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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醉拍阑干     飞云诀txt下载     飞云诀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一百二十一章 直接露馅

    被折腾一番朱能彻底“脱胎换骨”,已经完全足够他到大都深闺之中杀个“片甲不留”。除了没有显赫的家世背景,此刻的朱能任何一方面都足以迷倒一群涉世未深的少女。云霄一拍手:“准备上场!”

    八月的天气让人觉得分外爽快。叶子该落的痛痛快快地落,不该落的还是坦荡荡地挂在枝头。无论何处,水都是清澈而清凉,透底的河流时而可以看到游鱼往来,山上的枫叶已经已经半红,林间的果树上还挂着不少熟透的野果。这也是飞禽走兽们最忙的季节,趁着好时节,赶忙把自己喂得饱饱的,长点膘,好渡过即将到来的冬天。这也正是行猎的好时节,外出行走,不小心都会有野鸭子直接飞进你怀里。

    一身猎装的蔺金奴意气风,打定主意今天不再猎那些野兔野鸡,定要猎几只个头大一些的野兽,也算是入冬之前的收官之作。秋高气爽,碧空如洗,本来就晴朗的天空更加看不到一丝浮云,抽上一鞭子,甩开身后的随从,让身下的小马驹撒开蹄子肆意奔跑,自己则享受这带着凉意的秋风拂过脸庞时带来的那股清凉的味道。

    陡然间,不远处草丛里一阵抖动,一只野雉拖着色彩斑斓的尾羽冲天而起,蔺金奴没有半点迟疑,立刻张弓搭箭疾射过去。也不知是力道太小还是顶风射箭的缘故,三棱箭在距离野雉半尺的地方再也不能前进一步,无可奈何地斜插到地面。蔺金奴早已将第二支箭已然射出,“嗖”地一声,一支竹箭从斜刺里飞来射中野雉,与此同时三棱箭也射中野雉。野雉应声落地,蔺金奴心中一喜,策马上前准备捡回野雉,要知道,这可是她第一次射中正在飞行中的飞禽。

    躲在草丛里的云霄三人相互一击掌,轻喊一声:“成了!”三人相视而笑:朱能这小子也不笨嘛,时间算得这么准,刚好两支箭同时击中野雉,这下还怕没话题扯?也不枉咱们费尽心思活捉这只野雉了!为了防止野雉飞得太快,连连羽毛都拔了几根,你要射不中,野雉顶多飞三丈就得掉下来,那就彻底露馅了!云霄摆了一个“安静”的手势,柳飞儿和蓝翎立刻安静下来,三人透过草丛敲野鸡的落点看过去。

    蔺金奴还没跑到地方,就看见穿着一身青色猎装的俊俏男子将野鸡捡了起来。二话不说,策马过去抬手就是一鞭子抽了下去。青年男子随手一抬,稳稳地握住鞭梢。蔺金奴用力抽了几下,纹丝不动,脸登时涨得通红,怒喝道:“你是什么人,敢抢本小姐的猎物!还不赶快松手!”

    那青年男子丝毫没有放手的意思,嘴角却浮起一丝邪邪的笑容:“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你说是你的就是你的?这上面刻着你的名字么?”

    远处草丛里的云霄三人几乎当场鼓掌喝彩:这家伙太能装了!一抹邪笑,一句耍无赖的对白,将一个英俊男子的“痞”气彻底表露出来,入木三分!这年头勾引大家闺秀不带点痞气是不行的,人家就好这个!本来还以为这家伙会怯场,谁知道他居然比蓝翎还会装,这年头若是戏子也能考个“戏状元”,那这家伙非头甲莫属!看来他自己不扯起一个草台班子都对不起他自己这演戏的作派!

    蔺金奴脸色一变:“你看射中的那支箭,不正是我的么?难道你还准备抢走不成?还在这里调戏本小姐,你知道我是谁么?当心本小姐抓你送官!”

    朱能又是邪邪一笑:“我不也射中了么?你看!”说罢将手中野雉朝蔺金奴眼前一晃,心里却在暗暗叫苦:云霄小子怎么就只教我一招邪笑了?还有没有别的?

    蔺金奴看了一眼野雉,不屑道:“就你这竹箭也能打猎?不怕丢人么?算了,本姑娘今天心情好,不跟你计较,就算这只野雉卖给我好了!”说罢从怀里掏出一个银锭朝朱能抛了过去:“算是赏你的!”

    看到蔺金奴的模样,朱能的脸色变得有些难看,任由银锭落到自己脚下。蔺金奴本来以为眼前这个青年男子会立刻松手,而后感恩戴德地趴到递上捡起银锭,千恩万谢地走开,可这家伙不但不动,反而脸色更难看了,当即怒喝道:“放开!”

    朱能不但不松手,反而抓得更紧。

    “再说一遍,放开!”

    朱能还是邪邪一笑:“不放!”

    草丛里的云霄三人几乎晕过去,这家伙第一次邪笑如神来之笔,极其出彩,第二次有点难看,第三次就只能说猥琐了,换言之,第一次是浪子,第二次是土鳖,第三次就是流氓。云霄摇头轻声叹气道:“没得救了!没得救了!”

    果然,蔺金奴看到朱能这副模样,再也不说二话,从马背上抽出弯刀当头就砍了过来。朱能连忙丢到手中野雉,用两指一夹,万幸这丫头只是花拳绣腿,刀尖距离朱能的脑袋不到三寸的地方停住。

    朱能也恼了,不就找个藉口跟你说句话么,你砍人做什么!手腕一用力,“当啷”一声,弯刀被折成两截,朱能两手都松开,恨恨地将半截刀身掷到地上:“就你这两下子也敢一个人出来晃?你看看你用的什么箭?三棱破甲重箭!你当这野雉穿着铁叶甲等着你来射?居然还用三石的羊角弓!你能拉开多少?连三十步都射不到!功夫不到家别出来丢人行么?你以为用鞑子的制式兵器就算你有本事么?不可理喻!你拿走,少丢人!”当下捡起野雉拔出自己的竹箭,将野雉丢给蔺金奴,铁青着脸不再说话。

    蔺金奴被朱能说愣住了,两人就这样在原地一句话不说,一个呆一个生气。良久,蔺金奴眼睛一亮,咯咯笑了起来:“我认得你了!你不就是老躲在酒楼上面偷偷看我的那个书生么?怎么?今天不会是故意来找本姑娘的茬儿的吧?”言下颇有自得之意。

    草丛中的云霄三人痛苦地闭上了眼睛:完了,彻底露馅了!

    朱能本来铁青的脸立刻变得通红,语无伦次道:“我……你……我……”

    正在此时,天空中传来一阵长鸣,朱能抬头一看,却是一只掉队的孤雁,心中大定:终于可以摆脱尴尬了!伸手沉声道:“弓箭!”

    蔺金奴正在取笑朱能,突然见朱能如此认真,不及多想,忙取下弓箭递给朱能。朱能接过弓,拈箭搭弦,将重弓拉得如同满月,五指一松,三棱破甲重箭如流星赶月一般疾射而出,常年高飞那只孤雁显然没有意识到距离地面近一百五十步的距离上,居然有人能射出这样一支箭,迅拍了两下翅膀准备闪避,可为时已晚,三棱形的箭头已经将自己的身躯穿透,一头朝地面栽下去。

    朱能见已经得手,立刻丢下羊角弓一个纵身,拔地而起,接住落下的大雁,又轻飘飘地落回地面,这次,朝蔺金奴露出一个自然的笑容:“扯平了!”说罢,拔出三棱箭连同羊角弓一起还给蔺金奴,自己则提着大雁独子走开,心里也是一阵叹息:看来,命中注定还是命中注定,强求不得!

    骑在马上的蔺金奴似乎想说点什么,张了张口,终究还是咽住了,双腿轻轻一夹,勒马转身离开。

    草丛里云霄露出了一股“坚定”的神色,朝蓝翎道:“有把握么?”

    蓝翎不屑道:“少瞧不起人!”

    云霄撇撇嘴,继续拨开草丛瞧过去,只见蔺金奴纵马没跑出多远,那只小马驹双腿就是一软,猝不及防的蔺金奴尖叫一声在空中划过一道火红色的弧线,以极其优美的姿势落到地面。

    朱能闻声转过头去,看到蔺金奴落到地上一时间愣住了。本来嘛,这是事先商量好的。按照当初的布置,两人通过打猎“认识”,然后“相谈甚欢”,接着便是一同行猎,此时马驹失蹄,年青少侠英雄救美,之后你侬我侬之下“依依惜别”,约好日子“下次再会”,到此为止算是完美谢幕。可眼下情况却有了变化:先就是“认识”之后相谈完全不“欢”,接着居然动起手来了,最后还被识破身份嘲讽取笑,作为一个男子虽然最后射下那只孤雁算是一点救场的举动,可面子也丢了,尊严也没了,此刻再去“英雄救美”做什么?难道再送过去让对方嘲笑一番“故意找茬儿”?跑过去自取其辱?朱能狠了狠心,不管了!甩头就走。

    这一走,落到地上的蔺金奴急了,虽然不是脑袋着地,可这一下还是摔得可不轻,疼痛未消的蔺金奴实在没这个本事自己爬起来,只得冲着朱能的背影大喊道:“你过来!”

    朱能也有点愣脾气,当初就算道衍缠着他跑了几千里路,甚至连师傅师祖都搬出来了,他还是牙关咬紧不当和尚。此时面对蔺金奴也是如此:你骂也骂了,笑也笑了,我的面子都在你面前丢光了,你再喊我过去做什么?当下不理会蔺金奴,照直了朝前走。

第一百二十二章 事有转机

    看到朱能要走,蔺金奴更急了,自己一时贪图痛快把随从们丢到一边,这下好了,荒郊野地,前不着村,后不着店,这家伙要是走了,万一有什么事就难说了。愈想愈怕,不由大喊道:“你过来!说你呢!快过来帮忙!”

    后人总说,历来军国大事展到关键时刻男人若是能用上半身思考,那天下从此会太平许多,古往今来的史书上也不会记下那么多风流破事。

    一辈子都用上半身思考而不用下半身的,是圣人;该用上半身思考时用上半身,该用下半身思考时用下半身的男人,多半不是盖世英雄便是一代伟人,再没出息也能在文章上不朽;该用上半身思考却用下半身的,史料可循,这种人多半是悲剧;该用下半身思考时却用上半身的,是哲学家;永远都用下半身思考的,哦,可以直接拉去配种了。面对诱惑,能坚守防线的,都是柳下惠;不能坚守防线的,就得倒过来念:会下流。

    朱能在原地踌躇了半晌,上半身与下半身不断地进行着天人交战,可能他并不知道,等他的重孙辈儿上一位远在西方姓“莎”名“士比亚”的大师UU小说,会将他的这番天人交战通过一位姓“哈”名“姆雷特”的丹麦王子口中完整地表现出来:是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个问题。哦,又错了,应该是“柳下惠还是会下流?这是个问题。”

    不回头,坚定地朝前走,那么将会诞生一个谦谦君子,成为后世学子引经据典的必用材料;转过头去救美,那么会诞生一个趁火打劫的流氓,会成为人人不屑的反面教材;救美之后抱得美人归,那么会诞生一个传奇故事,会养活很多说书的、写书的、唱戏的;救美之后什么事都不做,爽快地走人,那么会诞生一个崭新的太监,流氓都会嫌弃这种败类。当然,如果朱能在这时能将上面这些废话全都思考清楚,那华夏文明史上就会诞生一个伟大的哲学家,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黑格尔、康德、还有那个马什么思统统都得靠边站。

    华夏的文明史告诉我们,咱们没有这个福气,但凡有点脑子的不是忙着当官儿,就是忙着捞钱,下流一些的正搂着戏子、窑姐儿、才艺双馨的花魁们睡觉,为自己的创作寻找灵感,顺便考虑一下还有哪个急着出名的美人儿需要自己在床上“劳心劳力”,思想启蒙和哲学思考在咱们这儿没什么土壤;几乎在一瞬间,朱能的下半身就彻底击溃了上半身的防线,转身朝蔺金奴走了过去。

    蔺金奴一脸委屈地看这朱能越来越近的身影,心里也有些惴惴:这家伙不会劫财劫色吧?若是朱能知道了蔺金奴的想法一定会当场暴跳:你当我是那些吃饱了撑着没事做的大儒?有辱人格!

    朱能走到蔺金奴跟前,蹲下身仔细察看蔺金奴的伤势,幸好,飞奔的马驹让蔺金奴在空中完成了一个漂亮的前空翻,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后背着地,当然,屁股也不能幸免。朱能不顾蔺金奴的抗议和疼痛之下的哼声,站起身用脚尖将地上的“煎饼”挑翻了过来,在蔺金奴背后几处穴位轻拂而过。

    差点嘴啃泥的蔺金奴刚准备骂人,突然就觉得自己没那么痛了,颤颤巍巍爬起来走动了两下,虽然行动不便,但好歹比躺在地上不能动要强,回头恨恨地看了一眼躺在地上抽搐不已的河套马驹,又恨恨地看了一眼朱能,开口道:“是不是你搞的鬼?”

    虽然跟云霄混的时间不长,可朱能早就将云霄那套无赖招数学得滚瓜烂熟,当即摊摊手道:“你看我像是会玩这个的人么?”

    蔺金奴当然知道肯定不是朱能干的,凭刚才朱能露的那一手,就连蒙古的“拔都”都未必能做到。三石的羊角弓拉到满,用三棱破甲重箭射中飞行中的大雁,这可是那达慕大会上都难得看见的好身手。单就这副身手,别说对她不利,就算劫财劫色之后再毁容卖进窑子都没问题。朱能刚刚没那么做,这说明起码目前是安全的。

    虽然知道这个经常偷窥自己的家伙有点喜欢自己,可让他留下吧,万一他兽性大怎么办?不让他留下吧,自己的随从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赶上来,自己行动不便,三石弓自己也拉不开,刀也折断了,若是真有狼啊什么的东西出来,自己还不就这么被啃了?死倒是不怕,反正就那么疼一下,可被狼啃了,这死相也未免太难看了。蔺金奴心里有些着恼,一瘸一拐地走到一条小河边,抓起一把鹅卵石一块一块地朝水里扔着解气。

    朱能也担心丢下蔺金奴一个人在这里会出意外,收拾一下猎物,不紧不慢地跟在蔺金奴身后,一言不。

    看这朱能这副模样,蔺金奴彻底火了:“你这人怎么这样!”

    朱能一愣:你不怕危险也不早说!二话不说直接转身打算离开。

    这人怎么这么笨!蔺金奴暴怒之下几乎想哭,只得又叫道:“怎么又那样!”

    朱能傻了,什么这样那样?你到底要怎样?不解之下,只得原地站住,傻愣愣地朝蔺金奴看着。蔺金奴气呼呼地坐下,口中道:“你就不怕我被狼吃了?”

    朱能耸耸肩道:“这里多半没狼的……”

    蔺金奴一听更来劲了:“多半没有?万一‘少半’来了呢?就你这样子还想围着本姑娘转?还不如大都酒楼里的那些公子哥儿呢!”

    朱能一时语塞,手足无措下看到手上的野雉和大雁,想了想,走到河边,凑着清凉的河水将两只猎物勉强洗拔干净。见秋草枯黄随意捡了一些干透的,架起火堆,痛痛快快地烤了起来。想起云霄的叮嘱,从怀里掏出一个纸包,将里面的香料细细地涂了上去。每一个动作都做得极其认真仔细,百无聊赖的蔺金奴也就盯着朱能,看着朱能的每一个动作。被云霄三人细细装扮过的朱能本来就极俊,而任何一个男人认真细致的样子都足以打动女人的芳心,蔺金奴一时间也看得痴了。

    火势愈旺,猎物在火舌的舔舐下,散出诱人的焦香味儿,香料中浓烈的味道一经火更是不可遏制地弥漫开来,蔺金奴忍不住用力地嗅了嗅。怪不的别人,这香料是云霄特地配置的,用云霄的话说,在应天的那两年里,为了这副香料配方的诞生,前后共有几百只鸡英勇献身。此香料不出手则罢,一出手就连苦修的和尚都会忍不住破了酒肉戒。朱能起先根本不信,如今自己闻一闻这香味,心想就算道衍在这里,恐怕还真忍不住。心里泛起一丝邪恶的想法:不知道某人那里这种香料还有没有得多,什么时候找道衍去试试?

    看这野雉和大雁由起初刚刚拔毛的煞白逐渐变作金黄,蔺金奴舔舔嘴唇道:“喂,我说,你叫什么名字?”

    “朱能。”朱能顶着火堆,目不转睛道。

    “你是哪里人?我很早就到这里来打猎了,从来没有遇到过你。若不是你常常扮作扮作应考的士子偷偷看我,我或许根本就不知道你。”

    朱能脸一红,幸好脸上映着火光,总算可以遮掩:“我没有家。我很小的时候就被师傅捡到了,只知道我叫朱能,随身的锁片上有我的名字和生辰。”

    蔺金奴“哦”了一声,又问道:“你一身功夫好厉害,三石的羊角弓能拉得那么开,比蒙古将军都能干!眼下到处都是反贼,朝廷正缺你这样的人手,为什么不找找门路,将来也能建功立业,图个封妻荫子?”

    朱能不屑道:“投靠鞑子?成亲当天把自己老婆送给鞑子去洞房?亏你想得出来!堂堂男儿,怎么能去给鞑子当狗?我师傅就是死在鞑子手里,我还去帮鞑子杀人?”

    一连声几个“鞑子”,让蔺金奴立刻明白了朱能的立场,绝对是“反贼”一系的。场面有些尴尬,朱能也意识到蔺金奴的那句“反贼”和她本身的身份,知道自己的话有些过了,不自然地笑道:“你问了半天,到像是衙门里的差役,这下轮到我问你了吧?”

    蔺金奴咯咯笑道:“你能在这儿算计我,还有什么好问的?我的底细没摸到,你可能出现在这儿么?”

    朱能呵呵一声傻笑,摸摸脑袋,再也找不到话题。

    蔺金奴倒是什么都不怕了,眯着眼笑道:“看不出来你还是个老实蛋儿呢!看到女人就害羞!”这话一说,朱能更加手足无措了,蔺金奴看这朱能这副模样,心里大为安定之余,更是笑得花枝乱颤,丰腴的身躯在笑声中更加显得妖娆,胸前两团丰满的柔软总是在朱能眼前一抖一抖,此情此景之下,朱能更是恨不得自己立刻瞎了才好:看又不是,太流氓;不看又对不起自己。

    蔺金奴觉察到朱能目光的异样,不但不恼,反而轻啐了一句:“看来你们男人都是一路货色!”

    朱能被闹了个大红脸,无奈之下只好转移注意力,起身上前察看火堆。此时野雉和大雁已经被烤得透熟,金黄色已经变作焦黄色,散出的香味更加浓郁。若是往常追杀和被追杀的日子,朱能早就毫不客气地用手扯开来大嚼大咽,可佳人在侧,最起码的风度还是要有的。于是从怀里掏出一把小刀,细细割下一只野雉腿,递给蔺金奴。

    蔺金奴伸手接住的同时,眼睛突然一亮,盯着朱能手上的小刀再也不肯离开。朱能这才恍然意识到:刚刚只顾着紧张,忘记云霄留给自己的“杀手锏”了。这个“杀手锏”就是手上的这把小刀。

第一百二十三章 宝刀美人

    这一把小刀是云霄在仿制的基础上,又加入自己的设想亲自下手打制的一把割肉专用的银刀。仿制的雏形便是那把在江州送给许英赵影夫妇的那把小银刀,一掌长,刀身纯银,刀柄、刀鞘纯金。不过从鞑子万户府搜来的那把在刀柄和刀鞘上面嵌满了宝石,云霄对此很不屑:一看就知道鞑子江山绝对不会长久,连割肉的刀都是这副暴户嘴脸。

    被改进之后的银刀刀身更宽了一些,棱角更分明了些,比原本割肉刀多了一丝霸气,虽然是割肉刀,可云霄照样在刀身两侧加上了血槽,这在霸气之中又透出一丝杀气。在宝石的点缀方面,云霄则坚持“贵精不贵多”的原则:真正的王者不在数量多,而在质量高。故而选用的都是不含一丝杂质的上等蓝宝石,其他一概不用,因为只有蓝宝石的深沉睿智才能压得住黄金的奢靡空洞。

    这是一把堪称完美的小刀,两天前打造出来的时候,蓝翎和柳飞儿的眼睛当场就绿了。不过云霄一句话就打消了她们俩抢刀的念头:“打这把刀才只要两天功夫,只要画个草图,一个寻常的银匠也能做得这活儿,你们跟着我还有几十年奔头,就这么急?没有举世无双的上等宝石,我绝不给你们打造这种下九流的货色。”一听云霄对自己如此重视,两女立刻喜笑颜开,当即表示绝对不会把这种“下九流的货色”放在眼里。心里也知道,坏家伙一旦想认真打点什么金银器皿,绝对是不世出的宝物。

    草丛里的云霄伸出大拇指朝自己指指:怎么样,还是我厉害吧!

    打造这把刀的目的,就是想让朱能在最关键的时刻将这把刀拿出来“锁定胜局”。理由还是云霄当初在江州时的那番话:金子、银子、宝刀、宝石,没有任何女人能在这把刀面前保持镇定。

    朱能看看手中的银刀,淡然笑笑,心里涌起一股莫名的滋味:他很不赞同云霄的看法。朱能坚持认为世界上一定会有一个什么都不在乎的佳人,而自己魂牵梦萦的那位绝对就是;而云霄则认为世上没有不图虚荣的女人,只不过有人藏在心底一辈子,有人早早地表露出来而已。朱能认为女人爱浮华是一种罪过,追求财富权势的女人就是不守妇道;云霄则认为这是天性,若是凭自己本事争取即是大善,若是不择手段获得便可不齿。朱能责问云霄人岂能如禽兽,云霄反讥朱能别把人人都当朱老夫子。两人吵吵半天部分轩轾。

    陪云霄一路走来的柳飞儿最知道云霄的想法,朱能的想法是儒家之“道”,强调人的自身修养,以图用人的自身修养来克制人本身的**;云霄的的想法则是道法之“道”,天道之“道”,强调人的本性,尊重人的个性。虽然柳飞儿赞同云霄的看法,可还是不得不出来各打五十大板:无论好坏,这个法子当作最后手段不就成了?

    朱能心里一阵苦笑,伸手探进怀里取出刀鞘,连同银刀一起递给蔺金奴:“你若喜欢,就送给你好了。”

    蔺金奴喜孜孜地接过刀,道一声:“谢了!”便将刀在手中反复把玩起来。她好歹也是带职官员的女儿,这点识货眼光还是有的。手中这把小刀不谈金银宝石,单就做工,就绝对不是普通工匠能做得出来的,就连宫中“上用”器皿也未必达到这种程度。若是再算上刀鞘刀柄上那一粒粒精挑细选的上等宝石,其中价值恐怕难以估量了。心底也在暗暗吃惊:“反贼到底是反贼,皇帝都用不到的东西,他都能随便送人!”

    朱能虽然心里不痛快,可他也知道,蔺金奴收下这把小刀就意味着这为小姐已经上了自己这条贼船了,虽然目前还没有什么最终结果,可前途一片光明。想到此处,心底也稍微好受一些。

    不远处隐约走过来几个人影,蔺金奴回过神仔细地看了看,朝那几个人影招了招手。朱能知道,今天的第一次见面多半就要告一段落了。几个人影走到近处垂手肃立,口中道:“小姐!”

    蔺金奴眉头一皱,张口怒喝道:“你们是怎么喂马的!”

    几个人早就看到那匹只有出气没有进气的马驹了,其中一个一脸惶恐道:“小的该死!小的该死!”

    蔺金奴骂道:“要死也滚回去再死!傻站着做什么?还不快去做个滑竿来把我抬回去!”

    几个人如蒙大赦般慌忙走近不远处的小树林中就地取材编造滑竿,蔺金奴则不紧不慢地收好银刀,继续细嚼慢咽地吃着烤熟的野雉大雁。差不多快吃完的时候,一个下人过来通报道:“小姐,已经造好了!时候不早,咱们是不是这就回城?”

    蔺金奴又是一阵责骂道:“催什么催?什么时辰了我自己不知道么?”那下人如同吃了一记闷棍般,脑袋直缩。停了一阵,蔺金奴才起身到水边洗了洗手,有用手帕擦干,随手将手帕丢给朱能,这才对那下人道:“走吧,回去!”

    那下人这才伸长脑袋朝远处几个抬着滑竿的下人招招手,示意他们过来,又朝蔺金奴陪笑道:“小姐,荒山野岭没什么趁手的家伙,做的东西粗糙些,还请小姐多担待!”

    蔺金奴眉头一皱又怒喝道:“再敢罗嗦就撕烂你的嘴!”那下人连忙捂嘴噤声。

    滑竿缓缓停到地面,蔺金奴稳稳当当地坐上去,滑竿又缓缓地被抬起,临走,蔺金奴对着朱能露出一个妩媚至极的微笑:“过两天等我身上不疼了还来打猎!你快去让你朋友出来吧,蹲在草里那么久,够累的!呵呵!”

    这话一出,朱能彻底傻掉了,呆立在原地说不出话来,就连蔺金奴什么时候消失在视野中都不知道。

    云霄三人看到蔺金奴逐渐远去,这才从草丛中站起身来,柳飞儿连忙朝蔺金奴丢在地上的银锭扑了过去,将银锭捏在手心,笑嘻嘻道:“到底是朝廷命官的千金,十两锭的雪花银哪!真大方!”

    云霄走过去把还在愣的朱能拍醒,示意朱能时候不早赶快离开。朱能这才浑身一哆嗦,猛然间回过神来:“她走了?”

    “走了。”

    “哦。”

    四个人一言不地往回走,走到半路,朱能突然扯住云霄,激动道:“知道么,我和她说话了!”云霄三人面面相觑,这家伙怎么回事?云霄憋了半天来了这么一句:“我知道……”说罢又继续朝前走。

    朱能似乎沉浸在一股兴奋和喜悦中,脸色有些泛红,又拦住柳飞儿道:“知道么,我和她说话了!”柳飞儿也是朝云霄和蓝翎看了看,憋了半天也来了这么一句:“我知道……”说罢,继续朝前走。

    朱能立在原地回味半晌,猛地追上前,拦住蓝翎,兴奋道:“知道么,我和她说话了!”蓝翎一脸扭曲,五官都快被挤压到变形,咧开嘴巴,露出一副比哭还难看的笑脸:“我知道……”说罢苦笑摇头,继续朝前走。

    一路无语走到小屋前,朱能意犹未尽地追上三人,拦在三人面前,笑嘻嘻地张开了口。

    “我知道,你和她说话了!”云霄三人白眼一翻,异口同声喊道。

    朱能完全没有感觉到三人话语中取笑的意思,犹自兴奋地直搓手,口中不停地说道:“你们说说,到底怎么样?说说,说说!”

    云霄被逗乐了,没好气道:“什么怎么样?要说也是你说才对,和那个千金小姐说话的又不是我!”

    朱能还是兴奋地直搓手道:“你们说说,到底有没有戏?”

    “不太容易!”蓝翎皱皱眉头,思考半天道。

    “难!”云霄也是品味半天道。

    “没戏!”柳飞儿回答得很坚决。

    朱能有些茫然,糊里糊涂问道:“这话怎么说?”

    蓝翎摇头道:“不知道,只不过感觉有点不对,不像我和云哥那样。我和云哥一开始相遇的时候,虽然彼此不认识,可是却很谈得来;你们好像不是……可能你们还要再相处一段时间才能有结果吧!哪有这么快的?”

    朱能点点头表示默认,又朝云霄看过去。

    云霄一脸无奈道:“真的不是很适合你的。一言不合就动鞭子,是非不分就抽刀砍人,这分明就是从鞑子那里濡染过来的做派;以貌取人,觉得银子可以收买一切,多半也是从父亲那里学来的;你再看看他怎么对待自家下人,那副高人一等非斥即骂的样子,把自己当作人上人,这样的姑娘你还是别投入太多比较好。”

    朱能摆摆手笑道:“不打紧!这不是才第一次见面的么?以后日子还长着呢!人都是会变的,只要有诚心,她也一定会改过来的!你看你和两位弟妹,不也是差别很大么?你们现在还不是照样在一起过日子?”言语之中透露出一股自信和坚定。

第一百二十四章 意外消息

    柳飞儿倒是很认真地,直截了当地说道:“她父亲是带职工部,你应该知道在鞑子朝廷里能做到这个官职的南人都是什么货色,她的家世背景虽然简单,可她父亲能走到这一步,必然投靠了某个鞑子王公,这本来就是和咱们是两条路上的人;再者说,官儿当到这个地步,婚事是自己能做到主的么?别说她自己不能,就算她父亲怕也不能。你们若想在一起,除非有两个理由:其一便是她能和自己的父亲划清界限和你私奔,否则你们感情再好都没机会白头偕老;其二便是把那一身臭毛病改了,否则江湖路远,谁能带着一个千金小姐混迹草野?当然,你若是现在直接投靠鞑子,混个官职,带兵立功,那样你还是有机会的。”

    云霄和蓝翎点了点头,柳飞儿分析得在理,两个人虽然有机会,但实在是渺茫,看来朱能要走的路还不是那么平坦。朱能的目光中充满了傲然的神色,信心满满道:“我一定能!不但要求得佳人芳心,更要找机会说服她父亲投靠义军!”

    云霄点点头,这怕是最好的结果了,只是这样的难度实在高得离谱:飞字营传来的消息上已经明确地指出,蔺金奴的父亲是铁了心地跟着鞑子走了。不过云霄也不再泼冷水,毕竟感情这东西难说得很,当初秀秀死后,自己恨不得立刻当和尚去,可还不照样被柳飞儿的热情给融化了?到现在女人、知己这么多,自己几乎在温柔乡中迷失方向,这哪里是自己当初所能料到的?说不定朱能还真有这本事呢!

    突然间脑子里一闪,抓住朱能的袖口急问道:“你们在说话的时候提到你的身世,你说的都是真话?”

    朱能瞪大眼睛点点头道:“当然是真的!”

    云霄拍拍朱能的肩膀道:“兄弟,跟你说句实话你别着急。我大哥的军中有个同乡的将军名字叫朱亮,大哥起事前自己训练乡丁抵御土匪流寇,后来大哥成事便投靠了大哥。听说他曾经在一次流寇来袭中丢了尚在襁褓的儿子,情况和你刚刚说的差不多,算起来年龄也差不离,你自己留意吧!”

    朱能起先是一脸的愕然,而后目光便灼热起来,激动道:“多半是真的!我师傅就是在凤阳捡到我的!他在应天么?我这就去找他!”说罢立刻转身准备会自己的草屋收拾东西,却被云霄一把扯住:

    “我说你能不能别这么着急?我现在也只是猜测,好歹也等我让飞字营的手下到应天打听到完整的消息之后再动身吧?你先把你的那个锁片正反两面都拓下来,我差人回应天问问。”

    朱能点点头:“好,我这就去!”

    因为蔺金奴临走前的一番交待,朱能叮嘱云霄无论如何也要再赶制点金银器什么的出来。这下云霄倒是受苦不少,白天被竺清催着练武,晚上还要点着油灯叮叮当当做手上的活儿。虽然不被云霄三人看好,可朱能还是每天穿戴整齐跑到小河边去等待那个红色的倩影。这一等就等了足足半个月,就连中秋都是在魂不守舍中渡过。

    云霄撒在大都的情报种子早就将云霄点名需要的资料送了过来,云霄看过之后,心里也是烦闷不已,整天皱着眉头沉思。

    “怎么?遇到难题了?”柳飞儿看到云霄愁眉不展的样子,关切地问道。

    云霄点点头道:“北城上百家鞑子王公大臣,出问题的只有一家,每天要比别家多吃掉二十多只羊,十几坛酒,而且,这家的主人已经很久没回大都了。”

    “有消息了,不是挺好的么?”柳飞儿奇道。

    云霄叹了一口气:“麻烦就麻烦在这儿,你知道是谁的宅第么?察罕帖木儿!”

    柳飞儿嘟着嘴道:“管他什么货色,有必要这么担心么?”

    云霄将手中另一张纸递给柳飞儿:“你再看看这个。”

    柳飞儿一脸狐疑地接过来,细细地看着,随即也是沉默不语,纸上说得清清楚楚:按朱元璋命,飞字营应天总营在云霄和柳飞儿刚刚离开江州时就已经开始和察罕帖木儿接触,打算策反察罕帖木儿,争取其临阵倒戈,如今已经已经取得初步成果,察罕帖木儿也允诺在条件成熟的时候派遣使者到应天来接受官职册封。

    柳飞儿也是一脑袋的雾水:这算怎么回事?血狼会总部的秘道入口在他家里,他肯定跟血狼会脱不了干系,说不定还是血狼会中的重要人物,他怎么会向应天示好?难道是打算诈降?但这也不排除另一种可能:察罕帖木儿常年在外征战,根本不知道家里生什么事情。

    “咱们不能轻动啊!”云霄摇摇头道,从地上捡起一根树枝,边画边说道,“今年刚刚传来的消息,眼下刘福通攻下的汴梁,把龙凤朝的都城迁了过去,又纠集兵力准备攻打洛阳,察罕帖木儿已经收缩兵力随时准备和刘福通决战。而山东那边毛贵麾下的义军也是声势大涨,大有直捣大都的态势,一旦毛贵的事儿办成了,那察罕帖木儿的后路就被断绝,山西、河北、河南、山东都有义军,而他本人却在河北河南的交界处,四面被围,死局。察罕帖木儿欠红巾军的血债太多,他唯一的出路就是就近出逃,到南徐州投靠大哥,所以这时候他接受大哥的招降是有足够的理由的。”

    柳飞儿却有异议:“万一他真是血狼会的头目呢?那大哥岂不是引狼入室?”

    云霄沉思一阵,道:“可能性不大。这察罕帖木儿不是什么权贵出身,普普通通有点钱的鞑子而已。当初不过是为了保住自己的家产地位才招募兵马绞杀义军,也是累功升迁到这个地步的,也就是说,只要能保住现在的富贵和地位,投降大哥不是什么不可能的事。何况他常年一直都在外率领探马赤军根刘福通玩命,他若是鞑子皇帝的亲信,鞑子皇帝必然让他镇守大都,统帅亲卫精锐,再不济都会让他去草原平叛,可见鞑子皇帝对他也不是完全放心,大哥若是真想拉拢他,成功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

    这下柳飞儿也有些迟疑了:“那他到底是怎么回事?”

    “不知道,我们最好暂时别乱动,他在外面和南边有接触,咱们在大都把他的宅子给抄了,这老小子起狠来,大哥的苦心经营就白费了。”

    “那大哥为什么不早点下决心直接派人接应他呢?还要私下接触、还要等待时机?”

    “呵呵,你还不了解大哥。大哥虽然坦荡,可还是有些多疑,对察罕帖木儿还没有完全放心,察罕帖木儿手下那些鞑子将领也未必想要投降,此时倒戈,说不定察罕帖木儿还要把自己倒贴进来;再者,若是此时察罕帖木儿倒戈追随义军,那也是理当投靠龙凤朝廷才是,大哥还不算义军正朔,直接投靠大哥,那大哥就是千夫所指、一身骂名了;退一步讲,就算大哥不怕这个骂名,可察罕帖木儿的兵力一旦从中原抽走,元廷在大都以南再无屏障,那整个北方就是龙凤朝廷的天下,到时候龙凤朝廷实力大涨,大哥的希望可就渺茫了。”

    柳飞儿恍然道:“大哥是让他们先掐着?”

    云霄含笑点头道:“大哥的计划多半就是如此,让察罕帖木儿尽量把北方龙凤朝的军力打散打残,同时也让察罕帖木儿手下那些忠于元廷的鞑子将领死个七七八八,等大哥准备就绪之后在临阵倒戈归顺大哥,这样攻陷鞑子皇都的大功就落在大哥头上,无论实力还是声望,大哥取龙凤朝而代之都顺理成章了。看样子,大哥距离这皇帝宝座不远咧!”

    柳飞儿也含笑道:“你离拜将封侯也不远哩!”

    云霄呵呵笑道:“还不是为了你!走吧,先去和师傅说说!”

    云霄找到竺清,将详细情况一一说明,建议竺清再观望一段时间,等云霄另外寻到突破口再行商议。竺清想都不想就答应了,他自己清楚得很,论谋略,云霄从未失手;论权术,柳飞儿几乎能成精,这两个人商议出来的点子,没什么可以再参详的了。

    云霄和柳飞儿出了屋门,却看见蓝翎坐在外面一块大石上,面前堆了一大堆采来的野果,左右开工,正在生吞猛咽。看到云霄和柳飞儿出来,蓝翎立刻朝两人招招手,嘴里塞得满满地,含糊不清喊道:“快来快来,吃果子!吃果子!”

    云霄倒不担心蓝翎会摘来一些不能吃的果子,要知道这世上能毒死五毒教主的东西还没被明出来,云霄担心的是蓝翎的肚皮。小丫头在这里呆了十几天下来,明显长膘了,一路风尘逐渐淡去,恢复了在南疆初见时的那副模样。自从那天晚上唱了一曲《玉树**花》之后,上了瘾的蓝翎除了索求之外,体重明显见长,这一点云霄的感触是最明显的。此刻盘膝而坐的蓝翎肚皮已经胀了起来,显然是吃多了。

第一百二十五章 美味之道

    “你们两个快来!我快吃不下了!”蓝翎嘟囔着嘴喊道。

    柳飞儿远远便说道:“馋丫头,你就不能少摘点?”说罢拿起一个果子用袖口擦了擦,也大嚼起来。

    蓝翎颇有些不服,气咻咻道:“我看那么多果子挂在树上,天再冷一些就冻坏了多可惜!所以能吃多少就吃多少!”

    柳飞儿自幼在洛阳城内长大,连城门都没出过,心下也不是很明白,一时间也说不出什么话来。云霄自幼长于落叶谷,乱七八糟的果子见得多了,听蓝翎这么一说反而笑了起来,伸手在果子堆里挑挑拣拣,分成两堆来,含笑道:“翎儿你的话说对了一半。这一堆果子得赶紧吃掉,眼下过了中秋就快存不住了,虽然能晒成干儿再吃,可味道差多了。”

    蓝翎有些小得意,晃了晃脑袋朝柳飞儿示威。

    云霄随后又道:“那一堆果子你摘下来就可惜了。这些果子挂在树上过一冬都行的,天儿冷的时候运气好,能猎上几头大兽,架上大火烤一会儿,一边吃烤肉、喝烧酒,一边吃这些个带着冰渣儿的野果,舒坦得紧!你这果子摘下来也能存一些时候,只不过没有挂在枝上天寒地冻吹上几个月的果子香甜,直接吃还有些?人,只能在烤肉的时候塞到猎物肚子里去增味儿,或是煮腌肉的时候丢进锅里添香。吃不下的只能腌成果脯了,有了馒头夹在里面或蒸或烤,香甜得紧,比嚼咸菜好多了。这里可不比南疆,大冷天的地里什么都长不出来,更别指望找到野菜了。一到冬天就指望这点东西打个底儿。”

    (按:此时很多耐寒蔬菜还没传入中原,韭黄、大白菜的越冬储存技术也没被明,经得住严寒的作物少之又少,北方人民冬天的日子确实不太好过,北风那个吹,雪花那个飘,大白菜还没进菜窖……)

    蓝翎听云霄这么一说,不由痴痴道:“你说得好像很好吃的样子……我肚子又饿了。”说罢又朝手上的果子猛啃一口。

    云霄彻底服了蓝翎,摇头道:“像你这种吃法明年就不要过日子了!看你这架势就知道你是把这左近的野果都摘光了吧?应当留一些的,这满山的飞禽走兽多半是不去南方过冬,就指望入秋之后饱餐几个月长点膘,再存些个果子过冬,你这趟一网打尽,它们还吃什么?入冬了就指望蹲在果树旁边等着猎现成的,你倒好,全摘光了,入冬去哪儿蹲去?留下一些果子也是让这些飞禽走兽不至于饿死,要不然明年你还指望能猎到东西?”

    说着说着云霄不开口了,因为他看到柳飞儿饕餮的眼神。

    “我说云哥,夫君!”柳飞儿贼笑道,“反正已经摘了,是不是就试试你说的那个什么肚子里塞果子什么的吃法?”

    柳飞儿这么一说,蓝翎也立刻停止了所有动作,怔怔地看着云霄。

    虽然已是深秋,云霄依旧一脑门儿的汗,摇头叹气道:“摊上你们两个算我倒霉……”

    蓝翎一阵欢呼,丢掉手中咬掉一半的果子,从大石上一跃而起:“我去看看有没有什么野兽,我自己动手,消消食。”说话间,人影已经不见,留下柳飞儿和云霄大眼瞪小眼。

    柳飞儿迟疑一下道:“她行么?”

    云霄摊摊手道:“明显不行。”

    两人相视一笑,回屋取了猎弓竹箭,循这蓝翎的方向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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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能就这样傻愣愣地在小河边等了十多天,脑子里回味着当时那一句:“过些天我伤好了还会来打猎。”

    就为这句话,别说十几天,就算十几年也等得!朱能暗暗给自己打气。虽然每天都来等,虽然每天都会失望,但好歹是个念想。闪念间,耳畔传来了一阵轻不可闻的马蹄声,抬眼望去,一道红色的身影在马背上跳动。朱能嘴角翘起一股淡淡的微笑。

    马儿未到,朱能就已经起身迎了上去,蔺金奴翻身下马,解开马嚼,任马自己吃草。而后随着朱能一同在小河边坐下。

    “你不会每天都来等吧?”蔺金奴看着一脸傻笑的朱能,有些郁闷地问道。

    朱能依然一脸傻笑地点点头:“你也没说哪一天会来啊……”

    蔺金奴一脸愕然:“难道你就不知道我爹的脾气?上次摔成那样回去,不关我几天那还是我爹吗?”

    朱能挠挠脑袋笑道:“你这不是跑出来了么……”

    蔺金奴立刻变得一脸得意:“也不看看我是谁!谁能关得住我?”

    朱能头点得如小鸡啄米:“是、是……”

    蔺金奴脸色变了数变,有些作色道:“你这人好没趣!就不能说点开心的话来听听么?”

    朱能嘴巴张了张,不知道怎么开口,慌乱之中只得从怀里掏出一个掐丝嵌玉的纯金胭脂盒递给蔺金奴,显然,这是出自云霄的手笔。

    蔺金奴笑呵呵地接过胭脂盒,在手上把玩不已,口中道:“你也是练武的人,打套拳我看看!”

    这个我拿手!朱能一阵兴奋,从地上跳起来,就着地形,打出一套少林掌法,又怕蔺金奴看得无趣,急中生智之下也融入不少花哨的变化,一个人在河边腾挪跳跃,蔺金奴也看得兴高采烈,不停喝彩。秋风拂过,两人的耳畔都传来一阵轻微的蹄声。

    “獐子!”蔺金奴立刻反应过来,叫停朱能,来不及上马,直接从马鞍上抽出弓箭四下查看。獐子一般个头不大,胆子小,跑起来飞快,往往靠陷坑捕猎把握比较大,若是不骑马,一般的竹弓竹箭不一定能追上,而此时蔺金奴手中的羊角弓和三棱重箭就有挥的余地了。

    远处一只成年的獐子跳出草丛就一道烟儿地朝蔺金奴直蹿过来,度太快,蔺金奴已经来不及搭箭,朱能刚准备纵身前来挡住獐子的前路,只听耳边一阵破空之声,一支竹箭急朝獐子飞来,“噗”地一声穿透皮肉,直接将獐子钉在地上,箭羽还在不停地抖动。

    这支箭便是云霄甩出来的,没错,是甩出来的,竹弓劲儿不够大,三人又没骑马,不用这种方法根本射不到这只獐子。

    朱能看着竹箭一阵愣,知道能做到如此地步的“猎户”非某人莫属。朝草丛一瞅,就看见云霄三人呼啦一下全都跳出来,七手八脚抬起獐子就准备走。

    “抱歉!抱歉!打扰二位!”云霄忙不迭打招呼道,“贱内嘴馋,想吃点野味儿,在下只好亲自动手了!”

    蔺金奴看到这獐子就在自己面前不到十步的距离上被死死钉在地面,也正吃惊莫名:拉满自己手上这三石羊角弓,也不能做到!这家伙还是人么?听到云霄这么一说,才留意起他身边的两个女子来。

    “老朱不好意思哈,你们继续,你们继续!”柳飞儿在和云霄追赶这只獐子的时候也没料到在这儿还会碰上朱能两个。撞破人家的好事自己理亏,只得打打哈哈赶紧走人。天下女子除了嫉妒之外,大抵都会自来熟,一身胡服的柳飞儿和蓝翎立刻让蔺金奴眼睛一亮。似笑非笑地朝云霄道:“这样的标致人物都能被你骗到?朝中大臣都没你这个福气呢!”

    柳飞儿随口道:“鞑子王公想骗到我?也要有这个胆子哪!”

    够彪悍!蔺金奴眼睛一眯,笑道:“金山银山也骗不到你?”

    柳飞儿摇摇头认真道:“我自己就是金山银山哪!”

    蓝翎眨巴眨巴眼睛道:“只要飞儿姐姐愿意,整个鞑子国库都能搬回来,有什么好奇怪的!”

    云霄在蓝翎脑袋上一拍,轻斥道:“小丫头,别乱说话,冲撞了客人!”

    蔺金奴笑道:“没错,我是客人,不知有何物留以飨客?”

    云霄指了指獐子道:“美酒没有,佳肴管饱!”

    恋爱中的女子胆子都是由大到小,一开始的的时候对方不表白,自己千方百计又逗又引,直白泼辣,等对方表白之后,又扭扭捏捏犹抱琵琶半遮面,你想要的我偏不给你,最后反而胆子小了起来,什么名节、什么男女大防等等,死守最后一道防线;男子的恋爱的过程就是胆子由小到大的过程,从一开始的既钝于行又讷于言,到之后的敏于行而讷于言,直到最后的既敏于行又敏于言,男人的胆子总是从小到大,一开始缩手缩脚,而后放手放脚,最后动手动脚。此时心迹尚未表露,两人独处让朱能有些紧张,云霄三人的出现不但没让朱能觉得麻烦,反而如见救星,终于来了给自己壮胆的人了!

    于是清清嗓子,插话道:“别看不上,这个家伙手艺可厉害得紧哩!”

    蔺金奴不信道:“若论烧烤野味儿,有谁能敌得上蒙古人的口味好?草原大宴上的全羊味道可是绝美!能比得上?”

    倒是柳飞儿对这话有些不屑,她当年在鞑子万户府上吃烤羊吃到倒胃,而云霄的手艺比起鞑子来,完全是一番新境界,岂是鞑子三烤两烤就完事的那种手艺能比的?当下随即开口笑道:“好与不好,你尝过便知,到时候可别把自己舌头吞下去!”

第一百二十六章 顶级厨子

    云霄连忙道一句:“别说废话了,还不快动手?飞儿你把刚刚咱们猎的几只山鸡洗拔干净,这只獐子交给我;老朱你弄几条鱼上来;翎儿捡柴去!”

    一下子,众人立刻行动起来,云霄和柳飞儿度最快,毕竟两人都是“熟手”,蓝翎别的不会,捡些干柴的本事还是有的,实在找不到的就搂一堆干草凑合,只有朱能傻愣愣地看着河水呆。

    云霄三人准备完毕,都在等着朱能动手。

    “怎么还不开始?”云霄凑到朱能身边问道。

    朱能颇有些为难道:“这种天气虽然不冷,可你让我当着女眷的面下水捕鱼……似乎不雅……”

    旁边的柳飞儿“扑哧”一声笑了:“笨蛋,谁让你下水捞鱼了?”

    朱能奇道:“不下水怎么捞鱼?”

    柳飞儿朝云霄摇摇头,随手搬起一块较大的石头,朝河里一扔,接二连三又扔了几块,河面顿时不平静起来,又折了一根较长的树枝,伸进水里一搅和,将河底泥沙搅起来,顿时水面一阵混浊。

    云霄则是捡了一把小石子死死盯住河面。水底的鱼儿先被大石惊吓,再被树枝搅和一番,水底到处都是泥沙,无奈之下纷纷浮到水面上来探头探脑。云霄一见机会到了,手里不停,几十枚石子直接撒了出去。水面一阵慌乱,五六条鱼被石子击中朝众人亮出雪白的肚皮,侥幸漏网的连忙四散开去,换地方潜入深水。

    柳飞儿跑到下游河流拐弯处,用树枝拦下死鱼,笑嘻嘻地拎到朱能面前:“教会你一个饿不死自己的法门了,以后记得给谢师钱!”

    七手八脚把鱼洗干净,接着众人都朝云霄看:厨师还不快动手?云霄淡淡笑笑,先将洗净的獐子架起来,在獐子身上先乱七八糟地拍了几十下,然后又用刀在獐子肉上顺着肌肉纹理纵横交错划出几十道深约寸许的口子,最后才掏出怀中配好的香料仔细涂抹。

    蔺金奴不解地问道:“直接烤不就成了?干嘛费这么多功夫?”

    云霄一边涂抹香料一边解释道:“各种猎物生活习性不同,肉也就不同,吃出来的味道自然也就不同。这獐子生活在平地,胆儿小,一有风吹草动就跑,度也快,所以獐子的肉除了鲜嫩,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入口弹性不错,若是切片炒着吃,下锅也只能翻炒几下就得立刻出锅,不然肉就老了。若想烤着吃,那就更难了。”

    朱能也听得一头雾水:“怎么难了?难道不是直接吃?”

    云霄呵呵笑道:“我是说想要让它变成美味很难,填饱肚子自然没这么麻烦。之所以先拍它,是因为这獐子是在奔跑中被直接射死,全身的肉都僵直的,血液也都聚集在肉和血管里,拍几下,是要把肉拍松拍软,让肉内的血块也化开,这样才能入味,肉里的血也能让肉质变得更嫩。野外烤肉要考虑风势,野外的风忽大忽小,火势也自然忽大忽小,不太容易把握火候,若是有差,就会半边嫩,半边老,难吃得紧!所以我才划开皮肉,直接把香料涂到肉里面,等下直接架起大火来烤。这样不但能烤熟,而且不至于外皮焦黑里面还没熟。香料也直接渗入到肉里面,而不是留在皮外面。獐子本来就瘦,划开皮肉,可以让獐子皮下的油在流走之前充分流经每一块肉,这样烤熟之后还会带着一股油煎的香味,若是不划开皮肉,那獐子皮下的油就会浪费了。”

    朱能长大嘴,老半天才嗫嚅道:“吃这东西还有学问……”

    云霄淡然笑道:“何止这点学问!方才翎儿抱来的枯草里面,有不少是百里香、九玄花,正常地吃这些东西都微微带些毒性的,等下我大火烤过之后,用干草来熏一下,这样香味更浓,皮也会变脆,百里香和九玄花的香味也会参杂进来,这味儿就更浓了。”

    蓝翎也听得入了神,连忙问道:“还有什么法子?别藏着,都说出来啊!”

    云霄呵呵笑道:“有!比方说,平时咱们烤东西,都用干柴、枯枝,在屋子里烤都用的木炭,其实未褪青的湿柴也能烤出好味道。我记得我曾经用松枝和嫩竹叶烤过野鸡,先用湿柴的烟气熏,然后再烤,野鸡肉里的那股松香味和竹香味儿可是经久不散的!”

    众人眼神中都是一阵迷离,仿佛美食已经摆在面前。

    好半天,蔺金奴才艰难道:“真有那么好吃么?”

    朱能笑道:“别人这么说我会觉得是吹牛,这家伙这么说,那绝对是真的!到现在我还没遇到比他更出色的厨子!他在厨子里面算是武功最好的!在江湖人里面算厨艺最好的!”

    云霄将山鸡塞进獐子的肚皮,又塞进一堆野果,用洗净的獐子小肠将肚皮封好,再加上柴堆,又在火堆旁竖起几根树枝,串上刚刚洗净的鱼,拍拍手苦笑道:“我怎么觉得你这是在损我呢……”

    柳飞儿掏出火折子吹了吹,点燃引火的干草,火势渐渐升了起来。柳飞儿笑道:“你们两个在一起就是互相损着玩的,你还怕这个?”

    云霄微微笑笑,没有搭话,双手朝火堆一推,真气外放,火头一下子蹿了起来,柳飞儿则不停地翻转着獐子,不多久,众人就嗅到一股浓烈的香味。柳飞儿边翻转边解释道:“这股香味就是刚刚香料散的,只有这么大的火头才能把香料渗到肉里去,火势小了,香料就散出去太多,浪费了。”

    此时云霄并没有收手,反而加大了真气,火势更旺了起来,獐子身上传来一阵滋滋的响声,众人鼻头香料的浓香味儿逐渐变淡,取而代之的是一股煎肉的焦香味儿,柳飞儿翻动的度更快了。以往烤肉,猎物皮下的油脂到了这时都会渗出滴到火堆上,而柳飞儿手奇快,这些油脂非但没有滴下来,反而在獐子身上引起一阵大火,而香味又浓了起来。

    突然间云霄双掌一手,直截了当拍掉火堆,抱来干草,将干草引燃,就着青烟徐徐翻烤。一股淡淡的草药香钻进众人的鼻孔,之前的大起大落早就让众人垂涎不已了。除了蔺金奴和蓝翎,柳飞儿和朱能都知道,云霄这一手看似简单,其实早就在不经意间融入了上乘武学,眼力之敏锐,拿捏之精准,绝对不是普通厨子能办到的。

    不知不觉中干草的火势渐渐小了下去,云霄却不急着拍去余烬,留着保持獐子的热度。伸手将獐子上的肉割下分给众人:“先吃最没味儿的!”

    众人早就按捺不住肚子里的馋虫,连忙狼吞虎咽地将獐子肉塞进嘴里大嚼起来。朱能倒还沉得住气,接过肉笑道:“色泽金黄,香气浓郁,不知这味道……”也不多说,直接塞进嘴里品了起来,先是舌尖体味到一丝滑腻和轻脆,应该是烤得金黄的表皮,口感脆而不酥,品味到到一股清淡的草药味儿,咀嚼两下,牙齿立刻感觉到獐子肉带来的弹性,而浓郁的香料味也在齿间直接蔓延开来,口中味觉一下子由淡而浓,最难得的是如此炙烤居然还能保持住獐子肉本身的鲜嫩,肉里面仿佛含着水份一般,不但滑溜,而且咀嚼丝毫不费力气,几乎在没有感觉的情况下,獐子肉直接滑进了肚子。

    朱能有生以来第一享受到美食带来的快感,却不知道如何用语言来形容,憋了半天只来了一句:“妙哉……”却现除了云霄之外,三女早就扑到前面各又抢得一块开始猛吃。

    蓝翎吮吮手指问云霄道:“这味道还是最差的?云哥你骗谁?”

    云霄呵呵笑道:“獐子最喜奔跑跳跃,所以好吃的地方不肉,而是在獐子后腿蹄上的筋。不过很短,一人只能分一截。”说罢上前取出蹄筋,分给众人。这次分得忒少了点,大家也都只咬了一小口,细细咀嚼。

    云霄自己没有吃,只是笑呵呵地看这四人,朱能倒还罢了,三女越吃眼睛越亮,后来目光中竟然有些痴迷,不片刻每人手上的一截蹄筋已经下肚,都怔怔地看这云霄。云霄摊开油腻腻的手掌道:“没了,一只獐子只有这么多。”

    蓝翎叹了一口气道:“它怎么不满身都长这个……”

    柳飞儿呵呵笑道:“那它还怎么活?”

    蔺金奴舔舔嘴唇问道:“还有没有更好吃的?”

    云霄点头道:“有!”说罢,直接将獐子的肚皮破开,众人眼前腾起一阵白气,鼻间只闻到一阵果香,定睛一看,原来打来的山鸡连同蓝翎采来的野果一同塞进了獐子的腹中,不但如此,就连山鸡的腹中也塞满果子。

    蔺金奴小心翼翼地撕下一片山鸡,放到嘴里尝了尝,咀嚼半天道:“若论口味,确实很有些清香,可还是不及獐子。”

    云霄只是笑笑道:“谁让你吃山鸡了?吃野果!”

    蔺金奴俏脸一红,伸手有拈起一片野果,放进嘴里。清新的果味,夹杂着微酸微甜的滋味,在浓郁的香料和肉味的裹挟下,直接在口中荡漾开来。

第一百二十七章 男儿本色

    蔺金奴想不到自己居然被一片野果感动了,的确,被一片野果。在自己印象里,北方山旮旯里长出的水果,远远不及南方跨马加鞭送过来的那些果品。别说味道,就连长相都不如。这些山旮旯里的野果,只配让那些杂役、小厮们吃,只是衣不蔽体的那些穷孩子们冬日里的零嘴儿,肉质粗糙,说酸不够酸,说甜不够甜,咀嚼后留下的渣滓也多,让人吐又不是咽又不是。

    可自己嘴里的这片野果入口带着温热却已然保持着生吃的爽脆,酸味儿更浓,甜味儿更香,舌边传来的獐子肉与山鸡肉混合而成的香味更让蔺金奴直接飘上了云端。自己恍惚中自己仿佛带着一张小猎弓,追着猎物漫山遍野地跑,累了,随手摘下一只野果,咔嚓一声咬下一大口,那甜味中带来的微酸,还有那止不住从嘴角留下的果汁,让自己彻底忘记这是在哪里,自己有打算去哪里。

    蔺金奴忽然间有些爽然若失,纵是豪门宴会,也吃不到如此美味,今天过去,以后还会有自己爱吃的东西么?

    云霄含笑解释道:“让方才吃得油腻,用点野果解一解,不至于拉肚子。”

    看着蔺金奴的脸色一脸变幻数次,柳飞儿和蓝翎也小心地拈出一片野果放进嘴里仔细地嚼着。良久,柳飞儿狠狠地捶了云霄一拳道:“坏家伙,你怎么从来没做给我吃!”

    蓝翎居然吃得两眼泪汪汪的,也恨声道:“就是!打死他才解恨!”

    或许朱能味觉有够迟钝,脸上表情还好一些,只是打趣道:“改明儿让这家伙烤好一只全羊,等到开饭的时候偷偷送进皇宫去让鞑子皇帝尝尝,也好让那些御厨愧杀!”

    蓝翎眼睛立刻瞪得大大的,惊奇道:“鞑子皇宫说还能进去?”

    朱能笑道:“有什么难的?那么大个皇宫,入夜了就那么几个守卫和暗哨,就算是四五千守卫,也要几十步才能站上一个,只要不去鞑子皇帝呆的地方和那些到处是守卫的去处,其他的还不是随意你挑?缺银子花了只管进去便是,就算拿一些个东西走,也要猴年马月清点皇产的时候才能被现了,到时候还不知道谁倒霉背这个黑锅呢!鞑子皇帝的厨房更容易进了,入夜之后那里除了几个值夜的厨子和传话的侍卫宦官,一般都没什么人的。”

    蓝翎奇道:“那么容易进,你干嘛不下毒弄死鞑子皇帝呢?”

    蔺金奴突然接口道:“圣上每餐前都有人试毒的。”

    “哦!”蓝翎恍然点点头,突然又神秘道,“我有办法今天下毒明天死人,不管怎样都查不出来,要不要试试?”

    朱能有些心动,蔺金奴脸色苍白。柳飞儿和云霄打断蓝翎道:“不行!”

    蓝翎有些委屈道:“为什么不行,毒死鞑子皇帝不是更好么?”

    云霄拍了拍蓝翎的膝盖安慰道:“翎儿有本事不假,可翎儿你想,如今这鞑子皇帝除了收税什么都不会做,娶妃纳嫔倒是一把好手;他儿子虽然不大,可却是个有勇有谋的太子,他日能成大器。咱们毒死现在的鞑子皇帝,换个英明神武的来,到头来吃苦的还不是咱们?”

    蓝翎点点头,半晌才道:“原来你的法子和对付我哥哥一样,让他一直坏下去,坏到所有人都恨他,所有人都讨厌他,然后才出手,这样所有人都是支持我们,是么?”

    云霄点点头道:“就是这样。”

    几个人都没说话,眼前浮现起若干年后鞑子皇帝被满城百姓轰出大都的场景,一阵向往。只有蔺金奴眼前浮现出一丝担忧的神色,云霄和朱能都看在眼中,两人对视一眼没有说话。

    蓝翎突然一挺身,坐直身体道:“尽让你扯开话题了!说!这么好吃的东西为什么以前都没做出来尝尝?”

    云霄一愣,刚刚明明是你自己扯话题,怎么又埋怨我了?又犯不着为了这种事儿计较,随即笑道:“傻丫头,再好吃的东西天天吃也会腻的!何况你以为我不想?主要是香料太难配了!”

    蔺金奴一听却来了劲头,连忙追问:“怎么配的,有什么难处?”眼下之意,你难配,我能行,再难弄的东西架不住钱多,这个咱不缺!

    云霄自然明白蔺金奴的意思,也没什么兴趣打扰这位大小姐自我陶醉的兴奋,只是笑道:“这第一难,就在时间上。要用三九天挖出的冬笋切成细丁儿,野鸡、河豚、海鱼骨、牛骨、虾壳儿、松露、蘑菇加上各色香料腌制几个月,然后一起丢进汤锅里熬煮,小火不断熬上几天,反复添上几十次水熬到汤汁粘稠才行。这还只是第一步,然后就是将锅里的东西连同汤汁一起捣到稀烂,兑上面粉放到大火上炒,等到水份炒干起锅,再将成块22面粉捣烂曝晒几天才行。这些天天气都需极干,一点雨都不能有,也只有三伏天里才能做成,若是不凑巧下了雨,沾上湿气就不能存放长久,所有功夫都白费了。”

    蓝翎吐吐舌头道:“光做法就这么难,难道还有比这更难的?”

    “有!”云霄点头道,“第二难就难在腌制和熬制的时候需要的香料,这些香料中原不产,多数来自西域,更多则是从黑衣大食、大秦传来,从6路走往西,穿越沙漠,过了昆仑、天山,还要往西,有雪山、荒漠,匪类横行,那里是色目人的故乡,从那里还要一直往西,好几万里路,一直走到尽头靠海的地方,那里有一个和中原一般大的地方,那里的人和色目人差不多,金碧眼,却有几百个小国,据说那里的皇帝想登基,必须先要和尚同意才行。就是那里,非常需要很多咱们中原和南方海岛上产的香料,也出产一些咱们中原没有的香料。”

    蔺金奴连忙点头道:“没错!没错!圣上身边有个叫什么菠萝的色目奴隶,据说就是从那个叫什么马的国,什么塞什么斯的地方来的,国土东边还有个什么弹琴的海,他们那儿好几百个国王,一个城池就是一个国,穿的衣服就是用一大块布披在身上,打两个结,系个腰带就行。他本人就是那个专门给皇帝戴帽子的大和尚派来的。他们那儿的和尚不但会用葡萄酿酒,而且还能让酒里面冒泡泡。”

    云霄点头道:“我要的香料,就是那儿产的,可惜一来一去几万里,很难到中原了。”

    实在是太远了,众人都是沉默不语,良久,朱能才冒出一句:“百年前的赵宋一朝,海船不但可以行到高丽、倭国,还能往西去到天竺、大食,不知道能不能行到大秦去。”

    云霄长叹一口气道:“靖康之后,赵宋全靠海商收入支撑半壁江山百多年,若是鞑子没有南下,赵宋到如今依然还在,或许,还真能找到把船开到大秦去的方法,可惜……唉!算了,还好我的几位祖师保存了当年赵宋海船的草图,或许将来能用上。”

    说罢抬起头,仰望长空道:“当年海商们留下的海图只在落叶谷存有孤本,我看那海图上所述,大海比咱们中原不知大了多少倍,一网下去打上来的鱼足够一州一府的人吃上好几天。琼州、小琉球再往南的大海上,安南、暹罗以南,有很多不知名的岛屿,那里一年三熟,地里只要撒上种子就可以坐等收粮。漫山遍野的树林里全是吃都吃不完的果子,当真丰饶无比,而且那些岛上只有生番、昆仑奴,连城池国家都没有,可咱们中原皇帝总觉得是蛮荒之地,弃之不顾,不知道几百年后又会是一番什么样的情景。鞑子铁骑厉害,终究只能纵横6上,早晚也有失势的时候,可茫茫沧海横波迭起,那才是好男儿应当去得的地方。只要占了那些岛屿,那岛屿之内的海域都是咱们的国土,那么物产、赋税当真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百姓生活也会变得富足,如此一来一个国家国土再小,都会得尽天时地利人和,财帛不尽、国力也会日强;而6上国家,种地还要依靠水源,收粮还要提防老天闹灾,荒山荒地、瀚海黄沙,总有不能住人的地方,国土再大,也是有着重重束缚。我想,将来的强国必然崛起于海上,而不是纵横于6上。”

    说话间,眼前浮现起一群热血男儿在海上杨帆破浪,替国家开疆拓土的场景,神思悠远。众人也都被云霄一番话语所打动,一时间都是浮想联翩。

    “好哩!想那么远做什么!”柳飞儿含笑打断了云霄,“就算把鞑子赶出中原,终究还是要提防他们南下,你怎么想到海上去了?”

    云霄摸摸鼻子道:“呵呵,也对!先要挡住鞑子的马蹄,才能去面对海上的蛟龙。”

    憋了半天,蔺金奴终于说了一句道:“我看你们武艺学识都不在常人,为何不在朝廷寻得一官半职,也好封妻荫子,日后自然有纵横沧海的时候;何苦去投靠那反……南边儿,与朝廷作对?如今脱脱丞相执掌朝政,厉行汉化,多次上疏奏请圣上善待赵宋遗民,圣上不也是应允了么?用不了多久,蒙古人都说汉话穿汉服,天下还不照样是南人的天下?何苦去当反……贼,让祖宗蒙羞?”

第一百二十八章 花痴模样

    柳飞儿勃然色变,云霄一使眼色,制止准备作的柳飞儿,又和颜悦色地对蔺金奴道:“我们哪里是反贼!我们不过追杀仇家的江湖客而已!仇家隐姓埋名躲进大都,我们没办法才一路追杀到这里来的!”

    “原来是这样!”蔺金奴似乎有些明白了,“追杀仇家我可以帮忙的,我在大都军中和衙门都认识不少人,打个招呼就行。”

    “这个……江湖恩怨扯上公门中人怕是不好吧……”云霄假作犹豫道。

    蔺金奴眼睛一眯,露出一个微笑道:“我知道,听说你们江湖人最忌讳的就是找官府帮忙,会被人笑话的,是不是?”

    “是!是!”柳飞儿和蓝翎连忙点头答应。

    “那好,我就不插手啦!白吃白拿怪不好意思的!不如我给你们在大都找个地方住下吧,这荒村野店的,有什么好!”蔺金奴拍拍手道。

    云霄慌忙摆手阻止道:“不用麻烦!敌在暗,我在明,我们贸贸然住进大都,被仇家觉先逃跑了,不就白费功夫了?”心下想,我活够了?虽然最危险的地方最安全,可是住在大都一旦被几万鞑子精兵包围,上翅膀也飞不出去!

    蔺金奴若有所思道:“也对!不过能够认识你们这些奇人我也很高兴,这样吧,以后若是在大都有什么难处,只管报上我的名号,保管没事!”

    云霄连忙拱手道谢。蔺金奴这才起身,在河边洗了洗手,走回来道:“我爹快从衙门回来了,再不回去又是一顿教训,咱们以后再见!”说罢将红嘟嘟的小嘴凑到朱能耳边一阵耳语,又伸手在朱能腰间掐了一把道:“楞木头,你朋友比你机灵多了!”说罢咯咯一笑,翻身上马,与众人道别之后才策马离去。

    云霄三人目送蔺金奴远去这才回过头来,拍醒正在原地高兴得傻笑的朱能:“朱兄醒醒,咱们该回去了!”

    朱能抬起头,露出了一个惨绝人寰的傻笑脸型:“好!”而后纵身一跃,朝回去的方向几个腾挪登时消失得无影无踪。

    留下云霄三人傻傻地站在原地不知说什么好。

    “这个家伙轻功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厉害,比飞儿姐姐还强……”蓝翎弱弱地问了一句。

    柳飞儿长叹一口气:“唉,看来我老了……”

    “他们都嘀咕什么了,用得着高兴成这样……”蓝翎噘着嘴,一脸疑惑。

    “不用说,肯定是约好时间相会了!”云霄肯定地说。

    蓝翎不信道:“你又怎么知道的?”

    云霄很坦然地指着柳飞儿笑道:“和她当年的表情一样,等着瞧,直到下次见面之前,这小子肯定整天傻笑。”

    柳飞儿立刻缓过神来,咬牙切齿道:“姓刘的,信不信我咬死你!”

    云霄一脸惊悚,立刻纵身一跃,几个腾挪也消失得无影无踪,度比朱能还快。

    “你给我站住!”柳飞儿也立刻追了上去。

    蓝翎原地拍拍手笑道:“好啊!好啊!当年的飞儿姐姐又回来了!你们等等我!”说罢也提起真气飞奔而去。

    果不其然,接下来的几天里,某男整天都是乐呵呵地傻笑,这也就罢了,最让云霄三人受不了的就是这家伙不知从哪里买来一块镜子,只要闲着就一定对着镜子照个不停,或是清理胡茬,或是整理鬓角,时而对着镜子“嫣然一笑”,直接让三人毛骨悚然。

    云霄委婉提醒过朱能多次,可这家伙不但不直到悔改,反而变本加厉,买来几套上等湖丝儒衫整天穿来试去,还一定要云霄三人品评个高下出来;饭前饭后必定抓住云霄,让云霄教他待人接物的礼仪。弄得云霄三人看见朱能直接绕着走。

    终于在某天云霄三人即将爆的时候,某男装束整齐,揣着威逼云霄打制的镂金花纹鸾鸟衔桐钗喜孜孜地出去了。

    望着朱能远去的背影,云霄轻叹道:“行入疾风还能衣衫不动型不乱,果然轻功进步不少……”

    柳飞儿也长嘘一口气道:“希望这次回来能让人太平几天……”

    蓝翎两眼一翻:“休想!要么就是垂头丧气回来,整天借酒浇愁;要么就是高高兴兴回来,拖着你扯东扯西……”

    云霄突然一抹脸,拦到柳飞儿和蓝翎面前,激动道:“知道么,她和我说话了!”

    柳飞儿差点摔倒在地上,口中啐道:“你要死了,学谁不好……”

    蓝翎却有些闷闷不乐,迟疑道:“爱一个人真会让人变成这样么?为什么当初我和云哥在一起的时候就和朱大哥不同?和飞儿姐姐也不一样?”

    柳飞儿笑道:“傻丫头,人和人是不一样的!”

    蓝翎似懂非懂地点点头,随即又疑惑道:“也不知道朱大哥这次能不能成……”

    云霄摇摇头道:“我看悬!恐怕要全当长见识了!”

    柳飞儿点头道:“我看这蔺金奴不是那么好相与的,开口闭口就是‘圣上’如何,到底还不忘劝我们投靠鞑子,看来想让她回头怕是很难了。”

    云霄接口道:“而且还是出身官宦,就算是在大哥治下,以朱兄一介布衣,武不带兵,文且白身,恐怕都不可能娶到官宦家的独女做妻子,何况还是在鞑子治下!”

    三人都是有些失落,这些日子的相处,无论是朱能和道衍,都和他们结下了深厚的友谊,自己实在不愿意看到自己的朋友会为情所困,可感情的事他们在外围勉强帮忙还可以,说到劝解,恐怕三人就有些力不从心了。

    沉默片刻,云霄只得幽然道:“全看朱兄造化了,或许我们应该期盼他所说的那个结果:既抱得美人归,又能说服未来岳父投靠大哥。”三人都知道这事儿难于登天,可心底依旧闪过一丝希望,各自默默祈祷。

    朱能一离开,云霄三人反而清净起来。竺清夫妇照旧爬山赏景“交流感情”去了,无聊之下的云霄便指点蓝翎练剑,修习《扶摇神功》上的心法。自己则和柳飞儿探讨《大周天录》催动下的气场问题,一边说还一边印证。论收获也确实不小,随着两人对心法的理解逐步深入,同时动气场时也越来越得心应手,甚至可以利用两人合力的气场隔空取物或是将一些物件凌空悬浮。初时柳飞儿还觉得好玩,可摆弄几次后柳飞儿终于现了云霄的用意:若是能将气场内的敌人隔空悬浮起来,对方岂不是无从力?无从力又如何进攻防守?那不是任人宰割?想到这一点,就算不喜欢杀人的柳飞儿也突然有了一股找人放血试招的冲动。

    不过终究没能有机会实践,因为天黑下来的时候,朱能回来了,一脸喜色。云霄三人也是一阵高兴:看来有门儿!

    朱能一回屋,立刻就端起桌上的茶壶朝嘴里猛灌一通,长长地喘了一口气,擦擦嘴角,这才重重地坐下。云霄三人立刻就凑了过来,等待朱能的表演。

    朱能看到三人的表情,一脸诧异地问道:“你们这是……”

    云霄诡异道:“为了能睡个安稳觉,我们决定,请你将你今天的遭遇全都说出来。”

    柳飞儿接口道:“省得等下我们睡下了你还来敲门。”

    蓝翎直点头应声道:“嗯!嗯!”

    朱能脸色一红:“有什么好说的……”

    云霄三人心里一咯噔:不好,这话一出口,起码得说两个时辰!

    朱能又道:“从哪儿说起好呢……”

    云霄三人脸色立刻变得煞白:完了,这话一说,今天不用睡了!

    “看来你今天挺累的,我们不能不讲理,你还是先休息,明天再谈!”云霄立刻改口,拉起蓝翎和柳飞儿起身就打算走。

    “别啊!”朱能立刻起身堵到门口,“你们走了该我睡不着了,我说出来你们也好帮我参详参详!”

    云霄三人欲哭无泪,只得惨白着脸坐下。

    “我跟你们说,今天我一进城门……”

    古人常道,回灯今宵话长短,谁知明朝各西东。叹的是,儿时故友他乡驿馆重逢,总有说不完的话,道不完的情,点上灯烛共话通宵,因为明天又要各奔前程,从此何时相见已无定期。其中情由只有久在他乡苦作羁旅的天涯人才知道。雄鸡唱响,便是早行之时,谈话自然也就到此为止,各自在布满秋霜的板桥上,留下一串远行的足迹。可在这间小屋内,雄鸡早就鸣过三趟回去睡回笼觉了,某男却依然滔滔不绝。

    趴在桌上直翻白眼的云霄用尽全身力气打断兴奋不已的朱能道:“我说朱兄,你一个人已经说了快五个时辰了,是不是先喝口茶润润嗓子,让我们也说两句?”

    “哦,哦!我不渴!”朱能立刻停下道,“还有一点点,很快就说完。”

    这话一说,云霄三人差点昏倒在桌上。

    又一个时辰后,屋外已经传来竺清和白梅谈笑上山的声音,朱能这才吹灭油灯,拱手道:“就是这样了,还请三位指点迷津。”

    终于完了!三人立刻来了精神,端坐起来。

    “等等!”朱能一拍桌子,大声道,“还有几件事我忘记说了!”云霄三人双眼一翻,直接从椅子上滑到地面。

第一百二十九章 纵马伤人

    “朱兄你天纵之资,三天三夜不眠不休自然不在话下,可我们都是凡夫俗子……”云霄小心翼翼道。

    朱能对云霄的表现颇有些失望,不过眼下能找的参谋也就眼前这三个人,总不见得让道衍来给他参详恋爱问题吧?若是如此,恐怕道衍直接带剃刀来替他剃度了。于是只得讪讪道:“那你说吧……”

    “你们去逛相国寺,就没有做点什么?比如说点情思,吟弄风月?”云霄试探地问道。

    “没有!”

    “你们去茶楼喝茶听曲儿,就没有拉个手什么的?”

    “没有。”

    “你给送她饰,她就没给你买个玉坠儿、扇子之类的?”

    “没有……”

    “你去她府上有没有准备点像样的东西拜见她父亲?”

    “我们是偷偷翻墙进去的……”

    “到处去玩,你有没有掏钱?”

    “都是她会钞……”

    云霄蹭的一下站起来:“飞儿,翎儿!走,咱们睡觉去!白听了一宿!”又朝朱能道:“你留下面壁思过!”说吧拖着捂嘴偷笑的蓝翎和柳飞儿头也不回地走了出去。留下朱能在原地直挠头:我哪儿做错了?

    接下来的日子天气一天比一天凉,入冬之后飞字营终于从应天传来消息:朱元璋和察罕帖木儿正在暗中接触这件事属实!一同送来的还有朱元璋的亲笔信,一再告诫云霄闹事可以,但无论如何不能去察罕帖木儿府上闹事。云霄也是早有这个想法,于是整天摊开大都草图,和柳飞儿商议如何下手。

    而朱能则是三天两头就往外跑,每次都强迫云霄打制一些小巧玩意,每天回来也都是喜孜孜的。当燕云之地落下第一场雪之后,朱能就窝在小屋再也不出去了,不放心的云霄找朱能一打听才知道,落雪之后出门不便,加上蔺金奴身在工部的老爹因为天气寒冷而停下了不少在建的土木工程,整天闲在家里,蔺金奴更是不敢出门了。

    不过闲着也有闲着的好处,一大早云霄就拖着朱能出门了,易了容,两人怀里揣着大都的草图,混迹在入城的人流中,漫步走进了大都城。

    燕云之地自唐以后,除了北宋末的那次形式上的短暂交接之外,再也没有回到中原的怀抱。几乎赵宋所有的皇帝都把收复这块地方当作毕生的梦想,可惜非但梦想没有达成,连同自己的大好江山一同赔了进去,最终一代王朝成了天下笑柄,也成了无数人心中永远无法消去的伤痛。

    几百年下来,这里无论是哪族的百姓,对中原政权的好感都是日渐淡漠,盼了这么久,终不见王师北定,一代又一代的子孙下来,早就忘记的自己的祖先是谁,忘记了自己本该是一个王朝堂堂正正的百姓,而心甘情愿地当起了四等奴隶,并且还甘之如饴。

    按照落叶谷所藏的大都修建草图,鞑子知道的暗道出入口有三十二处,里面应该藏着兵器之类的东西,以备日后守成巷战出其不意从入城的敌军背后偷袭;出城的暗道只有一处,方便鞑子皇帝在事不可为的时候逃出生天。云霄与朱能此行的目的就是要找到一处距离察罕帖木儿宅第最近而且相对不会打草惊蛇的入口。柳飞儿和蓝翎在云霄的指点下,到城外寻找逃命出口以及留着日后攻城的时候用的隐蔽暗道。

    云霄和朱能先从城西的商贾住所挨个找过去,都说“商人重利轻别离”,这话诚然不假,能在大都购进房产的商人多半都是有钱的大贾,故而宅子的奢华程度一点都不逊色于城北的鞑子贵族,不同的是,深宅大院却少有男人。这样的商贾,往往妻妾成群还不够,照例还是要豢养外室的,都说妻不如妾,妾不如偷,这些商人对家中老妻小妾自然不在乎,在外面养上一个比自己女儿、儿媳、孙女、孙媳还要年轻可人的外室,着实是一件美事。这深宅大院中不知道住了多少守活寡的女人。

    云霄和朱能涂面易容,扮作风水先生,一路摇着铃铛给挨个宅子看风水去了。要不怎么说云霄怎么是“多才多艺”呢!打卦测字,风水宅基几乎样样“精通”,最关键的还是不但八折吐血跳楼大酬宾,还能买一送一,看一次风水还能免费给课上一卦,几处被云霄“看上”的宅子还能享受“折中折”、“折后折”的顶级待遇。以往街头算命怎么说也得三钱银子一次,还不准你多问;如今倒好,人家不但上门服务而且你问什么还答什么,也不用另外再付给银子。虽然比外面的贵一些收五钱,可人家还有“售后服务”,每隔几天都上门一次,前三次不收前,往后都是一钱银子一次,多划算!

    其实在那些深闺之中谁在乎这几个小钱?主要问题还是在于,今次来的两个风水先生,不但年轻而且俊俏,巴不得他们天天都来哩!一回生,二回熟么!三回也许自己也就不寂寞了!闺中的那些成天看不到男人的怨妇们各自遐想着。

    一天下来,云霄摸着沉甸甸的钱袋,想着那些太太、少奶奶们口中惊诧不已的“大仙”称呼,不禁苦笑:当骗子也要先背下大都的户籍名册才能出来混的!再想想那些女人眼中渴望而充满**的眼神,自己也有些不寒而栗:这年头只要稍微花点功夫,恐怕连逛窑子的钱都能省了。

    城南就不必去了,那里多是酒肆商铺,就算能找到入口,也不能保证一心想做太平生意的商人们背后把你偷偷卖了,城北是鞑子王公的宅第,路口都有鞑子精兵把手的,你要硬走进去看风水,明天就能在城门楼上看你的脑袋。只剩下城东,平民聚居的地方。

    与奢华富贵的城西相比,城东如同遭灾了一般。整个城西,没有一间屋子是完整的,看不见砖,看不到瓦,都是土夯的泥墙,屋顶勉强用草盖住,但早已被入冬之后的大风吹得七零八落,不少屋子的屋顶已经被这场雪压塌,户主正唉声叹气地收拾,凄惨些的,则是哭哭啼啼地扯起白布,直接为压死在屋内的逝者办起了丧事。街道上倒是绝对的干净,这里的百姓绝对舍不得乱扔一件东西,在这里,几片烂菜叶就算是一顿佳肴,纵然是过往的骡马拉下的粪便,也很快被一些面黄肌瘦家里等柴火用的孩子哄抢干净。

    因为实在没什么东西,连小偷都不愿光顾,这里的房子大多不设防,别说上锁,就连门板都没有。更不怕人来抢:天底下还有什么强盗比鞑子更能抢的?鞑子光顾过的地方,连强盗都得痛哭失声。你真想来抢,墙头上晾晒的那几条连屁股都遮不住的裤子就送给你好了,大家活得都不容易。

    路上的行人都面无表情,看得出人人都在温饱线上挣扎,而温饱线,在冬天则意味着生死线。纵然如此,人们还是坚强地活着,宁可认真地从泥缝里抠出草根果腹,也不愿向路人伸出卑微的双手乞怜。云霄想起了在自己怀里饿死的妹妹,心中剧痛无比,眼含热泪,终于明白了师傅当初为什么要跑上几百里路到天子脚下来“借钱”。

    一阵轻快的马蹄声由远而近,来势甚急。七八匹快马远远地疾驰而来,当头的正是朱能日思夜想的那道红色身影。面对马蹄,没有人有兴趣用自己这条命来印证这个马蹄的强度。都连忙躲避。看表情就知道,这些苦苦求食的百姓们对这种情况习以为常,就连躲避都是不慌不忙。一些孩子还站在路边拍着手叫喊雀跃。

    蔺金奴在马上看到前面熙熙攘攘面无表情的人群,心里虽然有些着恼,可毕竟冲不过去,只得双腿微微一夹,勒住缰绳,骏马一阵长嘶,又冲出十几步才堪堪止住,总算没踏到人群。在马脖子上拍了一巴掌,狠狠道:“畜生!停都停不下来!”要知道还得再过三百多年,在这个大6的最西方的一个岛屿上,才会有一个姓艾名萨克,小名儿叫牛顿的家伙脑袋被苹果砸了之后,才想出如何计算这些力量的法子,蔺金奴骑马的时候显然没有朝这方面去考虑。

    朱能脸色一喜,连忙准备上前,却被脸色沉重的云霄一把扯住,两人就混在不起眼的人群中细细地看。

    蔺金奴后面的是几个鞑子装束的青年,看装束和马匹就知道这些人多半都是鞑子权贵的子弟。显然这些草原人比蔺金奴豪爽许多,对眼前这些斗升小民毫不在意,反而多抽了几鞭子催马冲上。试图勒马越过道路正中人群的头顶。

    人群躲避不及,场面更加混乱了起来。云霄和朱能旁边一个衣衫褴褛的老者摇头叹息道:“前几日遛马都是赶早儿过来,路上人少,跑起来也畅快,怎么今天偏偏挑这个时辰?不知道要死多少人了!”

    云霄脸色一变,只见七八匹马已经冲进人群,人群中顿时传来一阵哀号,面对人群,马儿终于还是不肯再朝前迈进,原地踏步不已,雨点般落到地面的马蹄,让已经受伤的行人更加增添了伤势。

第一百三十章 登高畅谈

    看到这一场景的蔺金奴脸色惨白,用颤抖的声音道:“你们……你们怎么可以纵马伤人?”

    一个青年哈哈大笑道:“伤人?在草原勇士的眼里,他们还算人吗?四等畜生而已!他们的家产随便拿,儿女随便抢,老婆随便睡,就算想要他们的狗命,他们也一样乖乖送上!”

    蔺金奴脸色一下变得通红,额角青筋突起,怒声道:“你……你……哼!”

    那青年又斜眼道:“我什么?若不是看在扩阔哥哥的面子上,你当我不敢睡你?”

    蔺金奴暴怒道:“脱因!你闭嘴!”

    旁边几个青年看到蔺金奴脸色不对,连忙劝解道:“脱因安达,脱因帖木儿!你少说两句!仔细扩阔大哥回来找你麻烦!”

    脱因帖木儿这才悻悻道:“不就是踩死几个四等狗么,你们看她邪性成什么样子了!”

    蔺金奴暴怒道:“脱因帖木儿!人命关天,你休得乱语!你可知道王法么?可知道你踩死一人,他的妻儿今后又如何活下去么?”

    脱因帖木儿大笑道:“王法?你信不信,我今天不但不会让他们恨我,反而可以让他们像供奉佛祖一样供奉我?”说罢,从马鞍上解下一个大钱袋,解开袋子,手臂一挥,朝漫天撒去。大小银锭顿时落得满街都是。

    “这是祖宗赏你们的!把人抬走,闪开道儿!”脱因帖木儿大笑道。本来还在围观的百姓看到满地的银锭,一哄而上,趴在马蹄下不停地搜检,生怕错过一点银屑,口中不停念叨:“这位老爷菩萨心肠!菩萨心肠!赔了银子,多好!多好!”不多时,街道就被清理干净,方才的围观者也恭恭敬敬地垂手站立在街道两侧,人群居然一点声音都没有。

    脱因帖木儿看着蔺金奴不屑道:“就算大都的平章事带人来把我抓走又怎样?我又不是没去过,那里有我的单间儿!暖床的女人都是水嫩的南人处子,连褥子都是金丝织就的。何况哈喇章他敢随便抓我么?他的位子还是我舅舅举荐的,抓了我,他明天就得掉脑袋!”说罢大笑一声策马离去。几个青年也两忙策马赶上,蔺金奴不甘地看了看街道两旁默不作声垂手肃立的人们,冷哼一声,也策马离开。

    云霄这才松开死死扯住朱能的手,朝朱能使了个眼色,一同走到一个没人的角落。

    “你刚刚为什么拦住我!我要一拳打死那孙子!”朱能脖子粗红,压低声音轻吼道。

    云霄眼前一阵忧伤,幽幽道:“你忘了青甸镇了么?”

    朱能一阵语塞。冲的朱能有时候忘记了鞑子的报复,若是这几个鞑子贵族弟子在东城丧命,哪怕只是受伤,恐怕东城的百姓都会遭到灭顶之灾。烈火熊熊,几年过去,青甸镇的惨剧依然历历在目,朱能又怎么可能忘记?

    心绪渐渐平复下来,朱能缓缓道:“这事儿不能算完!”

    云霄笑道:“当然!就算现在杀不了他们,早晚有一天咱们会带着大军杀进大都,将他们赶进草原,再把草原杀个干干净净,让他们也尝尝家破人亡、妻离子散的滋味!应天传来的情报说,你失散的父亲不也是在那边么?此间事一旦了结,咱们就回去吧!”

    朱能坚定地点点头道:“嗯!只靠我一个人,武功再高,也难杀尽天下千千万万的鞑子,将来我一定要带兵!他日会猎斡难河,带着我麾下的儿郎在草原杀个痛快!”

    云霄一拍手喝道:“好!这才是我汉家儿郎的风采!走,把剩下的事儿办完回去喝酒!”

    冬日里天黑得快,云霄和朱能紧赶慢赶总算在关城门之前把草图上标记的入口都走了一遍。临走,两人各自抱着一坛酒买了些熟食出了城。两人没有回小屋,七拐八拐地去了西山,登上山顶俯瞰大都全貌。

    “坚城一座啊!”云霄仰头喝了一口酒道,“若要强攻,不知道要赔上多少性命!”

    朱能冷不丁冒出一句道:“若要攻城,东西两面最佳,若是我攻,必取东面。”

    云霄扭头吃惊道:“行啊!看不出来你还知道一些兵法!”

    朱能笑道:“你当我师傅就只给我读佛经么?北城是皇宫和鞑子权贵的宅第,鞑子必然集中兵力守备北城;南城多是商铺,加建改建的木阁楼多,砖瓦房少,且街道比东西两城的要宽,鞑子骑兵容易展开,在这里混战,义军不沾光,一旦起火很快就会蔓延全城,到时候遭殃的还是百姓;西城多是豪商巨贾,这些人不论谁当皇帝,有大钱赚就行,何况他们这些人不但惜钱更加惜命,一旦开战,他们是最先逃出城的,各自的宅子格式不一,巷战之时看的就是各人造化;唯有东城,俱是土夯的泥墙,除了茅草屋顶,其他起火不易,道路相对最窄,鞑子骑兵更本无法展开,墙的高矮正合适,步军可以翻过,可鞑子的马却跳不过,在这里混战,鞑子的骑兵连咱们的步军都不如,而且这里穷得连门板都没有,墙上也都是泥块,要想找檑木、滚石守城墙,还得从其他地方运过来,攻城选自然是东城。”

    云霄拍手笑道:“你小子有点门道啊!看来日后你一定会是个功及王侯的大将之才!”

    朱能突然变得有些低沉,幽幽道:“当年师傅受伤圆寂的时候,我一直以为这是我自己的仇,当时我下定决心一定要亲手报仇;如今我才知道,这是天下人的仇,我应当站出来替天下人报仇。”

    两人背后突然宣起一声佛号:“师弟此言妙哉!我辈理当以天下人为己任,太平盛世时颂唱极乐,兵戈乱世时降妖伏魔!”

    云霄头也不转,呵呵笑道:“大和尚你还真沉得住气,躲这么久才出来!”

    道衍笑道:“小僧不过是个识趣之人,不搅刘施主雅兴罢了。”

    朱能一脸笑意道:“那还不快坐下,来两口!”

    朱能本意是开玩笑,天寒地冻,有客夜访自然好茶好酒驱寒,对着道衍这么说,也不无揶揄之意:你老劝我剃度,该我劝你喝酒了吧?

    谁知道衍也不客气,在两人中间坐下,劈手夺过朱能手中的酒坛,毫不犹豫地灌下一口,又伸手从熟食堆里扯下一只鸡腿,大吃起来。

    朱能显然被道衍这副模样吓坏了,愣愣磕磕道:“大和……师……兄,你……这是……”

    道衍毫不在意道:“辗转千里,小僧杀戒都不知破过多少回了,这酒肉戒又何妨?方才你说得对,我们以前背负的只是自己的仇,可是还有天下人的仇,那是近百年来枉死的中原百姓的仇,若真如此,这戒不持也罢!”

    朱能这才反应过来,一拍手笑道:“妙啊!光复师门,单靠吃斋念经是不行的!佛门弟子理当执降魔宝杵涤荡妖魔!师兄顿悟此道,当真可喜可贺,理当满饮!”

    云霄却犹豫道:“大和尚应当不至于突然有此变化,说说看,到底生什么事儿了?”

    道衍这才敛住笑容,双目低垂道:“今日小僧进大都结善缘,往相国寺歇脚。鞑子窃居中原之后,不顾僧众反对,强行将黄教喇嘛移居相国寺。如今这相国寺中既有黄教喇嘛,亦有我中土僧人。可这喇嘛居然酒肉女色一概不戒,非但在佛祖面前喝酒吃肉,而且公然掳掠良家女子在寺中白昼宣淫!可恨这些喇嘛人人食肉,个个生得体格魁梧,我中土佛门弟子常年茹素尚不能饱暖,体格弱小备受欺凌!小僧这才明白,光大佛门绝不是靠吃斋持戒而来,乱世之中,佛门弟子理当强健体格,练就有用之躯,方能除魔卫道!”

    云霄击节赞道:“说得好!大师理当效法当年唐太宗麾下僧兵,入寺则是至善僧众,出寺则如毗沙门天,尘世之中如佛陀释迦般济世普渡,阿鼻之下如利摩支天般降伏众妖!诚如大师当初所言,纵然死后身堕无间炼狱,也要让这些妖魔于炼狱中再死一次!”

    朱能也开玩笑道:“既然能喝酒能吃肉又能开杀戒,那让我剃度也行!”

    “你拉倒吧!你已经犯了色戒了!”云霄打趣道,随即脸色一沉,严肃道,“剃度你想都别想!你的将来应当是战场朝堂,而不是青灯古佛;大和尚也应当走上朝堂!”

    朱能奇道:“要说我去当官儿还有点像,师兄去当官有点勉强了吧?”

    云霄含笑道:“原因有二。无论是太平盛世还是战火连天,想要光大佛门都不能只靠在庙中吃斋念佛,出世、入世不过都是修行的法门,只要是修行,哪里不可以?历代无论佛道还是其他教派,若要扬光大,必须得到朝廷的认可才行,千百年来,如同佛教一般传入中土的还有拜火教、摩尼教、大光明教、回教、婆罗门等等这些分支教派,论教义虽然有些偏激,可总的来说还是好的;可为什么却各自日趋式微?主要就是这些教派一心想着以教治国从而掌控天下,历代朝廷谁容许出现这种情况?他们理所当然要被斥为邪教、妖孽,而佛家的出世向善、道家的清净无为都与皇权没什么冲突,反而劝导世人不要有什么过激的举动,儒教的忠君爱民更是让历代皇帝放心不已。所以中土才以儒教为尊,佛、道两家次之。若要佛门光大,则必须有高僧常在君主之侧,如此佛门才能常得圣眷,光大才能指日可期。到时候莫说重建你们南少林,就是再建几个东少林、西少林都行。”

第一百三十一章 家有贤妻

    “至善此言!”道衍合十赞道,“诚若如此,我佛门弟子当无忧矣!”

    朱能却皱眉道:“可历朝历代哪有和尚当官的道理?纵然偶有能在皇帝身边的,终究没有官职勋位,你这番话不是白说么?”

    云霄伸出两个手指道:“刚才只是第一个理由,这第二个理由么,我大哥在起兵之前当过和尚,其授业恩师正是皇觉寺的高僧。所以我大哥并不排斥僧人入朝堂,目下就有不少才学甚佳的僧人在大哥帐下听用,想来日后大哥帐下僧道入官也是理所当然。”

    朱能不禁笑道:“说了半天,原来是你想拉我们两个入伙,和你一起去当反贼。”

    云霄正色道:“如今天下大势逐渐明朗,鞑子自然不会长久,若要彻底收拾鞑子,光靠一己之力肯定不行,手握雄兵才能北上草原。各路义军中,别看小明王现在拿下了汴梁,可后力不继,败亡也就这一两年的事;西边的明玉珍和那边的方国珍实力虽然有,可底子太薄,没什么资本;徐寿辉虽有雄心,实力也足,何况他已经被陈友谅架空。而且,”云霄声音一沉道:“陈友谅是血狼会的人!我估计,情况和河北绿林的韦素差不多,真身已经被秘密杀害,现在的这个是个西贝货!所以,你们唯一的去处也只有应天了!”

    道衍显然有点吃惊:“怎么,血狼会居然有人混进了义军?”

    云霄点头道:“是啊,已经现的只有陈友谅和他的手下,张士诚等等方面的人还没有什么消息送过来,估计情况也好不到哪儿去。至于应天大哥的治下有没有我也没底,正因为如此,我才希望你们也去应天,大和尚你尽量留在大哥身边,你武功不错,才学也上佳,有你在,大哥的安全就不必担心了,朱兄是大将之才,如果可以带上一个营,将来有什么变故总比我一个人面对要强得多!应天是咱们将来挥军北上荡平草原的根本,也是为天下百姓报仇雪耻的根本,不能乱哪!”

    朱能和道衍点点头,神色愈凝重。

    云霄突然笑道:“扯了这么久,我都忘记问了,大和尚你怎么知道我和朱兄会到这里来的?”

    道衍说道:“自从你到了这里送来情报之后,我就每天日落后在这山顶观察城内的情况。今天不是我找你们,是你们占了我的地方。”决心不再持戒的道衍说话也变了味儿:不再“施主”“贫僧”,而是直接“你”“我”了。

    朱能打趣儿道:“瞧瞧,如今师兄说话利索多了,可见这戒律还是不持的好!”

    云霄却关切地问了一句:“瞧出什么变故了没有?”

    道衍抚了抚光光的脑门道:“鞑子权贵几乎夜夜笙歌,因此若是正常的鞑子府第,入夜之后必当灯火通明,宅中下人也必然是川流不息;你们再看哪几处未点灯的鞑子府第,眼下刚刚入夜就黑得如同空宅一般,此间必定有异常。”

    云霄问道:“那几个宅子夜夜都是一片漆黑?”

    道衍点头道:“确实如此。”

    云霄呵呵笑道:“如此好办了许多,咱们回去只要排除那些放在地方上做官的和带兵出征的,剩下的就多半和血狼会有牵连了。”

    道衍也笑了起来:“如此,我这一番辛苦总算没白费。”

    云霄和朱能回到小屋的时候已是月上中天,柳飞儿一人坐在灯下细细地绘制图纸,蓝翎则用胳膊支这脑袋昏昏欲睡。

    “天这么冷,你们怎么不早点钻进被窝?实在要等我,好歹也端盆炭火来呀!”云霄进屋一边脱下粗布棉袄挂上墙一边笑呵呵道。

    柳飞儿嗅道云霄身上一股浓烈的酒味,皱眉道:“你倒是出去喝酒快活了,我和翎儿在雪地里钻了半天山窝才找到了几个入口,回来之后空无一人,别说热饭热菜,连口热水还要自己烧,真是没良心到家了!”

    此时蓝翎也从昏昏欲睡的状态下清醒过来,噘嘴道:“就是就是,出去下馆子也不叫上我们,你不知道飞儿姐姐做的饭有多难……唔……”话没说完,嘴就被柳飞儿的手给捂上了。

    柳飞儿有点臊,尴尬道:“这丫头吃惯了你的手艺,洛阳风味的大杂烩她吃不惯……啊!别!”看见云霄准备去端桌上预留的饭菜,柳飞儿大窘之下叫出声来。

    只见云霄已经伸手揭开了桌上倒扣的大碗,里面盖着的,赫然就是柳飞儿为云霄留的“晚饭”。云霄盯着“晚饭”研究了半天,悠然开口道:“这黑的应该是上次腌下的咸肉吧?晒干的蘑菇你没泡过水就直接扔进锅了?这绿豆又是从哪里搞来的?麦粒儿来不及磨面好歹压成片再下锅,直接煮不入味儿也不容易熟;这菜叶儿你存多久了?好歹把黄的摘掉再吃;日落的时候虽然很难买到豆腐,可也不能用豆腐渣来顶的;这红枣没去核算怎么回事?我记得上次我留下一些油的,怎么这里面一点油花儿都没?嗯,除了没有米,你这碗粥总算还齐全……”

    “别说了……”柳飞儿的脑袋几乎要钻到桌子底下去了。与其他女子不同,柳飞儿从小受到的教育都是“技术”层面的,长大后住在洛阳的城隍庙里,饮食一向“自理”,每天都是“凑合”,所谓凑合就是说只要是没毒的她就敢吃。别看柳飞儿跟了云霄之后也学会了读书、曲艺,可女红、下厨却是一概不会,有云霄这个终身厨子在,她也压根没想学。俗话说,书到用时方恨少,厨子不在,恐怕还真会饿死人。

    云霄却笑呵呵地摸起一双筷子,把晚饭朝嘴里扒拉起来,吃得津津有味。

    蓝翎眉头一皱,不无恶心道:“这个你也敢吃……”柳飞儿急得直拍桌子:“我们就等着你回来做点吃的呢!你怎么自己先吃上了!”

    云霄嘴里不停,从怀里摸出一个荷叶包,打开一看,里面有两只烧鸡还有一些白切的肉片。口中含糊道:“你们的!”

    蓝翎试探地问道:“只有这些?”

    云霄咽下口中的“晚饭”,指了指三人睡觉的“床”道:“你也不看看你每天睡的什么地方!”

    蓝翎这才扭头看过去,原来三人临时搭起的大床居然是用十几坛酒撑起来的!天寒地冻,温几杯酒暖和和地进被窝的确和惬意,蓝翎研究半天,挑了一坛从床底拖出,用力一拍,扯掉泥封,一股清冽的酒香立刻弥漫了整个屋子。

    柳飞儿拍了拍云霄的胳膊,连声道:“你还吃……还不快扔了去!”

    云霄不理不睬,兀自狠吃不已,直到一大碗“晚饭”全部下肚,才拍拍肚皮舔舔嘴唇放下了碗筷,颇有一些回味的意思。

    看着蓝翎不解的眼神,云霄笑着对柳飞儿道:“这是你第一次下厨……”

    风雪夜归,寂寞的小屋里有一个妻子守在灯下,替你除去一身的风尘与寒冷,摆上早已准备的饭菜,这种温暖绝对强过身披狐裘、山珍海味。柳飞儿的厨艺虽然有些惨不忍睹,可这份自内心的关心云霄却是感受到了,自己是男子,心下的感动不能溢于言表,千番情愫不能用言语表达,他能做的,就是将柳飞儿的“战果”一扫而光。

    柳飞儿眼中腾起一阵水雾,自己心里感动,却不知道为什么而感动,可又隐隐约约地感觉到,就凭这一碗“晚饭”就能看出,眼前这个皮肤黑黑却又俊俏的小男人,一定是个愿意为自己上刀山、下火海也绝不皱眉的好男人。这样的男人从来不将“情”“爱”挂在嘴边,甚至面对感情或许还有些木讷、迟钝,可这种男人却是爱得最深、最执着的男人;这样的男人从来不会轻易许诺,因为他们知道承诺的轻重,知道誓言的价值,并不是他们不可信,而是因为他们太在乎自己说过的每一句话,生怕因为自己做不到而让别人失望、伤心;这样的男人或许不懂得甜言蜜语、海誓山盟,但是他们就算日后功成名就,也绝不会抛弃糟糠另结新欢。

    云霄沉浸在柳飞儿给自己带来的“家”的温暖,还不知道自己已经被柳飞儿悄悄划进了“极品男人”的行列,看看柳飞儿红红的双眼,再看看蓝翎感动的表情,不自在地摸摸自己的鼻子道:“你们别这样,我会害羞的……”两女被云霄说得一楞,随即咯咯笑了起来。

    柳飞儿更是抹了抹眼角,笑骂道:“你个坏东西,人家刚刚还觉着你好哩,这下又让人恨上了!”

    云霄笑呵呵起身,到屋外燃起火盆,架上热水锅,开始温酒,口中道:“数九寒天,就数围炉夜话最有意味,今儿咱们就烫着酒好好聊聊!刚刚一大碗冷粥下肚,正好来点热酒暖暖!”

    柳飞儿则是一脸的不可置信:“现在外面一顿吃喝,回来又吃了这么一大碗,就算是头猪也早就饱了,你现在还能吃得下?”

第一百三十二章 飞云合击

    “当然吃不下!”云霄好整以暇道,“那么多东西下肚,总有填不到的地方,喝点酒,刚好把肚子里那些边边角角都塞满再睡!”

    柳飞儿愣了:这家伙还真把自己当头猪啊!当下只能哭笑不得地温酒把盏,心下也是一阵欢愉:这个家伙到底体谅人,自己喝那么多,还能撑到最后。整整一坛酒下肚,柳飞儿和蓝翎都有些喝多了,加之云霄今天“表现不错”,两颊嫣红的柳飞儿早就已经双目含情,蓝翎也会意,两人不等云霄反应过来,就如饿虎扑食般将云霄按住。

    一夜折腾让云霄几乎筋断骨折,早早醒来的云霄看着两侧正还在酣睡的可人儿,想想昨夜的疯狂,心里依旧澎湃。收拾好衣衫下床,伸了个懒腰走出门外。

    天高云淡,积雪下的山麓银装素裹,虽然满山叶已落尽,到处都是光秃秃的树枝,可天空看不到一丝浮云,红日照耀未化的积雪,闪耀着金色的光芒。没有风,四周一片寂静。昨夜一番盘肠大战的云霄,脸上神采奕奕。看到满山的金光,陡然想到,冬天看似万物凋零,其实不然,凋零的万物不过是用另一种方法在延续生命。严冬,或许无法敌过,但隐忍,却是保存自我的最佳方法。待到春来时,再芽吐绿,焕新的生命。静则雪藏,自己太弱时,就掩住光华,藏锋以待时机;动则名振,否极泰来时,则手握风雷,露锋而笑苍穹。

    云霄感觉到,光秃秃的枝桠上,正蕴含着一股生命的力量。这股生命的力量虽遭严冬压抑,可正在不断地积累,正期待着下一次生命的轮回,周而复始。直到严冬再也无法压抑之时,这股生命的力量就会彻底地爆出来,那时候,满山吐绿,姹紫嫣红开遍,一次新的生命就会喷薄,就会涌动。十年铸剑,只为炉火纯青,一朝出鞘,定当倚天长鸣。

    生命或许正是如此吧!云霄心有所触。一个旧生命的结束,并不意味着一切的终结,这反而代表着一个新生命的开始,不论造物主如何变化,生命却在这种自我生长和繁衍中得到永存。

    闭上眼,感受这一片寂静中蕴含着的那股不屈的力量,那股勃勃的生机,云霄嘴角露出一丝微笑,身体也不知不觉中摆出了太极拳的起手式。猛然睁开眼,不在按照固定的拳路,随意舞动起来,周身诸穴也在不自觉中打开,放出自己的气场,逐步朝四周扩散开去。心中默默体味着那股周而复始生生不息的力量,思考着万事万物中循环往复的规律,云霄体内的真气不再是按照往常的路子遍行筋脉,而是将身体当作一个完整的循环,无所谓气海、心脉,只是不停地在体内转着圈子。

    突然间,一股熟悉的气流探入了自己的气场,是柳飞儿!两人的心意随着各自气场的连接立刻贴到了一起。

    “为什么看起来觉得你好慢,可进了你的气场我却觉得你动作好快?”意念中的柳飞儿问云霄道。

    “动极而静,静极而动;快时亦慢,慢时亦快。万事万物,周而复始,生生不息。盈时则亏,亏尽则盈。时而寂灭,时而空灵。满,则如江河奔流;虚,则如海纳百川。”云霄徐徐回应道。

    “我懂了!”两人本来就心意相通,在气场中,云霄意念所至,柳飞儿立刻心领神会。随即,柳飞儿将自己的气场与云霄彻底融合,施展开飞花掌法,又融入了自己平生所学的各种舞步,肆意舞蹈起来。

    云霄与柳飞儿沉浸在对万物的感受之中,可外放的气场却闹出了不小的动静。在体外气场中流动不息的真气将三丈范围内的积雪搅得漫天飞扬,屋内的竺清和白梅以为大晴天又突然下起大雪,赶忙出门察看。

    一打开门,两人差点被飞舞的雪花呛着。仔细看去,才现云霄如木桩一般在场中稳稳地站着,手上以极慢的动作比划着一套似太极又不似太极的拳术,而柳飞儿则以极快的度,如飞梭般在云霄周围狂舞不已,举手投足间又能瞧出飞花掌的影子。白梅看得目瞪口呆,一脸不可置信地看着竺清。

    竺清面带喜色,笑道:“别看我,不是我教的!这小子能悟到这个地步,我可教不出来!”

    说话间只听得一声暴喝,一道白影挟着一缕寒光冲进气场,却是早就看了许久的朱能,心痒难耐之下执剑一跃,凌空冲进场中。

    朱能身体甫一进入云霄二人的气场,立刻如树叶般被吹得东倒西歪。连忙在使了一个千斤坠,总算安然落到地面。立足未稳,柳飞儿就以极快的度攻了过来。朱能来不及抬手出剑,慌乱中只得左手与柳飞儿一接,“砰”地一声,朱能原地倒退两三步,险些直接被拍出气场之外,可到了气场边缘,又突然觉得自己后背有一股推力,又将自己推进了气场,气场的核心又有一股吸力,将自己牢牢锁住。再看柳飞儿,早就在气场漫天雪花中消失得无影无踪。

    电光火石之间,柳飞儿突然又攻了过来。“这么快!”朱能心中暗暗叫苦,“早知道就不逞能了!”叫苦归叫苦,该接的招还是得接,可柳飞儿来得实在太快,朱能根本没有出剑的机会,只又硬碰上一掌。这一次柳飞儿来的角度刁钻,朱能硬扛下这一掌后,不但没有后腿,反而原地打了几个转,硬坠两下才总算站稳,可柳飞儿又攻了过来。“要命!怎么这么快!”朱能的心一下子变得冰凉。

    竺清在外面看到朱能已经支撑不住,立刻朝白梅使了个眼色,白梅会意,纵身跃入气场范围。初入场中的白梅也一下子被气场中的气流吹了个摇摆不定,勉强站住身子,就看到柳飞儿急急一掌拍向朱能,当即便是双掌一错,也是飞花掌法回了过去。

    “砰”地一声,柳飞儿借掌力弹开,随即消失在漫天雪花里,白梅则也如朱能一般倒退三步,心中惊骇莫名。要知道,白梅武功虽然不似竺清一般强横,可三十年功夫还是有的,即使招式上不如云霄柳飞儿那般花俏,可内力能稍强过云霄,更不用说学武没几年的柳飞儿了。可这硬碰之下,自己居然吃了这么个亏,怎么不让她惊骇莫名?

    竺清在外围也吃了一惊,不过当即也就释然了。他心里清楚得很,云霄已经告诉他气场的神秘之处,两人的真气合二为一;此刻白梅对上的那一掌是云霄和柳飞儿真气的总和,自然强过白梅许多。

    可场内的朱能与白梅无暇思考这些,他们要面对的是藏在漫天飞舞的雪花中突然出现的柳飞儿,几乎是任意角度,任意可能性的攻击。他们还惊诧的现,柳飞儿根本就没落到过地面,气场如水,柳飞儿如鱼,在气场中不停地游动,只消一击无论得手与否都是立刻顺着气场远遁,消失在雪花中,又在刹那间突然从某个角落钻出来,出雷霆一击。

    不用落地,不用借助外物,外放的真气如同自己延伸出去的无数手臂、眼睛一般,场内的白梅和朱能的一举一动柳飞儿立刻就能通过气场的变化感觉到,甚至,她可以闭着眼睛攻击,因为气场内的真气就是她的眼睛。而她自己,则如同在空中飞舞一般,想去哪儿就可以到哪儿,不似寻常步法那般落地、点地、纵身,起时猛,收时弱,平白浪费许多机会,自己在气场中肆意转身动作居然毫无阻碍。

    “呛啷!”一阵龙吟之声想起,原来是竺清看到朱能和白梅在场中逐渐转向劣势,示意同样出来瞧热闹的蓝翎出手。蓝翎顶着气场的气流歪歪扭扭地进了战团,柳飞儿立刻有了感应,蹿身直接朝蓝翎拍了过来,蓝翎来不及反应,幸好旁边的白梅一下子替蓝翎挡了过去。柳飞儿随即又攻向白梅,缓过劲儿来的蓝翎也从斜刺里伸出一剑,围魏救赵,柳飞儿只得退会了雪花中。

    场中三人总算明白过来,立刻摆好姿势互为攻守,柳飞儿前后进攻几次,都没什么成效,反而偶尔还被逼退。有了喘息机会的白梅三人渐渐回过神来,看到场中央云霄兀立不动的身影,心知一起古怪都是来自于云霄。当下彼此使了个眼色,稳住步伐,朝云霄渐渐逼去。

    悬在空中的柳飞儿虽然着急,可她屡次进攻都被一心联防的三人挡了回去,眼看三人距离云霄越来越近,心里也开始焦躁起来。

    就在这当口,云霄双足动了一下,这个微小的动作立刻被朱能捕捉到了:这小子动了!立刻凝神提气,防备云霄还有什么后续动作。

    只见云霄不但没有后腿的一丝,反而坚坚实实地朝前迈出了一步,这一步举重若轻,既像踩在棉花上一般轻软无力,又像背着大山走路一般,山河震动。这才是云霄想要的,要么不动,动,就要如山峦崩摧,星汉倾覆,以万钧之势,将对手死死压住。

第一百三十三章 宅心仁厚

    白梅三人立刻感觉有些喘不过气来,咬着牙也是坚决地朝前迈了一步。云霄嘴角露出一丝淡淡的笑意,随手一摆,却是太极拳中的一招“野马分鬃”,可带出来的气浪却立刻让白梅三人站立不稳,仿佛要将三人“品”字形紧密站位硬扯开一般。白梅内力厚实一些,还能顶住,蓝翎和朱能只能单腿前弓,死死抗拒这股撕扯的力量。

    可云霄的手又是一摆,随手就是一招不成章法的“揽雀尾”,三人顿时感到刚刚迎面而来的撕扯力立刻变成了从背后而来的推力,内功底子少薄一些的蓝翎当即就是朝前一个趔趄,差点栽倒。

    一直在旁边游斗的柳飞儿立刻瞅准机会,单掌凌厉而至。白梅只顾慌忙拉住蓝翎不至于其栽倒,朱能亦是斜后背朝着柳飞儿,两人都是无法救援,就在此时,一道刚猛的掌风随着一声佛号直扑柳飞儿,在寺中看到小屋这边雪花飞舞心下奇怪不已的道衍来了。

    道衍的掌力极强,柳飞儿也不敢硬抗一记,只得凌空错身飞开,又是一局平手。此时,随着道衍的加入,场中形式生逆转。道衍自幼修行佛门童子功法,自成一系,替三人挡住不断变化的气流与云霄对抗,白梅三人则是压力大减时而攻向云霄,时而围捕柳飞儿。

    在空中疾穿梭的柳飞儿懊丧不已:若是气场的气流不是流动的,而是固定的就好了,让他们不能动,我就有机会了!

    谁知柳飞儿心念一动之下,道衍四人立刻感觉到气场内的气流逐渐厚重,渐渐地似乎变成了水流,而自己的动作也被迫慢了下来。感觉到变化的柳飞儿大喜,随即就朝四人攻了过去,此时四人的动作越来越慢,空门也越来越多,眼见离落败不远了。

    “呵!”一声断喝让气场波动不已,柳飞儿一个不留神,气场登时消失,朝地上栽了下去,云霄连忙收功,蹿过去接住柳飞儿,场中四人这才恢复正常,脑门上尽是汗珠。

    断喝出声的正是竺清,看到众人都收住功力,这才笑呵呵地走了过来。

    “真邪门!”朱能对着云霄心有余悸道,“像你们这种打法,谁能逃得过去?”

    竺清笑道:“其实你们三人进场的时候,赢面就已经很大了,只不过你们对他们两人气场的进攻方式不了解,吃亏大了些。”说罢又转向道衍道:“外放的气场并非不可破,方才我正是用的佛门正宗的音波功喝破了他们的气场,你虽然功力不到家,但还是可以一边出拳一边用音波功打乱他们的气场。以后临阵也当如此,口中用音波功断喝配合你佛门武功,不啻醍醐灌顶,可起扰人心智之效。”

    道衍连忙合十口称“受教”。

    竺清又转向云霄笑道:“能把《大周天录》和本门心诀融为一体,你小子运气好得出奇哩!我不过三十岁上才达到你这番境界,你还不满二十,不知道你三十岁上又会如何了!”

    云霄自己也是高兴万分,刚准备开口,却听到竺清又道:“你的大体路子不错,不过还是有提升的余地。”

    云霄立刻肃容恭敬道:“还请师傅教诲!”

    竺清颔捻须道:“你这种气场我自己也没接触过,不过万物相通的道理我还是明白的。既然你已经能够自由控制气场中的气流,那么不妨尝试一下将你平生所学的五行遁甲、八卦阵法融入其中。还有,你平时就喜欢研究机关术数,也可以将这些一通融进气场阵法之中,若能做到,纵然是我要破你气场,也须得费一番功夫了。”

    云霄双眼一亮,脑海中立刻闪过无数的想法。原本自己只当气场是自己和柳飞儿的合击手段,从来没有想过将其他东西融入其中,若是真如师傅所言,依照地势和各种外界条件,将各种遁甲、阵法的变化放入到气场之中,那气场的威力就不再是简单的增加,而是充满了破坏力!

    想到此节,刚刚准备拉着柳飞儿试验,却又听竺清道:“到底,还是你这孩子宅心仁厚,没有动杀机。若是刚刚在气场中的不是雪花,而是燕尾镖、柳叶镖、透骨钉、寒水沙、断魂散之类的暗器毒药,哪怕只是一些小石子,他们恐怕早就非死即伤了。”

    白梅等人这才看到,自己的梢上、脸上、衣衫上早就沾满了雪花,若这些雪花真如竺清所言是暗器毒药,那他们根本就不是“非死即伤”,而是“必死无疑”。

    朱能狠狠地吞了一口唾沫,艰难道:“真狠……那天下还有人能活着走出来么?”

    竺清大笑道:“莫要小觑了天下英雄!既然音波功可破气场,难道天下就没别的武学了么?武道之途永无止境,切莫止步不前!”

    看到朱能连忙点头,竺清笑道:“算了算了,一大清早地倒像是在教训你们小辈似的,弄得你们好生不自在。”

    云霄笑嘻嘻道:“师傅您老人家龙精虎猛,声威常在,咱们做小辈的当然无比景仰……”

    竺清笑骂道:“少扯淡!你是什么货色我不知道?尽来这套!走了走了,别耽误我和你师娘去赏雪!”说罢拉着白梅有说有笑地走了。

    云霄站在原地张嘴呆立,直到竺清和白梅消失在众人视野中时才缓缓道:“美色当前,果然没几个人能把持得住啊……”

    柳飞儿捶了云霄一拳道:“你懂什么!”

    云霄摸了摸鼻子道:“怎么我不懂?”

    柳飞儿没好气道:“若是当初只有你和你师傅住在一起,两个人倒没什么禁忌。如今多了你师娘,还有了这么多晚辈在场,该有的规矩还是要有的,你师傅和你本身又不习惯这种俗世滥调调,他说是赏雪,其实还不是为我们晚辈着想?有他们在场,咱们说话什么的能这么自在么?纵然你无所谓,可朱兄和道衍大师还是要毕恭毕敬,你结交的朋友都要矮你师傅一头,那就显得生分了,明白么?”

    云霄恍然道:“我说师傅怎么变这么多哩!”

    朱能也微笑道:“青竹先生果然是人中豪杰!光是这份胸襟气度,就足够我等晚辈敬佩了!”

    云霄笑笑道:“你就别在这儿掉书袋了!今儿人到齐了,该商议商议下一步咱们该怎么走了!”

    道衍双手合十道:“前几日青竹先生约的帮手都已经到齐,就等查出血狼会秘址即可动手了。”

    云霄奇道:“咦?师傅怎么回事?这么大事儿也不告诉我一声?”

    道衍回答道:“小哥儿有所不知,青竹先生的这些朋友都非常人,有些前辈数十年未涉足江湖,本来就不愿与人多打交道,如今他们也只是散居在大都各处而已。青竹先生也曾交待小僧,应天情况有变,有可能这次不用着急动手,才让小僧不外传的。”

    云霄一脸难看道:“可再不外传,这事儿也应该告诉我啊!”

    朱能揶揄道:“这会不是已经告诉你了么?你还废什么话?”

    云霄语塞,确实,这会儿道衍已经告诉他这个消息了,可到底不是师傅告诉自己的,心里总觉得不是个味儿。心里正在不痛快,脑门上就挨了柳飞儿一下:“说你聪明你怎么就这么笨呢!你想想这么多天你哪天不是天不亮就出去,戌时之后才回来的?难道要你师傅三更半夜跑到徒弟夫妻的房间里来叙话么?”

    “额……”云霄心里有些歉然,几年不见自己的师傅,平时想念异常,可见面之后却又整天东奔西走、早出晚归,连每日起床和就寝前当有的请安都忘记了,自己还真没有做徒弟的觉悟,可竺清不但不怪罪,反而更了解云霄的忙得脚不沾地的苦衷,白天里让全力以赴去为苍生百姓奔波,对云霄结交的朋友也是异常尊重,几乎当作自己弟子一样悉心指导,这一番作为,已经出了师傅的界限,更如同父亲一般,不在乎自己的子女是否整天承欢膝下,而是期望着他们有朝一日出人投地,纵然自己孤独寂寞也是心怀宽慰。

    云霄还真被竺清感动了,自己当真遇到一个如父亲般的好师傅!感慨之余却觉得自己根本没有什么来报答师傅的一片关爱。

    正在沉思间,被一直笑嘻嘻的蓝翎拍醒:“喂!在想什么?说呀,今天又该去哪儿?”

    云霄猛然回过神,刚刚被这么一扯,自己的思路也就断了,来不及整理思绪,只是随口答道:“你说说看,下一步该怎么做?”

    柳飞儿又好气又好笑:这个家伙你若是问别人还罢了,你问这个活宝,她说的话能有好话么?朱能和道衍也对蓝翎熟悉得紧,听到云霄这随口一问,也是面面相觑:问谁不好,偏要问这个又馋又懒的丫头?

    正在众人猜测蓝翎又准备胡诌出什么石破天惊的点子出来的时候,却看见蓝翎的表情严肃无比,大声道:“撤走!所有人全部撤走!”

第一百三十四章 南疆女王

    众人都吃了一惊:这算什么建议?

    云霄眼睛一亮,追问道:“为什么要撤?”

    蓝翎眼中闪烁着智慧的光芒:“如果察罕帖木儿当真准备倒戈,那追杀血狼会的事儿起码要拖这么一两年,我们也不可能这一两年都呆在这儿,完全可以先撤回去等察罕帖木儿投诚之后再动手不迟,否则会让本来就摇摆不定的察罕帖木儿宁死也不肯投降!”

    云霄点点头,又问道:“若是察罕帖木儿是诈降呢?”

    “那我们更不应该呆在这里空耗时间!”蓝翎语气更坚定,“若是诈降,必然有所图谋,否则不用冒这种随时可能身败名裂、两头不讨好的计策!其所图必定不小。当初你分析说察罕帖木儿之所以投降,是因为后路可能断绝,可万一山东的毛贵成事不足,败事有余,没有进逼大都呢?若是察罕帖木儿在大都还有后手呢?还有你说过,龙凤朝败亡是早晚的事,若是察罕帖木儿的目的就是为了稳住应天从而集中全力击溃刘福通,进而攻占汴梁呢?这样察罕帖木儿还有必要投降么?一旦他图谋得逞,再南下攻应天,陈友谅再趁火打劫,那应天不就是死局了么?与其如此枯等,不如直接返回应天,或许还能及时做好另一手准备。”

    云霄眉头皱得更紧了:“虽然都很有道理,可还是不能说服我撤走,血狼会一日不除,我一日不能心安。还有没有更充分的理由?”

    “有!”蓝翎认真道,“最后一个理由,也是我必须提醒你的理由。你自己也知道,血狼会的总坛已经派出了很多奸细混进了各路义军,现在连你也根本无法分辨到底谁是奸细谁是忠臣。若是血狼会的总坛被剿,脑人物全部被你杀了,固然是好事一件,可埋在各路义军尤其是应天的那些奸细以后又如何查探?若是血狼会总坛和脑人物还在,那在他们和奸细们联系的过程中还可能露出马脚让你抓住,若是被你一网打尽,这些奸细们就各自为战,藏得也就更深,到时候你要抓,有能抓到谁?难道将应天的文武大臣都挨个抓去洗澡?再者,若是应天真有血狼会的奸细,那我们的行踪早就在血狼会的监视之下,说不定大都此刻就是一张天罗地网,等着我们自己往里面钻,我们这些人武功再高,怎么可能是鞑子驻守大都的几万精锐怯薛军的对手!谁剿谁还是两说!说不定最后的结果就是道衍大师苦心经营多年的清泉寺被毁,你在大都的情报网也丢了,咱们几个的性命也要交待在这儿!现在草原大乱,血狼会在大漠的总坛也被毁,各地又都是义军,除了大都他们没什么地方可去,等到日后起兵北伐时再动手剿灭不迟。”

    “啪!”云霄一拍手笑道:“你赢了!”抬眼却看到柳飞儿和朱能一脸惊愕的表情,就连喜怒不形于色的道衍也是满脸的吃惊。

    蓝翎被众人瞧得有些不好意思,羞涩道:“我脸上又没花,干嘛这么看着我……”

    柳飞儿呆呆地说道:“你脸上没花,我看到石头上开花了……”蓝翎的五官顿时一阵扭曲。

    云霄呵呵笑道:“你们都被这丫头给骗了!”

    缓过神来的朱能连忙问道:“这话怎么说?”

    云霄笑道:“你们忘了她可是五毒教主!历朝历代无论哪个皇帝,在南疆只不过是形式上设个府、放两个官儿而已,如今的鞑子梁王也是如此,只管收钱派粮,政务一概不问。几百年来,南疆的政务都是五毒教一手把持,五毒教主么,就是南疆土王。翎儿自小就被内定为教主,读的可都是汉人典籍,学的也都是汉家经史,若说文采风流恐怕不行,若说治国治军,这可是从小就得学的,这么点问题难不倒她!”

    柳飞儿也是一脸惊疑:“那她平时……”

    蓝翎委屈道:“我本来就不想当那个劳什子教主嘛!多伤脑子?跟着你们满天下跑多好……”

    众人这才恍然大悟,原来蓝翎家识渊博,为了能治理好南疆,同时也为了抵御安南土兵的掠劫,历代教主都是被当作一国之君来培养,文治武功都没得说。而蓝翎偏偏是个另类,整天想着跑江湖,整天想着跟在云霄身后当个小混混,对她来说每天吃饱就睡,睡醒再吃就是最完美的生活,一提起动脑子玩权术就躲得远远地,这脾气,天生就是那种担任无脑大将的料子,不用考虑太多,上司说怎么打就怎么打,上司说该怎么办就怎么办,事儿办完了继续吃饱睡觉。整个人无忧无虑,不需要考虑那些乱七八糟的俗务,落得清闲自在。

    云霄拍拍蓝翎的脑袋道:“不想做就别做了。”

    这句话更让朱能和道衍目瞪口呆,五毒教主算是南疆的无冕之王,放在南疆打个喷嚏都能引一场地震,鞑子的梁王够牛吧?可也照样不敢招惹五毒教,否则自己手上十几万大军都不知道怎么个死法。五毒教主若是在京城公开亮出身份,足够让礼部的官员忙上好一阵子,皇帝就算再花天酒地、昏聩无能,也知道要接见、慰勉这位大人物一番的。可就这么个“大人物”,这么重要的位子,云霄轻描淡写一句:“不想做就别做了。”这也太那个啥了吧?就算蓝翎毫不在乎,这事儿若让五毒教的人知道了,那还不当场把云霄给活撕了?

    两人正等着蓝翎飙,谁知道蓝翎却高高兴兴地问道:“真的?有什么法子可以不做?”朱能和道衍两人差点一个趔趄瘫到地上,原来他们只把蓝翎当活宝,现在看蓝翎如同傻子。

    云霄拉着蓝翎的手,微笑道:“你的武艺虽然火候不足,可在同龄人中已经是上上水准,你在你族中找一个资质上佳、人品可靠的女孩儿,将你这套功夫传给她,让她先练着,再学着处理一些教务,等到时机成熟就把教主位子连同你们祖传的功法一同传给她,至于她练不练,让她自己选择好了。这龙吟剑剑身太长,也不适合你,也一同传下去吧,回头我给再你铸一把。这样用不了几年,你不就是自由之身了?等回到应天,你就动身回南疆去吧,我和飞儿在应天等你。”

    蓝翎一脸喜色连忙点头道:“嗯!嗯!好!好!”

    这下朱能有点急了:“喂!喂!我说你们可别急着走啊!”

    云霄笑呵呵道:“知道你有事儿放不下!你放心,你这事儿不了结,咱们不走。”说罢又对道衍道:“又要劳烦大和尚跑一趟了,去城里通知飞字营的下属,暂时切断与咱们的一切往来,直到有人主动和他们接头。”

    道衍躬身行礼道:“小僧这就去办!”也不多话,转身便先行离开。

    云霄还礼道:“有劳!”言毕目送道衍离去。回过头,诡异地朝朱能笑道:“说吧,你有什么打算?”

    朱能犹豫半晌,下决心似的说:“今天晚上我要去找她!”

    云霄眨巴眨巴眼睛:“那你和我商量算什么事儿?要去就去呗,难道要我陪你去壮胆?”

    朱能有些腼腆道:“望风!望风行么?……”

    云霄哭笑不得道:“你是去与佳人相会,又不是去当淫贼,要我替你望风?”

    说话间却被正在挤眉弄眼的柳飞儿扯了一下:“你当大都是随便来去的么?白天乔装倒还罢了,夜间翻墙越户,你当大都城里的鞑子高手都是摆设?”

    云霄一想,也对,大都城一到晚上别的地方不好说,官员聚居的地方必然有高手随护,若是朱能一不小心暴露了行藏,恐怕佳人没见着,自己这条命没准还要搭进去。当下一拍手笑道:“不错,正好我也顺路试探试探对方都是什么水准!”

    柳飞儿一愣:“你这话什么意思?”

    云霄含笑解释道:“这都想不通?越是重要的地方,暗桩的警戒级别越高,若是今天晚上咱们什么暗桩都没碰到,那说明他姘头家附近不可能有血狼会秘道的入口,以此类推,用不了几个晚上咱们就能找到所有的入口了。虽然没机会进去,可探明地方也总好过白来不是?还有啊,今天可不能白去,今天我陪朱兄一次,明天朱兄好歹陪我一次……”

    朱能摇头苦笑道:“难怪青竹先生总说你从来不做吃亏买卖,果然如此!”

    云霄一脸的理所当然:“很公平嘛!各取所需,咱俩谁都没吃亏不是?何况这些日子你是痛快了,可我呢?光是足两的金锭我就花掉了靠近一百两,还没算银锭、宝石和我费了那么多功夫配上的香料,若是算上人工钱,以我的手艺来说,怎么也得十两银一天吧,三五十五、四七二十八……”

    “停!停!停……”朱能忙不迭叫道,“兄弟你别算了,你说怎么着就怎么着,我听还不行嘛?这么点东西也还算来算去……”

    云霄道:“当然!折成现银都够普通人家过两辈子了,我能不算清楚吗?我还告诉你,今天晚上若是有什么状况,你还得欠我一条命,来来来,咱们先把卖身契签了……”

    脸色大变的朱能听到这话立刻抱头鼠窜,身后传来柳飞儿和蓝翎咯咯的笑声。

第一百三十五章 夜半采花

    宵禁虽然让入夜后的生活显得枯燥寂寞,可其好处就在于,治安上省却了很多偶伤害事件,同时也让某些想着私会佳人的家伙更加明目张胆。

    历来,有色胆者无色心,那不算生理正常的男人;有色心者无色胆,那只能躲在家里意淫;天下间只有色心与色胆兼备的男人才能最终抱得美人归。还别不承认,毕竟老实巴交的人无论怎么优秀,老婆始终都只有一个,狡猾到一定程度的男人无论多猥琐,身边总不缺女人,这是事实。

    朱能在云霄三人唯恐天下不乱的鼓励下,那股色胆终于在色心中经过一段事件的酝酿酵,终于膨胀出了巨大酒花,要知道,这活儿可是风险极大的。夜访佳人,说得好听是“夜访”,说得难听就是“采花”,旁人在议论的时候可不管你这花儿是不是任君采撷,换句话说,只要你是来采花的就行了,至于花儿是不是让你采的,跟我们这些看客没关系,你采花是你自己痛快,咱们议论只要咱们嘴上痛快就成。

    朱能此刻理智早就被情感击溃:反正我都是“反贼”了,也不在乎多这么一条“大罪”。其实这“罪”到底有多大,朱能自己也清楚得很,放在江湖上,连个屁大的事儿都没有,只要你没去糟蹋人家姑娘,谁管你夜会的是佳人还是徐娘?只要你“会”的不是人家自家老婆就行,你若是“会”的人家老婆,咱们乐得看点热闹。江湖儿女本来就豪爽,你若是“夜会”的佳人多了,没准还会有个“风流公子”雅号,当然,你若是“夜会”的都是人家的老婆,“风”字就会变成“下”字,其中含义自己斟酌。

    大都东门,两个黑影悄悄越过城墙,落到地面。

    “呼!这城墙怎么这么高!”

    “这不是废话么?王都的城墙不高还有哪儿的高?”

    “行,当我没说!不过你好端端地干嘛要绕着从东门走?难道你在落叶谷跑路跑习惯了,不多走两步就不自在?”

    “有你这么废话的么?”

    “不问清楚我心里不舒服,没准你在大都东城有什么相好的,找我当藉口,瞒着两位弟妹出来鬼混呢?我回去怎么向弟妹交待?回头又说是我把你带坏了!”

    “你傻啊?这里住的都是穷人,鞑子在这里放的暗桩最少,就算咱们被现了,顶多当咱们是俩蟊贼,这种偷鸡摸狗的事儿他们是不管的。”

    “哼哼,谁知道你说的是不是真的!说不定真有什么相好的……”

    话还没说完,朱能脑袋上就挨了云霄一下:“这当口你还想这什么事儿?难道你不是去找你相好的?”

    “你看你承认了……”

    “再罗嗦我就走了……”

    “我错了!我错了还不行么!”朱能慌了神,做这种“活儿”没人给他壮胆他还真不敢。

    云霄这才得意笑笑:看你小子不服软!当下一摆手势,两人朝城西摸了过去。

    草屋内,两个女孩儿正望着油灯大眼瞪小眼。

    “飞儿姐姐,你说云哥会不会有危险?”

    柳飞儿微微有些睡意,眯着眼道:“应该没有,这家伙就算遇上他师傅这种级别的高手,都不会那么容易丧命,何况还有他的心计和下毒手段。纵然路上被高手阻截,全身而退也没什么问题。”

    蓝翎一噘嘴道:“既然没危险那么好玩的事情怎么不带我们去?”

    柳飞儿白了蓝翎一眼道:“本来没什么危险的事儿,带上你就危险多了。”

    ……

    蔺金奴一家住在城北和城西交界的地方,这里鞑子权贵不屑去住,富商大贾虽然钱多,可是没资格住,所以甘心替鞑子卖命的汉官们理所当然地成了这里的主人。

    云霄和朱能此时的身份不但是“窃贼”,更是“反贼”。在这些汉官眼里看来,鞑子皇帝占据龙庭是理所当然的。毕竟他们所呆的这个地方已经和中原几百年没有什么瓜葛了。就算是一些南方的汉官,也理所当然地认为“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鞑子之所以能得天下,也是“天道使然”,也是“民心所向”,否则“圣上”怎么能够占据江山九十年?自己既然吃的是朝廷的禄米,脚底下既然是朝廷的土地,自己理所当然地应当为朝廷效命。

    至于南方的反贼么,当然都是杀人不眨眼的恶魔,自然是没读过什么书根本不懂得圣贤之道、忠君爱国的泥腿子,他们整天只知道向朝廷要这要那,怎么就不想想朝廷的难处?“圣上”治下的国土比起赵宋来大了多少?就算汉唐气象也不及“圣上”的文治武功!“圣上”不是汉人又如何?多收点税又如何?现在国内天灾不断,你们这些乱民就不能为朝廷多考虑考虑?想一想伟大的大汗给咱们带来多大的荣耀!没有当初的铁骑南下,你们还在赵宋的小朝廷里憋屈地活着呢!现下朝廷收入不丰,才让大家的日子过得苦一点,可脱脱丞相不是已经在改革了么?你们忍这一时的委屈,还不是为了子孙后代着想?只知道造反的暴民!你们吃的饭、喝的水,哪一样不是朝廷赐给你们的?你们还好意思嫌少?不就是饿死几个人嘛!不就是被那些小吏折腾死几个四等奴隶嘛!那必是极少数贪官污吏给朝廷给“圣上”抹黑了,你们不去衙门揭贪官污吏,怎么就直接反了“圣上”呢?

    可惜,这些话也只能在汉官之间彼此流传着,倒不是他们不说出去,而是他们有脸皮说出去,却没脸皮去听、去看百姓们的反应。

    蔺金奴的家就住在这里。

    大家闺秀住的地方都被人们称作“深闺”,其深者,主要是因为未出阁的姑娘们都应当住在内宅,寻常男人都是进不去的,并不代表难找,相反,好找得很。深闺之中必有绣楼,朝着宅第中的阁楼去,一准没错。何况,凭云霄的鼻子,就算蔺金奴藏到地下去,也能被云霄揪出来。

    不过今晚云霄却没有去“嗅”蔺金奴的香味儿,满鼻子的,是一股浓烈的酒味儿。两人伏在绣楼顶的屋瓦上犹豫了半天。

    “这么浓的酒味儿,会是她住的地方?”朱能有些拿不准。

    云霄心里也是一阵奇怪,肯定是这地方没错,因为酒味儿中夹杂着只有大家闺秀才用得起的上等脂粉的香味儿,可这酒味儿也忒浓了,就算是云霄自己喝得天昏地暗的时候也不至于留下如此浓烈的酒味儿。

    “没个准,应该就是这地方,你下去看看就是了。”云霄一时也没了注意,毕竟这“活儿”他也是第一次干,自己又不可能当着朱能的面先冲进蔺金奴的香闺里一探究竟,只得抛出一句不置可否的话。

    朱能没办法,只得揭开屋顶的几片瓦,借着月光朝绣楼内窥探下去。

    这一揭瓦不要紧,两人立刻感觉到一股极强的酒味儿直冲脑门儿而来,酒味儿里的脂粉味儿更浓了,云霄眉头一皱,把脸歪到一边,强忍道:“没错了,肯定是这儿!你姘头怎么这么能喝!”

    “什么姘头!你将来要叫嫂子的……”朱能狠狠地瞪了云霄一眼,阖上瓦,跃下屋顶,站到了闺房的门口,却在门口开始踌躇起来:该怎么进去呢?

    来的时候,朱能和云霄仔细地商量过几种可能:一种是蔺金奴没睡,那好办,直接在外面咳嗽一声,里面听到声音自然明白;一种是蔺金奴已经睡下了,那就先敲门敲窗敲醒她再说;若是蔺金奴正在盥洗,云霄虽然不介意看上两眼,可朱能死活不肯;最坏不过蔺金奴不在家或者正和她老爹话家常,那好,打道回府,就当白来一趟。

    可眼下这种情形却是两人都不曾预料到的。咳嗽一声?废话,喝这么多酒,你就算把自己喉咙咳破了也未必奏效;敲门敲醒她?别逗了,还不如敲鼓,估计全城人都醒了她都没醒;直接撬门进去?若是蔺金奴觉了叫喊起来怎么办?那不是板上钉钉的“淫贼”了?朱能急了,这情形难办!

    也就在着急的时候,一阵夜风吹过来,朱能打了个寒噤,闺房的门却自己开了。朱能一下子为自己找到了充足的理由:我没撬门!想罢,整理衣衫,迈步跨进了房门。屋顶上的云霄一边收拢这缠绕在指尖的丝线,一边暗想:你个傻子,要不是我,难道你还在这门口站到天亮?我可不想在这屋顶被冻成冰坨子!

    屋内黑漆漆地一片,朱能可没这个胆量点上灯,更没这个胆量凑近蔺金奴的床榻五步以内,就站在屋内傻愣愣地呆。鼓足了勇气,轻声道:“金奴……”

    良久,帷帐内传来一阵酒嗝儿。隔着帷帐传来一个酒醉后慵懒无比的声音:“你怎么来了?”

    朱能一见蔺金奴居然没睡,心里也是激动无比,一颗忐忑不安的心总算放下了:“好几天没见到你,我、我就是想来看看你……”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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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云诀介绍:
一个贫苦人家子弟,母亲病死,妹妹饿死,父亲抑郁而终,却风云际会变成了承载历代武林兴衰的传人,没有结局的初恋,使他变成双重性格,却在偏偏人生路上遇到一位又一位知己,冥冥之中,又偏偏把握住了历史大潮的正确走向。
??? 一个懵懂少年在情感和心智上逐渐成熟的人生历程,奇人、奇性、寻常事,还有几位奇女子。
???飞云诀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飞云诀,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飞云诀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