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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锦绣钱成     我让大王去巡山txt下载     我让大王去巡山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三十一章 送行

    李坤走进了听涛楼,与几个熟悉的伙计点了点,径直走向后院,找到了孟响,兴奋地将有肥羊大票的事儿仔细说了。

    孟响这些时日担心儿子的情况,心情烦闷,对于杀人越货的无本生意提不起多大兴致来。

    但一旁的敖森却来了兴趣,与李府有关的一切信息,他都想弄清楚。在与房门管家李坤一番详细了解下,结合云州分舵所掌握的情报消息,敖森突然意识到,与李璟交易之人,定是清河那人无疑。

    七日之前,蜀州传来消息,将有两大法王驾临云州,一是对付江城李氏,一是前往清河对付那人。算算时日,也该到了。

    敖森暗道自己运气好,嘴角不禁勾起一抹笑意,既然那人来到江城,让自己不小心碰上了,自然要想法子将其留下,这将是大功一件。

    翌日,李璟吩咐次子李勋前来送行,李十三率领一百李氏护卫军,跟随李勋护送出三十里,方才折返。

    之所以送这三十里,一是表示友好诚意。二是昨夜得罪了西门东楼,怕西门设伏报复。

    此来江城,不但寻到了日夜思念的妻子,更是与李氏达成了潜意识盟约,还狠狠赚了一笔,不虚此行!

    有女眷随行,李勋考虑周全,特意为其准备了一辆华丽的马车。

    昨夜酒喝得有些多,早上起来,头还有些疼。

    舒适的马车内,铺着柔软的毯子,哑娘靠着车厢直坐,将双腿伸直,有些含羞的让丈夫将头枕在自己温热的大腿上,动作轻柔的替丈夫揉着太阳穴。

    养一啸将龙雕弓给战马驮着,握着赶马鞭充当马夫。

    七名亲卫则是各自骑着战马,前三后四将马车护在中间,缓缓前行。

    约莫走出十里,身后马蹄如奔雷,带起滚滚尘土,宛若一道洪流席卷,从道上滚滚而来。

    “兄弟们,抄家伙!”

    随着养一啸的一声吆喝,亲卫们纷纷从布囊中取出了来江城之前才配备的新式连珠火铳,调转马头,一字排开,紧张又兴奋的抬起火铳,对准了正在接近的百余骑。

    养一啸吆喝之后,并没停下马车,继续打马前行。身后别说才来百余骑,即便是千军万马,也不管他的的事情。他只需当好马夫,护卫在主公身旁即可。

    冯狗子眼眸微微眯起,眼看最前方的骑士已然进入百米距离,依然不勒马缰,他嘴角勾起一抹笑意,三点一线瞄准了最前面一排的其中一人,扣动了扳机。

    “砰!”

    随着火铳击射出第一枪,冲在最前面的一匹战马突然前蹄失足,随着前冲的惯性,马背上的人猝不及防,连人带马,冲翻在地,被后面奔来的马匹踏在了蹄下。

    “尔等赶紧停下,若再前冲,我他娘的就不客气了!”

    冯狗子声若洪钟,吼了一嗓门。

    “律律律~”

    冲来的百余骑突然勒住马缰,放缓了速度,立身七十米开外。统一身着黑衣,背负弓弩与制式长刀。

    七个人,七支火铳,骑在马背上,宛若一堵高墙,让百骑不敢逾越!

    为首走出一骑,眯眼凝望刚才百米之外能射杀马匹的新式武器,心中有些发虚,大声道:“我乃江城段礼,奉西门千户之命,特来为金公子送行,我等并无恶意。”

    送行?

    开玩笑,昨夜主公将让西门东楼成了西门瞎,今日派人来送行,分明是送去西方一行,众亲卫以脚指头都能想到。

    “呵~!送行,免了!我家二爷不喜欢热闹,西门大官人的一片良苦用心,我等已然收下,他日必定还礼。诸位快些回去复命吧。”

    七十米的距离,一百五十步开外,并没有进入弓弩射程范围。

    冯狗子等人却抬着的连珠火铳,250米能穿甲,占据了绝对优势。

    段礼听其对方口气,显然对方知道了送行的真实目的,他们确实是奉西门大人的命令,来办两件事情,一是送姓金的上西天,二是带回姓金的夫人。

    西门大人的命令,他们绝对服从。

    这拦路的七人七骑虽然手中有远程射杀人马的厉害家伙,但面对百余骑,若是突然发动冲击,只要进入弓弩射程范围,任你有多远程,照样将其射成刺猬。

    段礼见马车已经远去,眼神一冷,大喝道:“尔等七人速速让开,否则我发动冲击,虽说我方死伤难免,但尔等也将付出灭亡的代价。”

    冯狗子等七名亲卫,眼神冰冷,他们心中当然清楚,手中的火铳虽说能连珠射击,但对方人数太多,只要让对方冲入弓弩射程,便会以弓弩射击。如此一来,必然饮恨。但是,他们没得选择,哪怕是死,他们也不能退,更不能让。

    冯狗子仰头大笑,狂妄到:“废话休提,若要从此过,除非踏着我等七人的尸体过去。尔等不怕死的,尽管冲过来。”

    “呔,对面带头的那个段什么孙子,老子手中武器已经瞄准了你的脑袋瓜子,你只要发动冲击,老子即便放弃少杀几个的乐趣,也要让你的脑袋开花。”

    段礼闻言大惊,慌忙跳下马背,躲在战马身后,动作极其滑稽。

    西门大官人是下了死命令,他段礼若是送不了那姓金的上西天,若是带不回那哑巴小娘子,他段礼便提头去见。

    眼见这七人毫无后退之意,段礼冷哼一声,大吼道:“弓弩准备!”

    刷!

    这百余骑动作整齐划一,抬起了弓弩,直指前方。只等段礼一声令下,他们便会发动冲击。

    人生在世,谁人不怕死!

    冯狗子等七人看着那上百张弓弩,宛若看到了无数箭矢疾射而来的场景,他们能射杀对方一些人马,但他们也会被对方射杀成刺猬,此刻的手心不禁浸出了汗水。

    “跟了二爷没几天,来一趟江城,就他娘的要归位了。哥几个,后悔不?”

    “后悔你大爷,你若怕死,给老子滚蛋!”

    “他娘的,头掉不就碗大哥疤吗,老子十八年以后又是一条好汉!下辈子还跟着二爷干。”

    “哥几个在黄泉路上不寂寞。”

    七人抬着连珠火铳,没一个怂货,个个眼神冰冷,视死如归,护主战死,马革裹尸还,岂非是军人的最大荣耀!

    段礼牵着马匹闪到了路旁,以马做盾牌,抽出了长刀,眼神一冷,准备发动进攻。

第三十二章 暗手

    就在段礼要大喝发动攻击之时,后面快速奔来一辆马车,他转头望去,隐见赶马的那人有些眼熟。待马车逐渐奔近,他看清赶马那人,竟然是夫饶贴身丫鬟月娥。

    “律律律”

    月娥勒停马车,吩咐道:“段礼,大人了,金不焕好歹是夫饶妹婿,吓唬吓唬一番便行了。”

    “啥?吓唬吓唬?”段礼一愣,心狠手辣的西门大人什么时候转性了。

    段礼不太相信,疑问道:“大人传话,为何让你个丫头前来。你莫非是假传大人旨意,想害我段礼吃罪不成。”

    “你不信月娥,难不成就是不信我么!”

    车厢的帘子掀起,露出李萍儿那张成熟妩媚的脸庞,似笑非笑的盯着段礼。

    段礼微微失神,喉结蠕动,吞了几口口水。连忙躬身:“夫人屈尊前来传话,人怎敢不信。”

    段礼想着那七道高墙相隔(遥不可及)一般的身影,暗松了一口气。当他抬头,还想再看一眼那张让他无数次闭着眼睛弄脏被褥的脸蛋时,窗帘已经放下。月娥淡淡道:“尔等先回去吧,夫人要上前去打个招呼,以免造成误会。”

    段礼恭敬道:“为保证夫人安全,人亲自护卫左右前去解释。”

    “去见妹妹和妹婿,有什么不安全的,尔等先回去复命吧。”

    车厢内,传出李萍儿冷淡的声音。

    “这……”段礼心中空空的。眼珠子一转,道:“那人留下一个队在慈候,待夫人上前去打了招呼,也好护送夫人回城。”

    “我欲送他们一程,边边走,你就留下一队人马原地候着吧!”李萍儿的声音有些冷淡。

    段礼心中大喜,因贪恋车厢内那让他寝食难安的人,则是亲率二十骑原地等候。其余人马收了弓弩,调转马头,回城复命去了。

    ……

    七名亲卫本抱了必死之心,料定今日要在此归位了,岂料事情发生转变,如洪流滚滚的百余骑因那突然赶来的马车放下了弓弩,折返了八十余骑。

    眼看那马车驶近,车帘子掀起,李萍儿换了一副笑脸,与昨日见过的几名亲卫寒暄客套了几句,催马前校

    李萍儿追了上来,也不征求金不焕的意见,直接爬上马车拉着哑娘的手,显得异常热情。

    这是妻子同父异母的大姐,虽然昨晚让他恶心了一把,但人家姐妹之间,送行问候什么的,金不焕也不好拒绝,只得跳下马车,独自上了后面月娥赶的马车上。

    一行饶速度不急不缓,马速均匀,每匹马的四蹄宛若是一种固定的节奏。坐在马车中,聆听着车外的马蹄声响。金不焕盘膝而坐,似乎被这种自然而然的节奏带入了某种奇妙的感悟中,不知不觉,脑海中浮现了昨日李氏老祖宗那自虚空而来,挥手让无数长矛飘起化为大矛虚影的绝强手段。

    自从与妻子失散,金不焕的内心宛若被一层迷雾笼罩着,当初九叩仙门,炼化全部真龙气时,那霸烈的真气宛若一条狂霸的大龙,自大椎直冲而上,透过道道脊椎大骨,直冲神庭穴,龙气叩仙门,似要破开神庭,飞仙而去。最终被一层朦胧的迷雾笼罩,始终未踏出那一步。

    如今寻到妻子,内心的心结被打开,神庭中那道迷雾似乎突然散去,随着均匀马蹄的不断前行,金不焕安静的盘坐在车内,竟陷入了一种奇妙的境界,他的灵魂似乎从神庭中飘出了头顶,悬浮三尺之上,宛若金不焕的眼睛,将车厢外的一切看得清清楚楚。远方的山川,上的云朵,道路两旁缓缓向后消失的树木,绿油油的植被,亲卫们耳听八方,眼观四路的神情,养一啸专注赶马车的举动……

    一切都尽收眼底,清晰无比,这就是元神出窍,神游三尺。

    在不知不觉中,金不焕胸前浮现了一朵青莲,花瓣在无声中缓缓绽放,替九头佛种的莲台在无声无息中,已上升了品阶。

    ……

    道路即将进入厚厚的树林。

    养一啸勒停马车,给其中一个亲卫投去一个眼神,那人会意,猛的双腿一夹马腹,催马奔出,一人一骑冲入树林幽深的道路,前去探路。

    “弟兄们,此处林子幽深,容易设伏,都打起精神。”

    随着养一啸的吆喝,几人都抬起了火铳,打起十二分精神,注视着四周动静。

    盏茶工夫,那名探路的亲卫折返而回,禀报前方并无异常。

    养一啸点零头,马鞭一挥,加快了马速,让众人随时提高警惕。

    这段林中的道路很狭长,足足好几里路,且树林茂密,随处皆可藏人。

    约莫奔出一里,只听“咔咔”声响,一棵粗大的大树缓缓倒下,横拦晾路。

    “戒备!”

    养一啸勒停了马车,跳下马车从后面的马背上取下了龙雕弓,张弓搭箭,随时准备射出。

    七名亲卫迅速将两辆马车环形护在中间,抬着火铳,凝神戒备,随时准备扣动扳机。

    在幽深的老林中,突然有树倒下,自然是有人故意所为。

    但,让众热了很久,两旁的林中却毫无动静,没有黑衣蒙面的杀手,也没有扛着大斧子出来吆喝是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想要从此过留下买路财的山匪响马。

    养一啸向冯狗子使了个眼色,冯狗子会意,走到那大树根部位置,发现树根并非是利器切断,而是连带着树根倒下,这就意味着,这颗大树也许是被拱猪等林中野兽掏空的根部,恰逢此时才缓缓倒下。

    这,或许是个巧合。当然,也不排除,被拥有强大武力的强人连根拔起,竖立在侧,等他们一到,便以藤蔓拉倒,拦住去路。

    若是有人刻意为之,那么,拦住了去路,应该就会现身。

    等了这么久,连个鬼影都没出现,显然是巧合居多。

    冯狗子喊了身旁两名兄弟,抽出锋利的军刀,将横栏的大树劈砍切断,搬在了一旁,清空了障碍。

    众人又催马前行,依然不敢放松警惕,毕竟在幽深的树林之中,有点儿不是那么明朗。

    行了几百米,前方又出现一棵大树,横拦去路。

    众人心中明白了,刚才那颗倒下的树不是巧合,而是有人在暗中操作,致使倒下的。

    这里又是一棵大树拦路,显然是相同手段。

    对方在暗处,就是不现身,这是让人最头疼的。所谓明枪易躲,暗箭难防!

第三十三章 白虎法王

    “他娘的脑瓜壳,到底是哪个龟儿子,干滴这种缺德事儿!”

    其中一名亲卫爬上就近的一棵大树上眺望,只见前方的道路上,相隔几丈便有大树横拦,一眼看去,不下双手之数。

    这是必经之路,根本没有第二个选择,要回到清河,必须清障。

    这是活生生的消耗体力,待众人消耗的差不多,再杀出来的预谋。

    总不能干等着吧,亲卫们在咒骂声中,只得提刀上前,将横栏的大树一棵棵的劈砍切断,拖拽在路旁。

    车厢内,金不焕一直处于那种元神出窍的奇妙境地,当亲卫接连清除了上十棵横拦的大树后,方才睁开眼眸,气息内敛,那深邃的眸光似一潭清澈的深水。

    也正是在此时,亲卫们看见了静静等候着他们人。

    若是之前那些追来的百余骑,衣着统一,手中也是统一制式的长刀,而且动作整齐划一,一看便知道是吃官家饭的人。

    出现在道上的,不下三十,手持各色兵器,衣着也不统一,但是,他们有个共同点。眼眸中都充斥着一股嗜血好杀。

    这些江湖人士,往往都是一些乡间恶霸,或是亡命之徒,在流亡途中,为了有个安身立命之地,纷纷加入了一些帮派。

    龙王阁,江湖八大宗派之一,设有九大分舵,七十二堂口。每个堂口都广纳这些亡命,通过特殊手段,让这些亡命之徒改头换身份,不被通缉追杀,其势力庞大,遍布九州各地。

    敖森身为云州分舵的舵主,权势自然不小,但是,在江湖门派中,若是没有绝强的武功,根本无法统御麾下之人,更遑论是统御一帮子亡命之徒。

    人影分开,敖森自后面缓缓走上前,开口道:“不知车内之人是否姓金?”

    金不焕掀开车帘,跳下马车,上前几步,护在妻子的马车旁,淡然笑道:“鄙人姓金!”

    “是否清河那个金?”

    “不错,清河金不焕!”

    敖森心中暗喜,果然猜测的不错,这可是条大鱼。

    敖森道:“那就没错了!敖某想请金兄加入龙王阁,以云州副舵主之位待之。不知金兄以为如何?”

    “副舵主之位!这个位子已经不低了!”

    “自然不低。”

    金不焕一本正经道:“分舵副舵主之位,金某没兴趣。若是龙王阁有诚意拉金某入伙,我倒是看上了一个位置。”

    “哈哈,这副舵主,只是敖舵主的权限,以阁下的惊天之才,若有兴趣入伙,龙王阁以第五法王之位待之。”

    自龙王阁众人身后,传来一声粗阔的声音。

    “什么?第五法王!好大的口气……”敖森闻言,一股怒火升起,是哪个吃了豹子胆,敢抢他的话,还乱放臭屁。

    敖森转头,准备破口大骂,却不料生生把到了嘴巴的话咽了回去。

    他看到了一头高大威猛的白虎,那白虎双目露出骇然的凶光,让他心中发颤。

    在白虎背上,端坐着一个面目粗阔的光头中年汉子,身穿虎皮短褂,脖子上挂了一串白森森的虎牙项圈,双臂之上,缠绕着两条婴儿手臂粗的精钢所铸的铁链。

    敖森先是被那凶恶的白虎吓得一惊,抬头看见虎背上的光头汉子,心中大喜,连忙恭恭敬敬的参拜:“云州分舵舵主敖森恭迎白虎法王驾临!”

    “恭迎白虎法王!”

    “恭迎白虎法王!”

    三十余龙王阁弟子随着敖森纷纷跪下参拜!

    龙王阁的青龙、白虎、朱雀、玄武四大法王,权力很大,武道修为很高,一人之下,万人之上。除了龙王,四大法王享有宗派教众的生杀大权,掌无数人的生死。

    白虎法王高坐白虎背上,气势威武不凡,双目盯着五丈外的金不焕,笑道:“金老弟,我龙王阁至今只有四大法王,你若愿意加入我龙王阁,这第五位法王之位,就是你的了。怎么样?这个位置,不知是否合意?”

    金不焕笑道:“方才金某已经说过,若龙王阁有诚意,我倒是看中了一个位置。”

    白虎眼中一亮,道:“这么说,金老弟是愿意入伙了?”

    “愿意!”

    白虎大笑:“哈哈,金老弟出身云州首富之家,又创立了金字号,看来这算盘打得精啊?你是看中龙王阁的财权位置了么?”

    金不焕摇头:“金某看中的,是龙王的位置。只要龙王肯拱手相让,金某就勉为其难入伙了。”

    “大胆!”

    “好狂妄的小子。”

    “不知天高地厚!”

    “给脸不要脸!”

    “这小子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了。”

    受白虎法王的情绪影响,坐下白虎虎爪刨动,低声咆哮。

    龙王阁的四大法王都是神位境武道强者,白虎法王脸色微变,冷声道:“小子,还以为你多能耐,也就是天人境而已,能以第五法王之位待你,已是龙王的恩赐。你尚不知足。还想觊觎龙王之位。也不撒泡尿照照,够不够格。”

    金不焕淡漠道:“尔等沦为西蜀的鹰犬爪牙,金某不过是想坐上那龙王之位,将你等良心被狗吃掉的家伙带上正道。尔等尚不领情,还恶语怒目相向,简直不知死活,毫无感恩戴德之意,真让我惋惜。”

    白虎法王眼神一冷,呵斥道:“顺龙王阁者,昌,逆龙王阁者,亡!今日在此阴森之地,就是小子你的葬身之所。”

    “砰!”

    白虎法王刚说完,冯狗子已经瞄准了那颗脑袋,扣动了扳机,一枪穿过其头颅!

    “打中了!”

    正在冯狗子兴奋之时,白虎背上的身影随着青烟消散,白虎法王的身影已经出现在树杈上。眼神冷冽,怒斥道:“这就是新式武器么?威力果然不容小觑。”

    第一枪打响,七名亲卫纷纷扣动了扳机,对准龙王阁的人开枪。

    “砰!砰!砰!”……

    “兄弟们,小心火铳,注意躲闪,给我杀将过去!”

    敖森一把抓过一名麾下小弟,挡下了射击而来的致命一枪,那小弟脑袋瓜被击穿,脑浆混杂鲜血喷出,溅了他一脸。

    瞬间,双方爆发战斗。

    由于距离相隔太近,在第一轮开枪得手后,第二次扣动扳机,便不能一枪一个准了。两个呼吸,对方已经冲杀到近前。

    亲卫们反应迅捷,放下火铳,抽出了长刀,开始展开拼杀。

第三十四章 斩神

    金不焕站在马车旁边,立身不动,气机锁定树干上看戏的白虎法王,同时护卫着车中妻子的安全。

    至于敖森,他相信,养一啸能对付。

    正在此时,身后马蹄滚滚,段礼一马当先,携二十骑突然杀至。

    “嗯,他娘的,有马贼!”

    “弟兄们,抄家伙,杀马贼,保护夫人!”

    原来,这段礼等了半天,不见夫人折返的踪迹,心中有些猫爪火燎,于是领着二十骑沿路追来,正巧赶上枪响与喊杀声。看着那熟悉的马车,慌忙跳下马背,抽出长刀,加入战阵。

    江湖武人,若论单打独斗,通常要胜过军中兵卒,若是群战,那便不如兵卒厉害了,原因无他,只因团队凝聚力不强。

    这二十余骑都是西门东楼麾下的精锐兵卒,加入战阵,皆是三三两两配合围杀,没有多余的花架子,出手必伤人,出手必杀人。

    突然有帮手出现,冯狗子几人纷纷逼退敌手,护卫马车。如此一来,主要的战场便腾了出来,一方是龙王阁弟子,一方是段礼率领的精锐兵卒。

    狗咬狗,一嘴毛!

    有白虎法王在,敖森不甘落后,手握一杆三叉大戟,朝金不焕杀来。

    养一啸乃是猎人出身,双臂能开十二石龙雕大弓,岂是寻常之辈。

    抽出随身的制式军刀,舔舐一下嘴唇,一跃而起,迎击敖森。

    冯狗子抬着连珠火铳,一枪一个点射,龙王阁的人不时又倒下一个。

    白虎法王眼眸一冷,刚才就是冯狗子开枪射击他的脑袋,他要先送此人归西。

    白虎法王粗厚的手掌伸出,数十片树叶出现在掌中,以强大的真气控制,凭空漂浮而起,随着白虎法王的推出手势,每一片树叶,都宛若一片锋利的飞刀,疾射而来。

    金不焕双手缓缓抬起,平地卷起狂风,双掌结成日轮印,一个金灿灿的佛掌凭空凝聚,宛若一面盾牌,挡在前方。将数十片疾射而来的树叶尽数挡下。佛掌去势不减,向前拍击而去。

    “神位强者么!”

    金不焕不想坐以待毙,他今日要杀人。不,是要杀神!

    方才在车厢中的顿悟,丹田中如渊海的真龙之气,已经精纯无比,就力量而言,绝对能媲美神位境强者,只是一直被那心结阻隔于神庭,无法逾越那道神位境门槛,刚才冲破那道关卡时,他的一只脚已经迈入神位境门槛,只需要临门一脚,就能踏入小神位之境。

    趁着感觉还在,他要一气呵成,跻身小神位之境。

    那敖森虽然是天人一境的高手,但对于金不焕而言,太弱了。不够资格成为他的踏脚石。

    神位有三境,小神位,神位,真神。

    眼前这位白虎法王乃是神位境即将迈入真神之境的强者,虽然相差着巨大的门槛,但无疑是此刻最好的踏脚石。

    金不焕轰出一记日轮印,金灿灿的佛掌将白虎法王所在的那颗树干轰击的粉碎。

    “小子,想入境么,上来一战!”

    下一刻,白虎法王的身影已经踏上了树梢。他嫌树林太密,不好施展,故意踏在树梢之上,要引金不焕上去,将其扼杀在成长的摇篮中。

    “怕你不成!”

    金不焕脚尖轻点,跃上树梢,与白虎法王相对而立。

    白虎法王嗤笑道:“小子,天人一境,即便是那大漠孤烟马啸天,也未必是你敌手了。既然不是一条船上的人,自然要将你扼杀在成长中。”

    金不焕的气势在攀升,此刻,他毫无保留,体内真龙气尽数运转,狂暴无比,一条由真气所凝聚的金色巨龙,在周身盘绕,昂首龙吟。

    白虎法王眼眸中出现一抹异色,他杀人无数,天人一境的武道高手,丧命于他手中的,没有一百,也有八十了,但他第一次遇见天人境能有如此强大气势的人。问题是,此子还如此的年轻,竟然是修炼那霸烈狂暴的精纯龙气。

    他见过不少修炼龙气之人,但是若论精纯,非此子居第一不可!

    天下之间,修炼龙气之人大多以蛟龙之气修炼,精纯到如此地步,让白虎法王有些心惊,心中暗自惊疑:“不对,这好像不是蛟龙之气,莫非是真龙……”

    真龙与仙,不存于世间。天下武者,不少人修炼龙气,但都是蛟龙之气,哪有真龙之气。

    金不焕体内的真龙气虽然也是蛟龙所化,但实实在在是得了真龙筋化成真龙的气运蛟龙。岂非普通蛟龙可比。

    至于那真龙筋,九头佛从何处得来,金不焕也不清楚。

    白虎法王出手了,他双臂上缠绕的大铁链,宛若两条毒龙,在真气的控制下,倏然飞空舞动而来。

    “啪!啪!……”

    金不焕闪身避大铁链,那铁链的尖端点击在树梢之上,枝丫飞炸,树叶纷飞。

    “远攻么?”

    金不焕借力在铁链上一踏,避开那灵动无比的铁链,袖中骤然飞出一方紫金大印,不动明王印,空中隐现一个金色的“临”字,伴随着大印,快若疾电,当头砸去。

    “好小子,还有暗器!”

    身为神境,实力至强,不是说说而已,而是真真实实有着强大的绝对武力。

    白虎法王控制铁链,倏然反转,“锵”的一声敲击在紫金大印之上!

    滋滋……

    紫金大印被金不焕祭炼以来,每天以精血滋养,放才在车厢内,随着武道的精进,竟然能以御针诀控制了。况且,他发现,被祭炼后的三方紫金大印,尽然能随心隐去表面的紫色电芒。

    白虎法王手握铁链去敲击紫金大印,这分明就是找电击,那铁链就是导电体,传输向己身。

    倏然间,白虎法王被紫电袭身,全身一个激灵,慌忙扔了铁链。

    就在此时,一个金色的“兵”字浮现,第二方大印大金刚轮印轰砸而来。

    白虎法王暗道一声不妙,不敢去接,只得闪身避让。

    但那大金刚轮印宛若长了眼睛,锁定于他,竟然能转弯,仿佛不砸中他,决不罢休。

    常规而言,暗器扔出去,乃是脱手之物,灌注的真气用完,暗器也就会落下了。

    能御物斩敌杀人,必须是要达到神位境,以强大的神念御物御剑。即便是八大宗派之一的天剑山的几个资质最上乘的年轻骄子,虽然在天人境便能御剑,但是也不能御物啊!

    其他门派之人,除非修炼到神位境,方能以神念御物御剑。

第三十五章 兽语

    白虎法王心中震惊,这小子没到神位境,却能让砸出的兵器转弯,这根本不是暗器,而是比御剑术更高超的法门。

    类似于御剑术,但御的不是剑,而是大印。

    这大印还自带让人麻痹的电流。他抓破脑袋都想不明白,这是什么鬼法门!怎么如此邪门。

    ……

    林中,地上躺满了尸体。大多是龙王阁的人。段礼带来的二十人,也才剩下五人,死了十五个。

    打架这东西,只要是动刀子抽兵器,通常不是唬人的,不像那些演电视的演员,拿着刀剑在那里有气无力的耍两招花把势。只要抽刀动剑,群战之中,不是你死就是我亡。杀死砍翻为止。

    敖森被养一啸击败,受了重伤,跳进树林不见了踪迹。其余龙王阁弟子尽数躺在地上,即便还残留一口气的,都被段礼吩咐人上去补了几刀,去见了阎王,没剩下一个活口。

    这躺在地上的尸体,有一半是被火铳从背后射杀。

    看着这七名膀大腰圆,眼神冰冷的亲卫,段礼心中暗自庆幸,幸亏夫人及时赶到,阻止了一场血战,否则,他的百余骑兵卒,只怕要死上一半还多,才能干掉这七人。

    龙王阁的分舵主敖森跑了,但是,他们的法王还在林中的树梢上和金不焕对战。

    那头威猛霸气的白虎,身长丈余,远远的立于树下,虎爪在捞抓着地面,低沉的咆哮,审视着众人。

    “这头畜生,还敢瞪着老子,看我不崩了你!”其中一名亲兵,抬起火铳,瞄准白虎,就要扣动扳机。

    哑娘突然钻出车厢,连忙一把推开了火铳射击的方向。

    哑娘指了指白虎,对亲卫摇手,示意不能开枪。

    这可是主公的正室妻子,也就是他们的主母,主母的话,他们哪敢违背。

    哑娘虽不能言,但却能在喉咙中发出“阿”的音调。

    哑娘转过身,一双美丽的大眼睛望向白虎,口中不断的发音,听起来似有某种韵律的音调,却又充满了怪异。

    那头白虎听到哑娘的发音,原本凶狠的目光中似充满了诧异,竟然左右的歪起头,口中发出低沉的虎啸。

    这一人一虎,好似能交流一般。

    片刻,哑娘脸蛋儿浮现一抹微笑,抬脚,缓缓走向那都白虎。

    “主母,不可……”

    养一啸大惊,慌忙阻止。

    哑娘转过头,摆了摆手,示意不要紧。继续缓缓走向白虎。

    “我的天呐,那可是猛兽啊。”

    “猛虎乃是百兽之王,人到了它口中,砸吧两下可就沦为腹中之食了!”

    “那小娘子咋回事,生无可恋,要自投虎口么!”

    “主母疯了吗?”

    养一啸同样紧张:“应该没事!”

    众人看着哑娘走向白虎,一颗心随着那距离的接近,慢慢上提,当哑娘走到白虎身边,一只手伸出抚摸在白虎脑袋上时,众人的心都提到了脖子眼。

    哑娘的手轻抚白虎的毛发,那白虎并未动怒,匍匐在地,任由哑娘扶着毛发,威猛的老虎在哑娘的轻抚下,仿佛成了一只乖顺的大猫。

    这种事情,超出众人的认知!让众人目瞪口呆。

    “砰!”

    一声闷哼声响,一大坨东西从天而降,坠落在草丛中。

    紧接着,众人只见一道紫光骤然砸下,“砰”的一声,草丛中飞溅起鲜血。

    那道紫光倏然升起,众人看清,原来是一方大印。印下隐见一个金色的“斗”字,印首上端为一个佛家狮子法印。

    众人惊愕之际,一人从天飘落降下,身外悬浮旋转着两方紫金大印。

    刚才那枚大印飘起,与另外两方大印一般,悬浮在那人身旁,沉沉浮浮。

    金不焕飘落降下,三方大印沉浮,旋转在侧,宛若谪仙下凡尘的画面,冲击着众人的神经细胞。

    太潇洒写意了,太出尘若仙了!

    众人只见金不焕潇洒无比的前面,却没见着他背后,衣衫破碎,露出一条条血痕,浸出的鲜血将衣衫都浸湿了。

    草丛中,一只沾满了鲜血的手抬了起来,缓缓的爬出了草丛。

    白虎法王已经没了人样,脑袋都被砸扁了。血肉模糊,眼珠子凸出,鼻梁骨塌陷,脑门子缺一半,脑浆流淌而出。

    神位境的强者,神魂太过于强大。即便被砍杀成两半,短暂时间也不会断气。

    “咯咯……”白虎法王指向哑娘身旁的白虎,似在指使,又或是呼喊,却已发不出声音。

    狂风骤起,云从龙,风从虎。

    白虎猛的龇牙,凶狠的目光瞪着那血肉模糊的白虎法王,一个猛扑,将它的主人一爪子按住,张开血盆大口,一口咬了下去。

    “咔嚓嚓……”

    骨头被咬碎的声音响起,让众人不由得打了个寒颤。

    在众目睽睽之下,白虎一口一口将它的主人撕咬吞食。

    这白虎是白虎法王的坐骑,为何会突然食主?

    眼见丈夫无恙,哑娘脸上浮现一抹笑容。走到丈夫身旁,拉起丈夫的手掌,以食指写道:“相公,这头白虎通人性。此人杀死了它不少同类,所以遭此报应。”

    “你怎么知道?”金不焕诧异。

    哑娘继续在丈夫掌中写字表述。

    所表述之事,让金不焕震惊。原来,哑娘能与通了人性的兽类对话。

    万物皆有灵,人有人言,兽有兽语。

    上天之所以让你失去一物,而是将赋予你更多。

    金不焕心中感叹,妻子先天哑疾,却能与兽沟通,这简直是身怀特异功能了。

    李萍儿早已经掀起了帘子,一双美目盯着金不焕宛若仙人临凡尘,一颗心都要融化了,在曲裙下,不禁夹紧了双腿。

    “夫人,时候不早,我们回去吧!”

    段礼走上前,恭敬的开口。

    李萍儿闻言有些不悦,眼珠转动,瞥了冯狗子一眼,微微点头,道:“行吧。你退到一边,我说几句话就走。”

    段礼大喜,乖乖退在了一旁,静静等候。

    李萍儿不是与妹妹说话,也不是和金不焕说话,而是冲冯狗子笑着勾了勾手。

    一个女人想要去做一件事情,一旦下定决心,势必会变得很聪明。

    李萍儿悄然发现,那个高大魁梧的年轻人,时不时的盯着她的丫鬟月娥偷看,她假传西门东楼的命令,回去之后,绝对要被打死。再说,她压根儿就不想再回去!

第三十六章 认可

    冯狗子见主母的姐姐勾手,微微迟疑,走了过来。

    李萍儿那让人酥麻的声音响起:“附耳过来!”

    冯狗子咽了口唾沫,乖乖的将耳朵凑了过去。

    只见李萍儿悄声在冯狗子耳旁低语两句话,冯狗子脸色大喜,连忙点头。

    李萍儿说完,施施然走到马车旁,上了马车。丫鬟月娥调转了马头,催马缓缓行了出去。

    段礼及剩下的五人牵过了马匹,准备上马护送夫人回程!

    冯狗子喜滋滋凑到几个兄弟身旁,低声相求道:“哥几个,我冯狗子能不能扛个媳妇儿回家,就看你们的了,一人替狗子开一枪,回清河请你们去回春楼喝花酒去!”

    几人闻言大喜,连连点头,瞄了那段礼几人一眼,抬起手中的火铳,对准了段礼几人的后背,扣动了扳机!

    “砰!砰!砰!……”

    一人一枪,段礼及手下五名兵卒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后背中枪,血淋淋的倒了下去,死不瞑目了!

    “漂亮!”

    冯狗子喜滋滋的奔过去,检查是否有活口,没断气的则向准了喉结又补上一脚。完了后眼睛则热辣辣的盯着那奔出去又调过头来的马车。

    那白虎法王被坐下白虎吞食了个干净,只留下那虎皮短褂及脖子上挂着的那串虎牙项圈。

    在众人的惊骇目光中,那白虎走到哑娘身旁,以硕大的虎头蹭着哑娘的手掌,宛若一只乖顺的大猫。

    此一战,金不焕毫无保留的催动真龙气,祭出了以《御针诀》祭炼成功的不动明王“临”字印、大金刚“兵”字印、外狮子“斗”字印。以背部被抓出十道深深血痕,差点儿被撕扯掉皮肉的重伤代价,斩杀了神位境强者白虎法王。在生死一线的压榨之下,成功跻身小神位境。

    车厢内,哑娘细心的替丈夫处理着背上的伤口,看着以往那些横竖长短不齐的老伤痕印迹,心中无比疼惜,几个月来,自己的男人到底经历了多少生死?

    一路上,李萍儿乖乖的跟在后面,不也打扰金不焕和哑娘二人。因林中的血战,耽搁了时间,直至天色黑尽,金不焕才回到清河。

    还未入城,冯狗子便提前催马进城,来到金府,告知了桃花。

    马车缓缓停在金府大门口,两个大大的灯笼高挂于府门的两旁飞檐下,于夜风中轻轻摇曳摆动。在府门口,两尊高大的青石狮子威严庄重,尽显尊贵门庭。

    “凤娘,咱俩到家了!”

    金不焕将披风给妻子披上,率先跳下马车,掀起车帘,将妻子扶下。

    在桃花安排下,家中的一切丫鬟下人早已等候在门口,迎接她们的主母。

    为避免尴尬,桃花并未出现在门口。

    小苹果领着下人,恭敬整齐的给哑娘行礼,迎进了家门。

    看着庄重贵气的门庭,还有众多丫鬟下人迎接,哑娘有点不适应,紧紧跟随在丈夫身后。

    回到家中,简单的洗漱一番,吃了丰盛的饭食,金不焕询问小苹果,得知娘亲尚未睡下,拉起哑娘,朝娘亲屋子走去。

    “娘,儿把凤娘寻回来了!”

    刚踏进门槛,金不焕便开口吆喝。

    哑娘随着丈夫踏进房门,落落大方的跪下,恭恭敬敬给水莲花磕头行了一个大礼。

    水莲花已经得知,在自己心肝宝贝儿子被轰出金家,赶出云州后,是儿媳不离不弃的照顾,儿子才得以活下来。心中对哑娘这个儿媳妇除了疼爱,还有发自内心的感激。

    水莲花连忙将哑娘扶起,拉到身边,脸上挂着慈母的疼爱,口中唠叨着:“之前询问焕儿,这小子一直搪塞为娘,娘还以为你出了什么事,这一颗心一直悬着,亲眼看见你在跟前,娘这一颗心,算是放下了。”

    哑娘口不能言,以手比划,亦或是拉过婆婆的手掌写字表述,明显不太礼貌。

    金不焕早已吩咐丫鬟,端来笔墨纸砚,方便妻子与娘亲交流。

    哑娘写得一手灵秀的好字,提笔在纸上行云流水的写字与水莲花交流,虽然速度没有张口说话那么快,却也无沟通障碍。

    女人之间,柴米油盐,针线长短,似乎天生有着一些说不完的话题。

    金不焕觉得在此间,似乎有点儿多余,摇头笑了笑,转身回房了。

    水莲花不但是个好婆婆,更是个好母亲,见儿子回避开,连忙给丫鬟使了个眼色,那丫鬟匆匆去了,片刻,桃花来到了房中。

    哑娘看着眼前身材高挑,容颜绝世的女子在水莲花跟前喊了一声娘,心中有些明白了。

    水莲花双手一手拉一个,将二人拉在跟前,耐心的给哑娘解释。

    桃花是个聪明的女人,她深深知道,这个口不能言的娇弱女子,便是占据了焕郎整颗心的女人。当着水莲花的面儿,桃花倒了一杯茶,端到哑娘跟前,恭恭敬敬的喊了一声大姐!

    桃花心中忐忑,往后的人生,能不能合理合法、不受冷眼、不受非议的陪伴在男人身边,就看眼前这个女人接不接这杯茶水了!

    哑娘惊讶眼前这个绝美的女子,竟然是在寒冬夜里,闯入那破败小屋的不速之客,更是导致她和丈夫失散的罪魁祸首。

    听闻桃花始终跟随在丈夫身边,无怨无悔的帮助及付出,同时同情其孤苦的身世,感念其对水莲花的孝心及对水莲花的救命恩德。哑娘心中虽然有些不太好受,但是,她必须接受。她知道,自己的丈夫本就是非常之人,天下间喜欢他的女子会很多。那些贩夫走卒,普通百姓,尚且有三妻四妾,更遑论已经成为了一个实质军阀头子的丈夫。

    哑娘出身望族李氏,虽然并非嫡系,只是旁支,但从小受的教育理念非普通寻常女子可比。

    她既然嫁给了丈夫,丈夫已然是人中龙凤,有了一席安身立命之地,她自然要尽可能的去为丈夫着想,分担。

    作为主妇,她有着绝对的话语权,她若不接过这杯茶,代表她不同意这个女子进门。但,哑娘知书达礼,她必须要有身为大妇的胸襟和气度。

    在水莲花和桃花的注视下,哑娘接过了桃花端了半天的茶水。

    桃花心中舒了一口气,这位举足轻重的女子,接过了这杯茶,便是已经认可她了。

    水莲花见此,心中无比欣慰。

第三十七章 龙体欠安

    中州皇城,兴武皇帝陛下的龙体因种了蛊毒,且日夜沉迷在酒色中,伤及了根本,虽然每日勤政临朝,却都是拖着沉重的病体强撑坐在那金銮殿的龙椅上,无论太医如何使用起死回生的奇珍药材,龙体依然是一日不如一日。

    天还未亮,城门刚开启,赶着上朝的朝臣便见一骑扛着八百里加急的旗帜,飞马入城!

    从凉州传来八百里加急,北蒙王子盖楼苏合率领的二十万大军一路势如破竹,攻城拔寨,凉王集结十五万大军抵抗,战于天水,凉王大败,收集三万残部,退回凉州城,而北蒙王子盖楼苏合率军兵临凉州城下,围而不攻,凉州告急!

    兴武帝三十有九,在隆武帝的阴影下熬了几十年,三十五岁荣登大宝,登基第四个年头,想不到遭逢如此大变,太平了六百载的天武帝国,在他手中突然变得动荡飘摇起来。

    李青松到了皇城,扛了口棺材,背负荆条上了金銮殿,在朝堂之上,当着天武帝及文武朝臣,将云州之事详细的作了叙述。简单概述便是,金不焕集一千清河驻军,呼吁民众,拒蜀军于清河城外,守其要塞,在贼军发动猛攻之际,以新式武器斩敌两万于城下,筑其京观。

    文武朝臣探究金不焕来历,那尚书令项缺猛然在脑海中想起前些时日长子项无炎送来的信件,幡然记起此人来。然后谈起了数月之前风靡一时的金字号沙发加工坊。

    提及几个月前的沙发事件,众人记忆犹新,况且堂上朝臣们家家都配备了那让屁股很舒服的物件。

    当时天武帝便有心留意金字号的幕后东主,奈何朝臣们纷纷说沙发不过奇巧淫技,也就作罢。

    同一天,收到了一个坏消息,凉州告急,同时收到了一个好消息,云州的清河要塞尚未失守。

    兴武帝稍感欣慰,当下动荡时局,尚有人挺身而出,守护社稷安危,况且能以上百人的代价斩敌两万于清河城下,此等栋梁之才,当委以重任。

    在朝臣一番争议下,天武帝当着文武朝臣,下了一道旨意,封金不焕为清河临时守将,总揽军政,至于军功和具体的赏赐,待平定蜀军后,再一并封赏!

    至于李青松,天武帝有心袒护,奈何丢失云州五十余城,是无法赦免的死罪,朝臣纷纷上书谏言,当打入天牢,游行三日后斩首示众。

    李青松是隆武帝留下的封疆大吏,兴武帝念其镇守云州十载功绩,为平息朝臣们的怨怒,将其打入天牢,秋后斩首。

    ……

    清河,蜀军扼守一线天与通往云州的两条官道,与清河的战神军形成对峙状态。

    战神军才成立没多久,正在处于初步训练阶段,暂时还无法带上战场去投入战斗,之前的一千名特种兵,都成了教官,每日带着新军训练。

    而蜀军虽然多,确实因惧怕战神军杀伤力巨大的武器,也不敢再攻城。

    以魏荣昌的打算,自然是要将两样新式武器造出来,再领军开战。

    这些时日,他的精力都放在了筹备黄金和粮草上,只要交了粮草和黄金,让清河那些将士的家属顺利到清河,金不焕应承的另一半图纸就会送来,就能开始研发火铳和霹雳雷了。

    魏荣昌攻占了云州,功劳甚大,加上他将火铳和霹雳火雷的消息传回去,更是得到蜀王的嘉奖,吩咐他好好干,不要着急,先将云州攻占的城池稳定下来,再静下心研制出新型武器,等万事具备,再杀出清河。

    这个万事俱备,显然不单单指新式武器,狂虎魏荣昌一知半解,隐隐猜到了几分。他只知道,那位神秘莫测的诸葛先生,有着经天纬地之才,算无遗策,他能绕道无路可走的原始丛林,神不知鬼不觉出现在云州背后,攻其不备,拿下云州五十余城,捞取如此大功,便是那位绝世大才的恩赐。

    清河,金府,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背着一个雕刻精致,做工精细的木筐出现在大门口,正唾沫横飞的与兵卒交流着,要见金字号的东主。站岗的亲卫眼见少年粗布麻衣,背上木筐中背的是斧头、墨斗、凿子、刨子等木匠专用的工具,心中笃定,这木匠定时想混进金字号来讨口饭谋生的家伙。

    “小子,这里是金大人府邸,并不招收木匠,你若想讨生活,可以去金字号登记报名。这清河城的金字号,可是沙发的发源地,保准少不了你的工钱。”

    “军爷,小子确是木匠没错,可这木匠与木匠他不一样。怎么说来着,打个比方,你是军人,道无极大将军也是军人,可是,差距着十万八千里。这天底下,别的木匠,就是如你这般,是小喽啰,而我公输斗,就是木匠中的大将军。这大将军级别的木匠,能和那些小喽啰为伍吗!显然是不能呗!不知,小子打的比方,军爷听明白了吗?”

    “嘿!你这个臭小子,你是个什么东西,老子现在是金大人的亲卫,虽说比不了道无极大将军,可也不是那些小喽啰能比的。你他娘的就一个会使斧子的烂木匠,还敢在老子面前耍威风嘚瑟。快给老子快滚,不然打扁你!”

    “军爷消消气,小子不是那个意思,小子就是劳烦军爷帮忙通传一声,请金老板,也就是你们的金大人抽空见上一见。”

    “去去去!我家大人军务繁忙,哪有空见你一个木匠,快些滚!否则老子动刀子了啊!”

    “为何如此吵闹?”

    金不焕带着哑娘,去城西张记的卤牛肉店里去切了二斤卤牛肉,要了一碟花生米,喝一壶老酒。品尝了一番那让人惦记的口味,悠悠折返。还没下马车,便听到吵闹之声。

    金不焕走下马车,亲卫便上前禀报,粗略的说少年是讨生活的木匠,不过是撞运气混脸熟来了。

    金不焕嗤之一笑,一瞥之间,目光跃过少年,停在少年背的那精致木筐上。

    只见那木筐上雕刻的不过是普通的小鸟,但是工艺却不普通。那鸟儿栩栩如生,站在枝头,宛若要振翅飞起。

第三十八章 机关术

    金不焕好奇的转到少年背后,又见木筐背面雕刻了一株松树,树下有几株兰草。那松树的每一根松针,都雕刻得锋锐无比,使整棵松树充满了勃勃生机。那树下的几株兰草,亦是如此,金不焕将目光停留在整副雕刻画壁上,有种置身其中,有种很真实的感觉。

    那少年眼见这个年轻公子转着圈围着自己打量,显然是个识货之人,得意道:“这些手艺活儿,都是小菜一碟,比这更复杂的活儿,我都能做出来。”

    “哦?这些雕刻,是你亲手所为?”金不焕疑惑道。

    少年大拇指一挑,傲然道:“那可不!我公输家的独门绝活,一脉单传。外人想学也学不来的。”

    “公输家的独门绝活!”

    金不焕来了兴趣,若这木筐上栩栩如生宛若有灵性一般的图案是眼前这个少年人亲手所雕刻的话,那么,这少年是个人才啊!

    少年公输斗随金不焕进了金府,为了展示自己是那大将军级别的木匠,当着金不焕的面儿,拿出了他背上木筐中的木匠所用的专业工具,找了块普通木头,动作麻利的尺量斧劈,锯了很多个造型不一的小木块,在众人注视下,宛若变戏法的拼凑成一只欲展翅高飞的木鸟,随着少年转动那木鸟腹部的一根木棍,这只木鸟似是活了一般,竟然神奇的开始走动起来。

    众人见此,无不称奇,此等神技,堪比妖邪之术了。

    若非金不焕有着前世记忆的认知,也要误以为是神术了。实则,那木鸟腹部内设了转盘机关,一经转动,便可让木鸟的双脚左右轮流向前。这已经不是木匠绝活,而是机关之术了。

    经过交谈,金不焕大概知道了来人的底细。

    公输家族世代为木匠,一脉单传,其祖上出过机关大师,到了他这一代,早已经是默默无闻了,走到哪里都是一个木匠而已,无非是手艺比别人好一些,每干一天的活计,工钱要比普通木匠多上几十文罢了。

    公输斗自那几乎是与世隔绝的的深山中走出,背着吃饭的家伙闯荡江湖,去了好多城镇,都见到了金字号招收木工,出于好奇,亦或是不甘于每天就挣那几十文工钱,他多方打探,终于搞清楚了这金字号背后东主,于是直奔清河而来。

    一个木匠能将机关之术融入其中,技术活儿,该赏!

    金不焕弱弱的问了一句:“你若是跟着我干,每个月想要多少月钱?”

    公输斗伸出了一只手,五根手指头,道:“五十贯!”

    闻言,金不焕身后的一名亲卫怒骂道:“什么?五十贯,你小子充其量就是个木匠,咱们清河最好的木匠王斧头一天也就一百一十文,月钱也就三贯零三百文。你他娘的能抵得上十五个王斧头!真是笑话。”

    金不焕罢了罢手,淡然笑道:“我给你凑个整数,月钱一百贯,以后,跟着我吧。”

    “一百贯!”

    身边的亲卫惊呼,自家主公还真是舍得,人家只要五十贯,他却给人家凑整数,整整翻了一倍,这是被施了妖法还是咋滴!

    养一啸冷冷看了一眼身边的几名亲卫,呵斥道:“主公的莫测想法,岂是尔等能揣测的。”

    公输斗显然也没想到,这个年轻公子竟然如此慷慨,竟然张口就凑整数。

    “一言为定,月钱一百贯,我公输斗从此就是你的人了!”

    “你跟我来!”

    金不焕转身,径直往书房去了。

    公输斗连忙挎起木筐,屁颠屁颠跟了上去,惹来一阵亲卫的羡慕与嫉妒。

    金不焕来到书房,让丫鬟小苹果研墨,铺开纸张,提起毛笔,在纸上开始绘制起来。

    公输斗默默立于一旁,也不敢出声打扰,约莫一刻钟后,金不焕放下笔,吹干纸上的墨水。将所画的图纸递给了公输斗,道:“图上之物,是交给你的第一个任务,你懂机关之术,研究一下,看能否做出来。所需要其他匠人,你可去找桃花大掌柜,她会给你安排。”

    公输斗仔细打量手中图纸,图纸上,是一栋高楼,楼的外墙墙壁上,则是一个箱子一样的物件,公输斗的任务,便是将那个大箱子以机关之术能随意停靠在高楼的任何一个位置。

    金不焕曾经在那破败的小屋,答应过妻子,要给她摘天上的星星。如今,有了钢筋水泥等建筑材料,他准备在原来那座破败的小屋位置,临清河建一栋“摘星楼”,一是纪念自己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个地方,二是携妻登高楼,虽不能摘星辰,却能在高出看星辰。

    荒谷中,目前有近五百个研究测绘人员,都是他认为高端的技术人才了。除了研制枪支弹药,还有小组专门研究其他物件。其中,玻璃便是其中一种。

    在前世,埃及人在四千多年前便制造出了玻璃珠;四世纪时期,古罗马人便将玻璃运用到窗户上;十八世纪,在适应望远镜的需求下,制造出光学玻璃,这东西对于金不焕而言,不是啥高科技。

    金不焕相信,要不了多久,这清河城便会成为帝国的焦点。

    应金不焕的要求,公输斗当天便做了一个紫檀木的长方形匣子,匣子上雕刻着道家九字真言对应佛家的九大法印。栩栩如生,看起来有股神秘的味道儿。匣子中设置了九个格子,每个格子的大小一致,刚好能放下一枚紫金大印。在匣子的侧面,公输斗以机关术设置了九个小门,使九枚紫金印在需要的时候能随意飞出。

    金不焕取出三颗紫金印,轻轻摆放在其中。暗道这匣子设计巧妙,待他日九头佛炼成另外的六颗大印,便能九印入盒了。

    之前战那神位境的白虎法王,多亏这三枚已经祭炼成功的紫金大印,若非有三枚大印轮番轰砸,势难将其斩杀!

    就如今小神位的武道境界,遇到任何一位小神位境武者,凭借强大的真龙气,施展佛家的绝技,金不焕相信,能轻松将其斩杀,若是遇上神位境强者,配合三枚大印,只要不是遇到战力强大的绝代天资人物,一样能取对方头颅。

    若等九头佛炼制出另外六颗大印,九印在手,别说神位境的高手,就是越上两级,碰上真神境的高手,也有一战之力。

第三十九章 雪山剑派的弟子

    两日后,狂虎魏荣昌根据协议约定,将五十万两黄金尽数拉到了清河城,至于粮食,第一次拉来了十万石,由于需要大量的骡马车辆及民夫,所以需要多次运输。

    金不焕吩咐虎烈将军薛青麟率军进行交接,登记入库。烽烟四起的时代,子弹一响,黄金万两,钱粮岂非是最为重要的东西了!

    当天,金不焕收到关于平西将军李奉先的消息,李奉先率领的十万大军,并未分兵来清河,而是直接杀向蜀州官道,与西蜀名将义虎关寿亭率领的十万大军对峙与剑阁雄关。金不焕心中冷笑,那剑阁雄关拒天险而守,一夫当关万夫莫开,李奉先率军前去攻剑阁,打的是平乱的旗号,实则真实目的,有些耐人寻味了。

    哑娘回来这几日,除了陪伴水莲花,另外的时间都放在了帮衬丈夫尽可能的分担一些家务琐事,尤其在管理收支账目上,哑娘格外细心,每一笔开支都要求账房备注明细,亲自过目,打理的井井有条。

    桃花自哑娘归来,便主要负责情报系统的事务,其他事情,便不再过问。

    金不焕这几日,除了陪伴家人,便是在等待龙屠营的训练,虽说不能短时间速成,但至少也要对枪支弹药有所了解,抬起枪支要能上战场才行。

    巡视一遍训练情况,金不焕还算满意,考虑到楚州南荒城的十万蛮军临城,楚王带病守城,金不焕有些心急,答应过玉郡主一个月之期前去破敌,虽然才过一旬,但是战场之上,瞬息万变,尽早的赶去南荒城,知晓形势,有利于击退蛮军,保楚州百姓的太平。就金不焕计划,准备三日后率一千龙屠军前往南荒城,支援楚王。

    ……

    这日,一名白衣剑客背着一柄古剑,缓缓入城,径直来到金府门外,递了一封战书。

    金不焕正陪着哑娘吃饭,门房捧着战书,匆匆来禀!

    金不焕放下碗筷,接过战书,打开一瞥,战书的落款处写着:雪山剑派冷飞云。

    金不焕心中一动,回想九头大佛爷提及,这雪山剑派是西域大雪山上强盛了千年的宗派。那九头佛更是惦记雪山剑派剑塔圣山上的七朵金色的气运雪莲花。

    这雪山剑派,未列江湖八大宗派,是因为不掺和世俗纷争,门下弟子皆少有入世者,然而,这雪山剑派偶有入世弟子,虽然时间间隔很长,入世的人极少,但都是惊才绝艳之辈。

    江湖传闻,四百年前雪山剑派走出一位绝世剑客,名叫柳泰阿,曾与开国武皇帝论道于白马湖上,递出了两剑,一剑撕裂虚空,出现海市蜃楼,一剑斩开大地,让大湖之水倒悬。

    一百年前,雪山剑派又走出一位风华绝代人物,名叫冷傲天,入世三年,挑战江湖一百三十九个门派的成名人物,未尝一败,后来抛剑于深谷,不知去处。

    雪山剑派在数百年间出了两位绝代人物,轰动江湖一时。

    匆匆百年,雪山剑派又有剑客入世,金不焕来了兴趣,想看看这位雪山剑派入世的冷飞云,是否惊艳绝世?

    清河城外十里,金不焕背着装有三枚紫金大印的紫檀匣子,如约而至。

    冷飞云一袭白衣,背着一柄古剑,静静立于一块巨石上,宛若仙人临尘,剑仙重生。

    给金不焕的第一感觉是,冷!很冷!

    看到这位白衣剑客,宛若见到了一朵万年不化的雪花。

    同时,金不焕暗自疑惑,他在冷飞云身上,感受到了一股有些熟悉的寒冰气机。

    “是了,那柳如梦柳姑娘,身上的气机与此人有些相似。”

    冷飞云的声音与他的人一样冷:“听大漠孤烟马啸天说,你在天人一境,鲜有敌手,连他的‘大漠孤烟’都未必胜得了你。”

    金不焕心中了然,这冷飞云之所以找上自己下战书,是马啸天将自己卖了。

    金不焕心中一动,问道:“这么说,你已经和那个老马比试过了?”

    冷飞云点头:“不错。”

    金不焕笑道:“你胜了老马的‘大漠孤烟’?”

    “胜了!”

    金不焕点头:“这么说,你比那个老马厉害!”

    “我只出了一剑,马啸天就败了。”

    金不焕已跻身小神位境,眼前之人不足以作为对手,但是对方既然是雪山剑派走出的人物,又一剑败了马啸天,金不焕实在想看看,此人的剑法如何了得。

    金不焕淡然而立,淡然笑道:“你出剑吧!”

    冷飞云无法感知金不焕的气机,只觉得眼前这个清绝男子宛若一潭深水,无法探知深浅。

    越是如此,冷飞云的眼眸越是显得兴奋,对手越强,越有挑战性。

    只见他微微躬身,以示敬意,而后白皙的五指往上一引,以气机拔出了背上的古剑,握在了掌中。

    一股无坚不摧的剑意,自冷飞云体内散发而出,随着冷飞云的身影临空而起,那剑意凝聚成无数剑光寒影,形成铺天盖地的剑气,急速在攀升。

    冷飞云的剑意攀升到极致,人在空中,已经看不到人影,全部被剑光取代。他的人,宛若已经化为了那无数剑影。携带着惊天之势,朝金不焕斩将而下。

    金不焕暗暗震惊,以眼前的气机判断,这冷飞云已然一步迈入了小神位,就跟自己前几日大战白虎法王的状态一样,只要触碰到某个契机,便会跻身小神位之境。

    金不焕心中暗自衡量,若是以自己同样处于一步迈入小神位的境界,在这种无坚不摧的剑意笼罩下,唯有以力破之,估计与之交战,定会两败俱伤。

    “既然遇上,那边成全你吧!”

    金不焕握指成拳,真气凝聚,朝着斩下来的无数剑光一拳轰击而出。

    这一拳,看似普普通通的轰出,实则是看准对方剑光形成的中心点,也就是剑意所在。

    金色的大拳头被金色的罡气覆盖,变得很大。

    大拳与密集的剑光相撞,剑意被一拳轰散,剑光化为气芒,疾射四散,消散于无形。

    冷飞云站稳身形,手握古剑,嘴角溢血,白衣上已有血迹,但眸光比之方才更加明亮。

    “想不到你已是小神位之境!”

第四十章 另类的打架方式

    “多谢手下留情!多谢恩赐!”冷飞云手中的古剑入鞘,深深的鞠了一躬,转身欲离去。

    “等等!”金不焕开口。

    冷飞云驻足,转过身,道:“还有事?”

    金不焕试探问道:“我曾见过一人,与你身上冰冷的气机同出一辙。”

    冷飞云眸光一亮,神色有些激动,问:“金兄见过之人,可是姓柳?”

    金不焕心中一喜,看来楚州红楼相遇的柳如梦果然与此人有关系,是否意味着,与雪山剑派有关系?

    “她叫柳如梦!”

    冷飞云面露喜色,道:“金兄是在何处见着她?”

    金不焕笑道:“你先回答我的问题,我便告诉你她在何处!”

    “好,金兄请问。”

    ……

    看着那白衣剑客背负古剑,大步而去,金不焕叹息一声,他之前便觉得柳如梦的身份不一般,却没想到,那女子竟然是雪山剑派高高在上,身份尊贵无比的圣女。

    这冷飞云,入世目的,一是行走江湖磨砺剑道,二是寻找偷偷跑下西域大雪山的柳如梦。

    这些时日,金不焕时常会情不自禁甚至是莫名其妙的在脑海中浮现柳如梦的身影,他心中纳闷,他心中明明已经被哑娘占据,为何还会对她人动情。

    在金不焕沉思之际,一道火红色的身影悄然出现在三丈外,笑盈盈的道:“想不到白虎那家伙会栽在你的手里,这可真是让我意外啊。”

    “嗯?你是谁?”

    金不焕警惕的盯着来人,凝神戒备。

    来人是个美丽的女人,身着火红色的裙衫,红唇红指甲,动作举止充满了妖娆之气。

    女人笑道:“我是来杀你的人,你信么?”

    金不焕点头:“我信!”

    那人又道:“我是来帮你的人,你信么?”

    “我信!”

    “好弟弟,你倒是不挑嘴,什么都信。”

    来人接着道:“敖森告诉我,你干掉了白虎,我当时还不相信,在金府见到了那只白虎,我信了五分,刚才又见你出手,姐姐信了十分。”

    金不焕恍然明白了来人的身份,淡漠道:“不得不说,干掉白虎尚有一丝侥幸,不过,能干掉白虎,金某也能干掉朱雀。”

    来人正是龙王阁四大法王之一的朱雀。

    朱雀妩媚一笑,宛若春天来临,道:“姐姐这么漂亮,弟弟不懂玲香惜玉也就罢了,竟然还想辣手摧花,只怕……”

    刷!

    朱雀谈笑之间,身影虚淡,刹那便到金不焕眼前,涂抹的殷红指甲如利勾,直刺金不焕胸膛。

    好快的速度,好狠辣的利爪!

    若非有所防备,刚才朱雀的突袭,金不焕的心脏只怕已经被朱雀掏了出来,捏在掌心之中了。

    朱雀的突袭未得手,刚才还笑盈盈的表情瞬间消失,变得冷漠狠辣。依仗着近乎真神境的武道修为,再下死手。

    嗤!嗤!嗤!……

    朱雀的十根手指甲都有三寸来长,锋利如刀,指甲上的殷红充满了妖异,出手快若疾电,携带着近乎要撕裂虚空的锋锐力量,每一次的抓刺切割似乎是五把锋利的匕首同时出击,双手十指,便是十把匕首。

    朱雀的指甲上溢出的气芒,扫中金不焕的衣衫,“刺啦”几声,衣衫被划破,在肌肤上留下血痕,传来火辣辣的疼。

    一招被动,招招被动。况且对方武道修为比自己高出两个大坎。

    金不焕失了先机,根本没有反击的时机,处于被动防御和闪避的形势。

    朱雀占了先手,招招狠辣,出手无情。

    “下死手么?”

    金不焕瞅准时机,以背上的紫檀匣子挡下朱雀的五根利指,“砰”的一声脆响,坚硬无比的紫檀匣子被击得粉碎,那锋利如刀的指甲触碰到紫金大印上,发出金铁交鸣的脆响,那紫金大印飞出,被朱雀的另一只手一掌拍飞,有了触碰,朱雀明显的身形一顿,被紫电袭遍全身。

    金不焕抽了空档,猛的一个转身,双手齐出,同时扣住朱雀的左右手腕,死死箍住,顾不得下流与否,膝盖一抬,朝对方双腿之间撞去。

    朱雀双腿猛的一夹,紧紧将金不焕的腿夹住,脸色突然腾起胀红,神色愕然,想不到金不焕竟然以市井悍妇对付流氓泼皮的招式来对付她一个女人。这,好像搞反了。

    朱雀双手猛然发力,欲要挣脱那如铁箍一般的双手,朱雀双腿夹住金不焕的大腿,如此一来,金不焕只有单脚立于地上,在朱雀双手发力之际,力道失去平衡,又不愿意放手,一个踉跄,二人站立不稳,倒了下去。

    朱雀成了人肉垫子,被金不焕重重的压在身下,双手还被贴地扣在头皮顶上,双腿又是被倒下时撑开,二人这副动作姿态,尽显荒唐暧昧,暗合人伦大礼动作……

    朱雀乃是龙王阁四大法王之一,高高在上,哪里想到会有如此窘态。她至今三十余岁,黄花老女人一枚,尚未行过人伦大事,此刻与一个男人如此近距离接触,动作暗合,不禁全身酥麻。

    金不焕也大为尴尬,想不到生死相向的打架,竟然打成这副模样,若有熟人再此,那还不窘死了!传将出去,岂非有辱一世英名。

    朱雀心一横,红着脸道:“光天化日之下,想不到弟弟你如此心急,既然你这么迫切,姐姐随了你便是!”

    朱雀说完,全身气机卸下,将眼眸一闭,故意将红唇上扬,软瘫瘫的任由金不焕当做人肉垫子,一副随你来我配合便是的神色表情。

    金不焕以心念控制飞出去的三枚紫金印,悬浮于朱雀头顶,只要他心念一动,大印便会轰然砸下,朱雀卸了气机,脑袋开花定是难免。

    此刻,朱雀放弃了抵抗,金不焕很想放手起身,又怕这狠辣的女人突然反施杀手。当下有些为难,放手也不是,杀也不是。

    “你为何卸了气机?你不怕死么?”

    朱雀依然闭着眼,道:“弟弟如此俊俏,姐姐在你身下死,好歹也算尝了男人味儿。你若忍心杀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动手便是。反正此处无人,也不会传到江湖上,自然影响不了你的名声。”

    “你堂堂龙王阁的法王,还手无缚鸡之力?骗鬼去吧!”

第四十一章 身世的一角

    杀人不过头点地,杀一个卸了气机软瘫瘫在身下女子,金不焕实则下不去那个手。冷哼一声,暗自做着防备,倏然起身,徒丈外。

    朱雀笑盈盈的起身,拍了拍身上的灰尘,瞥了金不焕某处一眼,眼神有些玩味,赞叹道:“姿势都摆好了,还不为所动,定力还不错嘛!”

    “今先到这里,姐姐记住你拉!再见!”

    朱雀玩味儿的瞥了金不焕一眼,腾身而起,片刻消失了踪迹。

    “再见?还是不要再见的好。”

    金不焕收起三方紫金印,望着朱雀消失的方向,他实在难以理解,这个一身火红衣裙的黄花老女人,性情多变,突然暴起杀人,突然又笑盈盈的暧昧,不禁嘴角勾起一抹微笑,江湖八大宗派,四海刀宗和龙王阁,算是结下梁子了。

    金不焕回城后,吩咐人传信给荒谷中的公输斗,再制作了一个紫檀木匣子。不到两个时辰,又一个崭新的匣子摆在了书房中,从新将三方紫金大印放入了其郑

    内书房,哑娘每都亲手打扫,今日,她好奇丈夫摆放在大板桌上的那个黄檀匣子,打开一看,竟然是她之前在破屋中劈过柴的那把熟悉的烂斧子,哑娘轻抚那把斧头,心中充斥着满满的幸福感,一把烂斧子,几文钱而已,那名贵的黄檀匣子,却拿来装着几文钱的物件,足以表明,这斧子对丈夫的重要性,哑娘哪里还不明白,失散这段时日,丈夫定睹物思人,寄情于自己劈柴的这把斧头,可见倾心倾情!

    得知丈夫要去南荒城支援楚王抗击蛮军,晚饭,哑娘亲自下厨,顿了鸡汤,做了几个精致的菜,喊了桃花,陪同着水莲花,一家四口吃了个团圆饭。

    在哑娘心中,她努力的去为丈夫分担,付出,珍惜每一每一刻的相守、相爱。

    饭后,水莲花将儿子唤住,神色有些伤悲的道:“焕儿,你此去楚州,替为娘去个地方,寻一下那人,看是否会有消息,还在不在人世,不管怎么,他始终是你的……”

    之前在金府,金不焕从娘亲手中拾起那封泛黄的书信,便揭开了身份之谜的一角,此时,听娘亲提及,他慌忙跑回屋中,将那封信取来,递给水莲花。

    这封泛黄的信,是二十二年前那个男人留给她唯一的东西。如今儿子已经长大,她始终记挂着那个带给她痛苦,亦或是改变了她一生命阅男人。

    那个男人带走了水莲花的心,仅仅是托人将她寄托于金府,有个遮风避雨,不缺衣食的地方。

    二十二年前,那人答应一定来接她,可惜一去不回,至今杳无音信。唯一留给她的,也只有眼前这封信而已。

    如今,烽烟四起,兵荒马乱。儿子已经成家立业,除了期盼早点抱上孙子,水莲花唯一的遗憾,便是在有生之年,想见一见那人,那怕那人已是一抔黄土,一座孤坟。

    “娘放心,孩儿一定去寻那人!”

    除了此事,水莲花再三叮嘱另外两件事,一是让儿子早点生个大胖孙子,二是出门在外,一定要以身为本,安全第一。

    陪着娘亲了近半个时辰的话,金不焕让娘亲早些休息,回了房间。结果,进了房门,妻子哑娘却将丈夫推了出来,指了指桃花住的房间方向,示意丈夫去桃花房中就寝,然后关了房门,不管不顾了。

    回来这几日,金不焕每陪伴妻子,同床共枕,妻子的体香扑鼻,却只能牵手而眠,不敢越雷池,深怕情动导致心脏被撕咬的疼痛。

    这几日每陪伴妻子哑娘,确实有些冷落了桃花,金不焕摇了摇头,转身朝桃花房门走去,抬起手想要叩门,却没叩下去。

    停顿了片刻,金不焕准备转身离去,“吱嘎”一声,门开了,桃花嘴角噙笑,意味深长的盯着男人。

    “都来了,不进来坐一下就要走么?”

    “那个,我……”

    金不焕略感尴尬,踏过门槛,进入桃花房郑

    “大姐吩咐,让我试试焕郎会不会心痛。”桃花媚眼如水,勾魂夺魄,这位惊鸿榜上排名第二的绝美女子,很自然的在男人注视下,动作无比优雅迷饶褪去曲裙,身着亵衣,香舌轻轻舔舐红唇,不出的香艳火辣,不出的魅惑。

    在男饶注视下,桃花脸颊通红,宛若最高度的烈酒,让人闻之欲醉。

    桃花宛若一条水蛇,扭曲纤腰,滑进男人怀中,修长白皙的双臂勾住男饶脖子,双眼迷醉,欲求怜爱。

    在视觉冲击与那火热的温度触及下,仙人都把持不住,更何况是凡人。

    金不焕弹指熄灭蜡烛,一把搂住桃花柔软的腰肢,翻身倒在了柔软的床榻上。

    正常情况,肯定是一番酣畅淋漓,奈何,随着一声痛呼,金不焕翻身滚下了床榻,以手捂住心口,心脏宛若被撕裂,被啃噬,锥心之痛牵连全身,额头上瞬间冒出豆大的汗水。

    “焕郎……你怎么了?”

    桃花顾不得其他,慌忙起身,心急的瞧着男人。

    金不焕眼眸血红,紧咬牙关,连忙闭目,默念静心诀,浇灭那道腾起的火焰。

    桃花取了块手帕,给男人擦拭额上的汗水,心中百思不得其解。此刻,她方明白,哑娘白让她试试丈夫会不会心痛的意思了。同时,她又不明白,这种症状,是一个什么鬼怪情况?

    “焕郎……”

    金不焕缓缓睁开眼眸,安慰道:“我没事,只要静下心来,便恢复如常了,并无大碍。”

    金不焕大感奇怪,看来这种情况不仅仅是面对妻子哑娘是才会出现,面对桃花也是如此。这是第三次了,这到底是个什么情况,这可不好玩,难不成,让他一辈子不能碰女人了?必须要尽快找到原因!

    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三次都是同样的情况,脑海中都情不自禁的浮现柳如梦的清晰的音容笑貌。

    金不焕隐隐感觉,这个根源或许就在那个女人身上。等到了楚州,一定要找她问个明白。

    念及此,金不焕突然想起,桃花上过飞仙楼,以飞仙楼的典藏密藏,会不会有蛛丝马迹,于是问道:“桃儿,你可曾了解过雪山剑派?”

    桃花不明白男人为何问及雪山剑派,点零头,将她对雪山剑派所了解的情况一一详述。但让金不焕摇了摇头,未得到想要获悉的答案。

第四十二章 双锤

    翌日,荡寇将军柏祖林率领五百虎豹骑,一千龙屠军,配以最精锐的连珠火铳,带足了弹药,磨亮了长刀,浩浩荡荡的向楚州进发。

    当这支身着现代迷彩服的一千龙屠军和五百身着黑甲黑盔的将士出发半个时辰,金不焕才秘密率领一百亲卫出了城。

    如此做法,当然是掩人耳目。他秘密出城,而然,城中还有一个“金不焕”坐镇,这个“金不焕”,自然是桃花易容扮成了他的模样,一是稳定军心,二是震慑二十里之外驻守在一线天虎视眈眈的蜀军。

    行出清河八十里,出现了一个小插曲,或许是因为金不焕带的一百亲卫都是普通衣着打扮,所以招来了山贼。

    只听铜锣一声响,从树林中杀出一票人马,人数不下两百,这些人马参差不齐,手中的家伙也是棍棒铁叉的,一看便是乌合之众。

    为首那壮汉倒是长的威风凛凛,胯下战马雄骏,双手提一对乌金狼牙大铁锤。

    山匪打劫,通用语自然是少不了的,那大汉一声大喝,将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想要从此过,留下战马钱财的话语吼了一嗓门。

    大汉话音刚落,亲卫副统领杜英一夹马腹,提着八棱大铁锤上前,吆喝了一声:“呔!这不是虎威将军魏庆功么,怎么?丢了一线天,来选占山头,当山大王啦!你个狗日的,真让老子瞧不起你。”

    “嗯,是你个龟儿子!”魏庆功怒骂道:“杜英,你本是老子麾下千总,你这吃里扒外的狗东西,见了老子还敢大放厥词,信不信老子一锤子砸烂你的狗头。”

    杜英眼眸一寒,怒喝道:“魏狗的,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来来来,看谁的锤子更厉害些。”

    魏庆功呵斥道:“来就来,谁怕谁!”

    金不焕嘴角勾起一抹冷笑,当初这魏庆功目中无人,他亲自登门拜访,连杯茶水都没得喝,便被下了逐客令。此人率领五千精锐,若不狂妄自大,小心谨慎的守清河,何至于丢了一线天,葬送几千儿郎的性命。

    这些时日,杜英与柏祖林、杨烈、薛青麟、赵大鹏几人混熟了,时常切磋武艺,有了新式武器,众人对于武艺也不掖着藏着,都互相切磋探讨,取长补短,都有领悟和精进。

    这魏庆功是杜英以前的上司,杜英在清河丢了千总,加入了战神军,更是成为了金不焕五百亲卫的副统领,心中傲气横生,求胜之心显而易见,跃跃欲试。

    魏庆功以前横贯了,哪容得之前麾下的一个小小千总对他指手画脚,怒目相向。他想忍,手中的一对乌金狼牙大铁锤忍不了,猛的一夹马腹,催马奔来。

    杜英一夹马腹,奔了出去,手中的八棱大铁锤轻轻一碰,发出嗡嗡声响。

    “砰!”

    两马交错,乌金狼牙大铁锤与八棱大铁锤实实在在来了个硬碰。

    二人胯下战马遭受强大力道的冲击,双马皆失了前蹄,摔翻在地,二人反应敏捷,迅速抽身,免遭被压于马腹下。

    那两对大锤再次交锋,嗡嗡作响,魏庆功手中的大锤上,崩飞了三枚大铁刺。杜英在力量上弱了少许,卸力不及时,憋得老脸胀红。

    “和老子斗,你还嫩了点儿!这一锤,送你上西天。”

    魏庆功得势不饶人,双臂发力,乌金狼牙大铁锤挥舞一个圆圈,欲要砸下。

    “咻!“

    正在此时,一支利箭宛若疾电,“锵”的一声,从魏庆功头顶划过,将那头发束冠射飞了出去。

    魏庆功眼睛瞪得滚圆,高高举起的乌金狼牙大锤怎么也砸不下去了。

    “驾!驾!”

    看到魏庆功呆立不敢动,山贼中冲出两骑,欲上前助阵。

    “砰!砰!”

    只听两声枪响,那两骑胸口飙血,出现了血洞,从马背上远远的摔了出去。

    金不焕催马上前,俯视着魏庆功,淡漠道:“若非看你有点儿力气,方才那一箭,射的可不是你的头盔了,而是你的眉头了。”

    魏庆功就这么举着锤子,根本不敢动。因为,养一啸张弓搭箭,气机瞄准了他的眉心。他只要一动,那利箭便会穿透他的眉心。

    金不焕伸手,自马背上取下一支连珠火铳,那黑洞洞的枪管抵在魏庆功的脑门子上,悠悠开口:“给你个将功赎罪的机会,跟着我,乖乖卖命,当个副统领从新做人。要么,现在我就崩了你,送你去地下给那些战死一线天的儿郎磕头请罪!”

    魏庆功额头在冒汗,那黑洞洞的枪口,他方才见着了,在老远位置便能将他身后冲来的两骑射杀于马背上。距离这么近,任他天生神力,也要脑袋开花。

    关于清河的战局,他了若指掌,对俯视自己这位年轻人,他悔不当初,若当初诚心接待一番,也不至于有一线天的大败,差点丢了性命,沦落为山贼土匪。

    他已经听闻,清河军命名为战神军,旗下三大营,每一营,设有一个大统领。一个副统领,在清河而言,职位已经不低了。

    魏庆功连眼神都不敢有一丝不尊敬,卸下气机,大锤轰然落于地上,双膝一软,跪了下来,恭恭敬敬的磕了一个头。

    “谢谢大人给我魏庆功一个机会,我一定在战场上奋勇杀敌,以雪一线天之耻。”

    金不焕能感觉到,魏庆功确实没有丝毫的反抗之心,假若有,那么刚才他会毫不犹豫的将之射杀当场,绝对不会留在身边成为威胁。

    “带着你的人马,去清河找虎烈将军薛青麟报道,若怀二心,我随时取你性命。”

    金不焕收起火铳,双腿一夹马腹,当先奔了出去。

    杜英提了大锤,傲然道:“魏狗的,以后跟了二爷,好好表现,老子现在可是二爷身边亲卫的副统领,以后见了老子,可得客气点儿,回头多请老子喝点酒,多逛几次怡春院。杜爷一高兴,保准给你在二爷面前多美言几句。”

    “哼,等你回来,老子叫怡春院的十个小娘轮番上阵,定要让你****。”

    “别磨叽了,快跟上主公!”养一啸瞥了杜英一眼,催马奔出。

    片刻,马蹄若奔雷,扬起无数尘土,绝尘而去。

    只留下魏庆功带着两百余新收山贼,呆呆立于道旁!

第四十三章 暴利

    金不焕有楚王金牌,一路上畅通无阻,前往南荒城,必须要经过楚州府。

    第四天傍晚,一千五百军将士赶到楚州,一路风尘仆仆,金不焕早已经让亲卫先行,通知了罗义,让罗义准备酒肉,安顿将士。

    金不焕率清河百姓拒蜀军于城外,以上百人的代价斩敌两万,筑其京观,这消息前几日便传遍帝国各大疆域,随后更是传来金不焕孤身入敌营,取西蜀五虎名将疯虎马锦的首级悬挂于清河城头,这一则消息再次震撼于世。

    听闻金不焕率军前往南荒城,途径楚州,项无炎与风小侯爷老早便出城十里相迎。

    半月之前,项、风二人仅仅以为金不焕只是商业伙伴而已,此刻亲眼见这名声震动九州疆域的年轻人率领一支身着迷彩异服的军队出现在道上时,二人心中的震撼无以言表。

    当晚,项无炎携家族中几位德高望重的老人一同宴请金不焕,并在席中提出购买火铳及霹雳火雷的事宜。

    项家养有私军,而且人数还不少。购买火铳,自然是为了装备军队的战斗力。

    作为帝国七望之一,根深蒂固,财大气粗。金不焕自然不会错过如此好的机会。

    “本来呢,火铳和霹雳火雷是不对外销售的,不过看在咱们友好的交情上,必须得卖你个面子。”

    项氏几位老人闻言,都欣慰的看了年轻的项无炎一眼,暗道不愧是下任家主的继承人,若非与眼前这个年轻人有交集,恐怕即便有钱,也难购买到杀伤力巨大的新式武器了。

    项无炎大为得意,傲然道:“多谢金兄给面子,家父特意叮嘱,让金兄看在咱俩的友好关系上,最好能将生产技术相告,当然,这生产技术,我项氏不会小气,定会拿出足够的诚意,让金兄满意。”

    订购两千支火铳,只要有实物在手,花些时间,何愁复制不出来。金不焕心中了然,项氏财大气粗,根本不愿意浪费时间去研究,所以除了订购一批,直接还要购买生产技术。

    “哦?不知,这诚意,是多少份量?”金不焕饶有兴致的问道。

    风波廷也在席间,见金不焕如此表情,端起酒杯,恭敬的道:“实不相瞒,购买新式武器一事,是我风家与项家联手而为,我风家比不得项家财大气粗,所以出三分之一的钱财。此事还要向金兄提前言明。”

    金不焕点了点头,道:“既然如此,购买生产技术,你两家准备出多少银钱?”

    项无炎伸出两根手指,笑道:“当着几位族老长辈的面儿,我项无炎就开门见山了。我们按照金兄的要求,订购两千支火铳。另外,只要金兄愿意出售生产技术,我们愿意以两百万贯购买。”

    “本来呢,这个价格我是不会同意的,但看在咱俩的交情上。就按照你说的办吧!”

    项无炎和风波廷相视一眼,心中大喜。

    这购买火铳一事,他二人都是授命于背后家族的嘱托,依仗与金不焕的合作交情,厚着老脸来商议的,本以为金不焕是出身商贾之家,又是商贾巨头,恐怕会狮子大开口,哪料对方念及交情,一口答应,根本没有抬价。

    在宴席上,当场签订了购买协议,付了二十万两汇丰票号的银票,算是敲定了此单生意。

    金不焕心中暗笑,这第一款火铳,射程100米,有效射程50米,30米能穿甲。先给对方用一段时间,尽管去生产制造吧,时机成熟,他将会以升级款来出售更高的价格。所有有需求的大小门阀世家,都是他的潜在客户。

    两千支火铳,成本不到一万五千贯,此次连带枪支和生产技术,售价达到四百万贯,简直暴利了不能再暴利。

    宴席过后,金不焕独自来到天下第一医馆,此时已是亥时,医馆还有病人在排队等候诊治。

    短短半月,无论是医馆和学宫都已走上了正轨,每日都有条不紊的正常运行着,莫倪得金不焕传授《望血术》、《御针诀》,带出了一群年轻的徒弟,孩子秦安去了南荒城,她每日的精力都投入到了工作上。

    金不焕来医馆,其目的,主要还是寻皇甫玄,求诊来了!恰巧路过行针望血的区域,便见莫倪在专注的督促新人施针行诊,不禁驻足观望,想起了前往南荒城的小男孩秦安。

    此时,莫倪身着白大褂,正在专注的盯着几个年轻人在给病人行针医治,她不经意的抬头,看到了门外的一张淡然笑脸。

    莫倪面露惊喜,交代了学徒几句,连忙走了出来,引着金不焕走到办公区的她专用的休息间。

    “我明日前往南荒城,也不知秦安那小家伙怎么样了,这么晚来找你,是看看你是否有什么话带给小家伙。其次是看看你的望血术和御针诀研习的进步如何了。”

    莫倪心中感动,恭敬道:“也没啥话,只要他平平安安就行。这孩子喜欢吃桂花糕,老板能帮我带点儿给他吗?”

    说起桂花糕,金不焕想起了初见莫倪母子,莫倪让秦安送了一盒桂花糕给自己品尝过,味道确实不错。

    金不焕笑道:“好,没问题。若是方便,多做一盒给我。”

    莫倪连忙点头:“方便,方便!家里都有现成的食材,我等下回去做好,明儿一早送到一号院去。”

    金不焕坐在沙发上,喝了几口茶,与莫倪简单的交流了片刻,惊讶的发现莫倪学习能力很强,修订版《望血术》和《御针诀》都已尽数掌握,有了一定的火候,完全在医馆独当一面了。金不焕暗自欣慰,并在脑海中挑了些更加深层一些的望血知识及行针方法相告。

    莫倪深深感激,可以说,没有眼前这个年轻的男子,便没有她的今天。她经常深夜躺在床上幻想,若是她年轻个十岁,她一定会死不要脸的跟着这个男人,为奴为婢,心甘情愿,九死不悔。

    莫倪离开了,她忙着回去做桂花糕去了。

    神医皇甫玄来了,皇甫玄面容狭长,颧骨很高,依旧身着那身宽大的青袍。

第四十四章 蛊毒

    开业半月来,皇甫玄瘦了一圈,每日既要给神医学宫的学员授课,还要诊治上百个病人,每天只能休息三个时辰,着实累得不轻。

    累是累,不过皇甫神医的精神很好,首先,学宫那些学员,都是他的学生,不久的将来,他的学生会坐诊一方,将他皇甫世家的医学发扬光大。其二,他身在医馆这个平台,每日诊治的病人无数,每日日进斗金,一想到白花花的银子,他便心中乐滋滋的。

    “哈哈……你这家伙,当甩手掌柜,可是让我这把老骨头累的不轻啊。”

    金不焕打趣道:“好说好说,我请神医到那红楼走上一遭,保准给你松松筋骨,来个三天三夜的大保健。”

    皇甫玄笑着摇头回道:“别!我怎么能吃独食,好歹也要等张神医从南荒归来,约着同去,也好比试一番,到底谁更厉害。”

    二人宛若很亲密的死党一般,以男人都爱的话题打趣开玩笑。

    接着,金不焕也不避讳,郑重开口,将自己情动之时便会引发心脏疼痛的症状详细叙述了一遍。

    “你小子连楚王的绝症都有办法医治,到了自己身上,怎就束手无策了!”

    “神医莫要取笑我了,快些替我诊治一下,否则我让红楼把你列入黑名单,以后没地方去做保健!”

    “哈哈,你小子,来,把手给我……”

    接下来,皇甫玄又是把脉又是望舌苔,折腾了半天,眉头紧锁,找不到丝毫问题。叹道:“真是奇哉怪也,你身体一切正常,筋脉、骨骼、皮肉都异常坚韧,根本没有任何异样。”

    金不焕问诊结束,心中有些失望,皇甫玄找不出病因,估计张济世也无能为力。

    ……

    最近无端端的心中念起柳如梦来,事情太过蹊跷,他身边的桃花便是惊鸿榜第二的绝色美人,打分评美的话,分数要比柳如梦高,自己钟情于妻子凤娘,不曾对桃花动心,又怎会对柳如梦倾情。

    金不焕问诊无果,便怀揣着疑问和一抹悸动前往二号院。

    房中的灯光还在亮着,柳如梦不在房中,却似算定金不焕要来,在院中倚门而望。

    半月不见,柳如梦一袭白衣,眉心那朵雪花印记充满了神圣,整个人清冷如雪山上那万年不花的冰雪,圣洁、美丽、出尘、脱俗,嘴角勾起一丝耐人寻味的浅笑,声音清甜中似有幽怨:“不声不响,一走就是半月,若非听闻你在清河闹出那么大动静,奴婢还以为,你玩起了消失了呢!”

    金不焕厚着老脸,道:“事情有些紧急,匆忙回去了,没来得及给你打声招呼,实在抱歉。”

    “抱歉?你是来道歉么?亦或是……想念?”

    房中,灯光明亮,柳如梦吩咐丫鬟上了茶水,摆上棋盘,二人开始弈棋。

    以金不焕的弈棋之高,堪称宗师水准,但无论如何破局解杀,亦或是解杀还杀,终究只能与这个女子平于局中。

    金不焕问:“你可曾听过翻云覆雨手?”

    “听过!奴婢不才,也与之弈过几局!”

    此言一出,金不焕惊讶,道:“结局如何?”

    “平于局中!”

    金不焕心中震撼,眼前这个清冷的女子,竟然与翻云覆雨手平于局中,那……她与自己弈棋,并非是平局,而是她故意平局。

    弈棋不就是为了胜么!

    不胜就输!

    蚯蚓降龙也好,七星同庆也罢!

    能在任何时候平于局中,那种境界,岂非无人可及!

    连翻云覆雨手都做不到。非圣者不可为!

    金不焕终于问出了一直想问的问题:“这些时日,我脑海中为何会浮现你的音容样貌?”

    柳如梦反问:“奴婢脑海中,也无端端浮现你的音容样貌。”

    金不焕问:“你喜欢我?”

    柳如梦反问:“你也喜欢我!”

    “你是雪山剑派的圣女,高高在上,让人望而却步!”

    “在西域大雪山,我是圣女,在此处,我就是你的女人,只要你愿意,我愿意为你而死。”

    “你故意挑逗我?”

    “挑逗成功了吗?”

    “好像,还差一点点。”

    “是这样吗?”

    柳如梦动作优雅,轻解罗裳!在明亮的烛光中,任何男人面对这种情况,哪怕再冷的天,血液也会沸腾起来,鼻子出不出血,那就看人的定力了。

    这个时节,天气当然不冷,屋子里的温度也不低,作为血气方刚的金不焕,血已经够热,此刻宛若平添了一把旺盛的燃烧火焰,血液如那将要烧开了的水,已经要沸腾。

    柳如梦解去罗裳,只剩亵衣,露出手臂上那颗殷红的守宫砂。她那出尘脱俗的脸蛋儿红得欲滴出血来,双手灵活的勾住金不焕的脖子,吐气若兰,眼眸如水。

    “这些天想你想的好苦,血液已经沸腾,你要好好怜惜我!”

    此刻,两心知的子母蛊虫相隔咫尺,两人的眼眸凝望着对方,心脏在剧烈的跳动,血液在沸腾。

    触手可及,柳如梦身上散发出一股冰凉的气机,却无法浇灭体内燃烧着的火焰,反而在冰与火的两种交替感觉中,更加让人欲罢不能。

    金不焕伸手,动作轻柔抬起女人白皙水嫩的下巴,看着那将要迷醉的眼神,终于忍不住,嘴唇印了上去。

    此时此刻,美人在怀,体内的蛊毒促使着二人,那种让身体颤栗,兴奋,无比冲动的感觉刺激着全身,彼此欲要将对方融化。

    人非圣贤,在有些时候,往往会遇到一些奇葩的人或事。

    圣贤也有七情六欲,何况是人。

    忍无可忍,则无需再忍!

    金不焕弹指吹灭了蜡烛,将热乎乎的人儿抱起,扔在了柔软的床榻上,此时,他要占有高高在上的圣女。

    当他将要逾越那道界限时,他猛然清醒,他心脏竟然没有一丝撕咬的疼痛,反而有种强烈的渴望,渴望与眼前白皙如雪花一般的女子贴身一处。

    “是了,此时情动如此,却没有先前的锥心之痛,想来定是与此女有关了。”

    “不行!不能如此。”

    金不焕猛然转身,冲到院中,噗通一声跃入了那清凉冰冷的水池中。

    水池中汩汩冒着气泡,半响,金不焕才缓缓冒出头来,长呼了一口气,全身舒爽,暗道一声好险,刚才差点迷失了自己的本心,逾越男女界限,沦为下乘之人。

第四十五章 生死同命

    “噗通!”

    水池中水花四溅,一道雪白的身影,宛若雪中仙子,一把从背后抱住了金不焕的腰。

    “你是喜欢鸳鸯戏水么!”

    女人如水蛇,轻柔的转到男人身前,双腿已经盘在金不焕腰上,春天的风光在金不焕眼前,一览无遗。

    “你疯了吗?”

    “是我们俩都疯了。你敢说,此时此刻,你不想得到我?”

    金不焕咽了口唾沫,刚才被浇灭的火焰再次燃烧而起,这一次,燃烧得更旺。

    “想,当然想!可这种想,不太正常!你能否给我解惑?”

    柳如梦脸颊绯红,双眼迷蒙,舌尖舔舐红唇,凑到金不焕耳旁,轻声道:“相遇时,两心相撞,一眼万年。执子之手,与之偕老!咱俩的生死已经绑到了一块儿。”

    “什么意思?”金不焕疑惑不解。

    柳如梦媚声道:“等明早,我会告诉你。”

    此刻,金不焕双目微红,血脉膨胀,男人那股原始的力量被彻底激发,双手一把撕扯开衣袍,在清凉的池水中,搂住了女人修长而富有弹性的双腿……

    或许是体内蛊毒的刺激作用下,两人都忘情与天地,融化于彼此,整整一夜,二人不停的索取,缠绵,忘情……

    直到天明,二人才消停下来,相拥而眠。

    醒来之时,柳如梦如一条美女蛇,脸色红润,眼眸水汪汪的,缠绕在金不焕身上。

    已经有了人伦之礼,似乎没了生分,金不焕知道了想要知道的答案。

    他体内被种了雪山派不传之秘的情蛊“两心知”,这种蛊毒一旦种下,即便有着深仇大恨的两人也会相爱,至死不悔。

    更严重的是,这种情蛊堪称奇毒,无论相距多远,只要一方死亡,另一方也会随之心力衰竭而亡。

    真正的是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定会同年同月同日生死!

    一想到有条虫子在自己的心脏中,一旦对其她女子情动之时,蛊虫便会啃食撕咬心脏,牵连全身,让人痛不欲生,金不焕全身发憷,慌忙追问:“是否有解药?”

    柳如梦郑重的摇了摇头,柔声道:“据书中记载,这种情蛊至死方休,无药可解!”

    这种情蛊,本是让一对男女相亲相爱,永世相守,至死不渝。创造之人,又怎会想着去研制解药!

    金不焕心中大惊,这么说,他岂非与这个女人真正的绑定在了一张床上?至死方休?

    “天下间万物都有相生相克,绝对不会没有解药,或许,世人还不曾发现解药罢了!”金不焕只有用这种解释来安慰自己。

    “你们雪山剑派历史悠久,强盛了千年,到底是哪位丧心病狂的家伙,创造了这鬼东西。这不是害我么!”金不焕小声嘀咕,心中大大的不爽。

    柳如梦也不恼,笑问道:“怎么?你不愿意与我相守到老么?”

    金不焕反驳:“天下间的两情相悦,都讲究顺其自然,哪能用情蛊这种卑劣手段去得到一世真爱!”

    柳如梦笑道:“这叫独爱!”

    “独爱?我看是‘毒爱’,太毒了!简直是毒妇的毒!”

    柳如梦依偎在男人胸膛上,笑道:“总之,是我给你下的蛊毒,毒了你一时,毒你一世,这个毒妇,非我莫属。只要能与君相守一世,生死同命,这样的毒妇,天下之间,只怕羡煞多少神仙眷侣!”

    “……”金不焕很无语,彻底被这个女人打败。

    柳如梦那撩人的身子坐了起来,盯着男人郑重的道:“焕郎,你若想要隐与山野,如梦愿为你洗衣做饭,陪伴你终老。当今逢乱世,你若想争霸天下,如梦愿意助你,成为一代帝王!即便粉身碎骨,虽死无悔。”

    柳如梦虽是一介女流,但金不焕相信,以她与翻云覆雨手弈棋皆是平局的不争手段,必是谋局的高手,无论谁娶了这样的女人,无论去做任何事情,都会事半功倍。

    二人心照不宣,如今情蛊在身,生死同命,无论在何时,何地,任何一方都会替对方着想。

    金不焕暗暗打定主意,等时机成熟,一定要亲上西域大雪山,打探“两心知”的解决之法,这一辈子若绑定在柳如梦身上,岂非辜负妻子,辜负桃花。当然,更辜负自己。

    身为雪山剑派的圣女,为何会贪恋凡俗?

    原因很简单,在那冰冷的大雪山上,柳如梦从小感受到了无比的孤独,长大以后,她感受到了无比的寂寞。

    历代以来,所有雪山剑派圣女都要常伴剑塔青灯,以精血滋养金色雪莲,不得有情,不得有爱,直到精血枯竭!

    她师傅从小给她讲过很多美好的故事,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倾心之人,相守百年,她不愿意孤独终老,她不愿意做那高高在上的圣女,更不愿意每日以精血滋养那七朵外人看来圣洁无比,实则让她厌恶无比的雪莲花。

    她宁愿死,也要寻一个倾心之人,相依相守。有一天,她在藏书阁无疑发现了两心知的情蛊,她心中赫然心动,按照书中记载,暗暗偷练情蛊,养于体内。整整两年时间,她才养出子母两心知,在某一天,她偷偷跑下了大雪山,来到九州疆域,游走红尘,寻那一生伴侣。

    当她跑下大雪山时,她回头,望着那冰冷苍茫的大雪山,她发誓,一定不会再回去,即便是死,她也不想再踏上大雪山一步。

    冷飞云冷冷的站在院中,他等了很久,终于等到金不焕和柳如梦起床,来到院中。

    “圣女,你若只是跑出来玩一圈,回去之后,最多也是受些惩罚罢了。可你……你竟然贞洁不在,依照雪山剑派的规矩,一定要自裁于剑塔之下,以你丑陋肮脏的灵魂向圣洁的七朵金色雪莲花赎罪。”

    柳如梦眼眸含笑,道:“冷师弟,在那冰冷的雪山之上。你们可以找自己的爱侣,可以一心追求剑道,而我,从来没有一天属于自己,每天都要面对那些冰冷的剑塔青灯,每天要以精血去滋养那七朵金色雪莲。你是无法明白,那种不为自己而活的人生,是多么的痛苦。”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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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让大王去巡山介绍:
强者一掌断江河,一拳崩山岳。
当现代文明横空出世在这个世界,杀伤力巨大的热武器遭遇摧岳断江流的绝世武功,狭路相逢,谁是勇者?
金不焕说:“头脑很关键。”
天武帝国,定鼎天下六百载,雄踞九州疆域,外御强敌,内匡社稷,盛世登绝巅,现代财团大佬鬼才至尊金不焕来到了这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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