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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第十个名字     南宋不咳嗽txt下载     南宋不咳嗽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一百章 交流

    这座几百米高的小山坡在后世叫做“信号山”,因为上面有一座灯塔,每天正午还有号炮声响起,所以被起了这么一个名字。此时灯塔没有、号炮也没有,有的只是遍地野花和拂面的海风。站在这里放眼向南,就是不远处的桌山,转向东面和北面,是一大片被灌木和杂草覆盖的平原,其间还穿插着几条河流,一群一群的海鸥、水鸟在草原上此起彼落,非常祥和。

    “真是好地方,有山、有水、有树林、有平原、有草原、有大海……如果把金河城建在此处,说不定比临安还大!”文南背着洪涛给他做的画板和皮书包,胸前再挂着一副望远镜,真有点像个科考队员。此时他已经把画板支开,正拿着鲸须笔当尺子,给远处的桌山定比例尺呢。

    “是啊……可惜我们来晚了,这块地方有主人了!”洪涛对风景不太感兴趣,他只对这块地方有兴趣,能把这里占住,风景随时都可以看,占不住,想看风景就得问问别人乐意不乐意了。自打上了山,他既没去满地摘野花,也没去研究桌山到底为啥顶部那么平,而是用望远镜专心致志的对东北面的草原进行扫描,很快就有了收获。

    “啊!有人了?哪儿呢?”卡尔最着急能不能占下这片地方当补给点,对于别人来说,这里就是个风景秀美的海湾,对他来说,这里是回家的跳板。

    “二十度,有个小村庄!”洪涛的眼睛并没离开望远镜,他还在继续搜索,只是随口说了一声。

    “这么小的村子,我带人过去吧,正好建立补给点需要奴隶。”经过这几年的海上生活,洪涛已经习惯了用罗盘度数来表达方位,他身边这些人同样,卡尔都不用洪涛指示,拿起自己腰带上的罗盘对了一下正北之后。很快就自己找到了洪涛所说的地方。

    “别忙,这里是陆地不是海岛,我们的船无法控制内陆,如果这是个大部落。那就最好别把他们惹急了,否则等你儿子的儿子长到你这么大岁数,这里依旧会战乱不断的。我们不是来打仗的,而是要站住脚!”洪涛很想把卡尔一脚踹下山去,就知道抓奴隶、抓奴隶。也不多动脑子想一想后果,什么人都能抓啊?这些土著黑人除非都能一下杀光,否则他们会像跗骨之蛆一样缠着你,没完没了。上辈子荷兰人之所以踏踏实实的在这里建立了城市,并不是靠杀人和狠毒,而是靠利益!

    “大人懂他们的语言吗?”卡尔倒是听明白了洪涛的意思,但他不知道该如何去和这些当地人交流。

    “老麦,你说如果两拨人都听不懂对方说什么,该如何正常交流?”洪涛不想去给卡尔解释自己的想法,而是向麦提尼提出了问题。

    “用货物。任何人都需要买卖,这里更需要,我愿意帮主人去和他们交涉,只需要一罐子白糖!”麦提尼也看到了那个小村子,听到洪涛的问话,赶紧放下望远镜,想都没想就回答了。

    “不用我们亲自过去找他们,这一路有十多里地,不太好走,你这个身子骨恐怕都走不到那里去。就累趴下了,让他们自己来找咱们。丫丫,别折磨那些花了,给船上发旗语。让他们每隔两刻钟发射一枚榴弹。朗崖,带着你的人在这里生起篝火,再去山下边抓一只海豹回来,我给你们烤海豹肉吃,那玩意味道还凑合。”洪涛摇了摇头,阻止了麦提尼的鲁莽行为。去找丛林草原上的黑人部落?那不是找死的行为嘛。还是让他们到信号山来吧。这里很空旷,只要有足够的手弩在,来几百人也是送死,而且打不过还能跑到海边去,用古话讲就是进可攻退可守,怪不得一打仗都要争夺制高点呢,洪涛觉得自己现在已经有点战略大家的意思了。

    海豹肉好吃吗?比鲸鱼肉好吃一些,别看它们臭烘烘的,只要把皮和皮下厚厚的脂肪剥掉,里面粉色的肉还是挺不错的。可惜没有辣椒面,不过有孜然也凑合了,把肉块穿在钢弩箭上,一根一根插在篝火旁边,撒上细盐和孜然,再刷上黄酱,味道也不错。

    “先生,他们过来了,都是黑人,有十多个,拿着长枪,好像光着身子,是不是有诈?”一顿烤海豹肉还没吃完,负责瞭望放哨的陆战队员就跑过来通知洪涛,他在草原上看到了一队黑人。

    “他们不是故意的,是没衣服可穿,不急,告诉船上不用扔榴弹了,我们就在这里等,让他们慢慢溜达吧。”洪涛拿起自己的望远镜站起身看了看,重新坐了下来,那些黑人还远,没一个时辰过不来,不急。

    吃完了烤肉串,洪涛还坐在山头上喝了点茶,那一队黑人才来到山下,不过只剩下了五个,看来他在在山下的树林里还藏了伏兵,很狡猾啊!

    “主人,我下去替您和他们交涉交涉吧!”麦提尼又开始投资了,这个家伙别看胆子小,到了该上的时候真能豁的出去,富贵险中求的道理他理解得非常透彻,什么时候该出手、什么时候该缩头,火候把握得很准确。

    “先别去,你也是个肉人,一枪扎下去也得死。朗崖,点个榴弹轱辘下去,算好了,别炸着他们。”洪涛冲着山下那五个黑人挥了挥手,脸上带着灿烂的笑容,嘴里却喷吐着毒液。

    一发榴弹被朗崖拆掉了后面的木托,不光软木塞没剪短,还添上一段纸捻,这才点燃之后顺着山坡滚了下去。自打上次攻打海州城时见识到了火药的威力,朗崖这只陆战队就增加了一种武器,每次上岸他们都会带着榴弹和几罐子火药,随时准备埋地雷。

    “咣……”铁球一直滚到了山脚下,才突然炸开,朗崖扔下去的还是一枚燃烧弹,除了巨响和浓烟之外,一丛灌木瞬间就变成了火球,噼噼啪啪的燃烧起来。

    原本在山下琢磨着山上那些人是什么来头的五个黑人被爆炸的榴弹吓坏了,三个人直接趴到了地上,他们不是在躲榴弹,而是在进行祈祷类似的仪式。剩下两个更没人品,扔下同伴,一溜烟就钻进了树林。

    “好了,老麦,拿出你最友善的笑容下去吧,我让朗崖带人陪你一起去,别怕,这几个人还不够老郎一个人杀的呢,你死不了。”洪涛觉得下马威已经够了,再扔榴弹,他们就真该跑了,目前正是谈判的好时机。

    “是、是……我能穿上一件皮甲吗?”麦提尼一听洪涛真要让他下去和野人谈判,顿时腿就有点软,他刚才只是在投资呢,并不想真的下去。

    “穿什么皮甲,我们也没你这么大号的皮甲,来,这个盾牌你拿着吧,走!”朗崖才不管麦提尼的心情,一把拉住比他大好几圈的胖子,强行塞了一面小锅盖大小的鲸皮盾牌到麦提尼怀里,就连拉带推的把胖子弄下山了。

    “告诉海边的陆战队,让他们就位吧。”麦提尼刚走,洪涛就冲翁丫下了命令。早在一个时辰之前,第二队登陆的陆战队就已经到了海边,洪涛已经让朗崖派人通知了他们,先藏在海边,等山上发信号之后,直接从海边横插进树林里去,切断这些黑人的退路。如果买卖做不成,那洪涛就只能让这队黑人和他们的村子消失了,坚决不能让他们跑回去报信儿,先礼后兵嘛。

    麦提尼、朗崖和两个陆战队员走到山脚下,冲着树林里连挥手带叫喊,半天也没人出来。还是麦提尼脑子好使,他让一名陆战队员跑回山上,拿了一小罐白糖下去,然后送到树林边上,放到地上就退了回来。过了几分钟,终于有个黑人从树林里钻出来,一闪,地上的白糖罐子连同人就一起没了,真尼玛敏捷。

    又过了几分钟,两个全身上下除了几串贝壳和树叶之外啥也不穿的黑人终于钻出树林,手里拿着一根类似标枪的玩意,慢慢的向麦提尼他们几个靠近,一边走一边嘴里还不停的吼叫着,估计在给自己壮胆呢。两边距离五米左右,就停下了,这才开始语言交流。

    至于他们在说什么,洪涛觉得麦提尼他们肯定听不懂,不过麦提尼不愧是个商人,语言不懂没关系,他从随身的皮包里拿出几块鲸鱼肉干放到了身前的石头上,又拿出一个小罐子也放了上去,自己又退后了几步,示意那两个黑人去拿石头上的东西。

    有了上次拿白糖的经历,其中一个黑人胆子比较大,率先走上几步,拿起肉干和小罐子又跑了回去,和另外一个黑人嘀咕了几句,把肉干放到了嘴里嚼了嚼,估计觉得味道还不错,这才打算再去吃罐子里的东西。可惜他们不会打开细口罐子的木塞,摇晃了半天知道罐子里有东西,但就是吃不到,有点着急。(未完待续。)

第一百零一章 武器换土地

    “姑丈,他们是不是特别像金河湾那些偷酒喝的猴子?”看着山下的一举一动,翁丫突然小声问。

    “嘿嘿嘿……其实我们人以前就是猴子变的,当然像了。”洪涛差点笑出声了,没看出来,翁丫还有当动物学家的天赋呢,一句话就把达尔文折腾了一辈子的难题解决了。

    “我才不是猴子变的!”翁丫以为洪涛又在拿她开玩笑,嘴里嘀咕了一句,还在洪涛身后冲着洪涛做出一个猴子的表情,像极了。

    山下又有了进展,麦提尼小心翼翼的走了过去,这次两个黑人没太大反应,而是把那个装酒的小罐子递给了麦提尼。麦提尼心领神会,解开了软木塞上固定的铜丝,把软木塞拔出来,先自己对着罐子喝了一口,这才把罐子重新递给了黑人。酒这个玩意也怪了,全世界的人都爱喝,尤其是度数不太高还带着甜味的酒类,不管喝过没喝过,一般头一次喝都不会太排斥。这个罐子里装的是金河湾用甘蔗渣酿造的淡朗姆酒,还没经过蒸馏过滤,度数不太高。

    两个黑人轮流喝了几口,脸上立刻露出了笑容,麦提尼看明白了,从皮包里又掏出了他的零食。胖子有一个习惯,就是不管走到哪儿都会带着小食品,古今中外都一样。他和文南一样都有皮挎包,这玩意是金河湾的特产,只要需要,谁都可以有,无非就是样式不同。文南的包里从来都是纸张、本子、鲸骨笔、黑染料、眼镜盒、刮胡刀什么的。麦提尼的包里却非常纯洁,你翻吧,有一种不能吃的洪涛敢把皮包都吃下去。

    社会结构越复杂、越先进、越文明,人就越聪明,换句话说,也就越坏!

    这两个黑人显然还处于原始社会状态,他们只是凭借最原始的感觉来判断事物的真像,用后世的话说,他们太憨厚了,脑子里弯弯绕太少。你给他们吃糖。他们就认为你是友善的,你拿着棒子冲他们比划,他们就认为你是危险,就这么简单。多一点儿脑子都不动。

    当麦提尼把他包里的零食都掏光时,蹲在他面前的已经不是两个黑人了,而是五个!原本藏在林子里的三个黑人都出来了,至于麦提尼身后那三个人是不是要害他们、那些人手里拿着的东西都是啥,这些黑人根本没兴趣去了解。他们只是觉得这个大胖子是善意的。而胖子身后的人和胖子是一起的,那就应该也是善意的。

    问题是善意有时候也麻烦,十几分钟之后,这几个黑人已经把麦提尼当成了朋友,再加上从来没喝过酒精饮料的他们每人都喝了几口朗姆酒,有点上头,居然和麦提尼亲密接触上了。他们对麦提尼身上穿的衣服、手里拿着的盾牌和皮包都很感兴趣,差点没把麦提尼扒光了。原本又黑又胖的麦提尼和他们比起来,还确实是个标准的白人!

    “卡尔,你下去。带着刀下去,把刀给他们,把老麦救出来吧。”洪涛一直都在山上看着下面的情况,一直没给朗崖发信号,看到麦提尼成功了,他才让卡尔提着一把砍刀走了下去。

    洪涛的判断很准确,当卡尔用砍刀把一颗比胳膊略细的小树拦腰砍断,然后把刀扔到了地上之后,那五个黑人全都扔掉了手中的衣服,再也不看麦提尼一眼。全都去抢那把刀了,其中有一个人还割破了手掌,疼得哇哇直叫。但另外几个黑人连伙伴都不顾,轮流用那把刀去砍周围的小树杈。然后发出一阵阵欢呼。那个手掌受伤的黑人失去了过瘾的机会,只能自己在地上找了些草叶子之类的东西,放到嘴里嚼了嚼,敷在手掌上,很是可怜。

    后面发生的事情不光让卡尔和麦提尼不知所措,就连洪涛都愣了。那五个黑人过完了瘾之后。把那把砍刀又放回卡尔脚边,然后开始把他们自己身上的贝壳串、鸟羽毛放下摘,在地上放了一小堆,指着卡尔脚边的刀,又指了指自己这边的垃圾堆,表情很急迫。

    “不不不……神器!咔咔咔……交换要多,这些我不要!”卡尔不知道该如何办,麦提尼最先反应了过来,他光着膀子就冲了上去,蹲在刀和那一堆破烂之间,连喊带比划,极其认真,分毫不让,也不怕那几个黑人用手中的标枪把他扎几个洞。

    黑人明白了买提尼的意思,也表示理解,这种神奇的武器肯定不便宜,什么东西值什么价格他们也有他们自己的评判,于是五根标枪又放到了破烂堆上,一顿比划加喊叫又开始了,他们要用自己浑身上下所有的东西,来交换那把砍刀。

    “老麦,送给他们,然后问问他们,用多少砍刀,才能把这片土地换过来,从海边一直到他们村子边的土地。”洪涛看明白了,黑人的标枪是用木棍和骨头做的,一把精钢砍刀对他们来说,就是神器。用什么交换?美国人曾经用玻璃球和印第安人换过土地,那自己用钢刀和黑人换土地应该算是很仁义了吧?别的玩意自己不需要,这里也没有自己需要的东西,只需要土地。

    这次的谈判工作就比较艰苦了,那把刀黑人坚持不白要,两边又都表达不清楚自己的意思,麦提尼已经开始在地上画地图了,那五个黑人里终于有个比较聪明的,他和同伴嘀咕了几句,然后返身跑回了丛林里。

    “给陆战队发信号,别拦着他。”洪涛大概知道这个黑人是要去干吗,他们估计不是村子里的首领,顶多算是侦察兵,能做主的人估计在后面呢,他是回去汇报领导了。

    又过了两个时辰,等一个脖子上挂着很多贝壳的黑人带着一队人再次返回山脚下时,这里已经成了游乐园。麦提尼正在和四个黑人玩投壶喝酒的游戏呢,这玩意很好理解,也很好普及,几米外的地上画个圈,用黑人的标枪往里投就成了,谁投不准谁就不能喝酒、吃肉,有吃有喝还有得玩,大家相处的非常愉快。

    洪涛依旧没下山,该干嘛他已经和麦提尼交代过了,就算自己下去,效果还是一样的,真要是论谈买卖磨人的功夫,自己恐怕还不如麦提尼呢,人家是扎扎实实练出来的,自己是看出来的,不是一个档次。和这位黑人村长或者叫首领的商业洽谈就交给麦提尼去办吧,看看他到底能把价格侃到多低。

    谈判没有洪涛想像的那么容易,一直持续到夕阳西下,双方才达成了初步协议,用五把砍刀、两把鱼叉、一罐子鲸油和两根蜡烛,交换桌山和信号山之间的平原,东边就到那个黑人小村子边上。不过这还不算完,从明天开始,麦提尼还要跟着这位首领去插界桩,别看这些黑人还处于原始部落状态,但是对于领地界限还是很看重的。他们用一种类似图腾柱的木雕表示领地边缘,既然到了这里,洪涛还是入乡随俗吧,他也让船上的木匠连夜开始砍伐海边的树木,修剪成木桩之后,在上面随便刻个老鼠头就成了,以后再有别的部落过来,看到这种木桩子,就知道这里有主儿了。

    这片土地方圆也就十公里左右,还不如后世开普敦的一个角落大,但正好囊括了港区和山区的高大森林地区,目前来看足够用了。以后嘛,洪涛相信,只要自己想,那些黑人部落要不同化、要不消失,不过这都是后话了,现在需要的是先把补给点建起来,不用太大,有个小寨子足矣,真正的建设要等下次来的时候把工匠、材料全带来再开始。

    让谁留下看着这块儿土地呢?卡尔最乐意,为了回家他甘愿在这个陌生的地方守一年。但他走不开,他留下就缺了一位经验丰富的舰长,对洪涛来讲损失太大了。综合比较了半天,洪涛只能是让麦提尼来担负这个重任了。现在卡巴兰港已经成型,不再用他和他的部落联络,越来越多的阿拉伯商船就主动跑到卡巴兰港去和南宋海商做生意了。而他在金河湾没有任何职务,又和这里的黑人首领聊了好几天,应该是最合适的人选。

    “老麦,这件事儿你可以拒绝,我不强求你。老实说吧,在这里待着很危险,那些黑人部落很不稳定,说不定下个月他们就被别的部落灭了,而你这里只有二十多人,在他们的丛林里也占不到什么优势,离金河湾又那么远,求救都没机会。不过这玩意就和做生意一样,风险大获利也多,假如你能熬到明年我带人回来,我就让你当这里的总督,就是我以前和你说的那种管理一座大城市的头领。别看现在这里还是荒芜一片,用不了几年,我就能把这里建设成一个不错的村镇。再过几年,这里就会有大批南宋海商过来,这里是去卡尔家的必经之路,以后卡尔不管是想回家还是出来,都得问问你同意不同意。”洪涛没有强迫麦提尼留下,他给了这个黑胖子一个选择的机会,要不留在自己身边继续当奴隶,要不就去当一个未来城市的管理者。(未完待续。)

第一百零二章 好人有好报

    “到时候我能多收卡尔的税金吗?”麦提尼心里估计已经有了选择,这是故意恶心卡尔呢。

    “必须的,我给你这个特权,别的商船都按照规矩交税,只要是卡尔他们家的,税率完全由你做主!”洪涛拍了拍黑胖子的肩膀,算是对他的感谢。

    “嘿嘿嘿……倒时候我让他既回不了家、也离不开家!”麦提尼伸出一根胖手指,冲着卡尔晃了晃,脸上全是得意。其实麦提尼真不愿意留下,这片破地方有啥可待的啊,还有危险。但是他明白这是自己最大的机会了,如果不付出点代价,他这一辈子恐怕在洪涛这里就得不到信任。

    “他是个不错的胖子,但愿明年我还能看到他活着。”半个月之后,当船员们在信号山山脚下把一座木制的小院落盖完,就全体登船了,只留下二十名水手和补给品。已经离开桌湾很远了,卡尔还举着望远镜看着那个站在信号山上孤零零的黑胖子,然后对同样举着望远镜看的洪涛嘀咕了一句。

    “你多给他祈祷祈祷吧,这里离你家最近,你的那位神最有可能帮得上他。”洪涛放下了望远镜,麦提尼正在山顶上进行他的祈祷仪式,到底是在祈祷他自己受到神的眷顾还是祈祷舰队受到神的庇护,估计都有吧,少了哪一样儿他都要倒霉到家的。

    对于航海人来说,生离死别要淡漠的多,主要是看得太多了。想在一艘船上相处几年不换人,很难很难,虽然给洪涛当水手相对来说要安全的多,但也不是百分百安全,照样有因为各种原因在航海途中死去的人。比如说得病、受伤、战斗什么的。他们的尸体都被裹上帆布和重物,从船艉楼上扔进海里,之后得到的只是一船人的默哀和金河湾小山上一个石碑。除此之外什么都没了。

    麦提尼的离开只让洪涛不太习惯了几天,就不得不先把这个黑胖子的摸样从心中抹去。因为马达加斯加的补给点上出现了异常情况,两艘战舰还在,信号旗也发的对,但岸上却多出来一百多人,黑人,当地人!

    “小鱼啊,你抓这么多奴隶回来干嘛?咱们哪儿有那么多粮食养他们啊!再说了,谁同意你们去非洲大陆上抓奴隶的!有没有伤亡?”泊鱼和泊虾刚爬上旗舰。洪涛就一手掐着一个,把他们俩推进了舰长室。这两个孩子平时最让自己省心,比翁丫还懂事儿,怎么刚给他们点自由的空间,就给自己惹麻烦呢。

    “不是去大陆上抓的,就在这个岛上,岛东边有几个村子。您不是说让我们把岛上都转一圈嘛,我们觉得他们既然已经看到我们的船了,那就不能留着他们去给别人报信儿,所以就全给抓回来了。他们不会浪费多少粮食。这里有一种树,上面结着果子,里面有面粉一样的东西。用那个搭配点米饭给他们熬粥喝就成,再给点咸鱼干,我看他们挺高兴的。只是咱们船上没有太多铁链子,小虾船上有个木匠,做了一种木头枷锁,也挺好用,您看,他们都在干活儿呢,一个逃跑的也没有。”泊鱼知道洪涛可能是误会了。赶紧把这些人的来历讲给洪涛听。

    “岛上的人?这座岛上有这么多人?我看看……”洪涛听完泊鱼的讲述,吃了一惊。赶紧跑到舷窗边上,拿起望远镜。向岸上看去。

    “我说呢,原来是他们……可是这么多人,总不能全杀了吧?算了,带他们走吧,每艘船上带一点,也没啥大问题。只是弄这么多印度人回去有毛用啊,他们连抓鱼都抓不利落!”看了几眼,洪涛看明白了,这些人不是非洲黑人,虽然也很黑,但他们应该算亚洲人。没错,就是亚洲人,是从印度半岛跑过来的,后世洪涛曾经去毛里求斯旅游过,那座小岛就在马达加斯加岛旁边,人种和马达加斯加人很像,大部分都是印度人和黑人的混血后裔。

    “……姑父,我想和蛟哥一样,带着船在这里帮公司看着,您放心,蛟哥能干的事儿我也能干,我和小虾可以一年一换,我们都是大人了,不想家。”泊鱼让洪涛埋怨了一顿,和泊虾两个人互相对了对眼神儿,鼓足了勇气,向洪涛提出了他们的要求。

    “呵呵……想法很好,不过稍微着急了点儿,你今年才十六,小虾才十五,还得跟在姑丈身边再锻炼锻炼。而且这边只是以后的一个引子,就算没有这里,姑丈我想来照样来的了。我们现在先要把自己家里搞利落,再说这边,所以啊,还是老老实实跟我回去吧,我给你们半个月时间,把建议码头建好,然后咱们就回家。”洪涛虽然不会把一个半大孩子扔在万里之外看守一个破港口,但还是很欣慰泊鱼和泊虾能有这种想法。愿意出外闯荡、不在父母家人身边恋家,对于这些金河湾的孩子来说,是个好事儿。不过好事儿是好事儿,这个度自己还得把握住,太冒险的事情不能干。还是那句话,饭要一口一口吃,不管因为什么缘故,能不冒险最好别冒险,能少损失就少损失,没那个必要。

    对于小鱼小虾来说,洪涛的决定是无法更改的,就算他们再不乐意,也得按照命令一丝不苟的执行。他们这个姑丈是个啥德行他们很清楚,如果好好说不听的话,后面立马就有不那么好受的招数来了,反抗的念头他们脑子里根本就没有。这一身本事都是和姑丈学的,原本觉得自己是个人物了,十多岁就当了舰长,可是通过这次远航,他们才发现,合算自己只学了个皮毛,离姑丈的距离还远着呢,老老实实听话吧。

    有了金河号和其它两艘船上的水手工匠协助,码头的建设速度更快了。说实话,洪涛很看不上这些新奴隶,他们以前的生活环境太优越,整天啥也不用干就能吃饱,又地处热带,所以养成了一种惰性,不用鞭子抽根本就不会干活儿,用鞭子抽也干不利落,还得慢慢调教。不过洪涛没去亲自当这个恶人,也没让其他舰长去做奴隶头子,这个任务交给慈禧来干最合适。再过几个月,这些奴隶就该知道什么叫干活儿了,到时候他们会很怀念在这些舰长手下当奴隶的日子,简直是天堂啊。

    一百三十五天,在离开广州港整整一百三十五天之后,洪涛的舰队终于离开了马达加斯加岛,径直向北,重新冲进了赤道无风带,准备返航了。再不走也不成了,卡巴兰港还有两艘商船等着回广州呢,洪涛走的时候告诉泊蛟等自己五个月,如果自己回不去就由他护送南宋商船回去。现在看来,赶回去的时间还不太富裕呢。

    其实赤道无风带的也不是特别可怕,当你知道它的存在时,有了充足的准备,它就一点儿都不可怕。走的慢是真慢,但丝毫危险都没有,就当是休假吧,只要航向没问题,总有一天能爬完这一千多公里的。有了上一次的体验,船上的水手也都不那么精神紧张了,有些事情经过一次就会释然,大家该干嘛干嘛。正好各船还有不少新水手,不是整天闲着没事儿干吗?来吧,一天三练,从船长到普通水手都耗尽身上的力气,也就没功夫去瞎琢磨了,每天就是吃饭、操练、睡觉……

    二十五天,这次比来的时候快了几天见到风,可惜是东北风,进入信风带了,要是直接转向东行,就得不停的转向,用之字形的方式航行。洪涛本着体恤船员的思想,没有直接向东转向,而是让船队掠过了索马里海角,继续向北。他要绕个圈子,先借着东北风侧风高航速进入阿拉伯海北部,然后再掉头南下,顺着印度半岛斜插到卡巴兰港去。这样虽然路途多了很多,但沿途全是侧风,航速高,转向少,相对而言并不会慢很多,却省了水手很大力气。

    “要不说做好事儿有好报呢,老文啊,记得提醒我啊,以后要多做一些好事儿!”从赤道无风带出来刚刚两天,洪涛就被从睡梦中叫醒了,值夜的瞭望手发现左舷300度有大量船只在航行,距离十海里左右,船只数量和船型都看不清,只能看到隐隐约约的一条船灯长龙。洪涛琢磨了琢磨这片海域的位置,居然咧着嘴笑了。目前船队就在亚丁湾的东侧,对方船队的位置正处于也门海岸线附近,他们的航向是东北。这说明什么?说明一支大船队正从亚丁湾出来,目的地很可能是波斯湾或者阿拉伯海北部、东部的任何一座港口。但这又说明什么呢?

    “先生为何如此说?这和做好事有关?”被警报钟声吵醒的文南揉着一双迷迷瞪瞪的眼也是这么问洪涛的。(未完待续。)( )

第一百零三章 跟踪

    “丫丫,通知各船熄灭船灯自行导航,如果走散了,自己回卡巴兰去。再告诉瞭望手,必须和对方保持十海里以上的距离,但不能跟丢了。我们跟着他们,看看他们到底要去哪儿!说不定咱们要发财了呢,哈哈哈哈哈!”洪涛没搭理文南,而是给翁丫发出一大串命令,说着说着忍不住还笑了起来。

    “发财?难道……先生要、要……”文南好像听明白了,伸手冲着远方船队的方向指了指,其实他啥也看不见,不是站在四十多米高的桅杆上,不用望远镜,光用肉眼,别说夜晚了,就算晴空万里,也很难看到十海里之外的小帆船,航母还差不多。

    “然也……嘿嘿嘿,瞭望手说有很多船,是个大船队,你说他们船上运的不会光是羊肉和骆驼肉吧?”洪涛笑得更奸诈了。

    “您……您不刚刚说要多做好事儿嘛,为何还要去当海盗!”文南算是彻底清醒了,但很快又糊涂了,被洪涛说糊涂了。明明一分钟之前还在说好心有好报呢,怎么瞬间就要去抢劫了呢?一个人怎么能如此无耻呢?

    “我说做好事是说给金河湾和海峡公司做好事儿,谁说要给全世界做好事了?世界上有对所有人都好的事情吗?也别说,说不定还真有,如果哪天你抹脖子自杀了,我肯定在金河湾里为你成立一个节日,就叫做耳根清净节,每年专门拿出一天来纪念你这个碎嘴子!”洪涛很是纳闷,这像文南这样的脑子,居然还是一名国家外交部的官员,还能出使各国。这尼玛整个是一个糊涂圣人,不卖国都对不起他那一套理论,他咋不吃素呢?

    “抢劫这些外国商人对先生有何好处!”文南现在练得脸皮也厚了,对洪涛的尖牙利齿有了初级免疫。

    “你知道他们是谁吗?他们是大食人!是我们今后最大的敌人!光就我来讲,甚至比蒙古人还重要。再怎么说,蒙古人不会下海和我争地盘。但大食人自古就在航海,你说我不抢他们我抢谁?多抢一个大食海商,他们的实力就少一分,以后对付起来就容易的多。懂不?”洪涛非常肯定那支大船队是阿拉伯人的,在这片海域里不可能有其他人的船队,除非还有穿越者过来了。

    “可先生不是一直在和大食人做生意嘛?他们的商队在卡巴兰港,为何还要抢劫他们的族人?”文南还是搞不懂洪涛的逻辑,既然把大食人当成最大的敌人。干嘛还上赶着跑上万里来和他们做生意,这不是资助敌人嘛!

    “你啊……我怎么说你好呢。合算世界上只有黑和白两种颜色啊!和大食人做生意与和大食人为敌有必然联系吗?需要的时候,我可以和大食人去并肩作战,同样的道理,需要的时候,我也可以和大食人是敌人啊。蒙古人不是也和大宋签订了同盟,一起去进攻金国嘛,你看着,转眼你的大宋就得和蒙古人打成一锅粥。我现在很庆幸没让你回去当主编,你这个脑子啊。还得学几年才开窍。”洪涛就差用手指头点着文南的脑门了,一个外交官,居然还能问出如此白痴的问题,南宋灭亡还真是有其必然性这个朝廷里全是一群一会儿明白、一会儿糊涂的怪人,而且总是在事关生死的大事情上犯糊涂。

    “……可是要让卡巴兰港那些大食人知道了先生如此背信弃义,他们该如何做想?”文南让洪涛说得有点明白了,可还不打算认输,要顽抗到底。

    “他们不会知道的,到明天我就知道这支船队大概是什么部落了,老麦家乡那几个经常去卡巴兰港做生意的部落旗帜我都认识。只要不是那些部落的船队,就和我没任何关系,也谈不上背信弃义。再说了,我要想抢谁。还会留下通风报信的人吗?哎哎哎……你先别瞪眼,我答应你,尽量少杀人,现在咱有大船了,抓个几百人轻轻松松装下,全拉回金河湾给我建城去。这样成了吧?好了,去睡吧,你在这里盯着也没用,不如去做个好梦。”洪涛又开始呲着牙坏笑了,一说到害人,他就有忍不住的快乐,尤其是害不相干的人,好玩极了。

    文南这次真没话可说了,洪涛都答应少杀人了,他还能说啥?说了管用吗?干脆,还是眼不见为净吧,重新又揉着眼睛钻进了船舱。洪涛也没在甲板上多待,只是看着后面四艘战舰都逐个熄灭了船灯,又和翁丫研究了一会儿海图,确保这片海域都曾经探索过,不会有什么危险,才钻进舰长室后面的小卧室里和枕头拥抱去了。海上作战,尤其是风帆战舰时代,即便看到了对方,想交战也得大半天之后才有可能,如果一方玩命跑的话,说不定好几天都追不上,急不得。

    望远镜确实是个好东西,尤其是在海上,瞭望手拿着它站在四十米高的瞭望台上,能让舰船的视野扩大到十五海里。而没有太高桅杆和望远镜的船只,一般能看到六七海里就不错了,还得是大晴天。现在金河湾出产的望远镜已经不是靠洪涛自己设计、自己组装了,是由几个金银匠人专门打造。他们的工艺更细致,手艺也更精湛,在听洪涛讲明白对焦的问题之后,就能自行调整镜片的凹凸度。只是磨制合适的水晶片速度很慢,一年也生产不出来多少具,好在这个玩意不用普及到船上的每个人手里,舰长、瞭望手、大副有就可以了,领航员自己用六分仪上的简易望远镜凑合看吧。

    别小看这几海里的距离,有时候是非常要命的。敌人已经发现你了,你却茫然不知,那就等于拱手让出一切主动权,完全是被动,别人给你挖坑你都不知道。正是这几海里的差距,让洪涛的舰队得以远远的跟在这支阿拉伯船队身后,总能看到对方,对方却根本不知道身后已经引来了五只饿狼。

    跟了整整三天之后,洪涛有点迷糊了。这只阿拉伯船队并没在阿曼湾向西,而是开始转向东北,直接向后世巴基斯坦方向航行了。这三天他们一共行驶了500多公里,对于这些半桨、半帆的桨帆船而言,平均速度已经很快了。可是这片海域里并没风暴,用得着这么玩命赶路吗?唯一的解释就是他们在赶时间。

    赶时间去干吗呢?做买卖不用这么急,这个年代的海商都是用月来衡量时间的,晚几天对他们来讲根本不算晚。所以洪涛得出了一个很牵强、但唯一的结论,这支阿拉伯人的船队不是商船而是战船,他们是去打仗的!去打哪里呢?洪涛又拿着印度半岛的海图仔细找了找,如果是宗教战争的话,好几个小国家都有可能。如果不涉及宗教问题,只是奔着利益去的,那就只有一个地方值得如此兴师动众了,卡巴兰港!除此之外,其它的小港口都不值一提,还不够军费的呢!

    “他们这是要去哪儿啊?不会真的是老麦家乡的亲戚吧!这是要举族搬迁啦?丫丫,去发信号,让广州号脱离舰队,用最快的速度返回卡巴兰港,告诉阿蛟,五天之后带着两艘大宋商船离开卡巴兰,到马六甲港去等我。”既然有了百分之五十的可能性,洪涛觉得就可以重视一下了,顺便他也想看一看卡巴兰港没有了海面支援之后的战斗力到底如何,或者说泊蛟那位老丈人到底会不会出卖自己的女婿。

    “老文啊,看到了吧,这支船队每停靠一个港口,都没遇到任何麻烦,岸上反倒灯火通明的,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又跟踪了六日,船队已经来到印度半岛的西岸中段,大概孟买港附近。和洪涛事先预估的一样,对方并没有停歇的意思,依旧要向南走。

    “这是一个大商队,和这些国家有长期贸易往来。”文南现在也学会了用经济头脑思考问题,只是用得不太是地方。

    “这支船队不太像商队,因为它太大了。四十多艘船,沿途的这些小国根本没有那么大的购买力,就算卡巴兰港也交换不了如此多的货物。这叫文化侵略,就是用宗教、文字、生活习惯来潜移默化的改变别人的思想,用你们的话讲叫圣人教化,都是一个意思,只是圣人不同罢了。看来印度半岛上已经被他们入侵的差不多了,至少沿途港口不排斥他们,这对我们很不利啊。”洪涛看问题的角度和出发点与文南不同,他看得更远。这倒不是因为文南傻,而是因为文南有历史局限性,不能从整个地区考虑问题。

    “也不一定吧,现在是二月底,如果算时间的话,这支船队说不定是要远航大宋,也只有大宋的港口才有这么多货物可以交换。”文南又提出了一个比较合理的假设,确实,按照时间算,再过一个月就是东南信风刮起的时候,而这支船队穿过马六甲海峡之后,正好能赶上。(未完待续。)

第一百零四章 萨拉丁后代

    “嗯,也说不定,不过可能性不太大。我想问你,自打大宋建立市舶司之后,可否迎来过如此庞大的商队?老麦家的族群在大食人里就算不小了,他们东拼西凑把家底儿都抖落出来,顶多弄十条船出来,一下子凑四十多条大船,恐怕得他们的国王出行才可以吧?你觉得大食国王是要去大宋朝圣吗?或者是朝贡的?”洪涛这两年和南宋海商接触很多,从他们口中也了解到一部分南宋海外贸易的情况,尤其是蒲家人的。他们每年充其量就是来四五艘船,最多不过十艘,还是分流到广州和泉州两个港口里,再多的情况从来没有过。

    “先生认为他们是水师的船?……难道是去攻打卡巴兰港的?”文南终于算是被洪涛说服了,因为洪涛采用排除法把其它可能性低的一个一个都排除了,剩下最后一个可能性高的,自然就接近事实。

    “不好说,我也只是猜,距离太远,看不清他们的旗号,也说不定是人家族群大搬家或者大食王子出游。无所谓,咱们走着瞧就是了,朋友来了有好酒,敌人来了有弓箭,我都接得住!”洪涛倒是没去装先知,他确实不能肯定这支船队到底是干嘛的,不过他有这个耐心去等着、看着,这就叫实力!硬邦邦的实力!

    三月份的卡巴兰港,应该像十月份的广州港一样,正是出航的好季节,此时带上棉花、樟脑、香料、宝石和马匹,一路向东穿过马六甲海峡,然后借着非常有信用的东南信风,沿着马来半岛东岸和越南海岸线,一口气就能跑到大宋南方港口去。把船上的货物卖掉,在繁华的大宋舒舒服服的玩几个月,到了冬天,再把船上装满瓷器、丝绸、茶叶、漆器,借着北风就又跑回来了。谁能顺利完成这一来一回的航程。就够全家老小舒舒服服活上好几年的,还有了做大买卖的本钱。

    可是自打卡巴兰港来了宋人的商船之后,以往的海商模式就被打破了。大食商人、印度半岛上的商人都不用再远渡重洋去大宋国交换商品了,每年都有宋朝的大海船把货物直接送到卡巴兰港。同时他们也需要大量的当地特产来装满船舱再带回大宋去。原本需要很高资本才能玩得起的远洋贸易,由于卡巴兰港的存在,突然门槛降低了很多。普通人只要胆子大,凑上几担香料、棉布,十几个人挤在一条船上。沿着海岸线晃悠半个多月,也能到卡巴兰港和大宋商人交换那些精美的货物。而且这里的大宋商人胃口非常好,多了多交换、少了少交换,大小通吃,不挑不拣。

    最让人心动的就是卡巴兰港出现了大市场,专门为各国海商提供交换之便。你不用再等特定的季节出海了,一年到头随时随地都可以来,想什么时候来就什么时候来。大宋海商在此地设立了仓库和商铺,还派专人看守,这就让交换成了常态。虽然利润比以前远航降低了,但是数量和批次成倍的增加,对于大部分商人来说,并不亏,还更好赚了。只要你勤快、随时随地都可以到卡巴兰港进货,然后花十几天时间带回自己国家贩卖,下个月你还能来,手头的资金流转快了,交易成本就降低了。

    但是有高兴的人就会有不高兴的人,世界上的资源总数是固定的。你多吃一口,肯定就会有人少吃一口,这是真理。大部分人高兴了,那就得有少部分人哭得非常伤心。在这件事儿上,这少部分人就是来自红海流域的大食人。他们既有生活在阿拉伯半岛上的部族,也有红海南岸的埃及人,不过目前这里都是一个国家,他们的领袖叫苏丹,历史上称作阿尤布王朝。

    这个王朝名称可能有点生僻。但它的王朝创立者很有名,就是阿拉伯人的英雄,萨拉丁。主要和十字军对抗的,也是这个王朝,和卡尔那个表哥签订了和平协议的,也是这个王朝的苏丹。只是自从萨拉丁死了之后,这个王朝被他的弟弟和几个儿子瓜分了,还起了内讧,不过实力依旧不可小视。它目前的国土面积包括了北非的利比亚、苏丹的部分领土,还有埃及全境,阿拉伯半岛的东侧也基本都是阿尤布王朝的领地,比如说叙利亚、约旦全境、沙特的东部和也门一部分,全国都信奉伊斯兰教逊尼派。

    阿尤布王朝里也有很多部落,其中靠近红海的几个部落归一位叫做优素福的部族领袖管理。他们自古就有海贸的习惯,足迹不仅踏遍了印度半岛和东南亚诸岛,在广州和泉州蒲家人里,也占了很大比例,是沟通阿拉伯海到中国南海的主要力量之一。相对于其他阿拉伯部族,阿尤布王朝优素福部族的侵略性和攻击性更强,眼光也更长远,这位部族领袖一直都把前往大宋的航线视为自己的专利。现在南宋商人居然把贸易点推到了他的家门口,就不光是触动他利益的问题了,这是要挖他的根儿啊。什么买卖做起来最舒服?当然是垄断了,被别人打破了垄断,生气不生气?

    必须很生气!生气怎么办?当然是打回来,这没什么可商量的。当优素福得到了消息,那支南宋商人的船队又来到卡巴兰时,立刻就开始筹划这次远征了。本来两个月之前这支远征军就该出发的,但是由于埃及那边发生了一点小问题,两只主力部队无法按期汇合,才不得不让行程耽搁了下来。

    优素福的船队很庞大,四十七艘阿拉伯桨帆船,其中一半儿是他的家底儿,另一半是和埃及的部族首领借的。不光借了船只,还有两支在阿拉伯世界里赫赫有名的军队也一同借来了。一支叫做马穆鲁克骑兵,一支叫做马穆留克斧兵。为啥非要等这两支加起来才五百人的部队不惜等上两个月呢?原因很简单,这两只部队厉害啊!和优素福自己那些部族军队相比,这两只军队就相当于正规军比游击队。

    马穆鲁克这个词儿在阿拉伯语中是奴隶的意思,这些军人也确实出身于奴隶,他们都是从高加索地区和黑海沿岸抓回来的奴隶,还有一部分就是突厥人。由于都是游牧民族,善于骑射作战,所以逐渐形成了一种由奴隶里选拔参军的制度,最终被萨拉丁确定为一种职业军人制度。这些马穆鲁克人依靠军功可以摆脱奴隶身份,并成为贵族阶级。在这一点上,马穆鲁克有点像德国的容克贵族,都是职业军人出身。

    由于是职业军人,所以在训练和技战术上就要比一般军队高,战斗力很强,是世界上非常著名的骑兵之一。他们在保卫阿拉伯世界的战斗中,曾经多次打败了蒙古骑兵,甚至以少敌多正面打败蒙古骑兵,从而保住了埃及不受蒙古人的入侵,也算是当时为数不多能和蒙古骑兵硬撼的部队了。在和欧洲十字军的对抗中,马穆留克重骑兵也展现出了很高的战斗素养,是萨拉丁正面抵御十字军的一支王牌军队,在北非的沙漠地区作战,马穆鲁克骑兵从来没败过。

    对于这样一支军队,优素福觉得再多等两个月也值得,因为他此行不光是要去抢劫南宋商人的货船,而是要把卡巴兰港从宋人手中夺下来,变成自己向东扩张的桥头堡。在这一点上,他和洪涛是想到一起去了,同时他也算是这个时代里为数不多能把海洋看得如此重要的领导人之一。

    当优素福的船队抵达了卡巴兰港外时,传说中的南宋商船已经不见了踪影,更多的是停泊在港内的阿拉伯商船,还有一艘一直游弋在港外的大帆船,不过它始终保持着很远的距离。在优素福眼中,那一艘船无关紧要,只要自己把船队队形保持得比较紧密,那艘传说中会用放出雷电的大船就无法偷袭。最让他生气的是港内那些阿拉伯同胞,他们只有几艘船跑了出来,更多的是把船只停到了码头前面,阻挡自己大军的登陆行动。而且他们的人还都上了岸,正和码头上的卡巴兰人一起准备负隅顽抗。

    “这些安拉的叛徒!居然和敌人站在一起,进攻!把他们撕成碎片!”手握重兵的优素福刚开始并没打算直接进攻这座小港口,他派了使节上岸去劝降,打算兵不血刃的把小城拿下来。这里的繁华程度已经超出了他的想象,他不想因为战火毁了这个繁华的地方。可是该死的塔巴王子不知道是吃了什么雄心豹子胆,居然把他的使节直接杀了,只送回来一颗人头,半个字儿都没说。这让优素福非常非常恼火,他连休整都不休整了,就命令自己的船队开始进攻卡巴兰港,并发布了屠城令。同时他也没忘了身后那艘鬼鬼祟祟的怪船,把船队排成了一个多重半弧形,头冲外、尾冲里。如果那艘船敢靠近,立刻就能用划桨加速船只,把它团团围住。(未完待续。)

第一百零五章 希望

    “舰长,先生的船队怎么还不来?大食人太多了,我怕岸上的人守不住啊,要不我们先上去?”停在港外的船正是泊蛟的振州号,他违反了洪涛的命令,让广州号带着两艘商船回马六甲了,而他自己则留下守着。这里有他的家人、他的基业,他不想眼看着被别人拿走。如果洪涛事后因为此而惩罚他,他也认了。

    “没用,他们有防备,船头都冲着外面呢,数量太多了,我们靠近之后就会被缠住。你忘了先生说过的话了嘛,在海面上只要不和敌人靠近,我们就永远是胜利者。等着,先生不会扔下卡巴兰不管的。”泊蛟比他的大副年纪小十岁都不止,但是他的经验更多,对洪涛也更信任,同时对海战理解得也更透彻,这就是天赋。

    “谁也不许后退!把港口附近的房子全拆掉,都堆到码头上来,不要让他们登上我们土地!他们是来抢我们粮食、杀我们孩子的,我和你们一起站在这里,不后退一步!保卫我们自己的家!大宋的战船很快就会来救我们,只要我们能坚持……五、五天!”卡巴兰港的码头上,肉山一样的塔巴王子居然换上了一身盔甲,还戴上一顶锃光瓦亮的头盔,手里拿着一把金河湾出品、镶满了金丝银线的礼品砍刀,大声向他的子民呼喊着。其实前面那些话都是废话,只有最后一句更鼓舞人。大家深信,只要大宋的舰队回来,这些该死的绿衣大食就会被打败。

    “阿尔因!你哥哥他们会回来吗?”码头上正在积极准备抵御入侵的不光是塔巴王子和他的子民,还有百十号阿拉伯商人。他们已经从港外船只的旗帜上认出了对方是谁,然后就义无反顾的加入到了卡巴兰人的队伍中去,连自己在官园批发市场里的店铺都拆了,把砖石和木料堆到码头上当防御工事。因为他们清楚,如果让这些打着黄色三月旗的人占领了卡巴兰港,那他们今后就别打算舒舒服服做买卖了。这些人比那个挂着老鼠旗的宋人还可怕,他们在陆地上就不是朋友。或者说是敌人更贴切。

    “不管他回来不回来,我们也要守住这里!我哥哥肯定已经回来了,前两天港外突然多了一艘大宋战舰你难道没看见,那艘战舰就是和我哥哥的船队一起走的。它独自回来,又叫走了大宋的商船,你觉得是因为什么?这是真主在考验我们!”麦提尼的弟弟一直都在卡巴兰港当他们家族的利益代言人,同时也算是金河湾的利益代言人,负责协调南宋商人和阿拉伯商人之间的问题。

    如果说麦提尼是个奸商的话。他这个瘦猴弟弟更奸!任何事情都瞒不过他的眼睛。他坚信洪涛的舰队已经回来了,而且不是不敢攻击港外的阿拉伯船队,只是在考验这座港口的忠诚呢。想让别人救自己,你也得有让别人有救你的理由,如果你自己都不想活命,谁会伸手呢。这就是阿尔因组织卡巴兰港的族人跟着塔巴王子一起抵御阿拉伯人的主要理由,他比他那个胖哥哥还狠,真是拿性命在押注。

    古代的登陆作战没什么太多技巧可言,总是划船的会吃亏。因为岸边地势肯定高,不管是扔石头还是射箭。准确性都更好,划着小船靠近码头,一边要防备各种东西砸下来,一边还得在摇摇晃晃的船上向岸上仰射,难度大的不是一星半点。卡巴兰这个港口又非常缺德,他南边的海岸线是沼泽地,有个很大的湖泊,水草繁盛,根本无法登陆。北边全是礁石滩,就算你技术高超。划着船从礁石缝隙里钻过来了,上岸之后又是山坡,山坡上还长满了森林,不管是步兵还是骑兵。很难大规模在里面行军。如果再赶上有埋伏,那就都别出来了。

    正面这一里地左右的港湾,其中一多半儿还是浅滩,退潮的时候能退出几公里远的泥地,啥船也无法靠近,只有靠北边这二百多米宽的入口可以用。但是现在里面塞满了阿拉伯人的商船。把航道都堵死了,大船根本走不动,只能是一点一点清除障碍。于是藏在这些船上的卡巴兰弓弩手就有事情干了,看准了就是一弩箭,射完转身就跑,再去另外一艘船上藏着去。谁靠近了射谁,大半个时辰下来,优素福不得不下令停止进攻。

    损失太大了,进去一船人死一船人,全是被那种一掌多长的弩箭射死的,这就是洪涛给塔巴王子送来的武器之一,反向弩加纯钢弩箭,二十米之内穿啥也没用,锁甲加皮甲套一起穿,照样一箭见血。而且这种弩箭没有尾羽,不太怕海风吹,准确性很高。阿拉伯士兵是很勇敢,喊着口号往上冲,可是冲不起来速度,全当了守军的靶子,再勇敢也是白搭。

    “放火,把这些船都烧掉!”看着一具具尸体被抬回来,优素福终于收起了轻视之心,他要按部就班的开始登陆了,先用火把码头前面碍事的物体全都夷平,然后直接用桨帆船贴近码头。这样一来,勇猛的沙漠士兵们就有用武之地了,尤其是那些牵着骆驼和战马的马穆鲁克骑兵。只要他们一上岸,就等于战斗结束了,浑身重甲的骑兵可不是几支弩箭就能阻挡的。

    塔巴王子的弓弩手能阻挡住港外的进攻,但阻挡不了人家放火,只要有一艘船烧起来,就会波及到旁边的船只,然后港口里的船就都要遭殃了。他们现在只能撤回岸上,否则会跟这些船一起被烧成灰的。失去了码头前面的屏障,后面的防御作战就要艰苦的多。

    塔巴王子虽然是一国之主,可是他的地盘并不大,人口也不太多,八百名士兵已经是极限了,再多他根本养不起。这还是这两年卡巴兰港富裕了,要是放到以前,他手里能有的只是三百多士兵,还有一百多武装农民。而进攻方的人数更多,粗略数一数,就有近两千人。据瞭望塔上的金河湾水手汇报,对方船上还有全身盔甲的骑兵,这个数量对比有点悬殊,精锐程度也不成比例,一时间所有人看着港口的大火都有点沉闷了。等到明天白天、顶多拖到黄昏,大火一但熄灭,随之而来的就是阿拉伯人的利刃了。

    不过当第二天的第一缕阳光撕破黎明,照射在海面上时,瞭望塔上就敲响了急促的战斗警报。这让港口里的人都非常诧异,难道说那些阿拉伯人都等不及大火熄灭就要往里冲吗?那太好了,让他们冲吧,有多少烧死多少!

    “公司的舰队回来啦!公司的舰队回来啦!我看到老鼠旗了!”可惜没人那么傻,明知道前面全是大火,还非要往里钻。瞭望塔上的瞭望手之所以敲响警钟,不是在向守军示警,而是在给大家报喜。他透过烟雾的缝隙,在海面上发现了一片熟悉的帆影。刚开始他还没敢乱喊,而是又用望远镜死盯着那个方向看了半天,当看到一面老鼠旗之后,才彻底放松了,再也顾不上什么警报不警报的,能第一时间让大家从睡梦中醒来,听自己的重大发现才是首要任务。这个重大发现不光是惊喜,而是明确的告诉港口内所有人,大家不会死了!没错,每一个听到舰队回来消息的人,心中第一个闪现的念头就是这个!

    是洪涛的舰队回来了吗?那必须是,其实洪涛也失算了,他一直都远远的停在十海里之外,打算等几天再过去,先让卡巴兰港自己抵抗抵抗,看看这里的人到底是不是墙头草。如果是,他宁愿把港口全烧光,也不会留下那位塔巴王子,就让这些阿拉伯战舰帮自己当一块试金石吧。这种机会很难得,也值得这样干,毕竟以后卡巴兰港是一个很重要的中转站,早破坏了损失还不大,越拖着越心疼。

    可是洪涛怎么也没想到港内麦提尼家族的人居然没走,他们要和这座港口共存亡。按照麦提尼的尿性算,他这些族人能不原地叛变就已经是非常非常仁义了。另一个没想到的就是阿拉伯人的船队居然把港口内的几十艘船只都点着了,这场大火一烧起来,洪涛真坐不住了,他以为卡巴兰港被攻陷了呢。否则的话,哪儿来的那么多可燃物烧起这么大的烟火啊。得,别等了,赶紧过去把,去晚了真就什么都剩不下了。

    “振州号?阿蛟这个小子,也敢违抗命令,看来他真是打算拿这里当家了。给他发信号,原地待命,随时准备进入编队。”舰队满帆前进了几海里,瞭望手就向洪涛汇报,除了挂着黄色旗帜的一大片阿拉伯船队之外,在舰队的正前方还发现了一艘金河湾的战舰。根据顶帆上的编号看,不是广州号,而是振州号,泊蛟的船。洪涛能理解泊蛟的心情,搁谁在这里,也不会扔下老婆孩子自己先跑掉,就算跑,也应该带上老婆孩子跑。可泊蛟是个狠小子,他不会跑的,能不和对方拼命,已经算自己教育得不错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零六章 一招鲜

    “命令……海波号紧跟旗舰从内测切入,用右舷接敌!泉州号、琼州号自行编队,伺机转向,离开旗舰,从外侧走,左舷接敌,然后去和振州号汇合。”现在已经没功夫琢磨泊蛟的问题了,金河号张开了全套帆具,借着左舷侧风,已经把航速提高到了十一节。后面的海波号虽然也升满了帆具,但是在速度上明显要慢金河号一点,距离逐渐拉远。

    “告诉海波号,不用追我,主力进攻的是它,我只是在吸引对方的注意力。”洪涛也注意到了海波号正在升起额外的前三角帆,这是要拼命啊,没必要。他已经在望远镜中观察到了,阿拉伯人绝大多数的船头都冲外,应该是在防御振州号。

    那就好办了,金河号上没有太多榴弹发射器,左右两舷各十具,但金河号有一个非常强力的武器,就是它本身的船体。八十毫米厚的船壳、近五十米的长度和上千吨的体重,一旦跑起速度来,这就是一辆在轨道上高速行驶的火车头。而那些不过二十米多米长、身材纤细的桨帆船就像停在道口铁轨上,还熄了火的微型面包,唯一的宿命就是被火车头撞成碎片。

    想掉头,不太可能了,如此紧密的队形,就算外侧的船只来得及掉头,内侧的船只也没空间左右腾挪。就算对方会在五海里的距离上发现自己,留给他们的时间也只有二十分钟,想在二十分钟之内就把阵型散开、重新调整好方向迎敌,除非他们会原地瞬移!

    事实上双方的距离进入五海里之后,阿拉伯人还是没发现这支从北方冲过来的舰队,他们的主要精力都集中在南边的卡巴兰港和西边的振州号身上,再加上港口里面大火形成的烟雾遮蔽了部分视线,直到金河号冲到了三海里附近,才被优素福的水手看到。然后这一大片排列得整整齐齐的船队里就开始号角长鸣了,处于外侧的船只开始升帆,再把桨伸出来。努力向四周扩散,目的就是给中间的船腾出空间,让它们可以转向。否则大家都挤在一起,不就真成固定靶子了嘛。

    可惜的是。时间不够了,或者说是金河号太快了。阿拉伯人的船队刚刚像泡腾片溶解似的散开了外面第一层,就已经可以不借用任何器材,清清楚楚看到它桅杆上站着的瞭望手。再一回头、再转头,除了小山一样的船体之外。就啥也看不见了。第一艘被金河号碾压在船头下面的排浆船直接被拦腰撞成了两段,连个泡都没冒,破碎的船体和上面的杂物就被船体排开水流造成的虹吸现象给吸进了海面之下。还没等大家叫出声来,这个小山就从面前一掠而过,齐刷刷的把一排桨帆船的船尾全切了下来,不多,就一米多长,问题是一艘船没了船尾,那还能成嘛。

    “用抓钩!抓钩!钩住它!”优素福倒是挺安全,因为他的船在最内圈。想被那艘大船撞也没机会。看到外圈的船只遭到重创,这位领袖并没慌,他已经看明白了,对方的船体虽然出乎意料的大,但数量并不多,四五艘而已,只要抓住这艘最大的就是胜利。卡巴兰港可以不要,能把这艘船带回去,以后所有的海洋就都是自己的了。

    “轰……轰……轰……”抓钩,靠人力扔。最远也就二十米左右。这些阿拉伯人真是凶猛,即便金河号上的炮手已经开始用手往下扔榴弹了,他们依旧冒着四处乱飞的弹片和火球,玩了命的把拴着抓钩的绳子悠起来。冲着金河号的甲板甩上来。

    能抓到吗?那必须能。这玩意就和锚钩一样,只要搭上东西,每个平面都至少有一个钩子能勾住东西,不管是船舷还是索具或者人体,只会越拉越紧。你还别指望和抓钩拔河,抓钩另一头不是人拉着。而是固定在船体上的,你使劲儿,对方的船体就跟着你走,直到把你拖得跑不动为止,有点像捕鲸船的意思。

    管用吗?如果是海波号那种船只,全速冲起来,不抓上个十个八个的抓钩,还真拖不住它。换上金河号,一千吨重的庞然大物,时速三十多迈,加上惯性,洪涛也不知道多少个抓钩才能拖住它。反正只要是抓住船体的抓钩,只有一个下场,就是谁连接着抓钩的绳子谁倒霉。那些排浆船的甲板瞬间就被撕裂开来,绷紧的粗绳子拉扯着破木头就像是大鞭子,抽到谁谁筋断、蹭到谁谁骨折。而且还不是一条,是带着十好几条,此时的金河号就像是只海底怪物,挥舞着一片绳子,连抽带撞的就从阿拉伯人的一片船队内侧蹭了过去。留在它身后的就没整个东西了,船是破的、人是伤的,哀嚎一片。

    惨剧只是刚刚开始,当所有人都把注意力集中到了金河号身上时,海波号也随后杀到了。它的舰长是孔沛,这个家伙是老海军了,虽然脑子没洪涛好使,但是作战经验丰富,还特别稳重。他是绝对不会让自己的座舰离敌人那么近的,海波号在他指挥下,错开了金河号航迹一个身位,距离阿拉伯人船队三十多米远驶过,同时一大片铁球用最快的速度从右舷飞了出来。根本不用瞄准,此时想打不中目标的难度比打中要高很多,也不用太在乎引信长短,反正掉在船上,早炸晚炸都是炸。孔沛对战场的局势看得非常全面,当他看到后面跟随着的泉州号和琼州号开始向西转向时,就明白洪涛的战术了。真正的进攻方向不是金河号和自己的海波号,这两艘船只是为了吸引敌人注意力的,那还要什么准头啊,扔得越多、炸得越热闹,另一边的泉州号和琼州号就越安全。

    孔沛理解得非常透彻,这也是洪涛为什么让他跟在自己后面的原因。每位舰长都有不同的性格和经历,也就是这些不同,造成了他们不同的思维模式和理解能力。孔沛就是这种能审时度势的人,要是换了卡尔,他最勇敢,每次战斗都和骑士一样,能正面对抗的绝对不给你屁股,所以他更适合去另一面进攻。

    卡尔确实也做到了,由于船队内侧被金河号和海波号攻击,整个船队都乱套了,大家不知道是应该继续调整阵型啊,还是该各自为战。那些榴弹发出的爆炸声严重干扰了阿拉伯人命令的传递,他们在战时的通讯手段近了还是靠喊,谁能听得见啊。

    趁着乱,泉州号和琼州号就贴着阿拉伯人船队的外侧驶了过去,距离很近,十多米而已。然而想的起来、来得及攻击这两艘船的人很少,抓钩更是没几个,一两只抓钩抓住几百吨重、高速行驶的船体,根本没用,不是绳子断了就是抓钩直接被拉断。两艘船上的炮手几乎没受到任何干扰,踏踏实实的用最快速度和准确性把尽可能多的榴弹发射了出去。目标很集中,就是被挤在中间的那些船,它们就算挨炸也不能躲,因为四周全是船,只能原地立正,老老实实挨揍。

    一个冲锋下来,这一片阿拉伯船队就遭到了重创。内侧的十多艘船正在下沉,因为它们船尾全没了。中间的一排船正在燃烧,受到两面夹击的它们每艘上都挨了燃烧弹,那玩意一旦把帆点着,瞬间就是一个大火把,救都没法救。只有靠外侧的十多艘船还有行动能力,它们也都努力着离开了编队。可是对于如何与这几艘大船作战,这些阿拉伯人心里都没底,自己的头领正在中间船上救火呢,没功夫也没可能发出明确指令。

    其实有没有明确指令都无关紧要了,冲过去的四艘船和原来停在远处的一艘船汇合再一起,不断变换着桅杆上的帆具,像开花一样好看。等它们变完了,船头也调转过来了,又开始加速冲了回来。这次五艘船没再分开,而是排成了一字长蛇阵,一艘跟着一艘的从阿拉伯人船只的附近驶过。然后漫天都飞舞着黑色的圆球,不是在半空中就炸成火球,把船上的帆具引燃,就是掉在甲板上再炸,谁离得近谁就一身小口子。

    这个仗没法打了,摸也摸不到、够也够不着,阿拉伯帆船上空有一大堆彪悍的士兵,可惜不管是骑兵也好、步兵也罢,只能瞪眼干等着铁球飞过来,然后二选一:要不你就往海里跳、要不你捂着脑袋祈祷这个铁球别掉自己身边。也有比较聪明的人,想利用桨帆船可以短距离冲刺的优势去靠近那些大帆船,只要能接舷战,自己这边还是有胜算的。

    可问题是当你的船吨位不够时,就算靠近那些大帆船也无法让它停下来。阿拉伯人的船上又缺乏远程武器,光靠个别的抓钩,除了能让几个人被绳子抽翻之外,啥效果也没有。这些船上的骑兵和步兵更是废物,本来在海上他们就无的放矢,遇到海战之后,连跳海都不敢跳,身上穿着各种盔甲,跳下去不就姓沉了嘛。(未完待续。)

第一百零七章 人心可用

    当第二个转身结束之后,从阿拉伯船队里跑出来的十多艘船也都着了火,虽然不至于烧成火球,但帆基本全没了。还有两艘试图冲锋的船被撞碎了船头,正下沉呢,上面有不少可怜的骆驼也掉进了海里。别看它们号称沙漠之舟,但真到了水里,比秤砣还秤砣。

    “哎!老文,你过来看看啊,他们举白旗了!你还说这是先秦的规矩,不对了吧?他们显然更懂规矩!”此时瞭望手发来了信号,对方举白旗投降了。洪涛特意跑到船头看了看,确实是白旗,不是偶然碰巧,而是很多面,都在挥舞,为数不多还帆具整齐的船,也都自己把帆降了下来。在海面上交战,主动降帆就意味着投降,没有机动力的船和跪在地上的士兵一样。

    “先生高明,这确实是白旗,学生错了……”文南也被洪涛拽到了船头看白旗,还非常诚恳的认了错。

    “你什么意思?有话直接说,不用昧着良心糊弄我。”文南服软了,还服得如此彻底,这很反常,所以洪涛不相信。

    “先生之前说过,尽量少杀人,他们都投降了……”文南指了指前面那一片还在冒着烟的船。

    “你应该改名叫唐僧!以后我打蒙古人的时候,先把你扔过去和他们聊一天,看看是你脑袋掉了,还是他们投降。丫丫,让振州号派船过去看看,如果是真投降了,让他们放下武器,全都跳水里去,我只要看到有一个人在甲板上,就继续开火!”洪涛真是服了,这个文南真不是装的善良,他是真善良,或者说是傻。不管是什么吧,自己答应过他,不杀就不杀了。立地成佛!

    阿拉伯人确实是投降了,如果光是船只质量不济,还能在其它地方想办法弥补,但是对方还有远距离、大面积攻击的武器。这玩意就没招儿了。不管你乐意不乐意投降,失败只是时间问题,那五艘大船只要多走几个来回,自己的船队就将片甲不留,全都喂了鱼。优素福既然是一个大部族的领袖。这点帐还是算得过来的,留着命在,就有机会被赎回去。战死了,毛也没了,连报仇都没机会。

    四十七艘阿拉伯桨帆船,全须全尾的只有八艘,轻伤的十五艘,中等伤九艘,剩下十五艘不是已经快烧没了,就是已经沉了。两千一百多人还剩下一千六百人。为啥死伤这么多呢?因为洪涛从内测首先打击的那些船上装载的步兵最多,他们本来打算下午要向港口里发动进攻呢,大部分士兵连盔甲都穿戴整齐了,船一坏,只要落水,基本就是沉底,连救的机会都没有。死的最惨的还要算那些马穆鲁克斧兵,他们全是重甲兵,双手斧还用铁链绑在了胳膊上,就算光着身子。那柄大斧子也得把他们坠下海底。

    一百五十匹骆驼淹死了四十多匹,一百五十匹战马倒是没啥损失,因为它们和那些马穆鲁克骑兵都在最内圈,等步兵冲上码头之后。骑兵才会登岸,这个安排救了他们的小命。除了三百名马穆鲁克骑兵和五十多名残存的马穆鲁克斧兵之外,剩余的士兵就都是优素福自己部族里的人了,总数有五百多人,也死伤了不少,再加上三百多名水手和四百多船奴以及部分后勤人员。这就是洪涛此战的全部收获。

    “唉……还是赔了,这下赔大发了。老文,杀一半怎么样?你看看,九死四伤啊,我培养一个水手容易嘛!我也不杀普通士兵,就把那群当官的杀了吧!”可是洪涛没觉得他赚了,这些人对于他来讲,不是劳动力而是负担和危险。对于使用大量阿拉伯人当奴隶,洪涛一直都非常非常抵触,否则当初也不会在卡巴兰港大开杀戒,他们那个宗教太厉害了,很难同化,真要疯狂起来很难办。蒙古占领区有那么多汉人可抓,自己犯不着用这些桀骜不驯的阿拉伯人当劳动力,就算北方抓不到人了,还有东南亚各地和日本、高丽呢,同样是在皮鞭下面干活儿,谁力气大点、谁个头高点真没什么区别。

    “先生,不可,杀俘不祥啊!”文南坚决不答应更改之前的协议。

    “……嘿嘿嘿,有了,我不杀,有人杀,我把他们都送给老麦他们的族人。他们的船都被这些人给烧了,我就不信那些只肯占便宜从来不吃亏的家伙能饶得了这些人!老文啊,你和我玩脑子还嫩点啊,以后慢慢学吧!”洪涛转了转眼珠,当他看到港口里还在冒着烟的船只残骸后,脸上又浮现出那股子奸笑。

    海面战场还没打扫干净,港口里就冲出几艘小型桨帆船,估计是放在最里面还没被大火波及到的吧。船上有麦提尼的弟弟和他的族人,还有塔巴王子和他的大臣,剩下就是金河公司和海峡公司的留守人员了。港口外发生的一切,港内瞭望塔上的瞭望手已经一个情节都不差的告诉了港口里的人。瞭望塔在这两个多时辰里,基本变成了说书塔,顶上一个人口述,下面n多个通译翻译,周围还有好几百号人仰着头傻听。当洪涛的舰队冲锋时,大家都屏住呼吸替那些勇敢的水手提心吊胆;当舰队占上风时,大家都是一脸兴奋加期盼;当阿拉伯人投降时,港口内顿时成了欢乐的海洋。就连这里的船奴都跟着一起高兴,也不知道他们在欢呼什么,谁胜谁负和他们有毛关系,到谁的船上他们不都要划船?

    不等港口内的火焰全部熄灭,大家就找来几艘还能漂浮的小船,冒着浓烟就钻出来了。他们要在第一时间迎接自己的英雄,此时大家已经把卡巴兰港视为了自己的家、把这只挂着老鼠旗的舰队视为了港口的保护神。如果下次再有敌人前来进犯,估计主动站出来保卫家乡的人还要更多,不管有没有舰队来支援,人们心里都会有一个念头:再坚持几分钟!说不定挂着老鼠旗的舰队就来了!再坚持几分钟……

    对于麦提尼这个瘦猴弟弟,以及他们族中长老的恭维,洪涛一笑而过,客客气气的请他们上来聊一聊喝杯酒,再客客气气的把他们送下船。大家只是合作伙伴,永远也成不了朋友,自己回来也不是要救他们的,说不定以后还会成为敌人,没必要太亲热。

    对于那位塔巴王子,洪涛多了几分善意,还特意和王子聊了几句,主要询问了卡巴兰港周围的情况和王子打算扩张的计划,然后给了王子一个大大的红包:过三四个月,就会有大量武器装备运过来,尽量多训练士兵吧。不光提供武器,必要的时候还可以让振州号上的炮手参与有限的进攻,带着榴弹发射器去帮助王子的军队。

    这次洪涛对王子的勇敢表现非常满意,他虽然胖但不蠢,知道墙头草活不长的道理,能率领人民起来抵御侵略,虽然保卫的是他自己的国家,但确实也押对了宝,应该奖励。对于一位有点小野心的王子来说,什么东西对他最珍贵呢?当然是可以统治的土地和人民了。一个稍微强大的卡巴兰王国,对金河公司、海峡公司来讲,都是有利无害的。所以洪涛不光要鼓励塔巴王子这种野心,还要帮助他尽快完成这个野心。

    另外还有一个让洪涛很懊恼的事情,就是麦提尼的瘦猴弟弟。他说那些俘虏,尤其是马穆鲁克骑兵和贵族,都不能杀,他们有赎金,大笔的赎金!现在他们不是俘虏,而是一个一个能吃饭、会喘气的钱袋子。更可恶的是这些话让文南听见了,于是洪涛想要借刀杀人的计划又破产了。这些俘虏不光不会死,还会受到稍微好一点的待遇,只等给他们报信的人回到他们的国度,把这里的情况说明白,几个月或者更长时间之后,就会有人带着金银珠宝来赎人了。身份越高、能力越大的俘虏,赎金就越高,这还不用别人操心计算身价,你想便宜把他们卖了他们自己都不乐意,那样太掉价了,回家之后没脸见人,价格越高才能体现出来自己的价值。

    “把那些马穆鲁克人给我留下,我不卖了!”当洪涛听说这士兵都是职业军人之后,小眼睛又开始转了,他又问了阿尔因几个问题,然后呲着牙乐了。

    这些马穆鲁克骑兵和斧兵是奴隶后裔,也就是说他们并不是天生的伊斯兰教,而且他们还是职业军人,这尼玛不是现成的雇佣兵嘛!而且他们还是非常彪悍的骑兵,打着灯笼都没地方找的好兵源,洪涛怎么能用他们换钱花呢?金河湾要钱没吊用,现在就缺人!至于他们的宗教信仰,阿尔因说了,只要洪涛想,那就有办法改变,如何改变呢?当然是刀架在脖子上了。不过不能光靠杀,还得有个更孙子的办法,就是让这些马穆鲁克士兵当着那些阿拉伯贵族的面儿,挨个对他们的宗教进行一个简单的侮辱仪式,做了可以活命,不做就直接让他们去矿山挖矿。(未完待续。)

第一百零八章 正义很不要脸

    这样做有用吗?阿尔因说了,百分百有用。这些马穆鲁克士兵只要做了这个简单的仪式,以后他们可以投降蒙古人、可以投降十字军、可以投降任何一个势力,但绝对不会再和伊斯兰教沾一点点边儿。因为他们已经被视为伊斯兰最大的敌人,只要是伊斯兰教的信徒,杀父仇人都可以放一边,先得把他们这些叛教者除掉。这里有这么多伊斯兰人,叛教的事实无法隐瞒,只要他们不傻,就再也不会回到阿拉伯世界里去,只能跟着洪涛混,除非找到了其它更值得投靠的势力。

    那这些马穆鲁克士兵会进行那个仪式吗?这个问题洪涛交给卡尔去处理,这个从来没杀死过一个异教徒的十字军骑士,对如何折磨异教徒却有着极大的兴趣。一听说要去折磨异教徒了,绿眼珠都边成了花眼珠,招呼着他船上的几个死党,一溜猛划就钻进了还冒着浓烟的海港,那些马穆鲁克士兵已经被押上了岸。

    至于卡尔使用了什么手段,洪涛没兴趣去问,用脚趾头想都能想出来,当初麦提尼是如何屈服的,此时这些马穆鲁克士兵就是如何屈服的。要不说最了解你的人才是你最大的敌人呢,不了解你的人根本不知道你最怕啥,自然也不容易打到你的痛处。

    “这就是大马士革弯刀?”损失了几名水手,转眼间就得到了几百名不忠心都不成的骑兵,洪涛的情绪开始好转了,也有心情拿着那些缴获来的物品把玩,其中各种各样的刀具最让他感兴趣,尤其是名声显赫的大马士革弯刀。

    “这些都是,全部是由波斯工匠打造的,只装备给最优秀的马穆鲁克骑兵,价格极高。”阿尔因比他的胖哥哥有胆量多了,也很少指天誓地和洪涛口花花,洪涛问他什么他就说什么。废话很少。

    “那就好,把这些都放在你这里,帮我卖了吧,算是补偿你们一些船只上的损失。”洪涛挑了几把个头比较小、造型比较奇特的匕首留下。剩余的都交还给了阿尔因。他们家族的船只基本都烧毁了,多少也该补偿补偿,虽然这个钱没理由让自己掏,但有个姿态也暖人心不是。

    这些大马士革弯刀是比金河湾制造的钢刀要锋利一些,但不太明显。如果在战场上碰面,光比较武器的话,还真很难说是反复锻打的金河湾钢刀厉害,还是这些大马士革弯刀厉害,最终还得靠使用它们的人来决定。而且马穆鲁克骑兵以后就是金河湾的一直武装力量了,总不能让自己没事就到阿拉伯海给他们换武器来吧,有什么刀就用什么刀吧,顶多是把武器打造成他们熟悉的形状和质量,何必非追求名贵呢。

    至于去学习大马士革弯刀的打造技术,那就更没必要了。这东西没有那么神。无非是一种流传于古代伊朗的低温坩埚熔炼法,再加上反复锻造而已,乌兹钢并不是一种矿,而是一种很特殊的熔炼法。乌兹钢除了做刀具之外,也没有任何特点,还非常耗费人力物力,按照洪涛这种实用主义性格,绝对不会去学这个玩意的,白给凑合拿着,花一分钱都不要!

    在洪涛看来。多厉害的刀也没用,他也不打算玩大规模陆军。小规模冲突的话,几十把手弩比什么都强,你就算把孙悟空的金箍棒拿在手里。照样会被射成马蜂窝,而你却连敌人的边都挨不上,手里拿的武器多好也没用。有制造这些奢侈品的功夫,不如多琢磨琢磨如何加强手弩的威力,要是有三连发的手弩,你把全身都用乌兹钢包上。老子也射穿了你!

    “主人如果能把缴获的船只卖给我的家族,那他们将感激不尽……”阿尔因并没打算就这么走,他又提出了一个要求。

    “哦,对了,那些船也别卖了,除了留下几艘给塔巴王子之外,剩下都给你们了,算是我的礼物。”洪涛还真把那些船给忘了,主要是这些船对他而言太没用,索性送个顺水人情吧。不管以后是敌是友,短期内大家还得合作,权当废物利用了。

    至于其他俘虏怎么办,船奴洪涛要带走,这些都是已经被驯化了的奴隶,换个主人对他们来说是家常便饭,所以不用太担心他们会有什么威胁。最麻烦的是那些既不能换赎金又不能带回去当奴隶的普通阿拉伯水手,洪涛可不敢让他们到任何一艘船上去当水手,这尼玛说不定哪天他就想不开见真主去了,顺便还得拉上别人,何必呢。

    “我后悔了,不能白给你们船只,这几百名水手也给你们吧。如何处置他们和我无关,我建议还是咔嚓了吧,一死百了,你说呢?”洪涛最终也没想出一个合适的解决办法,于是把这个麻烦推给了艾尔因和他们的族人。

    “……我明白了……”阿尔因的眼睛里闪过一道光芒,然后点头答应了洪涛的吩咐,退出了舰长室。

    “老麦啊,你这个弟弟我终于知道哪儿不如你了,他没你那么无耻啊,心里还有坚持。这种人活不长的,尤其是遇到了我这种活鬼!”洪涛觉得自己看懂了阿尔因眼中的光芒是什么意思,他仇恨自己,仇恨自己这个与他们宗教为敌的异教徒。

    洪涛很想此时就把他脑袋拧掉,但是想了想远在好望角替自己看守补给点的那个黑胖子,还是忍住了。做人不能太现实,有时候能糊涂一点更舒服。麦提尼不恨自己吗?未必!说不定他更恨,比阿尔因还恨,但他能控制住自己的内心和表情,算清楚每一分利弊,这样的人洪涛就把他们归结到不恨的人中去了。

    应付完了这群阿拉伯人,安抚完了塔巴王子,洪涛的舰队再次踏上了东归的航线。离家太久了,该回去了,经过这次打击,那些一直心怀叵测的大食人也该老实会儿了,再想来触碰自己的地盘,恐怕还得过上一两年时间。士兵可以从别的地方借,但是船只和水手都要重新建造培养,虽然不像自己的水手培养起来那么麻烦,但也不是一朝一夕能办到的。从海上力量来讲,红海的大食人这次是真伤了元气。

    这次洪涛没再问泊蛟愿意不愿意跟自己回去,他是大人了,什么时候想回去是他的私事,看样子他已经打算在卡巴兰港安家,真真正正的当一个驸马了。不过这样也好,至少对洪涛和金河湾来讲没什么坏处。有了这层关系,塔巴王子和金河公司、海峡公司之间的信任度能略微高一些,对于巩固关系还是很有意义的。

    不过洪涛也没让泊蛟太闲在,他就算是去欧洲安家,照样还是金河公司的成员,还得为整个金河湾服务。洪涛给他的任务就是在卡巴兰港开办学校,全部课程都按照以前金河湾小学的规格制定,招收的生源就是卡巴兰港的贵族和富人阶级孩子。这样做的目的是进行文化侵略,当一方在科技、军事力量和国力上占优时,与它接触紧密的其它势力势必会产生仰慕的情绪,这是非常正常的,人类都有崇拜强者的情节。

    洪涛打算借着这个机会,在卡巴兰港开展新式教育,先从贵族和富人下手,然后再去慢慢影响其它阶层。如果顺利的话,十年之后,汉语就是这里的官方语言,至少是之一,说不定汉服、生活习俗也会成为这里的主流。到那时,卡巴兰人和汉人就可以混居,这座港口城市就会变成海外汉人的势力范围,用后世的话讲,叫做大中华圈。

    其实洪涛做的事情和大食人东扩是一模一样的,都是在为自己的族群抢夺生存空间。大食人做了,洪涛就急眼,非要把人家消灭光,还从心底把人家认定为死敌。可是一转眼,他做得比大食人还露骨、吃相还难看,他就能心安理得的说,我是为了民族的未来着想。看吧,这就是人性!世界上有真正意义的对和错吗?根本就没有,以前没有过、以后也永远不会有。

    站在不同立场上,看问题的角度往往是想反的,尤其是在民族、国家的问题上。你觉得合适的,必须就是对别人的伤害,从来没有例外。对和错只是在某个时刻、某个地点的相对存在,比如此时,洪涛站在卡巴兰港上说红海的大食人是侵略者、自己把他们杀光是正义的,立刻就会赢得一片掌声,因为鼓掌的人都和他有共同利益;如果洪涛站在麦加去说这句话,他立马就会被石头砸死,因为那地方是阿尤布王朝的圣城。

    正义是什么?正义就是踩着反对者的脖子,然后把反对者一直想做而没做成功的事情再做一遍,还能高声喊出来,还得让所有人跟着一起喊的那句屁话。喊得声音越大,你就越正义。(未完待续。)

第一百零九章 马六甲港陷落

    对于洪涛的这个做法,文南是举双手双脚欢迎,他甚至主动要求留在卡巴兰当第一任校长,能把圣人教化传播到海外蛮夷之国,是他们这些文人毕生的追求。假如几十年之后有他的学生去大宋参加考试,那他就立马流芳千古了,史书上必然会有他一笔。可惜洪涛没给他这个机会,只答应他那位同事可以调过来任职,而他还是老老实实留在身边写传记、当秘书吧。

    三百马穆鲁克骑兵洪涛只带走了一百五,因为船上实在装不下了,人好办,马没地方安置。无奈,剩下一百五十名骑兵全便宜给了塔巴王子。其实他也养不起,不过洪涛给他出了一个注意,然后他就养得起了,那就是收税!也不能叫收税,洪涛说叫管理费。每个商人来此地做买卖,也别按照什么税率交税了,就固定交一份儿不太多的小钱给卡巴兰港政府,也就是塔巴王子。这个钱干嘛用呢?当然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了。塔巴王子收了这份钱之后,要负责市场、港口内的安全、卫生、和秩序。所以大家这个钱不白交,等于是花钱雇了一个服务者兼保镖。

    收钱,塔巴王子当然乐意了,可是他不太敢收,尤其是向这里的两大势力收,一边是大宋商人,一边是大食商人,随便拿出一个都让他头疼。不过这是以前,现在洪涛说能收了,他立马就敢收了。在卡巴兰谁最大?不是大宋商人,也不是大食人,更不是他塔巴王子,而是这位金河公司、海峡公司的双料董事长,他说成了,那这件事就必须成,不成也得成!谁敢反对,塔巴王子就敢真动手!他手里虽然没啥拿得出手的兵力,但是他女婿泊蛟有啊。那一百多马穆鲁克骑兵名义上是他的,但管理权都在泊蛟手里。再加上齐装满员的一艘振州号,塔巴王子觉得自己可以向国王这个称号再迈近一步了。

    俗话说福不双至祸不单行,舰队刚进入马六甲海峡,还没到普吉岛东侧。广州号就钻了出来,都不用看他们的旗语,洪涛就知道出事儿了。因为广州号的船身上黑一块白一块的,就和刚经历过火灾似的。

    “姑丈,我们被伏击了!马六甲港也丢了。他们的船太多,我打不过他们!”泊鱼爬上旗舰的时候,说话都带着哭声的,脑袋上还包着一块白布,里面有血印子。等他真看见洪涛的时候,眼泪就掉了下来,很委屈。

    “多大了还哭?没有一个水手愿意跟着一位爱哭的舰长,以后你还打算不打算出海了?如果想,赶紧把眼泪给我收回去,我数三下!”洪涛听到泊鱼的话。心里反倒踏实了。刚才他以为是金河湾被人抄了呢,只要老家没事儿,别的地方丢了就丢了,人没死就还有未来。

    “……”泊鱼撇了一眼翁丫那个轻蔑的表情,又看了看四周水手们笑嘻嘻的脸,也觉得自己好像是有点太怂了,使劲眨了眨眼,把哭声忍住了,但是眼泪还没止住,吧嗒吧嗒的还往下掉呢。

    “进来说。慢慢说!”洪涛就当他不哭了,十几岁的孩子,如果放到后世,还背着书包上初中呢。就算再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身上那些孩子的习性还是不能完全去掉的。

    泊鱼不是护送着两艘商船先离开卡巴兰港了嘛,一路上也挺顺林的,很快就钻进了马六甲海峡。但是他没直接去马六甲港,而是先跑到槟城港停靠了一下。为啥呢?显摆呗,第一次独自带领一个舰队。他不光是舰长,还是舰队司令了,桅杆上挂着司令旗。这种荣耀平时他得不到,好不容易有一次,不在更多人面前得瑟得瑟得憋死他。

    这就叫命大!如果他一头扎到马六甲港去,又没有洪涛那个贼心眼儿,很可能直接就钻进了别人的圈套,因为现在马六甲港已经被别人占领了,连马六甲的那个国王都被杀了。一听见马六甲港被别人占了,泊鱼立刻火冒三丈,于是他单枪匹马的率领广州号连夜就冲了过去,打算用榴弹把港口重新抢回来。结果就是……这个愣小子命确实大,由于是夜战,对方措手不及,也不太习惯,让他杀了一个来回儿,最终还是没围住让他跑了。不过他也没占到任何便宜,港口都没靠近过去,广州号就被几艘火船给撞上了,如果不是广州号的外壳超出了当时人们想象的厚,估计早就变成了一个大火炬,上面的榴弹再一殉爆,活不下来几个人。

    “姑丈,我是不是特别丢人啊……”泊鱼说完事情的大概经历,还在纠结他的形象问题。

    “丢人倒是不丢人,我只是纳闷,到底是谁有这么大本事,能把马六甲港拿下来,而且连国王都没跑掉,你认识和你作战的那些船吗?”洪涛现在顾不上去安慰泊鱼了,做为一个舰队司令,小家伙必须受罚,因为他违反了舰队的很多规定,不光自己受了伤、战舰受了伤,还死伤了好几名水手。如果每位舰长都像他这样不管不顾的蛮干,自己这个舰队永远也强大不起来,造的没沉的快啊。可现在这都不是主要问题,主要问题是袭击者到底是谁?按说这片地区应该是三佛齐、也就是室利佛逝王国的地盘啊,西边的注辇国已经让自己打跑了,半个国家都被烧光了,也没工夫跑过来攻打马六甲,难道说附近还有其它大国家的存在?或者是北边的暹罗人?

    “有点像大食人的桨帆船,但是个头都很小,边上还带着木架子,又像是慈禧他们那种边架艇,但是个头又大多了,有十米左右长吧。另外在港口还停着几艘大船,我看着像是大宋的海船,不过天黑距离远,看不清。这里的国王说他们是东爪哇国的人,姑丈,这个东爪哇国在哪儿啊?”泊鱼一边说还一边拿起桌子上的笔,给洪涛画了一个示意图,又把他听到的传闻讲了出来。

    “大食人!边架艇?宋船!东爪哇?……这都不挨边啊?你先去找这里的国王,和他要个明白人,过来给我讲讲清楚”洪涛没见过泊鱼画的这种船型,也想不通为何会有宋朝的船只出现在马六甲港。另外这里距离爪哇岛还远着呢,他们跑过来干嘛?对于不太明白的事情,洪涛向来小心谨慎,就算自己的舰队不怕那些乌合之众,也要搞明白为什么。收复马六甲港是必须的,但不急在这一会儿半会儿。

    整整一天,洪涛的旗舰上都是人来人往的,有槟城港对面那个小国王的使者,还有两艘商船上的海商,都跑过来哭诉了。前者是为了表哥被人杀、国家被人占而告状,盼望海峡公司的舰队能帮他出气;后者是担心自己回不去大宋,过来探听风声的。从他们口中,洪涛大概听明白了袭击马六甲港的是些什么人了,确实是爪哇人,准确的说叫东爪哇国,或者叫新诃沙里国,也是个伊斯兰教国家。

    这个新诃沙里国一直都在和三佛齐国打仗,以前是三佛齐国占优势,但自从注辇国也从西边入侵马六甲海峡之后,三佛齐国就有点顾不过来了。双线作战、腹背受敌,再加上原本就有点松散的各个属国不太给力,逐渐被东爪哇国占了上风,已经把三佛齐国的势力从爪洼岛上全部赶了出来,趁机还入侵了三佛齐国的主要领土苏门答腊岛,逼得三佛齐国把首都都从巨港迁到了占碑,南部地区已经全部失守。

    可是东爪哇国的军队从来没到马六甲海峡里肆虐过,这是第一次。为什么突然要跨越那么远的距离来攻击一个数不上号的小港口,大家就说不出缘由,唯一的解释就是这两年马六甲港发展的太快,成了附近的贸易集结地,引起了东爪哇国的垂涎。

    到底是不是这个原因呢?谁也不清楚,可这么说也不太合理,马六甲港就算再小,也是三佛齐国的地盘儿,被偷袭已经十多天了,三佛齐国居然连个人影都没出现。

    你说你没看见,那不可能,大家就隔着一条海峡,一天两天没看见,这边都灭了城了,攻防战进行了整整三天三夜,码头燃起的大火海峡对面能看不见?

    你说你没兵,那更不可能了。如果你连这么点兵都派不出来,那还和东爪哇国打什么仗啊,直接投降了大家都省事儿。说句更难听的,马六甲港一丢,三佛齐国就是三面受敌了,这种局面就算是再笨的国王也应该清楚意味着什么。

    这里还有一个事儿,更让洪涛不解了,就是两名从马六甲港逃出来的当地渔民向槟城港的国王汇报说,进攻马六甲港的不光是东爪哇人,还有宋人和大食人!最先停靠在马六甲港的大船,就是宋人的。也正是因为这几艘宋人的大海船,马六甲港才没什么戒备,结果刚入夜,就从船上下来很多军队,直接就把港口占领了,后面陆续登陆的才是那些小船上的东爪哇国士兵。(未完待续。)

第一百一十章 很蹊跷

    宋人的海船!还不是一艘!这就太有意思了。对于这两位渔民的说法,洪涛有点认同,马六甲港有很完备的防御体系,如果不是被从里面偷袭,光是对付港口的石头堡垒,还有上面的榴弹发射器,就够登陆船只一受的。只要能拖住一会儿,马六甲国王的军队就会赶到码头上,没有红海大食人那样数量庞大、训练有素的军队来,一般没人能拿下马六甲港,更谈不上占领,还把国王给宰了。

    “有点意思啊,看来已经有人忍不住啦!老文,这次我警告你,你再敢多说半个字杀人的不是,我就把你扔到好望角去和老麦对海高歌去。丫丫,通知舰队,做好准备,明天一早咱们去看看,到底是谁敢吃里扒外,帮着外国人来祸害咱们!”想是肯定想不明白的,要想知道里面的缘由,必须得亲自过去看看,然后用榴弹和钢刀才能问清楚,少一样儿都不成。为了防止文南再和自己唧唧歪歪的,洪涛提前就把这件事儿的性质给定了,是内奸勾结外鬼,杀无赦!谁说也没用。

    马六甲港比起卡巴兰港来,防御的难度就大多了,它的港区就靠着一条河,港口南侧有个礁石岛,和个大屏风一样,也把港区的深水航道压缩到了三百米宽。虽然从正面进攻有点困难,但是派小船从两边登陆还是没问题的,除非你能拿到制海权,否则光靠陆军守是守不住的。

    可惜占领了马六甲港的这些人并不这么想,他们应该早就知道洪涛的舰队要来,所以已经收缩了防御圈,把船只都藏到了港区里,摆出一副死守的架势,就差冲着洪涛喊:有本事你冲进来咬我啊!

    洪涛确实不敢冲,港区的通道太窄,除非金河号上装了蒸汽机,否则进去之后无法机动,一旦帆被点着。那就真成了瓮中之鳖了。不过洪涛有办法对付这种局面,这还得感谢那些大食人,他船船舱里有一百五十名马穆鲁克骑兵和五十多名马穆鲁克斧兵,他们的马匹、装备也都在。这些骑兵和斧兵是不是真像阿拉伯人说的那样所向披靡。上岸试试就清楚了,光说没用。

    “和他们说,我给他们一个重新找回尊严的机会,如果帮我拿下这座城市,我就让他们世代守卫在这里。除了向我效忠之外,他们不用听任何人的,这里也归他们治理了。我可以为他们提供武器装备和粮食,周围有很多地方都可以被征服,只要他们能打下来,就算他们的领地,你问问他们乐意不乐意。”想让这些骑兵和斧兵上岸拼命,就必须给他们开出条件来,否则这些职业军人上了岸之后还能不能回来就两说了。洪涛并不想过早的失去他们,但金河湾确实也不适合他们居住。正好,放在马六甲港吧。没有海上补给,这些只会打仗不会建设的军人毫无威胁,他们自己应该也明白这些道理。

    “他们说接受您的条件,会世代效忠大人,并且会写下约定,立碑于此……”船上的通译把洪涛的意思告诉了那几位马穆鲁克人的头领,他们只是简单的商量了一下,就毫无条件的接受了。估计在他们看来,洪涛给出的这个条件很优厚。等于是让他们占山为王了,除了受洪涛辖制之外,完全是自由人,比他们原来的待遇还好呢。不答应是傻子。

    “那就好,去让他们准备准备吧,我会派船送他们上岸,连同马匹兵器一起。我除了可以帮他们炸开城门之外,剩下的事情就得靠他们自己了。朗崖,等他们全部登岸之后。你带人跟上去,如果无法破城,就把它炸开!”洪涛对这些马穆鲁克士兵并不抱太多的希望,从港口外的船只数量上看,对方至少有五百人,说不定更多。

    “哎,对了,朗崖,带着通译一起去,如果看到有宋人,能抓回来几个最好。”说到破城,洪涛又想起一件事儿,这里确实有宋人的船只停靠,他们到底是谁,最好能搞清楚,否则老有人暗中算计自己,很难受啊。

    对于洪涛敢派人从河口处登陆,马六甲城里的守军显然有点意外,半天都没啥反应,估计是怕洪涛耍什么诡计,所以双方就这么耗着。港口里的船也不敢冲出来阻止登陆,城里的人也不出来靠近岸边,好像是在躲避什么。

    “他们是在躲避榴弹,看来已经有人研究过咱们了,知道只要不靠近战舰,咱们就没辙。不过这次他们有点失算啦,不知道这些职业军人到底能不能给我个惊喜。”对于翁丫的这个问题,洪涛已经想明白了,他觉得这次马六甲被人偷袭,有很大可能不是因为马六甲港被人盯上了,而是自己或者海峡公司被人盯上了,这是一个非常非常大的阴谋。

    马穆鲁克士兵们登陆起来有条不紊,先上岸的是那几十名斧兵,这些斧兵一身都是双层锁甲,重要部位还有铁板保护,尖顶的头盔是遮面式的,只露出一双眼睛,配上手中那柄两米多长的大斧头,很是瘆人。他们上岸之前已经把盔甲都穿戴整齐,只有兵器是上岸之后才发下去,洪涛也怕这些职业军人在船上造反,所以不光人和兵器分离,还一个一个舱室的登陆,绝对不让甲板上有过多马穆鲁克人。

    斧兵后面跟着登陆的才是骑兵,同样,人、马、兵器都是分别上岸。这些骑兵可比斧兵威武多了,他们不光全身披挂着盔甲,就连马的前面部分也有盔甲覆盖,经过短暂的熟悉之后,很快就在岸边列成三排,然后跟着几个首领用弯刀拍打胸前的铁甲,发出咣咣咣的示威声。

    “让他们先别攻城,前进到距离城墙一百米左右停下来,骑兵攻城是个浪费,我看看能不能帮他们把城里的人赶出来。”城里的人并没出来,反而是码头上的人开始往城里撤了,看来他们是想死守不出,依靠那些木头和泥土搭建起来的城墙和攻城一方打消耗战。洪涛虽然不太心疼这些马穆鲁克人,但此时他们是自己的爪牙,没必要白白消耗掉,就算死也要死得有价值。

    很快,登陆的马穆鲁克人,就分成了五个分队,互相之间分开了距离,慢慢向城门压了过去。他们行进起来非常整齐,那些高大的阿拉伯马就和长在他们自己身上一样,队伍里除了马蹄声,没有其它声响。而那五十多名斧兵就跟在五队骑兵身旁,看样子是在防备被突然偷袭,有点像装甲车和步兵之间的协同。只靠这一点,洪涛就觉得这些职业军人确实不一般,每个细节上都能看出他们是职业的。

    而城里的守军就不太职业了,双方还距离一百多米呢,就有不少箭矢射了出来。虽然用吊射的方式也能攻击到这些骑兵和斧兵,但他们的盔甲根本不在乎,飞过来的箭矢就算打到身上,也马上被弹开了。大概距离城门接近一百米左右时,骑兵们停止了前进,后面一群水手推着独轮车追了上来,每辆独轮车旁边还有两个举着大木板充当盾牌的水手。

    当第一波榴弹划着抛物线,高高的飞起,又掉落到城墙里面时,这场战斗的主角就变成了那些操作独轮车的水手。如果说前面两三发还榴弹扔得还有点凌乱,那后面的发射速度就越来越快,越来越整齐。二十多架独轮车,每辆车十枚榴弹,刚发射了一半儿,城门就打开了。城里的守军这时算是看明白了,与其在城墙后面光挨炸,还不如出来战斗一下靠谱。

    一看城门开了,负责发射榴弹的水手们就非常无良的扔下那些马穆鲁克人,推着独轮车向河边撤退。这也是洪涛事先和他们交代好的,榴弹发射器的任务只是把城里人赶出来,不负责打仗。不光是他们,就连朗崖和他的陆战队也开始后撤,把战场完全交给了这二百多名马穆鲁克人。

    “还真不少啊,这可不止五百人吧!”此时旗舰上举着望远镜的洪涛又有点担忧了,从城里涌出来的那些用布条裹着头的士兵越出越多。他们也不能算是乌合之众,很有纪律性,横二十竖五的排成一个方队,已经列了四个方队了,后面依旧在往外涌。装束全差不多,武器也差不多,一看就是制式的。

    “动了、动了,咱们的骑兵动了!”翁丫也拿着望远镜,就像是在看演戏,一边看还一边解说。对于这种场面,别说她这个小丫头了,洪涛都没见过,几百人对几百人,对他来讲,已经是大战了。

    马穆鲁克骑兵并没趁着对方列阵不稳发起突袭,就那么站在原地看着对方把六个方阵全都排列好,等这些步兵开始向前迈步时,才开始驱动马匹,向着比他们多出几倍的步兵方阵冲去。(未完待续。)

第一百一十一章 都是纸老虎

    不动如山、动如脱兔!这两个词用来形容马穆鲁克骑兵很恰当。他们的战马不仅高大威武,加速能力也是一流,几十米的距离就已经全速奔跑了起来,五支小队居然跑着跑着跑成了一个箭头形状,光是这份儿操控马匹的本领,没几年苦功夫就练不出来。更厉害的是这上百人都一个节奏,没人喊号令也没人发旗语,就靠前面领头军官的弯刀挥舞方式,每个人就都知道自己该干嘛了。

    “老文啊,你见过蒙古和金国打仗吗?”洪涛用胳膊肘捅了捅身边的文南。

    “没有!”文南此时也拿着望远镜看入迷了,马上就要短兵相接,却不得不放下望远镜来回答洪涛的问题,有点不耐烦。

    “你说如果蒙古人的骑兵都和这些骑兵一样,失去城市保护之后,大宋的军队顶得住吗?”洪涛此时已经改变了刚才的态度,他觉得这场战斗自己这边赢的机会更大。

    原因很简单,从技战术上来讲,守军虽然不是乌合之众,但和马穆鲁克骑兵比起来,还是差很多。步兵排个方阵都得原地等这么久,一走起来立马就有点散了,还不如骑兵行进间排的整齐,这个训练强度就不是一个档次的。

    从武器装备上来看,那些东爪哇军队拿的是刀和盾牌,缺少长枪这种武器。而马穆鲁克骑兵不光有大马士革弯刀,还有披着甲的高头大马,如果都用差不多长的武器,步兵天生就吃亏。这可能和东南亚各国没有马匹和骑兵有关系,他们不懂该如何对付骑兵。

    虽然人数上自己这边少了好几倍,但有时候光比人数是没用的,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在打仗时候发上力,真正短兵相接的永远都是一个方向、一个层面、一个部分。这样算下来的话,马穆鲁克人并不吃亏,他们机动力强,甚至还占了便宜。

    “蒙古人没有这么多钱去装备如此精良的重骑兵。就算金国最精锐的铁浮屠,不过几千人马。”文南又是避实就虚,不正面回答洪涛的问题。而且这次他非常失礼,居然举着望远镜。头都不转的和洪涛说话。

    “哎呀!没想到啊……我就知道他们不是对手,只是没想到,这些斧兵比骑兵还狠!”洪涛左右看了看,没人搭理自己,只好也举起望远镜继续观战。眼前的景象让他也有点意外了。

    冲锋骑兵大箭头在接近步兵方阵的时候居然左右一分,成了两部分,贴着最前面的步兵方阵就蹭了过去,后面留下一片血光。弯刀这种兵器,非常适合在马背上施展,只需要把刀刃冲外伸展开,不用太大力气,借着马匹的速度,就能把比较薄弱的盔甲划开。更何况东爪哇国的士兵基本没有铠甲,直接就是铁对肉了。碰到哪儿都是一片血雾和残肢断臂。

    更厉害的还在后面,两支重骑兵并没有和洪涛想象的那样调转马头往回绕,然后再一起贴着步兵方阵冲锋。他们直接顺着两个步兵方阵之间的缝隙就插进去了,一左一右,同时向城门方向冲,把沿途几个步兵方阵全给冲散了。而且他们一边跑一遍合拢,居然又合拢成了一个箭头形状。这下那些被左右两只重骑兵夹住的步兵可就倒霉了,头上弯刀砍,旁边马甲蹭,脚下马蹄踢。瞬间就像被压缩了一样,淹没在马队中。等快要冲进城门时,马队又左右分开了,从后面给步兵方阵穿了一条血胡同。直接跑了回来。

    此时那六个步兵方阵都已经被冲乱套了,真正被骑兵砍杀、踩踏的其实不太多,但阵型一乱,就无法形成统一的进攻或者防守节奏。还没等他们整理好队伍呢,排成两排拖着大斧子的斧兵又上来了。这次洪涛真是看了眼,他一直没搞明白在战场上拖着一个大斧子该如何战斗。现在算是看清楚了,这个战斗模式太血腥,就是三个字:硬碰硬。

    那些斧兵也是重甲,从脑袋顶到脚趾头,都有盔甲防护。当骑兵冲锋时,没人注意他们的存在,等骑兵冲回来,他们正好赶到前面。然后就是一排人直挺挺的走过来,轮斧……砍!不管砍上没砍上,他们这一排人的斧子刚落下,第二排人上前一大步,又是一斧子轮下来了。合算他们这两排人就和一个大绞肉辊子似的,一斧子两步,轮着斧子排着队往前顶。

    你砍他们把,就要冒着被大斧子劈死的风险,就算你砍中了他们,除非用长枪或者重兵器,否则还是没用,砍不动啊。碰见这种兵,要不你就后退,利用他们笨重的缺点和他们拉开距离,要不你就绕到他们两边或者后面去攻击他们,可是他们身后还有一百多重甲骑兵呢。利用斧兵这一顿搅合,那些骑兵又冲回来了,这次冲锋不再是集中成一个箭头,而是分成了五队,平着插了进去。然后步兵方阵就溃散了,再也找不到队形,到处都是弯刀和马蹄,砍不到你被那些披挂着重甲的高头大马撞上,也得半死。

    而一旦有重甲骑兵不慎落马,他们立马就变成了和斧兵一样的角色,弯刀没有了,就抽出短剑和你对砍,你砍他一下就是一声脆响,他砍你一下,就是一溜血光。此时也没步兵有功夫去围攻那些落马的骑兵了,唯一能做的就是跑,要不就趴地上装死。

    可是在大平原上逃跑更成了骑兵的追杀对象,他们现在已经散开,和一张网一样,把溃兵向城门口赶。结果城门都关不上了,大家全挤在城门口,都想往里挤,通过的速度反倒更慢。等后面的斧兵一上来,城门口就成了剁肉馅的菜墩子,一排斧子下去,就是一片人倒下,然后又是一排斧子上来,又是一片……

    “这种斧兵不是对付步兵用的,他们是对付骑兵的,不过用来对付这些人,也足够了。”洪涛算是看明白了,这些马穆鲁克骑兵和斧兵,是两种互相配合的兵种、专门和敌人重装骑兵硬撼的兵种。

    重骑兵负责冲垮对方的阵型,后面的斧兵负责压缩敌人骑兵的活动空间,为自己骑兵争取时间。如果斧兵数量足够的话,别管重骑兵还是轻骑兵,碰上他们都是两败俱伤的局面。这也正是马穆鲁克人期望的,用一个重步兵换一个骑兵,怎么算都赚了,等把对方骑兵干掉,那些步兵就成了重骑兵菜板上的肉,想怎么砍就怎么砍。不过这种兵种搭配也就适合北非或者阿拉伯半岛那种荒漠地区,没遮没挡儿,谁也别和谁玩藏猫猫,比的就是谁狠,战败之后跑都没地方跑。

    “先生觉得我大宋也仿照他们建立一支斧兵如何?”文南对骑兵的兴趣显然没斧兵大,这可能就是惯性思维。没玩惯骑兵的人,总是会不由自主的抵触,因为骑兵培养起来太难,大宋国内又没有游牧民族,无法像蒙古人那样从小就半兵半民。

    “没用,没有骑兵的配合,如果遇到对方有大量弓箭手,这些斧兵就是活靶子,移动能力太差。再说了,宋人的身材不够强壮,你仔细看看那些斧兵,基本都差不多高,膀大腰圆的,否则根本抡不动那种大斧子,穿上这么厚的重甲,别说跑起来,随便一捅就倒了。而且这些斧兵用在这里管用,用到和蒙古人作战上就不一定好使了。这里的军队太简陋,把大宋军队拉过来,照样可以大胜。”洪涛并不觉得这种重骑兵和重甲斧兵会适合南宋军队,如果他们遇到的是宋朝步兵,说不定会死得很快。抛开各种穿透力很强的硬弩和破甲锥不提,光是那些长枪兵,就够这些斧兵一呛,再厚的重甲也禁不住枪尖捅啊,除非你穿个锅炉出来。

    “姑丈!姑丈!那些船要跑了……”翁丫突然钻了过来,指着斜后方的港口向洪涛报告。

    “就是要让他们跑,不跑我怎么揍他们啊!那么窄的水道不适合咱们的大船,以后记住啊,轻易不要钻进狭窄的水道战斗,失去了机动力,咱们的船并不比别人强很多,说不定会更弱。让他们先跑一会儿吧,不急!”洪涛回头看了看,果然,原本堵在港口水道里的船只已经开始骚乱了,正在争相恐后的往另一侧出口涌。现在去抓他们容易把他们再赶回来,稍微等一等,让他们都钻出去之后再追就容易多了。要论船只的航行速度,洪涛说自己的船第二,绝对没人敢说第一。

    两刻钟之后,四艘蛟鲨级战舰扬帆追了下去,金河号则慢慢钻进了港口。马穆鲁克人已经开始打扫战场了,跑进城后树林的人他们没去追赶,骑兵进树林也是大忌。至于那些人怎么办,洪涛没兴趣问,那是马穆鲁克人的问题,现在他们完成了自己的委托,自己就该兑现自己的承诺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一十二章 恐怖斯万

    马穆鲁克人的首领看着五大三粗,一脸横肉,但是心思很细。他上船的时候只带了一名随从,还把浑身盔甲和兵器都扔到了码头上,只穿着一条短裤爬了上来。跟在他身后的还有一串用绳子绑着的俘虏,其中有几个明显是宋人,另外都是穿着比较像的东南亚人,但他也分辨不出来,反正差不多的都弄来了。

    “先不用管这些人,你们从现在开始,就是这片土地的主人了。我的要求不高,陆地上随意你们攻击谁我都不管,但是不要擅自去抢劫来此停靠的海船,反而要保护他们的安全,把这里变成第二个卡巴兰港,明白吗?”洪涛就喜欢和聪明、本份的人做交易,他们不会让你觉得他们在糊弄你,也不会让你觉得他们有太大威胁。

    “我们需要粮食和工匠,城里的居民不多了,暂时供养不起我们这些人。”马穆鲁克人的首领只会说阿拉伯语,听了通译的话之后,右手抚胸给洪涛鞠了一躬,算是对洪涛遵守诺言的感谢,然后又和洪涛谈起了条件。

    “很快就会有海船把你需要的东西和人送过来,我还会派人来管理港口和集市,这些你们不能碰,其它的我都不管。以后如果我需要你们帮助,会给你们开出合适的价格,不过我不太清楚,你们的价格大概是多少?”对方说的是实话,如果洪涛不给他们提供给养,他们很快就会溃散。种粮食对他们这些从小就学习战斗技巧的职业军人来讲,太难了。洪涛也不想自己手下有个太职业的军人集团,这些人的思路和自己完全不同,把他们放在自己体系之内,就是颗大大的定时炸弹,太危险了。不过洪涛又舍不得浪费了他们的长处,自己正是用人的时候,干脆,就当雇佣兵用吧。只要别太贵就可以。

    “俘虏!只要给我们俘虏就可以,给养、武器和俘虏!我们不要金银,想要我们可以自己去拿!”马穆鲁克头领指了指码头远处那些东爪哇俘虏,又指了指身后的那名随从。翻过来掉过去的指了好几次,好像打算让洪涛明白什么。

    “哦,我明白了……你们要把俘虏变成兵源是吧?这个事情我们可要提前说好,我只能提供你们最多一千人的给养和武器,再多就没有了。”洪涛很快就听明白了。他是要把俘虏训练成马穆鲁克士兵,对于这一点很好理解,他们本来就是奴隶出身,如何把别的奴隶变成士兵,是他们的独门秘籍。但洪涛意识到一个问题,像他们这样滚雪球一样滚下去,光打仗不生产,这不又是一个蒙古国嘛!不成,坚决不能这样玩,必须要给他们一个限度。

    “一千!一千!我儿子。人质!”马穆鲁克头领也挺爽快,对一千人这个数额并没异议,最后把他身后的随从拉过来往洪涛面前一跪,自己转身下船了。

    “什么人质?我要他儿子干嘛?”洪涛让马穆鲁克首领给说愣了,只能去询问旁边的通译,这家伙是阿尔因族中的亲信,他还要留在卡巴兰港走不开,就让这个汉话说的最好的商人来给洪涛当阿拉伯语翻译。

    “这是马穆鲁克人的规则,每一代首领都要把儿子送给他们效忠的人当做人质!”通译给洪涛解释了马穆鲁克首领的意思。

    “那他要是有两个、三个儿子呢?”洪涛不太明白,一个儿子能管个屁用。

    “马穆鲁克首领只能有一个儿子。再生儿子,杀掉!”通译用手比划了一个掐死的姿势。

    “……和他比起来,我这个首领要算很幸福了啊!”洪涛压根也没想到会是这个答案,一时间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相比宋人来讲,他们确实算是野蛮人了,野蛮且残酷。

    “我说几位,现在该轮到你们了……说说吧,你们是谁?为何来此?”解决了马穆鲁克人的事情,洪涛转过头。向着那一排被反绑双手,跪在甲板上瑟瑟发抖的宋人呲牙一乐,然后走过去蹲在他们面前,一个一个的仔细看了看。确实有几个是宋人,虽然衣服穿得和东爪哇人差不多,但总体感观和那些海商很像,肤色都差不多,一看就是经常出海的人。

    “我等是广州商人,只是来此贩货,碰上这里战乱,并不知情。”其中一个年纪比较大的男人回答了洪涛的问题,脸上的表情很无辜、很迷茫。

    “他叫什么?”洪涛没搭理这个人,而是回头问了通译一句,询问的对象是马穆鲁克首领儿子的姓名。

    “他姓斯万,叫基普察克。”通译和那个看上去三十多岁,实际只有二十岁的马穆鲁克人小声嘀咕了几句,把一个带着浓浓斯拉夫人味道的名字告诉了洪涛。

    “斯万,你觉得如何能让一个人最痛苦?”洪涛又问了一句。

    “他说办法很多……”通译也让洪涛搞糊涂了,不明白洪涛到底要说什么。

    “让他给我当场试试,就用……他吧!”洪涛站起身,随手指向一个跪着的人。

    斯万真是野蛮,当通译把洪涛的命令翻译给他之后,他连想都没想,跨步上前,一脚就把洪涛指的那个人给踹倒在甲板上,还没等洪涛反应过来呢,一声凄厉的惨叫就响彻整条船,甚至都有了回音。那个人的一条腿直接被斯万给跺断了,而且他还不打算停手,又抓起那个人的一条胳膊,又是一脚……

    “停停停……以后你多和卡尔学学吧,这么弄太刺激人了,少儿不宜啊。”洪涛赶紧让斯万住了手,再这样跺下去,甲板上一半儿的水手都得吐喽,第一个就是翁丫,她现在就小脸煞白,已经要转过脸去不敢看了。

    “我劝你们不要让我再指出下一个人了,虽然我不忍心看到如此残酷的场面,但我可以让他把人带到船下去执行,或者干脆带远点,连听都听不见。好了,我再问一句,你们是谁,为何勾结东爪哇人偷袭我的港口,把前前后后都给我说清楚,有一点我觉得不对的地方,下一个就是……他!”洪涛挥了挥手,让水手把那个半边身体已经扭曲变形的人从船舷扔了下去,然后继续询问刚才的问题,淹死对那个人而言,应该是个解脱。

    “你是个魔鬼,你不得好死,你还我儿子!我和你拼啦!”可惜这次洪涛还是没有得到答案,最开始答话的那个老头突然从甲板上窜了起来,张开嘴就奔着洪涛的脖子咬了过来。洪涛此刻脑子里正在琢磨问题,没想到有人会这样袭击自己,浑身都没防备,直接让老头扑倒在甲板上。那张由于愤怒而变形的脸就在自己脸边上,张开的嘴里露出两排牙齿,上面还带着血丝。

    “啊!”这一声是洪涛喊出来的,如此近的距离,就算他反应了过来,再伸手去推,也来不及了。虽然这一口咬上也不至于致命,但还是让他惊叫了一声。

    “砰……”几乎和洪涛惊叫同时,又响起了一声闷响,然后老头那张脸就突然远离了自己,唰的一下不知道哪儿去了。

    “噗通……”几秒钟之后,又响起一声重物落水的声音,洪涛这时才左右看了看。

    “厉害!我允许你犯一次错不惩罚你,因为你救了我这张脸。它本来就长得不太给力,要是再让人咬个疤出来,就没法看啦!”斯万正站在洪涛身体右边半步多的距离,而那个老头已经从甲板上消失,两名水手正扒着船舷向下看呢。很显然,斯万在关键时候飞起一脚,把老头给踢水里去了,算算这个距离,好几米远啊,这家伙的腿真有力气。

    “丫丫,你去码头上转转吧,这里不适合你待着,我要大开杀戒了,到底看看是他们的嘴硬,还是斯万的腿硬。来,让斯万活动活动身体,看看他能连续踹断多少条腿,我赌四条,有没有人和我赌?”洪涛从地上爬起来,心中是怒火万丈啊!太丢人了,居然差点让一个老头、一个双手被绑的老头把自己咬伤,还尼玛是当着自己的船员水手。越是生气,洪涛就显得越镇静,说话声音都平和了许多,但语气里少了一丝人性,变得冷冰冰的。

    “洪纲首饶命啊……我说、我说!都是吴家父子的主意,要来拦截洪纲首的船队,想独霸这条航线,和我们无关啊,我们只是普通商人!”

    “我知道、我知道!是吴家父子勾结了广州、泉州的蒲家人,他们是一伙儿的!去东爪哇搬兵来的就是蒲家人,他们都在船上!”

    “刚才被洪纲首扔下去的就是吴家儿子,后来被踢下去的就是吴作头,他们俩都不得好死啊!”

    话音未落,立刻就有几个人开始磕头了,一边磕一边七嘴八舌的回答着洪涛的问题,生怕比别人说晚了就会被边上那个连汉话都听不懂的野人跺断胳膊腿,这尼玛生生跺断,得多疼啊!(未完待续。)

第一百一十三章 马六甲大屠杀

    “哦,还有蒲家人是吧?我明白了……把这些人都交给斯万的父亲吧,帮我带句话,我希望看到他们的尸体一直高高吊在那座堡垒上,以祭奠那些为了保卫我们金河湾财产的弟兄们。”洪涛听到了吴作头、蒲家人这两个词儿之后,终于想明白了,原本心中的诸多疑惑也解开了。现在有没有口供他都知道是谁在背后搞鬼,所以这些人没有留下的必要。

    看着那座已经塌了小半儿的石头堡垒,洪涛就咬着牙根的恨!十多名金河湾的水手最终就是在堡垒最上层引爆了所有榴弹,和敌人同归于尽了。如果不是这些宋人的海船来当幌子,把东爪哇的士兵藏在船舱里带进港,就算最终打不过敌人,这些水手也能有时间逃跑,而且跑起来就很难被追上。他们对于如何逃跑已经设计了好几年,自打第一次留人守卫这里时,洪涛就命令他们一定要找到后路,如果守不住,赶紧跑,别怕失守,人在就是最好的,不光水上可以跑,陆地上也要能跑。可惜最终还是没跑掉,这得怪自己忘了和他们说一件事儿,宋人就是尼玛不可靠,千万别信他们!

    第二天一大早,出去追击逃跑船只的战舰也陆续回来了,洪涛让每艘战舰轮流靠港卸下那些俘虏,然后站在码头上的马穆鲁克斧兵就轮开了大斧子,根本不找什么脖子,直接就剁,然后一脚踹进海里,继续等下一波俘虏送下来。洪涛答应把俘虏给马穆鲁克人,但不包括这些人,因为这是他自己抓回来的,和马穆鲁克人无关。他要把这几百人全宰掉,不光如此,东爪哇这个国家也已经从他心里抹掉了。

    本来他并不想在东南亚这边大开杀戒,兔子不吃窝边草嘛,想留着一个好名声,还能连蒙带骗的多糊弄出来几个补给点。现在看来,这个初衷必须改一改。马六甲港被偷袭只是一个引子,让他起了杀心的是东爪哇这个国家居然已经被大食人渗透完全了,还和广州、泉州的蒲家人有很紧密的联系。说不定和红海那边的阿尤布王朝也有联系。这不成了潜伏在自己身边的一头饿狼了嘛,与其等着它吃肥了再来咬自己,不如先下手为强,趁它还没把苏门答腊岛打下来,获得更多的人口时。就把它彻底灭掉。

    如何消灭一个国家,洪涛已经有了大概的打算,那就是对这个岛国进行封锁,摧毁它上面一切的港口城市,让它彻底变成一座死岛,然后这个国家自然就分崩离析了。一个没有统一政权的海岛,一群没有固定首领的部落,对金河湾的威胁就要小得多。自己只要扶持周边的其它国家,一起去征讨他们,直到把这个岛弄得四分五裂为止。谁也别想全占。但谁又都得占一部分,你们在上面慢慢斗吧,我在一旁给你们补充武器,等你们都斗疲了、斗伤了,金河湾就真的安全了。

    既然已经打算彻底摧毁他们,那留着这些俘虏就没用了,他们连当奴隶的资格都没有,唯一的用处就是用他们的血把洪老鼠的恶名再擦亮一点、再喊响亮一点。混不到好名声,那也不能没名声,坏名声也是名声。有时候坏名声比好名声反倒更管用,尤其是对付那些国家时。你说你慈悲为怀,人家除了说几句一文不值的屁话之外,根本不买账。你说你杀人如麻。一个眼神不对付就抄家灭族,他们立马就会重视你说的每一个字儿。

    当然了,这样做也会让自己成为所以国家、政权的眼中钉肉中刺,天天会有人用各种诅咒盼着自己赶紧嗝屁着凉,一旦自己遇到了麻烦或者处于了弱势,就别想有人拉一把了。全是落井下石的。可问题是洪涛不觉得自己或者金河湾需要别人扶持,就算最终自己的改造南宋计划失败了,想靠东南亚这些小屁国去对抗蒙古人也是痴人说梦。所以他们如何看待自己,真是不太用考虑,爱怎么看就怎么看,我先自己舒服了再说吧,总不能让你们骑在金河湾头上作威作福。

    “诸位不用担心,这是他们大食人内讧,和我们无关。幸好,我和获胜的一方达成了协议,以后马六甲港依旧会对大宋商船开放,这里依旧会有海峡公司的补给站和仓库。唉,这些蒲家人不是我不救啊,他们惹上了大麻烦,我也是无能为力。咱们还是尽快出发吧,我真是不忍心看着他们就这样被活活吊死在港口上,我这个人就是心善啊,就是看不得别人受罪!”此时两艘商船也被从普吉岛接了过来,对于这几天发生的事情,洪涛全推到了马穆鲁克人头上,把他自己说成了看客,还要装好人。

    “此处何时来的这些凶神恶煞?堡垒上吊着的是不是吴作头和他的儿子?”当船队离开马六甲港,金河号客舱里那些海商还忘不了码头上的惨状。真是血流成河啊,码头前面的海水颜色都和别处不一样了,有眼尖的海商已经认出了那几十个被吊死的人是谁,大家都在一个城市里做同样的买卖,低头不见抬头见的,想不认识都难。

    “唉……吴家这下算是完了,何苦呦。”海商和海商也不一样,有的是跟着洪涛跑了两年、头一批就进入海峡公司的老人,他们和船上的军官、水手稍微熟悉一些,对事情的始末知道得更清楚。虽然洪涛的船员不会私下透露什么,但通常一个眼神、一个态度或者一个点头,就能让有心人明白很多东西,剩下的细节自己脑子里转一转大概也就猜得差不多了。

    “张叔、张叔,蒲家人为什么也被杀了?这要是被朝廷知道了,会不会怪罪下来?”问题最多的就是头一次跟船出海的那些年轻小海商,他们的脑子还只停留在买货卖货的阶段,对这行的认识还很肤浅,搞不明白为啥吴家人和蒲家人会掺合到大食人的战争中去。

    “怪罪?怪罪谁?人又不是我们杀的,也不是洪董事长杀的,我们就是路过,难道看见也有罪?要怪罪就去怪罪大食人吧,他们自己内讧与我们何干!回家之后把嘴闭紧别乱说,否则你的父兄也会跟着你一起倒霉的!老老实实把手里的货卖了,然后多去拜访拜访罗作头,看看还有没有新海船可以买了。这不是坏事儿,以前蒲家人霸占着这条航线,咱们只能转手他们的货物,现在咱们能直接去卡巴兰港了,那里真是个好地方啊,就没有卖不出去的东西。”老海商心里早就明白是怎么回事儿了,什么大食人内讧,那不过是洪涛随意说出来的一个借口罢了,而且编得还不是特别圆,人家也没想编圆。

    稍微有点脑子的人就能想明白其中的关键,大食人的骑兵从哪儿来的?马六甲港和大食国相距万里,总不能骑着马从海面上跑过来吧?前些天刚听说马六甲港被一伙人给占了,自己的商船过不去,结果没过几天,洪涛的船队一出现,大食骑兵立马就来了,事情有这么巧?混弄鬼去吧!那些凶神恶煞般的军队是不是大食人还得另说,他们百分百是跟着洪涛的舰队回来的,一天之内就把上千人、上百条船的入侵者给剿灭了,这份儿武力值恐怕连大宋朝军队都赶不上。这位洪董事长就是个笑面虎,谈笑风生之间敌人就灰飞烟灭了。

    不过明白归明白,越是明白的海商心里就越踏实,因为洪涛是和他们一伙儿的啊,自己人厉害,谁不高兴呢。商人的首要就是考虑自己的利益,只要自己受益,谁还管别人苦不苦,他们恨不得其它海商全死光,只有自己一条船能出海才好呢。至于什么吴家、蒲家,还有广州、泉州港里那些大作头们,他们的苦日子来了。现在是个变革的年代,这片海域已经不姓蒲了,也不姓宋,更不姓周边那些小国的,而是姓洪,至少目前看起来是这样,只要那些挂着老鼠旗的大船在,谁也翻不了天。

    此时船队里的大部分海商不仅不害怕,他们还很欣慰,原本对大海的理解随着这两年跟随海峡公司的远航,愈发清晰了,大海不再是骇人的巨浪、瘆人的风暴,它就是一个无边无沿的聚宝盆,卡巴兰港算个屁,洪董事长不是说了嘛,这这是个开始,就像酒席宴上的头一道菜,只是让食客们尝一尝滋味、开开胃口的,后面还有更多主菜没上呢,只要抱紧海峡公司和洪董事长这根大粗腿,前方就是光芒万丈!

    有功夫替那些挂在马六甲港上的死人操心,不如先想想自己船舱里的货物如何发卖,再算计算计自己的家底儿,看看明年的大海船拍卖能不能也搞上一艘,让自己从个小海商也变成个纲首啥的,如果成的话,好日子就来了。就算暂时买不起船,也没关系,这趟回去就赶紧去找那些七大姑八大姨的,把家族里能动员起来的力量都动员出来,明年一起跑趟卡巴兰港,就什么都有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一十四章 金国没了

    四月底,洪涛的船队终于安全返回了广州港,还是老规矩,海商们自己去找船卸货入港,护航舰队就停在香港岛旁边,等大家都卸完货之后,直接离开。也还是老规矩,货物还没卸完,罗有德又坐着车船赶来了,脸上喜气洋洋的。

    “罗兄啊,看来我该给你做一条更快的船了,省得每次都让手下人累得呼哧带喘的。说吧,这次又是什么好事儿,让你笑得如此开心。”洪涛没琢磨出来有什么事情值得罗有德这么高兴,难道是他们家老头正式让他认祖归宗了?或者是朝廷又给他们家嘉奖了?

    “哈哈哈……大事儿啊!金国灭了!金国被我大宋和蒙古国两面夹击,灭了!完颜小儿自缢于蔡州城内,我朝大将孟珙率先破南城!韩侂(tuo)胄之耻终雪也!”罗有德脚还没站稳呢,就在甲板上大声喊了起来,表情非常夸张,眼睛里居然噙着泪水。

    可惜船上的水手们并没和他一样兴奋,金国灭不灭和他们没啥关系,很多由奴隶转变过来的水手都不知道金国和宋国有什么关系,为啥灭了金国要如此高兴。韩侂胄是谁,他有什么耻辱更不清楚了,只是愣愣的看着洪涛和罗有德。如果洪涛也欢呼,那他们就跟着欢呼一下,给自己的头领一个面子。

    “韩侂胄这颗人头算是白掉了,你们还是没吸取海上之盟的教训。当初联金灭辽,结果辽国亡了,金国比辽国还狠;现在又联合蒙古灭了金,谁敢说蒙古国比金国善良?一个政府,居然在同一块石头上绊倒两次,他们都没脑子吗?”洪涛一听金国被灭了,脸上一丝高兴的表情都没有,反倒更严肃了。此时他想的不是该如何庆祝,而是该如何进退。

    如果没有金国灭亡这件事儿,他回到金河湾之后就会整顿军备。然后开始对南洋诸国开始讨伐。能吓唬住的就吓唬吓唬,吓唬不住的必须摧毁,顺便再给那些国家之间埋下一些仇恨的种子,让他们世代仇杀下去吧。这个过程他自己计划大概要用两年左右时间。如果在这两年里不发生什么大事情,三年之后,东南亚海面上就将只有自己一个人的声音了。不是不让其它国家进行海洋贸易,而是所有贸易必须按照自己制定的规则来进行,所有贸易都必须向金河公司和海峡公司交税!

    但是金国被灭了。蒙古国的下一个目标必须也只能是南宋,这个时间不会拖太久,肯定等不到自己把东南亚诸国整合完毕。现在洪涛就要选择了,是马上把主要精力转到北边去,还是把南宋扔一边不管,先把自己的基础打实,发展几年之后,再回过头来大规模北上。

    洪涛很讨厌这种被别人牵着鼻子走的感觉,他更习惯按照自己的节奏发展。可是有时候吧,计划老赶不上变化。必须要做出适当的调整。

    “洪兄何出此言?不管怎么说,我朝也算是灭掉了一个强敌,还有收复河山的希望。蒙古人让我朝出兵,就是用归还金国占领土地做条件的,这难道不是好事儿吗?”罗有德没想到自己来报喜,却没人和他一起高兴,洪涛甚至还风言风语的挤兑他。

    “怕就怕这个忙帮了,结果人家不兑现承诺,一寸土地也不给你,还腾出手来接着揍你!”洪涛不清楚蒙古灭金之后是否归还了土地给南宋。其实归还不归还也没意义,早晚人家还是要拿回去的。可是这种预言对罗有德来说,没啥可信度。

    “文兄可在船上?”罗有德一点没听进去洪涛的话,既然洪涛不愿意和他一起庆祝。他打算找个愿意的。

    “舱里算账呢,你去找他高兴高兴吧,我那里有酒有肉,敞开造!不过我可开船了啊,你要不下船就去金河湾待几天,过几天再跟着捕鲸船回来。”面对一个欣喜若狂的人。洪涛也不想说太多丧气话,但也不想和他们一起搞什么庆祝,还是让他们自己疯去吧。自己惹不起躲得起,把舰长室让给他们,去船舱里找水手玩斗地主去,放松放松脑子。至于是先向南还是先向北的问题,以后再琢磨,不急于这两天。

    1234年正月十日,金哀宗让位给东面元帅完颜承麟,希望他能杀出蔡州,保留金国复兴的火种。可惜时间真来不及了,就在新皇帝刚即位,接受百官朝拜时,南宋军队攻破了蔡州南门,随后蒙古军队也攻破了蔡州西门。金哀宗听到城破的消息,自缢身亡,蔡州守将完颜仲德率兵和宋蒙联军展开了巷战,听说哀宗自缢之后,也跳进了汝水,刚刚即位不足一个时辰的完颜承麟也被乱兵所杀。至此,自太祖阿骨打建国,传六世九君,历经一百二十年,金国为宋蒙联军所灭。

    南宋此次出征的将军孟珙把金哀宗的遗体也带回了临安,临安城中顿时一片欢腾,所有朝臣百姓都好像去掉了一个心腹大患,连续几日临安城都处于亢奋中。官家一高兴,干脆把年号也给改了,由原来的绍定变成了端平。他改年号也不全是为了庆祝金国灭亡,还有一个重要因素,就是权相史弥远去年死了。这位宋理宗终于可以完完全全的亲政了,所以新人新气象,换个年号也算正常。

    在此正好说个问题,宋理宗这个皇帝非常喜欢更换年号,在位三十九年,换了八个年号。以前有书友要求我不要用谥号或者庙号称呼还在世的皇帝,说这样太外行,要用尊号或者年号称呼。可是吧,宋理宗没有尊号,如果我用年号称呼他,他年号太多了,恐怕很多书友会误认为又换了好几任皇帝。所以还是用谥号或者庙号来吧,这样更有利于阅读。

    这次远航对洪涛来说,开始挺完美,后期全是麻烦。先是大食人大举进攻卡巴兰,然后又来了一出儿南宋海商和蒲家人勾结、借助东爪哇国力量偷袭马六甲港的闹剧,最后的结果居然是金国灭亡了,蒙古铁蹄分分钟要南下。所有的事情全赶到一起了,自己拼死拼活的忙活了五六年,到头来一看,四处都是大窟窿。早知如此,就不去玩什么好望角了,踏踏实实先把爪洼岛搞明白多好。现在洪涛自己觉得有点狗揽八泡屎、泡泡舔不净的意思,摊子铺得有点大,捉襟见肘了。

    “哎呦,我的丫头哦,你就不能少吃点嘛,咱家可没胖子,你不能把这个传统丢了啊!你看你弟弟们,就没你这么胖……别急,你们爹只有两只手,一个一个来。小飞你坐爹脖子上,来,金河坐右边!”船一在金河湾的码头停好,洪涛就头一个下船了,抱起洪鲵亲了亲,又把一边的塞飞放到了脖子上,然后再把老二洪金河抱到右胳膊上,跟着泊珠和塞尼娅往自己家走去。

    孩子一多,洪涛就顾不上和两个媳妇亲热了,而且不光是三个孩子,家里还一个黎人媳妇拜香呢,她在自己走之前就怀孕了,再过一个多月自己的第四个孩子就会出世。是男是女还不清楚,反正洪涛对自己的命中率还是很自豪的,基本是一枪消灭一个敌人,都不带补枪的。

    船上的那些奴隶、马匹、货物丝毫提不起洪涛的兴趣,以前每次回来他都愿意站在船艉楼上看着大家忙忙碌碌的搬运货物,总感觉每多搬下去一样,金河湾就会强大一分。可是这次回来,他累了,不是身体累,是心累。事情太多,千头万绪,按照他的性格,这个游戏已经度过了最开始那种惊心动魄、小心翼翼的阶段,同时,新鲜程度和兴趣也随之下降了许多。

    “洪兄、洪兄,晚上文兄要在议事厅里召开宴会,同庆我朝打败了金国,洪兄一定要准时来啊!”第二次来金河湾,又有了文南这个内应,罗有德不再像头一次来时那样小心翼翼了,甚至都有点喧宾夺主的感觉,一点都不认生。

    “你们自己庆祝吧,我不觉得有啥好庆祝的,话不投机半句多。我还是在家里多陪陪我媳妇,她快生产了,我请个产假总不过份吧?”洪涛连头都没回,一边走一边应付了两句。在他烦的时候,你就算说现在讨论金河湾的归属,他照样能缺席不参加,爱谁谁,没兴趣就是没兴趣,没面儿!

    洪鲵三岁半、洪金河一岁半、塞飞一岁零三个月,有这么三个整天不闲着的小家伙在,洪涛也没什么时间去陪着拜香,还不够给她添乱的呢。自打有了洪鲵开始,洪涛一年在金河湾待不了三四个月,几乎全泡在海上了,陪家人、孩子的时间很短。这次回来他心情不好,索性就把一切工作都抛开了,连那座正在建设的金河城都没怎么去关注,整天就是带着三个小屁孩去钓鱼、去放风筝、去玩各种游戏,尽可能多的让他们获得一个快乐的童年,免得以后长大了埋怨自己。(未完待续。)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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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不咳嗽介绍:
背景宋朝,是个很特别的历史时期,它有四大发明中的三个、它有几倍于其它朝代的税赋、它有完善的外贸商业规模、它有非常高的城市化规模,眼看着就要开始向蜕变……可惜,它赶上了一个历史上很无解的蒙古,结果不光升级过程被打断,还落得一个国灭朝亡的结果。
主角洪涛,是个穿越重生了三次的职业老手。前两次都是在现代,这次到了南宋。一个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现代人,在宋朝有活下去的机会吗?他能在宋朝继续前两次穿越重生的成功吗?
这就是本书要讲的故事,我们来看看他将用什么不同的方式,既要让自己活得滋润,还能顺便拉南宋小朝廷一把,让它扛过这场席卷了大半个地球的灾祸。有了洪涛罩着,南宋就像是打了流感疫苗,可以向世界高声说,咱不咳嗽啦!
南宋不咳嗽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南宋不咳嗽,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南宋不咳嗽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