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一章
桑格看起来豪放粗犷,没想到还是一位痴情男儿,秋云抿嘴笑了笑。
两人又笑着说了一会儿话,厨娘和石头端着菜上桌,刘文和江一流谈笑着从马棚回来。
在刘文家,仆人也可以上桌,秋云赞赏小舅此举,一顿饭吃的热热闹闹,气氛融洽。
秋云在小舅整顿休息到第三日,就按捺不住,非要去工坊看看。
工坊离小舅家不远,不过半柱香的脚程。
秋云和刘文赶到时正值下午,太阳照在门口红柳树上像着火似的。
坊里闹闹嚷嚷的声音混在浓重的皮革味中,一排排木桌面前摊开的牛皮子,在工人汗津津的手底下匀润发亮,大家伙一边聊天一边做工,不时发出哈哈的笑声,手头的动作就显得心不在焉。
秋云早就有所预料,小舅宅心仁厚,性格绵软,可以笼络人心,但驭人势微,管有松懈。眼前自由散漫的工坊,正是缺乏严律的管理条例。
秋云心里有数,下来将打算拟在纸上交于小舅,请他参考。也无需大改,仍如从前做工般灵活,只划定小组,框定产出,若每小组产出不达标,将降价按件计价,若超标,则升价按件计价。
现在销量稳定,工坊理顺,到底上游原料才是关键。
秋云这边正想瞌睡,格桑那边就递枕头来。
这日清晨,趁着太阳还未升起,石头从井底取水,将院坝里里外外浇了一遍,院中的葡萄藤,酸枣树,二楼的盆栽,均饮饱水,在晨曦中肆意伸展生机勃勃的叶脉。
门口响起摇铃声,是有客来访。
石头放下水桶,抹着汗,不待敲门声落下,拉开两片红色的门扉。
来人是桑格家邀秋云三人去做客的仆役,虽说是仆役,却一个个穿着上好的皮料皮靴,还奢侈的用内陆绸缎沿衣边缝了圈,以增美感。想来,也不是随随便便的下人。更不说排到巷尾的马车,直到秋云三人从屋内收拾妥当,马车上卸光的礼物在院角里码成一座小山。
“主人说了,山不来找他,他便去找山。秋云姑娘,一流少爷,微明少爷,请上车吧。”打头的男子一口莫国话说的相当漂亮,他从颈上解下一个口袋,递给微明,“沁灵小主千叮咛万嘱咐一定要送您手上。”
三人坐上马车,一路颠簸驶出城外,微明头枕秋云双臂,睡的像头沉甸甸的小猪。
“姐,自从这家伙来了北回,你瞧,吃了多少糖。他的牙,我眼瞅是快赶上咱乡下院墙那豁豁样了。”
江一流本以为桑沁灵那口袋里是什么宝贝,不过是几片奶皮子糖和杂拌。又是糖,这几天小舅妈在眼皮子底下和微明那些暗度陈仓的输送,可是被秋云和江一流看的一清二楚,微明这小子的日子过得,简直天天像过年。
“算了,倒不是纵着他,是为小舅妈一片热心,长辈嘛,可心劲儿一年到头也没处发。”秋云瞟了眼江一流胀鼓鼓的腰包,“你不也没少东西。”
江一流捂紧兜里盘成一团的马鞭,厚着脸皮笑了笑。
车不知行了多久,天边烧红的晚霞挂在湛蓝的天中,绿草如茵一望无际,便是在这碧海一样的草原上,几粒帐篷像孤舟漂泊而来,马儿掀蹄,奔驰的疾风,扬起帐篷流苏,往草原腹地深入,一栋石头打造的堡垒异军突起坐落在柔软的草垫上。
秋雨撩开帘幕,微明也醒了,从她下巴探出头来。
坚硬的外壳内包裹着柔软的江南山水,马车四蹄踏的路,竟铺满了鹅卵石,砸破四方落在湖光山色中的泉水声。有凉亭,假山,竹影屏风,精雕山石,细致美丽的不像狂风暴雪会光顾的茫茫草原。
有侍女领他们下车,一改突乌人的穿着,莫国人打扮,一针一线纳出的软底鞋踩在石台阶上,无声无息。
前厅门口挂着纱帘,傍晚的风,将它们吹的也如利刃。
厅里装潢的极为精致,桑格在上首盘腿而坐,沁灵从右边的垫上跳出来迎接微明,左侧坐的男子却只顾饮酒,似乎对三人毫不在意。
“怕你们迷路,秋云姑娘,老夫亲自派亲卫来接,可还算有礼吧。”
“桑队长待客有方,送的礼快把我小舅家院淹没,实在是太见外了。”秋云笑着答话,一边被侍女引向座位。
恰好在男子的斜下方,满脸的大胡子将他面容遮去七七八八,只一双清冷的眼睛,从酒杯中露出一点,带着好奇的探索,蜻蜓点水一般从三人面上扫过,又带着点不屑垂下,秋云似乎能感到他掩藏在胡须下那傲慢的嘴角正高高扬起。
哎,突乌人对莫国人的成见竟如此之深吗?互通市不过也是看在利益的份上,才能相安无事至今。
宴席在一片其乐融融的氛围中开始,菜像流水般端来,烤羊腿,手抓肉,过油羊蹄,胡杨枝烤鱼,熏马肠,大拌菜等,一道道佳肴飞花一般落在各人面前的桌上。
微明也尝了两口马奶酒,随即头晕目眩,趴倒在软垫上,沁灵忙招呼人来伺候他下去解救,在父亲无可奈何的眼神中跟着也退下了。
江一流和桑格推杯置盏,有来有往,轮到那坐着的生面孔,他却不愿搭腔,默默饮下杯中酒,那双在剑眉下清醒的眼睛,嫌弃的覆着,看也不愿多看一眼。
奇怪的是,桑格既不介绍他,也不劝阻他,只顺着他意思,让他成为宴席里一件沉默的装饰。
秋云可不多管是非,她来赴宴是有目的,眼看时机成熟她直奔主题。
“桑队长,容我暂时这样称呼您,我知道,您的身份非同寻常,您的威名在北回每一条街道都能打听的到,我在路上曾同您说过家中的作坊,我家舅舅也曾多番想与您的牧场合作,奈何被您拒之门外,我此行除了赴约之外,也是想请您行个方便。我们作坊的包袋远销涟安,一直很有卖头,要是再有您的支持,以后肯定会带给您远不止现在的货量。”秋云放下酒杯说完一番话,就静静等着桑格的回答。
等来的却只是淡淡一句。
“今日宴席不谈生意,此事容后再议。”
秋云心凉了半截,虽然救了桑沁灵,但桑格对莫国人成见太深,多半还是不愿意。她懂得审时度势,当着陌生人的面,她也不好再纠缠。
陌生人?她又看了一眼大胡子,恰好他也难得的撩起眼皮看她,两人的目光擦枪走火似的在厅中烛火照耀下相撞。
秋云一愣,突然觉得似曾相似。
九十二章
那人收回目光,开口说话,衣袖一挥,先行告退。
声音又是陌生的,秋云目送他离开的背影,讪讪暗笑,异国他乡,还能忆起初次见他那双令人胆寒的冷眸,该说是念念不忘还是芥蒂深重。
夜已深,宴席散去,辛格留秋云和一流留宿,两人自是不推辞。
秋云在客房合衣眯了会儿,实在无法入睡,睁眼就看见屋内铜烛台上白蜡如堆雪,光照见青石镇纸下紧紧压实的素纸,如结了一层霜,梧桐影落在尚未合拢的纸窗上,夜风屈起指节正不停扣窗。
门外侍女的脚步蹭过石板路,留下一串沙沙声,借着长廊两边的路灯,秋云隔窗问过路何人,可知道微眀在何处歇息。那小侍女伸手往廊深处一指,恭敬问道,是否要引她去。秋云不想麻烦,谢过她,翻身起床,推开门,想去看看微眀现下如何。
秋云也是托大,这长廊也是不见尽头,她七拐八绕,连来路也忘了,只见穿过前方假山边一笼翠竹,隐隐光亮,有一方石桌石椅,正对着一扇八角格,是品茗赏月之处。秋云正想草原上长竹子真是稀罕事,辛格可谓用心良好。两个黑影子便从悠悠走来,在石凳落座。
秋云本能的把身体往假山后头一躲,她想悄无声息的走,却听辛格开口道。
“青青可还好?”
倘若现在走开,必定惊动二人,却是坐实偷听,秋云叫苦不迭,她还指望和辛格做生意。
“叶良娣锦衣玉食,衣食无忧,自然是很好。”是那个大胡子的声音。
辛格挪动身子,对着夜空。
“哼,你们莫国的男子不懂,我们草原上的鹰,不管雌雄,比起命,更要紧的是自由。”
原来那男子不是突乌人。
“辛格,你说的没错,正因为如此叶良娣才愿意固守二皇子珍笼里那点儿可怜的恩宠,用你自由换你宽大厚实的翅膀去天空翱翔。”
男子语带点讥讽,辛格宽大的背影似乎矮下去一点,耸起两肩像套着沉重的轭具。
“你们读书人一定要说话这么刻薄吗?”辛格叹了一声气,“我喜欢听真话,可真话有时候真让人讨厌。”
男人“噗”笑出声,他摇动手指道:“是你不听我的告诫,才让真话变得难听。”
“那时谁知道你的本事。”辛格不服气道。
“如今,你看是不是我的本事,你的生意,你的土地,你的女儿都还在,甚至你也过上了不屑但必须要有的富贵日子,财富都守住了。都是因为我。”
秋云暗想这份自大模样倒是和那位冷心冷肺的候大人有得一拼。
辛格没有反驳,他放低声音道:“我从不是相信任何人,跟你合作,是筹码太诱人,我太想要回青青,隔着千山万水,我都能感到她的日子,有多不快乐。”
男子又笑了:“可笑的突乌人,你说的话对得起月亮,对得起神明吗?你每年往返京都,贩皮料的钱进莫国的绸缎,转眼却当布料卖给二皇子府的下人,早把他内事摸的一清二楚。辛格,我真有点儿瞧不上你,叶良娣过的什么日子你心知肚明,却一直按兵不动,你总标榜你们突乌男儿勇往无前万夫莫当,我看你比我们莫国男子冲冠一怒为红颜还差的远。”
男子一番话堵的辛格无言,他的后背鼓起来,填满了羞愤。
“我说你这酸秀才,到底是来求人还是来发令。”
“我只想试试你辛格是不是真的勇士,我不善舞刀弄棒,只能口舌做枪,罢也,我不为难你,咱们言归正传。二皇子勾结突乌大帐要做外应一事,你联合突乌贵族拦下,我保证将叶良娣毫发无损的送回你身边。”
听到此处,秋云大叫不好,不知那大胡子到底是何人,这分明是涉及皇权斗争,一个字都不是她该听的,听了会要人命的。
辛格没有搭腔,似乎在思索,男子起身将一物放在桌上,抛下一句:“她虽为女子,却比你有勇气的多。”背手走开。
他离开后,辛格还坐在原地,秋云蹲的腿都麻了,风吹开竹叶,那桌上放着的物什闪闪发亮,是银制的刀鞘,只有刀鞘。
辛格拾起刀鞘也走了,秋云才敢从假山后出来,冷汗被夜风一吹,她一阵眩晕,想起还要去寻微眀,重新又回到正路上,沿着长廊没走多久,她听见左边屋内有人说话。
秋云隔着门问:“是沁灵吗?微眀在里头没?”
门从里头被打开,侍女请秋云进屋。
微眀睡在床上,沁灵坐在圆桌前和侍女剥桔子,剥好的糖桔和桔皮一边一堆,看见秋云,她放下手中的桔子,抿出两个甜甜的酒窝。
“秋云姐姐来了,要吃糖桔吗?”
秋云笑着接过:“沁灵你会把微眀惯坏的。”
沁灵摇头笑笑,她用帕子擦擦手,回头看了眼正睡的香甜的微眀。
“我曾经也有过一个弟弟。”她眼皮覆了覆,“可惜他死了。”
秋云又想起刚才院中听到的谈话,不知道曾经在这策马驰骋的草原上又发生过怎样心惊动魄的故事呢。
“姐姐。”沁灵酒窝抿的更深,一张小脸红彤彤的,她小声问道,“以后我可以去莫国找你们吗?”
“当然可以。”秋云捏捏她的脸,“随时欢迎。”
沁灵像得到了莫大的赏赐,她把脸轻轻贴在秋云掌心里道:“从今以后,你们都是我最好的朋友,也是唯一的朋友。”
第二日,秋云三人又载着满车礼物在辛格卫队的护送下返回北回。
眼看那座石头堡垒逐渐远去,遥遥回望,城楼上似乎正立着谁以目光一路相送。
秋云总觉得那晚所听的话,那人除了声音,语气眼神无一不令她感到熟悉。像在梦中一样不真切,恍恍惚惚,若真是做梦,也不是好梦。
本来遇见候逢道,绝对称不上好事儿。
过了几天,辛格派人来传话,他们愿意和刘文工坊合作,向他们供应皮子,要多少有多少。这可把秋云和刘文乐坏了。首批皮子很快到达城外,需要带上批文前去迎接。刘文本想亲自前去,奈何生意缠身,秋云正好也想见识见识,刘文便将批文交给她,让她前去办理。
城外十里外单独建有贸易区,由两国官兵派人把守防止争端。
秋云和江一流驾车出城,只见一路总有官兵巡逻,似乎极为重视。
九十三章
“我还是第一次看见这么多兵。”
不知道第几波官兵从身边经过,江一流不停回头,目光在他们腰间银色佩剑流转,露出羡慕的眼神。
“小心点儿,别惹事。”
秋云低声说,江一流收回目光,专心驾车。
到了贸易区,辛格的人早就等在那里,一车的好料子,秋云虽是外行,光上手一摸也能分辨出与工坊陈货有云泥之别。两拨人排队办完手续,钱货两讫,因为人太多,未再多做寒暄,各自又打道回府。
饿着肚子奔波一上午,江一流腹中唱起了空城曲,他不好意思说,秋云却听见了,正好路边有一草棚,在黄土尘嚣中支出一面白旗,上面红笔书写食肆二字正在风中招摇。
秋云叫停马歇息,正和一流心意。他将马儿拴在食肆门的马柱上,那马儿也累了,抖擞颈毛,低头啃起野草来。
秋云和江一流走入店中,一人要了一碗哨子盖面,两张大饼,和老板自家酿的瓜酱,吃饱后又喝了一碗麦茶,两人稍坐休息,继续上路。
走出不远,秋云钻进马车查看皮料。
扎扎实实的皮料在车厢里堆的满满当当,脑袋刚探进去,闷重的皮料香像一枚拳头打在秋云鼻梁上,她倒吸一口气。坐在车厢里,从上到下翻看一张张切割齐整硝制光滑的皮料,用手摩挲起伏的毛边,用不了多久,这些料子就会在工人的手下变幻,然后乘船过江,销往天南地北。
秋云正看得入神,突然手腕被猛的一扯,来不及反应,她睁大眼睛,厚被子似的皮料里窜出一人影。他才露出半张脸,光凭那双眼睛,秋云就已经认出是谁,及至他满脸的大胡子竟像破棉絮似的从下巴上扯下来,扔在秋云脚边,嘴角浮起若有似无的苦笑,温热的手掌覆上秋云的嘴。
“别说话。”熟悉的声音。
“侯大人?”
秋云想起,他第一次在她耳边说话。
“是我。”
“那天……”
“在辛格府上的,也是我。我以为你认出我来了。”他还有心思笑,收回了手去。
“你要我送你进城。”秋云一下反应过来。
“真聪明,不愧是我看中的人。”
他又钻回皮料中,令人头昏脑涨的皮料味立刻将他包裹住,难得看见他如此狼狈的时候。
秋云心一下悬到嗓子眼,她突然明白他一切的所作所为,党派之争历来在史书上就是抛头颅洒热血命悬一线的事。秋云不想卷进去,可似乎不由自主的,她就作出决定。
掀开帘子,秋云看见城门就在前方,宽大的城墙,就像一张巨网,远远的向她投来。
没时间供她喘气,出入巡检的官兵已经朝他们走来。
“检查货物。”士兵要腰带上金属扣环的声音啪嗒啪嗒直响。
不止一个人。
一流朝里头喊:“姐,长官要看货。”
秋云掀开布帘钻出来,笑着寒暄道:“请各位长官慢慢查,才从突乌进的皮子。”一边取出盖有两国印章的商贸令递到官兵眼睛下,“手续都是全的。”
趁官兵伸手来拿时,暗中在纸张掩盖下,秋云塞过一锭不小银元宝。
“各位长官辛苦了,我们这些生意人多亏您们的庇护才能讨口饭吃。”
秋云俏生生的一张脸笑开花,带着不令人讨厌的讨好,像打心里觉得他们可敬。
收钱的那位和后面几位官兵使了使眼色,胡乱踏在车辕上翻检一番便准备放行。他的手才收回腰间,一伙巡逻队走来,为首佩腰牌的男子上前问道。
“查完了吗?”
那官兵毕恭毕敬的点点头。
“队长,查完了。”
那男子朝车厢里望了眼。
“有问题吗?”
“没有。”官兵回道。
“没问题就和我去前头食肆再看看,听说那儿有线索。”
他话是这么说,却扒开官兵,走近车厢。
他嗅嗅鼻子,似乎被皮料味熏着,手在鼻下扇了扇,继续伏低身子,眼睛往里扫视。秋云还来不及阻止,他从腰间掏出三束又长又尖的钢针从皮料顶部刺入,然后满意的拍拍手。
“看到没,检查实心的货物,就得这样。”
手下们纷纷点头称是。
秋云手脚都麻木了,她故作镇定的跟着应和称好。
郝队长像故意耽搁似的坐在车辕边说教,一众人陪着笑脸附和,不知过了多久,他深深看了一眼秋云,扭头对手下发令:“放行。”
马又跑了起来,回到拥挤又热闹的北回街道,沿街的每一声吆喝叫卖,谈笑吵骂,都像鼓槌敲在秋云心上,震的她心头一阵抽搐般的疼,每一次大喘气都令她手脚发抖,她只想马儿,跑快点跑快点再快一点。
等到烤羊肉的香味将整条街填满,那些叮叮当当的腰牌声从耳边消失,酸枝树的叶子刮过秋云的耳朵,她调身甩开布帘,回到车厢。
“大人,大人。”
秋云喊道,不等她手忙脚乱把原本堆放整齐的皮料弄乱,侯逢道探出满是汗水的头,濡湿的头发紧紧贴在他脸颊旁。
“把钢针拔掉。”他强作镇定命令,可还是让秋云听出他话音中的一点儿痛楚。
秋云立马照他说的做,三根钢针,银光的尖端是尚在滴落的红色血液,落在牛皮上,像荷叶托着尚未干透的露珠。
侯逢道挣扎着抽出身体,捂在腰间的手掌缝中正不断渗出血,黑色的腰带被染的更黑更重。
“大人,我立刻送你去医馆。”秋云取出常带在身上的药瓶,往伤口处抖落药粉。
“不。”侯逢道朝下望了望。
他的大腿上,还有一道口子,血正沿着小腿肚一路流进他的靴子里,又湿又黏。
秋云顺着他的眼神替他上了药。
“去北回太守府,太守是自己人,他的大儿子,擅长医术。我这点小伤。”他刚说完小伤,就吐出一口血水来。
血里掺杂一缕缕乌丝,钢针上抹了毒药。
“一流,快。”秋云朝外头喊道,“去北回太守府。”
江一流在外面早听见动静,他犹豫道:“姐,我不认识路。”
秋云斩钉截铁的说:“问也要问去。”
车厢里,侯逢道往日总冷漠的脸,一直挂着笑,他的手不知不觉朝秋云伸去,但没能如愿。
他深邃的眼睛像雾霭沉沉的江面,浮着若有似无的水汽,遮去往日的刻薄与尖锐,变得异常朦胧柔和。秋云真想哭,为这么一个怪人哭,有点不值得,他如果痛痛快快的哀嚎倒还好,可像他现在这样子,被死亡用镰刀勒紧脖子,还露出漫不经心到近乎茫然的眼神看着她,真让人难受。
她勾下脖子,轻轻地安慰道:“侯大人,太守府就要到了。”
“嗯。”他总算握住她的手腕,笑着说,“我还熬得住。”
一百一十三章
“当年,你娘病重,我和客人谈生意时,总约在这里,正好可以看着她,她也可以看着我,那一晚我喝醉了,不想去打扰她休息,就想坐在这里看她,哪知在凳上睡着了。醒来时,朦朦胧胧,我以为是你娘亲在我添衣,抱着她说好想她,没曾想那是你姨母,而这一幕,正好被你娘亲看到。那个扶她到窗口透气的丫鬟已经被我赶出家门,其实你姨母,我原也是不想留的,可你母亲临终前嘱托我,照顾好她的这个妹妹,她说她的尊严不允许她原谅我,可是她的爱总是情不自禁的说服她,她多么希望没有看过那一幕,心中的信任就不会崩塌。其实小霖好傻,我从来也就不曾背叛过她。她这一生得不到你外祖父母的青睐,一直在寻找亲情的庇护,舍不得处理这个妹妹,我们程家的家规一生一人,不纳妾不续弦。我宁肯违背家规来满足你母亲的遗愿,她只要回头看看,若她愿意,我会一直守候在她身后。”
程如是掏出那枚香囊,里面是吕霖从前枕上收集的发丝,挽成结,收在她亲手编制的香囊中。程如是手执那枚香囊,仿佛回到当初抵在妻子发丝上,从后握住她的手,教她研习书法的时光。
“是我不好,我该死,我也想过死。渊儿,可你娘说不准我死,她要我照顾好你,把我欠的爱都给你。我这辈子都欠我这个姐姐,你的确生的很好,可跟我没有关系,我知道你一直厌烦我,我总是做错事,不讨你欢喜。可姨母,没有一天是不希望你长成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儿,方才能去泉下找姐姐赎回我的罪孽。我,我也是个苦命人啊。”
吕雲捂住胸口,额头紧紧贴在地上,像是要将所有吐出的忏悔捏进心窝里。
程渊默默凝视不远处那扇窗,他想起很久以前卢强也是站在院子里,想要越过重重围墙,得以窥见母亲生前的居所。母亲到底是什么样的女子,用何等宽广的心胸博得世间这么多人去爱,老天爷又为何这么吝啬,要收她回去,不等到他长大成人,轻轻唤她一声娘。
她留下这一群,她爱过,也爱过她的人,为他的心上添上一个长久以来的恨意,就这么匆忙的走了。一直在他心上的结就此化开,可没有娘亲就是娘亲,说再多理由,也不能转悲为喜。
只是他突然觉得,一切都没有意义,他所憎恨的,却是娘亲想要守候的,她用爱包容恨,要伟大很大,做人家孩子的,哪怕不说和父母一个模子印出来,也不要落的太远,他永远珍惜这点娘亲的血脉。
程渊唤驼铃取过笔和纸,放在程如是面前。
他朝外面走去,走过赵龙吟身边时,手掌在他肩头拍了拍。
“不管你是谁,好好对我姨母,她是我母亲的小妹。”
他瘦削而有力的肩膀就这样消失在门口,程如是看着儿子的背影渐渐和他母亲生前的窗口混为一体,突然感到一生中第二件有幸的事,而这一切,都是吕霖赐予他的。
拿到休书,赵龙吟领吕雲回他住的小屋。
是他从前当班头时挣下的一片窝巢,后来刺杀六皇子失败,连营生也搞丢了,现在在秋云手底下挣饭吃。其实凭他的本事,还可以挣更多,但一为答应侯逢道保护秋云,二为守住江一流,他倒是过得心甘情愿,只是现在多了吕雲,不知道她会不会嫌弃。
他一个男儿家,也不怎么懂得收拾家什,只是勤快,倒还抹的干干净净,只是东西东倒西歪的到处散乱摆放。他一进门,就连忙拾起地上扔的衣物和朴刀,悄悄放在靠墙的柜上。
吕雲借着一盏破旧的油灯打量他这小院,五间朴素的矮房,黄泥巴地,瘸腿凳子,和寥寥无几的家具。心里忍不住一阵酸楚,她帮着赵龙吟捡衣服,看手中的外衫破了,便向他讨针线。
在她面前,赵龙吟一向是有理也低三分的,红着脸,从不知哪个犄角旮旯,找出一根别在破布上的针,又变戏法似的找出一截线。
吕雲哀怨的看了他一眼,叹口气,低下头,橘黄色的烛火在她黑鸦鸦的头顶上打出一片光,赵龙吟仿佛觉得看见了仙子,并排在她身边坐下,看她柔软的素手捏着那枚银针,一心一意的为他缝着衣袖。
“你啊,这里未免也太破旧了些,等以后赚了钱,还是得好好修建一番。”
“嗯。”赵龙吟点头,先前他还不曾觉得这屋子有什么不妥,可吕雲一坐在这儿,他就觉得这里寒酸的不像话。
像用一只破旧不堪的粗碗去盛珍珠,那碗更显得破,那珍珠却愈发耀眼了。
“你别光答应,我问你,你现下做的什么营生?”吕雲拿针挠挠头发,撩起眼皮,从眼角里丢出问来。
“在县里周氏布庄掌柜手底下讨生活。”赵龙吟憨憨一笑。
“周氏布庄?是程渊喜欢的那个叫秋云的女孩开的?”不知怎地,吕雲心里翻起一阵酸味,低下头说了句,“她倒是个厉害角色。”
赵龙吟沉吟了下,点头道:“她的确是个不凡的女子。”
“哦,你倒夸上了。”吕雲把手里的东西松散往桌上一推,面上浮现出不快来。
赵龙吟立马陪笑道:“我是实话实说,她比我小上这么些年月,你吃的哪门子醋。”
“我不是吃醋,你一个大男人,在她个小女孩手底下讨饭吃,我觉得委屈你。”
知道是心痛他,赵龙吟感动的不知如何是好,抓住她此刻空闲的手,轻声哄道:“放心,我不委屈,其实那姑娘为人真不错,并不苛待我,要是你不愿意,我过些日子,再去找一门好营生,如今有了你,我也的确要计量长远一些。我这小半辈子,都在等你的路上,好不容易等到你,你说你的话我能不听吗?”
吕雲这才转怒为喜,只是心里惶惶,想着这破烂的屋子,她推了赵龙吟一把。
“咱们歇息去吧。”
“嗯。”
这一夜,赵龙吟睡在堂屋几条凳子搭成的床上,吕雲睡的卧房。如此过了好些日子,赵龙吟一直待吕雲相敬如宾,他在这方面还死板如书院里严守礼道的老先生,声称现在两人不比处在山寨中,还未结亲,等过了门,给了吕雲名头,他要再为她掀一次红盖头。
九十四章
太守府就在北回东面,背靠出城的官道,要穿过整个市集,奔驰的马车横冲直撞惊的行人像水花一样四处乱窜,嘴中用当地方言不停的咒骂。
秋云感到握着的手,掌心烫的灼人,她看了一眼侯逢道苍白的脸,谢天谢地,他的眼睛还睁着,露出平和的光,明明就近在眼前,却像落在很远的地方。
“姐,太守府到了。”
这句话就像一根救命稻草抛到秋云面前。
“快,扶侯大人起来,我去应门。”
“不。”他吐出一口气,“让他去。”眼睛侧向衣服前襟,“兜里,手牌。”
秋云伸进他的衣领里,触到他正在起伏的胸,他在颤抖。秋云摸到一个硬物,她立刻掏出来,是一枚羊脂白玉雕刻的方形手牌。
秋云扔给江一流:“一流,去敲门。”
一流洒开缰绳,接住手牌,利落的跳下马车,三步两脚走到太守府前,敲响那两扇黑漆大门。
“你去驾车。”他好像没说一句话就要用很大的力气,但吐出来的,只有游丝那么一点儿声音:“如果有埋伏,就马上走。”
受了伤的狐狸也还是狐狸,死到临头还想着筹划算计,秋云暗叹,我连你都不肯扔下,又怎么会扔下视作亲人的一流。
“只要我能活下去,他,我肯定能救。”像是看透秋云的心思,他画蛇添足的补上一句。
“大人,你留着力气少说点话吧。”秋云拂开他的手,侯逢道的嘴角动了动,一个虚无缥缈的笑。
秋云转身出去,坐在车驾上,握紧缰绳,将江一流每一下敲门声死死收进耳朵里。
门敲了一会儿,里面出来的人收了江一流的玉牌,又掩上。片刻后,门再次打开,一个小厮出来在门前垫上三角木架,让马车通行。又一个带着方帽子穿着灰布衣裳的中年男子迎出来,一边小跑,一边支使小厮去牵马。他跑到马车前,恭敬的弯腰道:“大人,快里面请。”
马车在木架上腾了一下,然后被牵进载满胡杨柳的院里,院中间站着的老者身后跟随一家老小,都涌了过来,伸出数双手,想要帮忙接过搭在江一流胳膊上的侯逢道。
老者迅速的摸到侯逢道脉搏,眉毛跳了跳,用他威严的声音发号施令:“大郎,去准备毛巾,水盆,炭火和刀。德勒,把府里的创伤药拿来。二郎,别在那里像个木头似的站着,去药柜里把我那盒牛黄拿来。”他冲着秋云看来,目光像两条刀子,“我不管你们是谁,既然救了大人,就是我府上的贵客。”他靠近侯逢道唇边,换了一把哄小孩儿似的声音,“大人,可还有吩咐?”
“替我留住她。”
说完这句话,侯逢道闭上眼睛沉沉的瘫在江一流肩上。不管他是谁,老者的目光更不善,在他的指挥下,众人有条不紊的忙碌起来。更是在他的授意下,出入的大门被一下合拢。秋云知道自己最后抽身的机会也没了。
不知道这一夜是怎么过来的,太守府整晚都不得安宁,灯火通明的房间,不停有人进进出出,大家脚步匆忙却小心翼翼。血水掩人耳目泼进后院的土里,千金难求的贵重药材装在匣子里送进去,压抑的药香从房间里飘出,那微弱的呻吟连绵不绝的喘气声,终于得以缓解,沉重的安静一下压在戒备森严的太守府,像正在燃烧的火药须,虽然寂静无声却不断的朝危险靠近。
秋云无人惦记,在房间的榻上守了一宿,将近天眀才睡过去。但只闭了下眼睛,她像一脚踩空,被人唤醒,脑袋带着彻夜未眠的沉重,她怀疑眼前立着的侯逢道是梦中所见。
“赶快起来,咱们要在天明前离开这里。”他穿件干净的白色汗衣,是昨晚太守府的下人才替他换过的。素白一张脸,哪怕虚弱也带着不容置喙的冷傲。
“可是,侯大人,点名来太守府的也是你。”秋云打量他,“再说,你的伤?”
侯逢道又露出昨天在车中相似的笑容,戾气一扫而空,他贴着秋云坐下,抓住她的手轻轻放在腰间的伤口上。
“只要你带着无虞,只要你在我身边,受再重的伤,我也能活下去。可针里有毒,我知道那不会是致命的毒,不然先死的就是那个兵,要命的是救人的药,杀我的人,必定在各大医馆布下埋伏,只要说出那味药的名字,马上就会被盯上。北回太守是我们的人,他在京都时就有收藏名贵草药的癖好,我得让他先帮我把毒解掉。”
“那为何又要走?”
他望了她一眼,流露出一些意味不明的东西,秋云立马别开头,其中的意思来复杂,她不敢再去探究。
“太守是我们的人,但他的二儿子,不是我们的人。虽然昨天我痛的快死,痛的眼睛都瞎掉,可还是被我看见,真是大意,还是洋洋得意,这蠢货,还赤裸裸的袒露出来,袖口里竟敢缝着皇家专用的花样,二皇子到底养着多少条不成器的野狗啊。”候逢道松开秋云的手,站起身道,“去把你那个跟班叫进来。”
“有什么事你吩咐我做,我不会让一流涉险。”秋云低下头,“我们本就不该牵涉其中。”
他冷笑道,“你后悔了?我告诉你晚了,我要绑住你,护我完好无缺,我想去哪里你都得亦步亦趋,鞍前马后。”他突然回过头,俯身搂住秋云双肩,也称不上搂,他没有力气,把半边身子的重量都压在她肩上,还不依不饶的放狠话:“你不是一直都害怕我,行,我就要把你绑在身边,让你看清楚我到底有多可怕。我现在要借你伙计一用,来个金蝉脱壳,我见识过他的功夫,死不了人,而且我一走,他们肯定会调兵来追我,可我要是跑不掉,咱们,你远在故乡的亲人,就都得死,还有我那可怜的徒弟,一样也得跟着殉葬。你还分不轻轻重的话,那我们就坐以待毙吧,反正我早就做好随时赴死的准备。”
早就知道和他缠上没有好事,这分明是农夫与蛇的故事,就算现在秋云只需要喊一声就他能立马丧命,可还仍有令别人心甘情愿被他驱使的本事。秋云无可奈何,狠狠瞪了他一眼,这是她第一次大胆的对他表露出恶意。他毫不在意的收下,退回榻上仰倒,闭上眼睛,一副静待消息的样子。
一流很快跟着秋云来到房中,昨晚他在马车中过夜,被秋云叫醒时尚在打鼾。
候逢道在秋云的帮助下和一流交换了衣服。
“天一亮,你就赶快逃走,不然送命,可别怪我。”
“一流,对不起,让你卷进来。”秋云说。
“姐。”一流手交叠在脑袋下,他躺在床上,眼睛盯着白色的蚊帐,没有任何情绪,“带上侯大人快走吧,我还能舒舒服服再睡一会儿。”
“一流……”
候逢道已经走到门口,他突然回头道:“小伙计,如果我们还能活着见面,我或许可以解开你心底最想知道的谜团,虽然不知道是喜是悲,但我答应你,一定会如实相告。前提是,你得活着。”
江一流听到这番话,差点从床上弹起,可侯逢道已经拉住秋云,轻手轻脚的打开房门,晨曦的雾气立刻涌进来,他们就这样消失在灰蒙蒙的雾中。
马车就停在房间后面,侯逢道强撑住每动一下就像鞭子抽打般的痛苦,装作江一流的样子飞快甩动缰绳,门口小厮带着睡意,脑袋混混,胡乱的放他们出门。看来,太守二郎的消息还未通知及时,整个太守府尚未戒备。
拐过两条街,已经看不见太守府的屋顶,车往官道上驶去。
侯逢道的手伸进车厢冲秋云招招。
“你来驾车。”
秋云钻出车厢,接过他手里的缰绳,他已经耗尽所有力气,刚一撒手,就朝车轮底下歪去,还好秋云眼明手快一把拉住他。
“大人,你没事儿吧。”
没有回应,他的半个身躯倒在车厢里,晕死过去。
前方是浓的化不开的雾,马车似乎奔跑在没有尽头的路上,不知道会遇见什么,也不知道该去哪里,天明以前,一切都是未知数。
秋云只能一手握住缰绳,一手扯住候逢道的衣袖,以防他摔倒,她拼命的抽打马儿,疲惫的身躯依然挺的笔直,凌乱的头发在风中飞舞,她用力含住下唇,一刻也不愿停下,只想突破重重雾障,克服眼前的困境,秋云想,我为什么要救他,我这么讨厌他,可是,无论如何,她就是松不开和阎王爷争夺他的手。
远水解不了近渴,她现在只想让他活,至于恨和厌恶,那是穿过雾霭以后的事,是他活着的事。
九十五章
天终于亮了,雾渐渐散开,阳光落在带露的草叶上,镶了一层浅浅的金边,远方连绵起伏的山脉在薄雾中恍如蓬莱仙境一般缥缈,两边萋萋芳草,一条黄土泥沙的小路,九曲回肠,从脚下长出,不知通往何方。
秋云感到两臂又酸又麻,整个上午,她都在赶路,侯逢道至今未醒,除了劳累,她无时无刻不在担心着他会不会死掉。这条路就像没有尽头,草原像海一样辽阔,足以将人溺死。山在眼前,却如何也够不着,走了一上午,连个人花儿都不见,哪怕是一顶破旧的帐篷,也能让秋云生出些安慰。除了水,他们这一整天再也没吃过任何东西。饥饿在蹂躏着她的胃,焦急和恐惧又捶打着她的意志。如果将侯逢道随意扔在路边,就此打道回府,过上相安无事的生活,并不是不可以,死过一次的她不欠缺勇气,可秋云无论如何也没办法说服自己。对于人命,她还保有现代社会的尊重。
漫长的路途消耗着秋云的耐性,直到傍晚,不远处,和煦的落日里升起袅袅炊烟,秋云欣喜若狂,她不顾手掌心勒出的水泡会被戳破,用力的甩动缰绳,想快一点找到人家落脚。
像是孤岛一般的帐篷出现在这一望无际的草原上,秋云停车下马,隔着厚厚的羊毛毡毯喊道,她闻见一股肉食的香味,更是饥肠辘辘。
“请问有人吗?”
一位老婆婆掀开厚实的门帘,露出她饱经沧桑的红面孔,浑浊的眼睛带着迷惑,上下打量秋云一番,目光最后落在马车上昏迷不醒的侯逢道身上。
“是过路客人吗?要借宿吧。”
看来她不是第一次接待行人。
“是的,婆婆,我……和哥哥贩皮料途中没曾想遇到歹徒,我们已经走了一天了,他还带着伤,恐怕凶多吉少。婆婆,你老人家行行好留我们避避风赏口热汤吃,不然我们恐怕要冻死在这草原的夜里。”
老婆婆颠着宽大的身子到侯逢道面前,摸了摸他的额头,焦急道:“快,扶他到帐篷里,我熬着羊肉汤,你们暖暖身子,他快冻僵了。”
一进到帐篷,温暖的篝火,烘热秋云早已冻僵的每一寸筋骨。帐篷外头看着不大,里面却相当宽敞,平放着两张床,铺着软和的毯子。帐篷中央燃起的小炉发出黄澄澄的光,上面的铁锅里羊肉汤正在沸腾,飘出阵阵香味。
她轻轻将侯逢道在软塌上放下,强托着又累又饿的身体,替他上好药。
“姑娘,休息休息,喝碗热汤吧。”
接过老婆婆递来木碗,冒油花的汤,半碗都是羊肉,没有别的佐料,更突出鲜羊醇美的肉质。
秋云道完谢,坐在灯草垫子上,美美的喝了一口汤,就再也停不下来,递还给老婆婆木碗时,她不好意思的要求再来一碗。
老婆婆慈祥的脸上带着笑意,体贴的劝道:“慢慢喝,慢慢喝,锅里还有。”
“婆婆,这里就您一个人吗?”秋云畅快的呼出一口气,让寒冷的胃暖起来,她放下碗,和老婆婆闲聊。
“我儿子带着媳妇和娃,在草海子那边放牧呢,赶着一大群羊,十天半个月都难得回来一次。”提起儿子,老人家笑深了几分,“我也想绑住他的蹄子让他消停下来安安稳稳过日子,可他长了脚就跑。有时候我想找人说说话,可这片过路的人少,坏人少,好人也少。有天跑来一只受伤的羊,腿都走瘸了,我帮它医好了腿,还喂它吃草,替它做了一个舒服的窝,后来它的糊涂主人总算找上门来,临走时不停的道谢,非要送给我一条腊肉做谢礼,这都老早的事儿啦。你们来,我很欢迎,总算不是只听见风吹草地声,还能听点儿活人的声响。”
她刨了刨柴火,火小了点儿,汤还在开着,咕噜咕噜的翻着泡。
“水。”侯逢道微弱的呻吟打破连贯的沸腾声,他翻了个身,弄的床上羊毛毯沙沙响。
他总算是醒了,秋云心里一块大石头落地,从靠墙角的立柜上取过水袋,倒满向老婆婆讨来的木碗,将水送到他嘴边。他也是渴极了,煞白的脸在火光中没有一点儿血色,抿着干裂的嘴唇喝完整碗水,吃了两口肉,又睡下了。
看来这两天的遭遇,也够磋磨他的。
“姑娘,婆婆多嘴一句,这不是你哥哥吧。”
“婆婆。”秋云低下头,含着一抹娇羞,“您眼睛真毒,说哥哥,是怕您不收留我们。”
老人家理解的笑了起来:“没有的事儿,我们可没内陆人的迂腐劲儿。我的儿媳也是在战乱中捡来的,只要我儿子喜欢,没人追问她的过去。说起来,多亏了凌霄将军,我们才能过安居乐业,以前和突乌打仗兵荒马乱的日子,真是再也不想过了。还有侯大人,姑娘,你去没去过内陆,听没听过这两位官家的故事,如果有,说与我听听。我可是向往的紧。”
秋云说不出口,她所谓的了解,也不过是一知半解。
北回偶遇以前的他,阴险狠厉,道貌岸然,绝非善人,可现在,他似乎埋藏着为某种执着舍弃一切的勇气,让秋云无法去评价他的好与坏。
因为眼前老人沧桑但平和安详的面容,帐篷里令人垂涎的肉香,草地上安静啃食野草的马匹,北回风平浪静的夜,和热闹鲜活的昼,像这样平静从容的生活,牧草在风里轻轻地摇摆,河水从容地流淌在山坳间,或许都与他的坚持有关,当他的利爪,只是为了庇护,就再也称不上凶狠。
秋云看了一眼床上合眼沉睡侯逢道,打从一开始,她就是相信他的。
夜深了,秋云和老婆婆挤在一张床上,她睡的迷迷糊糊,总觉得有人在高处凝视她,可她睁开眼,却只看见帐篷顶高高的凸起,看见睡在黑夜中,像再也不会醒来的侯大人。
九十六章
侯大人是在第三天彻底醒来,无虞还是见效了,刀伤没有要了他的命。
他醒来时帐篷里只有秋云一人,依古婆婆外出摘菜,秋云坐在熄灭的炉火旁洗羊毛,双手泡在冰冷的水里,渴了,想拿桌边的碗去舀水喝,举起湿漉漉的手在衣服上蹭,水就到她嘴边。她微微一怔,扭过头,侯逢道苍白的脸上一双眼睛格外亮,直直的盯着她,嘴角含着一抹笑。
“拿着。”
秋云接过,想扶他回去趟下,他挨着她在长凳上坐下,熟门熟路的取过火折子,点燃火炉,淡淡火光映在他脸上,稍微有点血色。
“坐下。”
侯逢道拉拉秋云衣袖,她放下碗,顺从的坐下,两人隔着一肘的距离。
“要不还是躺着吧,侯大人。”秋云劝道,“躺着也能说话。”
“别把我当小孩子。”
不像是生气的语气,他扭头看了秋云泡了一上午红彤彤的手,拔了拔炉子里的碳,火光更亮了。
“多亏你。”他笑着说,“要不然,我又要死一次,有多少条命,也不够折腾的。”他很突然的就掀开衣袖,露出一直以来埋藏的秘密,上面条条纵横交错的伤疤,布满整个手臂,像一张密不透风的网。他抬头,看着秋云怔住的脸,笑了笑,“怕吗?”
秋云摇摇头,又点头,最后重重的摇摇头,“你都不怕,为什么我要怕?”
“有意思。”他憋着笑,逮过秋云的手放在伤疤上。
躲在袖子下的皮肤是热的,伤痕也是热的,凹凸起伏的旧伤,过往在他身体上留下的篆刻,每一道都是一个故事,一种成就,不同于将士的功勋是层层显赫的称号和赏赐,他是晦暗而深重,不可告人的隐秘。
“大人。”秋云抽回手,他也没有阻拦。她沉默了一会儿,还是鼓起勇气说,“我并没有兴趣卷入任何争斗。”
他折下衣袖,肩膀沉了下来,剑眉下黑色的眼睛,像没有风的湖,平静而安宁。
“我也不会让你卷进来。”他指了指伤口,摊开手,“药拿来,我自己上药。”
“还是我替您……”
“不用,我从来不用丫鬟。”说完这句话,他薄而细长的嘴唇划出条弧,“特别是笨手笨脚的丫鬟。”
他毫不避讳的解开腰带,秋云侧开头。
“其实我想过一个问题,要是我就这么死了,你会不会哭?”上好药,将药瓶递还给她,他撩起眼皮,直勾勾地看着她,旋即,又垂下眼,“不会,因为我肯定不会死。”
他站起身,走到门口,帐篷外是一片碧海,绿油油的野草静默的在蓝天下生长,结籽,播种,宽广的天地间,一丝云孤独的在天边游走。辽阔纯净的自然中,人轻的没有份量,一点儿风也没有,却觉得马上就要飞起来。
“北回啊,这就是北回。兵荒马乱的时候我曾来过一次,那时的光景可不好看,满地尸骨,哀鸿遍野。我路过的村落,每个瘦骨嶙峋的孩子都在挖坑,把他们的父亲母亲埋葬在生长的土地上,没有晴天,也没有光,只剩下灰蒙蒙的阴天,走不动的老人就随意往别人家门口一坐,用战场上捡来的残刀剃光所剩无几的头发和花白的胡须,剃着剃着就割破了喉咙,血变成天地间最鲜艳的颜色。我的马就这样从白骨和鲜血中迈过去,走到冲锋陷阵的战场中。那些朝堂上锦衣玉食衣冠楚楚的官僚哪里懂民生疾苦,他们对战争的理解,只与权利消涨有关。”他回过头,目光深远,“要是有机会,我也想做一个自在的牧民,在草原上一走就是一辈子,走到哪里哪里就是家,说不定……还能遇上一个好姑娘,和我牵着马回家。”他笑了一下,头慢慢低下去,看着手臂上的伤,“要是真这样,这些疤,该长在谁的身上呢?”
“大人……”秋云欲言又止。
“还记得裘山亭吗?”他突然换了个话题。
这怎么可能忘,秋云还记得他曾经说过,裘大哥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她大起胆子,再次向侯逢道请求道:“大人本事,若能网开一面的地方,还妄看微眀面上帮帮忙,裘大哥不是坏人。”
“他不是坏只是个蠢。”侯逢道轻蔑一笑,转身在凳上坐下,“他意气用事,受赵龙吟煽动,竟敢去行刺六皇子。”他抬起头,戏谑道,“赵龙吟知道吧,与程家后院有些渊源。你与程家那小子交情匪浅,程如是那个续弦数次找你麻烦,以你的手段,这些是是非非若一点儿不清楚,我可要小看你了。”
秋云不卑不亢回道:“程夫人的确找过我麻烦,但我对程家后院的事没兴趣。赵龙吟我的确认识,并非与程夫人有关,乃是有小人使绊子挑唆他前来闹事,我阴差阳错得知他与程夫人之间有交。他和裘大哥相识,我属实不知,但我看他器宇不凡,有几分英豪之气,不像杀戮之人。”
“他来洛县以前曾是山匪,当年六皇子从边疆归京顺手平匪,他侥幸逃脱,过起隐姓埋名的生活。在我所认识的人中,六皇子的心思最为缜密,对他们的行踪早已了若指掌,只不过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放他们一条生路罢了。没想到,时隔多年,六皇子南下慰军,与赵龙吟偶遇,他竟然还不死心,暗中行刺,失败后,当场被擒的除了他,还有你那位裘大哥,六皇子现下举轻若重,只是将他们软禁起来。除非有通天的本事,否则六皇子要杀的人,神仙难救。”
听完他的话,秋云只能在心中重重的叹气,看来,裘大哥是凶多吉少。
“还有你那位小伙计,若他还活着,你告诉他……”候逢道突然话锋一转,看着秋云的手道:“以后少碰点冷的东西,对你们女儿家不好。”
秋云像白天见鬼似的打量了他两眼,就听见门外传来重重的脚步声,依古婆婆身子重,哪怕踩在绵软的草地上,声响也大。
“诶呀,这位小哥醒啦。”依古婆婆一进到帐篷,看见候逢道好好坐在凳上,喜道。
九十七章
我帮您拿。”秋云起身接过依古婆婆手里的竹篮,里面装满了野菜。
“谢谢您好心收留。”侯逢道也站起身。
“坐下,坐下,你还带着伤呢。”依古婆婆连忙过来搀他,宽大的手掌刚抓住侯逢道的胳膊,像怕他跑了似的,带着几分警惕的问:“你们不会今天就要走吧?”
秋云背对着二人,正在择菜,侯逢道默了默,拍拍老人家的手笑道:“婆婆您赶我们走?”
“哪里会。”依古婆婆嗔道,“留你们还来不及呢。”
“我们车里装着皮子,要赶紧送到订货的工坊,耽搁不得,但怎么着也得等我伤口好一些再动身,可能还要叨扰婆婆两天。”侯逢道客气的说。
“住吧,住吧,住到我儿子回来都行。”老人家听他们还要留两天,要去割招待贵客才用的马肠,被秋云和侯逢道拦下。
时隔多年,侯逢道回忆起在帐篷里度过的两天时光,是他最心无牵挂,求仁得仁的日子,也许人的一生,有过这么一点点甜头就好,浅尝辄止,才显得珍贵。
月亮才刚刚升起,虫鸣声中一丝不同寻常的鸟叫从帐篷外头传来。侯逢道放下手中正搓着的羊毛,起身掀开毡毯,踱到洒满清辉原野中。
踏过一丛丛草甸,不远处的河面闪烁着银色的的光。
“大人,卑职来迟,请大人责罚。”
几个黑影从人高的芦苇丛中窜出来,跪在侯逢道面前。
“太守府情况怎么样?”
“消息已经封锁了,是太守亲自动的手,他让我向大人请罪,恕他教子无方。”为首的黑衣人道。
“我让你救的少年和她的家人们,是否安然无恙?”
“已送到桑格处,桑格也得手了,他们提的条件是互通市永不关市,还要免三年的税。”
“鹿君怎么说?”
“鹿君让侯大人定夺,还有……鹿君催您回京议事,恐外稳内忧。”
侯逢道瞳孔里的光闪了闪,他望着远山外那轮静悄悄皎月,轻声道:“明天吧,天明再出发。”
黑衣人领了命,借着夜色又不知隐匿到何处去。
侯逢道刚走到帐篷外,秋云提着一盏灯笼,站在门口,火光照在她浅浅的梨涡里,婉转流动。
“大人,大晚上的,怎么出去招呼也不打一声?”
侯逢道背着手,不远不近的注视着她,然后上前两步,接过她手里的灯笼,变戏法似的从背后掏出一束花,轻轻放在她手中。
“去河边走了走。”他撩开毡毯,兀自进去了。
白瓣黄心的小花,才从河边摘下,还带水珠,分外娇美,秋云凑到鼻尖下,闻见一阵淡淡的若有似无的香气,她叹了口气,哪里不明白,这必定是他的一个幌子。
果然,依古婆婆看见她手里的花,用北回人的爽朗的笑声打趣她。秋云害羞的低下头,余光瞟见侯逢道平静的脸。
第二天,侯逢道提出离开,秋云留下几张皮子做谢礼,和依古婆婆推辞了半天,她才勉强收下,又往两人的车里塞马肠和熏肉,不住的撩围裙擦眼泪,目送二人离开,走出很远,秋云回头,依古婆婆还立在草原中挥手。
行了大概一个时辰,前面一片密林,侯逢道叫秋云在树下停马。秋云刚收紧缰绳,立刻涌上一群人将二人围住。她刚想叫,侯逢道呵道。
“别怕,是我的人。”
为首的人递过一个锦盒,侯逢道搁在车辕上。
“我答应过你的伙计,告诉他一个最想知道秘密,你找个适当的机会把锦盒交给他,他的身世与赵龙吟有关,按辈分他该叫赵龙吟一声叔叔。”
侯逢道不用多言,秋云听出弦外之音,赵龙吟是山匪,一流父母的身份昭然若揭。
属下替他系上黑色的斗篷,戴上草笠,他整个人锐气消减,藏在帽檐下的脸,一时之间看不清面目。
“如果我问你愿不愿意跟我一起上京,你会怎么回答。”
“大人。”秋云抱着盒子后退一步,望着他,摇摇头。
密林里,静谧无声,他抬起头,露出清冷的眼睛,波光转了一下,他垂下眼,嘴角自嘲似的挑了挑,轻轻吁出一口气。
“我一向不做没把握的事,可有些事,知道结果,还是揣着一点希冀想搏一搏,人心这种东西,我没自负到算无遗漏,可惜这一次,我没算错结局,却算错了我自己。”
他背过身,属下立刻将他团住,朝密林深处行去,走出几步,穿过人墙,他低低的说了句。
“平安护送她回去,看着她进家门。”
秋云孤身驾车回的家,马车头吊琉璃灯的地方,一束小白花随着马儿奔跑,一路颠簸。
遥远的地方传来歌声,年轻少女用她清亮的嗓音,唱着北回求偶的山歌,越过山,穿过河流,千山万水,飘到心仪少年的耳朵里,飘进他的心里。
秋云赶到小舅家,只剩石头和他娘看家,原来几天前,格桑派人把小舅一家全接去庄园做客,如今都没回来。
翌日晌午时分,江一流赶着一匹高头大马,载着满车的礼物回来,刘文一家和微明都平安无事,秋云悬着的心终于落地。
“辛苦你了,一流。”秋云拍拍江一流的肩膀。
“没事儿,姐。”男孩笑了笑,牵马去后院吃草。
多日不见家人,看见秋云,大家都围上来嘘寒问暖,连一向傲娇的微明,也拉住她问东问西的。秋云没敢说太多,粗略的编造了一番说辞,就着急忙慌的和刘文去工坊卸货。再耽搁,怕承诺的订单供不上,想早点出样,看看效果。
秋云在工坊和小舅家连轴转,一个月的时间一晃眼就过去了,工坊的货样做出来了,成品不错,秋云又托人捎了些给桑格,前半个月桑格偶尔还接微明去玩玩,到了后半个月,北回城里的兵越来越多,桑格那边也没了消息。
秋云担心时局不稳,催着工坊将货赶完,然后劝小舅暂时歇业回洛县探探亲,他们出来这么久,也该回家了,刘文欣然同意。微明本想和桑沁灵道别,走的匆忙,他连个东西也没来得及留下。等坐上回洛县的客船,他还在闷闷不乐。秋云再三答应他,到了洛县一定会托人捎蜜豆糖竹甜糕给沁灵,他才总算好转。
九十八章
一个多月没回家,当秋云重新站在洛县的城门下,看着忙忙碌碌的人群进进出出,看着脚下那条熟悉的路,她没来由的感到,她已经深深融入这个地方。
家里一切都好,饭馆和布庄依然兴旺。
但有些东西还是变了,秋云有时问微明想他先生吗?过了这些时日,他时而说想,时而又说不想。可回了张家,他还是远远的张望,看先生从前住的房子。
多半,那个人是不会再回来了,他就像一只凶猛的狮子,挣脱了兽夹,不会再顺从的蹲在原地,危险的假意的示弱。
秋云还听吕娇说程渊去了东南边,吕荞和凝霜姑娘找好日子,年底就成亲了,至于洛公子,吕娇提到他的时候背过身去,埋怨道,他再也没找过她了。
虽然好姐妹困惑于懵懂的男女之情,可秋云才没时间开解她,她忙的脚不沾地,布庄里引进了北回的包袋来,拉动了一波小高潮。然后周老太告诉她,周兴要和银琴成亲了。
张老汉自从知道大女儿的事,气急攻心,身体一直都不好,闻听这个消息,喜的眉开眼笑,人也精神了不少。
张老太却闹别扭,嘀嘀咕咕的,抱怨幺女还没嫁人。张老汉最近管她越发紧了,在家里的地位岌岌可危,她只敢嘴上抱怨两句。
一出门看见女儿又和村里的旺兴为了三瓜两枣的事儿拌嘴,心里来气,忍不住狠狠的朝张林胳膊狠狠揪了爪,张林吃痛,哇哇大叫,手里的铜板掉到地上,旺兴眼明手快,捡了就跑。
“娘,你这是干嘛啊,我让旺兴掏鸟蛋,好不容易讲好价钱,你这一出手,我又白费半天功夫。”
张老太看女儿没出息的样子,手指头往她脑门戳。
“吃吃吃,就惦记那张嘴,你多大年纪了,要点脸不,你侄子都娶媳妇了,你还成天和村里几岁的娃厮混,你可真够抓瞎的。瞅瞅你那身肉。”张老太嫌弃的捏了把女儿日渐浑圆的腰身,“我看你能找到啥好人家,不如跟个养猪的,反正一头也是养,两头也是养。”
张林气的跳脚,眼泪鼻涕齐发,哭着跑回房中,从此叛变,再也不和她娘亲同一阵营。
张老太在家中地位从此地动山摇,彻底失势,渐渐都由张老汉说了算。
张老汉也愁张林的婚事,没事的时候,他就坐在村口的树下,打量村里年轻小伙,是否有漏网之鱼,眼瞅着近处已经没得选,他又托刘氏和张枫留意。
转眼到周家迎亲的日子。
从定下婚事那一刻,周兴就不曾笑过,偏偏在秋云表妹离开的时候,懵懵懂懂的,祖母替他做了主。
听到这个消息,他在父亲的灵牌前跪了很久。
真到了迎亲的头一天晚上,外院的人声没断过,礼盒,瓜果,肉蔬,桌椅板凳不停的送进来,祖母的拐杖头不时敲的地面响,威严的庄重的,随她拐杖声一落地,周管家就站出来发号施令或斥责懈怠的下人。
周兴的屋里点着一盏红烛,在泛黄的铜烛台上,恹恹的亮着,红色的礼服就挂在他那张装扮一新的床前,在黯淡的光中显得有些陈旧,过了明天,这间房就再也不是他一个人,可也不是他想要的人。
外面淅淅沥沥的在下雨,打的窗户纸噼啪作响,一株兰花意兴阑珊的在雨中开着,风把雨水从大开的窗户送进来,书桌上的银剪刀湿漉漉的,泛着冷漠的光。
周兴看着门后那把黑色的打伞,想起那天午后的街道,他看着表妹和别人走过长长坡,两个身影在他脑海中,挥之不去。
他拿起伞,走出去。
刚走到门口,秋云提着礼盒匆匆往周府来,她打一把油纸伞,街边的水已经把她的鞋面打湿,她像没事儿人似的,卷起袖子,脚步迈的更快。
“秋云表妹。”周兴喊了一声。
“诶。”秋云从伞下抬起头,笑着问好,“表哥,恭喜啊。”
周兴干巴巴的笑了笑。
“表妹,连你也打趣我。”
“这是好事啊表哥,银琴妹妹是个好姑娘,你们会幸福的。”
周兴苦笑的走上前,一向迟钝如他,也感觉得到,与此同时,秋云默默往后挪了挪身子,他一怔,面色霎时变得晦暗,细长的眼睛里,浮起水汽。
“表妹,是讨厌我的对吧?”他微微耸起双肩,包裹在青灰色长衫下的肩膀,单薄的好像只剩下骨头,令他的一举一动总带着一种哀伤的情绪,“我知道我的懦弱和愚孝,是你看不上的,也许是你的磊落坦然,利落干脆,我都不曾有,所以才格外羡慕,就像黑暗的房间,总是特别贪恋月光。我从不奢求你喜欢我,可我只是想,表妹,你别那么烦我,赶我,远远的躲着我,好像我是个见了就讨厌的瘟神,只要你冲我多笑笑,我就心满意足了。”
他的头低的更深,身影和纸伞融为一体,像个虚无缥缈的影子。
“我从来没有讨厌你。”秋云朝前走了几步,刚好与肩膀相并,“表哥,你既然已经答应与银琴妹妹成亲,就不应该再对我说这些话,路是自己选的,选了,就要从一而终的走下去。你既然没勇气为月亮守着屋子,就不要怪烛光暧昧,况且,我的光也只想为一个人而亮。”她错开周兴,冷淡道:“与其在这里悲悲切切,还不如回屋去好好歇息,明天许多事等着你做,你的一举一动还关乎着新妇的体面,真是个男人,就得为自己言行负责。你祖母……”顿了下,秋云继续道,“总不会护你一辈子。有时候,你觉得别人看不起你,往往是妄自菲薄,或许别人根本无暇顾你。”
说完话,秋云冲周兴点点头,越过他,走入周家宅院。
周兴愣在原地,初秋的风已有几分寒意,从空无一人的街道吹过,从他的衣摆下钻进他瑟缩的心里,冷的他发抖。黑色的伞偏了偏,掉在地上,溅起一地稀泥,他看着布鞋底的几片残叶,就像他此刻丧气的脸色。雨落进他的眼睛里,周兴抬起死气沉沉的衣袖擦了擦,捡起油伞,慢腾腾的往回挪动身子。
秋云将礼盒交给周管家,冲周老太丢个眼色,老太太便丢下手中的事,撇下众人,和秋云到内屋细谈。
九十九章
老太太的屋里就是布置的暖和,秋云进门,甩了甩身上的寒气,在铺了软垫的红木圈椅上坐下。
“老太太,知道你今天忙,但我还是要和你说件事,咱们做完这批货,就细细的接,该收的账也别宽仁,拉下脸派人去催,回笼点现银,总是没坏处。”
周老太在上首的太师椅坐下,她皱起眉,满脸的皱纹叠在一起。
“可下半年正是生意兴旺的时候。”她知道秋云不是无的放矢之人,便问,“是不是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
秋云看了她一眼,曲指在案几上轻轻敲了几下。
“自我从北回回来,我总有种预感,有大事发生。老太太,有钱谁不想赚,清平年间还好,可若遇上时局动荡,什么事也说不准,做生意,什么时候放,什么时候收,是最不好拿捏的,我们和外头接触少,更该小心谨慎。”
她话说到这个份上,若周老太是聪明人,自然知道点到即止。
果然周老太眯起眼睛思索了会,便敲掌道:“我眀天就派人去各处收回欠款,一切按大姑娘说的办。”
秋云点点头,望了眼外头张灯结彩的小院,开口道:“老太太,有句亲戚间的话,不知道当讲不当讲。”
周老太浅浅一笑:“大姑娘,你的话老身都当金科玉律来听。”
“表哥虽然是周家嫡孙,但到底少些历练,您也不必护的过紧,鸟的翅膀总要经过狂风怒号才矫健。”
坐在椅上的少女,与初时相见,似乎又多了几分稳重,也不知以后谁会娶到她,更不知道该说是有幸还是不幸,这是个不凡的女子。
周老太从秋云的脸上移至门槛外的热闹景致,对她的劝告做出肯定的颔首。
“谢谢姑娘,是大郎他没福气。”
秋云随她目光一起望出去,淡淡道:“求仁得仁就是一种福气。”
第二天,周兴大婚之日,秋云借口店中有事,未亲自去赴宴。
她在柜台上算了半天账,最近进账不错,除了为接下来的生意备足现银,她打算在洛县买栋宅子,免得村里县里两头跑,麻烦。
手触到钱柜深处的锦盒,想起侯逢道曾和他说过有关一流身世之事。
秋云都感觉得到,一流对于家人深深的思念和渴望,他是个外刚内柔的孩子,若得知父母已不在世上,该有多伤心。
秋云想了想,决定这事儿还得想个法子来瞒过。
过了几日,秋云将店中一些不要的旧物交给江一流跑腿。
“这些不要的东西,都拿去洛安当铺当点钱回来。”
江一流的麻溜的接过,脚下生风,不多时就到了洛家开在县里的当铺。
最近秋云姐姐总叫他拿东西来典当,一流和柜台伙计混的熟稔,他上下两片嘴唇一碰,就能吐出许多奇闻异事来,伙计都爱和他聊天。
他隔着柜台的木制栏杆,将东西扔到高高的柜台上,将柜台木板敲的砰砰响。
“诶,小三子收货呢。”
一个戴灰罗帽的小伙计从柜台下探出一张圆脸蛋来,两只圆眼睛看见江一流,立刻笑成一条缝。
“一流哥,又来呢,今儿有什么笑话,说来听听。”
“有啊。说是有一个财主,不识字,却又爱充面子。有天他正在厅里接待客人,某人想找他借牛,便找个下人递了张条子进去,他不懂装懂的抓着条子读了半天,一边看,一边还不住点头,然后抬起头对下人道:‘嗯,事情我知道了,待会我就亲自过去。’”
柜台的小伙计听完乐不可支,又是跺脚又是拍手,伸大拇指夸道:“一流哥,真不知道你肚子哪来的这么多笑话,要我说,在你们馆子门口单给你开一个堂口说书,保管生意更兴隆。”
江一流笑着摆手道:“行啦,笑话也讲给你白听了,快把我东西算一算。”
伙计接了东西埋到柜台下算账。江一流背着手,在当铺里逛逛。
这当铺不仅典当东西,也卖一些死当不赎回的玩意儿。
进门右手边的货架上,摆放着一些不值钱的物件,衣裳,扇子,伞,粗糙的字画,还有廉价的首饰等,把货架堆的满满当当。
江一流看上了一把竹刀,虽然是竹子做的,可也做的似模似样,刀口刀背都刮的匀匀净净,没有一点儿毛刺,还配了把镂空雕花的刀鞘。
他又想起秋月总光秃秃的手腕,秋云姐平时替她置的首饰,她总说磨破了可惜,收在百宝箱里,说什么也不肯戴。
便走到放首饰的货架前,两只眼睛顺着货物一排排扫过。
也就是在这时,他的视线突然被货架深处一点亮抓牢,那是一枚银月牙,正安静的待在蓝绸布铺底的八角盒里。
江一流摸了摸颈上的项链,他没有察觉,伸向盒子的手正在颤抖。
他强自镇定的拿出月牙,和项链上的月牙轻轻一碰,两枚月牙便立刻吸到一处,两头相接,汇聚成一个完整的圆。
那一声为不可闻的撞击声,却像轰然巨响,在他心中炸开一个惊雷,他像一个在沙漠中走了很久人,终于找到绿洲的边缘。
“小三子!!!”
江一流猛烈的拍击柜台。
小三子带着帽子的脑袋又钻了出来,疑惑的问道:“一流哥,我还没算好钱呢。”
“小三子,你可以帮我查查吗?这个……”江一流松开握紧的手掌,把那枚需要用力握住才感到真实的月牙放在小三子眼睛下,“劳烦你帮我查查,这个东西是谁当的成么?”
“这不和规矩。”小三子拒绝的话立刻脱口而出,他觉得好奇怪,一流哥平时喜笑颜开的脸,现在却阴云密布,那双总充满活力的眼睛,好像一眨就要掉下泪来,他砸砸舌头,缩了缩脖子,生硬的笑了笑,“哎呀,就为一流哥破破规矩,你可别说出去,特别是否和少爷提。”
江一流身体朝柜台抵近,几乎半个身子都快探到柜台里,要是别人,小三子就该叫家丁啦。
“这是自然的,你快帮我查查。”
“我得看看是什么东西,哪儿来的,啥时候当的。”小三子咕哝着翻开一本比脑袋还厚的册子,然后用手指杵着,仔细地查看一行行密密麻麻的记录。
过了好一会儿,他揉了揉眼睛,手指停在某处,叫道:“好啦,找到了。好在,这人留了地址,是高家湾的冯乾家。高家湾,离咱们洛县不远,坐马车去也就两个时辰。一流哥……”小三子合上册子问道,“这银挂件,你要吗?”
江一流捏了捏衣领下的项链,拼命将快要涌至眼眶的泪水抑住,点点头:“当然要,我已经找它好多好多年了。”
小三子把典当的钱交到他手里,江一流失魂落魄的捏着那枚银月牙走出洛安当铺,走到人来人往的街上。
他一下子觉得周遭很空,心里沉重的快要喘不过气。他真想大叫两声,还想痛痛快快的哭一场,他走到河边,看着河面细腻的波纹,看着水面上飘过一只脆弱的纸船,摇摇晃晃,不知从哪儿来,也不知要到哪里去,广阔的天地间,好像只有自己和它无依无靠。
高家湾冯乾家,那里会不会就是他的起点,光想着,他脑海中浮现出许多画面,最后都和张家院子里的人重叠。
他想要的家,早在去年的除夕就已经有了模样,落叶归根啊,江一流将银月牙放进贴身的包里,不放心的拍了拍,不管怎么说,好不容易有了家人的线索,他总该要去找一找,看一看,也许他再也不用对别人撒谎,他不是石头缝里蹦出来的,不是师傅的一颗佛珠化的,更是寺里长明灯的灯须捏的,是有爹有娘的。
他还在发神,突然身后传来喊声。
“一流!”
江一流回过头,秋月穿着一件素净的碎花对襟上衣,和月白的绸裙,拎着食盒站在糕点铺的幡旗下,正唤他名字。
一百章
真到了迎亲的头一天晚上,外院的人声没断过,礼盒,瓜果,肉蔬,桌椅板凳不停的送进来,祖母的拐杖头不时敲的地面响,威严的庄重的,随她拐杖声一落地,周管家就站出来发号施令或斥责懈怠的下人。
周兴的屋里点着一盏红烛,在泛黄的铜烛台上,恹恹的亮着,红色的礼服就挂在他那张装扮一新的床前,在黯淡的光中显得有些陈旧,过了明天,这间房就再也不是他一个人,可也不是他想要的人。
外面淅淅沥沥的在下雨,打的窗户纸噼啪作响,一株兰花意兴阑珊的在雨中开着,风把雨水从大开的窗户送进来,书桌上的银剪刀湿漉漉的,泛着冷漠的光。
周兴看着门后那把黑色的打伞,想起那天午后的街道,他看着表妹和别人走过长长坡,两个身影在他脑海中,挥之不去。
他拿起伞,走出去。
刚走到门口,秋云提着礼盒匆匆往周府来,她打一把油纸伞,街边的水已经把她的鞋面打湿,她像没事儿人似的,卷起袖子,脚步迈的更快。
“秋云表妹。”周兴喊了一声。
“诶。”秋云从伞下抬起头,笑着问好,“表哥,恭喜啊。”
周兴干巴巴的笑了笑。
“表妹,连你也打趣我。”
“这是好事啊表哥,银琴妹妹是个好姑娘,你们会幸福的。”
周兴苦笑的走上前,一向迟钝如他,也感觉得到,与此同时,秋云默默往后挪了挪身子,他一怔,面色霎时变得晦暗,细长的眼睛里,浮起水汽。
“表妹,是讨厌我的对吧?”他微微耸起双肩,包裹在青灰色长衫下的肩膀,单薄的好像只剩下骨头,令他的一举一动总带着一种哀伤的情绪,“我知道我的懦弱和愚孝,是你看不上的,也许是你的磊落坦然,利落干脆,我都不曾有,所以才格外羡慕,就像黑暗的房间,总是特别贪恋月光。我从不奢求你喜欢我,可我只是想,表妹,你别那么烦我,赶我,远远的躲着我,好像我是个见了就讨厌的瘟神,只要你冲我多笑笑,我就心满意足了。”
他的头低的更深,身影和纸伞融为一体,像个虚无缥缈的影子。
“我从来没有讨厌你。”秋云朝前走了几步,刚好与肩膀相并,“表哥,你既然已经答应与银琴妹妹成亲,就不应该再对我说这些话,路是自己选的,选了,就要从一而终的走下去。你既然没勇气为月亮守着屋子,就不要怪烛光暧昧,况且,我的光也只想为一个人而亮。”她错开周兴,冷淡道:“与其在这里悲悲切切,还不如回屋去好好歇息,明天许多事等着你做,你的一举一动还关乎着新妇的体面,真是个男人,就得为自己言行负责。你祖母……”顿了下,秋云继续道,“总不会护你一辈子。有时候,你觉得别人看不起你,往往是妄自菲薄,或许别人根本无暇顾你。”
说完话,秋云冲周兴点点头,越过他,走入周家宅院。
周兴愣在原地,初秋的风已有几分寒意,从空无一人的街道吹过,从他的衣摆下钻进他瑟缩的心里,冷的他发抖。黑色的伞偏了偏,掉在地上,溅起一地稀泥,他看着布鞋底的几片残叶,就像他此刻丧气的脸色。雨落进他的眼睛里,周兴抬起死气沉沉的衣袖擦了擦,捡起油伞,慢腾腾的往回挪动身子。
秋云将礼盒交给周管家,冲周老太丢个眼色,老太太便丢下手中的事,撇下众人,和秋云到内屋细谈。
老太太的屋里就是布置的暖和,秋云进门,甩了甩身上的寒气,在铺了软垫的红木圈椅上坐下。
“老太太,知道你今天忙,但我还是要和你说件事,咱们做完这批货,就细细的接,该收的账也别宽仁,拉下脸派人去催,回笼点现银,总是没坏处。”
周老太在上手的太师椅坐下,她皱起眉,满脸的皱纹叠在一起。
“可下半年正是生意兴旺的时候。”她知道秋云不是无的放矢之人,便问,“是不是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
秋云看了她一眼,曲指在案几上轻轻敲了几下。
“自我从北回回来,我总有种预感,有大事发生。老太太,有钱谁不想赚,清平年间还好,可若遇上时局动荡,什么事也说不准,做生意,什么时候放,什么时候收,是最不好拿捏的,我们和外头接触少,更该小心谨慎。”
她话说到这个份上,若周老太是聪明人,自然知道点到即止。
果然周老太眯起眼睛思索了会,便敲掌道:“我眀天就派人去各处收回欠款,一切按大姑娘说的办。”
秋云点点头,望了眼外头张灯结彩的小院,开口道:“老太太,有句亲戚间的话,不知道当讲不当讲。”
周老太浅浅一笑:“大姑娘,你的话老身都当金科玉律来听。”
“表哥虽然是周家嫡孙,但到底少些历练,您也不必护的过紧,鸟的翅膀总要经过风的摧残才坚硬。”
坐在椅上的少女,与初时相见,似乎又多了几分稳重,也不知以后谁会娶到她,更不知道该说是有幸还是不幸,这是个不凡的女子。
周老太从秋云的脸上移至门槛外的热闹景致,对她的劝告做出肯定的颔首。
“谢谢姑娘,是大郎他没福气。”
秋云随她目光一起望出去,淡淡道:“求仁得仁就是一种福气。”
第二天,周兴大婚之日,秋云借口店中有事,未亲自去赴宴。
她在柜台上算了半天账,最近进账不错,除了为接下来的生意备足现银,她打算在洛县买栋宅子,免得村里县里两头跑,麻烦。
手触到钱柜深处的锦盒,想起侯逢道曾和他说过有关一流身世之事。
有许多次秋云都感觉得到,一流对于家人深深的思念和渴望,他是个外刚内柔的孩子,若得知父母已不在世上,该有多伤心。
秋云想了想,决定这事儿还得想个法子来瞒过。
过了几日,秋云将店中一些不要的旧物交给江一流跑腿。
“这些不要的东西,都拿去洛安当铺当点钱回来。”
江一流的麻溜的接过,脚下生风,不多时就到了洛家开在县里的当铺。最近秋云总叫他拿东西来典当,一流已经和柜台的伙计熟识,他上下两片嘴唇一碰,就能吐出许多奇闻异事来,伙计都爱和他聊天。
他隔着柜台的木制栏杆,将东西扔到高高的柜台上,将柜台木板敲的砰砰响。
“诶,小三子收货呢。”
一个戴灰罗帽的小伙计从柜台下探出一张圆脸蛋来,两只圆眼睛看见江一流,立刻笑成一条缝。
一百零一章
高家湾是个小村落,百来户人家背靠柳州湖畔临水而建。
马车从初秋的芦苇丛中穿行而过,漫天飞舞的芦苇絮,像九月下起了茫茫大雪。
穿过芦苇丛,一段低洼的平地,青砖绿瓦的村落就在眼前。
一流下马来,牵着马儿,车上坐着秋月,她随手取过一根芦苇杆,用洁白的苇花拍着马儿,马儿很享受似的,慢腾腾的在泥地上行走。
有几个渔民提着鱼篓在路边闲谈,把烟枪搁在腰间或拿在手中,用粗糙的手指从腰兜里掏出烟丝,袅袅烟雾在芦苇花中升起,他们发出出一阵阵愉悦的笑声。
看见有外人来,就放下烟枪,卡在虎口处,好奇的眼神打量着两人。
“请问……”江一流停下脚步,“冯乾家怎么走?”
几个人带着谨慎的目光再次将二人从头到脚扫视了一遍,最后落在秋月身上,落在她手中柔然的苇花上。
“冯乾家嘛……直行过去,他家门口种着一株很高白兰树,很好认的,整个村子只有他家有。”
江一流道谢后离开,牵着马儿朝前走了不远,果然看见一棵高大的白兰树。
树干比他腰还粗,长的枝繁叶茂,树下稀稀疏疏的散着凋败的落叶。
树后是个被栅栏包围的小院,金银花,夜来香,牵牛花的藤蔓把栅栏裹的严严实实,在绿色的围墙上开出一朵朵纤细的小花。
院子里还种着栀子和芭蕉,几只家养的母鸡用尖尖的喙,把饱满多汁的芭蕉枝干啄的千疮百孔。
一个扎着双髻,约莫六七岁的小孩,张开手臂在院里绕圈疯跑,不停的驱赶它们。
屋檐台阶上,坐着一个穿粗布衣服的女人,正在缝补破旧的渔网,宽大繁琐的渔网,在她脚边堆积成一团。她忙一会手中的活计,就抬头一看眼奔跑的孩子,脸上始终挂着温和从容的微笑。
小孩儿似乎跑累了,缩回女人的怀里,帮她梳理渔网,两只肉嘟嘟白嫩嫩的小手在网子中穿梭,像两只才离开巢穴的小白鸽。
有人来了,江一流立马低下头,假装路过。
来者是个高大壮硕的男人,常年的捕鱼生活,充足的日晒,阳光给他周身的肌肉刷上一层古铜色的光。
他迈开宽大的步子,看也没看一眼树旁的陌生人,推开院门,将一串活鱼扔在洗衣台的石板下,笑着张开手臂走向小男孩儿,将他高高举起。
小男孩儿在半空中咯咯地笑,手举过头顶开心的鼓掌。
“爹爹,再举高一点嘛。”
男人用手臂搭出一张坚固的摇篮,将孩子托住,左右摇晃,然后将他高高抛起,稳稳接住,男孩儿的笑声越来越欢快,女人却在一旁蹙着眉,用亲昵的语气责怪着。
“快放他下来,孩儿他爹,放他下来,吓着小宝。”
“不,娘,我喜欢这样,爹再抛高一点,我要到云里面去。”
欢声笑语把这个不大院落塞满,装不下,漫出来,江一流沉浸在这种天伦之乐的氛围中,却心酸的想哭。
假如他现在推开门,拿着那枚银月牙,去告诉他们,他是遗落在外的孩子,去责问他们为何当初要放弃自己,让自己漂泊流浪。
他们应该不是残忍的父母,也许会哭诉种种的困难和身不由己,那这院子里的光景立刻就变成另一番模样,他们所习惯的几年甚至十几年的幸福生活,会突然出现一道深刻的裂缝,本来已经尘封的往事,因为他的到来,丑陋的伤口又暴露在日光中。
凝固的伤疤除了告诉人们曾经那里痛过,呼吁起一轮新的痛楚,别无他用。
那个孩子呢,应该称做弟弟的孩子,他肯定会感到害怕,躲到那株茂盛的芭蕉树后头,用宽大的叶子遮住脸,露出胆怯警惕的眼睛。
再或者他们装作不认识他,欺骗自己的内心,但总归,他拿着钥匙已经打开了秘密的盒子,释放出的不是欣喜和激动,而是愧疚和羞愤。他们已经身处在莫大的幸福中,这种幸福,隔着几步之遥,江一流能真真切切的感受到,他闯进去,并不会,一点也不会再为他们增添几分快乐。
他有些沮丧。
孩子已经从父亲的怀中挣脱,捡起尚在蹦跶的鲜鱼,递给父亲,小脸昂起,目光期许。
“好好好,咱们不全卖,今儿也吃顿红烧鱼。”
女人依然嗔怪着,却放下针线,脚步轻快,从篱笆边的菜地里揪下一把清新的薄荷叶。
“走吧,咱们走吧。”
江一流瘦弱的肩膀孤独的垂着,手不再是牵着马绳,而是有气无力依赖着它,勉强迈开步子。
“嗯。”秋月只是轻轻的点了下头。
离开以前,江一流将两枚月牙挂在玉兰树上,其实这样也挺好,真的,至少知道爹娘还活着,而且过的不错。
至于他呢,就像一片落叶,飘在风中,飘在水中,又有什么关系,他本来就没有归属,没有根。
正当他愣神之际,秋月手心轻轻覆上他的手背。
“一流哥,咱们往回返时去菩萨庙吧,娘说了,不知道你的生辰八字,就把我和你相遇那天看做你的生辰。她找人算过,说今天去庙里寄放福袋是最利你的,千叮咛万嘱咐,让我不要错过日子。一流哥,我知道你不高兴,你要是不想去也行,反正啊,我都听你的。”
“秋月……”江一流朦胧的泪眼在秋月脸上久久徘徊,不舍得离开,也不肯让那滴泪落下来。
可秋月体贴的伸出手,温柔的手指还没触到他的脸颊,他还是没忍住,泪水夺眶而出,还好,秋月的手像芦苇花拂过一般轻,带走了他的泪水。
江一流反手握住秋月的手,声音还有丝颤抖,但语气却是坚定的。
“走,咱们去庙里向菩萨磕头,保佑咱们家一年来,都平平安安和和美美的。”
他一只手甩动缰绳,一只手将秋月的手握的更紧,秋月害羞的低下头,嗯了一声。
起风了,芦苇花又开始随风飞扬,起伏漂泊,不知道要落到何处,可它们是坚韧又极富生命力的,落到哪里都积极的扎根驻土,开始全新的人生。
哒哒的马蹄声又响了起来,玉兰树上悬挂的两枚银月牙摇晃着,像两滴永远留在过去的泪珠。
一百零二章
洛鸣安没精打采的埋进张氏卤菜馆,随便找张桌子坐下。
“还没和吕娇言和?看你失魂落魄的样子。”
秋云端了碗卤牛肉和四样小菜上前,捡他旁边的凳子坐下。
“吕娇是谁?”洛鸣安提起筷子,摇了摇头,“不认识。”
“得,我还说帮你点儿小忙,兴许还能破镜重圆呢。既然你已经把某人给忘了,看来我也没必要瞎参和。”秋云起身要走。
“诶,别啊……”洛鸣安慌忙拱手求道,“坐下,张大老板,我错了。我知道,能治那丫头的,除了渊哥外也就是你了。我才帮了你一个大忙,你可不能过河拆桥,说什么都得救救我。”
“说起来我还真的谢谢你,要不是你吩咐伙计帮我哄骗一流,我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告诉他双亲不在的事。”
“不过举手之劳。”洛鸣安摆摆手,焦急的催促道,“你倒是快说,要怎么帮我,娇妹她才肯原谅我。”
“这个嘛……”秋云笑了笑,冲他招招手,“附耳过来……”
……
听完秋云的一番话,洛鸣安一张俊脸比进门时还愁。
“这不好吧……我怕真把她惹急了。你不了解她……她对我可没那么宽容。”洛鸣安犹豫道。
秋云恨铁不成钢的斜眯了眼洛鸣安:“其实吕娇性子没你们说的那么坏,她是个小人精,知道什么人能伏的住,什么人该掂量掂量。你啊,就是太在乎她,太宠着她。虽然你俩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但关键,你现在是一筹莫展,不用点伎俩,怎么能让她意识到,你在她心中的分量。”
“可……要是我在她心中没有分量呢?”洛鸣安有些泄气,娇妹已经很久没有给过他好脸啦,想到这一茬,秋云的计划还得再商量,“不行,不行,我要等渊哥回来再做决定,他不日即将返程。”提到程渊,洛鸣安反客为主,揶揄秋云道:“渊哥可是位了某些人归心似箭。”
秋云像没听懂他的玩笑,反而一本正经的板起脸问道:“对了,你知道他农庄里的果子销的怎么样吗?”
程渊那几座山头的柑橘,照例也该熟了,水果这种东西,不说运输和销路,光存储就是个大难题。
“这事儿你否担心,这笔生意是他州府的一位世伯应承过的,等到摘下果子就全收去销往京都。”
“有这等好事。”
“当然,秋云,我看你为渊哥操心的不少。”
洛鸣安扔了块凉拌青笋进嘴巴里,戏谑的看向秋云。
“我刚才也帮你好好筹划了一番,你不领情而已。”
“秋云快别说了,你看……谁回来了。”
随洛鸣安筷子指的方向,江一流和秋月已经返回,正吁马停车。
江一流脸色不大好,但秋月面上却波澜不惊,应该没有大碍。
“诶,一流,先别走。”
秋云拦下预备去后院栓马的江一流,笑着问道:“和师兄见面如何,玩的高兴吗?”
江一流憋出个苦笑,“还行。”
“你俩也累半天了,咱们今天早点关店,去县里看房子。”
“姐,我不去不行吗?”江一流无精打采的靠在车辕上,目光随意散漫的不知落在何处。
“当然不行。”秋云才不给他伤春悲秋的机会,“咱们家每一个人都去,微眀也去,选一个属于自己的房间。快去犒劳犒劳马儿,等你回来。”
说完秋云不等他开口,扭身走回店中,暗暗在衣袖下冲秋月摆手,秋月立刻会意跟随上前。
店堂里洛鸣安早跑了,秋云看着桌上的剩菜,一甩肩头的抹布道:“嘿,这位爷,还学会吃白食了。”
两姐妹就在洛鸣安坐过的桌子前落座。
“你和一流出去,遇着什么事儿了?”
秋云将她和一流的遭遇一五一十的告诉姐姐。
“姐,一流真可怜,他只能站在门口,巴巴的望着自己的亲生爹娘,却连话也不敢说一句,我看着挺难受的。”
秋云心道,那都是我做的局。
要知道真相,比谎言更残忍。
她没有发表任何看法,没有指点,也没有再劝妹妹宽慰他。
靠同情得来的关怀,有时候对男子来说反而是一种羞辱。
“等吧,只有等待。时间会把一切酝酿的恰到好处,时过境迁,越过困境的人会发现,他在失落中得到的,可能远比失去的多,起码,我们一直都在等着他解开心结,真正融入这个家。秋月,他不需要可怜,只需要真诚以待,我们从来都是。”
秋月听的似懂非懂,姐姐说话一向自有其秉持的道理,她不需要知道光从哪里来,只要沿着光走,就不会跌倒。
待江一流从后院归来,秋云锁了门,三姑和秋月牵着微眀,在中人的带领下,去看她前不久相中的宅子。
宅子离店不远,也就半柱香的脚程。
秋云看上它的原因,是因为满洛县里,她看得上的,买的起的只有这独一幢院子。
推开嵌着雕花镂空的铁栏杆的朱红色大门,穿过头顶倒挂的金色福字,走进院中。
院子不大,靠墙砌出一排花坛,种满夜来香茉莉虞美人等花卉,左右两侧是杂物间和平房,均用的上号清水磨砖,显得既牢靠又齐整。正中是独特的二层小楼,上上下下共十几间房,两条短小的走廊从两边将小楼怀抱,通往后院的竹园。
竹园里种满斑驳的潇湘竹,在清幽繁密的疏影光中,立着座六角小亭,一蓬蓬雪白的绣球花沿亭边匍匐开放,是休憩闲谈,夏夜乘凉的好地方。
院子不奢华却独特,简约又舒适。
一圈逛下来,除了微眀,大家都称好。
熊孩子摇着脑袋老气横秋的说:“不及我家。”
秋云道:“把茅房旁边那间小屋留给微眀。”
“我不嘛……”熊孩子哭着扑进三姑怀里卖惨。
“一流。”趁着大家去后院观赏,秋云将江一流拉到一旁,“喜欢吗?”
“姐,没想过,有一天还能住进这么大的房子里,当然喜欢。”他愣愣的说。
“所以,别想不开心的事儿,如果有一天,我是说可能,你别想太多,也许这个家,还需要你来撑起来。”秋云眨了眨眼睛,看向正在帮微眀摘竹叶的秋月。
“秋云姐你……”
江一流顾不得消极,立刻双面比檐下的灯笼还红。
秋云高深莫测的一笑,跟上众人的脚步,手在空中一挥。
“明天,我就买了它。”
一百零三章
程渊是在中秋节后赶回来的,满身风尘,在程府前下马,驼铃紧随他身后。
深夜的长街,风把几片残叶从另一头吹来,在地上打着旋,往巷子深处追去,不远的地方偶尔传来两声梆子声,清脆响亮,但即刻就掉进深不可见的夜窟窿里。
程府门前两盏昼夜通明的红灯笼亮的让人安心。
程渊在这寂静又孤独的深夜,想起父亲,曾经无数次在这样的夜里长途跋涉,在众人的甜梦中,浑身披满旅途的劳顿,敲响久违的家门。
自父亲归隐后,由他当家以来,他突然觉得对父亲那点执着的恨意在消散,离家许久,他最怕看见父亲鬓边新发的白发。
“少爷,到底进不进去啊?”驼铃困的靠在车厢边,上下眼皮不停打架,终于忍不住开口。
“去敲门。”
回到久违但熟悉的家,程渊第一件事,是去为母亲上香。
没想到母亲生前居住的屋子还亮着灯,父亲还未休息。
好几月不曾见面,即便在门外已整理好情绪,父亲苍白的双鬓陡然闯入他幽黑的瞳孔内,程渊仍免不了心头一酸。人的寿命用一天便少一天,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的确是人生一大憾事。
父子俩在灯下秉烛夜谈了许久,没有多余的寒暄和关怀,只关乎尔虞我诈的商场博弈。
程如是在儿子身上轻易就窥见往昔的自己,除了一脉相承的的精明和冲劲,他多年求学沉淀的博学和文雅,以及少年善良和纳世的胸怀,都是他缺乏的。
他很欣慰,念到深处,却又生出伤感之情,想起已故的夫人,情和意都有愧她许多,连她送给他的儿子,也是因为像她比较多,而出类拔萃。
“你这件事做的很漂亮,渊儿,没想到你能斡旋商场进退自如,本来你饱读诗书,走的应该是正正经经的仕途,可惜……是为父耽搁了你。”
“爹,言重了。我从没说过喜欢从政,是您希望我从政,我也没说过讨厌经商,是您讨厌商人这个身份。”
程如是垂下眉,露出暗淡憔悴的神情。
“既然你做的很好,我也没什么可交给你的。行了,下去吧,我该休息了。”
程渊客客气气的告退,走出母亲的屋子。
院里自从当家人退守后,已无昔日繁华,程家这面在洛县响当当的招牌已然薄脆的像一张精美的纸壳。像只空有驼囊的老骆驼在沙漠里苟延残喘的行走,驼峰里再也不会涌出甘甜的清泉,剩下的只有累累负担。
他无意重拾昔日的光辉,祖父乃至先祖父流传下来,佛一样的豁达,在他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致。
他的欲望很容易满足,不争不抢安然自得,所以诱惑他变得格外艰难,让他犯错也纯属异想天开。
但当家族遇上困难,他的肩膀却又相当坚固牢靠,义不容辞的揽下了所有重担。
他就像水一样包容又善变,承载着这个日落西山的家,平稳的度过难关。
只要有他在的一天,这艘老旧的船,就决不允许沉没。
离洛县不远的程家庄园里,悄无声息的建起了一排土房,工坊里通红的炉膛,昼夜不停的烧着,烟囱里冒出的袅袅炊烟,结成天边一片片云彩。
转眼就到与卢强说好交货的日子,程渊早早就派驼铃去等在城门口,可过了午时,官道上除了几个路过的外来商人驾着马匹掀起好一阵尘土,一只迷路的骡子在路边散漫的啃着狗尾草,两条争抢食物的野狗呲牙示威,再也没有任何眼生的活物。
卢强是申时到的程府,他拒绝仆人将马车赶到马棚里去休息,这意味着接下来他立刻就会离开。
他急匆匆的不耐烦的跟着引路的驼铃绕过曲折复杂的小径,全然没有雅兴欣赏精雕细琢别具匠心的亭台楼阁,黑色的皮靴子恨不得把铺在地上的鹅卵石踏碎。
“你们爷能住在这么美不胜收的园中,看来还没有到山穷水尽的地步。”
驼铃不清楚他说这话的意思,但显然不是友善的意思。
驼铃不敢随意接话,埋头听进耳朵里,一看见少爷会客小院那道圆形的拱门,他就松了口气。
“少爷,少爷,客人来了。”
驼铃顾不得规矩,撒丫子跑到前头,他一点儿不喜欢这位陌生的老爷,所以干脆远远的甩开他,奔向门大开着的会客厅,程渊正坐在里头。
“卢伯伯,好久不见。”
程渊立刻站起身,热情的去迎接客人,顺便朝后踢了一脚,示意驼铃滚到一边去。
很遗憾,卢强却没用相同的态度去回赠程渊。他忧心忡忡的错开程渊伸来的手,迈着果决的步伐毫不客气的在上首坐下。
“世侄咱们用不着来这套虚的,我来,就是想告诉你一件事,生意黄了,你的货我不能要。”
闻听这个消息,刚才卢伯伯态度如何的失礼,程渊也没心情去计较,反而找到一切的根源。
他年轻俊朗的脸,立刻被这个严重的打击用无情的手揉成一团,眉心高高隆起。
进门来送茶的丫鬟被他神情骇到,轻手轻脚的放下茶水,往日里,她们退下时除了灰尘什么也惊动不了,今儿因为害怕差点撞翻桌上的万年竹,立马用茶盘挡住快要发出尖叫的嘴,仓皇地跑开。
“卢伯伯,您说什么?”程渊不相信,他一步步朝卢强走去,“请再说一遍?”
“说上一百遍也是同样的意思,你的货啊,我收不了。”卢强声音冷冰冰的,他倒还有闲心端起茶杯,从茶盖里丢出一双锐利的眼睛,然后长长的饮了一口。
“可是……”程渊在厅里打转,他停住脚步,直挺挺的身躯面对着卢强,“可是卢伯伯,咱们说好了的,白纸黑字那是起草过合同,找了中人做过见证的。”
这时候他显露出年轻人初出茅庐时的那种单纯慌乱,还有一点儿认真的神态。
卢强喜欢这种的神态,他差点露出得意的笑来。
一百零四章
“是签过,不然,我也不必费心亲自跑一趟。我今天正是把合同带来。当初嘛,我好说歹说让你狠点,约定赔偿金不用揣着客气,毕竟上千两的生意,白花花的银子啊。是你自己说,这多年交情,若还信不过卢伯伯为人那未免太小人之心了。孩子,你是君子,我佩服。但咱们在商言商,我也信守承诺,五十两银子的赔偿金我带来了,这是一百两通福钱庄的银票,你出门,随便找个分号就能兑,绝不掺水。”卢强把手伸进衣袖中,取出一张描红的银票,拍在案几上。
“卢伯伯,这怎么够……”程渊眼睛通红,他像一只跌入陷阱的小鹿,徒劳的乱撩蹄子,“我可是买了一千两的苗,是程家全部的积蓄,还管亲戚朋友借了不少,当初咱们说好的……程伯伯,我不要你的高价,比约定的便宜三成,不,便宜五成,今年雨水足,庄子上的果子特别好。驼铃,驼铃,把果子端上来,让卢伯伯看看,驼铃!这该死的奴才!”
要是程渊手上有一根鞭子,那驼铃很有些苦头吃,但他被赶出去以后就再也不敢到这屋子里来。
程渊只能冲着空洞洞的大门干涩的吼叫。
“人都死哪儿去了!要人的时候,连个活人都找不见,白养一群废物。”
“世侄,你不用在我面前大呼小叫的。除非你树上结出的是金子,否则我都不要。”卢强懒洋洋的坐在别人家金丝楠木椅上,把整个背舒舒服服的伸展开来,“我也是身不由己啊。你塞在这穷乡僻壤里,等消息到你家门口,还要碍事的穿过这些没用的山峦叠嶂,游廊花厅,真到你耳朵里,恐怕已经发霉发臭硬的像块臭骨头。圣上久病不愈,京都风云变幻,各个贵族世家惴惴不安,都装出节衣缩食的样子来为圣上祈福,谁敢再铺张浪费的大肆宴席,连我在京都的生意也日渐缩水,想想看,谁还顾的上你。不过,你别泄气,当初年轻那会儿我没比你好多少,一样吃过亏,栽过跟头,不过嘛……”他站了起来,轻蔑地笑,“好歹我还有个能干的爹,可你呢?程如是,他,哈。除了抢女人,他还能干出什么像样的事。他就是个不折不扣的伪君子和窝囊废,要说从前,我还真有几分怯他,他也还有一些令人佩服的手段,我真不敢保证能骗过他那比狗还警惕的鼻子。可如今不同,这条上了年纪的老狗,耳朵不灵眼睛浑浊,连脑袋也不清醒。我没有赶尽杀绝,搞的你倾家荡产,谢天谢地吧,因为你小子还真不像你那个混账亲爹。”
说到这里,卢强站了起来,他的瞳孔朝里紧缩,眼睛半眯着,像一只向食物俯冲的鹰,目光看向院子外面。
那里只有厚厚的围墙,和数不清的花草树木,可他好像能越过所有重重阻碍,看到他想要的东西。
“卢伯伯……”
不知不觉程渊已经卸下刚才的慌乱与恐惧,他沉着的与卢强并肩而立,声音里听不出一丝苦苦哀求过的痕迹。
“您能告诉我这是何苦吗?”
“何苦,你好意思问?”卢强嘴角虚无缥缈的笑,像从回忆中硬挤出的一道裂缝,“都是长辈的事,轮不到你来关心。”
“是因为母亲吧,我娘……”
“放你……”两根青筋在卢强太阳穴上暴跳,他恶狠狠的吞下差点吐出的话,他舍不玷污任何与她相关的事,包括她的名字,她的称谓。
老天爷,明明是他现发现她的。
从吕家高朋满座,鼓乐喧天的宴会上,在僻静又阴森的后院里,将她从冰冷的湖水中救出,抱着她骨瘦如柴的身子,拔开她如水草般浓密的头发,让她那张惨白的小脸得以重见人间光芒。
那天的相遇是他人生最引以为傲的事,否则,这世上肯定会少一种美。
但是那个衣冠楚楚自以为是的程如是,居然趁着他被父亲派往外地买地之时趁虚而入,随意的将这种美巧取豪夺,占为己有。
要是他能好好的宠着她,呵护着她,让她的人生得以幸福美满,安稳到老。他还能输的心甘情愿,自认倒霉的像命运低头。
可他分明是在暴殄天物。
小雨。这是她和自己的秘密,从她在她怀中苏醒过来,她就固执的不让他叫她吕霖,而称她为小雨。小雨死在程家光鲜亮丽的府邸里,他还来不及看她最后一眼,再见时,只有荒凉的坟冢和排山倒海而来的野草堆。
程如是多么可恨,这伪善的负心汉竟敢在妻子尸骨未寒之时,恬不知耻的另娶她人,娶那个在吕家像只野鹌鹑一样瑟缩的小姨子。
他一定要搞到程如是家破人亡。
他没狠下心,并非玩笑,是真舍不得,连一点儿她的东西都不舍得碰坏。还要保全她的血脉,保全这个跟他爹有着一模一样的外貌,却独独有双肖似她眼睛的儿子。
正是因为这双眼睛,程渊变得和程如是截然不同。他那双晶莹澄澈不时散发出勇敢光芒的眼睛,是程如是那双无时不刻不在算计,总是略带轻慢藐视的眼睛不能比及的。程渊的眼睛,简直同小雨是一个模子印出来的。
“您既然说我不像我爹,那我总该有一点娘的血脉。难道你不了解吗?吕家大小姐一向是个有勇有谋的女子。卢伯伯,你怎么能这么看轻我,把我想象成一个涉世未深的孩子被你捏在掌心随便把玩。起码,我认为我还没糟糕到浪费我娘的血脉。记得我爹说过,只要一有风吹草动,娘就会像猫似的,收起她软绵绵的肉掌,露出她尖利的爪子,非把人挠的头破血流不可。”
“你什么意思?”卢强警觉地回过头,紧紧的逼视着程渊,脸上线条绷的笔直。
刚才瑟瑟发抖的小子不见了,他从容不迫的接应他如刀子一般的目光。并不刻意彰显出压迫的气势,反而收敛起他的自信,好像一切都是水到渠成的,他接受了失败,却没有失败该有的颓唐。
那这算什么失败!他也绝对称不上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