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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反听     举汉txt下载     举汉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四十五章 弩

    皮肆外围观者数十人,其中一人问左右道:“周卫仗着刘伯嗣家奴的身份,历来横行市里,无人能制,此是何人,能让周卫俯首听命?”

    有认识刘景的人说道:“他就是‘德行刘君’。”

    “啊?他莫非就是‘躬耕养客’、‘质书救邻’的刘仲达?”

    “没错。”

    “难怪……”

    …………

    单程为了不再受制于汉人行商,前前后后筹划半年之久,但因为是第一次来临湘,仅带来部分存货:共计鹿皮三十张、牡鹿皮五十张,还有一些狼、狐杂皮,以及一张珍贵无比的虎皮,全部加在一起,价值超过两万钱。

    周卫去后室取钱,刘景则与单程闲聊起来,他得知后者居住在三百里外的衡山一带,此次前来临湘,是和同伴驾着竹筏顺流而至。

    不得不说,这个做法非常聪明,他们若是走陆路,可能永远也没有机会到达临湘。

    单程汉语说得非常流利,如果去掉一些略显怪异的音节,几乎和汉人没什么区别。而且他说话很有逻辑,条理清晰,一看就读过书,单以文化而论,他已经超过九成以上的汉人了。

    《汉书》有云:“长沙其半蛮夷。”指出长沙之地半杂蛮夷之人。

    数百年来,长沙汉、蛮居住在同一片天空下,既长期对抗,又互相影响,可谓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单程及其家族就属于受到汉人影响极深的荆蛮,已经发展出了属于自己的姓氏“单”。

    或许再过几代人,他们就会成为真正的汉人,当然也有可能退化。毕竟荆蛮是一个弱肉强食的社会,随时有可能被其他荆蛮势力吞并。

    刘景一边和单程谈话,一边抚摸斑斓的虎皮,很有些爱不释手。

    《周礼》曰:“公之孤四命执皮帛,卿三命执羔,大夫再命执雁。”里面提到的皮就是指虎皮。另外天子娶妻,按礼需要向丈人家赠送两张虎皮。

    正因为虎皮常用于国礼,属于国之重宝,向来都是有价无市。

    刘景前世读过一则古代寓言故事:有富翁山行而攫于虎,其子操刃而逐之,翁在虎口,见其子呼谓之曰:“刺则刺,毋刺伤其皮。”

    富翁陷身虎口,死到临头了,还掂记着谋虎皮发财的机会。要钱不要命固然可笑,却也从另一方面说明了虎皮的珍贵。

    如今刘景面前的就是一张完好无损的虎皮,他心里十分好奇,问单程道:“此虎皮毛几乎没有伤,是用什么方法杀死的?”

    单程取下一直背负在身上的木弩,一脸自傲地道:“此虎是被我用这把弩射穿左目,毒发而死。”见刘景似乎对弩很感兴趣,便递给他。

    单程的这个举动立刻引起了其他荆蛮的注意,纷纷露出惊讶之色,要知道在荆蛮的传统中,除非是投降认输,或极为亲近的人,否则武器是不能轻易交给外人的,更何况对象还是一名汉人。

    刘景不懂荆蛮的规矩,大喇喇接过木弩,毒死老虎容易,射中眼睛却极难,单程无疑是一名神射手。

    后世苗、瑶二族就以善用弩而闻名于世,源头则可以一直上溯到如今的荆蛮身上。

    在与大汉朝长期的对抗中,荆蛮逐渐掌握了制弩技术,虽然比不上汉人专业的制弩工匠,但用于日常狩猎却完全不成问题。

    而且荆蛮喜欢在弩箭上涂抹毒药,这就额外增添了弩的杀伤力。数百年来,荆蛮的药弩让大汉士卒吃足了苦头。

    刘景翻来覆去查看这把以岩桑木制成,涂以黑漆的木弩。

    大汉朝对弩向来控制极严,但一般是指五石及以上、威力强大的重弩,七石已经够得上弃市了。五石以下、威力弱小的轻弩,只要不是持之招摇过市,基本没人管。荆蛮的弩大多数都归于轻弩这个级别。

    说实话荆蛮的弩不管是制弩材料,抑或工艺水平,都远远不及汉弩,威力有限,唯有抵近射击才能杀伤目标,只适合地形复杂的山林地带,而不适合地势开阔的平原地区。

    不过话说回来,荆蛮本就生活在山林之间,历史证明了轻弩是最适合他们的武器,就算给他们汉人的重弩,也未必合用。

    刘景把玩了一会,便将木弩还给单程。

    等到周卫从后室取钱出来,接下来就没刘景什么事了,他起身准备离开。

    周卫内心十分惶恐,想要说什么,却一时难以开口,急得大汗淋漓,如热锅上的蚂蚁。

    刘景知道他为何这般惶恐,开口说道:“这事必然瞒不住大兄,不管我说与不说,大兄都会知道。”

    周卫心下不由凄然,他岂能不知这一点,不说外人,单单肆内的保佣们,就和他不是一条心,他们作为刘宗的门客,绝对会第一时间把他卖了。

    周卫正感到绝望之际,却听刘景又道:“不过我会在大兄面前替你求几句情,大兄应该会卖我几分薄面。”

    周卫心境顿时犹如如同乘坐过山车一般,由悲转喜,伏地拜谢道:“多谢刘君、多谢刘君……”

    刘景摇头道:“只希望你能够牢记我之前说的话。”

    “刘君的话小人一辈子牢记在心。”周卫一再拍着胸脯保证道:“小人日后经营生意,必以信誉为本,不令主人名声有损。”

    “希望你能做到。”刘景微一颔首,而后问单程道:“这钱你是打算直接带回去,还是在市中花掉?”

    单程沉吟一声道:“钱财对我等无用,自然是要花掉。”山里资源匮乏,汉人的铜铁、布匹、盐米、酒水、陶器……都是他们迫切需要之物。

    为了避免再生枝节,刘景对周卫道:“这事你就帮人帮到底吧。”

    周卫哪敢不应,俯首应“诺”。

    “刘兄弟,真不知该如何感谢你才好。”临别之际,单程牢牢握着刘景的手。

    他已经意识到此次前来临湘是多么的莽撞,若不是运气好遇到刘景,能不能从临湘全身而退都是一个问题。

    如今不仅赚到数万钱,更和周卫达成了后续协议,这意味着从此以后,他们有了自己的销售渠道,再也不用受制于汉人行商了。

    “这是我应尽之责,不必言谢。希望你接下来一路顺风。”刘景顿了一下,又道:“日后再来临湘,有事尽管来市楼找我。”

    “一定。”单程重重言道。

第四十六章 马周

    屈指算来,刘景已经上任七天,可能是平日行事过于低调,以致很多人都不知道他来市井任职。

    然而随着皮肆的事流传开来,短短半天工夫,所有人都知道“德行刘君”刘仲达来市中任职了。

    毫不夸张的说,最近一个月,“刘仲达”绝对是长沙士民提及最频繁的名字,没有之一。

    人们谈到“躬耕养客”、“质书救邻”之举,无不对刘景赞誉有加,因为他们自问做不到,才更加钦佩这么做的人。

    而今日皮肆发生的事向世人证明,刘仲达果然和传闻说的一样,是一位性格仁善,乐于帮助弱小的正人君子,就算和“野兽”差不多的荆蛮,他也愿意伸出援助之手。

    对此最开心的莫过于市中老实本分的商贩们,他们平日里总是受到官吏、豪强、游侠、偷盗们的欺辱,以前只能选择忍气吞声,不敢反抗。如今好了,刘仲达既然连荆蛮都能一视同仁,没道理不帮助他们。

    刘景并不知道自己被很多人视为“救星”,不过他很快就知道了,接下来几日,屡屡有商贩来市楼求见刘景,希望能够得到他的帮助。

    在刘景看来,无非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哪用得着他亲自出马,随便指派一个小吏就能解决。

    但他并没有产生轻视之念,而是认真对待每一件事,《荀子》曰:“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细流,无以成江海。”他认为名声也是一样,日积月累,终有收获的一天。

    正是这样的一件件小事,令刘景的名声迅速转化为威信……

    …………

    马周是桂阳郡耒阳县人,耒阳看似只是一个不起眼的偏僻小县,实际上论富庶程度,荆南四郡几乎没有能与之相比的。

    盖因耒阳县内有两大特产,其一自然是造纸,作为蔡伦的故乡,百余年来耒阳一直以造纸知名于世。

    其二是产铁,荆南四郡四十八个县,产铁者不在少数,只有耒阳正式设有铁官。荆南地方,不管是民用农具,还是军用武器,全都仰赖耒阳。

    耒阳以打铁为业者有数百家之多,治铁业十分发达,马周就出生于一个铁匠之家,祖祖辈辈皆以此为生。

    不过他从小就对打铁不感兴趣,他喜欢听人讲古,尤其喜爱草莽建功立业的故事,幻想着自己有朝一日也能成功。

    是以十五束发之后,便如昔日韩信一般,整日负剑游逛市井,以替人报仇解怨为事,闾里恶之。

    俗话说“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马周游侠数年,终于踢到了铁板,被当地一位豪强大姓借用官方之力围剿,马周不甘束手就擒,突围过程中刺伤一吏,亡命至长沙,倚市门为生。

    今日休沐,马周脱去牛心帻、卒吏服,换上袒帻短襦,并将配剑悬于腰间。

    他家世代以打铁为业,佩剑自然不凡,乃是一柄不折不扣的百炼宝剑。他曾用此剑断猪、断狗,无往不利,想必断人也是一样。

    马周平日守市门,宝剑只能闲置舍中,唯有休沐,才能随身携带。

    他大步流星来到市东门,和独自守市门的王朝打招呼:“大兄……”

    王朝对他极为了解,笑问道:“阿周,酒又喝光了?”

    马周哈哈大笑道:“知我者,大兄是也。”

    王朝笑着摇了摇头,又问道:“你身上的钱足够用吗?”

    马周面上露出尴尬之色,他一个市门卒,每月俸禄不过二石米、二百四十钱,顿顿吃上饱饭不难,但想要顿顿饮酒,就有些难了。

    如今他身上全部钱加在一起,也仅够买酒数升,而距离下次发放俸禄的日子,还有近半个月呢。

    没办法,只能过一日算一日。

    王朝见他这般作态,立刻明白,从怀中取出钱囊,也不查看里面数目,直接交给他。

    “大兄,我……”马周神情尴尬道。

    王朝将钱囊硬塞给他,说道:“阿周,你知道我家情况,你嫂子善织布,无需我拿钱回去贴补家用,我又不喜饮酒,钱留在身上也没什么用,你缺钱,就先拿去用吧。”

    马周接过钱囊,一脸感动道:“大兄为人忠厚,待人以诚,能够亡命之际遇到大兄,是我之幸也。”

    一听“亡命”二字,王朝心里“咯噔”一下,急忙查看左右,见无人注意,才松了一口气,口中微责道:“阿周,我不是跟你说过无数遍,小心祸从口出,千万要慎言啊。”

    “大兄什么都好,就是胆子太小了。”马周心里不由嘀咕道。王朝身高七尺六寸,体格强壮,望之颇为威武,但却是个谨慎的性子。点头道:“大兄教训的是,小弟知错了。”

    王朝暗暗摇头,马周虽然嘴上认错,可看他眼眉桀骜,漫不经心的样子,哪像认识到错误的样子。他终究是个生性放荡、纵任义气的游侠。

    王朝猛然想起一事,出言提醒道:“阿周,王银也进市井了,你小心一点。”

    王银就是区雄区元伯的门客,曾与马周发生冲突。

    马周不以为然道:“他在不在市井与我何干?”

    王朝忍不住担忧道:“我见他走路歪歪斜斜,当是喝了不少酒,经过这里时,还和我提起你。”岂止提到,还说了不少污言秽语,这话他是万万不敢告诉马周的。

    马周闻言顿时大怒,眉毛一立,骂道:“怎么?这小竖还想生事不成?”

    王朝低声劝道:“阿周,你若在市中遇到他,能避开就尽量避开吧,不要与他发生冲突。”

    马周一脸不悦道:“大兄可知道,我马周行事,向来宁直不回,别说他王银,就算区元伯,也别想让我退让。”

    王朝眼角猛跳,马周又开始胡言乱语了,这话若是传到区雄耳中,他在长沙还有立足之地吗?急道:“阿周,你如果还认我这个大兄,就一定要听我的。”

    马周不是一个不知好歹的人,王朝以真心待他,他怎能一再违背对方的心意呢?叹气道:“我听大兄的就是了。”

第四十七章 冲突 三千字

    马周在东市门与王朝分别,提着酒瓮进入邸舍列肆林立,人声鼎沸、车水马龙的市中。然而有些事真是怕什么来什么,他堪堪行出数十步远,就发现了王银的踪影。

    王银此时正在一栋邸舍之下,与人对坐六博,周围聚拢了七八个人,或蹲踞、或胡坐,助威喝彩不绝。

    六博又作陆博,乃是汉代极为流行的一种博戏,具体玩法是:一方执白子,一方执黑子,每人六棋,局分十二道,两头当中为“水”,放“鱼”两枚,置于“水”中。博时先掷采,后行棋。棋到“水”处则食“鱼”,食一“鱼”得二筹……获六筹为大胜。

    与秦代明令禁止赌博不同,汉代只禁官吏赌博,而对民间采取放任自流的态度,是以纵使有人闹市聚赌,亦无人干涉。

    “砰”地一声,王银明显是赌输了,狠狠摔飞手中棋子,心里正有股火无处发泄,猛然瞥见从旁经过的马周,两人目光在空中激烈碰撞在一起……

    王银随即做出一个极具侮辱挑衅性的动作——面对马周箕踞而视之。

    箕踞即双腿张开,屈膝而坐,是最傲慢无礼的坐姿,当年荆轲刺杀秦始皇失败,就蹭倚柱而笑,箕踞大骂。

    郭解是前汉首屈一指的游侠,《史记》为他立传,当年他在乡里威望极高,每次出行,乡人无不避让,唯有一人不为所动,箕踞而视之,郭解门客非常生气,认为此人无礼,欲“杀之”,为郭解阻拦。

    因一个动作险些惹来杀身之祸,由此可知箕踞的严重性。

    马周自认豪侠,何曾受过这等侮辱,右手不觉放在剑柄上,目光流露出一缕杀意。

    旋即想到刚刚答应过大兄王朝不与对方冲突,大丈夫一诺千金,说到就要做到,岂能言而无信?马周即便气得牙齿都要咬碎了,仍然强压下心头怒火,大步流星离去。

    眼见马周落荒而逃,王银脸上露出得意之色,心道:“这个死卒,跑得倒是快。”

    “王银,你在看什么?再来、再来……”对赌者催促道。

    “不玩了。”王银摇摇晃晃起身,他发现了比六博更有趣的事,哪还有心情再玩,招呼三位同伴,朝着马周的方向追去。

    马周不知背后的情况,一路黑着脸,来到一家酒肆前。

    马周眼带戾气,腰佩长剑,一看就是轻侠一类的狠角色,这会神色不甚明朗,显然正心气不顺,哪个敢触他眉头?酤酒的人纷纷避让,酒肆保佣赔笑问道:“客人要酤多少酒?”

    马周面无表情道:“酤一斗。”

    “客人稍等。”酒肆保佣麻利地接过酒瓮,去后面打酒。

    马周站在原地等候,肩膀猛然被人从后面撞了一下,接着便看到王银那张令人厌恶的脸,他身边还跟着三个同样身材孔武有力、携带刀剑的同伴,四人隐隐将他围在中间。

    王银醉眼斜睨着马周,故意找茬道:“死卒!为何拦我去路?可是对我有所不满?”

    马周一双桀骜的粗眉渐渐竖起,一点也不在意周围之人,一字一句对王银道:“王银,你在找死!”

    他在家乡耒阳遭到数十官吏围捕,都不曾胆怯半分,更何况是眼前四个狗辈。

    王银闻言不由楞了一下,和左右同伴道:“这死卒倒也有几分心气,不是无胆废物。”

    几人点头同意,继而哈哈大笑。

    王银四人全都是区雄的门客,平日多在市井出入,周围等待酤酒的人很多都认识他们,见状立刻远远避开,酒肆保佣亦缩在里面不肯露头,一时间热闹非凡的酒肆门前变得空空荡荡,只剩下对峙的双方。

    王银正准备动手教训马周,无意间发现后者腰间佩剑,登时眼睛一亮,马周的佩剑不仅是一柄百炼宝剑,外观也颇为奢华,毕竟他以前是一名游侠,平素最重颜面。

    王银目光直勾勾盯着马周的佩剑,口中说道:“咦?这不是我主人区元伯的佩剑吗?怎么会出现在你的手里?说!是不是你偷的?”一边质问,一边伸手去抓剑。

    马周一把推开王银的手,瞋目大骂道:“这是我父亲亲手为我锻造的宝剑,何来你家主人佩剑一说?你这死狗一而再再而三挑衅于我,简直是不知死活!你是不是嫌命太长了?”

    王银怒极而笑,身处包围还不知伏低认罪,到底是谁不知死活?说道:“怎么?被我当众揭穿,恼羞成怒了?我说这剑是我主人的,就是我主人的。”说完再次向剑抓去。

    面对王银接连不断的挑衅,马周已经忍到极致,瞬间如同火山一般轰然爆发开来,他一手用力拧住王银的衣襟,一手握住腰带,将王银二百来斤身体举将起来,头部朝下狠狠掼在地上。

    王银只觉一阵天旋地转,然后头颅传来剧烈痛感,立刻失去了知觉。

    不等王银同伴反应过来,马周揪住其中一人发髻,用力向酒肆案板撞去,那人一点防备也没有,面部结结实实撞个正着,顿时面部鲜血淋漓,身体瘫软如泥。

    不过是眨眼的工夫,马周就解决了两个人,剩下的两人终于反应过来,他们相视一眼,齐齐骂道:“死卒!你居然敢与我们动手?你死定了!我家主人区元伯绝不会放过你!”

    马周根本不为所动,既然都已经动手了,还顾虑什么后果!

    他一把拽下酒肆前悬挂的铜制酒樽,一个健步冲到两人面前,猛力拍在一人的额头,砸得对方大呼惨叫,踉跄着向后跌去。

    这时一道白光闪过,马周只觉右臂一麻,酒樽握持不住,掉落地上。

    原来另一人趁他不备,在旁边以短剑斩了他一剑。

    鲜血不断从半尺长的伤口涌出,顷刻间就染红了衣袖,马周怒不可遏,拔剑便斫向对方。

    马周手中乃是百炼宝剑,锋利异常,一击便削断了对方手中短剑,面对如同待宰羔羊一般的对手,他强忍住杀意,比照着自己的伤口,在几乎相同的位置,还了对方一剑。

    仅仅十息,马周的四个对手便全部躺在了地上,或昏迷、或哀嚎,模样十分凄惨。

    围观者望向马周,无不面带惊色,这人是谁?好生厉害!以一敌四,尚能战而胜之。要知道他的对手可都不是普通的人,而是好勇斗狠的游侠。

    可是震惊过后,不免为他感到惋惜,他虽然武艺高超,但他得罪的可是长沙首屈一指的豪杰区雄,后者拥有门客过百、僮客上千,就是拿人堆也能把他堆死,马周绝无活路可走,他死定了!

    马周显得不慌不忙,俯身扯下王银身上的布料,紧紧缠住伤口。

    围观者足有数百人之多,又是身处闹市之中,他自知难以脱身,索性走进酒肆,一边饮酒,一边等待市井官吏到来。

    当有人跑来市楼报案,立刻惊动了刘景,因为每天上下值皆要经过东市门,他对马周还算熟悉,更知道对方是一名亡命徒,只是没想到此人武艺竟然如此高强,恐怕不会比蔡升差多少。

    救不救此人?

    刘景轻轻皱起眉头,手指一下一下敲击着书案。

    救他,必然会得罪豪杰区雄,值得吗?……

    答案是值得!

    他们刘氏是宗室冠族,区氏则是地方土豪,本就不是一路人,族兄刘宗和区雄也远远谈不上和睦,毕竟长沙就这么大,一山难容二虎,两人如今虽然尚未撕破脸皮,但两人手底下的门客却常常发生冲突。

    理清思路,刘景马上带着几名市吏匆匆赶往事发现场。主管市井治安的亭长、列长,市狱的狱吏皆先他一步抵达现场,他们尚未见到刘景的面,就已得知后者到来,因为周围人群整个沸腾了。

    狱吏严肃看着陷入混乱的人群,微黑古拙的面庞带着困惑之色,喃喃自语道:“何至于此?”

    “子穆慎言。”另一名狱吏听个真切,慌忙提醒道。周围人多眼杂,若是被人听到,悄悄告诉刘景,他绝对吃不了兜着走。就算刘景为人宽和,并不在意,市狱史也会为了讨好刘景惩罚他。

    严肃摇了摇头,他又没说什么,何必如此紧张。

    等到刘景从人群中行出,在场诸吏纷纷行礼,甚是恭敬。

    刘景轻轻颔首,问亭长道:“双方伤势如何?”

    亭长简单说了一下双方的伤势情况,马周除了右手臂被短剑划伤外,身上再无其他伤势,而王银等人就惨了,三人面部遭到重创,十有**会破相,另一人手臂中剑,作为人数多的一方反而更像是受害者。

    刘景看着并排或躺或坐,模样凄惨的王银四人,对左右说道:“此等人真是目无王法,居然敢在闹市公然袭击市吏!他们想干什么?!这样的人如果不加以惩处,我等还有何威严可言?!”

    一听刘景这话,诸吏立即明白,他这是不惜开罪区雄,也要保下马周。

    诸吏心里暖意上涌,若是换成黄秋、谢良,绝对不敢做出这样的决定,只有刘仲达才敢这么做。

    谁不愿意跟随一个不屈从外部压力,一心维护下属的人呢?

第四十八章 取字

    刘景决定保下而严惩王银四人,不仅得到了市吏们的一致爱戴,更令围观的人群赞叹不已。

    “刘君真乃正人君子也!为一区区市门卒,纵然得罪豪杰区元伯亦在所不惜!”

    “有刘君主持公道,日后还有谁敢在市井随便撒野?”

    更有人叹道:“之前闻刘君为荆蛮出头,训斥周卫,我还颇不以为然,心道周卫毕竟是其族兄刘伯嗣的家奴,若是换成区元伯的人,他就未必敢插手了。唉!今日才知,是我大错特错矣!我当找机会当面向刘君赔罪。”

    旁边的人嘲笑他道:“哈哈,你这不是痴心妄想吗,刘君岂是你说见就能见的?”

    那人正色道:“有何不能?刘君不畏豪强,对我等下民却甚为和蔼。……”

    “没错,刘君为人和善,但凡有人向他行礼,无论士庶,必得回应。”

    “区元伯性情凶悍强狠,历来横行无忌,恐怕不会善罢甘休……”

    “难道他还敢和刘君放肆不成?……”

    ……

    汉律:“斗以刃伤人,完为城旦;其贼加罪一等,与谋者同罪。”

    也就是说手持兵器斗殴伤人,完为城旦舂;贼伤即故意伤人,加罪一等,黥为城旦舂;参与合谋的共犯,与实施贼伤者同罪。

    换句话说,王银四人虽然只有一人持刃伤人,但其他三个人也摆脱不了干系,一样要跟着受到严惩,四人谁也跑不了。

    不止如此,汉律:“下爵殴上爵,罚金四两。”平民犯少吏,同样如此,等待他们的将是一大笔罚金,如果不交,还要从重处罚。

    刘景懒得在关注王银等人,让市狱吏将他们带走,关入市狱,等待决曹的判决。

    而后领着一群市吏走进酒肆之内,当他见到马周,发现后者已经被戴上了沉重的枷锁,立刻勃然大怒,质问身旁的亭长道:“谁给他上的枷锁?他并无过错,为何要将他视为罪犯看待?还不快将枷锁去了。”

    “诺。”亭长额头溢出一层薄汗,其实为马周戴上枷锁并无不妥,他可不是一般人,而是能够轻易解决四名游侠的武艺高强之辈,谁知道他会不会在靠近时突然暴起发难,劫持官吏逃跑。

    然而千算万算,就是没有算到刘景会一力保下马周,亭长唯有自认倒霉,为了弥补失误,在刘景面前尽可能挽回形象,他一把推开亭卒,亲自为马周卸下枷锁。

    从刘景进来,马周就一直处于沉默之中,亭长知他心有疑惑,此人武艺出众,又得刘景看重,未来恐怕不是一个小小市门卒所能容,这时不妨卖一个好,在其耳边小声说道:

    “刘君对于那四人敢在闹市公然袭击市吏非常生气,已经亲自下了命令,他们绝对难逃重惩,最轻也会被判个城旦舂,足下无忧矣。”

    马周浓眉舒展开来,心里悬着的大石终于落了下来。亭长之前的担忧是有道理的,他确实生出过劫持官吏脱身的念头,但这个成功几率太低了,连一成都不到,与其冒着几乎必死的风险劫持官吏,不如赌一把刘景。

    以刘景平日表现出来的作风,未必不会对他伸出援助之手,哪怕这个概率再低,也肯定比劫持官吏脱身要高很多,马周甚至认为概率在五五之间,他也不知道这股莫名其妙的自信从何而来。

    事实证明,他赌对了。

    刘景真的对他施以援手。

    马周脱去枷锁,又从亭长手中取回佩剑,悬挂腰间,继而肃容正立,大礼拜谢刘景:“多谢刘君回护之恩。我马周今日在此立誓:日后刘君但有所命,虽赴汤蹈火,在所不辞。如有违背,天人共诛之!”

    “不必如此。不为市吏撑腰,还要我这市史何用?”刘景笑着扶起马周,见他手臂包扎颇为随意,隐隐浸血,关心地问道:“你的手臂伤势如何?要不要紧?”

    马周回道:“多谢刘君关心,区区小伤,何足挂齿。”

    刘景摇头道:“足下岂不知‘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道理?创伤无小事,还是要尽快找医师治疗一下伤口。”

    “诺。”马周听得心里温暖极了。

    刘景邀马周去市楼做客,同时派一吏去请医师,又派一吏去买草药,马周内心非常感动,这时刘景就是让他与人搏命,他也绝不会皱一下霉头。

    刘景回到市楼,发现谢良等候在市口门口,面带忧虑,显然已经得知消息。

    “刘君,保下人即可,何必与区元伯为难呢?区元伯为人素来强悍,没必要惹他。”谢良凑到近前小声说道,语气隐隐带着一丝埋怨之意。

    刘景斜睨他一眼,面露愠色道:“对方闹市公然袭击市吏,你是要我对此视而不见吗?”

    刘景一副公事公办的模样,立刻令谢良无言以对。

    带着马周来带二楼房间,刘景一边为他倒水,一边问道:“足下今年年岁几何?可有字?”

    马周急忙双手接过水杯,回道:“在下今年刚好二十,尚无表字,小字阿周。”顿了一下,又道:“便是在下的名字,也是因父姓马,因母姓周。”

    刘景点点头,取父母之姓作为名字在汉世极为普遍,便是龙丘刘氏,也是这样。说到底是因为汉代识字率非常低,取父母姓为名已经算好的了,一般都是叫某伯、某仲之类的。

    随后刘景提议道:“大丈夫与人相交,岂能无字?如果足下不嫌弃的话,在下为你取字如何?”

    “谢刘君……”这是求之不得的大好事,马周怎能不愿,当即拜道:“请刘君赐字。”

    刘景沉吟一声道:“足下武艺不凡,却失之鲁莽,需知暴躁易怒,乃是取祸之根源。周有谨密之意,是以《管子》曰:“人不可不周。”在下便为你取字子瑾,希望你日后能做事能够慎思而后行。”

    马周怔怔看着刘景,眼中热泪盈眶,自从十五岁束发以后,他就再未流过眼泪,然而今日刘景连番树恩施义,终令他忍不住流下泪水。

第四十九章 医圣

    马周不是第一个被刘景感动到落泪的人,在他之前还有刘亮、矮奴。

    刘景只能感慨汉世去上古未远,人们心思还很质朴。

    故意出言调侃道:“子谨,你可是令临湘一市震惊的伟丈夫,怎能作女儿姿态?若是被人看到,那不是要惊掉一地眼珠?”

    “让刘君见笑了。”马周匆忙擦去泪水,说道:“在下束发之后,就再也没有流过眼泪,今日有感刘君情深义重,这才落泪。”

    刘景和声问道:“听你口音,似乎不是临湘本地之人。”

    马周回道:“刘君猜测的一点没错,在下是桂阳郡耒阳县人,数月前才来到长沙。”

    刘景微笑说道:“耒阳是个好地方,产纸出铁,颇为富裕。”

    “正是,”马周点头说道:“在下便是出自治铁之家。”

    “那你为何来长沙?”刘景故作不知马周亡命,以言语试探,看他会不会对自己讲出实情。

    马周不知自己的底细早已暴露,心里几番踌躇,最后还是如实相告:“不瞒刘君,在下是在家乡出了事,才亡命到此。”

    刘景心里很满意马周的坦诚,面上却严肃道:“大丈夫当有所为,有所不为!子谨若是因欺压良善、凌驾弱小而受到官寺通缉,在下绝不会袒护于你,反而会将你逮捕,押送回耒阳。”

    马周闻言神情激动道:“难道在刘君的眼里,我马周是一个怯大压小的鼠辈吗?!在下之所以被县廷通缉,皆因得罪了耒阳一位豪强大姓,被他利用手中权势逼迫,不得不离开家乡,远走长沙。此构陷之仇、亡命之恨,在下日后返回家乡,定会亲手斩下此人狗头!”

    汉世风气,游侠杀个把人根本不算事,但刘景思想到底和古人不太一样,知道马周不是杀人亡命,他不由松了一口气,劝道:

    “昔日淮阴受胯下之辱,日后功成名就,未尝杀人泄愤。何况在我看来,子谨离开家乡,不是一件坏事,耒阳,偏僻小县,即使名冠一县,也不过是井底之蛙而已。临湘则是长沙郡治,荆南四郡中心,以子谨的能力,日后还怕没有机会做出一番成就吗?”

    刘景建议他放弃复仇,马周心里万分不情愿,只是不好直说。古往今来,世间像韩信那样大度的能有几人?反正他做不到。

    距离他受伤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加上包扎不严,失血过多,马周脸色越来越白,并伴随着阵阵眩晕之感。

    幸好没过多久,刘景派往医曹的市吏便带着医师归来。

    这位医师年约四十余岁,身高七尺,脸容清瘦,疏眉朗目,髯须整齐,身穿宽大吏服,手提竹制药箱。

    通过介绍,刘景得知来人不是普通的医曹吏,而是医曹史。医曹不置掾,也就是说他是医曹的主官。

    更令刘景震惊的是,他姓张名机,字仲景。

    医圣???

    同名同姓同字,又为医生,世间根本不可能有这样的巧合,此人为“医圣”无疑。

    刘景对张仲景平生事迹了解不多,后者当没当过长沙的医曹史他不太清楚,他只隐约记得,张仲景好像当过长沙太守。

    市吏在一旁隐晦地告诉他,张仲景和长沙太守张羡是同族兄弟。

    刘景恍然大悟,这就解释通了。随即拜谢道:“有劳张史亲自前来,多谢。”

    “刘史不必客气。”张仲景轻轻颔首。

    按理说,这样的小事是用不着他亲自前来的,随便派遣一名懂金疮的医曹吏即可,不过张仲景听说请医的是最近在长沙名声大噪的“刘仲达”,自身又有闲暇,便亲自过来了。

    张仲景有一颗医者仁心,甫一见到伤者马周,立刻就将刘景忘到脑后。他动作轻柔的取下被血浸透的布料,一道长达半尺、皮肉外翻,几乎覆盖整条小臂的狰狞伤口暴露在众人眼前。

    张仲景经验丰富,一看便道:“此伤口外翻,血流不止,单纯裹以金疮药,恢复较慢,在下建议以针线缝合伤口,一月之内,即可恢复。”

    取得马周的同意后,张仲景打开竹箱,取出针线,并劝前者多饮酒,因为酒能麻痹精神,缓解疼痛。

    刘景心中好奇,没想到汉代就已经懂得用针线缝合伤口了。不过这也正常,要知道华佗可是连病人脑袋都敢刨,必有缝合之法。

    铁针无出奇之处,倒是线,和平常看到的不太一样,刘景好奇问道:“敢问张史,此线是用何物所做?”

    张仲景一边穿针引线,一边回道:“这是用新桑树皮揉搓捻成的线,缝合伤口,最是绝妙,另用新桑树汁涂抹伤口,愈合更快。”

    接着取出“枚”,如同筷子一样的东西,让马周咬在嘴里。

    马周虽然脸色白得吓人,嘴上却十分硬气:“不过是缝合伤口,就算是刨心挖肝,也用不着它。”

    张仲景暗暗摇头,这样的人他见多了,事前嘴硬,最后九成九的人都痛得忍受不住,请求含枚,何苦来哉?

    刘景见张仲景的针头远谈不上干净卫生,急忙令一吏将油灯引燃,提议道:“张史缝针前不妨用火烤一下。”

    “为何要用火烤?”张仲景轻轻皱起眉头,面有不豫之色。也就是刘景出身冠族,名声甚大,换一个人,敢在他面前“指手画脚”,他必定拂袖而去,他行医数十年,难道还需要一个外行人指点吗?

    “我见此针不甚干净,火能去污浊。”刘景自知犯了对方的忌讳,说完就闭上嘴巴,不再多言。

    火针早已有之,多用于针灸,像刘景所说去污功效,却是前人不曾提出的,但张仲景很怀疑这样做的效果,毕竟从未闻刘景懂医术,就算他真懂,一个不满弱冠的少年,医术能好到哪去?

    最终张仲景没有驳刘景的面子,反正烤针也不费什么工夫。

    论治疗外伤,自然要数华佗,他被后世誉为外科鼻祖,而张仲景以《伤寒杂病论》流传千古,并不以治外伤闻名,然而刘景见他缝合的手法极为纯熟,三下五除二就缝好了伤口。

    期间马周眼睛血红一片,几乎要夺眶而出,愣是一声也没吭。

第五十章 宝珠

    张仲景三下五除二缝好伤口,并在上面敷以新桑白汁,用柔软之布层层包扎,以不松不紧为宜,松则包裹不住伤口,紧则妨碍气血运行,张仲景行医多年,治人无数,尺度把握异常精准。

    完成包扎后,张仲景取出手巾擦了擦额上的汗水,对马周道:“足下果然没有半点虚言,能忍常人所不能忍之痛,真大丈夫也。”

    马周扯了扯嘴角,勉强露出一个笑容,他刚才真是痛到牙齿都要嚼碎了,奈何之前已经撂下狠话,他这人素重面子,就是生生疼死,也绝不能叫出声来,言而无信,岂是大丈夫所为?

    直到这时刘景才出声恭维道:“张史医术之精,乃在下平生仅见。”

    张仲景摇头道:“足下过誉了。”

    过誉了吗?任何赞美之词用在“医圣”身上,都不会过誉。

    刘景忽然想起亡兄刘远,也不知道张仲景有没有为他看过病,出言问道:“不知张史是否认识家兄、已故户曹掾刘伯明?”

    张仲景颔首道:“自然认识,令兄初生病时,在下曾数次为其看病,无奈在下医术有限,开了几副药方,都不见好转,未能挽救令兄性命。”

    既然连“医圣”都无能为力,那就说明刘远得的是这个时代的绝症。刘景放下心事,说道:“原来如此,能令张史这样的良医亦感束手无策,想来家兄得的必是不治之症。”

    张仲景为此感触颇深,忍不住叹息道:“世间之病千千万万,所能医者不过十之二三而已。”

    如果真能医好十之二三,已经是相当高的成功率了,毕竟中医仅仅只是世界古典医学的一部分,而不是什么神奇的治疗术。即使是一千八百多年后的现代社会,依然还有很多不治之症。

    刘景看得出张仲景对自己的医术极为自傲,很讨厌外行人在其面前“班门弄斧”,是以他心里哪怕有很多想法,也不敢随意卖弄,特别是两人刚刚相识不久,日后互相熟悉了再探讨不迟。

    张仲景坐了片刻,便起身告辞,刘景和马周一直将他送出市楼。

    目视马车远去,马周打了一个酒嗝,他前前后后可是饮了不少酒,赞道:“张君真是一位良医啊。”

    “没错,张史是世间罕有的良医。”刘景点点头道,“对了,子谨,你告假吧,我一会去请示黄掾君,给你批一个月的休假。”

    休谒之名,凶曰宁、吉曰告。

    宁是丧假的专称,而告则是因功或因病休假之制,也称之为谢。当年高祖担任亭长的时候,就常常“告归之田”。一般告假不能超过三个月,超过三个月即免职,唯一的例外是由天子赐告,可以适当延长期限。

    马周摆了摆左手道:“不必休那么久,只要十天八天就够了。”

    刘景斜睨他道:“别人假期都是恨不得越久越好,你倒好,还嫌假期过长,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

    马周搔搔头道:“哈哈,在下是个闲不住的性子,在吏舍待一个月,绝对会闷出病来。”

    “行,那就先休十日。”刘景笑着摇了摇头,又道:“等你伤好归来,就不要再去守市门了,一来你守市门完全是大材小用,二来市门乃市井进出之所,很容易与区雄等人撞上,你势单力孤,而对方人多势众,一旦发生冲突恐怕会吃大亏。以后你就暂时在市楼听用吧,谅区雄也不敢来市楼找你麻烦。”

    “一切全凭刘君做主。”马周并没有拒绝刘景的安排。他虽然性格略显莽撞,但不代表他是傻子,与区雄争斗,无异于以卵击石,不到万不得已,谁会傻乎乎跟区雄正面硬碰硬

    如今有刘景在背后为他撑腰,那是再好不过了。

    刘景、马周二人才回到房间不久,便有守卫市楼的门卒进门禀报,蔡升在外求见。

    刘景示意将人请进来,蔡升以剑术闻名临湘,出道数年,与人斗剑上百次,从来都是横扫一切对手,他必是听说了马周今日市中的战绩,赶来会一会马周。

    很快一身锦袍小冠、腰悬长剑的蔡升大步而入,与刘景见礼后,接着目光转向血染衣衫的马周,既带着一丝欣赏,又带着一丝挑衅,若不是见对方手臂受伤,怕是当场就要提出比剑一试高下。

    马周虽有伤在身,却也不甘示弱,蔡升名气再大,他也不惧,负剑之徒,哪个不是对自己信心十足,岂有未战先怯的道理?

    眼见二人互相争持不下,刘景赶紧在一旁为双方引见:“这位是蔡升,字宏超,这位是马周,字子谨。你们都是世间难得的奇伟丈夫,万中无一的侠义之士,日后不妨多亲近亲近。”

    蔡升展颜一笑,对着马周双手抱拳见礼,开口道:“没想到临湘市井,还有你这等人物。”

    马周回道:“足下大名,我亦闻名久矣。”

    刘景笑道:“说来也巧,你们乃是同龄,今年皆为弱冠之年,就是不知谁的生日为大?”

    两人互相一说生辰,蔡升年长数月。

    蔡升落座后说道:“王银那庸狗,欺软怕硬,只敢仗着区元伯门客的身份,在市中作威作福,诸商贩无不苦之,就算足下不出手,我早晚也要出手教训他。”

    马周慷慨说道:“我乃桂阳耒阳人,在家乡时就常常听闻长沙区元伯之名,都说他轻财重义、结纳知己,深得江、湘人望。然而真正见到其人,真是令人大失所望,什么长沙豪,与我同守市门的一位兄长比他强出千百倍。”

    刘景知道他说的是同伴王朝,脑中随即浮现一道高大健壮,面貌忠厚的身影。

    蔡升也不太看得上区雄,击掌而笑道:“足下与我所见略同,区元伯性情狭小,睚眦必报,没有容人之量,非大丈夫也。”

    刘景说道:“区元伯确实是徒有虚名之辈。宏超、子瑾,他与你们相比,便如石头和宝珠。所谓:‘宝珠蒙尘不掩其茫,利剑覆灰不避其锋。’你们现在虽然不为人知,但日后一定会取得一番成就。”

第五十一章 区雄

    区氏比不上龙丘刘氏扎根长沙,繁衍生息数百年,但其宗族人口亦有二百余,在长沙是能够排进前十的著姓。

    区氏族地位于临湘以南十二里,外围筑有坚固的坞壁和高大的碉楼,部曲客林立,不管是荆蛮还是山贼,皆只能望而兴叹。

    区雄一脉,是区氏最为显赫的一支,其家屋宇占地极广,层楼叠榭,雕梁画栋,奢华至极,家中僮仆、婢女上百人。

    今日区雄在家设宴,款待远道而来的朋友,为了彰显自己的威风,遍邀长沙诸豪杰、游侠到此作陪。

    正值觞酌流行、酒酣耳热之际,门外的区氏监奴领着一名作轻侠打扮的青年进门,二人贴着一侧墙壁绕到区雄身后,附耳道:“主人,王银等人出事了……”

    区雄身高不过六尺六寸,上身却极长,身躯手臂粗壮异常,是以跽于坐榻,颇显威势。

    宴会已经持续长达数个时辰,区雄有了五六分醉意,黑中泛红的脸庞微微扬起,醉眼斜睨自家监奴,不以为意道:“又出什么事了?”

    他麾下的门客个个都是血气方刚之辈、好勇斗狠之徒,要他们不惹事无异于让虎狼不吃肉。

    所以区雄也没怎么放在心上,出事不怕,想办法解决就是,在长沙,还没有他区雄区元伯解决不了的事情。

    监奴小心翼翼道:“主人,这次是出大事了!王银等四人于市井持剑攻击市吏,据说市左史刘仲达对此非常生气,已经亲自下令,必要严惩王银几人。”

    区雄醉眼直勾勾盯着监奴,直看得后者心中不安,冷汗迭出。

    堂内宾客察觉不对,纷纷止住话语,看向主位的区雄,随后乐器、舞女也都停了下来,大堂陷入一片死寂。

    区雄一脸讥讽道:“在市井持剑攻击市吏?他们莫非疯了不成?他们要是有这不怕死的劲头,怎么不去为我刺杀了刘伯嗣?”

    监奴哪敢接话,只好在一旁装聋作哑。

    在座宾客无不大惊失色,恨不得把两只耳朵戳聋了,他们就是来饮酒的,并非区雄党羽,可不想参与进区雄和刘宗的纷争。

    区雄仿佛没有看到宾客脸上的惊骇,似自言自语道:“最近怎么总是听到‘刘仲达’这个名字?”

    又道:“前几天我还嘲笑刘伯嗣被自己的族弟折了颜面,没想到这么快就轮到我了?刘仲达这是要用刘伯嗣和我树立自己的威信啊!哈哈哈哈……!”

    区雄拍案大笑,声震一室,在座者岂能听不出他笑声中蕴含的无穷怒火,人人噤若寒蝉,心里不由疑惑:“刘仲达到底做了什么事情,令区元伯如此盛怒?”

    “他刘仲达要威信,难道我区元伯就不要吗?!”

    区雄气得整个面部都快扭曲了,他之所以如此生气,不仅是因为被刘仲达当成垫脚石,更气愤无力反击。

    区雄可以一声令下,与刘宗全面开战,但是他却不敢动刘景一根汗毛。

    如今刘景以德行才华名冠长沙,风头一时无两,俨然已是继刘蟠之后,龙丘刘氏另一面旗帜。这一点,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连刘宗都比不上他。

    毕竟,刘景成为名士之流不过是水到渠成之事,以他表现出来的德行与才华,未来前途不可限量,是能够兴旺整个家族的人。

    这样一个人,谁敢动他,龙丘刘氏必然与其不死不休。

    区雄不能因为一己私欲,而将家族拖入与龙丘刘氏的战争泥潭,更何况,就算他想这么做,区氏其他显支也不会同意。

    半晌区雄稍稍平复了心头的怒火,问监奴道:“他们会被判城旦舂?”区雄和他的手下平日干得尽是些违法乱纪的勾当,是以对《贼律》了若指掌。

    监奴回道:“八成是髠钳城旦舂。”

    区雄沉吟一声道:“你去找人试试,看能不能为其等脱罪,如果不能,只好在路上设法将他们救走,总不能真让他们受刑。”

    监奴躬身应“诺”。

    区雄见他站在原地不动,奇怪问道:“你怎么还不走?”

    监奴小心翼翼道:“王银几人作为平民侵犯少吏,每人罚金四两……”

    “……!”区雄霎时脸黑如炭。

    …………

    蔡升和马周同岁,又都是武艺高超、不甘平凡之辈,性情也颇为相投,越聊越是投机,就差没有当场结为异性兄弟了。

    刘景都不太能插上话,唯有微笑作陪。

    如果不是监市掾黄秋突然到来,蔡升恐怕还要聊个没完。

    黄秋看着蔡升、马周二人走出门,紧紧皱起眉头,随即苦口婆心地劝说刘景:

    “仲达,你乃冠族子弟,自身亦有德望,应该多结交和你出身差不多的士族子弟,怎能总是和轻侠之流为伍,这对你的名声必有损害。”

    刘景笑着说道:“朱亥大梁一屠夫耳,锤杀晋鄙,而救一国,此辈总有用得上的地方。”

    黄秋暗暗摇头,朱亥那是名留青史的勇士,岂是几个市井轻侠所能比。说道:“我听下面的人说,你为了一个市门卒,不惜得罪区元伯,将其门客拘捕?”

    “是。”刘景颔首承认。

    黄秋抚着稀疏的胡须,语气带着一丝埋怨道:“唉!仲达,此事你处理得过于莽撞了,为何事先不和我商量一下?”

    你不是一直在楼上睡觉吗,怎么和你商量?刘景默默吐槽一句,口中说道:“谈不上莽撞,闹市众目睽睽之下,拔剑袭击市吏,不管他是谁的门客,都要严惩不贷!不然我等威严何在?”

    黄秋苦笑道:“话是这么说没错,然而区元伯为人睚眦必报,未必会息事宁人,值得吗?”

    “当然值得。”刘景斩钉截铁道。

    不提招揽到了马周这个人才,他在这件事上获得了巨大的名声与威信,付出的仅仅是与区雄交恶,怎么会不值得呢?

第五十二章 归家

    黄秋离开前,刘景代马周向他告假十日,这点小事,黄秋自然无不答应之理。

    马周折腾了大半日,早已疲惫至极,假请下来,他就可以回去休息了,刘景令一吏去市中雇佣一辆牛车,将马周送回吏舍。

    这时刘景再次感到缺乏代步工具的不便,可惜他身上只剩下数千钱,别说买一匹马,就是买一头牛,也会把他的钱囊榨干。

    大丈夫不可一日无权,亦不可一日无钱。

    无权,则仰人鼻息,无钱,则不免束手束脚。

    对于穿越者而言,想要赚钱非常容易,但想要在两三年内摄取到数以亿计、可供他随意“挥霍”的海量资金,就有些难了。

    对此,他已经有了一个腹案,那是他初次前来市井就形成的想法,同时也是驱使他到市中任职的一个重要因素。

    不过现在还不是时候,需要等到他彻底掌握市楼权力之后才能实施。

    他为自己设立了一个期限:必须要在今年之内,取黄秋而代之,成为市楼之主。

    毕竟,时不我待啊……

    距离闭市还有半个时辰,宋谷驾驶着牛车抵达市楼前,刘景明天休沐,他是来接刘景回家的。

    刘景把宋谷叫入室中,询问家中情况,所幸家中一切安好,并没有发生什么特别的事情。

    等到闭市的鼓声响起,刘景即刻乘坐牛车返回吏舍,去取鸠车及为家人准备的礼物,看完的书籍也要带回家,还有豆芽,刘景已经吃过几次,十分鲜嫩可口,独乐乐不如众乐乐,也让家人们尝尝鲜。

    …………

    刘和、刘饶匆匆吃过晚饭,便迫不及待领着侄儿虎头跑到家门外的大槐树下等候刘景归来。

    若不是母亲不允,刘和都想带着妹妹、侄儿跑到刘氏坞外迎接。

    三人坐在树下,双手托腮,眼巴巴望着西方。

    夕阳从天边一点一点坠落,最终隐没消失,天色随之渐渐暗淡下来,夜幕即将来临。

    五月的长沙,天气湿闷,蚊虫滋生,几人长久待在室外,简直就是故意送上门的美味,很快便遭到蚊虫毒口,面颊处处红肿,痒痛不已,坐立难安。

    就在他们快要坚持不住时,一辆牛车悠悠行来,闯入视野,赶车之人,正是家仆宋谷。

    “大人回来了、大人回来了……”刘群拍手雀跃道。

    自从叔父离开家,他每天都会念叨无数遍,就连做梦都在想着叔父——的鸠车。

    他终于要有一架属于自己的鸠车了。

    刘和、刘饶亦满含期待,阿兄也答应了送他们一份礼物。

    牛车稳稳停下,刘景跳下车,一把抄起奔跑过来的侄儿刘群,抱进怀中,看着他额头多有红肿,很是心疼,说道:“外间蚊虫甚多,虎头为何不待在室中等候?”

    刘群声音清脆地说道:“虎头想要快些见到大人。”

    刘景替他揉了揉额上虫包,笑着道:“虎头宁愿被蚊虫叮咬,也要出门迎接,叔父很感动。”

    见刘群心不在焉,盯着牛车左右张望,似乎在寻找着什么,刘景哪能不知其意,道:“虎头可是在找鸠车?放心吧,叔父答应你的事情,绝对不会食言。”

    刘群小嘴如同抹了蜜一样:“多谢大人,大人你是天底下除了阿父阿母,待虎头最好的人……”

    刘景让宋谷从车上取出鸠车,放置地上。

    刘群一见鸠车,立刻挣扎着脱离刘景怀抱,手持绳索,拽着鸠车跑进家门,口中欢呼不停。

    刘景冲着刘群的背影喊道:“虎头,跑慢些、跑慢些……别摔着了。”

    刘和、刘饶在一旁惨兮兮道:“阿兄,我们也被蚊虫咬了。”

    刘景揉了揉刘和、刘饶头上发髻,失笑道:“是、是,阿若、阿离也辛苦了,阿兄很感谢你们。”

    刘和一脸期待地问道:“阿兄,你为我准备了什么礼物?”

    刘饶娇声道:“还有我。”

    刘景道:“为了给你们挑选礼物,为兄可是费了好一番心思,你们肯定会很喜欢——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我们进去再说。”

    刘饶不由撅起了小嘴,阿兄这不是故意吊人胃口吗。

    刘和在旁边取笑她道:“阿离,你的礼物又不会长腿跑掉,这么急做什么?”

    刘饶白了他一眼,紧紧跟上刘景的脚步。

    “等等我……”

    继母张氏和嫂子赖慈此时正坐在堂中,一边闲聊,一边等候,见他归来,当即止住话语。

    刘景来到继母张氏面前,大礼拜道:“母亲大人,儿子回来了。”

    张氏面色平静地颔首,她不想笑,就不用笑,身为继母,她有这个权力。

    刘景不以为意,又对嫂子赖慈拜道:“嫂子,我回来了。”

    赖慈坐姿娴雅,柔声说道:“仲达,你辛苦了。听邻居刘亮说,你被任命为市左史,位仅在监市掾之下。你与监市掾平日相处可还融洽吗?”

    刘景回道:“监市掾并不是一个粗鄙之人,他是临湘大族黄氏子弟,我俩相处颇为融洽。”

    赖慈心安道:“那就好。”

    刘景明亮的双眸紧紧注视赖慈苍白清丽的脸庞,说道:“嫂子气色比我离家时强了一些。”

    赖慈道:“既然与仲达做了约定,嫂子一定会遵守。”

    刘景欣慰地点点头,然后解开随身携带的布囊,里面装的都是他为家人准备的礼物。

    首先是继母张氏,刘景知道她素来重视容貌,为她准备的礼物是一盒胭脂。

    接着是弟弟刘和,他很喜欢剑,刘景送他的礼物是一柄短剑。

    然后是妹妹刘饶,她今年十岁,开始有些爱美了,刘景送她的礼物是一根玉簪。

    至于嫂子赖慈,因为新近丧夫,不宜收受享受之物。没办法,刘景只好在返家时,于路边折了一些清香素雅的鲜花,编成花束,送给赖慈,权作礼物。

    “谢谢仲达。”对于季叔送花之举,赖慈既意外又欣喜,捧过鲜花,低头轻轻一嗅,霎时满鼻生香。丈夫去世时,尚是春寒料峭,自此以后,她就再未踏出家门了。

第五十三章 道歉

    赖慈手捧鲜花,心中欢喜,说道:“仲达,你回来匆忙,还没有吃晚饭吧?家里为你留了饭菜,我这就让周氏为你热一热。”

    刘景摇了摇头道:“不用了嫂子,我在路上已经吃了一些胡饼果腹。”一边说,一边取出用芦苇叶包着的胡饼,总共有十几块,他知道弟弟、妹妹还有侄儿喜欢吃这种北方传来的食物,因此在陶观那里买了一些带回来。

    刘和、刘饶、刘群当即发出欢呼,一拥而上,将胡饼瓜分。

    赖慈摸了摸儿子光滑柔软的后脑,没有什么比儿子脸上开心的笑容更令她开心了。

    “胡饼怎能当饭,仲达,你真的不再吃些吗?”

    刘景回道:“现在还不觉得饿,一会饿了,再吃不迟。”

    接着和张氏、赖慈聊了聊市中所见所闻,以及吏舍起居生活,这一聊,就是半个多时辰。

    从厅堂出来,刘景将在吏舍看完的书籍放回书库。

    《史记》、《汉书》皆已看完,接下来该看《汉记》了,因此书是在南宫东观编纂,又名《东观汉记》。

    《东观汉记》从汉明帝下令班固、贾逵等人编撰本朝史开始,经安、桓、灵诸帝,至今仍在撰补。

    刘景家中收录的《东观汉记》止于《百官表》,这是汉桓帝时崔寔、延笃等人所作。

    在后世,由于被范晔的《后汉书》取代,《东观汉记》名声不显,可是在当下,影响却非常大,与《史记》、《汉书》并称三史,人多诵习。

    《诗经》、《左传》也看完了,刘景却没急于将它们束之高阁,二书都是需要反复阅读,乃至倒背如流的经典之作,每读一遍,都能从中获得极大收获。

    刘景在书库一直待到人定才出来,因事先有所吩咐,热水已经准备就绪,刘景沐浴过后,夜色已晚,看了一会《东观汉记》就入睡了。

    次日一早,食时刚过,便不断有人登门拜访,显然他归家的消息已经在刘氏坞传开,都是族中长辈、兄弟,哪个也不能怠慢,刘景疲于应对,叫苦不迭。

    因为只有一天假,他今天傍晚就要返回吏舍,所以到了下午,他赶紧闭门谢客,前往坞北的刘宗宅邸。

    说实话,自打穿越以来,刘宗对他帮助甚多,而自己却在前些日斥其家奴,扫其颜面,虽然刘景自认这么做没错,但有些事,是不能只论对错的。

    无论如何,自己都要亲自登门道歉,显示诚意。

    刘景如今名著长沙,在刘氏坞就更不用说了,可谓无人不识刘仲达,刘宗家守门家奴老远见到他,便长揖见礼,敬称“刘君”。

    刘景微一颔首,问道:“从兄在家吗?”

    守门家奴躬身回道:“在家,我家少郎君刚从武陵游学归来,主人正和他在堂中叙话。”

    刘景闻言眉毛一扬,他所说的少郎君乃是刘宗之弟刘承。

    巧合的是,刘承和刘景一样,都是前年外出游学,不过他去的不是襄阳,而是前往邻郡武陵,拜在豫州陈国人颍容门下。

    颍容字子严,其人博学多才,以善治《春秋左传》而闻名于世,说来他还是汉灵帝的同门,他的老师乃是帝师、太尉杨赐。

    颍容不慕名利,郡举孝廉、州辟、公车征,皆不就。四年前避乱于荆南武陵郡,聚徒千余人,荆州牧刘表举荐他为武陵太守,他也不应,操守为世人所赞。

    守门家奴又道:“家主人曾言,刘君登门,不必通传,刘君请。”

    刘景点点头,跟随守门家奴进门,他已经不是第一次来了,轻车熟路的穿过层层亭榭院墙,直抵后庭。

    刘宗早就得到家奴禀报,和一名儒雅青年迎出门,朗声道:“仲达,我知你今日休沐还家,奈何家弟游学归来,在下实在脱不开身……”

    刘景长揖道:“弟有愧于从兄,自当亲自登门道歉。”

    刘宗笑问道:“你说的可是周卫一事?区区小事,何足道哉——仲达,这是家弟刘承刘仲嗣,你应该认识吧?”

    “弟景见过从兄。”刘承年十八,比他大一岁,是以刘景称兄。

    两人年龄相近,却不怎么熟络,盖因刘承少有才学,性格稳重,而刘景之前只是一个才能平庸的寻常少年,两人少有交集。

    刘承不敢托大,急忙还礼:“在下虽然才归家不久,却已从多人之口听闻足下大名。”说完,刘承心下感慨不已,谁能想到,当初平平无奇的少年,如今已是德才冠于长沙,成为龙丘刘氏一面新的旗帜。

    宋忠宋仲子真的就这么厉害吗?可以将石头打磨成美玉。

    刘景洒然而笑道:“从兄叫我的字仲达即可。”

    刘宗一把揽住刘景手臂,说道:“别在门外站着了,走,随我进去。”

    刘景入座后再次向刘宗致以歉意。

    刘宗沉吟一声道:“不瞒仲达,我初闻消息时,确实对你有所怨言,不过周卫以我之名欺压良善也是事实,此事你处置的没错,我还要谢谢你为我挽回名声。”

    其实这是两件事,周卫败坏其名是一事,刘景扫其颜面是另一事,岂能混为一谈?然而刘景登门而来,两度道歉,刘宗心里就是有再大的火气也得自行熄了。

    刘景笑道:“从兄心胸开阔,能容舟船,听从兄这么说,在下终于可以把心放回原位。”

    想起答应周卫的事,刘景又道:“从兄,在下冒昧替周卫求一句情,希望从兄看在他苦劳多年的份上,给他一次赎罪的机会。”

    刘宗闻言一愣,说道:“本来我已有意将他打发到浏阳别业看家护院,既然仲达替他求情,那我就再给他一次机会。不说他了,仲达,你昨日是不是在市中抓了区元伯的门客?”

    “是。”

    “我可是听说,区元伯为此大动肝火气,仲达,你要当心。”当日酒宴鱼龙混杂,区雄一言一行事无巨细传入刘宗耳中,包括刺杀他云云。区雄想必也知道瞒不住他,才故意出言挑衅。

    刘景摇头道:“我若畏惧他,就不会抓他的门客了。他有什么手段,尽管放马过来就是。”

    “好!”刘宗拍案而起道:“他若敢对你不利,我必取其狗命!”

    刘景面露讶色,他当然不会傻乎乎以为刘宗全是为了他,看情况,两人已经到了水火不容的地步,早晚必有一战。

第五十四章 邓攸

    刘景与刘宗、刘承闲聊之际,邓氏监奴郑当和其随从侍卫经过十余日奔波,跋涉千余里路途,终于顺利回到南阳新野。

    邓氏一族居于新野邑北十里,有肥沃美田千倾,广阔宅第百间,背靠大山,前临江水,沟渠池塘,交接环绕,富甲冠于南阳、收获胜过封君。区氏与之相比,便如同乡下土鳖,即使龙丘刘氏,亦远远不及。

    中平以来,作为光武帝乡的南阳郡就屡遭兵祸,少有安宁之日,大族为求自保,不得不效法边地家族,修筑坞堡、壁垒,发展部曲、私兵,邓氏自然也不例外。

    郑当和其随从侍卫穿过坞堡门楼,来到一处屋宇徘徊连属、重堂高阁林立的庞大建筑群落前,这里就是他主人邓攸的家。

    “总算回来了!”郑当立身于邓氏门庭前,几有热泪盈眶之感。

    此次长沙之行,往返耗时超过一个月,期间绝大多数时间,都是在逼仄矮狭、空气浑浊的船上度过,个中滋味,不足为外人道,仅他亲眼所见,便有三人身染重病,一命呜呼,客死他乡。

    而且长沙潮湿多雨,历来瘴气横行,谁也不知道会不会染上疫病,简直和赌命没什么区别。

    他十年前曾跟随主人邓攸去过长沙,可那时正值年富力强,身体还吃得消,如今年龄大了,身体也差了,他觉得经过这么一番折腾,自己可能要少活好几年。

    邓家不仅宅邸建筑奢侈华美,其内奇树异草,靡不具植,花圃如田,美不胜收,水注其内,构石为山,仿佛人间仙境。

    邓攸身处书室,于一张金丝楠木书案上挥洒笔毫,他正在临摹《熹平石经》《春秋篇》。

    其所写之字用笔方圆兼备,点画匀称公整,可谓无懈可击,没有数十年苦功,根本达不到这个水平。

    邓攸今年虽已年过五旬,但是由于保养得当,看上去不过四十许,身高七尺七寸,五官俊整,不同凡俗,一部胡须长及二尺,垂于胸前,甚有威重。

    邓攸既是南阳名士,又是贵戚子弟,前后任侍中达十数载,侍中乃天子近臣,常年身居君侧,顾问应对,地位尊崇。

    自从灵帝驾崩后,朝局就陷入动荡之中,宦官、外戚、士人皆欲致对方于死地,其等不顾社稷,大打出手,直到武人董卓将兵进京,关东诸侯群起而攻之,由此正式揭开天下大乱的序幕。

    邓攸眼见弘农被董卓毒杀,天子亦朝不保夕,他继续留于禁中,早晚罹祸,当即弃官还家。

    邓攸膝下子嗣不多,仅有二子一女,二子皆为凡庸之辈,即使承平之世,也做不到两千石之位,更何况是乱世,以他们的智慧,非但难有作为,更有性命之忧,唯有留于身边,加以照看。

    惟一令他欣慰的是,他生了一个好女儿,其女邓瑗从小就表现出了“不凡之处”,不爱女工,而喜欢经书、史籍,早晚讽诵不休,学问之高,常会把她的两个兄长辩得哑口无言,羞愧不已。

    今年才十五,刚刚及笄之年,身高就已长到七尺二寸,姿颜绝世,冠于南阳,简直就像……简直就像第二个和熹皇后。

    若非天下大乱,且有婚约,她是有机会入宫竞争皇后之位的。

    邓攸对自己的女儿信心十足,他认为以女儿的出身、容貌、智慧,只要入宫,一定能够击败群芳,母仪天下,成为继邓绥、邓猛女之后,南阳邓氏第三位皇后。

    可惜,这终究只是一个奢望。

    女儿有皇后之姿,却没有皇后之命,如之奈何?

    正因为女儿是如此之优秀,被他视若珍宝,独得宠爱,邓攸才会纠结于她的婚姻大事。

    每至夜深人静之时,他常痛恨自己当年戏言,以致夜不能寐。

    刘景小时候还算聪明可爱,可惜好友刘尚在他七岁时因病去世,刘景自此返回家乡长沙。

    可能是长沙边鄙夷郡,多质少文,他又缺乏长辈教导,养成了懦弱鄙陋的性格,前年他来拜访,邓攸与其言谈之后,心中大失所望,多有不喜。

    这样鄙陋的人,如何能配得上自己的女儿?

    即便如此,邓攸心里也没有生出悔婚之意。可是接下来两年,刘景竟然一次也没有登门,而他在襄阳犯下的诸多荒唐事,则源源不断传入邓攸耳中。

    斗剑、赌博、招妓……没有他不会的,唯独不爱读书。

    邓攸气得险些吐血,寝食难安,他对女婿并无太多要求。

    家世衰败?他能接受,才能平庸?他能接受,性格鄙陋?他捏着鼻子也能接受……

    但对方绝不能是一个不知上进,自甘堕落的人,这是底线!

    “郑当已经去了一个多月,差不多该回来了……”邓攸停下笔,望向窗外几簇青竹,默默想道。

    下一刻,书室外响起一阵匆乱脚步声,接着一把无比熟悉的声音响起:“主人,小人回来了……”

    看着郑当一身风尘,满脸疲惫之色,邓攸放下笔,很是欣喜地道:“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郑当揖道:“有劳主人挂念,此行一切顺利。”

    “如何?”邓攸没头没尾的问道。

    郑当知道他问的是什么,回道:“刘郎君和前两年简直判若两人,如今身长七尺余,风仪气度之佳,即使放眼整个南阳,亦少有人及。”

    “嗯?!”邓攸一脸讶异的看着郑当,如果对方不是从小伴随他一起长大的家奴,他几乎以为郑当被人收买了。“此言当真?”

    “小人岂敢谎骗主人。”随后郑当将刘景“躬耕养客”、“质书救邻”二事娓娓道来,又言及“带经耕锄,好学不辍”,作诗《劝农》,得到南北士人一致好评,如今名著长沙,出仕在即……

    邓攸听得一愣一愣,久久难言。

    谁?刘景?名著长沙?……

    这可真是天方夜谭啊!

    见主人一副难以接受的模样,郑当暗笑,他当初也被刘景吓了一跳,比主人强不了多少。

    “主人若不信,有书信为证,主人一看便知……”郑当一边说,一边趋前呈上刘景之信。

    邓攸将信将疑的打开信件,一见之下,心中疑虑顷刻间烟消云散。

第五十五章 邓瑗

    一只雀儿“扑棱”“扑棱”扇动着翅膀,在果树枝杈间不住来回跳动。

    夕阳、碧树、雀儿,以及树下花丛间欢笑的人们,共同组成了一幅绝美画卷。

    “咻”的一声,一道金色光影破空而至,雀儿躲避不及,被击个正着,登时身躯僵直,栽下树枝,摔落地面。

    金色光影随后又击中树干,坠落于雀尸不远的地方。

    世间弹弓,普遍用泥丸,而眼前弹丸赫然是由纯金制成,岂止是奢侈,简直就是壕无人性!

    几名身穿青绿衣裳,梳着圆包状双丫鬟、娇媚可爱的侍女拍手道:“女郎射得好丸,一发中的。”

    被她们称为女郎的正是邓攸之女、刘景的未婚妻邓瑗,她梳着精美的坠马髻,头上发饰、双耳耳环皆为名贵之物,当世少有。身着一袭彩黄色菱纹纱织长裙,束腰曳地,华丽至极。

    邓瑗本就姿颜姝丽,万中无一,又集世间美好之物于一身,古语云:“倾城倾国”,不外如是。

    邓瑗手持竹制弹弓,为方便射击,广袖高高挽起,露出纤细白皙的手臂。听着身边侍女恭维之语,邓瑗绝美的脸上露出轻笑,从腰间锦囊再次取出一枚金丸,引弓弹射向另一只雀儿。

    这次她失了准头,不仅没有打到雀儿,金丸也不知飞到哪去了。

    邓瑗也没怎么在意,反正都是掉落在她的家中,自有奴婢为她寻找失丸,“找不到”也没关系,就当是送给奴婢们的福利。

    “女郎、女郎……”一个年约十二三岁、长了一张包子脸的小丫鬟阿喜一路跌跌撞撞跑进遍植花树的庭院,大声喊道:“郑管事回来了,正在书室与主人叙话……”

    有年纪稍长一些的侍女阿姝开口训道:“大呼小叫,成何体统?”

    小丫鬟阿喜素来惧怕她,吓得直缩脖子,一双大眼睛不住游移。

    邓瑗性格仁慈,素来待下以宽,并不介意小丫鬟阿喜的冒失行为,她更关注对方带来的消息。

    “啊?郑管事回来了?”

    邓瑗一张口,声音清澈动听,如同涓涓泉水般沁人心扉。

    侍女们吃吃笑道:“女郎,你快点去吧。”

    邓瑗面颊微微泛红,心里略有些忐忑,将弹弓和锦囊都交给侍女阿姝收好,步履匆匆,赶往书室。

    在婚姻这件事情上,她与父亲分歧严重,父亲觉得刘景性格鄙陋、才能不堪,对他多有不满。

    而邓瑗则认为既然两人有婚约,那么无论如何都要遵守约定。

    至于父亲所言刘景性格鄙陋、才能不堪,不知比之许升又如何?

    许升是建康年间扬州人,年轻时好赌成性,不治操行,连自己的母亲都奉养不了,而其妻子吕容始终对他不离不弃,勤操家务,奉养君姑,常常流泪规劝丈夫。吴许升终被妻子感动,后来外出求学,获得了美好的名声,并被扬州刺史部征召为吏。

    吕容能做到的事情,邓瑗觉得自己也一定行,还会做得更好。

    “民生在勤,勤则不匮。宴安自逸,岁暮奚冀!儋石不储,饥寒交至。顾尔俦列,能不怀愧。——妙啊、妙啊……!”

    邓攸读罢忍不住拍案叫绝。难怪郑当言此诗得到长沙南北士人一致好评,这是一首将作者才华、学识展现得淋漓尽致的佳作,可谓是金言玉论,字字珠玑。

    诗是绝世好诗,字亦是绝世好字,其所写之字端美雄健,雍容典雅,恢宏如宫殿庙堂,凛然有威。

    邓攸一见而钟情,爱不释手,连《熹平石经》都变得有些“食之无味”。

    郑当一旁说道:“这首《劝农》是小人离开前,特意向刘郎君提出送予主人,刘郎君当着小人的面,执笔一蹴而就。”

    邓攸听出了他的言外之意,忍不住道出心底的疑问:“刘仲达有此才学,为何在襄阳时毫无显露?反而弄了一身污名。”

    郑当推断道:“刘郎君或许是有意藏拙,但他身上的污名却未必是真。小人与他相处多日,小人只相信自己看到的,刘郎君绝对是一个性格仁善的君子。”

    邓攸眉头轻轻皱起,一时想不明白,将《劝农》放置一边,观看起刘景写给他的书信,读着读着,邓攸悚然而惊。

    信中除了开篇略做寒暄之外,其余内容讲的都是天下大事,并着重分析了荆州及南阳的局势,某些看法与邓攸不谋而合,而某些看法则截然相反,偏偏又能言之有物,另邓攸难以反驳。他在信中更是断言,未来一年之内,天子必将东归。

    毫无疑问,论及对局势的把握,刘景远在他之上。

    此子才十七岁啊!真是可怖可畏!

    此子于襄阳故意藏拙,返回家乡厚养名望,对天下大势了若指掌,他想干什么?!!!

    邓攸低头观信,越想越是心惊,浑然不知女儿邓瑗进门。

    邓瑗身高七尺二寸,比郑当还高一些,她冲郑当微一颔首,款步来到邓攸书案前,跽坐下来,口中轻呼:“阿父……”

    邓攸猛然抬头,看着容貌绝美的女儿,心里不住为她担忧,以前刘景表现平庸,他没少为女儿未来担忧,如今刘景不平庸了,他还是要为女儿未来担忧。

    刘景真是一个不让人省心的人啊!

    邓瑗目光扫向父亲手中书信,艳丽的脸庞不觉露出惊讶之色,哪怕是从她这个角度倒着看,亦能看出其字美妙不凡。

    “少君,这是刘仲达写给我的信,你也看看吧。”邓攸随手将通篇时论的信件递给女儿。

    少君是邓攸给邓瑗取的字,从此也可以看出他对女儿的厚望,并不将她视为普通女子。

    事实上邓瑗从小就表现出了与众不同之处,待其长大,邓攸无论大小事,都和她详细计议,两个儿子都没有这个待遇。

    邓瑗看完一遍,又复看一遍,才难掩惊讶道:“仅仅两年而已,刘君不管是眼界还是智慧,都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今若坐论时事,我肯定远远不及。”

    邓攸不由叹道:“不止你,连为父也只能甘拜下风啊。”

    邓瑗又观《劝农》,不能言语。

第五十六章 谢良 三千字

    邓瑗读罢《劝农》,听着郑当的叙说,结合信上所见,脑内渐渐勾勒出一道丰神俊朗的身影,他性格柔和、谦恭仁善、博学多才、智略过人、胸怀大志……

    一名怀春少女,对未来夫君最美好的想象,也就是这样了。

    邓瑗内心不由感到疑惑,这样一位近乎完美的君子,和她记忆中的未婚夫没有一点相符之处。

    她记忆中的刘景是一个性格懦弱、才能平庸的少年,当时她还是一个小丫头,而他尚无法应对得当,不过寥寥数言,就令他坐立不安,最后狼狈而逃。

    “这两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让他有了如此天翻地覆的变化?难道是因为我?”除此之外,邓瑗实在想不出其他原因。

    “他肯定是因为当初学问不如我,羞愧难当,从此潜心向学……”邓瑗以为自己发现了事情的真相,心里不免有些得意。

    随后她猛然想起一事,脸颊唰的一下红了起来,她之前写给他的信,曾大言不惭的规劝对方一定要努力读书,不要浪费光阴。如今对方以德才名著长沙,自己的做法完全是多此一举。

    “他会不会一边读信,一边在心里笑话我?”邓瑗忍不住担忧。

    邓攸见女儿面色一会红一会白,内心五味杂陈,就好像属于自己的珍宝即将被他人夺去。将一封未拆开的书信交给她,道:“少君,这是刘仲达写给你的信。”

    邓瑗拿着信,稍作犹豫,还是决定不拆开,回去再看。

    从书室出来,邓瑗数绕回廊院墙,回到自己的少君园。

    侍女们皆翘首已久,她们作为邓瑗的贴身侍婢,日后注定要随女郎出嫁,心里怎能不感到好奇。

    邓瑗故意不睬她们,提着裙摆登上花园中央的四方阁楼。

    邓瑗来到阁楼最顶端,倚窗而坐,她从小就喜食甜品,一边饮着蜜浆,一边缓缓打开信件,里面和父亲的一样,都是一封信、一首诗。不同的是书体风格大变,其字非正非草,点画秀美,行文流畅,用人喻字,便是正人君子与风流雅士之别。

    邓瑗更喜欢眼前风流雅士一般潇洒飘逸的书体。

    诗的名字叫作《停云》,是刘景专门为她而作,邓瑗轻读出声:“霭霭停云,濛濛时雨。八表同昏,平路伊阻。静寄东轩,春醪独抚。伊人悠邈,搔首延伫。……”

    邓瑗从未去过长沙,素闻那里潮湿多雨,“霭霭停云,濛濛时雨”之语,顿时令她身临其境,仿佛置身于雾雨迷蒙的江南。

    接着寥寥数语,就描绘出一个满怀期待远方佳人的身影,想要亲往,却苦无舟船。……

    邓瑗并不是一个不知诗书的肤浅女子,她能看出来,这首诗其实有两层意思,一层自然是怀人,是写给她的,真情流露于外,另一层则是忧世,是写给自己的,直抒一腔悲愤。

    刘景乃是刘氏宗子,如今汉室衰微,他有这样的想法,不足为怪。

    邓瑗很欣赏他的忧国之情,如果他一味风花雪月,她反而不会高兴。

    这首诗作的真好!

    邓媛反复读了七八遍,才恋恋不舍的停下来,转而拿起信,刘景写给她的信与时下风格大相庭径,并不在意对仗工整,通篇俗语,如朋友对面闲话家常,文字平淡而又不乏温馨之意。

    刘景这封信写满了三篇白纸,足有数千字,然而邓瑗一口气读完,却生出意犹未尽之感,这种如朋友闲话家常一样的方式,读起来十分流畅快意。

    她之前白白担心了,对于她信上殷殷规劝之语,他不仅没有笑话之意,反而一再表示感谢。并说:少而好学,如日出之阳;壮而好学,如日中之光;老而好学,如炳烛之明。”是以晋平公年且七十,犹欲学习,少年怎敢不努力呢?

    同时也提到了两人的婚姻大事,他表示自己即将去郡府任职,但地位还有些低,为了不辜负佳人之托,他一定会尽快取得成就。

    “啊,真希望这一天快一点来临……”

    邓瑗不禁为自己心里的想法感到羞耻,脸颊红彤彤的。

    …………

    刘景并不知道邓家发生的种种,休沐结束后,他重新回到市楼,随着时间的发酵,他抓捕区雄门客王银等人已经在市中传得人尽皆知,加上之前训斥刘宗家奴周卫,刘景彻底建立起了威信。

    最直观的感受是,随后的日子里,每天上门寻求他帮助的商贩成倍增多,而他解决问题也变得更加容易,他说的话,如今在市井和“圣旨”没什么两样,无人敢于冒犯他的威严。

    但也不是所有人都欣喜于这样的变化,也有人为此感到失落,比如市右史谢良。

    谢良在市楼任职十数载,向来都是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未尝有一日松懈,作为市井实际管理者,他在市中还算薄有名声,可惜刘景到来后,一切都变了。

    如今市井中人,言必称“刘君”,谁还记得他谢良是谁?

    他并不嫉妒刘景,两人差距实在太大了,让他很难生出嫉妒之情,他只是对手中权力不断流失感到失落。

    谢良立于市楼堂中,显得心事重重,便见一个作保佣打扮的人闷着头直冲过来,在门口被门卒拦了下来,只听那保佣一脸焦急,大声喊道:“小人要见刘君!”

    谢良走过去,示意门卒放保佣进来,出言问道:“你找刘君何事?”

    保佣目光不断左右张望,急说道:“几个交州来的蛮子喝醉后故意生事,不仅砸了酒肆,还将主人打伤——小人要见刘君!”

    谢良沉吟一声,说道:“此事不必找刘君,我随你去一趟就是。”

    “你?”保佣一脸狐疑之色。

    谢良面露不悦道:“怎么?我乃市右史,位与刘君相同。”

    保佣直言道:“那些交州蛮子一共七人,个个携带刀剑,凶恶蛮横,非一般人能够应付得了,还是请刘景亲自去一趟为好。”

    谢良一听对方人多势众,不好对付,心里立刻有了几分怯意。他回过头,目光停在一个身量颇高,眼眉桀骜的市吏身上,问他道:“马吏,刘君可在房中?”

    马周在吏舍养了十天伤,今天是第一天来市楼任事,尚未安排事做,正处于无所事事之中,听到谢良问话,回道:“刘君刚刚出门了,也没说去哪里。”

    谢良闻言眉头狠狠拧在一起。

    保佣急得满头大汗:“这可如何是好、这可如何是好……”

    谢良喝道:“慌什么?难道没有刘君,就办不了事吗?我随你去。”

    “好吧。”保佣无奈点头,刘君不在,没办法,只能死马当活马医了。

    谢良也不是鲁莽之人,留下几名市吏维持市楼运作,其余十数人全部被他带走。

    其中自然也包括马周,这位可是能够以一敌十的猛人,他手臂之伤虽然还未彻底好利索,但也不差多少,等闲三五人绝非敌手。

    谢良率众吏在密集的人潮中前进,行人见到他们,都自发避开。

    一路畅通无阻抵达酒肆前,谢良看到的是一片狼藉,满地都是酒瓮残片,几无下脚之地,酒水浸湿大地,酒香弥漫四周,酒肆主人及保佣鼻青脸肿的躺在地上,不住呻吟惨叫。

    而来自交州的七名闹事者穿戴与长沙人并无不同,他们站姿歪斜,满面潮红,一看就喝了不少酒。

    这时头戴赤帻的亭长亦带着手下匆匆赶来,他见市吏领头者是谢良,不由微愣,心道来的怎么是他?

    两人见过礼后,亭长请示道:“谢史,是否抓捕?”

    谢良道:“此辈醉酒毁物,欧伤多人,自当抓捕。”

    亭长随后看向马周,问道:“足下手臂的伤好了?”

    马周点头道:“已无大碍。”

    “一起?”

    “好。”

    对于亭长的邀请,马周也不推脱,两人各率吏卒围了过去。

    亭长手持刀盾,大声喝道:“尔等毁物伤人,已是触犯律法,速速跪地服罪!敢有抵抗,罪加一等!”

    七个交州人怒骂者有之,认错者有之,还有一人醉到失去意识,倚在同伴身上呼呼大睡。

    他们早已醉得不轻,根本没什么反抗之力,马周和亭长等人一拥而上,三下五除二就将他们全部制服。

    事情出乎意料的顺利,没等谢良松一口气,便听见一个交州人大喊道:“我们是区元伯的客人,你们快把我们放了……”

    谢良心里顿时“咯噔”一下,亭长亦下意识松开手,看向谢良,其余诸吏也都望向他。

    谢良暗暗叫苦不迭,众目睽睽之下,哪有回旋余地,他不敢得罪区雄,难道就敢犯众怒吗?

    他今日若不拘捕他们,酒肆主人明天就敢去郡府击鼓鸣冤,到时候他绝对吃不了兜着走,最轻也会落个丢职还家的下场。

    哪怕酒肆主人选择息事宁人,他的名声也必定臭了。

    说来说去,此事全怪刘景,他今日为何要离开市楼?他若在,何至于让自己当这个出头鸟。

    “谢史……”亭长呼道。

    谢良硬起头皮道:“将他们押入市狱。”

    “诺。”亭长怜悯的看了谢良一眼。

第五十七章 示好

    被谢良在心里埋怨了千百遍的刘景如今身在书肆,他本来并没有打算来此,书肆对其他人来说是清静之地,对他却刚好相反,他每次来都会被书肆内的儒生们缠住,很少有安静之时。

    他们有请问书法的、有讨教经学的、有求为市吏的、有显示才能的。

    最可怕的就是最后这种人,若是真有才,刘景不介意礼贤下士,加以笼络,可惜却是眼高手低之辈,更无自知之明,在他面前夸夸其谈,指手画脚,教他这该做、那不该做,一副你不听我的,就是刚愎自用,不纳忠言。

    偏偏刘景还要笑脸迎之,一次两次……唯有对书肆敬而远之。

    这次是因为舍中鱼肉将近,准备去族弟刘亮那弄几尾鲜鲤,途径书肆,被书肆主人撞个正着。

    书肆主人一边邀刘景进门,一边笑道:“这可真是巧了,小人正准备派遣保佣去市楼请刘君,刘君便自己登门而来。”

    “足下找我有事?”刘景一边问,一边随他走进书肆,书肆里面坐着七八个儒生,救命恩人刘瑍不在其中,那个眼高手低之辈也不在。

    书肆主人点点头道:“不瞒刘君,刚刚已经有人代刘君偿还了两万质书之钱,小人是想通知刘君来取质押的书籍。”

    刘景脚步一停,扭头看着书肆主人,问道:“有人替我偿还了两万钱?是谁?”

    书肆主人不敢有所隐瞒,如实答道:“是左贼曹成掾君。”

    “成绩?”刘景面上难掩惊讶之色,他脑海里闪过几个人选,唯独没有成绩这个名字,心道:“怎么会是他?他这是……向我示好?有这个必要吗?”

    刘景猜测的一点没错,成绩此举确实有示好之意,而且事先纠结了数日之久,才付诸行动。

    他之所如此纠结,是因为他素来与刘蟠不睦,和刘宗也交恶,示好刘景,怕是取得不了任何效果。

    可他最终还是这么做了,原因只有一个:他想化解两人之间的“误会”。两人本就没有什么深仇大恨,实在没有必要因为区区两万钱而结下恩怨。哪怕刘景不领情,这个姿态他也要做出来。

    由此可知他心中对刘景忌惮到了何等地步,简直是畏之如虎。

    作为深受长沙太守张羡信任的心腹之臣,成绩并不惧怕刘蟠,后者虽然名声很大,却是清高之人,不屑于用手段,而正常之法则很难对他构成致命威胁。

    而刘宗因为长期混迹于草莽之中,对长沙上层影响力有限,只要不将他逼急了,干出铤而走险的事情来,成绩也没有什么可担心的,这一点他有分寸。

    但刘景不一样,他在市中任职还不满一个月,通过种种手段,以刘宗、区雄为踏脚石,成功建立起了无人能及的威望,市中上至官吏,下至游侠,没有不畏惧他的。

    更可怕的是,他名声太大了,大到张羡屡屡和他们这些门下亲近吏提起,话里话外难掩欣赏,看情况,怕是不用一两年,就会让他担任门下主记、主簿。

    若是刘景也成为了张羡的亲信,以其在市中展现出来的种种手段,他还能有活路吗?

    一想到这里,成绩就不由惊出一身冷汗。

    所以,他要尽快化解两人的恩怨,至少不能让刘景对他产生“不利”的想法。

    “足下将钱退回给成绩,质书之钱,我日后自会归还。”知道成绩何意,刘景却不能接受,刘蟠不仅是他的族兄,更是提携他进入仕途的人,他和成绩妥协,不就成了忘恩负义之人?

    书肆主人圆润富态的脸上露出一抹难色,苦笑道:“成掾君早料到刘君不会同意,当着小人的面就将借契直接烧毁了。”

    刘景摇了摇头,失笑道:“他以为这么做就能逼我默认?”

    书肆主人在一旁老老实实当哑巴,像刘景、成绩这样的大人物,他谁都招惹不起,夹在中间很难做,只希望不要迁怒于他。

    刘景又仔细想了想,最终放弃了让书肆主人将钱退还给成绩的打算。

    不过他也不准备立刻取走书籍,等他和族兄刘蟠沟通之后再做决定不迟。

    刘景半晌开口道:“书就暂时放你这里吧。”

    “诺。”

    见刘景态度似乎有所松动,书肆主人暗暗松了一口气,他是真怕刘景不与成绩妥协,强逼他退钱。成绩不敢怪罪刘景,九成九会将一腔怒火撒到他的头上。

    暂时去了心头大事,书肆主人脸上重新露出笑容,说道:“刘君,最近小人书肆收到了一部书,名曰《潜夫论》,乃是凉州安定人王符王节信所著。”

    刘景不由惊讶道:“王节信的大名,在下闻名久矣,不过据说他已经去世二三十载,从未闻其著书立说,潜夫论、潜夫论……王节信这是不改其中志啊。”

    王符是凉州边鄙之地少有的大学者,他虽然一生隐居不仕,却名重一时,关中马融、南阳张衡皆与他相友善,此二人可都是名垂青史、万古流芳的儒家宗师,由此可知他的名声与学问之大。

    当年凉州三明、度辽将军皇甫规返回家乡,冷落两千石,而欢迎王符,以致时人语:“徒见二千石,不如一缝掖。”缝掖即儒者之服,亦代指儒者。

    “小人之前也不曾听说。”书肆主人接着大拍马屁道:“《潜夫论》乃是政论之书,小人不大看得来,更适合刘君这样志向远大,心怀天下的君子。”

    刘景心中越发好奇,问道:“不知书在何处?”

    书肆主人道:“这等书不可轻易示人,被小人藏于后室,刘君稍等,小人这就为刘君取来。”

    刘景暗暗摇头,著书不就是为了传播自己的思想被更多人看到,将书藏起来,就失去了意义。

    很快书肆主人就捧着数卷竹简出来,放置在刘景身前的案上。

    刘景随手拿起一卷,名曰《赞学》:“天地之所贵者人也,圣人之所尚者义也,德义之所成者智也,明智之所求者学问也。……”

第五十八章 折扇

    刘景连读了《赞学》、《务本》、《遏利》三篇,便合卷停下。王符此书骈俪化的倾向很明显,各种引经据典,横跨诸多领域,内容详实,切中时弊,以今人的角度而言,称得上“深刻”。

    不过刘景毕竟是从现代穿越而来,《潜夫论》里面所谓的“深刻”,在他看来还差着十万八千里呢,有闲的时候可以看看,打发时间,无闲就算了。

    刘景宁愿多读几遍《诗经》、《左传》、《三史》,这才是真正对他有帮助的书。

    见他停下来,一旁“虎视眈眈”的儒生们终于逮到机会,立刻蜂拥而上,将他团团围住。

    所幸没过多久,从外走进来一名儒生,和刘景及众人提起几个据说是区元伯客人的交州人,在市中酒肆醉酒闹事、毁物伤人,被市吏尽数逮捕。

    刘景越听面色越凝重,对方应该没有说谎,区氏经营交州超过百年,历来与交州牵连颇多,这次,恐怕是很难善了了。

    说到底,抓捕几个门客,对区雄来说,虽伤颜面,却无关痛痒,可这次抓的是区氏交州的客人,不仅区雄,整个区氏都跟着蒙羞,此举绝对会激怒区雄。

    刘景神情严肃,匆匆离开书肆,赶回市楼。

    马周一直站在市楼门口,见他归来,立刻迎了上去,眉飞色舞道:“刘君,你不知道,刚才谢史率领我们抓了几个闹事的交州人,没想到他们居然是区雄的客人,为此我还多打了两拳。”

    刘景嘿然,心道:“亏你还笑得出来,一旦区雄被怒火冲昏了头脑,第一个拿谢良开刀,第二个就是你。”

    同时心里有些讶异,谢良从来都是一个小心谨慎的人,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大胆了?

    刘景边走边问道:“谢史人呢?”

    马周冲着市楼上方努努嘴:“被黄掾君叫进了掾室。”

    刘景点点头,直上三楼,还未等靠近掾室大门,就听到黄秋的呵斥声不断从里面传出。

    谢良心里非常委屈,谁知道那几个交州酒鬼竟是区雄的客人,他如今肠子都悔青了,当初怎么就冒冒失失当了这个出头鸟?他为人谨慎了一辈子,到头来还是摊上了这样的祸事。

    黄秋见到刘景,立刻大倒苦水:“仲达,你去哪了?唉,如今市楼万万离你不得,你才出去一会,就发生了这样的大事。”

    刘景落座后道:“掾君,事已至此,已经没有回旋余地了,只能公事公办。”

    黄秋抚着疏淡的胡须,忧虑道:“就怕区元伯生事啊。”

    刘景眉毛一扬道:“难道他还敢率众冲击市楼不成?”

    谢良在边上满脸苦涩,区雄是不敢冲击市楼,却可以在上下值的路上伏击他啊!刘景的名声就是他的护身符,没人能伤害到他,他当然不用担心自身安危,而自己有什么?什么都没有!

    自黄秋、谢良以下,市楼诸吏人心惶惶了一个下午,不过终究没有发生什么不好的事情。

    别看刘景表现得好像满不在意,可下值返回吏舍时,令马周寸步不离跟在自己身边,途径东市门,又让马周把王朝叫上。

    有了马周、王朝这两个“哼哈二将”,刘景总算稍稍安心。

    安全回到吏舍,刘景与马、王二人分别,在去族兄刘蟠的住所前,先回家取了一样东西。

    刘蟠对他的到来稍稍有些意外,然而他的注意力很快就被刘景手中之物吸引,出言问道:“仲达,你手中这是何物?”

    刘景闻言一笑,右手手腕一抖,“唰”的一下展开了折扇,一边对着自己扇风,一边笑道:“自从进入五月下旬,天气一日热过一日,我闲来无事,就做了一把扇子,此扇以竹为骨、以漆涂之、以帛为面、以胶粘合,因折叠如意,开合自在,取名折扇。”

    “此物倒是颇为精巧。”刘蟠随意夸了一句,扇面上好像有字,他仔细一看,不禁“咦”了一声,一把按住刘景的手腕,不让他晃动。

    刘景轻轻一笑,直接将折扇交给他。

    刘蟠手持折扇,来回踱步,低吟道:“兰之猗猗,扬扬其香。不采而佩,于兰何伤。今天之旋,其曷为然。我行四方,以日以年。……君子之伤,君子之守。”

    刘蟠吟罢怔然良久,方才叹道:“当年孔子历聘诸侯,诸侯皆不能用。自卫反鲁之际,过隐谷之中,见芗兰独茂,喟然叹曰:‘夫兰当为王者香’,乃止车援琴鼓而作《猗兰操》。仲达,你这是仿而作之吗?”

    刘景颔首,并无谦虚之意,笑问道:“从兄以为如何?”

    刘蟠发自内心赞道:“仲达之才,愚兄纵是拍马亦难及啊!不过仲达,此诗虽是感念孔子伤不逢时而作,却过于暮气,你正值朝气蓬勃之年,正该锐意进取,这首诗与你很不相符。”

    见刘蟠手里死死攥着折扇,口中说得尽是些冠冕堂皇之语,刘景哪还不知他的意思,其实这把折扇本来就是为他准备的。

    刘景洒然而笑道:“从兄如果喜欢,收下就是,弟舍中还有几把备用。”

    刘蟠矜持地颔首道:“为兄确实很喜欢这把扇子。”

    刘景收起笑容,说起正事:“从兄,其实我这次来是有事和你说,今日成绩去书肆,替我偿还了两万质书之钱。”

    “嗯?”刘蟠目光瞬间变得凌厉起来,放下折扇道:“他这是看你在市中恩威并施,手段不凡,所以想和你化解恩怨?”

    “我猜也是。”刘景点了点头道:“目前书籍还放在书肆,我想先听听从兄的意见。成绩怕我拒绝,居然在书肆直接将借契烧毁,我如果坚持退钱,恐他迁怒书肆之主,到时候……”

    刘蟠冷冷一笑道:“这本来就是你的钱,为何要退?当初我就不同意你拿钱贿赂成绩。”

    刘景笑道:“行,我听从兄的。”随后又提起今日市中的“交州人事件”。

    刘蟠皱眉道:“区氏以力称雄,自从八年前区星被乌程侯讨平斩杀,区氏总算安静了几年,没想到近年又开始故态复萌。”

第五十九章 严肃

    刘蟠乃是汉室宗子,本身亦为名士,心里十分厌恶区氏这种只凭武力,不休文化的地方土豪。

    他们在地方上畜养部曲,收藏亡命,以暴力欺压良善,役使小民,扰乱乡里秩序,在经济上则强行垄断商品贸易,并依靠权势大肆兼并土地,更甚者驱逐地方长吏,举兵攻杀郡县,对长沙百姓来说无异于豺狼虎豹。

    其实只要是地方大族,都或多或少会有这样的问题,龙丘刘氏当然也不是什么“白莲花”。

    他们的名声之所以没像区氏一样臭掉,一来是因为龙丘刘氏已经儒学化,武质性有所减弱。

    二来则和汉室宗亲的身份有关,东汉天子对地方宗室一向是既拉拢又打压,宗室与百姓产生争执,天子常常都会站在百姓一边,有时候甚至鼓励百姓与宗室作对。这样的大环境下,由不得地方宗室不低调行事。

    刘景开口说道:“区氏为郡中豪姓,子弟宾客历来为人暴害,其中又以区雄为最。区雄任气放纵,收拢郡中轻薄少年为己用,渔食乡里,为害一方。”

    说到这里,刘景目光炯炯的看着刘蟠,继而下断言道:“若再不加以制约,日后区雄恐怕会是第二个区星。”

    “这也是我的忧虑啊。”刘蟠抚着浓密长须道:“然而府君当年初到长沙,区氏是第一批站出来支持府君的大族,在平定吴人苏代的过程中也出力甚多,府君待士向来以宽和为主,除非区雄叛乱,不然绝不会有负区氏。”

    刘景恍然大悟,心道:“我说区氏怎么如此嚣张跋扈,横行郡中,官吏从来不敢过问,原来是有倚仗啊。”

    刘蟠又道:“仲达,以区雄骄横凶悍的性格,此事恐怕不会草草结束,后面必有波澜。”

    刘景闻言颔首,这一点他已经预料到了。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就是。他有“名声”护体,先天立于不败之地,内有市吏听命、外有刘宗为援,他就不信区雄能翻天。

    从族兄刘蟠家中出来时,太阳已消失于天际,刘景步履轻快的往家行去。

    途中一栋年久失修的吏舍引起了他的注意,舍主人是一个体型消瘦,五官古拙的年轻人,此人他认识,乃是市狱吏严肃。

    对于严肃,刘景印象颇深,记得有一次去书肆,只有此子和刘瑍二人不阿附他,刘瑍本性如此,暂且不提,而此人和刘景同在市中为吏,居然也不曾上前见礼,就只能说是情商的问题了。

    他此时正在院中收拢晾晒的蒿草。

    今穷困之家,如果没有被子,一般会将蒿草晒干而束之,以作被。严肃显然就是这种情况了。

    狱吏,尤其是市狱吏,在郡府各部门,算是“油水”比较多的地方了。

    岂不闻《春秋》之义:“原情定过,赦事诛意。”

    自从董仲舒昌导“论心定罪”以来,置既定法律于不顾,为罪犯大开方便之门,有没有罪,全靠一张嘴,进而引发了极为严重的后果。

    《汉书·刑法志》上说:“今之狱吏,上下相驱,以刻为明,深者或功名,平者多后患。”就是这个原因。

    即使狱吏坚持操守,不胁迫无辜,构陷害人,“外快”也不会少,像严肃这样混到晚上睡觉盖蒿草的地步,实在是令人欷吁。

    对方这种坚持真的太难得了,刘景心头不禁升出一股敬意。

    这时严肃也看到了从家门外经过的刘景,他遥遥行了一礼,而后便抱起蒿束,反身走进舍中。

    “……”刘景一脸哭笑不得,他可是“刘仲达”啊,不是什么路人甲、路人乙,这样真的好吗?

    刘景并没有为此生气,反而对严肃更加感兴趣了,如果可以将这种“油盐不进”的人折服,相信一定会很有成就感。

    刘景回到家,开始烧火做饭,连续烧了二十多天的火,他心里渐渐生出几分不耐。

    汉代只有“官”被允许和家属同住官舍,“吏”则只能独居吏舍,刘景认为这个规定太不人性化了,他以后若是掌权,一定废去这个规定,让吏与家人团圆。

    舍中鱼肉都吃完了,今天本来他准备去刘亮那里弄几条鲜鱼,无奈事情接踵而至,就没顾上。

    食材有限,刘景挑来捡去,抄了一盘韭菜鸡蛋,用以果腹。

    晚上重读《史记》,一夜无话。

    翌日市楼外松内紧,市吏严阵以待,然而左等右等,始终不见区雄露面,反而是他家的监奴,在市中奔走了一整天。

    他首先取得了酒肆主人的原谅,方法不外是威逼利诱,这一点大家心知肚明。而后携重金贿赂决曹吏、市狱吏,当天傍晚就将七个交州人成功营救出来。

    黄秋和谢良听到消息,反而长舒一口气,那些交州人在他们眼里无异于“瘟神”一般,区氏选择这么“温和”的方法,是不是预示着事情将到此为止?……

    …………

    湘江傍晚,残阳斜照,远处山峦披上晚霞的彩衣。

    “轰隆隆……”如雷的马蹄声中,一支马队由远而至,这是一支由二十余名骑士组成的队伍。骑士穿着统一的黑帻黑衣,背负弓箭,携带刀戟,气势惊人。身下之马亦颇显神俊,体高皆在六尺上下,四肢矫健,奔行迅捷。

    被骑士簇拥在中间的是一名身材短小,面貌凶悍者,不是名满长沙的豪杰区雄还能有谁?

    他这次外出两日,是为了解救门客王银等人,他们被判髠钳城旦舂,区雄事先探知消息,提前一步在路上设伏,押送的长沙吏卒被他率众斩杀一空。

    王银等人则被他暂时安排去往交州,投奔族兄区景。

    区景是如今区氏一族官职最高的人,任比两千石校尉之职。

    虽然职位不高,但因为区氏经营交州多年,区景又手握重兵,影响极大,就算是交州刺史朱符,也很倚重他。

    区雄一路赶回区氏坞堡,便看到自家监奴候于门楼。

    区雄勒马于监奴身前,见他神情紧张,似有事情,外扬鞭指道:“又出了什么事?嗯?!”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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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汉介绍:
兴平二年(公元195年),荆州长沙少年刘景死而复生。虽为汉室宗子,祖辈亦曾官拜三公,不过时至今日家世已然衰落。且父早死、兄新丧,只留下继母、幼弟妹,寡嫂、孤兄子,妇孺盈室,家无余资,争霸?首先是生活……——————————————书友群(124965893)举汉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举汉,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举汉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