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八六章 风月好看,爱恨浪漫
发泄了一顿,然而我并没有好受多少。生气伤害的只会是自己,从来都不会让任何人为你的愤怒而如何,顶多只会是嗤笑几声,说这人好像一条狗啊。没人陪你难过,也别让人陪你快乐。
我从前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来习惯一个人,独自在大众点评上搜索人气美食,就算是转了很多个地方也要选择一个热闹的地方吃饭,走在路上的时候感觉耳机里的音乐发生了变化,摘下一只耳机突然发现旁边店里放的歌和自己听的竟然如此巧妙的同步,很想分享的时候,又突然意识到自己是一个人来的。
青春会错过很多东西,就给我们年老后慢慢地觉得可惜,觉得难受,然后难受着死去。
去他娘的吧,我才不要这样结束一生,哪怕是难受,也不要是为了马潇潇,马东山这样的人。
赤手空拳对着黑暗挥舞一番,只觉得自己可笑。爷爷这时候应该还在气头上,估计还在骂着这个孙子这般不懂事。突然门嘎吱一声,我下意识惊起,灯被打开,是二叔进来了,顺手关上门,“我就知道你没睡,怎么回事?看你今天不太对劲。”
我撑起来靠着枕头,然后摇头。
“你是我侄子,几乎是跟着我长大的,你这些把戏可瞒不住我,我看得出来,只是我想知道为什么?你早就见过了跳跳吧?”
忽然惊讶,不可置信地看着二叔,只见他高深莫测地笑起来。
“见过了,而且……”
我不知道该怎么说我和她之间的故事,这本就难以令人置信,再说出来就更加觉得不可思议,可它实实在在地发生在我身上了。
“你上次说的那个女孩就是她吧?你想跟她考一个大学,你们……闹矛盾了还是分手了?”
我苦笑,不知道为何二叔这般料事如神,似乎什么都瞒不过他,既然话都说到了这个份上,我便不在隐瞒,挑了些可以说的事讲与二叔听,最后将李东海那件事也说了。
二叔点了点头,嗯了一声之后,说:“如今决定权在你的手中,不用管马东山如今如何风光,我侄子往后的成就又如何会低了?有时候她选择不说,或许是有理由的,我从前看过一本叫做《匆匆那年》的小说,不知道你看过没有。”
“二叔也看这种书?”我惊呼。
二叔做了个噤声的手势,“谁没有年轻的时候啊,我也曾经青春过好不好,只是没有你们这个年纪放的开罢了。看来你是看过了,那你可知道为何方茴没有对陈寻说出初中那时候的事吗?”
我笑起来,“那只是小说好不好,二叔,你什么时候也这么天真了。我可从来不会把小说跟生活混合在一起,生活跟幻想,泾渭分明!”
难得的我和二叔之间的谈话多了一个成语。
二叔苦笑,“你这小子,倒是取笑起我了,我本来是过来开解你的,那想你居然这样笑话你二叔,小心我像小时候那样揍你。你不是也在写小说吗,我又不是不知道。”
我故意不说话。
“如果你真的还喜欢跳跳的话,记得争取一把,青春虽说是让人用来后悔的,可人这一生少做些后悔事不更好吗?”
“二叔,你你是不是也有过后悔事啊?”
我坏笑起来。
二叔作势就要打我,“你小子,谁没几件后悔事啊,我也年轻过,初恋什么的,当然也有,不过不告诉你,哈哈哈……不过说真的哈,我感觉跳跳是一挺好的姑娘的,虽然早恋不怎么好,可我也不反对,只是遇见一个中意的人也不简单。”
“行了,不打扰你了,免得被你套话。”
说罢,二叔关门回去了。
关上灯,侧着身躺在床上,脑子里是二叔口中的那个故事,生而为人,可为什么要这样为难自己啊。从前的我,经历过这样的事后,会颓废,会堕落,然后千疮百孔沉默寡言,我不再闯进谁的世界,因为早已是陌路人。我本以为这个年纪的唐默不该这么多愁善感才是,如老旧电影的胶片,时光老了,还是会倍加珍惜。
一夜过去,一大早马东山父女便离开了,只是跟爷爷打了个招呼,早饭也没吃,不过后来听说二娘硬是塞给了马潇潇二百块红包便觉得可笑。可前不久还在为爷爷给我两百块而感到不平衡,最后也归结于女人都是善变的这一原因来。
爷爷余怒未消,见着我也没什么好脸色。反正过几天就要开学,最后总会消气的。
有人说女孩子不仅仅要善良,还有看起来是优雅的,闻起来是想的,摸起来是滑的,当六十岁走在大街上还有人对你吹口哨。
我曾经以为漂亮的女孩子就是马潇潇这样的了,成绩好,人美,家世好,素质好。这无疑是所有人的梦中情人,这要是放在民国年代那就是林徽因那样的文艺女神,抢手货。
所以与她有过这样的回忆,该是我的幸运还是不幸?谁知道呢?
假期做的最多的事就是端着椅子坐在大门口出神地望着远处的山,穷极目力也无法望穿的群山万壑,下雨时看,天晴时也看。有时看到累了,靠着椅子就睡会儿,醒来之后再看。
我是第一次如此不厌其烦地做一件事。
那时候脑袋是空的,什么也不必想,想了也没没结果,有结果也不满意,倒不如不想。
摇晃着椅子,摇晃着脑袋,想把脑子里那些不快乐的东西通通给摇出来,然后丢在地上用脚踩碎。
轻轻哼唱着卢广仲那首《我爱你》。
太阳公公出来了,它对我啊笑呀笑,我爱你,你知不知道~
我爱谁,谁都不爱。
我这年纪,风月都好看,爱恨都浪漫。
我啊,现在有些奇奇怪怪,疯言疯语。
我告诉自己不去想二叔说的那些话,我想说这些话幼稚死了,幼稚到令人想哭,我怎么这般情绪化了,你说马潇潇怎么不多留一会儿呢?说不定我就想通了,说不定我就……我就原谅她了呢。
干嘛要失望得这么快,那么长时间都等了,何必急这一会儿呢?
我现在一点也不爱你了,真的,一点也不爱。
谁要是还爱你谁就是小狗。
有人说悲伤就像是犯恶心,越是到临界点越是吐不出来什么。
我想快点结束这闹剧。
忘记这一切。
比如这样……
汪汪汪……
第壹八七章 他仰头,眼里有光
年后初八,风和日丽,天朗气清,除却冬日里该有的寒冷外,总的来说天气还是不错的,至少走在外面不会觉得压抑,或有不适。吹面有暖风,如春回大地,只是片刻错觉,流江镇上的街依旧没有生气,依旧死寂。
唐玮和兰柔没在家,也不知道去了哪里。我一向是不喜欢跟着他们到处跑的,能睡懒觉谁还做那些无聊事。
罗皓晨是在中午两点左右到的,几个月不见他,有些胖了,也白了。早上起来应该是没刮胡子,胡子拉碴地看上去格外苍老。
说到罗皓晨,这位可是差点成为我干兄弟的人物,本来兰柔是打算认他当干儿子的,之后后来发现他老爹跟兰柔差辈了,这要是再算起来就不太合礼法。现代人思想开放,在某些方面还是一样的固执己见。
没有参加高考的罗皓晨选择了走分类招生,考上了清镇的一所专科学校,读了自己喜欢的计算机专业。上了大学,过得潇洒,人也被清镇的山水养的白白胖胖的,没有从前那般棱角分明了。
随我进屋后,罗皓晨把包放我房间,轻车熟路地钻进厨房自己倒了杯水,然后跑到冰箱旁边翻箱倒柜,忙活一阵埋怨道:“老黑你家怎么什么都没有,我都快饿死了,赶紧煮饭去,我来做菜,我看冰箱里还有些瘦肉,待会儿你去整点啤酒,我们俩整一杯,好久没跟你喝酒了。”
丢给他一个白眼,“这半天你没吃饭,你不会就留着肚子来我家,打算把我家吃穷吧你!”
罗皓晨随手捡起沙发上的抱枕扔过来,“说你妈呢,老子最近长身体呢,不行啊!”
“你都二十了吧,还长身体,怕是身体被掏空了吧。”
“滚滚滚,煮饭去,老子肾好着呢!”
与他打闹一阵之后,转身去厨房住了两个人吃的饭,现在便只需要等着煮好饭就行。罗皓晨放下包之后宛如进了自己家,挽起衣袖自顾自忙活起来,熟稔地提着菜刀切肉,忽然道:“老黑,帮我几个蒜。”
罗皓晨也不是第一次在我家做饭了,初中那会儿两个人差点把厨房给烧起来,弄得乌烟瘴气地,两个人对着一盘黑漆漆的花生米硬是喝了一整箱燕京啤酒,那时候燕京可是五块钱一瓶,算是比较好的啤酒了。没有雪花那般刺喉咙,也没有青岛那么重的味,一切都刚刚好,恰到好处。
一顿忙活下来,不得不说这几年罗皓晨手艺见长,光凭着这个青椒炒肉就看得出来是个出得厅堂下得厨房的好男人,幸亏我不是女的,不然非得爱死他不可。无一例外地,他准备了一碟花生米,撒上盐之后,脆香可口,特别下酒。
酒是乐堡,两个人不求醉,只求一个畅快。
如果不是情到深处,谁愿意买醉?越是醉,越是愁,到最后整个人都得愁死,仿佛这个世界上最委屈的就是自己,每个人都他妈的对我亏欠,每当酒醒之后回想起做的那些个糊涂事,便只能装作是酒后失忆,什么也记不得了,自那以后我便告诉自己,一定不要喝多了,保持清醒。
坐在桌上,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起来,两个男性之间除了游戏自然就是两性话题,尤其是聊到女孩子,罗皓晨展现出超出平常人的注意力。自然而然地我说起了与马潇潇的故事,我本不愿提起她,只是面对罗皓晨,自然而然地又说出来了,无关别的,只是想让这个朋友听一听我的故事,就好像他从前烦恼时找我喝酒一般。
听过这个狗血的故事,罗皓晨仰头猛灌了一大杯酒,擦干净嘴角的液体,“这他娘的,除了酒,该有一支烟!”
说罢,掏出火气点了一根抽了起来。看着桌子底下横七竖八的几个酒瓶,再看看罗皓晨红透了的脸,我都没怎么醉,这家伙竟然是醉了。
有酒,有故事,还有烟,这是讲述一个悲伤故事的标配,如果背景音乐是董小姐或者是北方的女王,亦或是瞎子,总之那些歌都是挺好的,适合对一个故事慢慢道来。
我想罗皓晨并不是单单因为我这个故事,只怕脑海里又开始想起了某个姑娘,至少他曾经为之疯狂而不顾一切的那种,那时候天真,以为在一起了就是永远,其实那时候才发现,我们的永远也就那么两三年,只是这个两三年要我们花很长很长地时间去遗忘。
他仰头,眼眶里隐隐有泪光闪动。
忽然间深吸一口气,猛地抽了一大口烟,然后剧烈地咳嗽起来,脖子上青筋暴露,双眼突出,倏地一下眼泪就流出来了,怎么看怎么悲哀,怎么看怎么痛苦。然后罗皓晨抹了把脸,道:“哎呀,不行了不行了,抽急了,来来来,再喝一杯。”
也不等我与他干杯,他便自顾自喝了起来,只怕是在清镇过得并不是想象中的那般快乐,不待我问,他便自顾说了起来。
“我跟她在一起一年半,见过了她老妈,见过了她老爸,说起来也算是丑女婿见了丈母娘,诶你说可笑不可笑,我当时还真的以为可以一辈子了,你知道吗,那多可笑啊,去他娘的一辈子,唐默,我告诉你,别再相信什么情深不负这样的鬼话了,她不爱你就只是一瞬间的事,没有过程,就只需要一个念头,就好像在某一瞬间,她发现你并不是她想象中的那个人,于是便不爱你了,可怜老子还想着陪她走分类招生,老子是打算考大学的,我去你妈的!”
他靠着椅子,双眼迷离,那些酒基本上都下了他的肚,酒精的作用在这一刻开始展现出来了,开始麻木脑袋,然后往更深处,以至于麻木灵魂。通红着眼像是小时候受了欺负要把场子找回来,可是向谁找?
“真的,当我录取的那天,她就跟我分手了,毫不犹豫地分手了,你说可笑不可笑,当初是她故意半夜不回家带着老子去开房的,结果呢?去你娘的老处女,可是老子还是心有不甘啊,我就是不甘心,不甘心啊……”
“她从前有多爱你,分手的时候就有多决绝,我自以为对她呵护备至,男人都是大猪蹄子,不长脑子的东西,你看看我现在的下场。”
第壹八八章
罗皓晨面红耳赤,红着双眼仿佛是在质问,又仿佛是在自嘲,这个罗皓晨我曾经是见过的,还是同样的地方,只是那时候是夜晚,我们坐在我家的房顶上,面朝着望不尽的大山,脚边堆满了酒瓶,对着晚风怒吼,和黑夜争一争谁更落魄。那个年代的我们,格外喜欢悲剧,却对莎士比亚一无所知,只知道那些个爱恨情仇最是打动人心。
我以为我逐渐成长,年满十八岁之后就不会这般小家子气,甚至是可以对影视剧里那些哭得撕心裂肺不为所动,然而在某一刻,只是那么一瞬间的动容,像是又回到了从前,而我的嘴脸已经泛青,有了胡茬,摸着还扎手。
“所以,你那个马潇潇什么的,面对现实吧,你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我也不是,谁都不是,童话是写给小孩子听的,沉迷太久会让人长不大的。如果是从前,我一定会让你不顾一切地带走他,我曾经以你的楚子航自居,说来可笑,我们其实都是衰仔。她或许很爱你,而你呢,现在的我,或者是现在的你还相信竹马青梅这种烂俗话?得了吧,这种情节你还是写在言情里去吧,给那些春心荡漾的女孩子们看,让他们哭得死去活来去吧。大学教会了我很多东西,那些人不求上进,躺在外卖盒子堆里不肯踏出宿舍一步,我已经很久没有独自一人去逛过街了,我发现我在这些人中间正在慢慢地被他们同化,然后变成跟他们一样的鬼样子。唐默,我现在很后悔没有参加高考,所以我不希望你也后悔,你一定要考一个好大学,让老子高兴高兴。”
“你说什么呢……”
罗皓晨紧紧攥着手中的啤酒,双眼迷离,忽然间笑起来,嘴角还挂着嚼碎的花生米,不知道看的是哪里。我知道他也只是这么一会儿像个愤世嫉俗的少年,酒醒了过后又会变成那个罗皓晨,很快他又会遇见另一个女孩儿,然后与她坠入爱河。
我很少去主动与某个女生说话,主动提出话题,主动暖场,这都是一件很累的事,我宁愿多做几个数学题,也不愿意做这些无谓的事。
很快,罗皓晨喝光了所有的酒,而我只喝了三四瓶,还谈不上醉,情绪上至少还是有所波动,脑子里也有那么一些可笑的想法。我还可以控制住自己不去说可笑的话,做幼稚的事,那都是十八岁以前做的。
十八岁之前做的傻事我可以用年少无知不懂事来安慰自己,十八岁之后的傻事那就只能是自讨苦吃。
我们总是要学会自我承担责任的,没有谁注定了要永远包容谁。
两个人手忙脚乱地收拾好桌面,早早地让罗皓晨去睡了,我自己洗碗,这才发现电饭锅里的饭一点都没吃,两个人只顾着喝酒了,只顾着说胡话了,那还有时间管肚子的这些破事。
收拾好厨房,罗皓晨扶着墙现在放门口冲走傻笑,忽然说:“其实我觉得聂小倩挺好的,她不喜欢我,可是喜欢你啊。”
我心头没由来一颤,似乎我都快要淡忘了这个姑娘,朝罗皓晨摆摆手说:“她啊,谁知道呢。”
罗皓晨一步跨过来放在我面前,鼻孔里呼出一股浓重的酒气,身子虚浮,仿佛随时都会倒下,我就说他肾不好吧,偏偏嘴犟,我又不会笑话他来着。
“你要干嘛,我跟你说啊,我不是gay,这么多年了你应该是知道的。”
双手挡在面前,还真怕他做出什么酒后乱性的事情来,我力气没他大,身子没他壮,他要是情绪上来了摁着我就是一顿鞭挞,我也没办法反抗不是,难道我还得嗯啊嗯啊地享受?咦~太羞耻了。
“滚,老子跟你说正经事。”罗皓晨白了我一眼,然后一只手撑着墙壁,“这么些年人家也没忘了你,你当初跟她分手我也知道,不就是夏丹那是联系你,你俩又旧情复燃了嘛?可你明知道你跟夏丹是不可能有结果的,你跟她就像是两条线,你们的交点在初三那年就已经过去了,现在的你们只会越来越远。”
提起夏丹,我还是会沉默,在罗皓晨面前没必要还有那么重的包袱,那得多累啊。
不可置否地是,夏丹一直都是我心里不可触及的那处,哪怕时隔多年,依旧对她念念不忘,哪怕我深知我们不可能。
我总得留给自己一些念想吧,不然人生得多累?
有那么一个让人怀念的青春是一件只得为人道的事,等以后上大学认识新朋友了之后在酒桌上便可深沉,说当年那个女孩……
我俩坐在楼梯上,左边墙上贴满了我这些年的奖状,还有好些都在夏丹那儿,被她带去了云南,或许早就扔了,或许……算了算了,罗皓晨说的不错,偶尔怀念也就罢了,别他妈念念不忘的。
我问他,“诶,你新女朋友长什么样?”
他忽然一愣,打哈哈道:“啥,什么啊,我不是在说聂小倩吗,你放心,我不喜欢她了,早就不喜欢了。”
“我早就看到你手腕上的绳子了,彩虹色的,你还买这种娘气的东西?我信你个鬼了!”
被我戳穿后,罗皓晨厚着脸皮嘿嘿一笑,便掏出手机来给我看了一张照片。手机里那个陌生的,长相清秀可人的女孩一脸甜蜜地靠在罗皓晨的臂弯,罗皓晨一脸傲娇,“怎么样,漂亮吧?”
我点点头,“你不会是对人家做了那啥吧?”
“滚,你这人脑子里怎么净是那些肮脏思想呢,我是那种人吗?再怎么也不至于啊,我怎么也只是亲亲小嘴拉拉小手什么的,我们的爱情,比棉花糖还纯洁。”
“够了啊,脸皮厚也得有个限度。”
“老黑,我说真的,其实聂小倩蛮好的,我的好她既然不要,那就是等着你呢,这么些年也该够了,而且……你要是不喜欢她,就彻底跟人家说清楚,别让人拖着。”
“行了行了,我知道。你他娘的就是废话多!”
“我可是为你好,我告诉你,我不担心你终身大事吗,你嘴又笨,万一以后打光棍我也有连带责任的好吧。”
“我?你看我像打光棍的那种人吗,我就凭借这一手文采,怎么也得招来几只小蝴蝶什么的。”
第壹八九章 二嬢【上】
罗皓晨睡了很久,半夜后迷迷糊糊醒来上了个厕所,碰倒了凳子弄得嘎吱一声,之后便听到一阵急促慌乱的摸索,这一夜我睡得极浅,身子颤了一下醒过来,然后翻了个身打算继续睡。也不知为何,许久还不见罗皓晨回来睡觉,上厕所也不见有冲水的声音,心下疑惑便悄悄开门出去,走廊上的灯一直亮着,趴在门口,正看见罗皓晨背靠着墙壁,抬头望着天花板,一口又一口地抽着烟。烟雾模糊了他的脸,只觉得四处冷极了,冬夜的寒冷随着窗外的晚风一阵又一阵,在这夜间寂静无人的时刻,孤独感尤为沉重深刻。我的身后就是温暖的被窝,可是身后漆黑一片,被黑暗笼罩的后背极其冰凉,忽然想起还有未眠的罗皓晨,只觉得同病相怜。
罗皓晨抽了一根,随即点上第二根。打火机发出一声脆响,倏地噗地一声冒出一团炙热明亮的火焰,随后又熄灭,只留下了烟丝上的火热。我没有去打扰他,深深看过一眼便转身上床了,只是久久没有睡去。也不知是过了多久,听到有细微的开门声,罗皓晨慢慢地钻进了被窝里。不多时便听得一阵平稳的呼吸声从他的鼻腔里发出来,他应该是睡了,只是我却无法入眠了。望着模糊的夜,好多次我面朝冷墙,望着黑夜里朦胧的白,只觉得烦恼,却不知烦恼什么。
罗皓晨用过早饭后才离开,我们约好了高考后再聚,那时便要忍着别喝这么多酒了。我满口答应,还说高考后一定要去清镇看看,我没有告诉他的是,如果能去清镇,那我也一定回去花溪大学城看看苏拉,看看她过得怎么样。如果不好,我忽然低眉,如果不好又能怎样呢?我也只能跟着不好了。
其实苏拉很好,我也很好。
送罗皓晨上车后,一个人走在这无人的街。然后一条土狗从路边的草丛里钻出来,狼狈至极,我认出来了那是邻居家的。邻居家的土狗也不知是在哪儿打架被咬掉了半边身子的毛,瘸着腿从我身旁过去。小屁孩儿撑着土狗瘸腿行动艰难,竟是脱了裤子尿在了土狗身上,一堆小孩儿欢快地笑起来,跳起来。土狗被吓了一跳,瘸着腿跑开了,只怕这帮小崽子最后还会做出什么缺德事来。狗也会知道恐惧,喜怒哀乐并不是人类独有的,这个世界也不是人类独有的。
土狗的主人是个傻子,他从前不是的,只是先天残疾,跟如今的土狗一样瘸了一条腿,政府给了一份扫大街的工作,让他可以维持生计。早年父母健在时还有爹妈供养着,家里还算是有些小钱,也谈了个对象很快就结婚,结果爹妈撒手一去,媳妇儿跑了,钱也被媳妇儿卷走了,到最后人财两空。听说那一夜他一个人坐在家里哭了一个晚上,最后冲出门来见着车就砸,砸坏了一辆摩托车之后便被人制服,好在摩托车的主人并没有责怪他的意思。
在那之后,他便有些失心疯,见着谁都爱傻笑。这个世界并非总是善良,弱小的人逃不了被欺负,他负责的路段是在小学门口,值日的小学生总喜欢把垃圾倒在他的面前。可怜的他,也不恼,只是傻笑,待那些小孩儿玩够了之后又继续清扫。
土狗一瘸一拐地拐进巷子,他突然从箱子里奔出,抱着土狗哀嚎,也不顾土狗身上的尿液,脑袋紧紧地贴着土狗的脖子,整条街都是他的哭声。那些个小屁孩儿吓了一跳,一哄而散,其中撒尿的那几个跑的最快,嚷嚷着“傻子打人了,傻子打人了……”
听到呼声的大爷大妈叔叔阿姨们闻讯赶来,各自抱着自家孩子一脸惊恐地看着跪在地上痛哭的那个人,一股子刺鼻的尿骚味让人望而却步,那些个大妈们皱着眉望着跪在地上的那个可怜人,忽然间我觉得他现在和狗没什么两样,都一样地落魄,只是还有一条狗和他相依为命,这也算是一件幸事了。
一个五十来岁体态臃肿的大妈抱着那个撒尿叫的最欢的孩子,先是疼惜地抚摸着小孩儿全身,一边急切的地问有没有伤到,那小孩儿只顾着说傻子打他,傻子打他。大妈一脸怒容,叉腰冲着他撕扯着尖锐的喉咙大喊。
“宋秋杰你良心被狗吃了怎么的,老娘平日里对你太好了是吧,趁我不注意欺负我家孙子,我平时念你脑子不好使给你些施舍,那曾想你这般不识趣,不感恩也就罢了,怎么还动手打人的你!”
“秋杰你也是,怎么就一点也不长脑子呢,真是个白眼狼啊,这以后谁还敢放心让你住在这儿!”
“不行,必须让他搬走!”
“对,让他滚!”
自古而来,人们总是习惯于跟从出头者,跟着大流总是没错的,就算错了也有法不责众四字当做是护身符。
于是讨伐之声此起彼伏,他也只是看了那些怒骂他的人一眼,忽然抱着缺了退的土狗哭得更大声了,胸前湿了一大片,也不知是眼泪还是尿液,总之还是恶臭难闻。
他全身沾满泥土,土狗被他紧紧地搂着,一动不动,只是见他哭得实在是伤心时便伸出舌头舔舐他的脸颊。一人一狗,相拥哭泣。
见他被群起讨伐,那些小孩儿笑得更是猖狂,我几次想要站出来说出事实,只是人多势众,我终究是不敢面对这么多人,而且其中不乏平日里对我极好的长辈,而我也没办法为了一个不相干的人而开罪长辈们。我心中有正义,可也只能将这正义埋藏在心底。他哭得越是撕心裂肺,我越是觉得懊恼,像是在责备我为何不肯站出来。
我负气哼了一声想脱离这是非之地,忽听得一声“别吵了”,只见一中年夫人系着围裙牵着一约摸七八岁的小男孩站在一众人面前。
忽然,他止了哭泣,满脸泪痕地抬起头来希冀地望着一身素衣的妇人,咧开嘴笑起来,悲喜原来只是一瞬间。
他欢喜地叫了一声,“二嬢!”
妇人像是看自家孩子似的笑起来,那些大爷大妈们望着这个被称作是二嬢的女人,忽然先前那大妈道:“素娥,你这是干嘛,你还要帮着这傻子不成,他今天可是打了我孙子,我亲眼所见!”
这妇人原来是叫素娥,我还是第一次听到她的名字,以往也只是见过几次,甚至还未曾说过话。
第壹九零章 二嬢【下】
素娥绣眉微微一蹙,浅浅地在那大妈面前弯了弯腰,随后道:“小杰,告诉妈妈,先前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名叫小杰的男孩儿有些胆怯地站在素娥身后,那些大爷大妈如凶神恶煞般注视着这小小少年,他实在是害怕,不敢向前一步。听素娥所言,先前这唤名小杰的小孩估计也与我一样是整件事情的见证者。素娥估计是感受到了小杰的恐惧,拍了拍他的肩膀,低声道:“别怕,妈妈在这儿呢,把你刚刚看到的说出来。”
小杰微微犹豫,从素娥身后站出来,忽然指着先前闹得最欢的那小孩,说:“刚刚是他,冲着秋叔叔的狗撒尿,还有他们!”看得出来,小杰有些气愤,接连将先前那些罪魁祸首一个不落地指了出来,那些被指认的小孩儿悄悄地躲在了自家长辈身后。都是活了大半辈子的人了,事实如何现在已经明了,有些叔叔伯伯已经悄悄用眼神警告自家的调皮鬼。这大妈腰杆一挺,扬起头颅,将自己孙子藏在身后,扯着嗓子道:“小杰年纪小,谁知道他有没有说谎,我可是亲眼看见这傻子欺负我孙子了,这还有假不成?素娥,你平时护着这傻子也就罢了,如今你还护着他,现在分明就是他的错,你平时是挺明白事理的人,今天怎么就犯傻了呢你,我告诉你,今天这傻子要是不给我一交代,我跟他没完我!”
素娥淡然道:“姨妈……”
“你还知道我是你姨妈啊!”那大妈歪着嘴阴阳怪气地打断了素娥的话。素娥顿了顿,继续说:“姨妈,你我都是明白事理的人,事情该是什么样的你我都清楚,不需要我说的太明白,今天如果真的是秋杰打了他们,我不用你们出手,我自己也会收拾他,毕竟我是他在这世上唯一的亲人,他不学好,是我没有教好,可是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大妈眼神一变,“素娥,你还以为我会说谎不成,我是那种人吗我,素娥,你可要知道,我是你姨妈,这小子只是你干弟弟,当初你干爹对你是不错,尤其是小杰他爸走了以后,你这些年孤苦伶仃,你们孤儿寡母的……可这些年你对这小子这么好,也该还清了那份情了,怎么这分钟胳膊肘往外拐啊你!”
周围一阵议论,素娥脸颊紧绷着。
大妈这话有些歹毒了,便是我也听得出来这其中的含义,这般赤裸裸地羞辱一个单亲母亲,实在是有些可恨了。
“姨妈,我帮理不帮亲!”素娥语气显然有些硬朗起来,全然不顾大妈话语背后的意思,其实看起来大妈显然应该是有息事宁人的意思了,只是碍于面子不好意思开口,可一分钟素娥却没打算借坡下驴。素娥摸了摸小杰的的脑袋,柔声说:“小杰,告诉妈妈,当时在场的有哪些人?”
小杰指着那些小孩儿,然后指着我,我顿时后心微凉,尴尬一笑,便打算溜之大吉,“他们,还有那个哥哥!”
听得小杰开口了,忽然间便不打算走了,冲着小杰点了点头。素娥冲我善意一笑,然后说:“姨妈,我相信小杰不会说谎,我也相信您也不会说谎,可是事实该是如何,我还是那句话。”
“大人说话,小孩子别插嘴!”大妈忽然对小杰一吼,吓得小杰赶紧躲在素娥身后。而抱着土狗的他更是吓得跑到素娥这边来,素娥全然不顾他身上那股刺人的尿骚味,温柔地摸着他的头发。大妈嫌恶地捂着鼻子,不着痕迹地踢了自家孙子一脚,已经有不少人在这儿看热闹了。
“姨妈,吓唬小孩子没用!”素娥眼神一冷。他抱着狗蹲在地上,抬头傻傻一笑,喊了一声“二嬢”,然后咧开嘴口水就流了出来,流了一地。土狗跪在地上轻声呜咽,与他相互依偎着。
大妈哼了一声,“反正他是打了我孙子,别的没用,我也懒得跟你废话了,我直接找派出所去,我就不信还没治得了他了。”
“姨妈,你以为小东在派出所上班就会帮你不成,你要真的去找他你就是在害他,警察是为人民办事的,不是让你横行乡里的!”
这话可谓是极其不客气了,那大妈气得浑身发抖,说罢便要过去。这人大踏步走去,提着手就要打下来,怎么会有这种人,我实在是搞不明白。良知战胜了私心,我一步跨过去,“姨婆,小杰说的没错!”
说起来,我确实应该是叫她一声姨婆。
只是这关系比较远,属于嘴上叫的那种亲戚。
“唐默,你可要为你说的话负责,这要是闹到了派出所去,将来记录在档案里,考大学就是个问题了。”这大妈威胁我呢,我笑起来,为先前自己感到羞愧,感到可笑,我所守护的居然是这样,怎么说呢,该得如此吧。
我没有犹豫地点了点头,大妈盯着我足足十几秒,愤恨离去。素娥如释重负地喘了口气,冲我一笑,道“真是谢谢你了。”
“这是小杰,我儿子。听姨妈说你叫唐默,你爸是唐玮吧?我们还是初中同学呢。”素娥熟络地与我搭话,蹲下抽出纸巾为他擦拭脸颊,只听得他一遍又一遍地见着二嬢,我忽然间被这两个字打动,出口问道:“素娥姨,你认识尧十三吗?”
我很是亲切地称呼她为素娥姨,以表示我的尊敬。
素娥先是一愣,随即一笑,摇了摇头道:“不认识,怎么了?”
我笑笑,说:“没什么,没什么。”
目光落在小杰身上,我忽然想起什么来,又问:“姨,小杰今年该有七岁半了吧。”
素娥眼里冒出一缕光,诧异道:“小杰一一年六月间生的,今年差不多七岁半,你怎么知道的?”
我?我指了指自己,素娥兴奋地点头,他也抱着狗傻笑,我怎么知道的?自然是尧十三说的。我我笑了笑,说:“猜的,哈哈……”
他双手拍掌,“猜的,猜的,猜的……”
告别素娥,走在青石街道上,哼唱起来。
“二嬢结婚咯,小娃七岁半……”
“二嬢结婚咯,小娃七岁半……”
“二嬢结婚咯,小娃七岁半,七岁半嘞……”
第壹九壹章 演讲
我在元宵节的前一天回了学校,没什么值得为人称道的事,除了疯狂补作业之外,跟胖子杨伟他们去了火锅城喝了几杯,哭诉了了一番理想与现实,想的都是六月份的何去何从。这一年就这么过去了大半,回过头来我发现这大半年的时间里,我唯一可以说出来的往事或者是铭刻于心上的那个人,竟然是马潇潇。说来可笑,说来可笑……
那天后,我的生活没什么大的起伏,如平常一般认真学习,大学是要考的,我也怕比去年考的更差,那时候丢的人就大了。
三月份听力高考,三十分的题可以提前攥在手里,能拿多少就只能看自己本事了,我运气比去年好一些,二十五点五,错了三个选择题,和去年九月份的分数一样。我没有觉得失落,反正比去年要多。
而潘晓涵的体检结果也下来了,初试通过,只是可惜,另一位同学被刷下来了。四月潘晓涵就要去成都参加第二次复试,如果通过了,那么只要分数上了一本,他今后就妥妥地是一个飞行员了。由衷地替他感到高兴,我希望我所在意的每一个人都有一个光明而璀璨的未来,令人神往。
四月初,潘晓涵踏上了去成都的火车。
四月初,第一次模拟考试,我考了五百八,一本线是四百二,因为题目较难,任建宏说这个分数大概可以上一个中等的九八五,我并没有多么兴奋多么开心,因为全年级第一名的马潇潇六百三十分,我觉得上清华都可以了。我没有听二叔的话,我没有那么勇敢,没有吃回头草,而马潇潇似乎也打算与我划清界限。
忽然想起周杰伦的一首歌,爱情来的太快就像龙卷风。
来的快,去的也快。
紧迫感渐渐地压在肩头,大家也都忙着复习,座位早早地被打散,没有再用小组了。晚自习延长到了第四节,大多数时候十一点半才会回宿舍,这是很正常的事,去年我更疯。
叶长安问我要了我做的习题册,在某宝上买了一大堆的试卷,这时候已经不去理会质量如何,有题目做着,终归是心安一些。
从贵阳到成都的火车在潘晓涵出发的那天晚上到达目的地,一行去了三个人,他们住在了航空学院安排的宿舍里。
刚下火车,潘晓涵趁着下午的空挡,给我发了条QQ消息。
“有时间吗?”
“干嘛!”
“我要跟你视频,把我家木木叫过来。”
透过屏幕可以看到成都拥挤而繁华的街道,还有漂亮的小姐姐白衣飘飘,我在想我的大学所在的那个城市一定要在南方,在一个山清水秀的地方,好山好水才能养出水灵的姑娘。我也相信我会遇到一个如风似月的女孩儿,普普通通,爱笑就好。
潘晓涵的大脸出现在屏幕里,露出一口白牙,这家伙第一时间竟然会不是跟我们这帮兄弟伙打招呼,而是左顾右盼找他的杨木木。
杨木木忽然从桌子底下窜出来,那边的潘晓涵下了个大跳,笑容不减。两人腻歪得搞得我们都不太好意思了,这么些个锃亮的电灯泡在这儿,更何况在座的各位都是单身狗,实在是欺负人呐。
潘晓涵举着手机给我看了一个随着他步行频率而抖动的成都街头,如果有机会,我也想去成都看看,看看那个坐了千百年的乐山大佛,有没有腰酸腿痛。我还想去丽江,因为夏丹在那儿。我还记得她家的那条街,她曾跟我说过,说如果我要去找她,就要去这个地方。
我默默地记下了,去年原本打算去的,只是因为一些别的原因而暂时搁置,其实我早就想去见她,并不是有多么难以忘怀,只是心有不甘,总之见一面总是好的,那么些年没见了。仔细算起来,这已经是第四个年头了。前几年她的生日我会悄悄地发有说说,今年没有再发过。
潘晓涵在街上走着,看着那个光怪陆离的世界,只觉得并不属于我,虽然潘晓涵说得很开心,看着镜头里那些送入云端的高楼大厦,我们去蝼蚁,望不到尽头。
交了聊了一会儿之后,潘晓涵先是住进了酒店,隔天才搬进了航空学院的宿舍。
他走后的这几天,生活还是照样地过,并没有多少变化,这几天每天都是做不完的卷子,看不完的书,上次买的一沓用来打草稿的A4纸已经用完了,又得再买一包,五百张草稿纸,两三个月,其实我也很佩服自己的。
曾经有人疯狂到把自己高一到高三写过的笔芯全都收藏起来,到高考后全部拿出来,没有亲眼见到用多么夸张的手法都很难将那一刻的震撼描述出来,让人信服。
我很佩服自己。
儿女情长什么的,暂时还是算了吧。
潘晓涵走的第二天,学校里请来了为人称颂的演说家,进行了一场隆重的高考演讲,那天阳光热烈,我端着凳子坐在足球场上,新搭建的舞台搭配着着色夸张的宣传海报,总觉得十分别扭。
那个演说家西装革履,是个白净的小伙子,声音低而尖,有一种刻意压制的感觉,用气沉丹田四字来形容再确切不过。
他上台,先是做了自我介绍,名字我倒是没注意听,阳光下看小说是一件很伤眼睛的事。我唯一注意到的是他那别扭的英语。
“Icandoit!”
来来回回就他娘的这一句话,转过去转过来就他娘的喝水,披着个红围巾,讲了些自以为动人的故事,至少我还没见到有人潸然泪下,忽看见罗少荣巡视,顿时觉得好笑,这是动员演讲吗?强迫学生去听这个无聊而又无聊的讲话,情感夸张到令人作呕。
非要用两个字来形容,那就是浮夸!
罗少荣转了一圈,抓了不少没认真听的家伙。
我有些怀念老毛当年找的那个人了,他站在讲台上的那一刻,与这人全然不是一个等级的,这人除了声音大,一无是处。写的稿子,牛头不对马嘴,乱七八糟。
老毛当初找的那个人,至少让人感动了那么七八天,至少骗了不少的眼泪。
我承认那时候我哭过。
现在我只是想笑,看着这个小丑。
笑……
第壹九贰章 补充的一些东西
【今天没时间写了,发一个别的吧。】
年三十后,天气渐渐好了起来,不至于年前那般阴冷,便纵是有太阳也暖不到那里去。或许是辞旧迎新,新的一年总有些喜庆,天气也跟着好了起来。老支书嘴里叼着烟斗,吧唧吧唧着嘴,口中哼着小曲儿,倒也显得惬意非常,这么些年过去了,老支书还是喜欢草烟多一些,哪怕什么福贵中华听着大气,家里边也不是没有人送的,他还是不习惯,总觉得那玩意儿抽起来嘴里淡的跟没放盐的菜?,没劲!
迎面一面有面色发白的老太太远远瞧见老支书,挥舞着双手跑过来,走在老支书面前,撩了撩年前才去烫染的大波浪,笑道:“支书,怎么早啊!”
老支书老花眼许多年了,眯着眼睛好半会儿才看清,看清楚来人之后皱着眉头道:“王大娘是你啊,你这是干啥啊你,一大把年纪了净整这些个花里胡哨的东西,难看死了,你看看你你这个脸,白的跟什么似的,你再看看你这头发,啧啧啧啧……不是我老张头说你,简直不是个人样。”
王大娘一听这话,顿时急了,老娘我好好打扮让你这独身老头儿过过眼瘾,你倒好,狗子里吐不出象牙来,忒不识好歹了!王大娘追上老张,压下心里的不痛快,说:“老张啊,你别管我这些,我来是跟你商量个事。”
老张背着手,停下来敲了敲烟斗,看着烟灰簌簌落下,说道:“我就知道,在路上堵我准没好事,说吧,什么事儿?”
原本还准备了一番说辞的王大娘见老张这般坦诚,倒是有些诧异,她哪儿知道这是老张受不了她那一身刺鼻的香水味,想赶紧躲着她呢,弄得老头子鼻炎都快犯了。不过既然老张这么客气,那她就没什么好客气的了,于是舔了舔刚涂了口红的嘴唇,有些忸怩地道:“是这样的,我家老二不是刚大学毕业吗?想着创业,干一番自己的事业。”
“可以啊,村里有好些个指标呢,他自己来看就是了,哪用得着你老人家出马。”老张没好气道,忍着打喷嚏的冲动。
王大娘叹气道:“这小子师范毕业的,那些养殖产业,他那儿懂啊!”
老张气结,不禁觉得好笑,道:“你儿子师范毕业,老老实实当老师不就完了,还创个哪门子的业嘛,真是的,国家教师工资也还可以,你又有退休工资,不需要他养活。”
王大娘抬头看了眼老张,犹豫一番,道:“他说他想开个补习班,比当老师划算多了。”
老张更是无语了,“开补习班那就开啊,你找我作甚,怎么的,你家老二还让我给他当学生去不成!”
“不是不是,老张你这是说什么呢,我这不是在跟你商量吗?”王大娘急忙道,“他啊,就是没找着地方,所以想让我来请你给想想办法。”
原来是这事,老张抽了一口烟,思索半天,道:“村里似乎没那家有空余的门面了啊,要不让他去县里找找呗。”
“那不成啊,县里租金多贵啊,一个月下来水电费不得十几万啊!”王大娘急忙摆手,自己家又不是开银行的,这般不把钱当钱花。
老张无奈道:“那你想怎么办?”
王大娘一听,顿时高兴起来,终于说到正题上来了,老娘就等你这句话呢,你要是不说我还愁不知道怎么开口呢,王大娘撩起头发,些许羞涩,些许试探,看得靠张那叫一个辣眼睛,赶紧撇开头道:“有话说,有屁放!”
“不是秋狗儿家房子空着的吗?还是两个门面三层楼的那种,宽敞,正好用来作教室。”
“那你与他商量去啊,找我作甚啊!”老张实在是受不了那股子浓烈的味道了,鼻腔里跟什么东西挠似的,难受死了。
“那他要是答应我来找你干嘛,他多恨我你不是不知道,你是国家干部,你说的话他一定会听,大不了我多给些租金便是,不打紧的,我又不是那种抠搜之人。”王大娘试探着说到,这话里未尝没有怂恿的意思在其中。
“我说王百秀,你是脑子有问题吧,好人你来做,坏事都是我做了,我要是做么做了对得起他死去的爹妈不?你要找你找素娥去,她是你侄女,她肯定听你的!”老张气得肺炸,这王大娘也忒不是个东西了,这么好的事也真是敢想,就秋狗儿那傻劲,非得拆了他这把老骨头不可。
“素娥?那算了吧,她多恨我你又不是不知道,能听我的?她家那口子死了那笔帐就算在我身上呢,我又不傻,找她骂啊!”王大娘不情愿道。
“你还知道你得罪人家呢,你还知道人家恨你啊,这件事啊你就自己想办法吧,我做不了主,走了,我儿子等着我吃午饭呢!”
说罢,老张转身便走,全然不理会王大娘,他是老了没错,可不代表他傻啊,六十岁了还能当这支书,靠的就是这几十年攒下来的威信,岂能说毁就毁了,为那老婆子?还是算了吧。
“老张,老张!!!”
王大娘叫了几声,老张硬是不回头,任你百般呼喊。王大娘气得直跺脚,骂了声没义气的糟老头子,忽看得草丛里钻出一只黄色土狗,浑身沾满草屑,很是欢快。顿时,王大娘眸子冷了下来,横着眼睛哼了一声,骂了句畜牲,道:“傻子的狗还是傻子!”
似乎骂了两句还不解气,看见路边一块大石头,捡起来便往那土狗身上砸过去,正中土狗狗腿,疼得直叫唤,瘸着腿钻进了草丛。又捡了一块大石头的王大娘见土狗跑了,骂了一声跑的真快,随手将石头丢在路中间,斜着嘴笑了声便走了。
一边走,王大娘一边嘀咕道:“老张那老家伙不识好歹,不找他也罢。我那小侄儿马四渔在派出所,我就不信他还没办法了。”
唐默刚送走来家里玩的同学,正一个人往回走,过完一个索然无味的年,除了吃饭喝酒也没什么要做的事了,一想到今天还有那么长便有些苦恼了,怎得这时间过得这么慢,这要挨到开学还有十来天呐,这苦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啊!唐默今年高三,六月份就要高考,眼看着还有四个月不到的时间就要考试,他倒是一点不着急,吹着口哨唱着歌,忽然!一条土狗从路边的草丛里钻出来,狼狈至极,这土狗也不知是在哪儿打架瘸了一条腿半边身子都是血,后腿那部分血肉模糊,这狗也真是挨得住,这要是人,早就受不了了。
这土狗看着唐默,瑟缩着就要钻回草丛里,一双眼睛似有灵性一般直盯着唐默看。唐默顿时觉得好笑,也不知哪儿来的兴致,居然对狗说话,道:“土狗,你别怕,我不咬你,你走吧!”
说完之后,唐默自顾自笑起来,土狗将信将疑,见唐默没动作,撒开三条腿便从他身旁跑过。
一路上唐默看着那狗一瘸一拐的,顿时来了兴致,跟在土狗身后,看它究竟要跑到哪里去,越走就越觉得熟悉,这不是他回家的路吗?看着这狗,唐默顿时恍然大悟,原来这狗是他家的啊!那怪这般眼熟。
快到家门口,唐默看见马家小崽子马独生带着一帮小屁孩拿着木剑对着街上的白玉兰直砍,唐默笑着说了声幼稚,便要开门进屋,忽然那帮小崽子看到了瘸腿的土狗,尤其是马家那马独生,提起木剑向土狗冲来,吼道:“大胆妖孽,哪里走!”
唐默看着那帮小屁孩,啐了一口,“你他娘的才像个妖孽!”懒得理会那讨人厌的小子,唐默开门进屋去了,这几天爹妈有事出去了,吃食都是自己负责,一想到要自己做饭,唐默便是一脸的苦相。
土狗被马独生这帮小崽子顶上,加之瘸了一条腿,瞬间便被几个小崽子追上,提起木剑就是一阵劈砍,土狗阵阵哀嚎,小屁孩笑得开心,马独生专挑着土狗的伤口劈砍,仅仅是几下,伤口便开始时扩大,鲜血淋漓,看的人心惊胆战,有些胆小的小孩就早早地躲开了,砍累了的马独生笑了声胆小鬼,看着在地上奄奄一息的土狗,坏笑起来,招呼几个人过来,几人先后脱了裤子,裸露出虫儿似的害人东西,竟是尿在了土狗身上,一堆小孩儿欢快地笑起来,跳起来。
土狗无力地哀嚎着,伸出舌头舔着那臭气熏天的液体。就在这时,忽然从马独生身后的巷子里传来一声尖锐的哀嚎,几个小崽子吓了一跳,赶紧穿好裤子,马独生提起木剑,急切道:“快走,傻子来了!”
几个做了坏事的小崽子早早地逃之夭夭,躲在路边地卡车后面偷看。只见一身穿黄色马甲地长发男人闪身出来,怔怔望着在地上奄奄一息的土狗,风一吹,长发散了,一双无神的瞳空骤缩为一点,倏地从他喉咙里爆发出一声嘶吼。只见他踉跄奔向土狗,也不顾土狗身上的尿液,脑袋紧紧地贴着土狗的脖子,整条街都是他的哭声。
本打算睡个觉再起来做饭的唐默被这哭声弄得烦躁,推开窗便打算骂,忽见那男人抱着濒临死去的狗痛哭那一幕,便觉得胸口像是有什么东西堵着似的,竟就这么望着,不言不语,沉默着。
土狗似乎是感受到了主人的到来,勉强睁开眼无力地叫唤了一声,只是这男人依旧哭着,抱着土狗撕心裂肺地吼着,喊着,只有几个单调的音节。他跪倒在那一滩尿液之中,眼泪与尿液混合在一起,布满了那张满是丑陋疤痕地脸,他紧紧地抱着土狗,只是哭喊。
土狗的主人是个傻子,只不过他原先还算是个正常人,只是生下来就腿脚残疾,跟如今的土狗一样瘸了一条腿,政府给了一份扫大街的工作,让他可以维持生计。早年父母健在时还有爹妈供养着,家里还算是有些小钱,也谈了个不嫌弃他残疾的对象很快就结婚,结果爹妈撒手一去,媳妇儿跑了,钱也被媳妇儿卷走了,到最后人财两空。媳妇跑了那天,他在一边喝酒,一边哭,三天三夜,哭声起起伏伏,没人敢去敲他家地门,最后连老支书老张去了都被轰了出来,在那之后,他就疯了,傻了,原本挺好看的一张脸也因为喝醉摔在地上被玻璃渣划破了,现在像个怪物,现在也只有父亲的干女儿还愿意照顾他。给他洗衣做饭,伺候吃食。
躲起来看热闹的马独生提着木剑哈哈大笑走出来,冲着他大喊大叫,言语及其污浊。
“哈哈哈哈,你们快看,傻子喝尿了,真是个傻子,喝尿……”
“嘿嘿嘿,傻子跟他的狗一样,傻了吧唧的,傻子,傻子……”
小伙子们叫的甚是欢快,欢呼雀跃,马独生如打了胜仗的将军举着木剑吼起来。
抱着土狗的他眼神骤冷,凝视着马独生手中的木剑,顿时发了疯一般嘶吼着向马独生冲过去,瘸了腿的他也不知是从哪儿来的力量,瞬间便要至马独生身前,就在这一瞬间,忽听得有人叫道:“秋狗儿你做什么!”
他全然不顾,直指马独生。
而马独生那些小弟见凶神恶煞般的他不要命地冲过来,早就吓得作鸟兽散,马独生更是拔腿就跑,瞬间便被他追上,如拎着鸡仔一般将马独生给提起来,早就吓破胆的马独生哇哇大哭。那边刚刚吼出声的那人一见他竟然对小孩子动手了,招呼身旁几个年轻力壮的大汉冲过来瞬间便将他制服,押着跪在地上。街坊邻居们闻讯赶来,各自抱着自家孩子一脸惊恐地看着跪在地上痛哭的那个人,一股子刺鼻的尿骚味让人望而却步,那些个大妈们皱着眉望着跪在地上的那个,眼里一阵后怕,不停地安慰着自家孩子。
被人叫做是秋狗儿的他发了疯一般盯着马独生,龇牙咧咆哮着,如脱离牢笼未驯服地野兽。押着他是两个成年青壮有些吃力,又加了两个人才让他动弹不得。
“哎哟喂,我的孙儿啊,你没事吧!”
忽听得一阵鬼哭狼嚎般的哭声,王大娘穿过人群一把抱过马独生,一时间老泪纵横,痛哭不已。马独生被奶奶给抱着,哭得更加厉害了,指着秋狗儿喊道:“奶奶,秋狗儿打我,哇……”
先前那些被吓着了的小孩顿时全都哭了起来,一时间哭声起伏,男人们女人们不停地宽慰着自家小孩。
老支书老张刚放下碗筷便听说这事,茶也没喝一杯,甚至是烟斗都不曾带上便匆匆赶来,看着这如闹剧般的一幕,顿时火大,于是吼道:“别吵了,吵什么吵!”
老支书不愧是老支书,威慑力还是有的,场面顿时安静下来,就连发狂的秋狗儿都冷静下来,一双眼睛直勾勾望着老张。
老张叹了一口气,望着众人,沉声问道:“怎么回事?”
王大娘抱着马独生迫不及待地道:“还能怎么回事,这傻子欺负我孙子,还打他了,你看看这手臂上青的,这就是一疯狗,我孙子平时多乖啊,招他惹他了!”
老张只是淡然看了一眼王大娘,问马独生道:“小生啊,你告诉张爷爷,怎么回事?是不是你做了什么?”
王大娘一听就不乐意了,道:“老张你怎么回事,我自己孙子我能不知道吗?他会做出什么事,他平时那么乖巧,这村子里谁不说我家独生乖巧懂事!”
懂事个屁!老张腹诽。
马独生听得奶奶的话,先是一愣,不太敢去看老张,哇的一声又哭了出来,“傻子打我,傻子打我!”
王大娘见孙子哭的委屈,也不管老张了,一脸怒容,叉腰冲着他撕扯着尖锐的喉咙大喊。
“秋狗儿你良心被狗吃了怎么的,老娘平日里对你太好了是吧,趁我不注意欺负我家孙子,我平时念你脑子不好使给你些施舍,那曾想你这般不识趣,不感恩也就罢了,怎么还动手打人的你!”
“你他娘的就是个丧门星,克死了爹妈还看不住媳妇,活该是个傻子你,你命苦你就想欺负我老马家是吧,怎么有你这么蛇蝎心肠的人啊你!我这是造了什么孽啊我,呜呜呜~~”
说着,王大娘竟是哭了起来,瘫坐在地上呼天撼地。
站在楼上瞧见了这一幕的唐默悄悄下楼站在人群后。
自古而来,人们总是习惯于跟从出头者,跟着大流总是没错的,就算错了也有法不责众四字当做是护身符。
于是讨伐之声此起彼伏,他也只是看了那些怒骂他的人一眼,然后便是各个盯着老张。老张被他看得心烦气躁,气得一跺脚,王大娘吓了一跳,见老张真生气来了,更加放声哭起来。
“你个狗日的老天爷啊,我这是上辈子犯了什么错啊,你要这么惩罚我。”
“你个没良心的宋秋杰啊,亏老马对你这么好,见你孤家寡人给你送持送喝的,你怎么就这么没良心啊你!”
“我那派出所的侄儿啊,你还不来不姨妈就要被这傻子给逼死了!”
说着,王大娘拿出手机拨了个电话,将先前的话重复了一次,然后狐疑地将手机放下,暗自骂了声这小子干嘛呢,挂我电话。这才慢慢地站起来,拍了拍身上的尘土,趾高气扬地环视众人,见她这般作态,倒是没人继续闹了,只是静静地继续等待结果。忽听得一声急切地呼唤,
“小秋!”,只见一中年女人系着围裙一身素衣出现在人群之外,众人很自然地让出一条道来,忽然,秋狗儿满脸泪痕地抬起头来希冀地望着一身素衣的妇人,咧开嘴笑起来,悲喜原来只是一瞬间。
他欢喜地叫了一声,“二嬢!”
妇人像是看自家孩子似的笑起来,那些大爷大妈们望着这个被称作是二嬢的女人,忽然先前王大娘道:“素娥,你这是干嘛,你还要帮着这傻子不成,他今天可是打了我孙子,我亲眼所见!”
素娥先是朝老张打了个招呼,“张伯,对不起啊,小秋这又是怎么了?”
看着被压着跪在地上不得动弹的秋狗儿,素娥只觉得心都要碎了,只是瞬间眼泪便夺眶而出。听得王大娘的一番话,绣眉微微一蹙,浅浅地在那王大娘面前弯了弯腰,随后道:“姨妈,小秋的事我自会处理。”
素娥蹲下来掏出纸巾替秋狗儿擦拭面颊,眼泪止不住地流,她又何曾不想让他轻松些,只是现在时事如此,不是她一人之力就能如此的。秋狗儿咧开嘴,叫着:“二嬢!”扯动了嘴角地疤痕,恐怖至极,素娥温柔依旧,替秋狗儿擦拭好之后,素娥站起来环视四周,忽然目光停留在一
名叫小杰的男孩儿身上,那小孩有些胆怯地站在自家母亲身后,那些大爷大妈如凶神恶煞般注视着这小小少年,他实在是害怕,不敢向前一步。
素娥朝小杰走去,冲小杰的母亲翠兰点了点头,两人交换目光,然后素娥冲小杰道;“小姐,告诉姨,刚刚发生了什么,好吗?”
素娥估计是感受到了小杰的恐惧,拍了拍他的肩膀,低声道:“别怕,你妈妈和我在这儿呢,把你刚刚看到的说出来。”
小杰微微犹豫,从翠兰身后站出来,忽然指着马独生,说:“刚刚是他,拿剑打秋叔叔的狗,冲着秋叔叔的狗撒尿,还有他们!然后秋叔叔就冲出来在那儿哭,他门就笑,然后秋叔叔才打他的,秋叔叔打的只有他,别人都是被他吓到了。”看得出来,小杰有些气愤,接连将先前那些罪魁祸首一个不落地指了出来,那些被指认的小孩儿悄悄地躲在了自家长辈身后。都是活了大半辈子的人了,事实如何现在已经明了,有些叔叔伯伯已经悄悄用眼神警告自家的调皮鬼。
素娥温柔地抚摸着小杰的头发,说了声真乖,然后看着躲在王大娘背后的马独生。
王大娘腰杆一挺,扬起头颅,将自己孙子藏在身后,扯着嗓子道:“小杰年纪小,谁知道他有没有说谎,我可是亲眼看见这傻子欺负我孙子了,这还有假不成?素娥,你平时护着这傻子也就罢了,如今你还护着他,现在分明就是他的错,你平时是挺明白事理的人,今天怎么就犯傻了呢你,我告诉你,今天这傻子要是不给我一交代,我跟他没完我!”
素娥淡然道:“姨妈……”
“你还知道我是你姨妈啊!”王大娘歪着嘴阴阳怪气地打断了素娥的话。素娥顿了顿,继续说:“姨妈,你我都是明白事理的人,事情该是什么样的你我都清楚,不需要我说的太明白,今天如果真的是秋杰打了他们,我不用你们出手,我自己也会收拾他,毕竟我是他在这世上唯一的亲人,他不学好,是我没有教好,可是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大妈眼神一变,“素娥,你还以为我会说谎不成,我是那种人吗我,素娥,你可要知道,我是你姨妈,这小子只是你干弟弟,当初你干爹对你是不错,尤其是小杰他爸走了以后,你这些年孤苦伶仃,你们孤儿寡母的,还得照顾你那傻儿子,照顾两个傻子……可这些年你对这小子这么好,也该还清了那份情了,怎么这分钟胳膊肘往外拐啊你!”
周围一阵议论,素娥脸颊紧绷着,没有爆发出来。
老张眼睛一瞪,“王百秀,过分了!”
王大娘这才有些收敛。
素娥行了个礼,道:“张伯,这件事我自己处理吧,我知道该怎么做的。”
老张长长叹了一口气,欲说些什么,想着先前王大娘打了个电话,极其不忿地摆手,最后无奈道:“哎,你说这是个什么事嘛,罢了罢了,由你吧!”
素娥欠身道:“谢谢张伯。”
“姨妈,我帮理不帮亲!”素娥语气显然有些硬朗起来,然后说:“姨妈,我相信小杰不会说谎,我也相信您也不会说谎,可是事实该是如何,我还是那句话。”
“大人说话,小孩子别插嘴!”大妈忽然对小杰一吼,吓得小杰赶紧躲在素娥身后。秋狗儿龇牙咧嘴咆哮着,差点就挣脱,素娥赶紧蹲下,他一遍又一遍地叫着“二嬢,二嬢……”
素娥全然不顾他身上那股刺人的尿骚味,温柔地摸着他的头发。王大娘嫌恶地捂着鼻子,不着痕迹地踢了自家孙子一脚,已经有不少人在这儿看热闹了。
“姨妈,吓唬小孩子没用!”素娥眼神一冷。他抱着狗蹲在地上,抬头傻傻一笑,喊了一声“二嬢”,然后咧开嘴口水就流了出来,流了一地。
王大娘哼了一声,“反正他是打了我孙子,别的没用,我也懒得跟你废话了,我直接找派出所去,我就不信还没治得了他了。”
素娥深吸一口气,闭目思索,忽睁开眼望着秋狗儿,泪流满面,戚戚然道:“姨妈,你要如何才肯罢手?”
马四渔在派出所是一把手,这些年靠着派出所这层关系,老马家好些人都目中无人横行乡里,素娥也是有些怕了,虽说她与姓马,但是因为丈夫的关系,她与马家也只是貌合神离。
王大娘抱着双手,道:“要我罢手也不是不可以,反正他是个傻子,跟你住就行了,谁知道你俩半夜有没有串门,正好方便你!”
“还请姨妈慎言!”素娥脸色铁青。
王大娘冷哼一声,继续道:“我就明说了,我要租他的房子,放心,租金不会少了你们的!”
“王百秀,你还有没有一点良心!”老张气得手抖,“你怎么这般无耻!”
“我怎么了我,我这是在解决办法啊我!”王大娘无赖起来。
这时,人群背后的唐默推开人群慢慢走进来了,绷着脸颊望着这着装浮夸的老太太,先前一幕幕被他看在眼里,少年心性终究是善良战胜了袖手旁观,“就在刚才,我将一切看在眼里,我从我家窗户口看到的是你的乖孙拿着木剑戳那条狗的伤口,你看到了吗?就是那条!”
“一条狗而已,又能如何!”王大娘无所谓道。
唐默指着马路对面的尸体,脸色不曾有半分放松,那马独生更是不敢看唐默的脸,“就算不是人,那也是一条命吧!小小年纪没有慈悲之心,这就是你口口声声所谓的乖巧!”
“唐家小儿,你怕是失心疯了吧,被那傻子传染了不成,我老马家的事你瞎掺和什么!给老子滚开!”王大娘撒泼起来,唐默节节败退,终究是年轻了。老张将唐默拉到身后,道:“王百秀,别给脸不要脸!”
王大娘冷哼一声,“
唐默,你可要为你说的话负责,这要是闹到了派出所去,将来记录在档案里,考大学就是个问题了。”
唐默顿时不再说话,素娥站出来道:“姨妈,别为难小孩子。”
王大娘冷哼一声,忽然手机铃声响起,她微微皱眉,拿出一看号码,顿时眉开眼笑,将手机靠在耳边,只见她脸色变换,最后竟是难以置信,居然什么也不管抱着孙子马独生转身就走。
众人不明所以,慢慢散去,那些人也不再为难秋狗儿,毕竟他也没有做什么伤害他们的事,倒是他们先前那般,心中过意不去,哪好意思再待在这儿。
素娥与老张道别,倒是唐默,一直没走。素娥搀扶起秋狗儿,道:“听姨妈说你叫唐默,你爸是唐玮吧?我们还是初中同学呢。”,只听得秋狗儿一遍又一遍地叫着二嬢,唐默忽然间被这两个字打动,出口问道:“素娥姨,你认识尧十三吗?”
唐默很是亲切地称呼她为素娥姨,以表示他的尊敬。
素娥先是一愣,随即一笑,摇了摇头道:“不认识,怎么了?”
唐默笑笑,说:“没什么,没什么。”
唐默随着素娥一起,忽然想起什么来,又问:“姨,您家小孩今年该有七岁半了?”
素娥眼里冒出一缕光,诧异道:“逍遥是一一年六月间生的,今年差不多七岁半,你怎么知道的?”
我?唐默指了指自己,素娥兴奋地点头,秋狗儿也抱着狗傻笑,我怎么知道的?自然是尧十三说的。唐默笑了笑,说:“猜的,哈哈……”
秋狗儿双手拍掌,“猜的,猜的,猜的……”
告别素娥,走在青石街道上,哼唱起来。
“二嬢结婚咯,小娃七岁半……”
“二嬢结婚咯,小娃七岁半……”
“二嬢结婚咯,小娃七岁半,七岁半嘞……”
后记:
王大娘火急火燎赶到医院,抓住一护士问:“马四渔怎么了!”
护士吓了一跳,忽然想起先前好似是有一个病人叫马四渔的,便指了指楼上,道:“还在手术室。”
“手术室在几楼?”
“六楼!”
王大娘匆匆上了六楼,看着手术室亮起的红灯,又看着门口一衣着华丽的女子倚着墙壁无声哭泣,忽看见一身穿警服的中年男人,汪达宁发疯一般冲上去,哭道:“刘队长,我家小四怎么了,你告诉我,这是怎么一回事啊!”
刘队长叹了一口气,说:“哎,我本来派他去镇上办点事,骑着摩托便去了,结果听人说他汽车的时候打电话,又骑得快,结果也不知是谁在路中间放了块大石头,他一摔车正好脑门装载大石头上,也不知能不能活得过来。”
顿时,王大娘如丧考妣,颓然瘫在地上。
口中只念叨着:
“石头,石头,石头……”
第壹九叁章断续故事
去年闹了个笑话,其实也不全是笑话,只是在别人和在我看来确实是一个笑话。或许是心里的某种阴暗的自卑心理作祟,把别人理想未完成看做是不自量力,所以才会觉得可笑。
去年有一位同窗,扛着红旗绕着操场跑圈,口中一遍又一遍地呼喊着“我要上清华”,我没有感到振奋,也没有觉得令人敬佩,我冷漠地注视着这一切,无动于衷,仿佛心已死去。其中不乏有人对此不屑一顾,感到好笑。或许是从未有人相信他会考上清华,然而事实证明了天秤是要偏向人多的一方,他没能考上,于是更多人因此而觉得好笑。我把这归咎于那种自卑心理其实不是没有道理的,他优秀不可否认,全年级前十名,很厉害吧。他演讲获过奖,女朋友很漂亮,这些都是我们所没有的,而且与我们而言又是可望而不可即的。
这种原本的羡慕最后变成嫉妒,然后逐渐扭曲,甚至自己还觉得理所当然,人本该如此。
然而我还是其中一员,因为我也觉得可笑。
没有金刚钻,不揽瓷器活。
于是当我今天看着台上这位丝毫没有给我带来哪怕是一丝鼓励的男人,不可否认地是他一表人才,身材挺拔在加上一副黑框眼镜,显得温文尔雅,只是他的演讲实在是糟糕透顶,不值一文。
听了浪费心情,不听昏昏欲睡。
两三个小时的演讲硬生生被弄得如同是坐牢,偏偏还是自己愿意来的。罗少荣背着手藏匿在人群中,本来就个子矮小不容易被人发现,带来的小说也不好看,最后被用来挡太阳。
果真是大材小用。
我实在是无法明白罗少荣这种人虽然人品不怎么样,按理来说在专业素养方面应该是为人称道的才是,眼光就这般差了?好歹也是在知名杂志上发表过文章的人,在一些人看来,也算是一个专家了,虽然我对这个说法不敢苟同。
我相信如果我每天都听这个演讲而且成功活下来了,那么往后这一生我恐怕都没什么坎是过不去的了。还有什么比坐牢更加煎熬的吗?如果有,那就是坐牢的时间不够长。
一场煎熬,我最终没能够如愿死在他浮夸的演讲之下,并且顶着满头大汗回到教室,逼自己吃了一大碗饭然后在这个燥热的午后睡觉。
而过后几天,潘晓涵在成都的测试逐渐过去,我是第一个得知他是我们学校唯一一个通过复试的人,我甚至比杨木木知道得还早。这一分钟仿佛整个世界都不一样了,我莫名的兴奋起来,像是做了一件伟大的事。
于是我在第一时间将这个消息发布在了班级群里。
发了以后我就后悔了,我看着回复寥寥的班级群忽然间沉默,会不会显得我在拍马屁?出神望着手机,忽然间被人一拍。
“任老师来了。”
我从容不迫地将手机塞进抽屉里,做这种事我已经轻车熟路,没有点本事谁敢带手机进教室?
任建宏满面春风,或许因为这是春天,窗外繁花似锦,看得人双眼迷离,忘了烦恼。他快步进来,站在讲台上一脸兴奋,“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就在刚刚,潘晓涵已经通过了成都航空飞行学院的测试,算是一只脚迈进了那个大学的校门啦!”
顿时掌声雷动,我木楞地跟着拍手,忽然间疑惑,在群里大家并不是这样的。我并不是没有考虑过大家都上交了手机,可是没交手机的人也不少。
真假!
原来我们都那么虚伪。
潘晓涵兴奋地向我诉说在成都发生的一切。
说那些西藏的学生走门串户打牌赌钱,又说新疆的那些学生带了弯刀,身上还有恐怖的纹身,甚是恐怖。测试是绕着圈测试体能,绕着圈圈跑五千米,又要测试视力,又要测试合作能力,要估算距离,总之林林总总难以罗列,不胜枚举。
由衷替他感到高兴,甚至是可以说感同身受,虽然这个词语用在这里不甚恰当,暂且这么用吧,因为我此刻就很兴奋。
潘晓涵在成都待了三天,第四天的时候到达兰城,第五天早上才背着书包缓缓回来。
开学的时候换了宿舍,这件事我忘了说。
新宿舍最初动工于四年前,也就是我刚上高一,而这帮小屁孩还在初三的时候。那时候老毛还不是副校长,在我们初中忽悠了一帮人过来之后,新宿舍的修建一直在逐年往后推。一直到去年,才隐隐有竣工的迹象,因为那天放了炮火,整个城兰中学都可以听见。
我们坐在教室里,烟花绽放在天空中。
我忽然感慨,有一栋楼等了四年,在这个平常的一天,忽然间不再有那么多人在它的外墙上忙碌,而中午也不再有叮叮当当地敲打声干扰我们睡觉。
这是一件好事啊。
搬宿舍那天有太阳,闷热,似乎要下大雨。
很大很大的那种,大的可以将一颗兴奋的心浇透的那种,凉到骨子里。
在连续搬了两趟之后,在张阿姨的百般不舍之下,我们离开了这栋生活了很久的红楼,前往另一栋更远的楼。
我们还是在三楼,这栋楼的宿管阿姨稍微年轻一些,喜欢看电视剧。
新宿舍里只有两张床,充斥着一股子浓烈的水泥味,宿舍里除了床,空荡荡的毫无烟火气。
对的,就是这样。
没有衣柜,没有书柜,没有鞋柜,没有凳子。
哦,对了,有窗帘。
哦,对了,还……没有门。
是啊,只有一个门框和一个……门板。
于是在搬进去的第二天,三楼频繁有现金失窃,金额上千,可又能如何呢?整栋楼的学生群起激愤,宿管阿姨对此并没有多么上心,因为今天更新的电视剧她还没有刷完。
因为那天她忘了拉电闸,所以监控摄像头没开。
没人敢明着说是谁偷走的,城兰中学贴吧里关于这件事的帖子石沉大海,然后被管理员悄悄删了,相关人员被禁言。
我为什么知道?
因为我就是被禁言的一个人之一。
我曾今因为不忿,在贴吧里发布过对某老师带有客观事实却有侮辱性含义在其中的文章与打油诗,被群起而攻之。被禁掉一个账号之后,我一气之下申请了二十个小号,在那天全部被管理员封禁。
为什么?
因为我丢了二百块钱。
第壹九肆章
我们再怎么奋起激昂,丢了就是丢了,再也找不回来。
宿管阿姨还是每天都在刷剧,每天都打扮得漂漂亮亮的。
我把这件事告诉唐玮,他沉默许久,说:“钱我会再给你打两百块过来,这件事你别追究了,就这样吧,毕业了之后你还想怎样,那是你的事了。现在不适合做这些事,我相信你能够明白。”
我确实能够明白,可我并不赞同。
这件事也曾经在兰城周边大街小巷广为流传,只是最后不了了之。
我把所有的衣服放进了行李箱中,至于我那些书,全都堆在了床底下。
我想起来了,潘晓涵是在搬了宿舍后没有多久就去的成都。
他回来的时候带了成都的小礼物,给我的是一张明信片,空白的,没来得及写上一些字,我欣然收下。每个人都有礼物,当然包括杨木木。
单人单桌之后,我和潘晓涵的桌子是靠在一起的,坐在教室的最后面,聊天打屁,最好不过。自习课上,潘晓涵突然问我:“你猜我去成都花了多少钱?”
我放下正在做的题,仔细想了想,住的都是宿舍,只有一天住的酒店,好一些的话就是三四百吧,吃的话好一些三天下来六七百吧,然后加上车旅费,大概也就是一千二三的样子。
“一千多吧。”我想了想,认真地说,“一千五左右的样子。”
因为我又想起了潘晓涵还给每个人都带了礼物。
潘晓涵神秘一笑,撇撇嘴道:“nonono!不止不止。”
我好奇地问:“那是多少?”
他深处一只手,然后弯了两根手指,道:“三千多一点,准确地说是三千三百零五块六毛。”
我:“你算得这么准确?”
潘晓涵将我拉过去,扯过来一张写满算式的草稿纸,然后在其中几个数字上勾画出来,赫然看到一个八百多的数字,然后听潘晓涵道:“这些都是我这次去成都的花销,车费来回五百,住酒店我花了四百,吃饭花了一千!然后我买了一双新百伦,八百四!”
我顿时一惊,“什么?八百四,我可从来没有买过这么贵的鞋。”
潘晓涵一笑,“你又不是不知道,新百伦本来就贵嘛,当时我认识一个凯里的人,光现金就揣了五千,当天就只剩下了两三百块,还问我借了一些,这一来二去我就跟他混熟了,你是不知道,他一去就跟那伙西藏人打成一片,晚上就溜出去喝酒了,第二天差点没被教官给哄回家。”
看着我脸上惊讶的表情,潘晓涵继续道:“那家伙是这么有钱,一千五的衣服眉头都不皱二话不说就买了,我他娘的就羡慕,结果跟着他东买一些西买一些,一没注意就花了这么多,反正我爸也不心疼,我也就没什么负担了,不过我也没想到会花这么多钱。”
我没从他的脸上看出半点愧疚来,也没有看出半点可惜来,有的只是前所未有的骄傲,高人一等。
我笑着,没有搭话,潘晓涵继续说,我没怎么听,我并不羡慕,更谈不上嫉妒,相反,我很理解,人一生能有几个春风得意的时刻?航空学院体检那么严格,层层筛选下来潘晓涵入围了,吹吹牛没什么不好的。所以我并没有说什么,反而陪笑起来。
虚伪嘛,总是慢慢地学,总会有炉火纯青的一天的。
潘晓涵向我展示了他的美好生活,而我也在想,如果他真的去了航空学院,最后也一定会成为这样的人。
这不难理解。
有时候我也会感到悲哀,他有了自己的一条确切的路,那我呢?到现在我还不知道我要考一所什么样的大学。于是在这个时候我发现,我对于曾经那个不可能的梦想,并没有那么执着,这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
可怕到让我自己觉得恐惧……
晚上,我收到了马潇潇的消息。
我没有删除她的联系方式,我也从来没有主动删除某人的习惯。
我删过夏丹,不止一次。
然而每一次都是我加她,然后又删她。
我不知道这种反反复复有过多少次了。
应该是很多次了。
管他呢,现在说的是马潇潇。
收到马潇潇的消息是我在打游戏的时候,鹅厂新出的绝地求生手游版——刺激战场。
很不错的游戏。
我刚刚落地成盒之后,心情甚是烦躁,一把将手机扔在地上,揪着头发低沉地吼了一声,这个时候手机震动起来,我骂了声,然后拿起手机,看到了马潇潇的信息。
这个时候离高考还有五十二天。
“你想好考哪所大学了吗?”
我回了两个字。
“没有。”
然后,没了下文。
然后的第二天,开始下雨。
天空开始下雨,我开始叹气,自己抱怨自己,任何事都显得无力。
一连下了两天雨,本来不错的心情被淅淅沥沥的小雨冲得一干二净。因为搬进了新修的公寓宿舍,在没有书柜和饮水机的艰苦时期和某些贪得无厌的人斗争着,但并非所有人都如此地侠肝义胆,或者是铁骨铮铮,所以很快就有人会屈服,最后我看到了一种叫做得意的东西。
我并没有去取笑谁,并没有去指责谁,因为我也没有坚持到最后,当那个衣着光鲜拿着手机一边看着最近热播的电视剧一边询问是否有人会临阵倒戈的女人走进来,很不客气地推开门,然后站在门口,我不知道她为何不进来,眼角的嫌恶是不经意还是刻意为之,似乎并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她似乎很不耐烦。
我并不想理会她。
因为设施没有完备,可住宿费还是那么多,一毛钱都没有减,所以我们约好了谁也别交,就让那个女人来催。
好吧,我屈服了。
很没用,我也这么觉得。
最终的结果是,整个宿舍被那个女人一举拿下,她得胜而去,潇洒自如,关门的刹那,我听见了她手机里传来的台词。
“队长,太君说了,缴枪不杀……”
我是有那个打算和她大吵一通的,我并不是没有做过这样的事,但是我并没有,或许是被她的气势震慑,亦或是被她那种高傲姿态所压制。
总之,我变成了投降者当中光荣的一员。
草草堆砌的围墙,斑驳的墙壁上凹凸不平,像是一双手胡乱地拍打过,所以显得很粗糙,或许那些砌墙工人再工作的时候也是一肚子的怨气。
一路上被雨水冲刷,黑色的伞幕上不断跳跃着的水滴,最终还是苦恼了满地污泥之中,不再冰清玉洁。人潮拥挤,打伞其实并没有多大的用处,只要盒子矮一些,各种各样伞幕所形成的一段屏障,足以抵挡所有的雨水。工地上的灰尘和泥土粘在鞋底,然后慢慢地形成了顽固的污渍。
不论是晴天还是雨天,总是那么令人讨厌。
第壹九五章我想跟你换一碗
日子一天天过去,高考一天天逼近,一切若是都被抛褚脑后,难得有时间理会。
潘晓涵和杨木木的感情越来越好,这天他闲来无事在网上逛淘宝,想着给杨木木买些礼物。自打从成都回来之后,他似乎就有了些不一样的变化,对于他认识的那个凯里的朋友,我已经在他的口中认识了一次又一次,两人位置相隔很近,平时我们两个话又是比较多的那种,做题做的头脑发昏,聊天打屁就是最好的消遣了。
春渐渐深入,温度渐渐升高,窗外时常有鸟鸣,衣着自然也慢慢地清凉起来。
潘晓涵躺在床上,两只眼睛盯着手机看了许久,忽然坐起来冲我说道:“唐默,你看看这个怎么样?”
我问道:“什么啊?”
“你等会儿,我给你发过来。”
打开他发过来的链接,原来是淘宝里的一件商品,只是看过之后便有些……怎么说呢,他想买的是两双彪马的情侣鞋,去年双十一看中一双龙蛇看看绿色的休闲鞋都没舍得买,如今肯花这个钱?我看了眼价格才知,只是这有些便宜的过分了。
一双三百多,如果是平常的鞋子也就罢了,若是这个……只怕是不太像。本着不想让他吃亏的打算,我说:“那么便宜,不会是假的吧?而且你看,这根本就不是官方店。”
潘晓涵摇头道:“我就只是看看,我觉得挺好看的,你觉得如何?”
“好看是挺好看的,板鞋也算是百搭的一种鞋,只是……”
潘晓涵道:“只是什么啊?”
我想了想,摇头:“没什么睡觉吧,下午还有课呢。”
既然他只是看看,那我也不便多说。
下午的课基本上都是理综,越是到后面越是紧张,似乎整个高三年级有一根弦紧紧地绷着,只要一进入这个地方,不自觉就会觉得压抑,所有人都趴在桌子上看书做题。
我害怕失败,所以这次我更不能输。
每天一套的理综选择题做过之后,已经是十点半了,还有二十分钟下课,捏了捏发昏的太阳穴,让自己清醒一些,忽然看潘晓涵撑着下巴目瞪口呆地望着天花板,我问道:“你在干嘛呢,不做题?”
潘晓涵:“我在想啊,我还有多少钱这个月。”
“月中了,几百块够你花的了。”
潘晓涵正襟危坐,我顿时也拿起笔,果不其然,忽然后门嘎吱一声,任建宏不动声色地走进来,显然大部分人都没有发觉,任建宏背着双手巡视教室,忽然停留在一张桌子旁边,我悄悄挺起身子偷瞄一眼,见那人正低着头,一看就是在玩手机,没有一定的道行和胆量竟然敢在教室里玩手机,这下被任建宏逮着了,也算是罪有应得吧。
胆大包天,道行尚浅,可悲可悲啊。
那人我认识的,吴雨霏,名字挺好听,还很言情,下意识会以为是一个温柔大方青春靓丽的美丽少女,如果这样认为那就是大错特错!这货,男的!
数学课代表,一周不洗头,洗头管一周。
这种境界的大神,曾经因为他,我们整个教室的所有人不顾寒风凛冽窗户洞开。
听见几声响亮的吧掌声,吴雨霏低着头进来,坐在位置上。我和潘晓涵坐在最后一个位置,看不见他的正面,只有一个背影。任建宏现在窗口望了一段时间之后,转身离去。霎时间如释重负地松了一口气,我拍了一把潘晓涵的肩膀,道:“草,你小子眼睛够贼的啊,要不是我反应快,估计也被收拾了。”
潘晓涵无所谓道:“你啊,你怕什么,任叔叔对于成绩好的学生,向来是奉行散养,你来了这么久竟然还不知道,真是不知道该说你什么了。”
我嘿嘿一笑,“我是道行高深,从来没被抓到过,唯一的一次不就是被你跟韩君玮坑了嘛!”
“行了吧,好汉不提当年勇。诶,言归正传,我打算买那个鞋了。你有多的钱没,借我一点吧?”
“你确定?”
潘晓涵重重地点头,我凑过去说:“你要买我可以借你,不过我建议你去官方店买,放心买到假货,好歹也是好几百大洋呢。”
好在他还是听劝,“也对,我到时候看看官网店有没有,你说也真是哈,那个凯里的家伙愣是二话不说就掏出来千多块,我当时看着都心疼啊。”
“行了行了,快下课了,我先走了。”我我不想听他唠叨了,这故事我听了十多次了,烦得慌。
“最近查的严,你不怕啊?”
“没事儿,怕个屁啊。”
说罢,悄悄打开后门,忽然前排的潘果果扭过头来,冲我坏笑,捏了捏拳头,我反过去瞪了她一眼,吐了吐舌头,关门离开。
五月春风吹得人心荡漾,有些醉了。这夜晚微凉,也不知是多少的雨水化不开。
食堂二楼的灯亮着,自从开始上第四节晚自习之后,食堂阿姨们也跟着我们一起等到十一点多才能下班。
我从没有掩饰过我对他们的讨厌,但是这并不影响我对他们表示感谢和尊敬。
我算是早退,食堂还没有人。我去窗口买了一份酸辣粉,随便挑了个座位。
要放在从前,我对凡事带辣的食物是唯恐避之不及,只是慢慢地我试着接受,刚开始有些难受,我吃辣的本事就跟我撩妹的本事一样菜,味道稍重一些便辣的掉眼泪。
最近我一直在练习吃辣,以至于满脸都是痘痘,真是个愁啊。
刚准备动筷子,忽然眼前一晃,竟是聂小倩一样地端着一碗粉坐在我面前,恬然一笑,也不知是为何,心头微微荡漾。
暗自骂了声自己渣男,然后笑了笑,说:“还没下课,你怎么来了?”
聂小倩刚要说话,就听的下课铃响了起来,于是她笑道:“你听,现在下了吧。”
她比之从前,要活泼了很多,从前的她只是一朵安静的兰花,如今看来便是盛开在宿舍楼下芬芳扑鼻的月桂,我只想到这种比喻,没有没有理由地觉得合适。
当我再次看见她时,并没有生出那种许久不曾见过的感觉,仿佛就是昨天才见过。
其实打开学以来,我们便没有再见过面,更确切地说是上个学期见过。
聂小倩两只眼睛忽然落在我的碗里,只听她悠悠道:“唐默,求你件事儿呗?”
我愕然道:“什么啊?”
“我想跟你换一碗……”
第壹九六章
我张着嘴说不出话来,看着做在我面前的聂小倩,她并没有半分不好意思的模样,反倒是一脸的希冀,然后苦苦哀求道:“我刚刚原本是想吃酸辣粉的,结果最后一碗被你买走了,所以我就只能买了牛肉粉,我原本是打算看看是谁抢了我的酸辣粉,没想到是你,所以我就只能厚着脸皮跟你换了,嘿嘿嘿……”
说着,聂小倩咧开嘴嘿嘿笑起来,“反正你还没吃过呢,怕什么,你不是挺喜欢吃牛肉的嘛?”
我白了一眼,“谁说的,我就是想吃酸辣粉,再说了,你怎么写知道我没吃过?万一我吃过呢,你不嫌弃啊?”
哪知聂小倩直摇头道:“不嫌弃不嫌弃,怎么能跟酸辣粉过不去呢。”
“喂,聂小倩,我以前怎么没发现你的吃货本质啊?”对她现在表示无语,我忍不住吐槽。
忽然,聂小倩抬起头来,双眼低沉,略有些失落,苦涩一笑,然后笑容在脸上僵硬地绽开,“那是因为你还没来得及看就离开了啊。”
我本能地想要的躲开那双眼睛,将酸辣粉往她面前一推,道:“你吃吧,你吃。”
她也没客气,只是气氛忽然间变得有些怪异起来,陆陆续续也有很多人进来吃宵夜,气愤稍微得到了一些缓和,忽然间两人都不说话,我要是就这么走了也不太合适,于是我便想着找些话题来聊聊,还有什么话题能够比未来更好,更合适的吗?我想是没有的。
“你想好考哪所大学了嘛?”我问道。
“还没呢,我成绩那么差,能考的上大学就不错了,哪儿还有的挑啊!”聂小倩苦笑道,“不过要是有机会的话,我想考考贵师大。”
“你想当老师?”
“是啊,老师多伟大,怎么?瞧不起人民教师啊!”
“那倒不是,我记得你以前说过你想做服装设计师的啊!”
聂小倩忽然停了动作,掏出餐巾纸擦拭嘴唇,碗里还有小半碗没有吃完,她就这么看着我,问:“你竟然还记得?”
我笑笑:“当然啦,你自己说的嘛,你不会自己都给忘了吧?”
聂小倩:“不会忘,一辈子都不会,怎么可能会忘呢,我以为你什么都不记得,就像你从前怎么都记不住我的手机解锁密码,总是让我给你解锁,就像你记不得我跟你约定的时间,你总是迟到。可你偏偏对某些事记忆深刻,我忽然间不明白了,到底哪个才是你,唐默?”
突如其来的这么一句话令我措手不及,不知如何回答,我该怎么说呢?现在的聂小倩令人心动这是我无法欺骗自己的,可我偏偏不能这样做,因为迈不过良心那道坎。
我想了想,然后道:“这并不重要啊,我就是我,也只有一个我。”
聂小倩笑笑不在说话,然后看着我没有动过的那碗牛肉粉,试探着问:“你……还吃吗?”
“不吃。”
“那我就不客气了啊。”
……
潘晓涵早早地就回了宿舍,见我一进来就一把拉住我,道:“我决定了,就买那个。”
我问:“你看过了官网店?”
“看过了。”
“怎么样,官网店有那款吗?”
潘晓涵挠了挠后脑勺,道:“我找了好半天,居然没有。”
我想了想,然后道:“那个……不会是假的吧?”
潘晓涵一口否定,“怎么可能是假的,人家牌子上不写了吗?是假的店主直播吃屎。”
听到这个回答,我不知道该说他什么才好,有时候他很聪明,对于人情世故让我都觉得佩服,而有时候他有很傻,这种一眼就能烤串的把戏他竟然深信不疑。
“这个你你也信?”我还是没忍得住,问出口了。
“为什么不信?”潘晓涵说,“一个人总不能拿这种事来骗人吧。”
“只要能赚钱,还有什么不能做的,你怎么那么天真呢。”
“算了算了,不会是假的,你就说你借不借吧,你不借我我找韩君玮!”潘晓涵有些急了。
我拉住他,说:“我不是不借给你,你想给她买礼物,我自然是高兴的,只是你也要听劝啊,这个明显一看就是假的,你何必呢?”
“什么真的假的,真的假的我能不知道吗?就算是假的,我也认栽了,行了吧。”
好吧,言尽于此。
我还是借给了他三百块,没有犹豫地转给了他。
快递一个星期才到,拆开后,潘晓涵面如死灰,抱着两双带有异味的鞋,沉沉地不说话,我也没有落井下石,只是过去看了眼,谁知我刚走近,他倏地抬起头来,双目锐利刺人,我下意识退了一步,然后便回了自己的床铺,静静地看着他。
睡过午觉后,潘晓涵忽然找到我,说:“要是木木问你这双鞋多少钱,你别说行不行?你就说一百多,反正这个看起来很假。”
到现在潘晓涵还不承认自己买到了假货。
有些人固执起来让人觉得不可理喻。
见我迟迟没有说话,潘晓涵语气略急,道:“不答应就算了。”
我下意识急切道:“我没说不答应,行,听你的。”
潘晓涵停住,默默看了我一眼,将鞋子收好装进书包,然后送给了杨木木。
很明显地,一开始杨木木并没有打算收,不过架不住潘晓涵的软磨硬泡,最后还是松口收下了。果不其然,第二天杨木木在排队去操场做操的时候悄悄问我:“那双鞋是不是很贵?”
我摇摇头道:“不贵,不贵。”
杨木木将信将疑,道:“真的?你可别骗我,我辣么相信你。”
“没有没有,好了好了,真没骗你,我还会骗你不成。你就安心收下吧,潘晓涵一片心意呢。”
往后,我下意识地远离了潘晓涵这个人,就算是吃饭也是与韩君玮他们一起,要么就是一个人。
一个人吃饭而已,我又不是没有过。
五月二十号,还有十四天高考。
城兰中学为高三年级举办了成年礼,很遗憾的是复读生没有机会参与,而我作为插班生也恬不知耻地混在了其中参与了第二次成年礼。每个班按照班级顺序穿过时间走廊,十八个脚印,每一个脚印就是一岁。
我曾经穿过这个走廊,然后我就十八岁了。
第壹九七章
十八岁的天空是蓝色的,只是当我再次穿过装点着鲜花的地方时,并没有多么大的感触,只是恍惚间一切都过得那么快,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罢了。
而六月也是在那一瞬间到来的,我坐在食堂里,年前摆放着食堂免费提供的营养早餐,其实就是稀饭和包子。窗外是暗金色的晨光,还有人群的熙熙攘攘。用过早餐后,我现在校门口,看着一列长龙般的车队,像是回到了去年,也是在这一天的这个时候,只是那个时候在我身边的不是这些人,而他们已经远去寻找梦想,只是梦想遥不可及。
高考考场设置在他山中学,公交车挤得满满当当,似乎今年的司机还是去年那位,因为车厢里还是有一股没洗干净的鱼腥味。女司机说起去年的事,满脸神采飞扬。
这是他们一生中少有的闯红灯不用被扣分的时候,我还是无法体会到其中的庄严,这么多人为我们保驾护航。
时候还早,他山中学外早挤满了人群,各色帐篷下忙碌的身影将矿泉水摆在外面,那是专门为考生提供的饮用水,校门口阴凉处为家长提供了家长休息区。
八点开考,现在七点二十左右,第一科要提前半小时入场。
说不紧张那是假的,看着拥挤的人潮,没由来感到忐忑,这时候竟然开始担心万一考不好该怎么办。潘果果碰了我一下,说:“你紧张啊?”
我白了她一眼:“你以为,你不紧张啊?”
潘果果嘿嘿一笑,“紧张啊,谁不紧张啊,只是你经历过一次了嘛?还紧张,真是的,丢死人了。”
“紧张不丢人,要是一点不紧张,那才是丢人呢。”
“哦?”潘果果眉头一挑,“愿闻其详。”
“哼,天机不可泄露!”
我哪儿知道啊,我就是随口胡谄的,真要说出一个一二三来,哪儿那么容易啊。潘果果估计是看穿了我的伎俩,嫌弃似的看了我一眼。忽然听到一阵急促的铃声,是可以入场了,看向潘果果:“走吧?”
“我等笑语一起,我们俩在这一个考场,嘿嘿!”
“那行,你加油!”
“加油!”
……
人群拥挤,我的考场是七十三,第二十六号。
我到的比较晚,主要是没找到考场,提前看考场那天我没来,跟韩君玮他们跑到网吧吃鸡去了。结果找了好半天才找到,好在没有迟到,不然就完了。
我来的时候是没有穿校服的,城兰中学的学生高考时大多数都不会选择穿校服。主要原因还是城兰中学学生的水平在他山中学以上,我这么说并没有贬低他山的意思,只是实话实说,而且往年并不是没有他山中学的学生在考试的时候骚扰城兰中学的学生。这是我们出发之前任建宏千叮咛万嘱咐说过的,自然是牢记于心。
本来就紧张万分,还要受这十五分钟的考场规则宣讲,真的是急死人了,如果是可以玩手机,自然是没什么问题,关键是手机是要上交的。
第一科语文考下来,并没有多大的感觉,感觉不到难,也没有多么简单,跟平常一样。与去年应该相差不大。
两天的考试结束地很快,八号晚上的毕业生晚会在晚上七点准时举行,女主持人是马潇潇,而听说陈观潮因为上一次一二九的擅自更改要求,与学生会闹了个小矛盾,这次主持人便没有再请他。韩君玮如愿以偿主持了毕业晚会,我坐在台下,灯光刺眼,天穹一片青色,万里之外繁星点点。
去年的晚会我没有参加,直接跟唐玮他们回去了。今年的,谁知道呢,我怀里揣着几封信,是留给潘晓涵他们的。给了他们我还是走吧,我不太习惯到最后分别,哪怕还有一晚的时间。
分别给了他们以后,只剩下潘果果的和韩君玮的没有给了。潘果果坐在中间位置,我慢慢地摸索过去,拍了拍她的肩膀,她转身,两眼放光,“唐默?”
“喏,给你,这是悄悄话,慢慢听。”我把信封递给她,笑容在她脸上绽放,她欣然收下,浅浅地道了声谢谢。我起身准备返回,她突然问道:“你去哪儿?”
我笑道:“回去坐着啊,不然干嘛?”
潘果果:“你不会想跑吧?你可是说过的,你去年偷偷跑了。”
我不禁汗颜,被她看穿。
“不会的不会的。”
在她半信半疑的注视下坐回自己的位置,四下看了看没什么老师,端着凳子来了后台,我看过节目表,这个节目整好时间很长。想来是可以见韩君玮一面的,韩君玮叫我到来,狐疑地看了我一眼,然后又看看一旁略显得不自在的马潇潇,然后默默地走开了,我赶紧叫住他,“我是来找你的。”
“我?”韩君玮指着自己,一脸不相信。
“嗯,是你。”
“好吧。”韩君玮慢慢过来,手里拿着话筒。
我将衣兜里的信封抽出来,递给他说:“这是给你的,人生还长,江湖路远,不见不散。”
说完,也不管他怎么想,提着凳子转身便走了。
“你真的就这样走了?”韩君玮叫住我,聚光灯忽然转过来,眼前顿时一片白。许久我才缓和过来,将目光移在马潇潇身上,然后笑笑,摇了摇头道:“走了,走了。”
韩君玮叹了一口气,马潇潇默默转身。
背对着光,忽然间泪如雨下,摸着胸口的一叠纸,然后苦笑,摇了摇头。
我想的是,如果马潇潇愿意开口留住我,我就把信给她,争取一把。只是遗憾,遗憾又遗憾,错过就是错过,缘分太浅,注定走不到一起。可我偏偏还是贼心不死,坐在篮球架下,看着天空的一轮月,遥不可及。伸出五指,指缝间流淌出一缕光,乌云将天上月遮蔽,那边的光亮中响起马潇潇的声音。
黑云散开,月光迎面而来,我不知道是月光冰凉还是我泪水冰凉,抱着凳子死死不撒手,不争气地哭出声来,反正大家都在看晚会,哭就哭好了,没人听见。
可我不舍得啊,一点也不舍得。
马潇潇,你怎么不回头来看我一眼呢。
那处灯光闪烁,如天上星辰。
我抱着凳子,紧紧地抠着怀里写了很久的那封信,封面上写的是马潇潇收四个大字。
第壹九八章
我曾经喜欢你。
略有耳闻。
……
搬着凳子回了教室,破天荒地我去了马潇潇他们班,很容易就找到了她的位置,我没有开灯,就这么呆呆地坐在她的位置上。一切都打理得井井有条,哪怕是草稿纸,也放的整整齐齐,书本上用娟秀的正楷字写上了她的名字,马潇潇。
厚厚的一摞书每一本都有翻看过的痕迹,每一本都有她写过的笔记,我想在这上面写上一句话,最后提起笔还是放下了。
我回忆起遇见她的那一幕,真的难以置信我们就这样相遇了,像是约定好的。如果可以我想问问上天,为什么让她站在我的后面,整好听见我饿的肚子叫。
然后我们又一次偶遇,在毓秀楼下,我没有等她,于是我看到她生气了。我还想起了我做的那个梦,那个红衣的姑娘,那个可怕的梦。然后我想起了我跟杨伟在夜市街喝得烂醉,倒在她的怀里,耳机里放的那首《鱼仔》。她让我抱紧她,于是在那一刻我忽然间觉得全部的念头都是爱她,爱她,爱她……
她说她没有喜欢过这是第一次,她怕自己做的不够好,让我觉得爱情不过如此。
我对她想来想去,想到半暝,只希望月光带她来到我身边。
我出神望着窗外的银白色光,像是看到了那晚拥吻在一起的我们。
我想起了很多事,我带她去望江亭,她找到了夏丹留下的字迹,她说这些年,她说那些年,她说往后好多年。她说她要陪我走过春秋冬夏的,可只过了一个秋天,我们就不再是彼此的唯一那一个了。
我想起在流江河畔那个她,我想起她质问我,是不是一点也不想见到她,我说的是一点也不想,我把话说得决绝毫无余地。
我想起了二叔说的那些话。
我后悔了。
我后悔了,马潇潇。
我把信封放在她的抽屉里,转身离去,借着回宿舍的幌子出了校门,走在兰城的大街,灯火辉煌,无处可去。有人说,如果你把手举起来,举到头顶,然后慢慢地张开五指,那么恭喜你,你给自己放了个烟花,一次最多放两个,可是马潇潇啊,你不知道吧,如果你把手伸过来,如果你当时可以留住我让我不要走,牵住我,在我心里绽放的烟花是千千万万朵。
慢慢地下起了雨,不大,不急,很凉,很软。
我举起手来,接住几滴雨,然后紧紧握着,然后再张开,手心空无一物,这一条街寂静无人,慢慢地往前走,雨就这么飘着,我想着好些个事情。我也不知道自己该去哪里,只是走着走着,慢慢地到天亮,也挺好。
我想了很久很久,想到天都黑了,想到眼都红了。
这个时候的自己,需要烟,需要酒。
我看着那片天空,望不到尽头,烟雨朦胧。
这座小城在夜色里,尤为安静。
闹市与这里隔了好几条街。
我看着雨色里的兰城街道,在这处新修的街口,两边是刚盘出去的门面。
很久没有一个人出来走过,从男六舍往北门,然后在礼堂附近这条两边都是梧桐的路上,刚下过小雨,略显得闷热,大爷操着斧头劈砍木板,树叶丛中乍起鸟鸣便不再断绝。这段路少有路灯,浅淡的黄色灯光铺在地上,空气里是雨水和青草的味道,还有小摊上炸土豆的香味。
出来走走也是好的,如果运气好,或许还会有一段恰到好处的邂逅,又或者能再次站在流浪歌手面前,点一首特别想听的歌。
这场雨下得刚刚好,洗净了这边街口的灰尘而不会太过于湿润。
天是青蓝色的,如宣纸上晕开了墨,经由雨水浸透,慢慢地散开,透着夜微凉。
街道这边新开了一家串串火锅,靠窗的座位上一对情侣相互依偎,黑色毛皮的流浪狗撅起后腿在香樟的树根下舒舒服服地放水过后,心满意足地跑开。
公交站的座椅上,一个三十来岁戴黑框眼镜的男人靠着站牌熟睡,怀里紧紧抱着双肩包,手心吃了一半的面包摇摇欲坠。伴随着一声急促而悠长的鸣笛,男人忽然惊起,冲我歉然一笑,眯着眼睛往车来的方向看了一眼,有些失望地坐下来,将剩下的面包重新密封好,装进双肩包里,然后背靠着站牌,双眼尽是疲惫。
最后他乘着202路公交车离开。
青年街入口的灯有些晃眼,骑自行车的小孩儿摔倒在地,很快又如若无事地爬起来拍拍裤子骑车远去。走近才看见那晃眼的灯光是那家名叫“修仙网咖”的网吧。青年街口要凉爽许多,我只是在修仙网咖门口张望了一眼,现在的我对于网络游戏已经提不起多大的兴趣。
年轻的情侣坐在街口的长椅上相互依偎,怀里。化了淡妆的女生怀里抱着的应该是从娃娃机里抓出来的皮卡丘,躺在俊郎少年的臂弯间,一脸的幸福,令人羡慕。
遗憾的是,广场上没有卖唱的歌手了。整个广场被卖小吃的占据,音响里放着急躁而刺耳的音乐。我本是来找一处安静,从穿肚兜的烧烤店老板手底下逃脱,点了根烟,坐在长椅上。
去了从前常去的那个超市,再没找到水果口味的糖果,问过售货员才知道那种糖果整好今天缺货,如果我想买,可以明天再来。我应和着点头说好,略有些遗憾,下次再来也不知是什么时候的事了。这边要安静许多,除了来往的车辆,便只是熙熙攘攘的行人。
作为夏季最大的受益者,躲在公交站台下看来来往往地大白腿是最令人惬意的一件事,有时候我就在想,如果我是一个女的就好了,可以穿裙子,穿高跟鞋……想想就刺激。
抽了几根索然无味的烟,拍死了一只趴在你脚踝上吸血的蚊子,顿时觉得神清气爽。
习惯了短发,习惯了早上不洗头,习惯了不用手洗衣服。
夜晚风大,吹来一阵燥热,先前那一阵雨带来的凉爽随着地面上水渍被蒸干而逐渐消弭,这时候也只有穿着清凉的青春美少女气息能让人觉得这夏天还有些存在的意义。
夜间相约出行的老头老太太聚集在青年街上的广场放起了动次打次很是动感的摇滚乐曲,扭着老腰,满是褶皱的脸上洋溢起比我还年轻的笑容。
穿雨衣的外卖小哥骑着电动车穿过天桥,顺手扔掉摇头,车灯逐渐缩小成一点,消失在黑夜。
第壹九九章 你想听?
路口的烧烤摊冒着青烟,不乏看客,老板系着围裙,在雨色青烟中忙活着。烧烤摊后面搭了个棚,棚子下摆了几张桌子,客人不多,只有寥寥两三个。估计手中这阵忙活完了,也就无事可做了。
我走过去,挑了个位置坐下,老板看到我,忙活着手里的事,回头过来热心到:“小兄弟你先等会儿,那里有菜单,你看看有什么想吃的,我等会儿就过来。”
我点头嗯了一声,看到桌上一分手写塑封的菜单,挑了些爱吃的菜,然后默默地记下。老板那边也很快忙活完了,走过来在我面前用围裙擦了擦手,说:“怎么样,想吃点什么?我这里东西都有的。”
我把写下的菜品给他,说:“就这些,麻烦了。”
“不麻烦不麻烦,”老板笑着接过去,“对了,还有什么需要的吗?”
我想了想,说:“有酒吗?”
老板点点头,说:“有,你是要啤酒还是米酒?啤酒的话只有雪花,我们家米酒不错,不过你一个人的话还是不建议你喝米酒,后劲太大。”
对于老板的善意提醒,我心头微微一暖,我笑着道:“要来几瓶啤酒吧,那就。”
“好嘞。”老板笑着又开始忙活了。
我这才开始仔细打量这个烧烤摊,几张桌子应该都是新添的,并没有多少陈年的油渍,两三个客人其中有两个中年人应该是一起的,还有一个约摸二十出头,看上去与我一般大,不过应该不是学生。
刚坐下我便注意到他了,同龄人之间难免有种难言的吸引力,不自觉将目光放在他身上,桌上摆了十来瓶啤酒,全都开了,有些疑惑,难道都是他一个人喝的不成?
那人应该是注意到了我的目光,抬起头来善意一笑,冲我扬了扬手中的烤肉,说:“来一串?挺好吃的。”
我没有与他客气,便坐过去,坐在他对面,径直拿了瓶酒就开始喝起来,那人笑笑,啃了一口鸡腿,说:“你是高三刚毕业的吧?”
我点点头,然后问:“你呢?也是?”
他摇头道:“我不是,我是大学生,今年大一。”
“大一?你们还没放假吧。”
他点头,然后仰头,猛灌了一瓶酒,咧开嘴笑起来,灯光下他的脸色微红,应该是有些醉了,只是这酒还有很多,想来应该是还有朋友要过来的。
“你相信缘分吗?”他这样问我,对于这个奇怪的问题,我竟然仔细地思索了一番,然后重重地点头。我并不知道为何会这般,其实与我而言我并不是这样的一个人,对于陌生人,很难做到这样。只可能他与我有些相似吧,当他仰头的那一刻,我觉得那一幕有些熟悉,似曾相识。如此不顾一切地将就往肚子里灌,只求将某处麻木。
他端着酒杯,空洞地双眼不知望向我身后何处,像是穷极目力望着远方,穿破重重夜色,穿过漫天飞雨,总有一个地方要落脚的。
“我说我见过你,你信吗?”他望着我,“我们是见过的,可能你忘了。”
我顿时疑惑更甚,似曾相识,来自于这里?我不知道怎么说起,我努力地回忆关于这个人的一切,可偏偏还是没能想起来,他应该是看穿了我的想法,然后笑着说道:“如果算起来,应该是四年,不,六年前了,还记得初二时的实验竞赛吗?设置在你们学校的那个,中学生实验竞赛。你做的是二氧化碳的那个实验,我在你后面那一组。我记得你的名字,你是唯一一个与我说你好的人,所以我记得特别清楚,那时候我便觉得,你们学校真的很友好,其实我与你们学校是有些渊源的,你记不记得有一个名叫姜婵的姑娘,应该是二班的吧。”
听他这么说,我这才有了些模糊的印象,确实是有那么一个人,我顿时想了起来,然后指着他,“对了,我想起来了,你是姓……姓张,姓张!对吧,姓张,没错了。”
他有些意外,笑道:“不错,没想到你竟然还记得,我叫张雨寒,你叫唐默,如果我没记错的话。”
我脑海里顿时冒出这么一个人的名字,没想到他竟然也会记得我的名字,我忍不住与他碰了一杯,相视一笑。没想到在这里会遇见他,至于他所说的那个姜婵,我有所耳闻,与夏丹是一个班的。
“你说姜婵……你与她是……”
他洒然一笑,道:“这些事都是陈年旧事了,也没什么可说不可说的,她是我初恋,一直到初三才分手的。”
我恍然大悟,原来如此,又与他碰了一杯,这一杯,敬初恋,敬往事。
老板很快将我的那一份端上来,正要上酒,张雨寒打手停住,道:“不用上了,喝我的吧。”
“没有朋友过来了吗?这些酒怎么够?”
他笑道:“没了,就我一个人,他们都没放假,哪儿来的朋友。”
我指着一堆酒瓶,“那你还点这么多酒。”
张雨寒哈哈一笑:“既然是买醉,酒怎么能少了?”
两人相视,顿时两人哈哈大笑,再次干杯。三杯两盏下肚,醉意渐渐上心头,话匣子也打开了些。慢慢地,他提及了此行的目的。他说,他是来找人的,我问他是谁,是不是姜婵,他苦笑着摇头,说:“怎么可能是她呢,我跟她已经四年不见了,我是来找我女朋友的,她在贵阳上大学。说来惭愧,怪我自己,太执着。”
他再次灌了一大口酒,用手抹了一把嘴,然后继续说:“我来找不自在的,哈哈……”
苦笑着,一杯一杯地喝着酒。
他说他所在的那个大学在湖南,一流重点。他女朋友所在的那个大学,在贵阳闹市,普通二本。
两人两年多的感情,最终败给了时间和距离,败给了不信任。
女生永远都是最没用安全感的生物。
提及那些年的矛盾和吵过的架,他不知喝了多少杯。
我问他:“你能说说你们的故事吗?”
他眯着眼睛问我,醉意浓浓,“你想听?”
第二零零章 我会永远永远记住你
我点头,“我想听。”
他笑了,“难得有人想听我那些狗屎一样的故事,好吧,既然你愿意听,那我就说说吧。”
他递给我一支烟,点燃之后将正欲将火机扔给我,见我自己掏出来一个来,兀自笑笑,然后缓缓道来。
有烟,有酒,才有故事。
棚外阴雨连绵,另外两个人吃过之后结账走人,老板顿时没了生意,坐在另一张桌子上细细听着。棚顶滴滴答答的雨声,透过张雨寒的双眼,我一直想要弄清楚在那双瞳孔里藏着的东西到底是什么。而他口中的那个姑娘,是一个怎么样的人?
晚风慢慢地靠近他,贴紧他,将他的气息慢慢地散布在这场雨中,于是这雨,更愁了,更急了。夏季的雨长而急,不久便大了起来,阵阵拍打棚顶,而此时也没了什么生意,除了雨声,便是他不急不缓的说话声。
我似乎看到了他们的故事,看到他们从相识到相知,他们的故事与我和聂小倩的故事相似到极点,这就是为什么我看到他的第一眼从他身上所流露出来的那种情绪令人感同身受,仿佛那个人就是我自己。
那个姑娘的名字他没有说,只是用她来代替,可能是他怕说出她的名字太过于沉重,压在心头让人喘不过气来。
顺便,他也提起了那个名叫姜婵的姑娘,那个他很多年没见过的姑娘。他们的相识令人感到惊叹,仿佛是命中注定,就那么一眼,就那么一眼相互倾心,一见倾心莫过于此吧。
就是在实验竞赛那天,他遇见姜婵,而我也在那段时间认识了夏丹。我们的命运何其相似,我们的故事何其相似,除了他比我幸运许多,没有经历这个该死的复读。
他说,他简单姜婵的那那一刻就移不开眼了,还差点闹了个笑话,于是他们在相互看到彼此的那一刻相爱了,那种近乎是喷薄而出的热烈情感瞬间将两个人淹没在其中。由于是两个学校,他们周末约定在一起,一起去过望江亭,一起如果沙湾码头,一起如果浪水湾,几乎流江可以去的地方他们都去过了,我无比地羡慕。
潮水来的快,去的也快。
激情渐渐熄灭,怀疑接踵而来,彼此的不信任,彼此的猜疑,两人终究还是没能修成正果,所以他再也没有见过姜婵,如我再也没有见过夏丹,我们曾经都很遗憾,遗憾而又遗憾。
摇头堆在地上,马路上的雨水流向这边,凹凸不平的地面形成了几个小水洼,四周仿佛是充斥着粘稠的愁绪,撕扯不开,像是面团,越揉越黏,甩也甩不开。
很长一段时间他都无法正视他与姜婵分手的事实,青春期的恋爱是幼稚的,但也是最令人心痛的,那个时候我们还没有学会怎么隐藏情绪,怎么让自己看起来没那么胖死,没那么懦弱。
我们曾经都以为离开了彼此就活不下去,可是你看,我们活得好好的。
这是他对我说的话,双眼迷离,望穿这场大雨。
他上了他们县最好的高中,读了最好的那个班,然后三年过去,他如愿上了一所好大学,甚至在这三年里有一个很爱他的姑娘一直陪着他。那就是那个她,那个他连名字也不敢提起的他。他说他曾经想跟她一起虚度美好时光,可是现在他近乎呜咽着说,“我想”的意思,大概就是我做不到吧。
他说在散步的时候,他们曾经消磨到星光满天,到风起的时候,坐在走廊上发呆,直到眼中的乌云全都被吹到了窗外。
最终还是不明白为什么,跟那个人生疏到这个程度,真的是很不容易。
我能够看出来,他说起那个姑娘,言语中满满的都是爱和无奈。他说安全感靠嘴巴说不出来,他说她总觉得他不爱她,他说他爱,她说以后的事,谁知道呢?
高考后他们分手了,他去过补习班上课,认识了一个低年级的小姑娘。在人家憧憬恋爱的年纪送上去一个让人觉得完美的人,然而他并不完美,他给了人家一个很美好的梦,只是在梦的结尾满满的都是眼泪。
他上了大学,去了离家六百多公里的省份,去了一个吃辣特别厉害的城市,去了一个一到春秋两个季节就是梅雨不断的城市,去到一个有岳麓山的城市。那个城市有很多姑娘,好的坏的,美的,更美的。他说学校里的玉带河就跟夏季缠绕在姑娘雪白的脖颈间的丝带一样,他说岳麓山顶的薄雾如姑娘白色的裙摆,如姑娘头顶的纱巾,而天上繁星如姑娘双眸。
所以他认识那个来自于北方的姑娘时,心情就像是玉带河里从水底钻出来的白鹅,像是阳光穿破岳麓山顶的薄雾那一刻,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
他说他曾经无比期待青海湖,他跟那个北方姑娘约定偷偷叫它青海洋,那时他听着尧十三的《北方的女王》入睡,他觉得并不悲伤。
既然他说起这件事,那么那个北方女孩儿,一定不快乐。
是啊,他说。
当他再一次猛然间想到她的时候,疯了一样推开所有人,那晚坐在窗台上遥望南方的城市,于是他们又重新在一起了。
很奇怪是吧。
有些事情就是这么没道理的。
就像是甜甜的爱情。
一开始真的很甜。
说那些甜到腻牙的情话,说那些羞羞羞的情话,让人满满的期待,期待哪天再次见面。
我每天都爱你,然后慢慢地攒起来,见到你的那一天一并给你。
于是当他们再见的时候,发生了所有该发生的事,那个时候他以为他们会永远在一起。
如所有的爱情电影里的男女猪脚一样,每一对相爱的人都期望天长地久,然而天长地久是有时尽的,如夏日晴空天空突然惊起一声炸雷,将所有的一切通通炸了个干净。
她不知道从哪儿得来了那个北方女孩儿的消息,她看到了他与北方女孩儿的聊天记录,看到了他给北方女孩儿的留言。
他不顾一切地乘上高铁,然后她就给他一句话。
就站在他的面前,如以往他们见面时一样。
“我会记住你,可我会爱上别人,因为你也曾爱上别人。”
他抬头看我,然后笑起来,我怎么也附和不起来,这个故事真他娘的让人难受。
他说:“如果,你也有一个很爱你很爱你,而且你也很爱很爱她的姑娘,一定要看看抓紧了,别让她走了。”
然后,他趴在桌子上,沉沉睡去。桌上的酒被我一个人喝干了,我也沉沉倒在桌上。
我做了一个梦,马潇潇与我手牵手,沐浴在阳光万里,在大海边,沙滩上……
清晨醒来,老板说他早已经结账离去,掏出手机时,看到了马潇潇的未接电话,我拨通打了过去。
她很快接了。
“喂?”
“小小。”
“嗯……”
“我们还可以在一起吗?”
“唐默。”
“嗯。”
“我会爱你很久很久,甚至一直到八十岁我可能都会爱你。可是我会永远永远地记得你,记住跟你在一起的一切,一分一秒。唐默,我会一直爱你,可我想,我也应该爱别人。”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