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神犬盘瓠
原本在身边的老花子也不见了踪影,空旷的山洞内一声声嘶吼像是一把把利刃插在小花子的心头。拾起身边一根散落的骨头,小花子弯腰躲过飞扑过来的骨狼的同时,回身狠狠的抽打下去,骨狼飞出三四米远,应声倒地。紧接着另一只骨狼从左侧窜出,张开巨口几乎咬在小花子的腿上,小花子跳上高台这才躲过了骨狼的攻击。骨狼们好像很忌惮犬戎巨人的尸体,之后一次次的攻击都是围绕着高台四周,或是用口或是用前爪,但是没有一只跳到高台上对小花子发起进攻。小花子好像看透了这一点,左摇右晃的围着巨人是尸体边躲边打。
“嘭”的一声,小花子牟足力气抽打在一只骨狼的脖颈处,头骨顿时与身体分离飞出去很远,没有了头骨的骨狼顿时化作一堆白骨,没有了动静。小花子心生一计,他扯下巨人身上的一块兽皮,朝着一只落单的骨狼丢去,被蒙上了兽皮的骨狼一动不动,小花子抬起手臂,狠狠的砸了下去,又一只骨狼重新化作一堆白骨。正当小花子打的起劲儿,老花子也边打边退,从远处的角落里退到停放巨人尸体的高台这边。
“老花子,快躲开。”
老花子被数量更多的骨狼围攻,来不及转身。却不想被正在攻击小花子的一只骨狼发现,骨狼向前一跃抬起前爪抓向小花子胸前,小花子下意识双手横握骨头抵挡,用力将骨狼推了出去,骨狼前爪用力一撑,竟然在空中调转方向,向后反转着张开巨口,一口咬在老花子脖子上,鲜血顿时顺着脖颈止不住的流了下来。
这一瞬间的变故让小花子不知如何是好,跳下高台,用力的抽打着死死咬住老花子不放的骨狼,小花子把老花子瘫软的身子抱在怀里,“老花子你没事吧,啊!”
翻过身,怀中的老花子竟然也是一副怒目圆睁的干尸模样,小花子顿时惊慌失措,坐在地上手脚并用向身后倒退而去。
小花子跳下了高台之后,骨狼们再无忌惮,步步逼近把小花子围在墙角。
就在小花子手足无措之时,耳边传来了清脆的敲打声,小花子略微失神,再次清醒时身前的恶狼竟然不见了踪影,自己还保持着伸手抚摸身前干尸脖颈上那串黑色狼牙的姿势。
“这竟然是犬戎王的尸体。”老花子的声音从小花子身后传来,左手捧着请愿碗,右手拿着火折子,站在巨人尸体一侧看着周围墙壁上密密麻麻的文字,老花子给小花子讲述起一段往事。
传说上古时期,人类尚未开化,走兽遍地飞禽横行。弱小的人类只能依附于强大的野兽,并奉为图腾以求得庇护。北方大陆山川耸立居住在那里的人们多奉山间野兽为神,南方水系发达,这里的人们多信奉水中神物。西北地区有一人族部落,部落信奉黑白二犬,并以之为图腾,相传这黑白二犬乃是女娲补天前,于天外遗漏在大地之上的神物,自从来到大地之上为弱小无助的人类提供了许多庇护,人们为报答二位犬神,将族中最美丽的女子做为祭品供奉给它们,二犬的后代各个骁勇善战勇猛无敌,渐渐的形成了西北地区最大的游牧部落——猃狁,也就是日后被人们视为豺狼虎豹的蛮夷部落——犬戎。
起初的犬戎只是西北地区一支人口不多的游牧民族,与中原各族往来甚少,可后来的一件事彻底打破了这种微妙的平衡,使得犬戎一举成为中原各族千百年来的噩梦。
高辛帝时期,中原各族间战事频发,摩擦不断,一日高辛帝巡视军营时,发现一将领身负重伤,高辛帝赶忙询问将领伤情,发现他左耳处有一拇指大小的五彩贝克,这名将领也不知其来历。高辛帝赶忙命人将其取出放入瓠瓢之中,为防止发生意外又拿来自己平日里使用的铜盘,将其盖在下面。不久战事结束,高辛帝大获全胜,回营途中,只听得大帐内犬吠之声大作,竟是一只五色神犬昂首站立在瓠瓢之中。高辛帝得此神物心情大好,赐名为盘瓠。自此以后,中原逐渐得以统一,高辛帝成为了中原之主,好景不长,某年天降旱灾,西北地区的犬戎部族大举进犯中原,因犬戎人骁勇善战,高辛帝的军队很快败下阵来。高辛帝大怒,于军中宣称无论是谁取来犬戎首领吴将军的首级就封以高官,并将爱女下嫁于他。犬戎军士气正盛,帐下将领竟无人回应,这时高辛帝身边的神犬盘瓠竟口吐人言,领命而去。高辛帝大惊,本要收回成命,不想却被身边大臣制止。再说盘瓠这边,突入犬戎军如入无人之境,左抓右咬,不久便杀入吴将军帐中,一口咬下了吴将军项上人头,一阵妖风吹过,犬戎大帐里只留下了一具无头尸体,那只五色大狗跟将军的首级皆不知去向。
不久后,盘瓠杀死吴将军的消息在中原流传开来,高辛帝却并未按照约定将自己的小女儿许配给盘瓠。盘瓠负气而走,没人知道他的去向。诺干年后,犬戎部落再次袭来,为首一人犬首人身,索道之处中原士兵皆是落荒而逃,犬戎军大胜,夺得了不少良田土地……
第十八章 鬼影
老花子站在墙边,墙上记载的内容与自己所知相去甚远。
“盘瓠大神不是娶走了高辛帝幼女归隐山林了吗?”老花子之前给小花子讲到过大神盘瓠的故事,可这里记载的故事明显与老花子所讲述的内容不同。
“没错,盘瓠大神是娶走了帝女,”苍老的声音突然在空旷的山洞内响起,打断了小花子的问题。“可他不知道,娶走的是被高辛帝俘虏来的犬戎国的公主。”
“当年为了昭告天下寻找杀死吴将军的壮士,高辛帝发榜许诺无论是谁,身份如何,只要杀了吴将军,取回其首级,便封地万顷,许配幼女给他。但高辛帝没想到的是,杀死吴将军的会是自己的神犬盘瓠,莫说封地,就是一人一犬的结合也是滑天下之大稽,但不兑现承诺又会令天下壮士寒心,因此高辛帝身边的谋士主动献计,把从犬戎军俘虏的吴将军之女假冒高辛帝幼女请上了送往盘瓠住处的战车。盘瓠大神自知人犬结合会被天下人所唾骂,便带着犬戎公主归隐山林,从此不问人间事。”苍老的声音愈发低沉,说道最后几乎变成了嘶吼。老花子把小花子互在身后,宁心静气,试图找到声音所在的位置。
“其实哪里是盘瓠大神归隐山林,不过是他对高辛帝失望透顶罢了,自嫁于盘瓠,犬戎公主非但没有把他当作杀父仇人,崇尚力量的她反而对盘瓠体贴入微,换下戎装扮作农妇模样,过起了男耕女织的生活。盘瓠在得知妻子身份后,伤心欲绝,想到每日照顾自己的妻子是被自己所杀的吴将军的女儿,盘瓠自觉无颜以对。冥冥中自有主宰,盘瓠身为天生地养的五彩神犬,竟然与帝女诞下了六男六女共十二个后代,其后的五对男女各自结合,形成了日后五个不同的氏族,遍布在大陆各处。唯有一双肤色乌黑,身高五丈有余的儿女成年后踏入西北荒漠。此后犬戎军中出现了攻无不克的犬戎巨人,这也算是盘瓠对犬戎国的一种补偿吧。”
话到此处,苍老的声音变得不再飘渺空洞,一个身着铠甲的身影自远处的小山洞里走了出来,一杆破旧的大旗被他拖在身后,一步一步走的十分缓慢。小花子惊讶的发现这个将士模样的人肩膀之上竟然空无一物,拉扯着老花子的衣袖,小花子向后退了两步。
“这是什么东西。”小花子这才回忆起之前苍老的声音为何如此沙哑,原来是从胸腔内发出来的声响。一旁的老花子从怀里拿出一张泛黄的报纸,平放在手中老花子手腕轻抖,报纸变成了一根两尺有余的棒子。“站这儿别动。”说完,老花子向前跨步迎上了这具“无头”的尸体。
“今天,就拿你二人之血祭奠犬戎大神。”
老花子抢先一步,高高跃起趁对方尚未举起手中大旗之时,一脚踏在旗上,回身一棍抽打在他腰上,把沾满尘土的铠甲敲打的嗡嗡作响。无头尸体并没有什么反应,用力扯起大旗,故意将旗子在老花子眼前挥舞了半圈,遮挡住老花子的视线。紧接着将旗杆举起,朝着老花子所站的位置狠狠地砸了下去。
“咚”的一声,满地的尘土飞扬,小花子也睁大了眼睛看向老花子。灰尘散去,老花子的身影鬼魅般出现在无头尸体的身后,原来在旗杆将要落下之时,老花子整个人躺在地上,一招“驴打滚”便顺着大旗飘向的方向脱离的旗杆的范围。几个回合下来,小花子也看了个七七八八,无头尸体并未说谎,倘若是普通人进来早就被这杆大旗砸成了肉泥,老花子凭着自己滑不溜秋的身手,才勉强跟他战了个平分秋色。
老花子虽然通晓阴阳,明辨鬼神,但是拳脚功夫却稍显不足。着无头尸体浑身坚硬无比,丝毫没有破绽,老花子一时间也奈何不了他。
“我来了。”小花子从另一侧绕道无头尸体身后,壮着胆子捡起一块拳头大小的石头,朝无头尸体砸过去,被他挥动旗杆轻易的挡下。石头被弹出去很远,小花子看过去,发现之前山洞里的各个洞口处,无数双眼睛发出幽幽绿光,直勾勾的盯着自己。
“老花子,我应该是,帮不了你了。”咽了一口吐沫,小花子左右躲闪着,看着越来越多的怪物,发现涌入的并非人类的尸体,小到山鸡飞禽,大到野猪土狗,所有动物皆是发出“呜呜”的低吼,前赴后继的冲向小花子。
不能力胜,老花子只好且战且退,使出沾衣十八跌借力打力的功夫,几次险些把无头尸体掀翻在地。不像是茅山法师,有着克制鬼物的法诀,老花子有意识的围着无头尸体打量,寻找着击溃他的弱点。
小花子手握一条赤红色的大蛇,瞅准时机朝左侧扑来的土狗丢了过去,巨大的冲击力将土狗击飞出去很远,下一刻,土狗如同什么事情都没发生一般站立起来。小花子想要在洞中找一把木棍作为兵器,找来找去,除了远处高台上巨人身边的狼骨跟狼牙,在这山洞中很难再找到什么趁手的兵器了。
“狼牙?”小花子突然想到入洞前,老花子让自己打磨的树枝,掏出一截树枝,小花子左手挡在身前,尖刺朝上,右手自下而上,硬生生将一只山猪从中间剖开。山猪躺在地上不停的伸展的四肢,被剖开的胸前冒出来阵阵白烟,小花子知道是母鸡血起了作用。有了趁手的武器,小花子这边的压力顿时小了很多。
第十九章 换头术
就在老花子分神观察小花子之时,无头尸体抓住了他的左脚,右手抡起旗杆,再一次狠狠砸下。老花子迫不得已,把短棍横放在胸前。一声闷响,老花子被击飞到高台之上,这一下的力道着实不轻,一连撞断了几根狼骨,老花子才缓缓停下。这下老花子不敢再有丝毫的怠慢,拿出了请愿碗放端在手里,嘴里小声念叨着。
也不知是老花子的咒语起了作用还是无头尸体在忌惮些什么,无头尸体停下了凌厉的攻势,片刻之后竟然朝着老花子的方向跪拜下去。
老花子深知,自己所念咒语只有安神定魂的作用,并不会让无头尸体臣服以至于下跪,定然是有其他因素影响着无头尸体的举动。
掏出怀里的火折子,看到无头尸体一动不动的跪在原地,老花子小心翼翼的四下打量起来。
高台之上布满着白骨,几颗分不清是狼是犬的动物头骨有规律的分布于高台四周,白骨之上没有半点皮肉,风化已久。巨人的尸体就摆放在白骨正中,一整块兽皮如同面甲一般将脸部包裹起来看不清真实模样。裸露在外的四肢满是虬劲有力的肌肉,黝黑的皮肤在黑暗中散发着丝丝寒意。
千年之前,西夏元昊称帝,北宋朝野震怒,发榜昭告天下给予出兵镇压,西夏派兵攻打北宋抢占先机,仓促间北宋军节节败退,不久便被攻破了西北边塞。“传说中,西夏大军帐中一员猛将,身高数丈,刀枪不入有万夫莫敌之勇。随军攻入关中,所见之人皆大惊而逃,后北宋军设计,将巨人引入阴水黄河边一处浅滩,巨人被困于滩涂之中动弹不得,活活饿死在关中。难道……”
老花子脑中闪过一段传说,这也是史上最后一次有关巨人的记载。很久之前,老花子便猜测西夏军中的巨人与犬戎有关,现在看到巨人的尸体更加肯定了这个想法。
老花子绕道巨人身后,掀起巨人尸首之上的兽皮,兽皮之下竟然是一颗石雕的狼首。
“这是?”
“大胆。”
原本恭恭敬敬跪拜在高台之下的无头尸体,在老花子掀开兽皮的一刹那发出来凄厉的嘶吼,手中大旗被他猛然抬起,顺势将旗杆朝老花子胸口掷出。这一击如同包含了无头尸体的全部怒气,竟然发出破空之声,如同一只咆哮的巨狼。
旗未至破空之声先传入老花子耳中,丝毫不敢怠慢,老花子咬破舌尖,一口鲜血喷出,正洒在请愿碗中,嘴里念起咒语,碗口朝前。老花子逐渐被一双泛着金色光芒的巨掌包裹起来。
大旗不偏不倚的砸在巨掌正中的位置,撞击力道之大将高台上散落的白骨尽数吹开。不等余波消散,老花子左脚轻踏,从无头尸体的上方跳转到身后。趁无头尸体来不及反应,老花子手中短棍朝着背后直直插了过去。
眼看短棍就要打在无头尸体背后时,“嗷”的一声狼叫突然从无头尸体背后传来,一颗腐烂的狼头破开铠甲,露了出来。
巨大的狼首占据了无头尸体整个上半身的位置,远远看去更像是四肢分插在狼头之上一般,不过这颗狼头并不完整,左半边脸露出森森白骨,残缺的血肉大半已化为血水凝固在脸上,从右边还可以看出这是一颗长满黑色毛发的巨狼,看上去同高台之上那颗石头雕刻的狼首一模一样。
“换头术?”老花子在看到狼头的同时,便想到了这种恶毒的巫术。以己之身换他人之首,以此谋得他人的力量。
老花子幡然醒悟,之前在山谷中看到的守尸鬼怕是跟眼前的妖物离不开关系。“换头之术有悖天理,自古无一人成功,换来的他人之首需要常年以人血供奉,为了得到这颗狼首,你还真是下了一盘大棋。”老花子嘴上说着,身体丝毫不敢怠慢。此人换得犬戎巨人之首,虽然没有巨人硕大的体型,但犬戎巨人的一身本领也是通晓了大半,此时狼首已出,怕不会再有之前那么好对付了。
“有悖天理?好一个有悖天理,盘瓠大神战功赫赫却被人羞辱之时天理哪儿去了?我姜岐虽是胡人却为汉军鞍前马后,不想中军帐中,他李氏父子辱我妻女,那时天理哪儿去了?天道没落,天理难寻。再有区区百人,我便可以血奉魂,与犬戎大神相融合,到时候我要杀光你们汉人,今天你们两个谁也走不出去。哈哈。”姜岐,也就是无头尸体越说越是愤怒,背后狼首右侧的独眼变成赤红的颜色,死死盯住老花子不放。
小花子在一片残尸之中左闪右躲,本就疲于奔命,在听到姜岐所言之后更是觉得头皮发麻,稍不留意被一只山猪冲到身边,将他撞飞出去,一口大鲜血不偏不倚全都吐在了犬戎巨人的尸身之上。
得到巨人力量的姜岐挥舞起手臂来呼呼作响,没有任何套路,看似简简单单的伸拳就已经让老花子疲于应付。一记直拳打在钟乳石之上,顿时碎石四溅,整个山洞都跟着摇晃起来。
姜岐好像是失了心智,只知道复仇的他丝毫没有发现小花子悄然间来到巨人尸体旁边。古人认为身体,心神是一个人的意识所在,头颅不过是身体力量的来源,姜岐得到巨人之首并禁锢在自己的身体之中以此得到无坚不摧的巨人之力,而这看似无法可破的换头之术,唯一的命门就在巨人身体之上。
第二十章 破阵
巨人被小花子鲜血触及的尸身开始冒出丝丝白烟,如同被腐蚀了一般,坚如磐石的皮肤顿时出现了一块拳头大小的缺口,不停攻击老花子的姜岐的行动也稍稍变得迟缓起来。见到自己的鲜血竟有这般效果,小花子拿起高台之上尖锐的狼牙,想要朝手臂上划去。
“傻小子,这具尸体十米有余,你用自己的血,怕是你死了也轮不到他。”老花子且战且退,手里的短棍纷飞,所到之处一只只被守尸鬼附身的野兽尸体被击飞到小花子身边。老花子曾给自己讲过,僵尸之物无魂无魄躯体之内也无血液,所以求血而活。被野鬼附身的尸首却不然,这些尸首腐而不僵,就是因其体内上有一滴心头血。小花子手握狼牙,将击飞而来的尸身开膛破肚,心头之血全都滴落在巨人尸体之上。
心头血阳气及大,不一会儿巨人的尸体便消失了大半,姜岐背部的狼首右侧仅存的血肉也开始化作脓血,发出阵阵恶臭。
此时的姜岐已经完全失去了意识,老花子把他引向犬戎巨人的身边,“差不多了,小花子。”对小花子使了个眼色,小花子心领神会,先一步离开高台,接着老花子抄起短棍向后一挑,把姜岐的身体甩了出去,背靠石台,狼首与尸身相触碰,很快化作了一堆白骨。
小花子刚要瘫坐在地上就被老花子拉了起来,姜岐用阵法困住数千将士亡魂,又以自己身上的狼头做阵眼,此时姜岐魂飞魄散,阵中亡魂无人镇压必会行凶作恶,埋于深山之中,其中难免有所变故,一旦出现危险,山口处的簸箕村定会第一个遭殃。
顺着来时的山洞爬出,失血过多的小花子只觉得双眼无神,在踏出洞口的一瞬间昏倒过去。
等到小花子再醒来时,第一个看到的竟然是油条那张瘦瘦小小的脸。
“你终于醒了。”油条的声音充满兴奋之情。
“我怎么会在这儿?”
“郭大娘说咱俩进山跟尤秉一样遇见了山鬼,多亏山神爷爷保佑,才捡回一条命,尤秉第二天就醒了,隔壁村的赵半仙儿说尤秉进山看到了不干净的东西,你要是再不醒,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没有别的了?”小花子疑惑的看着油条还有他身边个头不高的尤秉。“牛蛋呢?还有老花子?他们都去哪儿了?”
“小花子你是不是吓傻了,牛蛋是谁啊?老花子又是谁。”油条憨憨的挠着头,之后小花子又仔细询问了家中的爷爷,门外的郭大娘,所有人都好像失忆了似的,牛蛋这个名字在全村人的记忆中消失了。要不是看到坏里那一对红色的石子,小花子差点以为发生的一切都是自己的幻觉罢了,可自己是怎么下的山,老花子又去了哪里,这一切一切都成了小花子心中未解的谜团。
告别家中依依不舍的爷爷,油条跟小花子踏着夕阳走上了返程的道路。在路过山谷时,小花子特意看了一眼山神的雕像,与印象中不同的是,雕像身后披着的红色斗篷不见了,直到两人的身影消失在山林中,一道白色的身影悄然出现在神像旁边,犬首人身,身后还披着一条赤红色的斗篷……
从簸箕村回到J市的三天里,小花子在原来老花子常在的对方均没有找到他,因为两块红石都在自己手里,也没有办法利用两颗石子之间的相互感应寻找老花子。
“哎,小花子,最近我找到个摸东西的好地方,去不去?”油条蹲在小花子身旁,神神秘秘的说道。油条所谓的摸东西,并不是小偷偷东西时所谓的“摸”,而是捡拾被人无意间落下的东西,虽说这些东西并非全都是被人遗弃不要的,拿走会有一些不妥,但这也是乞丐中经常发生的事情,毕竟在乞丐眼中,一旦你离开了这件东西就证明你不需要了。
“你去吧,我不想去。”
“真的不去?我可是谁都没有说,咱俩去摸回来的东西够咱吃一阵儿了。”
“不去。”虽然是乞丐,小花子却从未跟他们一样“摸”过东西,而且一旦有谁知道那儿的东西好摸一般都不会告诉别人,毕竟大家都在沙漠里,谁会嫌自己身上水多呢?
油条疑惑的看着小花子,“算了,我去给你带回来,不就是个老头子,你咋这么上心,说不定这会儿他找了个好地儿摸东西,不给你说呢。”并非有意诋毁老花子,油条只是心疼小花子这样失了魂儿一样,嘴上埋怨着。
油条走后不久,小花子学者老花子的样子,靠在墙角,一翻身,把自己藏了起来。
油条所谓的好地儿,是距离警局前广场二十里开外的一条水沟旁的小路,这里也是J市有名的鬼市,每到夜里一点,整条土路被大大小小各个摊位占据,是J市乃至周边小有名气的地方。
油条并不知道鬼市的来历,只知道从簸箕村回来那天,自己跟小花子路过这里时发现小路边停满了面包车、三轮车,不少人影在小路里来回穿梭。“乞丐法则第一条,那儿人多去哪儿。”如果乞丐要排个富豪榜的话,那油条肯定榜上有名,用小花子的话说油条是“泡面桶都要用热水泡三遍喝汤的主儿”油条自然有一套自己行乞的准则。今天的鬼市同往常一样,在凌晨一点准时开市,油条仗着自己瘦弱的身形在人群中穿梭起来。
凌晨五点,小花子半梦半醒之间眯着眼睛看到远远的走过来一个衣衫褴褛的老人,“老花子?”喜出望外的他连滚带爬的站起身,飞扑向老花子。就在快要碰触老花子之时,老花子胸前隆起老高一块,接着一颗硕大的狼头破衣而出,灰白的双眼死死盯着自己。
“啊?”
第二十一章 失魂儿
小花子从梦中惊醒,发现自己身前站着一个同样破衣烂衫的小乞丐。“毛豆?你来干嘛。”小乞丐叫做毛豆,是前不久小花子跟油条在一个地摊儿上捡回来的。见到毛豆时,他正捧着一盘被人吃剩下的毛豆大口大口地往嘴里塞。周围的顾客找地摊儿老板投诉,地摊儿老板怕毛豆影响自己的生意,拳脚相加把毛豆赶出好远,并威胁毛豆再敢出现就打折他一条腿。小花子跟油条恰巧看到这一幕,赶到毛豆身边时,毛豆已经几乎站不起身了。
小花子性格独来独往惯了,平日里除去油条很少有人会来找他,看着此时满头大汗的毛豆,小花子意识到可能是油条出事了。
果不其然,毛豆喘着粗气,一字一句的说道:“花子哥,你快去看看,油,油条哥出事了,哎,你等等我啊。”毛豆个子不高,好不容易才追上心急如焚的小花子,一路将小花子领到了油条常年居住的桥洞下。
这座桥下的小溪好多年前就已经干涸了,后来被市政规划要拓宽修建成防洪渠,但因小溪之上的石桥是明朝时期修葺的建筑,修建排水渠的事情就一拖再拖,这反而给流浪的小叫花子们提供了一个天然的庇护所。
小花子赶到时,桥下只有油条一个人,被毛豆找来的几大片纸板盖在下面。油条脸色发青,嘴唇发紫,像是吃坏了肚子,嘴里还不停的嘀咕着:“发财了,发财了“。
“他昨晚去哪儿了?“小花子伸手摸了摸油条的额头,发现额头冰凉,不像是吃坏了肚子发高烧的样子。
“不知道,昨晚我看见油条哥一个人神神秘秘的出去后就睡着了,也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回来的。“
“你是什么时候发现他不对劲儿的?“小花子一边询问,一边从怀里掏出一颗红石,贴着油条胳膊放下,一道淡淡的黑烟从油条胳膊上升起了一缕黑烟。自打从簸箕山回来,小花子发觉自己的这颗红石,真的如老花子所言,有着神奇的能力,此时油条胳膊上冒出的黑烟说明油条不只是生病那么简单。
详细的询问毛豆事情的经过,小花子并没有在毛豆口中发现什么可疑之处。
“油条既没有发烧,浑身上下没有伤口也不像是受了风寒,这究竟是怎么一会事儿?“小花子坐在油条身边,只觉得屁股被一只不起眼的白色蜡烛咯了一下。
“毛豆,不是说了来路不明的东西别随便往回带,你们怎么还捡这些东西?“
“咦?这个好像是油条哥带回来的的东西,昨天这里还没有的。“毛豆把蜡烛拿在手中,只觉得入手冰凉。“这是一根蜡烛?怎么又重又凉像是个铁疙瘩。”
小花子听毛豆所言,从毛豆手里接过蜡烛。果然如毛豆所言一般,看似小小的一块蜡烛,拿在手里却有数斤重,一股寒意从手指袭来,小花子明显感觉到自己左手拇指与食指上有两股寒流顺着手臂一直上蹿到脸颊,“嘶,“小花子赶忙丢掉手里的蜡烛,蜡烛摔在地上竟然如冰块一样四分五裂,不一会儿化成一滩水渍消失不见。
“这蜡烛有问题。“小花子嘀咕着。
小花子详细询问了毛豆事情的经过,可毛豆也仅仅是知道油条昨天大半夜出去过,至于他去了何处又是何时回来的这些细节,毛豆皆是一无所知。凑了凑身上所有的积蓄,又在平时油条藏钱的地方把他省吃俭用省下的钱全都拿了出来,小花子这才跟毛豆一起把油条背去就近的医院,开了些治疗食物中毒以及腹泻的药,医院以没有空余床位为名,把两人赶了出来。
“花子哥,油条哥会没事的,对吗?”蹲在桥下,看着脸色越发苍白的油条,毛豆几乎哭出声来。
“会吧,一定会没事的。”
小花子手里把玩的,是之前在地上捡起来的被自己不小心摔断的一小节蜡烛的底座,底座上残留的蜡烛不长,握在手中感觉同样是冰冰凉凉的,有余隔着底座触感并不像之前那般刺骨的寒冷。蜡烛底部有些许的突起,摸起来像是篆刻的“华宝”二字。
第二十二章 华宝鬼市
华宝街位于J市西北部,近年来市里规划拆迁,本就不长的街道以及周边老旧的厂房已经被拆的七七八八。小花子来到华宝街时已经过了十一点,没有路灯的街道破旧不堪,一块块残砖断瓦如同匍匐在黑暗中的野兽,让人不由得胆战心惊。从路口望向另一边,整条华宝街蜿蜒曲折,在街道内部分出许多分支,像是毛细血管一般遍布四周的废弃工厂和老旧的瓦房。
华宝街取名天华地宝之意,虽然现在并不起眼,甚至有些破败,但在以前华宝街可是J市的一面招牌,作为明清时期的经济中心,这里民国时期的二层洋楼,明清时期的高墙大院,引来了不少游客一睹其昔日的风采。可多年无人修葺加上J市大力发展房地产行业,让华宝街再无当年繁荣的景象,反复商议之下,华宝街最终还是难逃被规划的厄运。
但在J市当地人,尤其是老一辈的眼里华宝街之所以那么出名还是它另一个鲜为人知的身份——鬼市。
相传古代战乱时期,土地的贫瘠加上军队不停的搜刮,导致物资及其匮乏,百姓生活苦不堪言。为了应对官府不停的搜刮,百姓相处了在夜间偷偷交易,互通各家有无的方法,而这种方式因其特殊性无法在白天进行,更像是夜间行动的鬼魅,因此得名——鬼市。
午夜十二点左右,趴在一片断墙之上的小花子远远的看到几个明晃晃的车灯一闪而过,紧接着,两辆面包车缓缓地停在不远处的街口,三个头戴黑色帽子,身穿深色卫衣的人在后备箱里搬出一个一米见方的木箱,箱子看上去很沉,三个人合力才将箱子抬到腰部的位置,经过小花子向华宝街深处走去。
打着之后,四周的路口陆陆续续出现了不少黑影,身着或深或浅的衣服,多以黑白为主。小花子发现他们多为单独行动,又或是两人一起。并不会结伴而行,也不会彼此交流,每个人都尽量压低帽檐,或是把五官遮挡在口罩中。借着月色,小花子蹑手蹑脚的跳下断墙,四处撒摩,最后从袖口扯下一块破布条,斜着绑在头上,乍一看如同一个独眼龙般,加上小花子刻意表现出严肃的表情,非但不让人觉得冷漠,反而有那么一点滑稽。
从踏入华宝街的一刻开始,路边几乎每隔三五米左右便会有一人蹲在墙边,身前的地上摆放着各种各样的东西。处于好奇,小花子来到最角落的一处摊前,正要蹲下看看摊上摆了什么东西,只觉得身后被人碰了一下。
“哥们,第一次来吧?”
这人故意压低了嗓音,“在这鬼市儿里,你要学的东西可多了去了。”身后的黑衣男子说完,从口袋里掏出一枚一元的硬币,硬币在月光下泛着银光,“咚”的一声丢尽摊主身前一个长方形的小木盒子里。
之前一动不动的摊主竟然缓缓地点了点头,黑衣人这才蹲下拿起一盒香把玩起来。
“敲山震虎,敲馆震主”,老花子曾给自己说过,早年间行走于山野的猎户入山前会敲打山石已震慑猛兽,盗墓走穴之人会在敲击棺木已震慑墓主。这样做的并非只是起到威慑作用。虎为百兽之王,人乃墓穴主,这样做的目的更多是告知主家并非有意叨扰,望主家不会怪罪,就如同拜访人家需敲门示意一般。古有三百六十行,各行有各行的道,所以即便是猎户入山打猎,盗墓人入穴倒斗,只要尽了礼数不强取豪夺,主家便不会为难于你。
看到黑衣人在木盒里丢入一枚硬币,小花子明白,这或许就是他口中自己要学的鬼市的“礼数”。
继续前行,道路又宽逐渐变窄,四周的人也变得多了起来,但奇怪的是每个摊位之间的间隔依旧很远,还有一小部分人躲在一边偷偷把玩着自己刚淘来的宝贝,暗自窃喜。
这只是鬼市的一角,却让小花子感觉自己像是进入了一个从未见过的新天地,伴随着夜的寂静,让鬼市在小花子心中越发的神秘。没有人说话,小花子也学着他们的样子沉默不语的打量着周边的一切。突然他的目光被小巷子里的一个摊位所吸引了,摊位位于老房子院墙边一处阴影里凹进去的位置,摊位前站着两个人,一块两米见方的白布之上摆满了各式各样木雕的圆柱形小木块,或大或小规则不一。主家是个身穿枣红色外套的老人,满头的华发被剪成一寸来长,鼻梁上架着一个大大的黑框眼镜,怎么看都像是一位退休老干部的样子。与小花子一路走来见到的各个摊位一样,老人身前也放着一口四方形的木盒,里面放着有十来枚硬币,证明着有十几个人光顾过老人这里。
有意思的是老人头上并没有如其他人一样带着帽子,脸上也没有口罩遮挡,在着个鬼市中,像这样穿着打扮的人不超过五个。本就好奇心极强又加上对老人摊位上贩卖的物品十分感兴趣,小花子学着别人的样子从怀里掏出一枚一块的硬币放到老人面前的木盒里。老人身前的木盒也比别人身前的稍大一些,盒底有一圈稻草垫着,隐隐约约能看到一个“蒋”字被稻草遮住盖在盒底。
仔细看来,摊子上大小不一的木块像极了人身体上的躯干跟四肢,同小花子一起蹲在摊前的人好像在整张白布上寻找着什么,将手中的木块拼接在一起,没一会儿一个木头人偶便出现在他们手中,先是拿在手中满意的把玩着,不一会儿又把木偶身上的部件去除重新找寻新的部件换上,直到满意为止。
第二十三章 “鬼监”张小桥
小花子发现,那两人最后将自己拼好的木偶放到老先生手里,老人用身前木盒中的一根稻草系在木偶的腰间,再将木偶还给他们,整个过程均是在没有交流的情况下完成的,包括最后买主通过袖口将钱付给老人,也都是通过一种特殊的交易方式完成的,在小花子眼里不过是两个人握了握手罢了。
“快看,它刚才好像动了一下。”就在小花子仔细观察老人的一举一动时,刚在这里拿走一只木偶的两个人发出一阵惊呼,看样子这两人也是第一次来鬼市的白丁。
就在小花子回头之时,身边一个黑影紧挨着他蹲了下来,“这两个傻子。”
小花子回过头,发现是之前在街口跟自己有过一面之缘的黑衣人,不知为何这个人总是阴阳怪气的,小花子对他感觉不是很好,紧了紧包在脸上的布条,小花子没有理会他,而是好奇的看着另外两个人。却发现两人诡异的消失在了原地,就如同没有出现过一样。
小花子诧异于两人的遭遇,他不明白为何两个活生生的人转眼间去了哪里,可接下来更不可思议的一亩出现了,两人消失的位置突然发出一声刺耳的尖叫,一个小小的黑影从地上站了起来,摇摇晃晃的走到摊前,竟是被两人拿走的木偶。
木偶恭恭敬敬的来到老人面前,只见老人若无其事的点了点头,木偶便散作一团,又变成了一推木块的样子。
“这是……”小花子忍不住想要说话,被一旁的黑衣人拦了下来,黑衣人没有说话,只是摇了摇头,接着起身抱拳,恭恭敬敬的对着老人说了声“蒋老爷”便头也不回的离了。
蒋先生嘴角含笑,点了点头作为回礼,没再理会小花子,继续闭目养起神来。
鬼市中不谈人语,这是老花子交给自己的,只不过亲眼见到这些,即便是下过犬戎墓的小花子也是惊叹的说不出话来,自知刚刚自己坏了鬼市的规矩,小花子不好意思的挠挠头,学着黑衣人的样子朝蒋老爷抱拳认错。
这蒋先生依旧是闭目养神,算是默认了小花子的道歉。
黑衣人没走多远,就在蒋先生摊子前一点的大槐树下面,像是有意等候小花子一样,见小花子面无表情的走来,主动上前冷嘲热讽道:“堂堂的祀者,连鬼市都没来过,说出去还真让人笑话。”黑衣人抬起了帽檐,露出一张还算清秀的面孔,据他自己介绍他叫张小桥,是这个鬼市的鬼监,说好听点叫鬼监其实就是维持鬼市秩序的眼线,用他自己的话说,他是打娘胎里就跟着老人儿在这条街上混日子,自己本事不大可认识的人多。鬼市里多为见不得光的营生,相应的风险也极高,自己的双亲早在自己儿时就撒手人寰了,留下自己也没别动活路,这些年全靠在鬼市里的各家老人照料才能活道今天。
“我见你身上有股祀者的气息,知道你是官家的人,不过这里可是鬼市,就算是天王老子来了也得按这里的规矩来。”张小桥像是吃准了小花子的身份一样,小花子也不否认,既然张小桥对自己没有敌意,自己又是初来乍到,有个地头蛇给自己探路倒也不错。
见小花子不像之前那样问东问西的,自己报出名号后反倒变得沉稳起来,张小桥更加笃定,小花子就是他口中初来乍到的祀者,“我只告诫你一句,能来鬼市的都是走投无路之人,我不管他们在外面犯了什么天大的罪行,但你想在鬼市抓人就是不行。有事你们白天解决,晚上到了鬼市,他就是一条臭虫也不许你随随便便踩死。”
“怎么,听你的话,你这里还藏着不少罪犯喽?那我可得替我们包大人看好了。”小花子心知张小桥这么做只是在立威,想要吓唬吓唬自己这个眼生的“祀者”而已,并非真的有敌意,不然之前也不会三番五次帮助自己。
搬出包不凡来,小花子为的是这鬼市是不是真的如同张小桥所说的一般天王老子来了也管不得。
果然,小花子的试探起了作用,张小桥只是它鬼市一个小小的鬼监,况且整条鬼市都是各家各路自发组织的,鬼监不过是相熟的几人为了保护鬼市的规矩而设的,并没有什么实质性能力,更何况是跟官家掰掰手腕,“咱们话倒也不能这么说,凡进鬼市者虽不问男女老幼,不问道口出处,在鬼市期间一切举动都要按鬼市的规矩来。但一旦离开鬼市,他们的生死还是您几位说了算,这一点包大人也是心知肚明。”张小桥也是个机灵人,传言中的祭祀自古便是官家门客,他的话无非是不想节外生枝,没有半点包庇维护,甚至是挑衅祀者的思意。换句话说,鬼市的存在无非是给大家谋一条生路,自古至今官家也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没必要为了几个人跟官家翻脸。
混迹了鬼市二十多年,张小桥早就习惯了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一听小花子把包不凡抬了出来,语气立马缓和了不少。“不知小先生您此次来是出于好奇还是包大人有事相托?如果是出于好奇那我自告奋勇带小先生转转,如果是包大人有事相托,那我就不便打扰了。”说完,左手伸向来时的方向做了个请的姿势。张小桥一句话就如同帮小花子做出决定一般,要把小花子带出去,看样子再往里走定然有一些不为人知的秘密,起码是张小桥或是说鬼市里的人不愿让外人看到的。看着眼前的张小桥,一面强迫自己,一面又说明如果是包大人的指示,那就不再过问,一句话给足了包不凡的面子,小花子暗道,这一定是个吃人不吐骨头的主儿。
第二十四章 初入内市
“张兄弟,咱们公事公办。”小花子口中说道公事公办,自然是在指今天来是为了公事,学着包不凡的样子把声音压低,张小桥还真把他当成了这么一会事儿,“今后如有时间,我定会再来叨扰兄弟一二。”
身为鬼监,八面玲珑就是张小桥混迹于鬼市的法宝,见自己劝说无效,本就忌惮小花子身份的张小桥简单交代了两句,便拱手离开了,只要小花子不在这里乱来,对他来说倒也无妨。
“那,小先生,我们有缘再见。”不一会儿,张小桥的身影消失在茫茫夜色中,而张小桥口中的小先生也就是小花子了。在他那里,小花子对鬼市有了基本的了解。也明白了之前那俩人之所以会消失也是因为他们坏了规矩的缘故。其实假扮祀者小花子也是冒了一身冷汗,毕竟包不凡随时有可能会来,小花子只好找到与蜡烛有关的线索,尽早离开。
看着眼前这颗情人槐,小花子心想,怪不得自己跟张小桥可以在这里交谈那么久,原来鬼市里每隔一段距离就会有像这样的一颗情人槐,在这里发出的声音是外界所听不到的。了解了自己心里的疑惑后,小花子摸了摸怀里的红石,他猜测的没错,张小桥就是感应到红石上包不凡的气息才将他误认为祀者的。至于张小桥嘴上说着放任小花子在这里自由出入,小花子可不会相信这样一个精于算计的人会真的不再过问。
张小桥讲过,鬼市分内外两市两部分,外市之人无论买主还是卖主几乎都是普通人,也就是他们口中的白丁,外市所卖之物也都是以日常用品为主,所以大部分来到鬼市的人所见到的鬼市都是外市。与外市相反,内市是只有修行之人或者沾染了灵气之人才能入内,否则就会遇到类似鬼打墙的情况,不断地在外市徘徊。内外市所卖之物也有很大的差别,内市主要有古玩字画,项链手串,当然还有一些奇技淫巧所做而成的器物,那些甚至连号称在这儿待了二十年的张小桥也说不上来。整个鬼市,只有三个人所卖之物是超脱这个范畴的,他们所卖之物不同于寻常器物,有时更加的神秘,有时却平平无奇。蒋先生就是这三人之一,鬼市的人平日也对这三人恭恭敬敬的,尽量不去招惹。
小花子绕道情人槐的另一侧,朝背对着出口的位置继续前行,按照张小桥所说在第二个路口左拐,进入了一条两人宽的小路。刚一转弯一股刺鼻的气味扑面而来,左右两边的墙上悬挂着一张张巨大的兽皮,小花子身旁一个巨大的木桶装满了水一样通明的液体,道路尽头同样是一面高墙,墙角摆放着一个泥缸,缸内的液体在漆黑的月色下看上去像极了墨汁,一个身形枯槁的老人蜷缩在黑袍之中,只露出半截蜡黄的胳膊。
街外之人来到鬼市多数是抱着好奇的心态,没人会对这里的恶臭感兴趣,偶尔进入巷子的人也会认为这只是一个单纯贩卖兽皮的摊子,哪怕是稍有了解的小花子,咋一看到巷子里挂满的兽皮也是这么认为的,若不是张小桥的提醒,小花子险些找不到这里。
窄巷子,顾名思义是鬼市里一个并不宽敞的街道的简称,而鬼市中人更喜欢叫它,窄木巷子,意味着进入此巷之中,就如同走在独木桥上一般要万分小心。用手沾了沾木桶里的“清水”,小花子用手轻触眉间,除了感到一股凉意之外并没有其他感觉。顺着小路前行,小花子看到左右两边墙上悬挂的有鹿皮,虎皮,蛇皮,还有一些叫不出名字的禽类的皮,羽毛还粘在兽皮之上,让人不禁打起寒颤,小花子更是头皮发麻,半眯着眼睛慢慢凑到泥缸前面。巷子又窄又高,风很难吹进来,可小花子感觉身后仿佛有人在对着之间吹气。
“别回头,别回头。”小花子心里默念,提醒自己不能回头,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当然这也是张小桥告诉小花子的。
小花子继续按照张小桥所言,把手放到了泥缸里面的“墨汁”里,顿时一股比兽皮更难问的味道散发出来,这气味顺着窄巷子飘出,闻到的不管是人还是动物,都是一副眉头紧蹙的样子,说不出的怪异。小花子起初做好了准备,这股气味顺着鼻腔进入肺部,小花子竟然感觉道一股暖流缓缓经过自己的四肢百骸,舒服极了。这满满一缸的“墨汁”中央形成了一个细小的漩涡,漩涡之中隐隐约约看到了小花子的倒影,倒影之中小花子瞳孔涣散,双眼无神,呆呆的看向前方,与实际站在泥缸身前小花子的表情一模一样。对面身穿黑袍的老人伸出一只手,朝巷口的方向轻轻一挥,嘴里小声嘀咕起来。
“回去吧,回去吧……”干瘪的声音在耳中不断响起,小花子只觉得眼前的景象逐渐模糊起来,狭窄的巷子消失不见了,眼前出现了一座植被繁茂的森林。已是深夜,天空中看不到月亮,小花子却能清晰的看清周围的景色,站在两条山间小路交汇的位置,远处是一排排耸立的树木,有山禽不时在树冠上飞过,发出嘹亮的啼叫。在远处的半山腰,一双双眼睛泛着墨绿色的光亮,一直注视着小花子。
第二十五章 渡河灯
站在路口,小花子有些不知所措,左手边的路蜿蜒崎岖通往山腰的位置,右手边的小路两旁是一片半米多高的杂草,一阵风吹过,在杂草之中形成一片片低洼的凹痕,伴随着草丛之中发出的沙沙的声响。小花子顺着右手的小路走过,没多久的功夫就来到了杂草从中,也许是附近有溪水的缘故,小路边还有些微凉,不过身子一进到草丛里,小花子马上感觉到暖和起来,不一会儿小花子就迷失在这片杂草之中,越走越远。一头灵动的梅花鹿跳跃着从远处跑来,伸出舌头舔着小花子的手掌。
就在小花子几乎迷失在这片草丛之中时,被梅花鹿舔舐过的手掌发出了阵阵血红色的亮光,一道凉意从小花子指尖的位置直窜上额头,眼前的景象转眼消失不见了,一张毫无血色皱巴巴的黑狗头,正在距离自己不足一拳的位置打量着自己,他手里握着的正是两颗红石。
“去,”小花子如失忆一般被眼前突如其来的变故吓了一跳,正要说话,想起来自己还在鬼市之中,硬生生把后面的话压回了嗓子眼,看着眼前的黑狗头一动不动。
“呜呜,呜。”黑狗头发出了呜呜的声音,一张流着口水的大嘴几乎咧到耳边,露出来一整排发黄的尖牙,似乎是在微笑,小花子却在这微笑中读出了一丝嘲讽的味道。好半天小花子才发现自己一直平躺在地上,之前被黑狗头挡住的地方是一面破旧的砖墙,窄巷子跟那名黑袍老人都消失不见了。黑狗扭头走到墙边,这时小花子才看到黑狗的身上布满了梅花鹿的花纹,就像是把鹿的毛皮缝在黑狗身体上一般,黑狗径直走向砖墙,就这么消失在墙壁之中。
小花子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自从来到鬼市,这里发生的事情对他来说都太过诡异,自己难道是从这面墙穿过来的?小花子也不敢确定。眼前的景象却又一次令小花子的心提到了嗓子眼。此刻他的身前是个空旷的旧院子,漆黑一片的环境中,一颗颗闪烁着微亮的光点穿行流动着。
这就是内市—这是小花子脑海中出现的第一个念头。嗅了嗅手上尚未完全干固的黑色液体,小花子味道了一股奇怪的香味,像是一种花香夹杂着一股刺鼻的腥味,头跟着变得有些昏昏沉沉,原来这诡异的黑色液体之中掺杂了诸如曼陀罗花粉等,有催眠致幻的作用,小花子几乎分不清自己看到的是否是真实发生的。
如果说外市是依附于巷子里的摊子,相较之下内市更像是一个市场。空旷的大院内没有丝毫的灯光,连月光也被残破的屋顶遮去大半,星星点点的月光洒在地上,笼罩在尘埃之中,无法照亮四周还给鬼市蒙上了一层神秘的薄纱。
张小桥说过,内市的规矩比外市多一倍不止,小花子更加处处小心,既然是来找寻油条变成现在这样的线索,还是不要多生事端为妙。
可这偌大的鬼市如同一个深不见底的洞穴,且不说去哪儿找寻卖蜡烛的地方,就算是知道哪儿有与蜡烛有关的摊位,小花子摸黑也很难发现。
接连遇到几家贩卖瓷器的摊位后,小花子见到了进入内市后第一个同他一样蹲在摊位前的人。这人一身浅色衣服,手捧着一口小碗,碗口很深,从里面散发处微弱的光亮。碗壁洁白如玉,那人就透过碗壁折射的光亮在摊位前把玩着一串木雕的兽骨。这串兽骨不同于平日里经常看到的那种用骨节一节节串联起来的手串,而是由一颗蛇头骨形状的兽头连接着一节细小的尾骨,首尾相接形成了一串完整的手串。白色的手串上散发着淡紫色,两颗尖锐的獠牙被固定在兽口内部的上颌之上,倒是一个栩栩如生不错的玩意儿。
真正吸引小花子注意的并非这串兽骨,而是那人手里端着的碗。听老化子说过,人死之后会有背插引魂幡,腰别招魂铃的鬼差接引,但引魂幡招魂铃皆是阴曹至宝,轻易不能动用,所以每名阴差手中还会捧着一口小碗,其名为—渡河灯,顾名思义是接引亡灵渡过忘川河的灯光。因为忘川河阴冷无比,所以要用一口瓷碗挡住自下而上传来的煞气。看到鬼市里的光亮,小花子不禁想起了这段传说,自己身处的鬼市就好比阴曹地府,那鬼市之人手捧的明灯,不就是渡河灯吗?
第二十六章 请香
不出小花子所料,在内市里穿行的人手里拿着的皆是渡河灯,其用处:一是在黑暗的鬼市中引路照亮,另一个用处是,渡河灯碗口朝上,灯中发出的亮光不会直射在下方的摊儿上,即使对摊主人的尊重,也是为了不破坏鬼市的规矩。
小花子知道,渡河灯的光亮是来自碗内白驴蹄子所做的白蜡,这也就是他对这口渡河灯感兴趣的原因。相传很久之前,晋州中条山附近,村民时常会看到一倒骑白驴,手端香炉的老人在山野间游走。有人好奇,偷偷上前询问老人为何如此,老人笑而不答。大唐年间,物产富足,百姓安居乐业,常有人会在老人经过之时为老人送上一碗热饭,或是些许干粮好让老人果腹。久而久之老人便成了村里的常客,虽为踏入村子半步,却也与村中人相熟。
这天,去到山里打猎的王猎户直到天黑也未回家,就在众人进山寻人之时,正巧碰到在山间小路上悠然散步的骑驴老人,老人在问明众人来意后道“此山位于煞口,山间常有妖兽鬼魅出没”,欲劝说众人离开,自己一人进山寻人。因平日里,村中就有山鬼的传说,老人平日里又是一派仙风道骨的模样,村民对他所说之言奉为圭臬,纷纷回到村中等待老人归来。
一连等了两天都不见王猎户与老人的身影,村民们开始焦虑起来,一直到第三天夜里,有人在村口处发现了老人的身影,在夜色中倒骑着一头白毛驴,王猎户一瘸一拐的跟在身后。见到了王猎户,村里的人皆是松了一口气,唯独王猎户的发妻王大嫂径直走过老人身边,气冲冲的来到王猎户面前,指着鼻子责骂起来。
老人坐在毛驴上微微摇头,似是不悦又好像另有他事。这一举动被村子里眼尖的年轻人发现了,告诉了村中的一位长者。这名长者来到老人身侧,一俯身双手环抱竟是对老人作了个揖,“老仙长,这山野村妇不懂规矩,还望您海涵啊。”
“此言差矣,我摇头并非此意,来,你看。”老人微笑着,手指一点王猎户的身子,孔武有力的黑汉子顿时瘫倒在地,这一变故惊呆了众人,也包括前一刻还在责怪王猎户的王大嫂。“人虽是带回来了,但我寻到王猎户之时,他已经坠崖身亡了,我施以秘法将其带回是为了让你们夫妇二人见上最后一面,也是为了给王猎户留个全尸,现在人以送回,我也要离去了。”说完,老人不顾呆立原地的众人,悄然离开了,等到村民缓过神来,老人的身影早已消失不见,只留在地上一串红色的驴蹄印,人们这才发觉王猎户是循着白驴蹄的蹄印一路回来的。而之前不停责骂的王大嫂抱着猎户早已凉透的尸身哭晕了过去。
从那以后,中条山有仙人隐居的故事广为流传,而倒骑白驴的老人因为法术通玄也被后世人成为通玄先生,白驴蹄子可以领魂的传说也就此传开。
“我可真傻,这么没想到是白驴蹄子。”油条的病症跟好人失了魂的样子如出一辙,只不过小花子当时心急并没有想到,此刻弄清了油条的病症,小花子决定去寻找这鬼市中渡河灯的出处,不过渡河灯是引魂之物,又怎么会勾走油条的魂魄,一连串问题在小花子脑子里团成了一个越滚越大的死疙瘩。最后小花子还是决定先去寻找渡河灯,也许找到了渡河灯就找到了油条失魂的原因也说不定。
内市虽然是黑黢黢的一片,在这里分辨不出方位,但透过朦胧的月光却也看的出大小,既然人手拿着一盏渡河灯,那这灯八成是从内市入口的地方拿到的。小花子这么想着,一路小跑着,按照顺时针的方向围着内市转起圈来。他这一跑不要紧,把其他鬼市练摊儿的人还有买主儿可吓得不轻,这鬼市打开市以来还没人这么逛过,能来到内市里的人,哪个身份都不简单,起码来说能在入口处曼陀罗花带来的幻觉中保持清醒的,谁的身上都有自己不传的秘密。内行人办内行事儿,小花子这行为可就有些外行了。小花子也明白,意识到自己有些冒失后,小花子赶忙停下了脚步,规规矩矩的迈起了四方步。
要说内市的规矩,单单看摊子的布局便可略知一二。正如老化子所说“青龙对白虎,麒麟坐中土”,小花子虽说辨不清方位,却很快在之前见到的摊位后方找到了许多卖瓷器,土窑,摆件的摊子,可见这里就是鬼市的正中央了。如果按照五行之术推算鬼市方位的话,有可能找到渡河灯的地方只有两个,一是南方赤火,二是中央黄土。果不其然,刚来到这里,小花子就看到一个摊子前,排着几个两手空空的人,在摊前等待领取渡河灯,说是领更像是请。只见摊前真真切切插满了一排短香,香不高,却很粗壮。点上一根阳世香,小花子也学着其他人的样子求回了一盏渡河灯,但这请香的代价着实不低,花光了小孩子带出来的所有积蓄。
第二十七章 偷灯
领渡河灯有那么一条规矩,阴曹灯渡不了现世人,也就是说这盏灯在鬼市结束之时是要还的,任何人在借到渡河灯之后之是暂时的使用它,并非是买下它,这一点小花子很清楚,也正是最令小花子烦躁的事情,这一点就意味着它没法将灯带回去仔细研究,就在这时,小花子看到眼前一个熟悉的身影路过,心里盘算了起来。
来者不是别人,正是小花子在外市碰到的张小桥,虽然此时张小桥把自己的脸遮挡起来,小花子还是从他轻手轻脚的动作中看出了端倪,瞅准机会,在张小桥快来的身前时,抬肩撞到了另一个手持渡河灯的人后背。那人猛一吃劲儿,身体控制不住的前倾,一下子跌倒在地上,小花子假装好心将他扶起,装作没事的样子朝张小桥走去。
被他撞到的也是这鬼市的常客,对鬼市的几个鬼监都很熟悉,正要找小花子麻烦,却见小花子跟鬼监一起离开了。还好没有找他麻烦,这人一弯腰捡起被他丢在地上的渡河灯,心里默默嘀咕起来,而他手里的渡河灯早就没有了光亮,说了也怪,自打自己来鬼市就没遇到过渡河灯烧完的情况,他不知道的是,碗之所以不亮,不是渡河灯烧完,而是被小花子顺手摸走了。用烧掉大半的白蜡替换掉自己渡河灯中完整的蜡烛,小花子有了上一次的教训隔着一层破布把白蜡藏在袖口。
只寻到了白蜡,油条失魂却依旧没有丝毫线索,小花子眼见时间不早,决定先离开鬼市,看看能不能从这一整节蜡烛上找到答案。由张小桥一路带到鬼市的出口,小花子这才发现所谓的外市与内市链接的通道,不过是一张兽皮制成的类似门帘的东西,很多人之所以会昏迷甚至是遇到鬼打墙,还是因为那铜黑色液体中掺杂着曼陀罗花粉的缘故。告别张小桥,各怀鬼胎的二人皆是长舒一口气,对小花子来说,能在鬼市里偷拿出一根白蜡烛没有被发现已经是很难得的事情了。
习惯了昼行夜伏的小花子此时两眼无神的趴在依旧脸色惨白,嘴唇发紫的油条身边,半眯着眼睛,不知是在思考还是真的困了。
毛豆从桥洞的另一侧捧着几个刚在集市上捡回来的烂果子吃着,“花子哥,吃点吧,吃完了你好休息会儿,我从城东头那几个医院附近的小乞丐那儿打听好了,油条哥这病他们见过,说是医院里有药,晚上我跟他们一块去偷几盒就行。”说完,毛豆用沾满桃汁的黏糊糊的袖口擦了擦脸,不知是在擦嘴还是落下泪来。小花子知道毛豆是个老实孩子,没偷过没抢过,自己饿极了也只是去地摊儿上拣点东西吃,还为了这件事被几个年龄大一些的乞丐打过,要不是小花子跟油条一直把他带在身边,毛豆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在J市活下去。这次能为了油条主动去找东城那几个小乞丐,毛豆对油条的感情可见一斑。
落井下石易,雪中送炭难。小花子心知油条的情况不是一两盒药可以治好的。在回来以后,小花子就用老化子交给自己的方法拿一口破碗,在正午的太阳下舀了半碗清水,再把油条的一根小指刺破,将血滴入碗中。小指主肾水,肾水为阴,正常人的血液滴入碗中会缓缓下沉,如果三魂不满七魄不齐之人的血液会比常人要轻,所以会飘在水面。小花子清楚的记得油条的血液就如同一颗浮在水中的红豆,凝成一团,一点散开的迹象都没有。
这正是小花子此时的症结所在,以他现在的道行,想就油条的办法只有一条,可他并没有真正尝试过,一旦出了问题后果不堪设想。
“豆儿,”伸手招呼毛豆来到自己跟前,“昨天晚上我去找了个野郎中问了问,油条这种情况怕是身上有伤口,伤口感染的并发症。这样,你们晚上也不用去医院了,去随便找个地摊儿给我偷点白酒回来就成。”毛豆听完,脸上的表情明显一松,小花子心知让他去医院偷东西可真难为及了。他嘴里虽说是让毛豆去地摊儿偷酒,其实就是等别人喝多了拿回点别人剩下的罢了。看着毛豆依旧忧心忡忡的样子,小花子打趣道:“你们几个给我记住了,酒是穿肠毒药,只管拿不许喝听到没。”
趁着时候未到,小花子接着交代几句,赶忙眯了一会儿。期间听到几个人小孩子叽叽喳喳的说这些什么,接着又听到了酒瓶子打碎的声音,这才幽幽转醒,发现天已经黑了,毛豆跟另外几个眼生的小乞丐小脸红扑扑的,打着呼噜趴在地上睡了起来。
“这小豆子,偷个东西那么难,偷酒喝你倒是一学就会。”毛豆显然是没听自己的话,喝了酒,非但自己喝了,还连带着东城的几个小乞丐一起喝了酒。小花子虽说不懂酒,可还是被瓶口发出的阵阵苦涩气味顶的难受。
几个孩子不胜酒力,给小花子留下的白酒足足有半瓶之多,足够小花子用的,只见他一手堵着瓶口,在油条跟自己周围画着圈,嘴里一边小声嘀咕像是诵经念佛的小沙弥一般。绕着身旁画了个满园。紧接着拿出点燃了的白蜡烛,放到了中午滴过油条小指血的碗里,就如渡河灯一样。
第二十八章 狌狌
从桥外望过去,桥底亮起了微弱的光亮,把小花子的影子投在了桥底,一旁油条的身影在这盏小花子做的渡河灯中竟然没有了影子。下一秒,一阵微风吹过,碗中的蜡烛跟着抖动了一下,小花子的影子同样消失在渡河灯的光亮之中。
道家所谓三魂七魄,三魂是指:胎光、爽灵、幽精,七魄是指:尸狗、伏矢、雀阴、吞贼、非毒、除秽、臭肺,三魂七魄各司其职掌控人的五感,但实际却并非如此。所谓三魂七魄是指人体内掌控阴阳两面的两个个体,三魂指的是魂,魂掌阳火掌控一切正面的能量,三魂所说是指人死之后,魂从现世走到黄泉的距离需要三天,七魄指的是魄,魄主阴水统领所有负面力量,而七魄便是指人死之后,魄从现世去到黄泉的距离足有七日之久。这也就是为何世间厉鬼常会出现的原因,就是因为多数情况下,善魂已去,厉鬼仍在现世徘徊所致。此时的油条魂已离体近两天的时间,再不寻回三魂即便是无性命之忧怕也要做一辈子傻子了。
小花子无暇顾及这些,此时的他正拼命的跑向路边的一颗大树。小花子身材不高身手却极为灵活,抬脚踩在树干上,借着前冲的力量高高跃起,一只手抓住了树干伸出的枝条,身子向前一探,弯腰站在了树杈上。他身后一个青面獠牙的长毛怪人站在原地四处张望,嘴里不时地发出嘶嘶的低吼。
这东西看上去有成年男子一般大小,浑身长满了黑色的长毛,头两侧长着一对硕大的招风耳,整个面部大部分都被长毛遮住,只露出一对獠牙。小花子心里不由得打起鼓来,这东西是这条阴间路的看守者叫做狌狌,小花子虽然未曾见过但也在老花子口中听说过,自从他一来到这里以后便被身后的狌狌追赶。这狌狌破坏力及大,两只手臂抡起来如同一对铁杵虎虎生风,小花子趁它尚未靠近自己,连忙跑到树上躲藏起来,狌狌嗅到了小花子身上活人的气味,便马不停蹄的追了过来,待它追来之时小花子已经逃到了树上一动不动。
这狌狌倒也不多停留,片刻过后还没见到小花子的影子,便转身离开了。小花子注意到它离开时有些不对劲,并没有之前那么焦急,而是尽量把脚步放轻,就像是一头等待捕食猎物的豹子。果不其然,在它走到一件瓦屋旁边时,猛地挥动左臂,半面土墙应声而到,呆立片刻后左手握成拳,一个半透明的影子被它在屋内抓了出来。小花子定睛细看,这分明是一个人影。
与活生生的人不同的是,这道人影看上去并没有自己的意识,躲避狌狌也像是下意识的动作,应该是一道阳魂,在被狌狌抓住后它并没反抗任由狌狌张开血盆大口将自己吞噬。这一幕看呆了小花子,他用同油条身上找到的白蜡一样的蜡烛,按照老花子所教的启灵之法想要以自己之魂唤回油条的魂魄,不料误打误撞的来到了这条处处透着诡异的道路,吞噬完人影后的狌狌好像还不满足,左右两只利爪疯狂的拍打着瓦房,之后对着小花子藏身的位置露出来两颗尖锐的獠牙像是示威一般。
油条三魂离体已有两天的时间,也就是说这条阴间路油条已走完大半,再不抓紧时间小花子很难保证能够完好的把油条带回来。狌狌作为看守不会离开这里很远,小花子一翻身从树后爬下,矮着身子尽量不被狌狌发现,就这样沿着这条不归路走了下去,过了很久直到听不到狌狌的嘶吼才敢重返大路。
渡河灯在小花子的手中发出幽暗的浅绿色,把小花子身边也渲染成绿幽幽的一片。有了这盏灯的指引,小花子才能够在找到油条三魂后平安返回,否则任何误入阴间路的人都会逐渐失去意识,或是同魂魄进入阴曹,或是长久徘徊在这条阴间路上。
其实连小花子也不知道自己顺着这条小路能否寻到油条的魂魄,走了许久甚至连其他人的魂魄都没有看到,这让小花子越发焦急起来,看着手中越来越短的白蜡烛,小花子心里嘀咕着,“油条你要是还有点良心的话可别走的太急啊,到了阴曹你可就真的回不来了。”话音未落,小花子身前一个小小的红色身影被渡河灯的绿光凭空照映出来。
从背影看来,小花子推测眼前的应该是一个尚未成年的小女孩,两根马尾斜扎在头两侧,步子不大但十分急促,看起来是一道阳魂。手持渡河灯,在这条路上出了狌狌之外无论阳魂阴魄都不会看到小花子,不然的话纵使小花子有十条命都不够这里的恶鬼分食。在经过小女孩身边时,小花子壮着胆子回头看了一眼。这一看不要紧,小花子的身上顿时起满了鸡皮疙瘩。只见小女孩胸口的位置插着一把木质的刀柄,左脸眼睛往后的位置爬满了一指来长红色的蠕虫,左眼窝里并没有眼珠,小花子甚至可以听到蠕虫在眼窝里咀嚼腐肉的声音。同左脸不同,她的右脸依旧是一副笑意盈盈的模样,嘴角挂着甜甜的微笑。突然小女孩像是发现了小花子一般,转过头冲着小花子先是一笑,“你,要,陪,我,玩,吗?”,声音不大却听得小花子心里发毛。自己不是不会被看到吗?小花子此刻已经管不了那么多了,一手罩在渡河灯前,迈开步子发疯一样跑远了。他没看到的是,小花子走后,红衣小女孩继续说道:“好啊,我们做朋友吧。”这红衣女孩竟然是在自己同自己对话。
第二十九章 阴间路
阴间路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对于魂魄来说他们对现世的留恋会形成一股向后的拉力牵扯着他们难以快速前行。小花子不同,以他常人的速度用不到半天便可走完这条路。越是往深了走周围聚集的亡灵就越多,有了之前的经历,小花子尽量保持前行的状态不再去理会身边的事物,他生怕又看到什么不该看到的东西乱了阵脚。
阴间路自古就不是一条平坦的道路,无论身心皆是如此,还算笔直的道路两旁有无数双眼睛在黑暗中死死盯着每一个到此的亡魂,阳魂倒还好说,大部分都是一副面如死灰的样子,走在后面的阴魄可就没那么老实了。阴魄戾气最盛,更别说许多阴魄聚在一起,每一个都远征中眼睛紧咬牙齿随时把对方生吞活剥的模样。
“吼”的一声,小花子身前一个原本低头前行的阴魄不知受了什么刺激,猛然回头,张大了嘴巴一口咬在后面另一只较为瘦弱的阳魂胸口之上。双脚踩在阳魂腹部,两只铁钳子一样的手掌扒住阳魂胸前被他撕咬的血洞,硬生生将阳魂的胸腔剖开,红的白的流了一地。阴间路上多的是不愿转世的阴魄,看到这一幕纷纷低吼着争先恐后的凑到一起,去抢夺阳魂最后一滴心头血,而其余的阳魂就好像没有看到发生的一切般,依旧如同僵硬的朝奈何前行。
小花子只觉得自己如同羊入虎口一般,不由得快走几步,可刚刚离开原地,身子右侧一根猩红的触手急射而出,顷刻间缠住了那堆凑在一起的阴魄,连带着被开膛破肚的阳魂一同拽走,不一会儿远处的黑暗中发出了令人头皮发麻的咀嚼声,想必是被什么东西吞进了肚子里。
小花子心里对找到油条三魂的期望已经不太大了,只是看到这阴间路的冰山一角,对他来说也无异于晴天霹雳了。已经走了大半,此时回头就等于前功尽弃,可继续前行无异于虎口夺食,更何况是在这条危机四伏生人没入的阴间路,小花子一时间呆立原地,一步也踏不出去了。
此刻小花子有些动摇了,动摇的不只是这一次自己是否应该大着胆子用老花子教的乞灵术寻回油条的三魂,而是卷入这一个个光怪陆离的事件中自己究竟是为了什么。如果说初入祀者包不凡的密室是好奇心驱使下的意外,那从冒险深入犬戎巨人墓到夜访华宝鬼市又代表了什么呢?小花子想不清楚,他也没想过要想清楚,在他看来自己所做的无非是在帮助别人罢了,既然选择了帮助别人,不达目的之前就不去考虑后果。站在阴间路上,这股子倔劲儿又回到了小花子身上。
随着小花子手里渡河灯的光亮越来越弱,小花子脚下的路变得泥泞起来,踩在上面小花子感觉自己如同踩在棉花上一样,不只是棉花,还有一股微弱的力量把自己往下拉。身边的人影越来越淡,在小花子眼中变得透明起来,这是他们忘却了尘世的表现。小花子知道再走一会儿就到这条路的尽头了,那里是什么样的景象他不知道,小花子唯一知道的是在这之前他必须要找到油条的三魂,不然等他踏过阴间路就真的来不及了。
“油条,你在哪儿呢?油条。”情急之下顾不得那么多规矩,小花子站在阴间路上喊着油条的名字。这条走了不知多久的阴间路,开天辟地的头一回儿有人站在上面如此大声的叫喊。怕是连阎王爷都不曾想到,有人大但妄为到敢在这里如此放肆。小花子这一叫不打紧,引得周围阳魂阴魄全都看向了自己,阳魂阴魄主管人性善恶,但不代表生人不会引起阳魂的注意。眼看成群的魂魄朝自己扑来,小花子一时间也慌了神儿,快要靠近小花子身边时,小花子脚踩的位置发出一阵阵热浪,接着是白烟,最后土地开始不断颤抖起来,一股浓郁的酒香扑面而来。白色的雾气形成一道无形的气墙,把无数的阳魂阴魄隔绝在外。
紧接着小花子听到身后远远的传来一声,“收。”下一刻小花子回过神来发现一张日思夜想的脸出现在自己面前。
“老花子?你回来了。”
几个小乞丐依然趴在地上打着呼噜,老花子就坐在自己对面一个小胖子的背上,笑嘻嘻的看着自己,手里拿着的是那瓶被自己洒在地上以做乞灵之用的白酒。
“嗝,”老花子张了张嘴,“你这是在乞灵?”
看着老花子戏谑的表情,小花子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乞灵之术需要四方寂静,天青地朗,只有这样才能踏上黄泉大路,像你这样在桥底乞灵不入了阴间小道才怪,若不是我及时赶到,魂魄离体后你的阳魂对于这条阴间小路上的孤魂野鬼来说无异于一顿美味佳肴。”老花子说道,小花子才意识到自己这一路之所以并未遇到半个阴间鬼差,原来是自己走了一条阴间小路的原因。
“渡河灯哪儿来的。”上下打量着小花子,他手里端着的那盏渡河灯尤其扎眼,怪不得小花子第一次乞灵就能够踏上阴间路,原来是有渡河灯指路。
“你说这个?”小花子不好意思的挠挠头,“这是我在华宝鬼市偷回来的,当初发现油条身子下面压的就是这么一截白蜡烛,摸起来冰冰凉凉的,底座上还刻着华宝两个字我就顺着去了。后来就在华宝街的鬼市里顺出来这一截白蜡。”
“然后你就想用这节白蜡做引子,好让油条的三魂跟着回来?”老花子灌了一口白酒,像是听到了天大的笑话一般,“渡河灯渡鬼不渡,油条就算真的按照渡河灯的指引去了阴间,你以为自己拿着另一盏就能把他寻回来?”
老花子说到这里,并没有在继续说下去,而是哼着小曲儿翘着脚,“来,翻个身,对喽。”指挥着屁股下面的小胖子翻了个身,一屁股坐在草垫子上,别提多舒服了。
第三十章 牛黄上清
老花子什么都不说一副懒洋洋的模样反而刺激到了小花子,靠在墙上,面前全是刺鼻的酒味儿,老花子并没有说错,渡河灯渡鬼不渡人,跟着灯走只能把自己引到阴曹,并不会给自己指明返回现世的道路,这样看来,即便是自己找到了油条的魂魄又能怎么样,况且三魂七魄,小花子连一只都不曾遇见。
“来,接着,记住凡事有因必有果,万事万物皆有定数。缘来则去,缘聚则散,缘起则生,缘落则灭,万法缘生,皆系缘分。一念愚则般若绝,一念智则般若生。无我相,无人相,无众生相,无寿者相……”本以为是在告诫自己的小花子接过老花子丢过来的一个小白盒子,听着老花子口中的因果善恶越听越不对劲儿,与其说老花子是在告诫自己,不如说他在单纯的过教育人的瘾。
一抬手,看着手中老花子丢过来的小白盒,“老神棍,你给我站住,这就是你说的有因必有果?”老花子丢给自己的分明是一盒牛黄上清片。
就在这时,油条翻了个身,面朝上竟然打起呼噜来,小花子见了更是气不打一出来。
“发烧就发烧,你没事儿捡什么蜡烛。”把药丢到油条身边,小花子跟着消失在黑夜中,本以为一场闹剧就此收场,老花子的身影却从桥洞另一端走了出来。
“臭小子,还敢骂我是老神棍。”老花子的声音充满了不悦,把手中最后一口酒倒入口中,接着对着空无一物的身前喷去,月光中,一个高高瘦瘦的身形空显现出来,从外形轮廓上看,与油条很是相似,“不过这小子还真的好骗,随便一盒药就把他打发了。”老花子手腕一抖,那口跟了他不知多久的请愿碗就出现在了他的手掌之中,伸出食指轻轻敲了一下碗沿,老花子身前的人影化作一缕青烟飘向油条口中。其实小花子并没有看错,油条并非只是单纯的发烧,真的是三魂离体,至于油条为何会三魂离体,以小花子现在的道行来说还为时尚早。
“花子哥,你吃不吃,”毛豆把手里刚拾回来的大半只烤鸭放到小花子眼前,说是烤鸭其实就是一整只鸭架子,估计是谁不要了以后丢到垃圾桶里让毛豆给捡回来的,“这可是我跟油条哥站饭店门口等了好久才捡着的,那人刚扔垃圾桶里我就给捡出来了,一点不脏,你尝尝,唉,油条哥这不还有呢,你别抢啊。”
“还有什么,这半只鸭子拢共就一条腿儿,让你给了小花子,你告诉我还有,当我是傻子呢。”油条没两天就恢复了,跟着身体一同恢复的还有他那股子抠门的劲儿。
小花子懒得跟他争,抄起大半只鸭架,扯下两根鸭翅儿送到毛豆跟前,还故意瞥了一眼油条,“嗯,真香,傻子才抢鸭腿儿吃,你看看这一层鸭油,这一口咬下去,啧啧。”此时油条的嘴里塞满了肉,可听小花子这么一形容,两只眼睛就像是看到家禽的黄皮子,闪着精光。”毛豆听话,咱不给他吃。“自从上次的事情发生,小花子就搬来了桥洞下面跟油条,毛豆住在了一起,倒不是在广场上住的不自在,只是住在一起大家好有个照应。
J市的秋天还不等人们反应过来就已经过去了大半,有的人刚刚适应了夏天的炎热就迫不及待地换上了长袖的秋装,而有的人还想抓住夏天的尾巴在去避暑的路上,很显然,此时的老花子跟小花子属于后者。
坐在一辆小巴车上,小花子怀疑这辆不停抖动除了喇叭不响,哪里都在响的车能不能把这一行人送到他们想要到达的目的地。昨天晚上,老花子神神秘秘的让自己准备准备跟他出趟门,本以为是去一展拳脚,不想是被老花子骗来参加什么民间救助机构组织的“回馈社会,共享蓝天”活动,美其名曰丰富社会底层人民精神生活。对面两个浓妆艳抹的大妈打扮的跟皮影戏一样,争着抢着要给领队的工作人员小李看手相。前排一个骨瘦如柴的中年人一个劲儿的啃着手里的鸡腿,作为刚从看守所出来的戒毒优秀代表也参加了这次活动。在小花子看来无非是民办企业哗众取宠,吸引大众眼球的噱头,就这一车人凑在一起,他还真不相信能够有任何精神生活可言。
天天睡在广场、桥下,小花子很少有机会坐在如此柔软的座位上,不一会儿就像老花子一样睡了过去。半梦半醒之间,小花子好像听到有人在叫自己,声音不大却很清晰。小花子睁开眼,眼前出现了一座古朴的木桥,木桥不宽桥上坐着一个身穿花褂的女人背对着自己。看打扮女人像是附近村子里的村民,她时而小声啜泣时而嚎啕大哭,嘴里还念叨着”小花子,孩子”一类的话,两只手捂着脸十分悲痛的样子。
第三十一章 小寨行
“你认识我?”小花子上前两步,小心翼翼的询问着女人是否认识自己,可还未来到女人身前,一直掩面哭泣的女人突然转过身,伸出了双手想要抓住小花子的样子。小花子清晰的看到女人的脸上浮肿的如同在水中浸泡了很久,瞳孔上翻,额前的头发分成了几缕,头发中还有几根水草夹杂着,这哪儿市活人,分明是一具浮尸。
“你,你别过来。”小花子下意识的握紧了拳头,盯着朝自己走来的女人,慢慢后退。女人挥舞着手臂几次想要抓住小花子的脖子都被小花子躲开了,就在小花子想要躲开女人下一次攻击的时候,左脚绊倒在不知哪儿来到一张渔网上,跌坐在原地,女人趁机扑了上来,两只手死死的钳住小花子的脖子,任凭小花子如何挣扎都无法挣脱。
“啊!”小花子在梦中惊醒,先是摸了摸自己的脖子,发现自己依旧坐在飞驰的小巴车上,自己刚才看到的景象原来是一场噩梦。不知道是累了还是别的原因,此时车上的人都已经昏昏睡去,车厢里十分安静,关不紧的车门依旧是吱呀吱呀的乱响,小花子回想刚刚做的噩梦冷汗顺着脖子流了下来。
“一惊一乍的,你也乞过灵了,也算是个乞灵人,见到点不干净的东西很正常,他们是在向你诉苦,又没把你怎么样。”身边传来老花子懒洋洋的声音,接着又小声说道,“忘了给你说了,咱们吃百家饭就得听百家苦,以后这种日子还长着呢。”
“你知道我梦见什么了?”小花子有些纳闷,自己入了老花子一门不过就是个乞丐罢了,什么乞灵人之类的自己压根儿没听老花子说过,还有刚才的梦好像老花子亲眼见到了一样,小花子越听越糊涂,“老花子别睡了,你快给我说说,这是怎么一回事儿。”
“还用我说,苦主不就在那边坐着,你要是好奇自己去找她问清楚啊。”朝窗户外面努了努嘴。此时的小巴车正在穿过黄河,快要到达黄河大堤,小花子回头看到一个身穿花褂的模糊身影坐在桥边一闪而逝,跟自己梦到的那个女人穿着打扮一模一样。“她是?”
“死了好久了,到现在还在河里呢,放心她不过是执念太深,倒还不至于害人。”
“不害人?她可差点掐死我。”老花子说的云淡风轻,小花子却浑身起满了鸡皮疙瘩,大白天的自己还真的见鬼了?再看向身后时,那道身穿花褂的影子早已消失不见了。
过了黄河大堤一直往山里开,不多远就是此行的目的地,位于J市以北六七十公里的小寨村,也是这次活动举办企业所在的村子。小寨村因为环境优美依山傍水被不少J市市民作为消夏避暑的圣地,在每年的七八月份总会吸引大批的游客前来纳凉,由于现在天气转凉,往来的游客也就渐渐稀少起来。这家企业也是想以此次活动为噱头,刺激小寨村周边的旅游业发展。
小寨村分南寨跟北寨,南寨大部分的土地被村民自发的开发成供游客娱乐的采摘园和农家乐,北寨是村民的家,也是主办方“小寨罐头厂”所在的位置。偌大的厂房冷冷清清的,小花子甚至怀疑他们这次活动的盈利够不够这几天一行人的花销,缓缓地停下车,一车人被接待人员两人一组安排进了厂子里的一排闲置的职工宿舍内。
说是宿舍,其实就是一栋二层的小楼,小楼虽说不大但在村子里也算得上少有的楼房了。接待的人员把众人安排在宿舍楼里住下,期间只是简单的交代了几句,说了说这两天的具体行程。小花子注意到,年龄较大个头稍矮一些的孙奉献在一进入走廊眼神就开始飘忽不定四处打探,另一个身材较高的工作人员较为年轻,他就是此次活动的领队,一路上跟众人有说有笑的小李。
“咱们的活动安排在明天,今天下午我会带大家一起先熟悉一下小寨村的环境,品尝一下我们这儿的特色农家菜,明天会有市里的领导过来调研,到时候还得麻烦大家早起准备迎接。”小李介绍着这两天的活动安排,“那咱就下午三点在楼下集合,大家先回屋收拾,你们二位先跟我出来一下。”说完指了指跟在人群最后的小花子二人,示意两人跟自己过去。
“老花子,你不是说跟你出来玩儿的吗?听起来这么那么像是给人作秀打广告啊。”小花子在听完小李说的行程之后,对举办这次活动的目的已经猜了个七七八八,“三天管吃管喝,换他们在市领导面前的好名声,这如意算盘打的精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