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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凡尘丹阳     阴影之外txt下载     阴影之外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1291章 Indigo靛蓝

    除了善与恶、罪与罚、人类与异族之外,我们难以得悉布姆在其他事物上的想法。既可以说他想得太多,也可以说他心无杂念。也因为这份单纯,才使他以一个喜欢冷眼旁观的人类魔法师身份,执拗着所谓的善良,继而一路前行

    与其说他厌恶那些趾高气昂的贵族和上位者,到不说他讨厌的是那类漠视生命之流。在他的价值观里,每个人都曾经有过天真的童年,都曾是个无知懵懂的婴孩,所以即便犯罪者,也绝不是天生的暴徒。

    偷盗是难抵饥饿感,是为了给家人快速积攒魔法药剂的钱,是妻子被无辜侮辱后的怒火发泄,亦或是故意克扣酬金的商铺老板的报应。世人将之视为罪恶,可从某些方面去看,却似乎又有着些许道理。

    布姆曾经身为王城孤儿,自然也是个资深犯罪者。或许许多人会说:那你为什么不去找个正经工作,哪怕是出卖体力,也总要好过敢些偷鸡摸狗的事情。

    首先,布姆也曾经试着在某间肉铺工作,但除了两个月没日没夜的宰杀猪猡兽外,他没收获哪怕一枚铜币。老板美其名曰,前两个月的佣金只能待离去时再补付,可却令布姆嗅到了一丝欺骗的味道。

    那是一个乌云压顶的夜,全身散发着油腻气息的布姆撬开了老板的钱箱,而后带着五枚金币离去。

    那是隔天中午,布姆闻到了浓烈的泥土芬芳,听见了路人的嘲笑与谩骂,最终被关进了黑牢,整整两个星期。

    那是再之后的某天傍晚,布姆将钢刀抵住了某个胖商人的腰,正式加入了奥古王城犯罪者行列。

    然而布姆却始终坚持着自己的理念,他一边做着许多令世人唾弃的下做事情,一边却又将自己“弄回来”的大半金币塞进了修道院外的募捐箱里。

    如果最近一段时间“不太景气”,那布姆便会窝在小木板房中与饥饿感战斗,或者是翻找垃圾桶内的残羹冷炙,希望能收获些骨头或是蛆虫少一些的剩菜。

    如果最近一段时间“运气不错”,那布姆便会购买一些二手书籍。他喜欢书中描述的世界,喜欢其他地方的风土人情,更好奇异族大陆的样子。

    “或许外面的我已经死掉了吧,否则我又岂会始终被困在梦境里,可别说进阶大魔导师如此容易,那克莉丝汀就显得太不值钱了。”

    “可我现在却更担心格洛莉娅那个小丫头,如果还没死的话,那就一定要再忍耐些,你姐姐六花一定会重返寒鸦城的。”

    “但若是你死掉了,也要等待哥哥,至少那样你也不会觉得孤单。”

    布姆飘到了乱石海的东北角,那里是铁钩岛与蟹岛的领地,更是雪蟹唯一的出产地。布姆很想让格洛莉娅尝尝那种鲜美甘甜的滋味,估计哈斯塔那个小家伙也会喜欢,珀耳修斯则不好说。

    无论王城亦或者九大公国,甚至是帕瓦联邦,绝大多数人类都很排斥异族。他们不喜欢精灵那高傲的作派,不喜欢矮人族身上的酒臭气息,不喜欢兽人族的粗鄙性格,不喜欢地精族的趾高气昂,也不喜欢巨龙族的无比强势。

    他们总会找许多理由去诠释自己的价值观,总会引用星城学者,甚至是吟游诗人的断章取义来狡辩。他们从未觉得自己是错的,甚至从未思考过这个世界并非由人类独享,而是所有生灵所共同拥有的家园。

    从与六花最初的相遇,布姆就没有在族群方面排斥过小丫头。后来他又结识了混血精灵克莉丝汀,遗种珀耳修斯与哈斯塔,直到由纯粹生命之力孕育出来的“血魔”,格洛莉娅。

    只不过格洛莉娅却似乎与布姆截然相反,或者说小丫头根本就不属于这个世界,甚至比那些远古凶兽更加排斥规则。

    通过一段时间的相处,格洛莉娅也讲述出了自己在次元空间内的“暴行”。小丫头先是气愤六花的“无能”,将所有风干鱼籽糟蹋个干干净净,随

    后又奴役珀耳修斯,以“小王”自居。

    而更可气的是,她竟然伤害了克莉丝汀。若非那时候她尚未完全觉醒,估计对方定然没有活得重返现世的可能。

    格洛莉娅天生一副可爱小公主的模样,深红色齐肩卷发宛如夕阳般美丽,额头的血色花瓣魔纹代表着她与六花的血脉之情。然而布姆却更喜欢那双靛蓝色瞳孔,其相较于六花星瞳的深邃神秘,更来得令人着迷。

    然而这双靛蓝色瞳孔的主人,却似乎并不喜欢被人视作什么知书达理的女孩。相反,格洛莉娅活脱脱就是个小恶魔,她可以将向布姆发出嘶吼的猎豹斩掉四肢,也能霸占布姆的空闲时间,令六花气恼不已。

    她是最纯粹暴虐的代名词,那是种最深沉的性格彰显,是格洛莉娅与生俱来的品性,与初衷无关,与善恶无关,更不涉及任何一丁点的正以或邪恶。

    那就好似一条破壳而出的毒蛇,生命女神赐予其最致命的獠牙,若是不凭借此保护自己,才是一种愚蠢。

    摒除那些外在的附加之物,格洛莉娅远要比布姆更加来得“可怜”。因为布姆至少还曾被修道院收留过,至少现在身边还有六花与同伴。但格洛莉娅却是个彻头彻尾的“孤儿”,并且天生还要被姐姐六花血脉压制。

    强大永远都是相对而言的东西,正如大贵族总是喜欢在许多人面前摆出一副高高在上的模样,但他们相较于那些真正的上位者,却也不过是些可有可无的东西。

    格洛莉娅的确强大,甚至可以说强大到令人震惊的地步。单纯从天赋方面来看,小丫头远非克莉丝汀所能企及。

    但她这份强大的背后,却又隐藏了无数的迷茫与恐惧。格洛莉娅天生就不太愿意相信别人,因为在她眼中,与其同陌生人浪费时间相处,倒不如直接将其斩杀,彻底免除后患才是最佳选择。

    格洛莉娅奉行的处世标准并非勾心斗角,也非阿谀奉承,更不是什么奋发图强。小丫头就是如此直白:我天生如此,如果你弱小,就要被我驱使,如果你强大,也自然可以抹杀我的一切。

    那是种最纯粹的暴虐,虽然显得十分残忍,可从某种角度来说,却又是另一种“公平”。对于喜欢的人,她自然会展露出善意,反之,则会吸干对方的最后一滴血液。

    这种性格最直接的体现,便是格洛莉娅每天都护尝试在阳光下自由行走,可每天却又被阳光灼烧到不得不将身体缩进衣服里。

    “或许她的做法才是对的,但那却不能证明我就是错的。”

    “每个人都有自己需要坚持的东西,正如我现在处于梦境中,无论多么胡思乱想,待苏醒后却还是原来的那个自己。”.

    布姆望着脚下靛蓝色的海洋,仿佛瞧见了格洛莉娅的双眼。他很担心这个才诞生不久的小丫头,担心对方会因为那种偏执的性格而遭受苦难,甚至已经因此而彻底消逝。

第1292章 Justice正义

    布姆半透明的身体依旧漂浮在半空中,其背后那片黑色羽翼缓缓摆动,散下来星星点点的细碎光斑。

    然而这些光斑却并没有奔向海洋,而是宛如婴孩眷恋母亲那般在布姆身旁盘旋,直到耗尽最后一丝力气。

    布姆缓缓伸出手掌,随即打量起那弱小无助的亮点,一道身影凭空在脑海中浮现。布姆嘴角微微上扬,似乎想到了某个同伴。

    珀耳修斯,几十万年前曾被六花以生命之力拯救,随后便主动成为小丫头的仆从,定居在次元空间里。他本打算回报六花所做的一切,然而却莫名其妙随次元空间一同沉睡至今。

    因此,如果将六花看作那只手掌的话,珀耳修斯便是落入其上的黑色光斑。他虽然有些最笨,纵然目前实力尚显微不足道,但他却始终站在六花面前,用自己的躯体抵御着所有伤痛。

    布姆也曾私下与珀耳修斯独处,也曾问及对方身为精灵族王树的一部分,又为何会选择追随六花四处漂泊,而不落叶归根。

    这是布姆始终无法理解之事,因为在布姆眼中,他虽然并未真正拥有过“家”,但“家”的分量却是最重的。而六花便是他的唯一血亲,更是他最在乎的人。

    “俺虽然曾经是精灵王树的一部分,可王树却为了要保证主杆生长而抛弃了俺。俺很幸运能被六花主人拯救,要知道还有数以千万如俺这般的存在,只能静待消耗掉最后一丝生命之力而亡。”

    “俺现在进化成为了远古凶兽遗种,那也就是说,未来如果有机会的话,俺定要重返精灵大陆,亲手掰断那颗该死的王树!”

    “六花主人就是俺的一切,主人的敌人便是俺需要摧毁的目标,轰向主人的危险,便是俺需要抵御的危险。”

    “俺的家是次元空间,是主人身后的那片影子,而非什么精灵王树。”

    那次珀耳修斯如此说道,难得一口气吐出了许多的通用语。这对于一个沉默寡言之人来说,证明其真的很在意。

    布姆从未怀疑过珀耳修斯,因为对方的每一个眼神,每一个小动作,都无不透露出他对六花的百分百忠诚。

    或许世人会将之称之为“愚蠢”或者“盲从”,但这对于珀耳修斯来说却是最重要的事情,甚至远远超过他的性命。

    布姆笑着点了点头,那时候他并没有多做思考,心道:只要能保护六花就好,别的事情随便他去闹。

    随即布姆又问出了第二个问题,每个人对“正义”的标准都不同,或者说是有高有低。而布姆所谓的“正义”,不过评判某件事情对自己是否有利。可这种标准却完全不适用于珀耳修斯。

    “正义?对不起布姆大人,无论是远古凶兽,亦或者远古凶兽遗种,其实大多都没有所谓的“正义”可言。”

    “但偏要说的话,在俺心中六花主人即为“正义”,而一切与主人作对的家伙,自然是“邪恶”的代名词。”

    “布姆大人,其实在俺想来,生灵不过只有三类。其一为能共享资源的同伴,其二是味道不同的食物,最后则为必须要斩杀的危险。”

    珀耳修斯闻言一愣,随即说出了自己的正义概念,或者说是大多数远古凶兽极其遗种的是非标准。

    只不过珀耳修斯来得更加简单粗暴,因为在他眼中,六花即为正义,而与六花作对的家伙,则是邪恶。

    布姆闻言莞尔一笑,他打量着眼前的壮汉,心道这种价值观虽并非真理,但却再次印证了他对六花的忠心。

    并且布姆也始终觉得,整个世界本就毫无真理可言。相较于猪猡兽而言,所有尖牙利齿的存在都是“邪恶”;在普通人眼中,贵族与上位者即为“邪恶”;于各方势力而言,更强大的远古凶兽即为“邪恶”。◥..▃▂

    布姆觉得珀耳修斯远比自己执拗,只会单纯的保护六花,可也正是因为这

    种执拗,珀耳修斯才活得远比自己轻松。

    “我希望你们都时不时的受到不公的待遇,这样你们才能知道正义的价值与必要。”这是某位摩罗尼尔公国学者的警世之言,只不过到了今天,却被某些上位者用于桎梏思想演变的枷锁。

    最初的“正义”很单纯,不涉及任何利益,也没有所谓的“深层次定义”。善行便是正义,反之即为邪恶。可这个世界正在悄无声息的改变,从古魔法时代的那些如繁星的强者,到如今勾心斗角的权利游戏。

    但不变的是,那天平另一端的“砝码”却始终都为“利益”。只不过从前的人十分含蓄,总喜欢拐弯抹角去得偿所愿。而现在的人则来得更加直接,不过将自己想要的东西冠以“正义之名”,就可以堂而皇之的施以暴力。

    “不涉及个人利益的时候,谁都可以大公无私,正义凛然。可一旦涉及自己利益,还有几个人能做到无私奉献呢?”

    布姆觉得这句话说得很对,至少他认为奥古王城便是那副样子。那里虽然繁华喧闹,可布姆却觉得每时每刻都仿佛置身于黑雨夜中,每个人都在为金币奔波劳碌,无关高雅或卑贱。或许只有待回家关上门后,或许只有待瞧见家人们那吃着昂贵肉食的模样,才觉得一切都是值得的。

    我们这群人,苦没有真正苦过,爱没有用力爱过。每天受着信息大潮的冲击,三观未定又备受曲折。贫穷不再是正义,却又妄图不让金钱成为唯一的追求。

    过早看到了更大的世界,勤奋却又不过三天。热血透不过吟游诗人的午夜呢喃,回忆止于麦酒的香气。像一群没有根的孩子,在别人的经历与精神世界中吵闹。

    “或许珀耳修斯才是正确的吧,至少他远比我活得轻松自然。”

    “但六花那个蠢丫头还无法独自面对世界,而我既然有能力代劳,那就绝没停下来的道理。”

    布姆挥手让黑色光斑从指缝间滑落,好似珀耳修斯再次化身为石制雕塑,整个梦境被宁静填满。

    布姆不是傻子,自然知道如何生活才轻松。可他却始终不放心六花,不放心小丫头因为做错什么事情而烦恼,即便小丫头的实力如今堪比巅峰强者。

    或许这就是所谓的“长兄如父”,六花是布姆的心头肉,是魔法师最珍视的龙晶,是掌权者屁股底下的宝座。

    因此布姆宁愿自己始终背负骂名,始终被克莉丝汀误解,也恪守着他自己那套处世之道。甚至可以说,布姆在许多方面与珀耳修斯都极其相似,只因二者都太过宠溺六花,都不希望让小丫头受一点委屈。

第1293章 knot痉挛

    黑色光斑还在缓缓飘散,而作为主角的黑色单翼,则更像是冷眼旁观的看客。这可以说其锋芒尽隐,也可以称之为盲目自大。

    如果说珀耳修斯是凭空出现的同伴,那哈斯塔则为期待了许久的来客。从那只寄居于巨型岩石摇篮内的母虫契约兽,到被六花整天枕在头下的大肥虫子,再到如今的远古凶兽遗种。

    哈斯塔可以说是在众人瞩目下诞生的,并且因为天生有克莉丝汀与六花的庇佑,小家伙才得以快速融入这个世界。

    这方面哈斯塔远比他的好兄弟来得更加幸运,因为珀耳修斯天生便是六花的仆从,而之后又不得已为了格洛莉娅强行出头,适才给众人的第一印象极其不佳。

    虽说从某些方面来讲,珀耳修斯才是布姆心中更加可靠的同伴,但在适应性方面,哈斯塔却显得更加优秀。

    从其化为巨蛹的那天起,可以说便被同伴们守护。六花虽然嘴上说得轻松,可却也没再打扰。克莉丝汀更是不但倾注了所有精力,甚至险些精神崩溃,毫无大魔导师的威仪。

    那是一个月朗星稀的夜,那是万兽栖地近些年最混乱的一天,那是哈斯塔破蛹而出的时刻。

    六花将双手幻化成短刃,野兽威压冲天而起,令繁星都为之变色。克莉丝汀的黑袍;猎猎作响,毒瘴威压宛如一片紫云般弥散四周。布姆也祭出了黑木法杖,猩风威压虽说尚不稳定,可却也平添了一份暴躁的气息。珀耳修斯的重力威压乌芒流转,令皎月都不得不暂避锋芒。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最终伴随着一声好似虫鸣般的低吟,哈斯塔破蛹而出。相较于珀耳修斯的凭空出现,哈斯塔则仿佛那聚光灯下的萤火虫,在所有同伴的祝福中缓缓睁开了眼睛。

    “恭喜,今后你便是我们的同伴了。”布姆如是说道,随即收起黑木法杖,缓缓向后退了一步。

    在布姆眼中,对哈斯塔的所有记忆尚停留在其母虫契约兽的形态,更何况今天的主角绝非自己,因此只是说了句不咸不淡的场面话。

    “大肥虫子!今天人家可是难得这么卖力守护一个人呦!今后你要万倍奉还,否则我就揍死你!”

    六花的双手缓缓归于人形状态,随即趾高气昂的说道。只不过小丫头的美眸却早已弯成了一轮新月,因为相较于曾经的母虫契约兽,她更喜欢如此这次能与自己交流的远古凶兽遗种。

    “无论你变成什么样子,你都是我最珍视的亲人。”克莉丝汀最后一个开口,两行清泪夺眶而出。

    她那时候的精神状态十分糟糕,甚至可以说近乎于崩溃。因为相较于布姆与六花才不过几年的相处,克莉丝汀与哈斯塔已然相依为命了四百多年,那是绝对无法割舍的羁绊。

    然而珀耳修斯却突然暴起,一拳将才刚诞生不久的哈斯塔轰飞。只不过兄弟俩在目光交接之际,却都瞧见了“小王格洛莉娅”的警告,因此只好尽力配合演出,但这却让珀耳修斯险些被六花斩杀。看書喇

    灰色卷发,精致的脸庞,然而哈斯塔却因为强行幻化孕灵瓮,导致左眼退化成了十几万年前的模样。

    那是一条食指粗细的毒虫,那是哈斯塔灵魂的具象,那是本该深埋心底,可却因自己莽撞举动而暴露空气里的致命弱点。

    遥想数十万年前,哈斯塔可以说远比许多远古凶兽一种来得风光。身为魂蝶之主的他,栖息在某片幽静的密林中,那是连空气里都带着毒素的环境。

    然而某天,某只强大的远古凶兽突然出现,魂蝶族群瞬间崩溃,最终只有身为族长的哈斯塔才侥幸生还。

    在那种绝望之下,哈斯塔选择归于沉寂,主动将本体粉碎,灵魂附着于一只丑陋的蠕虫体内。日月轮转,蠕虫在千年后耗尽了最后一丝生命之力,可它却在哈斯塔的影响下又再次凝聚成了一颗巨蛹。

    在那之后,巨蛹默默见证了古魔法时代从兴盛走向衰败,见证了精灵族的分裂,最终因克莉丝汀的血液所唤醒。

    因此哈斯塔选择强行幻化出孕灵瓮的举动,便直接导致其弱点无法隐藏。那左眼虫巢内的母虫,既是他的力量源泉,更是他灵魂的具象。可以说若是母虫死亡,哈斯塔也定然要元气大损,再无二次进化的可能。

    所有记忆与创伤皆被隐藏进了左眼虫巢,哈斯塔平日里总是一副聪明伶俐的模样,

    可却也无时无刻不再提心吊胆。

    伴随着母虫的每次颤抖,哈斯塔都不得不努力拉满弓弦。他可不希望自己止步于此,只因他还有未了的心愿。

    虽未在寒鸦城遭受到任何危机,虽未在秃鹫堡使出全力,虽未在铁橡城直面危险,虽未在双巢城挺身而出。但哈斯塔却抵御了无数帕瓦联邦铁骑的突袭,可他也因此而消耗了太多太多的精力。

    因为无论是曾经的魂蝶之主,亦或者如今的暗杀者,哈斯塔可以说极不擅长正面应敌。

    他的攻击虽然十分犀利,但那却是短时间爆发的表象。相较于正面战斗,哈斯塔更擅长与暗杀与情报收集,或者说他天生就是行走于阴影之内的缄默旅者,乐此不疲的刺杀目标。

    对于六花的态度是出于不容置疑,对于格洛莉娅的态度是出于畏惧,但哈斯塔对于克莉丝汀的态度,却是一种近乎于疯狂的回馈。

    他活着的唯一理由,便是回报克莉丝汀四百年间的不离不弃,因此他将一切苦痛都塞进了左眼虫巢内,即便因此而全身痉挛,即便因此而双目失明。

    “只不过,哈斯塔却太过自命不凡!”

    “这个世界远没有他想象中的那么简单,如果单纯从人形方面考量,克莉丝汀也并非是最优秀的导师。”

    “实力强大的小孩子,与六花无异,与格洛莉娅相差无几。他远没有表面看上去的那么可靠,至少现在还不足以独当一面。”

    布姆叹了口气,随即挥手将哈斯塔的具象驱散。相较于珀耳修斯,哈斯塔总会给他一种天之骄子的错觉。

    只不过那也是布姆最讨厌的东西,因此布姆才会有些疏远哈斯塔,并且还不止一次暗中托付珀耳修斯,以免小家伙被骄傲蒙蔽了双眼。

    哈斯塔的成长速度很惊人,然而布姆瞧见的,却更多是他在暗地里独自胆颤心惊。那中感觉布姆很熟悉,因此他并没有去打扰,只希望对方能凭借那份压力蜕变,而非就此沉沦。

    布姆也曾在黑雨夜颤抖身体,那是因为不愿向命运屈服,不愿再也见不到阳光刺眼。哈斯塔也不止一次黯然神伤,可他却从未放弃希望,将箭矢打磨得愈发锋利。

第1294章 Levelheaded冷静

    “这可是我第一次置身于云端,没想到奥古大陆竟然如此辽阔。”

    “看来若要实现六花游历整个世界的心愿,至少需要两条强壮的腿。”

    黑色独翼微微抖动,布姆也缓缓向云层更深处飞去。这是他第一次鸟瞰奥古大陆,虽说无法将一切都尽收眼底。

    布姆虽然生长于这片土地,但他对这里的感情却近乎于无,甚至还隐隐带着些许敌意。只因奥古大陆从未曾给他过任何希望,无论是牧师露露的死亡,亦或者自己与六花的种种惨痛经历。

    布姆曾以为放声大哭是人生最悲惨的状况,可后来他却发现,眼泪流干后的无所适从才是更加深刻的绝望。那天他离开了王城修道院,正是沦为居无定所的孤儿,再无任何容身之所。

    这个世上没有什么希望,有的只是绝望。期待希望的只能到褪去天真模样为止,在之后就不得不认清自己的极限。并非什么职业者,力气也因常年营养不良而显得十分有限,虽然不是哑巴,可布姆也没有吟游诗人那般灵巧的舌头。

    孤独到绝望的孩子,早已忘了如何哭泣。真正的绝望不需要倾诉,也不用宣泄,他只会很安静很安静。所谓的听天由命,是一种得到证实的绝望。

    布姆也是个正常人,自然也悄悄在夜深人静时哭泣过,自然也接受过别人的“善意施舍”。只不过那些所谓的“善意”,却大多数并非出自真心,更像是某种做秀般的表演,借此来彰显出对方的“慷慨与仁慈”。.

    但布姆却对此毫无怨言,并且真的发自内心感激对方。因为无论对方出于何种理由,都施舍给了布姆钱财或食物,这对于一个王城孤儿就足够了,至于其他事情,则无需自己多作思考。

    彻底的一无所有,就是连绝望也没有了。比绝望更绝望的是那些你自己都听厌了的希望。如果死亡没有生理上的痛苦,那因孤独绝望而死的人肯定比因恶疾而死的人多。那些说别人自行了断很傻的人,一定是因为他们从未有过那种生不如死的体验。

    布姆总是能在最深的绝望里,看见最美的风景。正如他将垃圾桶称作“宝藏箱”,正如他虽然畏惧黑雨夜,可却也乐得多死一点人,那样他就能收获到更多的食物了。

    他早已不再是曾经的王城孤儿,即便没有接受过传统意义上的魔法师指导,布姆也是个实打实的高级职业者。

    并且相较于自己,可以说他身边任何一个同伴都来历不凡。混血精灵、远古凶兽、遗种、神秘生命体。因此布姆才会对这个幻境显得十分淡然,甚至可以说不过就是做了一场很真实的梦。

    布姆就是这么个古怪的人,因为只要不涉及到六花那个小丫头,他往往能保持冷静,丝毫不会自乱阵脚。反之,布姆则会直接进入失心疯状态,毁灭所见的一切,哪怕面前站着的是一个巅峰强者。

    他猜测自己这回陷入环境,或者说是梦境,不过是因为长时间精神萎靡。身为一个魔法师,身体自然无法长时间处于虚弱状态,只不过这种情况他无法避免,唯有默默承受。

    所以打从来到这里之后,布姆便始终都在以第三者的视角去审视一切所见之物。因为在布姆想来,就算自己最终都难逃一死,那也要在死前多想通一些事情,省得将那些懊悔烂在心中。

    人的心只容得下一定程度的绝望,海绵已经吸够了水,即使大海从它上面流过,也不能再给它增添一滴水了。但只要给人一点希望,人就会耐心等待,否则一旦陷入绝望的话,就会走向极端编织出来的深渊。

    只不过当我们仰望星空时,便会发现梦想的远方还是梦想,绝望的尽头依旧充满了绝望。

    如果说六花打从诞生起就是那副大咧咧的模样,虽然改变了不少生活习惯,可本质上却还是那个喜欢惹是生非的小丫头。那布姆活到今天也还是曾经的那个王城孤儿,即

    便身为魔导师,但他的思维模式却仍然故步自封,至少毫无强者该有的气度。

    布姆对此没有过否认,并且还以此为荣。因为在他心中,一行人之所以能走到今天,之所以还能欢笑或绝望,皆拜他冷静的头脑所赐。

    世人将“执拗”归类为负面评价,可正是因为那些“执拗”,布姆从奥古大陆抵达冻土大陆,又从精灵大陆来到了异族大陆,最终踏入帕瓦联邦境内。

    无论结果如何,这也算是一段令人惊叹的旅程。布姆除了觉得很亏欠同伴们的期待之外,也没什么好抱歉的。

    说白了,这只是他兑现自己承诺的实际行动,只是专属于他与六花两个人的旅程。至于其他同伴,更像是半路结伴的同行之人,虽也可以为对方粉身碎骨,但却无法让布姆产生最强烈的内疚感。

    因此在他被囚禁寒鸦城的这段时间里,他想得最多的是如何才能让同伴们放弃来营救自己,而非整天祈祷同伴们尽快重返寒鸦城。

    在布姆的价值观里,人始终都被分为三等,其一是如六花那样的血亲,其二是如克莉丝汀那般的同伴,最后自然是陌生人与敌人。

    这种分裂标准乍看起来十分伤人,可从另一方面去看,却也是最有效率的评判标准。要知道一旦布姆进入那种失心疯状态,根本就无法正常思考。

    “也不知道这种想法被他们知道后会有什么反应,一定很失望吧,尤其是克莉丝汀与格洛莉娅。”

    “但六花就是六花,无法被任何人取代,更无法让我分割掉哪怕一丝的宠爱。”

    “我不是个优秀的魔法师,更不是一个合格的同伴。但我却想完整守护那份亲情,直到死亡的那刻。”

    虽然布姆也觉得因为自己让所有同伴陷入绝境,但若让他再选择一次,他还是会如此做。世人皆恐惧死亡,布姆也是如此,只不过他所谓的“恐惧”是对命运的屈服,是尚未遭遇危险便抱头鼠窜的怯懦。

    一声叹息从云层内传出,布姆望着那片既熟悉又十分陌生的奥古大陆,再次担忧起了六花一行四人的情况。

    如果可以的话,他真的很想告诉同伴们,最好别再重返寒鸦城,尽早逃离帕瓦联邦才是明智的选择。

    但布姆却也知道,那种情况根本无法实现。先不说六花的冲动,估计克莉丝汀也绝没放弃同伴的打算。

    冷静的好处是能想通许多事情,可坏处也十分明显,总会令人不时陷入自责当中。更何况布姆如今还平白无故吸收了格洛莉娅的大半生命之力,这又叫他该如何面对现在的处境,难道只能眼睁睁瞧着同伴们一个个自寻死路不成?

第1295章 Mysophobia洁癖

    没有人会关心别人变好的过程有多煎熬,他们只想知道现在的对方是不是足够好。就像每一个人都想拥有成熟懂事的伙伴,但却又不愿意花费时间与精力陪对方长大一样。

    在古魔法时代,曾有学者研究发现,人们在照镜子时大脑会自动进行脑补,镜子中的自己会比真实长相好看很多,同时因为熟悉,好看程度还会上浮几分。

    然而,实际上自己真实的长相,却要比自我感觉上的做空要丑一些,这也就是为什么很多人在面对自画像时感觉意外的原因了。

    很多人不是心理疾病,而是心理残疾,治不好的。学者们也不太认为什么人有心理疾病。只因世界这么糟糕,脑子有病才活得下去。

    克莉丝汀不能被称之为“心里残疾”,更应该被视作“心里缺陷”。在平时的大多数时间里,她往往都显得十分正常,虽然话不多,但却呈现出一种淡然的气质。

    可若是一旦触及到了她的某些底线,那则会变成另一副模样。譬如她施展法术的强度、譬如那种“杠精式言论”、譬如她那种洁癖到令人发指的毛病。

    每天重复的小习惯,自然会成为慢性病的源头。心理上的习惯也是一样,会让自己的灵魂更加健康或者产生疾病。

    越是人多的社交场合,人与人之间就越是不可能产生真正的交流,有的只是面具与面具之间的周旋,有的只是自我的炫耀和宣泄。

    所以当很多人围坐在一起饮酒进餐的时候,人们看上去好像是在热烈地讨论着什么,但他们之间其实并没有在交流或沟通,他们都只是在向外扔东西。生理上他们是在进食,心理上却在向外排泄。

    克莉丝汀最后的回忆,早就定格在了那位家族护卫的冰冷尸体上。污血混合着尘土,再无一丝纯血精灵的高傲,布满血丝的眼底耗尽了最后的精力,只愿追随家主共赴旧神乐园。

    他以自己的死换取到克莉丝汀的生,然而正处于襁褓内的小女孩,却并不知道未来的悲惨经历。

    从三岁时起,克莉丝汀便被禁足在低语森林王树内,每天要么达到修炼标准,要么轻则被打致半残,要么索性魂飞魄散。

    她也曾哭泣过,哭泣那么与自己同龄的伙伴一个个消失不见;她也曾靠近死神,那是种宛如焦土般的霉味。

    最终待百年后,克莉丝汀正式进阶为暗系大魔导师,也拥有了踏出王树的特权。还记得那天正值精灵族的古老节日,克莉丝汀便带着自己的母虫契约兽四处闲逛。

    然而才过了不到半个小时,克莉丝汀便又主动返回到王树内。只因她很不习惯人多的地方,更不喜欢被什么人围观。她毕竟是混血精灵,暗精灵的殷红色眼眸,再加上纯血精灵的白皙皮肤。

    人活着就是要为了自己,如果每个人都能为自己而活,那么这世间的矛盾、争端、抱怨就会少很多。但可惜的是,现实中许多人口中的为他人不过是无法掌控自己生活不得志的一种自我心理安慰,一种虚假的牺牲感来使自己感觉良好。

    如果一个人把牛肉喂狗,有人就会站出来说,你对父母也这样吗?人总想用自己的价值观去支配别人,当别人的价值观和自己不匹配,心理就会失衡。

    你可以像疯狗一样对周围的一切愤愤不平,你可以诅咒命运,但是等到最后一刻,你还得平静的放手而去。

    有些人能清楚的听到自己内心深处的声音,并以此行事,这些人要么就成了疯子,要么成为传奇。

    疯子、人格分裂和精神病是三个完全不同的概念。认识我的人以为我很静,了解我的人以为我很疯,只有懂自己的人才知道其实自己很忧伤。

    时间一天天过去,最终精灵族内战彻底爆发。克莉丝汀手中的寂灭魔杖闪烁出最耀眼的荧光,她深入纯血精灵腹地,不断将对方强者抹杀。

    虽然这样令她

    在低语森林中声名大噪,更收获了初恋。但克莉丝汀却觉得很不习惯,那是种被陌生人突然邀请到家里做客的感觉。

    克莉丝汀的价值观虽然没有那么扭曲,可却也偏执到近乎于令人咂舌。她更像是天使与恶魔的混合体,一边残忍的轰杀纯血精灵,一边却又不忍心踩死蚂蚁。

    克莉丝汀阅读过无数古籍,然而相较于那些毒虫毒草而然,却又显得微不足道。作为一个从小被精心调教出来的“战争机器”,她最擅长的事情就是挥舞魔杖,而非什么知书达理。

    友情里最让人唏嘘的时刻是,一开始我把你当成值得深交的人,后来因为某些事对你有些微的失望,于是便不断说服自己人与人之间本该如此淡薄。

    最终又把对方丢回到一个普通朋友的位置,与对方维持着表面的和平。这一系列的心理变化过程,对方连半分都不知。

    无论在哪个朋友圈子中克莉丝汀都是大家的开心果,其实每次装疯卖傻都好累,并且感觉很蠢,但又怕自己不继续做下去的话,就失去了最后一点价值。

    曾经的克莉丝汀努力迎合低语森林,或者说是她那个初恋。只不过她却活得并不快乐,因此才养成了酗酒的恶习。

    直到初恋男友劈腿,克莉丝汀才决定离开低语森林,随布姆与六花流浪整个世界。那是种最无奈的逃避,更是不愿空守树屋的决绝。

    “每个人都有自己要去苦恼的事情,即便克莉丝汀身为巅峰强者也无法幸免。”

    “从某种角度来说,我与她本就是一类人,否则也没可能结伴同行。”

    “也不知道她现在是个什么情况,估计照顾六花那个小丫头一定很累吧。”

    布姆收回遥望海洋的目光,随即轻轻叹了口气。在他想来,自己与对方都有很严重的心里问题,并且还因为如此,做出了无数令人费解的异常举动。

    布姆与克莉丝汀都是精神世界崩塌的罹难者,只不过布姆的多重人格源自失心疯,源自对六花的保护欲,而克莉丝汀的重度洁癖症,则是因为她早年沾染了太多血腥气息所致。

    两种都是因心理问题而引起的异常行为。但布姆却很羡慕克莉丝汀,因为那是他一辈子都无法企及的聪慧与睿智。可与此同时,布姆也很同情克莉丝汀,因为相较于自己早年的困苦生活,对方似乎来得更加残酷悲凉。

    轻轻挥了挥手,似乎打算避免身体被什么脏东西沾染,布姆脑海中浮现出了克莉丝汀的模样,那是一个身材曼妙的女人,尤其是对方的殷红色双眼,无时无刻都散发出一种令人窒息的魅力。

第1296章 Nature本性

    “不知道九大公国内还有多少如我这般的幸运儿,应该不少吧,就不知道他们身边是否也存在一个疯丫头了。”

    布姆打量着奥古大陆的方向,竟没来由开始喃喃自语。布姆就是这么一个人,总是习惯胡思乱想,喜欢思考很多与实际情况背道而驰的东西。

    迷宫般的城市让人习惯看相同的景物、走相同的路线、到同样的目的地,习惯让人的生活不再变。习惯让人有种莫名的安全感,却又有种莫名的寂寞。而我们却永远都不知道,我们的习惯会让自己错过什么。

    不知从何时起开始,布姆喜欢独自窝在房间里,安静的一声不响,习惯孤独,习惯不理解与被误会。

    他有的时候待着待着就忽然有了感触,就突然流下泪水,没有丝毫征兆。他有的时候难过也不知道该向谁诉说,别人都把这些当笑话来听,于是布姆学会了封闭自己,不再向人表达真实想法,也开始学会不认真说话,满口谎言。

    习惯了在人群中间穿梭,耳边嘈杂的喧哗成了最悦耳的旋律;习惯了在刑场与尸体相伴,整齐的身影成为了靓丽的风景;习惯了按部就班的修炼,也习惯了波澜不惊的生活,数着指尖划过的每一个瞬间,脚踩着每一寸流逝的光******神上历尽沧桑的人,早年留下的一些观点与习惯,都会在他新的思考和行为中凸现出来。正如那些无法解释的古魔法时代遗迹、斑驳的灰色石雕,常常装点了整个地区。一个人的后半辈子均由习惯组成,而布姆的习惯却是在前半辈子养成的。

    希望能够远走,逃离我们的所知,逃离我们的所有。布姆想出发,去任何地方,不论是村庄或者荒原,只要不是奥古王城就行。

    他向往的只是不再见到那些人,不再过那种没完没了的日子。布姆想做到的,是想卸下他已习惯的伪装,成为另一个自己,以此得到喘息。但不幸的是,他在这些事情上从来都事与愿违。

    时间不会让布姆忘记同伴,只会习惯没有同伴们的日子。如果天空总是黑暗的,那就摸黑生存;如果发出声音是危险的,那就保持沉默;如果自觉无力发光,那就蜷伏于墙角。

    但不要习惯了黑暗就为黑暗辩护,也不要为自己的苟且而得意。不要嘲讽那些比自己更勇敢的人们,我们可以卑微如尘土,但不可扭曲如蛆虫。

    布姆现在深知自己无力逃出寒鸦城,但却依旧没有放弃修炼,哪怕如今因身体虚弱而陷入幻境。他不愿听闻格洛莉娅的噩耗,不愿同伴们再被伤害,更不愿见到六花那个小丫头为自己奋不顾身。

    可现在最无奈的是,布姆毫无办法与同伴们建立联系,或者说可能的话,他很想告诉同伴们自己现在还没死,因此最好再多等上一段时间,也省得关心则乱。

    吃饭对布姆来说就只是单纯的填饱肚子,让自己保持一个有规律的饮食习惯而已。他是一个习惯在夜幕中独自寂寞的人,寂寞并不是一种颓废,只是给喧闹的白日寻找某些沉静的借口。

    他不习惯把自己心里的痛苦展示给别人,因为他怕别人安慰,也不想得到任何怜悯。相比于弱者的倾诉和哭泣,他更喜欢强者的骄傲与被仰望。

    在布姆心中,一个真正强大的人并非是什么巅峰强者,而是那些明知生活毫无希望,但却依旧努力挣扎下去的勇士。他们脸上始终带着微笑,即便肚子吵个不停;他们的皮肤被阳光晒得十分黝黑,但同时却又散发着无限活力。

    布姆是习惯了伪装的人,习惯在黑暗中生活,习惯在黑夜任伤口流血,习惯了不悲不喜,不吵不闹。

    他对所有事情都失去了兴趣,不想听别人的议论,不想知道别人怎么看自己。这不是说布姆有多么厉害,能对别人的议论置之不理,只是听的越多,累的也是自己。他有时候也会问自己,活着到底为了什么?好想就这样永远的沉睡沉睡.....

    在布姆看来,许多情绪都是可有可无的东西,甚至它们能误导本该正确的决定。如果真诚为一个人固有,是出自他本性的行为方式,那他就绝不会动辄被自己的真诚所感动。犹如血型与呼吸,自己甚至微不可察,谁会对自己的血型和呼吸顾影自怜呢?

    一些人追求卓越是因为他们天性使然,并且能力出众。而其他人却也喜欢,却不过是跟着凑热闹罢了。

    这正如吹牛是一些人的天性。当对于一些话题自己乏善可陈时,就会搬弄外援:我有个朋友,拥有比你们更奇妙的经历。讲完后洋洋得意,潜台词是作为其朋友,自己肯定也不会差到哪去。

    越长大越喜欢独处,一个人默默修炼,一个人欣赏月色,一个人窝在房间里翻阅古卷。可能天性不善交际,在多数场合手足无措的人,不是觉得对方乏味,便是担心对方觉得自己乏味。

    因此布姆既不愿忍受,也不想生硬的使自己变的“有趣”。人群簇拥顶多不孤独,热热闹闹也不见得心里妥帖。独处是给自己的留白,关上门的一瞬间,他就觉得有了一个自己的世界。

    没有急于寻找重返现世的出口,只因就算马上出去了,也无法改变一切。反而布姆觉得这个梦境十分静谧,正好能让自己思考思考现在的问题。

    最好的结果便是在六花四人重返寒鸦城前,自己与格洛莉娅安全逃离。可这别说是对于现在精神极度虚弱的布姆了,估计就算最强势的巅峰高手也不敢妄言。

    布姆虽有与对方同归于尽的决然,可无奈就算自己葬身在寒鸦城内,也换不回同伴们的安全逃离。这并非他太过高估自己的价值,只因六花那个小丫头一定会那么做,甚至远比自己想象来得更加惨烈。

    冷静、思考、叹息,这段时间布姆处于某种死循环中,无论如何都没有找到一个最佳的解决方案。而随着时间一天天过去,同伴们重返寒鸦城的脚步自然愈发逼近,格洛莉娅那个小丫头的生还几率也正无限趋近于零......

    “我喜欢花、草、昆虫和其他动物,我讨厌的只是贵族罢了”,听起来有些做作,但当他漫不经心地鼓励称赞六花所烹饪的饭菜,当他独自一个人修炼至天明时,却唯有晨光无声问候。

    布姆自认为能修炼至空间系魔导师境界,仅差巅峰强者一步之遥,更多是源于自己的努力。他放弃了所有,甚至放弃了陪伴六花成长,只希望能尽早成为永恒。不知从何时起,布姆习惯了这种生活,宛如花朵就该向阳生长,溪流最终皆汇聚成海洋。

    ..

第1297章 Obstinate固执

    “原来奥古大陆如此广袤,曾经我以为只要走上两个月时间,就可以周游一圈,这还真是有些井底之蛙了。”

    “不过...说白了这也就是一场十个人参与的游戏而已。奥古王、九大公国的君主,他们为了权利纷争不休,无所不用其极。”

    “真的有那么心驰神往吗?想不通那些本就坐拥金山银山的权贵们,还需要什么更诱人的东西,估计是天性使然吧。”

    黑色羽翼摇动的频率略微加快了几分,这也表示布姆此刻的心境产生了些许波动,至少不再如先前那般平和。

    布姆是个土生土长的奥古王城人,并且直到离去的那天,他都很少感受到什么善意。但他却一直对自己的理念笃信不疑,接受不了复杂的灰色地带。他所谓的世界狭小且幽闭,容纳不下太多的人,更不允许谁轻易踏入其内。..

    因此布姆可不会天真到,觉得自己强大后就能拥有无数同伴,那些家伙最多被称之为“追随者”,或者是“有利用价值的仆从”。这是布姆最大的缺陷,但好在布姆也毫无成为一方霸主的打算,所以根本无伤大雅。

    人们总以为有信念的人很伟大,可那些人只是固执于自己过去的意见罢了,他们的精神在那之后没有任何变化。也就是说,精神的懈怠创造出了信念。

    布姆就像很多人一样,固执的相信别人说自己不好的地方,从不正视自己的优点。因为他只会在乎他小小世界里的每一个人,所以布姆真的相信他们所说的每一句话。只是没有想到,世界并不一定也这样对他。

    曾几何时,布姆也向众神雕像祈祷过,祈祷老修女能允许自己继续留在修道院里,祈祷牧师露露能一个人活下去,祈祷还能挨过更多的黑雨夜。

    发霉的黑面发是那么香甜,残羹冷炙也飘散着独特的香气。只要身体内的血液还在流动,那布姆就绝没放弃希望的可能性。

    但这样中做法的副作用,便是当布姆一旦精神崩溃之际,曾经那些堆积的绝望就会占据主导位置,将布姆的一切希望剥离。最终布姆要么咬牙挺过去,要么因失心疯发作而彻底沦陷。

    恨自己太痛苦,找一个拥有自己负面特质的人来恨,就容易多了。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很多人,会固执停留在糟糕的人际关系当中。毕竟离了那个“可恨的家伙”,就只能恨自己了。

    我们都曾经是倔强的小孩,每天低着头在人群里走过不默不出声,离得很远看别人说说笑笑也不出来。

    但是我们心里却有个很大很大的世界,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每当所有人都睡着以后,我们躺在床上睁大眼睛透过窗户去看夜空忽然难过,或者忽然笑得星光烂漫。

    在这扰扰攘攘的红尘里,忙忙碌碌的人生中,我们都被打磨得越来越坚硬,可在心底深处,却一定有个最柔软的角落珍藏着我们曾经的柔软。

    总会在沧桑流年的间隙,眼中忽然掠过一缕黯然,想起那些青涩的岁月,那个眉眼晶莹的伙伴,岁月的尘垢好似永远不会沾染其眉梢的风华;总会在似曾相识的风景前,心头蓦然升起一段无名的惆怅,怅惘那些已成追忆的感情,那个已经不知道哪里去了的玩伴。

    但是,令我们惆怅惦记的真的是那个玩伴吗?也许我们惆怅的并不是曾经的那个人,而是自己那鞋逝去的青春华年。我们不能忘记的也并非那个人,而是自己曾经的明媚飞扬。

    布姆曾经是个很简单的人,现在也是,未来也不会有任何改变。在他想来,除了某些必须要斩杀的敌人之外,其余的都是可以被容忍的存在。

    贵族也好,商人也罢,甚至是花花草草、飞禽走兽。只要它们与自己保持最起码的距离,那仅是些点缀世界的装饰品。布姆虽不会心生怜悯之意,但却也没有平白无故出手的道理。

    每当我们流连于麦酒与酱肉的香气时,北

    鹿角湾的灯鱼已划过珊瑚丛;每当我们驻足在学院门口时,黑沙海滩的寄居蟹则刚刚溜出渔夫的掌心。每当我们在人潮里随波逐流时,古灵堡的钟声却在金色夕阳中久久回荡;每当我们采购了许多古卷时,星城图书馆外的街头画家也完成了第99幅抽象画作。

    有一些穿高跟鞋走不到的路,有一些喷着香水闻不到的空气,有一些在庭院里永远遇不到的人。在我们圈子之外,还有另一个世界。

    当我们或困惑、或悠然时,它自在那里等待相遇。语言、金钱、时间、律令、住宿,都不是问题,真正制约我们的仅有勇气与信念。保持对世界的好奇心,只要还身处在旅途中,那就有可能抵达终点。

    布姆打量着摩罗尼尔公国的轮廓,曾几何时他多么想在这里打探到六花的真实身份,曾几何时他又是多么想留下,往后余生都与书籍相伴。

    只不过...我们的心却总是在依赖某些信念,修行体系或哲学系统;我们依赖另一个人来指导我们该如何行事;我们总想找到一个能带给我们希望和快乐的导师。因为我们追求的只是一种安全感罢了。

    众神也好,旧神也罢,布姆看重的从来都不是那些虚无缥缈之物,唯有身边的同伴笑口常开才是真谛。

    因此别说是什么信仰了,如果恶魔能让他与格洛莉娅逃出生天,那布姆绝对会笑着跳进深渊,没有一丝遗憾。

    这是布姆二十多年的性格演变,那是一棵由无数丝线扭曲而成的大树,憎恨是根须、怨毒是叶片、饱经风霜的年轮记录着布姆的所有苦难、歪歪斜斜的势头虽然令人费解,但却始终迎着阳光、努力蔓延。

    别自以为小聪明可以领先一时风头、躲过一劫惩罚、瞒过一阵真实、忘掉一切浮夸。

    随着年龄与遇到的人不同,总有一天我们会发现,那些所谓的小聪明都是无知的自我欺骗和人生的羞耻至诲。

    因为这些行为延长了我们的虚荣之旅,蒙蔽了自己的智慧,浪费了踏实的人生。更让我们迷失在虚浮环境内,或许直到死亡都无法自拔。

    世界上最宽阔的是海洋,比海洋更宽阔的是天空,但比天空更宽阔的,却是人的心灵。

    人永远都无法知道自己该要什么,因为人只能活一次,既不能拿它跟前世相比,也不能在来生加以修正。没有任何方法可以检验哪种抉择是好的,因为不存在任何比较。一切都是马上经历,仅此一次,事前无法准备。

第1298章 Paradox驳论

    不要独自胡思乱想,更不要在书信里宣泄负面情绪,也许当自己瞧见对方说某句话的表情时,也许当对方给自己一个大大的拥抱后,我们就不忍心那样做了。

    不知道为什么,世人总喜欢将正义与金币对立起来,总以为那是一对天生矛盾的概念。但这恐怕就是“嫉妒”的阴谋吧,或者说在那些人心中,自己一无所有,只剩下疲惫的灵魂,而有钱人的正义不过都是些“逢场作戏”的桥段,比天马行空的小说更加来得令人恶心。

    现在人和人之间的矛盾,主要是来源于有那么一拨人,惯于用圣人的标准衡量别人,用贱人的标准要求自己。

    布姆也曾经是个贫民,或者说他直到今天都是个贫民,至少从思维模式上看如此。但他也不得不承认,自己打从成为魔法师,就开始一点点改变。直到今天,他已经彻底变成了另一个人,强大且偏执。

    一方面他欣喜自己有实力去保护六花与同伴,可另一方面,他却也十分茫然。到底该保持曾经的模样,亦或者顺其自然?他不曾与人讨论过,只因就连他自己心中都没有答案。

    我们花了两年学会说话,却要花上六十年来学会闭嘴。大多数时候,我们说得越多,彼此的距离却越远,矛盾也越多。在沟通中,大多数人总是急于表达自己,一吐为快,却一点也不懂对方。两年学说话,一生学闭嘴。懂与不懂,不多说。心乱心静,慢慢说。若真没话,就别说。

    布姆有些阴郁的性格绝非天性使然,因为布姆曾经不止一次祸从口出,要么被商人追出好几条街,要么就是被贵族身边的护卫揍得鼻青脸肿。

    最终布姆发现,一旦自己闭上嘴巴,那就不会再遭受无妄之灾。只不过那么做的代价,却是布姆将所有精神垃圾深埋心底,而随着时间一天天过去,那些精神垃圾开始发酵变质,散发出大股大股刺鼻难闻的味道。

    让世上的关系变得平和的,比起真相,更多的时候是谎言。谎言会缝合暂时的矛盾,使不安沉睡。真相比谎言更让人难以接受,所以大部分人都想避开真相。传达真相一直是让人痛苦的事,所以我们偶尔也会在真相面前闭上双眼。

    然而布姆这么多年都是个“瞎子”,或者说他根本无所谓真相或谎言。只要最终能得偿所愿,无论是坑害谁,或回报什么人,过程远远没有结果来得重要。

    结果主义又称结果论,是伦理学中的学说,指一个行为的对错要视该行为就总体而言是否达到最高内在价值来决定,即结果主义的道德推理取决于道德行为的后果。

    结果论最简单的形式又即古典的功利主义,它主张一个行为的对错,要视就总体而言该行为的快乐抵消痛苦之后的净效应是否达到最高。简单地说,造成快乐的行为就是对的,造成痛苦的行为就是错的,而不管动机与否。其他不同于古典功利主义的形式,若非以各个等级事物的内在价值来判定,就是看各类事物的结果是否恰当合适。

    世人也将其称作“功利”,然而布姆就是个彻头彻尾的“功利者”。在他想来,除了自己身边的人之外,一切都是可以被随时抛弃之物,无论珍贵的龙晶与金币,亦或者有恩于己方的良人。

    布姆虽然不喜欢离别,却又渴望每隔一段时间能去一个新的地方。他偶尔怀旧,却又不希望重新再回到那样的生活,真是个矛盾的人。可后来布姆好像明白了,他害怕被留下,宁愿一个人去流浪。他只是借回忆诉衷肠,而更憧憬明天会怎样,真是个自私的人。

    人挺矛盾的,可也正是因为这点矛盾才活得有趣鲜活。有时候我们嚷着要活在当下,人生得意须尽欢;有时候又不屑现在,计划着未来的旅程终点;有时候说爱情都是狗屁,有时候又迫不及待地坠入爱河;有时候说时间飞逝要捉住此刻,有时候又说来日方长要与对方消磨光阴。

    这一切都不过

    是我们“一己私欲”的具象罢了,再冠冕堂皇的借口也仅是为了得偿所愿,再华丽的锦袍下,包裹着的也不过是一颗利己的心,再完美的借口都无法掩盖结果的唯一性。

    我们这么努力,忍受那么多寂寞和纠结,但别人也没觉得我们有多优秀。曾经布姆也纠结过以后是该娶个落魄贵族家的丑女人,凭借对方仅有的那点权势改变命运,还是娶个可可爱爱的同龄人,过上那种舒心的小日子。

    可最终布姆却发现,那些念头都无法实现,都是自己想太多了。贵族只会寻觅比自己更强大家族联姻,普通人也大多会选择更有钱的家族,而布姆仅是个孤儿,除了脑子还算灵活,再无任何有点可言。

    如果心里因人不爽,最好的办法就是说出来告诉对方。一来自己不会再纠结,二来可以让对方纠结,三来如果对方并不因此纠结,就证明对方压根不在意自己,那我们又何必要为不在意自己的人而影响心情呢。

    有话就说的人不是直肠子,而是不会让自己辛苦的透明人。一个人心中最难解的那些问题,通常不是源自知识的匮乏,而是思维方式的禁锢。这些禁锢悄无声息,自己无法察觉,却总是能把人局限在一个狭小的认知牢笼中,纠结于不该纠结的问题,烦扰于纷繁芜杂的表象,而看不到一个更宽广的世界。

    布姆的行为模式一向都十分拙劣,或者可以说他完全不在乎陌生人的反馈。只要自己不吃亏,那对方遭受到多大的误解也没所谓,只要自己高兴了,他才不会管别人的死活,不会在意对方是否正被羞辱或唾弃。

    冷眼旁观、漠然置之,布姆很奇怪,自己咒骂贵族时被冠以真性情的名义,可一旦以相同的手段去面对普通人,甚至是与自己相同的贫民,却被万夫所指,仿佛自己成了一只最肮脏卑贱的臭虫。

    他始终无法理解这种情况,也不愿去探寻真相。他只知道,自己唯有变得更加冰冷残忍,这个世界才会回报以温暖与认可。

    在人类与异族的对立关系中,他始终保持着一种置身事外的态度,这种想法在旅程中愈发明确。“那些大贵族是该生还是该死?”,“为什么世人能容忍那种家伙存在?”,“什么才是正确与错误?”这些问题只要一天没有答案,那布姆就一天都是这样的人。

    然而他也明白,自己始终都是“人类”的一员,虽说憎恨“奥古贵族”,但却也不愿亲眼见证奥古大陆在战火中化为灰烬,更不愿见到更多曾经的自己。

第1299章 Quarry猎物

    布姆其实并不孤僻,简直可以说开朗活泼,但在大多时候他很懒,懒得经营一个关系。还有一些时候,就是单纯爱自由,觉得任何一种关系都会束缚自己。

    当然最主要的,还是知音难觅。他老觉得跟大多数人交往,总是只能拿出自己的一个维度,很难找到与自己一样兴趣相投的另一个人。

    正如爱情是这个世界唯一的狩猎活动,而猎物通常只有回忆。精神追求应当是物质追求得到满足后的自然反应。而不是在现实受挫后去寻求的安慰剂。

    当一个人的精神生活水平超越其物质生活水平时,他就开始显得矫情。就像抑郁症或者其他的精神疾病,其实那些人不是因为本人看不开,而是看得太开了。

    从一个奥古王城孤儿,到如今的空间系魔导师,布姆这种情况虽无法被称之为“后无来者”,但却绝对是“前无古人”。

    因此他虽说不信仰任何神灵,但却还是很感激幸运女神的眷顾,让他与六花结识,而后又拥有了四位可以交付性命的同伴。

    可布姆每天却还是会习惯性的担心受怕,只不过他所处的位置发生了改变,或者说截然不同。

    曾经布姆是一只食草动物,一边担心晚餐是否有数量充足的青草,一边又无时无刻在警惕那些尖牙利齿的猛兽。然而现在他竟然变成了那些猛兽,但布姆却发现,自己依旧每天担惊受怕、寝食难安。

    草木会因践踏而消亡、野兽会因更强大的同类而消亡、巅峰强者也没谁真的沦为永恒、远古凶兽也并且与生俱来之物。因此即便布姆再如何强大,也总有更厉害的家伙挡住去路。

    这也是布姆始终苦修的原因之一,更是他身为猎物的自知之明。只不过以现在的情况来看,他别说什么带着格洛莉娅逃离寒鸦城了,就连在死前反咬一口都不可能实现......

    如果有人问我:那些艰难的岁月你是怎么熬过来的?我想我只有一句话回答:我有一种强大的精神力量支撑着我,这种力量名字叫“想死又不敢”。

    如果以布姆的性格,那既然没有逃出生天的希望,最好的办法便是自行了断,那省得身体与精神再继续备受摧残。

    可现在他却不能那么做,只因格洛莉娅的托付,只因同伴们或许正计划重返寒鸦城,只因六花那娇小却又一往无前的身影。

    人的欲望无外乎两种,物质的与精神的。前者可具象化为金币,后者能进一步抽象为梦想,尽管有些人的梦想就是得到更多的金币。

    布姆现在不想得到什么金币,更不愿被那些虚无缥缈的梦想蒙蔽双眼。他只求同伴们能好好活下去,哪怕只有一两个都好。

    我们所有的痛苦与困顿,都是自己一个人的事情,我们的生死,不关任何人的事,我们的伤口在流血,而别人却在为晚上吃什么发愁。

    这世上没有任何感同身受,所谓的开导也都是些纸上谈兵,所有的安慰都是隔靴搔痒,一切陪伴皆为徒劳无用。

    思想家以及艺术家,其较好的自我逃入了作品中,当他看到自己的肉体或精神渐渐被时间磨损毁坏时,便感觉到一种近乎恶意的快乐,犹如自己躲在角落里看一个贼撬开钱柜,而自己却知道钱柜是空的,所有的金币早就安全转移了。

    幸福不过是欲望的暂时停止,我们就像田野上的羔羊,始终都在屠夫的注视下恣意欢愉。作为猎物的布姆,已经觉察到了帕瓦联邦的恶意,但无奈的是,自己对此毫无办法,甚至可以说输的十分彻底。

    功利主义最典型的特征就是事必谈结果,如果一件事没有好处,这件事就没意义,也没有存在的必要。

    为什么有些人在侃侃而谈后因冷场陷入尴尬,可一旦别人发声,便又瞬间恢复了精神?只因这一切都是虚荣心作祟。

    互相填补的心灵空虚构成了朋友圈最基本的玩

    法,人们在这里构建出紧密却又虚弱的联系。彼此用虚情假意互相确认,但当有人选择退出时,其实并没有谁会真正留意。因为通常当一个人需要被认同时,他并不在意认同感的确切来源。

    布姆的失心疯并非单纯源自对伤害六花之人的憎恨,而更多的是他曾经的苦痛记忆。他内心很希望自己被别人认同,因此与其相依为命的六花,自然便成了他最珍视的人。

    但随着黑市生活的一天天过去,布姆不知何时从小心警惕,到完全接受了小丫头的陪伴。那是种血亲的味道,是可以不需要任何思考,就能挡在六花面前的下意识举动。

    只不过布姆还是那个功利的他,这也造成了他做出的事情往往令人费解,甚至被唾弃。然而单纯从结果方面考量,布姆却又做得十分出色,至少他早年竟然以魔法学徒的身份保护了一只远古凶兽。

    如今人们的崩溃是种默不作声的崩溃。看起来很正常,会说笑、会打闹、会社交,表面平静,实际上心里的糟心事已经积累到一定程度了。

    人们大多不会摔门砸东西,不会流眼泪或歇斯底里。但可能某一秒突然就积累到饱和状态,也不说话,也不真的崩溃,也不太想活,也不敢去死。

    布姆曾经身为奥古王城内的小毛贼,自然接触过许多同类。只不过以他的视角,看到的却是截然不同的景象。

    当一个小偷在自己面前做事,多数人首先会装作没看见,因为那与自己毫不相干。可当一个人在大街被马车撞了,多数人首先关心的是这个人死没死,因为只有死了才能把这件事告诉身边的朋友,昨天哪里出车祸了死人了。人们就是拿着别人的生命当娱乐话题讨论,这就是人性。

    布姆对此既没有感到任何愤怒,也没有同流合污的打算。他不过是个彻头彻尾的看客,只因一切都与自己无关。

    在这个世界上,每时每刻都有人惨死,预见到的不过冰山一角,哪里会浪费精力去拯救什么陌生人。更何况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贵族有能力却选择袖手旁观,布姆身为孤儿,自然也没强行出头的能力。

    布姆给接触之人的印象:人格分裂啊、瞳孔太乌黑了啊、样子很奸狡啊...总之就是个怪人。但随着对他的了解加深,这些负面印象逐渐淡化,取而代之的是同情,是悲剧的平凡具象。

    他虽说是个孤僻的人,但却也不会主动去伤害谁,即便是一只猪猡兽。而恰恰相反,布姆才是六人中最“和善”的,至少他能换位思考,而非将自己视作一个高高在上的强大魔法师。

第1300章 Realization领悟

    琴海的夜宛如由无数黑珍珠拼凑而成的油画,浪涛声从远方幽幽传来,听起来像什么人正低声呜咽,在解释一个说不清的痛处。

    瑰丽的夜色,好似恶魔低语般的窸窣响动,再加上空气里弥散不去的清新味道。这些东西叠加到一起,布姆脑海中便瞬间浮现出了一道倩影。

    克莉丝汀很喜欢听歌剧,那是种心灵疗愈的过程,让观众压抑的情绪、苦痛的内心得到宣泄、净化,成为一场潜意识释放的仪式。

    通过歌剧情节创造属于三者共同经历的情境,成为人们内心欲望、怨念外溢的出口。观众自然彻底进入私我境地,与创作者情感投入塑造的剧作人物,引发彼此的情感激荡,在共同营造的舞台梦幻中得以完美共情。

    “也不知道她现在身处何地,估计再没心情去欣赏歌剧了吧。”

    “如果你真是一个理智的人,那就带着六花尽早逃离帕瓦联邦,至于我和格洛莉娅能否侥幸存活,却是我们俩个人的宿命。”

    黑色羽翼遮盖住了大片月光,但却无法掩盖布姆那张憔悴的脸。在绝望里苦修也好,置身于梦境也罢,布姆可从未迷失过心性,从未忘记同伴们也正处于危险当中。

    这个世界虽然大,但并没必要每天交往那么多朋友。并不是朋友越多我们就学习得越多,还有一个危险,那就是应付变得越来越多,解释变得越来越多,时间浪费得越来越多。

    那就好像,每当我们觉得汤的味道太浓了,就会兑更多水。而如果将生命比作汤,那朋友就是水,水越来越多,我们自然也就越来越寡味。

    说好永远的,不知怎么就散了。最后自己想来想去,竟然也搞不清楚当初是什么原因把彼此分开的。然后,对方忽然醒悟,感情原来是这么脆弱的。经得起风雨,却经不起平凡......

    布姆曾经所依赖的老修女主动放弃了他,美其名曰:王城修道院只会留下女孩,男孩则只能尽快学会独立。

    布姆曾经的挚友不惜灵魂破碎也要再见一次曾经的玩伴,自然系魔法天才、游牧部族唯一的圣女丽贝卡也为了梦想离去。环顾四往,布姆除了瞧见六花依旧忙前忙后,再无任何能寄托精神的东西。

    如果不能一直陪伴,那么让一个长久以来都孤独着的人产生情感依赖实在是很残忍的事情。冷漠同样也是一种被放纵的情绪,对自己的冷漠犹是,看着自己一日日堕落下去,却故意坐视不理,这其中有残忍的快感。

    这个世界这么残忍,鼓励有什么用。我们就不要再自欺欺人了,在这个世界上除了自己,谁都没有义务让我们高兴。

    太蠢的问题大多都有一个很残忍的答案。布姆虽说不是什么聪明绝顶之人,但却也不是个白痴。“自己只有六花一个亲人,除此之外,任何人皆为可以随时抛弃的棋子。”曾经布姆如是想着,微笑着向克莉丝汀躬身施礼。

    然而不是从何时起,布姆却愈发习惯耳边出现克莉丝汀的教导之音,习惯了对方那种高傲但又平淡的性格,习惯了那双宛如红宝石般的殷红色眼眸。

    “同伴”,布姆虽然活了二十几年,可却头一回真正思考“同伴”二字的真谛。原有的认知体系出现裂痕,新滋生出来的嫩芽快速探出阴影之外。

    如果一样东西我们得到了,却觉得也不过如此,那么这个想得到的其实就是我们的欲望;如果一样东西我们得到以后依然爱不释手,那才是我们真正想要的东西。

    对一个孩子最残忍的事莫过于把他推到一群贵族子弟当中,一个意识到贫穷的孩子由于虚荣而感到痛苦,是成人所不能想象的悲剧。

    世上本就存在着不能流泪的悲哀,这种悲哀无法向外人解释,因为即便解释,人家也不会理解。它永远一成不变,如无风夜晚的雪花静静沉积在心底。

    黑色羽翼猛然散落大片光斑

    ,布姆的目光也早已变得冰冷无情。只见他缓缓抬起右手,但黑木法杖却没有如期而至。

    “现在就连你也无法回应我了么,看来情况还真是糟糕到了极点啊!”

    “我现在身为魔导师,自然能动用生命之力。要不...等我再次清醒后,就找着倒霉鬼垫背好了,只要那么做,同伴们会收获到我的死讯,也自然不会再返回寒鸦城了。”

    布姆望着远方的新月喃喃自语,只不过最终他的手却再次垂落,只因其想到了格洛莉娅,那不惜一切重归血茧状态的蠢丫头。

    事实也正是如此,布姆之所以能还活着,却并非是他如何意志坚定,或者帕瓦联邦有多么仁慈。

    每天半块黑面包,甚至仅有些污水,若非被动接受了格洛莉娅近八成的生命之力,布姆想必早已腐烂成了一具尸体,而现在身处梦境的,估计是那些蛆虫了。

    这才是布姆现在最纠结的问题,一面他真的很想以自己的死讯换取同伴们放弃重返寒鸦城,另一方面他又不愿格洛莉娅白白付出,就那样莫名其妙的消逝。

    最终布姆决定再努力看看,因为他目前尚无法确定格洛莉娅是生是死,若是自己先对方一步死去,那就太对不起那份沉重的托付了。

    只不过...布姆也似乎乐在其中,那是一种扭曲至极的快感,是明知敌人强大到无法企及,也享受战斗的乐趣,即便仅有数秒。

    崩裂身体表面的所有疤痕、黑木法杖因双臂尽断而跌落于地、六花哭嚎着被克莉丝汀强行带离寒鸦城、早已破碎的茧壳散发出格洛莉娅的气息。

    这些便是布姆所能想到的唯一结局,只不过在这之前,他绝对不能停下脚步,绝对不能自行放弃。

    这个世界不是所有的人都懂自己,被不懂的人误解无须争辩,我们选择沉默;有时被最爱的人误解,我们难过到不想争辩,也只有选择沈默。◥..▃▂

    生命中往往存在着很多无言以对的时刻。不是所有的是非都能辩明,不是所有的纠葛都能理清,有时沉默就是我们最好的回答与诠释。

    释放无限光明的是人心,制造无边黑暗的也是人心,光明和黑暗交织着,厮杀着,这就是我们为之眷恋而又万般无奈的人世间。

    抵抗不再只是杀戮的手段,更是快乐的泉源,被对手的热情感染竟能获得心灵的释然,这是布姆近几年才领悟到的真谛。

    随着一步步前进,随着自身实力增长,布姆觉得战斗远非是为了杀戮,而更多的则是给自己来带快乐。那是种亲手掐灭危险之火的快感,是赠予同伴们最好的礼物。

第1301章 Sabbath安息

    黑色羽翼缓缓抖动,身处梦境之内的布姆也最终穿越了卡律布狄斯旋涡,途经千流岛,朝着世界的极北方向飘去。

    曾几何时,“飞翔”是布姆只会在梦里才敢想象的事情。这也是他平时经常询问克莉丝汀关于大魔导师的能力的原因,只因他很想带着六花那个小丫头冲上云霄。

    既然人与人总是擦肩,那么思念还有什么值得挂念?我们会用怀念的姿态去回忆对方的侧脸,是怀念不是思念。

    伊始的夏天,蝉鸣的折叠崴蕤的夏天,不愿承认我们是平行线。尾声的夏天提早进入冬眠,把忧伤与嗳昧过滤一遍,毕竟对方曾掠过我们的夏天,即便仅仅是惊鸿一现。

    布姆曾经思考过,如果世界上存在着那么一个时代,能让自己对其的想念漫长到足以使他在无眠的夜晚彻夜写一封纪念的信,然后再在天亮之后郑重地寄出,那这该是多么好的事情。

    他并非不喜欢这个世界,而是讨厌今时今日的一切事物,无论人或一草一木。即便没有成为空间系魔法师,布姆也愿出生在古魔法时代,因为那时的一切都单纯且简单,强者单纯的强大,弱者也会安于现状,而不是上蹿下跳着力求改变命运轨迹。

    有很多人,我们原以为可以忘记,其实没有。对方一直在我们心底的某个角落,直到我们的生命尽头,在尽头我们会怀念每一个角落里的黑暗之中的光。

    只因对方组成我们的记忆与感情,但是对方已然不能拥抱我们,只能在最后明白,路途是一个念念不忘的失去的过程。

    生命的纪念品,从来就不是那些送给我们的昂贵宝石或高高在上的爵位,甚至也并非什么甜言蜜语或熟悉的拥抱。生命最珍贵的纪念品,是同伴们留在我们身上的,如同河川留给地形的,那些刻骨铭心的改变。@:.

    有人说人会死三次,第一次是他断气的时候,从生物学上他死了;第二次是他下葬的时候,人们来参加他的葬礼,怀念他的一生,然后在世界里他死了,不再会有他的位置;第三次则是最后一个记得他的人把他忘记的时候,那时候他才真正的死了。

    布姆改变了很多,要知道曾经他可不会每天脸上带着微笑,可不会与别人谈论什么远古时代的遗迹,更不会有闲心坐在篝火旁发呆。

    这些都是外力所致,其中一大半是因为六花那种天真开朗的性格,而其余的则为同伴们的言行举动。

    布姆从六花身上学会了何为“随遇而安”,因此才会变得不再纠结;布姆从克莉丝汀身上学会了何为“坦然面对”,因此才会变得不再忐忑;布姆从珀耳修斯身上学会了何为“固若磐石”,因此才会变得不再犹豫;布姆从哈斯塔身上学会了何为“知恩图报”,因此才会变得不再猜忌。

    至于格洛莉娅,布姆虽然与对方相处时间不长,但却也大概摸清楚了那个小丫头的脾气秉性。别看格洛莉娅平时总是一副刁蛮任性的样子,可小丫头却会偷偷将六花的兽皮毯子拉好,会瞧瞧代替哈斯塔守夜。

    人们常常去怀念那些过去的事情,不是因为它有多美好,只是因为它再也回不来了。布姆之所以想到了这些事情,只因他现在无法确认未来,或者说是无法再兑现承诺,生死全凭帕瓦联邦决定。

    “若是在古魔法时代,估计我与格洛莉娅绝没可能活到今天吧。”

    “可要真是那样的话,克莉丝汀他们也早就杀进寒鸦城了,也不会顾虑那么多事情。”

    布姆犹自说道,随即又苦笑着摇了摇头。时代的变动,不过是旧的谎言被揭穿,新的谎言立刻补位。布姆虽说是个才活了二十几年的毛头小子,可心里年龄却已然半百。

    他不喜欢麦酒的味道,而是更习惯饮茶,相较于那些天马行空的流行歌剧,他更钟情于古籍内所记录的往事。

    曾经的他不过就是个普通人

    ,因此十分畏惧职业者的强大能力。现在的他身为空间系魔导师,却还是小心谨慎,毫无轻视任何人的意思。

    远远的脱离自己的时代,仿佛从时代的海岸被推回到过往世界观的洋流里,这是极有好处的。

    因为从洋流深处眺望海岸,我们也许就能第一次看到海岸的全貌。待再度靠近海岸时,我们也就强于那些从未离开过海岸的人,只因我们能更加全面的了解海岸。

    时代的马车轰轰而逝,我们坐在车上,经过的也许不过是几条熟悉的街衢,但也会在漫天的火光中也自惊心动魄。

    可惜我们只顾忙着在一瞥即逝的店铺橱窗里,找寻我们自己的影子——我们只看见自己的脸苍白憔悴,我们的自私与空虚,我们恬不知耻的愚蠢。谁都一样,我们每个人都是孤独的。

    我生活在一个不属于我的时代里,所以我是悲伤的。当下的时代,平静的心灵才是真正的奢侈品。

    曾经的时光让我们恍然若失,那个放荡不羁、兵荒马乱的时代化作流水,化作清风,在不经意间从我的指尖飘过,不留一丝痕迹。

    在那个刺眼的夏季,我们怀着憧憬踏上旅程,三年后同样的季节,我们拉扯着被灼伤的瞳孔离开了另一个地方,再不回来。

    同伴们繁杂的脚步声匆匆走过,留下位置迎接下一批新人。时间如流水,青春似海棠,即使我们把它装扮的再如何妖艳美丽,却还是无法触碰。但即便如此,我们还是义无反顾的去了,奔向我们的绚烂的青春,奔向我们的央央四季。

    永远不要将自己的无耻归咎于时代,就算所有人都吃屎,我们也可以选择不吃,否则我们早晚会因为自己吃过的屎而后悔。

    布姆缅怀的是曾经的,曾经的那个单纯世界,而非怨天尤人、哭天喊地的抱怨。他可以接受所有悲苦,可以接受身边人全部死亡,但却无法接受这种被囚禁的生活,只因那是对生命的践踏,是自大的最极端表现。

    他也曾经斩杀过许多人,可却没有任何一个在死前感觉到太多痛苦。这是布姆身为强者的仁慈,即便对方最终还是要死去。

    在古魔法时代,空间系法阵被认为是众神的印记。从职业者的角度来看,那是凌驾于斗气及灵能之上的终极法术。布姆以二十几岁的年龄修得,可见他的潜力远没有表面上看起来的那么拙劣。

    布姆想到了那张改变他生命轨迹的羊皮卷,随即嘴角竟然浮现出一抹微笑。只不过现在他更多的并非是向羊皮卷索求,而是充满了对空间系魔法师的敬畏。

第1302章 Tender脆弱

    布姆从来都是那么一类人,他常年将自己的真实表情深埋心底,唯有以冰冷的目光审视整个世界。只不过...他承受的苦难并不比别人多,痛苦主要来他的自敏感和脆弱,源自他太过小心谨慎。

    人如要保持魅力与神秘,须做到的重要一点就是自行保管焦虑。而另一种情况是,人如要得到关注与爱,则需懂得展露脆弱与需要。

    可大半人总是搞错,在需要保持姿态的对象面前展露了焦虑,于是得到了鄙视;在需要表现脆弱的对象面前强撑坚强,于是对方舍自己而去。

    布姆是个极其善于隐藏情绪的人,甚至可以说在这一方面,他远比活了四百多年的克莉丝汀更加来得强悍。

    然而这么做却也是喜忧参半的结果,一方面布姆因此而避免了无数麻烦,但另一方面则也疏远了许多本该有的同伴。

    世人将布姆这类人称之为“离群的候鸟”,预示着他们虽然获得了所谓的“自由”,可却也失去了同等的温存。

    而造成这种结果的根源所在,不过是这些候鸟戒心太重,不愿相信同伴,不愿相信世界本该美好,甚至恶趣味的觉得自己无时无刻都身处危险,只要一个不小心就会身首异处。

    布姆自己将其视为最大的优点,并且还以此为荣。但克莉丝汀却将其称之为“脆弱的具象”,只因布姆所表现出来的东西,皆是他避免与太多陌生人接触的借口。

    克莉丝汀觉得“脆弱”是一种非常可悲的恶疾,因为别人永远也不可能感同身受。他们只会站着说话不腰疼,用一些虚浮无力的语言强行让我们振作起来。

    即便有一天我们不堪重负从高空跳下去了,别人也只会说我们脆弱、矫情、无病呻吟而已。但事实上,那真是种病啊,而且,也我们也已然拼尽全力强忍着不发出呻吟了。

    布姆本就是个很自私的人,只不过他的自私却不会波及同伴,反而会加倍回馈。人本就是种自私自利的生物,总会在最脆弱的时候吞噬掉仅存的一点儿控制力。正如潜意识如果吧所有美好的东西带来,那我们便是开心的;相反,

    若是潜意识告诉我们大难临头,我们自然会变得沮丧无比,轻则万念俱灰,重则怨毒化作洞穿对方胸膛的利器。

    这个世界有两种人,一种就是为别人而活,表面上看是很怂,其实内心比谁都坚强。而另一种则是为自己而活的,他们表面看起来张牙舞爪,内心却无比的脆弱。正如会咬人的狗通常都沉默寡言,而无害的,却是那些喜欢狂吠的空架子。

    生活不可能像我们设想中的那么好,但却也不会像我们设想中的那么糟。有时我们可能脆弱得听到一句话就泪流满面,可有时也发现自己咬着牙走了很长的一段路。

    从不知道生活可以让人这么脆弱。如果可以,我们更希望能装疯卖傻过一生,可以听不到那些刺耳,看不见那些揪心,感觉不出那些痛楚。

    曾经有学者说过,“我们会被别人的一句话而击垮,那不过是因为我们内心太脆弱罢了。”

    后来又有学者坦言,“不要在意他人的看法,那是因为对方与我们的生活无关,每个人都有自己需要烦恼的难题。”

    其实没有人能做到完全无视非议,那些面对非议十分洒脱,一笑了之的人,并不是内心强大到无所谓,而是当对面非议已经能伪装得很自然了。装,其实也是一种强大的生存技巧。

    克莉丝汀所说的话,便是彻底揭穿了布姆的真实样子。因为他与其说是心思缜密,倒不如称“排斥”更来的贴切。布姆排斥所有陌生人,排斥那些有潜在危险的东西,甚至排斥整个世界。

    只不过他却也是个资深表演艺术家,虽不能称作如何正统,但却还是能骗过大多数人。至少在“扮猪吃老虎”这种事情上,他屡试不爽,并且乐此不疲。

    起初我们揣着糊涂装明白,后来我们揣着明白装糊涂。并不是我们愿意活得不明不白,只是好多事情一用力就会拆穿,一拆穿就会失去,成人的世界总是这么脆弱。

    在布姆很小的时候,他就明白了这种道理,无论是人还是事情,最好的东西往往只有表面薄薄的一层,那是我们的安身立命之本。

    任何东西都有它的底

    子,但世人最好不要去无故触碰它。因为只要我们捅破了那层脆弱的窗户纸,里面的内容多半根本经不起推敲,便会如浪花般破碎。

    在激烈的公国竞争中,细腻敏感,而且脆弱的年轻人逐渐在残酷无情中被淘汰。往往大多数年轻人的痛苦在于:眼界打开了,本事却没跟上来。

    布姆深知自己的缺陷,所以他才会始终选择远离纷争,即便曾被维京王册封伯爵之位。他从小生活在奥古王城,早已亲眼见证过了无数权斗。可布姆却从未厌恶过那些东西,或者说每个人都一样,只不过身份地位不同,呈现出来的样子不一样罢了。

    蚊蝇吸食血液而得以存活,野猫野狗捡拾垃圾而得以存活,职业者斩杀敌人而得以存活,君王们通过勾心斗角而得以存活。这个世界本就没有绝对的正确与错误,盗取金币的毛贼在世人眼中为犯罪者,可在重病缠身的女儿心里却是最伟岸的英雄。

    布姆因为深爱这个世界,所以常常想跟它道歉。布姆的爱沉重、污浊,里面带有许多令人不快的东西,比如悲伤、忧愁、自怜、绝望,并且他的心又是那样的脆弱不堪。

    自己总被这些负面情绪打败,仿佛身处在一个沼泽里越挣扎越下沉。然而布姆却从未开口抱怨什么,他似乎很享受那种情况,那种感觉宛如在芙洛伊公国泡温泉。

    可毕竟流露脆弱是件自取其辱的事情,毕竟除了父母没有人真正在意我们的苦难,可父母却又是我们最不能流露苦难的人。他们那种忧心的表情比羞辱更加让人难以接受,那是一种让我们土崩瓦解般的滋味。

    脆弱的心灵与强大的力量呈现出鲜明对比。可或许我们最后还是敌不过生老病死,生命宛如一碰即碎的玻璃花瓶。无论是普通人也好,巅峰强者也罢,只要心脏停止跳动,那生前的一切都失去了本该存在的意义。

    布姆并非什么生命冗长的混血精灵,更不是什么远古凶兽或遗种,他只是个人类,待尚未踏入巅峰之境前,随时都有可能死掉。他不希望那天真的来临,因为他还有许多许多事情想做。

第1303章 Unite结盟

    随着时间一天天流逝,布姆也渐渐明白了为什么自己不快乐,因为他总是期待一个结果。

    看一本书期待它能让自己变得深刻;吃饭时期待它能让自己挨到隔天;手写的笔记期待它能取代羊皮卷;对别人好期待能被回待以好;夜深人静是期待被关注安慰;踏上新的旅程,更期待能收获一段充实丰富的经历。

    这些预设的期待如果实现了,布姆便能长舒一口气,如果没有实现呢,他就自怨自艾。可是小时候也是同一个人,用一个下午的时间看蚂蚁搬家...当有一天,我们卸下内心纷纷的欲念后,或许才能与原本真是快乐的另一个自己重逢,才能重新发现那绚丽的景色。

    一些经历过社会底层的人,他们的思维方式、行事风格、价值观跟家境殷实,从小被导师精心指点,工作稳定的人是很不一样,甚至可以说天差地别的。说白了对方的心态在求发展,而我们的心态却还在求生存,彼此进行的完全不是一个游戏。

    树被砍掉了主干之后,会在根旁萌发新芽。同样,在患了病或精神被摧残之后,人的心灵往往会回到春天般的萌芽时期,亦或者充满遐想的童年,好像它还能在那里发现新的希望,把被扯断的生命线重新连接起来似的。看書喇

    只不过,那些从根部萌发的枝条虽然茂密多汁,生长迅速,但那种生命只是表象,因为它永远也不会再长成真正的树木了。

    流年似水,一去不返,看过的风景也许还可以重来,而逝去的人却再也不会回头。任由我们再如何千思万想,某些人、某些事情除了偶然在梦中彷徨,其余的时间都只是恍惚的印象。

    人间许多情事其实都是时光撒下的谎言,而我们却愿意为那些谎言而执迷不悔,乃至追忆一生。

    布姆本就是个极度自卑的人,因为自卑就是他对待自己不能掌握的东西的态度。并且多年后,他还发现,隐藏自卑,回避嫉妒,假装自尊,是才他一生中做得最多的事情。

    最后布姆发现,努力做到过去所做不到的难事,是与自卑相处的较好方式。而强调自尊与尊严只是为了掩饰自卑罢

    了,正如虚荣,便是掩饰失败。

    别人不会在乎我们犯过的错,我们犯过的错不是别人真正感兴趣的东西,反而会因此被嘲笑、被讽刺、被挖苦。

    别人只会看到我们现在过得如何,只会在乎我们是否能分享发财路,如果不能在我们身上捞到好处,就会骂我们人品差,最后刻意疏远,人就是这么现实。

    生活有进退,输什么也不能输心情。与其羡慕别人,不如做好自己。肤浅的羡慕,无聊的攀比,笨拙的效仿,只会让自己整天活在他人的影子里面。盲目的攀比,不会带来快乐,只会带来烦恼;不会带来幸福,只会带来痛苦。看書喇

    一个人走过一些年月后就会发现,所谓的道路不过都是种摆设,供那些在世间瞎兜圈子的人们玩耍的游戏。

    它从来都偏离真正的目的。不信去问问那些永远匆匆忙忙行走在路上的人,他们找到自己的归宿了吗,没有!否则他们就不会没完没了的在路上转悠了。

    布姆觉得人生本就充斥着各种岔路口。当自己站在新的岔路口前时,在那一瞬间,自己该做出什么决定?加速穿过?亦或者后退观望?

    布姆的脚会瞬间停滞,然后开始审视,而通常此时岔路口根本没什么行人。布姆大概就是那种人,既没有冲过去的勇气,却又会对着那些勇敢踏出脚步的人心生羡慕之意。

    有很多布姆觉得只要自己“努力了就会好”的事,其实到头来都会被证明是错觉。是就算我努力了,该错过的还是会错过,该失去还是会失去。

    找不够努力或是其它说辞来做为借口其实不过是为了掩盖更无力的事实,就好像我们看得见波涛汹涌,却抓不住任何一片浪。

    如果我们想要踏实,首先自己就得踏实;如果我们想遇到一个让自己欣赏的人,那我们就得让自己具备被他人欣赏的特质。如果我们想要珍惜那些来之不易的情谊,那就先要让自己能够与对方并肩同行。

    先变成自己喜欢的自己,再遇见一个无须取悦的人。这是布姆对同伴们的态度,更是他对所有人的态度。

    布姆发现一种特别舒服的关系,并非需要常常腻

    在一起,或者总是说些什么肉麻的情话。正如六花平时大多不会组织好语言,东拉西扯的叨咕个不停;正如克莉丝汀不会刻意迁就自己,而是习惯性的以精灵族的高傲口吻对话。因为布姆感受到了同伴们的回应,那是种最纯粹的安定感。

    而除此之外,那种感觉布姆仅在冻土大陆收获到过。然而布姆却拒绝了维京王的好意,至少没有为某方势力卖命的打算。

    什么是公平、平等?在这世界上,但凡一个人觉得公平了,定是建立在其他人觉得不公平的基础上。

    活不下去的时候,平等是与别人一样吃饱穿暖、而吃饱穿暖的时候,平等便成了同旁人一样有尊严。待到尊严也有了的时候,我们又会闲得蛋疼,觉得自己高人一等,怎么也要比别人多一些什么才甘心。

    最终,当我们到不见棺材不落泪的时候,又会觉得曾经最初的自己才是最好的,而对自己已经拥有的一切喋喋不休。

    世界上没有什么比直言不讳更难,也没有什么比阿谀奉承更容易的了。直言不讳,即使其中只有百分之一的音调是假的,那么立刻就会产生不和谐,随之而来的是争吵。

    而阿谀奉承,即使从头至尾全部音调都是虚假的,可还是让人高兴,听着不会觉得不愉快,哪怕这愉快有些肉麻,可还是感到愉快。而且不管阿谀奉承多么肉麻,其中却至少有一半让人觉得好像是真实的。

    布姆从未想到帕瓦联邦竟会如此疯狂,为了能掠夺空间系法阵,不惜与几个外乡人拼得你死我活,甚至元气大伤。布姆有种很不妙的感觉,似乎自己正被一个无形漩涡拉扯着,除了扭动身体让自己舒服些外,再毫无任何逃离的可能性。

    他才不会去与哪方势力结盟,因为他根本就没兴趣搅合到争权夺利的战场中。只不过世事难料,提前思考总没错,冻土大陆或许是最佳选择。

    “如果真要选择,应该也就只有冻土大陆了吧。”黑色羽翼遮挡住月光,布姆眼中流露出巨大的不甘,可最终却又扭曲成平静。只要同伴们能安然无恙,那布姆就算再如何不愿,他都会欣然接受。

第1304章 Venture风险

    黄金的体积每年要磨去一千四百分之一,这就是所谓“损耗”,因此在整个世界流通的十四亿金子每年都要损耗一百万。

    这一百万黄金化作尘埃,飞扬飘荡,变成轻得能够吸入呼出的灰粒。只不过这些灰粒堪比重担,无时无刻都压在良心上,它们跟灵魂起了魔法反应,使富人变得傲慢,令穷人变得凶狠。

    布姆不想和别人一样,稀里糊涂的选择自己的人生道路。他希望能控制自己的人生,真的去做想做的事。

    如果一个人不想追求真正的自己,就想安安稳稳的过大多数人的生活。那他们的选择自然是包含着绝对的正确与绝对的错误,因为不同价值观的正确交往方式是终归笑,可微笑却并不代表着一切。

    无形的压力往往让布姆觉得心力交瘁。消极的情绪,厌倦了生活的疲倦,布姆会常常幻想去寂静的地方。过着舒适、自由、而惬意的生活,他真的很不喜欢现在世界的喧嚣,灯红酒绿,即使是再霸道的黑夜,终究抵不过那一排排整齐的灯火。

    对布姆来说,人生不是什么冒险,而是一股莫之能驭的洪流。对待生命,他需要大胆冒险一点,因为好歹自己要失去它。如果这世界上真有奇迹,那只是努力的另一个名字罢了。因为生命中最难的阶段不是没有人懂自己,而是自己不懂自己。

    出门旅行弥补不了我们内心的空虚,或者说我们真的需要去旅行吗?停止胡思乱想,合上那些毫无营养的言情小说,与智者谈天说地,将精力放到花开花落与一草一木的生长旋律上,给予那些不知道真假的乞丐些许铜币,这些都是修行,都能让人平和开阔。

    但不想做肯定不会做,就像有些人旅行也不会有什么改变一样。因为那些人只想白天瘫在床上呼呼大睡,晚上声色犬马、尽情纵欲、自得其乐。在他们分享旅行中所见所闻的时候,身边的一切现实都未曾发生改变,只是浪费了更多时间而已。

    曾几何时,我们有梦,关于文学、关于爱情、关于穿越世界的旅行。可如今我们却酗酒到天明,杯子碰在一起,发出了梦想破碎的杂音。

    没事找个学者创作自画像,还不忘要提醒对方“稍微修饰”,再配上两行矫情的文字,都是些活得不如意之人。

    没事整天带着子嗣出席各种贵族晚宴的父母,都是些生活安逸、毫无追求、只想着满足自己虚荣心的伪善者。

    没事就谈及自己曾经去过什么无人之境,翻过多么高的雪山、跨过多么广袤的海洋、去过多么恐怖的险地,都是些只看重结果的轻浮之人。

    布姆也因此在世人眼中成为了“背道而驰的狂徒”,只因他尽情享受旅途中的风景,那是晨曦与夕阳交错间的绚烂,是烈日与星光混合后的绮丽异象。

    只不过再漫长的故事,也终有完结的时刻。行驶得再慢的马车,也有一个又一个的停靠点;再亲密无间的旅伴,也有互道珍重的一天。旅途中所经历的事情,可能会被我们遗忘;但旅途中学到的东西,我们却会将它永远记在心间。

    骄傲的基础是内在的自信,而虚荣则是内在自卑的产物,虚荣是一种想要弥补或掩盖内在自卑的努力。骄傲的人通常都是沉默寡言的,这种沉默源自于他与别人的距离感,而虚荣的人总是在喋喋不休地向别人展示他的自我。

    好多人三天两头下决心,仿佛明天就可以脱胎换骨,彻底告别自我。然而,屎重生之后却还是屎。

    有时候,只要我们下定决心做某件事,全世界都会拖我们的后腿。书堆很多了不知道看哪本,那就从手头的开始看起;魔法咒文总是背不完,那就不要去寻求捷径,从第一个开始背起;旅行下不了决心,那就放弃攻略从订踏出城门开始。

    要知道打败焦虑的最好办法,就是去做那些让我们焦虑的事情。出发永远是最有意义的事,去做就是了,无需担忧被视作异类,更不必在乎陌生人的目光。

    世人都有一个共性,贪婪与虚荣。贪婪是想得到更多,虚荣是怕别人知道得到的太少。

    但从某个意义上讲,这种共性也成就了不少人的一生,当然也毁灭了不少人的一生。在那种成就与毁灭的过程里,多少人成了英雄,又有多少人却为此而化为枯骨,从此与尘埃相伴。

    在孤单与寂寞的时候我常常选择一个人行走,静静的看看天,默默的品读云卷云舒的静美,也常常会有风掠过,带着各种各样的花的气息,在自己还没有尽情享受时,常常会发现那洒落一地的残花。

    一条青石小径上满满的都是,每每此时都不知该如何伸手拾起。六花好奇不知名的品类,克莉丝汀收集从未见过的花蕊,然而布姆却紧皱着眉头,担心那些外表看似美丽的东西,会不会剧毒无比。

    人生最可怕的不是没钱,因为这个问题多多少少可以得到部分解决。而内心的痛苦,怕是很难被他人感同身受的。

    痛苦死不了人,却会死心,而且暂且看不到解决办法:不知道会遇到什么人,什么事,也不能知己知彼。真正活明白了心无挂碍的,又能有几个呢?或者说原本就寥寥无几。

    我们总觉得历史这东西遥不可及,和自己牵扯不上任何关系,甚至觉得历史只存在于图书馆里堆积如山的旧书内。

    但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有真实确切的历史,那就是每天的历史。今天自己做了哪些事,又是什么样的情况,那些都会成为历史的一页。

    无论我们是什么也不做,懒散的度过一整天,亦或者勇于面对挑战,花费心思做了些什么事情,每一种态度都是在书写着自己的历史。

    我不崇拜无限的权利,不喜欢花不完的金币,也不在乎以后会有什么样的雄途伟业,,我只要那种过程。

    那是一种能体会到纷争时令人心跳的快感,那才是我们最想逃得到的东西。那种感觉也许就像雏鹰在广阔的天空里翱翔,没有什么能约束它的翅膀,低头就可以俯视身下的一切。

    布姆有个没对任何人说过的心愿,他打算成为“最强魔法师”。布姆希望自己不再有败绩,至少待踏入巅峰之境后,绝不允许自己再如此无能为力,如此茫然无措。

    布姆始终在享受着自己的这场冒险之旅,然而冒险之旅却需要更加强大的实力来保驾护航。布姆可不想始终依靠同伴,因为他不觉得自己是个累赘,至少不会一辈子如此难堪。

第1305章 Wish愿望

    布姆身处梦境的深海,找寻希望的缺口,却于午夜十分惊醒时,蓦然瞥见一片绝美的月光。

    曾经布姆是个毫无梦想的人,或者说他根本就不敢妄想那些东西。活着见到第二天的太阳才是他的努力方向,至于别的事情,都是致命的诱惑。

    曾几何时,布姆也真心希望那些众神是真实存在着的,只要世间悲苦之人虔诚的许下愿望,那就定然有实现的那天。只不过,随着布姆逐渐心智成熟,他也否定了那些可笑的想法。

    直到他身边多出了六花,直到与克莉丝汀结为同伴,那些尘封的妄想才再次破土而出,只不过每一次生长,都定然经历狂风暴雨的洗礼。直到今时今日,

    可这回深陷帕瓦联邦寒鸦城,似乎那株嫩芽已然开始出现了枯萎的迹象。但布姆现在却无暇顾及更多,更别说什么可笑的心愿了。他只希望格洛莉娅安然无恙,只希望自己的所有同伴冷静一些,只希望六花最后还能活着。

    世上有多少美好的愿望与梦想,都因世间的残酷与沧桑而让最温暖的东西都变得悲凉。世人希望我们做的更好,但却一般不希望我们超越什么。那种情况就好似被火圈围起来的蚂蚁,观者只会欣赏它们努力挣扎的模样,可蚂蚁们一旦妄图冲去去,便要落得个被烧成灰烬的结果。

    强烈的希望是人生中比任何欢乐更大的兴奋剂,布姆是个悲观的人,很容易被生活击垮;可同时他也是个乐观的人,只需一点小小的温暖,便能重新燃起对生活的希望。

    任何人都无法左右自己的愿望,现实也不能,而是愿望在左右着我们。当愿望能够实现的时候,人就是幸福的,因为有了努力的方向,生活有了意义。但当愿望与现实相反的时候,人便是痛苦的,不是自我折磨,就是徒劳无获。

    错过了马车,可以等待下一次尘土飞扬;错过了某些人,才是一生的悔恨。有些事情发生了就无法再忘掉,而是深埋在心里。等不到的未来才是最痛的,盼不到的希望才是最伤人的。

    生活总是喜欢逗弄我们。它会在我们绝望时,闪一点希望的火花给我们

    看,惹得人不能死心;可在我们平静下来之后,又会冷不丁的刺激我们一下,好让我们不能太顺心得意。

    破灭的希望、流产的才能、失败的事业、受了挫折的雄心,往往积聚起来变成了所谓的忌妒。每个人的心底都会住着一个人或一段回忆,不能够相守,无法拥有,那是生命中的刺青,即使会因撕裂般的疼痛折磨得死去活来,可我们却还是希望它永远都不会结痂。

    希望好像一个家庭,没有它,我们会觉得生活乏味;有了它,我们又会觉得天天为它辛劳,是一种无尽的烦恼。

    布姆现在对未来不抱有任何不切实际的期待,他只希望自己能通过努力过上简单的生活,阳台上有花,阳光洒落的时候,院子里的画板上能有幅画。布姆希望能够在老去的时候,自己躺在摇椅上静静的死去,然后再前往英灵殿那个欢声笑语的地方。

    布姆一直觉得很孤单,心里藏着许多伤口,他害怕被误解所以一直掩盖着,直到他了解到其他人心里其实也同样存在着伤口。

    于是他便把伤口展露出来,希望以此寻获同类。但最终布姆会失望的发现,每个人的伤口都不相同,有深有浅,谁也安慰不了别人,更理解不了别人。他只好沉默着把那些伤口再藏起来,于是他变得比从前更加孤单冷漠。

    不能说我们生如夏花,活得完美而睿智,死如秋叶亦离我们非常遥远。当下最真实的,不过是一种宽宏与原谅。对自身、他人,以及这个失望和希望并存的世界。

    骄傲多半不外乎我们对我们自己的错误估价,虚荣却牵涉到我们希望别人对我们的看法。

    人永远都不会满足。什么都没有的时候,我们想得到一些东西;有了一切之后,我们又想得到更多;什么都失去之际,我们又希望能回到原点,回到自己曾经最单纯的时刻。

    比绝望更绝望的,是那些我们自己都听厌了的希望。为了不失望,我们甚至连希望都不想拥有了,我们对一切事物都浅尝辄止,付出有度。我们就那么坐着,生活给予了什么,我们就接着,拿走什么,就那样静静看着。

    希望每个人死后的尸体都能自动变成一本书,书的内容就是死者的生平。这样一来,有人成了名著、有人成了禁书、有人变成菜谱、有人变成地图、有人是魔法杖的使用手册,有人是小旅馆的登记簿......

    整个世界自然沦为一个巨型图书馆,我们读着别人,做着自己,等着被读。那是种周而复始的折磨,虽然能看透,却又无法挣脱,只好紧闭双眼,低头前行。

    有时候,我们多么希望能有一双睿智的眼睛能够看穿自己,能够明白了解我们的一切,包括所有的斑斓和荒芜。

    那双眼眸能够穿透我们的最为本质的灵魂,直抵我们心灵深处那个真实的自己。什么人的话语能解决我们所有的迷惑,或是对我们的所作所为能有一针见血的评价。

    布姆的错误不是对生活所知甚少,而是他知道得太多了。他已把童年时期的曙光中所拥有的那种精美的花朵、纯洁的光,天真的希望的快乐远远地抛在后面了。他已迅捷地奔跑着经过了浪漫进入了现实,他开始着迷于阴沟及里面生长的东西。

    黑色羽翼掠过琴海,将月光切碎。然而本打算前往冻土大陆的布姆,却又猛然停下了脚步,默默悬浮在高空内。

    下意识的伸手摸向腰间,可黑木法杖却没再出现。布姆低头望向自己正处于半透明状态的躯体,眼中闪过一丝绝望,可又瞬间被更坚毅之色所取代。

    “不可以倒下,至少在尚未知晓同伴们死亡以前,自己绝对不能放弃。”布姆喃喃说道,再次恢复了平静。只见他眼底的那抹猩红快速消退,失心疯也因此而没有发作,即便身处梦境之内。

    “希望来生能投胎到另一个世界,仿如小孩子向流星许下的荒诞愿望。”布姆知道,自己的灵魂不喜欢这个世界,甚至许多时候,他觉得连空气都是臭烘烘的味道。

    布姆希望能最终找到一个安静的幽谷,每天吃着六花亲手烹煮的食物,聆听克莉丝汀的教诲,谷口青烟袅袅,那是珀耳修斯与哈斯塔正在烤肉。格洛莉娅身上穿着她那件黑色礼服,靛蓝色眼眸在夕阳里是那么的独特。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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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记住UU小说的网址:http://www.uuxs8.net/r32248/ 第一时间欣赏阴影之外最新章节! 作者:凡尘丹阳所写的《阴影之外》为转载作品,阴影之外全部版权为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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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影之外介绍:
黑木法杖在空中快速挥动,闪烁着无数魔纹的巨大法阵嗡嗡低鸣。鲜血侵透了皮靴,冰冷的尸体化为齑粉。黑色长袍下布满了刀伤,剑伤,斗气伤,魔法伤…
自己的契约兽如绞肉机般不知疲倦,化为利刃的双手好似死神镰刀。秘法工会的强者们歇斯底里,神佑骑士催动出最后一丝斗气。销声匿迹了千百年的空间系法阵再次降临奥古大陆,足以撼动任何权势的力量种子苏醒发芽,一个身穿黑色长袍的男孩站在月色中,那双冷漠的瞳孔好似深海凶兽。
“你们为何要与全世界为敌?”联军指挥官问道。
“因为我们不甘心做命运的走狗!”二人异口同声,相视一笑。
几百年后,阴影之地内的“万国”悄然崛起,其实力丝毫不逊色于那些耳熟能详的强大种族。由大魔导师亲手布置的法阵抵御了魔导炮,挡下了无数斗气、魔法、黑火药、甚至阴谋。
这是一个注定要凌驾于众神之上的强者,以及与他那神秘契约兽之间的故事。阴影之外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阴影之外,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阴影之外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