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UU小说历史军事娇妻如云TXT下载娇妻如云章节列表全文阅读

娇妻如云全文阅读

作者:上山打老虎额     娇妻如云txt下载     娇妻如云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一百三十二章:看一眼就死

    第一百三十二章:看一眼就死

    望了望天色,午时都要过了。沈傲支开窗,倚着窗沿,看到山房前的道路上人来人往。

    心里忍不住骂了起来:怎么还没有来啊,本公子都等急了。

    就在这个时候,抬眼眺望到街角处,呼啦啦的一堆人往邃雅山房涌来。

    周恒从沈傲的后面探出头来,吓了一跳,惊道:“这么多人?表哥,你这一次玩得是不是有点过火了?”

    沈傲反倒露出满意一笑,道:“玩的就是心跳,人越多越好。”

    远远望去,越来越多的人从街角出来,乌压压的看不到尽头,竟是将整条街巷都堵住了。

    接着那隐约的哭啼声传出,撕心裂肺极了。

    周恒一看,哇,表哥太凶残了,这还是炒作吗?这是玩火啊。

    沈傲的心头也渐渐有些发虚起来,人还真多了那么一点点,本公子肩上的担子很重啊

    心里YY一番,沈傲顿时又笑了,对周恒道:“表弟在这里压阵,我下去看看。”

    沈傲风风火火地下了楼,只见邃雅山房的大门大张,三口棺椁稳稳地摆在大门口处,往外看,黑压压的全是人,扶着棺椁的三个寡妇哭得死去活来,其中那老妪看似背部抽*动得几乎要喘不过气来。

    看客们相互推搡着,一双双眼睛望向山房,心里就在想,原来是要来邃雅山房

    只是不知这三个寡妇抬着棺椁到这儿来做什么?

    奇哉,怪哉

    越是奇怪,好奇的心理就勾了起来,看客们的眼珠子都舍不得动了,后头看不到的,便不断地问:“前面的兄台,现在如何了?”

    站在前面的踮脚去看,一边还在回答:“邃雅山房的大门开了,开了。”声音激动极了。

    那老妪哭了一阵,等所有的看客的好奇心勾起得差不多了,浑浊的眼眸子一抬,便是直射进邃雅山房,杀机腾腾。

    好戏开场了,离得近的看客心儿噗通噗通直跳,这老妪,瞧面相,就是刻薄不肯吃亏的主儿,瞧这架势,接下来必然要**迭起了。

    这时,吴三儿提着袖子徐徐过来,微笑着朝老妪一望,那脸色有那么点儿尴尬,又有那么点儿紧张,可是生意人总是挂着笑脸,这笑容却是没有打折扣的。

    “邃雅山房的掌柜出来了,吓,吴掌柜的脾气倒是真好,竟还笑得出,厉害,厉害。”有人兴奋得不能自己了,攥着手,脸色激动的通红。

    泪流满面啊,汴京城多少年没出过这样的热闹了,平时瞧着别人说起坊间的趣事儿星沫子满天飞,如今,自己总算也遇到了一件了不得的

    吴三儿朝老妪行了个礼,尽量摆出一副温文尔雅的样子道:“夫人来此,不知所为何事?”

    吴三儿的目光露出狐疑之色,落在那棺椁上,接下来的声音有点儿冷了:“怎么将这不吉利的东西扶来我们山房的门前?夫人,在下打开门做生意,平时并不惹是生非,就是夫人,在下也面生得很呢。”

    那老妪又是痛哭起来,一下子扯住吴三儿的衣襟,脑袋往吴三儿的怀里去撞,接着从口里说出来的话让看客们倒是听清了:“你还我丈夫,还我两个孩儿,挨千刀的东西,今日老身与你拼了”

    人群顿时骚动了

    噢,瞧老妪这幅模样,原来是这个玲珑剔透的吴掌柜,害死了这老娘们的丈夫和两个孩子

    这……这是怎么回事?吴掌柜这样面善的人,莫非原来是凶恶的好汉?太凶残了吧

    吴三儿被老妪拉扯着,顿时脸色不好看了,用手要将老妪的手推开,可是无论如何也挣不脱,那老妪的脑袋成心要往他的心窝里顶

    吴三儿无奈,只好大叫:“夫人,有话好好说,你这是做什么?”

    扭打了一阵,吴三儿显然自恃身份,分明不是老妪的对手,脸颊上布满抓痕,身子的衣衫也碎落了不少,那袖摆子被老妪生生扯下来,竟露出手臂。

    看客们的气氛顿时**起来了,兴致勃勃地大声叫好,有的说:“打死这丧尽天良的杀人凶手。”还有的说:“吴掌柜连个老妪都不是对手,如何杀人?”

    正是闹得纷纷扬扬的,突然见吴三儿不知从哪里使出了劲,一下子将老妪推开了,口里还喘着气儿。

    老妪不再死死缠着吴三儿了,屁股突地落地,便又嘶声大哭起来,两个小寡妇连忙莲步过来,将婆婆扶起,也是梨花如雨的哭着。

    吴三儿狼狈极了,略略镇定一下,道:“夫人,你莫要在这里蛮缠,我这里是做生意的地方,你耽误了我的生意也就罢了,为什么还要打人?”

    老妪倚在一个媳妇儿的怀里,哭得几欲昏死,口里嘶哑地叫道:“去,把颦儿那个狐媚子叫来,欠债还钱,杀人偿命,躲得掉的吗?”

    颦儿?

    许多人突然之间有了印象,不就是沈公子诗里写的那个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喘气微微的娇弱美人儿吗?

    这样的美人儿,怎么可能害死了她的丈夫和儿子?

    原本大家还只以为是个命案,现在一听,又觉得不太对头,似乎另有隐情。

    今日这场好戏实在刺激了,一波三折啊,只是不知这谜底,什么时候能揭开,众人屏住呼吸,擦亮眼睛继续观看。

    吴三儿冷笑道:“颦儿,和颦儿有什么干系,你莫要胡说,颦儿一直呆在邃雅山房,从未出过山房一步,跟你丈夫和儿子又有什么干系?你可莫要血口喷人了,这是有王法的地方。”

    老妪突然一下子不哭了,浑浊的眼珠子似是冒出了火,推开两个扶着她的儿媳,朝着吴三儿冷笑连连,狰狞道:“叫她出来,自然有个分晓,你不叫,我们说什么也要闯进去。”

    吴三儿自然不肯,双方在门口处僵持着,说来说去,却让看客们糊涂了,吴三儿说了,颦儿一直未出门半步,怎么和老妪家里头的男人有干系?这倒是奇了。

    吴三儿不按老妪说的去做,便不肯罢休,顶着脑袋要往邃雅山房里冲,却被吴三儿死死地拦住,两个人又是扭打起来,这时候两个小寡妇似也不肯婆婆吃亏,一口一个道:“打死那个狐媚子”,说着便一起冲上去撕扯吴三儿。

    一边是一个人,一边却是三个,一边畏手畏脚,另一边却是不要命的架势,顷刻之间,吴三儿被掀翻在地,竟被老妪骑着,又是一阵抓挠,那两个小寡妇也是不容小觑的人物,两个人竟是什么都顾不上了,死死按住吴三儿,也是一阵捶打。

    看客们看得呆了,尤其是那两个小寡妇,小蛮腰儿一扭,雪白的小臂在厮打时露出来,香艳极了。

    老妪、掌柜、小寡妇,棺材、凶杀、传说中的美女颦儿、如日中天的邃雅山房,这一桩桩事牵连起来,岂不正是一幕绝佳的戏码?

    看客们看得如痴如醉,一时间竟是痴了。

    恰在这个时候,山房里一声厉喝:“光天化日之下,三个健壮如牛的妇人,欺负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掌柜,真是荒唐”

    这句话出来,便看到一个俊秀公子摇着扇子从山房里出来,剑眉微皱,很有威严。

    看客们里有眼尖的,便认出了这公子,忍不住道:“这位是沈公子,沈公子是邃雅山房的常客,对了,就是他作诗,赞美了颦儿姑娘美貌的。”

    众人更是抖擞起精神,沈傲好歹也算是闻达人物,从他身上流传出来的趣闻可是不少,如今这场不可思议的好戏中又加了个声望不小的公子,更是引来许多人的好奇。

    沈傲收起扇子,将吴三儿和三个寡妇分开,义正言辞地道:“这等泼妇好大的胆,哪有这样欺负人的,到底是怎么回事,你若再说不出个理来,我立即将你扭送到衙门里去。”

    他这一声大喝,倒是颇有威势,再加上山房里不少伙计冲出来,虽然仍是袖手旁观,却是将那老妪吓唬住了。

    老妪站了起来,冷冷地看着沈傲,道:“公子莫想要吓老身,老身一家老小死绝,就是见了官也不怕。”

    她虽这样说,却是忍不住地后退了一步。

    沈傲道:“你要颦儿小姐出来做什么?还有,人家在这里做生意,你为何把棺材抬来堵着人家的店门?”

    似是给说到了最伤心的事儿,老妪顿然又是哭了一会,道:“我一家老小都是给那个叫颦儿的狐狸精害的……我丈夫和我两个孩儿都是送碳为生,上一次他们推着车儿来为邃雅山房的后厨送碳,偏偏就遇见了那挨千刀的狐媚子,等到他们回了家,竟是茶不思饭不想,越渐消瘦,只几天不到,竟都一名呜呼了。公子,这狐媚子有妖法,是害人精,今日,老身一定要讨这个公道”

    老妪的声音不小,虽然声线嘶哑,可是看客们却都听了个清楚,这一番话下来,让所有人倒吸了口凉气

    她一家三口,竟只一见过那颦儿一面,就茶饭不思,死了?

    世上哪有这样匪夷所思的事,可是今日却偏偏就撞见了,瞧那老妪的神态,还有这三口棺材,倒似不像作假。

    可是这世上哪里有只看人一眼,就死了的?

第一百三十四章: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第一百三十四章: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头顶着暖和和的太阳,人山人海中,纵是汴京的寒冬再冷,也有人丝丝地冒着热气了。

    只是看客们不以为意,眼前发生的一切,过于匪夷所思,从古至今,看美人茶不思饭不想的有,可是父子三人悉数而亡的却是闻所未闻啊

    偏偏,这样的事发生了,还给他们遇着了

    那老妪又哭又闹,还有那棺椁,那凄凄惨惨的小寡妇,让看客们不由得揉起眼睛,仿佛做梦一样。

    沈傲心里偷着笑了,噢这个老妪不知是吴三儿从哪里找来的,问鼎最佳寡妇奖绝无问题,这炉火纯青的演技,新现实主义的演绎方法,实在是太逼真了。

    沈傲心里高兴,却不理虎着一张脸,道:“夫人说的话真是好笑,你丈夫和儿子死了,和颦儿有什么干系?只是看了一眼,就茶饭不思得死了,谁会相信这种事情,我看你这模样,倒是像来讹钱的,你们还是快走吧,否则我要报官了。”

    老妪抽泣着道:“我若是没有证据,又岂敢胡说,他们回来之后,每日每夜念叨颦儿的名字,这两个字,我足足听了千遍,万遍,岂能有假?”

    看客们一听,又抽了口凉气,如此看,这件事还真是板上钉钉了。

    只是这种事却也太滑稽了些,看了别人一眼,死了,又和人家颦儿有什么干系?你自己的丈夫和儿子不争气,莫非也怪得了别人?

    这时,许多人对老妪的同情淡了,反倒对颦儿多了几分同情,颦儿只是被人看了,莫非这也能怪到她头上?

    红颜薄命啊,只被人看一眼,便惹来这样的麻烦

    可是再往深里想一想,这颦儿到底会有多美?一家三个壮丁,看了这个颦儿居然念念不忘得死了?

    莫非她的美貌,真的堪若天仙吗?

    带着这个疑问,颦儿在众人的印象里更加深刻了。

    沈傲含笑伫立,那眉眼儿似是带着一种似笑非笑的神采,薄嘴一抿,摇着扇子道:“你死了男人和儿子,悲恸伤人也是难免的,可是这件事如何怪得到颦儿姑娘身上?你也是女人,若是别人看你一眼,死了,难道别人也要寻你偿命吗?这种事,分不出对错,这样吧,我就做个和事老,不如教吴三儿掌柜拿出点钱来,为你们赶快把丧事办了,这件事也就两清了,如何?毕竟你丈夫和儿子都已经过世了,现在最重要的是入土为安,俗话说死者为大嘛”

    沈傲这番话倒是说得很有道理,看客们纷纷颌首,别看沈公子年纪小,人情世故倒是懂不少的,这样处置,再好不过了。

    既不能让这老妪伤害了颦儿姑娘,可是这孤儿寡母的,死了丈夫又死了儿子,若是吴掌柜肯给她们点儿钱接济一下,倒也算做了一件善事。

    吴三儿忙不迭地掏出百贯钱引来,塞进那老妪的手中,道:“这点钱儿不算什么,除了给他们下葬,剩余的你们拿去补贴家用也是可以的。请夫人快把棺材抬走吧我这儿总要做生意的,若是你还是不依,就只能报官了,你想想看,官府来了,会听你胡说八道吗?到时候说不准还要治你扰民呢”

    那老妪犹豫了起来,看了看手上那一百贯钱引,那表情看起来似是不甘却又有些后怕的样子,不少看客纷纷趁机劝道:“拿了银子,快走吧,真的打起官司来,谁会听你说的这些话,闹得吴掌柜面子上不好看,你能讨到什么好?”

    也有几个是唯恐天下不乱的,原本还想怂恿这老妪闹下去,可是见这么多人劝说,便不敢开口了,怕惹起众怒啊

    老妪似乎将大家的话听了进去,跺了跺脚,将钱引收了,悄悄地给了吴三儿一个意会的眼神儿,便道:“既如此,就罢了吧只是可怜了我们一门三个寡妇,也只能倚着这点钱过以后的日子了。”她带着无尽的悲伤,旋过身,拉着两个人儿媳,带着几分哭腔幽幽地道:“走,回去。”

    沈傲看到最后,比起这个老妪这么尽善尽美的演技,在心里直感自叹不如啊

    这件事从开始到结束不过半个时辰的功夫,只用了两个时辰,便传遍了整个汴京城。

    比之先前的作诗,更加轰动,但凡是认识不认识的,只要说了话,便忍不住提起此事,接着发表一番议论,品头论足。

    这种事自然也是有争议的,流传的人自然是一口咬定,是那一家子的男丁看到了颦儿,接着茶饭不思,死了。

    可是毕竟过于耸人听闻,听了的人,自然觉得不可思议,接着便摇头,提出种种疑问,结果很多时候,许多人为这里面的争议吵得不欢而散。

    不过整个汴京的人,却都记住了颦儿这个名字,提起这个颦儿,自然而然的,许多人便会借用自己的想象,去猜测这个美人儿有多美,记忆中最完美的女人是什么模样,颦儿就化身成了什么模样,一些附庸风雅的文人墨客,倒也懂得借势的道理,见颦儿的知名度蹿升,便开始画各种版本的颦儿画像,或为她写诗作词,倒是为自己抬了不少身价。

    这件事的始作俑者,此刻却是饭桌前狼吞虎咽,捋着袖子,吃饱喝足

    等到只剩下一桌子狼狈的时候,沈傲摸着肚子,心情大好地呵呵直笑。

    这个时代的炒作效果太给力了,哥们一出手,就足以让整个汴京城轰动,看来别说是颦儿,就是春哥,沈傲也有捧起来的自信。

    心里虽然欢乐地想着,却是作出一副君子的矜持,对周恒道:“表弟,今夜你就睡在这里,监督大家把衣裳赶工出来,要按着我的设计来,莫要耽误了。”

    周恒啃着一只鸡腿,嘴里支支唔唔地应了,看到表哥今日与平时不同,飞快地狼吞虎咽一番,将鸡骨丢开,问道:“表哥,为什么教我在这里看着?你夜里有事?”

    沈傲板着脸道:“虽然我们已经做了十全的准备,但是许多事却是难以预料的,要想做到百战百胜,就必须知己知彼,所以表哥今夜打算牺牲一下,去打探打探消息。”

    周恒噢了一声,却又觉得不对头,下意识地问道:“去哪里打探?”

    沈傲语重深长地扶着桌子道:“表弟啊,你真是榆木脑袋,我问你,这汴京城,哪一个勾栏的实力最强?”

    说到这个,周恒便眉飞色舞地道:“自然是莳花馆,莳花馆的艺伎名冠汴京,往年,都是她们屡屡夺魁的。”

    沈傲一拍大腿,道:“是了,所以表哥打算今夜潜入莳花馆,将莳花馆的全盘计划打探出来,这个打算很大胆,也很有危险,但是想到那赏金,表哥就下定了决心,就是再危险,也不能阻挡我们夺魁的脚步,表弟……”

    见周恒还想继续说话,沈傲连忙拍了拍他的肩,目光坚定地道:“你不要劝我,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我是表哥,危险的事自然由我来承担。”

    周恒很认真地道:“表哥,这么危险的事,我想我也可以承担的,至不济,我们可以一起承担吧”

    靠,表弟装得也太像了,好无耻。

    沈傲断然拒绝,虎着脸道:“君子不立危墙,我意已决,不要再说了。”

    说着,沈傲便站起身来,去寻自己的纸扇。

    和表弟一起去莳花馆,压力有点大,沈傲虽然已经被玷污了,却还是希望表弟能够卓尔不群的,保住表弟的纯洁要紧。

    好不容易磨到天黑,汴京城的夜晚喧闹极了,万家灯火点缀在夜空之下,与星辰连接成线,那熙熙攘攘的游客接踵而过,卖瓜果、糖葫芦的小贩在人群中穿梭吆喝,声音都嘶哑了。

    沈傲步行在人群中,在人群中推挤,感觉有点儿吃不消,第一次逛夜市,感觉不太好,有好几个泼皮见他衣料华贵,迎面推挤过来,手上的功夫不慢,探入他的囊中,谁知却摸了个空,那手腕恰好被沈傲抓住,沈傲摇着扇子嘻嘻笑道:“小子,就这身手也敢来做贼?知道本公子是谁吗?”

    那小贼吓住了,一边的几个同伴要过来,沈傲放开他,冷笑一声:“偷盗,也是手艺活,就你们这三脚猫的功夫,也敢班门弄斧。”

    说着,笑着慨然混入人群,只是他的手上,却多了一个钱袋子,从那小贼身上摸来的。

    在手上颠了颠,沈傲便心里清楚,那小贼今日的收获不小,可惜撞到了自己,没办法,哥们只好拿这钱袋子当学费了,让他们买一个教训。

    吹了吹口哨,心情也渐好起来,沿着汴河折了个弯,便到了莳花馆,夜里的莳花馆,更添一份温馨,那小楼中,有唱曲儿的声音传出,宛如夜莺夜啼,很舒畅。

    莳花馆的门口,占地倒是不小,停驻的精美马车竟是看不到尽头,踱步过去,迎客的小厮打恭抱拳,见人便是一句公子、大人,殷勤极了。

    沈傲雄赳赳地过去,这个时辰是买醉作乐的最佳时段,客人真不少啊

    这小厅里数十盏包裹着红纸儿的宫灯燃起,厅中之人,仿佛连带着肌肤都变的鲜红了。

    沈傲如今已算是熟客,倒是并不急,目光一转,却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背影。

    咦?他怎么在这里?

    走过去看了个真切,忍不住对那桌上半醉之人道:“小章章,你不是回洪州去了吗?怎么还留在汴京?”

    这个埋头喝着酒,打着酒嗝,半醉半醒的人不正是陆之章吗?

    那以往英俊的脸庞,此刻多了几分颓废,抬眸看到沈傲,先是一愕,随即惊喜地笑道:“原来是表哥啊表哥,来,坐下,陪我一块喝酒。”

    原来小章章也是同道之人啊,真没有想到

    沈傲不客气地坐下,自斟自饮了一杯酒,便听到陆之章醉醺醺地道:“表哥,你是不是觉得我很没用,我……我……”他的声音有点儿呜咽了,又喝了一口酒,才期期艾艾地道:“周小姐瞧不上我,夫人让我得罪了,就是国公,我的世伯,他也看我不起,自来了这汴京,我才知道,自己真是个废物,武不能骑马射箭,文不能作诗作画,哈哈……没用,我真是没用……”

    说着,他突然大笑起来,连眼泪都要笑出来了。

    笑着笑着却又哭了,全然不顾许多向这边好奇地看过来的目光。

    若是小章章要求亲的人,换了是别家的小姐,沈傲说不定会真心帮助他,最多,收小章章一点儿辛苦费就是。

    可是小章章看上的人是周若啊沈傲是绝对不会肯让他得逞的

    现在看他这样颓废可怜,沈傲猛地把桌子一拍,厉声道:“小章章”

    这一句话骇人极了,不但是陆之章抬眸看着沈傲,厅中的其他人,俱都向这边望来,欢笑声和曲声戛然而止。

    冲动了,冲动过头了,一不小心,居然打扰了这么多同好者的雅兴,汗颜啊

    好在沈傲脸皮厚,不去顾及那些投来的异样目光,虎着脸道:“小章章,我问你,你是不是男人?”

    “男人?”陆之章一时愣住了,犹豫片刻,才是点了点头道:“是。”

    就这么简单的问题,他居然还犹豫,太失败了

    沈傲心里摇头,继续道:“是男人就要拿得起放得下,不就是个女子吗?明天找个更好的来,要比周小姐聪慧十倍,比周小姐美丽十倍的”

    沈傲说完,心里却是有些发虚,若是这小子知道自己和表妹有那么一点暧昧,会不会掐死自己。

    陆之章听罢,眼中顿然露出茫然之色,过了半响,脸颊抽搐一下,猛地,也去拍起了桌子:“表哥说得太对了,周小姐算什么?她瞧不上我陆之章,我陆之章还瞧不上她呢她有什么好?脸上还生了几个雀斑呢,哼,我陆之章将来的妻子,要比她好上十倍百倍。”

    沈傲汗颜,拍着桌子怒吼:“小章章,你就不能给我留点颜面?你这样说我表妹,我会很难堪的。”

    陆之章清醒了一些,没错啊沈傲是周小姐的表哥,他这样在沈傲的跟前说她,是有点过份了,连忙抱歉地道:“表哥,我知错了。”

第一百三十五章:中华儿女多奇志

    第一百三十五章:中华儿女多奇志

    “来,今朝有酒今朝醉,表哥和你喝一杯,喝完这一杯酒,你打起精神,去寻个如意妻子来”沈傲斟酒,率先仰脖子一饮而尽。

    陆之章颌首点头,拍着桌子大叫道:“大丈夫何患无妻,妻子的事不急,不过这杯酒,我是一定得要和表哥喝的。”

    一杯酒下肚,话题就多了,沈傲又问:“小章章为什么还在汴京?不是说回洪州了吗?”

    陆之章黯然地道:“我不想再做个饭来张口衣来张手的大少爷了,留在汴京,希望能寻点事做,至不济,读读书也好。”

    沈傲心里不由地想,读书读到了莳花馆,小章章也算是千古第一人了。

    沈傲心里暗暗腹诽,脸上却是一副很支持的样子道:“小章章有这样的决心,那就好极了,你的天资不错,真要肯用心,将来一定能有所成就的。”

    安慰了他几句,又问他住在哪里,沈傲便道:“表哥现在有点事要做,你先在这里喝点酒,我去去就来。”

    心里却是想着,这一去,或许不到明天清晨也不会来找他了。

    见沈傲要走,陆之章突然一把拉住沈傲的手,醉醺醺地道:“表哥,我还有件事要问你。”

    他的眼眸直勾勾地望着沈傲,嘴角微微抽搐,似在犹豫,片刻过后,终于鼓起勇气道:“表哥,你是不是也喜欢周小姐?”

    这一句问得很有深度,看来小章章近来智力见长了。

    沈傲颇有些为难,正在犹豫怎么回答的时候;陆之章晒然一笑,讪讪然道:“我本就不该问的,哎,表哥的学问比我好,人比我聪明,我比不上表哥的。”

    说罢,陆之章松开了拉扯沈傲的手,苦笑着道:“反正我已经放弃了,表哥,若是你娶了周小姐,或许能给她幸福吧我只是一个富家公子哥,离了父母什么都不是,又怎么能保护她。”

    两个人一口一个周小姐,便惹来不少人的鄙夷,一个大腹便便的富商笑呵呵地踱步过来对他们道:“两位兄台似乎有些孤陋寡闻了吧,在下不知周小姐是谁,须知这汴京城能令人朝思暮想的,也不过堪堪两个人而已。”

    沈傲抬眼,倒是来了兴致,感情这位胖胖兄是要给自己上课来了,便朝他拱拱手道:“哦?不知兄台说的是哪两个人?”

    富商正色道:“其中一个,就在这小楼之中,自然非蓁蓁姑娘莫属了。”说着,神色渐渐有些黯然,一副差点要捶胸顿足的样子,很是遗憾地道:“只不过听说蓁蓁姑娘和一个叫沈傲的家伙眉来眼去,现在,就是见她一面也是千难万难。”

    沈傲笑道:“另一个莫非是师师姑娘?”

    富商一听,额头上霎时渗出冷汗,连忙噤声道:“兄台不要胡说,这个师……师姑娘嘛,是断然不能朝思暮想的,我说的另一个,是邃雅山房的颦儿姑娘”

    “颦儿姑娘”沈傲摇摇扇子,道:“蓁蓁我听说过,颦儿,她是谁?比之蓁蓁如何?”

    富商露出鄙夷之色,低声道:“公子怎么连这个都不知道?蓁蓁姑娘是嫡贬下凡的仙子,清新脱俗,却仍有几分烟火之气。而颦儿姑娘嘛,则是天上的仙女,虽无人与她谋面,可是见过她的人都死了。”

    “死了”沈傲骇然地看着富商道:“老兄,这种事你也相信,世上哪有人见了美人儿,就死了的,你不要胡说,我是读书人,圣人曾云,君子敬鬼神而远之,这种事,你要说找别人说去。”

    见沈傲不信,富商继续道:“公子竟不知颦儿姑娘的事迹?你可知道不知道,她自出生开始,便有多少男人一眼看了她,茶不思饭不想,暴毙而亡?这不是因为她是鬼怪,实在是她美若天仙,让人一看之下,心神恍惚,不能自己,为伊消得人憔悴,几日之后,死了也不稀奇。”

    沈傲嘲弄地笑了起来,道:“我倒是想听听,这什么颦儿小姐,克死了多少人。”

    富商掐着指头算,心头有些心虚了,却是一副信誓旦旦的样子道:“没有一千也有八百吧。”

    沈傲还是不信,摇头道:“这种坊间流言,不能尽信的,兄台言过了。”说罢,沈傲便抬腿要走。

    富商见沈傲满是不屑的样子,心知他不信,连忙拉住他,道:“兄台留步,这件事千真万确,实不相瞒,我认识的一个朋友,就是被这颦儿克死的,那一日在邃雅山房喝茶,只看了颦儿一眼,回来之后便失魂落魄,口里只喃喃念,颦儿姑娘,颦儿姑娘,过几日就死了;这种事我骗你做什么?”

    “哦?”沈傲来了兴致,心里想,泱泱大中华果然人才荟萃,造谣的本事渊源流传,造个谣而已,居然还有鼻子有眼儿了,且听他还怎么说?想着便问道:“不知这朋友是兄台的谁?你是不是亲眼看他死了。”

    富商正色道:“千真万确,他是我大姨的嫡亲弟弟的同窗好友,发丧那一日,我是亲自去了的。”说着,掏出一本质量极差的小册子来,往沈傲手里塞:“公子看了这本书,自然就明白了。”

    接过书,沈傲随手翻阅,顿时汗颜,这写的是什么?

    颦儿姑娘的前生今世?哇,好离奇啊出生的时候居然室内芳香扑鼻,还有金光乍现,连老道士都出来了咦?竟是落shen下凡,这也太离奇了吧

    还有更夸张的,小颦儿还只是蹒跚学步,却有国色天姿,她的四叔见了她,竟不明不白地死了。等到小颦儿长到十三岁,族中男丁,竟纷纷暴毙,这哪里是落shen下凡啊,太凶残了,简直是天煞孤星,极品妖孽嘛

    至于小颦儿又如何魂断乡里,蒙着脸儿被父母卖到邃雅山房,邃雅山房又死了多少人,一路下去,还真是看得让人心惊胆颤,简直可以拿它来做恐怖小说了。

    中华儿女多奇志,这句话果然没有错;短短几个时辰,居然就有人编了这么长的段子,还将此印刷出版了,人才,了不得的人才

    富商见沈傲聚精会神地去看书,得意洋洋地道:“兄台,现在可相信了吧。”

    沈傲把书收好,笑呵呵地道:“这本书,在下就却之不恭了,这颦儿嘛,我还是抱着怀疑的态度,不过在下还有事要办,先告辞了。”

    拍了拍醉醺醺的陆之章,道:“过几日再和小章章喝酒。”

    沈傲没有在耽误,一口气走到楼梯处去,向一个莳花馆小厮道:“我要见蓁蓁姑娘,蓁蓁姑娘在不在?”

    那小厮想来一天回答这样的问题没有一百也有八十遍,上下打量了沈傲一眼,客客气气地道:“公子,蓁蓁姑娘已经闭门谢客,再不见外人了。”

    沈傲心里不由地想,这是什么规矩?蓁蓁想见客就见,不想见就不见吗?

    沈傲连忙摸出一个钱袋子,这钱袋子还是从那个小贼身上摸来的,将钱袋子带到小厮的跟前,笑呵呵地道:“小兄弟,去给我报个信如何,就说沈傲求见。”

    小厮不为所动,将钱袋子推回去,正色道:“非是小人不肯给公子报信,只是小人身份低微,这二楼,也是不许上去的。”

    沈傲无语,抬头望了望二楼的走廊,眼睛一亮,朝着那倚着长廊的丫头招手,欢喜地叫道:“环儿,环儿……”

    环儿丫头向下回眸一看,顿时骇的脸都变了,可是已经躲不过去了,期期艾艾地道:“沈……沈公子你好。”

    沈傲朝她勾手,笑吟吟地道:“环儿,你下来,我有事请你办。”

    环儿却不敢下去,抓着勾栏道:“沈公子你在这里说吧”

    这里说?

    沈傲脸皮有点薄啊,下面的客人不少呢可是又没有办法了,只好硬着头皮道:“你去和蓁蓁姑娘说,就说我要见她。”

    这一句话说的声音不小,顿时引来更多人的注视,不少人翘着腿儿乐呵呵地想,这公子当真是不识趣,蓁蓁姑娘已经闭门谢客了,莫说是你这小白脸儿,就是我们,也再难一睹天颜的。

    环儿颌首点头,飞快地去了;那些坐客们却都盯着沈傲,心里都急盼看到沈傲吃闭门羹的样子。

    过不多时,环儿便下楼来了,对守着楼梯口的小厮耳语几句,小厮点了点头,朝沈傲抱了个拳道:“请沈公子上楼。”

    沈傲拿出扇子摇了摇,在众人的目瞪口呆中,呵呵一笑,道:“环儿,给本公子引路。”

    那些看客们眼睛都直了,原来还想看这小白脸的笑话,谁知蓁蓁姑娘竟真的肯见他。

    沈傲兴冲冲的上了楼,前面的环儿时不时回眸看他一眼,心里却是复杂的很,心里对他又惧怕,又觉得这个沈公子,于蓁蓁小姐来说却也是最可以依靠的人。沈公子面冠如玉,风流倜傥,看的很顺眼。这倒是其次的,除此之外,这莳花馆毕竟是风月场所,所谈及的自然也是才子佳人,环儿听得多了,也听过不少人吹捧沈公子,说他文采好的,说他书画好的,这些话听得多了,自然而然的生出几分仰慕之心。

第一百三十六章:两只老虎两只老虎跑得快

    第一百三十六章:两只老虎两只老虎跑得快

    还未步入蓁蓁的厢房,悦耳的琴声便传进沈傲的耳中,悠扬的琴声,仿佛能洗涤人心一般,让人不忍打扰。

    沈傲轻声进去,只见蓁蓁坐在几案前,倩指轻轻拨动琴弦,宛若仙子。

    阁楼的闺房里,夜风顺着小窗的缝隙吹拂进来,缕缕琴音藕断丝连,绵绵不绝,曲意翻新出奇,认真细听,不正是沈傲教给蓁蓁的那首明曲儿吗?

    沈傲坐在几案的对面,脸带微笑地侧耳旁听;蓁蓁抬眸,似是受了曲中的忧伤感动,眸中水雾腾腾,浑然忘我地继续弹琴,琴音陡然低了下去,似乎缈不可闻,但深涧幽咽,细听可辨,突然,却又宛若彩虹飞跨,琴音陡然拔高,夭矫凌空,盘旋飞舞,最终安然无恙地平缓下来,似有幽怨,恰似曲中那跪坐在地的妻子,拉住了丈夫的衣襟,凄婉感伤,嘱咐丈夫远行切要小心在意,那离别之情,夫妻之间的窃窃私语,跃然琴上。

    弹着,弹着,蓁蓁陡然泪花婆娑,那俏脸上划出两道泪痕,那样子似是仙子落下凡尘。

    琴音戛然而止,余音似还在缭绕,沈傲笑着拍掌道:“这曲儿到了蓁蓁手里,竟又有一番味道。”

    沈傲这话倒是没有错,他给蓁蓁唱得是明曲,毕竟不是这个时代的潮流,蓁蓁略略改动,却将整个曲儿融进了北宋的风格,多了几分市井之气,看似落入了俗套,却更加悲切动听。

    蓁蓁用手绢儿去拭泪,微微一笑道:“这是为花魁大赛准备的曲目,让公子见笑了。”

    沈傲心里不由地想,果然不出他的所料,看来莳花馆是真正出赛了。

    沈傲道:“花魁大赛是什么?我没有听说过啊。”

    这句话就好像沈傲对着蓁蓁说本公子还是处男一样,睁着眼睛说瞎话,偏偏他是面不改色的。

    蓁蓁掩嘴笑道:“沈公子真会说笑,你是邃雅山房的常客,又为颦儿写了一首诗,颦儿已经参赛,这花魁大赛你会不知?”

    沈傲噢了一声,心里却想,蓁蓁怎么也知道这个消息?她不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吗,连诗的事都知道得一清二楚,看来一定有人通风报信。

    他抬眸一看,只见蓁蓁脸颊上生出一片绯红,眼眸中似有幽怨之意,心中一凛,莫不是蓁蓁小姐吃醋了?

    沈傲连忙道:“蓁蓁也看了那首邂逅颦儿的诗吗?”

    蓁蓁别过脸去,音色柔和地道:“这种诗,奴家看来做什么。”

    看来真的是吃醋了

    沈傲正色道:“实不相瞒,那一日我见了颦儿姑娘,当真是惊为天人,是以才写下那首诗。”

    看了看蓁蓁的脸色,有些苍白了,沈傲心里顿然生出怜惜,继续道:“不过这个颦儿倒是有趣,竟和蓁蓁生的极为相似,差一点儿,我就将她当作了蓁蓁呢,只不过虽然相貌相似,可是那眉宇之间,却比不得蓁蓁这样有韵味,更没有蓁蓁这样多才多艺。我写的诗虽然是赠颦儿的,可是心里,却总是觉得蓁蓁的倩影挥之不去,这句话你不要告诉别人,若是颦儿的粉丝知道我写诗时想到的人是蓁蓁小姐,我会很不安全的,说不定走在大街上会挨闷棍,打黑砖呢”

    沈傲说起谎来真的是真挚极了,就差点儿落下两行清泪出来。

    蓁蓁莞尔一笑,嗔怒着想说:“谁教你为颦儿姑娘写诗的时候想着奴家了。”却又觉得话儿说重了,又改口道:“公子,粉丝是什么?”

    沈傲笑呵呵地道:“粉丝嘛,就是脑残。”

    “脑残又是什么。”

    蓁蓁姑娘很好学啊,竟要追问到底了。

    沈傲摸了摸鼻子,道:“这两个字眼出自一部医书,上面说:脑残者无药医也。是脑子有了病。”

    蓁蓁抿嘴窃笑,深知沈傲这话又是胡说八道了,却故意板着脸道:“公子且坐,奴家还要练琴,花魁大赛已近在咫尺,不能耽误的。”

    沈傲这一次来,就是冒死来打乱莳花馆花魁大赛部署,心里奸笑着对蓁蓁无声道:就是要耽误你。

    想着,沈傲一下子凑到蓁蓁边上去,低声附在她耳边道:“蓁蓁小姐,不如我们一起练吧。”

    说着不等蓁蓁颌首,便一把抓住她的手,往琴上凑,口里正经无比地道:“我来教蓁蓁姑娘弹一首曲子;纯做艺术交流。”

    蓁蓁又嗔又羞,低声道:“莫不又是那yin曲儿,奴家才不上你的当。”

    沈傲忙道:“蓁蓁就这样看我的?好,我非要露一手给蓁蓁看不可。”

    贴着蓁蓁那香暖的**,沈傲坐怀不乱,鼻尖环绕着蓁蓁如兰的气息,满心要和蓁蓁切磋琴艺。

    他拨弄了下琴弦,真的开始弹了,蓁蓁拿他没有办法,只好侧耳倾听。

    沈傲一边奏曲儿,一边唱:“两只老虎,两只老虎,跑得快,跑的快……一只没有眼睛,一只没有耳朵,真奇怪……”

    听到一半,蓁蓁便恼了,这个男人真是,一下子唱yin曲儿,一下子倒是正正经经地做了个极好的曲子,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可是第三次听他唱曲,却又是换了如此幼稚的曲儿,亏他这样大的人唱得出口。

    想着,蓁蓁的粉拳忍不住捶打了沈傲的胸膛几下,羞红着脸道:“公子不要唱了,奴家不要听。”

    在这香阁之中,挨着美人儿的粉拳,沈傲惬意极了,连忙作出一副受伤的样子捂住胸口皱眉道:“蓁蓁姑娘力大如牛,这几下七伤拳下来,威势十足,石破天惊,沈某人佩服,佩服。”

    伴着笑,沈傲接着又去抚琴,又换了个曲调,边弹边唱:“葫芦娃,葫芦娃,一根藤上七朵花,风吹雨打都不怕,啦啦啦啦。叮当当咚咚当当……”

    蓁蓁听不下去了,咬着唇只是笑,口里道:“这是什么曲儿,公子不要弹了,奴家被你一搅,今夜只怕练不了琴了。”

    沈傲嘻嘻呵呵地一下子将她揽在怀里,道:“练不了琴,我们练些别的吧”

    说罢,俯身下去,凑到那香喷喷的嘴唇前,却恰好被蓁蓁的手拦住,蓁蓁嗔怒道:“公子,不要好吗,我今日有些累。”

    沈傲吻在蓁蓁的手腕上,呵呵笑道:“你这小妖精。”

    他今日清醒得很,虽是风流,却不会下流,蓁蓁现在不愿意,他就不强迫,不过心头还是怀着一点坏心思,故意在蓁蓁晶莹如玉的手腕上留下了一个刺眼的吻痕。

    蓁蓁一看,啊呀一声,道:“留下这样的印记,叫奴家怎么见人。”

    沈傲心里很阴险地想:就是叫你见不了人。却一副正经无比的样子道:“蓁蓁不用手挡着,自然就见得了人了,再说了,蓁蓁美若天仙,浑身上下没有一丝瑕疵,美玉微瑕才真正令人心动,你看那和氏璧,就是有了个缺口,才能体现它的价值。”

    蓁蓁扭捏着要从沈傲的手中挣脱出去,忍不住笑道:“奴家哪里比得上那和氏璧,公子别拿蓁蓁开这种玩笑儿了。”

    沈傲却依然紧紧地抱着蓁蓁,道:“和氏璧算什么,和蓁蓁一比就注定要黯然失色了。”

    蓁蓁咬了咬唇,不再挣扎了:“在沈公子心里,颦儿姑娘比之和氏璧如何?”

    好大一个坑啊,一不小心答错,说不定这一次冒死来打探消息还真有性命之虞了

    沈傲继续维持着笑脸道:“颦儿?颦儿虽然长得像蓁蓁,终究还是赝品,就好像和氏璧的赝品一样,虽可观赏,亵玩却是索然无味。”

    他的动作很利索,当真亵玩起来,不知不觉中,手已朝着蓁蓁的**袭去。

    蓁蓁喘气一声,将沈傲的手打开,正色道:“公子,正经一些好吗,我只想和你说说话。”

    沈傲很想做禽兽,可是这个时候,却不得不做个君子,连忙将手移开,道:“嗯,蓁蓁要说什么?”

    蓁蓁的眼眸中似是闪烁了一下,嘴唇一张,低声呢喃道:“自那一夜……”说到此处,俏脸已经红透了,扭捏地继续道:“奴家和公子有了肌肤之亲,那一日刚醒来,我见到公子,真恨不得将公子杀了。”

    汗,杀人就不好了嘛本公子还没有牡丹花下死,做风流鬼的觉悟呢。

    沈傲眼见蓁蓁坚毅的模样,心里一凛,蓁蓁的性子外柔内刚,以后要注意

    蓁蓁喟叹一声,道:“只可惜当日下不了决心,可是当时,奴家却是恨极了公子的,后来,公子说要一心一意对奴家,奴家心里头的恨意才稍稍消减了几分。”

    我说过吗?有吗?有吗?有吗?沈傲心里疑问,却绝不敢说出来拍着蓁蓁的蛮腰,感受那股火热,道:“能遭美人恨也是一件快意的事,不知多少人想美人儿恨他一恨,都求之不得呢。不过,蓁蓁千万不要喊打喊杀的,这样不好,我们又不是江湖儿女,舞刀弄枪,会遭人歧视的。”

    蓁蓁不理会沈傲的胡说八道,又道:“只是那一日,你送来那一束花儿,却让我转了念头,难得你总算还能记得奴家,奴家沦落红尘,也别无所求,只求有个人能将奴家放在心上。”

    蓁蓁顿了一下,又道:“所以呢,奴家便打定了主意,这一生一世,都寄托在公子身上了,公子,你呢?”

    又是一个大坑,沈傲心里有点儿后怕了,若是糊里糊涂的人,脑子一热,肯定会说,蓁蓁这样待我,我一生一世也只对蓁蓁一个人好。

    可是这句话一出口,就等于给自己戴了个紧箍咒,蓁蓁先是喊打喊杀,话语中暗藏了某种威胁,之后语气一柔,又是一副楚楚可怜的模样,只怕说来说去,就在引自己表态呢。

    沈傲道:“蓁蓁这样待我,我自然对你好的,一生一世。”好险,好险,还好本公子机灵,没有着道。

    蓁蓁眼眸中闪过一丝狡黠,嗔怒道:“公子这个人,真是滑头。”

    沈傲哈哈地笑了起来,差点上当了,将她搂紧一些,贴在自己胸膛里,感受着那一团淡淡的体温,道:“蓁蓁的醋意似乎有点大,这个脾气一定得改。”

    “不改,就不改。”怀中的蓁蓁呢喃一声,恢复了小女人的模样,粉拳轻轻砸在沈傲的手臂上。

    沈傲只是继续笑着,后背的冷汗都湿透了,蓁蓁看来也不简单,阅历太丰富,话里话外都藏着玄机,好在方才没有分神,否则一句话抛出去,大大不妙。

    诺言这种东西,要有分寸的

第一百三十七章:人品好啊

    第一百三十七章:人品好啊

    和蓁蓁说了一会话,沈傲目光一转,便看到了那堵墙壁,墙壁上多了一层帘子,他走过去,掀开那布帘,上一次在这儿题的画竟还没有抹去,那美人卧醉的神态,再想起方才蓁蓁的一颦一笑,仿佛作画的时候就在昨天。

    “哈哈,好书、好画,尤其这一句金刚不坏小郎君沈傲到此一游,真是玄妙极了。”沈傲朗笑起来,欣赏着自己的大作,惬意极了。

    蓁蓁走过来,一只手挽住他的手臂,另一只粉拳化作了小钳子,往沈傲胸膛上轻轻一拧,那蛮腰都要酥醉了,愠怒道:“你就不能正经一些吗?这画太羞人了,奴家明日就将它抹了去。”

    从前没有抹去,明日还下得了手吗?要抹,只怕早就抹了。

    沈傲微笑着道:“若有机会,我再为蓁蓁画一幅,用抽象派的画法,哈哈,等我寻了颜料来就动手。”

    蓁蓁自然不懂什么抽象派,见他轻佻着眉,只当他又是想了什么坏主意,身躯贴着他的手臂,呢喃道:“你就会欺负奴家。”

    这一句话酥软极了,沈傲搂住她,抿嘴不语,目光却又落在案前,那案上摆着一个花瓶儿,只可惜瓶中的玫瑰花已是凋零,干瘪瘪的垂在瓶沿上,沈傲摆弄着凋谢的花儿,道:“这花已经枯了,还留着做什么?”

    蓁蓁俏脸窘红,有一种被沈傲猜中心事的无措,呢喃道:“这……奴家是忘了将它丢掉了。”

    沈傲的眼神变得无比温柔,道:“我送给蓁蓁的,只是一份心意,至于这花,却只是身外之物,不必看重的。”

    “心意?你的心意是什么?”蓁蓁终于寻了个反击的机会,一双狡黠的眼眸儿落在沈傲的下巴上,仰着头,可爱极了。

    沈傲轻轻掐了她的脸颊一把,笑道:“蓁蓁想听我说什么,我就说什么。”

    蓁蓁面色一红,本还想听听沈傲怎么回答的,谁知沈傲竟又将皮球踢给了自己。

    蓁蓁抿着嘴不说话了;沈傲实在太狡猾了,几乎找不到任何蓁蓁能够转败为胜的机会,蓁蓁心里略有不服,却也不得不佩服沈傲的急智,明明好几次就要叫他就范,偏偏到了最后,却总是抓不住他的狐狸尾巴。

    二人依偎着说了些话,倒真是似成了一对小情人,推开窗栏,夜景怡人,那嘈杂的市井之声传扬过来,蓁蓁眼眸中露出一丝惧怕,紧紧挽着沈傲的手臂,露出一些痛楚和害怕之色,低声问道:“公子,奴家这样的人,你真的不会抛弃吗?”

    沈傲回过神来,嗯了一声,随即道:“蓁蓁是什么样的人?”

    蓁蓁凄婉道:“公子难道不知吗?”

    又是一个哑谜,沈傲正色道:“我只知道,蓁蓁是沈傲的小情人,是沈傲的私物,我的就是我的,谁也不能抢走。”

    蓁蓁嫣然一笑,眼眸中却浮现出点点泪光,陡然想起一件事来,啊呀一声,道:“沈公子,我差些忘了,今夜还要练琴,花魁大赛之期就要到了。”

    说罢,蓁蓁旋身要回琴案,沈傲却眼疾手快地一把挽住她,笑得很奸诈地道:“夜深人静,抚琴给谁听呢?还是陪我坐坐吧,抚琴要的是心境,你心都乱了,再练,也徒劳无益。”

    蓁蓁白了他一眼,娇气地道:“还不是因为你”说着,又旋身回来。

    这一夜过得不快也不慢,两个人默默地坐了一夜,沈傲倒是有非分之想,却没有得逞,只是他的奸计却是得逞了,耽误了蓁蓁练琴,倒也算为邃雅山房出了力。

    清晨的曙光落下来,环儿便来叫门,沈傲告辞出去,下了楼,看到有个人醉醺醺地趴伏在其中一张桌案上打着酣,那不是小章章是谁?

    沈傲走过去将陆之章叫醒,陆之章才是擦拭着迷蒙的眼睛,头晕脑胀地道:“噢,是表哥,表哥,实在抱歉,我失态了。”

    沈傲呵呵一笑道:“来了莳花馆,就这样坐一夜,有个什么意思,快回去睡吧。”

    陆之章苦笑道:“回去?回哪里去?”

    原来这家伙竟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沈傲对他实在无语,这家伙,当真是一点生存能力都没有,便问他:“你带来的仆人呢?”

    陆之章道:“我已让他们回洪州了。”

    汗,沈傲对这公子实在无语,只好道:“你随我来吧我带你去寻个住处。”

    陆之章感激地看着沈傲,道:“表哥,我就知道你不会抛下我不管的。”

    沈傲心里咬牙切齿,上当了,这是苦肉计啊。

    沈傲带着陆之章回到邃雅山房,叫吴三儿给他安排了个住处,周恒带着一脸不满地过来问道:“表哥,你去莳花馆打探得如何?”

    沈傲打着哈哈:“好极了,我已经得到了重要的情报。”

    周恒道:“什么情报?”

    沈傲干笑两声,道:“比如这一次莳花馆参赛的姑娘是蓁蓁。”

    周恒瞪大着眼睛,道:“就只是这些吗?”

    沈傲不以为然地道:“表弟,你这是什么意思,我冒着生命危险换来的情报,你这是什么态度,这样大的消息难道还不重要吗?至少我们已经知道了对手是谁,是不是?”

    周恒翻了个白眼,道:“大街之上随便拉个人来问一问,都知道莳花馆参赛的姑娘是蓁蓁,表哥居然还不知道参赛姑娘的榜单已经贴出来了?”

    “啊?是吗?”沈傲听罢,很是尴尬,只好笑着掩饰自己的心虚,道:“我累了,先去睡觉了。”

    …………………………………………………………

    掐着指头算了算,再过一天就是旬休,也是花魁大赛的日子;沈傲和周恒去了国子监,先是去唐严那里销了假,唐严见沈傲安然无恙,已是乐不可支,笑着拍了拍沈傲的肩膀教沈傲好好将拉下的功课补上,却又话锋一转,让沈傲好好注意身体。

    既要补课,又要注意身体,好话都叫他说尽了

    沈傲却是苦笑,心里想,祭酒大人到底是教自己刻苦读书呢,还是好好养养身体呢?好矛盾啊

    上了一堂课下来,今日国子监的气氛显得非比寻常,博士们前脚刚走,那些监生们便三五成群的聚拢成一团热切讨论,说的原来都是花魁大赛的事,沈傲不动声色地听着,才知道监生原来也分为了两派,一派自然是力挺蓁蓁姑娘的,说是蓁蓁姑娘美貌无双,必然夺魁;另一派却是为颦儿叫好的,说颦儿有天仙之貌,定能一举问鼎。

    双方吵闹不休,面红耳赤,沈傲趁机笑吟吟地掺和进去,道:“诸位,诸位,听我说句话。”

    沈傲如今也算是名人了,至少监生们都是认识他的,好歹也都借着他的幌子告过假,顿时都沉默下来,想听听沈傲怎么说。

    沈傲道:“明日花魁大赛,我有一个内幕消息,诸位想知道吗?”

    监生们纷纷鼓噪,都说:“沈兄不要卖关子,快快说来。”

    沈傲吊足了他们的胃口,才是道:“这一次,太学生已经放出了风声,说要大力支持蓁蓁姑娘,说蓁蓁姑娘国色天香,必然大获全胜,咳咳……这个消息我也只是旁听来的,做不得准,还有一样,就是不少太学生跑到赌坊去,买了蓁蓁姑娘问鼎花魁。哎呀呀,诸位想想看,太学生大多手头拮据,这一次他们肯去赌这一把,必然是认为蓁蓁姑娘稳赢的了,赢了钱回来,他们的手头活络了,便可以补贴一下平日的用度,所以依我说呢,还是蓁蓁姑娘赢了的好,太学生们也是很可怜的,总不能教他们输了吧。”

    这一句话出来,顿时有人义愤填膺地道:“如此说来,蓁蓁姑娘是断不能赢了,太学的狗才们若是赢了,不知又有多得意了,沈兄,你这是妇人之仁啊,对太学生,不必有什么同情之心,到时候花魁大赛,我一定支持颦儿姑娘。”

    说话这人方才还在为了维护蓁蓁和人争得面红耳赤,等沈傲开了口,竟顿然矛头一转,要支持颦儿了。

    大家纷纷颌首称是,都道:“对,支持颦儿姑娘,花魁倒是次要,总是不能让太学生好过。”

    沈傲很遗憾地道:“诸位怎么能如此,太学生生活拮据,我们虽然各为其主,总不能教他们饿肚皮吧,他们若是输了,只怕要勒紧裤腰带苦熬到年关去。诸位于心何忍?圣人曾说,仁者爱人,门第之见不过是过眼云烟的事,诸君千万莫要为一时的仇恨蒙住了眼睛,要有宽容大度之心。”

    沈傲说得冠冕堂皇,就差点儿头上顶个小太阳做天使了,悲天怜悯,劝人为善的拳拳之心溢出来,连他自己都差点被自己的一番话感动起来。

    “沈兄此言差矣,监生与太学生绝不是门第之见,而是生死之争,不但事关着脸面,更关乎我等将来的前程,太学生步入朝殿的越多,监生为官的就越少,我们与太学生誓不两立,绝不能姑息罔纵。”

    一干人七嘴八舌,大肆抨击沈傲的观点,有人龇牙裂目地道:“沈兄的心太软,大家不必和沈兄多言了,明日去了花魁大赛,决不支持蓁蓁即是。”

    “好”这回答的声浪,竟是久久不绝。

    沈傲从人群中脱身而出,摇头苦叹,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堂堂中央大学的学生,竟一个个睚眦必报,哎,书读了这么多,却没有宽容仁爱之心。

    还是本公子好啊,本公子就有一笑泯恩仇的宽容,宰相肚子能撑船,本公子的肚子只怕航空母舰都能撑下,和他们一比,这人品就高下立判了。

    沈傲躲到一边去孤芳自赏了一阵,等到下午上了一堂课,假期也就到了,同窗们各自拜别,纷纷约好一道去看明日的花魁大赛,许多人来相约沈傲,沈傲只是婉拒。

    回到国公府,心里糊涂过了一夜,清早起来时,总是觉得昨夜做了个梦,似乎是和春儿有关,可是努力去想,却如何也想不出来。晒然一笑,周恒便兴冲冲的来了,同来的竟还有周若,周若穿着一件束腰的儒衫,发鬓挽起,头上戴着一顶纶巾,却是一副公子哥的打扮,亭亭玉立的站着,那眉眼儿闪露出一丝讥讽之色,手里摇着扇子,却兀自到一边去煽风,对沈傲爱理不理。

    沈傲将周恒拉到一边:“表弟,表妹今日做什么?怎么扮成个男人,莫非……”

    周恒很通晓沈傲的心意,干脆的点头:“没错,就是女扮男装,要去花魁大赛。”

    “不是吧,这样也行”沈傲愕然。

第一百三十八章:老树开新芽

    第一百三十八章:老树开新芽

    周若伫立一站,眉宇微微蹙起,手中的扇子收拢起来,一双星眸却是故意向远处眺望去看风景。对一旁嘀咕的沈傲、周恒漠不关心。那嘴角微微翘起,却是颇有些不屑地发出一声冷哼。

    表妹的脾气千变万化,几天前还和沈傲谈笑风生,今日却又是另一副样子了。

    沈傲偷偷地瞄了她一眼,心里就不由地笑了,周大小姐也要去看花魁大赛?这倒是奇了,不过,去就去,本公子奉陪到底。

    心里这样想,却总觉得表妹今日的态度有那么点儿不同,不会又是自己哪里得罪了她吧?

    随即又是心思一转,还是不管这么多了,她脾气这么古怪,不搭理她就是。

    正要叫周恒先去邃雅山房做好准备,却听到周若发出一声若有若无的鼻音,随即樱口一张,扇骨遥指远方,那风范有着说不出的俊俏倜傥;低声吟道:“两弯似蹙非蹙笼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喘气微微……”

    咦,念得不是本公子的诗吗? 这是什么意思?

    沈傲突然醒悟了,噢,表妹是来讽刺他吗?

    周若吟完,却是鼓掌笑了起来,这一笑,虽被纶巾、儒衫掩饰,却似是生出了万般的妖媚。

    “好诗,好诗……”周若学着酸秀才模样摇头晃脑,星眸一瞥,最终落在沈傲身上:“沈公子以为此诗如何?”

    得,连表哥都不叫了,直接叫沈公子;那俏丽的脸蛋上冰冷的很,银牙轻咬,似是对沈傲恨极了。

    沈傲呵呵一笑,道:“好诗,好诗。”便不说话了,这首诗还真为他惹来不少的麻烦,先是蓁蓁,今日又是表妹,看来往后作这种诗词,还是佚名的好。

    周若冷笑,却是抿嘴不再说话。

    三人一块儿成行,门口处停的却是两辆马车,周若先进第一辆,沈傲厚颜无耻地跟着过去,也要从车辕那里钻进去,周若在车厢内冷声道:“你这是做什么?”

    沈傲道:“自然是和表妹同车了。”

    周若厉声道:“谁说要和你同车,否则我叫两辆车来做什么的?”

    “哦。”沈傲很遗憾地颌首点头,口里却笑着道:“我还以为表妹叫两辆车是我们坐一辆,表弟坐一辆呢,表弟这么结实,这样大的吨位,表哥吃不消啊。”

    周若被沈傲悻悻然的样子逗笑了,却很快收敛,那一双柳眉儿微微蹙起,举着扇骨儿挡在沈傲的胸膛:“男女同车,多有不便,就请沈公子去和周大少爷挤一挤吧。”

    沈傲呵呵一笑,只好跑到后一辆马车去和周恒挤在一起了。

    今日一早,邃雅山房的气氛就紧张起来,茶客不少,通往二楼的楼梯却被人守得死死的。

    到了邃雅山房,沈傲三人从后门进去,恰好撞见了吴六儿,今日是吴六儿主持生意,还是显得有些拘谨生疏;见到沈傲,有些慌乱。

    沈傲对他晒然一笑,便问吴六儿:“三儿呢?”

    吴六儿道:“就在楼上,为花魁的事做准备。”

    上了二楼,迎面吴三儿过来,他看到男扮女装的周若,微微一愣,连忙对周若道:“大小姐好。”

    这是条件反射,在周府当久了差,再看周若那冷面凝眉的模样,便条件反射的行礼了。

    周若咬着唇道:“颦儿姑娘在哪里?本小……公子要去看看。”

    沈傲略显尴尬,呵呵一笑道:“不急,不急,天仙般的美人儿总是要最后出场的。”

    周恒抱着手,在旁瞧着这剑拔弩张的两个人,心里不由地想:“表哥惨了,哼哼,这句话说出口,当着家姐的面赞别人是天仙,依着家姐的性子,只怕非要生气不可。”

    周若却只是摇着扇子,风淡云清的样子,只是那盈盈如水的眼眸中,却是闪着点点的寒光。

    吴三儿哪里知道这些,也是笑呵呵地道:“沈大哥说得对,颦儿姑娘还在试衣、演练,沈大哥和少爷、小姐,先到厢房中坐一坐吧。”

    坐了一会,周恒沉不住气了,在屋子里来回走动,不断去看天色,沈傲只是喝茶,周若却蹙着眉,似有心事。

    三个人谁也没有吭声,气氛有些尴尬,干等了许久,吴三儿才过来道:“沈大哥,颦儿姑娘已经准备得当了,比赛还有三个时辰,现在是不是该去会场了?”

    沈傲起身道:“走。”

    三人出了门,周若摇着扇子似要张望什么,只是这过廊处却是孤零零的,略略有些失望,便随着沈傲等人下了楼,车马是现成的,除了周府的两辆,还有三辆停在汴河河畔的垂柳之下,其中一辆花车儿,更是精致极了,车身上的新涂的彩绘被轻纱帷幔遮掩,若隐若现,犹如欲拒还迎的美人,浑身上下都有一种奢华之感。

    周若扁了扁嘴,望了那花车出了会神,俏脸一红,却是啐了一下。

    过不多时,在许多侍女、小厮的拱卫之下,一个身段姣好,头上戴着轻纱遮面的美人儿袅袅踱步过来,由两个侍女轻轻扶着,谁也看不清她的面貌,就是衣衫,也并不华贵,任谁也猜不出,这个盈盈而来的女人竟是汴京城最为轰动的人物。

    走至沈傲身前,颦儿微微一福,道:“公子……”

    沈傲轻轻一笑,上下打量了她一眼,什么名堂都看不出,意味深长地道:“上车吧,我的花魁小姐。”

    颦儿在众人的拥蔟下上了花车,沈傲这才将目光移开,眼眸一瞥,却看到周若皱着鼻子,冷笑连连。

    沈傲凑过去,故意道:“表妹,皱鼻子很不好的,笑口常开,才会更加艳丽。”

    周若跺跺脚,带着些许温怒道:“谁要你管哼”

    周若冷哼一声,便旋身上马车去了,剩下沈傲在哪里呆愣了半响才是回神

    看来周大小姐今日的气焰不小啊小心为上,小心为上

    车轱辘徐徐转动,车厢内微颤起来,周若坐在车厢里,眉宇微皱,胸口微微起伏,实在是被气坏了。

    那个沈傲,以往见了自己便像苍蝇见了血一样,如今见了那颦儿,却又是对自己爱理不理,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说得真没有错。

    想到方才沈傲去看颦儿的眼神儿,周若心酸极了。

    花魁大赛的赛场,位于阙城繁台,所谓繁台,相传为春秋时师旷吹台,汉朝的梁孝王增筑,大殿占地极广,可容上千人;外围则是一堵围墙,连绵数里,占据着阙城之内最繁华的地段。

    繁台一侧,则有不少庙台楼宇,若是赶在庙会之时,必然是人山人海。

    马车停在繁台的围墙外,一行人护着颦儿正要进殿;不远处却也有花车停下来,数十个男女扶着一人盈盈落地,沈傲眺目望去,下地之人不是蓁蓁是谁?

    冤家路窄啊

    沈傲脖子一缩,尽量往周恒背后去躲,若是被蓁蓁看到自己跟着颦儿来参赛,不知会是什么样的想法,还是小心为妙,最近命犯桃花,少惹麻烦为妙。

    仓皇地进了殿,这旷达的大殿中却是冷冷清清,时候还早,看客们还没有来,先让颦儿到耳室里去坐坐,沈傲陪着吴三儿去给颦儿点卯。

    主持大会的人来头却是不小,乃是致仕的前礼部侍郎,在这个时代,狎ji也算是风流韵事,主持这场盛会,非但不会令这前侍郎丢脸,说不定还能在士林之中增添一条风流韵事。

    所谓枯藤老树新芽哈哈,沈傲望着这前侍郎,心里想到这句古话,便忍不住乐了。

    前侍郎姓徐,单名一个谓字,徐大人两年前致仕,如今已到了七十高龄,人到七十古来稀,这白发苍颜、齿落舌钝、老态龙钟的徐大人,原来还有这样的雅好,难得,难得啊,所谓长江后浪推前浪,这后浪已经过了一波又一波,前浪却还战斗在第一线,实在令沈傲这个后辈不得不汗颜

    朝徐大人拱拱手,套个近乎,徐谓捋着皓须,那浑浊的眼眸子却只是打量沈傲片刻,板着老脸,坚决不受沈傲的诱惑,摆摆袖子道:“点完了卯,就快去耳室坐着,不要闲逛,更不要生事。”

    沈傲讨了个没趣,心里不禁地想:“就徐大人这样的眼神儿,也能做主持?真是奇了,徐大人的眼睛好使吗?”

    沈傲在心头腹诽了一番,拉着吴三儿又回到耳室,这里倒是布置得较为周全,沈傲他们刚到,瞬时便有人端来了茶点,众人围着桌子吃饱喝足,周恒在旁道:“表哥,你可知道这花魁大赛的典故吗?”

    花魁大赛还有典故?沈傲是第一次听说。

    周恒看沈傲那疑惑不解的样子,便心领神会地解释道:“这花魁大赛第一次承办,却是大皇子殿下筹办的,大皇子殿下性子敦厚,又不爱理朝务,平时除了看书,便是微服出来闲逛,有一日他去了莳花馆,突然生出灵感,便筹办了花魁大赛,那时候,恰恰是莳花馆的师师姑娘拔了头筹。自此之后,虽然大皇子不再参与,可是市井却都自发的筹办,如今这花魁大赛,已经进行了第四届了。”

    又是大皇子,大皇子好清闲自在啊,又是鉴宝大会,又是花魁大赛

    沈傲微微一笑,眼眸中闪出不可琢磨的亮光,皇帝、师师、皇长子、花魁、夺魁,这个皇长子,哪里是不理朝务,是不敢去理哪里是生性敦厚,是不敢不敦厚至于所谓的灵感,只怕是拍他爹的马屁居多吧。

    皇子果然是皇子,连拍马屁,都别具一格

第一百三十九章:花魁大赛

    第一百三十九章:花魁大赛

    这个大皇子,看来并不简单,城府很深呢。

    沈傲突然感觉到,历史中的那个钦宗赵恒,并不是个懦弱无为之人,从他一系列的手段,可以看出他的大智若愚。

    那些自以为聪明而洋洋得意的皇子并不缺乏,结果大多数都被历史的车轮碾成了渣滓,而这个赵恒,既不招官家的喜欢,在后宫之中又没有势力,背了一个皇长子的名头,犹如坐在火山之上炙烤,一不小心,就可能命丧黄泉。

    要争皇位,首先就要会装孙子,明明对那至高的权位眼红耳热,却要装作一副淡泊名利的样子,不但要装,还要装得让人相信;让人相信的同时,还要会讨好卖乖

    很明显,这位赵老兄很擅长玩这一手

    不过这种事,和沈傲没有干系,沈傲低头喝了口茶,目光落在轻纱遮面的颦儿身上,笑呵呵地对颦儿道:“颦儿不要紧张,等到时上了台,只管按我的办法唱曲儿就是。”

    颦儿颌首,低声道:“公子,我晓得的,一定按你的吩咐去做。”

    乖啊沈傲对颦儿的印象大好,目光偷偷一瞥,却看到周若摇着扇子将俏脸别过去,恰好看到她的耳朵上有着若隐若现的耳洞儿,沈傲嘿嘿一笑,道:“表妹,你女扮男装很不成功啊,别人一看,就知道你是小姐了,这扇子就不要摇了,再摇,也还是个美人儿。”

    周若冷哼一声,瞥了沈傲一眼,无声地在心里道:“我怎么样,要你管吗?”,却是不跟沈傲说话,只微微蹙眉。

    沈傲碰了钉子,只好阖目呆坐,养养精神。

    过了晌午,日头渐渐偏西,天色黯淡下来,那隐晦的光线不足以照亮耳室,好在小厮们想得周到,点起了几颗蜡烛,耳室里又逐而亮堂起来。

    那大殿中已有不少看客落座,沈傲推开耳室的窗台,从这里往下看,大殿里人头攒动,在摇曳光线中此起彼伏的发出各种嘈杂声响。

    从这里往右看,大殿的上首处已搭建了一个台子,拾阶而上,是一层红布铺就的高台。

    沈傲从人群中看,发现了不少身穿监生儒衫的青年,此起彼伏的吆喝着同伴、同窗,倒是那太学服饰的太学生却是少极了,沈傲心里偷笑,监生家境大多都不差,十贯钱的入场费算得了什么,至于太学生,那就不同了,除了几个大富之家,其余的大多出身清贫,别说进场,就是连猫一眼的机会都没有。

    监生可都是支持颦儿的生力军啊,有了他们,沈傲的把握更大一些。

    过不多时,吴三儿急匆匆地小步过来,对沈傲道:“沈大哥,方才我去代颦儿姑娘抽了签,颦儿姑娘的出场是在最后。”

    沈傲哦了一声,问他:“出场是在最后好,还是在前好?”

    吴三儿方才跑前跑后,倒是打听了不少规则出来,便是道:“自然是靠前些好的,沈大哥你想,每个看客进场时都只能领取一个绣球,靠前演艺的姑娘们若是出色,他们脑子一热,这绣球不就抛出去了吗?等到最后,就算颦儿再如何惊艳,他们就算想支持颦儿,只怕手中也无绣球可抛了。”

    沈傲猛拍窗沿,笃定地道:“不要沮丧,逆境中求取胜利才有意思,放心,这一次我们赢定了。”他生怕吴三儿的话影响到了颦儿,颦儿毕竟是第一次登台,比不得其他勾栏的老油条。

    周恒不明就里,颇有些忐忑不安地道:“表哥,我们真的能赢吗?据说这一次蓁蓁小姐要在这里唱一首新曲儿,以她的实力,或许……只怕我们要赢并不容易”

    沈傲只是白了他一眼,便抿嘴不语了。

    到了申时,看客们已经各自落座,乌压压的竟有千人之多,挂落在墙壁和梁柱的壁灯和灯笼将会场照的一片通白,不少看客已不耐烦地开始发出嘘声,催促姑娘们快些登台。

    沈傲此刻心里也有些焦急,虽然放了大话,可是在没有决出胜负之前,谁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变故,监生虽然是颦儿的铁票,可是谁也不知这些精虫上脑的家伙会不会脑子一热,将绣球先丢出去。

    虽然心急,脸上却是一副镇定之色,总算给身边的几个人带来些许的欣慰

    沈傲回眸,恰好发现周若的眼眸不经意的落在自己的身上,灯光下的周小姐肤光胜雪,双目犹似一泓清水,那冷意略略少了一些,仿如冰山上融下的雪水,虽然冷冽,却多了几分柔和。

    随着一声锣响,沈傲来不及去猜度周若的心思,便听到有人扯高嗓子道:“诸位安静,花魁大赛,现在开始。”

    这人话音刚落,全场肃穆,就是耳室中的沈傲几个人也都凑到窗沿来,看着那高台,急欲等着即将出现的美貌女子款款出来。

    冉冉灯火之中,殿中落针可闻,无数人伸长了脖子,一个人影儿逐渐出现,一步步,不徐不慢,扬起的尘埃还未落地,第二步还未落下,此刻,所有人的心跳都逐渐加速了,粗重的喘息声此起彼伏,在众目睽睽之中,一个人影从幕后走到前台。

    靠沈傲心里大骂一声,那高台之上出现的不是个天仙般的美人,而是那个须发皆白,老态龙钟的徐谓,徐前礼部侍郎。

    看台上嘘声一片,众人上吊的心都有,千等万等,等来的却是这么一个糟老头子,失望之情可想而知。

    徐谓板着个脸,对台下的嘘声充耳不闻,按部就班地拱拱手,拼命咳嗽了几声,仿佛要咳出血来;其实他咳出血来倒也罢了,赶快叫人抬下去,叫美人儿们上台,花了十贯钱进来看美人,谁愿意看这张老脸。

    咳完了,徐谓却一下子精神奕奕起来,憋了许久才道:“请清风阁的壁君小姐上台。”

    徐谓说完,终于走了,众人吐出一口气,老爷子的腿脚太不利索,这一来一走,不知耽误了多少美好时刻。

    随即,一个女人袅袅而来,她折纤腰以微步,呈皓腕于轻纱;眸含春水清波流盼,头上倭堕髻斜插碧玉龙凤钗;秀靥艳比花娇,指如削葱根口如含朱丹,一颦一笑动人心魂;左右顾盼之间,许多人就已经酥了。

    壁君姑娘欠身坐在高台上矮凳上,在众人睽睽目光之下,略显羞涩,只听她轻轻道:“奴家为诸位大人、公子献曲一首,请诸位大人、公子不吝赐教。”声音甜腻极了,随即便有人搬上琴来,为她弹奏。

    壁君眉眼儿一挑,便启开樱口开始唱起来,她所唱的,只是市井之中最为常见的曲儿,说的是一个书生爱上了一个青楼的小姐,二人欢爱厮磨的故事,这故事暧昧极了,许多人听了不止百遍,可是自壁君口中唱出,却别有一番风味,看客们只觉得自己变成了那书生,壁君成了书生的相好,在眉目传情之中,相互**示爱。

    吴三儿眼尖,对沈傲低声道:“沈大哥,这个壁君小姐,乃是清风阁最出众的姑娘,在汴京城中亦是很有名望的,比之蓁蓁姑娘自然差得远了,可是实力却不容小觑。”

    沈傲颌首点头,抿嘴一笑,继续去听那壁君小姐的曲儿。

    一曲唱完,众人才回过神来,纷纷叫好,那壁君站起来盈盈一福,音质甜腻地道:“谢诸位大人、公子抬爱。”

    霎时间,许多绣球便向高台抛去,竟有上百之多,想来壁君亦是很受欢迎的人物,初一上台,便博得了不少人的青睐。

    不过大多数人还是较为理智的,捏着绣球,却没有抛出,其实最后一个人出场虽然有劣势,可是第一个出场的,也并不能讨到什么好;大赛刚刚开始,许多人尚在犹豫,自然不肯轻易将绣球抛出去。

    等壁君步步生烟的袅娜而去,台上台下便有不少身手敏捷的小厮收拾地上的绣球,过了半柱香功夫,统计的结果出来了,壁君所得的绣球竟有一百二十个之多,这样的成绩,已是极为了不得了。

    沈傲心中略略估算,所有的看客加起来,只怕也不过一千余人,一百二十个绣球,至少有两成问鼎的希望。不过现在的变数仍然很大,各个勾栏青楼的红牌姑娘都不容小觑,不到最后,只怕这花魁称号落入谁家,现在还不好断定下来。

    接着,又有几个小姐上台,或妖娆的,或文静大方的,或羞涩的,有的唱曲儿,有的弹琴,有的献舞,顿时将气氛推到了**,不过之后的几个小姐虽然声色俱都是上佳,绣球却得的不多,方才那壁君先登场,已让看客们期望值升高,此时再不肯轻易抛出绣球了。

    沈傲心里预计,看客们现在呼声最高的,只怕就是蓁蓁和颦儿两个,现在最担心的就是蓁蓁先声夺人,率先将绣球全部吸走

    就在这时,有人高声唱诺道:“有请蓁蓁姑娘献艺。”,沈傲的手心顿然捏了一把冷汗。

第一百四十章:满堂喝彩

    第一百四十章:满堂喝彩

    听到蓁蓁两个字,所有人屏住了呼吸,一齐望向高台,不多时,一个倩影盈盈而出,脚步轻柔。

    众人注目望去,嗓子眼都要冒出来了,那高台上的清丽身影,却不是蓁蓁是谁?

    蓁蓁缳首一福,道:“诸位大人,诸位公子,蓁蓁今日要为大家所唱的,乃是沈傲沈公子的一首新曲……”

    这句话道出,自然是许多人略略不爽了,据闻沈公子和蓁蓁二人有私情,甚至还有传言,沈傲那伤风败俗的家伙已近水楼台先得月了,许多人都不信,或者说心中隐隐期盼着不去相信。

    只是这一次蓁蓁亲口道出即将要唱的曲儿是沈公子所做,不少人的心思便动摇了。

    沈傲和蓁蓁莫非真有私情?

    有了这个心思,在座的不少人心如死灰,神色黯然,须知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在座的哪个不承认自己是君子,蓁蓁这样的美人儿自然是梦寐以求的了,可惜,可惜,好好的一朵花儿,被猪拱了。

    沈傲自然不知道有多少人在心里腹诽他,眼眸落在蓁蓁身上,隐约灯火中,只见她披着一件霞衣,纯白丝织抹胸掩住胸前的丰盈,隐隐透着淡淡的水蓝。下罩水蓝色丝绸百褶裙,华而朴实,素净淡雅而又不失大气。裙摆巧然绣着朵朵素净白莲,透明色纱衣轻飘,如梦似幻,隐隐透现女子白皙光滑、吹弹可破的凝脂之肤。

    比之方才的壁君,虽然衣裙比之朴素,亦没有画过多的胭脂、红唇,可是此刻,只看到她,那壁君小姐的天颜却在沈傲的脑海中慢慢淡忘,六宫粉黛无颜色,看来白大酒鬼的诗果然不是虚言,直到现在,沈傲才不得不相信。

    那盈盈可握的腰肢虽是微微颤颤,可是浑身上下,却出了脱俗的仙子之气,再无其他了。

    蓁蓁似是轻轻吸了口气,美目顾盼,波光流转之间风情自现;颊旁透着红晕,淡淡散开;软嫩诱人的粉唇微启,珠玉落盘之声仿若天籁传出,先是一声清唱,随即盘膝坐下,抚弄身前长琴,叮咚乐声作起,配着那天籁之音,所有人神情恍惚,竟一下子沉浸下去,陷入这美乐之中。

    蓁蓁的声线出奇的宛转悠扬,仿佛真的变成了那拉住了丈夫的妻子,星眸落向虚空,却似是在低声呢喃诉说,那为丈夫的担忧的神情似是感染开来。

    一曲终罢,众人如梦方醒,霎时欢声雷动,就是沈傲,也不得不佩服蓁蓁的表演,远眺过去,只看到场中无数的绣球飞舞,铺天盖地。

    吴三儿脸色都变了,心里有些发虚,抬眸望了沈傲一眼,却看到沈傲只是含笑,似是不为所动的样子,这才渐渐放下心,心里想:“沈大哥说能赢,就一定能赢的。”

    不妨周若冷声道:“蓁蓁姑娘一曲惊动四座,这花魁非蓁蓁莫属了。”

    沈傲笑道:“表妹不相信我吗?表哥说颦儿能赢,就一定能赢。”

    周若白了他一眼:“沈公子的话,我可不敢信。”

    靠,居然不相信我,须知诚信是我的立身之本,看来表妹对表哥没信心啊。

    沈傲心里一想,其实他也有些发虚,不过不到最后,他是绝对不会轻易言败的。

    蓁蓁盈盈而去,绣球的数量也统计出来了,竟有三百四十二个,比之方才成绩不俗的壁君竟是足足多了三倍,这样的成绩,已是独占鳌头,先前的几个勾栏的头牌,就是拍马也追不上。

    沈傲心里清楚,若不是许多看客心中隐隐还有几分期待,只怕这绣球也早已抛出了,若不是还有一个号称看死人不偿命的颦儿的存在,蓁蓁夺冠,只怕是毫无悬念的。

    晃眼之间,又有七八个姑娘上台,唱歌跳舞不一而足,已经有人来通报颦儿准备上场了,耳室中的气氛紧张起来,沈傲走到颦儿身边,低声道:“颦儿,这一次看你的了。”

    颦儿颌首点头,虽被轻纱挡着,仍可看到她那脸颊上飞上一抹红艳,福了福身子,由几个侍女引着先去更衣。

    沈傲朝吴三儿使了个眼神,吴三儿会意,也飞快地跟着去了,当然不是去看颦儿更衣,而是先去布置高台。

    终于轮到了颦儿,等到有人唱喏着请颦儿姑娘入场时,全场又是一阵窒息,传说谁看了颦儿一眼,便立即茶不思饭不想,吃不好睡不香,毅力好的保准消瘦个几圈,把持不住的,非魂飞魄散不可。

    这样的美人儿,却是所有人都不曾见过,眼看就要一睹颦儿风采,所有人都不由得伸长了脖子,比之蓁蓁,颦儿更令人期待。

    只是先走上高台的,却不是颦儿,而是吴三儿,吴三儿呵呵笑着朝大家拱手道:“诸位,应颦儿姑娘之邀,我们需将这里布置、布置,请诸位放心,并不会担心诸位太多时间。”

    吴三儿说罢,指挥着两个随来的小厮,在高台上挂上六七盏粉红灯笼,又在这高台上洒下不少花瓣,那些看客,这个时候却没有鼓噪,饶有兴趣地在等待,要看看到底故弄什么玄虚。

    粉红灯笼一悬,整个高台之上霎时之间变得朦胧起来,那粉色的光泽照耀着,却多了几分出尘之气,吴三儿等人退散,便看到一个绰绰的身影,轻轻扭着纤细的腰肢,一步步走上高台。

    “是颦儿姑娘,颦儿姑娘来了”有人忍不住发出喊声,眼珠子一动不动,却似有些看不清,擦擦眼睛,只看到朦胧光线中,一个羸弱的身躯,身穿着粉红玫瑰花紧身泡泡袖上衣,下罩翠绿烟纱散花裙,腰间用金丝软烟罗系成一个大大的蝴蝶结,鬓发低垂斜插碧玉瓒凤钗,显的体态修长却又弱不禁风。

    这件衣裙,恰恰是沈傲为之设计的,既用了一些北宋的衣裙特征,又融汇了后世的大胆设计,尤其是那紧身的束腰裙,恰好将颦儿的身材勾勒的诱人妙曼。至于那胸前系着的大蝴蝶结,却又多了几分让人忍不住呵护的可爱俏皮。

    颦儿盈盈徐步过来,她睁着大眼空无一物,似乎对眼前的事物漠不关心,那从所未见的步伐大幅度扭胯着,竟是懒猫摇晃一般,生出丝丝倦意来,远远望去,既动人又生出不可亵渎之感。

    这样的衣裙和步态极具诱惑,也十分新颖,配合着那朦胧的光线,让所有人都忍不住伸长脖子,不断的去擦亮眼睛,要去看清颦儿的真容。

    只是越是认真看,却仍然只是看到那两湾似蹙非蹙罥烟眉,一双似泣非泣含露目,眼眶中似是泪光点点,除了一副羸弱之态,其他的细节,就再看不清楚了。

    “果然是人间绝色,不可方物啊。”有人忍不住大发议论,虽看不颦儿的全貌,可是只觊觎一角,在那朦胧之中,便已砰然心中了。

    许多人纷纷依附,眼睛却直勾勾地盯着一双泪光点点的美眸,都有一种要冲上去搂住她的腰肢,悉心呵护颦儿的冲动。

    这种心理暗示越来越强烈,竟是有人忍不住先将绣球抛上去了。

    再美好的事物看得仔细了,也不过产生好感,可是那若隐若的朦胧美感,却让人悸动不已。

    所谓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其实也属于这种心理。

    只看颦儿微微一福,看客们忍不住吸气,倒是生怕她这弱不禁风的娇弱身躯不小心摔倒,心都揪了起来,便听到颦儿带着楚楚可怜的声音道:“贱妾见过诸位大人、公子,今日颦儿在诸位面前献丑,就唱一首曲儿吧。”

    她的声音并没有蓁蓁动听,更没有师师的妖艳,甚至还略有瑕疵,可是那楚楚可怜的声音,却是令人如痴如醉,让人更添呵护之感。

    颦儿双手垂着,既没有妖娆,没有刻意的去卖弄风骚,更没有蓁蓁的仙子之气,却只是这样一站,好像随时要被风儿吹倒一样,那弱柳扶风的腰肢,正如纤细柔弱的杨柳在风中摇曳一般楚楚动人,令人心生怜惜。

    颦儿樱口一张,便开始唱了:“寒蝉凄切,对长亭晚,骤雨初歇。都门帐饮无绪,留恋处,兰舟催发。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念去去,千里烟波,暮霭沉沉楚天阔。多情自古伤离别……”

    这首词儿倒是并不新奇,乃是柳永的《雨霖铃》,大意是说:秋后的蝉叫得是那样地凄凉而急促,面对着长亭,正是傍晚时分,一阵急雨刚停住。在京都城外设帐饯 别,却没有畅饮的心绪,正在依依不舍的时候,船上的人已催着出发。握着手互相瞧着对方泪光闪闪的眼睛,直到最后也无言相对,千言万语都噎在喉间说不出来。想到这回去南方,这一程又一程,千里迢迢,一片烟波,那夜雾沉沉的楚地天空竟是一望无边。

    自古以来多情的人最伤心的是离别,更何况又逢这萧瑟冷落的秋季,这离愁哪能经受得了谁知我今夜酒醒时身在何处?怕是只有杨柳岸边,面对凄厉的晨风和黎明的残月了。这一去长年相别,相爱的人不在一起,我料想即使遇到好天气、好风景,也如同虚设。即使有满腹的情意,又再同谁去诉说去?

    这首词在勾栏中流传最广,也最为悲切,一个书生与青楼女互道别离,那即将千里相隔,或许一生再不能相见的酸楚跃然词上,绵绵的哀愁之意,让人不忍去听。

    颦儿的声音并不美,可是唱出这首词儿来,却多了几分悲恸之意,没有琴音伴奏,只是伫立在高台上,纤弱的身躯犹如一叶扁舟,随时要被风雨吹打,唱着唱着,那泪光更是几欲出来,连声音也渐渐嘶哑了起来,却更增添了几分凄凉。

    “听的真是教人心碎啊。”沈傲全没有心碎的样子,喜上眉梢,原本他还怕颦儿作不出自己想要的感觉,可是谁知,这颦儿却天生是林妹妹的料子。

    周恒亦是沉眉,陷入迷醉之色,道:“表哥,颦儿这曲儿唱得虽不动听,可是我听了,却觉得心里酸酸的,好像有什么东西堵着一样,一口气吞不下去,吐不出来,哎……我见尤怜啊。”

    他摇头晃脑的拽着文,脸色却是难得的庄重。

    周若亦是陷入深思,仿佛也被那动听的曲儿感染了,星眸中落出点点泪花,被那词儿中的故事感动。

    再去看看客们的模样,那颦儿的曲儿落下,看客们却并没有反应,仿佛在回味着余音,许久之后,才纷纷鼓噪,大声叫好,无数的绣球抛向看台。

    颦儿的角色,更像是个楚楚可怜的小女人,仿佛随时都有不幸的事发生在她的身上,这种不幸流露出来的悲戚,感人至深,看客们霎时间都抛去了yin念,一时大受感动,手中有绣球亟不可待的抛出去,就是没有绣球的,也为之倾倒的大声喝彩。

    ………………………………………………………………………………………………………………………………

    汗,订阅有点低,有条件订阅的朋友帮帮忙吧,大家看得到,老虎每天三更,每一次更新,都耗费了非常多的心血,想剧情,查典故,研究诗词,古董,百度一下虽然简易,但是有时候为了查阅一个资料,要坐在电脑边上一个小时一动不动。老虎自吹一下,还算是认真的作者,以后会越写越好。

    当然,还是那句话,困难的朋友不勉强的,能够理解。

第一百四十一章:我的蓁蓁我做主

    第一百四十一章:我的蓁蓁我做主

    颦儿嫣然地退出高台,只留下一道令人悸动的倩影和无数个飞跃而起的绣球。

    等到统计出来时,数量不多不少,竟同样也是三百四十二个,与蓁蓁相当。

    沈傲预计,现在手中还有绣球的看客,最多不会超过百人,这最后持着绣球观望的家伙,才是真正决定花魁人选的人。

    从本心上,颦儿一定要赢,就算颦儿不赢,也绝不能让蓁蓁夺魁,这是沈傲的底线

    沈傲可以不要那一万贯的奖金,却不能容忍蓁蓁去夺这个劳什子的花魁;小情人做了花魁,或许是一件值得炫耀的事,可是对于沈傲来说,自己亏欠蓁蓁太多,现在蓁蓁更是将一颗心放在他的身上,若是只将她当作情人,实在太没良心了。

    虽然他和蓁蓁发生关系是出于酒后乱性,可是既然自己对蓁蓁下了承诺,就绝不会负蓁蓁那种温柔可人的滋味,沈傲只愿意一个人独享,只想给蓁蓁一个更好的未来

    让蓁蓁去做花魁,这是何等凶残的事,得便宜的只怕唯有莳花馆的东家;若是蓁蓁成了花魁,只怕莳花馆的东家更加不愿意放过蓁蓁这棵闪闪发光的摇钱树了吧

    他的女人,不该是一个为自己身世而默默自卑的女人,也不该是一个为了别人利益而存在的女人,她该在他的保护之下过得快乐起来

    正在所有看客如梦初醒的一刻,十几个箩筐摆出来,每个箩筐上贴着一张红条儿,上面书写着各个红牌的名儿。

    在座之人都知道规矩,这是最后一次投绣球了,有些看客一时还没有拿定主意,正在思索,手中捏着绣球,徐徐踱步过去,随即便有人高唱:“蓁蓁姑娘得绣球一枚。”

    不多时又喊:“颦儿姑娘得绣球一枚。”

    蓁蓁和颦儿,二人仍在相持不下,周恒看得手心也捏出了冷汗,忧心忡忡地道:“颦儿又落后一个绣球了,表哥,快想办法啊。”

    敢情周大少爷把沈傲当作神仙了,真是神仙,还参与个屁花魁大赛,直接点石成金,娇妻如云好不好?

    一旁的周若若有所思,沉吟道:“这一次蓁蓁小姐只怕胜券在握了。”

    这一次,周若的俏脸上并没有讥讽,柳眉蹙起,道:“颦儿的优势在于朦胧和短时间制造出来的凄婉之感,一旦这种感觉流逝,当有人回想起蓁蓁时,必然会清醒过来,所以时间越拖,越对颦儿越不利。”

    她的分析倒是很契合心理学的理论,人的感动时间并不长,或者说,脑子发热得快,可是冷静得也快;尤其是这些持着绣球一直观望的看客,若是没有一份冷静,这绣球早已不知抛给了哪个姑娘,所以,表妹说得没有错,若是照这样下去,颦儿必败。

    沈傲偷偷地叹息了一声,微微一笑道:“看来本公子要亲自出马了。”

    他把玩着扇柄,陷入思索,随即嘱咐吴三儿一番,跨出耳室。

    蓁蓁与颦儿的绣球数量已经变成了三百五十一和三百四十五,很明显,颦儿已经落于下风,此刻场中的绣球已经不多,不少拿着绣球的看客在箩筐前沉吟不语。

    沈傲快步过去,走至箩筐前,笑呵呵地四顾张望,倒是有人认出了他,朝沈傲拱拱手道:“这位莫非就是沈傲沈公子?”

    众人一听,噢,原来他就是沈傲,皆是好奇地望过来,上下打量,这位沈公子倒还真有那么点儿才子的气质,乍看之下玉树临风、温文尔雅,尤其那双清澈的眸光,有一种锥入囊中的锐气。

    据说沈傲与蓁蓁有染,又为颦儿姑娘作过诗,这两大花魁的最大热门人选,竟都和他产生联系,这艳福,真是羡煞旁人了。

    沈傲点点头:“在下正是沈傲,咦,兄台的绣球为什么还没有抛?”

    那人攥着绣球,满是犹豫之色,道:“不知沈兄有什么见教?”

    沈傲断然道:“在下建议兄台投蓁蓁姑娘,呵呵,这蓁蓁姑娘和沈某人……哈哈……,兄台帮个忙,来日定当重谢。”他摇着扇子,满是暧昧的样子。

    那人奇道:“沈公子不是还为颦儿姑娘提过诗吗?说颦儿姑娘有西施般的美貌,我见尤怜,却又为何教我投蓁蓁?”

    沈傲哈哈笑道:“这个嘛,兄台,实不相瞒,颦儿只是在下的红颜知己,蓁蓁姑娘才是我的目标,我看到颦儿时,便看到了蓁蓁的影子,是以才写下那首诗儿,虽说写的是颦儿,其实心中想的却是蓁蓁。”

    好复杂,才子的花花肠子果然不简单;这一番话让人目瞪口呆,瞧着沈傲得瑟的模样,还真是令人生妒。

    那人点点头道:“好,在下就成全沈公子了。”说着将绣球抛入蓁蓁的框中。

    沈傲连忙谢过,站到一边去,抱手观看。

    只是后来前来投绣球的十几人,眼见沈傲的模样,却都将绣球投给了颦儿,沈傲方才那一句话,不就是提醒他和蓁蓁有私情吗?现在想来,还是颦儿更纯洁一些,若是花魁让沈傲这厮给揽了去,这还了得?

    沈傲的一番话果然起了极大的作用,颦儿的绣球数却是扶摇直上,一下子追平,后来更是瞬间多出蓁蓁十几个之多。

    其实沈傲方才所采用的,只是一种很简单的心理战术,在隐隐中,他已成了全民情敌,他说要支持蓁蓁,投绣球之人瞬时产生逆反心理,偏不让这个专美于前的家伙如愿。

    颦儿一举夺魁已成了定数,沈傲心中带着奸笑地回到耳室,耳室内,一股淡香传来,却是颦儿已经回来了,非但是她,就是蓁蓁也不知什么时候坐在了颦儿的对面。

    颦儿还是蒙着轻纱,朝沈傲福身行礼,蓁蓁却是咬着唇,看着沈傲,眼眶中似有水雾。

    以她的聪明,到了现在,哪里还不知道这颦儿就是沈傲制造出来的花魁,只是方才沈傲为了令颦儿夺冠,竟亲自跑去明褒暗贬,实在令她伤心极了。

    沈傲这样做,莫不是为了讨好这个颦儿?

    蓁蓁心酸极了,泪花点点,看到沈傲的目光过来,连忙将俏脸别过去,只是那泪痕儿却顺着脸颊落下来。

    一旁的周若,却是幸灾乐祸的样子,看沈傲的眼神儿,更是不屑。

    沈傲坐下,镇定自若地道:“蓁蓁怎么也来了?”

    蓁蓁突然鼓起勇气望着沈傲,道:“你若是不喜欢,奴家这就走。”她的语气坚决极了,似是在下定某种决心。

    沈傲苦笑一声,对颦儿道:“颦儿,把你的轻纱摘下来。”

    颦儿连忙道:“是,公子。”

    花影刚落,轻纱轻轻掀开一角,蓁蓁和周若忍不住去看,这一看,却都是大吃一惊。

    这个传说中有着绝色容颜的女子,那朦胧中令人悸动的美人儿,此刻现出真容,却让人大失所望。

    颦儿的相貌并不出色,只能用姣好来形容,除了眉眼儿令人生出些许怜爱之心外,再没有任何出众之处,那鼻子略显低了一些,破坏了脸部的美感,嘴唇却又嫌略厚,那脸庞虽然尖细,可是整体的五官凑在一起,总是有一种说不出的瑕疵。

    这样的人,竟是要即将成为汴京城色艺双绝的花魁,蓁蓁一时愕然,周若手中摇着的扇子也差点跌落下地。

    沈傲呵呵一笑,道:“蓁蓁,你明白了吗?”

    蓁蓁窘红着脸,道:“奴家不明白。”

    沈傲无奈地笑了笑,随即拉住蓁蓁的小手,只是沈傲感觉到表妹那异样的眸光自脑后传来,却依然很真挚地看着蓁蓁道:“在我心里,颦儿是一定要做这个花魁的,不只是因为一万贯的奖金,更重要的是,绝不能让蓁蓁夺冠。”

    周若冷哼一声,咬了咬唇,捏着扇子道:“这里热得很,我出去转转。”

    周若尽量使自己装出一副公子的大度,心里却是酸得很,不愿意再看这浓情的场面。

    吴三儿、颦儿也都是乖巧人,纷纷道:“是啊,是啊,好热,我们也出去散散心。”

    唯有周恒还在看着,瞅瞅沈傲,又瞅瞅蓁蓁,心里悲愤得想,表哥什么时候勾搭上蓁蓁了,一朵好花又插在了牛粪上,本公子也是此道中人,为什么就没有姑娘瞧上本公子呢?

    吴三儿临走前忍不住扯了扯不怎么知趣的周恒的衣角,低声道:“周少爷,你热不热,要不要随我们出去转一转。”

    周恒反应过来,噢,敢情大家都走了,留在这里似乎不太好意思,本少爷最受不得这种场面,连忙说:“热,热死本公子了,这就走,这就走”

    一干人走了个干净,耳室里瞬时静谧下来,沈傲与蓁蓁相对,两对眼眸儿交差在一起。

    蓁蓁似是猜出了什么,却是故意呢喃道:“沈公子这番道理似乎并不能服人呢,蓁蓁好伤心,眼看着沈公子去为别人鞍前马后,要算计的却是蓁蓁这个弱女子。”

    你是弱女子,那我就是武大郎啊

    沈傲心里明白,蓁蓁又在试探自己了,好大的一个坑,不过此刻他却出奇的认真,很真挚地道出了心里话:“我不希望我的蓁蓁去做艳绝天下的花魁,更不希望我的蓁蓁去做别人的谈资,否则我会吃醋的。”

    这也算是沈傲第一次向蓁蓁明明白白地表明心迹了,其实还有一样东西沈傲没有说,说来说去,他还在计算他的利益成本,要赎出蓁蓁,按照沈傲的预计,没有几万贯也是想都不能想的事,一旦她夺得花魁,其身价只会倍增,到时候花的可都是冤枉钱啊,沈傲赚点钱不容易,将来要养这么一个大美人儿,花费也是不小的,从现在开始,就要有开源节流的打算了。

    蓁蓁面上飞出一抹绯红,小巧的粉拳一下子打在了沈傲的胸口上,却又咬着唇似觉得有些舍不得下重手,低声道:“蓁蓁不能夺得花魁,还怕沈公子将蓁蓁看轻了呢”

    沈傲轻抚着蓁蓁的秀发,眼中浮现出深深的柔情,认真地道:“在我的心里,我的蓁蓁永远都是花魁,至于这汴京城的花魁……”沈傲随即神情一转,笑着道:“哈哈……我既能让颦儿当这花魁,明日就是阿猫阿狗,岂不也可以令它们夺魁吗?”

第一百四十二章:中试

    第一百四十二章:中试

    寒冬腊月,鹅毛大雪飘然而下,扑簌大雪中的万岁山,仿佛凝结了一层银装素裹,那奇树异石上,仿佛蒙了一层冰霜,放眼望去,远处白皑皑的一片。

    赵佶披着蓑衣,站在凉亭外,负手看着雪景,内侍将热茶递来,赵佶回到亭中喝了口茶,却似是想起什么,又展开一副画卷在案上观摩。

    这幅画,正是那幅自己所作的纵鹤图,可是仔细一看,却又不像,赵佶所画的纵鹤图,有一股特立独行的清瘦之姿,可是这幅纵鹤图,却又是不同,那清奇的风格大减,多了几分巧赡精致的画风。

    赵佶是识货之人,自是看得出这幅画的价值,抖了抖蓑衣上的积雪,凝眉自念道:“同是纵鹤图,却有李昭道的风采,天下间善画花鸟的,也唯有李昭道最令人敬服了。”

    他阖目陷入深思,古往今来,善画花鸟的画师一只手指都可以数过来,赵佶的花鸟画亦是首屈一指,不过单论画风,世人倒是更加推崇李昭道一些。

    李昭道乃是前唐朝宗室,彭国公李思训之子,长平王李叔良曾孙。擅长写画青绿山水,世称小李将军。兼善花鸟、楼台、人物等等。赵佶对李昭道甚为推崇,甚至时而发出不能与李昭道同生的感慨,此时见到李昭道的画风,这纵鹤图的画师竟是将其风格一丝不拉的淋漓表现出来,令赵佶一时之间有着良多的感触。

    “观此人作画,真是惊为天人啊”赵佶叹了口气,这幅画是小郡主前几日送来的,送来时,紫蘅似是有些不高兴,不过看了这画,赵佶便将这些琐事抛之脑后了

    这几日时时拿出来观摩,同是纵鹤图,画风迥异,相差就有千里之遥了,偏偏赵佶爱煞了这神秘画师的李昭道风格,一时忍不住发出感叹。

    赵佶也曾临摹过李昭道的画,可是无论如何,也表现不出那巧赡精致的笔锋,越是极力要去模仿,越是表现不出那种韵味。

    可是那神秘的画师,却将李昭道的画风表现的淋漓尽致,虽然偶有瑕疵,那底色背景略有偏颇,却也算是自李昭道以来,最为出众的巧赡画法。

    赵佶深知,临摹要做到弄假成真的地步,所需的画技极高,就是他,也绝难做到这个程度,而这个神秘画师,先是模仿自己的风格,随即又模仿李昭道,拥有这样画技水平的人,天下间也寻不出第二个来。

    真是奇了

    赵佶沉默片刻,对身后的杨戬道:“将这画儿装裱了,悬挂到朕的寝卧去。”

    杨戬颌首点头,小心翼翼地捧着画,正要遵照赵佶的旨意行事;赵佶却又是想起什么,道:“回来,朕有话问你。”

    杨戬笑呵呵地道:“陛下吩咐即是。”

    赵佶阖目道:“年关就要到了,国子监和太学,是不是已经开始筹备中试了?”

    杨戬颌首点头道:“已经开始着手了,礼部那边正在探讨考题,两个祭酒,为了过个好年,也都卯足了劲头,听礼部那边传来的消息说,太学那边不少太学生要立军令状,不拿到今次中试的头名,誓不罢休呢。”

    赵佶莞尔一笑:“少年就当如此,有这个决心,才会发奋努力。”随即又道:“那个叫沈傲的监生,为什么没有听到他的消息,这一次中试,不知他还能不能保持第一。”

    赵佶回到宫城,却只是说了一句沈傲这个人颇有意思,这话传入杨戬的耳中,立即就会意了,因而对沈傲的动静格外的上心。

    想到这个沈傲,杨戬便眉开眼笑了,道:“陛下,沈傲前些日子参与了花魁大赛,借着邃雅山房的名头竟真的夺了第一,后来又买下了一个铺面开起了一座茶肆,叫邃雅山坊,名字与山房是谐音,经营却是不同;最可笑的是此人竟将天下人都骗了,他捧出一个叫颦儿的姑娘来,汴京城四下都在传颦儿姑娘美艳无双,后来奴才叫人暗查,才知道这颦儿姑娘,原来……原来……哈哈……”他忍不住笑了起来,平时的杨戬都是规规矩矩得很,难得有这样的放肆。

    赵佶追问道:“原来什么?”

    杨戬道:“后来奴才才知道,原来这个颦儿姑娘,比起任何一个勾栏的红牌姑娘来差得远了;沈傲这个人手段油滑得很,竟将天下人都糊弄了过去。”

    赵佶莞尔,想起那一日随沈傲在京兆府胡闹的事,便知道杨戬并没有虚言,换作别人,他或许不信,可若是沈傲,他不得不信,这个人,一向喜欢出奇制胜的。

    慢悠悠地喝了口茶,赵佶微微笑道:“随他胡闹去,不过若是耽误了学业,中试名落孙山,朕就好好收拾他。”

    杨戬正色道:“不过说起来沈公子虽爱胡闹,可是到了国子监里,读书却是很刻苦的,几个授业的博士都对他赞不绝口,就是唐祭酒考校他的经义,虽然有些生涩,却往往有一鸣惊人之举。”

    赵佶颌首点头,露出些许欣慰道:“这才像话,若是一味胡闹,将来怎么堪当重任?”

    杨戬却从赵佶的话语中捕捉了些许的深意,心里想,沈傲的圣眷不轻啊,将来此人只怕要一飞冲天了;口里却笑道:“陛下说得没错,那奴才是不是该去给唐大人通通气,让他好生……”

    赵佶打断他,摇了摇头道:“不必大张旗鼓,朕作壁上观就好了。”

    ………………………………………………

    大雪飞扬,国子监集贤门口,却是不少人提着食盒,打着油伞伫立等候,门前的牌坊已经被这轻柔的雪花轻轻的覆盖了一层。每一片雪花都轻柔地盘旋着落下,洒落下来,纷纷扬扬。

    踩着雪地泥泞,不少监生从监舍里出来,与集贤门下等待的人汇聚到了一起。

    明日即是中试,中试之后就可以放假了,各府的夫人或亲自披着裘皮狐衣,或差遣了信得过的贴身长随,提着食盒,瓜果来探望。

    沈傲和周恒都穿着蓑衣,在集贤门下张望,心里略有失落,周恒显然对蓑衣很是不满,瞧瞧别的监生,大多数都是举着油伞的,说不出的风流倜傥,自己被蓑衣包裹着,倒像变成了个粽子,很不自在。

    花魁大赛之后,这一对表兄弟就做了甩手掌柜,将其他的事都交给吴三儿处置,入了国子监,苦读的苦读,瞎混的瞎混,倒是互不干扰,想到明日就要中试,两个人的心境又都不同。

    沈傲这些时间读起书来废寝忘食,白日听博士授课,到了夜里,又将陈济的笔记出来研读,如今对经义总算有了些掌握,因而对中试,隐隐有了些许的期盼。

    可是周恒,却显得愁眉苦脸,厮混了这么久,明日一考,回到府里去自然免不得一顿揍骂了。

    “表哥,来了”周恒的声音颇有惊喜的意味。

    沈傲抬眸远眺,看到街角处,一辆打着祈国公府的马车车轱辘碾碎两道积雪徐徐而来,为首赶车的,正是刘文

    沈傲笑道:“只怕是夫人来了,若是遣人来,何须刘大主事亲自赶车?”

    周恒悻悻然道:“只要我爹不来,其余的都不要紧的。”

    沈傲心知他怕极了自己的老子,便只是笑,心里倒是巴不得周正来一趟,吓一吓他。

    两个人迎了过去,马车堪堪停住,珠帘儿一卷,周恒的脸色顿时变了,来的人竟真的是他爹周正。

    “父亲”“姨父”两个人匆忙行礼。

    周正从马车里钻出来,刘文匆忙地给周正打起了油伞,口里呵呵笑道:“少爷,表少爷,夫人今日身体不飒爽,没有来,却教我带来不少糕点瓜果,你们多吃一些,明日好好考一场。”

    沈傲朝刘文笑了笑,随即望向周正,周正平日忙得很,想不到今日却有这般的闲工夫,偷偷去看周恒,见他已是脸色苍白,而且一副魂不附体的样子,心里便暗暗地笑了。

    周正手指一点,遥指不远处的一处屋檐,道:“我们到那边去走一走吧”

    三人深深浅浅地用靴子踩着积雪泥泞,到了屋檐下,周正问二人的功课,二人自然答了,周正看到周恒言语闪烁,今日倒是没有生气,只是叹口气道:“你文不成武不就,真要靠着为父的荫庇过一辈子吗?哎,这么大了,竟还是这么不晓事。”

    不知怎么的,周正今日竟似转了性子,对周恒并没有苛责,目光落在沈傲身上,道:“沈傲,你的学业,我是不必问的,你比恒儿懂事,知道轻重,这一趟来,我有话要和你说。”

    沈傲道:“请姨父训示。”

    周正微微一笑:“训示做什么?只是闲谈而已,昨日我上朝,官家却将我留住了,问起了你的学业。”

    沈傲微微一愣:“官家怎么会知道我?”

    周正却只是一笑,并不回答沈傲的问题。

    沈傲心里不由地想,莫不是上次考了初试第一,又请他老人家题了字,这皇帝老儿记恨上自己了吧?

    汗啊,那字虽然有点儿小小的过份,可是身为皇帝的,怎么就这么小心眼了?

第一百四十三章:泥婆罗王子

    第一百四十三章:泥婆罗王子

    若说沈傲不震惊,那是假的,皇帝指名道姓地问他学业,这里面到底蕴含着什么玄机,是简在帝心还是君威难测?这里头就不得而知了。

    沈傲苦笑道:“姨父,不知官家问起我的学业,为的是什么?”

    周正深望沈傲一眼,道:“你真的不知道?”

    “好冤枉啊,我又不是赵BOSS肚子里的蛔虫,又哪里知道为什么”沈傲冤枉地想着,对着周正摇了摇头。

    周正吁了口气,道:“你好好考试吧,考得好了自然极好,若是不好,官家说了,要好好整治你。”

    沈傲愣了半响,世上哪有这样的规矩,考得不好就要整人?这也太蛮横了吧

    沈傲心里有些不放心了,皇帝是不是真的为了上次赐字的事情怀恨在心,所以对他才是苛刻起来,好找到借口为难他?

    随即,沈傲又否定自己的想法,人家是皇帝啊,有必要这样吗?

    可是不是这个原因,那是为了什么?

    沈傲还真是一时间怎么也想不出一个所以然来了

    周正拍了一下沈傲的肩,道:“你也不必有什么负担,官家多半也只是说笑而已。”

    说笑?不是说君无戏言吗?

    沈傲心里如此想,随即又释然了,大宋朝还是优待知识分子的,要相信朝廷,相信官家,官家再怎么坏,也不至于拿一个监生为难。

    心里安慰了自己几句,沈傲对着周正道:“姨父倒是吓了我一跳。”说着哈哈一笑,作出一副悠悠然的样子,安慰周正。

    周正始终沉着眉,仿佛似有心事,又说了几句话,便道:“你们进书院读书吧,我也该回去了。”

    二人告辞,乖张地进了集贤门;周正负手站在国子监门外,天上的雪花飘落下来,纷纷扬扬地落在进德冠和他的肩上,他却恍若未觉,遥看着沈傲和周恒的身影在雪中渐行渐远,只留下两行靴印,不由地叹息一声,苦笑道:“福祸相依,沈傲,全看你自己了。”

    他清楚地记得,今日清早朝会时,官家将他留住,问起沈傲的近况,看官家的模样,对沈傲似是没有恶感,只不过身为国公,他却并不希望此刻的沈傲简在帝心,沈傲还太年轻,有些时候做事仍有欠缺,官家就算青睐他,可是伴君如伴虎,谁又知道,在下一刻,会不会迎来的是天子之怒。

    活到他这样的岁数,许多事都看得透彻了,沈傲还是太年轻了啊,若是再长个几岁,更加成熟稳健,那个时候获得帝心,得到圣眷,才是最理想的。

    刘文悄悄地举着油伞过来为周正遮雪,口里道:“公爷,这里凉得很,还是到车里去暖和暖和吧。”

    “好”周正若有所思的颌首点头,上了马车,对刘文道:“到熟瓜坊去。”

    坐在车辕上的刘文一愣,熟瓜坊?这个地名儿虽然通俗,在汴京城中却是人尽皆知,那里整整一条街,都是宫里杨戬杨公公的宅邸,杨公公虽大多时候都在宫里,可是这个时候,却都会出宫休憩一两个时辰

    那熟瓜坊,距离宫城是最近的,坐着轿子也不过半个时辰即到;杨公公声望卓著,在这朝廷里却是一言九鼎的重要人物,如今已经官拜至彰化军节度使,手握重权,更是权势滔天;平时国公与杨戬并没有来往的,怎么今日,国公却要去杨府呢?

    刘文百思不得其解,却不敢多问,忙应了一声,驾驭马车缓缓前行。

    周正独坐车厢里,却是阖目深思,是不是简在帝心,他没有把握,天下之大,能猜测官家心思之人,也不过两个,一个是已经致仕的蔡太师,另一个唯有杨戬了。

    为了这沈傲,周正只好厚着脸皮去问一问了,这官家待沈傲,到底是什么心思?

    只是欣赏?还是另有意图?

    周正微微吁了口气,若是官家对沈傲单纯地欣赏倒也罢了,可他最为担心的是,或者……皇上要借用沈傲,来借机给自己什么暗示吗?

    车厢里暖和和的,四壁都贴上了皮裘,靠壁处还悬着一个暖炉儿,吱吱地冒着香料的热气,周正叹了口气,倚在后壁,竟是不知不觉地睡了过去。

    ……………………………………………………

    天气寒冷,雪花儿又是纷纷扬扬地往地上飘落,大地白得像是没有尽头似的,连续下了三天大雪,地上的积雪已经攒了一尺多厚,监生们读书之余,挡不住这寒彻,便喜欢跑到国子监东北角那梅林里去喝点儿水酒暖胃;对这种事,博士一向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现在恰巧那腊梅盛开,花香扑鼻,很受监生们的青睐。

    沈傲今日应邀去喝酒,在监生里,他认识的人可是不少,认识他的人却是更多,明日便是中试,不少监生的心底儿却是没有底气了,因此应邀沈傲去看腊梅。

    七八个人笑呵呵地在绽放中的腊梅海的凉亭中坐定,一边两个监生堆砌起砖石却是在引火热酒,显然他们的经验丰富,很熟练。

    沈傲坐着,坐与他对面之人叫吴笔,在监生之中,也是极有名望的。

    在沈傲没有进监读书之前,此人的才学,只排在蔡伦之后,如今蔡伦却不知是什么原因,竟是挂名而去,再不来国子监了;这吴笔对沈傲倒是倾服,慢慢地与沈傲关系亲密起来。

    其余的几个都是沈傲的同窗,都是很相熟的,相互之间也没有什么忌讳,经常相互之间打着哈哈。

    吴笔这个人倒是风趣得很,大冷天里摇着扇子,满心想要作出高雅的姿态,笑呵呵地对沈傲道:“沈兄,这里腊梅盛开,大雪纷飞,何不如请沈兄先作一首诗来,给我们开开眼界,如何?”

    沈傲给他翻了个白眼,无奈地笑道:“吴兄倒是机灵,却只怂恿我来作诗,你倒能落个自在”

    话虽如此说,既然人家开了口,也没有不应的道理,想了想道:“东风才有又西风,群木山中叶叶空。只有梅花吹不尽,依然新白抱新红。”

    话音刚落,其他人纷纷叫好,诗还未品味出来,可是这份急智却已令人大开眼界,吴笔眸光一亮,道:“沈兄果然厉害,以沈兄的才智,只怕遇到了那骄横的泥婆罗国王子,也非教他叹服不可。”

    一个同窗好奇地看着吴笔,忍不住地问道:“泥婆罗王子是谁?这名字儿倒是稀罕。”

    吴笔晒然一笑,道:“泥婆罗乃是吐蕃以南的小国,国内多商贾,近几日他们的王子随我大宋朝的商船前来晋见官家,说是要永修同好,可是这王子,却着实是狡诈得很,我父亲在礼部公干,便是专门负责接待此人的,这人口里虽然要称臣,可是出言却是极为不逊,寻了些边陲之国的稀罕物,四处要给咱们天朝难堪,据说就是官家,也头疼得很呢。”

    沈傲也来了好奇之心,微微一笑道:“官家也头疼?这倒是稀奇,一个小国王子,也敢这样放肆吗?”

    吴笔的父亲是主客郎中,说白了,放在后世,就相当于外交部下属的礼宾司司长差不多,专门用来接待各国使臣的。耳濡目染之下,吴笔倒是颇有些国际视野,朝沈傲微微一笑道:“这泥婆罗国与吐蕃接壤,又与大理、蒲甘互有疆界,吐蕃实力最强,而吐蕃诸部又与我朝共同应付西夏这一强敌,泥婆罗国虽然地寡民困,国中却有兵马七千余人,吐蕃国甚为忌惮,因而屡屡与我朝共御西夏时,往往不敢出尽全力,以备腹背受敌。这一次泥婆罗国若是能向我大宋称臣,则吐蕃腹背之患不复存在,他们与西夏人有不共戴天之仇,恰好可成我们的左右臂膀。”

    几个同窗愣住了,顿时听得有点儿反应不及,读书人对国事虽然有兴致,可是这种详细的外交却兴趣缺缺,泥婆罗,鬼知道他们在哪里,和他们的干系不大。

    沈傲却是听明白了,原来官家的意思是想整合西南诸藩,好缓解西北部西夏人的威胁,泥婆罗虽小,若是能拉拢,自然还是尽量采取拉拢的手段,这泥婆罗王子就是再狂傲,就是身为九五之尊,也得忍着。

    沈傲笑了笑,继续问道:“泥婆罗地处吐蕃之南,莫非就是那佛邦?”

    沈傲依稀记得,佛教便是从这里传入的,这个小国曾经做过吐蕃的属国,后来吐蕃分裂,分为诸部,随即又遭受了西夏人的侵略,因此逐而摆脱了宗主国的地位,想不到这国家虽小,胆气倒是不小,这王子兴冲冲地跑过来膈应了,只是单纯地为了来耍聪明的吗?

    沈傲觉得没有这么简单,别看人家现在还是蛮荒小国,可是沈傲却相信,人家的智商还是没有问题的,这一次来,多半是有半推半就的意思,一方面有向大宋称臣的意思,另一方面呢,却又不甘心,想教天朝多拿出点好处来收买它,因此才千里迢迢跑来,却又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没有太多的诚意。

    吴笔眼眸一亮,想不到沈傲连泥婆罗都知道,便道:“此国虽是不起眼,据说却是佛家祖源之地,与这个王子随来的,正是一个泥婆罗高僧,说自己有什么大智慧,把咱们宋人都不放在眼里呢其实依我看,我大宋人才济济,一个高僧,又有什么稀罕,官家之所以忍着,便是不愿去触怒这小王子,想安安稳稳地教他们称臣罢了”

    沈傲不以为然,晒然一笑地道:“这世上从没有怯弱让人臣服的,对付这样的人,就该让他们瞧一瞧大宋的国力,该打棒子的时候打棒子,该给甜枣的时候给甜枣,你若是一味退让,他只会当你是好欺负的。”

    吴笔这个时候却显得老成持重起来,不认同地道:“沈兄这话就岔了,大宋乃是礼仪之邦,蛮荒小国可以无礼,可我大宋又岂能以无礼待之,来者即是客,哪有为难客人的道理。”

    沈傲摸摸鼻子,却只是笑笑,这种大道理就是争个一万年都争不清楚,至于什么王子,关他屁事,便无趣地转移话题道:“好了,就算是吴兄说得有道理,喂,王兄,我的酒还没有暖好吗?快上热酒来,本公子喝了酒,要回去早些歇了,明日就要进考场,不能耽误了休息。”

    那王兄高声道:“就来了,就来了,沈兄吵个什么,王某人的煮酒绝技哪有这般轻易完成的,你再等等。”

    众人一听沈傲高喊,便都鼓噪,纷纷道:“王兄这般的轻慢,还是退位让贤的好,你的煮酒绝技不成,我们自可代劳。”

    雪花纷纷,淡黄色的腊梅在凛冽寒风中绽放,笑声随着风儿传开来。

第一百四十四章:文章偶得之

    第一百四十四章:文章偶得之

    热酒终于上来,迫不及待地饮了一口,那温润的酒气入腹,沈傲顿时感觉肚中多了几分暖意,呵呵笑着与众同窗闲谈,大家说起明日的中试,便有人开始胡乱猜测中试的试题。

    其实中试的试题仍是以诗词为主,毕竟不同于科举,科举考经义文章,是为了更有效地择取人才,而对于中央大学来说,经义文章在这个时代仍然是被风流才子所轻视的。王安石变法,把科举的规矩一改,顿时招来骂声一片,其中很大的原因,便在这科举改革上。

    做个酸文章才能做官,和从前写出诗词歌赋来,孰优孰劣不好判断,做文章唯一的好处只怕也只有公平二字,可要论及高雅和才学,却非得首推诗词不可。

    对王安石,监生是最痛恨的,最大的原因也在于此,他们的家境大多良好,耳濡目染之下,诗词一向不差。可是经义文章讲的却全是勤学苦读,要想作出好文章,就非得将那四书五经背个滚瓜烂熟,除此之外,别无它法。

    论起刻苦,监生又如何能和太学生相比,因此王相公一变法,国子监顿然便远远落后于太学,直到近来,才有所改观。

    几个醉醺醺的同窗说到经义、论策,顿时就勃然大怒,自然免不得腹诽几句,就连那吴笔也未能免俗,倒是道出了一个笑话,说是那位害人不浅的王相公也读四书五经,只是怎么读呢?却是将这四书五经塞在茅坑的墙缝里,每次要如厕了,便拿出来读一读,顺道儿擦擦屁股也是常有的事,结果有一日那四书五经全部化作了厕纸,王相公提着裤子冲出茅坑,捶胸顿地的哀嚎:“真是书到用时方恨少啊”

    众人大笑,这个笑话,讽刺的只怕是王安石只以区区几本书取士,自然也有其荒谬之处。

    沈傲对什么新党、旧党,自然是不感兴趣的,这些关他屁事,不过王相公确实有那么点儿对不住他,若是按从前科举的规矩,自己随便作出几个小诗儿,哪里还要每天去苦记四书五经,去揣摩那几本书每一个词的经义和注释。

    他随口笑笑,心里却是一凛:“太学和国子监的争斗,会不会和新党、旧党之争也有干系?国子监是新党的牺牲品,而对于太学来说,岂不恰好让太学生成了即得利益者?原来如此……”

    沈傲并不是笨人,只略略一想就明白了,其实所谓的党争,根本没有谁忠谁奸,说到底,还是一个位置问题,站在哪个位置,就为谁说话罢了。

    譬如新党中的得力干将蔡京,就是出生贫寒,还有曾布等旧党,大多出身并不好。反观旧党的司马光、苏东坡等人,却大多是世家大族出身。

    沈傲悟了,原来按他自己现在所处的位置竟是个旧党。

    联想到那轰动的朝议,导火线却只是因为自己监生还是太学生的身份,惹得无数朝臣上疏,沈傲绝不相信,他一个监生能闹出这么大的风波,可是现在回想,却突然明白了,自己其实不过是个幌子,是暂时鸣金休战的两党死掐的一个触发点而已。

    看来政治不太好玩,眼瞧着同窗们一个个悲愤莫名的模样,沈傲心里不由地发出感慨。

    可是转念一想,冷汗就忍不住流出来了,现在的他,他**的就是旧党的储备干部啊,可是这朝廷,前几年还是以蔡京为首的新党当权,旧党折损惨重,这两年因为蔡京致仕让旧党勉强喘了口气。若真是按照历史的发展,不久之后,蔡京之党又要起复,对于蔡京,沈傲这个风头正劲的旧党储备先锋,岂不是上台之后的第一个打击对象?

    沈傲才发觉,自认了周正为姨父,踏入了这国子监,自己早已卷入了政治的漩涡,而这个坑,好像还是自己给自己挖的。

    与同窗们心不在焉地闲聊几句,回到寝室倒头便睡,第二日醒来时,他又精神奕奕起来,管他什么新党旧党,谁也别惹到本公子,否则就和他玉石俱焚。

    有了两世为人的经验,沈傲对许多事都看得开了,当年受国际刑警追捕了好些年,什么环境没有忍受过?现在还不是好好地活着?没有杞人忧天的必要

    推开窗,一股冷风灌进来,目力所及,雪却是停了,只是那树梢、屋檐上的白雪却是皑皑不消,给人一种凉莹莹的抚慰。

    沈傲伸了个懒腰,感受着这股刺骨的清凉,微微一笑,忙去洗漱、擦脸。

    中试的考场仍是在考棚进行,只是大雪皑皑,那考棚中渗入消融的雪水,冰冷刺骨。考生纷纷进入考场,据说这一次监考的,仍是礼部尚书杨真。

    这倒也罢了,有人传言,就是宫里头也来了人,说是官家很看重这场考试,特意遣了内侍在这儿等诸位大人阅了卷,挑出头名将试卷送入宫中去。

    这场考试不管是国子监还是太学,又暗暗起了较劲的意味;是以不但是官家,就是朝臣,亦瞩目这场考试;现在就是等考生们答了卷,待成绩揭晓之后,再有人弹冠相庆了。

    沈傲被分在甲丑号考棚,这里靠着考场边缘,近处就是一堵高高的院墙,倒是恰好挡住了凛冽寒风,只是那考棚的檐上,却是结着不少冰凌,冰凌融化,吱吱地往下滴水,沈傲将冰凌全部去除了,坐在凳上等待试题发下。不多时,几个监考的官员过来,为首的那个博士沈傲却是相熟的,正是自己的授课老师秦博士。

    秦博士看到沈傲,只朝他笑了笑,抛来一个鼓励的眼神儿;为了避嫌,又快步地离开。

    等到试题发下来,沈傲略略一看,中试比之初试显然有了些难度,作诗自然是有的,除此之外,还要求考生作出一篇‘经义’来。

    诗词的事倒是好说,沈傲真正的弱点还是在经义上,此时的经义比之后世的八股文虽然更加自由,只要求文辞优美,能够按着题目阐述其学术思想,发抒政治理想即可。

    八股文最讲究结构的严整刻板,如破题、承题等基本部分是断不能缺的。好在此时的经义结构上还没有这样严格的限制,但已略具八股雏形。

    沈傲这数月来将四书五经背了个滚瓜烂熟,总算有了点底子,但做经义文章,却还显得生疏,好在陈济的笔记为他指点了迷津,让他学到了一些精髓,总不至于无从下笔。

    看了经义的题目,题目是《非礼之礼》,沈傲沉吟片刻,顿时便想起了这个题目出自论语,原文是子曰:事君尽礼,人以为谄也。大意是说:礼也要有度,过分的礼难免被误为谗,有时候也会陷入谗。做人要站得直、行得正,礼到为止。为礼而礼,其礼非礼。

    这个题目倒是颇有些难度,沈傲苦笑,所谓的经义,单这试题,就考验了考生对四书五经的理解,若是不能熟读,不能达到倒背如流的地步,只怕寻不到原句,不解其意,别说作文章,只有干瞪眼的份。

    这四书五经算是没有白读啊,沈傲在这方面的进步倒是神速,毕竟从前有较好的古文底子,又遍览古籍,学起经义来比之寻常人更容易上手,再加上有名师指点,此刻虽是第一次正式作经义,乍看之下,倒是有了几分信心。

    “为礼而礼,其礼非礼?该用什么办法破题呢?”

    沈傲深深地皱着眉头,一时竟是呆了,破题对于整个经义来说,是极为重要的,一篇文章好不好就取决于破题能否高明一些,若是破了个好题,接下来的文章就容易写了。

    他提笔不语,努力沉吟,脑中开始搜索着陈济所写的一些破题经验。

    一炷香之后,沈傲眸光突然一亮,终于有了那么一点点的灵感,沉吟几句,又似在喃喃自语,口里不时念叨:这样是否过于直白?接着摇了摇头。无声地念道:还是不妥。

    不由自主地,沈傲又是双目茫然地去咬笔杆子。终于,半响后,他突然抖动手腕,又将笔尖对准了试卷,写道:古之人以是为礼,而吾今必由之,是未必合于古之礼也;古之人以是为义,而吾今必由之,是未必合于古之义也。

    待这一句写完,沈傲满意地站直身体,忍不住叫了一声好。他选择了时间的角度,从礼、义的古今之别入手,指出古人认为合于礼、义的事,今人仍遵循照搬,那就未必合乎礼、义,就可能成为非礼之礼,非义之义。

    以这一段话破题,让沈傲心中一喜,连自己都觉得甚是满意了。须知像非礼之礼这样的“截下题”,破题时最忌犯下只能说题中的“礼”,不能涉及到“义”的忌讳。沈傲在破题时却照顾到了礼、义两方面,如此破题,绝对算是极好的开篇,非但起到了承上启下的妙用,同时也能让人眼前一亮,颇有出奇制胜的意味。

    “哈哈,好在陈师父的笔记已经记得滚瓜烂熟了,老油条师父别的没有教,做的笔记大多都是教人破题、承题的。”沈傲此刻忍不住佩服起陈济了,从前没有设计到经义,所以并不觉得陈济这个相公有多少含金量,可是现在做起文章,再想起他的笔记,当真是妙用无穷。

第一百四十五章:考试考出了心得

    第一百四十五章:考试考出了心得

    破题之后,承题、起讲就显得简单多了,短短的一句‘古之人以是为礼,而吾今必由之,是未必合于古之礼也;古之人以是为义,而吾今必由之,是未必合于古之义也’虽然短小精悍,却点明了宗旨,接下来的文章该怎么做,只需围绕着礼义就成了。

    沈傲绝没有想到,传说中的经义竟这样容易,从前他也曾试作过几篇,却都并不理想,现在却发现许多障碍一下子却是捋平了。

    其实做八股,说容易也容易,说难也难;有的人下笔千言,一气呵成;有的人却是搔首踟蹰,迟迟落不下笔。

    说穿了,做八股,重在平时的积累,四书五经是底子,熟读了四书五经,才知道如何下笔,如何破题承题。

    此外,一些四书五经之外的知识也必须要有充分的了解,这个时代的八股不比后世,后世只要格式不出岔子,能自圆其说,再加上辞藻华丽,便算得上一篇成功之作。

    说到底,其实就是空洞无物,用无数辞藻去堆砌出一篇洋洋洒洒的文章来。

    可是此时的经义,由于格式还不规范,自主的权利不小,因此,文章的好坏,看的不止是能否自圆其说,能否堆砌辞藻,还是言之有物。

    要言之有物,就必须有自己的观点,而观点,是需要大量的杂学来支撑的,眼界越大,写的文章越是开阔。

    沈傲的优势就在这里,礼义,礼义,一千年来,关于这二字的文章成千上万,要写出自己的风格,阐述自己的观点,就必须肚子里有货。

    他笔走龙蛇,一气呵成写下去,却是断章取义,在四书五经中寻找礼义相互依仗阐述出来,所谓知礼而有义,有义则礼自知。

    只片刻功夫,便将礼义相互捆绑在一起,密不透风,让人寻不到瑕疵。

    等到一篇经义作完,沈傲直起腰,一边吹着墨迹,心中生出些许得意之感。

    自穿越以来,他所谓的才学,大多数是摘抄后世的诗词,沈傲脸皮厚,并不觉的有什么,抄袭也是一门技术嘛,哥们抄得还是颇有水平的。

    不过这篇经义,却是沈傲第一次亲手作出来的,其结构还算缜密,破题、承题都密不透风,也算上上之作了,半年的辛苦没有白费,前几日更是临时抱佛脚,熬夜看陈师父的笔记一直到天亮,如今突然发觉,经义并不太难。

    “本公子将来若是做不了官,还是可以去开个考秀才补习班嘛嘿嘿,看来这做经义的技巧,本公子是已经掌握了。”沈傲心里不无得意地想着,将经义放置到一边,翻开第二张试卷。

    第二张试卷是作诗词,题目却令沈傲吃了一惊,竟是相思两个字。

    沈傲微微一愣,心里不由自主地想,选题的哥们脑子发烧了还是怎么的?这可是品德高尚的读书人考试啊,取相思为题,也太教坏小孩子了吧

    太学生和监生,年纪有大有小,大的足有二十余岁,家小也都有了。小的却不过十岁左右,发育还没有完全,礼部这些选题的人居然选了个相思为题,真是稀奇。

    其实沈傲真的冤枉了这些选题的官员,他们也冤得很,要出题,得满足两个条件,一个是题材要偏,说白了,就是要出奇制胜,不能让别人轻易猜中选题,否则人家早就做好了诗词,进了考场,直接挥笔而就,这试还考个什么?

    至于第二条嘛,自然是不能重复,唐宋以来,开科以及各种考试没有一千也有八百次,以往的试题,自然是不能再取了,否则有重复之嫌。

    可是能选的试题都选了,到了如今,要选出一个诗词题来,真是难上加难,早在一个月前,选题的礼部官员就开始讨论,一直在昨日,才好不容易选了这么一个还可以接受的题目,相思,相思,谁曾会想到礼部会想到以相思为题,这叫出奇制胜,打得考生一个措手不及。

    沈傲凝神,相思,相思……这些混账好阴险,不过倒是难不倒哥们,哥们爱情生活还是蛮丰富的,不至于手足无措,不过嘛,得好好想想。

    就这样陷入沉思,沈傲时而凝眉,时而摇头,时而苦笑,愣愣望着考棚外的皑皑白雪……

    在集贤门下,却是搭起了一个暖棚,门口两个威风凛凛的禁军站在棚外的雪中,悬挂着腰刀,虎背熊腰,双眸如电,威武极了。

    棚内生出一个炭盆儿,一杯热酒捧在杨戬的手心上,杨戬穿着簇新的袄子,外披着一件圆领裘衣,一双眼睛似张似阖,另一只手则托住了光洁的下巴。

    杨戬两旁坐着的,则是唐严和成养性,两个人都有些心神不宁,却都默然无语,尤其是唐严,时不时去为那炭盆加点儿碳,用铜拨儿去拨弄拨弄炭火,只是不做声。

    今儿一早,先是礼部尚书前来监考,随即,连宫里头的内相也来了,这杨戬在官家面前是个十足的奴才,可是出了宫城,却是权势滔天的内相;这一次奉了官家的旨意,也是来督考的。

    杨公公来了,谁敢不给面子?除了杨真坐镇监考去了,这两个祭酒,却都陪着他坐在这儿,偏偏这位杨公公今日也是心事重重,见杨公公不说话,谁也不敢先开口。

    杨戬简在帝心,是宫中最得宠的宦官,对官家的心思摸得通透,往年的中试,也不见官家有多上心,今年,却又为什么叫自个儿来?

    杨戬想起了昨日前来拜访的周正来,周国公和他暂时并没有利益冲突,可是关系一直都不热络,可是昨日却亲自来拜访,所为的,不就是那个沈傲吗?

    至于官家,却又是什么心思?杨戬心里觉得,或许与沈傲也不无干系。

    想不到一个小小监生,竟一下子成了众人瞩目的焦点,杨戬又岂是一个白痴,官家是望沈傲成龙,好好考出个成绩来;所以这官家的心情,眼下全寄托在这沈傲头上了,沈傲考得好,龙颜大悦,也没什么说的;若是考得不好,那雷霆之怒,谁知道会朝谁发去?

    他左思右想,心里不由地想,官家如此看重沈傲,却又有什么玄机?莫非只是单纯的欣赏?

    依着他对官家的了解,杨戬不信,欣赏是有的,可是如此看重,却是有些过了。

    除非官家另有打算,莫非……

    杨戬凝重起来,不发一言,随即表情又是一松,喝了口热酒,左右顾盼,那光洁的下巴微微一抬,却是对唐严道:“唐大人,杂家有些话儿想问问你。”

    唐严眼中飞快地闪过一丝惊讶,随即正色道:“请公公训示。”

    杨戬微微一笑,如沐春风地道:“训示不敢当,只是随意问问,这读书的事,杂家也不懂,只是听说国子监里有个叫沈傲的监生,上一次初试考了第一,不知道他的学问如何呢?”

    唐严心里暗暗奇怪,朝臣们看重沈傲也就罢了,毕竟大家都是混在文艺圈子里的,沈傲会行书、会鉴宝,会作诗,能引来不少人的青睐,可你一个公公,怎么也问起这沈傲?有些捞过界了啊

    心里虽是万般的腹诽,脸上却不敢露出丝毫的轻视,陪笑道:“公公,这学问嘛,有许多种,若论诗词,沈公子冠绝汴京,青年才俊中无人能项背,不是下官夸下海口,这样的少年天才,就是百年也难得一遇。”

    “不过……”唐严话锋一转:“若是伦经义,沈傲倒是颇有天资,只是现在恰如未雕磨的璞玉,还需一些时日,方能有所成就。”

    一旁的成养性目光一闪,掠过一丝喜色。

    这一次中试,考得可不止是诗词,还有经义;沈傲的经义,成养性猜不出他的火候,现在听唐严所说,似乎这正是沈傲的短处,这倒有意思了,太学生一向是擅长经义的,尤其是程辉,其经义文章就是成养性见了,都为之汗颜。

    就算程辉的诗词及不上沈傲,若是能在经义上占住上风,这鹿死谁手,还是没准儿的事。

    杨戬听了,微微叹了口气,心里暗暗地想:“这么说,沈傲的经义文章是短板了,看来连唐祭酒也没有必胜的把握,哎,真是令人心焦啊。”

    唐严的一席话让杨戬的心不由地多了些烦恼,抿着嘴,却不再说话了。

    这时,突然从外头传来一个禁军的大喝声:“是谁这样大胆,竟敢擅闯国子监”

    这一句话问得突然,教杨戬皱了皱眉,今日国子监、太学中试,可是极庄严的时刻,是什么人要闯进来,这可不是好玩的。

    见杨戬的脸上突然变得阴沉,唐严见状,连忙起身道:“下官去看看。”

    话音刚落,外头便有个清脆的声音道:“我要进便进,跟你有什么干系,快让开,我要寻沈傲”

    唐严一时愕然,又是寻沈傲的,上一次沈傲提前交卷,便是被人寻去了,今次绝不能重蹈覆辙,想着便急匆匆地冲出棚子。

    只是这个时候,杨戬的脸色却又是一变,默不做声起来,那怒意也随之冰释。

第一百四十六章:又提前交卷了

    第一百四十六章:又提前交卷了

    唐严步出棚子,自有一副威严,心说是谁这样大胆,敢来国子监喧哗,踩着雪往前走,眼睛一扫,却看到那白雪堆砌的集贤门下,来的却是一个小姑娘,这小姑娘打着油伞儿,伞下显露出秀雅绝俗的脸庞,隐含着一股轻灵之气。

    发鬓未梳,披在后肩上,显然还未到及笄之时,肤如凝脂,白里透红,温婉如玉,晶莹剔透;尤其是那双一泓清水的眼眸儿,有着说不出的可爱。

    不过这女孩儿却是胆子不小,正与两个带刀禁军对峙,竟是一点儿也不害怕,绣眉儿一蹙,怒道:“放肆,你们竟敢拦我?万岁山我都想去就去,更遑论是这国子监,快让开。”

    这女孩儿身后,跟着一个车夫一个丫头,那车夫生得魁梧,丫头亦是伶俐,不过丫头显然没有怂恿女孩儿闯国子监的意思,那丫头只是拉着女孩儿的袖子,劝解小姐打道回府不要生事。

    倒是那车夫却是抱手冷笑,一双眼眸如锥入囊,似笑非笑地打量着这两个禁军。

    其中一个禁军怒道:“这里是考场重地,快快闪开,再往前一步,莫怪我们不客气。”

    女孩儿正要说话,身后的车夫却是冷冷地道:“好大的胆子,不认得清河郡主吗?”

    这一句话如晴天霹雳,两个禁军顿时愕然,一时间倒是分不出真假,便看到那女孩儿要往前走,其中一个禁军情急,他们奉了杨公公之命,不许闲杂人等进入考场,便一手往女孩儿肩上抓去。

    其实此刻这禁军的心思,却没有丝毫冒犯之意,只不过反应不当罢了。

    谁知手刚刚要搭上那香肩儿,那车夫却是突然动了,如电抓来,恰好抓住禁军的手腕,轻轻一扭,那禁军吃痛,便感觉整只手腕都已断裂,大叫一声,扑倒在雪地上。

    唐严是个文人,哪里见过这样的阵仗,刚刚要呵斥一句,此时那截话便吞回了肚子里,气得连话儿都说不出了。

    岂有此理,岂有此理,堂堂国子监,竟任人行凶,殴打禁军,这还有没有王法,天理何在?

    唐严气得脸色发白,却一时茫然了,竟忘了该如何是好;等他回过神来,那女孩儿已过了集贤门,带着车夫、丫头进了监内。

    另一个禁军拉起受伤的同伴,查验了伤势,才知道方才那车夫还是留了手的,手腕只是被他掰歪了,虽然疼得厉害,却并不碍,只要正正骨,过些时日就能安然无恙了

    “来”唐严大呼一声,等了半响,这一对禁军却没有回音,倒是不远处跑来一个虞侯,恭谨地朝唐严拱手:“大人。”

    唐严怒道:“将那家的小姐追回来,不许她造次。”

    虞侯领命,回去叫了几个禁军来,进去追人了。

    唐严气的直直摇头:“岂有此理,岂有此理……”嘴唇抖动,却再说不出话来。

    这女孩儿冲到了考场,便是放声大叫:“沈傲……沈傲在哪里?”

    路经几个考棚,去问考棚里做题的监生;那些监生目瞪口呆,谁在这里大声喧哗,人家在考试好不好,喂,你是怎么进来的,这女孩儿倒是生得不错,啧啧……

    一时间,考棚里发生些许的骚动,倒是让几个来不及反应过来的博士目瞪口呆,一时之间不知如何是好

    这……这个场面怎么有那么一点点相熟啊

    沈傲刚刚做完了诗词,危襟正坐着正准备检查错别字,听到那熟悉的声音叫他,微微一愕,随即怒了,这个死郡主,偏偏在这个节骨眼上跑来,你就不能换个时候吗?

    沈傲故意去不理赵紫蘅,反正这里的考棚连绵不绝,足有上千之多,她一时半刻也寻不来的。

    沈傲的心里刚刚打定了主意,却听到赵紫蘅传来的声音:“沈傲……沈傲……快给我出来,周小姐托我来,是要告诉你一件很重要的事。”

    沈傲心里哈哈笑着,翘着二郎腿在心里想:“连周小姐都搬出来了,还是很重要的事,哼,看你耍什么花样”

    那声音又叫了几遍,便生气了:“你不要听就算了,周小姐说,春儿的家里人已经来了,要接她回去嫁人,周小姐说,你不来,要后悔的。”

    这一句说出来,沈傲一时愣住了

    是谁?谁敢娶春儿?老子和他没完

    沈傲毫不犹豫地抛下笔,大叫道:“我在这里”

    今日的考场倒是开了眼界,有人竟是将考场当作庙会了,当真是稀罕啊,考生们纷纷打起精神,有一个考棚里传出声音道:“沈兄,春儿姑娘是谁?快快如实招来。”

    那个考棚里传出声音道:“沈兄的红颜知己当真不少啊,可惜沈兄还要考试,哈哈,只怕这红颜知己,就要嫁人了。”

    博士们愣住了,从来没有遇见过这种的情况啊,上一次也有个丫头来叫沈傲的,可人家毕竟是在考场外头,今次却是闯进来了。

    这……这……这该如何是好?几个博士急匆匆的大叫肃静,那一边又有考生调侃喧闹。

    那清河郡主,循着沈傲的声音,却是飞快地往沈傲的考棚里跑,后头两个博士却是追之不及。

    沈傲拿着试卷走出考棚,便看到赵紫蘅一深一浅地踩着积雪泥泞,飞奔而来,小脸儿都被冻红了,樱桃口儿芳香如兰,喘着粗气。

    “沈傲……沈傲……,周小姐说,你若是还挂念着春儿,就……就快去,再迟,人就走了……”赵紫蘅眼泪都快要出来了,方才那一阵急跑,摔了她一跤,脚裸都擦破了,雪水灌进了小靴子里,好冷

    沈傲心中一沉,突然感觉那浮现在自己心底的娇羞人儿似是离自己越来越远,不由地阴沉着脸,道:“好,我们走”

    考试算什么,未来老婆都要跟着人跑了

    秦博士迎面过来,沉着眉,却是满脸怒容,道:“沈傲,你放肆”

    秦博士虎着个脸,一手扯着胡须,这句话说出来,胡子都要扯断了,显然给气得不轻。

    沈傲是中试的希望,秦博士算是他的恩师,他对沈傲寄予厚望,可是这个时候沈傲若是退出考场,自己的辛苦岂不是白费了?

    沈傲恭恭敬敬地朝秦博士行了个礼:“秦博士,学生有些私事需要处置,这试卷,我已经作出了,学生这就交卷,告辞。”

    沈傲顾不得和秦博士纠缠,虽然心有愧疚,可是这个时候也顾不得那么多了,在这一刻,沈傲感觉什么事情都比不上留住春儿来得重要,那个一直在背后默默地对自己好的女孩,他是不会让她就这样从他的世界里消失的

    沈傲毫不迟疑地将试卷塞到秦博士手里,飞也似的走了。

    “喂喂……沈傲,等等我”赵紫蘅脚痛,提着裙裾,一瘸一拐地跟上去。

    秦博士接过试卷,真是气急了,连沈傲的试卷也没看,就扯着胡子道:“放肆,放肆中试时间还有两个时辰,你就把试题做完了,你不要前程了是不是?”

    秦博士对着沈傲的背影大喊了一句,没想到沈傲竟还真的在百忙中回过头来,高声道:“老婆都跑了,要前程有什么用”

    这一句话道出来,考棚内顿时一阵喧嚣,这样大胆的人,他们是从所未见的,敢说这样话的人也闻所未闻,今日算是见识了,沈傲果然是沈傲啊,老婆都没了,还要前程做什么?

    这句话够风骚,够倜傥

    秦博士为之气结,懊恼地攥着沈傲的试卷,却是再也说不出话来。

    ……………………………………………………………………

    “沈傲,你等等我啊”沈傲在前面跑得飞快,赵紫蘅又气又急,这个沈傲太没有良心了,自己听了周小姐的话前来报信,他竟独自丢下自己不管,倒是身后的丫头口里叫着:“小姐,小姐慢点儿。”那丫头跑得更慢。

    而那车夫健步如飞,只可惜赵紫蘅是女儿身,他虽然想上前搀扶,却又不知该如何下手。

    这时沈傲回过眸来,转身飞跑回来,挽住赵紫蘅的手臂,道:“喂,你还能跑吗?”

    赵紫蘅龇牙道:“疼……”

    沈傲二话不说,将赵紫蘅抱起,这一举动让周遭几个考棚的监生的眼睛都看呆了,什么文章、什么诗词,一时间都作不下去了,只看着沈傲,然后揉揉眼睛。

    “走”沈傲急促促地又开始发足狂奔,片刻功夫,便冲出了考场,随即又向东跑去。

    赵紫蘅被沈傲抱着,开始还不觉得有异,等感受沈傲那胸膛中的温暖,顿然醒悟

    本郡主被这家伙非礼了

    赵紫蘅感觉心儿狂跳了起来,口里却清晰地叫道:“往西是出国子监的,你往这边跑做什么?”

    她在国子监几进几出,已是熟门熟路,见沈傲背道而驰,顿时大叫沈傲真是傻蛋,不但笨,而且坏极了。

    沈傲喘着气,勉强挤出几个字道:“你要我抱着你跑回周府去?我现在是去寻一匹马来。”

    赵紫蘅便叫:“我有马车的,就停在外头。”

    “马车太慢”沈傲回了一句,脚步却是不敢停,那车夫也飞奔追上来,望着沈傲,那浑浊的眼神却是要杀人,厉声道:“快放下郡主”

    沈傲不去理他,却是跑到了国子监的马厩里,这马厩是为胥吏准备的,一般用于传递公文,采买物品,今次中试,因而胥吏们都到考场里去了,沈傲冲进去,将赵紫蘅放下,寻了一匹马,解下缰绳,翻身上去。

    赵紫蘅在马下跳脚:“我也要去看,我也要去看,沈傲,扶我上马。”

    沈傲无语,伸出手去将赵紫蘅拽上来,将赵紫蘅置在前面,怒道:“你自己不会骑马吗?”

    赵紫蘅理直气壮的大呼小叫:“本郡主怎么能学骑马?喂,你是在污蔑本郡主的清白吗?”

    “清白?”沈傲这才发现,自己和赵紫蘅还真有那么一点点不清白,自己的胸膛,贴着她的脊背,那发丝的皂香,还有那清晰的体香混入鼻尖,久久不散。

    汗,现在还想这些做什么沈傲真的急了,他承诺过要让春儿幸福的,所以一定要阻止春儿离开周府。

    拉着缰绳,双手恰巧夹住了小郡主,策马狂奔。

    那车夫也寻了一匹马追上来,倒是那小丫头,却是不敢骑马,却又不肯离开郡主,提着裙裾跟着马跑了一阵,直到那沈傲和紫蘅同乘的身影渐行渐远,消失在白雪皑皑之中,这才大口喘着粗气,停下来茫然张望。

    现在还未到午时,因此街上的人并不多,骑着马在街坊中狂奔,呼呼的寒风迎面扑过来,赵紫蘅的脸儿像是被刀刮一样,连忙缩入沈傲的怀里,大气都不敢出了。

    ……………………………………

    祈国公府门前的一对狮子已被大雪覆盖,门前的雪倒是扫干净了,一辆马车稳稳地停在这里,春儿挎着一个小包袱,在舅舅、舅母的带领下出来,这马车边,还站着几个人,其中一个,却是一个肥胖的中年汉子,这汉子穿着件簇新的圆领员外衫,脸上笑呵呵的,见到春儿,眼睛顿然一亮,连忙迎过去,对春儿的舅母道:“她便是春儿?”

    春儿的舅母刘氏顿时谄媚地笑道:“邓老爷,她便是我外甥女儿,春儿,快叫一声邓老爷。”

    春儿却是恍若未觉,望着街角的尽头出着神,她的目光又落在那周府上悬挂的漆金匾额上,目光中露出酸楚。

    刘氏便在一旁埋怨:“春儿,你好歹也在这大户人家待了这么久,一点规矩也没有学会吗?往后你要仰仗邓老爷的地方还不知多少呢,快叫人。”

    刘氏拼命催促,似是感觉在邓老爷面前丢了脸面;倒是刘氏的丈夫,也就是春儿的舅舅却是木着个脸,这时发话道:“不叫就不叫,邓老爷不会见怪的,你催逼着她做什么?”

    邓老爷连忙道:“对,对,不见怪,不见怪,反正将来有的是机会叫的。”他很宽容地笑了笑,那脸上的一堆横肉也跟着抖动起来。

    刘氏白了丈夫一眼,笑吟吟地对邓老爷道:“邓老爷,你先和朱尺到一边去等等,我有话要和春儿说。”

    朱迟便是春儿舅舅的名字,邓老爷会意,连忙道:“好说,好说,你们先说说话,说说话好。”

    说着,邓老爷便和朱尺到马车边上去假意闲聊了,那一双滴溜溜的小眼睛闪着欢喜的目光,却是时不时地飞过来,落在春儿的身上。

第一百四十七章: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第一百四十七章: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刘氏挽着春儿的手,那眼角儿却是有着说不出的严厉。

    春儿自小没了爹娘,一直都寄养在舅父、舅母家里,舅父对她倒还尚可,家里有一口饭,总不至让她饿了,只是舅父平时寡言少语,寻常和她也并不亲近。而舅母刘氏待春儿却是另一番嘴脸,春儿还没有卖到周府的时候,自然整天满口咒骂些赔钱货的话儿。

    后来春儿到了周府,这舅母自然与她没了联系,今日却是大大咧咧地带着许多人来赎人,那夫人倒是好心的,虽有些舍不得,却没有强留,只说一个女孩子家,总是为奴为婢也不是办法,若是乡下有一门好亲事,也总比在府里好,因此便放春儿出来了。

    与春儿数年不见,刘氏那股子尖酸劲儿却是一丝没有变,阴测测地看了春儿一眼,低声道:“春儿,你怎的这般不懂事,这一趟是邓老爷亲自驾着车带我和你舅舅来的,为你赎身的钱也是邓老爷出的,亏得你还在这国公府里头服侍过夫人的,这点儿人情世故都不懂吗?”

    这一声埋怨下来只是为了先吓住这丫头,刘氏是明白的,这丫头心里花着呢,眼眸儿只落在那周府的院墙上,一定不愿意随自己回乡下去嘿嘿,先给她来个下马威

    只是厉声埋怨一句之后,语气却又转暖了些许,道:“你是个姑娘家,有些话你不说,我也清楚,你是不是觉得邓老爷有点儿老了?比不上那些年轻俊俏的少爷?啧啧,春儿,你有这样的命吗?就是给人去做陪床的丫头,人家瞧不瞧得上还说不准的,你年纪不小了,就算不为自己打算,总要为我和你舅舅打算吧,你几个表哥都是不争气的吃货,你舅舅年岁也大了,往后还能做几年活?我们一家子老小,就指望着你寻个好人家,高攀一门亲事,好寻些接济呢”

    许是刘氏说久了,有些累了,顿了一下,才又道:“这邓老爷呢,想必你也应当清楚,中牟邓家也算是大户了;他家是做布坊生意的,那可是要漂洋过海卖到万里之外的,家里的金子可以用簸箕来装;这样的好人家,就是打着灯笼也是寻不到的;邓老爷年前死了婆娘,一直想续娶一个,可是你也知道,他是什么人?中牟城里的那些个姑娘虽对他有意,他却是连眼角儿都不瞧得。倒是你有这样的好福气,邓老爷听说你在国公府做丫头,且是陪在夫人身前儿的,便也不嫌弃你,愿让你攀个高枝。你只要点个头,过了这个年关便可从丫头变成正牌儿的夫人,专门有人伺候着了。”

    刘氏说了一大通,满心以为春儿会欢天喜地地应承的,一双眼睛直勾勾地打量着春儿的神色,却只见春儿的俏脸儿却依然带着茫然之色,一双眸子打量着街角的尽头,那眼眶里却是一团秋波打着转转。

    刘氏心中大怒,这丫头当真是了不得了,以为做了周府的丫头就连邓老爷也瞧不上了吗?

    其实这个邓老爷在她口里吹得天花乱坠,却连一成可信都没有。中牟邓家确实是个大户,可眼前的这个邓老爷却只是邓家的旁支,连远亲都算不上,至于那什么十万家财,那更是笑话,薄财倒是有些,否则怎么会驾着这样朴素的马车来?

    不过邓老爷的聘礼却是十足十的,足足有三百贯之多,春儿只要点头,这三百贯就是刘氏的了。

    见春儿凄凄切切地只顾着别处,将她的话当作耳边风,刘氏怒了,往春儿的小臂上拧了拧,冷笑道:“死丫头,你是吃了猪油蒙了心吗?作出这种死样子给谁看?实话和你说了,这聘礼我已代你收下了,就是你的生辰八字,邓老爷也都已看过,这门亲事你不应也得应。”

    说着强拉春儿到马车边上去,摆出一副笑脸儿对邓老爷道:“邓老爷莫怪,春儿她是害羞了,这门亲事,她已答应啦。”

    邓老爷顿时大喜,打量春儿一眼,连忙道:“好极,好极,春儿姑娘先上车,上车再说。”

    说着,邓老爷要过去扶春儿上车,那刘氏一看,顿时喜笑颜开,打趣道:“邓老爷,春儿还未过门呢,你猴急个什么。”

    眼看着那邓老爷要过来扶她,春儿突然回神,连连后退,这一下,倒是教邓老爷尴尬了,只听春儿道:“我自己会走。”

    春儿凄楚地回望那通向国子监的街角,残雪延伸至薄雾腾腾的远方,薄雾之中孤零零的矗立着冰冷的楼宇、商铺,还有那熟识的店旗,再无一人。

    “沈大哥现在应当在国子监里考试,不知他考得如何了”春儿叹了口气,吐出一口雾气,眼眶里打着转的泪花儿忍不住流了出来,滚烫烫的,将她那被冷风吹得几要冻僵的脸庞融化了。

    她旋身回去,一步步走向马车,看到邓老爷朝她投来的灼灼目光,还有舅母得逞的尖酸冷笑,那角落里,舅舅却蹲在车辕下,没有抬头,那佝偻的背影儿似有愧疚。

    她绕过车辕登上车,车厢里还散发出一股新漆的味道,很不好受,将包袱放下,随即舅母也钻进了车厢,外头两个男人,舅舅赶着车,那邓老爷却是步行。

    刘氏挨着她坐下,却是得意洋洋地道:“春儿,你瞧瞧这车儿,寻常的家境能置办得起吗?你是富贵命,往后嫁给了邓老爷,出门都不用抬腿了,教人赶车迎送就是。”

    刘氏絮絮叨叨地说着,春儿却是卷开车厢的帘儿,望着那飞快滚过的屋檐下冰凌,心里有着说不出的酸楚,一行清泪滚落下来,心中似有不甘,却又隐隐之中觉得,自己这样做,似乎是对的。

    恰在这时,马蹄声从后传来,春儿眼眸一亮,探出车窗,远远看到两匹健马踏碎积雪飞驰而来,她听到了沈傲的声音,在寒风中传过来的那声音却是既熟悉又亲切:“春儿……”

    这一声呼唤,让春儿的泪珠儿掉得更急了,她咬着唇,死死地用指甲去抠自己的手心,一时间,不知如何选择。

    刘氏面色一紧,似也听到了那声音,再看春儿娇羞的模样,心里已经了然了,冷笑道:“春儿,想不到你到了周府规矩没有学会,倒是学会了偷汉子。”

    这一句话狠毒极了,春儿羞愤交加,唯有落泪以对,心里默默地道:“沈大哥,你快走吧,春儿没有这样的福分,春儿配不上你的,你该好好地读书,以后做了相公,寻一个门当户对的亲事。”

    沈傲带着赵紫蘅,飞快地骑马越过马车,缰绳一拉,那马头前蹄扬起碎雪,旋身掉头,希律律的马嘶声中,沈傲已与马车相对在一起。

    “春儿在不在?”沈傲望着车厢,翻身下马,又将冷的瑟瑟发抖的赵紫蘅搀下来,他的表情有点阴冷,眼睛落在那随车步行的邓老爷处。

    过不多时,又一匹马奔来,这人正是小郡主的车夫,冷眼看了看,却并不下马,拨马到了道边,作壁上观。

    马车上的帘子掀开,一个倩影露出来,却不是春儿是谁?沈傲走过去,一下子扶住探出半个身子的春儿,道:“春儿,这是怎么回事?我听说你要走,就急急地赶来了。”

    “沈大哥”春儿泪水磅礴而出,却总算心底还存着最后一丝理智,不敢与沈傲过份靠近,轻轻一让,让搀扶她的手扑了个空。

    车厢里又是钻出一个妇人来,此人正是刘氏,刘氏冷笑一声,上下打量了沈傲一眼,哼道:“你是谁?竟敢与邓夫人在大庭广众下卿卿我我?快让开,否则我要报官了。”

    这句话恰是提醒了一旁目瞪口呆的邓老爷,邓老爷岂是个好欺负的,聘礼都已经送了,说得难听一些,这春儿他已花钱买下了,眼前这个少年竟敢触碰他的新妇,实在可恨

    冷笑一声,邓老爷踏前一步道:“兄台这是做什么?须知男女有别,春儿已是我的未婚妻子,你勾搭我的未婚妻乃是私通之罪,快走,否则我立即叫官差来拿你。”

    春儿惊住了,连忙道:“邓老爷,邓老爷……沈大哥他……”

    春儿急得一时语无伦次,想着要为沈傲求情,沈傲却是冷笑一声,打断春儿的话,道:“春儿,你好好地坐着便是,这里,一切有我。”

    最后一句一切有我道出时,沈傲显得格外的笃定,负着手,上下打量那邓老爷,笑道:“你说春儿是你的未婚妻,可有凭证?”

    还不等邓老爷回话,车厢里的刘氏先是嘶声道:“邓老爷聘礼已送来了,这便是凭证。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春儿没有父母,我是她的舅母,便是她的长辈,我既将春儿许给了邓老爷,还要什么凭证?”

    刘氏钻出车来,将春儿挡在身后,又朝着沈傲嘶哑咧嘴地道:“倒是你这乳臭未干的狗才,在这里啰嗦什么。”

    沈傲却只是笑,冷笑连连地看着他们。

    哼想将他的女人从他眼前抢走?

    门都没有
本节结束
阅读提示:
一定要记住UU小说的网址:http://www.uuxs8.net/r3169/ 第一时间欣赏娇妻如云最新章节! 作者:上山打老虎额所写的《娇妻如云》为转载作品,娇妻如云全部版权为原作者所有
①书友如发现娇妻如云内容有与法律抵触之处,请向本站举报,我们将马上处理。
②本小说娇妻如云仅代表作者个人的观点,与UU小说的立场无关。
③如果您对娇妻如云作品内容、版权等方面有质疑,或对本站有意见建议请发短信给管理员,感谢您的合作与支持!

娇妻如云介绍:
史上最具艺术天赋的大盗,穿越到了北宋徽宗四年。
身为祈国公府仆役,沈傲很欢乐,知识改变命运,智商决定前途,什么都是浮云,看我只手遮天。
玩的是艺术,讲的是品味。伪作最好的名画,写最漂亮的行书,不走寻常路,会忽悠才是王道。
进太学,应科举,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高俅、蔡京什么的都落伍了,翻云覆雨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
响应官家号召必不可少,努力学习大宋精神,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娇妻美妾都不能少,老婆还是很多的好。
粉嫩嫩的美婢,高贵典雅的郡主,傻乎乎的公主,很正经很机灵的小姐,谈谈情,说说爱,为大宋朝的人口繁荣政策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本很欢乐很YY的书,以智取胜,天下我有。老虎费劲脑细胞来写,大家努力收藏,努力推荐。
娇妻如云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娇妻如云,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娇妻如云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