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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四代重奸     大家请我当皇帝txt下载     大家请我当皇帝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七十二章 驱马踏阵

    事实证明,套虏拜桑忽尔诺延所谓的“万余骑”正如王定所言,就是凑人头之数。

    果然当他麾下核心两千骑败退以后,其他拥上来阻拦姜耀祖、张虎两司骑兵的套虏铠甲武器都颇为简陋。

    被义军骑兵一冲,顿时人仰马翻,乱做一团。

    装备精良的义军骑兵衣甲射不能入,刺不能透,砍不能破,宛若天神下凡。

    反观那些游骑身着布衣,手持猎弓、木枪,脆弱的如同纸糊的一般,被义军骑兵一冲就散。

    那姜耀祖、张虎二人倒不愧为世家子弟,一旦看到又便宜可赚,手持丈四骁骑长枪,真个如狼似虎,来回杀了个对穿三五回。

    眼看那拜桑忽尔诺延又整顿好麾下两千甲骑,那萧偲、张虎二人这才意犹未尽、悻悻而退。

    见萧偲、姜耀祖、张虎等人如此勇猛,张顺不由对榆林将门的印象不由大为改观。

    他不由笑道:“若是榆林诸将皆如此出色,何愁家门不兴?”

    王奇瑛在旁边听了,不由撇了撇嘴,心道:“若是我叔父王朴在此,恐怕你对他那‘长腿将军’的看法也会大为改观。”

    原来这将门子弟若是真个舍得拼命,倒也真个能打。

    关键是个个本就生活优渥,哪个又肯出死力卖命?

    这一次若不是正好充当张顺的护卫,对手又是套虏这些“弱鸡”,恐怕这些人也未必如此敢战。

    这边姜耀祖、张虎二人率领麾下人马,耀武扬威的赶回到营中,那边套虏却也有了动静。

    在一个不知名头目的命令下,不少套虏纷纷翻身下马,将坐骑交付给他人。

    “他们这是在做什么?”张顺见状不由笑道,“难道要和我们步战不成?”

    “恐怕未必!”红娘子皱了皱眉头,不由断言道,“恐怕是要驱马踏阵!”

    “什么?”张顺不由一愣,忍不住道,“不是说虏寇视战马为生命吗,竟舍得下如此本钱?”

    “战场之上性命都能舍得,又如何舍不得几头牲畜?”红娘子不由笑道,“且看让出来的战马多为老马、劣马,想必虏寇志在必得!”

    “志在必得?”张顺这才反应过来红娘子的意思。

    这些游牧民族的生存之道和野外的猎食者没有什么区别,合于利而战,不合于利则走,断然没有和敌人硬碰硬的道理。

    因为游牧部落寇关劫掠是为了夺取生活物资,以便过冬,而不是把性命留在这里。

    而农耕民族则不然。他们除了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生命以外,还能利于早早建立的功勋制度,还能拿这些虏寇的首级换去功勋、赏银。

    因为作战有利可图,反而更喜欢和对方死磕,甚至还会主动挑起边衅。

    事出反常必有妖!

    这一伙套虏宁可消耗宝贵的战马,也要和义军死磕到底。

    那么说明他们这一次的目的不是简单的劫掠,而是特意针对某个目标,比如说义军的首领张顺。

    感情我还成了唐三藏,人人都想吃我的肉啊!

    张顺看了看身边的悟空,心道:“你们既然想吃唐僧肉,难道就不怕孙悟空的金箍棒吗?”

    不多时对面果然聚集了一个马群,由十余牧民吆喝驱赶着,游荡在外面。

    “王定,你对付得了吗?”张顺不由大声问道。

    “雕虫小技,属下还对付得了,还请舜王殿下放心!”王定闻言不由笑道。

    “彼辈马群若无护卫,我为舜王夺之;彼辈马群若有护卫,我为舜王杀之,今晚大伙加餐一顿!”

    对面的拜桑忽尔诺延又不是傻子,怎么可能不派遣护卫就让牧民驱赶马群踏阵?

    他早派遣千余护卫分列左右,谨防官兵借机突阵,或扰乱马群,或夺取战马。

    “看样子有五六百匹?”张顺远眺了片刻,不由扭头问道。

    “差不多,看数量和两侧护卫骑兵相差仿佛!”王奇瑛点了点头道。

    原本她还以自己懂得军务,能压过红娘子和马英娘一头,不曾想刚才红娘子率先判断出对方要驱马踏阵,让她产生了几分挫败感。

    莫要小看这五六百匹战马,一旦冲锋起来,甚至比五六百骑兵还要可怕。

    骑兵无论如何凶狠,终究是有人在操控。

    是人都有思想,会产生畏惧、恐惧等情绪。

    当他们获胜无望的时候,就倾向于逡巡不前、保命优先。

    而战马不同,无论多么聪明的战马它终究是畜牲,并不会像人类那样产生特别的情绪和强烈的自我选择倾向。

    以血肉之躯阻拦奔驰的战马,简直是世界上最可怕的事情之一。

    莫名的张顺想到了前世论坛上吹水时候的“长枪阵无敌论”。

    那时候年轻气盛的自己认为只要训练出一支意志坚定的长枪兵,便能够吊打大多数冷兵器时代的军队,现在想一想是多么幼稚可笑。

    且不说敌人使用火铳、火炮,就是这套简单的驱马踏阵,保证让世界上任何长枪阵为之颤抖。

    马蹄的践踏声密如雨点,千声万声汇作一处,化成了山崩地裂的呼啸声。

    在牧民熟练的技巧驱赶之下,数百匹战马无知无觉的向义军车阵奔腾而来。

    “准备弗朗机和三眼铳!”王定皱着眉头,盯着不远处的马群,大声的喝道。

    “这能抵得住战马冲击?”张顺不由奇怪道。

    “用火炮、火铳声惊吓战马,使其不能把力使在一处!”王奇瑛不由解释道。

    “其实若是携带飞礞炮效果更好,只是这一次出来仓促,不曾备得,用火铳、火炮也是一样。”

    惊吓战马?

    原来榆林将门和套虏作战多年,早已经摸清了彼此的手段和针对之法。

    套虏骑兵大多数没有经过特殊训练,当遭遇到火炮、火铳的声响容易受惊。

    后来这些套虏也学聪明了,一下精锐骑兵尽量挑选胆大、勇敢的战马,以期减少火器对战马的惊吓作用。

    但是,像套虏驱赶的这些战马,大多数都低矮、瘦弱,由普通牧马充当,如何经得住火炮声的威吓?

    及这五六百马匹奔驰至义军七八十步,一时间火铳、火炮俱发,震耳欲聋,顿时有不少战马受惊,猛然马群中不管不顾的乱窜了起来。

    这惊马一乱窜不要紧,顿时原本齐整的马群混乱了起来。

    不是这匹马别着了那匹马,就是那匹马挡着了这匹马,一时间马速也降了下来。

    然而哪怕是降下来速度的受惊马群,仍然不是血肉之躯轻易可以抵挡。

    所以等到马群靠近二三十步的时候,义军的火铳、火炮再度响彻了起来。

    几乎近在咫尺的巨大声响,吓得当面马匹更是惊慌失措,甚至有的直接调马头向后奔去,一时间乱作了一团。

第七十三章 退敌

    乱糟糟的马群撞入到义军车阵上,一时间人仰马翻。

    哪怕有辎重车的阻挡,仍然挡不住这些四处乱窜的畜牲。

    有的从辎重车与辎重车之间硬生生撞了进去,有的则一跃而起直接试图越过阻拦的辎重车,直把义军防线冲撞的岌岌可危。

    “杀马!”王定也没想到套虏驱马踏阵居然如此厉害,一时间也有几分不安。

    他先前也曾参与过边军抵挡套虏驱马踏阵的战斗,好像轻轻松松的压制住了虏寇。

    如今换作他来指挥,没想到车阵几乎被撞破。

    兵战凶危,不可儿戏!王定突然想起来父亲王威生前的教导。

    看来只能使出最后的“杀手锏”了!

    随着王定一声令下,杜弘域早带领身着全身札甲士卒二百人缓缓走了上来。

    这些人第一排手持马上弗朗机,稳稳的支在辎重车上瞄准了近在咫尺的战马。

    而后面第二排、第三排个个手持大斧长刀,一副虎视眈眈模样。

    这些人便是杜氏仅存的精锐家丁,他们身披重甲,刀剑不伤,攻城拔寨,无有不克,几如金刚下凡一般,私下里号曰:金刚兵。

    果然随着杜弘域一声令下,早有家丁点燃了手里弗朗机,当场轰烂了十余匹战马的脑袋。

    而其他正在来回乱窜的战马亦被其他家丁冲上前去,刀劈斧砍,片刻直接杀死了十余匹。

    等到杜氏家丁将这些扰乱阵型的战马杀了个七七八八,余则四散而去的时候,拜桑忽尔诺延的精锐甲骑再度呼啸而至。

    “放箭”随着套虏指挥官用蒙语一声令下,顿时密密麻麻的数百支箭飞了过来。

    这时代蒙古弓箭和清弓类似,都持大弓重箭,以近射破敌。

    只是这伙骑兵万万没想到他们这一波箭雨,居然一个人也没伤到。

    随着一阵“叮叮当当”的钢铁声碰撞响起,除了不知道飞到哪儿的箭支以外,其他箭支不是被弹飞就是折断了箭杆。

    “这铠甲?”张顺也不由一愣,“这么坚固?”

    “俱用精铁冷锻而成,甲片须掷地有声,方为合格。”王奇瑛不由解释道。

    “每副铠甲重四十五斤,刀剑不伤,火铳不破,精选彪形大汉、武艺高强者着之,此乃昔日‘杜太师’威震边陲之宝也!”

    “至杜太师萨尔浒兵败身死,杜氏‘金刚兵’久不现世矣!”

    “杜太师、萨尔浒?”张顺一脸懵逼,我收复榆林将门和萨尔浒有什么关系?

    “昔日杨镐督师辽东,以杜氏杜松为中路左翼大将,因其贪功冒进而死!”王奇瑛看了看混乱的战场,不由贴近低声解释道。

    以张顺那拙劣的历史知识能知道萨尔浒已经算是不错了。

    他甚至连杨镐都没听说过,哪里又晓得什么杜松、杜柏?

    不知道这些不要紧,只要他杜氏家丁能打就成。

    果然杜弘域等人不负众望,但等套虏骑兵近前,刀劈斧砍,巍然不惧,直杀的当面骑兵人仰马翻。

    重步兵,特别是身着冷锻全甲的重步兵,对失去了速度的骑兵来说,同样是可怕的噩梦。

    人挡杀人,马挡杀马,佛挡杀佛,是为“金刚”!

    将门世家的底蕴,到让张顺大开眼界,同时也对这些新战法、新兵种眼热的紧。

    好家伙,都到火器时代了,他还以为火铳、火炮早将重步兵、重骑兵扫进垃圾堆里了,不意还有如此用法。

    “步战只是其不得已而为之,若是骑战,这二百骑杀入敌阵之中,如入无人之境!”王奇瑛不由又解释道。

    “当年‘杜太师’脾气暴躁,率性而为,得罪人不少,朝廷仍然不得不用他,就是因为他敢战能战,无人能挡。”

    “好!”张顺赞了一声,不由扭头对王锦衣道,“锦衣,该你上场表演了!”

    “榆林营之中,萧偲、姜耀祖、张虎和杜弘域四司皆先后接战,人马俱疲,现在你给我带五百人上前冲杀一波!”

    “末将领命!”王锦衣闻言不由大喜,连忙领命道。

    这是上前去白捡功劳,王锦衣如何不喜?

    “师傅偏心,如何让王锦衣白捡了便宜,却不让俺老孙上阵?”悟空闻言不由不满道。

    “师傅的身家性命还要靠悟空保护,如今又没了八戒、沙僧,岂可让你轻易离开?”张顺闻言不由笑道。

    悟空闻言一想,还真是这么个道理。

    当初西天取经之时,自己多留下八戒、沙僧看顾师傅,自己前去降妖除魔,结果反倒数次丢了师傅,实在是危险至极。

    想到这里,悟空倒是老实了。不过他看着师傅身边数个“女妖精”,不由又念叨道:“师傅知道就好,西天取经路上,俺老孙一路劳苦功高,若是没俺护着你,不知早被哪个女妖精剥了吃了,也不似今日快活!”

    “只是如今师傅倒是快活了,有空的时候也莫忘了俺老孙呐!”

    张顺一听,这才想起来当初自己还答应悟空一门亲事呢!

    他不由连忙安抚道:“悟空且把心放在肚里,为师一直惦记着你终身大事,但凡遇到一个合适的,必定先说给你!”

    悟空闻言这才喜笑颜开,客气道:“不须那许多,有个三个五个,俺老孙就知足了!”

    妮玛,你这死猴子,还三个五个?你长的不美,想的倒挺美!

    且不说这师徒二人如何计较,且说那王锦衣领了五百骑兵离开了车营,直扑正和杜弘域铁甲家丁纠缠在一处的套虏甲骑,顿时打了那拜桑忽尔诺延一个措手不及。

    “走!”拜桑忽尔诺延见事不可为,不由用蒙语高喊了一声,率领身边骑兵扭头就走。

    “哪里走?”王锦衣一看贼酋要走,哪里肯干休?

    想当初他看不上眼的陈长梃如今已经成了镇西将军,而他还是舜王身边小小的护卫,这让心高气傲的王锦衣如何甘心?

    好容易有机会建功立业,他哪里肯放过这个擒斩敌酋的大功?

    王锦衣挥舞着长枪一马当先杀入套虏阵中,一连枪挑数人,勇不可挡。

    那拜桑忽尔诺延哪敢再战,连忙调转马头一路向西北败逃而去。

第七十四章 穷寇亦追

    当拜桑忽尔诺延见无法攻破义军车阵,麾下人马又损兵折将的时候,便连忙发挥游牧习俗,四散奔逃。

    聚似一团火,散如满天星。

    分合变化本就是游牧民族在条件恶劣的大草原上的生存之道,既然进攻不利,那就分兵别走就是,尔等又奈我何?

    “王将军,咱们就紧追这厮就成,捉到这个吉囊就是大功一件!”王锦衣这才所带五百骑兵几乎全是王奇瑛带来的将门家丁,这其中有不少却是虏寇出身,深知游牧骑兵的弱点。

    莫要看游牧骑兵飘荡无定,分合变化,让人难以琢磨,其实依旧要客条件的种种限制。

    比如最简单的一点,无论你骑兵如何分合变化,终究要有一个“大脑”进行指挥,而如今这万余套虏骑兵的指挥者便是吉囊拜桑忽尔诺延。

    吉囊又称济农、吉能,乃是蒙语亲王的音译词,乃是虏寇之中的贵族。

    如今袄儿都司济农额璘臣无力统帅诸部,故而像拜桑忽尔诺延这样有身份有地位的野心之辈就会私下里纠集其他零散部落,组成一个较为强势的部落联盟,而他拜桑忽尔诺延就是这个松散联盟的盟主。

    故而不管你如何分合变化,我只管揪着你拜桑忽尔诺延就是!

    “好,此言语正合吾意!”王锦衣本意如此,闻言不由更坚定了信念,紧追那拜桑忽尔诺延不舍。

    “你这汉儿,为何不去追其他部落,反倒紧追本吉囊不舍?”那拜桑忽尔诺延眼见摆不脱王锦衣的纠缠,不由用汉语怒斥道。

    “因为你的首级值钱!”王锦衣哈哈笑道。

    直娘贼!拜桑忽尔诺延闻言气了个半死,他不由连忙请求道:“大家出来混日子都不容易,抬头不见低头见,我现有十颗......不,二十颗首级奉上,还请阁下高抬贵手!”

    明军素来以首计功,看那拜桑忽尔诺延熟练的模样,想必这样的交易也做过很多次了。

    “不成,不成!”王锦衣闻言不由拒绝道,“你们驮着百余俱尸体我才好追得上。”

    “若是你们弃了尸首,岂不是逃之夭夭,本将追之莫及?”

    原来依照游牧民族的习俗,“战而扶舆死者,尽得死者家财”。

    而成吉思汗法典《大札撒》中更是明确规定:

    若奴隶能将战士的尸体带回,可立即获得自由,并得到战死士兵的牲畜;

    若蒙古人夺回战士的尸体,不仅能获得他们的牲畜,还能获得他们的妻妾。

    也就是说蒙古人的尸首不仅在明军眼中代表着财富、功勋,在蒙古人眼中也同样代表着财富、牲畜和女人。

    所以哪怕作战不利,这些人也要用钩镰枪和套索将尸体抢回来,等着回去继承死者的家产妻妾。

    正常情况下,这些尸首都放在了备用马上,不会影响骑兵行军速度。

    然而,这一次却不一样。

    一则套虏在进攻义军的时候,死伤比较多,二则由于驱马踏阵,导致战马多有死伤。所以备马不足,有些人就不得不把尸首放在了自己马上。

    只是如此以来,套虏逃散的速度就受到了影响。

    “把多余的尸首都给我丢弃了!”吉囊拜桑忽尔诺延眼见形势危机,顾不得和王锦衣讨价还价,不由连忙用蒙语下令道。

    这只是简单的一具尸首吗?

    这分明是别人的牛羊、妻妾和一应财产,哪个舍得?

    许多人听了拜桑忽尔诺延的命令只当没听到,只管闷着头跑。

    气的他不得不骂道:“蠢货,舍不得手中的食物,就无法吸引饿狼进入圈套;舍不得手中的尸首,就无法引起敌人的争夺。”

    在他严厉呵斥下,这些人才依依不舍的丢弃了手中的尸体。

    “噗通”、“噗通”、“噗通”......

    随着一阵声响,前面的套虏弃掷二十余具尸首,摔倒了地上,滚了几滚拦在了义军面前。

    “看,将军,敌人的首级!”王锦衣身边的将门家丁看到以后,不由大喜道。

    这些人原本是明军的精锐,当然知道虏寇首级值钱,仅仅一颗就能赏银十余两银子,哪个不眼红的紧?

    “咱们秦军不兴这一套!”王锦衣闻言不由冷笑道,“这都不值钱,值钱的是前面那一颗!”

    这妮玛!

    拜桑忽尔诺延本来以为丢弃了这二十余具的尸首,对方肯定会停下来争夺起来。

    他原本还打算借机调整队形,借机弄死这厮,以解心头之恨。

    结果,他扭头一看,却发现王锦衣一干人等居然连半分减缓追击速度的意图都没有,依旧死死的咬在后面。

    受伤的饿狼急了也要吃人,你还真把我当山羊看待?

    拜桑忽尔诺延不由勃然大怒,快速的用蒙语下令道:“赶快分成三队,然后调整队形,准备夹击这个可恶的汉儿!”

    得了吉囊的命令,他麾下一千七百余骑顿时一左一右分别析出一队人马,每队约莫五百骑。

    这是要拼命了?

    王锦衣不由冷笑一声,高声喝道:“都给我打起精神来,虏寇要反击了!”

    “舜王殿下,还请速速下来召回王将军!”就在王锦衣和拜桑忽尔诺延双方人马一追一逃之际,王定早向张顺建议道。

    “套虏骑兵分合变化无穷,若是被对方合力,吾恐王将军吃了大亏!”

    什么叫“吾恐王进军吃了大亏”?其实就是担心王锦衣只带领五百骑冒险追击,容易被敌人合力歼灭吃掉!

    “王定听令,着你即刻带领姜耀祖、张虎两司骑兵支援王锦衣,给我死死追着虏酋,以免其重新聚集人马,不得有误!”张顺不由果断下令道,“本王在后面率领主力、辎重为尔等压阵!”

    王定本部五百骑,再加上姜耀祖、张虎两司千余起,一共一千五百骑,完全足够对付拜桑忽尔诺延的主力精锐,根本不惧其反戈一击。

    而张顺则准备带领剩余两千骑护着辎重,先前往花马池城再作计较!

    “属下得令,定然护得王将军周全!”王定见张顺军令已下,不敢再有迟疑,连忙翻身上马,大声喝道:“姜耀祖、张虎何在!速速随我前去追杀虏酋,支援王将军!”

第七十五章 灵州城

    义军四千精锐,泰半皆是榆林将门精养的家丁,另外一半则是从数万九边精锐中挑选的精兵悍卒。

    莫说这万余骑虏寇,哪怕是遇到后金精锐“白巴牙喇”亦可以一战,又何足夸哉?

    见王定等人前去追杀虏酋去了,张顺也不收阵,只命士卒牵了牲口,拉着辎重车分列左右前后而行。

    而张顺一干人等及麾下骑兵皆藏在车后,缓慢而行。

    除了所用车辆不是明军常用的偏厢车以外,张顺这个思路正是明军车营之法。

    行则成阵,立则为营,随军行止,有足之城。

    义军刚行了三五里,不多时果然有两三千虏骑出现在地平线上。

    花马池附近至灵州之间地形平坦,固然利于骑兵驰骋,但是也便于车营的行止。

    对付见无隙可趁,游荡了半日便渐渐离去了。

    也不知王锦衣、王定二人如何,张顺直观率领麾下骑兵一味往花马池赶去。

    等到夕阳西下,义军好歹赶到花马池,这才远远望见了正在城外游荡的警戒官兵斥候。

    等到张顺入了花马池城,城内参将一看又是张顺这个“瘟神”,顿时吓得两股战战,连忙请罪道:“非是末将不敢前去救援,实在是城中只有九百三十二员名士卒,马二百一十五匹,仅作守城尚且不足,不敢轻离城池,以招祸害患!”

    “行了,起来吧!”张顺摆了摆手道,“此事乃本王刚入主陕西,对虏寇不识之失,何独怪将军哉?”

    随即张顺大摇大摆坐在正坐上,伸手一指道:“原来驻守此地兵备道一死一逃,正好空缺。”

    “此人乃孔圣人之后,唤作孔闻謤日后就是这宁夏后卫兵备副使,除了军务以外,还专管大小盐池、花马池等地盐务,你们且熟悉熟悉!”

    “啊?见过孔副使!”那参将一看张顺身后跟上来的一个汉子,连忙上前施了一礼道。

    明代中期以后以文驭武,大致形成了总督、巡抚指挥总兵、副总兵,兵备道指挥参将、守备的惯例。

    此人本任分守宁夏东路右参将,平日头上分别有整饬宁夏河东兵粮道和整饬榆林西路兼盐法屯田副使两位“大爷”。

    如今两位变一位,虽然依旧是“大爷”,好歹也是好伺候了不是?

    “往日秋防如何?”张顺不由皱了皱眉头,张口问道。

    “往日秋防朝廷大动干戈,三边总督率五千至万余不等客军驻守西城。”那参将闻言连忙应道。

    “固原总兵则率众驻守平虏城,谨防有失。”

    张顺听他说的颇有条理,倒是老于兵事,颇有几分见识。

    他不由把路上所遇之事,简略了述说了一番,然后问道:“你以为虏寇此次为何而来,又欲往何处?”

    那参将闻言不由皱了皱眉头道:“此次虏寇来者不善,若是只为劫掠而来,定然往平虏城方向去了。”

    “若是所图甚大,怕不是往灵州去了!”

    原来那平虏城便是平虏守御千户所,乃是套虏从宁夏后卫方向深入固原、平凉等地的必经之路。

    而灵州则是灵州守御千户所,位于黄河东岸,“大河抱流、群山环绕”、“北控河朔,南引庆凉”,正是夏镇门户。

    如果真有人打主意,怕不是想夺取宁夏,效仿昔日西夏旧例?

    如今宁夏镇只有曹文诏一营人马,官抚民虽然同属榆林将门,不过人心隔肚皮,亦不知其忠奸如何。

    这一次若不是自个“巡守”至此,说不定还让他们得手了。

    想到此处,张顺不由上下打量了宁夏东路右参将一眼,不由笑道:“你很不错,不知如何称呼?”

    “末将刘延杰,略知虏情!”那参将听得张顺询问,连忙应道。

    “好,你且好好守御花马池,本王再去会一会那套虏!”张顺不由猛然站起来道。

    “秦王殿下,现在天色已晚。不如让士卒马匹歇息一番,明日再出发不迟。”那参将刘延杰不由连忙劝道。

    你这黑灯瞎火,也没法赶路啊。

    “不必了,兵贵神速!”张顺拒绝道,“且让人准备些汤水,吃罢以后,即刻出发!”

    是夜,张顺命士卒去了马甲,留下一切辎重、笨重物件,只携带武器、铠甲,带五日干粮,连夜轻装直赴灵州。

    花马池至灵州有二百里脚程,按照骑兵日行七十里计算,至少也要三日。

    张顺轻装疾行,第二日晚上便到达了灵州城。

    当义军刚到达灵州城外的时候,只见灵州城中火光冲天,杀声连连。

    张顺不由一愣,连忙下令道:“攻入城内,有胆敢反抗者格杀勿论!”

    还真让人杀入灵州城了?

    这灵州城城周七里,却也只有南北二门。

    当义军赶到北门的时候,正见一群套虏守护着一群战马,眼见义军突然出现面前,不由慌忙翻身上马。

    “杀!”张顺见状不由大喜,正愁义军没有马用,你这倒送上门来。

    萧偲、王奇瑛等人率众三下五除二杀散了看守的虏寇,连忙派人收拢战马。

    张顺也知如今不是查验这个的时候,连忙留下王奇瑛、萧偲等五百骑在外,自个便带领杜弘域、悟空一干人等冲入城中。

    正在城内厮杀的虏寇哪里想得到有人突然从城外杀人?

    他们甚至连城门都无人守护,顿时被义军杀入的城中。

    杜弘域连忙率领三百铁甲兵在前面开道,神挡杀神、佛挡杀佛,一时间神勇无敌。

    只是刚刚杀了一阵,却是不动了。

    “怎么了?”张顺连忙上前问道。

    “不成了,连日行军、苦战,我却是体力用尽了!”杜弘域摆了摆手,气喘吁吁的靠在街边的墙上道。

    “原来是个怂包,师傅俺老孙手痒的紧,不如让俺上前杀一阵吧?”悟空不由主动请缨道。

    本来张顺吃了几次大亏以后,尽量将悟空留在身边,以防万一。

    只是这一次事出有因,他身边二百亲卫犹在。

    张顺犹豫了一下,不由点了点头道:“好吧,一切小心,不要鲁莽行事!”

    那悟空得了张顺的允许,不由大喜。

    他连忙披了双层铁甲,一路势如破竹一般,径直往那灵州城中杀将过去。

第七十六章 敌我难分

    灵州城早乱成一团。

    借机入室劫掠、建银者有之;持刀枪抵抗,与来犯之徒厮杀者有之;惨叫、呼喊声亦有之。

    张顺皱了皱眉头,对杜弘域下令道:“换下轻甲,你给本王带百十人,把这些乱兵、虏寇清理干净了!”

    “是,末将领命!”杜弘域虽然体力不支,那也是他身负重型札甲造成的结果,若是换上轻甲,照样能胜任烈度较小的任务。

    而张顺却跟在悟空等人后面,一路赶往灵州参将署。

    那花马池设有分守宁夏东路右参将,而这灵州则设置了分守宁夏灵州左参将。

    按照中国传统城市布局,参将署定在城市中心,所以义军也不用向导,只管向城中心杀去。

    不多时,只见前面一座高大的府邸,正被一群人围着厮杀。

    突然只听见一阵火铳、火器声响起,顿时那群人惨叫着又退了出来。

    这群人个个衣甲光鲜,和路上遇到的一众套虏截然不同,张顺不由有几分疑惑。

    他连忙高声喊道:“前面的,情况怎么样了?参将捉住了吗?”

    “直娘贼,原来你们是贼人一伙儿,受死吧!”张顺话音刚落,那些攻打参将署不成的士卒闻言不由破口大骂,然后调转阵型就向义军杀将过来。

    “悟空,给我处理了他们!”张顺见状一愣,不由连忙下令道,“对了,记得留几个活口!”

    本来张顺这番问话颇有技巧,他故意提及参将,就是为了迷糊对方,让对方辨不清敌我。

    结果才一张口就不知道哪里露了马脚,直接被对面当作敌人了。

    难道这伙人进攻参将署,不是为了捉拿灵州左参将?

    张顺心里莫名其妙,但是情急之下也管不了许多,连忙下令士卒解决了这伙乱兵。

    这伙人也是托大了,当他们刚刚冲过来的时候,迎面撞上了悟空率领的铁甲兵。

    别个且不说,但说那悟空身高九尺,身甚肥大,又披挂双铠,端的如同一座铁塔一般耸立在面前。

    “放炮!”悟空大喝一声,早有百余铁甲兵把马上弗朗机往地上一架,然后点燃了引线。

    “弗朗机,是弗朗机!”对面一看面前黑洞洞的炮口,顿时惊恐万分,不由争相转身躲避。

    只是哪里来得及?

    随着一阵震耳欲聋的炮声响起,顿时当面之敌倒下了一片。

    “杀!”悟空大喝一声,如同投石机发射的巨石一般,猛地砸入到乱兵人群之中。

    他挥舞起手中的三十六斤铁棒,真个是擦着就死、磕着就伤,直如入无人之境。

    这一个一枪搦来,枪头只在悟空胸前的铁甲上溅起几颗火星,结果却被悟空一棒子抡没了脑袋。

    那个一刀砍来,悟空伸出胳膊一挡,那刀只劈在他的铁臂手上,依旧是毫发无伤。

    悟空往前一窜,伸手捉着了那厮,举起来只往地上一掼,顿时摔的他口吐鲜血,眼见不活了。

    其他铁甲兵见悟空如此勇猛,顿时士气大震,纷纷挥舞着刀斧冲了上来。

    见人便杀,遇兵便砍。

    虽然这些人虽然衣甲俱全,却哪里抵得住如此凶残的重步兵?

    这些人抵挡不住,不由四散而去。

    顾不了许多,张顺连忙让人捉了一个伤了腿脚的乱兵,审问道:“你们到底是什么人,为何在攻打参将署?”

    “我们是城里的百姓,依照军令行事。有反贼杀害了李参将,正在依托参将署顽抗!”那人闻言连忙应道。

    大水冲了龙王庙?

    张顺闻言一愣,不由连忙下令道:“悟空,带十个人进去看看,先别动手,看看到底是敌是友!”

    “晓得了,师傅!”悟空随口应了一句,伸手指点着几个人道,“你、你、你......还有你!你们几个跟着我一起进去看看。”

    那些被悟空点名到的人不但不害怕,还得意洋洋的向身后众人示意了一番。

    看,我们能跟着这样的勇士进入参将署,你们能吗?

    军中本就尚武成风,像悟空这样力大无穷、所向无敌的战士,在他们眼中简直如同天神下凡一般。

    他们个个本就是悍勇之士,除了一身胆气之外,更是力气过人、武艺精熟之辈。

    而正是因为他们都是这样的人,才知道要想练到悟空这般水准,这辈子是没有什么指望了,所以才对悟空产生了一股狂热的崇拜之心。

    十余铁甲之士兴奋的跟在悟空走进了参将署,结果刚一进门,就看见一排黑漆漆的炮口指着他们。

    “自己人!”悟空大喊一声,然后连忙一个懒驴打滚躲到了一边。

    其他人稍微一愣,处于对悟空的信任,也连忙纷纷滚到了两旁。

    “砰!”这十余人刚刚一躲,随即震耳欲聋的炮声就响了起来。

    好在这些炮都是装填的霰弹,威力并不是很大。

    悟空等人躲过了火炮正前面,偶尔有几颗散射出来的铅弹打在铁甲上,只是打坏了甲片,并未能伤到身体。

    “你们是谁?”一个女声响了起来。

    悟空等人爬起来一看,只见那一排火炮后面正立着一个身材高大的女子。

    她身边又有三五十士卒,正转动着火炮,准备把那些炮口没有冒烟的火炮对准他们。

    “自己人,自己人!”悟空连忙喊道,“外面的贼人都被我们打跑了!”

    “你们究竟是什么人?”那女子闻言丝毫不为所动吗,手里拿着的冒着烟的火绳又往火炮引线处凑了凑。

    “直娘贼,爱信不信!”悟空被人再三追问的不耐烦了,不由张口骂道,“有胆子你只管点,看看打不打得死俺老孙!”

    这些所谓的火炮,其实多是虎蹲炮、弗朗机、三将军之流罢了。

    悟空身着双铠,特别是外面那一层从头裹到脚的重型札甲,未必就挡不住这些火炮发射的霰弹。

    依照悟空的本事,若是这一下打不死他,保管他冲上去一个人就能将这三五十人料理了。

    果然那婆娘闻言顿时也有几分犹豫,主要是悟空这一身鲜明的铠甲和高大的身躯,却是让她有几分战栗。

    若是一通炮打死他,倒也好说。

    若是打不死,那她们可就全玩完了!

第七十七章 高关索

    “高关索?”张顺重复了一遍。

    “末将在!”高关索连忙又站起来应道。

    “坐下,坐下!”张顺示意了一下,打量着面前身材高大的女子,不由感慨道:“真乃女中丈夫耶!”

    原来这高关索不是别人,正是当时架着火炮守御参将署之人。

    当时悟空这个憨批就和她杠上了,俩人差点没打起来。

    幸好张顺及时赶到,才避免了一场无妄之灾。

    “女将军?”说实话,又见到一个女将,张顺也觉得非常惊讶。

    像张凤仪那般,却是因为夫家是世袭的土司,家中有男丁不旺,所以有时候女眷亦不得不上阵带兵打仗。

    虽在意料之外,亦情理之中。

    但是这高关索什么情况?

    历史上除了穆桂英、花木兰和秦良玉三女以外,还真有其他女子带兵打仗过?

    “莫要瞧不起人!”高关索一听张顺这话就恼了。

    “我父亲高宣乃灵州炮手,精通火器。只可惜膝下无子,唯有我一女儿而已。”

    “无奈之下,只好招赘婿一人。奈何他是个不堪成事之人,不过数载便一命呜呼。”

    “不久我父亦死,我便买一妇人打理家务,自个代父从军。”

    “当时他们都小瞧人,说什么女子亦能从军耶?遂试我以弓马、火器诸务,无有不中,众人乃服。”

    “去年,有贼寇绰号‘一秤金’者,犯我灵州,我制火筒焚其器械,灵州乃全,朝廷遂授我火器千总之职。”

    “今日赵参将外结虏寇,内结土达,企图犯上作乱,被我一刀剁了,这才有贼人攻打参将署之事!”

    “这一桩桩一件件皆由我为之如何做不得女将军?”

    “真壮士也,这是我道不对!”听高关索这么一说,张顺不由壮之,同时也这明白过来,为何当初灵州城会乱成这般模样。

    原来那分守宁夏灵州左参将勾结了城内部分土达准备和城外的套虏里应外合拿下灵州城。

    但是上次守城战的时候,他记得高关索表现出色,生怕她坏了自己的大事儿。

    于是他便把她喊到参将署,准备可用则用,不可用便除之。

    只是没想到这女子天生对人的情绪起伏比较敏感,让高关索那高关索虽然悍勇不下男儿,但是怎么说也是个女儿身,哪里不曾发现端倪?

    于是,她先下手为强,反倒一刀坏了他的性命。

    这灵州城地处黄河以东,土壤肥沃、水草丰美。

    是以大明开国之初曾在这里安置了不少投降的蒙人,谓之“土达”。

    这些土达在这里世代耕种、畜牧,多有田产、牛羊。

    有的在虏寇历次入侵之中,多受劫掠,损失惨重,故而和入侵的虏寇不共戴天。

    而有的不善经营,再加上卫所官吏巧取豪夺,走投无路,于是便打起了内外勾结的主意。

    由于生产方式的改变,又颇有财产,其实大多数土达反而不肯追随赵参将造反,所以他不得不准备借助拜桑忽尔诺延的力量清理这些人。

    原本一切都计划好了,但等拜桑忽尔诺延带领人马毁边墙而入,内外夹击拿下了灵州城。

    结果,谁也没想到这伙套虏刚进入边境,迎头就撞上了张顺所带领的精锐。

    那拜桑忽尔诺延损兵折将不提,顿时对赵参将的动机也起了疑心。

    只是他自个被王锦衣一路追杀,无法控制队伍。所以有一部分走散的套虏就如约来到了灵州城。

    可是谁也没想到关键时刻,赵参将居然被一个女人一刀剁了,顿时群龙无首,乱成了一锅粥。

    城里的土达身家性命和全部财产都在此地,岂容别人夺取?

    顿时双方皆寻了铠甲兵刃战作一团,一时间杀了个天昏地暗。

    而当时那些围在参将署外攻打高关索之辈,正是赵参将勾结的城中准备作乱的土达。

    这些人也经常应召参战,所以铠甲俱全,和那些入城劫掠的套虏截然不同。

    这也是当时张顺差点认错了对手的原因之一,谁特么想到事情居然这么复杂。

    “我师傅呢?”悟空在城里转了一圈,草草的平定了城里的祸乱,便匆匆忙忙赶了回来。

    石墨希正在外面哄孩子,见悟空浑身浴血的吓了一跳,连忙伸手捂着孩子的眼睛,瞪了悟空一眼道:“做什么?你吓着孩子了!”

    “你又不是不知道你师傅什么德行,最喜欢男人婆。”

    “我观那妇人身材魁梧、体甚肥大,不下男儿,想必他正在屋里敦伦呢!”

    “啊?他……他怎么能这样!”悟空闻言不由气急败坏道。

    “怎么了?难道你也看上那妇人了?”石墨希不敢置信道。

    你们师徒俩都什么眼光?好端端的美女不要,一个两个要争抢一个“女子汉”?

    “嗐,哪有啊?”悟空不由有几分忸怩道,“我这不是吃了亏,还没来得及报仇嘛?”

    “若是她嫁了我师傅,成了师娘,我还哪有机会出这口恶气?”

    “悟空,你在外面嘀咕什么呢?有事儿就进来说事儿,没事儿就赶快换一身衣服去!”张顺在屋里和高关索聊了几句,顿时浑身上下都不得劲儿。

    在这个时代,讲究男女大防。青年男女之间除了男女关系以外,很难有其他的关系。

    如果双方年龄差距较大,还好说一些。

    结果,眼看这高关索不过二十左右,又是一位寡妇,张顺说着说着,就觉得好像有点不对味儿了。

    刚巧他听到悟空在外面嚷嚷,连忙把他喊了进来。

    “师傅,你们……”悟空走进来看了看高关索,又看了看张顺,不由疑惑道。

    “哦,为师给你们介绍一下!这位叫高关索,乃是火器千总;这位呢是我麾下第一猛将,唤作悟空!”张顺不由没话找话道。

    其实这高关索相貌虽然中规中矩,但是胜在年龄适中、身材高大,若是让张顺纳入房中也不是不可以。

    可是他自个家中已经一群女人了,日夜操劳,所以就没必要见个女人的就发情吧?

    当然高关索虽然不知道张顺这弯弯绕绕的心思,但也觉得气氛有些尴尬。

    原本她还想再强调一下自己的丈夫被自己“妨”死了,断了张顺的想念,不意却看到了悟空这厮,顿时吓了一跳。

    那悟空本就身材高大,哪怕同样身材高大的张顺、高关索两人在他面前都显得低矮了一些。

    如今他有身披重甲,甲片上又沾满了黏糊糊的鲜血,看起来如同地狱里爬出来的魔神一般。

    张顺突然想起来之前答应了悟空之事,不由笑道:“悟空,不知你观这婆娘如何?”

    “啊?”悟空闻言一愣,不由老老实实道,“应该……应该打上一拳,就能够哭好久!”

第七十八章 媒婆不好当

    “你打谁一拳?”高关索闻言一下子就毛了,霍的一下站了起来。

    “谁哭很久我打谁!”悟空脾气属毛驴的。

    若是顺着毛捋还成,反着被人捋一下就炸毛。

    “去去去,一边去,你赶紧找个地方把你这铠甲脱了,换身干净衣服再过来!”张顺哭笑不得,心道:这俩人可真是冤家,若是日后真成了好事儿,会不会把婚房给老子拆了?

    好容易赶走了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猴子,张顺这才笑嘻嘻问道:“高千总,俗话说:男大当婚,女大当嫁。既然如今你孤身一人,不知可有入法眼之人?”

    张顺这话问的很有技巧,不问你嫁不嫁,问你有没有。

    他这是什么意思?

    看他身边子女成群结队,想必是个好色成性之人,难道他连我都肯不放过吗?

    高关索心里挣扎了一下,不由一咬牙道:“有相士说我颧骨突出,鼻削如刀,最为克夫。”

    “始吾弗信,及至夫婿身亡,悔之晚矣!”

    “故而其后,虽有佳偶,不敢天成。”

    老娘就这命,有胆子你就来娶!

    原来张顺一路上收养了许多弃婴弃子,稍微年长的暂时留在了花马池,只是有几个还没断奶的婴儿,便被红娘子、马英娘、王奇瑛和石墨希等人暂且养在身边。

    那高关索不明就里,还道张顺“子嗣兴旺”。

    克夫?

    张顺闻言不由心里好笑道:“只要你一没梅毒,二没性病,怎么个克夫法?”

    “若是有个不计较你克夫之命的人呢?”他不由追问道。

    不是,你这是有多饥渴啊?

    高关索都想买个镜子照一照自己,莫非自己白活了二十年,直到今天才知道自个是个美女?

    “若果真如此,合该我命数如此!”高关索想了想,只好无奈应道。

    虽然她孤身一人惯了,其实未必不想找个男人互相扶持一下。

    只是目前这个男人扶持的“人”有点多,让她有点不想接受。

    两人正说着话,那悟空又慌慌张张的闯了进来。

    “师傅!”人未至,那声却先到。

    “哎!”张顺应了一声,心下里却是好笑。

    明明这悟空十分紧张这高关索,却是一张嘴就一副吵架的架势。

    要是自己不插手,这两人说不定早就人脑子打出狗脑子。

    难怪有句话叫做“爱恨情仇”,感情在有些人的脑子里是一回事儿。

    “来,坐这!”张顺上下打量了一下贼兮兮的悟空,见他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不由顺眼了许多,不由招呼道。

    悟空见张顺没有“白日宣银”,松了口气之余,不由老老实实端坐在那里,一副乖宝宝模样。

    “悟空啊,先前为师答应过为你寻一门亲事,如今看这高关索身段模样都是一等一的好,不知你以为如何?”张顺不由单刀直入道。

    和这家伙绕圈子,保证一点用都没有。

    “啊?这贼婆娘!”悟空不由惊讶道。

    “你说谁是贼婆娘?”高关索一听张顺这话有点发懵,原来不是他,而是他?

    本来高关索还想骂悟空是乱臣贼子,不过想起来张顺这个“乱臣贼子”头子,这话就没骂出口。

    “谁急谁就是!”悟空立刻反唇相讥道。

    “你特么皮痒了,想尝尝我高家的火炮不是!”高关索不由大怒,转身就要取了弗朗机和悟空决一死战。

    “好了,好了,你俩别闹了!”张顺不由头痛道,“悟空,你且出去,我和高关索且说两句!”

    “好吧,师傅。”悟空应了一声,然后临走之前又给高关索施了一个要你好看的眼神。

    高关索气了个半死,活了二十多年了,还没有人敢给自己这种气受,顿时恨的牙根直痒。

    “好了,好了,消消气!”张顺见悟空走了出去,这才劝慰道,“你看我这徒弟,身材高大、力大无穷,又是我亲卫首领,前途似锦。也不知有多少大家闺秀欲与之接亲而不可得。”

    “偏生他是个有志气的,一定要自个找个称心如意方才干休,声称若是找不到了,就剃了头发当和尚去。”

    “结果他如今老大不小了,头发也剃光了,却是依旧不曾找得到。”

    “啊?他不是个秃子吗?”高关索闻言一愣,不由奇怪道。

    “什么秃子,你要当他面说,他肯定急!”张顺不由乐道,“你觉得他怎么样?”

    “看他那身板,耕田耙地、养牛放马倒是一个好手。”高关索闻言不由嘀咕道。

    “只是如今我是个寡妇,又粗手笨脚,不会穿针缝衣、烧锅做饭,如何厮配得上他?”

    “如今你俩好歹大小也是官,若是做不了,花钱雇几个婆子便是,值得什么?”张顺听她如此实在,不由哈哈大笑道。

    “我那徒弟是个憨货,什么都长,就是不长心眼。”

    “若是你嫁了他,家里不都还是你做主,又不曾受什么委屈!”

    “如此......如此,全凭舜王做主便是!”高关索思前想后,心道:如此这般,权当家里养头驴罢了。

    她不由老脸一红,连忙低头应了。

    “好,如此甚好!”张顺拊掌道,“你且出去帮我稳定一下灵州的形势,悟空那里自有本王前去说项。”

    且不说高关索如何打算,且说那悟空出了门口,舍不得离开,不由在门前来回打转。

    “大个子,你做什么?”石墨希不由奇怪道。

    “哦,师傅给我说一桩亲,我在考虑要不要接受!”悟空不由得意道。

    “哦?就你这样,还有人看得上?”石墨希不由调侃道。

    “怎么没有?”悟空闻言不由梗着脖子道,“先前寺东面的一个小尼姑就要和我困觉。”

    “那后来呢?”石墨希不由惊讶道。

    “后来......后来我嫌弃她非要和我挤在一起,我把她挤下床了......”悟空不由惆怅道。

    “哈哈!”石墨希闻言差点把鼻涕都笑了出来,“就你,就你这样还能找到老婆?”

    “那该怎么样?”悟空一愣,不由真心求教道。

    “我......你......”石墨希才十多岁,哪里知道该怎么样?

    不过输人不输阵,她不由梗着脖子道:“你应该把她抱上床,该怎么样就怎么样!”

    “咦?好主意!”悟空一拍脑门,刚巧看见高关索出来,就连忙站了起了,作势要扑,顿时把高关索吓了一跳。

    “悟空,你进来吧!”张顺的声音实时响起,打断了悟空的荒唐企图。

    “师傅,徒儿有礼了!”悟空走进去,不由恭恭敬敬道。

    好家伙,你这猴头可真现实啊!

    张顺暗自吐槽了一句,不由抽了抽嘴角道:“高关索那里好说,不知你这里是什么意思?”

    “师傅,俺要和她困觉!”悟空见左右无人,不由连忙大声道。

    张顺一捂脑门,这妮玛!

    求教怎么给一个憨批当媒婆,在线等,挺急的!

第七十九章 返回

    “和硕贝勒,送君千里终须一别。前面就是榆林城了,还请您留步吧!”“张道士”骑在一匹母马上,不由拱手道。

    “张道长,你真不考虑一下,留在我大金国吗?”多尔衮不由依依不舍道。

    一路上两人相谈甚欢,特别是这“张道士”医卜星象、天文历法,无所不知,无有不通,让墨尔根戴青多尔衮佩服的五体投地。

    “这......”“张道士”犹豫了一下,不由遗憾道,“自古贞女无二夫,忠臣无二主,还请贝勒见谅!”

    “好吧,经此一别,不知日后何时才能相见!”多尔衮不由感慨了一句,然而从身后侍从手中接过一个包裹,递给“张道士”道。

    “山野之中无甚珍宝,只有一衣以赠先生。”

    “此物乃是索伦部贡品,通体以山中雪貂皮毛制成,不见半点杂色在上面。先生体弱,还请收下做保暖之用。”

    “贝勒!”“张道士”闻言一愣,不由有几分感动。

    他正张口欲言,不由早有士卒突然高喊道:“启奏贝勒,袄儿都司拜桑忽尔诺延带领万余骑扣边去了,济农额璘臣阻拦不得,特意遣人汇报与我!”

    “什么?”多尔衮一听不由大怒道,“如今金秦双方已经和盟,岂容他如此擅自行事!”

    “先生,这......”多尔衮不由又扭过头来,为难的看着“张道士”道。

    “汗王和舜王和盟之心,先生已尽知矣,还请及时规劝舜王,切勿意气用事,以免伤了两家和气。”

    “和硕贝勒在说笑吗?”“张道士”闻言不怒反笑道,“若是那拜桑忽尔诺延已经臣服后金国,此人便是毁坏双方盟约的罪人!”

    “若是后金国管不了袄儿都司,那舜王便自会找回场子,不劳贝勒挂念。”

    如今的义军又不是大明,“张道士”对张顺找回场子的信心还是有的。

    多尔衮也没想到拜桑忽尔诺延这厮如此胆大,几乎坏了汗王洪太的大计。

    听了“张道士”这番话,他不由连忙拍着胸脯道:“先生放心,我这便领兵前往袄儿都司,召回这厮进行惩罚。”

    “舜王所遭受损失牛羊等物,我便让他一应偿还!”

    也难怪多尔衮恼羞成怒,原来当初他驻扎归化城招降察哈尔诸部的时候,袄儿都司济农额璘臣就曾昧下了林丹汗部千余户残部。

    最终靠多尔衮武力威胁,才讨回这千余户。

    不曾想,眼见蒙古诸部都已经归附后金,那多尔衮本打算送完“张道士”以后便可东归向皇太极复命,结果却出来这么一档子事儿。

    他这不是当着秦金两国文武大臣的面儿,打他墨尔根戴青多尔衮的脸吗?

    即便抛开个人恩怨不提,那袄儿都司正好地处黄河几字弯之内,从战略上来讲,也能够威胁义军宁夏、延绥两镇。

    如今因为大势所趋,双方迫不得已才缔结盟约,即便张顺如锋芒在背,一时间亦无可奈何。

    但是若是落了张顺口实,让他借机占了河套。那对好不容易取得的战略优势的后金来说,那才是亏大发了。

    且不说那多尔衮、“张道士”两人如何计较,话说张顺好容易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把悟空从少林寺学来的“满口胡言乱语”给纠正了过来,这才让两人勉勉强强凑在了一块儿。

    左右算下来,竟然比他自个娶三房婆娘还要费劲。

    只是如今军情紧急,也不是讲究儿女私情的时候,两人婚礼暂且按下不表。

    那张顺等人占据灵州城以后,随即派人剿灭、驱逐套寇和反叛的土达,恢复了城中的秩序。

    他又任命高关索担任灵州参将,暂时管理灵州一切事务。

    自己却早派人通知曹文诏、陈长梃率兵前来围追堵截套虏拜桑忽儿诺延。

    这一次入侵的套虏诸部,看似声势浩大,其实战斗力也就那样。

    关键是对方马匹众多,倏忽而来,倏忽而去,却是难寻踪迹,给义军也造成了不小的麻烦。

    尤其是灵州土达多畜养牲畜,便于套虏驱赶掠夺,损失更惨。

    早有精于弓马土达通过高关索上书张顺,要充任“义从”,剿灭虏寇。

    义军正准备组建骑兵,张顺闻之不由大喜,连忙亲自接见了几个头面人物,让他们带领壮士探查敌情。

    凡侦知套虏踪迹者,核实之后各有所赏;若能获得套虏头颅者,赏银二两。

    那土达听了,各自喜欢,纷纷自备弓箭马匹,游荡四处寻找敌踪。

    一时间零零碎碎的套虏劫掠之徒,不知被剿灭了多少,端的是损失惨重。

    正当张顺欢喜之余,不意却得到陈长梃派信使来报:“王锦衣、王定二将追杀拜桑忽儿诺延至固原。”

    “那厮自度不是义军对手,竟四散而去,多地有警,实在是防不胜防。”

    这就是荡骑的威力,哪怕打不过,疾行数百里,分成数十部,各自劫掠,真让你防不胜防。

    “这……有什么办法没有?”张顺还就不信了,明军比自己还菜,怎么就防的住套虏的!

    “也只能‘避其锋芒,击其堕归’了!”高关索沉吟了一下,不由拱手道。

    “我听说历来秋防,并非一味严防死守,还会主动出击。”

    “官兵虽然马少骑少,但是可以在套虏必经之地埋伏,夺回被掠人口、牲畜。”

    “如果再胆大一些,便寻熟知虏情之辈,深入虏地,捣毁虏穴,屠其老小!”

    “哦?”张顺闻言不由怦然心动,寇可以来,吾亦可往,若是深入袄儿都司毁其部落倒也出了口恶气。

    “只是如今咱们手中并无熟知虏情之辈,以我之见,不如埋伏在清水营附近,待其返回之时,杀其丁壮,夺回女子、牲畜。”高关索不由建议道。

    “若是彼辈劳而无功,今冬不是死于饥荒,就会为其他部落所并,明年便不足为惧。”

    “清水营?”张顺闻言心下里奇怪,为何要选择此处。

    “对,套寇犯灵州,必由清水营入。清水营者,灵州之咽喉也!”高关索解释道。

    “除此之外,这里还有骡马市。除了每月朝廷在此购买战马以外,亦有民间交易的的小市,可用犁、铁锅、茶叶等物交换牛马羊等牲畜。”

第八十章 和盟

    拜桑忽尔诺延面无表情的带着千余骑兵,驱赶着数百女子、千余头牲口,一路往北赶去。

    那些女子哭哭啼啼、磨磨蹭蹭,令他好生焦躁。

    拜桑忽尔诺延忍不住驱马上前挥动着手里的马鞭,上前连续抽翻了好几个,用汉话大声呵斥道:“都给老子走快点,不然休怪我不客气了!”

    “吉囊,前面就是清水河了,过了清水营就是咱们的地界了!”正当他大耍威风的时候,刚巧有斥候前来汇报道。

    “晓得了!”拜桑忽尔诺延扯了扯嘴角,心里一松,但是面上并没有半分喜悦之情。

    蒙人以强者为尊,他这一次之所以如此大举出击,若是能夺得宁夏、灵州倒好。

    若是不成劫掠汉地牛马人口,借此树立威望,一举整合袄儿都司克扣特、锡布沁、乌喇特、唐古特等十余部落余部,也算得上成功。

    只是他没想到自己先是一头撞上了汉人主力,然后又被人追杀一二百里,最终不得不分成小股逃窜才逃出生天。

    如今又不但“收成”不好,而且损兵折将,族内失了不少丁壮,元气大伤。

    这一次回去莫说什么统合诸部,恐怕这冬天都难熬了,搞不好还要饿死不少人。

    正在他思量之时,队伍已经进入了清水河谷。

    和大多数人的认知不同,游牧民族和秋天入寇的时候,一般喜欢沿着河谷行动。

    一则因为河谷常常是农耕民族耕作之地,便于劫掠。

    二则游牧民族缺乏后勤辎重,需要沿途河谷茂盛的水草来喂养战马。

    这清水谷便是套虏入侵是常用路线。

    其实陕西唤作清水河的河流至少有三条。

    最大的一条发源于六盘山附近,经固原向北,在宁夏中卫附近汇入黄河。

    其次就是如今这一条和谷府县的一条河流。

    并且凑巧的是这两条清水河畔皆建有堡垒,一应称之为“清水堡”。

    拜桑忽尔诺延对如今这个清水堡很熟悉,他之前曾经带着部落的战马、牛羊,拿来和汉人交换铁器、茶叶。

    他早探得此地堡垒城周不过二里,内驻守士卒一百二十人,根本无法阻拦自己“出墙”。

    正当他为此次损失惨重而懊恼之时,不意一声炮响,清水河谷两侧突然出现了大量的汉人骑兵。

    伏兵?拜桑忽尔诺延一愣,随即不由大骇。

    他连忙高声喊道:“有埋伏,快,快驱赶牲畜女子,扰乱敌人,大家伺机而逃!”

    到底是怎么回事?本来他以为汉地换了主人,边疆防御要混乱一段时间,如今怎么反倒比大明防的还紧?

    “杀!”张顺早一声令下,义军骑兵便冲杀了过去。

    原来那一日张顺听了高关索之词以后,料定套虏认为陕西之地新旧交替,定然麻痹大意。

    所以他一边传令陈长梃、曹文诏、王定等人继续围剿四散的套寇,一边早率领麾下两千骑兵埋伏在清水河谷。

    如今等了三四天,张顺身上被蚊子叮了七八个包,终于等到了套虏打此地经过。

    那拜桑忽尔诺延当初手底下万余骑就不是张顺对手,如今身边只剩千余骑,更是一触即溃。

    只是临战之前,拜桑忽尔诺延驱赶了掳来的女子牲畜,给义军造成了一定的混乱。

    有个女子见双方正在混战,拔腿就要往外跑。

    结果不意一个骑兵疾驰而来,女子躲避不急,竟然一下子被撞到在地,顿时断了腿脚搁那哀嚎起来。若是再有骑兵经过,恐怕下一次就要被战马践踏而死了。

    “小心点,都给我小心点!”张顺见了不由又急又恼,连忙下令道。

    这些人如果被掳了杀了也就罢了,好容易活了下来,岂能再死在自己人手中?

    只是如此一来,反倒让那拜桑忽尔诺延借着混乱逃了出去。

    “追!”张顺如何肯干休,立刻带着骑兵追了过去,不杀此贼,誓不干休!

    清水河谷距离边墙不过数里而已,双方这一追一逃,很快就出了边墙,来到了茫茫大草原之上。

    正在这时,前面突然出现了一股骑兵,拦在了前面。

    张顺顿时吓了一跳,连忙勒住了战马,观察情况。

    不意那骑兵之中出现一人,白盔白甲,大声喝道:“拜桑忽尔诺延,你好大的胆子,居然胆敢违逆汗王之令,进入秦王疆域劫掠,如今你有何话要说!”

    “舜王殿下!”正当张顺远远望见来人呵斥套虏头目的时候,不由又有一骑赶了过来,高声喊道。

    “张道长?”张顺一愣,随即反应过来。

    既然出使后金的宋献策都回来了,想必那人便是后金国和硕贝勒多尔衮了!

    等到宋献策赶到跟前,张顺不由连忙问道:“先生出使后金,不知情况如何?”

    “舜王殿下,某幸不辱使命,和金国汗洪太约定秦金联手,于明年六月共同出兵伐明!”宋献策笑道。

    张顺一听,随明白宋献策的意思。

    如今双方各有要事要做,不便直接冲突,故而各退一步,约定以明年六月为期。

    不知洪太如何打算,但义军这边可以借助这几个月构架陕西机构,重整官僚体系,实属难得的喘息之机。

    他不由点了点头,示意自己晓得了,一会儿不会在多尔衮那里露出什么马脚。

    “秦王,这个人我保了,不知你有何要求?”过了片刻,多尔衮在百余骑护卫下,靠近义军道。

    张顺估算了一下后金的骑兵,恐怕亦有一两千骑,便熄了突袭夺回拜桑忽尔诺延的心思。

    他不由冷笑道:“保?他杀我百姓,夺我女子牛羊,罪不容诛,尔其如何保之?”

    “这样吧,秦王殿下!”多尔衮犹豫了一下,提出来一个张顺不能拒绝的条件。

    “其所掠牛羊女子皆已经被舜王追回,姑且不论。我意让其赔偿舜王牛五百头、羊两千只,战马一千匹,不知舜王意下如何?”

    其实牛羊倒无所谓,但是听到多尔衮说到战马一千匹的时候,张顺不由有些心动了。

    如今自己手里战马太少了,若是真能换回一些战马来,将他项上人头寄存片刻又能如何?

    想到此处,张顺不由冷笑道:“既然如此,那我就看在金国汗的面子上揭过此事。”

    “不过我要战马两千匹,壮牛一千头,山羊……”

    “他不过袄儿都司四十余部落之一,何德何能有如此财货赔与秦王?”多尔衮不由讨价还价道。

    “既然秦王有心,这些吧!这一次我做主赔给舜王战马两千匹,牛五百头,羊一千头,讲此事揭过怎么样?”

    “行,此事就依你所言!”张顺想了想,不由点了点头道。

    至于双方结盟之事,两人却是提也没提。

第八十一章 洪太何如?

    “金国汗洪太何如?”张顺在悟空、王锦衣一干人等护卫下,走在热闹骡马市中向宋献策问询道。

    “其为人阴郁狠辣,狼顾鹰视,真乃一世枭雄也!”宋献策不由感慨道,“若非舜王顺天应命,坐拥百二秦关,天下谁属,本未足定!”

    “这洪太如此了得?”张顺不由惊讶道。

    其实他前世倒也听过皇太极的名头,没想到宋献策对他评价竟然如此之高。

    “其女直习俗不与中国同,诸兄弟叔伯各拥部族,虎视眈眈。”宋献策不由解释道。

    “老奴死后,其非长非幼,于礼法不合,能够斗败八大贝勒,南面独坐,足见其心性手腕如何。”

    “其后又东征朝鲜,西讨插汉儿蒙古诸部,北收索伦诸部,南掠大明北直、山东,如入无人之境,足见其志向如何,还请舜王慎之再慎!”

    原本历史的宋献策并无这般见识,只是这一次他是从榆林北上绕道归化城,经北方荒漠、草原三千里前往沈阳拜见金国汗洪太。

    一路上曾后金兵向他炫耀什么“由此往南是大同”、“由此往南是宣府”云云,给他极大的心里震撼。

    其后到达沈阳,他又从诸贝勒只言片语之中得知,如今后金除了借助征讨插汉儿部之机,收服蒙古诸部以外,还在不断征讨东面的朝鲜和北面的索伦等部。

    人们往往受限于所处境地,无法感受到远方的威胁。

    但是这一次宋献策来到了沈阳,极为难得的转换了一下身份视角。

    他却赫然发现如今的后金已经从东西北三面围困“猎物”,只待“猎物”鲜血流尽,便可扼其喉、食其肉矣。

    如今这个猎物可以是大明,那么明天这个猎物会不会是义军?

    想到此处,如何不让自认算无遗策的宋献策深感恐惧?

    不过那宋献策倒也没闲着,回来的路上就给金国汗洪太埋了个暗雷。

    当初多尔衮赠送他裘衣之时,他便装作十分感到的低声提醒道:“张某在沈阳之时,汗王曾让我相遍子嗣及诸贝勒之面,问我究竟谁有富贵之相。”

    “当时张某不明其意,只好实话实说道:皆有王侯之运,却无汗王之才,还请和硕贝勒慎之!”

    什么叫“无汗王之才”?

    其实就是宋献策告诉洪太,在座诸位除了您就没有一个能够继承你汗王的人物。

    既然在座的没有,那想必不在座的肯定要有一个呗!

    那洪太何等样人物,如何肯信他鬼话?

    哪怕是心里信了,恐怕也不会表露半分出来。

    但是这话经宋献策转述给多尔衮,那却完全变了味儿。

    鉴于洪太先后斗败了大贝勒代善、二贝勒阿敏和三贝勒莽古尔泰的手段,谁又敢保证洪太哪一天不会施到自己身上呢?

    那多尔衮又不是傻子,闻言不由哈哈一笑道:“汗王地位尊崇又宽宏大度,即便你又不当之词,想必也不会怪罪与你!”

    虽然这番话听起来,墨尔根戴青多尔衮好似并未听懂宋献策意有所指一般,但是他心中到底如何思量,那就不得而知了。

    张顺闻言不由点了点头,低声道:“吾等非仅仅与明争天下,亦与后金争天下也!”

    “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亦天下人之天下,凡有野心之辈皆可争之,又有何疑哉?”

    “今天下英雄唯洪太与吾二人,彼万子万孙若豚犬耳!”

    宋献策见张顺心中有数,便不再纠结于此,反倒笑道:“其实,仔细算来那洪太也不过是有命无运之徒,诚可哀哉!”

    “哦?此话怎讲?”张顺好像也记得前世满清入主中原的是小皇帝顺治,却是不是什么鸟洪太。

    “洪太体态肥硕,又患有鼻衄,动不动流血不止,以碗盛之!”宋献策解释道。

    “人其又面色黑肾虚,虚火灼阴,寿必不长!”

    张顺一听,顿时便明白怎么回事了。

    有句话叫做“千金难买老来瘦”,人一到一定年纪以后,新陈代谢减缓,如果再胡吃海喝,就很容易发胖。

    一旦发胖以后,很容易引发“高血压”、“高血脂”、“高血糖”以及冠心病、脂肪肝一系列并发症。

    所谓鼻衄,其实就是鼻出血。

    听宋献策说的如此严重,张顺有点怀疑这洪太其实是高血压引起的鼻出血,但是他不懂医术,一时间也无法判断究竟是何病症。

    如果真是如此,这时代又没有降压药,说不定就和张顺这一世的父亲一般,突然发病而死也未尝没有这种可能。

    “其睡眠如何?饮食又如何?”张顺皱了皱眉头,试图从中搜寻一些有用的信息。

    “其饭量颇大,一日两食。只是身体不适,便依照女直习俗,净饿两顿以疗之!”宋献策不由摇头笑道,“至于睡眠,乃是女直机密,吾实未曾闻之!”

    张顺闻言思量一番,不由亦喜亦忧。

    喜的是既然金国汗洪太睡眠乃是女真机密,只是此地无银三百两,想必定然难以安眠。

    忧的是女直习俗“净饿两顿”,从常理推倒却是对高血压、高血脂、高血糖这类疾病有一定效果。

    不过这事儿属于概率事件,做不得数。

    实际上有些人早就病恹恹一副要死不能活模样,结果反倒耗死了年轻健壮之人,那年轻健壮之人又找谁说理去?

    想到此处,张顺不由摇了摇头道:“由他去吧,无论他是枭雄也好,狗熊也罢;长寿也好,短命也罢,终究是打铁还需自身硬。”

    “这一次依照旧例在这清水营开市,其实就是为了给义军购买一些战马回来。”

    “如今其他人都被我留在西安了,你也去帮一帮孙承宗等人,挑选一匹良马回来,我准备用来新建一营骑兵。”

    宋献策出身于市井之中,无论用兵还是内政皆不如其他元老。

    胜在他深通人情世故,除了相面、谶纬之外,一些杂七杂八之事他做起来反倒得心应手。

    而那马英娘、红娘子、王奇瑛三女皆精于骑乘,又颇有女**购物的天性。

    她们见这里有那么多骡马牛羊,热闹非凡,哪里还忍得住?不由纷纷拉扯着张顺,逐个挑选了起来。

第八十二章 马苑

    “舜王殿下,前面就是黑水苑!”陈长梃骑着战马,用马鞭为张顺指点道。

    原来张顺在清水营开市以后,一边着宋献策、孙承宗等人尽力买马,一边又去宁夏溜达了一趟,总共用了七八日。

    等到袄儿都司部拜桑忽尔诺延东拼西凑好容易凑够了战马两千匹、牛五百头、羊一千头,赔付了义军,这才算了结了入寇之事。

    因为开了骡马市,义军又趁机购买了上马一百二十六匹,中马三百零七匹,下马四百四十三匹,再加上在灵州缴获,一共获得了三千余匹战马。

    张顺便辞别了曹文诏,率众一路巡狩到了固原。

    黑水苑位于另外一条流经固原的清水河畔,在固原城以北九十里处。

    “此苑内设圉长二人,马房三百七十九间,草场、马圈九处。”陈长梃不由介绍道。

    “其地东至洪城子大路,南至深沟民杨鉴地,北至乱堆沟。”

    “有草地一万一千六百二十七顷九十六亩一分,界桩十五个,额军二百七十六人。”

    “原有马并驹一千四百匹,实有五......五匹!”

    “什么?我记得不是还剩七匹吗?”张顺不由扶额道,这妮玛一转眼又给老子少了百分之三十是什么鬼。

    “仅剩的两个圉长见如今‘改朝换代’,早偷了两匹好马逃了!”陈长梃不由羞赧道。

    “由于马场过于巨大,剩下五匹因为跑得不知去向,一时间无法寻回,这才得以幸存。”

    张顺心里明白,其实这是陈长梃委婉的说辞。

    实际上黑水苑所养马并驹早已经被盗卖一空。

    只不过由于草场巨大,也不知是孳生的马驹还是哪里跑来是野马,幸存了几匹而已,聊胜于无。

    “行了,咱们进去看看吧!”张顺无奈道。

    众人驰骋到黑水苑内,只见此地水草丰美、逶迤连绵。

    清水河两条支流在此交汇,清澈的河水中映照着蓝天上一朵朵白云。

    极目远眺,又见地势起伏,碧草连天,蜿蜒的河流如同从遥远的天际流淌过来一般。

    张顺张了张口想赞美几句,这才发现自己才疏学浅,绞尽脑汁,什么词也描绘不出来那种感觉。

    “好个草原,怕不是能养良马两万匹!”王奇瑛出生在常年吃沙子的榆林,不由率先感慨道。

    “这才养两万匹?”张顺见如此庞大的一个马场,不由不敢置信道。

    “这不都是草吗?怎么着几亩地也能养一匹了吧!”

    王奇瑛不由笑道:“养马与养牛羊等牲畜不同,其不耐粗饲,也非是有草就吃。”

    “像狗尾草、草茅、野豌豆、荞麦皆为牧草。”

    “而其中最好者,乃是苜蓿,南人又称之为金叶菜,不仅可以用来养马,亦可救荒。”

    “时人有云,苜蓿菜七月种,必须和秋荞麦而种之;五月种,必和黍而种之!”

    “及秋,则收割、晾晒为干草,以作粗饲。”

    “除草之外,又须备黑豆、荞麦等粮作为精饲,杂以盐巴以长力气……”

    张顺听了半天,似懂非懂,不由灵光一闪,不由笑道:“好娘子真是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不如为我做个苑马寺卿,专门执掌马匹,以备军需?”

    本来红娘子、马英娘听闻张顺喊那王奇瑛“好娘子”,顿时脸都拉了下来。

    结果听到后面的话,“噗嗤”一声便忍不住笑了起来。

    “要死,哪个要做苑马寺卿!”王奇瑛勃然变色,不由恼羞成怒道。

    你说让我做别个,好歹留在你身边还成。

    让我留在固原喝西北风,当老娘脑袋里进沙子了吗?

    “开个玩笑,开个玩笑!”张顺连忙赔笑道,“我手底下刚好有个好兽医,跟随我多年,没个正果。”

    “正合让他来做这个,也算是人尽其才,物尽其用。”

    “这还差不多!”王奇瑛撇了撇嘴道。

    “舜王说是哪个?莫非是姬程、姬蛋父子不成?”陈长梃闻言不由问道。

    “没错,那姬程正合担任此职,而姬蛋我却是另有用处!”张顺点了点头道。

    原来那姬程跟了张顺以后,虽然有把子力气,奈何比起其他将领,没有什么优势,便充当了义军战马的兽医头领。

    其父子先前跟着李三娘也立过功,和陈长梃关系也算不错。

    如今战马乃义军除了粮食以外第一重要之物,派遣一个自己人督管从事也是理所应当。

    “舜王顾念旧情,也不枉当年他们父子二人跟随一场!”陈长梃不由感慨道。

    “只是还有一人,不知舜王打算如何处置?”

    “哦?不知是何人,竟然劳动义兄大驾说情?”说实话自从陈长梃跟随张顺以后,素来唯张顺马首是瞻,还不曾有开口求情之举。

    “主公还记得当初魏无义否?”陈长梃闻言不由反问道。

    “小温侯?”王奇瑛闻言一惊,不由失声叫道。

    悟空在身后咧了咧嘴,本想给这婆娘一棒子,不过念在师傅这几日给自己说了一房婆娘,让他颇为食髓知味,便在心里原谅她了!

    “你也知魏无义之名?”原来先前张顺托庇于“紫金梁”王自用麾下的时候收留了此人。

    只是这厮心高气傲,多有不恭,后来依照张顺之令“北伐”京师,闹出了一个好大的名声。

    只是后来他幕僚麻布投靠官兵,差点给义军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张顺便将此人弃置不用。

    “此人使得一手好马槊,曾号‘延绥第一’!”王奇瑛闻言不由感慨道。

    “只是后来不满自己得不到提拔,一气之下便从了……从了义军。”

    “直到去年,还有人说起过他,说是被官兵用铳打死两千,白瞎了一身好武艺!”

    时过境迁,张顺再听起这番话,不由感慨万千。

    当初那个桀骜不驯之人,武艺不在义兄陈长梃''之下,两人还打了个平手。

    不曾想如今这厮不但无法对自己造成任何威胁,反倒连陈长梃都远远不如了。

    “这样吧。”张顺沉吟了一下,然后对陈长梃道,“我记得后来我把他派遣到你麾下了。”

    “等明日到了固原我再见见他,若是他果然有长进之心,我许他一营人马,留在固原归你节制,如何?”

第八十三章 新式骑兵

    “拜见舜王殿下!”“小尉迟”魏从义早不复当年傲气,老老实实向张顺施了一礼道。

    蟋蟀能和蝈蝈争鸣,却不能与猛虎争威。

    如今张顺到了无可企及的地位,他当年一切的野心、志向都成了笑谈。

    “都是当初跟着我的老人了,别那么客气!”张顺摆了摆手,问道,“你现任何职?不知有什么想法没有?”

    “先前事务繁杂,不曾顾得上咱们这些老人儿。”

    “刚巧今日路过固原,特意来寻你吃酒!”

    魏从义闻言这才明白这是张顺要重用自己,心里松了一口气之余,连忙应道:“不敢劳烦舜王垂问,承蒙陈将军关照,如今正担任骑兵司司长,手底下有五百骑。”

    “骑兵?骑兵好啊!”张顺示意魏从义等人落座,举杯道,“还记得当初从义和长梃骑战,使得一手好马槊,令我叹为观止。”

    “舜王见笑了,些许雕虫小技,登不得大雅之堂。”被张顺压制了一些时日,魏从义算是真正想明白了。

    这个世界上真的缺天资卓绝的人才吗?其实一点都不缺。

    陈长梃不过一个走南闯北的镖师罢了,且不说一手关刀使得出神入化,如今排兵布阵、率兵打仗都安排的井井有条。

    萧擒虎一介猎户,除了一身好射术以外,别无所长,如今镇守南阳,使得湖广巡抚不敢北顾。

    张三百杂耍市井之徒,不过仗着妹妹受宠,便能代君主指挥作战,擒获大明五省总督。

    彼辈何德何能居于我上,不过仗着和舜王亲近罢了。

    正如当年李斯所叹:人之贤不肖譬如鼠矣,在所自处耳!

    在侧食屎,在仓食米,如是而已!

    “从义太过谦虚了!”张顺见魏从义、陈长梃、宋献策等人也举起了酒杯,便一口干了道。

    “非是从义自谦,实在是近日颇有所悟。”魏从义亦喝了杯中物,不由摇了摇头道。

    “这才算明白昔日项王所言‘剑一人敌,不足学,学万人敌’之意。”

    “哦,此话怎讲?”张顺不由惊奇的问道。

    “任你个人武艺如何了得,不过杀数人、十数人而已!”魏从义不由感慨道。

    “若是敌人成千上万而来,排队任你宰割,一天到晚又能厮杀几人?”

    “哦,那何谓万人敌之法?”张顺不由笑问道。

    魏从义这番话却是向自己表态,其实是想领兵作战了。

    所谓“万人敌”云云,不过是障眼法罢了。

    昔日魏从义裹挟百姓,鼓噪于京师之外,令大明朝廷上下大哗,足见其能。

    当然,张顺的反问同样是试探之意。

    既然你想领兵,那你有什么章法没有?有什么打算没有?

    “孙子曰:兵闻拙速,未睹巧之久也。故而用兵之法,轻疾为上,笨拙为下。”

    “夫轻疾之兵,日驰百里,倏忽而来,倏忽而去。我欲战,敌不得不与我战者,趁其虚也;我不欲战,飘忽而去,敌追之不及也!”

    “故而骑兵为上,步卒为下,轻兵为上,重兵为下。”

    “哦?听从义之言,欲用轻骑乎?”这和卢象升“奇兵营”思路还不一样。

    卢象升是特种作战思维,马只不过是“奇兵”的载具罢了,讲究“夜袭”、“奇袭”。

    而魏从义是思路是机动、机动,还特么是机动!

    “你是如何打算?”张顺倒没有一下子否认了魏从义的想法,反而追问道。

    “我是这样想的!”魏从义见张顺没有一口否决,心道有门儿。

    “具装骑兵至少一人三马,上马一匹用于作战,中马一匹用于骑乘,骡马一匹用于负重。”

    “普通骑兵至少一人双马,一马用于作战,一马用于负重。”

    “此二者皆行动迟缓,日不过七十里而已。”

    “我所谓‘轻骑’,则一人双马,日趋百里,神出鬼没,莫能当也!”

    张顺闻言不由皱了皱眉头,对于这个时代的骑兵他也颇为了解。

    义军麾下其实没有那么骡马,所以只好利用车辆运输铠甲、马甲和辎重等装备。

    虽然行进速度稍微受限,在条件良好的情况下行军,也能勉强满足骑兵每天七十里的标准速度。

    如今魏从义既然夸下海口,一人双马,日趋百里,显然是不要负重,或者主要负重由个人负担。

    但是如此一来,这样的轻装队伍还能有独立战斗能力吗?

    这个时代因为各种火器流行的原因,火力空前密集。

    脆弱的**若无铠甲防护,磕着就伤、碰着就死,如何能战?

    他不由追问道:“若此,何以破敌?”

    魏从义也知道所谓战争,也就两个要点。

    一个是赶得到,一个是打的赢。

    轻装疾行的行军速度自是远超这个时代一般水准,但是如何打得赢对手,才是他这种“轻骑”的关键。

    “我是这般打算。”魏从义闻言不由认真道。

    “凡骑手皆精挑细选,配备火铳一支、长枪一把、弓箭一副、弹药一袋、干粮一袋。”

    “一人双马,轮换骑乘。另配备马若干,专司携带粮草、弗朗机炮、弹药、铠甲甚至马甲。”

    “然而铠甲、马甲之数不过二三百副,不得已而用之。故而能日行百里。”

    “若是遇到紧急军情,可以不惜马力。若是增加备马,一人二百里也能行得。”

    “其中火铳最好能缩短铳管,加大铳径,以能破精甲为上!”

    “轻马重铳?”张顺一愣,不由下意识总结道。

    “哎?对!”魏从义不由佩服道,“就是这个意思。”

    “当今之世,火器犀利,边军亦有用鸟铳换弓箭者。我寻思既然如此,何不重铳轻马,轻疾如风、侵略如火,天下焉有能挡者?”

    “好!来,喝了这杯酒,本王就任命你如法组建一营骑兵,试其效果如何!”张顺听了半晌,算是听明白了,魏从义这是要组建鸟铳骑兵。

    说实话,张顺虽然颇有指挥天赋,但是未来战争究竟怎么打,他心中还是有点没谱。

    所以让徐全组建鸟铳营、让任继荣组建“孩儿营”都是他在逐渐摸索、试验。

    如今既然魏从义有这种新想法、新点子,干脆他把原本准备留给李际遇的骑兵营干脆转手给他,让他试验一番。

    若是果然有所成果,便能迅速推广全军,迅速扩军备战。

第八十四章 鸟铳骑射

    “砰!”随着一声铳响,远处早有人报靶道:“再中!”

    魏从义闻声毫无波动,熟练的抽出搠杖“洗铳”,然后“下药”、“下铅子”、“送铅子”、“下纸”、“送纸”、“开火门”、“下线药”、“闭火门”、“安火绳”、“开火门瞄准”。

    十一个标准动作在马上一气呵成,犹如行云流水一般。

    和后世大多人想象中,明代火铳手都是一通乱射不同,其实明代早已经总结出鸟铳设计的十一个标准动作。

    而且和戚继光时代标准相比,还多了“下纸”和“送纸”两个动作,以增加火铳气密性,提高弹丸的初速。

    只是这一次魏从义举着火铳并未发射,反倒纵马快速向靶子靠近,及至二十步左右。

    他端起鸟铳,从战马侧面伸了出去,姿势颇为类似弓箭的“分鬃射”,“砰”的一声,向靶子射出来一颗弹丸。

    “三中,打穿甲片!”报靶人连忙跑过去一看,然后从靶子上揭下甲片,高举着报靶道。

    “好,从义这一手端的是神乎其技!”张顺不由拊掌赞道。

    这马上使鸟铳看似简单,其实由于马背上来回颠簸,无论装填还是射击都颇为不便,没有良好的马术根本无法完成这一系列动作。

    对此,张顺也有几分迟疑,不由问道:“不知其他马兵可有如此本事?”

    “舜王殿下放心!”陈长梃不由笑道,“我和从义专门找人试过。”

    “凡是能骑射之人,早已经能够双手离缰。即便是换装鸟铳,也不过训练十余日即可!”

    “不过三钱鸟铳威力过低,不利于破甲;四钱鲁密铳过长,不利装药,然精准胜之!”

    “哦?那若是换作短管重弹火铳,又如何?”张顺闻言想了想问道。

    “三钱鸟铳可以手持之,四钱鲁密铳可以肩抵之。若是稍作修改还好,装药太多,也不利于马战!”陈长梃摇了摇头,遗憾道。

    “这......”张顺前世好歹学过物理,一听就明白陈长梃说的是什么意思。

    火铳威力小的时候,后坐力也小,所以三钱及三钱以下鸟铳枪托呈勾状,可以握持发射。

    而像四钱装药的鲁密铳枪托就变成后世抵肩结构,便于利于身体减缓更大的后坐力。

    若是加大火铳口径和装药,固然能够具有更大的威力,利于破甲,却因为产生更大的后坐力,不利于马上射击。

    “不过好歹有弗朗机炮可以弥补一二,勉强可以处理一些铠甲精良的对手!”陈长梃又补充道。

    “反正虏寇素来以快马疾驰为长,铠甲、武器为短,亦不足为惧。”

    “北虏以轻疾为要,只是东寇可未必如此了!”张顺闻言不由皱了皱眉头道。

    他犹记得多尔衮所率白甲精锐,盔甲耀日,如若冰雪,甚至比明军还要精良,那可不是套虏装备所能比拟的存在。

    义军若想夺取天下,早晚免不了和辽东的后金战略决战。

    到时候若是不能击破对方的铠甲,那就有点麻烦了。

    特别最近杜文焕手底下二三百铁甲重步兵,让张顺都有眼前一亮之感。

    “这样,回头试验一下看看,短管大口径火铳在马上使用效果究竟如何,再作计较!”张顺思索了一下。

    虽然说后坐力太大固然不好,但是若是有一款能破重甲的骑铳,更是有备无患。

    其实张顺想到这里,又有一个新的想法。

    若是能够设计一个一款双型的重型破甲火铳,将会极大的改善义军面临重甲对手的局面。

    “舜王殿下,你看我这手如何?”魏从义早赶了过来,举着手中鸟铳,颇有几分自豪道。

    “很不错!”张顺点了点头道,“我明白了,你这是准备以鸟铳代弓,不过射速要慢了点。”

    “何止慢了一点?”魏从义闻言苦笑道,“鸟铳装填一发,弓箭都能射出四五箭。”

    “不过,鸟铳胜在一则能够击远,二则能够破甲罢了。”

    “一般多远可以命中?破甲效果如何?”张顺不由追问道。

    “若是使用鲁密铳,依照正常水准,六七十步可以中人,二三十步可以破甲。”魏从义闻言道。

    “不过若是遇到精甲,十步之外,恐怕亦难射穿!”

    什么叫精甲?

    杜弘域麾下那三百重甲家丁的铁甲就是精甲。

    一则甲片厚度要厚于普通甲片,二则甲片经过冷锻以后,无论硬度和韧性都得到了很大的提升。

    像这样铠甲,刀剑不伤,弓矢不入,哪怕四钱的鲁密铳也很难一下击穿。

    如果外面再罩一件打湿了的棉甲或者披上滚被,那真是近乎无敌的存在。

    既然已经来到校场了,张顺岂有空手而归的道理?

    他想了想不由对魏从义道:“你在马上使用鸟铳感觉如何,有什么不习惯的地方没有?”

    “没有啊,很好!”魏从义闻言不由挠着头,一脸奇怪的问道。

    得了,我看你就不知道什么叫做人机工程学和人体力学!

    张顺前世好歹算是半个军事爱好者,在网上一度和人关于无托、无托的优劣,争了个面红耳赤。

    不过也就在这种闲扯互喷的过程中,他随便学到了一个轻兵器射击需要符合人机工程学和人体力学的专业知识。

    什么叫“人机工程学”、“人体力学”,其实张顺也似懂非懂。

    不过好歹他是建筑行业出身,好歹有个现成的参照对象。

    比如建筑物设计的时候,门有多高、走廊有多宽、步梯台阶有多高,这些基本数据的基础全是按照人体尺寸、构造进行设计。

    所以张顺想当然认为火铳的设计也应当如此。

    有了设计理念,有很多需要考虑的问题随即便在张顺脑子里崩了出来。

    比如火铳多重、多长便于携带、重心在什么位置便于射击、火铳的后坐力多大在士卒承受范围之内。

    枪托什么结构便于士卒使用,火铳全长多少便于肉搏、列阵、火绳如何点火不由闪耀士卒的眼睛,等等不一而足。

    想做就做,张顺不由扭头像陈长梃问道:“城内有木匠、铁匠不,给我寻来几个,我有大用!”

第八十五章 新型骑铳

    “这么长没问题了吗?”

    “没问题,这样就舒服了很多。”魏从义在马上挥舞着一把火铳模样的物件,无奈的应道。

    “好,骑铳长度在三尺至三尺四寸为最佳,绝对不能超过三尺五!”张顺不由写写画画道。

    随即他犹豫了一下,又写下理由道:“如果过长,一则不利于携带,二则不利于装填,三则不利于清理铳膛。”

    “你还有什么要补充的没有?”

    “那个……那个最好仿造系在长枪上的绳索,也给骑铳配备铳带,便于携带。”魏从义把玩着手中由铁匠和木匠制作的“全比例模型”,不由提议道。

    这时代骑兵使用长枪,大多数喜欢在枪杆后半段系上绳索,和张顺前世所见阿玉锡持矛荡寇图里面那般,以便于携带长枪之用。

    魏从义设想的鸟铳骑兵其实并不是只用鸟铳当武器,还配备有弓箭、长矛。

    若是不用鸟铳的时候,应该考虑它的携带问题。

    “好,这个想法很好!”张顺点了点头,低头补充道,“根据试用者建议,增加铳带一条,便于骑铳携带。”

    “对了,对骑铳重量有什么想法吗?”

    “那个五六斤重,最为便宜,若是不能,越轻越妙!”魏从义连忙建议道。

    “尽量吧,不过你不能指望它威力巨大,还和三钱鸟铳一般轻重。”张顺思索了一下,不由摇了摇头应道。“那鲁密铳尚且重七八斤,新式骑铳预计也不会太轻!”

    思索了一会儿,张顺不由扭头对铁匠道:“这样吧,你们先给我打造一根一两的铳管,无需钻膛,全作试验之用。”

    “一两铳管?”铁匠闻言顿时吓了一跳,不由惊道,“如此打的铳管如何使得?”

    “往日都是三钱鸟铳,依照我的意思,打造个四五钱也够用了。”

    “若是大了,又肥又不中使……”

    “就打一两的!”张顺不由皱了皱眉头道,“以两尺长短为度!”

    “好吧!”铁匠见这厮是个不听劝的,不由皱了皱眉头,选取了烧红的铁块,叮叮当当的敲打了起来。

    等待的时间是无聊的,不过张顺也没有让陈长梃和魏从义二人太过无聊。

    张顺又借机问道:“除了鸟铳以外,不知弓箭、长枪如何选择?”

    “弓箭这块我颇为精熟!”陈长梃闻言不由笑道,“既然有火铳可以破甲,那么弓箭这块就可以放宽一些。”

    “俗话说:软弓长箭,我觉得选择软弓即可,适当配备一些梅针箭,用于对付锁子甲即可。”

    所谓“梅针箭”是一类细长箭镞箭支的统称,可以刺入锁子甲缝隙,对以此类铠甲为主的游牧部落有一定威胁。

    “对,应该配备软弓!”魏从义也点了点头道,“若是对手无甲,可以施展连珠箭,杀人如麻!”

    对所谓“连珠箭”,张顺也有所了解。

    陈长梃成名绝技的“凤夺巢”就是典型的连珠箭。

    若是仔细分辨,他那“凤夺巢”其实分为三箭和九箭之别。

    三箭射法乃是后手一次捉三支箭,极速射出。

    而九箭射法则是用持弓手捉了九箭,和弓一起持了,后手遂取遂射,势如闪电。

    若是战场之上,遇到防护较差的对手,他就会化身为无情的“收割机”,瞬间收取**人性命,端的可怕。

    “成,那弓箭便以常用战弓为标准,稍降一等,如法配备!”张顺点了点头。

    在骑射方面,他们两人都是专业之人,张顺一个还不能双手离缰之人,就不要指点什么了。

    “至于长枪,我们商定准备选用一丈三尺七寸的骁骑长枪!”陈长梃和魏从义异口同声道。

    “这骁骑长枪乃国初之制,后人学艺不精,往往剪短其枪杆。”

    “比如现在骑兵常用的线枪,长不过九尺,柄粗一寸,重不过三斤,与腰刀对战,胜负不过在五五之间,断不可取。”

    “再比如虏寇常用钩镰枪,亦不过九尺长短,亦不足法。”

    “彼辈武艺不精,难使用长枪之徒,皆不足法。舜王若想建立骁骑,当精挑细选才是。”

    “好,你们俩马上功夫了得,这事儿就交给你们了,”张顺思索了一下,见提不出什么好的建议来,干脆放手给他们施为便是。

    “秦王殿下,火铳造好了,只是未曾钻膛,恐不中用。”过了半晌,那铁匠横持一铳,战战兢兢献上来道。

    张顺接过来一看,火铳的铳机结构采用的乃是鲁密铳样式,颇合他心意。

    “先试试长短如何!”他伸手抛给魏从义道。

    魏从义伸手接过了新式骑铳,那铳管犹有余温。

    随即他便在马上做了设计、装填和携带等动作,又来回奔驰了半晌。

    魏从义这才惊喜的返回道:“好火铳,重不过五六斤,竟然真个与鸟铳相差无几。”

    原来这火铳的主要重量全在铳管,往常鸟铳铳管长三尺以上,而鲁密铳更是达到惊人是四尺五寸。

    而张顺所制新式鸟铳铳管不过两尺,这重量就出乎意料的降了下来。

    “好,那先试射一下!”张顺原本让铁匠打造一两铳管,本来是作为试验之用。

    他万万没想到这尺寸、重量刚刚合手,不由产生了干脆制造发射一两铅弹骑铳的想法。

    这骑铳铳管虽然尚未钻光,无法实战,但是用来测试除了射击精度以外的数据,也完全够用了。

    “得令!”魏从义闻言一笑,便取了一两火药倒入了铳膛,又取了三颗三钱铅弹放了进去,送了纸团,这才翻身上马。

    不多时,他以肩膀抵铳,空放了一次,只觉得肩膀好像被人猛推了一下,然后一切都恢复了正常。

    魏从义皱了皱眉头,又取了重新装填了一次,这一回放入了四颗三钱铅弹,又放铳一次。

    不多时,他便打马回来道:“舜王真是天资卓绝,怠有天授!”

    “此铳果然是精妙绝伦,若是放药一两,铅弹一两,当可无虞。”

    “若是遇到无甲之徒,还可以装填十多个一钱铅弹,无能御者。”

    原来张顺所设计这骑铳,能发射一两铅弹的枪管内径为五分八厘,大概相当于后世12号霰弹枪的口径。

    而刚好明代一两铅弹合后世37.3g,略微小于12号独头弹37.8g的重量。

    在后世,这也就是属于打猎的玩意儿,然而在这个时代,它却是骑战的大杀器。

    而与此同时,在遥远的西欧,亦有不少国家骑兵也装备了类似的武器,唤作“卡宾枪”。

    只不过这些卡宾枪多是精巧的簧轮燧石发火,工艺要更复杂一些,对骑术要求要稍低一些。

    但是由于陕西地处边地,精于骑射者不知凡几,这小小的技术差距,用个人武艺完全足以弥补了过来。

    “不用给我唱赞歌,有什么需要改进的地方没有,你赶快提出来,尽快改进。”张顺根本不吃他这一套,又冷静的问道。

第八十六章 群牧所

    “若说问题嘛……”魏从义沉吟了一下,指着枪托道,“这个抵在肩上还是有点不舒服,需要稍微修改一下,使其更贴合肩膀一些。”

    “这骑铳有五斤多重,依旧有些偏沉。若是能再减轻一些更好,若是不能,也不影响使用。”

    “还有,马上颠簸、风大,若是火药能定量装填,估计会方便许多,也利于提高射速!”

    “好!”张顺闻言连忙挥毫写下了魏从义提建议,然后寻了一根草绳扔了过去道。

    “你先将就一下,系好了背着试一试,回头编制一套章法出来。”

    “把那骑铳如何携带,火罐、火药、火绳、搠棍都如何装备等一系列问题,一一摸索明白了,然后再招募士卒,依法训练。”

    “谢舜王不计前嫌,重用微臣!”魏从义闻言不由一抬腿跳下马来,连忙拜谢道。

    “舜王以国士报我,我必以国士报之!”

    张顺这一次见到魏从义这么久,第一次听他自称“微臣”,便知两人至少明面上芥蒂已去。

    他不由笑道:“你且放心,本王素来一碗水端平,有功则赏,有过则罚。”

    “更不要说你本是本王麾下老人,怎么着也短不了你的!”

    张顺这一席话看似前后矛盾,实则实话实说。

    其潜台词就是:

    若是论公,无论两人私下关系如何,张顺都会按照规矩进行赏罚。

    若是论私,魏从义算得上当初“从龙”的老人儿。

    虽然之前他有些过错,但是和其他人比起来,依旧有几分旧情。

    那魏从义对此也心知肚明,不由千恩万谢不提。

    两人客套了几句以后,张顺这才问道:“如今我只带来战马三千匹,另外数千匹如何解决,不知你俩可有章法?”

    依照魏从义一人双马,另外需要部分骡马携带辎重、火药、火炮、铠甲,恐怕至少需要七千匹匹。

    张顺好容易才收罗了三千匹,哪里够用?

    “正要汇报与舜王殿下!”陈长梃闻言不由插话道,“其实这固原本就有马,只是需要请示舜王以后,才敢自取!”

    “哦?哪里有马?”张顺眼睛不由一亮,好像有星星冒了出来。

    “固原镇自有马匹三四千匹,骡子两千余头,牛三千头,不过这些各有定制,不宜抽调!”陈长梃连忙先卖弄了一下家底,免得张顺乱来,然后才道。

    “不过,本地有大明诸王府牧所在此,比起盗马严重的马苑,情况要好上许多!”

    “由固原往东不远,有肃藩的甘州群牧千户所。其地设有马步官兵九百有余,专司护卫、养马,差不多有两千余匹。”

    “平凉城东南又有安东群牧千户所,乃韩藩牧地,亦设有马步官兵千余,养马两三千匹。”

    “此外还有固原西北,亦有海刺都营,为楚藩牧地,设有马步官兵千余,养马两三千匹。”

    “固原正北,宁夏境内亦有韦州群牧千户所,为庆藩牧地,有马步官兵千余,养马两三千匹。”

    “如此略有万匹,足义军一时之用。”

    “这么多?”张顺闻言不由大喜过望。

    其实和固原镇颇为类似,榆林镇、宁夏镇乃至甘肃、临洮两镇各有骡马若干。

    只是明末以来,边事败坏,莫说骡马,连兵额都有缺额,不足自用,哪里还有可供张顺抽调之处?

    如今突然发现还有万匹良马可用,正合解了义军燃眉之急。

    “这么办!”张顺不由兴奋道,“宁夏那边韦州群牧千户所我会下令给曹文诏,命他尽快接手此处,蓄养良马,以补宁夏、榆林之缺。”

    “剩余七千余匹,再拨付固原三千匹,充当新建骑兵营之用。不足之处,另行购买骡马千余匹补之!”

    “最终余额皆留在黑水苑,让姬程一并牧养、孳生,不知义兄以为如何?”

    陈长梃和魏从义闻言不由大喜,连忙拜谢了张顺。

    如今义军手中纯骑兵队伍,只有贺锦的两千精锐,卢象升三千“奇兵营”和杨承祖手中的三千铁骑。

    其中,那卢象升三千“奇兵营”与其说是骑兵,不如说是骑马步兵更合适一些。

    而贺锦的两千精锐,其实是从义军诸营之中抽调而成。

    如此仔细算来,魏从义新建这骑兵营,竟是张顺嫡系组建的第一支纯骑兵队伍,也难怪陈长梃、魏从义二人感恩戴德。

    “这骑兵人选嘛,刚好我物色了一部分。”张顺又不是傻子,别看他这会儿和魏从义亲如兄弟一般,但是这厮素有前科,万一关键时候靠不住怎么办?

    “昔日囊囊太后投我,其麾下有一千五百户,皆被我恩养在榆林。”

    “既然如此一则需要养马,二则需要精骑,我欲安排这些鞑子安居固原。征其丁壮为骑,其老弱妇孺为牧,不知两位以为如何?”

    “如此甚好!”那陈长梃、魏从义不管真假,也知此乃应有之意,如何不肯?

    “还有前几日,套虏入寇,灵州土达多有出力之辈,精于骑射,号曰:义从。”张顺不由继续道。

    “彼辈非我族类,如今又三五成群,混在一起。若是滞留灵州,不是长久之计。”

    “刚好从义征募,可以为我取其精壮,汰其老弱,以免变生腋肘!”

    “微臣得令!”魏从义闻言一一应了。

    其实这些人都算得上亲近张顺之人,更不要说那囊囊太后娜木钟不仅是张顺名义上的妻子,其子嗣阿木鼐已经被张顺收养了起来,取名张安鼐寄养在李三娘名那里。

    若是由此论之,张顺已经是这一千五百户鞑子的新主子。

    他们一家老小全掌握在他的手中,哪个不被他拿捏的死死的,岂有背叛之理?

    陈长梃对张顺忠心耿耿,对此还无知无觉。

    而那魏从义因为滋生过野心,曾经站在一个枭雄的角度上考虑过类似问题,闻言不由顿时暗呼:厉害!

    原来张顺不但只言片语之间就敢把至少投入两三万两白银的骑兵营托付给自己,而且还随手就能把它死死的攥在了手里。

    真天下枭雄也!

    魏从义暗自感慨了一声,顿时熄了最后一丝与张顺争锋的野心。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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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不是自谦,你说我一个平民百姓,怎么就能当皇帝呢?什么?你说我天生异相,是真命天子,这是封建迷信好不好?啊,你不要跪下啊,造反要杀头的?啊,官爷,你不要杀我啊,我是被逼无奈,不是真心造反的。啊?你为什么跪下,你好好的官员不做了,还要跟着我造反?诸位好汉,你们请便,我们只是路过。啊,不要啊,你们膝盖怎么这么软,见我就跪啊,还要认我做主公!大家请我当皇帝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大家请我当皇帝,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大家请我当皇帝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