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势在必得
“王公子,幸会。”
秦淮河畔,装饰华美的玉器斋前,许不令带着夜莺来到大门外,颔首打了个招呼。
王瑞阳表情谦和,抬手行了个书生礼后,轻笑道:
“和萧兄约好参加金陵诗会,顺道在这里转转给吴王寿宴挑选贺礼,不曾还未等到萧兄,先把许世子等来了。”
既然遇上了,自然得客套两句,许不令面带微笑,走进玉器斋内,扫视一眼:
“王兄也受邀前去给吴王贺寿?这地方怕是找不到好东西。”
玉器斋能开在最繁华的金陵诗社附近,档次肯定不低,里面陈列的都价值不菲,明显是给金陵城的豪门大户准备的。但身份到了王侯这个级别,肯定瞧不上能在大街上卖的物件,没点典故来历根本拿不出手。杭州王氏好歹是传承几百年的大门阀,即便不像萧氏那样有收藏癖,一点底蕴总是有的,哪儿有跑了大街上给吴王买寿礼的道理。
王瑞阳在这里等着,自然不会找这么牵强的理由,含笑解释道:
“许世子此言差矣,吴王喜爱收藏玉器,我家住杭州,就在吴王眼皮底下,家中那些个物件,吴王早就瞧过了,没什么中意的。这家铺子经常从市井间淘些稀罕物件,其中不乏家道中落的败家子拿出来的传家之宝,所以过来看看……上次听许世子说起那冰花芙蓉佩,我本想和世子商量买过来送给吴王,吴王想来很中意,不过想到许世子也要去给吴王贺寿,便也作罢了……”
这句话说的很有水平,点出吴王对少见的玉器很感兴趣,然后以为是许不令要将自己的玉器送给吴王,所以没有开口向许不令提出购买的话语。
许不令既然听到了,若是寿宴的时候没拿出来,必然担心王瑞阳已经提前给吴王说起过这事儿,吴王心心念念半天结果没送,多尴尬?
上次闲谈已经说过三枚玉器都在手里,当场和王瑞阳表明不能送,也必然传到吴王耳朵里。玉器对藩王世子来说就是好看点的石头,哪怕真能找到《通天宝典》,拿来给吴王贺寿也正好多一些说辞,还能心疼这点小东西不成?
也不知这句话,王瑞阳昨晚和谋士商议了多久才想出来,看似轻描淡写,却堵死了所有回绝的路径,到时候许不令赴宴坐在吴王面前,即便装作不知道,吴王顺口来句“前几天听王瑞阳说起……”,怎么回答?我舍不得玉佩,不想送给吴王,才没拿出来?
许不令没想到王瑞阳能搞出这么巧妙的说辞,不过簪子是芙宝的定情信物,转手送给吴王,芙宝非得气哭,肯定是不能送的。
许不令拿起台上的精美玉镯子打量几眼,顺手就戴在了夜莺手腕上:
“吴王还有这爱好?倒是头一次听闻,可惜玉器许给了心仪姑娘,若吴王真喜欢,给吴王观赏一番也是可以的。”
这话显然就有点不合适,女人难不成还比藩王之间的友谊重要?让吴王听见了必然心里起疙瘩。
王瑞阳见许不令真敢说这话,眼睛稍微转了下,倒也不多说,只是轻笑道:“世子当真风流倜傥,吴王爱玉成痴,若是真瞧顺眼了,恐怕会心心念念好些日子……”
这句话点出了吴王的对美玉有多喜爱,王瑞话也只能说到这份儿,送不送都得看许不令。
许不令轻笑了下,没有再接话,让夜莺付了银子买下手镯后,随意客套了几句,便出了玉器斋。
王瑞阳将二人送出玉器斋,目送许不令远去后,才对旁边的幕僚询问:
“听许不令的口气,是不想送,只能给吴王观摩,口气很硬,不怕吴王心生不满。这可如何是好?”
幕僚也是眉头紧蹙,有些发愁,许不令真不愿意给,吴王总不能硬抢,王家也不可能跑去抢藩王世子。稍微思索了下,回应道:
“话已经说到这份儿上,先给吴王送一封书信阐述情况,若是不计代价也要拿到玉器,就得让吴王派其他人去办了。”
王瑞阳轻轻点头,知道这事儿超出自己能力范围,也不再纠结,回身走到了二楼,开始书写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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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体相亲成合抱,双枪并立刺中门,鸳鸯被里戏鸳鸯,后庭院中弄后庭……”
“好诗好诗……”
“萧大公子果然才气过人……”
萧家书社二楼的雅厅内,十余个金陵小有名气的才子聚在一起,满眼崇敬,萧庭则身着一袭许不令同款书生袍,在窗畔奋笔疾书写下呕心沥血想出来的大作。
许不令缓步走过廊道,听见这首意味深长的‘诗’,微微点头,觉得萧庭最近是有些长进,都会自己写诗了。
夜莺摸着手腕上的翡翠镯子,听见里面的声音,小声嘀咕:
“公子,这是两个对联凑一起吧,而且还不工整……这也罢,‘双枪并立刺中门’是什么意思?”
许不令嘴角轻勾,随意解释:“拼刺刀,说了你也不懂。”
小夜莺有些不乐意,稍微犹豫了下,轻哼了一声:“不就是龙阳之好嘛……我在书上看过……”
“……”
许不令无话可说,抬手就在她脑门上轻弹了下。
书社是萧家的产业,就开在金陵诗社的旁边,严格来说算是非盈利性产业,更像是个图书馆,放着很多少见的孤本善本,供金陵的学子借阅。这也算是门阀大族积累名望的一种手段。
书社很大,三楼有几间厢房,给萧家到金陵来办事的族人居住,萧绮的办公室在里侧,正对着秦淮河。
许不令来到了书社三楼的书房外,抬眼瞧去,萧绮少见的没用坐在书桌后处理事务,而是握着拳头,站在窗口看向下方的二层,纹丝不动。
依旧是黑色长裙,不过天气愈来愈冷,肩膀上搭着披肩,长发及腰披在背上,葫芦般的身段儿和湘儿如出一辙,散发着女人骨子里的魅力。
和萧绮接触一段时间,许不令已经能准确分辨谁是姐姐,此时虽然只能看到背影,依旧能感觉到萧绮身上那股寒意逼人的气势,如果算的没错,萧大公子回家后应该个把月别想出门了……
第三十四章 吟诗作对
秦淮河畔游人如织,歌姬清喉婉转唱着幽坊小调,才子举杯站在船头击缶而歌,目之所及,皆是盛世之下的士子风流。
萧绮收紧黑色披肩,站在三层高楼临街的窗前,微冷的寒风吹起鬓角的青丝,双眸少见的有些出神。
昨天抵达金陵时,在南山港遇见了杨家的地头蛇。她一直厌恶金陵杨家这种趋炎附势大发横财的小势力,只是碍于吴王的情面,一直未曾搭理。
这次带着许不令过来,她觉得许不令的身份合适,便让许不令去敲打一下杨家,结果许不令二话不说直接杀人,把她给惊到了。
事后也想通了其中原委,觉得这种解决方式最简单,杨家也很老实的认了怂,连抱怨的话都没说半句。
可不知为什么,萧绮心里面总是有点不自在。并非觉得杀人不对,她身为萧家家主,做得决策足以影响两国纷争,牵扯百万人生死,对于杀人的场面,心里根本就不会起波澜。
之所以心里不自在,是因为杀人的是许不令。
上次在登龙台,她见过许不令杀人的场面,断肢横飞比昨天还血腥,但那是困兽之斗不得不拼命。
其他时候,她眼里的许不令,都是翩翩有礼的模样,特别是那次在宫里,许不令温柔的眼神和能让人骨头发酥的话语,至今还记忆犹新。
萧绮虽然不太想承认,但她心里确实更喜欢温柔点的许不令,既然已经生米煮成熟饭,也准备嫁去肃州,她自然不希望未来的丈夫是个杀人不眨眼的冷血动物,那样相处起来很累的……
思索之间,楼下传来的萧大公子的《拼刺刀》。
萧绮回过神来,眸子里显出几分寒意,本就难以表述的小情绪,似乎找到宣泄口,全集中在了楼下放浪形骸的骚包侄子身上。
许不令哪怕比较冷血,也比萧庭这模样强,别的不说,至少掌权者的气势足够了。而且诗词写的是真好,长的也祸国殃民……
二哥和二嫂也是一表人才,才智更不用说,怎么就生出萧庭这么个憨货……
还后庭院里弄……
萧绮想到这里,眼神愈发冷了些,她自幼博览群书,什么乱七八糟的都看过,自然明白其中的意思。在文人圈子里,养**可是风雅趣事,萧庭这蠢蛋不会附庸风雅跑去碰这个吧……
许不令会不会……
咚咚——
“萧大小姐?”
正胡思乱想之际,背后传来了敲门声。
萧绮眼神微凝,收起了莫名其妙跑偏的心思,恢复了往日波澜不惊的神色,转过身来福了一礼:“许世子。”然后步履盈盈走到书桌后坐下,轻声道;
“你去把萧庭叫上来,我有话对他说。”
话语轻柔,也不算命令的口吻。让许不令帮忙叫人,是因为萧绮如果让丫鬟去,那些个书生肯定知道是她发火了,心里会笑话萧庭。她虽然是萧家的家主,但终究是女子,按照礼法,嫡女的家族地位没有嫡子高,不能在外人面前让萧庭失了颜面。
许不令自然明白萧绮为什么叫萧庭,带着三分笑意走进书房,在萧绮对面坐下:
“男人之间开开玩笑罢了,没必要干涉。”
萧绮知道不能干涉男人私交,但萧庭聊的东西实在难以入耳。见许不令一副不介意的模样,蹙眉反驳道:
“在人前当温文儒雅,保持该有的气度,若这只是开玩笑,我怎么没见你开过这种玩笑?”
许不令轻轻笑了下,张口就来:“温润鹅肠小径,婉转九曲回廊,娇花弱柳急雨,春夜苦短情长……”
!!!
萧绮瞪大眸子,不可思议的看着许不令,没想到他还真能写这种上不得台面的玩意儿。
听起来怎么像是形容她被玷污的那一晚……
当着面调戏我?
萧绮回过味儿来,本就微冷的脸颊多出了几分恼怒,拿起书桌上的黄梨木镇纸朝许不令砸了过去:
“色胚,你给我出去。”
许不令就知道会被打,轻描淡写接住黄梨木镇纸,放在了桌面上:
“男人都这样,满口仁义道德、谈女色变的叫伪君子,连当今圣上都和我父王喝过花酒,真没必要放在心上。”
萧绮和母猫似得的瞪着许不令,眼神饱含威胁,只是檀口微启,露出两颗和湘儿一模一样的小虎牙,看起来不但非但不凶,还有点可爱的意味。
许不令被盯了片刻,有些受不了,抬手道:“罢了,我稳重一些,咱们说正事儿。”
萧绮呼吸几次,平复略起波澜的情绪,靠在了太师椅上,翘着二郎腿看向许不令:
“说吧。”
许不令思索了下,轻声道:“我在江南没有眼线,你帮我找个人,叫钟离楚楚,当代八魁之一,你应该见过画像。穿红色衣裙,时常带着面纱骑白骆驼,前些天在淮南出现过,不知道跑哪儿去了。”
“当代八魁……”
萧绮微微眯眼,仔细打量许不令几眼后:
“你找她做什么?”
许不令知道吴王对他手上的玉器势在必得,这次给吴王贺寿,也是按照芙宝外公的叮嘱,把玉器给吴王看看,让吴王可以继续进行自己的计划。
可目前只有两枚玉器在自己手上,那块冰花芙蓉佩顺手送给了楚楚。
许不令遇见钟离楚楚,本来想欲擒故纵晾楚楚姑娘几天,等她憋不住了跑过来倒贴。
结果不知怎么的,钟离楚楚忽然就转了性子,跑的无影无踪。
许不令让随行的王府护卫暗中寻找过,没有下落,也只能来求助了基本盘在江南的萧大小姐了。
不过这些事儿说给未过门的媳妇听,哪怕萧绮再豁达也不可能没有半点意见。许不令只得解释道;
“江湖上认识的朋友,锁龙蛊的解法也是她提供的,此去杭州可能不太安稳,为防有失,把她找回来比较好。”
萧绮微微点头,也没有再多问,点了点头:
“知道了。”
许不令说完了正事儿,打量萧绮几眼:“萧大小姐好像不忙,要不要我陪你出去走走?”
“……”
面对许不令的邀约,萧绮迟疑了下,向来公事公办的她,没有和男子约会的经验,出去了肯定是跟在许不令后面不知道说什么,说不定还会被许不令牵着走,吃干抹净都有可能……
萧绮不喜欢呆在自己没法掌控局势的地方,但也不想拒绝,便轻声道:
“身体乏了,不想出门。诗会马上开始了,你既然来了金陵,总得准备两首诗词应急,心中可有佳作?我给你参谋一二。”
看模样是想和许不令一起聊诗词,也算是增进感情加深彼此印象的一种方式。
许不令自然不会拒绝,精致的桃花眼显出几分笑意,随意道:
“昨晚夜泊秦淮河畔,偶有所感,确实写了首小诗。”
“哦?”萧绮被舔干净那晚翻过湘儿藏起来的诗稿,知道许不令有些诗才,当下坐在坐直了几分,认真聆听:
“说吧……”
许不令酝酿了下,颇为认真的道:“携手揽腕入罗维,含羞带笑把灯吹,金针挑破桃花芯,不敢高声暗皱眉……”
“你滚!”
萧绮饶是波澜不惊的性子,也坐不住了,脸色涨红,拿起桌上的笔筒又丢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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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写完两章,加更估计等白天了……
第三十五章 瑞雪兆丰年(168/473)
夜色悄然降临在西子湖畔,一场晚来的细密小雪落在石拱桥头,湖中画舫亮起灯火点点,天地仿佛都在唯美雪景中安静下来。
“瑞雪兆丰年……”
玉皇山王府灯火如昼,吴王宋思明身着蟒袍,坐在椅子上看着眼前的苍茫天地,眼中却没什么喜色,沉默半晌后,淡淡叹了一声:
“就是今年冬天,不好熬过去了。”
身为坐镇江南的藩王,宋思明比任何人都了解江南的现状,各大城池是朱门酒肉臭,四野八荒是路有冻死骨。富甲天下自然是真的,但银子九成都在各大门阀世家手上,而且银子不能当粮食吃,长安那只填不满的饕餮,根本不会明白他这‘清闲王爷’是怎么个清闲法。
护卫站在阁楼外,观景台上只有寥寥几人,幕僚韩先褚站在吴王身后,脸色挂着几分担忧,迟疑少许,还是劝道:
“王爷,天寒地冻,注意身体才是,进去吧。”
宋思明在七王中年纪最长,已经快到了花甲之龄,在江面遇险落下的病根,身体一直很虚。不过消瘦的脸颊上,并没有因为严寒而露出异样,转眼看向了旁边的一个中年书生:
“寒生,天时地利人和,好像就差个人和,天气再冷些,本王即便什么都不做,也得被大势裹着走了。”
站在护栏边上的厉寒生,如同在孙家铺子寄宿时一样,身侧高挑面容俊朗,只是眉宇间多了几分沧桑和一丝难以察觉的阴寒,再也不是当年那个为了一锭银子苦等数日的傻书生了。
自从蜀地匪寨被剿灭后,厉寒生妻亡女散,成了在江湖上游离的孤魂野鬼。可能是应了那句‘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的老话吧,经历世间最悲之事后,厉寒生好像忽然醒了过来,彻底变了一个人。
短短十年世间,从杀鸡都于心不忍的落魄书生,变成了打鹰楼的当家,名字挂在了缉侦司四方枭雄的首位,手下悍勇无数,连祝六等顶尖豪雄,明里暗里都和其保持着联系。
没有人知道厉寒生的号召力从而何来,如果真要找个原因,最合理的解释可能就是‘天下第一’了,江湖人能服的好像也只有这个。
不过厉寒生很神秘,江湖上并没有厉寒生与人交手的传言,甚至连一副官方的画像都没有。
在朝廷的渲染中,厉寒生是天字号通缉犯,喜怒无常、活吃人心等等说辞都有。但能走到现在这一步,厉寒生显然不会是个神经有问题的疯子。
听见吴王的话语,厉寒生偏过头来,如进京赶考时一样彬彬有礼:
“王爷不必担忧,该来的躲不掉,能做的只有待时而动罢了。”
宋思明叹了口气,稍稍思索了下:“本王到现在也没想通,江面上那条船,到底是怎么沉的。最是无情帝王家,有时候当这王侯,远没有你们江湖人那般逍遥……”
厉寒生轻笑了下,没有回应。
闲谈之间,阁楼外响起了脚步声。
护卫打开房门,杭州王氏的家主王邹寅走了进来,手中拿着一封书信。
厉寒生站在暗处,转眼看向了西子湖,只能瞧见一个背影。
王邹寅快步走到吴王身前,将书信递了出去,轻声道:
“犬子探过口风,许不令好像拿着玉器另有他用,寿宴之时恐怕不会送给王爷。”
吴王接过信封,展开看了几眼,沉吟少许,摇头道:
“他一个藩王之子,拿着几件江湖人搜寻的小物件有什么用,唉……”
韩先褚蹙眉琢磨了下,躬身道:“会不会是许不令发现了玉器的用处?”
王邹寅摇了摇头:“肯定没有,若是发现了用途,肃王一脉必然藏着消息,又或者直接把玉器送去了长安,不可能大张旗鼓的带来江南。”
韩先褚想想也是,四枚玉器找的东西太过烫手,许不令若是知晓内情,以现在的形势,恐怕巴不得扔给吴王撇清关系。
吴王仔细看了下书信,转眼望向了厉寒生:
“许不令说可以给本王观摩赏玩,只是看一眼的话,能否找到线索?”
光线阴暗的屋檐下,厉寒生沉默了片刻,缓声道:
“不能确定,得看了才知道。”
王邹寅将杭州王氏的筹码全压在吴王身上,不容有失,当下蹙眉道:
“为确保万无一失,还是得想办法把玉器拿过来。听犬子描述,簪子戴在许不令头上,玉佩倒是不知放在何处,既然能给王爷赏玩,那肯定带在身边。能不能找个身手厉害些的,偷偷拿出来……”
说话之间,王邹寅把目光移向了站在暗处的厉寒生,意思不言自明。
谋士韩先褚听到这个,轻轻摇头:“王公不是江湖人,不明白‘当代青魁’的分量。世上能无声无息从许不令头上取簪子的人根本不存在,必然会发生争执,能打得过青魁的人……”
韩先褚的目光也移向了厉寒生——能打得过青魁的人,只有十武魁级别的高手了。
面对这个提议,厉寒生很直接的回绝:
“肃王一脉可以置之不理,但绝不能交恶,我等不能出手。”
吴王轻轻点头,七王中战力最强的是肃、楚、魏三王,都能影响大势的走向,肯定不能树敌。但玉器不得手,几年来的谋划也难以展开。吴王思索了下:
“先褚,去把‘鸣鸿刀’取来,找个和本王没关系的人,带着宝刀把玉器换回来……切记,是‘换’,不要伤了许不令,他若是死在本王辖境,即便和本王没关系,圣上也会先把本王砍了给肃王赔罪。”
鸣鸿刀相传是黄帝采首山之铜,铸轩辕剑后,剩下的材料铸成的名刀,兵器谱里面没有,只在传说中出现过。听闻此等重器竟然藏在吴王手上,连王邹寅都略显意外。
韩先褚觉得这个法子可以尝试,分量足够,即便许不令不想换,也不影响大局。
不过玉器对外的说辞是寻找《通天宝典》,对《通天宝典》感兴趣愿意用稀世名刀交换的,自然得是江湖人,而且不能和吴王扯上关系,还能给许不令压力。
满足这些条件的,整个江南好像就只有大玥十武魁之一的枪神薛承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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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君子佩剑,以彰其德
雪花纷飞,金陵城的亭台楼阁染上了一层银妆,寒风凌冽并未消减热闹的气氛。诗会已经开幕,经过几天的预热,抵达的人越来越多,也诞生了不少佳作,今天江南的大儒都会到场,到了最热闹的时候。
下午时分,许不令正在屋里收拾打扮,陆红鸾便抱着袍子走进屋里,笑意盈盈的道:
“令儿,给你新做了件袍子,你试试合不合身。”
陆红鸾表情娴静话语轻柔,恢复了往日的模样,似乎把前天在闺房里突破禁忌的事儿给忘了。不过眸子左右忽闪刻意避开许不令的目光,明显心里面还没平复。
可能是心里变化的影响,陆红鸾没有再穿那身夫人衣饰,简单的鹅黄色长裙,裙摆绣着几多牡丹,不失原本的端庄,又多了几分女人家的内媚。发髻间插着花簪,肌肤雪腻可人,甚至连唇上的口脂都换成了比较艳丽的红色,打眼看去好似换了一个人。
许不令走到跟前接住了细心缝制的白袍,淡然幽香萦绕鼻尖,眼中显出几分笑意:
“陆姨今天打扮的真漂亮。”
陆红鸾稍显拘谨,眼神躲闪了两下,便露出了往日的严肃神色,轻轻嗔了一句:
“穿你的衣服,上次的事儿,我还没说你了……无法无天的,什么地方都敢亲,以后不许那样了。回去后千万别和湘儿说,不然她肯定笑话我……”
许不令认真点头:“陆姨放心,她肯定不敢笑话你。到时候让你看看我怎么收拾她就是了……”
让我看看?
陆红鸾微微蹙眉,略微琢磨便回过味来,轻轻啐了一口:“瞎说,我才不看……我要是在跟前,湘儿非得羞死……”
说道这里,陆夫人眼睛转了转,好像还真有点意动。
许不令心中暗笑,摇摇头没有多说,在铜镜前换起了袍子。
陆红鸾站在跟前,帮忙给许不令穿戴衣物,想了想,询问道:
“这两天陪着萧绮,进展怎么样?”
江南一行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把萧绮装船带回肃州,一起去杭州独处的机会很多,这几天许不令自然是在孜孜不倦的攻略萧绮。
萧绮性格比较强势,思想独立不似寻常女儿家那样好糊弄。不过常言‘好女怕缠郎’,许不令从早到晚的挑逗,各种带颜色的‘诗词’章口就来,步步紧逼磨了两天,萧绮无可奈何,便开始装作听不见,也算是有进展吧。
许不令轻笑了下:“还行,待会陪着萧绮去诗会逛逛,陆姨要不要一起?”
陆夫人出身文风鼎盛的江南,也比较喜欢诗词,小时候经常去诗会上闲逛,不过许不令和萧绮一起,她去了必然喧宾夺主,为了不影响宝贝疙瘩的终身大事,还是善解人意的道:
“你和萧绮一起过去,我去凑什么热闹……反正我都和你这么亲近了,稍微亏待一下也不会怪你,还是得先照顾关系不到位的女人,你说是吧?”
“……”
许不令表情微微一僵,回过身来,抬手就是一个熊抱,把陆红鸾抱的双脚离地:
“那就不去了,今天好好陪着陆姨,陪到明天早上。”
陆红鸾被箍的有些喘不过气,绣鞋在空中晃荡,眼神慌乱左右查看:“令儿,你疯了不成,快放我下来……我不酸了,开个玩笑,你别当真……”
许不令这才将她放了下来,重新开始收拾衣袍。
陆夫人又气又羞,却又不好责备许不令,只得掉头急急慌慌的跑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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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值黄昏,微风卷起雪花,洒在连绵成片的画舫上,丝竹之声远在巷子里便能听闻。
许不令一袭白色书生袍,来到金陵诗社附近,入眼便瞧见萧庭站在外,折扇轻摇吊儿郎当,不时回头瞧上一眼,显然在等萧绮。
瞧见许不令走过来,萧庭如同得救了一般,提起袍子便往外跑:“许不令,你来了正好,几个好友在那边等着,我先走一步,你陪着姑姑,待会给我解释一句。”
说完不等许不令回绝,头也不回的钻进了人群之中。
许不令对此自然是没有意见,可刚刚从楼上走下来的萧绮,脸色则冷了几分,咬牙切齿。
这两天许不令白天都会过来,没话找话说些个让人根本没法静心的话语。萧绮瞪眼也好、不搭理也罢,都没法制止,自身的气势对许不令没有作用,无可奈何之下也只能听之任之。
今天晚上要去诗会上转转,萧绮专门让侄子在外面等着,免得和许不令独处被言语调戏,结果倒好,她还没来及跑下来,萧庭就把她扔下了。
许不令听见动静,转眼看去——萧绮做男装打扮,换上了一身黑色书生袍。头发以发带束起,浑身上下一尘不染,连胸脯都不知用什么绑了起来,配上天生孤傲的面容,还真有几分公子世无双的味道,唯一的缺点就是长相太媚了,看起来有点娘。
许不令走到跟前,目光在萧绮身上扫了眼,停留在一马平川的衣襟处:
“绮绮,怎么打扮成这样?”
萧绮听到这个称呼就来气,也不知许不令是怎么想出来的。她目不斜视走过了许不令,平淡回应:
“不想抛头露面,随便打扮了下。”
所谓不想抛头露面,严格来说应该是不想和许不令一起抛头露面。许不令来淮南提亲的事儿大半世家都知晓,她还没公开表示要嫁给许不令,若是她打扮的漂漂亮亮和许不令走在一起,不就表示默认了。
许不令对此也没意见,和萧绮并肩走向不远处的金陵诗社,含笑道:
“我昨晚苦思一夜,又想到了一首好诗,萧大小姐可否给我参谋参谋?”
萧绮微微眯眼,忍了许久,才没把这个长得玉树临风、思想却上不得台面的男人推进河里。她不想接这个话题,偏头目光放在许不令腰间的佩剑上:
“君子佩剑,以彰其德。你又不是君子,何必带把剑附庸风雅。”
对于这文绉绉的讥讽,许不令满不在意,微笑道:
“剑是礼器,总比萧庭大冬天拿把扇子强。”
“……”
萧绮憋了片刻,无话可说……
第三十七章 旧事重提
天色渐暗,秦淮河畔上人声鼎沸,歌舞之声不绝于耳。
金陵诗社规模极大,其内有花园假山游廊亭榭,书生小姐在各处三两围聚闲谈。
正中主楼内,洋洋洒洒四百多人聚在一起,书案百张、笔林纸海,大厅四周都有琴台,花魁轮番显艺,各方才子在其中一展所学,不时便传出一阵赞叹声。
大玥好武成风,这么大规模的文会在其他地方极其罕见,和岳阳等地的江湖意气比起来,完全就是两个世界。
此时主楼中,金陵知府杜辉、大腹便便的杨映雄、陆夫人的哥哥陆红信都在其中就坐,余着则是各大家族的人物以及书院的先生。萧庭作为淮南萧氏的嫡子,地位是很超然的,和王瑞阳一起站在大厅正中谈笑风生。
许不令带着萧绮进入主楼,萧绮只是过来看热闹,没有和当地官吏世家接触的意思,直接来到了人群外侧。
两人在僻静处找了个位置坐下,人多眼杂,许不令不好说些荤段子逗萧绮,便做出了往日的平静模样,手持茶杯默然不语。
萧绮模样有点像初次和男生约会的姑娘,面前人来人往的,可能觉得有点尴尬,眼神在人群中扫了一圈儿,开口道:
“杭州、金陵、苏州等地的世家都来了人,学识渊博之辈也来了不少。那个青衣书生,是常州有名的才子唐百伦,先生是当朝吏部尚书,在江南颇有才名,就是为人有点自负,太重名声……”
许不令顺着目光看过去,那叫唐百伦的书生正在和王瑞阳交谈,眼神中明显有几分看不上萧庭,也难怪被萧绮点名。
都是小年轻,许不令也没在意那帮子意气风发的书生郎,目光移向了评委就坐的高台上,瞧见正中浑身市侩气的大胖子,眼神略显意外。
萧绮心思极为聪慧,自然看得出许不令在意外什么,轻声解释道:
“那便是杨映雄,办这么大的诗会,光是请花魁助阵都得花不少银子,杨映雄对此很热衷,从来都是抢着掏银子,金陵的几个大户自然会给几分薄面。”
许不令点了点头,打趣了一句:“这算不算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萧绮淡淡哼了一声:“杨映雄以流氓地痞的手段巧取豪夺,逼死了不少穷苦百姓,银子拿来款待这些个百无一用的书生和花魁,怎么能算用之于民。只可惜你上次只能警告杨映雄一番,有吴王做为依仗,我们一走他照样横行无忌……”
萧绮说道这些,眸子里显出几分无奈——世家大族之间的关系盘根错节,藏污纳垢的地方太多了,萧绮作为家主,只能为家族的利益考虑。她知道乡野上在闹饥荒,但能做得也只有施粥救济,要想彻底解决所有问题,得把整个江南血洗一遍打破阶级固化才行,连当今天子都没这个能力。
可能是不想在这个问题上多聊,萧绮把注意力集中在了旁边弹琴唱曲的花魁身上。
打扮的花枝招展的花魁,此时正唱着那首风靡整个江南的《风住尘香花以尽》。
“风住尘香花以尽~日晚倦梳头~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
歌声轻灵动人,唱的很好听,只可惜花魁受到诸多才子追捧,没有那份‘物是人非事事休’的经历,唱不出词中的凄婉意境。
萧绮很喜欢这首词,听了片刻,微笑道:“许不令,这首词,是你给湘儿写的,还是给红鸾写的?”
许不令提起这个就有些不好意思,抬手道:
“抄的。”
“抄谁的?”
“李清照的。”
“李清照……听起来像个女子……”
萧绮微微眯眼,在脑海里把大玥出名的才女都过了一遍,没有找到匹配的人选,又好奇道:
“那位姑娘相貌如何?和你什么关系?”
许不令轻轻摊开手,眼睛里显出几分生无可恋,以前湘儿和陆姨也喜欢追根问底,可这东西他怎么回答?
萧绮见许不令不愿意说,轻轻哼了一声,偏头望向了别处,显然是有点不满。她还没答应嫁给许不令,就如此不坦诚,若是真嫁给了许不令,还不得被架空成啥事都不能插手的光杆王妃……
许不令见状有些头疼,正暗暗酝酿着合理的说辞,大厅中忽然传来一声呼唤:
“听闻许世子也莅临诗会,唐某久仰大名,不知世子可否现身一见?”
许不令闻声微微蹙眉,抬眼看去,却见是和萧庭站在一起的唐百伦,正在人头攒动的大厅中寻找着他的踪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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稍早之前,就在许不令和萧绮聊李清照的时候,诸多才子佳人目光聚集的大厅中央,同样把注意力集中在花魁的歌喉上。
王瑞阳和诸多才子攀谈,满口之乎者也,萧庭插不上话,恰巧唱曲儿的是他最中意的花魁‘肉团子’姑娘,便略显自傲的开口道:
“这首《风往尘香花以尽》现世的时候,本公子正好在场,作词的人你们想来也听说过,我国子监的同窗好友,肃王世子许不令。当时他写这首词,本来是‘日晚倦梳笼’,后来才改成‘日晚倦梳头’……”
七八个江南赫赫有名的大才子闻言都是表情一僵,连王瑞阳都是略显尴尬,不知道这话该怎么接。梳头和梳笼天壤之别,能写出这首词的人怎么可能搞混。
不过萧庭的身份摆在这里,众人也不敢质疑,只是轻轻点头,露出几分佩服神色。
诸多才子中的唐百伦,本身也出自书香世家,在朝中关系也硬,不太喜欢脑子缺根筋的萧庭,轻声开口道:
“听家师所言,肃王世子好像承认过诗词是抄的。”
江南文气很重,买诗窃诗本就是人人喊打的事儿,在江南更是如此。王公贵子买诗词在诗会上出点风头也罢,事后还真把自己当成才子炫耀,就别怪别人瞧不起。
不过许不令的诗词是不是抄的,至今都没有准确定论,因为没有找到剽窃的对象。几个才子知道唐百伦有真才实学,对剽窃文章的事儿深恶痛绝,便开口道:
“肃王世子可能只是自谦,才没有直接承认。”
萧庭也是点头:“对呀,许不令可在这里,你乱说话待会把你一刀宰了,我可拦不住。”
此言一出,一众才子便愣了下,眼中露出几分喜色,没想到许不令今天也过来了。
唐百伦对许不令的才名耳闻已久,当下顺势就看向四周:“哦?肃王世子既然到了场,为何没露面?萧兄可否为我等引荐一二?”
萧庭知道许不令和自个姑姑在一起花前月下,他巴不得把姑姑嫁出去,肯定不想打岔。摇头道:
“你真想见喊一声不就行了,不过他要是揍你,可别怪我。”
唐百伦听说过许不令杀人不眨眼的传闻,不过文人自有一股傲气,在场这么多王公贵子,也不担心许不令会自降身份动粗,便开口郎声喊了一句……
第三十八章 飞扬跋扈
诗社中人满为患,数百才子佳人挤在大厅中,小厮不停捧着托盘把诗词送到给几位大儒审阅。
杨映雄坐在正中的位置,诗稿传阅过来,也会认真摸着下巴端详许久,然后轻轻点头,可能是耳闻目染久了,偶尔也能给出几句评价,引来下方几声恭维。
金陵知府杜辉是寒门出身,在金陵为官多年也算有些声望,只可惜金陵离吴王太近,离长安太远。在这里当知府,肯定得看吴王的脸色,对于旁边这位暗地里无法无天的杨大员外,还得开口客套几句。
不过真说在做地位最超然的,肯定是坐在右侧的陆红信,金陵陆氏的嫡长子,不论辈分的话比萧绮还尊贵些。只不过金陵陆氏近些年在朝中不受宋暨重视,家风也向来低调随和,陆红信并没有在这种无关紧要的座位问题上,和有吴王背景的杨映雄较真儿。
众星捧月之下,杨映雄面色颇为不错,时而和陆红信闲谈几句。并非是讨论什么,只是单纯的喜欢和陆红信平起平坐交谈的感觉。
如果不理解杨映雄的想法,可以参照幽州唐家的唐蛟遇见萧绮的反应。堂堂四大剑学世家的家主,被萧绮当狗一样训斥,还得打碎牙往肚子里咽。能和‘萧陆崔王李’这几家平起平坐交流,成就感有多强可想而知。
正常来说,这种文人的场合,杨映雄在上面坐着等结束就可以了,可今天诗会才开始没多久,下方的一句话,便引起的在坐所有人的注意:
“听闻许世子也莅临诗会,唐某久仰大名,不知世子可否现身一见?”
大厅中本来人声嘈杂,但唐百伦在诸多才子中地位很高,声音也大,一时间所有人都停下说话声,看向了大厅中央。
听见许不令的名字,杨映雄眼睛微微眯了下,略微琢磨了下,还是露出几分笑容:
“陆公子,肃王世子今日也到了场?”
陆红信是陆红鸾的亲哥哥,今年也才三十出头。听见杨映雄的询问,面色随和的回应:
“家妹照看,不清楚。”
杨映雄缓缓点头,又把目光移向了大厅中。
大厅中聚集了四百多人,都是文人打扮,想找个人并不容易。在场的人全听过那三首诗词,前几天南山港杀人的事儿也有耳闻,见许不令今天也在,眼中都露出好奇神色左右寻找。
萧绮坐在僻静处,见状轻声道:“你自己去吧,我不露面了,”
许不令手指轻敲椅子扶手,看了看杨映雄:
“需不需要我为民除害?”
萧绮轻轻蹙眉,眸子里略显疑惑:
“怎么除?”
没有回答需不需要,而是询问怎么除,许不令明白了意思,站起身来,走向了大厅中央。
“许世子!”
“参见小王爷……”
“好俊~……”
随着许不令从角落里起身,大厅里响起些许嘈杂,不少才女都偷偷摸摸往进靠,想看看大玥的‘昭鸿一美’是不是传闻中那么风姿卓绝。附近的书生则是抬手打招呼套近乎。
杨映雄目光放在许不令身上,打量几眼,如同长者看待有出息的晚辈般,轻轻点头目露赞赏,不过其中有几分真假,耐人寻味。
熙熙攘攘的人群分开,许不令来到大厅中央,语气平淡:
“唐公子叫我?”
唐百伦抬手行了个书生礼:
“久闻世子大名,今日一见,果然不同凡响。方才我等正聊着世子的几首诗词,皆对世子的诗才叹服。不过世子在长安的时候,曾说过不是自己所写,但能写出来那几首诗词的人,世上也找不到第二个。今日世子既然来了诗会,不如你我以文会友,让在场诸多同窗心服口服……”
唐百伦把许不令叫出来的目的,自然是较量比拼一番。他本身在江南就才名极大,只是自从许不令的那几首诗词传出来后,便无形中被压了一头。如今既然遇上了,无论如何都得比比,毕竟输了没啥影响,赢了可是名气如日中天。
在场诸多才子佳人,闻言眼中也露出几分热切,来参加诗会,不都是为了看各大才子明争暗斗各展才学。
可就在众人满眼期盼,连萧绮也端起茶杯认真打量自己未来夫君的时候,许不令露出了不悦的表情,声音清冷的来了一句:
“你也配?”
“……”
声音不大,语气平淡,全场却是刹那间鸦雀无声,继而面露错愕。
萧庭耸了耸肩膀,眼神古怪,似是再说:看,我说吧,让你自己找不自在,许不令在长安打过的人,比你见过的都多……
唐百伦笑容一僵,愣了半晌才确定自己没听错,脸色刹那间涨红。
不答应就不答应,何必众目睽睽之下这么说话,连个台阶都不给,纯粹是为了让人难堪。
可唐百伦也不好回应,人家一个藩王世子不讲道理说这话,他总不能怼回去,有辱斯文不说,也玩不过人家。当下只能露出尴尬的笑容,把目光移向了上方就坐的诸位大儒,指望长辈们能开口解围。
诗社中安静下来,几百号人都是面面相觑。
上方就坐的十余名文人,表情都不怎么好看,若是换做江南的学子如此猖狂,当场就给撵出去了。可许不令是肃王世子,他们这些教书先生,不是许不令的授业恩师,肯定不好开口管束。
知府杜辉是官场中人,更不敢得罪肃王,分量也远远不够,当下只能把目光看向了坐在旁边的陆红信。
陆红信是陆家的长房嫡系,和许不令也算有些关系,陆氏家主不在他这长子是可以管管许不令的,约莫就是一句“不令,莫要放肆。”,这个尴尬局面就缓解了,大家就当什么都没发生过即可。
可陆红信不知为何,根本就没去看大厅中央,专心致志品鉴手中的诗稿,和局外人似得。
陆红信不出来平事儿,场面就顿时僵死了,所有人都把目光移向了坐在正中的杨映雄。
这次诗会是杨映雄牵头的,又是吴王的大舅子,按理说,应该是有资格说话……
第三十九章 杀人分三步(170/484)
死寂的大厅中,所有人的目光聚集在大腹便便的杨映雄身上。
面对这么多官吏、才子、大儒的求助,杨映雄坐直了几分,脸上带着长辈的亲和笑容,抬了抬手:
“许世子话说重了,百伦只是想以文会友,既然世子没有心情,便到此为止,都回去坐下吧。”
杨映雄开口圆场,所有人都松了口气,唐百伦借坡下驴,点头轻笑了几下,便准备转身离开出去缓缓。
按照正常情况来说,许不令仗势欺人至此,也该见好就收了,毕竟羞辱的对象都跑了,总不能站在原地继续骂街。
可让众人没想到的是,许不令根本就没搭理唐百伦,转眼望向了杨映雄,蹙眉道:
“你算什么东西?”
杨映雄笑容猛地一僵,眼神瞬间沉了下来。
你算什么东西?
诸多才子佳人都懵了,不明白这长得风华绝代的藩王世子,怎么脾气这么臭,逮谁咬谁。
连萧庭都有些莫名其妙,暗道:难不成姑姑拒绝的许不令……
萧绮自然没有惹毛许不令,不过她看出了许不令的用意,此时也不意外了,安静的坐在意思喝茶看戏。
诸多大儒就坐的案几后,知府杜辉脸都白了,想要开口圆场,却又不敢开口,万一许不令把火气洒在他头上咋办。一时间杜辉只能向旁边的陆红信求助,现在只有陆红信能解场了,许不令唯一不会顶撞的只有陆家的长房一脉。
只可惜,陆红星依旧在看诗稿,似乎没瞧见外面的场景。
面对几百双眼睛和许不令毫不留情的蔑视,杨映雄桌下的手紧紧攥着,没人打圆场,被人如此讥讽,若是就这么打个哈哈算了,还不得被整个金陵城的人笑话死。
前几日许不令杀他的人,他给了许不令面子,如今好心圆场,竟然还如此不识抬举,当他杨映雄是真怕一个老家在几千里外的藩王世子不成?
杨映雄表情僵硬的笑了下,对着杭州方向抬手抱拳:
“许世子可能不认识杨某,家妹乃是吴王的侧妃,杨某有幸称吴王殿下一声妹夫……”
许不令转过身来,走向杨映雄所在的台子,眼神微冷:
“一个藩王妾侍的家眷,也敢在我面前指手画脚,谁给你的胆子?”
“你—”
杨映雄顿时暴怒,一拍桌子站起身来。
杨映雄是死要面子的人,背地里服个软尚可,在场这么多人看着,面对如此咄咄逼人的话语,岂能就此忍气吞声。
“许世子,这里是吴王辖境,家妹乃是吴王宠妃,你莫非不把宋氏放在眼里?”
杨映雄脸色阴沉,直接就把皇族搬出来压人。许不令是肃王世子,不可能蔑视大玥皇室。
只可惜,许不令并未接招,缓步走上台子,冷声道:
“我许家只尊宋氏,但你姓杨,和宋氏有什么关系?我是不把你杨家放在眼里!”
“吴王乃大玥皇室,家妹既然嫁给吴王,我杨家便是宋氏的亲家。”
杨映雄气的脸色血红,他杨家方方面面都不可能比得过肃王,被如此折辱下不来台,也只能咬死和吴王的亲戚关系,反问道:
“说我杨家和宋氏没关系,你许家和宋氏又有什么关系?”
许不令走到近前,冷声道:“你的意思是,我许家和宋氏没关系?”
知府杜辉听见这话脸色骤变,心中暗道不妙——异姓王本来就身份特殊,说肃王许家和宋氏没关系,那他娘不是直接说肃王已经拥兵自立?
这可是污蔑藩王有不臣之心的话语,掉脑袋的,许不令这是把杨映雄往死路上带!
杜辉反应过来,连忙就要强行开口制止。
只可惜杨映雄的思路已经被带歪了,为了面子死死揪住和吴王是姻亲这根稻草,怒气冲冲回应道:
“我杨家和宋氏是亲家,你许家本来就和宋氏没关系……”
嚓——
剑光一闪,血水飞散。
几百人的目光注视下,正在喷着唾沫争辩的杨映雄尚来不及抬手,斗大的脑袋便飞到了半空,旋转之时嘴还张合了几下,却再也不能发出声响。
“啊——”
突如其来的血腥,让全场惊叫声一片,才子佳人都被吓懵了,不少人直接晕了过去。
杜辉一个哆嗦,直接连着凳子摔在了地上,看着正在喷血的无头尸体目龇欲裂。
萧绮瞪大双眸,她还以为许不令要折辱杨映雄给个教训,却完全没想到直接把这茅坑臭石头宰了,震惊片刻后,又被血腥场面弄得有些反胃,蹙眉偏过头去。
咚——
头颅摔在人群之间,发出一声闷响,惊的唐百伦等人急急退开,脸色惨白摔在地上。
许不令已经收起了长剑,拍了拍没有沾染丝毫血迹的白袍,转眼看向了众人:
“你们听到了,这个贼子明指我肃王一脉和宋氏毫无关联。我肃王一脉为宋氏尽忠甲子,祖孙三代从未有一时一刻不忠,圣上也对我肃王一脉恩威并重,与我父王兄弟相称。如今被小人如此挑拨诋毁,实在罪该万死!”
诸多书生才子都给吓懵了,哪里有心思说话。
知府杜辉被喷的满身是血,连忙从地上爬起来,这种情况下,人都死了还能怎么说,肯定是得给许不令找个名正言顺的理由,免得吴王和肃王俩闹起来,当下连忙开口:
“确实如此,杨映雄胆大包天,竟敢污蔑藩王不臣,实在罪该万死,吴王若是在此,必然亲手清理门户。”
诸多只有名望没有地位的大儒名士,除了点头也不敢说什么。
而看了半天诗稿的陆红星,此时终于看完了,偏头瞧见旁边的无头尸体,面色温怒一拍桌子:
“许不令,你太放肆了,杨映雄和吴王是亲家,即便污蔑肃王有不臣之心罪该万死,也该吴王来杀,哪有你擅自动手的道理?”
许不令收起桀骜不驯的表情,老实躬身给未来的大舅子认错:
“令儿知错,是我莽撞了。”
陆红信叹了口气,抬手道:“罢了,杨映雄自寻死路,怪不得你,我会和各位先生修书一封,呈给圣上和吴王,说明这里的情况,下不为例,下去吧……来人,把尸体抬下去,莫要惊扰了在场宾客。”
许不令轻轻点头,转身就走了下去。
一唱一和之下,在金陵盘踞多年的地头蛇,就这么白死了。
在场几百人脸色煞白,看着许不令从前方经过,心里五味杂陈,也不知该怎么评价。
说许不令飞扬跋扈残害百姓肯定不对,杨映雄暗中坏事做尽本就该死,只是没人能动罢了。现在自己说错话被捏住把柄,现场几百人听着,闹到皇帝跟前都没用,杀的名正言顺。
可在场是个人都能看出来许不令给杨映雄下套了,看似脾气火爆咄咄逼人,其实都在把杨映雄往歪路上带,等说错话想解释都来不及。
出场、挑衅、杀人,一套下来行云流水,不过短短几句话的功夫,这暴躁表象下的心机城府,着实让人胆战心惊。
恐怕在起身的时候,都已经想好怎么杀杨映雄了。
可现在这情况,吴王知道了也无话可说,谁让杨映雄自己把脖子递出去让别人砍,你老实认怂能死?
许不令走过人群,周围的才子佳人都退开了几步,显然有点害怕这个面如冠宇的白衣公子抬手就宰两个人。
不过不少人眼中还是有些为民除害的大快人心,仔细想来,想在吴王眼皮子底下杀杨映雄,也只有许不令用这种方法,其他人根本就动不了杨映雄。
路过被吓晕的萧庭时,许不令偏头打量一眼,面容亲和下来,开口道:
“唐兄,方才是我冲动了,你不是要比诗词吗?还比不比?”
唐百伦面如死灰,感觉脑袋都不是自己的,哪里敢开口,表情僵硬的摆了摆手。
王瑞阳还算镇定,扶着翻白眼的萧庭微微颔首笑了下。
许不令见没人找他比诗词了,脸色还有点小失落,轻轻点头,大步走出了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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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 侠客行
诗会举行到一半突发血案,自然没法继续下去。当场砍脑袋这种事儿,对于江南的文人来说,冲击力实在太大了,在许不令离开后,诸多才子佳人都脸色煞白跑出了金陵诗社,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尿骚味。
不过相较于看见杀人场面的惊惧,大部分人还是觉得大快人心。杨映雄这么快发家,背地里做了多少狗屁倒灶的是很多人都知晓,光是一个南山港,商贾之家每年进出花费的冤枉钱就不是小数目,以前有吴王在背后没法明说罢了。现在许不令跑过来帮金陵百姓除害,当地下到百姓上到豪门自然都心怀感激,哪怕杀人的理由找的有点牵强,都没有一个为杨映雄叫委屈的。
返回萧家书社的道路旁,许不令缓步行走,表情一如既往的平静如常。萧绮一袭黑色的书生袍子,肩头落了几片雪花,走在许不令身侧,不时偏头看许不令一眼,然后又蹙眉思索,不知在想些什么。
来回几次后,许不令抬手拍了拍萧绮肩膀上的积雪:
“绮绮,想什么呢?”
萧绮对这个浑身起鸡皮疙瘩的称呼已经无奈了,没有反唇相讥,只是轻声道:
“你为什么要杀杨映雄?我方才推演了下,即便你找了借口,此举也必然让吴王心生不满,他有求于你可能不会对你冷言相向,但这个仇肯定记下了。长远来看,得罪富甲天下的吴王,并不是好事……”
有些话萧绮并没有说出来,但意思很明白。许不令破了宋暨布下的局,和宋暨已经产生的芥蒂。肃王即便不反,也肯定会想办法把有削藩之意的宋暨一脉拉下来,扶持一个新的君主,和其他藩王交恶就少了一个选择,若是提前把宋氏藩王先得罪完,那就除了造反没其他路可走了。
杀了杨映雄除了大快人心没半点好处,对大势来说必然有坏处,按照掌权者的位置来看,这个选择是不对的。
许不令轻轻笑了下,有点无辜:
“不是你让我杀的吗?”
这个锅萧绮可不背,蹙眉道:“你别把责任往我身上推,你问我想不想为民除害,我自然想,只是好奇你怎么为民除害,才那般询问。谁知道你不计后果直接杀人,解决事情的方法有很多,杀人是最过激的法子,有时候什么都解决不了,还会添乱……”
许不令摊开手:“这怎么能叫过激,这叫朝廷管不了的事儿我许家来管,朝廷杀不了的人我许不令来杀,我许家向来就是如此,整个江南都明哲保身不想碰杨映雄,那这事儿就只能我来做。我这些天已经了解过大概,问你,是看你觉得能不能杀,你觉得能杀,我自然就动手了。”
萧绮对于这个,倒是没话说,依法治国杨映雄死罪难逃,若是不考虑乱七八糟的外在因素,许不令的做法确实没什么问题。
“我没说你杀杨映雄不对,只是觉得你做事太直接,有时候完全可以委婉一点。上兵伐谋,做事最好用脑子而不是用武力,我们到金陵才四天,你杀了三个人,基本上一天一个,话都不说就杀了。要是那天你觉得当今圣上不对,难不成还不由分说把当今圣上杀了?”
“我又不是没杀过……”
“……”
萧绮憋了半晌,硬生生没说出话来,只觉得身边这个俊美无双的公子哥,身体里装着个疯子。当下只能淡淡哼了一声:
“孺子不可教也。”
许不令对这番批评并不介意,含笑道:“我不是莽夫,只是用最简单的法子解决问题而已。杀了杨映雄能为民除害,对我又没什么影响,这就足够了。”
“那吴王怎么办?”
“我给吴王十个胆子,他也不敢对我怎么样。纵容手下为祸百姓本就有失职之责,换成我祖父许烈,能把吴王吊起来抽一顿鞭子。”
萧绮微微皱起柳眉,对此倒也没有反驳。将门和书香传家的门阀的行事风格差别太大,再讨论下去也没有意义,她想了想,轻声道:
“无论如何,你这件事做的很对,也在我意料之外,就当是你帮我除掉杨映雄吧,反正我看他不顺眼很久了。”
许不令这才满意,轻勾嘴角露出个明朗笑容:“那你该怎么感谢我?”
??
萧绮步伐放慢了些,眼神微凝看着许不令:“你别得寸进尺,我不喜欢你的做事方法,你做的没错才夸你,但这种方法容易酿成没法挽回的大错,不可取。”
许不令微微耸肩,做出彬彬有礼的模样,不说话了。
夜色寂寂,屋檐下的一个个灯笼散发出昏黄光芒,照应出飞舞的雪花。
两个人并肩漫步街头,彼此沉默下来,气氛又渐渐有点尴尬了。
萧绮不喜欢这样的气氛,凡事都喜欢在自己可控的范围内,因此又岔开的话题:
“方才唐百伦叫你露面,我还以为你要写首诗词震动全场,就和那些个意气风发的书生郎一样。结果倒好,确实震动全场,好好的一场盛会都被你毁的一干二净,在我们江南,诗会上面动粗的,被称作蛮子……”
话里话外都带着几分嫌弃,却并非讨厌。
许不令已经摸清了萧绮的部分性格,就和那些女强人一样,永远都是教训人的口气,从不会说好听的讨好男人。但若是真的不满意,又怎么会多费口舌说这些鸡蛋里挑骨头的东西。
许不令安静听完后,偏头轻笑了下:
“你想听我念诗?”
萧绮眼神微冷,往旁边走了些:“不想,你那些乱七八糟的淫词艳语,和别人说去,我不感兴趣。”
许不令叹了口气,抬手接住几片雪花,随意道: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
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
风雪悠悠,灯火寂寂。
空旷的街道边上,身着白衣的年轻公子,腰悬白鞘长剑,姿态略显散漫,语气平静的念着诗句,甚至有点玩世不恭。
萧绮的脚步顿住,瞪大眸子看着前面的许不令,檀口微张,好似瞧见了什么难以理解的事务。
“……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
许不令背完了《侠客行》,回头看向站在十步外发呆的萧绮,挑了挑眉毛露出几分得意:
“绮绮,怎么样,是不是被哥哥惊呆了?”
!!
第四十一章 收藏品加一
萧绮半晌才反应过来,重新迈出脚步,看着前面身侧高挑的年轻书生,可能是第一次理解什么叫‘侠气’。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萧绮轻声念叨片刻,走到了许不令身边,眸子里带着些许古怪,尝试性的询问:
“这是你写的?”
许不令脸皮没那么厚,轻笑道:“抄的。”
“又是抄李清照的?李清照不光是饱经沧桑的深闺怨妇,还是个武艺高强杀伐果断的江湖高手?”
“呃……”
许不令没法解释。
萧绮见许不令不说,也没有再追问,思索了下;“方才在诗会上,你为什么不把这首诗拿出来?还有你给湘儿写的那些,都是能名垂千古的佳作……”
许不令摇了摇头,抬手指向自己:
“你看看你未来相公,相貌绝世无双、武艺天下无敌,还富可敌国、位高权重,若是再来个文采过人、智计百出,还让不让其他男人活了?”
??
萧绮听见这么自大的话,本想开口反驳几句,可仔细一想,说的好像都是实话……老天爷真不公平……
“那些都是外在,天生的和你没关系。你也有缺点,品行不怎么端正……也不是说你性子不好,就是好色了些……”
“我又不是圣人,再者圣人都说过‘食色性也’,你非要给我找个缺点,那我也不解释了……”
许不令叹了口气,一副随你的模样。
萧绮天生性格波澜不惊,但此时显然感觉有点控制不住场面了,怎么说都说不过许不令,干脆就闭上了嘴。
书社距离开诗会的地方并不远,已经下班,伙计都回去了,只剩下看门的老掌柜坐在油灯下,借着灯火翻阅书籍。
两个人走到书社门口,许不令停下脚步,目送萧绮进去。
萧绮踏上台阶,看了看屋檐外的风雪,说了句客气话:
“天黑路滑,你要不要上去坐坐?”
许不令听见这个,嘴角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容,点了点头,走进了里。
萧绮此时才察觉到不对劲,她还以为许不令会婉拒来着,没想到真就一头跑上来了,好在三楼有客房,陆家离这里也有些远,下大雪的在这里暂住一晚也没什么。
已经入夜,丫鬟们都睡下了,护卫在楼下守护,三楼没有什么声音,很安静。
萧绮从楼梯上了三楼,走过廊道之时,指着旁边的一间厢房:
“你今晚就睡这里吧,我有些乏了,早点休息。”
说着便往自己的房间走。
许不令可没有回屋就寝的意思,跟在萧绮身后,微笑道:“不是说上来坐坐吗?”
萧绮轻轻蹙眉,却又不好说什么,只得把许不令带到了自己的房间。
在金陵暂住的闺房,规模不是很大,软塌、屏风、绣床、桌椅,除此之外再无他物,透着几分秀气。窗户撑开着,可以瞧见秦淮河上的灯火点点,也灌入了些许寒风。
萧绮来到窗前把窗户关上了,又用火折子点燃了烛火,抬手勾了勾耳畔的发丝,犹豫了下,才默不作声的走到桌旁沏茶。
哗哗—
房间幽静,只剩下孤男寡女。
许不令轻轻关上了房门,顺道把门栓也插上了,走到萧绮的背后,在曼妙身段儿上打量几眼,抬手解开了她头上的发带。
墨黑柔顺长发顿时散落下来,披在了背上。
萧绮肩膀微微一抖,猛地转过身来,才发觉许不令已经近在咫尺,她眸子里显出几分惊怒,手儿撑着桌面,轻声斥责:
“你做什么?”
许不令拿着发带,眼神有点无辜:“已经回屋了,你还打扮成男人模样,怪怪的。”
萧绮长发披在肩上,和湘儿如出一辙的明艳脸颊显出了些许红晕,瞪着一双杏眸:
“你给我出去。”
“来都来了……”
许不令可没有出去的意思,抬手挑开萧绮耳边的发丝,柔声道:
“宝宝别闹。”
这句话是萧绮在宫里听到的,心里不由的颤了下,眸子里显出恼火神色,抬手把许不令的手拍开:
“我不是你的宝宝,上次宫里的事儿,我还没和你算账……”
“上次你可是特别喜欢这称呼,我想想……嗯,还叫我好哥哥来着,腰都快给我夹断了……”
“啐——”
萧绮有些急了,看出了许不令想图谋不轨,心乱如麻之下,转身就想走,却被许不令按住肩膀,靠坐在了桌子上。
萧绮一介女流,纵然智计百出,遇上不讲道理的男人又能如何,她抬手推着许不令胸口,做出恼怒模样:
“你放肆,我不是那种女人,你再这样,我……我叫人了……”
这算个什么反抗……
许不令见萧绮心里有点乱,反抗也不是很激烈,自然就强势了起来,手指抚过细腻的脸颊,笑容温和:
“我知道你不是那种女人,但就这么僵着也没意思,你反正也不讨厌……”
话语间手顺着脖颈滑下,落在了衣襟上……
“你—”
萧绮捉住许不令的手,哪怕是强行克制,脸儿还是红了些,咬牙道:“你住手,再得寸进尺,我……”
“你能怎么样?咬我一口?”
许不令盯着萧绮的双眼,肆无忌惮,有点像市井间的地痞流氓。
常言‘秀才遇见兵、有理说不清’,萧绮心智过人能总揽全局,但面对这种死不要脸的男人,却真没什么办法,总不能真叫护卫过来解围,那样岂不是所有人都知道了,而且护卫也打不过许不令。她只能做出恼怒模样,掰着许不令的手指,试图把许不令推开。
“你放开我……”
许不令手法不是一般的娴熟,萧绮和湘儿是双胞胎,连敏感的地方都一样,上次在宫里他都知道了。此时轻轻靠近了萧绮,贴在她的耳边,轻轻吹了口气。
“呜~”
耳畔传来男子的呼吸,萧绮整个人都懵了,浑身发酥,偏过头想要躲避,可近在咫尺又手无缚鸡之力,面对武艺近乎无敌的许不令,哪里躲的过去,躲避了两下,还是被亲上了。
萧绮咬着银牙,有些生气的在许不令肩膀上拍打了几下,毫无作用,而上次在宫里的场景又飞速的重现在脑海,那让人心惊肉跳的感觉历历在目,心里莫名闪过一个念头:反正不是第一次了……
萧绮的理智知道这个想法不对,本能的想要抗拒,却挡不住许不令的咄咄逼人,几番反抗无果后,只得紧闭双眸,摆出‘伤心欲绝、心如死灰’的模样,不迎合不躲避,试图让还有点君子之风的许不令心生不忍停手。
只可惜这招湘儿早都用了好几十次,许不令都习以为常了,而且还多了几分来自于宝宝的亲切感。
“呜~”
窗外风雪飘飘,屋里衣袍渐褪。
萧绮呼吸越来越急促,和湘儿一样汁水充盈,额头挂上了些许汗珠,依旧再用着最后的理智抵抗,死死攥着薄裤不肯松手。
也不知过来多久,许不令见萧绮最后一步跨不过去,也不想真用强,松开嘴唇站直了身体,叹了口气:
“也罢,我不得寸进尺,萧大小姐早点休息。”
说着转身就走。
萧绮瘫坐桌子上,终于从晕头转向中挣脱出来,暗暗松了口气,可不知为何,又莫名感觉到空落落的,让她不由自主的:“诶?”了一声。
这声“诶?”明显有‘怎么就走了’的意外在其中。
许不令心中暗笑,回过头来,看着衣衫半解的萧绮,眨了眨眼睛:
“怎么?要不我留下?”
“……”
萧绮这次脸是真的涨红了,眸子里满是羞恼,抬起没什么力气的胳膊,把茶杯砸向了许不令:
“登徒子,你给我滚。”
许不令接住茶杯,轻轻笑了下,走出房间关上了门。
房间里安静下来,只剩下一道起伏不定的呼吸声。
萧绮脸色在羞愤和恼怒之间不停变换,心里不停责备许不令的胆大妄为,也不知过了多久才缓过劲儿来。
可能确实是以前在宫里经历过,萧绮的恼火并没有自己想象中的那么大,缓过来之后,心情竟然也跟着平复了,站在原地思索良久,也只是淡淡“呸—”了一声,然后便自己默默的合上衣袍。
只是这一低头,萧绮才发觉中门大开白白的两大团儿,不仅束缚的布条不见了,连黑色的贴身肚兜也连着无影无踪。
“呀—”
萧绮连忙抱紧衣襟,低头在地上寻找,却只瞧见了布条,没发现肚兜的踪迹。
“这个混蛋,莫不是……”
萧绮脸色冰冷,起身想追出去把自己的贴身衣物要回来,可这种时候,哪里敢跑去招惹许不令。原地顿足许久,最终还是忍气吞声,默默的把门栓插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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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调整一下状态,就两更了,实在抱歉了orz
第四十二章 传话筒
夜色渐深,金陵城在风雪中陷入寂静,秦淮河畔残留着些许欢声笑语,街道上只剩下披着蓑衣的更夫偶尔走过。
城中不起眼的东北角,野道人吴忧从秦淮河沿岸归来,回到了落脚的客栈。客栈位于东城的一片平民区内,开了很多镖局,江湖人在也喜欢在这里接头。
吴忧的兄弟薛义,被狼卫追杀致死,这个仇要算许不令一份儿。
几天以来,吴忧凭借着过人的轻功,一直偷偷盯着许不令的动向。许不令没有隐藏行踪,每天两点一线,在陆家和书社之间来回,哪怕是孤身一人,吴忧也没胆子过去打招呼,目前看来,根本就没有报仇的机会。
此时客栈中只剩下小二坐在门口等待晚归的客人,吴忧提着剑进入客厅,便瞧见与他接头的打鹰楼舵主常侍剑,坐在桌边吃着葱花面。
常侍剑身上风尘仆仆,明显刚赶到金陵城,桌子上还放着个黑布包裹的长条,看起来像是兵器。
吴忧见状收起了心神,快步来到桌前,抬手打了个招呼:
“常兄。”
常侍剑抬了抬筷子让吴忧坐下,两口嗦完了面条,才吐了口气:
“刚刚从杭州那边过来,有个差事交给你。我记得你那在长安折了的兄弟薛义,好像是薛承志的远房亲戚?”
吴忧在桌子对面坐下,倒了两杯茶:“确实如此,我那兄弟使得一手好铁枪,按辈分算,是薛承志的侄子,不过**门家业大,薛家子弟徒遍地皆是,关系也不算密切。年初的时候,给我那侄女小桃花寻师父,天资不错挺入薛承志的眼,我凭借这层关系和薛承志接触过两天,倒也说得上话。”
常侍剑点了点头,把桌上黑布包裹的宝刀推给吴忧:
“前几天让王家的人打听过,剩下的两枚玉器全在许不令手上,得想办法取回来。上面的人商量了下,吴王这边不太好动手,想让薛承志去办。你轻功最好,又和薛承志认识,尽快赶去苏州一趟……”
吴忧听到这里,眼神微微一凝,凑近了几分:
“让薛承志杀人夺玉器?”
常侍剑眼神略显无奈,摆了摆手:“薛承志又不傻,怎么可能帮吴王杀肃王世子,真要杀许不令,也不可能让你我传话,主要还是为了玉器。薛承志是江湖人,搜集玉器找《通天宝典》合情合理,不会让许不令怀疑。而且薛承志江湖地位超然,整个江南能和许不令面对面谈事儿,许不令还不敢造次的,只有他了。你把吴王的牌子和这把刀给薛承志带过去,让他以此宝刀将玉器换回来,今后吴王会给泰州当地的官府打招呼,**门走镖的事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彼此互惠互利。”
吴忧轻轻点头,说起来也算个简单差事。
江南的武人圈子不大,薛承志是当之无愧的龙头老大,所在的**门开创的**枪,至今还是大玥军伍必修的一门功夫,只要是从军的基本上都会两手。因为这个原因,大玥的军伍将门都比较敬重薛承志,十年前铁鹰猎鹿,朝廷也没动**门。
薛承志年纪比较大,和老剑圣祝稠山是一辈人,遵循老派江湖人的传统,和官府的界限划的很清,主要营生是帮江南商贾压船。江湖人押镖一般不看箱子里装的什么东西,收了银子就会给你送到地方,因此很多走私的大户都会找私镖帮忙押送,官府收不上税自然会沿途堵截找麻烦。
若是吴王给泰州的官府打声招呼,对**门押的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薛承志也不想和官府起冲突,自然会乐意。而拿宝刀和许不令换玉器,也不伤和气,凭借薛承志‘铁枪双雄’的名声,许不令恐怕也不敢不给面子。
野道人吴忧摩挲着手指,把桌上的宝刀滑到了身前,蹙眉道;
“今天晚上,许不令把杨映雄宰了,常兄可知道此事?”
常侍剑用手绢擦了擦嘴,摇头道:“人死不能复生,知道又能如何。”
“吴王会不会为此动怒?”
“这个……”
常侍剑稍微琢磨了下,叹了口气:“杨映雄能在金陵做这么大,肯定是吴王在背后打过招呼。南山港每年收那么多真金白银,还不都是给了吴王,不然我打鹰楼和其他势力,靠什么吃饭办事儿?这么一刀把杨映雄剁了,相当于在吴王身上割了一块肉,岂会不动怒。”
打鹰楼三年前才和吴王接触,也是从那时开始疯狂招揽人手扩大规模。行走江湖也要吃饭穿衣,招纳的人手总不能他们自己掏钱给打鹰楼办事,打鹰楼又不绑票劫道做生意,银钱的来源肯定是得靠背后的大金主吴王。
吴王在谋划大事儿,暗中培养的势力不止打鹰楼,这些财政支出见不得光,都是从各种灰色地带挤出来的,南山港没了确实是掉了一大块肉。
吴忧点了点头,稍微思索了下:“许不令杀了杨映雄,南山港肯定不好继续收银子。吴王既然动怒,会不会对许不令……”
常侍剑自然明白意思,摆了摆手:“这种事儿,连我都不可能知晓,也轮不到我们操心。许不令马上要动身去杭州,路上就得下手,时间仓促,你速速把话给带过去……对了,让薛承志注意分寸,别两句话不对失手把许不令弄死了,上面特地叮嘱过这事儿……”
吴忧安静聆听常侍剑吩咐,手指轻敲桌上的宝刀,眼珠稍微转了几下,才点头:“常兄放心,交给我即可。”
说完站起身来,提着黑布包裹的长刀快步出了客栈。
常侍剑安排完了事情,又叫了一碗面,坐在桌前想了下,隐隐觉得有些不对劲,起身出门想在叮嘱吴忧几句,只可惜街面上空空如也,轻功超绝的吴忧早已经失去了踪影……
第四十三章 查岗
连夜小雪将金陵城的屋顶和围墙染成了白色,顽童在巷子里小跑,捏着小雪球追逐打闹;窝在巷子拐角的乞儿拉紧了身上的破被褥,眼神麻木望着天上的雪花。
江南极少下雪,雪大到能捏雪球,可以说是近些年来头一次。
“夫人,怎么这么多乞丐,今年雪这么大,怕是要冻死好些人……”
月奴撑着小伞走在陆红鸾背后,时而掏出几枚铜钱,丢到街边乞儿的破碗里,从陆家大宅走到这里,荷包里的银钱都施舍干净了。
陆红鸾手腕挎着食盒,淡蓝长裙外罩着狐裘,翠绿耳坠在风雪中摇摇晃晃,熟美脸颊上也带着三分愁色。她本来还挺喜欢外面的雪景,不曾想出来遇到了一堆面黄肌瘦的乞儿,在长安的时候很难看到这些,幼年时的金陵城也没有此类场景,此时才察觉到秋天的水患有多严重。
“待会回去了,让大哥多在城外搭几个施粥的铺子,天公不作美,也没办法……”
陆红鸾幽幽叹了口气,一个女人家,除了心生怜悯也做不了什么,沿途没有再停留,快步来到了萧家后方的巷子。
今天早上天还没亮,陆红鸾便早早的爬了起来,自个跑到厨房做了些精美吃食,然后就带着月奴出门来找许不令。
月奴听说了昨晚诗会上的事儿,知道夫人不喜欢许不令杀人,以为夫人是来找许不令的麻烦,想了想,走在身后开口道:
“小王爷杀杨映雄,是为民除害,夫人莫要怪小王爷……”
“我怪他作甚,他一晚上没回来,怕他出事儿了,过来看看。”
“小王爷和萧大小姐在一起,怎么会出事儿……”
“就是因为和萧绮在一起……”
陆红鸾正想说什么,忽然察觉不对,连忙闭上了嘴。
月奴从小陪着陆红鸾长大,对自家夫人的脾气最是了解,瞧见陆红鸾的模样便明白了意思,偷偷笑了一下。
天色尚早,陆红鸾来到后巷,正好看见萧绮站在三楼的窗口,用木梳打理着柔顺的长发,目光盯着金陵城的雪景,脸色同样有些凝重。
从巷子里看楼上,角度差的缘故,陆红鸾自然只能看到刚刚起床的萧绮一个站在窗口,屋里是什么样看不到,不过许不令昨天一夜未归……
陆红鸾眼神显出几分狐疑,觉得自个的宝贝疙瘩肯定也在屋里。说不定是两个人昨天一起去参加诗会大闹了一场,晚上回来,萧绮被许不令的男子气概折服,然后就……
念及此处,陆红鸾淡淡哼了一声,想低着头从屋檐下进后门,偷偷摸摸跑上去进屋看看。
只可惜萧绮可不是会发呆的人,余光瞧见陆夫人走过来后,便望向下方,微笑道:
“红鸾,你怎么来了?”
陆红鸾见被发现踪迹,也不藏了,恢复了端庄稳重的模样,扬起脸颊:
“大小姐,令儿昨晚在你这睡着?”
萧绮俏脸儿微微一僵,昨晚上许不令是想睡她屋里来着,她严厉呵斥把许不令撵出去了,可还是被占了些便宜。见陆夫人问起来,萧绮解释道:
“许不令昨晚睡在客房。”
对于男女之间的事儿,陆红鸾心思可比萧绮还敏锐,当即就眼神古怪回应了一句:
“令儿自然是睡客房,大小姐解释这个作甚?”
“……”
萧绮眨了眨眼睛,没想到陆红鸾还在话里给她下了个套,当下很坦然的微笑道:
“许不令过来提亲,事情尚未定下,有些事情自然得解释清楚。”
陆红鸾见萧绮这么坦诚,也不好继续酸萧绮,缓步进入了。
许不令一直在窗口偷瞄着,见陆姨跑过来查岗,忙把布料极好的黑色肚兜藏进怀里,出门前去迎接。
房门刚打开,便瞧见萧绮从屋里跑了出来,拦在身前,眸子里冷若冰霜,伸出手:“许不令,把东西还给我。”脸上的表情和语气,与以前湘儿丢了荷花藏鲤一模一样。
许不令做出疑惑模样,看着身前的冷艳美人:“什么东西?”
萧绮十几岁就开始操持偌大家业,又心智过人,可不是那种羞答答不敢开口的女子。
“把肚兜还给我,不然我就把这事儿告诉红鸾,她最重规矩,知道你动手动脚,必然生你气。”
许不令略显无奈,眼神指了指楼梯:
“你去说吧。”
萧绮注视着许不令的双眼,认真而专注:
“你以为我不敢开口?”
许不令从来不吃这套,认真点头。
萧绮胸脯起伏几次,抬手就往许不令怀里伸,想自己找出来,结果自然被许不令捉住了手腕,还来了句:
“男女授受不亲,大小姐请自重。”
楼梯口已经响起了脚步声,萧绮忍无可忍之下,还是忍了,抽回手看向了别处,淡淡哼了一声。
陆红鸾来到三楼,自然也不好询问昨晚两个人有没有干出格的事儿,拿出了早上准备的膳食,三个人便一起在屋里吃粥,聊些个闲话家常。
萧绮定力十分出众,哪刚被许不令欺负过,在陆红鸾面前也没有露出半点异样表情。
陆红鸾则眼神有点古怪,不时的偷偷瞄两人一眼,似乎是在寻找什么蛛丝马迹。
许不令肯定是老实喝粥,不插两个俏佳人的嘴。
三个人就这样做着,约莫过了小半个时辰,萧家的大管家花敬亭走了上来,在门口敲了敲房门:
“大小姐。”
萧绮起身过去,听花敬亭小声诉说了几句什么,许不令自然没有偷听。只是萧绮听完汇报后,脸色稍微严肃了几分,回头看了许不令一眼。
许不令见状偏过头来,询问道:
“出事儿了?”
萧绮眉锋紧锁,走到桌前坐下,轻声道:
“你让我打听钟离楚楚的消息,下面的人打听了一番,刚刚把消息传回来。钟离楚楚在洪山湖一带,不知怎么的惹了洪山水寨,听探子说整个洪山湖的水匪倾巢而出,漫山遍野的追杀,钟离楚楚好像被困住了……”
许不令眉头一皱:“她做了什么?”
萧绮摇了摇头:“不太清楚,只听说前天晚上,洪山水寨的人都疯了,好几百个水匪抱在一起,拉都拉不开……”
“嘶——”
许不令满眼震惊。
陆夫人则脸色一红,有些好奇:“几百个男人抱在一起,做什么?”
萧绮哪里好意思说,轻轻蹙眉道:“恐怕是用了什么药物,才让那些水匪发了疯,而且还很嚣张的在水寨大门上写下了‘南越夜九娘携徒到此一游!’,江湖上都快炸锅了……若真是如此,那俩疯婆子,恐怕凶多吉少,要不要我派人去看看?”
“我自己去吧。”
许不令揉了揉额头,酝酿半天也不知该怎么评价,也害怕那师徒俩玩脱了,起身和陆红鸾萧绮告别后,便轻装简行,带着夜莺朝两百里外的洪山湖飞驰而去……
第四十四章 疯婆娘(171/486)
风雪连天,四野苍茫。
金陵城北侧的官道上,两匹雄壮烈马卷着风雪疾驰,骇人听闻的速度,惊的路边酒肆中的旅人探头观望,眨眼的功夫,眼前便只剩下了两个黑点。
江南的马多半不大,和在漠北都能称之为马王的追风踏雪比起来,说是骡子都有点抬举。就这还是许不令照顾夜莺的马速,没有全力奔行的情况下。
飞驰的马蹄带起地面的泥土和积雪,夜莺坐在和身形不大匹配的高头大马上,长剑挂在马侧,身上罩着黑色披风,大辫子在脑后飞舞拉成了直线,眼睛盯着前方道路,叙述着刚刚打听而来的情报:
“……洪山水寨约莫有千余人手,附近州县都派人清剿过,因地势太差无功而返,后来就搁置了。今年秋天闹了水患,江南流民激增,不少人都逃到了洪山水寨,演变成了现在的规模……近几个月洪山水寨四处劫掠,前后绑了十几家的公子,索取银钱恐怕有百万之巨……”
许不令手持缰绳,马槊和兵刃挂在兵器勾上,身上的白袍外也多了件披风。听到这里,他皱了皱眉:
“百万两白银?”
夜莺点了点头,脸蛋儿上有些感叹:“没错,江南和我们西凉不一样,那十几个家族还都是经商的小家族,直接掏了百万两现银出来赎人,连讨价还价都没有……”
许不令点了点头,倒是明白什么叫‘富甲天下’了,西凉十二州加起来比不过一个杭州,看来不是瞎说的。
“其他的呢?是流民还是见过血的匪寇?”
流民本质上还是‘民’,多半是老实巴交的庄稼汉。但一旦见了血,骨子里的凶性被激发出来,战斗力便会直线上升,没有军纪的管束,甚至比江湖人还危险。毕竟江湖人是为了混口饭吃,而流民演化而来的乱匪,烧杀劫掠很多时候都只是单纯为了发泄。
夜莺思索了下:“几个月前才数量激增,大部分人都是在周边偷抢粮食财务的流民,估计没什么凶性。不过洪山水寨本身有三百来号人,盘踞在洪山湖多年,由江湖人汇聚而成战力不俗,官兵根本打不过。其中寨主孙乾在江南是有名的高手,手下还有石英和马四虎两个悍勇,这次钟离玖玖祸害的人便是马四虎手下的,好像是在晚饭里下了春药,特别猛……”
许不陆脸色微沉,用鞭子在夜莺的屁股上轻抽了下:“说正事儿。”
“哦……”夜莺撇了撇嘴,继续道:“因为江南的官府清剿不动,曾经招安过孙乾一次,孙乾当时要一个武职官身,但朝廷严禁招安匪类,最后不了了之。不过以这件事来看,孙乾还是想洗白白……”
许不令轻轻点头:“能洗白谁愿意当刀口舔血的悍匪,趁着灾荒纠集这么多流民,恐怕也是想给官府试压换一份招安令。”
夜莺思索了下,询问道:“公子,要不要我去把江南的厢军调过来,平了洪山湖?”
许不令有些无奈:“我一个藩王世子,在肃州调兵都得从父王那里拿虎符,当今圣上正愁找不到借口削藩,我要是在江南擅自调兵,还不得开心死。”
兵权这东西,不管在那个时代都是绝对的禁忌,许不令就算是太子都不敢擅自调兵,更不用说世子了。
夜莺想想觉得也是,蹙眉道:“那怎么办?公子一个人把千余匪患杀干净?”
许不令以一当千不是夸张说法,真互相对砍,活活累死前杀个千把人不是不行,不过千余人的匪寨,必然有弓弩,一个人是不可能杀干净的。他摇头道:
“我们是去救人,又不是去剿匪,先看看情况吧。”
夜莺闻言还有些失望,轻轻‘哦’了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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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百里外,洪山湖东侧的深山密林中,雪花落在铺满松针的山道上,一只小小的麻雀在光树枝上空飞舞,看着下方如同蚁群一般的水匪,持着刀枪在山洞、枯草从之间寻找,不时传出几句怒骂:
“臭娘们,给老子出来,老子非把你活剐了……”
“狗日的,丧尽天良……”
“我呸,你他娘有种给老子出来……”
歇斯底里的怒骂声,在山野间随处可闻。
洪山水寨的三当家马四虎,裹着兽皮大袄,靴子从光滑的松针上踩过,手持长刀不停捅着树林间的草丛,哪怕已经过了两天,脸色依旧铁青。
前天晚上寨子里收到了一个大户送来的赎金和酒肉粮食,因为这单买卖是马四虎办成的,便和手底下的办了个‘庆功宴’。
马四虎也是江湖好手,刀口舔血对吃食戒心很重,提前验过明明没毒,哪想到几口酒肉下去,兄弟们都疯了,抱在一起干尽了恶心事,他清醒过来时还抱着自个师爷,把那穷酸老书生吓得尿了一裤裆。
这等奇耻大辱,马四虎如何能善了,更不用说还在水寨大门上写字挑衅。若不是那俩臭娘们跑的快,非得剥皮抽筋挂在寨子大门上不可。
不过说来也奇怪,洪山水寨倾巢而出,把这片山野直接堵死了搜查,水寨地势易守难攻,就只有一面出口,除非那两个女人大冬天从湖里游走,不然不可能跑到。可惜千把人轮番在山野中搜寻了两天,都没有找到下落,就跟凭空消失了一样。
马四虎干的是刀口舔血的买卖,从来不信邪,当下能做的只有不停的寻找,直到找到出了心中恶气为止。
而距离马四虎约莫半里的一块大石头上,钟离玖玖披着枯草编制而成的蓑衣,和同样打扮的钟离楚楚趴在一起,百无聊赖的撑着下巴,看向及远处的金陵方向,幽声道:
“楚楚,你说那没良心的,怎么还不过来?都两天了,消息也该传到金陵,我好歹对他不薄,连锁龙蛊都给他了……”
钟离楚楚身上盖着薄薄的一层积雪,拿着玉佩轻轻摩挲,无奈道:
“师父,都说了他不会管我们,欺负这群傻蛋儿有什么意思,你还不如直接下毒都弄死为民除害。”
钟离玖玖幽幽叹了口气:“一千多号人,里面还有肉票,我又不是心肠冷血的女人,一股脑全毒死以后还怎么睡觉?良心上过不去……”
“那也不用下春药……”钟离楚楚说道这里,便打了个哆嗦,碧绿双眸满是嫌弃:“恶心死了。”
“你懂什么,百姓也好、江湖人也罢,都喜欢听这种惊世骇俗的事儿。你信不信用不了多久,连西域都能听说这事儿,咱们师徒也就名扬天下了。”
“……”
钟离楚楚无话可说,总觉得这名声,不怎么讨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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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 不情之请
昭鸿十一年的寒冬,对朝堂、江湖、市井来说,注定是个不太平的时节。
帝王将相之间的暗流涌动尚未浮出水面,乡野百姓的极寒之苦刚刚显露出聚星成火的苗头,江湖则因几块忽然落入水里的大石头,在沉寂十年的一潭死水中激起层层浪花。
先有当代剑圣祝六公然在打鹰楼现身,后有君山曹家彻底投靠了朝廷,曾经江湖上的两大剑学豪门,好像又开始在江湖与朝廷之间站队了。
而远在北疆的枪神陈冲,孤身一人去了北齐,在天山之上决战拜月台掌门燕回林,未分胜负,双双入了天下十武魁。
至此十武魁已经出了八个,贾公公、厉寒生这些隐藏的半仙儿还没显山漏水,下一个武魁会是谁,已经成了诸多江湖人讨论的焦点。
与这些事情比起来,刚刚入选昭鸿八魁的绝色美人钟离楚楚,和师父一起杀入了洪山水寨,给几百个男人下药,就像是小孩子过家家闹着玩。
不过也正如钟离玖玖所言,这等惊世骇俗的手段,确实震动了整个江湖。
距离金陵城两百多里的泰州,勾栏酒肆中人满为患,到处都是说书先生讲述着‘洪山湖三百男儿贴身肉搏’的段子。
当朝十武魁之一,**门的门主薛承志,也在演武场外的高台上,听着亲传门生讲述着洪山湖那边发生的‘趣事儿’。
**门作为江南唯一的顶流江湖门派,在泰州影响力极大,连官府都得礼让三分,江南的江湖人大半都集中在泰州城,这也算是铁鹰猎鹿之后,江湖上少有的几个净土之一。
薛承志年仅花甲,头发花白相间,但身材魁梧皮肤呈现古铜色,坐在太师椅上犹如一尊铁塔,半点不显老态。听完弟子的复述后,轻轻摇头:
“夜九娘?老夫十年前好像听说过,在武当山闹过事儿,把青虚真人都气的吹胡子瞪眼,都十年过去,没想到还活着……”
“是啊,孙乾也是江南数一数二的好手,被夜九娘如此折辱,恐怕不会善罢甘休……”
“江湖上的年轻小辈,行事都是这般不知天高地厚,自作自受怨不得别人……”
演武场上数百弟子正在演练枪法,薛承志和徒弟闲谈之间,有弟子走了过来,拿着一封拜帖轻声道:
“师父,野道人吴忧过来求见,您看……”
“吴忧?”
薛承志皱了皱眉头。
江湖人重名声,薛承志不怎么看得上吴忧这种见不得光的江湖客,至于那死在狼卫手上的远房亲戚,更是懒得过问。
不过年初的时候吴忧带来了个小丫头,天资用百年难遇形容也不为过,薛承志常年传道授,必然是惜才的。略微思索了下,薛承志还是起身来到了客厅,让弟子把吴忧叫了进来。
片刻后,刚刚抵达泰州的野道人吴忧,背着黑布包裹的宝刀,来到客厅中后,对着坐在太师椅上的薛承志行了个晚辈礼:
“拜见薛老……”
“免了。”
薛承志端着茶杯,连眼皮都没抬,示意了下旁边的座位:“小桃花可寻到了师父?”
吴忧在客厅里坐下,态度颇为恭敬:
“有劳薛老操心,前些日子去了趟北齐,带着小桃花拜入了左清秋左公的门下。”
薛承志听到这个并不意外,轻轻点头:“北齐国师一脉传承久远,武道造诣在我之上,教小桃花倒是合适,想来十年后,天下第一个女武魁就能出山了。不过说起来,岳麓山那老先生要更合适些,北齐毕竟是敌国,这以后来往恐怕不方便。”
吴忧叹了口气:“岳麓山那老神仙神龙见首不见尾,他不来找我,我哪里找得到他,如今也知足了……今天前来拜会薛老,是有一事和薛老商谈。”
以吴忧的江湖地位,和武魁之耻唐蛟谈事儿都不够资格,这话显然有些不知道自己几斤几两,旁边的**门弟子顿时皱起了眉头。
吴忧可不想被扔出去,忙的从怀里掏出了一块金牌。
薛承志喝茶的动作微微一顿,偏头让弟子出了客厅,大门关上后,才皱起了眉头:
“你给吴王办事儿?”
吴忧也没有多说,点头道:“在吴王麾下混口饭吃,让薛公见笑了。”
薛承志终究是江湖人,辈分再高也不可能蔑视皇族,否则早就在铁鹰猎鹿的时候被一锅端了。他放下了茶杯,偏头看向吴忧:
“有话直说。”
吴忧轻轻笑了下:“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事儿。江湖上盛传搜集四枚玉器能找到《通天宝典》,吴王对此也感兴趣,目前找到了玉器下落,但吴王的身份不太好出手……”
“《通天宝典》传言习得可以长生不老、羽化飞升,这鬼话骗骗江湖雏儿尚可,吴王也信?”
“我只是传个话,吴王信不信,我也不知晓,不过确实对玉器感兴趣。”
江湖人有自己的规矩,不该问的不多问,薛承志见此也不多说,平淡道:
“想让老夫把玉器取回来?偷鸡摸狗的事儿,你可能更擅长一些。”
吴忧本就是飞贼,对这番略显讥讽的话并未在意,把背上的宝刀取下来,递给薛承志:
“薛老德高望重,岂会让你做这种宵小之事。两枚玉器在肃王世子许不令手上,吴王的意思是请薛老用这把‘鸣鸿刀’,将玉器换回来。许不令身份高武艺更高,江南能和他搭话的,也只有薛老了。”
薛承志听见这个,面色稍微缓和了几分,把长刀接过来,打开包裹的黑布,露出造型古朴的刀身,屈指轻弹,刀锋出鞘半寸,客厅中寒芒骤显,似乎连气温都下降了几分。
“好刀。”
薛承志是宗师级的武人,鸣鸿刀的大名早有听闻,瞧见是真货,双眸中还显出了几分惊讶。
吴忧面带微笑,恭敬道:“也不算大事儿,就是要麻烦薛老跑一趟路。”
薛承志收起宝刀,稍微斟酌了下。只是用宝刀换两枚玉器,确实不算大事儿,吴王既然求到门上了,总不能直接拒绝,这个面子还是得给,当下轻轻点头:
“无妨,老夫近日也无事,跑一趟即可。”
吴忧暗暗松了口气,左右看了看,确定周围没有人后,又低声道:
“吴王派晚辈过来,还有个不情之请,得麻烦薛老一趟。”
薛承志将刀放在桌子上,看向了吴忧:“说吧。”
吴忧稍微酝酿了下,轻声道:“薛老想来也听闻了,金陵诗会上,许不令仗着身份杀了杨映雄。杨映雄是吴王的大舅子,暗地里给吴王办事儿,吴王对此怒火中烧,却又不好明面上责罚肃王世子……”
薛承志听到这里,淡淡哼了一声:“吴王想让老夫帮他杀藩王之子?这事儿办不了……”
“非也。”
吴忧连忙抬手:“玉器吴王势在必得。若是许不令痛快交出来,自然最好。如果许不令不给薛老面子,拿着玉器不肯换,就得劳烦薛老想想办法……”
薛承志这才明白意思——不是交换玉器,而是必须把玉器拿回来,不给就威逼恐吓打到给为止。
常言‘刀剑无眼’,到了武魁这个级别,一旦打起来可不是想收手就收手,许不令是藩王世子,这事儿显然不太好办。
薛承志蹙眉思索了下,明显不想搅这趟混水。
吴忧表情恭敬,认真道:“只要拿到玉器,剩下的风波吴王自会处理干净,而且以后会给泰州当地的官府打招呼,**门走镖不会再过问查验。”
这个交换的条件是很有说服力的,不然王府幕僚也不会提出来。**门和泰州的官府一直有摩擦,但又不能明面和官府作对,大部分时候都是忍气吞声。若官府从此之后不再过问**门押的镖,免去的可不是小麻烦。
薛承志手指轻轻摩挲,斟酌片刻后,轻轻点头:
“老夫尽力而为。”
吴忧暗暗松了口气,连忙起身行了一礼……
第四十六章 他来了
天色由暗转明,又由明转暗。
两个昼夜过去,钟离楚楚在大石头上趴的胸脯疼,便在枯草编制的蓑衣下面转了个身,平躺着看向夜空中落下来的雪花,幽幽叹了口气。
洪山水寨的水匪依旧在山野中一遍又一遍的寻找、呵骂,只可惜她师父自幼和小动物打交道,山林中的蛇虫鼠蚁、飞禽走兽都能充当斥候,有人靠近就被引开了,根本没人能找到这里。
马四虎可能是气急败坏了,找了四天都没放弃,从水寨里抽调了大量人手过来,甚至准备放火烧了这片林子,下着大雪点不着,又让人砍树除草,昼夜不停的折腾。
不过说起来,洪山水寨上下都忙着找她们,已经三四天没出去祸害人了,这也算是这次行侠仗义唯一的收获吧……
钟离楚楚胡思乱想着,偏头看向身边。
钟离玖玖依旧用白皙手儿撑着下巴,趴在石头上,兴致勃勃的看着远处的没头苍蝇,双腿微微翘起摇晃着,妖媚的侧脸看起来赏心悦目,连她这个女徒弟都觉得有点自愧不如。
钟离楚楚自然长得很好看,但惊艳的异域面容加了太多分,而师父则是标准的中原女子长相,却又比她这异域美人还妖艳,走南闯北这么久,所见女子中气质比师父好的有几个,但只论容貌身段儿,还没有见过能压住师父的……
钟离玖玖手儿撑着下巴,发觉徒弟盯着自己看,偏过头来微笑道:
“楚楚,怎么啦?”
钟离楚楚注视了片刻,忽的问道:
“师父,你喜欢过男人没?”
钟离玖玖眨了眨双眸,打量徒弟几眼,有些好笑:
“问这个作甚?”
“没什么,就是觉得师父这么漂亮,一个人孤零零的太暴殄天物。一直和宁玉合争,即便赢了也没意义,还不如找个情投意合的男人,过自己的日子……”
钟离玖玖摇了摇头:“做事要持之以恒,宁玉合都没嫁人,我怎么能嫁人,万一她男人比我男人好怎么办?”
??
钟离楚楚思索了下,蹙眉道:“师父,男女之情应该真心实意,怎么能和别人攀比……再者,你就这么耗着,总不能等宁玉合找到如意郎君后和她抢夫君,初衷都不对……”
“你才多大,懂个什么男女之情,先操心你自己的婚事。”
钟离楚楚偏开眼神,望着天空:“我不喜欢男人。”
钟离玖玖笑意盈盈:“是嘛?那你在这里等什么?”
“……”
钟离楚楚微微皱起了眉毛,淡淡哼了一声:“是师父非要等许公子过来,我都说了人家不会来,走吧走吧,再等下去非得冻死在这儿。”说着一头翻了起来,把身上的枯草扔在一边儿。
钟离玖玖其实是在陪徒弟等,见钟离楚楚没了耐心,自然也不强求。翻身而起看了看周边的情况,不曾想这一看,便发现山野间游荡的水匪,都在举着火把往水寨跑,还有人在水寨的方向吆喝,距离太远听不清喊着些什么。
钟离玖玖见状眉头一皱,踮起脚尖看向洪山湖的方向,天色已经黑了,遥遥可以看见山野后的火光,似乎是着火了,却也看不详细,疑惑道:
“官兵打过来了?”
“不清楚,惊动这么多水匪,恐怕打过来的人不少……”
钟离楚楚也发觉了不对劲,站在大石头上瞄了几眼后,便从石头上跳下,借着夜色遮掩身形,朝洪山水寨摸了过去。
钟离玖玖身形在林间起落,略微思索:
“楚楚,会不会是许不令听到我们被困的消息,带着官兵过来救我们了?”
钟离楚楚眼前微微一亮,不过马上脸色就纠结起来,蹙眉道:
“有可能,这可怎么办,我们根本就没事儿,若是许公子知道我们俩胡闹,让他大费周章调动兵马,这辈子估计都不会搭理我们了……”
“话怎么能这么说,他是朝廷的人,本来就该剿匪。我们俩把水匪拖在这里,给了官兵乘虚而入的机会,这么大的功劳,他该感谢我才是……”
钟离玖玖安慰了下徒弟,便加快步伐,穿过山林来到湖畔水寨的外围,入目的场景,却让两个女人毛骨悚然。
只见远方的偌大水寨中火光冲天,持着刀和火把的水匪四处奔跑,呵斥怒吼声离着半里地都能听见。
火光把水面照应成了赤红色,水寨外围的木制围墙和望楼上挂了无数的尸体,有些只是被羽箭射中眼窝咽喉,尚且留了个全尸,其他大部分尸体都是惨不忍睹,道路上四处都散落着尸块,胳膊脑袋满地都是,找不出一具完整的尸骸。
修罗炼狱般的场景,让伴随身边的小麻雀都吓得飞回了林子里。师徒两人齐齐顿住脚步,脸色发白,若不是尸体上的创口是利刃所为,她们都能以为是漠北的狼群过境,才弄出了这样的场景。
钟离楚楚提着裙子避免沾染血水,扫了一眼,只瞧见水匪的尸体而没有官兵的,疑惑道:“师父,是狼卫跑过来了?”
“除非是宋英带着天魁营来了,不然不可能毫发无损……”
钟离玖玖有点忌惮,想了想,从腰间摸出了几个小瓶子拿在手上,才踏入了血水横流的水寨中。
建筑杂乱的水寨中一团乱麻,根本就没人去管外围是否有人闯入,外面的人持着火把往中央聚集,中央的人则疯了似得往外逃窜,火光和浓烟遮蔽了大部分视线,看不到对手在哪里。
钟离玖玖在房舍之间无声前行,刚刚接近水寨中央,忽闻前方劲风骤起。
师徒两人顿时警觉,迅速后撤掏出了腰间的匕首,却见一道白影从围墙后冲天而起。
白影一袭长袍在火光中猎猎作响,手上长槊高举至半空,巨大力道让龙纹槊杆弯曲成一个充满张力的弧度,银色朔锋无声划破满天飞雪,朝着地面悍然砸下。
“谁能挡我!”
轰隆—
石砖炸裂飞散,围墙轰然倒塌。
墙后的水寨广场上,被一分为二的马四虎和石英的躺在地上。
衣不沾血的白衣男子,手持龙纹长槊,朔锋斜指地面,在满地尸体中大步前行。
孙乾手持大刀,身旁是近百水匪,此时却聚在一起,面无人色的往后方大厅退去……
第四十七章 潜入失败(172/488)
黄昏时分,洪山水寨内还是一片安宁景象,马四虎手下的兄弟在外面搜寻夜九娘的踪迹,寨主孙乾因为前几天的事儿心情不好,不停的训着负责水寨防卫的军师,让山寨的人手加固防卫检查粮仓,避免再被人钻了空子。
洪山湖外的泥土道路上,两匹马在挂着人皮的木架旁停下,许不令走到跟前看了几眼,点头道:
“应该就是这儿了。”
夜莺从马侧取下兵刃,有些发愁:
“这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怎么打听情况?”
两人昨天便抵达了洪山湖,本想摸清洪山水寨的情况再去找被困住的钟离师徒,只可惜洪山湖闹水匪周边村落的百姓,要么加入了匪寇,要么早已经搬迁,方圆数十里一个人影都没有,好不容易遇上个人,也一问三不知,只是指了个大概放向。
许不令看了眼雪面上的痕迹,顺着脚印望向洪山湖的方向:“还能怎么打听,找人问呗。”说着便轻夹马腹,朝着湖边行进。
左右都是密林,道路蜿蜒曲折地势非常不好,根本看周边的情况。
许不令骑着马闲庭信步,进入岔道走了不到百步,密林间便发出‘咔咔咔—’的轻微响动——开弓的声音。
许不令连头都没转,脚尖勾起马侧的长槊,直接丢了出去。
飒——
龙纹长槊如同脱弦利简,带着尖锐破风声响刺入了密林中,一声金铁入肉的闷响后,失去准头的羽箭歪歪斜斜从树林里飞了出来,落在了道路上。
许不令翻身下马,走到道路旁的树林中,躲在树冠上开弓的水匪,被长槊洞穿了胸口钉在树上,手还死死抓着槊杆,喉咙里发出‘呃呃——’的沙哑声响。
夜莺抬头看了眼,摊开手道:“公子,你留个活口呀。”
许不令飞身而起将长槊拔了出来,在尸体身上擦去血迹:
“路没走错即可,洪山湖太大,想找人不容易,钟离楚楚肯定躲在山林里面,搞出点动静吸引水匪的注意力,她们脱了身自然会过来找我们。”
夜莺点了点头,从水匪的身上捡起铁胎弓和箭壶,跟在许不令后面:
“搞什么动静?”
“杀人放火。”
许不令随口回应了一句,便提着长槊走进了岔道深处,来到了洪山湖畔,小码头上坐着十几个水匪,停泊着两艘往返水寨的小船。
下雪天气很冷,十来个水匪喽啰应该是码头的看守,此时都围在破烂棚子里烤着火盆,小首领是个光头汉子,大刀靠在身侧,正搓着手讲述前几天的大事儿:
“知道马老大为啥生这么大气不?听说呀,咱们石老大问询跑过去把人拉开的时候,马老大正趴在桌子上,那个瘦师爷趴在马老大身上,哎哟~~……”
“啧啧啧……马老大那么壮的汉子,咋可能趴在下面,瘦师爷有这力气?”
“师爷没喝酒,当时清醒着,听说是马老大发了春……”
“咦……”
诸多水匪喽啰搓了搓胳膊,满脸的一言难尽。
许不令无声无息走到棚子外,站了半天见这些个站岗的没反应,轻轻咳嗽了一声:
“咳咳—”
正在口若悬河的小首领还以为马老大来了,吓得一个哆嗦,回过头看去,见是个身着白袍子的富家公子,还愣了下。
旁边的水匪喽啰也是莫名其妙,左右看了几眼,有个人便朝着树林呵骂道:
“朱老三,你他娘怎么放的哨?!”
小首领明显是走过江湖的,瞧见许不令手中的长槊,眼中便露出几分惊异,见许不令孤身一人过来,后面也不像是有官兵,便站起身来握住了身边的大刀:
“那条道上的朋友?来投靠还是寻人?”
许不令看向后方的洪山湖,极远处的水寨火光隐约可见,想来便是洪山水寨。他抬手抱拳:
“鹰指散人许闪闪,和孙寨主有过交际,过来拜个山头。”
小首领点了点头,背后的手轻轻挥了下,嘴上则继续客气:
“原来是寨主的朋友,兄弟在何处混迹,以前没听过鹰指散人的名号……”
喽啰中还是有机灵的,不动声色的站起身来,走向了架在码头上的大火盆。火盆用来传讯,一点燃对面的水寨便知道有敌情,提前做出准备。
许不令见状停下了客套话,微微抬手。
飒——
羽箭从树林中激射而出,准确无误钉在起身水匪的后脑勺上,水匪连哼都没哼一身,便直挺挺倒了下去。
小首领反应极快,见势不妙当即抽刀就砍,反应慢半拍的喽啰则吓得够呛,连忙抓起身旁的刀兵。
许不令不紧不慢,手持长槊便是一式横扫千军,划过了聚在一起的诸多水匪。
袖袍卷起风雪,血光飞散间,两尺槊锋没有丝毫阻碍的在一众水匪身上划过,顺带削断了支撑木棚的柱子。
咔嚓——
木棚的茅草棚子垮塌下来,将刚刚发出的几声惨呼掩埋在了废墟下。
“啊——”
站的比较远的几个水匪骇的肝胆俱裂,丢掉刀兵连滚带爬的就往湖边的小船跑,只是刚刚走出几步,羽箭便从背后袭来,从后颈一穿而过,连惨呼都没来得及发出。
转瞬之间,方才还热热闹闹的岗亭化为了一片死寂。
许不令收起长槊,来到了湖边的小渔船旁,解开了拴在木柱上的绳索。
夜莺拿着长弓从林子里跑出来,一个飞身跃上了小船,眸子里还有点激动:
“公子,我杀人了……哎呦~”
许不令抬手就在夜莺的脑门上弹了下,面容严肃,教训道:
“你再这样,我以后不带你出来了。杀人不是好事,也不是坏事,就和上战场一样,只是为了达成目的,不该愧疚自责,更不该以此为乐。”
“哦……”
这次弹了有点疼,夜莺眼睛里泪汪汪的,揉了几下额头,不说话了。
许不令学者宁玉合的模样,划着小船前往洪山水寨,轻声道;
“待会潜入水寨,解决掉岗哨即可,不要惊动其他匪人……”
夜莺抿了抿嘴,弱弱的看了许不令背后一眼:
“好像已经惊动了……”
“嗯?”
许不令眉头一皱,回头看向方才的小码头,却见方才垮塌的茅草棚子,被里面的火盆点着,已经燃起了熊熊烈焰,在雪夜中极为醒目。
“呃……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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