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UU小说历史军事我在大宋整挺好TXT下载我在大宋整挺好章节列表全文阅读

我在大宋整挺好全文阅读

作者:小生铁铁     我在大宋整挺好txt下载     我在大宋整挺好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七百八十一章 不要钱的地雷

    那些可都是大金国的勇士啊,攻城时死伤惨重还情有可原,野战怎会也如此惨败呢?

    找到逃回来的士卒细细询问了交战的经过,阿骨打差点气晕过去,因为天赐军很有可能未伤一兵一卒。

    自己死了两千多人,天赐军难道连个跛脚的都没有吗?这是打仗吗?这还有天理了吗?

    自从遇到田十一以后,第N次压下心头怒火的阿骨打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开始询问偏厢车和天赐军的大炮。

    阿骨打得知一共见到了三十余门大炮,悬着的一颗心却又放了下来。换俘那日便见到三十余门大炮,看来都在这了。

    阿骨打最担忧的,就是在不知名的地方突然遇到天赐军的大炮,既然大炮都在后面,那就好办了。这不是已经到了野外嘛,这里可是骑兵的天下啊。

    阿骨打下令放缓行军速度,准备吃掉身后约有一万人的天赐军。

    田十一很有可能没和大军在一起,但只要能抢到那些大炮,阿骨打觉得自己就算没有白来这一趟。

    高丽的金国细作传回很多关于大炮的情报,虽然眼前见到的大炮与细作传回来的消息多有不同,但大炮这东西确实拥有着令人色变的杀伤力。好大好大一片士卒,只是轰隆一声就全成了破筛子,那得是多厉害的东西啊。

    如果金军有了大炮,辽宋两国都将不被阿骨打放在眼里。只要有了大炮,这天下还有谁敢与他阿骨打争锋。所以,大炮必须要抢到手中。

    一经打定主意,金军斥候便被一波又一波派了出去。

    天赐军总计不过一万余人,还不如金军的骑兵多,只要斥候找到天赐军的薄弱之处,几乎一个冲锋就能将天赐军击溃掉,随后便是一面倒地屠杀了。

    阿骨打的想法很不错,但斥候围着天赐军转了一整天也没看出个所以然来。

    如果靠得太近,立即会有天赐军的骑兵冲出来肃清金军斥候,连风带雪的草原上离的远了偏又看不清。

    更让斥候们无奈的是,天赐军几乎抱成了个大肉团,在广阔的草原上缓缓推进着。军阵里旌旗成片,将天赐军内部的情形遮掩得严严实实,根本看不清内里的情况。

    阿骨打很不甘心,第二日依旧带着金军缓缓前进,派出去的斥候也变成了小队的骑兵,不时向天赐军的军阵发起小规模地冲锋。

    这一次阿骨打的计划很成功,虽然小股骑兵数次因为冲得太近,受到天赐军大炮的轰击,起码看清了天赐军军阵内的情形。

    听了骑兵的回报,阿骨打好半天都没回过神来。天赐军确实只有万余人,军阵里真的有偏厢车,偏厢车里有大炮,大炮一打就是一大片。

    这些东西本就是知道的啊,自己想知道的是天赐军的薄弱之处在哪里。结果答案是,天赐军的偏厢车可以随意调动,没有固定的薄弱之处。

    想了想白白损失掉的两百余骑兵,阿骨打觉得实在是心痛。

    他一直担心偏厢车和大炮不仅三十余架,但因为那些该死的旌旗,冲到距离天赐军不到百步距离的骑兵,都看不出到底有多少偏厢车。因为旌旗的颜色和偏厢车完全相同,因为有风,风里还夹着雪沫子。还因为大地一片素裹,晃得骑兵眼睛发花。

    眼见着军中粮草马料日益减少,阿骨打知道不能再等了。若是断了粮那便是不战自乱的下场,那时怕要反败于天赐军之手了。

    阿骨打将所有的骑兵和自己的老寨营全部集结在一起,步卒则摆出军阵列于骑兵之后。

    他要做的是,用两万多步卒缓缓压迫天赐军的军阵。而骑兵则会游走在天赐军车阵周围,寻找时机突进天赐军车阵之中。

    只要骑兵将天赐军分割成两截甚至三截,胜利便再无悬念了。

    这一仗阿骨打将步卒做为压迫和牵制天赐军的疑兵使用,真正发起致命一击的,自然还是骑兵。

    连骑兵带步卒三万多人,好不容易摆好了阵型,却有斥候急报阿骨打,说是天赐军正在埋地雷。

    阿骨打连忙伸手遮住刺眼的阳光向天赐军望去,立即气不打一处来。

    此时的天赐军竟然跑了无数士卒出来,几乎人手一把小铲子,在军阵左右两侧挖坑埋东西。

    不用问,埋的肯定是地雷啊。左右两边都埋了地雷,那便只剩下前后方向可以进攻了,这不是欺负人吗。

    咦!那是什么,是妇人吗?天赐军中竟然带了妇人出战?

    再一细看,哪里是普通的妇人,分明就是武装到了牙齿的妇人士卒。

    堂堂完颜阿骨打出征,天赐军竟然用一群妇人来对付自己,这分明就是对自己的蔑视啊!

    心中正气着,宗翰却说道:“不若暂且后退,待天赐军离开那片地方再行进攻。”

    阿骨打一听这话就是心中一喜,觉得懂我心者鸟家奴也。

    金军退了,天赐军立即停止了埋雷行为,全都站在原地傻傻望着越来越远的金军。

    阿骨打心情畅快,一路退了十多里,心中还在想着,天赐军中为何会有那么多的妇人士卒。

    斥候回报,说天赐军又跟了过来,阿骨打连忙下令再度排开军阵。

    本来想着天赐军近一些再打,没一会儿斥候回报,说是天赐军也停下来了。

    咬牙想了想,阿骨打下令全军迎着天赐军向前推进,结果走了一里多路,天赐军又开始在两侧埋起地雷来。

    “地雷不要钱的吗?”阿骨打气急败坏地骂了一句,于是金军再度上路远离天赐军。

    如此往复,接下来两天几乎都是这么度过的,阿骨打都开始怀疑天赐军是不是只挖坑不埋雷了。

    第三天再次形成对峙的局面,阿骨打突然惊喜的发现,天赐军这一次只在一侧埋设地雷,这说明天赐军的地雷终于要用没了啊。

    叫来宗翰、银术可、讹里朵、讹鲁观商议一番,阿骨打不准备再等了,这一次就是决战的时刻。

第七百八十二章 淡淡的红雾

    虽然天赐军的一侧仍是埋下了地雷,但能从三面进攻胜率仍旧很大。而且金军的粮草消耗得很快,几日来被天赐军拖着,走的速度又不快,若是不能速战速决,粮草在回去的路上就不够吃了。

    作战命令一经下达,讹里朵便带了七成的骑兵绕着大圈跑了出去,讹鲁观则带着余下骑兵从正面缓缓向前压迫天赐军。

    宗翰带了所有的步卒,紧跟在讹鲁观的骑兵之后,随时准备着,只待骑兵切割天赐军后全军出击。

    银术可目前正继续他的养伤生涯,因为他的伤口感染了。苍白的脸色表明了他的虚弱,阿骨打非常担忧,害怕银术可挺不过这一劫。

    冬天本来是不容易感染的,但若是几年不洗澡,再加上几个月都没换洗过衣服,那就要另当别论了。

    金军将领虽多,但出色的总共就那么几个,每死一个阿骨打都会非常心痛的。

    讹里朵率领骑兵快马绕着天赐军游走着,不时将箭矢抛射入天赐军军阵之中。

    此时女真人的射术似乎还在后来的蒙兀人之上,每一枝箭矢都准确落入天赐军车阵。

    偏厢车很大,随风飘扬的旗帜很多,阻挡了大部分的羽箭。

    天赐军车阵之中树满了密密的盾牌,羽箭撞击在盾牌上“咚咚”作响,不时有运气不太好的士卒发出痛呼的声音。

    弓箭抛射的距离远于散弹炮,远于军弩,甚至远于天赐军的小型襄阳炮。

    阿骨打远远看着密集的箭雨心中很满意,只是听了斥候的回报却又皱起眉头来。天赐军的伤亡太小了,射了这么半天的箭,总共也没见倒下几名天赐军。偏厢军、大旗、盾牌、铁甲,这些东西加在一起,对于抛射的羽箭起到了极大的防御作用,就算被射中的天赐军也不可能死亡,至多就是受伤而已。

    金军本阵响起激昂的号角声,三个方向的骑兵立即加快了速度,并逐渐向天赐军靠拢着。之前的激战已经让女真人大概摸清了大炮的射程,他们将在射程外穿梭,然后派出几十股小队骑兵去冲阵,尽量减少大炮所造成的伤亡。

    金国三皇子讹里朵混在骑兵之中,五皇子讹鲁观作为骑兵的指挥正安马缓缓向前,距离天赐军却依旧有三百步之远。

    就在骑兵分出十几个小队冲向天赐军的时候,尖利的破风声几乎传进了每一人的耳朵。那声音实在太尖利,穿透力太强。

    五道虚影自天赐军军阵之中飞了出来,眨眼便飞过三百步的距离。其中三道虚影在金军骑兵之中带起一片血雾,另两道虚影却毫无偏差地砸在五皇子讹鲁观的身上,随后又在漫天血雾中将讹鲁观身后的骑兵带倒了一大串。

    大团的血雾随风飘散着,渐渐化做淡淡的红雾,将地上的积雪染成了淡红色。

    阿骨打惊骇得忘记了呼吸,不错眼珠地看着自己的五儿子。在虚影击中讹鲁观那一刻他分明看见,讹鲁观的身体被打成了四分五裂的样子。自己的儿子,死了。

    阿骨打催马就要上前去查看,却被侍卫牢牢抓住了马缰绳。讹鲁观在距离三百步的地方都被天赐军狙杀了,又怎能让大金国的皇帝亲赴险地。

    侍卫抓着缰绳将阿骨打的马用力向回拉着,阿骨打不断望向讹鲁观四分五裂的地方,眼泪在眼眶子里直打转,嘴里还在叫着:“那是什么?那到底是什么?难道是八牛弩吗?八牛弩不是要六十个人才能操控嘛,为什么没看到?”

    此时天赐军的散弹炮终于打响了,冲过去的小股骑兵一排排倒下。分散着的骑兵也在军弩的攒射之下一一落马。

    在阿骨打终于冷静下来以后,巨大弩箭切割空气的声音再度响起,这一次的目标是讹里朵,阿骨打的三皇子。

    五支巨大的弩箭在骑兵队伍中带出五条笔直的血线,又是漫天的血雾飘散。好在讹里朵一直在策马狂奔着,没有像他哥哥一样四分五裂。

    此时第二次小股骑兵的冲锋已经开始了,在漫天铁砂的覆盖攻击下依旧是死伤累累。

    阿骨打眯起眼睛远远望着天赐军的军阵,突然下令道:“全军突进!”

    冲锋的号角响了起来,旁边的宗翰吓了一跳,但立即反应过来,连忙指挥步卒在保持完整军阵的情况下快速向天赐军冲去。

    讹里朵正暗自庆幸没有死在弩箭之下,听了全军冲锋的号角,立即大叫着让骑兵冲锋。他本人却仍旧快马游走着,既怕冲得太近成了大炮的靶子,又怕跑得太慢被巨大的弩箭追上。

    几乎就在金军号角响起的同一时刻,天赐军中也响起了嘹亮的军号声。一个又一个专用于襄阳炮的火药包被投了出去,在金军骑兵的队伍中不停爆炸着。

    火药包的药当量很大,每一次爆炸都会掀起一片气浪。巨大的爆炸声比散弹炮不知要大多少倍,几乎所有的金军战马都被这巨大的轰鸣声吓得四蹄乱踏。

    到处都是战马的嘶鸣声,冲锋的骑兵立即乱成一团,不受控制的战马几乎是在向四个方向不断乱跑着。

    散弹炮依旧不紧不慢地喷吐着火舌与铁砂,天赐军的旌旗已经被扔到一边,整整一圈的偏厢车露了出来。直到这一刻金军才发现,天赐军的偏厢车有整整七十架。

    火药包被投掷了五轮,金军骑兵已经彻底乱了,绝大多数的战马疯了一样四处乱窜着。

    爆炸声让金军没有接受过特殊训练的战马变成了惊马,此时的金军骑兵连溃兵都不如了。因为溃兵能逃,而此时的金军骑兵,连逃都没办法逃,只能随着发疯的战马横冲直撞。

    天赐军两千骑兵在杨再兴的带领下,突然从埋了地雷的一侧冲了出去,划出一条优美的弧线杀入金军骑兵之中。

    原来天赐军带着小铲子挖坑的一侧地下,根本就没有地雷。之前天赐军挖坑的地方,也没埋过地雷,因为地雷在守卫冰城时就用光了,一切都只是为了迷惑金军而已。

第七百八十三章 猎于野

    号称天下第一强军的金国骑兵不断被屠杀着,骑着疯马的骑士几乎没有任何战斗力,只能眼看着天赐军骑兵手里的长枪和钢刀从身体上划过。

    此时的宗翰终于带着步卒接近了天赐军,但天赐军却一反刚刚的防守,推着偏厢车反向杀奔金军。

    大炮不时喷吐火舌和铁砂,三段击的发射只是一轮就击溃了两万多金军步卒。

    天赐军和偏厢车一同向前冲着,大宋的历史上第一次出现了移动的火炮追在敌人身后开炮的壮景。

    远处的阿骨打下令鸣金,眼神里却还是震惊与不甘。自己三万多步骑大军真的就这样败了?

    天赐军使用的火药武器几乎都是阿骨打生平未曾见过的,如若没有那些武器,英勇的女真勇士又怎会败得如此干脆。

    不论骑兵和步卒,天赐军都是在击溃敌人之后才发起冲锋的,一仗打下来总计伤亡只有一百多人,大多数都是被金军骑兵抛射的羽箭所伤。

    天赐军胜了,而且是毫无悬念的大胜。

    阿骨打在百余名亲兵的护卫下,一口气逃出去三十余里,这才开始打起皇旗收拢溃军。

    天赐军没有再进攻,仍是缓缓跟在金军的后面,不紧不慢的样子看起来就像在送行。

    天赐军当然不是来送行的,杨再兴已经第五次找到十一哥请战了,但田十一却依旧不许他出战。

    金军确实败了,天赐军杀伤了很多的金军,但田十一却发现金军并没有直正的溃败。

    阿骨打只是打出了皇帝的龙旗,四处溃散的金军士卒立即便汇集过去,而且第一时间组成了防卫的阵列。如此的训练有素,如此的处乱不惊,几乎可以和天赐军媲美了。阿骨打到底是怎么练出这样一支军队的,要知道金国可没有后世的练兵法门。

    田十一轻叹一声,历史上的金军能灭辽伐宋,果然不是因为侥幸。

    此时的阿骨打已经稳住了大军,清点之下却差一点哭出来。一万骑兵再加上他的两千五百老寨营,如今剩下的还不到七千。原本只剩下两万余的步卒,如今还能战的也只有一万七千多一点了。将领不仅死了五皇子讹鲁观,还死了完颜乌带丢了完颜设也马。

    一战就死伤了近一万的马步士卒,自己这仗到底是怎么打的,我完颜阿骨打一辈子也没这么窝囊过呀!

    阿骨打坐在帐篷里一言不发,士卒们则在整理营寨。因为战死的士卒太多,金军已经不需要那么大的营寨了。当然也有好处,因为人少了,粮草终于可以支撑更长的时间了。

    举着望远镜远远看着严整的金军营寨,田十一想起了盛名之下无虚士这句话。与金军比起来,辽军和宋军实在太让人失望了。若这样一支军队打到宋国境内,哪里需要十几万,怕是三五万人就能满大宋无敌了。

    既然没有彻底击溃和消灭金军,那就再打第二场。实在不行,不是还有先期派出去的三十架偏厢车和牛皋嘛。饭要一口一口吃,总会把金兵杀光的。若能一战杀了阿骨打,天赐军那才是真正的名扬天下了。缺点是会迎来金国无休止的报复,这事到是挺烦人。

    田十一此时还不想顶到与金军作战的最前面去,他很想让辽国再顶一阵,想让天赐盟舟山的新兵伢子们再训练一段时间,想让天赐远征军再发展一段时间,想让平道仁再多造出些大炮来,想让刘一手快些研发出火枪来。

    此时的天赐军还没有达到田十一最理想的样子,若是与金军的全面开战能迟一点到来,天赐军的实力便会得到更大的提升。没有把握的仗最好不要打,就算能打胜,十一哥也舍不得自家的士卒伤亡惨重。

    阿骨打正坐在王帐里发呆,宗翰小心地陪在旁边。此时的宗翰心中也是极度难受的,阿骨打死了儿子固然伤心,可他宗翰的儿子如今也是下落不明。阿骨打有一堆儿子,但他宗翰却只有两个,设也马若死了,家中也只剩下完颜斜保那个小不点了。更郁闷的是,他还没有孙子呢。

    阿骨打和宗翰各想着伤心事,突然有士卒来报,说是真珍大王回来了。

    完颜宗翰心中大喜,没想到儿子还活着。阿骨打连忙让人将设也马带进来,虽然死了儿子,宗翰的儿子能活下来自然也是高兴的事。

    设也马很快便进了王帐,只是神情却有些尴尬,眼神也是躲躲闪闪的。

    宗翰看着设也马怀里抱着的木头盒子有些警惕,直觉告诉他,那盒子里不是好东西。

    阿骨打的目光突然凌厉起来,瞪着设也马喝问道:“你的头发呢?”

    宗翰听了这话连忙望了过去,果然发现设也马的皮帽子大了许多,明显没有头发的痕迹。

    设也马本就怕得厉害,听了这话连忙跪了下去,把事情原原本本说了一遍。

    完颜设也马的头发自然是被十一哥下令剃光的,到不是想要羞辱设也马,只是对他的人品不放心而已。

    田十一让设也马带封信和礼物给阿骨打,又怕设也马半路撕了信扔了礼物,回去后谎称迷路。想让设也马不说谎,那就要给他弄个无法解释的记号,所以设也马同学便成了秃瓢。

    听了设也马的解释,宗翰气得连刀都拔出来了,恨不得当场剁了这个没用的儿子。自己英雄一世,怎么就生出这么个东西来,到底像谁呢?

    阿骨打听后不怒也不悲,接了田十一写给他的信,随手便去掉了泥封。

    看到信中第一句话,阿骨打立即就有种撕信的冲动,这田十一果然像传说那般能气人。

    第一句话是:“猎于野,获完颜真猪一头,赠与完颜兄下酒。”

    深吸口气,阿骨打继续往下看。

    “今日晴空万里,天高云淡、风和日丽、万里无云、碧空如洗、云淡风轻、天朗气清。”

    阿骨打咬了咬牙,暗恨自己为何要学宋话识宋文,这田十一写信莫非就是为了气自己不成?继续读信。

第七百八十四章 同样的结论

    “宋国开封知县、辽国南院大王、天赐盟盟主田十一,与金国皇帝完颜阿骨打会与草原。”

    括号这东西阿骨打没见过,意思还是能理解,只是这么写真的好吗?继续读。

    “会面在热烈、友好的气氛中进行,本着友谊切磋、求同存异的目的,双方就军士训练和实战能力展开了交流。鉴于今日未能尽兴,特邀完颜兄明日再次会晤,大家本着和平的目的进行第二次军事演习。不见不散哦!”

    信就这么长,除了废话就一个意思,明日再战。

    阿骨打“哗啦哗啦”将田十一的信撕个粉碎,一封战书也能被田十一写得如此气人,莫非真如传说那般是气人精转世?

    见皇帝陛下发了怒,跪在地上的设也马不敢吭声,默默举起了手里的木头盒子。那是田十一送给阿骨打的礼物,也不知装了什么东西在里面。

    见阿骨打伸手去接盒子,宗翰连忙制止,生怕是田十一的奸计。若阿骨打被一个盒子害了,整个金军定然要生出乱事来。不说别的,皇位的争夺就能让金国元气大伤。

    阿骨打全不在乎,说是一生征战,难道还怕一个盒子。何况田十一不是傻瓜,又怎会用如此可笑的伎俩。

    田十一若知道阿骨打是这种性情,一定会后悔没有装个火药弹或是地雷在里面。

    阿骨打将盒子放在桌案上,毫不犹豫地打了开来。

    “腾”的一下,拳头大的一个东西从盒子里弹了出来。

    阿骨打吓得连连后退,宗翰惊得脸色惨白,二人随后却发现,弹出来的只是个人头玩偶。

    那玩偶生了张夸张的红色大嘴,竟是个小丑娃娃,娃娃的手上又拿了一封信。

    被吓得心脏砰砰跳的阿骨打故作镇定,抬手便从娃娃手里接了信过来。

    “便是打下万里江山,死后终须一个土馒头。”

    阿骨打看着第二封信的内容,终于由心而发说了句话:“他是不是有病?”

    同样的疑问,同样的感慨,却从来没人当着十一哥的面说过,所以十一哥觉得自己没有病。十一哥只是有些懊恼,因为活水走了,走时让次奥野给南院大王捎了句话。而次奥野,把那句话写进了信里。

    “我到底是女真人还是金人,这是我要去寻找的。”

    田十一实在想不到,看起来一根筋的活水,竟会说出如此有哲学味道的话来。反正人已经走了,而且人家是回家去了,到也没什么不开心的。

    妞道姑给活水准备了马匹和食水,还有铜钱和银子,希望活水回去以后能好好过日子。而田十一却在担心,她可别在半路上被金军误杀掉。

    虽然田十一用极有后现代风格的一封信,向阿骨打发出了战书,但阿骨打却没有应战。

    次日金军拔营起寨,一改往日慢腾腾的样子,大踏步走上了回家的路。

    天赐军依旧在后面跟着,并没有进攻。冲上去和金军正面厮杀一场固然痛快,但死伤同样会很惨重。向来不按常理出牌的田十一,又怎会让自家士卒去无畏战死呢。

    牛皋和三十架偏厢车可是没在这里的,仗还没打完,根本不用着急。

    天赐军和金军就像行走在草原上的两块肉骨头,谁也啃不动谁,谁也不敢去啃对方一口,就这样追逐着。

    天气这东西是说变就变的,谁都无法预料。就算是智者和经验丰富的老农,也不可能完全预测出气候的变化来。

    下午的时候大风骤起,狂风带着雪沫子打得满脸生疼。

    阿骨打极其不愿的下令扎营,天赐军也同样开始扎营煮饭。好在天赐军有铁炉子和烟囱,可以在帐篷里烧牛粪吃热饭,同时还能把帐篷烧得暖烘烘的。

    金军就惨了,风太大没办法生火,士卒们只好挤在帐篷里吃硬邦邦的冻饼子。

    大风刮了一整夜,天色微亮时依旧没有停歇的意思,阿骨打知道,又要耽误一日的行程了。

    风实在是太大了,离了帐篷立即就睁不开眼。在阿骨打的严令之下,金军巡逻的士卒只好四肢着地,在营寨里爬着学一圈战马,然后连滚带爬地逃回到帐篷里面去。

    眼睛都睁不开还巡什么逻,这种天气连战马都无法外出,天赐军又怎么可能来袭营。

    金军营寨里偶尔会传出几声惨叫,但却没有人在意。因为伤兵很多,疼得厉害的伤兵大多会如此嚎叫的。

    过了一会,惨叫声似乎越来越多,声音也越来越高,似乎还有喧哗和兵刃相撞的声音。

    很多金军士卒都跑到帐篷入口趴着细听,却不料帐篷帘子猛地被扯开,随即一枚火药弹扔了进来。

    金军士卒看着呲呲冒烟的火药弹,一时不知该如何是好,只有一名脑子转得快的起身向外逃,却被守在外面的天赐军一刀砍翻。

    下一刻轰的一声,帐篷里非死即伤,一个完好的都没有了。

    喊杀声越来越大,火药弹爆炸的声音也越来越多,很多金军抓起刀枪和弓箭冲了出去。

    风依旧那么大,雪沫子疯了一样往眼睛、嘴巴、脖子里钻,眯了眼睛也仅能看到模模糊糊的人影,根本分不出是敌是友。

    讹里朵此时也带了亲兵出来,同样眯着眼睛看不出个所以然来。

    寒光一闪,讹里朵下意识向后一倒,一柄钢刀紧贴着他的头皮落空了。

    砍了一刀的士卒一击未中,立即遁入风雪之中,眨眼就不知钻去了哪里。

    吓得魂都快不见的讹里朵隐约看到,那士卒穿着天赐军的号衣,嘴上带着口罩,眼睛上却带了个奇怪的东西,有些像玻璃。

    金军士卒不停跑出帐篷,又有许多士卒放弃无畏的寻找,钻回帐篷里默默等待敌人的到来。更多的金军则守在帐篷入口,准备把冲进帐篷的敌人一刀削首。

    带了护目镜的天赐军并不会傻到依旧自入口而入,而是两人配合,一人出刀将金军的帐篷砍出个大口子来,另一个将点燃的火药弹扔进去。

第七百八十五章 大盐泺

    金军营寨里有很多人乱跑着,有天赐军,也有金军。有的金军手中抓着弓箭,但凡有人影抬手便射,根本不管是敌是友,却很快被不知哪里来的一刀砍倒在地上。

    风实在是有些大,戴了护目镜依旧眼线不佳,所以天赐军杀戮的速度并不快。

    阿骨打的王帐方向响起极有节奏的号角声,而且长响不歇。不论在何处的金军士卒,此时都匆匆向号角声响起的方向跑去,其间不停有人被砍倒、炸翻,但金军士卒却依旧坚定的向王帐方向移动着。

    许是阿骨打命不该绝,正午时分风势渐小,天赐军立即开始撤退。等到金军勉强能够看清景物之时,天赐军已经全部退出了金军营寨。

    王帐里的阿骨打初时愤怒,此时却只剩下恐惧了。天赐军难道是魔鬼派来的军队吗,如此大的风雪天里,他们是如何找到金军营寨的,又是如何分清敌我的?

    风雪越来越小,金军开始清点伤亡,却发现一个上午的时间,金军竟然被杀死了一万余人。不是伤亡,是死,一个活口都没有。

    阿骨打全身都开始颤抖,一万余名勇士,就这么莫名其妙的没了。

    “莫非,田十一和天赐军,真的是大金国的克星吗?”阿骨打无力地跌坐在椅子上,颇显颓废地说道。

    宗翰突然跪了下来,说是想请皇帝陛下趁着眼下时机先行离开,他则带着大军留下,吸引天赐军的注意。

    如今的金军步骑加在一起都不到一万五千人了,宗翰害怕再出什么意外,真的将阿骨打陛下折在这里。

    阿骨打摇头拒绝,而且态度极其强硬。对于女真人来说,逃跑是可耻的,完颜阿骨打丢不起这个脸,也背不起这个骂名。

    当天傍晚再次晴空万里,气得阿骨打差点就要指责上苍太过偏心眼了。

    到了半夜,阿骨打依旧辗转反侧。实在是睡不着,这心里痛的厉害,那些可都是跟随他南征北战的悍卒,怎么就如此轻易的死了呢。更可气的是,自己这边都死了这么多人了,天赐军那边一共也没死几个,这到底是因为个啥。

    王账外传来低低地争辩声音,阿骨打听出是宗翰想见自己,但却被老寨营的侍卫拦在了外面。

    阿骨打叫了侍卫一声,随即起身,宗翰急匆匆进了王帐。

    听说是辽国宰相李处温送来的密信,阿骨打立即借了烛火的光亮读了起来。

    李处温虽与金国有过书信往来,但阿骨打知道对方只是谋条后路而已,并未真正信任对方。突然传来密信,却不知道是什么事情。

    “南院大王带偏厢车百架,天赐军士卒一万五千,仆从军三万入草原。”

    阿骨打立时气不打一处来,很想痛骂李处温一顿。仗都打到这个份上了,李处温却才想起来给自己写信,他若是再晚两天写,说不定自己这位大金皇帝陛下都要宾天了。

    只是一恍惚间,阿骨打立即醒悟过来,“偏厢车百架,天赐军士卒一万五千。”

    冷汗“唰”的一下流了下来,打了这么多仗了,天赐军一共就出现七十架偏厢车万余士卒,其余的三十架偏厢车和五千士卒哪去了?

    宗翰的脸色同样难看,两人都想到一种可能,前方的道路上还有埋伏。甚至有可能那五千天赐军一直都在不远处盯着自己等人,就等着关键时刻,给他们致命一击。

    又将李处温后半段信读完,发现李处温怕大金皇帝不相信,很是发下些恶毒的誓言。

    阿骨打立即与宗翰商议起来,最后两人觉得,李处温信中内容很可能是真的。若真如此,眼下的处境就太过危险了。

    又将银术可、讹里朵全都找了过来,几人一直商议到天亮,这才决定下来。无论如何,都要让皇帝完颜阿骨打先走。

    此时距离大盐泺已经不远了,只要布下疑兵,阿骨打就可以率领少量骑马反方向朝东北而走,定能避开天赐军的伏兵。届时再转道兔儿山,很快就能到达宁州。到了宁州便是金军的地盘了,阿骨打也就不必再害怕天赐军了。

    阿骨打心中不断踌躇着,害怕自己逃离会坏了他女真英雄的名声。

    宗翰、银术可、讹里朵全都跪下来请求阿骨打带了骑兵先走。银术可却又起了高调,说是营寨中只留他一人即可,他的伤势此时越来越严重,确实是经不起快马奔波了。

    好一番争吵,最后在银术可的强硬坚持下,决定阿骨打带着宗翰、讹里朵一同走,只留银术可一人在这里。

    为了不引起天赐军的注意,又为了给银术可留下足够的士卒,阿骨打等人只带走老寨营残存的千多骑兵,其余人马全部留给银术可指挥。

    一经决定,众人立即开始行动,大军依旧向大盐泺前行,并没有减慢速度。同时金军派出一波又一波的斥候,出去寻找隐匿的五千天赐军和三十架偏厢车。

    傍晚时分,终是没能找到藏匿天赐军的阿骨打等人,带了老寨营千余骑兵悄悄离了大军,向东北方向的兔儿山而去。

    阿骨打走得很隐秘,风雪很快掩盖了老寨营千余骑兵经过的痕迹。

    第二日银术可突然下令加快了行军速度,金军急行军一般奔向大盐泺,天赐军则紧紧追赶。下午时分,金军终于来到大盐泺与大尖山的相连地带。

    银术可看着前方已然列好军阵的天赐军,心中既欣慰又悲哀。欣慰的是皇帝陛下走的及时,不然必葬身于些。悲哀的是,自己和这一万多金军,怕是再也回不到大金国了。

    这一带是回金国的必经之路,虽然宽足有三四里,但五千天赐军档在那里,自然不可能让金军安安稳稳地走过去。

    既然这一仗必须要打,银术可没有任何犹豫下达了军令。金军全军出动,没有战术,只有强攻,不留任何余力。

    地雷是早就埋好的,金军疯了一样策马向前,完全依靠马蹄子去趟雷。

第七百八十六章 武清王

    三十门散弹炮不停怒吼着,打散了一队又一队的金军。虽然银术可抱着死战的决心,但金军还是被打退了三次。

    眼看着天色渐暗,田十一带着天赐军终于赶了上来。银术可与已经不足一万的金军,被前后两支天赐军困在了大盐泺与大尖山之间,上天无路入地无门。

    一朵烟花升上高空,前后两个方向的天赐军同时发动,一齐向前推进着军阵,挤压着金军的迂回空间。

    不论前世还是眼前,被人前后夹击都是极要命的一件事。天赐军以大炮开路,不断向前推进着。很快,金军举起了白旗,垂头丧气的金军士卒,全部放下了手中的兵器。

    一见金军投降,田十一有些挠头,他们咋就不打了呢?杀俘这种事干不出来,带着又不行,总不能放回去吧。

    无奈之下,南院大王派快马去了临潢府,说是南院大王打败了金军,俘获金军战俘八千余。

    等了足足五日,辽军的骑兵终于来了,没想到接收战俘的竟然是怨军的董小丑。

    董小丑见到南院大王之时,行了个五体投地的大礼。辽金战争打了十来年了,辽国就没怎么胜过,像南院大王这般斩敌三万多俘敌八千,更是连想都不敢想的大胜啊。

    “天赐军果然是天底下最强的军队啊!”董小丑趴在地上感慨着。

    董小丑原本还敢向南院大王讨好几句,如今却是连大王的脸都不敢看了。这就是实力碾压带来的压迫感,这种压迫感,似乎比辽皇耶律延禧来得还要强烈些。

    既然来的是耶律花塔的手下,南院大王放心地交割了战俘,率领天赐军向皮被河而去。自家的商队还在那里,阻卜大王府还没去就打了这么大一场仗,实在是耽误南院大王赚钱。

    大军走了不及一日,辽皇耶律延禧派出的钦差大人到了。田十一被册封为武清王,封地就在武清。从今后,海河入海口便是南院大王加武清王耶律十一郎的封地了,天赐盟的海船可以自由往来。

    耶律延禧这次给的封赏是实打实的,一点折扣都没有。这可是辽国从未有过的大胜,耶律延禧眼睛都快笑没了,竟是在睡梦中笑醒了三次。

    此时的耶律延禧觉得,把田十一请来做南院大王,是他这一生最正确的一件事。唯一的遗憾就是完颜阿骨打逃了,否则的话,耶律延禧怕是直接会封个宰相给耶律十一郎。

    天赐军好不容易回到皮被河,正打算休整几日,却又有辽皇的使者到来,说是为武清王送了五百车货物过来。同来的还有一万仆从军,说是祝武清王多多发财。同时还附带了一句话,早些回来,快到春天了。

    除此之外,钦差还带了另一个消息过来,完颜银术可伤重不治,已经死了。

    当日十一哥看了银术可一眼,当时就知道他必死无疑了。若不是因为银术可高烧没了意识,那八千金军一定会血战到底的。银术可的感染也算是帮天赐军减少了麻烦,只是那伤势,却是真的没救了。

    耶律国珍耶律国宝天山勇三人对南院大王更加恭敬起来,在十一哥面前连头都不敢抬,说话都夹着嗓子,生怕声音大了惹恼武清王。

    辽皇送上经商的货物和仆从军,大败完颜阿骨打,被封武清王,每一样说出来都是传奇。天山勇三人觉得,自己等人简直是太幸运了,竟然能提前交好南院大王,这得是多大的造化呀。

    守卫冰城一战总共也没打上几天,但仆从兵却死伤了五千多人。有了辽皇补充的一万人,南院大王的商队人数这才达到五万余人,

    一连休息了数日,田十一带着五万多人的超级商队再度出发。天赐军带着仆从军组成了数十个小型商队四处流动,这次是真的在经商了。草原的货物实在是太丰富了,田十一赚得嘴都合不拢了。

    草原除了放牧基本上就没什么生产力,每年几乎都是看雪吃饭。

    冬日里雪若下得少,来年的牧草就长得不好,牛羊马匹也就不能大量繁殖,产仔的母羊和小羊,甚至会被宰杀掉。因为牧场有限,有多少牧草养多少牛羊,这都是有定数的。

    若是雪下得多了那就更糟了,因为会成为白灾。超过半尺的积雪盖过草原,牲畜就会大量被饿死,就算侥幸活下来的,也会瘦成皮包骨头。

    没了牛羊,牧民们就没有食物,人也就被饿死了。

    所以每当白灾来临之际,就是牧民们成群结队出去抢劫的时候。打赢了就能抢来吃的,打输了人就会战死,也可以省下许多食物,千百年来牧民就是这么活下来的。

    牧民就是这样,靠天吃饭,死活全在老天的一念之间。

    带着五万多人去经商根本就是扯淡,所以田十一便将人马全都驻扎在土兀剌河的边上,他自己则带了一千五百人分散成几十个商队,边经商边向阻卜大王府行去。

    商队每到一处,立即就会形成一个小小的集市,牧民们就会欢天喜地的来赶集,一年中如此快乐的日子屈指可数。

    一进草原就始终处于兴奋状态的杨再兴,突然间欢呼了一声,驱马跑了出去,随即用铁枪指着一块黑褐色的地面说,附近一定有牧民的部族,理由是这里有羊盘。

    羊盘其实就是牧民将羊粪堆积在一起,给羊做成的临时羊圈。因为冬天很冷,羊直接趴在地上肯定会病死的,所以牧民们便总结出了羊盘这种东西。

第七百八十七章 从马仔到掌柜的转换

    草原上有传说,曾有某个落单的牧民在羊盘上过夜,同样没有冻死,而且越捂越热,也不知是真是假。

    据杨再兴说,每个部落都会有自己的羊盘,只要跟着羊盘走,就一定能找到牧民。鉴于眼前的羊盘比较小,应该是个很小的部落才对。

    十一哥问杨再兴,他是在哪学来这些稀奇古怪的东西,杨再兴却说是屯秃古斯教给他的。

    听杨再兴说起屯秃古斯,田十一这才想起来,自己还带了个阻卜大王的,竟然给忘记了。

    听南院大王问起屯秃古斯,耶律次奥野满脸奇怪地说:南院大王从冰城追赶女真人时,屯秃古斯是跟着大王走的,可是大王回来后,屯秃古斯却没有回来。

    田十一摸着额头仔细回想,好像还真有这么回事。那个屯秃古斯,好像在大盐泺之战时被女真人的流矢给射死了,后来收敛尸身之时却没有见到屯秃古斯,所以才没想起他来。

    思来想去,田十一觉得一定是因为屯秃古斯穿着异族人的皮袍子,所以被天赐军当成金兵给一起埋进雪地里了,除此之外想不出别的原因来。

    拍了两下额头,田十一连连自责,那么大个活人都给忘了,自己还真是拿大王不当干粮。哦,对了,如今已经不是大活人了,因为已经死了。

    屯秃古斯毕竟是在帮助天赐军战斗中阵亡的,田十一觉得,到了阻卜大王府应该寻找一下他的家人。虽然不能帮他的家族夺回大王之位,但抚恤金是一定要发下去的。同时也得看看其家里有没有什么困难,帮助挑个水劈着柴啥的。

    有杨再兴四处寻找羊盘,众人所在的商队果然找到了一个小部落,只有五十余个蒙古包。

    远远见到商队,小部落也吓了一跳,很快便有五十六名牧民骑马过来,摆出与商队对峙的架势来。一见那些牧民破烂的袍子就知道,这个小部落很穷。

    杨再兴出面,连比划带说,告诉对方自己一行人是商队。一个头人模样的牧民来到近前,见到一车又一车的货物,立即让部落里的战士们收起了弓箭和刀枪。

    田十一远远看了一眼部落战士们的武器,立即就有些胆寒。那些刀上面全是铁锈,这要被砍上一刀,保管一刀一个砍伤风,堪称神器宝刃啊,给屠龙刀都不带换的。

    部落头人生了张扁平的圆脸,没来得及戴帽子,长头发在脑瓜顶上缠了一圈,油腻腻的像毛毡子。

    头人宋话说的不好,好在有次奥野这个小舌人。不过南院大王在这一刻突然发现了一个要命的问题,小丫头只是能说些蒙兀话鞑靼话和少部分的突厥语,其他的草原话基本上听不懂。

    游牧民族只是一个统称,其中包括了许许多多的民族和部落,自然也就有了许许多多的语言。不要说耶律次奥野一个小丫头,就算是语言学家也不敢说,自己能够精通所有游牧民族的语言。

    次奥野努力分辩着部落头人的话,好半天才告诉南院大王,对方说的是一种混合语,其中涵盖了鞑靼语蒙兀语,还有些从没听过的语言,她也只能听懂一少部分。

    沟通了好半天,次奥野努力翻译着,田十一这才明白了个大概。

    这个小部落叫做达力部,头人的名字叫沙布台,是草原上许许多多小部落中的一个。

    沙布台虽然觉得眼前的商队武装似乎强了一些,但毕竟带了那么多的盐巴布匹和茶叶,都是他们急需的东西。真正的强盗是不会带着这些稀有货物的,就算冒充商队也只会带些破烂东西掩人耳目。

    沙布台伸出双臂热情洋溢说了好半天,次奥野翻译道:“远来贵客美酒拥抱。”

    田十一看了看浑身上下“洋溢”着呛鼻子膻味的沙布台,还有对方油腻的袍子,立即将杨再兴推了出去,说他才是商队的掌柜。

    沙布台愣了一下,目标随即转换到杨再兴的身上。

    杨再兴愣眉愣眼地看了十一哥一眼,随即便得到了沙布台满怀热情的拥抱。

    商队的武装力量远超小部落,所以沙布台并不敢邀请整支商队,只是请了杨再兴等几个人进入部落里作客。而商队也在与部落保持了一个安全距离后,摆成了一个小型的集市。牧民们立即从部落里涌了出来,与商队开始了以物易物的原始交易。

    在宋人眼中,一切异族都是蛮夷。在田十一看来,这些都是未来世界的同胞。只要不想着抢劫自己,那便不是敌人。

    部落保持了足够的警惕,三十多名最雄壮的牧民,骑着比后世蒙古马高大很多的良马,不断游弋在部落与商队之间。虽然气氛有点紧张,但却并没有影响沙布台与田十一鸡同鸭讲般的交易。

    小部落有些穷,没有能力招待庞大的商队,所以田十一便反客为主,换来了部落里的牛羊,邀请牧民们围着篝火吃肉喝酒。

    沙布台的嘴几乎就没有停过,不是在吃东西喝酒,就是在说话。谁活着都不容易,说到底,满世界的辛苦就是为了糊口,谁都不例外。

    每一个小部落都有着自己的骄傲,沙布台就是。沙布台用诗歌一般的腔调在讲着故事,次奥野勉励翻译着,但也只能说出个大概来。苍狼黑暗中的微光人和狼种族。

    这一刻田十一终于知道,沙布台居然是个乌力格尔,也就是说书人的意思,或者叫部族里最有学问的人。

第七百八十八章 真正的勇士

    此时沙布台正在讲述的,似乎是一个部落或一个民族的诞生,每个草原民族都流传着这样的故事。而沙布台似乎在说,他们是人和苍狼结合的后代。

    不会胡布思的乌力格尔不是个好的乌力格尔,沙布台拉起了胡布思,也就是宋人所说的胡琴,还唱起了歌。人们围绕着篝火和沙布台,再一次跳起舞来。

    田十一突然想起了一件事情,或说两个民族的不同。宋人都是舞姬跳舞,愉悦的是他人。而胡人所有人都跳舞,愉悦的是自己。

    一个是谋生,一个是谋心,可见越是发达的社会,人的等级也更森严,快乐也就越少。

    几乎每一个牧民都收到了商队的礼物,要么是一小块盐巴,要么是一小袋茶叶。

    醉酒之后自然要摔跤,瘦弱的杨再兴,成了当之无愧的第一名,受到所有健壮牧民的敬佩。

    酒杯里的美酒突然泛起了涟漪,所有人都是一惊。都是在草原上挣扎活着的,多年的经验告诉每一个人,正有大队的骑兵在迅速接近中。

    田十一很想让牧民们到商队的车阵之中,天赐军自然能够保护他们。因为语言不通,牧民们不知道商队的人在说什么,就算能听懂,他们也只会相信部落里的勇士。

    天赐军的商队不过只有百余人,但黑暗中的马贼似乎是天赐军的五六倍。这种情况下是不可能出击的,只能结阵自守。

    一般来说,在草原上遇见马贼只需丢下货物逃走就可以了,马贼们只要货物不要人。若是因为吝啬不肯放弃货物,自然便要马刀临头了。

    敢来草原的商队都是有一定武力的,但在马贼们看来,商队的武力一定不及达力部的牧民们强大。

    上马为军下马为民,每一个成年的牧民都是一名合格的战士,马贼同样不敢轻视达力部。若不是因为商队与达力部驻扎在一起,若不是因为马贼们想要多收集一些食物逃向捕鱼海避难,断不会在这种情况下出动抢劫的。

    草原上的勇士从来没有防守的习惯,不到六十名达力部战士,策马迎着马贼冲了上去。

    部落里的老人、妇人、孩子也拿起了各种各样的武器,断刀、烂矛、弓箭、草叉,全都做好了拼死一战的准备。

    反观商队一方却死一般的沉静,不仅熄灭了所有的篝火,所有人都默不作声的藏在大车的后面,甚至连个移动的人都没有,好像全都吓傻了一样。

    五百多马贼分成两队,一队三百多人迎着达力部的战士冲锋,剩下的两百余骑直奔商队扑了过去。

    马蹄子扬起漫天雪沫,马贼与达力部战士互相抛射两轮,然后便狠狠撞到一起,喊杀声传出老远,不时有人坠落马下。

    扑向商队的马贼远远便从中间左右分开,他们将会绕着商队奔驰游走。

    马贼抢劫时只要不是遇到部族里的草原战士,他们一般是不会射箭的,因为会伤及马匹和牲畜。那些都是钱,面对战力低下的商队,没必要无谓的损失。

    按照以往的经验,商队里的护卫此时一定心中慌乱,会毫无目标的用弓弩还击。待到商队的箭矢变得稀疏之时,马贼们就会从漫天雪沫之中冲进商队,然后用锋利的马刀或是长矛,杀死所有能看到的活人,并砍下他们的脑袋。最后便是带走商队所有的车马货物,甚至会扒光死者身上的衣物。

    今日的商队很奇怪,任远处的喊杀声愈来愈激烈,任近处的马贼围绕着商队游走,竟是一枝箭矢都没有射出来。

    商队的行为奇怪,马贼的心里自然也奇怪。战马不可能一直绕着圈子跑下去,人会晕马也会晕,马贼们一边奔驰一边向商队靠近。

    商队依旧很安静,就好像那些大车后面没有活人一样。

    耳听着远处的厮杀声渐渐小了下来,进攻商队的马贼开始焦急。

    一声唿哨,两队马贼都从斜下里向商队冲了过去。他们不想再等了,因为天亮以后必须回到老巢去,然后随着大队马贼去捕鱼海。

    “轰”的一声,就好像晴天霹雳一样,一道暗红的火光从商队的大车里喷出,被马蹄子扬起的漫天雪雾为之一滞,随即像被风洞袭击了一样,随着破筛子一样的马匹和人尸向后倒卷。

    变化来的太快,所有马贼都来不及反应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第二道暗红的火光喷薄而出。伴随着“轰”的一声,又是同样的情景,再次出现在眼前。

    田十一所在的商队,自然装备了最强的火力和最彪悍的士卒。

    十架散弹炮交叉射击,马贼们一片片地倒下。那些有幸没被铁砂波及的马贼也没能幸免,受惊的战马带着他们四处乱窜,有的竟还直接冲向商队。

    两百余马贼顷刻间少了一多半,其余的也在惊马之上惊恐地大叫着,谁也不知道自己能否有命回去。

    远处的喊杀声安静下来,幸存不多的达力部战士与马贼迅速脱离,所有人都望向商队的方向。

    虽然距离较远,但暗红的火光和炮声的轰鸣,依旧让他们胯下的战马焦躁不安起来。

    没有人知道刚刚发生了什么事,也没人明白,两百余马贼为何顷刻间就剩下那么一点,还都在又惊又叫的四处乱跑着。

    炮声停止了,喊杀停止了,除了惊马上惊叫的马贼,几乎没什么声音,所有人都在望着商队的方向。而商队,依旧寂静无声,好像没发出过轰隆声,也好像从来没有过活人。

    就在所有人都惊疑不定的时候,漆黑无光的商队之中突然传出一声马嘶,一名少年跃马提枪自黑暗中跃了出来,就好像地狱里突然出现的死神。

    但凡少年所过之处,惊马上的马贼一一落马。那少年沉默无声,真好像地底下钻出的恶魔,直奔三百多马贼冲了过去。

    真正的勇士从来不问敌人有多少,只问敌人在哪里。杨再兴便这样带着鬼脸面甲,径直突向马贼大队。

第七百八十九章 不回来的杨再兴

    马贼们还没想好应该如何应对,地面突然又开始了震颤,马贼与达力部的战士都面如土色。

    从大地的震颤来看,来的起码是两三千的马贼,或是过千装备了铁甲周身沉重的战士。

    一直隐秘跟着田十一的一千骑兵来了,他们本就是暗中保护十一哥的。

    田十一是天赐盟的主心骨,是天赐盟的希望,又怎能将盟主置于险地而不顾。

    全天下的马贼似乎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欺软怕硬。但凡碰上软弱的敌人,他们就是无敌的。若是不小心遇到扎手的点子或是战事不利,马贼的心里便只有一个念头,逃跑。

    大地震颤得越来越强烈,杨再兴却已经冲到马贼的近前。一小股马贼迎着杨再兴冲了过去,只是一个照面,便有五匹战马变得空空如也。

    马贼在移动,向着大队骑兵相反的方向加速、逃跑,但杨再兴却冲进了马贼的队伍之中,与他们并驾齐驱,一个又一个马贼从战马上摔落地上。

    此时的马贼们是憋屈的,后面有大队的骑兵,所以必须要快点跑,半刻也不敢耽误。

    杨再兴的战马是上等良马,骑术又不弱于马贼,想甩甩不掉,想打打不过,想逃逃不了。

    就这样,马贼们带着杀神一样的杨再兴在草原上奔驰着、惨叫着、坠马着、死亡着、愤怒又无奈着。

    达力部的战士们损伤惨重,不足二十人迅速退回到部落之中。黑压压的全甲骑兵根本不是他们能抵挡的,所有达力部的牧民,都以为今夜就是他们去见天神的日子了。

    牛皋带着一千骑兵到来,商队之内立即燃起篝火。牛皋远远见到商队无碍这才放下心来,骑兵迅速分为两阵,将商队护卫在正中。

    天赐盟的骑兵虽然成军时间算不得长,但装备却是全天下最好的,达力部的牧民又何曾见过几乎武装到牙齿的整齐骑兵。

    在他们的认知里,骑兵不应该是穿着破皮袍子,手上生着冻疮,手里举着各种各样破烂兵刃的队伍吗?眼前这些整齐到不像人类的队伍,到底是骑兵,还是地狱里的魔鬼护卫?

    一时间所有牧民都是心中一惊,不自觉望向头人沙布台。漆黑的商队,暗红的红舌和轰隆的声音,整齐、肃杀、鬼脸的骑士,这一切都说明,那支商队不是人啊!

    沙布台也是满脑袋冒汗,心中不停惊惧着,不知道和大家伙做交易、喝酒、跳舞的那群人,到底是人还是魔鬼。该不会,大家真的是和魔鬼做了一场交易吧?

    魔鬼只对人的灵魂感兴趣,这是草原牧民们的认知。所有的牧民都在忐忑着,任凭飞雪落满肩头,任凭鼻头冻得通红,依旧没人肯回帐篷里暖和一下。

    一千肃杀的骑兵正在扎营,这让牧民们很惶恐。这帮魔鬼,该不会是打算长住了吧?莫非,自己的灵魂已经被他们收割去了?

    牧民们担忧到天明,太阳照常升了起来,所有人都看着地上的影子放下心来。

    也不知是哪个混蛋说过,有影子的人就有灵魂,这根本就是胡说,但牧民们却深信不疑。若此时有人找具马贼的尸首立起来,让牧民们看看地上死尸的影子,牧民们一定会再次崩溃的。

    肃杀的骑兵离开了,商队也在做着起程前的准备,沙布台在牧民们的催促下,硬着头皮向商队走去。

    沙布台到了商队之外,却见到一个年轻人在骂人。被骂的人好像是叫杨再兴,原因是杨再兴一去不回,死活不知。

    达力部死了不少人,商队为此给了达力部不少的货物。货物虽然不能让死者复活,但却能让活着的人更容易活下去,也更能富足一些。

    草原上的牧民看过了太多的生生死死,一颗心较之宋人,不知要坚韧出多少倍去。

    商队走了,牧民们依旧远远看着。不仅是看商队,还在不停看着地上的影子。他们不怕死,但却害怕被魔鬼收走灵魂的传说,好在影子还在。

    天赐军所有的商队都是保持着联系的,天赐军的探马不断往来于各商队之间,骑兵更是一波又一波奔驰在草原上,他们在寻找杨再兴。

    杨再兴虽然不像杨一那样爱迷路,但在空旷的草原上想找到自家人同样不容易。但若是想回商队,只要停下来燃起一堆火,很快就会有探马找过来了。白天的篝火会升起显眼的烟柱,隔着老远老远就能看到。

    田十一的商队走的很慢,直到第三天终于收到探马的回报,兔崽子杨再兴没死、没受伤,但是不肯回来。

    妞道姑提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随即却又狂怒起来,立即向十一哥提出要去找相公说理。

    十一哥非常恼火,据探马回报,杨再兴跟随那队马贼一直杀进了马贼的老巢,把个马贼老巢搅了个天翻地覆,最后还救了个女子出来。如今的杨再兴正在护送那女子回家,据说是在塔塔部。

    杀马贼都能弄出个草原牧女来,田十一觉得这有点上梁不正下梁歪,谁让自己在这方面也不是个好东西呢。

    妞道姑肯定不能让她走,草原上的危险很多,就算有骑兵护卫也不行,只有十一哥身边才是最安全的地方。至于那个熊孩子,随他去吧,难道他还敢留在塔塔部被招了亲不成?

    商队一路来到窝鲁朵城,杨再兴却依旧没有回来。期间也经由探马传了几次消息给十一哥,说是还有事情没处理好,办好了立即就回来向十一哥请罪。

    妞道姑超级不高兴,十一哥非常生气。这熊孩子越来越无组织无纪律了,回来必须得关禁闭。

    在草原人眼中,窝鲁朵城自是非常繁华的,不仅有城,而且还有城墙,更有许许多多的酒肆商铺。

    在田十一等人看来,窝鲁朵城当然是很差劲的。城墙矮得还没蔡京家的院墙高,到处是牛羊马匹甚至人的粪便。到处是垃圾,味道难闻,房子歪歪扭扭,城市连个规划都没有。

第七百九十章 要相信科学

    除了足够大之外,窝鲁朵城完全愧对了“城”这个字。

    阻卜大王并不是草原的土官,而是辽皇册封的辽官,一般由某个部落的首领担任,统领着阻卜大王府左近的所有部落。

    上任阻卜大王屯秃古斯本是达密里部的可汗,只可惜他被方小六夺走的不仅仅是阻卜大王的位置,同时也被达密里部所驱逐。

    按理说,方小六一个外来人,是不可能从屯秃古斯手中抢走阻卜大王之位的,何况阻卜大王向来是辽皇册封的,抢了也没用。可此时的阻卜大王府却人人知道,阻卜大王是个女孩子,名字叫做萨日朗。

    驱逐了可汗屯秃古斯的达密里部也很奇怪,因为新的可汗很神秘,没人知道叫什么名字,只知道是个年龄有些大的老头子。

    屯秃古斯是帮天赐军打仗时战死的,十一哥很想找到他的家人将抚恤金发下去。但北行司潜伏在窝鲁朵城的探子却回报说,屯秃古斯在离开阻卜大王府时就已经没有了家人,这是草原的规矩。

    每个世界都有自己的规矩,这就是草原的规矩。屯秃古斯败了,他的牛羊和牧场便成了胜利者的战利品,他的妻女便是胜利者的奖励,他的勇士和子嗣要么成为胜利者的战士,要么成为奴隶,别无二选。

    这不仅仅是草原的残酷,弱肉强食永久是人类的不二法则。失败者,只能成为胜利者脚下的尘土,要么借着风势发出最后的憎恨,但也只能迷人眼而已。要么,便只能被踩入尘埃之中,了无痕迹。

    抚恤金是发不成了,田十一只好带着自家的商队做起了生意。从大同府讹来的货物,还有辽皇耶律延禧送到皮被河的货物,此时还有很多很多,多到可以在窝鲁朵城搞一次通货膨胀,所以得慢慢交易,不然受损失最大的一定是自己。

    物以稀为贵,一下子出现的多了,便成了大白菜,也就没谁会稀罕了。

    田十一用些盐巴和布匹,很随意就在窝鲁朵城里换了个不小的商铺。有了铺面就可以和远来的部落谈大宗的交易了,不至于让自己的货物都烂在窝鲁朵城之中。

    阻卜大王府坐落在窝鲁朵城东南,占了数十亩的土地,是窝鲁朵城最大的豪宅。实际上草原很少有房子这种东西,豪宅就更少了,毕竟连各部落的可汗,也都是常年住在帐篷之中的。

    不古纳歹鬼力赤看起来已经很老了,满脸的皱纹像刀削斧砍一般,苍白的头发向下垂着,像它的主人一样无力。

    “丫头,你真的能把几十年前的箭头从我身体里取出来?”不古纳歹鬼力赤满脸担忧地问道。

    方小六看了一眼煮在开水中的小刀和麻布,并没有回答鬼力赤的话,而是偏头向方七佛问道:“绑结实了?”

    方七佛点头,鬼力赤连忙又问道:“你……你不会是想借机弄死我吧?”

    小六略带气恼的对鬼力赤说道:“一个医生在做手术前,必须保持平静的心态。你若是再打搅我,就可不敢保证你不会死。”

    鬼力赤连忙闭嘴,小六却带上了用沸水煮过的麻布口罩和麻布手套,将一双手举到面前说道:“不要怕,小六,你一定能挺过去的。”

    鬼力赤看了看方小六连忙叫道:“我叫鬼力赤呀,不古纳歹鬼力赤。”

    “不要插嘴,我在和自己说话。”小六怒斥道。

    “你……呜呜呜……”

    不古纳歹鬼力赤本还想再问问方小六是不是没把握,却已经被方七佛堵了嘴巴。

    小六深吸了口气,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对自己说道:“我是医生,不是郎中,我要相信科学,相信田无赖,封建迷信信不得。”

    方小六拿起小刀子,又用力点了点头,说道:“富强、民主、文明、和谐。”

    随即转头对方七佛说道:“可以了,打晕他吧!”

    鬼力赤满脸惊恐,方七佛一脸担忧,王寅连忙自下而上打了一拳,代替方七佛完成了未完成的工作。

    就这样,草原上史无前例的第一次手术,由从来没给人做过手术的方小六完成了。

    ……

    窝鲁朵城新开了一家南院商铺,掌柜是一个年轻的契丹汉人。店里的伙计却是一群蒙了脸的家伙,据说是西域那边来的,不仅不让人看脸,连蒙兀话都不会说,也听不懂。

    阻卜大王府派人来南院商铺,买走了好几匹麻布,还问这麻布能不能用水煮。

    日子过得平淡又乏味,田十一并没有贸然去接近阻卜大王府,而是悄悄打探着阻卜大王府和萨日朗的消息。还有达密里部那位很神秘的新可汗,也引起了田十一的兴趣。

    只可惜那位神秘的可汗并不在达密里部之中,据说是在窝鲁朵城养伤,却又没人知道在城内什么地方。

    不古纳歹鬼力赤的伤口每日都被冰块冰镇着,感觉都快冻伤了。

    他看着正给自己的伤口换麻布的方小六,倍感奇怪。这个南面来的小丫头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天文地理均有涉猎,还会这种叫做手术的东西,把几十年前断在体内的箭头都给取了出来,还用针和线缝合伤口,简直是闻所未闻之事。

    对了对了,这丫头的厨艺更是神奇得了不得。她做出来的饭菜那叫一个色香味俱全,要不是外面刮着风雪,估计几里之外都能闻到那醉人的香味。

    鬼力赤甚至觉得,自己前半辈子都白活了。过去每天吃的都是什么东西啊,就算拿去喂牲口,牲口都会嫌弃难吃的。

    就是有一点不好,这丫头不管穿什么袍子,都要在袍子上缝两个大大的口袋,看起来怪难看的。

    见本名方小六化名萨日朗的丫头为自己换了麻布,鬼力赤奇怪问道:“丫头,你是怎么学会这么多本事的?难道你的老师是草原之神吗?”

    方小六一边洗手一边说道:“单身狗无所不能。”

    鬼力赤奇怪了一下子,大狼狗到是知道的,但却不知道单身狗是什么狗。

第七百九十一章 帽子与帽子

    “发炎了。”方小六平淡说道。

    歪了歪脑袋,鬼力赤不知道是什么意思。方小六继续解释道:“感染了。”

    见鬼力赤还是一脸懵懂的样子,方小六叹了口气,无奈说道:“就是你的伤口里面,生出了无数眼睛看不到的小虫子。它们在繁殖,在扩大族群,在把你伤口的血肉当牧草。”

    “那,把牧草烧掉,那些小虫子是不是就死了?”鬼力赤问道。

    方小六吃惊地看了老家伙一眼,没想到这鬼力赤竟然有这种见地。只不过,这方法能行吗,田无赖没说过呀!

    见方小六双眼迷茫,鬼力赤知道这丫头也是不知该怎么办。好在小六告诉他说,只要他的身体足够健壮,抵抗力足够强,命足够大,那就死不了。

    “哈哈”笑了两声,不古纳歹鬼力赤说道:“在这片辽阔的草原上,我不古纳歹鬼力赤汗王的命是最大的。梅里急部那几个卑鄙无耻的亲爱兄弟,他们追杀了二十几年,对我展开过上百次的围杀,我不还是活得好好的?”

    方小六摇头,不想听这个自大的老家伙吹牛,同时心里面有些担忧。

    这老家伙看似身体硬朗,可毕竟年过五十了,自己在他的肚子里留了一块麻布,也不知道他能挺多久。要是在计划完成之前他就死翘翘了,那可真是前功尽弃了啊。那计划太难、太麻烦,看来冰块还应该多用一些,得让他多活一段时日才行啊。

    就在方小六烦恼鬼力赤死期的时候,田十一正戴了顶貂皮的帽子,穿着一件雪狐狸的皮袍,坐在南院商铺中算账。

    不是找仍旧没有回来的杨再兴算账,可是用竖式计算的方法算账。

    用这法子也是因为没有法子,堂堂天赐盟主、西楼大家、西楼酒楼大掌柜,竟然不会用算盘,说出去谁信。可算盘和数学一个样,不会就是不会,啥办法也没有。

    南院商铺每日海量的货物吞吐量是很惊人的,想用竖式计算清楚,实在不是一件容易的工作,就算有新式记账法也不行。

    这时一个贼头贼脑戴了顶尖帽子的家伙,走进了商铺。

    这种帽子很少在草原人头上见到,只有西夏人才喜欢这种难看的东西。但田十一却看得出来,这家伙绝对不是西夏人。

    不是西夏人却戴着西夏人的帽子,那么很可能,这个贼头贼脑的家伙是西夏人的走狗,甚至是西夏人的代言人,或者是代言人的代言人,也可能是代言人的代言人的走狗。

    “恭喜发财。”尖帽子进来就对着田十一作了个揖,用流利的宋话说道。

    田十一不禁奇怪地抬起头来,恭喜发财是吉祥话,可却是舟山才有的吉祥话。田十一立即断定,自己之前的推断是错误的,尖帽子应该和方小六有些关联才对。

    尖帽子见田十一抬头望他,连忙上前一步,十一哥立即嗅到一股呛人的膻味。

    这个时代的人都不爱洗澡,这是田十一最无法忍受的一点了。整天吃些羊身上的东西,再加上一年都洗不上一次澡,没有味道才是怪事。

    “客人有何指教?”田十一问道。

    哈哈笑了两声,尖帽子也没做自我介绍,却比比划划开始了长篇大论。

    “有句话掌柜可曾听过?在你困难的时候,能拿出一贯钱的是朋友,能拿出五贯钱的是兄弟,能拿出十贯钱的是亲戚,能拿出一生积蓄的是父母,但能拿出百贯甚至千贯钱的,只有我们。”

    要不是脚抬不了太高,田十一差一点就一脚踹到尖帽子脸上去了。后世最感人的高利贷广告,自己竟然在阻卜大王府的窝鲁朵城听到了,一切就像做梦一样。

    啥都不用问了,尖帽子就是方小六的小狗腿子,半点例外都不带有的。只是,他为啥要戴个西夏人的尖帽子啊,是为了栽赃给西夏人吗?

    一见尖帽子不错眼珠地盯着自己等下文,田十一立即洋溢起满脸的假笑回道:“感谢这位兄台的八辈祖先,本商铺一切还好。要不,兄台去隔壁的兵器铺子转转?”

    听了这话,尖帽子的脸立即冷了下来。感谢八辈祖先这话没听过,小姑奶奶也没给讲过,想来也不是什么好话。至于隔壁的兵器铺子,那是耶覩刮部少可汗上都驴经营的,他哪有胆量去放高利贷。就算有胆量把钱放给人家,那也得有本事再收回来才行啊。

    耶覩刮部可是大部落,实力比达密里部还要强上三分,谁敢惹。

    尖帽子的腰一瞬间便挺了起来,从头上摘了尖帽子,又从怀里掏了个狼皮帽子戴到头上,满脸傲慢地说道:“本官乃城主府的税官,既在窝鲁朵城开了商铺,为何没有交税?”

    放高利贷的奸商秒变税吏,这华丽丽的变身就连田十一都不禁有些发愣。这窝鲁朵城的事儿还真是稀奇,不借高利贷就得交税,怕就怕借了高利贷也得交税吧,还真是吃人不吐骨头啊。

    尖帽子竟然又从怀里掏了个算盘出来,噼里啪啦一顿扒拉,然后说南院商铺没有提前向城主府报备就开了高铺,再加上没有按时交税,连税金带罚金,共计一万九千八百六十六惯又三百八十七文。

    这有零有整的,还真就像那么回事,只不过那算盘扒拉得还不如十一哥呢。有谁见过账房先生用手掌扒拉算盘的,这不是忽悠傻子呢吗。

    虽然明知是糊弄人,但田十一却听得明白,尖帽子说的可不是大王府,而是城主府。来窝鲁朵城也好几天了,还真就没听说过窝鲁朵城有什么城主府,既然尖帽子这么说,这里面定然是有猫腻的。

    听田十一说近两万贯铜钱实在太多,愿意用大车亲自解送到城主府去,尖帽子也呆了一下。这年轻的汉人掌柜就这样打算交钱了?他不是应该先哭穷,再上供给本税吏,最后再讨价还价嘛,他怎么就打算交钱了呢?钱交了城主大人自然高兴,可是自己毛都赚不到啊,这不是白忙活了吗。

第七百九十二章 只要能让我满意

    尖帽子连忙又放低姿态,说是开个商铺也不容易,近两万贯钱怕是要好几年才能赚回来,而且每年的税金都不下万贯,也不是小数目,若真的有困难,也是可以提出来的。

    让尖帽子没想到外加气吐血的是,年轻掌柜义正言辞,说是规矩不可破。若是因为他一家商铺破了规矩,其他的商铺必然有样学样,到时税金凋零税法崩坏,又让城主大人如何自处?所以,年轻掌柜坚持要缴齐近两万贯的税金和罚金,并向尖帽子打听,去城主府应该怎么走。

    尖帽子觉得自己都快疯了,这世上还有这种人吗。这是钱多了没处花还是真傻呀,这么做买卖,就算给他座金山也会败光吧。

    迷茫加蒙圈,尖帽子告诉年轻掌柜,说是没有城主府,城主大人就住在大王府内,去大王府求见不古纳歹鬼力赤大人就可以了。

    尖帽子挠着狼皮帽子,带着满脑子问号出了南院商铺,一边走一边回头看。那年轻的掌柜依旧站在商铺门外向他挥手,就好像为多年的好友送行一样。

    尖帽子彻底蒙圈了,自己真的不是在做梦吗,两万贯啊,他真就打算交出钱来?

    田十一热情洋溢送走了尖帽子,回到商铺中,就让孙友爱去将事先准备好的那些东西取来。终于都可以派上用场了,想想心里还有些小兴奋呢。

    窝鲁朵城以前从没有过城主,都是阻卜大王直接管着的。如今突然冒了个城主出来,田十一觉得这个不古纳歹鬼力赤一定有问题,萨日朗很有可能只是摆在明面上的一个傀儡,真正的权利,都是掌握在不古纳歹鬼力赤手中的。

    北行司的人已经偷偷跟在尖帽子身后了,相信一定会找到方小六的藏身地点。

    既然阻卜大王府里住着的是城主,那么小六就不会住在大王府中。以田十一对方小六的了解,那丫头鬼精鬼灵的,一定不会将自己置于别人的掌控之下。

    若跟着尖帽子找不到方小六,那今晚怕是就要调兵突袭窝鲁朵城了。因为那就说明小六失去了自由,需要天赐军去拯救,只不过那种可能性很小。

    带着蒙了面的伙计,田十一骑着马向阻卜大王府而去。今天他就要去会会这位不古纳歹鬼力赤,看其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物。

    更主要的是,一定要确认方小六是不是安全,又是否被对方所胁迫。

    来阻卜大王府就是为了方小六,自然不能本末倒置。田十一打算这一次一定要将方小六带回去,哪怕是用绑的。

    一颗银豆子很轻松收卖了大王府的守卫,南院商铺掌柜,亲自上门来交两万贯钱的罚金,这个奇葩消息立即送进了鬼力赤的耳中。

    鬼力赤此时疼得不轻,一个商铺掌柜自是不想也不值得他见的,但听说两万贯的罚金却又犹豫起来。

    罚金这事不知道,许是手底下哪个兔崽子讹人讹刺棱了。不过两万贯可不是小数目,几乎能武装起数千的勇士,自然不能轻易放弃。

    进了大王府田十一才发现,这里是一个式样独特的宫殿,既不像大宋的宫殿那样精致,又没有契丹宫殿的奢华与豪放,同时也不像西方的任何一种风格,到真是大开了眼界。

    大王府的大殿顶棚绘着奇怪的图案,也不知用的是什么颜料,图案中似有异光流出,很有几分教堂的怪异感觉。

    大殿中很安静,并不像宋国那样歌姬舞姬成群,也不像契丹那种装模作样的武士成堆,只是在最高处的宝座里面躺了个老头,旁边是个同样年老的侍卫兼仆役侍候着。

    别管是王公贵族还是部落可汗,天底下所有的贵族都是一个模样,金银珠宝绫罗绸缎就是他们的最爱。

    鬼力赤看了看不卑不亢走进来的汉人青年,沉着声音问道:“你打算用什么宝物抵两万贯罚金?”

    这话问得干净利落,即不问为何而罚,也不问身世背景,直接点名了要钱。

    田十一摇了摇头,说道:“两万贯太少,你若付得起足够的代价,我可以让你当一个名正言顺的阻卜大王。”

    鬼力赤的眼睛当即立了起来,瞪着田十一问道:“你是谁?”

    从怀里掏了份圣旨出来,田十一用右手将圣旨举起,说道:“只要你能让我满意,这份辽皇册封阻卜大王的圣旨,就可以填上你的名字。”

    圣旨上随意填名字这种事太新奇,但鬼力赤的注意力却并不在这里,而是嗤笑着说道:“原来是契丹来的走狗,契丹如今连金国的大军都应付不过来,还有时间在意这种偏僻的地方吗?”

    田十一听了这话,将圣旨交到左手,右手又从怀里掏了份圣旨出来,举起圣旨说道:“只要你能让我满意,这份金国皇帝册封阻卜大王的圣旨,就可以填上你的名字。”

    不古纳歹鬼力赤心中一惊,下意识就想坐起来,结果却拉动了伤口,疼得他连连皱眉,再次半躺在大王的王座上,瞪着田十一怒道:“你到底是谁?”

    十一哥见金皇的圣旨似乎仍旧无用,同样交到左手,右手又掏了圣旨举起道:“只要你能让我满意,这份宋国皇帝册封阻卜大王的圣旨,就可以填上你的名字。”

    这次鬼力赤彻底惊呆了,什么人能有三个皇帝的圣旨啊,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这该是个骗子吧。

    见鬼力赤目瞪口呆,田十一再次交到左手,右手又掏了份圣旨举起道:“只要你能让我满意,这份西夏皇帝册封阻卜大王的圣旨,就可以填上你的名字。”

    “你……”

    鬼力赤说了个“你”字,在老仆的帮助下,吃力地坐了起来,两只眼睛冒火一样瞪着田十一再次问道:“你到底是什么人?”

    田十一将圣旨全部交到左手,沉着脸装出满脸傲气说道:“本官四国钦差,只要你能让我满意,这四份册封阻卜大王的圣旨,都可以填上你的名字。”

第七百九十三章 徐徐图之

    不古纳歹鬼力赤很想吐一口血,这世上怎么可能有这种事情。四国钦差,怎么可能,这肯定是个骗子。

    都说人老奸马老滑,眼见着鬼力赤这老东西还没有暴走,田十一却又从怀里扯了块小羊皮出来,在手里挥舞着说道:“这是屯秃古斯禅让阻卜大王位的文书,只要你能让我满意,这文书上也可以填上你的名字。”

    鬼力赤觉得自己已经完全确定了,这就是个白痴加疯子,自己竟然让个白痴疯子戏耍了半天。

    眼见鬼力赤就想要命人动武了,田十一却摆手说道:“别急,再给你看件宝贝。”

    声音刚落,王进就抱了个半人高的玻璃品走进大殿。

    鬼力赤一见那玻璃品,呼吸立即急促起来,眼睛瞪得比灯泡还大还圆。

    随着天赐盟不断加大玻璃的倾销力度,草原上也开始流行起玻璃器皿来。鬼力赤最喜欢的酒杯,就是一樽杂质很多的玻璃杯,玻璃这东西他又如何会不认得。

    王进抱进来的是一只玻璃狼,昂首挺胸的玻璃狼两只眼睛呈金黄色。头上的狼毛栩栩如生,同样的黄金颜色,整只狼看起来王者气概十足,犹如君临天下一般。

    这时田十一又从怀里掏了份圣旨出来,说道:“只要你有足够的钱买下这只金狼王,这份册封草原金狼王的圣旨,就可以填上你的名字。”

    鬼力赤真的要吐血了,他非常想要问一句,这份圣旨又是哪个皇帝写的啊。

    刚刚鬼力赤还以为田十一是个白痴加疯子,但此时却不会这么想了。

    这只玻璃金狼王绝对是极品啊,说是价值连城都有些贬低这宝贝了,而且还不能是窝鲁朵城这种破城。谁家的白痴疯子会有这种宝贝呀,能带着这种级数宝贝出现在自己面前的人,身份地位一定会高到让人无法想象的地步。

    鬼力赤如今最想知道的是,这年轻人的真正身份,以及来这里的目的。

    深吸了口气,鬼力赤刀削斧砍一般的褶子脸上,用力堆出一脸的笑容,学着汉人的样子抱了抱拳问道:“不知这位公子高姓大名?”

    田十一依旧面无表情,说道:“我是四国钦差,只要你有足够的钱买下这只金狼王,这份册封草原金狼王的圣旨,就可以填上你的名字。”

    不古纳歹鬼力赤觉得自己的血已经到嗓子眼儿了,再用一点儿劲就能真的吐出来。这小子到底是什么人啊,该不会真的是白痴吧。

    有道是财帛动人心,何况是一樽金狼王。鬼力赤心心念念的可不是一个区区阻卜大王的位置,也不是本就属于他的梅里急汗王之位。他真正想要的,就是草原金狼王的位置,那是他的毕生梦想啊。

    杀人夺定的念头在鬼力赤脑海中一闪即逝,这汉家少年太神秘,行事太过怪异,完全无法揣测其来历和目的,还是要小心一些的好。在草原上流浪一辈子了,吃过的亏比盐都多,鬼力赤早已不是有刀无脑的愣小子。

    再次堆起笑脸拱手抱拳,鬼力赤说道:“老朽旧伤发作不便起身,不知这位大人有何难办之事,鬼力赤愿效犬马之劳。”

    见鬼力赤终于服了软,田十一装出思索的样子说道:“我好像还欠了两万贯的罚金。”

    鬼力赤突然用力地咳嗽起来,那是被胸膛里逆行的气流呛到了。伤口被拉扯得一阵疼痛,鬼力赤整个脑瓜子都在嗡嗡乱响。

    这小子真的不是白痴吗?一定是,肯定是,正常人能干出这种事情来吗?他特么到底是谁呀?

    老仆人不停帮鬼力赤捋顺着后背,鬼力赤的咳嗽总算平复下来。一抬头,发现左手抓了厚厚一摞圣旨的年轻人,此时正满脸好奇地望着自己。鬼力赤一口气没倒过来,再度咳嗽起来,伤口钻心的疼啊!

    好不容易不再咳了,鬼力赤用手掌按着伤口,连哭的心都有了。这小子到底是谁呀,该不会是上天派来惩罚自己的吧。

    鬼力赤一边眼热地看着玻璃金狼王,一边小心地喘息着,想要尽快平复心境。眼前之人看似年轻,做事却完全不按常理出牌,绝对是人精中的人精。从眼下的情形看,自己无论用文用武,都可能落入对方的圈套之中,一定要沉住气,不能急,徐徐图之。

    装出草原汉子爽朗的模样,鬼力赤哈哈笑了两声,笑声立即低沉下去。真特娘疼啊,好像又流血了。

    又喘息了好一会儿,一抬头,抓了一摞子圣旨的青年果然在好奇地看着自己。还好这次有心理准备,没有再咳,也没有拉扯到伤口。

    鬼力赤强忍着伤口的疼痛,说是贵人远来是客,想要摆酒款待。

    喝酒好啊,田十一想都没想就点头答应下来,大大方方走到大殿一侧的低矮桌案之后,盘膝坐在了厚实的毛毯上。

    王进抱着玻璃金狼王跟在十一哥的身后,猛地装作失手的样子,玻璃金狼王在鬼力赤的惊叫声中坠向地面。

    王教头用脚尖轻轻一点玻璃金狼王的底座,金狼王倒飞而起,又被王进紧紧抱在怀中。

    鬼力赤一声惊叫再度拉扯到伤口,血已经从麻布里渗出来了,是真疼啊!

    强忍着疼痛,鬼力赤知道,那身手高强的护卫是在警告自己,别玩花样,要不然就永远别想得到玻璃金狼王了。

    招待贵宾自然不能草草行事,想要吃上草原上最高贵的食物当然需要等。而鬼力赤正是需要等待的时间,他想要利用一生积累的识人之术,从一言一行之间,推测出眼前少年的大概身份。

    一手捂着不断渗血的伤口,一边还要陪着笑说话,鬼力赤很是艰辛。

    十一哥也没让鬼力赤的努力白费,侃侃而谈间透露出许许多多的消息。田十一从海上诸国讲到倭国高丽,又大大讲述了一番宋辽西夏的风土人情,然后便是吐蕃回鹘黑汗波斯,几乎将半个地球都叙说了一遍。

第七百九十四章 又是同样的结论

    鬼力赤越听越心惊,这青年怕是还不到二十岁,不可能走过那么多地方。他对如许多的国度了解到如此深刻的地步,那便只有一种可能了,他出生在一个极其强大的家族之中。是他家族经营的生意也好,涉及的利益也罢,有许许多多的族人会去各国各地,并将这些风土人情带回到家族之中,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的解释。

    又看了一眼始终抱着玻璃金狼王的王进,鬼力赤又是一阵心惊。他这一生见过了太多的勇士,但与这名抱着金狼王的护卫比较起来,相差得都太远太远。

    一个护卫都是这等了不得的高手,这青年的家世出身,又要可怕到何种地步。

    到此刻,鬼力赤已经彻底放弃抢夺玻璃金狼王的想法了。出身如此可怕之人是万万不可招惹的,万一把这小子搞死了,怕是他背后的家族会掀起一场狂风巨浪,甚至会给整个草原带来一场腥风血雨。

    不能招惹那便只能讨好了,鬼力赤捂着伤口忍着疼,迎合着田十一攀谈起来。他讲了自己最喜欢汉人的茶叶,还喜欢汉人的文化,而且爱读汉人的历史,学习汉人的兵法,最喜欢的汉人皇帝是秦始皇。

    老仆趴在鬼力赤耳边低声禀报,鬼力赤面露喜色,抬手击掌三声。

    听到击掌声,立即有四名精悍的草原勇士抬了一个硕大的漆盘进来,漆盘上是一只披红挂彩的全羊,焦黄泛油,也不知炙烤了多久才会呈现出这种颜色来。

    四名精悍的勇士单膝跪地抚胸施礼,随即弯着腰退了出去。

    鬼力赤身上有伤无法起身,他身后的老仆便来到漆盘旁边,抽出一柄纯银制的小号弯刀,在焦黄的烤羊上面割了肩胖骨挑在刀尖上,羊肉的浓香立时布满整个大殿。

    鬼力赤连忙说道:“这是两岁的羯羊,皮脆肉鲜最是可口。”

    说是可口,老仆却没将羊肉呈送到贵客的面前,而是拿了小号的漆盘,放了一只银碗一只银瓶,随即轻轻一划便切开了羊腹,将烤羊肚子里的汤汁盛在银碗中,但却只有半碗。

    老仆的动作看起来不紧不慢却分外娴熟,又从银瓶中倒了半碗清水到银碗中调和,这才端了小号的漆盘来到贵客的面前,单膝跪地,将漆盘举过头顶。

    鬼力赤突然唱起歌来,那歌声苍凉悠远,满是空旷草原的无垠味道。

    田十一虽然知道这东西嘌呤高的吓人,还是端起银碗喝了一口,一时间鼻中口中都是浓浓的肉香味,果然是最美的肥羊,还不带羊肉的膻味。

    没有膻味并不是烤羊的手段有多高明,完全是因为这是一只羯羊,也就是去了势的羊,和童贯以及梁师成是一个品种的。

    慢慢喝完了银碗中的羊汤,老仆又将切好的羊肉送到田十一面前,十一哥却觉得,自己已经被一碗羊汤给腻住了。

    没有葱姜蒜佐味,又没有绿叶菜解腻,对于从小吃杂食长大的十一哥,还真就是挺难下咽的。而且,鬼力赤的歌声虽然带了些意境,就是声音太难听了,若是换成方小六来唱才能叫做好听。

    田十一来阻卜大王府当然不是来吃羊肉的,喝了碗汤也就饱了,剩下的全羊准备留给鬼力赤进补。

    那老头的皮袍子都开始往下滴血了,十一哥觉得自己要是再不走,鬼力赤怕是活不过这顿饭吃完。

    王进放下玻璃金狼王,田十一抱拳与鬼力赤告辞,起身就要离开。

    鬼力赤这回更懵了,看这意思金狼王就算送给自己了。早知道只需要一只烤羯羊就能换到玻璃金狼王,自己之前纠结那么长时间干什么?不对,不是整只烤羯羊,只是一碗羊汤而已。

    没等鬼力赤出声询问,田十一却又回身说道:“金狼王价值百万贯,去掉两万贯罚金,你还欠我九十八万贯。”

    说完这话田十一便带着王进走了,没说让写欠条,也没说让鬼力赤啥时候还钱。

    鬼力赤看了看金狼王,又看了看烤全羊,心中终于确定了一件事。这青年不是白痴,更不是疯子,而是有病。

    “这到底是个什么人啊?”鬼力赤的心中在哀嚎着。

    老仆将玻璃金狼王抱到鬼力赤面前,鬼力赤不顾滴血的伤口,一把将玻璃金狼王抱在怀里。

    在他看来,这是上苍送给他的礼物,也意味着他将会成为整个草原的王,整个草原真正至高无上的金狼王。

    田十一今天来阻卜大王府,主要目的就是为了送出玻璃金狠王的。在听尖帽子说大王府里住着一个城主那一刻,就已经决定了。

    在看到不古纳歹鬼力赤那个老家伙那一刻,田十一更加坚定了自己的想法,因为这老家伙和小眼睛陈东属同一种货色,器小而志骄。

    只要鬼力赤不是个傻子,他就会主动去散播谣言,把玻璃金狼王塑造成一个图腾,一个标志,一个权利的象征,就像中原大地流传的玉玺一样。得玻璃金狼王者就是草原正统的王汗,以此来提高和巩固鬼力赤的地位,最终达到他一统草原的伟大妄想。

    这一切,也正是田十一的目的。

    鬼力赤不是铁木真,他没有那么大的本事一统草原,更没有打下半个世界的能力和魄力。田十一所要的,无非是草原的战乱。

    只要草原乱战不止,就可以大大消耗草原的人口和实力,间接达到改变草原历史,改变铁木针人生轨迹的目的。

    万一鬼力赤或是另有一人统一了草原怎么办?十一哥自然是有后续预案的。

    真若有那样一个人出现,当其获得玻璃金狼王的时候,草原上立即就会出现另一只玻璃金狼王,而且比这一只更大,更有王者风范,更像正统,并且会落入那个人的对头手中。一只若是不够,十一哥还另外准备了八只。

    一共十只金狼王的出现,相信一定会勾起草原上所有野心家的欲望和野心,也会最大限度打击草原最有实力者的威信。

第七百九十五章 气人只是一种风格

    届时北行司自然会干些里挑外撅的勾当,怎么坑人怎么来,干的保准都是些损人不利己的事。

    最终目的仍是只有一个,让草原永远的乱下去,永远。就算不能做到永远,也要乱到铁木针死掉之后。

    有道是谋事在人成事在天,这些都是田十一的提前谋划而已。能不能成功不知道,反正到了那个时候,相信十一哥差不多也该老死了。身后之事谁都管不了,能提前做到这一步已经很不错了。

    不古纳歹鬼力赤仍是像在梦中一样,这等宝贝竟如此轻易地落入自己的手中,看来自己果真是上天选中的天之骄子,有生之年定能成为整个草原的金狼王。

    任老仆为自己包扎着伤口,鬼力赤又将整件事情回想一遍,对送给自己金狼王的青年仍是好奇不已。

    都说收人钱财与人消灾,那是指好人。如果收钱的是那种不是好人的坏人那就麻烦了。因为他知道你有钱,不仅不帮你办事,还会想尽一切办法办了你,吞掉你所有的钱财。

    鬼力赤就不是好人,他也很想办了刚刚离开的青年,并将其所拥有的一切占为己有,可是他不敢。

    在烤羊的时候已经有人查探了田十一的底细,鬼力赤也已知道来人是南院商铺的掌柜。但傻子都知道,这只是个掩饰身份的身份。

    鬼力赤心中最大的疑问是,这青年都底是什么人,又是为何而来。

    就像田十一所猜测的那样,尖帽子是方小六的人,或是方小六在窝鲁朵城新招收的一名小狗腿子。

    尖帽子之所以戴尖帽子,是应了萨日朗的要求,因为萨日朗的假身份是西夏逃难到草原来的汉人贵族。至于鬼力赤相不相信萨日朗是西夏汉人贵族并不要紧,重要的是窝鲁朵城里其他的人都信。

    田十一对于方小六的了解是深刻的,化名萨日朗的方小六肯定是不会受制于人的,所以她从未在阻卜大王府中住过,而是在城中盘下了一间小小的铺面。

    那铺面不是医馆,而是食肆,还是那种不卖酒的食肆,所以生意清冷的比冬天还冷。

    虽然是食肆,但在小六的坚持下,却在门两侧挂了药房的对联,“但愿世上无疾苦,宁可架上药生尘。”

    食肆挂了个药房的对联肯定是不伦不类的,偏偏却没有人指出来,因为这里的人虽然会说宋话的人不在少数,但能识宋字的却极少。而那些能识得宋字的宋人商队,是不会在冬天来草原的,他们只会在草原人最富裕的秋天来这里走商,不待入冬便会踏上南回的路程。

    自从当初离开杭州之后,方小六的心情便一直说不上好还是不好。虽然脸上常常挂着笑容,但方七佛和王寅都听过田十一的一句话:

    笑容只是一种表情,与快乐无关,就像气人只是一种风格,与人品无关。

    每当想到田十一说过的那些匪夷所思的话,方小六总是会不自禁地笑出来。也许只有在那一刻,她的心情才是愉悦的。

    想要方小六心情愉悦,除了回忆似乎便只有另外一件事了,买新衣服。

    看来全天下的女人果然都是相通的,古往今来大多如此。只可惜小六比世上所有的女人都多了一个恶趣味,买到手的新衣服一定要缝上两个丑丑的大口袋。

    今日小六买的是一套胡服,售卖者是来自于西域的胡商。

    之所以会买这套衣服,是因为曾经听田十一形容过,说那是西方的异域风情。

    抱了全新的衣服回了向来没有客人的食肆,方小六立即寻了针线出来,又在一堆布片中选了两块颜色相近的,准备继续给全新的胡服缝上两个大口袋。

    无口袋不上身,这几乎已经成了方小六穿衣的铁律了。

    一边缝着,方小六一边低声呢喃着:“田无赖啊田无赖,你在做什么呢?”

    方七佛和王寅对于小六的这种恶习早已经熟视无睹了,两人对田十一说过的话深以为然,只要这丫头高兴,缝麻袋都行,何况是两个布口袋。

    就在这时,向来无客的食肆,却来了个麻杆一样的草原汉子。

    说是汉子实在太勉强了,人家的草原汉子都是五大三粗的,也不知这位到底是小时候缺奶水,还是长大了缺肉。细胳膊细腿小细腰,偏偏个子又很高,怎么看都像一阵风就能吹走的麻杆一样。

    按理说有客人进了食肆理应热情招待的,但方小六、方七佛、王寅三人都抬头瞥了细麻杆一眼,随即便各忙各的,都当细麻杆是透明人一样。

    细麻杆胳膊上搭了件火狐狸皮的皮袍子,样式精致娇小,一看就是为身材苗条的女子准备的。

    看了三人一眼,细麻杆对于三人的慢待似乎全不在意,没有二两肉的脸上呲出了两排大牙,笑得鬼哭一样。

    “小六,这是我让部落里手艺最好的牧女给你缝制的皮袍子,皮子是我深入大碍山七天七夜猎来的火狐……”

    “铎”的一声,方小六挂在腰上的银制小弯刀,却已经贴着细麻杆的脸飞了过去,钉在柱子上兀自颤动着嗡嗡作响。

    细麻杆知道小六这名字,完全是在无意间听方七佛叫过的,没想到今日又叫了一次,却差点见了阎王。

    细麻杆吓得鬓角流汗,方小六却冷着一张脸说道:“上都驴,我说过了,不许叫我小六,要是再敢乱叫,别怪我的刀子不认人。”

    方小六的话声刚落,一个戴了顶貂皮帽子,身上穿件雪狐狸皮袍子商贾模样的人走进了食肆,望着方小六惊喜叫道:“小六!”

    此时刚低了头准备继续缝口袋的方小六听到这声音,一针便刺在了虎口上,殷红的血珠冒了出来。

    方小六来不及呼疼,更来不及止血,连忙抬头望去,却见连梦里都不肯放过自己的那个人,活生生地站在自己面前,正笑吟吟地望着自己。

    上都驴正兀自羞恼于方小六的小弯刀和不留情面,一听又有人叫小六,心中立即乐了起来。
本节结束
阅读提示:
一定要记住UU小说的网址:http://www.uuxs8.net/r32587/ 第一时间欣赏我在大宋整挺好最新章节! 作者:小生铁铁所写的《我在大宋整挺好》为转载作品,我在大宋整挺好全部版权为原作者所有
①书友如发现我在大宋整挺好内容有与法律抵触之处,请向本站举报,我们将马上处理。
②本小说我在大宋整挺好仅代表作者个人的观点,与UU小说的立场无关。
③如果您对我在大宋整挺好作品内容、版权等方面有质疑,或对本站有意见建议请发短信给管理员,感谢您的合作与支持!

我在大宋整挺好介绍:
一个不太正经的人,写了一本不太正经的书,还取了一个不太正经的书名。
笑容只是表情、与快乐无关。就像搞笑,只是风格,与故事无关。
这是一个小人物穿越北宋末年的故事,带着点小无耻、没有远大的理想而且怕麻烦,一心想要讨一房老婆生十个孩子,可他偏偏有着自己的善良和坚持。
这本小说和文学没什么关系,和健康倒是有些关系。大笑时身体会有80组肌肉抽动,还可以帮助减肥、止痛、降血压、缓解压力和增加幸福感,还能促进平时很少运动的腹部肌肉。
天,我写的是一本多么有易于健康的小说,真想把书名改成“某某健康丛书”。
故事从晋州反贼田虎的儿子田十一,来杭州与方腊闺女和亲开始……
架空历史,请勿对号入座。我在大宋整挺好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我在大宋整挺好,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我在大宋整挺好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