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像唱歌的声音
不过,这女人处事待人似乎挺不错的,叫程灵素也感觉很舒服,这美貌的少妇动作很轻柔,等她站稳就马上放开了,徒留一丝温玉留香的触感。
程姑娘素来十分稳重,但也不禁看愣了神,一时未能缓过来,虽然有些身体的因素,但瞧立在回廊下的这个女人,细心的人竟是看了半会儿,却连她穿了什么样式的衣裳也不能留意到,心中难言,只觉得美极,真真是应了“词穷”二字。
那女子脸上不禁露出笑容,便如奇花初放一般,透着一股子纯真甜美。
这点极致的“纯”,模糊了她的年龄,说她二十多岁可以,说她三十多岁也可以,总是都是极好看的样子。
“你还好吗?”
少女如梦初醒,忙退后一步,行个福礼道:“我很好,多谢夫人了。”她此时才将这女人的周身看到眼里,此人的容貌很年轻,眼角也不见半点皱纹,只是气质与身形不似十几岁的姑娘罢了。
果然如她所见是个夫人,穿了身月白色对襟裙衫,做寻常妇人打扮,衣裳料子虽好,但她也不带首饰,这么简简单单的,就美得天地失色。
饶是妙手的医仙药圣心境非凡,乃是当世奇女子,也难以平静。
要知道再厉害的女人,只要还是个女人,见到这样的倾国颜色,便免不了惊羡,天性之中实不缺七情六欲,不过看各人格局如何,嫉不嫉妒罢了。
程灵素便是那等格局大的女子,她固然会自伤自怜自家的相貌,但却绝不会因为这事嫉妒他人,更生不出恶意。
少女与美妇只相顾一番,微笑点头,便一齐出门去了,少女偷眼瞧那美妇手上拎了个纱包,里面好像是已处理一半的药材。
‘她原来也懂医?’程灵素心道:‘些许小窍门,也不定是旁人告诉她的。但这香气却有点熟悉,我应在别处也闻过?’
医女这么想着,但到底是在哪儿曾闻过这样妙的香气,就怎么也想不起来了。
任是她想破脑袋也想不出,到底是在何处闻到类似的香气。
以前在洞庭湖畔,她不是没玩过这些,药材香料都是研究过的,只是总离不开调养身体,治病救人的作用,这美妇身上的气息却一点儿也不像她配过的方子。
后来,跟着苏子期来了汴梁城,去过韩相府,也在天泉山上有了一席之地,相府重地自然是很讲究的,收拾得干净华丽,摆设精致,其中不缺舒雅芳香。
风雨楼在天泉山脉已经营一甲子之数,苏仙后人非但请能工巧匠设计得无孔不入,外观也要显得美仑美央不可,气韵非同凡响。
纵是楼中子弟放松娱乐之所,也并不显得奢靡糜烂,只把各处安排得十分舒适,恰恰好把握一个度。
苏子期的那瓶子香草,称得上是很奇特的
临到后堂时,那美妇手往面上一动,就蒙上了一层轻纱,把半张脸遮掩得朦胧。
——也不知道她是如何办到的,突然之间就显得平凡了许多,那样绝世的风姿生生被掩没了。
这消减了何止一星半点,程灵素猜这妇人定不是一般人,这般变化多半是用了什么稀奇古怪的功法。
——自从出了洞庭湖,好像人人武功都比自个儿高些。
少女有些好笑,看来她也要练练武功了,总叫人保护可不成啊。
她们一前一后走到了大堂,那美妇的脚步比程姑娘要慢些,程姑娘见迎面一个小小的身影快快地冲了过来。
一直冲到她后面,扑到那美妇怀里,道那是什么人?原来是个六七岁的孩子。
还是个很灵活的小男孩,说不定正在打基础,学武有一段时间了。
男孩子都随母亲,程姑娘甚至能嗅到那阵风里有一丝和那美妇身上一样的香气。
那孩子长得也可可爱爱,赖在母亲的怀里撒娇,格外地憨态可掬,而他母亲显然也很爱怀里的宝贝,咯咯地笑上几声,把孩子按在怀里又亲香了好几口。
少女不由微笑,这孩子长得很可爱,同样也被养得很好,释放天性的样子,十分直白纯粹。
她瞥见那男孩子眼尾微挑的轮廓棱角,有些冷峻,与他一心冲到母亲怀抱的样子,有“凶狠”驾驶有异曲同工之处。
程姑娘猜这是像他的父亲。
赵海萍见到她全头全尾地出来,亦是舒了一口气,悄然迎上去,传音入密了几句话给她听。
程灵素一边听他说,不时点头,这是在说那对年轻夫妇的事,赵海萍已趁机把药换成了好的,还用武者的法门暗暗警告过坐堂的大夫,程姑娘眼看大夫那副看似严肃,实则惧怕的样子,才放心下来。
一边她又见那美妇身边多了人。
这回的人与那孩子有些相像,还不同于一般的高手,在她的直觉中这人行动的气势威慑极胜,强过赵海萍何止千倍百倍?
再看他周身气度果然不俗,英俊挺拔,程灵素乍看之时,还以为是在丛莽里走出了一只精壮冷酷的兽,那是极北的森峻严寒。
再看第二眼的时候,却感觉到温暖。一种活力的、朝气的,而又带着坚忍的、了解的温暖。
在一个人身上,竟有那么多相近而不相同的个性,强烈而不侵人的气质,厚厚的冰层下蕴藏着善良和热烈。
与美妇不同的是,这男子身上非但没有一点香味,连寻常的汗味也没有。
他收敛了所有气息,就像是一块好看冷硬的花岗岩石,但程灵素知道这人一定很爱那个美妇。
因为没有人可以想象,在他这么一个坚忍如花岗岩的脸上,因为一个笑容,可以产生那么巨大的变化,直如风吹花开。
现在他正对着美妇和孩子这样温暖爱恋的笑,并顺手握住了美妇的一双柔荑,“手怎么这样冰凉?”说着便把柔缓的功力注入一些在她的体内,立时叫美妇的手暖了起来。
关切之意,内外皆表。
看这人的眉目与那孩子有些相思,想来是他父亲。
果不其然,听见小男孩对着他叫‘爹爹’,脱出母亲的怀抱,一手拉着一个,好不开心。
那少妇笑得甜蜜纯真,回握着他的手下,“打了点井水,没什么的。弃哥今天还要忙吗?”
她说话的声音一下子变得娇软了,显得柔柔的,像当年少女时,在黄昏的篝火边唱歌的调子。
那真像是唱歌的声音,程姑娘听她说话并不像是中原人,也不是单纯的地方口音。
她与赵海萍要走到门外了,就听不清楚那男子说什么话,只听到几个词,“三师兄”“六扇门”什么的。
预知后事如何,请看下集分解……
123另一种命运线
这一家三口,和和睦睦,甜甜蜜蜜的。远远看着就觉得互相之间亲密的紧了,黏糊糊的,像豆粉白糖沾成的糯米团子,质朴而纯美,丝毫不会觉得腻人。
程灵素敢打赌以那美妇的姿色风采,就是再过十年,公侯府邸也是抢着要见,然后便满心瞒着天下人来金屋藏娇,全没有炫耀的心思,只因这样的美丽已超出人的想象,无论如何也梦不见,寻不到,除非是亲眼见过,否则绝不会相信的。
而一旦见了,只要是个女人就免不了有想法,是个男人则巴不得把人变成自家的,谁也别想再见到,更别想要染指。
程姑娘本是天资聪颖,世事在心的女子,出来这么久,她看过湖心岛的奇观,那日又去了宴请方应看的席面,虽然吃得不太饱,还遇到了“真假赵正义”的糟心事。
但时至今日,灵素的见识早已更上一层楼,比数月之前隐居洞庭的弱质少女历练更多,眼界也更宽广了,绝非普通的江湖侠女可比,她若是出山,随时都能成为一方势力的妙才军师,只可惜世人苛待女子,上至豪门大族,大内宫禁,下至平民百姓,江湖绿林,不是担忧所谓:牝鸡司晨(1)之祸,便是单纯轻视妇人,总不敢放心让权,将善言听进耳里罢了。
小医仙的眼光不坏,她瞧那倾国之色的美妇与她夫君也算相配,那男子如他妻子一般,约莫二三十岁的年纪,分辨不出具体的年数,行动之间却有一种飒爽锐利的寒芒,干净又利落,像漠北的风雪,夹着冷石,坚韧而萧杀,这种气质衬托得这人剑眉星目,挺鼻薄唇,越发峻峭俊美了。
观这人仪表堂堂,远远望去与那美妇自然是相配的,周身气质也绝非凡俗,当是一方势力精心供养的高手,说不得还有些权利。
程灵素心想:倾国丽人的武功未必有多高强,武功对她这样的人不是最有用的武器,但这男子的武功定是已趋至化境,并不逊色于赵海萍,是以才能常年保持气血最盛之时,筋骨肌肉,身形容貌以我师门秘传的眼光来看也绝无半点瑕疵。
石锤武道宗师无疑了,至于具体境界,抱歉,程姑娘身为业余选手看不出来。
而赵海萍认得那男子,也见过他夫人,此时心里扑通扑通跳得重了,只盼望平安过去,他就一门心思盯着程姑娘本人,好生用整容的脸再带上一层带着易容面具好好做好本职工作,其余的事一概不管,说句大实话,他都后悔刚刚没跟着程灵素去后院,这显得他很不专业。
——他还等着回楼子里去看女儿呢,程灵素有什么事可就不美了。
他的妻子是弱女子待在天山桃花源里好好过日子,但他女儿却闲不住,索性《归元秘籍》已有火候,前段时日已下山来汴梁相助恩主苏公子。
因怕当年旧事被人翻出来,风雨楼除龙头老大外再无人知道他二人的关系,权当他女儿是普通的门人,先凭她本事闯一闯再论其他,苏公子事忙,自然是徒留赵海萍担心自个儿闺女啦。
赵侍卫一颗心吊到一半,提也不是,放也不是,走到路口时,碰巧那一家三口也出来了,还是和他们走同一条道,回风雨楼也是这个方向。
“今天爹能给玦儿买糖画吗?”孩子童言童语的声音带着疑问,怎样的语气听到耳朵里都是软的。
就算这孩子随他爹爹,有些成熟,好像酷酷的,其实还只是幼崽呢。
赵海萍听一个清脆的声音,温柔地笑道:“当然呀,给玦儿买一个和你段姐姐一样的好不好?画个大老虎?娘再带你吃曹婆婆肉饼。今天你爹爹休沐,能和咱们一起玩啦,玦儿开心吗?”
“开心,”那孩子兴致高了点,很快却又低了下去,闷闷道:“可是我怕爹爹半路上就送我们回家,又去查案了。再不然,下次就要帮三师伯执勤了.......”
那冷峻男子摇头无奈地笑了笑,揉了揉孩儿柔软的头发,“你师伯只是说说罢了,大家都该守望相助。他们不是平时也对你很好吗?”
他嘴笨,向来不擅长言辞的,凡事更爱做事动手。
这段日子京中风起云涌,案子也多,他过几日还要去河北三镇去查些情报。
同门一样大多是没有空闲的,他无论如何都放心不下,又不能让妻子带孩儿独自出门,这几个月要辛苦他们,常常闷在府里了。
喀丝丽的容貌固然惹人觊觎,但他的仇家又少吗?遥想那年十四岁时,便单枪匹马追杀十三恶徒,闯入南疆禁地,云南百丈林。
到如今三十而立,剑下早不知沾染多少血债,自己问心无愧,但奸人多诡诈,为了妻儿的安全,只能委屈他们。
又是一个岔路口,他们往另一条道走了,程姑娘要往城外的大路去,那男子腰间的兵刃恰好入了清涟涟的眸子,那恰好是一把无鞘,细薄的无名剑。
程灵素看他们的最后一眼,入目就是那个男子在亲吻妻子发丝的样子。
融冰消雪的欢笑,不可比拟的温情,这一切远胜过浮世喧嚣。
那妻子一双像天上星星那么亮的眼睛只向她的丈夫凝望过来,这时这眸中便有千般柔情,万般信赖。
纵使没有露出一张玉容丽色,也叫人生出莫大的勇气来,直到百死不悔!
有这样的爱人相随,就算是天生亲缘寡淡,造世事捉弄的弃儿又有什么呢?
那冷峻的剑客不由笑了,他每每一笑,犹似春阳暖和了寒冬,烛火照亮了深夜,教人没法拒抗那一股温暖。
妻儿在他身边是委屈了,所以以后他才能要更用心照顾他们,爱他们。
阳光下漫步,常忆起少年时,珍惜当下,握紧身边人的手。
彼时多幸运,一场风沙,一场战乱,狼群抚养的少年邂逅了回部美丽纯真的小公主。
缘起,几番纠葛,云南巧相逢,西域成眷侣,相守汴梁里。
一如当初少年时,本不该有交集的命运线,相互交错,而后竟是佳偶天成。
本该坎坷的剑客,得到了温暖的小天使。
本该永远留在最美年华的小公主,拥有了小baby,以及虽然不儒雅,但是也很帅的小狼狗。
预知后事如何,请看下集分解……
124千里江山寒色空
她的耳力虽然不如苏公子的暗卫,但人却比什么高人好手都要聪明,这对夫妇品貌如此出众,再是低调隐忍,也不可能全无半点消息。
之前凑巧听到那男子说‘三师兄,六扇门’等字眼,灵素猜测他师门应该在公门做事,不然也与朝廷有什么关系,她只道那人话是这么说,但不一定局限于六扇门一家,听说近日帝都不平静,贵人事忙,单靠的底下的捕快自然是不够的。
谁叫这冷峻俏剑客与一般的江湖侠士实在不一样,她寻思,一模一样的找不到,几分相似的倒不难。虽说自家见的侠客义士不多,但已见识到了各样气象,不过那么多形形色色的人物,巧的很啊,真有那么三四头崽与这小狼狗蜜汁相似。
有官面人的气息,不同凡俗,看似一目了然,个性发展得太过了,偏偏细细想来又找不到什么错处,更让人无从针对,武功与智商更是一山比一山高,整个师门在京弟子数满打满算不过十个人,这还是把他们家大总管与大弟子的童子一溜烟都记上。
这个配置是不是很眼熟?不就是诸葛神侯门下四大名捕吗!放眼公门除了平均武力值处于江湖顶端水平的自在门豪华弟子套餐,哪盘菜能这么香?反正程灵素是知道盛崖余的多疑谨慎,喝过追命请的三白汾酒,老大老三都有类似的特质,老二八成也差不多,不过据说铁手铁游夏为人温和有礼,正直谦厚,应该是最讲规矩的一个。
看这小狼狗冷傲、孤僻,压不住的是隐忍绝烈的坚毅,不是御封四大名捕之四——冷血冷凌弃又是何人呢?
自是他,自是昔年“大连盟”总盟主冷悔善的遗孤,诸葛正我的四徒弟,使一把无鞘的无名剑,让西域各部嫉恨,无声无息间取走木卓伦之塞上明珠的冷总捕。
冷血不是大盗,但比什么强盗贼子都遭人恨,就是因为他不声不响间取走了塞外人人眼红的明珠,回部公主喀丝丽,据说这颗明珠出生之时吐鲁番的星象家纷纷奔走相告,说是回部的贵人诞生了。
而后珠玉般的女孩渐渐长大,不仅明艳绝伦、秀美之极,十五六岁就有西域第一美人之称,更兼有奇能,天生带有异香,摘花驯兽莫不是手到擒来。
美名从天山南北一直传到大漠草原,最稀奇的是,喀丝丽竟是唯一一个在石观音手下保全自身的女子,石观音的美丽,已不是人所能想像的,同样石观音的恶毒,也不是常人能想象的,非但“男人见不得”(1),等闲的大宗师见了也占不到什么便宜。
凡是比她美又没她厉害的女人,就没有活下去的道理,再不得人间之乐,不如意与没有命只能选一个。
没人知道餐露食英,牧羊嬉戏,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在石观音手下是否遭遇过什么,但她红颜多灾,劫难重重,据说她还被沃教支脉劫走过一次,不知道这是否和她脱困有关。
总归那公主现在有自在门保护,什么石观音沃教都和她没关系了。
程灵素没心思猜,风雨楼也没有那种除了当事人只有天地才知的情报,她一惯是不在意这些的,但是她又不得不去想,冷血夫妇是不是和回春堂有什么关系?不然那位冷夫人怎会进出后院取东西?
这关系又有多深?她看冷夫人一个人出入后院,就知道这美丽至极的夫人不是第一次来这里了,这世道人心叵测,程姑娘知晓削骨换面的事是不好让人知道的。
人人都说风雨楼与神侯府是盟友,但谁懂换了张脸的人儿会被派到哪里去?要是宋大夫那里出了什么纰漏,把这位冷四爷牵扯进来可就不美。
程灵素正想着,面上却不露痕迹,只缓步而行,谁想身边一抹鹅黄影子突地跃过去,自己肩膀被人一带,恰好闪过,便是赵海萍出的手,那黄影好快的身法,差点与她撞个踉跄。
瞬息万变,迅疾如风,不过是惊鸿一瞥,转眼间便消失了踪迹。
程灵素匆匆一顾,只知道那大概也是个女儿家。这京城真是什么人都有,不懂是莽撞胆子大,还是小瞧她是个武功不好的黄毛丫头。赵海萍向那黄影离去的地方望了好几眼,担心是自己看错了,怎么这人的轻功身法好像有几分苏梦枕师门小寒山的影子呢?
小寒山的身法,《瞬息千里》独步天下,稍许动作,一鸣惊人。在奔袭提纵,运气提气一道几乎已完善到了极致,所以像苏梦枕师妹,王小石老婆那样的人才能活到现在啊。
程姑娘向赵海萍笑一笑,又道了谢,两人便匆匆回去了,没把些许小事放在心上。
医女行到半路,气力不支,心中又愁闷苦恼,不由叹了口气,抛开筹划的事,她其实还是挺喜欢那位公主的,或许有些人一生都是不染污垢,心若琉璃的吧,温柔地看着一草一木,给家人纯净无暇的好,为爱人的付出永远九死不悔,好像行走间都是美好的。
似乎集中了所有可以想象得到的纯美来,像一场春日杂花,铺陈的梦。
明明有着女人最为性感的美貌,但却纯真善良,温柔仁爱。
程灵素心里藏着事,又免不了想起苏子期来。
如果说喀丝丽是她见过最美的女子,那苏子期就是她人生中最惊艳的相逢。
如玉之清,衣履风流。
细润春雨,洞庭浩荡,苏公子那日着一席白衣,脚踩墨锦无纹靴踏在种了蓝花的路边,隔着她三步之遥说话,唇边噙着几许淡淡的笑意,明明是极冷清的人,素净得紧了,人却神清骨秀,眼神顾盼之间流光溢彩。
那日的天色并不如何明亮,但他周身好像散着正好的光。
医女回想起苏公子眼角眉梢间的沉静,称赞时的轻笑,还有回首接过那两株花的从容幽肆。
谁家少女不怀春?深闺梦回,人知情暖。
自药王死后,灵素一个人独居,一个人生活,一个人种花试药,一个人做饭煮菜,从没人对她好。
玩笑时,她也曾想过哪天上天作美,叫自己与一才貌仙郎相识相知,从此过平平淡淡的日子也好,去外边看看也好,总是让人憧憬的。
早见苏公子风尘仆仆,不知来路。但他的笑和他的温柔,他的看重欣赏,她都甚是欢喜,不知不觉就想为他好。
只是,昨晚之前,她从不知道苏公子已定了终身,有了未婚的妻室。程姑娘苦笑黯然,那指腹的婚约,心尖尖上的位置,从一开始就订了人。
两人慢慢走到了天泉山下,见草木青翠欲滴,远山如黛,辽阔料峭,可怜她心头也是空落落的,便如“千里江山寒色远”。
眼中的辽阔江山似也笼罩了一片淡淡的秋色,寂寥得落寞,心中郁郁寡欢,真厌造化弄人。
她如今只想帮他而已,只想他高兴,什么权势富贵,从来没念过的,就算一定要点什么,那她只求他身体康健,同时也叫师父的技法发扬光大。
因为程灵素绝不是那等会破坏人姻缘的人,所以她不强求。
因为这个少女一直是个好姑娘,体谅与温柔都到她的骨子里了,所以即使是昨夜那样的情景,她也没有问一句,苏子期到底有没有喜欢过自己。
北国正好春,笛在月明楼。
日上中天,程灵素记挂的公子阖眸吹响了笛,悠悠声远,不在月明,先往新燕春泥中去了……
预知后事如何,其。请看下集分解……
125闲梦远
汴河,自西京洛口分水入京城。东去至泗州,入淮。河上有桥十三,从东水门外七里曰虹桥。其桥无柱,皆以巨木虚架,饰以丹艧,宛如飞虹。街边桥上有卖饮食茶饭,百味汤羹,香饮果脯。有手艺人白虔布衫,青花手巾,挟白磁缸子。
阶边石上有碧苔三四点,汴河清波画舫,游鱼水鸟漫潜秋水中,商船昨日刚停泊,极目远望千里闲云去。
堂前新燕啄春草,蓝黑羽如辉。一双燕子从林边叶间飞出来,落在虹桥朱栏边,亲亲密密地凑在一起,交颈缠绵,呢喃私语,不知正在说些什么。
“船上管弦江面渌,满城飞絮辊轻尘。忙杀看花人!”
汴河一处大舟舫上,有个少年躺在甲板上翘着腿,半阖着目,轻轻吟唱,他的声音很清朗,唱的词与韵律,也总含着爽快悠扬的少年气。
少年顺手招来手边的酒葫芦,往嘴里倒了一口纯酿,少许的酒水流过唇边,一直蜿蜒滴到他修长白皙的脖颈上,经过性感的喉结。
才是将将及冠的年纪,他的容貌介于少年与青年之间,透着一股英朗的俊秀,长眉凤目,容貌秀朗,若柏杨玉山,终不可谖兮。
闲梦悠远,多日忙乱繁杂,难得一醉。
妖童媛女,荡舟心许。鷁首徐回,兼传羽杯。欋将移而藻挂,船欲动而萍开。
风中,依稀听见有人细洗地吹了一曲杏花天影,清丽婉约,隔着两畔画舫楼阁的重重丝竹管弦,也止不住那曲笛声传来的缕缕幽香。
隐在纷扰的兰桡旖旎之下,温情幽然的乐声清晰地传入少年的耳中,韵致音调不拘一格,牵动人的心神,竟有奇异的吸引力。
少年喝了酒,这会儿嘴里刁了一根竹签,刚吃了一串冰雪冷丸子,翘着腿,犹在品味汴梁小吃的滋味。
初听这乐声他闭着眼,没当一回事,又听了一会儿,耳翼微动,那双奕奕生光的眼眸猛地睁开。
身随意动,那少年下一瞬便踏波而来,往水流江河而上,足间只在船侧轻轻借力,身法就宛如柳叶,轻盈自如,真气萦绕足边凭为借力,水面便激荡起道道涟漪。
少年的速度并不非常快,但角度刁钻,轻功卓绝,诸人受他身法所慑,以为是什么神奇术法,绝没想要拦他,唏嘘抽气目瞪口呆罢了。
懂行的人,知道他内息高超,更不敢多管闲事。
自然有想追上他的探子,可这少年一跃就似飞鹤凌空,凭虚御风,几乎没有借力,窜上高楼几个纵跃闪回以后,又如何找得到呢?
只能空咬碎一口牙,白白积着一口气,暗自懊恼。
少年顺着笛声寻来,远远望见两畔新柳枝条无风自动,金明池鱼鸟竞跃,凌波涌起,翻得龙舟跌撞不定,天边燕子聚于一处,成群旋飞,欢欣舞动,鸣叫雀跃,不由有些惊奇。
正是:绿丝低拂鸳鸯浦,金陵路莺吟燕舞。道此地春日生发,汴梁新燕尽是舞者,为人舞。
便是他自己也升起“想桃叶、当时唤渡”的念头,明明是轻松惬意之心,此时竟是半是含愁沉默半是见到美景的欢欣,矛盾至极。
少年摇了摇头,唇角勾起灿然一笑,身形一动,加快脚步继续往笛声源头处去。
高楼之上,琉璃瓦间,筑了贵鸟巢,草为巢沙泥为穴,却为吉兆。
流云四散,清风拂过,见一人着蓝衫,立在那儿吹笛,周身似有几缕霜雾缭绕,似真亦幻。
卓尔不群,如水之澄。笛声神异不入凡尘,直上九霄去,迷得燕子醉飞云外。
“十二阑干花解语,玉笛声渐吹愁去。都有心思吹白石道人(1)的曲子了,心情一定不错吧,遇到什么好事了?”
少年抱着双臂,靠在楼阁朱红的柱子边,遥遥看着立在对面屋瓦上的人儿笑道。
那人合目吹笛,正吹到“满汀芳草不成归”这一句,稍稍带出呜咽思乡的愁绪后就过去了,一直吹完“日暮,更移舟、向甚处?”收尾才停下来。
那人放下唇边玉笛,转身笑道:“看见咱们阿宁不就是好事情吗?”除了苏公子,京中再无旁人能吹出这样好的笛声了。
“三绝飞神刃”,书画音律刀法。
苏公子心情不错,但入鬓的长眉,总是带着份深沉的杀伐之气,再是如墨刀裁,也不如丁宁讨人喜欢了。
只是他收敛得好,那双潋滟流波的凤目微微一转,就去了几分戾杀,反而显出名门大族的矜雅贵重。就比如眼前的光景,他俩站在金明池边的高楼上,两两相对,漫不经心地负手而立,也生生有种雍容大气来。
丁宁哈哈大笑,“子期你难不成是想我了才这么高兴。”
苏子期一脸淡定,道:“你我许久未聚了,我当然想你,说好要请你去朱雀门喝酒的。”苏公子不愧是做过官的人,脸皮子要厚,兄弟间调侃自然不算什么。
丁宁板着脸,强装正经道:“确定不是樊楼?”
苏子期笑如春风:“当然是朱雀门,樊楼今日风水不行,犯了太岁,还是不要去的好。”
“也对,正是这个道理。”丁宁道:“樊楼哪有朱雀门阳气汪,怕是有麻烦的。”
说罢,便一起跃了下来,像两片落叶慢悠悠无声无息的,然后走到一起并肩而行,两人相视一眼,皆是莞尔。
两人也不喝酒,一路吃小吃名点吃到了朱雀门,各咬一个张家油饼,嘴里含含糊糊说着家常,偶尔又状似无意地说点正经事。
“不急着差静塞军的事,慢慢来吧,让杨娘子的‘娘家’先瞧瞧,咱们使点扳子,别背了锅去。”
苏公子用手帕拭去嘴边的油渣,随口说道,就像八岁时和丁宁李明睿逃课吃豆腐丸子时一样放松。
丁宁胡乱应着,嘴里嚼着饼,一边灌了一口井里冰过的荔枝膏水(2),就一个字:“爽!”
杨娘子,便是大宋如今的大娘子,管家主母杨皇后,她本是太皇太后吴氏的宫女,哪来的娘家?
126口味
大宋的皇后多出自将门之家,这也是为了要安抚勋贵,谁叫杯酒释兵权之后大家套上“枷锁”,带了节制呢?太祖承诺的富贵,如今经历了多少纷争,谁能放心享富贵,喝兵血。
多少位官家做了至尊宝座,太祖太宗两脉被战争与命运玩弄,各种招数层出不穷,懵逼轮流做大位呢!要不是二十多年前那群天外异人配合有志之士力挽狂澜,重新将金人尚未立足稳妥的开封府夺回来,现在的局面会怎么样还不知道呢。
就是夺回来也不是什么大胜,析津府还在金人手里呢,更别说燕云十六州。至于曾经被掳掠到北方的皇亲贵族。那是谁?天外异人从没关注过这个,如今的当权者巴不得没人记得那些阶下囚。宁宗皇帝自家也子嗣不丰,将来还不知道如何,将门怎能放心?
杨皇后区区宫人出身,哪怕是太皇太后给的人也一样只是个宫人,没有娘家没什么,刘娥也没有娘家,却得以垂帘听政,并在宋史留下女中尧舜的评价。
但她拿的蛋糕实在太多了,没有可用的人,却品尝无上的美味,韩侂胄曾进言要立他人为后,谁想最后依然是杨皇后上了位。
这个结果碍了韩侂胄的眼,又何尝不是碍了将门的眼,碍了那些觊觎皇后宝座,高门大户的眼。
杨皇后的背后有一股隐秘的势力,官家的宠爱不过是无根浮萍,不是她顶着风刀霜剑,重重杀机,母仪天下的本钱,赵宋与士大夫共治天下,仁宗数度要废曹氏而不得,便是因为朝中士族的政治干预,韩侂胄权倾朝野十多年,却没能将杨皇后拉下宝座,今年来更是让皇后拉拢到一些权宦,并与史弥远结成朋党。
其中没有宁宗的暗手,苏子期是不信的,但若说杨皇后“娘家”的势力没有出力,只靠大权旁落的宁宗,如何可能?其中必然有古怪,官家要知道静塞重骑兵的消息,自有皇城司密探去查看,这种事可不会假于妇人之手,用臣子也不一定放心。
大宋的静塞军、辽国的铁林军、西夏的铁鹞子、女真的铁浮屠、蒙古重甲铁骑并称于世的五大铁骑,这样的一支队伍,虽然养起来不容易,但打起来也是真的厉害。
挖到了人,掌握了训练方法,全力培养几百重骑兵,关键时刻就有大用了。
别看苏子期与丁宁张口吐出的言语音调平和淡然,与素日皆无不同,其实他们自己知道,自家与另外一股遮遮掩掩的势力是一个心思,想知道朝廷大杀器的动向,也想组建重甲骑兵,这种想法暴露出去本就是大逆不道,直白点就是不臣之心昭然若揭。
朱雀门以南太学,国子监。过太学,又有横街。“记得太学对面,有家面食做的很好吃,虽然我十三岁以后就没去过太学了,但这家的肉馅馄饨还是没有忘记的。”丁宁抱着双臂施施然说道。
苏子期道:“是那对老夫妇经营的摊子吧,我以前读书时也吃过,味道确实很好,难怪能叫你记得。”丁宁有些意外,啧啧道:“你读书的时候?还住在相府吧,韩相公又那么宝贝你,也肯叫你吃外面的东西?”他知道苏公子九岁多就被白玉京带走,从此就再没回太学读书了,二甲传胪全靠自己,所以应该是住在相府时吃的。
听见丁宁的话,他想到往事,微微怔愣一下,才垂眸笑道:“当然不是和义父去的,他老人家也不知道,他向来是很少理这些东西的。”黑白分明的眸子遥望着远方,含着淡淡的郁然与思量。
那时候,韩侂胄确实待他是极好,极用心的,一草一纸都是最顶尖的,他用的玩的,就没有什么稍次的。按他义父自己的话来说:把一个就那么一点点大,哭起来还没有小猫大声的孩子,养得这么大真是不容易。说这话的时候,韩相公是很自豪的,怕外面的东西不干净,用的料不好,也是从来不叫他吃这些的。
但他们有时也很像一对真正的父子,不记得是哪次了,约莫是五六岁的时候吧,韩侂胄听唯一的侄子韩同卿禀报完什么事,满身疲惫,过了好一会儿才继续考较苏子期,许是苏子期的回答很得他的心意,再累的人也不由笑了,直言韩府总算又养出个读书种子。
然后牵着小孩的手,带他家的读书种子去逛夜市,看虹桥的灯火,倒映在汴河的星汉,慢慢吃放温了的旋煎羊白肠,买一整套演义的彩泥人。
好像还能回想起一点那晚吃羊白烤肠的滋味,油白似秋霜,用肥羊大肠灌注精肉,再加羊油羊血烤成的,俗话说“冬吃羊肉赛人参,春夏秋食亦强身。”汴梁人爱吃羊肉,他那时比一二岁时身体可好多了,用一点不吃多,多多注意保养就好,他小小的人,能吃的东西也不多。
但其实苏子期全不在意那口吃到嘴里是什么滋味,只是那天人人都觉得他们是一对最和睦不过的父子了,坐在桥边的小桌边一口口分食猪羊荷包,喝茶楼的香饮子,等小贩的泥人捏好。
这是韩侂胄唯一一次让他吃府外的小食,也是苏公子第一次在长辈的带领下见识汴京烟火。韩相虽不是他的父亲,却做了很多亲生父亲本该做的事,规矩之下,两人之间也曾有许多的温情,不是血脉相连的父子,但比一些疏远的亲父子都要用心要好。
可为什么,如今他与养大救活他,精心培养他的“父亲”闹到这个地步?差一步就是老死不相往来。他这么想着,面上倒还是很平淡的样子,与丁宁慢慢走到面食小摊子那儿坐下,那对包馄饨的老夫妇更老了,从前有点白发,现在已是半头银丝,双颊添了许多皱纹,只有干活的时候,看着还很有精神,馄饨馒头都做的很齐整。
丁宁要了肉馅和素馅两种,苏子期倒点了腥馅和肉馅,惹来丁小将军好一阵侧目,小将军自问还算知道自家兄弟的口味,一惯是比较清淡的,不喜欢一下吃这么腻。
127馄饨
虽然丁宁弄不明白为啥苏子期突然这么重口味了,但这并不妨碍他隐形吃货的本质,口味能变胃口不能变,就苏公子这饭量这性子,必然是不会吃完,留着肚子吃点新奇玩意儿不香吗?
按他俩这关系,丁小将军不介意勉为其难帮他吃完,老板今天准备的豆油不错,用来蘸赠送的小菜烧麦都挺好吃的。
先端上是两碗肉馅的馄饨,老板一锅煮面食,一锅熬高汤,煮好浇上高汤撒点葱花比什么都香,丁宁马上夹了一个吃了。
他也不怕烫,热腾腾的食物细细地嚼碎,品尝到绝佳的滋味,那双好看而凌厉的眼睛微微眯起来,弯弯的,俊俏的少年郎此刻显得可爱而满足,那种明朗惬意的幸福轻松地飞扬开来,身边的病公子看见也不由微笑,丁小将军一向就是很随性又很好的人。
——当然败在丁宁刀下的人一辈子都憎恨他,死了也要诅咒他,因为他手中那把很狭很长很锋利的刀不是样子货,而他这个人的刀法处事,便是刀出鞘,必见血,敌不亡,我必亡,这其间绝无选择的余地。
但在苏公子眼里,丁小将军一直是个很好的人。
那样骄傲优秀的少年郎,有侠气义气,也有骨气,有理性智慧,他还是一向讲求公正的人,本该讨得世上所有人的喜欢,就算他们眼瞎了,苏子期总是喜欢的,丁宁与连城璧是他在世上为数不多的至交好友。
或许丁宁有时候比连庄主还要特别一点儿,因为人啊,都是这样感性的动物,再冷静的人也愿意和美好璀璨的事物多待一刻,因为在他们身边很舒服,天生的至恶则另当别论了。
苏公子先喝了一口高汤,合着些许葱花,他不太记得七八岁时吃的滋味了,只想起那时候是冬天,傍晚下了学,天已半黑,在冷的时候吃点热的东西,别管那些有的没的,肚里舒适,身上也暖了。
咬开手工擀的皮,吃里面的肉,之前他从来没有吃过这家肉馅的馄饨,不过味道确实很好,原来是用去骨的鸡肉,加入松子仁做的,再用姜汁、葱、酱调味,用料自然比不上韩府冬至时做的“百味馄饨”,但苏子期却更喜欢这个味道。
松子大概是自家采的,又用最普通的食材调配出最有心意最顶尖的味道,怎么会不好吃呢?至少比不怀好意的人送来的馄饨好吃,富有人家当然要吃出些花样来,一只碗当中盛有十几种馄饨,谁也不懂里面是不是加了“特别”的料。
愈是年节府中也愈忙,出点“乱子”再正常不过了,只要管事的人想,而谁又知道管事的人背后是怎么想的,又是谁家的人?
只是,再有心意的东西,也再不是当年的味道了,总感觉缺了些什么。
当初,并不都是阴谋诡计,有时抛开一切,不管繁重的课业,也没去想麻烦的礼法仪态,安逸放松,和其他或忙碌或悠然自得的学子也没什么不同。
只是少了那个陪他一起吃馄饨人而已,只是少了那个人,好像一切就不一样了。
苏子期没有吃过这种肉馅的馄饨,是因为有个人给他点好了黑鱼肉的馄饨,这家的腥馅馄饨是不加猪肉鲜肉的,没有任何发物,除了丁点姜末,什么重口的调味香料都没有。
因为苏公子的身体实在太差了,他那时吃这样的食物最好,而那个人便是最了解他,与他最是要好的人。
苏子期没怎么咀嚼,他随便咬几下就囫囵吞枣似的咽下了,直到只剩最后两个时才停下来,下意识舔了舔嘴唇。
汤匙与瓷碗发出碰撞的声响,公子已把手中勺随手放下了。
他静默片刻,才轻轻说道:“很多人说这家的腥馅馄饨做的最好,我第一次来就是吃这个,荠菜与黑鱼肉配在一起,有点山家清供里的滋味。”
丁宁不知何时已吃完了自己的那份,老板夫妇还在忙碌,揭开锅盖,熏然蒸腾的水猛地上升,人的样子有些模糊了。
鱼汤凉了以后有些腥气,但滚热的时候都是鲜美的香味,这家的汤也好喝,鱼肉剁得很有嚼劲,鱼头、鱼骨用来熬汤,一整条鱼利用得很干净。
丁宁望着苏子期,有些迟疑又有些肯定:“你以前应该也只吃过那一种口味吧?别的朋友,和你一起吃的。”
“我想,除了李明睿,再无旁人叫你这样牵肠挂肚了,至于我和小连嘛,就不知道行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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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着迷
丁宁这么一句话,终是说出了苏公子心底自觉最愧疚亏欠的人,李明睿便是他最要好的友人,曾经与他一起制定战术,创立沧海军,飘洋过海,闪电阻击的将军。
在出其不意,突然袭击的战术下,打了金人最后方的数州之地,忠义传家的李明睿协同整体,能力出众,全军莫不信服,战术上也是精妙奇特,灵活多变,牵制敌方收复失地两不误。
可谁也没有想到,苏子期没有想到,李明睿没有想到,就是一手把持朝政的韩侂胄,最开始时也没有想过,这支队伍会是这样败的,统领军队的首领会是这样死的。
为了某些人的私利,为了所谓的“大局”,按照一众文官武将自以为是的想法,这支不顾生死,深入敌腹的孤军被抛弃了,被自己的国家抛弃了,没有粮草,缺乏水源,再不会有援兵补给,很多人在最后一刻都是抱着希望死的,可他们不知道支援不会来了,说在半路上的粮草永远不会来了。
或许负责的官员没有想过给他们送物资,或许朝中的相公觉得不可能送到他们手里了,再或许九成的补给半路都到旁的武将手里了,反正只要有权势把柄,什么都可以抢,什么都可以夺!
他与阿睿付出无数心血的新兵,是活生生被耗死的,在气力不支饥寒交迫中反抗,和忘本的同胞拼斗,与胡虏异族厮杀,他们谁也没想到,自己最终其实是死在同阵营手里的。
昔年眉目清华,爽朗英武的李将军早已葬身辽东的海域,苏公子不知道阿睿一个人待在那里冷不冷,很多的日子,还是一样的风,还是一样的汴梁城,天泉山的月色让人心醉,国子监的书生悠闲,但那个最重要的人,却永远也回不来了。
他很难过,但更痛苦的是,他发现自己什么都不能为逝去的友人做。
苏子期不知道在最后一刻围攻李明睿的高手是谁,也没有找到李明睿生前最想找到的人儿,这是阿睿唯一拜托他的事。
丁宁抛起一枚玉坠子,随手又接住,有一下没一下地玩儿,眼角余光略微看看公子的神色,可苏公子却默然无声,只是静静地出神。
这会儿子,黑鱼馅与素馅的馄饨刚刚好端上来了,鱼肉荠菜馅的更早上来,丁宁不说话拿过去吃了,把素馅的推到苏子期面前,咕噜咕噜吃了三四个喝下半碗汤,才停下来,慢慢吃。
他知道苏子期是吃不下去这种口味的,任谁沉浸在过往的悲恸中都是吃不下去的,再好吃的美食,食不知味,落入腹中尽是酸涩,那便没有吃的必要。
再怎么珍贵的食材都不该吃了,因为美食不能享受,就没有了意义。
鱼肉与荠菜都很鲜美,没有放那么多调料,丁宁尝到了最自然的纯,面皮的厚度软硬恰到好处,虽然他很少吃这种过于纯粹的味道,但没有关系。
老夫妇自制的大酱以及些米醋营造出来的口感,混合成自己喜欢的度,在口腔间爆发出畅快的酸辣感,与鱼肉的嚼头鲜香合在一起,着实是令人着迷。
“做事时认真做事,笑就尽情大笑,吃东西呢,一定要知道,这每一口都是为自己的,让自己活下去,或者让自己开心,让自己享受的。”
丁宁是个爱笑的少年郎,不乏浮云雾色与朝阳相绕的神秘得意,但此刻他只是显出特有的乐观与清朗来,月照雪,谁挽长江,一洗放天青。
他托着腮,像在和身边的人说话,又像是对自己感叹一下。
苏公子能感受到了他的心情,这算是来自挚友的安慰吧,他笑一笑,吃了一个素馅的馄饨,原来是萝卜蘑菇馅的啊,难怪阿睿总不让他吃。
没有尝试时,人啊总是忍不住好奇的,看着一个个在汤水里沉浮的白团子,就觉得藏着什么惊喜,吃过以后,才发现原来是这个样子啊,虽然不一定是自己期望的样子,但会由衷的感慨。
高汤里放了莼菜提味,虽然不是一样的味道,却无端让他想起在江南的时候,与慕容九在十里平湖,一起喝她烧的西湖莼菜汤的感觉,莼菜翠绿,火腿绯红,鸡脯雪白,滑嫩清香,甜嫩与醇厚的滋味都在一处。
那是慕容九第一次煮东西给他吃,没放什么特别珍贵的材料,火腿还是刚熏制没多久,在路边农家买的,可那时的他就是觉得很美味,或许不管是什么东西,只要与人的心事情意连在一起,都会成为不一样的食物吧,那种说不清摸不着的事物,远比单纯的物质叫人着迷。
比如在洞庭湖畔的茅舍,程灵素做的那几样素菜,那盏碧绿可爱的清茶,明明都是平常的东西,却格外的可口,那是因为里面包含了少女动人的心意呀,用心去做又有技艺,便是技近乎于道。
这韶华争肯偎人住?已是滔滔去。春风似锦百花来,历尽千山万水几时回?
沧海军的事,是方方面面的因素造成的,与宋庭脱不了干系,但错并不都在韩侂胄一个人的身上,只是在那些人里面,韩侂胄明面上的权柄最重,又与他关系最亲近,最扯不开而已,人总喜欢怪罪与自己更亲近的人,而下意识忽略现实。
便是苏公子这样的人,愤懑之下,也陷入其中,与韩侂胄行事不同积累的种种情绪与不认同,都爆发了出来,其实他的“父亲”未必是多么坏的人啊,至少对他没有坏心,而当年里里外外不知有多少其他人对沧海军不怀好意
斯人已逝,好友不知走到哪儿了,但他却不能一味哀悼,只有报了仇,做完友人希望的事,才能有些许的慰藉,才能告慰九泉之下的人儿。
公子肩膀上是少年郎是一支温热的手,无声的安慰,要继续走下去才能得到一切想要的,而生活也总要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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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他不喜欢(感谢书友20190617133009047)
“爰居爰处?爰丧其马?于以求之?于林之下。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本是《诗经.邶风.击鼓篇》的千古名句,歌颂战友之间相互扶持的情意,不知何时却让些一知半解的文人书生曲解成了山盟海誓的佳话,真是可笑可笑。
两名战友在艰苦漫长的远征环境中相互勉励,无论生死他们都会在一起,这是他们当初早已说好的约定。击鼓其镗,踊跃用兵。土国城漕,我独南行。这些情意坚持,本就与男女风月没有半分干系,心悦诚服或许是因为更高尚的事物,又或许关于更广阔的定义心事。
至少对于此刻的苏公子丁少侠是这样的,现实与梦想交相辉映,志同道合与携手共赢齐头并进,对于男儿来说,这样的情分有着同舟共济的投契,远与寻常的风月要吸引人。
提三尺剑立不世奇功,留青史名建不世功勋。哪个男儿没有建功立业的豪情壮志?哪个男儿心中没有梦?各人所求不同,但见识到辽阔的风景,所思所想便不同了,很难以单纯的情感来思考问题。
但他们往往和相似的人更加接近,心也更加走近了,忍不住就透出几分心照不宣的真实来,这样的友人死也、生也,相处于勤苦共利之中,有抵御万难的勇气,互相勉励约定,通过一切险阻,冥冥中已不是单纯的因利益的结合。
是同袍,是战友,是这纷扰尘世间的至交。没有谁是天生的冷血动物,毒蛇都尚有繁衍后代的本能,再压抑克制的人也会有珍重的时候,就像是陆小凤与花满楼一样的默契珍惜,虽然没有四条眉毛与盲侠那样温情义气的风流,但也不乏守望相助的彩色。
他和丁宁把酒言欢纵马声色的时候,护体真气内敛体内,安稳的很,一次无敌气墙也没开过。
在苏子期身边,丁小将军也能醉得很安心,两个人依靠在一起,他两三下就倒下了,干脆放心一觉睡到大天明。
就算风流多情如楚香帅,独步天下踏月潇洒,江湖上提到这个神话,可以不提其他朋友,不讲绝色红颜,但总会说到姬冰雁与胡铁花。
“雁蝶为双翼,花香满人间。”
有些人是要做一辈子好朋友的,和武林所有的传奇故事一样,公子永远不想怀疑少侠,少侠也回报其一腔赤诚热血,渐渐不可分割。
所以苏子期很快就接受了来自友人的乐观安慰,并且与他慢慢走慢慢吃,少量浪费多尝几味,吃完了面食,还去尝试蟹生,盐炙鱼,紫苏膏等小吃美食,顺便一人旋煎羊白肠,撒点胡椒孜然是真的焦香脆爽,再喝几杯樱桃蔗浆,荷叶糕糟鹅掌芙蓉豆腐全齐活了。
末了,痛饮一坛清醇甘美的莲花白,再配上卤煮火烧真是神仙滋味,给什么珍馐美馔也是不换的,玉液琼浆,不能过也。
丁少侠买了两坛酒,羊白肠是回忆童年的苏公子请,其他小吃则是随便出,反正两人口袋里都不差钱,富裕得很,喝饮料是从来不舔杯底瓶盖的,而习武之人需要的元气营养也多,没一会儿就消化干净了。
一直到夕阳西下,两人才揣着怀里的几包蜜饯点心,在虹桥边挥手告别。
那匹黑马留在茶楼,算是还给原主人吧,等韩妄扫好堂兄的尾巴,他自个儿会去取的,苏子期轻功极好,没有代步坐骑也不算什么,速度并不会差到哪里去,凌波微步慢慢施展开来,体轻如羽,身随意转,内息自然而然地走了一个周天,行动翩然如鬼仙,便神不知鬼不觉地回到玉峰塔上了。
而丁宁也早带着糕点回家孝敬爹娘,好生享受天伦之乐了(1)。
苏子期自觉这一日下来满身风尘,回到天泉山就找了几件衣裳,在玉峰塔底部的药泉泡一会儿解解乏,又用引来的热水洗漱一番,换好干净的衣裳,这才上到顶层去,微风轻拂,浮云淡薄,每每到傍晚时分,玉峰塔的天色总是很美,很好,叫人很舒服的。
晚风朗朗,精神正好,苏子期也不想耽误时间,没一会儿就回内室去批阅文书,处理情报,楚河镇花间派联络中转站的消息下午又送了一些过来,江湖各地的苏氏族人也写不少关于分支或者蜀地老家的书信寄给他。
天色入暮,落日的余晖一点一点地被墨色吞没干净,病公子酒足饭饱,也不要云华再为他准备什么饮食,只一心处理事务,叫她与曲流殇多跑几趟,加紧把文书送去青楼罢了。一片静寂之中,隐隐能听见黄楼吹笙奏乐的声音,桂魄颜色凉如水,屋内月榭故香,华落台边琴弦上,湘瑟霜清。
窗外天悬银河,恰是良夜好光景,虽然书房中偶尔会传来闷闷的咳嗽声,打破一室静谧,但一切都还是刚好的样子,“公子......”云华秀眉深蹙,刚回来就看到苏子期在咳咳咳,刚想上来照顾,却见那人一边用手帕捂着口鼻撕心裂肺的咳嗽,一边向她摆摆手,示意她不要过来。
侍婢神情有些无奈,但还是温顺的退到一边了,她知道自家公子的脾性,愈是难受愈是不肯示弱的,也从不愿让人照顾得面面俱到,好像对待易碎的瓷器一样,他不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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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仅仅想吃独食而已啊
云华一脸安分的站在旁边,实则随时准备冲上来照顾自家公子,不是没有见过苏子期发病的样子,不管是哪一种都很痛苦。虽然她有时也觉得工作繁琐而无趣,那些文书一点儿意思都没有,但是按部就班的感觉很好,她不想有任何意外,不想打破平静,这绝不可以用苏子期的血来打破。
但他真是太倔强了,从来不愿意主动让人照顾,除非是实在没有法子才肯的。
其实,苏子期自己又怎么会不担心自己的身体呢?他自幼心肺受损,全身十多种病,只凭一口真气保住性命,经常寒症热症交替发作,发作时比他爹爹当年还难过。
武功维持的效果虽然更好些,效果是好,他用红袖刀动武,每每挥洒出的刀光也很凄美,可动武的时候往往更加敏感不适。
真是成也武功,败也武功,他这身病因武功而来,可武功又为续命,又让他好好活到了现在,杀了许多想杀他的人。
公子紧闭着双眸,头疼欲裂,只能压抑着喉间的痒意,默默忍耐,而后袍袖微扬,真气便挑起了房内的重重帘幕,淡色的纱灯透出金色火光,外头满天星斗,月华皎洁,吐息间是清新的风,窗外是十分开阔的景致。
万籁俱寂,远处的幽林与黄楼的富贵繁盛相望,青楼还有点点的星火,红楼那边偶尔有弟子呼喝比斗的声音。
只是他始终不愿示弱而已,不论是在谁面前。
就像很多人,愈是做不到某些事,就愈想去做,或者极力改变身上最讨厌的弱点,改变不要就尽量别表现,不给它成为拖累的机会。
苏子期写完最后几个字,把文书丢到一边,仰首将一壶滚热的普洱茶尽数喝下,甜爽的水流缓缓渗入咽喉,食道到胃里好像升起一片暖气,只是他心肺胸口压抑的寒冷太多,实在压制不下去,他周身似乎都浮现一层微不可见的雾气,体内的纯阳真气正在克制阴寒。
“咳.......咳.......”一股剧烈的凉气忽然间涌了上来,人压抑得久了,突然间咳出声来,并不痛苦,是很畅快淋漓,很痛快的事,虽然他咳的撕心裂肺,五腑六脏都要移位了似的,不知何时寒冷渐退,炎阳之气又漫上了咽喉,全身血气沸腾如火,只有冰冷脆弱的肺腑依然是刺骨寒凉,这种要把人分裂成两半的不舒服,真气紊乱,能让任何先天高手的意志崩溃。
苏公子的侍婢正满怀担忧地看着他,花间八雅是从小就跟着他的,身为他的护法,云华非常清楚这个看似清臞玉立的男人,其实已经被病魔折磨得摇摇欲坠,他内里受的痛苦煎熬不是常人可以想象的,她生怕下个瞬间自家公子就从咳咳咳变成当空一口凌霄血。
她对面的苏子期感受到了她隐隐散发的忧虑不安。不过,他仅仅是看了小侍女一眼就过去了,并没有放在心上,就算是现在这般痛苦的情形,他也极力克制着自己,虽然内里翻江倒海,咳得撕心裂肺,但身体却仅是微微颤抖而已。
过了一会儿,苏子期缓了过来,他出了一身薄汗,眼神中掠过一丝疲惫,参杂了些许喜悦庆幸,但很快就恢复了以往的清明,双手交扣放在案上,再稍稍休息一下。
柔顺体贴的侍女见此,便小心地试探道:“有些事务还不算急,公子今天处理得也差不多了,这会子不如歇息吧,等明儿再弄也不迟?”
她可不知道,苏公子因为白日心灵境界飙升,开了buff,武功大进,导致病情微妙得好转,表面看不出来,但内里却没有之前发病那么痛苦,减轻不少。
“没事,你先下去休息吧,叫流觞去白楼帮杨总管,我这里不用忙,把这些再看一遍就好了,”说着,苏子期便把放在旁边架子上的几包蜜饯糕点丢到她怀里,又道:“这些点心你拿去和小姐妹分着吃吧,楼里事多辛苦你们了。”云华接住,她看这包装就知道是合芳斋的,这家是十多年的老字号,汴梁糕饼铺子这家当属头名
“多谢公子还想着咱们,不过我也没有什么姐妹,这些多半还是填我自家的肚子啦。”美人眉眼舒展,开心时刻恰是一副亲和婉约的俏模样,她向来挺喜欢吃这些。
苏公子移开架上的一卷书,漫不经心地道:“你和弦儿交情平常,大家都是知道的,不过你总是不缺说得上话的人,我先前还道你与我请回来的那位妙手姑娘相谈甚欢,谁想你原来连一块儿吃零嘴的姑娘也没有,平日里聚在一起,还亲得跟什么似的,可见都是表面的。”
公子的语气平淡无奇,听不出什么意思,但云华却是抖了个机灵,电光火石之间,她脑海中鬼使神差的出现一个念头,那就是:那些糕点真是给她的吗?
确定不是给自家公子有故事的程姑娘?可她仅仅只是想吃独食而已啊,要不要这么有深意,云华表示自己受不住公子的关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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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媚术
向来极懂人心思,求生欲又超强的小侍女,下意识抱紧了怀里的甜食,然后看似温温柔柔,实则小心翼翼地说道:“别人当然不分,但程姑娘不一样,她可不是别人,又是那样有本事,活死人肉白骨的高人。”
“我讨好这个小姐妹还来不及呢,只是程姑娘隐居久了,我也不知道她爱吃什么东西,什么的口味的?”
云华的身姿温柔而轻盈,吐息语音就像清风春雨一样飘润到人耳边,听她的声音,谁也生不出丝毫恶感来。
今夜的月色很好,星月映照,温婉至极的美人低眉敛目。
风起,那张芙蓉面貌便掩在重重帷幕之下,窗外的光朦朦胧胧,映着她的发髻,云鬓峨峨,素淡秀雅的衣饰,只觉得动人无比。
她那温柔似水的笑容,柔情绰态。灯火亮丽,肤如凝脂皓质呈露,飘逸雅丽的袍服下,延颈秀项纤细优美,锁骨性感清晰漂亮。
远远看去,就像是介于仙子佳丽之间的人儿,不食人间烟火却又令凡人心动。
苏子期拿了几本闽南沿海的游记,回到案边坐下,道:“女孩子大都喜欢甜食,她也只是个姑娘而已,坐下来一起吃些糖果点心就好了。”
他想起在沅江行舟的那两日,嘴角不由露出一丝笑意,想到夕阳西下,程灵素咬着一块柿霜糖的样子,她对自己微笑的样子。
云华笑了笑,柔声道:“属下明白,程姑娘当也爱平常人爱的。”
“我只怕你不是真明白,”苏子期放下了手中的书,冷冷道:“你若是明白,便不该在我面前用媚术,使门中的手段!”
云华的脸刷得一下变得苍白,跪下请罪,“属下……属下近来在研究门中典籍,楼子里又有很多弟子很好奇关于程姑娘的事,属下一时入迷,请公子赎罪!”
“是吗?”苏子期对她的话不置可否,语气散漫而轻淡,“他们都说了些什么?”
云华只觉得全身发冷,但还是强撑着解释道:“除了婢女仆妇,楼中少有女子,程姑娘又是那样的来历本事,兄弟们难免好奇了点。”
闻言,苏子期微微一笑,容貌尽显清华之色,冰白的脸颊还留着先前淡淡的红晕,带了微妙的愉悦道:“随他们去吧,本就是事实,说几句也没什么,就只有这些吗?”
程灵素的肤色虽然不甚美,但气质不俗,五官也颇为娟秀,一言一行自有风致,称得上是清秀可人,尤其是那双清澈如水的大眼睛,格外吸引人的目光。
不过这样的眼眸,影子只愿倒映她看重的人啊,满满的身影都是一个人的。
云华犹豫了一下,才摇摇头,有些拘谨地说道:“还有其他的,大概就是猜测公子和程姑娘的关系吧,公子身边一向少有这样亲近的姑娘,兄弟们就是想笑闹也是找不到人的,只是一时有些新奇而已。”
她下意识地看向窗外,望着繁闹的黄楼,好借此也掩下了自己的心事。
风雨楼的弟子好奇,她又何尝不好奇?云华自小与苏子期一起长大,她的公子不仅是她的主,也是她最信任最依赖的人,她至今的安宁,得到的尊敬,拥有的一切那样不是来源于苏公子?她的主,是世间一等一的俊杰,世无其二的风流人物。
云华敬他,畏他,也崇拜他,自觉再不会有第二个人像他一样通透,优秀。
他们没有什么,即使他们永远也不会有什么,但这没有关系,云华不在乎,她从没有想过和苏子期在一起,她知道自家公子最初只想着和慕容九成家立业,全没真心惦记过什么男女情爱,后来......即使是有,也还是从前的九姑娘,人间九秀中最出色的女子。
那是她永远比不上的人,天下九成女子都比不上的人,家世财富样样不缺,容貌武功同辈翘楚,至少在女子中是这样的,虽然云华自问文采学识并不逊色那些名门闺秀多少,但见到九姑娘时,她依然感到败了,说不出是哪里败了,但不如人的感觉总是她耿耿于怀的,谁让对方也是个女人?女人就是这样的,再温婉的女人都有难言的心思。
那种永远要做到最好的女人,好像散发着光的女人,不愧是自家公子窗前心上的白月光。
可,为什么?为什么对程灵素也这样好呢?在云华看来程灵素比不上慕容九啊!平平无奇的长相,那样普通的容貌,连她都比不过,凭什么能让苏公子这般另眼相待,就算是石大夫在风雨楼的时候,也不见得公子会待他这样好啊。
是,云华也承认,程灵素谈吐待人都很不错,让人很舒服,也是个很好的姑娘,她之前对还挺怜惜同情这个姑娘,因为公子那样的人是不该喜欢,是她们不该喜欢的,喜欢一个不可能与你在一起的人,是很辛苦很累的。
念念不忘,并不一定都能有回响。
132在意(感谢书友住雪小应念)
虽然大多数女人脑子里的想法都很奇特,但有时候某些男人也是不逞多让的。
苏子期平素的行事非常冷酷,看似温和妥帖,实则每每都在不动声色之间,就将人算计到万劫不复的地步,如果你自以为和他亲近,就觉得可以逃过什么,那便是大错特错了。
像他们这样的人,原就不是能被轻易猜透的。别管平常说的话做的事如何,再是通透再是运筹帷幄,只要关键时刻触到了逆鳞,碰到了目的愿望,又有什么是不能舍弃的?没有,从来没有。
正是夜阑风静欲归时,外界各样喧闹繁盛的声事都暂歇略低了下来,只有山间的虫鸣不绝于耳,更添一分如梦幽然。
他的声音和以前一样平静,但那是云华不喜欢听的话,“大家热闹归热闹,但我不希望有人去给程灵素找麻烦,不管男人还是女人,精英弟子还是普通的仆妇,都一样。”
公子叩指敲击着桌面,神色深沉,很有些阴晴不定,风雨欲来的味道,“想讨好她,想得她喜欢也好,讨厌她,在她面前讲些闲言碎语也罢,只要影响到她的生活,让她有不必要的麻烦,就不行。你懂了吗?”
“是,我明白了。”云华微微蹙起眉,此刻她真想要抬头,好好看看自家公子的眼睛,看看他在想什么,为什么要这样关注程灵素,眼波流转间,她努力掩去了眼底的仰慕失望以及满满地不解。
她曾认为程灵素也是听不到回响的一员,只是现在,云华突然发现自己错了,错的离谱啊。苏公子对程姑娘明明就是有情意的,她不知道有多少,但她的公子确实是喜欢程姑娘的,至少是在意,所以才会吃醋,才会方方面面都顾及到程姑娘的感受。
那人瞧了她一眼,眸光沉沉,很是清冷,让云华想起,很久以前,那天他在岛上教她烹茶的眼光,淡漠而认真,惟有一江明月、碧琉璃。可他说的话,却只叫人要黯然神伤,只把云华逼到了疯狂的边缘,让她几乎想要大声尖叫出来!
他说:“我也相信,你一直是我最忠实的同门与下属,以前是,现在是,将来也是!这永远不会改变,而我们都会得到自己想要的。”
听到这句话,云华猛地抬头望向他,“我知道了,我一定会好好做自己的事,不该碰的再也不会想,请公子相信我。”
“很好,”苏公子抚掌轻笑,“你一向很聪明很能干,这样最好。先下去休息吧,这样才有精力做以后的事。”
云华不敢再说什么,只好拿着那几包糕点,往玉峰塔下去了,极致的疯狂之后,人反而就冷静,这一切往往发生在无声无息之间,魔门哪里有什么好人,从练的武功到各人的心性,皆称不上善的。
魔门中人,其实就是一群手段不俗的利己主义者,花间派只是披了层风雅的外衣罢了,再不擅长算计的人长此以来也多练出一个心窍了。
苏子期怎么会不知道云华心里在想什么?他们门中的御下手段,培养出的弟子,与平常门派也不同,可能是超乎正常的迷恋,崇拜,仰慕,也可能是无法自拔的畏惧怨恨,“八雅”或多或少受此影响。
不管云华怎样出于女人的某种心思,都不能把媚术用在他的身上,也不该起那些不该起的心思,这是苏子期绝不允许的,他待下属好,但下属也要像下属才行。
他的心腹侍婢正是知道这一点,听到最后那句话时畏惧害怕,赶快表一波忠心,她或许对程灵素的看法变了,也没那么喜欢了,但苏公子交代的事,是万万不敢违背的,她必会做的漂漂亮亮。
接下来的时间,苏子期一口气把剩下的文书都处理完了,把不方便的书信都放到暗格里,才舒了一口气,总算可以好好休息一下了。
拂袖间隔空打出几掌,一阵飘渺轻盈的风吹过,满室烛光瞬间熄灭了,只余几缕青烟袅袅升起。
苏子期脱了外裳,睡在榻上,盖着床不薄不厚的锦衾,望着头顶上的帐幔,静静地出神,想些有的没的事,一时想到自己的身体,一时想到北边的战况,过了一会儿又冷不防想到些身边的人,李明睿,杨无邪,还有顾少棠细雨等等。
罗摩遗体那事尚不知如何结尾,与金钱帮的矛盾已愈演愈烈,早晚都要大战一场,但他曾说要护程灵素一世周全,就一定要做到,以后他不想把她牵扯进任何无关病痛的麻烦里了,她觉得自己是个大夫多过江湖人,那这一世他就要她作为大夫,平安喜乐的渡过一生。
苏子期向来浅眠,这一时半刻也睡不着,索性坐起身来,靠在榻边,望望不远处的鲜花,室内没有点香,但在榻边的角落放了一盆西府海棠,和婉的海棠花香艳相思,袅袅泛崇光。
都说海棠无香,唯有西府海棠香气袭人,是海棠中的上品,初初绽放时是有点点清香气的,有如晓天明霞,又似胭脂点点,于淡雅中显艳丽。
今夜,这盆海棠花恰恰开放了,花解语,人心动,婉约艳美集于一身。
苏公子见了,不由会心一笑,想到医女当日用七星海棠布局设计的事,还有她嬉笑怒骂之间的口齿伶俐。
遥想初见之时,他还揣测过她的用意,那时他们二人怎能想到,如今
他也不知道还能保护程灵素多久,但在自己还活着的时候,他希望能让尽自己的能力让她过得更好,能被这样的好女子珍重、惦念、心悦,是他苏子期此生的幸运。
任江湖上如何厉害的大夫毒师,他从未真正放在眼里过,惟有程姑娘一个人,让苏子期放在心里记挂,他愿程姑娘前途光明,从把她带进风雨楼的那一刻开始,他就告诉自己,有他在一日,世上任何妖孽鬼怪,恶人杀神都不能打扰她的生活,任何麻烦都和她无关。
只有他,只有他这样前途未明的人和程灵素是不可能的。
何况自家与九姑娘还有一纸婚书在身,这指腹的约定在二十多年前就捆锁下了。
他期望程灵素能找到一个十全十美的青年才俊,找到让她展颜欢笑,一世幸福的如意郎君。
理智上是这样。
但感情上他在意她,他很在意这样一个对自己好,喜欢自己的人,这份情意是纯粹美好的。
所以,苏子期在想到有些兄弟会去有意讨她欢心的时候,并不是很高兴,相反他几个瞬间心头说不上是什么滋味的,总之那是不好受的。
就这样,不知过了多久,他迷迷糊糊地睡着了,一直睡到后半夜,突然感到一阵心悸......
欲知后事如何,请看下集分解.......
133气血悸动
因在幼年受了内伤,苏子期的心脏肺腑便一直不太好,睡眠也一向很浅,经常会在半夜醒过来,再想入睡就要等好一会儿了,疲累困乏来的皆没有定数。
若说顾少棠刚懂得说话吃饭,家里人就明里暗里,潜移默化教她习武生存,那苏子期能稍微记事的时候,苦药汤子便少不得入口,针灸保养都是隔三差五的事。
凭着一身惊人的毅力,借世上难寻的天材地宝,精心用秘传的方子养着,苏公子苦苦熬到了今时的地位功绩,他能修成今天这一身惊天武功,融会贯通百年真气,一朝成就大宗师之境,绝不容易。
有时苦中作乐,放平了心态,倒也觉得日子过得挺不错,除了这不争气的身子,他还缺什么?眼看着什么都有了,名声功业,武功才学,乃至美人权势,他一样也不缺,等到未婚妻子进门,为自家生下嫡子,延续血脉。
苏公子后继有人,追随的兄弟定下心来,此后他的意志也有人传承。以后不要那么拼命,慢慢养着,或许能延长些寿数,能活得久些,再多看看这江山如画,享挣来的荣华富贵,免得落个不声不响撒手人寰的境地。
抛下在意的人事,那是极痛苦的景况,他万万不想的。
可,终归是少年之时意难平。
凡人此生不过一场大梦,谁也不知梦尽之时身在何方,魂归冥府碧落黄泉也好,羽化登仙出入九霄也罢,如若梦中缺憾多多,到头来总是爱念着前尘。
苏子期自问不是那等看淡生死之人,但比起虚无缥缈的后世,他总是更想把握眼前的人,抓住自己的梦与愿,做些更有意义的事。
只要不死就行,至于其他的,他没有想那么多,得到什么,之后必然又会失去其他东西,难有两全其美的道理,想多了,以后不过是空伤心而已。
或许正是因为这种矛盾的心态,才让苏子期始终不敢多想程灵素的心事,路上耽误了许久,习惯性的判定她,犹疑不定,迟迟没有说清楚。
今日顿悟一番,武功本是有所进益,苏子期自觉身体舒坦了不少,还道来日未必不能活得长久。
谁想半夜又是一阵心悸,让他惊醒过来,胸腔闷闷地痛,隐隐有些烦躁欲呕,那颗心跳动如鼓,皮肉之下的血液奔流不息,凝聚如汞,旺盛如江海血龙在体内游走,运行全身。
筋骨血肉,皮膜经脉,配合着体内的气血流动,发起震动共鸣,催动体内的真气。
苏子期阖目打坐,牵动气机,内至脏腑,外达肢节,周而复始,过不多时他周身雾气氤氲,真气凝化如液,缓缓呼出一口气,脑海中好像还有闷闷的惫懒,但眼中已复一片清明。
他翻身下了床,略微整理一下铺盖衾被,只披上一件春衫,就走到内室东边“半虚半实”的漏窗下,隔着窗棂,山另一边的景色,似通还隔,若隐若现,晨夕目赏白玉兰的图案,气韵惊艳,色调淡雅,素娥洒辉光,这高洁幽雅的花几乎要活过来一样。
这布景深邃而优美,但苏子期只是觉得今夜的光亮刚刚好而已。
他在窗下的小几铺了几张澄心纸,拿自己最喜欢的端砚与药墨磨了墨,执笔挥毫,信手写了几首词,写完又觉不好,揉碎扔进篓里,复又写了一首辛弃疾的《鹧鸪天》,还有他祖上铁冠道人的《龙尾砚歌》
“千载后,百遍存。更无一字不清真。若教王谢诸郎在,未抵柴桑陌上尘。”
“黄琮白琥天不惜,顾恐贪夫死怀璧。”
罢了,又写了一句李清照的小调,易安居士妙手天成,整首小调虽然名不经传,但词中一句“瑞脑烟残,沈香火冷。”颇有意境,读起来满口生香,大可品赏玩索。
苏子期习过颜柳唐楷,又练了杨凝式黄庭坚的技法,一手字很有几分火候,他的外号“三绝飞神刃”,书法便是其中一绝,江湖中不见谁能比得过他,就算放在士林文海中也是少有人及。
他最爱写的魏碑,自是笔法精妙,朴厚灵动,落在澄心纸上不失于板刻,练出自家风格以后,藏锋更妙,笔圆韵胜,得了本朝写意之道。
所谓:笔墨纸砚道书法,静心定性万事成。
心粗气浮,百事无成。书虽小道,亦需静定。
苏公子自幼由名家教习,这书法本是为科举所练,但相府人多事杂,未免纷扰烦乱,渐渐就只为静心而写,心不静时凝神写上一幅,便感觉好多了。
再后来到了侠客岛上,入花间派的门墙,这些不练更是不成,他将本门武功研习尽了,力求透彻通明,又要养心练性,如此更是苦练不辍,从而又摸出些武功内修的门道。
公子用笔时缓时疾,一气呵成,带动真气血脉,控制着节奏韵律,待他写完这几首词,脑中为之一定,身子为之一清,心跳经脉都平缓下来,一切恢复成平时的样子。
白天那一遭顿悟之后,苏子期就感觉与天地沟通的更为紧密了,冥冥之中自有一种感觉伸展出去,让他方圆百丈的环境都感知得清清楚楚,这并非是耳目的作用,真要说出是个什么他也说不上来。
他适才凝神精心,一心书写时,似乎能调动这股力量,作用上来,一下就舒服了许多,心神一清,莫非这就是神而明之境界的威能,只是自家还没练到这个地步,才不能掌握?不过,这阵悸动似乎更加古怪,不似寻常的心悸,刚刚他只觉得一身血肉都好像被远方的甚么东西吸引了,简直像着了魔一般......
134竟然还要被你打?
修习上乘内功之人常要经历诸般怪异现象,或身搔动,或时身重如物镇压,或时身轻欲飞,或时如缚,或时奇寒壮热,或时欢喜躁动,或时如有恶物相触,身毛惊竖,或时大乐昏醉,都是些凶险无比的状况,稍有不慎这数十载的功力就一朝丧尽了。
如此,修士每当遭逢此境,总是战战兢兢的镇慑心神,以防走火入魔。
但苏子期的情况却与其他修士不大一样,他是道门大宗师黄裳的外孙,手握秘典《九阴真经》,书中自有妙法将心魔导化而为神通,这真是无上宝诀,久而久之,他自然比寻常人强上千倍百倍,这大概就是拼长辈的妙处所在了。
不过再妙,也只是一部武功而已,黄裳人早就不知在哪里了,不能指点苏子期,更不能庇护他什么,苏子期要练这经书,自己得先看了许多道经典藏,另外还有黄药师的场外指导,等年岁渐长,读通了经文领悟了精髓,他的道家玄功才真正练出火候。
等到出了岛,好生闯荡一番,苏公子心境开阔大不一样,又北上往终南山去了几回,听马钰与终南隐士讲些道法至理,茅塞顿开,融会贯通,武功大有裨益,一月败尽秦淮好汉,打遍华山剑气二宗,隐仙高人无敌手。
此前苏公子虽然也天资出众,且成算颇多,工于心计,向来略胜同门的真传师兄梁襄一筹,让侠客岛诸位同门子弟忌惮,但真正论起来还是在这一遭之后,才远远将他的师兄公子襄甩在身后。
此后一鸣惊人,进京二甲传胪,杀一等侯慕容秋水,授官得用,屡破奇案,白天羽叶孤城为其背书,神而明之未来可期。
按他的修为心境,九阴真经的法门,再厉害的走火入魔也难把自个儿怎么样,更不要说弄成这种怪异的样子,苏子期的气血从没这样躁动过,说是走火入魔也不太像,他真气控制得和原来一样好,没有什么不适。
苏子期忍不住想,自己是否中了他人的暗算了?这是某种药物的作用?还是说归根结底是因为他身子太差,是身上那几种病的缘故,并且添了什么新症?
平南侯总是混过官场的人,心思多疑深沉,不动声色下药做手段的事儿多了去了,再忠心的门人都有不知不觉被人利用的时候,熏香没问题,可不代表与当天的吃食,每日饮用的茶水综合了也没问题。
以他大宗师修为,真气循环不息,寻常的毒物根本在体内待不久就自解了,要是厉害些的毒物,也能被逼出体外,况且宗师自有感应,若是对方下毒的手法再次一点,那便连出手的机会都没有。
所以等闲的医师,苏公子没看在眼里,因为在他看来其中许多人只是把这当一份工作,挣一口饭吃罢了,若说什么高尚的道德,神异的妙手皆不尽然,要是能做官,当中的许多人就不会学医,虽然现实了些,但世界就是这样的,大家为了谋生而已。
做到极致,兼济天下搅动风云,普普通通,也只是单纯的职业了。便是大宗师都要担心,他们可不想那天中了悲酥清风那般的药物,以至于丢了性命。
世间奇异之物不胜凡几,谁懂稀奇古怪有多少,免不了暗暗揣测。
苏公子又落了几笔,不知心里是怎么想的,那股奇异的感觉却又涌到脑海中,带给他那般周身尽可掌握的力量,一切都感知得清清楚楚,眼前突兀的闪现一个画面,那竟是黑夜中的一个人影,速度极快,所以只能见到一个影子,那人所处的地方赫然就是玉峰塔,就是门外的那条长廊。
苏公子心中剧震,真不知这是幻觉,还是屋外却有这样一个不明人物!
侧耳倾听,夜里只有细细的风声,可心头竟浮现了那人步步行来的情景,又好像身处地底,到了下层去,时而又到了长廊上,紧贴着地面,见其穿了一双朝靴,声音微不可闻。
他狠命地摇一摇头,好像要把一切都甩掉,越发肯定自己是中了什么暗算,否则怎会有这样的幻觉?
可此刻,苏子期听到那人似乎已来到了门边!
此时是武者的耳目灵敏起作用,不管是真是假,就算是真是幻觉幻象,他也要试个明白,看看是否有人装神弄鬼!
公子不动声色,手下笔走龙蛇。
“咿呀,”外室的门被人推开了!那人的脚步轻巧,但此刻行事却全无掩饰。
而在那人推开内室门的一瞬间,公子手中的湖州狼毫也掷了出去!
宜书宜画的文具,顿时化为制敌伤人的利器,以飞星摘月的手法,看似轻描淡写,实则临近了才知萧瑟秋风的肃杀,寒烈,八字回旋迅猛无比,直直向那敌友难辨的人飞去。
室内的走廊过道没有点灯,月光照亮不了所有,垂下一片阴影,狼毫笔尖犹带墨汁,内家真力汇成雾霭,而云从飞星落,乌光闪动。
那人没料到苏子期会对他出手,眼角微动,在他眼里这道尖锐的乌光,丝毫不亚于一支强弓射出来的箭矢,这道不可避的光很亮,此刻便是一支轻巧的利箭,一支既可使山石为之碎裂,又能直入云霄的箭。
那人一个侧身,贴着墙避过了这支特殊的“羽箭”,狼毫险险从他的鼻尖越过,他几乎能感觉到那下的痒意,却还是不改自信的本色,嘴角带着微笑。
湖笔狼毫没有打中他,先前暗暗施加笔杆上的回力又在空中旋转出一个大大的弧度,眼看要掉到地上,苏子期却已冲到此处,一把将要掉落的毛笔抓到手里,与来人打了起来,那人一面应付,一面叫道:“你白天好好的,现在怎地翻脸不认人了?”
这声音好生熟悉!他怎会不认得?苏子期一时愕然,随即心生狐疑,手上的招式更不敢停,万一这是对方的鬼魅伎俩,岂不是正中了敌人的诡计?
那人的进攻并不如何狠辣,更多是防御,以及奇怪他为何如此,两人以快打快,几个刹那,就拆了十数招,苏公子用笔代指,往那人周身大穴上招呼,端得是凌厉无比,但对方的速度极快,护体真气也极是厉害,一时僵持不下。
这么一小会儿,他们二人已打到稍显明亮的地方,哪怕使了小巧挪移的身法,也不免掀倒一些摆设桌椅,但却让双方看清了全貌。
那人披散着长发,发梢还沾着水珠,一张俊美无双,更胜玉郎江枫的脸庞,果真是丁宁,丁小将军,不像是旁人假扮的。
只是丁宁裤子靴子穿得还算齐整,上身怎么会只着一件中衣呢?
苏子期瞧他这样子,身上皂角的香气还未去,头发带着湿气,就像刚沐浴完衣裳没穿好就跑到这儿来了,很是奇怪。
丁宁看自家好友略带陌生的怀疑眼光,一边回招,一边说道:“你写字就爱用那管鹤颈宣笔,什么时候用这种笔了?”
苏子期眉头深蹙,“你真是丁宁?”他有些习惯就是云华也不知道,而这事丁宁恰好晓得,丁宁说这事也是为了证明自家身份。
丁宁翻了个白眼,“我不是,难道你们师兄妹是?刚被她吓够了,来这里避难,竟然还要被你打。”
苏子期深吸一口气,心里信了六七成,只是到底还有诸多的疑问,暗自戒备,“那你我同时数到三声,便一同收招,如何?”
135不娶不纳,独自美丽
“一!”
“二!”
“三!”
两人数到第三声,同时收了掌力架势,跃开三步之遥,溢散的真气随即激射而出,划破空气,击出阵阵的“簌簌”声响,尖锐刺耳。
窗边的帷幕无风自动,束缚的缎带松开落下,“碰!!!”那样轻柔的纱摇晃摆动,碰到了窗棂上,但这一下却叫雕花窗震动,险些震碎了框架。
帘子乍起飘舞,翻滚烈烈如流云,惊心动魄!
大宗师登高不栗,入水不濡,入火不热,喜怒通四时也。
收势之间,余下一股玄妙的气流弥漫开,便使得房中摆设为之一震,摇摆不定,更有几样瓷器早摔得个粉身碎骨。
只是两人不曾注意罢了。
夜深,风动,但他们的眼睛却比一切的光都要明亮、锐利。
苏子期与丁宁这么对视了几瞬,又各自笑了。
俯身去收拾满地的狼藉,把一些不能用的清到篓子里,捡了碎片,再把桌椅摆正些就差不多了,这样尚能入眼,不至于太凌乱,剩下的等明天再安排。
边收拾,苏子期便向丁宁问道:“她是什么时候来的?我没听说她要进京的消息,想来多半是小孩子家家自己跑出来的。”
说罢,他广袖将碎瓷片一卷,投到竹篓里去了,此时他已信了丁宁八成,再怎么古怪的暗算,也没有那股力量投射四面八方的神奇,苏公子回过神来,放开桎梏好生思索,那所谓的“幻象”可不就是自家念头延伸到天上地上的感知吗?
丁宁道:“她是晚饭后来将军府的,还指名道姓说是我的朋友,我母亲刚好斋戒回来,又对我的事关心得紧了。”
小将军随手将一张小桌子推进去,“我在后院练了一晚上的刀法,正是爽快的时候,只是一身汗津津的不太舒服。想着等沐浴以后再打坐练功,谁知道那丫头愈发刁蛮骄横了,竟在我穿衣的时候闯进来。”
苏子期横了他一眼,好笑道:“丁丁虽然没有花错的风流名声,但也不是怕这种事的人,真要说起来还是我那师妹要吃亏,哪有能耐把你欺负成这般模样。”
他稍稍一顿,又往丁宁穿的靴子看了一眼,道:“你一向不爱穿这种鞋的,今日倒是稀奇。”
丁小将军很有些无奈,只能苦笑道:“这还不是因为你和我母亲吗?”
“朝靴(1)穿在脚上未必有多舒服,可谁叫我母亲喜欢看我穿呢。偶尔叫老人家开心一下,当做不知道便是了,反正穿着也不难受。”
反正他是不想去捐官萌阴,当个靶子勋贵的,但丁宁的母亲想,他怕气坏了娘,有时候便糊弄糊弄。
‘丁丁果然是穿着朝靴,谈吐举止也差不离的,看来我眼前的人确是他,并非是旁人来试探。’苏子期暗道。
他知道丁宁其实是不爱穿官靴的,更爱穿针脚紧密的鹿皮靴子,适才提那鞋子,是为了试探丁宁,得到了想要的答案,这才真真信了**成。
何况,除了丁宁,还有哪个大宗师能这样熟悉风雨楼的布置,悄无声息,不惊动任何人来见他?
苏公子移开目光,状似寻常地笑道:“丁丁,这是你的家事,可不能怪到我的头上啊。”
丁宁的眼睛睁大了,“你说的是人话吗?要不是看在你的份上,我哪里需要护着那丫头名声,我母亲之所以放她进我屋子,就是打着让她做我……房里人的主意。”
说到后面,碰上这种尴尬事就是“身经百战老司机”丁小将军也有些难为情。
试问自家母亲暗暗算计,欲把好兄弟的师妹安排成自己的妾室算是怎么回事?!
但凭丁宁这张让人趋之若鹜的脸,就足以让无数名门闺秀神魂颠倒,更何况丁小将军还有足够好的家世。
苏子期的师妹,只是丁宁无数仰慕者中的一个,根本算不上顶优秀,装腔作势厚脸皮的功力倒是了得。
丁宁在外面与野花野猫玩得再开,但是他是从来不招惹正经姑娘的,妾室通房没纳过,贤淑的闺秀玉质更是敬谢不敏。
苏子期与他一般年龄,还有个婚约挡着,但丁宁真真是将近而立之年,却是没有真正想携手共度余生的姑娘。
按照他的说话,不愿意有人束缚自己,也不想耽误谁的幸福,所以真要定什么名分,丁宁是没想过的,既然这样,求个快活清净,不娶不纳。
正是因为丁宁如此超前,快乐自己看淡一切的不婚主义,让塞小妾都塞不过去的丁母内心爆炸。
而丁母是异姓郡主,最在乎面子与他人的眼光,怎么可能由得丁宁这样独自美丽呢?
预知后事如何,请看下集分解……
136联床夜话(感谢书友停辔数寒星)
放任丁宁注孤生玩到老,然后专心修炼破碎虚空,那肯定是不可能的,这辈子都不可能的,就算他母亲百年之后,身处九泉之下做了鬼都看不下去。
凡是世家大族,明面上的规矩愈重,暗地里藏着的不甘心思便愈多。
而在除却人性的弱点,同情、廉耻、求生欲等等因素之后,其实世上大多数的规矩道理,创造出来就是为了限制人的,它能让很大一部分人待在固有的框架里。
这让很多的上位者满意,但阴暗面又忍不住去警惕,极致往往容易通向事物的反面,再完善的规矩都有漏洞可钻,因为这些终究只是人制定出来的,是人就有弱点,人的衍生也是一样。
所以当权者更害怕大部分人之外,那些生下来注定要打破规矩的人。
想一飞冲天的潜龙也好,驱使种种外力让迫于形势的肉食者低头的新星也罢,总归是抢了他们的蛋糕,或者抢了他们属意之人的甜点。
对那些用自家资源上天的外人又能有什么好感呢?
将军府的当家主母,这个早年帮父兄出谋划策,助夫君步步晋升的女人并不愚蠢,但是岁数大了,在后宅待得久了,她有些变了,眼界与手笔反而不如以前了。
虽然总体规划还成,政治预警也有,但细节难免飘了点小家子气。
嘉瑜郡主或许不太清楚,苏子期的那个师妹是什么身份,但她绝对知道这个冒失的少女不是一般的姑娘。
——一般姑娘怎么敢这样不要名声?也只有这样的江湖人才能让他们家多一条后路,两边都有点关系,但和朝廷势力却没有太多的利益纠葛。
丁宁只要留了后,生了健康男孩子,那将军府的所有资源,这几十年的奋斗成果就不至于落到外人手里去,十多年以后,也就没有一群不怀好意的人天天上门过府商量过继的事。
能让自家血脉承宗谁不乐意呢?别管嫡庶了,以郡主对糟心儿子的了解,怕不是要坚持不婚主义,浪飒一生,然后再顺便改个名字叫丁克。
当然还有最重要的一点。
君心难测,“雷霆雨露,皆是君恩。”谁也不晓得未来会是什么样,要是真有被官家兔死狗烹的那天,好歹在外面也留了条根,也不算太坏。
于此种种,都是出于某种神奇的预警以及郡主自傲对府邸的掌控力。
她自信不会传出去什么风声,就算传出去了,她也有把握将其演变成儿子新的一桩风流韵事,不会传成别的,反正怎么样都不会比现在更坏了。
因为丁宁本来世家夫人面前的名声就好不到哪儿去,纳个江湖出身的妾室而已,与死不结亲的异类(这个时候惯性思维总是容易猜测是否有隐疾),不争气的奇葩公子哥,混江湖的武夫诸如此类的称号没有可比性。
本来丁宁的母亲计划得好好的,诱使本来就痴迷丁宁的女孩子步步深陷,等到木已成舟无法脱身的时候,借机叫这女孩子做丁宁的妾室,这样还能拉近丁宁与平南侯的关系呢,或许与神侯府也有了交情。
是的,在郡主看来,丁宁靠谱一点的朋友就是平南侯苏子期,以前还有个慕容秋水,不过慕容秋水现在已经死了。
苏子期听了丁宁的话,却并没有表现出什么好师兄的样子,一点也不生气,更没有要给师妹撑腰的样子,他的眼睛依旧看着丁宁,细细地审视了一会儿,倏地笑了。
“丁丁的确生得品貌非凡,不愧是能叫汴梁女子掷果盈车的人物,朝堂江湖人才济济,又有几个能比你还俊俏?”
丁宁的相貌比靠脸吃饭的快刀花错还错,确实是稀世无双的好看。苏公子阅人无数,但想来只有一个人能在此道与丁宁媲美了。
那就是昔年的天下第一美男子玉郎江枫,据老一辈说,世上绝没有一个少女能抵挡江枫的微微一笑。
苏子期没有见过这枚江海珠玉(1),他成名的时候江枫早就不在人世了,哪能知道‘玉郎’当面是怎样的风采气度。
只是他私心更看好丁宁而已,虽然丁宁只有脸好,既不温文尔雅,也没有体贴女子的心,只爱游戏江湖,浪荡人间,时不时挑战几个高手。
但他这个朋友绝对不差,脸长得这样好的人本就不多,既长得好又是绝世高手的更是没有几个,满打满算也只有逍遥派的几个人才外加以前‘先天无极门’的掌门,后天人造美男子俞佩玉(2)。
“能配你这样的好人物,已是我那妹子的福运。”
丁宁惊呆了,这该不是要我“接盘”的意思吧?
“但她那个样子,哪能和你般配?能嫁予有你一半好的男儿为妻,相守一生,就是最好了。”
苏公子语气温润,只是内容听起来实在不像人话,明显捧丁宁,贬师妹。
但听了后半句,丁宁放心了,苏公子虽然依旧嫌弃师妹,但暂时还没有强行甩锅给自己人的想法,拍拍胸口舒了一口气,道:“我说你也不是那种放任师妹入火坑的人啊。”
苏子期从竹制笼箱中翻出一件没上过身的衣裳,随手抛给丁宁,哑然失笑道:“你也不是那种见色忘友的人啊。有这么形容自己的吗?可别自暴自弃了。”
“你要是能收心,多少人抢着要你,就算是现在这样,也不是什么坏人,待喜欢的人很好的。”
丁小将军接过那件衣服套上,怏怏道:“别,快别说这话,我要是真坏了你师妹名声,怕是诸葛神侯都要逼着我娶她不可。”
他母亲想当然了,以为坏了名节人家就会捏着鼻子认,自己这边想怎样就怎样。
苏公子重新回到榻上躺一躺,仰头说道:“自在门(3)倒还好,诸葛神侯不是强人所难的性子,但我那个耳根子最软是王世叔就说不准了,我也不懂他们夫妻俩会做什么事。”
“但谁知道老字号温家(4)的特色是护短,势力深厚不讲理。到时候不仅要逼你负起责任,定还要暗暗对伯母下手,以牙还牙。”
丁宁躺在他旁边,两手相握枕在脑后,翘着脚,“那丫头确实像你那个温家的婶子,自己本事不大,但总有一堆人肯跟在后面收拾烂摊子。”
幸亏他母亲还不算太蠢,还有点年轻时候的
苏子期缓缓道:“等她父母百年之后就没有人了,温家的关系会淡。而王凌(5)又是很有佛性的人,常年待在嵩山,一门心思要出家,也不知道将来会怎么样。”
王婉(6)的一切都像她的母亲温柔,清纯艳美,从来不爱用脑子,全凭喜好办事,比起温柔,她还学了更多女子该有的技能。
但是基因摆在那里,她大多练个半调子而已,而且优越感极强。
虽然比温柔会装,骨子里其实还是十分娇纵的人,纯纯头脑简单的利己主义者+恋爱脑,融合得极到“好处”,但凡她喜欢的人有一点坏心思,王婉都会连骨头渣子都不剩,并且理所当然地拖一堆人下水。
就像当初温柔恋爱脑发作对待白愁飞一样。
丁宁喃喃自语,道:“她就算真有昔年雷总堂主的心机手段,情致风姿,我也不敢从啊,更别提她学个四不像……”
他说的雷总堂主肯定不是雷损那样的糙汗,而是苏梦枕的前未婚妻雷纯。
也不知道温柔是不是把对白愁飞的遗憾与对雷纯的羡慕都放在了王婉身上,才把她教成了这个样子,爱在长辈与厉害的人面前卖乖,卖得也不错。可惜某些时候,又没什么眼色,位格止步于作精。
不想那些破事,一时安静了,两人和衣而眠,耳边只能听见对方极轻的呼吸声,其他什么也听不见。
一人问:“你有想过平平淡淡的生活吗?”
另一人不假思索地回答:“没有。”
开头问的那人沉默了一下,又道:“我有时候想,如果就此过上淡云流水的日子,会很轻松吧,但又总是不甘心。”
“所以只能是想想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