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八十一章 不要钱的地雷
那些可都是大金国的勇士啊,攻城时死伤惨重还情有可原,野战怎会也如此惨败呢?
找到逃回来的士卒细细询问了交战的经过,阿骨打差点气晕过去,因为天赐军很有可能未伤一兵一卒。
自己死了两千多人,天赐军难道连个跛脚的都没有吗?这是打仗吗?这还有天理了吗?
自从遇到田十一以后,第N次压下心头怒火的阿骨打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开始询问偏厢车和天赐军的大炮。
阿骨打得知一共见到了三十余门大炮,悬着的一颗心却又放了下来。换俘那日便见到三十余门大炮,看来都在这了。
阿骨打最担忧的,就是在不知名的地方突然遇到天赐军的大炮,既然大炮都在后面,那就好办了。这不是已经到了野外嘛,这里可是骑兵的天下啊。
阿骨打下令放缓行军速度,准备吃掉身后约有一万人的天赐军。
田十一很有可能没和大军在一起,但只要能抢到那些大炮,阿骨打觉得自己就算没有白来这一趟。
高丽的金国细作传回很多关于大炮的情报,虽然眼前见到的大炮与细作传回来的消息多有不同,但大炮这东西确实拥有着令人色变的杀伤力。好大好大一片士卒,只是轰隆一声就全成了破筛子,那得是多厉害的东西啊。
如果金军有了大炮,辽宋两国都将不被阿骨打放在眼里。只要有了大炮,这天下还有谁敢与他阿骨打争锋。所以,大炮必须要抢到手中。
一经打定主意,金军斥候便被一波又一波派了出去。
天赐军总计不过一万余人,还不如金军的骑兵多,只要斥候找到天赐军的薄弱之处,几乎一个冲锋就能将天赐军击溃掉,随后便是一面倒地屠杀了。
阿骨打的想法很不错,但斥候围着天赐军转了一整天也没看出个所以然来。
如果靠得太近,立即会有天赐军的骑兵冲出来肃清金军斥候,连风带雪的草原上离的远了偏又看不清。
更让斥候们无奈的是,天赐军几乎抱成了个大肉团,在广阔的草原上缓缓推进着。军阵里旌旗成片,将天赐军内部的情形遮掩得严严实实,根本看不清内里的情况。
阿骨打很不甘心,第二日依旧带着金军缓缓前进,派出去的斥候也变成了小队的骑兵,不时向天赐军的军阵发起小规模地冲锋。
这一次阿骨打的计划很成功,虽然小股骑兵数次因为冲得太近,受到天赐军大炮的轰击,起码看清了天赐军军阵内的情形。
听了骑兵的回报,阿骨打好半天都没回过神来。天赐军确实只有万余人,军阵里真的有偏厢车,偏厢车里有大炮,大炮一打就是一大片。
这些东西本就是知道的啊,自己想知道的是天赐军的薄弱之处在哪里。结果答案是,天赐军的偏厢车可以随意调动,没有固定的薄弱之处。
想了想白白损失掉的两百余骑兵,阿骨打觉得实在是心痛。
他一直担心偏厢车和大炮不仅三十余架,但因为那些该死的旌旗,冲到距离天赐军不到百步距离的骑兵,都看不出到底有多少偏厢车。因为旌旗的颜色和偏厢车完全相同,因为有风,风里还夹着雪沫子。还因为大地一片素裹,晃得骑兵眼睛发花。
眼见着军中粮草马料日益减少,阿骨打知道不能再等了。若是断了粮那便是不战自乱的下场,那时怕要反败于天赐军之手了。
阿骨打将所有的骑兵和自己的老寨营全部集结在一起,步卒则摆出军阵列于骑兵之后。
他要做的是,用两万多步卒缓缓压迫天赐军的军阵。而骑兵则会游走在天赐军车阵周围,寻找时机突进天赐军车阵之中。
只要骑兵将天赐军分割成两截甚至三截,胜利便再无悬念了。
这一仗阿骨打将步卒做为压迫和牵制天赐军的疑兵使用,真正发起致命一击的,自然还是骑兵。
连骑兵带步卒三万多人,好不容易摆好了阵型,却有斥候急报阿骨打,说是天赐军正在埋地雷。
阿骨打连忙伸手遮住刺眼的阳光向天赐军望去,立即气不打一处来。
此时的天赐军竟然跑了无数士卒出来,几乎人手一把小铲子,在军阵左右两侧挖坑埋东西。
不用问,埋的肯定是地雷啊。左右两边都埋了地雷,那便只剩下前后方向可以进攻了,这不是欺负人吗。
咦!那是什么,是妇人吗?天赐军中竟然带了妇人出战?
再一细看,哪里是普通的妇人,分明就是武装到了牙齿的妇人士卒。
堂堂完颜阿骨打出征,天赐军竟然用一群妇人来对付自己,这分明就是对自己的蔑视啊!
心中正气着,宗翰却说道:“不若暂且后退,待天赐军离开那片地方再行进攻。”
阿骨打一听这话就是心中一喜,觉得懂我心者鸟家奴也。
金军退了,天赐军立即停止了埋雷行为,全都站在原地傻傻望着越来越远的金军。
阿骨打心情畅快,一路退了十多里,心中还在想着,天赐军中为何会有那么多的妇人士卒。
斥候回报,说天赐军又跟了过来,阿骨打连忙下令再度排开军阵。
本来想着天赐军近一些再打,没一会儿斥候回报,说是天赐军也停下来了。
咬牙想了想,阿骨打下令全军迎着天赐军向前推进,结果走了一里多路,天赐军又开始在两侧埋起地雷来。
“地雷不要钱的吗?”阿骨打气急败坏地骂了一句,于是金军再度上路远离天赐军。
如此往复,接下来两天几乎都是这么度过的,阿骨打都开始怀疑天赐军是不是只挖坑不埋雷了。
第三天再次形成对峙的局面,阿骨打突然惊喜的发现,天赐军这一次只在一侧埋设地雷,这说明天赐军的地雷终于要用没了啊。
叫来宗翰、银术可、讹里朵、讹鲁观商议一番,阿骨打不准备再等了,这一次就是决战的时刻。
第七百八十二章 淡淡的红雾
虽然天赐军的一侧仍是埋下了地雷,但能从三面进攻胜率仍旧很大。而且金军的粮草消耗得很快,几日来被天赐军拖着,走的速度又不快,若是不能速战速决,粮草在回去的路上就不够吃了。
作战命令一经下达,讹里朵便带了七成的骑兵绕着大圈跑了出去,讹鲁观则带着余下骑兵从正面缓缓向前压迫天赐军。
宗翰带了所有的步卒,紧跟在讹鲁观的骑兵之后,随时准备着,只待骑兵切割天赐军后全军出击。
银术可目前正继续他的养伤生涯,因为他的伤口感染了。苍白的脸色表明了他的虚弱,阿骨打非常担忧,害怕银术可挺不过这一劫。
冬天本来是不容易感染的,但若是几年不洗澡,再加上几个月都没换洗过衣服,那就要另当别论了。
金军将领虽多,但出色的总共就那么几个,每死一个阿骨打都会非常心痛的。
讹里朵率领骑兵快马绕着天赐军游走着,不时将箭矢抛射入天赐军军阵之中。
此时女真人的射术似乎还在后来的蒙兀人之上,每一枝箭矢都准确落入天赐军车阵。
偏厢车很大,随风飘扬的旗帜很多,阻挡了大部分的羽箭。
天赐军车阵之中树满了密密的盾牌,羽箭撞击在盾牌上“咚咚”作响,不时有运气不太好的士卒发出痛呼的声音。
弓箭抛射的距离远于散弹炮,远于军弩,甚至远于天赐军的小型襄阳炮。
阿骨打远远看着密集的箭雨心中很满意,只是听了斥候的回报却又皱起眉头来。天赐军的伤亡太小了,射了这么半天的箭,总共也没见倒下几名天赐军。偏厢军、大旗、盾牌、铁甲,这些东西加在一起,对于抛射的羽箭起到了极大的防御作用,就算被射中的天赐军也不可能死亡,至多就是受伤而已。
金军本阵响起激昂的号角声,三个方向的骑兵立即加快了速度,并逐渐向天赐军靠拢着。之前的激战已经让女真人大概摸清了大炮的射程,他们将在射程外穿梭,然后派出几十股小队骑兵去冲阵,尽量减少大炮所造成的伤亡。
金国三皇子讹里朵混在骑兵之中,五皇子讹鲁观作为骑兵的指挥正安马缓缓向前,距离天赐军却依旧有三百步之远。
就在骑兵分出十几个小队冲向天赐军的时候,尖利的破风声几乎传进了每一人的耳朵。那声音实在太尖利,穿透力太强。
五道虚影自天赐军军阵之中飞了出来,眨眼便飞过三百步的距离。其中三道虚影在金军骑兵之中带起一片血雾,另两道虚影却毫无偏差地砸在五皇子讹鲁观的身上,随后又在漫天血雾中将讹鲁观身后的骑兵带倒了一大串。
大团的血雾随风飘散着,渐渐化做淡淡的红雾,将地上的积雪染成了淡红色。
阿骨打惊骇得忘记了呼吸,不错眼珠地看着自己的五儿子。在虚影击中讹鲁观那一刻他分明看见,讹鲁观的身体被打成了四分五裂的样子。自己的儿子,死了。
阿骨打催马就要上前去查看,却被侍卫牢牢抓住了马缰绳。讹鲁观在距离三百步的地方都被天赐军狙杀了,又怎能让大金国的皇帝亲赴险地。
侍卫抓着缰绳将阿骨打的马用力向回拉着,阿骨打不断望向讹鲁观四分五裂的地方,眼泪在眼眶子里直打转,嘴里还在叫着:“那是什么?那到底是什么?难道是八牛弩吗?八牛弩不是要六十个人才能操控嘛,为什么没看到?”
此时天赐军的散弹炮终于打响了,冲过去的小股骑兵一排排倒下。分散着的骑兵也在军弩的攒射之下一一落马。
在阿骨打终于冷静下来以后,巨大弩箭切割空气的声音再度响起,这一次的目标是讹里朵,阿骨打的三皇子。
五支巨大的弩箭在骑兵队伍中带出五条笔直的血线,又是漫天的血雾飘散。好在讹里朵一直在策马狂奔着,没有像他哥哥一样四分五裂。
此时第二次小股骑兵的冲锋已经开始了,在漫天铁砂的覆盖攻击下依旧是死伤累累。
阿骨打眯起眼睛远远望着天赐军的军阵,突然下令道:“全军突进!”
冲锋的号角响了起来,旁边的宗翰吓了一跳,但立即反应过来,连忙指挥步卒在保持完整军阵的情况下快速向天赐军冲去。
讹里朵正暗自庆幸没有死在弩箭之下,听了全军冲锋的号角,立即大叫着让骑兵冲锋。他本人却仍旧快马游走着,既怕冲得太近成了大炮的靶子,又怕跑得太慢被巨大的弩箭追上。
几乎就在金军号角响起的同一时刻,天赐军中也响起了嘹亮的军号声。一个又一个专用于襄阳炮的火药包被投了出去,在金军骑兵的队伍中不停爆炸着。
火药包的药当量很大,每一次爆炸都会掀起一片气浪。巨大的爆炸声比散弹炮不知要大多少倍,几乎所有的金军战马都被这巨大的轰鸣声吓得四蹄乱踏。
到处都是战马的嘶鸣声,冲锋的骑兵立即乱成一团,不受控制的战马几乎是在向四个方向不断乱跑着。
散弹炮依旧不紧不慢地喷吐着火舌与铁砂,天赐军的旌旗已经被扔到一边,整整一圈的偏厢车露了出来。直到这一刻金军才发现,天赐军的偏厢车有整整七十架。
火药包被投掷了五轮,金军骑兵已经彻底乱了,绝大多数的战马疯了一样四处乱窜着。
爆炸声让金军没有接受过特殊训练的战马变成了惊马,此时的金军骑兵连溃兵都不如了。因为溃兵能逃,而此时的金军骑兵,连逃都没办法逃,只能随着发疯的战马横冲直撞。
天赐军两千骑兵在杨再兴的带领下,突然从埋了地雷的一侧冲了出去,划出一条优美的弧线杀入金军骑兵之中。
原来天赐军带着小铲子挖坑的一侧地下,根本就没有地雷。之前天赐军挖坑的地方,也没埋过地雷,因为地雷在守卫冰城时就用光了,一切都只是为了迷惑金军而已。
第七百八十三章 猎于野
号称天下第一强军的金国骑兵不断被屠杀着,骑着疯马的骑士几乎没有任何战斗力,只能眼看着天赐军骑兵手里的长枪和钢刀从身体上划过。
此时的宗翰终于带着步卒接近了天赐军,但天赐军却一反刚刚的防守,推着偏厢车反向杀奔金军。
大炮不时喷吐火舌和铁砂,三段击的发射只是一轮就击溃了两万多金军步卒。
天赐军和偏厢车一同向前冲着,大宋的历史上第一次出现了移动的火炮追在敌人身后开炮的壮景。
远处的阿骨打下令鸣金,眼神里却还是震惊与不甘。自己三万多步骑大军真的就这样败了?
天赐军使用的火药武器几乎都是阿骨打生平未曾见过的,如若没有那些武器,英勇的女真勇士又怎会败得如此干脆。
不论骑兵和步卒,天赐军都是在击溃敌人之后才发起冲锋的,一仗打下来总计伤亡只有一百多人,大多数都是被金军骑兵抛射的羽箭所伤。
天赐军胜了,而且是毫无悬念的大胜。
阿骨打在百余名亲兵的护卫下,一口气逃出去三十余里,这才开始打起皇旗收拢溃军。
天赐军没有再进攻,仍是缓缓跟在金军的后面,不紧不慢的样子看起来就像在送行。
天赐军当然不是来送行的,杨再兴已经第五次找到十一哥请战了,但田十一却依旧不许他出战。
金军确实败了,天赐军杀伤了很多的金军,但田十一却发现金军并没有直正的溃败。
阿骨打只是打出了皇帝的龙旗,四处溃散的金军士卒立即便汇集过去,而且第一时间组成了防卫的阵列。如此的训练有素,如此的处乱不惊,几乎可以和天赐军媲美了。阿骨打到底是怎么练出这样一支军队的,要知道金国可没有后世的练兵法门。
田十一轻叹一声,历史上的金军能灭辽伐宋,果然不是因为侥幸。
此时的阿骨打已经稳住了大军,清点之下却差一点哭出来。一万骑兵再加上他的两千五百老寨营,如今剩下的还不到七千。原本只剩下两万余的步卒,如今还能战的也只有一万七千多一点了。将领不仅死了五皇子讹鲁观,还死了完颜乌带丢了完颜设也马。
一战就死伤了近一万的马步士卒,自己这仗到底是怎么打的,我完颜阿骨打一辈子也没这么窝囊过呀!
阿骨打坐在帐篷里一言不发,士卒们则在整理营寨。因为战死的士卒太多,金军已经不需要那么大的营寨了。当然也有好处,因为人少了,粮草终于可以支撑更长的时间了。
举着望远镜远远看着严整的金军营寨,田十一想起了盛名之下无虚士这句话。与金军比起来,辽军和宋军实在太让人失望了。若这样一支军队打到宋国境内,哪里需要十几万,怕是三五万人就能满大宋无敌了。
既然没有彻底击溃和消灭金军,那就再打第二场。实在不行,不是还有先期派出去的三十架偏厢车和牛皋嘛。饭要一口一口吃,总会把金兵杀光的。若能一战杀了阿骨打,天赐军那才是真正的名扬天下了。缺点是会迎来金国无休止的报复,这事到是挺烦人。
田十一此时还不想顶到与金军作战的最前面去,他很想让辽国再顶一阵,想让天赐盟舟山的新兵伢子们再训练一段时间,想让天赐远征军再发展一段时间,想让平道仁再多造出些大炮来,想让刘一手快些研发出火枪来。
此时的天赐军还没有达到田十一最理想的样子,若是与金军的全面开战能迟一点到来,天赐军的实力便会得到更大的提升。没有把握的仗最好不要打,就算能打胜,十一哥也舍不得自家的士卒伤亡惨重。
阿骨打正坐在王帐里发呆,宗翰小心地陪在旁边。此时的宗翰心中也是极度难受的,阿骨打死了儿子固然伤心,可他宗翰的儿子如今也是下落不明。阿骨打有一堆儿子,但他宗翰却只有两个,设也马若死了,家中也只剩下完颜斜保那个小不点了。更郁闷的是,他还没有孙子呢。
阿骨打和宗翰各想着伤心事,突然有士卒来报,说是真珍大王回来了。
完颜宗翰心中大喜,没想到儿子还活着。阿骨打连忙让人将设也马带进来,虽然死了儿子,宗翰的儿子能活下来自然也是高兴的事。
设也马很快便进了王帐,只是神情却有些尴尬,眼神也是躲躲闪闪的。
宗翰看着设也马怀里抱着的木头盒子有些警惕,直觉告诉他,那盒子里不是好东西。
阿骨打的目光突然凌厉起来,瞪着设也马喝问道:“你的头发呢?”
宗翰听了这话连忙望了过去,果然发现设也马的皮帽子大了许多,明显没有头发的痕迹。
设也马本就怕得厉害,听了这话连忙跪了下去,把事情原原本本说了一遍。
完颜设也马的头发自然是被十一哥下令剃光的,到不是想要羞辱设也马,只是对他的人品不放心而已。
田十一让设也马带封信和礼物给阿骨打,又怕设也马半路撕了信扔了礼物,回去后谎称迷路。想让设也马不说谎,那就要给他弄个无法解释的记号,所以设也马同学便成了秃瓢。
听了设也马的解释,宗翰气得连刀都拔出来了,恨不得当场剁了这个没用的儿子。自己英雄一世,怎么就生出这么个东西来,到底像谁呢?
阿骨打听后不怒也不悲,接了田十一写给他的信,随手便去掉了泥封。
看到信中第一句话,阿骨打立即就有种撕信的冲动,这田十一果然像传说那般能气人。
第一句话是:“猎于野,获完颜真猪一头,赠与完颜兄下酒。”
深吸口气,阿骨打继续往下看。
“今日晴空万里,天高云淡、风和日丽、万里无云、碧空如洗、云淡风轻、天朗气清。”
阿骨打咬了咬牙,暗恨自己为何要学宋话识宋文,这田十一写信莫非就是为了气自己不成?继续读信。
第七百八十四章 同样的结论
“宋国开封知县、辽国南院大王、天赐盟盟主田十一,与金国皇帝完颜阿骨打会与草原。”
括号这东西阿骨打没见过,意思还是能理解,只是这么写真的好吗?继续读。
“会面在热烈、友好的气氛中进行,本着友谊切磋、求同存异的目的,双方就军士训练和实战能力展开了交流。鉴于今日未能尽兴,特邀完颜兄明日再次会晤,大家本着和平的目的进行第二次军事演习。不见不散哦!”
信就这么长,除了废话就一个意思,明日再战。
阿骨打“哗啦哗啦”将田十一的信撕个粉碎,一封战书也能被田十一写得如此气人,莫非真如传说那般是气人精转世?
见皇帝陛下发了怒,跪在地上的设也马不敢吭声,默默举起了手里的木头盒子。那是田十一送给阿骨打的礼物,也不知装了什么东西在里面。
见阿骨打伸手去接盒子,宗翰连忙制止,生怕是田十一的奸计。若阿骨打被一个盒子害了,整个金军定然要生出乱事来。不说别的,皇位的争夺就能让金国元气大伤。
阿骨打全不在乎,说是一生征战,难道还怕一个盒子。何况田十一不是傻瓜,又怎会用如此可笑的伎俩。
田十一若知道阿骨打是这种性情,一定会后悔没有装个火药弹或是地雷在里面。
阿骨打将盒子放在桌案上,毫不犹豫地打了开来。
“腾”的一下,拳头大的一个东西从盒子里弹了出来。
阿骨打吓得连连后退,宗翰惊得脸色惨白,二人随后却发现,弹出来的只是个人头玩偶。
那玩偶生了张夸张的红色大嘴,竟是个小丑娃娃,娃娃的手上又拿了一封信。
被吓得心脏砰砰跳的阿骨打故作镇定,抬手便从娃娃手里接了信过来。
“便是打下万里江山,死后终须一个土馒头。”
阿骨打看着第二封信的内容,终于由心而发说了句话:“他是不是有病?”
同样的疑问,同样的感慨,却从来没人当着十一哥的面说过,所以十一哥觉得自己没有病。十一哥只是有些懊恼,因为活水走了,走时让次奥野给南院大王捎了句话。而次奥野,把那句话写进了信里。
“我到底是女真人还是金人,这是我要去寻找的。”
田十一实在想不到,看起来一根筋的活水,竟会说出如此有哲学味道的话来。反正人已经走了,而且人家是回家去了,到也没什么不开心的。
妞道姑给活水准备了马匹和食水,还有铜钱和银子,希望活水回去以后能好好过日子。而田十一却在担心,她可别在半路上被金军误杀掉。
虽然田十一用极有后现代风格的一封信,向阿骨打发出了战书,但阿骨打却没有应战。
次日金军拔营起寨,一改往日慢腾腾的样子,大踏步走上了回家的路。
天赐军依旧在后面跟着,并没有进攻。冲上去和金军正面厮杀一场固然痛快,但死伤同样会很惨重。向来不按常理出牌的田十一,又怎会让自家士卒去无畏战死呢。
牛皋和三十架偏厢车可是没在这里的,仗还没打完,根本不用着急。
天赐军和金军就像行走在草原上的两块肉骨头,谁也啃不动谁,谁也不敢去啃对方一口,就这样追逐着。
天气这东西是说变就变的,谁都无法预料。就算是智者和经验丰富的老农,也不可能完全预测出气候的变化来。
下午的时候大风骤起,狂风带着雪沫子打得满脸生疼。
阿骨打极其不愿的下令扎营,天赐军也同样开始扎营煮饭。好在天赐军有铁炉子和烟囱,可以在帐篷里烧牛粪吃热饭,同时还能把帐篷烧得暖烘烘的。
金军就惨了,风太大没办法生火,士卒们只好挤在帐篷里吃硬邦邦的冻饼子。
大风刮了一整夜,天色微亮时依旧没有停歇的意思,阿骨打知道,又要耽误一日的行程了。
风实在是太大了,离了帐篷立即就睁不开眼。在阿骨打的严令之下,金军巡逻的士卒只好四肢着地,在营寨里爬着学一圈战马,然后连滚带爬地逃回到帐篷里面去。
眼睛都睁不开还巡什么逻,这种天气连战马都无法外出,天赐军又怎么可能来袭营。
金军营寨里偶尔会传出几声惨叫,但却没有人在意。因为伤兵很多,疼得厉害的伤兵大多会如此嚎叫的。
过了一会,惨叫声似乎越来越多,声音也越来越高,似乎还有喧哗和兵刃相撞的声音。
很多金军士卒都跑到帐篷入口趴着细听,却不料帐篷帘子猛地被扯开,随即一枚火药弹扔了进来。
金军士卒看着呲呲冒烟的火药弹,一时不知该如何是好,只有一名脑子转得快的起身向外逃,却被守在外面的天赐军一刀砍翻。
下一刻轰的一声,帐篷里非死即伤,一个完好的都没有了。
喊杀声越来越大,火药弹爆炸的声音也越来越多,很多金军抓起刀枪和弓箭冲了出去。
风依旧那么大,雪沫子疯了一样往眼睛、嘴巴、脖子里钻,眯了眼睛也仅能看到模模糊糊的人影,根本分不出是敌是友。
讹里朵此时也带了亲兵出来,同样眯着眼睛看不出个所以然来。
寒光一闪,讹里朵下意识向后一倒,一柄钢刀紧贴着他的头皮落空了。
砍了一刀的士卒一击未中,立即遁入风雪之中,眨眼就不知钻去了哪里。
吓得魂都快不见的讹里朵隐约看到,那士卒穿着天赐军的号衣,嘴上带着口罩,眼睛上却带了个奇怪的东西,有些像玻璃。
金军士卒不停跑出帐篷,又有许多士卒放弃无畏的寻找,钻回帐篷里默默等待敌人的到来。更多的金军则守在帐篷入口,准备把冲进帐篷的敌人一刀削首。
带了护目镜的天赐军并不会傻到依旧自入口而入,而是两人配合,一人出刀将金军的帐篷砍出个大口子来,另一个将点燃的火药弹扔进去。
第七百八十五章 大盐泺
金军营寨里有很多人乱跑着,有天赐军,也有金军。有的金军手中抓着弓箭,但凡有人影抬手便射,根本不管是敌是友,却很快被不知哪里来的一刀砍倒在地上。
风实在是有些大,戴了护目镜依旧眼线不佳,所以天赐军杀戮的速度并不快。
阿骨打的王帐方向响起极有节奏的号角声,而且长响不歇。不论在何处的金军士卒,此时都匆匆向号角声响起的方向跑去,其间不停有人被砍倒、炸翻,但金军士卒却依旧坚定的向王帐方向移动着。
许是阿骨打命不该绝,正午时分风势渐小,天赐军立即开始撤退。等到金军勉强能够看清景物之时,天赐军已经全部退出了金军营寨。
王帐里的阿骨打初时愤怒,此时却只剩下恐惧了。天赐军难道是魔鬼派来的军队吗,如此大的风雪天里,他们是如何找到金军营寨的,又是如何分清敌我的?
风雪越来越小,金军开始清点伤亡,却发现一个上午的时间,金军竟然被杀死了一万余人。不是伤亡,是死,一个活口都没有。
阿骨打全身都开始颤抖,一万余名勇士,就这么莫名其妙的没了。
“莫非,田十一和天赐军,真的是大金国的克星吗?”阿骨打无力地跌坐在椅子上,颇显颓废地说道。
宗翰突然跪了下来,说是想请皇帝陛下趁着眼下时机先行离开,他则带着大军留下,吸引天赐军的注意。
如今的金军步骑加在一起都不到一万五千人了,宗翰害怕再出什么意外,真的将阿骨打陛下折在这里。
阿骨打摇头拒绝,而且态度极其强硬。对于女真人来说,逃跑是可耻的,完颜阿骨打丢不起这个脸,也背不起这个骂名。
当天傍晚再次晴空万里,气得阿骨打差点就要指责上苍太过偏心眼了。
到了半夜,阿骨打依旧辗转反侧。实在是睡不着,这心里痛的厉害,那些可都是跟随他南征北战的悍卒,怎么就如此轻易的死了呢。更可气的是,自己这边都死了这么多人了,天赐军那边一共也没死几个,这到底是因为个啥。
王账外传来低低地争辩声音,阿骨打听出是宗翰想见自己,但却被老寨营的侍卫拦在了外面。
阿骨打叫了侍卫一声,随即起身,宗翰急匆匆进了王帐。
听说是辽国宰相李处温送来的密信,阿骨打立即借了烛火的光亮读了起来。
李处温虽与金国有过书信往来,但阿骨打知道对方只是谋条后路而已,并未真正信任对方。突然传来密信,却不知道是什么事情。
“南院大王带偏厢车百架,天赐军士卒一万五千,仆从军三万入草原。”
阿骨打立时气不打一处来,很想痛骂李处温一顿。仗都打到这个份上了,李处温却才想起来给自己写信,他若是再晚两天写,说不定自己这位大金皇帝陛下都要宾天了。
只是一恍惚间,阿骨打立即醒悟过来,“偏厢车百架,天赐军士卒一万五千。”
冷汗“唰”的一下流了下来,打了这么多仗了,天赐军一共就出现七十架偏厢车万余士卒,其余的三十架偏厢车和五千士卒哪去了?
宗翰的脸色同样难看,两人都想到一种可能,前方的道路上还有埋伏。甚至有可能那五千天赐军一直都在不远处盯着自己等人,就等着关键时刻,给他们致命一击。
又将李处温后半段信读完,发现李处温怕大金皇帝不相信,很是发下些恶毒的誓言。
阿骨打立即与宗翰商议起来,最后两人觉得,李处温信中内容很可能是真的。若真如此,眼下的处境就太过危险了。
又将银术可、讹里朵全都找了过来,几人一直商议到天亮,这才决定下来。无论如何,都要让皇帝完颜阿骨打先走。
此时距离大盐泺已经不远了,只要布下疑兵,阿骨打就可以率领少量骑马反方向朝东北而走,定能避开天赐军的伏兵。届时再转道兔儿山,很快就能到达宁州。到了宁州便是金军的地盘了,阿骨打也就不必再害怕天赐军了。
阿骨打心中不断踌躇着,害怕自己逃离会坏了他女真英雄的名声。
宗翰、银术可、讹里朵全都跪下来请求阿骨打带了骑兵先走。银术可却又起了高调,说是营寨中只留他一人即可,他的伤势此时越来越严重,确实是经不起快马奔波了。
好一番争吵,最后在银术可的强硬坚持下,决定阿骨打带着宗翰、讹里朵一同走,只留银术可一人在这里。
为了不引起天赐军的注意,又为了给银术可留下足够的士卒,阿骨打等人只带走老寨营残存的千多骑兵,其余人马全部留给银术可指挥。
一经决定,众人立即开始行动,大军依旧向大盐泺前行,并没有减慢速度。同时金军派出一波又一波的斥候,出去寻找隐匿的五千天赐军和三十架偏厢车。
傍晚时分,终是没能找到藏匿天赐军的阿骨打等人,带了老寨营千余骑兵悄悄离了大军,向东北方向的兔儿山而去。
阿骨打走得很隐秘,风雪很快掩盖了老寨营千余骑兵经过的痕迹。
第二日银术可突然下令加快了行军速度,金军急行军一般奔向大盐泺,天赐军则紧紧追赶。下午时分,金军终于来到大盐泺与大尖山的相连地带。
银术可看着前方已然列好军阵的天赐军,心中既欣慰又悲哀。欣慰的是皇帝陛下走的及时,不然必葬身于些。悲哀的是,自己和这一万多金军,怕是再也回不到大金国了。
这一带是回金国的必经之路,虽然宽足有三四里,但五千天赐军档在那里,自然不可能让金军安安稳稳地走过去。
既然这一仗必须要打,银术可没有任何犹豫下达了军令。金军全军出动,没有战术,只有强攻,不留任何余力。
地雷是早就埋好的,金军疯了一样策马向前,完全依靠马蹄子去趟雷。
第七百八十六章 武清王
三十门散弹炮不停怒吼着,打散了一队又一队的金军。虽然银术可抱着死战的决心,但金军还是被打退了三次。
眼看着天色渐暗,田十一带着天赐军终于赶了上来。银术可与已经不足一万的金军,被前后两支天赐军困在了大盐泺与大尖山之间,上天无路入地无门。
一朵烟花升上高空,前后两个方向的天赐军同时发动,一齐向前推进着军阵,挤压着金军的迂回空间。
不论前世还是眼前,被人前后夹击都是极要命的一件事。天赐军以大炮开路,不断向前推进着。很快,金军举起了白旗,垂头丧气的金军士卒,全部放下了手中的兵器。
一见金军投降,田十一有些挠头,他们咋就不打了呢?杀俘这种事干不出来,带着又不行,总不能放回去吧。
无奈之下,南院大王派快马去了临潢府,说是南院大王打败了金军,俘获金军战俘八千余。
等了足足五日,辽军的骑兵终于来了,没想到接收战俘的竟然是怨军的董小丑。
董小丑见到南院大王之时,行了个五体投地的大礼。辽金战争打了十来年了,辽国就没怎么胜过,像南院大王这般斩敌三万多俘敌八千,更是连想都不敢想的大胜啊。
“天赐军果然是天底下最强的军队啊!”董小丑趴在地上感慨着。
董小丑原本还敢向南院大王讨好几句,如今却是连大王的脸都不敢看了。这就是实力碾压带来的压迫感,这种压迫感,似乎比辽皇耶律延禧来得还要强烈些。
既然来的是耶律花塔的手下,南院大王放心地交割了战俘,率领天赐军向皮被河而去。自家的商队还在那里,阻卜大王府还没去就打了这么大一场仗,实在是耽误南院大王赚钱。
大军走了不及一日,辽皇耶律延禧派出的钦差大人到了。田十一被册封为武清王,封地就在武清。从今后,海河入海口便是南院大王加武清王耶律十一郎的封地了,天赐盟的海船可以自由往来。
耶律延禧这次给的封赏是实打实的,一点折扣都没有。这可是辽国从未有过的大胜,耶律延禧眼睛都快笑没了,竟是在睡梦中笑醒了三次。
此时的耶律延禧觉得,把田十一请来做南院大王,是他这一生最正确的一件事。唯一的遗憾就是完颜阿骨打逃了,否则的话,耶律延禧怕是直接会封个宰相给耶律十一郎。
天赐军好不容易回到皮被河,正打算休整几日,却又有辽皇的使者到来,说是为武清王送了五百车货物过来。同来的还有一万仆从军,说是祝武清王多多发财。同时还附带了一句话,早些回来,快到春天了。
除此之外,钦差还带了另一个消息过来,完颜银术可伤重不治,已经死了。
当日十一哥看了银术可一眼,当时就知道他必死无疑了。若不是因为银术可高烧没了意识,那八千金军一定会血战到底的。银术可的感染也算是帮天赐军减少了麻烦,只是那伤势,却是真的没救了。
耶律国珍耶律国宝天山勇三人对南院大王更加恭敬起来,在十一哥面前连头都不敢抬,说话都夹着嗓子,生怕声音大了惹恼武清王。
辽皇送上经商的货物和仆从军,大败完颜阿骨打,被封武清王,每一样说出来都是传奇。天山勇三人觉得,自己等人简直是太幸运了,竟然能提前交好南院大王,这得是多大的造化呀。
守卫冰城一战总共也没打上几天,但仆从兵却死伤了五千多人。有了辽皇补充的一万人,南院大王的商队人数这才达到五万余人,
一连休息了数日,田十一带着五万多人的超级商队再度出发。天赐军带着仆从军组成了数十个小型商队四处流动,这次是真的在经商了。草原的货物实在是太丰富了,田十一赚得嘴都合不拢了。
草原除了放牧基本上就没什么生产力,每年几乎都是看雪吃饭。
冬日里雪若下得少,来年的牧草就长得不好,牛羊马匹也就不能大量繁殖,产仔的母羊和小羊,甚至会被宰杀掉。因为牧场有限,有多少牧草养多少牛羊,这都是有定数的。
若是雪下得多了那就更糟了,因为会成为白灾。超过半尺的积雪盖过草原,牲畜就会大量被饿死,就算侥幸活下来的,也会瘦成皮包骨头。
没了牛羊,牧民们就没有食物,人也就被饿死了。
所以每当白灾来临之际,就是牧民们成群结队出去抢劫的时候。打赢了就能抢来吃的,打输了人就会战死,也可以省下许多食物,千百年来牧民就是这么活下来的。
牧民就是这样,靠天吃饭,死活全在老天的一念之间。
带着五万多人去经商根本就是扯淡,所以田十一便将人马全都驻扎在土兀剌河的边上,他自己则带了一千五百人分散成几十个商队,边经商边向阻卜大王府行去。
商队每到一处,立即就会形成一个小小的集市,牧民们就会欢天喜地的来赶集,一年中如此快乐的日子屈指可数。
一进草原就始终处于兴奋状态的杨再兴,突然间欢呼了一声,驱马跑了出去,随即用铁枪指着一块黑褐色的地面说,附近一定有牧民的部族,理由是这里有羊盘。
羊盘其实就是牧民将羊粪堆积在一起,给羊做成的临时羊圈。因为冬天很冷,羊直接趴在地上肯定会病死的,所以牧民们便总结出了羊盘这种东西。
第七百八十七章 从马仔到掌柜的转换
草原上有传说,曾有某个落单的牧民在羊盘上过夜,同样没有冻死,而且越捂越热,也不知是真是假。
据杨再兴说,每个部落都会有自己的羊盘,只要跟着羊盘走,就一定能找到牧民。鉴于眼前的羊盘比较小,应该是个很小的部落才对。
十一哥问杨再兴,他是在哪学来这些稀奇古怪的东西,杨再兴却说是屯秃古斯教给他的。
听杨再兴说起屯秃古斯,田十一这才想起来,自己还带了个阻卜大王的,竟然给忘记了。
听南院大王问起屯秃古斯,耶律次奥野满脸奇怪地说:南院大王从冰城追赶女真人时,屯秃古斯是跟着大王走的,可是大王回来后,屯秃古斯却没有回来。
田十一摸着额头仔细回想,好像还真有这么回事。那个屯秃古斯,好像在大盐泺之战时被女真人的流矢给射死了,后来收敛尸身之时却没有见到屯秃古斯,所以才没想起他来。
思来想去,田十一觉得一定是因为屯秃古斯穿着异族人的皮袍子,所以被天赐军当成金兵给一起埋进雪地里了,除此之外想不出别的原因来。
拍了两下额头,田十一连连自责,那么大个活人都给忘了,自己还真是拿大王不当干粮。哦,对了,如今已经不是大活人了,因为已经死了。
屯秃古斯毕竟是在帮助天赐军战斗中阵亡的,田十一觉得,到了阻卜大王府应该寻找一下他的家人。虽然不能帮他的家族夺回大王之位,但抚恤金是一定要发下去的。同时也得看看其家里有没有什么困难,帮助挑个水劈着柴啥的。
有杨再兴四处寻找羊盘,众人所在的商队果然找到了一个小部落,只有五十余个蒙古包。
远远见到商队,小部落也吓了一跳,很快便有五十六名牧民骑马过来,摆出与商队对峙的架势来。一见那些牧民破烂的袍子就知道,这个小部落很穷。
杨再兴出面,连比划带说,告诉对方自己一行人是商队。一个头人模样的牧民来到近前,见到一车又一车的货物,立即让部落里的战士们收起了弓箭和刀枪。
田十一远远看了一眼部落战士们的武器,立即就有些胆寒。那些刀上面全是铁锈,这要被砍上一刀,保管一刀一个砍伤风,堪称神器宝刃啊,给屠龙刀都不带换的。
部落头人生了张扁平的圆脸,没来得及戴帽子,长头发在脑瓜顶上缠了一圈,油腻腻的像毛毡子。
头人宋话说的不好,好在有次奥野这个小舌人。不过南院大王在这一刻突然发现了一个要命的问题,小丫头只是能说些蒙兀话鞑靼话和少部分的突厥语,其他的草原话基本上听不懂。
游牧民族只是一个统称,其中包括了许许多多的民族和部落,自然也就有了许许多多的语言。不要说耶律次奥野一个小丫头,就算是语言学家也不敢说,自己能够精通所有游牧民族的语言。
次奥野努力分辩着部落头人的话,好半天才告诉南院大王,对方说的是一种混合语,其中涵盖了鞑靼语蒙兀语,还有些从没听过的语言,她也只能听懂一少部分。
沟通了好半天,次奥野努力翻译着,田十一这才明白了个大概。
这个小部落叫做达力部,头人的名字叫沙布台,是草原上许许多多小部落中的一个。
沙布台虽然觉得眼前的商队武装似乎强了一些,但毕竟带了那么多的盐巴布匹和茶叶,都是他们急需的东西。真正的强盗是不会带着这些稀有货物的,就算冒充商队也只会带些破烂东西掩人耳目。
沙布台伸出双臂热情洋溢说了好半天,次奥野翻译道:“远来贵客美酒拥抱。”
田十一看了看浑身上下“洋溢”着呛鼻子膻味的沙布台,还有对方油腻的袍子,立即将杨再兴推了出去,说他才是商队的掌柜。
沙布台愣了一下,目标随即转换到杨再兴的身上。
杨再兴愣眉愣眼地看了十一哥一眼,随即便得到了沙布台满怀热情的拥抱。
商队的武装力量远超小部落,所以沙布台并不敢邀请整支商队,只是请了杨再兴等几个人进入部落里作客。而商队也在与部落保持了一个安全距离后,摆成了一个小型的集市。牧民们立即从部落里涌了出来,与商队开始了以物易物的原始交易。
在宋人眼中,一切异族都是蛮夷。在田十一看来,这些都是未来世界的同胞。只要不想着抢劫自己,那便不是敌人。
部落保持了足够的警惕,三十多名最雄壮的牧民,骑着比后世蒙古马高大很多的良马,不断游弋在部落与商队之间。虽然气氛有点紧张,但却并没有影响沙布台与田十一鸡同鸭讲般的交易。
小部落有些穷,没有能力招待庞大的商队,所以田十一便反客为主,换来了部落里的牛羊,邀请牧民们围着篝火吃肉喝酒。
沙布台的嘴几乎就没有停过,不是在吃东西喝酒,就是在说话。谁活着都不容易,说到底,满世界的辛苦就是为了糊口,谁都不例外。
每一个小部落都有着自己的骄傲,沙布台就是。沙布台用诗歌一般的腔调在讲着故事,次奥野勉励翻译着,但也只能说出个大概来。苍狼黑暗中的微光人和狼种族。
这一刻田十一终于知道,沙布台居然是个乌力格尔,也就是说书人的意思,或者叫部族里最有学问的人。
第七百八十八章 真正的勇士
此时沙布台正在讲述的,似乎是一个部落或一个民族的诞生,每个草原民族都流传着这样的故事。而沙布台似乎在说,他们是人和苍狼结合的后代。
不会胡布思的乌力格尔不是个好的乌力格尔,沙布台拉起了胡布思,也就是宋人所说的胡琴,还唱起了歌。人们围绕着篝火和沙布台,再一次跳起舞来。
田十一突然想起了一件事情,或说两个民族的不同。宋人都是舞姬跳舞,愉悦的是他人。而胡人所有人都跳舞,愉悦的是自己。
一个是谋生,一个是谋心,可见越是发达的社会,人的等级也更森严,快乐也就越少。
几乎每一个牧民都收到了商队的礼物,要么是一小块盐巴,要么是一小袋茶叶。
醉酒之后自然要摔跤,瘦弱的杨再兴,成了当之无愧的第一名,受到所有健壮牧民的敬佩。
酒杯里的美酒突然泛起了涟漪,所有人都是一惊。都是在草原上挣扎活着的,多年的经验告诉每一个人,正有大队的骑兵在迅速接近中。
田十一很想让牧民们到商队的车阵之中,天赐军自然能够保护他们。因为语言不通,牧民们不知道商队的人在说什么,就算能听懂,他们也只会相信部落里的勇士。
天赐军的商队不过只有百余人,但黑暗中的马贼似乎是天赐军的五六倍。这种情况下是不可能出击的,只能结阵自守。
一般来说,在草原上遇见马贼只需丢下货物逃走就可以了,马贼们只要货物不要人。若是因为吝啬不肯放弃货物,自然便要马刀临头了。
敢来草原的商队都是有一定武力的,但在马贼们看来,商队的武力一定不及达力部的牧民们强大。
上马为军下马为民,每一个成年的牧民都是一名合格的战士,马贼同样不敢轻视达力部。若不是因为商队与达力部驻扎在一起,若不是因为马贼们想要多收集一些食物逃向捕鱼海避难,断不会在这种情况下出动抢劫的。
草原上的勇士从来没有防守的习惯,不到六十名达力部战士,策马迎着马贼冲了上去。
部落里的老人、妇人、孩子也拿起了各种各样的武器,断刀、烂矛、弓箭、草叉,全都做好了拼死一战的准备。
反观商队一方却死一般的沉静,不仅熄灭了所有的篝火,所有人都默不作声的藏在大车的后面,甚至连个移动的人都没有,好像全都吓傻了一样。
五百多马贼分成两队,一队三百多人迎着达力部的战士冲锋,剩下的两百余骑直奔商队扑了过去。
马蹄子扬起漫天雪沫,马贼与达力部战士互相抛射两轮,然后便狠狠撞到一起,喊杀声传出老远,不时有人坠落马下。
扑向商队的马贼远远便从中间左右分开,他们将会绕着商队奔驰游走。
马贼抢劫时只要不是遇到部族里的草原战士,他们一般是不会射箭的,因为会伤及马匹和牲畜。那些都是钱,面对战力低下的商队,没必要无谓的损失。
按照以往的经验,商队里的护卫此时一定心中慌乱,会毫无目标的用弓弩还击。待到商队的箭矢变得稀疏之时,马贼们就会从漫天雪沫之中冲进商队,然后用锋利的马刀或是长矛,杀死所有能看到的活人,并砍下他们的脑袋。最后便是带走商队所有的车马货物,甚至会扒光死者身上的衣物。
今日的商队很奇怪,任远处的喊杀声愈来愈激烈,任近处的马贼围绕着商队游走,竟是一枝箭矢都没有射出来。
商队的行为奇怪,马贼的心里自然也奇怪。战马不可能一直绕着圈子跑下去,人会晕马也会晕,马贼们一边奔驰一边向商队靠近。
商队依旧很安静,就好像那些大车后面没有活人一样。
耳听着远处的厮杀声渐渐小了下来,进攻商队的马贼开始焦急。
一声唿哨,两队马贼都从斜下里向商队冲了过去。他们不想再等了,因为天亮以后必须回到老巢去,然后随着大队马贼去捕鱼海。
“轰”的一声,就好像晴天霹雳一样,一道暗红的火光从商队的大车里喷出,被马蹄子扬起的漫天雪雾为之一滞,随即像被风洞袭击了一样,随着破筛子一样的马匹和人尸向后倒卷。
变化来的太快,所有马贼都来不及反应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第二道暗红的火光喷薄而出。伴随着“轰”的一声,又是同样的情景,再次出现在眼前。
田十一所在的商队,自然装备了最强的火力和最彪悍的士卒。
十架散弹炮交叉射击,马贼们一片片地倒下。那些有幸没被铁砂波及的马贼也没能幸免,受惊的战马带着他们四处乱窜,有的竟还直接冲向商队。
两百余马贼顷刻间少了一多半,其余的也在惊马之上惊恐地大叫着,谁也不知道自己能否有命回去。
远处的喊杀声安静下来,幸存不多的达力部战士与马贼迅速脱离,所有人都望向商队的方向。
虽然距离较远,但暗红的火光和炮声的轰鸣,依旧让他们胯下的战马焦躁不安起来。
没有人知道刚刚发生了什么事,也没人明白,两百余马贼为何顷刻间就剩下那么一点,还都在又惊又叫的四处乱跑着。
炮声停止了,喊杀停止了,除了惊马上惊叫的马贼,几乎没什么声音,所有人都在望着商队的方向。而商队,依旧寂静无声,好像没发出过轰隆声,也好像从来没有过活人。
就在所有人都惊疑不定的时候,漆黑无光的商队之中突然传出一声马嘶,一名少年跃马提枪自黑暗中跃了出来,就好像地狱里突然出现的死神。
但凡少年所过之处,惊马上的马贼一一落马。那少年沉默无声,真好像地底下钻出的恶魔,直奔三百多马贼冲了过去。
真正的勇士从来不问敌人有多少,只问敌人在哪里。杨再兴便这样带着鬼脸面甲,径直突向马贼大队。
第七百八十九章 不回来的杨再兴
马贼们还没想好应该如何应对,地面突然又开始了震颤,马贼与达力部的战士都面如土色。
从大地的震颤来看,来的起码是两三千的马贼,或是过千装备了铁甲周身沉重的战士。
一直隐秘跟着田十一的一千骑兵来了,他们本就是暗中保护十一哥的。
田十一是天赐盟的主心骨,是天赐盟的希望,又怎能将盟主置于险地而不顾。
全天下的马贼似乎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欺软怕硬。但凡碰上软弱的敌人,他们就是无敌的。若是不小心遇到扎手的点子或是战事不利,马贼的心里便只有一个念头,逃跑。
大地震颤得越来越强烈,杨再兴却已经冲到马贼的近前。一小股马贼迎着杨再兴冲了过去,只是一个照面,便有五匹战马变得空空如也。
马贼在移动,向着大队骑兵相反的方向加速、逃跑,但杨再兴却冲进了马贼的队伍之中,与他们并驾齐驱,一个又一个马贼从战马上摔落地上。
此时的马贼们是憋屈的,后面有大队的骑兵,所以必须要快点跑,半刻也不敢耽误。
杨再兴的战马是上等良马,骑术又不弱于马贼,想甩甩不掉,想打打不过,想逃逃不了。
就这样,马贼们带着杀神一样的杨再兴在草原上奔驰着、惨叫着、坠马着、死亡着、愤怒又无奈着。
达力部的战士们损伤惨重,不足二十人迅速退回到部落之中。黑压压的全甲骑兵根本不是他们能抵挡的,所有达力部的牧民,都以为今夜就是他们去见天神的日子了。
牛皋带着一千骑兵到来,商队之内立即燃起篝火。牛皋远远见到商队无碍这才放下心来,骑兵迅速分为两阵,将商队护卫在正中。
天赐盟的骑兵虽然成军时间算不得长,但装备却是全天下最好的,达力部的牧民又何曾见过几乎武装到牙齿的整齐骑兵。
在他们的认知里,骑兵不应该是穿着破皮袍子,手上生着冻疮,手里举着各种各样破烂兵刃的队伍吗?眼前这些整齐到不像人类的队伍,到底是骑兵,还是地狱里的魔鬼护卫?
一时间所有牧民都是心中一惊,不自觉望向头人沙布台。漆黑的商队,暗红的红舌和轰隆的声音,整齐、肃杀、鬼脸的骑士,这一切都说明,那支商队不是人啊!
沙布台也是满脑袋冒汗,心中不停惊惧着,不知道和大家伙做交易、喝酒、跳舞的那群人,到底是人还是魔鬼。该不会,大家真的是和魔鬼做了一场交易吧?
魔鬼只对人的灵魂感兴趣,这是草原牧民们的认知。所有的牧民都在忐忑着,任凭飞雪落满肩头,任凭鼻头冻得通红,依旧没人肯回帐篷里暖和一下。
一千肃杀的骑兵正在扎营,这让牧民们很惶恐。这帮魔鬼,该不会是打算长住了吧?莫非,自己的灵魂已经被他们收割去了?
牧民们担忧到天明,太阳照常升了起来,所有人都看着地上的影子放下心来。
也不知是哪个混蛋说过,有影子的人就有灵魂,这根本就是胡说,但牧民们却深信不疑。若此时有人找具马贼的尸首立起来,让牧民们看看地上死尸的影子,牧民们一定会再次崩溃的。
肃杀的骑兵离开了,商队也在做着起程前的准备,沙布台在牧民们的催促下,硬着头皮向商队走去。
沙布台到了商队之外,却见到一个年轻人在骂人。被骂的人好像是叫杨再兴,原因是杨再兴一去不回,死活不知。
达力部死了不少人,商队为此给了达力部不少的货物。货物虽然不能让死者复活,但却能让活着的人更容易活下去,也更能富足一些。
草原上的牧民看过了太多的生生死死,一颗心较之宋人,不知要坚韧出多少倍去。
商队走了,牧民们依旧远远看着。不仅是看商队,还在不停看着地上的影子。他们不怕死,但却害怕被魔鬼收走灵魂的传说,好在影子还在。
天赐军所有的商队都是保持着联系的,天赐军的探马不断往来于各商队之间,骑兵更是一波又一波奔驰在草原上,他们在寻找杨再兴。
杨再兴虽然不像杨一那样爱迷路,但在空旷的草原上想找到自家人同样不容易。但若是想回商队,只要停下来燃起一堆火,很快就会有探马找过来了。白天的篝火会升起显眼的烟柱,隔着老远老远就能看到。
田十一的商队走的很慢,直到第三天终于收到探马的回报,兔崽子杨再兴没死、没受伤,但是不肯回来。
妞道姑提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随即却又狂怒起来,立即向十一哥提出要去找相公说理。
十一哥非常恼火,据探马回报,杨再兴跟随那队马贼一直杀进了马贼的老巢,把个马贼老巢搅了个天翻地覆,最后还救了个女子出来。如今的杨再兴正在护送那女子回家,据说是在塔塔部。
杀马贼都能弄出个草原牧女来,田十一觉得这有点上梁不正下梁歪,谁让自己在这方面也不是个好东西呢。
妞道姑肯定不能让她走,草原上的危险很多,就算有骑兵护卫也不行,只有十一哥身边才是最安全的地方。至于那个熊孩子,随他去吧,难道他还敢留在塔塔部被招了亲不成?
商队一路来到窝鲁朵城,杨再兴却依旧没有回来。期间也经由探马传了几次消息给十一哥,说是还有事情没处理好,办好了立即就回来向十一哥请罪。
妞道姑超级不高兴,十一哥非常生气。这熊孩子越来越无组织无纪律了,回来必须得关禁闭。
在草原人眼中,窝鲁朵城自是非常繁华的,不仅有城,而且还有城墙,更有许许多多的酒肆商铺。
在田十一等人看来,窝鲁朵城当然是很差劲的。城墙矮得还没蔡京家的院墙高,到处是牛羊马匹甚至人的粪便。到处是垃圾,味道难闻,房子歪歪扭扭,城市连个规划都没有。
第七百九十章 要相信科学
除了足够大之外,窝鲁朵城完全愧对了“城”这个字。
阻卜大王并不是草原的土官,而是辽皇册封的辽官,一般由某个部落的首领担任,统领着阻卜大王府左近的所有部落。
上任阻卜大王屯秃古斯本是达密里部的可汗,只可惜他被方小六夺走的不仅仅是阻卜大王的位置,同时也被达密里部所驱逐。
按理说,方小六一个外来人,是不可能从屯秃古斯手中抢走阻卜大王之位的,何况阻卜大王向来是辽皇册封的,抢了也没用。可此时的阻卜大王府却人人知道,阻卜大王是个女孩子,名字叫做萨日朗。
驱逐了可汗屯秃古斯的达密里部也很奇怪,因为新的可汗很神秘,没人知道叫什么名字,只知道是个年龄有些大的老头子。
屯秃古斯是帮天赐军打仗时战死的,十一哥很想找到他的家人将抚恤金发下去。但北行司潜伏在窝鲁朵城的探子却回报说,屯秃古斯在离开阻卜大王府时就已经没有了家人,这是草原的规矩。
每个世界都有自己的规矩,这就是草原的规矩。屯秃古斯败了,他的牛羊和牧场便成了胜利者的战利品,他的妻女便是胜利者的奖励,他的勇士和子嗣要么成为胜利者的战士,要么成为奴隶,别无二选。
这不仅仅是草原的残酷,弱肉强食永久是人类的不二法则。失败者,只能成为胜利者脚下的尘土,要么借着风势发出最后的憎恨,但也只能迷人眼而已。要么,便只能被踩入尘埃之中,了无痕迹。
抚恤金是发不成了,田十一只好带着自家的商队做起了生意。从大同府讹来的货物,还有辽皇耶律延禧送到皮被河的货物,此时还有很多很多,多到可以在窝鲁朵城搞一次通货膨胀,所以得慢慢交易,不然受损失最大的一定是自己。
物以稀为贵,一下子出现的多了,便成了大白菜,也就没谁会稀罕了。
田十一用些盐巴和布匹,很随意就在窝鲁朵城里换了个不小的商铺。有了铺面就可以和远来的部落谈大宗的交易了,不至于让自己的货物都烂在窝鲁朵城之中。
阻卜大王府坐落在窝鲁朵城东南,占了数十亩的土地,是窝鲁朵城最大的豪宅。实际上草原很少有房子这种东西,豪宅就更少了,毕竟连各部落的可汗,也都是常年住在帐篷之中的。
不古纳歹鬼力赤看起来已经很老了,满脸的皱纹像刀削斧砍一般,苍白的头发向下垂着,像它的主人一样无力。
“丫头,你真的能把几十年前的箭头从我身体里取出来?”不古纳歹鬼力赤满脸担忧地问道。
方小六看了一眼煮在开水中的小刀和麻布,并没有回答鬼力赤的话,而是偏头向方七佛问道:“绑结实了?”
方七佛点头,鬼力赤连忙又问道:“你……你不会是想借机弄死我吧?”
小六略带气恼的对鬼力赤说道:“一个医生在做手术前,必须保持平静的心态。你若是再打搅我,就可不敢保证你不会死。”
鬼力赤连忙闭嘴,小六却带上了用沸水煮过的麻布口罩和麻布手套,将一双手举到面前说道:“不要怕,小六,你一定能挺过去的。”
鬼力赤看了看方小六连忙叫道:“我叫鬼力赤呀,不古纳歹鬼力赤。”
“不要插嘴,我在和自己说话。”小六怒斥道。
“你……呜呜呜……”
不古纳歹鬼力赤本还想再问问方小六是不是没把握,却已经被方七佛堵了嘴巴。
小六深吸了口气,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对自己说道:“我是医生,不是郎中,我要相信科学,相信田无赖,封建迷信信不得。”
方小六拿起小刀子,又用力点了点头,说道:“富强、民主、文明、和谐。”
随即转头对方七佛说道:“可以了,打晕他吧!”
鬼力赤满脸惊恐,方七佛一脸担忧,王寅连忙自下而上打了一拳,代替方七佛完成了未完成的工作。
就这样,草原上史无前例的第一次手术,由从来没给人做过手术的方小六完成了。
……
窝鲁朵城新开了一家南院商铺,掌柜是一个年轻的契丹汉人。店里的伙计却是一群蒙了脸的家伙,据说是西域那边来的,不仅不让人看脸,连蒙兀话都不会说,也听不懂。
阻卜大王府派人来南院商铺,买走了好几匹麻布,还问这麻布能不能用水煮。
日子过得平淡又乏味,田十一并没有贸然去接近阻卜大王府,而是悄悄打探着阻卜大王府和萨日朗的消息。还有达密里部那位很神秘的新可汗,也引起了田十一的兴趣。
只可惜那位神秘的可汗并不在达密里部之中,据说是在窝鲁朵城养伤,却又没人知道在城内什么地方。
不古纳歹鬼力赤的伤口每日都被冰块冰镇着,感觉都快冻伤了。
他看着正给自己的伤口换麻布的方小六,倍感奇怪。这个南面来的小丫头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天文地理均有涉猎,还会这种叫做手术的东西,把几十年前断在体内的箭头都给取了出来,还用针和线缝合伤口,简直是闻所未闻之事。
对了对了,这丫头的厨艺更是神奇得了不得。她做出来的饭菜那叫一个色香味俱全,要不是外面刮着风雪,估计几里之外都能闻到那醉人的香味。
鬼力赤甚至觉得,自己前半辈子都白活了。过去每天吃的都是什么东西啊,就算拿去喂牲口,牲口都会嫌弃难吃的。
就是有一点不好,这丫头不管穿什么袍子,都要在袍子上缝两个大大的口袋,看起来怪难看的。
见本名方小六化名萨日朗的丫头为自己换了麻布,鬼力赤奇怪问道:“丫头,你是怎么学会这么多本事的?难道你的老师是草原之神吗?”
方小六一边洗手一边说道:“单身狗无所不能。”
鬼力赤奇怪了一下子,大狼狗到是知道的,但却不知道单身狗是什么狗。
第七百九十一章 帽子与帽子
“发炎了。”方小六平淡说道。
歪了歪脑袋,鬼力赤不知道是什么意思。方小六继续解释道:“感染了。”
见鬼力赤还是一脸懵懂的样子,方小六叹了口气,无奈说道:“就是你的伤口里面,生出了无数眼睛看不到的小虫子。它们在繁殖,在扩大族群,在把你伤口的血肉当牧草。”
“那,把牧草烧掉,那些小虫子是不是就死了?”鬼力赤问道。
方小六吃惊地看了老家伙一眼,没想到这鬼力赤竟然有这种见地。只不过,这方法能行吗,田无赖没说过呀!
见方小六双眼迷茫,鬼力赤知道这丫头也是不知该怎么办。好在小六告诉他说,只要他的身体足够健壮,抵抗力足够强,命足够大,那就死不了。
“哈哈”笑了两声,不古纳歹鬼力赤说道:“在这片辽阔的草原上,我不古纳歹鬼力赤汗王的命是最大的。梅里急部那几个卑鄙无耻的亲爱兄弟,他们追杀了二十几年,对我展开过上百次的围杀,我不还是活得好好的?”
方小六摇头,不想听这个自大的老家伙吹牛,同时心里面有些担忧。
这老家伙看似身体硬朗,可毕竟年过五十了,自己在他的肚子里留了一块麻布,也不知道他能挺多久。要是在计划完成之前他就死翘翘了,那可真是前功尽弃了啊。那计划太难、太麻烦,看来冰块还应该多用一些,得让他多活一段时日才行啊。
就在方小六烦恼鬼力赤死期的时候,田十一正戴了顶貂皮的帽子,穿着一件雪狐狸的皮袍,坐在南院商铺中算账。
不是找仍旧没有回来的杨再兴算账,可是用竖式计算的方法算账。
用这法子也是因为没有法子,堂堂天赐盟主、西楼大家、西楼酒楼大掌柜,竟然不会用算盘,说出去谁信。可算盘和数学一个样,不会就是不会,啥办法也没有。
南院商铺每日海量的货物吞吐量是很惊人的,想用竖式计算清楚,实在不是一件容易的工作,就算有新式记账法也不行。
这时一个贼头贼脑戴了顶尖帽子的家伙,走进了商铺。
这种帽子很少在草原人头上见到,只有西夏人才喜欢这种难看的东西。但田十一却看得出来,这家伙绝对不是西夏人。
不是西夏人却戴着西夏人的帽子,那么很可能,这个贼头贼脑的家伙是西夏人的走狗,甚至是西夏人的代言人,或者是代言人的代言人,也可能是代言人的代言人的走狗。
“恭喜发财。”尖帽子进来就对着田十一作了个揖,用流利的宋话说道。
田十一不禁奇怪地抬起头来,恭喜发财是吉祥话,可却是舟山才有的吉祥话。田十一立即断定,自己之前的推断是错误的,尖帽子应该和方小六有些关联才对。
尖帽子见田十一抬头望他,连忙上前一步,十一哥立即嗅到一股呛人的膻味。
这个时代的人都不爱洗澡,这是田十一最无法忍受的一点了。整天吃些羊身上的东西,再加上一年都洗不上一次澡,没有味道才是怪事。
“客人有何指教?”田十一问道。
哈哈笑了两声,尖帽子也没做自我介绍,却比比划划开始了长篇大论。
“有句话掌柜可曾听过?在你困难的时候,能拿出一贯钱的是朋友,能拿出五贯钱的是兄弟,能拿出十贯钱的是亲戚,能拿出一生积蓄的是父母,但能拿出百贯甚至千贯钱的,只有我们。”
要不是脚抬不了太高,田十一差一点就一脚踹到尖帽子脸上去了。后世最感人的高利贷广告,自己竟然在阻卜大王府的窝鲁朵城听到了,一切就像做梦一样。
啥都不用问了,尖帽子就是方小六的小狗腿子,半点例外都不带有的。只是,他为啥要戴个西夏人的尖帽子啊,是为了栽赃给西夏人吗?
一见尖帽子不错眼珠地盯着自己等下文,田十一立即洋溢起满脸的假笑回道:“感谢这位兄台的八辈祖先,本商铺一切还好。要不,兄台去隔壁的兵器铺子转转?”
听了这话,尖帽子的脸立即冷了下来。感谢八辈祖先这话没听过,小姑奶奶也没给讲过,想来也不是什么好话。至于隔壁的兵器铺子,那是耶覩刮部少可汗上都驴经营的,他哪有胆量去放高利贷。就算有胆量把钱放给人家,那也得有本事再收回来才行啊。
耶覩刮部可是大部落,实力比达密里部还要强上三分,谁敢惹。
尖帽子的腰一瞬间便挺了起来,从头上摘了尖帽子,又从怀里掏了个狼皮帽子戴到头上,满脸傲慢地说道:“本官乃城主府的税官,既在窝鲁朵城开了商铺,为何没有交税?”
放高利贷的奸商秒变税吏,这华丽丽的变身就连田十一都不禁有些发愣。这窝鲁朵城的事儿还真是稀奇,不借高利贷就得交税,怕就怕借了高利贷也得交税吧,还真是吃人不吐骨头啊。
尖帽子竟然又从怀里掏了个算盘出来,噼里啪啦一顿扒拉,然后说南院商铺没有提前向城主府报备就开了高铺,再加上没有按时交税,连税金带罚金,共计一万九千八百六十六惯又三百八十七文。
这有零有整的,还真就像那么回事,只不过那算盘扒拉得还不如十一哥呢。有谁见过账房先生用手掌扒拉算盘的,这不是忽悠傻子呢吗。
虽然明知是糊弄人,但田十一却听得明白,尖帽子说的可不是大王府,而是城主府。来窝鲁朵城也好几天了,还真就没听说过窝鲁朵城有什么城主府,既然尖帽子这么说,这里面定然是有猫腻的。
听田十一说近两万贯铜钱实在太多,愿意用大车亲自解送到城主府去,尖帽子也呆了一下。这年轻的汉人掌柜就这样打算交钱了?他不是应该先哭穷,再上供给本税吏,最后再讨价还价嘛,他怎么就打算交钱了呢?钱交了城主大人自然高兴,可是自己毛都赚不到啊,这不是白忙活了吗。
第七百九十二章 只要能让我满意
尖帽子连忙又放低姿态,说是开个商铺也不容易,近两万贯钱怕是要好几年才能赚回来,而且每年的税金都不下万贯,也不是小数目,若真的有困难,也是可以提出来的。
让尖帽子没想到外加气吐血的是,年轻掌柜义正言辞,说是规矩不可破。若是因为他一家商铺破了规矩,其他的商铺必然有样学样,到时税金凋零税法崩坏,又让城主大人如何自处?所以,年轻掌柜坚持要缴齐近两万贯的税金和罚金,并向尖帽子打听,去城主府应该怎么走。
尖帽子觉得自己都快疯了,这世上还有这种人吗。这是钱多了没处花还是真傻呀,这么做买卖,就算给他座金山也会败光吧。
迷茫加蒙圈,尖帽子告诉年轻掌柜,说是没有城主府,城主大人就住在大王府内,去大王府求见不古纳歹鬼力赤大人就可以了。
尖帽子挠着狼皮帽子,带着满脑子问号出了南院商铺,一边走一边回头看。那年轻的掌柜依旧站在商铺门外向他挥手,就好像为多年的好友送行一样。
尖帽子彻底蒙圈了,自己真的不是在做梦吗,两万贯啊,他真就打算交出钱来?
田十一热情洋溢送走了尖帽子,回到商铺中,就让孙友爱去将事先准备好的那些东西取来。终于都可以派上用场了,想想心里还有些小兴奋呢。
窝鲁朵城以前从没有过城主,都是阻卜大王直接管着的。如今突然冒了个城主出来,田十一觉得这个不古纳歹鬼力赤一定有问题,萨日朗很有可能只是摆在明面上的一个傀儡,真正的权利,都是掌握在不古纳歹鬼力赤手中的。
北行司的人已经偷偷跟在尖帽子身后了,相信一定会找到方小六的藏身地点。
既然阻卜大王府里住着的是城主,那么小六就不会住在大王府中。以田十一对方小六的了解,那丫头鬼精鬼灵的,一定不会将自己置于别人的掌控之下。
若跟着尖帽子找不到方小六,那今晚怕是就要调兵突袭窝鲁朵城了。因为那就说明小六失去了自由,需要天赐军去拯救,只不过那种可能性很小。
带着蒙了面的伙计,田十一骑着马向阻卜大王府而去。今天他就要去会会这位不古纳歹鬼力赤,看其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物。
更主要的是,一定要确认方小六是不是安全,又是否被对方所胁迫。
来阻卜大王府就是为了方小六,自然不能本末倒置。田十一打算这一次一定要将方小六带回去,哪怕是用绑的。
一颗银豆子很轻松收卖了大王府的守卫,南院商铺掌柜,亲自上门来交两万贯钱的罚金,这个奇葩消息立即送进了鬼力赤的耳中。
鬼力赤此时疼得不轻,一个商铺掌柜自是不想也不值得他见的,但听说两万贯的罚金却又犹豫起来。
罚金这事不知道,许是手底下哪个兔崽子讹人讹刺棱了。不过两万贯可不是小数目,几乎能武装起数千的勇士,自然不能轻易放弃。
进了大王府田十一才发现,这里是一个式样独特的宫殿,既不像大宋的宫殿那样精致,又没有契丹宫殿的奢华与豪放,同时也不像西方的任何一种风格,到真是大开了眼界。
大王府的大殿顶棚绘着奇怪的图案,也不知用的是什么颜料,图案中似有异光流出,很有几分教堂的怪异感觉。
大殿中很安静,并不像宋国那样歌姬舞姬成群,也不像契丹那种装模作样的武士成堆,只是在最高处的宝座里面躺了个老头,旁边是个同样年老的侍卫兼仆役侍候着。
别管是王公贵族还是部落可汗,天底下所有的贵族都是一个模样,金银珠宝绫罗绸缎就是他们的最爱。
鬼力赤看了看不卑不亢走进来的汉人青年,沉着声音问道:“你打算用什么宝物抵两万贯罚金?”
这话问得干净利落,即不问为何而罚,也不问身世背景,直接点名了要钱。
田十一摇了摇头,说道:“两万贯太少,你若付得起足够的代价,我可以让你当一个名正言顺的阻卜大王。”
鬼力赤的眼睛当即立了起来,瞪着田十一问道:“你是谁?”
从怀里掏了份圣旨出来,田十一用右手将圣旨举起,说道:“只要你能让我满意,这份辽皇册封阻卜大王的圣旨,就可以填上你的名字。”
圣旨上随意填名字这种事太新奇,但鬼力赤的注意力却并不在这里,而是嗤笑着说道:“原来是契丹来的走狗,契丹如今连金国的大军都应付不过来,还有时间在意这种偏僻的地方吗?”
田十一听了这话,将圣旨交到左手,右手又从怀里掏了份圣旨出来,举起圣旨说道:“只要你能让我满意,这份金国皇帝册封阻卜大王的圣旨,就可以填上你的名字。”
不古纳歹鬼力赤心中一惊,下意识就想坐起来,结果却拉动了伤口,疼得他连连皱眉,再次半躺在大王的王座上,瞪着田十一怒道:“你到底是谁?”
十一哥见金皇的圣旨似乎仍旧无用,同样交到左手,右手又掏了圣旨举起道:“只要你能让我满意,这份宋国皇帝册封阻卜大王的圣旨,就可以填上你的名字。”
这次鬼力赤彻底惊呆了,什么人能有三个皇帝的圣旨啊,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这该是个骗子吧。
见鬼力赤目瞪口呆,田十一再次交到左手,右手又掏了份圣旨举起道:“只要你能让我满意,这份西夏皇帝册封阻卜大王的圣旨,就可以填上你的名字。”
“你……”
鬼力赤说了个“你”字,在老仆的帮助下,吃力地坐了起来,两只眼睛冒火一样瞪着田十一再次问道:“你到底是什么人?”
田十一将圣旨全部交到左手,沉着脸装出满脸傲气说道:“本官四国钦差,只要你能让我满意,这四份册封阻卜大王的圣旨,都可以填上你的名字。”
第七百九十三章 徐徐图之
不古纳歹鬼力赤很想吐一口血,这世上怎么可能有这种事情。四国钦差,怎么可能,这肯定是个骗子。
都说人老奸马老滑,眼见着鬼力赤这老东西还没有暴走,田十一却又从怀里扯了块小羊皮出来,在手里挥舞着说道:“这是屯秃古斯禅让阻卜大王位的文书,只要你能让我满意,这文书上也可以填上你的名字。”
鬼力赤觉得自己已经完全确定了,这就是个白痴加疯子,自己竟然让个白痴疯子戏耍了半天。
眼见鬼力赤就想要命人动武了,田十一却摆手说道:“别急,再给你看件宝贝。”
声音刚落,王进就抱了个半人高的玻璃品走进大殿。
鬼力赤一见那玻璃品,呼吸立即急促起来,眼睛瞪得比灯泡还大还圆。
随着天赐盟不断加大玻璃的倾销力度,草原上也开始流行起玻璃器皿来。鬼力赤最喜欢的酒杯,就是一樽杂质很多的玻璃杯,玻璃这东西他又如何会不认得。
王进抱进来的是一只玻璃狼,昂首挺胸的玻璃狼两只眼睛呈金黄色。头上的狼毛栩栩如生,同样的黄金颜色,整只狼看起来王者气概十足,犹如君临天下一般。
这时田十一又从怀里掏了份圣旨出来,说道:“只要你有足够的钱买下这只金狼王,这份册封草原金狼王的圣旨,就可以填上你的名字。”
鬼力赤真的要吐血了,他非常想要问一句,这份圣旨又是哪个皇帝写的啊。
刚刚鬼力赤还以为田十一是个白痴加疯子,但此时却不会这么想了。
这只玻璃金狼王绝对是极品啊,说是价值连城都有些贬低这宝贝了,而且还不能是窝鲁朵城这种破城。谁家的白痴疯子会有这种宝贝呀,能带着这种级数宝贝出现在自己面前的人,身份地位一定会高到让人无法想象的地步。
鬼力赤如今最想知道的是,这年轻人的真正身份,以及来这里的目的。
深吸了口气,鬼力赤刀削斧砍一般的褶子脸上,用力堆出一脸的笑容,学着汉人的样子抱了抱拳问道:“不知这位公子高姓大名?”
田十一依旧面无表情,说道:“我是四国钦差,只要你有足够的钱买下这只金狼王,这份册封草原金狼王的圣旨,就可以填上你的名字。”
不古纳歹鬼力赤觉得自己的血已经到嗓子眼儿了,再用一点儿劲就能真的吐出来。这小子到底是什么人啊,该不会真的是白痴吧。
有道是财帛动人心,何况是一樽金狼王。鬼力赤心心念念的可不是一个区区阻卜大王的位置,也不是本就属于他的梅里急汗王之位。他真正想要的,就是草原金狼王的位置,那是他的毕生梦想啊。
杀人夺定的念头在鬼力赤脑海中一闪即逝,这汉家少年太神秘,行事太过怪异,完全无法揣测其来历和目的,还是要小心一些的好。在草原上流浪一辈子了,吃过的亏比盐都多,鬼力赤早已不是有刀无脑的愣小子。
再次堆起笑脸拱手抱拳,鬼力赤说道:“老朽旧伤发作不便起身,不知这位大人有何难办之事,鬼力赤愿效犬马之劳。”
见鬼力赤终于服了软,田十一装出思索的样子说道:“我好像还欠了两万贯的罚金。”
鬼力赤突然用力地咳嗽起来,那是被胸膛里逆行的气流呛到了。伤口被拉扯得一阵疼痛,鬼力赤整个脑瓜子都在嗡嗡乱响。
这小子真的不是白痴吗?一定是,肯定是,正常人能干出这种事情来吗?他特么到底是谁呀?
老仆人不停帮鬼力赤捋顺着后背,鬼力赤的咳嗽总算平复下来。一抬头,发现左手抓了厚厚一摞圣旨的年轻人,此时正满脸好奇地望着自己。鬼力赤一口气没倒过来,再度咳嗽起来,伤口钻心的疼啊!
好不容易不再咳了,鬼力赤用手掌按着伤口,连哭的心都有了。这小子到底是谁呀,该不会是上天派来惩罚自己的吧。
鬼力赤一边眼热地看着玻璃金狼王,一边小心地喘息着,想要尽快平复心境。眼前之人看似年轻,做事却完全不按常理出牌,绝对是人精中的人精。从眼下的情形看,自己无论用文用武,都可能落入对方的圈套之中,一定要沉住气,不能急,徐徐图之。
装出草原汉子爽朗的模样,鬼力赤哈哈笑了两声,笑声立即低沉下去。真特娘疼啊,好像又流血了。
又喘息了好一会儿,一抬头,抓了一摞子圣旨的青年果然在好奇地看着自己。还好这次有心理准备,没有再咳,也没有拉扯到伤口。
鬼力赤强忍着伤口的疼痛,说是贵人远来是客,想要摆酒款待。
喝酒好啊,田十一想都没想就点头答应下来,大大方方走到大殿一侧的低矮桌案之后,盘膝坐在了厚实的毛毯上。
王进抱着玻璃金狼王跟在十一哥的身后,猛地装作失手的样子,玻璃金狼王在鬼力赤的惊叫声中坠向地面。
王教头用脚尖轻轻一点玻璃金狼王的底座,金狼王倒飞而起,又被王进紧紧抱在怀中。
鬼力赤一声惊叫再度拉扯到伤口,血已经从麻布里渗出来了,是真疼啊!
强忍着疼痛,鬼力赤知道,那身手高强的护卫是在警告自己,别玩花样,要不然就永远别想得到玻璃金狼王了。
招待贵宾自然不能草草行事,想要吃上草原上最高贵的食物当然需要等。而鬼力赤正是需要等待的时间,他想要利用一生积累的识人之术,从一言一行之间,推测出眼前少年的大概身份。
一手捂着不断渗血的伤口,一边还要陪着笑说话,鬼力赤很是艰辛。
十一哥也没让鬼力赤的努力白费,侃侃而谈间透露出许许多多的消息。田十一从海上诸国讲到倭国高丽,又大大讲述了一番宋辽西夏的风土人情,然后便是吐蕃回鹘黑汗波斯,几乎将半个地球都叙说了一遍。
第七百九十四章 又是同样的结论
鬼力赤越听越心惊,这青年怕是还不到二十岁,不可能走过那么多地方。他对如许多的国度了解到如此深刻的地步,那便只有一种可能了,他出生在一个极其强大的家族之中。是他家族经营的生意也好,涉及的利益也罢,有许许多多的族人会去各国各地,并将这些风土人情带回到家族之中,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的解释。
又看了一眼始终抱着玻璃金狼王的王进,鬼力赤又是一阵心惊。他这一生见过了太多的勇士,但与这名抱着金狼王的护卫比较起来,相差得都太远太远。
一个护卫都是这等了不得的高手,这青年的家世出身,又要可怕到何种地步。
到此刻,鬼力赤已经彻底放弃抢夺玻璃金狼王的想法了。出身如此可怕之人是万万不可招惹的,万一把这小子搞死了,怕是他背后的家族会掀起一场狂风巨浪,甚至会给整个草原带来一场腥风血雨。
不能招惹那便只能讨好了,鬼力赤捂着伤口忍着疼,迎合着田十一攀谈起来。他讲了自己最喜欢汉人的茶叶,还喜欢汉人的文化,而且爱读汉人的历史,学习汉人的兵法,最喜欢的汉人皇帝是秦始皇。
老仆趴在鬼力赤耳边低声禀报,鬼力赤面露喜色,抬手击掌三声。
听到击掌声,立即有四名精悍的草原勇士抬了一个硕大的漆盘进来,漆盘上是一只披红挂彩的全羊,焦黄泛油,也不知炙烤了多久才会呈现出这种颜色来。
四名精悍的勇士单膝跪地抚胸施礼,随即弯着腰退了出去。
鬼力赤身上有伤无法起身,他身后的老仆便来到漆盘旁边,抽出一柄纯银制的小号弯刀,在焦黄的烤羊上面割了肩胖骨挑在刀尖上,羊肉的浓香立时布满整个大殿。
鬼力赤连忙说道:“这是两岁的羯羊,皮脆肉鲜最是可口。”
说是可口,老仆却没将羊肉呈送到贵客的面前,而是拿了小号的漆盘,放了一只银碗一只银瓶,随即轻轻一划便切开了羊腹,将烤羊肚子里的汤汁盛在银碗中,但却只有半碗。
老仆的动作看起来不紧不慢却分外娴熟,又从银瓶中倒了半碗清水到银碗中调和,这才端了小号的漆盘来到贵客的面前,单膝跪地,将漆盘举过头顶。
鬼力赤突然唱起歌来,那歌声苍凉悠远,满是空旷草原的无垠味道。
田十一虽然知道这东西嘌呤高的吓人,还是端起银碗喝了一口,一时间鼻中口中都是浓浓的肉香味,果然是最美的肥羊,还不带羊肉的膻味。
没有膻味并不是烤羊的手段有多高明,完全是因为这是一只羯羊,也就是去了势的羊,和童贯以及梁师成是一个品种的。
慢慢喝完了银碗中的羊汤,老仆又将切好的羊肉送到田十一面前,十一哥却觉得,自己已经被一碗羊汤给腻住了。
没有葱姜蒜佐味,又没有绿叶菜解腻,对于从小吃杂食长大的十一哥,还真就是挺难下咽的。而且,鬼力赤的歌声虽然带了些意境,就是声音太难听了,若是换成方小六来唱才能叫做好听。
田十一来阻卜大王府当然不是来吃羊肉的,喝了碗汤也就饱了,剩下的全羊准备留给鬼力赤进补。
那老头的皮袍子都开始往下滴血了,十一哥觉得自己要是再不走,鬼力赤怕是活不过这顿饭吃完。
王进放下玻璃金狼王,田十一抱拳与鬼力赤告辞,起身就要离开。
鬼力赤这回更懵了,看这意思金狼王就算送给自己了。早知道只需要一只烤羯羊就能换到玻璃金狼王,自己之前纠结那么长时间干什么?不对,不是整只烤羯羊,只是一碗羊汤而已。
没等鬼力赤出声询问,田十一却又回身说道:“金狼王价值百万贯,去掉两万贯罚金,你还欠我九十八万贯。”
说完这话田十一便带着王进走了,没说让写欠条,也没说让鬼力赤啥时候还钱。
鬼力赤看了看金狼王,又看了看烤全羊,心中终于确定了一件事。这青年不是白痴,更不是疯子,而是有病。
“这到底是个什么人啊?”鬼力赤的心中在哀嚎着。
老仆将玻璃金狼王抱到鬼力赤面前,鬼力赤不顾滴血的伤口,一把将玻璃金狼王抱在怀里。
在他看来,这是上苍送给他的礼物,也意味着他将会成为整个草原的王,整个草原真正至高无上的金狼王。
田十一今天来阻卜大王府,主要目的就是为了送出玻璃金狠王的。在听尖帽子说大王府里住着一个城主那一刻,就已经决定了。
在看到不古纳歹鬼力赤那个老家伙那一刻,田十一更加坚定了自己的想法,因为这老家伙和小眼睛陈东属同一种货色,器小而志骄。
只要鬼力赤不是个傻子,他就会主动去散播谣言,把玻璃金狼王塑造成一个图腾,一个标志,一个权利的象征,就像中原大地流传的玉玺一样。得玻璃金狼王者就是草原正统的王汗,以此来提高和巩固鬼力赤的地位,最终达到他一统草原的伟大妄想。
这一切,也正是田十一的目的。
鬼力赤不是铁木真,他没有那么大的本事一统草原,更没有打下半个世界的能力和魄力。田十一所要的,无非是草原的战乱。
只要草原乱战不止,就可以大大消耗草原的人口和实力,间接达到改变草原历史,改变铁木针人生轨迹的目的。
万一鬼力赤或是另有一人统一了草原怎么办?十一哥自然是有后续预案的。
真若有那样一个人出现,当其获得玻璃金狼王的时候,草原上立即就会出现另一只玻璃金狼王,而且比这一只更大,更有王者风范,更像正统,并且会落入那个人的对头手中。一只若是不够,十一哥还另外准备了八只。
一共十只金狼王的出现,相信一定会勾起草原上所有野心家的欲望和野心,也会最大限度打击草原最有实力者的威信。
第七百九十五章 气人只是一种风格
届时北行司自然会干些里挑外撅的勾当,怎么坑人怎么来,干的保准都是些损人不利己的事。
最终目的仍是只有一个,让草原永远的乱下去,永远。就算不能做到永远,也要乱到铁木针死掉之后。
有道是谋事在人成事在天,这些都是田十一的提前谋划而已。能不能成功不知道,反正到了那个时候,相信十一哥差不多也该老死了。身后之事谁都管不了,能提前做到这一步已经很不错了。
不古纳歹鬼力赤仍是像在梦中一样,这等宝贝竟如此轻易地落入自己的手中,看来自己果真是上天选中的天之骄子,有生之年定能成为整个草原的金狼王。
任老仆为自己包扎着伤口,鬼力赤又将整件事情回想一遍,对送给自己金狼王的青年仍是好奇不已。
都说收人钱财与人消灾,那是指好人。如果收钱的是那种不是好人的坏人那就麻烦了。因为他知道你有钱,不仅不帮你办事,还会想尽一切办法办了你,吞掉你所有的钱财。
鬼力赤就不是好人,他也很想办了刚刚离开的青年,并将其所拥有的一切占为己有,可是他不敢。
在烤羊的时候已经有人查探了田十一的底细,鬼力赤也已知道来人是南院商铺的掌柜。但傻子都知道,这只是个掩饰身份的身份。
鬼力赤心中最大的疑问是,这青年都底是什么人,又是为何而来。
就像田十一所猜测的那样,尖帽子是方小六的人,或是方小六在窝鲁朵城新招收的一名小狗腿子。
尖帽子之所以戴尖帽子,是应了萨日朗的要求,因为萨日朗的假身份是西夏逃难到草原来的汉人贵族。至于鬼力赤相不相信萨日朗是西夏汉人贵族并不要紧,重要的是窝鲁朵城里其他的人都信。
田十一对于方小六的了解是深刻的,化名萨日朗的方小六肯定是不会受制于人的,所以她从未在阻卜大王府中住过,而是在城中盘下了一间小小的铺面。
那铺面不是医馆,而是食肆,还是那种不卖酒的食肆,所以生意清冷的比冬天还冷。
虽然是食肆,但在小六的坚持下,却在门两侧挂了药房的对联,“但愿世上无疾苦,宁可架上药生尘。”
食肆挂了个药房的对联肯定是不伦不类的,偏偏却没有人指出来,因为这里的人虽然会说宋话的人不在少数,但能识宋字的却极少。而那些能识得宋字的宋人商队,是不会在冬天来草原的,他们只会在草原人最富裕的秋天来这里走商,不待入冬便会踏上南回的路程。
自从当初离开杭州之后,方小六的心情便一直说不上好还是不好。虽然脸上常常挂着笑容,但方七佛和王寅都听过田十一的一句话:
笑容只是一种表情,与快乐无关,就像气人只是一种风格,与人品无关。
每当想到田十一说过的那些匪夷所思的话,方小六总是会不自禁地笑出来。也许只有在那一刻,她的心情才是愉悦的。
想要方小六心情愉悦,除了回忆似乎便只有另外一件事了,买新衣服。
看来全天下的女人果然都是相通的,古往今来大多如此。只可惜小六比世上所有的女人都多了一个恶趣味,买到手的新衣服一定要缝上两个丑丑的大口袋。
今日小六买的是一套胡服,售卖者是来自于西域的胡商。
之所以会买这套衣服,是因为曾经听田十一形容过,说那是西方的异域风情。
抱了全新的衣服回了向来没有客人的食肆,方小六立即寻了针线出来,又在一堆布片中选了两块颜色相近的,准备继续给全新的胡服缝上两个大口袋。
无口袋不上身,这几乎已经成了方小六穿衣的铁律了。
一边缝着,方小六一边低声呢喃着:“田无赖啊田无赖,你在做什么呢?”
方七佛和王寅对于小六的这种恶习早已经熟视无睹了,两人对田十一说过的话深以为然,只要这丫头高兴,缝麻袋都行,何况是两个布口袋。
就在这时,向来无客的食肆,却来了个麻杆一样的草原汉子。
说是汉子实在太勉强了,人家的草原汉子都是五大三粗的,也不知这位到底是小时候缺奶水,还是长大了缺肉。细胳膊细腿小细腰,偏偏个子又很高,怎么看都像一阵风就能吹走的麻杆一样。
按理说有客人进了食肆理应热情招待的,但方小六、方七佛、王寅三人都抬头瞥了细麻杆一眼,随即便各忙各的,都当细麻杆是透明人一样。
细麻杆胳膊上搭了件火狐狸皮的皮袍子,样式精致娇小,一看就是为身材苗条的女子准备的。
看了三人一眼,细麻杆对于三人的慢待似乎全不在意,没有二两肉的脸上呲出了两排大牙,笑得鬼哭一样。
“小六,这是我让部落里手艺最好的牧女给你缝制的皮袍子,皮子是我深入大碍山七天七夜猎来的火狐……”
“铎”的一声,方小六挂在腰上的银制小弯刀,却已经贴着细麻杆的脸飞了过去,钉在柱子上兀自颤动着嗡嗡作响。
细麻杆知道小六这名字,完全是在无意间听方七佛叫过的,没想到今日又叫了一次,却差点见了阎王。
细麻杆吓得鬓角流汗,方小六却冷着一张脸说道:“上都驴,我说过了,不许叫我小六,要是再敢乱叫,别怪我的刀子不认人。”
方小六的话声刚落,一个戴了顶貂皮帽子,身上穿件雪狐狸皮袍子商贾模样的人走进了食肆,望着方小六惊喜叫道:“小六!”
此时刚低了头准备继续缝口袋的方小六听到这声音,一针便刺在了虎口上,殷红的血珠冒了出来。
方小六来不及呼疼,更来不及止血,连忙抬头望去,却见连梦里都不肯放过自己的那个人,活生生地站在自己面前,正笑吟吟地望着自己。
上都驴正兀自羞恼于方小六的小弯刀和不留情面,一听又有人叫小六,心中立即乐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