伙,万一他郑老三要是把刀砍下来,自己岂不就赔上了性命。可这会那怕就是肠子悔青了,也没什么退路了,这势绝对不能比别人弱了。
眼见对方毫不示弱,郑芝虎怒道。
“你们一个个都他么的傻了可是,你们都想想我大哥要是害你们,会连自己也一起害了吗?”
说罢,他又盯着洪旭说道。
“姓洪的,肯定是你煽动的大家伙,你当真以为老子不敢杀你!”
他的话声落下时,院门处却传来一声轻喝。
“哟嗬,有人想要杀人?好啊!我倒是看看在北港是谁敢杀人!”
第130章 只有一个人能杀人(第一更,求订阅,求月票)
“我倒是看看在北港是谁敢杀人!”
院外传来的话声不响也不大,但却传到了所有人的耳中。人们纷纷回头看去,待看清来人时,无不是纷纷让出一条路来,一行两人从门外走了过来。
是巡捕!
“巡捕来了!”
巡捕!
是北港的特色。
在天花疫情暴发时,为了执行严格的隔离措施,施奕文下令卫队在各寨实施隔离管制,发现有人违反隔离令,就立即拿下,关押。但是这支巡捕队伍,并没有因为疫情而解散,而是变成了巡捕,负责维持治安。
虽然前后不过才二十天,可现在北港却早就习惯了这些巡捕的存在,在很多人看来,他们和县衙里捕快一样,算是官面上人。
缓步走来的孔立强,走到众人身上,过去他不过就是北港,再普通不过的喽罗,而今时不同往日,他现在可是北港总管府的捕快!是官面上的人!
瞧着的拿刀的郑老三,又看了眼被刀指着的洪旭,过去,这两位随便那一位,他都得行揖喊声“爷”。
可现如今,不用!
“哼哼,听说有人要杀人!”
盯着郑芝虎,孔立强冷笑道。
“我倒要瞧瞧,在北港城谁敢杀人!”
他的话声不大,却让郑芝虎有些骑虎难下,他怒瞪双眼。
“好啊……”
不等他说完,郑一官却大喝道。
“老三,发什么疯?还不把刀收起来!”
说罢,他冲孔立强笑道。
“哎呀,孔爷,您瞧,你不是弟兄们闹着玩嘛?”
瞬间,所有人都愣住了!
众所周知,过去孔立强就是个再平常不过的喽罗,而现如今,他,他……郑六爷居然喊他一声“爷”。
这,这可真是……瞬间,所有人都知道了原因。
因为人家的身份不一样!
过去他孔立强是喽罗不假,可现如今,人家是北港城大总管府的巡捕!人家身上穿着官衣,沾着官气,郑一官敬的不是他孔立强,是他身后的总管府,是大总管啊!
在喊出那个“爷”时,郑一官也愣住了,他突然意识到自己和施奕文已经是天地云泥之别了。
一场瘟疫改变了一切,并不仅仅是实力,而是……甚至就是在他内心里,也觉得了总管府就是官府。
人家是官,而他……不过就是民!
官管民,天经地义!
“大哥……”
惊愕的睁大眼睛,郑芝虎的脸色变得发青,无论如何,他都没有想到,大哥居然会对一个喽罗服这个软,可瞧着对方的这身官衣,似乎他明白了大哥为什么服软。
“刚才,就,就是在和洪大哥开玩笑!”
郑芝虎在说出这番话时,肠子都要愧青了,
而被刀指的洪旭,震惊不已的睁大眼睛,这是那个阎王老二他才是老大的郑三爷吗?
是郑三没错。
郑三没变,可北港变了。
“是吗?洪老哥,你们是在闹着玩吗?”
孔立强冷声问道。
“对,对,闹着玩的,闹着玩的。”
洪旭的回答,让郑一官长松口气,连连说道。
“哎,自家弟兄们,随便闹腾闹腾,没想到惊到官面了,真是对不住,对不住……”
既便是明知道他们在说瞎话,可话都说到这份上了,孔立强也不好插手,便看着他们说道。
“你们想闹腾就你们闹腾,你们想喝酒就随你们喝酒,但是你们记住了,在北港只有一个人能杀人,就是大总管!”
丢下这句话后,孔立强便和身旁的同僚一现离了郑家,无论是郑家院内的,还是门外站着的人,看着他们时目光无不是发生了些许变化,甚至稍带着些许敬畏。
畏的不是孔立强,而是他的身份——巡捕!
总管府的巡捕!
敬的不是巡捕,而是他代表的或者说大总管定下的律法!
终于,人去楼空时,面对着空荡荡的大宅,郑一官整整半晌都说不出一句话来。
“大哥,咱们……”
郑芝凤张张嘴没有说出话来,良久郑一官却长叹道。
“这北港,那里还有咱们啊!”
不但没了郑一官,李俊臣、张弘他们在得知这个消息,无不是在诧异之余,纷纷陷入了沉默,他们知道,北港的天变了!
在接下来的几天中,街面上的人,但凡见到巡捕,即便是当家们也都显得极为客气,他们很清楚,从今往后,再也没有什么颜家的北港或者说“二十八兄弟会”的北港。
往后北港不再是北港,而是北港城!
意外,总是会如此的出人意料,甚至就连施奕文在得知这个消息时,也是惊讶了好一会,这件事委实出乎他的意料。
不仅出乎他的意料,同样也出乎颜家姐妹的意料,在吃晚饭的时候,颜如雪就像是迷妹似的看着她施大哥,把听说事情一一道了出来,无非就是郑家兄弟怎么认输服软,巡捕是何等的神气。
“施大哥,那郑家兄弟是服了软,可……”
看着施大哥,颜如玉问道。
“可要是那天郑家兄弟万一对巡捕动手了怎么办?”
施奕文笑道。
“那到时候,他们就只有死路一条了!”
顿了顿,施奕文又说道。
“立威,立信,总是需要人头的,虽说这阵子,北港上下已经习惯了巡捕,习惯了总管府,认同了总管府,可有也就是习惯而已,可有时候,除了习惯之外,还可以再加一些威慑!这次可惜了……”
对人心,施奕文看的比谁都清楚,有时候,人心就是如此的微妙,现在的总管府,还点了点“威”。
“可惜?施大哥,你是说郑一官服了软吗?”
“姐,是因为姓郑的服了软,施大哥没理由杀他。”
撇撇嘴,颜如玉说道。
“没有姓郑的脑袋,施大哥就不能杀鸡给猴看了,我说的对吧,施大哥。”
“嗯,是这个道理。”
施奕文点头道。
“不过,也不着急,早晚会有人蹦出来的,到时候,再要他们的脑袋也不迟!”
其实郑一官看得也很清楚,现在才有了他的退避三舍啊!
但是不一定所有人都懂得这个道理,他们不懂,那正好到时候取他们的脑袋,仅仅只是靠着种痘的救命之恩立威?那不是威,那是德。
立德不立威,屁用没有!
天底下的人都是如此,畏威而不畏德,什么治国之道在于德,根本就是哄老百姓玩的,但凡是中国古代王朝,都是外儒内法,以“法”,应该说是“以威治国”,空谈道德,只会越谈亡得越快。
现在德有了,威……得,再等等啊,这世界上总会有不少分不清火候的人。这个世界,也总会有人自己捧着脑袋上门送死。
至于眼下!
北港,已经不再是过去的北港了!
郑家的风波不过只是北港城内的小风波,那怕是那场夺去近百人性命的瘟疫也不过只持续了不到一个月。很快北港就恢复了原先的平静,而随着越来越多移民的到达,这里也变得更加的热闹,不过相比于之前,北港移民的规则也发生了变化,所有移民抵达北港之前,需要先在河心洲上隔离半个月,以免移民带来瘟疫,当然他们每个人都需要接种牛痘。
不过现在已经不需要他过去接种了,毕竟,现在的北港已经有好几位大夫掌握了种痘的技术。
而施奕文倒不担心种痘的办法外泄,毕竟,这个时候已经发现了“人痘免疫法”,只不过人痘的毒性太大,只有牛痘才适合种痘,而牛痘的秘密,在他看来还是暂时保密的。
毕竟,对于天花,施奕文还有他自己的打算。
第131章 赏赐来了,哪里逃 (第二更,求订阅,求月票)
船,又一次启航了。
尽管风向的转变,让前往辽东的贸易,不再像之前那样充满了暴利,但施奕文仍然需要随船队去一趟皮岛,其实,对于他来说,最重要的并不是和皮岛之间的贸易,能带来多少利润,而在于他能带走多少难民。
这个时代挣钱的门道太多,别的不说,仅只是玻璃镜一项,就可以给他带来难以想象的财富,但是对于海外殖民而言,最重要的还是人力。
人才是最重要。
相比第一次来皮岛的逆风,这次去皮岛,顺风顺水,不过只用了六天半的功夫,船就抵达了皮岛,而施奕文刚一来到皮岛,毛文龙就给他带来了一个让他极其意外的消息。
“什么朝廷的赏赐!”
睁大眼睛,施奕文不解的看着毛文龙。
“对,就是朝廷的赏赐!”
毛文龙就颇为激动的说道。
“要不是你捐出的两万多石粮食,咱老毛保不齐就饿死在这了,建奴那边也以为我手中无粮,即便是能熬过这个冬天,也得饿死不少人,根本就没有精力北上,所以,他们今天冬天去打宁远城的时候,后方防守自然是极为空虚,我就趁其不备,领兵一万直接夺了镇江堡,然后一路烧杀,一直打到了辽阳城下,等于老酋回援时,才撤了回来,斩首不下万余,解救百姓多达十余万人。上个月往朝廷献俘请功的时候,我把你的名字也一并报了上去,这不,你这次来的可巧了,皇帝老爷子听说有义民献粮数万石,接济军需,才有我这辽阳大捷,一时高兴,让你随同献俘的队伍一起去京城,面君接受赏赐。”
去京城!
面君!
施奕文惊讶的睁大眼睛,一时间惊讶的居然说不出话来。
说实话,他压根就没想到会是这样的结果。
辽阳大捷?
历史上没有这场大捷啊?
确实没有,历史上天启五年的这个冬天,东江镇因为粮食不足,军民饿死数十万人,断粮数月,又怎么可能北上攻敌?
对了,也配合了,所谓的“宁远大捷”,野猪皮之所以迅速撤军,和毛文龙的出兵有直接关系,不过当时他出兵非常有限,不过只有数千人而已,可即便是如此,仍然让努尔哈赤慌慌张张的从宁远城撤了下来。
但是在这个世界,施奕文带来的几万石粮食,还有随后带来的几十万石粮食,却从根本上改变了一切。有了充足的粮草之后,毛文龙并没有闲着,趁着野猪皮以为他们要冻死、饿死在皮岛等地,攻打宁远城,后方空虚的功夫,直接领兵杀上了辽东,然后一路烧杀到了辽阳,摧毁了数百个旗庄,打了远在宁远的努尔哈赤一个措手不及,他甚至都没有机会回援后方,等到他从宁远城回师的时候。从半个辽东都被毛文龙给打穿了,那些分散在旗庄屯田,其实就是监管汉人包衣奴种田的八旗兵丁,根本就不是毛文龙的对手。斩首万余,解救难民十余万。
不论其中有多少脑袋是汉人包衣,但可以肯定的是,对于大明而言,这绝对是前所未有的一场大捷。即便是所谓的“宁远大捷”也无法与之相比,毕竟杀敌人数在那。
而更出乎施奕文意料的是,自己居然是在这种情况下,猛的一下闯进了大明的世界之中。
这绝对在他的意料之外,毕竟,原本按照施奕文的想法,他应该是在积累了足够实力之后,再踏入大明社会的。
现在自己有那个实力吗?
见施奕文惊讶的半晌都没说话,毛文龙便安慰道。
“致远,你放心,虽说朝中大臣们争斗的厉害,可皇上还算是明君,绝对不会任人刁难义民的,况且你这次进京对于,对朝廷来说,也是一件大事,捐粮两万五千石!现在京城上下,谁不知道,北港义民施奕文捐粮两万五千石!打从大明朝立国以来,就没有任何人捐过这么多粮食,朝廷自然要加以嘉奖,要不然岂不令天下臣民寒心!”
听着毛文龙的话,施奕文显得有些茫然,这……完全不在他的计划之中啊!
“致远,虽然我大明没有捐纳为官的传统,但是历年来都有捐纳得授武职的例子,这次朝廷诏你进朝,想来封赏必定也不会少的,你只管放心的过去吧!”
放心?
怎么放心的下呢?
到了京城,我怎么解释自己的身份?
难道说自己就是一个海贼?
原本的,对于施奕文来说,他想的非常简单,就是想重复郑芝龙的路子,先积攒几年的实力,等到兵强马壮的时候,再接受官府的招安,然后名正言顺的踏入大明官场,进入大明社会。
到那个时候与其说是进入大明社会,倒不如说是有了和大明谈判的本钱,有了实力才有了筹码。到那时候,才能和大明朝廷平起平座,当然了,他们不会这么说,但他们必须要这么做!
可现在这一切来的实在是有些太过突然了,突然的让施奕文有些措手不及,毕竟,
毕竟,他压根就没有做好准备。
现在他兵强马壮吗?
扯淡呢?
北港现在不过只有三四万人,船是有二十多条了,可那又怎么样?一千多号水手,一千多号护卫队,谈什么兵强马壮?谈什么和朝廷谈判!
更重要的是,这个身份有点儿难办啊!
怎么解释呢?
北港义民?
往后这就是他的身份了?这个身份往好处说,是海外义民,往坏了说,其实和海贼没什么两样。
到了京城,实力不强的自己,是龙也得盘着,是虎也得卧着,难办啊!
一时间,施奕文不禁有些头大。
甚至当天晚上,晚宴之后,躺在床上时候,施奕文的心里也只有一个念头,要不然逃呢?
逃?
古往今来有逃命的,可有几个人是为了逃朝廷封赏的?
而更重要的是,逃了之后,恐怕与毛文龙之间的这条线也就断了,到那时,失去了辽东难民,还谈什么海外殖民?
第132章 在京城(第三更,求订阅,求月票)
从皮岛到大沽,前后用了五天的时间,之所以会用那么久,是因为在渤海湾用了很长时间,辽东沦陷后,数百万辽东难民除了逃往山东、北直隶之外,还有数十万难民逃到了渤海湾诸岛,在岛上捕鱼为生,施奕文顺便拜访了一下他们,向他们底价售卖了一些粮食,然后给他们指了一条生路。
去北港!
愿意去北港的可以分到50亩田,还有能吃三个月的粮食。如此丰厚的待遇自然引起了不少人的兴趣,毕竟岛上土地贫瘠,产出有限,但凡能有个好去处,他们也不会呆在这里。
因为他们自己就有海船,所以施奕文并不需要考虑运输问题,不过还是留下了一些水手,一来是帮助他们改装帆具就行,把传统的硬帆改成纵帆,虽然比不上正规的纵帆,但是逆风航行效果绝对比传统硬帆好一些。二来则是充当领航员的角色。
在大沽口等待着换乘内河船进京时,在施奕文好奇的打量着眼前的大沽,看着眼前桅帆如云的港口,惊讶于北方海运的发过时,毛承禄却走到了他的身边。
“那些难民到了北港,真的会给他们五十亩地?”
毛承禄是受毛文龙的差遣进京献俘的,辽阳大捷除了斩首万余之外,还俘虏了几百个旗人,官职最显赫的是个副都统,可以肯定的是这些女真鞑子都是送到京城押到太庙砍头的。
“五十亩只是基数,如果他们有能耐开垦更多的土地,开垦出来的土地都归他们。”
施奕文直接了当的说道。
“北港那边就像辽东一样,地多人少。”
“不一样的。”
毛承禄连连摇头说到。
“建奴侵占辽东之前,辽东有七八百万人,沈阳城也是几十万人的大城,辽东也没多少土地可以供人随意开垦。”
虽然毛承禄是毛文龙的义子,可他本身就是辽东人,在说话的时候,目中出充满了对过去的回忆,那个时候辽东是何等的繁华啊。
“家家户户能有个二三十亩地,就已经不错了,不过辽东地肥,一亩地至少能收一石半高梁,要是种水稻,怎么着也能收两三石,就是江南也比不上辽东富庶,当年但凡是有个百十亩地中等之家,谁家里没有几个朝鲜家奴,搁在关内,就是寻常小地主也不见得比辽东寻常百姓过得舒坦,……”
毛承禄说着话,目光中除了对往昔的怀念之外,更多的是发自骨子里的恨意,扶着船舷的他,双手死死的抓住船舷,因为用力过度以至于关节都发白。
“他么的,现在全都没了,都没人,人要不杀他,要不逃了,要不被掠成了建奴的奴才,就连田也荒了……人人都说辽东人不愿意种地,好当兵,施公子可知道为什么?”
突然,毛承禄扭头看着施奕文问道。
“因为想打回老家去啊!”
答案是显而易见的,不是因为辽东人出身边塞好弓马,而是因为他们想打回老家,夺回属于他们的家业,这才是他们好当兵的原因啊!
想打回老家去!
对于那些辽东人来说,这正是他们当兵的原因。就是为了回家。
谁又不想回家呢?谁不想夺回属于自己的一切呢?
“少将军,等将来,早晚有一天,咱们会夺回辽东的,你放心吧,那一天……不远了!”
施奕文的话声不大,但是语气却非常坚定。
对于是那一天,他并不怀疑,因为……他能做到!
……
施奕文一行抵达北京的时候,已是四月十三了,从大沽到京城,看似不远,可仍然耗了整整一天一夜。
天启六年的北京外城墙,大致和人们所熟悉的北京古城有点儿类似,北边是内城,南边是嘉靖朝修建的外城。
而施奕文对北京城的第一印象,便是外城的空旷——虽然外城靠近内城地方到处都是密密麻麻的没有经过系统规划的民居,但是更多的却是长满杂草的旷野,这年月的北京外城还没有发展起来,在旷野上既有百姓种的菜田,也有许多老百姓自发盖的棚子之类的房层,实际上,北京外城的繁荣,要等满清入关之后,占领京城的满清,直接把内城的汉人从他们的家中全都赶了出去,让他们到外城自生自灭,如此外城的人口才充实起来。
可是现如今,外城空荡荡的就像是后世熟悉的工业园区一样,不过这也便利了不少——按兵部的安排,毛承禄一行人就直接在外城安营扎寨,他们随行的有五百兵丁,毕竟要押解三百多俘虏。
当然了,作为寻常百姓施奕文,却不能住在营寨里,虽然他也是领旨进京,可却不能和毛承禄住在一起,毛承禄直接在京城内给他寻了一处客栈住了下来。然后,在接下来的几天中,施奕文就再没见过到毛承禄,想来也是,他是代表毛文龙进京的,进京之后自然要拜访各位朝中大员,甚至可能还要去拜访那位传说中的九千岁,在历史上,袁崇焕给毛文龙罗织的罪名里不还有一个“结交阉党”嘛。
当然了,施奕文作为一介草民,甚至连打点朝中大员的权力都没有,对于朝中诸人来说,他就是一个不值一提的小人物而已。
甚至就连授他为指挥佥事时,也不过只是派了一个太监,两个锦衣卫到他住的客栈里宣了一下圣旨,然后给了一身官服,一枚官印……然后就没有了。而这个所谓的指挥佥事不过就是“虚职”,甚至都不需要到兵部报到,就是一个“荣誉头衔”罢了。
“恭喜施大人,十天后初一,施大人要和朝中的文武官员一起参加大朝会,施大人呢,就这可是陛下格外的恩典呢,不知多少人一辈子都没机会参加朝会,就是三榜进士要是不入朝,那也是没机会参于朝会的。”
宣旨之后,太监笑眯眯的说着“恩典”时,施奕文的心里犯着嘀咕。
“就这……”
一身官袍、一方官印,再加上列席大朝会的机会,这就是所谓皇帝的赏赐?
可不是咋的。
还价值两万五千石粮食呢!
不对,对此,施奕文倒也不觉得的意外,毕竟,对于那些大佬来说,他不过就是一个不值一提的小人物。能赏你个官,你就知足吧。
要知道再过十几年,当崇祯皇帝面对要亡国的时候,面对救兵有如救火的局面。他是怎么做的?在给吴三桂那个伯爵的时候,也是犹豫过来,犹豫过去,不知斟酌了多久。
好嘛,到最后直接把大明朝给犹豫没有了,您说。和人家相比,你又算得了什么?
难不成还想指望这点粮食换一个伯爵不成。
嗯,崇祯皇帝崇祯帝在临亡国的时候,还曾发起捐款运动,那次捐款运动中,大臣勋贵们捐出了多少两银子姑且不说他。唯一一抹温暖色彩反而是一位平民捐款者。
当时京城内有位60多岁的平民老头,得知消息后,来到了户部,一次性捐出了自己毕生积攒的400两银子。崇祯得知后,很是感动,马上下令给他赏了一个“锦衣千户”之职。
瞧见没有,倾家荡产,也就换了这么一个职位。当然了那人的这个锦衣千户之职也就当了一天,然后北京城就被攻破了。
现在咱不过是拿那么一点粮食,换这么一个职位,已经是格外开恩了。
当然了,施大公子财大气粗,压根儿就不计较这些。他甚至还非常享受现在这种待遇。闷声发大财,这个道理他还是懂的,而且就他的本意来说,他压根就不愿意来京城。
眼下的这个局面反而是件好事。这倒也让施奕文轻松了许多,不用去考虑应付并不熟悉的人事,还可以近距离的去接触这个时代的京城,比如近距离的观察一下这个时代京城的商业,毕竟,在很大程度上来说,施奕文本质上还是一个商人嘛。
将来的南洋公司也必定是要进军京城市场的,这么大的市场,又怎么可能视而不见呢?
况且,更为重要的一点是,在京城不过只逛了两天,施奕文就发现了一个非常特殊的现象——京城的生意,大半都是被晋商垄断。
晋商!
几乎是下意识的,施奕文想到了在后世,人们对晋商在明末种种所做所为的评价。
可是他怎么也想不明白,那些晋商既然已经近乎垄断了京城的生意,他们又为什么会勾结建奴,里通外国呢?
“难道好好挣钱花就不香吗?”
不香!
甚至就连施奕文的心里都冒出了这个念头,确实不香啊!
毕竟,马无夜草不肥,人无横财不富。
这些个生意人,他们的眼里什么时候有过国家?从来没有,对他们而言,世间万物赶不上铜钱一文!
置身于山西会馆对面的酒楼之中,盯着会馆里进出的客人,施奕文的目光变得有些冰冷。
这些卖国贼,早晚有一天得把他们收拾了!
收拾他们的同时,正好还可以取而代之。
第133章 偶遇(第一更,求订阅,求月票)
天启六年的京城很是热闹,尽管不知道万历年间是何等的繁华,但可以肯定的是一点是,现在的京城绝对不是崇祯末年的那座满城瘟疫的死城。即便年景不好,对这里也不会造成太多的影响。
要是说影响,恐怕也就是街上流民、乞丐越来越多了。
坐二楼的包厢里,看着街面上的乞丐,施奕文不禁长叹口气,年景越来越坏了。
“可不是,总管,咱们来的时候,你看河两岸的地旱的,这么旱的天气,搁辽东的时候,可少见的很。”
李桂奇也在一旁点头咐和道,今天施奕文只带了他一个人出来,另外几个都被施奕文派出去查探京城商情了。
“今年不是好年景啊……”
隔壁包厢里又传来一个老人的感叹声。
“可不是,打从了立了春,这天就没下过雨。”
“若再这样下去,怕是到了七月,又会有流民潮了……”
旱灾、水灾,甚至还有雪灾,接连的灾荒又会导致有的地方闹匪患。
这就是明末的环境,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气候会越来越恶劣,而且是越来越极端,就像陕西那边甚至极端到接连几年不下雨,那场大旱,被称之为“崇祯大旱”是中国古代持续性旱灾时间最长,范围最大,受灾人口最多的旱灾。旱灾遍及20个省,北方多数地区持续旱灾4~8年,禾苗尽枯,庄稼绝收,人相食。
正是那场持续数年的旱灾毁掉了大明,自然灾害导致了经济的全面崩溃,并激化了社会动荡,先是关中爆发农民起义,在随后的几年里很快就席卷大半个中国。每每想到这一切,施奕文的心情就显得有些沉重:
“或许还是会有机会改变的……”
施奕文在心里如此想着,改变?
如何改变这一切呢?
当然,在这个时代施奕文并没有能力改变气候,那怕就是在二十一世纪,也没有这个能力,但是至少可以做一些事情吧。
比如弄一些可以改善灌溉条件的机械。
蒸汽抽水机?
这个技术难度好像有点儿大。
心里这么寻思着,坐在茶馆二楼包厢里的施奕文随手拿起一支铅笔,在纸上不停的画了起来,或许是因为太过专注的关系,以至于他压根就没有注意到,这里的客人走了一批又一批,甚至到最后,就连伙计似乎都忘记了这间包厢里有人。
在施奕文绘制着图纸的时候,李桂奇一直坐在那,也没有说话,等到施奕文放下笔,想要活动一下腰身的时候,已经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了,窗外的天色已经稍微有点儿暗了下来,就在施奕文刚想开口说话时,或许是因为很专注的关系,他隐约的听到隔壁有人在说话,他们说话的声不大,但是却清楚的传到了他的耳中,外面的声音时强时弱,但他还是分析清楚那些破碎语句的意思。
“这是大汗的交待的差事!”
大汗?
尽管还不够专注,但是这两个字眼,却让施奕文的脑海中猛然生出一丝警惕,他伸手示意李桂奇不要说话,然后竖耳听了起来。
“大汗吩咐的差事,咱们肯定是要办的,可是爷现在办的事,会不会节外生枝?”
他们要办什么事?
施奕文悄悄的走到的窗边,尽管还不清楚对方的身份,但是从“大汗”这两个字眼上已经能猜出来了,隔壁这间包厢里的人,十之八九是后金的探子,晚明时最后金最大的特点是什么?
是用间!
京城这边虽然没有被后金的探子给渗透成了筛子,但是大明朝这边保密工作做的极差,尤其是在崇祯时代,往往这边刚做出的决策,不出几天的功夫,皇太极就掌握了。
隔壁包厢里的恐怕就是后金的探子吧!
“节外生枝?节外生什么枝?咱们只要把这件事办成了,保证大汗不会怪罪下来,况且,咱们也不必急着现在立即去办,先把东西送出去,范家那边这两天就会把东西送出去,如果不出意外的话的,也就是这几天的功夫,东西就从大沽出海,等货一出海,咱们就可以在这边动手了……”
货一出海?
他们运的是什么货?
还有,他们要在这边动什么手?
施奕文的脑海中闪动着无数个念头,这由不得他不好奇,毕竟,京城这么大,居然能碰到间谍,本身就是一件让人极为兴奋的事情,尤其是发现了间谍似乎在密谋着什么。
范家,应该就是所谓的皇商范永斗吧。
其实这几天,施奕文并没有闲着,他把身边的人都派了出去打探商机的同时,也了解的晋商在京城主导地位,而范家的生意,在京城这边做的确实也不小。
范家做什么生意,其实施奕文并不关心,他关心的是范家人是如何与建奴那边勾结的,如何充满建奴的间谍。
“现在东西都已经运到了张家湾那边,范家的船队这几天的功夫,就会把东西运出去,你这几天去那边再查探一下,只要一有机会,咱们就动手……毕竟,咱们也不能白来一趟大明朝不是,怎么着也得给他留点记号。”
张家湾?
动手……
尽管并不知道他们在说些什么,但施奕文还是隐约猜测出,他们肯定是在商量一件大事,这件大事会是什么大事呢?
虽然那边接下来就没有再说话,但是等到隔离喊来小二结帐的时候,施奕文还是对李桂奇轻声吩咐道。
“一会你带两个人跟着他们,别引起他们的注意,小心一些。”
对李桂奇的身手,施奕文是极为信任的,军户出身的他,不仅杀过建奴,而且还上过战场,这也是当初任命他作为亲兵队长的原因。
“是,公子爷。”
李桂奇了点点头,然后就悄悄的离开了包厢。
不一会,隔壁的客人便离开了包厢,站在二楼的窗边,施奕文盯着楼下看了一会,见到有两人走出了茶馆,在他们离开时,身后各自跟着两个尾巴。
“希望不会被发现了吧!”
自言自语之余,施奕文又暗自寻思道。
“张家湾,范家,那边倒也有必要去看看……”
第134章 锦衣卫办案(第一更,求订阅,求月票)
张家湾,打从永乐北迁之后,这地方就成了京城的水陆码头,它的繁荣程度,比起通州城内是有过之而无不及。京城上至皇帝百官,下到士兵百姓,日常生活开销支度,也都是仰仗从张家湾码头,肩挑车载驴驼进京的,来往于京城的各色旅客,也大多在这里水路换乘,所以人流整日杂沓,川流不息,从而促进了小城的商业活动和客栈餐饮等服务行业的兴旺。
甚至就连皇家都相中了这片宝地,在这里建起了皇店,万历时,神宗又把崇文门和张家湾的商店赐给他的兄弟潞王和皇三子福王,他们在那里既征店租,又征商税,既招歇商客,又批卖商货。
施奕文同样也是从张家湾上的岸,不过那是匆匆而过,不像现在这样,身处热闹的张家湾市集,听的是船夫的吴歌软语,眼观的是岸边货物堆积如山。河面泊满了各地的船只。
不过这一次,施奕文到了这边,倒也不是为了感受这里的繁华,而为了一探究竟,想在这里查找范家商栈,压根就不费什么事,甚至都不需要打听,就能轻易的找到了范家的商号。
“货栈最大的商号,就是范家的!”
范家的商号炒什么麻子脸多?
施奕文不清楚,但有的人肯定知道。
和往常一样,离开货栈之后,赵麻子和往常一样在附近的酒馆里耍了一通酒,然后喝得醉薰薰的直到下半夜,才离开饭馆。出了酒馆往附近的娼馆去的路上,经过一段僻静昏暗的街道时,一辆马车跟了上来,上面的大汉跟他打了个招呼:
“喂,兄弟,这附近可有什么馆子?”
车上的大汉身材魁梧,说着一嘴的辽东话,坐在马车上,让赵麻子只能抬头看着他。
“馆子?什么馆子?婊子馆?走,俺带你过去,我上你的车……”
男人也就那么回事,赵麻子心中这么想着,就是一阵醉意上头,他还没来得及上上,耳边就是风呼啸,那人直接向他的后脑袭来了。
……
深夜时分,在张家湾附近外一处偏僻的河滩边,夜风呜咽着拂过了河边水面上的一艘大船,船舱里这着油灯。
迷迷糊糊的醒过来,尽管意识还没清醒过来,赵麻子就嚷了起来。
“好汉,是那位好汉爷下的手,咱们往日无冤,近日无仇,是不是认错人了?”
脑后嗡嗡作痛的赵麻子,好不容易睁开眼睛,便打量着周围的环境,这是在船上。
努力回想着之前发生的事情,有人问路,然后他就被人打昏了过去……
是谁在做这事?
肯定是认错人了。
“错不了!”
顺着声音看去,只见他面前站着三个人,借着油灯的光亮,赵麻子认出来其中一个是把他绑过来的大汉,另一个也是身材魁梧,如同铁塔一般,第三人……应该是他们的主子,身高极高,穿着一身绸缎衣裳,一副富家公子的模样。
“就是他?”
施奕文上前说道。
“公子爷,就是他,他是范家货栈里的管事,经常跟船出去。”
范家!
有人盯上范家了!
睁大眼睛,赵麻子说道。
“你们盯上范家了?”
“你说呢?”
“你们是什么人?”
“你说呢?”
语意不明的问答,让赵麻子心里犯起了嘀咕,作为范家的伙计,他当然知道范家做的什么生意,只不过他的心里还是没有底。
“那你们是,是官府的人?”
官府?
不对啊,范家早就把官府打点好了,可从来都没有出过事啊!怎么现在出事了呢?
难道?
是上边盯上了官府?
“你说呢?”
又一次,一句语意不明的话语让赵麻子的心里敲起了鼓,他真的弄不明白对方的身份啊。
突然,他的心里冒出了另一个名字来……然后惊恐的喃喃道。
“你,你们是锦衣卫!”
锦衣卫?
施奕文的心底一乐,轻笑道,
“算你小子有点见识,怎么着,招了吧,要不然动了刑,到最后你不还是得招出来。”
看似不经意的一说,让赵麻子的心头一颤,锦衣卫的名声,他在张家湾这边可是没少听说过,个个都是心狠手辣的主,他们要是动起手来,那可真没有他的活门了。
可,锦衣卫怎么就盯上范家了呢?
难道是因为范家做的生意?
那生意确实不能做啊,怎么就和女真鞑子做起了买卖了呢?
心里这么寻思着,赵麻子说道。
“那,那我要是招了,官爷您放我一条活路?”
“生路是自己挣的。”
命人拉过来一张椅子,施奕文说道。
“说吧,这范家做的是什么买卖?”
“回官爷话,范家做的是粮食、布匹、铁器和火药买卖,打从去年起,他们就和辽东的女真鞑子勾搭上了,他们把布、铁器、火药卖给女真鞑子,从那边换银子、皮毛、铜货……”
赵麻子招供的时候,招的倒也直接完全没有丝毫的隐瞒,这会他所求的不过就是一条活路而已,既然已经事发了,让官府知道了,就没有必要再替范家送死,听着赵麻子说道着他们如何和女真人做买卖,一旁边李桂奇他们无不是面带怒色,他们无论如何都没有想到,居然会有关内的奸商勾结鞑子,他们就不知道那些女真鞑子在辽东造了多少孽吗?
“……这两年小的亲自随船去过辽东十几次,每次至少都会运价值几十万两银子的货物,就是现在范家的货栈里,还有价值不下三十万两的货,主要都是布匹,听说是因为他们这趟在宁远没抢到多少东西,而且还让人抄了后路,所以大汗,不对,是、是鞑子需要用布匹赏给给鞑子,好安抚人心,货这两天就会装上船。”
听着赵麻子的招供,施奕文的心里同样憋着一团火,他没想到范家等晋商集团勾结建奴居然如此之早。他们的眼里还有国家吗?
显然是没有国家的!
要是有国家的话他们又岂会二十年如一日的勾结鞑子?
想了想,施奕文又问道。
“那你告诉我,为什么范家的货栈仓库能怎么进去?”
第135章 千里送花 (第三更,求订阅,求月票)
怎么进入仓库?
瞧着赵麻子的那张麻子脸,施奕文的心里涌现出一个念头。
机会难得啊!
努尔哈赤在大明这边买布赏给官兵,也就是差不多所有的后金将领兵丁,都有可能得到赏赐,或多或少总会得到一些布匹。
“进去,容易,容易,只要想进,肯定能进去的官爷……”
能进去就行!
施奕文点了点头,现在他的心里基本上已经打定主意要办那件事了。
盯着赵麻子,施奕文想了一会,然后说道。
“好了,现在,你是想死还是想活!”
“活,活,自然是想活的……”
沉着脸,施奕文说道。
“想活的话,你还有一个机会!”
机会?
什么机会?
几个小时后,在昏暗的货栈库房里,没有灯,只有微妙月光透过仓库上方的几扇通风的窗户映进仓库。
置身于仓库之中,施奕文打量着仓库里的货物。
布!
成千上万件布,就那样整齐的码放在仓库里面,这些货物很快就会被送到船上,然后运往辽东,再接着这些布匹会被赏给那些女真兵丁,赏给他们的家人。
这不就是最好的机会吗?
“要是错过这个机会的话,就没有更好的机会了!”
施奕文自言自语道。
机会难得啊!
“官爷,咱,咱接下来干什么?”
赵麻子腆着脸,紧张兮兮的说道。
这位官爷让把他们带过来,该不会是要放火吧!
放火?
官爷放火?这不大可能吧。这么多布,这么多绸子。这可是值几十万两银子的货啊!
“接下来干的活简单,看到这个缝没有?”
施奕文一边说,一边把喷壶的嘴塞进几匹布匹之间的缝纫中,塞进去足足数厘米。
“然后把这个管子伸进去,然后按着它把水喷进去,这个活能干好吗?”
就这?
这是要干什么?
赵麻子傻了眼,官爷这唱的是那出戏啊。
“喷的时候,数十个数,然后换到这里,再数十个数,再换这边,注意了,要把管子尽量往里塞。”
这个活很简单,只要给喷壶装水,然后加压就行,他们几个干这种活绝对没有任何。在接下来的几个小时里,他们都没有闲着,只是不断的用喷壶往布里头喷水,尽管他们都是一头雾水,可仍然还是照着吩咐把每一包布都喷上水。
为什么要喷水?
准确来说应该说水里有什么。
水里其实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也就是他在北港时从天花病人痘里吸取的脓汁而已。其实早在北港爆发天花的时候,施奕文就已经打定了主意,要利用天花对付女真。
相比于汉人,天花对女真的杀伤力更强。实际上,在女真人进关之前,那些生活在白山黑水里的女真人压根就不知道天花为何物。因为,那些女真人根本就没有得过这种病,天花这种疾病从来没有传播到关外。这是由于东北地区的地广人稀且天寒地冻,天花病毒很难存活和传播,直到明朝末年,在中原地区还流传着“北虏,也就是包括蒙古和女真在内的少数民族不出痘”的说法。
实际上,天花病毒大概直到公元一世纪前后,才辗转传入中原。历经一千多年的天花肆虐,中原的汉人虽然已经积累了相当多的经验,但是仍有高达百分之三四十的死亡率。
而明末,女真占据辽东的同时,在奴役汉人的同时,传染性极强的天花病毒同样也感染了他们。刚刚接触天花病毒的后金八旗对这种病毒完全没有抵抗力,他们染病死亡率往往达到惊人的十之八九,一旦感染就是“灭顶之灾”。
努尔哈赤的时代是如何处置天花的施奕文并不清楚,但是为了预防天花,皇太极制定了一套严格的“避痘制度”,一是逃避,二是隔离。在满清入关前,为了避免感染天花,皇太极总是尽可能的挑选已经出过痘的贝勒来统兵,同时,他还尽量避免在天花疫情容易爆发的四月至八月间出兵。
而对于施奕文来说,所需要就是像历史上的英国殖民地在北美大陆发放的“天花毛毯”那样,把带有天花病毒的东西散播出去。
这也是施奕文在北港收集了大量天花病人脓汁的原因,那些脓汁里含有大量的天花病毒,即便是用水稀释后,也足以感染普通人。
有了病毒,就有了发动生物战的前提。
天花病毒可以在布匹毛毯等物体上长期存活,甚至可以存活数年之久。所以欧洲殖民者就通过把天花患者用过的毯子送给了印第安人。随后,瘟疫肆虐印第安部落。
唯一的问题是什么?
是如何把天花病毒传播给尽可能多的女真人身上。
在来京城之前,施奕文就一直在计划如何实施这场“生物战”。
天花,这可是十不存一的大杀器!
只要有合适的途径,就可以彻底解决辽东的问题。但是如何才能在后金实施严格的隔离措施之前,把天花尽可能的传播开呢?
当真是人困送枕头,赵麻子带来的消息,让一直苦恼着如何实施这个计划的施奕文看到了机会。
宁远一战,被毛文龙菊爆的努尔哈赤没抢到什么东西,为了安抚人心,只能在大明这边买布赏给官兵。这也就意味着差不多所有的后金将领兵丁,都有可能得到赏赐。
十数万匹会被赏给八旗兵丁,甚至还会被努尔哈赤送给蒙古人以笼络蒙古各部,这些东西可都可以成为天花病毒的载体,借着赏赐的机会,被传播到后金的千家万户。
到那时,一场前所未有的瘟疫就会在短期内传播开来,整个后金,甚至蒙古各部,都将被死亡的阴云所笼罩。
然后所有的一切都会被解决,在这场瘟疫之中,后金还有可能会崛起吗?
对于未来会如何,施奕文并不清楚,但他清楚的知道,如果一切顺的话,所有的一切都将会被改变。
在接下来的两天里,施奕文一直在张家湾等着,亲眼看着他们把货物装上船,然然后船出张家湾,经大运河转向海河,从海河出来……
第136章 礼金百万 (第一更,求订阅,求月票)
范家的商队又一次离开了大明。
带着满船的物资。
他们还会和过去一样,挣到数十万两银子!
建奴从那里弄来的银子?
不还是从汉人家里抢来的,辽东汉民数百万,谁家里没有个十几两银子。而与过去不同的是,这次势必会改变很多事情。
但是,接下来应该怎么办?
在回京城的路上,施奕文一直在考虑这个问题。
首先,在京城,还有一伙人需要解决,他们正在处心积虑的想要干大事。那些人需要解决,当然还有另一群人也需要彻底的解决。
谁能办这件事呢?
在京城只有一个人能办这事——九千岁!
回到京城的当天,施奕文就硬拉着毛承禄与他一起带着礼物,直奔魏忠贤的府第。其实按常理来说,他没有资格拜见这样的大人物。所以送礼也得拉着人,他在京城不认识其它人,只能拉着毛承禄当敲门砖。
“致远,你可得想清楚,你那份礼,送了出去,可就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啊!”
他怎么也没想到施奕文会主动给魏忠贤送礼,一出手就是份大礼。犯不着啊。
“你有啥事能求着他?”
捐粮的赏赐,顶多也就是赏个武职罢了,而且还是虚的。
犯得着求他魏忠贤吗?
虽说毛承禄一样的也为魏忠贤送过礼,可他那是为了义父,可骨子里还是瞧不起那个权阉。
“等到了地方,你就知道了。”
到了魏忠贤的府邸,高门大宅的瞧着没什么区别,可府外却是三步一岗,五步一哨,戒备森严的站满了东厂的番子,瞧着这架势,就能让胆小的人远远的躲起来。
虽说是戒备森严,且施奕文他们俩进了胡同口,就被人盯上了,可却没人上去拦。因为一见他们,就知道这是来送礼的。这样的人物,这门口那天不得来上百十位,可能见着九千岁的,也就只有一两个。
在明朝如何送礼,施奕文并不清楚,但肯定和后世不一样。
宰相门前七品官,九千岁门前又是几品?
施奕文不知道,可却能瞧见毛承禄客客气气的从侧门进,然后麻利的给门房递出一锭银子——二十两的上等雪花银。
门房麻利的掂了下银子,撇了毛承禄一眼,往里边一撇。
“毛将军,你又来了,上次九千岁他老人家没功夫见你,这次也一样。”
“别切,这次不是咱要见九千岁,是我这兄弟,他从海外回来的,带着些东西孝敬九千岁,”
毛承禄冲这位一笑:
“能不能见着,您老只管把贴子送上去就行。”
施奕文也走上去说道。
“在下乃是北港施奕文,前来拜见九千岁。”
说完,施奕文递上两张纸片――一张名贴,一张礼单,少不了的又递了一锭银子。
又是二十两。
“哎,你们啊,这么大老远的过来,就为了见一眼九千岁,也算是有心了,得,咱就再受次累。”
门子嘴上说着的都是体谅人的话,瞧着似乎还有点为难,有些不忍。
“你们进来在偏房里稍等一会儿,我进给您通禀一声。”
说完,转身进去了。
施奕文他们俩人进了偏房,才发现这里坐着不少人,有文官也有武将,当然也有商人,认识的不认识的表情都有些焦切,为啥?
都等着见九千岁。
可问题是,九千岁不一定愿意见啊。
“毛兄,现在咱们怎么办?”
“等着呗!”
毛承禄找了张椅子坐了上去,
“上次我整整等了一天。”
“那见着吗?”
“嘿,这位小兄弟,这么说吧,大家伙在这等着,无非就是等着回话,等着有人过来递上一句“知道了”,咱也就心满意足了,至于见……”
旁边的一个商人接腔道。
“咱们这些人那有那个福气。”
哟,和着等上一天,就为了这三字啊。
知道了。
这三字听着咋嫩熟呢?对了,满清的皇帝也好回这三字。
施奕文北不知道。
非但他不能直接见魏忠贤,就连他的名贴要递到魏忠贤那儿,也得隔着好几重。门子接了名帖,往内递进二门,二门再递进内宅,内宅递给贴身的管事,管事再呈给魏忠贤。
还好,魏家也有魏家的规矩,没人敢把他的帖子给留了。
片刻的功夫,就递到了魏忠贤的跟前。
今天魏忠贤在家侯着,不用侍候皇帝,正歇着呢。正在书房里歇着,欣赏着别人一副唐伯虎的画作。
接过名贴过来看了看――施奕文?
不认识,这是那来的愣头青?海外来的?对了,似乎有点儿印象了,是那个给毛文龙捐了两万五千石米的家伙。好像早前因为授赐给他的官职,朝中还争了一会。
那小子出手可真大方!
再一瞧礼单――西洋摆钟。
摆钟?
什么钟?
没听说过啊。
皇爷最喜好新鲜玩意,正好把这东西送给皇爷,再往下一瞧,魏忠贤顿时来精神,原本正欣赏着画作的他眉头猛然一跳,险些没惊叫出声来。
“去,把得顺喊过来。”
得顺就是看大门的门子,片刻后,得顺进来,一进来就磕头道。
“孙儿给爷爷行礼了。”
得顺是魏忠贤的本家孙子辈。
“得顺,那个施奕文送的东西呢?”
魏忠贤直接问道。
“回爷爷话,这会应该进库房了。”
“进库房?那么多东西,怎么进的?”
魏忠贤诧异道。
“那么多?”
得顺抬起头说道。
“爷爷,那小子带的东西不多啊,就装了两个礼盒,瞧着挑夫挑着也不重,应该没啥东西。”
什么!
魏忠贤的眼珠子一瞪,失声道。
“什么!没什么东西!”
猛的一下,魏忠贤险些没把桌上的画给丢出去,合着那小子逗他玩呢!
“他礼单上明明写着……”
怒形于色的魏忠贤突然消了气,没了火,他想了一会,然后对得顺摆手道。
“你下去吧,带那小子过来。”
礼单上写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敢在礼单上写上那引起。
既然,那就把他叫进来吧!
片刻后,得顺满面喜色进了偏房,一见到施奕文就笑道。
“哎呀,这位公子,九千岁他老人家让你进去!”
此话一出,周围尽是一片惊色,九千岁要见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