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人多力量大,妹子事情多
三人的叫声,传进了森林,就像一颗石头,砸进了湖面,激起的波纹向四处扩散,越来越远。
林中的小动物们纷纷受到了惊吓,四处逃窜,森林里顿时热闹起来了,动静也闹得越来越大。
汴梁很满意,以这个效果,只要有人在森林里,不愁找不出来,他还有点恨自己笨,早就该这么搞了。
先被这动静吸引到的,不是薛慕澜,而是那两位正在等同伴的剑手和盾手,他们离营地近,很快就听到了声音。
薛慕澜的名字他们不知道,但是森林里有什么人他们是知道的,除了那位富少爷以外,就是他们四个人了。
如今大家在喊的不是他们四个人,那必然就是富少爷了。
是敌人,就不能让他们会合。
想到这里,剑手立刻招呼盾手埋伏起来,要攻一个措手不及。
可惜的是,汴梁三人走的不是直线,他们一会儿往西北方向走着喊着,一会往东南方向走着喊着,目的就是让声音把整个森林覆盖着。
而这次他们的偏向,使得剑手的埋伏落空了。
三个人,剑手暗自嘀咕,以二敌三,在敌方实力不明的时候是不明智的选择,至少人数上落了下风。
可是很快他就拿定了注意,因为他认出了唐高唐帅这秃鹫二人组,拣尸的又能有多大实力。
上!
剑手一招手,两人同时追了上去,盾手的大盾和人一般高,走在路上不时的发出沉重的声音,想要远距离偷袭,那是不可能的。
他们也没蹑手蹑脚的,一边追一边喊,“站住!”
“干嘛?”看到两个素不相识的人在森林里冒出来,汴梁有些不好的预感。
这情景,就好像是山贼拦路的情形,他的二弟不会也被这帮人打劫了吧。
“杀!”盾手喊着,突然举起盾往前冲来。
因为离的近,唐高和唐帅立刻迎了上去,他们两个人是万年不变的套路,唐高顶,唐帅放镖。
结果这次,他们失败了。
唐高刀枪不入不假,可是被盾手拿巨盾一撞,整个人被撞的是连连后退,顺路就把在他后面的唐帅给撞倒了。
盾手只是一次简单的攻击,就击倒了两人,心里难免暗自得意。
他放下盾,不再理会唐高和唐帅,开始欣赏起剑手的表演。
在他的心目中,和这两个弱者在一起的汴梁也强不到哪里去。
剑手在盾手举盾冲出的时候,就很有默契的朝汴梁扑来。
就在快接近的时候,他突然跳起,在空中拔剑,以泰山压顶之势劈下汴梁,姿势相当的霸气。
可是他的这个动作,在汴梁的眼里,活像一只跳起的青蛙,而剑或许就是青蛙的舌头。
汴梁闪身一个斜刺,瞬间将剑手的剑击落,然后他横剑,用剑身像拍苍蝇一样拍在了剑手的脸上,剑手立刻就飞了出去,被剑身拍到的嘴唇肿的像猪唇。
盾手震惊,他很清楚剑手的实力,如此轻易的被击倒,说明不但境界上有差距,技艺上也不如对方。
那么以他的实力,冲上去结果也好不到那里去。
“两位做的是什么买卖?”汴梁收剑,并没有打算向盾手出手。
对他来说,眼前的两位,实力是真的不够看,特别是盾手,要速度没速度,要力气没力气,要技巧又没技巧。
这种人,他要是想打翻在地,那可是分分钟的事情。
剑手捂着嘴说,“猎鹰人。
他知道这次遇到硬茬子了,弄不好会丢了性命,所以他不会把打劫两个字说出来。
猎鹰人,在猎鹰场可是名正言顺的身份。
“噢,两位这是把我当鹰了?”汴梁笑笑。
这一路找二弟,他发现了一个问题,找人需要人多,人多力量大,那接下来找鹰王,也肯定是人多的好,于是他就有了想法,“两位视力这么差,干脆别猎鹰了,跟我混吧。”
唐高有劝过汴梁一起拣尸入伙,他没答应,现在他打算把这些人都劝到他的队伍下。
剑手一愣,他望了望盾手,两人都呆住了。
他们的意图是杀人,被击败后,结果对方不杀他们,反而招他们当小弟,这是什么逻辑?
但是命在人手中,不得不低头,剑手就说,“你要我们做什么?”
汴梁招呼唐帅,他对唐帅还是很有好感的。
他从口袋里掏出银票说,“这里是八十两,你们跟着我,找人,找鹰,完事之后不论成败,每人都给二十两。”
说完,他将钱交到唐帅手里,“钱都交给你,你负责分账。”
唐帅一听,顿时来劲了,他连连点头答应,“大哥还要不要再招些人?”
猎鹰场太过危险,来猎鹰的人通常不怎么会带银子,所以他们拣尸通常没有什么质量,只能靠数量。
一轮下来,收成好的时候有十两银子左右,收成不好,可能就五两左右。
汴梁对这个结果也很满意,其实他并不知道招人需要多少银子,也只是心里猜测而已。
他准备先说少点,不行再抬抬价格,谈生意不都是这么谈的,没想到这次生意谈的这么愉快。
人手嘛,当然越来越多,但不能超出口袋里的钱,所以他说,“总人数不要超过十五人。”
他想的是把薛慕澜口袋里的银票花掉,突然又想到唐帅两人是拣尸出身,实力有些差了,忙追加了一句,“不要拣尸的,要猎鹰的。”
比起唐帅,剑人和盾人的实力明显要强的多。
他倒不是需要实力强的人来帮忙,他是不想花太多精力去保护他们,就像刚才那样,小弟一个照面就统统倒下了,让他这个做大哥的,特别没有面子。
“好,好好!”唐帅听了心中大喜,他在猎鹰场混久了,自然认识很多猎鹰人,也知道他们的真实收入,二十两银子的买卖相信很多人愿意干,他说,“我这就回营地招人。”
“哎,等等。”眼看唐帅两人要走,剑人急了,他现在想的可不是怎么保命,而是想着怎么赚钱了。
二十两银子,他们四人抓到一只鹰就够了,但是抓鹰那可是玩命的事情,那有跟着这位大哥混轻松。
现在大哥的银票放在唐帅的手中,唐帅这要一走,他们可能就没这个机会了,他连忙说,“我们干,我们干!”
汴梁无所谓是谁来帮他的忙,反正都是临时的,就点点头,于是三个人又回了猎鹰营地。
唐帅很快便招到了十五个人,不少因为人数原因没能加入的都在那里懊恼不已,果然是有钱使得鬼推磨。
比起三个人喊,现在十六个人喊的声势可要大的多,大到整个森林都要被吵翻了。
薛慕澜老远就听到有人叫她的名字,而且声音大的出奇,她也回应好几声,都被众人的喊叫声给淹没了。
这鬼大哥到底在搞什么,她清楚这个时候会来找他的,一定是她那个大哥,只是不知道他从那里找来了那么大一帮人。
“我在这里!我在这里!”她反复的应答着,终于有人听到了她的声音,人群也围了过来。
他们各个举着火把,把这一带的森林照的通红。
汴梁看见薛慕澜坐在树下,心中就没好气,按他的想法,二弟听到叫声应该飞奔过来才是,可没想到他找的那么辛苦,二弟还在这里摆谱,也不起来招呼一下,于是他说,“呦,架子挺大的啊,是不是要哥来背你啊。”
虽然火光通明,但是脚上的伤不仔细看可看不出来。
见到大哥,薛慕澜鼻子一酸,她本来习惯了坚强,习惯了天塌下来自己扛,可自从认识了这位大哥以后,不知不觉中就有了些依赖。
特别是发生了昨晚那事以后,她已经把他当成了依赖,也不知是伤痛,还是离别重逢的激动,她居然抽泣起来,双手摸着双腿。
“没事了,都过去了。”汴梁安慰道,他这下总算看轻了薛慕澜的伤势,小腿肿的很厉害。
借着火光,他轻轻的抚摸着二弟的伤口,说,“那个混蛋干的,老子要劈了他。”
汴梁很少自称为老子,因为他一直以为自己很年轻,只有特别生气的时候他才会这么说。
薛慕澜伸手抱住汴梁的脖子,感觉好极了,连脚上的疼都感受不到了。
她笑着说,“两个毛贼,已经被我干掉了。”
然后,她又想起森林里的艰辛,幽怨的说,“大哥,我找的你好苦。”
汴梁被这声音吓了一跳,因为她如诉如泣的声音像极了女人的声音,而二弟现在这个表现也像极了女人,难道说,她不是男的?
汴梁正准备伸手试探一下,却听薛慕澜接着说,“大哥,帮我一下,我要出恭。”
薛慕澜脚受了伤,无法自己解决这个问题,她躲在树下的时候,就有了感觉,但她一直憋着,直到和汴梁重逢,述说了离别之苦后,立马要帮忙了,不然可就要拉在裤子里了。
噗,汴梁立刻笑出声来,刚才自己是怎么了,居然会有那种奇葩的想法,这位二弟可是和自己一起去过月雅阁的,她又怎么会是女人呢?
如果她是女人,又怎么会要自己帮她当着那么多人方便呢?
汴梁将薛慕澜的右手架在自己的肩上,让她就地解决。
薛慕澜以前当兵时,在训练的时候,就经常和战友一起就地解决。
一个男人,蹲着脱下裤子拉屎,又有那个男人会去偷看呢?现在的情况也是如此。
“大哥,帮我擦屁股。”薛慕澜忽然有了戏谑的想法,就这么说道。
周围的男人都把头转过去了,看男人拉屎这种事情他们不会做,看男人擦屁股这种事他们更不会做。
“去你的,自己擦。”汴梁将纸丢给她。
帮男人擦屁股,这种事,他想想就恶心。
或许只是薛慕澜的一时调皮,或许是她的一时兴起,但她刚才的举动,让汴梁再也不会怀疑她是女人。
误会,有时候就是那么简单,那么的不经意。
既然人找到了,大家都毫无异议的去营地休息,连剑人和盾人也没有异议,虽然他们在薛慕澜的附近发现了弓箭手的尸体,可是那又如何,人都死了,还能怎样。
报仇,从来不会是猎鹰人的选择,他们提着脑袋到这里来,不过是为了银子。
“大哥背我。”听着薛慕澜嗲嗲的声音,汴梁无奈的又当起了背运工。
他并没有在意二弟的变化,或许那家伙是受了刺激吧,他这么想着,就回了营地。
第三十三章 西凉猎鹰场,有钱没命花
第二天一早,汴梁就被吵醒了。
今天是猎鹰场开猎的第一天,多少初次来的新人兴奋的睡不着觉,早早的在营地里摩拳擦掌,想要在这里大干一番事业。
“你的脚怎么样?”汴梁问薛慕澜,他可不想再当搬运工,特别是他现在雇了那么多小弟。
薛慕澜听了这话,就知道汴梁打算让小弟来背她,脚怎么样,他会看不出来吗?
所以她说,“大哥要是不背我,那我就不走了。”
说完抿嘴一笑,就汴梁这傻样,还想跟她斗,嘿嘿,不过他也不是全傻,还知道用她的银票来招小弟。
够狠,这笔账得慢慢算。
汴梁没办法,话都被堵住了。
算了算了,看在薛慕澜给自己洗衣服得份上,就勉为其难吧。
不过心里不情愿,口上总要说两句,“二弟,你看哥媳妇都不背,就背你了,你以后记得对大哥好点。”
薛慕澜可不是省油的灯,她说,“那你就当背媳妇好了。”
说完,还一脸幸福的翻着白眼。
“噗。”汴梁又喷了,背个男人当媳妇,他可没有追魂这样的爱好,记得前世看穿越小说,基本上艳遇不断,美女如云,怎么轮到自己这份上,居然是背个男人,还当媳妇?还让不让人活了!
汴梁越想越气,摇着头说,“等哥出去了,一定要多背背月雅阁的姑娘转转运。”
他又想到二弟最近表现的太娘,就接着说,“到时候,带你一起去。”
薛慕澜听到他要找姑娘,气的是粉脸煞白,小拳头已经抡起来了,就差把他打个猪头了,又听到要带她一起去,顿时回想起新野城中的事情,特别是汴梁看到死人时的糗样,于是也不生气了,她说,“好啊好啊。”
心想,到时候,看本小姐怎么整你。
两人有说有笑,带着一大帮小弟,在森林中穿行,很快便来到了猎鹰森林。
此刻,天色尚早,太阳才刚刚升起不久,可猎鹰场的画风却是全然一新。
昨天还是一片平原,如今,森林和平原的接壤处已经拉起了很多网,网的两角绑在树上,另两脚用竹竿撑起,竹竿下和树下分别站着四个人。
这就是猎鹰的基本组合,四人一张网,待鹰飞到网下,竹竿收起,四人再在四个方向一赶,鹰只能朝上飞,而鹰一飞便会撞在网上。
“就这么抓鹰?”汴梁觉得太过简单,那么容易的事情怎么会死人呢?
可是不死人,怎么会有拣尸这个职业呢?
“当然没那么简单。”唐帅说着,指着前方平原上插着的三面旗子说,“白色的旗子横过来是一杠线,又称伤线,从过客森林到这条线的范围内,猎鹰的反击不是很激烈,死的人不多,中间蓝色的旗子横过来是二杠线,称为死线,白蓝两面旗子之间,猎鹰反击已经很厉害了,开始会死人,而过了死线,那就得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了,随时会丧命,最后那面金色旗子横过来的是三杠线,叫做禁线,过线者死。”
“有这么可怕?”汴梁不以为然,空中的鹰他见过,也杀过,算不上厉害。
要说偌大的一个猎鹰场,死那么一两个人,或许很正常,听唐帅说的那么玄乎,他是不能相信。
唐帅见他不信,也没多说,第一次来猎鹰场的谁会信那种事情,等过一会猎鹰开始,就都明白了。
不过猎鹰一开始,就是万鹰齐飞,不知道这位大哥要找那只鹰呢?他问,“老大,待会我们要找的鹰有什么特征
没?”
他想,要是和昨天找人一样,有名字就好了,想想又觉得不对,鹰就算有名字,也听不懂人话。
特征?有什么特征?汴梁记得,那份任务上就三字,捕鹰王。
“鹰王有什么特征?”他问。
“什么鹰王?”唐帅傻了,他在猎鹰场混了多年,从来没听说过这个名称,他又问其他小弟,都是一脸茫然的样子。
“那就找找吧。”汴梁说。
既然大家都不知道鹰王有什么特征,就一个个找吧,知鹰老人说过,它在那炼狱森林里面。
“怎么找?”唐帅原以为这个找鹰的任务会很简单,可是连特征都没有,这边森林里可有几万只鹰呢,怎么找?
总不能一只只抓下来看吧,要是鹰这么好抓,他们还会跟着汴梁混吗?
“先穿过猎鹰场。”汴梁说。
猎鹰场论直线距离的话,不过三百丈,跑过去的话,很快的。
唐帅张大了嘴巴,没有说话,穿过去?猎鹰场?他强烈怀疑自己听错了。
但是,当他回头看到小弟们一个个惊呆的表情,他就知道自己没有听错。
是,猎鹰场是不宽,可从来没人能活着穿过禁线,禁线在整个平原一半的位置,也就是说,没人能到猎鹰场的一半距离。
现在这位老大让大家跑到对面的森林里去,这要不是开玩笑,就是让他们去送死。
“老大,你确信没搞错?”唐帅问。
“呜~~~。”猎鹰的号角声吹起,无数四人组撑起竹竿,争先恐后的往猎鹰场冲去。
他们必须尽快抢到好的位置,越近自然就是越好,最近的是那些连着树的,只要两根竹竿就能撑网的,可这属于西凉军的地盘,猎鹰人那是想都别想了。
他们只能四个人撑四根竹竿,等号角声响起后,冲出去占位置。
哗啦啦,一片片网在猎鹰场上方升起,伤线内的猎鹰场很快就被猎鹰人占满了,只留下两边的通道。
接着,有人从森林里放出一些兔子,公鸡等诱饵。
诱饵一出,就有鹰飞,对面的死亡森林里,哗哗哗的声音越来越大,甚至超越了号角声。
数不清有多少只鹰,冲天而上,将猎鹰场的上空铺满了一层又一层,阳光全部被鹰翅膀给遮住了。
猎鹰场像是撑起了一颗柏树,没有树干,猎鹰就是柏树的枝叶,一圈又一圈,最下面的一圈最大,覆盖了整个猎鹰场,越往上枝叶越小,顶部就只有一两只鹰在飞。
这场面,一下子就震慑住了汴梁的心。
新人到西凉,都是这样子的,有几个撑杆的猎鹰人也是第一次来的,见这场面,把竹竿丢了的都有,还有几个拉着竹竿就往回跑。
这不过是鹰飞而已,这也不过是在伤线之内,但是鹰冲下来的时候,所有人都感觉到了恐怖,包括那些猎鹰多年的人。
呼呼呼,有鹰从侧面飞入网下扑食,但是猎鹰人没有收网,因为此刻,更多的是从空中撞下来的鹰,鹰爪不停的撞击大网,啪啪啪的声音冲天而起。
此时若是收网,他们将受到来自空中和侧面的攻击。
猎鹰场的鹰可从来都不是吃素的,鸡和兔子它们吃,人它们也吃。
不过冲击伤线内的鹰数量并不多,都以过客鹰为主,领地鹰是不会这么快就下去的。
因为它们在这里多年,也是很有经验,在
这个区域,即便攻破大网,也不一定能吃到人肉。
这里离森林太近,一旦受伤的人进了森林,它们便无法追击,以鹰的速度和翼展,进入茂密的森林,不是折翅,就是断脖。
领地鹰还在天空盘旋,撑杆的人开始等待,等待收网号响起,大家集体收网,退回森林。
能不能抓到鹰就看收网的运气了,至于侧面飞进来的那些鹰,大多不会对他们造成太大的麻烦,因为低空飞行,丧失了俯冲优势,鹰的攻击力就大大减小了。
“好厉害!”汴梁称赞道,如此阵势,他前世在电视里都没看到过。
“呜~~~。”第二声猎鹰号吹起。森林中再次冲出很多四人组,他们有的是上次没占到位置的,有的是准备的晚的。
他们从两边的通道中冲出,迅速的过了伤线,很快死线也被占满了。
一看这阵势就清楚,过伤线的新人要少的多,大家的速度也快的多,但是更快的是天空中的领地鹰。
不等下面的人放出诱饵,领地鹰已经呼啸而至,和刚才的过客鹰不一样的是,领地鹰不是一只只下来撞网,而是一群群的落下,如一柄重锤反复的敲打在网上,仅仅只是第一波攻击,就有三张网被撞破,两张网被撞倒。
网破则人亡,数只金色的猎鹰掠过,网下惨叫声一片!
猎鹰扑食,各有不同,有的鹰喜欢吃心肝等内脏,有的鹰喜欢啄眼睛舌头,所以破网下的人遭遇也不一样,有的被利爪抓开了胸口,心都被叼走,那人肯定活不成了,有人只是失去了一只眼睛,还有活下去的希望。
网破后的第一次攻击,就有两个被掏心,直挺挺的倒在地上,手脚还不时的抽搐着,四人失去了一个眼睛,在痛哭翻滚之后,立刻爬到其他网底下,开始往森林方向跑,而死线最前端的网立刻收拢回来,将破的撞到的地方补上,补上后天空中的巨网依旧是密不通风,只是面积小了一些,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对付猎鹰,最可怕的危险永远都来自空中。
猎鹰的撞击还在继续,地面上的伤亡也在增加,那时刻飙出的鲜血,刺激着所有人,但是来这里的人,那个不知道,那个没心理准备!
猎鹰场,在西凉,有钱拿,没命花!
越容易拿的钱,自然越容易没命!
汴梁看着这一幕,也惊呆了,他不是没想过鹰的凶猛,但是他确实想不到竟然凶猛到这种境界!
而这一切,还没越过死线!
“嘟~~~”那是收网的声音,今天的网收的比以往早了些,看这情况,今天是不会越过死线了,毕竟第一天来的猎鹰人并不多,猎鹰营地的守卫们也不敢冒险将网扩大,等待后面几天,人多了,才会去越线。
听到收网声后,所有人一起,下网到一人半的高度,迅速的撤离到森林。
撑在四边的人,则将四个角下到了地上,他们是最危险的,因为网的距离离人太近,随时会被外面的猎鹰攻击到,但是没办法,不整体行动,根本抓不到鹰。
这次收成还不错,共有八只鹰被抓住,那些鹰将会交给猎鹰领地的士兵,所有将网收回来的人会平分这次收益,那怕他在下次行动中丧生,银子也会交到他指定的家里。
回来的人们欢呼庆幸,受伤的人不再哀嚎,只是默默的舔着伤口。
唐帅舔了舔舌头,按他的习惯,这时该他拣尸了,但他想着汴梁说的的任务,沉默的忘记了自己的习惯,穿越猎鹰场,这是他做梦都不敢想的事情!
第三十四章 孤身独一人,偏向鹰山行
收网后的森林,要比刚才热闹的多,有吹牛的,有笑的,也有骂娘的。
但是汴梁周围却出奇的安静。
唐帅带领的十几个小弟将汴梁他们围成一圈,都不说话。
在听到要穿越猎鹰场的时候,他们心里都暗骂上当了,但他们没有离开,因为他们都觉得汴梁是发布了两个任务,一个找人,一个找鹰,找鹰他们是不会去的,但是人找到了,那钱是不是也该拿一点?
要不是为了钱,谁还耗在这里陪疯子啊!
汴梁提的要求,在他们心中,比疯子还疯。
看着周围的小弟,汴梁是明白状况的,前方的路太过凶险,小弟们是准备跑路了。
现在他能做的就两件事,要么散伙,要么就是做思想工作。
汴梁用舌头舔了舔嘴唇,他是拿定注意要穿过去的,猎鹰对普通人来说,是可怕的猛禽,可对他这个圣人来说,也就是些不太可爱的小鸟。
他要想过去,肯定没问题,可他知道,以他二弟的性格,一定不会让他一个人过去,所以他必须将薛慕澜也带过去。
带一个人走,还要保证她的安全可就没那么容易了,最好的方法就是带一群人过去,人多目标大,鹰攻击就会分散,他的二弟也就更安。
可是这忽悠人的事,不仅仅靠实力,还得靠脑子。
他想了想说,“诸位,猎鹰场大家都明白,就这么一回事,相信大家也参与过,是可怕,但是诸位都不会怕,怕,就不来猎鹰场了。”
他先给大家灌点补药,提一提已经崩溃的士气。
不过下面的人,都是历尽生死的老人,就和老兵一样是老油子,早没了新兵时的锐气和热血,这种话,一点都提不了气。
汴梁接着说,“网,大家都撑过,线,大家都越过,鹰,大家也都抓过。”
他将称呼从诸位改成大家,这是把自己也融入到他们的队伍中去,显得更贴心,也更煽情。
他继续说,“但是,大家想想,从来没有人想的事情,我们想了,从来没有人干的事情,我们干了,那么,大家的名字一定会被这里所有的猎鹰人记住!不管大家以前是什么人,什么出身,干完这件事,就一定会是猎鹰场的英雄!猎鹰场的人会以你们为荣。”
汴梁越说越激动,最后几句几乎是喊出来的,他想用英雄将大家的心捆住,用英雄让大家一起奋战。
英雄虽然是虚名,可是天下向往之人,无处不在!
但是,他错了,来猎鹰场的人,没有人想当英雄。
当英雄,就得做出英雄的事情,就得做别人不敢做的事情,在猎鹰场,做这些事情的结局是什么,谁都清楚,那就是四个字:非死即伤!
猎鹰人不怕死,是为了钱,钱是为了更好的生活,所以猎鹰人不是不怕死,而是怕活的不够好。
做英雄这种事,他们是不会去想的,更何况,穿过猎鹰场就是英雄?做别人不敢做的事就是英雄?那么当众吃屎别人都不敢做,是英雄吗?这位老大忽悠人的本事也太低级了。
连薛慕澜都觉得低级,她坐在汴梁的身旁,心里直摇头。
这位大哥用心是好的,但是说话还是一如既往的傻,上战场前,将军都会说上几句,作为战场总动员,但是他们从来不说英雄,战场上的英雄,那大多成烈士了!
他们说的,只是为什么而战!只有明白为什么,才能战的更凶,战的更猛,战的不顾一切!
所以,薛慕澜按照她听过的话说,“大家拼命,为了什么?别和我说什么为了胜利,为了国家!咱们为的就是钱,钱是什么?是最烈的酒,是最靓的妞,是最温暖的家,是最孝顺的儿!”
谈完钱,她开始讲自己的话,“冲过猎鹰场,是
什么?死亡森林,我们都知道,领地鹰就在树上筑巢,在森林里它们没有攻击力,我们可以爬上树,想要鹰,就有鹰,想掏蛋,就有蛋,想发财,就有财!去了,那些都是你们的!”
薛慕澜看到猎鹰场如此惨烈的画面,她也有些退缩,但是,赶了那么远的路来到西凉,不试一试就走,那可不行!
特别是汴梁给她招募了那么多人,让她更加有了底气。
一个人,或许毫无机会,但是一群人呢?一群像老兵一样的人呢?
老兵不爱名,但是财帛动人心,薛慕澜的话,的确让很多围着的人都有了憧憬。
过客森林里也有鹰,也有人上树抓鹰和掏鸟蛋,但是这里的鹰大多数是路过,很少有筑巢的,所以爬树找鹰的人不是没有,但大多数都是空手而归的。
如果去死亡森林呢?那必然是另一番景象,那么多领地鹰,它们的窝肯定在死亡森林里!
能够安逸的抓鹰,这是每一个猎鹰人梦里才会出现的情景,如今这种情景有机会变为现实,能不让人心动!
但是,再美好的事情,都先得保住性命,命丢了,那这些还有什么用?
大家都听过:猎鹰场,在西凉,有钱拿,没命花。
如果来的人都没命,那还有谁来这里拿钱?所以,在财富面前,还得有生路才行!
唐帅和唐高的实力,或许比不上最优秀的猎鹰人,但是比大多数人还是强的,可他们不猎鹰,只拣尸,为的是什么?自然是保命!
没有生路的事,再大的好处他们也不会干的。
汴梁早看出来了,他没能像薛慕澜那样,说动人心,那是他没上过战场,但是他知道把人说动以后要做什么,那就是生路,一条活着冲过猎鹰场的生路。
他说,“猎鹰场,之所以没有人去过死亡森林,不是他们实力不够,而是方法不对,你举着网走,又慢,又不安全,可大家想想,如果我们举着的是盾牌,盾牌上固定树木,树木上插上尖刀,浇上松油点上火,再冲过去会怎么样?你们不要忘了,猎鹰虽猛,但不敢捕食卷缩一团的刺猬,难道我们连刺猬都不如吗?”
这话很提气,特别的提气,即说出了以前做不到的原因,又分析了新方法的可能性,还有活生生的例子,刺猬,没人会认为自己不如刺猬!
但是,光靠说没用,还得要做,要示范,毕竟猎鹰森林的恐怖不是听说,而是血淋淋的现实。
猎鹰不捉刺猬,万一是它们不喜欢吃刺猬呢?这世上的动物,那有实力强的一定要抓实力弱的。
汴梁知道,所以他问昨晚那个盾人借了盾牌,绑了一块木头,插了几把刀,就准备往森林里冲。
仿佛是被他英勇的举动所感染,这时,猎鹰的号角声再次吹响,“呜~~~”今天的第二场猎鹰开始了。
“大哥,你做什么!”薛慕澜有些不解的看着汴梁的动作,直到他举盾,高过头顶,她有些明白,但又不敢往这方面想。
孤身冲猎鹰场,那太危险了,这事怎么能交给大哥来做呢。
汴梁早知道她的心意,笑笑说,“你若没受伤,咱们就一起上,放心吧。”
话音刚落,他就大踏步的跟随着举网人冲进了猎鹰场。
“大哥!”薛慕澜喊着,眼中有些湿润,她知道,汴梁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她。
如果说追魂这么做,她一点也不会反对,因为在她的意识里,亲兵的命本来就是主人给的。
而汴梁不同,这位大哥和她相识也不久,此刻为她拼命,怎能不让她感动。
不过,比起感动,更多的是担忧,昨夜之后,她潜意识里已经将汴梁当作了亲人,亲人之间的感动,那有担忧来的强烈!
汴梁可不是这么想的,这位二弟对自己情
投意合,照顾有加,若是为她做点事情,那也是应该的,为她卖命,那肯定不可能。
若非有十足把握,他才不会冲进这人间地狱。
是的,人间地狱,这一波的鹰比上一波还猛,即便是伤线区,都有人被过客鹰抓伤。
汴梁矮下身,用盾牌护住全身,对他来说,其实不用盾牌也没关系,但是这是示范,必须把戏做足了。
一只只鹰落在盾牌上,有的抓到了刀上,发出一阵悲鸣,更多的是直接撞到了盾上,给汴梁带来了些许冲击力。
对他来说,这些都不算什么,他很快就过了伤线,往死线跑去。
领地鹰被他给吸引了,一个个呼啸而至,不过,盾牌不是网,盾牌的面积太小,领地鹰又太大,为了不挤到一块,最多只有两只鹰能同时撞击盾牌,所以汴梁的压力也不是很大。
有些个头不大,头上有一撮白毛的鹰,绕过盾牌,准备袭击汴梁的身体,那便是猎鹰场赫赫有名的海东青了。
鹰大如鸽,其猛似狼!别看这么小的鹰,猎杀狐狸就跟玩似的。
汴梁倒不是怕被它们咬,他怕的是观众们害怕,所以他只好趴下身子,将盾牌像被子一样盖住自己。
这样,即便是海东青也咬不到他了,然后他单手双脚的爬了起来,速度不快,但一直稳稳的前进着。
他的举动,不但吸引了大批的领地鹰,更吸引了现场的猎鹰人们!
汴梁的出现,帮他们分担了一些攻击,但比起这些,更多的是鼓舞了他们的士气!
万军之中,有我军将士一往无前,杀入敌阵,那怕他杀不了几个人,对士气的鼓舞却是极大!
汴梁此刻就是孤军入鹰阵的英雄,他已经爬过了死线!
掌声,叫好声如雷般响起,为他们的英雄,为他英雄的行为喝彩。
连猎鹰的士兵也被感染了,他们集体吹起了冲锋号,“噜~~~”
这一刻,众人的眼中没有鹰,只有一块盾牌,以及盾牌下的人,在鹰海中迎着如暴风雨般的进攻,往前爬着!
一步又一步,众人的心都提起来了,拿盾牌那人,是要爬过禁线!
禁线,那可是猎鹰人眼中的死亡之线,十几年来,从未有人敢逾越,别说爬,那怕看一眼都要抖三抖的存在。
如今,有人试图将它征服,将它踩在脚下,这是何等壮观的景象,这又是何等英雄的举动!
他们看着,喝彩着,他们的眼中甚至没有了鹰,没有了网,没有了一切,只有前进,前进,再前进。
汴梁的爬行仿佛承载着数千人的心灵,要冲破那禁锢多年的线,禁线!
激动人心的那一刻终于来临了,汴梁爬过了那道线!
“好!!!”轰雷般的呐喊声齐齐的从猎鹰场响起,穿过了云霄,仿佛要将空中的猎鹰齐声震落。
那是英雄的赞歌,那是胜利的吼声,有那声音在,虽千万鹰吾往矣!
汴梁还在万鹰丛中爬,但是他的小弟们也早已经沸腾了,他们忘情的喊着,叫着。
和其他人的呐喊不同,他们不仅仅是为汴梁喊着,他们更多的是为自己也将和汴梁一样成为英雄而呐喊!
有钱,还有生路,哪还用考虑?唐帅甚至已经跑步回猎鹰营地,他要去那里采购足够的盾牌。
猎鹰营地的盾牌或许不够所有的猎鹰人装备,但是就他们十几个人,那想怎么装就能怎么装!每人十块都不成问题!
薛慕澜的眼中满含泪水,她没有喊,她在哭,就像是亲人历劫归来时,喜极而泣!
只要亲人活着,其他的还重要吗?
第三十五章 世上无难路,只怕人拼命
是啊,其他的什么都不重要了。
汴梁在禁地外沿着旗子爬了十圈,他本有机会抓两只鹰回来,但当他听到如此巨大的呐喊声后,他放弃了。
都这样了,足够了,何必再逞能呢,万一搞出点幺蛾子,那就全功尽弃了,还是回去吧!
他开始往回爬,仿佛是配合他的行动,士兵们吹响了收网的号角,“嘟~~~”
壮士归来兮,烈酒迎之!
汴梁一回森林,就有无数猎鹰人,拿着酒袋,与他共饮。
他是属于他们的英雄,也将会成为他们的故事,在猎鹰营地里流传。
这一次,猎鹰人收网,居然一个人都没死,这是多少年来都没有的奇迹,而这奇迹的创造者,此刻正大口大口的灌着烈酒。
憋了一肚子气,爬了一地的路,嘴边还不时啃到几根鹰毛,汴梁喝起酒来更是豪气万千。
一口气喝完,一把掷下酒袋,他就这么霸气的穿过人群,在大家的掌声中回来了。
所谓的英雄回归,不过如此!
小弟们也在鼓掌,这一刻,他们甘心情愿的当小弟,不仅仅是为了银子,能够如此豪气的潇洒爬一回,谁不愿意!
薛慕澜也在鼓掌,她的掌声不重,但她脸上的笑意最浓,比林间盛开的秋菊还要浓!
汴梁上前给了她一个拥抱,他能看到她脸上的泪痕。
好男儿,不流泪!如今有这么一个大好男儿为他落泪,他感到很开心!
“来,喝酒!”汴梁从行李袋中抽出酒袋,给薛慕澜一个,又朝小弟们举着酒袋喊。
酒是壮士血,酒壮英雄胆,喝完这烈酒,有血更有胆!
众人的激情完全被点燃了,他们恨不得此刻就有巨盾在手,各个摩拳擦掌。
在大家的期待中,唐帅终于不辱使命的将盾带回来了,他和唐高两个人,借了两匹马,沉重的盾牌几乎将马压趴下。
“来来来!”唐帅喊着。
他已经尽力了,这么短的一条路,让他累的取盾下马的力气都没有,好在唐高有的是力气,他给大家分发着盾牌。
“给我一块!”薛慕澜喊着,却被汴梁阻止了,虽说爬过去,两腿受伤也是可以的,但是,“没这个必要。”汴梁说着就将盾牌丢给了别人。
这次去死亡森林,为的可是二弟的任务,要是二弟出了什么问题,那还做什么任务,所以无论如何,他都会背着她前去。
薛慕澜想要坚持,却被汴梁拦腰抱起,背在了身后。
这一抱,薛慕澜整个人都软了,她乖乖的躺好,像一只听话的小白兔。
汴梁说,“大家按我说的,将盾牌准备好!都认真点,那是保命的家伙!”然后反手拍着薛慕澜的屁股,“别乱动,老实点,有你在身后保护,我更放心。”
听了这话,薛慕澜彻底不争辩了。
她安心了,对啊,在他身后,她能做的事情也不少啊。
如果有鹰敢欺负她大哥的话,哼哼!
有了盾牌,准备起来可是很快的。
总共是十六块,每块盾牌上绑有木板,再用牛筋,穿过了木板的背面,将木板绑住。
而在木板的正面,都插上了刀尖,浇上了松油。
“出发!”汴梁喊着,领着大家踏上了猎鹰场的路。
出发,唐帅的心剧烈的跳动者。
他从没想过,要在万人的目光中,做出惊天动地的事情,而如今,他已经在路上了,那种热血,在他接触到森林里猎鹰人们炽热的眼神时,更加沸腾了。
他还年轻,年轻人最喜欢的,就是出风头,而此刻,他将迎来生命中最出风头的那一刻,能不让他激动万分!
“冲!”大家一起喊着,这次没有号角,所以大家一起喊!
然后大家都听到了掌声和欢呼声。
是啊,激动人心的时刻
,看一遍怎么够,最好是能够反复反复再反复的欣赏。
这一次,在场的猎鹰人们都有了眼福,他们不但看到了第二遍,而且是声势远超过第一遍的回放!
怎能不激动,怎能不鼓掌,怎能不欢呼!他们好想加入到大家的队伍中去。
但是,终究只是想想,没有利益的风头,还是留给年轻人。
猎鹰人,大都已经不年轻。
冲!唐帅紧跟着唐高。
一开始的兴奋,很快被恐惧占据,当猎鹰俯冲下来的那一刻,他甚至想丢掉盾牌逃跑,风头什么的,和小命比起来,那真不算是什么。
第一次撞击终于来临了,唐帅的心都跳到了嗓子上,挡的住,挡住了!
他的恐惧立刻烟消云散,能够挡第一次,就能挡十次,挡百次!
这法子能成,他想大声的喊,这风头能出,他又想大声的笑。
他没笑,终究还是有人笑,有人喊,同行的十五人中,和他一样心思的人也不少。
看汴梁示范是一回事,自己亲身体验那是另一回事,只有亲自体验过,才更有信心,才最能放心,此刻他们都放下了心,虽然有些人在撞击的一瞬间,裤子都热了起来。
冲!所有人都只有这样一个理念,他们爬到了地上,像汴梁那样匍匐前进。
汴梁的难度要大些,他毕竟是两个人,盾牌用来遮头的部位,空隙要比别人大的多,大到海东青能轻松的飞进来,好在他现在没有爬在最前面,而是在大家的中间,这样有了掩护,压力也就小了许多。
薛慕澜一手搂住汴梁的腰,右手早已拔剑举在头前,就等着那只不长眼的鹰过来送死呢!
雄赳赳,气昂昂,不炸碉堡抓鹰王!
爬过了禁线,猎鹰场上的十七位勇士,正用他们的行动,向群鹰挑战。
近了,近了,更近了,鹰落也越来越猛,越来越急,死在薛慕澜剑下的海东青也已经不下十只。
一切的一切,似乎都显示出鹰们的无能为力,勇士们即将成功潜入森林!
还有什么能够阻挡他们呢?唐帅也笑了,他甚至松了口气,换了个手来持盾。
毕竟那么长一段爬过来,持盾的手有些酸,他甚至还将酸麻的手甩了甩,仿佛胜利已被他压在身下。
猎鹰场,在西凉,有钱拿,没命花。
西凉的猎鹰从来都不是善茬,这一次,也还是一样。它们可是当世最可怕的鹰,领地鹰!
它们会无可奈何,但是它们不会退缩,它们会失败,但它们更会不停的尝试。
就在众人即将进入森林的时刻,十几头颈部金黄的大雕降落在地上,像是守卫死亡森林的卫兵,挡在了大家前进的路上。
是金雕!唐帅认了出来。
可是金雕的个头大,无法将头和爪伸到盾牌底下,这些大个头,此刻却无用武之地,想用身体做城墙,想的太天真了吧!唐帅想。
想的天真?这个词无论如何不能用在猛禽身上,它们即不会想,更不会天真。
它们做的一切都只是本能,天真,那只有人类才会拥有,天真的,也只是爬在地上的人们。
金雕们开始扇动翅膀了,越来越急,越来越大,一股股狂风在它们的翅膀下形成,无数的枯草碎枝夹杂着鹰毛泥土卷进了盾牌,大家都低下了头,防止被垃圾塞进嘴里,但是没有人能够阻止狂风。
风越来越大,大到每只举盾的手都像是要被扳断了。
唐帅已经不敢低头,由于手上的吃力,让他艰难的抬起头来,无数枯枝啪啪的打在了他的脸上,但是不抬头,他怕没有足够的力气,来拉住这么盾牌,如果盾牌拉不住了,那会怎样?他不敢想象。
他还在死命的拉着盾牌,但是有人拉不住了,昨晚的那个剑人,走的就是轻灵的路险,力气本来就不大,他又不擅长用盾,被大风一吹,没有拉住,盾牌就像风筝一般朝天空飘去,而他的人就像风筝中的线,风筝被吹翻,线也就暴露在了地面上。
霎那间,无数的鹰爪,鹰啄下来,顷刻间将他的心肝肺全部掏空,眼睛耳朵也被啄的稀烂。
血从他的身上流出,流到了大家的脚下,是那么的红,那么的烫,烫的人心都要碎了。
“顶住!”汴梁喊着,这时绝不能松气!不然就全完了!
可是,这里没有人和他一样,拥有圣人的力量,要不然他们也不需要如此卑微的爬过来。
顶住,靠的是力气,而不是口号。
又有一个人被吹翻了,唐帅的脸都青了,不是因为被同伴们的悲惨所吓青,而是他实在是没力气了。
好在,他有一位力气大的惊人的伙伴,唐高。
在唐帅即将松手的时刻,唐高丢掉了盾牌,扑到他的盾上,用身体紧紧的将他护在盾下。
猎鹰不停的攻击,将他的衣服撕得稀巴烂,但是他横练的肌肉,比钢铁还硬,根本无视猎鹰们的利爪。
并不是所有人都有那么好的同伴,更多的都在那里无力的挣扎着,就像海浪中的扁舟,随时会被掀翻。
拼了!汴梁准备硬上。
如今的情况,出乎他的意料之外,想要继续爬行那是不可能了,再坚持下去,那就真的全军覆没了。
除非,有人将这些金雕干掉,就像干掉冲锋路线上的碉堡一样。
现在没有人可以指望的上,只有他亲自上了!
他再次反手拍拍薛慕澜的屁股,因为他爬在地上,手最容易拍到的地方就是她的屁股。
薛慕澜明白他的意思,手中的剑举得更高了。
但是,有人举得比他还快,比他还高。
昨晚的盾人,突然间,将盾立了起来,挡在了身前。
他侧起身子,人也顺势移到了风的侧面。
剑人倒下的时候,他的眼角就裂了,是被他的愤怒给撕裂的,血顺着眼角留下。
作为猎鹰人,组队来猎鹰,本来是互相合作的关系,他们也不在意究竟是和谁组队,只是这个剑手,和他一起并肩作战了十年,两人的关系早已是最亲密的战友!
谁又没有为战友流过血!
畜生,不可原谅!他的心里怒吼着,但是他没有立刻起身,他在蓄力,他在想办法。
此刻,他终于等到了,当唐高起身扑过去的时候,金雕们挥翅的方向都偏向了他,这一来,在另一端的盾人压力大减,于是他就跳出来了。
“畜生!”盾人大喊着站在风里,他的右手扶着盾牌,头抵在右臂上,左臂弯曲护住了整个脸部,胸部紧紧的贴着盾牌。
这样的话,空中的鹰只能从背部攻击他。
他没有唐高那样的肌肉,所以他只能流血,在猎鹰的一次次攻击中,他身上的血像是人手中的花瓣,大把大把的挥洒着,但是他没用动,也感觉不到痛。
“去死吧。”他大吼着,迈着正滴着鲜血的脚步,用尽他一生最后的力气,使出了一记盾击。
他的盾,他的人,他的鲜血,他的生命,都在那一刻,如一个引爆的炸药包,狠狠的撞入了鹰群。
炸药包炸了,碉堡自然也就飞了,金雕们一个个都被盾人给撞飞了。
“冲啊!”汴梁高喊着,他也站直了身体,将盾牌护在薛慕澜的身后,然后飞快的向前跑去,由于距离森林近,猎鹰们大都在他的头顶和身后!
在汴梁起身后,大家齐刷刷的站了起来,就像是跨出战壕一般,一个个往敌人的阵地上冲。
没有人畏惧,没有人退缩,盾人的鲜血就在眼前,没有什么能比这个更让他们能拥有勇气。
不可战胜的勇气!
唐高和唐帅也冲了起来。
这样的勇气,还有什么是不可战胜的,这样的冲锋,还有什么敌人可以阻挡!
猛虎下山,那都是对大家的侮辱,这是猛龙撞天!豪气直冲云间!
第三十六章 巨鹰太可怕,只能想办法
过了!我们过来了!唐帅紧紧的拥抱着唐高,说不出的兴奋,说不出的激动。
泪水,那本来就是比血水更不值钱的东西,看到猎鹰场中五位同伴们的鲜血,谁说他们不能流泪!
一瞬间,哭竟然成了大家用来庆祝的动作,每个人都在哭,有嚎啕大哭,也有轻轻啜泣,就连汴梁的脸上也挂着泪,当盾人冲锋的那一瞬间,他就哭上了。
那是怎样的一步,唐帅不清楚,但是那一步,挽救了大家的生命,那一步,迎来了大家的胜利,无论怎么形容那一步都不为过。
胜利之步,唐帅这么想着,他再次抬头望去,盾人生命中的最后之步,依然留有痕迹,那是用他的鲜血,顺着他的脚步,留在了那片土地上,也永远留到了大家的心里。
“唐帅!”汴梁喊他,“给他家多发一百两银子。”说着,他从薛慕澜那里拿来了三百两银票,自己又掏了一百两,交到了唐帅手中,到了这里,他需要表示一下心意。
“好!”唐帅接过银票,然后熟练的掏出飞镖,将死去的五个人的尸体都捡了回来,他没有去拿尸体身上的东西,而是将他们收拾好,埋在了死亡森林里!
最强猎鹰人!这是汴梁为他们做的墓碑,猎鹰人死在猎鹰场也算是一个好的归宿。而他们刚才的表现,无愧于最强猎鹰人,特别是盾人。
安葬完五人,大家集体躬身行礼,然后,大家都齐刷刷的等着老大下命令,他们并不是战士,可此刻表现得比谁都像是战士!
走!汴梁知道大家都很累,但是他不想休息,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做事情还是要趁热打铁。
大家很有默契的跟在他的身后,仿佛走的就像是平地一般。
他们可是在森林里,这里不仅有见血封喉的毒蛙,这里还有吃人的植物!
不过对猎鹰人来说,这些东西都是最容易对付的,要是连森林都过不了,还去猎什么鹰,回家喝奶去吧!
死亡森林的路,由于长时间没有行人,比过客森林要难走的多,但是这丝毫难不住这群老到的猎鹰人,他们很快便穿过了死亡森林。
森林前是一条峡谷,远比猎鹰场要短的多,但是这里的鹰没在天上飞,它们就蹲在地上,盯着森林里出现的不速之客。
“好大。”唐帅的声音有些颤抖。
鹰他见的多了,但是和人那么高的鹰他还没见过,而蹲在他对面的有几十只这么大的巨鹰。
和这样的巨鹰打,别说被咬,被抓,就算被压,被踩都会死人的吧。
唐帅有横冲猎鹰场的勇气,可如今,他连迈出死亡森林一步都不敢。
那还算是鹰吗?那就是怪物。
“休息吧!”汴梁说道,他也很无奈。
刚才在猎鹰场已经经历过了,十几只金雕就让他们吃尽了苦头,这要换成巨鹰,恐怕两只就够把他们吹飞了。
“不能力敌,只能智取。”他说。
其实他更想说,各位,你们在这里等着,哥一步就能跳过这条峡谷,然后将鹰王去抓来,但是他一个人,找鹰王,不知道要找多久,这里的人会不会死去呢?
那怕是饿死,也有可能。所以
,一定要大家一起过去。
夜晚在汴梁的思考中偷偷的到来,夜风吹着他束起的头发,吹的他心神不宁。
他已经不知道在这颗大树下来回走了多少遍,正如他脑海中已经涌现出的种种想法一样,一次次的产生,一次次的被他否定,巨鹰,真的让他山穷水尽了!
“或许我们可以趁着夜色溜过去。”薛慕澜咬着干粮说道,面对巨鹰,她也没什么好的办法。
别说打了,巨鹰扇动一下翅膀,人就飞出去了,除非是圣人前来。可是圣人有皇帝养着,谁会为了几百两银子来西凉?
猎鹰场,在西凉,有钱拿,没命花,传言往往有它一定的道理,不怕鹰的圣人们是不屑来,而想来拿钱的猎鹰人们,却得将脑袋提在手上。
“没用。”汴梁摇头,“鹰的眼睛要比人厉害的多。”即便是在晚上,也不可能避的过,他有想过用火把,可是金雕们扇动翅膀的时候,松油被吹了一地,火也被吹灭了。
所以,火并不能让巨鹰害怕,必须找到让鹰害怕的东西,哪又会是什么呢?
汴梁想着,继续来回的踱步。
在这颗树边,他已经走的很熟练了,不用抬头就能避开树干。
可是树上的果子掉下来的时候,还是砸在了他的头上,他抬头看树,视线仿佛穿出了森林,看到了树外的天空上,有巨鹰在翱翔,他又想起刚入过客森林时,因为一坨鸟屎,他用树解决了一只鹰。
树能杀鹰,鹰会怕树!这几个词在他脑海里一闪而过的时候,他突然有了主意。
汴梁将大家召集起来,他说,“你们看,我们在森林里,鹰不敢进来,那是因为森林里有树,很多树,鹰会怕,如果峡谷上有很多树的话,你们说,鹰还敢不敢来?”
峡谷若是变成了森林,那自然不用怕鹰了!
薛慕澜不解的望着汴梁,这道理谁都懂,把鹰落脚的地方都变成森林,当然就安全了。
可问题是,怎么把峡谷变成森林?
唐帅说,“老大,最快的杉树,也要很久才能长大,你看,这时间上不允许。”
种树成林,岂是好久能够完成的,那必须是十年甚至是百年的光景。
想在这峡谷里种出一片森林,估计这里的人都可以埋在地下了,谁能活着看到这一天呢!
要不是汴梁说的这话,唐帅真想一个巴掌扇过去,这方法,是人想出来的吗!
汴梁笑笑说,“森林中有那么多树,又何须去种。”
薛慕澜听到眼前一亮,“大哥,你是说用现成的树去种?”
她有些听明白了,又有些不是很明白,现成的树是有,可是挖了以后,怎么去峡谷种?把峡谷种满又得花多少时间?种的时候会不会遇到鹰的袭击?
汴梁继续笑着,“种树太慢了,我们把自己伪装成树,然后慢慢的移动到对面得森林里去。”
“伪装?”唐帅立刻明白了。
他拣尸就经常伪装成死尸,有时候还躺在尸体的下面,老大的意思就是把自己变成一棵树,然后慢慢的移动过去,这里有十二个人,那就是十二颗树,移动起来,真像是一
个小小的森林。
“哈哈哈,就是这样。”汴梁得意的笑着,继续说,“我们去砍十一颗树,把树的下面挖空,能钻进一个人去,然后我们钻在树里面,趁着天黑,慢慢的移动过去。”
“好办法!老大你真行!”唐帅夸奖道。
这个方法,确实没人想到过,若是早点想到,也不用在猎鹰场那么辛苦。
可是他没想到的是,这个方法一流传出去,猎鹰人各个模仿,都摸进了死亡森林,猎鹰场的鹰在过渡的捕捉之下,最终走向了衰败,十年后,西凉再无猎鹰场,也就再没了猎鹰人。
大自然的生态系统,不能轻易破坏,否则,就会自食其果。
而如今,大家各个兴高采烈的砍起树来,薛慕澜也不肯闲着,她挑了一颗最大的树,用力的砍着,这颗树足够让她和汴梁两个人钻在里面。
汴梁没有动手,不然肯定是一拳一颗树,他不动手倒不是为了低调,而是大家正兴致勃勃的做事,你一上去,将大家的兴致全打没了,这多不好。
而且有这实力,却没在猎鹰场没表现出来,那不是害得五位英雄白死了吗?
所以,他就吃着带来的食物,翘着二郎腿,像位督工在那边快活着。
不过,没人怪他,能想出这么好方法来的人,自然不应该干这种粗活。
聪明的人总是动脑,不够聪明的才卖力气求生,在这个世间,向来如此。
“成了!”薛慕澜是最后一个把树木搞定的人,她的脸上满是汗水,特别是睫毛上的汗水,看起来像清晨的露珠,而脸上略微的腮红更显得她的白嫩。
这脸蛋,长在小姑娘身上多好!汴梁心底嘀咕着,他用袖子帮她擦去了汗水,忍不住捏了她的一下小脸蛋,调皮的说,“二弟啊,你这么勤快,以后你媳妇可享福喽。”
“你嫁给我啊!”薛慕澜比他更调皮,她可不想让那家伙趾高气扬的在她面前嚣张,一句话就把他给拍死了。
“咳。。。咳。”汴梁用咳嗽掩饰着他想骂人的冲动,毕竟是自己二弟,骂人不太合适,可是除了骂人,他想不出其他词语。
算了,不和伤残人士一般见识,最终他这样的安慰着自己,然后背起薛慕澜,钻进了大树里。
“走了,保持距离。”汴梁说着,一颗颗“树人”先在死亡森林的边缘列队,然后在汴梁巨树的领头下,趁着黑夜往峡谷中走去。
巨鹰们立刻有了反应,它们飞到了树前,奇怪的望着,有的伸出爪子拍打着那些突然冒出来的树,仿佛觉得很不明白,怎么凭空多出来了那么多树。
大家的心又提到了嗓子上,安静的蹲在那里。
树的本身都是很重的,最轻的也有上百斤,可是猎鹰人那个不是砖士,单拳碎砖的实力,上百斤的树那是毫不费力的,至于汴梁,那更不在话下。
“邦邦邦。”巨鹰们一棵树一棵树的敲过去,像是要敲竹杠的地痞,找不到敲诈的对象,也就飞开了。
继续!
汴梁没有喊而是用行动来带领大家,大树开路,小树跟上。
这一路,居然是有惊无险!炼狱森林就这样,被他们踩在了脚下。
第三十七章 森林如树林,抓鹰像抓鸡
一到炼狱森林,汴梁便明白了为什么叫这个名字,因为这片森林,清一色的红衫树,火红的树叶,像是一片燃烧着的火海,如此颜色,又在可怕的巨鹰附近,不是炼狱是什么!
世界上最高的树有多高?汴梁不知道,但是世界上最高的树是什么,他清楚,那就是红衫,这里的红衫不仅多,而且高,高到在森林中根本望不到头。
“休息吧!”他并没多少心情欣赏这里的风景,既然到了地头,那就慢慢的找吧。
在火把的照耀下,他找了一颗树根比较平顺的红杉,将薛慕澜放了下来。
两个人并排躺着,望着头顶的红衫叶,在晚风中轻轻飘动,像是火把上跳动的火焰,而两人就躺在跳动的火焰下,真是美极了。
薛慕澜调皮的吹着树叶,就像是小孩子在吹火把上的火焰,树叶跳动的更厉害了,她也咯咯咯的笑着。
紧张的一天过去,她突然放松了下来,有些顽皮,又有种说不出的惬意,这么多年来,从未有过的惬意。
或许是身边多了一个大哥吧,这位背了她一天的大哥,让她有一种说不出的安全感。
她侧过头,看着闭目养神的汴梁,呼吸是那么的匀称,这家伙倒好,一躺下就睡着了,也不知在做什么美梦呢。
薛慕澜就这么看着身边的人,仿佛看着整个世界。
在森林里,在红衫树下,要是能一直两个人就这么躺着,那该多好!
她的双眼开始有了笑意,这让她的女人味更足了,于是她更加女人味的从红衫树上摘下一大片树叶,铺在汴梁的胸前,像是给他盖上一床最温暖的棉被,然后,她将头枕在右手上,笑眯眯的看着汴梁,直到甜甜的睡去。
或许是手臂压的太久有些发麻,又或许是树根的粗糙让她难受,半夜里她翻了个身,将头压在了汴梁的胸口。
嗯,这可是很柔软很温馨的枕头,她躺的很舒服,两只小手也紧紧的抱在了这枕头上。
汴梁其实没有睡着,他有心事,他在想他来到这个世界的点点滴滴,从对身体的生疏到熟练,从对这个世界的陌生到熟悉,从对孤身一人到现在身边十几个伙伴,他发现一切都改变了。
他不再是那个每天上上课,调**的大学生,他也不在那个处处有老师们保护的学校里,而他现在身边的伙伴们,除了二弟,都是为了银子而活着,卑微的活着。
或许这才是生活。
有个这样的兄弟,还真不错,他回想着新野城背他的兄弟,在新野去潼关的路上为他刺鱼洗衣的兄弟,以及刚才为他盖上树叶的兄弟,真是好兄弟啊!
他睁开眼,看着躺在他胸口的薛慕澜,睡的那么香,那红润的小嘴微微的嘟起,像是要小声的倾述什么。
看着她那双在露珠中格外鲜艳湿润的小红唇,汴梁的心跳突然加快,心里却是一声叹息。
真可惜了这一张可以颠倒众生的水嫩嫩的草莓嘴,居然长在一个男人身上!
随着这声叹息,他忽然发现了睡不着的真正原因,那是心底的一丝遗憾,好遗憾,他那二弟,不是二妹!
大学兄弟千千万,那比得上红唇一醉!
也不知那刘备是怎么想的,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也不想想校园里,为了衣服,那个没断过几个手足!
他回忆起校园里开心的生活,嘴边也开始有了笑意,他在想,在校园的小树林里,一对对鸳鸯放着好好的寝室不睡,偏要来这边浪漫过夜,而他此刻,正搂着一个男人,这画面,辣到他不敢想象。
于是他将胸口的红衫叶拿起,折成两片,一片盖在薛慕澜的脸上,一片插在她的头上,这样,鸳鸯们就不会以为他是断袖之王。
就这样想着,他慢慢的觉得意性阑珊,也就轻轻的睡去。
露珠就像爱情一样,慢慢的在他们的脸上凝结,甚至有几滴结在薛慕澜的脸上,又在汴梁的胸口,小树林里的浪漫,又有谁能忘怀。
夜更深了,森林里钻出一只小松鼠,谨慎的看着四周,然后它看到了薛慕澜头上的树叶,或许是迷茫树叶下有什么,它悄悄的爬到了她的身边,用它的小爪子,慢慢的掀起那片树叶。
树叶下哪有什么果实,不过是薛慕澜的头,但是松鼠还是没有放手,它又去掀起她脸上的树叶,然后就迅速的吱吱吱的叫着跑开了,仿佛是被树叶下绝美的容颜所惊吓,又仿佛是害怕她脸下起伏的胸口,那里面是不是有妖怪在跳动?
人心本来就是妖怪,谁也琢磨不透。
黑夜仿佛是松鼠的尾巴,跟着松鼠离开了。
森林里的早晨,亮的比外面要晚一些,但是人起的却一点不晚。
薛慕澜坐起来抖落了身上的露珠,接着又开始整理起头发来,在露珠的滋润下,显得格外的乌黑亮丽。
汴梁从来不会做这种事情,他总觉得头发没洗过,会有油腻,一个男人不停的用手摸头发,那不成了油腻男。
他不喜欢,所以他已经和伙伴们在一起,吃着干粮,说着话。
“我们的任务呢,就是找鹰王,待会,大家一颗颗树的找,发现有大的鹰,不要单独行动,我们一起抓下来,多抓几只,如果有那只特别的大,特别的凶,那就是鹰王了。”汴梁吩咐着。
他看过赏金任务,里面对鹰王的描述就只有特别的大,特别的凶。
嘿,估计那出任务的人也不知道鹰王的特征吧,若真如此,就不用将所有的鹰抓下来比对了,随便抓一个意思意思就行了。
这里的红衫树少说也就几十万颗,如果一颗颗的爬,十个人,每人要爬一万次。
唐帅没有异议,他只是从口袋里掏出了一些飞镖,让大家在爬过的树上留个记号,免得重复了。
那么多的树,长的又差不多,下树后,一不留神就记不住刚才爬的是那一颗了。
他还交待了一些细节,爬树这方面他有特长,以前拣尸,他就先爬到树上,看看那具尸体油水多,再动手,所以他又提供了一些爬树有用的工具,大家听了后就分头行动了。
汴梁和薛慕澜没有爬树,他们留下来负责看管行李,毕竟森林里还有不少动物,一不小心把行李丢了,大家吃的喝的就都没着落了。
“你说,谁会先抓到鹰呢?”薛慕澜问着,却听到不远处的高空中有声音传来,“哇!鸟屎!该死的,你拉我头上了!”是唐高的声音。
“你看着行李!”汴梁说着就朝声音传来的地方跑去。
有屎肯定有鹰,说起来,他爬树的技术是这么多人里面最差的一个,好在他双臂有力,上树的速度还是很快的,比唐高要快多了。
毕竟唐高是横练功夫,人比较笨重,再加上他不停的擦着鸟屎,又耽搁了许久,所以,很快他就被汴梁给追上了。
“嘘,小点声,别把鹰给吓跑了。”汴梁此刻已经爬了一半的高度,他抬头隐隐能看到一个鹰巢,就在树木的三分之二处,不过上面树叶挺多的,还看不太清楚。
唐高明白他的意思,两人悄悄的往上爬去,不料这次砸下来的是一根骨头,也不知道是什么动物的,估计是被鹰啃光了掉
下来的,又砸在唐高的头上,好在他是横练功夫,不然这么高砸下来,搞不好能把人砸晕。
唐高虽然不痛,但是很生气,他咧了咧嘴,拳头握起,像是要威胁巨鹰。
汴梁很快接近了鹰巢,那是一个很大的像是竹筐一样的东西,足有两个平方那么大。从下望去,只能依稀看到一些鹰的羽毛,鹰的身体被巢穴给挡住了。
抓鹰,老实说汴梁没经验,但他抓过鸡,一般都是一手抓翅膀,一手抓两脚,那样鸡就不动了,所以他打算用相同的方法。
近了,更近了,巨鹰埋着头,不停的从身上清理出没用的羽毛和垃圾,有时也会摆动它那炯炯有神的眼睛左右张望,但它从来不看下面,因为下面都被红衫的树叶给挡住了,看不到什么,它也习惯了,直到一只手突然伸出,将它的爪子给抓住了。
可惜,巨鹰的爪子太大,汴梁的手只够抓住一只爪子。
巨鹰立刻警觉,双翅一振,就要飞翔,汴梁立刻用另一只手去抓它的翅膀,可是翅膀太大,也只能抓一个。
这样一来,鹰就只能挥动一个翅膀,身下又挂着一个人,它根本无力飞翔,只能拼命阻止坠落的身体。
可它的一个翅膀被抓住,飞起来的时候又失去平衡,不停的在树叶间碰撞,样子相当滑稽。
最终鹰像风筝一样,在树林中逐渐坠落。
但是鹰毕竟是鹰,不是鸡,在这种情况下,它还有一个爪子抓向汴梁的手,企图将他的手抓开,而鹰的喙则狠狠的啄在汴梁的另一只手上。
这若换了别人,只怕立刻会血肉横飞,估计就松手掉下去了,可汴梁的身体,变态到了极点,就这点力度的攻击,他一点不放在心上。
不过他也很生气,生气自己现在的姿势有些丢人,也生气一个畜生居然敢咬他。
他放开了鹰翅膀上的那只手,改去掐脖子了。
他一手掐着鹰脖,一手抓着鹰爪,任凭巨鹰不停的扑腾翅膀,就是死死不放。
巨鹰很快没了力气,慢慢的降落在了地上。
唐帅早就待在一旁,立刻用准备好的绳子,将鹰的翅膀和爪子绑住,就像绑鸡一样。
他在唐高喊的时候,就朝这里赶过来,由于离得远,到的比汴梁晚。
到了唐高的树下,他就看到了巨鹰滑稽的样子,起初还很担心,后来看鹰的脖子被掐住,也就放心的准备绳子。
“干的不错。”汴梁赞道,即为自己的第一次抓鹰生涯点赞,也赞叹唐帅捆绑的干净利落。
好家伙,这巨鹰,足足有一人高,双臂展开时都快有两人那么大了。
他上去抱了一下,鹰虽然大,但是不重,差不多二十公斤左右的样子。
可这鹰的力气大的出奇,如果不是他抓了翅膀,肯定会被它带着飞到空中。
以他前世的经验,鹰的负重都是很小的,大多是捕到猎物就地解决,很少会带回鹰巢,主要就是因为负重飞行的能力不够。
可是眼前的那只鹰,让他觉得相当的可怕,这不会就是鹰王吧?
很快,他就知道,这不是鹰王,因为那一天上午,他们又依样画葫芦的抓了十来只鹰,各个都是那么大,那么凶。
总不能说他们一下子抓了十只鹰王吧。赏金任务里可写着,最大,最凶!怎么可能有十个。
继续继续,汴梁喊着,同时提醒大家,不要再抓这种鹰了,先找鹰王,就这些鹰用来卖钱的话也已经够多了。
巨鹰,可是猎鹰场这么多年都很少有捕捉到过的,那可都是很值钱的!
第三十八章 找最大的树,抓最大的鹰
鉴于汴梁神勇的表现,唐帅他们都很听话的去找鹰王了。
老实说,他们的心底是想多抓几只巨鹰回去的,毕竟,没人嫌银子更多。
但是他们也知道,抓了鹰,还得能带回去。
若是没命带回去,再多的银子又有何用,所以他们非常卖力的四处寻找着。
可那里还有比他们抓到的更大,更凶的鹰。
炼狱森林里的树多,巨鹰可没那么多,每次都要爬上十几颗树才能发现一只,要不是他们人多,一个人的话,一天也找不了几只鹰。
“不要灰心,慢慢来。”汴梁鼓励着他们,他也想过就带一只巨鹰回去,冒充鹰王,不过想想这样不太厚道,所以他继续耐心的等待着。
可是,找了两天,不但啥也没找到,就连老天爷也开始不厚道起来。
天上开始下雨,森林里一片泥泞,汴梁赶紧撑起了雨篷,让大家先躲躲雨。
虽然猎鹰人天不怕地不怕,但是没必要让他们在雨天还去爬树,他可不是这么不厚道的老大。
“你说,那鹰王会躲在那里呢?”唐高挠着被淋湿的头,问着他的伙伴唐帅。
“我哪知道。”唐帅在雨篷里烤着火说,口气一脸的不耐烦。
其实他早就不想找那鸟鹰王,都找了两天了,连根毛都没见到,有什么好找的,说不定就是一谎言,根本没什么鹰王。
“老大,你说它会躲在那里?”唐帅把这问题丢给汴梁,他知道所有的伙伴们都想问问这位老大,希望这位老大不是在捉弄他们。
汴梁也是一脸的无奈,他要是知道,也不会在这里瞎折腾两天。
风餐露宿,又没美女相伴,这可不是什么浪漫,流浪还差不多。
他也想早点结束这样的生活。
汴梁没回答,只是将头伸出雨篷,让冰凉的雨水流过他的额头,仿佛这样就能让他更清醒,更有智慧。
鹰王究竟会在那里呢?
他还是没有头绪,就这样在雨中,抬头望着远方,一颗颗巨大的树木,像是士兵列队一般,由细到粗,从外围往森林的中心靠拢。
列队?聚拢?越来越粗?这些词语组合起来在他的脑海中闪现,他的心里仿佛忽然有一束光流过,难道鹰王就在最粗的那颗树上?将军不都是列在士兵的中心吗?
于是,他返回雨篷说,“既然是最大,最凶的鹰,那它就应该在最粗,最高的树上!”
然后,他将手指向森林的中心处,“就在那里!”
唐帅赶紧拍起了马屁,“老大果然英明神武,什么都料事如神。”
他心里知道不是这么回事,估计是老大临时起意,随意的一个说辞,不然,这两天也就不会瞎转悠了。
可是,在没有证明之前,他也不敢把汴梁的慌给揭穿了,只能拍拍马屁。
汴梁尴尬的笑笑,因为他看到薛慕澜正一脸不信的望着他。
但是,漫无目的的瞎找,不如给团队一个目标,反正也没有什么更好的方法了!
雨停的时候,大家都出发了,汴梁和薛慕澜依旧在雨篷里休息。
他们现在不能走,还有十只巨鹰等着他们照料呢,巨鹰虽然不吃不喝,但是他们还是要每天给它们灌点水下去,不然,再过个十来天,那鹰就都渴死了,也就不值钱了。
“扁毛畜生!”汴梁骂着,又灌了一口水过去。
巨鹰根本不鸟他,像一个坚贞不屈的牢犯,不理会汴梁的辱骂。
要是能严刑拷打就好了,汴梁没好气的拿树枝抽了它一下,却把树枝抽断了。
这鹰的身体,真不是一般的坚硬。
时间过的很快,汴梁无聊的将树枝作剑,一剑一剑的砍在鹰的身上,仿佛在练他的砍蛙术。
薛慕澜给他的秘籍,他已经练的差不多了,只差最后一章了。
他也看过,最后一章其实就是组合技,将劈,刺,砍组合起来,便成了招式。
他还没开始练那些招式,因为他觉得没有砍来的粗暴。
用剑砍物,其实远不如用刀来的霸气,更不用说树条了,劈里啪啦,树枝不停的折断,汴梁不停的砍着。
终于有一次,鹰貌似被他砍的不耐烦了,转了下身子,汴梁的树枝就砍在了鹰肚子上,那里是鹰最柔软的地方,一树枝下去,巨鹰呱呱乱叫,不住的后退。
“来,喝水!”汴梁放下树枝,将水递了过去,他想起来马戏团里驯兽都是这样的,一鞭子一个胡萝卜。
巨鹰没有喝,他又是一树枝抽肚子,再给水,在如此重复了上百次之后,巨鹰终于降伏了,它不得不低下头喝水,而不需要像一开始那样,薛慕澜掰开巨鹰的嘴,他一口口的灌水。
果然,做事情,方法很重要。
汴梁舒服的躺在地上,巨鹰们都已经被他驯的服服帖帖。
这时,唐帅他们回来了,一个个用看着神仙一样的眼神看着他,一言不发。
“干什么?干什么?”不就驯服几只鹰吗?不用这么钦佩吧!汴梁想着。
他还想安慰他们几句,因为他们都双手空空,这说明他们没找到鹰王,不然以他们前两天抓鹰的表现,现在不该如此。
“老大,你真是活神仙!”唐帅终于开口了。
他们真的在最中间最大的那颗树上找到了鹰王。
是的,他们认定那就是鹰王,每个人都爬上去瞧了一眼,就下来了。
他们没有惊动鹰王,因为他们不敢。
巨鹰已经够可怕了,但是他们一点没有手软,抓了十只回来。
而鹰王,那眼睛就有老大的嘴巴那么大,还是张开的嘴巴!
看到这么大的眼睛,人类的本能就是害怕。
人和动物一样,有个本能,就是会害怕体型比自己大的动物,巨鹰的体型和正常人差不多,他们抓的时候没有害怕,而鹰王,那可是比人要大的多。
“真的找到了!”听了唐帅们的话,汴梁觉得自己的运气无以复加,这么好的运气,可不能浪费,“走,猎鹰去!”
雨篷里又只剩下了行动不便的薛慕澜,她也想跟去,却被汴梁拒绝了,看营地的责任也是很大的。
再说,鹰王都找到了,那还不是手到擒来。
不过他也没太嚣张,毕竟那么大的鹰,不是容易抓的。
所以一边走,他就一边想了个注意,那就是在唐高的身上绑好绳子,让唐高上树去抓住鹰王,然后大家一起拉绳子,十多个人,还怕拉不下一个鹰王!
唐高也是不怕,他一身横练的肌肉,只要闭上眼睛,别说鹰,就算是刀山枪林也能来去自如,但是光不怕没有用,还得抓得到才行。
唐高的出手并不算慢,但是鹰王的脚动的更快,它也没飞,只是简单的将爪子在唐高的背上一抓,然后从树上丢了下去。
唐高的
人掉了下来,绳子在空中被巨大的树枝给架住,唐帅一看绳子绷紧,赶紧拉了起来,等到他们把树枝拉断,唐高也就摔了下来。
这颗杉树,少说也有上百米,枝叶繁茂,从下边看上去,什么也看不见,直到一个庞然大物,从枝叶中摔下来,轰的一声砸在了地上。
郁闷!唐高摔下来的时候,大家终于看清了,只有他一个人,并没有什么鹰王,好在唐高没落到众人头上,不然这么高下来,把人砸死都有可能。
“我来!”汴梁说着,就解下了唐高身上的绳子,他明白,唐高出手不够快,是抓不住鹰王的,这样的事情要是再搞一次,说不定就出人命了!
唐高也没和汴梁抢,这位老大,现在是大家心目中的神,无所不能。
大家只是紧张的拉着绳子,等着绳子受力绷紧。
汴梁练过秘籍《光》,出手的瞬间还真如一道光般迅捷,但是鹰王并没比他慢多少,这双手抓过去,本来是打算把鹰王的双腿抓住,没想鹰王一动,便抓在了爪子上。
这次鹰王终于飞了,它一边飞,一边将拳头般大小的喙啄在汴梁的头上,可惜它的喙再硬,也奈何不了圣人的身躯。
汴梁正得意呢,噗的一下,他的人被拉了下去,爪子太滑,下面的人拉的又用力,一下子滑出了手,他的人也就掉了下去。
鹰王的爪子被他这么一抓,那是相当疼痛,这畜牲不肯罢休,在汴梁下落的瞬间,还狠狠的飞过去,用爪子将汴梁的背死死抓住,企图将他带上天空,再将他摔死。
可是鹰王再神力,也比不过树下十人的力气,它努力的想飞高,最终却被一点点的拉下树来,就像是一条巨大的鱼被钓鱼人拉到了眼前,可是这条鱼,并没有上钩啊,鱼只是抓住了鱼饵!
就在大家欢欣鼓舞的时候,鹰王松了爪子!汴梁只能无奈的去亲吻地面上的烂泥。
在空中的时候,他也努力的想去抓鹰王,但是他是后背被鹰王拿住,人又在空中,即便他有几十万斤的力,也翻不过身来。
他没打算去攻击鹰王的爪子,那样的话,他会摔得更惨。
如今,摔得虽然不算很惨,但是他这位鱼饵被鹰死死抓着的样子,被小弟们看到,也算是丢脸丢到家了。
好在不是所有人都在看他的糗样,唐帅就没有,他很快的看到了机会。
鹰王松爪的瞬间,他就丢出了他那带绳套的飞镖,那是他用来拣尸的,这次拣的可是脱钩的鹰了。
要是在平常,无论唐帅出手多块,都没法捆住鹰王。
可是这次,鹰王飞的太低,旁边又有巨树,顶上有无数粗壮的树枝,鹰王伸展不开翅膀。
而且它飞的本来就很慢,周围又多障碍,闪避空间又小,可怜堂堂的鹰王,刚刚离开了鱼钩,又被人下了套。
而这次,它就像离开水面的鱼一样,再也无法回到它的地盘里去了,十个人牢牢的将它拖到地上,并死死的按住。
任凭它如何挣扎,都于事无补。
鹰王的爪子的确很厉害,等唐帅他们将鹰王绑好时,地面上已经被它刨出一个坑来,够埋两个人了!
“让你嚣张!”汴梁气愤的丢了一块烂泥过去,砸的是鹰王的脑袋,不想鹰王头一甩,就像打兵乓球一样,将泥巴打还给了他!
“畜生啊!”汴梁的喊声穿透了整个森林,虽然喊声里充满了愤恨,但是这依旧是胜利者的声音。
鹰王,这个比大猩猩还大的怪物终于被他们降伏了。
第三十九章 一曲黄鹂笑,人间成绝唱
汴梁他们回来的时候,薛慕澜已经迫不及待的在雨篷外眺望。
她以前对这位傻大哥很没有信心,自从伤了腿后,她也渐渐的对汴梁刮目相看了,至少眼前的这一步步,都是他实打实的做出来的,不然的话,以她的能力,猎鹰场根本过不了。
“绑里个绑,绑里个绑。”汴梁一边用树枝抽打着鹰王,一边欢快的哼着,全然没有了刚才啃泥的屈辱。
唐帅他们也被感染了,这回来的路上,全是开心的调调,这就叫做凯旋!
英雄们胜利回归,要是有掌声,有烈酒,有娘们就好了!望着薛慕澜那张比月雅阁娘们都娘的脸,汴梁的心里就怪怪的,想法也就怪怪的。
他就这么想着,动作也快了起来,毕竟,这里是破森林,根本无法满足他们的需求,连烈酒都满足不了。
那可怎么成呢,他们必须快点回到猎鹰营地,一边大口大口的喝酒,一边胡天胡地的吹牛!
于是,大家立刻按汴梁的想法,继续套在树中,将鹰绑成一条直线,线头塞进树里,由汴梁牵着,大摇大摆的回来了。
当猎鹰场上出现一排移动的树木时,正在撑网的猎鹰人都忘记了头顶猎鹰们疯狂的攻击,齐刷刷的看着这排树。
而当一只只和人一样大的鹰被拉出来时,猎鹰人整齐的张大了嘴巴。
当最后那只鹰王出现的时候,有人甚至吃惊到放掉了手中的撑杆。
作为一个猎鹰人,那撑杆撑的可不只是网,那撑的都是命!连命都忘记了,那是如何的吃惊!
好在,鹰王出现的时候,猎鹰们仿佛野兽见到老虎一般,纷纷飞散了。
连在网中的鹰,也拼命的往外跑。
这样一来,收网的号角不得不提前吹响,“嘟~~~。”仿佛是欢迎英雄们回归!
不用那么客气嘛!汴梁厚颜无耻的接受着。
不过当他们从树里钻出来时,真的受到了疯狂的掌声和欢呼声。
他们真的是英雄,是猎鹰场的英雄,虽然他们的回归,导致这次收网的收成差了点,但没人注意这些。
连猎鹰营地的卫兵也没在意,他们更在意的是这些鹰需要多少钱,即便这些钱他们没份。
但是人们对于那些昂贵的东西总是充满了幻想,也非常想知道他们的价值,是不是足够惊掉下巴。
巨鹰的钱,的确可以惊掉下巴,每只巨鹰五百两银子,足足比海东青和金雕贵了五倍!
当猎鹰营地的收购兵拿出银票时,惊呆的可不仅仅是猎鹰人和士兵,唐帅他们也都惊呆了!
五百两,总共十只巨鹰,十二个人,不,那怕算上死去的五个,十七个人分,每人都有将近三百两。
这可是巨款,巨到当初薛慕澜拿出那张三百两的银票时,猎鹰营地的酒馆老板都兑换不开。
何止是兑换不开,就算把那酒店买下,也能买个三遍了。
猎鹰营地的酒馆,可是能容纳几千人喝酒吹牛的,那可不是一般的酒馆可以比的。
毫不夸张的说,三百两银子,需要猎鹰人苦苦奋斗十年!
而如今,在几天之内获得,怎能不让大家震惊!
唐帅立刻将钱分了十七份,每个人的心中都是说不出的幸福!
没有什么幸福,能比银子来的更沉甸甸的了。
而且,他们还有鹰王!
不过唐帅知道,鹰王是属于老大的,他们可没份。
他也不贪心,像他这样的拣尸人,从来就不会贪心,不然的话,他早就去猎鹰了。
可他们不贪心,猎鹰营地的收购兵却要贪心,他们不是贪心鹰王的价值,他们贪心的是这
么好的鹰王,必须由他们收购。
他们不缺银子,因为西凉猎鹰场的驻地,背后的主子是胡国的大皇子,而负责采购猎鹰,销售猎鹰的则是大皇子背后的月雅阁。
月雅阁会缺钱?那可真是天大的笑话。
只有缺钱的嫖客,那有没钱的妓院!
这是一笔大买卖。
巨鹰虽然稀少,偶尔也会在猎鹰场出现,所以五百两的价格,是他们以前出过的。
但是,鹰王是第一次出现,连标价都没有。
为此,采购兵第一时间向今年负责采购猎鹰的月雅阁总管黄黎汇报去了。
天上黄鹂笑,床前柳莺叫!
说的就是当年的月雅阁两大红牌,黄鹂也就是黄黎,据说她的歌声,美到能让人窒息,美到甚至能让人忘记月雅阁姑娘在床前的欢叫声,当然除了柳莺。
柳莺也就是刘莹,十几年钱被薛留广赎身,成了良家妇人。
当年因为这事,发誓再不去月雅阁的男人没有一万,也有八千!
如今柳莺已成往事,黄鹂也很少歌唱了,她被月雅阁的老板月奴提拔为成都月雅阁的阁主,也算是一个小老板了。
这几年,南朝贵族也日益喜欢玩鹰了,她作为月雅阁的小老板,这些年来可没为猎鹰场少花心思,今年甚至亲自来到了西凉。
一曲黄鹂笑,人间成绝唱,姑娘不愿叫,死鬼不肯闹!
这四句出自月雅阁的流言,证实着黄黎歌喉的实力。
但是仅仅凭借着歌喉,她还做不到让死鬼罢手。
能让死鬼罢手的是她的容貌,她的舞姿。
歌声美,舞姿媚,容颜翠,三者缺一不可。
月奴当年能放跑刘莹,但绝不会卖掉黄黎。
那怕她已经老了,老到很少唱歌了,但是她依然有用。
月奴每年会在新野举办一次歌姬大赛,让黄黎来选拔人才。
月雅阁的生意,素的做的比荤的还大!
黄黎虽然没有唱,但她此刻正笑着,谁听到猎鹰场捉到了一只比熊还大的鹰王都会笑的,更何况这次她是收购的总管。
“去,无论他们开出什么价,万两之内,都拿下了!”最后,她还加了一句,“黄金!”
黄金万两!那是什么价格。
薛留广当年给刘莹赎身,花费的是三万两白银,而这只鹰的价格居然比当年月雅阁最红的姑娘还要贵!
黄金万两,足够二十万大军从徐州下襄阳!
是什么让她这么大方?
做买卖的,进货什么价格,看的自然是能卖多少价格!
这次她来西凉,是因为有特殊的卖家。
临城汴家,以金蚕衣名闻天下的金蚕世家!
他们要的东西,出价自然不菲,再贵的人,再贵的鹰,终究还是有价的,汴家的金蚕衣却是无价的。
有这金蚕衣在,汴家要的东西,月雅阁当然是舍得花钱的。
汴家要鹰,就要给最好的鹰,鹰越好,汴家的衣服也就会越好!
在听到鹰王的时候,黄黎仿佛已经看到了金蚕衣,也看到了老板月奴脸上的笑脸。
可惜,她怎么也想不到,当采购兵回到猎鹰营地的时候,听到的就两个字,“不卖!”
废话,汴梁和薛慕澜都不是为了钱而来的,卖钱,这种俗气的事情怎能用在他们这种人身上!
唐帅越发觉得老大厉害了,人家抓鹰为了银子,咱家老大抓鹰就为了好玩!这气魄,不服不行!
“能不能再商量商量。”采购兵觍着脸笑着,他可不敢死心,他必须拿下了这鹰王,哪怕是抢!
他知道月雅阁开出黄金万两是什么意思,那就是势在必得!
“真不行!”这次开口的是薛慕澜。
她对士兵的态度向来很好,因为她曾经也是一个兵,所以她不想为难这位采购兵,直接拿出了赏金任务,“我们做任务。”
做任务,当然不能把任务物品给卖了!
赏金任务!采购兵的眼睛都看直了,赏金铺子居然还有这么夸张的任务!
他也知道赏金铺子的后台是三皇子,若是普通的事物,他自然不会跟三皇子过不去,可是这次,月雅阁的口气是那么的强硬!
月雅阁是做什么的?就算是三皇子亲临,他们也未必会卖面子!更何况是做赏金任务的江湖人士。
“赏金任务出多少钱,我们出十倍!”采购兵是这么说的。
如果能用银子解决,那自然是最好,毕竟得罪三皇子的事情,月雅阁可以做,他却不能做,万一三皇子报复起来,他肯定得背锅。
“我们不要钱!”薛慕澜说,“我们只要见一下三皇子,问他一个消息。”
这本来就是她来的目的,她也没藏着。
见三皇子,还问消息,这事月雅阁可办不到,如果这两位要是想见大皇子的话,还可以安排一下,毕竟大皇子是自己人。
三皇子现在要争夺王位,怎么可能给月雅阁办事呢?
月雅阁可以不卖三皇子面子,但三皇子也肯定不会给月雅阁面子!
这种事,用脚趾头想想都知道。
“就真的没有其他办法了吗?”采购兵最后一次问道。
他已经做好了谈判不成的准备。
谈不成,又志在必得,那就只能硬抢了,对付两个人,采购兵还是很有信心的。
“走吧。”汴梁赶走了采购兵,那家伙唧唧歪歪,打扰了他喝酒的雅兴。
“走吧。”这一次,他是对唐帅这帮伙伴说的。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这帮伙伴们拿到钱也该走了。
他举着酒杯,为伙伴们践行。
唐帅在拿到银票后,已经将汴梁最早给的四百两还给了他,虽然汴梁一再推迟,但敌不过唐帅的决心。
那小子在心里早已经认汴梁做了老大,为老大办事,拿双份的银子,又怎么好意思,其他伙伴也都是这个意思。
临走时,唐帅说,他回去要重振家门。
他还说老家在成都四姑娘山上,希望老大有机会过去赏雪。
最后他说,他要开个兵器铺,专门贩卖各种暗器。
走吧走吧!汴梁将伙伴们一个个送走。
经历了这么多,他早就清楚,有很多眼睛在盯着鹰王,如果不让伙伴们先走,他怕他们遭受毒手。
最好,能把二弟也支走,这样他一个圣人,分分钟把猎鹰营地里的士兵给灭了!
可是,支走二弟比放跑鹰王还难,倒不是说薛慕澜的脚受了伤,即便她没受伤,那也是送不走的。
算了!走一步看一步吧。
汴梁不再想那些烦心的事,举杯和薛慕澜共饮,庆祝他们猎鹰成功,也庆祝他们的友谊从新野到西凉。
在猎鹰营地里,没人会对他们怎么样,那么多猎鹰人看着呢,营地士兵若是动手,这以后谁还来猎鹰场。
猎鹰场,在西凉,有钱拿,没命花!
鹰虽然狠,但人心更毒!有没有命不但要看鹰的攻击,更要小心士兵们的抢掠!
第四十章 一件金蚕衣,汴家大买卖
汴梁何在?在西凉,喝着烈酒,还不想走。
汴家少爷何在?在临城,院里赏花,他不能走。
南朝皇帝给汴家的秘旨,汴家少爷绝对不可以离开临城!因为是秘旨,所以除了汴家的少爷和汴家那位老祖宗奶奶,就没有其他人知道。
汴家对南朝太重要了,皇帝根本不允许汴家的男丁离开临城,汴家少爷也从来没离开过,他不是不想走,他是不能走!
可是如今,汴家的管家居然收到一个消息,一个他听了啼笑皆非的消息。
门外有胡国的使者,是从潼关来的,说是他们汴家的少爷用一件衣服换了一千两银子,赎了一个圣人。
这岂不是天大的玩笑!
难道说是汴家找女人进府,种下了这么一个私生子,然后又跑去胡国了,这不是胡闹嘛!
临城,天子脚下,汴家就算再能耐,也不可能把这事情做的天衣无缝!
所以,那肯定是胡国在胡闹。
“打发了吧,少爷在院里!”总管吩咐下人,胡国虽然是敌国,但是使者而已,两个国家还是经常有来往的。
可惜,汴家的生意却不能像使者那样,在胡国开张,这倒不是皇帝明旨规定,而是汴家的主人不能出城,又怎么能谈这么大的生意呢。
去胡国开张,必须要有胡国的大佬撑腰,汴家的主人点头,这两件事,缺一不可。
汴家不能出城,胡国的大佬也不敢来临城,所以这事就那么一直遥遥无期。
若是有一天,能去胡国开店,这也是汴家老祖宗心里期盼的一件事情。
她期盼了一辈子,也失望了一辈子。
下人按他的吩咐去了,可胡国的使者还是不死心,他将衣服交给了下人,让他再去禀报一下。
这位使者不是别人,正是圣人铺子的宫主管。
汴家人若是连衣服都不看就承认了,他还不敢相信呢,若是看了衣服,那就不一样了。
金蚕衣,别无分号,若不是三皇子这般的人物,只怕早吞了衣服跑了,怎么可能将衣服送回来呢。
但是他也知道,比起汴家的生意,一件金蚕衣又算得了什么!
“怎么,还不肯走!”管家看下人手上拿着衣服,就明白对方没死心。
“来,看看,到底是什么衣服!能让胡国人这么坚持。”管家说着拿过了那件衣服,只瞧了一眼,他就差点摔倒在地上。
金蚕衣这种东西,管家自然是一眼就能认出来。
金蚕衣管家见的多了,若仅仅是一件金蚕衣,还不至于让他表现得那么夸张。
胡国虽然没有,南朝的皇宫里,可多的去了。
但是每件金蚕衣的花纹还是有些区别的,而他手上的这件金蚕衣,花纹不是龙形。
龙形的花纹只有皇亲国戚可以穿,而能穿金蚕衣却不止皇亲国戚,还有汴家人,还有那位当今太子的爹,姜庙的活神仙,李家李长生!
这衣服的花纹,管家一看,就认出来了,但他还是仔细的翻开袖子,左边的袖子里有个长字,右边的是个生字,不是李长生又是谁!
管家对汴家很忠诚,更为汴家感到自豪,放眼临城,除了皇帝,谁敢给汴家脸色看!
更没有谁敢冒充汴家的少爷。
但是他也知道,汴家再强大,再厉害,也抵不过李家那位少爷。
李家少爷若是冒充汴家少爷,那不是丢汴家的脸,那是给汴家长脸,大大的长脸,说出去全南朝的人都会认为汴家特别的有脸,特别的有面子。
李长生是谁?太子的爹,这身份,也就皇帝能压他一头,他又是五圣高手,在武力方面,只有他压别人的份!
所以管家很为难,这事,他根本做不了主,他必须找到能做主的。
能做主的当然不会是赏花的少爷,那必须是喝茶的祖宗,汴家的老祖宗。
幽静的汴家客厅中,老祖宗坐在正中间的雕花红木椅上,她的身旁总是有个香炉在冒烟,让整个汴家的大厅都有股淡淡的清香,而她的桌前,是新沏的龙井,虎跑水配龙井,本就是绝配。
听了管家的话,老祖宗沉思片刻,就让管家去将胡国的客人请到偏房休息,再让下人将掌柜的请过来。
老祖宗的手上拿着那件金蚕衣,若有所思,并不言语。
汴家的主人不能出城,自然不能当掌柜的,而汴家的生意遍布南朝,各家分店虽说都有小老板看着,但时间长了,难免会有些事情需要掌柜的出面。
主人不行,那就只能聘请了,汴家聘请的掌柜叫孙客轻,听名字就知道汴家的霸气。
客轻,人家做生意的都是以顾客为重,汴家做生意,以产品为重,客轻之。
通俗的讲,就是我产品好,你爱买不买!
这位孙客轻可不是一般人,要管好汴家那么多铺子,不但要会算账,更要有过人的能力。
他的能力或许在临城不算特别的出色,但是出了临城却少有对手。
天底下二圣高手本就不多,而不用在皇帝手下的圣人军团效力的更是凤毛麟角。
孙掌柜虽然厉害,但在汴家,还是老祖宗说了算。
这不,老祖宗一召唤,孙掌柜立马就赶过来了,在老祖宗的左手边坐下,也不询问,静候老祖宗说话。
老祖宗年纪大了,脸上的皱纹也比衣服上的花纹更多了,但是她说的话依旧是那么的清晰,仿佛从来未曾老过,“客轻,南朝的生意,还顾得过来吗?”
孙客轻听了一愣,今天老祖宗问的话好像不太对劲,南朝在汴家的打理下,特别是在他孙客轻来了以后,可谓井井有条,根本没什么大事,顾得过来?那还用顾吗!
轻轻松松,简简单单,八个字就能来形容。
但他没说什么,只是点点头。
老祖宗又说,“既然顾得过来,那就多开几家分店吧。”
她说的很轻松,仿佛就像在说,多倒几杯茶一样。
孙客轻听的又一愣,他接过侍女们刚泡来的茶说,“老祖宗,这分店,该开的地方我们都开了。”
汴家经营那么多年,南朝那里还会有空余的地方。
老祖宗抿了一口茶,突然问道,“那不该开的地方呢?”
这话犹如冬雷劈在了孙客轻的耳边,不该开的地方,那自然是不能开的,虽然皇帝没有明说,那也不过是给其他商人做做样子罢了。
要是能开,汴家早就开了,怎么今日,老祖宗一反常态,这是发生了什么惊天动地的事吗?
可若是汴家发生了什么事,他这位掌柜的又如何能不知道!
但是他确实不知道,所以他只能问,“胡国的话,老祖宗可有什么办法。”
老祖宗不动声色的坐着,虽然她的心里也是惊涛骇浪。
在孙客轻还没到的那段时间里,她反复的想着,最终拿定了注意。
她说,“胡国做生意,自然需要掌柜的辛苦,胡国三皇子的合作。”
面对最信任的掌柜,她没有藏私。
她继续说,“三皇子的使者就在偏房等着,你待会和他谈谈细节,具体还要劳烦你去趟潼关。”
所谓细节,就是开几家店,开在那里,具体指的就是双方的收益分成,这些事情孙客轻都是懂的。
孙客轻不懂的是,老祖宗怎么突然就联系上胡国的三皇子了呢?
当然,以汴家的能力,和胡国皇子取得联系,那也是有可能的,让三皇子帮忙开店,那更容易了,钱,谁都喜欢赚不是,汴家不开店,皇子可就少很多钱。
但是,难就难在怎么向皇帝交待,汴家开店的事不可能瞒过南朝的皇帝,没有龙椅上的那位点头,去胡国开店,那不是找死吗?
他说:“老祖宗,那皇宫里的事情,该怎么禀报呢?”
他不认为老祖宗已经像皇帝请过旨了,要是那样的话,他早就知道了。
“皇宫!”老祖宗冷冷的一笑,要不是皇宫那位压着,他们汴家早就超过陈家,成为真正的首富了。
她拿起那件金蚕衣说,“有位汴家的少爷去了潼关,是他让三皇子来的,这位少爷,地位尊贵,既然是他说了,我们照做就是了,相信皇宫也不会怪罪。”
怪罪?李长生回襄阳时,皇宫那位派了多少高手在江陵渡口拦截,可结果呢,人家李家在许昌自立为王,取国号为堂,堂堂正正的堂,嘿,咱们皇宫里的那位,可没敢通缉李家少爷,这还不够明白吗?
“少爷?”李客轻听的更糊涂了,什么少爷,汴家的少爷,不在院里赏花吗?
老祖宗笑了,她将衣服递给了李客轻说,“这位少爷让三皇子把他的衣服送过来,又说是汴家少爷,既然他的金口开了,我们汴家受宠若惊,当然不能坏了少爷的好事。”
李客轻一看这衣服,顿时脸色大变,“李。。。李家少爷。”他不敢直呼李长生的名字,在南朝,除了皇宫那位,又有谁敢直呼这个名字。
他也没想这衣服是别人偷来的,想从李少爷手里偷衣服,那可比从皇宫偷龙袍还难!
“不,是汴少爷。”老祖宗更正了他的话,“明天我就进宫去,少爷让三皇子带了句话,要汴家去胡国开店,不知道陛下会怎么做。”
她口里说着不知道,心里却是笃定的,李长生要做的事情,陛下想必不会反对的。
李客轻摸着额头上的冷汗,连连点头,“老祖宗英明!”
他也相信,陛下是不会反对的,江陵渡口的事情,他是知道的,皇帝出动了临城几乎所有的高手,结果呢,江陵渡口留下三十七具三圣高手的尸体和展宋的一条手臂。
南朝所有的三圣高手加起来也不过一百多个,这一下就去了四分之一,这样的损失,在南朝历史上就没发生过!
这样的人,要做这么点小事,陛下又怎会为难呢。
此时在李客轻的心里,让汴家去胡国开店也就成了这么点小事,这要真是小事,汴家也不会苦苦等了几百年!
但是人不同,实力自然也不同,实力不同,事情的大小当然也不同。
有些人一辈子都不能完成的事情,可能就是别人一句话的事情,而李少爷,无疑是最具实力的人。
江陵渡口的事情,是南朝的绝密,知道的人除了参与者,不会超过五个。
但是江陵渡口最大的损失,可不是那三十七具尸体和展宋的手臂。
最大的损失,是展宋手里拿的神器流光剑,也随着展宋的手臂丢失了!
这才是皇帝心目中最大的损失,不过这样的损失,是不会有其他人知道的,包括汴家的大掌柜。
流光剑,流光不流血!
汴家的事,就因为一件衣服,在这历史性的一刻,定下来了,远在千里之外的汴梁,恐怕连做梦也想不到。
第四十一章 美女送上门,相邀一同行
有事要办的人,喝酒是有分寸的,别看薛慕澜不停的在举杯,可她这次没有醉。
她当过兵,对士兵们的反应特别敏感,猎鹰营地的士兵,此刻显得格外精神,那很明显,是要执行军令。
现在有什么军令?不用想就知道,是冲着鹰王来的。
“好事多磨。”汴梁看着时间差不多了,唐帅他们也该走远了,这才起身拍了拍薛慕澜的肩膀,该上路了。
老实说,这些城兵他根本不放在眼里,麻烦的是,一个受伤的二弟,还有一只绑着的鹰王。
好在,鹰王不仅仅对他是麻烦,对城兵也是,想要抓活的,那得看他愿不愿意!
“走了。”汴梁坚持将薛慕澜背在身上,又拉起了猎鹰的绳,慢悠悠的往捕鹰村走去,周围的士兵们也有了些小动作,但是他不担心。
在森林里,他们是不会动手的。
这里不时还有猎鹰人到来,影响不好。
要不然在营地里他们就动手了,所以,他们一定会等自己出了森林再找借口动手。
“大哥,你猜他们会怎么做。”薛慕澜略显无聊,经过一颗柏树的时候,还拉下来一片叶子,拿在手里玩。
猎鹰营地的士兵们战斗力并不高,这一点她是看的出来的,毕竟他们主要是维护猎鹰场的秩序,和襄阳城的士兵比起来,那可就差远了。
“没事。”汴梁不以为然,他攥着手里的绳说,“我绑的可是活结,只要哥轻轻拉一下结头,那鹰王可就上天了,嘿嘿。”
鹰王一上天,还有谁捉的回来?
他这声音说的极大,目的是威胁那些士兵,可别轻举妄动,免得一拍两散。
黄黎是个聪明人,不然她也不会坐到分店掌柜的位置上。
想要鹰王,硬抢那也得讲究方法,直接一群人围上去动刀动枪,只能抢到人,却抢不到鹰。
人,特别是男人,对月雅阁来所又有何用?
她在知鹰老人站过的村口等着,这里是出村的唯一路口。
她不是一个人站着,在她身边还有一个人。
一个女人,很漂亮的女人。
也是她刻意培养的接班人,姓英,单名一个舞字。
月雅阁的女人大多只有代号,没有名字,那怕是月雅阁的老板,也只有一个代号叫月奴。
月奴都是女人,她们不是老板的女儿,而是上一代老板从月雅阁中选出的接班人,需要两个条件,一个是能干,一个是不能生育。
只有没有后代的人,才不会有私心,才能将月雅阁一代代的传承下去。
所以英舞本身也是没有名字的,她的代号叫鹦鹉,因为她的声音很奇妙,奇妙的就像是鸟叫声,清脆,有韵味。
后来由于她表现出色,就被黄黎收为了接班人,也就是分店掌柜的接班人,于是她就有了名字。
名字可不是随便取的,既然是月雅阁的人,自然是有所特长,名字里带个舞字,就说明这个姑娘擅长舞蹈,而擅长舞蹈的人,腿肯定要特别的美,特别的长。
英舞往那里一站,老远就有人望过来,看的就是她的腿。
特别是她今天穿了条淡黄色的裤子,显得格外的醒目。
她的皮肤,每天都会在牛奶里泡一个时辰,肤色白如羽毛,色泽更胜羽毛。
这样的一个姑娘,即便不翩翩起舞,也足够让男人怦然心动了。
更可贵的是,她现在还是一位素妓,也算是良人。
如此人物,在成都时,每天不知令多少
贵族公子流连忘返。
想要一亲芳泽的,不乏有一掷千金的人,但是黄黎只让她跳舞。
因为她知道,好钢要用在刀刃上,如此辛苦培养了十年的姑娘,怎能坏在凡夫俗子身上。
汴梁是不是凡夫俗子她不知道,但是她知道鹰王肯定不是。
为了鹰王,别说一个英舞,就算再加上她,也在所不惜。
虽说她年岁不小,但是风韵犹存,特别是她以唱歌闻名,可从未接过荤客。
两个如此有故事的姑娘,面对两位血气方刚的年轻男子,究竟谁会胜出呢?
黄黎很期待,也很有信心,直到她看到薛慕澜。
如果说薛慕澜能瞒过这世上的大多数人,但黄黎绝对不是其中之一。
作为月雅阁分店的掌柜,她见过太多的女人,也见过太多女扮男装的人。
在月雅阁,有很多客人就是有这种需求的,薛慕澜的装扮虽然巧,但绝对巧不过月雅阁的手艺。
月雅阁的粗药可是能让姑娘长胡子的!所以她一眼就看穿了薛慕澜,对于女人,美人计自然没什么用了,好在还有一个汴梁。
汴梁可不是什么君子,他也不知道什么是非礼勿视。
如此美丽的腿,就算不能玩,看着也解馋啊。
他贪婪的盯着,像是要用眼睛将这腿生吞活剥。
这才是男人应有的表现嘛,黄黎笑着说,“公子又要背人,又要牵鹰,也太辛苦了,不如坐下来,歇息歇息。”
她没有直接提鹰王的事情。
勾引,就像女人脱衣服一样,要一步步来,不然容易适得其反。
“啪。”薛慕澜用剑柄在汴梁的头上敲了一下,恼怒道,“看什么呢,今天还要赶到药神村呢!”
天色已然不早,以他们目前的速度,到药神村得半夜了。
不过这不是薛慕澜发怒的真正原因,她的原因自然是汴梁那一脸的色相。
汴梁却好像被她激怒了,突然就将她放在了地上,鹰绳也丢给了薛慕澜,他笑嘻嘻的走上前去,边走边说,“有美女自远方来,不亦乐乎。”
薛慕澜一看傻眼了,她还真没想过,汴梁会把她丢到地上,裤子上也是一地的灰。
她努力的想站起来,两腿吃痛,又啪的摔在了地上。
她是个倔强的人,不会求饶,但是不代表她不会难受,两眶的泪水不争气的往下掉,她生气,但她知道做什么,鹰绳被她牢牢的牵在手里。
她打算回到药神村以后,就和这位大哥一刀两段。
薛慕澜在哭,黄黎自然在笑,自从见到薛慕澜后,她就没来由的担心。
汴梁是个男人,是男人就跑不出漂亮姑娘的手心,所以她不担心汴梁,她担心的是汴梁身边的女人,居然长的比英舞还靓。
虽然从她的男装里看不到乌黑的长发,也看不出婀娜的身段,但就这五官,特别是这嘴,让她都感觉心痒痒的。
这世间,怎么会有这么精致的姑娘,简直快追上那位号称国色天香,多才多艺的公主了。
所以她担心,担心汴梁身边有个这么漂亮的姑娘,会把她家的英舞给比下去,现在好了,一切都安心了。
黄黎没有说话,她知道这时候,最好听的话,就是英舞的眼睛。
在月雅阁干活的姑娘,都有一双会说话的眼睛,客人想要什么,就给什么眼神,给出的眼神要让客人领会到,也就是所谓的心领神会。
比如客人想
脱衣服,你给他一个犀利的眼神,人家就投诉了,你要一个欲说还休的眼神,客人就欲罢不能了,这些眼神,是月雅阁必备的培训,英舞自然是个中翘楚。
她此刻略低着头,脸上有些羞红,就像是盛开了两朵花,她的睫毛微微的下垂,眼神显得那么的孤单,又那么的无助,正需要一个男人的呵护。
黄黎看着很满意。一个如此漂亮的姑娘,又有需要帮助的眼神,又有那一个狠心的男子舍得拒绝呢。
汴梁也很满意,他也没拒绝,直接上去一把搂住了英舞的腰,搂的简单粗暴,这还没完,他突然欺身到了英舞的背后,右手变爪,掐在了英舞的脖子上!
这世上变态的男人,黄黎见的多了,但是汴梁这姿势,她立刻就明白了,他不是在吃豆腐,他是在挟持人质!
英舞没见过这个阵势,想叫却叫不出来,因为这时汴梁的另一只手已经拔剑在手,而剑刃正架在她的胸前。
“不好意思啊,麻烦两位在这里久等。”汴梁的脸上再没轻浮之色,只有得意的神情。
“如此荒凉的地方,居然会出现这等美人,真是相当的有缘分,既然缘分到了,那就麻烦两位送我们一程。”汴梁笑着,西凉会出现美女不奇怪,但是出现这样的美女,还是两位,还在路口等着,嘿嘿,那不用说,肯定有阴谋。
捕鹰村里一直跟在后面的士兵齐刷刷的围了上来,刀光剑影在夕阳下显得格外刺眼,但是没人敢动。
除了黄黎,她还真没想到,这出美人计变成了送人质,不过她也不怕,因为美人计从来不是最后的底牌,这世上的男人嘛,总有那么几个不喜欢女人的,比如皇宫里的公公,所以她在药神村还准备了一道菜,一道她认为万无一失的菜。
既然有了准备,那就没必要在这里鱼死网破了,她笑着说,“公子既然邀请,月雅阁的姑娘们自然是小心伺候着。”
她说出月雅阁,就是想让汴梁知难而退,毕竟这世间,除了两国皇室,月雅阁的势力,就是最可怕的之一。
汴梁没有理她,他可不怕什么月雅阁,他抓人质不过是为了少些麻烦。
对付一个人,总比对付背后一圈士兵要轻松的多。
而且还是那么个娇滴滴的人,这伸手抱着,鼻间别有一股香味,至于那腿,有些可惜,距离太近,看不清楚。
“二弟,我给你抓了个美女回来!”他押着英舞,又回到了薛慕澜身旁。
此刻的薛慕澜脸上早没了泪水,只有眼睛看上去还是有些红红的,她有些不知所措的坐在那里,满脸的欣喜,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嘿,还哭上了!你以为我跟你抢美女啊,真是没见过世面,这小姑娘归你了。”说着,汴梁将英舞推到薛慕澜的身边,反身又将薛慕澜背在了身上,他说,“看好了,姑娘跑了,今晚就没人给你暖床了。”
“晚上不向来都是你来给我暖床的吗!大哥!你忘了吗?”薛慕澜终于又活过来了,一句话把汴梁拍死。
黄黎可没心情看这两位打情骂俏,她也不认为汴梁不知道薛慕澜是个女的,还以为是在讥笑她们不自量力,妄图破坏她们小两口的感情,气的鼻子都快冒烟了。
她冷冷的说,“公子,回去的路还长着呢,别高兴的太早!”
高兴,可从来不分早晚,能高兴,为什么不高兴?
汴梁嘿嘿冷笑着,难不成我要先敌人之忧而忧?
这个世界的女人,真是蠢货,尤其是自以为是的女人!
但他没有和女人斗嘴的习惯,也就哼着歌,不去理她,“绑里个绑,绑里个绑。”
不知道他开心的是绑了个鹰王,还是绑了个姑娘。
第四十二章 凉亭秋多事,黄鹂夜悲伤
药神村,西凉亭。
本是让过往猎鹰人休息的地方。
因为从汉中到这里需要走一天,从这里去猎鹰场也要走一天,是个天然的中转站。
药神村是个小村庄,没有那么多可以住宿的地方,大多数的猎鹰人都是在西凉亭过夜的。
现在正是九月鹰飞的季节,按理说到了晚上,会有上千的猎鹰人在亭下休息。
可今天,却只有一个人。
能容纳上千人休息的亭子里,只有一个人,这事本身就很怪。
猎鹰的季节里只有一个人,那就更怪了,最怪的是那人居然还是个女人。
九月,会来西凉的异乡女人极少,除非是月雅阁的人,这女人自然也就是月雅阁的女人。
但是她和黄黎不一样,她并不是月雅阁的生意人,确切的说,她是月雅阁的打手,直属于月奴的打手。
黄黎让她等在这里,是以防万一。
女人穿着一袭青衫,看上去不像是女人,要不是此刻,她正梳着头,谁也不会认为她这一身打扮是女人,更何况她还喝着酒。
天色已黑,此刻已是半夜。
一个女人,在西凉亭,一边喝酒,一边梳头,这事真是说不出的诡异。
但是熟悉她的人都知道,那不是她刻意做出来吓人的,那不过是她的爱好。
全月雅阁的人都知道,月奴身边有位九叔,九叔喜欢两件事情,一件是喝酒(九),另一件是梳(叔)头。
也正因为这两件事,月奴称呼她为九叔。
九叔长的不美,也没什么博男人开心的本事,她本来就不会女人该会的本事。
她的本事是男人们的本事,而且是天下大多数男人都没有的本事!
她,是一个圣人。
全天下的圣人,按规矩,都必须在皇帝的圣人军团里,但是实力强如月雅阁,自然会有那么一两个意外。
胡国皇帝也是默认这种意外的存在,实力有时候就能逾越规矩。
月雅阁既然养了圣人,那当然也不会是一般的圣人。
九叔就不是一般的圣人,她是二圣级别。
九叔只露了一手,就让西凉亭所有的猎鹰人知道她是圣人。
他们也就都走了,吓走的。
月奴曾经说过,九叔有多强,月雅阁就有多强,可见九叔在月雅阁的地位。
这次连她都被派到西凉来,也看的出月奴对这次猎鹰的重视,对汴家的重视!
所以黄黎认为这次万无一失,九叔都出动了,要是还失败,那就是对方的实力在月雅阁之上了。
要是如此,她也愿赌服输。
可是眼前的两位,还需要人质来壮胆的,实在看不出有这样的实力。
即便是三皇子,手下也没有九叔这样的人才!
可是,三皇子没有,并不代表西凉没有!
花神的家里就有一位老人。
对于那位老人,没人知道他的姓名,只知道是他养大了花神和花仙这两位孤儿。
因为花神叫他根叔,大家也跟着叫他根叔。
根叔的年纪很大了,背驼了,头发也白了。
这样的老年人平常是不怎么走动的,根叔也一直躲在房里,偶尔
出来朝东边张望。
他在西凉呆了十多年,但他从来没去过西凉亭,除了今晚。
今晚的月色并不美,西凉亭下也没什么好风景,根叔却来了,原因是西凉亭来了个圣人。
西凉可以来任何人,但不能是圣人!
这是根叔的规矩,根叔也就这么一个规矩。
因为来了圣人,就会对花神有威胁,而花神,是他呆在西凉的唯一原因。
所以,他来到了西凉亭,不是来看风景,而是来送人,送九叔走。
九叔若是不走,那他只能战了,死战。
但是他没有死,九叔也没和他战。
别人不认识根叔,但九叔恰好认识。
九叔认识的是根叔的人,不是根叔的实力,虽然她也知道,就根叔的身份,实力也不会在她之下。
根叔的身份,不是月雅阁能够得罪的。
因为他是胡国皇帝的人,而且他是胡国皇帝以前的贴身太监,根公公。
在皇帝还是太子的时候,就开始负责皇帝的安全。
这样的人,实力又怎么会差,这样的身份,月雅阁又如何得罪的起。
所以,根叔让她走,根本不用出手!
她停下了梳头,也不再喝酒,只是乖乖的走了,连招呼都没和黄黎打。
她明白,只要根叔在,谁说了都不算!那自然也就没有说的必要了。
九叔走了,根叔也没必要再待在西凉亭。
晚风吹来,偌大的一个西凉亭显得格外的空旷,直到汴梁一行的到来。
黄黎的脸色瞬间和西凉亭的柱子一样白。
这里应该有一个人,一个让她足够放心的人,也绝对不可能离开的人。
可是,没有,这说明什么?说明对方的实力,超乎了她的想象。
所以,她问,“公子贵姓。”
她问的是汴梁,因为女人中最有势力的,自然是她们月雅阁,即便有个别公主,皇后什么的比月雅阁强大的,她也统统的视而不见。
因为她们靠的不是自身的实力,她们靠的还是男人!
只有月雅阁靠的是女人,所以她不会去问薛慕澜。
到了西凉亭,汴梁的心也就放了一半了,虽然追魂受了重伤,虽然段骑浪这位圣人也是个废人,但是至少,比起捕鹰村,这里他要更熟悉一点。
但他没想到,这一路过来,满脸自信的黄黎,会在这个时候,突然问起他的名字。
他不由的想起了在圣人铺子时候的事情,于是他说,“姓汴。”
他知道,汴是某一个家族的大姓,足够让圣人铺子感到害怕的大姓。
果然,黄黎听到他姓汴以后,脸色更惨白了,姓汴的,又能让九叔不在这里的,放眼天下,就只有南朝的汴家。
只是她不明白,汴家既然向月雅阁买鹰,又何必亲自动手呢。
而且还是孙掌柜亲自出手!
除了孙客轻,黄黎不认为汴家还有其他人能让九叔退却。
汴家在胡国没有任何生意,掌柜的突然来了西凉,这事怎么看她都觉得不可思议!
但是有一点,她信,那就是如果真的是汴家来了,九叔一定会退。
不是因为实力的关系,而是月雅阁本来就想拉拢汴家。
月雅阁的生意靠的是姑娘,姑娘再美,也不能离开衣服的美。
若问世上那里的衣服最美,那自然是号称金蚕世家的汴家。
由于月雅阁在南朝也有生意,所以也能买到汴家的衣服,但是如果能和汴家达成某种协议,那么对月雅阁来说,就是天大的喜事了!
“原来是汴家公子,奴家可真看走了眼。”黄黎的脸色终于缓和了些。
她笑着说,“早知道公子来猎鹰,奴家也不用这么忙碌。”
如果她早知道是汴家公子,她自然不会做这些事情。
但是光说那是没用的,除非他能拿出金蚕衣,或者有实力证明。
所以这些事,汴梁即使说了,她还是要做的。
“好说。”汴梁也笑笑,他看到黄黎挥了挥手,士兵们已经退开去了。
但是他不能就这么信了那女人,万一他放了人,对方翻脸了呢。
“谢谢美女们相送,不过既然都送到这里了,不如过个夜吧,免得误了这良辰美景。”他想把英舞扣着,最好能扣到汉中再放人。
因为汉中的治安,那可不是吹的。
黄黎有些恼怒,既然是汴家人,怎么会这么的无赖,她都准备撤了,可汴梁还抓着人质。
她说,“汴公子若是喜欢,英舞就送给你了,不过这么大的事总是要禀报老祖宗的!”
她这话说的很明白了,不管汴家的人是想要人还是人质,月雅阁都给的起,但是这个人情,月雅阁要向汴家老祖宗讨回来的。
说完,她转身准备离开。
“哎,不是。”汴梁只是想抓个人质,真没打算让人暖床。
抓人质暖床,这种事太禽兽了,他可做不出来。
可是,人家连人质都不要了,他还捉着干什么。
“人你带走。”他连忙喊着,一边让薛慕澜撤了剑。
英舞毕竟是黄黎精心训练的人才,在这种情况下,她还款款的对着汴梁施了一礼,然后跟着黄黎走了。
“这都什么事!”汴梁有些摸不着头脑。
这一路上,他想过会发生很多事,但唯独没想过,只是问一下名字,就没有然后了。
难怪小说里经常说,人的名,树的影。
有时候,名声真的很重要,汴家少爷的名声看起来也是非常厉害的。
可是,为什么每次他冒充汴家少爷都没人怀疑,而当他说出真实身份李长生的时候,却没人理呢?
“大少爷,真得意。”薛慕澜羡慕道。
“什么时候嫁我咧?”她的下一句又让汴梁不停的咳嗽。
半夜的风,吹的并不急,这不是一个咳嗽的好借口。
不过薛慕澜已经习惯,心里还有点小得意。
这种话说的多了,其实也是说出了她的心声,不过是反过来的。
“走吧。去花神家。”汴梁说。
已经是半夜,不想露宿街头的话,花神家是最好的选择,而且他心里还隐隐然有些惦记着果冻腊肠。
一想到果冻,他就有些奇怪,因为他知道,从外表看,花仙的不是果冻,这事,得回去好好问问,他想着,就背着薛慕澜走了。
第四十三章 半夜问花仙,噩梦睡不着
花神睡的很晚,他每天都这样,会捣鼓草药到半夜。
汴梁来的时候,他还没躺下,看到汴梁身后的薛慕澜,他也没惊讶,但是看到后面的鹰王,他就吓的跳了起来,“什么怪物啊,这么大!”
“哥要么不出手,出手自然是最大的。”汴梁将薛慕澜放下,得意洋洋的说。
他去猎鹰场的事情,花神是知道的,所以这是什么怪物,其实花神也知道,只是鹰实在太大,难免会惊讶。
“这么大的鹰,你怎么驯服?”花神问。
西凉虽然人人都会驯鹰,但从没有人驯过这么大的鹰。
他也就随口一问,这可不是他擅长的事,他擅长的是疗伤,这不,说完他就走到薛慕澜的身边,替她看脚伤。
“小伤,没伤到筋骨。”花神说。
“驯服干什么,我们带回去交任务。”汴梁说。
他只知道任务中要抓鹰王,可没说其他的。
驯服,那就不是他要做的事情了。
“不驯服怎么带回去?”花神仿佛见到了世上最奇怪的事,也顾不上给薛慕澜上药。
他说,“鹰被抓后,是不会吃东西的,你要带到潼关,早饿死了。”
这是常识,猎鹰人抓了鹰都交给营地采购兵,采购兵会让西凉人帮忙驯服,再带回去卖。
不驯服,难道带回去做标本吗?
汴梁显然没想到这一层,他望向薛慕澜,薛慕澜也一脸茫然的摇摇头。
这种事情,她也是第一次听说。
“咳。。。咳。”汴梁用咳嗽掩饰内心的尴尬,他问,“花神,你知道有谁能驯服这鹰王吗?”
既然要带回去交差,可不能带回去一只死鹰。
花神想了想,没有说话。
他虽然在这里长大,也见识过无数驯鹰人,但是这么大的鹰,他真的没见过,也想不出谁能做到。
这时,门外突然传来了脚步声,随之而来的是一个苍老的声音,“我能。”
来的是根叔,这些年来,除了养育花神两姐弟,他最喜欢干的事情就是驯鹰。
而他的驯鹰技术,更是西凉最厉害的,不是因为他实力强,而是他的药性强。
驯鹰,都离不开药。
别人用的是草药,而他用的是毒药。
罂粟,本就是一种毒药。
他会将罂粟花粉混在水里,灌给鹰吃,等鹰有了瘾,鹰就只吃他喂的食物,也就会听他的话。
别人不用,是别人没有,也不知道什么是罂粟。
因为花神需要治病,才特意在庄院里种植的。
根叔也不是一开始就知道罂粟的药效,是他有一次遇到了一头非常暴躁的猎鹰,他就一种一种草药试,直到发现了罂粟这种草药。
汴梁不清楚那么多,也不会理会那么多。
既然有人会,交给他就行了,花神家的人,他可是都信得过的。
“谢谢!”他将绳子交给了根叔。
薛慕澜也没有异议,自从她双腿受伤以后,她对汴梁就有种没理由的信任。
可是她从花神的话里听出这事不简单,她问,“要多久?”
虽然她不缺时间,但是总归是越快越好。
“六个月。”根叔接过绳子的时候,眼不花,背不驼了,他的人瞬间特别的有精神。
汴梁他们进院子的时候,他就知道了,这么大的鹰,让他的心里痒痒的,所以他就跟过来了。
他不是想抢这只鹰,纯粹是手痒,就像一个伯乐,看到烈马,非驯服一下不可。
“哇。”汴梁张大了嘴巴,半年呢。
这也太久了吧,他看到薛慕澜同样吃惊的表情,就是嘴巴张的不够大,话说就她那小嘴,又能张的多大。
“看来,得在这里住好一阵子了。”汴梁说着,找了块空地坐了下来。
花神的屋子很大,椅子也不少,但大都用来放各种各样的药了,让他没地方坐。
就这空地,他也是用手打扫了一下,免得坐在草药上。
门外突然又有脚步声,也有说话声,“那得付钱。”
来的是花仙,本来这么晚了,她早就睡了,可是今晚不一样。
今晚她正睡着呢,追魂进来了,他说
他家少爷回来了,估计要杀了他,所以他得躲一躲。
追魂的伤没好,不然早跑出去了。
这些日子,都是花仙在照顾他,两个人处得还不错。
花仙一想,就将他藏床底下了,然后她就出来探探风声。
结果,正听到汴梁说要住很久,她立刻接了话。
她可不想这些人一直住着,这样对她,对追魂都不好,但她没有其他理由赶人。
“钱,不是问题!”汴梁此刻正财大气粗。
他拿出一把银票,递给花仙说,“随便拿,不用客气。”
那一堆银票,可不下五百两。
“用不了那么多。”花仙只拿了一张五十两的,她不知道他们要驯鹰,要住六个月。
她拿五十两是因为这堆银票里面,最小的面值是五十两,先拿着,到时候把多的退了就是。
“你受伤了?”拿完银票,她的目光立刻落到了薛慕澜的身上,这才是她来的主要目的。
那天晚上,她没看清这位少爷的真假,她只知道这位少爷要杀追魂,既然少爷受了伤,她也就安心了。
“小伤,修养几天就好。”回答她的是花神,因为对脚伤这种事,他说的最令人信服。
“嗯。”花仙应着,就告辞了,她要将这个好消息带给追魂。
不料汴梁追了出来,气的薛慕澜在那里大喊大叫。
不过当着花神的面,薛慕澜也不方便叫的太离谱,她只是喊着,“见色忘义!见色忘义!”
汴梁可没理她,出门后,他立刻拦下了花仙,把她拉到一边,咽了口唾沫,有些不好意思的说,“我,可不可以,摸。。。摸一下。。。”
他是想证实一下,那天晚上的姑娘是不是花仙。
花仙的脸顿时就红了,半夜三更,屋外草丛,突然来了个男人,问可不可以摸,这是什么事情?
这是非礼的前兆!
但她没有叫,也没有直接回答。
因为那天晚上汴梁说的话,她都是听见的,所以她也猜到了汴梁为什么要这么问,她说,“不是我。”
“噗。”汴梁是憋了一肚子的怀疑,正准备揭开谜底,听了她这么一说,立刻喷了出来。
不是我,这是什么意思?这意思就是她躲在一边,看清了汴梁做的事情。
这样的话,她才会知道发生了什么,她才会说不是我。
被人躲在一边看,即便是个女人,都让汴梁有种想挖个洞把自己埋了的冲动。
“那你,知不知道是谁?”汴梁问。
虽然糗事被人知道,但是真相还是要搞明白,可千万别稀里糊涂把人给硬上弓了。
这事可不是他的记忆所能接受的,这不道德,是违法,是犯罪!
花仙摇摇头,那天晚上发生的事情太多。
她记得薛慕澜和追魂进来,然后薛慕澜中了毒,倒在地上,接着薛慕澜不见了,床上多了一个人,缦帐也放下来了。
再后来,追魂中毒倒地,她出来准备杀人,结果,汴梁来了,她和追魂躲到了床底。
因此,床上多了一个人,什么时候多的,具体是谁,她一点头绪都没有。
“不会吧。”汴梁一脸的苦相。
难道说他的那位果冻腊肠,就像是流星一样,一闪而逝了。
倒不是他对这个女人有多少情感,主要是他想弄明白,为什么有那么一晚,会不会有什么误会,该不该做出什么补偿。
自从他怀疑不是花仙之后,他一直有这个念头。
“那天,有没有什么女人住在附近。”既然不知道,那就用排除法,汴梁想。
药仙想了想说,“就一个姑娘,那晚也住在庄院里。”
汴梁立刻就激动了,“赶紧带我去。”
今晚月色朦胧,和姑娘说清问题后,或许你情我愿的,还会有什么故事发生,那可是相当的不错,他想的也是相当的美。
可惜,花仙的回答是,“人早走了,听说去了潼关。”
这话听在汴梁的耳朵里,就像是一盆凉水将他浇透,连心都浇凉了。
他悻悻的转身,又回到花神的房间里。
“哟,少爷这么快啊。”薛慕澜有些调侃的说。
她的意思是这么快就吃了闭门羹回来了
,因为她看得出,汴梁一脸的扫兴。
可是汴梁越扫兴,她越开心,大哥也不叫,改称少爷了。
但是听在汴梁的耳朵里,那就变味了。
这么快?谁快了?这二弟还真是欠揍。
恰逢他心情不好,于是他大踏步的走上前,对着她的屁股,就是“啪啪”两下。
他说,“小子,就你这娘样,还和我讲快慢。”
说完,又啧啧两声,“屁股的弹性不错,都赶上娘们了。”
薛慕澜没听懂他前面的话,反正也没什么好话,她故意嘟着嘴说,“喜欢啊,喜欢你就嫁给我啊。”
一句话,又把汴梁拍死了。
汴梁继续躲在一边,看花神忙活,心想这小子真不够意思,两人斗嘴也不来帮一把,后来又想想,人家是大夫,斗的是手艺,可不是嘴,这样想着,心里也舒坦了些。
终于,花神在给薛慕澜涂上厚厚的一层泥巴一样的东西后,宣布治疗结束。
汴梁便背着薛慕澜回房睡觉,这次他们的房间是单人间,只有一张床,结果自然是一切照旧。
汴梁让薛慕澜睡里头,因为她受了伤。
躺下后,他抬着头,有些睡不着,主要是他心里的疑问,没有得到解决。
他很想立刻就动身去潼关,把人给找到了,可是就算去了潼关,他连人家名字都不知道,又该怎么找呢?
薛慕澜也睡不着,不知怎得,她一想起汴梁出门找花仙,就浑身的不舒服。
而且汴梁今天看英舞时那无耻至极的眼神,想想就火大,所以她要找机会修理修理这位大哥。
可是,该如何开口呢?
她想着,突然有了注意,“大哥,我要喝水。”
她想让他跑跑腿,以示惩罚。
汴梁立刻去倒了一杯水,谁让她受伤了不能动呢。
“大哥,我饿了。”
“大哥,我要方便。”
。。。。。。
“大哥,我睡不着,讲个故事。”
汴梁被折腾的半死,此刻终于忍无可忍了,他吼道,“睡你的觉。”
其他的事情他没法拒绝,讲故事,深更半夜的,讲什么故事,要不是他兄弟,直接一巴掌拍过去都有可能。
谁知薛慕澜扭过头,撇着嘴,可怜兮兮的望着他,那样子,真是我见犹怜。
皎洁的月光透过窗户,刚好照在她的唇上,娇艳欲滴的像是成熟的草莓,把汴梁看的是心里腾的升起了一团火焰。
汴梁感到呼吸都有些浑浊,要不是他努力克制着,他可就要扑上去咬住那草莓,狠狠的咬。
他的脑海里一出现这个画面,立刻浑身打了个冷颤,想自己这么一个好好的青年,什么时候被那娘娘的二弟给带歪了,那可不行。
“大哥,我要嘛,就要嘛。”薛慕澜的腰没有扭,但是那声音,比扭腰的姑娘还要轻,还要柔。
就连她说话时带起的风,吹在汴梁的耳边,也特别的痒痒。
汴梁受不了了,他侧过身,背对着薛慕澜说,“去去去,再这样下去,那个姑娘敢嫁给你。”
男人比女人还嗲,谁家姑娘受得了。
“你嫁给我呗!”薛慕澜哈哈哈的笑着,笑的特别的得意。
每次她说这个话的时候,汴梁都是一脸的窘样,也不知怎得,这个特别让她满足。
去你的!汴梁闭上眼不去理他。
可是他怎么都睡不着,脑海里一直是她的红唇,还有她那妩媚的笑脸。
真该死,难怪追魂会那么做!老实说,还真让人受不了!
他这样想着,进入了梦乡,可惜经历了那么多的事情,今晚的梦里注定有她,还有她喊着,你嫁给我呗,而自己,居然穿上了婚纱。
梦惊醒的时候,天还是黑的。
房里也很凉快,可汴梁的整个后背都是冷汗,那是被噩梦惊醒的冷汗!
他连忙准备起身,却发现薛慕澜满足的睡在他背后,不知何时,一只小手正搂着他的脖子。
好恶心!
他悄悄的爬下了床,走到屋外,抬头便望见了明月。
可是,他觉得连月亮都在嘲笑他,嘲笑他的恶心。
不能再这么下去了!汴梁对自己说。
第四十四章 君有离别意,妹要追下去
惹不起,咱躲得起!
汴梁最后的决定,是不辞而别。
但是他觉得这样又不太好,于是决定给薛慕澜留一封信。
他记得刚来花神家时,住的房间里有笔和纸,他就立刻找了过去。
没想到,那房子里还有人没睡着,正是在花神家治病的段骑浪。
“回来了?”对于汴梁深夜的到来,段骑浪并不觉得有多吃惊。
随着猎鹰的开始,花神家里时刻都有人来,他的房间有两张床,也经常会有人住进来,他们来的时候往往也是深夜。
只是没想到,汴梁居然回来了。
“嗯,写封信。”汴梁轻声说。
他看到段骑浪的屋里还住着一个猎鹰人,一只手臂受伤了,此刻正呼呼大睡。
“哦?”段骑浪觉得很奇怪,半夜过来,居然是为了写封信?这人的想法还真是与众不同。
但是他习惯了沉默,也没有问。
他不愿意告诉别人心事,也不会去打听别人的秘密。
汴梁铺开信纸,就开始写了起来:
二弟,如晤!
猎鹰的任务已经完成,哥也该走了,本来是应该和你道声别的,自古离别多伤感,哥不想看你眼泪汪汪的样子,那样子太娘了,哥看着也难受。
能和你相识,是件很快乐的事,快乐到我都快忘了自己是谁,到这个世界来做什么,但是天下终究没有不散的宴席,有相识自然会有别离。
我也不知道接下来会去那里,去做什么,但是你放心,哥本事大着呢,向来只有哥欺负别人,可没人能欺负哥!
最后,不要太记恨追魂,老实说,就你那娘样,哥看了都有些心动呢,但哥可不想和一个男人,那个啥,你知道的,这样对你也不好。哎,兄弟,你要是个娘们该有多好啊,哥一定把你宠的飞上天。
你要是个女的,哥一定天天陪在你身边:
春天,你我鲜衣怒马,捉捉鱼虾;
夏天,你我仗剑天涯,刺刺青蛙;
秋天,你我花前月下,啃啃西瓜;
冬天,你我寻着雪花,生生娃娃。
可是,终究,你是个男的。。。。。。
汴梁写到这里,笔尖一顿,写不下去了。
因为他发现,写着写着,又歪了,再写下去就要写成情书了,给男人写情书,这事也太离谱了。
就这样吧,别了,我的二弟。
“帮我交给薛慕澜。”他将纸折叠起来,也没套什么信封,直接就交给了段骑浪,然后拍着他的肩膀说,“再见了,小段。”
“去哪里?”段骑浪问,他对汴梁的感觉还不错,毕竟这家伙救了他,而且这一路,对他也挺好,听他的意思,是准备离去了。
去哪里?这问题汴梁有想过,他打算去潼关,问问三皇子,薛家父子的下落,这是二弟想做的事,既然知道了,就帮他做完吧。
他可不担心没有鹰王会见不到三皇子,不就是王府嘛,直接闯就是了。
可是这事,就不告诉二弟了,既然不告诉他,也就不能和段骑浪说。
“这个,给你。”汴梁从口袋里掏出二百两银票。
他知道没钱的痛苦,这位圣人还在治病,身上也没什么钱,正好可以帮助他一下,顺便堵住他的嘴,让他不要再乱问。
钱是个好东西,汴梁知道,段骑浪也知道,当他接过银票的时候,的确没有再问汴梁问题,而是从口袋里掏出了一叠缝起来的纸,“这是我的拳谱,对圣人有用。”
纸上的东西他一直带在身边,也就是因为这些东西,他坐了近十年的牢,
最后还被送进了圣人铺子。
不过这拳谱,若是只有画像,没有口诀,作用不大。
只是这口诀,他是不会说给任何人听的,包括汴梁。
“你怎么知道的?”汴梁对拳谱并不怎么感兴趣,他奇怪的是为什么段骑浪会知道他是圣人。
这可是他一直想证明给薛慕澜看的事情,却一直没什么合适的机会,总不能让他拿剑刺自己吧。
“烧刀子酒,喝那么多都不醉。”段骑浪平淡的说着。
潼关的那一场酒,连老板娘都趴下了。
酒量这种东西,再好,喝多了都会有反应,汴梁喝的最多,却没事人一样,那就只有一种可能,圣人。
圣人不怕毒,也不会醉。
“有道理。”汴梁点点头,这事他还记得呢,最终就他和段骑浪两人没醉。
那酒是真烈,喝起来火辣辣的,被段骑浪这么一说,他的嘴巴又有些馋了。
不过,既然段骑浪给了他礼物,他下意识的看去。
这一看,里面一幅幅画,都是一个人在水里打拳,拳头附近有一颗颗的草,看着怪怪的。
“是海草。”段骑浪说,“海草拳。”
他小时候住在海边,父亲传给他的就是这份海草拳。
“谢谢!”汴梁收起拳谱,悄悄的离开了。
此时,远处的天际已经出现微红,黑夜即将过去,白天马上就要降临了。
这,岂不是离别最好的时候。
踏着坚定的步伐,汴梁头也不回的走了。
去西凉,要过汉中,那么离开西凉,也必须先去汉中。
再次踏入无人区的漫天黄沙时,他不由的感慨:来时一群人,有说有笑,何其热闹;去时一个人,孤孤单单,真是凄凉。
然而,更凄凉的却是薛慕澜看到那封信时的表情。
段骑浪在他前脚出门的时候,就叫醒了同屋的那位猎鹰人,让他赶快把信交到薛慕澜手里。猎鹰人只认识花仙,便通过花仙将信交到了薛慕澜的手里。
“你个傻蛋,蠢驴,猪!”薛慕澜不停的骂着,泪水不争气的哗哗下来。
这一刻,就连花仙都觉得不对劲,这不是一个男人该有的表现,难道她?
薛慕澜没等她问,将信收好,立刻做起了准备。
她也知道,要想离开西凉,必须先过汉中,所以,她还有时间,在汉中城将她的傻大哥截住。
她起身,却跌到在地上。
脚上的伤还没好,她不假思索的一跑,自然是结结实实的摔了一跤。
疼,顺着她的呼吸,深深的刺激着她的心脏。
但她顾不上了,因为她的心里,那种阵阵的像锤子般敲打的痛,比她的双腿要强烈的多。
“给我一匹快马!”她喊着,花仙立刻出去准备了。
在西凉,别的东西可能买不到,但是从来都不缺马。
西凉马,甲天下。
无人区的黄沙,依旧在不停的飞扬,将里面行人的踪迹包裹的严严实实。
汴梁想走的随意些,潇洒些,可是一脚深一脚浅的哪里有什么随意可言,不但不潇洒,而且走不快。
汴梁走不快,薛慕澜却骑的飞快。
她的双腿还是肿的,加上花神给她裹得泥巴药,两腿胖的是不象样。
但她依旧用她那不象样的腿,紧紧的夹着马腹。
每一次用力都会让她原本俊美的脸不停的扭曲,特别是她的唇,不是红的像血,而是咬出了血。
花无法流下来,因为风沙,很快黏在她的唇上,于是,那如同草莓般鲜嫩的双唇像是覆盖上厚厚的一层泥,草莓最终被泥土掩盖。
由于马跑的快,她的双眼几乎睁不开了,但是更难受的是呼吸,鼻子里不停的有沙子钻进来,速度一快,根本没法呼吸。
她一手抓着缰绳,一手护着鼻孔,可是这么一来,她没法阻挡吹向眼睛的沙子。
她只能将双眼眯成了一条线,这样的话,根本无法看清风沙,更别说在风沙里的人了。
没办法,为了找到汴梁,她只能用嘴,用那泥巴里的草莓嘴,不停的喊,“大。。。”
声音很快被黄沙吞没,她不过喊了一个字,嘴巴里就被呛的不停的咳嗽,大把大把被她唾液黏住的泥沙随着她的咳嗽掉落出来,让她非常的难受。
但是她没有停止,哪怕就大哥两个字,需要她喊两次,咳嗽两次。
她就这样,倔强的不停的喊着,直到嗓子沙哑。
风沙也打在汴梁的脸上,鼻子上,还有眼睛上,让他的呼吸很不顺畅,视线更是模糊。
薛慕澜虽然骑的快,但是很遗憾,他们没有走在在一条直线上,薛慕澜的马超过汴梁的时候,两人的距离有十几米。
马蹄声,薛慕澜的喊声,还有风沙声,层层的往汴梁的耳朵里灌,使得他只是听到有声音,却辨别不出是什么声音,甚至连是不是人的声音都辨别不出来。
在这种坏境下,听声音实在是太难了,可是比起听,对于薛慕澜来说,看更困难。
她听不到汴梁的脚步声,她更看不到他的身影,虽然两人最近的时候,只是相聚十几米远。
汴梁的视力要比薛慕澜好的多,他至少还能看清有个影子从他身边不远处跑过。
可是,仅仅是个影子,他也没放在心上,现在是猎鹰的季节,无人区的人影可是很多的。
风沙越来越大,大到风沙打在薛慕澜的脸上,就像被小石子砸到一般。
她已经叫不出来了,因为她一开口,黄沙立刻将她的嘴巴填满,根本没可能叫出一个字来。
这种感觉,相当的难受,可是比起她心里的难受,那又算是什么。
她本来也不知道,在经历了猎鹰场的那一段之后,她才发现,自己的心已经牢牢的被汴梁占据。
当她看到那封信时,胸口出现那种撕心裂肺般的疼痛,她才明白自己的心意。
所以,无论如何,她都要追到他,然后死死的将他捆在身边。
还有机会,这机会她是不会放弃的,别说是沙子,就是刀子她也忍的住。
她的忍耐力本来就比大多数人要好的多。
可是她忍得住,不代表马也忍得住,即便是甲天下的西凉马。
马在风沙里跑了几个时辰后就开始有些跑不动了。
风沙对马的呼吸影响也很大,能撑那么久,也只有西凉马了,换做普通的马,在无人区走都走不快,更别提跑了。
马不想跑,但是由不得它做主,薛慕澜拼命的夹着马腹,马儿吃痛,不得不拼命前奔。
可是她的主人也比它好不到哪去,就刚才那几下她的腿痛的如撕裂一般。
她忍不住重重的咬住了嘴唇,大量的鲜血涌出,终于渗透了黄沙,一滴一滴的掉落下来。
只可惜,殷红的血迹下一秒就被风沙无情的掩盖。
近了,风沙也开始小了,汉中城的城墙已然隐隐可以看见。
薛慕澜的脸上渐渐也有了笑意,可她没想到,马儿刚跑出沙地,就踩到了一个石子。
马的前蹄一下子就软了下去,随着一声悲鸣,马重重的摔在了地上,再也没能起来。
第四十五章 城中不见客,天意要弄人
马儿倒下去了,薛慕澜的情况可不比马儿好多少。
在那个瞬间,她被狠狠的甩了出去,空中翻了好几个跟斗,如果不是她在军营里训练多年,临机应变的本事高人一等,这样摔下,不死也昏。
她及时的调整了身体,落地的时候,整个人是水平的贴着地面滑行。
即便是这样,她还是受了点伤,特别是两只手,在地上被摩擦的血肉模糊。
她已经不记得有多久没受那么重的伤了,但是她清楚,她要做的事情还没完成。
她昂着头,用两只血手,努力的往前挪。
一步一个血印,触目惊心。
风从城门处吹来,她却感受不到任何的凉爽。
因为她的人,她的心都被痛包裹着,有躯体的痛,更有心底的痛。
那种痛,在她父兄失踪之后就再也没有过,而她,只不过是一个十六岁的小姑娘,过完年,也才十七岁。
血手一步步前进,血印一个个留下,或许连老天爷都看不下去了,让城门口的守兵发现了她。
他们匆匆的赶过来,将她架起,可她却说不出任何话,嘴巴一张,呕出一地黄沙。
“不着急,不着急。”热心的汉中守兵拍着她的背。
对于如此坚强的人,谁都愿意伸出一双援助的手。
能够帮到这样的人,守兵们的心里也是暖暖的,谁还没有困难的时候。
只是能坚持到这一步的人,实在是不多。
薛慕澜喘了几口气,请守兵们帮忙送她去来时住过的客栈。
因为她知道,在那个客栈上,可以看到所有往来的人。
而且,如果按正常的路程,汴梁走到汉中的时候,就是天黑的时候,那么他应该就会住店。
而住店,最有可能的就是那家客栈,因为汴梁喜欢热闹,这个客栈就是在最热闹的街上。
今天,这街上还不是一般的热闹,在离客栈不远的一家镖局门口,围着一大群人。
镖局今天也不一样,张灯结彩,鞭炮乱飞,更有舞狮助兴,将周围的目光尽数吸引到它的门口。
薛慕澜在路过的时候,也忍不住瞄了一眼。
那镖局金色的大门口,蹲着两个石狮子,门的两边是一副对联,左边是:生意多过千,右边是:信誉重万斤,横匾是:千斤镖局。
这名字,看上去怪怪的,土土的,绝不是什么大镖局的名字。
不过,汉中城街市区的镖局,老板肯定是个有钱人,千斤镖局,应该改成千金镖局才是。
今天镖局的门口贴了张招镖师的告示,薛慕澜没心情去看,因为客栈就在眼前。
她收回了好奇的目光,进了客栈,在最靠近马路的地方要了一间上房。
然后,她就坐在窗口旁,仔细的寻觅着他的大哥。
汴梁还在路上走着,风沙让他有些难受,可他不能停下来,不然就得在风沙里过夜了。
这种事,谁也不愿意
碰上,在这种地方过夜,第二天肯定会被黄沙埋了,还得从沙里钻出来。
那种被沙活埋感觉就不用说了,搞不好还会被过往的行人踩上几脚。
有这样的心思,他走的不慢,不过也没有刻意的加快脚步。
因为今天他出门的早,不出意外的话,到汉中城的时候,还能见到夕阳。
他没想到的是,当他到达汉中城门口的时候,他不仅看到了夕阳,还见到了一匹死马,以及死马旁一个个血手印。
“不会吧。”汴梁有些奇怪,汉中城可是号称胡国治安最好的地方,怎么可能有人在这里动手呢?
他有些纳闷,可并没有多想,只是一步一步迈进了汉中城,显的有些随意。
但是他的心底,却是有些波涛,停不下来。
故地重游,多情应笑我,早生华发,人生如梦。
来时的轻松,去时的惆怅,人与人之间的感情,那有那么容易放下。
不过,他也没必要放下,只要那天他成了家,就不会再去想那个男人。
只是眼下,他虽不停的走,越走越远,可心里却老是浮现出薛慕澜撒娇的表情,还有她认真的说,你嫁给我吧。
嫁你个头!汴梁苦笑着。
他想看看汉中城的风景,企图来转移他心中对薛慕澜的思念。
是的,是思念,从风沙漫天的无人区,到繁华喧闹的汉中城,他的心中一直有薛慕澜的影子,那不是思念又是什么。
要找点事情做做,他看到几个孩子开心的在街头丢着泥巴,他仿佛回到了小时候,天真而又幸福的童年。
那时,只要有东西玩,不管是一颗石头,还是一个泥巴,都能让他开心很久。
年纪大了,开心的事也就少了。
不管怎么说,只要有事干,都容易把烦恼忘记。
他当然知道自己要做什么,去潼关,打听消息。
不过从汉中到潼关,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要是能找点什么事做做,那就更好了。
他就这么想着,也就这么走着,往汉中最热闹的街走了过来。
如果不是老板打来了一盆水,如果不是那盆水让薛慕澜看到了自己的狼狈,如果不是因为怕这狼狈的样子被汴梁看到,此刻的薛慕澜一定会在窗前见到那位漫无目的随意行走的大哥。
可是,没有如果,在汴梁踏上汉中城的时候起,她就在认真的洗,洗她的脸,洗她的手。
这一路的风尘,就算是十盆水也洗不干净!
汴梁马上就要走到客栈了,他在进城的时候就打算去客栈里住宿。
但是,今天和往日不同,今天是千斤镖局招人的日子,舞狮结束后,有好几个镖师在街头拉人,他们拉的都是外乡人。
这不,看到汴梁走过来,立刻有人上前说,“小兄弟,走镖有兴趣不,很有前途的。”
汴梁笑着摇摇头,若是他不用去潼关,或许他就答应了,因为他此刻正有烦恼,也正想找点事做做。
可那
镖师不肯罢休,镖局的老板董千斤可是发话了,招到一个年轻帅气的镖师,赏银一两,那可是他们好几个月的俸禄。
“兄弟,这趟镖,咱们老板的千金也一起去,你要不再考虑考虑。”
汴梁不去理他,镖局老板的小姐,换做他刚来的时候,可能会去凑凑热闹,如今他实在是提不起兴趣。
因为一想到女人,薛慕澜那张娘性十足的脸就会浮在他面前。
镖师还不肯死心,都开始伸手拉汴梁的衣袖,他继续说,“兄弟,咱们这趟镖去潼关,那里可不比汉中,好酒好菜,样样都有,最关键是那闻名天下的圣人铺子。。。”
镖师喋喋不休的说着,眼看夕阳西下,今天能不能再多拉一个人头,就看这次了。
“潼关?”汴梁打断了他的话,他突然有了兴趣。
因为他本来就打算去潼关,要是跟着一帮镖师一起走,白吃白喝不说,还挺热闹的。
“是啊是啊!就是那个潼关,童叟无欺。去一趟一两银子,你看,多划算。”镖师见他来了兴趣,更是口沫横飞的说着。
“好。”汴梁点点头,便走进了千斤镖局。
他的背影刚消失在金色的大门里,薛慕澜刚好洗刷完,有些事,真的就是那么凑巧。
当她抬起头,继续望向街上时,往来的人并没有少,只是她那位大哥,她没能看到。
或许连太阳都看不下去了,草草的落下了山头,汉中城的夜晚就这么降临了。
黑夜将薛慕澜的心也带黑了,如果此时,汴梁还没到汉中城的话,那么很有可能,他已经出了城,一想到这个,薛慕澜的心就沉到了谷底。
汴梁正围坐在一张大桌上,和今天董千斤招进来的新镖师们一起喝酒吃饭,他兴致不高,静静的听着别人聊天吹牛。
原来千斤镖局一直是做汉中和西凉的生意的,从来不出远门。
昨天,老板董千斤不知从那里接来了一趟镖,送一位贵客去潼关,于是他打算带全家人一起去潼关玩玩。
他的家人不多,就一位千金,为了出门后家里有人看着,他把原先的镖师都留了下来,这才大张旗鼓的招起新镖师来。
至于他为什么只招外乡的人,这事情吃饭的人就不清楚了,因为他们都是外乡人。
汴梁听了也觉得有些奇怪,不过他现在没心思想这些。
一大群男人吃饭,少不了谈论女人,这事情让他心又些烦,他就拿出段骑浪的拳谱,看了起来,也好打发一下时间。
这拳谱,都是围绕一圈海草进行,看起来并不复杂,不过要练习,却有一些难度,毕竟大海离这里可是很远的。
刚好坐他旁边的镖师是位马夫,吃饭的时候,也不忘将马鞭放在桌前。
汴梁就借用了一下,用马鞭当海草,练了起来。
这拳法练起来还真是古怪,几乎是将马鞭贴在了拳头上,根本没法发力。
他也实在是无聊,就这么耍猴般一个人在院中练拳,倒是引起了周围吃饭的新镖师们阵阵喝彩。
第四十六章 千斤的镖局,打劫的快跑
那一夜,薛慕澜坐了整整一夜。
那一夜,汴梁练了整整一夜。
客栈的人都睡了,镖局的人也都休息了,只剩两个有心事的人,一夜无眠。
第二天一早,薛慕澜坐不住了,她突然想到一个问题,她没见到汴梁是有两个可能的。
一个他出了城,另一个他还没进城。
如果是出城了的话,那么茫茫人海,她就没法找了,可要是他在沙漠里耽搁了呢?
想到这里,她决定去城墙上等着,这样可能会快点见到他。
她让老板买了匹马回来,骑着马就出门了。
她出门的时候,太阳已经升起,街上开始热闹,镖局的门也打开了。
今天镖局要去潼关,出门比往常要早些,为了不让镖局的大队人马挡住了她的去路,薛慕澜挥了一下缰绳,马儿跑了过去。
如果她在这时候回头的话,一定会看到,汴梁正走出镖局。
如果汴梁不是低头思考着拳法,也一定会看到她的背影。
可世间的事,有时候就是那么凑巧,就是那么无奈。
同路不能相见,同床不知性别,
人间悲惨事件,月老不牵红线。
或许就是缘分未到,两个互相思念的人,再次背对着背,走向了两个地方。
这一别,茫茫人海各走一边;这一别,谁的心里更思念;这一别,不知何时才能再相见。
薛慕澜孤独的走着,相比之下,汴梁要好的多。
他的身边有一群人,两辆车,四匹马。
算上镖头和镖师的话,人数在四十以上,一路敲锣打鼓,好不热闹。
汴梁有些奇怪,听镖师们说,前面一辆车里是董镖头的家眷,后面一辆车是要运送的贵人。
可是前面的车有三匹马拉着,车轮也有四个,而后面的车只有一匹马,轮子也只有两个。
董镖头的家眷不就一位小姐吗?为什么需要这样的马车,难道是里面装了很多的物品?
他正疑惑着,车队出了汉中城,只听董千斤在前面霸气的喊着,“都精神点,这趟镖谁要是表现的好,我就将女儿嫁给他。”
原来是带着嫁妆,难怪那么重,汴梁想着。
不过他可不想去表现,他没那心思。
但是周围的镖师们都激动起来了。
他们虽然不是汉中人,可千斤镖局他们进去过,那是有钱人的商铺。
董千斤出手又阔绰,走一趟镖给一两银子,要是谁取了他唯一的女儿,这镖局将来肯定就是谁的。
而且,千金小姐,那是多少江湖人的梦想。
什么是江湖人?
那是一群没钱没势的人自封的,要是有钱,谁来这种地方混日子。
就像穷姑娘整日幻想着嫁入豪门一样,江湖穷小子们,也有类似的梦想。
不过很多人一辈子都只能想想。
而现在,真的出现了一位千金小姐,镖师们立刻就分外卖力起来。
“千斤镖局,途经贵地,要脸给脸,要钱给钱!”
镖师们整齐的喊着,镖旗猎猎作响,看上去非常威武霸气。
不过这口号喊的,什么乱七八糟的,汴梁是一脸的黑线。
要脸给脸,要钱给钱,那还要镖师做什么?
而且,这么一喊,原本那些势单力薄没什么想法的毛贼,只怕也被喊的心动了。
果不其然,没走几里地,绕过一个山口,便有一个人扛着砍马刀挡住了镖师们的去路。
“把值钱的东西都给大爷拿出来!”那人长的五大三粗,说出来的话也一点不含糊。
只不过一个人,来抢四十个人,就凭一把比别人大几号的刀,未免太不自量力了,汴梁想着。
他没有出手,因为他的位置比较靠后,而且他的心情也不是很好,并不想出什么风头。
前面的几个镖师不乐意了,大家都是江湖上混的,谁的胆子也不比谁小,四十多个人,要是被一个人给劫了,那要是说出去,他们也不用再在江湖上混了。
于是立刻有四个镖师想拔刀上前,不料却被董千斤给喝住了。
“慢着,都别动手,有事慢慢说,千万别伤了和气。”
董镖头看上去既不着急也不害怕,说话也是慢条斯理。
说完,他朝那汉子抱拳道,“我这里值钱的东西,都在后面的马车里,你有看上的,尽管拿去。”
董镖头这么一说,大家都觉得很没面子,不过既然是老板发话,镖师们最多只是发发牢骚,也不好意思再动刀动枪了。
汴梁可是听明白了,敢情那马车里藏的不是金银财宝,而是极其危险的人或者物。
那汉子一手扛刀,另一手放在背后,本来那手已经瑟瑟发抖,听了董千斤的话,立刻手也不抖了。
他将刀拖在地上,大踏步的走向了那辆大的马车,因为傻子都看的出来,前面的马车不但比后面的要重,而且更豪华。
众位镖师有些急了,这马车里还坐着小姐呢,万一被这汉子看上,岂不是断了大家的念想,那可不行。
银子可以不是他们的,小姐必须是,于是各个镖师暗地里将刀紧紧的握住,随时准备英雄救美。
可是,事情却出乎大家的意料。
那汉子只是掀起帘子看了一眼,立刻大叫一声,瘫坐在了地上。
只见他一脸害怕的往后挪着,然后狼狈的爬起身来,丢下砍马刀落荒而逃。
镖师们都很疑惑,只有董千斤胸有成竹的站在那里笑,这事情本就在他的意料之中。
“继续走。”董千斤喊着,已经带头往前走了。
镖师们虽然跟着走,可心思都飞到马车里去了,那里面究竟有什么东西,那么厉害?
汴梁也百思不得其解。
若说有高手,可那汉子一点伤都没有,明显没挨揍,若说没高手,又是什么事物能将一个拦路抢劫的吓成那样子!
这么一来,他也有了好奇心,想去马车里看看。
不过,他目前的身份是个镖师,而且离马车有些距离,光明正大的去看,显然不太好,最好是夜深人静的时候。
他的想法不错,和他有相同想法的镖师也有不少。
车帘子在大家中午吃饭休息的时候被拉开了,出来了一个丫头,头上扎
着两个小辫子,齐齐的刘海,大大的脸,说不上漂亮,也不难看。
她下来打了一大锅的饭,转身回了马车。
从饭量上来看,马车里应该不下于四个人。
都是些什么人呢?汴梁啃着鸡腿,心里暗暗纳闷。
按理说小姐出门,最多也就一丫鬟,一嬷嬷,总不能还带着保镖吧,这车外可是现成的四十多位呢。
而眼下四十多位镖师正围坐在马车的两边,一边喝酒,一边吃肉。
话说这董镖头还真是豪爽,一般镖局出门在外,是既不喝酒,也不吃肉。
因为是办事,简单的吃一点就上路,免得夜长梦多,毕竟路上呆的时间越长,风险也就越大。
可是这董镖头第一顿就好酒好肉的招待着,也不知他葫芦里卖着什么药。
众人吃完上路,有几个镖师明显是喝多了,走起路来也有些东倒西歪,好在这里人多,大家互相拉扯着也没有掉队,只是口号喊得有些稀稀拉拉。
由于这风骚的口号,这一下午又来了三波劫镖的,虽然来的人都是两个以上,可是结局和之前没有任何区别。
只要有人拦路,董镖头都让他们自己去马车里拿东西,而一旦那些人拉开了马车的帘子,就都落荒而逃。
马车里究竟藏着什么怪事呢?有个镖师忍不住,偷偷的跑去问董镖头,却被董镖头神秘的话给吸引了,“那可是我董家十八年来压箱底的宝物。”
压箱底的宝物?汴梁听的居然也有些心动,他并不是想打劫,只不过想去瞧瞧。
他正琢磨着怎么下手呢,在马车旁的一位镖师已经忍不住动上手了,他学着那些劫镖的,将帘子掀起一个角落。
然后,也是一样的大叫一声,落荒而逃。
董千斤哈哈笑着说,“都说了是压箱底的宝物,寻常人见了怎能不怕。”
车队继续前进着,有了刚才那位镖师的前车之鉴,后面终于没有人再去碰马车了。
到了晚上,马车里的人都没出来,汴梁问马夫借了鞭子,继续练他的海草拳。
他没有去掀马车的帘子,不是他的好奇心小了,而是他隐约猜到马车里是怎么回事了。
十八年的?压箱底的?宝物?
董千斤的小姐今年十八岁,那个十八年说的是小姐的年龄,宝物,董家最珍贵得宝物肯定就是小姐了,剩下来的,压箱底的那个词最为关键,压箱底什么意思,除了贵以外,还有重的意思,想必这位小姐,不是普通的重,马车里的那锅饭,可能也不是三个人吃的,而是一个人吃的,那么这位小姐,或许不是千金,而是千斤。
一想到这,汴梁又明白了一个事情,千斤镖局的名字还真不是错别字。
董千斤的名字也真没有取错,只是这要将劫匪吓跑的小姐,到底有多重呢?
他一边想着,一边练拳,练到累了,就躺在马车旁休息。
这一夜,安安静静的过去了,没有来过什么劫匪,可是千斤镖局的镖师却整整少了二十位,你说奇怪不奇怪?
汴梁偷偷笑着,他想看看董千斤葫芦里卖的到底是什么药,既然小姐那么可怕,又何必吊镖师的胃口呢。
这么下去,不到半路,就没镖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