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5月23日 晴 洛阳亲友如相问
明天就上架啦,5-7章是肯定有的,编辑推荐我更三章,但我怎么会听编辑的呢对吧,至于加更……你们要知道,在这些只更一章的时间里,我都在打游戏,哪里有存稿这种东西,都是现场干出来的喂!所以你们要是给盟主之类的,加更还是一定加的,但第一天是肯定死不出来的,可能要轮到第二天了。
理论上我希望能每天万字,但我寻思着是有点困难的,万字……要保持水准、灵感和逻辑,真的难。
爽文么,肯定是爽文的,这个不用怀疑。毕竟要恰饭嘛,我又没什么名气去恰烂钱,所以你们就不用担心出现什么文青不文青了,不存在!这本书的定位就是富则会所按摩、穷则下海干活。
所以我已经这样说了,后头的事就看诸位了。明天下午开始发布VIP章节,这本书我能拖到快四十万才上架,已经是很是爱你们了,懂的都懂对吧,不多说了。订阅、投票、打赏走起来!能不能翻身就看你们了!我写了十年还是LV4,今年我没什么特别的目标,各位衣食父母让我来个LV5涨点自信!
好了,话到这里了,说多了也就罗嗦了。
熟悉我的铁汁都懂,我几乎是不求票的,但现在也豁出去啦。至于有人骂我,你们也别去说什么,有人喜欢自然有人不喜欢,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至今仍然有十年前的老面孔和十年后的新面孔,这就让我很高兴了。
好了,在此祝大家早安、午安、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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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王走了,宋北云却仍然沉浸在当唐宋八大家们爷爷的快乐之中无法自拔。
说来也是奇怪,这男人啊,甭管认识不认识也甭管多大年纪,只要能当对方的爸爸那就是最开心的,这大概也就是男人之间矛盾相对较少的原因吧,毕竟谁会跟自己的儿子尔虞我诈呢。
在等待御医们誊写笔记的时候,宋北云顺口就跟他们闲聊了起来,不过毕竟是王府所以也不太好打听皇宫里的秘闻,所以就旁敲侧击的打擦边球。
“照理来说,这太后今年不过二十八九,怎的就能垂帘听政呢。”宋北云蹲在旁边小声问道:“对了,太后不是官家的亲妈是吧,二十八九怎么都生不出二十岁的娃娃啊。”
几个御医憋着没说话,但宋北云实在太烦人了,要不是看在他是小师叔的份上,他们几个很有可能是会暴起伤人的。
“你们都四十多岁了吧,让你们叫我师叔,有点过意不去啊。”宋北云叹了口气,着重在师叔两个字上咬了重音:“你们说是吧?”
几个御医垂着头闷声抄录,严格的保密训练让他们绝对不开口说半句皇宫中的是非。
“既然你们不说,那我们来讨论一下医理。”宋北云席地而坐:“你们可知三代之内的亲缘成亲会有什么后果啊。”
这个话题倒是十分有趣,大宋现在其实是很流行表哥表妹之间的肮脏事的,却鲜有人去探求这里头会有什么问题。
见到几个御医都来了兴致,宋北云故作神秘的一笑,开始讲起了传染病学之外的又一大分支——遗传病学。
这遗传病对这个时代的医生来说也是闻其所却不闻其详的存在,他们很多人都知道父母双方若是都患有一种疾病那么子女很有可能会有同样的病,但这个原理到底是怎么样的,却只能归咎于因果。
这就跟为什么古代癌症少的原因,因为那个时代只要诊断不了的病统称为“怪病卧床经年,卒”,至于其他一些导致暴毙的毛病比如心梗脑梗、爆血管等等的心脑血管疾病,很多不是那么优秀的医生都会推给鬼神之说。
但宋北云虽然在前世不是专业的医护人员,但大体一些常识是知道的,再加上自己那个宝藏老头子留下的经验和知识,两两一组合,他显然是这个时代临床医学的翘楚级人物了。
当然,他其实也不能够完全还原现代医学的神通,但至少要超过这个时代太多太多了,就拿青霉素来说,谁还能想到那些发霉长绿毛的馒头上居然还存在着治病活人的宝贝。
一点都不夸张的说,宋北云的那些青霉素每一克都是黄金十倍价钱,阿司匹林稍微便宜点但三五倍黄金也绝对没问题。这些东西为什么值钱?不就是里头那些旁人无具备的知识么。
或者这样说吧,宋北云如果潜心在医术上,他必然同样可以青史留名,他也许是人类第一个将经验医学和临床医学整合的人,加上他专业的化学知识,宋北云奖说不定真的会在未来成为表彰为人类做出突出贡献的人的最高荣誉。
开始讨论专业而不是八卦之后,几个御医很快就进入了状态,他们纷纷开始说起了自己的所见所闻,而宋北云一边听一边记录,然后进行专业内的分析。
“至于为什么不提倡表哥表妹成亲……”宋北云组织了一番语言:“你们都听过狗配种吧。”
虽然他说的粗俗,但的确是言简意赅了,几个御医都很认真的在听着,宋北云则继续说道:“若是让统一窝的狗崽子不断的内循环……就是不断的互相配种,最后所有的狗会变得孱弱直至丧失生育能力,不信你们回去用几年时间做个效验。”
“可这人跟畜生……”一个御医小声嘀咕道:“还是有不同的。”
“不同?”宋北云起身从自己的小背包中拿出一本画册,放在地上:“来来来,你们都过来看看,今天师叔给你们上一课!”
.虽然被一个半大小子呼来喝去让人不舒服,但人家辈分放在那,他们几个若是说出一个不字,那怕是要被逐出师门的,所以自然也就放下了手中的活儿,围拢了上去。
这画册上没有什么医理,而是用五彩斑斓的颜色画着人体的每个部位,虽然是手绘但却已是栩栩如生,甚至这种绘画技法他们都是没有见到过的。
“看,人类跟狗的对比。”宋北云在人和狗的解剖图之间来回翻着:“看这脊梁!看这内脏!看这骨骼!再来看看猪牛羊的,来来来。”
这一本图册翻阅下来,几个御医的表情都不一样了,虽然没有半分医理,但这些图上呈现出来的东西真的是有些颠覆他们的三观的。
“你们只要记住几个要素,首先喝奶长大、体温几乎恒定、胎生、肌肉腠理间有膈膜、有全部或部分被毛。当然也不全部都是,它还是有特例,那么怎么界定它是同门属的呢,下颌骨。”
宋北云翻出图册里青蛙、蛇和鸟类的下颌骨透视图对比给他们看:“看,只要是下颌骨闭合的,都是同门属,我们可以称之为哺乳动物。”
“也就是说,人与猪牛犬,同属一个门属分支,再往下时才分了种。所以很多猪牛羊犬马身上的毛病,我们也会有,甚至很多病会互相传播。”
超纲了!真的超纲了!但宋北云似乎并不在乎,毕竟他有些年没卖弄自己的知识了,更何况这才是他真正的实力而不是撩妹喝花酒,这是他用十几年的时间一点一点跟着老疯子归纳世界的结果、用未来和现在的知识进行组合的结果。
这是什么?这就是智慧的瑰宝,这是即便皇权更迭百次千次也不可磨灭的人类的瑰宝,他作为一个高级知识分子是有责任和义务让这些瑰宝在历史长河里闪烁起来的。
这个时代死者为尊,挖坟掘墓可是重罪,但为了认真的把解剖学折腾出来,老疯子隔三差五就会去法场花高价买来尸首进行解剖和重组,宋北云是老疯子最得意的门生也是最好的助手,两个人以一种狼狈为奸、世间常理不容的方式将未来数百年之后才出现的东西提前的琢磨了出来。
在宋北云的提议下,这门学科老疯子将它命名为生物学,这是一门新的也是不被人认可的学科,但它真的会深远的影响到整个人类的进程。而伴随着“生物”学的研究深入,他们自然也点亮一门具有传奇性的医学科属——外科医学。
配合酒精和化学麻醉剂,人类历史上第一次成功的胆囊切除手术就诞生在宋北云的手上,老疯子是现场指导,毕竟他老了……手抖。
虽然那次外科手术是给一条狗做的,但他们却想尽了一切办法保住了那条狗的性命,虽然在那条狗成功痊愈之后,为了庆祝手术成功被炖了香肉……但宋北云还是将它的骸骨埋了下去并立了一块碑,碑文上写着“为了人类伟大医学事业献身的先驱者——来福”。
所以宋北云习惯性的在身上背个包,包里都是最最珍贵的文献和资料,用他的话来说,这些东西比十万人的命还重要,而这十万人里自然也包括他。
在这一堂课之后,几个御医中有人满脑子浆糊也有人双目炯炯,显然走向了两个不同的方面。
“我知道这些东西都有点离经叛道,甚至你们可以去告发我,但这些东西我希望还是有人能继承下来。”宋北云突然一本正经:“不求现在吧,至少未来你们能理解,我不是说你们是同门还是怎么样,而是你们几乎已经代表了这个时代最优秀的医生。”
几个御医齐齐起身躬身:“谢师叔。”
正说话间,老御医从外头走了进来,看到这一幕之后,他有些不明就里,正要开口时却发现宋北云手里那个画册,他好奇的走上去看了几眼,立刻匍下了身子端详起来,这一看就抬不起头来了。
宋北云也没阻拦,但当老御医要沾口水翻页时,他用尽全力咳嗽了一声,生生把老头给吓得一哆嗦。
不过老头好像也反应过来了,毫无形象的将手在衣服上用力的擦了个干净才继续翻了起来,一页一页的翻,当翻到人体那段时,他还时不时的摸摸自己的关节肌肉,仿佛在验证似的。
翻来覆去的看了许久,老御医浑身都麻了才嚷嚷着让徒弟们把他给搀了起来,但见他双目赤红,抱着图册不肯撒手:“小师弟,这可是师伯留下的遗物?”
“遗物?”宋北云脖子一伸眼睛一瞪:“他还没死呢!”
“师伯还活着?”老御医身子不自觉的颤抖了起来:“算起来,师伯也有八十了。”
“嚯……他啊。”宋北云挥挥手:“别提了,喝酒吃肉无所不能,八十大寿刚过就云游天下去了。”
人生七十古来稀,在这个底层劳动人民平均不满四十、皇帝也就五十不到的年代里,八十岁简直就是老神仙好吗。
就这,还去云游天下……老御医深感佩服。
当然,宋北云还没告诉他,老头看上去邋遢,但脱下衣服一身肌肉的事,那老家伙自从在宋北云那学到健身知识之后,就酷爱折腾那玩意,还骚骚的说要让青楼的小娘们见识一下什么叫八十岁的童子功。
“师弟……这画册……”
“不行啊。”宋北云果断给拒了:“你在这看就行,这玩意比那笔记还宝贝,笔记我还能凭记忆复制,这个可花了我十年。”
懂……老御医当然懂,看着光滑的纸张、看着五彩斑斓的涂料和细致的如同实物的画面,这可不是用钱能衡量的宝贝。
“那……师弟,师兄可否在庐州停留些时日,好……好跟师弟多多讨教。”老御医倒也好学,只是有些拉不下脸皮:“这可算是师门宝物了,我……”
“那倒是可以,而且我希望你能多叫点年轻的徒子徒孙,这个可能年纪大了真的不好接受。”宋北云说的诚恳:“毕竟它就是一门新的东西,跟我们认识的医术完全不同。”
老御医重重的点头:“是极,可说是离经叛道。然……自古以来,我门下可是专为这离经叛道之事。师弟果然是天纵奇才,好好好……真是极好,我已派人去叫来门下子弟来拜见师弟了。”
“别那么大阵仗……我害羞。”
104、5月24日 阴 闷热 无题(第一更)
南方的夏天大概在这个时间点正式到来了,作为穿越者的宋北云最害怕的就是夏天。
虽然没有因为高楼大厦、高额碳排放等因素形成的城市热岛效应,这个时代的气温整体略低于未来,但三伏天仍然能达到34-36摄氏度,而现在则是端午之前的南方最难受的梅雨季。
不见太阳但蒸笼似的天气让人哪怕不动都是一身燥汗,黏糊糊、湿哒哒,在这种天气下,连可爱的小姐姐都不可爱了,最舒服的方式就是脱得光溜溜的躺在竹床上喝冰水。
不过这两天宋北云甚至连夏天躺尸的权利都被剥夺了,这个比自己大了快有五十岁的师兄天天大早就会亲自跑来敲门,把宋北云喊起来叫到河边去操练五禽戏……
“师弟,作为医者,自身就得强健体魄,你看师兄花甲之后仍然健硕,虽是比不得师伯那般神仙体质,可若是等闲人不管是王公贵族还是贩夫走卒都是比之不过的。”
老御医一遍一遍练着五禽戏一边对宋北云说:“师弟,业精于勤荒于嬉,你还年轻,我等这一脉振兴大任可就在师弟身上了。”
宋北云惺忪着睡眼在那打着哈欠学着鸟扇翅膀,听到这句话之后,啊了一声,侧过头:“师兄,你那么多弟子呢?怎么就是我啊?”
“他们……唉……榆木脑袋,一个个都是榆木脑袋。”
老御医却气愤的说了一句,然后径直脱下了外套,打起了赤膊,只穿一条兜裆的布就跳入了河水中,像游鱼一般在水中上下翻飞起来。
“哇,师兄……你这体能厉害啊,平时那颤颤巍巍的样子都是装的?”
“不装,若是不装那些榆木脑袋更是不肯学!”老御医在河中探出头来:“我三年前就告诉他们我大限将至,这才让他们能继承我的衣钵,不然还不知要混上多少年。那些个榆木!好了,不讲他们了,师弟一并来,这清晨入水,正是阴阳调和之理,强身健体。”
游泳的确是强身健体的,这是不争的事实,但宋北云寻思吧,要让自己跟这个老头一起在这山清水秀的地方洗个鸳鸯浴,生理上的反感。
“师兄,你作为御医,不知道点宫里的秘密?”
“倒也是知道一些,不过乏味的很,还不如跟我这师弟纵情山水来的畅快。”老御医说着突然一个海豚跳从水中跃出,然后重重的扎入了深水区,许久都不见人。
怕不是淹死了吧?宋北云算算时间,发现已经有三分钟之久了……他连忙起身查看,却没想老头子居然从河对岸唰的一声钻了出来,那架势比专业的还专业。
“师弟,我们来比比谁游得快啊。”
“不了不了……”宋北云连连摆手:“我还有个病人,等会要去给他喂药。”
老御医颇为失落的又一个猛子扎了回来,上岸抹干净身子穿上衣裳,再次变回那个慢腾腾颤巍巍的糟老头,然后一边整理头发一边对宋北云说:“对了师弟,前日我几个弟子受邀去为一个少年诊病,倒是见了一桩奇事,近乎不治之症被用离奇之法医治,之前我还诧异是哪位神医,如今看来相比就是师弟你了。”
“少年,你说是北坡吧,安刺史的儿子。”
“似乎是。”
“师兄去看一眼不就行了,师兄的道行可比我高多了。”
这个还真的不是恭维,这个老头虽然古古怪怪,但整个大宋甚至金辽草原,这个老头的名声都是顶顶的,祖师爷级别。他是御医不假,但一般不治病,就当个吉祥物摆在那,遇到徒子徒孙摆不平的事,他出手帮帮忙,大部分时间都是在折腾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
他这次肯不辞辛劳来庐州,一个么是听说有人成功防治了瘟疫,要知道这个年代处理瘟疫最常见的方法是不管感染没感染,找个地方一围,让人在里头自生自灭,怎样防治、怎样阻隔、怎样诊断都是难题中的难题,所以他决定亲自来瞧瞧。
二么,就是他实在有点想家里的乖孙了,听说乖孙已经启程从洪州府启程来庐州参与州试统考,他索性直接就过来了,到时多住些日子,还能见上乖孙几面。
只不过这一来,惊喜惊吓都接踵而至,师伯一脉再现对于这个人丁稀薄而且到处分散的门派来说,简直就是如获至宝好吗,而且从这个年纪轻轻的师弟展现出来的能力,除了懒散了些,其他真正是符合门派要求的,比自己培养那几个榆木疙瘩不知道强到哪里去了。
“师弟可莫要揶揄为兄。”老头连连摆手,一脸严肃的说道:“医道一途,达者为先,光是师弟那图鉴就够我琢磨半辈子了,可恨……可恨师兄我年过花甲,若是能倒回年少时,我定然要琢磨出个所以然。”
“现在也不晚啊。”宋北云笑道:“走吧,师兄跟我一道去刺史府瞧瞧,若是安家公子今日不再发热,便是好透了。”
“走走走。”老御医一脸兴奋,像个孩子:“倒是让我也见识见识。”
在结伴去往刺史府的路上,俩人一起在路边买了块胡饼,喝了碗麻油汤,吃饭的时候老御医还感叹说城外几十万灾民却未影响到城里,这福王的确是一代贤王,理政能力当真世间一流。
对此,宋北云连连称是。
他还说,自己家的乖孙最仰慕的就是福王,特别是这场灾民风波之后,福王在外的名声极好,好到都让人有点慌张的地步,因为对比不作为的大宋朝廷,福王所做种种就强了太多太多。
对此,老御医断定过些日子福王怕是要开始自污求保了,但宋北云觉得这不太可能,因为这不符合赵性的利益,赵性明面上代表的是朝廷但实际上却是和福王穿一条裤子的,他们在共同对抗的敌人是大宋现有的文人集团、氏族集团和乡绅集团。
这三座大山不除,福王绝对能永保安康。
不过倒也不是绝对,说不定在文人集团的施压下,福王可能会做出一系列的让步,但谁在意呢,宋北云也不过就是个候补从七品的保送生罢了,上头的神仙打架现在可轮不到他。
“师弟啊,你身上可有刺青?”
“刺青?什么刺青?”
“哦……”老头摇摇头:“那便是还未到时候,既然师伯还未告知你,那便是时机还不到,我自是不好说许多。”
这老头……怎么神神叨叨的?宋北云上下打量了他一圈,但也不是很在意,叼着胡饼就敲开了刺史家的门。
这些日子他基本上天天都过来给北坡送药,刺史府的护卫、下人都对他已是熟识,再加上他对北坡近乎是有再造之恩,前日那些个御医都说北坡是被人从鬼门关里生生扯回来的,所以刺史府从上到下对宋北云那都可以说是恭敬有加,就连刺史本人都极尽客气。
所以他进后宅,只需要通传一声就行了,没人会也没人敢去刁难。
进了后宅,刚巧北坡正在吃饭,刺史这个点应该在上班,所以倒就没那么多礼数,北坡见到宋北云之后,连忙站了起来:“贤弟快快快,快坐。小翠,快去给宋公子和这位老先生备茶。”
宋北云笑着走上前,在他旁边坐下,上下打量了一圈北坡:“北坡兄气色好了许多。”
“托福托福。”北坡很郑重的放下碗筷对宋北云是说:“若不是贤弟妙手回春,只怕现在为兄只剩下孤坟一缕烟了。”
“哈哈哈,不会不会,北坡兄福大命大的很,若不是北坡兄跟我那药相性相合,我可也是没什么好办法了。”
这是真的,如果北坡对青霉素过敏,那宋北云也只能干瞪眼了,他可只有青霉素这一种抗生素,头孢、西林、霉素、硝唑、沙星五大抗生素,几百个种类里,仅仅一个青霉素还差的很远很远。
“这位老先生是?”
老御医一脸高冷,一副仙风道骨的模样,完全没有刚才在河里那副浪里白条的样子,看上去还真是那么回事。
“这位是御医院供奉,晏御医。”
听到这个名头,北坡立刻起身朝老御医躬身行礼,这是朝廷封的大医官,虽无实权但却也是实打实的正二品待遇,就连御医院的院长都是他弟子,可想而知他地位有多高。别说北坡,就连他爹见着都得见礼,甚至许多一品二品的大员见了他,只要年纪不超过他,都得行礼。
要知道,在这个医生地位普遍不高的社会里,出现这样一个人,那用凤毛麟角来形容都不为过,上一个有这种待遇的还是前朝药王爷孙思邈。
“不用多礼。”老御医端着架子一本正经的说道:“今日便由老夫为你诊脉。”
北坡当时心里一激灵,脸色都变得不好看了,这感觉就像是住院住的好好的,本来都快出院了,突然医院里最德高望重的专家主治医师走过来说一句“今天我亲自来把所有检查再做一次”,这已经不是吓人那么简单了,简直就是人生的大恐怖。
“北坡兄,不用慌张,晏御医可是天下最好的医者,趁这个时候,你若是想吃些什么就告诉小弟。”
北坡听到宋北云的话,脸都是绿的,他当时那么一瞬间,以为自己的状态好转是回光返照了。
105、5月24日 阴 闷热 料想故园桃李,也应怨月愁风(第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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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鬼天气。”
金铃儿在王府中斜靠在后院藤椅上,衣裳半解,手中的团扇频频煽动,小亭子里巧云则在细心的折腾一条裤子,俏俏则坐在那在一张纸上画着她最爱的服装设计图。
唯独就是左柔可怜巴巴的在那端着书苦修宋北云主修、金铃儿辅助编的大宋第一祸害女性权益宝典——《淑女是怎样炼成的》。
书名就是这样,专门为婊里婊气而生,里头的招数招招致命、里头的句子句句勾魂,若是没点能耐的男人,断然抗不过第三章。
“我想去喝酒。”左柔放下书,扯下头上的珠花:“老娘恨透了这般俗物。”
左柔戴珠花,这要是让宋北云瞧见,能嘲笑她三年,甚至他会说什么左柔都想好了,比如“左兄弟,你若是这样,哥哥可就不乐意了,倒不如袒胸露乳把酒言欢”之类的话,定然是少不得的。
明明他比自己要小好不好!小几年是小、小几个月是小、小几日是小、哪怕小几个时辰那也是小!
“你想屁吃。”金铃儿抬起头:“明日那王家公子就要来了,你还等什么呢?”
左柔噘着嘴满脸不高兴的嘟嘟囔囔碎碎念,这个被动技能有时候让她看上去很可爱有时候就会像个纯憨批。
“把珠花给我插回去,继续把书上的东西记下。我们都在为你忙活着,你倒是好,整日就想着喝酒撒野。要我看呀,你就该嫁到那高门大户里,日日夜夜被那礼法规矩给捆着,稍有言行差池便说你不遵妇道。”
“那我还不如死!”左柔放下书满脸丧的叹气道:“那个死东西什么时候才肯把西游记讲到第八章啊,都断了如此之久,让人烦躁。该死!”
巧云抬起头笑盈盈的看了她一眼,但因为身份的原因并没有说话,反倒是俏俏说道:“他这几日呀,忙的很,脚跟子都不沾地了。今日天不亮就被人叫走,我出门时他还没回呢,也不知是干些子什么去了。”
“说他干什么,晦气。”金铃儿气鼓鼓的说道:“说了第二日来找我,这都几日了,也不见个踪迹,该死的狗东西。”
“你当着他面倒也骂骂看。”左柔嗤笑起来:“也不知是谁,在人前服服帖帖、人后倒是骂骂咧咧。”
“哟,柔姐姐,我是戳了你的软肋不成?如此跳脚?要我说呀,你不嫁王家且不是那礼法教条吧?而是外头有了个心尖肉儿,舍不得放不下吧。”
要是论牙尖嘴利,金铃儿恐怕就只会在宋北云那吃瘪,放在其他人身上的话,她的战斗力可是顶级,不光是驾车驾的溜,这阴阳怪气的能耐也只有宋北云这个老阴阳人才能接得住。
巧云和俏俏倒是从来不去争这个,巧云因为身份问题,而俏俏则是那种看热闹的心态。
“好啦,柔姐姐莫要跟金铃儿争了,来选选布料吧。”俏俏打断了金铃儿和左柔之间的争执:“若是快些,今日还能赶工为柔姐姐将衣衫缝出来。”
左柔有些不乐意的走上前,在俏俏小包包中的样品卷上翻找起来,一边找布料的同时她还一边嘀咕道:“整日穿得花花绿绿,看着就别扭,一股子风尘味道。”
俏俏倒是早就习惯了左柔的碎碎念,她自动过滤这些话之后开始给左柔介绍起了各种面料的布。
“这一块是蜀绣,价钱比苏绣还要贵些,但显得老气些,苏绣灵动但却更适合公主殿下,要我瞧啊,柔姐姐这般就适合这粤秀。”
“你做主就好。”左柔听完也懒得挑了:“反正我也是不在意的。”
俏俏笑盈盈的将小样装回自己的包里,走进里屋抱出一大卷精细的粤绣来,粤绣相比蜀绣的沉稳内敛、苏绣的明快艳丽,它独以布局满、图案繁茂、场面热烈、用色富丽、对比强烈、大红大绿而著称。
俏俏似乎是个天生的艺术家,虽然往日都没有受过专业的培训,但眼光之独到,就连宋北云也觉得她要是在未来,恐怕一定会成为那种世界级的服装设计师。
她将这一卷粤绣展开,在左柔身上比划了开来。这不比较不知道一比较才发现这粤绣简直太适合左柔了。
首先,左柔的身子是最纤细的,细腰翘臀都是顶级的,缺点就是上半身单薄了一些,但这繁花似锦的粤绣刚好弥补了她这个缺点,因为纹样的复杂而让人忽略了左柔扁平的胸部,而相对暗色的调子也让她看上去多了些温柔冷静的气质。
“就这么选定了。”
俏俏满意的看了看,然后她就像武林高手似的从一旁抽出剪刀,滋滋一声就将整块布料剪了开来,然后尺子、粉笔齐齐上阵,将布料裁剪得平平整整。
这个过程行云流水,看得人相当享受,就连巧云都停下了手上的活儿,专心的看她当裁缝。
而说到做女工,巧云是真心不行,她自己虽然很努力,但到底是舞刀弄枪出身,哪怕是一有闲暇就缝衣纳鞋的,但成品质量的确是有些惨不忍睹,所以看到俏俏如此娴熟,她的眼里满满都是羡慕。
“俏俏,你怎的如此娴熟。”
“我自小就喜欢,北云哥就常常买来布料给我练手,无他唯手熟尔。”俏俏一边裁剪一边笑着说:“现在想来,就是我练手的那些布料啊,都能在庐州府买套带院的房子了,真是可惜……”
“真羡煞旁人。”金铃儿走了过来靠在亭子边看着俏俏:“自小就有人护着宠着,不过以那家伙的性子,你可没少被轻薄吧?”
俏俏低着头,脸蛋都红了起来,她倒是没反驳,只是斜眼看了看巧云:“那倒是不如巧云姐姐了,巧云姐姐才是被欺负最多的。”
巧云哪还能不明白,当时那一下整个人就变得跟煮熟的龙虾似的红了个通透,连胳膊上的皮肤都泛起了粉红的晶莹。
“嗯?巧云?”金铃儿歪着头看着巧云:“你也被欺负过?”
巧云连连摆手:“没没没……别听俏俏胡说。”
俏俏没说话,只是抿着嘴轻笑着,只是当她的眼神和巧云的目光触及时,巧云飞快的躲开了,典型的心中有鬼。
这个小细节自然是不会被左柔这个傻憨憨发现,但金铃儿可是心细如针,她一眼就发现了这里头有问题,眼睛轻轻眯了起来,发出一声微不可查的冷哼,转身回到了自己的躺椅上,不再参与这些讨论。
虽然有些小波澜,但俏俏手上的速度却是丝毫没减,迅速的将衣服的大体形状给缝了出来,剩下的只要包边就算是完成了。
“柔姐姐,你且试试,我看看哪里还要修修。”
“哦……”
现场也没有别人,左柔自然也是不顾及什么,就在亭子里把自己的衣服给脱了下来,而金铃儿看了看她的胸口又看了看自己的,发出了抑制不住的嗤笑声。
“你笑个什么!”左柔转身怒视金铃儿:“你看你那样子,牛一般的东西。”
“是呀是呀,有些人是不像牛,倒是像那黄发垂髫的稚口小儿,也是不知哪家的男子如此好胃口,也不怕往后生了娃娃没口粮。”
“到时你帮着喂就好了,反正你有的是。”左柔冷哼一声回击了过去,并穿上了俏俏给他制作的衣服的雏形:“届时叫你一声奶妈,你倒也是不亏,奶妈也是娘呢。”
“哟,柔姐姐也变得牙尖嘴利了起来,这可是不容易呢。”金铃儿针锋相对,但看到左柔的样子眼看是要生气了,所以她也就不再多刺激了,顺势转了话锋:“俏俏姐姐,给我也做一身呗,我瞧着她都能穿得如此好看,我定然能比她好看。”
“难的很。”俏俏耿直,就心里话说了出来:“金铃儿有所不知,这衣裳要好看,身子就不能太有型,否则生生将好衣裳穿变了形,看着就是别种风情了,虽说不是不好,但若是同款的话,即便是你也不敢穿着出门的。”
说完,她还补充一句:“况且这料子挑人的很,柔姐姐的面容是天下独一无二的眉眼,能轻松降服这料子,换作他人穿不出这姿态,只能穿出满身的风尘。”
金铃儿显然是很不高兴了,但俏俏从来都是这么说话的,而且她从小为什么就喜欢抢左柔的东西,不就是因为自己从小到大都不如左柔好看么,即便是她也已经是基因优选的结果了,但谁让左柔的母亲是当年波斯使者送来的绝色美女呢,那深眉大眼的样子,鼻梁又高挺,皮肤也是白皙细腻的让人爱不释手。
“不管,我也要……”金铃儿开始撒泼,熟悉她的人都知道,这是她到了虽然没道理但却已经不讲理的地步:“你也给我做一身,不然我就不开心了。”
“好好好。”俏俏无奈的笑道:“先把柔姐姐的做完就给你做,她明日还要见情郎呢。”
“情郎个屁!”左柔一拳打在柱子上,震得亭子簌簌掉灰:“老娘一拳擂得他五脏移位!”
106、5月24日 阴 依旧闷热,仍然无题(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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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云慢走,愚兄就不送了,等身子好透时,定要去与你把酒言欢。”
“你可消停点吧,半年不能饮酒。”宋北云转身朝大门口的北坡拱手:“遵医嘱啊。”
北坡悻悻的笑了起来,但还是应下了,读书人的特点之一就是明事理,不管是不是个不叫的狗、不管是不是个小人,反正他明事理是真的,对于医生的话他一点都不怀疑,不管是宋北云还是老御医。
“北坡兄回吧,若是午夜还是有发热便差人叫我。”
“愚兄明白。”北坡说着深深一个躬鞠到底:“贤弟常来。”
这声常来说得真切,其实这也倒是人之常情,毕竟他的命的确是宋北云从鬼门关里拉回来的,那天晚上宋北云来之前,他都已经看到了人生的走马灯,而其中出现最多的就是与金铃儿在一起长大的点点滴滴。
经过这一场病,北坡愈发珍惜生活珍惜生命并发誓要为了金铃儿拼尽全力,未来的人生中,功名和金铃儿就是他的全部。
而这一切都要感谢宋北云,如果没有他,自己的命就已经没了,人死如灯灭,美丽可爱的公主殿下最终会躺在人家怀里婉转承欢。
至于宋北云,他倒是没什么功利性的目的,作为医生救治病人是职业操守也是本能,他虽然老说自己是阴阳家,但他的观念其实更趋向于法家但又比法家那种“刑用于将过”的重刑主义要柔和中立,提倡的是“法无罪不罚、法有罪不赦”,无罪者自然不用受罚嘛,有罪者使重典,最终以重刑及无刑之境。
所以北坡干了什么坏事么?没有啊,甚至连骂人都没有骂过,如果只是因为他喜欢金铃儿而对他见死不救,那宋北云这些年学的知识、跟着师父一起建立的世界观、价值观、道德观都建到了狗身上去了,他自己都不能原谅自己。
曾经他一直不懂那句“少不读水浒”的意义,一度以为是会让少年热血上头才不能读。但后来才发现,原来只是水浒那一百零八山贼里头可真真没几个好人呐,那扭曲的价值观会让年轻人变得邪佞、自私、贪婪,这不是好事。
“师弟,你倒是有些稀奇啊。”老御医说道:“你明明不喜那人,却为何仍以这千金之药来救治?”
宋北云眉头慢慢皱了起来:“如果老头在这,你说这话的时候,脸上就吃了一巴掌了。”
老御医愣了片刻,然后立刻反应了过来,双手抱拳双臂前伸给宋北云鞠了个九十度的大躬:“是师兄老糊涂了。”
老御医真正闹了个大红脸,恍惚间想到三十年多年前自己还是个不入流的赤脚大夫,他的师父收他为徒时说的话——若为名利不为医,医者当有父母心。
而刚才自己说的那句话,显然是违背这个职业的本意的,这个行业不就是为了治病救人的么?
“城外的灾民命如草芥,我用了四两。”宋北云笑着说道:“几乎将存货用尽,一钱万金不为过吧?若是这四两用在达官贵人身上,是不是可以平步青云、飞黄腾达?”
“是……”
“那我用在灾民身上,意义何在?”
“只为救人。”
宋北云笑了笑:“为医者始终当谨记人命大如天呀,师兄。”
这声师兄叫得老御医眼底都充血了,面上燥热的很,恨不得当场找个地缝钻下去。就像刚才小师弟说的那样,但凡有个师门长辈在,自己说出那句话时,一顿毒打定然是少不得的。
“回去之后我便自行罚抄门规三百遍。”老御医低着头像犯错的孩子:“以后绝不再犯。”
“其实倒也不怪你。”宋北云伸了个懒腰:“毕竟世道不好,未来可能也不会太好,但总有人会坚持下去吧,不忘入行之初心。”
尴尬了有好一阵子,老御医才缓了过来,两人就慢悠悠的走在庐州城热闹的街道上。
这地方似是比以往更加热闹了,因为贸易税收措施的原因,街上的商人不减反增,原本许多看不到的西域、大食、甚至是天竺商人都出现在了这里,很多稀缺的香料、美轮美奂的玻璃器皿和一些被当药材的矿石也都出现在了世面上。
宋北云提着一个背篓,在这些异国商人的摊位上面流连,寻找一切可以使用的材料。
“师弟,我斗胆问问,这药是如何炼制的?我只是随口一问啊……若是师弟不想说,我也便不再提了。”
“你想学啊?”
“这……”
老御医有些不好意思,药方本身就是不传之秘,但这个药实在是太神奇,所以他倒不是说眼红,只是单纯的求知欲,毕竟自己也是这一行的,好奇也是人之常情。
“想学我就教你。”
“啊?”老御医似乎没听清,重复了一遍:“什么?”
“我说,想学我就把炼制的法子告诉你。”宋北云将一块明矾矿拿起来闻了闻,然后漫不经心的说:“然后你传下去,告诉你的弟子们。”
老御医难以置信的看着宋北云:“这……这……”
“我又不靠这个赚钱,你们御医院好歹是全国最正规的医疗机构。”宋北云一边挑选着其他的材料和香料,一边说道:“有你们对它进行量产改良,我觉得我还能省不少事。万一我出了什么意外,这种东西也不至于失传,其余的还有,我都会教给你。”
“这……这这这……”老御医有些手足无措:“可这是师弟安身立命之物。”
“我这种天地之才,需要这玩意来安身立命?”宋北云哈哈一笑:“师兄,你也太小看我了。”
要是换成别人说这话,八成是要被白眼的,但换成他人也断然不会将如此珍贵的东西说给就给了,这是什么意思?那不就是等于告诉所有人“老子根本不在乎这个,你们要就拿去,我这有更好的”么。
当然,老御医的确是见识过这个神奇师弟了,他身上的那些宝贝都不是什么天材地宝而是智慧的结晶,随便拿出来一份都是震慑古今的。
“那我在此谢谢师弟了……不过……”
见老御医欲言又止,宋北云诧异的看了他一眼:“不过什么?”
“我是说,不过往后这医门传承八成也是师弟的了,也就算不得是给师兄我的了。”老御医嘿嘿的笑了起来:“这倒也是好事一件,好事啊……”
“可师弟啊……这配方可是需要保密?”
“配方?馒头配糖水,保什么秘。”
“啊?”老御医傻眼了:“馒头?”
“昂,馒头……准确的说是淀粉。”宋北云采购完东西,背着小背篓一边走一边说道:“这东西啊,叫青霉素,是从……”
一大段的介绍结束之后,老御医面色凝重的问道:“这便是说,此药也是有毒的?”
“嗯,使用之前要做皮试,反正如果能提纯的话就会好很多,而且它若是保存不当很容易就失效了。所以每月的产量不能太高,但一定要长时间保养,培养缸四季都不断的那种,冬天生火夏天降温的,麻烦的很啊。”
宋北云这点倒是没说错,这玩意靠一个人制备,真的是烦球死人了,要是碰到什么时候毫无预兆的降温,一夜之间全体完蛋的事经常出现,他真的没有太多的精力去照顾这狗日的青霉菌了。
所以索性把这个相对成熟的工艺托管掉,自己腾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折腾新东西难道不美妙吗?
“对了,师兄啊,我记得你是江西人吧?”
“是极。”
“晏家对吧?”
“嗯?是。”
“认识不认识一个叫晏殊的。”宋北云倒也没试探,直接就问了出来:“我听说他是江南西道第一才子,跟我年龄还差不多,想见见。”
老御医一听,整张脸笑得像朵菊花,宋北云见状表情古怪的说:“你这突然笑的这么灿烂干什么?”
“师弟,实不相瞒,你说的这晏殊,正是师兄我的亲孙子。”老御医说话时那叫一个骄傲,胸脯挺得老高,趾高气昂的:“什么江西第一才子,只是个孩子罢了。”
“你这人……”宋北云摇头道:“太明显了,收敛些吧。”
老御医咳嗽了几声:“不过师弟莫要急,他这几日便会抵达庐州城参加州试,届时他也会来拜见师弟你的。”
“有点尴尬啊,他比我大吧?”
“大……是要大一点的,我乖孙今年已是十九,师弟似是还未到十九吧?”
“嗯,没到呢,十七岁多一点。”宋北云想了想,突然笑了起来:“倒是没关系,我跟他可以各论各的,我管他叫哥哥,他管我叫爷爷。”
老御医的表情诡异极了,沉思良久才缓缓说道:“这不合适吧?”
107、5月25日 小雨 只认衣冠不认人(第四更)
若是说天下什么人最好凑热闹,那无疑是那群自诩忧国忧民的读书人了,他们不在风口浪尖之时挺身而出,却总在风平浪静之后振聋发聩。
大宋成也这帮人、败也这帮人。
宋北云和自己那老师兄从灾民聚居区返回刚巧看到这么一众衣着光鲜的年轻人,他们在城门口处呼朋唤友,互道安康。彼此闲聊时都似是一副菩萨心肠,忧国忧民的。
然而反观宋北云,赤着脚,裤子上全是泥水,头脸上全是灰尘,旁边的二品大医官也差不多,只不过还因为不小心在翻山时被荆条割裂了手掌,手上现在还包裹着消毒棉条,两人看上去惨兮兮的。
特别是两人还在城门口一人捧着一块羊油病站在那吃着,这一眼看上去就是俩下里巴人,根本就不起眼。
而那些读书人过来时却是呼朋唤友、金光四射的,恨不得让人一眼就认出他们是某某知名的才子。
“他们这是带了张嘴来支援灾区啊。”宋北云咀嚼着羊油饼,吞下之后喝了一口水:“这帮人到底是来干什么的?”
“东门唱名方为好儿郎嘛。”
老御医面带不屑的说了一句,两人对视了一眼,非常有默契的哈哈笑了起来,语气中都对这帮人带着强烈的不屑。
“师弟,你说你想弄出亩产千斤的粮食?这……真的可行?”
“试试看吧,不过这个我真的不熟练,但有了化肥多少能有点希望。”宋北云叹了口气说道:“到时候咱俩弄个医食无忧组合出来。”
老御医一下子没反应过来:“医是御医的医?”
“哈哈哈,师兄啊,你还是挺在意这个的嘛。”
“人老求名嘛。”老御医看向天边:“那若真是有这一天,可是极好的。到时九泉之下也能与师父交代了。”
正说话间,又有不少书生打扮的人乘坐着各色交通工具来到了此地,其中最显眼的是一辆马车,大宋可是一直缺马的,现在又没了整个北方和中原,马匹更是稀缺,能用上马的要不就是福王那个级别的大佬,要不就是一些氏族大户。
虽然民间也有一些马匹,但大多都是一些排不上号的劣马、老马,而且租金昂贵,一般人大部分时候都是乘坐牛车,慢的很。
而这辆马车显然是属于十分华丽的类型,上头的装饰纹路绝对不是等闲人家能够拥有的,上次宋北云在定国公家的马车上看过类似的,也就是说这马车上坐着的人一定是公爷级别的人。
如果宋北云没猜错,这车上坐的恐怕就是左柔未过门的丈夫了,至于为什么说他是未过门的而不是左柔。这不废话么,左柔老兄可是很暴躁的,喝点酒老虎都能打死,这种小胳膊小腿的东西,还不够她三顿饭呢。
“此乃文圣公家的车。”老御医站在城门边:“当时我与文圣公去东海垂钓时,就是坐的这辆车。”
他说话时,旁边一个过路的读书人似乎听见了,这人回头看了老御医一眼,看到他浑身脏兮兮的,手上还拿着个啃了一半的羊油病,一看就是个泥腿子却说出这样的话,当时就发出了不屑的嗤笑声。
“人家嘲笑你呢。”宋北云咬了口饼:“走,上去打他。”
“唉唉唉……”老御医连忙拽住宋北云:“算了算了,师弟可不能冲动,你千金之躯为了这等人去斗殴不值当,赢了入监、输了诊病,不值当不值当。”
宋北云却不管那许多,指着刚才发笑的年轻人:“你!”
那读书人转过头,用不屑的表情看了宋北云一眼,露出清汤寡水的笑容,根本没停下脚步,潇洒的离开了。
宋北云想了想,从地上摸起一根木棒,冲上去二话不说照着他的肩膀就砸了下去。
一个精通人体解剖的大夫打人那是相当精准的,这一棒子下去,棒子断了人也疼得跪倒在地,但绝对砸不出什么大毛病。
而砸完人之后的宋北云直接一扭头:“跑!”
“唉……我……这……”
老御医看着地上嚎叫的年轻人,然后又看了看周围正循声围拢过来的人,他容不得细想,拔腿就跟上了宋北云的脚步。
两人一口气跑出了两里地才停下,宋北云脸不红气不喘的回头看了看:“没追过来吧?”
“似是没有。”老御医的状态也还不错,只是稍微有些喘,毕竟是年岁不饶人,上午又是游泳又是爬山的,再加这一公里冲刺跑,他显然是有些累了。
“哈哈哈。”
宋北云靠在墙根蹲了下去,笑过之后一只手摸着旁边打盹的老猫一边对老御医说:“这种狗,打了就打了,他能瞧不上咱们,咱们还不得揍他不成?你年纪大你要沉稳,我可是才十七八岁,正当打架斗殴的年纪。”
面对这样性子古怪的师弟,老御医还能说什么?他多少是有些搞不懂宋北云这个家伙,他的思维跳脱的有些古怪,而是沉稳的不似个少年时而却说揍人便揍了。
不过管他呢,自家师门是个什么样子他还能不知?家中师父到临死前都是这个样子,出一个这般的师弟难道不是属实正常么?
“师兄,天不早了,我家里还炖着肉,告辞。”
“唉……”
还没等老御医挽留,宋北云一路小跑就消失在了拐角,老头颇为无奈的哑然失笑,默默摇头一阵才哼着小曲儿朝另外一个方向晃了过去。
回到家中,正巧左柔他们都在,因为俏俏昨日把衣裳连夜带回来缝制,所以她们今日都汇聚在了这里,二楼的偏厅之中就跟梯台走秀似的,一个个花枝招展的。
宋北云上楼时正巧是左柔换好衣服走出来时,两人在门口撞了个满怀,左柔被吓了一跳,顺手在宋北云胸口捶了一下:“你要死啊,走路没声音的吗?”
“唉,我正常走路,你开门出来撞上我,你怪我走路没声音?帮帮忙,你也讲讲道理嘛。”
说是说,宋北云倒是后退了两步打量起左柔的新衣裳来了,这衣服本就是他按照未来的理念设计出的宋制汉服,加上大艺术家悄悄的改良,穿在左柔身上既遮盖了缺点又把她的优点完全的体现了出来。
“哟,不错啊。”宋北云一只手捏在左柔的腰上:“转个身我瞧瞧。”
左柔转了过去,宋北云满意的点点头,在她屁股上拍了拍:“行了,一定能让你那未过门的男人神魂颠倒了,不过我告诉你啊,你可到时候别给我发脾气。”
“知道了!”左柔不耐烦的拍开他的手:“少给我动,你看你脏的那样,别将我新衣裳弄脏了。”
“捏一捏你还有脾气不成?”宋北云推开她,来到后面的凳子上坐下:“俏俏他们呢?”
“正在里面给奶娘换衣裳,她换衣裳麻烦的紧,东西碍事。”
东西碍事……至于什么东西自然是不用说了,想来的确是碍事的,毕竟要是不小心掉下来,她就算再骚恐怕也是活不下去了。
“你还不收拾?”
“我收拾什么?”宋北云刚给自己把茶水倒上:“不是,你还让我去啊?”
“你定然是要去的。”
“凭什么啊,不去。”宋北云摇头道:“你自己的事,老拽上我算个什么。”
左柔噘着嘴看着他,满脸的委屈。
“唉唉唉,兄弟,咱们不玩这一套行不行?”宋北云两只手捏着她的嘴:“你能正常点么?”
“那你去是不是去。”
“我又没好处。”
左柔俯下身子凑到宋北云耳边:“你可是把我巧云姐给欺负了,若是你不去,我就告诉巧云姐的师兄弟们,她可是大家伙儿的掌上明珠,她的师兄弟们可也都是军旅中人,到时别怪有人过来取你狗头。”
“那我祝你与王家少爷白头偕老、早生贵子。”宋北云推开她的脸,拱手道合:“到时好一对金童玉女、珠联璧合。”
左柔揪住他的领口,凶神恶煞的说道:“你想死一次么?”
这次宋北云没有让她,近身短打的话巧云都不是个对手,何况三脚猫的左柔,只见宋北云手腕一拧,左柔吃疼松开手,接着被一记擒拿就给按在了桌上。
“叫爸爸。”
“爸爸……”
“早叫不就完了么。”宋北云拍了拍她屁股:“行了,我去就是了。”
左柔站起身子揉着手腕,上下打量着宋北云:“原来你是个高手,来来来,过两招。”
“你不配。”宋北云起身:“我去换衣服,离我远点。”
换衣服这种事,左柔不是金铃儿,她不屑偷看,所以也自然也就没有跟过去,没多一会儿宋北云一身崭新的衣裳走了出来,不过这衣服有些奇怪,并不是标准的宋制长袍,而是分了上下装,虽然看着也是板正的,可就有些奇怪。
“你懂什么你懂。”宋北云指着自己的衣裳:“这种改良款一定能引风潮。”
108、5月25日 小雨 也无风雨也无晴(第五章)
总体说来,就论服装上来看,左柔绝对第一名,身材修长、面容绝伦,配上花团锦簇的衣裳,哪怕是站在那不动声色也绝对艳压群芳。
第二么,可能就是瑞宝公主了,她的身份地位摆在那,要的就是个雍容大气,俏俏给她的方案就是复古唐制礼服,雍容华贵如同初绽之牡丹,因为是皇家,所以在配色上俏俏可以发挥的余地就更多了一些,大量的暗金色搭配以及奢华的头冠作为搭配,让她足以代表皇家的仪态。
至于巧云,俏俏的方案让她更是有了焕然一新的感觉,原本总是有一种丫鬟气质的巧云在一番打扮之下,完全褪去了那副下人的气质,反倒是多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清新味道,素色的上衣搭配着浅草绿的裙子,简约却不简单,既不喧宾夺主也不会黯然失色,让人一眼瞧上就打从心眼里喜欢。
如果非要形容,那便是在烤乳猪和灌汤黄鱼之间那一道清清爽爽的菌菇汤,清淡而不失鲜甜、芬芳而不至刺鼻,又像是在牡丹与玫瑰之间绽放的淡色樱花,调和了雍容、中正了华贵。
以精妙形容绝不为过。
不过俏俏自己就相对于平淡了许多,似乎并没有很多设计感,只是将平时的便服进行了搭配,但这看似无意的搭配却穿出了一种极具简约风格的后现代主义风格,甚至让宋北云恍惚间回到了来这个时间点之前的时光,绝对是让人眼前一亮。
这几人走出来时,宋北云差点都没认全,金铃儿看上去完全就是那种传说中的公主,高高在云端,凡人触碰不得,而不是那个被自己按在毯子下面亲得滋儿滋儿作响的小野猫。
“棒哦。”宋北云朝俏俏竖起大拇指:“俏宝贝用心了。”
“我以后是想明白了,不管什么日子都得让俏俏姐给我做衣裳。”金铃儿原地转了一圈:“好衣裳穿过不少,可如此惊艳却是头一遭啊。”
左柔也是连连点头:“没错没错,俏俏宝贝可是太棒了,等今晚让本大爷好好疼爱一番。”
倒是巧云的话还是有些害羞,只是不停的在铜镜前来回照着,手甚至有些不知所措的上下折腾着,生怕哪里没有摆弄整齐。
看到这一幕,宋北云不禁感叹这女人都是爱美的呀,就连左柔这样的完全不像个娘们的性子都穿上好衣裳就舍不得脱。
“你们少给我折腾俏俏,她不累的么?”
“我已经跟俏俏姐说了,日后这王府上的布料全都是她的,想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
唉?这个好像很划算啊,俏俏练手实在是太过于昂贵了,这些年给俏俏练手的钱足够包鸡王妙言手底下最红的头牌姑娘三年又八个月了,现在有金铃儿这句话,那可是省下了不少心思呢。
“好了好了,你们四个坐轿子的,先去一步,我跟玉生哥随后到。还有,金铃儿以后来这里可要小心,这要是让人撞见了,你麻烦可大了。”
“大不了嫁了。”金铃儿眉头一挑:“算个什么事,再不济我就说我坏了某人的孽种。”
“行了行了,哎呀……”宋北云连连挥手:“都赶紧走!”
一下子散尽之后,宋北云才算是消停了片刻,不过当他去叫玉生的时候,玉生哥却怎么都不肯去,看着满脸胡子拉碴有走火入魔症状的玉生,宋北云也有些无奈。
毕竟从古到今成瘾物那么多,从来都没听说过刷题成瘾的,但玉生就是……他现在已经沉浸在题海之中不可自拔,颇有些不疯魔不成活的意思。真的,就算现在玉生突然跟宋北云说一声“来套黄冈密卷”,他都不会有任何意外的意思。
“若我为出题者,此题必考。”玉生坐在桌前津津有味的自言自语,时不时的还从旁边的小碟子里夹出一块炸得酥脆的油渣放在嘴里,再抿一口甜水酒,提起笔如同李白斗酒之后似的写道:“普天之大,当为警示者不足百人,古有……”
罢了罢了,他反正宋北云已经俏俏把福王给的卷子塞进去了,让他自己做题就是了,只要他别疯了,什么都好说……
叫不动玉生,宋北云只好一人独自前往,一路上都有人对他的奇装异服指指点点,但他一点都没在意,毕竟今天他就是要借机去推广自己身上这套衣裳的。
叫什么呢?中山装肯定是不能叫了,查无可考嘛。所以该叫什么呢?北云衫?这个好这个好,反正不能叫俏俏衫,显得娘炮且色情不说,还透着一股风尘气息,读书人断然不会买账。
穿着一身藏青色板正“北云衫”的宋北云来到公主那边的御用酒楼,据说这个酒楼是金陵城那个昂贵的酒楼的分店,连厨子小厮都是那边来的,做菜好吃极了。
“东家来了啊。”
“我说多少次了,别叫我东家。”
门口的小厮还是那个整天笑嘻嘻的小厮,见到宋北云时还是老样子在招呼着,徐立这家伙的头脑真的是全点在赚钱上了,见缝插针就在这里开了个酒楼,还跟妙言那边达成协议邀请花船上的姑娘来这里演出,每日不用卖身只需弹弹唱唱就能得到众多赏钱,花船上的姑娘可乐意来这了。
“好嘞,东家里面请。”小厮朝里头喊道:“兰花儿,东家来了,招呼一下。”
“甘妮娘……”宋北云嘀咕一声:“老子要把你送去江西喂猪。”
幸好并没有什么人注意到这个称呼,里头的服务员却热情四射的跑了出来,跟在自家二东家的身旁小声道:“东家,您今日来是?”
“这不包场了么,我来凑个热闹。”
“公主殿下包的场,好像说是要来许多人。来的人都要出引子,等闲人可是不放的。”
看来金铃儿都是给了这帮人发了请柬啊,这丫头办事情越来越有章法了,果然不愧自己这段日子没日没夜的教导。
走进去之后,打听到了公主在哪个包间,宋北云悄悄的摸了过去,门口的侍卫见是他,哪里敢阻拦,自觉的就给让开了条路。毕竟现在王府上下早就传开了,说是这宋北云迟早是要成王爷半个儿子的人,等王爷百年了,谁是主子还不清楚么?拦他不就等于找死?
其实要说起来,这酒楼为什么火啊,宋北云还真仔细和徐立分析过,那就是这特色的包间,大宋普遍的酒肆都是开放性的,即便是很多大酒楼也有包间,但那只能叫隔间,唯独这地方的包间是间间带门,里头一锁死干什么谁也不知道。
再加上这包间有最低消费,所以门槛就决定里头的人非富即贵,这样的人自然更喜欢独立的私密空间,不管是聊天谈事情还是与别人老婆幽会那都是极好的。
打开门之后,正巧见左柔在下腰,看架势是要跟金铃儿动手了,宋北云诧异的看了一眼:“你们又闹什么呢?”
“好哥哥……”金铃儿连忙躲到了宋北云身后:“柔姐姐要打人家。”
“你肯定招惹她了吧?”
左柔冷哼一声:“他说让官家给我指婚个状元!看我揍不揍她就完事了。”
“行啦行啦,金铃儿的嘴就是这样,你们认识十多年了都。”
“你就知护着她!”
“我也不是护着她。”宋北云回头看了一眼金铃儿,而金铃儿却不服气的朝左柔吐舌头扮鬼脸:“行了,你也别挑衅她了。”
“我听好哥哥的。”金铃儿在私密的地方是很放得开的,即便是当着俏俏左柔她们的面:“外头人来了许多吧?”
宋北云点头道:“这次你打算干什么?”
“当然是先让左柔这个好斗的老母鸡认识一番那个王家公子呗,再想办法让这些有钱的臭书生买些厂子里的东西。”
在宋北云的影响下,现在金铃儿也开始把灾民工厂称之为厂子了,根据因地制宜的政策,现在这些厂子的产出还是很丰富的,各方面的产业都有,这次主要是想推销一下。
这也是宋北云最开始定制的战略,他自己说的就是公主带货计划,这里头包含了许多产品,衣服鞋帽是一类、保健品是一类、纸张也是一类。
有了宋北云化肥衍生物的二氧化氯漂白剂之后,庐州城的纸张质量和效率提升了一大截,之前那种传统的日晒夜收模式几乎被取代,现在几乎全城都在用这样的纸张,而因为大面积拓荒的原因,草木原材料比以往更加便宜,所以纸张的价格已经被打下去了,现在就差个推广了。
“嗯,等会就看你了。”
“唉,老让本宫抛头露面,好哥哥你怎么补偿人家嘛。”
“呕……”
左柔在旁边发出作呕的声音,金铃儿横着眼瞪了她一眼,继续说道:“好哥哥,那你打算什么时候出场?”
“我到时候会看时机,反正你们不用管我,就当不认识我就行了。刚才我是不是看到金家少爷了?他居然也来了。”
“嘿,你还别说,这人也算是个做买卖的人才,他想跟咱们谈笔大生意。”金铃儿眯起眼睛:“要不要敲上一笔?”
宋北云摸着下巴沉思片刻:“是得好好利用一番。行了,你们别管我了,到时候我来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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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十二点写到现在,整整十一个小时没有停啦,除了吃饭和上厕所,是不是已经很牛逼了?
本来还打算更一章的,但实在写不动了,脑子已经糊涂了,想来不能因为这事而胡乱灌水,所以我们明天见好不好呀?
谢谢大家的支持啦!
临时公告
感谢霾都大佬二次盟主,明日照例为大佬加更!日子不过了,游戏不玩了,这更我加定了!
109、5月26日小雨转中到大雨 芙蓉塘外有轻雷
三十多个账房坐在一间大屋子里,手中的算盘噼啪的响成了一连串,混着外头的风声、雨声、雷撼窗声,别有一番气象。
福王坐在一旁跟身边的亲信幕僚低声交谈:“账目上现在银钱还有多少?”
“两百七十万贯,但根据宋先生的说法,这些钱银要作为锚定物,不可轻易动弹,几乎现在所有的钱银交易都停了,以物易物为大宗物件的主流。”
“唔……小子是个奇才。”
之前这个也算是顶尖的账房先生其实是有预测的,就是当灾民到来之后,庐州城内会出现一波物资短缺,最终导致钱不抵钱,但现在这个情况却并没有出现,虽然物价略有上涨但仍在可接受的范围之内。
大量的钱银通货并不用于贸易而是用于给灾民发放工钱,以工代赈,产出的资源和材料则在他们的中转下变成了物资,由福王爷囤积并按需投放入市。
用宋北云的话来说,这就是极大的避免了大宗买办的出现,因为每日投放量的限制,大宗商人不可能一次性将所有物资都吃下,而且一般情况下市面上的物资都会有两种及以上的替代物。
比如说谷物来说,米面同时出售,囤积任何一种对民生影响都不会很大,若是同囤两种,就休怪福王的砍刀落到脖子上去了,这是临时管理办法里的写的,大致意思就是给你买卖自由但你别过了火。
至于其他的东西,更是因为灾民的生产队、公社逐渐走上正轨而变得愈发充沛,导致明明来了很多张要吃饭的嘴,却并未出现粮食挤兑的情况。
这个现象不光是福王这边有人研究,就连京城那边也派人来研究了,但好像户部那些人始终算不平手中的账。
而这算不平的原因,就是在这以物易物里头。
“宋先生提出这个锚定物的理念,可当真是惊世骇俗。”那幕僚翻看着每日的流水账本:“以强硬手段遏制钱银价值,再将所有物品的交换价值与钱银挂钩,以此来遏制货物溢价。宋先生说这是……”
“政策性宏观调控。”福王脱口而出:“这词……嗨,当初本王可是追问了许久,舍得我这张老脸。”
“这正是千岁被天下人赞颂的道理。”幕僚笑着说道:“如此一来,只要熬过了这个冬日,明年开春之时便是庐州腾飞之际。”
因为这种调控和重重的贸易措施,现在的庐州已经成为贸易鼎盛的区域,大草原上的羊、金辽的米、江西的鱼猪等等物资就如潮水一般的在往这里涌来。
算起来其实并不是因为能赚多少钱,而是庐州的政策可以保证他们不会亏本,在不亏本的前提下小赚一点那不管是对大商人还是小商户来说都是顶好的事情。
这便是宋北云之前说过的金融良性循环,虽然仍然是有弊端,但对于现在这个情况绝对是最佳方案。
“金铃儿今日又去干了些什么?”福王揉了揉太阳穴:“她也是一刻都停歇不得。”
“回千岁,公主殿下今日召集天下之读书人,说是要给他们推销一番庐州的特产。”
福王轻叹一声:“不用想了,这一定又是那小子的主意,让我宝贝女儿抛头露面的。”
旁边的幕僚尴尬赔笑,却也是说不上什么话,毕竟现在王府近臣谁不知道那宋北云也就是个迟早的事,对于公主很多可以说是不检点的行为,王爷早就睁只眼闭只眼随他们两人去了,这疏间亲的事,可是不能干的。
“不过这样一来倒也是好事,用不着本王自污了。”福王轻轻摇头道:“天下人可都知道本王现在是个钻钱眼里一身铜臭的狗王爷了。”
而与此同时,金陵城的皇宫中,赵性也在来回踱步,身边是满脸惶恐的户部尚书。
“朕让你算账,你倒好,整个户部百余人下来,生生给朕算差了一千二百万贯的账出来。一千二百万贯啊,这一年赋税让你给刨掉了十之一二,你还有脸告诉朕是福王的账错了?人家的单子报来,一笔笔的历历在目,怎的到你们手上就错成这副样子?”
面对暴怒的皇帝,户部尚书在那战战兢兢的说道:“官家,这账目横竖都对不上,这里头的钱银不知怎的就没动,但每日那东西却是进进出出。前日府库中支出仅为一万三千三百贯,是为修桥补路之资。但来回接入的流水却有千万贯之多。”
嘿,这可不就是GDP么,钱还是那些钱,物资也还是那些物资,来回一倒腾大家似乎都赚了,可是这个时代可是没有标准计量统筹法,他们计算这些账目的时候都是相对原始的等价交换原则,也就是钱银跟物资兑换之后的流水。
这种本位锚定的信用体系他们没接触过,完全是一片空白,算错账那是再正常不过了。
被骂了个狗血喷头之后的户部尚书也不敢告退,只能等着赵性发落,虽然文官集团实力强大,但前提是自己别犯错啊,这玩意都把鹿错成了马,文官集团还能当着天下人的面指鹿为马不成?
那到时候别怪福王清君侧。
“三日,朕若是三日之内看不到对的账目,你这户部尚书就别干了,朕许你告老还乡。”
尚书垂着头默默的叹了口气:“凭官家发落。”
等到他们走了之后,阴森森的老太监从阴影中走了出来,双手呈了一本账目给赵性:“官家,这是福王千岁那头的账本,请过目。”
赵性接过账本慢条斯理的翻阅了起来,看了一会儿之后,合上账本说道:“我这福王叔啊,真的是这大宋最后一根柱子,没了他,大宋怕是要倒了。”
“也幸得有福王千岁。”老太监王公公隔空彩虹屁:“实属我大宋幸事。”
“行了,你留着下次当皇叔面去恭维。”赵性转身坐回龙椅:“皇叔把那宋北云夸得天上有地下没的,你倒是打听清楚了没有?朕每年给你百万贯,可不是让你在外头给你家侄子置办宅子的。”
王老太监一听,立刻跪倒在地:“官家……”
“行了,那点钱不算什么,我就问你事办的如何?”
“都打点好了,州试过了之后,他便走马上任,去歙州祁门县任代县令,对外就称他是买的官。明年春闱定会元,殿试之后定状元,调浮梁为五品县令,后寻机调入京师,入六部巡查。”
“会不会太明显了点?”赵性摸着下巴:“天下之大,谁人都知道这巡六部者是留着当宰相的。”
“福王千岁说‘时不我待’。”
赵性长叹一声:“好一个时不我待,就如此定下了。我倒要看看这皇叔钦点的不世出的天才是个怎样的结果。”
“福王千岁说,他还有几人想要举荐,但时机不到,等再观察些时日。”
“皇叔的话自是可信,就由他察,不过你也别闲着。皇叔所说之人,你需将人调查个清清楚楚,那些个不干不净的一概不叙用。”
“老奴遵旨。”
其实这些事宋北云一点都不知道,他到现在都只是知道自己被定了个从七品的候补,可前两日福王给赵性的信中却让宋北云人在家中坐、状元天上来。
反正他考不考试、考成什么样都无所谓了,状元就是他了。如果这段秘史公布出去,那他大概会是第一个莫名其妙就上了史书的状元郎,并且会被人黑的体无完肤,永世不得超升……
不过赵性的安排仔细咂摸的话也是很有趣的,五品县令这个职位本来是为了应对官窑督陶官报备的,但在后来的职能演化中逐渐进化出了监察、理事等等其他职责。
江南西道本就是那个“商人重利轻别离,前月浮梁买茶去”的富庶之地,突然空降这么一个没有根底的监察使下来,要说赵性没有点考虑那真的说不过去。
不过究竟是什么考虑,他不说也没人知道。
至于巡六部,这个就比较恐怖了,几乎就等于是告诉所有人“这个人是我看上的”,正常来说是非常不明智的行为,但也不是没有好处,那就是如果没有正儿八经的能力,很快就会被人摘出毛病清洗出官场。
可若是抗过了这刀斧加身,那这个两任县官、巡完六部的宋北云很可能在三十岁的时候位极人臣,成为大宋的顶级权臣。
而那时福王如果还在,也该差不多七十了。换句话说,现在这个宋北云在赵性看来,就是福王给自己找的接班人。
当然,设想总是好的,以后他到底会变成什么样子谁也不知道,但有些计划总归是要开始的,不然赵性认为自己可能活不了太久了,等皇后肚子里的孩子到了六七岁时,他保不准就突然暴毙了。
不用怀疑,文官集团真干的出来,这种事在帝王家那是常见的很,若是福王还在可还好说,毕竟他现在就是国之支柱,但若是有一天他不在了呢?人物恒运、水无定势啊……
110、5月26日 中雨 夜泊秦淮近酒家
公主殿下的带货小会场如今热闹非凡,这些读书人是真的好奇,因为从收到公主殿下的召集再到听闻说她将要亲自上台时,整个文化界都沸腾了。
首先,这个时代的阶级观念让他们根本难以想象去接触皇家的人,社会等级不够,连人家的边都摸不到。
其次,公主本身就是天下间有数的才女,吟诗作词样样精通,很多人都是早有耳闻并心生向往,不夸张的说这女孩子就是大宋最炙手可热的明星,粉丝团都有好几千人的那种。
最后,这次公主据说要帮助灾民,但听闻却并不是捐款而是推销。难以想象,一个皇家的公主要像一个小贩似的吆喝着卖掉手里的东西,这可以说是千载难逢的场面。
种种因素堆积在一起,这些读书人就像是赶来观看一个传奇一般蜂拥而至。
今天的酒楼不似往常,而是被布置成了一个华丽的洞府,周围彩带飞舞,中间摆满了琳琅满目的货品,周围还有侍女拖着盘子在场中游荡,盘子中装着美酒,只要想喝就招手示意侍女来到身边,饮下一杯热辣的酒水,恍惚间仿佛就多了几分盛唐夜宴的豪气,而自己更是化作了斗酒诗百篇的李白,笑傲人间。
许多食物都被陈列在两旁任人自取,鄱阳湖的鱼、草原的羊腿、金辽的山货,就如那书上所说的酒池肉林。
“难怪纣……纣王沉迷此道,好!极好!”一个喝了许多酒的青衣书生斜靠在柱子前,手中还捧着一只烧猪蹄,满嘴流油的咬了一口:“这种日子,神仙都不换。”
“哼,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达官贵人享乐,那些受苦百姓却衣不遮体、食不果腹。”
有喜欢的就有恨的,这不就有人开始发起了牢骚,这部分人始终认为现在非常时期还如此奢靡,就应该严惩,不管是谁!王子犯法庶民同罪。
但若是问他这犯了什么法,他却只能支支吾吾哑口无言。
这些声音都被奇装异服的宋北云听在了耳朵里,他背着手一身挺拔的站在那,显得跟周围的人格格不入。
“这人好生奇怪,怕不是别国的人吧?”周围有人对宋北云指指点点:“你看他那衣裳。”
“看着就有些稀奇,不过要我看这衣裳还是蛮不错的,倒是方便的紧。”另外一个人似是看上了宋北云的衣服:“走,上前问问去。”
“不好吧,贸然上前……”
宋北云其实在这帮书生里算是身形挺拔魁梧的了,一米八的个头在这个时代可算是拔高的人物了,再加上身上有些肌肉能将衣服撑起来,看着绝对是有杀伤力,要不是头上留着长发,谁都会以为这人是个草原蛮子。
“那个那个,阿姐你瞧,那个。”
当然,除了一众书生之外,各家的小姐们也是少不得的,金铃儿的闺蜜团可就高达百人,而且他们在这次灾民危机中其实多多少少都出了力的,所以宋北云对庐州的书生没什么好感,但对金铃儿这帮立志“谁说女子不如男”的小姐妹其实是很有好感的。
不过就算没有这次的事,他对小姐姐们也是有好感的。
“哪个?”一个身着彩群的小姐模样的女孩顺着身边姐妹的手看了过去,正巧看到了站在那关注场上动态的宋北云,她眼睛顿时一亮:“呀……好威猛啊。”
“走,阿姐,近前瞧瞧去。”
“这……不好吧。”
“走嘛,瞧瞧也不亏,且他身上那衣裳有趣的紧,去瞧瞧。”
“怕是你小妮子动了春心。”那小姐脆生生的笑道:“既然如此,那就去罢。”
就跟人看猴子似的,一会儿就有不少人主动跟这个奇装异服的宋北云攀谈了起来。
不过相比较那些爷们儿,小姑娘们反而更加放得开一点,有几个小丫头甚至借着说想看看衣服面料的借口偷偷摸摸的捏了他的胸肌。
总体说来,这一朝大宋啊,真的是干啥啥不行,啥也不是,唯独在女性的自我意识上面几乎是将前朝那种男女意识给继承了下来,而不是后面那元明清的唯唯诺诺、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这也难怪会出现佘老太君那样的女中豪杰。
“这位同窗,你这衣裳倒是有趣,可有何说法?”
一个有些娘炮的小书生倒是对这套衣服感兴趣的很,但毕竟读书人嘛,追根溯源是个本能,所以上前主动问了一句。
好,就等他了!
宋北云一脸冷酷的像个译制片里的侠盗似的慢慢扭过头:“你问我这衣裳的说道?”
“啊?”那小书生被宋北云吓了一跳,连连摆手道:“若是不愿,那也作罢……作罢。”
周围的人立刻爆发出一阵哄笑,空气中都是快活的味道。
而这么一笑,立刻便吸引了更多的人围拢了过来看个热闹,见此情景宋北云大概估算了一下,感觉时机差不多成熟了,他整理了一下身上的中山装:“这套衣裳名为玉生装。”
“玉生装?”
就跟路边吆喝卖货的小哥一样,有那卖的就有那捧场的,旁边的人见有这新鲜玩意,自然也开始发起问来。
“何为玉生装啊?”
宋北云故作深沉的一笑:“就是一个名为玉生的书生所创之装束。”
说完,他转了一圈展示了起来:“各位同窗、姑娘请看,这衣裳正面有四个口袋,寓意国之四维,礼、义、廉、耻。这叫四维胸前装。”
“好一个礼义廉耻胸前装!”旁边立刻有人附和:“还有何说道?”
宋北云扬起手腕,露出了用蚌壳打磨的三颗纽扣:“左手手肘处各有三颗纽扣,则为家、国、天下,寓为以此双手齐家治国平天下,而双肩处收拢则为修身,这一双手上即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好好好,这等为极好!”
编故事一定要附和环境嘛,虽然大家都知道中山装那袖口三枚纽扣是三民主义,但敢在这个时代提民权,真的会被拉出去喂狗的,那么换个东西来说,既正能量又帅气拉风还显得有才学,多好。
宋北云说罢,指着自己脖颈往下的纽扣,本来这里应该是五颗,但为了好编,他加了一颗,就成了六颗:“这六颗纽扣,第一颗为风纪,而下面五颗则为社稷五谷,寓意以万民为鉴牢记风纪,为民则遵纪守法、为官则清正廉明。”
这一番话说的实在漂亮,读书人嘛,大部分虽然怂怂的,但年龄摆在那,这种时刻的热血还是有的,一下子就壮怀激烈了起来,大家纷纷讨论这衣裳,甚至不少人已经觉得这衣裳不再怪异,而是有着说不出的美感。
“后背不破缝,寓为江山望,待他日苍狼北顾,壮志饥餐胡虏肉。”
这句话宋北云说得铿锵有力,生生将场内的气氛给燃了起来,众人连连拍手叫好,不少女孩子更是妙目连连,毕竟见惯了羸弱白皙的男子,宋北云这突如其来的铁血气息和咄咄逼人的文采谈吐,着实让女娃娃们眼前一亮。
“这还不算完。”宋北云继续说道:“上下装颜色略有不同,意为求同存异。与脖颈立领遥相呼应,即为严谨治学、求同存异。”
“那么,在何处能买到呢?”
完美!上钩了。宋北云心中一喜,立刻开始之前准备好的说辞,就说是公主体恤灾民,为那些灾民谋求了个生计,这衣裳只能在公主殿下的工坊中买到,且每件衣裳都会有防伪标识,只有有此标识着方为公主授权之物。
宋北云指着胸口一个小小的胸针:“买衣既送,多买多送,纯铜铸造、工艺精美,他人若是仿造即为以下犯上,可谓独享尊贵。”
开始还慷慨陈词的宋北云,此刻化身街边货郎,口若悬河的在那吆喝着,甚至还喊道:“诸位,我之初买这衣裳,更是为了福王殿下的一首词。”
“什么词?读来听听。”
宋北云立刻抬头望天,满脸悲愤状的将岳飞的《满江红》给朗诵了出去,不过略作修改,让它更贴合福王。这一下,场面就有些悲怆了,想到家国破碎的大宋,不少感情细腻的书生学子都红了眼眶。
“我怎的就不知道福王殿下写过这等好词呀?”
泰王坐在包厢里,满脸揶揄的喝了口酒,旁边刚刚才匆匆赶来的福王满脸尴尬的连连咳嗽。
“真的是顶顶的好词,跟你这福王的身份环环相扣,收拾旧河山……唉……”泰王听完之后不免也有些感伤:“这小兔崽子。”
“是啊,这小兔崽子。”福王跟着附和道:“才华还是有一些的。”
“一些?”泰王提高声调:“你号称大宋第一才子,你给我在如此短的时间里做出一首这等水准的词,跟你严丝合缝。福王殿下,你是欺我未读过书?”
“诶……王兄!”福王尴尬的不行:“好了好了,让小的们折腾去,你我来这是喝酒的。”
而另外一个包间里的金铃儿悄悄趴在小窗上看着下面的宋北云,屁股来回扭着,嘴里还叨叨的说道:“你们说你们说,这等又可爱又才华横溢的人儿,谁会不喜欢呢……”
111、5月26日 雨 (为霭都大佬加更)
宋北云的推销真的是卓有成效,主要是欺负这帮人没见过这么有感染力的推销方式,卖个衣服还顺手卖个情怀。人家说了,衣服能赚几个钱,主要是交个朋友嘛。
经过这一阶段的热身,气氛已经起来了,中间就该啦啦队上了,今日啦啦队是我妙言手下三大金鸡,其中还有个洋妞,一众莺莺燕燕台上用异域的乐器弹那种靡靡之音,然后还有几个腿长腰细的姑娘在跳肚皮舞。
反正就啦啦队嘛,要的就是个色而不淫。
这一出弄的是男人笑、女人骂,不过主要不是骂台上的舞姬而是骂那台下狗男人们,看他们那死样子,像条狗。
而在舞蹈表演之后,接着鸡王团队带来了前所未有的船新表演形式,灯光唰唰的就起来了,接着就是让宋北云熟悉的BGM响起,接着两个女人分别扮演一男一女在一座木头搭建的布景桥上开始相遇。
“哟,白娘子啊。”宋北云嘴里吃着东西,笑盈盈的看着台上的五台表演:“可以可以,鸡王还是有点东西的,难怪能成鸡王。”
白娘子传奇第一幕开演,周围都安静了下来,虽然不少人都在勾栏中看过戏,但那咿咿呀呀的唱词有时却是会让人昏昏欲睡,但这身临其境的表演却带来了一种以往都不存在的游戏体验,光影和舞美带来的视觉冲击是沉浸式的,所以大家都很认真的看了起来。
而楼上也没闲着,公主带着姐妹团开始查房了,这上面的人物都是有头有脸的,虽然公主的身份最尊贵,但今天毕竟是要卖货的,可不能强买强卖不是,所以屈尊还是要屈尊一番的。
第一站,公主雍容华贵的带着极漂亮的左柔找到了王家公子,虽然这俩人名义上是未婚夫妻,但却从没见过面,毕竟左柔的风评不是很好,有说她刁蛮任性的、有说她刁钻古怪的,王家公子又不缺女人,所以见面的欲望也就没那么强烈了,就当是一场政治婚约而已。
可是今天当王家公子看到左柔的时候,他眼珠子差点没飞出去。虽说他平日也常留恋青楼,但那些女子跟面前左柔比起来那简直就是悬若云泥。
这姿色、这气质,站在公主身侧却是毫不逊色甚至还略胜一头,看那细软的腰肢和修长的身材,这简直天造的尤物。
“见过王公子、张公子。”左柔到底是国公之女,她不需要行礼的,但她仍然还是向面前几人行了个平辈礼。
“你认得我?”王家公子嘴角都快裂到耳朵根了:“你便是左家妹妹吧?”
左柔没接话,只是将脸侧到一边,羞答答的嗯了一声。这个娇羞的动作让王家公子在一瞬间就被一发带着倒钩的穿心箭给扎了个对穿,小心肝噼啪噼啪的欢呼雀跃。
这是何等的人间绝色……这是何等的温婉?市井坊间怎会有那般不堪的传言?
哦……明白了,定然是那些爱慕者求而不得才致使如此传闻吧,那些人端的是该死的紧,如此如天仙般的人儿被传得像个什么似的。
过了过了啊!
“左家妹妹不必多礼。”王家少爷让到一旁:“来,妹妹请坐。”
而旁边那个姓张的可能觉得自己是多事了,连忙告罪一声便走了出去,将这场奔现变得更加有趣味了一些。
“说来惭愧,年后左家妹妹就将与小生成亲,可我到如今也才是见你第一面。”
“无妨。”
左柔轻声细语的说话,还附赠了一个甜美的微笑,嘴角的小梨涡绽放的瞬间,这里明明没有酒,但王家少爷的头已经眩晕了起来。
“妹妹今日也来帮公主千岁?”
“嗯。”
淑女守则,话不能多笑得多,笑不露齿、目不斜视,永远看着地面,这才有楚楚可怜之相。
虽然在所有人看不见的心里,左柔暴熊已经开始拆房子了,但脸上却始终要保留着那份甜美到让人心醉的微笑。
“王公子,今日你可要多多捧场,为了这黎民百姓。”
“那是自然自然……”
公主突然插话,打断了王家少爷细细观察左柔的举动,他毕恭毕敬的朝公主拱手鞠躬,但在起身的时候却是情不自禁的瞄了几眼金铃儿的胸口,这个小动作哪能躲过金铃儿的眼睛,她嘴角露出一抹笑容,脆生生的说道:“那我便不多打扰了,还有些事情要办。”
“啊?那……”他看向身边的左柔,期待公主能有成人之美。
但显然金铃儿可不是什么善茬儿,她嘴角那微不可查的笑容就已经说明一切了,她装作没听懂王家少爷语气中的意思,转身就走了出去:“柔儿姐姐,该走了。”
“嗯……”
左柔跟着走了出去,而王家公子则愣愣的看着左柔的背影出神,毕竟左柔后面的屁股可跟前面的脸蛋一样精美绝伦,这一点宋北云可以证明。
等回到她们自己的小包厢之后,左柔的面目早已狰狞,手中若是有钢刀恐怕刚才就一刀劈砍下去了。
“气煞老夫。”左柔叉着腰在房间踱步:“居然胆敢那般明目张胆。”
“得了吧你。”金铃儿坐在椅子上晃荡着脚丫子:“男人都一个德行,这是你不喜欢他罢了,若是喜欢就像我好哥哥那般将你的大桃子拍得啪啪作响你也是没见有恼怒。”
“一派胡言……”左柔语气顿时变弱:“这……这事能一样么?”
“哦,是啊是啊,他宋北云的坏哪能叫坏,那就是理所应当。人家好歹能克制,最多也就瞄我几眼,你可知道你那宋北云……”
说到这,金铃儿立刻意识到言多必失了,但屋子里所有的眼睛都已经看向了她,她只好支支吾吾的说道:“直接便出言轻薄了,他……”
“越描越黑。”左柔冷哼一声:“你住嘴。”
“哦……”金铃儿难得听话的不再言语,只是连忙转移话题:“怎样,这淑女宝典好不好用?那可是我倾尽全力得来的。”
“什么宝典不宝典,不过就是个贱男人罢了,看见女人便走不动路的混账。呵,要我嫁他,倒不如一刀宰了省事。”左柔说完之后,不解气的继续说道:“反正大不了就是一死。”
“你这暴虐的脾气哟,真的……”金铃儿叹气道:“也亏只有那家伙才能将你吃得死死的。”
说完,她再次起身:“我去找金家的人,你现在去执行第二阶段,巧云探路,你去巧遇。”
“行行行。”左柔不耐烦的抄起桌子上的茶壶,也不管其他,对着嘴就嗦了一口:“顶烦人的东西。”
金铃儿不再搭理他,而是出门在门口侍女的簇拥下找到了金家的少爷,开始谈起了合作的事情。
而左柔则在巧云和俏俏的帮助下准备执行计划的第二部分,就是在卖货现场与王家公子进行一场巧遇,两人的对话都已经设计好了,万变不离其宗。
之前在宋北云那个杂碎家中就已经演练多次,说实话虽然左柔自己当时知道是在演示,但当混账宋北云说那些软绵绵的话时,她觉得自己有被撩到,就……就很……很那个什么。
但现在看到王家公子,就如同看到了一坨狗屎,他一说话更是臭不可闻,用宋北云的话来说,就是狗屎不臭、挑起来臭。
而此刻的宋北云正蹲在一堆货物样品前,他的身边被一堆一堆的女孩子围着,他则忙得上下翻飞。
“哦买噶,姐妹们,我跟你们讲,这个东西是真的厉害了。这个胭脂可是纯天然花瓣研磨出来的,上头还有自然芬芳,看看这色泽。”宋北云将一盒胭脂抹在手背上:“花仙子的颜色,涂上你就是贵妇。妈呀,这也太好看了吧,买它买它买它!”
这家伙能把一个简单的东西说得绘声绘色,时而还逗得姑娘们花枝乱颤,短短时间内,许多化妆品真的就卖到脱销。
“这个,哇……”宋北云又拿起一块毛巾,一脸神秘的说:“姐妹们,我真的要好好推荐一下了,你们来摸摸,来来来,都来摸摸,你们可用过如此柔软的手巾?这夏日将至……哎,别摸我呀,这位姐妹。”
他这一嗓子让后头那个不小心碰到他的姑娘顿时面红耳赤的娇笑了起来,其他女孩更是笑成了春天的小树林里的画眉鸟,脆生、娇气,可爱。
“这手巾可是不一般,这东西是从天竺传来的,你们试试、且试试,这透气、这吸水,颜色都那桃花粉、有那天境蓝还有那水点的荷花白。天呐,真是太好看了,姐妹们快点买买买起来,这东西是稀缺物件,数量可是不多。”
真的,宋北云绝对是大宋带货第一人,他就往那一吨,正经场次还没开始呢,公主环节还没到,他就已经把一些进口小商品和化妆品给卖得差不多了。
旁边那个负责收账的小厮都看傻了,真的……
什么花枝胭脂、什么大食来的水粉、暹罗的水果、天竺的绵巾,本来都是些不值钱的东西,但生生被他给说的哟……
偏偏,这帮娘们儿还真的买账啊!
“诚惠诚惠,用好再来用好再来啊。记得多多宣传,利国利民。下一期,我会单独严选一批好东西给姐妹们分享,以后更会想办法形成一条女人街,各位姐妹……”
而在这一阵熙熙攘攘中,这真正的重头戏也要开始了,因为公主殿下已经从楼上走了下来。
“公主驾到!”
随着一声高呼,全场都停了下来,面向公主的方向齐齐抬手作揖,唯独宋北云偷偷摸摸的抛了个飞吻。
金铃儿远远的白了他一眼,然后仪态万千的走到了最前方,环顾四周起来。
临时通告
感谢菜的抠j大佬的盟主,明日继续加更。
112、5月26日 大暴雨 于无声处听惊雷
“这不是金家少爷么。”
宋北云走到刚和金铃儿谈成一笔买卖的金家少爷面前,站定身子面露笑容,而显然金家少爷已经忘记了他这号人物的存在,毕竟不过是争风吃醋的小事,对于这样一个大家族将要继承家业的长孙来说,其实真的不算什么。
相对的,他表现出来的特征绝对是符合他身份的,即便是有些高傲,但对待在场的读书人他是保留着几分客气的。
虽然宋北云已经知道了这个人是个怎么样的人,这可是一个北坡提起来就会咬牙切齿的混账,想想就知道了,能让北坡那种不叫的狗龇牙咧嘴的存在,到底会是怎样的一种存在。
“你是哪位?”
金价少爷虽然很客气,但却本能的跟宋北云保持着一段距离,他显然对所有陌生人都保留着一段戒心,对此宋北云倒并不意外,只是笑着开始介绍自己。
“上次我等见过。徐立徐长卿,可还记得?”
徐立这人那自然是认识,那家伙在商贾圈子里可是标准的“别人家的孩子”,全方面碾压其他富商家的娃娃,而且像这样的大商人家族,多少都是有些往来的,所以金少爷自然是知道徐立的。
但他虽然记得徐立,可的确是不记得面前这个人了,特别是这人今天的这奇装异服。
宋北云没给他太多的反应时间,只是凑上前小声说道:“我这里有一笔生意想要介绍给金少爷。”
听到有生意,金少爷本能的眼睛一亮,但之后却是后退了一步:“抱歉,今日不想谈这些。”
“金少爷可否听我说完?”
听听吧,反正在这也无趣的很,公主在上头不断跟人互动,金家少爷早就得到家里的警告,碰到这个公主就绕着走,她说什么就是什么,更不要有非分之想,所以在如此环境下,金家少爷真的不想多看金铃儿几眼。
然而今日来的人大多数都是书香名门,他们大抵是看不上自己这商人的,在他们看来哪怕是富可敌国仍然是一介白丁,所以金少爷在这里可以说是相当无趣。
这好不容易有个人上前攀谈,即便是谈生意这种不靠谱的事情,金家少爷都其实是想跟人聊上几句的。毕竟又不能走是吧,往这一戳几个时辰,谁也顶不住这无边的空虚和寂寞嘛。
“我们一边喝些东西再细聊。”宋北云像个推销员似的把金家少爷引导到了一边并亲手给他递上酒水:“金少爷最近似是遇上了些难事啊。”
金少爷上下打量着宋北云,虽然觉得有些眼熟,但始终想不起在哪里见过了,不过既然人家这么问了,他也就顺势聊了一下。
其实这事人尽皆知嘛,金家为国为民,宁可自己日子不过了也倾尽家产帮扶灾民,官家甚至钦赐积善之家四个大字给金家以表彰他们的善举,甚至还免了五年的赋税。
可是即便是得到了名声、得到了嘉奖,可出去的都是真金白银,原本三大家族里金家家底最为丰厚,可如今这么一闹腾,他们反而成了垫底的那一家,原本被他们踩在脚底下十年的徐家却因为这一波吃了政策性的福利而快速崛起。
这让金家怎么能甘心呢,那么作为被寄予厚望的金家嫡长孙,这个大少爷自然最近也是过的不顺心。
“金少爷,我这倒是有个买卖能让金家快速翻身,就是不知金少爷有没有这个胆色。”宋北云摇晃着杯中美酒,一脸深沉的说道:“金少爷若是有意思,那我便细细与你谈谈,若是没那兴趣,在下自然告退。”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金家少爷轻轻点了点头:“你说便是了。”
这就对了,推销的第一步就是引导顾客进入谈话环节,引起对方兴趣,然后一步一步的将对方引入到自己的语言陷阱里,然后进行传销式洗脑。
宋北云老早就说过,让金家捐款是第一步,后面还有招数等着他们呢,所以等了很久的机会终于在今天等到了,之前准备好的多套方案如今刚好派上了用场。
在瑞宝公主在台上卖货时,宋北云就在下头开始进行了一轮洗脑式的操作。
复仇?当然不是,宋北云可没那么小气,之前已经让他们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再说复仇这种事就显得太小家子气了,即便是像他这样睚眦必报的人也懒得再为那件事去折腾金家了。
之所以第二步还是找到金家,纯粹就是一个进阶关系,如果第一轮坑金家是报仇,那么第二轮就单纯的是因为他们如今迫切渴望再次雄起了。
“这个模式我们便成为股份制,金家可以将所有实业转化分散于民间之中。”宋北云说得口沫横飞:“这样一来,即便是再出现这次的事情,只要金家之原始股份不变,千金散尽还复来。”
金家是做生意的,而金家少爷自小就接触这些东西,对宋北云说的东西也算是一点即通,但对于这种所谓股份制“公司”的概念,他还是有些迷糊,所以就进一步的追问了下去。
问?问就对了,不嘎一波民营资本的韭菜那就不能叫封建帝王专制下的基本国情。
又被宋北云给忽悠一圈之后,金公子总算缓过劲来,一脸雀跃的问道:“你是说将金家的本金入股公主殿下的产业之中,之后只要这大宋在,金家便可长存?”
“理论上是这般,但那毕竟算是皇家产业,如何参这份股,金公子可想好了?”宋北云略微思考一番:“倒不如你去与公主详谈。”
“待我回与族长通报一声。”
通报呗,随便通报,这个玩意听上去就是个顶顶好的法子,只要公主殿下一个点头,金家就等于是坐上了这趟黄金马车。
放弃实业?那便放弃吧,以家中产业转变为资产入股公主的产业之中,日后便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实业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买卖,不要也罢。
宋北云看着金少爷跃跃欲试的表情,他知道自己已经成功一半了,这个点不能再多说,立刻告退转身而去,消失在了大厅之中。
当然,他肯定只告诉金少爷这么干的好处却没有告诉他这么干会有什么后果,抛弃实业的资本,那就是任人摔打的皮球,金铃儿吃下了他家的实业,之后就能将一个区域产业链进行补全,而补全之后产业自然就会因为太过庞大而必须进行分割,那么良性资产是要被国家吃去一口的。
这不用想,任何时候、任何国家都不会允许一头吞金吐银的巨兽安稳存活在自己的国境之内,届时良性资产被吞下一部分,不良资产就一定会成为金铃儿的负担,那么等金家入股之后,这部分不良资产不就有人给金铃儿分担了么?
管他扛得住扛不住,扛得住得扛、扛不住也得扛,这资本的坑可不是任他来去如风的,这可是封建社会。更何况他们的良性资产已经转化为资本入股了呀,他们能跑到哪里去?
只不过这个概念对于这个时代是绝对超前的,他们很难想到这种混合制股份带来的金融风险,而等他们反应过来时,嘎韭菜的刀就已经顶在他们的腚眼子上了。
脏这个事情,真的不是止步于摸摸抓抓、说些骚话,这文化人的脏那可是体现在方方面面,自古以来就有合纵连横之说,兵法上头也屡见不鲜,只是架不住有人给它转换操作方式罢了。等到时候陈仓一渡,谁管这金家银家的,好则大家都好,不好则金家要饭。
“你的心是真黑。”
宋北云把这件事汇报给了楼上的福王和泰王,泰王有感而发说了这么一句,但福王却是满脸笑容的喝酒吃菜。
“本以为你只是想给金家一个教训,未曾下你是想挖坟掘墓啊。”泰王用筷子点了点宋北云:“坏,坏透了。”
“其实这也是在帮福王殿下规避风险嘛,风险分摊到越多人头上,就越是能平稳度过,毕竟最多两年之后,庐州府的能量就要超过金陵城了。这时若是不想法子,难不成等挨刀子之后才觉得疼么?”
宋北云说的理所当然:“不过……两位王爷可不能卖我啊,我这真的是要杀头的。”
“你还知道要杀头啊!”泰王哭笑不得的说道:“你知道你干了多少杀头的事、说了多少杀头的话么?”
“那……”宋北云往旁边一坐,叹了口气:“毕竟年少轻狂嘛。”
福王这时才缓缓开口:“以后可别怪本王没提点你,有些事少做、有些话少说,谨言慎行。否则最后别说本王,就连官家都难护住你。”
“这自然是明白的,心惊肉跳。”宋北云点头道:“亏了我还有点自知之明,从不抛头露面,只敢干些扯虎皮做大旗的事。”
“你啊,嫩生的很。现在还不是你搅动风云的时候,你且安稳一些。”福王欲言又止的,最后叹气道:“州试之后,你便给我异地为官去,好好磨磨你的性子。让你从芝麻绿豆做起,我可不想见你二十出头便被砍了脑袋。”
113、5月27日 暴雨 晓作狂霖晚又晴
因为天降大雨,绝大部分的书生都滞留在了庐州城,城中的酒肆、茶楼,一下子就迎来了一波赚钱的狂潮,本就快到了州试的边缘,加上公主这一波召集的人,呼来喝去就是一大堆闲着没事干的书生。
他们手头上也没什么事可干,游手好闲便成了他们的消遣娱乐,从早晨到傍晚,一刻不得停。
反倒是最应该忙碌的宋北云此刻却坐在小书桌前用线笔细细的在一张亚麻布上画着画,而给他当模特的人则是坐在那已经一个时辰没动过的俏俏。
“可是画好了没?我腿脚都麻了。”
“快了快了,你着什么急。”宋北云一边在用造型奇特的画笔调着矿物颜料,一边不满的说道:“你别动啊,这可是第一次试着画油画,要是成功了,几百年、一千年以后的人都能看到我家悄悄多漂亮。”
其实说起来,东西方艺术成就其实并不分什么高下,都是美轮美奂的灵感结晶,可如果硬要比起来,东方绘画整体上更注重精神层面的表达、更宏观大气,博大而精深。而西方绘画更加注重个人的目光所及,细节更加出色,颜色的应用也更加大胆,对此宋北云始终觉得这是个缺憾。
所以他这些日子只要有闲暇就会去折腾颜料这档子事,主要是矿石颜料,毕竟只有矿石颜料才能经得起时间的斑驳,将世上最美的女孩子留给后代去瞻仰,告诉他们别尼玛的整天欣赏西方审美了,你祖宗们的漂亮姑娘照样能让你晚上做怪梦。
“好了没有嘛……”俏俏有些不耐烦:“我要去茅厕。”
“好了好了,就快好了。”宋北云将一层油脂乳液用吹管喷在画作上,然后起身后退了几步,抱着胳膊点头道:“可以可以,你来瞧瞧。”
俏俏才不理他,一听到解散的口号,拔腿就冲了出去便钻进了茅厕中,而宋北云则还在那欣赏着自己的作品。
反正不管怎么样吧,这大概就算这颗星球上第一幅油画了吧,论艺术价值也许比蒙娜丽莎是不如的,毕竟人家那画用了十几年,而宋北云这画只用了一上午。
但在历史意义上,这可就不得了了,他已经要想办法将这个手艺给传播出去,让所有人都在这个基础上开始创作,毕竟这玩意就跟在无主地上插旗一样,甭管你规划的多好,地皮始终属于第一个插旗人的。
一想到千年之后,人们在艺术史上这样写这样一句“人类第一幅真正意义上的油画诞生于公元1000年左右的中国宋代,这幅画现在被收藏于北京故宫博物院,是永不外出展览的文化瑰宝”时,宋北云就觉得自己似乎是干了一件贼尼玛了不起的事情。
过了一会儿,悄悄回来看到宋北云的油画,她皱着眉头就像是在看一坨狗屎……
“唉!你这什么表情啊。”
“为何如此丑?”
“丑?”宋北云心虚的哈哈大笑起来:“你行你上啊。”
悄悄哼了一声:“你教我先。”
“行,我今天就教你了。”
说罢,他开始一点点的教俏俏怎样调颜色、怎样使画笔,大概一个时辰左右,艺术天赋爆炸的俏俏就已经掌握了这门并不算太难的技巧。
“红加蓝是绿……”
“不对,是紫!”宋北云纠正道:“你这样还画画呢,呵呵。”
俏俏横了他一眼,并没有反驳,只是继续在那块桐木板上尝试着调和颜色,宋北云则在旁边说风凉话:“这样,要是你能让它变漂亮,我答应你个条件。要是不能嘛,你知道的。”
“行。”俏俏也有些不服输,本身两人在一起相处时早就没什么羞不羞的了,俏俏这些日子胆子也逐渐是磨练出来了:“不就是咽下去么,听你的便是了。”
“好好好,笔给你,你来。”
宋北云满怀期待的站在俏俏身后,看着她一点点的找到色感,然后开始在这副丑兮兮的油画上进行修改。
刚开始时,她还有些笨拙,但半个时辰之后,宋北云就开始有些慌了,这天赋也太好了点吧?真的……一个别说系统学习了,就连接触这新东西也只有一两个小时的人,居然能把色彩玩得如此漂亮,这简直就是……
天才。
除了天才两个字,宋北云完全想不到其他的词来解释俏俏的天赋,她最开始还会去看几眼调色板,但后来她完全就不再看那上头的颜色了,直接就开始进阶在画布上调色。
相比较宋北云那种瞎鸡儿画的艺术风格,俏俏就显得细腻太多了,她因为之前并没有接触过水墨丹青之类的东西,原本就没什么东西干扰她的艺术灵感,所以她现在就真的是化身为一张画布一样,尽情的往自己脑海里填充色彩灿烂的颜色。
她在画画时,时不时还回头看一眼旁边的铜镜,仔细端详片刻之后才会继续动笔,就这么折腾了六七个小时,宋北云都睡了一觉醒之后,她才算彻底将笔放了下来。
“画好了?我来瞧瞧。”
宋北云走过去时,发现她的面前不光是有之前自己留给她的笔,还多出了几只粗细不同的毛笔,看样子应该是在自己睡觉的时候她又有什么灵感迸发出来而去找玉生哥拿的毛笔。
而当宋北云走到画作前时,他甚至都难以相信自己的眼睛,原本自己那野兽派路子的油画已经在俏俏的修改下完全变了模样。
画作里的人就如同照片一般栩栩如生,不管是发丝还是衣服上的褶皱,都精细的让人难以置信。
而俏俏端坐在画作前面,看上去居然还有点不太满意?
“你这也太离谱了吧?”宋北云前后左右仔细看了几圈:“不科学啊。”
“是不够好,撕了撕了。”
俏俏不满意的伸手要去毁掉这幅画,但却眼明手快的宋北云一把给拦住了:“我都怀疑你是不是下辈子叫达芬奇了,你可别撕了……就它,一千年以后能让你在纽约买个写字楼。”
俏俏:“???”
宋北云没解释到底谁是达芬奇也没有说纽约是个什么地方,只是不断的注视着这张俏俏认为还不够完美的画作。
说实话,宋北云真的看不出来哪里有问题,真的是那种超写实的作品,离近了还能看到笔刷的痕迹,可是稍微远一点就真的像是一张影楼里拍出来的艺术照。
就这么说吧,在上辈子时,宋北云残疾以前去看过一场冷军的油画展,当时那油画上的细节可以说是让人叹为观止,甚至可以和照相机五五开。但即便是那样,宋北云觉得今天俏俏给他带来的震撼绝对远超当时看展览时的感受。
要知道这是一千多年前啊!这是第一幅油画啊!这是人类第一次以这个方式进行艺术创作啊!而且还诞生在一个完全没有经过艺术教育连字都是自己一个一个教出来的十几岁的女孩子的手上啊!
服了,真的服了。怪不得人家都说天赋远比勤奋重要,就俏俏这个天赋能力,宋北云觉得自己专心致志画油画三十年未必能达到她这初学者的高度。
虽说自己的画工绝对不差,解剖图也好、机械制图也好,但那些跟油画完全是两个领域的东西,这大刷子上去,谁特么还管细节啊。
可俏俏却完全不一样,她真的是又快又好,就是那种天生对线条、色彩以及透视的敏感,这绝对绝对是顶级的天才选手。
“妈呀……”宋北云从后面抱住俏俏的腰:“你真的是太厉害了……”
俏俏被夸奖之后美滋滋的笑了起来,然后仰起头看着宋北云:“答应我的事可别忘了。”
“说吧!我这人,愿赌服输。”
“嗯……”俏俏想了想:“从今日开始,不可再乱跑了,专心读书应备州试。”
还惦记州试呢?宋北云真的不好说自己被保送这事,倒不是不相信俏俏而是实在不好意思,再说万一要让玉生哥知道了,他心里该多难受啊。
“行吧,我答应你就是了,不过你也不能乱跑,得在这陪我。”
“嗯。”俏俏点头:“只要公主殿下不来找我,我就哪儿也不去。”
可这头话还没说完呢,外头的大门就传来砰的一声,宋北云伸过脑袋一看,发现是左柔满脸暴虐的踹门走了进来。
“这姑奶奶怎么来了?”宋北云松开俏俏,探头出去:“这大雨天的,你要死啊?”
左柔没说话,只是闷头走进屋里,气冲冲的嚷嚷起来:“我不干了!”
“什么玩意就不干了?”
“我说我不想再跟那个姓王的有瓜葛了。你!”左柔一指宋北云:“去宰了他。”
“你特么的疯了。”宋北云白眼一翻:“你怎么不自己去?”
可能左柔也觉得自己说的话有些憨,所以也就没往下接话,只是气哼哼的质问道:“你这一白天死哪里去了,遍寻不着!”
“我他妈……”宋北云哭笑不得的往椅子上一坐:“你受气别找我麻烦啊,昨天我就跟你们说了,福王殿下给我口头警告了,让我这些日子老实点。我能去哪啊,一天我没出门了我。”
“真的?”
“你还不信?”宋北云指着俏俏:“你问她。”
俏俏连连点头:“哪也没去。”
左柔噘着嘴,满脸不高兴的把头花扯下来,作势还要脱外头的湿衣服,宋北云连忙制止:“唉,兄弟,过份了啊!”
“我湿透了!要受风寒的!”
俏俏这时走上前对宋北云小声说道:“你先去找玉生哥,这里我来照应着吧。”
“行行行,你别招惹这家伙啊,她母夜叉本叉。”宋北云嘱咐一声,就走出门外,顺手还关上了门。
可刚出去没多久,就见巧云姐匆匆跑来,她焦急问道:“小姐在这吗?”
“在呢。”宋北云没好气的说道:“出了什么事啊,把她给气成那样。”
“唉……”巧云叹了口气:“等会子细细跟你讲,我先去寻小姐。”
114、5月27日 暴雨 (为菜的抠J大佬加更)
“混账东西,当时老娘就该一刀把他给劈了。”
左柔一边用毛巾擦着头发,一边愤恨的说着:“如此暴雨倾盆,他居然找上门来,让我伴他去看莲花,看莲花!”
宋北云在旁边都笑出来屁声了,这倒天的雨他居然要去看莲花,这文艺青年的思维模式就是不一样啊,有意思的很。
不过一想倒是挺有画面的,两个人在风景秀美的湖边,在哗哗的滂沱大雨中肩并肩看着初夏时节刚从水里钻出的清新荷花。
好好好,好活儿,整挺好!
“你还笑!”左柔掐住宋北云的脖子:“你再笑,我便掐死你。”
宋北云把她的手放下,并把手搭在左柔肩膀上,歪着头看了她半天:”嗯,这么看的确是个美人。”
“啊?”
面对突如其来的夸奖,左柔显然有点不适应,她缓了好一阵子才缓过神来,推开宋北云的手,满脸不高兴的说:“我再也不想见他了。”
“你现在不想见,那你就等着嫁过去吧。”宋北云坐在床边,朝左柔张开手:“来,让爸爸抱抱。”
左柔噘着嘴,委委屈屈走过去一拳把宋北云锤翻在床上,然后脱下鞋赤着脚踩在他胸口,指着他鼻子说道:“若是到时你不能给我个说法,别怪我取你狗命。”
宋北云叹了口气,搬开左柔的脚丫子,起身双手揽住她的腰:“那我要是给你办到了,你给我什么好处?”
“你还敢问我要好处?”左柔揪住他的头发:“老娘一刀给你杀咯。”
行吧行吧,这招对左柔不好使……而且真的要是她嫁给到了王家,那一定会先杀了王家公子然后再宰了宋北云,不用怀疑,她能干出来这事。
宋北云悻悻的收回手:“看在你十四岁还要我陪着洗澡的份上,我姑且就帮帮你吧。”
“混账东西!”左柔顿时暴怒,直接将宋北云按在了床上,举起拳头就要打,但拳头却并没有落下去,只是拍了他一下:“我只能靠着你了……”
“行了行了。”宋北云顺势伸了个懒腰:“我知道啦,你放心吧。”
其实就算左柔不发疯似的求他,他摸着自己良心其实也不是太舍得让左柔嫁出去,虽然有点自私,但……反正就是自己的小算盘打得噼啪响就完事了。
说渣男也好、说混蛋也行,反正他就这样了,多拿多占就是爽,没什么别的道理。
不过退一万步说,只要是个人,身边跟自己亲密无间的异性好友有了别人,心里都会不舒服吧,更何况他跟左柔之间就是典型的那种说不上为什么,但就是喜欢腻歪在一起,却又不是情侣的那种关系。
这要是让她嫁了人,宋北云觉得这会是他下半辈子的一个坎,想起来就烦躁但又不好跟人说的一个坎。
所以……装什么君子呢,干就完事了,奥利给。
巧云端来姜汤让左柔喝下,俏俏也起身开始准备晚饭了,而左柔坐在那里骂骂咧咧的,直到看到了俏俏的画作。
“你画的?”左柔仔细端详了一阵:“这图可是真好看啊。”
“俏俏画的。”宋北云得意的说道:“俏俏可是天才。”
“我去让她给我也画一张。”
说完,左柔兴冲冲的跑了,而看到她深V姿态的情绪曲线,宋北云觉得有时候脑子简单一点真的是一件顶好的事。
“巧云姐姐。”左柔一走,屋里就剩下了宋北云和巧云两人,他自然也就露出了灿烂的笑容:“她是个傻姑娘,话都说不清楚,你来说说吧,下午时出了何事。”
巧云想笑又不好笑,只好坐在宋北云身边把下午的趣事细细的告诉了宋北云。
下午刚吃了饭,王家少爷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打听到左柔住在王府里,于是他就登门拜访呗。
按说正常的说说话、喝喝茶,这都没什么,但人家上来三板斧直接都把左柔给整蒙了。见面第一步就是吟情诗,说什么昨日一见已倾心,往日若不见,寸寸芳草衔之类的酸臭话。
然后第二步就开始诉说自己这些年对娘子的思念之情,明明昨天才第一次见面,却生生说得像是他娘的分别数十年的恋人一样。
而这两个部分过去之后,他也不知是临时起意还是早有预谋,居然邀请左柔去湖边赏荷。
外头那雨恨不得将人砸死,但左柔现在正在执行计划嘛,所以只好忍着恶心跟着去了,但刚出王府,他一把抢过左柔的伞,然后将自己的伞也一并扔进了水里。
还说着什么此生再不能散,玩了个谐音梗。
然后就这样带着强忍着用杀猪刀砍他的恨意,就跟着那个憨憨王公子就去了湖边。
那么大的雨啊,两人就在那站在湖边谈天说地,一张嘴就是满嘴的水,左柔就跟河豚一样,说两句话往外滋一口水、说两句话滋一口水。
但即便是这样,王公子居然都他娘的没瞧见,站在嗷嗷的大雨里看着湖面上被风雨吹得飘摇的荷叶发愣,还感叹说人生如浮萍之类的屁话。
说到一半似乎响起了什么黯然神伤的事情,就这样直接把左柔给扔在了那里,连问都没问上一句。
然后左柔就哭着来找了宋北云。
哭着来的……
“想来是真的委屈了。”
“嗯。”巧云叹气道:“若是我想到未来的相公是那副样子,我也哭。”
“不会啦。”宋北云抱住她的腰:“我巧云姐姐一定会是在天底下最好的娘子。”
巧云用手指戳了戳他的额头:“你等会好好哄哄小姐,她今日是真的委屈了,见了你却只是发发牢骚。”
嗯,想来也是。设身处地的想想,如果宋北云是左柔,今天这种鬼天气被一个傻缺未婚夫叫出去赏荷,到了那突然被扔了下来。
作为一个女孩来说,这其中的委屈是难以描述的,简直就是从自尊上的侮辱了。
而她本身就被宋北云给惯出了许多这个时代女性没有的独立特质,现在却要忍受这样的委屈,别说她了,宋北云听着都想杀人。
“老子都舍不得欺负的小傻X,居然让人给这么折腾了?”宋北云双手撑在膝盖上:“这能忍?”
巧云叹了口气:“人家才是钦定御赐的一对。”
“我不管。”宋北云甩了甩胳膊:“这事肯定是不能算完的。”
看到他一脸暴躁的样子,巧云拍了拍他的头:“你可是别闹腾了,人家是王皇后的亲眷,你可不能胡乱闹腾。小姐如此忍辱负重,不就是不想坏了你的局吗?你可不能冲动。”
宋北云叹了口气,捏了捏巧云的脸:“我去看看那傻姑娘。”
“嗯。”
他来到厨房,俏俏在做饭,而左柔却坐在角落偷偷抹眼泪,当她看到宋北云之后,连忙侧过头,用袖子擦掉了脸上的泪水。
“好啦。”宋北云走过去刮了刮她的鼻子:“这账我记下了。“
左柔可怜巴巴的抬起头看了他一眼,侧过头不说话。
“好嘛,别弄得跟被人强暴了一样。”宋北云将她横抱起来:“先去睡一会儿,好好暖暖身子,等会吃饭的时候我叫你。”
“嗯……”左柔也不挣扎,只是任由宋北云横抱着自己:“我要吃肉……”
都哭成这样了,还要吃肉,这孩子果然是哪里有点差错,但不重要,即便是有点差错也不影响她可可爱爱的,这就足够了。
把左柔放在巧云身边,给她掖好被子并对巧云说:“巧云姐,你照顾她一下,我去给你们做好吃的。”
“嗯。”巧云乖巧的应了一声:“你忙去吧,我伺候小姐十几年了,没事的。”
宋北云笑着从罐子里拿出前些日子腌渍的青梅,给巧云和左柔一人塞了一颗进嘴巴里:“好好等着。”
说完,他回到厨房,跟俏俏把这事一说,俏俏当时菜刀都提了起来……
“别冲动别冲动。”宋北云按住她的手:“你怎么比我还气呢。”
“你呀,你不是女子,自然不知进入柔姐姐是受了多大的屈辱。”俏俏冷哼一声:“若是我,我定将他按着头溺死在水里。”
“喂喂喂……小姑娘杀心别那么重。”宋北云拍了拍她的头:“还是下毒吧。”
今天么,既然左柔受了委屈,那就做一顿好吃的吧,宋北云将水缸中的一条鱼取出,开始熟练的蜕鳞、去骨,又片成了晶莹剔透的鱼片,在等待锅中烧油时,宋北云对俏俏说:“你去陪陪她们吧,女孩子之间有话说。”
“我跟你讲。”俏俏突然对宋北云神秘兮兮的说道:“我顶喜欢柔姐姐的,若是以后叫她一声姐姐,那是极好的。公主就……有些芥蒂,许是高高在上吧。”
“嗯?你寻思啥呢,你柔姐姐迟早也是要封郡主的。”宋北云哈哈一笑:“不过你说的我知道了,现在这便是我的事了,你快些过去。”
“嗯。”俏俏转身要走,但却突然转身在宋北云屁股上拍了一下:“哈哈……”
“你也疯了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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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加更啊,真的是有一点事就要耽误的,平均两个半小时一章,只要中途出了点意外就得耽误,今天晚上吃了饭家里请师傅来检修水管,一耽误就到了九点多钟了,收拾一下开始码字,马不停蹄就到现在了。
好了,我再去写一章马林可以吧,毕竟灵感就是这么多,本来就已经被人说是脑残爽文了,再灌水可是要被喷到自闭的呢。
115、5月29日 晴 渔榜渔罾短短篱
“别让我看到莲花!”
左柔看到从外头回来的宋北云手中提着一篮子莲花时,她当场就暴跳如雷,呲牙咧嘴的样子,仿佛夜叉转世。
“你这人,还有创伤应激了。”
宋北云嘀咕一句,也不搭理左柔,直接来到了厨房并将铁锅架在炉子上,等到锅红时下油,油热冒泡时下糖并不断用筷子轻轻搅拌防止糖浆糊底,等到糖浆成琥珀色时,他再将莲花的花瓣摘下在锅中裹上糖浆。
这一步非常关键,一定要快准稳,时间不能太长也不能太短,短则花瓣没能完全被糖浆包裹,长则会因为高温失去水份变得皱巴巴。
很快,所有的花瓣都被他裹住了糖浆,糖浆炙热的余温将荷花烫熟,再趁着糖浆没有完全冷却用筷子调整姿态装进盘子里,这样端出来的时候就是一朵一朵琥珀色的荷花绽放在盘子里。
左柔骂的最凶但抢食的时候却还是最快的,她将脆甜的荷花裹放进嘴里,嚼出了咔咔的脆响。
糖的甜津与花瓣的清香混合在了一起,既不会甜腻也不会有草木那种特有的“青”味,在这毒辣太阳的大中午正好成为一道极好的饭后甜点。
“真香……”
左柔吃了三片,继续又伸手去拿。宋北云无奈的伸手抹掉她嘴角的糖渣:“你别跟狗抢槽一般,留些给俏俏和巧云姐。”
“那么多呢!”左柔捏着一片花瓣指着桌子上好几盘荷花裹:“你这人,太偏心。”
“俏俏,先去给玉生哥送一份过去,他整日读书是要吃些糖的。”
“嗯。”俏俏拍了拍手上的渣子,端起一盘就出去了。
而巧云则笑盈盈的舔舐着手指头,毕竟糖这个东西,在失去了原产地的大宋真的是稀缺东西,像宋北云如此奢侈的制作甜食,就算是左柔这种家境也是很难做到的,毕竟她定国公府真的没什么钱,糖又贵……
“行了行了,你家是不是都喜欢吃甜的啊?”宋北云按住了左柔的手:“甜食不能吃太多,留着明天吃。”
“明天就不好吃了。”左柔不依不饶的将手伸了过去:“再让我吃些。”
不多一会儿,俏俏回来,宋北云看了一圈:“赵玲呢?怎么还没来?”
“她说是要梳洗打扮一番,管她呢。”左柔提起金铃儿就没好气:“清早就说要来,梳洗到现在还没到呢。”
这有句老话是怎么说的?白天不能说人、晚上不能说鬼,左柔一句话还没说完,金铃儿就跟个无主孤魂一般飘到了这里,顺便还带着一股迷人的香味。
“啊!!!!”左柔突然就暴躁了,指着金铃儿:“你用我精油!!!”
“用了便用了。”宋北云抬了抬手:“都别废话了,我有点事要交代。”
“你要死啊?”左柔歪着头看着宋北云:“你先还我精油!”
宋北云深深叹了口气,坐在椅子上,手里拿起一片莲花裹吃了起来:“事情是这样的,今早上我收到了福王爷的秘信。”
“既然是密信,你还告诉我们?”金铃儿凑过去将宋北云手中的半片咬在嘴里,接着直起身子说道:“不过看你这么一本正经,估计是大事吧。”
唉……怎么说呢,就是烦。
事情是这样的,今早上他跟御医师兄刚准备出门去河边操练五禽戏时,突然一个信差就找上了门,说是福王爷给他一封密信,既然有信那就看呗。可是看完之后,他才知道留给自己浪荡的时间不多了。
原本他候补的是祁门的县令,而那边现任的县令是在九月才调离,但昨日福王爷收到密报,说祁门县县令与三日前溺毙池塘,当地仵作给出的结果是酒后失足。
但福王说那人是自己看好的心腹之一,他从不喝酒更不用提喝醉了,而现在在离任之前突然酒后溺毙,这里面必然是有蹊跷的,所以现在宋北云必须要提前几个月走马上任。
而给他的任务大抵是有三个,第一是调查前任县令的死因、第二是对祁门县的茶商进行摸底、第三是想办法隔断祁门县与浮梁县两地的官员沆瀣一气。
信中还说,祁门县是链接三地之要道,关系错综,让宋北云时刻小心……
“州试不考了?”俏俏第一个跳了起来:“那怎的行。”
“俏姐姐,你莫急呀。”金铃儿一边咔咔吃零食一边眼珠子转了起来:“考功名大抵也是为了做官,那么既然父王有了安排,那自然这州试便是已经过了,这主考官是我父王,定一个举子还不是一句话的事么。”
”原来如此。“俏俏长出一口气:“即刻上任?那我这就收拾东西去?”
宋北云摇头道:“这次我得一个人去。”
“为何?”俏俏皱着眉问道:“从来都是你在哪,我便去哪,我不依。”
宋北云叹气道:“这次可不行,太危险了。”
以他的聪明哪里想不到福王这突如其来的调令是个怎么回事么,上一任县令无故溺毙,这里头要是没有文章那才说不过去呢。
所以他这趟过去,绝对是要地方上的乡绅势力做周旋的,带家眷是非常不靠谱的,有一定的危险性。
所以他把自己的担心解释给了俏俏听,金铃儿也跟着一起劝道:“俏姐姐,你大可放心,我父王可不舍得将这家伙放在那地方时间太久,过些日子事情解决了,自是可以回来的。就是……这一路还是有些坎坷的,你能行?”
“我不行啊,你让你爹找别人呗。”宋北云没好气的说道。
金铃儿掩嘴一笑:“那可不成,人人都说我父王兵法、书法都是天下第一,但其实他呀,这识人用人的眼光才是天下第一。若是他觉得你行,那你就定能解决。”
宋北云眉头紧蹙没有说话,毕竟他心里也是没有底气的,倒是左柔在旁边说道:“让巧云姐随你去,别的不说,护你周全是安安稳稳。”
说完,她还回头看了一眼眼睛在闪烁的巧云:“巧云姐,你觉得如何?”
“只凭小姐安排。”
“嗯。”左柔点头道:“那就这般了,巧云随你去祁门。”
宋北云面露难色:“很危险的。”
“休要婆婆妈妈,你那危险还能险过上阵杀敌?”左柔一挥手:“巧云姐十三岁便跟着师兄弟们上过沙场的,你那点算个什么。”
宋北云上下打量了一圈巧云:“真的啊?你都没跟我说过。”
这时的巧云已经……已经有点难以抑制的开心了,她强忍着露出欢快的表情,只是低着头:“嗯,不足挂齿……”
“那倒是也行。”
巧云的能耐宋北云是知道,自己真的也就是短打能跟她过过招,只要拿上兵器,自己就完全不是个玩意儿,直接被踩头的那种,甭管什么双节棍、九节鞭的,巧云只用一根长棍就能把自己打成斑马。
这要是让她佩刀,那还了得?
“巧云姐。”
“在,小姐。”巧云往前走了一步:“你就暂时给这家伙当护卫吧。”
“是,小姐。”
宋北云看着巧云的样子,嘴角情不自禁的露出的笑容,而巧云连忙避开了他的眼神。
反倒是俏俏在那有些不开心,倒是金铃儿一直在哄着,一口一个俏姐姐,叫得极亲热。
“行了,事都跟你们说了,我先去跟玉生哥交代一声,等会下来我给你们安排工作。”
跟男人沟通,屁事就少了很多,玉生只是嘱咐宋北云一切小心,受了伤回来是要挨打的。至于不用考试什么的,玉生丝毫不以为意,他说天降大任于斯人,但行便是,无顾其他。
他还说,等到宋北云回来时,若是他还是不能中举,那他便去娘亲那里娶妻生子,与娘亲共享天伦。
“玉生哥你得答应我。”宋北云坐在他面前很认真的说道:“千万不能钻牛角尖,凡事豁达处之。”
“自是知道。”玉生把手放在宋北云的头上:“你且小心。”
能把手放在别人头上这个行为,非父兄不可为之,这换成别人,宋北云能打得他在地上翻滚,但玉生却摸头摸的理所应当。
“我知道的,钱银我都放在老家屋子房梁上了,五千两白银,若是有急用你便取来,要是还不够就去天上斋和人间坊支,他们账上有多少你就能支多少。”
玉生笑了起来:“你也太看不起为兄了。”
“万一呢。”
“不提这个,你走之后若是不能带上俏俏,我就搬出去了。”玉生看了一眼外头:“到底是不方便的。”
“放心吧,你且住着,我都会安排好的。”
“那就行。”
两人又聊了一阵,然后宋北云回到了楼下,开始交代工作起来。
其实工作具体的内容也不算多,主要是金家拆分入股的事情,这个已经有具体的成文方案了,只要金铃儿把握好时机就行,实在不行就拖几天去找他一趟也不是不行。
还有一些关于俏俏做生意这方面的安排和左柔计划的继续执行。
因为福王的信中是为期六个月,现在算来,也就是十一月份时就能回来了,而那时回来之后宋北云就可以以官身入恩科,虽然有点欺负人,但皇家欺负欺负人又能怎么样吧。
“反正大概就这样,金铃儿你照看一点。”宋北云拍了拍公主殿下的狗头:“别老是欺负柔姐姐。”
“我哪敢呢。”金铃儿翻了个白眼:“她可是要吃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