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UU小说其他小说我老婆实在太漂亮了TXT下载我老婆实在太漂亮了章节列表全文阅读

我老婆实在太漂亮了全文阅读

作者:函数的自变量     我老婆实在太漂亮了txt下载     我老婆实在太漂亮了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十六章 为了当善人,衣服抵千金

    “没事的,叫着,叫着就习惯了。”宫主管对于倒下去的圣人没有任何的同情,他只会觉得那些人不懂事,和命运抗争,那都是傻子。

    汴梁很生气,他那前世的记忆,让他无法苟同这样的残忍,所以他问,“就没有办法改变这种情况吗?”

    宫主管说,“方法自然是有的,有些人熬不住,就自杀了。”圣人想要自杀,根本没人拦的住

    汴梁叹口气道,“这又是和月雅阁一样对不对。”妓院里熬不住的女人也自杀了。

    宫主管笑着,又点了点头,“爷,您真聪明,确实有很多地方和月雅阁一样。”

    说着,他悄悄的凑到汴梁的耳边说,“如果您有爱心,也是可以给他们赎身的,在这里玩,总是有不方便的地方,不如带回家里去,想怎么玩都行。”

    汴梁一愣,他还真没想到有赎身这一出,但是就服务的价格表来看,这赎身的价格肯定不会便宜。

    他身上根本没钱,可他还是装着阔气的样子问,“怎么赎?月雅阁的姑娘还能挑挑标不标志,这圣人能挑出什么来?”

    宫主管笑着说,“爷有所不知,里面的每个人我们都有生平记录的,爷您要是喜欢,我给您介绍介绍。”

    他之所以那么热心,是从汴梁的衣服来看,觉得这位爷有钱,而且有爱心,说不定能做成一笔生意。

    圣人铺子虽然开张多年,但是赎身的业务一笔都没做过,毕竟那可是要一千两银子,整个潼关城能拿出来的不超过十个,有这钱的人也不至于无聊到买个残废圣人玩玩,搞不好被圣人一头撞死,那就丢人丢到家了。

    汴梁看看薛慕澜和老板娘,这两位自从进了大厅,都没说过话,一个盯着西边厢房的方向,对圣人们视而不见,另一个双眼泛红,估计偷偷的哭过了。

    没出息,这都哭!汴梁心里鄙视了二弟一番,对宫主管说,“那行,你挑好的介绍介绍,最好是年轻的。”

    他想,万一以后那天发了财,就来这里做做好事也是可以的,毕竟里面的人活的太难了,可是如果是年纪大的,救出去也活不了几年。

    “好嘞,爷,您看。”他指着一位靠着隔离铁棍坐着的囚犯说,“这位叫段骑浪,是本店最小的,今年二十二岁,别看他年小,他人可真不一般。”黄婆卖瓜的时候,瓜各个都不一般,这是营销手段。

    宫主管说着瞅了眼汴梁,发现他在认真听,就接着说,“此人十岁时,因犯事被囚禁于北平大牢,没想到,此人在监狱里修炼成圣,还企图越狱,被抓后,就送到这里来了,大概是两年前。”

    “瞎说!监狱里怎么测试入圣!”汴梁冷冷的看了他一眼,都说无商不奸,但是你这慌撒的,都侮辱人的智商,那可不行。

    宫主管笑着说,“嘿,爷你有所不知。圣人不用测试,用刀砍两下就知道了,圣人都刀枪不入。就算偶尔有些横练功夫的,那再放火烧一烧就好,圣人是水火不侵的,那家伙越狱的时候被人试出来了。”

    “真的假的?”刀枪不入汴梁是知道的,水火不侵却是第一次听说,可是在他前世的记忆里,这不科学。“那要多少钱啊。”他问。

    宫主管笑得更开心了,“不贵不贵,对爷您来说都是小钱,就一千两而已。”

    “一千两!”汴梁张大了嘴巴,这些日子,他多少有点清楚银子的价值,醉仙楼一桌酒菜三百文钱,月雅阁的头牌侍寝也就二两银子,想要开个老板娘那样的酒楼,不过二十两。这圣人铺子里的废人,要的是五十家酒楼的价格,怎么不去抢!

    宫主管还是笑着,这是他们的职业表情,“爷,瞧您惊讶的,那还不是你一件衣服的钱。”南朝宫廷锦缎,宫主管这点眼光还是有的,那是天下最好的衣料,潼关城也就几位爷穿的起。

    “一件衣服?你确信?”汴梁问,他虽然知道李长生穿的衣服不便宜,但是一件衣服一千两,那还真是阔少爷!

    宫主管连连点头,“确认,确认。”由于圣人铺子地位特殊,他又是这里的主管,自然接待过很多阔少名流,认衣服的水平是没得说。

    南朝宫廷锦缎都是用汴家的天蚕丝编织而成,因此,缎面不但柔滑,而且光泽特别鲜艳,民间俗称天蚕衣,而汴梁的这件长袍,从色泽上看,更是天蚕衣中的上品,比今天来的陈百万的衣料还要好,千两银子,那还真不够。

    “那好,给你!”汴梁立刻将衣服脱了,然后塞到他的手里,“就赎他了,可别耍赖哦。”

    汴梁虽然称不上什么大善人,但一件衣服能救一个人,这买卖超级划算。

    “这。。。”宫主管显然没想到会发生这种事情,他不过是句玩笑话而已,没想到客人当真了,这让他不知道该如何回复,毕竟拿衣服换人,不符合铺子的规矩,“爷,您这是开玩笑吧。”

    “谁有时间和你开玩笑,爷是那种闲人吗?”汴梁瞪了他一眼,他是打着有便宜就要占的想法,那怕生意不成,他也不亏。

    宫主管确实很为难,这人是讹上他了,来圣人铺子逛的哪一位不是闲人?

    可是终究是他说出去的话,商人重承诺,话可不是能随便收回的,他想了想问道,“爷贵姓啊!”能穿这衣服的,必然是大户人家,先弄清楚来历,再拿主意。

    “少爷姓汴,汴梁一梦的汴。”汴梁一边回答,一边冒充阔佬,“爷今天没带银子而已,要不然会少你这么点钱。”

    要占人家便宜,先得占个理字,然后再搞点气势,提高一下逼格,就能在谈判中把对方压住,这是占便宜的技巧,汴梁前世的记忆中就有。

    “汴少爷,可是金蚕世家的汴少爷?”宫主管的呼吸突然急促了,手也有些抖。

    养蚕千条,得一天蚕,天蚕千条,得一金蚕,世间养蚕人千千万,而能饲养金蚕的只有江南的汴家,汴家的金蚕衣,又称圣人衣,刀枪不入,凡人一穿就有圣人的防御力,这种衣服已经不是简单的衣服了,那可是宝物,传说只有南朝皇室里有,而在胡国,即便是皇帝,都没有。

    衣服有价,宝物无价。所以,虽然全天下的人都称陈记钱庄为首富家族,但是没人会认为汴家比陈家差。

    金蚕世家是什么鬼东西,汴梁不知道,但是宫主管的表情他是看的清的,那必然是一个很有分量的家族,于是他点点头,说道,“衣服押着,等爷取了钱,少不了你的好处。”他这只是随口说说,真有一千两银子,他才不会来换这件衣服呢。

    宫主管毫不犹豫的答应着,“好的,好的。”就冲汴家的面子,一千两银子又算得了什么,圣人铺子是三皇子的产业,三皇子的目的是争夺王位,要是能和汴家牵扯上关系,又那里需要搞那么多副业。

    汴家,那可不比陈家和月家差,唯一的问题,就是汴家是属于南朝的。

    但是商人嘛,经商不来就不分国界的,汴家出点钱投资一下三皇子,这也是很有可能的,关键的第一步是要牵上线,汴家的东西供不应求,是不会主动来胡国兜售的,所以胡国的人也是很难接触到汴家的人。

    这可是一次大好的机会啊,宫主管心里盘算着,他可没有怀疑汴梁,人可以作假,但衣服不会,南朝宫廷锦缎,只要拿出去鉴定一下就知道是不是凡品,但是在鉴定结果出来之前,他可不能把人给交出去了,于是他说,“爷,您在哪里落脚,等今天铺子关了门,我差人给您送过去。”

    居然成了,汴梁还真没想到,他本想挤兑挤兑这位主管,对此抱的希望并不大。

    当事情成真的时候,他也有些犹豫,带着这么一个废物,还怎么行走江湖,难不成背着他,那不是花钱买罪嘛,要不,让追魂来背,他正在头疼,听宫主管这么一说,正合了他的心意,送货上门,那挺好的。

    “老板娘和酒。”汴梁说,全潼关他知道的地方真不多,能落脚的就只有这家酒楼。

    “好咧,小的这就去办。”宫主管一路小跑着走了,他先要确认这件衣服的价值。汴家少爷穿的衣服,那肯定不会是普通的天蚕衣。

    薛慕澜的眼睛还是红的,但是刚才的对话却都听到了,她有些恼怒自己,汴梁,汴家少爷,多么顺利成章的事情,自己居然没有想到,特别是从新野来潼关的路上,她有帮汴梁洗过这件外套,入手丝滑,韧性极佳,在阳光下晒的时候隐隐有金光显现。难不成是传说中的金蚕衣?

    亏他这么富,还叫别人金主,如果外面排队的姑娘们,知道这里有这么一位阔少,会不会跑来这里排队,她的心里突然涌现出这么一个好奇的想法。

    想到这里,她突然心情有些糟糕,对着汴梁翻了一个白眼,古灵精怪的说,“汴少爷,以后会不会不认我这个穷兄弟。”

    “去你的。”汴梁敲了她脑袋两下,“你穷不穷没关系,你大哥永远是你大哥。”心想,刚才和宫主管说的话明显是假话,自己这兄弟想傍大款想疯了吧,这也能当真。

    薛慕澜明显当真了,她又追问,“大哥真是汴少爷?”

    汴梁生气了,努嘴说道,“本少爷是姓汴,天蚕世家算什么东西,比得上李长生家吗?”

    又来了,这位大哥动不动就把李长生挂在嘴边,还真是拿他没辙,薛慕澜只能继续白眼,“行行行,大哥,你最牛逼,姜仙人给你做小弟,小弟这厢有礼了。”

    汴家是牛逼,那是在普通人眼中牛逼,可是李长生,即便是在汴家,月家,陈家的那帮人眼中也牛逼,那可是牛逼中的牛逼,自家这位大哥牛逼吹的那么大,她也不能落后。所以每次汴梁提到李长生,薛慕澜就说姜仙人。

    要说李长生有多牛逼,看看他的衣服就知道,宫主管跑去鉴定的地方,老裁缝师傅用火烛在袖口挥舞了几下,就肯定得说,“金蚕衣,汴家的金蚕衣!”这世间能穿金蚕衣的人是不多,李长生绝对是其中一个!

    宫主管听到答案后当场晕倒,汴家的少爷穿一件金蚕衣,这本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怪只怪金蚕衣这样的宝物只当了一千两银子,真是个败家子。

第十七章 烧刀子的酒,很俗的故事

    六月的阳光,已是相当的毒,更别说正午时分,那要晒上一两个时辰,非晒晕了不可,除非头上有遮荫的道具。

    这不,排队的姑娘们各显神通,不是花边帽,就是遮阳伞,最不济的也拿扇子或者袖子遮挡着。

    但是追魂没有,他一直笔直的站着,仿佛驻守出口的士兵,一动不动,直到门口出来了一群人,其中一位是紫衣妇人。

    妇人年纪不大,在二十五六岁之间,双眉如画,眼神端庄,两颊抹了些胭脂,显得特别红润,一看便知是大户人家的夫人,特别是她腰间挂着的香囊,散发着沁人心脾的香气。

    “夫人。”追魂突然动了,他弯下了腰,这位妇人不是别人,正是薛家女主人刘莹,薛慕澜的姨娘。为了打听小姐的下落,追魂去过薛家无数次,也见过这位女主人很多次。

    刘莹没想到会在潼关城遇到熟人,她愣了一下,也认出了这位老爷的亲兵,“是你啊,找到小姐了吗?”她就这么随口问着,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意思,因为她知道追魂这些年来一直在做这件事。

    “找到了。夫人。”追魂回答。

    “嗯,找到就好。”刘莹说着,上了马车,这次来潼关,说是三皇子请她,实际是被胁迫来的,而且一个下人也没让她带,连赶车的马夫都是三皇子派去的。到了潼关以后,更是直接被送到圣人铺子里面来了,连茶水都不曾喝上一口,她不用排队,包厢是军师亲自给她订的。

    除了圣人的悲惨模样,她并没有看出什么来,但她心思玲珑,也已猜到几分,因为自己的那位老爷薛留广,也是圣人的境界,只是四年前战败,流落到胡国。莫非也在里面?想到这里,她的心一阵阵如刀割般绞痛,但是她没有表现出来,只是听从马夫的安排。

    马车轱辘辘的走了,太阳依旧毒辣辣的晒着,而追魂就这么直挺挺的站着,直到汴梁三人大摇大摆的出来。

    衣服抵得上一千两银子,让汴梁感到特别的得意。

    他感觉老板娘看他的眼神也不一样了,估计也都听到了,人得意的时候,感觉别人都想巴结他,汴梁此时就是这个感觉。

    可是,很快他的感觉就破灭了,老板娘向他们告别,“好了,我们有缘再见。”

    “别再见啊。”汴梁赶紧上前说,“我的人还要送你那里去呢,一起走。”

    老板娘的兴致并不是很高,仿佛刚才在铺子里没有尽兴,她没有了来时的风骚,走的有些落寞,甚至有些心不在焉。

    薛慕澜没有去处,她走在大哥的身旁,追魂跟在后面,作为亲兵,他早已习惯了跟随,同样,他习惯了不多嘴,所以,他没有将遇到夫人的事情说出来,而这,给大家带来了巨大的麻烦,也给夫人带去了不可磨灭的灾难。

    来时的路感觉好长,回去时却感觉很短,没过多久,四人便回到了酒店,老板娘和酒。

    “小二,上酒。”汴梁迫不及待的喊着,“再给我一间上房。”今晚他打算在这里过夜,毕竟这里的老板娘,骚。有这样的老板娘,男性客人总是想多待一会。

    不想老板娘打断了他的好意,“上房没有,只有柴房。”老板娘的店是吃饭的地方,可不是住宿的地方,要不然那些欲火焚身的客人们,摸错了房间怎么办。

    “柴房好。”薛慕澜接口道,要是睡在客栈里,难保汴梁不会像新野那样,要求两个人同床。理由她也已经想到,那家伙八成会说,没钱只能开一间房,双人床。而柴房,自然是没有床的,各睡各的,真好。

    新野城的野外都睡过了,柴房又算什么,汴梁没有异议,这让老板娘心中觉得很奇怪,衣着富贵如汴梁这样的少爷,居然能忍受的了柴房,这位少年郎的心性让她有些琢磨不透。

    “上酒。”老板娘一声吆喝,火辣的烧刀子酒真的上来了。

    这酒是真的烧,薛慕澜和追魂才喝了两碗,两人就趴在了桌子上。比起醉仙楼的酒,烧刀子要烈的多,所以需要一边看着老板娘的风骚,一边慢慢的喝,才能醉的慢些,像他们这样一口一碗的,自然是喝不多了。

    “没出息。”同样是两碗下肚,汴梁一点感觉都没有,这不是他前世酒量好,而是李长生的身体特别棒,拼酒拼到最后就是拼身体。“老板娘不喝吗?”汴梁好奇的问。

    今天的老板娘很奇怪,她没在发骚,而是在发愣,对着空无一人的大门发愣,仿佛门口站着她许久未见的情人,对汴梁的发问也充耳不闻。

    门口有人?汴梁转过头,竟然真的看到了人。

    一个壮汉背着一把藤椅,藤椅上坐着一个年轻人,正是汴梁赎身的段骑浪,和在铺子里不同的是,此刻他的脸已经被清理干净了,衣服也穿上了,看上去白白净净,斯斯文文。

    “汴少爷,人送到了。”壮汉将藤椅放到地上,这是一把有着两个扶手的藤椅,靠背处用两根绳子绑成两个圈,壮汉就是将这两个圈当作背带,将人背到这里的,这壮汉本来就在圣人铺子打杂,汴梁还在的时候,他就见过,所以认识。

    “背过来点。”汴梁指了指他桌子的边缘说。这是一张四人长桌,汴梁背对着大门坐着,薛慕澜趴在他右边,追魂则趴在薛慕澜的对面。

    大汉放好段骑浪后离开了,整个过程,段骑浪的脸上一直是铺子里麻木的表情,双眼死灰,毫无活力,哪怕汴梁将烧刀子酒放在他的嘴前,他也没反应。

    “小二,灌酒。”汴梁喊着,对于麻木的人,最好的办法不是让他活在梦里,而是先把他灌醉,梦碎了会心死,酒醒后才获新生,所以叫醉生梦死。

    “老板娘,喝酒!”汴梁又喊,他发现其实老板娘的发愣和段骑浪的发傻有些相同的地方,看上去都是心灵受到了创伤,酒是忘记悲伤最好的东西,没有之一。

    这一次,老板娘终于不再发愣了,但她也没有发骚,只是静静的坐到了汴梁的对面说,“今天老娘没兴致。”没有兴致,就喝不醉,喝不醉又何必喝酒,世人皆知,清醒的人最痛苦。

    “我有故事。”汴梁说,“喝酒,怎能没有故事,有了故事自然也有了兴致。”汴梁今天特别想喝酒,不是他特别有兴致,而是圣人铺子的那一幕,给他太多的触动,在他前世的记忆里,他曾在监狱里等死,时间长了,也有段骑浪这么一幅死鱼般的眼神,那时候,有酒就好了,就不会有那些痛苦,那些深入骨髓的麻木的痛苦。他想喝着这些酒,诉说心里的痛苦,诉说他被同学坑害的痛苦。

    可是他失败了,因为老板娘听了他的话,瞬间就喝上了,一喝就是三碗,喝完说了句,“今天你陪我喝酒,我给你讲故事!”老板娘没有给他考虑的时间,酒还在倒,故事已经开始了。

    “认识的时候,我说我不漂亮,他说够看一辈子了。”

    “于是我就相信了爱情,我说我怕太阳把我晒黑,他说陪我一起晒,一起黑。”

    “我说喜欢喝酒,他就亲自动手,酿了一屋子酒,那酒很烈。”

    “他说要天天和我在一起,不然他的心就会像刀割般疼痛,我说如果有那么一天,你就喝酒,用酒把心里的刀烧了,所以这酒,就叫做烧刀子酒。”

    “他说要娶我过门,我说我会在他酿酒的屋子里,开一家酒店,等着他来。”

    “他还说他是老板,我说那我就是老板娘。”

    “他没来娶我,来酒店找我的是他儿子,叫我姨娘。”

    “他也没在喝烧刀子,喝烧刀子的是我,天天喝,天天不醉。”

    “他现在做他的老板,我做我的老板娘,他说他有他的苦衷,我说我有我的风骚。”

    。。。。。

    故事就像是酒瓮里倒出来的烧刀子一样,源源不断,滔滔不绝。下酒最好的故事,莫过于悲伤的爱情故事,有这种故事的人,喝起酒来,就特别的快,特别的狠,也特别容易醉。

    故事讲完的时候,老板娘也趴下了。汴梁还在喝,段骑浪也在,圣人是喝不醉的,所以圣人更痛苦。

    老板娘趴下的时候是醉了,但她脸上已经挂上了笑容,故事在梦里,结局总会是好的。段骑浪没有醉,但是他开始无声的哭,眼泪哗啦啦的留下,混着酒水,又被小二灌到他肚子里。

    就这样,从下午喝到天黑,喝到小二关门,汴梁才让小二帮忙,把他的人都搬进了柴房。

    “都是可怜人啊!”他叹息着,透过柴房的窗,他看到外面漆黑一片,没有月光,“月黑风高杀人夜,杀不尽天下负心人。”老板娘的故事,让他感触颇深,如果他有刀,可能会给那个老板一刀。

第十八章 魔鬼的手段,铁石的心肠

    六月的夜晚,不见月亮,显得格外的静悄悄,直到第一道闪电划破夜空,狂雷蜂拥而至,暴雨倾盆而下,仿佛老天爷憋了一肚子的气,要将怒火发泄在人间。

    今夜的潼关注定不会平静。

    但不管外面是如何的惊涛骇浪,圣人铺子的地下室里一如既往的安静,没有风雨声,即便是雷声,也小的可怜。

    这是建在圣人铺子大厅下面的地下室,知道的人却不多,能到这地牢里来的人更少。

    即便是圣人铺子里关着的犯人,有资格到这地牢里来的也不过薛留广老将军一个人而已。

    白天的他躺在监狱中间,这犹如地狱般的生活,比起他在北平监狱里的遭遇,简直称得上是一种享受,所以他也就静静的享受着,回想着在北平的点点滴滴。

    这世间最痛的永远不是身体上的痛楚,而是心灵深处的痛苦。

    抽在自己身上的鞭子,又如何及得上抽在儿子身上的万分之一!

    他曾昂着头,看着儿子被一鞭子一鞭子的抽,血从儿子的身前留到他的脚下,有人将那血水用馒头蘸起,再塞到他的嘴里。

    他曾昂着头,看着儿子一次又一次的在他面前磕头,儿子的头不是磕在石板上,而是磕在狗屎上。没有血,没有痛,自然不会晕,当然也能不停的磕下去,直到他再也没有力气抬起头。

    亲人的痛,才是最重的痛!

    但是,这些年,他都熬过来了,当他被转移到潼关的圣人铺子时,他真的想笑,笑胡狗们的傻,笑胡狗们的蠢,笑胡狗们的黔驴技穷。尊严,如果能够让他低头的话,他早就低头了。

    所以,无论何时,无论何地,他都昂着头,一如他当年宣誓的样子,“臣薛流光发誓,坚守这个秘密,直到鲜血流光。”

    他的名字原本不是留广,而是流光,南朝人不忌讳姓,皇帝的赵姓百姓们也可以用,但是南朝忌讳名字,流光这个名字,非皇帝钦赐,绝不可用,因为这关系到南朝的镇国之本,也是南朝最大的秘密:神器,流光剑。

    守卫流光剑的人,都赐名流光。

    地牢前的火烛换了两次后,地牢的门突然打开了,这也是薛留广被押到潼关后的第一次开门,所以他昂着头,望了过去。

    走在前面的是两个人,一人束发金冠,自然是三皇子忽雷,另一人黑袍黑巾,不问也知道是军师驾到,他们的身后跟着一排士兵。

    忽雷走来的时候,有人连忙打开了牢门,皇子走到了他的面前,说道,“薛将军安好。”

    薛留广嘿嘿一笑,圣人铺子好不好,潼关谁人不知,谁人不晓,但他的回答正如他昂着的头,永不下垂,“很好!多谢殿下关照。”

    忽雷知道他在讽刺,但是他却像是听不见,依旧淡淡的说,“如有困难之处,老将军请说。”要想让这老家伙感到困难,谈何容易,更何况是开口。但是这口是一定要开的,忽雷势在必得,不计代价。

    薛留广继续笑着说,“老夫活的很好,无话可说。”忽雷亲自前来,肯定不会只是和他斗斗嘴,想必是准备了什么精彩的节目,来让他开口,但是他明确告诉忽雷,他什么都不会说。

    忽雷没有接话,负手站到一边,他将舞台交给军师表演,为了这一出戏,他花的本钱可不小,二十万徐州军,动一下可是黄金万两!

    军师缓缓的走到薛留广的跟前,每一步都显得很沉重,他说,“地牢那么大,薛将军一定很寂寞吧。”

    薛留广瞬间明白,又是亲人的戏码,他淡淡的说,“军师又让丁凯来陪我,老夫感激不尽。”

    他的亲人中,最亲的莫过于唯一的亲生儿子薛丁凯。只是这种把戏用的太多了,多到后来他一口咬断儿子的手指,胡国这才消停了下来。

    军师摇摇头,说,“薛将军错了,今天我们请了一位襄阳的古人来看你,可是薛将军变化太大,古人都认不出你来了,要不你猜猜会是谁?”

    说到襄阳的时候,他特意停顿了一下,他要看看薛留广的反应,他更要看看襄阳古人在他心中的分量。

    很可惜,薛留广依旧昂着头,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仿佛襄阳和潼关一样,对他毫不重要,他说,“不认得我的亲人,我自然也是不认的。”

    忽雷居然把襄阳给拿下了,这点他确实没想到,这一次给他的惊喜也确实大,但是他不会投降。

    军师似乎有些失望,他挥挥手说,“出来吧。”

    于是刘莹就被带进了地牢,她的脚不停的发抖,如果不是有两位士兵扶住了她,估计她都走不起来,刚才的对话她都听到了,她的老爷薛留广真的在圣人铺子里,想起白天的景象,她的人便不停的颤抖,她害怕,害怕老爷被人家欺负。她更害怕,害怕自己被用来对付老爷。

    军师拉过她的手,对薛留广说,“薛将军,你们有四年没见了吧,要不你们?”

    军师的眸子开始发亮,每到这种时候,就是他疯狂的时候,也是别人倒霉的时候。

    薛留广平静的看着自己的小妾,他不知道军师是怎么抓到她的,他也不知道接下来她会受到什么样的罪,但他的心算是放下来了,因为这只是他的小妾,而不是他最疼爱的女儿,他还知道,如果军师抓到了他女儿,那么就不会只让刘莹一个人出来。

    军师要么不出招,出了都是绝招。

    他依旧昂着头,淡淡的说,“我对不住的人有很多,又要多你一个了。”

    军师开始笑,笑声比夜枭还难听,“薛将军是老了,我帮你回忆一下,你当初的样子。”说着,他拍拍手。

    “。。。”的声音不停的响起,刘莹感到了冷,比起身体上的冷,她的心更冷,比堕入冰窖还要冷,冷到她的脑子里一片空白,冷到她的双眼什么都看不见,但是,她没有哭,她不想让老爷难做。

    薛留广没有说话,只是平静的看着,他的心还能流血的话,那么在北平早就流光了,如今的他虽然活着,但和一具干尸没什么区别,他的脸上,既没有恐惧,也没有愤怒,一如这些年来他的表现。

    潼关城的天空中,雷声更加大了,大到地牢里面也能清晰的听见,仿佛老天也对这世间的丑恶愤怒不已。

    她脸上的表情,就像在喝水般平静,直到此刻,她才知道自己的克制力有多强,眼泪没有从双眼中滴下,那都流在心底。

    然而噩梦仅仅只是开始,军师的心远比地狱的恶魔要邪恶的多。

    他的双眼紧紧的盯着薛留广,又说,“听说薛老将军是在月雅阁找到的这位夫人,坊间曾有评语。”说着,他又笑了起来,笑声让刘莹的脸色变的比闪电还苍白。

    在她苍白的脸前,出现了一张漆黑的面巾,军师将头凑到她身旁,轻轻的说,“不然,你这么老远的跑来,我怎么给薛将军一个交代呢。”

    听着他的话,刘莹先想到了死,但是她还不能死,她死了,又有谁来救老爷呢?所以,她必须活着,而活着就要发出声音,可是她的喉咙不争气,一点力气都使不上,只有牙齿颤抖着,发出格格的声音,那是她现在唯一能发出声音的地方,于是她努力的用牙齿咬下嘴唇,但是她感觉不到痛,而是鲜血的咸让她感到一丝清醒,她努力的发出了声音。

    在这静寂的地牢中。

    薛留广,他的表情从未曾改变,就算是海边最硬的岩石。

    好在,军师没让他久等,他说,“薛老爷?”军师的话着实恶毒,也着实难回答,要说,那就是投降,要说不,就会对不起夫人。

    老爷却笑了,他说,“?”老爷的回答同样犀利,军师亲自导演这场戏?

    军师挥了挥手,刘莹的屈辱终于停了下来,有人帮她批好外套,当噩梦结束的时候,刘莹发现有泪水滑入嘴中,比血更咸。

    军师亮着的双眸有些黯淡了,或许是兴奋过了头,又或者是被失败的情绪萦绕,他有些气急败坏,“薛将军。”

    薛留广没有理他,只是别过头,望向忽雷,说,“我可以问问刘莹吗?”他说的是问,不是说。

    忽雷自然知道他是不会说的,但他没有拒绝,他也想听听这位老人,此刻会怎么和他的小妾说。

    “为什么将我女儿赶出家门!”薛留广的声音很重,很生气,听到刘莹的耳朵里,更是如巨锤般砸到她的心里,南奸之女,不赶出门,等人来问罪吗?可怜她的一番苦心,如今却被当作小人。泪终于如外面的暴雨一般,不停的留下。

    薛留广没有听到答案,军师让人把他带回圣人铺子了。

    地牢却还没有安静下来,泪流下来后,刘莹终于站不住了,她趴在地上,哭出声来,在这地牢中格外的刺耳。

    然而更刺耳的是军师的声音,“都听见了,你没什么用,该死了。”薛留广或许没被击倒,但是这位女人已经快崩溃了,地牢里做的事,针对的,本就不是一个人,而是两个人。

    忽雷突然看了军师一眼,那个女人可是徐州二十万大军抢过来的,就这么死了,他可没办法像父皇交待。

    军师像是没看见,继续说道,“若是你能说出薛小姐的下落,我保证,你今后不会受到任何欺负。”军师知道,刘莹的哭,不是因为她身体受的罪,最主要的原因还是薛留广的那句话,如今的她,若是知道什么,一定会说出来的。

    “我不知道。”刘莹回答,军师和忽雷顿时都感觉很失败,彻头彻尾的失败。

    “不过。”刘莹继续说,“她和追魂在一起。”

    军师满意的点点头,让人把她带下去了。追魂是谁,他不需要去问。因为汴梁今天搞出了这么大的动静,他身边的人都被摸了个底朝天,一个是南朝逃兵沈愿,一个就是追魂。

    军师正准备有所行动,忽雷突然说,“累了一天了,军师早点休息吧。”

    军师有些奇怪,忽雷又说,“汴家的人,就别打扰他睡觉了。”金蚕衣的事情,宫主管早已经上报过了。

    说着忽雷开始迈步,离开前又丢下一句,“明天做吧,别伤了汴家的人。”

    地牢又回复了平静,连大牢外的暴风雨也停了,可是军师的心中,暴风雨刚刚开始。汴家少爷,从铺子里将那位还能让他心痛的人赎走了,这个人,军师是一定要让他活着的。

第十九章 在潼关抓人,去西凉抓鹰

    暴风雨后的清晨,鸟儿叫的比以前更加欢快,也更加的早。

    在天还不是很亮的时候,汴梁就被吵醒了,而他居然是最后一个醒的。

    薛慕澜和追魂醉的早,醒的也早,段骑浪习惯了不怎么睡觉,而老板娘不管喝多少酒,第二天肯定在鸡鸣前起床,店里就一个伙计,她不早起,这店还怎么开张。

    而且今天,她还打算陪这几位有意思的客人去一趟消息铺子。

    只是,她的醉翁之意不在酒,而在陈记钱庄里,仿佛她说的那个老板,还和以前一样,时刻坐在那里。

    可是她很清楚,这位老板是离不开北平的,但陈记钱庄就是有那么大的魔力,吸引她前去。

    众人用过早餐,便出了门,段骑浪由追魂背着,这种苦力事,本是他擅长的。

    “老板娘,你人真好!”汴梁谢道,走在潼关城的路上,他还是很感激老板娘的,毕竟连续两天免费给你带路的热心人,在那都不多见。

    “有什么好的,老娘是出来透透气,顺便招招蜂引引蝶,不然都像昨天那样,老娘可要喝西北风了。”老板娘今天的心情比昨天要好不少,语气也嗲嗲的。

    汴梁不信,他调侃道,“你可是老板娘,连你都哭穷,还让不让穷人活了。”

    此时路上的太阳并不大,风吹过来还有些凉嗖嗖的感觉,可当老板娘将唇咬在汴梁的耳边的时候,他感觉到的不是心痒,而是心凉。

    他听老板娘说,“开销很大的,有那么多人要养。”

    老板娘的店里就一个小二,她养的人在那里呢?养那么多人又是干嘛呢?

    难不成,那是一家黑店,汴梁倒不是怕被老板娘宰了卖人肉包子,他怕的是,这么好的一个热心人,可能会是坏人,还让不让人交朋友了。

    “不会吧。”汴梁想想老板娘一贯的作风,估计也当不得真,直到他们来到了陈记钱庄的门口,前面的路上已经站着一排士兵,他们身披盔甲,手拿长枪,挡在了汴梁他们面前,在士兵的后面有一辆马车,马车中传来一股雄厚的声音,“姑娘,带走!”

    “不会吧!”有人要抓老板娘,汴梁第一个反应是强抢民女,他立刻义愤填膺地问,“要帮忙吗?”

    话一出口,他又想起老板娘刚才的话,莫不是真的开黑店,要被官兵抓了,真是这样的话,那帮不帮呢?

    他还在想着,老板娘已经很痛快的回答了,“不需要。”

    是的,不需要,她一个女人在潼关生活这么多年都没出事,靠的可不是她的拳头,或者她酿的酒。

    她靠的是老板请来的一帮保镖,虽然这些年,保镖的费用她一直坚持自己付账。

    她相信,不管面对什么人,这些保镖都不会退缩,因为他们是老板派来的人,老板可不会怕了潼关城里的任何人,哪怕三皇子忽雷,老板都敢和他翻脸!

    所以,就像游戏里怪物刷新一样,在老板娘的身边突然刷出了一群人,各个都手拿兵器,脸色肃然,也不知道从那里冒出来的。

    从装扮来看,都是些江湖人士。

    陈记钱庄旁的消息铺子里,军师正站在窗前,街上的一切都在他的视线之中,他的身旁站着刘莹。

    “不是。”刘莹摇摇头,军师的命令是抓追魂身边的女人,老板娘刚好是目前唯一符合条件的,动手之前,军师让刘莹来认人,老板娘和薛慕澜的年龄差距太大,所以刘莹一眼就辨认了出来。

    军师挥挥手,让刘莹离开,可是他并没有停止对老板娘的追捕,即便他也认为老板娘不可能是薛小姐。

    这年纪,都比刘莹大了,怎么可能会是薛将军的女儿。

    军师的目光转向追魂,他想看清追魂身后背着的那个年轻人,却被追魂的身影给挡住了,可军师并不觉得着恼,反而眼光中透露着一丝温柔。

    这地狱里的魔王居然也有温情的一面,真的很少见。

    街上的长枪像是长了眼睛,齐刷刷的绕开了汴梁四人,只往老板娘的身上招呼,这让汴梁觉得很是邪门。

    因为无论怎么看,他们和老板娘的关系都非同一般,就这么把他们无视,而不是当作同伙缉拿归案,太令他意外了。

    也好,静观其变吧。汴梁不是一个喜欢闹事的人,但也不是一个怕事的主,如果老板娘身后没有人,估计这会他已经冲上去揍人了。

    老板娘能不能打不清楚,但是老板娘的人确实很能打,几个照面下来,三十几位长枪士兵不是在地上打滚,就是已经躺在地上了。

    潼关城的官兵被人揍,放在以前那是多不可思议的一件事情,没几个潼关的百姓能够接受,而如今血淋淋的现实就在眼前。

    但是,老板娘并没有得意,她甚至有些焦急的看了眼陈记钱庄,因为她知道,前面的马车,是城主水一帆的马车,而水一帆,则是圣人水准。

    保镖们的实力她是很清楚的,都是五砖高手,对付圣人以下,那是不在话下,可对付圣人,哪怕刚入圣的圣人,那都是不够看的。

    但是她也不是很担心,因为今天的潼关城和往常不一样,那位一直叫她姨娘的人昨天来到了这里。

    他既然来了,就一定会在陈记钱庄里面,有他在,即便潼关所有人一起出手,也不会是对手,因为他不仅是圣人,还是位三圣高手!

    圣人有多强?耳听都为虚,眼见才为实。

    但是想要看到圣人出手,那并不是件容易的事,因为即便圣人出手了,普通人也不一定看的清。

    老板娘的保镖们就是这样,当停在街中的马车掀起帘子时,保镖们纷纷倒了下去,别说马车里的人,就是击中他们的石子,他们也没看清。

    别人看不清,汴梁却看的清,每一颗石子在空中飞舞的样子都清晰的映入他的脑海。

    好厉害!他在感慨,他感慨的不是石子的速度,而是石子的准度,每一个石子就像神枪手瞄准过一样,准确无误的击中每一个保镖的头部,这手法太可怕了。

    汴梁的心里羡慕着,他拥有比对方更强的力量,可他缺的是这个手法,武艺之道,除了武力,还需技艺!

    “姑娘,走吧。”水一帆脚尖轻点,一个起落,便落在了老板娘的身前,他没有动手,满嘴的络腮胡子微微向上翘起。

    他很满意自己刚才的动作,他相信大家对他的手法也一定感到很满意,所以老板娘也一定会给他一个满意的答复。

    但是,并没有,老板娘甚至连瞧都不瞧他一眼,转身就走。

    她没有和汴梁打招呼,她怕会害了他们;但她不怕自己有危险,因为刚才她已经听到开门声,陈记钱庄的开门声,她曾经听过无数次,她知道,只要这门一开,不管里面出来的是谁,她都能毫发无损的离开。

    出来的是陈记钱庄潼关城的老板陈别鹤,陈记钱庄大老板陈骑鹤唯一的弟弟,他说的话,就代表陈骑鹤说的,而陈骑鹤说的话,潼关城的三皇子都得听着。

    “让她走。”陈别鹤就说了这么三个字,这位中年人的衣袖上绣满了铜钱,有钱人说话,口气都是很拽的。

    水一帆自然认得陈别鹤,他还记得三皇子刚来潼关时说的一句话:在潼关有两个人说的话和本王说的话一样管用,一个是军师,另一个就是陈别鹤。

    水一帆也知道,三皇子这么说,并不是给陈别鹤面子,他给的是陈骑鹤的面子。

    老板的面子,谁都要给几分的,更别说那位娶了胡国皇后妹妹的大老板。

    所以他很丢脸的退回去,而且这次丢的脸还不能从旁观者身上找回来,因为军师吩咐过,无论如何,不能打扰到汴少爷。

    打扰?什么算是打扰呢?水一帆刚才一直在马车里迟疑着,冲上去把他身边的女人抓走算不算打扰呢,幸好,现在他不用烦恼了。

    “走,办正事。”水一帆走了,老板娘也走了,汴梁的心也就放下来了,毕竟他一直觉得老板娘人挺不错,如果她有危险,说不定他会出手呢。

    三人走进了消息铺子,和往常不一样的是,巨大的石桌对面只坐了一个人,就是黑袍黑巾的军师。

    “你们需要什么消息。”他问。

    哟,还装神秘呢,汴梁没见过军师,可他看到三丈多宽的石头后面就一个蒙面人,顿时感觉有些神秘。

    不过他没说话,因为需要信息的不是他。

    薛慕澜问,“有薛留广和薛丁凯的消息吗?”

    她的神情有些紧张,又有些期盼,这个问题她问过很多人,但每次都是失望而归。

    军师感到有些奇怪,这个问题他也有过准备,但在他的算计里,应该是由追魂来问,而不是这位南朝逃兵来问,因为根据画像调查,这位南朝逃兵沈愿和薛家并无关联。

    难道他是,一想到这个猜测,军师就有些莫名的兴奋,为此他认真的看着薛慕澜,先是盯着她的胸部,然后又转到她的咽喉处。

    很快,他就确定了他的想法,他的手也慢慢的握紧了拳头。

    可是,当他的目光从薛慕澜的身上,转移到追魂的背后时,看着这位他以前从来不敢多看一眼的人,他的心就软了,他不能再让他受到任何伤害,最终他决定按照原先的计划来。

    “怎么样?”薛慕澜急了,虽然时间没过去多久,但她等的急了,为了这个答案,她等了四年了。

    军师深吸了一口气,平复了下心情,在这没有外人的地方,他流露的情绪有点多,他说,“这个问题,只有三皇子知道,而要见三皇子,先得完成赏金任务。”

    “赏金任务?”汴梁感到很好奇。

    军师说,“在圣人铺子前面,有一间赏金铺子,那里每天都会发布一些悬赏任务,每完成一个任务,就能获得相应的积分,到二百积分的时候,就能获得三皇子的接见。”

    二百积分,如果按最简单的任务换算,就得做二百个任务,那可得做好多年呢,而三年之后,不管王位战争结局如何,三皇子都不会再待在潼关了,军师的安排,本就万无一失。

    薛慕澜问还有没有别的法子,军师再次强调没有其他办法,三人只好一脸无奈的来到了赏金铺子。

    赏金铺子和消息铺子有些不同,首先,它的建筑顶上有个巨大的赏字,用石头雕刻而成,而消息铺子的屋顶什么都没有。其次,进铺子后,消息铺子只是一个大厅,里面摆着一块巨石,而赏金铺子里面有五个房间,房门分别是金红篮白黑,分别代表不同的等级,其中黑色任务,一次一个积分,白色十个积分,蓝色一百个积分,红色一千个积分,金色则达到了惊人的一万个积分。

    想要一次任务拿到二百积分,那就只有金色和红色的任务。

    “就红色吧!”汴梁说,他可不想多做任务,那得多无聊啊,他还说,“不要杀人放火,伤天害理的任务,最好是捉捉小动物之类的。”

    他可不想随便杀人,即便有追魂这位免费的杀手,他也不要,因为那会引起他良心的不安。

    薛慕澜和追魂没有反对,他们也想尽快结束任务,因此,当他们支付了十两银子以后,他们拿到了一张金色的卷轴。

    任务:捕捉鹰王。

    备注:猎鹰场,在西凉,有钱拿,没命花!

    太黑了!汴梁在心里狠狠的鄙视着,领个任务要十两银子,比其他两个铺子贵太多了!

    他不知道,其实消息铺子更贵,只是军师没有收费,他也不知道,赏金铺子自建立以来,就没人完成过红色和金色的任务。

第二十章 段大爷开口,陈少爷出走

    猎鹰场,在西凉,有钱拿,没命花。这四句话在胡国的北部流传已久,没人知道具体有多久,据说比胡国建国还要久。

    胡国建国前,西凉归属于南朝,当时的西凉比现在要大的多。西凉,西部荒凉的意思,整个西部荒凉无人的地方都被南朝叫做西凉。

    如今西部荒凉的地方小了很多,所以西凉也就小了许多,那些建了城镇的都有了新地名,比如汉中,武都,下牟等地,原先都是南朝的西凉。

    要想去西凉,就得过汉中,此刻四人正在往汉中的路上走着。

    汴梁和薛慕澜早换了两把铁剑,这一路上,汴梁的刺蛙技术提高了不少,薛慕澜的烤蛙技术更是提高了很多。

    眼下,又是一条小溪,四人围坐在一起,大口大口的嚼着蛙腿,这青蛙肉是真的香。

    “杀手,你别光顾着自己吃,给那位不想说话的大爷喂几口啊。”汴梁叫喊着,他不喜欢追魂这个称呼,不是叫金主,就是喊杀手,好在大家也都习惯了。

    段骑浪是追魂背过来的,这喂饭的工作自然也就交给他了,只是都好几天了,段骑浪还一直是半死不活的样子,一声不吭。

    “哎,我说,这位不想说话的大爷,哥可是看你哭过的,没必要一直板着脸吧。”汴梁一边啃青蛙,一边随口说着。

    这几天,除了吃饭时间,他都是不停的刺蛙,连话都顾不上说,主要是他刺蛙的技术已经练的差不多了,刺蛙舌也能做到十中八九,所以他特别的专注。

    段骑浪还是没反应,对于带这么一个累赘去做任务,确实不在汴梁的计划之中,他本来觉得老板娘人挺好,可以托付给她照顾,但是看老板娘被追捕的样子,实在开不了口请她帮忙,于是就带了过来。

    薛慕澜对这事没任何意见,上战场的时候,难免有伤兵,她可是从来不落下一位伤兵的。

    “好吧,大爷。”汴梁没辙了,“您吃饱了,就早点歇着吧。”

    他又回头对追魂说,“这一路上,也没看到这位大爷大小便,你是怎么做到的?”

    追魂说,“我上的时候,每次都带上他。”

    “行啊,你。是个合格的保姆。”汴梁由衷的称赞着。

    老实说,让他带这么一个废人,还不会说话的废人,估计半天都够呛。

    又来了,风言风语的,薛慕澜翻了翻白眼说,“大哥,第二章劈蛙术可以练起来了。”

    嘿,让你话多,罚你练功,薛慕澜起身将烤蛙的火堆踩灭了,一脸奸计得逞的笑。

    劈蛙术和刺蛙术基本相同,区别就是改刺为劈,难度却增大了许多,因为劈的速度要比刺的要慢。

    “你们能练点别的吗?”段骑浪突然开口说话。

    他最不喜欢吃的食物是青蛙,为此他已经忍了三天了,他打算一直忍下去,直到大家开口讨论劈青蛙的时候,一时没忍住,就吐槽了起来。

    他这一说话把其他三人惊的是面面相觑。

    “能,能,太能了!”汴梁高兴的手舞足蹈,他说,“只要你这位大爷高兴,让杀手陪你变戏法都成。”

    有一个半死不活的同伴,感觉很难受。

    段骑浪没有回答,又保持沉默了。

    “我说小段啊,你别那么泄气。”汴梁拍着他的肩膀,鼓励他说,“你这伤看起来挺严重的,不过依我看来,还是有治愈的希望的。”

    按照汴梁那个年代的医术,断手断脚都是小事,随便做个接骨手术就好,哪怕不做手术,上个夹板也能恢复。

    不过有一点他说错了,段骑浪可不是小段,他比汴梁前世的年龄还要大三岁,但是汴梁习惯做薛慕澜的大哥,也就称呼起小段来。

    没想到,段骑浪竟然点点头,又说话了,“是可以治好的。”

    薛慕澜一愣,她最富有同情心了,立刻问道,“怎么治。”

    段骑浪说,“在圣人铺子里,我曾听里面的人说起过,在西凉,有位叫花神的神医,他就会治。”

    圣人说的话,大都不会是空穴来风。

    “那真是太好了。”一群人开始急着赶路,这一路上,汴梁还是时不时的被薛慕澜逼着练剑,不过他们不烤青蛙,改烤鱼了。

    段骑浪自从开始说话后,也没在沉默着,大家有说有笑,其乐融融,反倒是追魂的话最少。

    不过每次当大家问起段骑浪为什么会被关到圣人铺子里去时,他都闭口不答。

    -------------------------------------------分割线--------------------------------------------------------------------------

    潼关城内,就在汴梁他们离开的那天晚上,老板娘的酒店里来了一位奇怪的客人。

    客人的斗笠压的很低,低到没人能看清他的脸,但是老板娘好像和这人很熟,不用看脸也能认出来,她将客人带到了后堂没人的地方。

    小二觉得奇怪,却不敢多问,而且他还要招待客人。

    “姨娘好!”客人摘下斗笠,先行一礼,他本不是拘泥小节的人物,可是每次见到这位姨娘,就会没来由的表示尊重。

    老板娘背对着他,并不在意他的行礼,只是自顾自的叹气,“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你怎么也卷进来了。”

    这世间称呼她姨娘的,只有陈骑鹤的儿子陈百万一人,可她从来不应一声,因为她不想做姨娘。

    她要么不做,要做就做老板娘。

    如今的老板娘,是陈百万的娘,但这并不影响她与陈百万的关系。

    她没应声,只是不愿意承认和陈骑鹤的关系,对于陈百万,这个从小在潼关长大的年轻人,她向来当作自己儿子一样看待。

    陈百万说,“父亲说二皇子可能靠不住。”

    作为圣人,都是拿皇帝的银子,为皇帝卖命的人,极少有能够不听命于皇帝的圣人,陈家的少爷却是除外的,陈百万自入圣以来,一直在江南漂泊,可没人说什么闲话。

    老板娘冷笑道,“你父亲除了会脚踏两船以外,又会做什么,二皇子靠不住,难道三皇子就靠的住,他有本事,就大皇子那也去插一脚。”

    大皇子一心练功,对争位的事情并不怎么上心,但是大皇子的实力放在那里,财力也有月雅阁供着,陈记钱庄想插手还真插不上。

    陈百万说,“父亲的事,我不懂,也不想管,但这事,父亲说,是为您做的。”

    陈百万送薛家人进潼关,又在圣人铺子逗留,这都是陈家向三皇子示好的意思。

    “这事怎么牵扯到我身上了。”老板娘感到奇怪,不会是陈骑鹤那个家伙又来骗自己吧。

    陈百万说,“父亲说他想退婚,三皇子的支持非常重要。”

    退婚自然是要将陈百万的娘,皇后的妹妹给休了,二皇子是皇后所生,即便陈骑鹤现在帮他夺位,但二皇子也未必会在这事上帮陈骑鹤,反倒是三皇子,有这个可能。

    老板娘当然也是知道这个道理的,她转过身,又叹了口气,“你啊,别老是被你父亲利用,你会惦记着他的事情,他又何尝管过你的事情!”

    陈百万对她好远胜过亲生母亲,这点老板娘是知道的,陈百万想帮她,她也明白,但是,她不要这种帮助,那会让她愧疚。

    可她知道,要说服陈百万,并非容易的事情,除非。。。除非是他心中的那位丫头。

    于是她说,“你从小,天资卓绝,心性高傲,在你练功最好的时光,你父亲却让你去南朝办事,害你陷在情网里不能自拔,导致你武力大减,到现在还不能突破四圣,你看看当年和你齐名的李长生,如今又是什么境界。”

    听到这些,陈百万的脸上的表情很复杂,回想往事,有悲伤,有甜蜜,更多的是无奈,“不怪他,不怪她。”

    他指的是父亲,若不是父亲让他下江南,他也不会遇到她,他想遇到她,所以他不怪父亲。他更不会怪她,他心目中永远的那个丫头。

    老板娘却冷冷的说,“你可以不怪他让你去江南,可是当丫头要出嫁的时候,你父亲有为你做过什么吗?没有,他只是用他所有的力量,将你锁在家里。她就这么嫁人了,你连争取的机会都被剥夺了,这样的父亲,你又何必帮他!”

    老板娘对老板有两大恨,一恨他不顾自己娶了皇后的妹妹。

    第二恨,就是他口口声声要争取自己的爱情,却从来不让陈百万去争取一下,虽然成功的机率很小,但是争取过,结局或许就不一样。

    她知道这些年陈百万是怎么过来的,看着他这样子,她很难过。

    “过去了,都过去了。”陈百万安慰老板娘,他尊重她,不仅仅是老板娘将他养大,他更尊重的是老板娘对爱情的态度及决心。

    态度指的是眼里容不下沙子,即便是最爱的人,也休想让她接受他同时娶两个女人,决心是她那么多年孤身一人在潼关坚守,潼关是胡国的地盘,皇后的妹妹势力是很大的,她也确实有安排过很多次刺杀,但老板娘从未退却。

    老板娘知道他放不下,不过是嘴硬罢了,她说,“如果你心里还有她,就去江南,我在这里二十年了,早习惯了。你不同,你至少应该去问问她,心里有没有你。”

    这些话她不是第一次说,但是一直没有什么效果,所以这次她准备刺激他一下,“如果你怕死的话,那就别去了。”

    怕死?陈百万的眉毛跳动了一下,一个人的心整块的碎掉了,又怎么会怕死。

    可是,他还不能走,他还有非留下不可得理由,还有那个他最不想提到的人。

    “李家,在许昌,造反了。”陈百万的脸上挂着一丝苦涩,“父亲让我保护三皇子。”

    老板娘愣住了,造反这种事一百年都难得听说一次,不过一听是李家,她也并不感到多奇怪,毕竟,李长生也是百年一遇的奇才,律法只能约束那些实力不够的人。

    她更明白,陈百万要保护的不是三皇子,而是她。

    老板娘说,“我没事,你还是走吧,李长生出手的话,你也护不住三皇子。”

    虽然这么说很打击人,但是她更希望他活着,而不是逞强。

    “不试试怎么知道呢,您多保重。”陈百万决定的事情,从不更改,他打开窗,如一阵风,消失在窗外。

    老板娘看着他远去的背影苦笑着,她突然觉得自己过的并不难,只要不忘初心便好,而她的那个“儿子”比她要难过的多,因为他想守护的太多。

    守护者总是最累的,也是最不求回报的,军师也是如此,他原本投靠三皇子不过是为了报仇,可当他发现儿子段骑浪没死之后,他要做的就不止是报仇了,还要守护,守护儿子不被伤害。

    军师原名段天恩,是东海的海盗,他有个外号,叫牧鱼人。

    除了抢劫,他还杀人,他杀的人都被他用来喂鱼了,但是确切的说,他并不是一个坏人。

    因为当时能够出海的,都是身份不一般的人,茫茫大海,需要的都是大船!

    在南朝和胡国中,只有两类人,会出海远洋。

    一类是赌徒,由于两国皇帝都禁赌,海洋上成了赌徒的乐园,因为这里没有军队,也没有律法,他们经常租下巨大的渔船,以捕鱼为名,去海上赌博;另一类是走私者,胡国与南朝虽然敌对,普通贸易并不限制,但是像逼良为娼,贩卖人口之类的事情,一直被两国所禁止。

    当然,胡国只禁止贩卖胡国的人口,如果有人从南朝运输人口去胡国贩卖,他们是不会禁止的,毕竟贵族会有这些需求,为此很多人铤而走险,为了巨大的利益,从海上走私。

    而这些人,一旦遇到段天恩,就成了他手下亡魂,由于他杀的对象都不是普通人,最终引起了一些贵族的愤怒,特别是胡国顺庆王的儿子在海上赌博被杀,在顺庆王的请求下,皇帝下达了剿匪令。

    以往也有富商贵族安排江湖人士前去剿匪,但无一例外都以失败告终,不过这次,皇帝只派了一个人,段天恩的海盗们就全军覆没,只有他和一个随从跳海逃生。

    那个仇人叫蒙舒烈!

    他没想到,段骑浪也没死,而是被抓进了北平监狱,八年后,他儿子在监狱入圣,准备逃跑,被打断了手脚,送去了圣人铺子。

    当他再次见到儿子的时候,他的心痛了一下,可是他却没办法救他出来,因为圣人铺子自开张以来,就没人被赎出去过。

    如果他找人出手,一定会被三皇子怀疑,搞不好不但人救不出,自己也会搭进去,他更不敢去圣人铺子偷人,潼关城的实力,不是他和随从两个人能对付的。

    所以,当汴梁给段骑浪赎身的时候,他很是激动,这也是为什么他不戳穿薛慕澜身份的原因,当时段骑浪就在追魂的背上,一旦他出手,势必会牵连到他的儿子。

    但是薛家的事情实在太大,三皇子谋划许久,是不可能会罢手的,追魂是目前唯一的线索,之所以放他离开,是为了吊薛慕澜这条大鱼。

    为了防止三皇子的人先找到薛慕澜,从而威胁到段骑浪,为此他深夜在潼关山顶上召见了他的随从猴跑跑,让他盯着四人,伺机下手除掉追魂。

    至于汴梁为什么会抽到西凉的任务,那是他早就安排好的,无论他们抽那个颜色的任务,结局都是去西凉,因为西凉有个郎中,能治好他儿子的伤。

    段天恩做事,向来滴水不漏。

    猴跑跑,圣人之下,跑路最快,无论水路,山路,平路,还是丛林。

    他还有个外号,森林之王,猴子在没有老虎的森林里,本就是王者,猴跑跑也一样,在没有圣人的森林里,他就是王者。

第二十一章 邦邦敲竹杠,嘿嘿看闹剧

    当汴梁能一剑劈下青蛙的舌头时,他们终于来到了汉中城下。

    从潼关到汉中,路途遥远,追魂又背着一人,所以这一走,就是两个月。

    而能在短短两个月内练成劈蛙剑法的,汴梁也算是一个天才了。

    这主要得益于他强悍的身体,在他渐渐适应了这具身体之后,学习技艺变的很容易。

    此刻,汴梁正得意的挥着剑,像是得到了称赞的小朋友,充满了表演的欲望,直到他抬头,望见了汉中城的城楼,他惊呆了!

    让他吃惊的不是二十丈高的城墙,也不是铁铸的城门,而是城墙后面几十颗撑天的巨树。

    巨树上挂着一张张巨网,网中躺着巨石,房屋般大小的巨石在城墙上遮天蔽日,给汴梁留下了巨大的阴影!

    “是门石!”薛慕澜说道。

    她听说过这种兵器,巨网前端放下的时候,巨石会砸在城门前,将城门完全挡住,被这样大的巨石砸中,就算是圣人,也必死无疑。

    “我听说过,门石防守的时候挂在城墙上,进攻的时候会挂在投石机上,想不到会有这么大。”薛慕澜的心里也被震惊到了,襄阳可没这种东西。

    投石机汴梁是知道的,李老爷说过,是能杀死他的一种兵器。

    看到这石头,他的心开始有些恐惧,也有些后悔来猎鹰,早知道有危险,不如直接冲进王府找三皇子,他才不怕潼关城的守卫。

    可事到临头,也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汉中城的城门有三座,左边的城门里是汉中的鹰军,和南朝成都的铁卫,号称当世最强大的军队。

    但是比起中间城门里的军团,那就要逊色多了,那里驻扎的可是隶属于胡国皇帝的圣人军团,虽然人数不多,却都是圣人!

    不过,最大的城门却是在右边,这里住着汉中的百姓。

    没有足够多的百姓,那能养活汉中三十万守军!

    有人说汉中城是胡国治安最好的地方,没人敢在这里动武,这倒是真的。

    你看那进城的人,规规矩矩的排着队伍,没有一个插队的,汴梁他们也只能规规矩矩的进城。

    “大哥,先找个客栈休息。”薛慕澜说道,她已经很久没洗澡了,跟三个大男人在一起,她也不方便去溪水里洗。

    为此李长生还经常奚落她,好在有追魂给她打掩护。

    “走吧走吧。要是能遇到像老板娘这样的就好了。”汴梁感慨着,不仅喝酒免费,为人还特别的爽快。

    可这世上哪有那么多豪爽的商人。

    商人,大多是奸诈的,这不,客栈老板一定要让他加钱,才给住一个房间!

    “真过分!”汴梁嘴里骂骂咧咧,就一个双床房间,住两人和四人有什么区别,凭啥让他多付钱,这要不是在汉中城,非得和他好好理论不可。

    一想到这是汉中城,他还是有些怂。

    这间客栈,坐落在汉中城的中心位置,前面就是街市,什么钱庄,酒楼,妓院应有尽有。

    薛慕澜入住后,立刻找个借口,偷溜出去洗澡,留下三个男人在房间里休息。

    没过多久,隔壁房间突然有细微的声音传来。

    汴梁竖耳一听,感觉不对劲,“听到没,听到没,啪,啪,啪。”

    追魂是个闷葫芦,薛慕澜不在,他基本不说话。

    好在段骑浪现在说话也随意了许多,他虽然身世坎坷,经历过很多常人没经历过得事情,但也有很多事情,他只是一张白纸。

    比如汴梁刚刚说的,他就觉得很奇怪,“这声音有什么问题吗?”

    隔壁房间有人,有声音那很正常啊。

    “啪啪啪啊,是啪啪啪!”汴梁一脸淫荡的说着。

    他很想找个更形象的词语来形容,想了半天还是这三个象声词最合适。

    “什么啪啪啪?拍手吗?”段骑浪隐隐约约觉得有些不对劲。

    但是对于十岁就坐牢的人来说,他实在没法想象。

    “真是个木头,走,瞧瞧去,杀手,你背好小段。保证即刺激又过瘾。”

    大白天的你敢做,爷就敢偷看,嘿。无论是他前世的记忆还是现在的身体,都是血气方刚的年龄,耳边春色融融,难免会有冲动。

    追魂虽然没说话,但是隐隐约对这种声音也有种原始的冲动,他居然没有拒绝,跟在了汴梁的身后。

    窗户被汴梁轻轻的推开一个角,三人往里一看,汴梁立刻想骂人。

    好家伙,幔帐都放下了,里面还盖着厚厚一层被子。

    只能依稀看到被子不停的上下摆动,还有那清脆的“啪,啪,啪”的声音。

    “你大爷的,这么干就不怕闷死吗?”

    床内的人连头都盖住了,看的汴梁好生没趣,他转身,正准备离去,却看到了追魂脸上咬牙切齿的表情,仿佛正在和心里的魔鬼做斗争。

    “不会吧,这就走火入魔了。”他暗自嘀咕着,用手拍着追魂的脑袋,轻声说,“不好看,回去睡。”

    追魂被他一拍立刻回过神来,背着段骑浪回了房间。

    但段骑浪显然没看懂,他暗自嘀咕,“难道有人在被子里打架?这有什么好打的。”

    可怜他天资聪慧,什么事都是一点就透,而这事让他摸不着头脑。

    汴梁也回到了房间,他还是听着声音,嘴里跟着喊,“啪,啪,啪。。。”

    没过多久,声音突然停了下来,他心想,这爷不行,这么快就没结束了。

    他又很好奇,是什么样的人,会在白天做这个事,还是闷头做的。

    于是他又起身准备去偷偷的瞧几眼,其实最主要的是去看看女主长的啥样,漂不漂亮。

    结果,不等他偷看,隔壁的门开了。

    出来一个女的,大概二十来岁,长的还可以,就是打扮有些土,像是农村妇女,而她脸上的红晕,证明是刚被滋润过的,色泽有些艳丽。

    那女的见到汴梁,脸更红了,慌慌张张的跑着小碎步走了。

    还行啊,害什么羞呢,汴梁望着远去姑娘的背影,暗自嘀咕着。

    大家都是成年人,这也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他正以前世的记忆想着这个问题,结果门又开了,出来一个中年人,走的挺急,差点撞在汴梁身上。

    “噢~~~”汴梁突然间有些明白了。

    这一男一女年纪差那么多,出来还有先后,不会是做皮肉生意的吧。

    “多少钱啊!”他问,仅仅是出于好奇。

    “啪。”那位中年人拉起他的手甩了一张银票给他,“什么都没看见,明白吗?”

    “啊?”汴梁觉得有些奇怪,那家伙是要堵自己的嘴,难道不是做生意,那是什么?偷情?

    “啪。”又是一张银票,中年人说,“你从来都没见过我。”说完,他急匆匆的离去了。

    汴梁将银票拿起一看,好家伙,三百两一张,两张六百两,这位爷可真是大款啊!

    “邦邦邦,邦邦邦。”汴梁得意的在房间外的走廊里喊着。

    他想,人这一生,运气太重要了,像他那样的,从穿越到现在,辛辛苦苦那么多天,手上可没什么银子,这“邦邦邦”的竹杠敲了两下,立马就成了拥有六百两银子的大款,说出去,不知道能被人嫉妒成什么模样。

    “邦邦邦邦邦。”他继续叫着,心里还美滋滋的想,要是能每天遇见一次这样的好事那该有多好。

    突然背后有声音传来,“大哥,你发什么呆。”

    薛慕澜回来了,她束起的头发有点湿,脸蛋上也还有些水珠,让她白嫩的皮肤显得更加细腻,肉嘟嘟的脸蛋有种吹弹欲破的感觉。

    “哎,太可惜了!长得比娘们还白,真是浪费!”汴梁感叹道。

    他又想起刚才落荒而逃得那个女的,论长相,居然比不上自己的二弟,他那二弟该有多娘。

    “苍天啊。”汴梁心里叫道。

    这样下去,会不会改变自己的取向啊,因为对着她那红润的小口,他居然有想一口咬下去的冲动。

    从新野相遇到汉中,三个多月,这是他第一次见到洗完澡后的薛慕澜。

    “大哥,你到底怎么了,别吓我。”薛慕澜可不知道汴梁正对着自己在发花痴呢。

    “咳咳。”汴梁咳嗽两声,他得意的将银票在她眼前晃了两下,“怎么样,邦邦邦邦,你大哥的竹杠敲得厉害吧。”

    “什么竹杠啊。”薛慕澜问,待听到汴梁讲的故事后,整张脸就更红了,她跺脚骂道,“大哥,你就不能少点龌龊的念头。”

    在澡堂,她做了几分钟女人,此刻的女儿家神态是她很久不曾有过的。

    可是汴梁根本没有注意,他还沉静在敲竹杠的幸福中!他侧着耳朵听着,想要继续搜寻啪啪啪的声音。

    结果,听到的是有人大喊,“来人啊,救命啊,抢钱了!”

    “走,看看去!”汴梁一把拉过薛慕澜的小手,冲出了客栈,一边说,“你手怎么这么滑,是不是用手擦鼻涕了!”

    这手他拉过无数次,以前拉的时候,也感觉有些滑,但和今天不一样,今天薛慕澜的手没干,是湿漉漉的滑。

    “大哥,你有这爱好?”薛慕澜没有把手抽回来,她习惯了汴梁一脸色嘻嘻的样子。

    你越窘迫,他越得意,她可不想让他太得意了!

    两人说着,已出了客栈,汴梁一看,居然是那个给他钱的中年人,伸手抓着一个瘦长如竹竿般的人,嘴里还在喊,“来人啊,抢钱了。”

    汴梁觉得不对劲,此时客栈门口人并不多,被抢钱的人有那么嚣张?抢钱的有那么老实?看那瘦竹竿,一脸的委屈,细长的双手高举,在那里轻声的解释着,“误会,误会。”

    若不是听了两个人的说话,汴梁还以为是中年人在打劫瘦竹竿呢。于是,他不动手,准备看个究竟。

    两人在那里没僵持多久,来了几个城兵,中年人和他们说了几句,还拿出腰间的一块玉佩,城兵便把瘦竹竿带走了。

    “奇怪啊!”汴梁摸着头皮正想着,薛慕澜把他想的词说了出来,她也看出门口是一场闹剧,奇怪的是为什么要在汉中城闹呢?

    汉中城治安的好,胡国皆知。

    这个瘦竹竿不是别人,正是猴跑跑,他一路跟着四人来到汉中,之所以没在路上动手,那是因为他家少爷段骑浪还没到达西凉,他不能轻易动手。

    但是刚才汴梁拿银票的那一幕被他清清楚楚的看在眼里,伸伸手就能拿银票,这么好的事情他也不想错过,因为他觉得汴梁看到的事情他也都看到了,所以他就在客栈门口等中年人。

    结果,中年人出了客栈们,就翻脸不认人,直接把他给抓进去了,幸好他有段天恩给的潼关城密探令牌,让他不至于被关起来。

第二十二章 有坏人跟踪,有女人受伤

    闹剧结束后,汴梁和薛慕澜回了房间。

    然后,薛慕澜就崩溃了。

    只听汴梁一会啪啪啪,一会邦邦邦的叫个不停。

    薛慕澜听过汴梁的解释,知道是怎么回事,可她一个黄花大闺女,一直听这声音,能不崩溃吗?

    更崩溃的是两人还睡同一张床。

    她突然有意见了,推了一把正侧身敲墙的汴梁,“大哥,今天发了那么大的财,给我分点?”

    她想有了银子,以后就要两个房间,和那家伙分床睡。

    她的潜意识里,还习惯和汴梁在一块,而不是一人一个房间。

    “拿去!”汴梁学着那个中年人,一把抓过薛慕澜的手,一张银票“啪”的拍在了她的手上。

    薛慕澜看着手上的银票,觉得这位大哥的动作特别的帅!

    天下间帅的动作多了,但是最帅的手势莫过于挥金如土,乾坤一掷。

    别说女人看着会着迷,就是男人也羡慕啊!

    但追魂不是这样,他今天的表情很奇怪。

    每次汴梁喊“啪啪啪”的时候,他都一脸狰狞的样子,仿佛想到了什么可怕又刺激的事情,偶尔还会抽自己一个巴掌。

    这些事情,别人看不到,只有和他同床的段骑浪看的清楚。

    段骑浪没说话,对于这个一路背他而来的闷葫芦,他是心存感激的。

    他也知道,闷葫芦不想说的事情,是问不出结果的。

    只是这次,追魂的表现太过夸张,他翻身起来,双手一搭,一张拉满的弓立刻蓄势待发,箭头瞄准的正是汴梁。

    这一系列动作,悄无声息,一蹴而就,段骑浪心里也是有些佩服的。

    不过他是圣人,不屑用兵器,也不会用弓箭。

    他不解的看着追魂,欲言又止。

    追魂的脸上一阵红一阵白,刚才“啪”的一声,是银票拍到手掌上的声音。

    他能清楚的听到汴梁和薛慕澜的对话,自然知道他们在做什么。

    可是,今天被汴梁的“啪啪啪”说的久了,一听到“啪”,他就忍不住往那个方面想,而汴梁“啪”的对象是他的小姐。

    小姐对他来说是什么?是他心中最美好的花朵,是活在他幻想中的女神,是他连头发都不敢碰,都要膜拜的存在。

    他怎么能忍受的了!

    所以,他的动作虽然流畅,但是握箭的手已经有些颤抖。

    他那带着血丝的眼睛,透过两床幔帐,看到薛慕澜正安详的看着银票。

    于是他也镇静了下来,收弓睡下。

    追魂做了那么多动作,一句话没说,段骑浪也就没问。

    但他明白,这位闷葫芦和汴家少爷,恐怕不是表面上那么和谐。

    一夜过去,汴梁睡的心满意足,毕竟他今天发了意外之财。

    但是追魂没睡,他一直竖着耳朵,听着隔壁床的动静。

    这时候,他突然想起老板娘的店来,柴房那晚是他睡的最好的一晚。

    烧刀子酒,真的能解千愁!

    第二天,四人接着赶路。

    今天的路有些多,需要穿过汉中,直奔西凉。

    这中间是黄沙遍地,荒凉无比的无人区,要是去的晚了,就得在无人区过夜。

    别的也没什么,就是满天的风沙会让人很难受。

    这些事情,薛慕澜洗澡的时候打听过了,所以他们走的很急。

    穿过热闹的街市,他们走向了汉中的北城门,走着走着,人越来越少了。

    对于昨天的澡堂,薛慕澜是意犹未尽,毕竟那是三个月一次的放松。

    一想到前途会是比较荒凉的地方,她就忍不住想回头再看一眼。

    谁知这一回头,她居然看到了昨天的那个瘦竹竿,也就是猴跑跑,正匆匆的走在他们的后面。

    见她回头,猴跑跑立刻停下来侧过身去,好像在张望什么。

    奇怪,薛慕澜将这事情和大家一说。

    汴梁也觉得奇怪,他立刻回头去看,却不见了瘦竹竿的身影。

    段骑浪知道了昨天的闹剧之后,他沉吟着说,“我们被跟踪了。”

    “跟踪?”汴梁想想觉得挺像的。

    可是他不明白为什么被跟踪,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就被跟踪了。

    段骑浪说,“这人穿的衣服不像是本地人。”

    他一直被追魂背着,看的方向和三人不同。

    今天出门,他看到猴跑跑一直跟在后面,但是猴跑跑并没有避讳他,所以他也没发现什么古怪。

    被薛慕澜一说,他立刻意识到了,“他是从潼关跟过来的。”

    “潼关?”汴梁更摸不着头脑了。

    跟踪,总是有目的的,通常不是杀人,就是越货,可那人居然从潼关跟踪到汉中。

    这么长的时间,这么长的距离,要出手不该早出手了吗?

    可他一直没做什么,那是什么?等机会吗?汴梁可不这么想。

    “难道是监视?”他说,会不会是有人想知道他们在做什么?

    “有可能。”段骑浪说。

    他也纳闷,居然有人跟着四个男人从潼关到汉中。

    莫非,他要的东西不在他们四个人身上。

    “或许是冲着鹰王来的。”段骑浪知道他们的赏金任务。

    跟踪的人现在不出手,可能是在等他们捉鹰王。

    “哟,挺嚣张啊,敢打哥的主意。”汴梁冷笑着。

    他觉得也是这种可能,不过他才不担心呢,看瘦竹竿昨天那怂样,鹰王送给他,他那细小的手抓的稳吗?

    “别理他,赶路!”汴梁自从在襄阳一跳之后,就特别的有恃无恐。

    什么阴谋诡计,在绝对的实力面前都是垃圾。

    薛慕澜不放心,她对追魂说,“有没有可能,干掉他!”

    杀人,她可不怕,战场上要是不杀人,她早死了!

    但是对付暗中的敌人,并不是她擅长的,所以她找追魂。

    神射手本就像猎人,最擅长做这类事情。

    “不行,小少爷。”追魂说,“我背着人。”

    藤椅背在他两肩,无论是手臂还是脚力都受到巨大的影响。

    在这种状态下,他还不能让段骑浪掉下来,那难度就相当的大了。

    “别,别别别!”汴梁喊停,“汉中城,不杀人。”

    要杀出城杀,这话他没说。

    杀人这种事,在他的记忆里是很恐怖的,人命关天啊,最好是不要杀。

    薛慕澜觉得有道理,而且想杀也确实困难,就不争辩了。

    “赶路。”她走的更快了,像是要用脚步把猴跑跑甩下。

    汴梁自然是跟的上,但他怕追魂太累,就拉住了薛慕澜的手,略微降低了行进的速度。

    薛慕澜习惯把追魂当下人看,可汴梁没有,一路上让追魂背着段骑浪,已经让他很内疚了。

    期间,他提出过几次要轮换背的想法,都被追魂拒绝了。

    他不介意汴梁来背,但他肯定不会让小姐来背。

    要真是轮换,肯定会轮到小姐,那还是他一个人来吧。

    他愿意为她扛任何东西,那怕塌下来的天,他都不会皱眉。

    天当然不会塌下来,但是风沙可以把天遮住。

    出了汉中城,黄沙在他们的上空,像是海浪一般,一浪一浪永无休止,偶尔还会来两个大浪,将狂沙倒在四人身上。

    薛慕澜有些难受,昨天的澡白洗了,不但是脸上,衣服领口也会有细沙往里钻,根本挡不住,不过这种环境,她曾经也经历过。

    汴梁可就难受了,他从来没经历过这种事情。

    刚开始的时候,他还大惊小怪的乱叫,直到风沙灌进嘴里,他才住了嘴。

    他也曾努力躲避着风沙,但是,这就和在海浪中躲避海水一样,根本没有可能,所以他只能把怨言放在肚子里。

    鬼地方,快点过去吧,汴梁的心里祈祷着。

    在这种风沙中,根本走不快,四人就这样一脚深一脚浅的走着。

    然而,在这么大的风沙下,猴跑跑依旧紧紧的跟着他们。

    他跟的很近,因为视线在风沙中很差,他不想跟丢只能跟的近些,不过四人并没发现他。

    又一把黄沙从鞋子边渗了进去,汴梁的鞋里已经灌满了沙子,鞋底也破了。

    所以他踩下去的时候,黄沙进来,抬脚的时候,黄沙漏出,走的很古怪。

    走的古怪的不止他一个,当他们快走出无人区时,每个人都是这样的,像是在浪花里趟着,黄沙如水。

    沙渐渐小了,视线也开始宽广起来。

    这时,汴梁居然看到了人影,仿佛在那风沙的尽头,在等他们的到来。

    “喂!喂!”人影在前面叫着。

    也许嘴里含着沙,她叫的并不清楚,但是她的双手挥舞的很清楚。

    是个女的,汴梁从声音中听了出来。

    他放开了薛慕澜的手,加快了脚步。

    英雄救美!这可是他梦寐以求的事情。

    世上那有那么多美女需要人来救,有机会一定要把握住。

    近了,他已经可以看清人影,的确是个女的。

    她坐在沙堆上面,一只脚往前伸着,好像是遇到了什么麻烦。

    更近了,已经能看清她穿的衣服了。

    黄沙虽然覆盖了衣服的表面,但还能看清是条长裙。

    人影叫的更欢了,她也看到了救星。

    直到汴梁到了她的跟前,她突然叫不出来了。

    “是你。”她一脸惊谔,又一脸慌张。

    那女人不是别人,正是昨日客栈里见到的那位。

    汴梁也认出来了,大大的眼睛,大大的鼻子,还有大大的嘴,不算很漂亮,却也过得去。

    如果不是知道她昨天刚做过什么事,也是值得一泡的,特别是她那及腰的头发,要是能够扎的好看一点就更好了。

    “你没事吧?”不管如何,救死扶伤,是汴梁前世记忆里的本分。

    “是腿有问题吗?”他弯下了腰。

    “脚扭了。”女人小声的说。

    她住在西凉,昨天就进了无人区,由于出城的晚,走到这里已经天黑了。

    她想赶路,不小心踩到沙坑,脚一扭就走不动了。

    她在这里等人来,等了很久。

    无人区的路走的人不多,这么长时间,也就走过两批人。

    可是那两批人都离她有一些距离,无论她怎么叫,都没听到。

    看着他们远去的背影,女人的泪就留下了。

    在漫天黄沙里,看着你远去,我竟悲伤的不能自己,这是女人当时真实的写照。

    早知道,就不去汉中了,女人在心底后悔着。

    “走吧。”汴梁将女人扶起,准备背她回去。

    年轻的女人,长的又不丑,汴梁还是想背的。

    不过他没能如愿,薛慕澜走上来抢这活。

    女人看到汴梁就觉得尴尬,于是就选择了薛慕澜。

    真是竹篮打水一场空,英雄救美美失踪!

    看着薛慕澜的背影,汴梁感慨万千。

    好在,这里已经差不多是风沙的尽头了,没多久,他们就出了无人区。

第二十三章 他就是花神,她准备杀人

    西凉,听着名字就够荒凉了,没有城墙,没有马路,没有人烟。

    也不知走了多久,才在一条小河边,看到一片村庄。

    女人的家就在这个村庄里,女人姓花,单名一个仙字,家里有个弟弟,叫花神。

    两人的名字取得极好,不知是怎样的父母才能不忌讳神仙,给两个娃取这样的名字。

    不过很可惜,听女人说,他们的父母已经不在了,就姐弟俩相依为命。

    弟弟是村里的郎中,看好过很多病人,特别是每年九月鹰飞,全国会有很多人来西凉猎鹰,也会有很多人受伤,他们也都是弟弟治好的。

    久而久之,大家都不叫他弟弟为花神,而是叫药神,也不叫她花仙,而是叫药仙。

    花仙还说,她这次是去汉中给弟弟买药,说完心虚的看了汴梁一眼。

    这话汴梁听的感觉很假,但看到她怀中拿着的一大包药,就不再多说。

    或许是迫于生计,或许是为了买药,汴梁是这么想的,于是一行人到了花仙的家里。

    花仙的家很大,因为西凉人少地广,院子想建多大就有多大,花仙家的院子甚至比新野城的醉仙楼还要大。

    里面的房子也有不少,不过没连在一起,都是东一幢,西一幢的。

    院子里种满了各种药草,房子就像是药草中间的小岛一样。

    花仙说那都是她弟弟的草药。

    起初他们就一间房,由于来看病的人多,有些人还要住下来治疗较长时间,所以村里人帮忙建了很多房子,挑空地造的,也就是现在东一间房,西一间房。

    花仙到家的时候,有邀请四人进去坐坐,汴梁拒绝了,因为他先要帮段骑浪找郎中。

    花仙说,“你们就算要走,也得把病人放下啊。”

    段骑浪一直被追魂背在身上,肯定是受伤不轻。

    汴梁听的一愣,随即狂喜,“你弟弟能治断骨?”

    居然这么凑巧,他有些不敢相信。

    花仙笑道,“药神可不是吹出来得,跟我来吧。”

    她弟弟是西凉唯一的郎中。西凉人要想谋生,必须天天跟大自然搏斗。

    这里的环境相当恶劣,所以西凉人各个身体强健,平常也不会有什么病痛,只有在打猎或者猎鹰的时候,会有跌伤撞伤。

    为此花神治疗的多数是这类病,断骨就是其中之一。

    沿着墙角,有条能容下双脚的小路,没走多久,便到了一间很大的房子。

    房子就一个房间,什么东西都在里面,花神也在里面。

    他看上去很年轻,比汴梁还要年轻。

    不过那是他终日待在房子里的原因,不见天日,自然显得白嫩。

    实际上他比汴梁大一岁,今年十八。

    花神是很忙的,他只是招呼了一下客人们,便开始磨伤药。

    骨伤需要经常换药,所以他也要不停的准备药。

    “弟弟,他们是来看病的。”花仙一边准备茶水,一边对花神说。

    “住下来吧。”花神还是认真的在搞他的药,不过他早已看到了段骑浪。

    “断骨需要六个月,不用着急。”

    汴梁一听,就觉得这家伙有点本事。

    伤筋断骨六个月,这事在他前世的记忆里也有。

    于是他就掏出了那张银票说,“给我们一个房间,两张床的,这是药费。”

    花仙一看,连忙摇手说,“要不了那么多,三十两就够了。”

    汴梁说,“我就这一张钱,要不你帮我兑换一下。”

    他也知道这个有些为难,三百两,就算在汉中城,也不容易找零。

    花仙欢快的答应了,她先把四人安顿在最南边的屋子里,然后去兑钱了。

    汴梁往地上一躺,身上还有不少黄沙出来,他嫌烦,索性光起了膀子,“走,冲澡去。”

    他朝薛慕澜喊道,意思是一起去。

    “不去不去。”薛慕澜翻着白眼。

    想占她便宜,想的太美,她说,“我先省个鼻涕。”

    啊嚏,她打了个喷嚏。

    “去你的!”汴梁一边拍手一边跑了出去,想起昨天她的手滑,顿时一阵恶心。

    这家伙长的文文静静的,生活习惯可太差了,省鼻涕都不用纸的。

    望着落荒而逃的汴梁,薛慕澜笑的腰都弯了。

    她也想早点去洗一下,问题是,床可以一起睡,澡可不能一起洗。

    这一洗,不就穿帮了嘛。

    其实这时候她已经不在乎穿不穿帮的事情了,毕竟追魂是知道她底细的,关键是怎么穿帮。

    她可不想主动将这件事情说出来,最好是那傻乎乎的大哥能有所知觉。

    哎,她叹了口气,天天睡同一张床都没发觉,这哥得有多傻。

    其实真不是汴梁傻,而是她女扮男装扮了四年了,言行举止丝毫不露痕迹,根本看不出来。

    就连段天恩一开始也没注意到,他可是非常有眼力的。

    薛慕澜去洗澡的时候,汴梁,追魂都已经洗过了,连段骑浪也都擦过了。

    追魂待在屋内,傻傻的发呆,他回想起汴梁带他偷看啪啪啪,一股邪念就在他脑袋里升起,他居然想去偷看薛慕澜洗澡。

    这种念头在他来汉中前,就算打死他,也不可能会有。

    善恶只在一念间,有时候即便不是刻意诱导,也能毁了人的一生。

    当他自己也不知道说了一个什么借口,走出了房门时,他的心剧烈的跳动着,连路都走的不稳了。

    但是他还是狰狞的往澡堂方向走去。

    出于兴奋,他的整张脸都是扭曲的。

    他没有想过是不是会被发现,他的脑袋里只剩下啪啪啪的声音。

    诱惑已经让他不计后果。

    然而,就在离澡堂不到十米的路上,他停了下来。

    里面哗啦啦的水声响起,他甚至能想像到水下面的是如何的纯洁无暇,但是他停下来了。

    他不得不停下,因为花仙走到了他面前。

    花仙是去还钱的,墙内的路窄,根本容不下两人。

    如果是在平常,追魂早就会发现来人,也不会差点撞上已经停下脚步的花仙。

    看到了人,他的心不再像刚才那般燃烧,邪念也少了一些。

    他可没有光明正大闯进去的勇气。

    他平常就算偷偷看小姐两眼,心都会跳的很厉害。

    他的打算也不过就是去偷窥,既然有人来了,那就偷不成了。

    心平静下来,人却有些怒气,恼羞成怒的怒气,“你来干什么,还不回你的房间快活去。”

    他的话很刺耳,从小到大,他从来没说过刺耳的话,这是第一次。

    花仙听了以后,低了下头,牙齿咬着下唇。

    她很难受,她也明白,眼前的人是知道她汉中所做的事情的。

    她本身并不怕,但她怕弟弟知道。

    她和弟弟相依为命多年,弟弟唯一的爱好就是治病救人,而救人就需要药材。

    西凉小地方,没有那么多药材,所以她需要去汉中采购。

    由于人生地不熟,经常受到汉中陈记钱庄老板陈江河的帮助,一来二往,时间久了,有一次被陈江河灌醉后,就发生了那种事。

    此后,她有想过再不见陈江河,但是汉中城,陈江河的眼线遍布,她每次去都躲不过。

    一个二十岁的姑娘,她又能如何。

    “求求你,不要告诉我弟弟。”花仙没办法,她的心不坏,不然也不会冒着被揭穿的风险留他们进来治病。

    她本以为汴梁会为他保守这个秘密,那怕她并没有开口求他,但是现实无情的打了她的脸。

    看着娇柔的花仙在他面前低头,他又想起那天偷看的情况,那抖动的被子,和那啪啪啪的声音,顿时让他感到非常的口渴。

    他咽了一下口水,用连他都陌生的声音说,“给我一种吃了不能动的药。”

    他没想把这女子压在身下,他想的是里面水中的女神。

    可是,只要女神能动,他就不敢动,这就是传说中的有色心,没色胆。

    所以,他需要药的帮助。

    花仙从口袋里拿出一小包药粉,她说,“这是麻沸散,泡在水里就行。”

    她的手颤抖着,仿佛想到了什么可怕的事情。

    当追魂来拿这药时,她几乎是哭着说的,“求求你,不要告诉我弟弟,晚上。。。来我房间。”

    她以为追魂拿药是用来对付她,她被欺负惯了,但是,在这里不行。

    她突然有了一个非常大胆的决定。

    追魂拿好药回去了,薛慕澜没多久也出来了,一出来她就看到等在澡堂外的花仙,看着屋外的几株草药,两眼露着凶光。

    “谢谢你啊!”薛慕澜说。

    对于这位姑娘,她还是很感激的,特别是让她又一次能洗的干干净净。

    花仙回头看她,眼神也恢复了正常,她努力用平常的语气说,“汉中的事情你都知道了?”

    薛慕澜点点头,这事汴梁洗澡前,就对他们说过,也说了让他们保密。

    保密她自然会做到,但她很少骗人,当花仙问的时候,她没有否认。

    场面一度变得很尴尬,她很想安慰花仙几句,又不知该从何说起。

    这时,她听花仙说,“晚上到我房里来。”

    花仙说着和刚才一样指了指最北边的房子。

    “啊?”薛慕澜还一脸诧异,花仙已经走了。

    到了吃晚饭的时候,花仙趁着送饭菜的瞬间,轻轻的对汴梁也说,“晚上到我房里来,最北边。”

    她的话把汴梁吓得一愣一愣的。

    他有心想说些什么,但是当着那么多的人,终究觉得不方便说,既然这样,那就晚上说清楚吧。

    他这样想着,开始吃饭,吃着吃着,又想到了汉中啪啪啪的事情。

    一想到这个事,顿时也有邪火被点燃了。或许,该期待一下,新世纪的第一炮了,他这样想着,只是隐隐觉得这么做不道德。

    纠结就一直在他心中翻来覆去,直到晚饭结束。

第二十四章 半夜出门去,谁能不见鬼

    无人区的天空,满是风沙,但西凉不同,仿佛所有的风沙都被无人区吸走,这边的天空总是那么的篮,那么的爽。

    当星星在天上眨眼的时候,西凉的夜终于来了。

    这是多么宁静的夏夜,只有草丛中会传出虫子的鸣叫。

    西凉的姑娘们喜欢这夏夜,家里有些闷热,正好出去乘凉,也正好看着那些一心想讨好自己的汉子,在身边不停的打转,就像西凉的猎狗一样。

    花仙以前也喜欢这样,但是今天不同。

    今天她才是猎狗,要打的自然是那三个外乡的狗。

    杀人灭口,永远是保住秘密的最佳选择。

    她的手有些颤抖,因为她知道,凭力气,她连一个都杀不掉。

    要想干掉三个,不但要用脑子,还得下药。

    在他们今天的饭菜里,她就有下了一种药,一种浅性的春药,最容易让人口干舌燥。

    然后,她在闺房中间的桌子上,放了一壶茶水,水壶旁放着四个杯子,而水里她放的就是麻沸散。

    她想放别的药,比如砒霜,但是今天家里没有。

    那就一刀捅死吧。

    她没杀过人,想到这事,心里还一直发抖。

    但她相信,只要她将他们想象成汉中的那位禽兽,就一定下得去手。

    这里可不是汉中,在汉中杀人,那是要掉脑袋的,不然她早下手了。

    她虽然柔弱,但是胆子向来是很大的。

    在西凉,敢独自穿越无人区的女人,那胆子可比汉中城的屠夫还要大。

    她将刀收好,将自己藏在床底下,静静的等候着。

    屋内只有火烛的声音在轻轻的发声,等的她有些心急了。

    汴梁也有些心急,天黑下来的时候,他就开始心急了。

    他急的是需要准备一个什么样的借口,好溜出去。

    这些天来,他都是最早上床的那个,睡觉本就是大学生最爱干的事情。

    而今天有些不同,他焦急的想着,正准备以方便为借口。

    薛慕澜说的比他更快,“我去方便一下。”

    硬生生的将汴梁的话给堵回去了。

    他可不敢也来一句去方便,万一她拉自己一块去呢,那就更难脱身了。

    这不,薛慕澜还真喊到,“追魂,一起去。”

    虽然对方只是一个弱女子,但是初到西凉,她还是很谨慎的,把追魂带在身边,要安全的多。

    追魂应声而去,右手不自觉的缩进了衣袖,袖中是那包麻沸散。

    拿到药后,他一直在想着该怎么用,可无论他怎么想,都想不出好办法来。

    因为薛慕澜几乎整天都和汴梁在一起,要想下药,先得把汴梁搞定。

    段骑浪在所有人眼里都不是问题,那就是一个废人,追魂也毫不在意。

    居然有单独出去的机会,他的心开始激动起来,这是他到目前为止,人生中最激动的时刻。

    但他努力克制着,使自己的呼吸和往常一样。

    可是,根本没人注意到他的异样,他那颤抖的手,和慌张的眼神。

    因为此刻,汴梁和薛慕澜都很慌张。

    薛慕澜慌张的是接下来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而且她还撒了个慌。

    要是平常,她肯定也会把汴梁带上,可是这次,她潜意识里就否决了汴梁,带他这个色鬼去深夜去见美女,谁知道会发生生么事来。

    即便没什么事,他那大哥也一定认为自己和花仙有暧昧,不然半夜见什么面?

    汴梁的慌张就简单了,他在想,等两位方便回来的时候没见到他,不知道该怎么解释。

    他可没想给段骑浪解释。

    那个圣人,此刻已经躺在床上,正闭目养神。

    他的脸上,丝毫没有找到大夫的兴奋,那可是断手断脚,几乎是所有人心目中的不治之症。

    换是旁人,笑到发狂都是正常的,而像他那样镇定,就有些不正常。

    管他正常不正常呢!汴梁想的头都痛了,就是想不出一个说的通的正常的解释来。

    算了,都过去那么长时间了,再不出门,两位就该回来了。

    于是,趁着夜黑,他也蹑手蹑脚的走出门去。

    当房门外传来脚步声时,所有人的心跳都是加速的,可跳的最快的不是躲在床底的花仙。

    虽然她发现计划出了些偏差,她以为人会一个个来,而不是结伴而来。

    做那个事,谁愿意结伴呢?当然,各种变态除外。

    追魂此刻的心里有些变态,所以他的心跳的最快,特别是当他发现屋里没有人的时候。

    也许是花仙下在食物里的药的作用,又也许是紧张的原因,追魂感到非常的口渴。

    于是他进门第一眼就看到了水壶,他潜意识里也刻意的在寻找水壶。

    太好了!他的心激动到了极点,手心开始出汗,把药包都弄湿了。

    他根本没有听到薛慕澜在喊人的声音,他只是极其兴奋的走向茶杯,手不停的抖着开始倒水,把桌子都倒湿了。

    然后他紧张的看着四处找人的薛慕澜的背影,迅速将药倒进了水杯。

    他不知道,这个水壶里,本来就下了麻沸散,加上他的药,就是双份的剂量。

    “喝。。。水。”追魂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把这两个字吐出来的,他连称呼都免去了,仿佛两个字就掏空了他整个身体。

    而在两个字说出以后,他感觉体内只剩下一个心,在扑通扑通的跳,其他的内脏都消失不见了。

    心,跳的太厉害了,厉害到他的脸都红了。

    特别是脸上的眼睛,如果这是薛慕澜看到他的话,一定会发现问题的。

    可是,薛慕澜很少正眼瞧他,在她的心里,找到花仙,问清楚为什么更重要。

    而且她还得早点回去,免得汴梁起疑心。

    所以,她接过水就喝了,她也有些口渴,从出门的时候就渴。

    追魂看着那水进入了薛慕澜的喉咙,他终于长长的呼出了一口气,那吊在嗓子眼的心也就平静了许多。

    但他依然紧张,身体有些僵硬,他也大口的喝了一杯水,喝那杯水不是因为他渴,而是因为他紧张,需要压压惊。

    然后,他就看到薛慕澜缓缓的倒在了地上。

    倒下前,她还用手撑了一下桌子,把桌上的杯子撒了一地。

    杯子敲碎,声音清脆,薛慕澜能清醒的听到这个声音,因为麻沸散只是让她不能动,不能说话,但没法让她闭眼。

    她好想提醒追魂,水中有毒。

    可是接下来她就看到了一双恶毒的双眼,一双她这辈子都忘不了的双眼。

    那双眼睛红的像是地狱里最恶毒的火焰,准备把她吞噬掉。

    而在那火焰底下的脸,那表情,似哭非哭,似笑非笑,邪恶的就像地狱里的魔王。

    但是不管这个魔王有多邪恶,有多变态,他的原形还是毕露的,他就是追魂!

    你想干什么!薛慕澜不可思议的张大了双眼,她想骂他,她想打他,她甚至想杀了他,就冲他那眼神,那想把她吞掉的眼神。

    她知道他在想什么,但是,绝不可以!

    在她眼里,追魂就是她家的一条狗,一条听话的狗,如今居然想打自己的注意,这怎么可以,怎么接受的了。

    她想哭,却发现自己哭不出来,麻沸散让她连哭都做不到。

    她只知道自己被一双肮脏到了极点的手给抱起来,缓缓的放到了床上。

    在那一瞬间,她的眼神不再是愤怒,而是害怕,甚至是乞求,她想求他放过她,无论什么条件都可以。

    无论什么都可以不要!对追魂来说,现在他要做的事比他的生命更重要。

    他不敢去看她的眼睛,从他抱起她的时候起,他就刻意避开了眼睛,他怕看一眼,自己就会失去勇气去做接下来的事情。

    是的,小姐只要一不开心,他都愿意把心掏出来让她开心,他又怎么舍得去看她难过的表情。

    所以在她躺平的时候,追魂先想到的是吹灭火烛,他将幔帐放下,怕蚊子抢先一步亲到了薛慕澜的肌肤,然后他迫不及待的去吹蜡烛。

    可惜,他的脚步刚准备迈开,麻沸散就发作了。

    之所以现在才发作,一来他的剂量少,二来,他的实力强。

    五砖实力的水平,普通的蒙汗药是没有用的,但是花神的药,那只有圣人才可以免疫。

    啪,追魂倒下的时候,他才想起一件事,灯亮着,水壶满的,这房间里的主人,到底去哪了。

    他很快就知道了,花仙从床底滚出来的时候已经准备好了刀,她最先想杀的是汴梁,而第二个就轮到追魂了。

    一个个来,谁也跑不掉,她想着,准备挥刀。

    这时,她突然听到了门外有脚步声传来,还有汴梁那满腹牢骚的声音,“最北边,我们在最南边,搞那么远,有意思吗?”

    药仙瞬间就不淡定了,她已经来不及收拾残局,这满地碎裂的杯子,还有她手上的人。

    在那一瞬间,她的反应和动作到了极致。

    在汴梁进屋前,她将灯吹灭,又将追魂推到了床底下,然后,她自己也躲了进去。

第二十六章 告别药神村 驯服西凉马

    汴梁醒来的时候,又是最晚的那个。

    薛慕澜换了一身衣服,正在房间里吃着早餐,桌子上还放着几张银票。

    薛慕澜今天起的非常早,她已打定了注意,一早将段骑浪送去花神那里,然后去花仙屋里问她昨天晚上的事情,如果是汴梁在使坏,她就会立刻独自离去。

    花仙告诉薛慕澜,三个人都是她约的,而她的目的只是为了堵住三人的嘴,她以为他们会一个个来,当她看到薛慕澜和追魂两个人一起来时,由于害怕一直躲在床底。

    花仙是刻意隐瞒了准备杀人那一段,也没说追魂为什么会有麻沸散的事情,但薛慕澜并没有怀疑,因为整件事情,非常的符合逻辑,所以她如释重负,拿着花仙给的找零的银票回来等汴梁。

    一看到钱,汴梁的眼睛就放光,他本来口袋里只有两张银票,一张给了薛慕澜,一张付了段骑浪的药费,现在正囊中羞涩呢,这些零钱他是势在必得,而且那本来就是他的。

    只是他看到薛慕澜一边吃早餐,一边盯着银票,这样子,俨然在宣布她才是银票的主人。

    “我的?”汴梁坐到她身边,伸手去拿,不料出手又比薛慕澜慢了。

    这手速,没办法,不愧是单身多年的年轻人,汴梁感叹。

    “你的不就是我的。”薛慕澜贼贼的笑着,她拿了银票并没放入口袋,只是压在胸前。

    她在去潼关的路上已经知道汴梁没钱了,因为是她洗的衣服。

    本来她也不会想抢他的钱,但是谁让他昨天欺负了她,今天可得欺负回来。

    女人的心眼向来比针眼小。

    “哟,挺不要脸的。”汴梁吃起早餐来,并没有去抢。

    在他的记忆里,谈钱伤感情,二弟和他情投意合,这钱就不谈了,找机会直接偷就是了,但是先说她一句,反正偷钱后还是要让她说回来,那就扯平了。

    看着汴梁一反常态的样子,薛慕澜的兴致就没了,她现在就像一只想斗老鼠的猫,老鼠不挣扎了,还玩什么。

    “对了。”汴梁想起了正事,“追魂没回来?”那货不回来,行李谁来背?

    想想追魂也挺可怜的,这一路来西凉,除了背人,还带着一大堆行李,里面有大家换洗的衣物,一些干粮和随身物品。

    “别提那禽兽!”薛慕澜的脸色立刻变的凶恶起来,“他敢回来,我就亲手要杀了他。”

    “多大事啊,至于吗?”看着薛慕澜那么夸张的表情,汴梁安慰她,“不能看在他一路挑担的份上,给他一条生路。”

    “用心险恶的禽兽,猪狗不如,杀无赦!”薛慕澜越发火大。

    本来一夜过去,她的心情已经平复很多,再被提起,怒火也再次燃起。

    “行行行,那待会上路,行李你来背。”汴梁直接说正事。

    看来这仇解不开了,从昨天薛慕澜回来的状况来看,那追魂的确是禽兽,二弟估计菊花不保。

    想到这里,他觉得追魂也不能留,毕竟谁知道追魂会不会对自己下手。

    虽然他实力强,那也不代表不难受,有个断袖在身边,想想就恶心。

    “嘿。。。你想的真美。”薛慕澜将银票

    塞还给汴梁,“大哥,你的工钱,够阔气吧。”

    是够阔气,拿二百七十两银子当工钱,但关键是那钱本来就是汴梁的,气的他吃饭都快噎着了。

    “要不,你在这里等我。”汴梁说,又要背行李,又要做任务,还带一个人,总是麻烦,远不如他一个人去的轻松。

    “你谁啊?”薛慕澜又是一个白眼。

    老实说,带着这位衣服都不会洗的大哥,她不嫌弃他就算了,这会,轮到她被嫌弃,这位大哥,有点自知之明好吧。

    可惜,汴梁在她眼里永远不会有自知之明,这不,他说,“李长生啊!”

    薛慕澜又无语了,“能不能换个名字。”她吐槽道,“你可是在和姜仙人说话!”

    这位大哥好像只知道李长生一个,害的她不停的冒充姜仙人,这已经不是累,是烦了。

    汴梁无奈,只好用手中的饭菜来发泄他的不满。

    两人吃完,汴梁背上行李,准备向花神去道别,却被薛慕澜拦下了,因为她已经道过别了。

    走了走了!上路了,薛慕澜催着他。

    汴梁无奈走在路上,心里暗自不爽,就算二弟被爆了菊,也不能让他背锅,这行李可比锅大多了,大热天的,背着可是一身汗。

    薛慕澜好像没看到他的窘样,走的贼快,不时在旁边喊一句:大哥加油。

    加你个头!汴梁心里骂着,耸了一下肩膀,免得行李掉下来,然后匆匆赶上。

    走过花神的村庄,前面是一大片草地,这里是西凉放马的地方。

    有道是,天下英雄爱骏马,骏马都养在西凉!

    西凉马场的草一年四季常青,马商们将骏马放养在这里,即不用缰绳,也没装鞍子,就像野马一样放养。

    据说,这样放出来的马,特别的桀骜难驯,而一旦驯服,那可比其他地方的马厉害的多了。

    胡国用以发家的骑兵,向来是精锐中的精锐,而此精锐主要靠的还是西凉马。

    汴梁看到马的时候,以为是无主的野马,顿时眼前一亮,这要牵一匹过来,不但可以驮行李,还能驮着他,于是他说,“二弟,看哥搞匹马给你骑。”

    薛慕澜笑了,西凉马她当兵的时候就听说过,驯服起来可难了,听说马商还经常给马喝烈酒,马的脾气更是暴躁无比。

    “去吧,大哥。”她用手掩住嘴边的笑意。

    这么好牵的话,马场的马早被人牵过了,马商可没派人在这里看马。

    那还不简单。汴梁将行李放下,他猫着腰,轻轻的靠近马匹,然后突然冲上,用的就是刺蛙练的步伐。

    马儿受惊,四处奔散,汴梁眼尖,对着最近的那匹枣红色的马,一跃而上,整个人便骑到了马上。

    成了!汴梁正准备得瑟一下,马儿已经撒蹄跑了起来,马背上颠簸的厉害。

    汴梁赶紧将两只手抓住马脖子处的鬃毛,结果,马儿一个急转弯,他就抓着两把马毛,摔到了地上。

    “哈哈哈。。。”远处传来薛慕澜的笑声。

    果然如她所料,这傻大哥啊,还真是,自大的让人啼笑皆非呢。

    她此刻已经笑得站不住了

    ,都夸张的坐在草地上,就差没打滚了。

    “过分了啊!”汴梁气啊,他摔下来的时候,除了两手的毛,还啃了一嘴的草,他用手去拔草,又抹了一嘴的毛。

    “噗噗噗。”他不停的吐着。一双眼睛盯着那群马发狠,连拔剑的心都有了,以他现在的劈蛙术,劈马不算什么难事。

    薛慕澜笑完,手中拔了一捆长长的草,用双手轻轻的搓着,驯马,她有经验。

    “大哥,学着点。”说完,她朝着马匹疾奔而去,目标就是把汴梁摔下来的那匹马。

    同样的贴近,临空跃起,跨上马背。

    只是她多了两个动作,第一个,将草绳套在马脖子上,第二个,将双腿死死的夹在马肚子上。

    那马的表现还和原来一样,不停的跑,不停的抖,不停的转弯,可是薛慕澜就像是粘住了一样,牢牢的骑在马背上,她的双手一用力,马的脖子就被勒紧了。

    马受痛,立刻前蹄临空,用后蹄直立站起,薛慕澜一下子整个身体都横在了空中,没有马鞍,没有缰绳,这种动作对驯马人的考验极为严峻,大多数人,哪怕双腿力气再大,也夹不住多久,毕竟野马的毛是很光滑的。

    但是薛慕澜不怕,她手上抓着草绳,再度用力,马受力不住,一边鸣叫,前蹄落地,叫声有些低沉,像是臣服的声音。

    听到这声音,薛慕澜也笑了,她知道已经成了,心想大哥的运气还真好,挑了一匹性子不烈的马。

    要知道,寻常的西凉马,刚才她的动作至少要做个三遍以上,遇到性子特别烈的,十遍都有可能。

    她倒不是怕自己做不到十遍以上,她怕草绳把马脖子勒断,以她刚才用的力气,估计三趟,就可以准备吃马肉了。

    “驾。”她将马儿调转方向,两腿一夹,朝汴梁跑去,“上来吧。”薛慕澜喊着。

    “好!”汴梁失了面子,并不生气,毕竟那是他二弟的本事。

    你的就是我的,这句话是薛慕澜早上说的,他已经拿来安慰自己了。

    翻身上马,他也学薛慕澜一样双腿夹紧,结果,马儿受力不住,前蹄一软,把两位摔了个滚地葫芦。

    “大哥,你真是我大哥!”薛慕澜被他气的哭笑不得。

    两人骑马,有一个夹马腹就好,若是两个人同时用力,那必然是这个结果。

    “咳。。。咳。”汴梁掩饰着尴尬,想他堂堂的五圣高手,居然连载两个跟斗,确实有些丢脸。

    不过这事和是不是圣人无关,就像钓鱼一样,凭的是技术,又不是力气。

    “算了算了。”薛慕澜将马牵了过来,“你骑前面,我骑后面,这样容易点。”

    “咳。。。咳。”汴梁又是两声咳嗽,但他没有坚持,这种小事,周围又没人,那就听她的呗。

    薛慕澜却好像很有成就感,带着汴梁和行李,骑马出发。

    马蹄在一望无垠的草地上飞奔,吹的她束起的头发有些飘散,在阳光的照耀下,显得格外的潇洒。

    而汴梁呢?他抱着马头,看着飞速倒退的绿色,心情就和草原一样空旷。

    草原的景色,最美的是它的空旷。

第二十七章 一问知鹰王,一箭再追魂

    又是八月底,西风起。

    知鹰老人早早的起床,等候在捕鹰村的村口,这里是去猎鹰场的必经之路,而他在这里,等了已经二十多年了。

    没有人知道他的名字,大家都叫他知鹰老人,因为他非常熟悉猎鹰场。

    每年九月,大把大把的人从各地赶来西凉猎鹰。

    要知道,一只好的鹰价值在一百两银子以上,即便是鹰蛋,也能卖二两银子。

    这买卖,绝对是天底下最划算的买卖。

    不过容易赚的钱,风险都比较大,每年死在猎鹰场的人们没有一万,也有八千,可是这依旧挡不住猎鹰人的贪婪之心。

    为此,知鹰老人就专门等在村口,给每位来到这里的猎鹰人讲讲他知道的事情。

    时间一久,所有的西凉人都知道了这位知鹰老人,连外乡也流传着他的传说,大家都佩服他的坚持和善意。

    这世间,总有人在坚持做他认为有意义的事情,正如这位老人。

    过了草原,薛慕澜让马放慢了速度,走到村口时,她就看到了老人。

    “你们好,年轻人。”老人热情的招呼着,“你们要去猎鹰吗?”

    “是啊。”薛慕澜回答,“您是知鹰老人吧。”

    襄阳城原本是南朝离西凉最近的城市,南朝的猎鹰人也大都在襄阳,所以薛慕澜是听说过这位老人的。

    “是我,是我。”对于知道他的人,老人显得更客气了,他说,“你们准备去抓什么鹰。”

    在襄阳的猎鹰场中,最常见的是海东青和金雕,它们可是很凶猛的。

    “我们要去抓鹰王。”薛慕澜说,“您知道鹰王在那里吗?”

    “鹰王?”老人突然瞪大了眼睛,他在这里二十多年了,还是第一次听说有人要去抓鹰王。

    “你们不是在开玩笑吧。”他问。

    “当然是真的。”汴梁插嘴道,他很喜欢那种让人惊讶的感觉。

    “我建议你们不要去。”老人的神情有些黯淡。

    当年他父亲的团队就是在鹰王的爪下丧生,二十多个人,就活了他一个。

    他永远忘不了鹰王抓着两个人腾飞,飞的同时还能用喙将人啄死,它先啄双眼,再啄心肝,残忍无比。

    “放心,我很能打的。”汴梁伸出拳头,在老人鼻子底下转了两圈。

    薛慕澜又白了他一眼,可惜汴梁坐她前面,这白眼算是浪费了,她说,“老人家,您能告诉我们怎样找到鹰王吗?我们会小心的。”

    “好吧。”知鹰老人开始回忆:

    这个村叫做捕鹰村,但实际上很少有人捕鹰,大多是以养马和养鹰为生。

    村子前有片空地,用竹篱笆围起来,里面有很多村里人养的鹰,供外乡人捕捉,所以又叫捕鹰场。

    过了捕鹰场,有一片小森林,森林的中间有个猎鹰营地,那是胡国派军队驻守的营地,人不多,主要都是神箭手,猎鹰人可以在那里得到各种补给。

    出了森林,有一大片空旷的平原,那就是猎鹰场了。

    鹰巢大多在森林里面的大树上,猎鹰营地所在的森林叫过客森林。

    这边的鹰大多是从外地飞过来的,攻击力不强,也是猎鹰人主要捕猎的对象。

    过了猎鹰场那边的森林叫死亡森林,里面的鹰都是西凉本地鹰,又叫领地鹰。

    鹰是种很凶悍的禽类,都有极强的领地意识,这边的领地鹰多了,就会有争斗,争斗到最后,决出了最强的那个就是鹰王,所有的领地鹰都听命于鹰王。

    它们的特点时会团队协作,所以,在猎鹰场靠近死亡森林的地方,也就是领地鹰出没的地方,每年都是死人最多的。

    可是,鹰王并不在死亡森林内,想要见到鹰王,就必须想办法穿过死亡森林。

    过去之后,会有一个小小的峡谷,那边去的人极少,老人当年刚好去过,那里被他称之为修罗场,而修罗场后面的森林,就是鹰王所在的森林,是修罗森林。

    “你们千万不要小看领地鹰。”老人嘱咐他们,他并没有继续劝说,因为他知道,凭两个人想穿越死亡森林,那是痴人说梦。

    猎鹰场,在西凉,有钱拿,没命花,说的就是遍地是鹰,遍地是钱,但是拿这钱可是随时会丧命。

    “谢谢。”薛慕澜轻轻的夹了下马肚,马儿又朝前跑去。

    由于是在村子里,薛慕澜让马跑的并不快。

    进村后,首先看到的是各种圆形的石头屋,房屋都不高,屋顶是用牛皮做成。

    西凉的人民原先都是游牧名族,住的是蒙古包,胡国建国后,蒙古包的顶保留了下来,但是墙壁改成了石头。

    一排排圆屋建在那里,看上去怪怪的,而更怪的是屋子前正在啄米的鹰,就像小鸡一样。

    西凉人不养鸡,只养鹰。

    路边也有些西凉人举着双手在叫卖他们手中站着的猎鹰,个头都有牛头那么大,翅膀一展,能遮住西凉人的半边身子。

    再往远处看,有不少鹰在空中盘旋,不时能见到它们俯冲而下,将野兔等猎物扑在爪下,此时放鹰人就会上前抓住猎物,并从口袋里掏出一块新鲜的肉喂给他的猎鹰。

    “真是个好东西。”汴梁感叹。

    这要养上个十只八只,一家人躺着就有吃的,难怪猎鹰这么贵。

    他正在想着这次要多抓几只鹰回去,村子里突然窜出几个人,喊着,“盗马贼,抓盗马贼!”

    谁这么缺德,偷人家东西,他正想骂,突然想到了什么,扭头朝薛慕澜望去。

    薛慕澜也想到了,不过她并不怎么惊慌,她又不是没钱,只是在马场上找不到主人,那就等主人找上来再付钱。

    可是,她低估了西凉人的民风,那是相当的彪悍,在几个人跑到她面前的时候,村里的屋子内又跑出了很多人,朝他们围来。

    “不好意思啊,各位。”两人跳下马来,薛慕澜对围上来的人抱拳道,“我们从远方来,路过马场,因为找不到老板,就先借了一匹,先说清楚,我们绝对不是盗马贼。”

    有个绑着小辫子的中年汉子说,“你们明明偷了马,还想抵赖?”

    “就是,就是!”旁边的人起哄中,

    有人说,“把他们抓到县城去,请县太爷发落。”

    也有人说,“西凉马也敢偷,得狠狠得揍一顿,让他们长长记性。”

    。。。。。。

    一时间,七嘴八舌,越说越离谱,到最后,喊杀头的人都出来了。

    汴梁赶紧取出一张三十两的银票,双手举过头顶,向周围的人示意了他的诚意。

    银票所到之处,立刻没有了声音。

    西凉马是骏,西凉马也不便宜,但是三十两银子足够买两匹马了,就算是

    马主人,那位小辫子接过银票,也立刻换了一副嘴脸,“既然这位兄弟这么有诚意,这事就算了。”

    薛慕澜很生气,她说,“凭什么给他们那么多钱。”

    她不是在意多花了银子,她是被刚才那伙人的话给气的,差点就拔剑了。

    “大姐,银子能解决的事情,需要杀人吗?他们不过是普通的老百姓。”汴梁解释道。

    他自穿越以来,从来没杀过一个人,因为他觉的杀人是件非常非常残酷的事情,也是他的记忆所不能接受的。

    可是,他不能接受,并不代表所有人都这样,事实上,在这个世间,杀人是很多人都不在意的事情,追魂就是其中一个。

    “噗”追魂独有的黑色羽箭射入小辫子的胸膛,可怜他手中还握着银票,笑容却就此终结。

    他杀小辫子,只因为他们得罪了小姐,像这种事情,他不是第一次做了。

    他也不会在动手前先询问一下小姐的意思,作为亲兵,就是主人身边最忠诚的狗,谁对主人不敬,就咬死谁。

    人群立刻就哗然了,有哭的,有跑的,更多的是喊打喊杀喊报仇的。

    可问题是,他们根本找不到报仇的对象,追魂是从森林中射出这一箭的。

    然而,这时候不冷静的不止是那群村民,薛慕澜在见到那支箭后,她也失去了理智,大声喊着,“禽兽出来!我要杀了你!”

    汴梁一听,糟了,本来这村民找不到仇人,也不会找他们麻烦,这一喊,就说明,仇人是他们认识的,那么村民找不到追魂,肯定会找他们的麻烦。

    这麻烦不是指村民会对他们做什么,因为薛慕澜的话说明了他们的立场,和追魂不是朋友,而是敌人。

    这麻烦是村民会让他们提供凶手的信息,而他们也不知道追魂在那。

    果然,暴动的村民们停止了四下收索,立刻又朝两人包围过来。

    “你搞错了,追魂的箭不是这个颜色!”汴梁想摆脱麻烦,故意这么说,说完还朝薛慕澜眨眨眼。

    薛慕澜却不理她,抽剑在手,大步向前,直接朝森林处冲了过去。

    以她的眼力,从箭的指向,她就能判断出箭手的大概方位。

    村民们能感受到她身上的杀气,有人已经减缓了脚步,但终究是有那么几个不长眼的,挡在薛慕澜冲刺的路上。

    于是,那些人被撞飞,薛慕澜就像一头复仇的犀牛,硬生生的冲破了村民的包围圈。

    汴梁就没那么幸运了,他不是撞不过去,但是他下不了手。

    自从得知自己的力量后,他一直刻意收敛着,从新野到潼关,从潼关到汉中,不到生死关头,他都选择不出手。

    特别是面对一群村民,看上去很淳朴,又团结的村民。

    “各位大爷,大叔,大哥,大姐。”汴梁喊了一大串称呼,发现还有几个小朋友没包括在里面,他也顾不得了,因为此刻他被围住,而薛慕澜已经进了森林。

    “别挤别挤,放心放心。”汴梁努力的从口袋里掏出几张银票说,“我这还剩四十两银子,押在你们这里,你们让我进森林,抓到凶手,你们还给我,抓不到凶手,你们用银子给那位死去的爷办后事。”

    果然是有钱好办事,他手中的银票一出,大家都抢银票去了。

    “这个懒货。”汴梁无奈的背起行囊,往森林里走去。

    他那二弟,这仇怨真的有那么深吗?他想不通。

第二十八章 最要命的刀,更要命的箭

    薛慕澜喊得时候,追魂已经开始跑了。

    他是问心有愧,根本不敢面对小姐。

    作为一个有经验的神射手,在森林里是如虎添翼,别说就薛慕澜一个人追进来,就是一个一百个人,追魂也有信心摆脱。

    森林,素来有弓箭手的天堂之称,没有人会愿意在森林里和弓箭手决斗。

    不过,凡事总有例外,猴跑跑就是个例外。

    他可以像猴子一样爬树,也可以像猴子一样在森林中跳跃,所以,他才是森林中的王者,即便是圣人,在森林中也不会比他更快。

    他的目标是追魂,当追魂进入过客森林的那一刻,他就知道机会来了,他没有马上动手,因为那时候追魂离捕鹰村太近,很容易钻出森林。

    对于一个五砖实力的弓箭手,正面交锋,他也没有绝对的把握。

    他在等,等着追魂到森林深处。

    而他要等的机会,此刻终于出现了。

    面对机会,很多人都会激动,会急不可待,猴跑跑却不会,他比所有人都冷静。

    一个机会出现的时候,他马上开始谋划第二个机会,那就是偷袭。

    在森林里近战,他有九成把握杀死追魂,而如果在森林里偷袭,那就有十足把握了。

    他就是这么一个谨慎的人,所以他才能在十几年前的剿匪中活下来。

    而这次,他绝不容许追魂能活下来。

    他迅速的爬高,在树林中跳跃,速度绝不比飞鸟慢;他还盯着追魂,眼中精光闪闪,视力绝不比猎鹰差。

    在这种巨大的优势面前,他很快超过了追魂,在追魂行进路线上,下树埋伏。

    他隐在一颗大树后,一动不动,等待猎物的到来。

    追魂像蝴蝶一样在森林里穿行,他竖着耳朵,以免被薛慕澜追上。

    此地,离捕鹰村已经很远,追魂开始放松警惕,脚步也慢了下来。

    就在离猴跑跑藏身的树几步距离,他彻底停了下来。

    这一停,是他的好运,却是猴跑跑的不幸。

    是被发觉了吗?

    猴跑跑摇摇头,他刚才的隐蔽没有任何的破绽,他有这个自信。

    那么唯一的解释,就是不凑巧,天底下太多的事情,就是机关算尽,结果,一不凑巧,功亏一篑。

    如今也是这样,一不凑巧,追魂就在离他几步远的地方停下。

    看他四处打量的样子,是在重新寻找出路,而这出路,明显不在猴跑跑藏身的方向。

    因为追魂的眼神朝这里就瞄了一下,而更多的是往森林外面望去。

    不能让他离开森林,猴跑跑下定了决心。

    现在不是最好的时机,他也可以再等下一次更好的机会,但是他手上的刀已经出鞘,正是一鼓作气的时候。

    气势这种东西,就像是人心底的决心,第一次下的决心必然是最强的。

    所以,他出手,刀贴着树皮,像蛇一样穿出。

    他的时机掌握的非常好,此刻,追魂正背对他。

    但是,追魂毕竟是神射手,猴跑跑出手的时候虽然刻意控制了声音,连速度也没达到最快,可还是有破风声。

    那点声音在森林里本是很不易察觉的,可偏偏追魂就是个例外,他发现了。

    发现和避开并不是一回事情,追魂能够发现,那是他十多年的经验和直觉。

    但是躲避却只能尽尽人事,这一刀来的那么突然,又是那么近。

    刀贴着追魂的脊梁斜刺而出。

    猴跑跑之所以用刺而不用砍,那是因

    为刺的破风声更小。

    血一下子就飚了出来,猴跑跑这一击虽然伤了追魂,但是没刺到要害,他立马抽刀,准备补刺。

    猴跑跑的抽刀很快,很熟练,但是追魂的反击更快,更熟练。

    猴跑跑的刀还没抽出,追魂右手持着弓尖的一头,像是持着一把剑,弓尖的另一头就像是剑尖,准确无误的刺向猴跑跑的咽喉。

    而做出这个动作,追魂甚至没有转身,那是反手刺出的。

    必须躲,猴跑跑瞬间判断出形势,他一个后跳,即避开了攻击,又抽出了刀,但是,同样的,他给了追魂一定的距离。

    这个距离,其实也很短,短到两人之间一根箭都插不下。

    对大多数弓箭手来说,这是根本不够出手的,要想射箭,就必须进一步拉开距离。

    猴跑跑很清楚,他也是算准了这一跳不会给追魂任何机会,那么,接下来他更不会给追魂射箭的机会。

    贴身近战,加上速度优势,他本就有九成把握拿下追魂。

    但是他没想到,这个在所有人眼中不具备的射箭距离,对于追魂,却足够了。

    因为他根本没有转身,只是转手,弦在前,弓在后,反向从胯间射出。

    这样,射箭所需要的距离,根本不是两人之间的距离,而是弓和追魂胯部的距离。

    这个距离,追魂想要多少,就有多少。

    箭出,必中!追魂有足够的信心。

    但他也知道,这一箭的威力很小,因为反向射箭,开弓的距离会受到手臂长度的限制,正面射,拉弓的手可以伸到身后,反面射却不可以。

    开弓距离短,箭的威力就小,而且从胯下这个角度来射,箭的角度也较低,最多只能射到腰部,无法命中咽喉之类的要害。

    所以,这一箭只能伤,不能杀。那么,他接下来只能逃。

    一箭追魂,追魂一箭,他的箭就像他的名字一样,杀人从来不需要二箭,而这次他却需要寻找下个机会。

    猴跑跑自然不会给他这个机会,箭正如追魂所想的那样,射进了他的肚脐,但他的伤并不重,箭射入的也不深。

    这是个意外,猴跑跑这样想。

    但是这就是追魂,是他眼前的敌人,是会给他意外的敌人,他不想再有意外。

    而对付一个弓箭手,不想意外的话,就只有紧紧的贴近他,不给他射箭的空间。

    猴跑跑一直是这么做的,如果不是刚才那个小跳的话,追魂也根本没有机会。

    真是个难缠的家伙,猴跑跑挥刀追着,他的确有速度优势,但是追魂根本没跑直线。

    他杂乱无章的跑着,一会东一会西,一会在大树旁打个圈,让猴跑跑追的很累。

    猴跑跑累,追魂也不轻松,在森林中,在他如此拼命的乱跑乱跳中,还能紧紧贴着他的,那绝对不是人,那是猴子!

    追魂不敢有丝毫松懈,因为一步走错,可能就会要命。

    但是更要命的是,他背上的伤,比猴跑跑的伤口要大的多,他流的血也比猴跑跑流的要多。

    这样下去,坚持到最后的,肯定不是他。

    得想个办法,追魂明白,既然在森林里跑不过,那就出森林。

    追魂连续的几个侧翻之后,已经将前进的角度朝向了捕鹰村,他要出森林。

    就是这么小的角度变换,他还是付出了不小的代价。

    猴跑跑不仅仅是在后面追,他还在后面砍,用的就是那把明晃晃的刀。

    就这一瞬间,追魂背部又被砍了三刀,伤口虽然不深,但是也已经血肉横飞。

    幸好,刀上没毒,这又是追

    魂的好运,猴跑跑的不幸。不然,追魂早已毒发身亡。

    不过,狼狈的是追魂,伤重的也是追魂,这是不容置疑的事实。

    如果追魂跑不出森林,那么他必将死在这里。

    森林中的王者,只能有一个,那就是猴跑跑。

    在追魂确定了跑步路线后,猴跑跑追的更轻松了,刀也砍的更欢了。

    追魂如果只是直线跑的话,他早被砍死了,他也有在小范围的变化角度,但是这些比起他一开始的乱跑相差太远,所以他不得不中刀。

    想要在猎手追捕中活命,本来就得付出代价,而他的每一步,都可能付出挨刀子的代价。

    但是一切都是为了活命,追魂并没放弃,也不打算放弃。

    猴跑跑此刻比追魂要轻松的多,此时的他不急于一刀致命。

    他知道追魂已经伤的很重了,只要他再砍伤几刀,多流点血,追魂就没有活命的机会。

    但是,他低估了追魂的生命力,比野兽还强的生命力。

    在这亡命之路上,追魂被砍了几十刀,整个后背都是血肉模糊,但是他的速度依然没有减弱的迹象。

    他终于要跑出来了,捕鹰村就在他眼前十几步路的距离。

    可是,谁也没想到,在这个时候,追魂突然后仰躺下。

    不是倒下,是躺下!

    他知道猴跑跑的刀砍的慢了。

    不是猴跑跑出手慢了,森林马上到尽头了,他在准备致命一击,他在蓄力。

    追魂也知道他在蓄力,在这最后的十几步路时,两人要争夺的,就是这最后的机会!

    猴跑跑突然加快了速度,嗖的一下朝前窜去,结果他看到追魂突然停住躺了下去。

    由于惯性的缘故,躺着的追魂还在滑行,地上滑出一条长长的血迹。

    该死的,猴跑跑在心里骂道,如果他早知道追魂会停下,他有信心一刀将他了结。

    可是他没想到,这又是他蓄谋已久的发力,自然是速度极快,人在空中,根本无法慢下来。

    他知道,这一下拉开的距离,追魂是跑不掉的,但是追魂有了距离,就有了出手的机会。

    一旦给神射手出手机会,即便是号称速度接近圣人的猴跑跑也没什么信心能全身而退。

    所以,这时候他想的不是杀人,而是后退。

    追魂知道这是他最后的机会,如果这次杀不了猴跑跑,那么接下来他就不可能活命了。

    黑色的箭射出,不是一支两支,而是一把,十几支箭!

    这些箭是追魂利用弓的甩力,呈弧度射出,由于数量太多,速度或许不是最快,但是覆盖面最广。

    散射,拥有这种技巧的神射手,南朝就他一个。

    猴跑跑躲得很快,在空中已经挥刀砍树,企图用树的反弹力改变自己飞行的轨迹。

    他明白追魂的攻击,肯定会在他落地前到达,所以,变向是最好的选择。

    而那些变换的方向,是他不假思索临时下意识的反应,究竟方向会怎么改变,猴跑跑都不知道会怎么变,追魂又如何能预判到。

    只是,他没料到,追魂根本没有预判,而是给了他一个散射。

    噗噗噗,有三根箭分别射入他的脚,屁股,和背。

    猴跑跑落地后,想起身,却发现自己起不来,三箭都穿透了他的身体。

    最可怕的还是腿上那一箭,连他的腿骨都射穿了,猴跑跑挣扎了两下,昏了过去。

    比起猴跑跑,追魂昏的更快,箭离弦的那一刻,他就失去了知觉。

第二十九章 君妹在歧路,鹰香共比邻

    汴梁进过客森林的时候,猴跑跑和追魂交手正在,而薛慕澜已经在另一个方向上追远了。

    追魂和猴跑跑是搏命,一追一逃的时候根本不会隐藏痕迹,动静是相当的大。

    汴梁一进森林就听到了,他以为是薛慕澜搞出的动静,立刻追上前去。

    结果绕了一大圈,又回到捕鹰村前。

    “不是吧。”当他发现追魂的时候,看着地上长长的血迹发呆,这就打死了?下手这么狠?

    他一直以为薛慕澜是在装腔作势,毕竟追魂对她是衷心耿耿,即便是做了什么错事,也不至于非杀不可。

    至少在汴梁的记忆里,这种事情罪不至死。

    薛慕澜呢?追魂既然已经死了,再感慨也没有用了,还是找到二弟,给她讲讲道理,免得她以后又胡乱杀人。

    他这四处一找,立刻看到了猴跑跑,以及猴跑跑身上的箭。

    “是那个跟踪者!”汴梁立刻就想起来了,在汉中城的客栈门口,被城兵带走的那个。

    那追魂,是死在他手里?他赶紧去检查追魂的伤,发现追魂还有呼吸。

    麻烦啊!汴梁想。

    若是追魂死了,葬了也就算了,但他没死,那必须得救,他又伤的那么重,非送去药神那里不可。

    可是二弟现在下落不明,森林中又充满了未知的危险,自己可没有时间一来一回。

    真是麻烦啊!汴梁感叹着,发现有村民从远处走过来。

    森林中的打斗声太大,特别是最后猴跑跑摔下的动静,终于引起了村民的注意,他们循着声音找了过来。

    又是麻烦,汴梁想到追魂杀过人,这事可不好解决。

    就在这万分头疼的时候,他突然想到了一个注意,伤追魂的可以不是薛慕澜,那么杀人的为什么一定要是追魂呢?

    他跑过去,将猴跑跑的刀塞到追魂手中,又将猴跑跑身上的箭拔出,连带追魂的弓都放在猴跑跑的身旁。

    如此一来,猴跑跑就算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村民们只见到箭杀人,可没见到是谁放箭杀人,猴跑跑身旁有箭,那么他自然是杀人犯。

    嘿嘿,汴梁贼笑着,事情果然如同他想象的那样,猴跑跑被村民们带走送官,追魂则成了英雄,村民们请来了当地的郎中给他止血。

    “伤的太重。”郎中说,“得立刻送去药神村。”

    药神村,就是让花神去治疗。

    汴梁准备掏些银票,让村民们帮忙送追魂去药神村,结果村民们这次死活不肯收。

    英雄,是为了他们受的伤,村民们都坚持要免费送英雄过去治疗。

    望着被村民们簇拥的昏迷中的追魂,汴梁不由得感慨万千。

    他不是感慨村民的愚蠢,而是感慨他们的热情和朴素,以及最直接的是非观。

    惩罚坏人,拥护英雄,这种事情,在乡村里最常见,不会被利益左右,而在新野城,潼关城,汉中城那些大城市中,是非还得看人。

    送走了追魂,汴梁不再停留,快步进入森林。

    这个森林是猎鹰场三大森林中最小的,但是树木已然很高,平均都在二十米上下

    ,最高的怕有五六十米。

    这么高的树,在汴梁前世的记忆里并不多见。

    树高,枝叶也就茂密,在这样的森林中行走,几乎看不到天空,而看不到天空,就是难辨别方向。

    汴梁拥有前世的记忆,辨认方向对他来说不难,难的是在这种坏境下找人,那真的比在风沙漫天的无人区还难。

    麻烦大了!今天,到现在为止,汴梁已经遇到了好几次麻烦,但是没有那一次,能和现在这次比,他把人给走丢了。

    一想到这个,汴梁的头就大了,他想集中注意力,好好想想该怎么办,可是他集中不起来,因为他觉得好吵。

    鸟叫声,虫叫声,以及那些不知名的果实掉到地上的声音,都让他静不下来。

    就连他走路的声音,因为遍地都是枯枝败叶,走起来沙沙直响,也让他难受。

    这些声音平常听起来并没什么问题,甚至有些时候他还特别喜欢听这些大自然的声音,但是在人心里烦的时候,就显得特别的烦,汴梁此刻,心里是真烦。

    在他来到这个世间之后,薛慕澜是他最亲的人,没有之一。

    这位二弟,在跑路的时候会背着自己,在危险的时候会挡在自己身前,他有理由相信,如果面临两个人只有一个人能活下去的事情,那么二弟一定会把生的机会留给自己,而他则未必。

    所以,这个兄弟,他一定要找到!

    可是,这件事很难,比愚公移山还难,如果汴梁的面前只是一座山的话,他会毫不犹豫的将山一拳拳打穿,他有的是力气,他也愿意花费力气。

    但是,力气不是万能的,至少找人不能光靠力气,还得需要运气。

    汴梁苦笑着,运气,这是谁都不能掌控的,运气好的话,二弟说不定就从天而降,落到他的面前。

    汴梁的运气向来都是极好的,在他想完的瞬间,就有东西从天而降,不过不是人,而是屎,鸟屎。

    鸟是出了名的直肠子,吃进去,立马消化后拉出。

    在汴梁的头顶上,有只不知名的鹰正在树上吃着猎物,顺便排泄了一下。

    摸着头上湿漉漉又臭熏熏的东西,汴梁火了,他从来没那么窝火过。

    他转过身,也不擦手,一拳就把树打断了。

    树断的时候,鹰慌张起飞,可是,汴梁没打算饶过这个畜生。

    他不杀人,但不代表他不杀生,这一路他杀的青蛙堆起来,能堆满这个森林。

    他杀蛙用的是剑,杀鹰用的却是树,那颗树在他的怀抱下,像出鞘的利剑一般,直刺苍鹰!这一刺,用的也是刺蛙术,只不过刺在了鹰身上。

    鹰没能躲过,这一刺的力极大,直接将它的五脏六腑震碎,它也就跌了下来,临死前连惨叫都来不及叫出,“啪”的一声掉到了地上。

    汴梁将树一丢,抓起了这只畜生。

    嘿,哥肚子刚好饿了,烧起来。

    这事,以往都是二弟做的,他希望这烤鹰的香味,能把二弟这只馋猫给引过来。

    这样想着,他从背后的行李里掏出打火石,生起火来。

    鹰烤起来是真的香,也的确有人闻

    着香味而来,而且来的是两个人,一个高大,一个帅气。

    “兄弟,你运气真好!”帅气的那个人咽着口水说,他不认为有人会把鹰打死了烤,一只活鹰值多少钱?够吃好几年,谁会把够吃几年的东西打死吃一顿呢?

    所以,他以为汴梁是拣到了死鹰,森林里活鹰多了,难免也会有死了掉下来的,只不过这运气,那可得相当的好,至少他们这两位专业拣尸的这么多年都没遇到过。

    猎鹰场,除了猎鹰人之外,还有拣尸体的。

    他们拣的不是鹰的尸体,而是人的尸体。

    每年猎鹰场死那么多人,他们不是好心的把尸体捡回去安葬,他们拣的是尸体身上值钱的东西,这种人,被猎鹰人称之为“秃鹫”,讽刺他们吃腐肉。

    这两个人,就是秃鹫中比较有名的两位,高大的那位叫唐高,帅气的那位叫唐帅,两人是表兄弟。

    唐帅喜欢玩弄一些暗器之类的东西,擅长暗箭伤人,唐高呢,则是一身横练的功夫,刀枪不入,又被唐帅称之为钢板,这两人一起配合拣尸,那是相当的厉害。

    猎鹰场死人的头上,可都是凶悍的猎鹰,爪子和喙都非常锋利,寻常的拣尸人都是用长绳绑个爪子,甩出去抓到尸体,拉进森林里再拣尸。

    猎鹰再凶悍,到了森林里,它们也飞不起来,那会被林中茂密的树枝把翅膀折断。

    不过这样的捡尸人通常只能拣一些近处的尸体。

    而这哥两不同,唐高给唐帅打掩护,唐高不怕鹰的攻击,唐帅就能走的远一点,而且他的飞镖比爪子要轻,能飞的更远,所以他们两个往往能够避开同行竞争最激烈的近处的尸体,而直接去拣别人够不到的。

    只是,猎鹰场是从九月份才开始热闹,此刻人气不多,当然也没什么尸体可拣,所以两人在猎鹰营地里休息,闻到了烤鹰的香味,立刻追了过来。

    “给。”汴梁不是小气之人,他一个人也吃不了那么多鹰,留着也没用,万一二弟找过来的话,再打一只就是了。

    抓活鹰,或许他不擅长,但是抓死鹰,那还不是举手之劳。

    唐帅来的时候,真的纯属是过来看看的,没想到有人会那么热情的分给他吃,他这一生,肉吃了不少,鹰肉还是头回吃到。

    “谢谢,谢谢!”唐帅满脸欢喜的接过,分了一半给唐高,他说,“兄弟真是爽快之人,不知道你对捡尸有没有兴趣。”

    唐帅因为有本事,向来都是两兄弟合伙,从不招揽别人,不像其他的秃鹫们,团队搞得很大,此时,他觉得汴梁爽快,就想带他发财。

    “没兴趣。”汴梁啃着自己烤的鹰,心里想着二弟。

    他这就是烤熟了,没放任何佐料,吃起来味道淡淡的,那有薛慕澜烤的美味。

    对他来说,当务之急是找人,别的事情一概没有兴趣,更何况是拣尸,一听这名称,就一点不好玩。

    三个人坐在火边,吃着烤鹰,唐帅不停的讲着他拣尸的光辉战绩,唐高则傻傻的点头嗯着,汴梁听的烦了,也讲起了薛慕澜走丢的事情。

    “找人?简单啊!”唐帅听了后,拍着胸脯说,“这地方我熟,走,抄近路,去猎鹰场。”

    走!有了向导,汴梁的心也就不那么着急了。

第三十章 等他他没来,找她她不在

    薛慕澜去了哪里?

    她怒气冲冲的追进过客森林,其实不过是想出口恶气,没跑多久,心情便平静了下来。

    但她已经在森林中间了,回去的路也被树木挡住,找不到了。

    该死,把大哥给拉下了!她有些懊恼,但她没有回村,也没在原地等,她想的是这个森林里有个营地,就去营地里等汴梁。

    森林虽然大,但是营地还是很好找的,特别是对于薛慕澜这种当过兵的人,她知道会有标记。

    果不其然,她很快在几颗树上发现了营地的标记,那是用刀在树上刻的箭头,表明营地的方向。

    这种箭头在森林里有很多,只要认真去找,就一定能发现,所以,薛慕澜很快就找到了营地。

    更巧的是,她到营地的时候,唐帅两兄弟正在那里打磨飞镖呢。

    后来,有了烤鹰的香味,唐帅们走了,薛慕澜却没有走,她不认为汴梁会自己烤东西吃。

    于是就在营地角落一个破旧的酒馆里,她找了一个凳子,在那里等她大哥。

    如果没有唐帅带路,汴梁最终也会发现记号,那也肯定会来到营地碰碰运气。

    可是他这次的运气并不怎么好,唐帅带着他走小路,小路从营地的边上经过,直通猎鹰场。

    猎鹰营地破败的城墙并不高,却足够挡住在城墙外行走的人。

    薛慕澜和汴梁隔了一座墙,一个在墙内坐,一个在墙外走,就这么擦肩而过。

    人生无常,有时候就是那么的戏剧。

    过客森林的树木有一定的规律,从猎鹰营地往村庄方向,两树之间的距离远,也就是树显的稀松,越靠近村庄,就越稀松,而从猎鹰营地往猎鹰场的方向,则刚好相反,越靠近猎鹰场,树越紧密,也就越难行走。

    如果没有熟人带路,光是想走出过客森林,都不是件容易的事情,更不用说去猎鹰了。

    穿行在这样的森林中,汴梁的视线越来越暗,因为森林的密集导致光线变暗。

    可是突然,当他快走出森林的一刹那,就像从隧道中出来一样,光明豁然开朗,光与暗之间,就隔了几颗树而已。

    然而这几颗树隔得不仅仅是光与暗,有时候隔得还是生与死。

    进森林者生,入猎鹰场者死。

    汴梁三人没有踏进猎鹰场,他们就站在几颗树的后面,望着那被光明笼罩的平原。

    平原上,堆满了各种野生动物的尸体,有几只秃鹫在那里觅食,但是,没有人,一个人都没有。

    九月鹰飞,九月也才是猎鹰之时。

    今天是八月的最后一天,也是猎鹰场平静的最后一天。

    明天将会有很多冒险家在这里和苍鹰搏斗,平原里再也不会如此的平静,直到冬季的来临。

    领地鹰需要在秋季捕捉到足够的食物把自己养膘,不然冬天来临,猎物减少,它们就熬不到下一个春天。

    所以九月开始,就是

    群鹰飞舞的时刻。

    猎鹰场很大,不过是个平原,用眼睛来看,是藏不住任何东西的。

    汴梁一眼望去没有人,那就说明是真的没有人。

    “还有别的地方吗?”汴梁问,既然这边没人,那就不需要待在这里了。

    唐帅说,“等着吧,既然是来猎鹰的,就一定会来猎鹰场。”

    狂风忽然吹起来了,在这平原中显得如此突兀。

    汴梁看去,却是十几只巨鹰同时扑向猎鹰场,伴随着猎物的尖叫声,和巨鹰扑腾的翅膀声,他知道风是怎么来的,那是鹰扇动翅膀时带动的气流。

    十只鹰就快把人吹跑,那么一百只一千只呢?

    猎鹰场,在西凉,有钱拿,没命花!

    想要赚钱,可必须得有过硬的本事才行!

    没本事的人,最好老老实实的赚钱,要是想赚快钱,往往会把命都搭进去,

    巨鹰们撕碎了一只野猪,它们吃饱后,飞走了,留下的尸体被秃鹫们啄着。

    “厉害。”汴梁赞叹。

    他前世看过动物世界,他知道鹰虽然厉害,但是没有鹰会捕食野猪,尤其是成年野猪。

    “是领地鹰。”唐帅说,“只有那些家伙,才会成群结队的捕猎,也只有那些家伙,才能轻易的杀死野猪。”

    嗯,汴梁点着头,他不再看猎鹰场里面的景象,转头往森林深处看去,那边是一片黑暗。

    他等的是黑暗中的光明,如果薛慕澜此刻从黑暗中走出来,那就是他想要的光明,比猎鹰场上的光明更亮百倍。

    天渐渐黑下来了,猎鹰场上的秃鹫们也逐渐消失了,光明终于变为黑暗。

    唐帅生了一堆火,他不愁没有吃的,作为一个合格的拣尸人,他也能轻易的拣到那些猎鹰吃剩下的尸体。

    这不,他正烤着野猪蹄,猪蹄这东西,味道鲜美,可是鹰从来都不吃。

    “来。”唐帅递给汴梁一个猪蹄,要说美味,猪蹄比鹰肉好吃多了,但唐帅就不这么认为。

    因为猪蹄随时都可以吃到,可鹰这辈子他才吃过一次,所以他一直觉得欠汴梁一个很大的人情。

    有时候,人对食物的追求,不仅仅是美味,还有珍稀,物以稀为贵,食以少为美!唐帅就觉得鹰肉比猪蹄吃的美。

    “今晚月亮有些小啊。”唐帅添着柴火,望着天空感叹,月底的时候,也正是月亮最小的时候。

    望月的人,总会有特别多的思念,唐帅在思念什么不清楚,但是汴梁思念的就只有他的二弟薛慕澜了。

    薛慕澜也在思念他,因为她发现,她身上唯一的银票,面额实在太大了,她找不开。

    今晚,在猎鹰营地过夜的人不少,他们都是第一批过来的猎鹰人,在入夜前纷纷赶到。

    薛慕澜等了一下午,也期盼了一下午,人是来了不少,但一次次期盼,换来的却是一次次失望。

    月亮升起的时候,她终于忍不住饥饿,准备自己一个人先填饱肚子。

    吃完以后,薛慕澜傻眼了,酒店老板把所有的银子拿出来,也就五十两左右,而她的银票是三百两的,怎么兑换的开。

    找不开,老板心里很火,有那么多钱,居然还来猎鹰场?

    来这里的人,都是为了生活,或者想发点小财的,三百两,那可是大财主了,老板在猎鹰营地干了十多年了,从没见过这样的财主。

    “我真的没有其他钱了。”薛慕澜小声的解释着,和上次在醉仙楼不同,这次是有钱,太有钱了。

    “下次再给。”老板倒是爽快,对于有钱人,大家通常都很爽快的。

    比如上次在醉仙楼,如果汴梁不是不给钱,而是拿张三百两的银票出来,那掌柜的估计也会和这老板一样。

    下次再给,通常都是有钱人的特权。

    “谢谢!”薛慕澜松了一口气,这次她不是刻意想吃霸王餐,却吃成了霸王餐,人生还真是无常。

    想起霸王餐,她又思念起汴梁来,那个傻大哥,不会在森林中迷路了吧?

    她想的有些心惊,正准备返回去找找,突然又想到今天来了那么多人,即便是大哥迷路了,也会有人把他带到这里来。

    他没来,那就只有一个可能,去了猎鹰场。

    “这个蠢货。”薛慕澜暗自叫着,起身往猎鹰场方向走去。

    当她离开猎鹰营地,消失在林中的时候,有几个人也跟着入林。

    夜里,很少有鹰出没,也很少会有猎鹰人,那些人明显不是去猎鹰的,他们是去抢钱的。

    财不露白,这种事情薛慕澜是懂得,但是她只有一张银票,由不得她不露,老板拿着银票思考了很久,更是把她暴露的不要再暴露。

    她要是老老实实的待在猎鹰营地,或许没人会动手,毕竟大庭广众之下,猎鹰营地又有守卫。

    而她居然在夜里进入了森林,立刻引来了一群想不劳而获的匪徒。

    猎鹰人,都是把脑袋别在裤带上的人,做土匪对他们来说,不过是换个称呼。

    “今晚不会来了。”眼见夜越来越深,森林中甚至有迷雾出现,唐帅说道,“这个时候,如果森林里有人,那就一定在营地里。”

    “猎鹰营地!”说到营地的时候,汴梁和唐帅同时眼前一亮,两个人异口同声的叫道。

    是啊,怎么把猎鹰营地给忘了,薛慕澜没来猎鹰场,那最可能的就是在营地里。

    走!三个人立马按原路返回。

    森林的夜静悄悄,没有风来没有光,有的只是小动物们出来撒欢的沙沙声。

    又有谁会想到,有两批人,从森林的两个地方,相向而行。

    难道说,这就是所谓的心有灵犀,可是,森林里没有路,即便方向对了,也不一定遇的上,最大的可能依然是插肩而过。

    除非有奇迹发生。

第三十一章 财帛动人心,酒鬼吹牛逼

    猎鹰的未必都是高手,但是劫财的必然不会是菜鸟,这次尾随薛慕澜的有四个人,是一个猎鹰小团伙。

    看到这四人起身,很多蠢蠢欲动的人都坐下了,不是因为这四人实力最强,而是这四人搭配最完备。

    一个扛有大盾,一个持有长剑,两个弓箭手,有攻有守,有近程有远程,要想对付这种组合,除非实力上能够做到碾压。

    猎鹰场大多也是四人组,不过很少会有弓箭手,因为是要捕捉活鹰,而不是杀鹰,弓箭手的作用就很小,即便上阵他们也都会改用钢珠,而不是弓箭。

    这样一来,他们的实力发挥不出几成,所以很少有团队配备弓箭手。

    但是弓箭手用来杀人打劫,在森林里绝对是首选。

    森林是弓箭手的天堂,这话可不是乱说的。

    如果有人被这种队伍盯上,基本上可以说是死定了,特别是在森林里,而且还是夜间的森林。

    想要活命,除非有奇迹产生。

    奇迹这种东西,并不会平白无故的出现,它也需要有逻辑,这就是所谓的机会总是给有准备的人。

    薛慕澜如果不是因为急于找人的话,她此刻已经是一具尸体了。

    因为那四人的计划是:入林之后,剑手和盾手尾随,弓箭手跑到前面埋伏,最后围猎。

    除了圣人,根本不可能有别的人能在这种围猎中逃脱。

    但是薛慕澜的做法出乎了四人的意料,在进入森林后,她直接用轻功全速冲刺。

    她练的是《光》里面的轻功步伐,这是刺蛙的步伐,速度快,但是不持久。

    四人一看,顿时傻了,两名弓箭手立刻抛下剑手和盾手,追了上去。

    这要是没盯住,黑夜的森林里去找一个人,别说他们就四个人,就是把猎鹰营地的四千人都叫过来,也不一定找的到。

    黑夜的森林对薛慕澜的前进有很大的阻碍,这毕竟是她第一次来到西凉,地形的不熟悉,全靠她收放自如的步伐来调整身形,不然早撞到树上了。

    为此她的速度不及平常的一半,而两名弓箭手是这片森林的常客,对他们来说,这里的每一寸地方,都已经踏入过无数遍,所以,他们能紧紧咬住薛慕澜。

    可是,光盯住并没多大作用,他们的计划是围猎,弓箭手要包抄到前面去。

    这样追着,声音很大,很容易被对手发现,一旦对手发现了他们的追击,不再直线奔跑,而是东躲西藏,在夜里,是很容易追丢的。

    在发现无法包抄过去的情况下,弓箭手决定先下手为强,毕竟他们都是远程攻击的,但是他们没有用弓箭,而是用钢珠。

    因为用弓箭的话,在黑夜中,极有可能直接把对方射杀。

    他们的目的是先活捉,然后尽可能的拿到更多的银子再灭口,而不是杀人后拣尸。

    这两者的区别在于,后者,只能靠搜身拿到尸体身上的钱,前者可能拿到对方没带在身上的钱财。

    猎鹰人来西凉都是搏命来的,没人会带很多钱财过来。

    那些钱可能放在汉中的钱庄,也可能寄存在西凉的客栈中。

    从薛慕澜身上只带一张银票来看,四人认为她肯定没带所有的家当,谁会把全副身家变成一张银票?

    对这么一条从没见过的大鱼,他们要捉活的来试试运气。

    薛慕澜在全力的冲刺中,她还要小心的躲避前方乱七八糟的树枝,因此她的注意力相当的集中,根本无暇注意身后的动静,直到两位弓箭手的钢珠重重的打到了她的腿上。

    射人先射马,追人先打腿,这本就是最简单的道理。

    钢珠并不是很大,因为那些都是为猎鹰准备的,钢珠的作用是打伤鹰,而不是打死

    鹰,所以不会太大,薛慕澜也就伤的并不重,但是,也足够她受的了。

    两腿受伤,她瞬间失去平衡,整个人在林中足足滚出有好几丈。

    在翻滚的时候,她才发现后面有弓箭手,而她的脚已经疼的站不起来了。

    多年当兵的生涯让她的忍痛能力超乎常人,她没有喊,也没有动,只是直挺挺的躺在地上。

    虽然是在黑夜中,但是如果是两名弓箭手要杀她,那她早死了,不可能仅仅是腿部受伤。

    所以,弓箭手的目的不是杀她,而是另有图谋。

    那么,以她现在双腿都受伤的状态,无论是想要逃跑,或者是击杀两位弓箭手,那都是绝无可能。

    既然不能力敌,那就智取,既然你们不想杀我,那么我就装死给你看!

    薛慕澜就这样直直的躺在地上,闭着眼睛,一动不动,连呼吸都憋住了。

    黑夜中,两位靠近她的弓箭手面面相觑。

    不会吧,明明只是打中腿,这位跑的比马还快的家伙就这么倒下了,弓箭手怀疑着,又是噗噗两下钢珠打在腿上。

    他们要试试这位家伙是不是真不会动了,他们没有打要害,因为不动也可能是晕过去了。

    那两下钢珠比刚才的还要狠,薛慕澜感觉骨头都快要断了,但是她依旧没用动,连牙齿都不曾咬一下。

    在军营对战练习的时候,受的伤痛可不比这个差,当兵久了,大多是硬骨头。

    是真的倒下了!于是两位弓箭手弯下身子,来探查一下她是死了还是晕了。

    然后他们两个都死了,在黑夜里,没有剑光,但是有剑斩出。

    在双腿动不了的情况下,薛慕澜无法使用更厉害的剑技,只是普通的斩击,但那是连青蛙舌头都能斩断的剑术,割破两个弓箭手的咽喉,那真的是小菜一碟。

    弓箭手倒下的时候,都还保持着去探查的姿势,他们的眼中甚至都来不及流露出恐惧,死亡有时候来的就是那么快,来的让人毫无反应。

    薛慕澜喘着气,坐直了身体,她不停的用双手揉着受伤的腿,她能感受到,小腿处肿了好几个包。

    这情况,是走不了了,但是她还能爬,她用力的爬到一颗树后,把自己掩藏起来,因为她不知道,后面还会不会有杀手。

    当薛慕澜做好这一切,黑夜又恢复了安静,安静的让人发慌。

    最慌的就是剑手和盾手,他们的两名伙伴追出去了,很快就消失不见,按他们的想法,弓箭手包抄后会立刻行动,限制对手前进,然后他们跟上。

    但是他们追了很远,前方一直没有动静,这使得他们不得不停了下来。

    因为事发突然,他们和弓箭手并没约定在路上留下标记,此刻他们已经失去了追踪的目标,在森林里,没了目标,那还怎么追?

    两个人皱着眉头,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拿不定注意。

    等,最终他们做出了一致的选择,与其在森林里瞎转,不如等弓箭手回来,在黑夜的森林里,他们不认为两位弓箭手会出事,即便打不过对方,保命还是很容易的。

    于是,他们在这头等弓箭手回来,薛慕澜在那头等杀手的到来。

    在情况未明的时候,等,看上去是一种很明智的选择,但未必会是最好的选择。

    有人等,有人却不在等,汴梁三人正举着火把,在森林中前进。

    火把很大,但是在森林里却不算什么,如果是隔着几米远,可能看过去就像是一个萤火虫的光亮,森林里的树实在是太多了。

    要是有几十米远的话,那根本见不到一点光亮。

    薛慕澜看到了火光,说明汴

    梁走的路离她藏身的距离很近,但是她以为是杀手寻找过来,连忙将身子藏好。

    她能听到三人急切的脚步声,可她并没有伸出头去看一看,不然,以她的视力,一定能发现汴梁。

    事情有时候就是那么凑巧,两人又一次插肩而过。

    汴梁很快走到了猎鹰营地,此刻营地里的人更多了,很多人没地方歇脚,都在营地外面露营。

    这让汴梁很难找人,他一个一个的辨识着,像是在查户口,让大家很不自在,有几个已经出言不逊了,要不是猎鹰营地有守卫,只怕有人要动手。

    “这不太合适吧。”唐帅说着,几天后大家都是去猎鹰场的,得罪那么多人,可不是好事。

    汴梁想想也是,他明明是光明正大的找人,何必如此偷偷摸摸的一个个看,于是他大声喊,“薛慕澜!”

    他的声音全营地的人都听得到,可是没有任何回应。

    该死的二弟,你到底去哪里了!汴梁心里焦急,却又无计可施,望着黑夜中的森林,他的心比夜色还黑暗,找不到一丝光明和方向。

    “去酒馆碰碰运气!”回想着他来到这个世间的点点滴滴,他隐隐间觉得,酒馆是他最幸运的场所。

    在新野城,酒馆让他遇到了薛慕澜,在潼关,酒馆中认识了老板娘,在汉中城,酒馆让他敲诈了六百两银子,仿佛冥冥中注定的一般,不知道这次会给他带来什么?

    酒馆,本就是打听消息的最佳场所。

    汴梁三人坐下不久,就听旁边有人争吵,一个满脸通红的酒鬼说,“你骗谁呢,有哪家少爷会带着三百两银票来营地,还找不开钱,你这大话说的也太不靠谱了。”

    另一个急红了眼,“谁骗你啊,不信你问老板!”

    酒鬼还是不信,“这不过是老板讲故事吸引顾客的手段,你又何必当真。”

    急红眼的人说,“你自己来的晚,这边好多人都看到了。”

    酒鬼说,“那好,我也不问老板,你告诉我是那位少爷,我亲自去问问。”

    急红眼的人说,“他进了森林,待会他回来,我指给你看。”

    酒鬼呵呵笑道,“好一个死无对证的故事,拿去骗骗三岁小孩还差不多。”

    。。。。。。

    听到这里,汴梁突然警觉起来,他立刻上前问那位急红眼的顾客,“兄台,你说的那位少爷是不是长的比较娘,下巴上还有颗痣?”

    薛慕澜身上有三百两银票,他是知道的,听他们这么一吵,汴梁隐隐间觉得自己的运气又开始爆表了。

    可这那是什么运气,这是今晚酒店最大的新闻,几乎喝了几杯酒的猎鹰人都会对新来的人讲这个故事,然后就引起争吵。

    刚开始老板还出来说话,后来干脆任由大家争吵了。

    急红眼的人想想说,“痣没看清,但是少爷娘还是挺娘的,那眼睛,那鼻子,那小口,比汉中月雅阁的头牌还标志,可惜了,长在了男人脸上。”

    “是他!我相信你说的是真的。”汴梁感激的拍了拍急红眼的人说,顺便为他证明一下,瞬间又遭到了酒鬼的一堆乱喷,汴梁可没时间再和他们争辩,立刻带上唐帅再次进了森林。

    唐帅本来是不打算再给他帮忙的,毕竟他们只不过一顿烤鹰的交情,陪汴梁到猎鹰场已算是还了人情,至于回营地,是他们想回来休息,再去森林,就肯定不愿意了。

    可是三百两的故事一听到,他们立刻来劲了,找一个富家公子,说不定还能结交一下,这事情谁不愿意呢?

    于是三人急匆匆的来,又急匆匆的走,只不过这次是边走边喊,“薛慕澜,你在那里?”
本节结束
阅读提示:
一定要记住UU小说的网址:http://www.uuxs8.net/r30939/ 第一时间欣赏我老婆实在太漂亮了最新章节! 作者:函数的自变量所写的《我老婆实在太漂亮了》为转载作品,我老婆实在太漂亮了全部版权为原作者所有
①书友如发现我老婆实在太漂亮了内容有与法律抵触之处,请向本站举报,我们将马上处理。
②本小说我老婆实在太漂亮了仅代表作者个人的观点,与UU小说的立场无关。
③如果您对我老婆实在太漂亮了作品内容、版权等方面有质疑,或对本站有意见建议请发短信给管理员,感谢您的合作与支持!

我老婆实在太漂亮了介绍:
【天地无情,人间有血,我用一指,书尽不平】这一指,指胜负,指生死,指轮回。。。虚无之下,一指最大我老婆实在太漂亮了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我老婆实在太漂亮了,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我老婆实在太漂亮了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