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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嫡女谋嫁全文阅读

作者:笑寒烟     重生之嫡女谋嫁txt下载     重生之嫡女谋嫁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408章 旧识

    马宝说,“那不是帐篷,是鞑子住的房子,在这里,都是这样的房子。”

    “看到没,那一排排房子的最中央,有一栋最大最高,顶上还有一面旗子的房子,就是这个小部落领主住的地方。”

    “鞑子一共有十二个大部落,一个部落有二十个小部落,每个小部落都有一个领主,还有很多个小村落……”

    可以知道,这个草原到底有多大。

    草原很大,很大很大,夏梓晗站在高处,站在树上,眺向远处,一层层,一缕缕,绿地就像云层一样,层层叠叠,再远处,还有隐隐约约的一座座山峰,有树林,有透明清亮的小湖泊,也有一片片白色的帐篷。

    夏梓晗举目望去,就能望见三四个小部落,还有一些哩哩啦啦细小的帐篷,那应该就是小村落。

    马宝告诉她,“这一处的草原最大,最广阔,再过去一段路,就有很多树林,里面有很多毒物,虽说容易藏身,但危险也很多。”

    夏梓晗见他说的这么清楚,很是惊讶,“你来过?”

    “没来过,不过,主子房间的墙面上挂了一张画了鞑子境地的羊皮地图,奴才经常看。”

    就算没来过,他也知道这里的地形,也听水暮城原居民说过,这草原上的森林里,才是最危险的地方。

    而他们,此刻正藏身在一处森林中。

    “郡主,我们先回山洞吧,两天后,就是阿巴嘎伦部落物品交易的日子,到时候,我们兴许能打听到什么。”

    阿巴嘎伦部落,是草原上十二大部落之一,这里部落的人,他们不种地不种田,连菜也不种,他们除了养牛马羊,什么都不做,平日里吃的也都是牛马羊的肉或奶,而他们平日里所用的物品,都是从汉民商户手头上换来的。

    而这种物品交换的大刑集会,一年中只有三次,两天后的集会是今年的最后一次,然后要到明年的三月六月,就因这里的冬日很冷,来的也早,九月末的温度会骤然下降,十月就会下雪,一直到二月,雪融化后,路才好走,不然商户的马队是不敢轻易踏过来的。

    所以这一次的集会,人肯定特别多,有些很远的牧民赶十天八天的路程,也会赶过来,就怕会错过了这次集会,他们就没了过冬的食物和物品。

    就算这样,每年鞑子们换的物品也不够过冬,因能汉民商户能带的物品有限,有些重要东西还被朝廷控制着不让多带,比如面粉,煤炭,食盐,特别是药材,在这打仗期间,朝廷是坚决不允许商户多多运过来赚取暴利。

    不过,朝廷也不敢不让商户来,兔子急了还咬人呢,何况是凶残蛮横的鞑子,若一点儿不给他们过冬的物品,那就是逼着他们去死,惹急了他们,群起而攻之,只怕大盛朝兵强马壮,也受不了鞑子的万马奔腾一踏。

    到时候,落得敌伤一千,我伤八百的局面,对谁都没好处。

    ……

    两日后,集市开。

    夏梓晗一群人装扮成商户一样普通的样子混入了集市。

    说是集市,其实就是在草原上,商户们和牧民们,都把带来的商品都摆在了外面,供对方挑选,只要看中了什么,双方就讨价还价,以一个最合适的价格,交换对方的物品。

    而最常让牧民交换的物品是食盐,煤炭,面粉,布匹,至于一些日用品,锅碗瓢盆等物,也有人换,不多。

    富余一些的牧民还会换一些好看的首饰,茶叶,调料,各种各样的绣线等对于牧民来说的奢侈物。

    而更富余的牧民,还会换一些珠宝,古董,字画,但这些换的更少,商户们带的也不多。

    而牧民们带来的物品,除了羊角,牛角,羊宝,牛宝,马宝,羊皮,羊毛等物品牛羊马身上的东西外,还有一些小物件,非常引人瞩目。

    有牧民妇女绣出来的有带草原色彩的腰带,衣物,袜子,鞋子等,还有牧民打制出来的各式各样的首饰,马鞍等。

    这些东西带去大盛朝,也很受女人们欢迎,商户们会买一些回去再转卖,好多赚一笔银子。

    但夏梓晗一群人的注意力不在商品上,他们分开行动,四下散开,个个竖起耳朵倾听四周牧民们传来的谈话。

    有些隐秘事,都是在无意间说出来的,特别是这个热闹的场面,更容易失口。

    而这,就是夏梓晗打听褚景琪消息的机会。

    马宝走了一圈后,就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了一身牧民的衣服穿上了,然后假意跟牧民套近乎。

    马宝学过这边的语言,说的还行,且他这几年经常往返于水暮城和京城,也长成了一张跟牧民一样风霜泛黑的脸颊,仔细看看,和其他牧民还真没有不同。

    跟牧民套近乎,也不会让牧民心生警惕。

    而狐狸花蛇两人本也想换一件牧民的衣服,但他们的皮肤都白,细皮嫩肉的,一点儿也不像是在草原上马背上混的汉子,就打消了这个念头。

    至于夏梓晗和楚枂楚琳三人,就在牧民摆的小摊子上游逛,三人的美貌,走到哪儿都是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引人瞩目,特别是夏梓晗,这几年,那张脸越长越开,越长越漂亮,都精致美丽的快不像个凡人了。

    “主子,有人跟踪我们。”

    夏梓晗在一个小摊子上蹲下身子,好奇的打量一顶绣了一只巨鹰几朵白云的蓝色帽子时,楚琳蹲下身子,附耳小声道。

    夏梓晗嗯了一声。

    被人跟踪,她也发觉了,才故意停下来,就是想看看对方是谁。

    “咦,那人长的有点儿熟悉,好像在哪儿见过?”楚枂突然道。

    “你认识?”楚琳讶异,然后,顺着楚枂的目光看过去,呀了一声,“是他哦,真的是认识的人耶。”

    “谁?”

    见两人都认识,夏梓晗就好奇的转头,然后,就见到了一张似熟悉又陌生的脸。

    郑文廷看到了夏梓晗主仆三人正看向他,他咧了咧嘴,兴奋的笑着走了过来,激动的道,“没想到,居然会在这里看到你,你……”

    “我只是好奇来玩一玩。”夏梓晗迅速打断他想问出口的话,就岔开话题,问道,“这是你家的商队?”

    虽然不知道因为什么,但却看出来对方不想暴露身份,郑文廷就没行礼,也没称呼她封号,而是笑道,“嗯,这是我第二次带商队来草原,六月份还来了一次,觉得有意思,不过,能在这里遇见夏姑娘,更有意思呢。”

    自从郑文静嫁了后,他爹就把生意上的事,一点点的压到他的肩膀上来,且他做的都是幸苦又累的活儿,像和带商队来草原,就是最幸苦的。

    他爹经常说,想要撑起郑家偌大的产业,不吃苦是不行,不但要吃苦,还什么都必须懂,必须要会做,这样,以后接手他的位置,手底下的管事们才会心甘情愿的服他,供他驱使。

    “好几次,我都想去京城找夏姑娘,可惜,都没得空,还有,恭喜你。”

    这话虽没说明,但夏梓晗知道,他是在恭喜她得了封号。

    夏梓晗再被封郡主的事,早已传遍了大盛朝,郑文廷一直和京城有联系,他自然也知道了。

    但这个身份,也没能阻止他的心对她狂热的跳动。

    几年前就对夏梓晗有爱慕的他,这一次见到她,更是觉得她美的惊心动魄,天怒人怨,让他的一颗心在见到她的那一刻,就跳的跟在发狂的野马一样。

    但,他是商户,配不起她。

    他和她永远不可能,他只有把这份冲动死死压在心底深处,不让它冒出头,不把她吓走,能和她做个朋友,他就心满意足。

    何况,去年他已经订了亲。

    夏梓晗在听到他说六月份是他带的商队事,她就心神一怔。

    正好是褚景琪混进草原的那一次,据马宝说,褚景琪就是先混进了商队,才进入的草原,最后,混入了牧民之中。

    夏梓晗就笑了笑,“有没有地方,我们聊一聊。”或许,郑文廷这里能打听到一些事。

    “有,去我的帐篷吧。”郑文廷道。

    就把她们主仆三人带去他的帐篷。

    帐篷就在离市集一百米处,很近,不到一盏茶功夫,就到了。

    刚走到帐篷门口,就有一个小厮从里面掀开帐篷帘子,走了出来,见到郑文廷,那小厮一喜,道,“少爷,奴才正要去找你呢,达克鲁王子来了,在帐篷里等您。”

    然后,又好奇的打量夏梓晗主仆三人,见夏梓晗长的漂亮,还以为又是别的商家派出来钩引他家少爷的美人儿,他脸上的神色就鄙夷不屑起来,哼哼了两声,在心里骂着贱人。

    一个小厮,夏梓晗也不跟他计较,只是看向郑文廷,道,“既然你有客人,那我就待会儿再来。”

    “你去旁的帐篷里等我,我谈完生意就过去找你,你还没吃过正宗的草原烤全羊吧,一会儿我让请人来做,一定能够让你大饱口福。”

第409章 达克鲁王子

    担心夏梓晗就会这么走了,郑文廷忙找了借口留下她。

    而夏梓晗也有心从他这里打听消息,就顺着她的意思留了下来。

    她刚要去隔壁小帐篷里,这时,帐篷里的帘子再次被人挑开,从里面走出一个身穿漂亮又贵气骑装的男人。

    那男人头上还戴了一顶鞑子爱戴的帽子,嘴角边噙着一抹邪笑,上下打量了夏梓晗一番,然后又看向郑文廷,“郑少爷,这位姑娘是谁?是你的女人?”

    竟然说的一口流利的中原话。

    “不是。”他倒是很想说她是他的女人,可惜不是。

    “那是你的奴隶?”达克鲁再问。

    “不是,是朋友。”

    “朋友?”达克鲁眼睛一亮,“可否把她卖给我?”

    郑文廷一愣,然后反应过来达克鲁要买夏梓晗时,一张脸都气黑了,“夏姑娘是我的朋友,不是奴隶,她不卖,还请达克鲁王子尊重夏姑娘。”

    “哼,一个中原姑娘,也值得本殿下尊重?”达克鲁十分不屑,“这姑娘,我要了,要什么东西,你随便开口。”

    这就是要强要的口气了。

    郑文廷眼底闪过一丝不安和焦急,嘴里却丝毫不妥协,“抱歉,夏姑娘不是一个可以用东西叫唤的物品,如果达克鲁王子没意向和我谈生意,那就请吧。”

    “哈哈哈……”达克鲁突然发出一阵猖狂笑意,然后指着郑文廷,道,“笑话,站在我的地盘上,要赶我走,哈哈哈,郑少爷,你可真大胆,你就不怕你进得来,出不去?”

    护送商队来的郑家护卫,总共不过一千人,如果达克鲁王子正要留下夏梓晗,就算是郑文廷也没办法救他,惹恼了达克鲁王子,说不定郑文廷都得死在这里。

    鞑子,可是从不讲道理,也不讲道义的。

    以前他们不动商户,只是不想断绝自己的生路,但如果商户敢踩在他们的头上,他们也不会轻易放过商户。

    何况,杀了一家商队,还有十几家商队,没有郑家,还有李家,马家,张家等。

    只要有利益驱使,有的是胆子大的商队来草原交易。

    郑文廷想通了这一点后,脸色就骤然惨白,身子都忍不住轻轻颤了几下。

    他心里虽害怕,但还是宁死不屈,“抱歉,夏姑娘不卖,也不换,还请王子殿下,高抬贵手。”

    说着,单薄的身子就坚毅的站在了夏梓晗的面前,挡住了达克鲁看向夏梓晗炙热的目光。

    那目光,让他心生害怕,也十分不悦。

    “不卖,也不换,这可真叫我难办呢?”达克鲁一脸为难道,就看向郑文廷后面,“夏姑娘是吧,你是跟我走,还是继续躲在郑文廷身后?”

    如果能不在诛杀一个商队,又能得到美人的话,那他自然是走捷径,不想真失去郑家这最大的一个商队。

    当然,前提是,等一下的生意能谈成。

    “我……我又不认识你,为什么要跟你走?”夏梓晗怯生生的从郑文廷身后,偷偷探出半个脑袋,看向达克鲁。

    见他正笑眯眯的看着她,她俏脸一红,脑袋就唰的一下,缩了回去。

    楚枂见到,嘴角微微抽了抽,心中腹诽道:主子哈,你装朵小白花,这是要闹哪样哈?

    楚琳则不忍直视自家主子没有节操的贬低自己的人格,跟一个是什么鬼王子演戏。

    而郑文廷,还以为她是真的害怕,这一下,更加竖高形象,为夏梓晗保驾护航,抵抗达克鲁王子,“达克鲁王子,夏姑娘已经说了不跟你走,还请你放过她,不要为难我们。”

    “放过她……”达克鲁皱了皱眉头,似是在考虑,过了十几秒,把郑文廷的心吊的高高的,他才又开口,“也不是不行,只是我们的生意……”

    “一切好说。”只要能救夏梓晗,就是要他搭上半个郑家的产业,他也愿意。

    然后,郑文廷和达克鲁王子进去谈生意,而夏梓晗主仆三人,被小厮领到了旁边的帐篷里去。

    小厮送她们到帐篷后,连茶都没给她倒一杯,还恶狠狠的瞪着夏梓晗,嘴里埋怨道,“都是你,害的我家少爷要割地赔款,那本来是赚银子的生意,现在,因为你,我家少爷肯定要赔银子了。”

    谈生意,最忌讳的就是被人捏住软肋,而夏梓晗是郑文廷的软肋,轻易的被达克鲁王子发觉并捏住了。

    掐住了郑文廷的七寸咽喉,这生意谈下来,郑文廷肯定要吃大亏。

    这时候,夏梓晗要是还不明白自己被达克鲁利用了,那她就罔顾了这多年的生意经了。

    所以,小厮的不礼貌,夏梓晗也原谅了。

    本来郑文廷这个难,是她带来的,她该为他排忧解难才是。

    “放心,你家少爷赔了多少,我全都补上。”银子不够,她就继续赚,等赚够了,全赔给郑文廷都行。

    反正,银子花没了还能赚,而郑文廷这难得的友谊,倒是花多少银子也买不来的。

    等了一个小时,郑文廷和达克鲁王子出来了,郑文廷的脸色不怎么好,而达克鲁王子的脸上充满了笑意,并朝夏梓晗所在的帐篷,深深看了一眼,才告辞。

    见到夏梓晗后,郑文廷对于生意的事一字不提,夏梓晗也不问,她不问,不代表不想知道。

    欠人家多少,总要知道一个数,才好还债啊。

    等中午吃了烤全羊后,夏梓晗就去了郑文廷安排的帐篷里睡了一个午觉,然后,趁郑文廷出去了,她就招来小厮,问他郑文廷生意上的事。

    她知道,这小厮对郑文廷忠心耿耿,生意上的事,依郑文一定会告诉他。

    “达克鲁王子要粮食和生铁,数量可观,而且,十一月份就要要,你也知道,这粮食和生铁,都是朝廷管制的,特别是生铁,朝廷不让商户掌握太多,就是担心会铸造太多武器谋逆。”

    “本来,我家少爷可以拒绝的,但……达克鲁王子用你威胁我家少爷,我家少爷才逼不得已妥协了。”

    要是万一哪一天,鞑子拿着大刀打进了京城,那他家少爷是不是就会被人说成是叛贼?

    毕竟,是他家少爷卖生铁给鞑子的,还有粮食,哪一样少了,这仗也打不起来啊。

    “放心,我不会让鞑子的阴谋得逞的。”

    看来,鞑子今年打算大举进犯水暮城呢。

    她记得,前世鞑子确实有一次大举进犯过一次,不过被二王爷的人抵抗住了,而二王爷的人也死了不少,那一次,可以说是两败俱伤。

    好像……就是今年冬日。

    冬日,鞑子大举进犯,二王爷的人死伤一半,让皇上的病更重,然后来年皇上死了,皇后大皇子都死了,二王爷急眼了,就带兵踏入草原,和鞑子又死战了几次。

    鞑子死伤无数,二王爷的人死伤很多,最后两处都不讨好,就在二皇子割地赔款的条件下,双方达成了交易。

    而这一世,皇上已经死了,二皇子也死了,大皇子登基,鞑子却要趁大皇子位置还没坐稳之际大举进攻。

    如果郑文廷真的给达克鲁王子弄来大量的生铁和粮食的话,搞不好,这就是置郑家家破人亡抄家灭族的火引子。

    不行,她不能因为她一个人,而害了郑家的人。

    郑文静姐妹二人为了郑家的生意,一人嫁为妾,一人给人做填房,郑家人为了郑家的声音,牺牲了那么多,她不能让郑文廷因为她一个不算熟悉的人,就搭上整个郑家。

    夏梓晗思及此后,就遣走了小厮,等郑文廷回来,她就问郑文廷,褚景琪的事。

    “他是我表弟,生性好玩,又喜欢草原,才会跟着你们商队来这里,我这次拉,就是特意来找他的。”

    夏梓晗的话,说的半真半假,郑文廷倒是没有怀疑,他道,“是有一个十三四岁的孩子,带着两个长随,加入过我的商队,是底下的小管事介绍进来的,但不像你说的那么漂亮,长的很普通,脸上还有几颗小雀斑……”

    虽然他是第一次带商队,商队里的人他不怎么熟悉,但手底下的大管事对商队里的人个个都熟悉认识,商队里多了几个陌生人,小管事是隐瞒不过去的。

    这事,当时大管事就禀报给他了,因见那几人对商队没恶意,他就好心的收留了他们几日。

    不过,等交易集会结束后,那几个人就消失不见了。

    因为不熟悉,又不是自己人,当时他也就没太在意。

    “去了哪里,我真不知道,我没太在意。”郑文廷有些抱歉的道,“不知道他是你表弟,要是知道,我一定会帮你留住他的。”

    看来,是褚景琪花了银子买通了那小管事,才混进了这商队,蒙骗了所有人。

    看来,郑文廷这里是没什么线索了。

    夏梓晗满心的失望。

    等送走郑文廷,楚琳回来,兴匆匆道,“主子,有线索了。”

    “他在哪里?”

    夏梓晗一个激动,手上的被子就被她捏碎了,手被割破,她也顾不得了,松开碎被子渣子,就急急问道,“快说啊,人在哪里?”

第410章 半夜惊事

    “在市集上看摊的一个货郎说,他曾见到世子爷和一个叫克朗林部落首领的弟弟说话,然后,那货郎就再也没见过世子爷,那货郎也是郑少爷的人,以前和世子爷住在一个帐篷里,世子爷三人消失后,他曾跟郑少爷禀报过此事,不过,世子爷不算是郑少爷的人,郑少爷当时也就没当一回事。”

    “对了,马宝曾说过,世子爷学过易容术。”

    所以,阿琪是易容后混进了草原,然后又混进了部落里去了?

    可是,都失去音讯两个多月了,就算是要暗杀谁,也该有动静了吧?

    “主子,我们下一步怎么办?”楚琳问道。

    “去克朗林部落。”既然阿琪去过那里,那么,那里也该有阿琪的线索才是。

    “主子,依奴婢看,不如我们去各个部落,杀了那些部落的首领好了,我们把动静弄的大一些,褚世子一定会出现。”

    “你以为那些首领都是吃素的,你说杀就杀?”夏梓晗朝她翻了一个白眼,没好气道。

    要是有那么简单,褚景琪为何几个月都没动静?

    要知道,鞑子最擅长的就是骑马和打架,特别是接替首领的继承人,更是从会走路开始就学武,一身武艺不比褚景琪差。

    而且,这里的姑娘嫁人,不是看对方的家世,也不是看对方的外貌,而是看对方有多厉害,是不是勇士,受不受族人敬仰。

    在草原上,牧民们最崇拜的就是勇士。

    前世,鞑子攻进了水暮城,不是没道理,鞑子身体强将,能打能摔,特别是鞑子的铁骑军,打仗又凶又猛又野蛮,又不要命,骑马到处乱镖乱踏,还总是出其不意,打的大盛人惊慌失措,每次都是以少胜多,要不是褚宣宇带出来的兵也一样厉害,水暮城早就被鞑子拿下了。

    晚上,夏梓晗和马宝等人碰面后,就歇在了郑家商队的帐篷里,打算第二日一大早就去克朗林部落。

    谁想到,计划没变化快。

    半夜时分,三道黑影溜进了夏梓晗住的帐篷,夏梓晗的眼睛在黑夜中骤然睁眼。

    只见其中一个黑影走到了她床边,然后撒了一把什么,夏梓晗忙屏住呼吸。

    来人探手过来,想要把她抱起。

    夏梓晗骤然跳起,一挥手,从枕头荷包里抓的毒粉就撒了出去,在来人张口惨叫之前,匕首一挥,咽喉割断,来人就倒在了地上。

    同时,楚枂和楚琳也跳起出手,楚琳一把匕首准确的插入来人的左胸口,而楚枂直接一剑挥去,连毒粉都没用。

    她们杀了对方一个措手不及。

    三个人,在瞬间被秒杀。

    楚枂冲了过来,一脸担心,“主子,你怎么样,没事吧?”

    “没事。”夏梓晗摇头。

    楚琳怒气腾腾的抬脚踢了踢地上的黑影,“主子,是鞑子,他们抓我们干嘛?”

    夏梓晗咬牙切齿,眼中闪过满腔杀意,“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三个人都是达克鲁王子的人。”

    她是活了两辈子的人了,且一向对人的眼光都十分敏感。

    上午,达克鲁王子打量她的眼神中,充满了势在必得的光芒,当时,她心里就有不好的预感,她会决定明日就去克朗林部落,其一是想找到褚景琪的下落,其二是想避开达克鲁,免得给郑文廷带来麻烦。

    没想到,达克鲁的动作比她料想的要快。

    她以为,达克鲁会在集会结束再动手。

    “达克鲁王子?靠,死王八蛋,他居然敢打主子的主意,主子,我们不能放过他。”

    斩草不除根,日后,他又打主子的主意怎么办?

    最好是趁现在去杀了他。

    “主子,奴婢去查探达克鲁住哪个帐篷,我们……”

    “我们不能给郑文廷添麻烦。”楚琳兴致勃勃的提议,被夏梓晗严肃打断,“我们不能因一己之私,就置郑家于水火中。”

    在这里杀了达克鲁王子,先不要说能不能杀得了他,就算杀了他,达克鲁是鞑子总首领可汗的儿子,可汗的儿子在集会上被杀,鞑子能放过大盛朝的商队?

    指不定一气之下,为了给达克鲁王子报仇,把商队的人全都给杀了。

    “这个事,暂时先放着,先把他们处理了再说。”

    夏梓晗指了指地上三具尸体,楚琳嗯了一声,就走到她床边,打开床头包袱,从里面一堆瓷瓶里翻了几下,掏出了一个黑色的瓷瓶,对着三具尸体,倒了几滴毒液下去。

    毒液刚接触到尸体,就发出了嗤嗤声响,然后,一幕让人触目惊心的事情发生了。

    三具尸体在毒液的腐蚀下,竟然在短短十几秒钟,就化成了一滩水渍,然后夏梓晗又撒了什么药粉,最后连那几滩水渍都化为乌有。

    除了三个醒来的姑娘还精神奕奕的站在帐篷中间外,一切都跟在黑影进来之前一样,只是,黑夜中,多了一丝诡异的气息。

    而在另一边,牧民帐篷边上一个最大的帐篷内,一直忙到半夜的达克鲁王子,正兴奋的喝着奶酒,吃着羊肉,等着佳人。

    可等来等去,等到了快天亮,酒足肉饱,还没见到佳人的到来,达克鲁王子终于意识到了不对劲。

    “卢达汗。”达克鲁王子朝帐篷外喊了一声,一个长相粗犷,五大三粗的黑脸汉字就走了进来,拍了拍左右手臂,单膝跪地,行了一个草原上的礼,“大王子安。”

    “去看看,库鲁怎么还没来。”

    卢达汗行了个礼,就要退下去,达克鲁王子却烦躁的起身,道,“算了,本殿下亲自走一趟。”

    脑子里,满脑子都是夏梓晗那张绝美的脸蛋。

    那么美的美人儿,长的像个仙女一样美,草原的第一美人微安都不及她三分,让人见着神魂颠倒,心痒难耐,

    他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感觉到自己的血液一下子变得像烧着了的火焰一样炙热。

    那个小女人,他要定了。

    夏梓晗三人刚躺回了床上,就听见了帐篷被人划破的声音,夏梓晗心一惊,猛地坐起身。

    只见被划破的地方,钻进了一个男子,夏梓晗眼神一闪,已经惊叫出声,“啊……救命啊,进来小偷了。”

    隔壁帐篷的狐狸花蛇十几人听到叫声,大惊失色,从床上跳起,就冲了过来。

    而夏梓晗已经躲到了楚枂和楚琳的身后,惊恐的瞪着面色发黑的达克鲁王子,“你……你要做什么,你还不快走,护卫马上就要进来了。”

    达克鲁王子仔细打量了一下周围,见没库鲁三人进入的痕迹,眉宇就皱了皱,然后才看向夏梓晗,笑的一脸邪魅,“夏姑娘,我只是听见了你的叫声,正巧路过,就进来了,那个……”他指了一下帐篷划破的地方,“不是我划破的。”

    竟然推卸责任,倒打一耙。

    夏梓晗心里气的一抽一抽,不过,在别人家的地盘上,她也不想跟他硬拼,就没跟他计较,还佯装天真的问,“真的?”

    “我没必要骗你。”说的好像是真的一样,“晚上睡的怎么样,还习惯睡帐篷么,中原的女子都不喜欢睡帐篷,特别是像你这样的美人。”

    “睡的很好,我不认床,一直到你进来之前,我都在做美梦。”夏梓晗怯生生的道。

    “是吗?”脸上虽邪笑着,但眼底深处却泛着冷意,明显是没相信她的话,“这都是我的错,吵醒了你。”

    他的话才落,马宝一群人就冲了进来。

    这时候,天色虽没大亮,但已足够让马宝等人看清楚帐篷里的人是一个鞑子,且看穿着,还是一个有钱有身份的鞑子。

    “你是谁,闯入我们姑娘家的帐篷做什么?”马宝气势汹汹的质问他。

    这可是他家准女主子睡觉的地方,这死鞑子,色胆包天,居然敢闯进来。

    “快出去,不然我对你不客气了。”要不是不想惹事,他就冲上前把这人给杀了。

    敢亵渎他家准女主子,该死。

    马宝已经想好了,等找到世子爷时,他就跟世子爷告状,让世子爷把这人挫骨扬灰,五马分尸。

    “语气不小,不过,看在夏姑娘的面上,本殿下就不与你计较。”达克鲁道,又盯着夏梓晗,眼神真挚,面容认真,“夏姑娘,本殿下是草原上最英俊帅气的大王子,还是最勇猛的勇士,本殿下很倾慕你,希望半个月后,夏姑娘能观看我们举行的草原勇士比赛。”

    每次集会,商队都会在这里停留半个月,而半个月后,正好是草原一年一度的勇士大比赛。

    到时候,所有部落里最厉害的勇士,最漂亮的女人,都会去参加,且打败了所有人得到第一勇士称号的男人,就可以在现场自己挑选一个自己喜欢的姑娘做妻子。

    而未选到的姑娘们,则有权申请做不做勇士的小老婆。

    当然,这得勇士同意,勇士不同意,就算你想做人家小老婆,也是白日做梦。

    草原上,男多女少,且女人都十分崇拜勇士,就形成了一种勇士老婆多,而无用的废物却打光棍的现象。

第411章 兰图

    打光棍的人,比娶了妻子的人都要多,有些普通的牧民穷,娶不起妻子,都是几个兄弟共用一个妻子。

    像兄弟共妻的事,草原的小村落里,或者部落里,都是普遍的,很平常。

    所以可以想象,昨日夏梓晗三个女子,在集会上逛了一圈,惹来了多少牧民们的窥视,又招惹了多少觊觎的人。

    就是达克鲁王子这样有无数女子趋之若鹜的人,也被夏梓晗的美貌闪花了眼睛,不然,也不会这么急吼吼的来掳夏梓晗。

    要不是为了生铁和粮食,达克鲁王子现在就会直接能抢人,哪儿还会偷偷掳人,草原上的勇士,对于女人,可都是直接的。

    而选妻子,只是作为第一勇士的第一个荣耀。

    还有一个荣耀,就是除了能自己挑选对象外,第一勇士还必须作为先锋,率领精兵前去攻打水暮城

    而这一次战出来的勇士,等到十一月中旬,就会领兵去攻打水暮城,进犯大盛朝的地盘,抢夺百姓的食物。

    夏梓晗关注这事,也想打入鞑子内部深处去看看,说不定,她能找到褚景琪呢。

    褚景琪来草原,一定不会放过这次绝好的机会的。

    等送走了达克鲁王子,马宝就担心的看着夏梓晗,“郡主,我看那小子对你不怀好意,今晚开始,我会和狐狸他们轮流为你守卫。”

    这是他家主子的娘子,他可得为他家小主子守护好了,可不能被别人哄去了,特别是主子的仇人鞑子。

    “我们今早上就离开这里,至于勇士赛会,我们会去,但不是跟达克鲁王子一起去。”夏梓晗说道。

    跟他去,她的贞操还能存在?

    听说,这草原上的男子女子,都十分豪爽,没有男女之防,只要看中了,没成亲,都能滚成团。

    她可不想还没找到人,就惹来一身骚,且还是暂时不能动手的麻烦。

    这时,得了消息的郑文廷急吼吼的冲了进来。

    一进门,就听到夏梓晗的话,他愣了,“你今日就走?”

    “嗯,昨日麻烦你了。”夏梓晗温和的笑道,又道,“达克鲁王子和你的交易,你无需履行,你要记住,你是大盛朝的人,郑家可以跟鞑子交换一些物品,但太过,就是把郑家置入火海之中,我,不值得你这样做。”

    不值得他压上整个郑家来救她。

    郑文廷和鞑子的交易,就算是签署了文书,郑家回大盛后,不想履行,鞑子也拿他们没办法,这项交易,本来就是达克鲁王子逼迫郑文廷同意的,他不履行,也说的过去。

    何况,这是卖国的交易,是要背上叛贼的名声的。

    “好。”郑文廷笑道。

    这个交易,他本就没打算履行。

    现在答应,也只不过是敷衍达克鲁王子而已。

    等他们回了大盛,他就懒得理会鞑子了,大不了,这商队他解散了,再也不来草原上了。

    他郑家那么多生意,那么多产业,就算解散了商队,也亏不了,就是少赚一些银子而已。

    他郑家的银子,已经赚很多了,少赚一些也没什么。

    如果解散商队就能救整个郑家的话,那也值当。

    夏梓晗却又道,“达克鲁王子邀请我半个月后参观草原勇士赛会,我猜,他可能是想把我留在草原上做人质,逼迫你不得不履行这个交易,到时候,他……”

    郑文廷闻言,就急了,“你不要去,我现在就派人送你回大盛,你表弟的事,我派人帮你去找。”

    脑门子上都急出了冷汗,也不管不顾夏梓晗反不反对,就急吼吼的决定道,“楚玉,我是真的担心你,鞑子可不是好惹的,我担心你落入他手里后会被他欺负,这次你要听我的安排,你现在就走,我现在就安排人,一百个护卫够不够,不行,这草原上乱,你又是个姑娘家,我还是安排两百个护卫送你吧,你先去水暮城落脚,等我这边完事了,我再去水暮城找你。”

    不过几次面之缘,就能为了她做到这一个份上,夏梓晗心里极感动,但嘴上却不得不拒绝他,“你先听我说完……”

    “我来,是一定要找到我表弟的,不过,你放心,我不会有事的,我也不会跟达克鲁王子走,我会去勇士赛会,是想偷偷去,偷偷潜藏在人群里,我想,勇士赛会这么热闹的事,我表弟肯定也会去凑热闹,到时候,说不定能找到他,你放心,我不会让达克鲁王子发现我的,你就相信我吧,你忘记了,我可不是一个娇滴滴的小姑娘。”

    郑文廷就想起了当日,他第一次见到夏梓晗的情景,当时,她那么坚强傲然的帮他,抵抗戴家的姑娘。

    想到那日,他的心就跳快了几分。

    终于,在夏梓晗坚决的眼神下,他点了头,“好吧,那你要万事小心。”

    “嗯,你记得,不管出了什么事,你都要相信我,一定不能给达克鲁王子粮食和生铁。”

    夏梓晗不放心,忍不住又嘱咐了郑文廷一番。

    和郑文廷一起吃了早饭后,夏梓晗一群人才在不惊动任何人之下,悄悄的离开。

    等到达克鲁王子再来找她时,人早就不见了,郑文廷就骗他说,派人把她送回大盛了,气的达克鲁王子脸色漆黑。

    人质没了,达克鲁王子担心郑文廷会不履行和他之间的交易,就心生另一条计谋,让郑文廷遭受了好一阵子的苦头。

    当然,这是后话,暂且不提。

    夏梓晗一行人,悄悄的潜回了住了几日的山洞,都换上了一套鞑子的服装。

    这些服装,都是从郑文廷那里拿来的,为了避免麻烦,夏梓晗楚枂楚琳三个姑娘还做了男子打扮,并且用一种树油,故意把露在外面的皮肤抹黑。

    等树油干了,就会变得跟皮肤一样,看不出来上面有一层油。

    等收拾妥当,一群人就出发,顺着马宝提供的路线,前往克朗林部落。

    路上,他们遇到了不少从集会上换了过冬物品回家的普通牧民,那些牧民见他们穿着不菲,头上戴的帽子上镶嵌着象征着身份高人一等的硕大宝石,远远看着就闪闪发亮,他们也不敢来招惹,远远的就避开了。

    七天后,他们一路顺风,终于见到了克朗林部落。

    克朗林部落是草原上第三大的部落,克朗林部落的首领兰图就住在这里的最大一个帐篷里。

    而兰图首领,也是草原十二大部落首领中最年轻的一个,也是去年勇士赛会上的第一勇士,是目前草原上最厉害的一个人。

    不过,兰图有一个不成器的弟弟兰克斯。

    兰克斯整日里就知道骑马喝酒,玩耍打闹,調戏小姑娘,一点儿也没有想当勇士的念头,部落里的姑娘们都很讨厌鄙夷他,都不愿意嫁给他。

    且草原上的姑娘都喜欢强壮高大的男人,认为这样的男人才威猛,才厉害,才是真正的勇士。

    而兰克斯却恰恰相反,不但长了一副单薄瘦小的身体,相貌也不好看,且让姑娘们更鄙视的是,兰克斯似乎很喜欢捏姑娘们的***一见到漂亮的姑娘,他就会出其不意我伸出爪子,朝人家的胸上捏去。

    有好几次,因这事,他被人给狠狠揍的跟烂泥一样,瘫在地上爬不起来。

    要不是看在他有一个厉害哥哥的份上,兰克斯早就被人杀了。

    在草原上,像兰克斯这样的废物,就算是被人杀了,也不会有人说什么。

    在这里,可没有杀人偿命的说法,只有废物和勇士的比较,而一文不值的废物,就算被人杀了,也不会有人会怜惜同情。

    为了不让他真被人杀了,兰图也是费尽了心思。

    在兰图娶了三个妻子,兰克斯还是光棍一条时,他这做哥哥的也怒了,就派了两个手下,日日陪弟弟摔跤打拳。

    兰克斯打不过,整日挨打,揍的跟个猪头一样,日子过的惨淡无光,如月无华。

    这不,六月份他就趁兰图去了集会上,也不怕死的偷偷的去了集会上看美人,还无意间遇到了褚景琪。

    兰克斯也是一个愚蠢到家的,三言两语,就被褚景琪套出了他的克朗林部落兰图首领的弟弟,且连他家的祖宗十八代,都被褚景琪套去了。

    而在去年腊月,兰图做了先锋后,就和大盛的先锋小将褚景琪在战场上狠狠的打过几架,两人可以说是旗鼓相当,武功不分上下。

    不过,褚景琪年纪小,才十三岁,而兰图已经二十五岁,正值壮年,等褚景琪到了二十五岁,兰图就不一定能打的过他。

    可现在是,褚景琪混入克朗林部落,倒是是刺杀兰图,还是有别的预谋?

    夏梓晗不知道,只知道,兰图现在活的好好的,他们隐身在克朗林部落远处的一座树林里,远远的,看到了兰图在部落外面骑马纵横,身后还有上百个鞑子疯狂的飞马追他。

    “确实是兰图,去年,他跟主子激战时,我在城墙上见过他一次,不会错认。”

    马宝斩钉切铁的道。

第412章 借宿

    傍晚,狐狸一群人隐身在一处山坡凹处,马宝和夏梓晗两个人则骑马直接进了克朗林部落,佯装成过路人借宿。

    夏梓晗不会说这边的话,就佯装成哑巴,一切交谈都交由马宝一个人来。

    马宝敲开了部落边上一座最矮最差的帐篷,满面笑道,“我们是要去乌尔噶观看勇士赛会,路过这里,想借宿一晚上,借宿费两根银条怎么样?”

    草原上只有以物换物的交易,没有用碎银铜板银锭子银票买东西的交易,不过,牧民们也喜欢银子金子,特别是银子,基本上这里每个女人的身上都会戴几样银饰首饰。

    银条,就成了这样交易最常用的一种货币。

    一根银条,就是一两银子,马宝出两两银子住一宿,这价钱,已经很贵了,牧民自是愿意。

    “不介意简陋的话,就进来吧。”牧民的眼睛锃亮一闪,就把帐篷门大开。

    牧民叫哈姆,是个三十多岁,长相普通,皮肤漆黑的男子,看帐篷里除了他之外,还有一对老人,和一个十一二岁的年轻小姑娘,经介绍,才知道,是他父母和妹妹。

    哈姆家穷,还没娶媳妇,就等着妹妹长大了,好跟别人家换个媳妇回来。

    草原上,穷苦的牧民也跟大盛穷苦的百姓一样,太穷娶不起媳妇的人家,就会用自己家的女儿,去跟同样娶不起媳妇的人家家里换儿媳妇。

    两家什么都不用出,只要把两个女儿换一下,就变成了儿媳妇,这是草原穷苦牧民最常见的******哈姆长的不吸引人,可人很热情,把马宝和夏梓晗迎进门后,就笑道,“正好,我父母刚准备好晚饭,两位不嫌弃,就一起吃吧。”

    “好香啊。”马宝鼻子动了动,往散发香味的地方走去,“烤羊肉片?”

    哈姆的妹妹哈雅手上正在烤羊肉片,见有陌生人进来,就好奇的盯着二人看。

    哈姆吩咐她,“阿妹,再去添两幅碗筷,尊贵的客人要与我们一起吃饭。”

    “再加一盆羊肉吧,人多,这些不够吃。”哈雅瞧了一眼桌上小半盆肉,大大咧咧豪爽的道,“阿妈把明早上的肉也腌了,我们今晚上吃,明早上,阿妈,你再腌一些吧?”

    “嗯,尊贵的客人这边坐。”

    老妇人忙站起身,要把自己的位置让出来。

    见夏梓晗和马宝身上穿的衣服都是好的,腰带上还用金丝线绣了花,就知道这两人肯定是有身份的,且还是勇士,哈姆一家人对他们的态度就带了几分恭敬。

    夏梓晗听不懂她的话,但看她那举动,就猜出了她是要让位置,可她怎么好意思坐人家主人的位置,就习惯性的要坐主人右边那个位置,还是马宝轻轻扯了她一下,让她猛然醒觉。

    对了,这是在草原上,草原上的规矩和大盛不一样。

    说不定,草原上请客,客人就该坐主人的那个位置呢。

    这样想着,夏梓晗就不客气的在老妇人的礼让下,坐在了原本主人的位置上,马宝也坐在了哈姆父亲的位置上,哈姆的父母,反而坐在了他们的对面。

    夏梓晗不清楚草原的规矩,心下有些奇怪,但脸上也没表现出来。

    哈雅端了一盆羊肉过来,又去拿了两副碗筷,抱了一罐鲜奶,她和她阿妈一起喝。

    哈姆则拎了一个瓦罐过来,里面装的是马酒,要请马宝和夏梓晗一起喝,马宝忙道,“我弟弟嗓子受过伤,不能喝酒。”

    既然是装哑巴,马宝就利用了嗓子受伤的理由,替夏梓晗拒绝了哈姆的热情。

    要知道,在草原上,男人不会喝酒,那就跟不是男子汉一样,是要被人鄙视的。

    当然,因受伤不能喝,和不会喝,是两回事,哈姆一家人也没怀疑,就信了马宝的话。

    哈雅眨巴眨巴眼睛,笑道,“那就喝鲜奶。”说着,给夏梓晗倒了一杯鲜奶。

    夏梓晗下意识接了,以为是牛奶,仰头喝了一口后,差点没失态的吐出来。

    靠,这是什么鬼东西,这么膻?

    “羊奶只是煮了一下,家里没有糖了。”见夏梓晗的小眉头皱了皱,哈雅就小声道。

    夏梓晗那叫一个苦悲啊。

    他们说的话,她有听没懂哈。

    不想让人知道她听不懂,夏梓晗就扯了一下嘴角,对哈雅笑了笑,放下羊奶。

    喝这膻玩意儿,还不如喝一杯清水呢。

    不过,可见到哈雅喝的很香很甜的样子,她就撇了撇嘴,又端起了羊奶,一副也喝的很幸福的表情,可是,天知道,她真的很想吐,膻死了,一股怪味。

    要知道,她在家里喝的牛奶,都要往里面掺了蜂蜜,才能喝得下去,而这羊奶不比牛奶好喝。

    不过,烤羊肉倒是挺好吃。

    哈姆的母亲有娘家带过来的酱料秘方,羊肉先腌制一遍,然后在羊肉片上又涂抹上一层酱汁,这味道,极好吃,至少比羊奶好吃多了。

    夏梓晗吃了一大盘烤羊肉,一杯羊奶也只喝了大半杯,还是硬灌进去的,不过,未免哈姆家的人怀疑,最后快吃完的时候,她还是把剩下的半杯羊奶,一股脑都喝了下去。

    一股浓郁的膻味,从口腔直冲咽喉,难受的让她差点没把刚吃下去的羊肉吐出来。

    吃完饭,哈雅就拉着她,高兴的道,“今日是首领儿子满月的日子,晚上有篝火娱乐,一会儿,我们一起去跳舞。”

    说什么?

    夏梓晗窘窘的瞪着哈雅,瞪着她拉着她衣角的手。

    马宝走到她身边,用她一个人听得到的声音,小声说了一句,“她邀你篝火跳舞。”

    跳舞?

    跳鞑子舞?

    呃,她不会?

    夏梓晗心一急,就指了指自己的嗓子,又指了指自己的脚,然后做了一个要睡觉的动作。

    马宝就走过来,给哈雅解释道,“我弟弟说他赶了一天的路,有些累了,就不去了。”

    哈姆走过来,道,“这里去乌尔噶六天就到了,要不,你们明日就留在这里多歇息一天?”

    正好,他也可以多赚两根银条,攒着以后给媳妇打首饰。

    “你们是要去乌尔噶?”哈雅松开夏梓晗,眼睛晶亮,“正好,我和阿哥也要去看勇士,打算过两日启程,要不,你们留在这里多住两天,到时候和我们一起去?”

    夏梓晗和马宝对视一眼,夏梓晗的意思是,她听不懂这兄妹二人说什么,就让马宝自个儿做主吧。

    而马宝,原本是想问她的意思,然后就想到她听不懂,就脸黑的移开了眼神。

    听不懂,在这里就跟个白痴一样。

    哎,白痴伤不起啊。

    马宝想了想,道,“那好,我会加两日的住宿费。”

    哈姆眼睛一亮,就道,“多谢尊贵的客人。”

    虽说要留下来住两天,明日不用赶路了,可夏梓晗和马宝都不会跳舞,也不敢去篝火晚会玩,就直说累了,要休息,打发了哈姆兄妹两。

    当马宝和夏梓晗见到阿妈为他们收拾出来的床铺时,都傻眼了。

    俩个人,一张床,怎么睡?

    马宝的脸色一下子就煞白如雪,后背也冒出了冷汗,他似乎已经预见到了褚景琪拿着鞭子鞭刑他。

    呜呜,和女主子睡一床,他得有多大的胆子,才敢哪。

    “你去篝火晚会上打听打听,看看能不能见到兰克斯。”夏梓晗倒是淡定的吩咐,然后衣服也不脱,就一脸冷静的爬上床,用被子一裹,把自己裹在了里面,卷在了床的一角睡觉去。

    哈姆家的帐篷,只有七八十平米,东面有两个被帘子隔开的小间,一间是哈雅住的,一间是阿爸阿妈住的,哈姆住在外间,给夏梓晗马宝安排的床铺也在外间,离哈姆的床铺只有一米远,还是临时用木板搭的,上面铺了一层薄薄的褥子,另外还准备了一床盖被。

    床搭的够大,足有两米宽,两米多长,可是……再宽,它也是一张床啊。

    而且,他怎么可以让给郡主躺在外间,且离哈姆的床才一米远。

    那可是外男啊,让郡主和外男睡在一个空间,呃……

    要是让小主子知道了,会不会把他的脑袋拧下来?

    马宝苦着脸,想哭的心思都有了。

    站了好半响,马宝才神色蔫嗒嗒的转身,出了帐篷,一个人循声去了篝火晚会上。

    篝火晚会一直到快天亮的时候才结束,哈姆和哈雅二人兴高采烈的回来了,马宝比他们先一步回来,不过,当他看到床上空空时,整个人心一慌,转身就要出去找夏梓晗。

    哈姆哈雅正掀帘子进来,见他还没睡,就道,“咦,你怎么还没睡,你也去外面玩了?”

    “嗯,是啊,才回来,我弟弟也去了,我们玩时分散了,他路痴,我担心他会走错了地方,正要出去找他呢。”

    “我陪你一起去。”

    “不用了,你一晚上都没睡,都快天亮了,你还是去休息吧。”马宝拒绝道。

    开玩笑,郡主一定是去找兰克斯去了,他怎么可以让哈姆去。

    可是,哈姆一只手,已经热情的搭上他肩膀,“好安达,我怎么可以让你一个人去找人,这里你又不熟悉,我去,还可以给你带路。”

    热情的让他想拒绝,都拒绝不了。

    哈雅一个人去睡了,哈姆和马宝就去找夏梓晗了。

第413章 押注

    夏梓晗也去了篝火晚会上,也见到了兰图和兰图的妻子,还有兰图的三个小老婆。

    晚会结束后,夏梓晗就悄身跟上了兰图,潜到了他的帐篷外面,隐在了一暗处。

    直到里面的灯光灭了,又过了许久,夏梓晗才现身,正要潜入帐篷内,突然,一队手拎大刀的鞑子,走了过来。

    夏梓晗心一惊,忙隐在了暗处,直到那队人马走过去,转了一个方向,她才走出暗中。

    “@¥#%¥……%&……”

    “#¥#¥%¥%……”

    帐篷内,传来低低的女人和男人的声音,还有女人的娇笑声,然后,又传来喘息声,和锤子打墙的声音。

    即使夏梓晗听不懂他们之前说了什么,可听到这声音,哪儿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她眼角抽了抽。

    呃,真倒霉,难得找到了兰图的住处,居然变成了听墙角根的。

    夏梓晗悄无声息的飞走了,刚到哈姆家门口,就见到了一脸焦急的马宝和哈姆。

    “你走去了哪里,怎么才回来,不会是真的迷路了吧?”哈姆囔囔道。

    在他眼里,一个大男人竟然会迷路,那就是傻子,而且,还是一个不会说话的傻子。

    夏梓晗指手画脚了一番,表示抱歉。

    抱歉,她听不懂。

    而哈姆却以为,是他们找了她这么久,她不好意思了。

    哈姆挥了挥手,打了一个哈欠,“没事了,没事了就好,去睡吧,哈,啊……”

    又张嘴打了一个大哈欠。

    哈姆进去,就爬上了自己的床,不一会儿,就睡的跟死猪一样了,马宝和夏梓晗二人对视一眼,就悄悄的出了帐篷。

    离了部落远一些,没发现异样后,两人才叽里咕噜的压低声音,把自己打听到的情况都说了。

    “你是说,兰克斯也失踪了?”夏梓晗惊讶道,“什么时候?”

    “两个月前。”

    “和阿琪失踪的日子一样?”

    “嗯,不过,兰克斯不是失踪,他走时,留了一封信给兰图。”不然,兰图也不会不派人去找兰克斯。

    “信上说了什么,可打听清楚了?”夏梓晗手捏的紧紧的,连指甲都掐进了肉里,她都没发觉。

    “兰图身边一个侍卫,和哈姆有一点儿亲戚关系,刚才,我们去找你时,正好碰到了一个巡逻队,那人跟哈姆说了几句话,然后哈姆提到了去乌尔噶的事,那人就提了兰克斯,说兰图本来也想让兰克斯参加这次的勇士比赛,可兰克斯走了,兰图就是想,也得先找到人再说。

    “回来时,奴才就假装好奇的问了哈姆,兰克斯的事,哈姆也没怀疑,就把兰克斯的事说了。”

    兰克斯走了的事,在克朗林部落也不算是秘密,基本上整个部落的牧民都知道,哈姆也没必要隐瞒。

    “马宝,打听信上的内容,我要知道兰克斯去了哪里。”她有一种预感,只要找到了兰克斯,就能找到褚景琪。

    而她家阿琪,很有可能就躲在某个角落里,窥视整个草原,找机会,把鞑子的首领们全都除去。

    “是,郡主。”马宝恭恭敬敬的行了个礼,然后道,“郡主,明儿个,奴才还是换一个借宿的地方吧,哈姆他们家实在是太穷了。”

    穷的连隔间都没有多余的,还让客人睡外间。

    “马宝。”夏梓晗的脸色,突然板了起来,“你是怕你会欺负我?还是会过界?”

    “不……不是。”马宝涨红了脸,万份委屈道,“奴才哪儿敢,不,连那个心思都没有,奴才只是怕委屈了郡主,再说了,哈姆还睡在外间呢。”

    “我们身在外,不讲究那么多,你就当我们身在江湖中,身不由己。”

    祁玫说过,那些跑江湖的儿女们,有时候要露宿在外,都是不避嫌的,男男女女都一起围着火堆打盹儿,也没见哪个姑娘家扭扭捏捏的,要躲到一旁去休息。

    她就当自己是在跑江湖好了。

    “找到阿琪才是主要,那些个不要紧的事,就不要计较了,这里不是京城。”夏梓晗又道。

    马宝苦着脸,哦了一声。

    呜呜,这哪儿是不要紧的小事啊。

    小主子对郡主一向霸道,占有欲极强,要是知道郡主和一个外男,还有他,睡在一个外间,还不得把他这层皮给剥了呀?

    马宝一想到褚景琪发飙的样子,他哪儿还有心思睡得着觉啊,他一点儿也不困了,等回到帐篷里后,他就端端正正的坐在一把椅子上,闭着眼睛假寐,说什么也不上床,和喜欢躺一起,哪怕那张床够宽,及时躺一起,也不会碰到夏梓晗一片衣角,马宝也坚决不爬上去。

    呜呜,爬主子媳妇的床,他又不是不想活了。

    苦逼的马宝,就在椅子上睡了一晚上,趁哈姆家的人起床前,他就去了外面观看鞑子们摔跤。

    鞑子有一个习惯,每日早上起来,就会聚堆摔跤。

    观看的人还会一起押注,但他们押的不是银子银票,而是牛羊马,赢了的人,就要将赢的四分之一的物品,分给摔跤赢了的勇士。

    哈姆就很喜欢摔跤,每日早上都会来,今日也不例外。

    马宝才站定,就见到哈姆一脸兴奋的跑了过来,然后一飞冲进了人群,大叫,“算我一个,谁跟我打。”

    “切,谁跟你打,你总是输。”

    “我也有赢的时候。”哈姆不甘示弱的道。

    “一年三百次,你就只赢次,那也叫赢?”周围的人就轰然大笑,嘲笑哈姆。

    哈姆似乎是被人嘲笑惯了,也不生气,道,“总比一些不敢上来的人强。”

    而嘲笑他最凶的那个人,就是个胆小的不敢跟人摔跤的,他只喜欢赌,喜欢看人摔跤。

    哈姆不喜欢赌,却喜欢摔跤,和他相反,这也是他会去乌尔噶看勇士们摔跤的原因。

    看真正勇士们摔跤,看一次,胜过练五年,这么好的集会,不光是哈姆,就是整个草原上相当勇士的男人都会去乌尔噶。

    有一个比较瘦小的鞑子,笑嘻嘻的朝哈姆扑了过去,“我来跟你打,哈姆,你要不要输的脱裤子哟。”

    “脱裤子的那个人肯定不会是我。”哈姆道。

    咋眼见,两个人就扭在了一团。

    周边人兴奋起来,一阵阵吆喝,很快,就有人叫唤,“押宝,快来押宝咯。”

    “我押两只羊,押木崖。”

    “我一只羊,哈姆。”

    “我两只羊,木崖。”

    ……

    人群中间,哈姆跟人你来我往,打的难舍难分,人群外,押注的人也越来越多。

    马宝注意到,还有很多参了军的士兵也会跑来押注,押上,就赶紧离开了。

    马宝还看见了哈姆的亲戚,马宝心一喜,就上去打招呼。

    “你押哈姆多少头羊?”那人问马宝。

    我哪儿来的羊啊?

    马宝腹诽道,嘴里却道,“押了一根银条。”

    “一根银条?”那人眼睛不敢置信的瞪着马宝,“哈姆会输的,你这根银条白白浪费了。”

    然后,在马宝的视线下,果断押了木崖赢,还押了五只羊。

    五只羊,已经是多的了,不过,还没有马宝一根银条多,一根银条一两银子,能买七只羊。

    马宝嘴角抽了抽,然后跟他套近乎,还有意无意的提兰克斯,“兰图首领想他做个厉害的勇士,可他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乌尔噶那边,就快开始了,要是他还没回来,就要错过几年的赛会了。我和哈姆都会去乌尔噶看赛会,到时候,兰克斯要是能去,那就好了,要是他能得个勇士的称号回来,那兰图首领脸上也有光。”

    “兰克斯那废物,根本就没提去哪里,要是提了,兰图首领早就派人去把他绑回来了。”

    “他怕兰图首领?”马宝一脸好奇,惊奇。

    “他是被打怕了,才逃跑的。”那人一脸鄙视的道。

    出人意料之外,哈姆竟然赢了,马宝赢了七只羊,而哈姆的亲戚却输了五只羊,气的瞪着木崖的眼神都能吃了木崖。

    哈姆哈哈大笑,“活该,我们是亲戚,你居然不押我赢,还押我输,你赔了,活该。”

    把那人说的脸红耳赤。

    哈姆却很高兴,拉着马宝,道,“回去吃饭,明日早上再来。”

    哈姆阿妈已经做好了饭,是用面粉和羊杂,煮的面羹羊杂汤,这味道,夏梓晗吃了一口,就难以下咽。

    不过,见哈雅时不时的扫过来的眼神,夏梓晗是囫囵吞枣,直接把那碗她说不出名字的东西,倒进了肚子里,然后,她担心自己会拉肚子。

    好在,一上午,都没拉,肚子好好的,她这才放下心。

    牧民一天只吃两顿饭,中午是不吃的,要到晚上吃,而没有吃饱的夏梓晗,到了中午,就饿的肚子咕咕直叫唤。

    好在马宝赢了七只羊,马宝心疼自家女主子,就囔囔着要吃烤全羊,直接杀了一只最肥硕的羊,然后让哈姆阿妈煮了一碗羊血给夏梓晗吃。

    夏梓晗瞪着鲜红的一碗羊血,心里砰砰直跳,就好像让她喝的不是羊血,而是人血一样。

    见到哈雅面不改色,一碗羊血一仰而尽,夏梓晗也屏住呼吸,跟喝水一样,咕嘟咕嘟,一口喝光了。

    咦,没有血腥味,还挺鲜挺好吃的。

    至少,比羊奶好吃。

第414章 受欺负

    在离开克朗林部落的前一日,马宝终于从哈姆亲戚的口中,套出了一点重要消息,那就是兰克斯在离开部落之前,结交了一个好友,那好友是从别的部落来的,年纪不大,只有十一二岁,不过功夫不错,能打过已经二十岁的兰克斯。

    据兰克斯透露过,那少年是离家出走的孩子,因此死也不说自己的家在哪儿,就怕被兰图派人送回去。

    而在克朗林部落的那一个月,那少年都和兰克斯在一起,都陪着兰克斯一起摔跤,因为有他在,兰克斯的功夫提高的很快,兰图也就没想过把那少年赶出去。

    只是,谁也没想到,兰克斯会和那少年一起离开。

    这勇士赛会,都快要开始了,兰克斯还没回来,兰图就有些着急了,派人出去找他们了。

    等到启程的这一日,克朗林部落去的人一共有一百多人,有九十多个男人,只有十来个年轻的小姑娘。

    而让夏梓晗惊讶的是,这十来个小姑娘和她相差不过三两岁,但每个人的骑术都十分了得,就连哈雅的骑术,她拍马都赶不上。

    “子汉,你快些,你骑的太慢了。”哈雅还时不时的回头催促他,怕他会落队迷路了。

    不知道她再说什么,夏梓晗窘窘的看了她一眼,不过,见自己落到了最后面,她还是拿起鞭子,狠狠抽了一下马腹,使劲赶上车队。

    到了晚上,马队总算找了一个小村落旁的草地上落脚。

    夏梓晗跳下马,就可怜兮兮的瘫在地上,揉着自己的小蛮腰,揉着自己的小腿肚,还有自己酸酸的手臂。

    其他人则燃起了火堆,还有人去了村子里找吃的。

    一盏茶功夫,马宝就拿着一个牛皮水袋走过来,拧开盖子,递给她,“这是从前面村子里换来的马奶,还是热的,你先喝些,我还换了一只羊,哈姆和哈雅正在收拾,你先歇一会儿,等羊肉烤好了,我就会叫你。”

    然后从他马背上的包袱里掏出了一床小被子,垫在地上,低声解释道,“小主子说过,姑娘家的身子骨不比男人,不能直接躺在地上,地上潮湿,对姑娘家的身子不好,奴才就带了哈姆家的两床新被子来。”

    这两床新被子,是他用了吃剩下的四只羊和一根银条换来的,还是哈姆阿妈新做不久的,打算等哈姆娶媳妇用的。

    夏梓晗感激他的细心,用蚊蝇般大小的声音,说了句,“我一床就够了。”

    “奴才身子粗鄙,不怕的,郡主就好好休息。”马宝贴心的给她铺好被子,就去帮哈姆一起烤全羊去了。

    有了马宝帮忙,哈雅就缩了手,走到夏梓晗身边,见她跟个娘儿们一样,还铺着被子睡觉,就一脸鄙视,“嘿,子汉,你一点儿也不像个勇士,勇士怎么能铺着被子睡觉,你看其他人,除了女人外,哪一个勇士铺被子的?”

    这两床被子,还是她阿妈新作的,选的被芯花样新颖喜庆,她很喜欢,却被子汉的阿哥换了来给子汉用。

    她哼哼了两声,十分不高兴。

    “子汉,你阿哥对你真好,我阿哥……他就是一只牛,什么也不懂。”

    夏梓晗见她坐在她的被角上,一个人叽哩咕噜的不知道说了什么,她听不懂,正好跟个傻子一样,应景的笑一笑。

    哈雅以为她同情她,就撅了嘴,又道,“我阿妈就对我阿哥好,我想要个新被子,阿妈都不给我做,却给我阿哥做,子汉,你说,阿爸阿妈会不会真的拿我去给阿哥换个阿嫂回来?”

    哈雅一脸认真的问她。

    夏梓晗听不懂,就又笑了笑,还点了点头。

    其实,她真的只是应景,随意的一个动作而已,她是担心她要是一点儿动作都没有,就会被人看出她听不懂,那就糟糕了。

    哈雅却以为她是确定了。

    哈雅的眼睛就红了,眼泪都掉了下来,倔强的道,“我会自己选一个勇士嫁,我不想成为给阿哥换阿嫂的物品。”

    要是换到个跟子汉这样,是个哑巴,又柔弱,连骑马都累的瘫在地上连个女子都不如的男人,那她岂不是要被毁了一辈子。

    见她哭了,夏梓晗就懵了。

    呃,她就是笑了笑,点了一下头而已,哈雅怎么就哭了?

    是不是她表错态了呀?

    夏梓晗不敢再随意点头摇头了,就怕弄巧成拙,哈雅哭了一会儿,见夏梓晗也不理她了,她就起身,“我去帮他们撒调料,”抹着眼泪就走了。

    夏梓晗一脸莫名其妙,然后整个人所在被子里,佯装睡着了。

    哈雅再来时,见她睡着了,也不好打扰他,就去找了其他女子

    聊天。

    夏梓晗睡的迷迷糊糊中,被马宝唤起来,“快起来吃东西,羊肉烤好了。”

    烤的是全羊,时间久了一些,此时,已经快子时了,但夏梓晗醒来后,见大家的心情都不错,都围着火堆,热情激奋的说着什么,有人还围着火堆跳舞,拍巴掌,十分热闹。

    夏梓晗睡觉,是唯一一个特例,不过,马宝告诉人家,夏梓晗受过伤,不但伤了嗓子,还伤了筋骨,身体不好,大家也就没觉得她一个大男人,骑了一天马就受不了有什么诡异之处。

    哈姆哈雅,还有几个夏梓晗不认识的人,正围在一个火堆旁,大口吃肉,大口喝奶酒,笑笑闹闹,十分热闹。

    而火堆上的架子上,烤全羊正散发出一股浓郁的香味,扑鼻而来,让夏梓晗的肚子不争气的咕噜噜叫唤了几句。

    可等她走到火堆旁,才发现,烤全羊上面的肉,早已被人切了下了,如今,已经剩下一个骨头架子了。

    马宝见到,眼里闪过一丝不悦。

    羊是他换来的,是他和哈姆两个人辛辛苦苦收拾出来又烤好的,这几人,捡现成的吃到罢了,居然连一点儿肉也不给他和郡主留着,实在是太欺负人了。

    马宝脸色拉长,恨恨的瞪着那几个不速之客,哈姆却不好意思的笑了笑,“他们饿了,过来吃,我也不好拒绝。”

    都是一个部落的人,大家都认识,只是一些烤肉,他也拒绝不出口,只是没想到,这几人这么能吃,还故意一点儿也不给马宝兄弟二人留。

    一共有四个人,都是粗狂的汉子,一看就是不好惹的,他们挑衅的看着马宝,其中一个坏笑的笑道,“怎么,这么小气,沾了我们的光,跟我们一起去乌尔噶,就只是吃你一只羊而已,还便宜了你。”

    “以后,每日晚上都烤一只羊给我们吃,不然,就把你们赶出我们的马队。”

    “听说你身上有不少银条呢?”

    “还有多少,拿出来给我们看看。”

    在草原上,每个人的地位,除了看各自的家世外,还有强弱之分,弱肉强食,弱者,就得敬强者为老大,被强者欺负,供强者驱使。

    就因为这些人崇拜强者,草原上才会每年在冬日之前,举行一次勇士赛会,由最厉害的勇士带兵去攻打水暮城,没有鞑子会不服。

    而这几个人,看出了夏梓晗是弱者,也看出了马宝一个人不是他们的对手,不敢跟他们打,就想在路上欺负欺负他们。

    马宝气急了,刚要发火,夏梓晗就拉住他,对他摇了摇头。

    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现在,处于他们的境况,只能忍。

    一切小心为上。

    他们的本意是混在鞑子人群里,不惹人注目,低调的去赛会场上找褚景琪,不是来闹事的。

    一旦闹出事,马宝的武功路子和鞑子们不一样,一旦出手,就会被人发现异样。

    而这群人,当初也和兰图一起去攻打过水暮城,对战过大盛人,马宝一出手,就会被人瞧出一二,到时候,被人发现了他们的真实身份,那就糟糕了。

    一时之气,忍了就好。

    马宝小声在她耳边道,“郡主,你等等,我在弄一些肉来烤给你吃。”

    夏梓晗也饿了,也没客气,嗯了一声。

    马宝重新燃了一个火堆,安排夏梓晗坐在火堆旁,就跑去了村子里,不出一会儿,马宝手上就拎着几斤腌制好的羊肉出来,还有一个牛皮水袋。

    等马宝烤好肉,已经是子时末了,而那几个人,可能是吃饱喝足了,倒是没再来找马宝的麻烦。

    哈姆哈雅走过来,一脸抱歉的道了歉,哈姆还小声嘱咐马宝,“那几个人是我们部落里的惹不起,他们都跟兰图首领去打过仗,功夫十分厉害,这次去乌尔噶,他们就是去参加勇士比赛的,你要是不想让你弟弟出事,你就忍一忍,路上也就这几日,大不了,一天烤一只羊给他们吃就是。”

    被人欺负到这境界了,马宝十分气愤,可又不敢真的闹出事。

    马宝只好忍下这口气,在后来几日,每次落脚歇息,马宝都会换一只整羊扔给那几人自己去弄,他说什么也不给他们烤。

    那几人看马宝不顺眼,就想动手,哈姆笑的一脸谄媚,“我来,我来烤,马汉还要照顾他弟弟,这个我和哈雅来就好。”

    那几人这才收了手。

第415章 草原皇宫

    马宝另起了一个火堆,跟牧民换了几斤腌制好的肉和一些饼子,和夏梓晗两个人吃。

    有时候遇到牧民家里有大米和蔬菜,马宝还会多换一些,留着下顿吃,他知道,夏梓晗吃不惯草原上的食物,特别是羊奶马奶,他都是跟人换白开水给她喝。

    但大部分,都是跟牧民换羊牛肉和面粉做的饼子吃,很少有牧民家会有大米,只有一些想尝鲜,家里又富有的,才会在集会上换上一点儿大米吃。

    六日后,马队总算到了乌尔噶。

    来乌尔噶参加和观看勇士赛会的人很多,几乎把乌尔噶部落外一大片草地都占领了。

    夏梓晗骑在马背上,举目望去。

    哇靠,乖乖,至少有一两千多亩地的地方,都被搭了帐篷,一个挨着一个,足有上万个帐篷。

    马宝道,“我们来的晚,靠近乌尔噶的地方早被人占领了,我们的帐篷只能靠后搭。”

    这些帐篷,都是各自部落搭在一起,然后会先挑选自己部落里最厉害的人去参加勇士。

    而兰图,是去年最厉害的勇士,今年,枝桠选出了最厉害的勇士后,那个勇士就会挑战他,只要打赢了兰图,那么,那个勇士就会被可汗任命为哪个部落的首领。

    这才是这么多人来观看的最激奋的比赛。

    而克朗林部落挑选出来的人,就是欺负马宝的那几人,他们直接马宝和夏梓晗哈姆哈雅几人,给他们搭好帐篷,然后又逼着马宝去换来羊肉奶酒给他们吃喝。

    马宝想混在这个部落里,就得忍下这口气,不然,他和夏梓晗离开了克朗林部落,去哪里搭帐篷?

    他们又不是真的是部落里的人,没有部落,就是没有户口的人,到时候,还不得引起人怀疑?

    因此,马宝和夏梓晗都装出一副被欺负怕了的样子,不敢违背那几个人的命令。

    马宝从乌尔噶部落里专门交换食物的地方,换回来两只羊和一大罐奶酒后,又苦逼的燃火堆,杀羊……

    哈姆哈雅同情的看着马宝,动手帮他的忙,其实,哈姆也只是想沾一些吃免费羊肉的便宜而已。

    不然,凭哈姆哈雅是克朗林部落的人,只要哈姆真心为马宝和夏梓晗说几句情,那几人也不会欺负马宝欺负的这么狠。

    而马宝,也看出了哈姆爱贪小便宜的这点坏习惯,也不点破,还一副很感激的样子,给哈姆也换了一罐奶酒喝。

    次日,小赛会就开始了。

    据哈姆告诉马宝,这只是小赛会,是各自部落里选出来的人比赛,而成为第一的那个人,会再去和其他部落里成为第一的人继续比赛。

    而能走到最后的那个人,才是最厉害勇士,就会当众被可汗任命为军队先锋大将军。

    哦,草原都是称呼为首领。

    这个赛会,允许草原上所有人参加。

    不过,让马宝激奋的是,今年皇族和十二大部落首领家族的人也会举行一次首领赛会。

    这个首领赛会,是十年一次举行,当然,指的不是让十二大首领亲自上阵,而是十二大首领家族内部比赛,谁得了第一,谁就会被各自家族重点培养成未来的首领接班人。

    所以,这十二大部落的首领,不是像大盛那样,按照血脉和嫡系一代代传承下来的,而是按照武力传承,家族里谁最厉害,谁就有资格坐上首领这个位置。

    不管是庶子,还是嫡子,或者是家族其他男嗣,只要有能力就行。

    十二大部落在比出各自的接班人后,这十二个接班人也会再比一次,排比十二大部落的排名次。

    谁最厉害,以后谁就是草原上第一部罗的首领,依次排名,而最厉害的那个,在这个草原上也就最有脸面,就是皇族的人见了他,也会给几分面子。

    选出最厉害的勇士的那个人,以后接替了首领位置,也会是草原上最厉害的第一首领。

    而皇族的人,也是按照武力来挑选接班人。

    不过,皇族接班人的赛会时间,是按照可汗的旨意来安排,不像部落首领赛会那样,十年一次。

    今年,草原上的可汗已经快五十岁了,可汗觉得,他该是挑选下一个接班人的时候了。

    因此,草原皇族今年也要挑出那个最合适任选下一届可汗的人选,而达克鲁王子,就是草原上,鞑子呼声最高的一个。

    达克鲁的武力,是草原上目前最厉害的一个,他也是可汗的大儿子,是最有可能接替可汗位置的人。

    等马宝把这个信息,悄悄告诉夏梓晗时,夏梓晗就脸色凝重,秀眉皱成了两条毛毛虫。

    达克鲁一定的肯定他会成为可汗的接班人,才会利用她和郑文廷交易,他要那么多生铁和粮食,一定的想大举进犯大盛,把大盛全部给吞吃了。

    呵呵,野心倒是不小,就不知道,他在吃的时候,会不会被噎死。

    “马宝,通知狐狸他们,在暗中寻找阿琪。”夏梓晗吩咐道。

    马宝激奋的应了一声是。

    这几日,一到晚上,马宝都会偷偷教夏梓晗一些草原话,虽不是很懂,说的也不好,不敢轻易开口,可一般的话,她倒是能听的懂了,倒不至于像之前,鸡同鸭讲,出了差错。

    到了赛会开始时,大家都去看赛会,而夏梓晗,则一个人进了乌尔噶部落,像是逛街一样,面露好奇的到处闲逛。

    皇族的人住的帐篷,最高最大最气派,很容易就能找到,只是,当她有目的性的开始往那边去时,没走多久,就见到了侍卫,十步一个岗哨,每个岗哨两个侍卫,把皇族人住那一大片区域守卫的完完当当,连一只苍蝇都飞不过去。

    而且,这一片区域也太大了,足足有几百栋帐篷,除了一栋最大最高外,其余的,从外表看都一模一样,像她这种不熟悉路的人,压根儿就看不出来达克鲁王子住哪一栋。

    夏梓晗脸色僵冷,悄无声息的从一栋普通帐篷顶上飞下来,然后围着皇族人住的那一片区域闲逛起来,其实,她是想找到一个出破口,混进里面去。

    可是,草原上的皇宫,虽不像大盛皇宫那样有高高的围墙围着,这守卫工作,却也一点儿也不疏于大盛皇宫森严。

    夏梓晗找了一天,也没能找到混进去的机会,只好无奈的先回自个儿住的帐篷。

    第二天,天还没亮,夏梓晗就起身了,跟马宝打了一个招呼,又一个人去找出破口。

    才刚踏进乌尔噶,就见到了一队人马,护着十几辆车,朝皇宫走去。

    而车上,有用大木盆装的新鲜肉,还有瓦罐装的奶酒,竟然还有摘洗好绿色蔬菜。

    夏梓晗眼睛一亮,这该不会是要送去草原皇宫里的菜吧?

    也对哦,那是皇宫,是草原可汗住的地方,肯定是不能养羊养牛这些臭烘烘的生物,也不能种菜,所以,皇族人每日吃的食物,就会有人在每日凌晨送进去。

    跟大盛皇宫一样。

    想到此,夏梓晗脸上激奋的笑了,她悄无声息的跟在了车队的身后,在拐弯处,趁最后一个人不在众人视线中时,她飞过去,轻轻一个手刀,就打晕了那人。

    把那人拖到一个暗处,然后快速的换了衣服,然后,夏梓晗就瞪着那人,皱眉了。

    怎么办,这个人万一醒了,肯定会暴露她的身份。

    可要是杀了他,这鬼地方,除了帐篷外,就没别的东西,这要是杀了,连一个藏尸体的地方都没有。

    可也不能把他就丢在这里,天一亮,肯定会有人发现。

    就在夏梓晗心下焦急时,突然一个黑影飞过来,夏梓晗心下大惊,来人忙道,“郡主,是我。”

    来人是狐狸,他看了一眼地上的人,就道,“这人就交给暗卫,你放心。”然后,又道,“我和你一起进去。”

    再不走,人家就会发现了。

    夏梓晗嗯了一声,就赶紧低着脑袋,追上前面的马车。

    好在天没亮,四周又黑,大家正急急往前赶路,也没人发现后面换了一个人。

    等到了侍卫岗亭边,那两个侍卫只是看了一眼领头的人,就挥手让他们进去。

    而狐狸藏身在哪儿,混进去的,夏梓晗不知道,不过,她进了皇族区域后,就悄身脱离了车队,往暗中窜去。

    她一离开车队,狐狸就现身出来,道,“郡主,你要找达克鲁?”

    “你知道他住哪里?”

    狐狸眼神闪烁了一下,道,“昨晚上有进来过,正好看到他进了一栋帐篷,郡主,你跟我来。”

    然后领着夏梓晗,在一群白色帐篷外窜,走到最边上,前面还有一个小花园的帐篷外,狐狸停了脚,“就是这里。”

    他们藏身在一颗小树后,盯着那栋最漂亮的帐篷,外面没有侍卫,冷冷静静的,只是帐篷里还有灯光闪烁,里面的人也不知道是还没睡,还是起身了。

    狐狸和夏梓晗没敢进去,就一直藏身在外面,半个小时后,天色渐渐发亮,帐篷的门才总算被人打开,从里面走出来几个人,而走在最中间的人,就是达克鲁王子。

第416章 毒杀

    达克鲁王子离开后,又等了片刻,夏梓晗就想溜进他的帐篷里面去。

    刚有动作,就被狐狸拽住。

    “嘘,有人。”狐狸摇摇头,又指了花园一丛菊花花圃后面。

    夏梓晗看过去,就见花圃后探出了两颗黑色头颅,戴着两顶黑色狐毛皮帽子,是鞑子,她心一惊,和狐狸对视一眼,就隐藏了起来,静观其变。

    很快,那两人就偷偷摸摸的摸进了达克鲁王子的帐篷。

    夏梓晗和狐狸也赶紧悄声无息的摸到帐篷的后面,用锋利的匕首,划开了一个小口子,俯身,眼睛探进去。

    帐篷里,只有一个小侍卫在打扫为生,很快,那两人偷偷进了屋,唤了一声侍卫。

    侍卫没有惊讶,而是毕恭毕敬的行了一礼,看他那狗腿样,夏梓晗猜测,那侍卫应该是这两人的人。

    果然,没说两句话,其中一个戴狐狸毛皮帽的人就拿出了一个粉包,递给了那侍卫。

    侍卫接下后,那人又叽哩咕噜的说了什么,夏梓晗只听懂了,‘马酒,今晚,女人’这几个字。

    那侍卫连连点头,那两个人才偷偷的又出去了。

    夏梓晗见那侍卫把粉包放在随身口袋里,就开始状若无事人一样,整理打扫卫生。

    夏梓晗猜测,那粉包里应该是萶药一类的东西,既然是春药,那就应该是给达克鲁王子准备的。

    那两个人,目的应该是害达克鲁王子名声受损。

    既然人家动了手,那她就帮那两人一把好了。

    夏梓晗眼里狡黠一笑,朝狐狸做了一个手势,两个人就进了帐篷。

    出其不意,狐狸把正在换被子的侍卫给打晕了,夏梓晗嘿嘿的笑着,把侍卫口袋的粉包,换成了她的毒药,又塞回了侍卫的口袋。

    确定看不出来做了手脚后,夏梓晗才和狐狸悄无声息的出了帐篷,溜出了皇宫,然后去了勇士比赛现场,寻找褚景琪的蛛丝马迹。

    可是,找了一整天,夏梓晗也没找到他。

    问马宝,马宝也说没找到。

    次日,夏梓晗才刚起身,外面就传出了一个让人惊慌的消息,二王子耶鲁塔被人毒杀了。

    怎么会是耶鲁塔?

    不是达克鲁?

    夏梓晗心神一僵,就要出去探听消息,马宝道,“郡主,现在外面都乱成了一片,到处都是侍卫,逮着一个人,就调查出祖宗八代来,你还是先别出去了。”

    可汗的二儿子被人在自己帐篷里毒死了,可汗怒火滔天,派出了上千侍卫调查凶手,很多人担心会被牵扯,都吓得躲回了帐篷,不敢出去。

    郡主这个出去,不是正好撞入火山口么?

    夏梓晗闻言,就打消了这个念头,不过,她担心楚枂楚斐一群人,“狐狸他们住的地方安不安全?”

    “很安全。”声音小了几分,“放心吧,这个安子很快就会结束。”

    狐狸办事,在最稳妥的,马宝最放心他。

    果然,次日中午,就传出凶手查出来了,是耶鲁塔身边一个小侍女所为。

    那小侍女才十四岁,就被耶鲁塔给**了,这还不算,那小侍女还有一个妹妹,长的非常漂亮,今年才十二岁,连身子都还没张开,可就在五日前,妹妹来探望小侍女,被耶鲁塔撞见,顿时惊为天人,当晚上,就把妹妹给骗到帐篷里,当着小侍女的面,把妹妹给強暴了。

    小侍女恨耶鲁塔,昨晚上吃饭时,就偷偷的给耶鲁塔下了毒。

    耶鲁塔死了后,她就佯装害怕,去报告给了可汗。

    谁也不会想到,毒死耶鲁塔的人,会是去报案的小侍女,可到最后,这小侍女还是暴露出来,被气急败坏的可汗一剑给杀了。

    然后,外面乱了,彻底乱了。

    说是牧民们暴乱了。

    牧民们不服气。

    王子犯法,与民同罪,二王子强占了人家两姐妹的身子,连才十二岁的妹妹都没放过,被他***了,那小侍女的行为虽然过激,但也是为了自己和妹妹报仇才会下狠手。

    要是王子不做错事,小侍女又怎么会无缘无故的杀二王子?

    说来说去,这都是二王子咎由自取,自作自受,怪不得小侍女,可是,一向被民众崇拜尊敬的可汗,却不分青红皂白,就这样一剑杀了小侍女,也太不把他们身份低的人当人了。

    可汗这是在向牧民们警示,只有皇族的人才能犯错,老百姓是不允许犯错的,一旦犯错就是死。

    老百姓的命,掌握在皇族人的手上。

    牧民们气愤难当,认为可汗自私自利,只为护短自己儿子,却不同情被欺负了的姐妹二人。

    认为可汗没有一点儿慈善心,还心狠手辣,冷血无情。

    于是,在小侍女被杀了后,牧民们突然就激奋了,就群起爆乱了,都涌到皇宫大门口,指责可汗杀了好人,纵容自己儿子作恶多端。

    甚至,连勇士赛会都举行不下去了。

    可汗和皇族的人被爆起的人堵在了皇宫里出不来,外面的人也进不去,短短一天时间,牧民们的情绪就非常激动,有些控制不了了。

    夏梓晗作为一个旁观者,敏感的感觉到了这一起民乱不是正常的,而是有人在暗中操作,不然,一个毒杀了王子的侍女,不管你有天大的冤枉,那都是死路一条,要是在大盛,还得诛灭九族,杀了你全家。

    看那些人,就跟喝醉了酒的暴徒一样,站在皇宫门口,疯狂的诅咒可汗一家人,那架势,那凶悍的样子,仿佛要把皇族的人都踩在脚底下,让他们认错似得。

    可汗气急了,下令把暴徒抓起来,可命令下去了半天,也没见到军队有反应。

    等草原最厉害的铁骑军到达时,被围攻的人不是暴徒,而是皇族的人。

    铁骑军大首领和连绝而来的十一大部落首领,都纷纷囔囔着可汗下台,然后还传出了可汗暴君治国的许多不为人知的暴戾事件。

    直到这个时候,可汗终于明白了。

    这是一个圈套,是一个早就被人设好的圈套,就等着他做错事,有个好借口来围杀他。

    不然,只是杀了一个一文不值的小侍女而已,何至于让牧民们激愤的暴乱起来。

    只因,这是有人在背后撺掇。

    就连他一手提拔起来的十二大部落首领,都一起造反,叛变了。

    可汗怒火攻心,当即就口嘴歪斜,气的中风了。

    皇族里的女眷都吓得不敢出来,直到闻讯可汗中风,才跑出来,围着可汗,大哭特哭。

    而可汗的七八个儿子,包括达克鲁王子在内,眨眼工夫,就被铁骑军给抓了,不出半天功夫,鞑子皇族的人全都被抓了起来。

    然后,就有人提议,要威名在外的大首领接任可汗之位。

    有了一个人提议,就有第二个,接下来,是一茬接一茬的人提议,要第一部罗大首领接手可汗之位,带领他们草原上的牧民像雄鹰一样,展翅高飞。

    看到这里,要是夏梓晗还是没看出这件事,是褚景琪在背后主导,那她就白跟褚景琪书信来往几年了。

    她唤来马宝,冷眼瞪着他,质问道,“阿琪呢?”

    马宝先是一愣,然后心虚的低下头,小心翼翼回答,“主子不让奴才告诉郡主,奴才不是故意隐瞒主子的,实在是……”

    “他瞒着我,难道还有难言之隐?”夏梓晗气腾腾的打断马宝的声音,“那你去告诉他,以后都别来见我,他不是喜欢布戏吗,就让他在这里布一辈子的戏好了。”

    “郡主,你别生气,主子也是难以抽开身,他正忙着呢,等忙完了这阵子,主子就回来见郡主。”马宝忙小心赔笑,替褚景琪说好话。

    其实,他心里也郁闷啊。

    他是在来到这里不久,就知道了主子的下落,可主子不让告诉,他也没办法啊。

    “且主子现在的身份,也不能来见郡主。”他小声嘀咕道。

    夏梓晗眼神一凛,声音像是刚从北极过来的一样,“他现在什么身份?”

    “呃……”

    多嘴吧,谁让你多嘴的。

    真想给嘴巴一巴掌,

    马宝苦逼着脸,心里忐忑道,“奴才不敢说。”

    “那就等你敢说的时候再说吧,不过,我要回大盛了,你通知楚枂楚斐,让她们在三里外等我。”

    既然这里的局面,都被褚景琪控制了,她相信,鞑子和大盛的仗也该停了,那她现在在这里就是多余的,她还是回水暮城去好了。

    喜欢就开始收拾东西,马宝一张脸都急的皱成了一团,一个劲的劝喜欢留下。

    “主子说了,让郡主和他一起回水暮城,再有一天,主子的事就完事了,后日就能行了,郡主,你就等主子两日吧?”

    马宝恨不得伸手拖着夏梓晗,不让她走。

    夏梓晗气褚景琪,竟然知道她在这里,也不来见她一面,还瞒着她他的行踪,害的她这几日没打听到关于他的消息,还担心他是出了什么意外,担心的连觉都睡不好。

    他倒好,一直都在这里,也一直都知道她来了,可他却不现身,只躲在暗处看她为他着急,看她跟个傻子似得到处找他。

    这个混蛋,有本事,他就一直躲着不见她好了。

    是嫌她碍眼么,那她走还不行么?

第417章 宠溺

    夏梓晗生气了,果真收拾包袱,一个人骑马走了。

    马宝急的直跺脚,一方面不敢让夏梓晗一个人上路,另一方面又想去给小主子通个风。

    可正巧,他身边的人都不在,连一个送信的人都找不到,他急的在屋子里转了一圈,然后,拔腿往乌尔噶跑去。

    夏梓晗一口气骑马到了三里外,停了下来,在道上等候楚枂和楚斐二人。

    等了一盏茶功夫,就听见了马蹄声。

    夏梓晗抬头眺望,只见远处一匹马极速狂奔,朝这边而来。

    见马上的人很陌生,她不认识,以为是路过的人,她就拽了一下马绳,走了几步,让出了道。

    然而,就在来人的马离她只有十来米距离时,来人突然腾空而起,朝她飞来。

    夏梓晗大惊,扬起马鞭就要攻击对方。

    对方只轻轻一伸手,就把马鞭接住了,然后身子落在了她身后,双手从后面抱住了她。

    滚烫的身子,紧紧贴着她后背,夏梓晗羞愧的花容失色,气的抬手就要朝来人的门面抓去,来人却倾身在她脸上咬了一口,道,“阿玉,是我。”

    正在变声期,跟公鸭子一样的嗓音让夏梓晗感觉到了一丝熟悉,她身子一僵,直立,硬硬的离他前胸一个拳头的位置。

    但下一刻,就被他霸道的搂了回去,见她要挣扎,他附耳轻柔说,“阿玉,乖,别动,就让我抱一会儿,我实在是太想你了。”

    后面这最后一句话不说还好,一说了,夏梓晗就觉得百般委屈,就掉眼泪,发飙了。

    “你这混蛋,你骗谁呢,你想我,怎么不去见我,还瞒着我……”哽咽都说不出话来了,停顿了一下,才继续发飙,“你混蛋,我才不要你抱,你以为我是谁,你想抱就抱,想不见就不见,既然不想见,现在又装出这样一幅样子给谁看,你放开我,我不会稀罕一个不把我当一回事的人。”

    拼命挣扎,想从他怀里挣脱出来。

    几年不见,他早已长成了一个大小伙子,身体长强壮了,身材也比一半同龄人都要高上一个脑袋,比夏梓晗都要高一个脑袋,现在的夏梓晗被他搂在怀里,就感觉比他年纪还要小一样。

    原本身材也算高挑的她,在褚景琪怀里,却成了一个娇小的,任凭她怎么挣扎,也挣脱不开他的铜爪铁臂。

    褚景琪双臂就跟一对铁钳一样,紧紧搂着她,那力道,都恨不得把她揉进他身体里,和他合二为一,让她成为他的一部分。再也不分开。

    他柔声哄着,“就知道你会生气,我也不是故意要瞒着你,你也知道,我们几年没见了,我有多想你,我担心见到了你,我会失去理智,会影响我之前的布局,我这才不让马宝狐狸告诉你,你别生我的气了好不好,要不然,你把鞭子抽我,抽到你不生气了为止。”

    说着,就把鞭子塞到夏梓晗的手里,不过,搂着她的手却死死的紧抱着,丝毫没打算要松开的意思。

    这样,还让她怎么抽?

    这厮是故意的吧,故意做戏,让她不忍心抽他?

    夏梓晗脸色一黑,气急了,扬起鞭子,就朝后面抽去,嘴里还道,“现在就不怕我会弄乱了你的局?既然你的局重要,那你现在还来见我做什么,你放开我,快些回去,继续做你的局去。”

    褚景琪硬生生的挨了一鞭子,还大声痛哼了出来,可怜兮兮道,“不放开,那些局,没有我的阿玉重要。”

    鞑子的军队和势力,已经全部掌握在了他的人手上,就是现在他离开,草原上这些鞑子也翻了不了什么浪了。

    开玩笑,十二大部落的首领,和铁骑军的首领,皇族侍卫的首领,全都被他换成了自己的暗卫,要是这样还拿不下整个草原,那他就只能全力一战,把鞑子有出息的战将都一一杀了,杀到他们再也不敢进犯大盛为止。

    “阿玉,你是第一次来草原吧,我带你骑马,带你在草原上狂马飞奔。”

    褚景琪腹黑的移开夏梓晗的注意力,带着她在广阔的草原上,策马奔腾,迎风飞扬。

    等楚枂楚斐二人赶到时,就见到自家主子和一个陌生少年在骑马玩,而那少年的双手紧紧抱着主子的身子,主子整个人几乎都依偎在少年的怀里。

    但主子没有生气,脸上还散发着幸福的笑,嘴里还时不时的发出如山泉叮咚般清脆的咯咯笑声。

    能让她们家主子这么幸福的,只有褚世子一个人吧?

    楚枂楚斐都勒住马,没有再进一步打扰了那没好画卷。

    直到月落西山,赏完漫天彩霞,夏梓晗才问道,“你就这样走了,鞑子不会有问题?”

    “不会,鞑子和大盛的和平文书,我已经写好了,让新可汗盖了手印,十二大部落和草原上一些有名望的人都在上面盖了手印,只等这份文书送到大盛,鞑子和大盛数百年的战争就会结束,已经,鞑子和大盛就会成为友好邦交。”

    “其实,大盛和鞑子通交百年之好,对双方都有好处。”

    “大盛粮食多,产煤炭,出食盐,这都是牧民们生存必需品,可草原出不了这些东西,没有这些东西,牧民们就会死。”

    “牧民们每年都会养出很多的牛羊马,可他们除了拿一些出来换物和温饱外,其余的就卖不出去,没地方卖,只能废在自己的地盘上。”

    这草原上,一年中有多少牛羊马老死饿死冻死的,全都是因为牧民们没有销路,留不过冬日。

    现在好了,鞑子和大盛交好,以后牧民们养的生物就可以被人收购,运到大盛去卖。

    而大盛,只要每年拿出一部分粮食食盐煤炭等物品卖给鞑子就行了。

    取双方所需,结通国之好,相信以后,大盛和鞑子的发展,只会越来越好。

    至于草原皇族里的人,全都被花豹废了武功,喂了慢性毒药,用不了多久,这些人全都会心脏无力而死。

    而鞑子原先十二大部落首领,早就被褚景琪秘密杀了,尸体都被处理了。

    现在的十二大部落首领,全都是褚景琪的暗卫所扮,等文书送到大盛朝,双方成了交好关系后,这十二大部落首领还会继续留下来,然后,会按照褚景琪的命令,把偌大一个草原培养成一个专门为大盛朝饲养牛马羊的基地。

    慢慢的,扼制草原男人的好战斗狠的习惯。

    相信能吃饱喝足,有足够的食物,有富余的生活,不用在打仗了,这些人,渐渐的就会被养成了普通养马夫。

    利用富余的生活,把这些人养废,还给大盛朝多赚了一个饲养牛马羊基地,这就是褚景琪深远的计划。

    夏梓晗知道后,阴恻恻的瞥了他一眼,道,“好腹黑的心思,好深沉的心机啊,恶毒,真恶毒。”

    生生把人养废了,还让人家说他一声好,这心机,真够深的。

    夏梓晗和褚景琪先走一步,把草原上的事情,都交给了狐狸花豹几个人处理。

    追上来的楚枂楚斐和马宝,也跟在了二人的身后。

    只是,这一路上,褚景琪坚持要和夏梓晗骑一匹马,那恨不得黏在夏梓晗身上不下来的行为,让楚枂楚斐看了都脸红红的为他感到无耻。

    等到了晚上歇脚的时候,他们特意找了一个距离村落近的地方,褚景琪亲手烤了一只全羊给夏梓晗吃。

    吃饱喝足后,褚景琪就让马宝去跟牧民换了一个小帐篷来,美其名曰,夏梓晗是姑娘家,不能睡在外面。

    可等夏梓晗钻进了帐篷后,褚景琪也没脸没皮的钻进去,一把搂住了刚躺下的夏梓晗,搂的紧紧的,说什么也不撒手。

    那手指头,还有意无意的蹭到了她前面的两座山峰,把她羞赧的一张俏脸就跟猴屁|股一样红。

    “混蛋,你以为你还十岁呢,孤男寡女在一个帐篷里睡觉,成何体统,你快出去。”

    她伸手用力推他,可他看着瘦瘦的,身板子却跟一堵墙一样沉重,任她怎么推,他也稳如泰山,纹丝不动。

    褚景琪抓着她使乱的手,厚脸皮的笑了笑,“阿玉,你是不是忘记了,我们都订了亲,我们是未婚夫妻,都是未婚夫妻了,在外面,我们就别讲究那么多了,还是说,你怕我会乱来?”

    “胡说八道什么,不许说。”担心他会说出什么限制级的字眼来,夏梓晗急急伸手去捂住他的嘴,“虽然是在外面,可一些该守的规矩还是要守的,你可不许乱来。”

    掰下她的手,他认真道,“你放心,没到洞房花烛那一夜,我不会动你。”然后,蛊惑一笑,“你应该相信我的自制力才是。”

    他的脸上已去了易容液,恢复了本来面貌。

    这张脸,三年不见,虽还稍有一点儿稚嫩,但已完全张开,比三年前还要美上三分,比,是五分。

    夏梓晗看着这张脸,才知道,什么叫风华绝代,什么叫倾城绝色,惊才绝艳,眼前的人就是。

    而这个人,是属于她的。

    他只是灿烂一笑,她就失了整个神魂。

第418章 玩火

    还没等他们走出草原,就得到消息,水暮城派了使者前来和草原新上任的可汗,商谈两国右好邦交的事宜。

    晚上,小帐篷里,夏梓晗斜斜的笑睨搂着她的人,他那一只手还在她背上上下划动,好像烧红了的铁棍一样,摸到哪里,哪里就滚烫。

    她佯装一怒,拍开他的手,“说,我会来草原,是不是你一切都算计好了?”

    不然,她来草原后,除了无意间见到郑文廷外,一切都那么顺利,她才不相信她会有这么好运呢。

    这就不由得她不怀疑,马宝去京城传消息,她会来草原找他,是不是都是他的算计?

    褚景琪眼神闪了一下,妖孽的脸很无辜道,“我又不是神机妙算,怎么会知道你会来草原?”

    “你真没有算计我?”她一脸的不相信。

    褚景琪很无辜,一脸被冤枉,“真没有,我当时进了草原后,就计划着去各个部落里,铲除他们的首领,再换成自己的人,为了不让暗卫泄露出马脚来,还得让他们熟悉装扮的首领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当时那么忙,我哪儿有时间去想多余的事?”

    只是……他只是故意没再往水暮城送去安全信而已。

    “既然你没危险,那你怎么没送信给姨夫报平安?”不用想,夏梓晗就抓住了这一关键地方。

    要不是他没有报平安,她能来这千里之外吗?

    “忙忘了。”褚景琪又是一个很无辜的样子。

    气的夏梓晗扑上去,狠狠咬上他耳朵。

    这小混蛋,他肯定是故意的,肯定猜到了马宝生地会去找她来救他。

    说不定,她一进草原,他就知道了呢。

    褚景琪满眼含笑,一脸宠溺的瞧着咬着他耳朵不放的小女人,“阿玉,别玩火哦,我虽然很自信我的自制力,但前提是,你不能誘惑我。”

    而他已经被她的可爱,誘惑的满肚子都是火,一股一股的在身体里乱窜,好像有什么东西想要发泄出来似得。

    夏梓晗在意识到自己做了多幼稚的事情后,俏脸一红,就装若无其事般松开牙。

    然后,还很气,就踢了他一脚,“以后,不许占我便宜。”

    “你是我媳妇,我不占你便宜,占谁便宜?”褚景琪耍无赖的又粘了上去,一伸手,就把她搂进了怀里,还满足的深呼吸了一下,“我家阿玉的身子真香。”

    一股处子香味自她身体里散发出来,让他禁不住为此陶醉,双眼迷醉的道,“阿玉。”

    跟一只小狗一样,脑袋埋在她脖颈里,讨好的蹭了蹭。

    下意识的,夏梓晗要反手去搂他,猛地一个激灵打醒了她,她瞬间清醒,忙推开他,“又占我便宜,差点没你骗了,去,离我远一点,你爱占谁便宜,就占谁便宜去,总之,离我远点儿。”

    “呵呵,阿玉生气的样子真漂亮。”

    褚景琪想撒娇耍无赖,岔开话题,见她脸色一冷,冷笑的睨着他,他就知道,骗不过她了,他忙抱着她,安抚她,哄她,“阿玉,玉娘,我这不是想早点见到你么,我们都三年没见了,你都不知道,你不在我身边,我好想你,想的没日没夜都睡不着,我就拼命的练兵,手底下的兵见到我,都跟见到了阎罗王一样,可不练兵,我的脑袋瓜子里,就都是你的脸,想的我心脏毒疼的难受。”

    “我只是想早几个月见到你,你要是不来,我还得半年回京城呢。”

    这次水暮城派人来商谈交好的文书,也只是先走一个过程,等商议出了结果,还得派人送去京城给皇上过目,皇上和大臣们要是都同意,那就什么都好说,直接来信,等鞑子首领派人和他们一起去京城,正式签订文书,这事才算完了。

    要是皇上和大臣都不同意,皇上还得拿个结果出来,派使臣送过来,再给鞑子首领看。

    总之,要商议到两个国家的人都同意,鞑子这边,才会正式派人去京城签订文书。

    而他和他爹,才能和鞑子派的使臣一起,返回京城。

    要等那时候,最快也得半年,慢一点,就得明年夏天了。

    可他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见她,特别是得知先皇去世,她和他母亲还有双胞胎经历了大浩劫后,他更是担心她和他母亲还有双胞胎在京城的安危。

    就忍不住想见她了。

    夏梓晗却气的瞪他,连连踢了他两脚。

    他承认了。

    这个小混蛋,她就知道,这事一定是他算计了她。

    夏梓晗那叫一个气呀,可眼前的人,打又不舍得打一下,呵又不舍得骂一下,板着脸,不理他,他就会跟个粘皮糖一样粘着你放,委实难惩治他。

    不过,气归气,听到他还要半年后回京,夏梓晗惊讶的皱了眉,“还要那么久?都过年了。”

    “今年,你就陪我在水暮城过年,过完年,我们再回京城?”褚景琪趁机把心里的目的说了出来。

    夏梓晗却又怀疑的瞪着他,“你不是和皇上的兄弟么,现在边境没战争了,去密信给皇上下旨让你回京就是。”

    好兄弟,不是好说话么?

    褚景琪点了一下她鼻子,“傻丫头,就算是亲兄弟,也不能随随便便就调任镇守边境的大将回去。”

    然后又解释道,“这边的情况只有我们清楚,皇上可不清楚,满朝大臣也不清楚……”

    “再没有得到鞑子首领的亲笔友好信件之前,皇上也不会轻易调任我和爹回去,他会担心我们回去了,鞑子再反扑,到时候,水暮城就要遭殃,我们回了京,就算想来,也远水救不了近火,坐上那个位置的人,都会担心自己的国土被敌国侵占。”

    鞑子十二大首领全都被换成他的人这种事是他的秘密,除了他的心腹知道外,就只有夏梓晗知道,这种事,只能埋在肚子里,也不能传出去,要知道,每一任皇帝都不会喜欢忌惮功高盖主的臣子,特别是手握重兵的大将军。

    自古以来,有多少功高盖主的大将,被一国之君,用莫须有的罪名给处死的。

    皇上和他玩的好,虽然暂时不会忌惮他,但伴君如伴虎,人心又隔着一层肚皮,谁知道,哪一天皇上就突然会变了心意呢?

    他和他爹这次促成了和鞑子友好邦交的事,也算是立了一大功,回京后,皇上肯定会按照先皇留下来的旨意,恢复他爹的安国公爵位,恢复他安国公世子爷的身份,到时候,他们褚家就水涨船高,谁知道,这样的荣华富贵,锦绣前程,会不会惹了皇上的眼呢。

    这个,是谁都说不准的。

    夏梓晗听了,就沉默了下来。

    褚景琪揉了揉她头发,轻声道,“阿玉,你难得来一次大草原,我们在这里玩一阵子再回去好不好?”

    “到冬日了,这里会很冷吧?”夏梓晗有些担忧,“听说这边雪会下的特别大,有到膝盖那么深,就是骑马,也难以行走。”

    “我们趁下雪之前回去。”褚景琪誘哄道。

    见夏梓晗还是不愿意,他又耍起赖来,“我只是想多陪陪你,回了水暮城,我们想这么自由自在,就不容易了。”

    毕竟他们还没成亲,连定亲都没有,只是双方家长口头上答应了,因此,他们也不好在外人面前做出太出阁的事来,而在这里,没有外人,他们怎么恩爱亲密,都没关系。

    像这样,整日黏在一起,也没人会说什么。

    “阿玉,这里有一条阿沙多格河,十分美丽,趁没下雪,我带你去看。”

    看他一脸期待的表情,最终,夏梓晗不忍心拒绝,点了头,算是答应了。

    而其实,她也想他,很想很想,也很喜欢和他在一起亲密无间的样子,虽说有些羞恼,但说实话,心底深处,还是喜欢的。

    一行五个人就往阿沙多格河去了。

    褚景琪带着夏梓晗在草原上四处蹦达,游玩的乐不可支,至于和鞑子交好文书的事,鞑子这边,褚景琪则交给了心腹花豹狐狸处理,而水暮城那边,有褚宣宇在旁盯着。

    之前,褚景琪就跟他爹去了一封信,未免节外生枝,两国之间邦交的文书,得尽快拟订出来,且文书上的条件,不能苛刻,反之得宽容几分,不会让鞑子的民众感觉受了欺压而反对,也不让大盛太吃亏。

    而这个度,怎么拿捏,褚景琪不管,他全都交给了他的狐狸爹。

    总之,鞑子和大盛交好,其实,说到底,还是以物换物,大盛每年要提供粮食棉花煤炭等保暖果腹的物资给鞑子,鞑子再也不会因吃不饱穿不暖要冻死而进犯大盛抢东西,大盛边境的百姓有了安全保障,而鞑子,每年只需要要提供牛羊马等物给大盛。

    特别是鞑子养出来的战马,匹匹都高大强壮结实,日行千里,都不带喘气的,大盛早就觊觎的要死,有了战马,日后,大盛也能跟鞑子一样,训练出一队超强的铁骑军。

    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兴许,有了铁骑军,日后还能收服南方的倭寇呢。

第419章 心疼

    似乎老天爷都站在褚景琪和夏梓晗这一边,今年的雪,下的特别晚,往常十月份就下的雪,今年到了十一月份才姗姗来迟。

    在下第一场雪后,在大草原玩了一个多月的夏梓晗一行人,总算依依不舍的打道回府。

    等他们回到水暮城,两国之间的文书早就拟定出来了,已经派人送去了京城,就等着京城那边来人。

    褚宣宇三年没见夏梓晗,见到后,只赞了一句,“嗯,长大了不少,成了大姑娘了。”然后,就拽着夏梓晗,问东问西,不,是问卓氏和双胞胎的事情。

    从卓氏怀孕,一直问道生子,再问双胞胎从吃奶,到爬,再到走,学说话等等,几乎把卓氏三母子的事都问遍了。

    直到小兵第三次过来禀报,“将军,大厨把饭菜又热好了,要不要摆上来?”

    褚景琪才黑着脸,从他爹手里,把自个儿的媳妇拯救出来,“够了,爹,你问那么多有什么用,想娘,你也不能马上就回去。”

    “小兔崽子,不就是多问了几句话么,看你宝贝的……”褚宣宇气哼哼的骂道。

    褚景琪很不给他面子道,“你那是多问几句?都两个时辰了,阿玉连晚饭都快被你问的错过了。”

    褚宣宇嘿嘿一笑,这才有些尴尬的看向夏梓晗,“玉娘,看我,都忘记时间了,你饿了吧,我这就吩咐摆饭。”

    然后吩咐小兵把饭菜都端上来。

    因多了一个女眷,还是褚景琪的未婚妻,褚宣宇的准儿媳妇,褚宣宇就第一次利用了将军之职,命令大厨多做了两道菜。

    但,也就是多了一道土豆炖羊肉,和一道烩羊杂。

    在这食物匮乏的水暮城,这人人天天啃粗面馍馍,吃粗面疙瘩汤的军营里,能做出这两道菜,大厨已经是使出了浑身乏术。

    除了这两道菜外,还有一道士兵今日吃的大白菜炖土豆,里面只有几片五花肉片,连一点儿油星子都没有见到。

    另外,还有一小盆灰黑色的窝窝头。

    那窝窝头很大,一个有大人拳头一样大,夏梓晗估计,她吃一个就能饱了,不过,除了窝窝头外,还有一碗大米饭。

    两个士兵刚把饭菜摆上,褚景琪就把那碗大米饭,放在夏梓晗面前,又把两道加的菜放到她手边,道,“我们回来的突然,厨房里也没准备什么新鲜的菜,你就先将就一下,我已经吩咐马宝明日在去找找看能不能在百姓手里找到一些新鲜菜回来。”

    这几个月,在草原上,他们吃了足足一个多月的羊肉,就是各种各样的烤羊肉再好吃,也吃的够够的了。

    知道夏梓晗喜欢吃新鲜蔬菜和新鲜水果,楚宅里有一个暖棚,就专门种了新鲜蔬菜,供她和楚老夫人冬日吃,褚景琪就想,夏梓晗要在水暮城住几个月,这几个月,他可不能断了她的新鲜蔬菜和新鲜水果。

    他就早早给生地就来了信,吩咐他选了一个空地,买了材料,盖了个小暖棚,里面还特地升了炉子,烧了炭火,提高了里面的温度,只是,那暖棚才盖好不久,菜刚种下去六七天,才刚发芽,连叶子都没长,不能炒吃。

    他和他爹一向跟着士兵们一起吃大锅饭,士兵吃什么,他们也吃什么,可他不能让他家阿玉也吃这些,他家阿玉是姑娘家,要娇着养,可不能吃这些没什么营养粗鄙食物。

    褚景琪也是担心夏梓晗嘴刁,会吃不惯,就打发了马宝先行一步,回来找新鲜蔬菜给他家阿玉吃,可是,这个季节,水暮城很难找到新鲜蔬菜,马宝找到天黑,空手而回。

    好在做厨师的大兵还算机灵,找到一些羊肉和羊杂,做了两道菜送来。

    虽然大厨的手艺跟楚宅厨娘的手艺没法比,这可在这里,他一时之间也找不到合适的厨娘,只能委屈他家阿玉,暂时忍耐几日,他已经派了暗卫去下面的镇子上找会做菜的厨娘。

    “这菜不好吃,你也得吃一些,不然,你瘦了,回京后,外祖母就要找我算账了。”褚景琪一个劲的往夏梓晗的碗里夹羊肉和土豆。

    而他自己和褚宣宇只吃大白菜炖土豆,和灰面窝窝头。

    见父子二人,一人手拿一个窝窝头,一碗大白菜炖土豆,吃的津津有味,不知不觉,夏梓晗竟然眼睛湿润,心疼了。

    她抬起筷子,就一连夹了好几块羊肉放父子二人的碗里,笑道,“这么一大盘,我一个人怎么吃得完,你们得帮我吃。”

    “看,还是我外甥女孝顺我。”褚宣宇咧嘴一笑,脸上丝毫没有看出来,那窝窝头有多难以下咽。

    褚宣宇和褚景琪父子二人,这一辈子,可以说,从来没吃过什么苦,褚宣宇小时候虽受过后母虐待,但也只是那几日,后来去了窦家,他的日子,过的比窦家大少爷还要奢侈。

    父子二人,可以说,荣华富贵过了几十年,在京城,别说这窝窝头,大白菜炖土豆,就是平日里的饭菜稍微有些味道不对,这父子二人都会扔下不吃,嘴刁的很。

    可父子二人在水暮城,短短三年间,就什么都吃过,别说这窝窝头,就连最难吃的麻面糊糊,他们都吃过,还照样呢吃饱。

    最初,他们也是吃不下去,难以下咽,可为了带好兵,为了以身作则,为了打好仗,为了训练出一个从心底里服他们强大无比的军队,他们吃饭睡觉都是跟士兵们在一起。

    就算吃不下去,也得逼着自己吃下去。

    因为,自己的兵都能吃的,凭什么他们作为将军,就吃不下去?

    褚宣宇和褚景琪父子二人,这三年,可以说,在水暮城吃尽了苦头,好在现在就要苦尽甘来,褚宣宇和褚景琪的苦日子,也要到头了。

    但看到二人吃窝窝头,夏梓晗还是心疼两人。

    第二日,夏梓晗就吩咐楚枂,去别的城里上买一些大米回来,她想顿顿做大米饭给褚宣宇褚景琪吃,正好碰到褚景琪来找她,听到了她吩咐楚枂的话。

    他就道,“别去了,军营里有大米,只是不多,只能过年过节和大日子吃。其实,我和我爹都是将军职位,有份例大米,能天天吃大米饭,只是,你也知道,褚家军都是我祖父带出来的兵,就是新兵,也都是冲着我祖父的名头来的,我爹为了能和将士们更亲近一些,能让将士们打从心底里服从他,而不是因为他是祖父的儿子才服从他,他就要求自己和我跟着将士们一起吃喝,现在,我也习惯了,也就不在意吃什么了。”

    见她表情越来越心疼,他哀叹一息,走过去,轻轻抱着她,脑袋习惯性的埋在她脖颈里,吸取她处子香味,“你就别担心我了,我吩咐小兵把我份例的大米送到你这里来,等找到了厨娘,我会让小兵在你住的院里搭一个小厨房,以后,我会来你这里蹭饭吃,至于爹,你就别管他了。”

    她是姑娘家,是他的未婚妻,也是京城贵女,还是皇上亲封的郡主,身份尊贵,她来军营住,搭个小厨房,吃一些大米,没人敢多嘴多舌。

    “走,我带你去军营参观参观。”褚景琪兴奋的道,人就被他拉着走了。

    “这里都是大男人,有什么好看的,我想去大街上逛一逛。”夏梓晗道。

    褚景琪的脚步就顿了一下,诧异的看着她,“你要街上?”

    “难得来一次边境,我当然要逛一逛水暮城。”夏梓晗笑的甜蜜,让褚景琪不忍拒绝,“好吧,先去逛街。”

    只是,到了街上,夏梓晗就后悔了。

    这水暮城,说的好听是一座城,其实,这里就一条街道,而且人很少,整条街望过去,能看到街的尽头,而街道上也只有少数的几个人在逛着。

    街道两旁的店面,基本上都关门大吉,她走了一路,只看到还有五六家店开着,且里面漆漆黑黑的,光线很暗,也不知道卖的什么东西,但她估计,应该是一些普通的日用东西,这里人少,卖别的东西,也很难卖出去。

    几乎都快变成一座空城,这里的老百姓早就因这几年连年不断的战争给吓跑了。

    谁也不想留在一座随时都有可能被鞑子攻进来的城里,提心吊胆的过日子。

    以前,鞑子还只是在快过年的时候,来进犯几次,但自从褚宣宇父子来了后,鞑子和大盛的兵几乎是常年打仗,一年要打好几十次,老百姓就害怕了,就收拾收拾东西,拖家带口的,去了别的地方求生。

    见到这里,到处都灰突突的,夏梓晗立在街头,心里哇凉哇凉的,“这水暮城真是凄凉。”心里更加心疼褚景琪这几年的苦日子了。

    难得的,她主动握着褚景琪的手,强扯出一抹笑来,“别逛了,我们去军营。”

    似乎看出了她心里的难过,他道,“已经过去了,以后,这里再也不用我来了,以后没了鞑子的进犯,要不了几年,水暮城离开的老百姓,就会陆续回来,以后,这里又会恢复以往的热闹。”

第420章 收买人心

    军营里全都是一群大男人,粗汉子,夏梓晗一个千金闺秀本不适合去游逛,但这是在外面,也就没那么多讲究,何况,她身边还陪着她名义上的未婚夫。

    “军营一共还有三万五千七百六十三人,我们逛的这个区域是一军队,一共八千人。”然后指了其中三个大的帐篷,道,“这边是一军队伙房,那边是粮仓。”

    听说粮仓,夏梓晗就提议过去看看。

    “朝廷半个月前,刚送来一批粮食,入了五个粮仓,”说着两个人就走到了粮仓门口。

    在门口守卫的四个小兵见了二人,齐齐喊了一声,“褚先锋,郡主好。”

    楚玉郡主是褚景琪的未婚妻,她来探望褚景琪的事,早已传遍了整个军营,几乎无人不知,现在见褚景琪没有去练兵,反而陪一个漂亮的姑娘游逛,这几个小兵立马就猜出了夏梓晗的身份。

    褚景琪板着脸,冷冷下命令,“打开粮仓。”

    森冷傲然的气势,由身而发,压的四个小兵不敢抬头,忙打开仓门,恭敬的退开,让二人进去。

    褚景琪转身,就不忌讳的牵着夏梓晗的手,走了进去。

    粮食堆了大半个粮仓,多部分都是未加工的麦子,大米玉米高粱等也有,但不多,几样也只占了小部分面积。

    褚景琪道,“这粮食的西北这边的粮仓送过来的,只是这边大都是旱地,水田很少,送来的粮食也都是麦子,旁边还有一个加工坊,士兵们吃的麦面做的窝窝头,就是麦子加工出来的。”

    因为没有去麦麸,就直接粉碎,那麦粉的颜色就带着一种土黄色,等和水揉成了窝窝头,蒸熟后,就变成了灰色。

    没有去麦麸的麦粉做的窝窝头,实在是很难吃,粗粗的,难以下咽,褚景琪已次习惯了,倒是没什么,但夏梓晗见了这么多麦子,还看到旁边堆放着几袋已经磨好的麦粉,嗓子眼就哽咽的沉沉的,眼睛都湿润了。

    这种麦粉,她也曾吃过,很难吃,真的很难吃,吃进肚子里,麦麸割喉咙,吃下去,还会便秘,非常难受,那种难以下咽的感觉,她至今记忆犹新。

    前世,她和暖玉暖香在曹家村吃的就是这种麦粉,曹老婆子和曹子安吃的就是白面和大米,麦粉便宜,市集上只买四文钱一斤,而白面卖八文钱一斤,大米九文钱一斤,曹老婆子生性刻薄,苛刻,掌握着她们绣花赚的银子,却连一顿白面和大米都不舍得给她们吃。

    思及此,夏梓晗就垂下眸,一丝恨意在眼底深处一划而过。

    嗯,回去后,就让楚琳去庄子上走一趟,送一些麦粉过去给曹家母子吃,他们应该会很喜欢吧?

    这麦粉虽难吃,可总比一天吃一顿,吃不饱饿肚子强。

    夏梓晗的嘴角,阴险的扯了一下。

    “阿玉,走吧。”

    褚景琪拉着她,走出了粮仓,又带她去了暖棚里看了,暖棚就搭在军营外围,生地见了她,狗腿子的道,“郡主,奴才可是把能在水暮城找到的菜籽都种了,小心翼翼的伺候,再过三日,小白菜和菠菜就能摘吃了。”

    然后,引着夏梓晗去看刚冒芽长了两片叶子的菠菜。

    菜种的并不密集,是生地请来的菜农种的,侍候的也好,翠绿翠绿的,一点儿虫子都没有,夏梓晗看了就心喜,就看向褚景琪,“明日我就要吃,留着长一晚上,在开两片叶子就摘了它。”

    “想吃,今晚上就做。”褚景琪宠溺道,然后,就看了生地一眼,生地多机灵的一个人,立马就吩咐菜农采摘了一盘下来,送去了伙房。

    夏梓晗见幼嫩的幼苗,就被采摘了,心里很是可惜,可吃了一个多月肉的她,实在是想吃新鲜蔬菜了。

    反正种的多,也不差这一些。

    晚上,一盘绿油油的菠菜苗,就摆在了夏梓晗面前,除了菠菜苗,还有马宝特意骑马去了几百里外,买来的新鲜黄瓜,拍了一盘,用蒜泥拌了,还有南瓜盅炖鸡肉,鸡蛋羹。

    这些菜,都是马宝请来的厨娘做的,味道比军营里的伙夫做的好吃多了。

    褚景琪和褚宣宇父子二人也过来蹭饭,夏梓晗还特意吩咐厨娘煮了小半锅大米饭,褚宣宇笑呵呵的吩咐小厮回他帐篷里,拿了一罐烧酒,父子二人喝了起来。

    褚宣宇满足的笑眯了眼,“都是沾了玉娘的光,姨夫总算是吃到了一顿像样的饭菜。”

    这话,听的夏梓晗心里酸酸的,涩涩的,心里心疼褚景琪和褚宣宇这几年过的苦日子。

    拿起筷子,就拼命往父子二人的碗里夹菜,“我吃不多,你们多吃一些,别剩下了。”

    吃完饭,夏梓晗就吩咐楚枂一件事,楚枂领命后,连夜离开了军营,离开了水暮城。

    十天后,楚枂就回来了,同时,还带回来了一队车队,车队里,一共有三百多辆马车,上面全都装满了大米,一袋一袋,码的老高,把马车轮胎都压的陷进了一个脚掌位置。

    据目测,足有三十万斤粮食。

    得到消息赶来的褚宣宇,见到这么多大米,眼睛晶亮晶亮,“这都是你家郡主买来的?”

    “回姑爷,是。”楚枂恭恭敬敬的给褚宣宇行了礼。

    晚一步得到消息的夏梓晗和褚景琪二人出来的晚了一些,等他们出来时,褚宣宇已经吩咐数百千士兵把大米抗进了粮仓。

    褚宣宇见了夏梓晗,十分高兴,又一脸认真道,“还是楚玉郡主体恤将士们的艰难,捐赠这么多粮食,本将军代表三万多将士感谢楚玉郡主。”

    褚宣宇的话,是作为三万多将士的元帅的身份说的,就连站在他身边的七八个小将军,也一脸恭敬的跟着一起道谢。

    本来,夏梓晗一个娇滴滴的郡主来军营探望未婚夫,有些小将军们心里看她不顺眼。

    你说你一个娇滴滴不知人间疾苦的小娘子,来这遍地都是大男人的窝里做什么,还让生地盖了暖棚,又是另外起灶,这不是打乱了军营里的一些规矩么。

    这不,就有人看夏梓晗不顺眼了。

    可她的身份摆在那儿,就是看她不顺眼,他们也不敢明着给她脸色看。

    可现在,见楚玉郡主捐赠了这么多大米来给他们吃,足够他们三万多人吃四五天的大米饭,他们非常感激。

    要知道,三十万斤大米,可不是一个小数目。

    何况还是在这么短的时间内,买到这么多大米,且还请了车队送来,就凭这一份能力,也足够让人尊敬她。

    也有一部分以前得了楚阁老恩惠的老将,在知道她是楚阁老留下来的唯一血脉的时候,对她就十分亲切,现在见了她的捐粮后,更是感概道,“不愧是楚阁老的外孙女,和楚阁老一样,知道体恤将士们。”

    “只是一些粮食而已,皇上赏赐了我那么多东西,我拿点银子出来,买些粮食,孝敬给将士们,也是应该的。”

    夏梓晗亲切的笑道。

    “外祖父在世时,就时常跟我说,大盛最幸苦最艰难的人,不是每日三更起早赶着早朝的臣子们,也不是风雨无阻要下地种粮的农民,而是在边境保家卫国,和敌人死扛,把脑袋挂在裤腰带上,刀口舔血的将士们。”

    “你们是大盛的将士,是大盛子民的保卫官,肩膀上压着保家卫国的沉重担子,在这里,你们时刻都要去和敌人血战当场,时刻都念着保卫大盛子民,你们是大盛最幸苦的人,可你们吃的,喝的,住的,却是最差的,我……我为我以前在家里浪费吃食,而感到羞愧。”

    然后,做出了一个脸红尴尬的表情来。

    “这些粮食是第一批,后面还有五批,这些,不是我一个人捐赠的,我姨妈,哦,就是你们的元帅夫人,也捐赠了三批粮食,她体恤你们跟着元帅幸苦了几年,特意托我捐赠的。”

    好人,不能她一个人来当,夏梓晗就随口把卓氏给拉扯了进来。

    这些士兵都是褚宣宇和褚景琪亲自带出来的精兵良将,卓氏捐赠粮食,落了一个体恤下面士兵的好名声,对褚宣宇和褚景琪也有好处。

    至少,这些士兵们会记得褚家一家人的好,不管什么时候,都不会背叛褚家。

    这算是一个掳获人心的好办法。

    而夏梓晗这儿,掳获人心只是其一,她最重要的,就是单纯的想要这些人吃好一些而已。

    这些士兵,个个都是褚宣宇和褚景琪父子两个手把手带出来的精兵良将,是对他们最忠心的手下,甚至在褚景琪危机时刻,他们会毫不犹豫的用自己的命来救褚景琪,这样的人,不得不让她对他们好,就是爱屋及乌,她也得多多体恤他们。

    反正,她手头上有银子,拿个两三万两银子出来,让大家吃的好一些,日子过的好一些,还能让他们念着褚家人的好,对褚景琪褚宣宇更衷心,说起来,值当。

    凡是能用银子买的人心,她都能舍得。

    要知道,银子不是万万能,想买到人心,哪儿那么容易,但是,一旦能够买到人心的时候,她是绝对不会含糊的。

第421章 回京

    车队三天一次,送粮食来,每次都三十万斤,粮仓都堆不下了,最后又收拾出来两个粮仓,才堆下了一百五十万斤粮食。

    最后这一次送的粮食全都是加工好的白面,夏梓晗告诉军营里的大厨,在麦粉里加上一半的白面,蒸出来的馒头,就不会那么难咽下。

    “你们就按照我说的做,面粉不够,我会派人再去买,你们不用担心。”夏梓晗道。

    军营里一共五十多个大厨连声应是,高兴的嘴巴都咧咧的,到了耳根子后面。

    要知道,他们粮仓里的麦粉有上千万斤,要是一半对一半,那就要上千万斤的白面来掺合,那得多少银子啊。

    多少银子,他们都不管,反正楚玉郡主既然说了,那她就肯定拿的出来这笔银子,他们只要知道,楚玉郡主会买上千万斤的白面给他们吃,这就够了。

    而这个消息,他们也会好心的宣扬出去,然后,夏梓晗的名声,就不光是在军营里出了名,就连京城那边都听说了。

    二王爷一直念着夏梓晗三番五次救了傲天辰和清慧郡主的事,得了这个消息后,就上奏皇上嘉奖夏梓晗。

    皇上见褚景琪给大盛立了大功,就是要掳获这个好兄弟,皇上也不会傻的去拒绝二王爷的奏请。

    于是乎,夏梓晗人还在军营,皇上赏赐的圣旨就去了楚宅。

    褚老夫人带领卓氏和双胞胎出来接旨。

    皇上赏了一万白银,两千两黄金给夏梓晗,而太后和新上任的皇后,也相继送来了赏赐。

    珠宝首饰,绫罗绸缎,金玉玉器,各种小把玩堆了两大车,由银麟卫的人,浩浩荡荡的送到楚宅来。

    那么多赏赐,把京城那些个大户人家的贵女看的都羡慕嫉妒恨的红了眼。

    有些喜欢跟风的家族,或者说,也想趁机在新皇面前卖一个好,就趁机也买了一大批粮食,捐给了边境的将士们吃,还有人捐棉袄,捐鞋子袜子等。

    总之,因夏梓晗一个举动,就把先皇过世后一直都死气沉沉的京城,带回了生气勃勃的气息,让整个京城都热闹了起来。

    皇上也是个妙人,趁机赏了不少带头的人,也趁机收买了不少大臣们的心。

    本来,一些他登基后升上来的大臣,见皇上刚登基,就大开杀戒,杀了陆家九族,杀了亲兄弟二皇子三皇子,又杀了陆家的党羽,可以说,皇上没有放走一个陆家党羽,基本上都杀的杀,贬的贬,流放的流放,让他们以为皇上是个心性残暴的人,一直对皇上都是又怕又敬,不敢靠近,一颗心里都慌慌的,沉甸甸的,像是压着一颗大石头。

    现在好了,知道皇上也有仁慈之心,会体恤边疆战士,赏赐那么多贵女,仁爱治国,他们心里的那颗大石头,也总算放下了。

    无意间,夏梓晗就帮新皇解决了一个大麻烦,还帮他掳获了一大帮臣子的心,也算是功劳一件。

    等一个月后,皇上派兵把大家捐赠的物品,分成两批,一批送去西南,一批送来西北。

    过年前几日,褚宣宇就收到了这些东西,有保暖的衣物,有粗粮,细粮等,哩哩啦啦的,一共有数千多辆马车运载过来。

    将士们见了,都十分激动。

    大家纷纷把东西搬下来,由大元帅统一分派。

    而大米也足够大家吃一个月的,还有白面,京城里的人听说,这边缺少白面,大多数人都捐赠的是白面,足足有数百万斤,可把大厨们高兴的,脸上的笑都没停过。

    过年时,三万多将士,三年来,第一回奢侈的过了一个能吃饱穿暖的年。

    更让他们喜悦的是,得知自己受了赏赐的夏梓晗,又拿了两万两银子的私房钱出来,派人去大草原上买了两万只羊回来,大年三十,初一,和上元节,将士们连连吃了几顿滚热的羊肉炖土豆,菠菜羊肉丸子汤,羊杂汤,和大萝卜炖羊骨。

    这是将士们在这里三年,第一次吃到这么多肉,有的将士吃了一块羊肉后都感动的哭了,一边吃,眼泪一边掉碗里,看的夏梓晗心里更的怜悯这些可怜的士兵们。

    夏梓晗在水暮城一直待到次年端午节,大盛和鞑子才总算是谈妥了交易,大盛新皇帝也收到了鞑子新可汗的亲笔友好书信,大盛皇帝这才下旨,让鞑子派使臣出使大盛,由褚宣宇和褚景琪带兵护送。

    因为人多,路上走的慢,一直走了三个来月,直到八月初,才总算到了京城。

    一群文武百官,早已在城门外迎接。

    褚宣宇和褚景琪身为将军和元帅,要跟着迎接鞑子使臣的百官们一起进宫,而夏梓晗则带着她的人故意落在最后面,等百官们拥着褚宣宇父子二人和鞑子使臣进了城后,她才吩咐赶车的马宝,“进城后,挑小道回楚宅。”

    褚宣宇和褚景琪收服了鞑子,成了大盛的大英雄,他们回来,一定会有很多百姓们围观,她的马车要是走大道,肯定会堵得过不去。

    马宝就应了一声,马车往城门走去。

    还没等进城,就有一群人从城内出来。

    马车停了下来,马宝禀报道,“郡主,楚老夫人来了,夫人也来了,还有……二少爷,三少爷,都来了。”

    二少爷,三少爷,自然是双胞胎。

    褚家分家了,这次褚宣宇回来,皇上肯定会给他恢复爵位,以后,安国公府就是他大房的,是他和褚景琪父子二人血来刀去赚回来的爵位,和褚家的老祖宗没关系了,和褚家二房就更没关系了,褚宣宇就决定,以后要给自家的三个孩子重新排行次。

    褚景琪以后就是褚家老大,就是大少爷。

    而褚景武褚景文兄弟,以后,马宝就得称呼他们为堂少爷。

    夏梓晗听到她外祖母来了,就赶紧钻出马车,跳了下来,跑向迎过来的楚老夫人,扑进了她怀里,哽咽喊了一声,“外祖母。”

    曾氏激动的热泪盈眶,拍着她的背,一个劲的说,“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第422章 改变

    来接她的人,除了曾氏和卓氏三母子外,还有曾家两位表妹,廖芳怡,和夏梓岚夏梓滢。

    夏梓岚会来,她不意外,她是个闲不住的,哪里有热闹,她就往哪里凑,又是个没心机的,做什么,一切但看心情。

    可夏梓滢就不一样,夏梓滢心机深的很,不管做什么,一切看利益,是个无利不起早的人,她来接她,就不得不让她多想一层。

    以前,夏梓滢和许氏几次算计她,都被她识破,让母女二人名声扫地,在夏世明心里的地位也骤然下降,说起这个,她们母女和她的关系已经降到了冰点,早已经水火不融了才是。

    “楚玉姐姐。”

    夏梓晗刚给卓氏行了礼,还没等跟卓氏说上一句话,廖芳怡就迫不及待的扑了过来,给了她一个大大的拥抱,“楚玉姐姐,你这一走,可就是小一年,可把我给想死了。”

    “你都及笄了,怎么人还这么没心没肺。”夏梓晗笑着取笑,手指习惯性的伸过去,揉躏她的脸颊。

    廖芳怡比夏梓晗小一岁,今年刚及笄,已经办了及笄礼,夏梓晗还特意写信嘱咐暖玉,送了一份大礼给她。

    其实,她是想亲自为廖芳怡准备一份礼物的,可水暮城那地方,别说礼物,就是一个好的铺子都没有,她就算想准备一份好礼物,也没地方买去。

    就描了几个花样子,嘱咐暖玉,让翠玉轩的师傅,按照花样子给廖芳怡打了一套头面。

    廖芳怡接到时,可欢喜了。

    也让分开近一年的两人,见了面后,找不到丝毫的生疏,甚至比以前更亲密了。

    廖芳怡就嘟着唇,跺脚道,“我都是大姑娘了,不许你在揉我的脸。”

    “哟,芳姐姐,这才刚办及笄礼呢,就急着是大姑娘了,你也不嫌害臊。”夏梓岚走过来,一脸戏谑的囔囔道。

    廖芳怡跟楚玉一样,不怎么喜欢夏家其他姑娘,她性子又直,又是个不让人的,当即就哼哼的回嘴,“你个毛都没长齐的黄毛丫头,有什么资格说我?”

    夏梓岚气的俏脸铁青,刚要冲上来跟廖芳怡吵架,被夏梓滢拉住了,“四妹,今日是二姐回京的大喜日子,你可别胡来。”

    夏梓岚不喜欢夏梓滢的装腔作势,但她说的也有道理,犯不着为了一时之气,让二姐对她有嫌隙。

    夏梓岚忍了忍,怯怯的扫了一眼沉下脸的曾氏,到底是没继续跟廖芳怡吵嘴下去。

    廖芳怡一脸得意的冲她做鬼脸。

    夏梓岚冷哼了一声,脸别过一边去。

    夏梓滢笑意盈盈的走到夏梓晗面前,福了福身,姿态放的低低的,“二姐,以前是妹妹不懂事,总是惹二姐不开心,今日当着大家的面,我给二姐道歉。”

    恭敬的鞠了一躬,还眼睛湿湿的道,“听说水暮城风沙大,我和母亲在家里就担心,二姐这一去住近一年,这皮肤也不知道会不会变粗,现在一看,倒是我和母亲的担心是多余的,二姐的肌肤,简直比白玉都还要细嫩。”

    当着众人的面,夸赞夏梓晗的皮肤好,这人,长进了呢。

    以前,她可是从不夸别人,只会嫉妒人家,眼红人家,然后背地里埋汰人家,现在,长大了几岁,人也长进了不少。

    嗯,不错。

    还有这打扮,一身大红撒亮金刻丝蟹爪菊花裙,分外张扬,配合她这张格外妩媚的脸颊,倒是很亮眼,让人忽视不了,也有了她前世不可一世的几分样子。

    “有劳三妹担心了。”夏梓晗淡淡的笑道,然后就转移了目光,和曾家表妹打了招呼,然后,一群人也不耽误,上了马车,赶往楚宅。

    楚家早就预备了几座席面,请了几家交好的女眷们过来吃饭,窦家三位夫人都来了,嫁出去的窦大窦二窦四也来了,王家夫人,廖夫人,就连许氏和夏大太太都在。

    夏梓晗回来,窦家一窝子人一哄而上,全都涌上来,特别是窦家三姐妹,已经好久没见到夏梓晗,这一会儿见到,激奋的情绪就有些控制不了了,特别是窦四。

    窦四脸都激奋的红了,拽着夏梓晗的手,一个劲的问不停,“楚玉,水暮城怎么样,好不好,繁华么,有没有什么好吃的特色小吃?听说那边人,都吃窝窝头……”

    问了一大堆问题,让夏梓晗都不知道从哪儿回答。

    窦大挺着七个月的肚子,扯了一把窦四,“你也老大不小了,也好歹收敛一些,怎么做事说话,还这么莽莽撞撞的。”然后声音又低了几分,“有问题,等一下,我们几个去花园里问,现在楚玉还得跟娘她们长辈问好呢。”

    夏梓晗已经是郡主,还得了皇上和二王爷一家子人的另眼相看,这身份,说起来,比一般的夫人都要高,但窦家和廖家的夫人,都是拿夏梓晗当个小辈看待,夏梓晗也就没摆什么郡主架子,就跟个小辈一样,先给几位夫人见礼。

    轮到许氏和刘氏时,夏梓晗笑了笑,面不改色的要给她们行礼,刘氏忙拦着,“如今你可是郡主,大伯母可不敢受你的礼。”

    这次,当着一大帮身份比她们高的妇人的面,许氏和刘氏也没敢托大,就连许氏,也笑一脸和蔼可亲,“玉娘是郡主,是皇上亲封的,代表的是皇上的脸面,以后,可不兴这样,以免乱了礼法。”

    见夏梓晗的表情没有一丝动容,顿了顿,许氏眼底升起一丝委屈,又道,“其实,该是我们行礼才是。”

    说着,就真的要福身。

    夏梓晗哪能要她的腰板子弯下去,她看了一眼楚枂,楚枂就忙上前,把拦住了许氏。

    这腰板子就弯不下去了。

    夏梓晗笑道,“母亲说的哪里话,我是父母所生,身份再高,还能高过父母去不成。”

    是父母,而不是后母。

    这明显就是在告诉别人,她是夏梓晗的后母,而不是亲生母亲。

    许氏的脸色当即有些难堪。

    夏梓晗又道,“我又怎么能让母亲行礼呢,母亲可是长辈,母亲,你说是不是这个理?”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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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嫡女谋嫁介绍:
重生而回,夏梓晗才发现,自己上辈子过的有多窝囊和愚蠢,被渣男欺骗,被继母哄骗,还被继妹抢走未婚夫,自己最后却落得一个身败名裂,嫁赌鬼又毁容的下场。
重生归来,夏梓晗只有三个愿望,一,做个天下最有钱的贵女,二,让所有害过她的人,全都得到应有的报应,三,再嫁得一只金龟婿,生几只小包子,过着夫妻恩爱琴瑟和鸣幸福生活。
为了实现这三个愿望,夏梓晗努力强大自己,开铺子,学武功,赚银子,闲暇时间还不忘记虐虐继母继妹渣男什么的,把前世他们欠她的债,十倍百倍的一一讨回来。重生之嫡女谋嫁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重生之嫡女谋嫁,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重生之嫡女谋嫁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