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八十二章:渔阳之变(上)
三月里,除了草长茑飞,春暖花开之外,一件震惊整个大陆的战事,使得所有人的目光再一次转向了平静了三年的函谷关,当世公认两个最强大的国家,赵与秦再一次爆发了战争。
秦将王逍率军攻入赵国河东郡,却为赵国大败于河东郡内,秦军败退,赵军趁势反击,一直打到函谷关下,磨刀霍霍,意图再攻函谷关。
秦赵交战经年,互有胜败,秦国打胜的次数更多一些,但这一次,却实在太过于瞩目,因为赵军的统帅的身份过于敏感,他叫荆如风,是一名地地道道的秦人,数十年前,秦武烈王上位时,在赢腾的支持下,清洗了一批反对者,荆如风就是其中之一。家破人亡的荆如风孑然一人逃到了赵国,销声匿迹数十年,却在世人已经淡忘他的时候,突然出现在众人的面前,而且一出现就惊天动地。
河东郡一战,秦人伤亡过万,函谷关在赵军的威逼之下,岌岌可危。
秦人的这场失败影响极为深远,正在韩国整军准备进逼魏国的李信,不得不放弃了进攻魏国的打算,除了留下一支精锐在韩魏边境进行威慑之外,自己则率主力回归秦国,驰援函谷关,风声鹤唳的魏国,则是大大地喘了一口气,一直崩紧的神经松驰了下来。
而南方的楚怀王似乎看到了契机,十万楚军在楚国大将薛无锋的率领之下,向秦将蒙恬镇守的汉中郡发起了攻击,蒙恬猝不及防,麾下兵力远逊于薛无锋,一时之间,竟然被打得节节败退。
曾经当世第一大国。巨无霸秦国,竟然在这个三月陷入到了前所未有的危机当中,数个战场之上。同时遭受败绩,不得不收缩防守。
从高远率部突袭。拿下山南郡开始,便像推倒多米诺骨牌一般,一直笼罩在秦人身上的那种不可战胜的神话,突然之间消失无踪,无论是赵,魏,还是一直明哲保身的楚国,都想从秦人身上咬下一块肉来。
而在这其中。最为热心,最为激动的便是魏国,李信率主力撤走,在韩国境内,只留下了一万余人的镇守部队,既要对付韩国此起彼伏的反秦战争,又要应付魏国迫在眉睫的反攻倒算,竟是手忙脚乱。
魏王瞧准了这个时机,韩国已被灭,秦人此时却无力镇守。如果此时出兵,夺下韩国,那么魏国的版图将陡增一半有余。实力必然大增,魏国也将不再是一个人人眼馋的大肉包子,而是有机会成为当世大国之一,不必再仰人鼻息了。
一支五万人的魏国常备军在魏军大将周一夫的率领之下,攻入了韩国,向驻守的秦军发起了攻击。
赵王赵无极意气风发,一扫前一段时间的颓势,荆如风在河东的巨大胜利,不仅将子兰获得山南郡的阶段性胜利掩盖无踪。更是引发了连锁反应,原本一直很难达成的多国联盟应对秦国的攻击。在不经意间已经形成,赵牧从魏国抽出手来。不断加强在函谷关的兵力优势,摆出了一副再次强攻函谷关的架式,使得李信所部不得不日夜兼程,赶往函谷关布防,援助吃了败伏的王逍。
年过六旬的荆如风一战封候。
赵无极要抬出一个重量级的人物来抗衡赵牧在国内的独揽军权这势,而荆如风不负他之所望,河东一战,奠定了他的赵*方的至关重要的地位,河东郡守,赵国重臣赵晋对他是推崇备至。
而赵杞也因为推荐荆如风出山有功,也获得了封赏,数年之前,被燕军击败,丧师失地的罪行,也被人有意识地遗忘,重回朝堂的他,再次身居高位。
稳定了外部环境的赵王赵无极,将目光对准了国内,准确地说,是瞄向了子兰。第一封要求子兰送子入邯郸的命令还没有得到回复,第二封措词更为严利的命令已经随着信使出了邯郸。
这是一个风起云涌的时代,也是一个变化剧烈的时代。没有那个地方是世外桃源,燕国虽然没有卷入这场波及数国的战争当中,但国内的局势仍是紧张之极。
周玉赴燕齐边境,与田单对峙,而在燕国渔阳郡,一场政变也已经悄然展开。
渔阳郡郡守姜大维,是燕国最强的郡治之一,因为与赵国濒临,渔阳郡的军事实力,在燕国也是排得上号的,隔三岔五地与赵国发生的武装冲突,也使得渔阳郡兵的实力远超一般郡治,郡守姜大维更是雄心勃勃。
数年之前,姜大给准备求娶燕国首辅叶天南之女叶菁儿,沦为天下笑柄,也正是因为这一桩事情,使得曾经的渔阳郡谋士蒋家权离开了渔阳郡,远赴辽西,成为了高远的首席谋主,就此名扬天下,而另一个受到这件事影响最大的却不是这件事的主角姜大维,而是他的儿子姜新亮。
曾经的纫绔子弟姜新亮,在经历了这一事件,又被临去的蒋家权指点了一翻,竟是幡然醒悟,从内到外,恍如换了一个人一般,借着燕赵之战,他成功地获取了一部分军队的指挥权之后,并没有就此收手,而是在老爹的眼皮子底下,大肆活动,收买,策反渔阳郡的实权人物,三年的时间,不知不觉已经掌握了渔阳郡的实权,而可笑的是,一郡之守姜大维,居然还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儿子已经从一头病猫长成了一只老虎,正在他的卧榻之旁虎视眈眈。
一年之前,姜大维续弦,女方却是九原郡郡守之女,年方十八的娇女嫁给已过四十的鳏夫姜大维,自然是有所图而来,姜大维不喜儿子姜新亮,在燕国并不是什么秘密,九原郡守嫁女,自然亦是有所图而来。
姜大维喜得二九娇妻,自然是乐不可支,终日留恋后宅,这也给姜新亮上下其手,创造了极大的便利空间,年前周玉的渔阳之行,更是帮姜新亮收获了不少的支持。
今年刚过年,姜大维喜得一子,欢喜的却不仅仅是他,还有九原郡守,小儿百日,自然是要大肆庆祝一番,却不知此时的渔阳郡,表面上看似与往日并不同,其实早已改天换天,虽然还是姓姜,但却不是姜大维的,而成了姜新亮的了。
三月二十八,姜大维幼子百日,郡守府焕然一新,张灯结彩,四方宾客来贺,府内大摆宴席,一派喜庆色彩。
姜大维喜气洋洋,一手捉杯,一手提壶,往来周旋于各路宾客之间,接受着众人的热情道贺,竟是浑然没有注意到,在这个重要的日子里,他的大儿子姜新亮,居然没有露面。
不过他也不在乎,这个儿子是个没用的东西,子不肖父,如果将来渔阳郡落到他的手中,只怕是保不住这片基业,现在用了幼子,而自己又正当壮年,自当从小好好教养这个孩儿,以便能继承他的家业。
渔阳,九原联手,便可以有与朝廷相抗的本钱,燕国国内政局,姜大维自然是看得清楚,周玉檀锋一心想要实行郡县制,各个封建领主一个又一个地被找到错处,拉下马来,他身在渔阳重地,这股歪风尚没有吹到他这片地界来,但九原郡却已是岌岌可危,这也是对方愿意嫁女的缘由之一。或者,借着这股歪风,自己能一口吞并了九原郡也说不定。
自己不是周渊,没有征东之败,也不是宁则诚,有谋害张守约之嫌,自己镇守渔阳,为燕国守住边境,不说功劳,苦劳也是大大的,这些年,自己也算是老实本份,没有什么痛脚捉在朝廷手中,想要对付自己,周玉与檀锋也得好好思量思量,逼争了自己,带着渔阳一股脑地投了赵国,权位必然不低于今日。
这是姜大维有恃无恐的原因。
他能想到的,燕王姬陵,太尉周玉,以及御史大夫檀锋又如何想不到?姜大维丝毫没有意识到危机的逼近,乐观地认为一切尽在他的掌控之中。
在院子里敬了一圈酒,姜大给回到了大厅之内,相比于院子中的客人,大厅之内,才是他的贵客,其中一人,更是他的岳父,九原郡守方辉平。
方辉平借着外孙百日之机,特地来到渔阳,就是为了与姜大维商量,如何应对姬陵与檀锋咄咄逼人的势头。来自朝廷的使者在九原郡软硬兼施,话里话外的意思,自然是要方辉平识相一些,主动献出领地,尚能安全终老,否则,必然身败名裂,下场不妙。
方辉平自然是不甘就范的,而他现在,指望的就是姜大维,只要姜大维出面,至少他还能勉力维持下去。
两人凑在一起,窍窍私语,商量着要如何应对眼前之局,却浑然没有注意到,刚刚外面还喧闹无比的院子里,此时却突然安静了下来。
砰的一声,大厅的门被毫无礼貌的一推而开,一身戎装的姜新亮手扶着腰间的刀柄,微笑着出现在两人的面前。
第五百九十三章:风起
亲卫营是从全军精选出来的精锐之中的精锐,几乎没有普通士兵,每一个都是从尸海血海里爬出来的,高远将亲卫营的编额定在三千人,但直到现在,一个营四个连队,才仅仅凑了千人之数,便是因为挑选的标准实在太高。亲卫们上马便要成为最好的骑兵,下马,就是最好的步兵,步骑双重标准,不是挡住了多少想要进入这支部队的军中精英。
亲卫营的制装也与征东军野战部队的制装不同,这也是高远着意凸显这支亲卫营与众不同的心思,鲜红如血的制服显现他们的身份,精钢打制的凯甲既轻便又不使其成为累赘,狭长的刃口包钢的马刀,骑弩,一人一口陌刀。这支不到一千人的部队,完全就是武装到了牙齿的战争机器。
有能耐,自然就傲一些,自然便看不得无能之辈与他们并列,这也是高远点了两个新兵进入这支部队后,从上到下,都存了刁难二人之心的意思。
高远的意思他们不敢违拗,但让这两个幸进小子知难而退,自己退出,那就不关他们的事了。但出乎郭老蔫杨大傻等人的意料的是,这两个小子居然一直挺了下来,倒是让他们从心底里生出接纳两个的心思。
亲卫营难进,第一连更难进,这是所有军中士卒上下的共识,这半年来,也不知有多少精中健儿来到第一连,然后又黯然而退。
两个新兵蛋子,却是根本不知道这些,如果让那些从这里知难而退的士兵们知道了两个新兵居然进入到了第一连,不知会有多么羡慕嫉妒恨。
直到跨上战马,策马到了第一连部众的最末尾,梅华与吴崖才算是第一次真正见识到了这支让他们两人吃了大亏的部队的全貌。
一百八十一名全副武装的第一连士兵策马而立。在营中火把的照耀下,鲜红的军服随微风起伏,恍如流动的血液。这些平时在梅华与吴崖看来散乱的似乎不知军纪为何物的军人,此刻却犹如钢铁。昂然于马上,平静的脸庞没有丝毫表情,所有的眼睛只盯着最前方的一人,他们的连长杨大傻。
没有梅华预料之中的慷慨激昂的动员,杨大傻的目光只是扫了一眼这一百多兄弟,眼光似乎还在他们两人脸上多停了片刻,便从嘴里吐出了两个字:“出发!”便一提马缰,径直出营。
在他身后。一个个骑兵马头接着马尾,沉默着离开了营房,梅华与吴崖,自然是敬陪末座。
北城门外,一支支红衣亲兵营士兵从四面八方汇集而来,沉默着聚集到了一处,一千余人聚成了一座鲜红的大阵,却仍然寂静无声,这种沉默如山的压力,使两个新兵感到了莫名的压抑。几乎能听到自己砰砰的心跳,但却仍强迫着自己目不斜视,挺直胸膛。
稍后。马蹄声响,一支黑衣骑兵从积石山方向急奔而来,在红衣方阵一边开始聚集,数目比起红衣卫来更少,大概只有红衣卫的一半。从远处席卷而来,到了近前,却如同一柄打开的扇面,陡然之间便收拢,瞬息之间。便聚集成了一个方阵,如此势头。让红衣卫们也是不由自主地侧目。
这支黑衣骑兵,便是贺兰燕倾力打造的最新的一支骑兵。在贺兰燕的一力要求之下,这支骑兵全身着黑,以示区别于一般的野战部队和红衣卫。
当然这也就是贺兰燕敢向高远提要求,换了别人,自是没有这个心气儿,这支骑兵部队倾注了贺兰燕大半年的心血,着实寄于厚望,而且他们也不需要像红衣卫这般武装到牙齿,甚至连马都只要温顺的,贺兰燕只是要求全军着黑衣,一人一身红衣卫那种特制的轻便钢甲,这支军队需要统一队形,但如此队形却是在对手的密集远程打击之下极易遭受重创,加强个人防护便是重中之重。
冲阵,对战,红衣卫都擅长,而这支黑衣骑兵,却只擅长在对手骑兵发动冲锋之后,以集团之力扫荡对手。
一红一黑,形成极大的反差。
八月时分,天色却是亮得极早,五更的鼓声刚刚响过,天边已是泛起了一丝鱼肚儿白,急骤的马蹄声自城内而来,片刻之后,高远,贺兰燕,蒋家权,严圣浩,吴凯等一众征东府高官便出现在众人的视野之中。
“此去河套,只怕短时间内难以回转,征东府内事,拜托诸君了。”高远看着蒋家权等人,笑道。
“都督尽管放心。”蒋家权微笑点头,“辽西郑均,河间吴慈安,积石吴凯三位郡守都是能力超卓,叶真叶重两位司令官亦是身经百战之将,将军经外,我等攘内,同心戮力,共灭东胡。”
“叶重已经找到了荀修,正在劝说他来我征东府效力,但此老仍有心结,我与菁儿已分别去信,往事已矣,现在是需要我们向前看的时候,他如来来征东府,当就礼部尚书之位,此老性子执拗,各位大人与其相处,当容让之。”
蒋家权呵呵一笑,“都督不计前嫌,我等自然不敢怠慢,此老学识渊博,交游广阔,如果能为都督所用,在外奔走,为将军在外交之上打开一方局面,倒是值得期待。”
“吾往攻东胡,事权单一,这内治之事,反而更加繁复,有劳诸位了。”高远抱拳为礼。
“份内之事,不敢当都督之礼。”蒋严诸人躬身,“祝都督马到功成,一帆丰顺。”
高远哈哈大笑,“共勉!”提马向前便行,走得几步,突然想起了什么,回过头来,叫道:“吴郡守!”
吴凯赶紧奔到高远身前,“都督还有什么吩咐?”
“菁儿已有数月身孕,只怕她临产之时,我却无暇分身,倒是要请吴夫人多多跑一跑都督府,翠儿毕竟年轻,我怕她有时照应不过来,另外我已请裘医官坐镇都督府,我不在的时候,你多多照应。”
“都督放心吧!”吴凯笑道:“等大胖小子生下来的时候,我一定千里急报,让都督在第一时间,但能得知讯息。”
高远微微一笑,拱手作别,身边贺兰燕,上官宏等人立即跟了上去。
策马奔到红衣卫跟前,高远凝视着这些身经百战的厮杀汉,呛的一声抽刀佩刀,高高举起,随着高远的动作,一千余柄陌刀同时举起,刀光闪亮,将城头之上的火把也映得黯淡无光。
“征东军!”高远沉声低喝。
“万胜!”一千余红衣卫齐声怒吼。
另一侧,贺兰燕也高举弯刀,厉声大呼:“征东军!”
“万胜!”五百黑衣骑士高举手中长枪,亦是怒吼回应。
“出发!”还刀入鞘,高远策马向前,身后,一队队的红衣卫紧紧跟上。
半天之后,高远率领着他的骑兵,追上了提前一天出发的大队运送辎重的民夫队伍。浩浩荡汇的队伍向着河套平原开始出发。
就在河套平原剑拔弩张,准备大战之际,在扶风城外百余城的牛栏山大营,东方野战集团军司令官贺兰雄亦是升帐点兵。
贺兰雄高居正中虎皮大椅之上,一左一右,是孟冲与颜海波两名军长,在往后,则是贺兰锐,贺兰捷,丁渭等统兵师长。
“诸位,河套大战即将打响,东胡狗子聚重兵于河套,此战将定我征东府万年基业,我东方野战集团军,虽然远隔河套千里之遥,却也不能坐视不动,所以,我们也要动一动了。”
随着贺兰雄低沉的声音在房间之中回响,下头诸将一下子都兴奋了起来,原本征东府将主攻方向定在河套平原让他们心中失望得紧,但看司令官的架式,却是不甘寂寞,他们自然是大喜过望,这就代表着他们能够有大显身手的机会。
看着众人的神色,贺兰雄笑道:“不要想歪了,本官亦是奉了都督的命令,河套虽为主战场,但我们这里,却也不是摆设,进攻东胡,牵制敌军军力,而且我们这里地形复杂,不比河套平原,所以,东胡骑兵无法尽展所长,我们却是占了便宜。”说到这里,他呵呵地笑了起来,“至于是我们还是北方集团军先打到和林城下,又有谁能说得准呢?要是我们先到和林城下,想来孙晓那家伙定然会气得一佛升天,二佛出世,大家有没有这个心气?”
“有!”下头众将都是齐声高喝,便连颜海波亦是如此。
“好!”贺兰雄握拳重重挥下,“在我们对面驻防的是阿固怀恩,我们的目标,就是在今年年内,消灭阿固怀恩,进军威迫辽宁卫。诸将听令!”
随着贺兰雄的声音,屋中下诸将肃然起立,只余下贺兰雄的声音回响。
就在贺兰雄开始全军动员的时候,叶枫正趴在密密的灌木丛中,仰望着不远处山顶上那座军寨,那是阿固部设在这里的一座堡塞,内里驻扎着两百东胡兵,是阿固怀恩监视东方野战集团军动向的前哨,叶枫的任务,就是将其拔掉。
到东方野战集团军已经有近一年了,孟冲本想将他安排在司令部或者自己身边担任亲卫军官,但叶枫却只想到一线野战部队,僵持不下之际,贺兰雄到任,却是一口就答应了叶枫的要求,叶枫便成为了第一军的一名连长。
第五百九十四章:蜕变
叶枫今年十六岁,属于征东军征兵的最低年龄限制,但一入军队,便成为一连之长,统带着四个排一百六十人外讲连部直属共计两百条好汉,自然是让人不服的。更何况,贺兰雄虽然允许叶枫下了基层,但也深知真要让他出了什么事,只怕自己要倒大霉,所以配备给叶枫的这一个连,就没有一个新兵,整个连队的每一个人,就连伙夫,都是从全军抽调的一等一的老兵。配发的装备,亦是全军最新最好的,是以这个连队的战斗力,远超一般连队。孟冲甚至断言,这个连队如果碰上本军的一个普通的营,只怕也能战而胜之。
更何况,到得战前,这支连队已经超过了二百人的规模,原因无他,当叶枫成为这样一支连队的连长传到叶重的耳朵里之后,他沉默片刻,先是写信将贺兰雄与孟冲两人一顿臭骂之后,又从自己身边选出了十名亲卫,派了过来,不管贺兰雄想什么办法,要让这十个人进入这支连队成为叶枫的亲卫。这些人都来自叶氏,是当年随着叶重千里护着叶枫逃亡的死士,他们进入这支连队,自然是随时用自己的生命来换取叶枫的生命。
看了叶重的信,贺兰雄也知道自己有些失策了,派叶枫去一线担任基层军官,叶重并没有意见,这亦是煅炼的一条路子,想要成才,自然要有经历,但贺兰雄配备这样一支队伍给叶枫,叶重就认为完全就是好心办坏事。以前的贺兰雄只率领骑兵,大多数时候,都是直来直去,他并没有统领大部步卒的经验,叶重甚至认为。东方野战集团军,孟冲更适合担当司令官,而由贺兰雄担任。只不过是因为高远要平衡军中燕人与匈奴人之间的平衡。
贺兰雄的这种安排,搞得不好便是要陷叶枫于死地的。
这样一支由全军一翘楚集中起来的连队。哪里是甘于平凡的,必然凡事争先,无论是平时演训,还是战时,肯定事事争先,训练时要拿第一,战斗时想当先锋攻城拔寨,而叶枫身为他们的连长。就必须要承担起为他们争夺这个荣誉的任务,否则,必然要被这些军人所唾弃,别说让他们服气,只怕在连队之中站稳脚跟都难。
而将叶枫调出这支部队,不谛是在叶枫的军旅生涯之中添上一个污点,这样一支部队,以后必然要在其中涌现出越来越多的军官,将领,如果叶枫知难而走。以后在他们面前,就会抬不起头来,这不是叶重所想要的。
事以至此。退缩自然是不能的,叶重所能做的,便只能是派出自己麾下的死士去帮衬叶枫,最大程度地减少叶枫在战场之上的危险,其它的,就指望着叶氏的估秀基因能让叶枫爆出非同一般的能量吧。
事实也正如叶重所预料的一般无二,这个连队组建起来后,最普通的士兵也是在其它连队担任哨长的人物,四个排长。以前都是自带一连的校尉,大家互相不是认识也是彼此有所耳闻。当大家聚在一起的时候,除了惊愕。更多的却是惊喜,看来军里这是要组建一个战力超群的突击队,专门担当最危险的任务了。
一般人听到最危险的任务,都当是退避三舍,但在这个连的这些狂人眼中,却是甘之如饴,最危险的任务,便意味着最大的战功,意味着更大的收获,更多的晋升机会。
特别是他们拿到全新的装备之后,更是深信不疑。
全新的钢制盔甲,包钢的佩刀,数百套臂张弩,甚至连骑兵才配备的骑弩也是一人一支。不夸张的说,这支连队的装备,都已经赶上了高远的红衣卫。
这让连队中的所有人,都战意高昂。
接着,他们等来了他的连长。
一个十六岁的小娃娃。
众人的眼睛立时就瞪圆了,嘴巴也合不上了。
这些老兵的眼睛都毒辣得很,只是扫一眼,便能确认他们的这位连长娃娃没有上过战场,手上根本没有见过血。而叶枫初到连队时,表现出来的稚嫩和腼腆,更是让这群汉子的心都凉了。
连里立刻便翻了天,虽然因为征东军严苛的军纪而没有造叶枫的反,但叶枫的日子可就难过得很了。五花八门的刁难,各式各样的难题在第一时间便摆到了他的面前,而叶枫虽然经历过苦难,但那是相对而言,即便是在最苦难的时候,叶氏与叶菁儿也像两只老母鸡一般,将叶枫紧紧地保护在羽翼之下,他根本就没有见过什么风浪。后来回到相府,接受了数年系统的教育和训练,但如何与这样一群浑身都沾满着血腥的大兵相处,他却是一点经验也没有。
他看得出来,这些人是想将他逼走。叶枫却坚定的不想走,有姐夫这根标杆立在之里,叶枫那怕是晚上躲在被窝里哭,第二天早上起来双眼红肿,却仍是坚定不移地站在这个岗位之上不挪窝。同时也想尽办法,想要缓解自己在连队的处境,真正掌握这支部队。
这些老兵虽然不知道叶枫是谁,这在东方野战集团军中是绝密,除了最上层的不超过十个人知道之外,谁都不知道叶枫的身份,但他们却能猜测到这肯定是高层的某个大人物的公了哥来渡金的。这些老兵很愤怒,他们是战士,不是保镖,如果大战一起,战士要向前,保镖却多半要向后,战士以杀敌为己任,他们却要以保护这位公子哥为己任,他们岂能容忍。
这种情况持续了一个月,直到叶重派出的十名叶家死士以各种身份加入到这支连队中来,叶枫的情况才有所缓解,他终于有了一支能够自己掌握的人手。
这十名叶氏死士不论是在个人战斗力还是在对战场上的认知方面,都比这支连队的绝大部分人要强,他们要保护小主人,而连队其它人要赶走叶枫,于是在水面下一连串的较量的殴斗之后,林枫终于站稳了脚跟。
在接下来的半年之中,叶枫开始了他的收服人心的壮举,他学会了与这些大头兵一起以乡野俚语破口大骂,一起端着海碗大口喝酒,哪怕醉得当场翻倒也绝不认输,小小年纪与一帮汉子头聚头一起谈论女人,虽然啥都不懂,经常被人讥笑为童子鸡却仍然乐此不疲,学会了在连队中用拳头来说话。
每当将一个个比他高出一头的大汉干翻在地,叶枫都会无比感谢姐夫高远与曹天赐,曹天赐教给他的近身格斗术在这种较量之中无往而不胜。
他第一次杀人是带队前去捕捉东胡人的哨探,锋利的刀刃刺破对面的那个大胡子东胡人,那凸起的双眼和喉咙中绝望的嘶吼以及喷溅的血液,让他当场呕吐,回来后还连续做了几天的恶梦。
他学会了在营里与其它连长破口大骂卷袖子蹬板凳地挣抢任务,因为这支连队战斗力超群而每每得手。有时争到了太过危险的任务而遭到最上层的直接插手干预时,他偷偷跑到孟冲那里撒泼,最终重新得手后得意在部下面前吹牛吹得口水四溅。
半年之后,这个桀骜不驯的连队,终于认可了他们的这位娃娃连长。
而叶枫在掌控了这支连队之后,也终于开始展现他另外的长处,那就是远超于一般连长的战场调控能力与眼光。
这得益于他在相府里所得到的系统教育以及叶重的教导,叶重虽然名声不显,但却是战场宿将,他对叶枫的教导不是照搬兵书,而是结合自己平生的无数场战事来具体分析,叶枫从中受益良多。
叶枫,从一开始的起点就要比一般人高得太多。
躺在灌木丛中的叶枫,仰望着天上的星星,正在心底咒骂着天上那一泫秋水,明月是文人骚客咏诗写文赞美的美景,却是他这种军人诅咒的对象。
现在的叶枫,皮厚肉糙,早已没有了初入军中的新嫩模样,更没有在相府时那些礼仪老师要求他永远保持的翩翩风度,完完全全就是一个粗野的兵哥哥。
他要拔掉这个寨子。
终于要大动了,可惜自己不是在主战场上,这让叶枫有些遗憾。姐夫走了,姐姐在年底要给自己添个小甥,自己也要当长辈了,得早点着手给小外甥准备礼物了。
前方簌簌草动,一个人影鬼魅般地出现在叶枫面前。
“连长,明岗暗哨都摸清楚了,什么时候动手?”来人是叶家死士之一,也是一名合格的杀手,在他的眼中,东胡人设置的明岗暗哨便如同在头上点了一盏明灯那样耀眼。
抬头恨恨地看了一眼天上的明月,叶枫呸的一声吐出了嘴里的草茎,“等这该死的月亮下去之后再说。”
全连两百人在叶枫的带领之下,便默默地趴伏在灌木丛中,任由蚊虫叮咬,露水湿身,宛如一块石头一般,一动也不动。直到天色将明,月亮落下去的时候,随着几声咕咕的鸟鸣之声,叶枫从灌木丛中一跃而起,猫着腰向着远处的寨子狂奔而去,在他身后,四个排分成四路纵队如同下山猛虎,扑向了他们的目标。
第五百九十八章:我赌他们赢
“都督当真是法眼无炬,这两个怎么看怎么不起眼的小家伙,居然能挺到现在,每天一场恶斗,早已超过了杨大傻订下的三十场规矩,也不知道杨大傻到底是怎么想的,到现在,仍然保持着一天一场打斗。”上官宏敬佩地看着高远,他是万万没有想到,高远出门一趟,随手拎来两个小子,竟然就如此不凡。
高远却是心中偷笑,将梅华与吴崖调到亲卫营,完全是兴极所致,虽然这两个新嫩的马术和马上格斗都还不错,但与亲卫营中人比起来,还是差了一老截。不过他当然不会说破,在下属心中保持适当的神秘感,会让他们现有所畏,有所敬。
“走,瞧瞧去。”高远迈开大步便向那堆红衣卫走过去,“杨大傻浑号叫大傻,你以为他真傻啊,身经百战,背伤数十处,与他同期的战友死得死,伤得伤,囫囵的没几个,他仍然活蹦乱跳,他定是瞧上了这两个小子,所以才想着实打磨一翻,将来说不定能大用的。”
“都督说得是。”上官宏点头道:“杨大傻要是真傻,怎么可能在亲卫营中当上连长?不过照他这个法子,他这个连始终不能满员,也是不行的,要求太高了。”
“随他吧,保持这个连的作派。”高远淡淡一笑。
两人走到人堆之中,红衣卫们正全神贯注地盯着场内分作两堆翻滚打斗的四人,浑然没有注意到高远与上官宏也钻进了里面。
数十个红衣卫狂叫乱跳地呐喊助威,分作两派,一方挺两个新嫩,一方挺队里的老人。高远只看了一眼,便知道两个新嫩必败无疑。便不由得奇怪,挺新嫩的这些队员怎么喊得这么带劲?而那些挺老人的队员,却是脸有焦急之色。
红衣卫们没有注意到高远与上官宏两人。杨大傻可是瞧见了,不动声色地挤到两人身边。低声叫道:“都督也来看热闹?”
“咋回事?”高远问道。
“两帮人分作两派,赌这两个小子能不能扛过二十招。”杨大傻仍然是言简易赅。
“赌?!”高远脸色一变,上官宏也是勃然作色,杨大傻你是真傻吧,军中禁赌,你居然当着都督的面都敢说。
看到两位上司的脸色都变了,杨大傻才意识到什么,“都督。统领,他们不是赌钱,而是谁输了,明天行军时便不能骑马,必须步行,输了的人每人肩上还得扛一袋子面。”
高远哈的一声笑了起来,“我们虽然要保护物辎前进,速度很慢,但每天也能前进四五十里,真要扛上一袋子面走五十里。那可真是够呛。这两个小子只怕马上就要输了!”
“两个小子韧劲不错。”杨大傻点点头,“普通士兵已经不能在不让他们受伤的情况下将他们打趴下,现在已经开始上军官了。我原本想让他们与全连所有人都干上一场,但他们已经赶上了一般士兵的水准,再打,恐怕就要出现损伤了。”
“你赌他们输还是赢?”高远突然问道。
“输!”杨大傻道:“与他们对战的可是两个资深的哨长,放在普通野战部队之中,怎么也能当个连长,梅华与吴涯虽然不错,但想挡他们二十招,不大可能。”
“那我就赌他们赢!”高远咯咯的笑了起来。
杨大傻顿时真傻了。心道坏事,要是那两个小子真输了。难不成叫都督明天也下马扛一袋子面走路?身体微转,就想转过去给两个老兵使个眼色。但肩膀刚刚一动,高远却是伸手一按,杨大傻立时动弹不得,也不敢再动,知道心事已经给都督瞧破。
“不许作弊!”高远道,“你就这样给我站着,不许回头。”
杨大傻脸色立时便垮了,先前他诅咒两个哨长不能干净利落地结束战斗,这个时候,却在心里不停祈祷两个小子一定要挺住,宁可自己扛一袋子面走路,也不能让都督扛啊,要真是这样,别说是统领上官宏了,就是其它几个连长也不会放过自己,瞧上官宏此时的脸色,直接就是想一口吞了杨大傻。
上官宏的眼光自然也很准,那两个小子早已经坚持不住,两个哨长之所以还没有下死手,是因为他们之间的决斗是要一方失去战斗力为标准,他们想要一击得逞,不让两个小子有爬起来的机会。
“十九!”梅华一头栽倒。
“二十!”吴崖不甘倒地。
二十招,两个新嫩双双倒地。场中顿时欢呼起来,两个哨长得意洋洋,向着众人挥手致意,杨大傻一脸哭相地转过身来,上官宏一脸怒意地看着他,只有高远,仍然是不动声色,淡淡地道:“还没有结束呢!”
果然,在两个哨长的得意洋洋之中,吴崖极其艰难地屈起了一支腿,撑起了一只手,居然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晃了晃脑袋,似乎仍然天旋地转,然后他弯下腰来,伸手抓住了梅华的头发,“起来,起来!”
梅华在他的提溜之下,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两个站起来的人前进几步,后退几步,犹如喝了酒一般在场中晃荡,连对手在哪里都没有看清楚,嘴里却还在叫嚣,“再来,再来,我们还没有倒下呢!”
两个哨长的笑声戛然而止,不可思议地看着两个新兵,刚刚得意狂笑的一帮人目瞪口呆,另外一帮人则是笑逐颜开,“你们输了!”他们大声叫嚷着,一涌而上,将梅华与吴涯抬了起来,直奔大帐。
赌约是二十招内击倒两人,让两人失去战斗力,但现在两个新嫩爬起来了,自然是他们赢了。
上官宏转怒为喜,杨大傻长出一口气,如释重负。
“明天扛一袋子面步行!”高远笑着拍拍他的肩,转身便走。看着高远的背影,杨大傻抹了一把脸上的冷汗,“都督果然就是都督啊,怎么就能一眼看出这两个小子能挺过二十招呢!”
如果让高远来回答,他的答案只有两个字,蒙的。
赢了,皆大欢喜,输了,他也不会赖帐,就是扛上一袋子面走上一天又有何妨?只不过是多一点辛苦罢了,但起到的另外一方面的作用,可是无法用数值来估算的。
刚刚挤出人群,高远便看到了全身戎装,一手提着马刀,一根手指上套着马鞭正在滴溜溜转着的笑咪咪的贺兰燕。
“回来啦!”他笑着打招呼,“走,去吃饭,今天上官挖了极新鲜的野菜,味道上佳,正好尝个鲜。”
贺兰燕脸上汗渍未干,脸郏绯红,神情间却是极为得意:“怎么样,我教出来的弟子还不错吧?要是稍弱一些,你明天可就要扛面袋子了。”
高远哈哈一笑,“是不错,挺了二十招还没有倒,就是有些不分东南西北了!这个时候你要是去他们帐完偷听,两个小子一定在呼爹唤娘。”
“什么意思?”贺兰燕大怒,“让你赢了你还不高兴么?再说了,我为什么要去听他们的墙角?”
看到两个人伴起嘴来,上官宏立时脚底板抹油,溜之大吉,“都督,我去让伙夫准备晚餐。”
两人一边斗着嘴,一边进了高远的大帐,高远心情愉悦,带着贺兰燕一起出来,当真是英明之极,一天的疲劳,看到这个英姿飒爽的女子,立即便不翼而飞了。斗斗嘴,吵吵架,一天就这样飞快地过去了。高远似乎又回到了当初见到贺兰燕的时候,那个时候的贺兰燕可是一见面不是笑面虎,就是色狼地招呼着自己
当年那个飞扬跳脱的小丫头,也已经长大了
伙夫们精心烹调的野菜显然很合贺兰燕的胃口,两个大白馍馍,几乎一整碗野菜,都进到了贺兰燕的肚子里,吃完了仍是意犹未尽,一抹嘴巴,”明天,让上官再弄一些来.”
看着贺兰燕胃口大开,高远却是知道她的辛苦,”黑衣卫已经很不错了,不用太辛苦,饭得一口口吃,路得一步步走.”
贺兰燕却是摇摇头,”时不我待啊,这是去与东胡大股部队作战,多练练,说不定将来就能救他们一条命.虽说他们表现很好,但当真打起来,我还是不放心啊,毕竟训练之中表现再好,真到了血肉横飞的战场之上,可就说不准了.”
“这倒也是.”高远点头,”见过血,杀过敌,自然就好了.你练的这种骑阵很有效,等到了先锋城,你从许原严鹏的部下拔擢一批打过仗的来练,可事半而功倍.”
“我也是这么想的,这一批必竟是娃娃兵.”贺兰燕一推碗,站了起来,”我走了,回去美美去睡一觉,明天好再来拉练.”
“走啊?”高远盯着她
“嗯!”
“真走啊?”高远又问道
贺兰燕一愕,听着高远的语调有些古怪,突然之间反应过来,顿时大羞,一顿足,想要骂高远一顿,话到了嘴边,却又是吞了回去,一个转身,飞一般地跑了出去,听着那急急远去的脚步声,高远不由哈哈大笑起来
“傻丫头!”他轻轻地道
第六百零二章:绝望
太阳正在西沉,白炽的光线,此时也正在一点点变红,直到最后,半边天空都变成殷红,而与之相对应,地上这一片战场之上,触目之处,亦是血红一片。骑兵与步兵军阵的对峙之间,伏尸无数,人尸,马尸,以及沽沽流动在一根根沾满了血迹,倒伏在地上的草茎之间的鲜血,是的,血在流动。
五个方阵已经变成了一个,所控制的范围也缩小了大半,但这个方阵仍然稳如磐石。阵形愈小,抗力愈大,宇文恪现在就有这种感觉,每一次自己发力愈大,对手的反弹也就愈恨,先前的一次殊死博击让他亦暗暗心惊,数百征东军骑兵在此战之中,尽皆被砍杀在当场,但他们让自己的下属付出了两百余条性命,而最重要的是,他们用自己的死亡,争取到了弥足珍贵的时间,让孙晓将几乎被冲散的五个方阵重新聚集到了一齐,形成了一个比先前任何一个方阵都要稳固的防守阵地。
宇文明看着顽强的对手,眼中亦是露出佩服之色。
早先一战,他被征东军诱入数个方阵之中,险些便再也冲不出来,要不是叔父反应迅速,宇文家子弟拼死掩护,此时,他已经变成了地上的一具尸体。
勇敢的敌人,虽然讨厌,但却也值得尊敬。
“叔父,夜战么?”他转头看着宇文垂。
宇文垂却摇摇头,“后退一里。”
“叔父,敌人已是强弩之末。”宇文明有些不解,在他看来,只要持续不断地发起攻击,对手的军阵瓦解是迟早的事情。
“我们的伤亡太大了。”宇文垂摇摇头,打到现在。他付出一千余东胡铁骑的性命,虽然对手伤亡数目倍数于自己,但步兵补充极易。就在大雁湖,对方就有数万民夫。只要他们想,便能迅速补齐这两千余损耗,最多需要半年到一年功夫,他们便又能将其训练成一支精兵,但骑兵,可就没有这么简单了。
想到这里,他不仅对索普的决定深表佩服,东胡不能只有东胡铁骑。更应该有一支能攻城拔寨的步卒,东胡辖下,除开占统治地位的东胡人之外,还有无数的其它族民以及无数的奴隶,只消给他们一点点甜头和希望,从这些人中,便可以鳞选出无数的合格的士兵。
他看过索普调到兄长麾下的那一万步卒,这是那些远道而来的齐国将领大半年训练的成果,虽然比眼前的征东军步兵还差得远,但也能披甲执锐。上阵杀敌,至不济,也可以作为先锋以及消耗品使用。就像眼前,如果驱使步卒,手持大盾以及各类防护武器逐步推进,便能与对手一战,哪怕被对手杀光,也能替骑兵打开一条通道。
“阿明,我们后退一里,与不退一步,并没有区别!”他对宇文明解释道。“一两里距离,以我们骑兵的速度。转瞬即逝,而步兵想要越过这个距离。需要的时间可不短,所以,我们可以随时袭击,进攻他们,而他们,却只能被动防守。我们退后,可以让我们的士兵得到很好的休息,他们,行吗?”
“原来如此,叔父,受教了!”宇文明敬佩地点点头。
宇文垂呵呵一笑,“战场之上,处处皆学问,你父亲让你跟着我来走这一遭,自然是想让你多看看,多想想,只有经历过,才会真正有体会,有感触,一员能征善战的大将,不是想出来的,也不是看书看出来的,听故事听出来的,而是实打实地干出来的。”
“是!”
东胡兵潮水般的退走,但孙晓并没有因此而松下一口气,反而更加焦急,他更担心的是,东胡人见啃不动他,便转而去啃大雁湖,那可就糟了,所幸,对面的敌人,似乎脑子已经完全被消灭自己这部兵力全部占据了,直到此时,仍然没有其它的举动。
但是,这种糊涂,还会延长多少时间呢?这种主动权在别人手里的战争,让孙晓分外痛苦,自从军以来,在高远的领导之下,征东军总是料敌先机,步步走在对手的前头,这一次自己独挡一面,不足终于暴露了出来。
虽然东胡人退了开去,但正如宇文垂所预料的那样,征东军并没有因此而放松警惕,孙晓不会头脑发热去搞什么夜袭的把戏,他只是简单的命令部队他成三个部分,每次轮休一部,以尽量保持士兵的体力。所幸的是,从大雁湖到先锋城,步卒全力行军也需要十日以上的功夫,所以军队中携带的粮食,清水亦足够坚持。
宇文垂的确是脑袋被消灭这支征东军的诱惑给全部占据了,征东军的编制现在在东胡那里已经不是什么秘密,孙晓,是高远心腹将领,领北方野战集团军,是征东军下辖四个集团军中实力最为强大的一个,其次为贺兰雄领寻的东方野战集团军,而叶重,叶真两个统率的南方和中央野战集团军,现在基本上还只是一个空架子,根本没有能力出战。
从高远将自己的主力全部放在北方和东方两个集团军之中,便能猜度出高远下一步与东胡决战的决心。这是一场以将对方彻底要倒才会结束的战争。
当然,宇文垂相信,胜利将属于东胡,相对于东胡来说,征东军是不折不扣的弱者。虽然已经开战,但东胡仍然没有尽出全力,索普的主要精力还是用在国内治政之上,发展民生经济,积累出财富,使东胡用足够的财力来打一场灭国之战,这才是东胡现在的重点。否则,就会像上一次那样,虽然击垮了燕国的十万大军,但东胡却也后继乏力,无法将胜利的果实转化为最后的实际利益。
打胜,还要能消化,才是东胡接下来的努力目标,至于征东军,在东胡上下看来,也只不过是一道开胃小菜,现在踏上战场的东胡军,并不是东胡人的主力,无论是宇文恪,还是另一个战区的阿固怀恩,所统带的都是杂牌军,而真正的东胡精锐,宫卫军,尚在整编。
强大的宫卫军正在扩编,不久的将来,一支能纵横天下的东胡精锐便会出现在世人的面前,这里头,不仅包括着天下无敌的东胡铁骑,还有索普花费了无数精力和心血,财力的新编步卒。
步骑协同,不仅仅是只有中原人才会玩儿的。
骑兵们每隔上半个时辰,便会出动一个小队,前去骚扰不远处的征东军孙晓中,其它的,却是已酣然入睡,宇文垂根本不担心对手会来袭营,对手的骑兵已经尽数被灭,而步兵,想要越过这数里的距离来偷袭自己,除非自己这几千人都是猪,否则根本没有可能。
宇文垂坐在自己的马鞍之上,一边撕吃着属下烤好送来的一只新打来的野兔,喝着马奶酒,一边在思考着这一整天的战斗经历,征东军的确是天下最擅战的部队之一,部队战损比已经接过一半,但仍然没有任何崩溃的迹象,一般来说,一到部分损失超过三分之一,就基本上已经失去了战斗力,但征东军,还真是不能以常理度之啊!
缓缓地咀嚼着鲜美的野兔肉,宇文垂的脑子却在飞速地转动,怎样才能击溃这支顽强的军队呢?似乎自己漏掉了什么东西?
宇文垂突然跳了起来,他明白自己漏掉了什么了?自己真是糊涂了,大雁湖,自己怎么忘了那个地方?杀伤征东军的有生力量,这是宇文恪在自己临出发时的亲口叮嘱,征东军的有生力量,可不仅仅是眼前的这几千征东军,还有大雁湖的数万民夫,还有那正在一天天建起来的大雁城。
“阿明!”他大声叫道。
不远处,睡眼惺忪的宇文明从地上一跃而起,连蹦带跳的到了宇文垂的眼前,“叔父,什么事?”
“你,马上带三千骑兵,赶往大雁湖,将那里的人给我杀光,将在建的城池给我烧成一片白地。”宇文垂厉声道。
“三千骑兵?”宇文明吓了一跳,“叔叔,我带走三千骑,您这里,可不不到一千骑人马了!”
宇文垂冷冷一笑,“那又如何?我只有一到一千骑,可对面的征东军还有多少人,也只剩下一半人了吧,如果他敢散去军阵前来袭击我,我还巴不得呢?你马上出发,或者,听到你的马蹄声,那面的孙晓就要跳脚了!”
孙晓的确在跳脚,听到那迅即离去的马蹄声,孙晓知道,对方的主将终于想明白过来了,现在派人前去袭击大雁湖了。
“郭荃,你能再重现积石城防守的奇迹么?”虽然心中还抱着万一的希望,但孙晓知道,这个希望太渺茫了,积石城之战,虽然积石城遭到数万敌人的围攻,但有积石城坚固的城防,有叶真统率的三千士卒,而大雁湖,现在什么也没有。
“司令官,我们要回撤救援么?”部将惴惴地问道。
孙晓痛苦地摇头,“如果我们散去军阵,在骑兵的眼皮子底下回撤,不谛于是将脑袋送到敌人的刀口之下。”
“那大雁湖怎么办?”
孙晓沉默不语,此时回撤,他能得到的结果只能是人财两空,什么也得不到,大雁湖照样无法保全,而自己这里剩下的数千儿郎也必将命丧草原。
此时的孙晓,竟然除了绝望,再也不剩下什么了。
第六百零四章:千均一发
宇文明有些震惊,亦有些震怒,他原以为会看到狼奔鼠窜,惊恐万分的一副场景,但现在呈现在他面前的,却是他准备要屠杀的对象,居然在好整以遐地等着他,看那两百个人列成的一个小小的方阵,居然不知死活地在向着他的马队挺进,他们脸上的表情,不似是在赴死,倒像是准备收获庄稼一样。
这是传闻中的那些孱弱的燕国人?全民皆兵,对于游牧民族而言,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但在中原国家之中,却从来没有看到过。
愤怒淹没了他的情绪,马鞭前指,对着那两百个悍然向前挺进的征东府士兵,他怒吼道:“杀光他们。”
郭荃所立的那一段残墙之上,指挥床弩的一个民壮头领猛地扳动机插,巨大的床弩带着凄厉的啸声中脱弦而出,在空中划过一段长长的残影,射向远处那铺天盖地的东胡骑兵,三千骑兵散开来攻,所占据的面积实在太大,他根本就不用费习去瞄准,只用射出床弩就好了,随着他的动作,残墙之上,几十枚床弩几乎在同一时间呼啸而出。
床弩越过了那小小的藏青色方阵,落在他们前方正狂奔而来的骑兵从中,带起朵朵鲜红的花朵,但旋即被更多的骑兵浪潮所淹没。
“快,上箭,上箭,再射!”头目挥舞着双手,大声吼道,刚刚他一直在追随着自己射出去的弩箭,亲眼看到好几个东胡骑兵被那弩箭击伤,兴奋溢于言表,
“我射死了三个!”
“我也射死了两个!”
在他身旁,几个年青人亦是兴奋的又叫又跳。
杀敌,就是这么简单。
城墙上的人因为杀敌而兴奋着。手忙脚乱地替床弩上弦,可即便是训练有素的士兵,想要快速地床弩绞弦上箭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更何况是他们这些人?越忙越乱,越乱越慢。这些威力巨大的城防武器,在射出一箭之后,竟是沉寂了下来,而接下来,奔来的骑兵淹没了那藏青色的方阵。
“征东军!”唐锋举起手中的长矛,厉声大喝。
“万胜!”二百名士兵高声回应。
“上步!杀!”唐锋站在方阵的正中央,嘶声狂喝。
随着呔的一声厉喝,数十柄长矛齐齐捅出。捅翻了正面的十几个敌人与战马。而骑兵的冲击,亦让这个方阵向内凹陷了一大块。
“上步,杀!”看到第一个回合,自己的兄弟便有数十人倒下,唐锋怒极,亦是悲极,呼喝而出的声音尖厉而高亢,浑不似他平常的声音。
骑兵团团围住了这个小小的方阵,从四个方向向着这个顽强的敌人发起攻击,一个个链锤飞起。落在方阵当中,将征东军士兵砸翻,一根根大棍。狼牙棒横扫,将长矛打断,只是一次攻击,二百人的方阵,便被削薄了一大层。
“上步,杀!”唐河再吼。
四个方向上的征东军同时大吼着刺出他们手里的长枪,方阵在扩散,露出了一个又一个的缝隙,骑兵立即纵马而入。从这个缝隙里钻了进去。唐锋的这个方阵,没有弩箭手。没有刀盾兵,根本无法填补这样的漏洞。
“各自为战。杀敌!”唐锋抬起了手中长枪,咆哮着向前杀去。
“兄弟,等等我!”那个自孙晓军中而来的信使将手里执着的那面鲜红的征东府大旗重重地插在地上,反手拔出腰间的钢刀,紧紧地随着唐锋向前冲杀而去。
两百人的军阵被彻底打散,一个又一个的征东军士兵被卷入到骑兵的旋涡之中,顷刻之间,便没了身影。
“射击!”残墙之上,民壮头目带着哭喊声,再一次射出了手中的弩箭。
城下,亦是传来一声同样的怒喝:“射击!”
一片密密麻麻的弩箭从城下飞出,向着远处的东胡骑兵如飞蝗一般的扑去。最前方的东胡骑兵顿时纷纷跌落马下。
郭荃双眼泪水长流,两百战士,顷刻之间,便化为墼粉,此刻大雁糊,已是危如累卵,拼拿舞动的鼓槌的双臂已经没有了力气,大张的嘴巴不停地在呐喊,却再也发不出声音,他的声音已经完全暗哑了。
城下,数万人聚集在一起,虽然人人手中都握了武器,但在宇文明眼中,仍然只是一些待宰的羔羊,瞧他们那弯弯曲曲的队形,高低不一的武器,以及愤怒,惶恐,害怕等汇聚的各式各样的神情,他就想开心的大笑。
列阵而战?!这可不是一般的人就能玩出来的。即便是中原最精锐的士兵列阵而战,东胡勇士都能冲而破之,更何况是一些草民?
他面带微笑,拔出了腰间的弯刀,正要下令出击,让士兵的刀锋染满鲜血,西方,突然传来一阵密集的马蹄声,他霍地回头,看向马蹄声传来的方向,霎时之间,目瞪口呆,一片艳红在第一时间完全塞满了他的眼眸。
高远率领的亲卫营一千余骑兵,终于在最危险的关头,赶到了大雁湖城下。
残墙之上,郭荃看到那火红的一片,先是呆若木鸡,接着是狂喜,短短的时间之内,与他而言却是悲喜两重天,竟是在天堂与地狱各走了遭,脑子里神经再也无法承受这样的猝然转变,竟然是两腿一软,直接摔倒在地上,倒是将他身边的两个卫兵给吓得不轻。
高字大旗迎风飘扬,火红血云迅速地向这边飘扬,大雁湖畔,欢声雷动,高远一直都是他们的救星,现在,在他们最绝望,最无助的时候,他们的救星又一次神兵天降了。
宇文明拔出去的变刀缓缓垂了下来,眯着眼睛,看着远处那一片迅速接近的红云,侧耳听着残墙之下那数万百姓的欢呼之声。
高远,征东军的最高首领,高远,居然出现在这里,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他抬头,打量着远处正在迅速接近的骑兵,最多有一千骑,自己的部众是他的三倍,他的嘴角弯也一个浅浅的角度,一连串的命令便从他的嘴里涌出,东胡骑兵开始调整队形,迎向远处的红衣骑兵。
高远名声远播,但对于宇文明来说,却没有什么震慑感,相反,对于高远,他只有浓浓的不服气。宇文明的年岁与高远相若,但两人的名气,以及地位,却根本无法相比,高远已是一方雄主,而他宇文明,却还只是依附父亲,虽然在军中也是以骁勇闻名,但离独掌一军,还差得太远。
看到高远,宇文明的第一个念头就是机会来了。对方只有千余骑,而自己的兵力是对方的三倍,自己的部队此时战意正旺,而对手却是一路狂奔而来,不论体力还是战意,自己都是占了绝对上风。如果一战而下高远,河套定矣,征东军将不战自溃,再也无法与东胡争夺河套平原。
“杀了高远!”他一挟马腹,战马箭一般的向前窜出。
高远手搭凉蓬,看着远处那一段残墙之下聚集着的密密麻麻的人影,听到那震天的欢呼之声,长长地吁了一口气,总算是及时赶到了,如果让东胡骑兵屠杀了这几万来此建城,屯荒的百姓,对于征东府开发河套平原的战略计划,将是一个致命的打击,哪怕自己将这些东胡人杀尽杀绝也无法挽回这个影响。
所幸,一切都还在轨道之上,至于眼前正向自己扑来的气势汹汹的东胡骑兵,高远却是压根也没有在意,马上,他们就会体会到自己亲卫营的厉害。
亲卫营的衣服为什么会特意选择成这种血红色,就是因为这里头的每一个老兵,都身经百战,他们的身上,都曾经被敌人的鲜血沾满。
“打垮他们!”高远提起手里的陌刀,喜气洋洋地道,总算是又捞到亲自上阵的机会了,随着地位日高,亲自上阵杀敌的机会,竟是愈来愈少了,而像蒋家权等人,动则就以君子不立危墙之下,千金之子,坐不垂堂来教训自己。
亲卫营的箭头,自然便是第一连。
杨大傻回首看着两个一左一右跟在自己身侧的梅华与吴崖,“小子,牢牢地跟着老子,老子可不想你们第一次上阵杀敌,就翘了辫子,你们死了不打紧,但是折了老子第一连的名声,老子可是不依的,小心便是做了鬼,也被老子从阎罗殿里拖出来痛殴一顿!”
梅华和吴涯显然没有听清楚杨大傻在对他们说什么,此时,第一战的紧张正笼罩着两人,两人死死地盯着远处的敌军,牙齿咬得格格作响。
“护着他们一点!”杨大傻回头对身后的第一连的几个老兵吼了一声,看着两个新嫩的样子,他不由得想起自己当初踏上战场之时,便与梅华与吴崖两人差不多,全靠着几个老兵的照应才挺过了一个又一个的关头。
而现在,那些曾经关照过自己,救过自己的老兵,要么已经长眠于地下,要么已经因伤退役了。
“杀光这些兔崽子!”杨大傻举起了雪亮的陌刀,一边想着往事,一边向着前方冲去。
第六百零五章:融雪
从本质上来看,东胡骑兵与匈奴骑兵并没有什么大的不同,都是依靠着骑兵们自小练到大的精妙骑术以及熟练的马上格斗技巧来克敌制胜,近几十年来,匈奴之所以被东胡死死压制着,并不是东胡骑兵比匈奴骑兵要强上多少,而是因为东胡出了一个杰出的统治者,米兰达,而匈奴王庭却无力统御那些势大的部落,因此两族每每起了冲突,东胡人始终能将力量聚集在一个拳头之上,而匈奴人却是力量分散,各自为战,这样下来的结果自然不言而御。
但即便如此,东胡人在匈奴未被秦人击灭之前,仍然无法染指河套平原,这从另一个层面来讲,也说明了秦人的强大。秦人能在击溃匈奴主力之后,仅凭两万骑兵便撵得匈奴王庭狼狈而逃,最终也没有保住,并不仅仅是步兵之威,他们的铁甲骑兵,号令统一,进退有度,虽然个人实力远不如匈奴和东胡,但集合起来的力量却尤为胜之,其实,这与贺兰燕与在正的着手训练的骑兵,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而高远的这支亲卫营,说起来与这些东胡骑兵的底子都是一样的,正是因为个体太过于强大,反而不能像贺兰燕那样将每一个实力平庸的骑兵都练得犹如一部机器上的一个螺丝钉,这些强大的个体,任何一个探出头来,都会破坏整体,所以亲卫营的进攻,便如同他们对面的东胡骑兵进攻一般,都是以个人为主。
唯一不同的是,亲卫营是三人一组,一人主攻,两人协攻。
两边合计四千余骑兵,完全舒展开来。铺天盖地的轰向对方,杨大傻自然并不是真的傻,只是他作战之时。从不后退,不绕路。一门心思向前,哪怕面对的是刀山火海,他也是不管不顾地一头扎过去,但气运却是出气得好,身背创伤数十处,每次却都是能好端端地活下来。他这大傻的名头,便是这样叫出来的,到得现在。真名恐怕只有征东府的军官名册上才记录得有,其它人,便是他的上司,也都是叫他杨大傻。
但这样一个在刀枪剑林之中无数次都能活下来的人,又怎么可能是傻子呢?
咆哮声中,杨大傻单手执陌刀,数十斤重的陌刀,竟然能被他单手举起,他恐怖的力量由此可见一斑,左手却是掏出了骑弩。扬手之间,前面的三名东胡骑兵已是一个倒栽葱落下马去,反手挂回骑弩。对面的一个东胡骑兵已是迎面冲来,雪亮的弯刀兜头劈来,杨大傻却在这一瞬间整个人都伏到了马背之上,弯刀掠过,却是劈了一个空,杨大傻已经一头钻进东胡骑兵群中。紧跟在他身后的梅华狂吼一声,手中的陌刀斜地里劈下,将这面东胡骑兵沿着脖子斜斜地劈成了两半,鲜血喷溅。一股腥气扑鼻而来,梅华只觉得脸上一热。眼睛一时都睁不开来,伸手一抹。两眼一片血红。
“小心!”身边传来吴崖的大叫,眼光之中,便见一道闪光掠过,梅华大惊失色,耳边传来当的一声响,却是身边吴崖纵马而上,手中陌刀探出,替他挡住了这致命一刀。
梅华终于抹开净了眼上的血水,抬手掏出骑弩,对着吴崖方向扬弩就射,吴崖吓得一缩脖子,“你丫失心疯了?”
一句话还没有说完,身后传来重物坠地的声音,顿时反应过来,原来自己刚刚替梅华解围的时候,身后也有东胡兵向自己举起了刀。
“多谢!”
“彼此彼此!”
两人相视一笑,虽然是第一上战场,第一次杀人,但两人却丝毫没有那种传说中第一次杀人的不适感,也许是两这这一个多月来,每天被揍,血腥气实在闻得太多,心里也憋曲得太厉害,今天终于找到了一个释放的口子罢。
“快去追连长!”两人看向远处,原本与他们两个一组的杨大傻,现在只留给了他们一个背影,两人心中都是一惊。
“奶奶的,说好了要照顾我们呢,一个人不管不顾地杀到前边去了!”梅华不由破口大骂,跃马挺刀,向前冲去,吴崖赶紧跟上。
高远此时早已将君子不立危墙之下的金玉良言忘到了九宵云外,双手陌刀轮得风车一般,虎如羊圈地杀入东胡人丛之中,在他身后,郭老蔫一手举着他的高字大旗,一手持着一柄狭长的弯刀,紧紧地追随着他,而另一侧,上官宏使得却不是亲卫营标配的陌刀,而是一根熟铜棍,别人是砍,是削,是节,他来来去去就只有两招,砸,扫!
郭老蔫平时看着瘦瘦小小,蔫不拉叽,此时却如同一条蛟龙,手中的高字大旗也常常被他当作武器使用,顶头的那寒光闪闪的旗矛,可不是为了好看的,只消看到这旗子一卷一放,那矛头之上必然会添上一些新鲜的血液。郭老蔫是一位江湖人出身的武功好手,杀人技巧极其精到,能割人三寸便致命,他绝不肯多使一分力,而上官宏却是身材魁梧,比高远还高了大半个头,用虎背熊腰来形容他,也丝毫不为过,这是一个从疆场之上,一棍一棍砸出前途来的家伙,死在他手下的人可就其惨无比了,根本就没有一个成人形的。
他们两个,加再上一个高远,真正的就是一个屠杀小组。虽然因为这杆大旗,他们招惹来了更多的敌人,但三人不以为意,反而更加兴高采烈,杀得畅快无比。东胡人根本就无法近身。
如果此时有人能飞到半空之中,便能清晰地看到,一片红色的血云就如同烧沸的水泼入到一征雪原中一般,东胡人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消融中。
宇文明此时的目光紧紧地盯在被东胡骑兵包围着的高远那几个人身上,因为那面招展的大旗,从一开始便成为了宇文明的目标,杀掉高远,奇功一件,此时的宇文明,脑子里被这个念头塞得满满的,他带着自己最为精锐的亲兵,径直扑向了高远,甚至没有去看一眼整个战场的情形。
也用不着看,因为宇文明一开招就投入了全部的兵力,将所有的骑兵一下子全撒了出去,这样打下去的后果,要么灭了别人,要么自己被灭。
一个成熟的将领绝不会将手里的底牌全都抛出去,问题是,宇文明还很不成熟,看到高远的旗号,以足以让他兴奋得难以控制自己,而高远,手中拢共也只有一个亲卫营,一千出头的骑兵,根本没有资本留预备队。
高远相信自己亲卫营的实力,而宇文明却认为自己三千强大的骑兵,岂有奈何不了一群燕国骑兵的道理?长久以来,东胡人认可的马上对手,就只有匈奴一家,现在匈奴已被灭得七七八八,一群燕国骑兵,他岂放在眼里?
但高远手下亲卫营的骑兵,却有百分之六十来自匈奴,是匈奴人。这些精挑细选的人无一不是军中骁勇,配上了精巧的钢甲,使上了锋利无比的陌刀,腰挎骑弩,战斗力比其当年为匈奴作战之时不知强大了多少。
宇文明想冲到高远的身边去,用自己手里的弯刀,亲手了结了他对方的性命,但他首先碰到却是挥舞着大棍的上官宏。
凌厉的风声迎头而来,宇文明扬刀,弯刀轻巧地贴上了棍子的顶端,用力一搅,想将这一棍拨到一边,对手嘿了一声,两臂陡然一抖,宇文明瞬息之间便觉得整条手臂都麻了。心中顿时一惊,不可力敌,眼见对方铜棍又横扫过来,一缩脖子,纵马冲过,后头传来卟的一声,像是一颗西反被一棍砸得粉碎,却是一名亲卫不知死活,挺刀硬抗,立时便是刀折脑袋碎的下场。
刚刚冲过了上官宏,迎面便是一面大旗卷来,宇文明抖刀连斩,嘶嘶拉拉几声,已是将旗子剖成了条状,翻飞的布条之间,一缕寒光阴险之极的突刺而出,宇文明大叫一声侧身闪臂,叮的一声响,肩头的兽头护肩已是不翼而飞。出手的自然是郭老蔫,看到宇文明避过了这势在必得的一击,不由暗叫可惜。双方纵马如飞,就这一次交手的瞬间,便已是交错而手,郭老蔫手里的旗子已不成模样,干脆将马刀插到了马鞍边的刀鞘之上,双手挥舞着旗杆,前刺横扫,将宇文明的一众亲兵打得如落叶遇上秋风一般,纷纷坠马。
宇文明终究是没有碰上高远,只是与他身边两个护卫一前一后的交手,两条性命便险些交待了,看了一眼犹如魔神一般在东胡骑兵群中搅起阵阵腥风血雨的高远,心里头莫名悸然。
此时,他才稍稍清醒了一些,终于记起了自己身为主将的责任,扫眼看向战场,不看则已,这一看,却似是一盆雪水自头顶淋下,全身如坠冰窖,先前是东胡骑兵将红色的征东军四面包围着,但此刻,身着灰色服饰的东胡骑兵东一块,西一群,被红色切割得不成模样,正在苦苦支撑,而红色正像收割庄稼一般,灭了一块,便又转向另一块。
“退,撤退!”宇文明打马便逃,一边逃,一边疯狂地吼叫着。
高远有些遗憾地将面前最后一个不知是不知死活,还是昏了头的居然跑到他面前的东胡骑兵斩于马下。此时部下已经完全掌控了战场,正在进行最后的收割,他身为都督,总不好意思去抢部下的战功。这一战,比起当年他与阿伦岱指挥的铁岭部的战斗烈度尚不如,实在是不太过瘾,刚刚活动完筋骨,却发现已经没得打了。
他摇摇头,策马向着那边山呼海啸的欢腾之处走去。
第六百零六章:逆转
看着被两个卫士扶到自己身前,犹自站立不稳,脸色时红时白的郭荃,高远赞赏地冲他点点头:“郭荃,你做得很好。”
郭荃不好意思地垂下头:“给都督丢脸了,我这时候,两腿软得跟面条似的,却是站也站不稳了。”
高远哈哈大笑,“不装不作,危难之时能挺身而出,危难去后不言词堆砌,你是真性情也。今日之事,你当记首功。”
“不不不,要不是都督及时赶到,要不是唐锋他们舍生取义,这大雁湖畔只怕已是血流成河了。”郭荃双手乱摆。
“如果不是统筹有功,集聚所有人群,我们再快也是来不及的,唐锋是谁?”
“唐锋是留守在这里的一位连长,先前正是他率领这里的两百士兵,不顾一切向东胡人发起进攻,才为我们争取到了一点时间,可是他们,已经全部舍生取义了!”说到这里,想起先前那一块藏青色的方阵被东胡骑兵淹没的时候,从内里仍然传出来的征东军,万胜的呐喊声,郭荃忍不住留下泪来。
高远回过头来,不远处的战斗已经接近尾声,残余的东胡骑兵正在亡命奔逃,红衣卫们正在四处追击。城下的民夫们已经走入战场,开始收拾残局,将阵亡的征东军士兵一个个抬出来,整整齐齐地码放在一起,有些人尸首不全,民夫们便在狼藉的战场上,苦苦寻找着他们丢失的那一部分。
至于那些躺在战场之上,还有一口气的东胡伤兵们,民夫们自然是随手补上一刀,让他们一了百了。
两百余名身着藏青色服饰的北方野战集团军的士兵,近一百名红衣卫的遗体。静静地躺在大雁湖畔,这一战,东胡骑兵三千余骑在这里折损一半。而征东军则付出了近三百人的阵亡的代价。
“征东军能有今日的成就,正是因为有这些士兵们不畏牺牲。勇猛向前,正是因为有你们这样的奋力一搏的忠勇百姓,前有积石城,后有大雁湖。”高远站在勇士们的遗体前,看着一边聚集在一起押黑压压的民夫,大声道:“我相信,只要我们万众一心,我们就能不断获得胜利。不断地击败敌人,在这片肥沃的土地之上,创造属于我们的世外桃源,勇士们,让我们擦干眼中的泪水,抹干身上的血迹,踩着敌人的尸体,向前,再向前!”
“向前!”
“向前!”
怒吼之声在大雁湖畔连绵不绝地响起,面对着数百战士的遗体。所有的人心中充满怒火的同时,也充满着信心。
在百姓们一波接着一波的呐喊声中,高远带着不足一千的红衣卫翻身上马。继续前行,在他们的前方,还有东胡骑兵的残余,在先锋城,统万城下,还有更多的东胡人。
而此时,在另外一处战场之上,宇文垂好整以遐地盯着征东军,他不急。现在急得应当是孙晓,宇文垂不无得意地想。一旦宇文明从大雁湖扫荡归来,孙晓会不会狗急跳墙。孤独一掷地向他发起进攻。如果真是这样,那可真是得其所哉,正好毕其功于一役,孙晓摆出一个乌壳阵,他不愿意去硬碰,但如果孙晓发起亡命攻击,那可就进入到了骑兵的战斗节奏,胜利,唾手可得。
孙晓现在,的确越来越焦燥,看着远处仅剩下一千余人的东胡骑兵,全线出击的命令,几次到了嘴边,却又咽了回去,发起总攻,或许能将这一千骑兵尽数吞下,但更大的可能是自己遭受再一次的失败。
对手根本不会与自己正面接战,只要自己发起攻击,孙晓可以断定,对手必然会利用骑兵的优势,迅速与自己拉开距离,然后就是无休止的骚扰,骑射,像剥洋葱一般,将自己一层层地剥光,就算一切如意,能将这一千骑兵尽数留下,但自己身边为数千步卒,最后还能剩下多少?自己已经丢了大雁湖,还要丢掉这最后一点兵力吗?保存实力,等到与先锋城,统万城的许原,严鹏会合之后,振奋精神,再战一场,或许还有翻般的机会。
远处传来如雷的蹄声,孙晓心中一震,看向马蹄声传来的方向,是东胡骑兵,他们已经回来了么?孙晓手脚冰凉,
不对!孙晓睁大了眼睛,宇文明走的时候,骑兵浩浩荡荡,足有数千之众,但现在看起来,最多只有千余之数,而且队形散乱,不像得胜归来,倒似是亡命而逃一般。
出了什么事?孙晓惊疑不定。
不但孙晓此时惊疑,宇文垂也是大为震惊,看着一路疾驰到自己身边,翻身下马的脸色煞白的宇文明,宇文垂大声问道:“出了什么事?你的兵呢?这是怎么啦?”
“叔父,高远来了,高远带着他的那些红衣魔鬼来了。我的兵,我的兵……”宇文明突然放声大哭起来,“就只有这些了,剩下的,全都死了,战死了,被那些红衣魔鬼杀了!”
宇文垂看着失魂落魄的宇文明,突然翻手一掌,啪的掴了对方一个耳光。
“叔父!”脸上留下了五个鲜红的指印,宇文明抬起头,茫然地看着宇文垂。
“这一巴掌,打得不是你败给了对手,打得是你败不起,输了便输了,输了阵,不能输人,你这模样,还像是宇文家的子弟么?没得给你爹丢脸。”宇文垂厉声吼道:“今日输了,明日再找回场子来,哭哭啼啼,像个娘们儿一样,能有什么出息?”
宇文明还想辩解什么,宇文垂却是不等他说话,扬手又给了他一巴掌,“你要是没这心气儿,回去之后,我就给你爹说,让你滚回和林去找你娘吧,不要在这里丢人现眼了。”
两巴掌加上宇文垂恶毒的辱骂,终于让宇文明回过魂来,呛的一声拔出刀来,往马上一爬,拨马便欲走。
“你去哪里?”
“叔父,侄儿去与那高远绝一死战,宁可战死,也不受辱。”宇文明的脸血红,一左一右两个巴掌印异常显眼。
“你想我再揍你一顿吗?”宇文垂森然道:“先是失魂落魄,毫无斗志,乱我军心,接着又识事不明,自投死路,我宇文家怎么有你这样不成气的东西!”
“叔父,这也不行,哪也不行,你要让我怎么做?”宇文明吼了起来。
“撤退。”宇文垂看着不远处的孙晓阵营,深深地叹了一口气:“到了嘴里的肥肉,却又飞走了。高远,难道真有未卜先知之能,他是怎么会出现在这里的!”
东胡骑兵拔营,以宇文明为先队,宇文垂压阵,先是缓缓远离战场,离开数里地之后,突然加速,向着辽河方向,急奔而去。
“孙将军,敌人撤退了!”一名校尉看着突然远去的东胡骑兵,一下子跳了起来,大声叫道。随着他的叫声,剩下的不到三千人的征东军齐声欢呼起来,两部在这里僵持了一天一夜,最终却还是东胡人撑不住,退走了。
“孙将军,要不要追击?”一名校尉急匆匆地走到孙晓身边,问道。
孙晓摇摇头:“不争,你马上派人去大雁湖方向,探明那里到底发生了什么?先收敛战死在这里的兄弟们的遗体,再哨探东胡人前进的方向,看看他们是真的退走了还是设下了什么圈套,宇文明走时可有三千骑兵,现在只回来了一千余骑,剩下的那里去了?”
“是不是我们的援兵到了,先前不是说,都督带兵已经正在来大雁湖的途中么?”
“哪能这么快?再说都督可不能算到东胡人会前来袭击大雁糊。”孙晓摇摇头,道。
先锋城中,许原怒气勃发,自从接到了孙晓的信,他便明白自己也好,还是严鹏也好,都被宇文恪给唰了,对方看似大举进攻先锋,统万两城,但根本就是虚晃一枪,醉翁之意不在酒,真正的目的,是要摧毁大雁湖的基地。
如果孙晓还在大雁湖,倒也不用担心太多,但问题是,司令官已经尽起在大雁湖的军队,准备前来支援先锋,统万两城,大雁湖完全是空门大开,东胡骑兵一至,后果不堪设想。但他却无法可施,自己距离大雁湖太远了,即便自己想去救援,也是无能为力。
“就算大雁湖丢了,我也要将你们这些东胡崽子都留在西岸!”磨着牙,许原将桌子拍得砰砰作响,“陈斌在干什么,三天了,三天还没有给我拿下那几架破桥,给我去告诉陈斌,我再给他半天时间,还毁不了那几架桥,他自己提头来见!”
半旬之前,宇文恪率军突然渡河,然后在辽河之上搭起了数道浮桥,将兵马源源不绝地运过河来,许原数次出击,都被对方的骑兵给挡了回来,只能作罢,而在得知宇文恪派出了五千骑兵袭击大雁湖之后,许原联络严鹏,双双出击,严鹏吸引对手主力,由他来进攻这几架浮桥,一旦成功,将对手全部留在这里的希望便大增。
但是宇文恪显然也料到了这一点,在最初的狂野进攻完全吸引了许原严鹏的注意力之后,估摸着宇文垂已经抵达大雁湖并大开杀戒后,便收缩兵力,牢牢地守着这几道浮桥,任由许原狂攻数天,浮桥之前浮尸累累,仍然不能拿下。
也由不得许原窝火,一旦不能拿下这几架浮架,宇文恪便来去自如,而大雁湖的基地和数万百姓,可就要白白丢掉了。
第六百零八章:心比天高,命比纸薄
“你说什么?”像被一条踩了尾巴的猫,宇文恪一下子跳了起来,劈手揪住报信军官的脖令子,怒喝道:“你在胡说什么?”
军官的声音发颤,“大将军,宇文垂将军兵败,现在正在回来的路上,信使已经到了大营,我担心走露消息,影响军心,所以将他藏起来来了。”
“怎么会败?怎么可能会败?”宇文恪颓然松开了军官,后退一步,不敢置信地摇头着,“这一定是征东军的诡计,大雁湖只有五千步卒,而且孙晓已经被我调动起来了,阿垂带着五千骑兵,怎么可能败?”
“大将军,信使说,宇文垂将军本来就要成功了,可在最后关头,高远率领他的红衣卫突然赶到了。”想起那个信使所描述的红衣卫的残烈,军官不由激凌凌打了一个冷战。“宇文垂将军说,要大将军赶紧拿主意,现在高远正在后面穷追不舍,而据他估计,高远应当还有援军在后头。”
宇文恪脸色苍白,短短的时间内,倒是仿佛老了十数岁一般,先前的意气风发此时荡然无存,人似乎也在瞬息之间佝偻了下来,“这样也会败?怎么可能败?”
看着宇文恪有些神不守舍的模样,军官有些发急,“大将军,现在先锋城的许原,统万城的严鹏,像两个疯子一样,投入了所有的兵力,现在我们两条战线之上都告急,赶紧出动骑兵吧,否则几条浮桥万一有失,等高远赶到,我们可就没了退路。”
“对,浮桥。一定要守住浮桥。”宇文恪一下子跳了起来,“传令给田宗敏,不惜代价。守住浮桥。”
“将军,田将军已经守了三天。兵力损失较大,如果不出动骑兵,只怕他难以守住了。”
“骑兵?”宇文恪摇头道:“许原手里还有二千骑兵一直没有动,严鹏手里至少有一千,这三千骑兵从开战以来,一直没有出动,他们肯定在瞄着我们的骑兵。如果让他们缠住,只怕便难以脱身。要是让高远再赶到,可就麻烦了。”
“大将军,那现在我们怎么办?”
“让步卒掩护骑兵先过河。”宇文恪断然道。
陈斌挥刀砍翻了面前的又一个敌人,眼前突然一空,发现自己的前方不远处,已经是奔腾不息的辽河河面,前方竟是再也没有一个敌人,这一轮冲杀,他终于杀透了东胡人的阵形。只是抬头瞄了一眼河水,一个转身他立即转向另一个方向。冲杀过去,而在他身后,是源源不绝的征东军士卒从这个缺口之中涌入。
守卫这座浮桥的东胡人立时便切成了左右两段。而更多的地方,亦正在被从中击穿。
田宗敏叹了一口气,终究是没有挡住,但更让他疑惑的是,宇文恪手下的骑兵为什么没有出动,假如此时又骑兵来掩杀,守住这座浮桥,应当是没有可能的。
“退!”他亦是决断之人,一见事不可违。立时便决定放弃身后的这座浮桥,退向中军方向。哪里还有一座最大的浮桥,在过河之时。这座浮桥可是承担着宇文恪骑兵渡河的重任。
先锋城中,许原看到了浑身浴血的陈斌。
“好样的!”他大力地拍着陈斌的肩头,“这才是我征东军的将领。”
陈斌龇牙咧嘴,这一仗打下来,即便身上穿着最好的盔甲,但这些盔甲也只不过是护住了身上的要害之处,其它地方,也不知受了多少伤,先前恶战之中不觉得如何,此时一停下来,顿时觉得浑身处处疼痛。
“军长,我们已经准备好了火脂等物,只要你一声令下,便可以将这座浮桥化为飞灰。”陈斌道。
“烧了他么?”许原顿了一下,“不,不,不!”他连连摇头:“陈斌,情况有变,这座桥我有大用。你还能战否?”
陈斌一挺胸脯,“当然能战!”
“好,你的师长倪华宗与二师陶家旺现一正挥军逼迫宇文恪中军,你率队跟上,作为预备队,一来好好地休息一下,另外嘛,在必要的时候,就要冲上去给予对手致命一击。”
“明白!”陈斌转身欲行,走了几步,突然又停了下来,转过身:“军长,我们的骑兵,是不是要过河?”
许原怔了怔,突然哈哈大笑起来,“陈斌,有你的,居然能猜到这一点,不错,我们的骑兵要过河,刚刚传来消息,都督已到,在大雁湖大破宇文垂宇文明率领的骑兵,现在都督在前,孙司令官在后,大军正向这里奔来,如果我所料不错,宇文恪这老小子肯定要跑了。”
陈斌顿时狂喜,“我军援兵已至,如果能断了宇文恪后路,可就将他包了饺子,要是这一战将宇文恪留在了这里,河套平原之争,我军可就大占上风了。”
“那是自然,宇文恪心比天高,可是命比纸薄,本来通盘计划没有什么破绽,但偏偏撞上了我家都督向来算无遗策,这一下子撞在了铁板之上,将一条小命可也要送在这里了!”许原纵身狂笑。
陈斌兴冲冲地跑了出去,此时身上那无数的伤口,竟也不感到那么疼痛了。
“公孙义,洛雷,严孝和!”许原转过头来,看着左右三名开战以来,一直在作壁上观的三名骑兵将领,其中公孙义和洛雷是他麾下骑将,而严孝和则是严鹏的第二军将领,开战之后,两人部下骑兵,都不足以与东胡人抗衡,干脆便合兵一处,以求在关键的时候能起到大作用,现在看起来,当初的决定,实在是太英明了。
“陈斌已经控制了一座浮桥,现在你们要做的是,就是以最快的速度过河,拿下宇文恪在对岸的留守人员,然后封住他们的退路,记住,这几天来,步卒们已经流了足够多的鲜血,你们刚刚也看到了陈斌浑身上下都看不到多少好肉了,不要让他们的血白流,这一战,我们要的是一场完美的胜利。”
“遵命!”三人齐齐躬身。
“公孙义,此战由你指挥。如果出了漏子,你知道后果!”许原冷然道。
“明白!”公孙义顿时精神大振,这可是一支超过三千人的骑兵,是第一军和第二军所有的骑兵都集合在一起,也是他公孙义指挥的最大规模的一支骑兵:“要是让宇文恪跑过了河去,我公孙义提头来见。”
“提头倒也不必,只不过这骑兵师长的位置,可就与你无关了。”许原哈哈大笑。“赶紧的,宇文恪现在一定要跳墙了。”
宇文恪现在的确气败坏,因为田宗敏正在冲着他咆哮。一嫁大叔桃花开
“你的骑兵呢?骑兵呢,都什么时候了,你还不投入骑兵作殊死一搏,现在征东军肯定在调集兵马,奔着你的中军来了,等他们到了这里,列开阵式,你的骑兵还能啃得动吗?趁着他们现在还在调集之中,立即布署骑兵,半道而击,将他们隔离开来,我们就还有机会。”田宗敏挥舞着手臂,毫不顾忌帐内大大小小的东胡将领。
“本将指挥作战,用不着你指手划脚,自有统筹安排。”宇文恪怒道:“你丢了浮桥,还敢在这里指手划脚,道本将不敢动用军法吗?”
田宗敏狂怒,“宇文将军,你说这话不怕亏心么?一万多步卒,守卫三座浮桥,每一道桥只能分得三千余人,面对着倍数于我的征东军,我足足守了三天,如你肯出动骑兵策应,怎么会是现在这个结果。现在你派出去的奇兵已经被击溃,敌人正趁势反攻,如果不将正面之敌先行打退,我们想退也退不了。让对方纠缠住,便只有死路一条。此时你竟然只想着让骑兵撤退,你是想将所有步卒都丢给征东军么?”
“骑兵才是我东胡根本!”宇文恪傲然道:“只要我东胡铁骑还在,征东军就不敢放肆,步兵,嘿嘿,训练容易,田将军,我东胡辖下人丁众多,就算这一战,将怕有骑兵都葬送在这里,但只要掩护骑兵顺利撤走,最多半年,便又能给你组成一支万人甚至更多的步卒来,此事不容再议。”
田宗敏气得一佛升天,二佛出地,瞪着宇文恪,喘着粗气,竟是说不出话来,只是指着宇文恪,嘴唇蠕动:“宇文恪,你这样子是要吃大亏的,到时候步兵不保,骑兵也走不脱,必然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左路浮桥已经丢了,对方将领只要脑子正常,必然会派兵直渡浮桥,去堵你后路,此时退是退不了的,孤独一掷,全军出击,至少要打退对方的反攻,才能赢得充足的时间后退。骑兵,只有骑兵,才能扼制对手的反扑。”
“田将军!”宇文恪拍案而起,“你只是我东胡的客卿,不是我的上司,来人啊,请田将军先过河,宇文浩,由你接手指挥步卒抵挡敌人,所有骑兵,准备过河。”
两个东胡卫兵扑上来,一左一右挟住田国敏,便向外拖去,田国敏一边挣扎,一边怒吼道:“宇文恪,你会后悔的。”
第六百零九章:突围
宇文恪认为自己绝不会后悔,当宇文垂袭击大雁湖损兵折将,高远突然抵达,这场战役实际上已经失败了,既然失败已是无法挽回的事情,那么,保持有生力量便是最佳的选择。田宗敏要求他出动骑兵发起总攻,只有两个可能,一个是能击败眼前的敌人,全军撤退,另外一个,就是与敌人打着胶着之势,谁也奈何不了谁,自己被生生地拖在西岸,到了那个时候,等高远一到,自己可就一一败涂地了。
以步卒掩护铁骑撤退,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相对于步卒,铁骑才是东胡的根本。步卒很快就能重新训练出来,但一个精锐的骑兵却不知要多少年功夫。
事实上,在一个时辰之后,宇文恪的骑兵开始撤通之时,他就后悔了。
在辽河的东岸,出现了征东军。整整三千骑兵,在他的队伍刚刚开始渡河,还仅仅只过了数百骑的时候,三千征东骑兵突然杀了出来,战斗并没有什么悬念,先行过河的骑兵在对方的一轮冲杀之后,便荡然无存,而现在,渡口已经被封住了。
许原在这一招上,却是领先了宇文恪不少,几乎是在陈斌一夺下那座浮桥,公孙义的三千骑兵便开始过河。比起宇文恪来,他的反应要更快一些。
这三千骑兵的任务便是封住渡口,将宇文恪的主力留在东岸。
现在,轮到宇文恪没有了任何选择,他必须进攻,全力进攻,在高远没有赶到的时候,击败他的对手。或者突围而去。
事情转了一圈,又回到了田宗敏所说的原点。
在他的左右,分别是许原的第一军与严鹏的第二军。
宇文恪选择了攻击严鹏的第二军。这是田宗敏的建议。当意识到自己的错误的时候,宇文恪第一时间放出了田宗敏。此时自然不是计较的时候,田宗敏毫不犹豫地便提出了攻击严鹏的第二军而不是许原的第一军,那怕这些天来,许原连翻恶战,战力疲惫不堪。
因为许原的第一军,核心部分都是以前的征东军。田宗敏虽然来自齐国,但作为一个一直对燕国有所图谋的国家,对于燕国内能搅动风云的人物。自然都会有详尽的了解。
高远,自然也是他们了解的重点,可以说,这几年燕国的许多大事,都与这个高远有关,许原带着的是高远的嫡系部队,那自然是难以啃动的硬骨头,而田宗敏也清楚,这些天与他拼杀的基本上都是对方从屯垦地救出去的燕国常备军。换句话说,许原虽然伤亡不在自己之下。但他的核心战力还在。
而严氏父子与高远现在的关系有些奇怪,合作多于对抗,而且。严鹏麾下以河间郡兵为主,相比较而言,这些郡兵,自然不能与高远麾下的百战精兵相比。
他们能不能突出去,那就要看能不能突破严鹏的防守。
吃柿子捡软的捏,自然是战斗的不二选择。
宇文垂奉命率部配合田宗敏,牵制住许原,宇文恪亲自率尚没有来得及过河的三千铁骑,进攻严鹏。剩下一千铁骑,他还要用来封住浮桥。以防对岸的征东骑兵突然冲过来。
统万城下,严鹏麾下四千河间郡兵严阵以待。现在不需要守城,而是要阻挡住对手的反扑,当听到宇文恪的大旗正在靠近自己的时候,严鹏哈哈大笑,“果然是将我当成了软柿子,来得好,便让他们见识见识我们河间郡兵是不是有他们想得那么软!”
现在严鹏麾下有七千步卒,其中三千,来自于救出来的屯垦的燕国常备军,相比于这些常备军,严鹏更信任手中的这四千河间郡兵。三千常备军被他放在了侧翼。
宇文明冲在了队伍的最前头,生死关头,宇文恪已经是倾力一搏。
“床弩,放!”河间郡兵阵中,吼声响起,一名校尉重重地落下手中的佩刀,凄厉的啸叫声,立刻响彻战场。
“臂张弩,准备,放!”又一个声音在床弩刚刚扫过冲锋而来的骑兵队伍的时候,又一个声音响起。
床弩造成的伤害并不大,辽河两岸都是一马平川,这种地形,对于骑兵而言,的确是一个更合适的战场,队形散得很开,床弩杀伤力就很有限。
倒是臂张弩的覆盖射击,造成了一定的效果。
冲到百步范围之内,东胡人落马百余人。
此时床弩刚刚绞好第二支弦,而臂张弩已经射出了一轮。
“射!”宇文明弯弓搭箭,嗖嗖三珠连发,在他身后,也是暴起一蓬箭雨,落向已不到百步的河间郡兵阵容。
第二轮床弩射出,又从东胡人冲击的阵容之中犁出一些血槽,但东胡人的还击也适时而至,数十名河间郡兵翻身栽倒。
“床弩兵,持矛,上步!”校尉厉声怒喝。来不及再射出床弩的士兵拾起事先放在地上的长矛,开始向前踏步前进。
“臂张弩,仰角四十五,隔断!”
就在校尉的怒吼声中,第一波冲击终于抵达,没有任何的花哨,骑兵们连人带马,重重地轰上了如林的长矛阵,而第一波攻击的战马,竟然全都被用眼罩罩上了眼睛,战马的奔行,全靠骑士操纵,为的就是担心战马因畏惧对面的长枪而是最后时刻不能冲上去撞击。
马上骑士显然早有准备,当战马刚刚撞上去的那一瞬间,他们已是纵身跳起,手中清一色的都是重兵刃,长枪,大刀,铁棍,铁锤,他们悍不畏死地迎着那些凌空刺来的长枪扑了上去。
长矛如林,血如喷泉,大部分的飞身而起的东胡骑兵在半空之中都被刺中,但他们手中的长兵器也已经落了下来。所落之处,一片混乱。
宇文明很幸运,也因为他身上的盔甲极好,他自身的功夫也比其它东胡兵高出一大截,他幸运地没有被戳死,只是在身上开了几个小洞。
一落下地来,没有丝毫的停顿,他便扔掉了手里的大刀,拔出了腰间的弯刀,在这样的密集的队列之中,短兵刃显然要有效的多。
他咆哮着挥动弯刀,向前冲杀,迎面冲来的是一队队的刀盾兵。
前四排阵容,瞬息之间,便混乱了起来。
严鹏终于变了颜色。
他没有打过这种烈度和这种规模的战争,不像许原,与东胡人较量数年,对于东胡人的路数相当熟悉,可以从容应对,严鹏前半辈子打过的大仗,可能就是与高远的那一场保康与营口的战事,还被生擒活捉了,而现在东胡人拼死一搏,这让他有些震惊和失神,而就是这一震惊和失视,他错过了变阵的最佳时机。
田宗敏在对付陈斌的冲击的时候,当机立断地便放弃了前几排士兵,而有效地重新组织起了新一轮防守,如果不是他手下的兵与陈斌手下的兵差距过大的话,陈斌根本不可能突破对方的防守。而严鹏,虽然家学渊源,自己也的确是一个不错的将才,但初次对阵,迎上这种凶险的场面,应变能力却是不足。稍稍的一个犹豫,便让东胡人向内插得太深,此时他再想重组第二道防线,却已是来不及了。
顷刻之间,严鹏所率河间郡兵的防线便岌岌可危,抵抗这种骑兵集团式的冲锋,挡住第一波攻势是最为关键的所在,因为第一波来的都是死士,当以势不可挡的速度和必死的觉悟冲过来时,的确难以抵挡。而这个时候,是最为考验指挥官的应变能力。
严鹏在这一点上,的确还无法与久经战场的许原,陈斌等人相比。
宇文恪没有想到如此顺利,大喜过望的他,立时变阵,漫山遍野的骑兵在凄厉的号角声中,瞬息之间便转化成了一个个锋矢阵,从宇文明凿出来的缝隙之中插了进去。
“不好!”远方的侧翼阵地,严耀大惊失色,“严军长的阵形要被凿穿了。全军准备出击!”严耀是严鹏的族叔,被他放在这支军队之中担任师长,副师长却是一名原燕国常备军的裨将,罗蔚然。
“在军长阵后,重组防线!”严耀大声喝道。
“不行,来不及了!”比起严耀,罗慰然的眼光显然更毒辣,“军长那里,挡不住了,我们来不及重组阵线,此时过去,也是被对手一冲便垮的下场,师长,截他们的尾巴,难收拾多少收拾多少。这支东胡兵挡不住了,但不能再放他们的后续部队过去。”
“放屁,我们要得是歼灭所有的东胡军,要是放跑了他们的主将,都督怪罪下来,谁来承担?”严耀喝道。
罗慰然一滞,但马上又挺直了身子,“师长,这样一来,我们绝对会惨败的,截击他们的尾部。是现在唯一的选择。”
“你敢违令,信不信我现在就斩了你?”严耀怒喝道。
罗慰然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看了一眼战场,也就是这几句话的功夫,更多的东胡兵已经杀进了河间郡兵的阵列之中,队形已经被冲散了。
“得罪了,师长!”罗慰然一咬牙,大声道:“传我军令,全师变三角阵形,压向敌军尾翼。”
“你敢!”严耀大怒,手刚刚触到腰刀,背上已经被几柄长枪顶上,这三千,都是由燕国常备军组成,严耀身边,只不过十几个亲兵,这一瞬间,却是全都被制住了。
第六百一十章:临阵换将
与严耀不同,罗慰然虽然在常备军中时,也只是一员牙将,但无论是对战场的敏感,全局的意只以及对战场形式的把握,都不是严耀能比的,从辽西扶风开始,一路打到和林城下,他亦见识了太多东胡人的本领,特别是最后的和林城下一战,更是让他对此有了深刻的认识,作为陈斌的同僚,两人都是熊本的部下,能活到现在而不是在和林城下战死,自然有他们不同一般的本领。熊本的先锋军,在和林城下可是伤亡惨重,几近覆灭。
眼见势不可为,罗慰然断然放弃了去拦截宇文恪的想法,而是指挥侧翼三千常备军以严整的阵形向着战场切进,他已经不抱希望去吃掉宇文恪的尾军,但是,只要封住这个缺口,就能将还在与许原纠缠的那些东胡人留下来。
冲破了严鹏阻拦的宇文恪本意是想再冲回来杀一遍,将缺口扩大,彻底击溃严鹏的这几千河间郡兵的,但一看到侧翼隆隆压进的另一部征东军,他仰天长叹一声,悲哀地看了一眼远处,然后毅然决然地拨转马匹,向前飞驰而去。在他身后,残余的两千余东胡骑兵惶惶如丧家之犬,打马紧随着宇文恪而去,彻底抛弃了还在战场之上的同伴。
罗慰然指挥着麾下,重新封补了战场的缺口。被裹协着一齐抵达的这支部队的师长严耀,恶狠狠地盯着他,如果目光能杀人,那现在罗慰然必然已经死了不知多少遍。
“罗慰然,你等着被行军法吧!”他低声吼道。
罗慰然看了他一眼,点点头,道:“我知道,但那个时候我别无选择。严师长,如果按照你的办法,现在我们这支军队。包括军长麾下,必然已经被宇文恪彻底搅散。不要以为他们只有三四千人,但对于没有严整队形的步卒来说,与骑兵对战,基本上就是自寻死路,现在虽然跑了宇文恪,但我们却将剩下的东胡人彻底堵住了,所以,我问心无愧。”他挥了挥手。示意手下放了严耀。
“现在,我随你去见军长,我甘愿领受军法!”
重获自由的严耀,瞪了严耀半响,又回头看了看身后那些愤怒地瞪着他的军人,心里不由抖了一下,“好,只要你还记得自己是一名军人就行,是非曲直,让军长去判断。现在我们就去。”
刚刚战场上发生的一幕,让严耀异常胆寒,他虽然是师长。但这里三千人,全都是原来的燕国常备军,罗慰然一声令下,他们便毫不犹豫地制住了自己,他相信,当时如果罗慰然下达的命令是杀了自己,他们也绝不会有丝毫的犹豫。
好汉不吃眼前亏,在这里,自己是绝对奈何不得罗慰然的。但到了严鹏哪里,一切都由不得罗慰然了。
罗慰然叹了一口气。跟上了大步向着河是郡兵方向走去的严耀。
“罗将军!”
在他身后,一些军官不由自主地喊了出来。都是军人,罗慰然刚刚在战场之上的举动,虽然是从权,但终究是大大地犯了忌。更何况,他们这些人,身份本来就很特殊。
罗慰然回头,读懂了那些兵将眼中的意思,他摇着头,大声道:“弟兄们,几个月前,我们还是东胡人的奴隶,没有尊严,没有人格,今不思明,朝不保夕,但现在,我们重新成为了军人,高都督让我们拿起了武器,重新走上了杀东胡人的战场,我们要对得起都督,不管我如何,你们都要死死地钳在这里,死死地卡住那些被围住的东胡军队。放跑一个,就是对不住我。”
听着罗慰然语气里的绝决,一些军官眼眶子不由都红了。他们自然是都懂军中条例的,知道如果按军法来说的话,罗慰然,当真是一个死字。
但正如罗慰然所说,他们好不容易看到了希望,现在又能怎样?造反吗?或许他们能击败身后的河间郡兵,但以后呢?去草原上做流寇,他们是步兵,可不是马贼,在这里作流寇,只怕不等别人来打,自己就饿死了,更何况,高都督的援兵已经途中,这场大战,征东军可以说是大获全胜,如果此时他们造反,只会白白便宜落入包围圈中的东胡人。
严鹏此时正在忙,他并不是庸才,只是还不能适应这种烈度的战争,宇文恪破围而去,他便知道事不可违,根本不没有动过去追击的念头,此时,他正在重振兵马,再布防线,他已经犯了一次错,不能再犯第二次。
“鹏儿!”远处传来的呼喊声让严鹏皱起了眉头,转过头来,看着大步流星奔来的严耀,冷然道:“叔叔,这是在军中,我现在是第二军的军长。咦,这是怎么一回事,你怎么把罗副师长给绑来了?”
严耀一直等到了严鹏军中,这才悍然翻脸,下令跟随着自己的亲兵绑了罗慰然。
“鹏…..哦,严军长,先前敌贼势大,我本欲带领侧翼部队插向你的身后,布置第二道防线,将敌贼拦住,然后与你前后夹击,将宇文恪这贼酋抓住,但罗慰然,违反军令,更是军前发动兵变,指使他的亲信将我抓住,这个混帐,我现在怀疑他是东胡人的奸细,否则,他不会眼睁睁地看着宇文恪逃跑。”
严鹏瞪大了眼睛,看着罗慰然,他终于明白,先前侧翼部队的插入,并不是自己的叔叔在指挥,而是这个一直很低调的罗慰然。他的心砰的跳动了一下,罗慰然一声令下,便可以抓了名正言顺的这个师的师长,这说明这半年来,叔叔严耀根本不没有掌握这个师的实际权力。
“军长,依军律,罗慰然当阵前斩首示众,以儆效尤。”严耀看着脸色突然垮了下去的严鹏,大声道。
罗慰然低头不语,显然,他并没有打算为自己辩解。
严鹏忽然笑了起来,大步走到罗尉然身边,亲手替他解开了绳索,然后向着罗慰然深深弯腰,“罗将军,我要感谢你。”
本来已经准备承担责任,坦受军法的罗慰然被严鹏突如其来的举动吓了一跳,赶紧侧身让过严鹏这一礼,“严军长,严师长所说不错,我所作所为,为军法所不容,请军长责罚!”
严鹏摇头,“如果真按照严师长所说的那样做,现在我们这里已经是尸横遍野,不但宇文恪要逃出去,只怕拉在后面的宇文垂以及那些东胡步卒都会逃出去,我们辛苦布下的局面就此功亏一篑了,如果真是这样,我严鹏就成为了罪人,我要谢谢你,是你挽救了局势,挽救了我。”
他苦笑一声,“可是即便如此,等都督来后,我也要向他请罪,因为我料敌不明,指挥不当,让宇文恪跑了。”
“鹏儿,你在说什么?”严耀大惊失色。
严鹏转过身来,“叔叔,从现在起,你的职务被解除了。”
“什么?你要撤我的职?”严耀不可思议地的看着严鹏,“我可是你的叔叔,打仗亲兄弟,上阵父子兵,你忘了大哥跟你说过的话么?”
“没有忘!”严鹏道:“但是我是征东府北方野战集团军第二军的军长,我必须得为我麾下上万兄弟的性命负责,严师长,从现在起,你接替严耀指军第四师。你的任务就是,不惜代价,也要给我守住防线。”他苦笑着回头,看着仍在整顿队形的河间郡兵,“他们只怕一时之间,已经不能发挥出最大的能力了,刚刚一战,已将他们打寒了胆。”
罗慰然呆了片刻,这才反应过来,一挺胸膛,直直地站在严鹏身边,“慰然必不负所托,但教一个东胡兵冲我的阵地,慰然提头来见!”
严鹏点点头,“你去吧,那些东胡人一战中破了我的防线,拉在后面的宇文垂说不定还会再来第二击,他们是料准了我们这里就是一个软柿子啊。”看着身后的河间郡兵,严鹏神色黯然,平素看着自己的河间郡兵演练阵容,变幻阵形,与许原的第一军似乎并没有什么差距,但真正到了战场之上,分别可就大了,河间郡兵现在还差了一股精气神儿,少了一种意志,而自己,也正是如此。
看着罗慰然大步离去,严耀不由大怒,“鹏儿,你昏头了?”
严鹏冷然看着严耀,“叔叔,等这一战结束,你回积石城去吧,父亲哪里也缺人手,你回去帮他吧!“
严耀顿时为之气结,“好好,你竟然帮着外人,行,我回去,我跟你父亲好好说说今天的事情,看你如何跟他交待。“
看着严耀怒气冲冲而去,严鹏却是苦笑,“是啊,我的确要交待,但却不是对父亲,而是对高都督如何交待。”
事实也正如严鹏所料,宇文恪的成功,让宇文垂看到了希望,他放弃了在去防守渡口,而是集结了浮桥的一千骑兵,再加上自己手下还剩的一千余骑兵,向着这个方向再一次发动了进攻。但是这一次,他遇到的不是没有打过多少仗的河间郡兵,而是憋着一股劲的原燕国常备军,现征东府北方野战集团军第二军第四师。
宇文垂在罗慰然面前碰得头破血流,这些燕国常备军,原本就是燕国的精锐,一国之精华,岂是那么容易对付的?即便在第四师面前丢下了数百具尸体,第四师的阵容依然巍然挺立。
第六百一十一章:世上再无河间郡兵
宇文垂与田宗敏的所有努力,都在征东军面前碰得头碰血流之后,他们的活动空间,已经被压缩到了方圆不到三里的一片区域内,对于还剩下两千余骑兵和近五千步卒的军队来说,这几乎已经没有腾挪余地,说是与敌人鼻息相闻也不为过。而随着高远率领红衣卫赶到之后,宇文垂更是陷入到了绝望之中。
“都督,可想死我了!”许原满心欢喜地大步走到高远身前,先了一个军礼,接着道:“都督喜事连连,先是纳贺兰教头为妻,接着夫人又有了身孕,属下远在辽河,亦只能遥祝都督事事顺心如意了。”
高远大笑着翻身下马,指着远处耸立的先锋城,“许原,真正想不到,一年时间,你居然就让这里耸立起了这样一座坚城,这可是我们占据河套平原的桥头堡,你干得不错。”
“都是都督料敌先机,属下才抢先一步在这里站稳了脚跟,等打完了这一仗,咱们才算真的再河套平原扎下根来。”许原道。“眼下宇文垂步骑还接近万余人马,必然会垂死反抗,属下也正头痛呢,不过都督一到,自然是水到渠成,属下也不用费脑筋了。”
他大笑起来。
“你倒是会偷懒!”高远笑着点头。
许原之后,倪华宗,陶家旺,公孙义,洛雷四人亦上前参见,这都是以前征东军的老人,高远都是认得。
“属下陈斌,参见都督!”陈斌排在最后,走到高远面前,向高远行礼,却有些不自然,对于这位名声卓著的征东军首脑。他却是第一次见到。
“陈斌,许军长在给积石城的军情奏报之中,可是没少提你。我们征东军能在短短一年时间之中站稳脚跟,扩大实力。并拥有了击败宇文恪的实力,你居功甚伟,可以说,没有你,就没有征东军在河套平原今日的成就。”高远道。
听到高远对自己如此高的评价,陈斌不由有些惶然,“都督言重了,末将实不敢当。这都是许原长运帱帷幄,末将只不过是适逢其会罢了。”
高远大笑,“不用谦虚,我征东府赏罚分明,是你的就是你的,当然,许原的功劳也跑不了。对了,许原,那个最早发现腾格里屯荒点的斥候慕秋呢?现在怎么样了?”
“都督,这小子现在已经我第一军斥候营的营长。此时正在外围警戒哨探,却没有在这里。”许原道。
“哦,升得挺快嘛!”
“嗯。这小子机灵,实力也不错,是个干斥候的料子,不过在升他官之前,我却是狠狠地打了他一顿板子,不遵军令,擅自深入,令同队战友陷敌,这都是罪过。功不掩罪,赏是赏。罚是罚。”许原道。
“嗯,你如此处置。倒也合情合理。”高远微笑着点点头,“走吧,许原,带我们进城,去看看你在这里的成果。”
许原闻言却也是有些赫然,“先锋城说是城,其实也比一个城堡大不了多少,不过再过个一年半载,我将另外两个大营连接起来之后,那可就固若金汤了,都督,请!”
先锋城现在的规模的确不大,比起扶风城,还要小一些,不过一左一右另外两个已经立起来的大营将来与先锋城联结之后,便能形成一个规模不小的城市,更重要的是,因为地处河套平原这个注定要战事连绵的地方,先锋城完全是一座军城,特别是城内的设施,完全是依据军事的需要而修建,踏上先锋城的城楼,一眼便能看到远处的东胡人大营。
“此战过后,辽河以西可定矣!”许原骄傲地道:“都督,接下来,我们当进军东岸,步步进逼,直到全部拿下河套平原。”
“稳固西岸,同时将触角探过辽河,索普不会轻易认输的,东岸,肯定还有连绵不断地争斗,我来此,就是为此!”高远笑着说,“不将他打痛,打怕,他就不会死心。”
“当将他打怕,打疼,打得死心不敢再将手伸到河套平原上之时,可也是我们将绞索套到他们脖子上的时候,他们挣扎,咱们便迅速地勒紧,他们不挣扎,我们便慢些勒,总之,他们最后也是一个死字。”许原摇头晃脑。
“那有这么容易,宇文恪这一次大败而归,下一次来的,肯定要难对付的多,说不定就是东胡的宫卫军了。”高远摇头道。
“管他什么宫卫军?来了照样一刀砍了。”
“宫卫军是东胡的精华,万万不可大意。陈斌,你应当与宫卫军交过手吧,他们实力如何?”高远将目光投向后方的陈斌。
“回都督,在末将跟随熊本大将军在和林城下那最后一战之时,的确有宫卫军交过手,熊大将军知道对方的厉害,所以防守极其严秘,但宫卫军倾力一击之下,我们一个千人方阵,不过支撑了一刻钟,便告溃散,宫卫军的实力,比起一般的东胡军来说,的确要高了数个档次,如果我们下一战当真会碰到宫卫军的话,那么一定要小心。”陈斌道。
高远点点头,“熊本大将军被扣在和林么?”
陈斌有些黯然地低下头,“是的,我们听说熊本大将军是能回去的,可是因为被扣的这五万燕国常备军,熊大将军不愿先行回国,而是要等着最后一批士卒被释放之时才肯回去。”
“熊本将军不愧是条汉子,从辽西开始进攻之时,他便是先锋,一路打到和林城下,面临绝境,仍是奋战不休,可惜了,陈斌,你也不用如此灰心,也许用不了五年,我们便能将那些仍在陷在东胡的同袍全都救出来。对了,如果我派人去和林救熊大将军的话,熊大将军愿意离开哪里么?”高远问道。
陈斌思索片刻,摇头道:“熊大将军肯定不愿意离开,他是自愿留在和林的。而且,而且……”
“有话直说无妨!”高远笑道。
“以熊大将军的性子。就算都督将他救出来,他也绝不会为都督效力的。”说到最后,陈斌的声音已经低得如同猫语了。
“霍。他算个什么!”许原冷笑起来,“难不成咱们还求他不成。”
“我倒从没有想过让熊大将军为我征东府效力!”高远笑道:“不过陈斌。你愿意一直为我征东府效力么?”
陈斌身子一震,向前一步,大声道:“末将愿为征东府效力,绝无二心。”
“好,比起已经垂垂老矣的熊大将军,我更看好你们这些年轻的将领,陈斌,在我征东府。只要你有能力,有本事,便不会有人挡着你的路,好好干吧,我希望你有独挡一面的时候。”
“多谢都督!”陈斌不由大为欢喜,高远这可是许了他一个前程,作为一个没有背景,没有后台的燕军将领,作到一员裨将已经快是极限了,但他一入征东府的大门。许原丢给他的可就足足的一支五千人的大军。这在以前的燕国常备军中,他是怎么也不敢想的。
“都督,严军长他们过来了!”许原指着城下远处。一行数十骑正打马狂奔而来。
严鹏踏进房门之时,心中着实有些忐忑,相比于许原在河套平原的战绩功劳,自己与他实在差得太远,特别是先前一战,从自己这里走了敌军主帅宇文恪,还不知道都督会如何处罚自己,可以说,如果这一战有什么污点的话。这个污点便结结实实地是自己染上去的。宇文恪一走,河套平原之战。说不定还会出现什么变数。
看到高远的时候,严鹏二话没说。竟是直接跪了下来,他这一跪,跟在他身后的第二军将领立即跪倒了一溜。
“都督,末将前来请罪!”严鹏低头道。
在严鹏进城的时候,许原已经是言简意赅地将这一战的大致情形说了一遍,最后如果不是严鹏的河间郡兵有些软,宇文恪应当是跑不了的。但事已至此,已是多说无益,而且最后他的补救也算是得力,当真是让宇文垂和那几千步卒也从他哪里溜走,那才算是真正的不可饶恕。
高远走过去,双手亲自扶起严鹏,“战争,本来就是充满了变数的,世上没有十全十美的战争,河间郡兵第一次经历如此大型,猛烈的战斗,有些不适应也是正常的,更何况,你的补救措施也很到位,虽然走了宇文恪那点残军,但已经不碍大局。”
说到这里,严鹏更是惭愧,“回都督,最后时刻,末将指挥下的河间郡兵实在是已经溃乱,最后率军堵住缺口的是末将麾下罗慰然师长。”
“罗慰然?”高远却是没有听过这个名字。
许原立即凑了过来,低声道:“罗慰然,与陈斌一样,以前都是燕国常备军的一员裨将,先前担任第四师的副师长。大战起时,他在侧翼,听闻,听闻……”
“怎么回事?”
“第四师师长本是严耀,听闻在最后关头,严耀本是要挥军去堵截宇文恪的,但这罗慰然却拿下了严耀,自己指挥第四师堵住了缺口,事后严鹏没有处罚罗尉然,反而夺了严耀的师长之职,由罗慰然担任了。”
高远点点头,“严鹏也算是亡羊补牢了,这事儿总算做得不错,如果真如严耀那般行事,只怕我们这河套一战,就是虎头蛇尾了。严鹏,此事到此为止吧,经过这一战,相信你也看到了许多,学会了许多,吃一堑,长一智,希望下一次河间郡兵会让我眼前一亮。”
严鹏满脸通红,点头道:“都督,自此以后,再没有河间郡兵,只有征东府北方野战集团军第二军,末将请求都督对河间郡兵进行整编,改组,请求调入原扶风军老兵入第二军担任军官。”
高远一怔,看着严鹏半晌,突然哈哈大笑,“你倒是胃口大,扶风军的老底子可没剩下多少,现在散在各部之中都是各部的顶料柱,你想要,别人还不会给呢。”
“都督,经此一战,我深深体会到了河间郡兵与其它部队之间的差距,我知道这些老兵都金贵,但都督亦不希望我第二军以后成为大军的拖累吧,所以请都督成全。”
看着严鹏,高远沉吟了一下,“这事儿,你与严议政商量一下再说吧?”
“不必了!”严鹏断然道,“此事,末将便能作主。”
高远想了想,“既然你如此坚持,等到孙晓到后,你与孙晓,许原等人商议此事吧。当时候如果还缺人,我便从亲卫营中给你拨几个去。”
“多谢都督!”严鹏大喜。
第六百一十二章:更高的天空
让严鹏统率下的河间郡兵保持独立是当初严圣浩率河间郡投降高远的条件之一,高远也的确是说到做到了,但这不能不说是征东军的一个隐患,严圣浩想让河间郡兵来河套建功立业以证明河间郡的价值,高远也是二话不说,当即便让严鹏到了这里,对于河间郡兵的能力,高远并不是不清楚,或者严圣浩还有严鹏都很自傲他们这支最后的部队,但很显然,他们都过高地估计了这支部队的能力。而高远很清楚,却不想去说破,有些人,必须撞了南墙才知道回道,有些事,说得早了,不但起不了最好的效果,说不定还要有反作用。
所幸的是,严鹏省悟得过早,虽然这省悟是用无数士兵的鲜血换来的。让河间郡兵自愿地接受整编,这便是高远想要的。
而除此之外,他收获更大的或许是罗慰然与陈斌两名原燕军将领,两个人有很多的共同点,都在熊本手下效力,都出自平民家庭,如果没有什么意外的话,他们两人走到裨将这一步,已经是他们军旅生涯的顶峰了。一个出自平民的士兵,十几年的时间,硬生生地靠自己的能力一步一步走到裨将这个位置,那就绝不会有弱者。
实则上,他们两个能在熊本的先锋军中最后存活下来,已经证明了他们的价值,而与宇文恪的这一战,两人更是体现出了远高于一般人的能力。
现在两人在征东军中,都算是手握重兵了,也许,在燕国常备军中,他们永远也无法想象会有今天的地位,他们或者对燕国常备军还有那么一些眷念。但高远相信,用不了多久,这两个人就会成为征东军之中的栋梁。
上官宏轻手轻脚地走了进来。“都督,陈平来了。”
收回思绪。高远道:“让他进来。”
陈平有些惶恐,他不知道高远单独召见是干什么,心中实在有些忐忑,高远,他自然是久离大名的,从辽西进兵之时,他就听说过无数有关他的故事,与他一样。都是平民出身,但不同的时,短短的五年时间,这位高都督已是名震天下了。没有那个男人,不想叱咤风云,纵横天下的,私底下,像他们这样的人,都视高远为心目之中的偶像。
罗慰然已经随着严鹏离开了先锋城回到了自己的部队之中,而两人见面之后。甚至连私下里聊一下也没有做,不是不能,而是不愿。两人的身份都有些尴尬,在这样一支军队之中,都手握着重兵,任何异样的举动,都有可能遭人疑忌,两人都是小心谨慎之人,他们这样出身的将领,如果不是小心谨慎,也不会有今天。
走进房中。高远正低着头在批阅着一份报告,陈平没有打扰。而是仔细地打量了一下眼前的这位让他一直都心折不已的征东将军,比起自己。高远年轻的让人嫉妒,二十多岁的年纪,便已经手握数郡之地,掌控数万雄兵,跺一跺脚,不说整个天下,燕国反正是要震三震的。而自己,已经三十有七,却还只混到了一个裨将的位置,最后还可耻地成了俘虏,虽然那不是自己的过错。
想到这里,他有些悲凉,相比起自己的很多同僚,自己已经算是幸运的了,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本来以为自己的军旅生涯已告终结,但没有想到,还有手掌数千兵马,向着敌人发起决死冲锋的那一天。
心中微微一颤,看着那个仍然在奋笔疾书的年轻人,莫非自己人生的转折点,会在这个人身上实现么?他亦是平民出身,他重用的将领,除了严鹏,基本上都是寒门,像孙晓,许原,他们,一个个都在他的体系之中身居高位,自己的本领可并不比他们差。
高远手里虽然在写着字,但却一直将注意力放在陈斌的身上,感知着他的目光,他的呼吸,从急促到平稳,再到急促,最后终于完完全全地放松了自己,高远微笑着抬起了头,“陈平将军!”
“都督!”陈平行了一个军礼,高远注意到,他行得是征东军独有的军礼,并不是燕国常备军中通行的礼节。
“坐吧!”指了指身边的一把椅子,高远笑道。
“都督面前,哪有我的座位!”陈平摇头。
高远笑道:“军中都是袍泽兄弟,眼下又不是行军打仗发号施令的中军帐,你可能不知道,许原他们到了我这里,向来都是拉椅子便坐,看到好东西便往怀里塞的家伙,不必拘束。”
陈斌踌躇了一下,大步走到椅子前,四平八稳地坐下,双手放在膝上,上身挺得笔直。
“你在征东军中,过得可还如意?”高远身子向后靠在椅背之上,十指交叉,很是轻松随意。
“很好,如果不是许军长派出军队,救了我们这些人出来,现在只怕我们还在东胡人的皮鞭之下,替他们垦田,到了这里后,许军长不但让我们重新拿起了武器,更是对我们这些人与征东军其它部一视同仁,我甚至可以指挥一支五千人的作战部队,这在以前,我是想也不敢想的。”
高远哈哈一笑,“许原知人善任,也是你有这个本领,他才会给予你这个机会,同样的,你做得很不错,没有辜负他的信任。”
“士为知己者死。”
高远点点头,“今天我找你来,主要是向你征询一下东胡军队的情况,也不怕你笑话,世人都道我是东胡的克星,说什么我与东胡人作战,百战百胜,从为有过败仗,这其实是说胡话,不说别的,单是去年我们的东征,我可是夹着尾巴从东胡逃出来的。所以,我非常想了解东胡军队,特别是他们的宫卫军的具体情况。”
听到高远提起去年的那一场战争,陈斌眼中露出了痛苦之色,但转瞬之间,却又化为了一片凶戾。两种神情在眼中一闪而过,却仍是没有瞒过高远的眼睛。
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回都督,从辽西进入东胡控制区之后。我们先锋军打得一直都是硬仗,从开头的不堪一击。慢慢的开始势均力敌,到得最后,我们在和林城下,终于与他们的宫卫军硬碰硬的打了一仗。”
他抬头看着高远,“宫卫军与其它的东胡军队是截然不同的。”
“说详细的一点,怎么不同?”
“宫卫军的人数并不多,绝不会超过三万骑,在和林城下与我们打最后一仗的。不到一万骑。”陈斌仰着头,微闭着眼,脑子里不停地闪过那最后一战的血腥场面:“与一般的东胡军队作战不同,宫卫军作战,有着严格的作战队形与阵势变化,反应之迅速,应变之快,都是末将平生之仅见。我们燕*队,骑兵不多,因为平时更注重这种阵形的变幻。以便依靠团队的力量与敌作战,而一般的东胡军队,并不在乎这个。他们更多的凭借着高超的马术和骑射猛攻猛打,这样的军队,顺风仗还好说,一旦打逆风战,并不能持久,当然,这也是游牧民族的特性所决定,但他们的宫卫军,却颠覆了我们的这个念头。因为他们高超的骑艺,使得他们变幻阵形更加游忍有余。许多我们以前燕军设想过的一些战术,因为骑兵的素质无法完成,但在他们手里,却是轻松自如.我们先锋军,算得上常备军中最能打的部队之一,但最后在和林城下,仍然被他们击溃了,那种感觉,有些绝望.”
“当时你们还剩下多少人?”高远问道
“当时先锋军还剩下不到一万人.”陈斌道,但他紧接着说:”可是都督,说起来骑兵人数与我们差不多,但当步兵列成紧密的战阵之后,骑兵人多并不足畏,因为他们可怕的只是第一轮冲击,所以到时我们还是抱着必胜信念的,当然,结果给了我们重重一击.”
高远眉头紧皱,陈斌并不是一个怕死的人,从他在这一战中的表现便可以看出来,但他明显,对宫卫军心中已有惧意
“此战过后,你想过如何击败这支宫卫军了么?”高远问道
陈斌神色终于振作了一些,”当然想,做梦都想,但是一直没有什么好的办法,除非有一支与他们战斗力差不多的骑兵,直到我到了征东军中,才看到了一丝希望.”
“哦,你认为征东军有能力对抗他们?”高远讶然问道:”说实话,我并不认为征东军的战斗力要比常备军高上多少?”
“征东军有一样对付骑兵的利器!”陈斌道
“你是说臂张弩.”
“是的,臂张弩.再配上更长的长枪.现在军中的制式长枪多为两米出头,对付一般的东胡部队还行,但对付宫卫军,不行,至少得有四米长.”
“四米长?”高远惊问道
“是,四米长,没有必要用上好的材料,只要给一根长四米的木杆之上,配上一个铁枪头就行了.这样可以大量装备给步卒.以臂张弩进行覆盖射击,先尽可能地进行远程打击,再与对方阵战,以这种长达四米的长枪攒刺,当可胜之.”
“需要付出多大的代价?”
“那要看具体情况.”陈斌实话实话,”如果在我方有准备的情况下,伤亡可以控制在二比一,而且大量的伤亡只会出现在双方接触的那一个短短的时间内,之后便会尽入我军掌控之中,如果我方准备不足,那就没有丝毫胜算.”
高远倒吸了一口凉气,这岂不是说,他们三万宫卫军,自己要拿六万人去填
“既然你认为这个办法可行,这件事便交给你去做.臂张弩,你要多少,给你多少,你刚刚所说的这种长枪,不费事,想来你自己便可以做好,你需要多长时间的训练?”
“三个月到半年.”
“好,就以此为期限,想来半年之后,我们便会碰上对方的宫卫军了,到时候,希望你不要让我失望.”高远道
“必定不会!”陈斌霍然站了起来
高远看着对方,突然笑问道:”陈将军,如果有一天,你可以回到燕国常备军中去,你会回去吗?”
陈斌愣了一下,突然笑了起来,”都督,我在常备军中,只是一个小小的裨将,带兵不到千人,还得事事看一些人的脸色,时常担心连这个职位都保不住,每当有一些世家子弟下到军中来渡金的时候,我们都胆战心惊,但到了征东军中,我现在带着五千人的军队,更有与东胡人厮杀的机会,我在常备军中的路已经走到了终点,但在征东军中,我的旅程才刚刚开始.”
高远大笑,合掌道:”此言大善,好好干吧,征东军能让你得偿所愿,你能飞多高,我便能给你多高的天空.”
第六百一十三章:扫荡
有人欢喜,自然就有人忧愁,在征东军欢欣鼓舞的时候,东胡军队却是陷入到了一片绝望的死寂当中。整个大营里步骑扰共虽然还有七八千人,但谁都知道,他们已经是翁中之鳖了。这种绝望的情绪,随着他们被围第三天,贺兰燕,孙晓两人率军赶到而达到顶点,就算是最愚钝的小兵,也知道对手即将发起总攻。
事到临头,这几天一直处在暴燥情绪中的宇文垂反而镇定了下来,坐在自己的大帐之中,用一块布仔细地擦拭着自己的弯刀,一下一下,特别用力,直到将刀擦得锃亮。
田宗敏默默地走了进来,坐在宇文垂的对面。
“征东军的总攻马上就要开始了!”他看着宇文垂,道。
宇文垂抬起眼睑,讥讽地看了一眼田宗敏,“傻子都知道,田将军,你是要来跟我说,事不可为,不如先向对手投降,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么?”
田宗敏呵呵一笑,“如果我是带着齐*队面临这种境地,我一定会这么做的,但现在,却不行。”
“为什么?”宇文垂有些诧异。
田宗敏苦涩地一笑,“宇文将军,你是一个纯粹的武将,有些事情,你不懂,我不能投降,不能被俘,甚至连尸体也不能被征东军拿到。我是齐*人,我奉命来到东胡,帮你们训练步卒,帮你们与燕人作战,但这都是秘密的,当然,这其实也算不得什么秘密了,但只要我们不落在对方手里,齐国便可以不承认。我这么说。你明白了么?如果我们这些人落到了征东军手中,高远一定会将我们交给燕国朝廷,而燕国朝廷会拿着我们去找齐国朝廷。在中原,你们东胡人也好。还是匈奴人也好,都被视为蛮夷,是中原人的共敌,如果被人抓到了把柄,朝廷会很为难。”
他停顿了一下,“所以,我是来向宇文将军告别的。”他站起来行了一礼,“很高兴于你共事一年。”
听完田宗敏的话。宇文垂先是怔了怔,然后站了起来,“何不与我一齐作最后的决死一战,男儿战死沙场,也没有什么好后悔的。”
田宗敏摇头,“不,这一战,有我没我已经没有什么关系了,多杀几个少杀几个,与大局无关。我先前说过,哪怕是尸体,我也不能落在征东军手中。”
向宇文垂行了一礼。田宗敏转身走了出去,看着田宗敏的背影,宇文垂怔了半响,深深地向着对方弯下腰去。等他直起腰来,眼前早已没有了田宗敏的身影。
他转过身来,慢慢地往身上套着一件件甲胄,这些盔甲,这两天他也擦拭得干干净净,连以往遗留在缝隙之中的积存久远的血垢也被他细心地清理了出来。穿好盔甲。将弯刀别在腰带之上,再提上一柄大刀。大步走出了大帐。
帐外,他的亲兵牵着他的战马。早已等候在外头。
伸手抱住马头,狠狠地婆娑了几下,马儿伸出长长的舌头,舔着他的脸郏,宇文垂哈哈大笑着翻身上马,缓缓向外走去,大营的空地上,最后的两千骑兵已经整装待发。
“出发!”没有任何多余的话语,宇文垂拨刀走在了队伍的最前头,一队队的骑兵,跟在他的身后,鱼贯而出大营。
在远方,征东军早已经严阵以待。
宇文垂眯起了眼睛,看着对面那飘扬的高字大旗,看着旗下刺人眼球的血红战衣,他知道,高远就在哪里。
“全军突击,目标,敌人中军!”宇文垂冷然喝道。
东胡骑兵开始碎步向前,然后一路小跑,行至一里左右,陡然加速,两千骑兵如同一股洪流,狠狠地砸向了征东军中军高远所在处。
“狗急跳墙了!”贺兰燕一甩满头的长辫,冷笑着道:“这一战,交给我们黑衣军吧!”
高远微微一笑,“困兽犹斗,不要小瞧了对手,他们有两千骑兵,你只有五百骑。”
“两千骑在我眼中犹如土鸡瓦狗!”贺兰燕笑道:“你却观战,看我杀敌。”
高远摇头,“你能打胜,我并不怀疑,但打胜之后,你这五百黑衣卫还剩多少?难不成你又因积石城去新招一批从头再训练?”
贺兰燕一愕,“哪有这么不堪?”
“对手存了必死之心而来,不是那么好对付的。上官宏!”高远喊道。
“末将在!”
“你率亲卫营正面迎击宇文垂,燕子,带着你的五百黑衣军,截断他们的尾部,先吃掉这一股,再回头来与上官宏联手。”
“为什么不是我正面迎击?”贺兰燕不服气地道。
高远脸色一寒,拉下脸来,“贺兰将军。”
听到高远的语气不善,贺兰燕一吐舌头,“好了好了,尾军就尾军好了,这么凶干什么?要吃了我啊?”
一语说完,满头小辫飘扬,竟是扬长而去,看着她的背影,高远不由苦笑,以后再也不能让这个丫头跟着自己出征了。
上官宏提着他的大铁棍,跃马而出,在他身后,红衣亲卫营如同一片流动的火海紧紧相随。
“锋矢阵!”上官宏高举铁棍,大声喝道。
“我为锋锐!”杨大傻一声厉喝,跃马上前。在他身后,第一边的一百多人以杨大傻为箭头,迅速组成了攻击阵容。
“我为锋翼。”
“我为锋卫!”
一声接一声的厉喝之声响起,在激昂的战鼓声和马蹄声中,火海一般扑出去的红衣卫们在高速的奔行之中,转瞬之间形成了一个巨大的箭头模样的阵形,滚滚迎向已经只有数百米远的东胡骑兵。
“组阵!”另一边,贺兰燕喝道。
黑衣骑士们摧动马蹄,以贺兰燕为中心,一层一层地裹了上来,一个稍微有些狭长的长方形出现在众人的眼中。
“出击!”
五百余名黑衣军几乎在同时摧动战马向前。他们的速度也越来越快。
“举枪!”
哗的一声,五百柄长枪同时斜斜向上。远远看去,就如同一片移动着的钢铁丛林。
看着那五百名黑衣军整齐划一的动作。高远微微有些失神,这让他想起了某个时代之中。曾经威震天下的重骑兵,那些连马都披上甲胄的如同坦克一般在战场之上横冲直撞地碾压敌军的重甲兵。
只可惜,威力的确巨大,但花菲也是天文数字,更何况,这样的重骑兵如果拿来与东胡的轻骑兵作战的话,高远相信,失败的一定是重骑兵。不过以后有了钱。还是要组建这样一支重型骑兵,这样的重骑兵对付东胡人的轻骑不行,但在将来的某个时候,对付结成方阵的步兵,倒是一件不二利器。
身为锋矢的杨大傻自然不知道大战在即,身为主帅的高远,此时的心思早已不知飞到什么地方去了,在高远看来,这一战根本没有什么悬念,自己甚至不需要投入公孙义的那支骑兵便可以解决问题。
“哟嗬!”杨大傻手里的陌刀狠狠地劈了出去。与冲在前方的一个东胡人的大刀重重地撞在了一起,杨大傻身子猛地后仰,握在手中的陌刀刀杆剧烈的跳动起来。几乎要从他手里脱手飞出。而他的对手,在这猛力一撞之下,整个人竟然向后飞了出去,一边飞,一边吐着血,他手里的大刀的刀锋,已经有半截被劈得不知去向。
他是东胡宇文部的一员勇将,力大无比,但他从来没有想到。单纯的比力气,对面的这个丑陋的燕人。居然也比他强,人飞在空中。视线已经模糊,但他还是竭力想要看清对面这个人的模样。什么也没有看到,他卟嗵一声坠往以后头源源不绝的马队之中,一根硕大的马掌踩在了他的胸膛之上,喀嚓嚓的脆响,也不知断了多少骨头,他的上身向前仰前,更多的血从嘴里喷出来,但下一刻,一切都结束了,又一只马蹄落在了他的脑袋上,卟的一声,便如同踩碎了一只西瓜。
杨大傻当然不会去关注一个注定要死的家伙,此时他正手忙脚乱,一刀劈飞了敌人,自己也是中门大开,迎面而来的一名东胡骑兵手中的长矛毒蛇一般地直捅他的胸堂,而此时,他的两只手臂还在不停地颤抖,想要收刀挡格,却是有些力不从心。
眼看着杨无敌就要被一枪穿心,两柄陌刀从旁边探了过来,一柄格开了长枪,另一柄一个横扫,便将对面的东胡兵的脑袋砍掉下来。
是梅华与吴崖。两个人一直便在杨大傻的身侧,作为锋矢的卫锋。
“干得漂亮!”杨大傻难得的称赞了一声两个在他眼中仍是菜鸟的家伙,“给你们一个及格分。”
梅华嘿的一声笑,看着杨大傻还在颤抖的手臂,大声道:“我为锋矢!”
杨大傻也知道此时不是称能的时候,战马一顿,梅华已是与他互换了位置。
红衣卫如同楔子一般深深地插入到了东胡骑兵中央,而在东胡骑兵的侧翼处,五百黑衣军便如一把开山巨斧,平平地削了过去。没有停顿,每骑之间那一米的空隙,对于骑兵来说与步兵挤在一起没有两样,没有什么花哨的动作,唯一的战斗动作就是刺。不停地刺。
他们就这样平平地削了过去,转眼之间,东胡军尾部的二百余骑兵便没有一个还在马上。杀了一个通透的黑衣军军队形在原地就这样硬生生以一条边为轴扭转了过来,看得在远处观阵的公孙义洛雷眼角一阵乱跳,红衣卫生勇他不意外,但这黑衣军是从哪里冒出来的,打起仗来,怎么这么怪异。
第六百一十四章:最后的华丽之舞
宇文垂率部作最后一击,自然其势汹汹,只是他们面对的是高远的亲卫营,这一千余人在数天之前,刚刚在正面作战之中击溃了宇文明率领的三千东胡骑兵,又哪里在乎这些虽然在作困兽犹斗但实则已是强弩之末的对手。
以杨大傻的第一连作为锋矢的红衣卫如同一把烧红的大凿子,轻而易举地凿穿对方的阵形,将东胡兵切割成一片一片,然后,黑衣卫便来了。
一个打散,一个收割,红衣卫与黑衣军虽然是第一次作战,但却配合的异常默契,与其说这是一场战争,倒不说一场屠杀,只不过被屠杀者仍在竭力反抗而已。
宇文垂手里的大刀已经被斩去了半截,刚刚红衣卫才击穿了他的中军,他亲手训练出来的亲卫们,在对方摧枯拉朽的攻击之下,只是稍稍支撑了片刻,便被打散,他虽然亲手斩下了两个红衣卫的脑袋,但却无法保住自己的中军,当红衣浪潮从他眼前掠过之后,他的身边,只剩下了十数名亲卫,孤零零的宇文大旗仍在空中飘扬,却显得那样的凄厉无助。
“高远,可敢与我一战?”宇文垂扔掉了手里断了半截的大刀,反手拔出腰间弯刀,猛摧战马向前狂奔,高远的帅旗,此刻距离他只有不到千米,快马冲刺,也不过是几个呼吸之间的事情。
宇文垂知道自己今天要死了,但他不想死在这些默默无闻的大头兵手中,即便是要死,他也希望斩下自己脑袋的人是一个赫赫有名的大人物,自己是高高在上的贵族,怎么死在贱民手中?
他冲向高远,他希望高远能够前来迎战,他希望高远能一刀斩下他的头颅。
眼前陡地出现了一股黑色的旋风,一排排身着黑衣的骑兵,排山倒海地向着他压了过来,那些举着长长的铁枪,脸上毫无表情的士兵,半俯着身子,眼睛虽然看着前方,但实则根本没有将焦距对准任何人,他们的作战信条之中,任何挡在他们前方的,都是敌人。
“杀!”宇文垂厉声怒喝着,向着这些黑衣军人冲去,在他看来,他与高远之间,只剩下这些讨厌的黑色了。
最后的十数名亲卫簇拥着他,向着这片黑色猛冲过去。
长枪凌厉,迎面刺来,宇文垂弯刀左击右挡,两柄长枪被荡开,弯刀在空中闪过亮丽的弧线,两名黑衣军人的胸腹立即出现一条长长的血线,卟哧一声,鲜血喷出,与血一齐出来的还有无数的内脏,两个黑衣军人翻身栽倒在马来。
弯刀还未收回,又是数柄长枪迎面而来,宇文垂上身后仰,整个后背几乎都贴到了马股之上,几柄长枪从脸上刺过的同时,他已是侧身翻到了战马的一侧,再也现时,竟然在马脖子下面,一手挽着马脖子,一手挥刀,又是两名黑衣卫栽下马来。
但这也是宇文垂最后的华丽演出,两柄长枪贴着两个被杀死的黑衣卫的身体直刺过来,而此时,那两具尸体刚刚往马上落去,两柄长枪几乎就在同一时间,从他们背手刺了过来。就好像这两枪,原本是要将这两个黑衣卫直接洞穿一般。
宇文垂怪叫一声,一刀削断一根枪头,但另一柄枪,却哧的一声所进了他的胸腹。此时,他的左手还挽在马脖子之上。宇文垂听到卟的一声响,似乎是一个皮囊被刺破,装在里面的气体陡地喷了出来。
他大叫一声,丢下了变刀,一手握住了那柄正在向回抽的长枪,厉声吼叫着,他竟然是站到了马鞍之上,两手握住那柄长枪,用力一扳,将手握枪柄的黑衣卫从马上硬生生地挑了起来。
“你们杀不死我!”他嘶声吼道。
哧哧连声,又是两柄长枪,这一次毫无阻拦地刺入到了宇文垂的胸膛,战马向前,宇文垂却在向后,他向高远所在之处奔行了不到十步,但此时,只是一眨眼工夫,他便被串在长枪之上,向后飞退了数十步。
两名长枪手手腕一拧一抖,从宇文垂胸前拔出了长枪,失去支撑的宇文垂从空中飘落下来,眼中神彩慢慢消失,却还死死地瞪着不远那在风中猎猎作响的高远帅旗。
他坠落在马阵之中,无数的马蹄从他身上践踏而过,但黑衣卫冲过这片区域的时候,他与所有倒在地上的士兵,一齐化为了滋养这片土地的肥料。他的部下,他的敌人,在这一刻,不分彼此。
他想死在高远手中,但最后,杀他的却是几个不知名的小兵,是真正的默默无闻,在征东军,这些人就是因为不出色,才被集中到了一齐,练习这种不需要什么出色的武艺,过硬的骑术,只需要服从命令,无畏生死的马阵。
骑兵败得快,步兵则根本是毫无斗志,许原与严鹏从两个方向之上,向着步兵阵地缓缓推进的时候,东胡步卒们不是像他们的骑兵一样,奋勇迎上去,而是在一阵哗乱之后,一部分人转头奔向辽河,一部人虽然还拿着武器,但却茫然不知所措,最后一部人竟然是直接抱头蹲在了地上。
想逃的人自然没有什么好下场,公孙义摧动骑兵追了上去,一刀一个,直接了帐。
最后的这一场决战,只用了不到区区一个时辰,宇文垂与他的两千骑兵尽皆战死,而剩下的五六千步卒,倒是死伤极少,几乎都成了俘虏。
“此战过后,河套平原定矣。”孙晓喜形于色,这一仗打得实在是有些惊险,如果不是在关键时刻高远率兵赶到,那么大雁湖就完了,而大雁湖被敌人占领,则先知城,统万城便成了孤城,必然不能久守,从失败的边缘到最终的胜利,其实相差也就只有那么短短的几个时辰而已。
“不,只能说,辽河以西已经基本安定!”高远摇摇头,“索普不会放弃河套平原,接下来,我们会碰到更难缠的对手。孙晓,让你手上所有的骑兵,加上上官宏,贺兰燕手中的骑兵,过河,扫荡两百里之内的所有东胡人,毁掉他们的大帐,杀掉他们的牛羊,砍光他们的战士,驱赶他们的妇孺老弱不断向东。”
“是,都督!”
“抢在索普之前,让对岸两百里之内,再无一个东胡人。”高远冷冷地道。“索普即便想再与我战,没有半年以上,他就休想再在对岸站住脚跟。”
远处马蹄声响,许原,严鹏带着他们麾下的将领,正向着这里奔来。
“抓住那个指挥东胡步卒作战的齐国将领没有?”看着两人,高远问道。
“没有!”许原摇摇头,“遍寻军中,也没有找到这个人,好不容易逮着了一个齐人,只是他的护卫,审问了一遍,才知道这个齐国将领将田宗敏,还是齐国国相田单的族人,不过在他们发起进攻之前,这个田宗敏便在自己的帐内自杀了,死前吩付这名卫兵纵火焚烧了他的大帐,本来田宗敏让他在完事之后也自裁的,不过这家伙怕死,混在东胡兵中当了俘虏。”
“自杀了?”高远诧异地问道。
“是,我们审部了这个卫兵,他说,田宗敏知道自己绝不能落在我们手中,甚至连尸体也不能落在我们手中。”
“倒也是一条汉子!”高远沉默片刻。
“这样的人,就该杀个七八遍才好。”一边的陈斌咬牙节齿地道。
“国战无正义,内战无英雄!”高远缓缓摇头,“我们与东胡之战,谈不上谁是正义的一方,争夺生存之地,立基之地,你死我活而已,我们可以杀死他们,却不必唾弃对手。许原,厚葬了这个田宗敏的尸骨,至于哪个卫兵,也杀了吧,算我替这个田宗敏完成遗愿。”
“遵命!”许原回头打了一个手势,身后的一名亲卫立即如飞而去。
“都督,这些俘虏怎么办?他们当中,东胡人不多,大部分人都是东胡控制下的一些蛮族,还有一些竟然是中原人,不过在东胡住得太久,身上已经没有一点中原人的味了。”严鹏看了一眼远处的战场,那里,数千名俘虏正在战战兢兢地等待着他们的命运被决断。
“都送到大雁湖去吧,那里正在建的大雁城,缺乏大批的人手,多了这些人,想来郭荃一定喜出望外,等到大雁城建起,如果他们还没有死,就放他们一条生路。”高远挥挥手。
大雁城是高远规划之中控制河套平原的枢纽大城,比起内地任何一个郡城都不差,光是内城的建设,以现在数万民夫,只怕就要年余时间才能修好,而外城绵延十数里,将整个大雁湖都包裹在其中,真要修好,没个三五年,那里有可能。这些俘虏押到哪里,郭荃自然会往死里使他们,能不能熬过这三五年,还真不好说。
不过众人可没有同情这些人的意思,让这些人来建城,便可以解放出一些民夫来从事其它的工作,大大地缓解了人手,更何况,这些俘虏不要工钱,也不会挑剔饭食,每天只要喂饱就行。
虽然听起来残酷了一些,但对于这些俘虏来说,未尝不是一条生路,三五年的苦役,还有盼头,总比现在被一刀砍了脑袋要好上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