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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无语的命运     大明海贼王txt下载     大明海贼王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107章 大将军,要大炮不? (第二更,求推荐,求收藏)

    “你那?”

    毛文龙疑惑道。

    “施公子说的是那?你那又是什么地方?福建?要是我没记错的话,福建那地方地比北直隶还少,他们到了你那,又怎么安置?”

    作为浙江人的毛文龙当然知道福建的情况。

    “我说的地方不是福建,而是与福建隔海相往的台湾,实话不瞒大将军,在下身为海商为便于贸易,所以在下常年在台湾岛上活动,而且北港中有大数百姓,都是福建饥民,福建地少人多,可台湾却是沃野千里”

    海商,就是亦商亦贼,对此,毛文龙当然很清楚,不过他压根就不在乎施奕文的身份,他更在意的是他话里的真假。

    “你是说,你那地方能安置这些辽民?”

    “别说是十几万辽民,就是有百万人,也能安置,台湾那边除了少数番夷外,到处都是无人荒野,而且与辽东的苦寒不同,那里四季如春,种水稻的话,可以一年三熟……”

    一年三熟!

    沃野千里!

    天下还有这样的地方?

    毛文龙满眼疑惑的打量着施奕文,要不是因为这人一下捐出了两万五千石白花花的大米,他肯定不会相信这人。

    他捐出大米是为什么?

    是为了救人!

    为什么会说这番话,还是为了救人。

    这人那……是个心善的人。

    可,他说的是真的吗?那里的真能安置得了那么多人吗?

    见毛文龙迟迟不作言语,施奕文便说道。

    “大将军,历代所谓屯田者,大多是地广人稀或连年战乱后,这才有了屯田。而现在天下本身就人口稠密,民间有大量劳力,人多地少,当然是无地可屯了。这些辽东入关是无地可屯,即便是为屯而屯,结果可想而知。内地现在是没地可屯,可台湾却不一样,那里沃野千里,到处都是土地,况且,他们到了那边,大将军这里才能腾出来手来收拾建奴不是?”

    克扣辽民,不准其逃入内地,是袁崇焕等人给毛文龙罗列的罪名,他是怎么对待辽民的?要么你成为我的儿子(令富民皆冒毛姓,为其子弟裔孙),要么借你首级领个军功(民有逃奔者,辄斩之,捏称阵获,诳报冒功),要么去给我挖人参(龙拘锢难民,不令一人渡海,日给之米一盌,命往夷地掘参),要么就饿死(听其饿死岛中,皮岛白骨如山)。

    可历史的真相是什么呢?

    是袁可立罢职后,朝廷里的那些文官动辄以毛文龙虚报名册为由克扣军饷,不知饿死了多少辽民,到了袁崇焕那边更是学会了以粮饷为武器,动辄克扣两三个月的粮饷。至于什么扣押难民,毛文龙年年上书要求把难民后送到山东安置的奏折,都被那些人选择性的飘没了。

    反正一句话——辽民都让你毛文龙害死了。

    现在的问题是,毛文龙现在会做出什么样的决定?

    沉默良久,毛文龙抬头直视着施奕文沉声道。

    “台湾那边确实有地安置他们吗?能让他们衣食有着,有田耕种?”

    “请大将军放心,现在北港只缺种地的百姓,最不缺的就是地,嗯,实话不瞒大将军,这次在下过来是为了开拓这条商路,最多一个月后,还会再来皮岛,到时候,来的就不是一条船,可我那边缺会造船的工匠和水手,要是下次想带粮食过来,多带难民回去,就非得有人手造船、使船不可,所以……”

    不等施奕文说完,毛文龙就说道。

    “这么说,你是想要我挑会造船的工匠、水手给你?”

    和外人的想象不同,明代的辽东海上贸易也极为兴旺,在建州女真没有占据辽东之前,每年都有千百海船在渤海湾、黄海航行,将辽东的粮食、木材、皮毛、人参、药材等商品运往内地,再将内地货物运往辽东。靠着丰厚的木材资源,辽东还是北方最重要的造船基地,甚至丝毫不比福建等地差,只不过所有的一切都毁于建奴之手。

    “没错。”

    施奕文点头说道。

    “有了足够的人手,才能造更多的船。”

    “既然你是海商,而且在台湾经营多年,难道就只有那两艘船?”

    毛文龙疑问道。

    “实话不瞒大将,北港虽然有船,可北港并不姓施,还有其它的船主,至于船嘛,在下虽然还有,可那些船却不能逆风北上,港口里的那两艘可以逆风北上,这也是我能来这里的原因,要是换成其它的船。”

    摇了摇头,施奕文说道。

    “他们压根就来不了,如果一切顺利的话,下次过来,我应该会再带一艘新船,可要是能再有几百个人手,下次就能有四艘船过来,四艘船,差不多能带六七万石粮食!”

    六七万石粮食!

    可就够六七万人吃上三个月的了!

    要是省着点吃的话,估计都够吃上四五个月的!

    唯恐怕毛文龙不吃惊似的,施奕文又说道。

    “有三个月的话,我那边大概会有五到六艘新船,到时候,每个月至少可以运五万石粮食来辽东,到那时候,我想大将军这边就再也无须为军粮发愁了!”

    何止不需要发愁,五万石粮食,那可就……太多了点,吃不完啊!辽东吃不完,可以往其它地方卖啊!

    其实,按照施奕文的计划,毛文龙这边不过只是一个开始,将来还可以往其它地方卖,什么山东啦、天津啦,甚至就是江南,这年月也是缺粮的,那怕就是建奴那边,也不是不能卖,自己卖粮给建奴,总好过晋商在卖粮的同时,顺便卖国吧!

    “你居然能筹措到这么多粮食?”

    毛文龙惊讶道。

    “暂时只能向外买,要是能有十几万辽民在那台湾屯田,将来大可不必再向外买粮。”

    施奕文说的都是实话,只不过唯一没有透露的就是他的粮食是从安南买来的,有时候还是稍微保留一些的好。

    “确实,要是能有十几万人屯田,往后确实不需要再往外买粮食了……”

    打量着施奕文,毛文龙点了点头说道。

    “此事确实是利国利民的好事,施公子有意救人,毛某又岂会阻拦,明日就我让人挑选你要的人手。”

    成了!

    激动之余,施奕文问道。

    “大将军,在下还有一事想问,你这边要大炮吗?红夷造的那种,威力很大的。”

第108章 难民南下 (第一更,求推荐,求收藏)

    要大炮吗?

    红夷造的那种!

    毛文龙当然需要!

    尤其是在他得知施奕文居然给他带来了三十门红夷大炮时,还不待其开价,就直接给出了一千两一门的高价!

    这个价格,其实也就是大明买炮的常价而已。

    这年月,红夷大炮是西洋人垄断经营的,无论他们来自那个国家,都有着一致的共识——要卖就卖高价!

    对此,施奕文自然没有拒绝,捐的粮食,就当是开门砖,往后,什么大炮啦、火药啦、棉布啦、盔甲啦,这条商路敲开了,还有什么不能卖的?

    “大将军,你说这个人可靠呢?”

    在施奕文离开后,汪汝淳从帘子后面走出来说道。

    “可靠?”

    毛文龙摇头说道。

    “暂时还不知道他可不可靠,但至少可以肯定的是,他肯定不是建奴派过来的间细。”

    “这是为什么?”

    “红夷大炮啊!”

    毛文龙笑道。

    “建奴那边可没有三十门红夷大炮卖给咱们。”

    看着汪汝淳,毛文龙说道。

    “其实,一开始的时候,我也担心他是建奴那边派来的,可后来一想,努尔哈赤那老酋派他过来干什么?为了给咱们送粮食?”

    “他不是要造船的工匠和水手吗?”

    “老酋掠为奴隶的辽东百姓里就没有工匠和水手吗?他需要费这么多周折?况且,他又拿出了三十门红夷大炮!有了这些大炮……”

    毛文龙说道。

    “至少可以让皮岛、旅顺等地固若金汤,要是再有足够的粮食,咱们就能再次直捣黄龙,搅得老酋不得安生。”

    其实那怕就是努尔哈赤也知道,对于毛文龙来说,几十万投奔他的辽民,从来就不是什么助力,毛文龙需要的是壮丁,几万也就足够了,几十万辽民,看似数量惊人,可实际上那那些里是什么助力,根本就是几十万张嘴。是能把东江镇吃垮,拖垮台的嘴。

    毕竟,东江镇和广宁等地不同,他们没有足够的土地屯田,那怕就是毛文龙强索了皮岛对面的铁山等地又能如何,那些地方大都是山地,根本就种不出什么粮食。从辽东逃过来的难民,非但没有转化成为东江镇的战斗力,反而还拖累的东江镇,数量庞大的辽东难民,不仅耗费了他大量的军粮,而且还激化了他和朝廷的关系。

    “道理是这个道理,只是我觉得这人做事也太不可思议了,全是见义忘利的事情。”

    “忘利?”

    汪汝淳的话让毛文龙大笑道。

    “他那里是忘利啊,淳安,我告诉你,施公子是个做大生意的人,也是能做大事的人,姑且不说他原本在台湾那边开垦屯田,就说将来几十万辽民到了台湾,他们屯的田是谁家的田,那些田说到底,到时候还是姓施的,几十万辽民,开垦出来的田地又岂止几百万亩,那可是几百万亩一年三熟上等良田!淳安,你说这样的大买卖,他为何不做!”

    什么!

    汪汝淳惊讶道。

    “这,这,居然是这样……”

    “生意人嘛,有的人是只求眼前之利,有的人是长久的利益,他得了几百万亩良田,咱们少了几十万人的负担,可以敞开手脚办事。再也不用像现在这样,束手束脚的了。”

    毛文龙叹息道,

    “况且,淳安,你也看到了,现在几十万辽民于皮岛是什么情况?非但衣食无着,饿死、冻死,而且他们的存在还激化了咱们和朝廷之间的关系,朝中有当事大事指责咱们扣留难民,不准咱们让他们回内地,以难民冒充兵士,而为了缓和关系,咱们上书朝廷,请求送难民到山东,山东各地却无人愿意接收难民,哎,旧事不提了,要是他施弈文能把这些难民安置好,对咱们来说无论怎么说都一件大好事啊,至少往后朝中当事,不会像现在这样,对咱老是横加刁难了吧!”

    无非就是换个理由而已。汪汝淳的心里这般想到,其实毛文龙也知道,可眼下他只能走一步算一步。

    “对了,买炮的银子,给他一半的银两,除此之外,再多给他些上好人参、皮子,这些东西在江南都能卖上好价钱,他捐了那么多粮食,这趟肯定是要亏本的,赚钱恐怕是不可能了,既然如此,就让他在其它地方多赚一些吧。”

    很多时候,很多事情都是如此,事情的发展总会朝着与最初计划不同的方向发展,但可以肯定的事,有时候,只要有所付出,得到的回报总是出人意料的,甚至当南方来的施东家招人去垦殖的消息传出后,根本就没有任何人会怀疑他,谁会怀疑这个毁家疏难的人呢?

    不过只用了一天的功夫,就招齐了所有人,人都是毛文龙让人选的,为了多带些人,船舱里除了放货的底舱外,到处都是人挤人,人们甚至只能盘腿而座,即便是如此,也没有伸腿的地方,甚至就连甲板上都挤满了人。

    可即便是如此,还是有人想要上船,毕竟,对于这些饥肠辘辘的人们来说,他们知道,上船就意味着生!

    意味着能活下去,在这里,即便是有他捐出的粮食又怎么样?等到粮食吃完了,还是会饿死的,到南方,至少不会挨饿吧!

    看着甲板上挤满的难民,施奕文对郭怀一说道。

    “郭管船,你在福建也招过移民,可曾像现在这么好招?”

    “没有,绝对没有,”

    郭怀一摇头说道。

    “咱们从福建那边招人,虽然招的也是饥民,可非得先给几两安家银不可,招的大都是壮丁,他们中的不少人,都是寻思着熬上几年,没多少人愿意把家安在那,到是他们……”

    看着甲板上那些挤成一团的百姓,郭怀一说。

    “他们可是抱着安家落户的心思去的咱们那,毕竟,他们的家都毁在建奴手里了,有了这些人,咱们北港才能长长久久下去啊。只是……”

    原本想说,这些辽东人到了北港,会不会有人抵触,转念他又想到,似乎现在北港已经空了——大伙都出海了,那里还会有什么人抵触?

第109章 北港之春(第二更,求推荐,求收藏)

    其实,所有的一切,都是施奕文的计划之中。

    现在那些当家们的船都已经出海去马尼拉,去巴达维亚了,留在北港的,要么是颜如玉的人,要么是没船没势的,他们即便是反对,又有个屁用?

    屁用没有!

    这个世界是凭实力说话的,要是郑一官他们都在寨子里,估计还真能借着什么辽东啦、福建啦挑起什么事端来,可是现在却不一样,现在北港是空寨,能出海的都出海捞银子去了。

    至于那些屯田种地的百姓,他们那会管那么多。

    十一月二十五,“黑风号”和“黑珍珠号”两艘船在众人的注视中,缓缓的离开了码头,与来时的逆风不同,回程时是顺风顺水,原本来时十几天的路程,只用了五天,就已经抵达的北港。

    腊月初一正午,当船到北溪的河口时,船上的难民们无不是惊讶的睁大了眼睛。

    “这,这,这里居然这么暖和……”

    难民们惊讶,施奕文也傻了眼,因为他看到了……雪!

    北港居然下雪了!

    雪!

    看着白色的大地,尽管远远比不上北方的雪,瞧着倒有点儿像是后世南方的那种初雪,可仍然让施奕文看傻了眼。

    这里不应该是热带,至少也应该是一年三熟的亚热带吧!

    可怎么会下起雪呢?

    “这,这里居然会下雪?”

    郭怀一诧异道。

    “公子爷?这边下雪不正常吗?这地方那年不下雪?等到了腊月底,大雪至少得有半尺深,公子爷……”

    回头看着甲板上那些扛了一路冻过来的难民,郭怀一说道。

    “咱们这次带过来了足足两千人,这么多人安顿在那也是个事啊,要是不尽快把房子盖好了,再等等真会冻死人的。”

    郭怀一原本一直在大陆负责招募饥民,不过他的船运力有限,一次顶多也就只能运个三五百人,而这次从皮岛回来,非但船舱里挤满了人,就连同甲板上也挤满了人。人太多,没地方安置。

    施奕文点头说道。

    “是得想办法,咱们这边有木料,弄些三层床,大家伙挤点倒还能睡下,关键还是要把房子建起来,还有船厂,也要扩大,我看呢……”

    朝着河对岸看了眼,施奕文说道。

    “要不然,船厂和房子就建在对岸吧,那边地方空,没有人住,也不用担心他们和这边有什么矛盾。”

    “公子爷的意思我明白,就像会安那样,一条河隔开了能省不少乱子。”

    “对,”

    点点头,施奕文并没有解释什么,毕竟,他这么做有他的私心。

    把他们安顿在对面,就是在一定程度上另立门户,和莫那他们一样,这些辽人和北港也没有任何关系,只要笼络好了,他们就是施奕文在北港立足的本钱,这可是两千人的本钱!

    而且与内地人不同的是,辽民擅长弓马!换句话来说,就是天生的战士,没办法,谁让辽东边民和土蛮打了几百年呢。

    甚至于其它地方的百姓不同,辽民更愿意当兵,而不是种地,因为他们想要打回老家去。

    “石头哥!”

    远远的,几乎是在船刚靠到栈桥上,一个娇小的身影就扑了过来。

    是雪儿。

    “你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

    “怎么,你不希望我回来的这么快吗?”

    施奕文笑道。

    “怎么会,我是说……”

    就在雪儿摇头时,她突然愣住了,因为她看到了船上的人,很多人!

    “施大哥,他们是?”

    “他们是我从辽东带回来的难民。”

    施奕文一边解释,一边问。

    “雪儿,你姐呢?”

    “我姐,她在盐场那边呢。”

    其实,如玉在不在,对于这件事并没有什么影响,很快杨天生、陈德他们就过来了,在得知施奕文带来两千多难民时,尽管有些惊讶,但他们还是立即忙活着安顿这些人。

    住的地方是现成的,毕竟,北港本身就有安置移的大通房,而且这次船主们出来又腾空了不少仓库,住的地方挤挤倒也能住的下,没有床不要紧,弄些木板过来,下面垫上几块砖头什么的,就成了床,没有棉被,那就多铺几层稻草,稻草管够,人挤着挤,倒也还算凑和。

    在外人的眼里看着如此艰难的生活条件,对于从辽东来到这的难民来说,他们却有点不敢相信,不太敢相信居然能住到房子,而且每个人还能领到几十斤稻草,

    这样的日子很艰难?

    可他们过去的日子过得更艰难!

    尤其是当天中午,当成桶的米饭被抬了过来,大白米饭管饱不说,甚至他们的碗里还一块咸鱼,宛如做梦般的生活,让所有人都愣住了。

    一碗白米饭!

    7寸的大碗口,里面堆满了亮晶晶白米饭,饭上一块巴掌大小的咸鱼。

    看着碗里的饭菜,吴满屯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大叔,这,这……这是给咱吃的吗?”

    说话的时候,吴满屯看着李大叔,他之所以能上船,是因为大叔是木匠,而捕鱼不过是他的副业而已。

    “兴许,这就跟过去给东家干活一样,上来第一顿饭先给你吃顿好的,咱们在船上的吃的不都是半干半稀,现在到了地方,肯定是和着规矩,给咱们吃顿好的。”

    对于已经年过四十的李大个子来说,他只能用过去自己的经历去分析这一切,对他来说,似乎这就是最合理的解释了。

    “可不就是这个道理,我说满屯,你小子不知道啊,过去那些女真狗没过来的时候,咱们到东家干活,大白米、高梁米管饱不说,一天还得有两顿肉,那时候的日子啊,可真是舒坦啊……”

    说着话,原本正吃着饭的众人突然变得沉默了,他们之所以沉默是因为他们都经历了过曾经的好日子,而现在呢?

    现在他们却失去了一切,他们的家人,他们的土地,他们所有的一切,都毁在了建奴的手里。

    良久,李大个子才说了一句。

    “这地方可真好啊!往后咱也能过个安生日子了。”

第110章 两人(第一更,求推荐,求收藏)

    其实,对于很多普通老百姓来说,他们的追求非常简单,无非就是老婆孩子热炕头的安生日子,能过上这样的日子,他们也就满足了。

    次日清晨,这些从辽东过来难民就忙活了起来,他们要在对岸伐木、平地,不仅要在那里建设船厂,还要建房子——属于他们自己的房子。

    伐木、平地,需要时间,而盖房子同样也需要时间。当然还有市镇规划之类的,也需要时间。不过施奕文并没有一门心思扑到那里,而是去了盐场。

    到盐场去见颜如玉。

    有些事情,他必须要和颜如玉沟通好,当初他刚到这个时代,打算依靠颜家,依靠北港站稳脚的,现在这个目的基本上已经实现了。所有的一切都在他的计划之中,通过盐场、铸炮厂以及船厂等一系列的操作,“南洋公司”已经显现出了雏形,即便是有郑一官他们掣肘,也不会影响大局,他们也影响不了大局,毕竟有上千人的利益摆在那里。

    但是再进一步的话,颜思齐留下来的“兄弟会”不但成不了他的助力,反倒成为未来道路上的绊脚石,这是他在会安那里得到的启示,那怕会安的米行看似平息了广府、潮州和客家分歧,可实际上那不过只是暂时的,随着以福建人为主的“兄弟会”介入,未来那种地域分歧势必会更激烈。

    而想要瓦解这种“老乡群体”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想要瓦解他们,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引入其它群体,把未来的南洋公司变成了一个由各省组成的“大明公司”,就像大明朝廷一样,而不是福建或者广东一家独大。

    当然,还有一个更关键的因素时,无论对于福建也好,广东也罢,施奕文都是外人,他想要拥有这个群体,就必须要有属于自己的力量,或许一百多个生番让他们有了一点力量,但仅仅只靠生番却不行,他必须要有真正属于自己的力量。

    在所有的人群中,只有辽东难民才是最好的选择,这些难民的身份各异,失去家园的他们,在公司里能够依靠的只有施奕文,他可以依靠自己掌握的超时代知识,帮着他们谋取利益,然后和他们融为一体,最终他们会成为施奕文立足的本钱。

    只要他愿意,时机成熟的时候,他就可以顺其自然的把北港据为已有。

    毕竟,这个世界是靠力量说话的。

    可是施奕文并不想这么干,毕竟,他是颜如玉的“未婚夫”,虽然是冒牌的。但他并不想真的去当一个翻脸无情的家伙。人生在世,总要有所为有所不为。

    底线再低,也得有吧,一个没了底线的人,那样的人还算是人吗?

    施奕文不想去坐,更也不想去尝试。

    可以肯定的一点是,颜如玉也在等施奕文,实际上,昨天,在得知施大哥回来后,她就一直都没有睡,其实,原本她是想要回去的,但在知道他带来了两船难民后,她终于还是按下了内心想要见他的冲动。

    作为北港的大当家,她知道这两船难民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北港又多了一位当家。

    终于,次日中午,在施奕文来到盐场,进入房间时,颜如玉淡淡的说道。

    “施大哥回来了,这一路可还算顺利。”

    “一切还好,眼下皮岛这条商路算是打通了,打了通了皮岛,基本上辽东的商路也就畅通了。”

    感觉到颜如玉的疏远,施奕文心里一阵苦笑。

    经历过郑一官的逼宫后,即便是颜如玉这个女子能敏锐的意识到辽东难民的到来意味着什么。而这也是他来这里的目的。

    “如玉,这次到皮岛,让我印象最深的,除了当地的物价之高,远超过你我想象之外,更让人触目惊心的,恐怕就是那些辽东难民了。”

    随后,施奕文就把自己在皮岛看到的以及做的事情一一说了出来。

    “……如果不救他们,视若无睹的话,那这个冬天一过,不知多少人会饿死,冻死,所以,除了把粮食捐了出去,我还答应毛文龙,把难民带到这边来,让他们在这里屯垦,毕竟,咱们这边也需要人屯垦。”

    “哦,小妹知道了。”

    颜如玉轻应道。

    看着若有所思的颜如玉,施奕文又说道。

    “如玉,这北港想要变成一座城,就势必需要引进大量的移民,这些移民并不一定非要是福建人,辽东人,山东人,南直隶人,只有全国各地的人都来了,才能化解掉其它当家对寨子的影响,如果这里全都是福建人、漳州人,那么郑一官、张弘他们就能轻易的把人拉出去,对于他们来说,这里是颜家当家,还是郑家当家,都没有什么区别,可如果这里有来自各个地方的人,对于他们而言,最重要的是稳定,因为他们不知道换一个人当家,新的当家人会不会像过去一样公道?这就是一个未知数。”

    想了想,施奕文又说道。

    “未来的北港是什么?是海贼窝吗?当然不是,它应该像会安城一样,是一座城,但这座城却不能像会安那样,一部分姓广府,一部分姓潮州,一部分姓客家,而是姓颜,颜家人就是这座城的主人!至于其它人,只能是这座城里的士绅百姓。所以,必须要引来外人,不受兄弟会影响的外人。”

    颜家人才是这里的主人。但也就只是这座城了,

    “不受兄弟会影响的外人?”

    颜如玉有些诧异的看着施奕文,迎着她的目光,施奕文看着她用极为诚恳的语气说道。

    “就像我之前说的那样,现在从福建引过来的这些移民,他们或多或少的都会受到兄弟会的影响,毕竟,再怎么说,他们都有一份乡情摆在那,可辽东人也好,将来的南直隶人、山东人也罢,他们受兄弟会的影响就很少,越是如此,越能淡化兄弟会对北港的控制,到那时候,就再没人能动摇你的位置,最终,这里只有一个城主,就是如玉你了。”

第111章 征服(第二更,求推荐,求收藏)

    全都是为了你!

    这是施奕文的心里话,就像他最初说的那样,他做这一切是为了颜如玉。为了让她真正的掌握北港,让她的家业不至于被外人夺走。

    当然他也有自己的私心,但他的私心并不仅仅只是想要为自己在这个乱世之中争取一席之地,同样也是为了一个更为远大的目标。

    但无论如何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对北港,他并没有什么野心。或者说,他的野心更大,也更为遥远,一个小小的北港,或者说小小的台湾,那里能满足他的野心。

    这个世界如此之大,而且就像是一个温弱无力的美女一般,只等着他去征服,他又何必把目光拘泥一地呢?

    这里不过就是一个小地方而已。

    出了北港向南有会安,会安往南有还未开发的湄公河三角洲,再往南有马来半岛,有婆罗洲,甚至就连同吕宋岛,西班牙人也不过只征服了马尼拉周边而已,在东印群岛只有一群阿拉伯海商两个世纪前建立的苏丹国外,和巴达维亚一样就是殖民政权而已。穿过马六甲,就是印度……

    除了这些可以轻易征服的旧大陆之外,还有澳洲、美洲等着他去征服。相比于世界,北港才多大?要是仅仅只是把目光盯在这里,把精力陷在这池子浑水里,那还有什么精力去征服世界。

    世界那么大,咱也想去征服一下啊!

    至于满清……到时候想要收拾他,简直不要太简单了。

    所以,这番话确实是他的肺腑之言。

    想了想,颜如玉目光中闪动一丝犹豫,然后说道。

    “施大哥,如玉知道你事事都为小妹操着心,……其实在小妹心里是不愿做这个城主,相比于城主,我更想过过去那种无忧无虑的日子,况且,况且,如玉只是女子,将来,将来……”

    看着施奕文,原本目光有些犹豫的颜如玉,想了想,突然笑起来。

    “当初与施大哥刚认识的时候,恨不得杀了施大哥,那时候只觉得施大哥是个登徒子……”

    其实直到现在,颜如玉的心里仍然心存着一些疑问,那天他到底是怎么闯进她的屋子里的?

    不过,似乎这一切并不重要了。

    颜如玉的话,让施奕文想到了当初穿越过来时的那一幕,那一幕可真够惨的啊!要不是手中的那瓶沐浴液,保不齐小命真的丢了,想着那时前前后后的混乱不堪,施奕文笑了笑,却没有说话,颜如玉看着他问道:

    “施大哥在想什么?”

    “没想什么,只是觉得当时似乎很有趣。”

    点点头,颜如玉会意一笑:

    “小妹也觉得有趣。”

    话语之中,心底又有些感慨,心情稍有些复杂,当然,这份复杂与施奕文心中的或许不同。

    看着似有所思的施奕文,颜如玉咬了咬嘴唇轻声道。

    “施大哥,将来你会留在这里吗?”

    闻言,施奕文沉默了片刻。

    一时间,屋子里静悄悄,油灯的光芒在桌上微微地颤动暖黄的光芒中,说出这句话后,有些不知所措的颜如玉借着理顺眼前纷乱的发鬓来掩饰内心的不安。

    他大抵是不会一直留在这里的吧。

    毕竟……他是豪门大族出身。

    谎言重复太多遍之后,人们自然而然的就会选择相信,在颜如玉看来,也许有一天,他最终会离开这里的,这里只是一个海贼窝而已。

    离开这……

    外面的世界他确实想去征服,但是这里……在某种程度上早就成为了他的家。

    坐在那里施奕文朝着窗外看去,明月清辉洒在这片庭院中。

    回过头去,颜如玉也在看着他,暖黄色的灯光中两人就这么彼此对视,颜如玉的眸子在黑暗中像依如宝石一般明亮,但是目光却有几分慵懒与迷茫:

    “施……施大哥,我,我……”

    灯光下,只有女孩低声呢喃。她的表情看来稍稍有些迷离,话声柔软仿佛又充满了某种诱惑。

    看着她,施奕文不禁有些心动了。

    “其实,如玉也知道,我一个女子是必定不能服众的,要是那些叔伯们没有私心的话,交给他们倒也没什么,可若是放到他们手上,不论是交给谁,他们都不会服气的,最终保不齐会争斗起来,不说别人,郑一官也好,张弘也罢,还有李俊臣他们都是各有各的私心,要是他们斗了起来,北港不知会有多少人赔上性命,所以这家,如玉也是没有办法才当的家……”

    低下头,颜如玉话语转的轻柔了一些:

    “其实,施大哥不管做什么,如玉都不会有什么意思,我知道一直以来,你事事都想着如玉,要是没有你,指不定北港早就……有人告诉我,说你从辽东带回来很多人,很快这个家就轮到你来当了……我觉得你是站在我这边的。他们说什么,我都这么觉得,其实,在如玉的心里,我和施大哥并没有什么分别的,我们,我们就是一家人……”

    她抬起头来时微微咬了咬嘴唇,笑着与施奕文对望着,目光中微带着些紧张,那绝美的脸庞上有些犹豫,却又有些坚定。这片刻间,施奕文真得被她打动了,与相貌无关,仅仅只是因为她的这番话。

    我们是一家人……

    有时候,很多事情都是自然而然的,甚至直到第二天当施奕文醒来的时候,他一时还没有反应过来,昨天晚上发生了什么,而如同八爪鱼似的附在他的身上的如玉,清楚的提醒着他,昨天发生了什么。

    当她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时,她冲着他笑了笑。然后理了理有些纷乱的发丝,看着那张绝美的容颜,施奕文的心魂不禁一荡,不由自主的把她翻身压在了身下,就像是当初两人第一次见面时那样。

    “施大哥……”

    颜如玉睁大眸子看着他低声呢喃道。

    “天,天亮了,等,等晚上再……呀……”

    这时候,那里还有什么早晚,到了晚上的时候,他们自然而然的又睡到了一间房里……

第112章 军训(第一更,求推荐,求收藏)

    后院安顿好了,但还有很多事情要办。

    既然要征服世界,总得有自保之力吧。于是乎从盐场回到寨子后,施奕文就把组建卫队的事情摆到了台面上。

    不过不是以卫队的名义,而是以训练水手的名义。除了辽东难民之外,还有一些寨子里的伙计,虽然他们是福建人,可勉强也能听得懂官话。

    很快,河对岸那边刚清理出来的空地上就热闹了起来。

    所谓的训练,其实也就是简单的军训而已,有点类似后世的学生军训,十来天的时间,让这些工匠、水手变成军人肯定是不现实的,但是施奕文的初衷是让这些人习惯纪律的约束。为什么要习惯纪律的约束,无规矩不成方圆嘛。

    甚至按照施奕文的打算,将来所有的难民过来之后,先集中训练个半个月,甚至一个月,当然也可以劳训结合,一边开荒,一边训练。

    后世的高校为什么对学生进行军训,说白了就是为是让学生们接受纪律的管束,为以后更好的管理他们,这种方法看似不起眼,但却是极为有效的,尤其是在这个时候,通过军训的方式对难民进行改造,然后再对这些人实行一段时间的军事化管理,还是比较可行的。

    其实,无论是将来的北港也好,航海也罢,都需要一群习惯遵从纪律的人。

    但是纪律该怎么制定呢?

    得勒,什么事都得一步步的来,先把这个军训整起来再说吧。

    施奕文没有当过兵,但是作为生长在红旗下的新世纪有为青年,他高中、大学都接受过军训,于是乎自然而然的选择了拿来主义。

    在接下来几天,施奕文一直都在河对岸的“训练场”渡过,不过他并没有一上来就搞什么正步啦、站姿啦,毕竟,那些刚从辽东过来的难民,一个个骨瘦如柴,眼瞧着风一吹就倒,甚至瞧着他们的模样,施奕文都想让人拿绳子将他们拴在一起,以免有人被风吹跑!

    这样的人得先补补才能训练。磨刀不误砍柴工,虽然没给他们训练,但是他们却分成了二十几队队整治训练场的,十人一队,队长是施奕文委任的,不一定要最强壮,但必须要识字,不过出乎意料的是识字的人还不少,差不多三成左右的人都识字,不过两天的功夫,就已经将架子给搭了了起来。

    虽然绝大部分人都是难民,可他们都是正值壮年,面黄肌瘦都是饿出来的,只要能吃上几顿饱饭,精气神也就上来了,不过只用了两天,这些人的气色也就好多了。从整体上而言,虽然还是有些瘦弱,但至少可以开始简单的训练了。

    至于训练,就是最简单的队列训练,尽管他们没有接触过后世的那种队列训练,但是他们中的不少人都是出自毛文龙军中,虽然没有兵器什么的,可也受过简单的训练,至少能分得清楚左右。

    不过能分清楚左右还不行,为了教会他们立正、稍息、向右转、向后转之类的军资,旋奕文不得不在搭个台子,先教那些队长学习基本的军姿,然后再由他们教会队员。

    两百多个队长闹哄哄地在台子周围围成一大团,只待施奕文面授机宜,面授机宜到最后变成了跑东跑西。

    那怕是他们中的有人在毛文龙的军中训练过,可是训练的口令不一样,方式不一样,从简单的列队到立正,所有的一切都要从头开始。

    “首先要学习站姿,跟着我的口令做……立正!”

    作为唯一的教官,施奕文只能一遍遍的教他们,到最后干脆直接用最简单粗暴的方式——从空间的超市中凭着记忆打印了几张军姿口令资料,然后发给那些队长,让他们一个个的背下来,然后再让他们两人面对面互相发布口令学习,以强化麾下他们对军姿的认识。

    有了教材训练就好办多了,用了一天的时间,两千多人基本上掌握了列队等简单的口令后,自然开始练习起了走路,尽管对于军事训练施奕文是个外行,可是他很清楚,无论是队列,还是行军,都是排枪队枪毙时代的核心,队列是战斗力的源泉。

    一句话,排枪队的核心就在于队列!队列训练是赢得胜利的关键所在。

    “看好了!齐步走……一、二、一,一、二、一!”

    站在台上的施奕文挺胸抬头,喊着号子,在台上演示着如何齐步去。

    “好了,现在都明白了吗?就这样走,给你们一天时间,时间必须学会齐步走!到了晚上,一个队一个队的考核,最后五名,晚上取消吃肉,前五名加菜,肉量翻倍!”

    肉,其实就是一块鱼肉而已,还是那种咸鱼,可即便是如此,对于这些难民来说都是难得的美味了,一听说要取消吃肉的权力,这那行,一个无不是攒着劲的想要进前五名。

    “不就是走路嘛,你瞧着,今天晚上,咱哥们肯定能吃着两块。”

    孙木头大大咧咧的说话时,吴满屯却在心里回忆着齐步走是怎么走的。

    “这齐步走似乎不太好走啊。”

    确实不太好走,瞧着简单,可排成队一队队的走时,他们才发现这个看似简单的齐步走,走起来可真难。

    “哗啦,哗啦,噼里啪啦!”

    刚才还信誓旦旦说着能走着第一的人,不过只是刚开始走,步子就的乱了起来,队列也歪歪斜斜的,不过即便是如此,施奕文也只是偶尔提醒着他们让他们注意保持队列整齐,剩下的就简单了,就是一遍一遍的不停的训练。队列训练就是如此,就是不断的训练,最开始的时候难免走的不齐,走的有点儿,但走着走着,人们的手和脚的动作就会渐渐协调了起来。

    就这样,在几块咸鱼的激励下,这些难民们开始了一遍遍的训练,而其中一些比较机灵的,自然成了各队的标兵,就像后世军训的学生一样,他们扬起了头,随着“一二一,一二一”的节拍,大踏步走着,不过只用了半天的功夫,这种齐步兵成了河对岸的一道独特的风景。

第113章 再赴会安 (第二更,求推荐,求收藏)

    “一二一,一二一”

    一大清早,鸡刚打鸣的时候,对岸就传出了一阵阵口令声,对此,寨子里的人们似乎已经习惯了这一切。

    每天早晨,这些人都会进行几个小时的训练,吃过早饭后,就开始忙活起来了,不是忙活着训练,而是盖房子,不仅盖他们住的房子,还有就是要建船厂,其实这个年月建船厂,有块空地就行。但诸如料厂之类的厂房总要建起来的。

    为了加快房屋的建造速度,施奕文特意引进了三角形梁架,它的结构比传统梁架简单且坚固耐用,当然最重要的还是简单,容易建造。

    不过只是几天的功夫,除了几座大垮度的木制厂房外,还在河边建起了一边十几排宿舍,虽然木制的房屋谈不上结实,可也算是有了一个住处。

    “照这样下去,再有几个月,这里差不多就能变成了一座小市镇了,”

    看着热火朝天的工地,施奕文还真有点佩服自己,这才几天的功夫,就在一片空地上弄出这么大的动静。

    船厂、厂房,还有宿舍,甚至还建了一个水力锯木厂。

    不得不说,只要投入足够的人力,那么建设的速度之快,肯定远超过的你的想象,这些才几天的功夫,甚至就连街道雏型已经显现了出来。

    “施大哥,照这样下去,恐怕不出几个月,这地方就变得比主寨还热闹了。”

    颜如玉说道。

    “人越多,也就越热闹,不过眼下这边用不了那么多人,以后再运难民过来的话,还是要把他们送到外面开荒种地。”

    这年月靠工业吸纳人口显然不现实,归根结底还是要屯田的,不过施奕文倒也没闲着,这些天他已经从超市里整理出了红薯、土豆之类的高产作物,土豆还是那种生长期只需要60天,亩产五六千斤的荷兰土豆。

    无论是红薯也好,土豆也罢,对于这个时代的中国人来说,无疑就是救命粮的存在,但是前提是要有足够的种子,毕竟,在超市里头也就只有几百斤而已。

    当然最后一步就是要推广出去,这个需要官府的强势介入才行,毕竟,在另一个世界,红薯的推广整整用了上百年。

    其实,就施奕文私心来说,他还真不太想推广红薯和土豆,毕竟,饥饿是驱使人们移民海外的最大动力。

    但是,人嘛,总不能一味的私心作祟吧。总不能眼睁睁的看着百姓饿死不是。

    “施大哥,准备什么时候去辽东?”

    颜如玉扭头问道,

    “嗯,去辽东之前,还是要先去一趟会安,再买上几船粮食,一来是咱们这边往后肯定也需要粮食,二来,辽东那边现在需求的就是粮食。”

    粮食!

    在小冰河期的北方,粮食才是真正的硬通货啊!

    “可施大哥,你这次从辽东带来的有一多半都是人参啦、皮毛、药材什么的,这些东西要卖掉的话,总需要时间,在会安那边买粮也需要银子。”

    颜如主有些担心的说道。

    “不一定非要给她们银子!”

    施奕文说道。

    “这次捐粮是我捐的,这笔亏空肯定是我来填上。”

    “施大哥?你打算掏这笔银子?”

    诧异的看着施奕文,颜如玉的目光中尽是不解,那可是几万两银子啊!

    “你放心,我有办法,对了,如玉,送你一个礼物。”

    说话间,施奕文就像变戏法似的,摸出了一个巴掌大小的礼物塞到她的手里。

    “这是……呀!”

    下一瞬间,颜如玉惊喜道。

    “施大哥是从那里弄来的?”

    那里来的?当然是超市里弄来的宝贝了,其实也就是一个便携的化妆镜而已。

    几天后,施奕文率领着他的船队,再次启航了,与上一次不同的是,这次他的船队足足有四艘船,这阵子船厂又新建了两艘与“黑风号”同级的双桅纵帆船。

    与上次不同的是,这次“黑风号”上多了二十几名“见习生”,这些“见习生”是施奕文在两千个辽东难民中挑选出来的,他们年龄各异,但都读过书而且还略懂些数学,这才是最重要的。航海需离不开数字,无论是用钟表法测量经度,还是用六分仪测量纬度,都需要数学。

    只要他们能够学会这两者,就能够解决大航海时代最大的难题——我在那,到那里去。

    不仅经度需要,就连测量航速,同样也需要数学。航海技术绝对是一门科学,甚至可以武断的说一句,正是大航海时代对海外殖民地、海外财富的渴望促进了航海技术的发展,进而全面推动了欧洲的科学技术水平。

    工程学、天文学、数学、冶金学、化学等等或多或少都与航海有一定的联系。

    “开始!”

    随着一声令下,见习生拿着手里的怀表,开始计时,另一名水手手握麻绳,绳子的一头绑着一块三角形木板,漂在海面上,另一头绕在绳车里,随着帆船的前行,绳子不断从绳车上松开,穿过海员的手心滑入大海。

    “停!”

    掌管怀表的海员大喊了一声,负责绳子的水手报出一个数字,这是这段时间里通过他手心的绳节数量。通过这个数量和时间进行计算,就可以得出正在航行的速度。

    而这个时代的欧洲各国的船长们在得知这个速度后,就会根据航行的方向,在海图上标明船只现在的位置。

    这是欧洲船只测量航速的标准方法,也是为什么航海速度是以“节”为单位的原因。现在的“黑风号”上也采用同样的方式,毕竟,对于传统的航海术施奕文根本就是外行,即便是这些还是他在北港的书房里通过翻看那些日本翻译的欧洲航海术书籍来学习的,当然,以后有机会他还是会让人翻译更多的欧洲航海技术的书籍。

    很快,那些见习生们就报出了一个数字,他们的计算结果都是相同的——16.2节。

    “好了,现在开始用六分仪测量纬度!”

    施奕文大声说道。

    “你们要记住,经纬度的测量关系到全船人的性命,也是解决航海最大的难题——我在那,到那里去的最有效的办法,是每一个船长必须学掌握知识。”

第114章 买卖(第一更,求推荐,求收藏)

    随着一声令下,船舷边的见习生们纷纷拿起了六分仪——都是北港的铜匠手工打制的,精度可能还不如施奕文的那个“摆件装饰”,但是凑合着也能用,再怎么着也比欧洲的同行们算的更准确一些。

    “你们注意观察太阳与海平线的夹角……”

    在黑风号的舰艉舷边,李思义拿着铜质的六分仪随着公子爷的讲解,学习如何测量纬度。

    已经年过三十的李思义曾经是沈阳生员,一直喜爱算术,甚至还曾通过《几何原本》等等欧洲数学书籍研究过欧洲数学,也正因如此,在众人之中,他不仅是计算速度最快的,而且学的也最快。毕竟,这只是简单的套用公式而已。

    “报告船长,我们现在所处的位置是北纬……”

    在李思义算出所在的纬度后,施奕文只是微微点头道。

    “嗯,很好,现在的时间是北港上午十一时三十五分,你计算一下我们所在的经度……”

    所谓的北港时间不过只是暂时代用而已,至于经度的本初子午线不能还用格林尼治吧,按照施奕文的计划,将来的本初子午线应该会以要么以北京要么就以南京的某一个天文台为起点,现的北港,不过只是临时凑合一下罢了。

    这些事情慢慢的来不着急。

    况且,“钟表法”测量经度只是暂时的,超市里头就那么一两百块电子表,僧多粥少不够用的,这个时代,钟表的制作工艺也很原始,每天快慢几分钟是家常便饭,这样的精度根本无法胜任测量经度的工作。

    唯一可行的办法是什么?

    就只剩下“月距法”了,就是利用月亮的移动来测量经度。但“月距法”需要大量的天文测量工作,首先必须画出一张准确的星表,搞清所有的星星每时每刻所在的位置,然后再搞清月亮每一天的运行轨迹,只有先完成这两件工作,才有可能运用这个方法进行海上定位。

    这就需要数学啦、天文学等各个方面的知识。换句话来说,钟表法需要的是制表工艺的改良,而“月距法”需要的是培养一批数学家以及天文学家。而这两者都需要时间!

    所幸的是,现在施奕文最不差的就是时间。而且超市里的两百多块电子表,让他现在不至于在海上迷航。无论是提高钟表制造工艺,还是培养天文以及数学方面的人才,都是发展的必然嘛。

    不急,慢慢来!

    先建一个学校培养一些人才再说。反正有的是时间。现在不过才是1626年而已。

    在接下来的航程中,李思义和其它的见习生一样,他们不断的学习着包括经纬度测量在内的航海知识,甚至还需要和水手一起学习如何操作大炮。

    对,与过去大明商船的水手伙计只是简单的学习操炮不同,施奕文特意编写了一套操作手册,让水手们练习操作大炮,毕竟,在另一个世界英格兰之所以能够横行大洋,最核心的原因就是能打炮啊!

    于是乎,在接下来的航行中,船上就没有谁能闲下来,除了练习炮术之外,水手们还要用磨石磨擦甲板,总之,每天从早到晚的训练,一定能够保证把水手们的精力耗尽,足以让他们没有精力打牌啦,赌博啦,当然更不可能闹事了。

    几天后,船队驶进了会安,与上次来会安不同的是,这一次船队刚一进港口,着实吓了他们一跳。

    “施公子的“黑珍珠号”回来了!”

    率先进港的当然是吨位较小的“黑珍珠号”,这几艘模样与欧式盖伦船和明式硬帆船都有着明显区别的纵帆船,一进港,就引起了所有人的注意的。

    “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

    人们好奇的掂着脚尖,看着这几艘船,上个月的时候,“黑珍珠号”和“黑风号”两艘船逆风出港,就让他们看傻了眼,甚至有人撇着嘴巴,小声嘀咕着他们是“自不量力”。

    可不曾想,现在人家非但好好的回来了,而且又多了两条船

    “不过这船上似乎没有装多少货啊,你瞧瞧这船吃水才多少?”

    “哎呀,你没听说嘛,施公子他们做的买卖和别人的不一样,人家做的是大炮买卖,知道什么是大炮吗?一门火炮能卖上千两银子呢!”

    人们在那里交头结耳的时候,码头的吏员却是满脸堆笑的看着刚刚入港的船队,当然他们并没有忘记去通知县尊,至于其它各家,肯定也收着消息了。

    “施公子回来了,这么快!”

    李归南惊讶道。

    “可不是,码头上的人都看傻了眼,要知道他的可是顶着风回去的,不但什么事都没出,而且还好生生的回来了,这朝廷里的人物可真不一样!”

    李益忍不住惊叹道。

    “怪不得当年三宝太监能到那么多地方,这朝廷肯定有什么外头没有的,能用在海上的宝贝。”

    “不可能,要是有那样的宝贝,早就被人给卖出来了。”

    看了儿子一眼,李归南说道。

    “红毛番的船一样擅长逆风,可一般情况下他们还是不愿逆风逆水的出海,那样出海的风险大,可这个施公子不一样啊,他居然大模大样的逆风出了海,兴许他还真有什么能耐也不一定……”

    “爹,他这次过来好像也没带什么货。”

    李益像是想到什么似的,说道。

    “他上次也没带多少货过来。”

    “这不要紧。”

    李归南笑道。

    “他带的货不多,可东西都是好东西啊,上次他走的时候说,这次至少带过来一百门炮,要都是红夷大炮的话,单就是这些炮就值十万两了!”

    嘴着这么说着,他又说道。

    “不过他肯定还带着其它的东西,很快咱们就知道了,不过他带的什么货过来,和咱们的关系不大,最要紧的还是他这趟买卖怎么样。”

    这趟买卖是什么?

    当然是粮食了。

    毕竟,对于会安的明商来说,他们最关心的还是这趟施公子的收益,还有这粮食生意能不能长长久久的做下去!

第115章 宝贝 (第二更,求推荐,求收藏)

    这一天晚上,会安的中华会馆里显得极为热闹,李归南等会安豪商们在这里设宴为施奕文一行洗尘。

    洗尘宴是常礼,可在宴席上众人说来说去,到最后话题还是绕到了他们最关心的那件事上——粮食买卖。

    对大家的心思,施奕文当然了解,酒过三巡之后,他就说道。

    “这次我回去时,粮食直接运到了辽东,诸位可能不太清楚,目前辽东军粮不足,所以这批粮食非但挣了不少,而且还解了朝廷的急用,诸位可谓是功不可没啊!将来有机会,我必定将诸位的功劳一一禀报给朝廷。”

    闻言李归南、孙川、曹银飞等人无不是喜上眉俏,对于这些土豪来说,他们可不在乎什么银子,他们有的是银子,他们在乎的是什么?

    当然是名声了。

    其实商人都是很好哄的,只要虚与委蛇,从名声上着手就行,就像晚清的时候,南洋的那些华商,赏个红顶子,再封个什么领事之类官职,那一个不是立马掏银子报效。

    但凡是人都爱好名声,都喜欢虚名,这一点上,大明没学会啊!

    大明没学会,没事。往后有机会,咱用。

    不就是照猫画虎嘛!

    不过,得寻个机会把自己的身份给解决了。只是扯着虎皮当大旗总不是长久之计啊。

    这事,回头得想个法子啊!

    把功劳上报朝廷!

    这可是光宗耀祖的大好事啊!心下一高兴,孙川就连忙说道。

    “施公子,您回天朝的时候,我等纷纷派出各家的管事,在安南各地收购粮食,虽说有些仓促,可现如今各家仓库里已经存有不下十万石粮食,你看这……”

    不等孙川把话说完,回过神来的施奕文就说道。

    “孙东家放心,这些粮食全部由公司照价收购。”

    施奕文直接了当的说道。

    十万石粮食,也不算多啊。

    三艘双桅船能装六万石,“黑珍珠号”小了点也能装五千石,剩下三万五千石的粮食可以装到空间里头,超市的边缘的仓库还空着不小地方,少说也能装个几万石粮食。

    成了!

    看样子这生意必定能长长久久的做下去了,孙川等人喜上眉梢的时候,他们甚至开始在心里盘算着如何让利益最大化了。

    一时间,众人无不是心绪纷乱,各自动起了各种念头来。瞧着他们神情,施奕文也没有戳穿他们的想法,人嘛,总是会受利益驱使。

    粮食,不过只是刚刚开始。

    施奕文说道。

    “这次来呢?除了继续贩运粮食之外,我还带了一些货物过来,除了上次来时定的火炮、火药之外,我还带来了一个玩意,请诸位给长长眼。”

    话音落下时,他就冲着门旁的随从点点头。门边的侍从冲着院子里大声喊道。

    “徐业,去把公子带着东西抬上来吧。”

    “是。”

    会馆外,有人大声回应,随即,十几名伙计肩扛手抬,以极为缓慢的步子,将一面半人多高,蒙在红绸下东西抬了过来。

    众人瞧着被抬进来的东西,无不是纷纷站起身来。目露疑色。

    “到底是什么东西啊。”

    李归南不解道。

    “长长眼?难不成是什么新鲜玩意?”

    “该不会是从皇宫里弄出来的宝贝吧!”

    “皇宫里的?那可是皇帝用的!”

    一时间,桌边响起了一阵低低的议论声,一方面他们有点儿好奇,另外一方面,则是因为施奕文的出身,他可是从京城过来的大人物,而且是受皇帝的差遣,其实这样的身份,要是搁在江南早就有人怀疑了,就是搁在广东肯定也会有人怀疑,毕竟当地可是有大明的官员。但是这边可不一样,除了一群土豪之外,那有什么官?

    有,宋运杰是官,可是这个官却做梦都想抱上金大腿,然后从“夷官”变成大明的官员。

    换句话来说,这地方都是没见识的土豪,且各有心思,自然对施奕文的身份不加任何怀疑,最重要的是,在他们看来,这人每次带来的东西可都不一般啊!

    虽然眼下人家是打着私人的名义过来的,可毕竟还是代皇帝老爷子过来办差事的,现在和人家处好了关系,万一将来皇帝老爷子论功行赏,又岂会亏待了他们。到时候,那怕就是让立一个论功牌坊,那也是光宗耀祖的事情啊!

    等到东西抬进来之后,紧跟着施奕文就走了过去,他先笑着冲所有人拱了拱手,然后又笑道。

    “诸位兴许也见过这玩意,这东西呢,说稀罕吧,倒也挺稀罕的,说常见吧,倒也很常见,不过我敢说你们肯定没见过和它一样的宝贝!”

    看了看众人好奇的目光,施奕文亲手将红绸布向下一拉,“哗”红绸下落时,下面的宝贝就露了出来。

    “呀!”

    瞬间所有人都愣住了,甚至还有人不由片刻主猛地向后退了半步,他们睁大眼睛盯着面前的东西,无不是一副惊讶状,甚至有人惊叫出声来了。”

    在他们面前倒映出来的是一张张惊讶的面孔,,那些面孔非但相貌清楚,甚至就连脸上的每一根汗毛,都能看得清清楚楚。

    这是……镜子!

    “镜,镜子……”

    李归南等人惊讶的睁大眼睛,他们甚至不由自主的揉了揉眼睛,然后惊愕的看着面前的这面装在雕花红木大境框里的玻璃镜子。

    玻璃镜子,在这个时代并不罕见。

    毕竟,早在一个世纪前,威尼斯的工匠就发明了玻璃镜,在他们的严格保密下,直到现在,玻璃镜都是一种非常稀罕的珍宝,几十前一个法国的王后结婚,威尼斯送的礼物,也就是一面书本大小的镜子,可就是这面小小的镜子,当时却是最昂贵的东西,价值十五万法郎。

    贵吗?

    很贵!

    那是半个多世纪前,现在,这样的玻璃镜已经便宜不少了,毕竟,即便是威尼斯人也知道,不能一味的只卖高价,总要把价格适当的降低一些不是。

    目前一个书本大小的镜大,大概需要……嗯,500两银子!

    而在他们面前的这面镜子有多大?

第116章 稀世珍宝(第一更,求推荐,求收藏)

    大!

    很大!

    可众人的嘴巴张的更大。

    “我的天啊!”

    众人惊讶的看着面前的雕花红木大境,惊讶的都合不拢嘴!

    那张大辐的镜子里映出了所有人的相貌,高矮胖瘦也好,黑白美丑也罢,甚至就连同某些人眼里涌起的贪婪,都被这面六尺宽,三尺高的巨辐玻璃镜子给照了出來,纤毫必现。

    这个时代并不是没有玻璃镜,其实在过去的百年间,红毛番的玻璃镜在大明,在整个亚洲就是抢走货,全世界独一份,只有威尼斯才有。

    那些产自威尼斯的玻璃镜,大多数不过也就是几寸大小,顶多也就是一两尺而已,的,可即便是如此,仍然对明朝的铜镜形成了碾压性的优势,毕竟,铜镜照出的人影谈不上太清晰,并且受材料的反光能力所限,距离稍远一点,角度再稍偏一些,就会失真,而且在东南亚这样的热带地区,更需要经常打磨,一个铜镜看似才几两或者十几两银子,可用起来真心不便宜。

    但玻璃镜却没有这些缺点,它不需要时常打磨,而且它照映的图像极为清楚,能够将周围的东西一股脑地全都照了出來。也正因如此,那些价值看似不菲的玻璃镜,一直都是市场上的畅销货。

    过去镜子的最大用途,是给女人梳妆。

    可是玻璃镜却多了一个用处,就是炫耀财富!

    从古至今从来不缺为了美人一掷千金的豪客,但是一掷千金本身就是一种炫耀。

    当然还可以搏美人一笑。

    而玻璃镜既可以搏美人一笑,而且还可以炫耀财富。

    也正因如此,那些一两尺的大镜,在东方一直深受欢迎,甚至到了18世纪,两广总督每年还会给皇帝进贡玻璃大镜——宽达五六尺的大镜,其价值仍然超过千两银子。

    而眼下,呈现在众人面前的这面镜子,却是这个时代不曾有过的大镜。毕竟,即便是威尼斯人目前也只能造出来两尺大小的镜子。

    因此,即便是这些见过世面的土豪们,面对这么一面大镜,也都是惊讶的睁大嘴,在片刻的失神过后,所有人都迅速意识到了此物的价值,有些甚至再也按耐不住内心的渴望,直接冲上前去。

    “公子爷,我愿意出两万两买下这面大镜!”

    孙川在第一时间就给这面大镜子出了一个报价。

    他的话声刚落,又有人说道。

    “公子爷,我愿意出两万五千两!”

    在有人紧跟着出价的同时!

    还有的人则用咆哮般的声音对家奴吩咐。

    “快,回去让家里准备好现银,我出四万两。”

    到了此时,已经不需要施奕文再说什么了,眼下这些人已经为这面镜子疯狂了起来。现在这张镜子里边一张张贪婪的面孔,他们所有人都知道,这面镜子的价值。

    但是会这么值钱,却超乎施奕文的意料。原本他知道镜子很贵,可却不曾想到会这么贵!

    这镜子是那里来的?超市里,挂在墙上的,其实,在超市的墙上还挂着更大的玻璃镜子。

    其实,将业还可以自己生产。那怕是一开始不能制造玻璃也没关系,超市的窗户上还有很多玻璃……只需要一点儿水银和锡箔就可以变成价值连城的宝贝!

    “我出八万两!”

    终于,沉默半天的李归南给出了一个报价。

    八万两!

    八万两买一面镜子!

    别说是施奕文,就连同其它人也都傻了眼,八万两,这可真是天价了!

    八万两!

    在李归南报出这个价格后,会馆内足足沉默了好一会。

    “不知还有没有那位老兄开价?不论价高多少,小弟都会再加五千两!”

    意在必得的李归南给出这个报价后,见众人没有说话他得意地笑了笑,然后他就叫过来家奴,吩咐他们回家准备银子。

    随后李归南又问道。

    “公子爷,不知公子爷那边可还有这样的镜子。”

    “暂时只有这一面,不过还有一些三四尺的小镜子。”

    施奕文随口答道,闻言其它人的眼前无不是纷纷一亮。

    三四尺的小镜,那也是宝贝啊!

    于是乎现场的气氛又一次热闹了起来,尽管再没卖成八万两的天价,可不过一顿饭后,靠着十几面大小不等的镜子,居然卖了二十几万两的天价!

    就是十几面破玻璃镜子而已!

    更让人惊讶的是,买到的无不觉得自己赚到了。

    甚至直到回家的时候,李归南的脸上都带着得意的笑容,不过还不等他进门,他的连襟许道梁就跑了过来,一同过来的还有亲家余泰林,他们两人一见到他,就大声问道。

    “你,你花了八万两买了一面镜子!”

    “没错,两位老兄来的正好,我告诉你们,这笔生意咱们赚大发了!”

    “八万两啊!”

    许道梁惊叫道。

    “李老弟,这,这可是八万两啊!”

    “就是啊,老弟,你,你怎么精明一世,糊涂一时啊!八万两,谁家会买这么一面大镜子啊,用它来搏美人一笑?谁家会那么有钱?”

    “就是就是,李老弟啊,这笔生意咱们是亏大发了……”

    其实国人对于股份制并不陌生,毕竟没有谁家是独门买卖,那怕就是一家人的生意,也分成长房、次房的份子,只不过这个股份往往是内部消化而已。李归南看似是会安最大的豪商,可实际上他家的生意也有十几人的份子。

    “哎呀,瞧你们吓的,不过就是八万两而已!”

    李归南得意的笑道。

    “八万两,买了那面像墙大小的镜子,咱们占了大便宜了!”

    说话的功夫,李归南瞧着两位不明所以的亲友,故作神秘的吩咐人上了茶,然后又慢吞吞的喝着茶。

    瞧着他那副悠哉的模样,余泰林问道。

    “李老弟,这镜子能买出去?”

    那可是八万两的镜子!

    “能卖出去,而且我估摸着,差不多能翻个一番,卖个十五六万两!”

    什么!

    余泰林睁大眼睛,连声惊讶道。

    “这,这样的买主到那找去!”

    许道梁也跟着附和道。

    “就是啊,谁傻了不成,会花这么多钱!”

第117章 人傻钱多速去(第二更,求推荐,求收藏)

    谁会花这么多钱?

    李归南仍然没有立即解释,慢吞吞的喝了一会茶,然后才说道。

    “德里啊!”

    不过只是随口一说,许道梁、余泰林他们两人立即惊声道。

    “你是说,说,德里国的皇帝!”

    德里国的皇帝!

    就是莫卧儿帝国的苏丹,明商们都是称他为“德里国”。

    “哎呀,怎么把那地方给忘了,他们能买得起,能买得起!”

    许道梁立即说道,他对德里也不陌生,德里皇帝……那是一个有钱啊!

    怎么个有钱法,就是这会正在位的沙贾·汗,给媳妇修个陵墓就花了4000万卢比,这可不是后来的印度卢比,而是那种用三钱多重的白银铸成的卢比,换句话来说,用一千万两银子给媳妇修个个坟。

    绝对的“壕”无人性!

    至于花个几十万卢比,买个宝石啦什么的,更是常有的事。

    他们怎么知道这些的?

    其实,明商从来没有缺习过大航海时代,甚至在达·伽马抵达印度的时候,就曾遭遇过“中国商人”,看似海禁的时代,官方口中的“大明海盗”就已经把商船航行到了红海,至于印度沿岸更是他们常去的地方。在欧洲各国航海家、东印度公司的航海日志中,都很清楚的指出——最大的竞争对手就是在那里经营百年的明朝商人。

    最后那些明朝商人为什么消弥于历史的长河之中?

    归根结底还是满清的入关以及随后的全面海禁。

    不过眼下,李归南他们这些海商们,对印度那是了解的门清。

    “况且,那个德里皇帝可是个情种,愿意为搏美人一笑一掷千金的主,都能花上百万两银子买一块宝石,就咱这面大镜子,卖他个二十万两,那都便宜他了!”

    李归南说笑说道。

    “便宜是便宜他了,可他们肯定不喜欢咱们的红木镜框,那些人喜欢的东西和咱们不一样。”

    “我知道,这事简单,找些回回工匠过来按照他们喜欢的弄,包金啦、镶银啦,再弄些宝石上去,反正咱们到最后还是要把价钱给加进去……”

    随后,李归南喊过来管事,接下来的事情自然再简单不过,无非就是找工匠按照德里皇帝的喜好,投其所好罢了。其实大抵上,那些玻璃镜,最后都会被他们卖给印度的苏丹啦、总督啦。为啥?人家真的是“土豪”啊!

    嗯,估计还会卖给“罗马苏丹”,也就是奥斯曼苏丹,这年月的奥斯曼帝国自称“罗马帝国”。他们共同的特点是什么?就是外来殖民统治,对国内的民众是极尽压榨,如此一来,自然也就有钱了。

    两天后,在会安发了一笔横财的施奕文,在处理好南洋公司的一些事情后,再次满载而归,船上装满了来大米,当然还有几十万两银子,然后逆着风驶出了会安……

    对于施奕文来说,他压根就不关心李归南他们会把玻璃镜卖到什么地方,即便是知道了,也是欣喜而已。他们能用玻璃从印度换回大把的银子是他们的本事,他们能航行到印度,更是他们的本事,本身大航海时代的原动力就是海上贸易的暴利,有一群海商在海上逐利,对南洋公司来说,绝对不是坏事。毕竟,眼下他根本无力顾及那么远的地方,相比于开拓印度市场,眼下最重要的还是要把粮食卖到辽东,然后把难民带到北港。

    毕竟,对于眼下的北港来说,人,实在是太少了!

    其实也不少了,要是施奕文去了马尼拉,恐怕会惊讶于这个时代马尼拉的人口之少——不过只区区千多人。这千人指的是西班牙人,从士兵到神父,西班牙人在这里经营了将近一个世纪,也就只有一千多人而已,就那其中还不少是土生的西班牙人。而在马尼拉城外却常住华人达到30000余人,与西班牙人都住在圣地亚哥堡不同,马尼拉的华人都住在城外,他们既有商人,也有水手,当然,少不了还有来自大明的海商,毕竟,正是这些海商的到来,让马尼拉殖民地得已保持繁华。

    和大多数海商一样,郑一官在马尼拉也有他自己的商号,他的商号就在港口边,打从一个多月前,顺风来到马尼拉后,和往年一样和西班牙人谈着买卖的时候,还没忘了另外一件事,整整用了一个多月的功夫,他才找到那个玩意。

    “这就是剑麻吧!”

    瞧着面前这株叶子像剑似的植物,郑一官的目光中充满了疑色,这是剑麻吗?

    他不知道。

    “大哥,费尔南多说这是剑兰,是一种花。”

    郑芝虎口中里的费尔南多,说是西班牙人,可实际上却是明,他父亲是明国水手,他母亲是墨西牙的土生白人,大帆船航线上有不少水手是明人,那怕就是在墨西哥都有数千明人居住。

    “管他是剑兰,还是剑麻,等咱们回去的时候,让那小子好好的看看这不是剑麻,如果是的话,那咱们郑家可就发达了!”

    郑一官说话的时候,手往外一指,说道。

    “你看这马尼拉城出的都是什么货?除了马尼拉麻,就没有旁的东西,要是没有那玩意,那些红毛番就只能用银子来换咱们的东西。他们除了银子啥都没有!”

    这话说起来有点儿酸,可对郑一官来说,酸不酸的不重要,重要的是,有了剑麻,他就能在北港种上大片的剑麻,然后像马尼拉这边一样,给郑家弄上一个世世代代的生计。

    其实,郑一官真的没有什么大抱负,顶多也就是想当个头目而已,升官发财才是他的梦想,至于野心,他还真的没有什么野心。

    其实,大抵上,他们差不多都是如此。

    “大哥,你说,这段时间,他施奕文在干什么?他直接去了会安那边,那边可没什么生意啊?”

    郑芝虎突然开口问道。

    “他?”

    郑一官冷笑道。

    “他还能忙活什么,他不知道会安那边可是广东人的天下,我寻思着他姓施的,无非就是想用大炮敲开会安的门,他……做梦呢!”

第118章 分田地

    就像做梦一样!

    置身于船上的陈立有些感慨的看着远处的海天一线,离开皮岛两天后,天气就没有那么冷了,这倒让他们感觉舒坦了不少,毕竟,在此之前,他们都是坐在甲板上,被刺骨的寒风吹着不说,一阵浪头打过来,更是要命的冷,那怕是披着层帆布能挡些水,那也不舒坦啊。

    要不是因为帆布下面还裹着棉被,估计他们非得给冻死在船上不可。

    可即便是如此,他仍然庆幸,庆幸能上这条船,毕竟,在船上他不仅能吃到饭,而且还能吃饱!

    老天爷保佑,等到了北港,将来就能天天吃饱饭了!

    船队越往南,天气就越暖和。

    一路向南,在离开皮岛的第八天,被暖暖的太阳晒着,昏昏欲睡的时候,陈立听到船上有人喊到。

    “到了,到了!快看,到北港了……”

    陈立和其它人一样挤到了舷边,往外看去,茫茫大海什么都没有啊。

    “他们骗谁呢……”

    不等话声落下,就听到有人喊。

    “看,有船!他们,那是在干啥?”

    顺着别人手指的方向看去,只见海上几艘不大的小艇,正在全力滑行着,他们不断的往海上投着什么东西,在海面上不时的翻滚起一阵阵浪滔。

    “哈哈,你们没见过吧,他们是在捕鲸,见到捕鲸船,就等于到了北港!”

    孙子林冲着他们大声说道。

    “等到北港你们就有口福了,不但顿顿能吃上白米饭,而且见天还能吃到肉,就是他们捕的鲸肉!”

    鲸肉?

    鲸肉是什么肉?

    对于船上的辽东难民来说,他们压根就不知道什么是鲸,即便是不少读过书的人也没听说过这玩意。

    不过这并不妨碍他们流出口水来。

    饭!

    肉!

    在众人的期待中,船队很快就驶进了北溪的河口,顺着河口逆流而上直抵北港。

    打从时间进了天启六年正月,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有船只驶进北港,船都是从辽东驶来的,船上的水手既有福建人也有辽东人,而乘客大抵都是辽东难民。

    相比于辽东的酷寒,到了正月底的时候,北港这边的冰雪已经消融了,对于抵达北港的辽东难民来说,在看到河岸两边苍翠的树木时,无不是面带惊色。

    “这,这才是正月啊!”

    “可不是,地里居然没雪!”

    对于世代生活在辽东的百姓来说,他们很难想象正月里的北港,居然会是这么一派春色,而在不适应之中,难免又会有点儿紧张。

    “他陈大哥,等一会上岸了,你得小心一点。”

    吴哲伟轻声提醒道,

    打从几年前辽东陷落起,辽东难民先入避难入关的那天起,他们就不受人待见,如飞鸟依人似的。争入州而州不见怜,投县而县不任受,甚且挟骗者指为逆党、佩剑者目为劫徒。

    既便是现在,那怕是有毛将军作保,初来乍到的他们,难免也会有点儿紧张,毕竟,这可是人家的地盘儿,到了人家的地盘上,是龙那也得盘着,是虎那也得卧着,至于他们这些人……那就乖乖的当孙子吧。

    只要能过上安生日子,就是当孙子又如何?

    “我知道!”

    瞧着身边的媳妇,陈立哼了一声,他默默的摸了一下刀柄,瞧着岸上苍翠的树木,目光中充满了警惕。

    在船靠近栈桥的时候,迎面而来的却是熟悉的乡音。

    “兄弟,你是打那来的?”

    站在栈桥边手持长矛的壮丁大声喊道。

    “皮、皮岛。”

    “我是说之前,咱老家是金州的,你呢?”

    ……

    所有的一切都让人感觉有些奇妙,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原本陈立他们都已经做好了要让本地人欺负的准备了,可不曾想,迎接他们的不是本地人,而是和他们一样从辽东过来的,他们都是无家可归的难民。

    而在这里,等待他们会是什么呢?

    站在桌子前,陈立一一回答着书吏的问题,无非就是他叫什么名字,多大了,祖籍什么地方,大抵上都是这样的问题。

    “会种田吗?”

    “种田?”

    陈立诧异道。

    “对,就是种田,会种水田吗?”

    书吏再次问道。

    “会的,会的,老爷,咱那块可是全辽东种稻最早的地方,打从正统年间,就有人种稻了,咱打小吃的就是米,种的的就是稻,咋能不会种呢?”

    明代辽东普遍种植水稻!

    这绝对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实际上早在洪武年间,朱元璋设立辽东军屯的时候,就有不少屯堡种稻,一来是因为军中有朝鲜俘虏,二来是因为辽东本身就是水稻产区。早在唐朝时辽东的卢城水稻就已经作为贡品上贡,到唐末契丹崛起后,因为稻田影响骑兵,契丹人才禁种水稻,到朱元朝收复辽东后,辽东军屯就再次大规模种植水稻。不过这一切最终皆毁于建奴之手,在建奴占据辽东后,数百万辽民不是被杀,就是逃亡内地,因为种稻耗费人力,建奴实施禁稻,最以至于后人压根就不知道,辽东在历史上,也是水稻的主产区,甚至在明代的京城市场上辽东米也是上等米粮。而东北大米再次出现在世人面前还是二十世纪之后的事情。

    辽东人擅长种稻,有点出乎意料的同时,这倒也让施奕文松了口气,毕竟,北港这边的气候条件,更适合种植水稻,而不是小麦或者高粱。

    所以,如果碰到会种稻的难民,就直接的分地。

    “会种稻就行,拿着号牌去那边等着,现在天刚开春,等你们训练完了,到了地方,好好的整整地,把田种起来。”

    种田……

    陈立惊讶的看着书吏。

    “老爷,种,种田,俺有田种?”

    “瞧你说的,不种田还能白养你不成,按咱们北港的规矩,你们两口人领三十亩田,种子、工具由官府提供,两年免租,只归还官府种粮、农具钱,第三年开始交租三成……”

    书吏的话,听得陈立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他有田了!

    而且还有三十亩。在陈立惊讶的说不出话时,身边的媳妇却激动的流出了眼泪。

    “大,大哥,咱,咱家又有田了,这,这田是咱家的吗?”

第119章 燧发枪(第一更,求推荐,求收藏)

    雨停了!

    雨停之后,孙子林从草棚里走了出来,他身上还穿着在辽东过冬的那件破旧棉袍,在皮岛的时候,他觉得这些破袄四下透明,冻死个人,可在北港这地方,却又觉得这袄太暖了,暖得让人直冒汗。

    “再等等,等到天气再热点,就把这袄洗干净了找人重新弹弹,做件薄袄,剩下的棉花再和旧被子一起打几床薄被,这地方,用不了厚被。”

    孙子林低声自言自语着,一边走,一边朝着地里看去。

    地里头尽是一片绿色,地里种的是土豆,不过这土豆不是他的,他是给公子爷种的田,等到收成了,这些土豆都要交给公子爷,说是还要拿来育种。

    “这样的一亩地,真能收个几千斤?”

    孙子林在心里犯着嘀咕。

    “要是真能收个几千斤,那老天就再也不收人了。”

    嘴上这么说着,他又一次扛着农具走到了田里,这片田是他的田,足足十五亩。

    “只要种上十年,一亩地再交二两银子,这田就是咱的了……”

    想到这,孙子林的心头一阵火势,他弯下腰继续干着活,就和往年开春时下地干活一样,甚至在干着活的时候,他忍不住喊了一声。

    “娃他娘,给俺倒碗茶……”

    话未说完,泪水“哗”的一下,就从孙子林的眼中流了出来,下一瞬间,他就直接坐到地上,嚎啕大哭起来……

    他的家没了,娃没了,媳也没了……都是死在建奴的手里了。

    这个家,就只剩下他一个人了,只有他一个人……

    远远的看着那边新来的一家人,看着他们两口子欢欢喜喜的砍竹木,搭棚子,孙子林长叹口气,擦了把泪,然后自言自语道,

    “这,这日子总得过下去……”

    说罢,他就朝着那新来的两口子走过去,远远的对他们说道。

    “兄弟是新来的吧,我就住在西边,往后咱们就是邻居了……”

    ……

    不是每个来到北港的难民,都会去种田,会制革的去了皮厂,会打铁的去了铁厂,木匠当然是去船厂之类的地方。

    当然,这些辽东难民作为新移民来到这里,必不可少的还是要进行军训,军训的时间不长,也就是半个月而已,有一些训练出色壮丁还会被抽到护卫队。

    北港护卫队和庄丁不一样,每个月有一两半的军饷和一石米的口粮,这样的待遇比在辽东当兵还好,其实,名义上没有辽东兵军饷高,可实际上辽东兵能领到一半,就已经是老天爷保佑了,也正因如此,看似粮饷富余的辽东,很多士兵将自己的行囊衣物都典当而去,穷的衣服穿不起,只能光着身子穿戴盔甲。

    可在北港这边,护卫队却见月能拿着足饷足粮,非但没有克扣,每天还能吃到两顿肉。不过相应的,护卫队的训练也极其繁重,从早晨五点直到晚上五点,一训练就是一整天,甚至到了晚上,还要再学识字和算术。

    对于日夜操练的护卫队员来说,最轻松的差事,莫过于在港口、仓库等地方执勤了,那些地方只需要站岗,站岗再怎么着也比训练轻松吧。

    “谁他么说的这活轻松。”

    站在兵器厂门前,熊五在心里骂起了娘来,他们班刚刚被抽到这边,这个岗一站就是一个时辰,一动不动的站在这,可真不轻松啊。

    不知道多少次,他都想动动,可他不敢动,为啥?

    对面有几个护兵在看着呢,那几位护兵可是跟着公子爷过来的,公子爷现在就在厂里。要是回头他们碎上几句嘴,扒了他这身衣裳,那可就亏大发了。

    当兵,可不是谁都能当得上的!

    一个月一两半的银饷,再加上一石米的粮饷,够养活一家子人了!

    可……熊五也没有家人要养,想到死在建奴手里的家人,熊五手紧紧的握着矛杆,目光流露出来的尽是杀意。

    大抵上护卫队里的人都和他一样,家人都死在建奴的手里,其实这地方大伙的遭遇都差不多。

    “早晚有一天,非得报了这个仇不可!”

    熊五在心里盘算着的时候,在热腾腾兵器厂里头,尽是一片锤锻声,通红的钢锭在水力锻锤的锤打下,被打薄成钢板,一个多月前,随着水力锤的应用,曾经的作坊变成了一座工厂,从铸炮到锻打各种兵器,甚至还造出了盔甲。尤其是随着辽东难民的到来,其中的工匠更是不乏会打制兵器的工匠,倒也缓解了兵器厂工匠不足的困境。

    当然,对于施奕文来说,他之所以会来这,是为了兵器厂新造出来的火器。

    “这就是咱们造的燧发枪?”

    拿起桌上的燧发枪,施奕文问道。

    “对,公子爷,这是咱们造的燧发枪。”

    太郎连忙答道。

    “按公子爷当初的吩咐,咱们改了一下这个击发机,它的结构变得简单了一些……”

    “简单就好,简单就好……”

    瞧着手中这支燧发枪,施奕文端起来瞄准了一下,然后满意的点了点头,这支燧发枪用的狗锁式枪机已经和几十年后的燧发枪有点儿类似,结构不像它的原型那么复杂,其实,这支燧发枪完全是意外的发现,最初施奕文也没想自己从奥伦治城买来的那一百多支火枪中居然有几支燧发枪,虽然枪机是原始的狗锁式枪机,甚至枪机还采用无锅盖设计,下雨天或是潮湿的天候有无法作战的问题。但有了原型,接下来的改进就再简单不过了,甚至都不需施奕文出手,他只需要把自己的想法告诉太郎他们,他们就研究出来了新式的狗锁式枪机,虽说费了些时间,可咱现在也不着急不是。

    “试过枪了吗?”

    施奕文问道。

    “试过了,公子爷,就像您说的那样,加了一个不起眼的锅盖,就是下着雨的时候,都能打得响,可比过去的铁炮好用多了,即便是最好的铁炮,下雨的时候也不能用。”

    “那是,燧发枪才是未来啊!”,

    施奕文笑道。

    “走,到院子里试试枪。”

第120章 (第二更,求推荐,求收藏)

    “就是口径小了点。”

    在装弹时,施奕文随口说道。

    “以后口径可以加大一些。”

    口径大意味着威力大,在大威力的火枪的面前,盔甲不过就是摆设而已。好像历史上,满清就是靠着盔甲重步兵横行的。

    装好铅弹后,施奕文又一次打量着手中这支燧发枪,这是一款不折不扣的燧发式火枪,有着基本的燧发式火枪样式,虽然枪托还是那种原始的瑞典式枪托,但绝对比铁炮啦、鸟铳之类枪托更可靠。

    据枪、瞄准……

    扣动扳机的瞬间,夹着燧石的击锤猛然撞击在火药池内,“砰”的一声,伴随着后座枪口喷发出一团火焰,在硝烟散去时,二十米开外的木板上多了一个弹孔。

    打的倒也挺准的,施奕文心说道。

    “还不错,不过枪托可以改进一下,这种枪托配上刺刀就不太方便了,枪托的式样就是……”

    随后施奕文就解释着枪托的样式,别看那种枪托不起眼,可却也是欧洲人几十经验的积累,甚至就是这个看似原始的狗锁式枪机,那也是用了几十年时间不断改进的产物。

    随后施奕文又画出了套筒式刺刀的外形。

    燧发枪、刺刀,有了这两样,差不多就可以横行这个时代了吧。

    当然还有大炮。

    搁一百年后,英国人不就是靠着这三样横行于世界吗?在各地称王称霸吗?

    “就造着这个式样,先造两千支吧!”

    其实现在的护卫队不过只有千人,但是船上也需要火枪啊。

    “两千支!”

    太郎惊声道。

    “公子爷,咱们造不出来啊!”

    “怎么铁不够?不会啊,这不是刚从辽东那边带来几百吨铁吗?”

    与早先不同的是,现的施奕文已经不需要再考虑铁料不足的问题了,毛文龙那边就有现成的铁矿,皮岛对面铁山,在几个世纪后仍然是朝鲜最重要的铁矿之一。从辽东带回难民的同时,他们还带来了大量的生铁。

    充足的铁料不仅让兵器厂可以大量铸炮火炮,而且还制造了大量的农具,实际上这才是兵器厂最重要的产器。

    “不是铁料不是够,是工匠不够。”

    太郎连连摇头说道。

    “咱们厂里一共也就一百多个工匠,就是全拉过来造火枪,不说别的,就是两千支枪管也要用上半年的时间,枪管要一锤锤的打出来,还有就是钻膛,更是费时费工。”

    “打制枪管?”

    看了看手中的燧发枪,施奕文这才想起来,这个时代的枪管是用铁板卷制而成。从卷管到光管,每一步都是费工费时。

    施奕文曾看过他们打制枪管的过程,先取一块熟铁然,在锻铁炉上加热,然后把红热的铁板放在U形的模具,不断的敲打,经过多次捶打的铁板慢慢的变成了U形,就这样不断的重复。整个过程全部都是人力。

    人力……

    想了想,施奕文说道。

    “人力不够,为什么不能用水力呢?”

    “用水力?”

    太郎惊讶道。

    “公子爷说的是水力锤?那个不是打制盔甲的吗?”

    “对啊,就是水力锤,既然它可以打制盔甲,那肯定也能打制枪管了。”

    “可,公子爷,那个锤太重。”

    “那就换轻锤,多尝试一下,有现成的水力锤不用,何必非要用人力?有现成的工具,要想办法扩大的它的应用范围,还有这个枪管打磨钻膛,我看也可以用水力钻,咱们这边临着北溪,水力充足,用水力代替人力的话,我估计应该产量至少能增加几倍……”

    整整一天,施奕文一直呆在兵器厂,和工匠们一起研究着如何扩大水力锤的应用范围,顺便又弄出了一台木制的卧式钻床,用于加工枪管,其实钻床在船厂那边早就投入了实际应用,专门给龙骨、肋骨钻孔。

    有时候新技术的应用并没有想象的那么迅速,至少在应用范围上,总需要通过一些改进,才能加以应用。

    忙活了一天,等弄好了那台木制钻床,离开兵器厂的时候,天色已经黑了,在施奕文将要离开兵器厂时,便朝着河对岸的船厂看去。

    “差不多是时候把船厂搬过来了……”

    盯着对岸的船厂,他自言自语道。

    现在这边基本上已经走上了正轨,甚至就连人口也早就突破了万人——十天前,他再次从皮岛回来时,五艘船运来了整整四千六百人,虽说船上的拥挤程度远甚于大名鼎鼎的“运奴船”,可也就是短短几天而已。这些人的到来,让这里的人口突破了万人大关。

    单从人口上来说,这里已经不逊于北港了。

    而且,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每个月船队都会送来几千辽东难民,只要有了船,就可以源源不断的把人送到这里,毕竟在皮岛,在朝鲜北部有上百万难民生活在那里,甚至在渤海湾的岛屿上还生活着数十万辽东难民。还有北直隶以及山东沿海。。

    只要有了船,就可以把人源源不断的带到这里,这里有大片的土地等着他们去开垦。

    关键还是船啊!

    这船需要一艘艘的造出来。

    “那些工匠,差不多应该能单独造船了吧!”

    施奕文自言自语道,

    想要造船就离不开工匠,从辽东过来的工匠一直在学习着如何造新式海船,而在河口一带,还有几百个人学习如何操帆,纵帆的操帆并不复杂,但也有别于传统的硬帆。

    有了船,有了人,就能把更多的人带到这里。

    心里这般寻思着,施奕文的眼睛一直在注视着船厂,在暮色中可以清楚的看到对岸河边排成一排的三艘海船,那三艘海船差不多也快下水了。

    风帆时代就是如此,只要有充足的原料,有工匠,就可以迅速爆出一大堆船只,这才多长时间,自己差不多就有十艘海船了。

    要是这边再建个新船厂,估计用不了几个月,北溪上就能停满帆船。

    “还是先和如玉打个招呼吧!”

    毕竟,在名义上如玉还是北港的当家人,要把船厂搬到这边,总得和人家打个招呼不是……

第121章 生意 (今天加更,求订阅)

    夜幕降临的时候,北港到处都是点点的灯光,油灯亮了起来,虽然光线昏暗,但是却也显出了几分生机,而在水寨的船厂里,三艘双桅大船已经隐约显出了船形,在船厂里站着一些工匠,包括李大个子在内的从辽东过来的工匠,虽然在结束一天的劳动后身体极为疲惫,可是在瞧着这艘海船时,他们的神情中却都带着些得意。

    “瞧着没有,再有几天的功夫,等再上层漆,这船就能下水了……”

    握着烟袋锅子,李大个子颇为得意的说道。

    虽说他们现在造的船和过去不一样,可有些东西,并没有太大的区别,虽然现在他们不过只是打个下手,可现在搭手造了几艘海船后,基本上也弄明白这种帆船是怎么造的了。

    “李大哥,你说咱们啥时候单造艘大海船啊?”

    “不急不急,你没听公子爷说嘛,等咱们熟悉了,到时候,在河对岸一连排同时造上几艘船。”

    河对岸当初的那片林子,早就变成了一座市镇,船厂就在河边的一片平地上,相比这边的船厂,那座船厂的设施更齐备,甚至还在河边修了个石船坞。在离船坞不远的棚子里,还堆放着大量的木料,那些木料都是用来造船的,不过至少要阴干一年以上才能派上用场,这地方和鸭绿江那边一样,最不缺的就是造船的料子。甚至就是现在还有一支上百人的队伍,在北溪上游两岸伐木,伐下的木头顺流直下自己漂到北港。

    当然更不差建房子的木料,现在河对岸早就盖起了不少房子,有街有房的,瞧着倒也有了几分市镇的模样,将来他们也会搬到在对岸住。

    瞧着不远处一群孩子正跑来跑去追追打打,手里拿着旱烟袋的李大个子不禁嘀咕道。

    “这地方可还真好啊……”

    “可不是,就跟书上说的世外桃源似的,不但能吃饱饭,而且还能安安生生的过日子。”

    可不是,这里的安生日子,到那找去?

    当天晚上,和往日里一样,又是一顿白米饭,碗里头甚至还有几块大肉。

    肉是鲸肉,吃起来和牛肉差不多。

    大口的吃肉,大口的吃饭。

    这日子……舒坦啊!

    要是能有个婆娘,那就更舒坦了。

    不过,婆娘这种稀罕东西,也就只是能想想而已,这边的女人实在是太少了一些。在皮岛那边同样也是如此。

    男多女少没法子的事情。

    ……

    坐在船厂石船坞边,抽着烟袋的时候,偶尔他们会用烟袋锅子敲敲身边的青石台阶。李东柱与耿秋生就这样在坐了一会儿,闲聊了一阵子。

    “听说了吗?”

    “啥?”

    “伐木队里头有人娶了个媳妇回家。”

    “媳妇?”

    耿秋生惊讶道。

    “这地方那有女人让他们娶?”

    “这地方没有,附近的生番社里有啊,听说那人就用了几匹布,就换了个媳妇……”

    李东柱说话的时候,脸上那是一个羡慕啊,别说是他了,就连同听说的人也跟着羡慕了起来。

    为啥,在这种男多女少地方,能找到媳妇,本身就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啊。

    “也不知道,咱们啥时候才能找着媳妇啊!”

    “找媳妇?美的你……”

    握着烟袋锅子,耿秋生大大咧咧的说道。

    “咱们这地方,男的多,女的少,找媳妇下辈子吧!”

    “实在不行咱找也找个生番得了。”

    “生番,连衣裳都不穿的那种?你也敢朝这狼窝里头带?”

    “让她穿衣裳就了……”

    僧多粥少,没办法的事情。

    李大个子的眼睛眯成一条细缝,他看着远处,就那么寻思着,生番,生番也不一定能轮着你们两傻小子啊。

    没法子啊……

    别说是找媳妇了,甚至就连妓院里头都没有几个女人,有人的地方难免会有这些三教九流,原本在北港就有妓院,现在妓院的东家不过是扩大经营而已。可那地方也是要排队的。

    抽烟的功夫,那边有凑到李大个子身边说道。

    “李老哥,要不然晚上一起去丽春院逛逛?”

    丽春院?

    心魂一荡,李大个子点头道。

    “那成,咱哥俩晚上去逛逛的”

    二月初正是暮春天气,华灯初上,巷子两侧各家院子中传出一阵阵欢笑之声,中间又夹着男人们的说笑声,在这地方既然没有唱曲的,也没有闹酒的,笙歌处处的那一片升平景象,在这里也没有,只一个个排成队的男子,在那里焦急的等待着。

    在这片等待之中,男人们偶尔会竖耳听着从各处院子中传出来的声音,有女子惊叫声,有男子的闷哼声,乱七八糟的乱成一团。

    什么丽春院啦、香飘阁啦,诸如此类的院子,其实就是最简陋的那种私娼暗宅,但凡是有码头、有水手的地方,就少不了这地方,从古至今皆是如此。只不过因为这里有着许多单身男子,这地方的生意显得更火热一些。

    对于敞开门来做生意的人来说,外间的热闹就意味着生意兴隆,可这几天郑鸿山的心里却有些不踏实,心里头总是有些不太自在。

    “老二,你说要是一官回来了,咱们可怎么交待啊。”

    “交待?交待什么?”

    郑鸿海说道。

    “这边的生意啊,咱们的生意是好了,可是这才几个月,这边的辽东人就上万人了,他回来了肯定会和大当家,和姓施的斗起来,咱们把生意做到这,一官回来了会不会怪罪咱们?”

    身为郑一官的堂兄弟,郑鸣山心里很清楚,他的生意就是靠着一官撑起的场面。

    “怪罪,怪罪咱们又怎么能样?”

    郑鸿海瞧着大哥说道,

    “过去咱们在寨子里做生意靠的是他,可是咱们也没少往他那送银子吧,咱们现在在这边做生意,他管得着吗?”

    “可,到时候,一官他要是找上门来怎么办?”

    郑鸿山说道。

    “到时候,咱们可就只能关门了,按他的脾气,肯定不会让咱们在这边儿继续做生意的!”

    “关门?凭什么关门?”

    郑鸿海大声说道。

    “就凭咱们过去靠着他?大哥,咱们为什么非得靠他……”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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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记住UU小说的网址:http://www.uuxs8.net/r36205/ 第一时间欣赏大明海贼王最新章节! 作者:无语的命运所写的《大明海贼王》为转载作品,大明海贼王全部版权为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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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海贼王介绍:
天启五年,这是大明王朝走向崩溃的前夜。
此时,崛起于白山黑水的野猪皮迁都沈阳,据占辽东。
这一年,小冰河期笼罩下的大明各种灾害持续不断,各地大饥,致人相食。
此时,欧洲人正跨越大洋,在全世界掠夺殖民地。
这一天,一个年青的社畜穿越了,还不等他立下济世安邦的宏愿,一个面若冰霜的绝色女子便挥刀砍来。“淫贼……纳命来!”等等?这是什么情况?你是谁?我——海贼王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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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p认证群:150536544大明海贼王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大明海贼王,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大明海贼王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